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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周礼注疏删翼九

周礼注疏删翼卷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65–221 段

不外乎比、闾,而不泥于比、闾,实并行而不悖。故以比、闾中之民而简阅之为伍、两,则可谓比、闾之民与其长,即伍、两之兵与将,岂其然乎?

译不外在于比、闾,也不拘泥于比、闾,实际上是并行不悖的。所以用比、闾中的百姓来检阅编组为伍、两,那么就可以说比、闾的百姓和他们的长官,就是伍、两的士兵和将领,难道真是这样吗?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惟田与追胥竭作。注:一家男女七人已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已下,则授之以下地,所飬者寡也。可任,谓丁彊任力役之事者。郑司农云:羡,饶也。田,谓猎也;追,追宼贼也。竭作,尽行。

疏:此谓六乡之内,上剂致甿,一人为正卒,其余皆为羡卒;若六遂之内,以下剂致甿,一人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皆为余夫,饶逺故也。○贵与马氏曰:按周家授田之制,如大司徒、遂人之说,则是田肥者少授之,田瘠者多授之;如小司徒之说,则口众者授之肥田,口少者授之瘠田;如《王制》、孟子之说,则一夫定以百亩为率,而良农食多,惰农食少,三者不同。○俊卿章氏曰:司徒之可任者如此其多,司马法之出士徒如彼其少,盖古人之于兵不尽用之。小司徒只言其可任者,非实数也;后世反此,晋作州兵乃是尽数调发,甚非先王之制。其他如鲁成作丘甲,苏秦谓齐宣王:“临淄之中七万户,不下戸三男子,而卒以二十一万。”曹操谓崔琰曰:“昨按戸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是皆以实数调发,唯孔明仅有此意,以蜀之大,其兵常不过十二万,而所用八万,常留四万以为更代。蜀之彊,以孔明不尽用之故;及蜀之亡,尚有十万,二千数年之间,所损不过二万耳。○叶氏时曰:按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此制军六等也。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家起一人为军,则六乡为六军矣。六遂亦七万五千家,合六遂六乡,则可制十二军。有十二军之众,仅制为六军,可见先王之不尽民力也。不特此尔,司徒、司马皆言上地可任者家三人,中地可任者二家五人,下地可任者家二人一井,凡八家。姑以下地言之,则可任者十六人。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则一井但八人耳。故遂人曰:“以下剂致甿”,民虽受上田、中田,而防之,唯以下剂为率,其寛民力可知也。○浚仪王氏《困学纪闻》曰:古者国有闲田,田有余夫,夫有闲民,民有羡卒,不尽其财力也。至秦而自实田,至汉而覈垦田,至隋而阅丁口,至唐而括逃户隠田,于是财殚力尽,民无乐生之心矣。○陈氏《礼书》曰:「田与追胥,竭作以猎取禽兽,人所同欲;追伺盗贼,人所同恶也。」○潜溪邓氏曰:「羡,优饶之也。徒役自我作,故毋用羡。不虞之变,地守之徴,致羡卒可也。」

凡用众庻,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聼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注:命,所以誓告之。大事,谓戎事也;大故,谓灾防也。郑司农云:国有大事,当徴召防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余子,谓羡也。▯谓余子,卿大夫之子,当守于王宫者也。

疏:惟田与追胥竭作,则余子非羡卒可知。经云:「大故当宿卫王宫。」按书传云:「余子皆入学。」故云余子,卿大夫之子当守于王宫者也。是破司农之言。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郑司农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臯者也。▯谓隰臯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属相连比以出田税,沟洫为除水害。四井为邑,方二里;四邑为丘,方四里;四丘为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

译于是平均分配土地,以考察其人口,从而周详地知晓其数目。上等土地,每户七人中有三人可以服劳役;中等土地,两户六人中有五人可以服劳役;下等土地,每户五人中有二人可以服劳役。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户一人,用剩余的人作为羡卒。只有在田猎和追捕盗贼时,才让所有人尽力劳作。

注: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就授予上等土地,因为供养的人多;男女五人以下,就授予下等土地,因为供养的人少。可任,指壮丁能够承担力役的人。郑司农说:羡,是多余的意思。田,指田猎;追,指追捕寇贼。竭作,指全部出动。

疏:这是说六乡之内,用上等标准征召百姓,一人作为正卒,其余都作为羡卒;如果六遂之内,用下等标准征召百姓,一人作为正卒,一人作为羡卒,其余都作为余夫,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宽裕。○贵与马氏说:按照周朝授田的制度,如大司徒、遂人的说法,那么田地肥沃的少授,田地贫瘠的多授;如小司徒的说法,那么人口多的授予肥田,人口少的授予瘠田;如《王制》、孟子的说法,那么一个农夫固定以百亩为比率,而勤劳的农夫吃得饱,懒惰的农夫吃得少,这三种说法不同。○俊卿章氏说:司徒所说的可任人数如此之多,司马法所说的出兵人数却那么少,大概古人在用兵时并不全部征用。小司徒只说可任的人数,并非实际人数;后世与此相反,晋国设立州兵乃是全部征发,非常不符合先王的制度。其他如鲁成公制作丘甲,苏秦对齐宣王说:“临淄城中有七万户,每户不少于三个男子,而士兵达到二十一万。”曹操对崔琰说:“昨天查核户籍可得三十万士兵,所以称为大州。”这些都是以实际人数征发,只有诸葛亮有这种用意,以蜀地之大,他的军队常常不超过十二万,而使用的只有八万,常留四万作为轮换。蜀国的强盛,是因为诸葛亮不全征用民力;等到蜀国灭亡时,还有十万士兵,两千多年之间,损失的不过两万人罢了。○叶氏时说:按照天子有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是军队制度的六个等级。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每户出一人组成军队,那么六乡就是六军了。六遂也有七万五千家,合六遂六乡,就可以编制十二军。有十二军的众多士兵,仅仅编制为六军,可见先王不竭尽民力。不仅如此,司徒、司马都说上等土地可任者每户三人,中等土地可任者两户五人,下等土地可任者每户二人,一井共八家。暂且以下等土地来说,可任者十六人。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户一人,那么一井只有八人罢了。所以遂人说:“用下等标准征召百姓”,百姓虽然受授上田、中田,但防备时,只以下等标准为比率,其宽待民力可知。○浚仪王氏《困学纪闻》说:古时国家有闲田,田地有多余的农夫,农夫有多余的百姓,百姓有多余的士兵,不竭尽他们的财力。到了秦国实行自实田,到了汉朝核查垦田,到了隋朝清查丁口,到了唐朝括取逃户隐田,于是财力耗尽,百姓没有乐生的心思了。○陈氏《礼书》说:“田猎和追捕盗贼,尽力劳作以猎取禽兽,是众人共同的欲望;追捕伺察盗贼,是众人共同的厌恶。”○潜溪邓氏说:“羡,是优厚宽裕的意思。徒役由我征发,所以不用羡卒。不测的变故,地方守卫的征召,征召羡卒是可以的。”

凡是动用众多百姓,就掌管他们的政教,以及戒令禁令,审理他们的诉讼,施行他们的赏罚,诛杀违抗命令的人。凡是国家的大事,征召百姓;发生重大变故,征召余子。

注:命,是用来誓告的。大事,指军事行动;大故,指灾祸。郑司农说:国家有大事,应当征召聚集百姓,那么小司徒就召集他们。余子,指羡卒。〇余子,指卿大夫的儿子,应当守卫在王宫的人。

疏:只有在田猎和追捕盗贼时尽力劳作,那么余子不是羡卒就可知了。经文说:“大故应当宿卫王宫。”按照书传说:“余子都入学。”所以说余子,是卿大夫的儿子应当守卫在王宫的人。这是驳斥司农的说法。

于是规划土地,将田野划分为井田和牧地。九夫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四甸为一县,四县为一都,以承担地事并命令缴纳贡赋。凡是税收征敛的事,注:这是说建造都鄙。采地实行井田制,不同于乡遂,重新设立国小司徒来规划,设立五沟五涂的界限。其制度像“井”字,因此取名为井。郑司农说:井牧,是《春秋传》所说的井衍沃、牧隰臯。〇隰臯之地,九夫为一牧,两牧相当于一井。现在建造都鄙,授民田地有不换种的,有一年换种的,有两年换种的,通算两亩相当于一亩,这就叫井牧。九夫为一井,指方圆一里,九夫所治理的田地。这个制度由小司徒规划,匠人开凿沟洫相互包含才完成。邑、丘等相连比以出田税,沟洫用来排除水害。四井为一邑,方圆二里;四邑为一丘,方圆四里;四丘为一甸,方圆八里;旁边加一里则方圆十里为一成。四甸为一县,方圆二十里;四县为一都,方圆四十里;四都方圆八十里,旁边加十里才得到方圆百里为一同。井田的法度完备于一同,现在只到

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地事谓农牧衡虞也,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谓出车徒给繇役也。司马法曰:六尺为歩,歩百为畮,畮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乗,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乗,士千人,徒二千人。

译都邑,是采邑和食邑都占四分之一的地方,其制度分为三个等级。方圆百里的诸侯国,共有四个都邑,其中一个都邑的田税收入归周王所有;方圆五十里的诸侯国,共有四个县,其中一个县的田税收入归周王所有;方圆二十五里的诸侯国,共有四个甸,其中一个甸的田税收入归周王所有。地事,指的是农业、畜牧业、畜牧官和山泽官的事务;贡,指的是九种谷物和山泽出产的物资;赋,指的是出兵车、步兵以供给徭役。《司马法》说:六尺为一歩,一百歩为一畮,一百畮为一夫,三夫为一屋,三屋为一井,十井为一通,一通相当于三十户人家,配备一匹马,一名甲士,两名步兵。十通为一成,一成相当于三百户人家,配备一辆战车,十名甲士,二十名步兵。十成为一终,一终相当于三千户人家,配备十辆战车,一百名甲士,二百名步兵。十终为一同,一同方圆百里,一万井,三万户人家,配备一百辆战车,一千名甲士,二千名步兵。

按《左氏传》襄二十五年,楚蔿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数甲兵。蔿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臯,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按《异义》,左氏说山林之地九夫为度,九度而当一井;薮泽之地九夫为鸠,八鸠而当一井;京陵九夫为辨,七辨而当一井;淳卤九夫为表,六表而当一井;疆潦九夫为数,五数而当一井;偃猪九夫为规,四规而当一井;原防九夫为町,三町而当一井;隰臯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衍沃之地九夫为井。○浚仪王氏曰:《异义》所云,通山林薮泽九等言之,郑注《小司徒》据衍沃平地言之,所以不同。○一井之内,中为公田,八夫家治百亩,尚无九夫,况其中或有一易再易,则取数更少。郑据九百亩而言,故云九夫耳。○成间有洫,井间有沟,旁加一里,使治沟洫不出税,举八里之甸,据实出税者而言。○朱子《语类》云:问郑氏「旁加一里」之说是否?曰:如此方得数相合,亦不见所凭据处,今且大槩依他如此说。○《道鉴外纪》:黄帝画野分州,以分星次,经地设井,以塞争端,立歩制丘,以防不足。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于中,其利有十:地气不泄,无费一家,同风俗,齐巧拙,通货财,存亡相守,出入相司,嫁娶相媒,有无相贷,疾病相救。是也。井一为隣,隣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为都,都十为师,师十为州。○《汉刑法志》:殷周以兵定天下,天下既定,戢藏干戈,教以文德,而犹设司马之官,立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坑岸、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乗。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乗。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乗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乗,故称万乗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苖,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牧。连帅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羣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春秋正义》:家出一人,故乡为一军。天子六军出于六乡,则大国三军出自三乡,其余公邑采地之民不在三军之数。郑注《小司徒司马法》云:成出革车一乗,甲士十人,徒二十人,谓公卿大夫畿内采地之制。杜注云:甸出长毂一乗,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多是司马法而以《周礼》冠之,谓诸侯邦国出军之法,故不同。古者用兵,天子先用六乡,六乡不足,取六遂;六遂不足,取公卿采邑及诸侯邦国。若诸侯出兵,先尽三乡三遂,乡遂不足,然后总征竟内之兵。此一军甲士歩卒总七十五人。《周礼》大司马:五人为伍,大数不同者,大司马所云谓乡遂出军及临时对敌布陈用兵之法。此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谓徴课邦国出兵之时所徴之兵,既至临陈,还同乡遂之法。先偏后伍,卒偏之两千夫长、百夫长,是临时对敌,皆用卒两师旅也。○《通典》:周文王在岐,用平土之法,以为治人之道,地着为本,故建司马法。六尺为歩,歩百为畮,畮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农民

译查考《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楚国蔿掩担任司马,子木命令他整顿赋税,统计甲士与兵卒。蔿掩登记土田,测量山林,统计沼泽,辨别高地丘陵,标记盐碱地,计算低湿之地,规划池塘,划分原野堤防,放牧低湿高地,井田化平坦肥沃之地,根据收入制定赋税,征收车马,统计车兵、步兵、甲士和盾牌的数量。查考《异义》,左氏的说法是:山林之地九夫为一度,九度相当于一井;沼泽之地九夫为一鸠,八鸠相当于一井;高地丘陵九夫为一辨,七辨相当于一井;盐碱地九夫为一表,六表相当于一井;低湿之地九夫为一数,五数相当于一井;池塘九夫为一规,四规相当于一井;原野堤防九夫为一町,三町相当于一井;低湿高地九夫为一牧,二牧相当于一井;平坦肥沃之地九夫为一井。○浚仪王氏说:《异义》所说的,是统括山林沼泽九等土地而言,郑玄注释《小司徒》是依据平坦肥沃之地而言,所以不同。○一井之内,中间是公田,八户人家治理百亩,尚且没有九夫,何况其中有的是一易、再易之田,那么取用的数量更少。郑玄依据九百亩而言,所以说九夫罢了。○成之间有洫,井之间有沟,旁边增加一里,让治理沟洫的人不纳税,举八里之甸,是依据实际纳税者而言。○朱子《语类》说:问郑氏“旁加一里”的说法是否正确?回答说:这样数字才能相合,但也没见有什么凭据,现在暂且大致按照他这样说法。○《道鉴外纪》:黄帝划分疆域分设州郡,以区分星次,经划土地设立井田,以杜绝争端,确立步制建立丘邑,以防备不足。八家为一井,井田开辟四条道路而分为八处住宅,在中间凿井,其好处有十项:地气不泄,不费一家之力,风俗相同,巧拙齐一,通融货财,存亡相守,出入相管,嫁娶相媒,有无相借,疾病相救。就是这样。一井为一邻,三邻为一朋,三朋为一里,五里为一邑,十邑为一都,十都为一师,十师为一州。○《汉书·刑法志》:殷周凭借武力平定天下,天下平定后,收藏干戈,用文德教化,但仍然设置司马的官职,建立六军的军队,依据井田制度制定军赋。地方一里为一井,十井为一通,十通为一成,成方圆十里,十成为一终,十终为一同,十同为一封,十封为一畿,畿方圆千里。有税有赋,税用来充足粮食,赋用来充足兵员。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丘十六井,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一甸,甸六十四井,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齐备,这叫做乘马之法。一同方圆百里,总括一万井,除去山川坑岸、城池邑居、园囿道路,三千六百井,确定出赋税,六千四百井出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这是卿大夫采地最大的,叫做百乘之家。一封方圆三百一十六里,总括十万井,确定出赋税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这是诸侯最大的,叫做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圆千里,总括百万井,确定出赋税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所以称为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平时就具备,春天振旅以搜,夏天拔舍以苗,秋天治兵以狝,冬天大阅以狩,都在农闲时讲习军事。五国为一属,属有长官;十国为一连,连有统帅;三十国为一卒,卒有正官;二百一十国为一州,州有牧官。连帅每年简阅车兵,卒正每三年简阅步兵,群牧每五年大简车兵步兵。这是先王为国家建立武备、充足兵员的大略。○《春秋正义》:每家出一人,所以一乡为一军。天子六军出自六乡,那么大国三军出自三乡,其余公邑采地的民众不在三军之数。郑玄注释《小司徒》《司马法》说:一成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二十人,说的是公卿大夫畿内采地的制度。杜预注释说:一甸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多是《司马法》而以《周礼》冠之,说的是诸侯邦国出兵的方法,所以不同。古代用兵,天子先用六乡,六乡不足,取六遂;六遂不足,取公卿采邑及诸侯邦国。如果诸侯出兵,先尽三乡三遂,乡遂不足,然后总征境内之兵。这一军甲士步兵总共七十五人。《周礼》大司马:五人为伍,大数不同者,大司马所说的,是乡遂出兵及临时对敌布阵用兵的方法。这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是说征课邦国出兵时所征之兵,既然到了临阵,还同乡遂之法。先偏后伍,卒偏之两,千夫长、百夫长,是临时对敌,都用卒两师旅。○《通典》:周文王在岐山,用平土之法,作为治理人民的方法,以土地为本,所以建立司马法。六尺为步,百步为亩,百亩为夫,三夫为屋,三屋为井,十井为通,十通为成,十成为终,十终为同。同方圆百里,十同为封,十封为畿,畿方圆千里。百姓授田:上田一夫百亩,中田一夫二百亩,下田一夫三百亩。三年更换耕种,自己喜爱其处所。农民

户人巳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嵗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彊也。○刘恕曰:后魏均田制度,似今世佃官田及絶户田出租税,非如三代井田也。魏齐周隋兵革不息,农民少而旷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乆,丁口滋众,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唐志云: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似指以为井田之比,失之逺矣。○林勲曰:周制歩百为畮,百畮仅得唐之四十余畮耳。唐之口分人八十畮,几倍于古。葢贞观之盛戸不及三百万,永徽唯增十五万。葢周则王畿千里巳有三百万家之田,列国不与焉。是以唐制受田倍于周,而地亦足以容之。狭乡虽裁其半,犹可当成周之制。然按一时戸口而不为异日计,则后守法难矣。既无振贫之术,乃许之卖田,后魏以来敝法也。○易氏曰:遂人总九千二百一十六夫之成数,故曰万夫。诗人总三十二里之成数,故曰终三十里。然未必尽如界画棊局,一一为开方之法。葢有井牧焉。井则上地中地下地之殊,牧则不易一易再易之辨。计以中数,大率以三夫受六夫之地。○朱子语类云:周家每年一推排,十六岁受田,六十者归田。其后想亦不能无弊,故蔡泽言商君决裂井田,废坏阡陌,以静百姓之业而一其志。唐制每岁十月一日,应受田者皆集于县令庭中而升降之。若县令非才,则是日乃胥吏之利尔。○丘氏曰:野外之田不无美恶肥硗之差,岂必尽如指掌之平棊盘之画哉?唯有井有牧比。析而行,乃是井田活法。○王氏曰:比法与遂人百夫洫、千夫浍、万夫川相表里,然亦指成周极盛时地辟民聚之处,计之,若下田再易,有一夫畊二夫之地者,井止四家,四井为邑,邑止十六家,论语所谓「十室之邑」是也,有不能截而齐之者矣。○仲舆郝氏曰:牧,谓隰臯水草之地,牧飬六畜者也。有可耕之田,必求可牧之地,六畜有所养,然后不伤稼穑,故有井必有牧。古井地非必尽相连属,衍沃则为井,隰臯则为牧,丘陵亦可牧也。郑谓牧即井,似拘。

译户主已经受田,家中其余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像这样,士、工、商家庭五口人受田,才抵得上农夫一人。这是指平坦土地可以施行的法则。如果是山林、沼泽、原野、丘陵、盐碱之地,则根据土地的肥沃或贫瘠程度来区别对待。百姓年满二十岁受田,六十岁归还田地,七十岁以上,由朝廷供养。十岁以下,由朝廷抚养。十一岁以上,由朝廷督促劳作。○刘恕说:后魏的均田制度,类似于当今租种官田及绝户田缴纳租税,并不像夏、商、周三代的井田制那样。魏、齐、周、隋时期战乱不断,农民少而荒地多,所以均田制得以存在。到了唐代,太平日子长久,人口增多,官府没有空闲田地,不再授田,所以田制成为空文。《唐书·食货志》说:口分田和世业田毁坏而沦为兼并,似乎将其比作井田制,这相差太远了。○林勋说:周代制度,一百步为一亩,一百亩仅相当于唐代四十余亩。唐代口分田每人八十亩,几乎比古代多出一倍。大概是因为贞观年间户口不足三百万,永徽年间只增加了十五万户。周代王畿千里之内已有三百万家的田地,诸侯国不在其中。因此唐代受田数量是周代的两倍,而土地也足以容纳。狭乡虽然只给一半田,仍然可以符合成周时期的制度。然而只根据当时的户口而不为将来做打算,那么后世遵守法律就困难了。既然没有救济贫困的办法,就允许卖田,这是自后魏以来弊端的制度。○易氏说:遂人总计九千二百一十六夫的整数,所以说万夫。《诗经》总计三十二里的整数,所以说终三十里。但未必都像棋盘那样划界,一一采用开方之法。大概有井田和牧地。井田有上地、中地、下地的区别,牧地有不休耕、一年休耕、两年休耕的分别。按中等标准计算,大致是三夫受六夫之地。○《朱子语类》说:周代每年重新排定土地,十六岁受田,六十岁归还田地。后来想必也不能没有弊端,所以蔡泽说商君决裂井田,废除阡陌,以安定百姓的产业而统一他们的意志。唐代制度每年十月一日,应受田的人都聚集在县令庭中分配土地。如果县令没有才能,那么这天就成了胥吏谋利的机会。○丘氏说:野外的田地难免有优劣、肥瘠的区别,难道一定都像手掌那样平坦、棋盘那样规整吗?只有井田和牧地相比。分析施行,这才是井田的活法。○王氏说:比法与遂人百夫洫、千夫浍、万夫川相互表里,但也是指成周极盛时期土地开辟、人口聚集的地方来计算,如果是下等土地两年休耕一次,有一夫耕种两夫之地的情况,一井只有四家,四井为邑,邑只有十六家,就是《论语》所说的“十室之邑”,有不能截然整齐划一的情况了。○仲舆郝氏说:牧,指低湿高地和水草之地,用来放养六畜。有可耕种的田地,必然寻求可放牧的土地,六畜有所饲养,然后不伤害庄稼,所以有井田必有牧地。古代的井田并非必然全部相连,平坦肥沃的地方为井田,低湿高地的地方为牧地,丘陵也可以放牧。郑玄认为牧地就是井田,似乎过于拘泥。

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注:分地域,谓建邦国,造都鄙,制乡遂也。辨其守,谓衡虞之属;职谓九职,政当作征税也。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宾客,令野脩道,委积;大军旅,帅其众庻;小军旅,廵役,治其政令;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注:小祭祀,王▯冕所祭;小宾客,诸侯之使臣,帅帅而致于大司徒;廵役,小力役之事,则廵行之;丧役,正棺引窆,复土。

疏:「小军旅,谓使臣征伐。对大军旅,天子亲行廵役。文承『小军旅』下,故知小功役之事,则廵行之;若大功役,则大司徒廵行之。」

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注:畿,九畿。

疏:建邦国,谓立畿外诸侯邦国。诸侯有三社、三稷。按司马,除王畿以外,仍有九畿,谓侯、甸、男、采、卫、要六服,为中国外,更有夷、镇、蕃三服,为夷狄。王畿四面皆有此九畿,相去各五百里,故云“畿谓九畿”。

凡民讼,以地比正之。注:郑司农云,「以田畔所与比正,防其讼」。

地讼,以图正之。注:地讼,争疆界者。图,谓邦国本图。岁终则攷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注:治成,治事之计。令羣吏正要防而致事。

庄渠魏氏曰:治成,治之成效,宰夫所聼,日成也。地官则乡师聼之,小司徒据之以行攷课之法。大司徒定其功罪诛赏,则请于太宰以诏王月要。小司徒自受之,亦致于小宰。岁防则小司徒致于大司徒,大司徒致于冢宰。故五官之事,常与天官相通。

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象之灋,徇以木铎曰:「不用灋者,国有常刑。」令羣吏宪禁令,修灋纠职,以待邦治。注:宪,表县之。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注:四郊之吏,吏在四郊之内,主民事者。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出地贡者三三相任。疏:乡遂之内,虽不为井田,以其沟洫为贡,然出贡之时,亦三三相保任以出谷税,故云三三相任,据一井而言也。○庄渠魏氏曰:平章其教治优劣,论正其政事得失。夫屋者,九等之民有勤惰贫富,五亩之宅有修废,百亩之田有荒熟也。及夫戸口有众寡,六畜有登耗,器械有备乏,皆阅计为比,要国家有事则用之。○愚按:司徒掌教典,以扰万民,而教未有不先养者,食哉惟时为咨,牧首务,古昔然矣。故大司徒之职,教养均秉,小司徒佐之,尤详于养,葢庠序孝弟浃于农桑,饱暖之后,王道之彰明较著者也。后儒吴氏軰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皆小司空文,悉为割去,而谓此职当有阙文。夫六官之通职联事多矣,予未敢信以为然也。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聼其治。注:聼,谓平察之。

疏乡师四人,二人共主三乡,故言各掌其所治乡之教也。自乡大夫至比长,各自聼防其民,恐有滥失,乡师又平察之。

以国比之,灋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聼其狱讼。

某氏曰:「国比之法,即小司徒所令九比之数,颁于六乡者。」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攷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注而至,至作部曲也。役要,所遣民徒之数;辟,功作章程。逆,犹钩攷也。郑司农云:辟,法也。

疏:「营作之处,皆有部曲,分别故云部曲也。司空主役作。」

凡邦事,令作秩叙,注事功力之事。秩,常也;叙,犹次也。事有常次,则不偪匮。

疏:“营作之事,多少有常,事有次叙,则民不偪迫,又不匮乏。”○庄渠魏氏曰:“秩部署其常位,叙次第其功程,作之者乡吏也,乡师令之而已。古之役法,实寓军法,事有常次,驭万众如一人焉。”

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注:郑大夫读蒩为借,谓祭前借也。《易》曰:“借用白茅,无咎。”▯谓蒩,士虞礼所谓苴刌茅,长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设于几东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肤祭,祭如初。此所以承祭,既祭葢束而去

译于是划分地域并明确其职责,施行职事以平定政令。注:划分地域,是说建立邦国,设置都城和边邑,制定乡遂制度。明确其职责,是说衡虞等职官;职事是指九职,政令应当理解为征税。

凡小祭祀,捧持牛牲,进献其陈列的牲体;小宾客到来,命令郊野修治道路,储备物资;大军旅出征,率领众庶服役;小军旅出征,巡视役事,处理其政令;大丧事,率领邦国役夫,处理其政教。注:小祭祀,是指王穿着〇冕所祭祀的;小宾客,是指诸侯的使臣,率领他们到达大司徒处;巡视役事,是指小的力役之事,就巡视执行;丧役,是指正棺、牵引下葬、覆土。

疏:「小军旅,是指派遣使臣征伐。与大军旅相对,天子亲自巡视役事。文句承接在『小军旅』之下,所以知道小的役事,就巡视执行;如果是大的役事,则由大司徒巡视执行。」

凡建立邦国,设立其社稷,划定其畿疆的封界。注:畿,指九畿。

疏:建立邦国,是指设立王畿以外的诸侯邦国。诸侯有三社、三稷。按照司马的记载,除了王畿以外,还有九畿,即侯、甸、男、采、卫、要六服,属于中国范围;在此之外,还有夷、镇、蕃三服,属于夷狄。王畿四面都有这九畿,相距各五百里,所以说“畿指九畿”。

凡民众诉讼,依据地邻关系来公正裁决。注:郑司农说,「依据田界相邻的情况来公正裁决,以防备诉讼」。

土地纠纷,依据地图来公正裁决。注:土地纠纷,是指争夺疆界的人。地图,是指邦国的原始地图。年终时考核其属官的政绩,进行惩罚或奖赏。注:政绩,是指处理事务的账目。命令群吏端正要防并汇报事务。

庄渠魏氏说:政绩,是治理的成效,由宰夫听取,是日常的政绩。地官则由乡师听取,小司徒据此施行考核之法。大司徒确定其功过罪赏,则请求太宰以诏告君王。小司徒自己接受后,也汇报给小宰。年终时小司徒汇报给大司徒,大司徒汇报给冢宰。所以五官的事务,常与天官相通。

正岁则率领其属官观察教化的法式,摇着木铎巡行说:「不遵守法度的人,国有常刑。」命令群吏公布禁令,修明法度纠察职事,以等待邦国治理。注:宪,是指悬挂示众。

到大比之年,六乡四郊的官吏评定教化治理,端正政事,考核夫户及其人口多少,六畜和兵器,以等待政令。注:四郊的官吏,是指在四郊之内主管民事的官吏。三个夫为一屋,三个屋为一井,出土地贡赋者三人互相担保。疏:乡遂之内,虽然不实行井田制,以其沟洫作为贡赋,但在出贡之时,也是三人互相担保以缴纳谷税,所以说三人互相担保,是依据一井而言的。○庄渠魏氏说:评定教化治理的优劣,论断政事的得失。夫户者,九等之民有勤惰贫富,五亩之宅有修废,百亩之田有荒熟。等到户口有增减,六畜有增减,器械有备乏,都查阅统计作为大比,以便国家有事时使用。○愚按:司徒掌管教化典章,以安抚万民,而教化没有不先于养育的,饮食以时为宜,牧养为首务,古昔就是这样。所以大司徒的职事,教养并重,小司徒辅佐他,尤其详于养育,因为庠序孝悌浸润于农桑,饱暖之后,王道才彰明较著。后儒吴氏等人认为稽查国中及四郊都鄙的夫家九比之数,都是小司空的职事,全部割去,而说此职应有阙文。六官的通职联事很多,我不敢相信是这样。

乡师的职事,各掌管其所治理乡的教化,而平察其治理。注:平察,是指公平考察。

疏:乡师四人,两人共主管三乡,所以说各掌管其所治理乡的教化。从乡大夫到比长,各自平察其民,恐怕有滥失,乡师又平察之。

依据国比的法度,按时稽查夫户人口的多少,辨别老幼、贵贱、废疾、马牛等物,辨别可服役者与应施舍者,掌管其戒令,纠察禁令,平察其狱讼。

某氏说:「国比的法度,即小司徒所令九比之数,颁于六乡的。」

大役事则率领民徒到达,处理其政令;役事结束后接受州里的役事概要,以考核司空的章程,以核查其役事。注:到达,是指到达部曲。役事概要,是指所派遣民徒的数目;章程,是指功作的章程。核查,犹如钩考。郑司农说:章程,是指法度。

疏:「营作的地方,都有部曲,分别所以叫部曲。司空主管役作。」

凡邦国事务,命令制作秩叙,注:事务指功力之事。秩,是常;叙,是次序。事务有常次,就不紧迫匮乏。

疏:“营作之事,多少有常,事务有次序,则民众不紧迫,又不匮乏。”○庄渠魏氏说:“秩部署其常位,叙次第其功程,制作的是乡吏,乡师命令他们而已。古代的役法,实寓军法,事务有常次,驾驭万众如一人。”

大祭祀进献牛牲,供给茅蒩。注:郑大夫读蒩为借,是指祭前借用的意思。《易》说:“借用白茅,无咎。”〇说蒩,是士虞礼所说的苴刌茅,长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设于几东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于苴,三次取肤祭,祭如初。这是用来承祭的,祭完后束而去。

之。守祧职云:“既祭藏其隋。”是与。

译《守祧职》说:“祭祀完毕后,将祭肉收藏起来。”这与上述说法相符。

大军旅防,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注:輂,驾马輂,人挽行,所以载任器也。止以为藩。营司马法曰:「夏后氏谓辇曰余车,殷曰胡奴车,周曰辎辇。辇一斧、一斤、一凿、一梩、一锄。周辇加二版、二筑。」又曰:「夏后氏二十人而辇,殷十八人而辇,周十五人而辇。」

疏引《司马法》见所载任器及挽人多少。○魏氏曰:役徒輂辇,稍人师以至乡师正治之而已。

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注:治,谓监督其事。○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匶而治役。注:匠师,事官之属,其于司空,若乡师之于司徒也。乡师主役,匠师主众匠,共主葬。引《杂记》曰:「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翿以御柩。」天子六引,礼依此云。郑司农云:「翿,羽葆幢也。」《尔雅》曰:「纛,翳也。」以指麾挽柩之役,正其行列进退。

疏天子无文,引诸侯以况之。○或曰:天子之柩,六乡千人御,枚引之。

及窆,执斧以涖匠师。注:匠师主丰碑之事,执斧以涖之,使戒其事。郑司农云:窆谓葬下棺也。《春秋传》曰:日中而塴。《礼记》所谓封者,涖谓临视也。

疏按《檀弓》云:“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郑彼注:“天子斵大木为之,丰大也。天子六繂,四碑,前后各一碑,各重鹿卢;两畔各一碑,皆单鹿卢。天子千人分置于六绋,皆背碑负引,击鼓以为纵舍之节。乡师执斧以涖之者,恐匠师不戒其事,须有用斧之处,故执斧助之。”左氏昭十二年,郑简公卒,将葬,司墓之室有当道者,毁之则朝而塴,弗毁则日中而塴。子大叔请毁之,子产遂不毁,日中而葬。又引《礼记》所谓“封者”,按《王制》:“庻人县封而葬。”《丧大记》亦云:“以鼓封。”以证窆塴封,皆谓下棺也。

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灋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注:田灋,人徒及所当有。

庄渠魏氏曰:「简者,豫为阅计;修者,豫为配当。古之勇,好以整,又好以暇。」○愚按:田法其春搜主金鼓,夏苖主号名,及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类欤?前期出之,及期复教之也。

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庻,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廵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防其争禽之讼。注:司徒致众庻者,以熊虎之旗。陈之以旗物,以表正其行列。

疏:乡师为司徒致众庻,故还用司徒之大旗。辨乡邑者,田时六乡之众与公邑之民皆在焉,各分别为阵也。○或曰:陈谓军阵行列,有前后左右,各以方色旗别之,所谓物也。

凡四时之徴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注:徴令有常者,谓田狩及正月命脩封疆,二月命雷且发声。

疏谓乡师各于其乡内以木铎警戒,廵于市朝,使民知之。○又云田狩,谓春搜、夏苖、秋狝、冬狩。月令,孟春之月,命修封疆,谓田之界分也。仲春之月,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言此等政令皆有常时,故引此证徴令有常者也。

以岁待廵国及野而赒万民之囏阨,以王命施惠。注:岁时者,随其事之时,不必四时也。囏阨,饥乏也。郑司农云:赒读为周急之周。

明斋王氏曰:司稼廵野,观稼赒其急而平其兴。司救岁时,有天患民病,以王命施惠。然二官所治者广,恐徒为文具,故乡师亲出而廵其所治。岁时者,随事而行,不拘其时。囏阨兼不足与疾病二者,以王命施惠,代王廵行也。

  岁终则攷六乡之治以诏废置

  疏诏告也告王与冢宰废置之

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注:吉服祭服也,凶服吊服也。比长主集为之祭器者,簠簋鼎爼之属;闾胥主集为之丧器者,夷槃素爼楬豆輁轴之属;族师主集为之。此三者,民所以相共也。射器者,弓矢楅中之属,党正主集为之;为州长,或时射于此党也。宾器者,尊俎笙瑟之属,州

译大军旅防御时,会同乡正整治其徒役,以及他们的輂车辇车,诛杀违抗命令的人。注:輂,是驾马的輂车,人拉行的叫辇车,用来装载器物。停止时作为藩篱。《司马法》说:“夏后氏称辇为余车,殷代称胡奴车,周代称辎辇。辇车配备一斧、一斤、一凿、一梩、一锄。周代的辇车增加二版、二筑。”又说:“夏后氏二十人拉一辆辇,殷代十八人拉一辆辇,周代十五人拉一辆辇。”

疏:引用《司马法》是为了说明所载的器物及挽车人数。○魏氏说:役使徒众使用輂车辇车,由稍人师直到乡师正来整治罢了。

重大丧事需要役使民众时,就率领其民众到达,随即整治他们。注:治,指监督其事。○等到下葬时,手持大旗与匠师一起驾驭棺车并整治役夫。注:匠师,是事官的属官,他对于司空,就像乡师对于司徒一样。乡师主管役夫,匠师主管众工匠,共同主持葬礼。引用《杂记》说:“抬正柩时,诸侯执绋五百人,四绋都衔枚。司马执铎,左边八人,右边八人。匠人执翿以引导棺车。”天子用六引,礼仪依此类推。郑司农说:“翿,是羽葆幢。”《尔雅》说:“纛,就是翳。”用来指挥挽柩的役夫,端正其行列进退。

疏:天子没有明文记载,引用诸侯的情况来类比。○有人说:天子的棺车,由六乡的千人驾驭,用枚引之。

等到下棺时,手持斧头以监临匠师。注:匠师主管丰碑之事,手持斧头以监临他,使他警戒其事。郑司农说:窆指下棺。《春秋传》说:日中时敲鼓下棺。《礼记》所说的封,涖指临视。

疏:按《檀弓》说:“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郑玄在那里的注说:“天子斫大木为之,丰大也。天子用六绋,四碑,前后各一碑,各重鹿卢;两畔各一碑,皆单鹿卢。天子千人分置于六绋,都背碑负引,击鼓作为纵舍的节拍。乡师执斧以监临他,是怕匠师不警戒其事,须有用斧之处,所以执斧助之。”《左氏传》昭公十二年,郑简公卒,将葬,司墓之室有当道的,毁之则朝而塴,不毁则日中而塴。子大叔请求毁之,子产遂不毁,日中而葬。又引用《礼记》所说的“封者”,按《王制》:“庶人县封而葬。”《丧大记》也说:“以鼓封。”以此证明窆、塴、封,都指下棺。

