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於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牛山,齐之东南山也。邑外谓之郊。息,长也。濯濯,无草木之貌。牛山未尝盛美,以在国郊,斧斤牛羊使之不得有草木耳,非山之性无草木也。)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存,在也。言虽在人之性,亦犹此山之有草木也,人岂无仁义之心邪?其日夜之思,欲息长仁义,平旦之志气,其好恶,凡人皆有与贤人相近之心。几,岂也。岂希,言不远也。)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旦昼,日昼也。其所为万事有梏乱之,使亡失其日夜之所息也。梏之反覆,利害於其心,其夜气不能复存也。人见恶人禽兽之行,以为未尝存善木性,此非人之情也。)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诚得其养,若雨露於草木,法度於仁义,何有不长也;诚失其养,若斧斤牛羊之消草木,利欲之消仁义,何有不尽也。孔子曰:持之则存,纵之则亡,莫知其乡。乡犹里,以喻居也。独心为若是也。)
[疏]“孟子曰牛山”至“之谓与”。○正义曰:此章指言秉心持正,使邪不干,犹止斧斤,不伐牛山,山则木茂,人则称仁也。“孟子曰牛山之木”至“惟心之谓与”者,孟子言牛山之木,常为秀美矣,然以其为郊国之外也,残之以斤斧之伐,可以为秀美乎?言以其斤斧常伐之,则不可为美也。虽为斤斧所伐,然以其日夜之所长息,雨露之所润泽,非无萌牙丝蘖生焉,柰何萌蘖既生,而牛羊之畜,又从而牧养於其间,是以牛山若彼。濯濯,无草木之貌也。人见其濯濯然无草木,以为牛山未尝有材木焉,是岂牛山之性无草木哉!言牛山之木常有其材木耳,其所以无之者,但斧斤牛羊从而残灭之矣。言虽存在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然人之所以放去其良心而无仁义者,亦如斧斤之伐於牛山之木也。是日日而伐灭之,可为美材乎?言不可为美材也。言牛山日夜之所息长草木,与人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者不远矣。以其牛山日夜所息长草木,莫不欲秀茂为美,而恶其斧斤、牛羊残害之为恶也。人之平旦之气,尚未有利欲汩之,则气犹静,莫不欲为之善也,而恶为之恶也。但人平旦之气,则其旦昼之所为利欲有以梏亡之矣。平旦则未至於昼,旦昼所以为日之中矣。且人於平旦之时,其气静,未有利欲事绪以动之,则未必不善矣。以其善固存於此时也,亦如牛山日夜所长草木,无以斧斤、牛羊残害之,则未必不美矣。以其萌蘖生焉,而美固己有矣,柰何斧斤、牛羊又从而残灭之,亦若旦昼所为利欲以梏亡之者焉。梏,手械也。利欲之制善,使不得为,犹梏之制手也。梏之反覆,其情绪不一,则夜於平旦之气不足以存。既不足以存,而为利欲万绪梏而亡之,则其违异於禽兽之行不远矣。以其近也。人见其为禽兽之行者,而为未尝有才性焉,是岂人之情为如是哉?言非人之情也,言人情本欲为善矣,其所以终而为者,但利欲从而梏亡之矣。故苟得其所养,无物不长;苟失其所养,无物不消。如牛山苟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与平旦之气,是得其所养者也,是则无物不长矣。如牛山苟为牛羊从而牧之,与旦昼所为而梏亡之,是失所养者也,是则无物不消矣。孟子又引孔子云:操持之则存,纵舍之则亡,其出入徇物,而不有常时,莫知其所向之乡,惟独心为若是也。凡此孟子所以
译孟子说:“牛山上的树木曾经很茂盛。因为它靠近大国的郊外,被斧头砍伐,还能保持茂盛吗?它日夜生长,受到雨露的滋润,并非没有新芽萌发,但牛羊又接着去啃食,所以变得光秃秃的。人们看到它光秃秃的样子,以为它从来就没有过木材,这难道是山的本性吗?虽然存在于人身上,难道没有仁义之心吗?人之所以丧失他的善良本性,也就像斧头砍伐树木一样,天天砍伐,还能保持茂盛吗?他日夜生长,清晨的志气,他的好恶与常人相近的,所剩无几。那么他白天所做的事,就把它束缚并使其消亡了。反复束缚,那么他夜晚的志气就不足以保存。夜晚的志气不足以保存,那么他就与禽兽相差无几了。人们看到他像禽兽一样,就以为他从来就没有过善良的本性,这难道是人的实情吗?所以如果得到养护,没有东西不生长;如果失去养护,没有东西不消亡。孔子说:‘操持它就存在,舍弃它就消亡。出入没有定时,不知道它趋向何方。’说的就是心吧?”
