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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华阳国志三十一

卷十上

史藏 · 地理 · 已译 · 第 288–296 段

《函海》本李调元依影宋本校刊。前有嘉泰甲子李▯(古字塈)叔廑重刊序。……先汉以来《士女目录》,在《序志》后。明有何镗《汉魏丛书》、吴管《古今逸史》及何宇度所刻三本。佚去卷十之上中。

李氏序曰:古者封建五等诸侯国,皆有史以记事,……《总赞》序终焉。(按:《总赞》为一篇,韵语相承。不知谁氏冠于各名之上。)就其三者之间,于一方人物尤致深意,……而律之。(叔廑序见于宋本。因全录之。叔廑刊本已亡,今所传者惟抄本。)

按,《华阳国志》第九卷(何本无此三字。)及《序志》皆云「

述《李特雄期寿势志》」……因续记此云。(此李▯所记,在第九卷末。势志为李▯所补无疑。明本以此记为张佳允语,误甚。又雨村有刊书跋,本书不载,因录于后。)李氏跋曰:「《华阳国志》十二卷,较俗本多卷十中、下,盖书估仅知挨次卷数刊刻,未审中下即在第十卷内复分中下二卷耳。是本,苏郡朱文游所藏,有惠氏钤印,为红豆斋旧物。干隆戊戌仲秋,修撰金榜得此本于丁小山,为从来未见之足本。新安程晋芳鱼门书以相闻……故卷首仍用李序,以各序附于卷末云。」(「录于《童山文集》第十三卷」。)

文光按:《函海》一百五十卷,惟此一种为精校之本。其余不足依据。本欲补《知不足斋丛书》所未备,而卤莽从事,未能相抗。升庵所着与自着者居其半,大抵皆随手钞录,难称着书。……今藏书家亦不甚重。

宋李犍(▯)所刊《华阳国志》第十卷分上中下,惜其刻本不传。《函海》所刻即李▯本而第十卷无上中下之名,不知何故。又,《蜀郡士女赞》第一,五十五人;《广汉郡士女赞》第三,五十七人;《犍为士女赞》第四,三十人;《汉中士女赞》第五,四十四人;《梓潼士女赞》第六,十八人。赞第二,显有阙文。总赞人数共二百四十八人。后贤二十人,合二百六十八人,而今止二百五人;阙数分明。序云足本,殆未必然。

《拜经楼藏书题跋记》:「《华阳国志》刻本,向阙卷十中二子卷。干隆癸丑,先君借卢抱经学士本补钞,并校。又,卷八,永康八年『诏征廞为大长秋』一篇下,补『永宁元年春正月廞遣万余人断北道次绵竹』以下四叶。其余字句脱误、异同,补正处甚多。按程大昌《演繁露》云:『后汉传赞、注:梁州北距华山之阳,南距黑水,故常璩叙蜀事谓之《华阳国志》也。」

二

以上为耿文光对《函海》本《华阳国志》的丛记。以下为所藏第二种《华阳国志》,系卢弨弓整理成之张佳胤本。(顶格、空格、夹注、款式同前。)

华阳国志十二卷

 晋常璩撰

明嘉靖本  张嘉允刊。前有宋元丰戊申吕大防微中序。次目录。十卷以下差谬过甚,卢召弓先生按《自序》重订。末附江原常氏《

士女志》一卷,张佳允补。

卢氏校张本  干隆二十二年丁丑,二月卢文弨校。卷十缺上中二卷,但存下卷。今补足。先《总赞》,次《士女传》。蜀中士女为上卷。《巴郡士女》,宋本已阙。《广汉犍为士女》为中卷。《汉中梓潼士女》为下卷。

吕氏序曰:「先王之制……庶有益于风教云。」(「据《吕序》,则张本亦出于宋本而不及李本远甚。」)干隆五十五年,冬十有二月,访卢弓父先生于杭州新桥之抱经堂,借其手校足本《华阳国志》以归。次年七月,寓震泽,以此本对校一过。海宁陈鳣记。

卢氏记曰:「按《魏书崔鸿传》云,『常璩所撰李氏据蜀时书,寻访不获。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云云。然则,元魏时已阙此卷。抑不知璩本有录无书,不补可也。又按其子子元云:『正光三年购访始得。』是有此卷。」(此条在第九卷。)

佳允案:常璩《三州士女目录》,《巴郡士女》范目以下一十八人,当列蜀郡后为第二卷。今按本志赞传并阙,岂称全典哉。自宋吕大防、李▯二刻已无闻矣。先民往则,宜垂竹素。强识之士不重有感耶!(此条在第十卷《蜀郡士女赞》后。)

佳允曰:江原常氏,代有明德。……今考出士女共十九人。又见道将承源家学,良史称材,常友遐心,蓍龟孔迩。(「《常氏士女志》。」)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既望,寓中吴上津桥石泉古舍,检阅是书,重校一过。鳣记。

「华阳黑水为梁州。」「周文为伯,西有九国。」「武王克商,……故吴楚及巴皆曰子。」「按《巴国图经》,其地周万余里。」「

汉中郡本附庸国。周赧王二年,秦惠文王置郡。因水名也。」

「宁州,晋泰始六年初置。蜀之南中诸郡,皆夷越之地。」

「《大同志》者,《蜀后志》书其大同及其丧乱。」

「司马相如、严君平、杨子云、阳城子元、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住给事等各集传记以作《本纪》,略举其隅。而陈君承祚别为《耆旧》……终乎永和三年,凡十篇,号曰《华阳国志》。」

译《函海》本是李调元依据影宋本校订刊刻的。卷首有嘉泰甲子年李▯(古字为“塈”)叔廑的重刊序。……先汉以来的《士女目录》列在《序志》之后。明代有何镗《汉魏丛书》本、吴管《古今逸史》本,以及何宇度所刻的三种版本。卷十上、中部分已经散佚。李氏序文说:古代实行五等爵位的封建制度,各诸侯国都有史书记录事情,……《总赞》的序言到此结束。(按:《总赞》是一篇文章,韵语相承。不知道是谁把它冠在各人姓名之上。)在这三者之间,尤其对一方人物寄托了深厚的意义,……并以法度衡量它们。(叔廑序见于宋本,因而全部抄录。叔廑刊本已经亡佚,现在流传的只有抄本。) 按:《华阳国志》第九卷(何本没有这三个字)以及《序志》都说:“ 撰述《李特雄期寿势志》”……因此接着记载此事。(这是李▯所记,位于第九卷末。《势志》无疑是李▯补写的。明本把这段记载当作张佳允的话,错误很大。又,雨村有一篇刊书跋,本书没有收录,所以抄录在后面。)李氏跋文说:“《华阳国志》十二卷,比通行本多出卷十中、下两卷,大概书商只知道按照卷数依次刊刻,没有察觉中、下本来就是第十卷内再分出的两卷。此本为苏州郡朱文游所藏,有惠氏钤印,是红豆斋旧藏。乾隆戊戌年仲秋,修撰金榜从丁小山处得到此本,这是历来未曾见过的足本。新安程晋芳,字鱼门,写信告知……所以卷首仍采用李氏序,把各篇序文附在卷末。”(“抄录于《童山文集》第十三卷。”) 文光按:《函海》一百五十卷,只有这一种是精校本,其余都不足以作为依据。本来想补足《知不足斋丛书》所未收的部分,却草率从事,未能与它相比。升庵所著以及他亲自撰写的书占了一半,大多是随手抄录,难以称为著作。……现在藏书家也不很重视它。宋代李犍(▯)刊刻的《华阳国志》第十卷分为上、中、下三卷,可惜他的刻本没有流传。《函海》所刻的就是李▯本,但第十卷没有标出上、中、下,不知是什么缘故。另外,《蜀郡士女赞》第一篇五十五人,《广汉郡士女赞》第三篇五十七人,《犍为士女赞》第四篇三十人,《汉中士女赞》第五篇四十四人,《梓潼士女赞》第六篇十八人。第二篇《赞》显然有缺文。总赞共二百四十八人,后贤二十人,合计二百六十八人;但现在只有二百零五人,缺数十分明显。序文说是足本,大概未必如此。〔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百五人〕 《拜经楼藏书题跋记》说:“《华阳国志》刻本,过去缺少卷十中、下两卷。乾隆癸丑年,先父借卢抱经学士的本子补抄,并加以校订。又,卷八《永康八年诏征廞为大长秋》一篇之后,补入‘永宁元年春正月廞遣万余人断北道次绵竹’以下四叶。其余字句脱漏、讹误以及异同,补正之处很多。按程大昌《演繁露》说:‘《后汉传赞》及注文说,梁州北面到华山之南,南面到黑水,所以常璩叙述蜀地事情,称为《华阳国志》。” 二。以上是耿文光对《函海》本《华阳国志》的丛记。以下是他收藏的第二种《华阳国志》,是卢弨整理成的张佳胤本。(顶格、空格、夹注、款式同前。) 《华阳国志》十二卷。晋代常璩撰写。明嘉靖本 张嘉允刊刻。卷首有宋代元丰戊申年吕大防、字微中的序,接着是目录。十卷以下的错误非常严重,卢弨先生依据《自序》重新订定。卷末附有江原常氏《 士女志》一卷,由张佳允补写。卢氏校订的张本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二月,卢文弨校订。卷十缺少上、中两卷,只保存下卷;现已补足。先是《总赞》,其次是《士女传》。蜀中士女为上卷,《巴郡士女》宋本已经缺失,《广汉犍为士女》为中卷,《汉中梓潼士女》为下卷。吕氏序文说:“先王的制度……希望对风俗教化有所帮助。”(“据吕序来看,张本也出自宋本,但远不如李本。”)乾隆五十五年冬十二月,我在杭州新桥的抱经堂拜访卢弨父先生,借来他亲自校订的足本《华阳国志》带回。次年七月,寓居震泽时,用此本对校了一遍。海宁陈鳣记。卢氏记载说:“按《魏书·崔鸿传》说:‘常璩撰写的记载李氏据有蜀地时期的书,寻找访求却没有得到。长久思考后上奏,请求下令沿边搜求采集。’如此看来,北魏时这卷已经缺失了。不过,也不知道常璩原本是只记有目录而没有书,若是这样,不补也可以。又据其子子元说:‘正光三年搜求访得。’可见当时确实有这卷。”(此条在第九卷。) 佳允按:常璩《三州士女目录》中,《巴郡士女》从范目以下共十八人,应当列在蜀郡之后,作为第二卷。现在按本志的赞文、传记来看,这部分也缺失,难道能称为完整的典籍吗?从宋代吕大防、李▯两次刻本起,就已经没有听闻了。前人的遗迹和规范,应当流传于竹帛;博闻强记的人难道不应当因此更加有所感慨吗!(此条在第十卷《蜀郡士女赞》之后。) 佳允说:江原常氏世代都有光明的德行。……现在考察所得,士女共十九人。又见常道将承继家学,确有良史之才;常友遐的心志,也近于蓍龟所预示的吉兆。(“《常氏士女志》。”)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寓居吴地上津桥石泉古舍,查阅此书,又重新校订了一遍。陈鳣记。“华阳、黑水一带属于梁州。”“周文王为伯,西方有九国。”“武王攻克商朝,……所以吴、楚和巴都称为子。”“按《巴国图经》,其地域周长一万多里。”“ 汉中郡原本是附庸国。周赧王二年,秦惠文王设置汉中郡。因水名而得名。” 宁州,是晋泰始六年最初设置的。蜀地南中的各郡,都是夷越居住的地区。” 所谓《大同志》,就是《蜀后志》记载蜀地大同及其丧乱的书。” 司马相如、严君平、杨子云、阳城子元、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住给事等人,各自汇集传记,撰成《本纪》,只是略举一隅。而陈君承祚另作《耆旧》……记述到永和三年,共十篇,名为《华阳国志》。”

