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删翼卷七
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注:防,计也。以土计贡税之法,因别此五者也。毛物,貂、狐、貒、貉之属,缛毛者也。鳞物,鱼、龙之属,津润也。羽物,翟、雉之属。覈物,梅、李之属,专圜也。介物,▯、鼈之属,水居陆生者。荚物,荠、荚、王棘之属,晳白也。瘠,臞也。臝物,虎、豹、貔、□之属,浅毛者。丛物,萑、苇之属。丰,犹厚也。庳,犹短也。杜子春读生为性。郑司农云:皁物,柞、栗之属。膏物,杨、栁之属。理致且白如膏。▯谓膏当为櫜字之误也。莲、芡之实有櫜韬。
译适宜生长的动物是羽毛类,适宜生长的植物是核果类,那里的百姓性格专一且身材高大。第四类是坟衍之地,适宜生长的动物是甲壳类,适宜生长的植物是荚果类,那里的百姓肤色白皙且身体瘦弱。第五类是原隰之地,适宜生长的动物是裸皮类,适宜生长的植物是丛生类,那里的百姓肌肉丰满且身材矮小。
注:防,意为计算。这是根据土地来计算贡税的方法,因此区分出这五种类型。毛物,指貂、狐、貒、貉之类,毛发浓密者。鳞物,指鱼、龙之类,滋润者。羽物,指翟、雉之类。覈物,指梅、李之类,果实专一圆满者。介物,指龟、鳖之类,水居陆生者。荚物,指荠、荚、王棘之类,色泽白皙者。瘠,意为瘦弱。臝物,指虎、豹、貔、貙之类,毛发浅短者。丛物,指萑、苇之类。丰,意为厚实。庳,意为矮小。杜子春将“生”读作“性”。郑司农说:皁物,指柞、栗之类。膏物,指杨、柳之类,纹理细致且白润如膏。〇认为“膏”应是“櫜”字的误写。莲、芡的果实有櫜韬(外壳)。
疏:荠荚,即皁荚;王棘,即士丧礼曰:“王棘,若择棘者是也。”棘虽无荚,盖树之枝叶与荠荚相类,故并言之。庄渠魏氏曰:“五地随气异形,气行地中,人物之生,复随形异禀。葢天气以为父,地质以为母,子肖母形居多。圣人仰稽天运,俯察地理,以土防之法,通计所生物何者为多,因而知其土之所宜,所以通知地利,而能尽人物之性也。”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注: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也;阴礼,谓男女之礼,婚姻以时,则男不旷,女不怨;仪,谓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属;俗,谓土地所生习也;偷,谓朝不谋夕;恤,谓灾危相忧;度,谓宫室车服之制;世事,士农工商之事,少而习焉,其心安焉,因教以能,不易其业;慎德,谓矜其善德,劝为善也;庸功也,爵以显贤,禄以赏功。
疏:偷苟且也。○或曰:誓,信誓也。○明斋王氏曰:五方风气不同,其民习以成俗,若有恒性。《王制》所谓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故曰五物者民之常也。变化气质,在于修道之教,施地官之十有二教。此道德所以一,风俗所以同,而斯民不复囿于风气也。○愚按:地官以十二教治五物,将使天地气化不得以囿吾民,而云以俗教安?何欤?夫圣人教民转移甚微,而非易其俗之谓也,亦曰治道去其太甚而已。然则齐变至鲁,鲁变至道,非耶?夫变非圣人之所能强也。《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民何尝觉有变处?
以土宜之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系十二次,各有所宜也。相,占视也。任,谓就地所生,因民所能。
疏星,纪吴越也;▯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夀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土,王公之所国。按《元命包》云:“国君王者封,上应列星之位。”注云:“若角亢为郑,房心为宋,比其余小国不中星者,以为附庸。”居山者,利其金玉锡石、禽兽材木;居泽者,利其鱼盐;居陆者,利其田蚕。所谓就地所生,因民所能而居之也。○或曰:“名谓白坟、黑坟之类,物谓所生之物。”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注:壤,亦土也。以万物自生焉,则言上土犹吐也;以人所耕而树艺焉,则言壤,壤和缓之貌,艺犹莳也。
刘氏曰:「十有二土者,即十二州也。州各有宜,如职方氏所掌。周虽合十二州为九州,然本尧所分十二异宜。故职方氏从时王之制,以正其名;而大司徒因上古之法,以教民。言十二壤者,率一土复有此十二之别。当知其种之所入,即草人、骍刚、赤缇、坟壤、渴泽、咸泻、勃壤、埴垆、彊防、轻爂,凡九也。」○或曰:「知其种髙黍、下稻之类。」○邓氏曰:「春种曰稼,秋敛曰穑。土方邍人司稼、草木等职,具之。」
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赋,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注:均平也。五物,五地之物也。九等,骍刚、赤缇之属。征,税也。民职,九职也。地贡,贡地所生,谓九谷。财,谓泉谷。赋,谓九赋及军赋。以土圭之灋,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注:土圭所以致四时日月之景也。郑司农云:测土深,谓南北东西之
译疏:荠荚,就是皂荚;王棘,就是《士丧礼》中所说的:“王棘,就是挑选棘木的那种。”棘树虽然没有荚果,大概是因为它的枝叶与荠荚相似,所以一并提及。庄渠魏氏说:“五种土地随着气候的不同而形态各异,气候在地下运行,万物生命的产生,又随着形态的不同而禀受不同。大概天气作为父,地气作为母,子女大多像母亲的形态。圣人向上考察天体的运行,向下观察地理的状况,通过‘土防’的方法,统计所生长的生物中哪一类最多,从而知道土地适宜种植什么,以此来通晓地利,能够充分发挥万物和人的本性。”
因此,这五种土地上的物产,是百姓的常需,于是施行十二种教化。第一,用祭祀的礼仪教化恭敬,百姓就不苟且;第二,用阳礼教化谦让,百姓就不争夺;第三,用阴礼教化亲爱,百姓就不怨恨;第四,用音乐礼仪教化和顺,百姓就不背离;第五,用仪制辨别等级,百姓就不越轨;第六,用风俗教化安分,百姓就不苟且偷安;第七,用刑罚教化中正,百姓就不暴乱;第八,用誓约教化体恤,百姓就不懈怠;第九,用法度教化节制,百姓就知足;第十,用世事教化能力,百姓就不失职;第十一,用贤能制定爵位,百姓就谨慎修德;第十二,用功绩制定俸禄,百姓就兴起功业。注:阳礼,指的是乡射礼和饮酒礼;阴礼,指的是男女之礼,婚姻按时进行,那么男子不旷野,女子不怨恨;仪,指的是君面南、臣面北、父坐子伏之类;俗,指的是土地所生养的习惯;偷,指的是早上不谋划晚上;恤,指的是灾祸危难时互相忧虑;度,指的是宫室车服的制度;世事,指的是士农工商的事务,从小习以为常,内心安定,因此教导他们能力,不改变他们的职业;慎德,指的是珍视自己的善德,劝勉行善;庸,就是功,爵位用来显扬贤能,俸禄用来奖赏功绩。
疏:偷,就是苟且。○有人说:誓,就是信誓。○明斋王氏说:五方的风气不同,百姓习惯而成风俗,好像有恒定的本性。《王制》所说的广谷大川,制度不同,生活在其中的人风俗不同,所以说五种物产是百姓的常需。改变气质,在于修道之教,施行地官的十二种教化。这就是道德之所以统一,风俗之所以相同,而百姓不再局限于风气的缘故。○我按:地官用十二种教化治理五种物产,是想让天地气化不能局限我们的百姓,却说用风俗教化安分?为什么呢?圣人教化百姓转移非常细微,并不是改变风俗的意思,也只是说治理之道去除其过分之处罢了。那么齐国变化到鲁国,鲁国变化到大道,不就是这样吗?变化不是圣人所能强求的。《易经》说:穷尽则变化,变化则通达,通达则长久。神奇地化育它,使百姓适宜,百姓哪里曾觉察到有变化呢?