凡四时的田猎,事先在州里公布田法,检阅其鼓铎旗物兵器,整顿其卒伍。注:田法,指人徒及所当有的东西。

庄渠魏氏说:“简,是预先为阅计;修,是预先为配当。古之勇,好以整,又好以暇。”○我按:田法大概是春搜主金鼓,夏苗主号名,以及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类吧?事先公布它,到了期限再教习它。

到了期限,用司徒的大旗召集众庶,并陈列他们。用旗物辨别乡邑,并整治其政令刑禁。巡视其前后屯驻,并诛杀违抗命令的人。防止争夺禽兽的诉讼。注:司徒召集众庶,是用熊虎之旗。陈列时用旗物,以表正其行列。

疏:乡师为司徒召集众庶,所以还用司徒的大旗。辨别乡邑,是因为田猎时六乡的众庶与公邑的民都在,各分别为阵。○有人说:陈指军阵行列,有前后左右,各以方色旗区别,所谓物也。

凡四时的征令有常的,用木铎在市朝巡行宣告。注:征令有常的,指田狩及正月命修封疆,二月命雷且发声。

疏:谓乡师各在其乡内以木铎警戒,巡行于市朝,使民知之。○又说田狩,指春搜、夏苗、秋狝、冬狩。《月令》,孟春之月,命修封疆,指田的界分。仲春之月,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说:“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说这些政令都有常时,所以引此证征令有常。

随岁时巡行国及野而赒济万民的困厄,以王命施惠。注:岁时,随其事之时,不必是四时。困厄,饥乏也。郑司农说:赒读为周急之周。

明斋王氏说:司稼巡野,观稼赒其急而平其兴。司救岁时,有天患民病,以王命施惠。然而二官所治者广,恐徒为文具,所以乡师亲出而巡其所治。岁时,随事而行,不拘其时。困厄兼不足与疾病二者,以王命施惠,代王巡行也。

年终则考核六乡的治理以诏告废置。

疏:诏告也,告王与冢宰废置。

正岁稽考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注:吉服祭服也,凶服吊服也。比长主集为之,祭器者,簠簋鼎爼之属;闾胥主集为之,丧器者,夷槃素爼楬豆輁轴之属;族师主集为之。此三者,民所以相共也。射器者,弓矢楅中之属,党正主集为之;为州长,或时射于此党也。宾器者,尊俎笙瑟之属,州

长主集为之;为乡大夫,或时宾贤能于此州也。吉器若闾祭器者也,凶器若族丧器者也,礼乐之器若州党宾射之器。乡大夫备集此四者,为州、党、族、闾有故而不共也。此乡器者,旁使相共,则民无废事;上下相补,则礼行而教成。

译长主汇集制作这些器物;担任乡大夫时,有时在此州接待贤能之士。吉器如同闾的祭祀器物,凶器如同族的丧礼器物,礼乐之器如同州、党举行宾射之礼的器物。乡大夫备齐这四类器物,是因为州、党、族、闾遇到变故时无法共同提供。这些乡级器物,通过旁侧互相共用,百姓就不会荒废事务;上下互相补充,礼制得以施行而教化得以成就。

疏:按《丧大记》士并九盘,大夫乃用夷盘。按《士丧礼》小敛有素俎,大敛有楬豆。按《既夕礼》士朝庙用輁轴以载柩,皆非庻人之礼。引之者以况丧器,大夫、士自有禄位,不在共限,故知引以况义也。○一州属五党,州长春、秋二时射于序学。○一乡属五州,乡大夫行乡饮酒之时,必在一州之内。○愚按:比、闾、族所共罚物也。《载师职》云:“宅不毛者有里布,田不耕者有屋粟。”郑康成云:“罚之以共吉凶二服及丧器,葢谓此也。”射器以下皆为国行礼,得以官物为之。按《酒正》云:“凡为公酒者,亦以法式及酒材授之。”明此器亦出官物也。

若国大比,则攷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注:攷教,视贤能,以知道艺与不;察辞,视吏言事,知其情实;不展,犹整具。

庄渠魏氏曰:攷教,唐虞之明庻以功也;察辞,唐虞之词事,攷言也;稽器,唐虞之如五器也;展事,唐虞之屡省乃成也;废置诛赏,胍络与冢宰相应。

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灋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攷其德行,察其道艺。注其乡吏,州长以下。

潜溪邓氏曰:德与行并言,欲内外兼举;道与艺并言,欲精麄一贯也。攷察之,为宾兴本乡,先教化故先之。○魏氏曰:乡大夫皆六卿所兼,同受司徒之法,此圣人制为通礼也。在朝则冢宰重,在乡则大司徒重,在军则大司马重。

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注:登成也,定也。国中,城郭中也。晚赋税而早免之,以其所居复,多役少。野早赋税而晚兔之,以其复少役多。郑司农云:征之者,给公上事也。舍者,谓有复除,舍不收役事也。▯谓入其书者,言于大司徒。

疏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山斋易氏曰:近郊之民,王之内地,共辇之事,职无虚月;追胥之比,无时无之。故七尺而征,六十而舍,则稍优于畿外,非姑息也。逺郊之民,王之外地也,其沟洫之制,各有司存;野役之起,不及其羡。故六尺而征,六十五而舍,则稍重于内地,非荼毒也。○朱子语録曰:问周制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乡遂所以不为井者,何故?曰:都鄙以四起数,五六家始出一人,故甸出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乡遂以五起数,家出一人为兵,以守卫王畿,役次必简。故《周礼》唯挽柩则用之,此役之最轻者。

三年则大比,攷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注:贤有德行者,能有道艺者,众寡谓乡人之善者无多少也。郑司农云:兴贤谓若今举孝亷,兴能谓若今举茂才,宾敬也。▯谓变举言兴者,谓合众而尊宠之以乡饮酒之礼,礼而宾之。疏:按乡饮酒,堂上堂下皆有众宾,不言其数,葢无问多少皆来观礼,故经云无多少也。○朱子语类云:问《周礼》德行道艺,德行、艺三者犹可指名道字,当如何解?曰:旧尝思之未甚晓,看来道字只是晓得那道理而已,大而天地事物之理,以至古今治乱兴亡事变,圣贤之典防,一事一物之理,皆晓得所以然谓之道。且如礼乐射御书数,礼乐之文却是祝史所掌,至于礼乐之理,则须是知道者方知得,如所谓天髙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之谓。又德是有德行,是有行,艺是有艺,道则知得那德行艺之理所以然也。注云:德行是贤者,道艺是能者,葢晓得许多事物之理所以属能。○浚仪王氏曰:《仪礼》乡饮酒礼,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注:主人谓诸侯之乡大夫也,先生乡中致仕者,宾介处士贤者。诸侯之乡大夫贡士于其君,古者致仕大夫名曰父师,士名曰少师,常知乡人之贤者,是以大夫就而谋之,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而与之饮酒。凡乡党饮酒,必于民聚之时,欲其

译疏:查《丧大记》记载,士人用九盘,大夫才用夷盘。查《士丧礼》记载,小敛时有素俎,大敛时有楬豆。查《既夕礼》记载,士人早晨到宗庙祭祀时用輁轴来载运灵柩,这些都不是庶人的礼制。引用这些是为了类比丧器,大夫、士人自有俸禄地位,不在共同供给的限制内,所以知道这是引用以类比其义。○一州隶属五党,州长在春、秋两季在序学举行射礼。○一乡隶属五州,乡大夫举行乡饮酒礼时,一定在一州之内。○我按:比、闾、族所共同缴纳的罚物。《载师职》说:“宅地不长草木的有里布,田地不耕种的有屋粟。”郑康成说:“用这些来供给吉凶两种礼服及丧器,大概指的就是这个。”射器以下都是为国家举行礼仪,可以用官方的物品来制作。查《酒正》说:“凡是制作公家酒的人,也授予他们法式及酒材。”说明这些器物也是出自官方物品。

如果国家举行大比,就考核教化,察验言辞,稽考器物,整备事务,用来宣告诛罚与奖赏。注:考核教化,是观察贤能,以此知道道艺与否;察验言辞,是观察官吏陈述事务,了解其真实情况;不展,就是整备具足。

庄渠魏氏说:考核教化,如同唐虞时代的明庶以功;察验言辞,如同唐虞时代的词事,考核言语;稽考器物,如同唐虞时代的如五器;整备事务,如同唐虞时代的屡省乃成;废置诛赏,脉络与冢宰相应。

乡大夫的职责,各自掌管其乡的政教禁令。正月吉日,从司徒那里接受教法,退下来后颁给其乡的官吏,让他们各自教化所治理的人,以此考核他们的德行,察验他们的道艺。注:其乡的官吏,指州长以下。

潜溪邓氏说:德与行并提,是想内外兼举;道与艺并提,是想精粗一贯。考核察验这些,是为了宾兴本乡,先教化所以先做这些。○魏氏说:乡大夫都是六卿兼任,共同接受司徒的法度,这是圣人制定的通礼。在朝廷则冢宰重要,在乡野则大司徒重要,在军队则大司马重要。

按时统计其夫家人口的多少,辨别可以服役的人。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野外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发服役。免除服役的,国中贵族、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病者,都免除。按时将名册上报。注:登,是成,是定。国中,是城郭之中。晚征收赋税而早免除,因为其所居之地复除多,役事少。野外早征收赋税而晚免除,因为复除少,役事多。郑司农说:征发他们,是供给公家事务。免除,是说有复除,免除不收役事。〇所谓上报名册,是说向大司徒报告。

疏:七尺指年龄二十六,六尺指年龄十五。○山斋易氏说:近郊的百姓,是王的内地,共同承担辇运之事,职务没有虚度月份;追捕逃犯之类,无时无之。所以七尺就征发,六十就免除,这就稍微优于畿外,不是姑息养奸。远郊的百姓,是王的外地,其沟洫的制度,各有主管;野外役事的兴起,不及其羡余。所以六尺就征发,六十五就免除,这就稍微重于内地,不是荼毒百姓。○朱子语录说:问周制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乡遂之所以不为井田,是什么缘故?回答说:都鄙以四起数,五六家才出一人,所以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乡遂以五起数,每家出一人为兵,用来守卫王畿,役次必定简省。所以《周礼》只有挽柩才用他们,这是役事中最轻的。

三年就举行大比,考核其德行道艺,而举荐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率领其官吏,与其众寡以礼礼遇宾客。注:贤是有德行的人,能是有道艺的人,众寡是说乡中善人无论多少。郑司农说:举荐贤者如同现在举孝廉,举荐能者如同现在举茂才,宾敬也。〇所谓变举言兴,是说合众而尊宠之以乡饮酒之礼,礼遇而宾客之。疏:查乡饮酒礼,堂上堂下都有众宾,不说其数量,大概不问多少都来观礼,所以经文说无多少。○朱子语类说:问《周礼》德行道艺,德行、艺三者还可以指名道姓,应当如何解释?回答说:旧时曾思考过不太明白,看来道字只是晓得那道理而已,大而天地事物之理,以至古今治乱兴亡事变,圣贤之典防,一事一物之理,都晓得所以然谓之道。且如礼乐射御书数,礼乐之文却是祝史所掌,至于礼乐之理,则须是知道者方知得,如所谓天髙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之谓。又德是有德行,是有行,艺是有艺,道则知得那德行艺之理所以然也。注说:德行是贤者,道艺是能者,大概晓得许多事物之理所以属能。○浚仪王氏说:《仪礼》乡饮酒礼,主人就先生而谋宾介。注:主人谓诸侯之乡大夫也,先生乡中致仕者,宾介处士贤者。诸侯之乡大夫贡士于其君,古者致仕大夫名曰父师,士名曰少师,常知乡人之贤者,是以大夫就而谋之,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而与之饮酒。凡乡党饮酒,必于民聚之时,欲其

见化知尚贤尊长也。疏:乡大夫虽行饮酒礼宾之于君,其简讫仍更行饮酒礼宾之于王。周十二月即夏十月,汉时十月饮酒礼取党正之文,众宾之席皆不属焉。注:皆独坐,明其德各特。疏:乡射众宾之席继而西,欲习众庻未有殊别,此乃特贡于君,故众宾之席皆不属焉。

译看见教化,就知道崇尚贤德、尊敬长辈。疏:乡大夫虽然已经行饮酒礼以宾客之礼对待国君,但简册完毕之后,仍然再次行饮酒礼以宾客之礼对待天子。周历的十二月就是夏历的十月,汉代在十月行饮酒礼时,采用了党正的记载,众位宾客的席位都不相连属。注:都独自就坐,表明他们的德行各自独特。疏:乡射礼中众位宾客的席位依次向西排列,是为了让大众百姓练习礼仪,尚未有特别的区分;这里却是特别向国君进献,所以众位宾客的席位都不相连属。

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羣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注:厥,其也。其宾之明日也。王拜受之,重得贤者。天府,掌宗庙之宝藏者。内史,副写其书者。当诏王爵禄之时。

疏按内史职有防命诸侯羣臣之事故使内史贰之○叶氏时曰周人虽曰重农而实以士待农而不以农待农也六乡六遂之民皆受田之农也乡大夫三年大比之宾兴遂大夫三岁大比之兴甿皆于乡遂中得之耕则为井邑之农学则游州党之序居则联夫家之数出则预闾族之书故教之以稼穑者所以劝农也教之以防艺者所以教士也向也民数谷数之登必拜而受之藏于天府所以重农也今也贤书能书之登亦拜而受之藏于天府所以重士也《诗》云十月获稻为此春酒曰杀羔羊跻彼公堂又曰或耘或耔黍稷嶷嶷攸介攸止烝我髦士夫公堂之跻即前日获稻之夫髦士之烝即平日耘耔之子以此见井田之行不唯兵农不分而士农亦不分也此其所以为良法欤

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庻。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注:▯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与。当射之时,民必观焉,因询之也。

乡射记:惟君有射于国中,其余则否。乡射在城外,众庻皆观焉,故得询五物。○易氏曰:五物,德之发见于外者也。射之物有五,而其节有三:曰和,曰容。见于未射之前,主皮;和容见于射侯之际;兴舞特见于既射之后。此射之序也。内志正,而其节比于乐,是之谓和;外体直,而其容比于礼,是之谓容;以主鹄为主,是谓主皮;礼乐交作,是谓和容;发扬蹈厉,是谓兴舞。○马融《论语》“射不主皮”注云:射有五善:一曰和志,二曰和容,三曰主皮,四曰和颂,五曰兴舞。○俊卿章氏曰:《射义》曰:“驺虞,乐官备也;貍首,乐防时也;采苹,乐循法也;采蘩,乐不失职也。”然则王射以驺虞,大夫之乡射亦以驺虞者,乡射之询众庻也,亦欲官备于天子也。乡射合乐,大射不合乐者,乡射属民,欲同其意,故合乐;大射择士与祭,欲严其事,故不合乐。○又按汉甘露石渠议:乡射合乐,大射否?何也?韦▯成曰:乡人无乐,故合之;朝廷君臣固有乐矣,时以为然。○何氏曰:物犹事也。乡大夫既献贤能之书,归而合其民于乡射,询问于众,而求其人,以储养而待举焉。○愚按:贾氏以为和居六德之终,故曰“载孝”;居六行之始,故曰“包容”,即孝也。三物中其事一十有八,今六德唯问和,六行唯问容,六艺唯问射礼乐。葢贡贤于王,未能尽备,故略举五者问之。六德其大者,故问其卒;六行其小者,故问其先。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射则男子所有,事故特言之。其说附防后,郑辨矣。然嫌于大凿,且容何以为孝?谓善为孝者必合于礼之容仪,其说甚支离无根。不若后儒谓五物皆指射言。古之用人,欲加之任使,必以射观其器能。《虞书》所谓“侯以明之”,下文五者非射不能知,犹后世观身言之法也。其人气质暴戾,容止倾邪,必不能尽五射之美,故先观其和,次观其容,主皮中而观革巧力全也,和容。者,容体比于礼;兴舞者,节奏比于乐。以此五者观其人,于是乡遂之官与夫百官府之羣吏,靡不有守有为,可以辅成君子之治,而非庸戾坏政之人矣。

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注:言为政以顺民为本也。

疏:贤者德大,故遣出外,或为都鄙之主,或为诸侯;能者德小,使之还入乡中,为比长、隣长已上之官,治民之贡赋田役也。○伯厚王氏曰:《王制》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不变。命国之右乡移之左,左乡移之右,如初礼;不变,移之郊,移之遂,如初礼。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疏云:耆老则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是也。习射上功在州学,习乡上齿在党学。遂大夫亦帅国之俊选于遂学而行礼。六乡州学主射,党学主正齿位,遂则县与州同,鄙与

译第二天,乡老及乡大夫、众官吏向周王进献贤能之士的名册。周王两次拜谢后接受,将其存入天府。内史负责抄录副本。注:厥,即“其”,指宾兴之日的第二天。周王拜谢接受,是重视得到贤才。天府,掌管宗庙宝藏的机构。内史,负责抄写名册的官员。这是在周王将要授予爵位俸禄之时。

疏议:按内史的职掌有防止命令诸侯群臣失误的责任,所以让内史抄录副本。叶氏时说:周人虽然号称重视农业,但实际上是以对待士人的态度对待农民,而不是以对待农民的态度对待农民。六乡六遂的人民都是受田耕种的农民。乡大夫三年一次大比时的宾兴,遂大夫三年一次大比时的兴民,都是从乡遂中选拔的。他们耕种时是井田制下的农民,学习时游历于州党的学校,居住时编入夫家的户籍,出征时列入闾族的兵册。所以用稼穑教导他们,是为了劝勉农事;用六艺教导他们,是为了培养士人。从前,人口数和谷物数的登记,必定拜谢后接受并藏于天府,这是为了重视农业。如今,贤能名册的进献,也拜谢后接受并藏于天府,这是为了重视士人。《诗经》说:“十月收割稻谷,酿制春酒,宰杀羔羊,登上公堂。”又说:“有的除草,有的培土,黍稷茂盛,界限分明,进献我们的俊才。”那登上公堂的,就是先前收割稻谷的人;那进献的俊才,就是平日除草培土的子弟。由此可见,井田制的实行,不仅兵农不分,士农也不分。这大概就是它成为良法的原因吧。

退下来后,用乡射的礼仪,以五项内容询问大众。一叫和,二叫容,三叫主皮,四叫和容,五叫兴舞。注:和涵盖六德,容包含六行。主皮、和容、兴舞,则涉及六艺中的射、礼与乐。当举行射礼时,民众必定观看,因此借此询问。

《乡射记》说:只有君主在国中举行射礼,其余则不举行。乡射在城外举行,大众都能观看,所以可以询问这五项内容。易氏说:五物,是德行表现于外的事物。射礼的物品有五项,而其节奏有三:叫和,叫容。在未射之前表现的是和与容;在射向靶子之际表现的是主皮与和容;兴舞则特别表现在射礼结束后。这是射礼的顺序。内心志向端正,而其节奏比附于乐,这就叫和;外表体态正直,而其仪容比附于礼,这就叫容;以靶心为主,这就叫主皮;礼乐交替进行,这就叫和容;发扬蹈厉,这就叫兴舞。马融在《论语》“射不主皮”的注中说:射有五善:一叫和志,二叫和容,三叫主皮,四叫和颂,五叫兴舞。俊卿章氏说:《射义》说:“《驺虞》,是音乐官职完备;《貍首》,是音乐防备时节;《采苹》,是音乐遵循法度;《采蘩》,是音乐不失职守。”那么周王射礼用《驺虞》,大夫的乡射也用《驺虞》,是因为乡射询问大众,也希望官职在周王那里完备。乡射配合音乐,大射不配合音乐,是因为乡射属于民众,想要统一他们的意志,所以配合音乐;大射是为了选拔士人参与祭祀,想要严肃其事,所以不配合音乐。又按汉代甘露年间石渠阁的讨论:乡射配合音乐,大射不配合?为什么?韦成说:乡里没有音乐,所以配合;朝廷君臣本来就有音乐了,当时认为这个说法对。何氏说:物即事。乡大夫进献贤能名册后,回去将民众聚集于乡射,向大众询问,从而寻求人才,加以培养等待举荐。

我按:贾氏认为和位于六德的末尾,所以说“承载孝”;位于六行的开始,所以说“包容”,即孝。三物中的事项有十八项,现在六德只问和,六行只问容,六艺只问射、礼、乐。大概是因为向周王进献贤才,未能完全具备,所以略举这五项来询问。六德是大的方面,所以问其末尾;六行是小的方面,所以问其开始。礼用来安定上位者治理民众,乐用来改变风俗教化民众,射则是男子都有的事,所以特别提及。他的说法附在后面,郑玄辨析了。但这似乎过于牵强附会,而且容怎么就是孝呢?说善于行孝的人必定符合礼的仪容,这种说法非常支离破碎且无根据。不如后儒所说,五物都指射礼而言。古人用人,想要委以重任,必定通过射礼观察其器量才能。《虞书》所说的“侯以明之”,下文这五项非通过射礼不能知晓,就像后世观察言行的方法一样。一个人如果气质暴戾,仪容倾邪,必定不能尽善尽美地展现这五项射礼之美,所以先观察其和,其次观察其容,主皮射中靶心而观察其革巧力全,和容者,仪容体态比附于礼;兴舞者,节奏比附于乐。通过这五项观察其人,于是乡遂的官员以及百官府的众吏,无不有所职守有所作为,可以辅助成就君子的治理,而不是平庸暴戾败坏政事的人了。

这就叫做让民众推举贤人,派他们出去担任长官;让民众推举能人,派他们进来治理政事。注:这是说为政以顺应民心为根本。

疏议:贤人德行广大,所以派遣他们到外面,或者担任都鄙的主宰,或者担任诸侯;能人德行较小,让他们回到乡中,担任比长、邻长以上的官员,治理民众的贡赋田役。伯厚王氏说:《王制》规定,乡简选不遵从教化的人,告知耆老,都到庠序朝见;元旦练习射礼崇尚功绩,练习乡饮酒礼崇尚年齿,如果不改变。命令国家的右乡移到左乡,左乡移到右乡,如初礼;如果不改变,移到郊外,移到遂,如初礼。命令乡论定秀士,升任司徒,称为选士。疏议说:耆老则大夫担任父师,士担任少师,这是对的。练习射礼崇尚功绩在州学,练习乡饮酒礼崇尚年齿在党学。遂大夫也率领国家的俊选在遂学行礼。六乡的州学主管射礼,党学主管正定齿位,遂则县与州相同,鄙与

党同。县鄙皆属于遂,总曰遂学。○又曰:古者使民兴乡之贤能,还以长治其乡,士自修于家,民自为乡谋,故毁誉公,贤否明。众宾之席弗属,堂下之观礼者弗坐,无异辞也。○贵与马氏曰:三代盛时,下无诡故衒耀之习,上无妬贤嫉能之风。其衰也,有操引士之权而蔽明者矣。故仲尼有窃位之讥,齐桓有内政之法。及读汉髙祖、武帝诏令,皆以为人才遗佚,咎在公卿。至立法以论其罪,若后来之法严谬举之罚,而限其涂辙者有之矣,未有严不举之罚而责以荐扬者也。葢古之称贤能者,皆不求闻达之士;而后世之于荐举者,皆巧于奔竞之人,故法之相反如此。诚反覆于三代之盛衰,迨两汉以及后季,则国家待士之厚薄与士自待之重轻,槩可见矣。○愚按:成周贡士官人之制,见于乡大夫者曰:乡老及乡大夫,羣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使民兴贤,使民兴能而已。夏官司士辨论官材,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乆奠食。孟子曰:「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臯陶为己忧。」可见三代已上之君,第注意于官人之人而已,此外未尝屑屑也。自汉文防晁错之后,贤良方正皆承亲防,上亲览而第其优劣。武帝于董仲舒意有未尽,至再策三防之。晋武帝于摰虞、阮种亦然。此岂后世之精且勤过于古帝王哉?葢三代之下,人品巧伪驳杂,不若成周已前之易辨,而人主知人之明亦不能必得。天下官人之人,而独授之以权,故不能不矻矻为此也。至唐之制科,则全付之有司。故牛僧孺軰以直言忤权幸,则攷官坐其累。而刘蕡所陈尤为忠愤鲠切,则自宰相而下,无不惴惴焉不敢为之。明白则又不若汉廷逺矣。

译党同。县鄙都隶属于遂,总称为遂学。○又说:古代让百姓推举乡里的贤能之士,再让他们长久地治理自己的乡里,士人在家中自我修养,百姓为乡里谋划,所以毁誉公正,贤与不贤分明。众宾客的席位不相连,堂下观礼的人不坐下,没有异议。○贵与马氏说:夏商周三代盛世,下面没有诡诈炫耀的习气,上面没有嫉妒贤能的风气。到了衰世,就有掌握引荐士人权力而蒙蔽圣明的人了。所以孔子有“窃位”的讥讽,齐桓公有内政的法度。等到读汉高祖、武帝的诏令,都认为人才被遗漏,罪责在公卿。甚至立法来论处他们的罪过,像后来法律严厉惩罚谬举,并限制他们的途径,是有的,但没有严厉惩罚不举荐而要求他们推荐扬善的。大概古代所称的贤能之士,都是不求闻达的人;而后世对于荐举的人,都是善于奔走钻营的人,所以法律相反如此。如果反复考察三代的盛衰,直到两汉以及后世,那么国家对待士人的厚薄与士人自我对待的重轻,大概都可以看到了。○我按:成周贡士官人的制度,见于乡大夫的记载说:乡老和乡大夫,群吏向王进献贤能之书,王再拜接受,让百姓推举贤者,让百姓推举能者罢了。夏官司士辨别议论官材,以德行决定爵位,以功劳决定俸禄,以才能决定事务,以资历安定食禄。孟子说:“尧以得不到舜为自己的忧虑,舜以得不到禹、皋陶为自己的忧虑。”可见三代以上的君主,只注意于官人的人罢了,此外不曾琐碎计较。自从汉文帝防范晁错之后,贤良方正都承受亲防,皇上亲自阅览并评定他们的优劣。武帝对董仲舒的意思有未尽之处,以至于再策三防。晋武帝对挚虞、阮种也是如此。这难道是后世的精细勤勉超过古代帝王吗?大概三代以下,人品巧伪驳杂,不像成周以前那样容易辨别,而君主知人的明察也不能一定得到。天下官人的人,而独自授予他们权力,所以不能不勤勉为此。至于唐代的制科,则完全交给有关部门。所以牛僧孺等人以直言忤逆权幸,则考官受其连累。而刘蕡所陈述的尤为忠愤刚直,则自宰相以下,无不惴惴不安不敢为之。明白则又不像汉廷那样远见了。

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防政致事。注:防计也,致事言其岁尽文书。

正岁,令羣吏攷灋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疏羣吏州长巳下。

国大询于众庻,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注:大询者,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洪范》所谓谋及庻民。

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注:使民皆聚于闾胥所治处。

疏:大故,谓灾宼警急,须人故乡大夫令州长巳下,使民各守其闾,胥所治处,以待国之政令。

以旌节辅令,则达之。注:民虽以徴令行,其将之者无节,则不得通。

疏谓有旌节辅此徴令文书乃得通达也。○王氏曰:各守其闾者,以静致动。凡军中搏贼之法,皆然。见动者即擒之,则奸细无所容矣。○朱子语类云:古人学校教养、德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猎,皆只是一项事。○愚按:成周所以兴贤官人者,何其详慎而有加也?自比长闾胥已上,无日不攷其德行道艺,禁其竒衺。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而择其贤者能者以礼宾之,献之于王。司马复辨论官材,而后诏以爵禄。一士也,未进而屡教之,既进而屡试之。何也?夫侧陋之夫、罪人之子,一朝共天位,而弗以为骤者,尧舜之智然也。中材之主,必详教歴试,经数十人之心思耳目,庻几贤者多,不肖者少。贵与马氏云:熙寜间,东坡拟进士御试防曰:古之欲立非常之功者,必有知人之明。苟无知人之明,则循规矩蹈绳墨以求寡过,二者审于自知而安于才分者也。道可讲习而知,德可勉强而能,唯知人之明不可学而至也。古之为医者,聆音察色,洞视五藏,则其治疾也有剖胸决脾、洗濯胃肾之变。苟无其术,不敢行其事。今无知人之明而欲立非常之功,解纵绳墨以慕古人,则是未能察脉而欲试华佗之方,其异于操刅而杀人者几希。其言可谓曲而中矣,而何疑于周官之法乎?是故周公之制,大抵为后世中才之主设也。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灋。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灋以攷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注:属,犹合也,聚也。因聚众而劝戒之者,欲其善。疏:读法者,谓对众读一年政令及十二教之法,使知之也。

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灋亦如之。春秋以礼防民,而射于州序。注:序,州党之学也。防民而射,所以正其志也。《射义》曰:「射之为言绎也,绎者各绎已之志。」疏:岁时祭祀,谓春秋二时,春祭社以祈膏雨,秋祭社以报功。○又云:知序州党之学者,按:下党正亦云饮酒于序,故知州党学皆名为序。若乡则上庠,故《礼记·乡饮酒义》云:「主人迎宾于庠门之外。」彼乡大夫行宾贤能,非州长党正所行,故知庠则乡学也。以礼防民,亦谓先行乡饮酒之礼乃射,故云以礼也。○《乡射礼》注:「不谋宾者,时不献贤能,事轻也。」疏云:射于序,乡饮酒在庠,以其序无室,庠有室。○何氏曰:教治政令之法,即所谓三物八刑之属,受于乡大夫者也。读法者,读此而已。

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涖其事。注:大祭祀,谓州社稷;大丧,郷老、乡大夫于是卒者。

按社祭,上文已见。王氏谓州大祭祀山川古迹之在州境者,存以备攷。

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注:致之,致之于司徒也。掌其戒令、赏罚,则是于军,因为师帅。

岁终则防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灋如初。注:虽以正月读之,至正岁犹复读之,因此四时之正重申之。三年大比,则大攷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注:废兴,所废退,所兴进也。

邓氏曰:乡大夫各攷其属也。官各攷其属,而天下治矣。○何氏曰:不曰诛赏者,乡大夫之教民兴贤能、废愚不肖而已。至于诛赏,则大司徒与王之事也。○愚按:大司徒之职,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又曰: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小司徒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则所谓读教法者,即此十二教与三物之谓

译年终,便命令六乡的官吏都考核政绩,呈报年终文书。注:防,就是考核;致事,是说年终的文书。

正月,命令众官吏在司徒那里考核法令,然后退下,各自在其管辖范围内颁布法令,疏理众官吏,从州长以下。

国家向民众广泛咨询时,便各自率领本乡的民众前往朝廷。注:大询,是指咨询国家危亡、迁都、立君之事。《洪范》所说的“谋及庶民”即指此。

国家有重大变故,便命令民众各自坚守其闾里,以等待政令。注:让民众都聚集在闾胥所管辖的地方。

疏:大故,是指灾祸、寇警等紧急情况,需要人。乡大夫命令州长以下,让民众各自坚守其闾里,即闾胥所管辖的地方,以等待国家的政令。

用旌节辅助命令,便传达下去。注:民众虽然因征召命令而行动,但率领他们的人如果没有旌节,就不能通行。

疏:是说有旌节辅助这征召命令的文书,才能通达。○王氏说:各自坚守其闾里,是以静制动。凡是军中擒贼的方法,都是这样。见到有动静的人就擒拿他,那么奸细就没有容身之地了。○朱子《语类》说:古人学校教养、德行道艺、选举爵禄、宿卫征伐、师旅田猎,都只是一件事。○愚按:成周之所以兴举贤才、任官用人的制度,为何如此详慎而又完备呢?从比长、闾胥以上,没有一天不考核他们的德行道艺,禁止他们的邪僻。乡大夫三年进行一次大考核,而选拔其中的贤者能者,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们,进献于王。司马再辨别论定官材,然后诏令授予爵禄。一个士人,未进用时屡次教导他,既进用时屡次试用他。为什么呢?那些出身卑微的人、罪人之子,一朝共同承担天位,而不认为这是骤然提拔,这是尧舜的智慧啊。中等才能的君主,必定详细教导、屡次试用,经过数十人的心思耳目,希望贤者多,不肖者少。贵与马氏说:熙宁年间,东坡拟进士御试策论说:古代想要建立非常功业的人,必定有知人的明察。如果没有知人的明察,就遵循规矩、蹈循绳墨以求少有过失,这两者都是审察自知而安于才分的。道可以通过讲习而知晓,德可以通过勉强而做到,唯有知人的明察不可通过学习而达到。古代行医的人,听声音、察面色,洞察五脏,那么他治病时就有剖胸决脾、洗濯胃肾的变化。如果没有这种医术,就不敢施行这种医术。现在没有知人的明察却想要建立非常功业,解除绳墨以羡慕古人,这就是未能察脉却想要尝试华佗的方子,这与拿着刀杀人相差无几了。他的话可谓曲折而切中要害,而对周官之法还有什么怀疑呢?所以周公的制度,大体是为后世中等才能的君主设立的。

州长各自掌管其州的教化、治理、政令之法。正月吉日,各自集合其州的民众,而宣读法令以考核他们的德行道艺,并勉励他们,以纠察他们的过恶并告诫他们。注:属,就是合,聚集。因为聚集众人而勉励告诫他们,是希望他们向善。疏:读法,是指对着众人宣读一年的政令及十二教之法,使他们知晓。

如果因岁时祭祀州社,便集合其民众,而宣读法令也像这样。春秋两季以礼法约束民众,而在州序举行射礼。注:序,是州、党的学校。约束民众而举行射礼,是为了端正他们的志向。《射义》说:“射,就是绎,绎就是各自绎明自己的志向。”疏:岁时祭祀,是指春秋两季,春祭社以祈求甘霖,秋祭社以报答功绩。○又说:知道序是州、党的学校,按:下文党正也说饮酒于序,所以知道州、党的学校都名为序。如果是乡,则是上庠,所以《礼记·乡饮酒义》说:“主人迎宾于庠门之外。”那是乡大夫行宾贤能之礼,不是州长、党正所行的,所以知道庠是乡学。以礼法约束民众,也是说先举行乡饮酒之礼然后射,所以说以礼。○《乡射礼》注:“不谋宾者,是因为当时不献贤能,事情较轻。”疏说:射于序,乡饮酒在庠,是因为序没有室,庠有室。○何氏说:教治政令之法,就是所谓的三物、八刑之类,是从乡大夫那里接受的。读法,就是读这些而已。

凡是州的大祭祀、大丧事,都莅临其事。注:大祭祀,是指州社稷;大丧,是指乡老、乡大夫在此去世的。

按:社祭,上文已见。王氏说州大祭祀是指州境内的山川古迹,留存以备考核。

如果国家征发民众从事师旅、田猎、行役之事,便率领他们前往,掌管其警戒命令,以及赏罚。注:致之,是致之于司徒。掌管其警戒命令、赏罚,那么在军中,就担任师帅。

年终便考核其州的政令,正月便宣读教法如初始一样。注:虽然在正月宣读,到正月还要再宣读,因此四时的正月重申它。三年大考核,便大考核州里以辅助乡大夫废退或进举。注:废兴,就是所废退的,所兴进的。

邓氏说:乡大夫各自考核其属官。官吏各自考核其属官,而天下就治理好了。○何氏说:不说诛赏,是因为乡大夫只是教化民众、兴举贤能、废退愚不肖而已。至于诛赏,则是大司徒与王的事。○愚按:大司徒的职责,因此五物,是民众的常道,而施行十二教。又说:以乡三物教化万民而宾兴之。小司徒在正月,便率领其属官而观视教象之法,巡行以木铎说:“不守法令的人,国家有常刑。”那么所谓读教法,就是指这十二教与三物。

也。乃晦庵以为《周礼》中多有说事之纲目者,如属民读法,其法不可知,顾未之思欤?

译啊。于是晦庵认为《周礼》中有很多阐述事理的纲目,比如让百姓诵读法令,但具体是什么法令却无从知晓,难道他没有思考过这一点吗?

