第四节 木材业
534 叶明绣(清嘉道时婺源人)……尝购木钱塘,江潮骤至,漂木过半,绣舟追木,抵范村。江岸有老媪携女子哭而哀者,绣问故,媪曰“吾夫林姓,负无赖子券二十金,息以岁倍,今四载,已百六十金矣。夫亡,索负,欲夺吾女,女奔江欲死。”绣恻然,……即偿如逋数。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535 木商重建大兴会馆捐款人姓名碑
窃我大兴会馆向立西汇,缘罹兵燹,地成瓦砾。艰于创造。兹议公借紫阳地基,起造正堂三间。后厢两极壹间,照旧供奉关圣
朱子神位,以为木商集议公所,当经禀请 长州县宪蒯,通祥藩抚
府宪立案给谕遵守。遵于同治四年三月十七日兴工,五月十三日告成。连木料砖瓦灰漆并四面围墙挑除砖瓦暨雕刻神龛腊桥匾对前后窗龅一应装折在内,共计用洋五百四十七元,所有乐输芳名,书载于后,以垂不朽。计开
同仁会 捐洋二百五十二元 单介眉 捐洋二十元 阳丰记
捐洋二十元 单逢甫 捐洋二十元 汪芸圃 捐洋十二元
俞茂亭 捐洋十元 程漆园 捐洋十元 程子章 捐洋十元
程仰山 捐洋十元 程伯鸾 捐洋十元 汪晓峰 捐洋十元
程裕兴 捐洋十元 程怡裕 捐洋十元 汪娼然 捐洋八元
朱立元 捐洋八元 金杏林 捐洋八元 阳典卿 捐洋六元
何瀛州 捐洋六元 施子云 捐洋十元 张丽泉 捐洋五元
吴同文 捐洋五元 阳湘州 捐洋五元 王冠西 捐洋五元
胡德模 捐洋五元 朱明五 捐洋六元 汪礼端 捐洋二元
黄若皋 捐洋五元 程复兴 捐洋三元 何绩臣 捐洋四元
章焕文 捐洋三元 程华春 捐洋四元 俞春泉 捐洋三元
金子赏 捐洋四元 汪倬云 捐洋三元 潘月帆 捐洋四元
俞丽文 捐洋三元 赵万亭 捐洋三元 石松岩 捐洋二元
毕子荣 捐洋二元 朱锦帆 捐洋二元 胡书田 捐洋二元
单尚林 捐洋二元 王朴臣 捐洋二元 施子荣 捐洋二元
程香圃 捐洋二元 程荔帆 捐洋二元 汪燕山 捐洋二元
吕鼎盛 捐洋二元 吴雨香 捐洋二元 章益友 捐洋二元
潘招源 捐洋二元
同治四年五月吉日立
经理 程仰山 司事 程荔帆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01—102页
536 浙之候潮门外徽国文公祠,即徽商木业公所也。乾隆间,创自婺源江扬言先生,其子来喜又于江干购置沙地,上至闸口,下至秋涛宫,共计三千六百九十余亩。盖无公所,事无以叙;无沙地,排无以安。而建立公所,购置沙地、其有裨于木业者,岂浅鲜哉!是时沙地浙人有起而争者,以此构讼,自省而部,得全此业。心力交瘁,费多独任。其轻财仗义更有令人景仰于无穷者矣。咸同间,发逆犯浙,公所被焚,木业蹉跎,有一败不可再兴之势。而今则栋宇重辉也,而今则规模重也。盖得后起诸君子实心实力襄赞其间,卒使开创宏规,蹶而复振。至考其底据,则罕存焉。戊戌岁,城业木来渐,查知江裔于兵燹时将各据携归,以防遗失。厥后人事代谢,顾问无人,蒙业而安者,竟莫知其缘起也。壬寅岁,董事余彝伯司马谋之于城,敬立扬言、来喜贤乔梓及后起诸君神位,以报其功。城因函致江裔,仍将各据和盘托出,以存公所,是何事之善欤。公所向无征信录,人多疑之。今将紧要底据及每年收支,逐笔刊明。条分缕晰,俾后继者率由旧章,永维公益,是则木商之大幸也。
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季夏月上浣婺源江城有孚甫识并书《徽商公所征信录 序》
537 (光绪二十三年)督办浙江通省厘捐总局司、道为未谕事:照得徽木自威坪运至江干,经过东关、闻堰两卡,准免照票。……窒碍之处,拟有威坪卡于捐票外,另给免验单,经过两卡,免其照票,呈单验明放行,俾徽木与淳、遂、衢、处之木,及徽人售运本山木植,皆显然有别。候杞抵杭,再由江干卡查点捐贾,如果货票不符,及夹带各种货物,即行照章捐罚,不得再有补捐名目。
《徽商公所征信录》
538 盐道舒宪牌内开:抚宪檄委本道,会同藩司查勘民人祝惟善等,已升钱江涨地商民互争一案,已于(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初三会同往勘。得自闸口至秋涛宫沿江一带沙地,为木商起运必经之路,虽经留有车路,终于运木有碍。所有堆木逼近江边,设遇水势泛溢,不无飘没之虞。并恐地界毗连,仍致损田禾,日后复多争。是此处沙地全为关木堆贮之要路,今以百余两之地粮,竟误数万金之关税,核计课额,增减悬殊,自应统归木商全行管理。所有新升课银,即令该商永远承纳,照额推收过户。并将从前已纳之银,及开垦工本,一并从优偿还。已据陈天禄等允服具结。此地虽系归商,商亦不自私为己业,复行取租各地,以及建盖房舍等情,虽取拢杞堆木之便,并能普济各商起运诸货之需。该处续有沙涨,亦不许人开垦,永远勒石遵行,庶与关政有益,而於升粮无缺矣。
《徽商公所征信录》
译534 叶明绣(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婺源人)……曾在钱塘购买木材,江潮突然上涨,木材漂走了一半多,叶明绣驾船追赶木材,到了范村。江岸有一位老妇人带着女儿哭得十分悲伤,叶明绣询问缘故,老妇人说:“我丈夫姓林,欠一个无赖二十金的借款,利息按年翻倍;如今四年,已经达到一百六十金了。丈夫死后,对方来索债,想夺走我的女儿,女儿跳江想死。”叶明绣十分同情,……当即按照欠款数额替她偿还。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535 木材商重建大兴会馆捐款人姓名碑 我们大兴会馆原来设在西汇,因为遭受兵火,土地变成瓦砾,重建十分困难。