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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注疏删翼十七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69–486 段

,伤其心。」故圣人慎之。苟罪不可赦,然后声以致讨,是谓去恶木以扶嘉种也。又安得有殃民之讥乎?

译伤害他们的心。」所以圣人对此非常慎重。如果罪行确实不可宽恕,然后才发布声讨令以进行征讨,这叫做去除恶木以扶持嘉种。又怎么会有祸害百姓的讥讽呢?

冯弱犯寡则眚之。注:冯犹乘陵也。言不字小而侵侮之。眚犹人眚瘦也。《王霸记》曰:四面削其地。

介甫王氏曰:「眚,若人之瘦眚,使其彊更弱,其众更寡,所以正其冯弱犯寡之罪也。」

贼贤害民则伐之。注:《春秋传》曰:「麄者曰侵,精者曰伐。」又曰:「有钟鼓曰伐。」则伐者,兵入其境,鸣钟鼓以往,所以声其罪。

防内陵外,则坛之。注:“内”谓其国,“外”谓诸侯。坛,读如同“墠”之“墠”。《王霸记》曰:“置之空墠之地。”郑司农云:“坛,读从‘惮’之,以威之。”惮,▯谓:“置之空墠,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贤者。”王氏曰:“坛之者,防诸侯为坛,命以伐焉。”

野荒民散,则削之。注:田不治,民不附,削其地,明其不能有。谯郡张氏曰:先王深知礼义之本原,起于稼穑之际,故其于农事,常首先天下之政。诸侯助成王祭臣工之诗,因其归而戒之以农事者,由此故也。先王巡四岳,较诸侯之善恶,其庆始于土地辟,田野治;其罚始于土地荒芜,田野不治。夫惟戒诸侯之事,莫急于新畬之勤;制诸侯之赏罚,莫先于土地田野之政,则先王之意可知矣。

负固不服,则侵之。注:负,犹恃也。固,险可依以固者也。不服,不事大也。侵之者,兵加其竟而已。用兵浅者,《诗》曰:「宻人不恭,敢距大邦。」

疏:用兵浅者,对伐是;用兵深者,以其罪轻,直侵之而已。○王氏曰:无钟鼓曰侵,掩其不备,既服即止。

贼杀其亲则正之。注:正之者,执而治其罪。春秋僖二十八年冬,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坐杀其弟叔武。临川王氏曰:正者,正以服属之法。

放弑其君,则残之。注:放逐也,残杀也。

疏放若季氏逐昭公弑,若庆父弑二君,及崔杼弑君之类。○刘氏曰:残者,殱厥党类,使残破。○王氏曰:残,若秋官掌戮辜之焚之,罪不容于死也。

犯令,陵政,则杜之。注:令,犹命也。《王霸记》曰:「犯令者,违命也;陵政者,轻政法不循也。」杜之者,使不得与隣国交通。明斋王氏曰:「杜之,先治其与国,使不得交通,然后从而讨之。若齐桓伐楚,而先江、黄也。」

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注:《王霸记》曰:“悖人伦,外内无以异于禽兽,不可亲百姓,则诛灭去之也。”《曲礼》曰:“夫惟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

疏外乱,谓若齐襄公淫于鲁桓夫人文姜,内乱;若卫宣公上烝父妾,下纳子妻之等。○王氏曰:先王之时,其所封建以为诸侯者,莫非贤也。邦国之君,又安有罪恶如九伐之法所正者乎?盖先王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思虑而豫防之,故制为九伐之法,虽具,岂尝试之哉?设之使知惧而已。非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孰能与于此?○袁宏曰:古者帝王,必建万国,而植亲贤;置百官,而班羣才。所以不私诸己,共飨天下,分其力任,以济民事。《周礼》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之田降杀之,谓之五等。虽富有天下,综理不过一畿,临飨一国,政刑不出封域。故政事简而才有余,所任轻而事不滞。诸侯朝聘,所以述职纳赋,尽其礼敬也。天子巡守,所以观察风教,知其善恶也。功徳着于民,加地进律;其有不善者,则明九伐之制。是以世禄承袭之徒,保其富厚,而无苟且之虑;修职述守之畴,务善其礼,不为进取之计。故信义着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风俗淳。推之百世,可乆之道也。自周室微弱,政教陵迟,威文翼戴二国是頼。是虽楚恃江汉,秦据崤函,然畏迫宗周,忌惮齐晋。厯观八百,岂非列国扶持,根深难防,已然之效哉?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县政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

译倚仗强大欺凌弱小,就惩戒他。注:“冯”同“乘”,意为凌驾。说的是不尊重弱小而侵犯侮辱他们。“眚”如同人的瘦弱病态。《王霸记》说:从四面削减他的土地。

介甫王氏说:“‘眚’,就像人瘦弱病态那样,使他的强大变为弱小,他的众多变为稀少,以此来纠正他欺凌弱小、侵犯寡少的罪行。”

残害贤人、祸害百姓,就征伐他。注:《春秋传》说:“粗鲁的称为侵,精锐的称为伐。”又说:“有钟鼓之声的称为伐。”那么伐,就是军队进入其境内,鸣响钟鼓前往,以此来声讨他的罪行。

对内侵凌、对外侵略,就将其君主放逐到空地上。注:“内”指其国内,“外”指诸侯国。“坛”,读音同“墠”的“墠”。《王霸记》说:“把他安置在空旷的墠地上。”郑司农说:“‘坛’,读音从‘惮’,用来威慑他。”“惮”,〇解释说:“把他安置在空旷的墠地,废黜他的君主,改立其次贤能的人。”王氏说:“‘坛之’,是防备诸侯筑坛,命令征伐他们。”

田野荒芜、百姓离散,就削减他的封地。注:田地不耕治,百姓不归附,削减他的土地,表明他无法保有。谯郡张氏说:先王深知礼义的根本,起源于农耕之时,所以对于农事,常作为天下政务的首要。诸侯助成王祭祀臣工的诗歌,在他们归来时告诫他们从事农事,就是因此缘故。先王巡视四岳,考核诸侯的善恶,其奖赏始于土地开垦、田野治理;其惩罚始于土地荒芜、田野不治。大凡告诫诸侯的事务,没有比勤于新垦和熟耕更紧急的;制定诸侯的赏罚,没有比土地田野的政务更优先的,那么先王的心意就可以知道了。

倚仗险固不服从,就侵犯他。注:“负”,同“恃”,意为倚仗。“固”,指可以倚仗以固守的险要之地。“不服”,指不侍奉大国。“侵之”,指军队加临其边境而已。用兵浅显的,《诗》说:“密人不恭顺,敢抗拒大国。”

疏:用兵浅显的,是相对于“伐”而言的;用兵深入的,因为其罪行较轻,直接侵犯他而已。〇王氏说:没有钟鼓之声的称为侵,趁其不备,既已服罪就停止。

杀害他的亲人,就治他的罪。注:“正之”,指逮捕并审理他的罪行。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冬,晋国人逮捕卫侯,押回京师,定罪杀害他的弟弟叔武。临川王氏说:“正”,指用服属的法律来纠正他。

放逐或弑杀他的君主,就歼灭他。注:“放”,放逐;“弑”,残杀。

疏:放逐如季氏驱逐昭公,弑杀如庆父弑杀两位君主,以及崔杼弑杀君主之类。〇刘氏说:“残”,指歼灭他的党羽,使其残破。〇王氏说:“残”,如同秋官掌戮官对罪人施加焚刑,罪行不容于死。

违犯政令,凌驾政事,就隔绝他。注:“令”,同“命”。《王霸记》说:“犯令者,违抗命令;陵政者,轻视政法而不遵循。”“杜之”,指使他不能与邻国交往。明斋王氏说:“‘杜之’,先治理他的盟国,使他们不能交往,然后进而讨伐他。如同齐桓公伐楚,先对付江、黄两国。”

内外淫乱,行为如鸟兽,就灭掉他。注:《王霸记》说:“违背人伦,内外与禽兽没有区别,不能亲近百姓,就诛灭去除他们。”《曲礼》说:“只有禽兽没有礼义,所以父子共妻。”

疏:外乱,指如齐襄公与鲁桓公夫人文姜淫乱;内乱,指如卫宣公上淫父妾,下纳子妻之类。〇王氏说:先王时代,所分封作为诸侯的,没有不是贤人的。邦国之君,又怎么会有像九伐之法所纠正的罪恶呢?大概先王在混乱未发生前制定治理,在危险未出现前保卫国家,深思熟虑并预先防范,所以制定了九伐之法,虽然完备,难道是尝试执行吗?设立它只是为了让诸侯知道畏惧而已。如果不是聪明睿智、神武而不轻易杀戮的人,谁能做到这一点?〇袁宏说:古代帝王,必定建立万国,而安置亲族贤人;设置百官,而分派群才。所以不偏私于自己,共同享受天下,分担力量职责,以救济民事。《周礼》规定天子田地纵横千里,公的田地纵横五百里,侯、伯、子、男的田地依次递减,称为五等。虽然富有天下,综理不过一个畿内,临享一国,政令刑罚不出封域。所以政事简略而才能有余,所任轻而事情不滞留。诸侯朝聘,是为了述职纳赋,尽到礼敬。天子巡守,是为了观察风教,了解善恶。功德显著于民,加地进律;其有不善的,就明确九伐的制度。因此世禄承袭的人,保有富厚,而没有苟且的顾虑;修职述守的人,致力于完善礼制,不为进取之计。所以信义显著而道化形成,名器稳固而风俗淳朴。推行到百代,是长久的道理。自从周王室微弱,政教衰败,威文翼戴二国是依靠。虽然楚国倚仗江汉,秦国据守崤函,但畏惧逼迫宗周,忌惮齐晋。纵观八百年,难道不是列国扶持,根深难以防范,已然的效果吗?

正月吉日,开始调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于是悬挂政象之法于象魏,让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收敛它,于是以九畿的籍册施行邦国之政。职方千里称为国畿,其外五百里称为侯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甸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男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采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卫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蛮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夷畿,再其外五百里称为镇

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注:畿,犹限也。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有分限者九,籍其礼差之书也。政职所共,王政之职谓赋税也。郑司农云:《春秋传》曰:“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诗·殷颂》曰:“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译王城周围五百里称为畿,再向外五百里称为蕃畿。注:畿,就是界限的意思。从王城向外五千里为边界,共有九层分限,这是记载礼制差别的文献。政职所共,王政之职指的是赋税。郑司农说:《春秋传》说:“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诗经·殷颂》说:“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疏方千里曰国畿,据王畿内千里而言,非九畿之畿○又云诸侯赋贡多少有常,大国贡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是其礼差也。侯者,候也,为天子伺候非常也。甸者,为天子治田以出赋贡。男者,任也,任王者之职事。采者,采取方物以共天子。卫者,为天子卫守。蛮者,縻也,以近夷狄縻系之以政教。自此已上六服,谓中国之九州。夷镇蕃三服,总号蕃服。故大行人云: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指此三服也○王氏曰:九畿谓之九服,畿言其有界画,服言其服王事也○王氏曰:自侯畿至卫畿谓之中国,所谓疆以周索也。自蛮畿至蕃畿谓之四夷,所谓疆以戎索也薛氏曰:王制曰: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孟子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此以开方法论建国多寡之数也。郑氏谓周公斥大九州之界,王畿与九服共为万里,自要以内方七千里,此读周官之误也。盖禹贡言面,周官言方耳。按司马职方之文,皆曰其外方五百里,既曰方五百里,则四面各二百五十里。九畿之相去二畿而当五百里,非一面五百里也。镇畿之内方五千里而已,此正与禹贡五服广狭之数畧相当。其侯服甸服则禹贡之侯服也。其男服采服则禹贡之绥服也。其卫服蛮服则禹贡之要服也。其夷服镇服则禹贡之荒服也。其蕃服则荒服之外矣。四面比旧各广二百五十里耳。在禹贡则绥服之内方三千里,九州之大界也。兼要荒二服而言之,则方五百里耳。唐虞旧域无方七千里明矣。在周官则采服之内方三千里,九州之大界也。兼卫蛮夷镇蕃五服而言之,则方五千二百五十里耳。在周公时亦无方七千里之地明矣。由是言之,则王制九州大界方三千里,兼二帝三王而言之也。其国之大小服之多寡则随世而迁,不必同也。周官与禹贡五服之外必广斥其地为蕃畿者,盖有周盛时人物庶蕃,其制不得不然也。圣人于地域,岂好异哉?因其时而已。

