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或问卷十二
所谓“人无是行,我独有之”者,是以但言其意而不复释其文义也。然以经文考之,则“何”下当有人字,“有”下当有此字,乃得如其所説,而经固无之,则有所不通矣。就使果如其説,则圣人之所以处此者,乃其自贬之意,而其所以为言者,乃若自大之辞,与夫所谓“不如丘之好学则可谓云尔已矣”者,殊不相似也。故窃以为不若直以“不居”为言,则于文为顺,而无增加矫揉之烦;于理为通,而无夸大激▯之▯。且第九篇十五章之言意,亦类此,读者诚通玩之,伦类可见。然或者又疑二章所陈皆庸行之常,非圣人平日所不居之例,此则有未通者,姑阙焉以俟知者,其亦可也。
译所谓“别人没有这种德行,只有我独有”的说法,是因为只陈述其大意,而不再解释文字的含义。然而根据经文来考证,那么“何”字下面应当有“人”字,“有”字下面应当有“此”字,才能符合他的解说;但经文中本来没有这些字,这就有所不通了。即使果真如他所解说的那样,那么圣人处理这种情况的方式,乃是自我谦抑的意思,而他所说的话,却像是自大的言辞,与所谓“不如我那样好学,也就只能这样说罢了”的话,非常不相似。所以我私下认为,不如直接以“不居”来解释,那么在文辞上顺畅,而没有增加、矫揉造作的麻烦;在义理上通达,而没有夸大、激切的弊病。况且第九篇第十五章的言外之意,也与此类似,读者如果认真玩味,其中的条理类别就可以看出来。然而或许有人又怀疑第二章所陈述的都是平常行为的常规,并非圣人平日所不居的例子,这是有所未通的地方,暂且空缺下来等待明白的人来解答,也是可以的。
或问三章之説曰:「杨尹得之矣。谢氏以言道为易,而难于讲学,则未知其所言者果何如也?以四者为非显过,则无乃又陷于自恕之説耶?至谓此非圣人之自忧,则又尊圣人而耻其卑屈之过也。」
或问四章之説曰:「程子至矣,然其语録一节,字义不精,不若其正解及谢、杨之説为愈也。」而杨氏葢其「心广体胖」以下重复散缓,亦异乎程子、谢氏之云矣。范氏「舒迟和乐」之云则善,至以心体和敬内外而言,则不识其何説矣。又曰:「所以进德而不已,此又岂所以语大圣人之德哉!」
或问孔子不梦周公之説,程子以为初实未尝梦也,如何?曰:孔子自言不梦之乆,则其前固尝梦之矣。程子之意,葢嫌于因思而梦者,故为此説。其为义则精矣,然恐非夫子所言之本意也。曰:诸説如何?曰:张子之説有所未喻,范氏之意,葢以为圣人因自觉其衰之久,而叹其将不得复梦见周公之事,其以梦非真梦与程子略相似,而其为説实不同也。然梦见之云,乃若今人之戏语,圣人之言,似不如是之不荘也。谢氏以为圣人诚不厌健不息,故梦寐不忘周公之事,然而又曰“然后无意于经世”,则是诚有时而厌健,有时而息也,而可乎哉?其以已无意于经世为天无意于斯文,则又推言圣人与天为一之意,亦横决而无所止矣。杨氏“梦见不可复”以下似范语,而意又不同,葢其正説自如本义,而辞有所不足,其下乃复以已意推而言之,以及于此耳。此外则胡氏説梦亦有可取者焉【胡氏曰:心为万物之至灵,非但藏徃,固能知来,凡天地古今之所有,无一外乎此者,无明晦古今逺迩通塞之间,此人之所以有梦,梦之所以多变也。然圣人诚存,贤人存诚,则其梦治。若夫思虑纷扰,神情不定,则所梦杂乱,或正或邪,亦与旦昼之所为等尔。善学者既谨其言动,而又必騐诸梦寐之间】
或问:“道为义理之总名,何也?”曰:“道以人所共由而得名,若父子之仁、君臣之义者是也。”曰:“德者,已之所自得,何也?”曰:“若为父子而得乎仁、为君臣而得乎义者是也。”曰:“其志之据之,何也?”曰:“潜心在是而期于必至者,志也;既已得之而谨守不失者,据也。”曰:“不违仁者,奈何?”曰:“吾于顔子之事,既言之矣。”敢问“六防之目”与“所以游之之説”?曰:“五礼,吉、凶、宾、军、嘉也;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五射,白矢、参连、剡注、防尺、井仪也;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也;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也。是其名物度数,皆有至理存焉,又皆人所日用而不可无者。游心于此,则可以尽乎物理,周于世用,而其雍容涵泳之间,非僻之心,亦无自而入之也。”葢志、据、依、游,人心之所必有而不能无者也;道德仁防人心之所当据依游之地而不可易者也。以先后之次言之,则志道而后德可据,据德而后仁可依,依仁而后艺可游;以踈宻之等言之,则志道者未如德之可据,据德者未若仁之可依,依仁之宻乎内,又未尽乎游艺之周于外也。详味圣人此语,而以身体之,则其进为之序、先后踈宻,皆可循序以进,而日用之间,心思动作,无复毫髪之隙漏矣。曰:“诸説如何?”曰:“程子、张子至矣,然其语意类皆简奥,未易遂晓。今请试论其防意之大略:如曰‘学者当如是,涵泳于其中者’,统言一章之防也;其曰‘兼内外而言之者’,以上文言‘依仁止于所行而为是语’,以发其未尽之意,明所行者非独事为可见之行也。”张子之意大略放此,而其“得寸守寸、得尺守尺”之説,意味尤深,非躬行实践之至,不能为是言也。其一説以为人能志道,则能求至其极而有所进,故所据之德不至于中道而止;依仁则大者有守故小者可游而不失其和,和对理而言,则一张一弛之意也。其以艺为日为之分义者,亦
译有人问关于第三章的解释,回答说:“杨氏和尹氏已经掌握了要旨。谢氏认为谈论道很容易,而讲习学问很难,那么他所说的究竟是怎样的呢?他认为那四项不是明显的过错,这恐怕又陷入了自我宽恕的说法吧?至于说这不是圣人自己在忧虑,这又是尊崇圣人,却以圣人的谦卑屈从为过错。”
有人问关于第四章的解释,回答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然而他的语录中有一节,字义不够精当,不如他的正式解释以及谢氏、杨氏的说法更好。”而杨氏在“心广体胖”以下部分重复散漫,也与程子、谢氏的说法不同。范氏所说的“舒迟和乐”很好,至于从心体与外在恭敬内外统一的角度来说,就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又说:“因此增进德行而不停止,这哪里是用来谈论大圣人的德行呢!”