现议定共同借用紫阳的地基,建造正堂三间,后厢东西各一间,按照旧制供奉关圣 朱子神位,作为木材商集会议事的公共场所。已经禀请长州县宪蒯、通祥藩抚 府宪立案并发下告示,遵照执行。于同治四年三月十七日动工,五月十三日完工。连同木料、砖瓦、灰漆,以及四面围墙所需的砖瓦,和雕刻神龛、腊桥、匾额楹联、前后窗龅等一切装置拆装在内,共计使用洋银五百四十七元。所有乐于捐输者的芳名,书写在后面,以便流传不朽。现列如下:同仁会 捐洋银二百五十二元 单介眉 捐洋银二十元 阳丰记 捐洋银二十元 单逢甫 捐洋银二十元 汪芸圃 捐洋银十二元 俞茂亭 捐洋银十元 程漆园 捐洋银十元 程子章 捐洋银十元 程仰山,捐银元十元;程伯鸾,捐银元十元;汪晓峰,捐银元十元。程裕兴,捐银元十元;程怡裕,捐银元十元;汪娼然,捐银元八元。朱立元,捐银元八元;金杏林,捐银元八元;阳典卿,捐银元六元。何瀛州,捐银元六元;施子云,捐银元十元;张丽泉,捐银元五元。吴同文,捐银元五元;阳湘州,捐银元五元;王冠西,捐银元五元。胡德模,捐银元五元;朱明五,捐银元六元;汪礼端,捐银元二元。黄若皋,捐银元五元;程复兴,捐银元三元;何绩臣,捐银元四元。章焕文,捐银元三元;程华春,捐银元四元;俞春泉,捐银元三元。金子赏,捐银元四元;汪倬云,捐银元三元;潘月帆,捐银元四元。俞丽文,捐银元三元;赵万亭,捐银元三元;石松岩,捐银元二元。毕子荣,捐银元二元;朱锦帆,捐银元二元;胡书田,捐银元二元。单尚林,捐银元二元;王朴臣,捐银元二元;施子荣,捐银元二元。程香圃,捐银元二元;程荔帆,捐银元二元;汪燕山,捐银元二元。吕鼎盛,捐银元二元;吴雨香,捐银元二元;章益友,捐银元二元。潘招源,捐银元二元。同治四年五月吉日立。经理:程仰山;司事:程荔帆。《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101—102页。536 浙江候潮门外的徽国文公祠,就是徽商木业公所。乾隆年间,由婺源的江扬言先生创建;他的儿子江来喜又在江岸购置沙地,从闸口往上至秋涛宫往下,共计三千六百九十余亩。因为没有公所,事情就无法办理;没有沙地,木材排运也无处安置。建立公所、购置沙地,对木业的帮助难道还小吗?当时浙江人中有人起来争夺沙地,因此引发诉讼,从省里一直打到部里,才保全了这一行业。江扬言心力交瘁,费用大多由他独自承担。他轻财仗义,更有许多事迹令人无限敬仰。咸丰、同治年间,发逆侵犯浙江,公所被焚毁,木业遭到挫折,几乎形成一败之后无法再兴的局面。然而如今房屋重新焕发光彩,规模也重新恢复了。这是由于后来兴起的各位君子以真心实力共同襄助,终于使开创的宏大事业由失败而重新振兴。至于考察它的凭据,却很少保存下来。戊戌年,城中从事木业的江来渐查知,江扬言的后裔在战乱时将各种契据收取带回,以防遗失。后来人事变迁,无人过问,蒙受产业利益而安然享用的人,竟都不知道它的来历。壬寅年,董事余彝伯司马在城中谋划此事,恭敬地为扬言、来喜这对贤父子以及后来诸君设立神位,以报答他们的功劳。城中于是写信给江来渐,请他仍将各种契据全部拿出来,以保存公所。这是多么善举啊!公所以前从来没有征信录,许多人对此有所怀疑。现在把重要的凭据以及每年的收支逐笔刊载清楚,条目分明、脉络清晰,使后继者遵循旧章,永远维护公益;这就是木商的大幸。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季夏月上浣,婺源江城有孚甫识并书:《徽商公所征信录序》。537 (光绪二十三年)督办浙江通省厘捐总局司、道为此未行晓谕:查徽州木材从威坪运到江岸,要经过东关、闻堰两处卡口,准许免验照票。……对于有妨碍的地方,拟定由威坪卡在捐票之外另发免验单;经过这两个卡口时,免验照票,只须呈交免验单查验后放行,使徽木同淳安、遂安、衢州、处州的木材,以及徽人售运的本地山木,能够明显区别开来。等木材抵达杭州后,再由江干卡查点捐贾;如果货物与票据不符,或者夹带各种货物,就立即按照章程征税处罚,不得再以补捐为名目。《徽商公所征信录》。538 盐道舒宪的牌文中写道:抚宪发布檄文,委托本道会同藩司查勘民人祝惟善等已经升为钱江涨地的商民互相争执一案,已于(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初三会同前往勘察。查得从闸口到秋涛宫沿江一带的沙地,是木商起运木材必经的道路;虽然留有车路,但最终仍对运输木材有所妨碍。所有堆放的木材逼近江边,一旦水势泛滥,不免有被冲走淹没的危险;并且恐怕地界相连,仍会损坏田禾,日后又增加争端。因此,这里的沙地全是堆贮关木的要道。如今为了百余两的地粮,竟误失数万金的关税;核算课税数额,增减悬殊,自应全部归木商管理。所有新增加的课银,应令该商永远承纳,并按数额推收过户;从前已经缴纳的银两以及开垦工本,也一并从优偿还。现已据陈天禄等同意服从并具结。此地虽然归商所有,商人也不把它私作自己的产业,而是又出租各处土地,并建造房舍等;这些事情既便利于聚集木材,也能普遍帮助各商起运各种货物。该处以后若继续涨出沙地,也不许有人开垦,永远刻石遵行,这样大概既有益于关税政务,也不会缺少新增粮税。《徽商公所征信录》。
539 洪君讳庭梅,字友三,别号雪斋。……既而食指日繁,慨然曰:“丈夫志在四方,安能郁郁久居此。”遂偕姻戚权木值于闽越楚蜀数千里外。推心置腹,然诺不苟,名卿巨公争慕与之交。……雅爱书籍,常肆力于经史百家,泛滥停蓄。迨遨游江湖,不屑屑权子母计,携书数箧,晨夕长吟。所过名山胜迹,见词赋诗联,嘉言硕论,辄笔之于书,号《雪斋日记》。又以余闲,取晋唐法帖摹仿其意,故君之翰扎楷书俱工绝一时。久之,探其囊,得金若干,复慨然曰:“……今庶几惟所欲为,奚仆仆风尘坐以商贾自秽。”……常以弃儒服商不克显亲扬名为恨。藏书千余卷,视子之明敏者,严加督课,循规蹈矩,罔或陨越。……公生于顺治庚寅五月,卒于雍正壬子。
