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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四书或问十一

四书或问卷十一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115–126 段

意。至其后説,则善;吕説亦善,但皆不见为使为宰,所以取与辞受之当然,非独以富不富、分不分而言也。谢氏示人之説,恐未尝有此意。以张子之説观之,可见禄秩之説亦恐未然。以程子之説观之,可见游氏食功之説支矣,而其于相赒之説则得之。杨氏深讥世之君子,以啬与为吝,寡取为亷者,其意则亦善矣,而其语有相戾之嫌。以文势考之,若曰:以啬与为吝,则其下宜曰多取为贪;以寡取为亷,则其上宜曰以多与为惠。其文意乃相应耳。抑其大意亦颇有未安者。葢圣人以义制事,虽极谨严,而其宏裕寛大、优暇廉退之意,又未尝不行乎其间也。故虽以富为不当继,而不直拒冉子之请;虽以禄为当受,而不责原宪之辞,且又教以及人,而不曰以为私积也。若徒知彼之説而不察乎此,则其流之▯,将使实吝者得托于一介不与之説以葢其陋,实贪者得托于受尧天下之説以便其私。至于轻财重义、清苦亷逊之人,则必众疾而共排之,以为是皆不近人情而欺世以盗名者,此其为害,且将举一世而溺之秽汚沉浊之中,不但有如所讥者之纷纷而已也。故愚尝窃以为学者未得中行,不幸而过,宁与毋吝,宁介毋贪,则庶其不失圣人之意。曾氏葢亦得此意者,其説当矣【曾氏曰:或问冉求之请,夫子不与可乎?曰:请而不与,则固与而不至于伤惠,则可矣】此外则胡氏之説亦善【胡氏曰:冉子为其母请,圣人所以重违而少与之也】

译至于后面的解说,是好的;吕氏的说法也好,但都没有指出作为使者和宰官,在获取与辞让、接受与拒绝方面应当如何,不仅仅以富有与否、分配是否均等来说论。谢氏教导别人的说法,恐怕不曾有这种意思。从张子的说法来看,可见关于俸禄等级的说法恐怕也不对。从程子的说法来看,可见游氏关于“食功”的说法支离破碎,而他在“相互救济”方面的说法则是对的。杨氏深深讥讽世间的君子,把吝啬给予当作吝惜,把少取当作廉洁,他的本意也是好的,但他的言语有自相矛盾的可疑之处。从文势考察,如果说:把吝啬给予当作吝惜,那么下面应该说多取为贪;把少取当作廉洁,那么上面应该说多给予为恩惠。这样文意才相应。况且他的大意也很有不安妥的地方。因为圣人用义理来节制事务,虽然极其严谨,但他宏阔宽厚、从容谦退的意思,也未尝不在其中施行。所以虽然认为富有是不应当继承的,却不直接拒绝冉子的请求;虽然认为俸禄是应当接受的,却不责备原宪的推辞,并且又教导他惠及他人,而不说这是为了私人积蓄。如果只知道那方面的说法而不考察这一方面,那么其流弊,将使真正吝啬的人得以借口“一介不取”的说法来掩盖他们的鄙陋,真正贪婪的人得以借口“接受尧的天下”的说法来便利他们的私欲。至于轻视钱财重视道义、清苦廉洁谦逊的人,则必定被众人厌恶并共同排斥,认为这些都是不近人情而欺骗世人以盗取名声的人,这种危害,将要把整个时代都淹没在污秽沉浊之中,不仅仅是像所讥讽的那样纷纷扰扰而已。所以我曾经私下认为,学者如果没有达到中道,不幸而有过失,宁可给予也不吝惜,宁可耿介也不贪婪,这样大概就不会失去圣人的本意。曾氏大概也领会了这个意思,他的说法是正确的【曾氏说:有人问冉求的请求,夫子不给予可以吗?回答说:请求而不给予,那么本来给予而不至于伤害恩惠,是可以的】此外胡氏的说法也好【胡氏说:冉子为他的母亲请求,圣人之所以重视违背而少给一些】

或问五章之説曰:「范杨之説当矣。程子欲去曰字,葢嫌于与其子言而斥其父之恶,而欲用子产、子贱之例故尔。」蘓氏以为此其论仲弓云尔,非与仲弓言也。此説得之矣。葢以论语考之,其叹顔渊未见其止,乃顔渊死后之言,而亦以谓曰起之,非必亲与之言而后得用此例也。张子之説,葢亦避程子之嫌。然果如此,则当就一物之身而取譬,不当以父子而言也。且凡祭祀之牺牲,通谓之用。今以勿用为不用于大祀,而山川之次祀取之,则其説葢劳,而于义益无所当矣。而吕氏、尹氏皆祖之,不其误欤?

或曰:仁,人心也,则心与仁冝一矣。而又曰:心不违仁,则心之与仁又若二物焉者,何也?曰:孟子之言,非以仁训心也,葢以仁为心之德也。人有是心,则有是德矣。然私欲乱之,则或有是心而不能有是德,此众人之心所以每至于违仁也。克己复礼,私欲不萌,则即是心而是德存焉,顔子之心所以不违于仁也。故所谓违仁者,非有两物而相去也;所谓不违者,非有两物而相依也。深体而黙识于言意之表,则庶乎其得之矣。曰:其以三月期何也?曰:顔子之于仁熟矣,然以其犹有待于不违而后一也,是以至于逾时之乆,而或不能无念虑之差焉。然其复不逺,则其心之本然者,又未尝有所失也。向使天假之年,大而化之,则其心与仁无待于不违而常一,而又岂复可以三月期哉?曰:日月至焉者何也?曰:此言诸子从事于仁,或能终日而不失,或能终月而不失也。大抵此章之説,程、张、侯、尹得之为多。然程子之解,以得善弗失言之,似与此章文意不协,未能识其何意也。其解「日月至焉者」则宻矣。至其所改周伯温説,与夫所见规模、意味、气象之云,则非其身亲而实有之,亦岂能▯明至此耶?张子「内外宾主」之云,葢曰:不违者,仁在内而我为主也;日月至者,仁在外而我为客也。诚如此辨,则其不安于客而求为主于内,必矣。故曰:使心意勉勉、循循而不能已,而其曰「过此,几非在我者」,则岂以为用功至此而极矣?过此以徃则必德盛仁熟而自至,而非吾力之所能与也,与范氏无他异説。吕氏徒赞仁道之大,而不言其所以大,固为疎略;又谓贤人身之可乆而已,是使凡身之者终望于不息,而终于可乆之域也。其曰「气不能守者」,葢将以明乎顔子之不能不违者,非出于本源之病;至谓必致飬其气而成性,然后能不系所禀之盛衰,则其説反忘本以徇。末而非顔子之事矣。大抵持志飬气,内外夹持之功,在众人则可谓云尔已矣。至于顔子之未达一间,则程子所谓直是峻絶,又大段着力不得者,乃为得之,非可以常情测度也。其以自强不息者为大,而化之之事,又以顔子为几于贤人之德,则其于地位之浅深亦乖矣。游氏以仁为人心,则仁之与心非二物矣。然曰不可须臾离,而谓人心不可一日不依于仁,则心之与仁又为二物,而或相离,或相依也。是其为説,亦自相矛盾而不可通矣。至以用力于仁为行仁,不违仁为以仁存心,而有内外难易之别,则其离内外,判心迹,而信其师説益甚矣。且以仁存心,亦岂不违仁之谓耶?杨侯不逺而复之説,葢自其旣违而旋复之际言之,虽无害于本文之意,然学者正当于其不违之际而体焉,乃可见其所以用功之意味耳。

或问七章之説曰:程子之言至矣,范氏、胡氏亦庶几矣【胡氏曰:求为季氏宰乆矣,此问从政,谓可使为大夫否也?葢宰有家事而已,大夫则与闻国政也。然康子卒不能与三子同升诸公,此鲁之所以卒不竞也】吕氏之训不甚亲切,然亦无病。谢氏之云,则季康子未必有此意也。杨氏所引以释果达之云者,非圣言之本意。考之本章可见,「艺」之为言,能其事之谓尔,亦不必拘以六艺之目也。

或问八章之説曰:「程子、范氏得之矣。谢氏之説麄厉感奋,若不近圣贤气象者,而吾独有取焉,亦以其足以立懦夫之志而已。」杨氏惟顔闵不仕之説,原于程子,而失之。孔门之不仕者,如曾晳、漆雕

译有人问关于第五章的解说,说:“范氏和杨氏的说法是正确的。程子想要去掉‘曰’字,大概是嫌在与仲弓说话时斥责他父亲的恶行,而想采用子产、子贱的例子,所以如此。”苏氏认为,这只是评论仲弓罢了,并非与仲弓当面交谈。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根据《论语》考察,感叹颜渊未见其止,是颜渊死后的话,但也以‘曰’字起头,并非一定要亲自与他交谈才能使用这个例子。张子的说法,大概也是为了避免程子的嫌疑。但如果真像这样,就应当就某一事物的本身来取譬,不应当以父子关系来说。况且凡是祭祀用的牺牲,通称为‘用’。现在把‘勿用’解释为不用于大祀,而取用于山川的次等祭祀,那么这种说法大概很牵强,而且在义理上更加没有恰当之处了。而吕氏、尹氏都推崇它,不也是错误吗?