言人心性本善,但当有常操而存之者矣。○注“牛山,齐之东南山”。○正义曰:盖亦以理推之,亦自可见。故传所谓齐景游於牛山之上,是亦知之为齐之山矣。
译说人的心性本来善良,但应当有恒常的操守来保持它罢了。○注:“牛山,是齐国东南方的山。”○正义说:大概也是根据事理来推究,自然可以明白。所以传文中所说的齐景公在牛山上游览,由此可知牛山是齐国的山。
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王,齐王也。或,怪也。时人有怪王不智而孟子不辅之,故言此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种易生之草木五▯,一日暴温之,十日阴寒以杀之,物何能生?我亦希见於王,既见而退,寒之者至,谓左右佞谄顺意者多。譬诸万物,何由得有萌牙生也?)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博也,或曰围棋。《论语》曰:“不有博弈者乎?”数,技也。虽小技,不专心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有人名秋,通一国皆谓之善弈,曰弈秋。使教二人弈,其一人惟秋所善而听之,其一人志欲射鸿鹄,故不如也。为是谓其智不如也,曰:非也,以不致志也。故齐王之不智,亦若是。)
[疏]“孟子曰无或”至“非然也”。○正义曰:此章指言弈为小数,不精不能,一人善之,十人恶之,虽竭其道,何由智哉。《诗》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此之谓也。“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至“非然也”,孟子言时人无怪齐王之不智也,以其孟子不辅佐之,故云之此。言虽有天下易生之物,如一日温暖以暴之,乃十日寒冻以杀之,是以未有能生者也。虽有能生之者,然於我见之亦少矣。我自辅佐齐王,而退归,而奸佞谄谀齐王者至多矣,然而我尚如有心欲使王萌而为善,是如之何哉!孟子言之以此者,盖谓吾君不能者,是谓贼其君者也,所以言时人无或乎王之不智也,当辅佐君为之而已。孟子辅佐齐王,既退,而奸佞之臣又陷君於为恶,故有激而云此也。盖天下易生之物,譬齐王以为善也。一日暴之,喻孟子一人辅之齐王也。十日寒之,喻奸佞臣之众陷君於为恶也。陷君於为恶者如是之众,则齐王所以不智也。喻未有能生者也。今夫譬之弈秋,但为技数虽小技,如不专一其心,致其笃志,则亦不得精也。是故弈人名秋者,通一国皆称为善能弈者也,使秋诲其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唯弈秋之言是听,一人虽听之,其一心以为有鸿鹄之鸟将至,乃思援弓缴矢而射之,虽与皆学夫弈秋,然亦不若其专心致志者精矣。为是弗若之者,非谓其智弗若也,以其不专心致志而听弈秋之诲故也。此所以曰“为是其智弗若与?”继之曰“非然也”,言不然也。孟子所以引为比者,盖谓齐王如能专心致志,惟贤者是听,则孰不与王为善乎?奈齐王不能专心致志、惟贤是听,但为奸臣之所谀佞,所以如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矢而射之者,故弗若彼之精,而遂不为善矣。然则时人亦不可谓齐王不智,特当辅之而已。然既辅之,亦当齐王能专心致志听从之,然後可矣。孟子所以既退而尚如有萌焉,奈何终辅之,而齐王奸佞谄谀之众而不能听从为善耳。此故以弈秋喻己,而以鸿鹄喻奸佞。其一以为有鸿鹄思援弓缴而射之,喻齐王虽听己之言,然不专心致志,惟在於鸿鹄耳。○注“弈博也”至“不得也”。○正义曰:按《阳货》,《论语》第十七之篇,云“不有博弈者乎”,而解弈为博也。《说文》云:“作博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尧曾作博。围棋谓之弈。《说文》:弈从升,言速两手而执之。棋者,所执之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称弈者,又取其落弈之义也。○注“有人名秋善弈”。○正义曰:按传记有云弈秋,通国之善弈也,有过者止而听之,则弈败。笙汩之也。又云疑首,天下之善算也,有鸿鹄过,弯弧拟问以三五,则不知。鸿鹄乱之也。是亦孟子之言与。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熊掌,熊蹯也,以喻
译孟子说:“不要怪齐王不聪明。即使有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物,晒它一天,冻它十天,也没有能够生长的。我见齐王很少,我退下后,那些使齐王受寒的人就来了,我即使有萌芽般的善念,又能怎么样呢?现在下棋作为一种技艺,是小技艺,不专心致志,就不能学好。弈秋是全国最善于下棋的人,让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只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人虽然听着,心里却想着有天鹅将要飞来,想拉弓搭箭去射它,虽然与前者一起学习,却不如前者。是因为他的智慧不如前者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两者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两者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义。鱼以喻生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於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有甚於生者,谓义也,义者不可苟得。有甚於死者,谓无义也,不苟辟患也。莫甚於生,则苟利而求生矣。莫甚於死,则可辟患,不择善何不为耳。)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恶有甚於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有不用,不用苟生也。有不为,不为苟恶而辟患也。有甚於生,义甚於生也。有甚於死,恶甚於死也。凡人皆有是心,贤者能勿丧亡之也。)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人之饿者,得此一器食可以生,不得则死。▯▯尔,犹呼尔咄啐之貌也。行道之人,凡人以其贱己,故不肯受也。蹴,蹋也。以足践蹋与之,乞人不洁之,亦由其小,故轻而不受也。)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锺於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言一箪食则贵礼,至於万锺则不复辩别有礼义与不,钟,量器也。万锺於己身何加益哉?己身不能独食万锺也,岂不为广美宫室,供奉妻妾,施与所知之人穷乏者也。)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乡者不得箪食而食则身死,尚不受也,今为此三者为之,是不亦可以止乎!所谓失其本心者也。)
