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述注卷二十四
:大人王公之谓也。游言,无根不定之言也。易曰:诬善之人,其辞游。为人上者,倡之以诚慤笃实之言,天下犹有欺诈以罔上者,苟以游言倡之,则天下荡然虚浮之风作矣,可不慎乎?可言而不可行,过言也;可行而不可言,过行也。君子弗言弗行,则言行不越乎中,民将效之。言不敢髙于行,而言之必可行也;行不敢髙于言,而必为继之道也。
译“大人”指的是王公贵族。游言,是没有根基、不确定的言论。《易经》说:诬陷善良的人,他的言辞是游移不定的。作为统治者,如果用真诚笃实的言论来倡导,天下还有欺诈蒙蔽上级的人;如果如果用游移不定的言论来倡导,那么天下就会兴起虚浮不实的作风,这能不慎重吗?可以说出来却做不到,是言语过分;做得出来却说不出来,是行为过分。君子不说不做,那么言行就不会偏离中道,百姓将会效仿他。言语不敢超越行为,所说的话必定是可以做到的;行为不敢超越言语,必定是言行相承的道理。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故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敝,则民谨于言而慎于行。」《诗》云:「慎尔出话,敬尔威仪。」《大雅》曰:「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
集说曰:道化诲之也。道人以言,而必虑其所终,恐其行之不能至,则为虚诞也。禁谨饬之也。禁人以行,而必稽其所敝,虑其末流之或偏也。如是则民皆谨言而慎行矣。《诗》大雅《抑》之篇,《大雅》《文王》之篇,穆穆深逺之意,于叹美辞缉继续也。熙,光明也。两引《诗》,皆以为谨言之证。吕氏曰:进取于善者,夷考其行而不掩,犹不免于狂,况不在于善者乎?故曰:「言必虑其所终」,夷惠之清和,其末犹为隘与不恭。故曰:「行必稽其所敝」。《文王》之徳,亦不越敬其容止而已。
子曰:「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徳壹。」《诗》云:「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集说曰:诗小雅都人士之篇,周忠信也。马氏曰:狐裘黄黄,服其服也。其容不改,文以君子之容也。出言有章,遂以君子之辞也。行归于周,实以君子之徳也。
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徳。」《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集说曰:「君之待臣,表里如一,故曰可望而知。臣之事君,一由忠诚,其职业可称述而记志。此所以上下之间,不疑不忒也。」尹吉,伊尹告太甲之书,今《咸有一徳篇。文《诗》《曹风》《鸤鸠》之篇,引书以证君臣相得,又引《诗》以证壹徳之义。
子曰:「有国家者,章义▯恶,以示民厚,则民情不贰。」《诗》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
陆氏曰:章,义如字。《尚书》作「善」,皇云:义,善也。吕氏曰:章,明也;▯病,也。明之斯好之矣,病之斯恶之矣。善居其厚,恶居其薄。此所以示民厚也。好善恶恶之分定,民情所以不贰也。《诗》《小雅》《小明》之篇,引之以明章善之义。
子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小雅》曰:「匪其止共,维王之卭。」注曰:难知,有奸心也。重,犹尚也。援,犹引也。言君所不及,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不烦以其所不知,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凡告谕人,当随其才以诱之。「上帝」喻君也。板板,辟也。卒,尽也。▯,病也。此君使民惑之诗。卭,劳也。言臣不止于恭敬其职,惟使王之劳。此臣使君劳之诗也。方氏曰:上人疑,犹豫不明也。臣有可仪之行,而所重者不在乎辞,则凡有所行者无伪行矣。苟有所言者无虚辞矣。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故上不可以防刑而轻爵。《康诰》曰:「敬明乃罚。」《甫刑》曰:「播刑之不廸。」
注曰:「播犹施也,不衍字耳。廸,道也。言施刑之道。」疏曰:「皇氏云:「言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秪由君上爵加于小人,不足劝人为善也;由刑罚加于无罪之人,不足耻其为恶。由赏罚失所,故致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故君上不可轻防之。」
子曰:「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君毋以小谋大,毋以逺言近,毋以内图外,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逺臣不蔽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
集说曰:大臣不见亲信,则民不服从其令,故不宁也。此盖由臣之忠不足于君,君之敬不足于臣,君与臣富贵已过极也。由是迩臣之党相比,以夺大臣之柄,而使之不得治其事,故大臣所以不可不敬者,以其
译孔子说:“君子用言语来引导百姓,用行为来约束百姓。所以说话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行动一定要考察它可能产生的弊端,这样百姓就会在言语上谨慎,在行动上慎重。”《诗经》说:“谨慎你的出言,敬重你的威仪。”《大雅》说:“文王庄重深远,在光明中正中恭敬地止息。”
集解说:“道”是教化、教诲的意思。用言语引导百姓,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是担心百姓实行起来不能达到,那就成为虚妄荒诞了。“禁”是谨慎、整饬的意思。用行为约束百姓,一定要考察它可能产生的弊端,是担心末流可能会偏颇。像这样,百姓就会都谨言慎行了。《诗经》大雅《抑》篇,《大雅》《文王》篇,“穆穆”是深远的意思,“于”是叹美之辞,“缉”是继续的意思。“熙”是光明的意思。这两处引用《诗经》,都是作为谨言的佐证。吕氏说:“进取于善的人,考察他的行为而不掩饰,尚且不免于狂妄,何况那些不在善道上的人呢?所以说:‘言语一定要考虑它的最终结果’,伯夷和柳下惠的清高与随和,他们的末流尚且显得狭隘和不恭敬。所以说:‘行动一定要考察它可能产生的弊端’。《文王》的德行,也不过是恭敬他的仪容举止罢了。”
孔子说:“治理百姓的人,服饰不杂乱,举止有常度,以此来统一百姓,那么百姓的德行就会专一。”《诗经》说:“那些都城的士人,穿着黄狐皮裘,他们的仪容不变,出言有章法,行为归于周正,是万民所仰望的。”
集解说:“《诗经》小雅《都人士》篇,‘周’是忠信的意思。马氏说:‘狐裘黄黄’,是穿着合乎身份的服饰。‘其容不改’,是用君子的仪容来修饰自己。‘出言有章’,是用君子的言辞来行事。‘行归于周’,是用君子的德行来充实内心。”
孔子说:“在上位的人,可以望见而知晓;在下位的人,可以称述而铭记。这样君主就不会怀疑他的臣子,臣子也不会迷惑于君主。”尹吉说:“只有尹躬和商汤,都有专一的德行。”《诗经》说:“善良的人,君子,他们的仪容没有差错。”
集解说:“君主对待臣子,表里如一,所以说可以望见而知晓。臣子侍奉君主,一律出于忠诚,他们的职责可以称述而铭记。这就是上下之间不怀疑、不错误的原因。”尹吉,是伊尹告诫太甲的书,即现在的《咸有一德》篇。文中引用《尚书》来证明君臣相得,又引用《诗经》来证明专一德行的意义。
孔子说:“拥有国家的人,彰明善行,厌恶恶行,以此来向百姓显示敦厚,那么百姓的情意就不会有二心。”《诗经》说:“安守你的职位,喜好正直。”
陆氏说:“章,义如字。《尚书》作‘善’,皇氏说:‘义,就是善’。吕氏说:‘章,是彰明的意思;‘〇’是病、厌恶的意思。彰明它,就会喜好它;厌恶它,就会憎恶它。善居于厚道,恶居于薄道。这就是向百姓显示敦厚的原因。好善恶恶的分别确定了,百姓的情意所以不会有二心。《诗经》小雅《小明》篇,引用它来阐明彰明善行的意义。”
