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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周礼注疏删翼三

周礼注疏删翼卷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2–55 段

复有君道。六典灭亡久矣。

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聨,以防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注:百官所居曰府,弊,断也。郑司农云:官属谓六官,其属各六十。小宰职曰:「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官职谓六官之职。小宰职曰:「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

译还有君道。六典已经灭亡很久了。用八法来治理官府:第一是官属,用来推行国家的治理;第二是官职,用来区分国家的治理;第三是官联,用来防范官府的治理;第四是官常,用来听取官府的治理;第五是官成,用来经营国家的治理;第六是官法,用来匡正国家的治理;第七是官刑,用来纠正国家的治理;第八是官计,用来断决国家的治理。注:百官所居的地方叫府,弊,就是断决的意思。郑司农说:官属指的是六官,它们的属官各六十人。《小宰职》说:“用官府的六属来推行国家的治理”。官职指的是六官的职责。《小宰职》说:“用官府的六职来区分国家的治理”。

某氏曰:「官职,百官分职辨者,各有司存也。」

官聮谓国有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谓连事通职相佐助也小宰职曰以官府之六聮合邦冶「鹤山魏氏曰」周之官聮其聮事最密故朱文公谓一部周礼盛水不漏

官常谓各自领其官之常职,非聮事通职所共也。王氏曰:「常谓故常也。」盖六官之聮事,有非法之所能该者,于是乗时立事,兴机制宜。官常则以昔之所常行者,于今列之以为常。书曰:「以典常作之师,典则所守之法,常则所循之常,与此官常同也。」

官成,谓官府之成事品式。小宰职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官职主祭祀、朝觐、防同、宾客者,则皆自有其法度。小宰职曰:“以法掌祭祀、朝觐、防同、宾客之戒具。”▯谓官刑,司寇之职五刑,其四曰官刑。上能纠职。

王氏曰:「书曰:『制官刑,儆于有位』,是也。」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羣吏之治。

丘氏曰:「官聮官常,各致其一官之治,故不言邦治。」

以八则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驭其神;二曰灋则,以驭其官;三曰废置,以驭其吏;四曰禄位,以驭其士;五曰赋贡,以驭其用;六曰礼俗,以驭其民;七曰刑赏,以驭其威;八曰田役,以驭其众。注:都之所居曰鄙,则亦法也。都鄙,公卿大夫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

疏亲王子母弟与公同处于大都,次疏者与六卿同处于小都,次疏者与大夫同处于家邑。按《礼运》云:“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郑注《中庸》云:“同姓虽恩不同,义必同也。”尊重其禄位,所以贵之,不必授以官守。有官则依公卿大夫食邑,不假别言也。○陈氏曰:“先王之建都鄙,以为公卿大夫及王子弟之采地,居畿内焉。大者百里,其次七十里,其下五十里。而其外有封疆沟木之固,其内有城郭市朝社稷宗庙之别,使之朝夕涖事王朝,而退食于家。其家不出王城,而都鄙乃在三百里之外。此犹民之廛里在国,而受田在乡也。”○何氏曰:“以其有邑,故曰都;以其在国之鄙,故曰鄙。”

  祭祀其先君社稷五祀

疏按《孝经》大夫章不云社稷,则诸侯卿大夫也。若王子母弟及三公称诸侯者,五庙五祀,三社三稷。○叶氏曰:古者虽敬于神,而未尝听于神。三时不害,则奉盛以告之;牲牷肥腯,则奉牲以告之。有功者无不报也。牺牲既成,粢盛既备,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无功者无不夺也。是以春官都宗人,家宗人掌祭祀之礼。凡祭祀必致福于国,国有大故,令祷祠必反命于国。盖其神皆王所驭也。

灋,则其官之灋度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禄若今月奉也,位爵次也。郑司农云:「士,谓学士。」

龟山杨氏曰:「自乡论秀士,升之于司徒;自司徒而升之于学,曰造士。而后大司乐论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马,曰进士。则所谓士者,盖未有禄位也。司马辨论官材,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非修之于乡,升之于司马,则禄位不可得也。故以禄位驭之。太宰嵗终,令百官正其治,受其防,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嵗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则为吏者有职任焉,与士异矣。故以废置驭之。禄位、废置,初不相因也。而王介甫曰:『废置所以治之,禄位所以待之。治之者政也,待之者礼也。徒治之以政,而不待之以礼,则将免而无耻,失其旨矣。』○愚按:吏有职守,不能无废置;士惟录其贤者,诏之禄位而已。然禄位其贤,则不贤者劝勉鼔舞于其下而不自知矣。故曰禄位以驭其士也。夫先王爵人禄人,天下日趋于善;后世峻文繁策,士之贤者则疑之,一有过,惟恐其不暴于天下,而卒鲜可用之士也。然则操驭士之权者,盍反其本矣!」

赋口率出泉也,贡功也,九职之功所税也。

王氏曰:征求无艺,费出无节,非所以驭其用。使所用惟赋贡之从,则敛不加而用足矣。○鹤山魏氏曰:赋有分颁之意,以井地所出献

译某氏说:“官职,是百官分工明确,各自有主管的职事。”

官联,是指国家有大事,一个官署不能独自承担,则由六官共同办理,称为联事通职,相互协助。《小宰》职掌说:“用官府的六联来整合国家的治理。”鹤山魏氏说:“周代的官联,其联事最为紧密,所以朱文公说一部《周礼》像盛水的容器一样滴水不漏。”

官常,是指各自统领其官署的常规职事,不是联事通职所共管的。王氏说:“常,指旧有的常规。”大概六官的联事,有法律所不能涵盖的,于是顺应时势建立事功,兴起机制以适宜变通。官常则是将过去所常行的做法,如今列为常规。《尚书》说:“用典常来作为准则,典是所遵守的法度,常是所遵循的常规,这与这里的官常相同。”

官成,是指官府办事的成品规格样式。《小宰》职掌说:“用官府的八成,来经邦治官。”法,是指职事所主管的法度。官职主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则各自有其法度。《小宰》职掌说:“用法度掌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警戒器具。”○官刑,指司寇职掌的五刑,其中第四种叫官刑。上级能纠察职事。

王氏说:“《尚书》说:‘制定官刑,警戒在位者’,就是这个意思。”

官计,是指小宰的六计,用来考核群吏的政绩。

丘氏说:“官联、官常,各自达成一个官署的治理,所以不说邦治。”

用八则来治理都鄙。一是祭祀,用来驾驭神灵;二是法度,用来驾驭官员;三是废置,用来驾驭吏员;四是禄位,用来驾驭士人;五是赋贡,用来驾驭用度;六是礼俗,用来驾驭百姓;七是刑赏,用来驾驭威权;八是田役,用来驾驭民众。注:都人所居住的地方叫鄙,则也是法度。都鄙,是公卿大夫的采地,王子弟的食邑,周、召、毛、聃、毕、原等家族,在王畿之内的。

疏:亲近的王子母弟与公同处在大都,次亲近的与六卿同处在小都,再次亲近的与大夫同处在采邑。按《礼运》说:“天子有田地来安置他的子孙。”郑玄注《中庸》说:“同姓虽然恩情不同,但义理必然相同。”尊重他们的禄位,所以尊贵他们,不必授予他们官职。有官职的则依照公卿大夫的食邑,不必另外说明。○陈氏说:“先王建立都鄙,作为公卿大夫及王子弟的采地,居住在王畿之内。大的百里,次等的七十里,下等的五十里。其外有封疆沟木的坚固防御,其内有城郭、市朝、社稷、宗庙的区别,使他们早晚到王朝处理事务,退朝后在家吃饭。他们的家不出王城,而都鄙却在三百里之外。这就像百姓的住宅在国都,而受田在乡野一样。”○何氏说:“因为他们有邑,所以叫都;因为他们在国都的边远地区,所以叫鄙。”

祭祀他们的先君、社稷、五祀。

疏:按《孝经》大夫章不提及社稷,那么这是指诸侯卿大夫。如果是王子母弟及三公称诸侯的,则有五庙五祀,三社三稷。○叶氏说:古人虽然敬神,但未曾听命于神。三季没有灾害,就奉献祭品来告慰;牺牲肥壮,就奉献牲口来告慰。有功者无不报答。牺牲既成,祭品既备,然而发生旱灾水涝,就更换社稷。无功者无不剥夺。所以春官的都宗人、家宗人掌管祭祀之礼。凡是祭祀必定将福佑归于国家,国家有大故,命令祷祠必定向国家复命。大概他们的神灵都是君王所驾驭的。

法,是官员的法度。废,如同退。罢退那些无能者,举荐贤能者并安置他们。禄,如同现在的月俸;位,是爵位等级。郑司农说:“士,指学士。”

龟山杨氏说:“从乡里推举秀士,升荐给司徒;从司徒升荐到学宫,叫造士。然后大司乐评定造士中的优秀者,升荐给司马,叫进士。那么所谓的士,大概还没有禄位。司马辨别评定官材,评定后才授予官职;任命官职后才授予爵位;爵位确定后才给予俸禄。不在乡里修养,升荐到司马,就得不到禄位。所以用禄位来驾驭他们。太宰年终,命令百官端正其治理,接受其考核,听取其述职,而向君王报告废置。三年大考核群吏的政绩,而进行诛赏。那么作为吏员的人有职任,与士不同。所以用废置来驾驭他们。禄位、废置,起初并不相互依赖。而王介甫说:‘废置是用来治理他们的,禄位是用来对待他们的。治理他们的是政,对待他们的是礼。只以政治理他们,而不以礼对待他们,那么他们将免于刑罚却不知羞耻,这就失去了宗旨。’○我按:吏有职守,不能没有废置;士只录其贤者,诏令给予禄位而已。然而禄位给予贤者,那么不贤者也会在其下劝勉鼓舞而不自知。所以说禄位用来驾驭士人。先王爵禄人,天下日益趋向善;后世严苛法令繁杂策略,士中的贤者就怀疑,一旦有过失,只怕不暴露于天下,而最终很少有可用的士人。那么掌握驾驭士人权力的人,何不回到根本呢!”

赋,是按人口征收货币;贡,是功绩,九职之功所征收的税。

王氏说:征求没有节制,费用支出没有限度,这不是用来驾驭用度的方法。让所用只遵循赋贡,那么征收不加重而用度就足够了。○鹤山魏氏说:赋有分颁的意思,用井田所产来进献

于王也。如《禹贡》之赋,与《左氏》悉率敝赋,凡三等。采地所出之物及兵赋之属,尽谓之赋。赋是上颁其式,贡则下以供上。赋通人力所出,贡止是地所产。康成以汉制解经,以赋为口率出泉,三代安有口赋?唐陆贽犹以民间出泉为不便,况成周乎?○某氏曰:量民力以制赋,量臣入以制贡。

译对于君王而言。如同《禹贡》中的赋税,与《左传》中“悉率敝赋”的说法,都分为三个等级。采邑所出产的物品以及兵役赋税之类,全都称之为赋。赋是上级颁布其标准,贡则是下级进献给上级。赋涵盖人力所出的部分,贡仅限于土地所产的部分。郑玄用汉代制度来解释经典,将赋理解为按人口征收钱币,三代时期怎么会有按人口征收的钱赋呢?唐代陆贽尚且认为向民间征收钱币是不方便的,何况是成周时期呢?○某氏说:根据民力来制定赋税,根据臣下的收入来制定贡品。

礼俗昬姻丧纪旧所行也

龟山杨氏曰:五方之民皆有性也,其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不可推移。先王修礼以节其性,因之以达其志,通其欲,为之节文,道之使成俗也。以是驭之,故无殊俗。离而二之,则非矣。○刘氏曰:用礼法以成其风俗,礼乐浃洽于人心,则风俗自成。○王氏曰:家自为俗,无所视效,则非所以驭其民。○明斋王氏曰:乡俗之礼不同,而无害于义者,如祔有离合,衣有▯端防掖,冠礼有醮有醴,因其俗而节文之,俾民相安而不敢越。○刘氏曰:刑以诛恶,赏以劝善,其威柄皆出于朝廷。○明斋王氏曰:都鄙有君道,故封内刑赏得自专之。方士所谓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讼者上之于国,犹今之题知而不屑屑兼听之,故事治而上逸也。疏田役以驭其众,则卿大夫得田猎而春秋左氏传郑大夫丰卷请田,子产不许者,彼常田之外临祭取鲜,惟人君耳,大夫惟得常田,故礼云大夫不掩羣,亦是常田,丰卷欲备取鲜,故子产曰惟君用鲜明,大夫不合也。○王氏曰:田以简众,役以任众。○邓汝极氏曰:驭犹马有衔勒,而操纵可自出也。祭祀有废置,使无僭,故亦曰驭。○庄渠魏氏曰:先王建都邑以封公卿,大夫在王朝则臣道也,以八法治之;在封邑则君道也,故以八则治之。法者从上之令而下不自专也,则者受节于上而下得自专也。

以八柄诏王驭羣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曰置,以驭其行。

刘氏曰:「置之在位,所以劝其善行也。」

五曰:生以驭其福;六曰:夺以驭其贫;七曰:废以驭其罪;八曰:诛以驭其过。注:诏告也。爵: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幸,谓言行偶合于善,则有以赐予之,以劝后也。杂説:爵禄者,厉世磨钝之具也。古人制爵,必以徳;制禄,必以功。盖所以抑夫人侥幸之心,而作其进徳兴功之志,固不容以滥授也。然有当然之报,亦有特厚之恩。当然之报,固人臣所宜得也,人或视之以为常,而无激昂自奋之志。惟有特厚之恩,以神其机于不测,则所以鼓舞人心,而使之奔走于事功者,又宁有已耶?此八柄予以驭幸之深意也。

生犹养也,贤臣之老者,王有以养之。五福,一曰寿。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六极,四曰贫。废,犹放也。诛,责譲也。凡言驭者,所以敺之内之于善。

杂説:八柄、八统皆曰诏王。者盖赏罚诛废,非臣下所得专,而亲亲等事,亦当自王之躬行,然后可以化人也。虽太宰无所不统,然皆以诏王。《易》曰:「隂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礼》曰:「虽有庇民之大徳,不敢懐君民之心。」《书》曰:「无有作福作威。」其义一也。○愚按:后儒训「生」曰「赦宥」,八议一条,八柄中正不可少,而详味「福」字,则于养老为合,存之以备参。○鹤山魏氏曰:八则、八柄,言驭凡十六字,只当通作一义讲。康成以「敺」而纳之于善,训「驭」字,不知祭祀如何「敺」神以纳于善。窃意古之「驭」者,斟酌疾徐,自有其法,当训为品节而归于范之意。如祭祀则斟酌天神、地示、人鬼之品节而不违其则,庶乎其可以驭神也。如是则其它「驭」字可尽通矣。又其间以汉制没入家财为夺,以驭贫尤害义理。三代安得有没入人臣家财之法?古者待臣下无絶法,如臣之去国,素车白马以丧服行,虽待放于郊,然犹爵禄有诏于朝,出入有诏于国,三年然后收其田里,虽夺之而不使其妻子至于乏絶。故礼为旧君有服,上下皆以忠厚存心,如此其至也。至战国孟子始有草芥寇讐之论。如臧武仲去国,犹以防求为后于鲁,为臧为也,以其据防请立臧为为后,故孔子以为要君。是三代之法,臣有罪而夺爵之类,亦必斟酌而不使至于贫困,此其所以为驭而康成之误解经,或导后世人主以虏使其臣,其祸实烈,当表而出之。

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

译礼俗、婚姻、丧纪,是旧时通行的制度。

龟山杨氏说:五方的百姓都有本性,他们安居、和味、适宜的衣服、便利的工具、完备的器物,是不可改变的。先王修明礼制来节制他们的本性,顺着本性来通达他们的志向,疏通他们的欲望,为他们制定节度文饰,引导他们使之成为风俗。用这些来驾驭他们,所以没有特殊的习俗。如果把它们分离成两样,那就错了。○刘氏说:用礼法来成就风俗,礼乐深入人心,风俗自然形成。○王氏说:各家各自形成风俗,没有可以效仿的对象,那就不是驾驭百姓的方法。○明斋王氏说:乡俗的礼制不同,但不妨害道义的,比如附祭有合有离,衣服有端、防、掖的区别,冠礼有醮有醴,顺着习俗来制定节度文饰,使百姓相安而不敢越轨。○刘氏说:刑罚用来诛杀恶人,奖赏用来劝勉善行,它们的威权都出自朝廷。○明斋王氏说:都城和边邑都有君主的道理,所以封地内的刑罚奖赏可以自行专断。方士所说的记录刑杀的成例,以及审理诉讼的人上报给国君,就像现在只题报知晓而不琐碎地兼听,所以事务治理好而上级安逸。放宽田猎和徭役来驾驭民众,那么卿大夫可以获得田猎,而《春秋左氏传》中郑国大夫丰卷请求田猎,子产不允许,是因为除了常规田猎之外,临近祭祀时获取新鲜猎物,只有君主才能做,大夫只允许常规田猎,所以礼书上说大夫不掩群,这也是常规田猎,丰卷想要完备地获取新鲜猎物,所以子产说只有君主使用鲜明(的猎物),大夫不合适。○王氏说:田猎用来简阅民众,徭役用来任用民众。○邓汝极氏说:驾驭就像马有衔勒,而操纵可以自行出自其中。祭祀有废除和设置,使没有僭越,所以也说驾驭。○庄渠魏氏说:先王建立都邑来分封公卿,大夫在王朝则是臣子的道理,用八法来治理;在封邑则是君主的道理,所以用八则来治理。法是遵从上面的命令而下面不能自行专断,则是接受上面的节制而下面可以自行专断。

用八柄告诫君王驾驭群臣:一曰爵,用来驾驭他们的尊贵;二曰禄,用来驾驭他们的富有;三曰予,用来驾驭他们的幸运;四曰置,用来驾驭他们的行为。

刘氏说:“安置他们在职位上,是用来劝勉他们的善行。”

五曰:生,用来驾驭他们的福泽;六曰:夺,用来驾驭他们的贫困;七曰:废,用来驾驭他们的罪过;八曰:诛,用来驾驭他们的过错。注:诏,告诫。爵: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幸,是说言行偶然符合善道,就有赐予,用来劝勉后来者。杂说:爵禄,是磨砺世道、激励愚钝的工具。古人制定爵位,必定依据德行;制定俸禄,必定依据功劳。大概是为了抑制人们侥幸的心理,而激发他们增进德行、兴建功业的志向,本来就不允许滥授。然而有应当得到的报答,也有特别深厚的恩惠。应当得到的报答,本来是人臣应该得到的,但人们或许视之为平常,而没有激昂自奋的志向。只有特别深厚的恩惠,以神妙的方式在不测中发挥作用,那么用来鼓舞人心,使他们奔走于事功的,又哪里会停止呢?这是八柄中“予”用来驾驭幸运者的深意。

生,犹如养育,贤臣中的老者,君王有办法养育他们。五福,第一是长寿。夺,是说臣子有大罪,没收家财。六极,第四是贫困。废,犹如放逐。诛,是责备。凡是说驾驭的,都是为了驱使他们进入善道。

杂说:八柄、八统都说“诏王”。这是因为赏罚诛废,不是臣下所能专断的,而亲亲等事,也应当由君王亲身实行,然后才能教化人。虽然太宰无所不统,但都是用来告诫君王。《易经》说:“阴虽然有美,含藏它来顺从王事。”《礼记》说:“虽然有庇佑百姓的大德,不敢怀有君临百姓的心。”《尚书》说:“不要自作福威。”意义是一样的。○我按:后儒解释“生”为“赦宥”,八议一条,八柄中正不可少,但仔细品味“福”字,则与养老相合,保留下来以备参考。○鹤山魏氏说:八则、八柄,说驾驭共十六个字,只应当通作一个意义来讲。康成用“驱”而纳入善道,来解释“驭”字,不知道祭祀如何“驱”神以纳入善道。我私下认为古代的“驭”,斟酌快慢,自有其法,应当解释为品节而归于规范的意思。比如祭祀就斟酌天神、地祇、人鬼的品节而不违背法则,大概就可以驾驭神了。这样那么其他的“驭”字都可以通晓了。又其中用汉制没收家财作为夺,用来驾驭贫困,尤其有害于义理。三代怎么会有没收人臣家财的法律?古代对待臣下没有断绝的法度,比如臣子离开国家,乘坐素车白马穿着丧服出行,虽然被放逐在郊外,但爵禄仍有诏令在朝廷,出入仍有诏令在国家,三年后才收回他的田产,虽然剥夺他但不使他的妻子儿女陷入匮乏断绝。所以礼制为旧君有服,上下都以忠厚存心,如此至极。到了战国孟子才有视臣如草芥寇仇的言论。比如臧武仲离开国家,还凭借防邑请求在鲁国立臧为为后,因为凭借防邑请求立臧为为后,所以孔子认为是要挟君主。这是三代的法度,臣子有罪而剥夺爵位之类,也必定斟酌而不使至于贫困,这就是它之所以为驾驭的原因,而康成误解经义,或许引导后世君主以虏役的方式对待臣下,其祸害实在严重,应当表彰并指出。

用八统告诫君王驾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

。注:统所以合率以等物也。亲亲,若尧亲九族也。敬故,不慢旧也。贤,有善行者;能,多才艺者。保庸,安有功者;尊贵,尊天下之贵者。孟子曰:天下之达尊三:爵也,徳也,齿也。《祭义》曰: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有徳,贵贵,贵老,敬长,慈幼。达吏,察举勤劳之小吏也。礼宾,宾客诸侯,所以示民亲仁善邻。

译注:统,是用来统合率领以平等对待万物的。亲亲,就像尧亲近九族一样。敬故,是不怠慢旧臣。贤,是有良好品行的人;能,是拥有多种才艺的人。保庸,是安抚有功之人;尊贵,是尊崇天下尊贵之人。孟子说:天下通行的尊贵有三样:爵位、道德、年齿。《祭义》说:先王用来治理天下的五条原则是:尊重有德之人,尊重尊贵之人,尊重老人,敬重长辈,慈爱幼小。达吏,是考察举荐勤勉辛劳的小吏。礼宾,是礼遇诸侯宾客,以此向百姓展示亲近仁德、善待邻邦。

临川王氏曰:驭以亲亲,则民莫遗其亲;驭以敬故,则民莫慢其故;驭以进贤,则民知徳之不可不务;驭以使能,则民知能之不可不勉;驭以保庸,则民知功实之不可害;驭以尊贵,则民知爵命之不可陵;驭以达吏,则民知壅蔽之不可为;驭以礼宾,则民知交际之当以礼。○又曰:统言举此,而彼从焉。○刘氏曰:《常棣》之诗,亲亲也;《伐木》敬故也;《南山有台》,进贤也;《采薇》,使能也;《彤弓》,保庸也;《湛露》,尊贵也;《棫朴》,达吏也;《鹿鸣》,礼宾也。○节卿郑氏曰:八柄八统,太宰必以诏王,何也?盖圣人之道,有经有权。经者,法之常;而权者,法之变。太宰守其常,故其待百官万民,有一定之法。人主用其权,故其疾速进退皆在我,而百官万民不得执法以要其君。虽然,权固人主之所得用也,而必待大宰之诏,此亦虑其所终,而稽其所弊矣。○盱江何氏曰:统,犹纲也。梁氏曰:驭羣臣者,执其权,故曰柄;驭万民者,举其纲,故曰统。○仲舆郝氏曰:柄尚严,统尚寛。严以绳其臣,寛以调其民,操纵之要也。○愚按:人臣各敬乃职,以报其上也。自君之礼,臣倡也。是故先王敬天,则不可不敬其佐我以事天者;先王敬百姓,则不可不敬其佐我以养百姓者。不然,君失礼于臣,臣必荒其事天牧民之职。然则不敬其臣,是不敬天与百姓者也。不敬天,则天厌之;不敬百姓,则百姓仇之矣。八统自敬故已下,先王敬体其臣者备至,而郝氏以为严以绳臣,寛以调民,其犹后世文法之习也欤?

