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或问七

四书或问卷六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51–79 段

不时,则工夫间断,而无以成其习之之功。是其胷中虽欲勉焉以自进,亦且枯燥生澁,而无可嗜之味,危殆杌▯,而无可即之安矣。故既学矣,又必时习之,则其心与理相涵,而所知者益精;身与事相安,而所能者益固。从容于朝夕俯仰之中,凡其所学而知且能者,必皆有以自得于心,而不能以语诸人者。是其中心油然悦怿之味,虽刍豢之甘于口,亦不足以喻其美矣。此学之始也。”曰:“以善及人而信从者众,若何而乐耶?”曰:“理义,人心之所同然,非有我之得私也。向也吾独得之,虽足以为说矣。然以之告人而人莫之信,以之率人而人莫之从,则是独擅乎此理,而举世伥伥不得于其心之所同也。是犹十人同食,一人既饱而九人不下咽,则吾之所说虽深,亦曷为而能达于外耶?今吾之学所以得于已者,既足以及人,人之信而从者又如此其众也,则将皆有以得其心之所同然者,而吾之所得不独为一已之私矣。夫我之善有以及于彼,彼之心有以得乎我。吾之所知者,彼亦从而知之也;吾之所能者,彼亦从而能之也。则其欢忻交通,宣▯发畅,虽宫商相宣,律吕谐和,亦不足以方其乐矣。”是学之中也。曰:“人不知而不愠,何以?为君子也,曰:常人之情,人不知而不能不愠者,有待于外也。若圣门之学,则以为已而已,本非为是以求人之知也。人知之,人不知之,亦何加损于我哉?然人虽或闻此矣,而信之有不笃,养之有不厚,守之有不固,则居之不安,而临事未必果能真不动也。今也,人不见知而处之泰然,且略无纎芥含怒不平之意,非成德之君子,其孰能之?自是日进而不已焉,则不怨不尤,下学上达,虽至于圣人可也。此学之终也,曰:学有大小,此所谓学者,其大学耶?曰:不然也。学而习,习而说,凡学皆然,不以大小而有间也。且洒埽应对之事,正门人小子所宜先也,圣人岂略之哉?曰:程子之于习有两义焉,何也?曰:重复思绎者,以知者言也;所学在我者,以能者言也。学之为道,不越乎两端矣。然诸说或槩举其凡而不指其目,或各指其一而不能相兼,惟程子则先后两言皆指其目,而有相发之功焉。然诸说如范、谢、杨、尹,就其所指,亦各有所发明。但范氏所引“性习近逺”及伊尹之言,则与此章文意为不类耳。曰:时习之所以说,诸说孰近?曰:夫习而熟,熟而说,脉络贯通,最为精切,程子所谓浃洽者是已。而祖其说者,皆莫知以为言。其次则惟范氏之所谓“串”,尹氏之所谓“自得”者近之。然范氏本为知所以修身治人而说,则不待习之串而已说矣。其后复引兑卦之象,乃有比于说,而未正夫说之说,则是所谓习而串者,又未足以尽夫说也。其自为矛盾,益甚矣。或以为德聚而说者,语意亦疎。或借理义悦心之云以为说,则理义之可悦,乃人心之同然,不待习而后得也。或借习矣不察之云以为说,则察之与习已为二事,而其于说又不相关也。且凡傍缘假借,最释经之大病。盖或文句偶同而防意实异,或志意略似而向背实殊,或反以彼之难而释此之易,或强以彼之有而形此之无,使意已亲者引之而反疎;义已明者引之而反暗。甚则彼此俱昧,而欲互以相明,如獐邉之鹿,鹿邉之獐,循环无端,而卒无所决。其偶值文意之适同,而无前数者之患,亦不免为倚重于人,而取信于外。终不若出于吾之所亲见,而自言者之的确而真实也。至于周氏独以习熟为言,则似矣。顾亦以为熟而察察而说,则首尾衡决,气脉不通,而不复有所发明也。岂其以习熟为常言,而习察有经据,故必借而杂之其间,然后为慊耶?曰:“谢氏朋来之意如何?”曰:“不止其所而放乎言外以为髙,此最谢氏之大弊也。”曰:“朋来之乐奈何?”曰:“以为乐其可以取益,以为乐其相与讲学,则我方资彼以为益,彼又安能自逺而来哉?以为乐其义理之不二,则是未能自信,而借外以为乐也。以为乐于才大而友逺,以为乐于充实辉光而闻誉有以致之

译如果不按时复习,那么功夫就会间断,无法养成习以为常的效果。这样,虽然心中想要勉励自己进步,也会感到枯燥生涩,没有值得喜爱的趣味,危险不安,没有可以依靠的安定。所以,既然已经学习了,就必须按时复习,那么心与理相互融合,所知道的就更加精微;身与事相互适应,所能做的就更加稳固。在早晚日常起居之间从容自如,凡是所学到且知道并能够做到的,一定都在心中自然获得,而无法用言语向别人说明。这种心中油然而生的喜悦滋味,即使是美味佳肴在口中的甘甜,也不足以比喻它的美好。这是学习的开始。”问:“用善道惠及他人,从而相信并跟随的人很多,为什么快乐呢?”回答说:“理义,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不是我所能私有的。以前我独自获得它,虽然足以自得其乐。但是用它告诉别人,别人不相信;用它引导别人,别人不跟随,这就是独自占有这个理,而世上的人茫然不得人心之所同。这就像十个人一起吃饭,一个人吃饱了而九个人吃不下,那么我的学说虽然深刻,又怎么能传达于外呢?现在我的学问所得于己的,已经足以惠及他人,人们相信并跟随的又如此众多,那么大家都将获得人心之所同,而我所得到的就不只是个人的私有了。我的善道能够惠及他们,他们的心能够从我这里获得。我所知道的,他们也跟着知道;我所能做的,他们也跟着能做。那么这种欢乐喜悦、交流通畅,即使是宫商相配,律吕和谐,也不足以比拟它的快乐。”这是学习的中间阶段。问:“别人不了解自己却不生气,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君子。说:常人的情感,别人不了解自己就不能不生气,是因为有待于外。如果圣门的学问,则认为为了自己而已,本来不是为了这个来求别人的了解。别人了解或不了解,对我又有什么增减呢?然而人们虽然或许听到了这个,但相信得不坚定,涵养得不深厚,坚守得不牢固,那么居住得不安稳,面临事情未必真的能不动心。现在,别人不了解自己而处之泰然,而且略无丝毫含怒不平的意思,不是成德的君子,谁能做到呢?从此日益进步而不止,那么不怨恨不责怪,下学上达,即使达到圣人的境界也可以。这是学习的终结。问:学问有大小,这里所说的学问,是大学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学习并复习,复习并喜悦,凡是学习都是这样,不因大小而有区别。而且洒扫应对的事情,正是门人小子应该先做的,圣人难道会忽略它吗?问:程子对于“习”有两个含义,为什么呢?回答说:重复思考演绎,是从“知”的角度说的;所学在我,是从“能”的角度说的。学问的道理,不超过这两个方面。然而各种说法有的概括其大概而不指出其具体条目,有的各自指出一个方面而不能相互兼顾,只有程子则先后两句话都指出其具体条目,而有相互阐发的功效。然而各种说法如范氏、谢氏、杨氏、尹氏,就他们所指的,也各自有所阐发。只是范氏所引用的“性习近远”以及伊尹的话,则与此章的文意不相类似。问:按时复习之所以喜悦,各种说法哪个更接近?回答说:复习而熟练,熟练而喜悦,脉络贯通,最为精切,程子所说的“浃洽”就是如此。而继承他说法的人,都不知道以此为言。其次只有范氏所说的“串”,尹氏所说的“自得”比较接近。然而范氏本是为了知道修身治人而说,那么不待复习的贯通就已经喜悦了。他后来又引用兑卦的象,才比作喜悦,而没有端正喜悦的说法,那么所谓复习而贯通的,又不足以穷尽喜悦的含义。他的自相矛盾,更加严重了。有人认为德行聚集而喜悦,语意也疏远。有人借理义悦心的说法来解释,那么理义的可悦,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不待复习而后得到。有人借“习矣不察”的说法来解释,那么察与习已经是两件事,而对于喜悦又不相关。而且凡是旁缘假借,是解释经典的大弊。大概有的文句偶然相同而意义实际不同,有的志意略微相似而向背实际不同,有的反而用彼之难来解释此之易,有的强行用彼之有来显示此之无,使得意义已经亲近的引用后反而疏远;意义已经明确的引用后反而晦暗。甚至彼此都昏暗,而想要互相阐明,像獐旁边的鹿,鹿旁边的獐,循环无端,而最终没有决断。即使偶然遇到文意恰好相同,而没有前面几种的弊病,也不免为倚重于人,而取信于外。终究不如出于我所亲见,而自己说的确切而真实。至于周氏独以习熟为言,则似乎对了。但也认为熟练而察察而喜悦,那么首尾矛盾,气脉不通,而不再有阐发。难道他认为习熟是常言,而习察有经据,所以必须借而杂之其间,然后才满意吗?问:“谢氏朋来的意思如何?”回答说:“不止其所而放乎言外以为高,这是谢氏最大的弊病。”问:“朋来的快乐怎么样?”回答说:“认为快乐在于可以取益,认为快乐在于相与讲学,那么我正凭借他来获得益处,他又怎么能自己远道而来呢?认为快乐在于义理的不二,那么这是未能自信,而借外以为乐。认为快乐在于才大而友远,认为快乐在于充实辉光而闻誉有以致之”

,则是以此自幸,而有骄吝之私也。”至于知不讲之为忧,则知讲学以为乐,则正前所谓以彼之有,形此之无者。夫乐与不乐决于吾心可矣,岂待此而后判耶?惟以程子之言求之,然后见夫可乐之实耳。且其以善及人而信从者众之云,才九字尔,而无一字之虚设也。非见之明而验之实,其孰能与于此?其次则游氏所谓成物者为近之,但必引三乐以为言,则又堕于假借之病耳。曰:“然则程子所谓不见是而无闷者非耶?且古人之言必引诗书以为证,何哉?”曰:“程子所谓易语,非其立意之所恃,而古人之引经,亦吾说已立而资彼以为助耳,非初无所主而借彼以立也。”且又有一说焉,尝读胡氏《春秋》获麟之卒章,几无一语之出于己,而读者不觉其为他人之辞也。若此者,又安得以假借而病之耶?曰:“说乐皆出于心,而程子有内外之辨,何也?”曰:“程子非以乐为在外也,以为积满于中而发越乎外耳。说则方得于内。”而未能达乎外也,或不及此,而反其言,则失之甚矣。曰:“不愠之说,孰为得之?”曰:“君子之学,固不求人之知,亦非有意于求人之不知也。然有实者,人自知之,岂必有求知之心,然后人得以知之耶?此所谓人不知者,正以冝见知而或有不然者耳。而或者乃以圣人之事当之,则已过髙而失之矣。至其为说,又谓上焉者存其德,修其身,故人莫得而知之;下焉者为善以求知,而后人得以知焉,则亦疎且戾矣。且其以潜龙无闷为圣人之德,有诸内而形诸外,乃下焉者之事,则《是干》之六爻,独初九为盛德;至于九二之德博而化,则既少贬;而九五之万物咸覩,反为下焉者之为矣。世岂有此理哉?有引老聃‘知我者希,则我贵’以为说者,则又过髙而有自私之病。夫君子固不求人之知,然岂有幸人之不知而自喜其身之贵者哉?异端之言,大率如此。引者,岂偶未之思与?又引孔顔之乐以明此句之义,亦犹‘圣者能之’之云耳。又有谓‘不愠’则其自待厚者,又有谓安于命故不愠者,皆非夫君子之不愠,自见其无可愠耳,岂以自待之厚与廹于不得已而后然哉?又有引‘不念旧恶’以明之者,则非其类;又有以‘遗佚不怨,阨穷不悯’当之,则亦已太髙矣。又有以为‘既说且乐’便能不愠者,则其说似亦太快。不若程子、杨氏为得之也。至论其所以然者,则尹氏为尤切,使人之始学,即知是说以立其心,则庶乎其无慕于外矣。曰:“有信于始中终,为此章之说,何如?”曰:“是其言之也约,未有以见其得失,然亦无所当于文义矣。”曰:“是诸先生君子之说,子程子则不容议矣,故问余说之大体得失何如?”曰:“是亦岂区区之所敢议,然尝窃揣之,则其寛平正大者,或失于未精;整峻严恪者,或苦于未畅通;达竒伟者,或有过髙之病;醖借敷腴者,或有柔缓之失;而清和靡密者,又未免牵。合支离之患也。惟周氏敦厚易直,虽言不皆中,而颇有醲郁之风。尹氏平淡简约,虽意有不周,而其精实之味为不可及耳。若张子之学,虽原于程氏,然其博学详说,精思力行而自得之功多矣。故凡其说,皆深约严重,意味渊永,自成一家之言。虽或有贤知之过,如程子之所讥者,然其大体非人所能及也。曰:“谢杨之书传者不同,何也?”曰:“谢氏之书,今本出于胡氏,盖其所裁定者,比旧为差约,然语脉亦有不贯处,顾无大害,不复追正尔。杨氏书乃其所自笔削,前后三本,今此乃其中本。然亦有改之而反不如旧者。如此章初本末有承蜩贯虱两句,文意自完。中本增之,则语渉空幻,而上下文意亦龃龉而不属矣。后本改为持弓矢审固正已而后发,虽则稍就平实,又觉其辞意燥澁,而未免龃龉之病,殊不可晓也。”