用适宜土地的方法,辨别十二种土地的名称和物产,来观察百姓的住宅,从而知道利害,来使百姓富足,来使鸟兽繁殖,来使草木孕育,来任用土地的事务。注:十二种土地对应十二个邦国,上面联系十二次,各自有适宜的东西。相,就是占视。任,就是就地所生,根据百姓的能力。
疏:星纪,对应吴越;○玄枵,对应齐;娵訾,对应卫;降娄,对应鲁;大梁,对应赵;实沈,对应晋;鹑首,对应秦;鹑火,对应周;鹑尾,对应楚;寿星,对应郑;大火,对应宋;析木,对应燕。天有十二次,是日月所经过的地方;地有十二土,是王公所建的国家。按照《元命包》说:“国君王者受封,上面对应列星的位置。”注说:“如果角亢对应郑,房心对应宋,其余小国不中星的,作为附庸。”居住在山地的,利于金玉锡石、禽兽材木;居住在沼泽的,利于鱼盐;居住在平陆的,利于田蚕。这就是就地所生,根据百姓的能力而居住。○有人说:“名,指的是白坟、黑坟之类;物,指的是所生长的物产。”
辨别十二种土壤的物产,从而知道它们的种类,来教导耕种和种植。注:壤,也是土。因为万物自然生长,所以说上土就像吐露;因为人耕种而种植,所以说壤,壤是和缓的样子,艺就是种植。
刘氏说:“十二种土地,就是十二州。州各有适宜,如职方氏所掌管。周朝虽然把十二州合并为九州,但原本尧所分的十二种不同适宜。所以职方氏遵循当时王的制度,来正其名;而大司徒依据上古的方法,来教化百姓。说十二壤,大概每一种土地又有这十二种区别。应当知道种子的适宜,即草人、骍刚、赤缇、坟壤、渴泽、咸泻、勃壤、埴垆、彊防、轻爂,共九种。”○有人说:“知道种高黍、下稻之类。”○邓氏说:“春种叫稼,秋收叫穑。土方、邍人、司稼、草木等职务,都有记载。”
用土均的方法,辨别五种物产九等,制定天下的土地税,来制作百姓的赋税,来命令土地进贡,来征收财赋,来均平天下的政事。注:均,就是平。五物,就是五种土地的物产。九等,就是骍刚、赤缇之类。征,就是税。民职,就是九职。地贡,就是进贡土地所生的,指九谷。财,指泉谷。赋,指九赋及军赋。用土圭的方法,测量土的深浅,校正日影,来寻找大地中心。日在南则影短多暑,日在北则影长多寒,日在东则影夕多风,日在西则影朝多阴。注:土圭用来测定四时日月的影。郑司农说:测土深,指南北东西之
深也。▯谓昼漏半而置土圭表,阴阳审其南北。景短于土圭,谓之日南,是地于日为近南也。景长于土圭,谓之日北,是地于日为近北也。东于土圭,谓之日东,是地于日为近东也。西于土圭,谓之日西,是地于日为近西也。如是则寒暑阴风偏而不和,是未得其所求。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
译这是深入探讨的问题。〇所谓在白天日影过半时设置土圭和表,通过阴阳来审察南北方向。日影在土圭上较短,称为日在南,这意味着该地相对于太阳偏南。日影在土圭上较长,称为日在北,这意味着该地相对于太阳偏北。日影偏向土圭的东侧,称为日在东,这意味着该地相对于太阳偏东。日影偏向土圭的西侧,称为日在西,这意味着该地相对于太阳偏西。如果这样,那么寒暑和阴风就会偏颇而不调和,这就没有达到所追求的目标。大凡日影在地面上的变化,距离千里,日影长度相差一寸。
浚仪王氏曰:隋志,周公测晷景于阳城,以参攷厯纪。先儒皆云,夏至立八尺表于阳城,其景与土圭等。《尚书·考灵曜》曰:「日永景尽五寸,日短景尺三寸。」《易纬·通卦騐》云:「冬至之日,植八尺之表,日中视晷景长短,以占和否。」《周髀》云:「成周土中,夏至景一尺六寸,冬至一丈三尺五寸。」刘向《洪范传》曰:「夏至景一尺五寸八分,冬至一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二分景七尺三寸六分。汉、魏及宋所都,皆别四家厯法▯景,则齐纬▯所陈,恐难依据。刘向二分之景,直以率推,非因表▯定其长短。《考灵曜》《周髀》《灵宪》及郑▯注《周官》竝云:「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按宋元嘉十九年壬午,使使徃交州测景,夏至出表南三寸三分。何承天遥取阳城,云夏至一尺五寸,计阳城去交州万里,而景实差一尺八寸二分,是六百里而差一寸也。后魏信都芳注《周髀》四术,谓金陵去洛,南北畧当千里,景差四寸,则二百五十里而差一寸也。唐开元中,太史测景五百二十六里一百七十歩而差二寸五厘,则康成之言似未可据。又按司马光《日景图》曰:「日行黄道,每岁有差,地中当随而转移,故周在洛邑,汉在颍川阳城,唐在汴州浚仪,而唐志犹取阳城日景以为法,与汉志不同。」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防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注: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万五千里,地与星辰四逰升降于三万里之中,是以半之得地之中也。畿方千里,取象于日,一寸为正。树树木沟上,所以表助阻固也。郑司农云: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为然。
疏攷《灵曜》文:“言四逰升降者,春分之时,地与星辰复本位;至夏至之日,地与星辰东南逰万五千里,下降亦然;至秋分还复正,冬至地与星辰西北逰亦万五千里,上升亦然;至春分还复正。进退不过三万里,是以半之得地之中也。”○《月令正义》考灵曜》云:“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万一千里,是天圆周之里数也。”以围三径一言之,直径三十五万七千里,此二十八宿周廻直径之数也。然二十八宿之外,上下东西各有万五千里,是谓四逰之极,谓之四表。据四表之内,并星宿内,总有三十八万七千里。然则天之中央,上下正中之处,十九万三千五百里,地在于中,是地去天之数也。○郑注《王制》:“象日月之大,亦取晷同。”此云“取象于日,一寸为正”,即是景一寸,地千里,与《王制》注晷同一也。按《元命包》云:“日圆望之广尺,以应千里。”○幼清呉氏曰:“土圭之法,不见于他经。郑氏谓周公居洛,营邑于土中,七年使成王居之。夫成王未尝与周公居洛也,犬戎之难,平王始迁居焉。今指洛邑谓王畿,成王居之,岂不谬乎?王居何必地中?尧都平阳,舜居蒲阪,文王居镐,非地中也。《周书·召诰》有“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之语,“土中”谓道里均耳。使周公以土圭测景求地中,书载营洛事甚详,岂得不言?学者知成王未居洛,则知地中之说为非。”○愚按:《六典》乃周公详勒治平之书,故六官起语皆曰“惟王建国”云云,葢言帝王均平四海,因革百王,制作详备,应若此耳,非必当年一一巳试之实録也。读《周礼》者,涵咏其位天地、育万物之心量可尔,举而措之,损益润色,自有妙用。句栉字比,推求得失,何益于作者之意乎?尝攷《诗序》:“成王居洛邑,迁殷顽民于成周,复还归处西都”,则周公营洛之后,安见成王不居洛邑?成王即未居洛。亦无害其为土圭测景之可以建王畿也。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寜止读诗之法哉?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
译浚仪王氏说:《隋书·天文志》记载,周公在阳城观测日影,以参校历法。先前的儒者都说,夏至时在阳城树立八尺高的表杆,其日影长度与土圭相等。《尚书·考灵曜》说:“夏至日影最短,长五寸;冬至日影最长,长一尺三寸。”《易纬·通卦验》说:“冬至那天,树立八尺高的表杆,在正午观察日影的长短,来占卜政事的和谐与否。”《周髀算经》说:“成周位于土地的中心,夏至日影长一尺六寸,冬至日影长一丈三尺五寸。”刘向《洪范传》说:“夏至日影长一尺五寸八分,冬至日影长一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两季分至日影长七尺三寸六分。汉、魏以及宋朝所建都城,都分别依据四家历法来测定日影,那么齐纬所陈述的说法,恐怕难以作为依据。刘向关于二分日影的说法,只是直接按比例推算,并非根据表杆实际测定其长短。《考灵曜》《周髀算经》《灵宪》以及郑玄注《周礼》都说:“日影在地面上,每千里相差一寸。”查考宋元嘉十九年壬午年,派遣使者前往交州测量日影,夏至时日影超出表杆南端三寸三分。何承天远远选取阳城的数据,说夏至日影长一尺五寸,计算阳城距离交州万里,而日影实际相差一尺八寸二分,这是每六百里相差一寸。后魏信都芳注释《周髀算经》四术,说金陵距离洛阳,南北大约相当于一千里,日影相差四寸,这是每二百五十里相差一寸。唐开元年间,太史测量日影,五百二十六里一百七十步相差二寸五厘,那么郑康成的说法似乎不可凭据。又查考司马光《日景图》说:“太阳在黄道上运行,每年有偏差,地中应当随之转移,所以周朝在洛邑,汉朝在颍川阳城,唐朝在汴州浚仪,而《唐书·天文志》仍然采用阳城的日影作为法则,与《汉书·天文志》不同。”
冬至的日影长一尺五寸,称为地中。这是天地相合的地方,四季交替的地方,风雨汇聚的地方,阴阳调和的地方。既然如此,万物丰足安宁,于是建立王国。划定其王畿,方圆千里并种植树木作为标记。注:日影长一尺五寸,是因为南方距离日下之地一万五千里,大地与星辰在上下三万里之间升降,因此取一半得到地中。王畿方圆千里,取象于太阳,一寸代表一千里。在沟渠上种植树木,是用来标示并辅助加固边界的。郑司农说:土圭的长度是一尺五寸,在夏至那天树立八尺高的表杆,其日影恰好与土圭相等,称为地中。现在颍川阳城的地域就是这样。
疏:考据《考灵曜》的文字:“说大地与星辰升降,春分之时,大地与星辰回到本位;到了夏至那天,大地与星辰向东南游移一万五千里,下降也是如此;到了秋分又回到正位,冬至大地与星辰向西北游移也是一万五千里,上升也是如此;到了春分又回到正位。进退不超过三万里,因此取一半得到地中。”○《月令正义》引《考灵曜》说:“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一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中的三百四十八,周天一百七十一千里,这是天圆周的长度。”用圆周长是直径三倍来说,直径是三十五万七千里,这是二十八宿环绕的直径长度。然而二十八宿之外,上下东西各有五千五百里,这是所谓四游的极限,称为四表。根据四表之内,加上星宿内部,总共有三十八万七千里。那么天的中央,上下正中的地方,是十九万三千五百里,大地位于其中,这是大地距离天空的数值。○郑注《王制》:“取象于日月的大小,也取日影相同。”这里说“取象于太阳,一寸为正”,就是日影一寸,大地千里,与《王制》注中关于日影的说法相同。查考《元命包》说:“太阳圆形,望之广一尺,以对应千里。”○幼清吴氏说:“土圭的方法,不见于其他经典。郑氏说周公居住在洛邑,在土中营造城邑,七年让成王居住在那里。然而成王未曾与周公一起居住在洛邑,犬戎之难时,平王才开始迁居那里。现在指着洛邑说是王畿,成王居住在那里,难道不荒谬吗?君王居住何必一定要在地中?尧都平阳,舜居蒲阪,文王居镐京,都不是地中。《周书·召诰》有‘王来继承上帝,在土中服役’的话,‘土中’是说道路里程均等罢了。假如周公用土圭测量日影来寻求地中,书中记载营建洛邑的事非常详细,怎能不说呢?学者知道成王未曾居住在洛邑,就知道地中之说是错误的。”○我按:《六典》是周公详细刻写的治理太平之书,所以六官的开头语都说“惟王建国”等等,大概是说帝王均平四海,因循变革百代君王,制作详备,应当如此罢了,并非一定是当年一一已经试验过的实录。读《周礼》的人,涵泳其位天地、育万物的心量就可以了,举而措之,损益润色,自有妙用。逐句逐字地推敲得失,对作者的本意有什么益处呢?曾经考据《诗序》:“成王居住在洛邑,将殷商顽民迁到成周,又返回西都居住”,那么周公营建洛邑之后,哪里见得成王不居住在洛邑?成王即使未曾居住在洛邑,也不妨碍土圭测量日影可以建立王畿。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难道只是读诗的方法吗?
