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典 业
454 常熟县永禁扰累典铺碑
江南苏州府常熟县为□□德恩隆覆载,异氓顶戴无疆,亟陈剥肤困苦,哀吁勒石禁饬,以杜扰害事。奉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江宁等处地方太子少师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从一品加六级慕批,据附居徽籍商民毕义和、曹恒达、叶显贞、巴恒盛、汪谦吉、孙浩源、罗仁兴、汪宗、吴寄、程隆等呈词前事。内称:裕国在乎安民,兴利必先除害。恭□仁宪大老爷仁心仁政,为国为民,无利不兴,有害必剔,遐迩莫不欢呼,万姓咸皆感戴。和等典铺一业,向蒙宪恩,加意抚恤,严禁借端生扰。煌煌□示,炳若星日。而和等沐恩顶德,于兹有年矣。只因典户近于殷实名色,是以吏胥视为可扰可渔。殊不知各铺或有揭债营运之苦;或有转托贸易之难,尽系抛家离井,按本求利,以资生计。不意连年水荒频仍,当多赎少。近又奉部文,无论铺之大小,本之多寡,典税一例加增。和等敢不竭力奉公,依限输纳。□常熟海隅,□邑城乡典户,不下数十余家,俱系小本经营。□□贤良守令,□民一体周恤。无奈奸胥蠹役,饕餮□□,邈违宪禁,怀藏官府,借□苛□,实繁有□。或称无饷□亟,暂时□借;或捏称□□名色,假公需索;或巧借备办(中□名色,假公需索;或巧借备办(中。奉批:□常熟县查明勒石严禁报。等因。奉批。为照典商输税开抵,实为裕课便民。迩年兵饷□亟,奉加增典税,较倍于昔。□裕课在乎安商。值此岁歉民贫,藉以公平质常,稍济时艰□恤商,原属卫民,岂容借题滋扰。本县新莅兹土,访闻此弊,正欲力除,随接奉宪批,合行勒石永禁。为此示谕通县军民人等知悉:嗣后如有指官撮借,假公乐输,及着备铺设供应,采买各色货物,修筑城垣,飞派炭□工价,点充保里,并将小窃白撞细事,驾题失盗,朦混差役行查等项者,许商人典头立即指名报县,以凭提究,解宪重惩,决不姑宽。尔各典商,务须依限输税,以平开张,毋负上台暨本县剔弊安商至意。须至勒石者。康熙二十年六月十四日立
知常熟县事刘毓琦、县丞范相棠、主簿林□麟、典史季有长。
典商:毕义和、曹恒达、叶咸贞、巴恒盛、汪谦吉、
孙浩源、罗仁兴、叶永贞、邵永隆、汪松茂、
孙永丰、程隆兆、邵万育、孙和益、傅 礼、
曹之传、汪同泰、吴源昌、程万源、程兆禧、
陈隆泰、程德记、席 恒、吴道盛、胡 懋、
程贞兆、项隆文、程敦义、吴永兴、曹鼎新、
程启泰、张亮隆、方启茂、孙永澳。
典头:吴奇、汪宗、程隆。
承行经承:魏□升。
督工经承:张英略。
石匠:陈雨。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86—187页。
455 吾邑(平湖县)游惰日众。有田宅者鬻田宅,无田宅者典衣质□(器 )以谋薪粒。城周广数□(里 )余,而新安富人,挟资权子母,盘踞其中,至数十家。世家巨室,半为所占。康熙十八年邑侯景贞运,奉宪檄,行查违禁重利。□□(徽人 )黄履顺等,啖贞运白镪(指银)二百四十金,即以一案干赃事,词讼之上台,劾景罢官。田是典利三分。视京师及他郡邑,为独重。商横民凋。湖人之髓,其足供徽人之嗜吸耶。
康熙《平湖县志》卷4《风俗》
456 质库无土著人为之,多新安并四方之人,贱贸短期,穷民缓急有不堪矣。
康熙《扬州府志》卷7《风俗》
457 质库多新安贾人为之,(泰兴)邑内五城门及各镇皆有。
康熙《泰兴县志》卷1《风俗》
458 两省典当,旧有百余家,皆徽浙人为之。后不及其半。多参土著。今乡合城仅存十六七家,皆西人(山西人)。
乾隆《临清州志》卷11《市廛志》
459 商,邑多,土著无服贾。行盐、质库皆徽人。
乾隆《镇洋县志》卷1《风俗》
译454 常熟县永远禁止扰累典铺碑 江南苏州府常熟县,因为□□德恩隆覆载,异乡百姓无不顶戴其恩,急忙陈述像剥皮一样的困苦,哀告请求刻石发布禁令,以杜绝扰害之事。奉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江宁等处地方、太子少师、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从一品、加六级慕批:据附居常熟的徽籍商民毕义和、曹恒达、叶显贞、巴恒盛、汪谦吉、孙浩源、罗仁兴、汪宗、吴寄、程隆等呈文,所述前事如下。文中说:国家富裕在于使百姓安定,兴办有利之事必须先除去有害之事。恭敬的□仁宪大老爷,以仁心施行仁政,为国为民,没有利益不兴办,有害之事一定剔除,远近没有不欢呼的,百姓全都感戴。我们经营典铺这一行业,一向承蒙宪恩,特别加意抚恤,严禁借故制造骚扰。光明显赫的□示,明亮如星辰日月。我们沐浴恩德,至今已经多年。只是典户近似殷实人家的名目,所以吏胥把他们看作可以骚扰、可以榨取的对象。他们却不知道,各铺有的承受借债经营的苦处,有的承受转托贸易的困难,全都离家背井,按本金求取利息,以资助生活。没想到连年水灾频繁发生,赎回的多而典当的少。近来又奉部文,无论铺面大小、本钱多少,典税一律加增。我们怎敢不竭力奉公,按照期限缴纳赋税。常熟地处海隅,县城和乡村的典户不少于数十家,全都是小本经营。□□贤良的守令,对百姓一体加以周恤。无奈奸诈的胥吏和贪婪的差役,贪得无厌,远远违背宪禁,暗中藏匿官府文书,借□苛□,实在多有□。有的说军饷□急,暂时□借;有的捏造□□名目,假借公事索取;有的又巧借备办(中□名色,假公需索;或巧借备办(中。奉批:□常熟县查明,刻石严禁,呈报。等因。奉批。为此说明,典商缴纳税款并开具抵充,确实是充裕税收、便利百姓。近年军饷□急,奉令增加典税,比过去加倍。□充裕税收在于安定商人。正值年成歉收、百姓贫困,借公平质常之法,略微救济时艰;□恤商人,本来就是保护百姓,怎能容许借题发挥、滋生骚扰。本县新近到任,访闻有这种弊端,正想竭力革除,随即接到宪批,因此刻石永远禁止。特此告谕全县军民人等知悉:今后如有指称官府撮借,假借公事强令捐输,以及强令典铺准备铺设供应、采买各种货物、修筑城墙、飞派炭□工价、点充保里,并把小偷小摸等细小事情诬称为失盗,蒙混差役前来查办等情形,准许商人、典头立即指名报告县衙,以便提审追究,解送上宪严惩,决不姑息宽贷。你们各家典商,务必按期限缴纳税款,以维持正常开张经营,不要辜负上级官员及本县革除弊端、安定商人的好意。特此刻石。康熙二十年六月十四日立。知常熟县事刘毓琦、县丞范相棠、主簿林□麟、典史季有长。典商:毕义和、曹恒达、叶咸贞、巴恒盛、汪谦吉。孙浩源、罗仁兴、叶永贞、邵永隆、汪松茂。孙永丰、程隆兆、邵万育、孙和益、傅礼。曹之传、汪同泰、吴源昌、程万源、程兆禧。陈隆泰、程德记、席恒、吴道盛、胡懋。程贞兆、项隆文、程敦义、吴永兴、曹鼎新。程启泰、张亮隆、方启茂、孙永澳。典头:吴奇、汪宗、程隆。承行经承:魏□升。督工经承:张英略。石匠:陈雨。《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86—187页。455 我们平湖县游手好闲的人日益增多。有田宅的人卖掉田宅,没有田宅的人典当衣服、抵押□(器),以谋求柴米。县城周长有数□(里)多,而新安富人凭借资本操纵借贷利息,盘踞其中,达到数十家。世家大族,有一半被他们占有。康熙十八年,县令景贞运奉宪檄查办违反禁令、收取重利之事。□□(徽人)黄履顺等用白银二百四十两贿赂景贞运,便以一桩案件牵连诬陷景贞运受贿,将诉讼上报上级,弹劾景贞运使其罢官。田地典当的利息是三分。与京师及其他郡县相比,这里尤其高重。商人横行,百姓凋敝。平湖人的骨髓,难道就足以供徽人嗜好吸取吗?康熙《平湖县志》卷4《风俗》456 质库不许本地人经营,多由新安人及四方之人经营。他们以低价买入、限期短促,使贫民在缓急之时无法承受。康熙《扬州府志》卷7《风俗》457 质库多由新安商人经营,(泰兴)县城内五座城门以及各个集镇都有。康熙《泰兴县志》卷1《风俗》458 两省的典当铺,过去有一百多家,都是徽州、浙江人经营。后来不到原来的一半,其中多有本地人参与。如今乡村和县城合计只剩十六七家,全都是西人(山西人)。乾隆《临清州志》卷11《市廛志》459 商人很多,本地人却不从事经商。盐业、质库都由徽州人经营。乾隆《镇洋县志》卷1《风俗》