译如果是这样,那就是以此自我庆幸,而存有骄傲吝啬的私心了。”至于知道不讲求学问是忧虑,就知道讲求学问是快乐,这正是前面所说的用别人的有,来映衬自己的无。快乐与不快乐取决于我们的心就够了,难道要等到这样之后才能判断吗?只有用程子的话去探求,然后才能见到真正值得快乐的实质。况且他说“以善惠及他人而相信跟从的人很多”,才九个字罢了,却没有一个字是虚设的。如果不是见解高明而验证切实,谁能做到这样呢?其次则是游氏所说的成就外物的观点比较接近,但一定要引用三乐来说明,就又陷入借用的弊病了。问:“那么程子所说的不见得被认可而没有烦闷,难道不对吗?况且古人的言论必定引用《诗》《书》作为证据,为什么呢?”答:“程子所说的平易的话,不是他立意所依赖的,而古人引用经典,也是我的学说已经确立而借助它来辅助罢了,不是起初没有主张而借它来确立。”而且又有一种说法,曾经读胡氏《春秋》获麟的最后一章,几乎没有一句话出于自己,而读者不觉得是别人的言辞。像这样的,又怎么能以假借为弊病呢?问:“说快乐都出于内心,而程子有内外的辨析,为什么呢?”答:“程子不是认为快乐在外面,而是认为积累充满于内心而发扬于外面罢了。说则是刚刚在内心得到。”而未能通达于外面,或者不及此,而反过来说,那就错得太厉害了。问:“不恼怒的说法,谁说得恰当?”答:“君子的学问,固然不求别人知道,也不是有意求别人不知道。然而有实质的人,别人自然知道,难道一定要有求知的念头,然后别人才得以知道吗?这里所说的别人不知道,正是以应当被知道而有时却不是这样罢了。而有人却用圣人的事来对应,那就过高而失当了。至于他们的说法,又说上面的人存其德,修养其身,所以别人不能知道;下面的人做善事以求知,然后别人才得以知道,这也疏漏且乖谬了。况且他们认为潜龙没有烦闷是圣人的德,有诸内而形诸外,却是下面的人的事,那么《乾》卦的六爻,只有初九是盛德;至于九二的德广博而教化,就已经稍减;而九五的万物都看见,反而成为下面的人的行为了。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呢?有引用老聃‘了解我的人少,所以我珍贵’来说明的,那就又过高而有自私的弊病。君子固然不求别人知道,但难道有庆幸别人不知道而自我欢喜自己珍贵的吗?异端的言论,大体如此。引用的人,难道偶然没有思考吗?又引用孔颜的快乐来阐明这句话的意思,也就像‘圣人能做到的’那样罢了。又有说‘不恼怒’就是自我对待厚道的人,又有说安于命运所以不恼怒的人,都不是君子的不恼怒,是自己看见没有可恼怒的罢了,难道是因为自我对待厚道与迫于不得已才这样吗?又有引用‘不念旧恶’来阐明的,那就不是同类;又有以‘被遗弃不怨恨,困窘不忧虑’来对应的,那就又太高了。又有认为‘既说且乐’就能不恼怒的,那他的说法似乎也太快。不如程子、杨氏说得恰当。至于论述其所以然的原因,那么尹氏尤其切中,使刚开始学习的人,就知道这个说法来确立内心,那么大概就不会羡慕外面了。问:“有信于始中终,作为这一章的说法,怎么样?”答:“他的话说得简约,没有见到他的得失,然而也不符合文义了。”问:“这些先生君子的说法,子程子则不容议了,所以问其余说法的大体得失怎么样?”答:“这哪里是我敢议论的,然而曾经私下揣测,那么宽平正大的,或许失于不精;整峻严恪的,或许苦于不畅通;达奇伟的,或许有过高的弊病;蕴藉敷腴的,或许有柔缓的过失;而清和靡密的,又难免牵合支离的祸患。只有周氏敦厚易直,虽然话不都中肯,而颇有浓郁的风气。尹氏平淡简约,虽然意思有不周全,而其精实的味道是别人不及的。至于张子的学问,虽然源于程氏,然而他博学详说,精思力行而自得的功效很多。所以凡是他的说法,都深约严重,意味渊永,自成一家之言。虽然或许有贤知之过,如程子所讥讽的,然而他的大体不是别人能赶上的。问:“谢杨的书流传的不同,为什么呢?”答:“谢氏的书,现在的本子出于胡氏,大概他所裁定的,比旧本稍微简约,然而语脉也有不贯通的地方,顾念没有大害,不再追究改正罢了。杨氏的书是他自己删削的,前后三个本子,现在这个是中间的本子。然而也有改过反而不如旧本的。像这一章初本末尾有承蜩贯虱两句,文意自然完整。中本增加它,那么话语涉及空幻,而上下文意也龃龉而不相属了。后本改为持弓矢审固正已而后发,虽然稍微趋于平实,又觉得辞意燥涩,而难免龃龉的弊病,实在不可理解。”

或问仁,何以为爱之理也?曰:人禀五行之秀以生,故其为心也,未发则具仁义礼智信之性以为之体,已发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诚实之情以为之用。盖木神曰仁,则爱之理也,而其发为恻隐;火神曰礼,则敬之理也,而其发为恭敬;金神曰义,则冝之理也,而其发为羞恶;水神曰智,则别之理也,而其发为是非;土神曰信,则实有之理也,而其发为忠信。是皆天理之固然,人心之所以为妙也。仁之所以为爱之理,于此其可推矣。或曰:然则程子以孝弟为行仁之本,而又曰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何也?曰:仁之为性,爱之理也,其见于用则事亲从兄、仁民爱物,皆其为之之事也。此论性而以仁为孝弟之本者然也。但亲者我之所自出,兄者同出而先我,故事亲而孝,从兄而弟,乃爱之先见而尤切人。苟能之,则必有不好犯上作乱之效。若君子以此为务而力行之,至于行成而德立,则自亲亲而仁民,自仁民而爱物,其爱有差等,其施有渐次,而为仁之道,生生而不穷矣,又岂特不好犯上作乱而已哉?此孝弟所以为行仁之本也。曰:然则所谓性中只有仁义礼智而无孝弟者,又何耶?曰:此亦以为自性而言,则始有四者之名,而未有孝弟之目耳,非谓孝弟之理不本于性而生于外也。曰:然则君子之务孝弟,特以为为仁之地也耶?曰:不然。仁者,天之所以与我而不可不为之理也;孝弟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但人为物诱而忘其所受乎天者,故于其不能不然者或忽焉而不之务;于此不务,则于其所不可不为者亦无所本,而不能以自行矣。故有子以孝弟为为仁之本,盖以为是皆吾心之所固有,吾事之所必然,但其理有本末之殊,而为之有先后之序,必此本先立,而后其末乃有自而生耳,非谓本欲为彼而姑先借此以为之。地也,大率圣贤之言,若此类者甚众,皆以是说求之,则不失其立言之防矣。曰:“然则义、礼、智、信为之,亦有本耶?”曰:“有,请问之。”曰:“亦孝弟而已矣。但以爱亲而言,则为仁之本也;其顺乎亲,则为义之本也;其敬乎亲,则为礼之本也;其知此者,则为知之本也;其诚此者,则为信之本也。盖人之所为五常百行之本,无不在于此。孟子之论仁、义、礼、智、礼、乐之实者,正为是尔。此其所以为至德要道也欤?”曰:“诸家之说如何?”曰:“范说大槩得之,但所引修身、正心、诚意者为衍说耳。孝弟自为人道之大端,非以其可以诚意而先之也。且所谓诚意者,欲其造次颠沛之间,思虑隐微之际,必以诚实而无一毫自欺之心,又岂独于孝弟一事为然哉?为是说者,既不察乎《论语》之文,又不考乎《大学》之意,其亦甚矣。”谢氏则正与程子说中,或人所问“由孝弟可以至仁者”相似,而反乎程子之说者也。但其意不主乎为仁,而主乎知仁,比之或说,其失益逺耳。盖其平日论仁,尝以“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但能识此活物,乃为知仁,而后可以加操存践履之功。不能识此,则虽能躬行力践,极于纯熟,而终未足以为仁也。夫谓“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可矣,必识此然后可以为仁,则其为说之误也。其误如此,故其于旁引四条者,皆有若不知仁,则但为某事而已之说,而又以孝弟特为近仁而非仁也。夫四条者,皆所以求仁之术,谓之非仁犹可也。若孝弟则固仁之发而最亲者,如木之根,水之源,岂可谓根近木而非木,源近水而非水哉?其曰:“以事亲、从兄充之,则何往而非仁。”又以“不好犯上作乱”特为闾巷之人由而不知之事,必其深念自省,而有以察夫事亲从兄之时之心,然后为知仁,皆此意也。夫曰:“由孝弟充之,而后为仁”,则是孝弟非仁,必其识此活物而充之,然后为仁也。故又以为闾巷之人,徒能谨于事亲从兄,而不识其为活物,则终不可以入道。必其潜聴黙伺于事亲从兄之时,幸而得其所谓活物者,然后可以为知仁也。然直曰知仁而不曰为仁,则又并与其扩充之云者而忘矣。必

译有人问:“仁,为什么说是爱的理呢?”回答说:“人禀受五行的秀气而生,所以他的心,在未发动时,具备仁义礼智信的性作为本体;已发动时,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诚实的情作为作用。大概木的神灵叫仁,就是爱的理,而它的发动表现为恻隐;火的神灵叫礼,就是敬的理,而它的发动表现为恭敬;金的神灵叫义,就是宜的理,而它的发动表现为羞恶;水的神灵叫智,就是别的理,而它的发动表现为是非;土的神灵叫信,就是实有的理,而它的发动表现为忠信。这些都是天理本来如此,人心之所以奇妙的地方。仁之所以是爱的理,从这里就可以推知了。

有人问:“那么程子以孝悌为行仁的根本,又说论性则以仁为孝悌的根本,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仁作为性,是爱的理,它表现在作用上,就是侍奉父母、顺从兄长、仁爱百姓、爱惜万物,这些都是它所做的事。这就是论性而以仁为孝悌根本的原因。但是,父母是我生命的来源,兄长与我同出一源且长于我,所以侍奉父母而孝,顺从兄长而悌,是爱最先显现且尤其切近人心的。如果能做到这样,就一定有不喜欢犯上作乱的效果。如果君子以此为要务而努力实行,直到行为养成而德行确立,那么自然从爱亲人而仁爱百姓,从仁爱百姓而爱惜万物,他的爱有等级差别,他的施与有先后次序,而行仁的道理,生生不息而没有穷尽,又岂止是不喜欢犯上作乱而已呢?这就是孝悌之所以为行仁根本的原因。

问:“那么所谓性中只有仁义礼智而没有孝悌,又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这也是从性来说,起初只有这四者的名称,而没有孝悌的名目罢了,并不是说孝悌的理不本于性而生于外。

问:“那么君子致力于孝悌,只是把它作为行仁的基础吗?”回答说:“不是这样。仁,是天赋予我而不可不行的理;孝悌,是天命令我而不能不如此的事。只是人受外物诱惑而忘记了所受于天的东西,所以对于那不能不如此的事有时忽略而不致力于它;在这上面不致力,那么对于那不可不行的理也就没有根本,而不能自行了。所以有子以孝悌为行仁的根本,大概是认为这些都是我们心中固有的,我们行事必然如此的,只是它们的理有本末的区别,而实行有先后的次序,必须这个根本先确立,然后那些末节才有产生的来源,并不是说本来想做那末节而暂且借这个作为手段。所谓‘地’,大抵圣贤的话,像这类很多,都用这种说法去探求,就不会失去他们立言的界限了。

问:“那么义、礼、智、信的实行,也有根本吗?”回答说:“有,请问。”问:“也只是孝悌罢了。但就爱父母来说,就是仁的根本;那顺从父母,就是义的根本;那敬重父母,就是礼的根本;那知道这些,就是智的根本;那真诚这些,就是信的根本。大概人所做的五常百行的根本,无不在这里。孟子论仁、义、礼、智、礼、乐的实质,正是为了这个。这就是它之所以为至德要道的缘故吧?”