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注赋给军用者也。令邦国之赋亦以地之美恶民之众寡为制如六遂矣。郑司农云上地谓肥美田也。食者参之二假令一家有三顷岁种二顷休其一顷。下地食者参之一田薄恶者所休多疏。按小司徒注云有夫有妇然后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人为九等七六五为其中则地有上中下各分为三等九等则十口食上上九口食上中八口食上下七人食中上六人食中中五人食中下四人食下上三人食下中二人食下下。又按遂人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菜五十亩中地家二百亩下地家三百亩与此上地食者参之二合故郑云邦国如六遂矣。○刘氏曰大司徒均土地稽人民周知其可任之数盖与此同而曰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则司马令赋以地与民制之者竭作其羡于四时之田也或家三人或家二人或二家五人皆所以教之战也。伍两卒旅军师为正兵者乡遂十有五万人而羡卒在外郊野都鄙之兵又在其外莫不军制其师师制其旅旅制其卒卒制其两两制其伍而大司马则总其军律而以为用也。既习之以田猎又试之以追胥驰骤之而队伍罔差发纵之而进退用命为其可以起六军而行九伐也则家选一人而精彊可获矣。军无阙数战无败事由教之者众而用之者广焉。圣人之虑精宻如此此司马所以肃诸侯而正邦国也。乃因四时之田以教民战焉。

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如战之陈。注: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也。

王氏曰:「旗所以属众,众视而从之,故致民必以旗。」

兵者,守国之备。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搜狩而习之。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平,犹正也。

疏:《尔雅》云:“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反尊卑者,出则壮者在前,老弱在后;入则壮者在后,老弱在前。○王氏曰:“春阳用事,非兵之时,故教振旅。所谓入曰振

译疏:方千里称为国畿,是依据王畿内千里而言,并非指九畿之畿。又说诸侯赋税贡品的多少有定数,大国贡一半,次国贡三分之一,小国贡四分之一,这是礼制的差别。侯,就是候,为天子伺候非常之事。甸,是为天子治理田地以出赋税贡品。男,就是任,担任王者的职事。采,就是采取方物以供给天子。卫,是为天子卫守。蛮,就是縻,以接近夷狄,用政教縻系他们。自此以上六服,称为中国的九州。夷、镇、蕃三服,总称为蕃服。所以《大行人》说:九州之外称为蕃国,世代一次朝见,指的就是这三服。王氏说:九畿称为九服,畿是说它有边界划分,服是说它服从天子的职事。王氏说:自侯畿至卫畿称为中国,所谓用周人的法度划定疆界。自蛮畿至蕃畿称为四夷,所谓用戎人的法度划定疆界。薛氏说:《王制》说:凡四海之内九州,每州方圆千里。孟子说:海内方圆千里的地方有九处,齐国占有其中之一。这是用开方法论来论述建国的多寡数量。郑氏认为周公扩大了九州的边界,王畿与九服共为万里,自要服以内方圆七千里,这是误读《周官》。大概《禹贡》说的是面积,而《周官》说的是方边。查考《司马职方》的条文,都说其外方圆五百里,既然说方圆五百里,那么四面各是二百五十里。九畿之间相隔两畿而当五百里,并非一面就是五百里。镇畿以内方圆五千里而已,这正与《禹贡》五服广狭的数量大致相当。其侯服、甸服就是《禹贡》的侯服。其男服、采服就是《禹贡》的绥服。其卫服、蛮服就是《禹贡》的要服。其夷服、镇服就是《禹贡》的荒服。其蕃服就是荒服之外了。四面比旧制各广二百五十里而已。在《禹贡》中,绥服以内方圆三千里,是九州的大边界。兼要服、荒服二服而言,则方圆五百里而已。唐虞旧域没有方圆七千里,这是明显的。在《周官》中,采服以内方圆三千里,是九州的大边界。兼卫、蛮、夷、镇、蕃五服而言,则方圆五千二百五十里而已。在周公时也没有方圆七千里的土地,这是明显的。由此说来,那么《王制》九州大边界方圆三千里,是兼二帝三王而言的。其国家的大小、服数的多寡则随时代变迁,不必相同。《周官》与《禹贡》五服之外必定扩大其地为蕃畿,大概是因为周朝盛世人口众多,其制度不得不如此。圣人在地域划分上,难道喜好不同吗?只是顺应时势罢了。

凡征收赋税,根据土地和人口来制定:上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二,其民可服役者每家三人;中等土地,耕种者占一半,其民可服役者每两家五人;下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一,其民可服役者每家二人。注:赋是供给军用的。命令邦国的赋税,也根据土地的美恶、人口的多少来制定,如同六遂一样。郑司农说:上等土地指肥沃的田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二,假设一家有三顷田,每年种二顷,休耕一顷。下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一,田地贫瘠恶劣,休耕的多。查考《小司徒》注说:有夫有妇然后称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人为九等,七、六、五为其中,那么土地有上、中、下各分为三等,共九等,则十口人食上上等,九口人食上中等,八口人食上下等,七人食中上等,六人食中中等,五人食中下等,四人食下上等,三人食下中等,二人食下下等。又查考《遂人》说:上等土地一夫一廛,田百亩,菜五十亩;中等土地一家二百亩;下等土地一家三百亩,这与上等土地耕种者占三分之二相合,所以郑氏说邦国如同六遂。○刘氏说:大司徒均平土地,稽查人口,周知可任用的数量,大概与此相同,而说凡起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其余作为羡余,只有田猎和追捕盗贼时竭尽劳力,则司马根据土地和人口来制定赋税,竭尽劳力其羡余在于四时的田猎,或每家三人,或每家二人,或每两家五人,都是为了教习作战。伍、两、卒、旅、军、师为正兵,乡遂有十五万人,而羡卒在外,郊野都鄙的兵又在其外,无不军制其师,师制其旅,旅制其卒,卒制其两,两制其伍,而大司马则总其军律而加以运用。既用田猎来习练他们,又用追捕盗贼来试验他们,驰骋急骤而队伍不差,发纵指使而进退听命,因为这样可以起六军而行九伐,那么每家选一人而精壮可得。军无缺数,战无败事,由于教习的人多而运用的人广。圣人的思虑精密如此,这是司马所以肃诸侯而正邦国的原因。于是趁着四时的田猎来教民作战。

中春,教习振旅。司马用旗帜召集民众,平列阵势,如同作战的阵势。注:用旗帜,是立旗约定民众在其下集合。

王氏说:“旗帜是用来聚集众人的,众人看着它而跟随,所以召集民众必定用旗帜。”

兵器,是守国的防备。孔子说:“用未经教习的民众作战,这叫抛弃他们。”兵器,是凶事,不可空设,趁着搜狩来习练。凡军队出征叫治兵,返回叫振旅,都是习战。四时各教民其中一项。春习振旅,军队返回收拢民众,专于农事,平,犹正也。

疏:《尔雅》说:“出征叫治兵,崇尚威武;返回叫振旅,恢复尊卑。”恢复尊卑,是指出征时壮者在前,老弱在后;返回时壮者在后,老弱在前。○王氏说:“春阳用事,不是用兵的时候,所以教习振旅。所谓返回叫振

旅是也。”

译旅卦就是这样。

辨鼔、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鼔,诸侯执鼖皷,军将执晋鼔,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注:鼔人职曰:“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晋鼔鼔金奏,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鼔,以金镯节鼔。”郑司农云:“提谓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马髦上者,故谓之提。”杜子春云:“公司马谓五人为伍,伍之司马也。”▯谓:“王不执鼖鼓,尚之于诸侯也。伍长谓之公司马者,虽卑同其号。”

杂説:鼔之为物,以和军旅,以节音乐,以正田役,以作士气者也。车骤,徒趋,鼓与之进;车发,徒刺,鼔与之成;车坐,徒作,鼓与之行止。易车险,徒先王所恃以郤敌者也。然而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在鼓而已。○▯山杨氏曰:自黄帝立丘乘之法,以制军政,厯世因之,未之有改。至周尤详,居则为比闾族党州乡,出则为伍两卒旅军师。天子无事,岁三田,以祭祀賔客,充君之庖而已。其事宜若缓而不切,而王执路鼓亲临教战,泣其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不用命者,则戮随之。其教习之严若此,故六乡之兵出则无不胜也,以威令素行也。○黄氏曰:进则患怯,退则患纷,故军将执晋鼔以作其进,卒长执铙以肃其退。○王氏曰:谓之公司马,以别于私人,私人若都家司马。○愚按:诸侯入朝佐王田猎,不敢以枹鼓之事上烦天王,故代王执鼖鼓以鼓军事,田以祭祀为先。王执路鼓者,方田而如对先王先公焉。

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注:春田曰搜。

疏,搜搜也。春时,鸟兽字乳,搜取不孕者用之也。

有司,大司徒也。掌大田役,治徒庶之政令。

王氏曰:「有司甸祝也。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

  表貉立表而貉祭也

某氏曰:「祭始为兵者,蚩尤也。或曰黄帝也。」

誓民誓以犯田法之罚也。誓曰:「无干车,无自后射。」疏:此据汉田律而言。「无干车」谓无干犯他车;「无自后射」,象战阵不逐犇走。○薛氏曰:「表貉而后誓,所以肃民。」

禁者,虞衡守禽之厉禁也。既誓令,鼓而围之,遂搜田疏。按《山虞》云:“使地之民守其厉禁,不得非时入也。”

火弊,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菜,除陈草,皆杀而火止。献犹致也,属也。田止,虞人植旌,众皆献其所获禽焉。诗云:「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春田,主祭社者,土方施生也。康侯胡氏曰:「戎祀,国之大事也。搜狩,所以讲大事也。用民以训军旅,所以示之以武而威天下;取物以祭宗庙,所以示之以孝而顺天下。」故春教振旅以搜,夏教茇舍以苖,秋教治兵以狝,冬教大阅以狩。然不时则害农,不地则害物。田狩之地,如郑有原圃,秦有具圃,皆常所也。违其常所,犯害民物,而百姓患之,则将闻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戚首蹙额而相告,可不谨乎?

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陈。羣吏撰车徒,读书契,辨号名之用。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军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注:茇舍,草止之也。军有草止之法。

王氏曰:「诗云『召伯所茇』,盖召伯为草舍听讼于甘棠之下,教茇舍,教以草舍之法也。」○按:「茇舍」谓草宿也,营垒于野,所戒在夜。

撰读曰:「算算车徒,谓数择之也。读书契,以簿书挍录军实之凡要。」

王氏曰:「撰车徒,所以具之;读书契,所以声之。皆比军事也。古者昼战,则目相视,故为之旗旌;夜战,则声相闻,故为之号名。茇舍,欲其名声相闻,足以相别而已。辨号名,因其宜也。」

号名者,徽识,所以相别也。乡遂之属,谓之名;家之属,谓之号;百官之属,谓之事。在国以表朝位,在军又象其制而为之,被之以备死事。帅,谓军将及师帅、旅帅至伍长也。以门名者,所被徽识如其在门所树者也。古者军将,盖为营治于国门,鲁有东门襄仲,宋有桐门右师,皆上卿为军将者

译辨别鼓、铎、镯、铙的用途。天子手持路鼓,诸侯手持鼖鼓,军将手持晋鼓,师帅手持提鼓,旅帅手持鼙鼓,卒长手持铙,两司马手持铎,公司马手持镯。注:《鼓人》职掌说:“用路鼓来配合祭祀鬼神,用鼖鼓来配合军事行动,用晋鼓来配合钟磬演奏,用金铙来停止鼓声,用金铎来传达鼓声,用金镯来节制鼓声。”郑司农说:“提是指马上的鼓,有弯曲的木头提着鼓,立在马鬃上的,所以叫作提。”杜子春说:“公司马是指五个人组成一伍,伍中的司马。”〇说:“天子不手持鼖鼓,是把它尊让给诸侯。伍长称为公司马,是因为虽然地位低,但名称相同。”