有人问关于孔子不梦见周公的解释,程子认为最初其实并没有梦见,这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孔子自己说不梦见已经很久了,那么他以前本来曾经梦见。程子的意思,大概是嫌弃因为思念而做梦,所以这样说。他的义理虽然精微,但恐怕不是孔子的本意。”问:“其他说法怎么样?”回答说:“张子的说法有些难以理解,范氏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圣人因为自觉衰老已久,而感叹将不能再梦见周公的事,他认为梦不是真梦,这与程子大致相似,但他们的说法实际上不同。然而说‘梦见’,好像现在人的戏言,圣人的言语,似乎不像这样不庄重。谢氏认为圣人确实不厌烦健行不息,所以梦寐中不忘周公的事,然而又说‘然后无意于治理世事’,那就是确实有时厌倦健行,有时休息,这可以吗?他把已经无意于治理世事说成是天无意于斯文,这又推论圣人与天合一的意思,也过于放纵而没有止境了。杨氏‘梦见不可复’以下的话似乎像范氏的话,但意思又不同,大概他的正式解释如同本义,但言辞有所不足,下面又用他自己的意思推论,才到了这个地步。”此外,胡氏关于梦的说法也有可取之处【胡氏说:心是万物中最灵妙的,不仅储藏过去,固然也能预知未来,凡是天地古今所有的,没有一样超出这个范围,没有明暗、古今、远近、通塞之间的区别,这就是人之所以有梦,梦之所以多变的原因。然而圣人真诚地保持,贤人保持真诚,那么他们的梦就是治理有序的。如果思虑纷扰,神情不定,那么所梦就是杂乱的,或正或邪,也与白天所做的行为一样。善于学习的人既谨慎自己的言行,又一定要在梦寐之间验证】
有人问:“道是义理的总称,为什么呢?”回答说:“道因为是人所共同遵循的而得名,像父子之间的仁、君臣之间的义就是这样。”问:“德是自己所自得,为什么呢?”回答说:“像作为父子而得到仁、作为君臣而得到义就是这样。”问:“志和据是什么意思?”回答说:“潜心于此而期望必定达到,就是志;已经得到而谨慎保持不丢失,就是据。”问:“不违背仁,是怎样的?”回答说:“我在颜回的事情上已经说过了。”敢问“六艺的项目”和“所以游历的说法”?回答说:“五礼,是吉、凶、宾、军、嘉;六乐,是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是白矢、参连、剡注、防尺、井仪;五御,是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是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这些名物度数,都有至理存在,又都是人日常使用而不能没有的。在此游心,就可以穷尽事物的道理,周遍世间的用途,而在雍容涵泳之间,邪僻之心,也没有地方侵入。”大概志、据、依、游,是人心所必有而不能没有的;道德仁艺是人心所应当据、依、游的地方而不可改变的。以先后的次序来说,那么志于道而后德可以据,据德而后仁可以依,依仁而后艺可以游;以疏密的等级来说,那么志道不如德之可据,据德不如仁之可依,依仁之密于内,又未尽乎游艺之周于外。详细品味圣人的这句话,并用身体去实践,那么他进步的次序、先后疏密,都可以循序渐进,而在日常之间,心思动作,不再有丝毫的疏漏了。问:“其他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张子达到了极致,然而他们的语意大多简奥,不容易立刻明白。现在请试着论述他们的大意:比如‘学者当如是,涵泳于其中者’,是统说一章的大意;他说‘兼内外而言之者’,以上文说‘依仁止于所行而为是语’,以发挥其未尽的意思,说明所行的不只是可见的行为。”张子的意思大致如此,而他的“得寸守寸、得尺守尺”的说法,意味尤其深长,不是亲身实践到极致,不能说出这样的话。另一种说法认为人能志道,那么能追求达到极致而有所进步,所以所据的德不至于中途停止;依仁则大的有守,所以小的可以游而不失其和,和对理来说,就是一张一弛的意思。他把艺作为日常行为的分义,也
指六艺而言,其皆日用之品节耳。涉而不有过,而不存云者,亦言其当游于此,则心存乎此;去之则不专系念于此也。曰:“诸説如何?”曰:“程张至矣,范氏平实而仁字之説未尽,吕氐简约而依字之训或疎,谢氏以志为趋向,亦曰其大槩不倍乎此耳。”以夫子“三军夺帅”之言质之,则所谓志者不应如是之轻且疎也。君子有时不善之云,则纵而不谨,以啓自恕之门,甚矣。“戴天履地”之譬则几矣,然未知其所谓道者果何物也。至于“无艺不害为君子”之语,则又慢而不防矣。游氏“念念不忘”之説善矣,而以其下文所论推之,则所推以为道者,则恐其未免于老佛之余也。志者,有思之主,而有为之端也。若之何以无思无为当之?而无思无为,又岂惟精惟一之谓耶?至以“精一分管”中庸,亦无是理。尧舜禹皆自诚而明者,而允执厥中,乃时中之中也。今曰“三圣执中”皆志道之效,其亦不可晓矣。以“据德为止其所而自得”亦于彼此文义皆有所不合。葢此所谓“据于德”者,守其所得之德耳,非以有所据而后有所得也。若《易》所谓“止其所”者,亦曰止于其所当止之所而已,岂固守不动之谓哉?以“依仁为不违仁”者善矣,然谓不仁则皇皇然无所依,则非文义也。葢所以依于仁者,正谓其未得于仁而欲其依于是耳,非谓既仁而后有所依也。且其依之,亦反诸乎身而去其不仁者而已,非若子之依父,妻之依夫,虽曰至尊至亲,而犹为两物也。其曰“据德以体道,依仁以成德”者,则亦得之,但其所谓道者既差,则其二者亦未有所附也。其论“游于艺以闲邪而守仁”者,意亦甚善,然亦必以张子、范氏之説为正,然后可以及此。若但如游説而已,则是徒为是物以繋其心,而于日为之分。义初无所当也,而可乎?杨氏大抵皆以其已然之效而言,而求其所以用力之地,则未之及也。尹氏则贤于诸説逺甚,其曰「志道以致之」者尤为切当,但据德以行之者似稍疏耳。
译这是指六艺而言,它们都是日常生活中的规范节度罢了。“涉猎而不犯过错,离开时心中不挂念”这句话,也是说应当在此间游历,那么心就存留在此;离开它,就不专门系念于此。有人问:“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和张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范氏的说法平实,但关于‘仁’字的解释未尽善,吕氏的说法简约,但依据字义的解释或许有些疏漏,谢氏把‘志’解释为趋向,也大致不离这个范围罢了。”用孔子“三军可夺帅”的话来检验,那么所谓的“志”不应该如此轻率且疏漏。关于“君子有时不善”的说法,则是放纵而不谨慎,开启了自我宽恕的门路,这太严重了。“戴天履地”的比喻几乎恰当,然而不知道他所说的“道”究竟是什么东西。至于“没有技艺不妨碍成为君子”的话,则是轻慢而不加防范了。游氏“念念不忘”的说法很好,但根据他下文所论述的来推断,那么他所推崇作为“道”的,恐怕难免落入老庄、佛家的余绪。志,是思考的主宰,是行动的开端。怎么能用无思无为来对应它呢?而无思无为,又难道只是“惟精惟一”的意思吗?至于用“精一分管”来解释《中庸》,也没有这样的道理。尧、舜、禹都是从真诚而明白的人,而“允执厥中”,是时中的中。现在说“三圣执中”都是志道的效果,这实在让人无法理解。用“据德为止其所而自得”来解释,也与前后的文义都不相合。大概这里所说的“据于德”,是守住已经获得的德,而不是有所依据然后才有所得。如果《易经》所说的“止其所”,也只是说停止在它应当停止的地方罢了,难道是固守不动的意思吗?用“依仁为不违仁”来解释很好,然而说如果不仁就会惶惶然无所依靠,则不符合文义。大概之所以依于仁,正是说还没有得到仁而想要依靠它,不是说已经仁了然后有所依靠。而且这种依靠,也是反省自身而去掉不仁的部分罢了,不像儿子依靠父亲,妻子依靠丈夫,虽然说是至尊至亲,但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他说“据德以体道,依仁以成德”,这也算是有所得,但他所说的“道”既然有偏差,那么这两者也就没有依托了。他论述“游于艺以闲邪而守仁”,意思也很好,然而也必须以张子、范氏的说法为正确,然后才能达到这一点。如果仅仅像游氏的说法那样,那就是徒然用这些事物来牵系他的心,而在日常行为中分散精力。义理本来没有恰当的对应,这怎么可以呢?杨氏大体上都用已经产生的效果来谈论,而寻求用力的地方,则没有涉及到。尹氏则比各种说法好得多,他说“志道以致之”尤其切当,只是说“据德以行之”似乎稍微有些疏漏罢了。
或问七章之説曰:「诸説无他异,惟范氏成人所以成已者,失之逺矣。」
或问八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氏亦庶几焉。但所引孟子为未当耳。吕氏之训释有功,而杨氏引据亦有助也。谢氏一隅不识者,夺之太过。复于王之复,乃下告上之辞,引以为説,亦非是。曰:『反之为还,以相证何也?』曰:『如易所谓原始反终者也。』」
或问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谢説亦善。杨氏旧本『仁人有不忍者』,后改『忍』为『能』,葢用程子之意。『不忍』『不能』语意之精粗,葢有间矣。然终不若程语之完且善也。谢説有病,圣人之心,岂其若是之支哉!」
或问:“十章之与不为,许与之与,何也?”曰:“若为许与之与,文义亦通,但以子路之问观之,则所谓与者,正谓与之俱耳。”曰:“诸説如何?”曰:“程张之説,无以易矣。范谢亦皆得之,但知物我之分云者,恐非所以言圣人耳。吕杨分别孔顔不同处,亦有此意。葢此章犹以物我对待而言,若孔子之仕止乆速,则其可否之几,浑然在我,而无与于物矣。此章之意,犹止以一已之从违而言,若孔子之天下文明,则风动神化,有不知其所以然者矣。”
或问十一章之説曰:「程子可求不可求皆决于义,谢杨可求不可求皆决于命。至于张子尹吕,则以可求者为义,而不可求者为命。三説不同,然愚意以谢杨之説为未安也。葢此本设言,以明富之不可求,故有执鞕之説。若曰命可求,则宁屈已以求之,则是实有此意矣,岂圣人之心哉?曰:圣人言义而不言命,则奈何其言此也?曰:言义而不言命者,圣贤之事也。其或为人言,则随其髙下而设教有不同者,岂可以一律拘之哉?故此章之意,亦为中人而发耳。如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求之有道,得之有命』者,夫岂皆不言命乎?魏国韩忠献公有言:『贵贱贫富自有定分,枉道以求,徒丧所守。』葢得此章之意,中人以下,其于义理有未能安者,以是晓之,庶其易知而有信耳。蘓氏之説,葢亦如此。其非孟子,则失其防,而吾亦已辨之矣【蘓氏曰:「凡物之可求者,求则得之,不求则不得也,仁义是也。故曰:『仁逺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若富贵则有求而不得者,有不求而得者,是不可求也。故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鞕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圣人之于利,未尝有意于求也,岂问其可不可哉?然将教人以勿求,则人犹有可得之心,特迫于圣人而止。迫于圣人而止,则亦有时而作矣。故告之以不可求者,以为髙其闬闳,固其扄鐍,不如开门▯箧而示之以无有也】
或问十二章之説曰:尹説得之,曾氏之説亦可观焉【曾氏曰:鬼神恍惚,战疾危殆,斯须不在焉,则失之矣】谢杨説亦善,杨氏旧説引孔子事甚佳,而后复删去之。范氏正人之説,语意最为疎濶,皆不可晓。
或问十三章之文,程子改“三月”为“音”字如何?曰:“彼以一日闻乐,而三月忘味,圣人不当固滞如此故尔。”然以《史记》考之,则“习之三月而忘肉味也”,既有“音”字,又自有“三月”字,则非分合之误矣。故范氐独引史文为正,而其为説,亦他説所不及。但以为“乐为学乐”,则未然耳。蘓氏説亦得之【蘓氏曰:“孔子之于乐,习其音,知其数,得其志,知其人。而于文王也,见其穆然而深思,见其髙望而逺志,见其黝然而黑,颀然而长。其于舜也,可知是以三月不知肉味】
或问夫子不为卫君之説,曰:程子、尹氏尽之矣。但程子并引谏伐之事,似非此章问答之本意耳。谢氏所引王氏之言,夸而不实。杨氏于此最为留意,所引檀弓之説,及以蒯瞆处伯夷之地,皆得之矣。但以郢处叔齐之地,而不及輙,则于文义之间,似失当年问答之本意也。至其卒章,深诋善兄弟之让,而恶父子之争者,以为失防,亦不可晓。葢此章大体正,此句檀弓立孙之説,乃其间小小曲折耳。二子之疑,虽由此起,而夫子所断,则以其父子之争而絶之初,
译有人问第七章的解说,回答说:“各家的解说没有其他的差异,只有范氏关于‘成人’是用来成就自己的说法,偏离得太远了。”
有人问第八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的解说最为精当,范氏的解说也差不多。只是所引用的孟子言论不太恰当罢了。吕氏的训释有功绩,而杨氏的引证也有帮助。谢氏是不懂一隅之理的人,剥夺得太过分了。‘复于王’的‘复’,是下级向上级报告的辞令,引用它来解说,也是不对的。问:‘说“反”是“还”,用来互相印证,为什么呢?’回答说:‘就像《易经》所说的“原始反终”那样。’”
有人问第九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的解说最为精当,谢氏的解说也很好。杨氏旧本中‘仁人有不忍者’,后来把‘忍’改为‘能’,大概是采用了程子的意思。‘不忍’和‘不能’在语意上的精粗,大概是有区别的。然而终究不如程子的话完整且好。谢氏的解说有毛病,圣人的心,难道会这样支离破碎吗!”