问:“各家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范氏的说法大致正确,但他所引用的修身、正心、诚意的是多余的解说罢了。孝悌自是人道的大端,并不是因为它可以诚意而把它放在前面。况且所谓诚意,是想要人在仓促匆忙、颠沛流离之间,思虑隐微之际,一定以诚实而没有丝毫自欺的心,又岂止在孝悌一件事上如此呢?持这种说法的人,既不考察《论语》的文字,又不考证《大学》的意思,他们的错误也太严重了。谢氏则正好与程子说法中,有人所问‘由孝悌可以至仁’的相似,而违背了程子的说法。但他的意思不主张行仁,而主张知仁,比起范氏的说法,他的错误更加深远。大概他平日论仁,曾以‘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只要能认识这个活物,才算是知仁,然后才可以加操存践履的功夫。不能认识这个,那么即使能亲身实行努力实践,达到极其纯熟,而终究不足以称为仁。说‘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是可以的,但必须认识这个然后才能为仁,那么他的说法就错了。他的错误像这样,所以他对于旁引的四条,都有如果不知道仁,那么只是做某事罢了的说法,而又以孝悌特别接近仁而不是仁。那四条,都是求仁的方法,说它们不是仁还可以。如果孝悌则固然是仁的发用且最亲近的,像树的根,水的源头,难道可以说根接近树而不是树,源接近水而不是水吗?他说:‘以侍奉父母、顺从兄长扩充它,那么到哪里不是仁。’又以‘不喜欢犯上作乱’特别作为里巷之人由着去做而不知道的事,一定要他深思自省,而有以察知侍奉父母顺从兄长时的心,然后才算是知仁,都是这个意思。他说:‘由孝悌扩充它,然后才是仁’,那么就是孝悌不是仁,必须他认识这个活物而扩充它,然后才是仁。所以又认为里巷之人,徒能谨慎于侍奉父母顺从兄长,而不认识它是活物,那么终究不可以入道。必须他潜听默察于侍奉父母顺从兄长之时,侥幸得到他所谓活物的,然后才可以算是知仁。然而直说知仁而不说行仁,那么又连他的扩充之说都忘记了。必须”

如其说,则是方其事亲从兄之际,又以一心察此一心,而求识夫活物,其所重者乃在乎活物,而不在乎父兄。其所以事而从之,特以求夫活物,而初非以为吾事之当然也。此盖源于佛学之余习,而非圣门之本意。观其论此,而吕进伯以为犹释氏之所谓禅,彼乃欣然受之而不辞,则可见矣。又所谓人心之不伪,莫如事亲从兄者,亦非是有子之意,乃论其当然之要,非论其伪不伪也。且若専以孝弟为不伪,则五常百行岂皆出于人为之伪耶?曰:然则程子之论手足顽痹为不仁者,奈何?曰:是固所谓爱之理者与谢氏活者之说相似,而其所以用力者不同,学者不可不察也。盖人能事亲而孝,从兄而弟,则是吾之所谓爱之理者常存不息,而为仁之本,于此乎在也。事亲而不知所谓孝,从兄而不知所谓弟,则是吾之本心顽然不仁,而应乎事者皆不得其当,如手足之痹顽矣。仁与不仁,皆必责之践履之实,非若谢氏反因孝弟以求活物,幸其瞥然见之而遂以为得仁也。曰:游氏以下诸说得失,愿卒闻之。曰:游氏说不好犯上作乱者得之,其论为仁之本则失程子之意矣。杨氏举彼加此之说得之,其引有犯无隐则非本文之防矣。其曰务本之一事,盖以务本为泛言而孝弟为指其事耳,然曰一事则似有大务本而小孝弟之意,亦其言之小疵也。周氏进于道者不可晓,岂非犹有惑志于老氏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之说耶?

译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在侍奉父母、顺从兄长的时候,又用一心去观察这一心,从而寻求认识那个活泼的生机,他所看重的就在于那个活泼的生机,而不在于父母兄长。他之所以侍奉和顺从父母兄长,只是为了寻求那个活泼的生机,起初并不是认为这是自己侍奉顺从理所应当做的。这大概是源于佛学的残余习气,而不是儒家圣学的本意。看他论述这一点,吕进伯认为这还像是佛教所说的禅,他却欣然接受而不推辞,由此可见一斑。又说他所谓人心没有虚伪,没有比侍奉父母、顺从兄长更甚的了,这也不是有子的本意,而是论述理所当然的重要,而不是论述虚伪与不虚伪。况且如果专门把孝悌看作是不虚伪,那么五常百行难道都是出于人为的虚伪吗?问:既然这样,那么程子论述手足麻木不仁为不仁,又怎么解释呢?答:这固然就是所谓“爱的条理”,与谢氏“活泼”的说法相似,但他们用力的地方不同,求学的人不可不仔细考察。大抵人能够侍奉父母而尽孝,顺从兄长而尽悌,那么我所说的“爱的条理”就常常存在而不停息,成为仁的根本,就在这里了。侍奉父母却不知道什么是孝,顺从兄长却不知道什么是悌,那么我的本心就麻木不仁,应对事情都不能得当,就像手足麻木不仁一样了。仁与不仁,都一定要追究到实践履行的实处,不像谢氏反而因为孝悌去寻求活泼的生机,侥幸忽然看见就以为得到了仁。问:游氏以下诸人的说法得失,希望最终听您讲讲。答:游氏解释“不好犯上作乱”这一句是对的,但他论述这是仁的根本,就失去了程子的本意。杨氏举出“加此于彼”的说法是对的,但他引用“有犯无隐”就不符合本文的意旨了。他说“务本”是一件事,大概是以“务本”为泛泛而言,而“孝悌”是指具体的事罢了,然而说“一事”,似乎有大的“务本”和小的“孝悌”的意思,这也是他言语中的小毛病。周氏说的“进于道”让人无法理解,难道还是对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的说法存有疑惑吗?

或问子于前章,既以仁为爱之理矣,于此又以为心之徳何哉?曰:仁之道大,不可以一言而尽也。程子论干四德,而曰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偏言则一事,专言则包四者,推此而言,则可见矣。盖仁也者,五常之首也,而包四者;恻隐之体也,而贯四端。故仁之为义,偏言之则曰爱之理,前章所言之类是也;专言之则曰心之德,此章所言之类是也。其实爱之理所以为心之德,是以圣门之学必以求仁为要,而语其所以行之者,则必以孝弟为先;论其所以贼之者,则必以巧言令色为甚。记语者所以列此二章于首章之次,而其序又如此,欲学者知仁之为急,而识其所当务与其所可戒也。曰:夫子所谓鲜仁,程子乃以非仁释之,何也?曰:夫子之言所谓辞不廹切而意已独至者也,程子则惧夫读者之不察,而于巧言令色之中求少许之仁焉,是以推本圣人之意,直断其不仁,以解害辞之惑也。说经如此,其可谓有功矣。而后之说者犹纷纷然,置曲说于其间,其亦不察也。夫曰:范氏之说如何?曰:圣人之意所谓鲜矣仁者,盖曰如是之人少有仁者之云耳,非谓如是之人其仁少也。今曰有时而仁,又曰其心未必不仁,则失之矣。夫人心本皆仁,虽或贼之,而岂可以多少论哉?且曰有时则又不在乎心而在乎时矣,又曰为利而其心未必不仁,则岂有其心为利而犹得为仁者耶?是皆牵于鲜之为少,而不察乎圣言婉微之体,是以曲为之说而失之。观夫程子之言,则可以见其得失矣。曰:吕氏之说不亦善乎?曰:言固欲巧而不可巧,其言色固欲令而不可令,其色。今曰欲巧欲令而不明此意,则已疎矣。且徒以修之内外为别,而不知为已为人之有异,亦未足以定取舎之极也。盖诚为已也,则修于外者乃所以养其内,而不患本之不立;诚为人也,则其饰乎外者,安得谓之修?其为害,又岂但本之不立而已哉?曰:谢氏之说所引多端,而不为判决,子以其意为如何也?曰:彼其所引若多端者,然一言以蔽之,亦曰为已为人之不同而已。盖意诚在于为已则容貌辞气之间,无非持养用力之地;一有意于为人而求其说巳,则心失其正而鲜仁矣。故夫子告顔渊以克己复礼之目,不过视聴言动之间;而曾子所言君子所贵乎道者,亦在于容色辞气四者而巳所谓逊以出之,情信辞巧者,但不欲其直情径行以招悖入之患而已。至于诗人所谓令仪令色者,则大贤成德能逺暴慢之效;郷党之所记恂恂怡怡者,则圣人盛徳之至,动容周旋中礼之妙也。若夫小人讦以为直,色厉内荏,则虽若与为巧令者不同,然覈其矫情饰伪之心,则实巧令之尤者耳。学者于谢氏之说,以是辩之,庶乎其得之也。但所谓出词气者,则非曾子之意,请及其本章而论之。曰:游、杨、周氏之说如何?曰:游氏大抵不切,而其所谓诚敬伪謟者,名义皆若未当;其曰不絶其为仁者,则又若范氏之失,而小不同也。杨氏所谓便儇皎厉者,其初本也,意本甚正,而其次本乃引表记以为说,则本末倒置而非圣人之意矣。彼虽托于夫子之言,其流传之有误乎?喜援据而不择是非,其累有如此者。且不察乎巧令之所以为巧令者,亦若吕氏之失;其曰非尽不仁者,又若范、游之失,而复小不同也。盖范氏乃以一人而言,游氏以二人恶有浅深而言,杨氏则直以善恶相对而言耳。若周氏者,其庶几乎?然其曰违仁多矣,似亦失程子本意;而狂者荡、愚者诈以下不可晓,岂其辞之未达者与?