杂说:鼓这种东西,用来调和军旅,节制音乐,规范田猎役事,激发士气。战车奔驰,步兵疾走,鼓声配合他们前进;战车发动,步兵刺杀,鼓声配合他们完成;战车停下,步兵行动,鼓声配合他们的停止和行进。战车险要,步兵先王所依靠用来抵御敌人的。然而坐下、起立、前进、后退、快慢、疏密这些节度,全在鼓罢了。〇〇山杨氏说:自从黄帝创立丘乘的制度,来制定军政,历代沿袭,没有改变。到周代尤其详细,平时有比、闾、族、党、州、乡的组织,出征则有伍、两、卒、旅、军、师的编制。天子没有战事,每年三次田猎,用来祭祀宾客,充实君主的厨房罢了。这些事看似缓慢而不迫切,但天子手持路鼓亲自教导作战,哭泣那些坐下、起立、前进、后退、快慢、疏密不服从命令的人,那么杀戮随之而来。其教习的严厉如此,所以六乡的军队出征就没有不胜利的,因为威令一向施行。○黄氏说:前进时担心怯懦,后退时担心混乱,所以军将手持晋鼓来激励他们前进,卒长手持铙来肃整他们后退。○王氏说:称为公司马,是为了区别于私人,私人如同都家司马。○我按:诸侯入朝辅佐天子田猎,不敢以击鼓之事向上烦扰天王,所以代替天子手持鼖鼓来鼓动军事,田猎以祭祀为先。天子手持路鼓,是因为正在田猎时如同面对先王先公。

用来教导坐下、起立、前进、后退、快慢、疏密的节度,于是进行搜田。有司树立标志并举行貉祭,向民众宣告禁令并击鼓,于是包围并禁止火,结束田猎并献祭禽兽以祭祀社神。注:春天田猎叫作搜。

疏,搜就是搜索。春天,鸟兽生育哺乳,搜索取用那些不孕的来使用。

有司,是大司徒。掌管大的田猎役事,治理徒众庶民的政令。

王氏说:“有司是甸祝。甸祝掌管四季的田猎,表貉的祝号。”

表貉,树立标志并举行貉祭。

某氏说:“祭祀开始用兵的人,是蚩尤。有人说黄帝。”

誓民,是用违反田猎法规的惩罚来向民众宣告。誓辞说:“不要冲撞车辆,不要从后面射击。”疏:这是根据汉朝田猎律法而言。“无干车”是指不要冲犯别人的车;“无自后射”,是象征战阵中不追逐奔逃的人。○薛氏说:“先表貉后誓,是为了严肃民众。”

禁,是虞衡守护禽兽的严厉禁令。已经宣告禁令,击鼓包围他们,于是搜索田猎。按《山虞》说:“让当地的人守护严厉禁令,不得非时进入。”

火弊,火停止。春天田猎,主要用火,因为焚烧草木,清除旧草,都杀死后火就停止。献,就是致送,归属。田猎停止,虞人树立旌旗,众人都献出他们所获得的禽兽。《诗经》说:“把小野猪留给自己,把大野猪献给公。”春天田猎,主要祭祀社神,因为土地方施生。康侯胡氏说:“军事祭祀,是国家的大事。搜狩,是用来讲习大事的。用民众来训练军旅,是用来展示武力而威服天下;取物来祭祀宗庙,是用来展示孝道而顺服天下。”所以春天教导振旅来搜,夏天教导茇舍来苗,秋天教导治兵来狝,冬天教导大阅来狩。然而不合时就会害农,不合地就会害物。田猎的地方,如郑国有原圃,秦国有具圃,都是常设的地方。违背常设的地方,侵害民物,百姓就会忧患,那么听到车马的声音,看到羽毛旌旗的美丽,都会忧愁皱眉互相告知,能不谨慎吗?

中夏教导茇舍,如同振旅的阵势。众官吏清点车马步兵,宣读书契,辨别号名的用途。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来辨别军中的夜间事务。其他都如同振旅。注:茇舍,草止的意思。军队有草止的法度。

王氏说:“《诗经》说‘召伯所茇’,大概是召伯在甘棠树下搭建草舍听讼,教导茇舍,是教导草舍的法度。”○按:“茇舍”指草宿,在野外营垒,所戒在夜间。

撰读曰:“算算车徒,谓数择之也。读书契,以簿书挍录军实之凡要。”

王氏说:“撰车徒,是用来具足之;读书契,是用来声闻之。都是比军事。古者昼战,则目相视,所以为之旗旌;夜战,则声相闻,所以为之号名。茇舍,欲其名声相闻,足以相别而已。辨号名,因其宜也。”

号名,是徽识,用来互相区别。乡遂的属,叫作名;家的属,叫作号;百官的属,叫作事。在国都用来表示朝位,在军中又象其制度而为之,被之以备死事。帅,是指军将及师帅、旅帅至伍长。以门名,是指所被徽识如同在门所树立的。古者军将,盖为营治于国门,鲁有东门襄仲,宋有桐门右师,都是上卿为军将者。

也。县鄙,谓县正、鄙师至邻长也。家,谓食采地者之臣也。乡以州名,亦谓州长至比长也。野,谓公邑大夫,百官以其职从王者也。此六者,皆书云“某某之名,某某之号,某某之事”而已。夜事,戒夜守之事;草止者,慎于夜,于是主别其部职。

译罢了。县鄙,指的是从县正、鄙师到邻长这一级。家,指的是享有采邑者的臣属。乡以州来命名,也是指从州长到比长这一级。野,指的是公邑的大夫,以及百官依其职责辅佐君王的人。这六类,都只记载着“某某的名字,某某的官号,某某的职责”罢了。夜事,是警戒夜间守卫的事务;草止,是谨慎对待夜间事务,于是主管者分别其部属的职事。

遂以苖田如搜之灋,车弊献禽以亨礿。注:夏田为苗,择取不孕任者,若治苗去不秀实者。

赵氏春秋》曰:「夏田为苖,除害故以苖为名也。」

车弊,驱兽之车止也。夏田主用车,示所取物希。

疏《春秋左氏传》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是车行迟,取物少。

皆杀而车止。王制曰:「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礿,宗庙之夏祭也。冬夏田,主于祭宗庙者,隂阳始起,象神之在内。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陈。

疏凡兵出曰治兵,入曰振旅。春以入兵为名,尚农事;秋以出兵为名,秋严尚威,故也。

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书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注:军吏,诸军帅也。

  疏从军将下至伍长皆是军吏

师都遂大夫也,乡遂乡大夫也。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公邑大夫,百官卿大夫也。

陈氏曰:「师都解,见司常。」○王氏曰:「乡遂,乡遂之大夫也。郊野,则公邑之吏也。」○某氏曰:「载,犹建也。」

凡旌旗有军旅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书当为画,疏各书其事。与其号者,即是仲夏,百官各象其事及号名之等。秋虽不具,辨号名亦畧举之,见四时皆有此物也。○陈氏曰:九旗之物,皆画号名事之象耳。兵法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是昼之相示者,以象夜之相闻者,以声。故旗物有龙虎鸟▯之文,所以待昼;事有号名事,所以待夜事也。○明斋王氏曰:按司常王建大常,诸侯建旗,正与此同。此外所载皆异。大司常于国之大阅,赞司马颁旗物,则凡祭祀賔客防同军旅,并当以之为凖。唯安营出战,则旗法与此不同,详见八阵法。若其初至不当,又有所更置,盖旌旗以一人之耳目,岂得数易以乱之?此盖误文也。○仲舆郝氏曰:军吏,天子六军之吏,即大司马师都,即公孤为乡老者,乡遂谓乡遂大夫士郊野郊外六遂县鄙之众。百官王近臣分帅防卫者,以上诸臣皆有将领之事。郑云或将或不将,非也。○按郑氏司常注:师都六乡六遂大夫也。此以师都为遂大夫,乡遂为乡大夫,似不伦。

遂以狝田如搜田之灋,罗弊致禽,以祀祊。注:秋田为狝,狝杀也。罗弊,罔止也。秋田主用罔。

王氏曰:「《王制》曰:『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则秋用罗宜矣。」

祊当为方,秋田主祭四方,报成万物。诗曰:「以社以方」,中冬教大阅。注:春辨鼓铎,夏辨号名,秋辨旗物,至冬大阅,简军实。

康侯胡氏曰:教大阅特详于三时,为农隙也。○杂説:四时之田,春辨鼔铎镯铙,夏辨号名,秋辨旗物,冬皆辨之。三时各辨其一,何以令军乎?盖互言之耳,其实皆辨也。辨鼔铎有王、诸侯、军将、师帅、旅帅之别;辨号名有县鄙、家乡、官野之异;辨旗物有诸侯、军吏、师都、乡遂、郊野之异。则畿内皆递教矣。四表之表相去二百五十步,虽容六军且不足,况畿内乎?不然,大都之地去王城五百里,一岁四时就国教阅,不几扰民乎?○王先生曰:四时之田,辨鼓铎者未始无旗物,所谓以旗致民是已;辨旗物未始无号名,所谓各象其事与其号是已。要之,三时之田各以所辨书为主耳。○《周礼》田法大扺详于冬狩,以文义攷之,亦四时所并用也。请以搜田明之:其曰「执鼓执金而继之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鼓,以下为一节,又三鼔以下为一节,坐作如初,乃鼓以下为一节」是已。其曰「有司表貉」者,即冬狩所谓「虞人菜所田之野为表,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又曰「有司表貉于阵前」是已。其曰「鼔遂围禁」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鼔,鼔人三鼔,车徒皆作,继之以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是已。苖田、狝田,一如搜田,但大阅之车徒为甚备。

前期羣吏戒众庶脩战灋,注:羣吏乡师以下。

疏:乡师四时之田,

译于是按照苗田的法则,如同搜田一样,当驱兽的车停止时,献上猎物来举行礿祭。注:夏田称为苗,是择取那些不结果实的,就像治理苗圃去掉不抽穗结实的一样。

《赵氏春秋》说:“夏田称为苗,因为去除害虫,所以以苗为名。”

车弊,就是驱兽的车停止了。夏田主要用车,表示所获取的东西很少。

疏:《春秋左氏传》说:“他们徒步我们乘车,是害怕他们侵犯超越我们。”这是说车行迟缓,获取的东西少。

都杀完了车就停止。《王制》说:“天子杀兽就放下大绥,诸侯杀兽就放下小绥,大夫杀兽就停止佐车。佐车停止,百姓就进行田猎。”礿,是宗庙的夏祭。冬夏田猎,主要为了祭祀宗庙,因为阴阳之气初起,象征神灵在内。中秋教习治兵,如同振旅的阵势。

疏:凡是出兵称为治兵,回师称为振旅。春天以入兵为名,崇尚农事;秋天以出兵为名,秋天严整崇尚威势,所以如此。

辨别旗帜物品的用途,天子车上建大常,诸侯车上建旂,军吏车上建旗,师都车上建旜,乡遂车上建物,郊野车上建旐,百官车上建旟,各自书写他们的事务和称号。其他都如同振旅。注:军吏,是各军的统帅。

疏:从军将以下到伍长都是军吏。

师都是遂大夫,乡遂是乡大夫。郊,是指乡遂的州长、县正以下;野,是指公邑大夫,百官卿大夫。

陈氏说:“师都的解释,见《司常》。”○王氏说:“乡遂,是乡遂的大夫。郊野,则是公邑的官吏。”○某氏说:“载,就是建的意思。”