460 长公(程锁,明弘治嘉靖间休宁人)既冠,从缙绅学士受诗。无何,父客死淮海,……遂奔丧。资斧不具,日徒跣走百里,无糇粮。会祁寒,衣无积著。至淮,则父故资尽贷他人所,人人生心。长公出券悉焚之,无所问,仅驴一乘老枥下,货钱千。长公匍匐奉丧归,悉以钱奉母。……既终丧,病骨立,屏居一室,三岁不出户庭。少间则挟策读书,不辍业。母谓孺子病且无以为家,第糊口四方,毋系一经为也。长公乃结举宗贤豪者,得十人,俱各持三百缗为合从,号曰正义。时诸程鼎盛,诸少年务奢溢相高。长公与十人者盟,务负俗攻苦。久之,业▯▯起,十人者皆致不赀。长公中年客溧水,其俗春出母钱贷下户,秋倍收子钱。长公居息市中,终岁不过什一,细民称便,争赴长公。癸卯,谷贱伤农,诸贾人持谷价不予,长公独予,平价粉积之。明年大饥,谷踊贵,长公出谷市诸下户,价如往年平。境内德长公,莫不多其长者。长公乃部署门下客,分地而居息吴越间。当是时,长公已累数万金矣。
《休宁率东程氏家谱 明故礼官松溪程长公墓表》
461 长公家世休宁,则歙黄墩裔也,徙居率东信安里,今为由溪。弘治己未,长公生,名封,字时启。长公始结发,从乡先达受诗,无何,父客死淮海,长公哭踊且呕血,则饮泣以安母心。乃趣奔丧,父故资悉贷他人所。故竖窃资亡匿,秋毫无以为资。客请捕亡而后发丧,长公不可,“仁者不忘丘首,孤不能以一朝居,如使急亡命而缓亲丧,无宁匍匐往矣。”于是日徒跣走百里,不避祁寒,胼胝皆龟,衣无积著,枵腹则约腰带加急,甚则斧求以代斧糜。既归葬桃林。母复命之出,乃侦山东得亡竖,故橐皆亡。至淮,适当无年,焚贷者券无所问。仅驴一乘老枥下,货钱千,长公怀归,则以奉母。乡人收责者屡相及于门,……乃鬻田宅、脱簪珥悉还之。既终丧,病骨立,屏居一室,三岁不出户庭,少间,则挟策读书不辍业。母谓:“孺子病且无以为家,第糊口四方,毋系一经为也。”长公乃结举宗贤豪者得十人,俱人持三百缗为合从,贾吴兴新市。时诸程鼎盛,诸侠少奢溢相高,长公与十人者盟,务负俗攻苦,出而即次,即隆冬不垆,截竹为筒,曳踵车轮,以当炙热,久之业▯▯起,十人者皆致不赀。长公中年,客溧水,其俗春出母钱,贷下户,秋倍收子钱,长公居息市中,终岁不过什一,细民称便,争赴长公。癸卯,谷贱伤农,诸贾人持谷价不予,长公独予平价粉积之。明年,饥,谷踊贵,长公出谷市诸下户,价如往年平,境内德长公,诵义至今不绝。长公乃部署门下客,分地而居息吴越间。时吴越奉倭,旁及吾郡,郡中故无备警,至率襁负入山,长公宣言曰:“吾以岩郡阻上游,寇未必至,至则境内皆倭也,何避焉” 乃勒里中少年,召三老豪杰,分据形胜,列五营,长公军中军,中立一强干者为之长,乃分部伍,聚孓粮,诹日为期,长公执牛耳,盟忠壮祠下:“所不赴义者,有如先公。”既歃,法不用命者一人,乃归伍;明日,再至,法失伍者一人,乃归伍;又明日,三至,法哗者一人,乃归伍。由是悉遵约束,人人幸自坚。顷之,寇略郡东,寻遁出境。县大夫召长公为植城休宁。长公区别诸巨室受工,莫不唯唯。宗人某子甲有难色,县大夫顾问长公,长公跪曰:“某贫,宜不胜任,锁幸有余力,毋以一夫烦君候,请代之。”费五百缗而告成事。会城溧水,长公亦费五百缗。既则举宗梁渐江,费亦称是。……长公以身起富,中分产,独胞弟铨,遇铨怡怡无德色。……以遗言命三子:“吾故业中废,碌碌无所成名,生平慕王烈、陶潜为人,今已矣。尔问仁、问学,业已受经;即问策幼冲,他日必使之就学。凡吾所汲汲者,第欲尔曹明经修行,庶几古人。吾倍尔曹,尔曹当事自此始。毋从俗,毋用浮屠,毋废父命,吾瞑矣”。……余惟乡俗不儒则贾,卑议率左贾而右儒,与其为贾儒,宁为儒贾,贾儒则狸德也,以儒饰贾,不亦蝉蜕乎哉。长公是已。……季年释贾归隐,拓近地为菟裘,上奉母欢,下授诸子业。暇日,乃召宾客称诗书,其人则陈达甫、江民莹、王仲房,其书则《楚辞》、《史记》、《战国策》、《孙武子》,迄今遗风具在,不亦翩翩乎儒哉。长公尝奉诏助工, 授鲁藩引礼,卒不拜,乃今仲伯受国子业,而冢孙亦学为儒。
《太函集》卷61《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
译460 长公(程锁,明弘治、嘉靖年间休宁人)成年以后,跟随缙绅、学士学习诗歌。不久,父亲客死淮海,……于是赶去奔丧。没有盘缠,每天赤脚走一百里,没有干粮。适逢严寒,衣服也没有多余的。到了淮海,父亲遗留下的财物全都借给了别人,人人都起了侵吞之心。长公拿出借券全部烧掉,不再追问,只在旧马棚下得到一头老驴,卖得一千钱。长公匍匐着扶送灵柩回乡,把钱全部奉养母亲。……服丧期满后,他病得形销骨立,独居一室,三年不出门户。稍有好转,便拿着书读书,从不荒废学业。母亲对他说:“你年少多病,又没有办法置办家业,只管到四方谋生糊口,不要拘泥于读一部经书。”长公于是联合全宗族中贤能豪杰的人,得到十人,每人各拿三百缗,结成合伙,称为“正义”。当时诸程家正兴盛,各家少年以奢侈过度相互夸耀。长公同这十人盟誓,务必违背世俗、刻苦经营。过了很久,事业渐渐兴起,十人都获得了不可计量的财富。长公中年时客居溧水,当地习俗是春季贷出本金给下户,秋季加倍收取利息。长公在市场中经营生息,一年不过收取十分之一,百姓都称便,争相到长公那里借贷。癸卯年,谷价低贱,农民受到损害,各商人囤积粮食,不肯按价出售,只有长公出售,并按平价粉碎积存的粮食。第二年发生大饥荒,谷价飞涨,长公拿出粮食卖给各下户,价格仍按往年的平价。境内的人感念长公的恩德,没有不称赞他是长者的。长公于是安排门下的客人,分赴各地,在吴越之间经营生息。当时长公已经积累了数万金。《休宁率东程氏家谱·明故礼官松溪程长公墓表》461 长公家世代居住休宁,是歙县黄墩人的后裔,后来迁居率东信安里,今称由溪。弘治己未年,长公出生,名封,字时启。长公刚成年,便跟随乡里的前辈名士学习诗歌。不久,父亲客死淮海,长公哭踊并且呕血,只好饮泣来安慰母亲。于是催促启程奔丧,父亲遗留的资财全都借给了别人。原来的仆人偷走资财逃亡,长公没有丝毫盘缠。客人请求先捕捉逃亡的仆人再发丧,长公不同意,说:“仁人不会忘记死者归葬故土,我不能为了眼前一时的居处而耽搁;如果要急着追捕逃亡者而延缓亲人的丧事,那还不如爬着前往。”于是每天赤脚走一百里,不躲避严寒,脚上长满老茧并裂开,衣服没有多余的;肚子空了,就把腰带束得更紧,严重时甚至砍柴取斧屑代替粮食。回来后把父亲葬在桃林。母亲又命他出行,于是侦查山东,抓到了逃亡的仆人,但原来藏在袋中的资财已经全都丢失。到了淮海,正赶上荒年,便把借债人的借券全部烧掉,不再追问。只在旧马棚下得到一头老驴,卖得一千钱。长公带钱回乡,便把它奉养母亲。乡里前来催债的人接连登门,……于是卖掉田宅,脱下妇女的簪钗耳饰,全部偿还他们。服丧期满后,他病得形销骨立,独居一室,三年不出门户;稍有好转,便拿书读书,不荒废学业。母亲说:“你年少多病,又没有办法置办家业,只管到四方谋生糊口,不要拘泥于读一部经书。”长公于是联合全宗族中贤能豪杰的人,得到十人,每人各拿三百缗,结成合伙,在吴兴新市经商。当时诸程家正兴盛,各家侠少以奢侈过度相互夸耀。