孔子说:“在上位的人犹豫不决,百姓就会迷惑;在下位的人难以了解,君主就会辛劳。所以治理百姓的人,彰明喜好来向百姓显示风俗,谨慎厌恶来抵御百姓的淫邪,那么百姓就不会迷惑了。臣子有可效法的行为,不尚虚辞,不援引君主所不及的,不烦扰君主所不知的,那么君主就不会辛劳了。”《诗经》说:“上帝违背正道,下民全都受害。”《小雅》说:“不是他们不恭敬,而是让君王辛劳。”注解说:“难知,是有奸诈之心。重,是尚、崇尚的意思。援,是引、援引的意思。说君主所不及,是说一定要让君主的行为像尧舜一样。不烦扰君主所不知,是说一定要让君主的知虑像圣人一样。凡是告谕别人,应当随其才能来诱导他。‘上帝’比喻君主。板板,是违背的意思。卒,是尽、全的意思。‘〇’,是病、受害的意思。这是君主使百姓迷惑的诗。卭,是辛劳的意思。说臣子不止于恭敬他们的职责,只是让君王辛劳。这是臣子使君主辛劳的诗。方氏说:‘上人疑’,是犹豫不明的意思。臣子有可效法的行为,而所崇尚的不在于言辞,那么凡是有所作为的就没有虚伪的行为了。如果有所言论的就没有虚妄的言辞了。”
孔子说:“政令之所以不能推行,教化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为爵禄不足以劝勉,刑罚不足以使人羞耻。所以上位者不可以依赖刑罚而轻视爵禄。”《康诰》说:“敬重并明察你的刑罚。”《甫刑》说:“施行刑罚要遵循正道。”
注解说:“‘播’是施行的意思,‘不’是衍文。‘廸’是道的意思。说施行刑罚要遵循正道。”疏解说:“皇氏说:‘说政令之所以不能推行,教化之所以不能成功,只是因为君主把爵位加给小人,不足以劝勉人向善;因为刑罚加给无罪的人,不足以使人羞耻作恶。由于赏罚失当,所以导致政令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成功。所以君主不可以轻率地依赖刑罚。’”
孔子说:“大臣不被亲近,百姓不安宁,是因为忠敬不足而富贵过度了。大臣不能治理政事,而近臣就结党营私了。所以大臣不可以不敬重,他们是百姓的表率。近臣不可以不谨慎,他们是百姓的引导者。君主不要用小事谋划大事,不要用远方的人议论近处的事,不要用内部的人图谋外部的事,那么大臣就不会怨恨,近臣就不会嫉妒,而远方的人就不会被蒙蔽了。”叶公的顾命说:“不要用小事谋划败坏大事业,不要因嬖宠之人而嫉恨庄重的皇后,不要因嬖宠之士而嫉恨庄重的士大夫和卿士。”
集解说:“大臣不被亲信,那么百姓就不服从他们的命令,所以不安宁。这是因为臣子对君主的忠诚不足,君主对臣子的敬重不足,君主与臣子的富贵已经过度了。因此近臣的党羽互相勾结,来夺取大臣的权柄,使他们不能治理政事,所以大臣之所以不可不敬重,是因为……
为民所瞻望之仪表也。迩臣所以不可不慎者,以君之好恶系焉,乃民之所从以为道者也。人君不使小臣谋大臣,则大臣不至于怨乎不以;不使逺臣间近臣,则近臣不至于疾其君;不使内之宠臣图四方宣力之士,则逺臣之贤无所壅蔽,而得见知于上矣。叶公,楚叶县尹沈诸梁,字子髙,僭称公,顾命临死囘顾之言也。毋以小谋败大,作谓不可用小臣之谋而败大臣所作之事也。疾毁恶之也。庄犹正也,敬也。君所取正而加敬之谓也。
译这是百姓所瞻仰效法的表率啊。近臣之所以不可不慎重对待,是因为君主的喜好与厌恶与他们相关联,而百姓正是跟随他们来确立行为准则的。君主不让小臣谋划大臣的事务,那么大臣就不会怨恨君主不信任自己;不让远臣离间近臣,那么近臣就不会憎恨他们的君主;不让宫内的宠臣图谋四方为国效力的人士,那么远臣中的贤能者就不会被遮蔽,从而能够被君主知晓和赏识了。叶公,是楚国叶县的县尹沈诸梁,字子高,越分自称公;顾命,是临死时回头所说的话。不要因小谋而败坏大事,是说不可用小臣的计谋而败坏大臣所做的事。疾,是憎恨、毁谤的意思。庄,就是端正、恭敬的意思。指君主所取法并加以敬重的对象。
子曰:「大人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民是以亲失,而教是以烦。」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君陈曰:「未见圣,若已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注曰:「亲失,失其所当亲也;教烦,由信贱也。贱者无一徳也。」集说曰:「诗小雅正月之篇,言彼小人初用事,求我以为法则,惟恐不得;既而不合,则空执留之,视如仇雠,然不用力于我矣。仇仇者,言不一仇之,无往而不忤其意也。」君陈,周书兼引之,皆为不亲贤之证。
子曰:「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防也。夫水近于人,而溺人;徳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
注曰:「言水,人所沭浴自洁清者,至于深渊洪波,所当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游之,防慢而无戒心,以取溺焉。难亲亲之当肃敬,如临深渊,费而烦多,言且烦数也。过言一出,驷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口舌所覆,亦如溺矣。言民不通于人道,而心鄙诈,难卒告谕,人君敬慎以临之则可,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无所尊,亦如溺矣。不可不慎者,慎所可防,乃不溺矣。」熊氏曰:「水近于人,谓日用之需也。然何故溺人?以徳虽柔弱,而深险之势难亲也。」
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孼,可违也;自作孼,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注曰:越之言蹷也,厥其也,覆败也。虞,主田猎之地者也。机,弩牙也。度,谓所拟射也。虞人之射禽,弩已张,从机间视括与所射参相得,乃后释▯发矢。为政亦当以己心参于羣臣及万民,可乃后施也。「兑」当为「说」。衣裳,朝祭之服也。惟口起羞,当慎言语也。惟甲胄起兵,当慎军旅之事也。惟衣裳在笥,当服以为礼也。惟干戈省厥躬,当恕已不尚害人也。违,犹辟也。逭,逃也。尹吉,尹诰也。天当为「先」字之误。忠信为周相助也。伊尹言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终,今天絶桀者,以其自作孽。夏之邑在亳西。坡谓括箭受▯处也。此引太甲,明慎之机要也。次引兑命,明四者之必慎,所以当省而无越厥命也。三引太甲,申自覆意。四引尹吉,见覆自覆,则有终亦在自矣,故曰「自周」。
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
集说曰:此承上文「大人溺于民」之意而言。昔吾有先正以下五句,逸诗也。下三句,今见《小雅·节南山》之篇。言今日谁人秉持国家之成法乎?师尹实秉持之,乃不自为政,而信任羣小,终劳苦百姓也。《君牙》《周书》「资」书作「咨」,祈大也。下复缺一「咨」字。方氏曰:民以君为心者,言好恶从于君也。君以民为体者,言休戚同于民也。体虽致用于外,然由于心之所使,故曰「心好之,身必安之」。心虽为主于内,然资乎体之所保,故曰「心以体全,亦以体伤」。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畧而行之。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集说曰:义不壹,或从或违,由身不正也;行无类,或善或否,由言不信也。君陈书言谋政事者,当出入反覆,与众人共虞度其可否,而观庶言之同异也。诗曹风鸤鸠之篇,引以证义壹行类。吕
译孔子说:“在上位的人不亲近他所敬重的贤人,却信任他所轻视的卑贱之人,百姓因此亲近失当,教化因此烦乱。”《诗经》说:“他起初求我,唯恐得不到我;后来却对我仇视,也不肯任用我。”《君陈》说:“未见圣人时,好像已经不能见到;既已见到圣人,也不能遵循圣人的道。”注解说:“亲失,是失去了应当亲近的人;教烦,是因为信任卑贱之人。卑贱之人没有一种德行。”集解说:“《诗经·小雅·正月》篇,说那些小人刚掌权时,求我作为法则,唯恐得不到;后来意见不合,就空自拘留我,视我如仇敌,然而不再用力任用了。仇仇,是说不是单一地仇视,而是无往不违背他的心意。”《君陈》篇,周书兼引这两处,都是不亲近贤人的证据。
孔子说:“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都在于他们所防备的地方。水接近人,却使人溺亡;德行容易亲近却难以肃敬,容易使人溺亡。言语耗费且烦琐,容易出口却难以后悔,容易使人溺亡。百姓闭塞于人道,而有鄙陋之心,可敬不可轻慢,容易使人溺亡。所以君子不可以不谨慎。”
注解说:“水,是人沐浴自洁清的东西,至于深渊洪波,应当畏惧谨慎。因为接近人的缘故,有人游泳嬉戏,防备松懈而没有戒心,以致招致溺亡。难亲,是说亲近应当肃敬,如临深渊;费而烦,是说言语烦琐多端。过言一出,驷马不能追回,不可得悔。口舌所覆盖的,也像溺亡一样。说百姓不通于人道,而心鄙诈,难以立刻告谕,人君敬慎以临之则可,如果凌虐轻慢他们,分崩离析怨恨背叛,君主无所尊崇,也像溺亡一样。不可不慎,是说谨慎所可防备的,才不致溺亡。”熊氏说:“水接近人,是说日常生活的需要。然而为什么使人溺亡?因为德行虽然柔弱,但深险的形势难以亲近。”