文光案:《华阳国志》十二卷,陈仲鱼以卢氏校本录于张本之上端,楷朱书。后有识语。不知何以归于吾家。予欲以此本付梓,忽见赞中一条,至「名齐吴王」止。张本旁注下有阙文。卢校云:「

名齐吴玉耳。非阙文也。」乍读之,疑王字是玉字之讹。名齐吴王,实不成句。因取《函海》本对勘之,果是吴玉,校注云:「或作王。」(「偶见张刻《御览》引《后汉书方术传》『吴玉善医』。后阅毛本《后汉书》乃是郭玉。校书如扫落叶,此条尤当细考。」)玉下空四字,实为阙文。而卢校反逊《函海》之刻,遂置之。精校如召弓先生,不免臆度之词。他可知矣。时又得王玉二字之误于沈括《补笔谈》,因录于左:

自古言楚襄王梦与神女遇。以《楚词》考之,似未然。《高唐赋》序云,「昔者先王尝游高唐……」。则「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误书之耳。

文光案:《补笔谈》第四卷,皆考证之文。此其中之一条。依沈说读之,文理甚顺,可发千古之疑。又《齐论语》有《门王》、《知道》二篇,以问王为「问玉」。此亦王玉二字之当辨者也。

考证家宏征博引,不难于取而难于弃。故蔓延如《五礼通考》,采及天文。《学海堂经解》,多收算学。虽嗜奇者割爱诚难,而按之体例不免疵累。予有所得,即写于书目之额上行间。有与本书无涉者,弃之可惜,遂并存之。昔金陵盛仲交家多藏书,前后附叶上必有字,或记书所从来,或记他事,往往盈幅,皆有钤记。常熟赵定宇阅《旧唐书》,每卷末必有朱字数行……文光记。

二十一 悔过斋重刻题襟馆本华阳国志陶浚宣题记

扉页底精刻:「廖氏题襟馆原本光绪庚寅十月板归邻水李氏悔过斋陶浚宣题记」二十七字。

第四册末,有陶题记手迹精镌,全文如下:

《华阳国志》成于魏晋之间,古方志最为完善,而明以来无善本。吕汲公刻,世莫见者。邻水廖氏是书,据宋李叔廑本斠(刊)。元和顾先生为之寀(审)订,旁引旧文,多所补正。自谓「不减宋元佳刻」。海内珍之。粤燹以还,久乏传本。不期此本尚在人间,展转至予。中有脱板及漫漶虫蚀者五十余篇。为补刻完竣。时予校经广州南园,今南海令李铁船同年征庸,为廖都转邑人,且有连,欲得是以存乡邦文献。因举板归之。垂六七十年,转徙一万余里,楚弓获反,完好如昨,亦艺林胜事也。《廖序》以干道、咸淳临安二志当时未刻为恨。今并刻于吾浙,而明越、吴兴宋元各志亦先后削青矣。顧先生刊定是書,足稱審密,唯卷弟三越嶲郡下有佚文一百五字,據《御覽》所引,足資校補,(附)錄於後。光绪庚寅十一月,会(稽)陶(浚)宣记。

张翕,字子阳,巴郡人,为平阴郡,布衣疏(蔬)食,俭以化民。自乘二马之官。久之,一马死,一马病,翕曰:「吾将步行矣。」夷汉甚安其惠爱。在官十九年卒。(原有小字双行注「《后汉书邛都夷传》作在郡十七年卒」。)百姓号慕,送葬者千数。天子嗟叹,赐钱十万,为立祠堂。后太守数烦扰,夷人叛乱。翕子端(原注「当作湍」),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太平御览》卷六十引《华阳国志》。

二十二 顾观光华阳国志校勘记

清代校勘《华阳国志》的着作,这是别开生面的一派。其特点在于广泛征引,务求博洽,为未来研习《常志》者提出深入的路向。全文约三万字,已有《武林丛书》本,存古书局单行本,《龙溪精舍》与《志古堂》两种《华阳国志》附录本流传。此不全录。只录其《巴志》前十行,以见一般。

卷一 《巴志》 (括弧内字为原校语,小字双行)。

历夏殷周 (廖刻本云:「当作历虞、夏、殷。脱虞字,衍周字。」) 甄其宝利(惠校「货利」。) 迄于秦帝(迄,原误起,宋本不误。后凡依本补正者,并不着。) 元康六年广汉益州(廖云:巴汉七郡者,巴一,巴东二,涪陵三,巴西四,宕渠五,汉中六,梓潼七也。所广益者,武都八,阴平九,新城十,上庸十一,魏兴十二。) 前徒倒戈(原脱前徒二字。) 封其宗姬于巴(宋本「以其宗姬封于巴」。) 给客橙▯(宋本●。廖云橙当衍。●当作▯,即橙字。) 竹木之贵者(宋本贵作▯。) 彼牺惟泽(牺原误仪。) 令闻令望(宋本闻作问。) 蜀王弟苴私亲于巴(廖云苴下当有侯字。) 分其地为三十一县(宋本脱去三十二字,俗本改一为二,廖校遂欲删去此字,皆失考也。今依路史太昊纪注补正。) 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此处有脱文,《御览》三百四十八有:「一白虎常从群游巴蜀伤害千余人。」又四百八十,《书钞》百二十五,并节引。) 邑万家(《御览》两引,邑上并有赏字。) 于是夷朐忍廖仲……