婺源《敦煌洪氏通宗谱》卷58《清华雪斋公传》
540 毕兴(清咸丰同治间婺源人)……年四旬,业木业楚尾吴头,备尝辛苦。
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 孝友》
541 汪任祖,……初家贫,嗣业木吴楚间,渐有余蓄。建东岭亭及文公岭亭,并造屋舍亭畔,置租施茶,以济行旅。秉心仁慈,窘急告贷者日造其门,无不如意而出。后多为人负累,家因以落。尝售田二十余亩,代族某及邑中程某赔偿债逋,卒无怨悔。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542 董昌瑗,字于玉,(清婺源)城东国学生。……壮趋姑苏,益贷金商江右。……后买木南赣,遭水涨,漂失过半。抵苏出售,罄以还人。由是愿终养田,杜门不出。
光绪《婺源县志》卷38《人物 质行》
543 董邦超,字亦吾,(清婺源)城东人。理问衔。少读书,工诗词,后就木业。尝在南康,见一舟坏,舟中人抱桅号泣,超购渡拯之,乃南赣兵备道郑公子也。翌日府官迎去,将厚酬,不受。又在河北江舟中救一米商,商言有金在坏舟内,为觅善泅者取而还之。后在六合,拯乡试六人,赠金雇船,送至金陵。卒年八十有三,著有《补笙堂诗》、《露花词》。子桂山,青阳训导,覃恩敕封修职郎。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544 (程希道,字仲生)早丧父,特达志气,好交朋友,善殖贷财。尝往邻邑太平之弦歌乡,置买山场,做造牌筏,得利无算。永乐三年,因事致讼于邑,邑大夫舒公见其为人,遂令充刑曹吏典,明于法律,狱无冤囚。……生至正癸卯,没永乐辛卯。
《新安程氏诸谱会通》第3册《希道公传》
545 程之藩字镇野,南直隶歙县人。……年少时,随其父行贾于四川,至建昌雅州宣慰司董仆家。土司所属,深谷峻岭多巨木,伐之以为利,役夫尝数百人,必刚猛有膂力者始胜是役。之藩遂为之长,结以恩信,役夫无不悦股,悉听其部署。
《戴南山先生全集》卷8《程之藩传》
546 王士汲,褒嘉坦人。康熙十七年,士汲年十九,侍父华顺往四川贩木。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志 孝友》
547 汪溶,字尔昌,(婺源)太白人。质厚性爽。家贫,佣于木商,跋涉江湖,远及苗洞。中年稍裕。……道光年间,创立湖山书院,振兴文教,溶与有力焉。
《婺源县采辑 义行》
548 初,曾祖国时公货殖多才,贩木饶河,不幸遭家不造,沉沦于古县渡以陨其躯。时曾祖母年三十有五,生我祖起蛰公,甫六月耳。……及长,习懋迁,以义为利,家产自此丰。
《祁门倪氏族谱》卷下
549 洪致晖,号吉人,国学生,訾封五品,(婺源)张溪人。少孤贫,事母克孝,尝运木至浔阳……
《婺源县采辑 孝友》
550 王杰(清婺源人)……嗣偕尝弟货木三楚,各一筏。弟筏遭风,十不留一。杰慰之曰:“吾木尚在,汝毋忧。”比抵仙镇,获利数倍,悉于弟分。
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 孝友》
551 江恭阐(清婺源人),……尝购木开化。有王姓兄弟各分一山,兄木价羸于弟,连年构讼。阐戚然晓弟以大义,亦购其木六百金,价与兄等,弟兄感之,二好如初。德清有陈万年者,与阐合贾,年死仁和,子才四岁,阐检市籍,并年应得子母千八百余金,亲致其家,谢以金弗受。生平好《纲鉴》,市肆中亦手不释卷。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552 孙徽五(清婺源人),……尝贩木湖南,抵寻江,木尽火,计耗数千金。时,同侣贷五金市木者二十余人,既火,皆谢负五,五慰曰:“是予咎累公等也。”尽焚其券,并各给归囊。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553 黄振甲,号春谷,(清婺源)潢川人。国学生。自少运木毗陵。值兵燹后,业木者多罄其赀。甲检积券约数千缗,叹曰:“徒为子孙累。”遂尽举而焚之。其地方所设安徽会馆、施棺所、养济院、育婴堂及汪子双池书局,皆慷慨输金,以襄义举。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译539 洪君名庭梅,字友三,别号雪斋。……后来家中人口日益增多,他感慨地说:“大丈夫的志向在于四方,怎么能郁郁不乐地长久居住在这里呢?”于是便同姻亲到闽、越、楚、蜀数千里之外,经营木材生意。他推心置腹,信守诺言,从不苟且,名卿大公都争相仰慕并愿同他交往。……他一向喜爱书籍,常常致力于经史百家之学,广泛涉猎并积累深厚。后来漫游江湖,不屑于斤斤计较经商获利,随身携带几箱书,早晚长声吟诵。所经过的名山胜迹,见到词赋诗联、嘉言硕论,便立即记在书中,名为《雪斋日记》。又利用闲暇,取晋唐法帖摹写其意,因此洪君的翰札、楷书都精工绝伦,在当时无人可比。过了很久,他探看自己的囊袋,得到若干金钱,又感慨地说:“……如今或许可以只按自己的愿望去做,何必奔波于风尘之中,因以商贾自污呢?”……他常常遗憾自己放弃儒业改做商人,不能显扬双亲、建立声名。他收藏书籍一千余卷,看到儿子中聪明敏捷的,便严格督促课业,使他们遵循规矩,从不越轨。……洪公生于顺治庚寅五月,卒于雍正壬子年。婺源《敦煌洪氏通宗谱》卷58《清华雪斋公传》。540 毕兴(清咸丰、同治年间婺源人)……四十岁时,从事木业于楚地西部、吴地东部,备尝其中的艰辛。