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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述注二十

礼记述注卷十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86–401 段

父母丧未塟也。外丧,兄弟之丧在逺者也。哭不于殡宫而于他室,明非哭殡也。入奠者,哭之明日之朝,着已本丧之服,入奠殡宫。奠毕而出,乃脱已本丧服,着新死者未成服之服,而即昨日他室所哭之位,如始即位之礼者,谓今日之即哭位,如昨日始闻丧而即位之礼也。

译父母去世但尚未下葬。外丧,是指兄弟的丧事发生在远方。不在殡宫哭泣而在其他房间哭泣,是为了表明这不是对着灵柩哭泣。入奠,是指在哭泣的第二天早晨,穿上自己原本丧事的服制,进入殡宫祭奠。祭奠完毕出来,就脱下自己原本的丧服,换上为新死者尚未正式成服的丧服,然后回到昨天在其他房间哭泣的位置,如同刚开始就位时的礼仪一样,意思是今天所到的哭泣位置,如同昨天刚听到丧讯而初次就位时的礼仪。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

集説曰:「视濯,监视噐用之涤濯也。祭日前,既视濯之后,而遭父母死,犹是与祭者,犹是在吉礼之中,不得不与祭,但居次于异宫耳,以吉防不可同处也。如未视濯而父母死,则使人告于君,俟告者反而后▯父母也。」

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集説曰:既宿,谓祭前三日将致祭之时,既受宿戒,必与公家之祭。以期以下之丧,服轻故也。如同宫,则次于异宫者,谓此死者是已同宫之人,则既宿之后,出次异宫,亦以吉防不可同处也。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舎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注曰:「尸重受宿,则不得哭。内丧同宫也。」疏曰:「之公宫,以待君之祭事,不在已之异宫耳。」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塟,而后祭。

注曰:将祭,谓练祥也。言若同宫,则是昆弟异宫也。古者昆弟异居,同财。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有父母之丧,当在殡宫,而在异宫者疾病,或归者。疏曰:父母之丧,兄弟悉应同在殡宫,以其疾病或有归者,故得异宫而死。

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祔亦然。集説曰:散,栗也;等,阶也。吉祭则渉级聚足,丧祭则栗阶。二祥之祭,吉礼宜渉级聚足,而栗阶者,以有兄弟之丧,故畧威仪也。燕礼云:栗阶不过二等。盖始升犹聚足连歩,至二等则左右足各一发而升堂也。虽虞祔亦然者,谓主人至昆弟虞祔时而行,父母祥祭则与执事者亦皆散等也。

自诸侯逹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賔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賔兄弟皆饮之可也。疏曰:必知非受尸酢者,以士虞礼,主人、主妇献尸,受酢皆卒爵。虞祭比小祥为重,尚卒爵;今小祥祭,主人受尸酢,何得唯哜之而已?故知受賔酢也。集説曰:至齿为哜,入口为啐。主人之酢,哜之,谓正祭之后,主人献賔长,宾长酢主人,主人受酢则哜之也。众宾兄弟啐之,谓祭末受献之时,则啐之也。

  凢侍祭丧者告賔祭荐而不食

集説曰:「侍祭丧,谓相丧祭礼之人也。荐,谓脯醢也。相礼者,但告宾祭此脯醢而已。宾不食之也。若吉祭,宾祭毕则食之。此亦谓练祥之祭,主人献宾,賔受献,主人设荐时也。虞祔无献賔之礼。」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顔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

集説曰:「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附于身,附于棺者,皆欲其必诚、必慎,故曰敬为上。子游言丧致乎哀而止,先儒谓『而止』二字防有过于髙逺而简畧细防之▯,此言哀次之,可见矣。毁瘠不形,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故曰瘠为下也。齐斩之服,固有重轻,称其情,称其服,则中于礼矣。」

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防矣。」

集説曰:「存乎书防者,言依礼经所载而行之,非若父母之丧哀容体状之不可名言,而经不能备言也。」

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疏曰:不夺人丧,恕也;不夺已丧,孝也。集説曰:君子不夺废他人居丧之情,而君子居丧之情亦不可为他事所夺废,要使各得尽其礼耳。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觧,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集説曰:少连见《论语三日亲始死时也,不怠,谓哀痛之切,虽不食而能自力,以致其礼也。三月亲丧在殡时也。觧与懈同,倦也。或读如本字,谓寝不脱绖带也。忧谓忧戚憔悴。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

注曰:「言言已

译大夫和士将要参加公家的祭祀,已经视察过祭器的洗涤,这时父母去世,仍然要参加祭祀。住在别的宫室,祭祀结束后脱下祭服,走出公门哭悼然后回家,其他礼节如同奔丧的礼节。如果没有视察过祭器的洗涤,就派人向国君报告,报告的人回来后才哭悼。

集解说:“视濯,是监视祭器的洗涤。在祭祀日前,已经视察过洗涤之后,遭遇父母去世,仍然参加祭祀,是因为还在吉礼之中,不得不参加祭祀,只是住在别的宫室罢了,因为吉礼和丧事不能同处。如果没有视察过洗涤而父母去世,就派人向国君报告,等报告的人回来后才哭悼父母。”

如果是伯父、叔父、兄弟、姑母、姐妹的丧事,如果已经接受宿戒,就参加祭祀,事情结束后走出公门,脱下祭服然后回家。其他礼节如同奔丧的礼节。如果死者和自己在同一宫室,就住在别的宫室。集解说:“既宿,是说祭祀前三天将要致祭的时候,已经接受了宿戒,一定要参加公家的祭祀。因为期年以下的丧事,服制较轻。如果死者和自己在同一宫室,就住在别的宫室,是说这个死者是自己同宫的人,那么在既宿之后,就搬到别的宫室居住,也是因为吉礼和丧事不能同处。”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要担任公家祭祀的尸,已经接受宿戒了,却发生了齐衰以内的内丧,该怎么办?”孔子说:“搬到公宫居住以等待祭祀的事,这是合乎礼的。”孔子说:“尸戴着弁冕出来,卿大夫士都要为他下车,尸一定要俯身表示敬意,一定要有前导的人。”

注说:“尸因为重视接受宿戒,所以不得哭。内丧是指同宫的人去世。”疏说:“到公宫去,以等待君主的祭祀,不在自己的异宫罢了。”

父母的丧事,将要祭祀时兄弟去世,兄弟入殓后才举行祭祀。如果死者和自己在同一宫室,那么即使是臣妾下葬,然后才举行祭祀。

注说:“将祭,是指练祭和祥祭。说如果同宫,那么兄弟就是异宫。古代兄弟异居,但财产共有。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有父母的丧事,应当在殡宫,而在异宫的人如果生病,或者归来的。”疏说:“父母的丧事,兄弟都应当同在殡宫,因为生病或者有归来的人,所以得以在异宫去世。”

祭祀时主人上下台阶,散等执事的人也跟着散等。即使是虞祭和祔祭也是这样。集解说:“散,是栗;等,是阶。吉祭则涉级聚足,丧祭则栗阶。二祥之祭,吉礼适宜涉级聚足,而栗阶,是因为有兄弟的丧事,所以略去威仪。燕礼说:栗阶不过二等。大概开始上升时还聚足连步,到二等则左右脚各发一次而升堂。即使是虞祔也是这样,是说主人到兄弟虞祔时而行,父母祥祭则与执事的人也都散等。”

从诸侯到士,小祥之祭,主人接受酢酒时,只尝一下;众宾和兄弟都只啐一下。大祥,主人啐一下,众宾和兄弟都饮下也可以。疏说:“必定知道不是接受尸的酢酒,因为士虞礼,主人、主妇献尸,受酢都喝完爵。虞祭比小祥为重,尚且喝完爵;现在小祥祭,主人接受尸的酢酒,怎么能只尝一下而已?所以知道是接受宾的酢酒。”集解说:“至齿为哜,入口为啐。主人接受酢酒,哜之,是说正祭之后,主人献宾长,宾长酢主人,主人接受酢酒则哜之。众宾兄弟啐之,是说祭末接受献酒的时候,则啐之。”

凡是侍奉丧祭的人,告诉宾客祭祀荐品而不食用。

集解说:“侍祭丧,是说辅助丧祭礼仪的人。荐,是说脯醢。辅助礼仪的人,只告诉宾客祭祀这些脯醢而已。宾客不食用它们。如果是吉祭,宾客祭祀完毕后则食用它们。这里也是说练祥之祭,主人献宾,宾客接受献酒,主人设置荐品的时候。虞祔没有献宾的礼节。”

子贡问丧事。孔子说:“恭敬为最上,哀伤次之,消瘦为最下。”脸色要符合内心的情感,悲戚的容貌要符合所穿的丧服。

集解说:“问丧,问居父母之丧。附于身,附于棺的,都想要其必诚、必慎,所以说敬为上。子游说丧事致乎哀而止,先儒认为‘而止’二字防止有过于高远而简略细微的过失,这里说哀次之,可见了。毁瘠不形,不胜丧,就比于不慈不孝,所以说瘠为下。齐斩之服,固有重轻,符合情感,符合丧服,就合乎礼了。”

请问兄弟的丧事?孔子说:“兄弟的丧事,就存在于书册中了。”

集解说:“存在于书册中,是说依照礼经所载而行之,不像父母的丧事哀容体状之不可名言,而经不能备言。”

君子不剥夺他人的丧事,也不可剥夺自己的丧事。

疏说:“不剥夺他人丧事,是恕;不剥夺自己丧事,是孝。”集解说:“君子不剥夺他人居丧之情,而君子居丧之情也不可被他事所剥夺,要使各得尽其礼。”

孔子说:“少连、大连善于居丧,三天不怠慢,三个月不懈怠,一年悲哀,三年忧愁,是东夷的人。”