译文光按:《华阳国志》十二卷,陈仲鱼把卢氏校本抄录在张本上端,用楷书朱笔书写,后面还有识语。不知为什么归到了我家。我想把此本付梓刊行,忽然看到《赞》中有一条只到“名齐吴王”为止;张本旁注下有缺文。卢校说:“ 应为“名齐吴玉”二字,并非缺文。乍一读,怀疑“王”字是“玉”字的讹写。“名齐吴王”实际上不成句。于是拿《函海》本来对勘,果然是“吴玉”,校注说:“有人作‘王’。”(“偶然看到张刻《御览》引《后汉书·方术传》说‘吴玉善医’。后来查看毛本《后汉书》,才知道作‘郭玉’。校书如同扫落叶,这一条尤其应当仔细考订。”)“玉”字下面空缺四字,确实是缺文。卢校反而不如《函海》刻本,于是把它搁置了。像卢弨这样精于校勘的人,也免不了有主观臆测之词;其他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当时又从沈括《补笔谈》中发现“王”“玉”二字的讹误,因而抄录在左边:自古以来都说楚襄王梦见与神女相遇。考察《楚辞》,似乎并不是这样。《高唐赋》序说:“从前先王曾经游览高唐……。”那么“那天夜里王睡觉,梦见与神女相遇”中的“王”字,原来应是“玉”字。第二天所说“用白玉”,其实是“用白王”。“王”和“玉”两个字被误写了。” 文光按:《补笔谈》第四卷都是考证文字,这只是其中一条。按照沈括的说法来读,文理非常通顺,可以解释千古以来的疑惑。又,《齐论语》中有《门王》《知道》两篇,把“问王”解释为“问玉”。这也是“王”“玉”二字应当辨析的例子。考证家广泛征引、博采材料并不难,难的是取舍。因此内容往往蔓延,如《五礼通考》甚至采录到天文,《学海堂经解》收录了许多算学内容。虽然嗜好奇闻的人确实难以割舍,但按照体例来说,难免形成瑕疵和累赘。我有所心得,就写在书目的额头和行间。有些内容与本书无关,丢掉可惜,于是也一并保存下来。过去金陵盛仲交家藏书很多,书前书后的附页上必定有文字,有时记载书籍的来源,有时记录其他事情,常常写满整幅纸,而且都盖有藏印。常熟赵定宇阅读《旧唐书》,每卷末尾一定写有几行朱字……文光记。二十一 《悔过斋重刻题襟馆本华阳国志》陶浚宣题记。扉页下方精刻二十七字:“廖氏题襟馆原本光绪庚寅十月板归邻水李氏悔过斋陶浚宣题记。” 第四册末尾,精刻陶氏题记的手迹,全文如下:《华阳国志》成书于魏晋之间,是古代方志中最完善的,然而自明代以来没有善本。吕汲公所刻的本子,世上没有人见过。邻水廖氏的这部书,依据宋代李叔廑本校刊。元和顾先生为它审订,旁征旧文,补正了很多地方。他自己说:“不逊于宋元佳刻。”海内人士都珍视它。自粤地战乱以来,善本长期缺乏流传。没想到这个本子还在人间,辗转到了我这里。其中有脱板、模糊和虫蚀的地方五十多篇,于是为它补刻完成。当时我在广州南园校经,如今南海县令李铁船与我同年中举,他是廖都转的同乡,并且与此事有联系,想得到此书以保存乡邦文献,于是把刻板交给了他。经过将近六七十年,辗转迁徙一万多里,如同楚弓失而复得,仍然完好如初,也算是文艺界的一件盛事。《廖序》以乾道、咸淳年间临安二志当时尚未刊刻为遗憾。如今这两部志书都在我浙江刊刻,明代的越、吴兴以及宋元各志也先后刊行了。顾先生刊定此书,足称审慎周密;只是卷第三越嶲郡下有一百零五字佚文,依据《御览》所引,足以校补,现附录于后。光绪庚寅十一月,会稽陶浚宣记。” 张翕,字子阳,巴郡人,任平阴郡官时,穿布衣、吃粗粮,以俭朴教化百姓。起初他乘两匹马赴任。过了很久,一匹马死了,另一匹马病了,张翕说:“我将要步行了。”夷人和汉人都非常安于他的恩惠和爱护。他在任十九年去世。原有双行小字注:“《后汉书·邛都夷传》作在郡十七年去世。”百姓为他哀悼仰慕,送葬的有数千人。天子感叹不已,赐钱十万,并为他建立祠堂。后来太守屡次扰害百姓,夷人于是叛乱。张翕的儿子张端(原注说“应作湍”)当时正被察举为孝廉,天子起用他,任命为越嶲太守,前来迎接的人像云一样多。《太平御览》卷六十引《华阳国志》。二十二 顾观光《华阳国志校勘记》。清代校勘《华阳国志》的著作,是另具特色的一派。其特点是广泛征引材料,力求博洽,为后来研习《常志》的人提出了深入的方向。全文约三万字,已有《武林丛书》本,另有古书局单行本以及《龙溪精舍》《志古堂》两种《华阳国志》附录本流传。这里不全部抄录,只录其《巴志》开头十行,以便看出一般情况。卷一 《巴志》(括号内文字为原校语,原为双行小字)。历夏殷周(廖刻本说:“应作‘历虞、夏、殷’,脱漏‘虞’字,多出‘周’字。”)甄其宝利(惠校作“货利”。)迄于秦帝(“迄”字原误作“起”,宋本不误。后来凡是依据版本补正的地方,都不再注明。)元康六年广汉益州(廖氏说:巴汉七郡是巴郡第一、巴东第二、涪陵第三、巴西第四、宕渠第五、汉中第六、梓潼第七;扩展增加的郡为武都第八、阴平第九、新城第十、上庸第十一、魏兴第十二。)前徒倒戈(原本脱漏“前徒”二字。)封其宗姬于巴(宋本作“以其宗姬封于巴”。)给客橙▯(宋本作“●”。廖氏说:“‘橙’字应当删去;‘●’应作‘▯’,即‘橙’字。”)竹木之贵者(宋本“贵”作“▯”。)彼牺惟泽(“牺”原误作“仪”。)令闻令望(宋本“闻”作“问”。)蜀王弟苴私亲于巴(廖氏说:“‘苴’字下应有‘侯’字。”)分其地为三十一县(宋本脱漏“三十二”二字,通行本把“一”改成“二”,廖氏校勘便想删去这个字,都是没有考察清楚。现在依据《路史·太昊纪》注文补正。)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此处有脱文,《御览》卷三百四十八有:“一只白虎常跟随群兽游走,在巴、蜀之间伤害了一千多人。”) 《御览》又四百八十、《书钞》卷一百二十五也分别节录了这段文字。邑万家(《御览》两次引文中,“邑”字上都有“赏”字。)于是夷朐忍廖仲……

二十三 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续集卷一校明刘大昌刻本华阳国志跋

《华阳国志》一书,自廖氏题襟馆本刊行后,世之读者,意谓可无遗憾。以原书为顾千里所手校,要为订正可传也。然余曩见同年邓孝先太史所藏顾氏校本,为付刊后所重勘。所据为常熟冯氏空居阁本。其校语溢出刊本者至多。保山吴佩伯曾假临一本,今尚寄寒斋中。余每披阅及之。卷中多识其疑误,而改订之处乃绝少。缘所见冯本外仅有钱磬室写本、何义门校本而已,于明代嘉靖以前旧刻似未寓目也。顷北平馆中,新收得嘉靖甲子刘大昌刻本,极为罕觏。因从赵君斐云许假归,以廖刻对勘一过。自八月二十二日起,至十月二十三十止,凡两阅月,仅乃讫功。行止不常,丹铅屡辍,良用自恧。然全书订正之字多至四百有奇,咸前人所未发,又殊自矣。兹举前数卷最胜之处言之。

如卷一「树有荔支」,支不误芰(第二叶)。「仪贪巴道之富」,不作巴苴。(三。省原有第、叶二字下同。)「取商于之地」,不脱之字。「曰虎历四郡」,曰不误白。「从高祖定秦有功」,秦不误乱(均四)。「此武王伐纣之歌也」,此不误比(五)。「家中无可与」,与不误为(六)。「凉州羌反,入汉中」,不脱反字。「贫者无以自支」,支不误久(均七)。「严子农代为都督。农解后」,二农字不误丰(十一)。「朐忍徐虑」,虑不误惠(十三)。「大破之。阐、咨退」。不脱阐字(十三)。「人多戆勇」,不脱多字(十五)。「李雄,宕渠之厮伍」,厮不误斯。

卷二佳字,如:「上昭于天」,昭不误照(一)。「文秀暐晔」,晔不作玮(二)。「姜济、陈巳」,巳不误巴。「不得过,过多云鬼病之」。不脱下过字。「学道永信者」,永不误未。「其供通限出五斗米」,通不误道。「张修攻固城」,城不作成(均四,下叶城同)「鲁益骄恣。璋怒」,不脱璋怒二字。「皆以祭酒为治民」,不脱民字(均四)。「大姓李、程、赵氏」,程不作郑(五)。「更始即祚」,祚不作位(六)。「诸军足办」,办不误辨(十一)。「梓潼郡」,潼不误橦(九,下同)。「秦州遂荒无晋民」。州不误川,晋不误留(十二)。

卷三佳字,如:「故多斑彩文章」。斑不作班(一)。「鱼凫王田于湔山」,不脱鱼凫二字(二)。「天奉我矣」。奉不作承(三)。「王哀念之」,不脱念字(三)。「歌龙归之曲」。龙不作陇(三)。「司马错等因取苴与巴焉」。焉字不脱(四)。「玉帛戋戋乎梁益之乡」。戋戋二字不误践(八)。「英辩博通」,辩不误辨(九)。「则有元常、元化、程玦」,玦不误●(九)。「火井江有火井」。上火字不误文(十二)。「拔雒城,援襄阳」,不脱拔字,援不误拔(十四)。「汉时,任安定祖」,不脱安字(十四)。「省桥梁三津」,不脱梁字(十六)。「有王乔、彭祖祠」,乔不误桥(十七)。「孝子吴顺养母」,养不误俸(十七)。

卷四佳字,如:「发运兴役,费甚多」,不脱兴字(二)。「方为先主问代」,为不误亡(四)。「柔远能迩」,迩不误尔(六)。「破坏郡县,役吏民」。役不误殁(九)。「人但焦草炙鼠为命」。焦不误樵(九)。「逊使使督护云南姚岳」,不脱下使字(十)。「