《太甲》说:“不要超越他的命令而自取败亡。”就像虞人张开弩机,从机间观察箭括与所射目标是否相合,然后才发射。“《兑命》说”:“只有口舌招致羞辱,只有甲胄兴起兵祸,只有衣裳在箱中,只有干戈反省自身。”《太甲》说:“天降灾祸,可以逃避;自作孽,不可以逃脱。”尹吉说:“只有尹躬,天在西邑夏显现。自周有终,相亦惟终。”注解说:“越,是说蹷;厥,是说其;覆,是说败亡。虞,是主管田猎之地的人。机,是弩牙。度,是说所拟射的目标。虞人射禽,弩已张开,从机间观察箭括与所射目标是否相合,然后才发射。为政也应当以己心参验群臣及万民,可行然后才施行。”“兑”应当是“说”。衣裳,是朝祭的礼服。惟口起羞,是说应当谨慎言语。惟甲胄起兵,是说应当谨慎军旅之事。惟衣裳在笥,是说应当穿着以行礼。惟干戈省厥躬,是说应当恕己不尚害人。违,是说辟。逭,是说逃。尹吉,是尹诰。天应当是“先”字的误写。忠信为周相助。伊尹说夏的先君臣都忠信以自终,今天断绝桀,是因为他自作孽。夏的邑在亳西。坡说括是箭受的地方。这里引《太甲》,说明谨慎的要领。其次引《兑命》,说明四者必慎,所以应当反省而不超越命令。再次引《太甲》,申明自覆的意思。最后引尹吉,看到覆自覆,则有终也在自身,所以说“自周”。
孔子说:“百姓以君主为心,君主以百姓为体。心庄重则体舒展,心肃敬则容仪恭敬。心喜好什么,身体必定安适;君主喜好什么,百姓必定想要。心靠体保全,也靠体受伤;君主靠百姓生存,也靠百姓灭亡。”《诗经》说:“从前我们有先正,他们的言论明且清,国家因此安宁,都邑因此建成,百姓因此生存。谁能秉持国家的成法?不自为正,最终劳苦百姓。”《君雅》说:“夏日暑雨,小民只说怨恨;冬祈寒,小民也只说怨恨。”
集解说:这是承接上文“大人溺于民”的意思而言。昔吾有先正以下五句,是逸诗。下三句,现在见于《小雅·节南山》篇。说今天谁人秉持国家的成法呢?师尹实秉持之,却不自行政事,而信任群小,最终劳苦百姓。《君牙》《周书》“资”书作“咨”,祈大也。下复缺一“咨”字。方氏说:民以君为心,是说好恶从于君主。君以民为体,是说休戚同于百姓。体虽致用于外,然而由于心之所使,所以说“心好之,身必安之”。心虽为主于内,然而资乎体之所保,所以说“心以体全,亦以体伤”。
孔子说: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孔子说: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畧而行之。君陈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诗经》说: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集解说:义不壹,或从或违,由身不正也;行无类,或善或否,由言不信也。君陈书言谋政事者,当出入反覆,与众人共虞度其可否,而观庶言之同异也。诗曹风鸤鸠之篇,引以证义壹行类。吕
氏曰:有物则非失实之言,有格则无逾矩之行,归于一而不可变,生乎由是,死乎由是,故志也,名也不可得而夺也。熊氏曰:然其初必本于学焉,故君子多闻善言,质正于人,守之而服膺勿失;多见善行而志之,且亲之而学问不厌。虽由多闻多志而得之,又当精思,以其至约而行之。畧者约也,此皆义壹行类之道也。引君陈以证多闻见而质之,见其用功也;引曹风以证义壹行类,见其成功也。
译氏说:有所持守,就不会有违背事实的言论;有所遵循,就不会有逾越规矩的行为;归于一理而不可改变,活着时依此而行,死后也依此而行,所以志向坚定,名声也就无法被剥夺。熊氏说:然而起初必定以学习为本,所以君子广泛听取善言,向人请教以端正自己的品质,坚守并铭记在心而不遗失;多见善行而记在心中,并且亲近践行,对学问永不满足。虽然通过多闻多记而获得,又应当深入思考,用最简约的方式去实践。略就是简约,这些都是道义专一、行为同类的方法。引用君陈来证明多闻多见并向人请教,是看到他的用功;引用《曹风》来证明道义专一、行为同类,是看到他的成功。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是故,迩者不惑,而逺者不疑也。」《诗》云:「君子好仇。」
集说曰:「小人视君子如仇雠,常有祸之之心,此所谓毒其正也。君子所好,不可以非其人,故曰:『朋友有乡』。所恶,不可以及善人,故曰:『其恶有方』。前章言章善瘅恶,以示民厚,则民情不贰。今好恶既明,民情归一,故迩者逺者不惑不疑也。」《诗·周南·闗雎》之篇,言君子有良善之仇匹,引以证同道之朋。
子曰:「轻絶贫贱而重絶富贵,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着也。」人虽曰不利,吾不信也。《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集说曰:《诗》大雅《既醉》之篇,言朋友所以相检摄者,在威仪,以喻不在贫贱富贵也。马氏曰:「贤者宜富贵,而富贵者未必皆贤;恶者宜贫贱,而贪贱者未必皆恶。于其贫贱而轻有以絶之,则是好贤不坚也;于其富贵而重有以絶之,则是恶恶不着也。是志在于利,而不在于道。人虽曰不利者,吾不信也。」
子曰:「私惠不归徳,君子不自留焉。」《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集说曰:「上文言好恶皆当循公道,故此言人有私惠于我而不合于徳义之公,君子决不留之于已也。」《诗》《小雅》《鹿鸣》之篇,「周行大道」也,言人之好爱我者,示我以大道而已,引以明不留私惠之义。
子曰:苟有车,必见其轼;苟有衣,必见其敝。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苟或行之,必见其成。《葛覃》曰:「服之无射。」熊氏曰:「此喻诚之不可揜见,人之当谨言行也。」有车必见其乗而慿轼,有衣必见其服之而至于敝。况人之言行,岂可揜乎?无论善恶,但宣之口,则声闻于人;措之身,则迹见于外。自然之理也。引《葛覃》之诗,以明服之久而无厌,射则必见其敝矣。
子曰:「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君奭》曰:「在昔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徳,其集大命于厥躬。」
集说曰:从顺也,谓顺于理也。言顺于理而行之,则言为可用,而非文饰之言矣。行顺于理而言之,则行为可称,而非文饰之行矣。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寡言而行,即讷于言而敏于行之意。以成其信,谓言行皆不妄也。大其美者,所以要誉;小其恶者,所以饰非。皆言之所为也。君子寡言以示教,故民不得如此。《诗·大雅·抑》之篇,玷缺也;《小雅·车攻》之篇,允信也,展诚也。《君奭》《周书》言:昔者上帝降割罚于殷,而申重奬劝文王之徳,集大命于其身,使有天下。熊氏曰:《抑》诗以明君子当寡言而行也;《小雅》以证君子能成其信也;《君奭》以证君子以信而得民也。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既厌,不我告犹。’《兑命》曰:‘爵无及恶,徳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易。曰:‘不恒其徳,或承之羞。’恒其徳,侦妇人吉,夫子凶。
集说曰:论语言不可以作巫医,是为巫为医。此言为卜筮,乃是求占于卜筮。▯筮犹不能知,言无常之人,虽先知如▯筮,亦不能定其吉凶,况于人乎?《诗》《小雅·小旻》之篇,犹谋也。言卜筮烦数,▯亦厌之,不复告以所谋之吉凶也。《易·恒》卦九三爻辞:「承进也,妇人之徳,从一而终,故吉。夫子制义,故从妇则凶也。」熊氏曰:《兑命》与今书文异,姑取「事神则难」一句,及《小旻》诗,皆以明▯筮不能知之意。引《易》取「或承之羞」,以明人不能知也。
奔防第三十四
注曰:此于别録属防服之礼,实逸《曲礼》之正篇也。汉兴,后得古文,而礼家又贪其说,因合于《礼记》耳。疏曰:汉兴,于鲁
译孔子说:“只有君子能够喜好正道,小人却憎恶正道。因此,君子结交朋友,有所趋向;君子厌恶的人,有所准则。所以,亲近的人不感到迷惑,疏远的人不产生怀疑。”《诗经》说:“君子喜好贤良的伴侣。”
集解说:“小人把君子看作仇敌,常常怀有加害之心,这就是所说的憎恶正道。君子所喜好的,不能是非同流合污之人,所以说:‘朋友有所趋向’。所厌恶的,不能波及善良之人,所以说:‘厌恶有所准则’。前一章说彰明善行、痛恨恶行,以显示对百姓的厚爱,那么百姓的民心就不会有二心。现在喜好与厌恶既然分明,民心归于一处,所以亲近的人不迷惑,疏远的人不怀疑。”《诗经·周南·关雎》这一篇,说的是君子有良善的配偶,引用它来证明志同道合的朋友。