长公同这十人盟誓,务必违背世俗、刻苦经营;出门后只要到了经营处所,即使隆冬也不生火炉,截取竹子做成管筒,拖着脚跟像车轮一样转动,用来抵御炙热。过了很久,事业渐渐兴起,十人都获得了不可计量的财富。长公中年时客居溧水,当地习俗是春季贷出本金给下户,秋季加倍收取利息。长公在市场中经营生息,一年不过收取十分之一,百姓都称便,争相到长公那里借贷。癸卯年,谷价低贱,农民受到损害,各商人囤积粮食,不肯按价出售,只有长公按平价出售,并粉碎积存的粮食。第二年发生饥荒,谷价飞涨,长公拿出粮食卖给各下户,价格仍按往年的平价。境内的人感念长公的恩德,至今传诵他的义举不绝。长公于是安排门下客人,分赴各地,在吴越之间经营生息。当时吴越地区遭受倭寇侵扰,波及我们郡县;郡中原本没有戒备警报,到了后来,人们甚至背着襁褓中的孩子逃入山中。长公公开说:“我们郡地处险要,阻挡在上游,倭寇未必能来;如果来了,那么境内人人都是倭寇的侵扰对象,又何必躲避?”于是召集乡里的年轻人,召来三老和豪杰,分别据守险要地形,排列五营。长公居中军,在中央推立一名强干的人担任首领,随即划分部伍,聚集粮食,约定日期为期。长公执牛耳,在忠壮祠下盟誓:“谁不赴义,就像先公一样。” 盟誓之后,按军法处置一名不听命的人,将他归入队伍;第二天再次集合,按军法处置一名擅自离队的人,将他归入队伍;又过一天,第三次集合,按军法处置一名喧哗的人,将他归入队伍。从此大家都遵守约束,人人幸而能够自我坚定。不久,倭寇劫掠郡城东部,没过多久便逃出境外。县大夫召长公负责修筑休宁县城。长公把工程分给各个大户承办,没有谁敢不答应。宗族中某家的某子面有难色,县大夫回头询问长公,长公跪下说:“某家贫穷,确实难以胜任;我程锁幸好还有余力,不要因为一个人而烦劳您,请让我代替他。”他花费五百缗,工程便告完成。适逢修筑溧水县城,长公也花费五百缗。随后又倡议全宗族修建跨越渐江的桥梁,花费也相当。……长公靠自身努力致富,把产业分成两份;唯独对同胞弟弟铨,始终和颜悦色,没有一丝以恩人自居的神色。……他临终遗言告诫三个儿子:“我原来的事业中途荒废,庸庸碌碌,没有成就名声;平生仰慕王烈、陶潜的为人,如今一切都结束了。你们问仁、问学,已经接受了经书教育;即使问策年幼,也一定要让他日后入学。凡是我急切追求的,只是希望你们明白经义、修养品行,差不多可以赶上古人。我已经加倍抚养你们,你们从今以后应当承担事务。不要随从世俗,不要信奉浮屠,不要违背父亲的遗命,这样我就可以瞑目了。” ……我认为乡里的风俗是不读书便经商,卑下的议论通常贬低商人而抬高读书人;与其做一个先商后儒的人,宁可做一个先儒后商的人。先商后儒就是损害道德,以儒家装饰经商,不也像蝉蜕壳一样改变身份吗?长公正是这样的人。……晚年放弃经商,回乡隐居,扩展附近土地作为养老之所,上奉母亲使她欢悦,下教授各位儿子的学业。有空时便召集宾客吟咏诗书,宾客有陈达甫、江民莹、王仲房,所读的书有《楚辞》《史记》《战国策》《孙武子》,直到今天遗留下来的风气仍然存在,这不也很有儒者风度吗?长公曾奉诏助修工程,被授予鲁藩引礼,却始终不肯受拜;如今他的仲子、伯子接受国子监教育,嫡长孙也学习做儒生。《太函集》卷61《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
462 汪栋(清康乾间休宁人),八世祖讳新(汪松峰)为南昌指挥使,有才德,名振遐迩。兄(汪栋)与予同为八世孙焉。高祖讳自达公,郡庠生,以文行为邑之冠冕。曾祖儒林郎讳翱公,好施与,人怀其德。祖讳立功公,笃于孝友,名垂成均。父匡汉公讳杰,才智过人,益恢先绪,早年失怙,不获专攻举业,以国学考授州同知。其典业在吴江之平望镇,岁戊戌,匡汉公遂奉母定居于平望焉。……年十四,通六经四子书,拈题操觚,井井有法。是岁,就试海盐,受知于督学马公,补博士弟子员。明年岁试,又为文宗常识,拔置前茅……迨祖母及尊人先后即世,门以内事无大小悉赖北堂综理,门以外事无巨细,悉籍从祖维持。典业则择贤能者委之,因材授事,咸得其宜。尝语任事者曰:“祖宗创业艰难,吾惟守此不坠而已,幸勿苛刻,以失吾家忠厚风。”于是笃志下帷,更深攻苦。凡经传子史以及文艺诗词莫不浏览翻阅……
休宁《西门汪氏大公房挥佥公支谱 明经栋公传》
463 汪可钦(清休宁人)……伯兄以高赀行质于粤,值兵燹,为典守者干没殆尽,钦越数千里料理之,尽还故物,一无所取。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464 公素业儒为太学生,专于肆业,典务托匪其人,恣侵渔而反毁舍,以掩其狡,万金灰烬一空,……生齿日繁,举子业缘之以废。公益折节为俭,拓陶朱之术,吸山林川泽自然之利,……数十年间业渐起。以夙志未酬,课子孙隆师友,建书舍为砥砺之地,置学田为膏火之资。
《休宁古林黄氏重修族谱》
465 (王福奴,字仲禧,明洪武景泰间歙县人)善生殖,商游吴浙,士大夫深加敬爱。有蔡姓者,欠逋欲鬻女以偿,公闻持券还之曰:“毋因是以致离天性之爱耶。”
歙县《泽富王氏宗谱》卷1
466 (许)公讳明大,字德昭,号竹庵(明成化嘉靖间歙县人)。……挟资游吴楚燕赵间,民之衣食不给者,咸称贷于公,公每以义为先。洎岁凶,逋者争鬻子女以报,公止之曰:“吾岂以利而割人之至爱耶” 悉取券焚之,示不复取。……有客王姓者与公舍金陵,亡金十斤而去,公得之默以待失者,居无何而客返告公曰:“吾挟赀江湖,离父母以求生计,今若此,吾何归焉,弗获则有赴水耳”。公曰:“毋忧,吾待子来久矣”。遂出而授之,略无德色。客曰:“吾今日得以复生者,公所造也,愿分公金半”。公叹曰:“吾素视不义富贵若浮云耳!吾何汝金为哉” 竟却而弗受。……生成化戊戌年,殁嘉靖戊戌年。
《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竹庵公行实》
467 (许)玉宗公生三子,世积公其仲也。(明嘉靖万历间歙人)。公为儿时,好读书,玉宗公不欲曰:“书是以记姓名而已,安用苦学”。于是弃去而从家人问生产。尝客姑孰,会岁凶困甚,公独晏然,时从宗人币者游。币时为姑孰诸生,亦困,公数就币同寝慰藉,甚至月有所成给。其后币登甲第,历官参知,而公业亦起。遂为刎颈之交。公尝与他贾市米,岁计倍赢,公竟谢去。或问之,曰:“夫出入不同量,以是为利,虽什百非我愿也。”去而之湖阴,病且死,……自是家居,鬻财取什二。有急者愿多出子钱,公曰:“吾什二足矣”。族有子不肖,私鬻父田于公,荡且尽,其父知而恶其子于公,公亟还其券。亡何,其父贫甚,复以其田鬻公,公与直如初。又有负公券而讼公者,官廉得其状,为计所负令重之,公悉弃弗取,官以为义让。而公配宋孺人私以糈遗讼者妇于家,公笑曰:“奈何助攻我者”,孺人曰:“其夫不良,何与其妻 ”公抚然自失曰:“嗟乎,此真吾妇也”。公性好施,所居数十里内葺路建亭,不遗余力,官建万年桥,以丁田起赋,召公计之,公曰:“是固当籍富民,某虽非富,愿输金以为富者先”。卒用其议缓征。至于创宗祠,修统谱,讲乡约,兴义仓,虽劳且费不惜也。……塾延名师,日程督诸子,令诸子以次进。问所授书,各覆说其大义以为常。
《许文穆公集》卷13《世积公行状》
468 汪氏岩镇人也。……处士始成童,以积著居上海。……初,处士受贾,资不逾中人,既日益饶,附处士者众,处士乃就彼中治垣屋,部署诸子弟,四面开户以居,客至四面应之,户无留屦。处士与诸子弟约:居他县,毋操利权;出母钱,毋以苦杂良,毋短少;收子钱,无入奇羡,毋以日计取盈。于是人人归市如流,旁郡邑皆至。居有倾乃大饶,里之富人无出其右者。
《太函集》卷28《汪处士传》