少威仪」,仪不误棱(十一)。「学图纬,通三才」,才不误材(十一)。「升麻县」,升不误牧(下文即云「山出好升麻」,十四)。「俗妖巫,惑禁忌」。不脱惑字(十六)。「天所贵也」,所不误之(十六)。「度兰沧水」,沧不误仓(下同,十七)。「谓诸耆老曰」,不脱诸字(十六)。「大姓陈、赵、谢、杨氏」,不脱谢字(十六)。此皆廖校所遗其他诸卷尚多,不能悉举也。

译二十三 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续集》卷一《校明刘大昌刻本华阳国志跋》。《华阳国志》这部书,自从廖氏题襟馆本刊行以后,世上的读者都以为可以不再遗憾了。因为原书曾由顾千里亲手校订,毕竟是可以传世的订正版。然而我过去见过同年邓孝先太史收藏的顾氏校本,那是刊印以后再次重校的本子,依据的是常熟冯氏空居阁本;其中超出刊本的校语很多。保山吴佩伯曾借抄一本,现在还寄存在寒斋中,我每次翻阅都能看到这些校语。卷中虽然大量指出疑误,但真正改订的地方却极少。原因是他除见过冯本外,只见过钱磬室写本、何义门校本,似乎没有看过明代嘉靖以前的旧刻。最近北平馆新收藏了嘉靖甲子年刘大昌刻本,极为罕见。因此我从赵君斐云那里借来,带回后以廖刻本对勘一遍。从八月二十二日开始,到十月二十三日结束,共用了两个月才完成。由于行止不定,校勘时常中断,实在很惭愧。不过全书订正的字多达四百多个,都是前人没有揭示的,而且颇有不同。现在先举前几卷最精彩的地方来说。例如卷一“树有荔支”,“支”字没有错作“芰”(第二叶);“仪贪巴道之富”,没有作“巴苴”(第三叶;省略原有“第”“叶”二字,以下同);“取商于之地”没有脱漏“之”字;“曰虎历四郡”,“曰”字没有错作“白”;“从高祖定秦有功”,“秦”字没有错作“乱”(均第四叶);“此武王伐纣之歌也”,“此”字没有错作“比”(第五叶);“家中无可与”,“与”字没有错作“为”(第六叶);“凉州羌反,入汉中”没有脱漏“反”字;“贫者无以自支”,“支”字没有错作“久”(均第七叶);“严子农代为都督。农解后”,两个“农”字没有错作“丰”(第十一叶);“朐忍徐虑”,“虑”字没有错作“惠”(第十三叶);“大破之。阐、咨退”没有脱漏“阐”字(第十三叶);“人多戆勇”没有脱漏“多”字(第十五叶);“李雄,宕渠之厮伍”,“厮”字没有错作“斯”。卷二的佳字,例如:“上昭于天”,“昭”字没有错作“照”(第一叶);“文秀暐晔”,“晔”字没有作“玮”(第二叶);“姜济、陈巳”,“巳”字没有错作“巴”;“不得过,过多云鬼病之”没有脱漏下面一个“过”字;“学道永信者”,“永”字没有错作“未”;“其供通限出五斗米”,“通”字没有错作“道”;“张修攻固城”,“城”字没有作“成”(均第四叶,下一叶的“城”字也一样);“鲁益骄恣。璋怒”没有脱漏“璋怒”二字;“皆以祭酒为治民”没有脱漏“民”字(均第四叶);“大姓李、程、赵氏”,“程”字没有作“郑”(第五叶);“更始即祚”,“祚”字没有作“位”(第六叶);“诸军足办”,“办”字没有错作“辨”(第十一叶);“梓潼郡”,“潼”字没有错作“橦”(第九叶,以下同);“秦州遂荒无晋民”,“州”字没有错作“川”,“晋”字没有错作“留”(第十二叶)。卷三的佳字,例如:“故多斑彩文章”,“斑”字没有作“班”(第一叶);“鱼凫王田于湔山”没有脱漏“鱼凫”二字(第二叶);“天奉我矣”,“奉”字没有作“承”(第三叶);“王哀念之”没有脱漏“念”字(第三叶);“歌龙归之曲”,“龙”字没有作“陇”(第三叶);“司马错等因取苴与巴焉”没有脱漏“焉”字(第四叶);“玉帛戋戋乎梁益之乡”,“戋戋”二字没有错作“践”(第八叶);“英辩博通”,“辩”字没有错作“辨”(第九叶);“则有元常、元化、程玦”,“玦”字没有错作“●”(第九叶);“火井江有火井”,上面的“火”字没有错作“文”(第十二叶);“拔雒城,援襄阳”没有脱漏“拔”字,“援”字没有错作“拔”(第十四叶);“汉时,任安定祖”没有脱漏“安”字(第十四叶);“省桥梁三津”没有脱漏“梁”字(第十六叶);“有王乔、彭祖祠”,“乔”字没有错作“桥”(第十七叶);“孝子吴顺养母”,“养”字没有错作“俸”(第十七叶)。卷四的佳字,例如:“发运兴役,费甚多”没有脱漏“兴”字(第二叶);“方为先主问代”,“为”字没有错作“亡”(第四叶);“柔远能迩”,“迩”字没有错作“尔”(第六叶);“破坏郡县,役吏民”,“役”字没有错作“殁”(第九叶);“人但焦草炙鼠为命”,“焦”字没有错作“樵”(第九叶);“逊使使督护云南姚岳”没有脱漏下面一个“使”字(第十叶);“ 少威仪”,“仪”字没有错作“棱”(第十一叶);“学图纬,通三才”,“才”字没有错作“材”(第十一叶);“升麻县”,“升”字没有错作“牧”(下文即说“山出好升麻”,第十四叶);“俗妖巫,惑禁忌”没有脱漏“惑”字(第十六叶);“天所贵也”,“所”字没有错作“之”(第十六叶);“度兰沧水”,“沧”字没有错作“仓”(下同,第十七叶);“谓诸耆老曰”没有脱漏“诸”字(第十六叶);“大姓陈、赵、谢、杨氏”没有脱漏“谢”字(第十六叶)。这些都是廖氏校本遗漏的地方,其他各卷还有很多,不能全部列举。

又廖氏所附校语,有引据史传以证本书之误。今以刘本勘之,多与之合。如卷五,「以功曹李雄为大司徒」(二),廖校云:「雄当作熊,见《后汉书》。」此本正作李熊。卷六,「先主还解」(四),廖校云:「沛下不当有解。即今廨字。」此本正作廨。「不可背之,立效」(四),廖校云:「之下当有要当二字。」今本正有此二字。「尽封其物」(五),廖校云:「尽上当有羽字。」今本正有羽字。卷八「地名观阪,上自观下」(三),廖校云:「当作自上。」今本正作自上。「广汉太守张微」(八),廖校云:「《后贤志》、《

目录》皆作征。」今本正作征字。卷十「同穴斋定」(二十三),廖校云:「误,未详。本或作窆字。」又,「▯榖二石」(二十三),廖校云:「误。未详。本或作蜀。」今本正作窆蜀字。凡此,皆廖氏所疑,而未敢遽为订正者;今得此本,若合符契。益可恍然矣。至如人名之舛失,如祝苞,祝不误程。贾●。●不误栩。杨厚,厚不误序。贞玦,玦不误●。皆见于卷十中《先贤士女》,所关至巨。赖有此刻足以正其差误。校竟为之忻快无已!

夫《常志》自元丰间吕微仲始刻于成都。嘉泰间李叔廑再刻于临邛。然李氏授梓时已言其多所缺漏。迄明以来,并此临邛补葺之本亦绝迹于天壤,惟恃诸家传钞延此坠绪。据刘氏《后跋》言:「笥中所藏,出于旧录。祇取《范史》订正十一,献之郡斋。」则当时未睹宋椠可知。尤可异者,杨经守成都,以此书授梓在嘉靖甲子。而张佳胤有张四维《序》,亦署嘉靖甲子元日。以数百年来堙郁不传之籍,而一年之中有两刻本,且皆出于蜀人之手。书之显晦,信有时耶?张氏蒲州所刻,观其《自序》,乃「得抄本于澶渊晁太史家,嗣在江阳假得杨用修本。又在大梁假得朱灌甫本,交互取质,参证脱讹」。余库中亦藏是本,取以对勘,凡刘本改正之字,张本一一皆具。可知二公校订之精审,视后世所传恶钞迥然大异。宋本既不可得见,得此嘉靖初元善刻,据以纠正流俗之失,虽与天水旧椠等量齐观可耳。

然余窃有未解者,闻廖氏题襟馆开雕此书,本出孙渊如之手,而顾千里为之一一经理,以成其事。孙氏既富于收藏,顾氏夙精于校勘,宜其尽罗众本,择善而从,藉杀青之役以竟扫叶之功。今观其书,夺讹盈幅,转不若李氏《函海》之较为审慎精严也。盖雨村所据以付梓者为钱叔宝写本,而又得此刘大昌本,及天启李一公本,考订其异同;而廖氏刻本时,不特嘉靖张、刘二本及天启李氏本均不及见,即李氏《函海》本亦似未经寓目,殊不可解。右方所举前四卷异文,检视《函海》本,均注其异同于本字下。千里若见及之,必不至略而不采也。昔黄荛圃校书,多兼收众本,一书手勘至于再三,不惮其烦,所谓「遇本即较」也。余为之进一解曰:凡校书之法,切勿笃信前人。世人偶得名家校刊之书,辄笃守其本,谓已决无罅漏。岂知异钞秘椠,海内方迭出不穷,吾辈览玩所及,或为昔人耳目所未经;刻意寻求,往往后来居上,正不必詟于前贤而自画也。