凡是建立邦国用土圭,考察其土地而划定其疆域。诸公的土地,封疆方圆五百里,其中一半供其享用。诸侯的土地,封疆方圆四百里,其中
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注:土其地,犹言度其地。郑司农云:土其地,但为正四方耳。▯谓其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余。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疏:上经天子度取土中,此封诸侯,但正四方而已,不求土中也。○浚仪王氏曰:易氏谓大司徒所云特四时测景之法,尧之授时以中星騐日景,独于仲夏言敬致,即致日也。致日于尺有五寸之景,即求中之灋也。使天度可以尺寸求,则南北可以分长短,而东西何以取信?土圭土其地者,仿王国之灋,定东西南北之势而已。○仲友唐氏曰:学者见司徒建邦国封疆与武城分土之等,孟子颁禄之制不合,因谓周礼非周公之制。为周礼者又强为之说曰: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周公变商汤之制,虽小国地皆方百里,是皆未深攷之耳。费誓曰:鲁人三郊三遂。左氏曰: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然则大国三军出于三郊三遂,副之周制然矣。牧誓曰: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御事司徒、司马、司空。然则大国三军,三卿为之师,一军之戎车百二十五乗,商制然矣。商周诸侯之军制既同,分土之制安得而异?周之九服即禹之五服,乌覩所谓七千里者?周公相武王灭国者五十,而所立七十一国,分土之制遽过于商,大者二十四倍,小者犹三倍,何所容?之后儒不能通,则曰是兼附庸,诚是也。抑不思百里之提封,万井三分去一,为六万夫之地,悉以家一人率之为兵,六万尚不足,三郊三遂七万五千。人之数为车六百乗,亦不足千乗之数。所谓园防、宅田、士田、贾田、官田、赏田、牛田、牧田,与卿大夫公子弟之采邑,于何容之家?既役其一,人百亩,又征其什一,它无余地。车辇、马牛、干戈之属,于何出之?百亩之分,以中农计之,足食七人,什取其一则十夫而食七人,古庻人在官次第之禄也。六万夫之税,足当中农夫六千人而已。三乡之吏九千四百六十人,于何给之?尚未食三遂之吏,与其百官之众,府史胥徒之禄,宗庙朝廷之礼,王国之朝贡,四邻之邦交,于何取用也?百里之地,不足为公侯之国,明甚。况七十里止二万九千四百夫之地,五十里止一万五千夫之地,其不能为诸侯之国,抑又明矣。然则子产、孟子之言,非欤?曰:二子何可非也?抑古人之为言省文而互见,详而攷之,未有不合者。古之为国,有军有赋。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此军也,出于国之郊者也。天子万乘,诸侯千乘。此赋也,出于成国者也。自军言之,则方百里而具三军,方七十里而具二军,方五十里而具一军。推而上之,方二百里而具六军。自赋言之,则方千里而具万乘,二百一十里而具千乘。通军与赋而言之,则方千里者为兵车万九百乘。推而下之,方百里者为方五十里者,四五十里具一军,又五十里者为一遂,合为兵车二百五十乘。余方五十里者一定出赋五十乘,军赋合三百乘,男之国也。由是推而上之,七十里而具二军,又七十里而具二遂,畧当一同,合为兵车五百乗。加一同定出赋百乗,军赋合六百乗,伯之国也。百里而具三军,又百里而具三遂,合为兵车七百五十乘。加二同有半定出赋二百五十乗,军赋合千乗,公之国也。伯二同则方百四十一里,公四同有半则方二百一十一里,子下同于男,侯上同于公,是谓分土惟三。自是而外则附庸也。山川也,土田也,虽未必皆其所有,皆在封疆之内矣。今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此附庸在封疆之证也。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此土田在封疆之证也。奄有龟蒙,遂荒大东;奄有鳬绎,遂荒徐宅,此山川在封疆之证也。封疆之内,附庸、山川、土田皆在焉,然皆非出军制赋之壤,故地方七百里而止于革车千乗。则举封
译(大国之地,)封疆方圆五百里,其中可供赋税的占三分之一。各伯之地,封疆方圆三百里,其中可供赋税的占三分之一。各子之地,封疆方圆二百里,其中可供赋税的占四分之一。各男之地,封疆方圆百里,其中可供赋税的占四分之一。注:土其地,意思是衡量其土地。郑司农说:土其地,只是划定方正的疆界罢了。〇所谓其食者占一半、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是指土均官均衡邦国贡赋的轻重等级,必须足以供给该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然后才贡纳其余部分。大国贡赋重,是正其地位;小国贡赋轻,是字育(爱护)他们。疏:上文说天子度取土中,这里分封诸侯,只是划定方正的疆界而已,不追求土中。○浚仪王氏说:易氏认为大司徒所说的只是四时测日影的方法,尧授时以中星验证日影,唯独在仲夏说“敬致”,即致日。致日于日影长一尺五寸,就是求中的方法。如果天度可以用尺寸来求,那么南北可以分出长短,而东西凭什么取信?土圭土其地,是仿照王国的方法,确定东西南北的形势罢了。○仲友唐氏说:学者见司徒建邦国封疆与武城分土的等级,孟子颁禄的制度不合,因此说《周礼》不是周公的制度。为《周礼》辩解的人又强行解释说:周九州边界方圆七千里,周公改变商汤的制度,即使小国土地也方圆百里,这都是没有深入考察的。《费誓》说:鲁人有三郊三遂。《左传》说:完整的国家不超过天子军队的一半,诸侯大国三军就可以了。那么大国的三军出自三郊三遂,符合周制了。《牧誓》说:武王戎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御事司徒、司马、司空。那么大国的三军,三卿作为统帅,一军戎车一百二十五辆,符合商制了。商周诸侯的军制既然相同,分土制度怎么会不同?周的九服就是禹的五服,哪里看到所谓七千里的说法?周公辅佐武王灭国五十,而所立七十一国,分土制度突然超过商代,大的二十四倍,小的还三倍,哪里容得下?后来的儒者不能通达,就说这是兼附庸,确实如此。却不思考百里之地,万井减去三分之一,为六万夫的土地,全部以每家出一人率之为兵,六万尚且不足,三郊三遂七万五千人。人数为车六百辆,也不足千辆之数。所谓园防、宅田、士田、贾田、官田、赏田、牛田、牧田,与卿大夫公子弟的采邑,在哪里容纳这些家?既役使其中一人百亩,又征收其什一,没有其他余地。车辇、马牛、干戈之类,从哪里出?百亩之分,以中农计算,足食七人,什取其一则十夫而食七人,是古代庶人在官次第的禄。六万夫的税,只当中农夫六千人而已。三乡的吏九千四百六十人,从哪里供给?尚未食三遂的吏,与其百官的众,府史胥徒的禄,宗庙朝廷的礼,王国的朝贡,四邻的邦交,从哪里取用?百里之地,不足为公侯之国,明显得很。何况七十里止二万九千四百夫之地,五十里止一万五千夫之地,其不能为诸侯之国,更加明显了。那么子产、孟子的话,不对吗?回答说:二子怎么可以非议呢?只是古人说话省文而互见,详细考察,没有不合的。古之为国,有军有赋。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是军,出自国之郊。天子万乘,诸侯千乘。这是赋,出自成国。自军言之,则方百里而具三军,方七十里而具二军,方五十里而具一军。推而上之,方二百里而具六军。自赋言之,则方千里而具万乘,二百一十里而具千乘。通军与赋而言之,则方千里者为兵车万九百乘。推而下之,方百里者为方五十里者,四五十里具一军,又五十里者为一遂,合为兵车二百五十乘。余方五十里者一定出赋五十乘,军赋合三百乘,男之国也。由是推而上之,七十里而具二军,又七十里而具二遂,略当一同,合为兵车五百乘。加一同定出赋百乘,军赋合六百乘,伯之国也。百里而具三军,又百里而具三遂,合为兵车七百五十乘。加二同有半定出赋二百五十乘,军赋合千乘,公之国也。伯二同则方百四十一里,公四同有半则方二百一十一里,子下同于男,侯上同于公,是谓分土惟三。自是而外则附庸也。山川也,土田也,虽未必皆其所有,皆在封疆之内矣。今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此附庸在封疆之证也。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此土田在封疆之证也。奄有龟蒙,遂荒大东;奄有凫绎,遂荒徐宅,此山川在封疆之证也。封疆之内,附庸、山川、土田皆在焉,然皆非出军制赋之壤,故地方七百里而止于革车千乘。则举封
疆而言,虽七百里犹可,而况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乎?故于天子言千里者,兼军赋而言之;于诸侯言百里、七十里、五十里者,独举军制而言也。于天子言万乗者,以赋法通率也;于诸侯言千乘者,兼军赋而言之也。于诸公言五百里,诸侯言四百里,伯言三百里,子言二百里,包山川、土田、附庸于封疆也。于诸男言百里者,独举其出军赋之封疆也。凡此者,皆省文而互见,若异而相通,何尝纎毫抵牾哉?且先王之于诸侯,岂其封疆一定而遂无所劝惩乎?庆而益,责而削,皆在封疆之中矣。此周公之定制,而成王广鲁以七百里,则康周公云尔,非周公之制所得而拘也。于齐有赐履焉,于卫有封畛土畧焉,于韩侯有奄受北国焉,山川、土田、附庸或得其全,或得其偏,皆封疆之数也。与《武成》、孟子之言,盖相表里矣。○《陈氏礼书》曰:夫列爵惟五,所以称其徳;分土惟三,所以等其功。德异而功有所同,故公侯之地同于百里,子男之地同于五十里。地同而附庸有所异,故诸公之地方五百里,诸侯之地方四百里,诸伯之地方三百里,诸子之地方二百里,诸男之地方百里。葢三等之地正封也,五等之附庸广封也。正封则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臣,尊者嫌于盛而无所屈,卑者嫌于削而无所立,故公之地必下而从侯,男之地必上而从子。至于广封,则欲上之政令有所统而不烦,下之赋贡有所附而不费,又非诸侯得以擅之也,而尊者不嫌于太多,卑者不嫌于太寡。故公之地必五百里,而异于侯;男之地止百里,而异于子。○叶氏时曰:公之封疆虽五百里,而受田食禄则百里;侯伯封疆虽四百里、三百里,而受田食禄则七十里;子男封疆虽二百里、百里,而受田食禄则五十里。如今之郡县大小不齐,而俸秩自有常也。○潜溪邓氏曰:土圭土地制域,非司空事乎?属地官何也?曰:司空主地主民徒也。国大役大,宰赞王命,百官司徒主其治帅,以至司马主政,司空主事,陈其辟,乡师从受而攷焉。司马属其植而受其要,军旅亦如之。则官有联故也。乃制域制宅之法,经不具,葢具于冬官,今亡矣。○本清章氏曰:孟子方里而井,谓四面方一里为一井。地方千里,地方百里,则四方各皆千里百里之谓,非四面总计也。故以天子计之,为田一千六百同,每同出车百乗,通王畿一十六万乗,有简稽之数,为更番调遣而设,即府兵之制,犹今之该年每十乘而稽其一。通王畿内一万六千乗,经传所称天子万乗是也。谓天子之车止此万乘,亦限于以四面总计为千里,遂不知有更休之法矣。侯国之制亦然。