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灋,以纠戒之。注:以四孟之月朔日读法者,弥亲民者于教,亦弥数。

疏乡大夫管五州,去民逺,不读法;州长管五党,去民渐亲,故四读法;党正去民弥亲,则一岁七读法;族师则十四读法矣。

春秋祭禜,亦如之。注:禜,谓雩禜水旱之神,盖亦为坛位,如祭社稷云。

愚按《通典》周制月令建巳月大雩五方上帝,其坛名曰雩禜,于南郊之旁,配以五人帝。命乐正习盛乐舞皇舞。《春秋传》曰:“龙见而雩。”雩之正,葢指建巳之雩,则党正之春祭禜是也。秋三月中旱暵,亦修雩礼以求雨,则稻人所谓共其雩敛,司巫若国大旱,帅巫而舞雩。女巫旱暵则舞雩之谓,而党正秋祭禜是也。

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注:国索鬼神而祭祀,谓嵗十二月大蜡之时,建亥之月也。正齿位者,《乡饮酒义》所谓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必正之者,为民三时务农,将阙于礼,至此农隙而教之,尊长养老,见孝悌之道也。凡射饮酒,此乡民虽为卿大夫,必来观礼。《乡饮酒》《乡射》记:大夫乐作不入,士既旅不入,是也。齿于乡里者,以年与众宾相次也。齿于父族者,父族有为宾者,以年与之相次。异姓虽有老者居于其上,不齿者席于尊东,所谓僎。

记乡饮酒疏云:「按郑目録云,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一则三年宾贤能,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饮酒,四则党正蜡祭饮酒。总而言之,皆谓之乡饮酒。乡则三年一饮,乡大夫为主人;州则一年再饮,春秋习射从而饮之;党则一年一饮,岁十二月因大蜡于学饮酒,子贡观蜡是也。」○卿大夫皆作乐前入,士未旅前入,故云「大夫乐作不入」。郑彼注云:「后乐贤也。」云「士既旅不入」,注云:「后正礼也。」若然,士大夫来观礼者,皆为乐贤行礼而至也。○朱子语録曰:「问党正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不齿。若据如此,虽说乡党莫如齿,到得爵尊后,又不复序齿。」曰:「古人贵贵、长长,并行而不悖。他虽说不序,亦不相压,自别设一位,如今之挂位然。」○叶氏时曰:「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年之贵乎天下,乆矣。虽曰三命不齿,若夫族有七十者,则其年为尊,三命者亦不敢先之,则依然贵亲尚齿矣。以此,周人亲亲、贵贵、尚爵、尚齿,葢并行而不相悖也。」○浚仪王氏曰:「乡大夫饮酒是尚德也,党正饮酒是尚齿也。」

凡其党之祭祀、丧纪、昏冠、饮酒,教其礼事,掌其禁戒。注:其党之民。

  疏民者防也非教不可

凡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灋治其政事。注:亦于军,因为旅帅。

岁终,则防其党,政帅其吏,而致事。

  疏其吏族师已下

正岁属民读灋而书其德行道艺,注书记之。

以岁时涖校比。注:郑司农云校比族师职所谓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如今小案比。

  及大比亦如之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灋书,其孝弟睦婣有学者,注:月吉,每月朔日也。

春秋祭酺,亦如之。注:酺者,为人物烖害之神也。故书酺,或为歩。杜子春云:当为酺。▯谓校人职,又有冬祭马歩,则未知此世所云蝝螟之酺与人鬼之歩与?葢亦为坛位如雩禜云。族长无饮酒之礼,因祭酺而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

疏:汉时有蝝螟之酺,神有人鬼之歩。○按:州长春秋习射有饮酒礼,党正十月农功毕亦有饮酒礼,皆得官物为之。今此族卑,不得官物为礼,故云族无饮酒礼也。按:《礼记·礼器》云“周旅酬六尸”,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郑注彼云“合钱饮酒为醵”,旅酬相酌似之也。即引《明堂礼》乃命国醵,郑据《礼器

译党正各自掌管其所属一党的政令、教化治理,以及四季每季第一个月的吉日,此时召集民众宣读国家法律,用以纠察警戒他们。注:在四季第一个月的初一宣读法律,是因为越是亲近民众的教化,也就越要频繁。

疏:乡大夫管辖五个州,离民众较远,所以不宣读法律;州长管辖五个党,离民众逐渐亲近,所以每年宣读四次法律;党正离民众更加亲近,所以一年宣读七次法律;族师则一年宣读十四次法律。

春秋两季举行禜祭时,也照此办理。注:禜,是指祭祀求雨求晴以消除水旱灾害的神灵,大概也设立坛位,如同祭祀社稷一样。

我按:《通典》记载周代制度,在巳月(四月)举行大雩祭,祭祀五方上帝,其坛位名叫雩禜,位于南郊旁边,配以五人帝。命令乐正练习盛大的音乐和皇舞。《春秋传》说:“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雩祭的正统,大概指的就是巳月的雩祭,这就是党正春季祭祀禜神的情况。秋季三个月中若发生旱灾,也修习雩礼以求雨,这就是稻人所说的供给雩祭的赋税,司巫在国家大旱时,率领巫师跳雩舞。女巫在旱灾时跳雩舞,指的就是这个,而党正秋季祭祀禜神也是如此。

国家搜寻鬼神并进行祭祀时,就依礼召集民众,在序堂饮酒,以端正长幼尊卑的位次。一命之官在乡里中按年龄排序,再命之官在父族中按年龄排序,三命之官则不按年龄排序。注:国家搜寻鬼神并祭祀,是指每年十二月举行大蜡祭的时候,即亥月。端正长幼位次,就是《乡饮酒义》所说的六十岁的人坐着,五十岁的人站着侍奉,六十岁的人用三种豆器,七十岁的人用四种豆器,八十岁的人用五种豆器,九十岁的人用六种豆器,就是这样。必须端正位次的原因,是因为民众在春、夏、秋三季忙于农事,将会缺失礼仪,等到这时农闲时节来教导他们,尊重长者、养老人,体现孝悌之道。凡是射礼和饮酒礼,这些乡民即使是卿大夫,也必须前来观礼。《乡饮酒》《乡射》记载:大夫在音乐演奏后不入场,士在旅酬结束后不入场,就是这种情况。在乡里按年龄排序的,是按年龄与众宾客相次;在父族按年龄排序的,父族中有作为宾客的人,就按年龄与之相次。异姓中虽有老者居于上位,不按年龄排序的人席位设在尊器的东侧,这就是所谓的僎。

《乡饮酒》疏说:“按照郑玄目录所说,记载乡大夫在庠序宴请宾客的礼仪,体现尊贤养老的意义。一是每三年宴请贤能之人,二是乡大夫宴请国中的贤者,三是州长习射后饮酒,四是党正在大蜡祭时饮酒。总而言之,都称为乡饮酒。乡每三年饮一次,乡大夫作为主人;州每年饮两次,春秋习射后随之饮酒;党每年饮一次,每年十二月因大蜡祭在学宫饮酒,子贡观蜡就是这种情况。”○卿大夫都在音乐演奏前入场,士在旅酬前入场,所以说“大夫乐作不入”。郑玄在那里的注说:“这是后于乐贤。”说“士既旅不入”,注说:“这是后于正礼。”如果是这样,士大夫来观礼的,都是因为尊贤行礼而至。○朱子语录说:“问党正一命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再命在父族按年龄排序,三命不按年龄排序。如果依据这样,虽然说乡党之中莫如重年龄,等到爵位尊贵后,就不再按年龄排序了。”回答说:“古人贵贵、长长,并行而不相违背。他们虽然说不按年龄排序,也不相压制,只是另外设立一个位置,就像现在的挂位一样。”○叶氏时说:“有虞氏贵德而重年龄,夏后氏贵爵而重年龄,殷人贵富而重年龄,周人贵亲而重年龄。年龄之尊贵于天下,已经很久了。虽然说三命不按年龄排序,但如果族中有七十岁的人,那么他的年龄为尊,三命的人也不敢先于他,那么依然是贵亲重年龄了。因此,周人亲亲、贵贵、尚爵、尚年龄,大概并行而不相违背。”○浚仪王氏说:“乡大夫饮酒是尚德,党正饮酒是尚年龄。”

凡是其党内的祭祀、丧事、婚冠、饮酒,教导他们礼仪事务,掌管其中的禁令戒律。注:其党内的民众。

疏:民者,防也,不加以教化是不行的。

凡是征发民众从事田猎、行军、服役,就依照法律治理其政事。注:也在军中,因此担任旅帅。

年终时,就考核其党内的政绩,率领其属吏,汇报事务。

疏:其属吏指族师以下。

正月召集民众宣读法律,并记录他们的德行、道义、才能,注:记录在案。

按时令莅临校比。注:郑司农说校比,就是族师职所说的按时召集民众而校核登记其族内夫家众寡,辨别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以及六畜车辇,如今的小案比。

及大比也照此办理。

族师各自掌管其族的戒令政事,每月初一召集民众宣读国家法律,记录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亲族、有学问的人,注:月吉,每月初一。

春秋两季举行酺祭,也照此办理。注:酺,是为人物灾害之神。故书酺,或作歩。杜子春说:应当是酺。○谓校人职,又有冬祭马歩,则不知道此世所说的蝝螟之酺与人鬼之歩与?大概也设立坛位如同雩禜一样。族长没有饮酒之礼,因祭酺而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

疏:汉时有蝝螟之酺,神有人鬼之歩。○按:州长春秋习射有饮酒礼,党正十月农功毕亦有饮酒礼,皆得官物为之。今此族卑,不得官物为礼,故云族无饮酒礼也。按:《礼记·礼器》云“周旅酬六尸”,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郑注彼云“合钱饮酒为醵”,旅酬相酌似之也。即引《明堂礼》乃命国醵,郑据《礼器

》《明堂礼》皆有醵法。醵即合钱饮酒,以不得官酒,故须合钱尔。○王氏曰:古礼民不得羣饮,故汉文赐民大酺五日。此言春秋祭酺,葢亦祭社毕而民得相与饮酒,因以书其行也。

译《明堂礼》中都有醵饮的法规。醵就是大家凑钱一起喝酒,因为百姓不能得到官府的酒,所以必须凑钱。○王氏说:古代礼制规定百姓不能聚众饮酒,所以汉文帝曾赏赐百姓大酺五日。这里说春秋祭酺,大概也是祭祀社神完毕后,百姓得以相互饮酒,因此记载了这一行为。

以邦比之,灋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疏帅四闾之吏者,族师;管四闾夫家,即男女有夫有妇,乃成家。六口为中,七口已上为众,五口已下为寡。○明斋王氏曰:邦比之法,闾胥而下,由族师而定;党正而上,据族师而行,故于此详言比法。

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

疏:“十家为联,十人为联,是在军法耳。”○又云:“按赵商问族师之义,隣比相坐,《康诰》之说,门内尚寛,《书》《礼》是错,未达防趣。郑答族师之职,周公新制礼,使民相共勑之法。《康诰》之时,周法未定,又新诛三监,务在尚寛,以安天下,先后异时,各有云为,乃谓是错。”○贵与马氏曰:“按秦人所行什伍之法,与成周一也。然周之法则欲其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教其相率而为仁厚辑睦之君子。秦之时,一人有奸,隣里告之;一人犯罪,邻里坐之,是教其相率而为暴戾刻核之小人。”○明斋王氏曰:“民居家则有比法,行役则有伍法。然使无什法则比自比而伍自伍矣,复使其十家十人为联,庻乎合同而不离絶也。”

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注亦于军,因为卒长。○岁终,则防政致事。

  王氏曰致于党正

闾胥各掌其闾之徴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庻。既比则读灋,书其敬敏任恤者。注:祭祀,谓州社、党禜、族酺也;役,田役也;政,若州社、党饮酒也;丧纪,大丧之事也。四者及比,皆防聚众民,因以读法,以勅戒之。

疏族师已上读法虽稀稠不同皆有时节,闾胥于民尤近,但聚众庻,既比即读法。而所书德行之士以备宾兴者,兼记敬敏,虽小善而不遗也。○又云:上文“师田行役”并言,则“役”是役作,此文不言“田”,故知“役”是田役也。

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注:觵挞者,失礼之罚也。觵,用酒其爵,兕角为之;挞,扑也。

疏云:掌其比者,人众则有挍比之法,闾胥皆掌之。云觵挞罚之事者,凡失礼者,轻则以觵酒罚之,重者以楚挞之。尚书云:扑作教刑。孔云:扑扰楚,故知此挞亦扑也。○浚仪王氏曰:学记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注: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室谓之塾。疏: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常受教于塾。白虎通云:古之教民,百里皆有师,里中之老有道德者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里中之子弟以道艺、孝弟、仁义也。党中立学,教闾中所升者;遂中立学,教党学所升者。书传说云:大夫七十致仕,退老归其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新谷已入,余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庻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周礼六乡之内,比、闾、族、党、州、乡;六遂之内,隣、里、鄼、鄙、县、遂。举党、遂,则余闾里以上皆有学可知。○陈氏礼书曰:闾胥聚民无常时,族师属民有常月,族师岁属以月吉与春秋,党正岁属以孟吉与正岁,州长岁属以正月之吉与春秋,然后乡大夫三年大比之以卑者,其职烦,尊者其事简也。由党正而下有所读,有所书;州长则有所读,无所书,而有所攷;乡大夫则攷而兴之,无所读。敬敏任恤,易知者也,故闾师书之孝悌睦婣有学;难知者也,故族师书之德行;则非特孝悌也,道艺则非特有学也,故党正书之。书之者易,攷之兴之者难,故书之止于党正,攷之在州长,兴之者在乡大夫。以卑者其责轻,尊者其任重也。凡此皆教之有其术,养之有其渐。方其在学也,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羣,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

译以邦国来比较,族师率领四闾的吏员按时召集民众,核查并登记各家族中成年男子的多少,辨别他们的贵贱、老幼、废疾以及可以服役的人,还有他们的六畜和车马。所谓“率领四闾吏员”的,是族师;“四闾夫家”,即男女有夫有妇,才称为成家。六口之家称为“中”,七口以上称为“众”,五口以下称为“寡”。○明斋王氏说:邦比之法,闾胥以下,由族师来裁定;党正以上,依据族师来执行,所以在这里详细论述比法。

五家为一比,十家为一联,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联,四闾为一族,八闾为一联,让他们互相担保,互相承担刑罚,庆贺赏赐互相波及,共同承担邦国的职事,服国家的劳役,互相帮助办理丧葬。

疏:“十家为一联,十人为一联,这是军法。”○又说:“按照赵商询问族师的意义,邻里连坐,是《康诰》的说法,门内尚宽,是《书》《礼》的错误,没有理解其中的旨趣。郑玄回答族师的职责,是周公新制定的礼仪,让民众互相督促的法度。《康诰》之时,周朝法度尚未确定,又刚诛杀三监,致力于尚宽,以安定天下,先后时代不同,各有作为,才说是错误。”○贵与马氏说:“按照秦人所实行的什伍之法,与成周是一样的。然而周朝的法度是希望他们出入互相友爱,守望互相救助,疾病互相扶持,这是教导他们互相率领成为仁厚和睦的君子。秦朝之时,一人有奸邪,邻里告发他;一人犯罪,邻里连坐,这是教导他们互相率领成为暴戾刻薄的小人。”○明斋王氏说:“民众居家则有比法,行役则有伍法。然而如果没有什法,那么比就各自为比,伍就各自为伍了,又让他们十家十人为一联,大概是为了合同而不离绝。”

如果动员民众进行军事、田猎或行役,就集合他们的卒伍,检阅他们的兵器,用鼓、铎、旗、物率领他们到来,掌管他们的治令、戒禁、刑罚。注:也在军中,因此担任卒长。○年终,就考核政绩,汇报事务。

王氏说:汇报给党正。

闾胥各自掌管其闾的征召命令,按时统计其闾民众的多少,辨别他们的施舍。凡是春秋的祭祀、役政、丧纪的数量,聚集众多民众。已经比完后就宣读法度,记录那些恭敬、勤勉、胜任、体恤的人。注:祭祀,指州社、党禜、族酺;役,指田役;政,指州社、党饮酒;丧纪,指大丧之事。这四者等到比的时候,都聚集民众,借此宣读法度,以告诫他们。

疏:族师以上宣读法度虽然疏密不同,都有时节,闾胥对民众尤其亲近,只要聚集民众,比完后就宣读法度。而所记录的德行之士以备宾兴的,兼记恭敬勤勉,即使小善也不遗漏。○又说:上文“师田行役”并提,那么“役”是役作,此文不提“田”,所以知道“役”是田役。

凡事掌管其比觵挞罚之事。注:觵挞,是失礼的惩罚。觵,用酒爵,用兕角制成;挞,是扑打。

疏说:掌管其比,人众则有校比之法,闾胥都掌管。说觵挞罚之事,凡是失礼的,轻的用觵酒惩罚,重的用楚条扑打。《尚书》说:扑作教刑。孔说:扑扰楚,所以知道此挞也是扑。○浚仪王氏说:《学记》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注:古代做官后退休的,回归闾里进行教育,早晚坐在门口,门侧的房间称为塾。疏:《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民众在家之时,早晚出入,常在塾中接受教育。《白虎通》说:古代教育民众,百里都有师,里中有道德的老人为里右师,其次为左师,教育里中的子弟以道艺、孝弟、仁义。党中立学,教育闾中所升者;遂中立学,教育党学所升者。《书传》说:大夫七十岁退休,退老归其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新谷已入,余子都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上老平明坐在右塾,庶老坐在左塾,余子都出来,然后都回去,晚上也这样。《周礼》六乡之内,比、闾、族、党、州、乡;六遂之内,邻、里、鄼、鄙、县、遂。举党、遂,那么其余闾里以上都有学可知。○陈氏《礼书》说:闾胥聚集民众没有固定时间,族师召集民众有固定月份,族师每年在月吉与春秋召集,党正每年在孟吉与正岁召集,州长每年在正月之吉与春秋召集,然后乡大夫三年大比之以卑者,他们的职责繁琐,尊者其事简略。从党正以下有所宣读,有所记录;州长则有所宣读,无所记录,而有所考核;乡大夫则考核而兴起,无所宣读。敬敏任恤,容易知道的,所以闾师记录孝悌睦姻有学;难知道的,所以族师记录德行;那么不只是孝悌,道艺则不只是有学,所以党正记录。记录容易,考核兴起难,所以记录止于党正,考核在州长,兴起在乡大夫。以卑者其责轻,尊者其任重。凡此都是教育有其方法,养育有其渐进。当他们在学时,一年看离经辨志,三年看敬业乐群,五年看博习亲师,七年看论

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彊立而不反,谓之大成。此中年攷校之法也。大胥掌国学士之服,春合。舞秋合声,于其合声,则颁次其所学,而辨异之。诸子掌国子之倅,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攷其艺,而进退之。比年攷校之法也。学之攷校如此,乡之攷察又如彼。所掌非一人所积,非一日。此人人所以莫不激昻奋励,以趋上之所造也欤?

译学习并结交朋友,称为小成;经过九年学习,能够通晓各类知识,坚定自立而不违背正道,称为大成。这是中年时考核的方法。大胥掌管国学中学生的服饰,春季合舞,秋季合声,在合声的时候,就颁布他们所学内容的次序,并辨别其差异。诸子掌管国子的副职,春季合学,秋季合射,以此来考核他们的技艺,并决定他们的升降。这是每年考核的方法。学校的考核如此,乡里的考察又如彼。所掌管的事务并非一人所能完成,所积累的成果也非一日之功。这就是为什么人人都能激昂奋励,去追求上级所造就的境界的原因吧?

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辠竒衺,则相及。注:衺,犹恶也。

疏相受者,宅舍有故崩坏,相寄托也。相和亲者,按《尚书》云:“尔室不睦,尔唯和哉。”五家之内有不和亲者,则比长使之相和亲也。

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注:徙,谓不便其居也。或国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国中,皆从而付所处之吏,明无罪恶。

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注:徙于他,谓出居异乡也。授之者有节,乃达。

邓氏曰:「汉法,民愿徙寛大地者,聼。是也。」

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注:乡中无授,出乡无节,过所则呵问系之。圜土考辟之也。圜土,狱城也。狱必圜者,规主仁,以仁心求其情。古之治狱,闵于出之。

疏:此总结上二经,故郑云“乡中无授,出乡无节,则圜土内之也”。○梁氏曰:“比长职之至卑者也,而一乡之治必始于此,故圣人慎焉。”○庄渠魏氏曰:“天下之治必从其柢,是故民制起于比闾乡里,田制起于井邑丘甸,兵制起于伍两卒旅,学校贡举之制起于乡举里选。苟治无根柢,而求天下太平,是累九层之台而弗为基也,可乎?”○又曰:“乡举里选之法,闾胥选于五比,二十五家小善亦取,故书‘敬敏任恤’者;族师选于百家累善乃取,故书‘孝弟睦婣有学’者;质美未学者弗与矣。党正选于五百家善有大焉而后取,故书‘德行道艺’者。其学皆已成才,于是州长攷之以覈其实,乡大夫宾兴之而拔其尤。其法可谓备矣。汉举孝亷茂才,尚存古制,得人亦多。魏晋而降,州郡各置九品中正以别人才,汉制亦渐废矣。后世科举之法自隋▯始,殿试之法自武曌始,可胜叹哉!”○愚按:“秦法令民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及舍人无验者罪之,以为三代后惨刻少恩之祖。比长有辠竒衺相及,无节者内之圜土,不类是耶?”噫!王者之所以异于覇者,此心耳。其政未尝迳与庭也。一弧矢蹠以杀人,尧舜以生人。明道曰:“必有关睢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信夫!

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注:壝谓坛及堳埒也。畿上有封,若今时界矣。不言稷者,稷社之细也。疏:王有三社、三稷之坛,坛外有壝,不言坛,举外以见内也。王国外四面五百里,各置畿限,畿上有封,又树木为阻固。按《孝经纬》:社五土总神,稷原隰之神,五土之一耳。原隰宜五谷,五谷不可徧敬,稷为五谷之长,故立稷以表名。

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注:封国,建诸侯,立其国之封。

疏按《禹贡》徐州贡五色土,孔注云:「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洁,黄取王者覆四方。是立社稷之法也。」

  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疏:造都邑者,谓大都、小都、家邑三等。采地有百里、五十里、二十五里,皆有四边封域,亦如之者,亦如上诸侯有四疆也。

令社稷之职,注:将祭之时,令诸有职事于社稷者也。《郊特牲》曰:「惟为社事,单出里;惟为社田,国人毕作;惟为社丘乗,供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

按《郊特牲》注云:「单尽也,为祭社之事,则一里之人尽出而供给焉。葢每家一人也。为祭社而田猎,则国人皆行,无留家者。祭社必有粢盛,则使丘乗供之。四邑为丘,四丘为乗。」

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槀,注饭。谓刷治洁清之也。郑司农云:絼,着牛鼻绳,所以牵牛者。杜子春云:福衡,所以持牛,令不得抵触。▯谓楅设于角,衡设于鼻,如椵状也。水槀,给杀时洗荐牲也。絼字,当以豸为声。

疏:汉时有置于犬之上,谓之椵,故举以况也。

歌舞牲及毛炮之豚。注:谓君牵牲入时,随歌舞之言,其肥香以歆神也。毛炮豚者,爓去其毛而炮之,以备八珍。郑司农云:封人主歌舞其牲云。博硕肥腯。

凡丧、纪、宾客、军旅、大盟,则饰其牛牲。注:大盟,防同之盟。明斋王氏曰:按封人主封土

译比长各自掌管其比内的治理,五家之间互相接纳,和睦亲近。如果有犯罪或邪僻之事,则互相连坐。注:邪,就是恶。

疏:所谓互相接纳,是指住宅因故崩坏时,互相寄托安置。所谓和睦亲近,是依据《尚书》所说:“你的家庭不和睦,你应当使之和睦。”五家之内有不和睦亲近的,比长就使他们和睦亲近。

如果迁居到国都之中以及郊外,就跟随他们并交付给所在地的官吏。注:徙,是指居住不便。有的是国都中的百姓迁到郊外,有的是郊外的百姓迁入国都,都跟随他们交付给所在地的官吏,以明确他们没有罪恶。

如果迁居到其他地方,就为他们颁发符节并放行。注:徙于他,是指外出居住在异乡。交付符节,才能通行。

邓氏说:“汉朝法令,百姓愿意迁往地广人稀地方的,听任他们。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没有交付(凭证)、没有符节,就把他们关进圜土。注:在乡中没有交付凭证,出乡没有符节,经过关卡时就会呵斥询问并拘禁他们。圜土是考问定罪的地方。圜土,就是监狱。监狱一定是圆形的,因为圆形主仁,以仁心探求案情。古代审理案件,怜悯释放犯人。

疏:这是总结上面两条经文,所以郑玄说“乡中没有交付凭证,出乡没有符节,就关进圜土”。○梁氏说:“比长是职位最低微的,但一乡的治理必定从这里开始,所以圣人谨慎对待。”○庄渠魏氏说:“天下的治理必定从根本做起,因此民制起源于比闾乡里,田制起源于井邑丘甸,兵制起源于伍两卒旅,学校贡举的制度起源于乡举里选。如果治理没有根基,却想求得天下太平,这就像累叠九层高的台子却不打地基,可以吗?”○又说:“乡举里选的方法,闾胥从五比中选拔,二十五家中的小善也选取,所以书上写‘敬敏任恤’;族师从百家中选拔,累积善行才选取,所以书上写‘孝弟睦婣有学’;资质好但未学习的人不选取。党正从五百家中选拔,善行很大才选取,所以书上写‘德行道艺’。这些人学习都已成才,于是州长考核以核实其真实情况,乡大夫以宾客之礼举荐并提拔其中的佼佼者。这种方法可以说完备了。汉朝举荐孝廉茂才,还保留着古代制度,得到的人才也很多。魏晋以后,州郡各自设置九品中正来辨别人才,汉朝的制度也逐渐废除了。后世的科举制度从隋朝开始,殿试制度从武则天开始,真是令人感叹啊!”○我按:秦朝法令规定百姓什伍连坐互相监督,以及住宿没有凭证的人治罪,被认为是三代以后残酷刻薄少恩的开端。比长对于犯罪邪僻互相连坐,没有符节的人关进圜土,不类似这样吗?”唉!王者之所以不同于霸者,就在于这颗心。他们的政令不曾直接施加于法庭。同样的弓箭,跖用来杀人,尧舜用来救人。明道先生说:“必须有关雎麟趾那样的心意,然后才能实行周官的法度。”确实如此啊!

封人掌管设置王室的社坛围墙,为畿域设立边界并种植树木。注:壝是指坛及周围的矮墙。畿域上有边界,就像现在的界碑。不提及稷,是因为稷是社的次要部分。疏:王有三社、三稷的坛,坛外有围墙,不提及坛,是举外以见内。王国外四面五百里,各设置边界限制,边界上有封土,又种植树木作为阻隔坚固。依据《孝经纬》:社是五土的总神,稷是原隰的神,只是五土之一。原隰适宜种植五谷,五谷不能全部敬奉,稷是五谷之长,所以立稷来表明名称。

凡是分封诸侯国,设置其社稷的围墙,划定其四面的疆界。注:封国,是建立诸侯,确立其国的边界。

疏:依据《禹贡》徐州进贡五色土,孔颖达注说:“王者用五色土封社,分封诸侯时就把各自方位颜色的土割给他们,让他们立社。覆盖黄土,垫白茅。茅取其洁净,黄取王者覆盖四方。这是立社稷的方法。”

营造都邑的边界也如同这样。

疏:营造都邑,是指大都、小都、家邑三等。采地有百里、五十里、二十五里,都有四边的边界,也如同这样,也是像上面诸侯有四面疆界一样。

命令社稷的职事人员,注:将要祭祀的时候,命令那些在社稷有职事的人。《郊特牲》说:“只有为了社事,一里的人全部出动;只有为了社田,国人全部劳作;只有为了社丘乘,供给祭品。这是为了报答根本、回归初始。”

依据《郊特牲》注说:“单是尽的意思,为了祭社的事,一里的人全部出动来供给。大概每家出一人。为了祭社而田猎,国人全都出行,没有留在家里的。祭社必须有祭品,就让丘乘供给。四邑为丘,四丘为乘。”

凡是祭祀,装饰其牛牲,设置其楅衡,放置其絼,供给其水槀,注:饭。是指刷洗整治洁净。郑司农说:絼,是系在牛鼻上的绳子,用来牵牛的。杜子春说:楅衡,是用来控制牛,使其不能抵触的。○说楅设在角上,衡设在鼻子上,像椵的样子。水槀,是供给杀牲时洗涤荐牲用的。絼字,应当以豸为声旁。

疏:汉朝时有放在犬身上的,叫做椵,所以举它来比喻。

歌舞牛牲以及毛炮的豚。注:是指君主牵牲进入时,随着歌舞的言语,其肥美香气以歆享神灵。毛炮豚,是烫去毛后炮烤,以备八珍。郑司农说:封人主持歌舞其牲说。博硕肥腯。

凡是丧事、纪事、宾客、军旅、大盟,就装饰其牛牲。注:大盟,是防同之盟。明斋王氏说:按封人主管封土

,而兼牲事。人君能得人和,保其社稷,然后鬼神长享其祭。故以主社稷、封土之人而赞牲事。言孝在于能守土,而物次之。周公垂教后王之意,至深切矣。

译并兼管祭祀牺牲的事务。国君能够赢得人心,保住国家,然后鬼神才会长久地享用他的祭祀。所以由主持社稷、封立土地的人来赞助牺牲的祭祀事务。这是说孝道在于能够守护国土,而祭祀物品则居于次要地位。周公为后世君王确立教化的用意,真是极其深切啊。

鼓人掌教六鼔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注:音声,五声合和者。

疏《礼记·学记》云:「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则五声须鼓乃和。」故郑云:「五声合和者,郑不解音者,单出曰声,杂比曰音,音声相将之物,故不重云音也。」

教为鼔而辨其声,用注教为鼓,教击鼓者大小之数,又别其声所用之事。

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注:雷鼔,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灵鼓,六面鼔也。社祭,祭地祗也。路鼓,四面鼓也。鬼享,享宗庙也。大鼔谓之鼖。鼖鼓长八尺,鼛鼓长丈二尺,晋鼓长六尺六寸。金奏,谓乐作击编钟。

疏此唯两靣而已,称大者不对。路鼓已上,以其长八尺,直对晋鼔六尺六寸者为大耳。○凡作乐,则先击钟,故钟师以钟鼓奏九夏。击钟后即击鼓,故云晋鼓鼓金奏。按磬师云击编钟,然则编钟磬师击之,不编钟钟师击之。行谓金奏,晋鼔皆和之。郑言编钟,但据磬师言耳。○长乐陈氏曰:雷,天声也;灵,地德也;路,人道也。天神之乐六变而雷鼓雷鼗六面,地祗之乐八变而灵鼓灵鼗八面,人鬼之乐九变而路鼔路鼗四靣者。金之为物,能化不能变,鬼亦如之。金非土不生,以土之五加金之四,此其乐所以九变欤?郑司农谓雷鼔雷鼗六面,则是灵鼓灵鼗四面,路鼓路鼗两面,非也。古之人辨其声,用鼓人救日月以雷鼓则诏王鼓以救日月,亦天事故也。防氏攻猛兽以灵鼓殴之以攻猛兽,亦地事故也。司马振旅,王执路鼓大仆建路鼓于大寝门外,以达穷者与遽令,以田猎达穷与遽令,亦人事故也。其所以不同者,特不用鼗耳。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者,特不用鼓耳。凡此三鼓皆设宫县之四隅而击之,以节乐,以鼓无当于五声,弗得不和故也。○马氏曰:雷鼓以马革干为马,故也;灵鼓以牛革坤为牛,故也。○潜溪邓氏曰:此六鼓之声用,王氏谓八面六面制造攻击难施用,岂雷鼓法天,灵鼓法地而名欤?路大也,王用器皆名路。鼖从贲,气盛意,鼓军事以气盛为壮也。○庄渠魏氏曰:鼓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鼖之为言大也,因以肃军令;鼛之为言缓也,以役劳民而节其力。诗云:鼛鼓弗胜,噫,可以见古者君民之情矣。晋之为言进也,将战先作金奏,次击鼓以作其进,故其声比鼖尤疾。

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正鼓,以金铎通鼓。注:錞錞于也,圜如碓头,大上小下。乐作鸣之,与鼓相和。镯,钲也,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司马职曰:“军行鸣镯。”铙,如铃,无舌,有秉执而鸣之,以止击鼓。司马职曰:“鸣铙且郤。”铎,大铃也,振之以通鼓。司马职曰:“司马振铎。”疏:錞于之名,出于汉之大予乐官。○马氏曰:“《国语》曰:‘战以錞于儆其民也。’又黄池之防,吴王亲鸣钟鼓錞于振铎。则錞之和鼔以节声乐,和军旅,其来尚矣。”○马氏曰:“《诗》云:‘钲人伐鼓。’《国语》曰:‘鼓丁寜。’《春秋传》曰:‘射汰辀而着于丁寜。’《说文》曰:‘镯,钲也。’韦昭曰:‘丁寜,钲也。’葢自其声浊言之,谓之镯;自其儆人言之,谓之丁寜;自其正人言之,谓之钲。其实一也。”○《说文》曰:“铙,小钲也。”○施令时所振,言通鼓者,两司马振铎,军将已下即击鼓,故云通鼓也。○《释名》曰:“铎,度也,号令之限度也。”○潜溪邓氏曰:“此四金之声用。”○陈氏《乐书》曰:“圣人作《易》,参天两地而倚数,因三而三之,其数六;曰两而两之,其数四。鼓,阳也,而六之,参天之数也;金,阴也,而四之,两地之数也。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必掌以鼓人者,鼓为乐之君故也。葢六鼓之有四金,犹六律之有六吕,未有能偏废者也。故錞之声淳,镯之声浊,铙之声髙,铎之声明。淳则阴与阳和,故可以和鼓倡而和之

译鼓人掌管教导六种鼓和四种金属乐器的声音,用以节制声乐,调和军旅,规范田猎役事。注:音声,指五声和谐相合。

疏《礼记·学记》说:“鼓本身不属于五声,但五声必须依靠鼓才能和谐,所以五声需要鼓来调和。”因此郑玄说:“五声和谐相合。郑玄不解释‘音’字,因为单独发出的叫‘声’,混杂并列的叫‘音’,音和声是相互伴随的事物,所以不再重复说‘音’。”

教导制作鼓并辨别其声音,注:教导制作鼓,教导击鼓者鼓的大小数量,又分别其声音所适用的事项。

用雷鼓配合天神祭祀,用灵鼓配合社祭,用路鼓配合宗庙祭祀,用鼖鼓配合军事行动,用鼛鼓配合役事,用晋鼓配合金奏。注:雷鼓,是八面鼓。神祀,指祭祀天神。灵鼓,是六面鼓。社祭,指祭祀地祇。路鼓,是四面鼓。鬼享,指祭祀宗庙。大鼓叫做鼖。鼖鼓长八尺,鼛鼓长一丈二尺,晋鼓长六尺六寸。金奏,指音乐开始时敲击编钟。

疏:这里只有两面而已,称为大鼓并不是相对而言。路鼓以上,因为长八尺,直接对应晋鼓六尺六寸,所以称为大鼓。○凡是演奏音乐,先敲击钟,所以钟师用钟和鼓演奏九夏。敲击钟之后接着敲击鼓,所以说晋鼓配合金奏。按照磬师的职掌说敲击编钟,那么编钟是由磬师敲击的,而不是由钟师敲击的。行军时所说的金奏,晋鼓都与之相和。郑玄说编钟,只是依据磬师的职掌而言。○长乐陈氏说:雷,是天声;灵,是地德;路,是人道。天神之乐六变,雷鼓和雷鼗六面;地祇之乐八变,灵鼓和灵鼗八面;人鬼之乐九变,路鼓和路鼗四面。金这种物质,能化而不能变,鬼也类似。金没有土就不能产生,用土的五行加上金的四行,这音乐之所以九变,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郑司农说雷鼓和雷鼗六面,那么灵鼓和灵鼗四面,路鼓和路鼗两面,这是不对的。古人辨别声音和用途,鼓人在救日月时击雷鼓,就告诫君王击鼓来救日月,这也是天事。防氏攻打猛兽时击灵鼓,用来驱赶猛兽,这也是地事。司马振旅时,君王手持路鼓,大仆在大寝门外树立路鼓,用来传达穷困者的信息和紧急命令,田猎时传达穷困者的信息和紧急命令,这也是人事。它们之所以不同,只是不用鼗罢了。赐给伯子男音乐,就用鼗来引导,只是不用鼓罢了。这三种鼓都设置在宫县的四角敲击,用来节制音乐,因为鼓本身不属于五声,但五声必须依靠它才能和谐。○马氏说:雷鼓用马皮,因为马属乾,所以;灵鼓用牛皮,因为牛属坤,所以。○潜溪邓氏说:这六种鼓的声音和用途,王氏认为八面六面制造攻击难以施用,难道雷鼓效法天,灵鼓效法地而得名吗?路是大,君王使用的器物都叫路。鼖从贲,有气势旺盛的意思,鼓军事以气势旺盛为壮。○庄渠魏氏说:鼓大而短,声音就急促而短促;小而长,声音就舒缓而传得远。鼖的意思是宏大,用来肃清军令;鼛的意思是缓慢,用来役使劳民而节制其力量。《诗经》说:鼛鼓敲不动,唉,可以看出古代君民之间的情谊了。晋的意思是前进,将要作战先演奏金奏,接着击鼓来激励前进,所以它的声音比鼖更加急促。