此本半叶十行,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双阑。前有嘉靖甲子知成都府昆明杨经序。后有大昌自序。钤有「尊生父修绠图书」白文印。又「淮」字朱文印。遍检各书,自李雨村引校外,诸家均不着录,洵可云罕秘矣。至张氏蒲州刻本,则并雨村亦未之觏也。余昔年曾得抱经楼藏本,缺第十一卷,嗣与友人易得完帙,今宝藏于双鉴楼中,异时当更取以覆勘之(注)。

华阳国志校补图注附录二

莫与俦着作两篇

      一 牂牁考

译此外,廖氏所附的校语中,有些引用史传来证明本书的错误。现在用刘本勘对,很多都相合。例如卷五“以功曹李雄为大司徒”(第二叶),廖校说:“‘雄’应作‘熊’,见《后汉书》。”此本正作“李熊”。卷六“先主还解”(第四叶),廖校说:“‘沛’字下不应有‘解’,即今‘廨’字。”此本正作“廨”。“不可背之,立效”(第四叶),廖校说:“‘之’字下应有‘要当’二字。”今本正有这两个字。“尽封其物”(第五叶),廖校说:“‘尽’字上应有‘羽’字。”今本正有“羽”字。卷八“地名观阪,上自观下”(第三叶),廖校说:“应作‘自上’。” 今本正作“自上”。“广汉太守张微”(第八叶),廖校说:“《后贤志》《目录》都作‘征’。” 今本正作“征”字。卷十“同穴斋定”(第二十三叶),廖校说:“有误,未详。本子或作‘窆’字。”又,“▯榖二石”(第二十三叶),廖校说:“有误,未详。本子或作‘蜀’。”今本正作“窆”“蜀”二字。以上都是廖氏感到可疑、却不敢立即订正的地方;如今得到此本,正好彼此印证,因此更加明白了。至于人名的讹误,如祝苞,“祝”字没有错作“程”;贾●,“●”字没有错作“栩”;杨厚,“厚”字没有错作“序”;贞玦,“玦”字没有错作“●”。这些都见于卷十中《先贤士女》,关系极为重大。幸亏有此刻本,才足以纠正这些差错。校订完毕,令人欣喜不已!今本确实写作“征”字。卷十“同穴斋定”(二十三)条,廖校说:“有误,含义不详。某本或许写作‘窆’字。”又如“▯榖二石”(二十三)条,廖校说:“有误。含义不详。某本或许写作‘蜀’字。”今本确实写作“窆蜀”二字。凡是这些地方,都是廖氏有所怀疑却不敢立即订正的;如今得到这个版本,竟与他的校勘彼此符合,因此更加恍然明白了。至于人名的错讹脱失,例如“祝苞”一名,其中“祝”字并不是“程”字的讹误;“贾●”一名,其中的“●”字并不是“栩”字的讹误;“杨厚”一名,其中“厚”字并不是“序”字的讹误;“贞玦”一名,其中“玦”字并不是“●”字的讹误。这些都见于卷十《先贤士女》,关系极为重大。幸亏有这部刻本,足以纠正其中的差错。校勘完成后,我因此欣喜畅快不已!《常志》自宋元丰年间吕微仲开始在成都刻印,嘉泰年间李叔廑又在临邛重刻。然而李氏刻印时已经说它有很多缺漏。到了明代以来,连临邛补葺本也在天地间绝迹了,只能依靠各家传抄来延续这一失坠的文脉。据刘氏《后跋》说:“箱中收藏的本子,出自旧日抄录,只取《范史》加以订正十一处,献给郡斋。”由此可知,当时没有见到宋刻本。尤其奇怪的是,杨经任成都知府时,把此书付梓于嘉靖甲子年;而张佳胤所藏本有张四维的《序》,也署嘉靖甲子年元日。一本几百年来埋没不传的书,竟在同一年中出现两个刻本,而且都出自蜀人之手。书籍的显晦流传,确实有时运吗?张氏蒲州刻本,据他的《自序》看,是“从澶渊晁太史家得到抄本,后来在江阳借得杨用修本,又在大梁借得朱灌甫本,互相取证,参校脱讹”。我的书库中也收藏此本,拿来对勘,凡是刘本改正的字,张本一一都有。由此可知,两位校订者精审的程度,与后世流传的劣质抄本大不相同。既然宋本已经无法看到,得到这个嘉靖初年的善刻本,依据它纠正通行本的错误,即使和天水旧刻本相比,也可以相提并论了。不过我私下仍有不解之处。听说廖氏题襟馆开刻此书,原本出自孙渊如之手,由顾千里逐一主持办理,才完成此事。孙氏收藏丰富,顾氏一向精通校勘,按理应当搜罗众本,择善而从,借刊刻之机完成全面校订。现在看他的书,满篇都是讹误,反而不如李氏《函海》本校得审慎严密。大概雨村用来付梓的依据是钱叔宝写本,后来又得到刘大昌本和天启李一公本,考订其异同;可是廖氏刻本刊行时,不仅没有见到嘉靖张本、刘本和天启李氏本,似乎连李氏《函海》本也没有看过,实在令人费解。上面所举前四卷的异文,我检查《函海》本,发现都在正文下注明了异同。顾千里如果见到这些材料,一定不至于略过而不采用。从前黄荛圃校书,常常兼收众本,一部书亲手校勘再三,不怕麻烦,这就是所谓“遇到一个本子就进行比较”。我对此又提出一种解释:凡是校书,切不可盲目信从前人。世人偶然得到名家校刊的书,往往就死守这个本子,认为它已经绝无缺漏。哪里知道不同的抄本和秘藏的刻本,正在全国不断出现?我们所能看到、把玩的本子,有些是前人从未见过的。刻意搜求,后来发现的本子往往胜过前人,实在不必畏惧前贤而自我限制。此本每半叶十行,每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双栏。卷首有嘉靖甲子年知成都府昆明杨经的序,卷末有刘大昌自序。钤有“尊生父修绠图书”白文印,又有“淮”字朱文印。我遍查各书,除李雨村引用并校勘过外,其他各家都没有著录,确实可以说是罕见而秘密的珍本。至于张氏蒲州刻本,连雨村也没有见过。我早年曾得到抱经楼藏本,缺第十一卷,后来与友人交换得到完整的一部,如今珍藏在双鉴楼中,日后还应当再取来复核(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附录》二。莫与俦著作两篇。一 《牂牁考》。

汉武帝元鼎六年,置牂牁郡。郡所以名,《华阳国志》谓:「楚威王(原注:「《汉书》注引作楚襄王。」此下凡引原注,皆加括弧与引号。)遣将庄蹻泝沅水,出且兰以伐夜郎。植牂柯系船,留王滇池。以系船,因名且兰为牂牁国。」《后汉西南夷传》云:「楚顷襄王遣庄豪泝沅伐夜郎。军至且兰,椓船于岸而步战。以且兰有椓船牂牁处,乃改其名为牂牁。」而说在二家以前者,《汉志牂牁郡》注引应劭曰:「牂柯江也。」考《史》、《汉》《西南夷传》,谓「牂牁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又谓:「夜郎者,临牂牁江,广百余步,足以行船。」又谓:「夜郎精兵可得十万。浮船牂牁,出不意,此制越一奇。」《汉书武帝纪》谓:「元鼎五年,遣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牁江,咸会番禺。」是牂牁江实在夜郎,而椓船牂牁名国者乃且兰。其可疑者一。且马、班并言庄蹻循江。常、范乃云泝沅。可疑者二。而郦道元《水经注温水》云:「豚水东径牂牁郡且兰县,谓之牂牁水。水广数里。县临江上,故且兰侯国也。一名头兰,牂牁郡治也。楚将庄蹻泝沅伐夜郎,椓牂牁系船,因名且兰为牂牁。」盖已不得其解,姑主常、范,而移班、马夜郎之牂牁江以就之,非有实据。既读管子书,乃知常、范并误。郦氏改班、马以就常、范,又误中生误。《小匡篇》云:「桓公曰:余乘车之会九,兵车之会三,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南至吴、越、巴、牂牁、●、不庾、雕题、黑齿、荆夷之国,莫违寡人之命。」注:「皆南夷国号。」然则桓公定霸时,南夷已有牂柯矣。庄蹻在后约四百年,安得其时始改名?常氏盖漫记传闻之辞,范氏固未深考,不知即与《史》、《汉》乖异也。意牂柯有国之始,必犹不自齐桓时,当与雕题、黑齿,周初即着号荒服。且以吴、越、巴、荆并称,其国必大。今其疆宇大略已不可得闻。而据《史》、《汉》「牂柯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及「夜郎临牂柯江,广百余步」推之,首尾二千余里皆得牂柯之名,则其国当自夜郎、且兰直接南海,能约束群小国,如秦西呕(同瓯)、汉南越之比,恐汉牂牁一郡不足以尽其地也。春秋以后,此国遂微,而西呕、夜郎、滇争相雄长。故《史》、《汉》言西南诸君以什数者,皆不及牂牁。盖已降于夜郎「旁小邑」中,惟江水于旧国之名无所改称耳。逮约置吏夜郎,又诛且兰,平南夷以立郡,而不取最大之夜郎为名,岂不以牂牁为最古且大之国欤?惟牂牁本系船之称,师古以释郡名。《说文》:「弋,橛也。」《尔雅》:「樴,谓之杙。」《三国志常林传》注引《魏略》云:「遣船兵于岘山东斫牂牁材。」《太平御览》引《浔阳记》,载陶桓公牂牁成杨树。又引《豫章记》载聂友用樟木作牂柯,遂成树。又引《异物志》云:「牂牁者,系船筏皆是也。」其取以名国者,《水经注》又云:「牂柯,亦江中两山名也。」引左思《吴都赋》云:「吐浪牂柯」者。……(「今左赋无此文,岂在初稿删削中邪?」)《通鉴》注引《后汉志》注亦云:「牂柯,江中名(石)山。」(「今《后汉志》注亦无」。)意:国境内江中必有其山,似系船之牂柯,故取之。特今未详所在耳。《北堂书钞》引《异物志》云:「有一山在海内,小而高,似系船筏,俗人谓之越王牂柯。远望甚小而高,不似山,近望之高数丈,名为牂柯,在海中。」是其类矣。至牂柯二字,《汉书》凡数十见,牂并从丬、柯并从木。《唐书志》、《元和郡县志》同。牁有从丬作牁者,《史记》、《后汉书》及《补汉志》、《三国志》也。《三国志》牂从牛,作。《隋志》同。晉、宋、齊三書志二字並從牛也,作。《華陽國志》亦從牛。船杙之名,或用戕●(当作●●,原刻讹)。《玉篇》弋部云:「●,子郎切,系船大弋也。」又「●郡,亦作。」「●,各何切。」●●即也。《广韵》七歌云「牁,所以系舟。」又「牂,郡名。●,陆云上同。」(「●,本作牂,误。」)十一唐云:「●,●牁。亦作牂。」(「●,本并作戕,误。」)「●,又或作。」《广雅释宫》云:「●●,杙也。」●,又或书作●。《佩觿》云:「●,各何翻,地名。」校者曰「《