译义。鱼用来比喻生命。)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凡是能够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祸患的方法,哪一件不可以做呢?(比生命更宝贵的,说的是义,义是不能苟且得到的。比死亡更可怕的,说的是无义,不为了苟且躲避祸患。如果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就会为了苟且的利益而求生。如果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就可以躲避祸患,不择手段地做罢了。)因此,有的方法可以求生却不去采用,有的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所以,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我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不只是贤德的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不去采用,是不采用苟且求生的方法。不去做,是不为了苟且厌恶而躲避祸患。有比生命更宝贵的,是义比生命更宝贵。有比死亡更可怕的,是厌恶比死亡更可怕。普通人都有这种本性,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它。)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〇〇呵斥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饥饿的人,得到这一器食物就能活,得不到就会死。〇〇呵斥,是呼喝斥责的样子。过路的普通人,因为觉得对方轻视自己,所以不肯接受。蹴,是踩踏的意思。用脚践踏食物给人,乞丐认为不洁净,也因为这施舍方式轻慢,所以不屑接受。)万钟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还是为了所认识的穷困之人感激我吗?(说一筐饭时重视礼义,到了万钟俸禄时就不再分辨是否有礼义了。钟,是量器。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增益呢?自己不能独自吃下万钟粮食,难道不是为了扩充华丽的住宅,供养妻妾,施舍给所认识的穷困之人吗?)从前为了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从前为了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从前为了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之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心。”(从前得不到一筐饭就会饿死,尚且不肯接受,现在为了这三样东西却接受了,这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是所说的丧失本心。)
[疏]“孟子曰鱼”至“失其本心”。正义曰:此章指言舍生取义,义之大者也,箪食、万锺,用有轻重,纵彼纳此,盖违其本,凡人皆然,君子则否,所以殊也。“孟子曰鱼我所欲也”至“失其本心”者,孟子言鱼之为味,我之所欲者也;熊蹯之味,亦我所欲者也。然而鱼与熊蹯,二者不可兼得,但舍去其鱼而取熊蹯也。以其熊蹯之味又有美於鱼也。鱼在水之物,熊蹯在山之物,欲在水,不可兼得於在山者,在山又不可兼得於在水者,故为二者不可兼得也。鱼所以喻生也,熊蹯所以喻义,故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然而生与义二者亦不可兼得之,但舍生而取义也。以其义又有胜於生也。如勇士不忘丧其元,志士不忘在沟壑,有杀身以成仁,是皆以义有胜於死也,是舍生而取义也。然而生亦为我心之所欲,其以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为我心之所恶疾者,其以所恶有甚於死者,故患祸有所不逃辟也。如令人之所欲者无有甚於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而行之也;令人之恶者无有甚於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择而为之也。盖可以得生,可以辟患者,皆是不义也。故不为苟得,故患有所不辟也者,是皆有义也。由此言之,则生而有不用也,是不苟生也;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不苟为恶以辟患也。如此,故所欲有甚於生,所恶者有甚於死,非独贤者有此心也,人皆有此心也,但贤人能常存之而勿丧亡之耳。盖所欲有甚於生者,是义也;所恶有甚於死者,是不义也。且以一箪所盛之食,一豆所盛之羹,得而食之者,则养其生,不得此而食者,则饿而死,然而▯▯尔叱咄而与之,虽行道涂之中凡人,且不肯受而食之也;如蹴尔践蹋而与之,虽乞丐之贱人,且以为不洁而不肯受而食也。言万锺之禄,则不贵辨礼义而受之者,虽万锺之多,然於我何足为益焉?於我何益,以其己身不能独食之也。己不能独食,则为宫室之广美,供奉妻妾,施与所知之人穷乏者而已。如是,则乡日不得箪食豆羹则身死尚不受,今乃为宫室广美、供奉妻妾与施所知之人穷乏者而受,为之如此,是亦不可以止乎!言此可以止。而不止者也,是谓失其本心者矣,是忘其义者矣。故本心即义也,所谓贤者但能勿丧亡此本心耳。○注“熊蹯”。○正义曰:按《史记·世家》云:“宰夫▯而熊蹯不熟,晋灵公怒而杀之。”裴る注云:“服虔曰:蹯,熊掌,其肉难熟。”○注“锺,量器也”。正义曰:齐大夫晏子云,已说在《梁惠篇》。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不行仁义者,不由路,不求心者也,可哀悯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人知求鸡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学问所以求之矣。)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正义曰:此章指言由路求心,为得其本,追逐鸡狗,务其末也。学以求之详矣。“孟子曰”至“而已矣”者,孟子言仁者是人之心也,是人人皆有之者也;义者是人之路也,是人人皆得而行之者也。今有人乃舍去其路而不行,放散其心而不知求之者,可哀悯哉!且人有鸡犬放之则能求追逐之,有心放离之而不求追复。然而学问之道无他焉,但求其放心而已矣。能求放心,则仁义存矣。以其人之所以学问者,亦以精此仁义也。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无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盖以其馀指皆有名。无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虽不疾痛妨害於事,犹欲信之,不远秦、楚,为指之不若人故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心不若人,可恶之大者也,而反恶指,故曰不知其类也。类,事也。)
[疏]“孟子曰”至“不知类也”。○正义曰:此章指言舍大恶小,不知其要,忧指忘