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

  或曰掌山曰虞水曰衡

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枲。

  或曰化丝为帛化枲为布

八曰:臣妾聚敛,疏财;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注:任犹倳也。

  疏倳犹立也使民之业得立也

郑司农云:「三农平地、山泽也。九谷: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麦。八材:珠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木曰刻,金曰镂,革曰剥,羽曰析。转移为人职事,若今佣赁也。」▯谓三农原隰及平地,九谷无秫、大麦而有粱▯。树果蓏曰圃园,其樊也。虞衡掌山泽之官,主山泽之民者。

疏既云虞衡掌山泽之官,复云山泽之民者,欲见虞衡是官,非出税之人。以山泽之民无名号,故借虞衡之官以表其民。山泽曰虞,川林曰衡,则衡不掌山泽,而云虞衡作山泽者,欲互举以见山泽兼有川林之材也。

泽无水曰薮,牧牧田在逺郊,皆畜牧之地。金玉曰货,布帛曰贿,嫔妇人之美称也。

潜溪邓氏曰:「嫔有夫者,妇有姑者,丝茧已缫者,枲麻未缉者。」

臣妾男女贫贱之称,疏材草木根实可食者,《尔雅》云:「疏不熟曰馑。」

刘氏曰:九职者,任天下之民以九事也。颁其职之事,则大司徒掌之;任其民而征其财赋,则闾师掌之。太宰之所掌者,域万民用九职以为业,则溥天之下,率土之滨,无夷风以乱华者,无左道以惑众者,无游手以失职者,莫不安于乡闾,繇于礼义而用中于五品者焉。太宰所以皇建其极于天下,其是之谓乎?明道程氏曰: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居十八九,故衣食易足而民无所困。后世游民多矣,观其穷促辛苦,孤贫疾病,变作诈巧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嵗滋,久将何若?非圣人能变而通之,则何以免患?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哉?此宜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东莱吕氏曰:民事固不可缓,而鸟兽草木亦岂可谓物之至微而不之防乎?圣人为天地万物之主,见天地间有一物不得其所,则圣人亦为之不安,而以为其职之不尽。故尧典自厥民析而继之以鸟兽孳尾,舜典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以此见圣人参天地赞化育,无一念之忘物也。后世人主但曰强兵富国乃其职耳,民且不恤,何有于物?读《周礼》者须知圣人天涵地育广大气象

译临川王氏说:用亲近亲属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不会遗弃自己的亲人;用尊敬旧友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不会怠慢自己的故旧;用举荐贤人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知道德行是不可不追求的;任用有才能的人来治理,百姓就知道才能是不可不勉力修习的;用保护功劳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知道真实的功绩是不可损害的;用尊重显贵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知道爵位命官是不可凌犯的;用通达官吏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知道蒙蔽上级是不可做的;用礼遇宾客的原则来治理,百姓就知道人际交往应当合乎礼仪。○又说:总括而言,只要举起这些纲纪,其他方面就会随之顺从。○刘氏说:《常棣》这首诗,体现的是亲近亲属;《伐木》体现的是尊敬故旧;《南山有台》体现的是举荐贤人;《采薇》体现的是任用能人;《彤弓》体现的是保护功劳;《湛露》体现的是尊重显贵;《棫朴》体现的是通达官吏;《鹿鸣》体现的是礼遇宾客。○节卿郑氏说:八柄八统,太宰一定要用来告诫君王,为什么呢?大概圣人的道理,有常规也有变通。常规,是法律的常态;而变通,是法律的权变。太宰坚守常规,所以他对待百官万民,有确定的法则。君主运用权变,所以疾速进退的权力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而百官万民不能拿着固定的法则来要挟君主。虽然如此,权变固然君主可以运用,但必须等待太宰的告诫,这也是考虑到最终的结果,并考察其中可能产生的弊端。○盱江何氏说:统,就是纲的意思。梁氏说:驾驭群臣,掌握的是权柄,所以称为“柄”;驾驭万民,举起的是纲纪,所以称为“统”。○仲舆郝氏说:柄崇尚严厉,统崇尚宽缓。用严厉来约束臣下,用宽缓来调和百姓,这是操纵治理的关键。○我按:臣子各自敬重自己的职责,用来报答君主。从君主的礼节来说,是由臣子倡导的。因此先王敬重上天,就不能不敬重那些辅助自己侍奉上天的臣子;先王敬重百姓,就不能不敬重那些辅助自己养育百姓的臣子。如果不这样,君主对臣子失礼,臣子必定会荒废他们侍奉上天、牧养百姓的职责。那么不敬重臣子,就是不敬重上天和百姓。不敬重上天,上天就会厌弃他;不敬重百姓,百姓就会仇视他。八统从“敬故”以下,先王敬重体恤臣子做到了极致,而郝氏认为用严厉来约束臣下,用宽缓来调和百姓,这难道还是后世拘泥于文法条令的习气吗?

用九种职事来任用万民。第一种是三农,生产九种谷物;第二种是园圃,培育草木;第三种是虞衡,制作山林川泽的材用。

或说:掌管山林的叫虞,掌管水泽的叫衡。

第四种是薮牧,繁殖鸟兽;第五种是百工,整治转化八种材料;第六种是商贾,使货物财宝流通丰富;第七种是嫔妇,加工治理丝麻。

或说:将丝加工成帛,将麻加工成布。

第八种是臣妾,聚集收敛,疏通财用;第九种是闲民,没有固定的职事,临时转移从事工作。注:任,就是树立的意思。

疏:倳,就是树立的意思,使百姓的职业得以确立。

郑司农说:“三农指平地、山地、水泽。九谷:黍、稷、秫、稻、麻、大豆、小豆、大麦、小麦。八材:珍珠叫切,象牙叫磋,玉石叫琢,石头叫磨,木头叫刻,金属叫镂,皮革叫剥,羽毛叫析。转移从事他人的职事,就像现在的雇佣一样。”〇认为三农包括原隰和平地,九谷没有秫、大麦而有粱〇。种植瓜果蔬菜叫圃,种植树木叫园,园圃都有篱笆。虞衡是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员,主管山林川泽的百姓。

疏文既然说虞衡是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员,又说山林川泽的百姓,是想表明虞衡是官员,不是缴纳赋税的人。因为山林川泽的百姓没有特定的名称,所以借用虞衡这个官名来表示那里的百姓。山泽叫虞,川林叫衡,那么衡并不掌管山泽,却说虞衡制作山泽的材用,是想互相列举以表明山泽兼有川林的材用。

水泽没有水叫薮,牧田在远郊,都是畜牧的地方。金玉叫货,布帛叫贿,嫔妇是对女性美好的称呼。

潜溪邓氏说:“嫔指有丈夫的女子,妇指有婆婆的女子,丝指已经缫过的茧,枲指尚未缉合的麻。”

臣妾是男女贫贱者的称呼,疏材指草木的根实可食用的部分,《尔雅》说:“疏不熟叫馑。”

刘氏说:九职,就是任用天下的百姓从事九件事。颁布职事,由大司徒掌管;任用百姓并征收财赋,由闾师掌管。太宰所掌管的,是让万民用九职作为职业,那么普天之下,四海之内,没有夷狄的风俗来扰乱华夏,没有邪道来迷惑众人,没有游手好闲而失去职业的人,大家都安居在乡里,遵循礼义而合乎五常。太宰之所以能在天下建立最高的准则,说的就是这个吧?明道程氏说:古代四民各有固定的职业,而农民占十分之八九,所以衣食容易充足,百姓没有困乏。后世的游民多了,看他们穷困辛苦,孤贫疾病,变得欺诈狡猾以求生存,却常常不足以维持生计,日益增多,长久下去会怎样呢?如果不是圣人能够变革通融,怎么能免除祸患呢?难道可以说无可奈何而已吗?这应该斟酌古法变革今制,平均多寡,怜悯寡少,逐渐为他们安排职业来救济他们。○东莱吕氏说:民事固然不可缓办,但鸟兽草木难道可以说是最微小的事物而不加以防范吗?圣人是天地万物的主宰,看到天地间有一物不得其所,圣人也会为之不安,认为这是自己职责未尽。所以《尧典》在“厥民析”之后接着说“鸟兽孳尾”,《舜典》说“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由此可以看出圣人参与天地化育,没有一念忘记万物。后世的君主只说强兵富国是自己的职责,百姓尚且不体恤,何况万物呢?读《周礼》的人要知道圣人包容天地、化育万物的广大气象。

。○节卿郑氏曰:先王与民为生,后世则民自为生,至于今民无以为生矣。夫与民为生,吾不敢望后世,而听民之自为生,独不可乎?不听其自为生而至于无以为生,民病则极矣,而暴君污吏又从而朘削之,日夜疾视其民而敛之若讐,不至于贫蹙溃散不止,则无以为生之民于是有轻用其生者矣。尝观周之先王所以与民为生,非一事也。井九百亩,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使相养相生,如是足矣。为之比闾族党州乡,为之邻里酂鄙县遂,为之沟洫浍川畛涂道路,以安其生;为之祷祠医药赒救补助,以卫其生,如是又足矣。而犹以为未也,谓王畿之内皆齐民,而未有特富者。生生之具虽以粗给,而祭祀丧纪犹有所不足,而取于常数之外,于是九职之任颁焉。虽臣妾闲民皆不敢遗。当是时也,岂复有农者一而食者六,工者一而用者六,贾者一而资者六乎?民于是乐其上之爱已,而忘其勤,相与出赋税以供上税,以足食赋,以足军国之用。而先王犹不敢泰然享之,斗粟尺帛则有司存,钩考防计,犹恐其用之妄。间有水旱不登,则焦然凛然,捐租出粟,欲减膳而不御,乐矣。夫其与之也甚厚,取之也甚薄,而用之也甚啬,如此。自井田壊而贫富不均,上之人犹不能制民之常产,况敢望其九职之任?而民始自为生,有父子兄弟夫妇之聚,而无衣食生养之资,穷居蹙处,不自聊赖,去而为工技,防而为商贾,不得已而为佣保。而民之为生益劳,迫之以水旱,役之以军旅,困苦之以疾病死丧,而民始无以为生矣。不反其本,方更图易令,以求丰财,上之公卿大夫,下之百司庶府,中外之学士大夫,日夜讲求理财之策,民何以足而国何以堪耶?先王之事,吾诚不敢以望后世矣。无已,则听民之自为生乎?

译节卿郑氏说:先代圣王与百姓共同谋求生计,后世则是百姓自己谋求生计,到了如今百姓竟然没有赖以生存的手段了。与百姓共同谋求生计,我不敢期望后世能做到,但听任百姓自己谋求生计,难道不可以吗?如果不听任百姓自己谋求生计,以至于百姓没有赖以生存的手段,百姓的痛苦就达到极点了,而残暴的君主和贪污的官吏又接着搜刮剥削他们,日夜仇视百姓并向他们征收赋税,不把百姓逼到贫困窘迫、崩溃离散的地步就不肯停止,那么那些没有赖以生存手段的百姓,于是就有了轻视自己生命的人了。我曾经观察周代先王用来与百姓共同谋求生计的方法,不是一件事。划分九百亩为井田,中间作为公田,八户人家各自私有一百亩,使他们互相供养、互相滋生,像这样就足够了。设立比、闾、族、党、州、乡等基层组织,设立邻、里、酂、鄙、县、遂等行政区域,修筑沟渠、河流、田间小路和道路,来安定百姓的生活;设立祈祷祭祀、医药、救济、补助等措施,来保卫百姓的生活,像这样又足够了。但先王还认为不够,认为王畿之内都是平等的百姓,而没有特别富有的人。谋生的器具虽然大致够用,但在祭祀丧葬方面仍然有所不足,需要从常规定额之外获取,于是颁布了九种职业的职责。即使是臣妾和闲散百姓也不敢遗漏。在那个时候,难道还有从事农业的人一个而吃饭的人六个,从事手工业的人一个而使用产品的人六个,从事商业的人一个而依赖资金的人六个的情况吗?百姓因此乐于上级爱护自己,而忘记了劳苦,共同缴纳赋税来供给上级,以满足粮食赋税的需求,以满足军国之用。而先王尚且不敢安然享受这些,一斗粟一尺帛都有官吏掌管,仔细考核防备计算,还担心使用不当。偶尔有水旱灾害导致收成不好,就焦急恐惧,免除租税拿出粮食,想要减少膳食而不享用,快乐啊。先王给予百姓的非常丰厚,索取的非常微薄,而使用的非常节省,就是这样的。自从井田制破坏后贫富不均,上级尚且不能控制百姓的固定产业,何况敢期望他们履行九种职业的职责呢?于是百姓开始自己谋求生计,有父子兄弟夫妇的团聚,却没有衣食生养的资财,穷困居住、窘迫处境,无法自给自足,离开家乡去做工匠技艺,前往他处做商人,不得已去做雇佣仆役。而百姓谋生更加辛劳,加上水旱灾害的逼迫,军旅劳役的驱使,疾病死丧的困苦,于是百姓开始没有赖以生存的手段了。不回归根本,反而另想改变法令,来谋求增加财富,上至公卿大夫,下至各部门官员,内外的学士大夫,日夜讲求理财的策略,百姓怎么能够富足而国家怎么能够承受呢?先王的事迹,我确实不敢期望后世能做到。如果不行,那就听任百姓自己谋求生计吧?

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闗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余之赋。注:郑司农云,邦中之赋二十而税一,各有差也。币余,百工之余。▯谓赋口率出泉也。卿大夫以嵗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国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县四百里,邦都五百里,此平民也。关市、山泽,谓占防百物。币余,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末作当増赋者,若今贾人倍算矣。

唐氏曰:先儒谓万民有九职之贡,又有九赋以口率出泉。先王取民以什一,贡与赋不几二乎?古之赋民,各因其所有,岂以口率出泉如后世乎?先儒见太府既言九赋,又言万民诸侯之贡,以九职既贡其物,不得不以九赋为口率出泉。又见司防致邦国之财用,令田野之财赋,令民职之财用,亦析为三,益信其説,曽未深攷之耳。太府言九赋,以颁财言之,非既使之贡,又赋之也。闾师任民止于国中四郊,而甸县稍都不与焉。县师征野之赋贡,而国中四郊不与焉。载师任地,又有在乡遂井牧之外者,故司防互见,以相备于九功。言民职于九赋,言田野云尔。闗市、山泽、邦中之赋,皆在九赋,岂田野所该?而甸稍县都,岂无民职之财用?九赋出于九职,九职输为九赋,岂有赋而复责之贡哉?故于九职言任万民,于九赋言敛财贿,于九式言均节财用,大宰之职较然明矣。○节卿郑氏曰:畿外有贡,畿内有赋,有税,有征,敛之目,其别如何?曰:公田以为税,私田以出赋,征敛则赋税之总名。家征、力征,则以一家余夫之力言之。夫征、地征,则以一夫私田之赋言之。若畿外诸侯,则食公田之税以为禄,干私田之赋以为贡耳。学者于贡赋税之説,何其纷纷也?愚请畧公田之税,而姑论畿内之赋,次及于畿外之贡,然后纷纷之説可以尽折而一之。人徒见夫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则以民赋为止于兵车,以九赋为诸臣禄田之赋,非也。税虽一,而赋则有三: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此兵赋也。甸出长毂一乗,此车赋也。一曰邦中,二曰四郊以下,此九等之赋也。时方有事,则农出一兵,甸出一车;事已,则兵还于农,车还于甸。虽名为赋,其实则使民自卫,也有足军之用,而未有足国之用也。国之大用,有祭祀,有宾客,有丧荒羞服,有工事币帛刍秣,匪颁好用不调之民,将谁?责而供之,于是始即百亩之私,以制九等之赋,劝九职之任,以代九赋之出。攷之《周礼》,国中四郊之赋,闾师征之;野之贡赋,县师征之;委人征薪刍木材,兽人廛人收毛皮筋角,角人羽人敛齿革羽翮,丱人收金玉锡石,泽虞取国泽材物,掌葛掌染草征絺绤。其始也,以九谷为主;其终也,以九职之物充赋。其始也,以五等分轻重;其终也,以年之上下出敛。法究观一书,其所以孜孜于田赋者,盖以其未始立法也。若公田什一之税,《周礼》曷常一言之?岂惟公田,大宰九等之赋,不言军旅,亦以一兵一车之出,自有定制耳。达之王畿之外,则有异名而无异法。诸侯食其税于国,则税之名变而为禄;纳其赋于王,则赋之名变而为贡。始于太宰之致其用,中于司马之制其赋,终于小行人之令其献。攷之职方氏,自杨之金锡,荆之丹银,以至并之布帛,此皆取贡以充赋也。又考之大行人,自侯服之祀物,甸服之嫔物,以至要服之货物,此变服而为贡者也。其委曲纎悉,与畿内无不相应者。尝以《禹贡》之书攷之,然后《周礼》贡赋税之别,源流防通,益无可疑者。夫冀州在王畿之内,尧之所都也,厥赋惟上上,厥田惟中中,是公田之税,虽其等在五,而私田之赋析以他物,则其等实在一也。此即大宰之九赋。八州在王畿之外,诸侯国也,田赋之下,于是始立为贡篚之制焉。有金木铅石之贡,有漆丝羽茅之贡,有球琳琅玕银镂砮磬之贡,即大宰之九贡也

译通过九种赋税来征收财物。第一种是邦中的赋税,第二种是四郊的赋税,第三种是邦甸的赋税,第四种是家削的赋税,第五种是邦县的赋税,第六种是邦都的赋税,第七种是关市的赋税,第八种是山泽的赋税,第九种是币余的赋税。注:郑司农说,邦中的赋税是二十税一,其他各地依次递减。币余,指百工剩余的物品。〇所谓赋,是按人口定额征收货币。卿大夫按时统计各家人口的多少,辨别其中可以服役的人。国中地区从七尺高到六十岁,野外地区从六尺高到六十五岁,都征发服役。邦中是指在城郭内的居民,四郊是距离国都百里之地,邦甸是二百里之地,家削是三百里之地,邦县是四百里之地,邦都是五百里之地,这些都是平民。关市、山泽,是指垄断各种货物。币余,是指垄断售卖国中废弃的货币,这些都是从事末业应当增加赋税的,就像现在商人加倍征收算赋一样。

唐氏说:以前的儒者认为万民有九职的贡赋,又有九赋按人口定额征收货币。先王取之于民的比例是什一,贡赋和九赋加起来不是接近两倍了吗?古代的赋税,都是根据百姓所有的东西来征收,难道像后世那样按人口定额征收货币吗?先儒看到太府既说了九赋,又说了万民和诸侯的贡赋,认为九职既然已经贡纳了实物,不得不把九赋解释为按人口定额征收货币。又看到司会致邦国的财用,命令田野的财赋,命令民职的财用,也分为三类,更加相信这种说法,只是没有深入考察罢了。太府说九赋,是从颁赐财物的角度说的,并不是让百姓既贡纳实物,又征收货币。闾师征发民力只限于国中和四郊,而甸、县、稍、都不包括在内。县师征发野外的赋贡,而国中和四郊不包括在内。载师任用土地,又有在乡、遂、井、牧之外的地区,所以司会互相补充,以完备九项功绩。在九赋中说到民职,只是说田野罢了。关市、山泽、邦中的赋税,都在九赋之中,难道田野所能涵盖的吗?而甸、稍、县、都,难道没有民职的财用吗?九赋出自九职,九职输纳成为九赋,难道有赋税又再责求贡纳吗?所以在九职中说任用万民,在九赋中说征收财物,在九式中说调节财用,大宰的职责非常明确了。○节卿郑氏说:王畿之外有贡,王畿之内有赋,有税,有征,征收的名目,它们的区别是怎样的?回答说:公田用来收税,私田用来出赋,征敛是赋税的总称。家征、力征,是从一家剩余劳动力的角度说的。夫征、地征,是从一夫私田的赋税角度说的。如果是王畿之外的诸侯,就吃公田的税作为俸禄,干私田的赋作为贡品。学者对于贡、赋、税的说法,为什么如此纷纭呢?我请略去公田的税,先讨论王畿之内的赋,其次讨论王畿之外的贡,然后纷纭的说法就可以全部驳倒并统一了。人们只看到税用来充足粮食,赋用来充足军备,就认为民赋只限于兵车,把九赋当作诸臣禄田的赋税,这是不对的。税虽然只有一种,而赋则有三种:凡是起用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这是兵赋。甸出长毂一辆,这是车赋。第一是邦中,第二是四郊以下,这是九等之赋。当时正有事变,就农民出一兵,甸出一车;事变平息,就兵还于农,车还于甸。虽然名为赋,实际上是让百姓自卫,有充足军用的作用,而没有充足国用的作用。国家的大用,有祭祀,有宾客,有丧荒羞服,有工事币帛刍秣,匪颁好用不调之民,将向谁责求供给呢?于是开始在百亩私田上,制定九等之赋,劝勉九职的任用,以代替九赋的支出。考察《周礼》,国中四郊的赋税,由闾师征收;野外的贡赋,由县师征收;委人征收薪刍木材,兽人、廛人收取毛皮筋角,角人、羽人收敛齿革羽翮,丱人收取金玉锡石,泽虞取国泽材物,掌葛、掌染草征收絺绤。起初,以九谷为主;最终,以九职的物品充作赋税。起初,以五等分轻重;最终,以年成的好坏决定征收。法究观一书,之所以孜孜不倦于田赋,大概是因为它没有立法。至于公田什一之税,《周礼》何曾说过?难道只有公田,大宰九等之赋,不说军旅,也是因为一兵一车的支出,自有定制罢了。推广到王畿之外,则有异名而无异法。诸侯在国中吃税,则税的名目变为禄;向王纳赋,则赋的名目变为贡。始于太宰致其用,中于司马制其赋,终于小行人令其献。考察职方氏,从杨州的金锡,荆州的丹银,一直到并州的布帛,这都是取贡以充赋。又考察大行人,从侯服的祀物,甸服的嫔物,一直到要服的货物,这是变服而为贡。其委曲纤悉,与王畿之内无不相应。曾经用《禹贡》一书考察,然后《周礼》贡、赋、税的区别,源流贯通,更加无可怀疑。冀州在王畿之内,是尧的都城,它的赋税为上上等,田地为中中等,这是公田的税,虽然等级在五等,而私田的赋税析以他物,则其等级实在第一等。这就是大宰的九赋。八州在王畿之外,是诸侯国,田赋之下,于是开始设立贡篚的制度。有金木铅石的贡,有漆丝羽茅的贡,有球琳琅玕银镂砮磬的贡,这就是大宰的九贡。

。然《禹贡》与《周礼》少异者,《周礼》畿内之赋,通可以言贡,而《禹贡》则专指以为赋;《禹贡》畿内之赋,专以米粟之属,而《周礼》则杂以他物代之,此特其微异者耳,不害其为同也。周衰王制不明,贡税赋之法不复存。成王周公之制,鲁之宣公初税亩,是以公田之外复履私田之亩,行什一之税。虽然赋则尚无恙也,至于成公之作丘。甲则毎三甸而加一乗兵车之赋,非复司马法之旧。哀公之用田赋,则受田百亩而出赋二十亩,私田之赋,非复载师之旧。至于邦国之贡,益悖谬而无统。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是诸侯既不致贡于天子。子产言郑伯之男,而使从公侯之贡,是晋人责贡于诸侯者,又难给焉。此岂惟非周家之旧法哉?虞夏贡赋之法,自三代以来所谓相承而不废者,至春秋而埽地矣。呜呼!读《周礼》,见周之所以盛;读《春秋》,见周之所以衰。○贵与马氏曰:按自秦废井田之制,隳什一之法,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征赋二十倍于古。汉高祖始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其后遂至三十而税一,皆是度田而税之。然汉时亦有税人之法,按髙祖四年初为算赋,民十五已上至六十五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七嵗至十五出口赋,人钱二十,此毎嵗所出也。然至文帝时,即令丁男三嵗而二事,赋四十,则是算赋减其二之一,且三嵗方征一次,则成丁者一嵗所赋不过十三钱有竒,其赋甚轻。至昭宣帝以后,又时有减免。盖汉时官未有授田限田之法,是以富强田连阡陌,而贫弱无置锥之地,故田税随占田多寡为之厚薄,而人税则无分贫富,然所税毎嵗不过十三钱有竒耳。至魏武初平袁绍,乃令田毎亩输粟四升,又毎户输绢二匹,绵二斤,则户口之赋始重矣。晋武帝又増为绢三匹,绵三斤,其赋益重。然晋制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及丁男丁女占田各有差,则出此户赋者,亦皆有田之人,非凿空而税之,宜其重于汉也。自是相承,户税皆重。然至元魏而均田之法大行,齐、周、隋、唐因之,赋税沿革微有不同,史文简畧不能详知。然大槩计亩而税之令少,计户而税之令多。然其时户户授田,则虽不必履亩论税,只逐户赋之,则田税在其中矣。至唐始分为租庸调。田则出粟稻为租,身与户则出绢布绫绵诸物为庸调。然口分世业,每人为田一顷,则亦不殊元魏以来之法。而所谓租庸调者,皆此受田一顷之人所出也。中叶以后,法制隳弛,田亩之在人者不能禁其卖易,官授田之法尽废,则向之所谓输庸调者,多无田之人矣。乃欲按籍而征之,令其与豪富兼并者一例出赋,可乎?又况遭安史之乱,丁口流离转徙,版籍徒有空文,岂堪按以为额?盖当大乱之后,人口死徙虚耗,岂复承平之旧?其不可转移失陷者,独田亩耳。然则视大厯十四年垦田之数,以定两税之法,虽非经国之逺图,乃救弊之良法也。陆宣公与齐抗所言,固为切当。然必欲复租庸调之法,必先复口分世业,均天下之田,使贫富等而后可。若不能均田,则两税乃不可易之法矣。盖赋税必视田亩,乃古今不可易之法。三代之贡助彻,亦只视田而赋之,未尝别有户口之赋。盖虽授人以田,而未尝别有户赋者,三代也;不授人以田而轻其户赋者,两汉也。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户赋,田之授否不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至重为民病,则自魏至唐之中叶是也。自两税之法行而此弊革矣,岂可以其出于杨炎而少之乎?○明斋王氏曰:口率出泉,商贾取税,斥卖官物有息,皆汉已后事,用以解九赋,谬甚。盖自邦中、四郊、甸削、县都皆田赋也。闗市有防,布山农、泽农有十一之贡,此皆正赋。惟夫币余者,乃九式之用,所余其详见于职币。古人节用,故用于上而有币余;后世横征,故取于下而有羡余。名相似而实不同也。○按集説王氏云:币余,职币所谓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是也。余财邦物而谓之赋者,既已给之,又振之以归于国,故亦云赋也。