译汉武帝元鼎六年,设置牂牁郡。关于郡名的由来,《华阳国志》说:“楚威王(原注说:‘《汉书》注文引作楚襄王。’以下凡是引用原注的地方,都加括号和引号。)派将领庄蹻沿沅水逆流而上,从且兰出兵攻打夜郎。他砍下牂柯作为系船的木桩,于是留下来做滇池王。因为用它系船,就把且兰改名为牂牁国。”《后汉书·西南夷传》说:“楚顷襄王派庄豪沿沅水逆流而上攻打夜郎。军队到达且兰,在岸边砍木桩系船,然后下船步战。因为且兰有砍木桩系船的地方,于是改名为牂牁。”比这两种说法更早的,《汉书·地理志》牂牁郡注文引应劭说:“牂牁是江名。”考察《史记》《汉书》的《西南夷传》,都说:“ 牂牁江宽数里,从番禺城下流出。”又说:“夜郎临近牂牁江,江面宽一百多步,足以行船。”又说:“夜郎的精兵可以得到十万人。让船只浮行于牂牁江,出其不意,这是制服南越的一条奇策。”《汉书·武帝纪》说:“元鼎五年,派驰义侯遗率领另外的将领,征发巴蜀的罪人,调动夜郎军队,顺牂牁江而下,全部在番禺会合。”由此可见,牂牁江实际上在夜郎,而因砍木桩系船而把牂牁作为国名的,是且兰。可疑之处第一,司马迁、班固都说庄蹻沿江而行,常璩、范晔却说他逆沅水而上。可疑之处第二,郦道元《水经注·温水》说:“豚水向东流经牂牁郡且兰县,称为牂牁水。水面宽数里。且兰县临江而建,所以是且兰侯国。又名头兰,是牂牁郡郡治。楚将庄蹻沿沅水逆流而上攻打夜郎,砍牂牁木系船,因此把且兰改名为牂牁。”看来郦道元已经无法解释其中矛盾,只好姑且以常璩、范晔的说法为主,把班固、司马迁所说夜郎的牂牁江移来附会常、范,并没有实际依据。后来读到《管子》,才知道常璩、范晔都错了。郦道元为了迁就常、范而改动班、马的说法,更是错上加错。《小匡篇》说:“桓公说:我乘车会盟九次,兵车会盟三次,九次会合诸侯,使天下归于一统;南至吴、越、巴、牂牁、●、不庾、雕题、黑齿、荆夷等国,没有谁违抗我的命令。” 注文说:“这些都是南夷的国号。”既然如此,齐桓公称霸时,南夷已经有牂牁国了。庄蹻在这之后约四百年,怎么可能到那时才改名?常璩大概只是随意记下传闻,范晔也确实没有深入考察,不知道这已经同《史记》《汉书》相矛盾了。我认为牂牁建国的开始,必定还不止于齐桓公时代;它应当和雕题、黑齿一样,在周初就已经著名,并被列入荒服。况且它与吴、越、巴、荆并称,国势必然很大。如今其疆域大致已经无法考知。根据《史记》《汉书》所说“牂牁江宽数里,从番禺城下流出”,以及“夜郎临牂牁江,江面宽一百多步”来推断,江的首尾两端二千多里都得到过牂牁之名,那么这个国家应当从夜郎、且兰一直连接到南海,能够约束许多小国,类似秦代的西瓯、汉代的南越;恐怕汉代牂牁郡的辖地还不足以包括它的全部疆域。春秋以后,这个国家逐渐衰微,西瓯、夜郎、滇相互争强称雄。因此《史记》《汉书》说西南各君长有十多个,却都没有提到牂牁。大概牂牁已经降为夜郎的“旁小邑”,只有江水仍沿用旧国之名,没有改称。等到汉朝大约在夜郎设置官吏,又诛灭且兰,平定南夷并设置郡,却不取最大的夜郎作为郡名,难道不是因为牂牁是最古老、最强大的国家吗?” 只是牂牁本来是系船木桩的名称,颜师古用这个意义来解释郡名。《说文》说:“弋,是木桩。”《尔雅》说:“樴,叫作杙。”《三国志·常林传》注文引《魏略》说:“派船兵到岘山,砍取制作牂牁的木材。”《太平御览》引《浔阳记》,记载陶桓公所用的牂牁后来长成杨树;又引《豫章记》,记载聂友用樟木制作牂柯,后来长成大树;又引《异物志》说:“牂牁,就是系船筏的木桩。”至于取它作为国名,《水经注》又说:“牂柯也是江中两座山的名称。”并引左思《吴都赋》“吐浪牂柯”的句子。……(“现在左思《吴都赋》中没有这句话,难道是在初稿删去了?”)《通鉴》注文引《后汉志》注也说:“牂柯,是江中的名(石)山。”(“现在《后汉志》注文中也没有。”)我的意思是:国境内的江中一定有这座山,因其形似系船的牂柯,所以取它为国名,只是现在还不知道它的所在。《 《北堂书钞》引《异物志》说:“海中有一座山,小而高,像系船的木桩,俗人称它为越王牂柯。远望很小而高,不像山;近看则高数丈,名叫牂柯,位于海中。”这就是类似的情况。至于“牂柯”二字,《汉书》中出现几十次,“牂”都从丬旁,“柯”都从木旁。《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也相同。“牁”有从丬写作“牁”的,《史记》《后汉书》《补汉志》《三国志》都是这样。《三国志》中“牂”从牛旁,写作“”,《隋志》也相同。晋、宋、齐三部书的《地理志》中,这两个字也都从牛旁,写作“”。《华阳国志》也从牛旁。船桩的名称,有时写作“戕●”(应作“●●”,原刻有误)。《玉篇》弋部说:“●,子郎切,是系船的大弋。”又说:“●郡,也作‘’。”“●,各何切。”●●就是牂柯。《广韵》七歌说:“牁,是用来系船的。”又说:“牂,郡名;●,陆云说同上。”(“●,本来作‘牂’,有误。”)十一唐说:“●,●牁,也作牂。”(“●,本来都作‘戕’,有误。” ”

玉篇》作●。又作●。●●,即也。」今按:船杙、郡名,并当以《汉书》牂柯为正。牁因牂从丬而别。愈不知所從。盖同丬而误牛。●●又因杙增制。●、●,笔小异。●又●之别。皆向壁虚造之书也。牂读如《诗》「其叶牂牂」,《尔雅》「太岁在午曰敦牂」之牂。柯,读如《记礼器》「不改柯易叶」之柯。牂有壮大之义。柯犹大木枝之谓。牂柯者,言杙牂样壮大如枝柯也。刘球《隶韵》,娄机《汉隶字源》,唐、歌两韵并有牂柯字,云出《李翊碑》。考洪适《隶释》载《翊碑》,有云:「牂柯太守曾孙。」是二韵即以郡名两字分入。据汉人所书,亦作牂柯为正之一征。而《广韵》、《集韵》以系舟专属之牁,而以柯为「通作」。娄氏于柯下更列牁文,而以柯系其下,云「即牁」,皆已不知柯为正字也(注)。(录自莫氏文集。标点分段)