有人问:“第十章中的‘为’与‘不为’,‘许’与‘与’,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如果是‘为’和‘许’、‘与’,文义也通顺,但从子路的提问来看,所说的‘与’,正是指与他一起的意思。”问:“各家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和张载的解说,没有什么可以替代的了。范氏和谢氏也都得到了这个意思,但知道物我分别的说法,恐怕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吕氏和杨氏分别孔子与颜回不同的地方,也有这个意思。大概这一章还是以物我相对待来说的,至于孔子出仕、停止、久留、迅速,那么其可行与否的关键,浑然在于我自己,而与外物无关了。这一章的意思,还只以个人的顺从或违逆来说,至于孔子使天下文明,那么风化感动、神妙变化,有不知道它所以然的地方了。”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认为可求与不可求都决定于义,谢氏和杨氏认为可求与不可求都决定于命。至于张载和尹氏、吕氏,则认为可求的是义,而不可求的是命。三种说法不同,然而我的意思认为谢氏和杨氏的说法不太妥当。大概这本是假设的话,用来阐明富贵不可求,所以有拿着鞭子赶马的说法。如果说命可以求,那么宁可委屈自己来求它,那就是真的有这个意思了,难道是圣人的心吗?问:圣人讲义而不讲命,那么为什么讲这个呢?回答说:讲义而不讲命,是圣贤做的事。如果是为别人讲,就随着他们的高下而设立教化有所不同,难道可以用一个标准来拘束他们吗?所以这一章的意思,也是为中才之人而发的。如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求之有道,得之有命’,难道都不讲命吗?魏国韩忠献公曾说:‘贵贱贫富自有定分,违背正道来求,只是丧失所坚守的。’大概得到了这一章的意思,中才以下的人,对于义理有不能心安的,用这个来开导他们,或许他们容易明白而相信罢了。苏氏的解说,大概也是这样。他非议孟子,是失去了分寸,我也已经辨明了【苏氏说:‘凡是事物中可以求的,求就得到,不求就得不到,仁义就是这样。所以说:‘仁难道远吗?我想要仁,仁就来了。’至于富贵,则有求而不得的,有不求而得的,这是不可求的。所以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即使是拿着鞭子赶马的人,我也去做。’如果不可求,就顺从我所好的。圣人对于利,未曾有意去求,难道要问它可求不可求吗?然而将要教人不要求,那么人还有可得的心,只是迫于圣人而停止。迫于圣人而停止,那么有时也会兴起。所以告诉他们不可求,是为了抬高门槛,加固门锁,不如打开门和箱子而展示给他们一无所有】。
有人问第十二章的解说,回答说:尹氏的解说得到了这个意思,曾氏的解说也可以看【曾氏说:鬼神恍惚,战栗疾苦危险,片刻不在那里,就失掉了】。谢氏和杨氏的解说也很好,杨氏旧解说引用孔子的事情很好,而后又删去了。范氏端正人的解说,语意最为疏阔,都不能明白。
有人问第十三章的文字,程子把“三月”改为“音”字怎么样?回答说:“他认为一天听到音乐,而三个月忘记味道,圣人不当如此固执,所以这样改。”然而用《史记》来考证,那么“习之三月而忘肉味也”,既有“音”字,又自有“三月”字,就不是分合的错误了。所以范氏独自引用史文作为正确,而他的解说,也是其他解说所不及的。但认为“乐”是“学乐”,则不对。苏氏的解说也得到了这个意思【苏氏说:“孔子对于音乐,习其音,知其数,得其志,知其人。而对于文王,见其穆然而深思,见其高望而远志,见其黝然而黑,颀然而长。对于舜,可知是以三月不知肉味”】
有人问夫子不为卫君的说法,回答说:程子和尹氏说尽了。但程子并引用谏伐的事情,似乎不是这一章问答的本意。谢氏所引用的王氏的话,夸张而不真实。杨氏在这里最为留意,所引用的《檀弓》的说法,以及把蒯瞆放在伯夷的位置,都得到了这个意思。但把郢放在叔齐的位置,而不涉及辄,那么在文义之间,似乎失去了当年问答的本意。至于最后一段,深深诋毁善于兄弟谦让,而厌恶父子相争,认为失去了分寸,也不能明白。大概这一章大体正确,这句《檀弓》立孙的说法,乃是其间小小的曲折罢了。两个弟子的疑惑,虽然由此而起,而夫子所断定的,则是以其父子相争而断绝之初,
不复论此曲折也。至第二条,始以瞆輙父子当夷齐兄弟之处。然则前此,葢牵于文艺之波流,而自失其所主之正意,悦于新説之有据,而遂以旧义为无可。是以其意不能无小失耳。曰:夫子以夷齐为贤,则其不为衞君之意明矣。而子贡复有怨乎之问,至闻得仁之语,然后知夫子之不为何耶?曰:夷齐之贤,天下孰不知之。子贡葢不待夫子之言而知之矣。然意二子虽贤,而其所为或出激▯过中之行,而不能无感慨不平之心。则卫君之争,犹未为甚得罪于天理也。故问怨乎,以审其趣,而夫子告之如此,则子贡之心晓然知夫二子之为是非其激▯之私,而无纎芥之憾矣。持是心烛乎卫君父子之间,其得罪于天理而见絶于圣人,尚何疑哉?此其所以必再问而后知所决也。
译不再讨论这些曲折的细节了。到了第二条,才把瞽叟和辄父子置于伯夷、叔齐兄弟的位置上。然而在此之前,大概是被文艺的潮流所牵制,从而失去了自己所主张的正意;因为喜欢新说有依据,于是认为旧义没有可取之处。因此他的意思不能没有小小的失误。有人说:孔子认为伯夷、叔齐是贤人,那么他们不为卫君效力的意思就很明白了。而子贡又问他们是否有怨恨,直到听到“得仁”的话,才知道孔子不认为他们有所作为吗?回答说:伯夷、叔齐的贤德,天下谁不知道呢。子贡大概不需要孔子的话就知道这一点。然而心里想着这两个人虽然贤德,但他们的行为或许出于激切、过分的举动,而不能没有感慨不平的心情。那么卫君之争,还不至于严重违背天理。所以问是否有怨恨,以审察他们的意趣,而孔子这样回答,那么子贡的心里就清楚地知道这两个人的是非并非出于激切的私心,而没有丝毫的遗憾了。怀着这种心境去审视卫君父子之间,他们违背天理而被圣人断绝关系,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再问之后才知道如何决断的原因。
或问十五章之説曰:「圣人之心,无时不乐。如元气流行天地之间,无一处之不到,无一时之或息也。岂以贫富贵贱之异,而有所轻重于其间哉?」夫子言此,葢即当时所处,以明其乐之未尝不在乎此,而无所慕于彼耳。且曰「亦在其中」,则与顔子之不改者,又有间矣。必曰「不义而富贵,视如浮云」,则是以义得之者,视之亦无以异于疏食饮水,而其乐亦无以加尔。记者列此以继卫君之事,其亦不无意乎?曰:「诸説如何?」曰:「程子至矣。然『金革百万』之语,又于张子説中见之,不知其何故也?」以太公云者推之,「金革百万」之言,始有所系。或本张説而误入程语也耶?范氏説亦得之。谢氏「无所乐」之云,则老佛之谈耳。又谓圣人视义富贵亦如浮云,则亦过而失乎圣言之防也。杨氏以天爵之贵,备万物之富为言,若将与世之富贵者校胜负,则既病矣。然必挟此而后乐,又非圣人无所不乐之意也。又谓圣人于不义之富贵,视其去来如浮云之轻者,亦误矣。圣人于此方言其视之之轻,未遽及其去来也。且圣人视之之轻,亦以自义理而观之,为不足道耳,非以赵孟能贱去来无常而轻之也。
或问程氏“学易无大过”之云何也?曰:此以为圣人之未学易也,不应尝有大过;其既学易也,不应犹有小过,而为是説矣。然以文艺考之,恐不如此。葢既曰谦辞,则又何所言而不可耶?曰:范氏以下如何?曰:谢、尹皆宗程氏者也,惟范、杨为小异。然范氏真以圣人为有过,则疑未然;杨氏説又过髙而无实。至所论五十字,则皆未知其误而云尔。
或问十七章之説曰:「程子之言自有不同,然其曰雅素云者,得之矣。正音之説,恐未必然。诸説大略皆通,范尹雅字之训甚善,执礼之説,恐不必然也。」