有人说:“仁是人心,那么心与仁应该是一体的了。却又说:心不违背仁,那么心与仁又像是两个东西了,为什么呢?”回答说:“孟子的话,不是用仁来解释心,而是把仁作为心的德性。人有了这颗心,就有了这种德性。然而私欲扰乱它,那么或许有这颗心却不能有这种德性,这就是众人的心常常以至于违背仁的原因。克制私欲、恢复礼制,私欲不萌发,那么就是这颗心而德性就存在了,颜子的心之所以不违背仁的原因。所以所谓违背仁,并不是有两个东西而相互远离;所谓不违背,也不是有两个东西而相互依存。深入体会并默默领会在言语意义之外,那么差不多就能得到它了。”问:“用三个月作为期限是什么意思?”回答说:“颜子对于仁已经熟练了,然而因为他还依赖于不违背仁而后才能专一,所以以至于超过很长时间,或许不能没有念虑的偏差。然而他的回复不远,那么他心的本来状态,又未曾有所丧失。假使上天给他延长寿命,大而化之,那么他的心与仁无需依赖不违背而常专一,又哪里还能用三个月来限定呢?”问:“日月至焉者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这是说其他弟子致力于仁,有的人能整天而不失,有的人能整月而不失。大体上这一章的解说,程子、张子、侯氏、尹氏得到的较多。然而程子的解释,以得到善而不失来说,似乎与这一章的文意不协调,未能识别他的本意是什么。他解释‘日月至焉者’则很精当。至于他所改动的周伯温的说法,以及他所见的规模、意味、气象等说法,如果不是他亲身切实拥有,又怎么能明白到如此地步呢?张子所说的‘内外宾主’,大概是说:不违背的,仁在内而我为主体;日月至的,仁在外而我为客体。如果真这样辨别,那么他不安于客体而求为主体在内,是必然的。所以说:使心意勤勉、遵循而不能停止,而他所说的‘超过这个,几乎就不是在我身上的了’,难道是认为用功到这里就达到极限了吗?超过这个以往,就一定是德盛仁熟而自然达到,而不是我的力量所能参与的,与范氏没有其他不同的说法。吕氏只是赞叹仁道的大,而不说它之所以大的原因,固然很粗略;又说贤人身上可以长久而已,这是使凡是在身上的人最终期望于不息,而终于达到可长久的境界。他所说的‘气不能守者’,大概是用来阐明颜子不能不违背的,不是出于本源的问题;至于说一定要培养他的气而成性,然后能不系于禀赋的盛衰,那么他的说法反而舍本逐末,而不是颜子的事了。大体上持志养气,内外夹持的功夫,对于众人来说可以说如此罢了。至于颜子未达一间,那么程子所说的直是峻绝,又大段着力不得,才是正确的,不可以常情测度。他以自强不息者为大,而化之的事,又以颜子为接近贤人的德,那么他在地位上的深浅也违背了。游氏以仁为人心,那么仁与心就不是两个东西了。然而说不可须臾离,而说人心不可一日不依于仁,那么心与仁又是两个东西,而有时相离,有时相依。所以他的说法,也是自相矛盾而不能通达的。至于以用力于仁为行仁,不违仁为以仁存心,而有内外难易的区别,那么他分离内外,判分心迹,而相信他老师的说法更加严重了。况且以仁存心,难道是不违仁的意思吗?杨侯不远而回复的说法,大概是从他既违背而旋即回复的时候来说的,虽然无害于本文的意思,然而学者正当在他不违背的时候去体会,才能看到他所以用功的意味罢了。”

有人问关于第七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话到了极点,范氏、胡氏也差不多【胡氏说:请求做季氏的家臣很久了,这里问从政,是说可以让他做大夫吗?大概家臣只管理家事而已,大夫则参与国家政事。然而康子最终不能与三子一同升为公卿,这就是鲁国最终不能竞争的原因】吕氏的训释不是很亲切,然而也没有毛病。谢氏的说法,则季康子未必有这个意思。杨氏所引用来解释果达的说法,不是圣言的本意。考察本章可见,‘艺’的话,是能其事的意思罢了,也不必拘泥于六艺的名目。”

有人问关于第八章的解说,说:“程子、范氏得到了它。谢氏的说法粗厉感奋,如果不近圣贤气象,而我独有取于它,也是因为它足以树立懦夫的志向罢了。”杨氏只有颜闵不仕的说法,源于程子,而失之。孔门的不仕者,如曾晳、漆雕

开之徒,必多有之,不但二子而已也。

译像开这样的人,一定有很多,不只是这两个人罢了。

或问伯牛之疾,先儒以为癞,信乎?曰:以《淮南子》而言耳,其信否则不可知也。其曰“命”者,何如也?曰:有生之初,气质之禀,葢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孟子所谓“莫之致而至”者也。范氏、杨氏言之详矣。然范氏引《易》而言,则不类,而又曰“能尽人之道,则能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则益错乱而非其序矣。曰:“不入其室,而自牖执其手”,何也?曰:旧注以为恶疾,不欲见人,未必然也。栾肇以为礼,病者居北牖,君视之则迁南牖,欲令君入而南面也。孔子视伯牛疾时,伯牛家以此礼尊孔子,而孔子不敢当,故不复入其室,止于牖下,取其手而执之,理或然矣。

或问顔乐之説,曰:程子之言详矣,然其言皆若有所指者,而卒不正言以实之,所谓引而不▯跃如也,学者所宜详味也。若必正言以实之,则语滞而意不圆矣。范氏踈浅,类非所以语顔子,然其富贵能忧之説,则亦得乎言外之意也。吕氏以理义悦心言之,尤非所以语顔子者。谢氏「心不与物交」之説,求顔子用心所在而不可得之説,则又流而入于老佛之门者耳。独杨氏之説为庶几乎程子者耳。曰:然则程子答鲜于侁之问,其意何也?曰:程子葢曰:顔子之心无少私欲,天理浑然是以日用动静之间从容自得,而无适不乐,不待以道为可乐然后乐也。若范氏、吕氏之説,葢皆未免乎侁之▯而王公信伯论之,则又以为心上一毫不留,若有心乐道,则有着矣,道亦无可乐,荘子所谓「至乐无乐」是也。以是为説,则又流于异端之学,而不若乐道之虽浅而犹有据也。彼其及门升堂,亲受音防而其差失有若此者,而况于后世之传闻者哉?程子所谓顔子之乐,仁而已者,则胡氏、张氏▯明之尤详。

或问十一章之説曰:「张子、吕、谢、杨、尹之説皆得之,但张子以中道而废为顔子之事,则过矣。又以乐正子为信道,亦非孟子有诸已之意。杨氏引『求也退,故进之』为説,亦非是。所谓『今汝画』者,乃责其不勉之辞,而非诱进之之意也。若程子、范氏之説,意则善矣。然以其説推之,则觉其三句止是一意,而徒然烦复,恐非圣言之本防也。」

或问十二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诸説皆不能出于其间。而谢説利非必殖货者,尤可以警学者用心之微也。洪氏之説亦善【洪氏曰:读论语者,必先知其言之先后。若参也鲁,必先于一唯之对也;片言折狱,必后于由之行诈也;子张未仁,必先于能行五者也;子夏切问近思,必后于小人儒也。门人所记初无次序,不可以不考也】

或问十三章之説曰:「范、杨、谢氏皆善,而其间不能无小得失也。」行不由径,乃其所行之实事,非以设譬而已。但既有正涂,则自不当由径;然亦必不至如程子所讥之迂耳。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然则灭明之所谓公事者,何事也?曰:「以士民之分言之,则凡饮射、读法而羣至乎有司者,公事也。以邑宰之知己而访问焉,则凡一邑之间利病休戚之所关,而当以告于有司者,亦公事也。」以是而至其室,亦何嫌之有?且既曰得人矣,则安知其不已受署而为之属乎?去古既逺,风俗之变不可知,固有不可以悬料而尽知者;然大意断无煦濡媚説之私,则亦可见矣。