译[疏]“孟子曰鱼”至“失其本心”。正义说:这一章旨在阐明舍生取义的道理,这是义中最大的原则。一筐饭食、万钟俸禄,其价值有轻有重,如果舍弃前者而接受后者,大概就违背了人的本性。普通人往往如此,而君子则不然,这就是君子与常人的区别所在。“孟子曰鱼我所欲也”至“失其本心”这一段,孟子说:鱼的味道,是我所喜爱的;熊掌的味道,也是我所喜爱的。然而鱼和熊掌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因为熊掌的味道比鱼更美味。鱼是水中的生物,熊掌是山中的生物,想要得到水中的鱼,就不能同时得到山中的熊掌;想要得到山中的熊掌,也不能同时得到水中的鱼,所以说两者不可兼得。鱼用来比喻生命,熊掌用来比喻道义,所以说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然而生命和道义两者也不能同时得到,那就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因为道义比生命更可贵。就像勇士不忘记可能失去头颅,志士不忘记可能死于沟壑,有杀身成仁的行为,这都是因为道义胜过死亡,这就是舍生取义。然而生命也是我心所喜爱的,但因为有所喜爱的胜过生命,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心所厌恶的,但因为有所厌恶的胜过死亡,所以对于祸患也有不逃避的。假如人们所喜爱的没有胜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采用并实行的呢?假如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胜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选择并做的呢?大凡能够求得生存、躲避祸患的手段,都是不义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所以祸患有所不逃避,这都是因为有道义在。由此说来,生命有所不贪恋,这是不苟且偷生;祸患有所不躲避,这是不苟且作恶来躲避祸患。像这样,所以有所喜爱的胜过生命,有所厌恶的胜过死亡,这不仅仅是贤者才有这种心,人人都有这种心,只是贤者能够经常保持它而不丧失罢了。大凡有所喜爱的胜过生命的,就是道义;有所厌恶的胜过死亡的,就是不义。再说用一筐盛着的饭食,一碗盛着的肉汤,得到它就能养活生命,得不到它就要饿死,然而如果轻蔑地呵斥着给人,即使是路上的普通人,也不肯接受并吃它;如果用脚踢踏着给人,即使是乞丐那样的卑贱之人,也认为不干净而不肯接受并吃它。说到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虽然万钟很多,但对我有什么益处呢?对我有什么益处,因为自己不能独自吃光。自己不能独自吃光,那么就是为了拥有宽敞美丽的宫室,供养妻妾,施舍给认识的穷困之人罢了。像这样,从前得不到一筐饭一碗汤就会死,尚且不肯接受,现在却为了拥有宽敞美丽的宫室、供养妻妾、施舍给认识的穷困之人而接受,做到这样,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说这可以停止,却不停止,这就叫做丧失了本心,也就是忘记了道义。所以本心就是道义,所谓贤者只是能够不丧失这个本心罢了。○注“熊蹯”。○正义说:按照《史记·世家》记载:“厨师烹煮熊掌没熟,晋灵公发怒杀了他。”裴�注说:“服虔说:蹯,是熊掌,它的肉很难煮熟。”○注“锺,量器也”。正义说:齐国大夫晏子曾说,这话已解释在《梁惠王篇》中。
孟子说:“仁,是人的本心;义,是人的正路。舍弃正路而不走,放失本心而不知道去寻找,真是可悲啊!(不行仁义的人,不走在正路上,不寻求自己的本心,真是可哀怜啊。)人有鸡狗跑丢了,就知道去寻找;有本心放失了,却不知道去寻找。做学问的道理没有别的,只是把放失的本心找回来罢了。(人知道寻找鸡狗,却不知道寻找自己的本心,这是糊涂。做学问就是为了寻找它。)
[疏]“孟子曰”至“而已矣”。○正义说:这一章旨在阐明沿着正路寻找本心,是抓住了根本;追逐鸡狗,是致力于细枝末节。做学问以求得详细明白。“孟子曰”至“而已矣”这一段,孟子说:仁是人的本心,是人人都有具有的;义是人的正路,是人人都可以实行的。现在有人却舍弃正路而不走,放失本心而不知道去寻找,真是可哀怜啊!况且人有鸡狗跑丢了就能去追逐寻找,本心放失了却不知道去追回来。然而做学问的道理没有别的,只是把放失的本心找回来罢了。能够找回放失的本心,那么仁义就存在了。因为人们之所以做学问,也是为了精通这仁义。
孟子说:“现在有人小指弯曲而不能伸直,虽然不感到疼痛也不妨碍做事。如果有能让他伸直的人,那么即使不远赴秦国、楚国的路途,也要去,这是因为小指不如别人。(无名指,是手的第四指,大概因为其他手指都有名字。无名指,不是手的主要用指,虽然不疼痛也不妨碍做事,还是想要伸直它,不远赴秦楚,是因为小指不如别人所以这样。)小指不如别人,就知道厌恶它。本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就叫做不懂得分辨轻重主次。(本心不如别人,是最大的可厌恶之事,反而厌恶小指,所以说不知道辨别主次。类,指事物的类别、主次。)
[疏]“孟子曰”至“不知类也”。○正义说:这一章旨在阐明舍弃大的错误而关注小的毛病,不知道抓住要害,担忧手指
心,不向於道。是以君子恶之者也。“孟子曰”至“此之谓不知类也”,孟子言今人有第四指,为无名之指,屈而不信,且非疾痛有妨害於为事也。如有人能信者,则不远秦、楚之路而求信之,以为恶其指之不若人也。且以无名之指为无用之指,则耻恶之不若人,其心不若人,则不知耻恶之,是之谓为不知其类者也。《荀子》云“相形不如论心”,同其意也。盖云秦、楚者,以其秦、楚相去最为远者也,故取为己言,指屈尚不远秦、楚之路而求信,况心即在於己为最近者也,尚不能求之耶。此孟子所以为不知类者也。
译心,不趋向于道。因此君子厌恶它。“孟子曰”到“此之谓不知类也”,孟子说现在的人有第四根手指,即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而且并非因疾痛而对做事有妨害。如果有人能使它伸直,那么即使不远赴秦、楚之路也要去求医使之伸直,因为厌恶自己的手指不如别人。况且把无名指看作是无用的手指,就因不如别人而感到羞耻;如果心不如别人,却不因不如别人而感到羞耻,这就叫做不知道区分轻重缓急。《荀子》说“观察形体不如论察内心”,与此意相同。大概说秦、楚,是因为秦、楚两地相距最为遥远,所以拿来作为比喻,手指弯曲尚且不远赴秦、楚之路去求医伸直,何况心就在自己体内是最亲近的,难道还不能去求正吗?这就是孟子所说的不知道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因。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拱,合两手也。把,以一手把之也。桐、梓,皆木名也,人皆知灌溉而养之,至於养身之道,当以仁义,而不知用,岂於身不若桐、梓哉?不思之甚者也,宜孟子有是以言之欤。)