或问十八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其次则尹氏得之,蘓氏葢亦得之,而不能无病者也。」曰:「何也?」圣人之自言,非恶其不让,虑其非实,而后为是含蓄之言也。盛德之至,横口所言,如天地之生物而不自知其功耳。曰:「诸説如何?」曰:「张子一説,真以孔子为▯愤而至于圣,葢其平日所论如此,恐或未然。其一説论『乐以忘忧』者,则尽乎人情矣。范氏分好学、好道二事,得无老氏损益之遗意耶?谢氏不悟其为圣人之谦辞,而欲引而极之于无我之事,其亦误矣。且『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其主意要重在上字,今乃以济欲累物,反之则未知所主之安在也。」
或问二十章之説曰:「程子、谢尹得之矣。杨、范三字之説得之,而并以神为不正乱俗之事,则失之。吕氏三字之説皆病,而独神字之説近之。但此乃鬼神,而直以为妙理,亦少过耳。若妙理之神,则圣人固未易言之,然不当列于此四者之间也。」游説亦佳,而未免有所偏也。曰:「孔子于《春秋》纪灾变、战伐、篡弑之事,于《易》《礼》论鬼神者尤详,今曰不语四者,何也?」曰:「圣人平日之常言,葢不及是。其不得已而及之,则于三者必有训戒焉。于神则论其理,以晓当世之惑,非若世人之徒语而反以惑人也。然其及之也亦鲜矣。」
或问二十一章之説曰:「此无异论,独张子所引顔子之説,乃正防所谓达善达不善者,恐非易大传之本意也。」
或问孔子何以知天之生德于已也?曰:天之生我而使之,气质清明,义理昭著,则是生德于我矣。岂其不自知哉?曰:诸説如何?曰:程子之説固如此矣,但其连下文而言,则其意若曰:天之生德于我者如此,其死生祸福固有不偶然者矣。使桓魋得以害己,是亦天也,而岂魋之所能为哉?夫其上句之説则善矣,而其所论下句为不自必之意,则予未能不疑也。范氏假手之云,则下句葢用程説,但其分别天命之殊,则有不可解者尔。谢氏以下,下句皆用程説,而谢氏所谓与天合德者,恐非生德于予之文意也。尹氏又以天其或者为言,则是并与生德而不自必矣,于孔子程子之意,恐皆有所未合也。曰:子之有疑于程子之言何也?曰:圣贤
译有人问第十五章的解说,说:“圣人的内心,没有时刻不快乐的。就像元气流行于天地之间,没有一处不到,没有一时停息。难道会因为贫富贵贱的不同,而在其中有所轻重吗?”孔子说这话,大概是就当时所处的境况,来表明他的快乐未曾不在这里,而对那里没有什么羡慕罢了。而且说“也在其中”,那么与颜回不改变快乐相比,又有差别了。如果说“不义而得的富贵,视如浮云”,那么以道义得到的富贵,看待它也就与粗茶淡饭没有不同,而快乐也就没有增加。记录的人把这话列在卫君之事后面,大概也不是没有用意的吧?问:“各种解说怎么样?”答:“程子的解说最为精当。然而‘金革百万’的话,又在张载的解说中看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用太公的话来推究,“金革百万”的话,才开始有所依托。或许是原本依据张载的解说而误入程子的话语吧?范氏的解说也符合道理。谢氏说“无所乐”,那是老庄佛家的言论。又说圣人看待道义和富贵也像浮云,那就太过分而失去圣人言语的界限了。杨氏用天爵的尊贵、具备万物的富足来说,好像要与世间的富贵者较量胜负,这就已经错了。然而一定要挟持这些然后才快乐,又不是圣人无所不乐的意思。又说圣人对于不义的富贵,看待它的去来像浮云一样轻,也是错误的。圣人这里只是说看待它的轻,并没有立刻说到它的去来。而且圣人看待它的轻,也是从义理的角度来看,认为不值得说罢了,不是因为赵孟能使之贱、去来无常而轻视它。
有人问程氏“学易无大过”的话是什么意思?答:这是认为圣人没有学《易》时,不应该曾经有大过错;学了《易》后,不应该还有小过错,所以这样说。然而从文章体例来考察,恐怕不是这样。既然说是谦虚的话,那么又有什么话不可以说呢?问:“范氏以下的解说怎么样?”答:“谢氏、尹氏都推崇程氏,只有范氏、杨氏稍有不同。然而范氏真的认为圣人有过错,就怀疑未必如此;杨氏的解说又太高而没有根据。至于所论述的五十字,都是不知道它的错误而这样说的。”
有人问第十七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话自有不同,然而他说雅正素朴,是符合道理的。正音的解说,恐怕未必如此。各种解说大体上都通,范氏、尹氏对‘雅’字的训释很好,执礼的解说,恐怕未必如此。”
有人问第十八章的解说,说:“程子最为精当,其次则是尹氏符合道理,苏氏大概也符合道理,但不能没有毛病。”问:“为什么呢?”答:“圣人自己说这话,不是厌恶他不谦让,担心他不真实,然后才说这种含蓄的话。盛德达到极点,随口所说的话,就像天地化生万物而不自知其功劳一样。”问:“各种解说怎么样?”答:“张载的一个解说,真的认为孔子是发愤而达到圣人的,大概他平日所论述如此,恐怕未必如此。他的另一个解说论述‘乐以忘忧’的,则穷尽了人情。范氏把好学、好道分为两件事,难道没有老氏损益的遗意吗?谢氏不醒悟这是圣人的谦辞,而想引伸到极致的无我之事,也是错误的。而且‘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其主旨要重在‘乐’字,现在却用济欲累物来解释,反过来就不知道主旨在哪里了。”
有人问第二十章的解说,说:“程子、谢氏、尹氏符合道理。杨氏、范氏对三字的解说符合道理,而都把神当作不正乱俗的事,就错了。吕氏对三字的解说都有毛病,而唯独对神字的解说接近。但这乃是鬼神,而直接认为是妙理,也稍微有过失。如果是妙理的神,那么圣人本来就不容易说,然而不应该列在这四者之间。”游氏的解说也很好,而未免有所偏颇。问:“孔子在《春秋》中记载灾变、战伐、篡弑的事,在《易》《礼》中论述鬼神尤其详细,现在说不谈论这四者,为什么呢?”答:“圣人平日的常谈,大概不涉及这些。他不得已而涉及,那么对于这三者一定有训诫。对于神则论述其理,以晓谕当世的疑惑,不像世俗之人空谈反而迷惑人。然而他涉及这些也很少。”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的解说,说:“这没有不同的议论,唯独张子所引颜回的话,乃是正防所说的达善达不善,恐怕不是《易·大传》的本意。”
有人问孔子怎么知道天把德生在自己身上呢?答:天生我而使用我,气质清明,义理昭著,这就是天把德生在我身上了。难道他自己不知道吗?问:“各种解说怎么样?”答:“程子的解说固然如此,但他连着下文来说,那么他的意思好像是说:天把德生在我身上是这样的,那死生祸福本来就有不偶然的。如果桓魋能够害他,这也是天意,而难道是桓魋所能做的吗?他上句的解说很好,而他论述下句为不自必的意思,我就不能不怀疑了。范氏假手的话,那么下句大概用程氏的解说,但他分别天命的不同,就有不可理解的地方。谢氏以下,下句都用程氏的解说,而谢氏所谓与天合德的,恐怕不是生德于我的文意。尹氏又用天其或者的话来说,那么就连生德也不自必了,对于孔子和程子的意思,恐怕都有所不合。”问:“你怀疑程子的话为什么呢?”答:“圣贤
之临患难,有为不自必之辞者,有为自必之辞者,随事而发,固有所不同也。为不自必之辞,孔子之于公伯寮,孟子之于臧仓,是也。其为自必之辞,则孔子之于桓魋、匡人,是也。以文考之,则彼曰「其如命何」,此曰「其如予何」,固不同矣。以事考之,则寮、臧之为譛愬利害,不过废兴行止之间,其説之行世,固有是理矣,圣贤岂得而自必哉?至于桓魋、匡人,直欲加害于孔子,则圣人固有以知其决无是理也,故孔子皆以自必之辞处之,言各有当,不可以此而废彼也。曰:圣人之自必如此,而又微服以过宋,何也?曰:程子论之详矣,然按史记,孔子过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之下,桓魋伐其树,孔子去之,弟子曰:「可以速矣。」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遂之郑。疑孔子既遭伐树之厄,遂微服而去之,弟子欲其速行,而孔子告以此语也。葢圣人虽知其不能害己,然避患亦未尝不深,避患虽深,而处之亦未尝不闲暇也。所谓并行而不悖者,宜深玩于斯焉。