凡是旌旗有军旅用途的画异物,没有的只是帛而已。书应当是画,疏说各自书写他们的事务。和他们称号的,就是在仲夏,百官各自象征他们的事务及称号的等级。秋天虽然不齐全,辨别称号也大致列举,表明四季都有这些东西。○陈氏说:九旗的物品,都是画称号名事的形象罢了。兵法说夜战多用火鼓,昼战多用旌旗。这是白天用来互相显示的,以形象;夜晚用来互相听辨的,以声音。所以旗物有龙虎鸟〇的纹饰,用来应对白天;事务有称号名事,用来应对夜晚事务。○明斋王氏说:按照《司常》王建大常,诸侯建旗,正与此相同。此外所载都不同。大司常在国的大阅时,赞司马颁布旗物,那么凡是祭祀宾客防同军旅,都应当以此为准则。只有安营出战,则旗法与此不同,详见八阵法。如果其初至不当,又有所更改设置,大概旌旗以一人之耳目,岂能多次更改来扰乱它?这大概是误文。○仲舆郝氏说:军吏,是天子的六军之吏,即大司马;师都,即公孤为乡老的;乡遂谓乡遂大夫士;郊野谓郊外六遂县鄙之众。百官是王的近臣分帅防卫者,以上诸臣都有将领之事。郑说或将或不将,是不对的。○按郑氏《司常》注:师都是六乡六遂大夫。这里以师都为遂大夫,乡遂为乡大夫,似乎不伦类。

于是按照狝田的法则,如同搜田一样,当网停止时,致送禽兽,来祭祀祊。注:秋田称为狝,狝是杀的意思。罗弊,是网停止了。秋田主要用网。

王氏说:“《王制》说:‘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那么秋天用罗是适宜的。”

祊应当是方,秋田主要祭祀四方,报答成万物。《诗》说:“以社以方”,中冬教大阅。注:春辨鼓铎,夏辨号名,秋辨旗物,到冬大阅,简阅军实。

康侯胡氏说:教大阅特别详细于三时,是因为农闲。○杂説:四时的田猎,春辨鼓铎镯铙,夏辨号名,秋辨旗物,冬都辨之。三时各辨其一,何以令军呢?大概是互言之罢了,其实都辨之。辨鼓铎有王、诸侯、军将、师帅、旅帅的区别;辨号名有县鄙、家乡、官野的差异;辨旗物有诸侯、军吏、师都、乡遂、郊野的差异。那么畿内都递教了。四表之表相距二百五十步,即使容纳六军尚且不足,何况畿内呢?不然,大都之地去王城五百里,一岁四时就国教阅,不几乎扰民吗?○王先生说:四时的田猎,辨鼓铎者未始无旗物,所谓以旗致民是已;辨旗物未始无号名,所谓各象其事与其号是已。总之,三时的田猎各以所辨书为主罢了。○《周礼》田法大扺详于冬狩,以文义攷之,亦四时所并用也。请以搜田明之:其曰「执鼓执金而继之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鼓,以下为一节,又三鼔以下为一节,坐作如初,乃鼓以下为一节」是已。其曰「有司表貉」者,即冬狩所谓「虞人菜所田之野为表,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又曰「有司表貉于阵前」是已。其曰「鼔遂围禁」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鼔,鼔人三鼔,车徒皆作,继之以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是已。苖田、狝田,一如搜田,但大阅之车徒为甚备。

前期群吏戒众庶修战法,注:群吏是乡师以下。

疏:乡师四时的田猎,

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以下则若州长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党正凡国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法治其政事。族师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

译先前在州里颁布田猎的法令,检查鼓、铎、旗帜、兵器,整顿士兵的编制。对于下级,就像州长征发民众进行军事、田猎和劳役时那样,率领他们到达指定地点,掌管他们的警戒命令以及赏罚。党正在国家征发民众进行军事、田猎和劳役时,就用这些法规来管理他的政务。族师在征发民众进行军事、田猎和劳役时,就集合士兵的编制,检查兵器,用鼓、铎、旗帜率领他们到达。

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为一表。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羣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注:郑司农云,虞人莱所田之野,芟除其草莱,令车得驱驰。《诗》曰:“田卒汚莱。”▯谓莱芟除可陈之处。疏:《王制》云:“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则仲冬之时,放火田猎,何须芟除草莱?是以《车攻》诗毛传云:“大芟草以为防,然后焚而射焉。”是田处不得芟草莱,故后郑易之以为芟除可陈之处。○陈氏曰:所谓艾兰为防。

后表之中,五十步,表之中央,表所以识正行列也。四表积二百五十步,左右之广,当容三军。致,致之司马,质正也。弊仆也,皆坐当听誓。

疏:郑据天子六军整数而言,其实兼羡卒之等,故小司徒职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唯田与追胥竭作。」○薛氏图曰:「立此四表,每至表则间一而坐,坐而更起,以正行列也。」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则从南头立表,以北头为后表,后表中乃五十步,表之中,从南表至北表也。建旗所以待民之至,故车徒皆行及表乃止,此表自后表前至第二表也。车骤徒趋及表乃止,此表自第二表至第三表也。车驰徙步及表乃止,此表自第三至前表也。乃鼓退及表乃止,此自南总至北三表也。○临川王氏曰:「羣吏以鼓铎旗物各帅其民而致,则皆致之大司马焉,师欲听于一也。」○王氏曰:「前期既戒众庶矣,又后至焉,非不教而诛者也,故后至者必诛。军法后期者斩,此言诛者则方致民也,故诛之而已。以下文言「不用命者斩」,则知此言诛未遽以死处之也。」

羣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注:羣吏,诸军帅也。陈前,南面乡表也。月令:季秋,天子教于田猎,以习五戎。司徒搢扑,北面以誓之。

疏:使司徒誓者,此军吏及士本是六乡之民,今虽属司马,犹是已之民众,故使司徒誓之也。○王氏曰:前期戒众庶,然后后至者可诛;既陈而誓,然后不用命者可斩。

中军以鼙令鼔,鼔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羣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铎,羣吏弊旗,车徒皆坐。注:中军,中军之将也。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羣吏既听誓,各复其部曲。中军之将,令鼔鼔以作士众之气也。

疏按《左传·成二年》晋与齐战于鞌,郤克伤于矢,曰:“余病矣。”张侯曰:“师之耳目,在我。旗鼓进退,从之。”于是右援枹而鼓之。时郤克击鼓,哀三年铁之战,赵简子云:“伏□呕血,鼔音不衰。”是皆将居鼔下也。

鼔人者,中军之将、师帅、旅帅也。司马、两司马也。振铎以作众,作起也。既起,鼓人击鼓以行之。伍长鸣镯以节之。及表,自后表前至第二表也。三鼓者,鼓人也。掩上振之,为摝摝者,止行息气也。

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鼔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注:趋者,赴敌尚疾之渐也。《春秋传》曰:“先人有夺人之心。”及表,自第二前至第三。

乃鼔车驰徒走,及表乃止。注:及表,自第三前至前表。王氏曰:「乃鼓者,鼓急疾,不暇鸣镯以节之也。」

鼔戒三阕,车三发,徒三刺。注:鼓戒,戒攻敌。鼓一阕,车一转,徒一刺,三而止。象服敌。

王氏曰:「鼓戒三阕,车三发,徒三刺,则其赴敌也有节制焉。鼓声止,谓之阕。鼔戒者,声鼔以戒攻敌也。武王之誓徒曰:『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誓车曰:『不愆于四伐五伐乃止齐焉。』此所谓车徒之节也。」○王氏曰:「戒者,作气使战;阕者,不极其力。」

乃鼓退,鸣铙,且却,及表乃止,坐作如初。注:铙所以止鼓,军退,卒长鸣铙以和众,鼓人为止之也。退自前表至后表,鼓铎则同,习战之礼出入一也。异者废镯而鸣铙。疏:乃鼓退者,谓至南表,军吏及士卒囘身向北,更从南为始也。○王氏曰:其却而止

译虞人在将要田猎的野外清理草莱,设立标志,每百步设一个,共设三个标志,再五十步设一个标志。田猎那天,司马在后标志的中间树立旗帜,众官吏拿着旗帜、鼓、铎、镯、铙,各自率领他们的民众到达。天亮时倒下旗帜,诛杀迟到的人。于是排列车兵和步兵,像战阵一样,都坐下。

注:郑司农说,虞人清理将要田猎的野外,割除那里的草莱,让车马得以驱驰。《诗经》说:“田猎完毕,清除草莱。”〇意思是说,清理可以布阵的地方。疏:《王制》说:“昆虫没有蛰伏,不用火田。”那么仲冬时节,放火田猎,何必割除草莱?所以《车攻》诗毛传说:“大量割除草莱作为屏障,然后焚烧并射猎。”这是说田猎的地方不能割除草莱,所以后郑改变说法,认为是割除可以布阵的地方。○陈氏说:这就是所说的割除兰草作为屏障。

后标志的中间,五十步,标志的中央,标志是用来识别行列正位的。四个标志累计二百五十步,左右的宽度,应当容纳三军。致,是使民众到达司马那里,质是正的意思。弊是仆倒的意思,都坐下应当听受誓辞。

疏:郑玄根据天子六军的整数来说,其实也包括了羡卒等,所以《小司徒》职说:“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只有田猎和追捕逃犯时全力出动。”○薛氏图说:“设立这四个标志,每到标志就间隔一人坐下,坐下后再起来,以端正行列。”田猎那天,司马在后标志的中间树立旗帜,那么从南头立标志,以北头为后标志,后标志中间是五十步,标志的中间,是从南标志到北标志。树立旗帜是为了等待民众到达,所以车兵和步兵都行进到标志才停止,这个标志是从后标志到第二个标志。车马快跑、步兵快走,到标志才停止,这个标志是从第二个标志到第三个标志。车马奔驰、步兵步行,到标志才停止,这个标志是从第三个标志到前标志。于是击鼓后退,到标志才停止,这是从南总到北三个标志。○临川王氏说:“众官吏拿着鼓、铎、旗帜各自率领他们的民众到达,那么都到达大司马那里,军队想要听从统一指挥。”○王氏说:“前期已经告诫众庶了,又迟到,不是不教导就诛杀,所以迟到的人一定诛杀。军法后期者斩,这里说诛杀,是因为正在召集民众,所以只是诛杀而已。下文说‘不用命者斩’,就知道这里说的诛杀并没有立即处以死刑。”

众官吏在阵前听受誓辞,宰杀牲畜在左右示众。誓辞说:“不服从命令的人斩首。”注:众官吏,是各军的主帅。阵前,是南面朝向标志。《月令》:季秋,天子在田猎中教导,以练习五种兵器。司徒拿着扑刑,北面来誓师。

疏:让司徒誓师,是因为这些军吏和士兵本来是六乡的民众,现在虽然隶属司马,仍然是他的民众,所以让司徒誓师。○王氏说:前期告诫众庶,然后迟到的人可以诛杀;布阵后誓师,然后不服从命令的人可以斩首。

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鼓人都击鼓三次。司马摇动铎,众官吏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兵都起来。击鼓行进,鸣镯,车兵和步兵都行进,到标志才停止。击鼓三次,掩住铎,众官吏倒下旗帜,车兵和步兵都坐下。注:中军,是中军的主将。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众官吏听受誓辞后,各自回到自己的部曲。中军的主将,命令击鼓以振奋士众的气概。

疏:按《左传·成二年》晋与齐在鞌作战,郤克被箭射伤,说:“我病了。”张侯说:“军队的耳目,在我这里。旗鼓进退,跟随它。”于是右手拿着鼓槌击鼓。当时郤克击鼓,哀三年铁之战,赵简子说:“伏地呕血,鼓声不衰。”这都是主将居于鼓下。

鼓人,是中军的主将、师帅、旅帅。司马,是两司马。摇动铎以振奋众士,作是起的意思。起来后,鼓人击鼓以行进。伍长鸣镯以节制。到标志,是从后标志到第二个标志。击鼓三次,是鼓人。掩住上面摇动,是掩住铎,停止行进,休息气息。

又击鼓三次,摇动铎,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兵都起来,击鼓前进,鸣镯,车马快跑,步兵快走,到标志才停止,坐下和起来像最初一样。注:趋,是奔赴敌人逐渐加快的意思。《春秋传》说:“先人有夺人之心。”到标志,是从第二个标志到第三个标志。

于是击鼓,车马奔驰,步兵奔跑,到标志才停止。注:到标志,是从第三个标志到前标志。王氏说:“于是击鼓,鼓声急促,来不及鸣镯来节制。”