二 庄蹻考

楚将庄蹻,将军(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降夜郎,定滇池,以属楚。今贵州黎平、镇远、思州、铜仁诸府有武陵郡、镡成、无阳、辰阳诸县地,即有秦、楚黔中地。思南一府,有汉巴郡、涪陵县地,即有秦、楚巴地。然则,诸府倚西州县,以西余府,即皆其兵威所属。间摭其事,考而一之。

《史记西南夷传》:「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庄蹻者,楚庄王苗裔也。蹻至滇池,地(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还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汉书》同。《后汉书西南夷传》:「初,楚顷襄王时,遣将庄豪,从沅水伐夜郎。军至且兰,椓船于岸而步战。既灭夜郎,因留王滇池。以且兰有椓船牂柯处,乃改其名为牂柯。」《通典边防三》:「史、汉皆云楚威王时,使庄蹻略巴、黔以西。蹻至滇池,欲归,会夺楚巴、黔中,因以其众王滇。后十余岁秦灭。楚自威王后,怀王立三十年,至顷襄王之二十二年,秦昭襄王遣兵攻楚,取巫黔中。《后汉史》则云顷襄王时庄豪王滇。豪即蹻也。若蹻自威王时将兵略地,属秦陷巫、黔中,道塞不通,凡经五十二年。岂得如此淹久。或恐《史记》谬误,班生因习便通。范氏所记详考,为正。又,蹻王滇后十五年,顷襄王卒。考烈王二十五年,幽王十年,负刍五年而楚灭。后十五年秦亡。凡七十年,何故云蹻王滇后十余年而秦亡也。」《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皆袭其说。今按: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见《史记本纪》。又《六国表》:楚,顷襄王二十二年,「秦拔我巫、黔中郡。」并当周赧王三十八年。

译《玉篇》写作“●”,又写作“●”。“●●”,就是这个字。现在考察:船杙和郡名,都应当以《汉书》所写的“牂柯”为正确。 “牁”因“牂”字左边从“丬”而另出一体,究竟不知它所依据的是什么。大概是同样从“丬”,却误写成了“牛”。“●●”又因“杙”字而增造字形。“●”和“●”,只是笔画略有不同。“●”又是“●”的区别字。这些都是闭门虚构的书。 “牂”应读得像《诗经》“其叶牂牂”和《尔雅》“太岁在午曰敦牂”的“牂”。“柯”应读得像《礼记·礼器》“不改柯易叶”的“柯”。“牂”有壮大之意;“柯”就是大树枝的意思。“牂柯”的含义,是说船杙像粗壮的树枝一样。刘球《隶韵》、娄机《汉隶字源》,在唐韵、歌韵中都有“牂柯”二字,说是出自《李翊碑》。考察洪适《隶释》所载《李翊碑》,其中说:“牂柯太守曾孙。”这说明两个韵部正是把郡名的两个字分别收入其中。根据汉人所书写的字形,也写作“牂柯”,这是“牂柯”为正确写法的又一条证据。而《广韵》《集韵》把系船的字专门写作“牁”,却把“柯”说成“通作”字。娄氏在“柯”字下又列出“牁”字,而把“柯”附在“牁”下,说“就是牁”,这些都已经不知道“柯”才是正字了。(注)(录自莫氏文集。) 标点分段 二 庄蹻考 楚国将领庄蹻率军沿江而上,攻取巴、黔中以西的地区,降服夜郎,平定滇池,使这些地方归属楚国。如今贵州黎平、镇远、思州、铜仁各府有武陵郡、镡成、无阳、辰阳各县的旧地,也就是秦、楚两代的黔中地区。思南一府有汉代巴郡、涪陵县的旧地,也就是秦、楚两代的巴地。这样说来,各府依靠西部州县,在这些州县以西的其余各府,也都属于庄蹻军威所达到和管辖的范围。现间或摘录有关事迹,加以考订并汇为一说。《史记·西南夷列传》说:“起初在楚威王时期,楚国派将军庄蹻率军,沿江而上,攻取巴、蜀、黔中以西的地方。庄蹻是楚庄王的后代。庄蹻到达滇池时,滇池周围土地方圆三百里,附近平地肥沃富饶,面积达数千里。他凭借军队的威势平定当地,使之归属楚国。本想回去报告,适逢秦国进攻并夺取楚国的巴郡、黔中郡,道路被阻塞,无法通行,于是就带领部众回去,在滇地称王,改变服饰,顺从当地风俗来统治他们。”《 《汉书》记载相同。《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说:“当初在楚顷襄王时期,派遣将领庄豪,从沅水出发征伐夜郎。军队到达且兰,在岸边把船钉住,徒步作战。消灭夜郎以后,就留下来在滇池称王。因为且兰有钉船的牂柯之处,于是把它的名称改为牂柯。”《通典·边防三》说:“《史记》《汉书》都说,楚威王时期派庄蹻攻取巴地、黔中以西。庄蹻到达滇池,本想回去,适逢秦国夺取楚国的巴郡、黔中郡,于是就带领部众在滇地称王。后来十多年,秦国灭亡。楚国自楚威王以后,楚怀王即位三十年,到楚顷襄王二十二年,秦昭襄王派兵进攻楚国,夺取巫郡、黔中郡。《后汉书》却说,楚顷襄王时庄豪在滇地称王。庄豪就是庄蹻。如果庄蹻从楚威王时起就率兵攻取土地,后来秦国攻陷巫郡、黔中郡,道路被阻断,前后共经历五十二年,怎么能这样长久地停留呢?恐怕《史记》记错了,班固只是因袭旧说而通行其文。范晔所记经过详细考订,应当正确。又,庄蹻在滇地称王后十五年,楚顷襄王去世。楚考烈王在位二十五年,楚幽王在位十年,楚负刍在位五年,楚国才灭亡。又过十五年秦国才灭亡。总共七十年,为什么说庄蹻在滇地称王十多年后秦国就灭亡了呢?” 《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都沿袭了这种说法。现在考察:秦昭襄王三十年,蜀郡守若进攻楚国,夺取巫郡及江南地区,将其设置为黔中郡,见《史记·秦本纪》。又据《六国表》:楚国在顷襄王二十二年,“秦国攻取了

杜氏以《史》、《汉》威王时为非,《后书》顷襄王时为正,说是。《汉书》注引《华阳国志》亦云:「顷襄王时。」今本仍作威王,则亦误本也。《荀子议兵篇》:「齐之田单,楚之庄蹻,秦之商鞅,燕之缪虮,是皆世俗之所谓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强弱未有以相君者也。若其道,一也。」又云:「楚兵殆于垂沙,唐蔑死,庄蹻起,楚分为三四。是岂无坚甲利兵也(音耶)?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也。」杨倞注引《史记索隐》曰:「庄蹻,楚将,言其起为乱后,楚遂分为四。」又引《韩子》曰:「楚王欲伐越。杜子曰,臣患能见百步而不能自见其睫。王之兵败于秦晋,庄蹻为盗境内吏不能禁,而欲伐越,此智之如目也。蹻初为盗,后为楚将。」杨氏所引,在《韩非喻老篇》,云欲伐越者,楚庄王。《商子弱民篇》:「唐蔑死于垂涉(「沙、涉,形声相近」),庄蹻发于内,楚分为五。」(「垂涉之事,商鞅死已久。当是后人袭《荀子》搀入书中。」)《韩诗外传》曰:「楚兵殆于垂沙,唐子死,庄蹻起,楚分为三四。」(「元作方为二四,今改。」)《史记补礼书》:「楚兵殆于垂沙,唐昧(「蔑、昧,音同。」)死,庄蹻起,楚分而为四。」参三书之文,略与《荀》同,皆言唐蔑死,庄蹻起而楚分。考《史记楚世家》及《六国表》,「秦与齐、韩共攻楚,杀楚将唐昧,取重邱而去。」在楚怀王二十八年。二十九年,「秦取楚襄城。」三十年,「怀王入秦。秦取楚八城。」顷襄王元年,「秦取楚柝,及十五城。」楚分为三四即谓此。是庄蹻之伐夜郎取滇,当以《后书》顷襄王时为确之明证也。至韩非谓楚庄王欲伐越,而杜子举庄蹻为盗境内以止之庄,怀之讹也。庄王称霸事具《春秋传》及《史记》,安有丧地秦晋之事。唯怀王十七年与战丹阳,「秦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裨将军七十余人,遂取汉中之郡。」怀王乃悉国兵复袭秦,战于蓝田。大败楚军。」韩魏闻楚之困,乃南袭楚,至于邓。」楚闻,乃引兵归。二十年,昭睢又有「王虽取地于越,不足以刷耻」之语,在《史记楚世家》。可见欲伐越而言丧于秦晋,即指十七年事。其为怀王之误无疑也。盖庄蹻在怀王时为盗。至顷襄时起而为将。故杨倞曰:「蹻初为盗,后为将」也。蹻之略地南中,确年无可见。意只在顷襄王二十年前后。三代用兵,未有淹久至三四年之外者。特无征,未敢定耳。而《困学纪闻》引贾生吊屈原曰:「谓跖、蹻廉。」注:「楚之大盗曰庄蹻。」又引韩非语,谓「蹻盖在庄王时。庄王苗裔王滇,又一蹻,名氏与盗同。」此特就《史记》、《韩非》为说,未加钩稽,殊难取信。