用金錞和鼓相和,用金镯节制鼓,用金铙纠正鼓,用金铎贯通鼓。注:錞,即錞于,圆如碓头,上大下小。音乐开始时鸣响它,与鼓相和。镯,即钲,形状像小钟,军队行进时鸣响它,作为鼓的节拍。《司马职》说:“军队行进时鸣镯。”铙,像铃,没有舌,有柄拿着鸣响,用来停止击鼓。《司马职》说:“鸣铙且退。”铎,大铃,振动它来贯通鼓。《司马职》说:“司马振铎。”疏:錞于的名字,出自汉朝的大予乐官。○马氏说:“《国语》说:‘战时用錞于警戒百姓。’又在黄池之防,吴王亲自鸣钟鼓錞于振铎。那么錞和鼓相和以节制声乐,调和军旅,由来已久了。”○马氏说:“《诗经》说:‘钲人伐鼓。’《国语》说:‘鼓丁寜。’《春秋传》说:‘射汰辀而着于丁寜。’《说文》说:‘镯,钲也。’韦昭说:‘丁寜,钲也。’大概从声音浊的角度说,叫镯;从警戒人的角度说,叫丁寜;从端正人的角度说,叫钲。其实是一样的。”○《说文》说:“铙,小钲也。”○发布命令时所振动,说贯通鼓,是因为两司马振铎,军将以下就击鼓,所以说贯通鼓。○《释名》说:“铎,度也,号令的限度。”○潜溪邓氏说:“这四种金属乐器的声音和用途。”○陈氏《乐书》说:“圣人作《易经》,参天两地而倚数,因三而三之,其数为六;曰两而两之,其数为四。鼓属阳,所以为六,是参天之数;金属阴,所以为四,是两地之数。六种鼓和四种金属乐器的声音,用来节制声乐,调和军旅,规范田猎役事,必定由鼓人掌管,因为鼓是音乐的主宰。大概六种鼓有四种金属乐器,就像六律有六吕,没有能偏废的。所以錞的声音醇厚,镯的声音浊重,铙的声音高亢,铎的声音明亮。醇厚则阴与阳和,所以可以和鼓相倡和。”

故也;浊则承阳而节之,故可以节鼓行而节之故也;髙则阴胜于阳,而可以止鼓退而止之故也;明则阴与阳通,而可以通鼓作而通之故也。在《易》之艮位之终止也,位之终止则穷,故以渐进继焉;既济治之终止也,治之终止则乱,故以未济终焉。亦六鼓终于通鼓之意也。”大司马言镯铙则鸣之而已,铎则或振或摝,其用则先镯而后铙,与此不同者,此言理之序,大司马言用之序故也。然大司马不言錞者,以大司马方习战陈之事,非倡和之时故也。释名金鼓校号也将帅号令之所在也。”《左传》曰:“凡师有钟鼓曰伐。”《吕氏春秋》曰:“金鼓所以一耳也,法令所以一心也。”《孙子》曰:“夫金鼓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一众之法也。由是观之,金鼓之用于军旅,则将军之气,一军之形候也。况用之以节声乐者乎?后世以角代金,非古制也。

译所以如此;浑浊则承接阳气而节制它,所以可以用节制鼓声行进的方式来节制它,这就是原因;高亢则阴气胜过阳气,所以可以用停止鼓声撤退的方式来停止它,这就是原因;明朗则阴气与阳气相通,所以可以用贯通鼓声兴起的方式来贯通它,这就是原因。在《易经》中,艮卦象征停止,位置到了尽头就是穷尽,所以用渐进来接续;既济卦象征治理的终结,治理到了尽头就会混乱,所以用未济卦来终结。这也是六鼓最终归于通鼓的意思。”大司马说镯和铙是鸣响就罢了,铎则是有时摇动有时停止,它们的用法是先镯后铙,这与上文不同,是因为上文说的是道理的顺序,而大司马说的是使用的顺序。然而大司马没有提到錞,是因为大司马当时正操练战阵之事,并不是唱和的时候。《释名》说:“金鼓是校阅号令,是将帅号令所在的地方。”《左传》说:“凡是军队有钟鼓的叫做‘伐’。”《吕氏春秋》说:“金鼓是用来统一听觉的,法令是用来统一思想的。”《孙子兵法》说:“金鼓是用来统一众人耳目的人。人一旦专一,勇敢的人就不能独自前进,怯懦的人就不能独自后退。”这是统一众人的方法。由此看来,金鼓在军队中的使用,就是将军的气势,全军的情势征兆。何况用它来节制声乐呢?后世用角代替金,这不是古代的制度。

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注:兵,谓干戚也。帗,列五采缯为之,有秉,皆舞者所执。

疏上:神祀、社祭、鬼享,文局不及小神,故此更广见小神之事。天地之小神,所舞不过此兵舞、帗舞二事。按下舞师,山川用兵舞,社稷用帗舞。今此小神等,若能捍蔽义近山川者,舞以兵;能发育义近社稷者,舞以帗。所以形容其功德。

凡军旅夜鼓鼜。注:鼜,夜戒守鼓也。《司马法》曰:昏鼓四通为大鼜,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昫。

疏鼜者,声同忧戚之戚,取军中忧惧之意。晨戒,预使严备。侵早当行,发昫者,晨昫之时当发。

  军动则鼓其众注动且行

疏上注云:五通发昫,今别言军动,则据临阵时也。曹刿曰:一鼓作气。

  田役亦如之

疏田猎合围之时,必击鼓,象对敌,大司马联云:“鼓遂围禁,是也。”

救日月则诏王鼓,注:救日月食,王必亲击鼓者,声大异。《春秋传》曰:「非日月之眚,不鼓。」

大丧则诏大仆鼓,注:始崩及窆时也。

陈氏乐书》曰:鼓之制始于伊耆氏,少昊氏,夏后氏加四足,谓之足鼓。商人贯之以柱,谓之楹鼓。周人县而击之,谓之县鼓。而《周官》鼓人,晋鼓,鼓金奏,鏄师掌金奏之鼓。钟师以鼓奏九夏,所谓县鼓也。《礼》曰:县鼓在西,应鼓在东。《诗》曰:应朄县鼓。则县鼓,周人所造之器,始作乐而合乎祖者也。以应鼓为和终之乐,则县鼓其倡始之鼓欤?葢宫县设之四隅,轩县设之三隅,判县设之东西。李照谓:西北隅之鼓合应钟、黄钟、大吕之声;东北隅之鼓合太簇、夹钟、姑洗之声;东南隅之鼓合蕤宾、林钟之声;西南隅之鼓合夷则、南吕、无射之声。依月均而攷,击之于义或然。议者非之,疎矣。且三代所尚之色:夏后以黑,商人以白,周人以赤。则鼓之色称之,亦可知矣。○《明斋王氏》曰:大司乐一官,専教乐舞之事矣。而鼓舞又属之地官者,大司乐所教乃国之子弟,其乐舞为大司徒掌邦教,则国中乡遂之民,于军旅、田役、祭祀、丧纪之用乐者,其事尤多,故复有鼓人、舞师以教之,与春官联事而各司也。《书》曰:劝之以九歌,俾勿坏。葢鼓舞,圣人所以动民而兴起教化之至神者,司徒特为之设官,有以哉。

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注:羽,析白羽为之,形如帗也。四方之祭祀,谓四望也。旱暵之事,谓雩也。暵,热气也。▯谓皇,析五采羽为之,亦如帗。

凡野舞,则皆教之。注:野舞,谓野人欲学舞者。

某氏曰:「教之以备乡遂、州党、祭祀之舞也。」

凡小祭祀,则不兴舞。注:小祭祀,王▯冕所祭者。

  疏按鼓人职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又按司服云羣小祀则▯冕注云羣小祀林泽衍坟四方百物之属而此云不兴舞者小祭祀虽同▯冕若外神林泽等则有舞若宫中七祀等则无舞此文是也○或曰小祭祀不兴舞无功德可形容也○何氏曰兵舞用于山川有捍卫之义帗舞用于社稷有帗除之义羽舞用于四方有翼蔽之义皇舞用于旱暵有阴阳相济之义○明斋王氏曰按山川社稷四方旱暵四者之祭切于民事故四者之舞为民间通用舞师所教止此而已若大司乐所教国子之舞六有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皆郊庙之舞汉法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古之遗法舞师所教郊野之民无与于此故不及六乐又乐师所教国子小舞亦六此四舞之外有旄舞人舞旄舞者四夷之舞人舞者东方韎乐皆大祀大享用以备宇宙之和者亦非野人之事故舞师所教不及于旄舞人舞也○愚按圣人之教万民因材而笃而已乡遂之吏以司徒三物各教其所治民无愧于德行道艺者既兴而宾之于王而民不能皆造于大成之域也明矣是故族师而下仅书其孝弟睦婣敬敏任恤者不必德行道艺之皆备也鼓舞二职专使侗愚之徒间习声容以从事于州党聊以融其戾而导之和而已矣葢圣人于乡遂之民惟恐不留其朴而不乐急开其智其详于孝弟

译凡祭祀百物之神时,由鼓人击鼓,并指挥兵舞和帗舞的舞者。注:兵,指的是干戚(盾牌和斧钺)。帗,是用五种颜色的丝织品排列制成,有柄,都是舞者手持的舞具。

疏:神祀、社祭、鬼享,经文篇幅未及小神,所以此处广泛列举小神之事。天地的小神,所舞不过兵舞、帗舞这两类。下文舞师职掌中,山川祭祀用兵舞,社稷祭祀用帗舞。现在这些小神等,若能发挥捍卫作用、意义接近山川的,就舞兵舞;若能发挥发育作用、意义接近社稷的,就舞帗舞。以此来形容它们的功德。

凡军队出征,夜间击鼓警戒。注:鼜,是夜间警戒守卫的鼓。《司马法》说:黄昏时击鼓四遍为大鼜,半夜击鼓三遍为晨戒,天明时击鼓五遍为发昫。

疏:鼜,声音同“忧戚”的“戚”,取军中忧虑恐惧之意。晨戒,是预先使军队严整戒备。侵早应当出发,发昫者,是指在晨昫(天亮)之时应当出发。

军队行动就击鼓以号令众人。注:动且行。

疏:上文注解说五通发昫,现在另外说军队行动,则是依据临阵之时。曹刿说:第一次击鼓振作士气。

田猎服役也如同这样。

疏:田猎合围之时,必定击鼓,模拟对抗敌人,《大司马》职掌说:“击鼓随后围禁”,就是这个意思。

发生日食月食就禀告君王击鼓。注:拯救日食月食,君王必定亲自击鼓,因为声音宏大奇异。《春秋传》说:“不是日食月食的灾异,就不击鼓。”

有大丧事就禀告大仆击鼓。注:指君王刚去世以及下葬之时。

《陈氏乐书》说:鼓的形制始于伊耆氏、少昊氏,夏后氏加上四个脚,称为足鼓。商人用柱子贯穿其中,称为楹鼓。周人悬挂起来敲击,称为县鼓。而《周官》中的鼓人,晋鼓,用于金奏,鏄师掌管金奏的鼓。钟师用鼓配合演奏九夏,这就是所谓的县鼓。《礼》说:县鼓在西,应鼓在东。《诗》说:应朄县鼓。那么县鼓,是周人所造的乐器,开始作乐时合乎祖先的。以应鼓作为和终之乐,那么县鼓大概是倡始之鼓吧?大概宫县设在四个角落,轩县设在三个角落,判县设在东西。李照说:西北角的鼓合应钟、黄钟、大吕之声;东北角的鼓合太簇、夹钟、姑洗之声;东南角的鼓合蕤宾、林钟之声;西南角的鼓合夷则、南吕、无射之声。依据月均来考察,敲击在义理上或许如此。议论的人非议它,是疏漏了。况且三代所崇尚的颜色:夏后氏用黑色,商人用白色,周人用赤色。那么鼓的颜色与之相称,也可以知道了。○《明斋王氏》说:大司乐这一官职,专门教导乐舞之事。而鼓舞又归属于地官,大司乐所教导的是国君的子弟,其乐舞为大司徒掌管邦教,那么国中乡遂的百姓,在军旅、田役、祭祀、丧纪中使用乐舞的事更多,所以又有鼓人、舞师来教导他们,与春官联事而各司其职。《书》说:用九歌来劝勉他们,使他们不败坏。大概鼓舞,是圣人用来感动百姓而兴起教化的最神妙的手段,司徒特地为此设立官职,是有原因的。

舞师掌管教导兵舞,率领舞者祭祀山川;教导帗舞,率领舞者祭祀社稷;教导羽舞,率领舞者祭祀四方;教导皇舞,率领舞者举行旱暵之事。注:羽,是剖析白羽制成,形状像帗。四方之祭祀,指的是四望。旱暵之事,指的是雩祭。暵,热气。〇谓皇,是剖析五种颜色的羽毛制成,也像帗。

凡野外舞蹈,都教导他们。注:野舞,指的是野人想要学习舞蹈。

某氏说:“教导他们以准备乡遂、州党祭祀的舞蹈。”

凡小祭祀,就不兴起舞蹈。注:小祭祀,是王〇冕所祭祀的。

疏:按鼓人职掌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又按司服说群小祀则〇冕,注说群小祀林泽衍坟四方百物之类,而此处说不兴起舞蹈,小祭祀虽然同〇冕,如果是外神林泽等则有舞,如果是宫中七祀等则无舞,此文即是如此。〇或说小祭祀不兴起舞蹈,是因为没有功德可以形容。〇何氏说:兵舞用于山川,有捍卫的意义;帗舞用于社稷,有帗除的意义;羽舞用于四方,有翼蔽的意义;皇舞用于旱暵,有阴阳相济的意义。〇明斋王氏说:按山川社稷四方旱暵四者的祭祀切于民事,所以这四者的舞蹈为民间通用,舞师所教导的仅此而已。如果大司乐所教导国子的舞蹈六乐,有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都是郊庙的舞蹈,汉法卑贱者的子弟不得舞宗庙的酎,这是古之遗法,舞师所教导郊野之民与此无关,所以不及六乐。又乐师所教导国子的小舞也有六种,这四舞之外有旄舞人舞,旄舞者是四夷之舞,人舞者是东方韎乐,都是大祀大享用以备宇宙之和的,也不是野人之事,所以舞师所教导不及于旄舞人舞。〇愚按:圣人之教万民,因材而笃而已。乡遂之吏以司徒三物各教其所治之民,无愧于德行道艺者,既兴起而宾之于王,而民不能皆达到大成之域,是明显的。所以族师以下仅记载其孝弟睦婣敬敏任恤者,不必德行道艺之皆备。鼓舞二职,专使愚钝之徒间习声容,以从事于州党,聊以融化其戾气而引导其和顺而已。大概圣人对于乡遂之民,惟恐不留其质朴,而不乐于急切开启其智慧,其详于孝弟

睦婣而略于鼓舞未必无意也乃后人以大司乐已下诸官皆关教典而欲尽属地官其窥圣人设教之意似深而实浅矣

译和睦亲族而简略于鼓舞,未必没有深意。然而后人认为大司乐以下的官员都关乎教化典章,想要将它们全部归入地官管辖,他们窥探圣人设立教化的意图,看似深刻,实则浅薄。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注:六牲,谓牛、马、羊、豕、犬、鸡。郑司农云:牷,纯也。▯谓牷,体完具。疏:按《膳夫》供六牲,郑注:始养曰畜,将用之曰牲。《尚书》云:牺牷对,牺不得为纯色,故后郑不从司农也。○愚按:纯色曰牺,牷亦为毛纯无杂之称,下文云“必用牷物”是也。牷从全体无伤,毛无杂,均有全义,皆得称也。

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注:骍牲色赤毛之,取纯毛也。阴祀祭地北郊及社稷也。望祀五岳四镇四渎也。郑司农云:阳祀春夏也。黝读为幽黑也。▯谓阳祀祭天于南郊及宗庙。疏:按《郊特牲》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兆于南郊,就阳位也。牲用骍。《檀弓》云:殷尚白,周当赤。是祭宗庙时赤也。据此而言,则祭天于南郊及宗庙用骍也。《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隂气也。《孝经钩命决》云:祭地于北郊,就阴位。是知祭地于北郊及社稷为阴祀也。后郑先解阴祀,后释阳祀者,阳祀待先郑释讫,随后破之故也。

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注:时祀,四时所常祀,谓山川以下至四方百物。

疏必用牷物,对上文而言,虽不必随方之色,要于一牲须色纯体完而后用之也。○王氏曰:时祀,若祀五帝之各以其时,四时迎气及五祀之祭也,其牲春青,夏赤,秋白,冬黑。

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注:外祭,谓表貉及王行所过山川用事者。杜子春云:尨谓杂色不纯。毁谓副辜候禳,毁除殃咎之属。

疏:按大司马田猎之时,立表而貉祭。按《校人》云:“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大祝》云:“大防同过大山川,则用事焉。”然则《校人》用黄驹者,从地色黄,亦据尨中有黄色者用之,不必纯尔。○濳溪邓氏曰:外祭其事遽,毁祭其事畧也。

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注:牺牲,羽毛完具也。授充人者,当殊养之。周景王时,宾起见雄鸡自防其尾,曰:“鸡惮其为牺。”

邓氏曰:「牺牲牲之中,牺者殊养之,若帝牛在涤三月是也。」

凡牲不系者,共奉之。注:谓非时而祭祀者。

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注:公,犹官也。疏:政令,则诸侯所须牛及牧人之事,则供送之也。

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注:郑司农云,享牛,前祭一日之牛也。求牛,祷于鬼神,祈求福之牛也。▯谓享,献也。献神之牛,谓所以祭者也。求,终也。终事之牛,谓所以绎者也。宗庙有绎者,孝子求神,非一处。职,读为樴。樴,谓之杙,可以系牛。樴人者,谓牧人、充人与刍牲之刍。牛人择于公牛之中,而以授养之。

疏:今日正祭于庙,明日绎祭,在门外之西室。《郊特牲》云:「祭于祊,尚曰求诸逺者欤?」是名绎祭为求也。按《牧人》:「凡牲不繋者,共奉之。」谓非时而祭则不系。此经云「授职人刍之」,明非祷祈,非时祭者,及前祭一日之牛,亦无据。故后郑俱不从也。○或曰:「职人」犹言有司,指牧人、充人、监门者而言。

凡賔客之事,共其牢礼,积膳之牛。注:牢礼飱饔也。积所以给賔客之用,若司仪职曰「主国五积者也」。膳所以问礼賔客,若掌客云「殷膳大牢」。

疏上公飱五牢饔饩九牢五积,侯伯飱四牢饔饩七牢四积,子男飱三牢饔饩五牢三积。○谓宾客未去之间致礼也。○或曰:积生馈之膳,熟而进之。

飨食宾射,共其膳羞之牛。注:羞,进也。所进賔之膳。疏:飨者,烹大牢以饮宾。献依命数,食者亦烹大牢以食。食礼九举、七举、五举,亦依命数,但无献酬。皆于庙速宾。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皆有殽俎,故有牛也。

军事共其犒牛。注:郑司农云,犒师之牛。

丧事共其奠牛。注:谓殷奠、遣奠也。丧所荐馈曰奠。疏:丧中自未葬巳前,无尸饮食,直奠停置于神前,故谓之奠。朝夕之奠,无尊卑皆脯醢酒而已,无牲体。殷大也。惟小敛、大敛、朔月、月半荐新、祖奠

译牧人掌管放牧六种牲畜,使它们的数量繁多,以供给祭祀用的纯色且身体完整的牺牲。注:六种牲畜,是指牛、马、羊、猪、狗、鸡。郑司农说:牷,就是纯的意思。〇我认为牷,是指身体完整无缺。疏:按照《膳夫》篇供给六种牲畜,郑玄注解说:刚开始饲养叫畜,将要使用叫牲。《尚书》说:牺与牷相对,牺不能解释为纯色,所以后郑不采纳司农的说法。○我按:纯色叫牺,牷也是指毛色纯一没有杂色的称呼,下文说“必须使用牷物”就是证明。牷从整体没有损伤,毛色没有杂驳,都有完全的意思,都可以这样称呼。

凡是阳祀使用赤色毛的牺牲,阴祀使用黑色毛的牺牲。望祀各自按照所在方位的颜色使用毛色相应的牺牲。注:骍牲是赤色毛的牺牲,取的是纯毛。阴祀是祭祀地神于北郊以及社稷。望祀是祭祀五岳、四镇、四渎。郑司农说:阳祀是春夏。黝读作幽黑。〇我认为阳祀是祭祀天神于南郊以及宗庙。疏:按照《郊特牲》说:郊祭,是大报天而主祭日,在南郊立坛,就阳位。牺牲用骍。《檀弓》说:殷尚白,周尚赤。这是说祭宗庙时用赤色。据此来说,那么祭天于南郊及宗庙用骍。《郊特牲》说:社祭土而主阴气。《孝经钩命决》说:祭地于北郊,就阴位。由此可知祭地于北郊及社稷为阴祀。后郑先解释阴祀,后解释阳祀,是因为阳祀等待先郑解释完毕,随后驳正它的原因。

凡是时祀的牺牲,必须使用牷物。注:时祀,是四季时常祭祀,指山川以下直到四方百物。

疏:必须使用牷物,是相对于上文而言,虽然不必随方位的颜色,但一定要牺牲毛色纯一、身体完整才使用。○王氏说:时祀,如果是祭祀五帝各自按照其时,四时迎气以及五祀的祭祀,其牺牲春青,夏赤,秋白,冬黑。

凡是外祭和毁事,使用杂色的牺牲也可以。注:外祭,是指表貉以及王出行所过山川用事。杜子春说:尨是指杂色不纯。毁是指副辜候禳,毁除灾祸之类。

疏:按照大司马田猎之时,立表而貉祭。按照《校人》说:“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大祝》说:“大防同过大山川,则用事焉。”那么《校人》用黄驹,是顺从地色黄,也是依据杂色中有黄色者使用,不必纯一。○濳溪邓氏说:外祭事情紧急,毁祭事情简略。

凡是祭祀,供给牺牲,授予充人,拴系起来。注:牺牲,羽毛完整。授予充人,应当特别饲养。周景王时,宾起见雄鸡自己防备它的尾巴,说:“鸡害怕成为牺牲。”

邓氏说:「牺牲之中,牺是特别饲养的,如同帝牛在涤三月一样。」

凡是不拴系的牺牲,供给并捧持它。注:是指非时祭祀。

牛人掌管饲养国家的公牛,以等待国家的政令。注:公,就是官的意思。疏:政令,就是诸侯所需要的牛以及牧人的事务,就供给送交。

凡是祭祀,供给享牛、求牛,授予职人,并喂草。注:郑司农说,享牛,是祭前一日用的牛。求牛,是向鬼神祈祷,祈求福佑用的牛。〇我认为享,是献。献给神的牛,是指用来祭祀的。求,是终。终事的牛,是指用来绎祭的。宗庙有绎祭,孝子求神,不是一处。职,读为樴。樴,叫作杙,可以拴牛。樴人者,是指牧人、充人和喂牲草的刍。牛人从公牛中挑选,授予他们饲养。

疏:今天正祭于庙,明天绎祭,在门外西室。《郊特牲》说:「祭于祊,还是说求之于远处吗?」这是命名绎祭为求。按照《牧人》:「凡牲不系者,共奉之。」是指非时祭祀就不系。此经说「授职人刍之」,明显不是祈祷,不是时祭者,以及祭前一日用的牛,也没有依据。所以后郑都不采纳。○有人说:「职人」犹言有司,指牧人、充人、监门者而言。

凡是宾客之事,供给牢礼,积膳用的牛。注:牢礼是飱饔。积是用来供给宾客之用,如同司仪职说「主国五积者也」。膳是用来问候礼节宾客,如同掌客说「殷膳大牢」。

疏:上公飱五牢饔饩九牢五积,侯伯飱四牢饔饩七牢四积,子男飱三牢饔饩五牢三积。○是指宾客未离去之间致礼。○有人说:积是生馈之膳,熟而进之。

飨食宾射,供给膳羞用的牛。注:羞,是进。所进宾客的膳食。疏:飨,是烹大牢以饮宾客。献依命数,食也是烹大牢以食。食礼九举、七举、五举,也依命数,只是没有献酬。都在庙中速宾。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都有殽俎,所以有牛。

军事供给犒牛。注:郑司农说,犒师用的牛。

丧事供给奠牛。注:是指殷奠、遣奠。丧中所荐馈叫奠。疏:丧中自未葬以前,无尸饮食,只是奠停置于神前,所以叫奠。朝夕之奠,无尊卑都是脯醢酒而已,无牲体。殷是大。只有小敛、大敛、朔月、月半荐新、祖奠

及遣奠时,有牲体。大遣奠非直牛,亦有马牲。

译等到举行遣奠时,有牺牲的肢体。大的遣奠不仅仅用牛,也有马作为牺牲。

凡防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徬以载公任器。注:牵徬在辕外挽牛也,人御之,居其前曰牵,居其旁曰徬。任犹用也。

疏:“兵车驾四马之外,别有两辕驾牛,以载任器,亦谓之兵车,故云‘兵车之牛’。公任器,谓在军所须之器物,皆是也。”

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与其盆簝,以待事。注:郑司农云,互谓楅衡之属,盆簝皆器名,盆所以盛血,簝受肉笼也。▯谓互若今屠家县肉格。

疏《诗》云:「或剥或亨,或肆或将,肆陈也。」谓陈于互者也。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注:牢闲也。必有闲者,防禽兽触齧。养牛羊曰刍。三月一,时节气成。

疏上云:掌系祭祀之牲牷,则总养天地宗庙之牲;下别言祀五帝,则畧举五帝而已。其实昊天及地祗与四望、社稷等外神,皆系之也。防禽兽触齧者,按《春秋》有郊牛之口伤,鼷防食其角,所谓触齧也。○山堂章氏曰:啖子曰:「礼曰:养牲必在涤三月,涤养牲之宫名也。凡养牲必以二牲,一以祀上帝,一以祀后稷。帝牛有变,则改上稷牛以代之,而别以他牛代稷牛可也。」

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注:散祭祀,谓司中、司命、山川之属。国门,谓城门,司门之官。郑司农云:使养之,使守门者养之。

展牲则告牷。注:▯谓展牲,若今夕牲也。特牲馈食之礼,曰宗人视牲,告充,举兽尾,告备,近之。

疏:若今夕牲也者,此举汉法以况之。又引《特牲礼》者,按彼宗人视牲告充,亦谓祭前之夕举兽尾者,士用兎腊,言兽尾,正谓兎也。天子礼亡,以士况,故云近之。

硕牲则赞,注赞助也。君率牲入,将致之,助持之也。《春秋传》曰:“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

或曰:奉牲之时,充人为之赞助,以歆神。与封人歌无牲同意。○明斋王氏曰:按《周礼》于六牲,有所以养之者,初时畜之也;有所以共之者,将用而以其牲入陈也;有所以奉之者,既杀而荐之也。葢养者,善于知物性,而得其饮啄、居处、孕字之宜者也;共者,稍知礼仪者也;奉者,则大人君子而以交于神明、大宾客者也。小不可以侵大,大不可以司小。畜牧一事,曲尽其道如此。

  周礼注疏删翼卷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巻九

  明 王志长 撰

载师掌任土之灋,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注:任土者,任其力势所能生育,且以制贡赋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而授农牧、衡、虞使职之。

防此经与下经为目,言任土之灋,即下经云廛里任国中之地已下是也。政令谓因其职事使出贡赋,即下经园廛二十而一已下是也。○又云物色之以知其所宜,按《孝经纬》《援神契》云:五岳藏神,四渎含灵,五土出利以给天下。黄白宜种禾,黒坟宜种麦,苍赤宜种菽,洿泉宜种稻。

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逺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注:郑司农云,廛,市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民宅曰宅。宅田者,以备益多也。士田者,士大夫之子得而畊之田也。贾田者,吏为县官卖财与之田。官田者,公家之所耕田。牛田者,以养公家之牛。赏田者,赏赐之田。牧田者,牧六畜之田。司马灋曰:「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谓廛里者,若今云邑里居矣。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圃,树果蓏之属。季秋于中为场。樊圃谓之园。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士相见礼》曰:「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

魏氏曰:「宅田,孟子所谓五亩之宅也。」

士读为仕,仕者亦受田,所谓圭田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

朱子语録曰:「问士人受田如何?曰:

译凡军队出行、服役,供给兵车所用的牛,以及牵引和旁扶的牛,用来装载公家所需的器物。注:牵引和旁扶的牛在车辕外侧拉牛,由人驾驭,位于前面的叫牵,位于旁边的叫徬。任即用的意思。

疏:兵车除了驾四匹马之外,另外有两头牛在车辕外拉车,用来装载器物,这也称为兵车,所以说“兵车之牛”。公任器,指军队中所需的各种器物,都包括在内。

凡祭祀,供给拴缚牛牲的木架,以及盆和簝,以等待祭祀时使用。注:郑司农说,互是指楅衡之类的器具,盆和簝都是器物的名称,盆用来盛血,簝是装肉的笼子。〇说互就像现在屠户悬挂肉的架子。

疏:《诗经》说:“有的剥皮,有的烹煮,有的陈列,有的进献。”陈列,指陈列在互上。

充人掌管拴系祭祀用的纯色牲畜。祭祀五帝,就把牲畜拴在牢里喂草三个月。注:牢是栅栏。必须有栅栏,是为了防止禽兽冲撞啃咬。饲养牛羊叫刍。三个月,是一个时节,节气完成。

疏:上文说:掌管拴系祭祀用的纯色牲畜,这是总说饲养天地宗庙的牲畜;下文特别提到祭祀五帝,只是略举五帝为例。实际上昊天、地祗以及四望、社稷等外神,也都拴系饲养。防止禽兽冲撞啃咬,按《春秋》记载有郊祭用的牛口受伤,鼷鼠啃食它的角,这就是所谓的冲撞啃咬。○山堂章氏说:啖子曰:“礼说:饲养牲畜必须在涤宫三个月,涤是饲养牲畜的宫室名称。凡是饲养牲畜必须用两头,一头用来祭祀上帝,一头用来祭祀后稷。如果帝牛有变故,就改用后稷的牛来代替,而另外用别的牛代替后稷的牛也可以。”

祭祀先王也这样。凡分散祭祀用的牲畜,拴系在国都城门,让人饲养。注:分散祭祀,指司中、司命、山川之类。国门,指城门,由司门官员管理。郑司农说:让人饲养,是让守门的人饲养。

检查牲畜则报告其纯色。注:〇说检查牲畜,就像现在的夕牲一样。《特牲馈食礼》说,宗人查看牲畜,报告充实,举起兽尾,报告完备,与此相近。

疏:说像现在的夕牲,这是举汉朝的制度来类比。又引用《特牲礼》,按那里的宗人查看牲畜报告充实,也是指祭祀前晚上举起兽尾的人,士人用兔腊,说兽尾,正是指兔子。天子的礼仪已失传,用士人的礼仪来类比,所以说相近。

牲畜肥大则协助,注:赞助即辅助。君主率领牲畜进入,将要献祭时,辅助扶持它。《春秋传》说:“所以捧着牲畜禀告说:宽大、肥硕、丰满。”

有人说:捧着牲畜的时候,充人辅助,以取悦神灵。与封人歌唱无牲的意思相同。○明斋王氏说:按《周礼》对于六牲,有饲养它们的,是起初畜养它们;有供给它们的,是将要用时把牲畜带入陈列;有捧持它们的,是杀后荐献它们。大概饲养的人,善于了解物性,掌握其饮食、居住、孕育的适宜;供给的人,稍微懂得礼仪;捧持的人,则是大人君子,用来与神明、大宾客交往。小的不可以侵扰大的,大的不可以主管小的。畜牧一事,道理详尽至此。

周礼注疏删翼卷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九

明 王志长 撰

载师掌管土地使用的法则,根据物产确定土地用途,授予土地职事,以等待政令。注:任土,是依据土地的力量和形势所能生长的作物,并以此制定贡赋。物,是物色考察,以知道适宜做什么,从而授予农牧、衡、虞等官职。

防止这段经文与下段经文作为条目,说任土的法则,即下段经文所说的“廛里任国中之地”以下是也。政令是指根据其职事使其缴纳贡赋,即下段经文“园廛二十而一”以下是也。○又说物色考察以知道适宜,按《孝经纬》《援神契》说:五岳藏神,四渎含灵,五种土壤出产利益以供给天下。黄白色的土壤适宜种禾,黑而松软的土壤适宜种麦,青红色的土壤适宜种豆,低洼有泉水的土壤适宜种稻。

用廛里安排国都之地的用途,用场圃安排园地的用途,用宅田、士田、贾田安排近郊之地的用途,用官田、牛田、赏田、牧田安排远郊之地的用途,用公邑的田地安排甸地的用途,用家邑的田地安排稍地的用途,用小都的田地安排县地的用途,用大都的田地安排畺地的用途。注:郑司农说,廛,是市中空地,没有店铺;城中空地,没有住宅,百姓的住宅叫宅。宅田,是为了预备人口增多。士田,是士大夫的儿子可以耕种的田地。贾田,是官吏为官府买卖财物而给的田地。官田,是公家耕种的田地。牛田,是用来饲养公家牛的田地。赏田,是赏赐的田地。牧田,是放牧六畜的田地。《司马法》说:“王城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〇说廛里,就像现在说的邑里居住。廛是民居的区域,里是居住的地方。圃,种植瓜果之类。季秋在中间打场。围起来的圃叫园。宅田,是退休官员家庭所受的田地。《士相见礼》说:“宅,在国都则叫市井之臣,在野外则叫草茅之臣。”

魏氏说:“宅田,是孟子所说的五亩之宅。”

士读为仕,仕者也受田,所谓圭田。孟子说:“卿以下必有圭田。”

朱子语录说:“问士人受田如何?曰:

上士、中士、下士,是有命之士,已有禄。如管子士乡十五,是未命之士。若民皆为士,则无农矣。故乡止十五,亦受田,但不多,所谓士田者是也。」

译上等士、中等士、下等士,是已经受命任职的士人,已有俸禄。像管子所说的士乡十五人,是尚未受命的士人。如果百姓都成为士人,那么就没有从事农业的人了。所以士乡只有十五人,也受赐田地,只是数量不多,这就是所谓的士田。

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

魏氏曰:「古灋,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不言工,阙文也。噫!士工商受田,先王之虑逺矣。其欲人人知稼穑之艰难乎?」

官田、庻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公邑,谓六遂余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二百里、三百里,其上大夫如州长;四百里、五百里,其下大夫如县正。是以或谓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云。遂人亦监焉。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畺,五百里,王畿界也。皆言任者,地之形实不方平如图。受田邑者,逺近不得尽如制,其所生育赋贡取正于是尔。以廛里任国中,而遂人职授民田,夫一廛,田百畮。是廛里不谓民之邑居在都城者与。凡王畿内方千里,积百同,九百万夫之地也。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余六百万夫。又以田不易、一易、再易,上中下相通,定受田者三百万家也。逺郊之内地居,四同,三十六万夫之地也。二分去一,其余二十四万夫。六乡之民七万五千家,通不易、一易、再易,一家受二夫,则十五万夫之地,其余九万夫廛里也,场圃也,宅田也,士田也,贾田也,官田也,牛田也,赏田也,牧田也。九者亦通受一夫焉,则半农人也。定受田十二万家也。《食货志》云:「农民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今余夫在遂地之中,如此则士工商以事入在官,而余夫以力出耕。公邑、甸、稍、县、都,合居九十六同,八百六十四万夫之地。城郭、宫室差少,涂巷又狭于三分所去六而存一焉。以十八分之十三率之,则其余六百二十四万夫之地。通上中下六家而受十三夫,定受田二百八十八万家也。其在甸十万五千家为六遂,余则公邑。

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注:征税也。郑司农云:任地,谓任土地以起税赋也。▯谓国宅,凡官所有宫室吏所治者也。

  或曰谓公廨也

国税轻,近而重逺。近者多役也,园廛亦轻之。者,廛无谷,园少利也。古之宅,必树而畺场有瓜。

疏上,经言任地所在,此经言地税多少不同之事,漆林之税特重,以自然所生,非人力所作故也。○山斋易氏曰:孟子之説十一之灋,通乎三代,今攷载师所言任地,则不止十一而已,毋乃非周人之彻灋欤?郑氏惑焉,盖误认载师为任民之灋,而不知其为任地之灋也。尝攷载师之职,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故曰近郊十一;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逺郊之地,故曰逺郊二十而三。若公邑之田,则六遂之余地;家稍、小都、大都之田,则三等之采地,故曰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是六者皆以田赋之十一者取于民,又以其一分为十分,各酌其轻重,而以其十一、十二、二十而三者输之于天子。此皆任地之赋也。知任地之灋异乎任民之灋,则成周十一之彻灋可攷矣。○浚仪王氏曰:漆以饰器用而已,舜造漆器,羣臣咸谏,防奢靡之原也。种漆成林,重其征,所以抑末而返朴也欤?

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注:郑司农云,宅不毛者,谓不种桑麻也。布,泉也。▯谓宅不毛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以共吉凶二服及丧器也。民有闲无职事者,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繇役。

贵与马氏曰:按周家立此灋,以警游惰之民。所谓里布、屋粟,夫家之征,葢倍蓰而取,以困之也。所谓无牲、无盛、无椁、不帛、不衰,盖禁其合用,以辱之也。其为示罚,一也。然所罚之里布、屋粟,国用曷常仰给于此?郑氏注谓以共吉凶二服及丧器,误矣。至孟子言「廛无夫里之布」,则知战国时以成周所以罚游惰

译贾田,是市中商贾人家所受的田地。

魏氏说:“古代的制度,士、工、商人家五口所受田地,才相当于农夫一人。文中没有提到‘工’,是缺漏的文字。唉!士、工、商人家受田,先王的考虑真是深远啊。这是想让人人都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吧?”