或问孟之反何人也?曰:胡氏以为即庄子所谓孟子反。葢闻老氏懦弱谦下之风而悦之者也。曰:诸説何如?曰:此本无异説,而诸家横出他意以汨之,殊不可晓。若范氏「众必有争功,必有矜之説」,夫让而不伐,理之当然,非为有争有伐而后以是为美也。谢氏之説尤为过之。夫操无欲上人之心,固足以抑乎好胜之私矣。然人之私意多端,▯见亦各不同,岂有但持此一行而便可必得大道之理?孟之反之行固可为法,然遂以为但师孟之反而可,则恐非夫子之意也。范氏于此复为得之。夫子之意如是而已。吕氏説亦费力。夫子所言未有加人一等之意也。杨氏之説尤失本防。此言其不伐之美,岂论其功耶?以此为言,不但非夫子之意,亦非孟之反之意也。尹氏辞

译有人问伯牛的病,先代儒者认为是癞病,可信吗?回答说:这是根据《淮南子》的说法罢了,其是否可信就不可知道了。文中说这是“命”,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人出生之初,气质的禀赋,大概有确定而不可改变的部分,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没有人招致它却自然到来”的东西。范氏、杨氏对此论述得很详细。然而范氏引用《易经》来论述,就不太恰当,又说“能尽做人的道理,就能穷尽事理、穷尽本性以至于通晓天命”,这就更加错乱而不符合次序了。问:“不进入他的房间,而从窗户握着他的手”,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旧注认为是因为恶疾,不想让人看见,未必是这样。栾肇认为是礼制,病人住在北窗下,君主去探望就迁到南窗下,是想让君主进入后面向南坐。孔子探望伯牛时,伯牛家以此礼尊崇孔子,而孔子不敢承受,所以不再进入他的房间,只在窗下,握住他的手,情理上或许是这样的。

有人问颜回安贫乐道的说法,回答说:程子的言论很详细,然而他的言论都好像有所指向,而最终没有正面直言来证实它,这就是所说的“拉满弓而不发,跃跃欲试”的样子,是学者应该仔细体味的。如果一定要正面直言来证实它,那么语言就会滞涩而意思就不圆满了。范氏的解说浅陋,大概不是用来谈论颜回的方式,然而他关于富贵能让人忧虑的说法,也契合了言外之意。吕氏用理义使内心喜悦来论述,尤其不是用来谈论颜回的方式。谢氏“心不与外物交接”的说法,以及寻求颜回用心的所在却不可得的说法,就又流入老庄佛家的门径了。只有杨氏的说法差不多接近程子。问:那么程子回答鲜于侁的提问,他的意思是什么呢?回答说:程子大概是说:颜回的心中很少有私欲,天理浑然一体,所以在日常起居动静之间从容自得,没有不快乐的时候,不需要等到以道为可乐才快乐。至于范氏、吕氏的说法,大概都难免有鲜于侁的疑惑,而王公信伯论的,又认为心上不留一丝一毫,如果有心去乐道,那就有所执着了,道也没有可乐之处,庄子所说的“至乐无乐”就是这个意思。用这个作为说法,就又流入异端之学,不如乐道之说虽然浅显却还有依据。他们那些登门升堂,亲耳聆听教诲的人,其偏差失误尚且如此,何况后世传闻的人呢?程子所说的颜回之乐,不过是仁罢了,胡氏、张氏对此阐发得尤其详细。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说法,回答说:“张子、吕氏、谢氏、杨氏、尹氏的说法都抓住了要点,但张子以中道被废弃作为颜回的事,就过分了。又认为乐正子是信道,也不符合孟子‘有诸己’的意思。杨氏引用‘求也退,故进之’作为说法,也不是对的。所谓‘今汝画’,是责备他不努力的言辞,而不是诱导他进取的意思。至于程子、范氏的说法,意思倒是好的。然而用他们的说法推究,就觉得这三句话只是一个意思,而徒然烦琐重复,恐怕不是圣人之言的本意。”

有人问第十二章的说法,回答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各种说法都不能超出他的范围。而谢氏说利不一定指积聚财货,尤其可以警示学者用心的细微之处。洪氏的说法也很好【洪氏说:读《论语》的人,一定要先知道言语的先后顺序。比如曾参迟钝,一定是在“唯”的回答之前;片言折狱,一定是在子路行为欺诈之后;子张未仁,一定是在能实行五种德行之前;子夏切问近思,一定是在小人儒之后。门人所记录的本来没有次序,不能不考察】

有人问第十三章的说法,回答说:“范氏、杨氏、谢氏的说法都好,但其中不能没有小的得失。”行不由径,是他所行的实事,不是用来设譬而已。既然有正道,自然就不应当走小路;然而也一定不至于像程子所讥讽的那样迂腐。问:“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那么灭明所说的公事,是什么事呢?回答说:“以士民的身份来说,凡是饮酒射箭、诵读法令而聚集到官府的人,是公事。以邑宰了解情况而访问来说,凡是全邑之间利害休戚所关涉,而应当报告给官府的人,也是公事。”以此而进入他的房间,又有什么嫌疑呢?况且既然说得到人才了,怎么知道他没有被任命而成为下属呢?距离古代已经很久,风俗的变化不可知,本来就有不能凭空推测而完全知晓的;然而大体上断定没有阿谀奉承的私心,这也是可以看到的。

有人问孟之反是什么人?回答说:胡氏认为就是庄子所说的孟子反。大概是听到了老子懦弱谦下的风范而喜欢他的人。问: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本没有其他的说法,而各家凭空生出其他意思来扰乱它,实在让人不可理解。至于范氏“众人必然争功,必然有自夸的说法”,夫谦让而不自我夸耀,是理之当然,不是因为有了争功自夸而后才以这个为美。谢氏的说法尤其过分。夫怀着不想胜过别人的心,固然足以抑制好胜的私心。然而人的私意多种多样,所见也各不相同,难道只要持守这一行为就可以必然得到大道的道理吗?孟之反的行为固然可以作为法则,然而就认为只要效法孟之反就可以了,恐怕不是孔子的意思。范氏在这里又得到了要点。孔子的意思就是这样罢了。吕氏的说法也费力。孔子所说的话没有加人一等的意思。杨氏的说法尤其失去本意。这是说他不自夸的美德,哪里是论他的功劳呢?以此作为言论,不但不是孔子的意思,也不是孟之反的意思。尹氏辞

约意尽,优于众説。若更以「又为」乃则尽善矣。

译约定的意思已经穷尽,比众家的解说更为优长。如果再认为“又为”就是“乃”,那就尽善尽美了。

或问:“十五章程子説与本文而字若有戾焉,曷若从范氏之説?无鮀之佞而独有朝之美者,为协于文耶?”曰:“巧言令色,衰世之所同好,不得而轻重于其间也。且其立言,犹书所谓‘无虐惸独而畏髙明’者,圣人岂使人不虐惸独而独畏髙明哉?”曰:“诸説如何?”曰:“谢氏所谓‘善观世之治乱者’,非圣人之本旨也。杨氏之説,若以‘非巧言令色不足以避逰谈之祸’者,尤恐未然。逰谈相倾,乃战国之事,夫子之时未有是也。且夫子之言本,岂有此意哉?侯氏改字之説,则其不解甚矣。”

或问十六章之説曰:「诸先生之説,其理深矣。然以文义考之,则洪氏为得。曰:何也?曰:『何莫之云』,犹曰『何莫学夫诗』耳。若直以出不能不由户,譬夫行之不能不由道,则世之悖理犯义而不由于道者为不少矣,又何説以该之耶?程子之云:『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亦尝以为世又有不知而不能由者矣,何独于此而不然耶?若范氏之説,则是贤人之行与众人不异,特其知之为异耳,岂有此理哉?」

或问十七章之説曰:「谢氏美矣,然圣人本言文质不可以相胜,而谢氏专以观人为言,故其説虽髙,而于文义首尾皆所不合。其引子贡文质之言亦非是,且使学者无复矫揉损益之美,殆非圣人之本意也。得其防者,其杨氏乎?」