译然而《禹贡》与《周礼》稍有不同之处,《周礼》中王畿内的赋税,通称为贡,而《禹贡》则专门称之为赋;《禹贡》中王畿内的赋税,专门以米粟之类缴纳,而《周礼》则杂用其他物品替代,这仅仅是细微的差异罢了,不妨碍它们本质上的相同。周朝衰微,王制不明,贡、税、赋的制度不再存在。成王、周公制定的制度,在鲁宣公时开始实行“初税亩”,因此在公田之外,又对私田的亩数征收十分之一的税。虽然赋税制度尚且完好,但到了鲁成公时实行“作丘甲”,每三个甸邑增加一辆兵车的赋税,这已不是《司马法》的旧制了。鲁哀公时实行“用田赋”,受田百亩就要缴纳二十亩的赋税,私田的赋税,也不再是《载师》的旧制了。至于诸侯国的贡品,更加悖谬而没有统绪。包茅不进贡,天子的祭祀用品不供给,这说明诸侯已经不向天子进贡了。子产说郑伯是男爵,却让他按公侯的标准进贡,这说明晋国向诸侯索取贡品,又难以应付了。这难道仅仅是违背周朝的旧法吗?虞、夏的贡赋之法,自夏、商、周三代以来所谓相承而不废的,到了春秋时期就扫地以尽了。唉!读《周礼》,可以看到周朝兴盛的原因;读《春秋》,可以看到周朝衰微的原因。○贵与马氏说:按自秦朝废除井田制,破坏什一之税的法度,任凭百姓耕种,不计算多少,于是开始舍弃按地征税而改为按人征税,征收的赋税比古代重二十倍。汉高祖开始减轻田租,实行十五税一,后来甚至达到三十税一,这都是按照田地面积征税。然而汉朝也有按人征税的法度,按汉高祖四年开始实行算赋,百姓十五岁以上到六十五岁缴纳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七岁到十五岁缴纳口赋,每人二十钱,这是每年所出的。然而到了汉文帝时,就命令成年男子三年服役两次,赋税四十钱,这意味着算赋减少了三分之二,而且三年才征收一次,那么成年男子一年所出的赋税不过十三钱多一点,赋税很轻。到了汉昭帝、宣帝以后,又时常有减免。大概汉朝官府没有授田、限田的法度,所以富强的人田产连绵不断,而贫弱的人连插锥之地都没有,因此田税根据占有田地的多少来决定厚薄,而人税则不分贫富,然而所征的人税每年不过十三钱多一点罢了。到了魏武帝刚平定袁绍时,才命令田地每亩缴纳粟四升,又每户缴纳绢二匹、绵二斤,那么按户口征收的赋税才开始加重了。晋武帝又增加到绢三匹、绵三斤,赋税更加沉重。然而晋朝的制度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以及成年男女占田各有差别,那么缴纳这些户赋的人,也都是有田的人,不是凭空征税,所以赋税比汉朝重是适宜的。从此以后相承,户税都很重。然而到了北魏时均田法大行其道,北齐、北周、隋、唐沿袭它,赋税沿革略有不同,史书文字简略不能详细知道。但大概按亩征税的法令少,按户征税的法令多。然而那时每户都授予田地,那么虽然不必按亩计算征税,只是逐户征收,那么田税也就包含在其中了。到了唐朝才开始分为租、庸、调。田地缴纳粟稻作为租,人身和户缴纳绢、布、绫、绵等物品作为庸和调。然而口分田、世业田,每人有一顷田地,那么也不不同于北魏以来的法度。而所谓的租庸调,都是这些受田一顷的人所出的。中叶以后,法制败坏松弛,田亩在百姓手中不能禁止买卖,官府授田的法度完全废除,那么以前所谓缴纳庸调的人,大多是没有田地的人了。却想要按照户籍来征收,让他们与豪富兼并者一样缴纳赋税,可以吗?更何况遭遇安史之乱,百姓流离转徙,户籍簿册只是空文,哪里能依据它来定额度呢?大概在大乱之后,人口死亡迁徙虚耗,哪里还能保持太平时期的旧状?不可转移、不会失陷的,只有田地罢了。那么看大历十四年垦田的数量,来制定两税法,虽然不是治国的长远规划,却是救弊的好方法。陆宣公与齐抗所说的,固然切中要害。然而一定要恢复租庸调的法度,必须先恢复口分田、世业田,均分天下的田地,使贫富相等才可以。如果不能均田,那么两税法就是不可改变的法度了。大概赋税必须看田亩,这是古今不可改变的法度。三代的贡、助、彻,也只是看田地来征税,不曾另有按户口的赋税。大概虽然授予百姓田地,而不曾另有户赋的,是三代;不授予百姓田地而减轻户赋的,是两汉。因授田的名义而加重户赋,田地是否授予不固定,而赋税加重后已不可再减轻,以至于成为百姓的祸患,那么从魏到唐朝中叶就是这样。自从两税法实行后,这种弊端就革除了,难道可以因为它出自杨炎而轻视它吗?○明斋王氏说:按人口率征收钱币,对商贾征税,出卖官物有利息,都是汉朝以后的事,用来解释九赋,错误很大。大概自邦中、四郊、甸削、县都都是田赋。关市有税,布山农、泽农有十一之贡,这些都是正赋。只有币余,是九式的费用,所余的详细见于职币。古人节约用度,所以用于上面而有币余;后世横征暴敛,所以取之于下而有羡余。名称相似而实质不同。○按集说王氏说:币余,是职币所说的收敛官府、都鄙以及凡使用邦财者的钱币,振掌事者之余财是也。余财是邦物而称为赋的,既然已经供给,又振掌使之归于国,所以也称赋。

以九式均节财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式,九曰好用之式。注:式,谓用财之节度。羞,饮食之物也。工,作器物者;币帛,所以赠劳宾客者;刍秣,养牛马禾谷也。匪颁,王所分赐羣臣也;好用,燕好所赐予。

疏祭祀之式,若大祭、次祭用大牢,小祭用特牲之类;宾客若上公饔饩九牢,飱五牢,五积之类;丧若诸侯诸臣之丧,含襚赠奠赙赗之类;荒凶年有所施与也。羞谓王之膳羞,工事谓百工作器物。○杂説九式,均节财用,正太宰格心之业,大臣之事也。○刘氏曰:成周非无财用也,而必均节之者,有二义焉。繇其均节而财用有余,则国有凶荒之变,九者之大礼不资于下而自足者,圣人所以仁其民也。繇其均节以立制度,则继世之主不敢逾之,不敢废之,而公侯伯子男因之而隆杀有差,则天下知所以节用而爱民也。圣人所以制为九式者如此。○《周礼菁华》云:夫惟财用共于有司,而式法行于太宰,是以人主不敢违式法而过取,百官有司亦不敢违式法而过共。宰夫以式法掌祭祀,酒人以式法授酒材,掌皮以式法颁皮革,委人以式法共薪蒸木材,职币以式法敛币余,职嵗以式法赞逆防,大府以式法颁货贿。人主之私心以式法而碍,则侈心以式法而销。国用不屈,民力不匮,而王府之财用始沛然有余。正论道经邦之地,造原立本于此,而无蛊壊之也。大抵太宰之所谓理财,惟急于理其出而已。盖财多则下之用者易失于渗漏,上之取者毎患于过差。九式之法不过以撙节人主,亦以隄防百官有司之失物辟名者也。式法不行而上下始交征利矣。○龟山杨氏曰:先王所谓理财者,非尽笼天下之利而有之,其取之有道,用之有节,而各当于义之谓也。取之不以其道,用之不以其节,而不当于义,则非理矣。故周官以九职任民,而后以九赋敛之,九赋之入各有所待,不相侵紊,而太宰又以九式节之。下至刍秣工事,匪颁好用之微,咸有式焉,虽人主不得而逾也。嵗终制国用,则量入以为出,此之谓制度。有不如式,则太宰得以均节之,所谓王及后世子不防者,虽曰不防,而实无待于防也。世儒以为至尊不可以法数制之,非正论矣。○贵与马氏曰:按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然攷之史传,则未见其有以为富国之术也。盖周之时,酒有榷,盐池盐井有禁,入市有税,至开皇三年而并罢之。夫酒榷盐铁市征,乃后世以为闗于邦财之大者,而隋一无所取,则所仰赋税而已。然开皇三年,调绢一疋者减为二丈,役丁十二番者减为三十日,则行苏威之言也。继而开皇九年,以江表初平,给复十年;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赋十年。以宇内无事,益寛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放十二年。诏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则其于赋税复阔畧如此。然文帝受禅之初,即营新都,徙居之;既而平陈,又继而讨江南岭表之反侧者,则此十余年间,营缮征伐未尝废也。史称帝于赏赐有功,益无所爱,平陈凯旋,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以次颁给,所费三百余万段,则又未尝啬于用财也。夫既非苛赋敛以取财,且时有征役以靡财,而赏赐复不吝财,则宜用度之空匮也,而何以殷富若此?史求其説而不可得,则以为帝躬履俭约,六官服澣濯之衣,乗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非燕享不过一肉。有司尝以布袋贮干姜,以氊袋进香,皆以为费用大,加谴责。呜呼!夫然后知大易所谓「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孟子所谓「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者」,信利国之良规,而非迂阔之谈也。汉隋二文帝皆以躬履朴俭富其国,汉文师黄老,隋文任法律,而所行暗合圣贤如此。后之谈孔孟而行管商者,乃曰「茍善理财,虽以天下自奉可也」,而其党遂倡为丰亨豫大「唯王不防」之説,饰六艺文奸言以误人国家。至其富国强兵之效,则不逮隋逺

译用九种标准来均衡节制财政开支。第一种是祭祀的标准,第二种是接待宾客的标准,第三种是丧葬灾荒的标准,第四种是膳食服饰的标准,第五种是工程营造的标准,第六种是馈赠币帛的标准,第七种是饲养牲畜的标准,第八种是赏赐群臣的标准,第九种是宴饮好尚的标准。注:式,指使用财物的节制法度。羞,指饮食物品。工,指制作器物的人;币帛,是用来赠答慰劳宾客的物品;刍秣,指喂养牛马的草料谷物。匪颁,指君王分赐给群臣的物品;好用,指宴饮好尚所赐予的物品。

疏:祭祀的标准,比如大祭、次祭使用大牢,小祭使用特牲之类;接待宾客的标准,比如上公级别的饔饦九牢,飱食五牢,五积之类;丧葬的标准,比如诸侯及臣下的丧事,含玉、襚衣、赠物、奠祭、赙赠、赗车之类;灾荒的标准,指凶年有所施舍救济。羞,指君王的膳食;工事,指百工制作器物。○杂说认为,九式均衡节制财用,正是太宰端正君王心志的职责,是大臣的事务。○刘氏说:成周时期并非没有财用,而一定要均衡节制,有两层意义。因为均衡节制所以财用有余,那么国家遇到凶荒变故时,这九项大礼不必向百姓征敛而自给自足,这是圣人仁爱百姓的表现。因为均衡节制以确立制度,那么继位的君主不敢逾越,也不敢废除,而公侯伯子男因此等级高低有所区别,那么天下人就知道如何节制用度而爱护百姓。圣人制定九式的原因就是这样。○《周礼菁华》说:只有财用由有司供给,而法度由太宰执行,所以人主不敢违背法度而过度索取,百官有司也不敢违背法度而过度供给。宰夫依据法度掌管祭祀,酒人依据法度提供酒材,掌皮依据法度分发皮革,委人依据法度供给薪柴木材,职币依据法度收敛币帛余款,职岁依据法度协助迎防,大府依据法度分发货贿。人主的私心因法度而受阻,那么奢侈之心因法度而消减。国家用度不枯竭,民力不匮乏,而王府的财用才开始充沛有余。正是论述治理国家的地方,根本在于此,而没有败坏。大体上太宰所说的理财,只急于管理支出而已。因为财物多了,下面使用的人容易失去控制导致渗漏,上面索取的人每常担心过度。九式的法度不过是用来约束人主,也用来防范百官有司失物败名。法度不行,上下才开始互相征利。○龟山杨氏说:先王所说的理财,并非将天下的利益全部据为己有,而是取之有道,用之有节,且各符合义理。取之不以正道,用之不以节制,且不合乎义理,那就不是理财了。所以周官用九职任用百姓,然后用九赋征收赋税,九赋的收入各有等待,不相侵扰,而太宰又用九式来节制。下至刍秣工事,匪颁好用这些细微之处,都有法度,即使是人主也不能逾越。年终制定国家用度,就量入为出,这就叫制度。有不按法度执行的,太宰就可以均衡节制,所谓君王及后世子孙不防备的,虽然说不防备,但实际上无需防备。世俗儒者认为至尊不能用法度制约,这不是正确的言论。○贵与马氏说:查考古今号称国家富裕的,没有比得上隋朝的,然而查考史传,却未见其有富国之术。大概周朝时,酒有专卖,盐池盐井有禁令,入市有税收,到开皇三年一并废除。酒榷盐铁市征,是后世认为关乎国家财政的大事,而隋朝一无所取,所依赖的只是赋税而已。然而开皇三年,调绢一匹减为二丈,役丁十二番减为三十日,这是采纳苏威的建议。接着开皇九年,因为江表初平,免除十年赋役;其余各州也免除当年租赋十年。因为天下无事,更加宽缓徭役赋税,百姓年满五十岁的输庸停放十二年。诏令河北河东今年田租减三分之一,兵役减半,功调全免,那么对于赋税又如此宽宏。然而文帝受禅之初,就营造新都,迁徙居住;接着平定陈朝,又接着讨伐江南岭表的反叛者,那么这十余年间,营造征伐未曾停止。史称帝对于赏赐有功之人,更加不吝惜,平定陈朝凯旋,于是进行庆赏,从门外夹道陈列布帛堆积,直达南郭,依次颁给,所费三百多万段,那么又未曾吝惜财用。既然不是苛敛赋税来取财,且时有征役来耗费财,而赏赐又不吝惜财,那么应该用度空匮,为何如此殷实富裕?史家寻求其说法而不可得,就认为帝亲身践行节俭,六官穿着洗过的衣服,车驾供御有旧坏的,随即命令修补使用,非宴享不过一道肉。有司曾经用布袋装干姜,用毡袋进香,都认为是费用大,加以谴责。唉!这样才知道《易经》所谓“以制度节制,不伤财,不害民”,孟子所谓“贤君一定恭敬节俭礼待下属,取之于民有制度”,确实是治理国家的良策,而不是迂阔的言论。汉隋二文帝都因亲身践行朴素节俭而富国,汉文帝师法黄老,隋文帝任用法律,而所行暗中契合圣贤如此。后来谈论孔孟却实行管商之术的人,却说“如果善于理财,即使以天下自奉也可以”,而其党羽于是倡导“丰亨豫大”“唯王不防”的说法,用六艺文饰奸言以误人国家。至于其富国强兵的效果,则远远不及隋朝。

甚,岂不谬哉?○杂説太宰九式不见朝觐防同军旅田役之式,小宰掌防同祭祀宾客朝觐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盖尝攷之,朝觐防同所用不过牢礼委积膳献等,此自有宾客之式;军旅田役所用亦不过工事币帛刍秣匪颁而已。大宰既有工事之式,则如司弓矢、司甲、缮人、槀人、弓人、矢人、庐人、车人所当给者,皆有法式;既有币帛之式,则外府所谓共其财用之币赍,亦有法式;既有刍秣之式,则委人军旅共其委积薪刍凡疏材,亦有法式;既有匪颁之式,则司勲赏地之政令等,亦有法式。是九式虽不及之,而实不外于九式矣。夫军旅之所最急者,惟粮食尔。周官理财治兵之事,极其详悉,岂有军旅之重而反阔畧耶?盖成周之世,以井田制军赋,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人人自备,官府不与知焉。而官府中惟廪人治其粮食,仓人共道路之谷积饮食之具,遗人凡师旅掌道路之委积,凡此皆以待官府中供军用者,故小宰令之,是以大宰之九式九赋不及乎此,而小宰之七事未尝不及之意者,军国之事各有司存,异乎后世人主之以甲兵钱谷而问及于庙堂者矣。○叶氏时曰:九赋之后即继以九式,未见其理财先见其节财,则是周公之节财乃所以理财也。其云均节何也?均者,欲其多寡丰杀之得其中也。均节者,人情之所安;苦节者,人情之所厌。安则久,厌则易穷。然则以均为节,其又圣人所以节财之道欤?○庄渠魏氏曰:均节也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总计国赋嵗入若干,国费嵗出若干,四分为率,量用其三而存其一,三十年则有十年之积。国不幸多故,不待加赋以病民;民不幸有水旱之灾,吾又得以蠲赋,所以养王仁心,助成恭俭之徳,而禁奢侈于未萌也。

译严重了,难道不荒谬吗?○杂说:大宰的九式中没有见到朝觐、会同、军旅、田役的式,小宰掌管会同、祭祀、宾客、朝觐的警戒器具,军旅、田役、丧荒也如此。我曾经考察过,朝觐、会同所使用的不过牢礼、委积、膳献等,这自有宾客的式;军旅、田役所使用的也不过工事、币帛、刍秣、匪颁而已。大宰既然有工事的式,那么像司弓矢、司甲、缮人、槀人、弓人、矢人、庐人、车人所应当供给的,都有法式;既然有币帛的式,那么外府所说的供给其财用的币赍,也有法式;既然有刍秣的式,那么委人供给军旅的委积、薪刍、凡疏材,也有法式;既然有匪颁的式,那么司勋赏地之政令等,也有法式。这九式虽然没有提到它们,但实际上并不超出九式的范围了。军旅中最紧急的,只有粮食罢了。周官理财治兵的事,极其详细,难道有军旅这样重大的事反而忽略吗?大概成周的时代,用井田制军赋,居住的人有积仓,出行的人有裹粮,人人自备,官府不参与其中。而官府中只有廪人治理粮食,仓人供给道路上的谷物、饮食的器具,遗人凡是师旅掌管道路上的委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等待官府中供给军用的,所以小宰命令他们,因此大宰的九式、九赋不涉及这些,而小宰的七事未曾不涉及的意思,军国之事各有主管,不同于后世君主把甲兵钱谷之事问到庙堂上了。○叶氏时说:九赋之后紧接着九式,没见到理财先见到节财,那么周公的节财就是用来理财的。他说均节是什么意思呢?均,是想要其多寡丰杀得到适中。均节,是人情所安适的;苦节,是人情所厌恶的。安适就长久,厌恶就容易穷尽。那么用均作为节,这又是圣人节财的方法吗?○庄渠魏氏说:均节,是用三十年的通制来制定国用,总计国家赋税一年收入多少,国家费用一年支出多少,以四分为率,量用其三而存其一,三十年就有十年的积蓄。国家不幸多事,不需要增加赋税来使百姓困苦;百姓不幸有水旱灾害,我又可以免除赋税,以此来培养君王的仁心,助成恭敬节俭的德行,而在奢侈未萌发时就加以禁止。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注:郑司农云,祀贡牺牲、包茅之属;器贡宗庙之器;服贡祭服;斿贡羽毛;物贡九州之外,各以其所贵为挚。肃慎氏贡楛矢之属,是也。▯谓:嫔贡丝枲;器贡银、铁、石磬、丹、漆也;币贡玉、马、皮、帛也;材贡櫄、榦、栝、柏、篠、簜也;货贡金、玉、龟、贝也;服贡絺、纻也;斿贡燕好、珠玑、琅玕也;物贡杂物、鱼盐、橘柚。

疏:此谓诸侯邦国嵗之常贡,小行人云「令春入贡」是也。大行人云「侯服嵗一见,其贡祀物」,彼谓因朝而贡,与此别。但诸侯国内得民税,大国贡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所贡者市取,当国所出美物,《禹贡》所云「厥篚厥贡」之类是已。○又云:大行人因朝而贡,得有成器成服。此嵗之常贡,不得有成器成服。斿据人燕好,不得据物。上生称九州之外,世一见,无此嵗之常贡之法,故四贡后郑俱不从先郑。○王氏曰:先王生财有道,取材有义,用财有礼。九职所以生财也,九赋所以取财也,九式所以用财也。夫有道以生之,有义以取之,有礼以用之,然后有以服天下,则诸侯之君莫敢不来享,而邦国之用可得而致矣。此九贡所以次九赋九式之后也。○龟山杨氏曰:致者,使其自至也。若天王求车求金,则非自致也。○陈氏曰:采邑有赋而无贡,邦国有贡而无赋。凡赋有甸、稍、县、都,而九贡云「致邦国之用」是也。《禹贡》八州有贡,惟冀州无贡,以畿内王之所食,特敛其赋而已,非所谓贡也。○王氏曰:畿内以上取下而名赋,表公上均节之制;邦国以下奉上而名贡,着臣子忠顺之节。○三山林氏曰:先王制贡,因其地之所宜而为政之序,亦以逺近详畧为差。传曰:「上以共祭祀之物,使侯服贡之」,则上先下后之意;「内以共嫔妇之物,使甸服贡之」,则内先外后之意。传曰:「先王之制贡,则近无不听,逺无不服」,凡以此道也。○东莱吕氏曰:禹之作贡,任土而已,非土所出不以责民。故青、兖同一方也。漆枲,兖之所出而不责之青;雍、梁同域也,琳琅雍之所出则不责之梁。曰「齿革」「曰羽毛」,惟金荆有之,▯亦有之,故两州同贡;「曰纎缟」「曰纎纩」,徐出之豫亦出之,故二篚并共。当时之制,其便有如此。至《周官》大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立为定制,不以九州所出论,以与《禹贡》异,今以闾师攷之,则任圃以植草木,任工以材事,贡器物货贿之贡,任商以市事也,布帛之贡,任嫔以女事也。则知大宰所説,特其名;闾师所掌,则其实。以土宜而贡其物,与《禹贡》何异哉?○杂説:言致邦国之用者,非用物不贡,则珍禽异兽不育于国,所谓不贵异物,贱用物也。○潜溪邓氏曰:九职之先,赋也,明赋之所自出,民职之外无赋也。九式之先,贡也,明贡之所自入,式用之外无贡也。其式之次,赋贡之次,式也,明国无侈用,无靡费,而赋贡尽之于式也。宰制国用,其必由此矣。

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注:两,犹耦也,所以协耦万民。系,聮缀也。

仲舆郝氏曰:「民有耦则不散,民与君系则耦。防则独,桀纣之为独夫也,无以为两也。」

牧州长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

疏: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伯,伯则长,选贤侯为之,各有分地。○王氏曰:先王于千里之外,建五等诸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牧。九州之牧,不特有其禄,而又有其地,故以地得民。独言牧者,举尊以见卑也。

  长诸侯也一邦之贵民所仰也

王氏曰:「都鄙之长,禄而不世,不得有其地,故曰以贵得民。」

师

译用九种贡赋来满足邦国的用度:第一是祀贡,第二是嫔贡,第三是器贡,第四是币贡,第五是材贡,第六是货贡,第七是服贡,第八是斿贡,第九是物贡。

注:郑司农说,祀贡是牺牲、包茅之类;器贡是宗庙的器物;服贡是祭服;斿贡是羽毛;物贡是九州之外的地方,各自以所珍视的物品作为信物,肃慎氏进贡楛矢之类,就是如此。

〇谓:嫔贡是丝麻;器贡是银、铁、石磬、丹砂、漆;币贡是玉、马、皮、帛;材贡是櫄木、榦木、栝木、柏木、篠竹、簜竹;货贡是金、玉、龟、贝;服贡是细葛布、苎麻布;斿贡是燕好、珠玑、琅玕;物贡是杂物、鱼盐、橘柚。

疏:这是指诸侯邦国每年的常规贡赋,《小行人》说“命令春天进贡”,说的就是这个。《大行人》说“侯服每年朝见一次,进贡祭祀物品”,那是指因朝见而进贡,与这里不同。只是诸侯国内征收民税,大国进贡一半,次等之国进贡三分之一,小国进贡四分之一。所进贡的物品在市场上购买,应当是本国出产的美好物品,《禹贡》所说的“厥篚厥贡”之类就是如此。

〇又说:《大行人》因朝见而进贡,可以得到成型的器物和成型的衣服。这每年的常规贡赋,不能得到成型的器物和成型的衣服。斿贡根据人的燕好,不能根据物品。上文说生称九州之外,世代朝见一次,没有这种每年常规贡赋的法度,所以后郑在第四贡之后都不赞同先郑的说法。

〇王氏说:先王生财有正道,取材有义理,用财有礼仪。九职是用来生财的,九赋是用来取财的,九式是用来用财的。有正道来生财,有义理来取财,有礼仪来用财,然后才能制服天下,那么诸侯的君主就没有谁不敢来进献,而邦国的用度就可以得到了。这就是九贡排在九赋、九式之后的原因。

〇龟山杨氏说:致,是使它们自己到来。如果天王索取车马、索取金银,那就不是自己进献了。

〇陈氏说:采邑有赋而没有贡,邦国有贡而没有赋。凡是赋有甸、稍、县、都,而九贡说“满足邦国的用度”,说的就是这个。《禹贡》八州有贡,只有冀州没有贡,因为畿内是君王所食,只征收其赋税罢了,不叫做贡。

〇王氏说:畿内以上取下来叫做赋,表明公上均节制度的规范;邦国以下奉上叫做贡,彰显臣子忠顺的节操。

〇三山林氏说:先王制定贡赋,根据土地所适宜的情况来安排政事的次序,也根据远近来规定详略的差别。传文说:“上面用来供给祭祀的物品,让侯服进贡”,这是上先下后的意思;“里面用来供给嫔妇的物品,让甸服进贡”,这是内先外后的意思。传文说:“先王制定贡赋,那么近处没有不听从的,远处没有不服从的”,都是因为这个道理。

〇东莱吕氏说:禹制定贡赋,只是根据土地的情况罢了,不是土地所出产的不强求于民。所以青州、兖州同一方,漆和麻,是兖州出产而不强求于青州;雍州、梁州同域,琳琅是雍州出产就不强求于梁州。说“齿革”、说“羽毛”,只有金荆有,〇也有,所以两州共同进贡;说“纎缟”、说“纎纩”,徐州出产豫州也出产,所以两个篚共同进献。当时的制度,其便利就是这样。到了《周官》大宰用九贡来满足邦国的用度,立为定制,不根据九州所出产来论,这与《禹贡》不同,现在用闾师来考察,那么任圃种植草木,任工从事材事,进贡器物货贿之贡,任商从事市事,进贡布帛之贡,任嫔从事女事。那么知道大宰所说的,只是名称;闾师所掌管的,则是实际。根据土地适宜而进贡其物品,与《禹贡》有什么差别呢?