孔子说:“轻易断绝与贫贱者的交往,却重视断绝与富贵者的交往,那么喜好贤德就不坚定,厌恶恶行就不显著。”人们虽然说不利于这样做,我不相信。《诗经》说:“朋友相互检点约束,用威仪来约束。”集解说:《诗经·大雅·既醉》这一篇,说的是朋友之所以相互检点约束,在于威仪,以此比喻不在于贫贱富贵。马氏说:“贤德的人应当富贵,而富贵的人未必都贤德;恶行的人应当贫贱,而贫贱的人未必都恶行。对于贫贱者轻易断绝交往,那就是喜好贤德不坚定;对于富贵者重视断绝交往,那就是厌恶恶行不显著。这是志向在于利益,而不在于道义。人们虽然说不利于这样做,我不相信。”
孔子说:“私下的恩惠不符合道义,君子不会将其保留在自己身上。”《诗经》说:“人们喜爱我,向我展示大道。”
集解说:“上文说喜好与厌恶都应当遵循公道,所以这里说有人对我有私下的恩惠但不符合道义的公正,君子决不会将其保留在自己身上。”《诗经·小雅·鹿鸣》这一篇,“周行”即大道,说的是喜爱我的人,向我展示大道罢了,引用它来阐明不保留私下恩惠的道理。
孔子说:“如果有车,必定能看到它的车轼;如果有衣服,必定能看到它的破旧。人如果说了话,必定能听到他的声音;如果做了事,必定能看到他的成果。”《葛覃》说:“穿着它不会厌烦。”熊氏说:“这是比喻真诚无法掩盖,人应当谨慎言行。”有车必定能看到乘坐并依靠车轼,有衣服必定能看到穿着直到破旧。何况人的言行,怎么可以掩盖呢?无论善恶,只要从口中说出,声音就会被人听到;付诸行动,痕迹就会显露在外。这是自然的道理。引用《葛覃》的诗句,以说明穿着久了不会厌烦,破旧就必定能看见。
孔子说:“言语顺从道理而行动,那么言语就不能粉饰;行动顺从道理而言语,那么行动就不能粉饰。”所以君子少说话多行动,以成就他的诚信,那么百姓就不能夸大他的美德而缩小他的恶行。《诗经》说:“白圭上的斑点,还可以磨去;言语上的斑点,就无法补救了。”《小雅》说:“诚信的君子,诚实地成就大业。”《君奭》说:“从前上帝,在周地观察文王的德行,将大命聚集在他身上。”
集解说:“从”是顺从的意思,指顺从道理。言语顺从道理而行动,那么言语就是可用的,而不是文饰的言语。行动顺从道理而言语,那么行动就是可称道的,而不是文饰的行动。说话不惭愧,做起来就困难。少说话多行动,就是言语迟钝而行动敏捷的意思。以成就他的诚信,是说言行都不虚妄。夸大他的美德,是为了求取声誉;缩小他的恶行,是为了掩饰过错。这都是言语造成的。君子少说话以示教,所以百姓不能这样做。《诗经·大雅·抑》这一篇,“玷”是缺损;《小雅·车攻》这一篇,“允”是诚信,“展”是诚实。《君奭》是《周书》中的篇章,说:从前上帝降下惩罚于殷商,而申重奖劝文王的德行,将大命聚集在他身上,使他拥有天下。熊氏说:《抑》诗以说明君子应当少说话多行动;《小雅》以证明君子能成就他的诚信;《君奭》以证明君子以诚信而得到百姓。
孔子说:“南方人有句话说:‘人如果没有恒心,不可以为他占卜。’这是古人的遗言吧!占卜尚且不能知道,何况是人呢?《诗经》说:‘我已经厌倦了,不再告诉我谋划。’《兑命》说:‘爵禄不要给予恶人,德行确立而正事,纯粹地祭祀,这是不敬。事情烦杂就会混乱,侍奉神灵就会困难。’说:‘不保持他的德行,或许会承受羞辱。’保持他的德行,对于妇女是吉利的,对于男子是凶险的。”
集解说:《论语》说言语不可以做巫医,是做巫医。这里说做占卜,是求占卜于卜筮。占卜尚且不能知道,是说没有恒心的人,即使像占卜那样有先见之明,也不能确定他的吉凶,何况是人呢?《诗经·小雅·小旻》这一篇,“犹”是谋划的意思。说占卜烦琐,占卜者也厌倦了,不再告诉他谋划的吉凶。《易经·恒》卦九三爻辞:“承”是进的意思,妇女的德行,从一而终,所以吉利。男子制定义理,所以顺从妇女就凶险。熊氏说:《兑命》与今本文字不同,暂且取“事神则难”一句,以及《小旻》诗,都以说明占卜不能知道的意思。引用《易经》取“或承之羞”,以说明人不能知道。
奔丧第三十四
注说:这在别录中属于奔丧之礼,实际上是逸《曲礼》的正篇。汉朝兴起,后来得到古文,而礼学家又贪图其说,因此合于《礼记》罢了。疏说:汉朝兴起,在鲁
淹中得古礼五十七篇,其十七篇与今《仪礼》正同,其余四十篇藏在秘府,谓之逸礼。此奔防礼在十七篇外,既谓之逸,何以下文注又引逸奔防礼?似此奔防礼外更有逸礼者?但此奔防礼对十七篇为逸,内録入于记,其不入于记者,又比此为逸也。故二逸不同,其实秪是一篇也。
译在淹中得到了古礼五十七篇,其中十七篇与现在的《仪礼》完全相同,其余四十篇收藏在秘府,被称为逸礼。这篇《奔防礼》不在那十七篇之内,既然被称为逸礼,为什么下文注释又引用逸《奔防礼》?难道在《奔防礼》之外还有别的逸礼吗?只是这篇《奔防礼》相对于那十七篇来说是逸礼,但它被收录在“记”中,那些没有被收录在“记”中的,又比这篇更为逸失。所以两种“逸”的含义不同,其实它们只是同一篇文献。
奔防之礼,始闻亲防,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疏曰:此一节论初闻之节,五服皆然。知者以下文别云,唯父母则知以前兼五服也。
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
注曰:「虽有哀戚,犹辟害也。昼夜之分别于昏明,哭则遂行者,不为位。」
唯父母之防,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疏曰:未得行,奉君命而使,使事未了也。凡闻防,若闻父母之防,其哭之不离。闻防之处,不得为位,即奔之也。若有君命,未得奔防者,虽父母之防,既闻防而哭,又为位更哭也。
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国竟,哭。
注曰:「哭辟市朝,为惊众也。望国竟哭,斩衰者也。自是哭,且遂行。」疏曰:「过国至竟,他国竟上也。望国竟哭,虽云斩衰,其实母之齐衰,亦然也。」
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髪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绖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
集说曰:此言奔父防之礼,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今父新死,未忍异于生,故入自门左,升自西阶也。括髪袒者,去饰也。未成服者,素委貌深衣;已成服者,固自防服矣。在家而亲死,则笄纚,小敛毕乃括髪。此自外而至,故即括髪而袒衣也。郑云:已殡者位在下,此奔防在殡后,故自西阶降而即其堂下东之位也。袭绖者,掩其袒而加要绖也。序东者,在堂下而当堂上序墙之东也。在家小敛,当奔之礼,又哭。既小敛着绖,则合又哭,乃绖。不于又哭乃绖者,发防已逾日,即于是可也。不散带者,不见尸柩。此绞带,即袭绖之绖,非象革带之绞带也。绖重,象革带之绞带轻。反位,复先所即之位也。凡拜宾,皆就宾之位而拜之,拜竟则反已之位而哭踊也。成踊,说见前。
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髪,袒,成踊。于三哭,犹括髪,袒,成踊。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注曰:次,倚庐也。又哭,至明日朝也。三哭,又其明日朝也。皆升堂,括髪,袒,如始至,必又哭。三哭者,象小敛、大敛时也。杂记曰:士三踊,其夕哭,从朝夕哭,不括髪,不袒,不踊,不以为数。三日三哭之明日也。既哭,成其服。防服杖于序东。疏曰:括髪,袒,皆在堂上。殡东西面,成踊,则在堂下之东西面位也。
奔防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
坡谓以上适子奔防礼,此似言众子奔防之礼也。盖主人唯为之拜宾、送宾,其它则皆如主人也。注疏无明解,似以此为奔齐衰以下之冒语,恐非。
奔防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即位,袒与主人哭,成踊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无变也。
注曰: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防,统于主人也。麻亦绖带也。于此言麻者,明所奔防,虽有轻者不至,防所无改服也。凡袒者于位,袭于序东。袒袭不相因位,此麻乃袒变于为父母也。又哭三哭,亦入门左,中庭北面,如始至时也。待奔防者无变嫌,宾客之也。于宾客以哀变为敬,此骨肉哀则自哀矣。于此乃言待之,明奔防者至三哭,犹不以序入也。疏曰:以主人待奔之人,俱在东阶下,故奔防者在中庭北面,继统于主人也。主人惟馈奠有事之时,乃升堂。若防常无事,恒在堂下也。即位袒,是袒在于位也。免麻于序东,麻即袭也。序东在位北,隐暎于序,是袒袭不相因位也。平常五属入哭,则与主人为次,重者前,轻者后。今奔防者急哀,但独入哭,不俟主人为次序。非唯初至如此,至又哭三哭,皆然。