或问程子所谓尽已之谓忠,以实之谓信,何也?曰:尽已之心而无隐,所谓忠也,以其出乎内者而言也;以事之实而无违,所谓信也,以其验乎外者而言也。然未有忠而不信,未有信而不出乎忠者也。故又曰:发已自尽谓忠,循物无违谓信,此表里之谓也,亦此之谓而加密焉尔。曰:程子又谓忠信者以人言之,要之则实理者何也?曰:前章五常之目已具此意矣,请复详之。夫信之为信,实有之理也。凡性之所谓仁义礼智,皆实有而无妄者,信也,所谓实理者是

译有人问:在前一章中,既然已经把仁解释为爱的理,在这里又把它说成是心的德,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仁的道理广大,不能用一句话来穷尽。程子论述四德时曾说,四德中的元,就像五常中的仁,单说仁是指一事,专说仁则包涵其他四者,推而广之,就可以明白了。大概仁是五常之首,而包涵其他四者;是恻隐之心的本体,而贯通四端。所以仁的含义,单说时称为爱的理,前章所说的就是这类;专说时称为心的德,本章所说的就是这类。其实,爱的理之所以成为心的德,因此圣门之学必定以求仁为关键,而说到实行仁的方法,必定以孝悌为先;论到损害仁的因素,必定以巧言令色为最严重。记录孔子言语的人之所以把这两章列在首章之后,而且次序如此,是想让学习者知道仁的紧迫性,并认识应当致力做的事和应当警戒的事。

问:孔子所说的“鲜仁”,程子却用“非仁”来解释,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孔子的话,措辞不迫切而意思已经独到,程子则担心读者不仔细考察,而在巧言令色之中寻求少许的仁,因此推究圣人的本意,直接断定他们不仁,以解除因文辞而产生的疑惑。解说经典像这样,可以说是很有功劳了。然而后来的解说者仍然纷纷议论,把曲解夹杂其中,这也是不仔细考察啊。

问:范氏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圣人所说的“鲜矣仁”,大概是说像这样的人很少有仁者,不是说像这样的人他们的仁很少。现在说“有时而仁”,又说“其心未必不仁”,这就错了。人心本来都是仁,虽然有时被损害,但怎么能用多少来论断呢?而且说“有时”,那就不是在心而在时了;又说“为了利而其心未必不仁”,难道有心为了利而还能算是仁的吗?这些都是被“鲜”字作为“少”的意思所牵制,而不考察圣人言语委婉微妙的体例,因此曲解而失其真意。看看程子的话,就可以看出得失了。

问:吕氏的解说不也很好吗?回答说:言语固然想要巧,但不可巧;仪容神色固然想要美好,但不可美好。现在说想要巧、想要美好,却不明白这个意思,就已经疏漏了。而且仅仅以修养内外来区别,而不知道为己和为人的不同,也不足以确定取舍的标准。大概真诚地为己,那么修养外在的,正是用来涵养内在的,而不担心根本不能确立;真诚地为人,那么装饰外在的,怎么能称为修养呢?它的危害,又岂止是根本不能确立而已呢?

问:谢氏的解说所引证的多端,而不做判决,您认为他的意思怎么样?回答说:他所引证的虽然多端,但用一句话来概括,也不过是说为己和为人的不同而已。大概诚意在于为己,那么容貌辞气之间,无非是持守涵养用力的地方;一旦有意于为人而寻求说辞,那么心就失去端正而鲜仁了。所以孔子告诉颜回克己复礼的项目,不过是在视听言动之间;而曾子所说的君子所重视的道,也在于容色辞气这四个方面而已。所谓谦逊地表现出来,情意真诚而辞藻巧妙,只是不想让人直率地行事而招致悖逆的祸患罢了。至于诗人所说的令仪令色,那是大贤成就德行能远离暴慢的效果;《乡党》所记载的恂恂怡怡,那是圣人盛德至极,动容周旋合乎礼仪的妙处。至于小人揭发别人以为直率,外表严厉内心软弱,虽然似乎与巧言令色者不同,但考察他们矫情饰伪的心,实际上却是巧言令色的尤甚者。学习者对于谢氏的解说,用这个来辨析,差不多就能得到真谛了。但所谓“出词气”,则不是曾子的意思,请等到本章再论述。

问:游氏、杨氏、周氏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游氏大体不切题,而他所说的诚敬伪谄,名义似乎都不恰当;他说“不绝其为仁”,又似乎有范氏的错误,只是稍有不同。杨氏所说的便佞皎厉,其初本意很好,但后来引《表记》来解说,就本末倒置而不符合圣人的意思了。他虽然依托孔子的话,难道流传中有错误吗?喜欢援引依据而不选择是非,其弊端就是这样。而且不考察巧令之所以为巧令的原因,也像吕氏的错误;他说“非尽不仁”,又像范氏、游氏的错误,而稍有不同。大概范氏是以一个人来说,游氏以两个人恶有深浅来说,杨氏则直接以善恶相对而言。至于周氏,差不多接近了?然而他说“违仁多矣”,似乎也有失程子的本意;而“狂者荡、愚者诈”以下不可理解,难道是他的言辞没有表达清楚吗?

有人问:程子所说的“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尽己之心而没有隐瞒,这就是忠,这是从内在发出的角度说的;以事物的真实而没有违背,这就是信,这是从外在验证的角度说的。然而没有忠而不信的,也没有信而不出于忠的。所以又说:发自内心而尽己称为忠,顺从事物而没有违背称为信,这是表里的关系,也就是这个意思而更加精密罢了。

问:程子又说忠信是从人而言,总之是实理,这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前一章五常的项目已经具备这个意思了,请再详细说说。信之所以为信,是真实存在的理。凡是性中所谓的仁义礼智,都是真实存在而没有虚妄的,这就是信,也就是所说的实理。

也。其见于用,则出于心而自尽者谓之忠,以循物而无违者谓之信,而凡四端之发,皆必以是为主焉,所谓以人言之是也。盖五行之气各居乎一方而王一时,唯土无不在,故居中央而分王于四季,是乃天理之本然而人之所禀以生者,莫不象之,此人之所以克肖天地而为万物之灵也。曰:「传不习乎」之说,不从程子、范尹而从谢、杨、周氏何也?曰:以文义考之则然,且先忠信而后传习,亦后章「余力学文」之意。或曰:诸说何如?曰:谢说九流皆出于圣,此盖袭史迁之误;又谓「谋而忠,交而信,传而习」为直知道无二致,人已为一,而胶于无我者则过之;又谓「谋非临事而谋,信非践言而信」,亦皆失于太髙而非事实,少有余味也。游说虽非曾子之事,然深有警于学者,但以处已接人,正心应物,分而为二则失之耳。盖闲居独处,固有所谓不动而敬,不言而信者,今曰「立行无不信」,则固以其循物无违者言之,而无不言不动之谓也。岂有接人之际犹有不忠不信之累,而遽可谓之「立行无不信,处已无可憾」者乎?就使其「立行之云」或出于一时立言之差,而失其本章之所谓,则诚内形外,初无二致。未有正心处巳无不忠信,至于内省一无可憾,接人之际反入于不忠不信而自不悟者也。至于正心诚意。则又初无专于内而不通乎外之限,且既曰无须臾忘矣,则宜其动静语默无一息之或违也。若应物之际,又遽失念,如违仁,则其所省正心诚意无须臾忘者,又安在耶?细考其说,似未免于老释之弊。惜乎其笃于为巳而择之不精,以至此也。杨氏传习之说,得之。至于违仁违道之别,则吾有不知其说者矣。周氏内则见道于忠信,外则见道于传习,亦不可晓。岂其谓道别为一物,而于此见之,亦如二章之失耶?且此章正为力行体道之实,亦不当以见道为说也。

译也。它在实际应用上体现出来,那么发自内心而竭尽诚意的叫做“忠”,遵循事物规律而没有违背的叫做“信”,而凡是仁义礼智这四种善端的发动,都必定以忠信为主导,这就是所谓从人的角度来阐述的道理。大概五行之气各自占据一方而主宰一个季节,只有土气无处不在,所以居于中央而分别主宰四季,这是天理本来如此,而人所禀受以生成的,没有不效法它的,这就是人之所以能够像天地一样而成为万物之灵的原因。问:“‘传不习乎’这句话的解释,不跟随程子、范尹而跟随谢氏、杨氏、周氏,为什么呢?”答:“从文义考证来看确实如此,而且先讲忠信后讲传习,也符合后一章‘余力学习文章’的意思。”又问:“其他各家说法怎么样?”答:“谢氏说九流都出自圣人,这大概是沿袭了司马迁的错误;又说‘谋划时忠诚,交往时守信,传授时温习’是直接知道道没有两样,人与己合为一体,而拘泥于无我境界的就过分了;又说‘谋划不是临事才谋划,守信不是践诺才守信’,也都失之于太高深而不切实际,缺少余味。游说虽然不是曾子的事,但对学者很有警示意义,只是把它分为修身和待人两方面就错了。大概闲居独处时,固然有所谓不动而恭敬、不言而守信的情况,现在说‘立身行事没有不守信的’,本来就是从遵循事物没有违背的角度来说的,并没有说不言不动的意思。哪有在待人接物时还有不忠不信的牵累,却立刻可以说‘立身行事没有不守信,修身没有可遗憾’的呢?即使他‘立身行事’的说法或许是一时立言的偏差,而失去了本章的本意,但内在真诚外在表现,本来没有两样。没有正心修身无不忠信,以至于内省没有可遗憾的,而在待人接物时反而陷入不忠不信而自己不觉悟的。至于正心诚意,又本来没有专于内在而不通达于外在的限制,况且既然说没有片刻忘记,那么就应该动静语默没有一息违背。如果在应对外物时,又立刻失念,如违背仁德,那么他所反省的正心诚意没有片刻忘记的,又在哪里呢?仔细考察他的说法,似乎不免有老庄佛家的弊端。可惜他笃志于修身而选择不精,以至于达到这种地步。杨氏关于传习的说法,是正确的。至于违背仁德与违背大道的区别,我就不知道他的说法了。周氏说内在从忠信见道,外在从传习见道,也不可理解。难道他认为道是别为一物,而在这里见到它,也像第二章的错误一样吗?况且这一章正是为了力行体道的实质,也不应当以见道来解释。”

或问道之为治何也?曰:道者治之理也,以为政者之心而言也。曰:然则曷为不言治?曰:治者政教号令之为治之事也。夫子之所言者心也,非事也。若范氏以鲁变至道为言,则其失既逺;至其卒章,又以富之而未及夫教为言,则其自相矛盾又甚矣。游氏引养引恬之说,似以道为引导之义,然与孔氏书传不合,岂新义之云耶?然下文五者亦非引导之事,其说不得通矣。曰:千乗之说,包氏、马氏孰为得耶?曰:此义盖尝考之,疑马氏为可据。盖如马氏之说,则八百家而出车一乘;如包氏之说,则八十家而出车一乗。凡车一乗,甲士歩卒合七十五人,而马牛兵甲粮糗刍茭具焉,恐非八十家之力所能给也。然与荀子王制之说不同,疑孟子未尝尽见班爵分土之籍,特以传闻言之,故不能无小误。若王制则固非三代古书,其亦无足据矣。曰:五者之目,诸说孰为得之?曰:程子、张子至矣,杨氏之说曲折详备;周氏以爱人为主,而四者为之先后,虽非本文之意,然其说亦善。尹氏后世不能先此以下,盖本二夫子之意,而其卒章尤切也。若范氏则疎而不切,谢氏以子路何必读书之言为是,当于本章辩之。其曰:古人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则千乗之国亦足以用心者,则又若以为小国寡民本不足治,特以其治之之道与天下同,而治之之效有如此者,然后勉而治之耳。盖其素论尝有不屑卑近之意,是以其言多类此。若如其说,则其所以敬事而爱民者,亦岂出于诚心哉?曰:节用爱人,游、杨之说不同,孰为得耶?曰:互相发明而义各有当也。盖杨氏之说,胡氏发明之为尤详【胡氏曰:节用者爱人之本也。然爱人者其名覆众,故慕之而易道;节用者其事切已,故惮之而难行。徒以爱人之名▯于众,而不能以节用之实本诸已,则虽曰爱人而人终不蒙其爱矣】而游氏所讥,则申子、韩侯敝袴之说耳。

