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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唐六典二十二

卷二十一 国子监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189–192 段

,第四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为从第三品。北齐改为国子寺,祭酒一人,从三品。后周阙。隋初,国子寺祭酒隶太常,从三品。开皇十三年复置国子学。仁寿元年罢国子,唯置太学。大业三年,改为国子监,依旧置祭酒一人。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大司成,咸亨中复旧。光宅元年改为成均监祭酒,神龙元年复旧。)司业二人,从四品下。(《礼记》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秦、汉已来无闻。隋大业三年,置司业一人,从四品;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少司成,咸亨中复旧。垂拱中增置二人。)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焉: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学。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孔宣父,以先师颜回配,七十二弟子及先儒二十二贤从祀焉。(旧《令》唯祀十哲及二十二贤。开元八年,敕列曾参于十哲之次,并七十二子并许从祀。其名历已具于祠部。)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县、六佾之舞。若与大祭祀相遇,则改用中丁。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博士为终献。若皇太子释奠则赞相礼仪,祭酒为之亚献。皇帝视学,皇太子齿胄,则执经讲义焉。凡释奠之日,则集诸生执经论议,奏请京文武七品以上清官并与观焉。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老子》,学者兼习之。(诸教授正业:《周易》,《郑玄》、王弼《注》;《尚书》,孔安国、郑玄《注》;《三礼》、《毛诗》,郑玄《注》;《左传》,服虔、杜预《注》;《公羊》,何休《注》;《谷梁》,范甯《注》;《论语》,郑玄、何晏《注》;《孝经》、《老子》,并开元御《注》。旧《令》:《孝经》,孔安国、郑玄《注》;《老子》,河上公《注》。其《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而为之殿最。

译第四品上;太和二十二年,提升为从第三品。北齐将其改为国子寺,设祭酒一人,官阶从三品。后周时期此官职空缺。隋朝初年,国子寺祭酒隶属于太常寺,官阶从三品。开皇十三年,重新设立国子学。仁寿元年,废除国子学,只保留太学。大业三年,改为国子监,沿旧制设置祭酒一人。唐朝沿袭此制。龙朔二年,改名为大司成,咸亨年间恢复旧称。光宅元年,改为成均监祭酒,神龙元年恢复旧称。)司业二人,官阶从四品下。(《礼记》说:“乐正掌管学业,父师掌管成就。”秦、汉以来没有听说设置此职。隋朝大业三年,设置司业一人,官阶从四品;唐朝沿袭此制。龙朔二年,改为少司成,咸亨年间恢复旧称。垂拱年间增加设置二人。)国子监祭酒、司业的职责,掌管国家儒学教育的政令,设有六所学校:一是国子学,二是太学,三是四门学,四是律学,五是书学,六是算学。每逢春、秋两季二分之日,在上丁日祭祀先圣孔宣父,以先师颜回陪祀,七十二弟子及先儒二十二位贤人作为从祀。(旧《令》只祭祀十哲及二十二贤。开元八年,皇帝下诏将曾参列于十哲之后,并允许七十二弟子一同从祀。他们的名册已详细记载于祠部。)祭祀使用太牢,音乐使用登歌、轩县、六佾之舞。如果与大祭祀相遇,则改用中丁日。祭酒担任初献,司业担任亚献,博士担任终献。如果是皇太子主持释奠,则赞相礼仪,由祭酒担任亚献。皇帝视察学校,皇太子入学,则执经讲解义理。凡是释奠之日,就召集诸生执经辩论,奏请京城文武七品以上清官一同观看。凡是教授的经典,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老子》,学者兼习。(各教授的正业:《周易》,采用郑玄、王弼的《注》;《尚书》,采用孔安国、郑玄的《注》;《三礼》、《毛诗,采用郑玄的《注》;《左传》,采用服虔、杜预的《注》;《公羊》,采用何休的《注》;《谷梁》,采用范甯的《注》;《论语》,采用郑玄、何晏的《注》;《孝经、《老子》,均采用开元御《注》。旧《令》规定:《孝经,采用孔安国、郑玄的《注》;《老子》,采用河上公的《注》。其中《礼记》、《左传》为大经,《毛》、《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每年年终,考核学官训导功业的多少;并据此评定优劣。