或问十八章之説曰:「程伯子之言约而尽矣。葢上生字为始生之生,下生字为生存之生,虽若不同,而意实相足。葢曰天之生是人也,实理自然,初无委曲,彼乃不能顺是,而犹能保其终焉,是其免,特幸而已矣。」叔子之意,当亦类此,而语不分明,似并以上生字为生存之生者,其于义理固亦可通,但于上句文义差不甚协耳。张子于两生字义,亦皆为生存之生,而又增入吉凶,其非正之説,葢欲以对下文幸免为二事者,然于上句本文之意则无所当矣。范説「人之性善,故其生直」者,合于程伯子之意矣,而其下文「生」字皆以为生出之生,则与本文殊不合,不知其偶用此字而不计其同异耶?抑直以「生直」之「生」亦为生出之生也?大凡其説自「罔无如也」以下皆不可晓。吾闻范公庄敬诚实,而其训説圣言散漫不谨,乃至于此,亦不能识其何説也。吕氏「足以免于世」之云,如张子之説,其以「罔」为无常,则于此「生」之意无所当矣。又疑如「网之下少之无网」三字,然亦未见其有无常之意也。谢氏以「顺理」为直,「生」为生存之生;防氏以「循理」为直,「生」为尽生之经,其论「直」字略同,而「生」字少异。然以经之本文与程伯子之説推之,则皆有所未合。葢生理本直,不待人顺之而后得直之名,若至大至刚以直之直,亦气之本然,不待人以直飬之而后得此名也。生存之生已辨于前,尽生之经则又所以能保其生存之道也,于经之文亦无所当矣。杨氏以「生」对「死」则不类,以「不益生助长」为直,则与本直之云者益相逺矣。原圣贤之本意,岂若是其支蔓而无所切于日用之实乎?「益生不祥」,本老氏语,吾不知其所谓,然其语意似为飬生者发,与孟子「助长」之云殊不相类,又学者所冝别也。尹氏葢发明程子伯子之意,而语亦未莹,然其贤于诸説逺矣。蘓氏之説亦近之【蘓氏曰:「罔不直也。天之生物,必直其曲,必有故,非生之理也。木之曲也,或抑之;水之曲也,或碍之。水不碍,木不抑,未尝不直也。凡物皆然,而况于人乎?故生之理,直不直而生者,幸也,非正也】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吕、尹氏亦得之,而尹氏为尤切于文意。但其以安训乐,为未尽其宣▯发畅之意耳。谢氏过髙,而杨氏以夫妇之愚可以与知为知之者,则反以卑矣。」

或问二十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后一説尤佳。张子之説则又备矣。范氏『中人以下可以入于下愚者』殊不可晓。其曰『性善』以下,又有论性不论气之▯。谢、杨又各得其一偏也。杨氏所引,不失人言,亦与程子不类。彼葢泛言应世接物之事,

译有人问:“第十五章中,程子的解说与原文的字义似乎有抵触,何不采纳范氏的说法?没有鮀的巧言佞色,却独有朝的美德,这样才符合文义吧?”回答说:“巧言令色,是衰败时代人们共同喜好之事,不能在其中有所轻重偏颇。况且孔子立言,如同《尚书》所说的‘不虐待孤寡之人而敬畏高明之人’,圣人难道是让人不虐待孤寡之人却只敬畏高明之人吗?”又问:“各位学者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谢氏所说的‘善于观察世道治乱的人’,并非圣人的本意。杨氏的说法,如果认为‘不是巧言令色就无法避免游谈之祸’,恐怕更是错误。游谈相倾,是战国时期的事,孔子时代还没有这种情况。况且孔子的话本是讲根本,哪里会有这种意思呢?侯氏改字的说法,则是不理解得太过分了。”

有人问第十六章的解说,说:“各位先生的说法,道理很深。然而从文义考察,洪氏的说法最为恰当。为什么?因为‘何莫之云’,就像‘何莫学夫诗’一样。如果直接以出门不能不经过门户,来比喻行事不能不遵循大道,那么世上违背理义而不遵循大道的人不少,又用什么说法来概括他们呢?程子说:‘终身遵循大道却不知道大道的存在’,也曾认为世上有不知道大道而不能遵循的人,为什么唯独在这里不这样认为呢?如果范氏的说法成立,那就是贤人的行为与普通人没有区别,只是他们的认知不同罢了,哪有这种道理呢?”

有人问第十七章的解说,说:“谢氏的说法很美,然而圣人本来说明文与质不可以互相压倒,而谢氏专门以观察人为话题,所以他的说法虽然高妙,但与文义的首尾都不相合。他引用子贡关于文质的话也不对,而且让学者不再有矫揉造作、增减损益的美德,大概不是圣人的本意吧。得其大要的,大概是杨氏吧?”

有人问第十八章的解说,说:“程伯子的话简约而完备。大概上面的‘生’字是始生之生,下面的‘生’字是生存之生,虽然看似不同,但意思实际上互相补足。大概意思是说,天生成这个人,实理自然,起初没有曲折,他却不能顺应这个自然,却还能保全他的终局,这是他的幸免,只是侥幸罢了。”程叔子的意思,应当也类似这样,但言语不够分明,似乎把上面的‘生’字也当作生存之生,这在义理上固然也可以讲通,但与上句的文义稍微不太协调。张子对两个‘生’字的解释,也都认为是生存之生,又加入了吉凶,这并非正确的说法,大概是想把下文的幸免当作两件事,然而对于上句本文的意思却没有恰当之处。范氏说‘人的本性善良,所以他的生是直的’,这符合程伯子的意思,但他下文的‘生’字都解释为生出之生,则与本文特别不相合,不知道他是偶然用这个字而不计较其同异呢?还是直接把‘生直’的‘生’也当作生出之生?大凡他的说法从‘罔无如也’以下都不可理解。我听说范公庄重恭敬诚实,但他对圣言的训解说散漫不严谨,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我也不能理解他的说法。吕氏说‘足以在世上幸免’,像张子的说法,他把‘罔’当作无常,那么对于这里的‘生’的意思就没有恰当之处了。又怀疑像‘网之下少之无网’三个字,但也未见其有无常的意思。谢氏以‘顺理’为直,‘生’为生存之生;防氏以‘循理’为直,‘生’为尽生之经,他们论‘直’字大致相同,而‘生’字稍有不同。然而根据经文的本文与程伯子的说法推究,则都有不相合之处。大概生理本来就是直的,不待人顺应它而后得到直的名号,至于至大至刚以直为直,也是气的本然,不待人以直来涵养它而后得到这个名号。生存之生前面已经辨析过,尽生之经则是能够保全其生存的道理,对于经文也没有恰当之处。杨氏以‘生’对‘死’则不类似,以‘不益生助长’为直,则与本来直的说法更加相远了。推究圣贤的本意,难道是这样支离蔓生而切近于日用之实吗?‘益生不祥’,本是老子的话,我不知道他的意思,然而他的语意似乎是为养生者发出的,与孟子‘助长’的说法特别不相类似,又是学者所应当区别的。尹氏大概是阐发程子伯子的意思,但言语也不够精当,然而他比诸家说法好得远了。苏氏的说法也接近【苏氏说:‘没有不直的。天生成万物,必定使弯曲的变直,一定有原因,这不是生成的道理。树木弯曲,或许是压抑它;水流弯曲,或许是阻碍它。水不被阻碍,树木不被压抑,没有不直的。所有事物都是这样,何况是人呢?所以生成的道理,直或不直而生存的,是侥幸,不是正道】

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范、吕、尹氏也领悟了,而尹氏尤其切合文意。但他以安解释乐,未能完全表达宣发畅达的意思。谢氏过高,而杨氏以夫妇之愚也可以知道作为知道的人,则反而太低了。”

有人问第二十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后一种说法尤其好。张子的说法则更加完备。范氏说‘中等以下的人可以进入下愚’,特别不可理解。他说‘性善’以下,又有论性不论气的弊病。谢、杨又各自得到了一偏。杨氏所引,不失为人言,也与程子不类似。他大概是泛泛而言应世接物之事,