或问六章之说曰:程子、范、游、尹氏得之,但程子「本立而文自至者」失之太快耳。所谓「尽得孝弟然后读书」,亦曰「尽夫为子为弟者平日所当为之事耳」,非谓尽孝弟之道如所谓孝弟之至者然后可以读书也。若谢氏所谓「尽孝弟之」,则正谓孝弟之至,而其言过矣。必若是而后学文,则岂复有学文之日乎?范氏以「泛爱众」为「以所爱及所不爱」,谢氏以为「充其无害人之心」,皆非是。此但为泛爱众人而无忿疾忮害之心,若游氏所谓「处众而泛爱众人者」也,未尝遽及此也。此所谓「行有余力」,但谓行此数事而有余暇之力耳,而游氏去其「力」字,则亦若谢氏「尽孝弟之」云矣。夫是数者,终身由之而常患于不足,又何如而为有余乎?曰:他说如何?曰:谢氏以学文为游于艺,似亦太轻。程子以为读书,则凡所以讲乎先王之道以为修已治人之方者,皆在其中矣,岂特游于艺而已哉?杨氏以文学为余事,意亦类此。至于专以推其所为说,盖亦便于假借而不悟其所包之有不尽也。周氏语意亦若繁冗,然自「多识前言往行」以下则佳。若游氏之敷陈详尽,有以深防后世弃本逐末之弊,而苏氏之说又有以正近世好髙躐等之失,则尤读者所宜详味也【苏氏曰:孝弟仁信,本也。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此孔子所以教人也。盖曰:不贤者自是以寡过,而贤者自是以无所不至也。故曰「下学而上达」,虽孔子亦然。今之教人者不亦异乎?引之极髙,示之极深,未尝养之于学,游之于艺也,而遽告之矣。教者未必能,而学者未必信,则亦妄相从而已。少而习之,长而行之,务以诞相胜也。风俗之壊,必自此始矣】

或问七章之说曰:此章诸说大防略同,而程子、游、尹氏为优。惟「贤贤易色」当从旧说,盖孔子两言「未见好德如好色」,而中庸亦以逺色为劝,贤之事则古人之言,其以德色相为消长也,旧矣。范、谢之说于此为得,但范氏论好贤、色之优劣失之,而谢氏便以如好色为易色,亦非是。所谓如好色者,特孔子责人之缓辞,非以为既好色而且好德

译有人问道:“道”作为治理的原则是什么?回答说:“道”是治理的道理,是从执政者的心意方面来说的。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说‘治’呢?”回答说:“治”是指政教号令等治理的具体事务。孔子所说的“道”是指心意,而不是具体事务。如果像范氏那样,把鲁国由变乱到恢复正道作为“道”来解释,那么他的错误就已经很远了;到了本章末尾,他又以“使百姓富裕却来不及进行教化”来解释,那么他自相矛盾的地方就更严重了。游氏引用“引导”和“恬淡”的说法,似乎把“道”理解为引导的意思,然而这与孔氏的《书传》不合,难道是新创的义理吗?但是下文提到的五件事也不是引导之类的事,所以他的说法不能讲通。又问:“关于‘千乘之国’的解释,包氏和马氏谁更恰当呢?”回答说:“这个义理我曾经考察过,怀疑马氏的说法可以作为依据。因为按照马氏的说法,是八百家出一辆兵车;按照包氏的说法,是八十家出一辆兵车。一般一辆兵车,甲士和步兵合计七十五人,而且马匹、牛只、兵器、铠甲、粮食、干粮、草料等都要具备,恐怕不是八十家的力量所能供给的。然而这与《荀子·王制》的说法不同,怀疑孟子未曾完全见到分封爵位和土地的档案,只是根据传闻来说,所以不能没有小的错误。至于《王制》本来就不是夏、商、周三代的古书,它也没有足以依据的价值。”又问:“关于五件事的条目,各种说法中谁更恰当呢?”回答说:“程子、张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杨氏的说法曲折详尽;周氏以爱人为主,而将其他四件事作为先后次序,虽然不是本文的本意,但他的说法也很好。尹氏认为后世不能先于这五件事而做其他事,大概是秉承了程、张两位先生的意思,而且他的结尾部分尤其贴切。至于范氏则疏略而不贴切,谢氏认为子路‘何必读书’的话是对的,应当在本章中辩驳。他说:‘古人得到百里之地而称君,都能朝见诸侯,拥有天下,那么千乘之国也足以用心治理了’,这又好像是认为小国寡民本来不值得治理,只是因为治理它们的方法与治理天下相同,而治理的效果又能达到这样,然后才勉强去治理罢了。大概他平素的议论常有不屑于卑近之事的倾向,所以他的话多像这样。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他用来恭敬办事和爱护百姓的做法,难道是出于诚心吗?”又问:“关于‘节用爱人’,游氏和杨氏的说法不同,谁更恰当呢?”回答说:“他们互相阐发,义理各自都有恰当之处。因为杨氏的说法,胡氏阐发得尤其详细【胡氏说:节用是爱人的根本。但是爱人这个名称覆盖众人,所以人们羡慕它却容易偏离正道;节用这件事切近自身,所以人们畏惧它而难以实行。只凭爱人的名声在众人中流行,而不能以节用的实质根本于自身,那么虽然说是爱人,但人们终究不会受到他的爱护】而游氏所讥讽的,不过是申不害、韩非子关于破裤子的说法罢了。

有人问第六章的解释说:“程子、范氏、游氏、尹氏的说法都恰当,只是程子‘根本确立了,文采自然就会到来’的说法失之太快了。所谓‘完全做到了孝悌然后才去读书’,也只是说‘完全做到了作为儿子和弟弟平日所应当做的事罢了’,并不是说完全做到了孝悌的最高境界然后才可以读书。至于谢氏所说的‘完全做到了孝悌’,正是指孝悌的最高境界,而他的话说得过分了。如果一定要这样然后才学习文化,那么哪里还有学习文化的时候呢?范氏把‘泛爱众’解释为‘把所爱的人推广到所不爱的人’,谢氏认为是‘扩充其不伤害人的心’,都不对。这里只是说广泛地爱护众人而没有忿恨嫉妒伤害之心,就像游氏所说的‘处在众人之中而广泛地爱护众人’那样,并没有立刻达到那种程度。这里所说的‘行有余力’,只是说做了这几件事还有剩余的精力罢了,而游氏去掉了‘力’字,那就也像谢氏‘完全做到了孝悌’的说法了。这几件事,终身践行它们还常担心不够,又怎么能说是有余力呢?”又问:“其他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谢氏把学文解释为游习六艺,似乎也太轻视了。程子认为是读书,那么凡是用来讲求先王之道以作为修养自己、治理他人的方法的,都包含在其中了,哪里仅仅是游习六艺而已呢?杨氏把文学当作次要的事情,意思也与此类似。至于专门用‘推究其所为’来解释,大概是为了便于借代而不明白它所包涵的意义并不完全。周氏的语言意思也好像繁冗,但是从‘多识前言往行’以下就很好了。至于游氏的铺陈详尽,有足以深切防范后世抛弃根本追逐末节的弊端,而苏氏的说法又有足以纠正近世喜好高深、超越等级的过失,这就更是读者应当详细玩味的了【苏氏说:孝悌仁信,是根本。行有余力,才去学习文化,这是孔子教导人的方法。大概说:不贤的人因此减少过错,而贤人因此无所不至。所以说‘下学而上达’,即使是孔子也是这样。现在的教导人的人不也很不同吗?引导他们达到极高,展示给他们极深,未曾让他们在学问中培养,在六艺中游习,就立刻告诉他们了。教导的人未必能做到,而学习的人未必能相信,那么也只是盲目地跟随罢了。小时候学习它,长大了实行它,务必以虚妄相胜。风俗的败坏,必定从这里开始了】

有人问第七章的解释说:“这一章各种说法的大致轮廓差不多相同,而程子、游氏、尹氏的说法更优。只有‘贤贤易色’应当遵从旧说,因为孔子两次说‘没见过爱好德行像爱好美色那样的人’,而《中庸》也以远离美色作为劝诫,关于贤德和美色相互消长的说法,古人的言论已经很久了。范氏、谢氏的说法在这里是恰当的,只是范氏论述爱好贤德和爱好美色的优劣有所失误,而谢氏便把‘如好色’当作‘易色’,也不对。所谓‘如好色’,只是孔子责备人时的委婉之辞,并不是认为既然爱好美色而且爱好德行”

也。吕氏谓此所未学者文耳,质具而文不足,非所患也,此意亦疎。子夏所谓「未学」,岂特文而已乎?质具而文不足,特比之以文灭质者为愈耳。以为非所患而止于是焉,则亦非圣门之所许矣。子夏盖疾时人之不务本实,而徒事空言,且以为是非学者不能耳,然其言抑扬之间,若有过中之弊,故胡氏病之,而周氏亦以为有激而言,盖得之矣。范氏以本立质美言之,轻重之间似得其适,但语少倒耳。吕氏之说乃因子夏之言,而又过之者,读者于此亦不可以不察也。谢氐所谓「长幼必能有序,夫妇必能有别」者,既横溢而旁出,其曰「大舜为法,圣人生知」,则又失于过髙矣。杨氏尊贤亲亲之说巧矣,然子夏之言未必有此意也。必若其言,则上章所言之序,又何说以通之乎?

译吕氏认为这里所说的“未学”只是指文采罢了,本质具备而文采不足,并不是值得忧虑的,这种看法也是疏漏的。子夏所说的“未学”,难道仅仅指文采吗?本质具备而文采不足,只是比起那些文采掩盖了本质的人要好一些罢了。如果认为这不是值得忧虑的并就此止步,那也不是孔子门徒所认可的。子夏大概是痛恨当时的人不致力于根本和实质,却只从事空泛的言论,并且认为如果不是学者就不能做到这样,然而他的话在褒贬之间,似乎有超过中道的弊端,所以胡氏对此提出批评,而周氏也认为是他有所激愤才这样说,这大概是说对了。范氏从根本确立、本质美好来解释,在轻重之间似乎把握得恰当,只是语序有些颠倒罢了。吕氏的说法是顺着子夏的话,却又过分了,读者在这里也不可不加审察。谢氏所说的“长幼必定能有序,夫妇必定能有别”,既横生枝节而旁逸斜出,他说“大舜作为法则,圣人天生就知道”,则又失之于过高了。杨氏尊贤亲亲的说法很巧妙,然而子夏的话未必有这个意思。如果一定要像他所说的那样,那么上一章所说的次序,又用什么说法来贯通呢?

或问八章张子学则不固之说如何?曰:此盖古注旧说,而张子从之,但文势若有反戾而不安者。盖曰不重则不威,则当曰不学则固;若曰学则不固,则当曰重则有威。且学之为功,又岂止于不固而已哉?吕杨之说,盖亦如此,而杨氏所谓可与权者,则又过之。且以夫子之言推之,则学而后可与适道,适道然后可与立权,岂易遽言也哉?曰:范氏忠信之说如何?曰:是亦以内外为言,若程子之意者,但其以诚训忠,则为未精耳。程子诚忠之辨,见于第七篇之二十四章,考之则可见其得失矣。曰:吕氏以主为托者如何?曰:观上下文意,皆在已之事,恐其未应及此。且夫子所以对樊迟崇德之问者,亦云,而以徙义继之,则又如何而可通也?曰:谢氏以主忠信为不言而信如何?曰:是亦过髙而失之矣。然不独此而已,凡其所谓忠信者皆然。盖得于程子实理之云,而于其所谓以人言之者,则有所略而不察也。曰:谢氏所谓改过之说如何?曰:仁义者心之正也,不仁不义者行之失也。既不幸而陷于不仁不义矣,不知则已,既知之,则其可以惮改而不复于仁义之正乎?盖其理有所不得,则其心有所不安,故不容惮改以自弃于小人之域耳。非曰知其无常而后改之也。且如谢氏之言,则善之与恶势均体敌,而无宾主轻重之分,既可以忽然而为善,则亦可以暂时而为恶矣。盖其意急于劝勉而诱人之改过,而不知其言之失于轻也。曰:谢氏所谓此章非论生知安行如何?曰:圣人之言,皆为学者而言也。若生知安行,则固无所待于圣人之言矣,岂独此章而已哉?谢氏独以此章为非论生知安行者,则其于他章宜其每每过髙而失之也。且人之为过,亦有深浅,不必专以过而改为困而学之事,以其所引顔渊季路之事观之,亦自可见。盖此章之说,惟游氏为无病而杨氏取友改过之说亦善,详味之可见。曰不如已之说,程子周尹氏以为不忠信者,杨氏亦以为合志同方者,如何?曰此盖不欲自谓人不如已而生自满之心,且虑夫必胜已者而后友之,则胜已者又将视我为不胜已而不吾友耳。其意已善矣,然考之不详而虑之或过,则亦不得而不论也。盖人之贤否优劣,隐之于心则有凖则,非彼我好恶之私所能蔽也。故学者之心,虽不敢轻谓人不如已,然至于接人待物之际,或亲或疎,或髙或下,亦有不容以分别为嫌者。故于齿德之殊絶者则尊而师之,于贤于已者则尚而友之。其不若已者,虽不当就而求之以为吾友,然亦必有矜而容之,勉而进之。是皆理势之自然,非我之敢为自满,而亦未尝轻以絶人也。彼贤于我者,其视我者亦若是耳,又何自弃我为哉?且世之陋者之所以乐以不若已者为友者,其故亦可知己。盖乐于纵恣,故惮直谅者之正已而不敢亲;安于浅陋,故忌多闻者之少已而不肻问。至于尼庸嵬▯之流,则喜其可临而足以为髙;便僻佞柔之徒,则说其下已而足以自肆也。夫其所以定取舎者如是,是以贤智日逺,而所与居者无非厮役徒▯之人,虽有美才良质,亦且忽不自知,而堕于小人之归矣。是则圣人安得不一言以警之?然亦曷尝使之轻为自满而谓人莫已若也?苏氏之说盖得其略【苏氏曰:世之陋者乐以不已若者为友,则自足而日损,故以此戒之。是谓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如必胜已而后友,则胜已者亦不吾友矣】而谢氏所引申顔事亦甚善。