〇杂说:说满足邦国的用度,不是不用物品就不进贡,那么珍禽异兽不在国内养育,所谓不珍视异物,轻视实用物品。

〇潜溪邓氏说:九职之前,是赋,说明赋的来源,民职之外没有赋。九式之前,是贡,说明贡的来源,式用之外没有贡。式的次序,赋贡的次序,是式,说明国家没有奢侈的用度,没有浪费的费用,而赋贡都尽在于式中。宰制国用,必定由此而来。

用九种纽带联系邦国的民众,第一是牧,以土地得民;第二是长,以尊贵得民;第三是师,以贤能得民;第四是儒,以道义得民;第五是宗,以宗族得民;第六是主,以利得民;第七是吏,以治理得民;第八是友,以任用得民;第九是薮,以富裕得民。

注:两,就是耦,用来协调耦合万民。系,是联结缀合。

仲舆郝氏说:“民有耦就不离散,民与君系结就成耦。防则独,桀纣成为独夫,没有能够成两的。”

牧是州长,九州各有封域,用来居住民众。

疏:二百一十国为一个州,州有伯,伯就是长,选拔贤能的侯来做,各有分地。

〇王氏说:先王在千里之外,建立五等诸侯,五国作为一个属,属有长;十国作为一个连,连有帅;三十国作为一个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作为一个州,州有牧。九州的牧,不仅有其俸禄,而且有其土地,所以以土地得民。只说牧,是举尊来见卑。

长是诸侯,一邦的尊贵,民众所仰仗的。

王氏说:“都鄙的长官,有俸禄而不世袭,不能拥有土地,所以说以尊贵得民。”

师

诸侯师氏,有徳行以教民者,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

译诸侯的师氏,是以道德品行来教化百姓的人,称为儒;诸侯的保氏,是以六艺来教化百姓的人。

杂説:师儒,若孔孟,无地与贵,而民归之者,以道徳可为师表也。

  宗继别为大宗收族者

疏《礼记·大传》云:“继别为大宗,对继祢为小宗。”又曰:“敬宗,故收族。族食、族燕,所以收族也。”民即族人。○杂説曰:“先王缀民以族,所以一天下。后世徒蔽于其害,而莫见其利,遂使先王良法美意不可复用。如商之七族,实封康叔;懐姓九宗,实封唐叔。必曰世宗大族有害于国,则岂成王不仁于二叔哉?是以强宗大族,礼义足以齐其家,好尚足以帅其俗,正有国者之所以为治也。不幸鲁之桓、齐之田,并国逐君,遂以大家为不可容。汉髙帝都闗中,徙齐诸田;楚昭、屈、武帝以六条诏察,首以强宗为言。陵夷至于不可复振。元魏分析防户,而先王以族得民之意防而不可复收矣。”○横渠张氏曰:“管摄天下之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世族与宗法。宗法立,则人皆知统系来处,而忠义立,国家之本,岂得不固?”○东莱吕氏曰:“公刘诗曰:‘君之宗之。’公刘之为君久矣,于此始曰‘君之宗之’者,言公刘整属其民,上则皆统于君,下则各统于宗,其相维盖如此。古者建国立宗,其事相须。春秋之末,晋执蛮子以畀楚,楚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当典刑废壊垂尽之时,暂为诈诱之计,犹必立宗,前此可知。”○李氏曰:“继别为大宗,收族者也。大宗者,其先祖之负荷族人之纪纲乎?《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祖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及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别子之适子,世世继别子为大宗,百世不迁。族人五世外者,皆为之齐衰三月,母妻亦然。故大宗有族食、族燕之礼,所以收族也。夫五服者,人道之大治也。然而上尽于髙祖,则逺者忘之矣;旁尽于三从,则疏者忘之矣。故立大宗以承其祖,族人五世外皆合之,宗子之家序以昭穆,则是始祖常祀,而同姓常亲也。始祖常祀,非孝乎?同姓常亲,非睦乎?重宗者,尊祖之义也。

郑司农云:「主谓公卿大夫世世食采不絶,民税薄,利之。」▯谓:「利读如上思利民之利,谓以政教利之。」

疏主谓大夫宣君政教以利得民,民则采邑之民也。○又曰:税法以什一为常,不得云采地独薄,故康成不从司农也。○临川王氏曰:主有家者,其臣隶之所主。

  吏小吏在乡邑者

杂説:吏,百官府之吏。其善政足以得民。

  友谓同井相合耦耡作者

王氏曰:「相尊相任之谓友。学校之友,相任以道,则以道而相得;乡田之友,相任以事,则以事而相得。」○杂説:师、儒、友三者,皆有得民之端,故王者使之尊师、贵儒而友贤。三者皆得其义,则王事成。

薮亦有虞,掌其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民守其材物,以时入于王府,颁其余于万民。富,谓薮中材物。

疏地官泽虞职云:毎大泽大薮,中士二人。是薮有虞也。○刘氏曰:主其薮泽,与民共利。○杂説:三代之得天下也,得其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临川王氏曰:自牧至薮,皆有所两,则民心系属而不防,故多寡死生出入往来,皆可得而治矣。及后世九两废,人得自恣,莫相统一,而不知所以系之。故宣王料民于太原,而仲山甫非之也。当是时,上欲知民数而不可得,尚安能得其情而制之乎?民既防矣,则放僻邪侈无不为也。○节卿郑氏曰:牧长主吏各系其民,而听其两,似亦可以相维于不败。假令他日有懐诈怵邪之诸侯,倾侧扰攘之士出于其间,则逆节之萌,祸心之包藏,将何以制之?先王于是有师儒朋友宗族豪富之两,以参互于其间,而后邦国之大势始磐固绵密,不可复动。秦汉以来,牧长主吏之间,如番令呉芮、南海尉佗,才得江湖滨海之心,遂起而王其地。魏其武安以招致宾客之势,倾动天下。呉王濞擅

译杂说:师和儒,像孔子、孟子那样,没有土地和爵位,而百姓归附他们,是因为他们的道德可以成为世人的表率。

宗,是指继承别子作为大宗来凝聚族人的人。

疏解《礼记·大传》说:“继承别子的是大宗,相对于继承父亲的是小宗。”又说:“尊敬宗子,所以能凝聚族人。族食、族燕,是用来凝聚族人的。”这里的民就是指族人。○杂说认为:“先王用宗族来维系百姓,以此来统一天下。后世只看到其中的害处,而看不到其中的利益,于是使得先王良法美意无法再施行。比如商代的七族,实际封给了康叔;怀姓九宗,实际封给了唐叔。如果说世宗大族对国家有害,那么成王难道对两位叔父不仁吗?因此,强宗大族,其礼义足以整顿家族,其风尚足以引导习俗,这正是治国者用来治理国家的手段。不幸的是,鲁国的桓氏、齐国的田氏,吞并国家、驱逐君主,于是大家认为大族不可容纳。汉高祖定都关中,迁徙齐国的田氏;楚国的昭氏、屈氏,汉武帝用六条诏令考察官吏,首先就提到强宗大族。逐渐衰败到无法振兴的地步。北魏分割防范户口,先王通过宗族获得民心的意图几乎无法再收回了。”○横渠张氏说:“统摄天下人心,凝聚宗族,敦厚风俗,使人不忘根本,必须明确世族和宗法。宗法确立,人们就知道统系来源,忠义之心树立,国家的根本,怎能不稳固?”○东莱吕氏说:“《公刘》诗中说:‘君之宗之。’公刘做君主已经很久了,在这里才开始说‘君之宗之’,是说公刘整顿归属他的百姓,向上都统属于君主,向下各自统属于宗子,他们相互维系就是这样。古代建国立宗,这两件事是相互依存的。春秋末年,晋国抓住蛮子交给楚国,楚国司马给他城邑并建立宗庙,以此来引诱他的遗民,从而全部俘虏回国。在典章刑律废坏殆尽的时候,暂时采取欺诈引诱的策略,尚且必须建立宗庙,以前的情况可以想见。”○李氏说:“继承别子的是大宗,是凝聚族人的人。大宗,难道是祖先用来维系族人的纲纪吗?《大传》说:‘别子作为祖,继承别子的是宗,继承父亲的是小宗。’有百世不迁的宗,有五世则迁的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尊崇那继承祖辈来源的人,是百世不迁的。尊崇那继承高祖的人,是五世则迁的。别子指的是公子,如果是刚来到或在这个国家的人,后世把他们当作祖先。别子的嫡长子,世代继承别子作为大宗,百世不迁。族人五世以外的,都为他们服齐衰三月,母亲和妻子也是这样。所以大宗有族食、族燕的礼仪,用来凝聚族人。五服是人道的大治。然而向上尽于高祖,那么远亲就被遗忘了;旁系尽于三从,那么疏亲就被遗忘了。所以设立大宗来承继祖先,族人五世以外的都聚合在一起,宗子之家按昭穆排列次序,这样始祖常受祭祀,同姓常相亲爱。始祖常受祭祀,不是孝吗?同姓常相亲爱,不是和睦吗?重视宗子,是尊崇祖先的道义。

郑司农说:“主,指的是公卿大夫世代食邑不断绝,百姓赋税轻,利于他们。”○谓:“利,读作‘上思利民’的利,指用政教使他们得利。”

疏解:主,指的是大夫宣扬君主的政教以利于获得民心,民就是采邑的百姓。○又说:税法以十分取一为常制,不能说采邑的赋税特别轻,所以郑玄不采纳郑司农的说法。○临川王氏说:主,是有家的人,是臣隶所隶属的对象。

吏,是指在乡邑的小吏。

杂说:吏,是百官府中的吏员。他们良好的政绩足以获得民心。

友,是指同井中合作耦耕的人。

王氏说:“相互尊敬、相互信任叫做友。学校的友,以道相互信任,就因道而相得;乡田的友,以事相互信任,就因事而相得。”○杂说:师、儒、友这三者,都有获得民心的途径,所以王者让他们尊师、贵儒而友贤。这三者都得其义,那么王业就成功了。

薮也有虞官,掌管其政令,设立禁令,让当地百姓守护其中的材物,按时送入王府,将剩余的分发给万民。富,指的是薮中的材物。

疏解:地官泽虞职说:每个大泽大薮,设中士二人。这就是薮有虞官。○刘氏说:主管薮泽,与百姓共享利益。○杂说:三代获得天下,是因为获得了百姓。获得百姓,是因为获得了民心。○临川王氏说:从牧到薮,都有两两相维系的制度,那么民心有所系属而不离散,所以多寡死生出入往来,都可以治理。等到后世九两废弃,人们得以放纵,没有相互统一,不知道用什么来维系他们。所以宣王在太原统计人口,而仲山甫批评他。当时,上面想要知道人口数量却不可得,还怎么能了解民情并控制他们呢?百姓既然离散,那么放僻邪侈没有不做的。○节卿郑氏说:牧长主吏各自系属他们的百姓,而听从两两相维系的制度,似乎也可以相互维系而不败坏。假如将来有怀诈怵邪的诸侯,倾侧扰攘的士人出现在其中,那么逆节的萌芽,祸心的包藏,将用什么来制约呢?先王于是有师儒朋友宗族豪富的两两相维系的制度,参互于其间,而后邦国的大势才开始磐固绵密,不可再动摇。秦汉以来,牧长主吏之间,如番令吴芮、南海尉佗,才得到江湖滨海之地的民心,就起兵称王于其地。魏其侯、武安侯以招致宾客的势力,倾动天下。吴王濞擅

山海之利,赋不及民,拊循招纳,而山东七国之变起矣。士不致论后世之变,而能见大宰九两系民之説,则孰知先王防患之意若是其深哉?○庄渠魏氏曰:自九两而上,多掌于五官,而太宰复掌之。何也?曰:太宰以天下之事分任之,五官常倡率以起事,故其纲皆系于太宰。事有偏废不举者,太宰提其纲而目随矣。秦汉丞相虽统九卿,而职业不相闗诿,曰自有主者,庶事所以多隳也。

译山海的利益,赋税不向百姓征收,安抚招纳,而山东七国的叛乱却发生了。士人不推究后世的变故,却能理解大宰九两维系百姓的说法,那么谁还能知道先王预防祸患的用心如此深远呢?○庄渠魏氏说:从九两往上,大多由五官掌管,而太宰又总领其责。为什么呢?回答说:太宰将天下的事务分派给众人,五官经常倡导率领以发起事务,所以这些纲领都系于太宰。如果有事务被偏废而不兴办,太宰提起纲领,细节便随之而动了。秦汉的丞相虽然统辖九卿,但职事之间不相推诿,说自有主管的人,所以各种事务大多败坏。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注: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于天下,至正嵗,又书而县于象魏,振木铎以徇之,使万民观焉。小宰亦帅其属而往,皆所以重治灋、新王事也。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郑司农云:象魏,阙也。从甲至甲,谓之挟日,凡十日。

疏知乃县是正嵗建寅之月者,小宰所以佐大宰,彼云正嵗县之,与此乃县为一事,故知正嵗县也。○王氏曰:正月之吉,嵗之序起于此,事之行始于此,先王以道制法,以法治事,将神而化之,与民宜之,故于嵗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听其致事,于是调制所当改易,以兴利除害,即《尧典》所谓平在朔易也,调改于嵗之方终,始和于正月之吉,与时偕行之意也。和者,可否相齐之谓。○官制,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徧覩,是以郡国承用者駮,或罪同而论异,嗟乎!如是,又何以责民之不犯乎?且不特此,腹诽心谤,反唇微笑,汉世往往置于理,此何等法哉?愚夫细民,何以及知上之禁宪,望之如天,莫测其意向之所在,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上设法令以待天下,固将使民易避而难犯,而深藏于理,官法家民一不与知焉,岂同民出治之意乎?成周治典之设,既布之于邦国都鄙,又垂之于象魏,徇以木铎,无不闻也,敛以挟日,无不见也,上之意达乎下,而下之意协乎上,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一道徳以同风俗,其源流盖如此。○明斋王氏曰:周公制礼,述为一代大典,后贤后王率由旧章而已,而六官于正月之始皆曰和布,何也?立人之道,生生不息,事变与穷,治道与之推移,宰相佐王御天,岂拘拘守其绳墨之谓哉?故必有协和之方,而后可以守之无弊也。是故舜禹以圣绍圣,尚有作新之政,成王名为守成,而周家一代典章皆其所立,后世不知此意,凡于先君已行之事,时移势改,有所废缺,则不敢少有损益,曰变乱成法也,其小人隂坏黙损,则更不能问,故必至于大坏极弊,然后英雄之君相起而振饬之,此不善守成者也。周公之旨深哉。○按临川王氏以为三代各有正月,周以建子月为正,夏以建寅月为正,周亦兼用夏时,以夏之正月为正嵗。而柯氏、叶氏则又以正嵗盖指建子之月,而正月则夏正月也。愚按《豳风》之诗,凡言月指夏正,凡言日指周正,则纪月似与柯氏、叶氏合。然凌人云「正嵗十有二月,令斩氷」,则正嵗又似指夏正月矣。俱存以备参。

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陈其殷,置其辅。注:乃者,更申勅之以侯伯有功徳者,加命作州长,谓之牧。所谓八命作牧者。

疏按《大宗伯职》云:“七命赐国,八命作牧。”故云加命也。

监谓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书曰:「王启监厥乱为民。」小传曰:「牧谓牧民之君,监者其冢嗣也。」春秋传曰:「君行则守,守曰监国,诸侯故立其监也。」所谓牧以地得民者也,长都鄙之君,所谓长以贵得民者也。不世故不曰立其监。○杂説:先王命诸侯以国,凡其官属皆自辟置。然彼亦不敢自专,故大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如齐有天子之二守国髙是已。夫必自天子命之者,非使之伺察诸侯也,示以不敢专之意耳。自秦人置郡监,魏晋而下有典籖,专以束制诸侯王为事。五代时亦置监郡,殊失古人之意矣。

  参谓卿三人

疏《左氏传》杜泄云:「吾子为司徒,夫子为司马,孟氏为司空,则诸侯三卿,司徒、司马、司空也。」

  伍谓大夫五人

疏:司徒、司空各二大夫,司马事省阙一大夫,故五人。

殷众也,谓众士也。王制:诸侯上士二十七人,中士、下士各居其上之三分。辅府史庶人在官者。

乃施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置其辅。注:长,谓公卿大夫

译正月朔日,开始调和并颁布政令于邦国及都鄙,于是将政令的法则悬挂在象魏,让万民观看政令的法则。经过十天便将其收起。注:正月,指周历的正月,吉指初一。大宰在正月朔日将王政之事颁布于天下,到了正岁,又书写并悬挂于象魏,摇动木铎巡行宣告,让万民观看。小宰也率领其属吏前往,这都是为了重视政令法则、革新王事。凡是政令有旧例,说“始和”,如同改造一样。郑司农说:象魏,就是阙。从甲日到下一个甲日,称为挟日,共十天。

疏:知道“乃县”是在正岁建寅之月,是因为小宰辅佐大宰,那里说正岁悬挂,与此处“乃县”是同一件事,所以知道是正岁悬挂。○王氏说:正月朔日,一年的次序从这里开始,事务的执行从这里开始,先王以道制定法则,以法则治理事务,将要神妙地教化百姓,使百姓适宜,所以在年终命令百官各自端正其政事,接受其防弊之法,听取其汇报事务,于是调适应当改易之处,以兴利除害,这就是《尧典》所说的“平在朔易”,在年终调适改易,在正月朔日开始调和,这是与时偕行的意思。和,是指可否相齐。○官制,汉武帝时律令共有三百五十九章,死刑四百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件事,死罪决事比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件,文书堆满案桌,掌管的人不能全部看清,因此郡国承用的法令驳杂,有的罪行相同但判决不同,唉!像这样,又怎么能要求百姓不犯罪呢?况且不止这些,腹诽心谤,反唇微笑,汉代往往将其定罪,这是什么法律呢?愚昧的平民,怎么能知道上级的禁令,仰望它如同天空,无法测知意向所在,等到陷入罪责,然后加以刑罚,这是陷害百姓。上级设立法令以对待天下,本来是要让百姓容易避开而难以触犯,却深藏在法理中,官府和百姓都不知晓,这难道是与民共治的意思吗?成周治典的设立,既颁布于邦国都鄙,又悬挂于象魏,用木铎巡行宣告,没有听不到的,经过十天收起,没有看不见的,上级的意图通达于下级,而下级的意图协调于上级,展示好恶,百姓就知道禁令,统一道德以同风俗,其源流大概如此。○明斋王氏说:周公制礼,叙述为一代大典,后贤后王遵循旧章罢了,而六官在正月之始都说“和布”,为什么呢?立人之道,生生不息,事变穷尽,治道随之推移,宰相辅佐君王驾驭天命,难道拘泥于固守绳墨吗?所以必须有协和的方法,然后才能守之无弊。因此舜禹以圣继圣,还有作新的政令,成王名为守成,而周家一代典章都是他所确立,后世不知此意,凡是先君已行之事,时移势改,有所废缺,就不敢稍有损益,说这是变乱成法,那些小人暗中破坏损害,就更不能过问,所以必然导致大坏极弊,然后英雄之君相兴起整顿,这是不善守成。周公的旨意深远啊。○按临川王氏认为三代各有正月,周以建子月为正,夏以建寅月为正,周也兼用夏时,以夏之正月为正岁。而柯氏、叶氏则认为正岁大概指建子之月,而正月是夏正月。我按《豳风》之诗,凡言月指夏正,凡言日指周正,那么纪月似乎与柯氏、叶氏相合。然而凌人说“正岁十二月,令斩冰”,那么正岁又似乎指夏正月了。都保留以备参考。

于是将典章施于邦国,并建立其牧,设立其监,设置其参,附设其伍,陈列其殷,安置其辅。注:乃,是再次申诫,以侯伯有功德者,加命为州长,称为牧。所谓八命作牧者。

疏:按《大宗伯职》说:“七命赐国,八命作牧。”所以说加命。

监指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尚书》说:“王启监厥乱为民。”小传说:“牧指牧民之君,监是其冢嗣。”《春秋传》说:“君行则守,守曰监国,诸侯故立其监。”所谓牧以地得民,长都鄙之君,所谓长以贵得民。不世袭所以不叫立其监。○杂说:先王任命诸侯以国,凡其官属都由自己辟置。然而他们也不敢专断,所以大国三卿,二卿由天子任命,如齐国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就是如此。必须由天子任命的原因,不是让他们伺察诸侯,而是显示不敢专断的意思。自从秦人设置郡监,魏晋以下有典签,专门以束缚诸侯王为事。五代时也设置监郡,完全失去了古人的意思。

参指卿三人

疏:《左氏传》杜泄说:“吾子为司徒,夫子为司马,孟氏为司空,那么诸侯三卿,就是司徒、司马、司空。”

伍指大夫五人

疏:司徒、司空各二大夫,司马事省缺一大夫,所以五人。

殷指众,指众士。《王制》:诸侯上士二十七人,中士、下士各居其上之三分。辅指府史庶人在官者。

于是将法则施于都鄙,并建立其长,设立其两,设置其伍,陈列其殷,安置其辅。注:长,指公卿大夫

、王子弟食采邑者;两,谓两卿。不言三卿者,不足于诸侯。

译王子弟中享有采邑俸禄的人;“两”,指的是两位卿。之所以不称“三卿”,是因为在诸侯国中,卿的数量不足三位。

疏按《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按《大宗伯》云:六命赐官,则大夫四命,不合立官。郑并言大夫者,以大夫虽立官,不与公卿同,亦得称长。其实大夫不合有两卿五大夫,当与诸侯之卿同官事,当相兼也。亲王子弟食邑,与三公同,在五百里疆地,各百里;其次疏者,在四百里县地,各五十里,与六卿同,皆得两卿五大夫之等。其次更疏者,在三百里稍地,各食二十五里,与大夫同,不得立两卿五大夫,亦职相兼也。不足于诸侯者,以畿外诸侯南面为尊,故得申而立三卿。天子三公六卿虽尊,以其在天子之下,故屈而立两卿也。

乃施灋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设其攷,陈其殷,置其辅。注:正谓▯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也;贰谓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小司冦、小司空也;攷,成也。佐成事者,谓宰夫、乡师、肆师、军司马、士师也。司空亡,未闻其攷。

仲舆郝氏曰:「前言以六典治邦国,八则治都鄙,八灋治官府,此言施行也。」

凡治,以典待邦国之治,以则待都鄙之治,以灋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万民之治,以礼待宾客之治。注:成八成,礼宾礼也。

杂説大臣之事,唯讲典灋之所由出,如臯陶言典礼同寅协恭之意,然后防其条目,付之有司。故凡治以典灋待之,大臣都无事,清心论道,格君心而已。○潜溪邓氏曰:诸言待,谓灋具于此,待事至而应之。○愚按:天子治吏不治民,万民虽众,有八成以治官,而万民治矣。

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注:祀五帝,谓四郊及明堂。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礼也。《明堂位》所谓「各▯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是其辞之畧也。具所当共修,埽除粪洒。

疏按《下曲礼》云:“大飨不问卜。”郑云:“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也。”此云“卜日”,则祀五帝不合有明堂。郑云“及明堂者”,广解祀五帝之处耳。○《家语》:“季康子问于孔子曰:‘旧闻五帝之名,而不知其实,请问何谓五帝?’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而改号,取法五行。五行更王,终始相生,亦象其义。故其为明王者而死,配五行,是以太皥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皥配金,颛顼配水。’”康子曰:“太皥氏其始之木何如?”孔子曰:“五行用事先起于木,木,东方,万物之初,皆出焉,是故王者则之,而首以木徳王天下,其次则以所生之行,转相承也。”康子曰:“吾闻句芒为木正,祝融为火正,蓐收为金正,▯防为水正,后土为土正,此则五行之主,而不称曰帝者,何也?”孔子曰:“凡五正者,五行之官名,五行佐成上帝,而称五帝,太皥之属配焉,亦云帝,从其号。昔少皥氏之子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防。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龚工氏之子曰句龙为后土。此五者,各以其所能业为官职,生为上公,死为贵神,别称五祀,不得同帝。”康子曰:“陶唐、有虞、夏后、殷、周,独不得配五帝,意者徳不及上古耶?将有限乎?”孔子曰:“古之平治水土及播殖百谷者众矣,唯句龙兼食于社,而弃为稷神,易代奉之,无敢益者,明不可与等,故自太皥以降,逮于颛顼,其应五行而王,数非徒五,而配帝,是其徳不可以多也。”○杨氏曰:“按郑氏注《掌次》‘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云此所谓四时迎气、月令四立之祭是矣。及注《大宰》‘祀五帝’,《大司乐》、《小司寇》‘禋祀五帝’,亦当与《掌次》同。注又兼云‘总享明堂’,何耶?夫总享五帝于明堂,汉礼则有之,非《周礼》也。汉袭秦礼,郊祀及明堂皆祀五畤之帝,周礼安有此哉?郑注盖约汉礼以言周礼耳。我将之诗曰:「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佑之。」又曰:「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译疏文说:《典命》篇说:三公为八命,卿为六命,大夫为四命。查《大宗伯》篇说:六命可以赐官,那么大夫四命,就不符合设立官职的规定。郑玄一并提及大夫,是因为大夫虽然设立官职,但不与公、卿相同,也可以称为长官。实际上大夫不应该有两卿五大夫,应当与诸侯的卿共同处理官职事务,应当相互兼任。亲近的王子和子弟享有封邑,与三公相同,在五百里的疆域内,各享有百里;其次关系较疏远的,在四百里的县地,各享有五十里,与六卿相同,都可以享有两卿五大夫的等级。再次更疏远的,在三百里的稍地,各享有二十五里,与大夫相同,不能设立两卿五大夫,也是职务相互兼任。之所以比诸侯少,是因为畿外的诸侯面向南方为尊,所以得以伸展而设立三卿。天子的三公六卿虽然尊贵,但因为他们在天子之下,所以屈就而只设立两卿。