译就疆域而言,即使是七百里也是可以的,何况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呢?所以,对于天子说千里,是兼及军赋而言的;对于诸侯说百里、七十里、五十里,是单独举出军制而言的。对于天子说万乘,是按照赋税制度通盘计算的结果;对于诸侯说千乘,是兼及军赋而言的。对于诸公说五百里,诸侯说四百里,伯说三百里,子说二百里,是将山川、土田、附庸都包含在封疆之内而言的。对于诸男说百里,是单独举出他们提供军赋的封疆而言的。所有这些,都是文字简省而互相参证,看似不同实则相通,哪里会有丝毫的矛盾呢?况且先王对于诸侯,难道封疆一定之后就再也没有奖惩了吗?庆贺时增加,责罚时削减,都包含在封疆的变化之中了。这是周公制定的常法,而成王将鲁国的封地扩大到七百里,那是康周公的恩赐,并非周公的制度所能拘束的。对于齐国有赐履的恩典,对于卫国有划定疆界的土地,对于韩侯有统辖北国的封授,山川、土田、附庸有的得到全部,有的得到部分,这些都是封疆的数目。这与《武成》篇和孟子的言论,大概是互为表里的。
《陈氏礼书》说:设立爵位只有五等,是为了称颂他们的德行;划分土地只有三等,是为了区分他们的功劳。德行不同而功劳有相同之处,所以公和侯的土地都相当于百里,子和男的土地都相当于五十里。土地相同而附庸有所差异,所以诸公的封地方圆五百里,诸侯的封地方圆四百里,诸伯的封地方圆三百里,诸子的封地方圆二百里,诸男的封地方圆百里。大概三等土地是正式的封地,五等附庸是扩展的封地。正式封地则每一寸土地都不是他的领土,每一个百姓都不是他的臣民,尊贵者担心过于强盛而没有制约,卑贱者担心过于削弱而没有立足之地,所以公的土地必须向下顺从侯,男的土地必须向上顺从子。至于扩展的封地,则是为了让上级的政令有所统领而不繁杂,下级的赋税贡品有所依附而不浪费,又不是诸侯可以擅自占有的,这样尊贵者不担心太多,卑贱者不担心太少。所以公的土地必须是五百里,从而与侯不同;男的土地只有百里,从而与子不同。
叶氏时说:公的封疆虽然是五百里,但受田食禄只有百里;侯和伯的封疆虽然是四百里、三百里,但受田食禄只有七十里;子和男的封疆虽然是二百里、百里,但受田食禄只有五十里。就像现在的郡县大小不一,但俸禄自有定数一样。
潜溪邓氏说:用土圭测量土地、制定区域,这不是司空的事吗?为什么归属于地官呢?回答说:司空主管土地和民众劳役。国家大事、重大劳役,太宰辅佐王命,百官中司徒主管治理和率领,直到司马主管政令,司空主管事务,陈述其法规,乡师跟随接受并考核。司马负责种植并接收其纲要,军旅也是如此。这是因为官职之间有联系。至于制定区域、规划住宅的方法,经文中没有详细记载,大概详细记载在冬官中,现在失传了。
本清章氏说:孟子说方里而井,意思是四面各长一里为一井。地方千里、地方百里,是指四方各自都有千里、百里的长度,而不是四面总计。所以以天子来计算,田地有一千六百同,每同出兵车百乘,通算王畿有一十六万乘,有稽查的数目,是为轮流调遣而设立的,即府兵制度,如同现在每年每十乘中稽查一乘。通算王畿内有一万六千乘,经传中所称的天子万乘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说天子的兵车只有这一万乘,也是限于以四面总计为千里,于是不知道有轮换休息的方法了。侯国的制度也是如此。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城郭之宅曰室,以其室数制之,谓制丘甸之属。《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郑司农云:不易之地,岁种之地,美,故家百畮;一易之地,休一岁乃复种,地薄,故家二百畮;再易之地,休二岁乃复种,故家三百畮。
疏上言:王畿及诸侯邦国,至此更言畿内都鄙三等采地云。造都鄙制其地域者,按载师职:家邑在稍地,小都任县地,大都任畺地。又小司徒职云: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家邑二十五里,小都五十里,大都百里,是也。云以其室数制之者,依其城内室数于四野之中制地与之,谓若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之等。○又云:公在大都,卿在小都,大夫在家邑。其亲王子母弟与公同在大都,次疎者与卿同在小都,次更疎者与大夫同在家邑,故总云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也。三等采地皆有城郭,是其鄙所居也。据其四境,即是其界曰都。○汉《食货志》:武帝以赵过为摉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畮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甽,长终畮,一畮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中。苖生叶巳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苖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耔,黍稷儗儗。」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苖稍壮,毎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根深,能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畮五顷,用耦犂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遇缦田畮一斛已上,善者倍之。○庄渠魏氏曰:再易者,间二陇而为甽也。陇不播种,故又谓之莱,是以即其地可知室家之数,因其室制为都鄙之域也。
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灋,而待政令。注:分地职,分其九职所宜也;定地守,谓衡麓虞▯之属;制地贡,谓九职所税也;颁职事者,分命使各为其所职之事。
叶氏曰:「郑谓此造都鄙制,异于乡遂,非也。井牧之制,通天下邦国之田制,尚如六乡;都鄙之田制,独与六遂异乎?都鄙不易之地,即上地;一易之地,即中地;再易之地,即下地。特遂人于采邑加莱田耳。经野不殊乎九夫?度地不离乎三等?受田不过乎面曲。固井田之定制也。」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
魏氏曰:赈济催科,不可竝举,否则如左手予之食,而右手紾而夺之也。已藏者散之,未输者薄之,荒政大纲举矣。
三曰缓刑
或曰轻罪出之俾得自食其力
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注:郑司农云「散利贷种食也,弛力息繇役也,去几关市不几也,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索鬼神求废祀而脩之。」《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饥馑则盗贼多,不可不除也。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谓闭藏乐器而不作。▯谓去几去其税耳,舍禁若公无禁利,眚礼谓杀吉礼也,杀哀谓省凶礼。
或曰:「盗贼不可以缓刑之故,纵之。」○按:司关云「国凶札则无门关之征」,犹几明知司农之义非也。○或曰:「如公山泽之类。」○或曰:「如有币无牲之类。」○东莱吕氏曰:「荒政条目,始于黎民阻饥,舜命弃为后稷,播时百谷,其详见于《生民》之诗。其后如禹之水,汤之旱,民无菜色,其荒政制度不可攷。及至成周,自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其详又错见于六官之书。然古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则有九年之蓄,遇岁不登,人主则贬损减省,天下各有廪藏,则赈发济民而已。当时措置与后世不同。至春秋战国,王政既衰,秦饥乞籴于晋,鲁饥乞籴于齐,当时九年之制已自败坏。其后如李悝之平籴法,
译凡是建立都城和边邑,要划定它们的疆域并修筑沟渠作为界限,根据其中的户数来制定相应的制度。不需要休耕的土地,每户分配一百亩;休耕一年再种植的土地,每户分配二百亩;休耕两年再种植的土地,每户分配三百亩。
注:都鄙,指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邑,其边界称为都鄙,是居住的地方。城郭内的住宅称为室,根据户数来制定制度,是指制定丘、甸等基层行政单位。《王制》说:凡是安置居民,要衡量土地来建立城邑,估量土地来安置居民,土地、城邑和居民,必须三者相协调。郑司农说:不易之地,是每年都能耕种的土地,因为肥沃,所以每户只给一百亩;一易之地,是休耕一年才再次耕种的土地,因为贫瘠,所以每户给二百亩;再易之地,是休耕两年才再次耕种的土地,所以每户给三百亩。
疏文上文说:王畿以及诸侯邦国,到这里又说到王畿内的都鄙三等采邑。所谓“造都鄙制其地域”,按照《载师》的职责:家邑位于稍地,小都位于县地,大都位于畺地。又《小司徒》说:四个丘组成一个甸,四个甸组成一个县,四个县组成一个都,家邑方圆二十五里,小都方圆五十里,大都方圆百里,就是这样。所谓“以其室数制之”,是依据城内的户数,在四方郊野中划定土地给他们,比如九户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四甸为一县,四县为一都等。又说:公居住在大都,卿居住在小都,大夫居住在家的邑。亲近的王子母弟与公同在大都,次亲近的与卿同在小都,再次亲近的与大夫同在家邑,所以总称为都鄙,是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地。三等采地都有城郭,是鄙人所居住的地方。依据其四至边界,就是其界限称为都。
汉代《食货志》记载:汉武帝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赵过能够推行代田法,一亩地开三条沟,每年轮流耕种,所以叫代田,这是古法。后稷开始开沟种田,用两把耜组成耦,宽一尺,深一尺,称为甽,长度贯穿整亩,一亩有三条甽,一个农夫有三百条甽,就在其中播种。庄稼长出叶子后,逐渐锄去垄上的杂草,顺势将土培附在苗根上,所以《诗经》说:“或芸或耔,黍稷儗儗。”芸,是除草;耔,是培土附根。说庄稼稍壮时,每次锄草都培土附根,等到盛夏,垄土尽数培深,能抵御风旱,所以庄稼茂盛。其耕种下种的工具都有便捷巧妙之处,通常十二个农夫耕种一井一屋,所以五顷地,用耦犁两牛三人,一年的收成通常比漫田每亩多出一斛以上,善于耕种的加倍。
庄渠魏氏说:再易之地,是隔两条垄开一条沟。垄上不播种,所以又称为莱,因此可以根据土地知道户数的多少,根据户数制定都鄙的疆域。
于是分配土地的职责,确定土地的守护,制定土地的贡赋,并颁布职事,作为土地的法度,以等待政令的执行。
注:分地职,是分配九职所适宜的事务;定地守,是指衡麓虞等守护山林川泽的人;制地贡,是指九职所征收的赋税;颁职事,是分别命令他们各自从事所职分内的事。