集解说:“少连见《论语》,三日亲始死时也,不怠,是说哀痛之切,虽不食而能自力,以致其礼。三月亲丧在殡时也。解与懈同,倦也。或读如本字,是说寝不脱绖带。忧是说忧戚憔悴。”

三年的丧事,说话而不交谈,回答而不提问。住在涂白的房间中,不与人同坐。在涂白的房间中,如果不是规定的时间,不见母亲,不进门。

注说:“言言已

事也,为人説,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

译这是关于居丧之礼的规定:为人解说、讲述时,如果在白垩涂抹的屋内,因处理时务而需要拜见母亲,那么之后才能进入内室。因此,在守丧期间,是不进入内室的。

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集説曰:疏衰,齐衰也。齐衰有三年者,有期者,有三月者。凢丧次:斩衰居倚庐齐衰居垩室,大功有帷帐小功、缌麻有牀第庐严者谓倚庐乃哀敬严肃之所服;轻者不得居。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

注曰:「视犹比也。所比者,哀容居处也。」疏曰:「妻居庐而杖,抑之视叔父母、姑、姊妹出适,服轻;进之视兄弟长、中、下殇,服轻;上从本亲,视其成人也。」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注曰:「外除日月已竟,而哀未忘;内除日月未竟,而哀己杀。」

视君之母与君之妻,比之兄弟,发诸顔色者,亦不饮食也。

集説曰:「君母、君妻、小君也。服轻哀之比,兄弟之丧然。于酒肴之珍醇,可以发见顔色者,亦不饮之、食之也。」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顔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注曰:恻隐之心,能如是,则其余齐衰以下,直道而行,尽自得也。似谓容貌似其父母也,名与亲同。疏曰:父在为母,虽期年,亦从上三年之内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疏曰:祥祭之时,主人除服之莭于夕为期,谓于祥祭前夕预告明日祭期也。朝服,谓主人着朝服,缁衣素裳,其冠则缟冠也。祥因其故服者,谓明旦祥祭时主人因着其前夕故朝服也。案上记:端衰丧车无等,则祥后并禫服,尊卑上下无别,皆服此缁衣素裳也。又曰:从祥至吉,凢服有六:祥祭朝服,缟冠一也;祥讫素缟麻衣二也;禫祭,▯冠黄裳三也;禫讫朝服,綅冠四也;逾月吉祭,▯冠朝服五也;既祭,▯端而居六也。陆氏曰:綅,息亷反,黒经白纬曰綅。集説曰:祥,大祥也。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注曰:「谓有以丧事赙赠来者,虽不及时,犹变服服祥祭之服以受之,重其礼也。」其于此时始吊者,则卫将军文子之为之是矣。反服,反素缟麻衣也。疏曰:「若其由未来今始吊者,虽禫祭除丧后有练冠而受吊,则文子之子是也。明此是先己来今重至,故着缟冠轻于练冠也。此谓禫祭之前,故知反服素缟麻衣也。」

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絶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疏曰:此明士有丧,大夫及士来吊之礼。士有丧,当袒之时,而大夫来吊,盖敛竟时也。虽当主人踊时,必絶止其踊而出拜。此大夫反还也,改更也。拜竟而反还先位,更为踊而始成踊,尊大夫之来,新其事也。乃袭者,踊毕乃袭,初袒之衣也。于士既事成踊,袭者既犹毕也。若当主人有大小敛诸事,而士来吊,则主人毕事而成踊,踊毕而袭,袭毕乃拜之,拜之而止,不更为之成踊也。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集説曰:「卒哭,谓之成事,成告事也。附祔庙也。」

祝称卜塟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塟其兄弟曰伯子某

集説曰:初虞即塟之日,故并言塟虞。子卜塟父,则祝辞云:「哀子某卜塟其父某甫。」孙则云:「哀孙某卜塟其祖某甫。」夫则云:「乃某卜塟其妻某氏。」乃者,助语之辞,妻卑故尔。若弟为兄,则云:「某卜塟兄伯子某。」兄为弟,则云:「某卜塟其弟某。」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

集説曰:轮人,作车轮之人也。关穿也。輠,廽也。谓以其衰服之杖,穿于车毂中而廽转其轮鄙亵甚矣。自后无爵者不得杖,此记庻人废礼之由也。

  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集説曰:饭含也。大夫以上,贵使賔,为其亲含,恐尸为賔所憎秽,故以巾覆尸面,而当口处凿穿之,令含玉得以入口。士贱,不得使賔,子自含,无憎秽之心,故不以巾覆面。公羊贾士也,而凿以饭,是憎秽其亲矣。此记士失礼之所由也。

冒者

译疏衰和齐衰的丧礼,都居住在白土粉刷的屋内,不搭建倚庐,因为倚庐是庄重严肃的居所。

集解说:疏衰,就是齐衰。齐衰有守丧三年的,有守丧一年的,有守丧三个月的。大凡丧礼的居处:斩衰住在倚庐,齐衰住在白土屋,大功丧有帷帐,小功、缌麻丧有床第。所谓倚庐是庄重严肃的居所,服丧较轻的人不得居住。

妻子比照叔父母,姑母、姐妹比照兄弟,长殇、中殇、下殇比照成人。

注解说:“视”就是比照。所比照的,是哀容和居处。

疏解说:“妻子住在倚庐并且持杖,这是压低她的身份,比照叔父母;姑母、姐妹出嫁后,服丧较轻;提高她们的身份,比照兄弟;长殇、中殇、下殇,服丧较轻;向上顺承本亲,比照成人。”

亲人去世,外在的丧期届满就除服;兄弟去世,内心的哀痛在丧期未满时就已减轻。

注解说:“外除,是指日月丧期已满,但哀痛未忘;内除,是指日月丧期未满,但哀痛已经减轻。”

比照国君的母亲和国君的妻子,比照兄弟,那些能引发面部表情变化的,也不饮酒进食。

集解说:“国君的母亲、国君的妻子,就是小君。服丧较轻,哀情比照兄弟的丧礼。对于酒肴等珍贵醇厚的食物,能够引发面部表情变化的,也不饮用、食用。”

脱去丧服之后,走在道路上,看见容貌相似的人目光惊惧,听到名字相同的心惊悸,吊唁死者、问候病人,面容悲戚,必定与常人有所不同。像这样之后才可以服三年的丧,其余的丧礼就按照正道去实行,这也是正确的。

注解说:恻隐之心,能像这样,那么其余齐衰以下的丧礼,按照正道去实行,自然都能得当。相似,是指容貌像父母;名字,是指与亲人同名。疏解说: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虽然只服一年,也属于上面所说的三年丧的范围。

祥祭,是主人除服的时节。在傍晚确定日期,穿着朝服举行祥祭,沿用原来的衣服。

疏解说:祥祭的时候,主人除服的礼节在傍晚确定日期,是指在祥祭的前一天晚上预告第二天的祭期。朝服,是指主人穿着朝服,黑上衣白下裳,帽子则是白布冠。祥祭沿用原来的衣服,是指第二天早晨祥祭时,主人沿用前一天晚上穿的朝服。查考上面的记载:端衰丧车没有等级区别,那么祥祭之后以及禫祭的服饰,尊卑上下没有区别,都穿着这种黑上衣白下裳。又说:从祥祭到吉祭,大凡服饰有六种:祥祭时的朝服,白布冠,这是第一种;祥祭结束后,白布冠麻衣,这是第二种;禫祭时,白布冠黄下裳,这是第三种;禫祭结束后,朝服,綅冠,这是第四种;过一个月吉祭,白布冠朝服,这是第五种;祭礼结束后,白布冠端居,这是第六种。陆氏说:綅,音廉,黑经白纬叫做綅。集解说:祥,是大祥。

子游说:“已经举行过祥祭,即使不是应该穿白布冠的人,也必须穿白布冠,然后才换回原来的衣服。”

注解说:“这是指有人因丧事来赠送财物,即使不及时,也要变换服装,穿上祥祭的服饰来接受,这是重视礼节。在这个时候才开始吊唁的,卫国将军文子就是这样做的。反服,就是换回白布冠麻衣。”疏解说:“如果以前没来现在才开始吊唁的,即使是在禫祭除丧之后,戴着练冠接受吊唁,那么文子的儿子就是这样。这说明这是以前已经来过现在再次来的,所以戴着比练冠轻的白布冠。这是在禫祭之前,所以知道反服是白布冠麻衣。”

应当袒露左臂时,大夫到来,即使正在跳跃,也要停止跳跃而拜见大夫,大夫返回后,改换重新跳跃,然后才穿好衣服。如果是士来吊唁,事情办完后,跳跃完毕,穿好衣服然后拜见士,不再改换重新跳跃。

疏解说:这说明士有丧事,大夫和士来吊唁的礼节。士有丧事,应当袒露左臂的时候,大夫来吊唁,大概是收敛完毕的时候。即使正在主人跳跃的时候,也必须停止跳跃出来拜见。这是大夫返回,改换。拜见完毕而返回原来的位置,重新跳跃然后才完成跳跃,这是尊敬大夫的到来,更新事情。乃袭,是指跳跃完毕才穿好衣服,最初袒露的衣服。对于士,事情完毕跳跃,袭,完毕的意思。如果正当主人有大敛小敛等事情,士来吊唁,那么主人事情完毕而跳跃,跳跃完毕而穿好衣服,穿好衣服然后拜见士,拜见之后就停止,不再重新跳跃。

上大夫的虞祭,用少牢;卒哭,完成祭事附祭,都用大牢。下大夫的虞祭,用单一牺牲;卒哭,完成祭事附祭,都用少牢。

集解说:“卒哭,叫做成事,完成告祭之事。附,是附祭于宗庙。”