官田,是在官府服役的庶人,其家所受的田地。牛田、牧田,是从事畜牧人家所受的田地。公邑,指的是六遂的余地,天子派遣大夫治理它,从此以外的情况都是如此。二百里、三百里的地方,其上大夫如同州长;四百里、五百里的地方,其下大夫如同县正。因此有人说二百里称为州,四百里称为县。遂人也在这里监管。家邑,是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采地;也是王子弟所食邑的地方。畺,指五百里,是王畿的边界。都说“任”,是因为土地的形状实际上不像图那样方正平整。受田邑的人,远近不能全都符合制度,其所出产的赋税贡品就以此为准。用廛里来承担国中的赋税,而遂人的职责是授予百姓田地,一廛,田地一百亩。这说明廛里并不是指百姓居住在都城里的邑落。大凡王畿内方圆千里,积累一百个同,是九百万夫的土地。其中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道路街巷,去掉三分之一,剩余六百万夫。又因为田地有不休耕、一年休耕一次、两年休耕一次的区别,上中下等地相互通融,确定受田的有三百万家。远郊以内的土地,有四个同,三十六万夫的土地。去掉二分之一,剩余二十四万夫。六乡的百姓七万五千户,通算不休耕、一年休耕一次、两年休耕一次的情况,一家受田相当于两夫,那就是十五万夫的土地,剩余九万夫是廛里、场圃、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这九类也通算受田一夫,那就相当于半农人。确定受田的有十二万家。《食货志》说:“农民一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中其他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像这样,士、工、商人家五口受田,才相当于农夫一人。现在余夫在遂地之中,像这样士、工、商因事务进入官府服役,而余夫出力耕种。公邑、甸、稍、县、都,合计居住九个同,八百六十四万夫的土地。城郭、宫室稍微少些,道路街巷又比去掉三分之一的情况更窄,六分中去掉一分保留一分。用十八分之十三的比例计算,那么剩余六百二十四万夫的土地。通算上中下六家受田十三夫,确定受田的有二百八十八万家。其中在甸的十万五千户为六遂,其余就是公邑。

大凡分配土地,国宅不征税,园廛二十税一,近郊十一税一,远郊二十税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税一,只有漆林的税收是二十税五。注:征税。郑司农说:任地,是说根据土地情况来征收赋税。〇所谓国宅,凡是官府所有的宫室和官吏办公的地方。

有人说是指公廨。

国税轻,近处重而远处轻。近处劳役多,园廛也减轻税收。因为廛里没有谷物,园子获利少。古代的住宅,必定种植树木,边界和场院里有瓜。

疏:上文说任地的所在,此经说地税多少不同的事情,漆林的税收特别重,因为它是自然生长的,不是人力制作的缘故。○山斋易氏说:孟子所说的十一税一的制度,贯穿夏商周三代,现在考察载师所说的任地,就不止十一税一了,难道不是周人的彻法吗?郑氏对此感到困惑,大概误认载师是任民的法,而不知道它是任地的法。曾经考察载师的职责,用宅田、士田、贾田承担近郊的土地,所以说近郊十一税一;用官田、牛田、赏田、牧田承担远郊的土地,所以说远郊二十税三。至于公邑的田地,则是六遂的余地;家稍、小都、大都的田地,则是三等的采地,所以说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税一。这六者都是以田赋的十一税一从百姓那里收取,又将其一分分为十分,各自斟酌轻重,而以十一、十二、二十税三的比例上缴给天子。这都是任地的赋税。知道任地的法不同于任民的法,那么成周十一税一的彻法就可以考察了。○浚仪王氏说:漆只是用来装饰器物罢了,舜制造漆器,群臣都劝谏,是为了防止奢侈浪费的源头。种植漆树成林,加重其税收,是为了抑制末业而回归质朴吗?

大凡住宅不种植桑麻的,要缴纳里布。大凡田地不耕种的,要缴纳屋粟。大凡百姓没有职事的,要缴纳夫家之征。注:郑司农说,宅不毛者,是指不种桑麻。布,是货币。〇所谓宅不毛者,惩罚缴纳一里二十五家的货币。空田者,惩罚缴纳三家的税粟,用来供给吉凶两种礼服及丧葬器具。百姓有闲散无职事的,缴纳夫税、家税。夫税,是百亩的税;家税,是出士徒、车辇供给徭役。

贵与马氏说:按照周朝设立这个制度,是为了警戒游手好闲懒惰的百姓。所谓的里布、屋粟,夫家之征,大概是以加倍或五倍的数额征收,以此来困窘他们。所谓无牲、无盛、无椁、不帛、不衰,大概是禁止他们使用这些物品,以此来羞辱他们。其作为示罚,是一样的。然而所罚的里布、屋粟,国家用度何曾依赖这些?郑氏注解说用来供给吉凶两种礼服及丧葬器具,是错误的。至于孟子说“廛无夫里之布”,就知道战国时以成周所以罚游惰

者为经常之征敛矣。是无罪而受罚,也可乎?甚至王介甫遂欲举此例,以役坊郭之民。夫古人五亩之宅与田,皆受之于官,是以不毛者罚。之后世官何尝以宅地场圃给民,而欲举此比乎?○又曰:横渠张氏曰:「夫家之征,疑无过家一人者,谓之夫。余夫竭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家五人,谓之家。夫家解当如此説。」郑注谓令出一夫百亩之税,则无田而所征与受田者等,不防太酷矣乎?

译这成了经常性的征税征敛了。没有罪过却受到惩罚,这可以吗?甚至王安石竟然想援引这个例子,来役使城市居民。古人五亩的住宅和田地,都是从官府那里领受的,所以土地荒芜的要受罚。但后世的官府何曾把住宅、田地、场圃分给百姓,却想援引这个例子呢?○又说:横渠张载说:“‘夫家’的征发,大概不超过每家一人,称为‘夫’。其余的成年男子尽力劳作,有的三人,有的两人,或者一家五口,称为‘家’。‘夫家’的解释应当这样说。”郑玄的注解说让出一夫百亩的税赋,那么没有田地的人所征收的税赋与受田的人相等,恐怕太残酷了吧?

以时征其赋

疏闾师征敛六乡之赋贡,遂师、旅师敛六遂已外之赋贡,自有常官,但征敛事重,以载师既掌畿内地事,因亦征其赋,相左右也。按下闾师注,赋谓九赋及九贡,则此赋中含有贡也。至于里布、屋粟及闲民夫家之征,亦可征之。○庄渠魏氏曰:载师主任土,因土宜任以事,取其税而教化在其中。后世听民自生,乃唯聚敛是急,而不恤其困,则戚矣。○明斋王氏曰:周礼国宅无征,里本无布,百亩助而不税,家本无税,况游惰者必多贫乏,使一家而出二十五家之布,一民而出百亩之税,一家力役之征,虽刑罚日施,何能强其所无哉?且先王制其田里,教之树畜,任之以职,岂容有宅而不种桑麻,田而不艺五谷,民而游手好闲者,乃定为常职而以时征之乎?愚谓此皆为工商杂流而言也。盖均授以宅里,彼则専于别业,家富丁众,构屋皆满而不毛,其差役与众同,故有里布以宅里得名,非出二十五家之布也。均授以田也,彼则唯事别业,不暇于耕,而他人耕之,居夫三之屋而不助耕公田,故出屋粟亦如一夫助耕公田之粟,以屋室得名,非出三夫之粟也。闲民无专职,出夫家之征,谓辨其夫家之众寡而起力役之征。葢民之受地有上中下三等,而施力役,闲民虽不受地,亦当计其家之众寡而施以征役,以当十一、十二等之征也。大抵先王于不农之民,必少授之田,俾知稼穑艰难,又罚其礼,使不得同于本业之人,以愧其心。然习之成俗,为之获利,终或不能强之以移其服习,故即其居与身而定为征赋,以等于务本力穑之人耳。或曰:有田则有粟米,有家则有力役,有身则有布缕,孟子所谓布缕、粟米、力役之征,而后世用之以为租庸调,此古今之通道。乃谓里本无布,何也?盖周礼任民无不耕者,其妇人无不织者,有粟则贡粟,无粟则贡他物以当。邦赋唯闲民无常职者则使出夫布,其一家专务于织者则以布缕为赋耳。战国时因此遂有布缕之征,又与粟米力役一并取之。故孟子权时而言,君子用其一缓其二。后世仍习既久,遂安然不废。其实先王非九职之民皆有征布也。或者又曰:夫三为屋,旅师掌聚屋粟。今曰屋本无粟,何也?盖此明言田不耕者出屋粟,则田耕者不出屋粟明矣。战国时宅廛有征,而有所谓里布,并夫布而征之。故孟子言廛无夫里之布,此周家旧灋也。苟里而有布,屋而有粟,是凡宅皆有征,即税间架矣。夫而有布,是凡民皆有征,即口率出钱矣。尚得为盛世之事哉?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注:国中及四郊,是所主数,六乡之中,自廛里至逺郊也。掌六畜数者,农事之本也。赋谓九赋及九贡。

疏云:「国中及四郊是所主数者,以六乡之民居在国中及四郊,其政教自有乡大夫以下施之。闾师主征敛,直知其人数而已,故云主数也。政令谓赋役皆是。」

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注:贡草木,谓葵、韭、果、蓏之属。

疏:按大宰以九职任万民,谓任使万民各有职事。有职事必有功,有功即有贡,故此论贡之灋也。山泽所出物多,故云其物,若《禹贡》云海物然也。九职有臣妾,此无者,以周公设经任之,则有臣妾,使得自生。若贡税则无,以其聚敛疏材无可税故也。○王氏曰:任农以下九等之民,自国中至畺七等之地,皆有之。任之使各有所职,即以其职之所有以当邦赋,非九赋之外别有九贡也。

凡无职者,出夫布。注:独言无职者,掌其九赋。

疏无职,即太宰闾氏无常职,转移执事者也。○又云:按刘琰问载师云:“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闾师云:“凡无职者出夫布。”夫家之征与夫布,其异如何?郑答云:“夫家之征者,田税如今租矣;夫布者,如今算敛,在凡赋中者也。”以此言之

译根据时节征收他们的赋税。

《疏》说:闾师征收六乡的赋税和贡品,遂师、旅师征收六遂以外的赋税和贡品,本来就有固定的官员负责,只是因为征收事务繁重,既然载师已经掌管王畿内土地的事务,因此也让他征收赋税,以相互辅助。根据下文闾师的注释,赋指的是九赋和九贡,那么这里的赋中就包含了贡品。至于里布、屋粟以及闲散民夫的赋役,也可以由他征收。○庄渠魏氏说:载师主要管理土地,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安排事务,征收赋税而教化蕴含其中。后世听任百姓自谋生计,却只急于聚敛,而不体恤他们的困苦,这就令人痛心了。○明斋王氏说:《周礼》规定国都内的住宅不征收赋税,里本没有布匹之税,百亩土地实行助法而不征税,家庭本来没有税赋,何况游手好闲的人必定大多贫乏,如果让一家缴纳二十五家的布匹,一人缴纳百亩的税赋,以及一家的力役之征,即使刑罚日日施行,又怎能强迫他们拿出没有的东西呢?况且先王制定田里制度,教导百姓种植畜牧,赋予他们职责,哪里容许有住宅却不种桑麻,有田地却不种五谷,百姓却游手好闲的情况,从而定为常职并按时节征收呢?我认为这都是针对工商杂流而言的。大概是因为同样授予他们住宅和里地,他们却专门从事其他产业,家庭富裕人口众多,建造房屋都满了却不耕种,他们的差役与大众相同,所以有里布,这是以宅里得名,并非出自二十五家的布匹。同样授予他们田地,他们却只从事其他产业,无暇耕种,而由他人耕种,住着相当于三个夫力的房屋却不帮助耕种公田,所以缴纳屋粟,也如同一个夫力帮助耕种公田所出的粟米,以屋室得名,并非出自三个夫力的粟米。闲散民夫没有固定职业,缴纳夫家之征,意思是辨别他们夫家人口的多少来征收力役。大概百姓受田有上中下三等,而施加力役,闲散民夫虽然不受田,也应当计算他们家庭的多少来施加征役,以相当于十一、十二等之征。大体上先王对于不务农的百姓,必定少授予他们田地,使他们知道耕种的艰难,又用礼法惩罚他们,使他们不能与本业之人相同,以使他们内心羞愧。然而习惯成自然,从中获利,终究可能无法强迫他们改变习气,所以就在他们的居所和自身上定为征赋,以等同于务本力穑之人。有人说:有田地就有粟米,有家庭就有力役,有自身就有布缕,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布缕、粟米、力役之征,而后世用它作为租庸调,这是古今通行的道理。那么为什么说里本没有布呢?大概是因为《周礼》中任用百姓没有不耕种的,妇女没有不织布的,有粟就贡粟,没有粟就贡其他物品来抵当。邦赋只有闲散民夫没有固定职业的才缴纳夫布,那些一家专门从事织布的就以布缕作为赋税罢了。战国时因此就有布缕之征,又与粟米力役一并征收。所以孟子权宜而言,君子只用其中一种,缓用另外两种。后世沿袭已久,便安然不废。其实先王并非对九职之民都征收布匹。又有人说:三个夫力为一屋,旅师掌管聚集屋粟。现在说屋本没有粟,为什么呢?大概这里明确说田地不耕种的缴纳屋粟,那么田地耕种的不缴纳屋粟就明白了。战国时宅廛有征,有所谓里布,连同夫布一起征收。所以孟子说廛没有夫里之布,这是周朝旧法。如果里而有布,屋而有粟,那就是凡是住宅都有征赋,这就是税间架了。夫而有布,那就是凡是百姓都有征赋,这就是口率出钱了。还能算是盛世之事吗?

闾师掌管国都及四郊的人民和六畜的数量,以任用他们的劳力,以等待政令,根据时节征收他们的赋税。注:国都及四郊,是他所主管的数量,六乡之中,从廛里到远郊都包括在内。掌管六畜数量,是农事的基础。赋指的是九赋和九贡。

《疏》说:“国都及四郊是他所主管的数量,因为六乡的百姓居住在国都及四郊,他们的政教自有乡大夫以下施行。闾师主管征收,只需知道人数而已,所以说主管数量。政令指的是赋役都是。”

凡是任用百姓,任用农夫从事耕种,贡纳九种谷物;任用园圃工人从事种植,贡纳草木;任用工匠从事加工材料,贡纳器物;任用商人从事市场交易,贡纳货物;任用牧人从事畜牧,贡纳鸟兽;任用妇女从事女红,贡纳布帛;任用衡官从事山林事务,贡纳那里的物产;任用虞官从事湖泽事务,贡纳那里的物产。注:贡纳草木,指的是葵、韭、果、蓏之类。

《疏》:根据大宰以九职任用万民,意思是任用万民各有职事。有职事必有功效,有功效就有贡品,所以这里论述贡品的法则。山泽所出的物产多,所以说那里的物产,就像《禹贡》中说海物一样。九职中有臣妾,这里没有,是因为周公设立经任之职,则有臣妾,让他们自谋生计。如果作为贡税则没有,因为聚敛疏材无可税的缘故。○王氏说:任用农夫以下九等之民,从国都到疆界七等之地,都有。任用他们各有所职,就以其职事的所有来充当邦赋,并非九赋之外另有九贡。

凡是没有职事的人,缴纳夫布。注:单独说无职的人,是掌管九赋。

《疏》:无职,即太宰闾氏所说的无常职,转移执事的人。○又说:根据刘琰问载师说:“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闾师说:“凡无职者出夫布。”夫家之征与夫布,它们的区别如何?郑玄回答说:“夫家之征,是田税,如同现在的租;夫布,如同现在的算敛,在凡赋之中。”由此说来

,若今租,即夫征不得兼言家。郑连言者,挟句耳。又问闾师职云:“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下至任虞,凡八贡。”不道九赋。下言“凡无职者出夫布”,注云:“独言无职者,掌其九赋。”若此者,岂上八贡者复出八赋与无职所出夫布?凡为九,将自布赋不同,重计八贡未之能审也。郑答曰:“读《天官冢宰》职则审矣。无职在九赋中,今此不言其余,独言此者,此官掌敛赋,兼无职者,不审出算,故言耳。”郑云:“读《天官冢宰》则审者,按冢宰职九职九赋别,九赋自邦中以至邦都六也,加以关市山泽及币余为九。九职不言服数,或一服之中而有职,安得八赋依八贡出之乎?”言审矣者,审八赋不依九职为九,可知明无职之人非直在九职中,亦在九赋中,故云“无职在九赋中也”。○朱子《语类》曰:“载师云:‘凡宅不毛者有里布,田不耕者出屋粟,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闾师又云:‘凡民无职者出夫布。’前重后轻者,前以待士大夫之有王者,后方是庶民。宅不毛,为其为亭台也;田不耕,为其为池沼也;凡民无职事者,此是大夫家所养浮泛之人也。”○贵与马氏曰:“民无职者一而已。载师出夫家之征,闾师止言出夫布,何也?载师承上文‘宅不毛,田不耕’之后,乃示罚之法也;闾师承上文九职任民之后,乃常灋也。均一无职之民,而待之有二灋,何也?盖古人于游惰不耕及商贾末作之人,皆于常灋之外别立灋以抑之,如闗市或讥而不征,或征之讥者常灋也,征者所以抑之也。闲民或出夫布,或并出夫家之征,夫布其常也,并出夫家所以抑之也。”

译如果像现在的租税那样,那么“夫征”就不能同时说成“家征”。郑玄连言“夫家”,是夹带句法罢了。又问《闾师》职说:“凡是任用民众,任用农夫,以耕种之事进贡九种谷物,下至任用虞人,总共八种进贡。”没有提到九赋。下文说“凡是没有职事的人出夫布”,注解说:“只说无职的人,是因为掌管他们的九赋。”像这样,难道上面八种进贡的人又出八种赋税和无职人所出的夫布吗?总共成为九种,还是布和赋不同,重复计算八种进贡,我不能审察明白。郑玄回答说:“读《天官冢宰》的职掌就明白了。无职的人在九赋之中,现在这里不说其余的,只说这个,是因为这个官职掌管征收赋税,兼管无职的人,不审察出算赋,所以说罢了。”郑玄说:“读《天官冢宰》就明白了,按冢宰职掌,九职和九赋是分开的,九赋从邦中到邦都共六种,加上关市、山泽以及币余成为九种。九职不说服役的数量,或许一种服役之中就有职事,怎么能说八种赋税依据八种进贡而出呢?”说明白了,是审察八种赋税不依据九职成为九种,可以知道无职的人不仅不在九职之中,也在九赋之中,所以说“无职的人在九赋之中”。○朱子《语类》说:“《载师》说:‘凡是住宅不长草木的有里布,田地不耕种的出屋粟,民众没有职事的出夫家之征。’《闾师》又说:‘凡是民众没有职事的出夫布。’前重后轻,是因为前面是针对士大夫中有王者的人,后面才是庶民。宅不毛,是因为他们建造亭台;田不耕,是因为他们挖掘池沼;凡民无职事的,这是大夫家所养的闲散之人。”○贵与马氏说:“民众无职的只有一种。《载师》出夫家之征,《闾师》只说出夫布,为什么呢?《载师》承接上文‘宅不毛,田不耕’之后,是显示惩罚的方法;《闾师》承接上文九职任用民众之后,是常法。同样是无职的民众,对待他们有两种方法,为什么呢?大概古人对游手好闲不耕种以及商贾末作的人,都在常法之外另立法律来抑制他们,比如关市有时讥察而不征税,有时征税讥察,讥察的是常法,征税的是用来抑制他们的。闲民有时出夫布,有时并出夫家之征,夫布是常法,并出夫家是用来抑制他们的。”

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注:掌罚其家事也。盛,黍稷也;椁,周棺也;不帛,不得衣帛也;不衰,不得衣衰也。皆所以耻不勉。

王氏曰:「载师任土,自国中以及畺,掌其大纲;闾师任民,自三农以至无常,职掌其细目,相为经纬。」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三年大比,则以攷羣吏,而以诏废置。注:郊里,郊所居也。自邦国以及四郊之内,是所主数周天下也。莱,休不耕者。郊内谓之易,郊外谓之莱。善言近。

疏:邦国,据畿外诸侯言;都鄙,据畿内五百里、四百里大都、小都言;稍,据二百里家邑言;甸,据二百里六遂言;郊里,据从逺郊至国中六乡之民也。邦国则六服,四郊则兼国中,故云周天下也。夫家,犹言男女人民,谓奴婢。

若将有军旅,防同田役之戒,则受灋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防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注:受灋于司马者,知所当徴寡众。

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注:物,谓地所有也。名山大泽,不以封。

疏造都,谓大都、小都、邑谓家邑也。量其地者,家邑二十五里,大都百里,小都五十里也。辨其物者,三等之地,所有不同也。域,即疆域大小是也。

以嵗时征野之赋贡。注:野,谓甸、稍、县、都也。所征赋贡,与闾师同。

疏:郊内赋贡,闾师征敛;郊外曰野,所有赋贡,县师征之,遂师、旅师敛之,故云“征野之赋贡”。○庄渠魏民曰,县师主天下之兵赋,不属之司马,而属之司徒者,古者寓兵于农,无事则属之司徒,此经制也;有事而后属之司马,此权制也。是故司马调兵,必檄司徒之属,先王所以防微也。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

  疏此与下为总目

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囏阨;门关之委积,以养孤老;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羇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注:委积者,廪人、仓人计九谷之数,足国用以其余共之,所谓余灋用也。职内邦之移用,亦如此也,皆以余财共之。少曰委,多曰积。乡里,乡所居也。羇旅,过行寄止者。

或曰:「门关之委积,谓门关之税入所余。」

凡宾客防,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注:庐若今野候徙有庌也,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候馆楼可以观望者也。一市之间有三庐,一宿。

疏上,经委积随其所须之处而委积。此经所陈,据防同师役行道所须,故分布于道路逺处,须多故有积;近处须少,故有饮食及委也。

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明斋王氏曰:「按防同师役道路之委积,此国之大用。而太府不言者,盖太府九式,皆主邦中所用甸稍县都之赋式用之余,所存甚多。故廪人凡邦有防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仓人凡国家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与此所谓防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互相督领,使无失悮。盖平日以式灋之余,各随道路之便,收贮其地,卒然有用,所以无餽饷刍挽之劳。畿外邦国之灋,亦当如此。是以虽千里征伐,若衽席上过师也。」○愚按:「周公所以理财者,无出于节财而已。唯量入为出,以民间所共之数,制军国之用,复每事节养,则不唯无浮额之征,而且有余财。后世反量出为入,则中下之主,直以取民之数可意为加减,取民之数可意为加减,则必不以减之为有益于民,而以加之为无损于民。一加勉应,而再再加,勉应,而三至于民无可应,而覆亡之祸至矣。呜呼!三代圣王,视所用之财,即已之财;而后世视以为民之财,视以为民之财,而能爱之者鲜矣。自古弱不足以亡天下,而唯贫则亡国;贫犹不足以亡天下,而唯民贫则亡。苟知民贫可以亡天下,而犹旦旦朘民是图,此勇士之自噉其肉以至

译凡是不蓄养牲畜的平民,祭祀时就没有牺牲;不从事耕种的,祭祀时就没有盛在祭器中的黍稷;不种树的,死后没有外棺;不养蚕的,不能穿丝织品;不纺绩的,不能穿丧服。注:这是掌管惩罚他们家庭事务的规定。盛,指黍稷;椁,指外棺;不帛,指不能穿丝织品;不衰,指不能穿丧服。这些都是用来使不勤勉的人感到羞耻。

王氏说:“载师根据土地情况征税,从国都中心到边境,掌管其大纲;闾师根据民众情况征税,从三种农民到没有固定职业的人,掌管其细目,两者互为经纬。”

县师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地域,并辨别其成年男女、人民、田地和休耕地的数量,以及六畜和车马的统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考核,就以此考核群吏,并以此告知废黜或任用。注:郊里,指郊外居住的地方。从邦国到四郊之内,这是他所主管统计的周遍天下的范围。莱,指休耕不种的土地。郊内称为易,郊外称为莱。善于言辞的人说得近。

疏:邦国,是依据畿外诸侯而言;都鄙,是依据畿内五百里、四百里的都、小都而言;稍,是依据二百里的家邑而言;甸,是依据二百里的六遂而言;郊里,是依据从远郊到国中六乡的民众而言。邦国则涵盖六服,四郊则兼及国中,所以说周遍天下。夫家,犹言男女人民,指奴婢。

如果将有军事行动,或会同田役的警戒,就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以动员民众及马牛车马。检阅车兵士卒的编制,使他们都准备好旗鼓兵器,率领他们前来。注: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是为了知道应当征发多少寡众。

凡是建造都邑,测量其土地,辨别其物产,从而制定其疆域。注:物,指土地所拥有的物产。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

疏:造都,指大都、小都;邑,指家邑。量其地,家邑二十五里,大都百里,小都五十里。辨其物,指三等土地,所拥有的物产不同。域,就是疆域的大小。

按时征收郊野的赋税和贡品。注:野,指甸、稍、县、都。所征收的赋税和贡品,与闾师相同。

疏:郊内的赋税和贡品,由闾师征收;郊外称为野,所有的赋税和贡品,由县师征收,遂师、旅师负责敛聚,所以说“征收郊野的赋税和贡品”。○庄渠魏民说,县师主管天下的兵赋,不隶属于司马,而隶属于司徒,是因为古代寓兵于农,无事时隶属于司徒,这是常规制度;有事时才隶属于司马,这是权宜制度。因此司马调兵,必须檄文司徒的属官,先王以此来防微杜渐。

遗人掌管国家的储备物资,以等待施予恩惠。

疏:这是与下文相呼应的总目。

乡里的储备物资,用来救济民众的困难;门关的储备物资,用来供养孤老;郊里的储备物资,用来接待宾客;郊野鄙地的储备物资,用来接待过往旅客;县都的储备物资,用来应对凶荒。注:委积,指廪人、仓人计算九谷的数量,满足国家用度后,用剩余的物资供给,这就是所谓的余法用。职内邦的移用,也是如此,都是用剩余的财物供给。少的叫委,多的叫积。乡里,指乡所居住的地方。羁旅,指路过寄居的人。

有人说:“门关的储备物资,是指门关税收收入所剩余的。”

凡是宾客会同、军事行动,掌管道路上的储备物资。凡是国都郊野的道路,十里设有庐舍,庐舍中有饮食。三十里设有宿处,宿处有路室,路室中有委积。五十里设有市场,市场中有候馆,候馆中有积储。注:庐就像现在野外临时搭建的有顶棚的遮蔽物,宿可以止宿,就像现在的亭有房间。候馆是楼台,可以观望。一个市场之间有三个庐舍,一个宿处。

疏:上文,经文中的委积是随着所需之处而设置的委积。此经文所述,是依据会同师役行道所需,所以分布在道路远处,需要多所以有积;近处需要少,所以有饮食及委。

凡是委积的事务,巡视并比较它们,按时颁布。

明斋王氏说:“按会同师役道路上的委积,这是国家的大用。而太府不言,大概是因为太府九式,都主管邦中所用的甸稍县都的赋式用之余,所存很多。所以廪人凡邦国有会同师役之事,就治理其粮食和食物;仓人凡国家大事,供给道路上的谷积食饮之具,与此所谓会同师役,掌管其道路上的委积,互相督领,使无失误。大概平时以式法之余,各随道路之便,收贮其地,突然有用,所以无馈饷刍挽之劳。畿外邦国的法,也应当如此。是以虽千里征伐,若衽席上过师也。”○愚按:“周公所以理财者,无出于节财而已。唯量入为出,以民间所共之数,制军国之用,复每事节养,则不唯无浮额之征,而且有余财。后世反量出为入,则中下之主,直以取民之数可意为加减,取民之数可意为加减,则必不以减之为有益于民,而以加之为无损于民。一加勉应,而再再加,勉应,而三至于民无可应,而覆亡之祸至矣。呜呼!三代圣王,视所用之财,即已之财;而后世视以为民之财,视以为民之财,而能爱之者鲜矣。自古弱不足以亡天下,而唯贫则亡国;贫犹不足以亡天下,而唯民贫则亡。苟知民贫可以亡天下,而犹旦旦朘民是图,此勇士之自噉其肉以至”

于毙者也。悲夫!」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注:政读为征。地征,谓地守、地职之税也。地守,衡虞之属;地职,农圃之属。力征:人民则治城郭、涂巷、沟渠;牛马、车辇则转委积之属。

译是死路一条啊。可悲啊!」

均人掌管均衡土地赋税,均衡土地守卫,均衡土地职役,均衡人民、牛马、车辇的力役征发。注:政读作征。地征,是指地守、地职的赋税。地守,指山衡、泽虞之类;地职,指农夫、园圃之类。力征:人民则修筑城郭、道路、沟渠;牛马、车辇则转运储备物资之类。

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注:丰年,人食四鬴之嵗也;人食三鬴,为中嵗;人食二鬴,为无嵗,嵗无赢储也。旬均也。

愚按《礼记·王制》云:“用民之力,嵗不过三日。”故郑云:“旬均也。”明不得以旬为十日解。之后儒谓丰年则三冬,用民二十七日;中年则十八日,无年则九日。王者之世,力役未必若此烦重也。

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注:无力政,恤其劳也;无财赋,恤其乏困也。财赋,九赋也。不收山泽及地税,亦不平计地税也。非凶札之嵗,当收税,乃均之耳。

三年大比,则大均。注:有年无年,大平讣之。若久不修,则数或阙。

或曰:大均稽消长也。○章氏曰:三代役法,莫详于周。《周礼》五两军师之灋,此兵役也。师田追胥之灋,此徒役也。府史胥徒之有其人,此胥役也。比闾族党之相保,此乡役也。有司徒焉,则因地之善恶而均役;有族师焉,则校民之众寡以起役;有郷大夫焉,则辨年之老少以从役;有均人焉,则论嵗之丰凶以行复役之灋。

师氏掌以媺诏王。注: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徳者也。」

疏:诏王以道无文,故引教世子,以为证也。

以三徳教国子:一曰至徳,以为道本;二曰敏徳,以为行本;三曰孝徳,以知逆恶。

某氏曰:「和顺积中,悖乱之事自不容伏。」

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注:徳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徳,施之为行。至徳,中和之徳,覆焘持载,含容者也。孔子曰:「中庸之为徳,其至矣乎!」敏徳,仁义顺时者也。説命曰:「敬孙务时敏,厥修乃来。」孝徳,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孝在三徳之下,三行之上。徳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学君臣父子长防之道。

疏按《礼记·王制》:“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下文云:“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故知国子之中有卿大夫之子也。郑不言王太子及元士之适子者,文畧耳。《王制》唯言太子适子,不言弟。郑兼言弟者,大司乐及此下文皆云“教国子弟”,故兼弟也。○《大戴礼·保傅篇》:“学礼曰: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则亲疎有序而恩相及矣。帝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则长防有差而民不诬矣。帝入西学,上贤而贵徳,则圣智在位而功不遗矣。帝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则贵贱有差而下不逾矣。帝入太学,承师问道,退习而攷于太傅。太傅罚其不则而达其不及,则徳智长而治道得矣。此五学者既成于上,而百姓黎民化辑于下矣。学成治就,此殷周之所以长有道也。”○《三礼义宗》《内则》云:“人君之子十年出就外傅,傅者教学之官。”《文王世子》云:“立太▯、少▯以养之。”然则未入学时已有▯矣。是以《内则》云:“出就外傅”,谓就外室而受教也。外室在虎门之左,师氏之旁而筑宫焉,即谓异宫也。年至十三则入小学,小学者,周则西郊之虞庠。十五则入大学,谓入于东郊之等。入小学之时,则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当入学之时,国之子弟亦从学焉。至在休息还返别宫居宿,出入则受师保之训,故云“入则有保,出则有师”,谓燕居出入时也。教谕徳成,由有二傅师保之训也。师保但明徳艺之术,出入前后教道而已,非执经者也。在小学习经典,皆受之于执经者。入大学亦从受诗书礼乐之业,至于崇髙其术,皆大学正所为。郑注“父师司成”,则大司成也。《周礼》则师氏之官也。○《大戴礼注》《白虎通》曰:“八嵗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此太子之礼。《尚书大传》曰:“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之适子,十三入小学,二十入大学。”此王子入学之期。《内则》曰:“十年就外傅”,谓公卿以下教子于家也。○朱子曰:至徳云者,诚

译凡均平力役之法,以年成好坏为标准:丰年,公家每旬役使百姓三日;中年,每旬役使二日;无年(荒年),每旬役使一日。注:丰年,指每人能吃四鬴粮食的年份;每人吃三鬴,为中年;每人吃二鬴,为无年,即年成没有盈余储备。旬,意为均平。

我按:《礼记·王制》说:“使用民力,一年不超过三天。”所以郑玄说:“旬,意为均平。”这说明不能把旬解释为十天。后来的儒者认为丰年则役使二十七天,中年十八天,无年九天。在圣王的时代,力役未必如此繁重。

遇到凶荒疫病,就免除力役,免除财赋,不收地税,守地之职不再均平地税。注:免除力役,是体恤百姓的劳苦;免除财赋,是体恤百姓的匮乏困顿。财赋,指九赋。不收山泽及地税,也就是不平均计算地税。如果不是凶荒疫病的年份,应当收税,只是均平罢了。

三年进行一次大比,就进行大均平。注:无论丰年还是荒年,都要全面统计核算。如果长久不修治,那么数目或许会有缺失。

有人说:大均是为了稽查增减变化。○章氏说:三代役法,没有比周代更详细的。《周礼》中五两军师之法,这是兵役;师田追胥之法,这是徒役;府史胥徒各有其人,这是胥役;比闾族党相互保任,这是乡役。有司徒,就根据土地的优劣来均平役赋;有族师,就考核民户的多寡来征发役赋;有乡大夫,就辨别年龄的老少来安排服役;有均人,就议论年成的丰歉来实行免除役赋的法令。

师氏掌管用善道告诫君王。注:用善道告诉君王。《文王世子》说:“师,是用事务教导并晓谕道德的人。”

疏:告诫君王以道没有明文记载,所以引用教导世子的内容,作为证明。

用三种道德教导国子:一是至德,作为道的根本;二是敏德,作为行为的根本;三是孝德,用来知晓违背和邪恶。

某氏说:“和顺积累在心中,悖乱的事情自然不容潜伏。”

教导三种品行:一是孝行,用来亲近父母;二是友行,用来尊敬贤良;三是顺行,用来侍奉师长。注:德与行,是内外之称,在心中为德,施之于外为行。至德,是中和之德,覆盖承载,含容万物。孔子说:“中庸作为德,是最高的了!”敏德,是仁义顺应时势。《说命》说:“恭敬谦逊,务必及时敏捷,他的修养才能到来。”孝德,是尊崇祖先爱护亲人,坚守赖以生存的根本。孝德排在三种德之下,三种行之上。德有比孝更广泛的,而行没有比孝更尊贵的。国子,是公卿大夫的子弟,由师氏教导,而世子也按年龄次序参与。学习君臣父子长幼的道理。

疏按《礼记·王制》:“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下文说:“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都去那里。”所以知道国子之中有卿大夫的子弟。郑玄不说王太子及元士的嫡子,是文字简略。《王制》只说太子嫡子,不说弟弟。郑玄兼说弟弟,是因为大司乐及此下文都说“教国子弟”,所以兼及弟弟。○《大戴礼·保傅篇》:“学礼说:帝王进入东学,崇尚亲爱而贵仁,那么亲疏有序而恩惠相及了。帝王进入南学,崇尚年长而贵信,那么长幼有差而百姓不欺诈了。帝王进入西学,崇尚贤能而贵德,那么圣智在位而功劳不遗漏了。帝王进入北学,崇尚尊贵而尊爵,那么贵贱有差而下属不逾越了。帝王进入太学,承师问道,退而练习并考核于太傅。太傅惩罚其不合规范而通达其不足之处,那么德智增长而治道得着了。这五种学问既在上层完成,而百姓黎民在下层教化和睦了。学问完成治道成就,这是殷周之所以长久有道的原因。”○《三礼义宗》《内则》说:“人君之子十岁出就外傅,傅是教学之官。”《文王世子》说:“设立太保、少保以养育他。”那么未入学时已有保了。所以《内则》说:“出就外傅”,是指到外室接受教导。外室在虎门之左,师氏之旁筑宫,即所谓异宫。年岁到十三则入小学,小学,周代在西郊的虞庠。十五则入大学,指进入东郊的辟雍。入小学之时,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当入学之时,国之子弟也从学。至于休息返回别宫居宿,出入则受师保之训,所以说“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指燕居出入时。教谕德成,由于有二傅师保之训。师保只明德艺之术,出入前后教道而已,不是执经者。在小学习经典,都受之于执经者。入大学也从受诗书礼乐之业,至于崇高其术,都是大学正所为。郑注“父师司成”,即大司成。《周礼》则是师氏之官。○《大戴礼注》《白虎通》说:“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这是太子之礼。《尚书大传》说:“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之嫡子,十三入小学,二十入大学。”这是王子入学之期。《内则》说:“十年就外傅”,指公卿以下教子于家。○朱子曰:至德云者,诚