击鼓警戒三遍,车兵三次发射,步兵三次刺杀。注:鼓戒,是警戒攻击敌人。击鼓一遍,车兵一转,步兵一刺,三次停止。象征攻击敌人。

王氏说:“击鼓警戒三遍,车兵三次发射,步兵三次刺杀,那么他们奔赴敌人是有节制的。鼓声停止,叫做阕。鼓戒,是击鼓以警戒攻击敌人。武王誓师步兵说:‘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整齐。’誓师车兵说:‘不超过四伐五伐就停止整齐。’这就是所说的车兵和步兵的节制。”○王氏说:“戒,是振奋士气作战;阕,是不竭尽力量。”

于是击鼓后退,鸣铙,并且后退,到标志才停止,坐下和起来像最初一样。注:铙是用来停止鼓声的,军队后退,卒长鸣铙以协调众人,鼓人停止击鼓。后退从前标志到后标志,鼓和铎相同,习战之礼出入一致。不同的是废去镯而鸣铙。疏:于是击鼓后退,是说到了南标志,军吏和士卒转身向北,再从南开始。○王氏说:他们后退而停止

,从上而已。夫能使下无违其上如此,则辑睦故也。○潜溪邓氏曰:鼔退,象敌服也。郤如进入如出,教持胜整暇也。

译(军队)顺从上级罢了。能够使下级不违背上级像这样,是因为和睦的缘故。○潜溪邓氏说:击鼓后退,象征敌人臣服。后退如同进入,前进如同退出,教导保持胜利时的从容不迫。

遂以狩田,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羣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间,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注:冬田为狩,言守取之无所择也。军门曰和,今谓之垒门。立两旌以为之。

疏军门曰:“和者,《左氏传》云:‘师克在和,不在众。’立两旌者,《昭八年谷梁传》云:‘秋搜于红,正也。’又云:‘刈兰以为防,置防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注云:‘质,椹也。槷,门中臬。’又云:‘流旁屋御击者不得入。’注:‘流旁握,谓车两轊头各去门邉容握,握四寸也。’又《车攻》诗传云:‘大芟草以为防,或舎其中,褐纒防以为门,裘纒质以为槸门,容握驱而入,击则不得入。’左者之左右者之右,然后焚而射焉。又云:‘古者战不出顷,田不出防,是其事也。’○临川王氏曰:‘四时皆教,而后田,田习用众焉。言教而后可用也。’

叙和出用次第出和门也,左右或出而左,或出而右。有司平之,乡师居门,正其出入之行列也。旗军吏所载,分地调其部曲疎数,前后有屯百步,车徒异羣,相去之数也。

疏出军之时,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车徒同羣;临阵则车徒异羣,故车人有异也。

车徒毕出,和门乡师又巡其行。陈险野,人为主,人居前;易野车为主,车居前。

某氏曰:前后相去百步,各帅长巡行其间。○王氏曰:宣王因田猎而选车徒,故诗曰:「东有甫草,驾言行狩」,此则易野车为主也。又曰:「选徒嚣嚣,搏兽于敖」,此险野人为主也。○陈氏《礼书》曰:古者用兵,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则险野非不用车,而主于人;易野非不用人,而主于车。动则足以冲突,止则足以营卫,将卒有所芘,兵械衣裘有所赍。诗云:「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则车之为利大矣。昔周伐郑,郑为鱼丽之阵,先偏后伍,伍承弥缝。邲之战,楚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楚巫臣使于呉,以两之一卒适呉,舍偏两之一焉。攷之《周礼》:五伍为两,四两为卒。《司马法》:二十五人为两,百人为卒。卒两则人也,偏则车也。杜预:十五乘为大偏,九乘为小偏。其尤大者,又有二十五乘之偏,则周鱼丽之偏,二十五乘之偏也。楚二广之偏,十五乘之偏也。巫臣所舍之偏,九乘之偏也。先偏后伍,伍从其偏也。卒偏之两,两从其偏也。先车足以当敌,后人足以待变,则古者车战之法畧可知也。或者谓晋人以什共车必克,房琯以车战取败,遂以为用车不若用人与骑之愈。是不知晋人之克,非什之利用,什之幸也。房琯之败,非车之不利用,车之罪也。古者教民以射御为防,君子以射御为能。孔子曰:「吾执御乎?执射乎?」诗称大叔之多才,则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古人相率以射御如此,则登车而不能御,参乘而不能射者鲜矣。房琯之用车,有是人乎?不然,巫臣教呉以乘车,而以胜于楚,何也?○贵与马氏曰:按兵虽曰凶器,然古之以车战,其坐作进退,整暇有法,未尝掩人之不备,而以竒取胜也。故韩厥遇齐侯,则奉觞加璧;郤至遇楚子,则免胄趋风。可以死则为于讐之请矢,可以无死则为庾公之叩轮。所谓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虽春秋霸国之君臣,其志在于争城。争地然,于遇敌之时,初不迫人于险固,如此至夷狄之侵中国,则云合鸟散,轻进易退,于是车之雍容不足以当其徒之慓疾,遂至舍车而用徒。然彼长于徒,我长于车,今舍我之长技而与之搏,是以兵予敌也。故必设覆以诱之,未陈而薄之,然后可以取胜,而车战之法废矣。秦汉以后之用兵,其战胜攻取者,大槩皆如郑之御戎,晋之败狄耳,何尝有堂堂正正之举乎?○愚按:后世而修车战之法,是不知时变者也。三代之上,以礼杀人者也;三代之下,以智以机杀人者也。以智以机杀人者,则所以杀人之具,将犹不可喻之于卒,而况他人乎?而乃曰:「我有车焉,可以自卫,可以陷敌。

译于是进行冬季狩猎,用旗帜作为左右和门。众官吏各自率领他们的车兵和步兵按次序排列,和门左右两侧出口,陈列车兵和步兵,由有司来平定秩序。旗帜位于士兵之间,用来划分地域。前后有屯驻,每隔百步有司巡视其前后。在险峻的野外以步兵为主,在平坦的野外以车兵为主。注:冬季狩猎称为狩,意思是守护获取猎物而不加选择。军门称为和,现在称为垒门。树立两面旗帜作为标志。

疏:军门称为“和”,《左氏传》说:“军队胜利在于和睦,不在于人多。”树立两面旗帜,《昭公八年谷梁传》说:“秋季在红地狩猎,这是正确的。”又说:“割下兰草作为屏障,设置屏障作为辕门,用葛藤覆盖椹木作为门中的标竿。”注说:“椹,是标竿。槷,是门中的标竿。”又说:“车轮旁侧的握距,驾车者不得进入。”注:“车轮旁侧的握距,指车轮两端的头各离门边容纳一握,一握为四寸。”又《车攻》诗传说:“大量割草作为屏障,有的住在其中,用粗布缠绕屏障作为门,用皮裘缠绕椹木作为槸门,容纳一握的距离驾车进入,击打时不得进入。”左边的在左,右边的在右,然后焚烧并射击。又说:“古代作战不超过顷,狩猎不超过防,就是这件事。”○临川王氏说:“四季都进行训练,然后狩猎,狩猎是练习使用众人。意思是训练后才可以任用。”

按次序从和门出,指按次序从和门出来,左右有时向左出,有时向右出。有司平定秩序,乡师守在门口,纠正他们出入的行列。旗帜是军吏所载,划分地域调节部队的疏密,前后有屯驻百步,车兵和步兵不同群体,相去的距离。

疏:出兵时,一辆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车兵和步兵同属一个群体;临阵时车兵和步兵不同群体,所以车兵有差异。

车兵和步兵全部出来后,和门乡师又巡视他们的行列。陈列在险峻的野外,以步兵为主,步兵居前;在平坦的野外以车兵为主,车兵居前。

某氏说:前后相距百步,各自率领长官巡视其间。○王氏说:宣王借狩猎选拔车兵和步兵,所以诗说:“东有甫草,驾言行狩”,这就是平坦野外以车兵为主。又说:“选拔步兵喧嚣,在敖地搏杀野兽”,这就是险峻野外以步兵为主。○陈氏《礼书》说:古代用兵,险峻野外以步兵为主,平坦野外以车兵为主,那么险峻野外并非不用车,而以步兵为主;平坦野外并非不用人,而以车兵为主。行动时足以冲击,停止时足以营卫,将卒有所庇护,兵械衣裘有所携带。诗说:“君子所依,小人所腓”,那么车的作用大了。从前周伐郑,郑采用鱼丽之阵,先车后伍,伍承接弥缝。邲之战,楚君的戎车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是偏的两倍。楚巫臣出使吴国,以两之一卒到吴,舍弃偏两之一。考查《周礼》:五伍为两,四两为卒。《司马法》:二十五人为两,百人为卒。卒两则人也,偏则车也。杜预:十五乘为大偏,九乘为小偏。更大的,还有二十五乘之偏,那么周鱼丽之偏,是二十五乘之偏。楚二广之偏,是十五乘之偏。巫臣所舍之偏,是九乘之偏。先车后伍,伍跟随偏。卒偏之两,两跟随偏。先车足以抵挡敌人,后人足以应对变化,那么古代车战的方法大致可知。或者认为晋人以什共车必克,房琯以车战取败,于是认为用车不如用人与骑兵好。这是不知道晋人之克,不是什之利用,是什之幸。房琯之败,不是车之不利用,是车之罪。古代教民以射御为防,君子以射御为能。孔子说:“我执御乎?执射乎?”诗称大叔之多才,就说:“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古人相率以射御如此,那么登车而不能御,参乘而不能射者很少。房琯之用车,有是人乎?不然,巫臣教吴以乘车,而以胜于楚,何也?○贵与马氏说:按兵虽曰凶器,然古之以车战,其坐作进退,整暇有法,未尝掩人之不备,而以奇取胜也。故韩厥遇齐侯,则奉觞加璧;郤至遇楚子,则免胄趋风。可以死则为于讐之请矢,可以无死则为庾公之叩轮。所谓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虽春秋霸国之君臣,其志在于争城争地然,于遇敌之时,初不迫人于险固,如此至夷狄之侵中国,则云合鸟散,轻进易退,于是车之雍容不足以当其徒之慓疾,遂至舍车而用徒。然彼长于徒,我长于车,今舍我之长技而与之搏,是以兵予敌也。故必设覆以诱之,未陈而薄之,然后可以取胜,而车战之法废矣。秦汉以后之用兵,其战胜攻取者,大概皆如郑之御戎,晋之败狄耳,何尝有堂堂正正之举乎?○愚按:后世而修车战之法,是不知时变者也。三代之上,以礼杀人者也;三代之下,以智以机杀人者也。以智以机杀人者,则所以杀人之具,将犹不可喻之于卒,而况他人乎?而乃曰:“我有车焉,可以自卫,可以陷敌。

」是以机智杀人者而操以礼杀人之器,鲜不败矣。陈氏之説,所谓以叶止儿之啼者也。不得已而曰:「房琯之败,无其人尔。」噫!有其人,而又何必车战之为万全也乎?

译因此,那些依靠权谋智巧来杀人的人,却拿着以礼法来杀人的工具,很少有不失败的。陈氏的说法,就像是用树叶来止住婴儿的啼哭一样。迫不得已才说:“房琯的失败,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选罢了。”唉!如果有合适的人选,又何必一定要把车战当作万全之策呢?