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孝友》。541 汪任祖,……起初家里贫穷,后来继承木业,在吴、楚一带经营,渐渐有了积蓄。他建造东岭亭和文公岭亭,并在亭旁建造房屋,置办田租,施舍茶水,以救济行旅。此人心地仁慈,遇到困窘急需借贷的人,每天都来到他家门前,无不如愿而出。后来他多次替别人承担债务,家境因此衰落。他曾经卖掉二十多亩田,代同族某人和本县程某偿还拖欠的债务,最终毫无怨悔。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542 董昌瑗,字于玉,清代婺源城东人,国学生。……壮年时前往姑苏,又借贷资金到江右经商。……后来在南赣购买木材,遇到水涨,漂失了一半以上。运到苏州出售后,把所得全部用来偿还别人。因此决定终身奉养田园,闭门不出。光绪《婺源县志》卷38《人物·质行》。543 董邦超,字亦吾,清代婺源城东人,有理问官衔。年轻时读书,擅长诗词,后来从事木业。曾在南康,看见一艘船毁坏,船中人抱着桅杆哭喊,董邦超买船渡水救出他们,原来其中是南赣兵备道郑公的儿子。第二天府中官员来迎接,准备厚礼酬谢,他没有接受。又有一次在河北的江船中救起一名米商,米商说坏船中有金子,他便寻找善于游泳的人取出金子还给米商。后来在六合,救助六名参加乡试的人,赠给他们钱雇船,送到金陵。他最终活到八十三岁,著有《补笙堂诗》《露花词》。他的儿子桂山,任青阳训导,因覃恩敕封为修职郎。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544 程希道,字仲生,早年丧父,志气卓异,喜欢结交朋友,善于经营借贷财物。曾到邻县太平的弦歌乡,购置山场,制作木牌和木筏,获利数不胜数。永乐三年,因事在县里涉讼,县令舒公见他为人,于是令他充任刑曹吏典。他通晓法律,所办案件没有冤屈的囚犯。……生于至正癸卯年,卒于永乐辛卯年。《新安程氏诸谱会通》第3册《希道公传》。545 程之藩,字镇野,南直隶歙县人。……年轻时随父亲到四川经商,来到建昌雅州宣慰司董仆家。土司所属地区深谷高岭中有许多大树,砍伐木材可以获利;役夫有时多达数百人,必须是刚强勇猛、身有力气的人才能胜任这项差事。程之藩于是担任他们的首领,以恩惠和信义团结他们,役夫没有不心悦诚服的,全都听从他的部署。《戴南山先生全集》卷8《程之藩传》。546 王士汲,褒嘉坦人。康熙十七年,王士汲十九岁,陪父亲华顺前往四川贩运木材。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志·孝友》。547 汪溶,字尔昌,婺源太白人。质朴厚道,性情爽直。家里贫穷,受雇于木商,跋涉江湖,远至苗洞。中年后稍稍富裕。……道光年间,他创建湖山书院,振兴文教,汪溶也出了很大力。《婺源县采辑·义行》。548 当初,曾祖国时公经商很有才能,贩运木材到饶河,不幸遭逢家庭变故,沉没在古县渡而丧生。当时曾祖母三十五岁,生下我的祖父起蛰公,才只有六个月。……等到祖父长大,学习经营迁贩,以义取利,家产从此丰厚起来。《祁门倪氏族谱》卷下。549 洪致晖,号吉人,国学生,家资达到五品官的封赠资格,婺源张溪人。年幼丧父,家贫,侍奉母亲十分孝顺,曾经运木材到浔阳…… 《婺源县采辑·孝友》。550 王杰,清代婺源人。……后来同堂弟一起到三楚贩运木材,各自驾一只木筏。堂弟的木筏遇到风暴,木材十成中只剩一成。王杰安慰他说:“我的木材还在,你不要忧虑。”等到抵达仙镇,获利数倍,便把所得全部分给堂弟。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孝友》。551 江恭阐,清代婺源人。……曾经在开化购买木材。有王姓兄弟各自分得一座山,哥哥的木材价格低于弟弟,兄弟多年连续打官司。江恭阐感到悲伤,向弟弟讲明大义,又用六百金购买他的木材,使价格同哥哥相等。兄弟二人感激他,关系恢复如初。德清有个叫陈万年的人,与江恭阐合伙经商,后来死在仁和,儿子才四岁。江恭阐查核市场账册,把陈万年多年应得的本利一千八百多金,亲自送到他家,陈家以金钱答谢,他没有接受。他平生喜爱《纲鉴》,即使在店铺中也手不释卷。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552 孙徽五,清代婺源人。……曾经到湖南贩运木材,抵达寻江时,木材全部被火烧毁,估计损失数千金。当时有二十多名同伴借五金购买木材,火灾后都来谢罪,说愿意赔偿五金。孙徽五安慰说:“这是我的过错,连累了各位。”于是把他们的借券全部烧掉,并且各自给他们回乡的路费。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553 黄振甲,号春谷,清代婺源潢川人,国学生。从小在毗陵运送木材。兵乱之后,木业商人大多耗尽资财。黄振甲查出积存的债券约有数千缗,叹息说:“这只是给子孙增加负担。”于是把债券全部拿出来烧掉。他们当地设立的安徽会馆、施棺所、养济院、育婴堂以及汪子双池书局,他都慷慨捐金,帮助这些义举。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
554 (倪)望铨公,字锦河,……年十六则往来贩木于鄱湖阊水间,以信任见重于同侪,所得滋丰。
《祁门倪氏族谱》卷续《望铨公启垣公两世合传》