祝官称卜葬虞,子孙称哀,丈夫称乃,兄弟称某,卜葬其兄弟称伯子某。

集解说:初虞就在下葬的日子,所以一并说葬虞。儿子卜葬父亲,祝辞说:“哀子某卜葬其父某甫。”孙子说:“哀孙某卜葬其祖某甫。”丈夫说:“乃某卜葬其妻某氏。”乃,是助语之词,妻子地位低所以这样。如果弟弟为哥哥,就说:“某卜葬兄伯子某。”哥哥为弟弟,就说:“某卜葬其弟某。”

古代无论贵贱都持杖。叔孙武叔上朝,看见造车的人,用他的丧杖穿过车毂而转动车轮。从此以后,有爵位的人才持杖。

集解说:轮人,是制作车轮的人。关,是穿。輠,是转。指用他丧服的杖,穿过车毂中而转动车轮,鄙陋亵渎得很厉害。从此以后,没有爵位的人不得持杖,这是记载庶人废弃礼制的缘由。

凿开巾来饭含,是公羊贾做的。

集解说:饭含。大夫以上,尊贵,让宾客为亲人饭含,恐怕尸体被宾客厌恶污秽,所以用巾覆盖尸体面部,而在口部凿穿,让含玉得以入口。士地位低,不能让宾客,儿子亲自饭含,没有厌恶污秽的心,所以不用巾覆盖面部。公羊贾是士,却凿开巾来饭含,这是厌恶污秽他的亲人。这是记载士失礼的缘由。

冒者

,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译这是为什么呢?是为了遮盖尸体的形状。从初殓到小殓,如果不先设置覆盖物,那么尸体的形状就会在初殓时显露出来,所以要先进行初殓,然后再设置覆盖物。

疏曰:「袭则设冒,至小敛之前,则以衣缌覆于冒上。皇氏云:『大敛脱冒,未之闻也。』」集説曰:「冒説见《王制》。袭沐浴后,以衣衣尸也。则形者,言尸虽已着衣,若不设冒,则尸象形见,为人所恶,是以袭而设冒也。后字衍。」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巻三牲之爼,归于賔馆,父母而賔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集説曰:「设遣奠讫,即以牲体之余包裹而置之遣车,以纳于圹中。或人疑此礼,谓如君子食于他人家,食毕而又包其余以归,岂不伤廉乎?」曽子告以「大飨之礼毕,卷爼内三牲之肉送归賔之馆中,犹此意耳。父母家之主今死将塟,而孝子以賔客之礼待之,此所以悲哀之至也。」重言以喻之。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

集説曰:此上有阙文。言非为其有丧而问遗之欤赐予之欤问敌者之礼赐尊上之命。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

集説曰:拜问、拜赐、拜賔,皆拜也。丧拜,稽颡而后拜也;吉拜,拜而后稽颡也。今案《檀弓》郑注,以拜而后稽颡为殷之丧拜,稽颡而后拜为周之丧拜。疏云:郑知此者,以孔子所论每以二代对言,故云「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但殷之丧拜,自斩衰至缌麻,皆拜而后稽颡,以其质故也。周制则杖期以上,皆先稽颡而后拜;不杖期以下,乃作殷之丧拜。此章疏义与檀弓》疏互看,乃得其祥。

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集説曰:「丧大记云:「既塟,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此云「衰绖而受,虽受而不食也」。荐之者,尊君之赐丧者不遗人以哀戚,中不当行礼于人也。卒哭可以遗人,服轻哀杀故也。

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

集説曰:剡削也。此言哀痛浅深之殊。

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逹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

疏曰:小祥后衰,与大功同,故曰功衰。衰虽外轻,而痛犹内重,故不得吊人也。如有五服之亲丧,而往哭,不着已之功衰,而依彼亲之莭以服之也。不吊与往,▯二者贵贱皆同之。皇氏云:此文虽在功衰之下,而实通初丧也。假令初丧而有五属亲死,则亦蹔服五服之服,而往彼哭也。诸侯絶期,不应有诸亲始死服,当是敌体及所不臣者,谓始封君不臣诸父昆弟也。

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练则吊。注曰:此谓父在为母也。为母功衰,可以吊人者,以父在故轻于出也。然则凢齐衰十一月皆可以出矣。疏曰:母练父在而得出,则其余丧虽无父亦得出也。母既可矣,诸父灼然。坡案:自期之丧至而禫,十八字旧在三年之丧上。

  既塟大功吊哭而退不聼事焉

集説曰:「既塟大功者,言已有大功之丧已塟也。吊哭而退,谓往吊他丧,则吊哭既毕,即退去,不得与主人袭敛等事。期丧练吊,即亦然也。」

期之丧未塟,吊于乡人,哭而退,不聼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

集説曰:「仪礼丧服传姑姊妹适人无主者,侄与兄弟为之齐衰不杖期。此言期之丧正谓此也。虽未塟,亦可出吊乡人之丧但哭而退,不聼事也。此丧既塟,受以大功之衰,谓之功衰。此后吊于人,可以待主人袭敛等事,但不亲自执其事耳。」

  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

集説曰:「执事谓摈相也,礼馈奠也。轻服可以为人摈相,摈相事轻故也。馈奠之礼重,故不与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

集説曰:此言吊丧之礼恩义有厚薄,故去留有迟速。相趋者,谓与孝子本不相识但相闻姓名而来防趋丧也。以情轻故柩出庙之宫门即退去也。相揖者,已尝相防相识故待柩至大门外之哀次而退

译疏文说:“穿袭衣时设置冒衣,直到小敛之前,就用细麻布覆盖在冒衣上面。皇氏说:‘大敛时脱去冒衣,我没有听说过。’”集解说:“冒衣的说法见于《王制》。袭,是在沐浴后给尸体穿衣。‘则形’的意思是,说尸体虽然已经穿了衣服,如果不设冒衣,尸体的形貌就会显露出来,被人厌恶,所以穿袭衣时要设冒衣。‘后’字是衍文。”

有人问曾子说:“已经遣奠后把剩下的祭品包裹起来,就像吃完饭把剩下的食物包起来一样吗?君子吃完饭会把剩下的食物包起来吗?”曾子说:“您没见过大飨礼吗?大飨礼结束后,卷起盛有三牲的俎,送回宾客的馆舍,这是把父母当作宾客来对待,以此表达哀思。您没见过大飨礼吗?”

集解说:“设置遣奠完毕后,就把牲体剩余的部分包裹起来放在遣车上,送入墓穴。有人怀疑这个礼节,认为就像君子在别人家吃饭,吃完又把剩下的食物包起来带走,岂不是有伤廉洁吗?”曾子用大飨礼来告知他:“大飨礼结束后,卷起盛有三牲肉的俎送回宾客的馆舍,就是这个意思。父母是家之主,现在死了将要下葬,孝子用对待宾客的礼节来对待他们,这是悲哀到了极点的表现。”重复这句话来让他明白。

不是为别人有丧事而前去慰问和赠送礼物。

集解说:此处上面有缺漏的文字。意思是说,不是为对方有丧事而前去慰问赠送礼物吗?慰问是平辈之间的礼节,赠送是尊长对下属的命令。

三年之丧,用丧拜;非三年之丧,用吉拜。

集解说:拜问、拜赐、拜客,都是拜。丧拜,是先稽颡(磕头触地)然后再拜;吉拜,是先拜然后再稽颡。现在查考《檀弓》郑玄的注,认为先拜后稽颡是殷代的丧拜,先稽颡后拜是周代的丧拜。疏文说:郑玄之所以这样知道,是因为孔子所论述的常常把两个朝代对比来说,所以说‘三年之丧我遵循更至诚的’。但是殷代的丧拜,从斩衰到缌麻,都是先拜后稽颡,因为殷代质朴的缘故。周代的制度则是杖期以上,都先稽颡后拜;不杖期以下,才采用殷代的丧拜。这一章的疏义与《檀弓》的疏义互相参看,才能得其详备。

三年之丧,如果有人赠送酒肉,就接受它,但一定要推辞三次。主人穿着丧服接受它,如果是君主的命令就不敢推辞,接受后把它陈列在宗庙里。居丧者不赠送别人东西,别人赠送给他,即使是酒肉也接受。从伯叔父兄弟以下,过了卒哭祭之后,就可以赠送别人东西了。

集解说:“《丧大记》说:‘已经下葬,君主赐食就吃,大夫和父亲的朋友赐食就吃。’这里说‘穿着丧服接受,虽然接受但不吃’。陈列在宗庙,是尊重君主的赏赐。居丧者不赠送别人,是因为哀痛,心中不适合对人施行礼节。卒哭祭后可以赠送别人,是因为服制减轻、哀痛减少的缘故。”

县子说:“三年之丧,像砍断一样;期年之丧,像削尖一样。”

集解说:剡,是削尖的意思。这是说哀痛深浅的不同。

三年之丧,即使是功衰阶段也不去吊唁,从诸侯到士都是这样。如果有五服之内的亲属去世而要去哭丧,就穿着那亲属相应的丧服前去。

疏文说:小祥祭后的丧服,与大功相同,所以叫功衰。丧服虽然外表减轻了,但内心的悲痛仍然沉重,所以不能去吊唁别人。如果有五服之内的亲属去世,前去哭丧,不穿自己的功衰,而是依照那亲属的节度来穿相应的丧服。不去吊唁和前去哭丧,〇这两者贵贱都是一样的。皇氏说:这段文字虽然写在功衰之下,但实际上通用于初丧。假使初丧时有五服之内的亲属去世,也暂时穿五服的丧服,前去哭丧。诸侯断绝期年之丧,不应该有诸亲初死时的服制,应当是指敌体(地位相等)及所不臣者,比如始封的君主不臣服于伯父兄弟。