丞一人,从六品下;(隋大业三年置国子丞三人,从六品。皇朝省置一人。)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北齐国子寺置主簿员,隋置一人,皇朝因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北齐国子寺有录事员,隋置一人,皇朝因之。)承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司业、祭酒试之:明经帖经,口试,策经义;进士帖一中经,试杂文,策时务,徵故事;其明法、明书 ▯亦各试所习业。登第者,白祭酒,上于尚书礼部。(其试法皆依考功,又加以口试。明经帖限通八已上,明法、明书皆通九已上。)主簿掌印,勾检监事。凡六学生有不率师教者,则举而免之。其频三年下第,九年在学及律生六年无成者,亦如之。(假违程限及作乐、杂戏亦同。唯弹琴、习射不禁。)录事掌受事发辰。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汉书百官表》云:“博士,秦官也,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置五经博士,宣帝稍增员十二人。”汉仪云:“文帝博士七十余人,为待诏。博士,朝服,玄端章甫冠。”司马彪《百官志》云:“博士十四人。”魏以太常统太学博士、祭酒。晋初置博士十九人,咸宁四年立国子学,置国子博士一人。晋官品第六,介帻,两梁冠,服、佩同祭酒。宋、齐无所改作。梁置国子博士二人,为九班。陈品第四,秩千石。后魏初,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为第五品。北齐置国子寺,有博士五人,品第五。隋初,国子隶太常,置博士五人;大业三年,置国子监博士一人,正五品。皇朝增置二人。)助教二人,从六品上。(晋武帝初立国子学,置助教十五人,官品视南台御史,服同博士。东晋孝武损为十人,宋、齐并同。梁班第二。陈品第八,秩六百石。后魏第七品。北齐置十人,品同后魏。隋初置国子助教五人,从七品下;大业三年,减置一人。皇朝增置二人。)国子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及国公子 孙、从二品已上曾孙之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之业,习《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每经各六十人,余经亦兼习之。习《孝经》、《论语》限一年业成,《尚书》、《春秋公羊 谷梁》各一年半,《周易》、《毛诗》、《周礼》、《仪礼》各二年,《礼记》、《左氏春秋》各三年。其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号为束修之礼。其习经有暇者,命习隶书并《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每旬前一日,则试其所习业。(试读者,每千言内试一帖;试讲者,每二千言内同大义一条,总试三条,通一及全不通,斟量决罚。)每岁,其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助教掌佐博士,分经以教授焉。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东晋元帝增置国子博士十六人,谓之太学博士,品、服同国子博士。梁置太学博士八人,班第二。陈品第八,秩六百石。后魏初,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从第七品。北齐国子寺有太学博士十人,从第七品。后周置太学博士下大夫六人,正四命。隋初置太学博士五人。仁寿元年罢国子,唯立太学,置博士五人,从五品;大业三年减置二人,降为从六品。皇朝增置三人。)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后魏置太学助教,第八品中。北齐国子寺有太学助教二十人,从第九品下。后周置太学助教上士六人,正三命。隋初,太学助教五人,正九品上;大业三年,减为二人。皇朝增置三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官五品已上及郡 县公子 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之业,每经各百人。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国子博士之法。助教已下并掌同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后魏书》:“刘芳表云:‘太和二十年立四门博士,于四门置学。按:《礼记》云天子设四学。郑玄《注》:周四郊之虞庠也。今以其辽远,故置