555 单启泮(清婺源人)……比长,业木豫章,家始裕。即见义勇为,金竹桥渡,废弛已久,倡捐重修。族中房口数不利,堪舆家归咎村口水碓,泮购地易置之,族赖以安。祠宇将倾,输己地集赀,独任营造,三年落成。他如学宫、考棚、城垣邑乘、桥路、寺观均有资助。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556 朱昌孝,字永言,(清婺源)带川人。幼读书,以父年迈,弃砚就商,设钱肆于湖南德山。婺邑木商往来必经其地,杞夫不下数千人,有客死者,赁地藁葬,甚且委诸草莽。孝输赀首倡,买山一局为义阡,中构一堂曰笃谊,立碑标墓,详载姓名,以待舁骸归葬,并置守冢一家,清明祭扫。先母洪、续母李,家世式微无传,孝捐赀两族,修墓立祀,咸以孝义称人。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57 炮台在(芜湖)县西滨江,明总兵黄得功建。今其下滩地为徽、临两郡木商堆贩木箱之所。
嘉庆《芜湖县志》卷6
按:民国《芜湖县志》卷13载:“潇江会馆原名临清会馆,在徽临滩,道光初年建。光绪四年重修,民国三年与徽人清理滩地,又以在芜业木者临郡他县人无与焉,恐滋混淆,因改今名。”综合二志的记载则是,在芜业木者以徽、临两郡人为多,尤以徽人为最,故其堆放木材之处谓之“徽临滩”。
558 章必禄,名禄寿,字受仁,儒林郎。商于宁属孙家埠,开设木行,颇称干济才。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
559 公讳大诗,字全万,贡生。戴村檀溪人也。早失怙恃,孤贫无依。初游江右至邑,后营金陵木业,囊渐充裕,因居于白下。……晚岁志欲归里,置房屋一所,基地一亩,租二百二十余秤,以为菟裘之计。
婺源《敦煌洪氏通宗谱》卷59《檀溪全万公传》
程肇基(清婺源人)……业木金陵,资饶裕。亲朋造寓舍,欲留者,任事给俸;不欲者,归里成赀。借券自数百两至一二千,贫不能偿者,悉召其人,面焚之。至于培植根本,兴祀置田之举,指不胜屈。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561 金照,字封亭,(清婺源)延村人。科中书衔。性喜施与。业木金陵。尝捐赀置义辨一区,以安旅榇。又修上江考棚、府嘉兴坛、婺邑城垣,共捐一千数百金。生平重义轻财多此。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562 俞盛,字郁文,(清婺源)西冲人。国学生。……业木金陵,值水灾,挥金平粜,活人无数。他如助团费、输军饷、捐救生局、修城隍庙、疏上新河水道、证文昌阁大路,义举之多,所在不一。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63 程实(洪武乙亥生,弘治乙卯终),其为人淳朴,涉猎书史。少客江湖间,尝以木易粟至姑苏贷人,值岁侵,悉弃不取而归。归更事畎亩不复出,力勤孔时,所入恒倍。家居率晨起,呼子弟督佃佣各职其职,无侈以肆。夜即课诸孙鸣琴读书,抵夜分乃寝。
《新安文献志》卷90《百岁程君实墓表》
564 董嫌照,号藜轩,(清婺源)城东人。邑庠生,为人简默厚重,性孝友,事亲先意承志。异母伯兄秉家政,嫌坦白无疑。后析居,与兄合赀业木姑苏,兄本利亏折嫌七百余金,欲以房屋抵还,封契缄寄,嫌受而毁之,不与子侄言。堂侄某贷嫌银百两贸易,被窃,亦持田契偿,嫌曰:“尔何以育妻孥 ”不受其产,复以百金贷之。坐是家落,晚训蒙糊口。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565 方肇基(婺源人)……尝业木于苏汇,有贫鬻妻孥者,基遇之赠金阻留,不受其券。发逆踞城,亲友流离窘急,基倾囊施济,无顾惜。他如悯穷、焚券,输赀育婴所费约数百金。子遵父训,不坠家声。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66 方钟美,字耀华,(清婺源)方村人。幼失恃,随父往辛塔业木。年十六,父令装橐金,运木于苏汇。途遇张某夫妇相持泣甚哀,趋向之,知为债逼鬻妻,美慨然倾囊代偿。归来长跪父前,告以故,请笞。父阴韪之,置不问。后挈眷归里,有堂兄钟旺……靡有所依,美皆招与同居,衣食终其身,并出金为二人置田祭扫。族人均称其义弗置。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67 王学炜,字文吉,(清婺源)环溪人。登佐仕郎。少贫佣工。一日主人命扫舍,炜拾白金一锭,返之主人,因爱其诚悫,以女妻之。比长,业木泰州,值水荒,倡首捐钱三百贯,米五十石。知州金以“义行可风”褒奖。嗣居家,修广济桥,造枧田路,葺站坑岭,俱不惜巨赀。晚年屡举乡饮宾,坚辞不就。邑侯彭额以“齿德俱尊”。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译554 倪望铨公,字锦河。……十六岁时便往来于鄱湖、阊水之间贩运木材,因守信而受到同辈的敬重,所得财富逐渐增多。《祁门倪氏族谱》卷续《望铨公、启垣公两世合传》。555 单启泮,清代婺源人。……长大后在豫章经营木业,家境才富裕起来。他见义勇为:金竹桥渡口荒废已久,便倡议捐资重修。族中各房人口数屡有不利,风水先生把原因归咎于村口的水碓,单启泮便买地将水碓迁置,族人因此得以安定。祠堂将要倾塌,他拿出自己的土地并募集资金,独自承担营造事务,三年建成。其他如学宫、考棚、城垣、县志、桥梁道路、寺观等,也都有资助。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556 朱昌孝,字永言,清代婺源带川人。幼年读书,因父亲年老,放弃学业经商,在湖南德山开设钱庄。婺源木商往来必经此地,木夫不下数千人;有人客死后,只能租地用草草埋葬,甚至弃尸荒野。