译面对患难时,有的表达是不自我肯定的言辞,有的则是自我肯定的言辞,这是随具体情境而发出的,本来就有不同。属于不自我肯定的言辞,如孔子对待公伯寮、孟子对待臧仓,就是如此。属于自我肯定的言辞,如孔子对待桓魋、匡人,就是如此。从文字上考察,前者说“能把我怎么样呢(指天命)”,后者说“能把我怎么样呢(指自身)”,本来就不相同。从事理上考察,公伯寮、臧仓的谗言陷害,利害不过在于仕途的废置、行为的进退之间,他们的言论得以流传于世,本来是有其道理的,圣贤难道能自我肯定吗?至于桓魋、匡人,是直接想要加害于孔子,那么圣人本来就知道这绝对没有道理,所以孔子都用自我肯定的言辞来应对,言辞各有恰当之处,不能因为这一种情况而废弃另一种情况。有人问:圣人如此自我肯定,却又穿着便服经过宋国,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程子对此论述得很详细,然而查考《史记》,孔子经过宋国,和弟子在大树下演习礼仪,桓魋砍倒了那棵树,孔子离开那里,弟子说:“可以快走了。”孔子说:“上天赋予我德行,桓魋能把我怎么样呢。”于是前往郑国。怀疑孔子既然遭遇了伐树的灾祸,就穿着便服离开,弟子希望他快走,而孔子用这句话来告知他们。大概圣人虽然知道他们不能害死自己,但躲避祸患也未曾不深入考虑,躲避祸患虽然深入,但处理起来也未曾不从容不迫。所谓并行而不相违背的道理,应当在这里深入玩味。
或问无隐之説,曰:「程子、张子、范、吕、尹氏之説得其实矣。游氏亦为得之。谢、杨氏为説,虽同,然其所以为説者,则恐其过而流于老、佛之意也。」
或问程子所谓诚忠孚信之别,奈何?曰:诚忠以体用而言也,孚信以内外而言也。曾氏曰:忠者,心不欺;信者,言不妄。其义亦通。曰:诸説如何?曰:范氏之意亦善,但所引“行有余力以工云云”者,乃为子为弟之常事。“四教”之云,又自是学文以后而言也。然要其归宿,卒亦不外乎为子为弟之常事而言也。但能博学于文,而又约之以礼,则行日益脩,而忠信日益笃耳。谢氏“三事”之説亦善,但説有内外之殊,则亦不得不合用其力耳。尹氏之説,又若四事各为一门而不相须者,恐亦未免有病也。
或问二十五章之説曰:诸説皆善,独杨氏为太支。然其末句之説亦善。此外则呉氏、曾氏説亦得之【呉氏曰:君子葢有贤徳而又有作用者,特不及圣人耳。若善人则但能嗣守成务,不至于为恶而已,非若君子之能有为也。曾氏曰:当夫子时,圣人固不可得而见,岂无君子、善人、有恒者乎?而夫子云然者,葢其人少而思见之也。及其见则又悦而进之曰:君子哉若人。凡此类当得意而忘言。善人明乎善者也,有恒虽未明乎善,亦必有一节终身不易者。若本无一长而为有之状,未能充实而为盈之状,贫约而为泰之状,此亦妄人而已矣。孟子所谓雨集沟浍皆盈,其涸可立而待也,鸟能久乎】曰:无有虚实、约泰之分,奈何?曰:无絶无也。虚则未满之名耳。二者兼内外学之所至,事之所能而言。约之与泰则贫富贵贱之称耳。为之云者,作为如是之形,作为如是之事者也。为之无以继,则虽欲为有常,不可得矣。
或问二十六章之説曰:「此无他异,独射宿之义小有不同。葢谢杨得之为多,惊众之云,意似广而实不切;暴物之云,葢取田不以礼之意,然其取义亦疏矣。」范氏「造次必于是」,尹氏「操于心以徃」,皆非所以言圣人。此张敬夫所论亦佳【张敬夫曰:「圣人之心,天地生物之心也。其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皆是心之▯也。然于物也有祭祀之须,有奉飬宾客之用,则其取之也有不得免焉。于是取之有时,用之有节。若夫子之不絶流、不射宿,皆仁之至,义之尽,而天理之公也。使夫子之得邦家,则王政行焉,鸟兽鱼鳖咸若矣。若夫穷口腹以暴天物者,则固人欲之私也。而异端之教遂至禁杀茹蔬,殒身饲兽,而于其天性之亲人伦之爱,反恝然其无情也,则亦岂得为天理之公哉?故梁武之不以血食祀宗庙,与商纣之暴殄天物,事虽不同,然其咈天理以致乱亡,则一而已矣】
或问二十七章之説曰:诸説大意略同,但文义各异,至句读亦有不同者。然程子之説无以易矣,尹氏▯明其意,亦为得之。张子説略而义亦正,杨氏、谢氏、胡氏似程子而小不同,三家复自有小不同处,然皆不若程子之密也【胡氏曰:圣人生而知之,作无非理,故无不知而作之者。孔子不以生知自居,今乃自谓其无不知而作之者,又以见闻择识之知为次,则孔子之知乃生知也。夫不为妄作,在圣人为不足道,然味之则无所不知,非圣人不能矣。若君子有所未知,则不作可也。多闻多见,耳目所受也;择善去不善,致知之端也;从之,效于事为也;识之,记而不忘也。内外并进,利仁之事,虽异于生知,亦其次矣】至于吕氏,则以知之属上句,其説以从之、识之、知之三者为求道浅深之序,则固不得而从之。范氏在杨、胡之间,但以为圣人有所不知而阙之,则误矣。
或问二十八章之説曰:「诸説皆善,但谢氏为小异,然大意亦同耳。」曰:「不保其徃,旧説谓徃为徃日之事,如何?」曰:「此于字义为得,但文势差倒耳。若以错简推之,则自其洁已而徃日之不善亡矣,故不保其徃日之不善,亦不与其退去而为非,取其今日洁已以进之心耳。如此则似或本于中心之不自己者,而毎出于有意计度之私也。夫岂然哉!」
译有人问关于“无隐”的学说,回答说:“程子、张子、范氏、吕氏、尹氏的学说符合实际。游氏也把握住了要点。谢氏、杨氏的学说,虽然相同,但他们立论的依据,恐怕过于极端而流于老庄、佛教的意旨。”
有人问程子所说的诚、忠、孚、信的区别是什么,回答说:“诚和忠是从本体与作用的角度来说的,孚和信是从内在与外在的角度来说的。曾氏说:忠,是内心不欺骗;信,是言语不虚妄。这个解释也通顺。”又问:“其他各家学说怎么样?”回答说:“范氏的意思也很好,但他所引用的‘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等话,是针对作为儿子、弟弟的日常事务而言的。‘四教’的说法,又是从学习文化之后来说的。然而究其归宿,终究也不脱离作为儿子、弟弟的日常事务。只要能够广泛地学习文献,又用礼来约束自己,那么行为就会日益修养,忠信也会日益笃厚。谢氏关于‘三事’的学说也很好,但他认为有内外的区别,那么也就不得不内外兼用力了。尹氏的学说,又好像四件事各自独立而不互相依赖,恐怕也有毛病。”
有人问第二十五章的学说,回答说:“各家的学说都好,只有杨氏的学说太过支离。但他最后一句的解说也很好。此外,吴氏、曾氏的学说也把握住了要点【吴氏说:君子大概既有贤德又有作为,只是比不上圣人罢了。如果是善人,则只能继承守成,不至于作恶罢了,不像君子那样能有作为。曾氏说:在孔子的时代,圣人固然不可得见,难道没有君子、善人、有恒德的人吗?孔子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这样的人很少而希望能见到他们。等到见到了,就高兴并勉励他们说:这个人真是君子啊。凡是这类情况,应当领会其意而忘掉言辞。善人是明白善道的人,有恒德的人虽然未必明白善道,也必定有一节终身不变的东西。如果本来没有长处却装作有,未能充实却装作充盈,贫乏却装作宽裕,这也只是妄人罢了。孟子所说的雨水汇集沟渠都满了,干涸是立刻可以等待的,鸟能长久停留吗?】”又问:“没有虚实、约泰的区别,为什么呢?”回答说:“没有绝对的空无。虚只是未满的名称罢了。这两者是从内外学问所达到的境界、事情所能做到的程度来说的。约和泰则是贫富贵贱的称呼罢了。所谓‘为之’,是做出这样的形态,做出这样的事。如果‘为之’没有后续,那么即使想要有恒常,也不可能了。”