或问九章之说曰:「程子、游氏善矣。范氏慎字之说非是。其曰『使民勿倍勿忘』,亦非也。君子之慎终追逺,乃吾事所当然,吾心之不可已者,岂为教民而后为之哉?若谓曾子之行一于孝而及此,则为得之。谢氏之说于归厚之义无所当,且『归』字之义,正谓民归于厚耳。今曰『已德归厚』,似亦羡于文也。杨氏因归厚之文而引『惟民生厚,因物有迁』,以就夫反其生之说,则亦巧矣。然详曾子意,恐不如是之支也。尹氏盖总程子之说而改『大』为『事』,则失之矣。此外又有苏氏、洪氏之说,亦可观焉【苏氏曰:「略于丧祭,则

译有人问:关于第八章中“张子认为‘学则不固’”的说法,该如何理解?回答说:这大概是古注旧说,而张子沿用了它,但文势上似乎有矛盾而不安之处。如果说“不庄重就没有威严”,那么应当说“不学习就会固执”;如果说“学习就不会固执”,那么应当说“庄重就有威严”。况且学习的功效,又岂止于不固执而已呢?吕氏和杨氏的说法,大概也是如此,而杨氏所说的“可以权变”的观点,则又过分了。而且根据孔子的话推论,只有学习了之后才能适合大道,适合大道之后才能确立权变,这难道是轻易可以说的吗?

有人问:范氏关于“忠信”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这也是从内外两方面来说的,如同程子的意思,但他用“诚”来解释“忠”,则不够精当。程子对“诚”与“忠”的辨析,见于第七篇第二十四章,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得失了。

有人问:吕氏将“主”解释为“托”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观察上下文的意旨,都在讲自己的事情,恐怕不应该涉及这一点。而且孔子回答樊迟关于崇德的提问时,也是这样说的,接着又说“徙义”,那么又怎么能讲得通呢?

有人问:谢氏将“主忠信”解释为“不言而信”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这也是过高而失之偏颇。然而不仅仅如此,凡是他所说的“忠信”都是这样。大概他领悟了程子所说的“实理”,但对于程子所说的“从人的角度而言”的部分,则有所忽略而没有察觉。

有人问:谢氏关于“改过”的说法如何?回答说:仁义是心的正道,不仁不义是行为的过失。既然不幸陷入了不仁不义,不知道就算了,既然知道了,难道可以害怕改正而不回归到仁义的正道吗?大概是因为道理上有所不通,心里就会不安,所以不能害怕改正而自甘堕落于小人的境地。并不是说知道它没有常性然后才去改正。而且像谢氏所说的,那么善与恶就势均力敌,没有宾主轻重的区别,既然可以忽然为善,那么也可以暂时为恶了。大概他的本意是急于劝勉并诱导人改过,却不知道他的话失之轻率。

有人问:谢氏说这一章不是论述“生知安行”的说法如何?回答说:圣人的言语,都是为学者说的。如果是生知安行的人,本来就不需要等待圣人的言语,难道只是这一章如此吗?谢氏唯独认为这一章不是论述生知安行的,那么他在其他章节中应该常常过高而失之偏颇。而且人的过错,也有深浅之分,不必专门把知过能改当作困而学的事,从他所引用的颜渊、季路的例子来看,也可以明白。大概这一章的说法,只有游氏没有毛病,而杨氏关于择友改过的说法也很好,仔细体味就可以明白。

有人问:关于“不如己”的说法,程子、周尹氏认为是不忠信的人,杨氏也认为是志同道合的人,该如何理解?回答说:这大概是不想自称别人不如自己而产生自满之心,并且担心只有胜过自己的人才去结交,那么胜过自己的人又会认为我不如他而不与我结交。他的本意已经很好了,然而考察得不详细而考虑得或许过分,也就不能不加以评论。大概人的贤与不贤、优与劣,在心里是有标准的,不是彼此好恶的私心所能遮蔽的。所以学者的心,虽然不敢轻易说别人不如自己,但到了待人接物的时候,或亲近或疏远,或高或下,也有不能因为分别而嫌弃的情况。所以对于年龄和德行特别出众的人就尊敬并拜他为师,对于比自己贤能的人就崇尚并与他交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虽然不应当去接近并求取作为我的朋友,但也一定要有怜悯并包容他们,勉励并促进他们。这些都是情理势态的自然,不是我敢自满,也未曾轻易断绝与人交往。那些比我贤能的人,他们看待我也是这样的,又怎么会自我放弃呢?况且世上浅陋的人之所以乐于与不如自己的人为友,其原因也可以知道。大概是因为乐于放纵,所以害怕直谅之人纠正自己而不敢亲近;安于浅陋,所以忌恨多闻之人使自己显得不足而不肯请教。至于那些平庸鄙陋之流,则喜欢他们可以被凌驾而足以让自己显得高明;那些谄媚柔顺之徒,则喜欢他们顺从自己而足以让自己肆意妄为。他们决定取舍的原因是这样的,所以贤智之人日益远离,而与之相处的无非是厮役之类的人,即使有美好的才能和优良的资质,也会不知不觉地忽视自己,而堕落到小人的行列。这就是圣人怎么能不一句话来警示他们呢?然而也曾经让他们轻易自满而说别人都不如自己吗?苏氏的说法大概得其大概【苏氏说:世上浅陋的人乐于与不如自己的人为友,就会自足而日益减损,所以用这个来告诫他。这是说不因文字而损害词句,不因词句而损害意旨。如果一定要胜过自己的人才结交,那么胜过自己的人也不与我结交了】,而谢氏所引申的颜渊的事也很恰当。

有人问:关于第九章的说法,回答说:“程子、游氏说得很好。范氏关于‘慎’字的说法不对。他说‘使百姓不违背、不忘记’,也不对。君子慎终追远,是我们应当做的事,是我们心中不能停止的,难道是为了教化百姓才做的吗?如果说曾子的行为一贯孝顺而达到这个地步,那就对了。谢氏的说法对于‘归厚’的意义没有恰当之处,而且‘归’字的意义,正是说百姓归于敦厚。现在说‘自己的德行归于敦厚’,似乎也是文辞上的羡余。杨氏根据‘归厚’的文字而引用‘惟民生厚,因物有迁’,来迎合‘反其生’的说法,也很巧妙。然而详细考察曾子的意思,恐怕不像这样支离。尹氏大概是总括程子的说法而将‘大’改为‘事’,那就错了。此外还有苏氏、洪氏的说法,也可以参考【苏氏说:‘略于丧祭,则

背死忘生者众,而俗薄矣。」洪氏曰:「曾子之学以忠信孝弟为本,故其言如此】

译轻视死亡、忘记生存的人很多,而风俗就浅薄了。」洪氏说:「曾子的学问以忠信孝悌为根本,所以他的言论如此。」

或问:“夫子未尝求闻诸侯之政,而子贡有‘夫子求之’之说,何也?”曰:“此就子禽之言,借其‘求’字而反言之,以明夫子之未尝求。如孟子之言‘伊尹以尧舜之道要汤’也。若谓夫子欲闻其政而为是卑巽以求之,则失之矣。”杨氏以为圣人“求之在我”,正谓此病。又谓:“暴慢侈泰,人所忌嫉,则虽欲求之而不可得者,虽足以警夫如是之人,然其说之流,亦将有‘求容’‘患失’之耻,学者尤不可以不知也。”吕氏真以为求而人与之,则又甚矣。曰:“他说之得失奈何?”曰:“范氏之说,皆非所以言圣人。谢氏以为此一节论学成而光辉着见,亦非本旨。以为因是足以见之可也。其论圣人之容夸张廹急,而于文义之间多不暇择,如以‘温’为‘清和’之发之类,皆非是,细考之可见矣。”又与周氏皆引“吾其与闻之”为说,恐亦未然。此言“至于是邦”,则非其居鲁时矣。大抵此章说之善者,莫逾于程子,而胡氏亦有所发明也【胡氏曰:“几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彼既语夫子以政矣,未闻一君举国以聴其所为,然是亦可以为之兆也。而圣人一言不契,则委而去之,未尝屑就在济时行道之心虽笃,而未尝屈道以信身也】曰:“程子之训,五德二说不同,如何?”曰:“前说训其体之言也,后说推其用与效之言也。尹氏杂而用之,已失其旨。又于‘不侮无欲’之下,各以‘也’字系焉,其失愈甚矣。”

或问十一章之说曰:观志观行。范氏以为子观父之志行者善矣,然以文势观之,恐不得如其说也。盖观志而能承之,观行而能述之,乃可为孝,此特曰观而已,恐未应遽以孝许之也。且以下文「三年无改者」推之,则父之志行亦容或有未尽善者,正使实能承述,亦岂遽得以孝称也哉?谢、杨、周氏盖用旧说,而晁氏、洪氏之说亦当【晁氏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此观行之一节也。O洪氏曰:父没虽可以行其志,然改父之道于三年之中,则无爱亲之心,而其行亦不足观矣】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程子之说不明,范、杨、周氏为一说,谢、游、尹氏为一说,而小不同。盖尹氏得其用心之本,而游氏得其制事之宜,二说相须为不可易。意者程氏亦若尹氏之云也,谢氏则过之矣。夫孝子居丧思慕哀痛,则诚有不可堪者,然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岂有三年之乆视其父之所为有不可不改者,顾乃恍然惘然,如醉眠梦魇,而恬不知省,而可以为孝乎?范、杨、周氏之说,则所不改者乃子道也,非父道也。若以「于」字为言,则「于」之为字未见施之如此其重者。曰:必若尹、游之说,则夫子之言得无有所不尽者乎?曰:为人子者,本以守父之道,不忍有改为之心,至有所遇之不同,则随其轻重而以义制之耳。三年而改者,意其有为而言也。其不可改则终身不改,固不待言;其不可以待三年者,则又非常之变,亦不可以预言矣。善读者推类而求之,或终身不改,或三年而改,或甚不得已则不待三年而改,顾其所遇如何,但不忍之心则不可无耳。或曰:昔谢方明承代前人,不易其政,其必宜改,则以渐变之,使无迹可寻。为人子者,不幸而父之过有当必改者,以是为法,而隐忍迁就于义理之中,不亦可乎?曰:吾尝闻之师矣,以为此其意则固善矣,然用心每毎如此,即骎骎然所失却多,必不得已,但当至诚哀痛以改之而已,何必隐忍迁就之云乎?至哉!此言足以警学者用心之微矣。

或问:“小大由之”诸说不同,而皆属之下文,今独从程子而属之上文,何也?曰:以上文考之,既曰“礼之用和为贵”,则所谓“斯为美者”,皆指礼与和而言也。令若以为由礼,则上固云和是,岂得越和而指礼?且小大之事,正欲其一由于礼,岂有一由于礼而反至于不可行耶?若以为由和,则上之所谓和者,又未始离于礼也,亦不得遗礼而主和矣。且既曰“由和而有不可行”,则其曰“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者”,不亦重复之甚乎