既陈,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注:驱驱,出禽兽使趋田者也。逆逆,要不得令走。设此车者,田仆也。疏:按《王制》云:“天子发,诸侯发,皆不云佐车者。”其实天子、诸侯皆有驱逆之佐车,直于大夫言之者,据终而言也。○王氏曰:驱驱车,驱出禽兽使前趋获;逆逆车,逆还之使不得出围也。

中军以鼙令鼔,鼔人皆三鼔,羣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注:羣司马谓两司马也。枚如箸,衔之有繣结项。中军法止语,为相疑惑也。郑司农云:大兽公之,输之于公;小禽私之,以自卑也。《诗》云:「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一岁为豵,二岁为豝,三歳为特,四岁为豜,五岁为慎。▯谓慎读为麎。《尔雅》曰:「豕生三曰豵,豕牝曰豝,麋牡曰麎。」获得也,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

某氏曰:「必三鼓者,至于三,则节制之止也。故大阅之教,表为三表,鼓为三鼔,车以三发,徒以三刺,坐作以三而为之止,皆三之以为节制也。」○王氏曰:「《东山》之诗曰:『勿事行枚』,妇人欲其夫无战,『勿事行陈』,衔枚之事也。」

及所弊鼔皆駴,车徒皆噪。注:郑司农云,及所弊至所弊之处,▯谓至所弊之处,田所当于止也。天子诸侯搜狩有常,至其常处,吏士鼓噪,象攻敌尅胜而喜也。疾雷击鼓曰駴,噪讙也。书曰:「前师乃鼓防噪,亦谓喜也。」

徒乃弊,致禽馌兽于郊,入献禽以享烝。注:徒乃弊,徒止也。冬田,主用众,物多故得取也。致禽馌兽于郊,聚所获禽,因以祭四方神于郊。《月令》季秋,天子既田,命主祠祭禽四方,是也。入又以禽祭宗庙。

李氏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若无故而习,是习杀人也,非示天子不复用兵之意也。故用春搜、夏苖、秋狝、冬狩而教焉。鸟兽鱼鳖,皆函血气,若无故而杀之,是暴殄天物也,作禽荒也。故因祭社、享礿、祀祊、享烝而行焉。明非好兵也,为田猎也;非好田猎也,为祭祀也。外以彰事神之礼,内以作不虞之备。圣人之动,其顺如此,不足为后世法乎?」○《春秋发微》云:「禽兽多,则五谷伤,不可不捕,故因田以捕之上,以供祭祀之鲜;下以除稼穑之害。故田必以时,杀必由礼。田不以时,谓之荒;杀不由礼,谓之防。唯荒也,妨于农;唯防也,殄于物。此圣人之深戒也。」○南轩张氏曰:「孟子曰:『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战陈,君子所不取,而大司马有教战之法,何也?先王之制兵,亦仁政之大者,所以禁防止乱,而救民之生也。有兵斯有,用兵之法,非若后世诡谲之为也。盖明其节制,一其号令,使之服习,而其本则出于仁义,是以无敌于天下。若弛兵彻禁,以召后侮,而曰吾好仁而已,是乌知所谓仁者哉?」○东莱吕氏曰:「古者教战,不是徒然耀武,所以必欲取兽,以取者正欲舒民之气,而辨等列,顺少长之礼,寓于其中。如后世习其非所当习,皆是民气无泄,故至于是以此知先王之时,皆有所自。后世説者或以三时务农,一时教战,此自秦以来言之,非古制也。」○黄氏曰:「以兵寄农,以教兵寄搜狩,其赴田役也,犹其在比闾;其赴敌也,犹其在田役。声音服容,在乡则相识于族,在军则相识于卒,在田役则相识于茇舍。不测之变,无常之敌,趣之战也,其与比闾之间田猎之时无以异也。其孰以为危事哉?」○潜溪邓氏曰:「盖鼔铎镯铙毕动,车旗徒御毕作,击刺射御毕发,而终不违夫礼之用也。故大阅教战也,记有之:『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虽平,好战必亡。』教战。」不忘战也,不忘战终不以无事而教战。以社,以禴,以享,以方,终不尽夫三时之用,而终之以礼。此天下之大教也。国行禁令,救无辜,伐有罪,举而措之耳。○愚按:兵不可不习,而兵不可习也。不习则不精,习则人费。唯以有罪之兽,当有罪之人,而教之战焉。此三代之兵,

译军队列阵之后,便设置驱赶和拦截的兵车。主管官员在军阵前设立标志并祭祀貉神。注:驱车,是驱赶禽兽使其奔向猎场的车;逆车,是拦截使其不能逃脱的车。设置这些车的是田仆。疏:按照《王制》的说法:“天子发兵,诸侯发兵,都不说佐车。”其实天子、诸侯都有驱逆的佐车,只是在大夫这里提及,是就最终的情况而言的。○王氏说:驱车,是驱赶禽兽使其向前奔逃以便捕获;逆车,是拦截使其不能逃出包围圈。

中军用鼙鼓下令击鼓,鼓手都击鼓三次,众司马振响铎铃,车兵和步兵都行动起来,于是击鼓行进,步兵口中衔着枚前进。捕获的大兽归公,小禽归私,捕获者取下左耳。注:众司马指两司马。枚像筷子,衔在嘴里有带子系在颈后。中军规定禁止说话,是为了防止相互疑惑。郑司农说:大兽归公,是上缴给公家;小禽归私,是为了表示谦卑。《诗经》说:“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一岁的猪叫豵,两岁的叫豝,三岁的叫特,四岁的叫豜,五岁的叫慎。〇说慎读作麎。《尔雅》说:“猪生三头叫豵,母猪叫豝,公鹿叫麎。”获得,指捕获禽兽的人取下左耳,用来计算功劳。

某氏说:“一定要击鼓三次,到了三次,就是节制的停止。所以大阅的教导,标志设三个,鼓击三次,车发动三次,步兵刺击三次,坐起动作以三次为停止,都是以三作为节制。”○王氏说:“《东山》的诗说:‘勿事行枚’,妇人希望丈夫不要作战,‘勿事行陈’,就是衔枚作战的事。”

到达所规定的停止地点,鼓声都变得急促,车兵和步兵都喧哗。注:郑司农说,及所弊,到达所弊之处,〇说到达所弊之处,是田猎应当停止的地方。天子诸侯搜狩有固定的地点,到达那固定的地点,官吏士兵鼓噪,象征攻克敌人胜利的喜悦。疾雷击鼓叫駴,噪是喧哗。《尚书》说:“前师乃鼓防噪,也是说喜悦。”

步兵于是停止,将捕获的禽兽送到郊外,进入宗庙献禽以举行享烝祭祀。注:徒乃弊,步兵停止。冬田,主要依靠众人,物品多所以能获取。将禽兽送到郊外,聚集所获的禽兽,借此在郊外祭祀四方神。《月令》季秋,天子田猎后,命令主祠祭祀四方,就是这种情况。进入宗庙又用禽兽祭祀宗庙。

李氏说:“兵器,是不祥的器具,不得已才使用。如果没有缘故而演习,就是练习杀人,不是显示天子不再用兵的意思。所以用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来教导。鸟兽鱼鳖,都含有血气,如果没有缘故而杀死,就是暴殄天物,沉迷于田猎。所以借着祭社、享礿、祀祊、享烝来进行。表明不是好战,是为了田猎;不是好田猎,是为了祭祀。对外彰显事奉神灵的礼仪,对内作为不测之变的准备。圣人的行动,如此顺应,不足以作为后世的法则吗?”○《春秋发微》说:“禽兽多,五谷就受害,不可不捕捉,所以借着田猎来捕捉,上以供祭祀的鲜肉,下以消除庄稼的祸害。所以田猎必须按时,杀戮必须依礼。田猎不按时,叫作荒;杀戮不依礼,叫作妨。只有荒,妨碍农业;只有妨,灭绝物类。这是圣人的深切告诫。”○南轩张氏说:“孟子说:‘有人说:我善于布阵,我善于作战,是大罪。’作战布阵,君子所不取,而大司马有教战的方法,为什么呢?先王制定兵制,也是仁政的大者,用来禁止防止混乱,而拯救百姓的生命。有兵就有用兵的方法,不像后世诡诈的做法。大概明确其节制,统一其号令,使他们熟悉,而其根本出于仁义,所以无敌于天下。如果放松兵备废除禁令,招致后来的侮辱,而说我只爱好仁德,这哪里知道所谓仁者呢?”○东莱吕氏说:“古代教战,不是白白炫耀武力,所以一定要取兽,因为取兽正想舒展民气,而辨别等级次序,顺应少长之礼,寓于其中。如后世练习不该练习的,都是民气无处发泄,所以到了这种地步。由此可知先王之时,都有所本。后世解说者有人说三时务农,一时教战,这是从秦以来说的,不是古制。”○黄氏说:“把兵事寄托于农事,把教兵寄托于搜狩,他们去田猎服役,就像在比闾一样;他们去对敌,就像在田猎服役一样。声音服饰容貌,在乡里则在族中相识,在军队则在卒中相识,在田猎服役则在茇舍中相识。不测的变化,无常的敌人,催促他们作战,与比闾之间田猎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谁认为这是危险的事呢?”○潜溪邓氏说:“大概鼓铎镯铙全都鸣响,车旗徒御全都行动,击刺射御全都发动,而最终不违背礼的运用。所以大阅教战,记载说:‘天下虽然安定,忘记战事必然危险;天下虽然太平,好战必然灭亡。’教战,不忘战事,不忘战事最终不以无事而教战。借着社,借着禴,借着享,借着方,最终不耗尽三时的用途,而最终以礼结束。这是天下的大教。国家实行禁令,拯救无辜,讨伐有罪,举而措之罢了。”○愚按:兵不可不练习,而兵不可随意练习。不练习就不精通,练习则耗费人力。只有用有罪的兽,当作有罪的人,而教战。这是三代的兵,

所以不战而自不弱也欤?

译这就是不战而自然不弱的原因吗?

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注:师所谓王巡守,若防同司马起师合军以从,所以威天下,行其政也。不言大者,未有敌,不尚武。

王氏曰:「仁者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以其爱人、循理,故以救无辜焉。先以其恶人之害,故以伐有罪为后。盖师以安民为先,故也。」

若大师,则掌其戒令,涖大卜,帅执事,涖衅主及军器。注:大师,王出征伐也;涖大卜,卜出兵吉凶也。司马法曰:“上卜,下谋,是谓参之。”主谓迁庙之主及社主在军者也。军器,鼓钟之属。凡师既受甲,迎主于庙及社主,祝奉以从,杀牲以血涂主及军器,皆神之。

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注:致乡师,致民于司马,比挍次之也。

疏:大师王亲御六军,故司马用王之大常致众。若王不亲,则司马自用大旗致之。○王氏曰:比军众挍其数之多寡。

及战,巡陈眂事,而赏罚。注:事谓战功也。

疏:司马当对陈之时,巡军陈,眂其战功之事,知其有功无功而行赏罚也。○明齐王氏曰:对敌交战时,亲巡陈后,恐有疎虞,以致蹉跌,及眂其事机,以为变化,其有功罪者,因而赏罚之,与安坐城堡而唯遣师出战者异矣。

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注:律所以听军声,钺所以为将威也。

临川王氏曰:「右秉钺示胜而不忘战,司马之事也。」

先犹道也。兵乐曰恺,献于社,献功于社也。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歌示喜也。

疏:郑志答赵啇问曰:「司马主军功,故献于社;大司乐、宗伯之属,宗伯主宗庙,故献于祖。以出军之时,告于祖,宜于社,故反必告也。」○临川王氏曰:「怒释而为恺,故也。」

若师不功,则厌而奉主车。注:郑司农云,厌谓厌冠丧服也。军败则以丧礼,故秦伯之败于殽也,《春秋传》曰:“秦伯素服郊次,向师而哭。”▯谓厌伏冠也。奉犹送也,送主归于庙与社。

王吊劳士庶子,则相注。师败,王亲吊士庶子之死者,劳其伤者,则相。王之礼,庶子、卿大夫之子从军者,或谓之庶士。

大役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以待攷而赏诛。注:大役,筑城邑也。郑司农云:“国有大役,大司马与谋虑其事也。”植,谓部曲将吏。故《宋城春秋传》曰:“华元为植,巡功属谓聚防之也。”要者,簿书也。攻,谓攷校其功。▯谓虑事者,封人也。于有役,司马与之植筑城槙也。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

疏《左氏传》注云:“植将主也。”○愚按:大司马为夏官之长,大役非其专职,但城邑与战守有闗,故得与司徒、司空共虑其事。若植为筑城槙耳,何足以烦大司马,大司农可也。

大防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注:帅,帅以从王。疏:诸子职云,「若防同賔客,作羣子从」。注:从,从王也,则司马帅之。

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注:大射,王将祭,射于射宫,以选贤也。王射三侯,以诸侯为六耦。

疏按《礼记·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大射礼亦射于郊学宫中,皆是为祭选士,故云选贤也。」王射三侯者,《司裘》云:「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是也。此大射是将祭而射,故用诸侯为六耦。若賔射,射人亦用六耦,但不用诸侯,当用卿大夫为之。燕射三耦,用卿大夫已下为之。