译462 汪栋(清代康熙、乾隆年间休宁人)的八世祖名新,即汪松峰,任南昌指挥使,有才干和德行,名声远近闻名。我的兄长与我同为他的八世孙。高祖名自达公,是郡庠生,以文章品行为县中的冠冕。曾祖儒林郎名翱公,喜好施舍赈济,人们都感念他的恩德。祖父名立功公,笃厚地奉行孝友,名声流传于成均。父亲匡汉公名杰,才智超过常人,更加光大祖先事业;早年丧父,不能专心攻读科举学业,后来以国学生身份考授州同知。他的典当业在吴江县平望镇,戊戌年,匡汉公便奉母亲定居在平望。……十四岁时,通晓六经和四书,拿到题目便能挥笔作文,条理井然,颇有章法。这一年到海盐应试,得到督学马公的赏识,补为博士弟子员。第二年参加岁试,又因文章为文宗所熟知,被选拔置于前列。……等到祖母和父亲先后去世,家门以内无论大小事务全靠母亲主持,家门以外无论大小事务全靠从祖父维持。典当业则选择贤能的人委任,按照才能分派事务,都能各得其宜。他曾对任事者说:“祖宗创业艰难,我只是守住这份产业使它不衰败罢了,幸好不要苛刻待人,以免丧失我家的忠厚家风。” 于是他专心致志闭门读书,深夜仍刻苦攻读。凡是经传、诸子、史书以及文章、诗词,没有不浏览翻阅的。休宁《西门汪氏大公房挥佥公支谱·明经栋公传》463 汪可钦(清代休宁人)……他的长兄带着巨额资本到广东经营典当,恰逢战乱,几乎全被负责看守典当物的人侵吞。汪可钦跋涉数千里前去处理,全部归还原物,一点也没有取用。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笃行》464 此公一向以儒业为事,是太学生,专心从事学业;后来把典当事务托付给不合适的人,对方肆意侵吞,又反过来毁坏房屋,以掩盖自己的狡诈,价值万金的产业全部化为灰烬,……人口日益增多,科举学业也因此荒废。此公更加降低身段实行节俭,运用陶朱公的经营之术,获取山林川泽的自然资源之利,……几十年间产业逐渐复兴。由于平生志向尚未实现,便督促子孙延请名师、结交良友,建造书舍作为磨炼之地,置办学田作为灯火费用。《休宁古林黄氏重修族谱》465 王福奴,字仲禧,是明代洪武、景泰年间歙县人,善于经营生财,往来吴、浙经商,士大夫都十分敬爱他。有个姓蔡的人欠债无力偿还,想卖掉女儿来还债,王公听说后拿着借券归还,说:“不要因为这件事而导致父女分离、失去天性之爱吧。” 歙县《泽富王氏宗谱》卷1 466 许公名明大,字德昭,号竹庵(明代成化、嘉靖年间歙县人)。……他带着资本游历吴、楚、燕、赵之间,百姓中衣食不足的人,都来向他借贷,许公总是把义放在首位。等到年成歉收,欠债的人争相卖掉子女来偿还,许公制止他们说:“我难道能因为谋利而割断人间最亲爱之情吗?”于是把借券全部取出烧掉,表示不再索取。……有个姓王的客商同许公一起住在金陵,丢失了十斤黄金后离去。许公得到黄金,默默等待失主。不久客商回来告诉许公说:“我带着资财在江湖间奔波,离开父母来谋求生计,如今发生这种事,我将归向何处?如果找不回来,我就要投水自尽了。”许公说:“不要忧虑,我等你回来已经很久了。”于是拿出黄金交给他,脸上一点也没有施恩的神色。客商说:“我今天能够重新活下去,是公所成全的,愿意把我金钱的一半分给公。”许公叹息说:“我一向把不义而得的富贵看作浮云,要你的钱做什么?”最终推辞不接受。……生于成化戊戌年,卒于嘉靖戊戌年。《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竹庵公行实》467 许玉宗公生有三个儿子,世积公排行第二(明代嘉靖、万历年间歙县人)。世积公小时候喜欢读书,玉宗公不愿意,说:“读书不过是用来记住姓名罢了,何必苦苦学习?”于是他放弃读书,跟随家人学习经营产业。他曾客居姑孰,适逢年成歉收,困苦非常,但世积公独自安然自若,时常同宗族中经营布帛的人交游。这个人当时是姑孰的生员,也很困窘;世积公多次前去同他一起住宿,安慰资助他,甚至每月都有所得以供给生活。后来此人考中甲第,历任参知,而世积公的产业也兴起了,于是两人成为生死之交。世积公曾同其他商人买卖粮食,按年计算可获一倍利润,但最终谢绝不做。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出入的数量不同,却以此谋利,即使获利十倍、百倍,也不是我的愿望。”后来离开那里前往湖阴,病重将死,……从此居家,出售财物只取十分之二的利息。有急需借钱的人愿意多付利息,世积公说:“我取十分之二已经足够了。”族中有个不肖子弟,私自把父亲的田地卖给世积公,几乎挥霍殆尽。他的父亲知道后,便向世积公斥责儿子,世积公立即归还借券。不久,那位父亲十分贫困,又把田地卖给世积公,世积公仍按原价给钱。又有人拿着欠世积公的借券反而控告世积公,官员查明实情后,打算把他所欠的钱加重追偿,世积公全部放弃不取,官员认为这是义举,便责备让利的一方。世积公的妻子宋孺人私下拿粮食送给那个诉讼者的妻子,请她到家中。世积公笑着说:“为什么要帮助攻击我的人?”宋孺人说:“她的丈夫品行不好,和他的妻子有什么关系?”世积公怅然若失地抚摸着自己说:“唉,这才真是我的妻子。”世积公天性喜好施舍,居住地数十里以内修路、建亭,都不遗余力。官府修建万年桥,要按丁口和田地征收赋税,召世积公来筹划。世积公说:“这本来应当登记富民征收,我虽然不算富裕,愿意先出钱,让富人先行。”最终采用了他的建议,缓期征收。至于创建宗祠、修订统谱、讲习乡约、兴办义仓,即使劳苦而且费钱也不吝惜。……私塾延请名师,每天安排督促各个儿子,使他们依次进步。询问所教授的书,各人都要反复讲说其中的大意,成为常规。《许文穆公集》卷13《世积公行状》468 汪氏是岩镇人。……处士刚成年时,便凭借积累货物、经营贸易居住在上海。……起初,处士经商时资本不超过普通人;后来日渐富裕,依附他的人很多。于是处士就在当地修建围墙和房屋,安排各位子弟,四面开门让人居住;客人来到,四面都能接待,门内没有空着的鞋子。处士同各位子弟约定:在其他县经营,不要独占利权;贷出本金,不要以劣质货物混杂优质货物,不要短少分量;收取利息,不要计入额外多得的部分,不要按日计算来牟利。于是人们纷纷像流水一样到他的市场交易,邻近各郡县的人也都来了。经营了一段时间便大为富裕,乡里的富人没有谁能超过他。《太函集》卷28《汪处士传》
469 世俊公字智千,天性谨厚。承父资生殖,因人器使,以里役征收听之伯兄仪,以家人食指任之叔弟传,以力学显扬期之季弟伯,而己则壹意服贾,拮据不怠,少恢先业。初于北关溪上列廛,旋治典于家。万历戊子,岁荒让息不取,饥民赖以存活者甚众。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处士世俊公传》
470 长者以伯子子程书得封征仕郎矣,邦人高长者义,宁讵以其秩诎之,故亟称陈长者云。长者产莆田,中年避寇建业,居二十年所。归老……举室而迁金陵,即以质剂代耕。顾镏铢不辨,自言倍亲而仕为名高,则已浮饱食无所用心,为厚利则已汰。居常屈首抱几,自六经以及百氏无所不窥,凡金石古文、名家法帖、手摹指画,务得其真,无所不习,绘事则自皇唐以迄胡元,名品则自宗器以迄玩物,无论百金之价,什袭之珍,无所不购。
《太函集》卷59《明封征仕郎莆田陈长者墓志铭》
471 吾宗自时扬公迁岩镇,至(汪)恂公义甚高,尝筑舍以居贫宗,务振人之急。事闻,所部书棹楔表其闾。恂子良忄介以末疾痼终身,家乃不造。息子二:伯钅求,仲钦。伯子逆共程,独当户。共程谓君家故受贾,非贾何以治生,遂解橐中装佐伯子贾。伯子曰:善。就近而贾海阳,聚致千金者三,称良贾矣。既复以质剂出入,徙宛陵,居数载,一再倍之。
《太函集》卷40《共程传》
472 商山吴氏于邑为殷族,……家多素封,所殖业,皆以典质权子母,不为鹾商大贾,走边海,入陇蜀,而与朝家为市。……而吴子云中星自其先远祖起家,至今源远流长,几几乎殆十世不失。
《金太史集》卷7《寿吴亲母金孺人序》