译有人问:“孔子不曾探求诸侯的政事,而子贡却有‘孔子探求它’的说法,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顺着子禽的话,借用他的‘求’字反过来论述,以阐明孔子不曾探求。就像孟子所说‘伊尹用尧舜之道来要求汤’一样。如果说孔子想要听闻政事而采取谦卑顺从的态度去探求,那就错了。”杨氏认为圣人“探求在于自身”,正是针对这种毛病。他又说:“暴虐傲慢奢侈放纵,是人们所忌讳嫉妒的,那么即使想要探求也无法得到,这虽然足以警戒像这样的人,但这种说法的流弊,也将产生‘求取容身’‘患得患失’的耻辱,求学的人尤其不能不知道。”吕氏真认为探求而别人给予,那就更加过分了。问:“这些说法的得失如何?”回答说:“范氏的说法,都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谢氏认为这一节论述学问成就而光辉显著,也不是本旨。认为因此足以看见圣人是可以的。他论述圣人的容貌夸张急切,而在文义之间大多来不及选择,比如把‘温’解释为‘清和’的表现之类,都是不对的,仔细考察就可以看见了。”他又和周氏都引用“我大概听说了”作为解释,恐怕也不对。这里说“到了这个国家”,那就不是他居住在鲁国的时候了。大体上这一章解释得好的,没有超过程子的,而胡氏也有所阐发【胡氏说:“几个人没有看见圣人,如果不能看见;已经看见圣人,也不能遵循圣人。他们已经向孔子谈论政事了,没有听说一位君主举国听从他的作为,但这也可以作为征兆。而圣人一句话不契合,就舍弃而离开,不曾屑于留在济世行道之心虽然坚定,但从未委屈道义来显扬自身】。问:“程子的训释,五种德行两种说法不同,如何理解?”回答说:“前面的说法是解释其本体的言语,后面的说法是推演其作用与效验的言语。尹氏混杂使用,已经失去了主旨。又在他‘不侮无欲’之下,各自用‘也’字连接,错误更加严重了。”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解释说:观察志向观察行为。范氏认为子观察父的志向行为是好的,然而从文势来看,恐怕不能像他的说法那样。大概观察志向而能继承,观察行为而能叙述,才可以称为孝,这里只说观察而已,恐怕不应该立刻用孝来赞许他。而且从下文“三年不改变”来推究,那么父亲的志向行为或许也有不完美的地方,即使确实能够继承叙述,又怎么能立刻称为孝呢?谢、杨、周氏大概采用旧说,而晁氏、洪氏的说法也恰当【晁氏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这是观察行为的一节。洪氏说:父亲去世虽然可以实行自己的志向,但在三年之中改变父亲的道,就没有爱亲之心,而他的行为也不值得观察了】。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程子的说法不明确,范、杨、周氏为一说,谢、游、尹氏为一说,而小有不同。大概尹氏得到了用心的根本,而游氏得到了处理事务的适宜,两种说法相辅相成不可改变。大概程氏也像尹氏所说的那样,谢氏则过分了。孝子居丧思念哀痛,确实有难以忍受的情况,然而视力不清,听力不聪,行为不正,不知道悲哀,君子以此为病。哪有三年之久看着父亲所做的有不可不改变的,却恍惚茫然,像醉酒睡眠噩梦一样,安然不知反省,而可以称为孝吗?范、杨、周氏的说法,那么不改变的乃是子道,不是父道。如果把“于”字当作介词,那么“于”这个字没有见到用得如此重的。问:一定像尹、游的说法,那么孔子的话岂不是有所未尽吗?回答说:作为儿子,本来以坚守父亲的道,不忍心有改变的想法,至于遇到的情况不同,就根据轻重用义理来裁制罢了。三年而改变的,大概是有所指而言。那不可改变的则终身不改变,本来不用多说;那不可以等到三年的,又是非常变故,也不能预先规定了。善于读书的人推究类比而寻求,或许终身不改变,或许三年而改变,或许非常不得已则不等到三年而改变,看他所遇到的情况如何,只是不忍之心不可没有罢了。有人说:从前谢方明继承代前人,不改变他的政事,那必然适宜改变的,就用逐渐改变的方法,使没有痕迹可寻。作为儿子,不幸而父亲的过错有应当必须改变的,以此为法则,而在义理之中隐忍迁就,不也可以吗?回答说:我曾经听老师说过,认为这心意固然好,然而用心常常这样,就渐渐所失去的却很多,必不得已,只应当至诚哀痛来改变它罢了,何必说隐忍迁就呢?好啊!这话足以警戒学者用心的细微之处了。

有人问:“小大由之”各种说法不同,而都归属于下文,现在唯独跟随程子而归属于上文,为什么呢?回答说:从上文考察,既然说“礼的作用以和为贵”,那么所谓“这才是美好的”,都是指礼与和而言的。如果认为由礼,那么上文已经说和是对的,怎么能越过和而指礼呢?况且小大之事,正想要它们统一由礼,难道有一由礼而反而导致不可行的吗?如果认为由和,那么上文所说的和,又未曾离开礼,也不能舍弃礼而专主和了。况且既然说“由和而有不可行”,那么说“不用礼来节制也不可行的”,不是重复得很厉害吗

?若杨氏之意,则以“小大由和”为不知和而和者,与“小大虽能知和而和而不以礼节者”为两说。如其说虽足以巧免重复之弊,然“小大由之”一句,亦未见其必为由和也。故此章之说,惟程子为得之,而范、周、尹氏皆祖其说,盖亦不可易也。曰:若如范氏之说,则遂以乐为礼之用可乎?曰:“乐记”有之:“天髙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则其相为体用也,古有是言矣。曰:谢氏之说如何?曰:其论礼之有和者,善矣。盖曰礼之所以有是品节之详者,皆出于人心自然之节,圣人制礼,特使人由是以中其节,而非以人之所不欲者强之也。故行之虽或甚苦,而自有不失其和。若不本于此,而徒勉强于仪貌之间,则是徒礼而无和矣。此说盖得之,但其曰“为礼至于难从,则不若夷俟踞肆之愈”,则其抗激之弊,又有甚焉者耳。其论季氏之祭为有礼而无和者,亦恐未然。详礼家之说,正谓季氏之祭舒肆不肃,故迟缓至此。及子路为宰,而室事交乎戸,堂事交乎堦【室事者,祭时;堂事者,傧尸】则宗祝有司各供其事,而无前日之失。然则岂和不足之谓哉?请问杨氏之说?曰:本文之意,盖曰“礼之用以和为贵”耳。今曰“用和”,则既失其句读矣。又引“履和而至”以明“以和为贵”之义,恐亦非易意也。详“易”之文,盖曰“履之为卦,君臣上下各履其位而得其和者也。和则疑扵夷易,而非极至之义。然各得其所而不乱焉,则是乃所以为至也。其下八卦之说,其例皆然,不应独以和而至为和,而后不可以有加也。其下云云,则前已辨之矣。

译如果按照杨氏的意思,那么他将“小大由和”解释为不知和而强行求和,将“小大虽能知和而和而不以礼节者”解释为另一种情况,从而形成两种说法。他的这种说法虽然足以巧妙地避免重复的弊端,然而“小大由之”这一句,也看不出它必定是“由和”的意思。因此,关于这一章的解释,只有程子的理解是正确的,而范氏、周氏、尹氏都推崇他的说法,这大概也是不可更改的。问:如果按照范氏的说法,那么就可以把乐看作是礼的作用吗?答:《乐记》中有这样的话:“天高地卑,万物分散各异,于是礼制得以施行;水流不息,合同变化,于是乐就兴起了。”那么它们互为体用,古代就有这样的说法了。问:谢氏的说法怎么样?答:他论述礼之所以有和,是很好的。他说礼之所以有这些详尽的品级节次,都是出于人心自然的节度,圣人制定礼,只是让人通过它来符合这种节度,而不是用人们所不想要的东西去强迫他们。所以实行起来虽然有时很痛苦,但自然能不失其和。如果不以此为根本,而只是在仪容外表上勉强做作,那就是只有礼而没有和了。这种说法大体上是正确的,但他又说“如果行礼到了难以遵从的地步,那还不如夷俟踞肆那样随意自在更好”,这种偏激的弊病,反而更加严重了。他论述季氏的祭祀是有礼而无和,恐怕也不对。详细考察礼家的说法,正是说季氏的祭祀舒缓放肆而不严肃,所以才迟缓到这种地步。等到子路担任家宰,室内的事务交接在门口,堂上的事务交接在台阶上【室内的事务,指祭祀时的事;堂上的事务,指接待尸的事】,那么宗祝和有司各自做好自己的事,就没有了以前的失误。既然如此,怎么能说是缺乏和呢?请问杨氏的说法?答:原文的意思,大概是说“礼的作用以和为贵”罢了。现在说“用和”,就已经弄错了句读了。又引用“履和而至”来阐明“以和为贵”的意思,恐怕也不是《易经》的本意。详细考察《易经》的文字,大概是说“履卦,君臣上下各安守自己的位置而得到和。和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平易,而不是极至的意思。然而各得其所而不混乱,这正是所以称为至的原因。下面八卦的说法,其体例都是这样,不应该唯独把‘和而至’解释为和,然后就不能再增加了。下面的那些话,前面已经辨析过了。”

或问所谓约信而合宜则言必可践何也?曰:人之约信固欲其言之必践也。然其始也或不度其宜焉,则所言将有不可践者矣。以为义有不可而遂不践,则失其信;以为信之所在而必践焉,则害扵义。二者无一可也。若约信之始而又求其近扵义焉,则其言无不可践,而无二者之失矣。或曰:然则叶公所云复言非信者何耶?曰:此特为人之不顾义理,▯言而必复者,▯以开其自新之路耳。若信之名则正以复其言得之也。今不警其言不近义之差扵前,而责其复必其言之失扵后,顾与信之所以得名者而乱之,则亦矫枉过其直矣。诸家乃引之以释此句,以为信不近义则言有不必复者,是乃使人不度扵义而▯▯其言,以开诞谩欺伪之习,其弊且将无所不至,非圣贤所以垂世立教之旨也。曰:为恭而中节则能逺耻辱何也?曰:致敬于人固欲其逺于耻辱,然不合于节文则或过或不及,皆所以自取耻辱。惟致恭而必求其近于礼焉,则其可逺耻辱也必矣。或曰:先儒又有以为恭而近礼然后君子行之以逺耻辱,若非礼之恭则宁身被困辱而不为也,其说何如?曰:此其意善矣,然亦非有子之意也。有子之意本为谨其言行以防后患于未然之前,所谓言必虑其所终,行必稽其所弊者也,岂使人不戒于初而徐计之于己然之后,崎岖反侧如或者之言哉?曰:因是二者因不失所亲则为可宗何也?曰:信近义矣,恭近礼矣,而或失其所亲焉,则亦不足尚也。故必因此而又得其所亲,然后为可宗耳。杨氏之说盖如此。且此章前有孝弟谨信而亲仁之说,厚重忠信而友胜已之说,后又有不求安饱,敏行慎言而就正有道之说,其与此章之意亦相表里也。或曰:因犹依也,宗主也。言人欲有所依,必度其人之贤而后依之,则在我不失其所亲而彼亦可以为宗主矣。此说小异,而亦可通。更思之可也。曰:诸说不同者非一,其得失奈何?曰:程子四说,大率相似。其意盖曰:为信而言,终可复,则其信为近于义矣。为恭而能逺耻辱,则其恭为近于礼矣。因恭信而不失其近于礼义,则亦可宗矣。此文义固亦可通,但语意曲折,似稍费力。而逺耻辱之意,尤不分明。盖其本意固以为不合礼而自耻辱者,然于文未有所见,则安知不有苟为卑巽以求免乎耻辱者,而冀其得近于礼者耶?此由不先求近乎礼义,而俟其言之终可复,且既逺乎耻辱而后卜之,是以其说至于若是迂逺而难通也。张子信恭之说,已辨于前。可宗之说,盖亦类此。至引此章以蒙上章之义,则是将以复言逺耻可宗为和,而不复言不逺耻不失所亲为礼也。夫逺耻可宗之为和,可也。若以复言为和,而不复为礼,则无乃反其类之甚乎?吕氏上二句本张子说,而下一句自为一义,则尤迂晦而不通矣。谢氏复字之说,与上文信字殊不相干。恭近礼而逺耻辱之说,则得之矣。因不失其亲一句,与吕氏略相似,特可宗之云为少异耳。范、杨、周氏大意皆得之,而皆不免于小失。盖徒忧复言之害义,而不察乎有子之言,意之所重乃在乎不复之害信也。是以其大意虽若得之,而终未免近乎张子之说。至恭近于礼之说,则皆得之。但范、周所引“恭而无礼则劳”者为不切耳。杨氏推说两句,以及圣人理固如此。然圣贤之言本为学者而发,自与圣人不同。若必毎事如此推说,则亦不胜其费于辞矣。末句之说,惟杨氏为得。范氏既不可晓,而周氏又因程子之言,前固已论之矣。