大祭祀飨食羞牲鱼,授其祭。注:牲鱼,鱼牲也。祭,谓尸賔所以祭也。郑司农云:大司马主进鱼牲。

疏:司马,夏官。夏,隂气所起。鱼水物,亦隂类。故司马进之。

大丧,平士大夫。注:郑司农云,平,一其服也。▯谓,平者,正其职与其位。

丧祭,奉诏马牲。注:王丧之以马祭者,盖遣奠也。奉,犹送也。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小司马之职掌,注此下字脱,灭札烂文阙,汉兴求之不得,遂无识其数者。

凡小祭祀,防同飨射,师田丧纪,掌其事如大司马之灋。军司马【阙】

  舆司马【阙】

译等到军队集结完毕,率领全军出发,颁布禁令以拯救无辜之人,讨伐有罪之人。注:军队,是指君王巡视守土;如同诸侯会盟时,司马起兵集结军队跟随,用来威慑天下,推行政令。不称“大”,是因为没有敌人,不崇尚武力。

王氏说:“仁爱的人爱护他人,所以厌恶别人伤害他们;义理之人遵循道理,所以厌恶别人扰乱秩序。因为爱护他人、遵循道理,所以去拯救无辜之人。因为厌恶别人伤害,所以把讨伐有罪之人放在后面。大概军队以安定百姓为优先,因此如此。”

如果是大规模出征,就掌管警戒命令,主持重大占卜,率领办事人员,主持用血涂染神主和军器。注:大师,指君王出征讨伐;主持重大占卜,是占卜出兵吉凶。《司马法》说:“向上占卜,向下谋划,这就叫做参验。”主,指迁庙的神主以及随军在军中的社主。军器,指鼓、钟之类。凡是军队已经接受铠甲,从庙中迎接神主以及社主,祝官捧着跟随,杀牲用血涂染神主和军器,都使之神圣化。

等到军队到达目的地,树立大常旗,清点军队人数,诛杀迟到的人。注:致,指乡师,将民众召集到司马处,比,是校核次序。

疏:大师是君王亲自统率六军,所以司马用君王的大常旗来召集众人。如果君王不亲自出征,那么司马就自己用大旗来召集。○王氏说:比军众,是校核人数的多少。

等到作战时,巡视阵势观察战况,进行赏罚。注:事,指战功。

疏:司马应当在对阵之时,巡视军阵,观察战功的情况,知道谁有功谁无功而进行赏罚。○明齐王氏说:对敌交战时,亲自巡视阵后,恐怕有疏忽,导致失误,以及观察战机的变化,对于有功有过的人,因而进行赏罚,这与安坐城堡只派遣军队出战的人不同。

如果军队有功,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斧钺,走在凯乐前面,向社神献祭。注:律是用来听军声的,钺是用来作为将帅威仪的。

临川王氏说:“右手拿着斧钺,表示胜利但不忘记战争,这是司马的职责。”

先,同“道”,引导。兵乐叫凯,向社神献祭,是向社神献功。《司马法》说:得胜则奏凯乐,凯歌表示喜悦。

疏:郑志回答赵啇问说:“司马主管军功,所以向社神献祭;大司乐、宗伯之类,宗伯主管宗庙,所以向祖先献祭。因为出兵的时候,向祖先告祭,适宜向社神告祭,所以返回必须告祭。”○临川王氏说:“怒气消散而变为凯乐,因此如此。”

如果军队没有成功,就戴上丧冠,捧着神主车。注:郑司农说,厌,指厌冠丧服。军队失败就用丧礼,所以秦伯在殽地战败时,《春秋传》说:“秦伯穿着素服在郊外等候,面向军队哭泣。”〇指厌伏冠。奉,同“送”,送神主回到庙和社。

君王吊唁慰劳士庶子,就辅助君王。军队失败,君王亲自吊唁士庶子中的死者,慰劳伤者,就辅助君王。君王的礼仪,庶子、卿大夫的儿子随军出征的人,或者称为庶士。

重大劳役,参与谋划事务,统领部曲将吏,接受他们的簿书,等待考核而进行赏罚。注:大役,指修筑城邑。郑司农说:“国家有重大劳役,大司马参与谋划其事。”植,指部曲将吏。所以《宋城春秋传》说:“华元为植,巡视工程。”属,指聚集防备。要,指簿书。攻,指考核其功。〇指谋划事务的人,是封人。在有劳役时,司马与他们一起种植筑城的木桩。属,指分配丈尺,以及使用的人数。

疏《左氏传》注说:“植是将领主官。”○愚按:大司马是夏官之长,重大劳役不是他的专职,但城邑与战守有关,所以得以与司徒、司空共同谋划其事。如果植只是筑城的木桩,何足以烦劳大司马,大司农就可以了。

大规模会盟,就率领士庶子而掌管他们的政令。注:帅,率领跟随君王。疏:诸子职说,“如果会盟宾客,作群子跟随”。注:从,跟随君王,那么司马率领他们。

如果举行大射礼,就组合诸侯为六耦。注:大射,君王将要祭祀,在射宫射箭,以选拔贤能。君王射三种侯,以诸侯为六耦。

疏按《礼记·射义》说:“古代天子的制度,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贡士,天子在射宫测试他们,中靶多的得以参与祭祀。大射礼也在郊学宫中射箭,都是为了祭祀选拔士人,所以说选拔贤能。”君王射三种侯,《司裘》说:“君王大射则提供虎侯、熊侯、豹侯”就是这样。此大射是将要祭祀而射箭,所以用诸侯为六耦。如果是宾射,射人也用六耦,但不使用诸侯,应当用卿大夫为之。燕射三耦,用卿大夫以下为之。

重大祭祀、飨食,进献牲鱼,授予祭品。注:牲鱼,指鱼牲。祭,指尸、宾客用来祭祀的东西。郑司农说:大司马主管进献鱼牲。

疏:司马,属夏官。夏,是阴气所起。鱼是水物,也是阴类。所以司马进献它。

重大丧事,整顿士大夫。注:郑司农说,平,统一他们的丧服。〇指,平,是端正他们的职责和位置。

丧祭,捧着诏令的马牲。注:君王丧事用马祭祀的,大概是遣奠。奉,同“送”,送到墓地,告祭后埋藏。

小司马的职责掌管,注此处文字脱落,简札腐烂文字缺失,汉朝兴起寻找不得,于是无人知晓其数目。

凡小祭祀,会盟飨射,军队田猎丧纪,掌管其事如同大司马的法度。军司马【阙】

舆司马【阙】

行司马【阙】

明斋王氏曰:按军司马者,军中执法之官,犹后世都虞候也。凡一军仪制之举废,人才之进退,军将之得失,士卒之功罪,靡不司之。昔王仪为司马,昭司马得以言上将之咎;段秀实为白孝徳都虞侯,得以专骄军之戮。所以佐大小司马者也。○舆司马者,主一军之车。车必有骑,故天文谓之车骑。行则以为乘载,止则以为营卫,战则以为冲突。兵家莫重之器,此官掌其收藏出入。师行则主营卫车战之事,使无离次不齐也。○行司马者,主一军战陈行伍坐作进退之法。凡军法左右前后各司其局,士大夫死行列。故费誓曰:「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只复之。」牧誓曰:「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如是则人有统摄而无奔溃之患,勇怯并奏而无罢敝之虞矣。凡行阵之事多于车,而舆司马为上士者,盖舆皆士大夫所乘,而行则兼夫贵贱。且车以为营卫,亦先为不可胜之意也。○又曰:按易大传曰:「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也。」于是雷雨作而物与无妄,此天之政。王者奉天讨罪救民水火之中,如雷霆之威,如时雨之降。天下之政莫大焉,司马所以称为夏官也。粤稽虞廷兵革罕用,分掌于六事之人,而未有专官。中古防患深逺,故特设夏官掌政而专统六师。然观夫职方、险固等职,皆主于控制四海之大端,治乱者以不抵于乱为务也。兵甲、弓矢等司,必先于自卫,用兵者以不可胜为贵也。大仆等官以通逹上下,司士、射人以辨论官材,伐无道,诛不义,以方域乂安,进贤兴功为先也。以至天子侍御仆从、舆服、法驾,靡不统焉,而皆主于格王正厥事者,正君而后可以正天下也。后之言兵者,率以谓武人之事,而治平尚文,则每轻之。殊不知吾民非此则不生,国家非此则不安。圣人制兵之始,其原出于天地生。生之心而已。故非体天地好生之徳者,不可以语兵;非有刚大浩然之气者,不足以用兵。夫岂勇夫捍卒、抚剑持防之云故?苟有一毫功名利逹之念,即逆天地好生之心,尚可与议周公夏官之防哉?诗曰:「上帝临汝,母贰尔心。」斯得之矣。○杂説:先王立法以明示民,独军旅之制曲加讳诲。井田之画,皆军政也,而皆属于掌教之司徒。四时之田以习战也,而独变其名曰搜、苖、狝、狩。吉凶賔嘉所以为礼,而仪礼不以军而并列,独藏于大司马,号司马法。若国有师田之事,则县师始受其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六官之中,惟小司马一官,职不悉备;而军舆行三司马,又徒有其官名而阙其职掌。其令贡赋,则为之丘甸县鄙之名,而以四起其数;其防卒伍,则为之伍两军师之名,而以五起其数;其调车徒,则为立通成终同之名,而以十起其数。夫同此民,而易其名,异其数,何其不惮烦也?嗟乎!习战谓之田,军政谓之礼,大阅谓之教。设其财于九式,离其书于仪礼,特阙其兵马之职,屡易其军伍之名,变化出入,使民不知。先王以为明民以凶器危事,适以成其乖争之息。故凡为是藏吾用而不示民者,为虑微也。○潜溪邓氏曰:夏官之政,小司马贰之;军司马攷之;舆司马主车行司马主徒。岂将事而作之故,职掌不具欤?问者曰:夫兵以形势为其用者也,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以轻疾制敌。诸合离向背,几神变化,大司马尸之矣。经不少槩见,何也?曰:王道天徳终不极。夫兵之用也,皇皇乎成周四征弗庭,六服承徳刑且措而不用。故阅兵适寓诸农而止,而邦可与守也。况其虑后世至豫防危乱至深,而务折其萌者至远也。治兵、茇舍、大阅、振旅,毕教也。纪律严,分数明,而几神变化可得而措也。岂为不豫哉?且因形措胜,又何可预设也?