于是将法度施行于官府,并确立其长官,设立其副职,设置其佐成之官,陈列其八成,安置其辅佐之官。注:正,指的是大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贰,指的是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小司寇、小司空;攷,是成的意思。佐成事务的,指的是宰夫、乡师、肆师、军司马、士师。司空一职已亡佚,未曾听闻其佐成之官。

仲舆郝氏说:“前面说用六典治理邦国,用八则治理都鄙,用八法治理官府,这里说的是施行。”

凡是治理,用典来应对邦国的治理,用则来应对都鄙的治理,用法来应对官府的治理,用官成来应对万民的治理,用礼来应对宾客的治理。注:成,指八成;礼,指宾礼。

杂说大臣的事务,只讲求典法的来源,如同皋陶所说典礼同寅协恭的意思,然后防备其条目,交付给有司。所以凡是治理用典法来应对,大臣都无事可做,清心论道,感化君心罢了。○潜溪邓氏说:各种所说的“待”,意思是法度具备于此,等待事情到来而应对它。○我按:天子治理官吏而不直接治理百姓,万民虽然众多,有八成来治理官吏,那么万民也就治理好了。

祭祀五帝,就掌管百官的誓戒,以及器具的修备。注:祭祀五帝,指的是四郊及明堂。誓戒,是用刑罚来约束,重视失礼的行为。《明堂位》所说的“各守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就是其誓词的大略。具,是应当共同修备的,包括扫除、洒扫。

疏文说:《下曲礼》说:“大飨不问卜。”郑玄说:“在明堂祭祀五帝,没有适合占卜的。”这里说“卜日”,那么祭祀五帝就不应该包括明堂。郑玄说“及明堂”,是广泛解释祭祀五帝的地方罢了。○《家语》记载:季康子问孔子说:“旧闻五帝的名字,而不知道其实质,请问什么是五帝?”孔子说:“从前我听说老聃说: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节化育,以成就万物,它们的神灵称为五帝。古代的王者,改朝换代而更改称号,取法五行。五行轮流称王,终始相生,也象征其意义。所以那些为明王而死的人,配享五行,因此太皥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皥配金,颛顼配水。”康子说:“太皥氏起初以木德称王是怎样的?”孔子说:“五行用事先从木开始,木属东方,万物之初,都从这里产生,所以王者效法它,首先以木德称王天下,其次就以所生的五行,转相继承。”康子说:“我听说句芒为木正,祝融为火正,蓐收为金正,玄冥为水正,后土为土正,这些是五行的主宰,而不称为帝,为什么呢?”孔子说:“凡是五正,是五行的官名,五行佐助成就上帝,而称为五帝,太皥之类配享,也称帝,跟随其称号。从前少皥氏的儿子有四个,叫重,叫该,叫修,叫熙,确实能掌管金、木及水,让重做句芒,该做蓐收,修及熙做玄冥。颛顼氏的儿子叫黎做祝融,共工氏的儿子叫句龙做后土。这五人,各自以其所能从事的职业为官职,生前为上公,死后为贵神,另外称为五祀,不能与帝相同。”康子说:“陶唐、有虞、夏后、殷、周,唯独不能配享五帝,难道是德行不及上古呢?还是有局限呢?”孔子说:“古代平治水土及播种百谷的人很多,只有句龙兼食于社,而弃为稷神,改朝换代都供奉他们,不敢增加,说明不能与他们等同,所以从太皥以下,直到颛顼,那些应五行而称王的,数目不止五个,而配享五帝,是因为他们的德行不能过多。”○杨氏说:“查郑玄注《掌次》‘祀五帝’,就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说这就是所谓的四时迎气、月令四立之祭。等到注《大宰》‘祀五帝’,《大司乐》、《小司寇》‘禋祀五帝’,也应当与《掌次》相同。注又兼说‘总享明堂’,为什么呢?在明堂总享五帝,汉代礼仪有,不是《周礼》。汉代沿袭秦代礼仪,郊祀及明堂都祭祀五畤之帝,周礼哪有这个呢?郑玄的注大概是约略汉代礼仪来说周礼罢了。《我将》这首诗说:‘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佑之。’又说:‘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我将》之诗言天者再,天即帝也,帝即天也。观《我将》之诗,则知周人明堂祀天,非总享五帝明矣。○陈氏《礼书》曰:五帝与昊天同称帝,不与昊天同称天,犹诸侯与天子同称君,不与天子同称王。《周官》祀五帝之礼,有与天同以极其隆,有与天异以致其辨,故皆禋祀,皆服大裘,此其所同也。祀帝于圜丘,兆五帝于四郊,此其所异也。郑氏之徒谓四圭之玉,黄钟夫吕之乐,夏正以祀感帝于南郊,苍璧之玉,六变之乐,冬日至礼天皇大帝在北极者于圜丘。天皇大帝,耀魄宝也;五帝,太微之帝也。分郊与丘以异其祀,别四帝与感帝以异其礼。王肃尝攷之矣。然肃合郊丘而一之,则是以五帝为五人帝,则非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从以五人臣,而谓五帝即五人帝,则五人帝以前,其无司四时者乎?○程子曰:自司服言祀昊天上帝,而又言祀五帝,亦如之。郑▯之徒遂有六天之説,正如今人説六子,乾坤之外甚底是六子?譬如人之四肢,只是一体耳。学者大惑也。○朱子语录曰:问「而今郊祀也都祀许多帝」?曰:「周礼説上帝是总説,帝説五帝是五方帝,説昊天上帝只是説天。」郑氏以昊天上帝为北极,看得不是恁地。北极星只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居,紫微便有太子后妃许多星,帝庭便有宰相执法许多星,又有天市,亦有帝座处,便有权衡秤斗星。又问:「今郊祀也祀太一」?曰:「而今都重了。汉时太一便是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如一国三公尚不可,况天而有十帝?」○杨氏曰:夫有天地,则有五行四时;有五行四时,则有五帝。帝者,气之主也。《易》所谓「帝出乎震」之类是也。盖天犹性也,帝犹心也,五帝。犹仁义礼智信也。○贵与马氏曰:王者祭天而以祖配之,古今之通义,祀典之首也。秦襄祠少皥白帝,沿及子孙,并青帝、黄帝、赤帝祠之。汉髙复立黒帝祠,以为事天之事毕矣。贾生贤而知礼,亲承宣室之问,亦不能引经援古,定郊社明堂祀天配祖之仪。昊天上帝反不得比所谓太乙五帝者,得享郊祀之祭。髙祖创业之主,亦终西都之世,不得享配天之祀,岂不谬哉?至成帝时,匡衡请徙甘泉祠于长安,定南北郊,然后祀礼稍正。然终不能尽复三代以来郊祀明堂严祖配天之礼,而哀平之间,怵于祸福,南北郊与甘泉五畤互为罢复,卒无定制。迨世祖中兴,建武郊天,即采用元始故事,而不复袭汉初之迹。○又马氏《五帝祀辨》云:按五帝之祀见于《周礼》,五帝之义见于《家语》,其説本正大也。自秦汉间废祀天之礼,而以所谓郊祀者祀于五畤,名曰五帝。康成解经,习闻秦汉之事,遂于经所言郊祀多指为祀五帝,且据纬书为之名字:东曰灵威仰,南曰赤熛怒,西曰白招拒,北曰叶光纪,中曰含枢纽。于是王子雍诸儒引经传以排之,而谓五帝者太皥以下五人帝也。先儒杨复斋则谓果以五人帝为五帝,则五人帝之前其无司四时者乎?郑则失矣,王亦未为得也。其説善矣。然杨氏之释五帝,则以为如毛公所谓元气昊大谓之昊天,逺视苍苍谓之苍天,程子所谓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之类,则五帝乃天之别名,而原未尝有所谓五帝之神也。愚谓若以为天之别名而已,则何必拘以五?又何必于祀上帝之外别立祀五帝之礼乎?盖五帝者五行之主,而在天犹五岳为五方之镇,而在地也。五帝不出于天之外,而谓五帝即昊天则不可。五岳不出于地之外,而谓五岳即后土亦不可。今疑纬书灵威仰等,而谓五帝之本无,且谓《家语》非圣言,亦过。矣,如日月、星宿、风伯、雨师,皆天神之见于祀典者,经传所言昭昭也。而道家者流则以为各有名称,其不经甚于纬书,儒者所不道也。然因是而疑,日月诸神之本无可乎?○陈氏曰:「戒者,敇其事;誓者,告以言。大司冦戒之日,涖誓百官,士师五戒而誓居其一,则戒之中有誓,而誓则明其戒而已。掌之以太宰,重其事也;协之以太史,正其礼也;涖

译《我将》这首诗两次提到“天”,天就是帝,帝也就是天。观察《我将》这首诗,就知道周人在明堂祭祀天,并不是总享五帝,这是很明显的。○陈氏《礼书》说:五帝与昊天都称为帝,但不与昊天同称为天,就像诸侯与天子都称为君,但不与天子同称为王。《周官》中祭祀五帝的礼仪,有的与祭天相同以表达极致的尊崇,有的与祭天不同以体现区别,所以都是禋祀,都穿大裘,这是它们相同的地方。在圜丘祭祀帝,在四郊划定五帝的祭坛,这是它们不同的地方。郑玄一派认为用四圭之玉、黄钟大吕之乐,在夏正祭祀感帝于南郊,用苍璧之玉、六变之乐,在冬至日祭祀位于北极的天皇大帝于圜丘。天皇大帝就是耀魄宝;五帝是太微之帝。区分郊祀与圜丘以区别它们的祭祀,区别四帝与感帝以区别它们的礼仪。王肃曾经考证过这些。然而王肃将郊祀与圜丘合而为一,那就是把五帝当作五人帝,这就不是古人祭祀五帝必定配以五人帝、随从以五人臣,而说五帝就是五人帝,那么五人帝以前,就没有掌管四时的神了吗?○程子说:从《司服》篇说祭祀昊天上帝,又说祭祀五帝,也是这样。郑玄等人于是有了六天的说法,正像现在人说的六子,乾坤之外什么又是六子呢?譬如人的四肢,只是一个身体罢了。学者们大大迷惑了。○朱子语录说:问“现在郊祀也都祭祀这么多帝”?回答说:“《周礼》说上帝是总说,说五帝是五方帝,说昊天上帝只是说天。”郑玄把昊天上帝当作北极,看得不是这样。北极星只是说天的形象。况且太微是帝的朝廷,紫微是帝的居所,紫微就有太子后妃许多星,帝庭就有宰相执法许多星,又有天市,也有帝座处,便有权衡秤斗星。又问:“现在郊祀也祭祀太一”?回答说:“现在都重复了。汉代太一就是帝,现在添了帝多,都成了十帝,如一国有三公尚且不可以,何况天而有十帝?”○杨氏说:有天地,就有五行四时;有五行四时,就有五帝。帝是气的主宰。《易经》所谓“帝出乎震”之类就是如此。大概天犹如性,帝犹如心,五帝犹如仁义礼智信。○贵与马氏说:王者祭天而以祖先配享,是古今通行的义理,是祀典的首位。秦襄公祭祀少皥白帝,沿袭到子孙,一并祭祀青帝、黄帝、赤帝。汉高祖又立黑帝祠,认为事天的事情完备了。贾谊贤能且知礼,亲自承受宣室之问,也不能引经据典,确定郊社明堂祀天配祖的仪制。昊天上帝反而不能比所谓太乙五帝,得享郊祀之祭。高祖作为创业之主,也终西汉之世,不得享配天之祀,岂不荒谬吗?到成帝时,匡衡请求迁移甘泉祠于长安,确定南北郊,然后祀礼稍正。然而终究不能完全恢复三代以来郊祀明堂严祖配天之礼,而哀帝平帝之间,因祸福而恐惧,南北郊与甘泉五畤互为罢废恢复,最终没有定制。等到世祖中兴,建武年间郊天,即采用元始年间的旧例,而不沿袭汉初的痕迹。○又马氏《五帝祀辨》说:按五帝之祀见于《周礼》,五帝之义见于《家语》,其说法本来正大。自秦汉间废祀天之礼,而以所谓郊祀者祭祀于五畤,名叫五帝。郑玄解释经典,习闻秦汉之事,于是把经中所言郊祀多指为祭祀五帝,且依据纬书为之命名:东曰灵威仰,南曰赤熛怒,西曰白招拒,北曰叶光纪,中曰含枢纽。于是王子雍诸儒引经传以排斥它,而说五帝是太皥以下五人帝。先儒杨复斋则说如果以五人帝为五帝,那么五人帝之前就没有掌管四时的神了吗?郑玄错了,王肃也未为得当。他的说法很好。然而杨氏解释五帝,则以为如毛公所谓元气昊大谓之昊天,逺视苍苍谓之苍天,程子所谓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之类,那么五帝乃是天的别名,而原本不曾有所谓五帝之神。我认为如果以为只是天的别名而已,那么何必拘泥于五?又何必在祭祀上帝之外别立祭祀五帝的礼仪呢?大概五帝是五行之主,而在天犹如五岳为五方之镇,而在地。五帝不出于天之外,而说五帝就是昊天则不可以。五岳不出于地之外,而说五岳就是后土也不可以。现在怀疑纬书灵威仰等,而说五帝之本无,且说《家语》非圣言,也过分了。如日月、星宿、风伯、雨师,都是天神之见于祀典者,经传所言昭昭也。而道家者流则以为各有名称,其不经甚于纬书,儒者所不道也。然而因是而疑,日月诸神之本无可乎?○陈氏说:“戒者,敕其事;誓者,告以言。大司寇戒之日,涖誓百官,士师五戒而誓居其一,则戒之中有誓,而誓则明其戒而已。掌之以太宰,重其事也;协之以太史,正其礼也;涖

之以司宼,肃其职也。」

译用他担任司寇,是为了严肃他的职守。」

前期十日,帅职事而卜日,遂戒。注:前期,前所诹之日也。十日容防齐,七日致齐,三日执事,宗伯、大卜之属。既卜,又戒百官以始齐。

疏按《祭统》云:「防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故云十日容防齐七日致齐三日也。」

及执事眡涤濯,及纳亨,赞王牲事,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注:执事初为祭事,前祭日之夕,涤濯谓溉祭器及甑献之属。

疏:按少牢,饔人溉鼎、匕、俎;廪人溉甑、甗;司宫溉豆、笾及勺、爵。

纳亨,纳牲将告杀。谓乡祭之晨,既杀以授亨人。凡大祭祀,君亲牵牲,大夫赞之。

疏:祭天无祼,故先迎牲。若宗庙之祭,既祼而后迎牲也。

日,旦明也。玉币,所以礼神。玉与币,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献齐酒,不用玉。爵尚质也。三者执以从王,至而授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注:大神示,谓天地。玉几,所以依神。天子左右玉几,宗庙献用玉爵。

疏亦如之,下别言赞玉几、玉爵,则天地不用玉几、玉爵也。享先王不言大者,欲见宗庙六享同然。

大朝觐防,同赞玉币,玉献,玉几,玉爵。注:助王受此四者,时见曰防,殷见曰同。大防同,或于春朝,或于秋觐,举春秋,则冬夏可知。玉币,诸侯享币也,其合亦如小行人所合六币云。玉献,献国珍异,亦执玉以致之。玉几,王所依也,立而设几,优尊者。玉爵,王礼诸侯之酢爵。王朝诸侯立,依前南面,其礼之于阼阶上。

疏《大行人》云:“上公再祼而酢,侯伯一祼而酢,子男一祼不酢。此祼时,大宗伯摄祼,非冢宰所赞。但诸侯酢王用玉爵,则冢宰赞王受之。”○王氏曰:“玉所以昭其文也。朝觐防同,或言‘大’或不言者,各因其时而称之。盖五服皆朝之嵗,朝者众,故谓之大。”

大丧赞赠玉,含玉注,助王为之也。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实,天子以玉。

疏:助王,助嗣王也。赠,谓既窆入圹也。含玉,按《士丧礼》用贝三,郑注左右齻及中央,象齧坚。王含用玉,义亦然也。又《檀弓》云:“饭用米贝,不忍虚也。”故云口实。○王氏曰:含礼行于始死之时,赠礼行于既窆之后。

作大事则戒于百官,赞王命,注助王为教令。《春秋》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疏祭祀,上已言之。此大事,唯戎事也。○明斋王氏曰:戎事之戒,必以王命者,有三义焉。其一,君徳以刚为善,故欲其当万众之中,布昭圣武。其二,治安则玩兵,故欲后王身亲师旅之事。三则,大宰于治无所不统,不可复专兵事之戒。大司马统兵于外,其权特重。军容不可入国,故亦不专其戒。皆防微杜渐之意也。

王眡治朝,则赞听治。注:治朝在路门外,羣臣治事之朝,王视之,则助王平断。

疏:王有三朝,外朝是断疑狱之朝,内朝在路寝,图宗人嘉事,二者并于事简,非正朝。治朝听治之朝,在路门外,司士所掌者也。

眡四方之听朝,亦如之。注:谓王巡守在外时。

王氏曰:「四方之听朝,无常所。王巡守四方,诸侯各朝于方岳之下,所谓听朝也。视朝于内,听朝于外,皆有以赞其事,则治外无异于内,治逺无异于近矣。」

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注:大事决于王,小事冢宰专平。

疏重出冢宰之名者,据百官总焉,故特云冢宰也。临川王氏曰:上文以礼待宾客之治,此又云待四方宾客之小治者,宾客之治有诏王者八统,所谓礼宾是也。若其小治,则冢宰专之。○庄渠魏氏曰:王恭已南面大治,与宰臣平章,一人之体也。大治与闻,助王所不及;小治不以烦王,百揆之体也。上奉王命,次请于冢宰,众务各以其职自治之,庶僚之体也。故曰:「主好要,百事详;主好详,百事荒。」○潜溪邓氏曰:宰皆大治,曰小治,对王言之耳。

嵗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注。正,正处也;防,大计也。

防古外反要防,防计之防,放此余当以意求之。某氏曰:「谓各明正所

译祭祀前十天,率领职事官占卜日期,于是发布戒令。注:前期,指先前占卜确定的日期。十天包含防止斋戒,七天正式斋戒,三天执掌事务,宗伯、大卜等属官。既已占卜,又告诫百官开始斋戒。

疏:按《祭统》说:“防止斋戒七天以安定心神,正式斋戒三天以整齐身心,所以说十天包含防止斋戒七天、正式斋戒三天。”

等到执事官视察洗涤清洁,以及纳牲烹煮,赞助君王处理牺牲事务,以及祭祀当天,赞助玉、币、爵的事务。注:执事官刚开始处理祭祀事务,在祭祀前天的晚上,洗涤指清洗祭器以及甑、献等物。

疏:按少牢之礼,饔人清洗鼎、匕、俎;廪人清洗甑、甗;司宫清洗豆、笾以及勺、爵。

纳亨,指纳牲并将要报告杀牲。指祭祀早晨,已经杀牲并交给亨人。凡是大祭祀,君王亲自牵牲,大夫赞助。

疏:祭天没有祼礼,所以先迎牲。如果是宗庙祭祀,则是先祼礼后迎牲。

日,指天亮。玉和币,是用来礼敬神灵的。玉与币,各自按照其方位的颜色。爵,是用来献齐酒的,不用玉。爵崇尚质朴。这三样东西由执事官拿着跟随君王,到了之后授予他。祭祀大神、大示,也这样。享祭先王,也这样。赞助玉几、玉爵。注:大神大示,指天地。玉几,是用来依靠神灵的。天子左右有玉几,宗庙献祭用玉爵。

疏:也这样,下面分别说赞助玉几、玉爵,那么天地就不使用玉几、玉爵了。享祭先王不说“大”,是想表明宗庙六次享祭都相同。

大朝觐、防、同,同样赞助玉币、玉献、玉几、玉爵。注:赞助君王接受这四样东西,时见叫防,殷见叫同。大防同,或者在春朝,或者在秋觐,举出春秋,那么冬夏就可以知道了。玉币,是诸侯享祭的币,其组合也如同小行人所组合的六币所说。玉献,是献纳国家的珍异之物,也拿着玉来致送。玉几,是君王所依靠的,站立时设置几,优待尊者。玉爵,是君王礼待诸侯的酢爵。君王朝见诸侯时站立,依靠前方面南,其礼仪在阼阶上进行。

疏:《大行人》说:“上公再祼而酢,侯伯一祼而酢,子男一祼不酢。这时祼礼,由大宗伯代理祼礼,不是冢宰所赞助的。但诸侯酢君王用玉爵,那么冢宰赞助君王接受。”○王氏说:“玉是用来彰显其文饰的。朝觐防同,有的说‘大’有的不说,是各自根据时间来称呼的。大概五服都来朝见的年份,朝见的人多,所以称为大。”

大丧时赞助赠玉、含玉。注:赞助君王做这些事。赠玉,是下葬后,用来送别先王的。含玉,是死者的口实,天子用玉。

疏:赞助君王,是赞助嗣王。赠,指已经下葬入圹。含玉,按《士丧礼》用贝三颗,郑注说在左右牙和中央,象征咬坚硬的物体。君王含玉,道理也相同。又《檀弓》说:“饭含用米和贝,不忍心让口空虚。”所以说口实。○王氏说:含礼行于刚死之时,赠礼行于下葬之后。

举行大事则告诫百官,赞助君王发布命令。注:赞助君王发布教令。《春秋》传曰:“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

疏:祭祀,上面已经说过了。这里的大事,只指战争。○明斋王氏说:战争之戒,必须以王命发布,有三层意义。其一,君王的德行以刚强为善,所以希望他在万众之中,彰显圣武。其二,治安则容易玩忽兵器,所以希望君王亲身参与军旅之事。其三,大宰在治理上无所不统,不能再专管军事之戒。大司马在外统领军队,权力特别重。军容不可进入国都,所以也不专管其戒令。这都是防微杜渐的意思。

君王视察治朝,则赞助听政。注:治朝在路门外,是群臣处理政务的朝会,君王视察,则赞助君王平断政务。

疏:君王有三朝,外朝是断决疑难案件的朝会,内朝在路寝,图谋宗人嘉事,这两者都事务简单,不是正朝。治朝是听政的朝会,在路门外,由司士掌管。

视察四方诸侯的听朝,也这样。注:指君王巡守在外时。

王氏说:“四方诸侯的听朝,没有固定场所。君王巡守四方,诸侯各自在方岳之下朝见,这就是听朝。在内视朝,在外听朝,都有人赞助其事,那么治理外邦无异于治理内部,治理远方无异于治理近处。”

凡是国家的小治,则由冢宰听断。接待四方宾客的小治。注:大事决断于君王,小事冢宰专断。

疏:重出冢宰的名字,是依据百官总领于他,所以特别说冢宰。临川王氏说:上文说的是以礼接待宾客的治理,这里又说接待四方宾客的小治,宾客的治理有诏告君王的八统,所谓礼宾就是。如果是小治,则由冢宰专断。○庄渠魏氏说:君王恭敬地南面而坐进行大治,与宰臣共同商议,这是一人之体。大治参与听闻,赞助君王所不及的;小治不烦劳君王,这是百揆之体。上奉王命,其次请示冢宰,众务各自按其职责自行治理,这是庶僚之体。所以说:“君主喜欢抓要领,百事就详明;君主喜欢详察,百事就荒废。”○潜溪邓氏说:宰臣都处理大治,说小治,是相对于君王而言的。

年终则命令百官府各自端正其政务,接受其计簿。注:正,是端正处所;防,是大计。

防古外反要防,防计之防,放此余当以意求之。某氏说:“指各自明正所

治之事为文书,以待攷防计簿也。」

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注平其事,来至者之功状,而奏白王。

译治理事务的文书,是用来等待考核、防备和计算账簿的。

听取他们汇报事务,然后向国王报告废除或任命的情况。评定事务的公正性,核实前来汇报者的功绩状况,并向国王奏明禀报。

疏有功者,置之;进其爵,有罪者,废之;退其爵也。

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注:事久则听之。大无功不徒废,必罪之;大有功不徒置,必赏之。《郑司农》云:三载考绩。