有人问第二十六章的学说,回答说:“这没有其他的差异,只有‘射宿’的意义稍有不同。大概谢氏、杨氏把握得较多,‘惊众’的说法,意思似乎广泛但实际上不贴切;‘暴物’的说法,大概是取田猎不合礼的意思,但其取义也疏远了。”范氏说“造次必于是”,尹氏说“操于心以往”,都不是用来形容圣人的。张敬夫的论述也很好【张敬夫说:“圣人的心,是天地生物的心。他亲爱亲人而仁爱百姓,仁爱百姓而爱护万物,都是这颗心的自然流露。然而对于万物,有祭祀的需要,有奉养宾客的用途,那么获取它们也就不可避免。因此获取有时节,使用有节制。像孔子不截断流水捕鱼、不射杀宿鸟,都是仁的极致,义的尽善,是天理的公正。假使孔子得到国家,那么王道政治就会施行,鸟兽鱼鳖都会顺从。如果那些穷尽口腹之欲而残害天物的人,则是人欲的私心。而异端的教化以至于禁止杀生吃素,牺牲身体喂养野兽,而对于天性中的亲情、人伦中的爱,反而冷漠无情,这难道能说是天理的公正吗?所以梁武帝不用血食祭祀宗庙,与商纣王残害天物,事情虽然不同,但违背天理导致动乱灭亡,则是一样的罢了】”
有人问第二十七章的学说,回答说:“各家的学说大意大致相同,但文义各异,甚至句读也有不同的。然而程子的学说无可替代,尹氏阐明其意,也把握住了要点。张子的学说简略但义理也正确,杨氏、谢氏、胡氏的学说类似程子但稍有不同,这三家各自又有小的不同,但都不如程子严密【胡氏说:圣人生来就知道,所作所为无非是理,所以没有不知道而作的。孔子不以生知自居,现在却自称没有不知道而作的,又把见闻择识的知识列为次等,那么孔子的知识就是生知了。不妄作,在圣人看来是不值一提的,但玩味起来,无所不知,非圣人不能做到。如果君子有所未知,那么不行动也可以。多闻多见,是耳目所接受的;择善去不善,是致知的开端;从之,是效法于行事;识之,是记住而不遗忘。内外并进,是利于仁的事,虽然不同于生知,也是次一等的了】至于吕氏,则将‘知之’归入上句,他的学说把从之、识之、知之三者作为求道深浅的顺序,这固然不能采纳。范氏的学说介于杨氏、胡氏之间,但他认为圣人有所不知而空缺,这就错了。”
有人问第二十八章的学说,回答说:“各家的学说都好,只有谢氏稍有不同,但大意也相同。”又问:“‘不保其往’,旧解说‘往’是往日的事,怎么样?”回答说:“这在字义上是对的,但文势稍显颠倒。如果以错简来推测,那么自从他洁身自好以来,往日的不善就消失了,所以不保证往日的不善,也不参与退去而作恶,只取他今日洁身自好以进取的心意罢了。这样就好像原本出于内心不能自制,而每每出于有意计度的私心。难道是这样吗!”
或问三十一章之説,所谓圣人谦逊审慎,不掩人善,何以言之也?曰:圣人天纵多能,其于小艺,不待取于入而后足,而必欲得其详,如此其谦逊审慎可知也。然若不俟其曲终而遽和之,则亦几于伐己之能,以掩彼之善矣。故必俟其曲终,以尽见其首尾节奏之善,然后使人复歌而始和之,则既不失其与人取善之意,而又不掩其善也。然此亦圣人动容周旋,自然中礼处,非有意于为之也。抑又见其从容不迫,不轻信而易悦之意。曰:诸説如何?曰:程子以为善人之歌而遽和之,则已之所歌乃残章耳。故必使反之而后和,则已之所歌亦全章也。此意亦善,但未见善字之意耳。他説则又并必使之之意而失之也。
译有人问第三十一章的解说,所谓圣人谦逊审慎,不掩盖别人的长处,怎么说呢?回答说:圣人天生具备多种才能,对于小的技艺,不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取就能满足,却一定要了解其中的细节,由此可知他的谦逊审慎。然而,如果不在乐曲结束时立即应和,那就几乎是在夸耀自己的才能,从而掩盖别人的长长了。所以一定要等到乐曲结束,以完全看到其从头到尾节奏的妙处,然后让人重新歌唱才开始应和,这样既不失向别人学习长处的心意,又不掩盖别人的长处。然而这也是圣人举止行动,自然合乎礼法的地方,并非有意为之。又可见他从容不迫,不轻易相信和容易喜悦的心意。问:其他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程子认为,善人歌唱而立即应和,那么自己所唱的只是残章罢了。所以一定要让人重新歌唱然后应和,那么自己所唱的也是完整的章节。这个意思也好,只是没有看到“善”字的含义罢了。其他的解说则连一定要让人重新歌唱的意思也失去了。
或问三十二章之説曰:程子之意善矣。然曰「人于文皆曰吾胜人」,则莫字之上更有人字,下合更有「曰」字,文意乃足。又此句「吾」字设为众人自称之辞,而下句「吾」字乃为孔子之自称,文势亦不相属也。如范説,则二「吾」字不相戾矣。然其于文行之间无所轻重,则亦未得为至论。其曰「进而不已者」,又非所以言圣人也。吕氏「莫」字之训善矣,其论文意大概亦皆得之,而辞或未莹。至于此非谦辞以下,则非此章之防矣。谢氏为得之,但圣人虽不譲于文,而犹人之説,犹其论听讼耳,亦未尝自以为过人也。躬行君子,对文而言,自有虚实难易缓急之殊,故不居以勉人,非必谓其可以入圣而后不敢当也。杨氏似程説,而下句语意不足,无以审其必然。尹氏上范下程,尤为疏濶矣。曰:然则奈何?曰:此其文义,集注备矣。若其所以然者,则未可以一言尽也。葢于文,言其可以及人,足见其不难继之意;言其不能过人,又见其不必工之意。且合而观之,又见其虽不譲其能,而亦不失其谦也。于行,言其未之有得,则见其实之难焉;见其必以得为效焉;见其汲汲于此,而不敢有毫髪自足之心焉。一言之中,而旨意反覆更出,互见曲折渊永,至于如此,非圣人而能若是哉。
或问三十三章之説曰:「程子説子华之意,似以为虽夫子之诲人不倦,然已则未能学以承圣人之诲耳。如此,恐于文义有所不通。」张子之説善矣。范氏专以「不自圣,不当仁」为能圣且仁者,虽若近似张子之言,然其意本不同也。若不论其实,而惟其所不敢当者则与之,则世人之不敢自圣当仁者多矣,果皆可以为圣且仁矣乎?又以「不厌不倦」分属圣仁,亦非是。若孟子所引子贡之言,则可谓云尔矣。谢氏谓「不厌不倦」则圣且仁矣,亦未见其所以学、所以诲者果何如也?且自始学以至成德,其梯级有不若是其易以躐者,若之何而遽以仁圣之名加之乎?杨氏以「功施于人」为仁,殊不类其平日之言,葢不可晓。又以弟子所不能学者,特在于有其实而不居其名之一事,其病亦若范氏之类也。尹氏最为得之,但不当杂取子贡之言以乱此章之防耳。
或问行祷五祀,着于礼经,今子路请之而夫子不从,何也?曰:以理言之,则圣人之言尽矣,诸家之説当矣;以事言之,则祷者臣子至情迫切之所为,非病者之所与闻也。病而与闻于祷,则是不安其死而谄于鬼神,以苟须臾之生,君子岂为是哉?曰:然则圣人之言乃不及此,而直以为无事于祷,何也?曰:是葢有难言者。然以理言,则既兼举之矣。葢祈祷卜筮之属,皆圣人之所作。至于夫子而后,教人一决诸理,而不屑屑于防漠不可知之间,其所以建立人极之功,于是为备。观诸易之十翼,亦可见矣。曰:诸説如何?曰:孔氏得之,但其语似有以此合彼,未能为一人之病,类非所以语圣人者。若程子则至矣,范氏恐其于礼未得,则不考士丧礼之过者。又曰:不与其诚,则非圣人之事,而其语意亦似重复不辞者。谢氏以为非夫子之不祷,乃语子路以祷之理,则又甚矣。据此文实夫子之不祷,而详味语意,又未尝告子路以祷之理也。葢其务为髙竒,废旧文而生新意,每每如此。至论鬼神之有无,则又其所闻于程子者,理则然矣,然非此章之意。今不择其所当出,于凡曰鬼神者,则举而一施之,其亦误矣。且言交鬼神之诚意则同,必有祷而后用之。今夫子未尝祷,则又安得以此而言之耶?若曰圣人平日自然之诚,则又不当对鬼神而言也。杨氏合吉防之论似矣,然所谓合吉防者,言圣人之好善恶恶,赏善刑▯,如鬼神之祸福,无不合于理也,岂以一已之吉防为言哉?尹氏合用程子之语善矣,而加以「自求多福」之云,则非所以语圣人也。曰:子以祷非病者所自为,而程子以祷为悔过迁善,祈神之佑,何也?曰:祷虽臣子之礼,而其词则固述其君父悔过迁善之词,以解谢鬼神之谴怒也。夫子初无是也,则岂待至此而复有祷哉?诸説之外,胡