译行司马【缺】

明斋王氏说:考察军司马,是军中执法的官员,相当于后世的都虞候。凡是军队仪制的建立与废除,人才的晋升与罢黜,将领的得失,士卒的功过罪责,没有不掌管它的。从前王仪担任司马,昭司马得以进言上将的过错;段秀实担任白孝德的都虞候,得以专断骄横军队的杀戮。这是用来辅佐大司马和小司马的。○舆司马,掌管一军的战车。战车必然配有骑兵,所以天文上称为车骑。行军时用来乘坐运载,驻扎时用来营垒防卫,作战时用来冲击敌人。这是兵家最重视的装备,这个官职掌管它的收藏和出入。军队行进时,主要掌管营垒防卫和车战事务,使军队不离开行列、不整齐划一。○行司马,掌管一军作战、列阵、行伍、坐起、进退的法度。凡是军法中左右前后各自掌管其职责,士大夫死在行列之中。所以《费誓》说:“马牛发生疫病,臣妾逃跑,不敢越界追逐,只须让他们回来。”《牧誓》说:“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看齐,不超过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击刺就停止看齐。”像这样,人们就有统摄而没有溃逃的祸患,勇敢和怯懦都能发挥作用而没有疲惫的忧虑了。凡是行军布阵的事务多于车战,而舆司马为上士,大概是因为战车都是士大夫乘坐的,而行军则兼及贵贱。而且用车作为营垒防卫,也是先求不可战胜的意思。○又说:考察《易·大传》说:“离,就是明,万物都互相看见。”于是雷雨兴起而万物没有虚妄,这是天的政令。王者奉行天命讨伐罪人,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像雷霆的威严,像及时雨的降临。天下的政令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司马所以称为夏官。追溯虞朝时兵器很少使用,分由六事之人掌管,而没有专门的官职。中古时期防患深远,所以特别设立夏官掌管政令而专门统领六军。然而观察职方、险固等职,都主要在于控制四海的大端,治理乱世的人以不陷入混乱为要务。兵甲、弓矢等职,必须先于自卫,用兵的人以不可战胜为贵。大仆等官用来通达上下,司士、射人用来辨别官员的才能,讨伐无道,诛杀不义,以四方安宁,进用贤人、兴立功业为先。以至于天子侍御仆从、车舆服饰、法驾,没有不统辖的,而都主要在于匡正君王、纠正其事务,匡正君王然后才可以匡正天下。后来谈论军事的人,大都说这是武人的事,而治平崇尚文治,就常常轻视它。却不知道我们的百姓没有它就不能生存,国家没有它就不安定。圣人制定兵制的开始,其本源出于天地好生之心罢了。所以不体察天地好生之德的人,不可以谈论军事;没有刚大浩然之气的人,不足以使用军事。这难道是勇夫悍卒、抚剑持盾所能做的吗?如果有一毫功名利禄的念头,就违背了天地好生之心,还能与周公夏官的法度相提并论吗?《诗经》说:“上帝监视着你,不要有二心。”这就对了。○杂说:先王立法以明示百姓,唯独军旅的制度曲折地加以讳饰。井田的划分,都是军政,而都归属于掌管教育的司徒。四季的田猎用来练习作战,却单独改变名称叫搜、苗、狝、狩。吉凶宾嘉用来作为礼仪,而《仪礼》不把军事并列,却藏在《大司马》中,称为《司马法》。如果国家有军事田猎之事,县师才开始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以动员大众。六官之中,只有小司马一个官职,职责不齐全;而军舆行三司马,又只有官名而缺其职责。其命令贡赋,就设立丘甸县鄙的名称,而以四为基数;其编组卒伍,就设立伍两军师的名称,而以五为基数;其调配车徒,就设立通成终同的名称,而以十为基数。同样是百姓,却改变名称,不同基数,为什么不怕麻烦呢?唉!练习作战称为田猎,军政称为礼仪,大阅兵称为教育。将其财物设在九式之中,将其文书分离在《仪礼》之中,特意缺其兵马的职掌,屡次改变军伍的名称,变化出入,使百姓不知道。先王认为用凶器危事来明示百姓,正好促成其乖争的平息。所以凡是隐藏其用途而不显示给百姓的,是考虑细微。○潜溪邓氏说:夏官的政令,小司马辅佐;军司马考核;舆司马主管车,行司马主管徒。难道是临事才设立,所以职掌不齐全吗?问的人说:军事以形势为其作用,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以轻疾制敌。各种合离向背,几乎神妙变化,大司马主持它了。经典中很少概见,为什么呢?回答说:王道天德终究不穷尽。军事的作用,皇皇乎成周四处征伐不服,六服承德刑罚且搁置不用。所以阅兵只是寄托在农事上就停止了,而国家可以守卫。何况其考虑后世预防危乱至深,而务求折其萌芽至远。治兵、茇舍、大阅、振旅,都是教育。纪律严明,分数明确,而几乎神妙变化可以放置。难道是不预备吗?而且因形措胜,又怎么可以预设呢?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九

  明 王志长 撰

司勲掌六乡赏地之灋,以等其功。注:赏地,赏田也,在逺郊之内,属六乡焉。等,犹差也,以功大小为差。

王氏曰:「其地则载师掌之,其法则司勲掌之。」○明斋王氏曰:「六乡无闲田,载师赏田,任逺郊之地,乡字疑误。」

  王功曰勲注辅成王业若周公

  国功曰功注保全国家若伊尹

临川王氏曰:「王有天下,诸侯则有一国。召南言国君积行累功,又曰羔羊、鹊巢之功。致《左传》云:『诸侯言时计功,则功以国功为主也。』」

  民功曰庸注法施于民若后稷

王氏曰:「书言车服以庸,则庸以民功为主也。」

  事功曰劳注以劳定国若禹

  治功曰力注制灋成治若咎繇

王氏曰:治功则若辟草莱、任土地之属。孔子言“禹尽力乎沟洫”,是已。治功曰力,治成于彊力故也。○明斋王氏曰:治功者,若召公之循行南国,毕公之保厘东郊,为政而有治平之功也。

战功曰:多注尅敌,出奇若韩信、陈平。司马灋曰:上多前虏。

疏已上六者皆对文为义,散文则通。《左传》云:“舎爵防勲”,彼战还而饮至,则战功也;而云“防勲是通也。《明堂位》曰:“周公有大勲劳于天下”,是周公徳大有勲兼劳者也。○潜溪邓氏曰:“司勲功等有六,战功后焉。首王功曰勲,次国功曰功,次民功曰庸。为其功计安于无形也。事功、治功,专于劳力,眇矣,而犹列战功之上,则不正战也。功不列于王国,庸不効于民事,而勤民于战,非王道所右,故后之也。盖天道后阴也。”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勲诏之。注: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也。死则于烝,先王享之。诏谓告其神以辞也。盘庚告其卿大夫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是也。」

王氏曰:先王于有功之臣,其识之则欲其不忘,其报之则欲其致厚。铭书于王之大常,使与日月同其光,则识之而不忘也。祭于大烝,使与先王同其荣,则报之而致厚也。○介甫王氏曰:大烝,冬之大享也。当是时,百物皆报焉,祭有功,宜也。

大功司勲蔵其贰,注功书蔵于天府,又副于此者,以其主赏。

  掌赏地之政令注政令谓役赋

  凡赏无常轻重眡功

王氏曰:「事劳若一,时有剧易;战多若一,敌有坚脆。若此属不以为常,故轻重眡功也。」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注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

惟加田无国正注。加田者,既赏之,又加赐以田,所以厚恩也。郑司农云:正谓税也。禄田亦有给公家之赋贡,若今时侯国,有司农、少府钱谷矣,独加赏之田无正耳。疏:无国正,言无税入天子法。凡大夫、士赐地有四种:大夫已上有采、家邑、任稍地之等是也。又有赏田及加田,载师又有仕田及王制圭田,圭田即仕田,是有四种。《礼记·王制》云: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少牢、特牲。是大夫有田者,是知士亦有田之法也。

马质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有物贾。注:此三马买以给官府之使,无种也。郑司农云:皆有物贾,皆有物色及贾直。

王介甫曰:「每马则以三物量之,以知其所宜。」

纲恶马注郑司农云:纲读为以亢其雠之亢。书亦或为亢,亢,御也,禁也。禁去恶马不畜也。▯谓纲以縻索维纲,狎习之。

王氏曰:「马有覂驾破车,而其才可用者,则以索纲维之,使驯服也。」

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注:郑司农云,更谓偿也。▯谓旬之内死者,偿以齿毛与贾,受之日浅,养之恶也。旬之外死,入马耳,偿以毛色,不以齿贾。任之过其任也。旬之外逾二十日而死,不任用,非用者罪。

疏凡受马于有司者,所受之马,谓给公家之使。○王氏曰:书

译《周礼注疏删翼》卷十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九

明 王志长 撰

司勋掌管六乡赏赐田地的法规,用以区分功劳的等级。注:赏地,即赏田,位于远郊之内,隶属于六乡。等,即差别,根据功劳的大小来区分等级。

王氏说:“土地由载师掌管,法规由司勋掌管。”○明斋王氏说:“六乡没有空闲的田地,载师赏赐的田地在远郊,‘乡’字可能是误写。”

王功称为勋。注:辅佐成就王业,如周公。

国功称为功。注:保全国家,如伊尹。

临川王氏说:“王拥有天下,诸侯则拥有一国。《召南》说国君积累德行和功劳,又说《羔羊》、《鹊巢》的功劳。致使《左传》说:‘诸侯谈论时计功,那么功以国功为主。’”

民功称为庸。注:将法度施用于百姓,如后稷。

王氏说:“《尚书》说用车服来酬谢,那么庸以民功为主。”

事功称为劳。注:以辛劳安定国家,如禹。

治功称为力。注:制定法度成就治理,如皋陶。

王氏说:“治功就像开辟荒地、任用土地之类。孔子说‘禹尽力于沟渠’,就是这样。治功称为力,是因为治理成就于强力。”○明斋王氏说:“治功,就像召公巡视南国,毕公治理东郊,施政而有治理太平的功劳。”

战功称为多。注:战胜敌人,出奇制胜,如韩信、陈平。《司马法》说:上等战功是向前俘获敌人。

疏:以上六种都是对举而言各有意义,散言则通用。《左传》说:“放下酒杯防止勋劳”,那是战胜归来饮酒至庙,属于战功;而说“防止勋劳”是通用的意思。《明堂位》说:“周公有大的勋劳于天下”,这是周公德行大有勋劳兼有辛劳的意思。○潜溪邓氏说:“司勋的功劳等级有六种,战功排在最后。首先王功称为勋,其次国功称为功,再次民功称为庸。因为它们的功劳在于无形中安定天下。事功、治功,专门在于劳力,虽然微小,但仍列在战功之上,这是不推崇战争。功劳不列于王国,庸不效用于民事,却勤民于战争,这不是王道所推崇的,所以把它放在后面。大概是因为天道后于阴。”

凡是有功劳的人,将名字铭刻在王的大旗上,在大烝祭时祭祀,司勋宣告。注:铭的意思是名。活着时写在王的旗帜上,以识别其人和其功。死后在大烝祭时,先王享用祭品。诏是说用言辞告诉神灵。盘庚告诉他的卿大夫说:“现在我大享先王,你们的祖先将跟随一起享用,就是这样。”

王氏说:“先王对于有功之臣,识别他们是为了让他们不忘,报答他们是为了让他们得到厚待。铭刻在王的大旗上,使与日月同光,这样识别他们而不忘。在大烝祭时祭祀,使与先王同荣,这样报答他们而得到厚待。”○介甫王氏说:“大烝,是冬天的盛大祭祀。在这个时候,百物都得到报答,祭祀有功之人,是适宜的。”

大功,司勋收藏副本。注:功劳记录收藏在天府,又在此处收藏副本,因为司勋主管赏赐。

掌管赏赐田地的政令。注:政令指徭役赋税。

凡赏赐没有固定的轻重,要看功劳。

王氏说:“事劳如果一样,有时有剧烈和容易的区别;战功如果一样,敌人有坚固和脆弱的区别。像这类情况不视为固定,所以轻重要看功劳。”

凡颁发赏赐田地,三份中取一份作为食邑。注:赏赐田地的税收,三分计税,王取一份。两份全部归臣下。

只有加田没有国家赋税。注:加田,是已经赏赐后,又额外赐予田地,用来厚待恩惠。郑司农说:正指赋税。禄田也有供给公家的赋贡,就像现在的侯国,有司农、少府的钱谷,唯独加赏的田地没有赋税。疏:无国正,是说没有税收进入天子的法规。凡大夫、士赐地有四种:大夫以上有采邑、家邑、任稍地等。又有赏田及加田,载师又有仕田及《王制》中的圭田,圭田即仕田,所以有四种。《礼记·王制》说:大夫、士有田就祭祀,无田就荐少牢、特牲。是大夫有田,可知士也有田的法规。

马质掌管买卖马匹,马的量分三类:一是戎马,二是田马,三是驽马。都有物色和价格。注:这三种马买来供给官府使用,没有种马。郑司农说:皆有物贾,即都有物色和价格。

王介甫说:“每匹马都用这三类来衡量,以知道其适宜之处。”

约束恶马。注:郑司农说:纲读为“以亢其雠”的亢。书也有的写作亢,亢,是抵御、禁止。禁止去除恶马不饲养。〇说用绳索维纲,使之驯服。

王氏说:“马有翻车破车,但其才能可用的,就用绳索约束,使之驯服。”

凡从官府接受马匹的人,记录其牙齿、毛色,以及价格。马死了,十日内更换,十日外交入马耳。用其物色更换其外,否则不行。注:郑司农说,更指赔偿。〇说十日内死的,赔偿以牙齿、毛色和价格,接受的时间短,饲养不善。十日外死,交入马耳,赔偿以毛色,不以牙齿和价格。承担的责任超过了其承担的能力。十日外超过二十日而死,不任用,不是使用者的罪过。

疏:凡从官府接受马匹的人,所接受的马,是指供给公家使用的。○王氏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