[疏]“孟子”至“甚也”。○正义曰:此章指言莫知养身而养其树木,失事违务,不得所急,所以诫未达者也。孟子言桐、梓之木,方於可拱把之时,人诚欲其生长,皆知所以灌溉而养之者。至於己之身,而不知以仁义之道养之者,岂人之爱保其身反不若桐、梓之为急哉?但人弗思忖之而已,故以甚者也,宜诫之以此。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人之所爱则养之,於身也,一尺一寸之肤养相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养也。)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小则害大,养贱则害贵。小,口腹也。大,心志也。头颈,贵者也。指拇,贱者也,不可舍贵养贱也。务口腹者为小人,治心志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贾,养其▯贰、棘,则为贱场师焉。(场师,治场圃者。场以治▯。圃,园也。梧,桐;▯贾,梓:皆木名。▯贰枣,小枣,所谓酸枣也。言此以喻人舍大养小,故曰贱场师也。)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谓医养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於害之,此为狼藉乱不知治疾之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为尺寸之肤哉?”(饮食之人,人所以贱之者,为其养口腹而失道德耳。如使不失道德,存仁义以往,不嫌於养口腹也。故曰口腹岂但为肥长尺寸之肤哉?亦以怀其道德也。)
[疏]“孟子曰人之於身”至“肤哉”。○正义曰:此章指言养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恶相厉,是以君子居处思义,饮食思礼者也。“孟子曰人之於身也”至“於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言人之於一身也,无有所不爱也,以其兼爱之矣。兼所爱,则必兼有所养也。是则一身之中,无有一尺一寸之肌肤不爱焉,则亦无有一尺一寸之肌肤不养之也。以其兼所爱,必兼所养而已。然而所以考究其有善、其有不善者,亦岂有他为哉?但亦於一己自取之而已矣。所谓颐其大体,则为大人,从其小体,则为小人,岂非己自取之谓乎?盖孟子但云尺寸之肤者,则心在乎中,又有居待而言者也,且心为一身之君,所谓心为天君者也。《荀子》云:“心居中虚,以治五官。”此之谓也。言人既爱尺寸之肤,虽心亦在所爱焉。既养尺寸之肤,虽心亦在所养焉。所谓爱养心者,亦以仁义之道爱养之而已。人之心,由人所趋向如何耳,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於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至“尺寸之肤哉”,孟子又言人体有贵亦有贱,有小亦有大,於人之一身,合而言之则谓之体;自体而言之,又有耳、目、口、鼻、形、心者也。以贵大,则心为一体之贵者大者,以贱小,则耳、目、口、鼻、形为一体之贱者小者,言人之於一体,不可务爱养其贱者小者,以害其贵者大者也。如养其小者,则为之小人,养其大者,则为之大人。以其耳、目、口、鼻、形五者所好,不过利欲而已;而心廪於有生之初,仁义之道俱存於其间。是以养心者为大人君子,养耳、目、口、鼻、形者以利欲为小人耳。故孟子所以有是言也。今有场师治场圃者,如舍其梧、▯贾之良木,而特养其▯贰枣,是为贱场师焉。梧,桐也,▯贾,山楸也。▯贰枣,小酸枣也。梧、▯贾可以为琴瑟材,是良木。小酸枣,无用之才也,是贱木也。此所以喻养体不养其贵者,而养其贱者也。又如养其一指之小,而失其肩背
译孟子说:“桐树、梓树,当它们只有两手合抱或一手握持那么粗的时候,人们如果希望它们生长,都知道用来养护它们的方法。至于自己的身体,却不知道用来养护它的方法,难道是因为爱护自己的身体还不如爱护桐树、梓树吗?这是太不思考了。”
[疏]“孟子”到“甚也”。○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人们不知道养护自身却去养护树木,是做事违背了要务,不得其所急,所以用来告诫那些尚未通达事理的人。孟子说,桐树、梓树,当它们处于可以两手合抱或一手握持粗细的时候,人们如果真心希望它们生长,都知道用来灌溉养护它们的方法。至于自己的身体,却不知道用仁义之道来养护它,难道人们爱护保全自己的身体反而不如桐树、梓树那样急切吗?只是人们不去思考罢了,所以说这是太不思考了,因此应当用这些话来告诫他们。
孟子说:“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是全面地爱护的。全面地爱护,就会全面地养护。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是不爱护的,也就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是不养护的。用来考察一个人是善还是不善,难道有别的原因吗?只不过看他自己是如何取舍罢了。身体有贵重与低贱之分,有重要与次要之别,不要用次要的损害重要的,不要用低贱的损害贵重的。养护次要部分的是小人,养护重要部分的是大人。现在假如有一个管理园圃的人,舍弃梧桐、山楸这些良木,去养护酸枣这类杂木,那就是低贱的园圃管理者。如果只养护一根手指,却失去了肩背的健康而不知道,那就是糊涂的人。那些只知饮食的人,人们就轻视他,因为他养护了次要的而失去了重要的。如果只知饮食的人,没有失去重要的,那么口腹难道仅仅是一尺一寸的肌肤吗?”
[疏]“孟子曰人之於身”到“肤哉”。○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养护品行,治理正道,都需运用智力,善恶相互磨砺,因此君子居处时思考道义,饮食时思考礼仪。“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到“於己取之而已矣”,孟子说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没有不爱护的,因为他是全面地爱护。全面地爱护,就必然全面地养护。这样,全身之中,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是不爱护的,也就没有一尺一寸的肌肤是不养护的。因为全面地爱护,就必然全面地养护。然而用来考究一个人是善还是不善,难道有别的原因吗?只不过看他自己是如何取舍罢了。所谓颐养大体,就是大人;顺从小体,就是小人,这难道不是自己取舍的说法吗?孟子只说尺寸之肤,是因为心在身体内部,还有居处等待而言说的意思,且心是一身的主宰,所谓心是天君。《荀子》说:“心居于虚空之中,以治理五官。”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人既然爱护尺寸之肤,虽然心也在所爱护之中。既然养护尺寸之肤,虽然心也在所养护之中。所谓爱养心,也就是用仁义之道来爱养它罢了。人的心,取决于人的趋向如何,所以说用来考察其善不善,只不过在于自己取舍罢了。“体有贵贱”到“尺寸之肤哉”,孟子又说人体有贵也有贱,有小也有大,对于人的整体,合起来称为体;从个体来说,又有耳、目、口、鼻、形、心等。以贵大来说,心是身体中贵重且重要的部分;以贱小来说,耳、目、口、鼻、形是身体中低贱且次要的部分,说人对于身体,不可致力于爱养低贱次要的部分,从而损害贵重重要的部分。如果养护次要部分,就是小人;养护重要部分,就是大人。因为耳、目、口、鼻、形这五者所喜爱的,不过是利益欲望而已;而心在生命之初,仁义之道都存在于其中。所以养心的是大人君子,养耳、目、口、鼻、形以利欲的是小人。所以孟子才有这些话。现在假如有管理园圃的人,如果舍弃梧桐、山楸这些良木,而专门养护酸枣,那就是低贱的园圃管理者。梧桐,即桐树;山楸,即梓树。酸枣,是小酸枣。梧桐、山楸可以做琴瑟的材料,是良木。小酸枣,是无用的材料,是贱木。这是用来比喻养护身体不养护贵重的部分,而养护低贱的部分。又如养护一根手指的小处,却失去了肩背