译丞一人,从六品下;(隋朝大业三年设置国子丞三人,从六品。本朝裁减后设置一人。)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北朝齐国子寺设有主簿员额,隋朝设置一人,本朝沿袭此制。)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北朝齐国子寺设有录事员额,隋朝设置一人,本朝沿袭此制度。)丞负责掌管并裁决监事事务。凡是六学学生每年学业完成上报给国子监的,由丞拿着他们的学业成绩与司业、祭酒一同进行考核:明经科考核帖经,口试,策问经义;进士科考核帖一中经,试杂文,策问时务,征引历史故事;至于明法、明书科,也各自考核所修习的学业。考中者,禀告祭酒,上报尚书礼部。(其考核方法都依照考功郎中的规定,又增加了口试。明经科帖经限定通八条以上,明法、明书科都限定通九条以上。)主簿掌管印信,勾稽检查监事事务。凡是六学学生有不听从老师教导的,就举发并免除其学籍。那些连续三年落第,在学九年以及律学学生六年没有成就的,也照此办理。(请假超过期限以及演奏音乐、杂戏也同此处理。唯独弹琴、习射不禁止。)录事掌管接收文书和记录时辰。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汉书·百官表》说:“博士,是秦朝的官职,掌管通晓古今,秩禄比六百石,员额多达数十人。汉武帝设置五经博士,汉宣帝逐渐增加员额十二人。”《汉仪》说:“汉文帝时博士七十余人,作为待诏。博士,朝服,穿玄端,戴章甫冠。”司马彪《百官志》说:“博士十四人。”魏朝以太常统领太学博士、祭酒。晋朝初年设置博士十九人,咸宁四年设立国子学,设置国子博士一人。晋朝官品第六,戴介帻,两梁冠,服饰、佩饰同祭酒。宋、齐两朝没有改动。梁朝设置国子博士二人,为九班。陈朝官品第四,秩禄千石。北魏初年,国子博士从五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升为第五品。北朝齐设置国子寺,有博士五人,官品第五。隋朝初年,国子监隶属于太常寺,设置博士五人;大业三年,设置国子监博士一人,正五品。本朝增加设置二人。)助教二人,从六品上。(晋朝武帝初年设立国子学,设置助教十五人,官品比照南台御史,服饰同博士。东晋孝武帝减为十人,宋、齐两朝相同。梁朝班序第二。陈朝官品第八,秩禄六百石。北魏第七品。北朝齐设置十人,官品同北魏。隋朝初年设置国子助教五人,从七品下;大业三年,减少设置一人。本朝增加设置二人。)国子博士掌管教导文武官员三品以上以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中作为学生的人,将五经分为五部分作为他们的学业,修习《周礼》、《仪礼》、《礼经》、《毛诗》、《春秋左氏传》每经各六十人,其余经书也兼习。修习《孝经》、《论语》限定一年学业完成,《尚书》、《春秋公羊》、《谷梁》各一年半,《周易》、《毛诗》各二年,《礼记》、《左氏春秋各三年。那些学生刚入学时,放置束帛一篚、酒一壶、干肉一案,称为束修之礼。那些修习经书有空闲的人,命令他们修习隶书以及《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每逢每旬的前一天,就考核他们所修习的学业。(考核诵读的,每千字内考核一帖;考核讲解的,每两千字内考核大义一条,总共考核三条,通一条或全不通,酌情决定惩罚。)每年,那些学生中有能通晓两经以上请求出仕的,就上报给国子监;堪当秀才、进士的也照此办理。助教掌管辅助博士,分经进行教授。典学掌管抄录课业。庙干掌管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东晋江元帝增加设置国子博士十六人,称为太学博士,官品、服饰同国子博士。梁朝设置太学博士八人,班序第二。陈朝官品第八,秩禄六百。北魏初年,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从第七品北朝齐国子寺有太学博士十人,从七品。后周设置太学博士下大夫六人,正四命隋朝初年设置太学博士五人。仁寿元年废除国子监,只设立太学,设置博士五人,从五品;大业三年减少设置二人,降为从六品。本朝增加设置三人。)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北魏设置太学助教,第八品中。北朝齐国子寺有太学助教二十人,从九品下。后周设置太学助教上士六人,正三命隋朝初年,太学助教五人,正九品上;大业年,减少为二人。本朝增加设置三人。)太学博士掌管教导文武官员五品以上以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中作为学生的人,将五经分为五部分以为他们的学业,每经各百人。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同国子博士的法度。助教以下都掌管同国子监的事务。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北魏书》:“刘芳上表说:‘太和二十年设立四门博士,在四门设置学校。查:《礼记》说天子设立四学。郑玄《注》:是周四郊的虞庠。现在因为那里辽远,所以设置