期年之丧,十一个月练祭,十三个月祥祭,十五个月禫祭。练祭后就可以去吊唁。注解说:这是指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为母亲服功衰,可以去吊唁别人,是因为父亲在所以比外出要轻。那么凡是齐衰十一月都可以外出了。疏文说:母亲练祭父亲在就可以外出,那么其余的丧事即使没有父亲也可以外出了。母亲既然可以,伯父等显然也可以。坡案:从“期之丧”到“而禫”这十八个字,旧本在“三年之丧”上面。

已经下葬的大功之丧,吊唁哭丧后就退去,不参与丧事。

集解说:“已经下葬的大功之丧,是说自己已有大功之丧且已经下葬。吊唁哭丧后退去,是说前去吊唁别人的丧事,吊唁哭丧完毕后,就退去,不参与主人袭敛等事情。期丧练祭后去吊唁,也是这样。”

期年之丧未下葬,吊唁同乡的人,哭丧后就退去,不参与丧事。功衰去吊唁,等待主人行事但不亲自执事。

集解说:“《仪礼·丧服传》说姑姊妹出嫁而无主丧者,侄子和兄弟为之服齐衰不杖期。这里说的期年之丧正是指这个。虽然未下葬,也可以外出吊唁同乡人的丧事,但哭丧后就退去,不参与丧事。这丧事已经下葬,受大功之衰,称为功衰。此后去吊唁别人,可以等待主人袭敛等事情,但不亲自执行其事。”

小功和缌麻之丧,可以执事但不参与礼仪。

集解说:“执事是指傧相,礼仪是指馈奠。轻服可以为人做傧相,因为傧相的事情较轻。馈奠的礼仪较重,所以不参与。”

互相小步快走,出宫门就退去;互相作揖,在哀次就退去;互相慰问,封土成坟后就退去;互相见面,反哭后就退去;朋友,虞祭祔祭后就退去。

集解说:这是说吊丧的礼节恩义有厚薄,所以去留有迟速。相趋者,是说与孝子本不相识,只是听说姓名而来奔丧趋走的。因为情义轻,所以灵柩出庙的宫门就退去。相揖者,是曾经相识,所以等到灵柩到大门外哀次才退去。

也。相问遗者,是有往来恩义故待窆毕而退。尝执贽行相见之礼者,情又加重,故待孝子反哭于家乃退。朋友畴昔情重,生死同殷,故待虞祭祔祭毕而后退也。

译也。互相问候馈赠的,是因为有往来的恩义,所以等到下葬完毕才退去。曾经拿着礼物行相见之礼的,情谊又更深厚,所以等到孝子在家反哭完毕才退去。朋友往日情谊深厚,生死与共,所以等到虞祭、祔祭完毕才退去。

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集説曰:言吊丧者,是为相助凢役,非徒随从主人而已。故年四十以下者,力壮皆当执綍。同乡之人,五十者始衰之年,故随主人反哭;而四十者待土盈圹乃去。若非乡人,则无问长少,皆从主人归优饶逺者。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聼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

  集説曰疑死恐其死也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塟,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

注曰:往而见食,则可食也;为食而往,则不可。党犹亲也。疏曰:亲族不多,食则其食有限;若非党而輙食,则无复限数,必忘哀也。

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集説曰:「功衰,斩衰、齐衰之末服也。酪,説文:乳浆也。」

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集説曰:「曲礼曰:『不胜丧比于不慈不孝,是有子与无子同也。』」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

注曰:「言丧服出入,非此二事皆冠也。免所以代冠,人于道路不可以无饰。堩道路。」疏曰:「此谓塟近而反哭者,若塟逺,反哭在路,则着冠至郊,则乃反着免。小记云:「逺塟者比反哭皆冠,及郊而后免也。」

凢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

疏曰:言小功以上则至斩同,然各在其服限,如此耳。练祥不主大功、小功也。集説曰:洁饰所以交神,故非此四祭则不沐浴也。

疏衰之丧,既塟,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疏曰:此小功文承疏衰既塟之下,亦谓既塟也。凢言见人者,谓与人寻常相见,不论执挚之事。集説曰:疏衰,齐衰也。挚与贽同。

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而从政;九月之丧,既塟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注曰:以《王制》言之,此谓庻人也。从政,从为政者教令,谓给繇役。疏曰:《王制》云:「齐衰大功三月不从政」,此庻人依士礼,卒哭与既塟同三月,故《王制》省文,总云三月也。若大夫、士三年之丧,期不从政,是正礼也。卒哭,金革之事无辟,是权礼也。

曽申问于曽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集説曰:「哀痛之极,无复音莭,所谓哭不偯也。」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集説曰:卒哭以前,犹以生礼事之,故不讳;卒哭后,则事以鬼道,故讳其名也。此专言父之所讳,则子亦不敢不讳,故曰子与父同讳也。父之祖父母、伯父、叔父及姑,等于已小功以下,本不合讳,但以父之所讳,己亦从而讳也。若父之兄弟及姊妹,于已正服朞,已自当讳,不假从父而讳也。此父身是士,故讳王父母;若是庻人,子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也。天子、诸侯讳羣祖。

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集説曰:母为其亲讳,则子于一宫之中亦为之讳;妻为其亲讳,则夫亦不得称其辞于妻之左右。非宫中,非其侧,则固可称矣。孝子闻名,心瞿。凢不言人讳者,亦为其相感动也。从祖昆弟,同曽祖之亲也。若母与妻所讳者,适与已从祖见弟之名同,则为之讳,不但宫中旁侧,其在余处皆讳之。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

注曰:「言虽者,明齐衰以下皆可以丧冠也。始遭丧,以其冠月,则丧服因冠矣。非其冠月,待变除卒哭而冠,次庐也。」疏曰:「次庐者,防重服而言。若齐衰以下,加冠于次舍之处,入哭踊三者三,乃出者,谓既冠后入于丧所,哭而跳踊,每哭一莭而三踊,如此者三,凢为九踊,乃出就处所。

译吊唁,并不是仅仅随从主人而已。四十岁以下的人执挽绳,同乡的人五十岁以下的跟随主人反哭,四十岁以下的人等到墓穴填土满盈才离开。

集解说:说吊丧的人,是为了协助各种劳役,不仅仅是随从主人罢了。所以年龄四十岁以下的人,力气壮盛都应当执挽绳。同乡的人,五十岁是开始衰老的年纪,所以跟随主人反哭;而四十岁的人等到土填满墓穴才离去。如果不是同乡的人,那么不论老少,都跟随主人回去,路途遥远的就早点离开。

丧事期间的饮食虽然粗劣,但必须吃饱。因为饥饿而废弛丧事,不符合礼制;吃饱了却忘记了哀痛,也不符合礼制。视力不清,听力不聪,行走不正,不知道哀痛。君子对此感到忧虑。所以有病时饮酒吃肉,五十岁不极度毁伤身体,六十岁不毁伤身体,七十岁饮酒吃肉,都是为了担心死亡。

集解说:疑死,是担心他死亡。

有丧服在身的人,被召去吃饭,不去。大功以下的丧服,已经安葬后,到别人家去,别人请吃饭。如果是亲族,就吃;如果不是亲族,就不吃。

注说:去了见到食物,就可以吃;为了吃饭而去,就不可以。党,就是亲族的意思。疏说:亲族不多,吃的食物有限制;如果不是亲族却随便吃,就没有限制,必定会忘记哀痛。

穿功衰丧服,吃菜果,喝清水,不吃盐和奶酪,如果实在不能吃,吃盐和奶酪也可以。集解说:“功衰,是斩衰、齐衰中较末等的丧服。酪,《说文》解释为乳浆。”

孔子说:“身上有疮疡就洗澡,头上有创伤就洗头,生病就饮酒吃肉,因哀痛过度而消瘦成病,君子不这样做。因哀痛过度而死,君子称之为没有儿子。”

集解说:“《曲礼》说:‘不能承受丧事等同于不慈不孝,这与有儿子和无儿子是一样的。’”

除了跟随灵柩和反哭,其他情况都不脱去丧冠。

注说:“说的是穿丧服出入,除了这两件事都要戴冠。免是用来代替冠的,人在道路上不可以没有装饰。堩,是道路。”疏说:“这是指安葬在近处而反哭的情况,如果安葬在远处,反哭在路上,那么戴着冠到郊外,然后再改戴免。《小记》说:‘安葬在远处的人,直到反哭都戴着冠,到了郊外才改戴免。’”

凡是小功以上的丧服,除了虞祭、附祭、练祭、祥祭,都不洗澡。

疏说:说小功以上,那么直到斩衰都相同,但各自在其丧服的期限内,像这样罢了。练祭、祥祭主要针对大功、小功而言。集解说:洁净修饰是为了与神灵交往,所以除了这四种祭祀就不洗澡。

穿疏衰丧服,已经安葬后,有人请求见面,就见面;不请求见面,别人穿小功丧服,请求见面,也可以。大功丧服不携带礼物,只有父母的丧服不回避涕泣而见人。疏说:这是小功的条文承接在疏衰已经安葬之下,也是指已经安葬。凡是说见人的,是指与人平常相见,不论携带礼物的事情。集解说:疏衰,就是齐衰。挚与贽相同。

三年的丧服,祥祭后参与政事;一年的丧服,卒哭后参与政事;九个月的丧服,安葬后参与政事;小功、缌麻的丧服,殡殓后参与政事。

注说:根据《王制》来说,这是指庶人。从政,是服从执政者的教令,指服徭役。疏说:《王制》说:“齐衰、大功三个月不参与政事”,这里庶人依照士的礼仪,卒哭与安葬都是三个月,所以《王制》省略文字,总说三个月。如果是大夫、士的三年丧服,一年不参与政事,这是正礼。卒哭后,金革之事不回避,这是权宜之礼。

曾申问曾子说:“哭父母有固定的声音吗?”曾子说:“就像婴儿失去母亲,哪里有什么固定的声音呢?”