奔母之防,西面哭,尽哀。括髪,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髪。
注曰:为母于又哭而免,轻于父也。其他则同。疏曰:此谓适子,故云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
译奔丧的礼仪,刚听到亲人去世的消息,对着报丧的使者哭答,尽情表达哀痛,询问死因,又哭,尽情表达哀痛。疏文说:这一节论述初闻丧讯的礼节,五服之内都是如此。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文分别说,只有父母之丧才兼及五服。
于是出发,每天走一百里,不在夜里行走。
注文说:“虽然内心哀痛,还是要避开危险。昼夜的分别在于黄昏和天明,哭着就出发的人,不设立哭位。”
只有父母的丧事,看到星星就出发,看到星星就住宿。如果没能出发,就完成丧服之后才出发。
疏文说:没能出发,是奉君命出使,出使的事没办完。凡是听到丧讯,如果是听到父母的丧讯,哭泣就不离开。听到丧讯的地方,不设立哭位,就立即奔丧。如果有君命,没能奔丧的,即使是父母的丧讯,既听到丧讯而哭,又设立哭位再哭。
经过他国到达边界,哭尽哀痛而后停止。避开市场和朝廷而哭,望着那国的边界哭。
注文说:“避开市场和朝廷而哭,是为了不惊动众人。望着国界哭,是斩衰的人。从此哭,并且就出发。”疏文说:“经过他国到达边界,是其他国家的边界上。望着国界哭,虽然说是斩衰,其实母亲之丧的齐衰,也是这样。”
到了家从左边进门,从西阶上去,在灵柩东面面向西,坐着哭尽哀痛,束发袒露左臂,下堂到东边就位,面向西哭,完成踊礼,在堂前东边穿衣系绖带,系好绞带回到原位,拜谢宾客完成踊礼,送宾客回到原位。
集解说:这是说奔父丧的礼仪,作为儿子升降不经过东阶,现在父亲刚死,不忍心与生前不同,所以从门左进入,从西阶上去。束发袒露,是去掉装饰。没完成丧服的,穿素色委貌冠深衣;已完成丧服的,本来就穿着丧服了。在家亲人死了,就插笄系纚,小敛完毕才束发。这是从外面回来,所以就束发而袒露衣服。郑玄说:已殡的位次在下,这奔丧在殡后,所以从西阶下而到堂下东边的位次。袭绖,是盖住袒露的左臂而加上腰间的绖带。序东,是在堂下而当堂上序墙的东边。在家小敛,当奔丧的礼仪,又哭。既小敛着绖,就合该又哭,才系绖。不在又哭时才系绖,是因为听到丧讯已过一天,就在此时也可以。不散开带子,是因为没见到尸柩。这绞带,就是袭绖的绖带,不是像革带那样的绞带。绖带重,像革带那样的绞带轻。反位,是回到先前就的位次。凡是拜谢宾客,都到宾客的位次去拜,拜完就回到自己的位次而哭踊。成踊,前面已说过。
有后来到的宾客,就拜谢他。完成踊礼,送宾客,都像起初一样。众主人兄弟都出门。出门哭,停止。关门,相者告知就倚庐。又哭,束发,袒露,完成踊礼。在三哭时,还束发,袒露,完成踊礼。三天完成丧服,拜谢宾客,送宾客,都像起初一样。注文说:次,是倚庐。又哭,到第二天早晨。三哭,又到第二天早晨。都升堂,束发,袒露,像刚到时,必定又哭。三哭,是象征小敛、大敛的时候。杂记说:士三踊,那晚上哭,跟随朝夕哭,不束发,不袒露,不踊,不算数。三天三哭的第二天。既哭,完成他的丧服。丧服杖在序东。疏文说:束发,袒露,都在堂上。殡东西面,完成踊礼,就在堂下东西面的位次。
奔丧的人,不是主人,就由主人为他拜谢宾客,送宾客。
苏辙说:以上是适子奔丧的礼仪,这似乎说众子奔丧的礼仪。大概主人只为他拜谢宾客、送宾客,其他都像主人一样。注疏没有明确解释,似乎把这作为奔齐衰以下丧服的总起语,恐怕不对。
奔丧的人,从齐衰以下,从左边进门,在中庭面向北哭,尽情表达哀痛,在序东免绖带,就位,袒露与主人哭,完成踊礼,又哭三哭,都免绖带。有宾客,就由主人拜谢宾客,送宾客,丈夫妇人对待他们,都像朝夕哭的位次,没有变化。
注文说:不升堂哭,是因为不是父母的丧讯,统属于主人。麻也是绖带。在这里说麻,是明白所奔的丧讯,虽然有轻的没到,丧所不改换丧服。凡是袒露的在位次,穿衣在序东。袒露穿衣不互相因位次,这麻带袒露变化是因为为父母。又哭三哭,也进门左,中庭面向北,像刚到时。对待奔丧的人没有变化,是宾客之礼。对宾客以哀变为敬,这骨肉之哀就自然哀痛了。在这里说对待他们,是明白奔丧的人到三哭,还不按次序进入。疏文说:以主人对待奔丧的人,都在东阶下,所以奔丧的人在中庭面向北,继承统属于主人。主人只在馈奠有事的时候,才升堂。如果丧事平常无事,常在堂下。就位袒露,是袒露在位次。在序东免绖带,麻带就是穿衣。序东在位次北,隐映在序墙,是袒露穿衣不互相因位次。平常五属入哭,就与主人为次序,重的在前,轻的在后。现在奔丧的人急哀,只独自入哭,不等待主人为次序。不只是初到这样,到又哭三哭,都这样。
奔母亲丧讯,面向西哭,尽情表达哀痛。束发,袒露,下堂到东边,就位,面向西哭,完成踊礼。穿衣,在序东免绖带,拜谢宾客,送宾客,都像奔父丧的礼仪。在又哭时,不束发。
注文说:为母亲在又哭时免绖带,比父亲轻。其他都相同。疏文说:这是说适子,所以说拜谢宾客、送宾客,都像奔父丧的礼仪。
注曰:妇人谓姑姊妹女子子也。东阶,东面阶也。妇人入者由闱门,东髽,髽于东序,不髽于房,变于在室者也。去纚大紒曰髽,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宾客之疏曰:闱门谓东邉之门,男子免在东序,故知妇人亦髽于东序。就掩映之处,在堂上,男子则堂下也。东面之阶,杂记云侧阶也。熊氏云:未殡之前,妇人髽于室;若既殡之后,室中是神之所处,妇人在堂,当髽于东房。今此妇人始来奔防,故髽于东序耳。
奔防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髪,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
集说曰:「不及殡葬后乃至也。尸柩既不在家,则当先哭墓。此奔防者,是适子,故其众主人之待之者与妇人皆往墓所,就墓所分左右之位。奔者括髪而于东偏,即其主人之位。礼毕,则相者以毕事告。」
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髪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髪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注曰:又哭三哭不袒者,哀戚已久,杀之也。逸奔防礼,说不及殡日于又哭,犹括髪即位不袒,告事毕者五哭而不复哭也。成服之朝为四哭,此谓既期乃后归至者也。其未期犹朝夕哭不止于五哭。集说曰:遂冠而归者,不可以括髪行于道路也。冠谓素委貌,入门出门皆谓殡宫门也。五哭者,初至象始死为一哭,明日象小敛为二哭,又明日象大敛为三哭,又明日成服之日为四哭,又明日为五哭,皆数朝哭不数夕哭。
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髪,其余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注曰:「壹括髪,谓归入门哭时也。于此乃言为母异于父者,明及殡不及殡,其异者同。」疏曰:「郑恐「壹括髪」是墓所入门,则不括髪,故明之。其异者同,谓及殡「壹括髪」,不及殡亦「壹括髪」,是异于父者,其事同也。」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免麻于东方,即位,与主人哭成踊,袭。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注曰:不言袒,言袭者,容齐衰亲者,或袒可为父于又哭括髪而不袒,此又哭三哭皆言袒,袒衍字也。疏曰:齐衰以下,有大功、小功、缌麻,月日多少不同。若奔在葬后,而三月之外,大功以上则有免麻,东方三日成服;若小功、缌麻则不得有三日成服。小功以下不税,无追服之理。若葬后通葬前未满五月,小功则亦三日成服,其缌麻者止临防节而来,亦得三日成服也。东即位拜宾成踊者,东即位谓奔防者于东方就哭位拜宾,则是主人代之拜,此奔防者当主人代拜宾时已则成踊也。又曰:经直言免麻于东方即位,不称袒,而下云成踊袭,袭则有袒理。经若言袒,恐齐衰以下皆袒,故不得总言袒而称袭者,容有齐衰重为之得袭也。
闻防,不得奔防,哭尽哀。问故,又哭尽哀。乃为位,括髪,袒,成踊。袭绖,绞带,即位,拜宾,反位,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反位。若有宾后至者,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于又哭,括髪,袒,成踊。于三哭,犹括髪,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拜宾,送宾如初。