朱昌孝出资首先倡导,买下一片山地作为义冢,中央建一座堂,名为“笃谊”,立碑标明墓地,详细记载姓名,以便日后抬取遗骸归葬;又置办土地供一家人守墓,清明时祭扫。他的生母洪氏、继母李氏,家世衰微,墓葬失修、无所传承,朱昌孝捐资为两族修墓立祀,因此都以孝义称许他。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57 炮台在芜湖县城西面、长江岸边,由明代总兵黄得功修建。如今炮台下面的滩地,是徽州、临清两地木商堆放、贩运木箱的地方。嘉庆《芜湖县志》卷6。按:民国《芜湖县志》卷13记载:“潇江会馆原名临清会馆,在徽临滩,道光初年修建。光绪四年重修,民国三年同徽人清理滩地;又因为在芜湖从事木业的临郡及其他各县人没有参与,恐怕造成混淆,于是改为现在的名称。”综合两部县志的记载可知,在芜湖从事木业的人以徽、临两郡人为多,尤其徽州人最多,因此他们堆放木材的地方称为“徽临滩”。558 章必禄,名禄寿,字受仁,官儒林郎。在宁属孙家埠经商,开设木行,很有办事干练、能济事的才干。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559 公名大诗,字全万,是贡生,戴村檀溪人。早年失去父母,孤苦贫穷,无所依靠。起初游历江右,来到本县,后来经营金陵木业,钱财逐渐充裕,于是居住在白下。……晚年有意归乡,置办房屋一所、基地一亩、租田二百二十余秤,作为归老乡里的安排。婺源《敦煌洪氏通宗谱》卷59《檀溪全万公传》。程肇基,清代婺源人。……在金陵经营木业,资财丰厚。亲朋来到他的寓所,愿意留下的,就安排事情并发给俸禄;不愿留下的,就让他们回乡并给资财。借券金额从数百两到一两千两不等,贫困无法偿还的人,他都把他们召来,当面烧掉借券。至于培植根本、兴建祠祀、置办田产等善举,多得数不清。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561 金照,字封亭,清代婺源延村人,具有科中书衔。他生性喜欢施舍。在金陵经营木业,曾捐资置办一处义冢,以安葬客死者的灵柩。又修建上江考棚、府嘉兴坛和婺源县城墙,共捐资一千数百金。他一生重义轻财,这类事情很多。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562 俞盛,字郁文,清代婺源西冲人,国学生。……在金陵经营木业,遇到水灾时,拿出钱来平价出售粮食,救活了无数人。此外,如资助团练费用、捐纳军饷、捐助救生局、修建城隍庙、疏通上新河水道、整修文昌阁大路等,义举很多,所在各处不一而足。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63 程实,洪武乙亥年出生,弘治乙卯年去世。他为人淳朴,涉猎书史。年轻时客居江湖,曾经用木材换取粮食,运到姑苏赊给别人,正逢年成歉收,便全部放弃索取,空手回来。回乡后更加从事田间劳动,不再外出;勤劳非常及时,收入常常加倍。平时居家总是早起,叫子弟督促佃户、佣工各自尽职,从不奢侈放纵。夜里便督课各位孙辈弹琴读书,到半夜才睡。《新安文献志》卷90《百岁程君实墓表》。564 董嫌照,号藜轩,清代婺源城东人,邑庠生。为人简默厚重,生性孝顺友爱,侍奉父母总能顺承他们的心意。异母的伯兄主持家政,董嫌照坦诚相待,从不猜疑。后来分家居住,又同兄长合资经营姑苏木业;兄长本钱和利润亏折了七百多金,想用房屋抵偿,便将契约封好寄来,董嫌照收到后把契约毁掉,没有告诉子侄。堂侄某人借他一百两银子经商,被盗贼窃去,也拿田契来偿还。董嫌照说:“你靠什么养活妻子儿女?”不接受他的产业,反而又借给他一百金。由于这些事情,家境衰落,晚年靠教蒙童勉强糊口。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565 方肇基,婺源人。……曾在苏州、汇口一带经营木业,有人贫困到要卖妻卖子,方肇基遇到后赠给钱财加以阻止,并不接受他的卖身契券。发逆占据城池时,亲友流离、困窘危急,方肇基倾尽钱财救济,毫不吝惜。此外,他怜悯穷人、烧毁债券、捐资给育婴所等,花费约数百金。他的儿子遵守父亲的教诲,没有辱没家声。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66 方钟美,字耀华,清代婺源方村人。幼年丧母,随父亲到辛塔经营木业。十六岁时,父亲让他带着钱财,运木材到苏州、汇口一带。途中遇到张某夫妇互相拉扯,哭得十分悲哀;他走近询问,得知他们是因债务逼迫而要卖妻,方钟美便慨然倾囊替他们偿债。回来后,他在父亲面前长跪,说明缘由,请求父亲责打。父亲暗中认为他做得对,便置之不问。后来他携家归乡,有个堂兄钟旺……没有任何依靠,方钟美都招来与自己同住,终身供给他们衣食,并拿出钱为二人置田、祭扫。族人都称赞他的义行。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67 王学炜,字文吉,清代婺源环溪人,获授佐仕郎。年轻时贫穷,受雇做工。一天,主人命他打扫房屋,王学炜拾到一锭白银,归还主人。主人因喜爱他的诚实笃厚,便把女儿嫁给他。长大后,他在泰州经营木业,遇到水灾,首先倡导捐钱三百贯、米五十石。知州金某用“义行可风”来表彰他。后来居家,又修建广济桥,修筑枧田路,修葺站坑岭,都不惜花费巨资。晚年多次被举荐为乡饮宾,但坚决推辞不去。县令彭额以“齿德俱尊”称誉他。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