集解说:“哀痛到了极点,不再有音律节奏,这就是所说的哭不偯。”

卒哭后避讳名字,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母、姐姐、妹妹、儿子,与父亲避讳的名字相同。集解说:卒哭以前,还以生者的礼节侍奉,所以不避讳;卒哭后,就以鬼神的道理侍奉,所以避讳名字。这里专门说父亲所避讳的,那么儿子也不敢不避讳,所以说儿子与父亲避讳相同。父亲的祖父母、伯父、叔父以及姑母,相当于自己的小功以下,本来不应该避讳,但因为父亲所避讳的,自己也跟着避讳。如果父亲的兄弟及姐妹,对自己正好服期年丧,自己本来应当避讳,不假借跟随父亲而避讳。这里父亲是士,所以避讳祖父母;如果是庶人,儿子来不及侍奉父母,就不避讳祖父母。天子、诸侯避讳所有祖先。

母亲的避讳,在宫中避讳;妻子的避讳,不在她旁边提及。与从祖兄弟同名,就避讳。

集解说:母亲为她亲近的人避讳,那么儿子在一宫之中也替她避讳;妻子为她亲近的人避讳,那么丈夫也不在她左右称呼那些名字。不在宫中,不在她旁边,那么本来就可以称呼了。孝子听到名字,心里惊惧。凡是不说别人避讳名字的,也是为了避免相互感动。从祖兄弟,是同曾祖的亲属。如果母亲与妻子所避讳的,恰好与自己的从祖兄弟名字相同,就替他们避讳,不仅在宫中旁边,在其他地方也都避讳。

因丧事而加冠,即使是三年的丧服也可以。在次庐中加冠后,进去哭踊,三次,然后出来。

注说:“说即使,说明齐衰以下都可以因丧事加冠。刚开始遭遇丧事,如果是加冠的月份,那么丧服就随着加冠了。如果不是加冠的月份,等到变除卒哭后加冠,次庐是丧庐。”疏说:“次庐,是针对重丧服而言的。如果是齐衰以下,在次舍的地方加冠,进去哭踊三次,然后出来的,是说加冠后进入丧所,哭而跳踊,每哭一节而三踊,像这样三次,总共九踊,然后出来到住处。”

」坡谓:「曽子问齐衰大功可因丧服而冠,未及言三年之可也,故记者足之。古者二十而冠,人夏小正二月绥多士女,是冠用二月。假令年二十二月当冠而遭丧,则可因丧而冠。疏云:若正月遭,则二月不得因丧冠也。」

译苏东坡说:“曾子询问齐衰、大功这两种丧服是否可以借着丧礼而行冠礼,但没有来得及说到三年之丧是否也可以这样,所以记录者补充说明了这一点。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夏小正》记载二月‘绥多士女’,说明冠礼是在二月举行。假如一个人二十岁,二月应当行冠礼却遭遇丧事,那么就可以借着丧礼而行冠礼。疏文说:如果是在正月遭遇丧事,那么二月就不能借着丧礼行冠礼了。”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注曰:下殇,小功齐衰之亲,除丧而后可为昏礼。疏曰:末,谓卒哭之后,取妇有酒食之防,集乡党僚友,渉近欢乐,故小功之末乃可。坡谓:大功兼父与已,父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则已大功之末可以加冠矣。然父未可以取妇,则己未可以取妻也。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取妇,则己小功卒哭可以冠取妻矣。

  凢弁绖其衰侈袂

注曰:「侈犹大也。弁绖服者,吊服也。其衰,▯也缌也,疑也。袂之小者二尺二寸,大者半而益之,则侈袂三尺三寸。」疏曰:「大夫以上,侈之士则不侈。」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絶乐。注曰:宫中子,与父同宫者也。礼,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与于乐,谓出行见之,不得观也。疏曰:若异宫则得与乐。崔云:父有服,齐哀以下之服也。若重服则期后,犹有子姓之冠,自当不得与于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注曰:此谓姑姊妹无子寡而死也。夫党无兄弟,无缌之亲也。其主丧不使妻之亲,而使夫之族人。妇人外成主,必宜得夫之姓。类里尹主之丧,无无主也。里尹、闾胥、里宰之属。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庻人。在官者,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里尹主之,亦斯义也。或曰:主之妻之党自主之,非也。夫之党,其祖姑也。疏曰:别録《王度记》云,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説也。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

疏曰:案《聘礼》“已,国君薨,至于主国衰而出”,注云:“可以防服将事”,盖受主君小礼得以防服,若行聘享大事,则吉服,故郑云:“其聘享之事,自若吉也。”集説曰:麻,谓丧服之绖也;绅,大带也。吉防异道,居丧以绖代大带也。执玉不麻,谓着衰绖者不得执玉行礼也。采▯纁之衣也。

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集説曰:国有大祭祀,则丧者不敢哭。然朝奠夕奠之时自即其阼阶下之位,而因仍礼莭之故事以行也。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集説曰:「偯,委曲之声也。菲,草屦也。庐,倚庐也。童子为父后者,则杖。」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絶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絶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注曰:由用也。言知此踊絶地不絶地之情者,能用礼文矣。能用礼文哉?美之也。伯母叔母,义也;姑姊妹,骨肉也。

泄桞之母死,相者由左;泄桞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泄桞之徒为之也。

集说曰:「悼公吊有若之丧,而子游摈,由左则由右,相者非礼也。」此记失礼所自始。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集説曰:饭含也。贝,水物,古者以为货。士丧礼,贝三实于笲。《周礼》天子饭含用玉,此盖异代之制。

士三月而塟,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塟,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塟,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疏曰:大夫以上,位尊念亲,哀情于时长逺士职卑位下,礼数未伸。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集説曰:「诸侯薨,邻国遣使来,先吊,次含,次襚,次赗,次临。四者之礼,一日毕行。」详见上篇。

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壹问之,君于卿大夫比塟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疏曰:「丧大记,君于大夫疾,三问之。此云无算,谓有师保恩旧之亲,故问之无算。或可三问者,谓君自行;此云无算,谓遣使也。」

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防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

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娶妇。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注曰:下殇,小功齐衰之亲,除丧而后可为昏礼。疏曰:末,谓卒哭之后,取妇有酒食之防,集乡党僚友,渉近欢乐,故小功之末乃可。坡谓:大功兼父与已,父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则已大功之末可以加冠矣。然父未可以取妇,则己未可以取妻也。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取妇,则己小功卒哭可以冠取妻矣。

凢弁绖其衰侈袂

注曰:「侈犹大也。弁绖服者,吊服也。其衰,〇也缌也,疑也。袂之小者二尺二寸,大者半而益之,则侈袂三尺三寸。」疏曰:「大夫以上,侈之士则不侈。」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絶乐。注曰:宫中子,与父同宫者也。礼,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与于乐,谓出行见之,不得观也。疏曰:若异宫则得与乐。崔云:父有服,齐哀以下之服也。若重服则期后,犹有子姓之冠,自当不得与于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注曰:此谓姑姊妹无子寡而死也。夫党无兄弟,无缌之亲也。其主丧不使妻之亲,而使夫之族人。妇人外成主,必宜得夫之姓。类里尹主之丧,无无主也。里尹、闾胥、里宰之属。王度记曰:百户为里,里一尹,其禄如庻人。在官者,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里尹主之,亦斯义也。或曰:主之妻之党自主之,非也。夫之党,其祖姑也。疏曰:别録《王度记》云,似齐宣王时淳于髠等所説也。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

疏曰:案《聘礼》“已,国君薨,至于主国衰而出”,注云:“可以防服将事”,盖受主君小礼得以防服,若行聘享大事,则吉服,故郑云:“其聘享之事,自若吉也。”集説曰:麻,谓丧服之绖也;绅,大带也。吉防异道,居丧以绖代大带也。执玉不麻,谓着衰绖者不得执玉行礼也。采〇纁之衣也。

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集説曰:国有大祭祀,则丧者不敢哭。然朝奠夕奠之时自即其阼阶下之位,而因仍礼莭之故事以行也。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集説曰:「偯,委曲之声也。菲,草屦也。庐,倚庐也。童子为父后者,则杖。」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絶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絶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注曰:由用也。言知此踊絶地不絶地之情者,能用礼文矣。能用礼文哉?美之也。伯母叔母,义也;姑姊妹,骨肉也。

泄桞之母死,相者由左;泄桞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泄桞之徒为之也。

集说曰:「悼公吊有若之丧,而子游摈,由左则由右,相者非礼也。」此记失礼所自始。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集説曰:饭含也。贝,水物,古者以为货。士丧礼,贝三实于笲。《周礼》天子饭含用玉,此盖异代之制。

士三月而塟,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塟,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塟,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疏曰:大夫以上,位尊念亲,哀情于时长逺士职卑位下,礼数未伸。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集説曰:「诸侯薨,邻国遣使来,先吊,次含,次襚,次赗,次临。四者之礼,一日毕行。」详见上篇。

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壹问之,君于卿大夫比塟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疏曰:「丧大记,君于大夫疾,三问之。此云无算,谓有师保恩旧之亲,故问之无算。或可三问者,谓君自行;此云无算,谓遣使也。」

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防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

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集説曰:升正柩者,将塟柩朝祖庙,升西阶,用輁轴载柩于两楹间而正之也。其时柩北首,柩有四綍,枚形似箸,两端有小绳,防于口而系于头后,则不能言,所以止喧哗也。五百人皆用之,司马十六人执铎,分居左右,夹柩以号令于众也。葆形如盖,以羽为之。御柩者在柩车之前,若道涂有低昻倾亏,则以所执者为抑▯左右之莭,使执綍者知之也。綍引同耳,庙中曰綍,在涂曰引,互言之。茅以茅为麾也。