之大,则为狼疾藉乱而不知医治者也,此所以比喻养体不养其大者,而养其小者也。且务饮食之人,则人皆贱之者矣,无他,是为其养小而失去其大也。如饮食之人亦无有失其养大,则口腹岂但肥长▯尺寸之肤为哉?言是亦怀仁义之道者也。○注▯贾、▯贰枣为桐梓,酸枣。正义曰:《说文》云:“梧▯贾,山楸。”又云:“楸,梓也。”“▯贰枣,小酸枣也。”是所以案此为之云。
译如果只注重形体外表的宏大,就会像患有恶疾、遭受祸乱却不知救治一样,这就是用来比喻那些只保养形体而不保养本心,只保养次要方面而不保养主要方面的人。况且那些只致力于饮食享受的人,人们都轻视他们,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为了保养次要的形体而失去了主要的本心。如果那些注重饮食的人也没有失去对本心的保养,那么口腹之欲难道仅仅是为了增长那几寸肌肤吗?这说明他们也是怀抱仁义之道的人。○注〇贾、〇贰枣为桐梓,酸枣。正义说:《说文解字》说:“梧〇贾,是山楸。”又说:“楸,就是梓树。”“〇贰枣,是小酸枣。”这就是用来考证此处文字的依据。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钧,同也。言有大有小,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大体,心思礼义。小体,纵恣情欲。)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公都子言人何独有从小体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为物所蔽。官,精神所在也,谓人有五官六府。物,事也。利欲之事来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为小人也。此乃天所与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谓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善胜恶,则恶不能夺之而已矣。)
[疏]“公都子”至“已矣”。○正义曰:此章指言天与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谓之大人者也。“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至“何也”者,公都子问孟子曰:世之人皆是人者也,或有名为大人,或有名为小人者,是如之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孟子答之曰:从事於大体,而以仁义养其心,是从其大体,故谓之大人也;从其小体,以利欲养其耳目之官,是从其小体,故谓之小人也。“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公都子未晓,故问之曰:既皆是人也,或以从养其大体,或从养其小体,是如之何?“曰耳目之官”至“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答之曰:人有耳目之官,不以心思主之,而遂蔽於耆欲之物,既蔽於物,则己亦已失矣。己已失,则是亦为物而已。是则物交接其物,终为物引之,丧其所得矣。惟心之官则为主於思,如心之所思,则有所得而无所丧,如不思,则失其所得而有以丧之耳。是以天之所与付於我者,所以先与立其大者,则心是也。既与立其大者,则小者斯不能夺之矣,小者则耳目是也。是以为之大人而已矣。盖耳目主视听,是以为官者也。心,君,主官者也,亦谓之官者,以其亦主思,故亦为官矣。荀子云:心,君也,房中虚而治五官者也。是以心思之大者,而小者不能夺,其耳目不为利欲之所蔽,兹所以从其大体,而为大人也。彼小人者,以其不思而为利欲所蔽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以德,人爵以禄。)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人爵从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弃天爵,惑之甚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弃善忘德,终必亡也。)
[疏]“孟子”至“已矣”。○正义曰: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乐之也;今要人爵,以诱时也;得人弃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之事也。“孟子曰有天爵者”至“终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言有所谓天爵者,有所谓人爵者,仁义忠信四者,又乐行其善而不厌倦者,是所谓天爵也;自公卿大夫者,是所谓人爵。此孟子所以自解之也。自古之人▯治其天爵,而人爵自然从之,如舜耕於历山,乐取诸人以为善,而尧自然禅其禄位,是▯其天爵而人爵从之者也。又如伊尹之徒亦是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求人爵,既得其人爵,而又弃其天爵,则蔽惑之甚者也,如登龙断以罔▯利、乞▯番间之祭者,是其类也。此孟子所以指今之人而言也。如此者,终亦必亡其人爵而已矣。是故孟子所以有是言而劝诫之。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人皆同欲贵之心,人人自有贵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谓仁义广誉也。凡人之所贵富贵,故曰非良贵也。赵孟,晋卿之贵者也,能贵人,又能贱人。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贱之也。)《诗》云:‘既醉
译公都子问道:“同样是人,有的成为大人,有的成为小人,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顺从大体的人成为大人,顺从小体的人成为小人。”公都子问:“同样是人,有的顺从大体,有的顺从小体,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耳目的官能,不会思考,因而被外物所蒙蔽;外物与外物相互接触,就会牵引人罢了。心的官能则会思考,思考就能得到(道义),不思考就得不到。这是上天赋予我们的。先确立那大的方面,那小的方面就不能夺去它,这样就成为大人了。”