568 李广璧,一名得春,字延田,(清婺源)理田人。贡生。……后弃儒服贾,往泰州海门厅业木,艰难起家。会海门新建城垣,所需木料及工费均系璧助。又建赤山岭石亭及里中义仓文社,均输赀不吝。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69 俞悠春,字韫山,(清婺源)新源人。……尝业木维扬,赀颇饶,辄喜施与。族有宗子,累世单传,无力谋娶,椿慨然赠金,获生两男,宗祧赖以不坠。他如捐赀修谱、市米平粜、好义勇为,不一而足。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70 (程志发)年十三而丧母,十七而丧父,茕然无依。兄弟立志承家,早夜辛勤不懈,……尝做造牌筏,得厚利,置田一顷余。……生洪武乙亥,没正统丁卯。
《新安程氏诸谱会通》第3册《程志发传》
571 处士讷必府君(汪堰,号讷必)早孤,伯兄武昌尹赠太仆少卿公长而诲之,有父道焉。处士事之亦如父之严,服子弟职无违。岁时家荐,躬具修如见祖考。既分异,所名田有翔贵者,复推其半以益季弟,余百金尝货木淮泗,不能偿者已所责,续闻少卿讣,乃概弃之,宁割己产偿诸所费。抱朴居静,不竟世利,间有窘迫,裕如也。
《汪氏统宗谱》卷85《堰号讷必传》
572 公讳钦赐,字光启,姓汪氏,世为婺东大畈巨族。……公承考干蛊(按:汪钦赐父江堰“尝货木淮泗”),以造厥家,……故尝治经业于族父愚必公、邑博龙山程公,竟弃去,不事进取,曰:“吾义命有所制矣。”……嘉靖丁巳十二月十九日以疾考终,距生弘治戊申五月二十一日,寿七十岁。
《汪氏统宗谱》卷85《钦赐号竹墩墓志铭》
573 公姓李氏,讳祖王王员人子不若也。所居庐极卑隘,后指繁不能容,然终不兴造。常服一布衣,历十余年如新,人有以身贴之者,则频拭之,恐污腻也。云履一双,客至,穿以见,去则阁之,其俭率如此。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长皋钟三十二两源公行实》
574 李世宠,字起员,(婺源)理田人。父营木业,因亏赀,归家种作。
《婺源县采辑 孝友》
575 洙源倪公,讳思喜,字乐之,一乡善士也。慕父一斋不置,因号慕斋。少习举子业,缘家计维艰,弃而就贾,以木殖起家。
《祁门倪氏族谱》卷下《慕斋公实录》
576 公讳道昭,字惟明,别号辉宇。……公初处贫,以殖木始饶蓄积。……公生万历丙戌腊月十三午时,卒康熙壬寅二月三日午时。
《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辉宇公纪略》
577 毕周万(清婺源人),……亲老家贫,二弟俱幼,乃佣于木商家。练达勤谨,遂为人信任,每岁辛俸,悉寄交二亲,无私积。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578 施圭锡(婺源人),……佐父业木,比父归里,孳息倍于前,悉均兄弟,不以自私。生平慕义好施,凡郡邑修志及造文庙、书院、考棚、河西桥,均挥金襄助。大学士曹额以“藩垣佐理”,太守马额以“义行可风”。次子煌,字亦宜,国学生。资颖异,工诗。尝以宗谱久未搜辑,悉心稽考本支,寻碑觅茔,并咨访于寄籍乏祀之家,俾无遗失。其笃于族谊类此。道光己酉,贡入成均。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79 程兆枢,原名兆逵,字辰中,(婺源)上溪头人。少业儒,年十五失怙恃,弃砚就商业木。奉宪委航海采办材料,入河套,赴都门,由监生考授州同。归家创祠宇,助祀田,建义仓,督造水口桥梁及文昌阁,勤劳六载。……醵赀集会生殖,修源头百丈冲岭,并石栏杆。乾隆甲戌,邑侯俞聘邑绅修志乘,公举枢总理。……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索引: 322 480 935 1054 1067 1076 1126 1194 1195
1196 1232 1242 1285 1303 1306 1307 1413
第五节 其他行业
580 (许天志,明成化嘉靖间歙县人)公贾黄池,义声浃洽,虽童稚亦以公为信人。嘉靖甲午,比岁凶歉,池之人逋粟不能偿公,公慨然曰:“吾大者不能拯其饥,忍重其困耶 ”乃誓众焚其约,示不复取,盖捐二百金如弃敝屣也。……尝泛舟江中,囊金数百,忽遇盗,从者手足无措,公微笑曰:“是有命焉。”盗取其半,从者喜之。公又曰:“是有命焉。”略无得失色,商之闻者咸争以为美谈。
《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处士立斋许公行状》
581 (万历年间)南畿、浙江大耸,诏禁邻境闭籴,商舟皆集江西,徽人尤众。
《明史》卷224《陈有年传》
582 (天启四年九月徐宪卿奏:)……万历庚申(1620年)(苏州)因遏籴米腾,一二饥民强借徽商之米,有司稍绳以法,而遂有万人屯聚府门,毁牌殴役,几致大变。
《明熹宗实录》卷46