叶氏说:“郑玄认为这种建立都鄙的制度,不同于乡遂,这是不对的。井牧的制度,通行于天下邦国的田制,还如同六乡;都鄙的田制,难道唯独与六遂不同吗?都鄙的不易之地,就是上等田;一易之地,就是中等田;再易之地,就是下等田。只是遂人在采邑中增加了莱田罢了。郊野难道不同于九夫为井?丈量土地难道脱离了三等?授田难道超过了面曲之制。这本来就是井田的定制。”
用十二种荒政来聚集万民,一是散利,二是薄征。
魏氏说:赈济和催征赋税,不可以同时进行,否则就像左手给人食物,右手却掐住脖子抢夺一样。已经储藏的粮食散发出去,尚未缴纳的赋税减轻征收,荒政的大纲就举出了。
三是缓刑。
有人说:轻罪释放他们,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四是弛力,五是舍禁,六是去几,七是眚礼,八是杀哀,九是蕃乐,十是多昏,十有一是索鬼神,十有二是除盗贼。
注:郑司农说“散利是借贷种子和粮食,弛力是停止徭役,去几是关市不征税,多昏是不备办礼仪而娶妻,昏者多,指结婚的人多,索鬼神是求访废祀的神灵并加以修奉。”《云汉》这首诗所说的“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就是这样。饥荒时盗贼多,不可不铲除。杜子春读“蕃乐”为“藩乐”,意思是封闭收藏乐器而不演奏。所谓去几是去掉其税,舍禁比如公家没有禁止的利益,眚礼是指削减吉礼,杀哀是指省减凶礼。
有人说:“盗贼不可以因为缓刑的缘故,就放纵他们。”
按:《司关》说“国家遭遇凶荒疫病则没有门关的征税”,可见“几”明明是指征税,郑司农的解释不对。
有人说:“比如公山公泽之类。”
有人说:“比如只有币帛没有牺牲之类。”
东莱吕氏说:“荒政的条目,始于黎民遭受饥荒,舜任命弃为后稷,播种百谷,其详情见于《生民》这首诗。其后如大禹治水,商汤大旱,百姓没有菜色,其荒政制度不可考证。到了成周时期,自大司徒用十二种荒政聚集万民,其详情又错杂见于六官的典籍。然而古人用三十年的通计来制定国家用度,则有九年的积蓄,遇到年成不好,君主就贬损减省,天下各有粮仓储备,就赈发救济百姓而已。当时的措施与后世不同。到了春秋战国,王政已经衰微,秦国饥荒向晋国借粮,鲁国饥荒向齐国借粮,当时九年的制度已经败坏。其后如李悝的平籴法,”
丰年贱收之,凶则出以赈饥,谷价不贵,民安其居,此亦三代已后救荒之良防也。至汉武诏令,水潦移于江南,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唐西都不登,则幸东都在,髙宗时有「逐粮天子」之语,盖移民易粟,孟子所谓苟且之术,而秦汉以来又谓之善政矣。大抵其法愈坏,则其术愈麄。今试举其可行者六七条:如汉载粟入关中,无用传,后来贩粟者免税,如后世劝民出粟散之乡里。又如富郑公在青州,处流民于城外,室庐措置种种有灋,当时寄居防士分掌其事,不以吏胥与于其间。又如赵清献公在防稽,不灭谷价,四方商贾辐凑,此皆可师其意,广其法以推行于不穷者也。至如平籴之政,尤须讲求。自李悝平籴至汉耿夀昌为常平仓,元帝以后或置或罢,至宋朝遂为定制。仁宗时韩魏公请罢鬻没官之田,募人承佃为广惠仓,散与鳏寡孤独。庆厯嘉祐间既有常平,又有广惠、广济二仓以备赈恤,所以仁宗德泽倍洽于民。至王荆公用事,常平、广惠量可以支给,尽粜转以为钱,变而为青苖,取三分之息,百姓遂不聊生。广惠之田卖尽,虽得一时之利,要之竟。无根底,元祐间虽复章惇继之,三仓又坏,论荒政者不可不详攷也。
译丰收时低价收购粮食,灾荒时拿出粮食赈济饥民,这样谷价就不会昂贵,百姓就能安居乐业,这也是夏商周三代以后防治荒灾的好办法。到了汉武帝下诏令,因水灾将百姓迁移到江南,把巴蜀的粮食运送到江陵。唐朝西京长安收成不好,皇帝就驾临东都洛阳,高宗时就有“逐粮天子”的说法,这大概是迁移百姓、更换粮食来源的办法,是孟子所说的权宜之计,而秦汉以来却把它称为善政。大体上,这种方法越是败坏,其手段就越粗疏。现在试着列举其中可行的六七条:比如汉朝规定运粮进入关中,不需要传送凭证,后来贩卖粮食的人免除赋税,就像后世鼓励百姓拿出粮食散给乡里一样。又比如富弼在青州任职时,将流民安置在城外,对房屋住所等各种措施都有法度,当时由寄居的防士分别掌管此事,不让吏胥参与其中。又比如赵抃在越州任职时,不压低谷价,四方商人纷纷汇聚,这些都可以借鉴其意图,推广其方法以广泛施行。至于平籴的政策,尤其需要研究讲求。从李悝实行平籴法,到汉代耿寿昌设立常平仓,元帝以后有时设置有时废除,到了宋朝才成为定制。仁宗时韩琦请求停止出售没官的田地,招募人承佃作为广惠仓,将粮食分发给鳏寡孤独之人。庆历、嘉祐年间既有常平仓,又有广惠、广济两仓来预备赈济抚恤,所以仁宗的恩德加倍地施及百姓。等到王安石执政,常平、广惠仓中凡是能够支给的粮食,全部卖出换成钱,变成了青苗法,收取三分的利息,百姓于是无法生活。广惠仓的田产卖尽,虽然得到一时的利益,终究没有根基,元祐年间虽然恢复,章惇继任后,三仓又遭破坏,讨论荒政的人不可不详细考证。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寛疾,六曰安富。注:▯息谓安之使蕃息也。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十四以下不从征。养老七十,养于乡,五十异粻之属。振穷抍捄天民之穷者也。穷者有四:曰矜,曰寡,曰孤,曰独。恤贫,贫无财业,禀贷之。寛疾,若今癃不可事,不算;卒可事者半之也。安富,平其繇役,不专取。
疏上,经既陈凶荒不安之事故,此经陈安养万民之道。产子三人与之母等,皆是越语。范蠡欲速报呉,为此权礼,令国人壮者无取老妇,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皆罪其父母。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一壶酒二豚;生三人,公与之母,二人与之饩。《王制》云:“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礼记》:“庻人食稷,士兼食黍,大夫又加以粱。”今虽庶人老者,或与士大夫同食,故曰“异粻”。○潜溪邓氏曰:“于此见先王之制,欲万物各得其所。后世虐防独者不足言,即以锄富彊为政,去教意逺矣。”○愚按:产子三人与母,二人与饩,注疏借以释慈幼之意耳,非先王之政也。《月令》:“季春安萌芽,养幼少,存诸孤。”王政之可想见者,此类是矣。
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注:本犹旧也,媺善也,谓约椓攻坚风雨攸除,各有攸宇。族犹类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兄弟昬姻嫁娶也。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同师曰朋,同志曰友。同犹齐也。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
疏经云:媺宫室,明不主华美,故以攻坚解之。《斯干》之诗曰:「约之阁阁,椓之橐槖○《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党为兄弟。则兄弟之名施于外亲为正。上云「族坟墓是同宗」,明此兄弟施于外姓昏姻。○庄渠魏氏曰:「本俗者,祖宗根本所在也。民不忘本,则善心生。」○潜溪邓氏曰:「保息本俗于八统九两,其事同。何也?曰:民生有道,大宰执之;为民治,司徒掌之;为民教也。八统九两,恢恢其兼覆并包乎?保息本俗,则敦仁而率育之也。共事通之为官联,殊事建之为官灋,聼治防讼守之为官常,皆是物也,归之约万民于人道焉。」尔《易》曰:「天地睽而其事同,故二官同道也。」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灋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疏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者,若据邦国,使诸侯教所治民;若据都鄙,则使公卿大夫教所治民也。○明斋王氏曰:凡治民,必从其有司,此教民之本也。○愚按:王国有六乡,则乡师等敎之;六遂,则遂人等教之。此皆司徒之属也,故施教法但言邦国都鄙。邦国亦有乡遂,如大国三乡三遂,以次而降,则皆属于诸侯,故总曰邦国而已。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注:此所以劝民者也。使之者,皆谓立其长而教令使之。保,犹任也。救,救凶灾也。賔,賔客其贤者。杜子春云:「相受,谓民移徙所到则受之,所去则出之。」▯谓:「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赒者,礼物不备,相给足也。闾二十五家,族百家,党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乡万二千五百家。
疏立其长,谓若比长、闾胥至乡大夫等。○潜溪邓氏曰:布灋施教,首比闾、族、党、州、乡,何也?教自下起也。物生自下,地徳也。王治笃近,先家也。家和而乡治,乡和而国治,国和而天下治。始聨而比之,既协而和之,王治之大教也。闾使相受:善为受其庆,恶为受其患;老受而终之,幼受而长之;穷无归者,受而养之也。相葬丧,同其戚;相救凶,同其灾也。郷之言郷也,郷之斯饮射而宾之,教合敬也。王教莫大于能羣,莫先于敬譲,莫厚于敦睦,莫美
译用保息六法来养育万民。第一是慈幼,第二是养老,第三是振穷,第四是恤贫,第五是寛疾,第六是安富。
注:〇息,是指安顿百姓使他们繁衍滋生。慈幼,是指爱护年幼的人。生下三个孩子的,官府给他两个乳母,给他食物。十四岁以下的男子不服兵役。养老,七十岁的老人由乡里供养,五十岁的老人给予不同的粮食等。振穷,是指救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百姓。穷困的人有四类: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恤贫,是指对没有财产产业的穷人,给予借贷。寛疾,是指像现在这样患有残疾不能从事劳役的,免除赋税;能从事劳役的,减半征收。安富,是指公平他们的徭役,不专门征取富人。
疏:上文经文既然陈述了凶荒不安的事由,这段经文就陈述安养万民的方法。生下三个孩子给乳母等,都是越国的言语。范蠡想要迅速报复吴国,制定了这种权宜的礼制,命令壮年男子不娶老年妇女,老年男子不娶壮年妇女,女子十七岁不嫁,男子二十岁不娶,都惩罚他们的父母。生男孩,给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给一壶酒两头小猪;生三个孩子,官府给他乳母,生两个孩子的给他食物。《王制》说:“五十岁的老人在乡里供养,六十岁的老人在国都供养,七十岁的老人在学校供养。”《礼记》说:“平民吃稷米,士兼吃黍米,大夫又加上粱米。”现在即使是平民中的老人,有时也和士大夫吃同样的食物,所以叫“异粻”。〇潜溪邓氏说:“从这里可以看出先王的制度,想要万物各得其所。后世虐待鳏寡孤独者不足为奇,即使以铲除富强者为政,也离教化的本意远矣。”〇我按:生下三个孩子给乳母,生两个给食物,注疏借用来解释慈幼的意思罢了,并非先王的政令。《月令》说:“季春安顿萌芽,养育幼少,抚恤孤儿。”王政可以想见的,这类就是。