注曰:闻父母防而不得奔,谓以君命有事,不然者不得为位。位有酂列之处,如于家朝夕哭位矣。不于又哭,乃绖者防至此,逾日节,于是可也。不言就次者,当从其事,不可以防服废公职也。其在官亦告就次,言五哭者以廹公事,五日哀杀,亦可以止。疏曰:在官谓在官府馆舍,馆舍是宾之所专有,由馆舍之中而作庐,故知礼亦告就次。经云五哭,不云哀止,知可以止者,若成服之后恒常有哭,何
译注说:妇人,指的是丈夫的母亲、姐妹以及女儿。东阶,是东面的台阶。妇人进入时从内室门进入,在东序处结发成髽,不在房中结发,这是与在室女子不同的变化。去掉发笄和发绳,将头发聚拢成髽,称为“拾更”。主人与她交替跳跃哭踊。宾客中关系疏远的人说:内室门指的是东边的门,男子在东序处除去丧服,所以知道妇人也在东序处结发成髽。就在遮掩映蔽的地方,在堂上,男子则在堂下。东面的台阶,杂记中说就是侧阶。熊氏说:未停灵之前,妇人在室内结发成髽;如果已经停灵之后,室内是神灵所在之处,妇人在堂上,应当在东房结发。现在这些妇人刚来奔丧,所以在东序处结发成髽。
奔丧未能赶上葬礼的,赶不上停灵,先到墓地,面向北坐着哭,尽情表达哀痛。主人接待他们,就在墓地左侧就位,妇人在墓地右侧,完成跳跃哭踊,尽情表达哀痛,束发,向东就主人的位置,系上绖带和绞带,哭并完成跳跃哭踊,拜谢宾客,回到原位,完成跳跃哭踊。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集解说:“赶不上葬礼之后才到。尸体和棺木已经不在家中,就应当先在墓地哭。这奔丧未能赶上葬礼的,是嫡长子,所以其他主人接待他时,与妇人都前往墓地,在墓地分左右位置。奔丧者束发而在东边,就主人的位置。礼毕,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于是戴上帽子回家,从门左边进入,面向北哭,尽情表达哀痛。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向东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跳跃哭踊。宾客出去,主人拜送。有宾客后来到的,就拜谢他,完成跳跃哭踊。送宾客像刚才一样。众主人和兄弟都走出门。出门后哭泣停止。相礼的人告知去次舍进行第二次哭。在第三次哭时,束发完成跳跃哭踊,在第三次哭时,仍然束发完成跳跃哭踊。三天后成服,在第五次哭时,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注说:第二次哭、第三次哭不袒露左臂,是因为哀痛已久,减轻一些。逸奔丧礼,说赶不上停灵日在第二次哭时,仍然束发就位不袒露左臂,告知事情完毕的是第五次哭而不再哭了。成服的早晨是第四次哭,这是指过了期限后才回来的人。那些没过期限的,仍然早晚哭不止于第五次哭。集解说:于是戴帽子回家,是因为不可以束发走在路上。冠指的是素色的委貌冠,入门出门都指的是殡宫的门。五次哭,初到像刚死时为第一次哭,第二天像小敛时为第二次哭,又第二天像大敛时为第三次哭,又第二天成服之日为第四次哭,又第二天为第五次哭,都是数早晨的哭不数晚上的哭。
为母亲之所以不同于为父亲,只束发一次,其余都除去丧服以完成丧事,其他如同奔父之礼。
注说:“只束发一次,是指回家入门哭的时候。在这里才说为母亲不同于为父亲,说明赶上停灵和赶不上停灵,其不同之处是相同的。”疏说:“郑玄担心‘只束发一次’是墓所入门,那么就不束发,所以说明它。其不同之处相同,是指赶上停灵‘只束发一次’,赶不上停灵也‘只束发一次’,这是不同于父亲的地方,其事相同。”
齐衰以下,赶不上停灵,先到墓地,面向西哭,尽情表达哀痛,在东方除去丧服系上麻绖,就位,与主人哭并完成跳跃哭踊,穿好衣服。有宾客,就主人拜谢宾客,送宾客,宾客有后来到的,拜谢他像刚才一样。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于是戴帽子,回家从门左边进入,面向北哭,尽情表达哀痛,除去丧服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向东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跳跃哭踊,宾客出去,主人拜送,在第二次哭,除去丧服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在第三次哭,仍然除去丧服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三天后成服,在第五次哭,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注说:不说袒露左臂,说穿好衣服,是容许齐衰亲重的人,或者袒露左臂可为父在第二次哭束发而不袒露左臂,这第二次哭第三次哭都说袒露左臂,袒是衍文。疏说:齐衰以下,有大功、小功、缌麻,月日多少不同。如果奔丧在葬后,而三月之外,大功以上则有除去丧服系上麻绖,东方三天成服;如果小功、缌麻则不得有三天成服。小功以下不追服,无追服之理。如果葬后通葬前未满五月,小功则也三天成服,其缌麻者只临防节而来,也得三天成服。东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跳跃哭踊者,东就位指奔丧者在东方就哭位拜谢宾客,则是主人代他拜,这奔丧者当主人代拜宾客时已则完成跳跃哭踊。又说:经文直说除去丧服系上麻绖在东方就位,不称袒露左臂,而下云完成跳跃哭踊穿好衣服,穿好衣服则有袒露左臂之理。经文若说袒露左臂,恐齐衰以下皆袒露左臂,故不得总说袒露左臂而称穿好衣服者,容有齐衰重为之得穿好衣服也。
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不能奔丧,哭尽情表达哀痛。询问缘故,又哭尽情表达哀痛。于是设位,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穿好衣服系上绖带,系上绞带,就位,拜谢宾客,回到原位,完成跳跃哭踊。宾客出去,主人拜送于门外,回到原位。如果有宾客后来到的,拜谢他,完成跳跃哭踊。送宾客像刚才一样。在第二次哭,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在第三次哭,仍然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跳跃哭踊。三天后成服。在第五次哭,拜谢宾客,送宾客像刚才一样。
注说: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而不能奔丧,是指因君命有事,不然者不得设位。位有酂列之处,如在家朝夕哭位矣。不在第二次哭,于是系上绖带者,防至此,逾日节,于是可也。不说去次舍者,当从其事,不可以防服废公职也。其在官亦告去次舍,说五次哭者以迫公事,五日哀杀,亦可以止。疏说:在官指在官府馆舍,馆舍是宾客所专有,由馆舍之中而作庐,故知礼亦告去次舍。经文云五次哭,不说哀止,知可以止者,若成服之后恒常有哭,何
若除防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髪,袒绖,拜宾,成踊;送宾,反位,又哭,尽哀;遂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服;与之哭,不踊。
注曰:「东东,即主人位。如不及殡者也,遂除除于墓而归,无变于服,自若时服也。亦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疏曰:「亦谓主人适子初在墓,南北面哭,成踊乃来。」
就主人之位,括发袒也。不踊者,其服已除,哀情已杀也。
自齐衰以下所以异者免麻
集说曰:「齐衰、大功、小功、缌之服,其奔防在除防之后者,唯首免、要麻绖于墓所,哭罢即除,无括髪等礼也。故云所以异者,免麻。」
凡为位,非亲防齐衰以下,皆即位哭尽哀而东,免绖即位,袒成踊,袭拜宾,反位哭成踊,送宾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日五哭卒,主人出送宾,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相者告事毕,成服拜宾。若所为位家逺,则成服而往。注曰:谓无君事,又无故可得奔防,而以已私未奔者也。父母之防,则不为位。其哭之不离,闻防之处,齐衰以下更为位而哭,皆可行乃行。卒犹止也。三日五哭者,始闻防讫夕为位,乃出就次一哭也。与明日又明日之朝夕而五哭,不五朝哭而数朝夕,备五哭而止,亦为急奔防已私事当毕,亦明日乃成服。凡云五哭者,其后有宾亦与之哭而拜之。集说曰:主人出送宾者,谓既奔防至家,则丧家之主人为之出送宾也。所谓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出送宾是也。众主人兄弟亦谓在丧家者。成服拜宾者,谓三日五哭卒之明日为成服,其后有宾亦与之哭而拜之也。前四处有五哭之文,上两处五哭下无拜送宾之事,下两处五哭虽有拜送宾,恐与上有异,故郑总明之云:凡五哭后皆有也。若所为位者之家道逺,则成服而后往,亦可。盖外丧缓可容办集而行也。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