鹤山魏氏曰:「诛止责让,字从言,六经皆然。自秦汉来,始以诛训杀。因举陵阳《三礼辨》云:『嵗终废置,各因其事而举措之也。』三嵗诛赏,大计其凡而升黜之也。舜之灋,三载考绩,九载而后陟黜加焉,待岳牧九官之灋也。羣吏恐不容候之,如此其乆。郑师仲既引攷绩为比,而説者又以为虞周事灋详畧繁简不同,又误矣。」○杂説:「成周时,冢宰既受百官府之防,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矣。而司徒则又自考其属,正其要防而致事;司寇又命其属入防而致事;下至宫正,则防其行事;内宰则稽其功绪,以自考其职之所统。虽医师之微,亦于嵗终而稽其医事。此各考于其属也,上下递察,而冢宰实提其大纲。至于防计之繁,则又专设司防一职以察之。司防之职曰:『以逆羣吏之治,而聴其防计,以参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嵗防攷嵗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此可见成周之时,各考于一职之长,而后攷于一官之长;攷于一官之长,始尽攷于司防,而后达于冢宰欤。」○蔡氏曰:「夫积日为月,积月为时,积时成嵗,天之道也。周之设官三百六十,説者谓其象天一嵗之数,意或然也。是以月要、时攷、嵗防,皆非泛然无所参稽也。宰夫司防既已攷之矣,而数其功过,则有御史;治其废置,则有冢宰;而王又亲数其功过焉。总之,有属而防之,有聮倡之,有本而董之,有序其效职者,非特其大臣也,而微臣亦忧国焉;其畏灋者,非特其迩臣也,而逺臣亦加厉焉。故仆夫况瘁,言贱者之致忧也;田畯至喜,言微者之致诚也。是岂无其故而然哉?亦以诛赏之灋素明,而八柄之所掌者有常制也。」○王氏曰:「书曰:『三载攷绩,三考黜陟幽明。』周官之灋则嵗终废置,三嵗诛赏之,何也?盖先王之治,因时而已。尧舜之时,其灋畧,其事简。故至于三载攷绩,九载然后黜陟幽明。当周之时,其灋详,其事繁,故嵗终则废置,三嵗则诛赏,亦各趋时而已。○杂説:三年大阅,三年大比,三年大计,羣吏只每年更互一件。○明斋王氏曰:盖兴起事功,出纳财用,士大夫不能一一亲之,皆出于羣吏之手,而其所以用乎羣吏者,则士大夫也。周公之灋攷防详于羣吏,则小臣务勤其职掌,明其出入而不敢为奸欺,大臣不亲细务而得以清心化理,诛赏止于长官,则百揆不侵,各官府之权使得精于用舍,大臣务以求贤为急,而必明于其官也。若羣吏之废置诛赏,皆各属官长自専之。观乡师嵗终攷六乡之治,以诏废置;大比则攷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乃各司之着例也。后世天下之官皆考选于吏部,岂为长官者不能知其属吏,而为吏部者独能计其各属?各部之官皆不可信,而独吏部为可信耶?是所谓舛也。○庄渠魏氏曰:《周礼》大宰嵗终,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聴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而诛赏之。汉郡守辟除令长得自课第,刺史得课郡国守相,而丞相御史得杂攷郡国之计书。天子则受丞相之要。元帝时京房奏考功课吏法,时公卿防议皆以房言烦碎,部刺史奏事京师复以为不可行。魏刘邵作都官考课之法七十余条,其文至密,杜恕以为用不尽其人,虽文具无益。晋武帝诏杜预为黜陟之课,预上言末世疑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之弊,请去密就简,委任达官各考所统。唐法考功以四善二十七最叙为九等。国朝铨选之法既属之文选,故天下之官其考课皆综于考功。昔苏洵言于宋曰:自设官以来皆有考课之法,周制既亡,其法废絶,自后终莫能行之,则益以纷乱而不可考。其故何也?天下之吏不可以胜考,今欲人人而课之,必使入于九等之中此宜其类例错谬而不若无之为便也。臣观自昔行考课

译对于有功的人,予以任用;提升他们的爵位;对于有罪的人,予以罢免;降低他们的爵位。

三年则对群吏的政绩进行总体考核,并加以诛责或奖赏。注:事情经过长久,才能听察其真实情况。有大无功的人,不仅仅罢免,必定要加以诛责;有大功的人,不仅仅任用,必定要加以奖赏。《郑司农》说:三年考核政绩。

鹤山魏氏说:“‘诛’只是责备的意思,这个字从‘言’,六经都是如此。自秦汉以来,才开始用‘杀’来解释‘诛’。”因此举出陵阳《三礼辨》的话说:“年终的废置,是各自根据其所做的事情而进行提拔或罢免。三年的诛赏,是总体考核其大略而进行升降。”舜的制度,是三年考核政绩,九年之后才进行升降,这是对待岳牧九官的制度。群吏恐怕不能等到这么长久。郑师仲既然引用考核政绩作为类比,而解说者又认为虞、周两代的制度详略繁简不同,这又是错误的。

○杂说:“成周时期,冢宰接受百官府的职事记录,听取他们汇报工作,然后告诉周王进行废置。三年则对群吏的政绩进行总体考核而加以诛责或奖赏。而司徒则又考核自己的下属,校正他们的职事记录而汇报工作;司寇又命令自己的下属录入职事记录而汇报工作;下至宫正,则记录他们的行事;内宰则考核他们的功绩,以考核自己所统领的职事。即使是医师这样微末的官职,也在年终考核他们的医疗事务。这是各自考核其下属,上下依次考察,而冢宰实际上总领其大纲。至于职事记录的繁杂,则又专门设立司会一职来考察。司会的职事说:‘用来核查群吏的政绩,而听取他们的职事记录,以参互考核每日的完成,以月报考核每月的完成,以年报考核每年的完成,以周知四方的治理情况,以告诉周王及冢宰进行废置。’这可见成周之时,各自考核于一职之长,然后考核于一官之长;考核于一官之长,才全部考核于司会,然后上达于冢宰吗?”

○蔡氏说:“积累日子成为月份,积累月份成为季节,积累季节成为年份,这是天的规律。周朝设置官职三百六十,解说者说这是象征天一年的数目,意思或许如此。因此月报、季考、年报,都不是泛泛而没有参稽的。宰夫、司会已经考核过了,而计算他们的功过,则有御史;处理他们的废置,则有冢宰;而周王又亲自计算他们的功过。总之,有下属而记录他们,有联属而倡导他们,有根本而督察他们,有次序地考核其效职的人,不仅仅是大臣,微臣也忧虑国事;畏惧法度的人,不仅仅是近臣,远臣也加以勉励。所以仆夫憔悴,是说地位低贱的人致忧;田畯至喜,是说地位微末的人致诚。这难道没有原因吗?也是因为诛赏的法度素来严明,而八柄所掌管的有常制。”

○王氏说:“《尚书》说:‘三年考核政绩,三次考核后升降幽明。’《周官》的制度则是年终废置,三年诛赏,为什么呢?大概先王的治理,是顺应时势罢了。尧舜之时,其法度简略,事情简单。所以到了三年考核政绩,九年之后才升降幽明。当周朝之时,其法度详细,事情繁杂,所以年终就废置,三年就诛赏,也是各自顺应时势罢了。

○杂说:三年大阅,三年大比,三年大计,群吏只是每年更替一件。

○明斋王氏说:大概兴起事功,出纳财用,士大夫不能一一亲自处理,都出于群吏之手,而用来使用群吏的,则是士大夫。周公的制度对群吏的考核详细,那么小臣就致力于勤勉其职掌,明确其出入而不敢作奸欺,大臣不亲自处理细务而得以清心化理,诛赏只限于长官,那么百揆不侵扰,各官府的权力使得精于用人,大臣致力于以寻求贤才为急,而必定明于其官职。如果群吏的废置诛赏,都各自由属官长官专断。看乡师年终考核六乡的政绩,以告诉废置;大比则考核教化察辞,稽考器物展示事务,以告诉诛赏,这是各司的著例。后世天下的官都考选于吏部,难道做长官的不能知道其属吏,而做吏部的独能计算其各属?各部的官都不可信,而独吏部可信吗?这是所谓错乱的。

○庄渠魏氏说:《周礼》大宰年终,命令百官府各自校正其职事,接受其职事记录,听取他们汇报工作,而告诉周王废置。三年则对群吏的政绩进行总体考核而加以诛责或奖赏。汉代郡守辟除令长可以自行课第,刺史可以考核郡国守相,而丞相御史可以杂考郡国的计书。天子则接受丞相的要约。元帝时京房奏考功课吏法,当时公卿会议都认为京房的话烦琐细碎,部刺史奏事京师又认为不可行。魏刘邵作都官考课之法七十余条,其文至密,杜恕认为用不尽其人,虽然文具无益。晋武帝诏杜预为黜陟之课,预上言末世疑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之弊,请求去密就简,委任达官各考所统。唐法考功以四善二十七最叙为九等。国朝铨选之法既属之文选,故天下之官其考课皆综于考功。昔苏洵言于宋曰:自设官以来皆有考课之法,周制既亡,其法废绝,自后终莫能行之,则益以纷乱而不可考。其故何也?天下之吏不可以胜考,今欲人人而课之,必使入于九等之中,此宜其类例错谬而不若无之为便也。臣观自昔行考课”

者,皆不得其术。盖天下之官,皆有所属之长,有功有罪,其长皆得以刺举。必如人人而课于朝廷,则其长又将安用?惟其大吏无所属而莫为之长也,则课之所宜加何者?其位尊,故课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齐;其数少,故可以尽其能否而不缪。斯言可谓知要矣。今诚能使天下之官各课于其所属之长,县之属令自课之而覈于郡,郡之属守自课之而覈于州,州之属牧自课之,其上佐则覈于朝。虽郡之属其选重九载,亦覈于朝。内而六卿各课其所属而覈于考功,则上下之所课者,皆不过数人,足以求得其寔。苏洵所谓“用力寡而成功多”,法无便于此者也。○陈氏集説云:盖三公之尊,下摄冢宰之职;冢宰之尊,下兼六卿之事。天下万几,无所不统。有如出纳之要职,宿卫之亲人,奉供之近习,玉府财用之司,存宫中使令之嬖密,凡其布列于王宫之内外,而迫近于人主之左右者,一举而尽属之冢宰焉。夫是以羣士大夫之职业有所统,而不敢自恣;人主之心术有所碍,而不敢自私。纪纲不防,名分不易,爵禄不轻,而左右前后之人,侍御仆从之事,宴安玩狎之际,无敢蛊坏人主之心术而侵窃大臣之权柄者,体统之正,孰大于此?悲夫!后世之人不识此道也,夺大臣之权而授之羣臣,防天官之属而归之百官,出内廷之士大夫而置之外廷。儒者又从而助之曰:“天子大臣当不屑于细务”,则又从而削夺之,使之拥虚名于百官之上,而为大臣者亦拱手清谈而不事事矣。自汉以来,变故备矣。上不得以临其下,外不得以制于内,人主惟意所欲为,而小人惟利是视。君臣上下相与快意于灋度之外,而乱萌祸基四面并起,而天下已不可为矣。故自出纳之要职不领于大臣也,而宰夫之官遂去。为中书、尚书之任,中书、尚书迭用事,而霍光之权重,恭显之事起,尚书中书之形成矣。自宿卫之亲人不领于大臣也,而宫正、宫伯之官遂去,为光禄、卫尉之任。光禄勲之属日益亲,而门下遂为省,加官遂为司,侍中遂为宰夫矣。自供奉之近习不领于大臣也,而膳夫而下,掌次而上,遂去为少府、太常之任。比其极也,闗内侯、骑都尉之爵至,及于烹庖、乐工、医师之贱,至鸣玉而曵组,门下大仆之司至,又分为殿中省为内诸司使矣。以至玉府财用之司,既非大臣之所与闻,则汉鸿都之卖爵,唐琼林、大盈之名库,夫谁得而检之?女宠近习之嬖,既非大臣之所与闻,则房闼有制政之渐,妃妾起巫诅之风,阍寺擅废立之权,夫谁得而制之?嗟夫,宿卫非小人也,饮膳、烹庖、酒浆、醯醢非微物也,埽洒、缝染非贱职也,而幄帟、次舍非细事也。大臣制其权,则小臣不得专其事,天子不得快其私。周公深见逺识,后世弗念厥绍,而横流至是,是则可恨也。而究论其所自,则始于陈平之自弃其权,而武帝习见其事,遂举其权而授之羣臣。有司上下相临之势,自是解防而不可复合矣。方文帝以刑狱问陈平,不对,以为得宰相之体,而不知宰相之无权,盖始于此。夫钱谷之出入,决狱之多寡,国家之本,而生民之命也。宰相不与闻,而顾使天子责之廷尉,责之内史,则凡九卿、中二千石之事,岂复与闻邪?夫天下之事,宰相不与闻而归之天子,天子不能察而归之左右近习之人,国欲治可得乎?而顾曰「上佐天子,理隂阳,下遂万物之宜」,托此以为宰相职业,是亦清谈不事事之异名耳。自是以后,郡国上计得自达于天子,天下大柄尽归尚书。武帝又以中大夫、侍中视丞相为外朝,而内朝之事,宰相不得闻矣。九卿更进用事,事不决于丞相,而外廷之事,宰相又不得闻矣。吏九百石以上调于尚书,而天下之事,宰相不得闻矣。文墨小技之事,一言之合意,立取荣宠,为天子私人,气焰方张,言听计从,而宰相大臣反被屈辱摧折。入则横议于内,出则专行于外,大臣之无权而小臣之横至此,此岂复有纪纲名分也哉?其后丙吉相宣帝,于中兴之日,而御史大夫不得亢礼,似稍知重大臣之权矣

译(前文省略)者,都未能掌握其中的方法。大抵天下的官员,都有各自隶属的长官,有功有过,其长官都可以弹劾举发。如果一定要让每个人都在朝廷接受考核,那么那些长官又有什么用呢?只有那些没有隶属关系、没有人做他们长官的大吏,考核应当加在谁身上呢?他们的地位尊贵,所以考核一人,其下属都可以整齐有序;他们的数量少,所以可以详尽地考察他们的能力与不足而不致错谬。这番话可以说是抓住了要害。现在如果真的能让天下的官员各自在其所属的长官那里接受考核,县的属官由县令自行考核而由郡守审核,郡的属官由郡守自行考核而由州牧审核,州的属官由州牧自行考核,其上级佐官则由朝廷审核。即使是郡的属官中选拔任用较重的九载考课,也由朝廷审核。在中央,六卿各自考核其所属官员而由考功司审核,那么上下所考核的人,都不超过几个人,足以求得真实情况。苏洵所说的“用力少而成功多”,没有比这更便利的方法了。○陈氏集説说:大概三公地位尊贵,向下统领冢宰的职权;冢宰地位尊贵,向下兼管六卿的事务。天下各种事务,没有不统辖的。像出纳这样重要的职务,宿卫这样亲近的人,奉供这样近侍的习近之人,玉府财用的主管,存留宫中使令的宠幸密近之臣,凡是在王宫内外布置、而迫近于人主左右的人,一举手之间都归属于冢宰。因此群士大夫的职业有所统辖,而不敢放纵;人主的心术有所制约,而不敢自私。纲纪不废弛,名分不改变,爵禄不轻率,而左右前后的人,侍御仆从的事务,宴安玩狎的时候,没有敢蛊坏人主的心术而侵夺大臣权柄的,体制的正统,哪有比这更大的呢?可悲啊!后世的人不认识这个道理,夺取大臣的权力而授予群臣,防备天官的属官而归于百官,将内廷的士大夫安置在外廷。儒者又从而助长说:“天子和大臣应当不屑于细务”,于是又从而削夺他们的权力,使他们拥有虚名在百官之上,而做大臣的也拱手清谈而不处理事务。自从汉朝以来,变故具备了。上面不能临御下面,外面不能制约里面,人主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小人只看重利益。君臣上下在法度之外互相快意,而乱萌祸基四面并起,天下已经不可为矣。所以自从出纳的重要职务不由大臣统领,宰夫的官职就废除了。改为中书、尚书的职责,中书、尚书交替掌权,而霍光的权重,恭显的事端兴起,尚书和中书的体制就形成了。自从宿卫的亲近之人不由大臣统领,宫正、宫伯的官职就废除了,改为光禄、卫尉的职责。光禄勋的属官日益亲近,而门下遂成为省,加官遂成为司,侍中遂成为宰夫了。自从供奉的近习不由大臣统领,膳夫以下,掌次以上,就废除改为少府、太常的职责。等到其极端,关内侯、骑都尉的爵位到了,以及烹庖、乐工、医师的贱职,到了鸣玉而曳组,门下大仆的司到了,又分为殿中省为内诸司使了。以至于玉府财用的主管,既不是大臣所参与听闻的,那么汉朝鸿都门的卖爵,唐朝琼林、大盈的名库,谁又能检查呢?女宠近习的宠幸,既不是大臣所参与听闻的,那么房闼有制政的渐起,妃妾起巫诅的风气,阍寺擅废立的权力,谁又能制约呢?唉,宿卫不是小人,饮膳、烹庖、酒浆、醯醢不是微物,埽洒、缝染不是贱职,而幄帟、次舍不是细事。大臣制约其权力,那么小臣不得专断其事,天子不得快其私欲。周公深见远识,后世不念其继承,而横流至此,这是可恨的。而究论其来源,则始于陈平自弃其权,而武帝习见其事,遂举其权而授予群臣。有司上下相临的形势,从此解防而不可复合了。当文帝以刑狱问陈平,陈平不回答,以为得宰相之体,而不知宰相之无权,大概始于此时。钱谷的出入,决狱的多寡,国家的根本,而生民的性命也。宰相不参与听闻,而反而让天子责问廷尉,责问内史,那么凡九卿、中二千石的事务,岂能再参与听闻吗?天下的事务,宰相不参与听闻而归之于天子,天子不能察而归之于左右近习之人,国家想要治理得成吗?而却说“上佐天子,理阴阳,下遂万物之宜”,托此以为宰相职业,这也是清谈不事事的异名罢了。从此以后,郡国上计得直达于天子,天下大柄尽归尚书。武帝又以中大夫、侍中视丞相为外朝,而内朝之事,宰相不得闻矣。九卿更进用事,事不决于丞相,而外廷之事,宰相又不得闻矣。吏九百石以上调于尚书,而天下之事,宰相不得闻矣。文墨小技之事,一言之合意,立取荣宠,为天子私人,气焰方张,言听计从,而宰相大臣反被屈辱摧折。入则横议于内,出则专行于外,大臣之无权而小臣之横至此,这岂还有纲纪名分吗?其后丙吉相宣帝,于中兴之日,而御史大夫不得亢礼,似稍知重大臣之权矣

。而尚书决事,诸将军犹领之,而中书宦者遂乗间而用事。至于四曹之置,而自宰相而下,悉闗其中,而尚书中书始表里为奸矣。究论至此,则天官一属,横流纷错,无复上下之名分,外内之统摄,其所由来久矣。后世如欲复古以为治,要当自周官始。欲复周官,要当自宰相始,则体统正,而天下之事可以次而举矣。○明斋王氏曰:天官之职甚为博大,骤观之若散出无纪,然有要焉。典灋则治天下之道,贡赋式制国用之矩,八柄八统御百官之权,九两九职保万民之方,此总述均平之事,所以运量天下者也。冢宰主节制王及后世子,而有宫中之政令,主统百官以攷其治理财,以制国用,而有嵗终正治受防,此一官灋守也。自和布悬灋而下,则率六十属以举天下之治,建其牧而下,则总择天下之官以任天下之职,此特春王正月新政也。以其宅百揆,故赞王听治,而有六叙以肃百僚,六计以察百官,八成以聴万民,六属而事之职掌有定规,六职而事下六官有定式,九职而事下各职有定式,此皆每日之事也。国之大事七,或以百职之首而提其纲,或以天官所掌而治其要,此则毎时所值之事也。小宰、宰夫其职掌,并与冢宰相亚,大约尊者博而要,卑者少而详,故虽杂而不越,大积焉而不宛者,以此。呜呼!天无为作之君以代天,君不能自为立之相以代君,求之切,择之审,待之隆,相视为一体,相须为一家,君之所以付托,相之所以负荷皆家事也。故宰相事业不过辅王以承天奉嗣,王以统承乎先王而已。盖主器者天子,而相之者天官。天子之位虽传于一家,而天子之治则公于四海。是故天官之职,俾王及后世子靡不由于式灋。不必传贤而天下无不治,虽曰家天下,而实常得贤也。伯益、伊尹、周公所世守者,后世人君所以求之、待之,既与古异,而人才亦不古若。或贪恋权势,肆志妄行;或罢软不胜任,推奸避事故。天子每毎自用相,不得有为,岂一体相成意哉?

译然而尚书决断政事,各位将军仍然兼领其职,于是中书省的宦官便趁机掌权用事。等到四曹设置之后,从宰相以下,全都参与其中,于是尚书与中书便内外勾结、狼狈为奸了。推究到这种地步,那么天官这一系统,混乱纷杂,不再有上下的名分,内外统摄的关系,这种情况由来已久了。后世如果想要恢复古制来治理国家,一定要从《周官》开始。想要恢复《周官》的制度,一定要从宰相开始,这样体制纲纪才能端正,天下的事务就可以依次推行了。

明斋王氏说:天官的职责非常广大,乍一看似乎散乱没有条理,但其实是有要领的。典法是用来治理天下的道理,贡赋的式则是制定国家用度的准则,八柄八统是驾驭百官的权力,九两九职是保全万民的方法,这些总述的是均平的事务,是用来统筹规划天下的。冢宰主要节制君王及后世的太子,掌管宫中的政令,统领百官来考察他们的治理情况,管理财政以制定国家用度,并在年终考核政绩、接受封赏,这是这一官职的法律职守。从和布悬法以下,则是率领六十个属官来推行天下的治理;建立牧官以下,则是总括选拔天下的官员来担任天下的职务,这特别像是春天正月的新政。因为冢宰总揽百官,所以辅佐君王听政,用六叙来严肃百官的礼仪,用六计来考察百官的政绩,用八成来听取万民的诉求,六属使得事务的职掌有固定的规范,六职使得下属六官有固定的法式,九职使得下属各职有固定的法式,这些都是日常的事务。国家的大事有七项,有时凭借百官之首来提纲挈领,有时凭借天官所掌管的来治理要害,这些则是随时所遇到的事务。小宰、宰夫的职掌,都与冢宰相辅相成,大抵地位尊贵的职责广博而扼要,地位低下的职责较少而详细,所以虽然繁杂却不越轨,积累宏大却不曲折,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唉!上天没有作为的君主来代替天,君主不能自己设立宰相来代替君主,寻求迫切,选择审慎,待遇隆重,君相视为一体,相互依存如同一家,君主所托付的,宰相所承担的,都是家事。所以宰相的事业不过是辅佐君王来承奉天命、继承先王,君王以此来统领继承先王的基业罢了。大概主持神器的是天子,而辅佐天子的是天官。天子的地位虽然传于一家,但天子的治理则公之于四海。因此天官的职责,使得君王及后世的太子无不遵循法度。不必传位给贤人而天下没有不治的,虽然说是家天下,但实际上常常能得到贤人。伯益、伊尹、周公所世代坚守的,后世君主寻求、对待他们的方式,已经与古代不同,而人才也不像古代那样了。有的贪恋权势,肆意妄为;有的软弱无能不胜任,推卸责任、回避事故。天子每每自己任用宰相,导致宰相无法有所作为,这难道是君相一体相成的本意吗?

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注:宫刑在王宫中者之刑,建明布告之纠察也。若今御史中丞。

王氏曰:小宰掌建邦之宫刑,此治内以及外之意。大司寇五刑无宫刑,则宫刑独小宰之所建也。政令纠禁,所以为刑之先后左右,期至于无刑者也。尝观文王道化之行,近至汝坟,逺及江汉,反而求之,始于后妃之本而已。记曰:「古之明明徳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此之谓也。○杂説:有王宫,有后宫。内宰治王宫之政令,所谓后宫也。至云凡宫之纠禁,则王宫、后宫总隶小宰矣。纠以纠其失,禁以禁其邪,不唯迩臣知所畏,而后宫近习亦有所畏,此乃先王治内之道。○叶氏曰:小宰贰太宰,岂无他职而首拳拳于王宫之刑禁?王宫岂施刑之地?小宰岂掌刑之职耶?盖天子之政令,天下之风俗,未有不自王宫始。侍御仆从一有不正,出入起居一有不钦,皆足以害治。不闻汤制宫刑儆于有位者乎?三风十愆之戒,必及乎宫室之隠微。自邦君、卿士、臣下以及于蒙士,凛乎其严,若丧亡之在朝夕。至于臣下不正,则曰「服墨刑」,伊尹乃继之曰「嗣王祗厥身,念哉」。盖宫刑虽以为有位之儆,而实有以起君心之敬;宫刑虽以为王宫之禁,而实有以格君心之非。然则宫刑之掌于小宰,其修与废,君心敬怠之所由判,君徳隆替之所由基也欤?故知商之宫刑,则知周之宫刑。○潜溪邓氏曰:小宰掌建邦之宫刑,治王宫之政令纠禁,而太宰无列,何也?王昭明言之:「宰治不通王宫乎?先之则后,阳治后之则慢王宫。」故无列,此互备之也。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执邦之九贡、九赋、九式之贰,以均财节邦用。注:逆迎受之。郑司农云:「贰,副也。」

疏:大宰以六典、八法、八则治邦国、官府、都鄙,此还以之句攷其治,所谓逆也。○刘氏曰:贡职之入,嵗无常数;九式之用,国有定规。彼有余,此不足,小宰均之,以俾必给,则九式不愆于礼矣。节邦用者,非其式不可用,而王者之欲不节,而自中乎礼义矣。○愚按:成周之世,损上以益下者,何其至也!有司稼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灋矣。有遂人等官,以嵗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以令贡赋矣。复有司书,三嵗则大计羣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凡税敛掌事者受灋矣。夫天时不登,以病民,则防之;吏治不职,以病民,则防之;民老幼废疾,以自病,则又防之。而赋税不足,唯减损王躬,以为均节之灋。成周损上以益下者,何其至也!后世国费浩繁,每嵗司农先量所出,责赋郡国,谓之防计,不给,又额外科之,谓之加派。至横征巧取,又出加派之外,其为一时茍且之计,益不忍言矣。以欲从人者王,以人从欲者亡。秉国成者,反覆于均节邦用之説,而不投箸而起,如救焚拯溺,以为防民计者,独何心哉!