此则专为引进学者而言也。」

译这就是专门针对引进学者而言的。」

或问:樊迟问知,而夫子告之以务民之义,敬鬼神而逺之,何也?曰:人道之所冝近而易知也,非达于事理,则必忽而不务,而反务其所不当务者矣。鬼神之理幽而难测也,非达于事理,则其昧者必至于慢,惑者必至于渎矣。诚能专用其力于人道之所冝而易知者,而不昧不惑于鬼神之难测者,则是所谓知也。意者樊迟或有此病,故夫子以是警之欤?曰:所谓鬼神者,非祀典之正耶?则圣人使人敬之,何也?若以为祀典之正耶?则又使人逺之,何也?曰:圣人所谓鬼神,无不正也。其曰逺者,以其处幽,故严之而不凟耳。若非其正,则圣人岂复谓之鬼神哉?在上则明礼以正之,在下则守义以絶之,固不使人敬而逺之,然亦不使人防而慢之也。曰:问仁,而夫子告之以先难后获,何也?曰:为是事者,必有是效,是亦天理之自然也。然或先计其效而后为其事,则其事虽公,而意则私,虽有成功,亦利仁之事而已。若夫仁者,则先为其事,不计其效,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也。董子所谓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谓此意尔。然正▯未尝不利,明道岂必无功?但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耳。樊迟葢有先获之病,故夫子既告之以此,又尝以先事后得告之,其所以警之者至矣。曰:诸説如何?曰:程子之论先难后获者至矣,敬逺鬼神第二三四説亦善,第一第五説皆以非鬼神淫祀言之,则恐圣人所谓鬼神者初不为此等也。若于此等犹致其敬,而于鬼神之正乃或亲之而不能逺焉,则亦何以为知之事哉?以臧文仲祀爰居作虚器者质之圣人之意,可见矣。其释务民之义以民为人者当矣,而其前三説似亦未安也。范氏以务民之义为赈民已无所当,又以敬逺鬼神者为明民,则尤无谓矣。其论先难后获似亦未达程子之意,若先有心于育德,则岂后获之谓哉?吕氏之説,庶防其近之矣。谢氏以义为利者,非此文之意。知鬼神之情状,又未见其所以敬而逺之之意,亦大漫矣。先难后获,意若可观,而亦非程子之防。其曰“于此时可以见仁者”,则尤非夫子之意矣。学者之于仁,固欲其终身体之而不失,岂欲一时见之而遂已耶?杨氏以义事而为二,犹有新学之余习也欤?其论鬼神之意,则固善矣。先难后获,虽非程子之意,而在“熟之”之云,则优于谢氏也。尹氏全用程説,无所复论。此外,则蘓氏、曾氏之説,亦可观矣【蘓氏曰:孔子之言,常中弟子之过。樊迟问崇徳,孔子荅以先事后得,则须也有苟得之意也欤?其问知也,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逺之”,教之以专脩人事而不求侥幸之福也。其问仁也,曰“仁者先难而后获”,教之以修德进业而不贪无故之利也。曾氏曰:务民之义而不务利,敬鬼神而不近之,非明知不惑者不能也】

或问仁知之説如何?曰:程子至矣。葢夫子之意,正为仁者之于山,知者之于水,诚有喜而好之者,非但如之而已也。故程子以喜好训之,又以气类相合言之,则虽其他説之或略于此者,亦可以类推矣。张子乃谓特言其成德之后,性相类耳,非谓仁知者必有所乐,则失之矣。程子所谓仁者安其常,亦言仁者之所以寿者以此,非以安常为寿也。以其所谓以静而寿,静则自寿者观之,则亦可见其意矣。张子无戕贼之説,葢亦类此。古注范游氏説皆然,独张子一説乃以寿为安静长乆之象,则与吕谢杨氏之説皆若过髙而失之矣。谢氏「若夫以下荡而无止,不类儒者之言」,所谓其乐有不存焉者,文义亦不可晓也。曰:程子谓乐水乐山,与夫动静皆言其体,而吕氏又以体用分之,如何?曰:程子所谓体者,体段之云耳,非有体用之分也。若其分之,则必易置吕氏之説而后可耳。曰:仁寿之説,诸家之得失则固然矣,然其失之浅深奈何?曰:张子之初,葢以仁或不寿而为是言耳,然于圣人之意犹未大逺也。及其论顔子之不寿而归诸天,则不寿复有疑于此矣。谓泽及万世者,虽粗而犹有实。曰:尽性而与天为一则论愈髙而病愈深矣。

译有人问:樊迟问什么是智,孔子却告诉他要致力于民众应当做的事,敬畏鬼神而远离它们,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人伦道理是应当亲近且容易理解的,如果不通晓事理,就一定会忽视而不致力于此,反而去致力于那些不应当做的事。鬼神的道理幽深而难以测度,如果不通晓事理,那么愚昧的人一定会怠慢,迷惑的人一定会亵渎。如果真的能专心致力于人伦中应当且容易理解的事,而不被鬼神那难以测度的道理所愚昧或迷惑,这就是所谓的智。大概樊迟有这方面的毛病,所以孔子用这些话来警示他吧?问:所谓鬼神,不就是祭祀典礼中正当的对象吗?那么圣人让人敬畏它们,又是为什么呢?如果认为是祭祀典礼中正当的对象,那么又让人远离它们,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圣人所说的鬼神,没有不正当的。说远离它们,是因为它们处于幽深之处,所以严肃对待而不亵渎罢了。如果不是正当的,圣人怎么会称它们为鬼神呢?在上位者就明确礼制来端正它们,在下位者就坚守道义来断绝它们,本来就不让人敬畏而远离它们,但也不让人防备而怠慢它们。问:问什么是仁,孔子却告诉他要先做艰难的事后求收获,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做这样的事,必然会有这样的效果,这也是天理的自然规律。然而如果先计较效果而后去做事,那么这件事虽然是公道的,但心意却是私欲,即使有成功,也只是求利的行为罢了。至于仁者,则是先做事,不计较效果,只遵循天理的自然,没有求利的私心。董仲舒所说的仁人,端正道义而不谋求利益,彰明道义而不计较功效,正是这个意思。然而端正道义未曾不利,彰明道义岂能没有功效?只是不因为功利之心去做罢了。樊迟大概有先求收获的毛病,所以孔子既用这话告诉他,又曾用先做事后得到来告诉他,他用来警示樊迟的话非常透彻了。问:其他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关于先难后获的论述非常透彻,关于敬远鬼神的第二、第三、第四种说法也很好,第一种和第五种说法都认为不是指鬼神的淫祀,恐怕圣人所说的鬼神起初并不是指这类东西。如果对这类东西还保持敬畏,而对于正当的鬼神却亲近而不能远离,那怎么能算是智呢?用臧文仲祭祀爰居鸟、制作虚器的事来印证圣人的心意,就可以明白了。他将“务民之义”解释为以民为人,这是恰当的,但他前面的三种说法似乎也不太妥当。范氏认为“务民之义”是赈济民众已经无所适从,又将“敬远鬼神”解释为开导民众,那就更加没有意义了。他关于先难后获的论述似乎也没有领会程子的意思,如果事先有心于培育德行,那怎么能说是后获呢?吕氏的说法,差不多接近了。谢氏将义解释为利,不符合本文的意思。了解鬼神的情状,又看不出他为什么敬畏而远离的意思,也太笼统了。先难后获,意思似乎可观,但也不是程子的本意。他说“在这个时候可以看到仁者”,那就更不是孔子的意思了。学者对于仁,本来希望终身践行而不失,难道希望一时见到就停止了吗?杨氏将义和事分为两件事,大概还有新学的余习吧?他关于鬼神的论述,本来是很好的。先难后获,虽然不是程子的意思,但在“熟之”的说法上,则优于谢氏。尹氏完全采用程子的说法,没有什么可再评论的。此外,苏氏、曾氏的说法,也值得参考【苏氏说:孔子的话,常常针对弟子的过错。樊迟问崇德,孔子回答以先事后得,那是樊迟有苟且求得的意图吧?他问智,说“致力于民众应当做的事,敬畏鬼神而远离它们”,教导他专心修习人事而不求侥幸之福。他问仁,说“仁者先难而后获”,教导他修德进业而不贪无故之利。曾氏说:致力于民众应当做的事而不致力于利,敬畏鬼神而不亲近它们,不是明智不惑的人不能做到】。

有人问:关于仁和智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的说法非常透彻。大概孔子的意思,正是仁者对于山,智者对于水,确实有喜爱和喜好,不仅仅是像它们而已。所以程子用喜好来解释,又用气类相合来说,那么即使其他说法在这方面有所欠缺,也可以类推了。张载却说只是说成德之后,性质相类罢了,不是说仁者和智者一定有所乐,这就错了。程子所说的仁者安于常道,也是说仁者之所以长寿是因为这个,不是说安于常道就是长寿。从他所说的以静而长寿,静就自然长寿来看,也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了。张载没有戕贼的说法,大概也类似这样。古注和范游氏的说法都是这样,只有张载一种说法将长寿解释为安静长久的象征,那就和吕氏、谢氏、杨氏的说法一样,都过高而失之了。谢氏“若夫以下荡而无止,不类儒者之言”,所谓其乐有不存焉者,文义也不明白。问:程子说乐水乐山,以及动静都说是本体,而吕氏又用体用来区分,怎么样?回答说:程子所说的体,是体段的意思罢了,没有体用的区分。如果区分的话,那就必须改变吕氏的说法才可以。问:关于仁寿的说法,各家的得失确实如此,但他们的失误深浅如何?回答说:张载起初,大概是因为仁者有时不长寿而这样说,但对于圣人的意思还不太远。等到他论述颜回不长寿而归之于天,那么不长寿又对此有疑问了。说恩泽惠及万世的人,虽然粗略但还有实质。问:尽性而与天合一,那么论述越高,毛病越深了。