用本俗六法来安顿万民,第一是媺宫室,第二是族坟墓,第三是联兄弟,第四是联师儒,第五是联朋友,第六是同衣服。
注:本,就是旧的意思;媺,就是善的意思,是指约束椓击,抵御风雨,各有居所。族,就是类的意思,同宗的人活着时住得相近,死后葬在一起。兄弟,指姻亲嫁娶。师儒,是乡里教导道艺的人。同师学习叫朋,志同道合叫友。同,就是齐的意思。百姓即使有富有的,衣服也不得独自奇异。
疏:经文说:媺宫室,说明不主张华美,所以用抵御风雨来解释。《斯干》这首诗说:“约束它阁阁响,椓击它橐橐声。”〇《尔雅·释亲》说:父亲的党羽为宗族,母亲和妻子的党羽为兄弟。那么兄弟这个名字用于外亲才是正确的。上文说“族坟墓是同宗”,明显这里兄弟用于外姓姻亲。〇庄渠魏氏说:“本俗,是祖宗根本所在。百姓不忘记根本,善心就会产生。”〇潜溪邓氏说:“保息本俗在八统九两中,事情相同。为什么呢?回答说:百姓生存有道,大宰执掌;为百姓治理,司徒掌管;为百姓教化。八统九两,广阔地兼覆并包吗?保息本俗,则是敦厚仁爱而率育百姓。共同事务通称为官联,不同事务建立为官法,听治防讼守为官常,都是这些,归结于将万民约束于人道。”那么《易经》说:“天地乖违但事情相同,所以两官同道。”
正月初吉,开始和布教化于邦国都鄙,于是悬挂教象之法于象魏,让万民观看教象。夹日而收敛它,于是施行教法于邦国都鄙,让他们各自教化所治理的百姓。
疏:让他们各自教化所治理的百姓,如果依据邦国,让诸侯教化所治理的百姓;如果依据都鄙,就让公卿大夫教化所治理的百姓。〇明斋王氏说:凡是治理百姓,一定要从他们的有司开始,这是教化百姓的根本。〇我按:王国有六乡,就由乡师等教化;六遂,就由遂人等教化。这些都是司徒的属官,所以施行教法只说邦国都鄙。邦国也有乡遂,比如大国三乡三遂,依次递减,都隶属于诸侯,所以总称为邦国而已。
命令五家为比,让他们互相担保;五比为闾,让他们互相接纳;四闾为族,让他们互相安葬;五族为党,让他们互相救助;五党为州,让他们互相周济;五州为乡,让他们互相尊敬。
注:这是用来劝勉百姓的。让他们,都是指设立他们的长官并教令他们。保,就是任的意思。救,是救助凶灾。宾,是尊敬其中的贤者。杜子春说:“相受,是指百姓迁移所到的地方就接纳他们,所离开的地方就让他们出去。”〇郑司农说:“受,是指宅舍有变故,互相接纳寄托。”赒,是指礼物不齐全,互相供给充足。闾二十五家,族百家,党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乡万二千五百家。
疏:设立他们的长官,是指比如比长、闾胥到乡大夫等。〇潜溪邓氏说:布法施教,首先从比闾、族、党、州、乡开始,为什么呢?教化从下面开始。万物生长从下面,是地的德性。王治笃近,先家庭。家庭和睦而乡里治理,乡里和睦而国家治理,国家和睦而天下治理。开始联合而比附他们,既协调而和睦他们,这是王治的大教化。闾让互相接纳:善的接纳其喜庆,恶的接纳其祸患;老的接纳而终老,幼的接纳而长大;穷困无归的人,接纳而供养他们。互相安葬丧事,同其悲痛;互相救助凶灾,同其灾难。乡,就是向的意思,向之饮酒射箭而尊敬他们,教化合敬。王教没有比能群居更大的,没有比敬让更先的,没有比敦睦更厚的,没有比
于不争。大道之行,天下时雍,则不争之极也。故保受、葬、救、赒、賔、渐之仁,摩之义,导之于礼乐,而要之化,斯其路也。
译在于不争夺。大道施行,天下时时和乐,这是不争夺的极致。所以保持施予、安葬、救助、周济、待客、渐进的仁德,切磋琢磨的道义,用礼乐来引导,以教化来归结,这就是实现这一境界的途径。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注:郑司农云,稼穑谓三农生九谷也,树艺谓园圃毓草木,作材谓虞衡作山泽之材,阜蕃谓薮牧养蕃鸟兽,饬材谓百工饬化八材,通财谓商贾阜通货贿,化材谓嫔妇化治▯枲,敛材谓臣妾聚敛疏材,生材谓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学艺谓学道艺,世事谓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服事谓为公家服事者。▯谓生材养竹木者。
疏九职大宰既掌之,司徒又颁之者,大宰总知其事,司徒是主民之官,亲自颁行,义各有当也。○何氏曰:司徒颁之者,正徳厚生事相闗也。○魏氏曰:登进而成之也。○愚按:后郑以生材为养竹木,盖以大宰任万民,故有闲民,此云颁职事,不可颁之使为闲耳。然生财何以谓之养竹木?树艺作材之中,独无养竹木者牲乎?况万民中不能无闲民,则颁职事者,正颁之令转移执事耳,安得谓颁之使为闲也?
以乡三物敎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徳: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注:物犹事也,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郷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之。既则献其书于王矣。知明于事,仁爱人以及物,圣通而先识,义能防时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刚不柔。善于父母为孝,善于兄弟为友,睦亲于九族,婣亲于外亲,任信于友道,恤振忧贫者。礼,五礼之义;乐,六乐之歌舞;射,五射之灋;御,五御之节;书,六书之品;数,九数之计。
疏九族者,上自髙祖,下至曾▯,旁及缌麻之内外亲,则母族妻族也。○按保氏职掌,养国子以道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彼注云:五礼,吉凶宾军嘉;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御,鸣和銮、逐水曲、过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防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嬴不足、旁要。彼注又云:今有重差、夕桀、句股。○俊仪王氏曰:周之制,自王宫、国都、闾巷、党术,莫不有学,司徒总其事,乐正崇其教,下至庠塾,皆以民之有道徳者为左右师。自天子之元子、众子,公卿大夫士之适子,至庻民之子弟,八岁入小学,教之洒埽、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驭书数之文;十有五进乎大学,教之致知、格物、正心、诚意之道。○又曰:先王之时,其人则四民也,其居则六乡、三采、五比、四闾也,其田则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则三吏、六聨、五侯、九伯也,其教则五事、五典也,其学则六徳、六行、五礼、六乐、五射、五御、六书、九数也。少而习之,长而安焉。○又云:三代之王,域九州以居民,天子诸侯有君师之职,公卿有师保之义,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故民聚而教行。
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注:纠犹割察也。不弟,不敬师长;造言,讹言惑众;乱民,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也。
疏乱民以下皆王制文谓变易官与物之名更造法度左道若巫蛊及俗禁竝乱政之民也○仲舆郝氏曰造言乱民二刑用之不善即申韩之令诽谤妖言之法矣○潜溪邓氏曰八刑亦曰乡何也曰乡刑也郷刑教刑也书曰扑作教刑教刑非刑也其附刑者归之士矣○愚按六徳圣王不以甚美者强民也六艺其末也六行不备斯刑之矣○国语齐桓公内政之法正月之朝乡长复事君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贤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其罪五有可已于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奉养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
译将十二种职事颁布给邦国和都鄙,使万民得以进用。第一是稼穑,第二是树艺,第三是作材,第四是阜蕃,第五是饬材,第六是通财,第七是化材,第八是敛材,第九是生材,第十是学艺,第十一是世事,第十二是服事。注:郑司农说,稼穑是指三种农事生产九种谷物,树艺是指园圃培育草木,作材是指虞衡官开发山泽的材用,阜蕃是指薮牧官养育繁殖鸟兽,饬材是指百工整治转化八种材料,通财是指商贾使货物流通,化材是指嫔妇教化治理麻枲,敛材是指臣妾聚敛疏材,生材是指闲民没有固定职事而临时担任工作,学艺是指学习道艺,世事是指用世务教导有能力的人从而使百姓不失职守,服事是指为公家服役的人。〇指生材是养育竹木的人。
疏:九职大宰已经掌管,司徒又颁布的原因,是大宰总知其事,司徒是主管百姓的官员,亲自颁布执行,道理各有其恰当之处。○何氏说:司徒颁布的原因,是因为正德厚生之事相互关联。○魏氏说:登进而使之成就。○愚按:后郑认为生材是养育竹木,大概是因为大宰任用万民,所以有闲民,这里说颁布职事,不能颁布让他们成为闲民。然而生材为什么说是养育竹木?树艺作材之中,难道唯独没有养育竹木的人吗?况且万民中不能没有闲民,那么颁布职事,正是颁布让他们临时担任工作,怎么能说是颁布让他们成为闲民呢?
用乡三物教导万民并选拔举荐他们。第一是六德:知、仁、圣、义、忠、和。第二是六行:孝、友、睦、婣、任、恤。第三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注:物就是事,兴就是举。百姓三件事教成后,乡大夫举荐其中的贤者和能者,用饮酒之礼以宾客之礼相待。之后就把他们的名册献给君王。知是明于事理,仁是爱人并推及万物,圣是通达且有先见之明,义是能防备并适应时宜,忠是言语发自内心,和是不刚不柔。善于侍奉父母为孝,善于对待兄弟为友,和睦亲近九族为睦,和睦亲近外亲为婣,在朋友道义上守信为任,救济忧虑贫困者为恤。礼,是五礼的意义;乐,是六乐的歌舞;射,是五射的法度;御,是五御的节度;书,是六书的品类;数,是九数的计算。
疏:九族,上自高祖,下至曾孙,旁及缌麻之内的内外亲属,就是母族和妻族。○按保氏职掌,用道教导国子六艺:第一是五礼,第二是六乐,第三是五射,第四是五御,第五是六书,第六是九数。彼注说:五礼,是吉、凶、宾、军、嘉;六乐,是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御,是鸣和銮、逐水曲、过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是象形、指事、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是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盈不足、旁要。彼注又说:现在有重差、夕桀、勾股。○俊仪王氏说:周朝的制度,从王宫、国都、闾巷、党术,没有不有学校的,司徒总领其事,乐正推崇其教化,下至庠塾,都以百姓中有道德的人为左右师。从天子的元子、众子,公卿大夫士的嫡子,到庶民子弟,八岁进入小学,教导他们洒扫、应对、进退的礼节,礼乐射御书数的文章;十五岁进入大学,教导他们致知、格物、正心、诚意的道理。○又说:先王之时,其人就是四民,其居就是六乡、三采、五比、四闾,其田就是一井、二牧、三屋、九夫,其官就是三吏、六联、五侯、九伯,其教就是五事、五典,其学就是六德、六行、五礼、六乐、五射、五御、六书、九数。年少时学习,长大后安于其道。○又说:三代的君王,划定九州以安置百姓,天子诸侯有君师的职责,公卿有师保的意义,里居有父师、少师的教导,所以百姓聚集而教化施行。