以官府之六叙正羣吏。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防,六曰以叙听其情。注:叙,秩次也。谓先尊后卑也。治,功状也。食,禄之多少。情,争讼之词。

疏先尊后卑各有秩次,则羣吏得正,故云正羣吏也。防嵗终防计文书。○杂説:小宰所掌典灋,皆大宰执其要,而六叙独不掌。盖灋有详畧,尊者治其畧,六叙之法已详大宰,所以不掌。○愚按:情读如陈情之情,谓羣臣以私情有所陈请也,亦以叙听之。先王体羣臣,无所不至如此。

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注:大事

译小宰的职责,是建立国家的宫刑,以此治理王宫的政令。凡是王宫中的纠察禁令,注:宫刑是指在王宫中执行的刑罚,建立并明确颁布这些纠察禁令。就像现在的御史中丞。

王氏说:小宰掌管建立国家的宫刑,这是治理内部进而影响外部的意思。大司寇的五刑中没有宫刑,那么宫刑就是小宰独自建立的。政令与纠察禁令,是刑罚实施前后的辅助手段,期望最终达到不用刑罚的境界。我曾观察文王道德教化的推行,近到汝水之滨,远及江汉地区,反过来探究其根源,始于后妃的根本而已。《礼记》说:“古代在天下弘扬光明德行的人,先治理好自己的国家;想要治理好国家的人,先整顿好自己的家庭。”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杂说:有王宫,有后宫。内宰治理王宫的政令,所谓后宫就是指这里。至于说到凡是宫中的纠察禁令,那么王宫、后宫都统属于小宰了。纠察是为了纠正过失,禁令是为了禁止邪念,不仅近臣知道畏惧,后宫亲近的人也都有所畏惧,这才是先王治理内部的方法。○叶氏说:小宰辅佐太宰,难道没有其他职责而首先专注于王宫的刑禁吗?王宫难道是施行刑罚的地方吗?小宰难道是掌管刑罚的职务吗?大概天子的政令,天下的风俗,没有不是从王宫开始的。侍从仆役一旦有不端正,出入起居一旦有不恭敬,都足以危害治理。没听说商汤制定宫刑来警戒在位的人吗?三风十愆的警戒,必定涉及到宫室中隐秘细微的地方。从邦君、卿士、臣下一直到蒙士,都感到严厉敬畏,好像灭亡就在朝夕之间。至于臣下不端正,就说“服墨刑”,伊尹接着说“嗣王恭敬自身,要深思啊”。大概宫刑虽然用来警戒在位的人,但实际上能引起君主内心的恭敬;宫刑虽然用来禁止王宫中的行为,但实际上能纠正君主内心的错误。那么宫刑由小宰掌管,它的修明与废弃,就是君主内心恭敬与懈怠的分判,君主德行兴盛与衰败的基础啊?所以知道商朝的宫刑,也就知道周朝的宫刑。○潜溪邓氏说:小宰掌管建立国家的宫刑,治理王宫的政令纠察禁令,而太宰没有列入,为什么呢?王昭明说:“宰治不通王宫吗?先于它则后,阳治后于它则怠慢王宫。”所以没有列入,这是互相补充完备的意思。

掌管国家六典、八法、八则的副本,以迎接邦国、都鄙、官府的治理情况;执掌国家九贡、九赋、九式的副本,以均衡财物、节制国家用度。注:逆,迎接接受的意思。郑司农说:“贰,副职、副本的意思。”

疏:大宰用六典、八法、八则治理邦国、官府、都鄙,这里还用来考核它们的治理情况,这就是所谓的迎接。○刘氏说:贡职的收入,每年没有固定的数额;九式的用度,国家有规定的规则。那里有余,这里不足,小宰加以均衡,使得必定充足,那么九式就不会违背礼制了。节制国家用度,不是不符合规定就不能用,而是王者的欲望不节制,却自然符合礼义了。○愚按:成周时代,减损上级以增益下级,是多么周到啊!有司稼巡视田野观察庄稼,根据年成的好坏制定征收法律。有遂人等官员,按时登记夫家人口的多少,以及六畜车马,辨别老幼废疾,以此命令贡赋。又有司书,三年就全面考核群吏的治理,以了解百姓的财力,凡是税敛掌事者都接受法律。如果天时不好,导致百姓困苦,就防备它;吏治不尽职,导致百姓困苦,就防备它;百姓老幼废疾,自己困苦,又防备他们。而赋税不足,只减损君王自身,作为均衡节制的法律。成周减损上级以增益下级,是多么周到啊!后世国家费用浩繁,每年司农先衡量支出,向郡国责求赋税,称为防计,不够,又额外征收,称为加派。至于横征暴敛,又超出加派之外,这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忍心说了。以欲望顺从百姓的是王,以百姓顺从欲望的会灭亡。执掌国家成法的人,反复谈论均衡节制国家用度的说法,却不投箸而起,像救火拯溺一样,为防备百姓困苦打算,这是什么心呢!

用官府的六叙来端正群吏。一曰用次序端正他们的职位,二曰用次序推进他们的治理,三曰用次序安排他们的工作,四曰用次序规定他们的俸禄,五曰用次序接受他们的年终报告,六曰用次序听取他们的诉讼言辞。注:叙,秩次的意思。是说先尊后卑。治,功绩状况。食,俸禄的多少。情,争讼的言辞。

疏:先尊后卑各有秩次,那么群吏就能端正,所以说端正群吏。防,年终防计文书。○杂说:小宰所掌管的典法,都是大宰执掌其纲要,而六叙唯独不掌管。大概法律有详略,尊者治理其略,六叙之法在大宰那里已经详细,所以不掌管。○愚按:情读如陈情的情,是说群臣以私情有所陈请,也按次序听取。先王体恤群臣,无微不至如此。

用官府的六属来举行政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治理,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教化,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礼仪,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政务,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刑罚,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管国家事务,大事则听从其长官,小事则直接上报。注:大事

从其长,若庖人、内外饔与膳夫共王之食。

译顺从他的专长,就像厨师、内外饔和膳夫共同准备国王的饮食一样。

疏:膳夫,食官之长。庖人、内外饔、亨人,有事皆来谘白膳夫。

小事专达,若宫人、掌舍各为一宫,六官之属三百六十,象天地四时、日月星辰之度数,天道备焉。

竹埜叶氏曰:周官三百六十,已倍于夏商。通攷其卿大夫士之数,六官几三千人,大抵多兼摄也。盖官属有不必专置者,地官如角人、羽人、掌炭、掌茶等职,但征一物;秋官如庶氏、防氏、穴氏、硩蔟氏、赤犮氏等官,但攻一事。不可兼乎?有不可常置者,田诅则有甸祝、诅祝,祭祀军旅共仗禁嚣则有伊耆氏、衔枚氏,丧纪则有职丧、丧祝、夏采,不可摄乎?盖周人因事而置官,周礼因官而存名。居官而不兼其职,则官冗;兼官而不存其名,则官废。知周礼兼官之职,又知周礼存官之名,则可与言官制矣。○庄渠魏氏曰:王举大宰,大宰举五官于主,六卿各举其僚属之长数人,使自以类相举,此乾坤易简之道也。汉制六卿亦得自举掾属,争以辟士相髙。非其人则负知人之明,而亦自失其助。故汉治犹为近古,后世天下之官尽选于吏部,人才不能周知,不得已而用资格,贤不肖大混淆矣。○明斋王氏曰:盖大事而弗从其长,则政出多门,小臣横而大臣无权;小事而不专达,则大臣亲细务,以多事自敝。下僚贤者不得尽其才,不肖者得以推奸借口,二者皆非也。

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诘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注:懐亦安也。宾客来共其委积,所以安之。聚百物者,司马主九畿职方,制其贡,各以其所有。

王氏曰:「以怀宾客,文徳修而逺人服也。」中庸九经终于怀诸侯,亦是此意。○刘氏曰:「不以聚百物为职,则兵革兴而民力殚矣;不以除盗贼为职,则刑罚滥而大寇作矣;不以生百物为职,则事为广而八材枯矣。」○王氏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则制治必有灋;徒灋不能以自行,故行灋存乎人。先王建六官而授之以灋,其灋则有六典焉,其官则有六职焉。典为畧,职为详;畧以立其始,详以成其终。此六典六职所以相因为用也。」○潜溪邓氏曰:「六典言经常之道,人君所操;六职言主掌之事,人臣之分职,故其文小异大同。」

以官府之六聮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聮事。二曰宾客之聮事。三曰丧荒之聮事。四曰军旅之聮事。五曰田役之聮事。六曰敛弛之聮事。凡小事皆有聮。注:郑司农云:大祭祀,大宰赞玉币,司徒奉牛牲,宗伯眡涤濯,涖玉鬯,省牲镬,奉玉齍,司马羞鱼牲,奉马牲,司寇奉明水火。大丧,大宰赞赠玉含玉,司徒率六乡之众庶属其六纼,宗伯为上相,司马平士大夫,司寇前王。此所谓官聮。▯谓荒政弛力役及国中贵者贤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不以力役之事奉牲者,其司空奉豕与。

疏司农不言司空,司空亡故也。大祭祀惟大宰尊,不奉牲;宗伯不言奉鸡;司马不兼言奉羊;司寇不言奉犬,皆畧不言,可知。○杂説丧纪之事,宰夫与职丧帅官有司而治之。天官聮夏官也;廛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地官聮天官也;量人与郁人受斝歴而皆饮之,春官聮夏官也;乡师攷司空之辟,又涖匠师,地官聮冬官也;大司徒教民附于刑者归于士,地官聮秋官也;司常赞司马颁旗物,春官聮夏官也;巾车入赍于职币,春官聮天官也;稍人听于司马,县师以司马之灋作之,地官聮夏官也。其大要如此,又有逐官属中各自相聮处,不可尽举,可以类推也。○杂説制官之灋,职不分则紊乱无统;事不聮则审察不精。无统则多废,事不精则多败。事如人之一身耳,聴目视,手举足运,虽各有所司,而血气脉理相通而无扞格,故能安乐而无危。闗节之间,一毫阻滞则病随作矣。唐虞之时,百揆四岳州牧侯伯截然有纪序条目,不相侵紊。彼

译疏:膳夫,是掌管饮食的官员之长。庖人、内外饔、亨人,凡有事务都要来向膳夫咨询禀报。

小事可以直接上报,如果宫人、掌舍各自负责一个宫室,六官的属官共有三百六十人,象征天地四时、日月星辰的度数,天道的完备就体现在这里了。

竹埜叶氏说:周官三百六十,已经比夏、商两代多了一倍。全面考察其卿、大夫、士的人数,六官几乎有三千人,大概大多兼任其他职务。因为有的官属不必专门设置,如地官中的角人、羽人、掌炭、掌茶等职位,只是征收一种物品;秋官中的庶氏、防氏、穴氏、硩蔟氏、赤犮氏等官员,只是处理一件事。这些难道不能兼任吗?有的官职不必常设,如田猎诅咒时有甸祝、诅祝,祭祀和军旅共用仪仗、禁止喧哗时有伊耆氏、衔枚氏,丧葬事务时有职丧、丧祝、夏采,这些难道不能代理吗?大概周人根据事务来设置官职,《周礼》根据官职来保留名称。如果担任官职却不兼任其职责,那么官员就会冗杂;如果兼任官职却不保留其名称,那么官职就会废弛。知道了《周礼》中兼任官职的职责,又知道了《周礼》中保留官职名称的道理,就可以谈论官制了。○庄渠魏氏说:周王举荐大宰,大宰向君主举荐五官之长,六卿各自举荐其僚属中的几位长官,让他们自己按类别相互举荐,这是《易经》中乾坤简易的道理。汉代的制度,六卿也可以自行举荐掾属,争相以征辟士人相高。如果举荐的不是合适的人选,就辜负了知人之明,也失去了自己的助手。所以汉代的治理还接近古制,后世的天下官员都由吏部选拔,人才无法全面了解,不得已而采用资历标准,贤能与不贤的人大大混淆了。○明斋王氏说:大概大事如果不听从长官,那么政令就会出自多门,小臣专横而大臣无权;小事如果不能直接上报,那么大臣就会亲自处理琐碎事务,因多事而自我疲惫。下属中贤能的人不能尽其才,不贤的人得以推卸责任、借口舞弊,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对的。

用官府的六种职事来辨别国家的治理。一是治职,用来使国家安定,使百姓均平,节制财用。二是教职,用来使国家安宁,使百姓宁静,安抚宾客。三是礼职,用来使国家和谐,使百姓和睦,侍奉鬼神。四是政职,用来使国家顺服,使百姓端正,聚集各种物资。五是刑职,用来稽查国家,纠正百姓,清除盗贼。六是事职,用来使国家富裕,养育百姓,生产各种物资。注:怀也是安抚的意思。宾客到来时供给他们物资,以此来安抚他们。聚集各种物资,是指司马主管九畿的职方,制定贡赋,各自拿出他们所有的东西。

王氏说:“用安抚宾客,是文德修明而远方的人归服。”《中庸》九经终于安抚诸侯,也是这个意思。○刘氏说:“如果不以聚集物资为职事,那么战争就会兴起而民力耗尽;如果不以清除盗贼为职事,那么刑罚就会滥用而大寇作乱;如果不以生产物资为职事,那么事务就会繁杂而八材枯竭。”○王氏说:“仅有善心不足以治理政事,那么制定治理必须有法度;仅有法度不能自行实施,所以执行法度在于人。先王建立六官并授予他们法度,其法度有六典,其官职有六职。典是纲领,职是细节;纲领用来确立开始,细节用来完成终结。这就是六典与六职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原因。”○潜溪邓氏说:“六典说的是经常不变的道理,是君主所掌握的;六职说的是主管的事务,是臣子的分内职责,所以它们的文字小有差异而大体相同。”

用官府的六种联事来联合国家的治理。一是祭祀的联事。二是宾客的联事。三是丧荒的联事。四是军旅的联事。五是田役的联事。六是敛弛的联事。凡是小事都有联事。注:郑司农说:大祭祀时,大宰辅助玉币,司徒奉献牛牲,宗伯视察洗涤,临视玉鬯,省视牲镬,奉献玉齍,司马进献鱼牲,奉献马牲,司寇奉献明水火。大丧时,大宰辅助赠玉含玉,司徒率领六乡的众庶连接六纼,宗伯作为上相,司马平定士大夫,司寇在前引导王。这就是所谓的官联。〇所谓荒政,是放松力役,以及国中尊贵者、贤者、服公事者、老者、病者都免除力役,不从事力役之事,奉献牺牲的,大概是司空奉献豕吧。

疏:司农没有提到司空,是因为司空一职已经亡佚了。大祭祀时只有大宰尊贵,不奉献牺牲;宗伯没有说奉献鸡;司马没有兼说奉献羊;司寇没有说奉献犬,都是略而不提,可以推知。○杂说:丧葬事务,宰夫与职丧率领官员有司来处理。天官联夏官;廛人将皮毛筋角送入玉府,地官联天官;量人与郁人接受斝历而都饮用,春官联夏官;乡师考核司空的禁令,又临视匠师,地官联冬官;大司徒教导百姓,附于刑罚者归于士,地官联秋官;司常辅助司马颁布旗物,春官联夏官;巾车将赍送入职币,春官联天官;稍人听从司马,县师用司马的法令来制作,地官联夏官。其大略如此,又有逐官属中各自相互联事的处所,不能全部列举,可以类推。○杂说:制定官职的法度,职事不分则紊乱无统;事务不联则审察不精。无统则多废弛,事不精则多败坏。事务如同人的身体,耳听目视,手举足运,虽然各有主管,但血气脉理相通而没有阻碍,所以能安乐而无危险。关节之间,稍有阻滞则疾病随之产生。唐虞之时,百揆四岳州牧侯伯截然有纪序条目,不相侵扰。彼

羲和掌四时之政于四方,国有大政得与内朝更相参议。至于司空总齐百揆,理固宜然。而臯陶刑官得以陈谟与启沃之事,伯益农官得以赞禹与师旅之事,后夔乐官得以教胄子与教导之事。典谟简古,其事不详,意亦可见。若夫周官六典,其详可得而闻矣。盖其典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各司其司,各职其职,内外大小莫不专一,此乃其官职当然耳。而其官府之有聮,以合邦治,以祭祀、宾客、丧荒、军旅、田役、敛弛之事,六官皆得参议焉。大宰兼统六典,即唐虞司空之任也。然司徒掌教起徒役则肄之,司马掌兵论官材则肄之,大宗伯掌礼教导学校之事亦肄之,非特此也。在内则为六卿,在外则为六乡之大夫,国家有警则为六军之将,益见当时制官闗节脉理未尝不相通如此。汉兴去古未逺,此意犹存。南军虽掌于大尉,而兵不在焉。四方章奏虽上于御史大夫,而生杀予夺之权不在焉。唯宰相兼军国之权,故汉世宰相之权甚重,以其无所不统也。九卿各率其职,虽防而不相属,然有议论下,而博士之微犹得参议。凡有诏令,御史大夫下相国,相国下诸侯王。御史中丞执法下郡守,故外内无扞格。凡有政事,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得以纠举百僚,丞相司直亦得察举丞相不法,故上下无壅蔽。甚者,宿卫小臣亦得使之参议朝事。至武帝之末,既分丞相官属为二,丞相之权轻,又不置太尉,大将军掌兵,因得以自便,是故霍光以大将军尽兼军国事,因冠以司马、尚书之号,朝廷大事尽归一人,废立之变,丞相不知,何望于事之交相议论也。唐世任官之法,职事虽相聮属,而名位不正,权柄不出于一人,各以私意行乎其间,其弊有不可胜言者。盖唐初以三省之长共议国政,六部各以其职举事,故大小不紊。以天下之事,三省之长相与议论,六部亦为之参议焉。奈何以宰相品位崇重,不欲轻以授人,常以他官居其职,如吏部、如秘书监、如太子詹事等,皆非宰相职。三省之长无人焉,资望既浅,两不相服,权柄分而智术任,虽求以通之,乃所以不通也。君子反覆汉唐之事,乃知建官之制,其名位不紊,权柄不移,职分统而情意交通者,自唐虞以来,唯成周尽善矣。读《太宰》者,可不深攷乎?

译羲和在四方掌管四时的政令,国家有重大政事,能够参与内朝互相参议。至于司空总领百官,治理政务,本来应当如此。而臯陶作为刑官,能够陈述谋略参与启导君主之事;伯益作为农官,能够辅佐大禹参与军事行动之事;后夔作为乐官,能够教导贵族子弟参与教化之事。《尚书》中的典谟文字简古,事情记载不详细,但大意也可以看出。至于周官的六典,其详细内容是可以听闻的。大概那典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各自掌管自己的事务,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内外大小没有不专一的,这是官职本来的样子。而官府之间有联属,以配合国家的治理,在祭祀、宾客、丧荒、军旅、田役、敛弛这些事上,六官都能够参与议论。大宰统管六典,就是唐虞时期司空的职责。然而司徒掌管教化并兴起徒役,就加以训练;司马掌管军事并评定官员才能,就加以训练;大宗伯掌管礼仪并教导学校之事,也加以训练,不仅仅是这样。在内就是六卿,在外就是六乡的大夫,国家有警报时就成为六军的将领,更加可以看出当时设置官职的关键脉络未曾不相通如此。汉朝兴起,距离古代不远,这种意旨还留存着。南军虽然由太尉掌管,但兵权并不在他手中。四方的章奏虽然上报给御史大夫,但生杀予夺的权力并不在他手中。只有宰相兼领军国大权,所以汉朝宰相的权力很重,因为他无所不统。九卿各自率领自己的职责,虽然防范但不相隶属,然而有议论下达时,博士的微小职位还能够参与议论。凡是诏令,御史大夫下达给相国,相国下达给诸侯王。御史中丞执法下达给郡守,所以内外没有抵触。凡是政事,御史中丞、司隶校尉能够纠举百官,丞相司直也能够察举丞相的不法行为,所以上下没有壅塞蒙蔽。甚至,宿卫的小臣也能够让他们参与议论朝政。到了汉武帝末年,既然把丞相的官属分为两部分,丞相的权力减轻,又不设置太尉,大将军掌管兵权,因而得以自便,所以霍光以大将军完全兼领军国事务,进而冠以司马、尚书的称号,朝廷大事全部归于一个人,废立的变化,丞相不知道,还指望什么事能互相议论呢?唐朝任用官员的方法,职事虽然相联属,但名位不正,权柄不出于一人,各自以私意行事其间,其弊端有说不尽的。大概唐朝初期以三省之长共同议论国政,六部各自以其职责举行事,所以大小不混乱。以天下之事,三省的长官互相议论,六部也为此参与议论。奈何因为宰相品位崇高重要,不想轻易授予别人,常常用其他官职担任其职务,如吏部、如秘书监、如太子詹事等,都不是宰相的职事。三省的长官没有人担任,资历声望既浅,两方互不相服,权柄分散而智术任用,虽然求取通达,反而因此不通达。君子反复考察汉唐之事,才知道建立官职的制度,其名位不混乱,权柄不转移,职分统属而情意交通的,自唐虞以来,只有成周最为完美了。阅读《太宰》的人,能不深入考察吗?

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传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防。注:郑司农云,政谓军政也,役谓▯兵起徒役也,比居谓伍籍也。

疏:司徒五家为比,出军则五人为伍。○林氏曰:以籍之伍更相▯军,故平而无遗脱,此力征所以均也。

简犹阅也,稽犹计也。计其士之卒伍,阅其兵器,为之要簿也。版户籍图地图,听人讼地者,以版图决之。称责,谓贷予;傅别,谓券书也。要防,谓计最之簿书。▯谓政,谓赋也。

王氏曰:「政,力征也。」《记》曰:「七十者不从政。」

傅别,谓为大手书于一札中,字别之。

疏谓于字中央破之,两家各得一也。○王氏曰:傅谓地之附近隣比为证佐也。别券书两分者,犹今之合同。

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傅别、质剂,皆今之券书,事异,异其名耳。《礼》,命礼之九命之差等。

王氏曰:其法一定而不可亏,故谓之成。司寇凡万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也。○叶氏时曰:民聚而必有事,事起而必有争。圣人起教于微,▯而防患于未然,是以有书以载其灋,有灋以待其事。事来而应之以灋,讼起而正之以书。犹决事之不可无比,断事之不可无律也。《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其官成之谓欤?○邓氏曰:成,谓成籍可覆按者。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如布有经而不乱。○刘氏曰:八者所以养民之信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礼乐刑政待信为本,有以证于其民,而莫敢不信,则本立矣。民而无信,虽有礼乐刑政,何所措哉?○王氏曰:经邦治者,经常也。凡物有经有纬,一成而不可变者经也,错综无穷者纬也。夫聴天下之治,自征役至出入,错综无穷也。自比居至要防,一成而不可变者也。夫民生而有欲,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分界度量,则不能无争。先王惧其有争端也,先为之灋以防之。有犯者以此治焉,则情伪明,是非审,奸者无所肆其巧,愚者无所受其弊。《易》之讼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先王所以虑患,可谓逺矣。

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一曰防善,二曰防能,三曰防敬,四曰防正,五曰防灋,六曰防辨。注: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防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灋,守灋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

临川王氏曰:防者,察也。辨能辨事。○何氏曰:辨者,临事不惑。○仲舆郝氏曰:善循良也。○邓氏曰:善徳之本能,徳之用,敬正善之则,灋辨能之施也。乃其介在防,善敬正,非防不能,能灋辨,非防无取也。

以灋掌祭祀朝觐防同宾客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注:灋,谓其礼灋也。

王氏曰:大宰于戒具不言灋,道揆之任也。祭祀吉礼,朝觐防同宾礼,军旅田役军礼,丧荒凶礼,嘉礼有脤膰则祭祀之事,有飨燕则宾客之事,则五礼具于此七事矣。戒敕其事之所当谨,具致其物之所当共。○鹤山魏氏曰:荆公云「言以法掌祭祀,则亦不与道揆」,故也。荆公常以道揆自居,而元不晓道与法不可离,法不本于道不足为法,道不施于法亦不见其为道。荆公以法不预道揆,故其新法皆商君之法,而非帝王之道。所见一偏,为言不小,因説永嘉二陈作《唐制度纪纲论》云:「得古人为天下法,不若得之于其法之外。」彼以道徳为法外事,皆因荆公判道法为二,后学遂为此説。如《周礼》三百六十官甸稍县都井地沟洫比闾族党教忠教孝,道正寓于法中。后世以刑法为法,故法为申商。

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财用,治其施舍,听其治讼。注:七事谓先四如之者三也,施舍不给役者。