于四门。请移与太学同处。’从之。”《后魏百官志》:“四门博士,第九品。”北齐置二十人,正九品上。后周阙。隋置五人,从八品上。皇朝减置三人,加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北齐国子寺有四门助教二十人。修初置四门助教五人,从九品下。皇朝因置三人。)四门博士掌教文武官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礼记王制》曰:“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隋书志》曰:“旧国子学处士以贵贱,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取寒门俊才,不拘员数。”即今之俊士也。)分经同太学。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同国子博士之法。助教已下,掌同国子。

译在四门。请求迁移与太学同处。’朝廷听从了。”《后魏百官志》记载:“四门博士,为第九品。”北齐设置二十人,为正九品上。后周缺此官职。隋朝设置五人,为从八品上。本朝减少设置三人,加授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为从八品上。(北齐国子寺设有四门助教二十人。修初设置四门助教五人,为从九品下。本朝沿袭设置三人。)四门博士掌管教导文武官员七品以上以及侯、伯、子、男爵子弟中作为学生的人,以及平民子弟中作为俊士学生的人。(《礼记·王制》说:“命令乡里推举优秀之士,上报给司徒,称为‘选士’;司徒推举选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学校,称为‘俊士’。”《隋书·志》说:“旧时国子学按士人贵贱区分,梁武帝想要招揽后进人才,五馆学生都选取寒门中的俊才,不限制名额。”这就是现在的俊士。)分科教授经典与太学相同。其束脩之礼,督促考核、考试举荐,与国子博士的法度相同。助教以下,掌管事务与国子监相同。

直讲四人。(皇朝初置,无员数;长安四年,始定为四员。俸禄、赐会,同直官例。)直讲掌佐博士、助教之职,专以经术讲授而已。

  大成十人。(皇朝置。取贡举及第人,考功简聪明者,试书日诵得一千言,并口试、策试所习业等十条通七,然后补充,仍授散官,俸禄、赐会同直官例给。初置二十人,开元二十年减十人。)大成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一阶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每三年一试。若九年无成,则免大成,从常调。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晋百官志:“廷尉官属有律博士员。”《晋刑法志》曰:“卫觊奏请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东晋、宋、齐并同。梁天监四年,廷尉官属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第三班。隙律博士秩六百石,品第八。后魏初,律博士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为第九品上。北齐大理寺官属有律博士四人,第九品上。隋大理寺官属有律博士八人,正九品上。皇朝省置一人,移属国学。)助教一人,从九品上。(皇朝置之。)律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助教掌佐博士之职,如三馆助教之法。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代本》:“苍颉作书。”《周礼》:“保氏教以六艺,其五曰‘六书’。”郑司农云:“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古谓之小学。《汉书食货志》曰:“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晋卫恒《字势》曰:“昔黄帝有沮诵、苍颉,始作书契,盖睹鸟迹以兴思也。秦坏古文。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害,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王莽时,甄丰校文字,复有六书: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书,四曰佐书,五曰缪篆,六曰鸟书。”自汉已来,不见其职。隋置书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皇朝加置二人。)书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亦兼习之。石经三体书限三年业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代本》:“隶首造数。”《周礼》:“保氏教以六艺,其六曰‘九数’。”即《九章》也:一曰方田,二曰粟米,三曰差分,四曰少广,五曰商功,六曰均输,七曰方程,八曰赢不足,九曰旁要。《汉书律历志》曰:“数者,一、十、百、千、万,所以▯数事物也。小学是则,职在太史,义和掌之。”魏、晋已来,多在史官,不列于国学。隋置▯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皇朝增置二人。)▯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十有五人,习《缀术》、《缉古》十有五人;其记遗三等数亦兼习之。《孙子》、《五曹》共限一年业成,《九章》、《海岛》共三年,《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年,《周髀》、《五经▯》共一年,《缀术》四年,《缉古》三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卷二十二 少府军器监