译我国的巫郡、黔中郡”。这年应当是周赧王三十八年。杜氏认为《史记》《汉书》所说的楚威王时期不对,而《后汉书》所说的楚顷襄王时期正确,这个说法是对的。《汉书》注文引用《华阳国志》,也说“楚顷襄王时期”。如今的版本仍作“威王”,那么也是传抄本的错误。《荀子·议兵篇》说:“齐国的田单、楚国的庄蹻、秦国的商鞅、燕国的缪虮,这些都是世俗所说的善于用兵的人。他们的巧拙、强弱,没有什么可以互相比较的地方;至于他们用兵的原则,却是相同的。”又说:“楚国军队在垂沙战败,唐蔑战死,庄蹻兴起,楚国分裂成三四部分。这难道是没有坚固的铠甲和锋利的兵器吗(音‘耶’)?是因为统率军队的方法不合乎正确的原则。”杨倞的注引《史记索隐》说:“庄蹻是楚国将领,这句话是说他起兵作乱以后,楚国于是分裂为四。”又引用《韩非子》说:“楚王想要攻打越国。” 杜子说:“我担心的是只能看见百步之外,却不能看见自己的睫毛。大王的军队在秦、晋之地战败,庄蹻在国内成为盗贼,而境内的官吏不能禁止,却还想攻打越国,这种智慧就像眼睛一样,只能看远处而看不见近处。”庄蹻起初是盗贼,后来成为楚国将领。”杨氏所引用的文字见于《韩非子·喻老篇》,其中说想要攻打越国的是楚庄王。《商君书·弱民篇》说:“唐蔑死在垂涉,庄蹻从国内兴起,楚国分裂成五部分。”(“垂涉之事发生时,商鞅已经死去很久了,应当是后人沿袭《荀子》的文字,掺入这部书中。”)《韩诗外传》说:“楚国军队在垂沙战败,唐子死去,庄蹻兴起,楚国分裂成三四部分。”(“原本作‘方为二四’,现在改正。”)《史记补·礼书》说:“楚国军队在垂沙战败,唐昧死去,庄蹻兴起,楚国分裂成四部分。”参看这三部书的文字,大致都和《荀子》相同,都是说唐蔑战死、庄蹻兴起而楚国分裂。考察《史记·楚世家》和《六国表》:“秦国和齐国、韩国共同进攻楚国,杀死楚将唐昧,夺取重丘后离去。”这件事发生在楚怀王二十八年。二十九年,“秦国夺取楚国的襄城。” 三十年,“楚怀王进入秦国。秦国夺取楚国八座城。”顷襄王元年,“秦国夺取楚国的柝地,以及十五座城。”所谓楚国分裂成三四部分,说的就是这些事情。因此,庄蹻征伐夜郎、夺取滇地,应当以《后汉书》所说的楚顷襄王时期为确凿证据。至于《韩非子》说楚庄王想攻打越国,而杜子列举庄蹻在国内做盗贼来劝止楚王,其中的“庄”是“怀”的讹误。楚庄王称霸的事,详见《春秋传》和《史记》,怎么会有在秦、晋之地丧失土地的事情呢?只有楚怀王十七年,楚国在丹阳与秦国交战,“秦国大败我国军队,斩杀甲士八万人,俘虏我国大将军、裨将军七十多人,于是夺取了汉中郡”。楚怀王于是调集全国军队再次袭击秦国,在蓝田交战,楚军大败。韩、魏两国听说楚国困窘,便向南进攻楚国,打到邓地。楚国听说后,就带兵撤回。楚怀王二十年,昭睢又说过“君王即使从越国取得土地,也不足以洗刷耻辱”这样的话,见《史记·楚世家》。可见所谓想攻打越国而说在秦、晋之地丧失土地,指的就是楚怀王十七年的事情。这里把“庄王”误作“怀王”,无疑是错误。大概庄蹻在楚怀王时期是盗贼,到楚顷襄王时期才起用为将领,所以杨倞说“庄蹻起初是盗贼,后来成为将领”。至于庄蹻在南中攻取土地的确切年份,已无从查考。大概只在楚顷襄王二十年前后。三代时期用兵,从没有拖延到三四年以上的;只是没有证据,所以不敢确定。又,《困学纪闻》引用贾谊《吊屈原赋》说:“说跖、蹻是廉洁的人。”注文说:“楚国的大盗叫庄蹻。”又引用韩非的话,认为“庄蹻大概在楚庄王时期。庄王的后代在滇地称王;又有一个庄蹻,姓名与大盗相同”。这只是根据《史记》《韩非子》立说,没有进一步考查

又考《吕氏春秋介立篇》云:「庄蹻之暴郢也。」注:「庄蹻,楚成王之大盗。」又《异用篇》:「跖与企足得饴,以开闭取楗也。」注:「跖,盗跖。企足,庄蹻也。皆大盗人名也。以饴取楗牡,开人府藏,取人财物也。」高诱独以蹻为成王时,与诸家异。盖用《史记》「威王时」转写讹成耳。故《淮南子主术训》,「分明以示之,则跖蹻之奸止。」注云:「蹻,庄蹻,楚威王之将军,能为大盗。」仍作威王,可证也。至《后书》之豪,《吕览》之企足,与诸书之蹻,虽颇歧出,实无三人。

译核实,很难相信。又考察《吕氏春秋·介立篇》说:“庄蹻暴乱郢都。”注文说:“庄蹻,是楚成王时期的大盗。”《异用篇》又说:“跖和企足得到饴糖,用它打开门锁、取得门闩。”注文说:“跖,就是盗跖;企足,就是庄蹻,都是大盗的姓名。用饴糖粘取门闩的锁舌,就能打开别人的府库,盗取别人的财物。”高诱单独认为庄蹻是楚成王时期的人,与各家不同。大概是沿用《史记》‘威王时’的说法,传写讹误而成。因此《淮南子·主术训》说“把事情明确地显示给人,跖、蹻之类的奸盗就会停止”,注文说:“蹻,庄蹻,楚威王的将军,后来能成为大盗。”仍然写作威王,这也可以作为证据。至于《后汉书》中的庄豪、《吕氏春秋》中的企足,以及各书中的庄蹻,虽然名称颇有不同,实际上并不是三个人。

豪、蹻音近。企足近蹻之切音。且《后书》复有「滇王庄蹻之后」之语。吕氏《介立》,亦仍书作蹻。而郭青螺《庄蹻考》(注),必以王滇之蹻为非盗。谓「迁、固既讹顷襄为威王,又恶知不误豪为蹻。当从范氏庄豪为正,马氏豪即矫之说为非。」此特以正德间云南欲祠蹻,因「谓跖蹻廉兮」,李奇注「蹻,楚之大盗」故,不果。思曲为之护。不足辨也。《范书》谓「灭夜郎」,《华阳国志》谓「降夜郎。」降者是。灭,则安有「汉孰与大」者哉。班、马「泝江定滇」,范氏「泝沅克夜郎」,常亦同范。道可兼通,事堪并举,更无他证即当两存也。至杜氏谓《史》《汉》云:「蹻王滇后十余年秦灭。」且为之算年以质其误。考《史》、《汉》言蹻「王滇。」继言「秦时通五尺道」,于此国「置吏」,「十余岁秦灭。」十余岁,谓通道、置吏至秦亡之年,非谓王滇至秦亡之年。杜氏检核偶未审。乐氏、马氏亦因习便书,疏矣。

跋

译“豪”和“蹻”读音相近;“企足”也接近“蹻”的反切读音。而且《后汉书》又有“滇王庄蹻的后代”这样的说法。《吕氏春秋·介立篇》也仍然写作“蹻”。可是郭青螺《庄蹻考》(注)一定认为在滇地称王的庄蹻不是那个大盗。他说:“司马迁、班固既然已经把顷襄王讹写成威王,又怎么知道不是把庄豪误作庄蹻?应当以范晔书中的庄豪为正确,而马融所说‘庄豪就是庄蹻’的说法不对。”这只是因为正德年间云南想要祭祀庄蹻,李奇注释“蹻,楚国的大盗”,祭祀才没有成功,于是郭氏特意曲意为庄蹻辩护,不值得辨析。《范书》说“消灭夜郎”,《华阳国志》说“降服夜郎”,“降服”这一说法是对的。如果说是“消灭”,哪里还会有“汉人与谁相比更强大”这样的说法呢?班固、司马迁说“沿江而上,平定滇地”,范晔说“沿沅水而上,攻克夜郎”,两者通常也与范晔的说法相同。道路可以兼容,事情也可以并举;既然没有其他证据,就应当两种说法并存。至于杜氏说《史记》《汉书》记载“庄蹻在滇地称王十多年后秦国灭亡”,并且还据此计算年代来证明它的错误,考察《史记》《汉书》的原文,是先说庄蹻“在滇地称王”,接着说“秦朝时修通五尺道”,在这个国家“设置官吏”,又说“十多年后秦国灭亡”。所谓“十多年”,是指从修通道路、设置官吏到秦朝灭亡那一年,并不是指从庄蹻在滇地称王到秦朝灭亡那一年。杜氏核查文献时偶然没有审察清楚。乐氏、马氏也因沿袭成说、顺手照写而造成疏漏。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