473 程廷柱,字殿臣,号理斋,(康、乾时歙县人)……随父侧奔驰江广,佐理经营。……总理玉山栈事,增置田产;……(又)创立龙游典业、田庄。
歙县《程氏孟孙公支谱 程廷柱传》
474 俞曲园樾《右台仙馆笔记》中有许翁散财一则,记吾族尚义门四方某公事也,兹备录之云:许翁,歙县人。余尝见之于故人汪镜轩坐上,盖即汪之妻父也。家故巨富,启质物之肆四十余所,江浙间多有之,至翁犹然。翁为人极厚悫,其言呐呐然如不出口。而其子弟中,则有三四辈,以豪侈自喜,浆酒霍肉,奉养逾王侯。家僮百数十人,马数十匹,青骊彤白,无色不具,腹鞅背螅,亦与相称,每出则前后导从,炫耀于闾巷间。一日忽郡吏持官文书来,太守以其豪横欲逮问之,乃凶惧,上下行赂求免,所费无算,始寝不问。于是此三四辈者相与谋曰:“家乡不可居矣,盍出游乎 ”各具舟车出游江浙间。凡其家设肆之处,无远不至。至则日以片纸至肆中,取银钱无厌足。主者或靳之,辄怒曰:“此故吾家物,何预公事。”使所善倡家,自至肆中,恣所取。主者大惧,皆以书白许翁。许翁自度不能要束其子弟,乃曰:“今吾悉闭诸肆,彼无所取,则已矣。”为书遍告诸肆,使同日而闭。已而,肆中之客皆大哗:“主人所不足者,非财也,何为悉罢诸肆 主人自为计,则得矣,如吾曹何 ”许翁闻之曰:“诚如公等言。”乃命自管事者以下,悉有所赠。管事者或与之千金,或二千金,视肆之大小,自是递降,至厮役扈养皆有分也,最下亦与钱十万。方许翁定此议时,初未尝辜较其人数,及此议出,主者按籍而计之,则四十余肆,其人几及二千,各如数拜赐而去,而许翁之钱罄矣。十数世之积,数百万之赀,一朝而尽,亦可骇也。余见许翁时,其冠犹戴青金石顶,缀锴羽兰翎。镜轩语余曰:“翁所存惟此矣。”按:曲园少时,曾馆休宁汪氏,故记此事特详。
《歙事闲谭》第17册
475 汪献祥,字惟贞,(明祁门)城东人。……长游四方,往来江淮间,累千金,为赣榆人称贷尽。适赣有悍令诛遗赋,藏楚其民,邑半流亡。祥券满一箧,无能偿者。曰:“去之,无助人为虐。”焚其券而归。归课其子。子体翁意,亦能清修自毖,以文章德量见重当时,皆其义方教也。
康熙《祁门县志》卷4《孝义》
476 吴文畿,字民止,(祁门)十一都金壁人。初客溧阳,年四十无子,溧人有贷畿金未偿者,病将死,嘱媒鬻其妻以备衾棺,留半以偿畿。时畿在楚未返,媒请于畿友办,友曰:“何鬻为,吾更出金之半买此妇,为畿置妾以待,可也。”畿至,友告之故。畿曰:“岂有生贷人金,而死遂据其妻乎! 仁者不为也。”取友所定婚书,并前负券悉焚之。遂归,抵家二年生子鼎,孙五人。
康熙《祁门县志》卷4《孝义》
译469 世俊公字智千,天性谨慎厚道。他继承父亲的资财经营生息,因材使用他人:把乡里差役征收的事务交给伯兄仪,把家中人口的供养交给叔弟传,把希望寄托在季弟伯勤学成名,而自己则一心经商,辛勤操劳,从不懈怠,逐渐恢复并扩大祖业。起初在北关溪边开设店铺,不久便在家中经营典当。万历戊子年,年成荒歉,他免收利息,许多饥民因此得以存活。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处士世俊公传》470 长者因为长子子程的功劳,已经获授封号征仕郎。乡人推重长者的义行,哪里会因为他的官阶而轻视他,所以急切称颂陈长者。长者原籍莆田,中年时为躲避寇乱来到建业,居住了二十年左右。晚年归乡……举家迁到金陵,便以典当业代替耕作。不过他对金钱极为淡泊,自己说:加倍侍奉亲长而出仕以求名望,已经是浮华;追求厚利,又已经是贪黩。他平时常低头靠着几案,从六经到诸子百家无不阅览;凡是金石文字、名家法帖,亲手摹写、用手指临画,务求得到真迹神韵,无不学习;绘画作品则从皇唐直到胡元,名贵器物则从宗庙礼器直到玩赏器物,无论价值百金、珍藏多重,都没有不购买的。《太函集》卷59《明封征仕郎莆田陈长者墓志铭》471 我们宗族自时扬公迁到岩镇,到了汪恂公,义行非常高尚,曾经建造房屋让贫困的族人居住,专门救济他人的急难。事情上报后,所属官府书写匾额、立棹楔表彰他的乡里。汪恂的儿子良介因末疾终身残废,家业于是没有发展起来。他有两个儿子:长子钅求,次子钦。长子年幼,独自支撑门户。共程对他说,你家过去本来就是靠经商接受买卖起家的,不经商靠什么谋生?于是解开袋中行装,帮助长子经商。长子说:“好。”便就近到海阳经商,积聚到三次千金,称得上善于经商了。后来又经营典当业,迁居宛陵,住了几年,财产增加了一倍、两倍。《太函集》卷40《共程传》472 商山吴氏在县里是富裕的家族,……家中有许多世代积累而不显露的财富,所经营的产业都凭借典当抵押、操纵借贷利息取得,不做盐商大贾,不奔走边海、进入陇蜀,也不与朝廷做买卖。……吴氏子弟云中星,从其远祖起家以来,至今根基源远流长,差不多已经近十代而没有衰败。《金太史集》卷7《寿吴亲母金孺人序》473 程廷柱,字殿臣,号理斋(康熙、乾隆年间歙县人)。……跟随父亲奔走于江、广之间,帮助料理经营。……总管玉山栈的事务,增加购置田产;……又创办龙游典当业和田庄。歙县《程氏孟孙公支谱·程廷柱传》474 俞曲园樾《右台仙馆笔记》中有一则许翁散尽财产的故事,记载的是我们族中尚义门四方某公的事,如今完整抄录如下:许翁是歙县人。我曾在故友汪镜轩的宴席上见过他,他大概就是汪氏的岳父。许家原来极其富裕,开设典当铺四十多所,江浙之间到处都有,到了许翁时仍然如此。许翁为人极其厚道诚实,说话结结巴巴,仿佛难以出口。然而他的子弟中有三四辈,以豪奢为乐,饮酒如浆、吃肉如草,奉养自己超过王侯。家中有仆僮一百几十人,马匹几十匹,青、黑、红、白各种颜色一应俱全,马具也相称;每次出门,前后都有随从导引,在乡巷之间炫耀。有一天,忽然有郡吏拿着官府文书前来,说太守因为他豪横,想把他逮捕审问。于是他们惊恐万分,上下行贿求免,花费无法计算,太守这才停止追究。于是这三四辈人商议说:“家乡已经不能居住了,何不出游?”各自准备舟车,游历江浙各地。凡是他家开设典铺的地方,无论多远都到达。到那里后,每天拿一张纸条到铺中,索取银钱,永不满足。掌柜有时稍加吝惜,他们便发怒说:“这是我们家的财物,与你有什么关系?” 他们还让所交好的倡家女子亲自到典铺中,任意取用财物。掌柜非常害怕,都写信把情况告诉许翁。许翁自知不能约束子弟,便说:“如今我把所有典铺都关闭,他们没有地方取钱,这件事也就罢了。”于是写信通知各铺,叫它们在同一天关闭。随后,铺中的客人都大声喧哗:“主人所缺少的并不是钱财,为什么要把所有典铺都关闭?主人为自己打算,当然可以这样做;那么我们这些人怎么办?”许翁听后说:“确实如各位所说。”于是命令从管事以下,全部有所赠送。管事有的给一千金,有的给二千金,按照典铺大小逐级减少;直到杂役、仆役、供养人员,也人人有份,最下等的也给钱十万。许翁决定这个办法时,起初并没有计算人数;等办法公布后,掌柜按账册计算,四十多所典铺,人数将近二千人。众人各自按数拜谢受赐离去,许翁的钱也耗尽了。十几代积累的财产、数百万的资财,一天之内耗尽,也实在令人惊骇。我见到许翁时,他头上还戴着青金石顶、缀有铠羽兰翎的冠帽。汪镜轩对我说:“老人剩下的只有这些了。”考察得知:俞曲园年轻时曾在休宁汪氏家中任馆师,所以记载这件事特别详细。《歙事闲谭》第17册 475 汪献祥,字惟贞,是(明代祁门)城东人。……成年后游历四方,往来江淮之间,累计有数千金借给赣榆人。恰逢赣地有强横的县令追征拖欠的赋税,藏匿、逼迫百姓,县中有一半人流亡。汪献祥的借券装满一箱,却没有人能够偿还。他说:“算了吧,不要帮助别人作恶。”于是烧掉借券回乡。回乡后教导他的儿子。儿子体会父亲的心意,也能清白自守、谨慎修身,以文章和德量受到当时人的尊重,都是父亲以正确方法教育的结果。康熙《祁门县志》卷4《孝义》476 吴文畿,字民止,是(祁门)十一都金壁人。起初客居溧阳,四十岁还没有儿子。溧阳人中有人借了吴文畿的钱尚未偿还,病重将死时,嘱托媒人卖掉自己的妻子,以置办棺材和寿衣,留下其中一半偿还吴文畿。当时吴文畿正在楚地,尚未回来,媒人便向吴文畿的朋友请求办理此事。朋友说:“为什么要卖她?我再拿出一半钱买下这个妇人,为吴文畿置妾等待他回来,这样可以吧。”吴文畿回来后,朋友把事情经过告诉他。吴文畿说:“哪有活着时借给别人钱,死后就占有他的妻子的道理?仁人不会这样做。”于是把朋友订立的婚书和此前的欠券全部烧掉。后来回乡,抵家两年生子吴鼎,孙子有五人。康熙《祁门县志》卷4《孝义》