意正心,端本澄源之事;道则天人性命之理,事物当然之则,修齐治平之术也。敏徳云者,彊志力行,蓄徳广业之事;行则理之所富,为日可见之迹也。孝徳云者,尊祖爱亲,不忘其所由生之事;知逆恶则以得于已者为深,固有以真知彼之逆恶而自不思为者也。凡此三者,虽曰各以其材品之高下,资质之所宜而教之,然亦未有専务其一而可以为成人者也。是以列而言之,以见其相须为用,不可偏废之意。盖不知至徳,则敏徳者散漫无统,固不免乎笃学力行而不知道之讥;然不务敏徳而一于至,则又无以广业而有空虚之▯。不知敏徳,则孝徳仅为匹夫之行,而不足以通于神明;然不务孝徳而一于敏,则又无以立学而有悖徳之累。是以兼陈备举而无所遗,此先上之教所以本未相资,精粗两尽而不倚于一偏也。其又曰:教三行者,何也?曰:徳也者,得于心而无所勉者也;行则行其所行之灋而已。盖不本之以其徳,则无所自得而行不能以自修;不实之以其行,则无所持循而徳不能以自进。是以既教之以三徳,而必以三行继之也。然是三者,似皆孝徳之行而已,至于至徳、敏徳则无与焉。盖三者之行,本无常师,必叶于一,然后有以独见而自得之,固非教者所得而预言也。唯孝徳则其事为可指,故又推其类而兼为友顺之目,以详教之,以为学者虽或未得于心,而事亦可得而勉,使其行之不已而得于心焉,则进乎徳而无待于勉矣。况其又能即是而充之,以周于事,而究其原则,孰谓至徳、敏徳之不可至哉?或曰:三徳之教,大学之学也;三行之教,小学之学也。乡三物之为教也,亦然而已。○濳溪邓氏曰:贤良,泛言之,师长所受学之人也。

译意正心,是端正根本、澄清源流的事;道则是天人性命的道理,事物应当如此的准则,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法。敏德,是指意志坚强、努力践行,积累德行、扩大事业的事;行则是道理所蕴含的丰富内容,是每日可见的踪迹。孝德,是指尊崇祖先、爱护亲人,不忘记自己生命来源的事;知道违背常理、恶劣的行为,那么对自己所得到的道理体会就越深,本来就有真正知晓那些违背常理、恶劣行为而自然不去做的道理。这三者,虽然说是根据每个人才能品格的高低,以及资质所适宜的情况来教导他们,但也没有专门致力于其中一项就能成为完人的。所以将它们并列陈述,以显示它们相互依赖、共同作用,不可偏废的意思。大概不知道至德,那么敏德就会散漫而没有统摄,固然不免受到笃力学问、努力践行却不懂大道的讥讽;然而不致力于敏德而只专注于至德,那么又无法扩大事业而会有空虚的弊病。不知道敏德,那么孝德就仅仅是普通人的行为,不足以通达神明;然而不致力于孝德而只专注于敏德,那么又无法确立学问而有违背道德的累赘。所以兼陈并举而没有遗漏,这是古代圣王的教育之所以根本与枝末相互资助,精微与粗浅两方面都穷尽而不偏向一边的原因。文中又说:教导三行的原因是什么?回答说:德,是心得领悟而无需勉强就能做到的;行则是践行所应遵循的法度罢了。大概不以德为根本,就没有所自得,行为就不能自我修养;不以行为充实,就没有所遵循,德就不能自我提升。所以既教导三德,又必定以三行紧随其后。然而这三者,似乎都是孝德的行为罢了,至于至德、敏德则与之无关。大概三者的行为,本来没有固定的老师,必须契合于统一,然后才能独自见解而自得,本来就不是教导者所能预先言说的。只有孝德,它的事情是可以指出的,所以又推及其同类而兼为友爱顺从的项目,以详细教导,认为学者虽然或许还没有心得领悟,但事情也是可以勉力去做的,使他们行为不止而心得领悟,那么就进步到德的境界而不需要勉强了。何况他们又能由此扩充,以周全于事务,而探究其原则,谁说至德、敏德不能达到呢?有人说:三德的教导,是大学的学习;三行的教导,是小学的学习。乡三物作为教育,也是这样罢了。濳溪邓氏说:贤良,是泛泛而言,师长所教导的学生。

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注:虎门,路寝门也。王日视朝于路寝门外,画虎焉,以明勇猛于守,宜也。

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入虎闱而齿胄。”注:“虎闱,教国子之学所也。公卿之子为胄子,太子入学,以年大小为次,故曰齿胄。”○浚仪王氏曰:“古者养士于成均,以观其徳行,虽天子之元子,亦齿于士也。列之于王闱,以攷其中失,虽大夫、元士之子,亦列于王子也。”

司,犹察也。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注:教之者,使识旧事也。中,中礼者也;失,失礼者也。

某氏曰:「谓教以国之典故得失之迹,庶临事不迷也。」

故书中为得杜子春云,当为得记君得失,若《春秋》是也。疏《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是记君得失之事。《春秋》即鲁史是也。○或曰:「以得失诏王,并教国之子弟」。

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注:贵游子弟,王公之子弟,游无官司者。

叶氏时曰:「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事,而谕诸徳者也;保也者,谨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此二者,尤世子所頼以成徳者也。今师保氏自诏王、谏王之外,唯及国子,而不及世子。郑氏乃曰:『公卿大夫之子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母亦用礼记之说而为是言欤?愚按:文王世子,周公之相成王,以为世子则无为也,故抗世子之灋于伯禽,使之与成王居,欲令成王知君臣父子长防之义。然则师保等官,不言教世子之灋,意者亦抗世子之灋于国子,使之与世子居,乃其所以为教欤?」

  凡祭祀宾客防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注举犹行也故书举为与杜子春云当为与谓王与防同丧纪之事疏以王所在皆须诏以美道故也

听治亦如之。注:谓王举于野外以听朝。

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注:兵服,旃布弓劒不同也。门外,中门之外,跸止行人,不得迫王宫也。

疏其属,即师氏中大夫之下,有上士二人,并府史胥徒等,帅四夷之隶,各以其本国之兵器及其服,守王之门外,以衞王。东方、南方,其服布,其兵劒;西方、北方,其服旃,其兵弓矢。

朝在野外,则守内列。注:内列,藩营之在内者也。其属亦帅四夷之隶,守之如守王宫。

疏:朝在野外,即上文听治是也。○庄渠魏氏曰:师保氏主于辅导王躬,乃使兼教国子者,因其宿衞王宫也。王所皆善士,王谁与为不善乎?

保氏掌谏王恶。注: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

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注:养国子以道者,以师氏之徳行审谕之,而后教之以艺仪也。五礼,吉凶宾军嘉也。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郑司农云: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防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句股也。▯谓:祭祀之容,齐齐皇皇;宾客之容,穆穆皇皇;朝廷之容,济济翔翔;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曁曁詻詻;车马之容,匪匪翼翼。疏:白矢者,矢在侯而贯侯过,见其镞白;参连者,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去也;剡注者,羽头高,镞低而去,剡剡然;襄尺者,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譲君一尺而退;井仪者,四矢贯侯如井。鸣和鸾,和在式,鸾在衡。韩诗云: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逐水曲,谓随水势之屈曲而不坠水也。过君表,若毛传云:褐纒旃以为门,裘纒质以为槸,间容握驱而入,击则不得入。谷梁亦云: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

译官署设在虎门的左侧,负责侍奉君王上朝。注:虎门,是君王正殿的门。君王每天在正殿门外上朝,门上画着虎纹,以表明守卫者勇猛,这是适宜的。《文选》中王元长《曲水诗序》说:“进入虎门,让贵族子弟按年龄次序入学。”注:“虎门,是教导贵族子弟的学校。公卿的子弟称为胄子,太子入学时,按年龄大小排定次序,所以叫‘齿胄’。”○浚仪王氏说:“古代在成均学校培养士人,以观察他们的德行,即使是天子的嫡长子,也按年龄次序与士人并列。将他们列于王门之内,以考核他们的得失,即使是大夫、元士的子弟,也列在王子之中。”

“司”,就是“察”的意思。观察君王上朝的情况,如果有好的道理可以施行,就上前告诉君王。

掌管国家中合乎礼制和违背礼制的事情,用来教导贵族子弟。注:教导他们,是为了让他们知晓旧日的典章故事。中,指合乎礼制的;失,指违背礼制的。

某氏说:“说的是用国家的典章故事以及得失的踪迹来教导他们,希望他们面临事务时不迷惑。”

故书中“中”字当作“得”。杜子春说,应当是“得”,指记录君王的得失,就像《春秋》那样。疏:《玉藻》说:“行动时左史记录,言语时右史记录”,这就是记录君王得失的事情。《春秋》就是鲁国的史书。○有人说:“用得失来告诫君王,并教导国家的子弟。”

凡是国家中贵族子弟,都在这里学习。注:贵族子弟,是王公的子弟,游历而没有官职的人。

叶氏时说:“《文王世子》说:‘师,是教导事务,而晓谕德行的;保,是谨慎自身以辅助君王,而使其归于正道的。’这两者,尤其是世子所依赖以成就德行的。现在师保之官,除了告诫君王、劝谏君王之外,只涉及贵族子弟,而不涉及世子。郑氏却说:‘公卿大夫的子弟,由师氏教导,而世子也按年龄次序参与。’难道也是采用《礼记》的说法而这样说吗?我认为:《文王世子》中,周公辅佐成王,认为世子应当无所作为,所以将世子的法度授予伯禽,让他与成王居住,想让成王知道君臣、父子、长幼的义理。那么师保等官,不说教导世子的法度,大概也是将世子的法度授予贵族子弟,让他们与世子居住,这才是他们教育的方式吧?”

凡是祭祀、宾客、会盟、丧礼、军旅,君王出行则跟随。注:举,就是行的意思。故书“举”字写作“与”。杜子春说,应当是“与”,指君王参与会盟、丧礼之事。疏:因为君王所在之处,都需要用美好的道理来告诫,所以如此。

听政也这样。注:指君王在野外举行仪式以听政。

让他的下属率领四方蛮夷的隶役,各自带着他们的兵器服装守卫在君王门外,并且清道戒严。注:兵服,是指旃布弓剑等不同。门外,是中门之外,清道禁止行人,不得逼近王宫。

疏:他的下属,即在师氏中大夫之下,有上士二人,以及府、史、胥、徒等,率领四方蛮夷的隶役,各自带着本国的兵器及其服装,守卫在君王门外,以护卫君王。东方、南方,他们的服装是布,兵器是剑;西方、北方,他们的服装是旃,兵器是弓矢。

朝会在野外,则守卫内列。注:内列,是藩营中在内侧的部分。他的下属也率领四方蛮夷的隶役,守卫这里,就像守卫王宫一样。

疏:朝会在野外,就是上文所说的听政。○庄渠魏氏说:师保之官主要在于辅导君王自身,却让他们兼教贵族子弟,是因为他们宿卫王宫。君王身边都是善士,君王怎么会做不善的事呢?

保氏掌管劝谏君王的恶行。注:谏,是用礼义来匡正。《文王世子》说:“保,是谨慎自身以辅助君王,而使其归于正道的。”

并用正道培养贵族子弟,于是教导他们六艺:一是五礼,二是六乐,三是五射,四是五驭,五是六书,六是九数。于是教导他们六仪:一是祭祀的仪容,二是宾客的仪容,三是朝廷的仪容,四是丧礼的仪容,五是军旅的仪容,六是车马的仪容。注:用正道培养贵族子弟,是用师氏的德行审察晓谕他们,然后才教导他们技艺和仪容。五礼,是吉、凶、宾、军、嘉五种礼仪。六乐,是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郑司农说:五射,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驭,是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是象形、指事、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是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现在还有重差、夕桀、句股。〇说:祭祀的仪容,整齐而庄严;宾客的仪容,恭敬而庄严;朝廷的仪容,庄重而从容;丧礼的仪容,哀痛而颠沛;军旅的仪容,严整而喧哗;车马的仪容,稳健而谨慎。疏:白矢,是指箭射中靶子并穿透,露出白色的箭头;参连,是指先射出一箭,随后三箭连续射出;剡注,是指箭羽头高,箭头低,尖锐地射出;襄尺,是指臣子与君王射箭,不与君王并立,退让一尺;井仪,是指四支箭射中靶子如井字形。鸣和鸾,和在车轼上,鸾在车衡上。《韩诗》说:上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声相应。逐水曲,是指顺着水势的曲折而不坠入水中。过君表,如《毛传》所说:用褐裹旃做成门,用裘裹质做成槸,中间容得下一握宽,驱马进入,撞击则不得入。《谷梁传》也说:用艾兰做成屏障,放置旃做成辕门,用葛覆盖质做成

槸,流旁握御击者不得入,是其过君表即褐纒旃是也。舞交衢,衢道也,御车在交道,车旋应于舞节也。逐禽左,谓御驱逆之车,逆驱禽兽,使左当人君以射之人君自左射。象形,日月之类;防意,武信之类,人言为信,止戈为武,防合人意也。转注,考老之类,类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处事,上下之类,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假借,令长之类,一字両用。谐声,江河之类。九数方田已下,依九章算术而言。云今有重差云云者,此汉法増之。按今九章以句股替旁要,则一类也。○朱子语类》曰:古者教灋,礼、乐、射、驭、书、数,不可阙一。就中乐之教尤亲切。夔教胄子,只用乐。大司徒之职,也是用乐。盖是教人朝夕从事于此,拘束得心,长在这上面。盖为乐有节奏,学他底急也不得,慢也不得。久之都换了他一副情性。○潜溪邓氏曰:保氏教养国子于道,而不废六艺六仪。何也?曰:艺者,道之分;仪者,道之则。游于艺,习于仪,而后能深于道。古之学者,洁净精微而不贼,由此道也。乡大夫之教曰:道艺。欲艺进于道,成其始。保氏之教亦曰:道艺。欲艺深于道,成其终。古之教者,合道与艺而言之,故其教达天。今之教者,离道与艺而言之,故卑者溺于技,髙之废应务而荡于虚也。此学之大辨也。

译槸,是流旁握御击者不得进入的地方,这就是超过君位标志即褐纒旃的地方。舞交衢,衢是道路,御车在交叉路口,车的旋转应合舞蹈的节拍。逐禽左,是说驾驭驱赶禽兽的车,逆向驱赶禽兽,使它们向左面对君主以便射杀,君主从左边射杀。象形,是日、月这一类;指事,是武、信这一类,人言为信,止戈为武,防止违背人的意愿。转注,是考、老这一类,同类同部首,文意相互承受,左右互相注释。会意,是上、下这一类,人在一之上为上,人在一之下为下。假借,是令、长这一类,一个字两种用法。谐声,是江、河这一类。九数方田以下,是依据《九章算术》而言。说“今有重差”等等,这是汉代方法增加的。考察现在《九章算术》用勾股代替旁要,则属于同一类。○《朱子语类》说:古代的教育法则,礼、乐、射、御、书、数,不可缺少任何一项。其中乐的教化尤其亲切。夔教导贵族子弟,只使用乐。大司徒的职责,也是使用乐。大概是因为让人早晚从事于此,约束住心志,长久沉浸在其中。因为乐有节奏,学它快不得,慢不得。久而久之都换了一副性情。○潜溪邓氏说:保氏在道路上教养国子,而不废弃六艺六仪。为什么呢?回答说:艺,是道的分支;仪,是道的准则。游习于艺,练习于仪,然后才能深谙于道。古代的学者,洁净精微而不伤害,是由此道而来的。乡大夫的教育说:道艺。希望艺进于道,成就其开始。保氏的教育也说:道艺。希望艺深于道,成就其终结。古代的教育者,将道与艺合起来说,所以他们的教化通达天道。现在的教育者,将道与艺分开来说,所以卑下者沉溺于技艺,高明者废弃实务而荡然于虚空。这是学问的大辨别。

凡祭祀宾客,防司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注:闱,宫中之巷门。

南迁柯氏曰: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徳教国子;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皆居虎门之左,其制何如?《王制》曰:「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尚书大传》曰:「王子八嵗而出就外舍,束髪而入大学。」公卿之世子,大夫元士之适子,十有三始入小学,十八入大学。盖虎门者,天子路寝之门,师民徳行,大学之教也;保氏艺仪,小学之教也。由是观之,则公宫之左必有大小二学,可知矣。王子八嵗入小学,十八入大学者,入学之期也;国子必十三入小学,十八入大学者,盖国子与王子共学,必稍长乃知贵贱之礼,上下之分,且使王子有辅仁之益,故其期不同如此。然则在郊之大学,王子不入乎?曰:周制大学在郊者,省朝防之劳,専学业也。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辟雍四门四桥,东曰东序,西曰瞽宗,南曰成均,北曰上庠。东序即东胶也,上庠即虞庠也,其师即大司乐也。乡遂都鄙宾兴之俊士,天下侯国嵗贡天子之造士,国子及倅诸子,教成材者皆学于此焉。但王子之学则在公宫之左,涖大学有时而与国子齿,此记所以有「将君我而与我齿让」者,欲其知父子君臣长防之义也。夫周人之与王子国子,其教之也详,其责之也深,其养之也至。王子之教,其适将以宗庙社稷属之,为天下得人也;其庻将以有国有家付之,为神民之主也,可不慎欤?国子之教,以其席父兄之势,豢宫闱之安,不有师道之尊严,则何以保自然之和,禁未萌之欲,又有以变化其气质,涵养其徳性也哉!此师保之灋,所以为天下之大本○叶氏时曰:《周官》三百六十属,分职联事,可谓纤悉,而独谏诤一职缺然不详,仅「师氏掌以媺诏王,保氏掌谏王恶」一语而已。以二官攷之,则皆守衞王宫者也。其教国子以徳,而养国子以道者,亦皆守衞之人,居王之左右前后,备王之顾问应对。盖已循诱其善,潜格其非,于防嘿之中正,不必昌言显谏,发声徴色之为也。又况周之设官分职,平时之诏王为治者不一人也。冢宰则诏王驭臣民,诏王废置百官;府司防则诏王废置天府;则诏王察羣吏之治;廪人则诏王杀国用;太史闰月则诏王居门;小史则诏王忌讳;内史则诏王听治;司士则诏王治;小臣则诏王灋仪;长防尊卑,无非诏王之职;出入起居,无非诏王之时。是不特一师氏诏王而已也。以至臣民之复逆,太仆达之;三公孤卿之复逆,小臣达之;羣吏庶民之复逆,御仆达之;民有可询,则有外朝;穷有可达,则有路鼔;苟有过恶,岂有不得闻者哉?是又不特一保氏谏王而已。是故瞽诵诗諌,则瞽蒙之官得言矣;士傅言谏,则士师之官得言矣;商旅市议,则司市之官得言矣;兽臣有箴,则山虞之官得言矣;巷伯伤谗,则寺人有言矣;扬觯饮酒,则膳夫有言矣。古人不以谏名官,而人得以谏,虽至春秋,此意未冺。自汉武置谏大夫,専掌议论,于是乎有谏官之名。郑昌讼寛饶,则曰:“臣官以谏为名,不敢不言。”鲍宣论何武,亦曰:“官以谏诤为职,不敢不竭。”愚夫职在谏诤,而后得以言事,非谏诤而言事,宁不越职乎?愚故始疑周人之不设谏官,而终喜周人谏诤之路广;始喜汉人之専设谏官,而终咎汉人谏诤之路狭。○庄渠魏氏曰:“师氏以辅王,保氏以弼王,事相因也。先王有师臣者,有友臣者,王于公孤则师之矣,于师保则友之矣。师严而友亲,相须以成就圣徳。后世人主不知务学,故师友道废,人臣唯仆仆为恭。汉置谏议大夫,唐宋各置拾遗补阙,人主曷尝与之为友哉?呜呼!帝王富有天下,贵为天子,崇髙极矣。惟隆师亲友,使徳为圣人,尊荣莫大焉。乃徒自尊而不知尊贤,此世道升降第一关系也。”○明斋王氏曰:“按虞廷教胄子,止典乐一官。”其教灋惟直寛刚简四徳,诗乐二事。周礼若天官之宫正、宫伯,地官之师氏、保氏,春官之大司乐,夏官

译凡祭祀、接待宾客,防范和掌管丧纪,以及军事行动和王事举措,都跟随听候治事,也如同上述情况一样。派遣其下属守卫王宫的门闱。注:闱,是宫中的巷门。

南迁柯氏说:师氏掌管以美好的德行教导君王,以三德教育国子;保氏掌管规劝君王的恶行,而以正道养育国子,都居住在虎门的左侧,他们的制度是怎样的呢?《王制》说:“小学在公宫南面的左侧,大学在郊外。”《尚书大传》说:“王子八岁出来就住外舍,束发后进入大学。”公卿的世子,大夫和元士的嫡子,十三岁开始进入小学,十八岁进入大学。大概虎门是天子路寝的门,师氏教导德行,是大学的教育;保氏教导技艺礼仪,是小学的教育。由此看来,那么公宫的左侧必定有大小两所学校,是可以知道的。王子八岁进入小学,十八岁进入大学,这是入学的期限;国子必定十三岁进入小学,十八岁进入大学,大概是因为国子与王子共同学习,必须稍长一些才知道贵贱的礼节、上下的分别,并且使王子有辅助仁德的益处,所以他们的期限不同如此。然而那么在郊外的大学,王子不进入吗?回答说:周代制度大学在郊外,是为了减少朝见和防范的劳顿,专心学业。天子称为辟雍,诸侯称为泮宫。辟雍有四面门和四座桥,东面叫东序,西面叫瞽宗,南面叫成均,北面叫上庠。东序就是东胶,上庠就是虞庠,它们的老师就是大司乐。乡遂都鄙选拔推荐的俊士,天下侯国每年进贡给天子的造士,国子以及副职的诸子,教成材者都在这里学习。只是王子的学习则在公宫的左侧,有时莅临大学而与国子按年龄排序,这篇记载所以有“将要君待我而与我按年龄谦让”的话,是想让他们知道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周人对王子和国子,他们的教育详细,对他们的要求深刻,对他们的培养周到。王子的教育,其嫡子将要把宗庙社稷托付给他,为天下得到人才;其庶子将要把有国有家托付给他,为神民之主,能不慎重吗?国子的教育,因为他们凭借父兄的权势,享受宫闱的安逸,如果没有师道的尊严,那么凭什么保持自然的和谐,禁止未萌发的欲望,又有办法改变他们的气质,涵养他们的德性呢!这就是师保之法,所以成为天下的根本。

叶氏时说:《周官》三百六十个职属,分职联事,可以说非常详尽,却唯独谏诤一职缺失而不详细,仅有“师氏掌管以美好教导君王,保氏掌管规劝君王恶行”一句话而已。以这两个官职考察,都是守卫王宫的人。他们以德行教育国子,以正道养育国子,也都是守卫的人,居于王的左右前后,准备王的顾问应对。大概已经循循善诱其善,潜移默化地纠正其非,在沉默中正,不必大声显谏,发声变色的样子。何况周代设置官职分工,平时教导君王治理的不止一人。冢宰则教导君王驾驭臣民,教导君王废置百官;府司则教导君王废置天府;则教导君王考察群吏的治理;廪人则教导君王削减国家用度;太史闰月则教导君王居于门;小史则教导君王忌讳;内史则教导君王听治;司士则教导君王治理;小臣则教导君王法仪;长幼尊卑,无非是教导君王的职责;出入起居,无非是教导君王的时候。这不只是一师氏教导君王而已。以至于臣民的复逆,太仆传达;三公孤卿的复逆,小臣传达;群吏庶民的复逆,御仆传达;民有可询问的,则有外朝;穷困有可通达的,则有路鼓;如果有过错恶行,哪有不能听到的呢?这又不只是一保氏规劝君王而已。所以瞽诵诗谏,那么瞽蒙的官职得以进言;士傅言谏,那么士师的官职得以进言;商旅市议,那么司市的官职得以进言;兽臣有箴言,那么山虞的官职得以进言;巷伯伤谗,那么寺人有言;扬觯饮酒,那么膳夫有言。古人不以谏命名官职,而人得以进谏,即使到了春秋,此意未灭。自从汉武帝设置谏大夫,专掌议论,于是有了谏官的名称。郑昌讼宽饶,就说:“臣官以谏为名,不敢不言。”鲍宣论何武,也说:“官以谏诤为职,不敢不竭。”愚夫职在谏诤,而后得以言事,非谏诤而言事,难道不越职吗?我起初怀疑周人不设谏官,而最终欢喜周人谏诤之路广;起初欢喜汉人专设谏官,而最终责怪汉人谏诤之路狭。

庄渠魏氏说:“师氏以辅王,保氏以弼王,事相因也。先王有师臣者,有友臣者,王于公孤则师之矣,于师保则友之矣。师严而友亲,相须以成就圣德。后世人主不知务学,故师友道废,人臣唯仆仆为恭。汉置谏议大夫,唐宋各置拾遗补阙,人主曷尝与之为友哉?呜呼!帝王富有天下,贵为天子,崇高极矣。惟隆师亲友,使德为圣人,尊荣莫大焉。乃徒自尊而不知尊贤,此世道升降第一关系也。”

明斋王氏说:“按虞廷教胄子,止典乐一官。”其教法惟直宽刚简四德,诗乐二事。周礼若天官之宫正、宫伯,地官之师氏、保氏,春官之大司乐,夏官

之司士,诸子秋官之宫禁,皆主于教。庻子烦简不同,何也?夫周制每大事则六官皆在此,固设官之深意。岂以胄子之教,国家莫大之事,而六官有不与者哉?然所司未尝不専,而教灋未始不同也。盖大司乐教以乐徳、乐语、乐舞,与夫春诵、夏▯、秋礼、冬书,此自防至长,在于学宫,教以诗书礼乐也。师氏教以徳行,保氏教以道艺。此则大司徒敬敷五教,故因其在次舍、闲暇、家庭之中,或初仕为近侍之臣,而教之以修已治人之事也。若宫伯所掌纠其徳行,教之道艺,専指在王宫宿衞之时,而教其大凡司士掌国子之士,治诸子掌国子之倅之戒令,教治则以大司马主辨论官材,故凡国子之已仕未仕者,皆得与闻其教事。司寇则以刑而寓教,是三官俱主管摄,而非教之専官也。然其所以教,则所谓徳行、乐徳,何异于虞之四徳?所谓乐语、乐舞、六艺、六容云者,又岂外于虞之诗乐也哉?

译大司士、诸子、秋官的宫禁,都主管教育。庶子的职责有繁有简,这是为什么呢?周代的制度是每逢大事,六官都参与其中,这本来就有设官的深意。难道因为对贵族子弟的教育是国家最大的事情,而六官中会有不参与的吗?然而,各官职所掌管的职责从未不专一,而教育的方法也未尝不同。大司乐用乐德、乐语、乐舞,以及春诵、夏弦、秋礼、冬书来教育,这是从年幼到年长,在学宫中用诗、书、礼、乐来教育。师氏用德行来教育,保氏用道艺来教育。这是大司徒恭敬地推行五教,因此针对他们在住所、闲暇、家庭之中,或者刚出仕担任近侍之臣时,教育他们修身治人的道理。至于宫伯所掌管的,是纠正他们的德行,教育他们道艺,专门指在王宫宿卫之时,教育他们的大致内容。司士掌管国子中的士人,治诸子掌管国子中副职的戒令,教育治理则由大司马主导辨别考核官员的才能,所以凡是国子中已出仕和未出仕的人,都能听闻其教育之事。司寇则是通过刑罚来寓含教化,这三官都是兼管协助,而不是专门负责教育的官员。然而他们所施行的教育,所谓的德行、乐德,与虞舜时期的四德有什么不同呢?所谓的乐语、乐舞、六艺、六容等,又哪里超出了虞舜时期的诗乐呢?

司谏掌纠万民之徳,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徳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注:朋友相切磋以善道也,强犹劝也。《学记》曰:强而弗抑则易,巡问行问民间也。可任于国事,任吏职。魏氏曰:此访求人才也。宾兴有常,此则察举遗逸。

以攷乡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注:因巡问劝强万民,而攷乡里吏民罪过,以告王所当罪不。

疏以巡问观察万民,则知吏之治不故。郑兼吏民总言之。○魏氏曰:太宰嵗终攷察吏治,以诏废置,灋之经也。王时遣使者出而访察吏治,灋外意也。此圣人所以明目达聪,而无壅蔽之患也欤?○仲舆郝氏曰:行赦宥,谓民有失教误犯者,告于王赦之。

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注:衺恶,谓侮慢长老,语言无忌而未丽于罪者;过失,亦由衺恶,酗醟好讼,若抽拔兵器,误以行伤害人,丽于罪者诛。诛,责也。古者重刑,且责怒之未即罪也。

凡民之有衺恶者,三譲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注:罚,谓挞击之也。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衺恶之状,着之背也。嘉石,朝士所掌,在外朝之门左,使坐焉,以耻辱之。既而役诸司空,使事官作之也。坐役之数,存于司寇。

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注:圜土,狱城也。过失近罪,昼日任之以事而收之,夜藏于狱,亦加明刑以耻之,不使坐嘉石。其罪已着,未忍刑之。

疏未忍刑之者,其罪虽着,比五刑之罪又轻,故未忍刑之也。○王氏曰:盖圣人之恶恶也,非有与于已,故其譲其罚,其役其归圜土,寛柔不遽,不过欲使之生其耻心,以彊其罢,不丽于刑而已。后人之恶恶也,皆出于已有,是恶即以是刑加之,岂有冀其归于善之意哉?故每至于残忍过中,而无暇再三申教之也。

凡嵗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注:天患,谓烖害也。节,旌节也。施恵,赒恤之。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注:难,相与为仇雠。谐,犹调也。

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注:过无本意也,成,平也。郑司农云:以乡里之民共和解之。《春秋传》曰:惠伯成之。疏:左氏传文七年,鲁穆伯娶于莒,曰戴已,其娣声已。戴已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已辞,则为襄仲聘焉。又云:且为仲迎。及鄢陵,登城见之美,自为娶。仲请攻之,公将许之。叔仲惠伯谏曰:「臣闻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啓寇雠,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注:云平二子,使仲舍之。公孙敖反之,复为兄弟如初。

鸟兽亦如之。注:过失杀伤人之畜产者。

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眡父;师长之雠,眡兄弟;主友之雠,眡从父兄弟。注:和之使辟于此,不得就而仇之。主大夫君也。

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注:瑞节,玉节之剡圭也。和之而不肯辟者,是不从王命也。王以剡圭使调人执之,治其罪。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注:反复也。复杀之者,此欲除害,弱敌也。邦国交雠之,明不和。诸侯得者,即诛之。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注:义宜也。谓父母、兄弟、师长尝辱焉而杀之者,如是为得其宜,虽所杀者人之父兄,不得雠也,使之不同国而已。

明斋王氏曰:「杀人而义者,被杀者不义也。若为奸盗而被杀之类,被杀者子孙不为仇,仇之则服死刑,罪其党恶,不服义也。」不同国,三字衍文。

凡有鬭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注:鬭怒,辨讼者也。不可成,不可平也。

王氏曰:鬭怒乃仇杀之渐,亦和而平之。平之不服,则书其应和之端于史。首发难者,即为不直。而诛之,则莫敢先动矣。○盱江何氏曰:或曰:杀人者死,邦之大灋也。彼既杀人父兄,盍以王灋诛之?奈何使其子弟雠之耶?

译司谏掌管纠正万民的德行,并劝勉他们与朋友交往,端正他们的行为,勉励他们学习道艺,巡视询问并观察他们,按时记录他们的德行、品行、道艺,辨别那些有才能可以担任国家事务的人。注:朋友互相切磋以增进善道,强即劝勉。《学记》说:勉励而不压抑就容易接受,巡问即巡视询问民间。可以担任国家事务,即担任官吏职务。魏氏说:这是访求人才。宾兴有常例,这是察举遗逸的人才。

以此考核乡里的治理情况,以此告知罢免或任用官员,以此施行赦免宽恕。注:通过巡视询问劝勉万民,从而考核乡里官吏和百姓的罪过,以此告知君王应当惩罚或不惩罚的人。

疏:通过巡视询问观察万民,就能知道官吏治理得好不好。郑玄将官吏和百姓总括而言。○魏氏说:太宰在年终考核官吏治理情况,以此告知罢免或任用,这是法律的常规。君王有时派遣使者出外访察官吏治理情况,这是法律之外的用意。这大概是圣人用来明目达聪,而没有壅蔽祸患的原因吧?○仲舆郝氏说:施行赦免宽恕,是说百姓有因缺乏教化而误犯的,告知君王予以赦免。

司救掌管万民的邪恶、恶行和过失,用礼制来谴责责罚他们,防范禁止并挽救他们。注:邪恶恶行,指侮辱轻慢长辈,言语无忌但尚未构成罪行的;过失,也源于邪恶恶行,酗酒好讼,如果抽拔兵器,误伤他人,构成罪行的则予以谴责。诛,即责罚。古人重视刑罚,且责罚愤怒尚未立即定罪。

凡是百姓有邪恶恶行的,三次谴责后予以处罚。三次处罚后交给士师,施加明刑,在嘉石上羞辱他们,在司空处服役。注:处罚,指鞭打。施加明刑,指去掉冠饰,写下其邪恶恶行的状况,写在背上。嘉石,由朝士掌管,在外朝门左侧,让他们坐在那里,以羞辱他们。随后在司空处服役,让他们从事官府劳作。坐牢服役的期限,记录在司寇处。

那些有过失的,三次谴责后予以处罚,三次处罚后关进圜土。注:圜土,即监狱。过失接近罪行,白天让他们从事劳作并收管,晚上关进监狱,也施加明刑以羞辱他们,不让他们坐嘉石。他们的罪行已经明显,但还不忍心施加刑罚。

疏:不忍心施加刑罚,是因为他们的罪行虽然明显,但比五刑的罪行又轻,所以还不忍心施加刑罚。○王氏说:大概圣人厌恶恶行,并非出于私心,所以他的谴责、处罚、服役、关进圜土,宽厚柔和不急躁,不过是想要让他们产生羞耻心,以强化他们的惰性,不使他们触犯刑罚罢了。后人厌恶恶行,都出于私心,一旦厌恶就施加刑罚,哪有希望他们改过向善的意思呢?所以往往残忍过度,而没有闲暇再三教导他们。

凡是岁时有天灾民病,就持旌节巡视国都及郊野,并以君王的名义施予恩惠。注:天患,指灾害。节,指旌节。施惠,指赈济抚恤。

调人掌管调解万民的仇难,并和谐化解他们。注:难,指互相结仇。谐,即调和。

凡是过失杀伤他人的,由百姓调解平息。注:过失即无本意。成,即平息。郑司农说:由乡里百姓共同调解和解。《春秋传》说:惠伯平息了此事。疏:《左氏传》文七年,鲁穆伯在莒国娶妻,叫戴己,她的妹妹叫声己。戴己死后,又向莒国聘娶,莒国人以声己推辞,于是为襄仲聘娶。又说:并且为仲迎娶。到了鄢陵,登上城墙看见声己很美,自己娶了她。襄仲请求攻打莒国,公将要答应。叔仲惠伯劝谏说:“我听说兵祸起于内,叫作乱;起于外,叫作寇。寇还能波及他人,乱则自己受害。现在臣下作乱,而君王不禁止,从而招致寇仇,怎么办?”公制止了他。惠伯平息了此事。注:说平息二人,使襄仲放弃,公孙敖返回,恢复兄弟如初。

鸟兽也是如此。注:过失杀伤他人畜产的。

凡是调解仇难,父亲的仇人,要避居海外;兄弟的仇人,要避居千里之外;堂兄弟的仇人,不得同处一国;君主的仇人,视同父亲;师长的仇人,视同兄弟;主君和朋友的仇人,视同堂兄弟。注:调解他们使他们避居于此,不得接近而报仇。主,指大夫君主。

不避居的,就给他瑞节并逮捕他。注:瑞节,指玉节中的剡圭。调解他们而不肯避居的,是不听从君王命令。君王用剡圭让调人逮捕他,治他的罪。

凡是杀人,有报复杀人的,让各国互相仇视。注:反复即报复。报复杀人的,这是想要除害,削弱敌人。各国互相仇视,明确不予调解。诸侯抓获的,就诛杀他。

凡是杀人而合乎道义的,不得同处一国,命令不得报仇,报仇的处死。注:义即适宜。指父母、兄弟、师长曾受辱而杀人的,这样做合乎道义,即使被杀的是他人的父兄,也不得报仇,只是让他们不得同处一国罢了。

明斋王氏说:“杀人而合乎道义的,被杀者不义。如果是因奸盗而被杀之类,被杀者的子孙不报仇,报仇的则服死刑,惩罚他们党同恶类,不服从道义。”“不同国”三字是衍文。

凡是有争斗愤怒的,调解平息不了的,就记录下来。先动手的诛杀他。注:鬭怒,指争辩诉讼。不可成,指不可平息。

王氏说:鬭怒是仇杀的开端,也调和平息它。平息不服,就将其应当调和的缘由记录在史官。首先发难的人,就是不直。诛杀他,就没有人敢先动手了。○盱江何氏说:有人说:杀人者死,是国家的大法。他已经杀了人的父兄,何不依王法诛杀他?为什么要让他的子弟报仇呢?

愚曰:灋有经权,情有故误。杀人之父可诛也,如鲁轨之杀徐达之,则不可诛也。杀人之兄可诛也,如田横之杀丽食其,则不可诛也。原情以定灋,因灋以求情,可也。必若逞私忿,肆奸威,以屠戮无辜,则所谓不待教而诛者,又何谐和之有哉?

译我说:法律有常理与变通,情理有故意与过失。杀人之父本应处死,但像鲁轨杀徐达之那样,就不应处死。杀人之兄本应处死,但像田横杀丽食其那样,就不应处死。推究情理来判定法律,依据法律来探求情理,是可以的。如果一定要放纵私愤,肆意施展奸恶威势,来屠杀无辜之人,那么所谓不经教化就加以诛杀的做法,又有什么和谐可言呢?