[疏]“公都子”到“已矣”。○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上天赋予人的本性,先确立那大的方面,心的官能加以思考,邪念就不会背离逾越,所以称为大人。“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到“何也”这一部分,公都子问孟子说:世上的人都是人,有的被称为大人,有的被称为小人,这是怎么回事呢?“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孟子回答说:从事于大体,用仁义来涵养内心,这就是顺从大体,所以称为大人;顺从小体,用利欲来滋养耳目之官,这就是顺从小体,所以称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公都子不明白,所以问道:既然都是人,有的顺从涵养大体,有的顺从涵养小体,这是怎么回事?“曰耳目之官”到“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又回答说:人有耳目之官,不用心思去主宰,于是被嗜欲之物所蒙蔽;既被外物蒙蔽,那么自己也就迷失了。自己已经迷失,那么也就沦为外物罢了。这就是外物交接其外物,最终被外物牵引,丧失了自己所得到的。只有心的官能主宰思考,如果心去思考,就有所得而无所丧失;如果不思考,就丧失所得到的而有所损失。因此上天赋予我的,所以要先确立那大的方面,也就是心。既然确立了大的方面,那么小的方面就不能夺去它了,小的方面就是耳目。这样就成为大人了。大概耳目主管视听,所以称为官。心是君主,主宰各官,也称为官,是因为它也主宰思考,所以也称为官。荀子说:心是君主,在房中虚空而治理五官。因此心思是大者,而小者不能夺去,耳目不被利欲所蒙蔽,这就是顺从大体,成为大人的原因。那些小人,是因为不思考而被利欲所蒙蔽的缘故。
孟子说:“有天爵,有人爵。仁义忠信,乐于行善而不厌倦,这是天爵。公卿大夫,这是人爵。古代的人修养天爵,人爵随之而来。现在的人废弃天爵来谋求人爵,既得到人爵又抛弃天爵,那是迷惑到极点了。最终也必定会丧失罢了。”
[疏]“孟子”到“已矣”。○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古人修养天爵,自己乐于此;今人谋求人爵,以迎合时俗;得到人爵抛弃天爵,是道义所忌讳的;因迷惑而招致灭亡,是小人的行为。“孟子曰有天爵者”到“终亦亡之而已矣”,孟子说有所谓天爵,有所谓人爵,仁义忠信这四者,又乐于行善而不厌倦,这就是所谓天爵;从公卿大夫起,这就是所谓人爵。这是孟子自我解释的话。自古之人修养天爵,人爵自然随之而来,比如舜在历山耕种,乐于取他人的善以为善,而尧自然禅让禄位给他,这就是修养天爵而人爵随之而来的例子。又如伊尹等人也是这样。现在的人修养天爵,用来谋求人爵,既得到人爵,又抛弃天爵,那是迷惑到极点了,比如登上垄断之地以网罗利益、乞求番间之祭的人,就是这类人。这是孟子针对今人而言的话。像这样的人,最终也必定会丧失其人爵罢了。所以孟子有这些话来劝诫他们。
孟子说:“想要尊贵,是人们的共同心理。人人都有自己尊贵的东西,只是不去思考罢了。人们所尊贵的,不是真正的尊贵。赵孟所尊贵的,赵孟也能使他卑贱。《诗经》说:‘既醉
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於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诗·大雅·既醉》之篇。言饱德者,饱仁义之於身,身之贵者也,不愿人之膏粱矣。膏粱,细粱如膏者也。文绣,绣衣服也。)
译用酒,既已用德行使人饱足。”意思是说,饱足了仁义,所以不羡慕别人的美味佳肴。美好的名声和广泛的赞誉施加于自身,所以不羡慕别人的锦绣衣裳。”(这是《诗经·大雅·既醉》篇中的话。说的是饱足德行的人,是将仁义饱足于自身,这是自身最珍贵的东西,因此不羡慕别人的美味佳肴。膏粱,指像油脂一样精细的粮食。文绣,指绣花的衣服。)
[疏]“孟子曰”至“文绣也”。○正义曰:此章指言所贵在身,人不知求,膏粱文绣,己之所优,赵孟所贵,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贫而乐也。“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至“文绣也”,孟子言凡所愿欲其贵者,世人所同其心也,以其人皆欲之也。然而人人有贵,只在其己者,但不思之耳。凡人所贵者,非是良贵也。良贵者,不以爵而贵者,是谓良贵,如下文所谓仁义广誉者是也。且以赵孟,晋卿之贵,虽为所贵者,然而赵孟又能贱之,是人之所贵者,非为良贵也。此孟子所以引而喻也,以其赵孟者,即晋襄公之臣赵盾者是也,是为晋卿。然入为晋卿,出则为盟主,是谓贵矣,奈何其贤则不及赵襄,其良则不及宣子,则所贵特人爵之贵耳,如此得无贱耶?故曰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也。《诗·大雅·既醉》之篇有云:既醉之以酒,既饱之以德。是言饱乎仁义者也。是亦所谓德将于醉之意同,谓德则仁义是也。言饱乎仁义,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乎,案《礼》云公食大夫,则稻粱为嘉膳,则膏粱,味之至珍者也。然而不愿人之膏粱,则以仁义为膏粱;令闻广誉之名声既施饰於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案《诗》以一裳为显服,则文绣为服之至美者也。然而不愿人之文绣,则以令闻广誉为文绣也。盖令闻者,以其内有仁义之德,则人将不特见而善之,又有以闻而善之者也,故云令闻。令,誉令,善也;闻,名声,而人所闻之也。广誉者,亦以内有仁义之德,则不特近者美喻之,而远者又有以美誉焉,故云广誉。广,远大也;誉,美称也。凡此孟子所以教时人之云耳。故论君子贫而乐,如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者,是之谓也。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之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水胜火,取水足以制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车薪之火也,以此则谓水不胜火。为仁者亦若是,则与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犹无也,亦终必亡仁矣。)
[疏]“孟子”至“已矣”。○正义曰:此章指言为仁不至,不反诸己,谓水胜火,熄而後己;不仁之甚,终必亡矣;为道不卒,无益於贤也。孟子言为仁胜强於不仁也,若水之胜火矣。今之为仁者,不知反本心而为仁,如以一杯杓水而救一车薪之火也。火不熄灭,则谓水不胜火,以为不仁胜,仁此又与於不为仁者又甚之也。以其有过於不为仁者也,是亦终必亡其仁矣。且如汤、武之至仁,然後胜桀、纣之至不仁也。今之为仁,但以转粟移民之为仁,而望民多於邻国;以羊易牛之仁,而欲朝秦、楚而抚四夷:是若一杯水而望救一车薪之火也,此所以终必亡其仁矣。此吾孟子所以有激而云。
孟子曰:“五▯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熟,成也。五▯虽美,种之不成,则不如荑稗之草甚实可食。为仁不成,犹是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功毁几成,人在慎终,五▯不熟,荑稗是胜,是以为仁以其成也。孟子言五▯者,是天下种之美者也,苟五▯不成,则不胜荑稗之所奋。夫仁者,亦天下道之美者也,苟为仁不成,则不胜不仁之所害。故云夫仁亦在乎成之而已矣。此章与前章相类,亦若齐宣有爱牛之仁,而功不至於百姓;梁惠有移民之仁,而民不加多於邻国:是为仁不成之过也。五▯已说於前矣。云荑稗者,即禾中之{艹巫}草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学者亦必志於彀。(羿,古之善射者。彀,张弩付的者,用思要时也。学者志道,犹射者之张也。)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大匠,攻木之工。规所以为圆也,矩所以为方也。诲,教也。教人必须规矩,学者以仁义为法式,亦犹大匠以规矩者也。)