477 公讳贤,字士希,读《愚溪赋》而有得,因自号愚父。……初习举子业,例进太学,以数奇弗克题名雁塔。公作而言曰:“一例尔何足多哉!科第且付之吾子孙可也。独念吾父幼孤,克自树立,以勤苦江湖起家,吾嫡长不任其劳,非孝也。”遂竭力干蛊,不避艰险,惟恐不得其欢心。市司有巨蠹,曾负所寄,公赴关奏理之,双峰(其父)公喜。及双峰公殁,赀产以数万计。公惟笃大义,铢两不与诸弟较,至今不闻有患贫者,皆公友于之征也。……公平生胸次脱略宏伟,不能为局促鄙琐之态,一日而得千金无喜色,一日而挥千金无吝容。且乐与贤大夫亲,故随所在吴士大夫咸愿与之游。……公收功吴地,归老故园。……公昔居吴时,梅林公方宪两浙,有昌贷公百余金者,梅公知其子弟所为而白于公,公既弗之取。后梅公遘难,人有为公谋讼其事者,公正色拒之曰:“梅公忠贯天日,功在国家,吾恨不能辨其诬,乃乘其危而讼其子弟哉!”又尝奏除镇江沿河之积棍,立苏州上下之两牙,以振客纪,且使国课日增,厥功固铭诸石矣。……以乙亥年三月二十日终于寝,距生弘治壬戌六月二十五日,享年七十有四。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理田愚谷李公行状》
478 公讳良朋(姓李氏婺源人),字汝信,继山其号。……携其赀游江淮,逐子母而息者几五载,息颇美。居无何,属岁耸矣,公矍然思曰:“吾而苛责若人逋,势何不克,顾予有女若而年,可以嫁;有子若而年,可以训;有父若而年,可以及余息而终养。”遂大焚其券,罄囊以归。……公生于嘉靖乙酉,殁于万历乙酉。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理田继山李公行状》
479 程发奎,字应文,郡庠生,(婺源)上溪头人。兄弟四,季弟扬州典业,被诬陷狱……
《婺源县采辑 孝友》
480 张大雾,……幼佣工为生,长贩竹木售于西江。权子母,家渐饶。尝收债余邑之古江村,有姚某鬻妻偿负,姑媳分离,哭声载路。雾廉得其实,赠银四十两,夫妻复完聚。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481 徽州人有汪拱乾者,精会计,贸易于外者三十余年。其所置之货,皆人弃我取,而无不利市三倍。自此经营,日积日富,而自奉菲薄。并诫诸子,不得鲜衣美食,诸子亦能守成。然人有告借者,无不满其意而去,惟立卷时,必载若干利,因其宽于取债,日积月累,子母并计之,则负欠者俱有难偿之患。一日,诸子私相谓曰:“昔陶朱公能积能散,故人至今称之。今吾父聚而不散,恐市恩而反招怨术也。”拱乾闻之,语诸子曰:“吾有是念久矣,恐汝辈不克体吾志耳,是以蓄而不发。今既能会吾意,真吾子也!”于是检箧中券数千张,尽召其人来而焚之,众皆颂祝罗拜。自此以后,诸子亦能自经营,家家丰裕,传其孙曾。今大江南北开质库或木商、布商,汪姓最多,大半皆其后人,当为本朝货殖之冠。
《登楼杂记》(见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册100页)
482 汪拱乾,字象坤,(清婺源)段萃人。家贫。幼服贾,心精会计。其于物也,人弃我取,往往利市数倍。广置田宅,而自奉菲恶,无异穷约时。尝蓄赢赀,以时出入,缓急有求请悉应之,任其先后来偿。年近六十,诸子私相谓曰:“凡物盈亏有时,昔陶朱公屡积屡散,其中男犹不免祸,况聚而不散者乎 ”乾闻诸子言,大悦曰:“我抱此愿久矣。”悉出笥中积券,共计八千两有奇,令其人来合券,遍归之。乡里绅士为上诸当道,督台于公成龙,给冠带荣身,表其闾曰:“满门孝义”;藩司柯公永升褒以“惠施流布”;署邑宁公鹏举亦以“旷古高义”美之。闻其事者皆曰晏、范再世。
光绪《婺源县志》卷31《人物 义行》
483 洪仁辅(明正德万历间歙县人)……甫十六,公尚在讼读,未娴贾业,顾以王父独力拮据,两都八闽奔走无宁日为歉。……遂走千里外以身任劳,既而次公亦长立,公居息八闽,次公居息南都,王父遂得优游里下,构堂宇置阡陌,笑傲含饴,乐以寿终。
歙县《江村洪氏家谱》卷9《明敕赠修职郎提举松山公墓志铭》
484 邑人公议(黟县书院)延请经费由典商领本生息,官吏俱不为经理。
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 学校》
485 徽州六属,绩溪较瘠。读书寒士最多,是以每届乡试之期赴试者寥寥。户部主事邑人胡培▯与合邑绅士劝捐,得银五千两,请于太守及邑宰立案。其银发典生息,每科以息银分给应试者旅费。一切规条刻于石,以垂久远。
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 学校 新增绩溪知县王日新记》
译477 公名贤,字士希,读《愚溪赋》有所领会,于是自号愚父。……起初学习科举业,按例进入太学,却因命运不济,不能题名雁塔。公写作并感叹说:“同样不过如此,有什么值得夸耀的!科举功名交给我的子孙去取得就可以了。只是想到我的父亲幼年丧父,凭借勤苦在江湖间起家,我作为嫡长子却不承担他的劳苦,这不是孝道。”于是竭力经营家业,不避艰险,只怕不能使父亲欢心。市司中有大蠹虫,曾经侵吞所托之物,公前往关口上奏申理此事,双峰公因此高兴。双峰公去世后,家产以数万计。公只笃守大义,在钱财上从不与诸弟计较,直到今天也没有听说有谁因贫困受患,这都是公友爱兄弟的证明。……公平生胸襟洒脱宏伟,不能作局促鄙琐的姿态;一天得到千金没有喜色,一天花掉千金也没有吝惜的神情。而且乐于亲近贤能大夫,所以无论身在何处,吴地士大夫都愿意同他交游。……公在吴地经营有成,回到故园养老。……公过去居住吴地时,梅林公方宪任两浙官员,有人欠公一百多金,梅公知道是他的子弟所为,便告诉公,公最终没有索取。后来梅公遭遇灾祸,有人替公谋划,想把这件事告发诉讼,公严肃拒绝说:“梅公忠心贯通日月,功劳在于国家,我遗憾不能为他辨明诬陷,难道还能乘他危难之时控告他的子弟吗!”公又曾上奏请求革除镇江沿河的积年恶棍,设立苏州上下两处牙行,以振兴客商秩序,并使国家税收日益增加,这些功劳本来就应当刻在石碑上。……乙亥年三月二十日卒于寝室,距其生于弘治壬戌年六月二十五日,享年七十四岁。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理田愚谷李公行状》478 公名良朋,姓李,是婺源人,字汝信,号继山。……带着资财游历江淮之间,追逐本金和利息,经营生息将近五年,利息颇为丰厚。过了不久,正逢年成歉收,公惊醒般地想:“如果我苛刻追讨这些人的欠债,势必无法收回;何况我有这么大的女儿可以出嫁,有这么大的儿子可以教训,还有这么老的父亲,可以等到我收取利息后奉养终老。”于是大规模烧掉借券,掏空钱袋回乡。……公生于嘉靖乙酉年,卒于万历乙酉年。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理田继山李公行状》479 程发奎,字应文,是郡庠生,婺源上溪头人。兄弟四人,最小的弟弟在扬州经营典当业,被诬陷入狱。…… 《婺源县采辑·孝友》480 张大雾,……幼年靠做雇工为生,长大后贩运竹木到西江出售。