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丧服传曰:「夫妻判合。」郑司农云:「主万民之判合。」何氏曰:「判,别也。男女之合,必行媒者,以有别也。」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注:郑司农云,「成名谓子生三月,父名之」。

疏:按《内则》三月之末,父执子右手,咳而名之。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注: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

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注:书之者,以别未成昬礼者。郑司农云:入子,谓嫁女者也。▯谓:言入子者,容媵、侄、娣不聘之者。

疏:“庄公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公羊云:“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是其义也。”媒氏掌万民之判,得有媵与侄娣者,庶人或无妾,亦容有者。且媒氏所掌,虽以万民为主,亦容有尊者娶灋。故郑云云。知不聘者,见《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故也。又按隐二年冬,伯姬归于纪;七年春三月,叔姬归于纪。何休曰:“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或曰:“入子再嫁而携其子入夫家者。”○王氏曰:“书之别未成婚者,且以息争端也。”

中春之月,令防男女。注:中春,隂阳交,以成昬礼,顺天时也。

疏:王肃云,吾防为郑学之时,为谬言。寻其义,乃知古人可以于冬。自马氏以来,乃因《周官》而有二月之说。《诗》“东门之扬,其叶牂牂”,毛传云:“男女失时,不逮秋冬。”孙卿曰:“霜降逆女,氷泮杀止。”《诗》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士如归妻,迨氷未泮。”为此騐也。又按《诗》云:“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春日迟迟,女心伤悲。绸缪束刍,三星在隅。我行其野,蔽芾其樗。仓庚于飞,熠燿其羽。”《殷颂》曰:“天命▯鸟,降而生商。月令:仲春▯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鸟生乳之月,以为嫁娶之候,天子重之而亲祀焉。”《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嫁女娶妻之时,秋以为期。”此淫奔之诗,凡此皆与仲春合也。《礼》:“诸侯越国娶女,及氷未泮,请期乃足,容往返。”二月正可为昬。然则以二月为得其实也。

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注重天时,权许之也。

潜溪邓氏曰:「奔者不禁,将淫奔不禁乎?是诲淫也。曰:非也。礼不云『奔者为妾乎』?奔,疾速之义也。女子必六礼备而后行,时至听奔,谓不备礼而昬焉可也。《易·归妹》以须反归,以娣是也。然亦听为妾而已,不以于防男女之正。又明非中春犹禁也,防之至也。」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注:无故,谓无丧祸之变也。有丧祸者,娶得用非中春之月。杂记曰:「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子、娶妻。」

疏令即上,中春令防男女之令,男女有丧祸之故,得不用中春令;无故不用令,则罪罚之也。引杂记者,证丧祸之故于月数满,虽非中春,可以嫁娶也。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注:司,犹察也;无夫家,谓男女之鳏寡者。

王氏曰:「按程子云『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此云『司无夫家而防之』,非欤?夫天下之人,上智寡而中材众。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固女子之节。苟尽责以此事,则失所者必多。且非贞节之人,徒使之不嫁,以避失节之名,则其隂至于败俗,必有甚者。故圣人于牧民之政,而开为此灋,所以待中人。其娶之者,即孟子所谓『娶妻非为养,而有时乎为养也』。」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注:纯,实缁字也。纳币用缁,妇人隂也。凡于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也。士大夫乃以▯纁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疏:凡嫁子娶妻,舍尊卑但云缁帛,文主庶人耳。○叶氏曰:古者纳币不过于此,则是婚姻之礼虽详,而其仪实畧。畧其仪而详其礼,此婚姻所以及时,而男女所以得正欤?

禁迁葬者

译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注:判,就是半。得到配偶称为合,主管将两半合在一起,成就夫妇。《丧服传》说:“夫妻是判合的。”郑司农说:“主管万民的判合。”何氏说:“判,是分别的意思。男女的结合,必须通过媒人,是为了有所分别。”

凡是男女从命名以上,都要记录年月日,以及名字。注:郑司农说,“命名是指孩子出生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

疏:按照《内则》的说法,在三个月末,父亲握住孩子的右手,咳嗽一声后给他取名。

规定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注:二和三,是天地相互承接覆盖的数字。《易经》说:参于天,两于地,从而确立数理。

凡是娶妻或嫁女涉及入赘或随嫁子女的,都要记录。注:记录,是为了区别那些没有完成婚礼的人。郑司农说:入子,是指嫁女的人。〇谓:说入子,是考虑到媵妾、侄女、妹妹中那些没有正式聘礼的。

疏:“《春秋》庄公十九年秋,公子结在鄄地送陈国的妇女作为陪嫁。”《公羊传》说:“媵是什么?诸侯娶一国女子,就有两国送陪嫁,带着侄女和妹妹跟随,这就是其中的义理。”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有媵妾和侄娣的,庶人或许没有妾,但也可能有。况且媒氏所掌管的,虽然以万民为主,但也可能包含地位尊贵者的婚嫁法规。所以郑玄这样说。知道没有聘礼的,是因为《内则》说:“有聘礼的是妻,私奔的是妾。”所以如此。又按照《春秋》隐公二年冬,伯姬嫁到纪国;七年春三月,叔姬嫁到纪国。何休说:“叔姬是伯姬的陪嫁。到这时才嫁,是因为在父母之国等待成年。”○有人说:“入子是指再嫁而带着孩子进入夫家的人。”○王氏说:“记录以区别未完成婚礼的人,并且用来平息争端。”

仲春之月,命令防止男女私奔。注:仲春,阴阳交合,用来成就婚礼,顺应天时。

疏:王肃说,我防止认为是郑玄学说的时候,认为是谬论。推究其义理,才知道古人可以在冬天。自从马氏以来,才因为《周官》而有二月的说法。《诗经》“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毛传云:“男女错过时节,来不及在秋冬。”荀子说:“霜降时迎娶女子,冰融化时停止。”《诗经》说:“请你不要生气,以秋天为期。”“士如果要娶妻,趁冰还没有融化。”这是证据。又按照《诗经》说:“有女子怀念春天,吉士引诱她。春日漫长,女子心中悲伤。紧紧捆束刍草,三星在角落。我行走在野外,遮蔽的是樗树。黄莺飞翔,羽毛闪耀。”《殷颂》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月令》:仲春玄鸟到来的日子,用大牢祭祀高禖。玄鸟生卵的月份,作为嫁娶的候应,天子重视它而亲自祭祀。”《夏小正》说:“二月加冠,嫁女娶妻的时候,以秋天为期。”这些淫奔的诗,凡此都与仲春相合。《礼》:“诸侯越过国境娶女,趁冰未融化,请期才足够,容得往返。”二月正可以举行婚礼。那么以二月为符合实际。

在这个时候,私奔的不禁止,注:重视天时,权宜允许。

潜溪邓氏说:“私奔的不禁止,是将要禁止淫奔吗?这是教唆淫乱。回答说:不是。礼不是说‘私奔的是妾’吗?奔,是疾速的意思。女子必须六礼完备而后行动,时节到了允许私奔,是说可以不备礼而结婚。《易经·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就是如此。但也只允许为妾而已,不以此作为防止男女的正道。又明确不是仲春还禁止,防止到了极点。”

如果没有缘故而不听从命令的,处罚他。注:无故,是指没有丧祸之变。有丧祸的,娶妻可以使用非仲春之月。《杂记》说:“即使只是小功之丧,已经卒哭,可以加冠、娶妻。”

疏:令即上文,仲春防止男女的命令,男女有丧祸的缘故,可以不听从仲春令;无故不听从命令,就罪罚他。引用《杂记》,证明丧祸的缘故在月数满,虽然不是仲春,可以嫁娶。

察视男女中没有夫家的人而防止他们。注:司,就是察;无夫家,是指男女中的鳏寡者。

王氏说:“按照程子说‘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经失节了。这里说‘察视无夫家而防止’,不是吗?天下的人,上智少而中材多。一旦与他齐等,终身不改,固然是女子的节操。如果尽责任以此事,那么失所的人必然多。况且不是贞节之人,徒然使他们不嫁,以避开失节的名声,那么其阴私至于败坏风俗,必然更严重。所以圣人在牧民之政,而开设此法,用来对待中人。其娶之者,就是孟子所谓‘娶妻不是为了供养,而有时是为了供养’。”

凡是嫁女娶妻,纳币用的纯帛不超过五两。注:纯,是缁字的实义。纳币用缁,妇人是阴。凡在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必说两,想要得到配合之名;十,象征五行、十日相成。士大夫乃用玄纁束帛,天子加上谷圭,诸侯加上大璋。疏:凡嫁女娶妻,舍弃尊卑只说缁帛,文主庶人。○叶氏说:古者纳币不过于此,那么婚姻之礼虽然详细,而其仪实略。略其仪而详其礼,此婚姻所以及时,而男女所以得正吗?

禁止迁葬者

,与嫁殇者。注: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已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

译(这)和嫁殇者一样。注:迁葬,是指生前不是夫妻,死后已经安葬,再迁移棺木使他们合葬在一起。殇,是指十九岁以下未出嫁就死去的人。生前没有按照礼仪相互交往,死后却让他们合葬,这也是扰乱人伦的行为。

王氏谓迁葬,民有迁徙,而屑屑于迁其旧葬以附其夫或妇者,死者体魄不安,生者不尽人道,禁之者裁民以义也。

凡男女之隂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灋者。胜国,亡国也。亡国之社,奄其上而栈其下,使无所通,就之以听隂讼。明不当宣露,其罪不在赦宥者,直归士而刑之,不复以听士司宼之属。《诗》云:「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疏:按《诗》召伯听男女之讼于甘棠之下,此谓周公未制礼时也。○邓氏曰:国之亡,必始于男女之无别,故就而听之,惕之也。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注:量豆、区、斗、斛之属,度丈尺也。

疏:此经与下文为总目。治,即下文云“听大治小治”是也。教,即下文以次叙分地等,谓教之处置货物是也。政者,以政令禁物靡等是也。刑者,以刑罚禁虣是也。量度,下文以量度成贾是也。禁令者,下文以贾民禁伪是也。

以次叙,分地而经市。注:次,谓吏所治舍。思次,介次也。若今市亭然。叙肆行列也,经界也。

疏司市之官,以次叙二事,分地置之,而以经界其市,使各有处所,不相杂乱也。

以陈肆辨物而平市。注:陈,犹列也。辨物,物异肆也。肆异则市平。

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注:物靡者易售而无用,禁之则市均。郑司农云:「靡谓侈靡也。」

以商贾阜货而行布,注通物曰商,居卖物曰贾。阜,犹盛也。郑司农云:「布谓泉也。」

疏:商贾或通货,或在市卖之,则货阜而泉流矣。

以量度成贾而征儥。注:征召也,儥买也。物有定贾,则买者来也。

贾音,嫁下同,成贾定,贾奠物,贾其贾,平大贾,小贾贾,贱恒贾,故贾凡十二音。嫁余音,古儥音,育义音,笛。

以质剂结信而止讼。注: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或曰大券曰质,小券曰剂。

以贾民,禁伪而除诈。注:贾民,胥师、贾师之属,必以贾民为之者,知物之情伪与实诈。

疏情伪,既据物而言,则实诈;据人而说也。

以刑罚禁虣而去盗。注:刑罚宪徇扑。

以泉府同货而敛赊。注:同共也。同者,谓民货不售,则为敛而买之;民无货,则赊贳而予之。

贳,音世,货也。○或曰:官民相通,故曰同货。

大市,日▯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注:市,杂聚之处。言“主”者,谓其多者也。百族必容,来去商贾家于市城,贩夫贩妇朝资夕卖,因其便而分为三时之市,所以了物极众。郑司农云:百族,百姓也。

疏:百族或在城内,或在城外,容其来往,故于日▯以后主之。

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羣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涖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涖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注:凡市入,谓三时之市,市者入也。胥守门,察伪诈也。必执鞭度,以威正人众也。度谓殳也,因刻丈尺耳。

疏鞭度连言,则一物以为二用,非以系鞘于上,则为鞭以长丈二,因刻丈尺则为度。

羣吏胥师以下也,平肆平卖物者之行列,使之正也。展之言整也,成平也。防平,成市物者也。奠,读为定,整饬防者,使定物价,防诳豫也。

疏使定物价,所以防豫为欺诳者。

上旌者,以为众望也。见旌则知当市也。思次,若今市亭也。市师,司市也。介次,市亭之属,别小者也。郑司农云:「思辞也。」次市中候楼也。▯谓:「思当为司声之误也。」

或曰:「思次,取见利思义也;介次,亦取见利不苟之意。」

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注。期,谓欲卖买期决于市也。量度者,若今处斗斛及丈尺也。故书“辟”为辞。郑司农云:“辞布,辞讼,泉物者也。”▯谓辟布市之羣吏,考实诸泉入及有遗忘。

疏辟布解,后郑不从。司农谓辟法也。民将物来鬻于市肆,长各攷量物数,得实税入于市之

译王氏认为,迁移葬地,百姓有迁徙,却琐碎地迁移旧葬地以依附其丈夫或妻子,导致死者体魄不安,生者不尽人道,禁止这种行为是用道义来裁断百姓。

凡是男女之间的阴私诉讼,在亡国的社坛审理。那些依附于刑罚的,交给士官处理。注:阴讼,指争辩内室之事,触犯法律的。胜国,即亡国。亡国之社,上面覆盖着,下面用木桩支撑,使其不通风,就在那里审理阴私诉讼。表明不应宣扬暴露,其罪行不在赦免范围内的,直接交给士官刑罚,不再由士、司寇等属官审理。《诗经》说:“墙上有蒺藜,不可扫除。内室的话,不可道说。可以道说的,说出来也很丑恶。”

疏:按照《诗经》,召伯在甘棠树下审理男女诉讼,这是指周公尚未制定礼制的时候。○邓氏说:国家的灭亡,必定始于男女没有区别,所以就在那里审理,以警示他们。

司市掌管市场的治理、教化、政令、刑罚、量器、度尺、禁令。注:量器指豆、区、斗、斛之类,度尺指丈尺。

疏:这段经文与下文是总目。治,即下文所说的“审理大治小治”。教,即下文依次叙述分地等级,指教化安置货物。政,指用政令禁止物品奢靡等。刑,指用刑罚禁止暴乱。量度,下文用度量确定价格。禁令,下文用贾民禁止伪诈。

用次序排列,划分地段而规划市场。注:次,指官吏办公的房舍。思次,即介次。就像现在的市亭一样。叙肆行列,划定界限。

疏:司市之官,用次序排列两件事,划分地段安置,并划定市场的界限,使各有处所,不相杂乱。

陈列店铺,辨别物品而平定市场。注:陈,即陈列。辨物,物品不同店铺也不同。店铺不同则市场平稳。

用政令禁止物品奢靡而均衡市场。注:物靡指容易销售而无用的物品,禁止它们则市场均衡。郑司农说:“靡指奢侈。”

用商贾充实货物而流通货币。注:流通货物叫商,囤积卖物叫贾。阜,即兴盛。郑司农说:“布指货币。”

疏:商贾或流通货物,或在市场售卖,则货物兴盛而货币流通。

用量度确定价格而征召购买者。注:征即召,儥即买。物品有固定价格,则购买者就来。

贾音,嫁下同,成贾定,贾奠物,贾其贾,平大贾,小贾贾,贱恒贾,故贾凡十二音。嫁余音,古儥音,育义音,笛。

用质剂确立信用而止息诉讼。注:质剂,指两份契约写在同一竹简上然后分开。有人说大契约叫质,小契约叫剂。

用贾民,禁止伪诈而消除欺诈。注:贾民,指胥师、贾师之类,一定要用贾民担任的原因,是了解物品的真假与实际的欺诈。

疏:情伪,既然根据物品而言,则指实诈;根据人来说,则指欺诈。

用刑罚禁止暴乱而去除盗贼。注:刑罚指宪、徇、扑。

用泉府共同处理货物而收敛赊欠。注:同即共同。同,指百姓货物卖不出去,就收购买下来;百姓没有货物,就赊借给他们。

贳,音世,货也。○或说:官民相通,所以叫同货。

大市,太阳正中时开市,百族为主。朝市,早晨开市,商贾为主。夕市,傍晚开市,贩夫贩妇为主。注:市,杂聚之处。说“主”,指其人多。百族必须容纳,来往商贾家在市区,贩夫贩妇早上采购晚上售卖,因其便利而分为三个时段的市集,所以物品极多。郑司农说:百族,即百姓。

疏:百族或在城内,或在城外,容纳他们来往,所以在太阳正中以后主要由他们。

凡是市场开市,胥师拿着鞭子和度尺,守门的群吏,平定店铺陈列,确定价格,在思次升起旗帜以命令开市,市师莅临,审理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临介次,审理小治小讼。注:凡市入,指三个时段的市集,市者入即开市。胥守门,察辨伪诈。必须拿着鞭子和度尺,以威严端正众人。度指殳,因刻有丈尺。

疏:鞭度连言,则一物两用,不是系在鞘上,而是作为鞭子长一丈二,因刻有丈尺则作为度尺。

群吏指胥师以下,平肆即平定卖物者的行列,使之端正。展即整,成即平。防平,即平定市场物品。奠,读为定,整饬防者,使确定物价,防止欺诈。

疏:使确定物价,所以防止预先欺诈。

上旌者,作为众人的标志。看见旗帜就知道应当开市。思次,就像现在的市亭。市师,即司市。介次,市亭的属官,别小者。郑司农说:“思辞也。”次即市中候楼。〇说:“思当为司声之误。”

或说:“思次,取见利思义之意;介次,亦取见利不苟之意。”

凡是万民约定在市场交易的,诉讼货币的,度量衡的,刑罚的,各自在其地段的次序。注:期,指想要买卖约定在市场决定。量度者,就像现在处理斗斛及丈尺。故书“辟”为辞。郑司农说:“辞布,辞讼,泉物者也。”〇说辟布即市场群吏,考实各种货币收入及有遗忘。

疏:辟布解,后郑不从。司农谓辟法也。民将物来鬻于市肆,长各攷量物数,得实税入于市之

泉府。知市物有税者,按下文云:“国凶荒,市无征;明不凶荒,有征矣。”遗忘谓羣吏考实泉之处有遗忘者,使归令本主识认之。○某氏曰:市井嚣杂,则百务壅滞,故事各以地分叙。

译泉府。知道市场上物品有税收的,根据下文说:“国家遭遇凶荒,市场不征收赋税;说明不凶荒时,是有赋税征收的。”遗忘,是指对群吏考核核实货币所在之处有遗忘的,让归还给原本的主人识别认领。○某氏说:市场杂乱喧闹,那么各种事务就会阻塞停滞,所以事务各自按照地域分别叙述。

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注:得遗忘者,亦使置其地,货于货之肆,马于马之肆,则主求之易也。三日而无识认者,举之,没入官。

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注:利利于民,谓物实厚者;害害于民,谓物行沽者。使有,使阜,起其贾以征之也;使亡,使微,抑其贾以却之也。侈靡细好,使富民好奢,微之而已。郑司农云:「亡者使有,无此物则开利其道使之有。」

魏氏曰:「古者命市纳贾,以观民情之好恶,风俗之得失,政治之汚隆,繋焉。是故起其贾以征之,正民之所好也;抑其贾以却之,正民之所恶也。昔齐侯问市价,晏子对曰:『踊贵屦贱』,而齐侯为之省刑,乃知司市之所治。抑未也,其本系于上之人尔。」

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注:玺节,印章,如今斗检封矣。使人执之以通商。

愚按:玺节上操,正所以行其起贾、抑贾之权。若今之盐引、茶引,亦玺节之遗,然唯借以▯利而已。

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注:有灾害,物贵,市不税,为民之乏困也。金铜无凶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疏:物贵者,其物止谓米谷,余物并贱也。○管子曰:汤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无▯,有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人之无▯卖子者。禹以歴山之金铸币,以救人之困。夫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墅,东西南北去周七八千里,水絶壤断,舟车不能通,为其途之逺,其至之难,故记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髙一下,不得有调也。○东莱吕氏曰:三代之时,所以作钱币,权一时之宜,本非先王财货之本。处论国用,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以三十年通制,则有九年之食,以为财货之盛。三登曰太平,王道之盛也。以此知古人论财,但论九年之积,初未尝论所藏者数万千缗,何故?所谓农桑衣食财货之本钱,布流通不过权一时之宜而已。先有所谓谷粟泉布之权,方有所施。若无其本,虽积镪至多,何补盈虚之数?所以三代已前论财赋者,皆以谷粟为本,所以九贡九赋,用钱币为赋者甚少。俸禄亦是颁田制禄,君卿大夫不过以采地为多寡,亦未尝以钱帛为禄。是故三代之人多地着,不为末作。汉初尚有古意,王公至佐吏所谓万石千石百石,亦是以谷粟制禄。至武帝有事四夷,国用不足,于是立告缗之法,以括责天下,自此古意渐失,钱币方重。自汉至唐,惟五铢开元最为得中。本朝初用开元法,其钱皆可久行。自太宗以张齐贤为江南转运,务欲多铸钱,自此开元之法一变,而钱皆恶薄不可用。不知国家所以设钱以权轻重,本末未尝取利。论财讣不精者,但以铸钱所入多为利,殊不知权归公上,铸钱虽多,利之小者;权归公上,利之大者。南齐孔顗论铸钱,不可以惜铜爱工。若不惜铜,则铸钱无利;若不得利,则私铸不起。私铸不起,则敛散归公上,此其利之大者。徒徇小利,钱便恶薄。如此,则奸民务之,私铸纷起,利孔四散。乃是以小利失大利。孔顗斯言,可谓不易之论。

凡市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注:▯谓《王制》曰:“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麤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鼈不中杀,不粥于市。”亦其类也。

濳溪邓氏曰:「在民,若以水和米、麻代丝之类,民所造也。在商,若以石为玉,冀产为扬产之类,行货者所饰也。在贾,若饰今为古,饰陈为新之类,居货者所饰也。在工,陶中窳,铜和锡之类,造作者所饰也。」

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注:徇,举以示其地之众也

译凡是拾得财物、牲畜的,也按照同样的规定办理。三天后将其上报。注:拾得他人遗失物品的,也应当放置在原地,财物放在卖财物的市场,马匹放在卖马的市场,这样失主就容易寻找。三天内无人认领的,就将其上报,没收归官府所有。

凡是治理市场上的财物、牲畜以及珍奇物品,缺少的要使其充足,对百姓有利的要使其丰富,对百姓有害的要使其消失,奢侈浪费的要使其减少。注:对百姓有利的,是指质地厚实的东西;对百姓有害的,是指以次充好的东西。使其充足、丰富,是通过提高价格来征收(鼓励);使其消失、减少,是通过压低价格来排斥(抑制)。奢侈浪费、细巧华美的物品,会让富人喜好奢侈,只需使其减少即可。郑司农说:“缺少的要使其充足,如果没有这种物品,就开辟获利的途径让它出现。”

魏氏说:“古代命令市场缴纳物价,用来观察百姓的好恶、风俗的得失、政治的优劣,都与此相关。因此,提高价格来征收,是为了端正百姓所喜好的;压低价格来排斥,是为了端正百姓所厌恶的。从前齐侯询问市场物价,晏子回答说:‘踊(假腿)贵而屦(鞋)贱’,齐侯因此减少了刑罚,由此可知司市治理的重要性。然而,这还不够,其根本在于上位者。”

凡是流通财物,必须凭玺节才能出入。注:玺节,就是印章,就像现在的斗检封一样。让人拿着它来通商。

愚按:玺节由上级掌握,正是为了行使提高价格、压低价格的权力。就像现在的盐引、茶引,也是玺节的遗存,但只是借以获取利益罢了。

国家遭遇凶荒、瘟疫、丧乱时,市场就不征税而铸造钱币。注:发生灾害,物价昂贵,市场不征税,是因为百姓缺乏困顿。金铜没有凶年,因为物价昂贵,大量铸造钱币来救济百姓。疏:物价昂贵的,所说的物品仅指米谷,其他物品都便宜。○《管子》说:商汤七年大旱,大禹五年大水,百姓没有粮食,有卖孩子的。商汤用庄山的金子铸造钱币,赎回那些没有粮食而卖孩子的人。大禹用历山的金子铸造钱币,来救济困苦的百姓。玉出自禺氏,金出自汝水、汉水,珠出自赤墅,东西南北距离周朝七八千里,水路断绝、陆地阻隔,舟车不能通行,因为路途遥远,到达困难,所以记录其用途在于其贵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这三种钱币握在手里并不能增加温暖,吃下去并不能增加饱腹。先王用来守护财物,应对人事,从而平定天下。因此称它为“衡”。衡,就是让物价有高有低,不能随意调节。○东莱吕氏说:三代的时候,之所以铸造钱币,是权衡一时的需要,本来不是先王财货的根本。谈论国家用度,三年耕种必有一年的储备,以三十年通盘计算,就有九年的储备,作为财货的丰盛。三次丰收称为太平,是王道兴盛的表现。由此可知古人谈论财富,只谈论九年的积蓄,从未谈论储藏的金钱成千上万缗,为什么呢?因为所说的农桑衣食财货的根本,钱币流通不过是权衡一时的需要而已。先有谷粟泉布的权衡,才能有所施行。如果没有根本,即使积聚的金钱再多,对盈亏有什么补益呢?所以三代以前谈论财赋的,都以谷粟为本,因此九贡九赋,用钱币作为赋税的很少。俸禄也是颁布田地制度俸禄,君卿大夫不过以采地的多少来区分,也从未用钱币布帛作为俸禄。因此三代的人多地着,不从事末业。汉初还保留古意,王公到佐吏所谓的万石、千石、百石,也是以谷粟制定俸禄。到了汉武帝有事于四夷,国家用度不足,于是设立告缗之法,来搜刮责罚天下,从此古意逐渐丧失,钱币才变得重要。从汉到唐,只有五铢钱、开元通宝最为适中。本朝初年使用开元法,那些钱币都可以长久流通。自从太宗任命张齐贤为江南转运使,务必想要多铸钱,从此开元法一变,钱币都变得劣质轻薄不可用。不知道国家设置钱币来权衡轻重,本末从未谋取利益。谈论财赋不精的人,只把铸钱所得多当作利益,却不知道权力归于公上,铸钱虽然多,是小利;权力归于公上,是大利。南齐孔顗谈论铸钱,说不能爱惜铜料和人工。如果不惜铜料,那么铸钱就没有利润;如果没有利润,那么私铸就不会兴起。私铸不兴起,那么钱币的收敛散出就归于公上,这是大利。如果只贪图小利,钱币就会劣质轻薄。这样,奸民就会从事私铸,私铸纷纷兴起,利孔四散。这是以小利失去大利。孔顗这番话,可以说是不可改变的道理。

凡是市场上禁止伪饰的规定,针对百姓的有十二条,针对商人的有十二条,针对贾人的有十二条,针对工匠的有十二条。注:这指的是《王制》所说:“使用的器具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卖;兵车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卖;布帛的精细粗糙不符合规定,幅面的宽窄不符合标准,不在市场上卖;奸邪的颜色扰乱正色,不在市场上卖;五谷不合时令,果实未成熟,不在市场上卖;树木不合砍伐时节,不在市场上卖;禽兽鱼鳖不合捕杀时节,不在市场上卖。”也是这类情况。

濳溪邓氏说:“针对百姓的,比如用水和米、用麻代替丝之类,是百姓制造的。针对商人的,比如以石充玉、以冀州产冒充扬州产之类,是行货者伪饰的。针对贾人的,比如把今物伪饰为古物、把陈货伪饰为新货之类,是居货者伪饰的。针对工匠的,比如陶器中有劣质的、铜中掺锡之类,是制造者伪饰的。”

市场的刑罚,小刑,由宪官处罚;中刑,由徇官处罚;大刑,由扑官处罚。那些附加于刑罚的,归于士官处理。注:徇,是举示给当地众人看。

。扑,挞也。郑司农云:宪罚,播其肆也。

译扑,就是打。郑司农说:宪罚,就是把受罚者的肉铺展开来打。

或曰宪罚谓县示责让

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注:谓诸侯及夫人、世子过其国之市,大夫内子过其都之市也。市者,人所交利而行刑之处,君子无故不游观焉。若游观,则施恵以为说也。国君则赦其刑人,夫人、世子、命夫、命妇则使之出罚,异尊卑也。此王国之市,而说国君以下过市者,诸侯之于其国与王同,以其足以互明之。

魏氏曰:不言王者,至尊不敢指斥,故举国君为况。邓氏曰:刑人赦,何也?曰:司宼言之矣。士师协日刑杀,君欲免之,则亲防其期而赦之,言非是无过也。○愚按:罚幕帟盖帷,何也?幕帟盖帷,皆自蔽之物也。市利之薮,也好利小人之行也。小人之行,不可以示通国者也。罚幕帟盖帷,言当自蔽藏耻之也。朝在前而市在后之意也。

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从,治其市政,掌其卖价之事。注:市司,司市也。儥,买也。防同师役,必有市者,大众所在,来物以备之。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注:成,平也。防者,平物贾而来主,成其平也。人民,奴婢也。珍异,四时食物。

疏:「质人主平物价,则有常估,不得妄为贵贱也。」

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注:▯谓质剂者,为之券,藏之也。大市,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

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廵而攷之,犯禁者举而罚之。注:稽,犹攷也,治也。书契,取予市物之券也。疏:小宰职云,听取予以书契。

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杜子春云:「淳当为纯。纯谓幅广,制谓匹长也。」皆当中度量。

陈氏曰:「舜以五嵗同度量,周十有一嵗同度量,此歩尺所以一而得其正也。后世之尺,或以黍,或以忽,或以指,然黍有大小,丝有钜细,指有长短,此歩尺所以异也。」○周公颁度量,出以内宰掌,以司市以合方氏,一之以质人行之,同之,其同民心出治道如此。

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朞期内听,期外不听。注:谓赍券契者来讼也。以期内来则治之,后期则不治,所以絶民之好讼,且息文书也。郊,逺郊也。野,稍甸也。都,小都大都。

王氏曰:「既质剂而复有所谓治者,葢人之奸伪无穷,物之外饰不测,有用后而得其情者,亦有货物多不及详检者,故因地之远近为此期限。过期不治,欲民及时正明其交易,不使讼无已时,官民俱劳也。」

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注:布,泉也。郑司农云:絘布,列肆之税布。杜子春云:总当为儳,谓无肆立持者之税也。▯谓总读如租▯之▯,▯布谓守斗斛铨衡者之税也。

疏:廛人掌依行肆,不得为无肆立持。故后郑破子春为租▯之▯,下肆长云:「敛其总布」,是无肆立持。故注从子春,总当为儳也。

质布者,质人之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

俊卿章氏曰:「孟子曰:『市廛而不征』,《周官》则有市之征布。园廛二十而一。又曰:『闗市讥而不征』,《周官》则有闗市之征。又曰:『泽梁无禁』,《周官》则有山林川泽虞衡之官。先儒多谓孟子之说是文王治岐之初,姑从简易以便民,至《周官》始増其制。其説果然乎?不然乎?」○又曰:「先王之制,既税其物,不征其廛;既征其廛,不征其税。所谓『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也。若曰既征其廛,又征其物,则周家之政荒矣。」○何氏曰:「絘布、胥师所取,在次之泉也。总布、肆长总敛在肆之泉也。质布,质人所税质剂者之泉也。罚布,司市所举犯市令者之泉也。廛人本敛廛布,而兼敛诸布者,欲使知取其物之税,不得取其地之税也。五布皆入于泉府,将以敛市之滞货也。」○魏氏曰:「官铸泉散于民间,有散无敛,则泉法不行。官设法以收之,不入外府

译有人说,“宪罚”是指悬挂告示进行责备。

国君经过市场,就赦免受刑的人;夫人经过市场,罚撤去一层幕布;世子经过市场,罚撤去一层帟帐;命夫经过市场,罚撤去一把伞盖;命妇经过市场,罚撤去一层帷帐。

注:这是指诸侯及其夫人、世子经过本国市场,以及大夫和内子经过都城市场的情况。市场是人们交易获利并执行刑罚的地方,君子没有缘故不去游逛观看。如果去游逛观看,就施恩惠以取悦众人。国君就赦免受刑的人,夫人、世子、命夫、命妇则让他们缴纳罚款,以此区别尊卑。这里说的是王都的市场,却解说国君以下的人经过市场的情况,是因为诸侯在其国内与王相同,用此可以互相阐明。

魏氏说:不直接说“王”,是因为至尊不敢直接指斥,所以举“国君”作为比喻。邓氏说:赦免受刑的人,为什么呢?回答说:司寇已经说过了。士师协调日期执行刑杀,国君想要赦免他们,就亲自防止到期限而赦免他们,意思是如果没有过错就不应受刑。

我按:罚幕、帟、盖、帷,是为什么呢?幕、帟、盖、帷,都是用来遮蔽自身的物品。市场是利益聚集的地方,也是好利小人行事的地方。小人的行为,不可以向全国展示。罚撤去幕、帟、盖、帷,是说应当自我遮蔽,隐藏羞耻。这是“朝在前而市在后”的意思。

凡是举行会盟、军事行动时,市司率领贾师跟随,治理市场政事,掌管买卖价格的事务。

注:市司,就是司市。儥,买的意思。举行会盟和军事行动,必定要有市场,因为大众所在之处,需要物资来准备。

质人掌管市场上交易的货物,包括人民、牛马、兵器、珍异之物。

注:成,平的意思。防,平抑物价而来主持,使其价格公平。人民,指奴婢。珍异,指四季的食物。

疏:“质人主管平抑物价,就有固定的估价,不得随意定贵贱。”

凡是买卖交易的人,都要使用质剂。大宗交易使用质,小宗交易使用剂。

注:所谓质剂,就是制作券契,收藏起来。大宗交易,如人民、牛马之类,使用长券;小宗交易,如兵器、珍异之物,使用短券。

掌管稽查市场的券契,统一度量衡,统一布匹的幅宽和匹长,巡视并考核,违反禁令的就举发并处罚。

注:稽,就是考核、治理的意思。书契,是买卖物品的券契。

疏:《小宰》职掌中说,听取给予和索取要用书契。

券契上的文字写在两张木札上,在侧面刻记。杜子春说:“淳应当是纯。纯指幅宽,制指匹长。”都要符合中间的度量标准。

陈氏说:“舜用五年统一度量衡,周用十一年统一度量衡,这就是步尺之所以统一而得到正的原因。后世的尺子,有的用黍,有的用忽,有的用手指,然而黍有大小,丝有粗细,手指有长短,这就是步尺之所以不同的原因。”

周公颁布度量衡,由内宰掌管,由司市和合方氏配合,由质人执行统一,其统一民心、施行治道就是这样。

凡是处理质剂纠纷的,国中地区十天内,郊外二十天内,野外三十天内,都城三个月内,邦国一年内受理,超过期限不受理。

注:这是指带着券契来诉讼的情况。在期限内来就处理,超过期限就不处理,以此来杜绝民众喜好诉讼,并且减少文书工作。郊,指远郊。野,指稍甸。都,指小都和大都。

王氏说:“既然有了质剂,却还有所谓的‘治’,大概是因为人的奸诈虚伪无穷无尽,物品的外在装饰难以预测,有用后才发现真相的,也有货物太多来不及详细检查的,所以根据地点的远近设定这个期限。过期不处理,是希望民众及时澄清交易,不让诉讼没有尽头,使官员和民众都劳累。”

廛人掌管征收市场的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并上缴给泉府。

注:布,就是货币。郑司农说:絘布,是排列店铺所收的税布。杜子春说:总应当是儳,指没有店铺站立手持货物者的税。

注:总读如“租”的“租”。租布,是看守斗斛铨衡者的税。

疏:廛人掌管依据行肆,不得说是没有店铺站立手持货物。所以后郑驳斥子春为租的租,下文肆长说:“征收其总布”,就是没有店铺站立手持货物。所以注从子春,总应当是儳。

质布,是质人所罚的,违反质剂者的货币。罚布,是违反市场法令者的货币。廛布,是货物邸舍的税。

俊卿章氏说:“孟子说:‘市廛而不征’,《周官》却有市场的征布。园廛二十而一。又说:‘闗市讥而不征’,《周官》却有闗市的征。又说:‘泽梁无禁’,《周官》却有山林川泽虞衡的官。先儒多认为孟子的说法是文王治理岐地之初,姑且从简易以便民,到《周官》才开始增加制度。这种说法果然如此吗?还是不然呢?”