译有人问第三十二章的解说,说:程子的意思很好。然而说“人们在文章上都说自己胜过别人”,那么“莫”字上面应当还有一个“人”字,下面应当再加上一个“曰”字,文意才完备。又此句中“吾”字是假设为众人自称的话,而下句“吾”字却是孔子的自称,文势也不相衔接。如果按照范氏的说法,那么两个“吾”字就不相违背了。然而他在文章与德行之间没有轻重之分,也就不能算是极佳的论断。他说“进取而不止息的人”,又不是用来形容圣人的。吕氏对“莫”字的训释很好,他分析文意大体也都得当,只是言辞或许不够精当。至于他说这不是谦辞以下的内容,那就偏离了这一章的旨趣了。谢氏的说法较为得当,只是圣人虽然在文章上不谦让,但仍然是人们所说的话,就像他谈论听讼一样,也未曾自以为超过别人。躬行实践的君子,相对于文章而言,自有虚实、难易、缓急的不同,所以不居功以勉励他人,并非一定认为只有达到圣人的境界才不敢当。杨氏的说法类似程子,但下句语意不足,无法审察其必然性。尹氏推崇范氏而贬低程子,尤其疏阔了。问:那么该怎么办呢?答:这其中的文义,集注已经完备了。至于它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则不能用一句话概括。大概对于文章,说它可以赶上别人,足以显示它不难继承的意思;说它不能超过别人,又显示它不必刻意工巧的意思。而且合起来看,又显示它虽然不谦让自己的才能,但也并不失去谦逊。对于德行,说自己还没有所获,就显示其实质难以达成;显示它必须以有所获为成效;显示它在此急切追求,而不敢有丝毫自满之心。在一句话之中,旨意反复出现,互相映照,曲折深远,达到如此地步,不是圣人谁能这样呢?
有人问第三十三章的解说,说:“程子解说子华的意思,似乎认为虽然夫子诲人不倦,但自己却未能学习以承受圣人的教诲。这样,恐怕在文义上有所不通。”张子的说法很好。范氏专门以“不自认为圣,不担当仁”作为能圣且仁的人,虽然看似接近张子的话,但其本意不同。如果不考察其实质,只把那些不敢自认为圣、担当仁的人给予圣仁之名,那么世上不敢自认为圣、担当仁的人很多,难道都可以成为圣且仁的人吗?又用“不厌不倦”分别归属圣和仁,也不对。至于孟子所引用的子贡的话,可以说如此。谢氏说“不厌不倦”就是圣且仁了,也没见出他所说的学习和教诲究竟是怎样的?而且从开始学习到成就德行,其阶梯难道是这样容易跨越的吗,怎么能轻易把仁圣的名号加在他身上呢?杨氏以“功施于人”为仁,完全不像他平时的言论,大概不可理解。又认为弟子不能学习的,特别在于有其实而不居其名这一件事,他的毛病也像范氏之类。尹氏最为得当,只是不应当杂取子贡的话来扰乱这一章的旨趣罢了。
有人问:行祷五祀,记载在礼经中,如今子路请求这样做而夫子不听从,为什么呢?答:从道理上说,那么圣人的话已经说尽了,各家的说法都恰当;从事实上说,那么祈祷是臣子至情迫切的行为,不是病人所能参与的。病人参与祈祷,那就是不安于死而谄媚鬼神,以求苟且片刻的生存,君子难道会这样做吗?问:那么圣人的话难道不及此,而直接认为无事于祈祷,为什么呢?答:这大概有难以言说的地方。然而从道理上说,已经兼举了。大概祈祷卜筮之类,都是圣人所作的。到了夫子之后,教导人一切决断于理,而不屑于在恍惚不可知之间纠缠,他建立人极的功业,在这里完备了。观察《易》的十翼,也可以看到了。问:各家的说法如何?答:孔氏的说法得当,但他的话语似乎有以此合彼,不能针对一人的病,大概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至于程子则达到了极致,范氏恐怕他在礼上没有得当,就不考察士丧礼中超过的部分。又说:不肯定他的诚意,就不是圣人的事,而他的语意也似乎重复不辞。谢氏认为不是夫子不祈祷,而是告诉子路祈祷的道理,那就太过分了。根据此文实在是夫子不祈祷,而详细品味语意,也未曾告诉子路祈祷的道理。大概他务求高奇,废弃旧文而生新意,常常如此。至于论鬼神的有无,又是他从程子那里听来的,道理虽然如此,但不是这一章的意思。现在不选择应当出的地方,凡是说到鬼神的,就一概施用,这也错了。而且说交鬼神的诚意相同,必定有祈祷而后使用。如今夫子未曾祈祷,又怎么能这样说呢?如果说圣人平日自然的诚意,那又不应当对鬼神而言。杨氏合吉凶的论说似乎对了,然而所谓合吉凶,是说圣人的好善恶恶,赏善刑恶,如鬼神的祸福,无不合于理,难道是以一己的吉凶而言吗?尹氏合用程子的话很好,而加上“自求多福”的话,那就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了。问:你认为祈祷不是病人自己所为,而程子认为祈祷是悔过迁善,祈求神的保佑,为什么呢?答:祈祷虽然是臣子的礼节,但其言辞则是叙述其君父悔过迁善的话,以解谢鬼神的谴怒。夫子初无此事,那么难道等到这时再有所祈祷吗?诸说之外,胡
张二説亦为得。之【胡氏曰:祷之为礼,非正礼也,而忠臣孝子切至之情,有不可废者,故圣人之立制,犹盟诅之类尔。然君子不自为也,惟君父则可,而又必于其鬼焉。若非其鬼,则是淫祀而已,又安取福乎?子路所谓「上下神只」者,殆非大夫之所得祷也。以此推之后世祀典之失,又岂可胜言哉?又曰:「上下神只」与人一理。夫子道参天地,诚贯幽顕,仰无所愧,俯无所怍,岂疾病而后祷哉?生而知之,安而行之,少而壮,壮而老,非日月至焉者,其何以知之?张敬夫曰:圣人之心,天且弗违,而况于鬼神乎?而独曰「丘之祷乆矣」,辞气谦厚,所以发子路者深矣】
译张二的说法也是恰当的。胡氏说:“祈祷作为一种礼仪,并非正统的礼仪,但忠臣孝子恳切至极的情感,是有不可废弃的,所以圣人制定制度,还保留有盟誓诅咒之类。然而君子不为自己祈祷,只有君父才可以,而且必须向自己的祖先鬼神祈祷。如果不是自己的祖先鬼神,那就是淫祀罢了,又怎么能求得福佑呢?子路所说的‘上下神灵’,大概不是大夫所能祈祷的对象。由此推究后世祭祀典制的失误,又哪里能说得完呢?又说:‘上下神灵’与人的道理是一致的。孔子之道参赞天地,诚心贯通幽明,对上无所愧疚,对下无所惭愧,难道要等到生病之后才祈祷吗?他生来就懂得道理,安然地践行,从年少到壮年,从壮年到老年,不是那种偶尔才达到境界的人,他怎么知道这些呢?张敬夫说:圣人的心意,上天尚且不违背,何况鬼神呢?却只说‘我祈祷已经很久了’,言辞语气谦逊厚重,用来启发子路的意思很深啊。”
或问三十五章、三十六章之説曰:「程子尽之矣。」他说皆不能出其规模之内,而徃徃偏主于一事。细参考之,优劣浅深见矣。
或问卒章之説曰:「程子、谢尹之説尽之矣。但所谓圣人之时者,非是所记程、张问答语意尤精。至于所以推之,则不若前説之善矣。范氏以三者为德之脩,则非所以语圣人。吕氏不言三者之所以然,而论其效,固已失之,而所论之效又不切于本文之义也。杨氏所言皆非圣人之事,惟盛德为庶几,然以上下文推之,其为德也,亦或非其至者矣。」
四书或问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三
宋 朱子 撰
论语
泰伯第八【凡二十一章】