集说曰:「杂记云:『大功望乡而哭者,谓本是齐衰,降而服大功也,故与此不同。』」
哭父之党于庙,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张帷,凡为位不奠。
注曰:「党谓族类无服者也。」逸《奔丧礼》曰:「哭父族与母党于庙,妻之党于寝,朋友于寝门外壹哭而已,不踊。」言「壹哭而已」,则不为位矣,不奠,以其精神不在于是。疏曰:「此一节明无服之亲闻丧所哭之处。」案《檀弓》。
云师吾哭诸寝,与此异。此哭父党于庙,而檀弓云:「有殡,闻逺兄弟之防,哭于侧室;若无殡,则在寝。」与此不同者,异代礼也。
哭天子,九诸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诸侯,不敢拜宾。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不敢拜宾。与诸侯为兄弟,亦为位而哭。凡为位者,壹袒。
注曰:此臣闻君丧而未奔,为位而哭,尊卑日数之差也。士亦有属吏,贱不得君臣之名。集说曰:大夫哭诸侯,哭其旧君也,不敢拜宾,避为主也。在他国为使而出也,与诸侯为兄弟,亦谓在异国者。壹袒,谓为位之日也,明以往不袒矣。若父母之丧,则必三袒。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
集说曰:已所知识之人死,而往吊之时,已在葬后矣。必先哭于其家者,情虽由于死者,而礼则施于生者,故也。主人墓左,西向;宾北面,向墓而踊。固宾主拾之,然必主人先而宾从之,故曰「从主人」也。言「皆」者,必于家、于墓皆踊也。
凡丧,父在,父为主;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亲同长者,主之;不同亲者,主之。
集说曰:「此言父在而子有妻子之丧,则父主之,统于尊也。父没之后,兄弟虽同居,各主妻子之丧矣。同宫犹然,则异宫从可知也。亲同长者主之,谓父母之丧,长子为主;其同父母之兄弟死,亦推长者为主也。不同亲者主之,谓从父兄弟之丧,则彼亲者为之主也。」
闻逺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
注曰:「小功缌麻不税者也。虽不服,犹免袒,尚左手,吉拜也。」逸《
译如果除去丧服后才回家,那么到墓前哭丧,完成顿足;向东就位于主人之位,束发、袒露左臂、系上麻带,拜谢宾客,完成顿足;送别宾客,返回原位,再次哭丧,尽情表达哀痛;于是回到家中就不再哭丧。主人对待他,丧服没有变化;与他一起哭丧,但不顿足。
注说:“向东,就是就位于主人之位。就像来不及赶上殡礼的人一样,于是除去丧服后从墓中回来,丧服没有变化,保持原来的吉服。也就位于墓的左侧,妇人位于墓的右侧。”疏说:“也,是说主人的嫡长子起初在墓前,面朝南北哭丧,完成顿足后才过来。”
就位于主人之位,束发、袒露左臂。不顿足,是因为丧服已经除去,哀痛之情已经减弱。
齐衰以下丧服之所以不同的,在于首免和腰麻。
集解说:“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的丧服,那些奔丧在除去丧服之后到达的,只在墓所戴首免、系腰麻,哭完就除去,没有束发等礼仪。所以说之所以不同的,在于首免和腰麻。”
凡是设立哭位,如果不是至亲奔丧,齐衰以下丧服,都是就位于哭位哭尽哀痛然后向东,戴首免、系麻带就位于哭位,袒露左臂完成顿足,穿好衣服拜谢宾客,返回原位哭丧完成顿足,送别宾客返回原位。相者告知就位于次舍。三天五次哭丧结束,主人出送宾客,众主人和兄弟都出门哭丧停止。相者告知事情完毕,完成丧服拜谢宾客。如果设立哭位的地方离家远,就先完成丧服再前往。注说:“这是指没有君主的事务,又没有变故可以奔丧,因为自己的私事没有奔丧的人。父母的丧事,就不设立哭位。哭丧时不离开,听到丧讯的地方,齐衰以下丧服再设立哭位哭丧,都可以先行动再前往。卒,就是停止的意思。三天五次哭丧,是指刚听到丧讯直到晚上设立哭位,然后出去就位于次舍哭一次。加上第二天和第三天的早晚哭丧共五次,不是五次早晨哭丧而是计算早晚,备齐五次哭丧就停止,也是因为急于奔丧,自己的私事应当完毕,也是第二天才完成丧服。凡是说五次哭丧的,之后有宾客也和他们一起哭丧并拜谢他们。集解说:“主人出送宾客,是指已经奔丧到家,那么丧家的主人就出来送宾客。所谓奔丧,如果不是主人,就由主人出来送宾客。众主人兄弟也是指在丧家的人。完成丧服拜谢宾客,是指三天五次哭丧结束的第二天完成丧服,之后有宾客也和他们一起哭丧并拜谢他们。前面四处有五次哭丧的文字,上面两处五次哭丧下面没有拜谢送宾客的事情,下面两处五次哭丧虽然有拜谢送宾客,恐怕与上面不同,所以郑玄总括说明:凡是五次哭丧后都有这些礼仪。如果设立哭位的人家路途遥远,那么完成丧服后再前往,也可以。大概外丧可以缓办,准备齐全再前往。”
齐衰,望见故乡就哭;大功,望见家门就哭;小功,到达家门就哭;缌麻,就位于哭位就哭。
集解说:“《杂记》说:‘大功望见故乡就哭,是指本来是齐衰,降等服大功,所以与这里不同。’”
哭父亲的族人于宗庙,哭母亲和妻子的族人于内寝,哭老师于宗庙门外,哭朋友于内寝门外,哭相识的人于野外,张挂帷帐,凡是设立哭位都不设祭品。
注说:“党,指同族但没有服丧关系的人。”逸《奔丧礼》说:“哭父亲族人和母亲族人于宗庙,哭妻子族人于内寝,哭朋友于内寝门外只哭一次,不顿足。”说“只哭一次”,就不设立哭位了,不设祭品,因为精神不集中在这里。疏说:“这一节说明没有服丧关系的亲人听到丧讯哭丧的地方。”按《檀弓》。
说老师我在内寝哭,与这里不同。这里哭父亲族人于宗庙,而《檀弓》说:“有殡,听到远方兄弟的丧讯,在侧室哭;如果没有殡,就在内寝哭。”与这里不同,是不同时代的礼仪。
哭天子九次,诸侯七次,卿大夫五次,士三次。大夫哭诸侯,不敢拜谢宾客。各位臣子在别的国家设立哭位哭丧,不敢拜谢宾客。与诸侯是兄弟关系,也设立哭位哭丧。凡是设立哭位的人,只袒露左臂一次。
注说:“这是臣子听到君主丧讯而没有奔丧,设立哭位哭丧,尊卑和日数的差别。士也有下属官吏,地位低贱不得称为君臣。”集解说:“大夫哭诸侯,是哭他的旧君,不敢拜谢宾客,是避免成为主人。在别的国家是出使,与诸侯是兄弟关系,也是指在异国的人。只袒露左臂一次,是指设立哭位的那一天,说明以后不再袒露左臂。如果是父母的丧事,就必须三次袒露左臂。”
相识的人来吊唁,先在家里哭,然后去墓前,都为他们完成顿足,跟随主人面朝北顿足。
集解说:“自己所认识的人死了,前往吊唁时,已经在葬后了。必须先在家里哭,是因为情感虽然出于死者,但礼仪是施于生者的。主人位于墓左,面朝西;宾客面朝北,对着墓顿足。本来宾客和主人交替顿足,但必须主人先顿足而宾客跟随,所以说“跟随主人”。说“都”,是指在家里、在墓前都顿足。”
凡是丧事,父亲在世,父亲做主人;父亲去世,兄弟同居,各自做自己丧事的主人;亲属相同,由年长者做主人;亲属不同,由亲属做主人。
集解说:“这是说父亲在世而儿子有妻子儿女的丧事,就由父亲做主人,统于尊贵。父亲去世后,兄弟虽然同居,各自做妻子儿女丧事的主人。同在一个宫室尚且如此,那么不同宫室就更不用说了。亲属相同,年长者做主人,是指父母的丧事,长子做主人;同父母的兄弟死了,也推举年长者做主人。亲属不同,由亲属做主人,是指从父兄弟的丧事,就由那方亲属做主人。”
听到远方兄弟的丧讯,已经除去丧服,然后才听到丧讯,戴首免、袒露左臂完成顿足,拜谢宾客则尚左手。
注说:“小功缌麻不追服的人。虽然不服丧,还是戴首免、袒露左臂,尚左手,是吉拜。”逸《
奔丧礼》曰:「凡拜吉、丧,皆尚左手。」疏曰:「虽不税,而初闻之,亦必免袒,而成其踊者,以本是五服之亲为之变也。」
译《奔丧礼》说:“凡是拜祭吉事或丧事,都崇尚左手。”疏解释说:“虽然不除去丧服,但刚听到丧讯时,也必定要免冠露臂,并完成踊跳的礼节,这是因为原本就是五服之内的亲属,所以要为此改变常礼。”
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
注曰: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位哭也。正言嫂叔尊嫂也。兄公于弟之妻则不能也。妇人降而无服,族姑姊妹嫁者也。逸《奔丧礼》曰:无服袒免为位者,唯嫂与叔。凡为其男子服,其妇人降而无服者麻。疏曰:哭嫂与叔为位,族姑姊妹元是缌麻出嫁于人,降而无服,亦当为位哭之,加吊服之麻。麻谓缌之绖也,不为之袒免。其族姑姊为族伯叔兄弟亦无服而加麻。注云:兄公于弟妻则不能者,卑逺之也。然则弟妇于夫兄亦不能也,尊絶之也。