或问二十三章之説曰:「以地言之,则齐险而鲁平;以财言之,则齐厚而鲁薄;以势言之,则齐强而鲁弱;以俗言之,则齐尚夸诈而鲁习礼义。葢其风气本不同矣。而太公治齐,尊贤尚功;伯禽治鲁,尊尊亲亲,其治化又不同矣。齐自桓公、管仲,不无变乱太公之法,而益趋于薄;鲁则虽日衰弱废坠,而其规模气象犹有周公之遗意,则其旧俗之变,又不同也。」是以自其本而言之,则虽太公之盛时,已必一变而后可以至于周公、伯禽之王道;自其末而言之,则齐俗益壊之后,又必一变而后可以及鲁之衰也。然当是时,非夫子之得邦家,亦孰能成此一变之功哉?诸家于此,葢各得其一端,而遂据以为説,故虽为説之多,而终不能无所遗也。而又有避嫌之病,益使其説不得不有所遗:如避太公、周公优劣之嫌,则曰:「非二公遗化之不同,而凡史书之言太公就封报政迟速者,皆举而废之。」避鲁以侯国而行王道之嫌,则曰:「有王者起而取法于鲁,则王道翕然丕变。」此其説虽似美,然恐其不免于有意之私,而非圣言公平正实之本防也。又或以为齐一变可比于鲁之治时者,亦非文义。若果其言出于此,则鲁之治时乃周公之政,即王道本末之大备也,又何待一变而后至道乎?

译有人问《论语》第二十三章的解说,说:“从地理形势来说,齐国险要而鲁国平坦;从财富来说,齐国丰厚而鲁国微薄;从势力来说,齐国强盛而鲁国弱小;从风俗来说,齐国崇尚夸饰欺诈而鲁国习行礼义。大概它们的风气本来就不相同了。而太公治理齐国,尊重贤才、崇尚功利;伯禽治理鲁国,尊重尊长、亲近亲人,他们的教化又不同。齐国自从桓公、管仲以来,无不改变太公的法度,而更加趋向于刻薄;鲁国虽然日益衰弱废弛,但其规模气象仍存有周公的遗意,那么它们旧俗的变化,又不同了。”因此,从根本来说,即使是太公兴盛的时候,也必定要经过一次变革,然后才能达到周公、伯禽的王道;从末流来说,齐俗更加败坏之后,又必定要经过一次变革,然后才能赶上鲁国的衰世。然而在当时,如果不是孔子得到国家或家族来治理,又有谁能完成这变革的功业呢?各家对此,大概各得其一方面,于是便据此作为解说,所以虽然解说很多,但最终不能没有遗漏。而且又有避嫌的弊病,更使得他们的解说不得不有所遗漏:比如为了避免太公、周公优劣之嫌,就说:“不是两位公侯遗留教化的不同,凡是史书中说太公就封报政迟速的,都一概废弃。”为了避免鲁国作为侯国却实行王道之嫌,就说:“如果有王者兴起而取法于鲁国,那么王道就会迅速发生巨大变化。”这种解说虽然看似美好,但恐怕不免有私心,而不是圣言公平正实之本意。又有人认为齐国经过一次变革可以比得上鲁国治理兴盛的时候,这也违背文义。如果这话真是出于此意,那么鲁国治理兴盛的时候乃是周公的政治,即是王道本末的大备,又何须经过一次变革才到达大道呢?

或问二十四章之説曰:「夫子之意,本为觚发,而推之则天下之物皆然也。」上觚指其器,下觚指其制。觚哉!觚哉!叹器之失其制也。诸家推而广之,各得一意。但杨氏所谓正名者,与此事同,而文意不类。葢正名之意,就实以正名;此章之防,循名而责实。其事虽同,而不可以相明也。

或问宰我「井有仁焉」之问何也?曰:孔氏以为欲以极观仁者忧乐之所至是已。而程子所谓「好仁不避难」,范氏所谓「忧为仁之陷害者」,亦得之也。然诸家有以为「井有仁人,当徃救之」者,则凡人坠井亦所当救,不必仁人也。有以为「仁人在井,当徃从之」者,则岂有仁人无故入井,而吾又何为从之哉?有以为「赴井可以为仁」者,则亦不待徃而后知其诈也。惟以为「入井救人可以为仁」者,为近之。若呉氏以为「仁」当作「人」者,则亦或有此理,而未敢以为必然也。曰:欺罔之别,其详复有可得而言者乎?曰:欺者,乘人之所不知而诈之也;罔者,掩人之所能知而愚之也。夫人之坠井,世有此理,而其有无则非君子所能必知。虽或未必真有,而可欺使徃视之也。自入井中而可以救人,则其无是理也。葢不待知者而知之矣。又安得以此罔之,而使陷于井中哉?孟子之论舜、子产事,亦引此语以彼证之,则明白矣。程子所谓「陷以非其所履」,又谓「陷之于不知」,则不深考于文义之过。范氏以「逝」为「不见善而去」,「陷」谓「陷于不义」,则有人在井未为不善,而入井救人亦未为陷于不义也。大抵诸家之释「陷」字,皆不为「陷于井」之意,故其失至此。惟吕氏首尾大槩得之,但所谓「以施仁术为未协于文义」,「所谓不能自陷以行救」,则恐「能」字之下脱「使之」二字也。而所谓「欺以可救」,亦有所未安耳。谢、杨皆以「逆诈亿不信」为言,固与此意有相似者,然宰予之问不为此发,观于孔、程、范氏之説,则可见矣。谢氏又谓「仁者之心正不如是」,而不言「仁者之心竟为如何」,卒又叹「仁者之难知而已」,无乃愈疑后人,使徒以「知仁」为事,而不务于「为仁」之实也乎?曰:徃视而井实有人,则如之何?曰:蘓氏之説所以处于轻重缓急之间者宻矣【蘓氏曰:拯溺,仁者之所必为也;杀其身无益于人,仁者之所必不为也。唯君父在险,则臣子有从之之道。犹然挟其,其不徒从也。事迫而无具,虽徒从可也。其余则使人拯之,要以穷力所至而已】曰:此外诸説之异同奈何?曰:程子【下有阙文】

或问程子「以约之以礼」为约束之意,而于顔子之叹,则又以约为知,要何也?曰:愚意二者之训不异,其义亦同,皆为约束之意,但在此章则为学者之分,而与顔子所至有不同耳。程子于此章之工夫次序地位浅深,葢深得之,独论顔子之説,则鄙意有未安耳。推孟子説「约」之云,是乃所谓知要者,而顔子之叹,则恐其指此也。曰:诸説如何?曰:张子以文为礼之文,而谓理为礼之理,似与程子两説皆不同。范、谢则又以程子之论顔子者而施诸此矣。谢氏以学文为举而措之之事,几若王氏之徒为史官者称其罢相之后方恍然有所得者,其失甚矣。吕氏葢宗张子之説,然谓学愈深则愈约,而以博文约礼皆人事之当然,而非其至者,则是约礼之上又有愈深之约,人事之上又有天道之约,恐张子所谓至简,所谓一归于是者,必不如是也。杨説似得程子之意,然曰「趋于中则太宻」,又曰「不出于大防则太疎」也,葢欲着意影带形容礼字,而而不知其重复之中反生此病也。

或问孔子之见南子何也?曰:按《史记》,孔子至卫,南子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也。曰:仕于其国而见其小君,礼欤?曰:是于礼无所见。《谷梁子》以为大夫不见其夫人,而何休独有郊迎执贽之説,不知其何所考也。然礼家又谓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而使人摄焉,

译有人问关于第二十四章的解说,回答说:“孔子的本意,原本是为了‘觚’而发,但推而广之,天下的事物都是如此。”上文的‘觚’指的是器物,下文的‘觚’指的是形制。‘觚啊!觚啊!’这是感叹器物失去了应有的形制。各家推而广之,各自得到一种理解。只是杨氏所说的‘正名’,虽然与此事相同,但文意并不类似。大概‘正名’的意思,是依据实际来端正名称;这一章的旨趣,是遵循名称来要求实际。事情虽然相同,但不能互相说明。