  少府监

  监一人 少监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二十七人 史十七人

  计史三人 亭长八人 掌固六人

  中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九人 史十八人 监作四人 典事四人 掌固四人

  左尚署

  令一人 丞五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八人 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 典事三人 掌固十人

  织染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六人 史十四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一人 掌固五人

  掌冶署

译直讲四人。(唐朝初年设置,没有固定员额;长安四年,才定为四人。俸禄、赏赐,同直官的惯例。)直讲掌管协助博士、助教的事务,专门以经学术数进行讲授而已。

大成十人。(唐朝设置。选取科举及第的人,由考功司挑选聪明者,测试书写每日诵读能达一千字,并口试、策试所学习的科目等十条中通过七条,然后补充录用,仍授予散官,俸禄、赏赐同直官的惯例发放。最初设置二十人,开元二十年减少十人。)大成通晓四部经书学业完成后,上报尚书省吏部考试,考中者加升一级放选,未考中者则像起初一样继续学习。每三年考试一次。如果九年没有成就,就免去大成身份,按常规途径调任。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晋书·百官志》:“廷尉官属中有律博士员。”《晋书·刑法志》说:“卫觊上奏请求设置律学博士,辗转相互教授。”东晋、宋、齐都相同。梁天监四年,廷尉官属中设置胄子律博士,地位视同员外郎,第三班。隙律博士俸禄六百石,品级第八。北魏初年,律博士为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改为第九品上。北齐大理寺官属中有律博士四人,第九品上。隋朝大理寺官属中有律博士八人,正九品上。唐朝省去设置一人,移属国学。)助教一人,从九品上(唐朝设置。)律学博士掌管教授文武官员八品以下以及平民子弟中作为学生的,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也兼习。其束脩之礼,督促课业、考试举荐,如同三馆博士的法度。助教掌管协助博士的事务,如同三馆助教的法度。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世本》:“苍颉创造文字。”《周礼》:“保氏以六艺教导,其中第五项是‘六书’。”郑司农说:“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古代称为小学。《汉书·食货志》说:“八岁进入小学,学习六甲、五方、书写计算之事。”晋代卫恒《字势》说:“昔日黄帝有沮诵、苍颉,开始制作书契,大概是观察鸟迹以兴起思考。秦朝毁坏古文。有八种字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篆刻,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殳书,八曰隶书。王莽时期,甄丰校订文字,又有六书: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篆书,四曰佐书,五缪篆,六曰鸟书。”自从汉朝以来,不见有此职位。隋朝设置书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唐朝增加设置二人。)书学博士掌管教授文武官员八品以下以及平民子弟作为学生的,以《石经》、《说文》、《字》为专业,其余字书也兼习。石经三体书限定三年学业完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束脩之礼,督促课业、考核举荐,如同三馆博士的法度。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世本:“隶首创造算术。”《周礼》:“保氏以六艺教导其中第六项是‘九数’。”即《九章算术》:一曰方田,二曰粟米,三差分,四曰少广,五曰商功,均输,七曰方程,八赢不足,九曰旁要。《汉书·律历志》说:“数,一、十、百、千、万,是用来计算事物的。小学以此为准则,职务在太史,羲和掌管。”魏、晋以来,多在史官,不列于国学。隋朝设置算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唐朝增置二人。)算学博士掌管教授文武官员八品以下以及平民子弟为学生的,将经书分为两部分作为学业:学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的十五人,学习《缀术》、《缉古》的十五人;其记遗三等数也兼习。《孙子》、《五曹》共同限定一年学业完成,《九章》、《海岛》共同三年,《张丘建》、《夏侯阳》各自一年,《周髀》、《五经算》共同一年,《缀术》四年,《缉古》三年。束脩之礼,督促课业、考核举荐如同三馆博士的法度。

●卷二十二 少府军器监

少府监

监一人 少监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二十七人 史十七人

计史三人 亭长八人 掌固六人

中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九人 史十八人 监作四人 典事四人 掌固四人

左尚署

令一人 丞五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八人 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典事三人 掌固十人

织染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六人 史十四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一人 掌固五人

掌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