凭借经营借贷生息,家业渐渐富裕。他曾到本县古江村收债,有个姓姚的人想卖掉妻子来偿还债务,婆媳即将分离,哭声一路传来。张大雾查明实情后,送给银子四十两,使夫妻重新团聚。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481 徽州人中有个叫汪拱乾的,精通会计,在外经商三十多年。他购置的货物,都是别人舍弃的他却收取,因此无不获得三倍的市场利润。这样经营下来,日积月累,越来越富裕,但自己的生活却很俭朴。他还告诫几个儿子,不许穿鲜艳的衣服、吃精美的食物,儿子们也都能守住家业。然而,凡有人来请求借钱,他没有不满足对方意愿而让其离去的;只是立借据时,一定要写明若干利息。因为他放债宽缓,日积月累,本金利息一并计算,欠债的人便都有难以偿还的忧患。有一天,几个儿子私下相互说道:“从前陶朱公能够积聚财富,也能够散财,所以人们直到今天还称颂他。如今我们的父亲只聚敛而不散财,恐怕这是买恩反而招怨的方法吧。”拱乾听见后,对儿子们说:“我有这个想法已经很久了,只是担心你们不能体会我的志向,所以才把钱财积蓄起来而不发放。如今既然你们能够领会我的心意,真是我的儿子!”于是,他查点箱子里的借券数千张,把债户全部召来,将借券全都烧掉,众人都称颂祝贺,环列叩拜。从此以后,几个儿子也都能自行经营,家家富裕,传到孙子、曾孙。如今大江南北开设典当铺,或经营木材、布匹的,汪姓最多,大半都是他的后代;他应当算是本朝经商致富者中的第一人。《登楼杂记》(见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册第100页) 482 汪拱乾,字象坤,清代婺源段萃人。家境贫寒。年幼时便经商,心思精于会计。他对待货物,总是别人舍弃的他收取,往往获得数倍利润。他广泛置办田地房产,自己的生活却俭朴寒素,与贫困时没有区别。曾经积蓄了多余的钱财,按时周转借贷;凡有人因急需来请求借款,他都答应,任由借款人有先有后偿还。年近六十时,几个儿子私下说道:“凡事都有盈亏的时候。从前陶朱公多次积聚、多次散财,连他的次子都不免遭祸,何况只聚敛而不散财的人呢?”拱乾听到儿子们的话,非常高兴,说:“我怀有这个愿望已经很久了。”于是把箱子里的积存借券全部拿出来,共计八千多两,命债户前来核对借券,将借券全部归还给他们。乡里的绅士替他上报各级官员,督台于成龙赐给他冠带以荣身,并在他家门上表彰“满门孝义”;藩司柯永升以“惠施流布”褒奖他;代理县令宁鹏举也以“旷古高义”赞美他。听说这件事的人都说,他是晏子、范蠡再世。光绪《婺源县志》卷31《人物·义行》483 洪仁辅(明正德、万历年间歙县人)……刚满十六岁时,洪公还在读书应试,尚未熟悉经商行业,但想到祖父一人艰难支撑家业,在两都、八闽之间奔波,没有安宁的日子,便感到惭愧。……于是远走千里之外,亲自承担劳苦。后来次公也长大成人,洪公在八闽居住经营,次公在南都居住经营,祖父于是得以在乡里安闲生活,修建房屋、置办田地,含饴自乐,享乐而终其天年。歙县《江村洪氏家谱》卷9《明敕赠修职郎提举松山公墓志铭》484 县中人士共同议定,黟县书院的经费由典当商领取本金并经营生息,官吏一概不负责管理。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学校》485 徽州六属中,绩溪较为贫瘠。家境贫寒而读书的士人最多,因此每到乡试之期,前往应试的人却很少。户部主事、绩溪人胡培▯与全县绅士劝募捐款,得到白银五千两,向太守和县令申请立案。将这笔银子交给典当商经营生息,每科把利息银分给应试者作为旅费。一切规条都刻在石碑上,以便长久流传。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学校·新增绩溪知县王日新记》
486 胡竹村为余言,其家居时曾议仿休宁公捐经费发典生息,后竟不果。今岁初冬,胡君乞假归里,遍告绅士,重申前议,通邑翕然从之。不数月,得捐银五千余两。呈请今太守马渔山先生与余制其条规,略仿休宁成案。
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 学校》
索引:
146 200 237 277 322 372 923 941
1137 1173 1314 1333 1357 1427 1452 1476
第三节 茶叶业
487 歙之巨业商盐而外,惟茶北达燕京,南极广粤,获利颇赊。其茶统名松罗,而松罗实乃休山,匪隶歙境。且地面不过十余里,岁产不多,难供商贩。今所谓松罗,大概歙之北源茶也。其色味较松罗无所轩轾,故外郡茶客,胥贩之于歙,而休山转无过问者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488 山郡(徽州)贫瘠,恃此灌输,茶叶兴衰,实为全郡所系。
《治事丛谈》
489 祁门与屯溪为红绿茶荟萃之区。
《治事丛谈》
490 我婺物产,茶为大宗,顾茶唯销于外洋一路。迩年茶市窳败,业茶者富实降为穷户,而农民依茶为活,遂苦不可支。亦有稍加变计,易种木棉者。
光绪《婺源乡土志 婺源风俗》
491 祁门红茶源流。民国纪元前五十年,有邑人胡元龙、陈烈清相继在祁门西南乡创设茶厂,招工授以焙制方法,祁红才开始萌芽。这两家茶厂算是制茶最早。厂名胡日顺、陈怡丰,距现时约已有八十多年。
《杂记》
492 业此项绿茶生意者,系徽州婺源人居多,其茶亦俱由本山所出,且多属合股而做,即有亏蚀之处,照股均分,亦不觉其过累。
《通商各关洋贸易总册》卷下《光绪十七年九江华洋贸易情形论略》,转引自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
493 公讳正茂,字松如,元晨其号也。……石桥即其父,以童年徙建平,居十一。捋茶拮据,赍用浸饶,遂营菟裘于建老焉。石桥言行岳岳,重然诺,敦信义,建人推为祭酒。……(公)以亲老鲜生计,间一修先世什一业,非性所习,终弗善。尝载茗菱期贸于淮。
《新安张氏续修宗谱》卷29
494 邱启立(明人),字见参,居(祁门)汊口。家贫,远贾事亲,供养之物莫不毕给。后偕诸侄联旺贩茶湖口,侄舟覆,启立悬重赏救之,侄以货物尽失,生不如死,启立遂以己茶一船予之。
同治《祁门县志》卷29《人物 孝友》
495 予曾祖景棠公,雅重士类,有知人鉴。道光中,自吴贸茶返。
绩溪《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下卷之下《拾遗》
496 章志乾,字象成(清道光人)。……少偕其父奔走姑苏,家计稍裕。父老家居,乃藉旧址营运,……昕昕弗遑,业益恢拓。于时婚嫁频频,家无宁岁。命仲弟撑持家政,季弟同事京师,积十余年,运茶北上,始大构“彝德堂”新居,瘗暴骨,治道途,轸恤孤贫,挥金勿惜。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