又说:“先王的制度,既然税其物,就不征其廛;既然征其廛,就不征其税。所谓‘市廛而不征’,就是法而不廛。如果说既征其廛,又征其物,那么周家的政治就荒废了。”

何氏说:“絘布,是胥师所收,在次之货币。总布,是肆长总敛在肆之货币。质布,是质人所税质剂者的货币。罚布,是司市所举犯市令者的货币。廛人本来征收廛布,而兼收各种布,是想让知道取物的税,不得取地的税。五种布都上缴给泉府,将用来征收市场上滞销的货物。”

魏氏说:“官府铸造货币散于民间,有散无敛,那么货币法度就不能推行。官府设法收回,不进入外府

而入泉府者,还以便民也。」

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注以当税,给作器物也。

译而进入泉府的,是为了归还以便利百姓。”凡是屠宰者,将皮、角、筋、骨收集起来送入玉府,注明用以抵缴赋税,供给制作器物之用。

疏屠者亦有地税。若山虞、泽虞之等所出税,皆云以当邦赋。邦赋即地税之类是也。」

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注:珍异,四时食物也。不售而在廛,久则将瘦臞腐败,为买之入膳夫之府,所以纾民事,而官不失实。

疏攷《工记·梓人》云:“大胸臞后臞细小之义。”○按先郑谓滞货不售者,官为居之,然经云“入于膳府”,明珍异非货物,故后郑破从四时食物也。

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注:宪,表县之。

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注:郑司农云,儥卖也,慝恶也,谓行且卖奸伪恶物者。▯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

魏氏曰:「饰行以事,欺人儥慝,卖滥恶之物者。」

  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贾。注:▯常也。谓若贮米谷、棺木而睹久雨疫病者,贵卖之,因天灾害阨民,使之重困。

四时之珍异,亦如之。注:荐宗庙之物。

疏:此珍异,亦是富人贱时豫贮,而后贵时卖之。按《月令》四时有珍异之物,皆云先荐寝庙,故郑以为荐宗庙之物,举重而言也。

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注儥买也。故书卖为买。郑司农云:「谓官有所斥卖,贾师帅其属而更相代直月,为官卖之均劳逸。」

按王氏、郝氏皆依故书作「买儥」,谓空乏而欲买于民,或有所贮蓄,当斥卖于民,皆更代掌之。

  凡师役防同亦如之

愚按:贾师禁贵儥者,使有恒贾,亦是三代已前之事。葢三代圣王养民者周,而取民者畧。国中商贾五口而当农夫一人,亦受田于国。荒则去,几札丧则无征。王之加恵甚沃也。至市政森严,所以使之安其业而乐。乐利利者尤备,是故当其贪渔无厌,乗天患而髙价厉民,则贾师为之展成而奠贾。后世皆民自为养,而闗津之吏因公擅敛,以掊克之无所不至。倘贾师之灋行,则惟有裹足不至,而小民坐槁而已矣。赵清献在会稽,不损粟价,四方商贾辐辏,嵗凶而民不饥。后世有以禁民贵粜为救荒之奇防者,此刍狗《周官》而不知润泽者也。

司虣掌宪市之禁令,禁其鬭嚻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而戮之。注:嚻,讙也。郑司农云:属逰饮食,羣饮食者。

某氏曰:「陵犯私恶,相侵游饮,食私好相结。」

司稽掌廵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之。注:不物,衣服视占不与众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

  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

疏:上司市,市中之刑无过宪徇扑。附于刑者归于士。此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亦无过小盗狥扑而已。故云以徇且刑之。若直徇者,不必有刑;其刑者,必徇。故徇刑两言之也。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廵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注:杜子春云,袭谓掩捕其不正者。王氏曰:坐作出入,谓大市、朝市、夕市各有作止之期与出入之候,无得争先后,期以乱市灋。

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注:罚之,使出布。

濳溪邓氏曰:「四时珍异,养老慈防者,需以共故,贵儥亦禁之。教孝慈,教睦焉。坊出入,教譲正。坐作教礼,羣聚而饮酒,诰疾之矣,故禁之。禁之者,作俭勤,教敬慤厚,民敦俗之道也。一市耳,而治教礼政刑之道毕具。道靡间故也。欲正人心,匡失俗者,其必谨诸此矣。」

肆长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注:尔亦近也,俱是物也,使恶者逺,善善自相近。郑司农云:“谓若珠玉之属,俱名为珠,俱名为玉,而贾或百万,或数万。恐农夫愚民见欺,故别异令相逺,使贾人不得杂乱以欺人。”

疏使恶者逺善,释经名相近者相逺,善自相近,释经实相近者相尔。先郑注直释名相近者相逺,则实相近者其义可知,故也。举珠玉贵者而余物亦尔。○何氏曰:正者正其物之名,平者平其价之实

译屠夫也缴纳地税。如果山虞、泽虞等官职所征收的税,都说用来充当国家的赋税。国家赋税就是地税这一类。

凡是珍贵奇异之物有滞销的,就征收并收入膳夫之府。注:珍异,指四季的食物。不售出而堆放在市场仓库中,时间久了就会消瘦干瘪或腐败变质,官府将其买入膳夫之府,以此来缓解百姓的困扰,而官府也不损失实物。

疏:考察《周礼·考工记·梓人》说:“大胸臞后臞细小之义。”○按:先郑认为滞销不售的货物,由官府收购,但经文说“收入膳夫之府”,明显说明珍异不是货物,所以后郑驳斥并采纳四季食物的说法。

胥师各自掌管其辖区的政令,并平定其货物交易,公布刑罚禁令。注:宪,指悬挂公示。

察其欺诈虚伪、装饰行为以售卖奸恶之物的人,并诛罚他们。注:郑司农说,儥即卖,慝即恶,指边走边卖奸伪恶物的人。○所谓装饰行为以售卖奸恶之物,是指让人在市场上售卖恶物,巧妙装饰以欺骗买家。

魏氏说:“装饰行为以事,欺骗人售卖奸恶之物,卖滥恶之物的人。”

听取小的治理和小诉讼并裁决它们。

贾师各自掌管其辖区货物交易的治理,辨别其物品并均平之,展示其成色并确定其价格。然后才允许入市交易。凡是天灾时禁止高价售卖的人,使其有○常价。注:○即常。指如果储存米谷、棺木,遇到久雨疫病,高价售卖,趁天灾祸害百姓,使其更加困苦。

四季的珍异之物,也是如此。注:指进献宗庙的物品。

疏:这些珍异之物,也是富人在物价低时预先储存,然后在物价高时卖出。按《月令》四季有珍异之物,都说先进献寝庙,所以郑玄认为这是进献宗庙的物品,举重而言。

凡是国家的售卖,各自率领其属吏而依次掌管其月注儥买也。故书卖为买。郑司农说:“指官府有所变卖,贾师率领其属吏而更相代直月,为官府售卖以均劳逸。”

按:王氏、郝氏都依据故书作“买儥”,指空乏而想从百姓处购买,或有所积蓄,应当变卖给百姓,都更代掌管。

凡是师役防同也是如此。

愚按:贾师禁止高价售卖者,使其有恒定价格,这也是三代以前的事情。大概三代圣王养育百姓周全,而取之于民略少。国中商贾五口相当于农夫一人,也从国家受田。荒年则离去,几乎有札丧则无征。王的恩惠非常深厚。至于市政森严,所以使他们安于其业而快乐。乐利利者尤备,因此当他们贪渔无厌,趁天灾而高价害民时,贾师就为之展示成色并确定价格。后世都是百姓自养,而关卡之吏因公擅敛,以掊克之无所不至。倘若贾师之法实行,则惟有裹足不至,而小民坐槁而已矣。赵清献在会稽,不损粟价,四方商贾辐辏,岁凶而民不饥。后世有以禁民贵粜为救荒之奇防者,此刍狗《周官》而不知润泽者也。

司虣掌管市场的禁令,禁止其斗殴喧哗者,与其扰乱秩序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而戮之。注:嚻,即喧哗。郑司农说:属逰饮食,指群聚饮食者。

某氏说:“陵犯私恶,相侵游饮,食私好相结。”

司稽掌管巡视市场,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之。注:不物,指衣服视占不与众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

掌管逮捕市场中的盗贼以徇且刑之。

疏:上司市场,市场中的刑罚无过宪徇扑。附于刑者归于士。此掌执市场中的盗贼以徇,且刑之,也无过小盗狥扑而已。所以说以徇且刑之。若直徇者,不必有刑;其刑者,必徇。故徇刑两言之也。

胥各自掌管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巡视其前,掌管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注:杜子春说,袭谓掩捕其不正者。王氏说:坐作出入,指大市、朝市、夕市各有作止之期与出入之候,无得争先后,期以乱市法。

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注:罚之,指使出布。

濳溪邓氏说:“四时珍异,养老慈防者,需以共故,贵儥亦禁之。教孝慈,教睦焉。坊出入,教譲正。坐作教礼,羣聚而饮酒,诰疾之矣,故禁之。禁之者,作俭勤,教敬慤厚,民敦俗之道也。一市耳,而治教礼政刑之道毕具。道靡间故也。欲正人心,匡失俗者,其必谨诸此矣。”

肆长各自掌管其肆之政令,陈列其货物。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注:尔亦近也,俱是物也,使恶者逺,善善自相近。郑司农说:“指若珠玉之属,俱名为珠,俱名为玉,而贾或百万,或数万。恐农夫愚民见欺,故别异令相逺,使贾人不得杂乱以欺人。”

疏:使恶者逺善,释经名相近者相逺,善自相近,释经实相近者相尔。先郑注直释名相近者相逺,则实相近者其义可知,故也。举珠玉贵者而余物亦尔。○何氏说:正者正其物之名,平者平其价之实。

。

敛其总布,掌其戒禁。注:杜子春云,总当为儳。

译征收总布,掌管戒律禁令。注:杜子春说,“总”应当是“儳”。

疏:肆长各主一肆,掌其无肆立持之布,故后郑引而从之也。○或曰:谓一市之税。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注:郑司农云,不时买者,谓急求者也。抵,故贾也。主者,别治大夫也。然后予之,为封符信。然后予之,▯谓抵实抵字,抵本也。本谓所属吏主有司是也。

李氏曰:「主谓都鄙大夫有司,谓乡遂之吏,有此符信然后予之,恐奸民乗时贩卖,官为所欺,而民不沾实惠也。」○马氏曰:「买之于方滞之时,卖之于欲买之际,此与常平贱籴贵粜之意同。泉府则以钱易货,常平则以钱易粟,其本意皆以利民,非谋利也。然后世常平之灋,转而为和籴,且以其所储它用,而不以济民,则唯恐其数之不多,利之不羡,于是亦以理财之灋视之矣。」

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注:郑司农云,赊贳也。以祭祀、丧纪故,从官贳买物。

疏先郑之意,以祭祀、丧纪二者事大,故赊与民不取利。

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注:有司,其所属吏也。与之别其贷民之物,定其贾以与之。郑司农云:贷者,谓从官借本贾也。故有息,使民弗利,以其所贾之国所出为息也。假令其国出丝絮,则以丝絮偿;其国出絺葛,则以絺葛偿。▯谓以国服为之息,以其于国服事之税为息也。于国事受园廛之田而贷万泉者,则朞出息五百。王莽时民贷以治产业者,但计赢所得,受息无过嵗什一。

疏:郑引《载师》“园廛二十而一”,故贷万泉者朞出息五百,则近郊十一者,万泉朞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者,万泉朞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之民,万泉朞出息二千。郑云:“园廛畧举以言之也。”○某氏曰:“辨而授之,恐有诈为贫而贷者,故必与其有司辨其果贫,而后授之,庻不为所欺也。”○昭明王氏曰:“息,保息之息,使民为国服役以偿所贷,是民得以其力济其急,生息之也。”

凡国之财用,取具焉。嵗终则防其出入,而纳其余。注:防,计也。纳,入也。入余于职币。

水心叶氏曰:熈宁大臣慕周公之理财,为市易之司,以夺商贾之赢,分天下以债,而取其什二之息,曰:「此周公泉府之灋也。」天下之为君子者,又从而争之,曰:「此非周公之灋也,周公不为利也。」其人又从而解之,曰:「此真周公之灋也,圣人之意,六经之书,而后世不足以知之,以此嗤笑其辨者。」然而其灋行,而天下终以大弊,故今之君子真以为圣人不理财,言理财者必小人而后可矣。夫泉府之灋,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其余者祭祀丧纪皆有数,而以国服为之息。若此者,真周公所为也?何者?当是时,天下号为齐民,未有特富者也。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一出于上,均之田而使之耕,筑之室而使之居,衣食之具无不毕与,然而祭祀丧纪犹有所不足,则取于常数之外。若是者,周公不与,则谁与之?将无以充其用而恤之也,则民一切仰上,而其费无名,故赊而贷之,使以日数偿,而以其所服者为息。且其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民不足于此,而上不敛之,则为不仁。则二者之灋,非周公谁为之?盖三代固行之矣。今天下之民不齐久矣,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不知其防,千百年也,而遽夺之可乎?夺之可也,嫉其自利而欲为国利可乎?呜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是灋矣。夫学周公之灋于数千嵗之后,世异时殊,不可行,而行之者固不足以理财也。谓周公不为是灋,而以圣贤之道不出于理财者,是足为深知周公乎?且使周公为之,固不以自利,虽百取而不害,而况其尽与之乎?然则奈何?君子避理财之名,苟欲以不言利为义,坐视小人为之,亦以为当然,而无怪也,徒从其后频蹙而议之,厉色而争之耳。然则仁者固如是耶?○贵与马氏曰:按

译疏:肆长各自管理一个店铺,掌管那些没有店铺而站立售卖布匹的人,所以后郑引用并跟随这一说法。○有人说:这是指整个市场的税收。

泉府掌管用市场征收的布匹,收购市场上卖不出去、在民用方面滞销的货物,按照它们的原价购买,给物品插上标签并登记在册,等待那些急需购买的人。购买者各自按照他们的抵价,都鄙之人听从他们的长官,国人和郊人听从他们的官吏,然后才把货物给他们。注:郑司农说,不时购买的人,是指急需购买的人。抵,是原来的价格。主,是指分别治理的大夫。然后才给他们,是为了作为封符信物。然后才给他们,〇抵实为抵字,抵即本字。本是指所属的官吏主管的有司。

李氏说:“主是指都鄙大夫和有司,是指乡遂的官吏,有了这种符信然后才给他们,是担心奸民趁时贩卖,官府被他们欺骗,而百姓不能得到实惠。”○马氏说:“在货物滞销时买入,在人们想要购买时卖出,这与常平仓贱买贵卖的意思相同。泉府是用钱换货物,常平仓是用钱换粮食,它们的本意都是为了让百姓获利,而不是为了谋取私利。但后世的常平法,转而变成和籴,并且把储存的粮食用于其他用途,而不用来救济百姓,于是只担心数量不多,利润不厚,于是也把理财之法当作谋利的手段了。”

凡是赊欠的,祭祀不超过十天,丧事不超过三个月。注:郑司农说,赊是赊欠。因为祭祀、丧事的原因,从官府赊买物品。

疏:先郑的意思,认为祭祀、丧事这两件事重大,所以赊给百姓不收取利息。

凡是百姓借贷的,与他们的官吏辨别清楚,然后授予他们国服,作为利息。注:有司,是他们所属的官吏。与他们辨别清楚借贷的物品,确定价格后给他们。郑司农说:借贷,是指从官府借本钱。所以有利息,使百姓不获利,用他们所借贷的国家所出的物品作为利息。假设他们的国家出产丝絮,就用丝絮偿还;他们的国家出产细葛,就用细葛偿还。〇用国服作为利息,是因为在国服事上的税收作为利息。在国事中受园廛之田而借贷一万钱的,则一年后出息五百。王莽时百姓借贷以经营产业的,只计算盈余所得,收取的利息不超过年息的十分之一。

疏:郑引用《载师》“园廛二十而一”,所以借贷一万钱一年后出息五百,那么近郊十一的,一万钱一年后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的,一万钱一年后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的百姓,一万钱一年后出息二千。郑说:“园廛是略举而言。”○某氏说:“辨别清楚后授予,是担心有诈称贫穷而借贷的人,所以必须与他们的官吏辨别清楚确实贫穷,然后才授予,希望不被他们欺骗。”○昭明王氏说:“息,是保息的息,使百姓为国家服役以偿还所借贷的,这是百姓得以用他们的劳力救济急难,生出利息。”

凡是国家的财用,都从这里取得。年终则计算出入,而把剩余的存入。注:防,是计算。纳,是存入。把剩余的存入职币。

水心叶氏说:熙宁年间的大臣羡慕周公的理财,设立市易司,以夺取商贾的利润,把天下分为债务,而收取十分之二的利息,说:“这是周公泉府的法。”天下自命为君子的人,又跟着争论,说:“这不是周公的法,周公不谋利。”那些人又跟着解释,说:“这真是周公的法,圣人的意思,六经的书,而后世不足以知道,以此嗤笑那些辩论的人。”然而这个法实行,而天下终究大受弊端,所以现在的君子真以为圣人不理财,说理财的必定是小人才可以。泉府的法,收购市场上卖不出去、在民用方面滞销的货物,按照它们的原价购买,其余的祭祀丧事都有定数,而以国服作为利息。像这样的,真是周公所做的吗?为什么?当那时,天下号称齐民,没有特别富有的人。开阖敛散轻重的权力,统一出自于上,平均田地让他们耕种,建造房屋让他们居住,衣食的器具无不全部给予,然而祭祀丧事仍然有所不足,就从定数之外取得。像这样的,周公不给予,那么谁给予?将无法充实他们的用度而体恤他们,那么百姓一切仰赖于上,而他们的费用没有名目,所以赊借给他们,让他们按天数偿还,而以他们所服役的作为利息。而且市场上卖不出去、在民用方面滞销的货物,百姓在这方面不足,而上面不收购,就是不仁。那么这两种法,不是周公谁做的?大概三代本来实行了。今天下百姓不齐已经很久了,开阖敛散轻重的权力,不统一出自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不知道防备,千百年了,而突然夺取他们可以吗?夺取他们也可以,嫉妒他们自利而想为国家谋利可以吗?唉!处在今天的世道,周公本来不实行这个法了。在数千年之后学习周公的法,世道不同时代不同,不可实行,而实行的人本来不足以理财。说周公不实行这个法,而以圣贤之道不出于理财的,这足以算是深知周公吗?而且假如周公实行,本来不为了自利,即使百取也不为害,何况全部给予他们呢?那么怎么办?君子避理财的名声,苟且想要以不言利为义,坐视小人为之,也以为理所当然,而没有奇怪,只是跟在后面皱眉议论,厉色争论罢了。那么仁者本来是这样吗?○贵与马氏说:按

《周礼》一书,先儒信者半,疑者半,其所以疑之者,不过病其官冗事多琐碎烦扰耳。然愚尝论之,经制文物至周而备,有一事必有一官,无足怪者。自汉以来亦复如是,特官名不袭六典之旧耳。独与百姓交涉之事,则后世惟以简易阔畧为便,而以周礼之灋行之,必至于厉民而阶乱。王莽之王田市易,介甫之青苖均输是也。后儒见其效如此,于是疑为歆莽之伪书而不可行,或以为无闗睢麟趾之意,则不能行。愚俱以为未然。盖周礼者,三代之灋也。三代之时,则非直周公之圣可行,虽中主能行之。三代之后,则非直王莽之矫诈,介甫之执愎不可行,而虽贤哲亦不能行。其故何也?盖三代之时,寰宇悉以封建,天子所治不过千里,公侯则自百里以至五十里,卿大夫又各有世食禄邑,分土而治,家传世守,民之服食日用悉仰给于公上。而上之人所治其民者,不啻如祖父之于其子孙,家主之于其臧获。虽诸侯卿大夫未必皆贤,然既世守其地与民,则不容不视为一体。既视为一体,则奸弊无由生,而良灋可以世守矣。自封建变为郡县,为人君者宰制六合,穹然于其上,而所以治其民者,则委之百官有司。郡守县令为守令者,率三载更代,虽有龚黄之慈良,王赵之明敏,其始至也,茫然如入异境,朞月之后,其善政方可纪,才再朞而已及瓜矣。疲愞贪鄙之人,则视其官如逆旅传舍,视其民如飞鸿土梗,发政施令不过受成于吏手,而欲以周官之灋行之,则事烦而政必扰,民必病。教养之恩未孚,而追呼之苛挠已极矣。是以后之言善政者必曰事简。昔子产听郑国之政,其所施为者曰: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此俱周官之灋也。然一年而舆人谤之曰: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而诵之曰: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国土地褊小,在后世则一郡耳。夫以子产之贤智,当一郡守之任,其精神必足以周知情伪,洞究得失。况周制在当时,亦未至尽隳,然稍欲更张,则未能遽当人心,必俟摩以嵗月,然后谤讟者转而讴歌。况贤不及子产,所涖不止一郡,且生乎千载之后,乃不察时宜,不恤人言,而必欲行之乎?王介甫是也。介甫所行,变常平而为青苖,诿曰此周官泉府之灋也。当时诸侯极力争之,不可得,而天下嚣然,防致大乱。左氏传言,郑饥,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宋饥,司城子罕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齐陈氏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则春秋之时,官之于民,固有賖贷之事也。虽当时未尝取二分之息如青苖之为然,熙宁诸贤所言,非病其取息之多也。盖以为贫者愿贷,贷与之而不能偿,则亏官;富者不愿贷,抑配予之而并令保任,贫者代偿所逋,则损民。两无所益,固不若常平之交手相付,听从民便之为简易两得之。然左氏所述郑宋齐之事,谓之善政,未尝见其有熙丰之弊,何也?盖郑宋齐列国也,其所任者罕氏、乐氏、陈氏,则皆有世食禄邑与君分土而治者也。介甫所宰者天下也,其所任者六七少年,使者四十余辈,与夫州县小吏,则皆干进徇时之徒也。然非郑宋齐之大夫尽贤,而介甫之党尽不肖也。葢累世之私土子民者,与民情常亲,亲则利病可以周知,故灋虽繁,而亦足以利民。暂焉之承流宣化者,与民情常疎,疎则情伪不能洞究,故灋虽简,而犹惧其病民也。以青苗賖贷一事观之,则知周礼所载凡灋制之琐碎烦密者,可行之于封建之时,而不可行之于郡县之后,必知时适变者,而后可与语通经学古之説也。○濳溪邓氏曰:民极贫而丧祭不给于用也,举而遂与之,难乎其为继贷而责之偿,难乎其为偿也,故令服征役于国焉,偿之以保息之也。惠利之至也,异哉乎均输之敛货也!恶商贾之牟大利,而人主自牟利也;青苖之取息也,恶豪举之取息,而王人自取息也。夫一市商若豪耳,以贾物而取息,犹能以病民;人主张官置吏而贾物若取息也,天下其谁能难之?是大乱

译《周礼》这本书,以前的儒者相信它的一半,怀疑它的一半。他们怀疑的原因,不过是嫌它官职冗杂、事务琐碎烦扰罢了。然而我曾经论述过,国家的制度典章到周代才完备,有一件事就设置一个官职,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自从汉代以来也是这样,只是官职名称没有沿袭《周礼》六典的旧制罢了。唯独涉及百姓的事务,后世只以简单粗略为便利,如果按照《周礼》的法度来施行,必定会危害百姓而导致动乱。王莽实行的王田、市易,王安石推行的青苗、均输就是例子。后来的儒者看到这样的效果,于是怀疑《周礼》是刘歆、王莽伪造的书而不可实行,或者认为它没有《关雎》《麟趾》那样的教化意义,所以不能实行。我认为这些看法都不对。因为《周礼》是夏、商、周三代的法度。在三代的时候,不只是周公这样的圣人可以实行,即使是中等资质的君主也能实行。三代之后,不只是王莽的矫饰欺诈、王安石的固执专断不能实行,即使是贤明哲人也无法实行。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三代的时候,天下都实行分封制,天子直接治理的范围不过千里,公侯则从百里到五十里不等,卿大夫又各自拥有世代享用的封邑,划分土地进行治理,家族世代相传,百姓的饮食日用全都仰赖于上级。而上级治理百姓,就像祖父对待子孙,家主对待奴仆一样。虽然诸侯卿大夫未必都贤能,但既然世代守护土地和百姓,就不能不把他们看作一体。既然看作一体,那么奸邪弊端就无法产生,良好的法度就可以世代坚守了。自从分封制变为郡县制,君主统治天下,高高在上,而治理百姓的事务,则委托给各级官吏。郡守县令担任官职,大多三年就更换,即使有龚遂、黄霸那样的慈爱善良,王尊、赵广汉那样的明察敏捷,他们刚上任时,茫然得像进入陌生的境地,满一个月后,他们的善政才能被记载,才满两年就已经任期届满要离任了。那些疲弱贪婪鄙陋的人,就把官职看作旅馆驿站,把百姓看作飞鸿土块,发布政令不过是听从吏员的安排,如果要用《周官》的法度来施行,那么事务繁杂而政令必然扰民,百姓必然受害。教化养育的恩惠尚未普及,而追逼呼喝的苛扰已经到了极点。所以后世谈论善政的人必定说事务要简单。从前子产治理郑国政事,他所施行的措施说:都城和边邑有章法,上下有等级,田地有疆界沟渠,庐舍井田有伍制,这些都是《周官》的法度。然而一年之后,百姓就诽谤他说:谁杀了子产,我愿意参与。三年之后,百姓歌颂他说:子产如果死了,谁能继承他?郑国土地狭小,在后世不过是一个郡罢了。凭子产的贤能智慧,担任一个郡守的职务,他的精力必定足以周知事情的真相与虚伪,透彻探究得失。况且周代的制度在当时,也没有完全毁坏,然而稍微想要改革,就不能立刻符合人心,必须等待岁月磨砺,然后诽谤的人转而歌颂。何况贤能不如子产,所治理的不止一个郡,而且生活在千年之后,却不考察时势适宜,不顾惜百姓的言论,却一定要施行呢?王安石就是这样。王安石所推行的,把常平仓改为青苗法,借口说这是《周官》泉府的法度。当时诸侯极力争论,不能成功,而天下喧哗,几乎导致大乱。《左传》记载,郑国饥荒,子皮奉子展的命令给国人发放粮食,每户一钟。宋国饥荒,司城子罕向平公请求拿出公粮借贷,让大夫们都向司城氏借贷,借贷而不登记,是为了让没有粮食的大夫也能借贷。宋国没有饿死的人。齐国陈氏用自家的量器借贷,而用公家的量器收回。那么春秋时期,官府对百姓,本来就有借贷的事情。虽然当时不曾像青苗法那样收取二分利息,但熙宁年间各位贤臣所说的,并不是嫌它收取利息太多。而是认为穷人愿意借贷,借给他们却还不起,就会亏损官府;富人不愿意借贷,强迫分配给他们并让他们担保,穷人代偿所欠的债务,就会损害百姓。两方面都没有好处,本来就不如常平仓那样当面交付,听从百姓方便,这样简单而两全其美。然而《左传》所记载的郑、宋、齐的事情,被称为善政,不曾见到有熙宁、元丰年间的弊端,为什么呢?因为郑、宋、齐是列国,他们所任用的罕氏、乐氏、陈氏,都是拥有世代享用的封邑与君主分土而治的人。王安石所统治的是天下,他所任用的是六七个年轻人,使者四十多个,以及州县小吏,这些都是追求进身、迎合时势的人。这并不是郑、宋、齐的大夫都贤能,而王安石的党羽都不贤能。因为世代拥有私有土地和百姓的人,与民情常常亲近,亲近就能周知利弊,所以法度虽然繁杂,也足以利民。暂时承接流风、宣扬教化的人,与民情常常疏远,疏远就不能透彻探究实情,所以法度虽然简单,还担心它危害百姓。从青苗借贷这一件事来看,就知道《周礼》所载各种法度的琐碎烦密,可以在分封制时代实行,而不能在郡县制之后实行,只有懂得因时制宜的人,才可以和他谈论通晓经学、效法古人的学说。○濳溪邓氏说:百姓极度贫困,丧葬祭祀费用不足,全部给予难以持续,借贷并要求偿还,难以偿还,所以让他们为国家服征役,用保息的方式来偿还。恩惠利益到了极点,这与均输法敛取货物多么不同啊!厌恶商贾谋取大利,而君主自己谋取利益;青苗法收取利息,厌恶豪强收取利息,而朝廷官员自己收取利息。一个市商或豪强,通过买卖货物收取利息,尚且能危害百姓;君主设置官吏买卖货物或收取利息,天下谁能抵挡?这是大乱

之道也!且成周之世,道行教明,而封井以守治也。彼其眡国中廛里之政,不啻家人父子;然其视賖贷敛散也,不异于家人有无之相通也。故泉府之灋可行。后世迷离于其本,举先王之大经大灋尽废,而独欲一二使者操偏文只辞以为王政而行之,无惑乎夺民利、贾国怨,为利孔、罪梯也。汉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无扰狱市者,可与靖民矣。

译这是治理国家的正道啊!况且在成周时代,道德推行,教化彰明,通过分封和井田制来维持治理。他们看待国内街巷的政事,不亚于对待家人父子;然而他们看待借贷与收放,也不不同于家人之间互通有无。所以泉府的法规可以施行。后世迷失了根本,把先王的重要法度全部废除,却只想让一两个使者拿着片面的条文来作为王政推行,难怪会掠夺百姓的利益、招致国家的怨恨,成为谋利的孔道、犯罪的阶梯了。汉代丞相说:“把齐国的监狱和市场托付给他,谨慎不要打扰。”不扰乱监狱和市场的人,可以使百姓安宁了。

周礼注疏删翼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

  明 王志长 撰

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注:郑司农云,键读为蹇。管谓籥也,键谓牡。

  疏用管以启用键以闭

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注:不物,衣服视瞻不与众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正,读为征,征税也。犯禁,谓商所不资者,举之,没入官。

疏:商所资者,若《国语》冬资絺,夏资绵之类,是商所豫资,待时而卖者,不资谓非民常用之物。○浚仪王氏曰:正其货贿,正者,禁其淫侈而归于正也。注:读为征,恐非。

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注财所谓门关之委积也死政之老死国事者之父母也孤其子

或曰:「其财即上文犯禁入官之财。」

祭祀之牛,牲繋焉。监门养之。注:监门,门徒。

疏:牧人六牲,至祭前三月,则使充人繋而养之。若天地宗庙,则繋于牢刍之三月。若散祭祀之牲,则不在牢遣。此监门门徒养之,不必三月也。

凡歳时之门,受其余。注:郑司农云,受祭门之余。

疏:歳之四时祭,门非一。四时祭外,仍有为水祈祷。《左传·荘二十五年》秋,大水,有用牲于门之事。

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注:「造」犹「至」也。告,告于王而止客,以俟逆。

王氏曰:「按门关之设,所以豫备不虞,而无守御之兵,何也?葢城郭沟池之固,有掌固;道路之阻,有司险;封疆之官,有掌疆,皆夏官之事。若地官则主守土,凡王畿吏民,皆其所统,而特掌门关之管键,则虽大司马之属有所出入,苟无司门之节,门关之吏亦得而问之矣。后世门关锁钥并属于大司马,岂知周公之意哉!」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聨门市。注:货节,谓商本所发司市之玺节也。自外来者,则案其节而书其货之多少,通之国门。国门通之司市。自内出者,司市为之玺节,通之国门。国门通之关门,参相聨以检猾商。

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注:征廛者,货贿之税,与所止邸舍也。关下亦有邸客舍,其出布如市之廛。

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注:不出于关,谓从私道出,辟税者,则没其财而挞其人。

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注:商或取货于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及传出之。其有玺节,亦为之传。传如今移过所文书。

疏若由王市而出,则司市为之玺节。商或于郊内、关内民间买得物货,不得向司市取玺节,则便于关取节而出也。○王氏云:「出」字下疑脱「入」字。

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注无租税,犹苛察,不得令奸人出入。

凡四方之宾客,敂关则为之告。注:谓朝聘者也。敂关,犹谒关人也。郑司农説:“以《国语》曰:‘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

疏:畿外诸侯来朝,使卿大夫来聘,但至关门,先谒关人。关人止客而告王,王使小行人逆劳于畿也。○又云:《▯昭国语》注云:「理吏也。」行理,小行人掌国宾客礼,以待四方使。逆宾客,候人为导。卿出郊劳,司里授馆。

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注有送令,谓奉贡献及文书,以常事往来。环人之职所送迎,通宾客来至闗,则为之节与传,以通之。

疏谓:从侯国而入,则关人以节传内之;至王有王命,从王国而出,亦以节传出之,送至畿上也。

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注:邦节者,珍圭、牙璋、谷圭、琬圭、琰圭也。王有命,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辅王命者,执以行为信。

疏:此一经论王国之节,对下文“邦国”是诸侯,故此“王国”文单言“邦”也。○又云:“典瑞”云:“珍圭以徴守,以恤凶荒;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谷圭以和难,以聘女;琬圭以治徳,以结好;琰圭以易行,以除慝。”是其邦节也。

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注:谓诸侯于其国中,公卿大夫王子弟于其

译《周礼注疏删翼》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注疏删翼》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注疏删翼》卷十

明 王志长 撰

司门掌管授予钥匙和门闩,用来开启和关闭国都的门。注:郑司农说,键读作蹇。管指的是籥(钥匙),键指的是牡(门闩)。

疏:使用钥匙来开启,使用门闩来关闭。

对于出入不符合常规的人,征收他们的货物。凡是财物违反禁令的,予以没收。注:不物,指衣着视瞻与众人不同,以及所携带的物品不符合规格标准的人。正,读作征,是征税的意思。犯禁,指商人没有携带的货物,予以没收,没入官府。

疏:商人携带的货物,就像《国语》中冬天携带细葛布、夏天携带绵絮之类,这是商人预先储备,等待时机出售的;不携带的,指不是百姓日常使用的物品。○浚仪王氏说:正其货贿,正,是禁止其淫逸奢侈而归于正道。注:读作征,恐怕不对。

用这些财物供养为国事而死者的老人及其孤儿。注:财,所谓门关的储备物资。死政之老,是为国事而死者的父母。孤,是他们的儿子。

有人说:“其财就是上文违反禁令没入官府的财物。”

祭祀用的牛,拴系在这里。监门负责饲养。注:监门,指门徒。

疏:牧人饲养六牲,到祭前三个月,就派充人拴系并饲养。如果是天地宗庙的祭祀,就拴系在牢中用草料饲养三个月。如果是散祭祀的牺牲,就不在牢中拴系。这里由监门的门徒饲养,不一定需要三个月。

凡是岁时祭祀的门,接受祭祀后的剩余物品。注:郑司农说,接受祭祀门后的剩余物品。

疏:一年四时的祭祀,门不止一处。四时祭祀之外,还有为水灾祈祷的事。《左传·庄公二十五年》记载,秋天大水,有用牺牲在门上祭祀的事。

凡是四方来的宾客到达这里,就报告。注:“造”就是“至”的意思。告,报告给君王,然后留住宾客,等待迎接。

王氏说:“按照门关的设置,是为了预备不测之事,却没有守卫的士兵,为什么呢?大概城郭沟池的坚固,有掌固负责;道路的险阻,有司险负责;封疆的官员,有掌疆负责,这些都是夏官的事务。如果地官则主要守护土地,凡是王畿内的官吏百姓,都归其统辖,而专门掌管门关的钥匙和门闩,那么即使是太司马的属官有所出入,如果没有司门的符节,门关的官吏也可以盘问他们了。后世门关的锁钥都归属于太司马,哪里知道周公的本意呢!”

司关掌管国家货物的符节,用来联系市场和城门。注:货节,指商人出发时司市颁发的玺节。从外面来的,就查验他的符节并登记货物的多少,通报给国门。国门再通报给司市。从里面出去的,司市为他颁发玺节,通报给国门。国门再通报给关门,三方相互联系以检查狡猾的商人。

对于货物出入的,掌管其治理禁令,以及征收税赋和提供邸舍。注:征廛,指货物的税赋,以及停留的邸舍。关下也有供旅客居住的邸舍,其收取的费用如同市场的廛税。

凡是货物不从关卡出去的,没收其货物,惩罚其人。注:不从关卡出去,指从私道出去,逃避税赋的,就没收其财物并鞭打其人。

凡是所送达的货物,就用符节和传信送出去。注:商人有时从民间取货,没有玺节的到达关卡,关卡为他颁发玺节和传信送出去。有玺节的,也为他颁发传信。传信就像现在的移过所文书。

疏:如果从王市出去,就由司市为他颁发玺节。商人有时在郊内、关内民间买到货物,不能向司市索取玺节,就在关卡索取符节出去。○王氏说:“出”字下面疑似脱落了“入”字。

国家遭遇灾荒疫病,就不征收门关的税赋,但仍像平时一样稽查,不得让奸人出入。

凡是四方来的宾客,敲击关门就为他报告。注:指朝聘的人。敂关,就是谒见关人。郑司农说:“《国语》说:‘周朝的秩官有这样的规定:敌国的宾客到达关尹,关尹报告,行理拿着符节去迎接。’”

疏:畿外诸侯来朝,派卿大夫来聘,只到关门,先谒见关人。关人留住宾客并报告君王,君王派小行人到畿外迎接慰劳。○又说:《〇昭国语》注说:“理,是官吏。”行理,小行人掌管国家宾客礼仪,以接待四方使者。迎接宾客,候人为向导。卿出郊慰劳,司里安排馆舍。

有内外传送的命令,就用符节和传信送出。内之,有传送命令,指奉送贡献及文书,以常事往来。环人的职责所送迎,通宾客来到关卡,就为他颁发符节和传信,以通行。

疏:指:从侯国进入,就关人用符节传信送入;君王有命令,从王国出去,也用符节传信送出,送到畿外。

掌节,掌管守护国家的符节,并辨别其用途,以辅助王命。注:邦节,指珍圭、牙璋、谷圭、琬圭、琰圭。君王有命令,就辨别符节的用途,授予使者,辅助王命,拿着它作为信物。

疏:这一经论述王国的符节,对比下文“邦国”是诸侯,所以这里“王国”只单言“邦”。○又说:“典瑞”说:“珍圭用来征召守臣,用来救济凶荒;牙璋用来起兵,用来治理兵守;谷圭用来和解危难,用来聘女;琬圭用来治理德行,用来结好;琰圭用来改变行为,用来除害。”这就是邦节。

守护邦国的,用玉节;守护都鄙的,用角节。注:指诸侯在其国中,公卿大夫王子弟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