[疏]“孟子”至“规矩”。○正义曰: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张规矩,以喻为仁;学不为仁,犹
译[疏]“孟子说”到“文绣罢了”。○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所珍贵的是自身,人们不知道去追求,膏粱文绣,是自己所优裕的,赵孟所珍视的,怎么能与之相比。因此君子虽然贫穷却快乐。“孟子说:想要尊贵,是人们的共同心愿”到“文绣罢了”,孟子说凡是愿意追求尊贵的,是世人共同的心愿,因为人们都想要它。然而人人都有尊贵之处,只在于自己罢了,只是不去思考而已。凡人们所珍视的,并不是真正的尊贵。真正的尊贵,不凭借爵位而尊贵,这叫做真正的尊贵,如下文所说的仁义和美好的声誉一样。且以赵孟为例,他是晋国卿大夫的尊贵,虽然是被珍视的,然而赵孟又能使之卑贱,这是人们所珍视的,并不是真正的尊贵。这是孟子用来举例说明的,因为赵孟,就是晋襄公的臣子赵盾,是晋国的卿大夫。然而入朝为晋卿,出外为盟主,可以说是尊贵了,但他的贤能不及赵襄,他的良善不及宣子,那么所尊贵的只是爵位的尊贵罢了,这样难道不会卑贱吗?所以说赵孟所尊贵的,赵孟也能使之卑贱。《诗经·大雅·既醉》篇中有说:用酒使之醉,用德使之饱。这是说饱于仁义。这也是所谓德与醉的意思相同,说的是德就是仁义。说饱于仁义,所以不羡慕别人的膏粱美味,查《礼记》说公食大夫,那么稻粱是精美的膳食,那么膏粱,是味道中最珍贵的。然而不羡慕别人的膏粱,是因为以仁义为膏粱;美好的名声和广泛的赞誉既然装饰于身,所以不羡慕别人的文绣。查《诗经》以一裳为显贵的服饰,那么文绣是服饰中最美的。然而不羡慕别人的文绣,是因为以美好的名声和广泛的赞誉为文绣。大概美好的名声,是因为内心有仁义的德行,那么人们不仅见到而认为好,还有听到而认为好的,所以说美好的名声。令,是善;闻,是名声,是人们所听到的。广泛的赞誉,也是因为内心有仁义的德行,那么不仅近处的人赞美,远处的人也有赞美的,所以说广泛的赞誉。广,是远大;誉,是美称。凡此孟子用来教导当时人的话罢了。所以论君子贫穷而快乐,如颜子在陋巷,却不改变他的快乐,说的就是这个。
孟子说:“仁战胜不仁,就像水战胜火一样。现在做仁事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救一车柴草的火,火不熄灭,就说水不能战胜火。这又与不仁的人更加相似了,最终必定会丧失仁德罢了。”(水胜火,取水足以制火,一杯水怎么能救一车柴草的火呢,以此就说水不能战胜火。做仁事的人也是这样,那么与做不仁事的人更加相似了,亡就是无,最终必定会丧失仁德了。)
[疏]“孟子”到“罢了”。○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做仁事不到家,不反省自己,说水胜火,熄灭后才停止;不仁到了极点,最终必定会灭亡;行道不能坚持到底,对贤德没有益处。孟子说做仁事胜过不仁,就像水战胜火一样。现在做仁事的人,不知道反省本心而做仁事,就像用一杯勺水去救一车柴草的火。火不熄灭,就说水不能战胜火,认为不仁胜过仁,这又与不做仁事的人更加严重了。因为他比不做仁事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最终必定会丧失他的仁德。且如商汤、周武王的至仁,然后战胜了夏桀、商纣王的至不仁。现在做仁事,只是以转运粮食、迁移百姓为仁,而希望百姓多于邻国;以羊换牛的仁,而想朝见秦、楚而安抚四方夷狄:这就像用一杯水而希望救一车柴草的火,所以最终必定会丧失他的仁德。这是孟子有感而发的话。
孟子说:“五〇,是种子中美好的。如果它不成熟,还不如荑稗。仁也在于成熟罢了。”(熟,是成。五〇虽然美好,种了不成,那么还不如荑稗这种草实在可食。做仁事不成,也是这样。)
[疏]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功业几乎成功,人在谨慎终了,五〇不成熟,荑稗胜过它,所以做仁事在于成功。孟子说五〇,是天下种子中美好的,如果五〇不成,那么不胜荑稗的茂盛。仁,也是天下道中美好的,如果做仁事不成,那么不胜不仁的危害。所以说仁也在于成功罢了。这一章与前章相似,也像齐宣王有爱牛的仁,而功业不到百姓;梁惠王有移民的仁,而百姓不增加于邻国:这是做仁事不成功的过错。五〇前面已经说过了。说荑稗,就是禾中的杂草。
孟子说:“后羿教人射箭,必定要瞄准靶心。学习的人也必定要瞄准靶心。(羿,古代善于射箭的人。彀,拉满弓对准靶子,用思要时。学习的人立志于道,就像射箭的人拉弓一样。)大匠教人,必定用规矩。学习的人也必定用规矩。”(大匠,木工。规用来画圆,矩用来画方。诲,是教。教人必须用规矩,学习的人以仁义为法式,也像大匠用规矩一样。)
[疏]“孟子”到“规矩”。○正义说:这一章旨在说明事各有根本,道有所推崇,彀张规矩,用来比喻做仁;学习不做仁,就像
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者也。孟子言羿为善射者,其教人射,必志在於势。势者,张弓也,张弓以其力分之所至处也。言羿虽善射,其教人亦必求之於力分之内也。大匠为攻木之工者,其教诲人为匠,必在於规矩。规所以为圆之度,矩所以为方之度,以其规矩为法度之至者也。言大匠诲人,亦必求之於法度内也。羿教人既求之於力分之内,则学之者亦必求於力分之内矣。大匠诲人,既求之於法度之内,则学之者,亦必求於法度之内矣。然必皆求於力分之内者,以其力分所不到,则射亦末如之何矣。法度者亦如是矣。此喻人以道教人,而学之者亦如此耳。如皆不求之於力分之内与法度之内,则於道终亦不得矣。○注羿古之攻射者与匠为攻木之工者。○正义曰:此已说於前矣。
译这两家学说,是失去了正道而实行的人。孟子说羿是擅长射箭的人,他教人射箭,必定立志于“势”。“势”,就是张弓,张弓要依据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意思是说,羿虽然擅长射箭,他教人射箭也必定在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内寻求。大匠是擅长加工木材的工匠,他教导别人成为工匠,必定依据规矩。规是用来画圆的尺度,矩是用来画方的尺度,因为规矩是法度的极致。意思是说,大匠教导别人,也必定在法度之内寻求。羿教人既然在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内寻求,那么学习的人也必定在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内寻求了。大匠教导别人,既然在法度之内寻求,那么学习的人,也必定在法度之内寻求了。然而必定都要在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内寻求,是因为力量所达不到的地方,那么射箭也就无可奈何了。法度也是这样。这是比喻用道来教导人,而学习的人也是如此。如果都不在力量所能达到的限度内和法度之内寻求,那么对于道终究也无法得到了。○注:羿是古代擅长射箭的人,匠是擅长加工木材的工匠。○正义说:这已经在前面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