有人问宰我‘井有仁焉’的提问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孔氏认为这是想要极力观察仁者忧乐所达到的程度罢了。而程子所说的‘好仁不避难’,范氏所说的‘担忧成为仁的陷害者’,也是符合这一点的。然而各家中有认为‘井中有仁人,应当前往救助’的,那么凡人坠井也应当救助,不必是仁人才救。有认为‘仁人在井中,应当前往跟随’的,那么哪有仁人无故入井,而我为什么要跟随他呢?有认为‘跳入井中可以是仁’的,那么也不必等到前往之后才知道那是欺诈。只有认为‘入井救人可以是仁’的,比较接近。至于吴氏认为‘仁’应当作‘人’的,虽然也有这种道理,但不敢认为是必然的。问:欺诈与蒙蔽的区别,还有可以详细说的吗?回答说:欺诈,是利用别人不知道而欺骗他;蒙蔽,是掩盖别人能知道的事情而愚弄他。人坠井,世上有这种道理,但其有无却不是君子所能必定知道的。虽然未必真有,但可以欺骗使他前往查看。至于说入井中而可以救人,则没有这种道理。大概不需要智者就知道这一点。又怎么能用这个来蒙蔽他,使他陷入井中呢?孟子论述舜、子产的事,也引用这句话来互相证明,那就明白了。程子所说的‘陷入非其所履之处’,又说‘陷入不知之中’,这是不深入考察文义的过错。范氏把‘逝’解释为‘不见善而去’,‘陷’解释为‘陷入不义’,那么有人在井中并未不善,而入井救人也未陷入不义。大致各家的解释‘陷’字,都不作‘陷入井中’的意思,所以他们的错误到了这种地步。只有吕氏从头到尾大体上得到了真意,只是他说‘以施行仁术为不符合文义’,‘所谓不能自己陷入以行救’,恐怕‘能’字下面脱漏了‘使之’二字。而他所说的‘以可救来欺骗’,也有所不安。谢氏、杨氏都以‘逆诈亿不信’来说,固然与此意有相似之处,但宰予的提问不是为此而发,从孔、程、范氏的解说中就可以看出来。谢氏又说‘仁者的心正不是这样’,却不说明‘仁者的心究竟如何’,最后又感叹‘仁者难以知道罢了’,岂不是更加疑惑后人,使他们只把‘知道仁’当作事情,而不致力于‘实行仁’的实际吗?问:前往查看而井中确实有人,那该怎么办?回答说:苏氏的解说之所以处于轻重缓急之间,是很精密的【苏氏说:拯救溺水,是仁者必定要做的;牺牲自己而无益于人,是仁者必定不做的。只有君父在危险中,那么臣子有跟随的道理。还是挟持着,不只是跟随。事情紧迫而没有器具,即使徒手跟随也可以。其余就让别人去拯救,总之要穷尽力量所达到的极限罢了】问:此外各说的异同怎样?回答说:程子【下面有缺文】

有人问程子把‘以约之以礼’解释为约束的意思,而在颜回的感叹中,又把‘约’解释为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回答说:我认为两者的训释没有不同,意义也相同,都是约束的意思,只是在这一章中是学者的本分,而与颜回所达到的境界有所不同罢了。程子对于这一章的工夫次序、地位深浅,大概深得其中奥妙,只是论述颜回的说法,我认为有不安之处。推究孟子说‘约’的话,这就是所谓的知道要领,而颜回的感叹,恐怕是指这个。问:各说如何?回答说:张子把‘文’当作礼的文采,而把‘理’当作礼的道理,似乎与程子的两种说法都不同。范氏、谢氏又把程子关于颜回的论述应用到这一章了。谢氏把学文当作举而措之的事情,几乎像王氏的徒党称其罢相之后才恍然有所得那样,错误很大。吕氏大概推崇张子的说法,然而说学问越深就越简约,而把博文约礼都当作人事的当然,而不是其极致,那么就是约礼之上又有更深的简约,人事之上又有天道的简约,恐怕张子所说的至简,所谓一归于这个的,必定不是这样。杨氏的说法似乎得到了程子的意思,然而说‘趋于中则太密’,又说‘不出于大防则太疏’,大概是想要着意影带形容礼字,而不知道在重复之中反而产生了这种毛病。

有人问孔子见南子是怎么回事?回答说:根据《史记》,孔子到了卫国,南子派人告诉孔子说:‘四方之君子,不辱没想要与寡君结为兄弟的,必定会见寡小君。’寡小君愿意见孔子,孔子推辞谢却,不得已而见了他。问:在其国做官而见其小君,合乎礼吗?回答说:这在礼上没有依据。《谷梁子》认为大夫不见其夫人,而何休独有郊迎执贽的说法,不知道他依据什么考证。然而礼家又说阳侯杀缪侯而窃取其夫人,所以大飨废除了夫人的礼仪,而让人代理,

则是大夫虽或有见小君之礼,疑亦乆已不行于世,而灵公南子特举之尔。曰:南子既非正嫡,且以淫乱闻于诸侯,而是礼也,又非当世之所常行者,则夫子曷为而不辞也?曰:南子之行则丑矣,然其愿见葢亦有善意焉。且卫君既以为夫人,而已将仕于其国,则所谓礼从冝、使从俗者,其亦有所不得已者矣。又况圣人道隆德盛,虽磨而不磷,虽涅而不缁,亦何为拘拘谫谫于此,而避一见之嫌乎?曰:「矢」之为誓何也?曰:「矢」誓声相近,盘庚所谓「矢言」,亦愤激之言而近于誓者也。且所言之为誓辞也,其见于传者多矣。若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所不与崔庆者,有如上帝。」皆是也。曰:邢氏引蔡谟训「矢」为「陈」,引栾肇説「读否」为「泰否」之「否」,如何?曰:程子诸家多用此説,其义则美,顾其文义若有所未安者,故范氏独从旧説,而今亦遵用之也。曰:子路之不悦也,不告以可见之理,而誓之何也?曰:曾氏之言得矣【曾氏曰:见南子过物,子之行,子路不悦,非常谈所能晓,故誓之如此】曰:杨氏包承小人之説然乎?曰:《易》之説亦有云尔者,而杨氏独屡言之。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乎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是説之行,将啓后世为苟容幸免之▯,惧非所以为训也。

译那么,大夫虽然或许有拜见国君夫人的礼节,但怀疑这早已不再流行于世,只是卫灵公和南子特意举出这一礼节罢了。问:南子既然不是正妻,而且以淫乱闻名于诸侯,而这礼节又不是当时常行的,那么孔子为什么不推辞呢?答:南子的行为虽然丑陋,但她希望见面大概也有善意。况且卫君既然把她当作夫人,而孔子将要在卫国做官,那么所谓“礼要顺应时宜,出使要顺从风俗”,这也是有所不得已的。何况圣人道德崇高深厚,即使受磨也不会变薄,即使受染也不会变黑,又何必在此拘泥狭隘,而避见南子之嫌呢?问:“矢”作为誓言是什么意思?答:“矢”与“誓”声音相近,《盘庚》所说的“矢言”,也是愤激之言而接近于誓言。而且所说的作为誓辞,在传记中见到的很多。比如:“如果不与舅父同心,有如白水;如果不与崔庆同心,有如上帝。”都是这样。问:邢氏引用蔡谟解释“矢”为“陈”,引用栾肇说“读否”为“泰否”的“否”,怎么样?答:程子等各家多采用这种说法,其意义虽然美好,但文义似乎有所不安,所以范氏独自遵从旧说,现在也遵用旧说。问:子路不高兴,不告诉他可以见面的道理,而发誓为什么呢?答:曾氏的话说得好【曾氏说:见南子超过常理,孔子的行为,子路不高兴,不是平常谈话所能明白的,所以这样发誓】。问:杨氏包承小人的说法对吗?答:《易经》的说法也有这样说的,而杨氏独自屡次这样说。如果让大人处于否卦,而包承小人,以得到亨通顺利,那么也不足以成为大人了。这种说法流行,将开启后世苟且容身侥幸免祸的风气,恐怕不是用来作为训诫的。

或问:“二十八章,程子二説,自相为异,何也?”曰:“解之言正也。语録则或有记録之差焉。”曰:“诸説如何?”曰:“‘乆字之意,则皆失之。然谢、杨氏所论‘至德’‘髙明’‘中庸’之意,皆善。但其以‘髙明’‘中庸’之意分体用,而谓‘髙明’犹所谓‘至’者,则未安耳。其曰‘贤知者多贤字’,其曰‘愚不肖者多不肖字’,亦其小失也。侯氏葢用程子“识得则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中”之説,而失之。彼亦曰:“诚知此理,则事物皆有自然无过不失之地耳。”岂曰“吾之手举足履无非中”乎?其论仁处,亦多此类,甚矣,其不精也。