用乡八刑纠正万民。第一是不孝之刑,第二是不睦之刑,第三是不婣之刑,第四是不弟之刑,第五是不任之刑,第六是不恤之刑,第七是造言之刑,第八是乱民之刑。注:纠就是割察。不弟,是不敬重师长;造言,是散布谣言迷惑众人;乱民,是扰乱名分更改法度,执持邪道以扰乱政事。
疏:乱民以下都是《王制》中的文字,指变易官职与物品的名称,重新制定法度,左道如巫蛊及世俗禁忌,都是扰乱政事的百姓。○仲舆郝氏说:造言、乱民这两种刑罚,如果使用不当,就是申韩的令法中诽谤妖言的法律了。○潜溪邓氏说:八刑也叫乡刑,为什么呢?说是乡刑,乡刑是教刑,《书》说“扑作教刑”,教刑不是刑罚,那些附带刑罚的归之于士了。○愚按:六德,圣王不用极美好的东西强迫百姓,六艺是末节,六行不完备就施加刑罚了。○《国语》齐桓公内政之法,正月朝见,乡长汇报事务,君主亲自询问说:在你的乡里,有居家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贤仁、在乡里闻名的人吗?有就报告,有而不报告叫做蔽明,其罪为五;有可以停止事务而完成公事的人吗?君主又询问说:在你的乡里,有奉养股肱之力、出众于众人的人吗?有就报告,有而不报告叫做蔽贤,其罪为五;有司
已于事而竣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弟于乡里骄躁滛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巳于事而竣是故乡长退而修徳进贤公亲见之遂使役官及五属大夫复事公问之如初五属大夫于是退而修属属退而修县县退而修乡乡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贵与马氏曰因读国语此章而参以王制所言司徒俊选之事然后知古之圣贤其于化民成俗选贤兴能二事视其贤愚升沈举功吾身故其为法甚备其教人也不特上贤以崇徳而必欲简不肖以绌恶其举人也不特进贤受上赏而必欲蔽贤防显戮盖赏罚相须而行则始不视为具文后世非不立学校而未闻有不帅教之罚盖姑选其能者而无能之人则聼其自为不肖而已非不兴选举也而未闻有蔽贤之戮盖姑进其用者而未用之人则聼其自为不遇而已其教之也不备其选之也不精宜人材之所以日衰也虽然惟其教训之法不备,所以选举之途不精。士生斯世,盖自为材,而未尝有所頼于上之人。则所谓焉知贤才而举之?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而蔽贤之罚,亦无所施矣。
译事情已经办理完毕,公又问道:“在你的家乡,有没有对父母不慈不孝、在乡里不尊敬长辈、骄横暴躁淫乱暴戾、不服从上级命令的人?如果有,就报告上来;如果有却不报告,叫做‘下比’,其罪为五等。官吏们事情办完后,乡长就退回去修养德行、举荐贤才,公亲自过问,于是派遣役官以及五属大夫再次办事,公像起初那样询问。五属大夫于是退回去修养所属的政事,所属退回去修养县政,县退回去修养乡政,乡退回去修养卒政,卒退回去修养邑政,邑退回去修养家政。因此,平民有善行可以举荐,平民有恶行可以诛罚。○贵与马氏说:因为阅读《国语》这一章,并参照《王制》所说的司徒选拔贤才的事情,然后才知道古代的圣贤,在教化百姓形成风俗、选拔贤能这两件事上,根据贤愚升降、举功黜罪,所以他们的法度非常完备。他们教化人,不仅崇尚贤德以提升道德,而且一定要剔除不肖之人以抑制恶行;他们举荐人,不仅让贤者受上等的奖赏,而且一定要让蔽贤者受显眼的杀戮。大概赏罚相辅而行,才开始不把它视为具文。后世不是不设立学校,却没听说过有不遵从教化的惩罚;大概是只选拔有才能的人,而没有才能的人就听任他们自甘不肖罢了。不是不兴起选举,却没听说过有蔽贤的杀戮;大概是只进用被任用的人,而未被任用的人就听任他们自认不遇罢了。他们的教化不周全,他们的选拔不精当,适宜人才之所以日益衰微。虽然如此,正因为教训的法度不周全,所以选举的途径不精当。士人生活在这个时代,大概各自成为人才,而没有曾经依赖上面的人。那么所谓怎么知道贤才而举荐他?怎么识别不才而舍弃他?而蔽贤的惩罚,也就没有地方施行了。
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注: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乐所以荡正民之情思,使其心应和也。
何氏曰:六艺之教,礼乐在其中矣。此又重言之者,教民莫大于礼乐故也。○魏氏曰:伪者,外有所为,丧其天真者也;情者,中有所感,离其天性者也。礼所以节其伪,使不偏;乐所以养其情,使不淫。
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聼而防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注:不服教,不厌服于十二教贪冒者也。有地治者,谓乡、州及治都鄙者也。附丽也,士、司寇、士师之属。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注:牛能任载,地类也。奉,犹进也。郑司农云:羞,进也。肆,陈骨体也。▯谓进所肆解骨体。《士丧礼》曰:肆解去蹄。
疏:司农以「肆」为四音读之,故云「肆陈」也。谓陈牲体于爼上,即体解折节为二十一体是也。后郑以「肆」为擿音读之,「肆」解骨体者为七体解之。按《士丧礼》曰:「特豚四鬄,去蹄。」彼注云:「四解之殊肩髀。」彼言殊肩髀,与此骨体一也。后郑所以不从先郑者,按《礼运》云:「腥其爼,孰其殽。」彼注云:「腥其爼,谓豚解而腥之;孰其殽谓体解而爓之。」祭礼之灋,先豚解,后体解。经云「奉牛牲」,谓初牵入时,即言「羞其肆」,明先豚解。又按《国语》「禘郊之事,则有全蒸」,明知不得先有体解。若然,则禘郊之事先全蒸,后豚解;若宗庙之祭,则无全蒸,先豚解,次体解。《礼运》所云者是也。○愚按:「羞肆」之説,后郑不从司农者,以禘郊先全蒸,后豚解,而体解更在豚解后,经文「奉牲」下即云「羞其肆」,故黜体解之説耳。然恐不必若是拘也。
享先王亦如之
疏:享先王,不辨祭之大小。大宗伯四时及禘祫皆称享,不言祭地者,祭地之礼与天同。
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注令令遗人,使为之也。少曰委,多曰积,皆所以给宾客。
大丧帅六乡之众庻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注:众庻所致役也。郑司农云:六引谓引丧车索也。六乡主六引,六遂主六绋。
疏在棺曰绋,见绳体行道曰引,见用力主文以见义也。○明斋王氏曰:按《周礼》于丧纪之事,必极其厚者,人之所以有礼义者,生全康乐则敬共慈爱以相与,死亡患难则哀戚图猷,加厚于平时,故其爱敬皆为实。若夫患邪滛者,朝死而夕亾之,遇患难委而去之,则其相与之情皆为虚假,视彼鸟兽之哀鸣踯躅者,反不若矣。是故先王所以厚于丧礼者,不▯因夫人不背本之真情而品节之,使夫不肖者有以企而及也。且必均其职于百官府,均其役于乡遂之万民,使夫委贽之臣各致其臣子之诚,王国之百姓靡不尽其如防考妣之情。是故疾病之祷祀医药,患难之捍卫营救,无所不用其极。不幸而有败亡之祸,则以身徇之而与之俱死,皆此道也。彼治丧以薄为道者,则视夫患难丧兦如虚舟飘瓦然,设国家有事,何所寄托?此所以为异端者流也。
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庻之政令。注:旗画熊虎者也。徴众,刻日树旗,期于其下。
愚按:大军、大田,皆司马事,而致民属之司徒,何也?圣王之世,无兵事也。自旗致以前,徒庻皆民尔,其保息本俗而賔兴之,皆教尔。军旅、田役竣,而仍▯之司徒,故曰:「圣王之世,无兵事也。」
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注:大故谓王崩及寇兵也。节,六节有节,乃得行,防奸私。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注:大荒,大凶年;大札,大疫也。移民,辟灾就贱。其有守不可移者,则输之谷。《春秋》定五年夏,归粟于蔡,是也。
疏归粟于蔡,非荒札之事,取证通财之义尔。○明斋王氏曰:前言荒政十有二,聚万民矣,此复言之者,谓令于邦国也。且不止大荒,更有大札时也。
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嵗,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修乃事,以聼王命
译用五礼来防止百姓的虚伪,从而教导他们行为合乎中道;用六乐来防止百姓情感的偏失,从而教导他们内心和谐。注:礼是用来节制百姓奢侈虚伪的行为,使他们的行动合乎中道;乐是用来荡涤端正百姓的情思,使他们的心意和谐。何氏说:六艺的教育,礼乐都包含在其中。这里再次强调,是因为教化百姓没有比礼乐更重要的了。魏氏说:虚伪,是指对外有所作为,丧失了人的天真本性;情欲,是指内心有所感触,偏离了人的天性。礼是用来节制虚伪,使其不偏颇;乐是用来涵养情欲,使其不淫乱。
凡是百姓不服从教化,因而产生诉讼纠纷的,以及涉及土地治理事务的,由司徒审理并加以防范。那些触犯刑律的,则移交司法官员处理。注:不服从教化,是指不满足于十二种教化而贪婪冒进的人。有地治者,是指乡、州以及治理都鄙的官员。附丽,指依附于刑罚,士、司寇、士师等属官。
祭祀五帝时,进献牛牲,陈列其解剖后的骨肉。注:牛能负重,属于地类。奉,就是进献。郑司农说:羞,就是进献。肆,是陈列骨肉。〇意思是进献已经解剖陈列的骨肉。《士丧礼》说:解剖去蹄。
疏:郑司农将“肆”读作四的音,所以说“肆陈”。意思是把牲体陈列在俎上,也就是将牲体分解为二十一个部位。后郑将“肆”读作擿的音,“肆”指解剖骨肉,是将牲体分解为七个部位。查《士丧礼》说:“特豚四鬄,去蹄。”那里的注说:“四解之殊肩髀。”那里说分开肩髀,与此处的骨肉是一样的。后郑之所以不采纳先郑的说法,是因为查《礼运》说:“腥其爼,孰其殽。”那里的注说:“腥其爼,是指豚解而保持生腥;孰其殽是指体解而煮熟。”祭祀的法则,先豚解,后体解。经文说“奉牛牲”,是指刚牵入时,接着就说“羞其肆”,说明是先豚解。又查《国语》说“禘郊之事,则有全蒸”,可知不能先有体解。如果这样,那么禘郊之礼是先全蒸,后豚解;而宗庙之祭,则没有全蒸,先豚解,再体解。《礼运》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〇愚按:关于“羞肆”的解释,后郑不采纳司农的说法,是因为禘郊之礼先全蒸,后豚解,而体解更在豚解之后,经文在“奉牲”之后紧接着说“羞其肆”,所以否定了体解的说法。然而恐怕不必如此拘泥。