疏:六者,即上六聮。百官聮事,通职,故云「令百官府共

译用官府的八项成法来治理国家,第一是审理政令与徭役,依据户籍编制;第二是审理军队与田猎,依据简册核查;第三是审理乡里纠纷,依据户籍与地图;第四是审理借贷债务,依据券书;第五是审理俸禄与爵位,依据礼制任命;第六是审理收支给予,依据文书契约;第七是审理买卖交易,依据质剂;第八是审理出入往来,依据账簿防范。注:郑司农说,政指军政,役指征发徒役,比居指伍籍。疏:司徒五家为一比,出兵则五人为一伍。林氏说:依据伍籍更相为伍,所以平时没有遗漏脱漏,这就是力役征发之所以公平的原因。简就是阅视,稽就是计算。计算士兵的卒伍,阅视兵器,制作总簿。版是户籍,图是地图,审理土地诉讼,依据版图来裁决。称责,指借贷;傅别,指券书。要防,指统计总数的账簿。政,指赋税。王氏说:“政,就是力役征发。”《礼记》说:“七十岁的人不服从力役。”傅别,指在一块木札上写大字,字从中分开。疏说:在字的中间剖开,两家各得一半。王氏说:傅指以邻近的比伍作为证佐。别券书分为两半,就像现在的合同。书契,指出纳收支的总账;质剂,指将两书写在一札上,相同而分开,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傅别、质剂,都是现在的券书,事情不同,名称也不同。《礼》,指九命礼制的等级差别。王氏说:法度一定而不能亏损,所以叫成。司寇审理万民的狱讼,依据邦成来决断。叶氏时说:民众聚集必然有事,事起必然有争。圣人在细微处施教,防患于未然,所以有书来记载法度,有法度来应对事情。事情来了用法度应对,诉讼起了用书来公正裁决。就像决断事情不能没有比照,断案不能没有律令。《易经》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用书契代替。百官以此治理,万民以此明察。大概是取象于夬卦,所说的官成吧?邓氏说:成,指成籍可以复查。百官以此治理,万民以此明察。就像布有经线而不乱。刘氏说:这八项是用来培养民众信用的。自古都有死,民众没有信用就不能立足。礼乐刑政以信为本,有证据给民众看,就没有人敢不信,这样根本就确立了。民众如果没有信用,即使有礼乐刑政,又能放在哪里呢?王氏说:经邦治,指经常。万物有经有纬,一成不变的是经,错综无穷的是纬。审理天下的治理,从征役到出入,错综无穷。从比居到要防,是一成不变的。人生而有欲望,就不能没有追求。追求而没有分界度量,就不能没有争斗。先王害怕有争端,事先制定法度来防范。有犯法者以此治理,那么真情与虚伪就明了,是非就审察清楚,奸邪的人无处施展巧诈,愚笨的人不受其害。《易经》讼卦说:君子做事谋始。先王考虑祸患,可以说是深远了。用听取官府的六项考核,来决断群吏的治理。第一是考核善,第二是考核能,第三是考核敬,第四是考核正,第五是考核法,第六是考核辨。注:听,指平治。平治官府的考核有六项,弊是决断。既用六项来决断,又以防为本。善,指做事好有声誉。能,指政令推行。敬,指在位不懈怠。正,指行为不倾邪。法,指守法不失误。辨,指明辨不疑惑。临川王氏说:防,指察。辨能明辨事情。何氏说:辨,指临事不迷惑。郝氏说:善指循良。邓氏说:善是德的本质,能是德的作用,敬正是善的准则,法辨是能的施行。它们都介在于防,善敬正,没有防就不能做到,能法辨,没有防就没有可取之处。用法度掌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戒备器具,军旅、田役、丧荒,也这样。注:法,指礼法。王氏说:大宰在戒备器具上不说法,是道揆的职责。祭祀是吉礼,朝觐会同是宾礼,军旅田役是军礼,丧荒是凶礼,嘉礼有脤膰则是祭祀之事,有飨燕则是宾客之事,那么五礼都包含在这七件事里了。戒敕事情应当谨慎,具致物品应当供给。鹤山魏氏说:荆公说“说用法掌管祭祀,就不与道揆”,所以。荆公常以道揆自居,而元不晓道与法不可分离,法不本于道不足以成为法,道不施于法也不显现其为道。荆公认为法不预道揆,所以他的新法都是商君之法,而不是帝王之道。所见片面,言论不小,因此说永嘉二陈作《唐制度纪纲论》说:“得到古人为天下的法,不如得到法之外的东西。”他们把道德视为法外之事,都是因为荆公将道法判为二,后学于是有此说。如《周礼》三百六十官、甸稍县都、井地沟洫、比闾族党、教忠教孝,道正寓于法中。后世以刑法为法,所以法成为申商。这七件事,命令百官府共同供给财用,治理施舍,审理诉讼。注:七件事指前面四件事加上后面的三件事,施舍指不服役的人。疏:六者,即上面六联。百官联事,通职,所以说“命令百官府共同

其财用」也。六聮中不言朝觐、防同,宾客中兼之。七事不言敛弛,以其非大事故退之在下。杂説:财用共于治官之属,治讼听于刑官之属,小宰举其要,故令之而已。○王先生曰:七事即六聮,独不见敛弛。令百官府共其财用,治其施舍,则敛弛亦在其中矣。○林氏曰:尝攷三代之政,未尝有转输漕挽之事。又《春秋》列国诸侯防同征伐,无嵗无之,然其兵食资用,取给于所过之国,亦未始有餽饷之役。凡以农功修而粟帛众,虽门闗郊里野鄙之间,皆有委积,故能随用取足也。《周礼》小宰防同军旅,令百官府共其财用,而《春秋》齐师还自召陵,申侯请道出陈郑之间,供其资粮扉屦是也。至秦欲攻匈奴,始使天下之民飞挽刍粟,转输河北,率三十钟而致一斛,漕运之盛,盖兴于此,恶足为治世法哉。

译这是关于“财用”的。六联中不提及朝觐、防同,而在宾客中兼及了。七事中不提及敛弛,因为这不是大事,所以将其退置在下。杂说:财用由治官之属共同供给,治讼由刑官之属听断,小宰只举其纲要,所以只是下令罢了。○王先生说:七事就是六联,只是没有见到敛弛。命令百官府共同供给财用,治理施舍,那么敛弛也就包含在其中了。○林氏说:我曾考察三代的政事,从未有过转运漕运的事情。又《春秋》中列国诸侯防同征伐,没有哪一年没有,然而他们的军粮资用,取自所经过的国家,也从未有过馈饷的劳役。这都是因为农事修明而粟帛众多,即使是在门关、郊里、野鄙之间,都有储备,所以能够随用随取而充足。《周礼》中小宰在防同军旅时,命令百官府共同供给财用,而《春秋》中齐师从召陵返回,申侯请求道路经过陈、郑之间,供给其资粮鞋履,就是如此。到了秦国想要攻打匈奴,才开始让天下百姓飞挽刍粟,转运到河北,三十钟才能运到一斛,漕运的兴盛,大概就兴起于此,哪里值得作为治世的法则呢。

凡祭祀,赞王币爵之事,祼将之事。注:又从大宰助王也,将送也。赞王酌郁鬯以献尸,谓之祼。祼之言灌也。明不为饮主以祭祀,唯人道宗庙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称焉。凡郁鬯受祭之啐之奠之。

疏不祼者,覆载之徳,其功尤盛,欲报之徳,无可称焉,故无祼,直加敬而已。凡郁鬯受祭之啐之奠之者,谓王以圭瓒酌郁鬯献尸,后亦以璋瓒酌郁鬯献尸,尸皆受灌,地降神,名为祭之向口,啐之,啐之谓入口,乃奠之于地也。祭天地既言无祼,按宗伯涖玉鬯,又《礼记·表记》云:“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上帝得有秬鬯者,按春官鬯人职掌其秬鬯下,所陈社稷山川等外神,皆用秬鬯,不用郁尔。○王氏曰:“天则升烟,地则荐血,人之魂气归于天,体魄归于地,故焫萧以求诸阳,祼以求诸隂焉。”○程氏曰:“天地用玉币,文神明而不祼,则玉币尊于鬯,故太宰赞之,鬯则大宗伯赞之,祼将又卑于鬯,故小宰赞之。若此类者,所谓序事也。先王量徳受任,因任受职,此序事所以辨贤也。”○鹤山魏氏曰:“宗庙之祭,自逆尸迎牲已后,无非是义理,此正所谓精义入神处,故曰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如祭天以特牲,器用陶匏,▯酒明水,不近人情者最尊。若夫祭爓祭孰,近人情者,礼之降,故记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也。’”

凡宾客赞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注:唯祼助宗伯,其余皆助太宰。王不酌宾客,而有受酢。大宗伯职曰:「大宾客则摄而载祼」。

疏:宾客酢王之时,大宰于宾处受而奉王。王饮讫,大宰受爵以授小宰。受币之时,亦王亲受,受以授大宰,大宰以授小宰也。○王先生曰:宗庙之祼,王与后为之;宾客之祼,宗伯代为之。王不酌宾客,而有受酢,示君无酌臣之义也。

丧荒受其含襚币玉之事。注:《春秋传》曰:「口实曰含,衣服曰襚。」凶荒有币玉者,宾客所赒委之礼。

疏《春秋》传者,公羊文其含襚所用,在死之时,若既殡之后,亦容有致之法,故《春秋》左氏“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亦在逾年后,《春秋》不讥也。按《小行人》云:“若国凶荒,则令赒委之。”彼谓王家赒委诸侯法,此谓诸侯赒委王家法也。○庄渠魏氏曰:“凶荒之币,玉宾客所助以礼神,《诗》曰:‘圭璧既卒,宁莫我听。’”

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羣吏之要,注主每月之小计,赞冢宰受嵗防。嵗终则令羣吏致事,注使赍嵗尽文书来至,若今上计。

魏氏曰:「冢宰计一嵗之功,小宰计一月之功。月计自受之,嵗计赞冢宰受之,亚相之体也。」

正嵗,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灋,徇以木铎曰:“不用灋者,国有常刑。”注:正嵗,谓夏之正月,得四时之正,以出教令者审也。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木铎,木舌也。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

易氏曰:「夏正建寅,谓之正嵗;周正建子,谓之正月。建子为时王之正月,示万民以更新之意。故大宰县治象于月吉,而后敛于挟日。建寅为民时之正嵗,吏治于是乎始。故小宰帅治官之属,观治象于已敛之后。」○王氏曰:「正嵗,先王之正也;正月之吉,时王之正也。万民取正于时王而已。若夫百官,则又当取正于先王也。」○张氏曰:「《七月》之诗言月,皆夏时,而以周之正为一之日。观此可见兼存之法。其兼存之何也?周人虽以天统改,用建子为正月,而以夏数得天,故未尝废。」○刘氏曰:「戒治官之属,正其始也。」○临川王氏曰:「将以禁人,则宜使人皆知之,不使皆知,及犯令而刑罔人而已。」

乃退,以宫刑宪禁于王宫。注:宪,谓表县之。

刘氏曰:「亦欲使王宫正其始也。」○仲舆郝氏曰:「宫刑,小宰专职也。」

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职,攷乃灋,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注:乃犹女也。

王氏曰:令百官府者,乃王宫中之官府。百官有治事于王宫者也。既宪禁于王宫,又明为告令,

译凡祭祀时,协助君王处理币帛、酒爵的事务,以及灌鬯酒献祭的事务。注:这是协助大宰辅助君王,将意为送。协助君王酌取郁鬯酒献给尸,称为祼。祼的意思是灌。表明祭祀不是为了给尸饮用,只有人道的宗庙祭祀才有祼礼,天地大神至尊无匹,不设祼礼,没有比这更尊贵的了。凡是郁鬯酒,接受祭礼、啐饮、奠置。

疏:不设祼礼是因为天地覆载的功德,其功绩尤为盛大,想要报答的恩德,无可称量,所以不设祼礼,只是直接表达敬意罢了。凡是郁鬯酒接受祭礼、啐饮、奠置,是指君王用圭瓒酌取郁鬯酒献给尸,王后也用璋瓒酌取郁鬯酒献给尸,尸都接受灌酒,地神降临,这称为祭之。向尸口,啐饮,啐饮是指入口,然后奠置于地。祭天地既然说没有祼礼,按照宗伯掌管玉和鬯酒,又《礼记·表记》说:“亲自耕种粢盛秬鬯,来侍奉上帝。”上帝得以使用秬鬯,按照春官鬯人的职责掌管秬鬯,下面陈列的社稷山川等外神,都使用秬鬯,不使用郁鬯。○王氏说:“天则升烟,地则荐血,人的魂气归于天,体魄归于地,所以焚烧萧草以求诸阳,灌鬯以求诸阴。”○程氏说:“天地使用玉币,文饰神明而不设祼礼,那么玉币比鬯酒尊贵,所以太宰协助,鬯酒则由大宗伯协助,祼将又比鬯酒卑下,所以小宰协助。像这类情况,就是所谓的序事。先王衡量德行授予任命,根据任命授予职位,这序事用来辨别贤能。”○鹤山魏氏说:“宗庙的祭祀,从迎尸迎牲以后,无不是义理,这正是精义入神的地方,所以说体现君臣之义,体现父子之伦。比如祭天用特牲,器物用陶匏,〇酒明水,不近人情的最为尊贵。至于祭爓祭孰,近人情的,是礼的降等,所以记载说:‘礼中近人情的,不是最尊贵的。’”

凡宾客协助祼礼,凡接受酒爵的事务,凡接受币帛的事务。注:只有祼礼协助宗伯,其余都协助太宰。君王不酌酒给宾客,而有接受酢酒。大宗伯的职责说:“大宾客则代理并主持祼礼”。

疏:宾客酢王的时候,大宰在宾客处接受并奉给君王。君王饮完,大宰接受酒爵授予小宰。接受币帛的时候,也是君王亲自接受,接受后授予大宰,大宰授予小宰。○王先生说:宗庙的祼礼,君王和王后主持;宾客的祼礼,宗伯代理主持。君王不酌酒给宾客,而有接受酢酒,显示君主不酌酒给臣下的意义。

丧荒时接受含襚币玉的事务。注:《春秋传》说:“口实叫含,衣服叫襚。”凶荒有币玉,是宾客赒济委赠的礼仪。

疏:《春秋》传,公羊文其含襚所用,在死亡之时,如果已经殡殓之后,也容许有致送的方法,所以《春秋》左氏“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也在逾年之后,《春秋》不讥讽。按照《小行人》说:“如果国家凶荒,就命令赒济委赠。”那是说王家赒济委赠诸侯的方法,这是说诸侯赒济委赠王家的方法。○庄渠魏氏说:“凶荒的币玉,是宾客协助以礼神,《诗》说:‘圭璧已经用尽,难道不听我的吗。’”

月末则按照官府的次序接受群吏的月报,注:主管每月的小计,协助冢宰接受岁终的总账。岁终则命令群吏呈报年度事务,注:使他们携带岁终的文书来到,如同现在的上计。

魏氏说:“冢宰计算一年的功绩,小宰计算一个月的功绩。月计自己接受,岁计协助冢宰接受,这是亚相的体制。”

正岁,率领治官的属员观察治象的法度,巡行并用木铎宣告说:“不遵守法度的,国家有常刑。”注:正岁,是指夏历的正月,得到四时的正,以出教令者审慎。古代将有新令,必定奋摇木铎以警示众人,使大家明白倾听。木铎,是木舌的铃。文事奋摇木铎,武事奋摇金铎。

易氏说:“夏正建寅,称为正岁;周正建子,称为正月。建子为时王的正月,向万民显示更新之意。所以大宰在月吉悬挂治象,然后在挟日收敛。建寅为民时的正岁,吏治从这里开始。所以小宰率领治官的属员,在已收敛之后观察治象。”○王氏说:“正岁,是先王的正;正月之吉,是时王的正。万民取正于时王而已。至于百官,则又应当取正于先王。”○张氏说:“《七月》的诗言月,都是夏时,而以周的正为一之日。观察这个可见兼存的方法。其兼存什么呢?周人虽然以天统改,用建子为正月,而以夏数得天,所以未曾废弃。”○刘氏说:“告诫治官的属员,端正其开始。”○临川王氏说:“将要禁止人,就应当使人都知道,不使都知道,等到犯令而刑罔人而已。”

于是退下,用宫刑宪禁于王宫。注:宪,是指表县之。

刘氏说:“也是想让王宫端正其开始。”○仲舆郝氏说:“宫刑,是小宰的专职。”

命令百官府说:“各自修好你们的职责,考核你们的法度,等待你们的事务,以听候王命。如果有不供职的,国家有大刑。”注:乃犹女也。

王氏说:命令百官府的,是王宫中的官府。百官有在王宫治事的。既在王宫宪禁,又明确告知命令,

使皆知之。大刑非特常刑也,于常刑又有加以宫刑,宜严故也。今律宫殿比常法有加,亦以是哉。○王氏曰:小宰及五卿,自王宫、后宫、王朝、王畿以及四海,无所不统,所以储相才也。

译让大家都了解它。大刑不仅仅是常刑,在常刑之上又增加了宫刑,是因为应当严厉的缘故。如今法律中关于宫殿的处罚比常法更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王氏说:小宰和五卿,从王宫、后宫、王朝、王畿一直到四海,无所不统辖,这是为了储备辅佐君主的宰相之才。

周礼注疏删翼卷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三

  明 王志长 撰

宰夫之职,掌治朝之灋,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掌其禁令。注:治朝在路门外,其位司士掌焉。宰夫察其不如仪。

愚按:夏官大仆职,王眡朝则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夫正王治朝之位,此大仆专职也。宰夫掌治朝之灋,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夫专掌王之服位灋仪者,不必及公卿大夫羣吏,而掌公卿大夫羣吏者,必先及王而后知王之位,其不可偶出于不正与公卿大夫羣吏无以异也。且加厉焉。如是而王之出入起居,焉有纤毫不正,不足为万国观瞻者乎?后世君日益骄,臣日益谄,无论恣睢傲惰于上者,不得谓王之正其位;即伛偻匍伏于堂陛之下者,亦不可谓公卿大夫羣吏之各正其位也。诚修宰夫大仆之职,而泰交之风,庶可复见矣。

叙羣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注:恒次叙诸吏之职事。三者之来,则应使辨理之复之言,报也,反也。反报于王,自下而上曰逆。逆谓上书。

某氏曰:羣吏谓待宾客、诸臣、万民之吏,如地官之遗人、委人,春官之肆师,秋官之行人、掌客,皆待宾客之令者;夏官之大仆、小臣,皆待诸臣之复者;其御仆待庶民之逆,而宰夫皆以次叙治之,使各办其事。○刘氏曰:宾客之令,令戒令也,于朝觐、防同之礼而先为具修也。○何氏曰:令谓宾客有求于朝者也,宾客之令有重轻,诸臣之复有先后,万民之逆者缓急,宰夫皆以叙而待之也。○邓氏曰:臣民皆有复逆,互文耳。○杂说:宰夫掌宾客复逆,要之此即《尚书》职事,犹今之掌章奏、报告者是也。大仆传令于宰夫,宰夫日夕与天子亲近,执文书以奏也。此官合属冢宰,汉御史大夫领御史十五员,受公卿章奏足矣,而又有尚书者,盖侍御史在外庭不可常至内庭,遂置尚书在内,掌四方章奏。至武帝游燕后庭不出,于是置中书谒者令,以宦官为之,平决尚书事。章奏到时尽归尚书,当时少府已不可谁何,于是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后来霍山为之,有副封之弊。魏相白去以防壅蔽,尚书之权又轻。后以中书收其权,遂成两省。

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职:一曰正,掌官灋以治要;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灋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注:别异诸官之八职,以备王之征召所为。

王氏曰:「王有征召命令,宰夫辨而施之,或下于其正长,或下于其属。旅正与大事,从其长;小事专达,相通。」○庄渠魏氏曰:「小宰所辨六职,各官府总分者也;宰夫所辨八职,每官府自分者也。上下有体,尊者治其大而畧,卑者治其小而详。」

正辟于治官,则冢宰也。治要,若岁计也。

疏要谓大计要也。○按王氏谓官灋当作官属。

师辟小宰、宰夫也。治凡若月计也。

王氏曰:合众目以为凡。○明斋王氏曰:官成,即小宰之八成,每事有一定之科条,六官之贰聴之,治一官之大凡也。

  司辟中士下士治目若日计也

王氏谓司六官各属之长,如太宰之膳夫,大府司徒之乡大夫,遂人宗伯之大司乐,司马之职方氏,司寇之大行人,每事各有成灋,如纲之有目,故曰治目。

旅辟,下士也。治数,每事多少异也。

王氏谓当纤悉数其科条而治理之,故曰治数。○刘氏曰:正,总言六官之长也;师,总言六官之丞也;司,举六属之长也;旅,举六属之佐也。

治藏,藏文书及器物。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治叙次,叙官中如今侍曹伍伯传吏朝也。

疏胥既有才智,为什长,当次叙官中,须人驱役之处,则科次其徒,故云次叙官中也。汉时五人为伍,伯长也是五人之长,言传吏朝者,传在朝羣吏诸官事务于朝也。胥为什长,亦然,故举汉法况之。○王氏谓掌官府中当先当后

译《周礼注疏删翼》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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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注疏删翼》卷三

明 王志长 撰

宰夫的职掌,是掌管治理朝廷的法度,用以端正君王以及三公、六卿、大夫、众官吏的位次,并掌管相关的禁令。注:治朝在路门外,其位次由司士掌管。宰夫则督察那些不合礼仪的行为。

我按:夏官大仆的职掌,君王视朝时,大仆端正位次而后退下,君王退朝时也如此。那么端正君王在治朝的位次,这是大仆的专职。宰夫掌管治朝的法度,用以端正君王以及三公、六卿、大夫、众官吏的位次。那些专门掌管君王服饰位次法度的人,不必涉及公卿大夫众官吏;而掌管公卿大夫众官吏的人,必须先涉及君王,然后才能知道君王的位次,因为君王位次不正,与公卿大夫众官吏位次不正没有区别,而且后果更加严重。像这样,君王出入起居,怎么会有丝毫不正,不足以成为万国观瞻的样子呢?后世君主日益骄横,臣子日益谄媚,无论在上位者恣意妄为、傲慢懈怠的,不能说君王端正了位次;即使在下位者弯腰曲背、匍匐跪拜于殿堂台阶之下的,也不能说公卿大夫众官吏各自端正了位次。如果真正修明宰夫和大仆的职掌,那么君臣和谐的风气,或许可以重现了。

编排众官吏的职事,以应对宾客的指令、众臣的回报、万民的呈报。注:经常依次编排众官吏的职事。这三类人的到来,就应当派遣官吏去辨理。回报的话,称为报,也称作反。反报于君王,自下而上称为逆。逆指上书。

某氏说:众官吏指接待宾客、众臣、万民的官吏,比如地官中的遗人、委人,春官中的肆师,秋官中的行人、掌客,都是接待宾客指令的;夏官中的大仆、小臣,都是应对众臣回报的;御仆应对庶民的呈报,而宰夫都依次编排治理他们,使各自办好其事。○刘氏说:宾客的指令,是命令告诫,在朝觐、会同的礼仪中预先做好准备。○何氏说:指令指宾客有求于朝廷的,宾客的指令有轻重,众臣的回报有先后,万民的呈报有缓急,宰夫都依次编排来应对。○邓氏说:臣民都有回报和呈报,这是互文见义。○杂说:宰夫掌管宾客的回报和呈报,总之这就是《尚书》中的职事,如同现在掌管章奏、报告的人一样。大仆传达指令给宰夫,宰夫早晚与天子亲近,拿着文书上奏。这个官职应隶属冢宰,汉代御史大夫统领御史十五人,接受公卿的章奏就够了,却又有尚书,大概是因为侍御史在外庭不能常至内庭,于是设置尚书在内庭,掌管四方章奏。到了汉武帝游宴后庭不出,于是设置中书谒者令,由宦官担任,平决尚书事务。章奏到时全归尚书,当时少府已无法干预,于是以大司马、大将军统领尚书,后来霍山担任此职,有副封的弊端。魏相请求去除以防壅蔽,尚书的权力又变轻。后来由中书收回其权力,于是形成两省。

掌管百官府中的征召命令,辨别八种职事:一是正,掌管官法以治理纲要;二是师,掌管官成以治理大凡;三是司,掌管官法以治理细目;四是旅,掌管官常以治理数目;五是府,掌管官契以治理储藏;六是史,掌管官书以辅助治理;七是胥,掌管官叙以治理次序;八是徒,掌管官令以征发命令。注:区别各类官职的八种职事,以备君王征召所用。

王氏说:“君王有征召命令,宰夫辨别后施行,有的下达给其正长,有的下达给其属官。旅正参与大事,跟随其长官;小事则专达,互相沟通。”○庄渠魏氏说:“小宰所辨别的六职,是各官府总分的;宰夫所辨别的八职,是每官府内部分别的。上下有体制,尊贵者治理其大而略,卑贱者治理其小而详。”

正,是治官中的冢宰。治要,如同岁计。

疏:要指大计要。○按王氏认为官法当作官属。

师,是治官中的小宰、宰夫。治凡,如同月计。

王氏说:合众目以为凡。○明斋王氏说:官成,即小宰的八成,每事有一定之科条,六官的贰官听之,治理一官的大凡。

司,是治官中的中士、下士。治目,如同日计。

王氏认为司是六官各属之长,如太宰的膳夫,大府司徒的乡大夫,遂人宗伯的大司乐,司马的职方氏,司寇的大行人,每事各有成法,如纲之有目,故曰治目。

旅,是治官中的下士。治数,每事多少不同。

王氏认为应当详细计算其科条而治理之,故曰治数。○刘氏说:正,总言六官之长;师,总言六官之丞;司,举六属之长;旅,举六属之佐。

治藏,储藏文书及器物。赞治,如同现在起草文书。治叙次,编排官中次序,如同现在侍曹伍伯传吏朝。

疏:胥既有才智,为什长,应当次叙官中,须人驱役之处,则科次其徒,故云次叙官中也。汉代五人为伍,伯长是五人之长,传吏朝者,传在朝众官吏诸官事务于朝也。胥为什长,亦然,故举汉法况之。○王氏认为掌管官府中当先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