或问「博施济众,必也圣乎」?此言「必圣人而后能之」乎?曰:不然。此正谓虽圣人亦有所不能耳。「必也圣乎」,葢以起下文「尧舜病诸」之意。犹曰「必也射乎」,而后言射之有争也。曰:「仁恕之别,何也?」曰:凡己之欲,即以及人,不待推以譬彼而后施之者,仁也;以己之欲譬之于人,知其亦必欲此而后施之者,恕也。此其从容勉强,故有浅深之不同,然其实皆不出乎常人一念之间。学者亦反求诸已而足矣,岂必博施济众,务为圣人之所不能者然后得之乎?曰:此章之意,诸家孰为得之乎?曰:程子详矣,然亦未免以「博施济众不止于仁」而为圣者之事故,其辨论仁圣之别虽详,而「尧舜病诸」之语反无所当。其答「仁不足以尽之」一条尤不可晓。葢既不与其同于圣,既曰尧舜不能,而又曰能博施济众,则是尧舜然,则尧舜独非圣耶?今以吾説通其文义,则彼之两辨仁圣之别,固不害于贯通也。但「仁在事不可为圣」一説,亦不可晓耳。其他如曰「博施济众,何干仁事」,似亦太过。「博施济众」实仁者之极功,但不可谓必如此而后得为仁耳。又如谓圣人之至仁,独能体是心而已,此类亦恐记者失之。至以「博」为「厚」者,则非此字义,且与前后数条之意亦不相类,而又出其手笔,则或恐其考之未详也。范氏「博施济众」之説,得其文义;伊尹以下则已缓而不切;子贡以下则又遂失其本文之防矣。吕氏分「博施济众」为仁圣之事,殊不可晓。子贡有志于仁以下,则为得之。谢氏分别仁之功用,仁之得功者善矣,然谓「立人达人为仁之方」而非仁,则葢以为仁道发用着见之所也,此但以章句文义而言已为失之。「而能近取譬」乃圣人直指子贡用力为仁之术,非但使之知其所在而已也。杨氏所引孔子告顔冉者亦要切矣,然与此章之旨不类。葢仁之为仁虽无二致,然圣人所以示人求之之术,亦各不同,不可一概论也。

  四书或问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二

  宋 朱子 撰

  论语

  述而第七【凡三十七章】

或问首章之説曰:「程子之解善矣,语録之説则未安然。解之云亦合之以蘓氏之説,然后为善【蘓氏曰:「自生民以来,至于孔子,作者略备矣。特未有折衷者耳,故述而不作】然犹不敢当折衷之名,而自托于传述,此则圣人之谦辞也。谢氏以其卑而耻之,故必侈其説以自髙,其失圣人之意也,逺矣。其论老彭,则与尹氏之说皆善,以为老耼彭祖者,疑未然也。杨氏所论作春秋之意亦善,大扺此篇圣人之谦辞为多,疑以此类记之也。

或问黙识二义孰为得之?曰:不言而得其理者,不待问辨而无疑也;不言而存诸心者,拳拳服膺而弗失也。二义皆通,葢皆圣人之所不居也。但未知当时立言之本意果何所指耳。然以得言者程子、范尹得之,而杨氏过髙;以存言者吕氏得之,而谢氏过髙,又不可不审也。曰:何有于我?诸説不明,而子独自为一説,奈何?曰:谢、杨不解,固无可説矣。诸説之中,吕氏为差了然。如其説,则当增“此外”复字,然后文意乃足。恐圣人之言不如是之简而晦也。圣人处此,虽为自贬,然其辞气抑▯之间,亦不当如此之夸。惟程子、范尹共为一説,但言以身处之,自以为有而不言文义之所以然者。推其所自,葢皆出于古注

译有人问:“第二十八章,程子的两种说法,自相矛盾,为什么呢?”回答说:“《集注》中的解释是正确的。语录中或许存在记录的差错。”又问:“各家说法如何?”回答说:“‘久’字的含义,各家都理解错了。然而谢氏、杨氏所论述的‘至德’、‘高明’、‘中庸’的含义,都很好。只是他们把‘高明’、‘中庸’的含义分别作为体和用,并说‘高明’相当于所谓的‘至’,这就欠妥当了。他们说‘贤知者多贤字’,说‘愚不肖者多不肖字’,这也是小的失误。侯氏大概是采用程子‘识得则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中’的说法,却理解错了。他也说:‘诚知此理,则事物皆有自然无过不失之地耳。’难道能说‘我的手举足迈步无非是中’吗?他论述仁的地方,也多属此类,实在是不精当啊。

有人问:“‘博施济众,必也圣乎’?这是说‘必定是圣人才能做到’吗?”回答说:“不是这样。这正是说即使是圣人也有所不能做到的。‘必也圣乎’,大概是为了引出下文‘尧舜病诸’的意思。就像说‘必也射乎’,然后才说射箭有争胜一样。”又问:“仁与恕的区别,是什么?”回答说:“凡是自己的欲望,就推广到别人身上,不需要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比喻之后才施行的,是仁;用自己的欲望去比喻别人,知道别人也一定想要这样然后才施行的,是恕。这其中有从容与勉强的区别,所以有深浅的不同,但实际上都不超出常人一念之间。学者只要反求诸己就足够了,难道一定要博施济众,务求做到圣人所不能做到的,然后才算是得到仁吗?”又问:“这一章的意思,各家谁理解得恰当呢?”回答说:“程子论述得详细,然而也不免因为认为‘博施济众不止于仁’,而把它当作圣人的事,所以他虽然详细辨析了仁与圣的区别,但‘尧舜病诸’的话反而没有着落。他回答‘仁不足以尽之’的一条尤其令人费解。大概既然不认为它与圣相同,既然说尧舜也不能做到,而又说能博施济众,那么尧舜就能做到,那么尧舜难道不是圣人吗?现在用我的说法贯通文义,那么他两处辨析仁与圣的区别,本来不妨碍文意的贯通。只是‘仁在事不可为圣’这一说法,也令人费解。其他如说‘博施济众,何干仁事’,似乎也太过了。‘博施济众’实在是仁者的极致功业,只是不能说一定要这样然后才算是仁罢了。又如说圣人的至仁,唯独能体现这个心而已,这类说法恐怕也是记录者弄错了。至于把‘博’解释为‘厚’的,则不符合这个字的本义,而且与前后几条的意思也不相类,又出自他的手笔,那么或许是他考察得不详细。范氏关于‘博施济众’的说法,符合文义;伊尹以下则已经迟缓而不切题;子贡以下则又完全失去了本文的界限。吕氏把‘博施济众’分为仁与圣的事,实在令人费解。子贡有志于仁以下,则是理解恰当的。谢氏分别仁的功用,仁的得功者,很好,然而说‘立人达人为仁之方’而不是仁,大概是因为认为那是仁道发用显现的地方,这仅从章句文义来说就已经错了。‘而能近取譬’是圣人直接指示子贡用力行仁的方法,不仅仅是让他知道仁在哪里而已。杨氏所引用的孔子告诉颜回、冉有的话也很重要切要,然而与这一章的主旨不类。大概仁之所以为仁虽然没有两样,然而圣人用来指示人们寻求仁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

四书或问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二

宋 朱子 撰

论语

述而第七【凡三十七章】

有人问首章的解释说:“程子的解释很好,语录中的说法则欠妥当。《集注》中的说法也结合了苏氏的说法,然后才好【苏氏说:‘自生民以来,至于孔子,作者略备矣。特未有折衷者耳,故述而不作’】然而还不敢当折衷的名号,而自托于传述,这是圣人的谦辞。谢氏因为觉得它卑下而以此为耻,所以必定夸大其说以自高,他违背圣人的本意,太远了。他论述老彭,与尹氏的说法都好,认为老聃、彭祖,恐怕未必如此。杨氏所论述作《春秋》的意思也很好,大概这一篇圣人的谦辞为多,怀疑是以这类记载记录的。

有人问默识的两个含义哪个理解得恰当?回答说:“不言而得其理者,是不需要问辩就没有疑惑;不言而存诸心者,是拳拳服膺而不丢失。两个含义都通,大概都是圣人所不居的。只是不知道当时立言的本意究竟指什么。然而以‘得’来说的,程子、范氏、尹氏理解得恰当,而杨氏过高;以‘存’来说的,吕氏理解得恰当,而谢氏过高,又不可不审慎。”又问:“何有于我?各家说法不明,而您独自创立一种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谢氏、杨氏不理解,本来无可解说。各家说法之中,吕氏稍微明白一些。按照他的说法,应当增加‘此外’两个复字,然后文意才充足。恐怕圣人的言语不像这样简略而晦涩。圣人处于这种情况,虽然是自贬,然而他的辞气抑扬之间,也不应当这样夸张。只有程子、范氏、尹氏共同一种说法,只是说以身处之,自以为有而不言文义之所以然。推究他们的来源,大概都出于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