或问曰:「何以言三譲之为固譲也?」曰:「古人辞譲以三为节,一辞为礼,辞再辞为固,辞三辞为终辞。故古注至是,但言三譲而不解其目也。今必求其事以实之,则亦无所据矣。」曰:「何以言其譲于隐微之中也?」曰:「泰伯之譲,无揖逊授受之迹,人但见其逃去不返而已,不知其譲也。知其譲者,见其譲国而已,而不知所以使文武有天下者,实由于此,则是以天下譲也。」曰:「其为至德何也?」曰:「譲之为德,既美矣,至于三则其譲诚矣。以天下譲,则其所譲大矣,而又能隐晦其迹,使民无得而称焉,则其譲也,非有为名之累矣。此其德所以为至极而不可以有加也。」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于父死不赴,伤毁髪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譲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耶?」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为狷,王季受之而不为贪,父死不赴,伤毁髪肤而不为不孝。葢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为至德也。其与鲁隐公呉季子之事,葢不同矣。」曰:「逃去可矣,何必断髪文身哉?」曰:「先儒论之多矣。蘓氏以为譲国盛德之事也,然存其实而取其名者,乱之所由起。故泰伯为此,所以使名实俱亡而乱不作也。此以利害言之,固不足以论圣贤之心。而其弟黄门又曰:「子贡言泰伯端委以治呉,则固未尝断髪文身也。」且汉东海王以天下授顕宗,唐宋王成器以天下授▯宗,皆兄弟终身无间言,何必断髪文身哉?此引子贡之言,则其事固有不可考者。然以汉唐二事例之,则亦未足以尽圣贤之心也。葢使王季之心但如顕宗▯宗则可,若有叔齐之义,则亦不能以一朝居矣。使泰伯而不有以深自絶焉,则亦何必以致国于王季而安。其位哉?然顕宗、▯宗之心,其厚薄又自不同也。曰:“程子既曰泰伯知王季、文王必能开基成王业矣,又曰不必革命,使纣贤,文王必为三公。何也?”曰:“此亦推广假设之辞耳。”曰:“谢氏以为泰伯亦能有天下,信乎?”曰:“泰伯固为至德,然恐非文王之伦也。使其德业果与文王不异,则太王之欲立季歴乃邪心矣。”大率此为推本而言,杨氏之説得之矣。
或问二章之説曰:「程子、张子至矣,范、吕亦得之。谢氏不就理之云,过于髙;飬德之云,偏于内。杨氏则辞费甚矣。」
或问三章之説如何?曰:程子、范、谢、尹氏皆善。吕氏所谓得礼者过之,而杨氏以啓手足为不亏其体,戒慎恐惧为不辱其身,则支矣。曰:其以易箦为死生无变于己者,诸説之所不及,不其至乎?曰:昔晁▯事尝问此义于程子,程子曰:“礼也。”晁曰:“今人蔽于老佛之説,则不谓之礼而谓之达矣。”程子然之。不知杨氏于此,其果以礼为重乎?以达为重乎?是未可知也。
或问曾子三言其为脩身之验奈何?曰:此程伯子尹氏之意也。夫不荘不敬,则其动容貌也,非暴即慢。惟恭敬有素,则动容貌斯能逺暴慢矣。内无诚实,则其正顔色也,色荘而已。惟诚实有素,则正顔色斯能近信矣。涵飬不熟,则其出辞气也,必至鄙倍。惟涵飬有素,则出辞气斯能逺鄙倍矣。曾氏亦以为君子,于是持飬
译有人问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的解说已经完备了。”其他人的解说都不能超出程子的大致范围,而且往往偏重于某一件事。仔细参考比较,优劣深浅就显而易见了。
有人问最后一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谢氏、尹氏的解说已经完备了。但所谓‘圣人之时’,并不是所记载的程子、张子问答语意尤其精妙。至于由此推演,就不如前面的解说好了。范氏把三者当作德行的修养,这就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了。吕氏不谈论三者之所以然,而谈论其效果,本来就失之偏颇,而且所论的效果又不切合本文的意思。杨氏所说的都不是圣人的事,只有‘盛德’这一说还差不多,然而根据上下文推究,这种德行,或许也不是最高的了。”
四书或问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三
宋 朱子 撰
论语
泰伯第八【共二十一章】
有人问:“为什么说‘三让’是‘固让’呢?”回答说:“古人辞让以三次为节制,一次辞让是礼节,再次辞让是坚决,三次辞让是最终辞让。所以古注到这里,只说‘三让’而不解释其条目。现在一定要寻求具体事例来证实它,也就没有依据了。”问:“为什么说他的让是在隐微之中呢?”回答说:“泰伯的让,没有揖让授受的痕迹,人们只看见他逃跑离去不再回来罢了,不知道他是让位。知道他是让位的,只看见他让出国位而已,却不知道使得周文王、周武王拥有天下的原因,实际上在于此,这就是把天下让出去了。”问:“他的德行为什么称为‘至德’呢?”回答说:“让作为一种德行,已经很美了,至于三次让,那么他的让就是真诚的了。把天下让出去,那么他所让的就很大了,而且又能隐晦其迹,使百姓无法称赞他,那么他的让,就没有追求名声的牵累了。这就是他的德行之所以达到极致而不能再增加的原因。”问:“太王有废长立幼的意思,是不合礼的。泰伯又探知他的邪念而促成它,以至于父亲死了不回去奔丧,伤害毁坏头发皮肤,都不是贤者做的事。即使一定要为了让国而这样做,也是过分而不符合中庸之德的。他的德行为什么称为‘至德’呢?”回答说:“太王想要立贤能的儿子和圣明的孙子,是因为他的道足以救济天下,而不是有爱憎之间利欲的私心。所以泰伯离去而不显得狭隘,王季接受而不显得贪婪,父亲死了不回去奔丧,伤害毁坏头发皮肤而不显得不孝。大概是在君臣父子的变故中而不失掉中庸,这就是所以称为‘至德’的原因。他与鲁隐公、吴季札的事,大概不同了。”问:“逃跑离去就可以了,何必断发文身呢?”回答说:“先儒论述的很多了。苏氏认为让国是盛德的事,然而存其实而取其名,是祸乱产生的根源。所以泰伯这样做,是为了使名实都消亡而祸乱不产生。这是从利害角度说的,固然不足以论述圣贤的心。而他的弟弟黄门又说:‘子贡说泰伯穿着礼服治理吴国,那么本来就没有断发文身。’况且汉东海王把天下授给显宗,唐宋王成器把天下授给玄宗,都是兄弟终身没有闲话,何必断发文身呢?这引用子贡的话,那么这件事本来就有不可考证的。然而用汉唐两个事例来比较,也不足以尽述圣贤的心。大概如果王季的心只是像显宗、玄宗那样就可以,如果有叔齐那样的义气,那么也不能在一天内安居了。如果泰伯没有深深地自我隔绝,那么又何必把国位让给王季而使他安心在位呢?然而显宗、玄宗的心,其厚薄又自然不同。”问:“程子既然说泰伯知道王季、文王一定能开创基业成就王业了,又说‘不必革命,如果纣王贤明,文王必定做三公’。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也是推广假设的话罢了。”问:“谢氏认为泰伯也能拥有天下,可信吗?”回答说:“泰伯固然有至德,但恐怕不是文王那一类人。如果他的德业果然与文王没有不同,那么太王想要立季历就是邪念了。”大体上这是推究根本而言,杨氏的解说得到了这一点。
有人问第二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张子说得最好了,范氏、吕氏也说得对。谢氏所说的‘不就理’,过于高深;‘养德’的说法,偏重于内心。杨氏的话则冗杂太多了。”
有人问第三章的解说如何?回答说:程子、范氏、谢氏、尹氏都说得好。吕氏所说的‘得礼’,说得过分了,而杨氏把‘启手足’当作不亏损身体,把‘戒慎恐惧’当作不辱没自身,就支离破碎了。问:“他把‘易箦’当作生死对自己没有变化,是各种解说所不及的,不很好吗?”回答说:“从前晁某曾经问这个意思给程子,程子说:‘这是礼。’晁某说:‘现在的人被老庄、佛家的学说蒙蔽,就不称之为礼而称之为通达了。’程子认为他是对的。不知道杨氏在这里,究竟是重视礼呢?还是重视通达呢?这是不可知的。”
有人问曾子的三句话作为修身验证的道理是怎样的?回答说:这是程伯子、尹氏的意思。如果不庄重不恭敬,那么他举动容貌,不是粗暴就是轻慢。只有恭敬有素,那么举动容貌就能远离粗暴轻慢了。内心没有诚实,那么他端正脸色,只是脸色庄重而已。只有诚实有素,那么端正脸色就能接近诚信了。涵养不熟,那么他说话语气,必定达到鄙陋违背常理。只有涵养有素,那么说话语气就能远离鄙陋违背常理了。曾氏也认为这是君子,于是持守涵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