497 汪庆澜,字位三,(清婺源)荷田人,例授奉政大夫。生平好施与,重然诺。尝与乡人洪圣才同贾江右,才病革,以孤托澜抚养,婚教一如己子,至老弗衰。发逆扰乱,输金赈流民,有自贼中逃出者,皆给赀斧以归。镇河洪水骤涨,棺尸漂没,澜雇工沿河捞溺。有巨商叶某,被援佩德,谢洋五十元,固辞不受。货茶祁门,见道路棺骸暴露,捐洋二十元,属其乡之老成,雇工掩之。至若施米衣、修桥路,一切义举,难以缕陈。年七十余,子孙林立。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498 潘开祥,字希明,(婺源)和睦村人。五品衔。幼贫,业茶起家,……孤侄负券数千金,慨然代偿。兵燹后,振兴合族文社,首捐租六百秤。课文资给,皆出其力。至若施棺助饷、周急济荒,难以缕述。晚际家落,人多愍焉。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499 詹思润,字庚元,(清婺源)秋溪人。职员。性孝友,昆弟四人,润居长。季弟甫生,父以家贫欲出祧他族,润力劝留,独维持家计。后业茶,赀裕,益力为善,修葺祖祠,捐银三百两。秋溪治河,大路重造,费约千金。他如立祀产、培龙脉、倾粉济歉、捐赀助团,善行不一而足。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00 江灵裕,字淦川,(清咸、同间 )江湾人。……贾于温州,总理茶务。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501 余文芝,字瑞田,(清婺源)沱川人。监生。生旬日而母见背。比长,事继母如亲生,待异母弟如同产,析居取瘠推肥。尤轻财不苟取,尝至休西货茶,于布袋中得遗金,访还之。其他恤贫焚券,义行不一而足。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译486 胡竹村曾对我说,他在家居住时,曾经商议仿照休宁县由公众捐资、交给典当商经营生息的办法,后来竟没有办成。今年初冬,胡君请假回乡,遍告绅士,重新提出原来的议案,全县人都欣然同意。不到几个月,捐款便达到五千多两白银。于是呈请现任太守马渔山先生和我制定章程,大致仿照休宁县已经实行的成例。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学校》索引:146 200 237 277 322 372 923 941 1137 1173 1314 1333 1357 1427 1452 1476 第三节 茶叶业 487 歙县的大型商业,除了盐业以外,就只有茶叶业;茶叶向北运到燕京,向南远至广粤,获利很丰厚。这种茶统称“松罗”,但松罗实际产自休宁县的山中,并不属于歙县境内。而且产地不过方圆十余里,每年产量不多,难以供应商贩。如今所谓松罗,大概是歙县北部源头一带所产的茶。它的色泽和味道与松罗没有高下之别,所以外地茶商都到歙县贩茶,休山反而无人过问了。《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488 徽州这个山地郡县土地贫瘠,依靠茶叶进行物资流通;茶叶业的兴衰,实际上关系到全郡。《治事丛谈》489 祁门和屯溪是红茶、绿茶汇集的地区。《治事丛谈》490 我们婺源的物产中,茶叶是最大宗的,只是茶叶唯一销往海外。近些年茶市衰败,经营茶业的人家财产日益减少,已经沦为贫户;农民依靠茶叶谋生,也因此苦不堪言。也有人稍微改变经营方式,改种木棉。光绪《婺源乡土志·婺源风俗》491 祁门红茶的源流。民国纪元前五十年,县人胡元龙、陈烈清先后在祁门西南乡创办茶厂,招募工人,传授焙制方法,祁门红茶才开始萌芽。这两家茶厂算是最早制茶的厂家。厂名为胡日顺、陈怡丰,距今大约已经八十多年。《杂记》492 经营这项绿茶生意的人,大多是徽州婺源人;他们的茶也都出自本地山区,而且多采取合股经营的方式,即使有亏损,也按照股份平均分摊,所以并不觉得负担过重。《通商各关洋贸易总册》卷下《光绪十七年九江华洋贸易情形论略》,转引自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 493 公的谥号是正茂,字松如,“元晨”是他的号。……石桥就是他的父亲,童年时迁居建平,在那里居住十一年。靠加工茶叶艰难谋生,后来资金逐渐宽裕,于是在建平养老。石桥言行刚正,重视诺言,厚守信义,建平人推举他为祭酒。……公因为双亲年老、生活来源少,偶尔恢复祖上传下来的十分之一的行业;这并非他的本性所习惯,最终也不擅长。他曾经装载茶叶和菱角,约定到淮地贸易。《新安张氏续修宗谱》卷29 494 邱启立(明代人),字见参,居住在祁门汊口。家境贫寒,远行经商以奉养双亲,供养所需无不尽力满足。后来和几个侄子联旺一起到湖口贩茶,侄子的船翻了,启立悬赏重金营救;侄子因货物全部丢失,觉得生不如死,启立便把自己的一船茶给了他。同治《祁门县志》卷29《人物·孝友》495 我的曾祖景棠公,向来尊重士人,很有鉴识人才的眼光。道光年间,他从吴地贩茶回来。绩溪《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下卷之下《拾遗》496 章志乾,字象成(清代道光年间人)。……年轻时和父亲奔走于姑苏,家计稍稍宽裕。父亲年老,留在家中,于是凭借旧址经营……每天勤勉不暇,产业更加扩展。当时婚嫁接连不断,家中没有安宁之年。他命令二弟主持家政,三弟在京师经营,经过十多年,把茶叶运往北方,才大规模建造“彝德堂”新居;掩埋暴露的尸骨,整治道路,周济孤儿贫民,花钱毫不吝惜。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497 汪庆澜,字位三,清代婺源荷田人,按例授予奉政大夫。平生喜欢施舍,重视诺言。曾和乡人洪圣才一同到江右经商,洪圣才病重,将孤儿托付给庆澜抚养;庆澜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婚配、教育,直到年老也没有改变。发逆扰乱时,他捐钱赈济流民;凡有从贼营逃出的人,他都给钱和斧子,让他们回乡。镇河洪水突然上涨,棺材和尸体漂失,庆澜雇人沿河打捞溺亡者。有个姓叶的大商人,被援佩德致谢,送给他洋银五十元,他坚决不接受。他到祁门贩茶时,看到道路上棺木和尸骸暴露,便捐洋银二十元,托付当地的年长有德者雇人掩埋。至于施舍米粮衣物、修桥筑路等各种义举,更难以逐一叙述。他活到七十多岁,子孙众多。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义行》498 潘开祥,字希明,婺源和睦村人,具有五品官衔。幼年贫困,靠经营茶业起家。……孤侄欠下数千金借券,他慨然替侄子偿还。兵乱之后,振兴合族的文社,首先捐出租谷六百秤。文社课业所需的文资供给,全靠他的力量。至于施棺材、助军饷、救济急难和灾荒等事,难以一一叙述。晚年家道衰落,许多人为他感到怜悯。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义行》499 詹思润,字庚元,清代婺源秋溪人,职员。性情孝顺友爱,兄弟四人,他排行最长。三弟刚出生时,父亲因家贫想把他过继给别族,思润竭力劝阻,独自维持家计。后来经营茶业,资财富裕,更加努力行善,修缮祖祠,捐银三百两。秋溪治理河道、大路重修,费用约一千金。其他如设立祭祀田产、培护龙脉、倾囊救济歉收、捐资帮助团练等,善行多得数不完。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00 江灵裕,字淦川,清代咸丰、同治年间江湾人。……在温州经商,总管茶务。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501 余文芝,字瑞田,清代婺源沱川人,监生。出生十天母亲便去世了。长大后,侍奉继母如同亲生母亲,对同母异父的弟弟如同同胞兄弟;分家时取贫瘠的、把肥沃的让给弟弟。尤其轻视钱财,从不苟且取财;曾到休宁西部贩茶,在布袋中捡到遗失的钱,便访求失主归还。其他如救济贫民、烧毁借券等,义行多得数不完。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