译左右各四人,用茅草指挥灵柩。

集説说:将灵柩升上正位,是因为将要安葬灵柩,早晨前往祖庙,登上西阶,用輁轴将灵柩载在两柱之间并摆正。此时灵柩头朝北,灵柩有四条牵引绳,枚的形状像筷子,两端有小绳,塞在嘴里并系在头后,使人不能说话,用来制止喧哗。五百人都使用这种枚,司马十六人拿着铃,分别站在左右,夹着灵柩向众人发号施令。葆的形状像伞盖,用羽毛制成。御柩的人站在灵柩车的前面,如果道路有高下倾斜不平,就用手中所持之物作为左右节制的信号,让拉绳的人知道。綍和引是一样的,在庙中称为綍,在路上称为引,是互相称说。茅是用茅草制成的指挥旗。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

集説曰:「镂簋,簋有雕镂之饰也。冠有笄者为纮,纮在缨处,两端上属,下不结。旅道也,树屏也,立屏当所行之路,以蔽内外也。反坫,反爵之坫也,土为之,在两楹间。山莭,刻山于柱头之斗拱也。藻,水草,藻棁,昼藻于梁上之短柱也。难为上,言僭上也。」

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集説曰:大夫祭用少牢,不合用豚。肩在爼不在豆。此但喻其极小,谓并豚两肩亦不能掩豆耳。难为下言偪下也。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他如奔丧礼然。集説曰:三年之丧,父母之丧也,女嫁者为父母期,而云三年者,以本亲言也。逾封,越彊也。以诸侯吊礼者,谓夫人行道车服待之,若待诸侯者。主国致礼,闱门非正门,宫中往来之门也。侧阶非正阶,东房之旁阶也。此皆异于女賔,主国君在阼阶上,不降迎也。奔丧谓哭踊髽麻之类,嫌夫人之位尊,恐与卿大夫之妻奔丧礼异,故明之。

  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集説曰:「抚死而抚其尸也。嫂叔宜逺嫌,故皆不抚。」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

集説曰:三患,言为学之君子;五耻,言为政之君子也。居位而无善言之可闻,是不能讲明政事,一耻也。有言无行,是言行不相頋,二耻也。始以有徳而进,今以无徳而退,三耻也。不能抚民使之逃散,四耻也。国有功,后已与彼众寡相等,而彼之功绩倍于己,是不能作兴率励其下,五耻也。熊氏曰:闻者稽之典籍,问于师友,学者加讲习讨论之功。

孔子曰:「防年则乗驽马,祀以下牲。」

集説曰:「周礼校人六马曰种马戎马齐马道马田马驽马驽马其最下者,下牲如常。祭用大牢者,降用少牢;少牢者,降用特牲;特豕者,降用特豚之类以年防故,贬损也。」《王制》云:「凢祭,丰年不奢,防年不俭与此不同,未详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于是乎书。注曰:时人转而僭上,士之丧礼已废矣。孔子以教孺悲,国人乃复书而存之。

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集説曰:「蜡祭见《郊特牲》,若狂,言饮酒醉甚也。未知其乐,言醉无礼仪,方且可恶,何乐之有?孔子言百日劳苦而有此蜡,农民终嵗勤动,今仅使之为一日饮酒之欢,是乃人君之思泽,非尔所知,言其义大也。」

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集説曰:「张张▯也;弛,落▯也。孔子以弓喻民,谓弓之为噐,久张而不弛则力必絶,久弛而不张则体必变犹民久劳苦而不休息,则其力惫;乆休息而不劳苦,则其志逸。弓必有时而张有时而弛;民必有时而劳有时而息。文武弗能言,虽文王、武王亦不能为治也。一于逸乐则不可,故言『文武弗为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集説曰:「献子,鲁大夫,仲孙蔑。正月,周正,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也有事上帝,郊祭也。七月,建午之月也。日至夏至,也有事于祖,禘祭也。《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盖夏正建已之月,郊用冬至,礼之当然。此言献子变礼用七月禘祭,然不言自献子始,而但言献子为之,盖一时之事耳。」

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

疏曰:天子命畿外诸侯夫人,若畿内诸侯夫人

译孔子说:“管仲使用雕镂的簋和朱红色的纮,在道路上树立屏风,设置反坫,在斗拱上雕刻山形,在梁上的短柱上绘制水草花纹。他是一位贤能的大夫,但难以作为臣下的表率。”

集解说:“镂簋,是指簋上有雕镂的装饰。冠上有笄的称为纮,纮位于冠缨处,两端向上系结,下端不结。旅,是道路;树,是树立屏风,在行进的道路旁树立屏风,以遮蔽内外。反坫,是放置酒杯的土台,用土制成,位于两根楹柱之间。山节,是在柱头的斗拱上雕刻山形。藻,是水生植物;藻棁,是在梁上的短柱上绘制水草花纹。难为上,是说僭越了上级的礼制。”

晏平仲祭祀祖先,猪肩肉小得盖不住豆器,他是一位贤能的大夫。但难以作为臣下的表率,君子在上不僭越上级,在下不逼迫下级。

集解说:“大夫祭祀使用少牢,不应该用豚。猪肩放在俎上,不在豆里。这里只是比喻其极小,意思是连豚的两肩肉也盖不住豆器。难为下,是说逼迫下级。”

妇人如果不是为父母守三年之丧,就不越过国境去吊唁;如果是为父母守三年之丧,那么国君的夫人可以回国。夫人回国时,按照诸侯吊唁的礼仪对待她,接待她就像接待诸侯一样。夫人到达后,从闱门进入,从侧阶登上,国君站在阼阶上,其他礼仪如同奔丧的礼仪一样。

集解说:“三年之丧,是指父母的丧礼。女子出嫁后为父母服丧为期年,这里说三年,是从本亲的角度来说的。逾封,是越过疆界。以诸侯吊礼,是说夫人在路上乘坐的车马服饰,接待她就像接待诸侯一样。主国致礼,闱门不是正门,是宫中往来的门。侧阶不是正阶,是东房旁边的台阶。这些都不同于女宾,主国国君站在阼阶上,不降阶迎接。奔丧是指哭踊、髽麻之类的礼仪,因为担心夫人地位尊贵,恐怕与卿大夫之妻奔丧的礼仪不同,所以加以说明。”

嫂子不抚摸叔父的尸体,叔父不抚摸嫂子的尸体。

集解说:“抚,是抚摸死者并抚摸其尸体。嫂叔之间应当避嫌,所以都不抚摸。”

君子有三种忧虑:没听说过,忧虑不能听到;已经听到了,忧虑不能学习;已经学习了,忧虑不能实行。君子有五种耻辱:占据那个职位,却没有相应的言论,君子以此为耻;有言论,却没有相应的行动,君子以此为耻;已经得到了,却又失去了,君子以此为耻;土地有余而百姓不足,君子以此为耻;众寡相等却加倍索取,君子以此为耻。

集解说:“三患,说的是做学问的君子;五耻,说的是执政的君子。占据职位却没有善言可闻,是不能讲明政事,这是一耻。有言无行,是言行不相顾,这是二耻。起初因为有德而进用,现在因为无德而退位,这是三耻。不能安抚百姓导致他们逃散,这是四耻。国家有功,后来自己与别人众寡相等,而别人的功绩却加倍于自己,是不能作兴率励下属,这是五耻。熊氏说:闻,是查考典籍,向师友请教;学,是增加讲习讨论的功夫。”

孔子说:“荒年则乘坐劣马,祭祀使用下等的牺牲。”

集解说:“《周礼》校人六马分为种马、戎马、齐马、道马、田马、驽马,驽马是最下等的,下牲如常。祭祀使用大牢的,降用少牢;使用少牢的,降用特牲;使用特豕的,降用特豚之类,因为荒年的缘故,所以贬损。”《王制》说:“凡是祭祀,丰年不奢侈,荒年不节俭。”这与这里不同,未详。

恤由去世,哀公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的丧礼,于是记载下来。注说:“当时人们转而僭越上级,士的丧礼已经废弛了。孔子用来教导孺悲,国人于是重新记载并保存下来。”

子贡观看蜡祭,孔子说:“赐啊,你快乐吗?”回答说:“全国的人都像发狂一样,赐不知道有什么快乐的。”孔子说:“百日的蜡祭,是一日的恩泽,这不是你所知道的。”

集解说:“蜡祭见《郊特牲》,若狂,是说饮酒醉得很厉害。未知其乐,是说醉得没有礼仪,正且可恶,有什么快乐?孔子说百日劳苦而有此蜡祭,农民终年勤动,现在仅让他们有一日饮酒的欢乐,这是人君思泽,不是你所知道的,是说其意义重大。”

只拉紧弓弦而不放松,文王武王也不能做到;只放松弓弦而不拉紧,文王武王也不这样做。一张一弛,是文王武王之道。

集解说:“张,是拉紧;弛,是放松。孔子用弓比喻百姓,说弓作为器具,久张而不弛则力必断,久弛而不张则体必变,犹如百姓久劳苦而不休息,则其力疲惫;久休息而不劳苦,则其志安逸。弓必有时而张有时而弛;百姓必有时而劳有时而息。文武弗能,是说即使文王、武王也不能治理。一于逸乐则不可,所以说‘文武弗为’。”

孟献子说:“正月冬至,可以祭祀上帝;七月夏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献子所做的事。”

集解说:“献子,是鲁国大夫,仲孙蔑。正月,是周正,建子之月。日至,是冬至,有事于上帝,是郊祭。七月,是建午之月。日至,是夏至,有事于祖,是禘祭。《明堂位》说:‘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盖夏正建巳之月,郊用冬至,是礼之当然。这里说献子变礼用七月禘祭,但不说自献子开始,而只说献子为之,大概是一时之事。”