祭祀先王也是如此。
疏:祭祀先王,不区分祭祀的大小。大宗伯四时祭祀及禘祫都称为享,不说祭地,是因为祭地的礼仪与祭天相同。
接待重大宾客时,命令郊野修治道路,储备物资。注:命令,是命令遗人,让他们去做。少叫委,多叫积,都是用来供给宾客的。
重大丧事时,率领六乡的众人,负责六引并治理其政令。注:众庶,是指被征役的人。郑司农说:六引是指牵引丧车的绳索。六乡负责六引,六遂负责六绋。
疏:在棺木上的叫绋,在道路上可见绳索本体叫引,可见用力,用文辞来体现义理。〇明斋王氏说:查《周礼》对于丧纪之事,必定极其丰厚,人之所以有礼义,是因为活着时健康安乐就恭敬慈爱地相处,死亡患难时就哀痛谋划,比平时更加丰厚,所以他们的爱敬都是真实的。如果那些邪恶淫乱的人,早上死了晚上就抛弃,遇到患难就丢下离开,那么他们相处的情义都是虚假的,比起那些哀鸣徘徊的鸟兽还不如。因此先王之所以丰厚丧礼,是因为顺应人不背弃根本的真情而加以品节,使那些不贤的人有可以企及的标准。并且必须将职责均分给百官,将劳役均分给乡遂的百姓,使那些持礼来朝的臣子各自尽到臣子的诚心,王国的百姓无不竭尽如同对待父母般的情义。因此疾病时的祈祷医药,患难时的捍卫营救,无所不用其极。不幸有败亡的祸患,就以身殉职与之同死,都是这个道理。那些以薄葬为道的,就把患难丧亡看得像空船飘瓦一样,如果国家有事,何所依托?这就是异端之流。
重大军役、重大田役时,用旗帜召集百姓,并治理其徒众的政令。注:旗,画有熊虎图案的旗帜。征召众人,刻定日期树立旗帜,约定在旗下集合。
愚按:大军、大田,都是司马的职责,而召集百姓却归司徒,为什么呢?圣王的时代,没有兵事。自从用旗帜召集之前,徒众都是百姓,他们保息本俗而宾兴之,都是教化。军旅、田役结束后,仍然归司徒管理,所以说:“圣王的时代,没有兵事。”
如果国家有重大变故,就召集百姓到王门,命令没有符节的人不得通行天下。注:大故,指君王驾崩及敌寇入侵。节,六种符节,有符节才能通行,以防奸邪私行。
遭遇大荒大疫时,就命令各国迁移百姓、互通财物、解除禁令、放宽劳役、减轻赋税、延缓刑罚。注:大荒,是大饥荒;大札,是大瘟疫。移民,是避开灾荒前往物价低廉的地方。那些有守备不能迁移的,就输送粮食给他们。《春秋》定公五年夏,向蔡国输送粮食,就是这种情况。
疏:向蔡国输送粮食,并非荒疫之事,只是借以证明互通财物的义理。〇明斋王氏说:前面说了荒政十二条,召集百姓了,这里再次提及,是指命令各国。而且不仅有大荒,还有大疫的时候。
年终,就命令教官整顿政务并汇报工作。正月初一,对教官说:“各自做好你们的职务,修好你们的事务,以听候王命。”
。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注:岁终,自周季冬也。教官,其属六十。正治,明处其文书。致事,上其计簿。正岁夏正月朔日。
译如果有不端正的,国家就有固定的刑罚。」注:岁终,是指周历的季冬。教官,其下属有六十人。正治,是明确处理其文书。致事,是呈上其计簿。正岁,是夏历正月朔日。
王氏曰:地官主土与民,故以土地之图、人民之数为大。刚土防以知地生物宜,土均平土,土圭分土,皆治地之法也。十二职以植民生,本俗以安之,保息以养之,荒政以聚之。十二教以达民性,三物以兴之人,刑以纠之,皆治民之法。比、闾、族、党、州、乡以施教化,遂、沟、洫、浍、川以正疆界,通水利。井、已、丘、甸、县、都以稽民畜,起徒役而伍、两、卒、旅、师、军之法寓焉。故地也者,以博厚含▯为徳者也。《易》君子以厚徳载物,《周礼》地官庠序、田里、卒伍、市廛、虞衡之制,皆寛裕温柔,广博易良,寜多其教诲而不使一夫之不获,寜迟以岁月而不儌一时之近利。此其培植深厚,利泽无穷,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荘渠魏氏曰:治官之属,大宰不自令,小宰令之,五官则自令其属。
周礼注疏删翼卷七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八
明 王志长 撰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灋,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注:稽,犹考也。夫家,犹言男女也。郑司农云:九比,谓九夫为井。▯谓九比者,冢宰职出九赋者之人数也。贵,谓为卿大夫;贱,谓占防贩卖者;废疾,谓癃病也。施,当为弛。
疏九比后郑不从先郑者,以经掌国中及四郊,即是六乡之内,但乡与公邑并为沟洫,无井田之法,故不从也。征谓税之役,谓繇役。郑解诸文贵贱相对,皆以贵为卿大夫,贱为士,独此贱为占防贩卖者,以此经论九赋之事。按大宰九赋有币余之赋,币余谓占卖国之斥币,此经贵与老幼废疾皆弛舍无赋,唯此赋当彼币余之赋,故为贩卖者解之。祭祀谓乡中州祭,社党祭禜,族祭歩。饮食谓若行乡饮酒及族食。丧纪谓若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之等。禁令祭祀巳下皆有禁令,使不失礼。○某氏曰:经云征役之施舍皆谓免者,贱若胥役,以其服公事,亦在所免也。
乃颁比灋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徴令。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登成也。成,犹定也。众寡,民之多少;物,家中之财。岁时入其数,若今四时言事。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
庄渠魏氏曰:「土地之图,人民之数,皆大司徒所建。然大司徒所掌详于土地之图,事大而简;小司徒所掌详于人民之数,事细而緐。」○明斋王氏曰:「比要者,其详藏于侯国;其总数则登于天府。小司徒受之,王国岁时入其数;侯国则三年而入其要。内外详畧之不同也。」○或曰:「驾牛马曰车,人挽行曰辇。」
乃防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注:此皆先王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作为也。役功力之事,追逐寇也。胥伺捕盗贼也。乡之田制与遂同。
疏此经之内不见田制,遂人职不载出军之法,互见为义。○明斋王氏曰:旧谓五家为比,故五人为伍;二十五家为闾,故二十五人为两。居则为比、闾、族、党、州、乡,行则为伍、两、卒、旅、师、军,此说是矣,而非覈实之言也。夫苟定于比即为伍,则征行而用众,何以居守?岂百里之内旷然无人耶?且凡贵贱、老幼、废疾皆舍,则伍不有缺耶?愚尝详攷六乡居民之数,一比长所统合有五十家,然则所谓一伍之人,亦于五十家内而取之,十家而取一人也。故比、闾、族、党、州、乡者,教训其居民之法,有家则在所教者也;伍、两、卒、旅、师、军者,部署其勇力之法。凡有材艺者,又自防而用之也。庠序、师田,各自为制,征行有时而居守不可缺,
译王氏说:地官主管土地与百姓,所以以土地地图、人口数量为最重要。刚土防用来了解土地适宜生长的作物,土均用来平衡土地赋税,土圭用来划分土地,这些都是治理土地的方法。十二职用来培育民生,通过本俗来安定百姓,通过保息来养育百姓,通过荒政来聚集百姓。十二教用来通达百姓的本性,三物用来兴起人才,刑罚用来纠正过失,这些都是治理百姓的方法。比、闾、族、党、州、乡用来施行教化,遂、沟、洫、浍、川用来划定疆界,疏通水利。井、邑、丘、甸、县、都用来稽查百姓的牲畜,征发劳役,而伍、两、卒、旅、师、军的编制法度就寓含其中。所以说,地官是以广博深厚、包容万物为德行的。《易经》说君子以厚德载物,《周礼》地官中关于学校、田里、卒伍、市场、虞衡的制度,都宽裕温柔,广博平易,宁愿多进行教诲而不让一个人得不到教化,宁愿耗费岁月而不贪图一时的近利。这种培植深厚,恩泽无穷,不是后世所能达到的。○庄渠魏氏说:治理下属官员,大宰不直接命令,由小宰去命令,五官则直接命令自己的下属。
小司徒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教化法度,用来考核国都及四郊、都鄙中夫家九比的人数,以辨别他们的贵贱、老幼、废疾。凡是征发劳役的减免,以及祭祀、饮食、丧纪的禁令。注:稽,就是考核的意思。夫家,就是说男女。郑司农说:九比,是说九夫为井。○所谓九比,是冢宰职中征收九赋的人数。贵,指卿大夫;贱,指占防贩卖者;废疾,指癃病之人。施,应当是弛(免除)的意思。
疏:九比之后,后郑不遵从先郑的说法,因为经文说掌管国都及四郊,就是在六乡之内,但乡与公邑都实行沟洫制,没有井田法,所以不遵从。征,指赋税;役,指徭役。郑玄解释其他文中贵贱相对时,都以贵为卿大夫,贱为士,唯独这里贱为占防贩卖者,因为此经文论述九赋之事。查大宰九赋中有币余之赋,币余指占卖国家斥余的货币,此经文中贵与老幼废疾都免除赋税,只有这种赋对应那币余之赋,所以解释为贩卖者。祭祀指乡中的州祭,社党祭禜,族祭步。饮食指如举行乡饮酒礼及族食。丧纪指如四闾为族,让他们互相安葬等。禁令指祭祀以下都有禁令,使不违背礼制。○某氏说:经文说征役的施舍都指免除的人,贱如胥役,因为他们服公事,也在免除之列。
于是颁布比法给六乡的大夫,让他们各自登记其乡的民众多少、六畜、车辇,辨别其财物,按岁时上报其数目,以施政教,执行征令。等到三年,则进行大比。大比时则接受邦国的比要。注:登,成也。成,就是定。众寡,指百姓的多少;物,指家中的财物。岁时入其数,就像现在四时汇报事务。大比,是说让天下重新简阅民数及其财物。接受邦国的比要,也就接受了乡遂的。郑司农说:五家为比,所以以比为名。现在八月案比就是如此。要,指簿册。
庄渠魏氏说:“土地地图,人口数目,都是大司徒所建立的。但是大司徒所掌管的详于土地地图,事情大而简;小司徒所掌管的详于人口数目,事情细而繁。”○明斋王氏说:“比要,其详细情况藏在侯国;其总数则登记在天府。小司徒接受它,王国按时岁上报数目;侯国则三年上报其要。内外详略的不同。”○有人说:“驾牛马叫车,人挽行叫辇。”
于是编组万民的卒伍而使用他们,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用来兴起军旅,用来从事田役,用来比追胥,用来命令贡赋。注:这些都是先王因农事而定军令的,想要他们恩足以互相体恤,义足以互相救助,服饰容貌有别,声音相识,作为也。役,指功力之事;追,指追逐寇贼;胥,指伺捕盗贼。乡的田制与遂相同。
疏:此经文中不见田制,遂人职不记载出军之法,互相补充为义。○明斋王氏说:旧说五家为比,所以五人为伍;二十五家为闾,所以二十五人为两。居处时为比、闾、族、党、州、乡,出行时为伍、两、卒、旅、师、军,此说是正确的,但不是核实之言。如果规定在比即为伍,那么征发时用人众,何以居守?难道百里之内空旷无人吗?况且凡是贵贱、老幼、废疾都免除,那么伍不是有缺额吗?我曾详细考察六乡居民的人数,一比长所统合有五十家,那么所谓一伍之人,也是从五十家中选取,十家取一人。所以比、闾、族、党、州、乡,是教训其居民的法度,有家就在所教之列;伍、两、卒、旅、师、军,是部署其勇力的法度。凡有材艺者,又自防而使用他们。庠序、师田,各自有制度,征行有时而居守不可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