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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道德经顺朱二十九

守微第六十四章

佛藏 · 嘉兴藏 · 第 160–162 段

守微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一章言守微以无为为贵,无为以自然为宗的意思。凡有身、有家、有国者,当安泰之时而持守之则易,及其既危险也而持守之则难矣。未有形兆之时而图谋之则易,及其既萌动也而图谋之则难矣。其脆易破,则不可使至于坚大而难破;其微易散,则不可使至于彰着而难散。物皆然,心为甚。通诸其心,则于身、于家、于天下无难矣。安也,未兆也,正是为之于未有也。脆也,微也,正是治之于未乱也。合抱之木,生子毫末;大生于小也。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高起于下也。千里之行,起于足下;远起于近也。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其本末常如斯也。为未有,则是无为而为;治未乱,则是无治而治也。既有而为之,则为之欲成而反败之;既乱而治之,则执之欲固而反失之。也是以圣人为之于未有,则我固无为也,故无败;治之于未乱,则我固无执也,故无失。民之从事,常在既有之后,故至于几成而败之,以不知其本故也。使知大生于小,高起于下,远始于近,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也。是以圣人欲众人之所不欲,小也,下也,贫贱也;不欲众人之所欲,大也,高也,富贵也。故不欲者,圣人欲之。难得之货,圣人不贵也。学众人之所不学,见小也,守微也,谦卑也;不学众人之所学,侈大也,进显也,过高也。故不学者,圣人学之。众人之所过,圣人反是也。如斯欲不欲,学不学,即凡天下之物,各安乎性命之常,无有不得其所者,而孰敢有为有执哉?此所以合道之自然,而不敢有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