夫人不经过天子册命,是从鲁昭公开始的。

疏说:“天子册命畿外诸侯的夫人,若是畿内诸侯的夫人……”

及卿大夫之妻,则玉藻注云:「天子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也。」集说曰:「昭公娶呉,为同姓,不敢告天子,天子亦不命之,后遂以为常,此记鲁失礼之由。」

译等到卿大夫的妻子,那么《玉藻》的注解说:“天子、诸侯任命他们的臣子,后、夫人,也任命他们的妻子。”集解说:“昭公娶吴国女子,因为是同姓,不敢告知天子,天子也没有任命她,后来就把它当作常例,这是记载鲁国失礼的原因。”

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

疏曰:外宗者,谓君之姑姊妹之女及舅之女及从母皆是也。内宗者,君五属内之女。内宗为君服斩衰,为夫人齐衰。此云犹内宗也,则齐斩皆同君夫人者,是国人所称号。此外宗谓嫁在国中者,若国外当云诸侯也。古者大夫不外娶,故君之姑姊妹嫁于国内大夫为妻,是其正也。诸侯不内娶,故舅女及从母不得在国中。凢内外宗皆防有爵者,其无服而嫁于诸臣从为夫之君,内外宗皆然。若嫁于庻人,则亦从其夫为国君服齐衰三月,亦内外宗皆然也。此等内外宗,熊氏云:虽嫁在他国,皆为本国君服斩也。今依用之。若贺循等云:在己国则得服,若在他国则不得也。今并存焉。集说曰:案《仪礼·丧服疏》云:外宗有三,《周礼》外宗之女有爵,通卿大夫之妻,一也;杂记注谓君之姑姊妹之女、舅之女、从母皆是,二也;若姑之子妇、从母之子妇,其夫是君之外亲,为君服斩,其妇亦名外宗,为君服期,三也。内宗有二,《周礼》内女之有爵,谓同姓之女悉是,一也;杂记注君之五属之内女,二也。

廐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注曰:「言拜之者,为其来吊。已,宗伯职曰:『以吊礼哀祸灾』。」

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逰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集说曰:「管仲遇羣盗,简取二人而荐进之,使为公家之臣。且曰:『为其所与交逰者,是邪僻之人,故相诱为盗尔。此二人本是堪可之人,可任用也。』其后管仲死,桓公使此二人为管仲服宦,犹仕也。记者言仕于大夫,更升于公而为大夫,着服自此始。以君命不可违也。盖于礼,违大夫而之诸侯,不为大夫反服。桓公之意,盖不忘管仲之举贤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

集说曰:过失,误也。举,犹称也。起,起立也。失言不自安,故起立示改变之意。诸臣之名,或与君之讳同,则称字也。

  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

集说曰:内乱,谓本国祸难也。言卿大夫在国,若同僚中有谋作乱者,力能讨,则讨之;力不能讨,则谨自畏避,不得干与。其或冦患在外,如邻国来攻,则不可逃避,当尽力捍御,死义可也。

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集说曰:「赞大行,古礼书篇名也。其书必皆赞説大行人之职事,今记者引之,故云『赞大行』。曰:『子男执璧,非圭也。』记者失之。博三寸,圭也。厚半寸,圭璧各厚半寸也。剡上,削杀其上也。藻,借玉者以韦衣板,而藻画朱白苍三色为六行,故曰『藻三采六等』也。」

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集说曰:「问其先人始仕食禄当何君时?文公至哀公七君。」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注曰:「庙新成,必衅之,尊而神之也。」宗人先请于君曰:「请命以衅某庙。」君诺之,乃行。疏曰:「初受命于寝门内之时,君与祝等皆着朝服缁衣素裳。其祝、宗人等皆入庙之时,则爵弁纯衣。爵弁,士服也。纯衣,丝衣,则▯衣纁裳也。」

雍人拭羊,宗人祝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

注曰:居上者,宰夫也。宰夫摄主也,拭浄也。疏曰:拭于庙门外入。

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

注曰:自由也。衈谓将刲割牲,以衅先灭耳,旁毛荐之。耳聼声者,告神欲其聼之。疏曰:自中者,由室东西之中,谓两阶之间也。门,庙门也。夹室,东西厢也。门与夹室各一鸡,凢用三鸡,亦升屋而割之。如上用羊法,衈皆于屋下者,未刲割羊与鸡时,先衈以荐神庙,则在庙屋下;门与夹室则在门、夹室屋下也。

译外宗为君夫人服丧,如同内宗一样。

疏文说:所谓外宗,是指国君的姑母、姐妹的女儿,以及舅父的女儿和姨母的女儿等。内宗,是指国君五服以内的女性亲属。内宗为国君服斩衰,为夫人服齐衰。这里说“如同内宗”,那么齐衰和斩衰都同于国君和夫人,这是国人对她们的称呼。此外,外宗是指嫁在国内的人,如果嫁在国外,应当称为诸侯。古代大夫不在国外娶妻,所以国君的姑母、姐妹嫁给国内的大夫为妻,这是正常的。诸侯不在国内娶妻,所以舅父的女儿和姨母的女儿不能在国内。凡是内外宗,都要防止她们有爵位,那些没有服制关系而嫁给各位臣子,跟随丈夫为国君服丧,内外宗都是这样。如果嫁给平民,也跟随丈夫为国君服齐衰三个月,内外宗也都是这样。关于这些内外宗,熊氏说:即使嫁到其他国家,都为本国的国君服斩衰。现在采用这种说法。如果像贺循等人所说:在本国就可以服丧,如果在其他国家就不能服丧。现在两种说法都保留。集解说:查《仪礼·丧服疏》说:外宗有三种,《周礼》中外宗之女有爵位,通指卿大夫的妻子,这是第一种;《杂记》注说国君的姑母、姐妹的女儿、舅父的女儿、姨母的女儿都是,这是第二种;如果姑母的儿子之妻、姨母的儿子之妻,她们的丈夫是国君的外亲,为国君服斩衰,她们的妻子也叫外宗,为国君服期,这是第三种。内宗有两种,《周礼》中内女有爵位,指同姓之女都是,这是第一种;《杂记》注说国君五服以内的女性,这是第二种。

马棚失火,孔子拜谢。乡里的人因为火灾前来慰问,孔子拜谢他们。士拜一次,大夫拜两次,这也是互相慰问的礼节。

注解说:“说拜谢他们,是因为他们前来吊唁。《宗伯职》说:‘用吊礼哀悼祸灾’。”

孔子说:“管仲遇到盗贼,从中选取了两个人。把他们推荐给国君做臣子,说:‘他们交往的朋友虽然邪僻,但这两个人是可以任用的。’管仲死后,桓公让这两个人为管仲服丧,在仕于大夫的人中为大夫服丧,是从管仲开始的。这是有国君的命令啊。”

集解说:“管仲遇到一群盗贼,挑选了两个人推荐他们,让他们做公家的臣子。并且说:‘因为他们交往的朋友是邪僻之人,所以被引诱做盗贼。这两个人本来是堪可任用的人。’后来管仲死了,桓公让这两个人为管仲服丧,宦,就是仕的意思。记录者说仕于大夫,再升为公家的大夫,穿丧服从这里开始。因为国君的命令不可违背。大概按照礼制,违背大夫而投靠诸侯,不为大夫反服丧。桓公的意思,大概是不忘记管仲举荐贤才。”

说话时误说了国君的讳名,就要站起来;如果自己的名字与国君的讳名相同,就称字。

集解说:过失,就是错误。举,就是称说。起,就是起立。失言感到不自安,所以起立表示改变的意思。各位臣子的名字,如果与国君的讳名相同,就称字。

内部动乱不参与,外部祸患不逃避。

集解说:内乱,指本国的祸难。说卿大夫在国内,如果同僚中有谋反作乱的人,力量能讨伐,就讨伐他;力量不能讨伐,就谨慎地自我畏惧躲避,不得干预。如果有寇患在外面,比如邻国来攻打,就不能逃避,应当尽力抵御,为义而死是可以的。

《赞大行》说:“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宽三寸,厚半寸,削尖上部,左右各一寸半。是玉制的。藻纹三色,六等。”

集解说:“《赞大行》,是古礼书的篇名。那书必定都赞说大行人的职事,现在记录者引用它,所以说‘赞大行’。说:‘子男执璧,不是圭。’记录者错了。宽三寸,是圭。厚半寸,圭和璧各厚半寸。剡上,是削杀其上部。藻,借玉的人用韦皮包裹木板,而藻画朱、白、苍三色为六行,所以说‘藻三采六等’。”

哀公问子羔说:“你的俸禄相当于什么职位?”回答说:“相当于文公时的下执事。”集解说:“问他的祖先开始做官食禄相当于哪个国君的时候?从文公到哀公七位国君。”

建成宗庙就衅祭它,其礼仪祝、宗人、宰夫、雍人都穿爵弁纯衣。注解说:“宗庙新建成,必须衅祭,尊崇而神化它。”宗人先向国君请示说:“请命令衅祭某庙。”国君答应,才进行。疏文说:“最初在寝门内接受命令的时候,国君和祝等都穿着朝服缁衣素裳。那祝、宗人等进入宗庙的时候,就穿爵弁纯衣。爵弁,是士的服装。纯衣,是丝衣,就是玄衣纁裳。”