凡奔丧,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之。
疏曰:「主人是士,初来奔丧,括髪袒于堂上,乃降堂而哭。于此时,大夫至,因拜之于东阶下,不敢成已踊及袭绖带之事,待拜后始成踊、袭绖带也。若士来吊,则降堂先成已礼踊、袭绖带之后,乃拜之。若大夫与大夫相敌,亦袭后乃拜之。」
礼记述注卷二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述注卷二十五
安溪 李光坡 撰
问丧第三十五
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集说曰:「鸡斯读为筓纚,筓骨筓也。纚,韬髪之缯也。亲始死,孝子先去冠,惟留笄纚也。徒空也,徒跣无屦,而空跣也。上衽,深衣前襟也。以号踊履践为妨,故扱之于带也。交手哭,谓两手交以拊心而哭也。五藏者,肾在下,肺在中,肝在上,举三者之焦伤,而心脾在其中矣。糜厚而粥薄,薄者以饮之,厚者以食之也。」
三日而敛,在牀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无数。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
集说曰:「哭踊本有数,此言无数者,又在常节之外也。懑烦也。」
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坏墙然,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集说曰:「发,开也。爵,踊,似爵之跳足不离地也。殷殷、田田,击之声也。辟,拊心也。哀以送之,谓葬时也。迎其精神而反,谓反哭。及日中而虞也。」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
集说曰:「望,望瞻望之意也。汲汲,促急之情也。皇皇,犹彷徨之意。慕者,以其亲之在前;疑者,不知神之来否。尽哀而止者,他无所寓其情也。」
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絶,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享之,徼幸复反也。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集说曰:「此言反哭至终丧之情也。惚,犹恍惚也;忾,犹叹恨也;勤,谓忧苦也。」
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逺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集説曰:此记者设问,以眀三日而敛之义。匍匐犹颠蹷,或作扶服。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礼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惟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
疏曰:谓心既悲哀,肉袒形亵,故不可亵尊而冠。若有吉事,
译没有丧服却设灵位哭祭的,只有嫂叔之间,以及妇人因降等而无丧服的人,才加戴麻绖。
注说:虽然没有丧服,但仍穿着吊丧的服饰,加上麻绖、袒露左臂、免冠,设灵位哭祭。特意指出嫂叔,是尊重嫂嫂。伯父对于弟媳就不能这样。妇人降等而无丧服的,是指出嫁的族姑和族姐妹。逸篇《奔丧礼》说:没有丧服却袒臂免冠设灵位哭祭的,只有嫂嫂和叔父。凡是为其男子服丧,那些妇人因降等而无丧服的人,则加戴麻绖。疏说:为嫂嫂和叔父设灵位哭祭,族姑和族姐妹原本服缌麻,出嫁后降等而无丧服,也应当设灵位哭祭,加上吊丧服饰的麻绖。麻指的是缌麻的麻绖,不为之袒臂免冠。那些族姑姐为族伯叔兄弟服丧,也无丧服而加戴麻绖。注说:伯父对于弟媳不能这样,是因为地位卑下且关系疏远。那么弟媳对于丈夫的兄长也不能这样,是因为尊卑隔绝。
凡是奔丧,如果有大夫到来,要袒露左臂拜见他,完成跳跃痛哭,然后才穿衣戴帽;如果是士来吊唁,则先穿衣戴帽,然后拜见他。
疏说:“主人如果是士,刚来奔丧,在堂上束发袒露左臂,然后下堂哭祭。在这个时候,大夫到来,就在东阶下拜见他,不敢完成自己的跳跃痛哭以及穿衣戴帽系带的事情,等到拜见之后才开始完成跳跃痛哭、穿衣戴帽系带。如果是士来吊唁,则下堂先完成自己的礼仪、跳跃痛哭、穿衣戴帽系带之后,才拜见他。如果是大夫与大夫地位相当,也是穿衣戴帽之后才拜见。”
礼记述注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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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述注卷二十五
安溪 李光坡 撰
问丧第三十五
亲人刚去世,孝子用骨笄和布带束发,赤脚行走,把衣襟向上掖在腰带里,两手交叠拍胸痛哭,悲痛的心情,痛苦的意思,伤及肾脏,干涸肝脏,焦灼肺脏,水浆不进口腔,三天不生火做饭,所以邻里为他们煮粥来饮食他们。因为悲哀在心中,所以形体在外表现出变化;痛苦在心里,所以口中尝不出滋味,身体觉得不舒适美好。
集解说:“鸡斯读作筓纚,筓是骨制的笄。纚,是束发的布带。亲人刚去世,孝子先去掉帽子,只留下笄和纚。徒是空的意思,徒跣就是没有鞋袜,空着脚。上衽,是深衣的前襟。因为号哭跳跃踩踏会有妨碍,所以把它掖在腰带里。交手哭,是说两手交叠拍胸而哭。五脏中,肾在下,肺在中,肝在上,举出这三者的焦灼损伤,心和脾也在其中了。糜是稠的,粥是稀的,稀的用来喝,稠的用来吃。”
三天后入殓,在床上的叫尸,在棺材里的叫柩。移动尸体,抬举棺柩,哭祭跳跃没有定数,悲痛没有定数。痛苦的意思,悲哀志向烦闷,气息旺盛所以袒露左臂而跳跃,这是用来活动身体、安定内心、降下气息的方法。
集解说:“哭祭跳跃本来有定数,这里说没有定数,是指在常规节度之外。懑是烦闷的意思。”
妇人不宜袒露左臂,所以解开头发拍打胸口,跳跃时脚不离地,发出殷殷田田的声音,像墙壁倒塌一样,这是悲哀痛苦到了极点。所以说:拍胸跳跃哭泣,用悲哀来送别他,送别形体而去,迎接精神而返。
集解说:“发,是解开的意思。爵,是跳跃,像雀鸟跳跃那样脚不离地。殷殷、田田,是拍打的声音。辟,是拍胸。哀以送之,是说葬的时候。迎接他的精神而返回,是说反哭。等到日中举行虞祭。”
他们前往送葬时,瞻望的样子,急切的样子,好像有追赶却追不上。他们回来哭祭时,彷徨的样子,好像有所寻求却得不到。所以他们前往送葬时,像依恋;回来时,像疑惑。寻求却得不到,进门看不见,上堂又看不见,入室又看不见。死了,丧失了,再也见不到了。所以哭泣拍胸跳跃,尽到悲哀就停止了。
集解说:“望,是瞻望的意思。汲汲,是急促急切的情态。皇皇,是彷徨的意思。慕,是因为亲人好像在前面;疑,是不知道神灵是否到来。尽哀而止,是说没有其他寄托情感的地方了。”
心中惆怅,悲伤,恍惚,叹息。心断绝,意志悲哀罢了。在宗庙祭祀,让鬼神享用,是侥幸希望他再回来。挖好墓穴回来,不敢进入居室,住在倚庐,是哀痛亲人在外。睡在草席上枕着土块,是哀痛亲人在土中。所以哭泣没有定时,服丧勤勉三年,思念依恋的心情,是孝子的志向,是人情的真实。
集解说:“这是说反哭到终丧的心情。惚,是恍惚的意思;忾,是叹息怨恨的意思;勤,是忧苦的意思。”
有人问:“死了三天才入殓,为什么呢?”回答说:“孝子亲人死了,悲哀志向烦闷,所以趴在地上哭他,好像他将要复活一样,怎么能夺走他入殓呢?所以说三天后入殓,是等待他复活。三天还不复活,也就不会复活了。孝子的心,也就更加衰落了。家里的打算,衣服的器具,也可以准备好了。亲戚中远的,也可以到了。所以圣人为此做出决断,以三天作为礼制的规定。”
集解说:这是记录者设问,以阐明三天入殓的意义。匍匐同颠蹷,或作扶服。
有人问:“戴帽子的人不袒露身体,为什么呢?”回答说:“帽子是最尊贵的,不处于袒露身体的礼仪中。所以为他制作免,用来代替。”那么秃头的人不戴免,驼背的人不袒露身体,跛脚的人不跳跃,不是不悲哀,是身体有残疾,不能完备礼仪。所以说:“丧礼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拍打胸口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没有比这更悲哀的了。
疏说:是说心既悲哀,袒露身体形迹亵渎,所以不能亵渎尊贵的帽子。如果有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