译568 李广璧,又名得春,字延田,清代婺源理田人,贡生。……后来放弃儒业改做商人,前往泰州海门厅经营木业,艰苦创业。适逢海门新建城墙,所需木料和工程费用都由李广璧资助。又修建赤山岭石亭以及乡里的义仓、文社,都毫不吝惜地捐资。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69 俞悠春,字韫山,清代婺源新源人。……曾在维扬经营木业,资财很丰厚,便乐于施舍。族中有一位宗子,连续几代单传,没有能力娶妻,俞悠春慨然赠给钱财,使他生了两个儿子,宗族的祭祀传承因此没有中断。此外还有捐资修谱、买米平价出售、喜好义举、勇于行善等事,不胜枚举。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70 程志发十三岁丧母,十七岁丧父,孤苦无依。兄弟们立志继承家业,早晚辛勤劳作,从不懈怠。……曾制作木牌、木筏,获得厚利,购置田地一顷多。……生于洪武乙亥年,卒于正统丁卯年。《新安程氏诸谱会通》第3册《程志发传》。571 处士讷必府君,汪堰人,号讷必。早年丧父,伯兄武昌尹、赠太仆少卿公长大后教导他,对他有如父亲。处士侍奉伯兄也像侍奉父亲一样恭敬,尽子弟之职,从不违背。逢年过节家中祭祀,他亲自准备祭品,如同祖先亲临。分家后,名下田产中有翔贵的部分,又推让一半给幼弟。其余百金曾经用来在淮泗贩运木材,对无力偿还的人便免除所欠;后来得知少卿兄去世的讣告,便全部放弃追讨,宁愿割舍自己的产业偿付各项费用。他质朴恬静,不追逐世俗利益,偶有困窘时也能从容应对。《汪氏统宗谱》卷85《堰号讷必传》。572 公名钦赐,字光启,姓汪,世代是婺东大畈的巨族。……公继承父亲治理家业的本领(按:汪钦赐的父亲江堰“曾经在淮泗贩运木材”),以此建立家业。……所以他曾向族父愚必公和本县学官龙山程公学习经学,最终却放弃学业,不再谋求仕进,说:“我的义理和命运已经有所制约了。”……嘉靖丁巳年十二月十九日因病去世,终年七十岁;出生于弘治戊申年五月二十一日。《汪氏统宗谱》卷85《钦赐号竹墩墓志铭》。573 公姓李,名讳为“祖王王员人子不若也”。他所居住的房屋极其低矮狭窄,后来家中人口增多,已经不能容纳,但始终没有兴建扩造。他常穿一件布衣,十多年仍像新的一样;有人身体贴到衣服,他就频频擦拭,唯恐沾上污垢油腻。他只有一双云履,客人来时才穿着会见,客人离去后便收起来。他的节俭大致如此。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长皋钟三十二两源公行实》。574 李世宠,字起员,婺源理田人。父亲经营木业,后来因亏损资财,只得回家种田。《婺源县采辑·孝友》。575 洙源倪公,名思喜,字乐之,是乡里的一位善人。他仰慕父亲一斋公而不置产,因此取号为慕斋。年轻时学习举子业,因家计艰难,放弃学业经商,靠经营木材发家。《祁门倪氏族谱》卷下《慕斋公实录》。576 公名道昭,字惟明,别号辉宇。……公起初贫穷,靠经营木材才逐渐积蓄丰厚。……公生于万历丙戌年腊月十三日午时,卒于康熙壬寅年二月三日午时。《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辉宇公纪略》。577 毕周万,清代婺源人。……父母年老,家境贫穷,两个弟弟都年幼,于是受雇于木商家中。他办事干练、勤劳谨慎,便逐渐得到信任;每年所得的辛苦钱,全都寄回交给父母,自己从不积存。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578 施圭锡,婺源人。……协助父亲经营木业,等父亲回乡后,产业孳息比以前增加一倍,都平均分给兄弟,不据为己有。他平生仰慕义理、乐于施舍,凡郡县修志以及建造文庙、书院、考棚、河西桥等事,都拿出钱财帮助。大学士曹额以“藩垣佐理”表彰他,太守马额以“义行可风”表彰他。次子施煌,字亦宜,国学生。资质聪颖奇异,擅长作诗。曾因宗谱长久没有搜集编纂,便尽心考察本支,寻找碑刻、查访坟墓,并向寄籍外地而无人祭祀的各家询问,使其不致遗漏。他笃厚于族人情谊,类似事情很多。道光己酉年,贡入成均。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79 程兆枢,原名兆逵,字辰中,婺源上溪头人。年轻时学习儒业,十五岁丧失父母,放弃学业经商,经营木材。奉宪令委派出海采办材料,进入河套,前往都城,后来由监生考授州同。回乡后创建祠堂,资助祭祀田产,修建义仓,监督修造水口桥梁和文昌阁,辛劳了六年。……又集资聚会生息,修整源头百丈冲岭,并建石栏杆。乾隆甲戌年,县令俞聘请县中士绅修纂县志,众人推举程兆枢总理此事。……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索引:322、480、935、1054、1067、1076、1126、1194、1195。1196、1232、1242、1285、1303、1306、1307、1413。第五节 其他行业。580 许天志,明代成化、嘉靖年间歙县人。许公在黄池经商,义名远播,即使儿童也把他当作可以信赖的人。嘉靖甲午年,连续几年歉收,黄池百姓拖欠他的粮食无法偿还,许公慨然说:“我连大事都不能救济他们的饥荒,怎么忍心再加重他们的困境呢?”于是向众人发誓烧掉债约,表示不再索取;这等于把二百金像丢弃破鞋一样捐掉。……他曾在江中泛舟,袋中有数百金,忽然遇到盗贼,随从手足无措。许公微笑说:“这是命中注定的。”盗贼取走一半,随从为保住一半而高兴。许公又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脸上丝毫没有得失之色,商人们听说后,都争相把这件事当作美谈。《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处士立斋许公行状》。581 万历年间,南畿、浙江发生严重灾荒,诏令禁止邻境封锁粮食、不许买卖粮食,商船全都聚集到江西,徽州人尤其多。《明史》卷224《陈有年传》。582 天启四年九月徐宪卿上奏:……万历庚申年(1620年),苏州因阻止买粮而引起米价腾贵,一两个饥民强行借取徽商的粮食,有司稍微依法惩办他们,于是聚集在府门前的人达到万人,毁坏牌匾、殴打差役,几乎酿成大变。《明熹宗实录》卷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