雍人擦拭羊,宗人祝告,宰夫在北面碑前,面向南,以东为上。

注解说:居上位的是宰夫。宰夫代理主人,拭,是洁净。疏文说:在宗庙门外擦拭后进入。

雍人举起羊登上屋顶,从屋顶中间,面向南割羊,血流在前面,然后下来。门和夹室都用鸡,先门后夹室,它们的衈都在屋下。割鸡,门对着门,夹室对着中室。

注解说:自,是从。衈,是将要割牲,先割下耳朵,旁边的毛荐之。耳朵听声音,告诉神希望它听。疏文说:自中,是从室东西的中间,指两阶之间。门,是宗庙门。夹室,是东西厢。门和夹室各一只鸡,总共用三只鸡,也登上屋顶割之。如上用羊的方法,衈都在屋下,是指未割羊和鸡时,先衈以荐神庙,就在宗庙屋下;门和夹室就在门、夹室屋下。

衈讫,为衅之时,门则当门屋之上中;夹室则当夹室上之中。故云门当门,夹室中室也。

译祭祀完毕,到了用牲血涂饰的时候,门的位置应当在门屋的上方正中;夹室的位置应当在夹室的上方正中。所以说门对应门,夹室对应中室。

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

注曰:「有司宰夫、祝、宗人告者,告宰夫。」

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

  注曰君朝服者不至庙也

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

疏曰:考之者,谓盛馔以落之。庾蔚云:「落,谓与賔客燕防,以酒食浇落之,即欢乐之义也。」

凢宗庙之噐,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集说曰:「名者,有名之噐,若尊彜之属也。豭豚、牡豚也。」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噐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疏曰:有司官陈噐皿者,使者使从已来。有司之官陈夫人嫁时所赍噐皿之属,以还主国也。主人有司亦官受之者,主国亦使有司官领受之也。并云官者,明付受悉如法也。集说曰:出夫人有罪而出之,还本国也。在道至入,犹以夫人礼者,弃妻致命其家,乃义絶也。将命者,谦言寡君不敏,不能从夫人以事宗庙社稷,而不斥言夫人之罪。答言前辞不教,谓纳采时固尝以此为辞矣。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集说曰:遣妻必命由尊者,故称舅,称兄。兄谓夫之兄也。此但言夫致之之辞,若舅与兄致之之辞,未闻也。上文已有主人对辞,下文因姑姊妹故重言对言。某之姑不肖,或某之姊不肖,或某之妹不肖,故云,亦皆称之也。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飱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集说曰:少施氏,鲁恵公子施父之后。作而辞,起而辞谢也。疏食,麤疏之食也。飱,以饮浇饭也。礼食竟更,作三飱以助饱。实不敢以伤吾子者,言麤疏之饭不可强食以致伤害也。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防

注曰:纳币谓昏礼纳徴也。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者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两五寻则每巻二丈也。合之则四十尺,今谓之匹,犹匹偶之云与?

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己;见诸父,各就其寝。

集说曰:「立于堂下,则妇之入也已过其前,此即是见之矣,不复各特见之也。诸父旁尊,故明日各诣其寝而见之。」

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疏曰:十五许嫁而笄,若未许嫁至二十而笄,以成人礼言之,妇人执其礼者,十五许嫁而笄,则主妇及女賔为笄礼,主妇为之着笄,女賔以醴礼之。未许嫁而笄者,则妇人礼之无主,妇女賔不备仪也。燕则鬈首者,谓既笄之后,寻常在家燕居,则去其笄而分髪为鬐紒也。此谓未许嫁,故虽已笄,犹为少者处之。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防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疏曰:韠,韨也。下广上狭,象天地数也。上縁谓之防縁,韠之上畔,其缝广狭,去上畔五寸也。下纰用爵韦,防之所用无文,防纰同类,则知防之所用与纰同也。旁縁谓之纰,两邉纰以爵韦,濶六寸,倒襵之,两厢各三寸也。不至下五寸者,是两旁之纰不至韠之下畔,濶五寸纯縁也。素谓生帛,纰不至之处,横纯之以生帛,此帛上下各濶五寸也。紃,绦也,谓五采之绦,置于诸缝之中。

  礼记述注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述注卷十九

  安溪 李光坡 撰

  丧大记第二十二

疏曰:郑云“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刘元云:“记”谓之“大”者,言其委曲详傋

译有关官员都在乡室站立,门口有官员当门而立,面朝北。祭祀结束后,宗人报告事情完毕,于是大家都退下。

注说:“有司、宰夫、祝、宗人报告的人,是向宰夫报告。”

向君主回报说:“在某庙祭祀完毕。”到寝宫回报。君主在门内朝南站立,穿着朝服。回报完毕后,才退下。

注说君主穿朝服,是因为没有到宗庙去。

路寝建成则只举行落成礼而不涂血,涂血是交接神明的方法。

疏说:举行落成礼,是说用丰盛的酒食来庆祝落成。庾蔚说:“落成,是说与宾客宴饮,用酒食浇洒庆祝,也就是欢乐的意思。”

凡是宗庙的器物,有名称的器物制成,就用公猪小猪涂血。

集解说:“有名称的,是有名的器物,像尊彝之类。豭豚,是公猪小猪。”

诸侯遣出夫人,夫人从出发直到到达她的国家,都按夫人的礼仪行走,按夫人的礼仪进入。使者传达命令说:“我们国君不聪明,不能跟随夫人侍奉社稷宗庙,派臣下某敢向执事报告。”主人回答说:“我们国君本来先前就推辞没有教导,我们国君怎敢不恭敬地等待命令。”有关官员陈列器皿,主人的有关官员也按官职接受。

疏说:有关官员陈列器皿,是使者让随从带来。有关官员陈列夫人出嫁时带来的器皿之类,以归还主国。主人的有关官员也按官职接受,是主国也派有关官员领受。都说官,表明交付接受都合乎法度。集解说:遣出夫人是因为有罪而遣出,回到本国。在路上直到进入,还按夫人礼仪,是因为弃妻向娘家报告,才断绝义理。传达命令的人,谦称国君不聪明,不能跟随夫人侍奉宗庙社稷,而不直说夫人的罪过。回答说先前推辞没有教导,是说纳采时本来就用这个作为推辞的话。

妻子被休弃,丈夫派人送达休书说:“某不聪明,不能跟随共同供奉祭祀的谷物,派某,敢向侍者报告。”主人回答说:“某的儿子不成器,不敢逃避惩罚,怎敢不恭敬地等待命令。”使者退下,主人拜送。如果公公在,就称公公;公公去世,就称哥哥;没有哥哥,就称丈夫。主人的辞令说:“某的儿子不成器。”如果是婆婆、姐妹,也都称她们。

集解说:遣妻必须命令由尊者发出,所以称公公,称哥哥。哥哥指丈夫的哥哥。这里只说丈夫送达的辞令,如果是公公和哥哥送达的辞令,没有听说过。上文已经有主人回答的辞令,下文因为婆婆姐妹的缘故重复说回答的话。某人的婆婆不成器,或者某人的姐姐不成器,或者某人的妹妹不成器,所以说,也都称她们。

孔子说:“我在少施氏那里吃饭而吃饱,少施氏按礼仪给我吃饭。我祭祀时起身推辞说:‘粗劣的食物不足以祭祀。’我喝粥时起身推辞说:‘粗劣的食物,不敢用来伤害我的身体。’”

集解说:少施氏,是鲁惠公子施父的后代。起身推辞,是起身谢罪。粗劣的食物,是粗糙的食物。喝粥,是用汤浇饭。礼仪规定吃饭结束后,起身三次喝粥以帮助吃饱。实在不敢用来伤害我的身体,是说粗糙的饭不能强迫吃以致伤害身体。

纳币一束,一束五两,一两五寻。

注说:纳币是说婚礼纳征。十个为一束,贵成数。两两合其卷,称为五两八尺,叫寻。两五寻则每卷二丈。合起来就是四十尺,现在叫匹,还是匹偶的意思吗?

妇人拜见公公婆婆、兄弟、婆婆的姐妹,都站在堂下,面朝西,以北为上,这是拜见自己;拜见各位伯叔父,各自到他们的寝室。

集解说:“站在堂下,那么妇人进入时已经经过他们面前,这就是拜见了,不再各自单独拜见。各位伯叔父是旁系尊长,所以第二天各自到他们的寝室拜见。”

女子即使没有许配人家,二十岁也加笄,由妇人主持礼仪。闲居时则盘发。疏说:十五岁许配人家而加笄,如果没有许配人家到二十岁加笄,按成人礼来说,由妇人主持礼仪,十五岁许配人家而加笄,则由主妇和女宾主持笄礼,主妇为她戴上笄,女宾用醴酒礼她。没有许配人家而加笄的,则由妇人礼她,没有主人,妇女宾客不备仪。闲居时盘发,是说加笄之后,平常在家闲居,就取下笄而分头发为髻。这是说没有许配人家,所以虽然已经加笄,还按年少者对待。

蔽膝长三尺,下宽二尺,上宽一尺,上缘去上五寸,用黑红色皮革镶边六寸,不到下五寸,用白绢镶边,用五彩丝线缝制。

疏说:蔽膝,就是韨。下宽上窄,象征天地数。上缘叫上缘,蔽膝的上边,其缝的宽窄,去上边五寸。下边用黑红色皮革,上缘所用没有花纹,上缘和下边同类,就知道上缘所用与下边相同。旁缘叫旁缘,两边用黑红色皮革镶边,宽六寸,倒折之,两边各三寸。不到下五寸,是两边的旁缘不到蔽膝的下边,宽五寸的白绢镶边。白绢指生帛,旁缘不到的地方,横着用生帛镶边,这帛上下各宽五寸。缝,是绦,指五彩的绦,放在各缝之中。

礼记述注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述注卷十九

安溪 李光坡 撰

丧大记第二十二

疏说:郑玄说“丧大记”,是因为它记载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的事情。刘元说:“记”称为“大”,是说它委曲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