或问十四章之说曰:「尹氏最善,范吕侯周氏说次之。但谨言之说,范吕皆以为耻躬不逮之意,侯氏又但戒于多言,则未尽圣人之意。夫所以谨于言者,岂徒为是二者而已哉?范氏就有道之说,似亦太轻。若论主善为师,固当如此,但非此章之旨耳。又引孔文子之好学以配孔顔,而叹知学者之鲜,则其轻重亦不伦矣。若文子之所谓学,则亦岂难知哉?且好学下问,自两事亦非以下问而得为好学也。侯氏以无字为非禁止之辞,是矣。其曰与不字不同,则不字亦非禁止之辞也。疑或有误字,不然

译有人问:所谓“约信而合宜,则言语必定能够兑现”,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人讲究诚信,本来希望自己的言语必定能够兑现。然而起初如果不衡量是否适宜,那么所说的话就会有不能兑现的情况。如果认为道义上不可行因而就不兑现,那就失去了诚信;如果认为诚信所在就必须兑现,那就有害于道义。这两种情况都没有一个是可取的。如果在讲究诚信的起初,又追求它接近道义,那么所说的话就没有不能兑现的,也就没有上述两种情况的过失了。有人问:那么叶公所说的“重复言语并不是诚信”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不过是针对那些不顾道义、轻率说话却必定要重复的人,用来为他们开辟自我改过的道路罢了。至于“信”这个名称,正是以重复言语而得来的。现在不警戒言语不接近道义这种起初的偏差,却责备重复必定兑现言语这种后来的过失,反而与“信”之所以得名的本义相混淆,那就是矫枉过正了。各家于是引用叶公的话来解释这一句,认为诚信如果不接近道义,那么言语就有不必重复兑现的情况,这是使人不衡量道义而轻率说话,从而开启虚妄欺骗的习气,其弊端将无所不至,这不是圣贤垂范后世、确立教化的宗旨。

有人问:做到恭敬而合乎法度,就能远离耻辱,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对人表示恭敬,本来希望远离耻辱,然而如果不合乎礼节的规定,就会要么过度要么不足,这些都是自己招致耻辱的原因。只有做到恭敬必定追求接近礼节,那么能够远离耻辱就必然了。有人问:先儒又有认为恭敬而接近礼节,然后君子实行它来远离耻辱,如果不是合乎礼节的恭敬,那么宁愿身体遭受困辱也不去做,这种说法怎么样呢?回答说:这种说法用意是好的,然而也不是有子的本意。有子的本意本来是谨慎言行,在祸患发生之前就加以防范,所谓说话必定考虑它的最终结果,行动必定考察它的弊端,哪里是让人在起初不警戒,而在事情已经发生之后慢慢计较,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辗转反侧呢?

有人问:因为这两点,因而不失去所亲近的人,就可以成为宗仰的对象,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说:诚信接近道义了,恭敬接近礼节了,然而如果失去所亲近的人,那也是不值得推崇的。所以必定因为这两点而又得到所亲近的人,然后才可以成为宗仰的对象。杨氏的说法大概就是这样。况且这一章前面有孝顺悌敬、谨慎诚信而亲近仁德的说法,厚重忠诚守信而结交胜过自己的人的说法,后面又有不追求安逸饱足、敏捷行动谨慎言语而向有道之人请教的说法,这些与这一章的意思也是相互呼应的。有人问:“因”是依靠的意思,“宗”是宗主的意思。说人想要有所依靠,必定衡量那个人的贤能然后依靠他,那么在我方不失去所亲近的人,而对方也可以成为宗主了。这种说法稍有不同,但也讲得通。再思考一下也可以。

有人问:各种说法不同,不止一处,它们的得失如何呢?回答说:程子的四种说法,大体相似。他的意思大概是说:做到诚信而言语最终可以兑现,那么这种诚信就接近道义了。做到恭敬而能远离耻辱,那么这种恭敬就接近礼节了。因为恭敬诚信而不失去接近礼义,那么也可以成为宗仰的对象了。这文义固然也讲得通,但语意曲折,似乎稍显费力。而且远离耻辱的意思,尤其不分明。大概他的本意固然认为不合礼节而自取耻辱,但在文中没有明确体现,那么怎么知道没有苟且卑顺以求免除耻辱,而希望得到接近礼节的人呢?这是由于不先追求接近礼义,而是等到言语最终可以兑现,并且已经远离耻辱之后才去推断,所以他的说法至于如此迂远而难以讲通。张子关于诚信恭敬的说法,前面已经辨析过了。关于可宗的说法,大概也类似这样。至于引用这一章来涵盖上一章的意思,那就是要把重复言语、远离耻辱、可宗作为“和”,而不重复言语、不远离耻辱、不失所亲作为“礼”了。远离耻辱、可宗作为“和”,是可以的。如果把重复言语作为“和”,而不重复作为“礼”,那岂不是完全颠倒了类别吗?吕氏前两句本于张子的说法,而下一句自为一义,那就更加迂曲晦涩而不通了。谢氏关于“复”字的说法,与上文“信”字毫无关联。恭敬接近礼节而远离耻辱的说法,则是正确的。因而不失去所亲近的人这一句,与吕氏的说法大致相似,只是“可宗”的说法稍有不同罢了。范氏、杨氏、周氏的大意都把握住了,但都不免有小失误。大概只是担忧重复言语有害于道义,而没有考察有子的话,意旨所重在如果不重复言语则有害于诚信。所以它们的大意虽然似乎把握住了,但最终难免接近张子的说法。至于恭敬接近礼节的说法,则都把握住了。只是范氏、周氏所引用的“恭而无礼则劳”不够贴切。杨氏推演这两句,以及圣人道理本来如此。然而圣贤的话本是为学者而发的,自然与圣人不同。如果每件事都这样推演,那也承受不了言辞的耗费了。最后一句的说法,只有杨氏把握住了。范氏的说法既不可理解,而周氏又依据程子的话,前面已经论述过了。

有人问第十四章的说法,说:“尹氏的说法最好,范氏、吕氏、侯氏、周氏的说法次之。但关于谨慎言语的说法,范氏、吕氏都认为是以自身做不到为耻的意思,侯氏又只是警戒多言,那就未尽圣人的意旨。之所以谨慎言语,难道仅仅是为了这两者吗?范氏关于向有道之人请教的说法,似乎也太轻率。如果论及择善而从、以善者为师,固然应当如此,但这不是这一章的宗旨罢了。又引用孔文子的好学来匹配孔子、颜回,而感叹懂得学习的人很少,那么他的轻重也就失当不伦了。至于孔文子所说的学习,那又哪里难懂呢?况且好学和下问,本是两件事,也不是因为下问而才算是好学。侯氏认为‘无’字不是禁止的辞语,是对的。他说与‘不’字不同,那么‘不’字也不是禁止的辞语。怀疑可能有错字,不然

则不可晓矣。周氏『贪之本也』一句未有所当,其他则皆善也。此外则胡氏及张敬夫之说亦善【胡氏曰:「食期饱,居期安,人之情也。而圣人之言如此,岂反人之情而强其所难?亦曰有志于学,则不当以此为念耳。食必求饱,居必求安,役役焉惟口体之奉而无所不至焉,其去于道也不亦逺乎?」O张敬夫曰:「世固有不徇物欲而勉于言行者,然其所学毫厘之差,则其所谓敏者有非所当敏,而所谓慎者有非所当慎,其弊有不可胜言者矣】若谢氏之说则过髙甚矣。不求安饱,本文亦谓志其大者而不留情于此耳,未遽及乎孔顔曾孟之事也。孟子五鼎乃谓其丧祭之礼,非若主父偃所谓五鼎食也。其论敏慎大意既不的当,而务为夸张隠秘,使人不可晓。然以其后改之说考之,则所谓敏者可见。又以其平日之言推之,则所谓谨者又不过曰出辞气而已耳。若但如此,则胡为其不直言之而必为是枝蔓之辞乎?然夫子敏谨之云,恐亦未遽及此也。就「有道而正焉」亦方语夫学者求师取友之时耳。「顔孟之云」乃其终身事业之所就,岂遽责之于此时哉?杨氏引「终日不违,求其放心」等语,以明不求安饱之说,亦大过矣。夫未得有道而正焉,则未知其何以为仁而志之,如此其切,已能从事于仁,如此其切,则又何为方且就正于人,而考其是非哉?大凡此章本意,且为学者大槩立志修身、求师取友而言,而诸公推之大过,以至于此,其亦误矣。孟子所谓“不敢不饱”者,乃晋平公食于亥唐之家,不敢以其尊贵而略贤者之礼耳,非亥唐之食而饱也。杨氏所引,似亦误矣。

译这就无法理解了。周氏“贪欲的根本”这一句没有恰当的依据,其他方面则都是好的。此外,胡氏和张敬夫的学说也很好【胡氏说:“吃饭希望吃饱,居住希望安稳,这是人之常情。而圣人的言论如此,难道是违背人之常情而勉强人们做难以做到的事吗?只是说有志于学问,就不应当把这些放在心上罢了。吃饭必定追求吃饱,居住必定追求安稳,忙碌奔波只为满足口腹身体的享受而无所不至,这样离道不也就很远了吗?”O张敬夫说:“世上固然有不顺从物欲而在言行上勤勉的人,然而他们的学问稍有毫厘之差,那么他们所谓敏捷的地方就有不该敏捷的,所谓谨慎的地方就有不该谨慎的,其弊端多得说不完】如果谢氏的学说则过于高深了。不求安稳温饱,原文也是说志在大的方面而不把情意留滞在此罢了,并没有立刻涉及到孔子、颜回、曾子、孟子的事迹。孟子所说的五鼎,是指他丧葬祭祀的礼仪,不像主父偃所说的五鼎食那样。他论述敏、慎的大意既然不恰当,又刻意追求夸张隐晦,使人无法理解。然而用他后来修改的说法来考察,那么所谓“敏”就可以明白了。又用他平日的言论来推究,那么所谓“谨”也不过是说说话吐气罢了。如果仅仅如此,那么他为什么不直说而一定要用这些枝蔓的言辞呢?然而夫子所说的敏、谨,恐怕也没有立刻涉及到这个程度。就说“有道而正焉”,也只是谈到学者求师取友的时候罢了。“颜孟之云”是他终身事业所成就的,怎么立刻在这个时候就要求他呢?杨氏引用“终日不违,求其放心”等话,来阐明不求安稳温饱的说法,也太过分了。如果没有得到有道之人来匡正,那么还不知道如何为仁而立志,如此迫切,已经能够从事于仁,如此迫切,那么又为什么还要向人请教,来考察是非呢?大体上这一章的本意,只是为学者大概地立志修身、求师取友而言,而各位先生推演得太过分,以至于这样,这也算是错误了。孟子所说的“不敢不饱”,是指晋平公在亥唐家中吃饭,不敢因为自己的尊贵而忽视贤者的礼节罢了,并不是亥唐吃饭吃饱了。杨氏所引用的,似乎也是错误的。

或问:“何以知无谄无骄之为子贡质其学也?”曰:“常人贫则必谄,富则必骄,今能若此,则可为有志而能自强矣。子贡虽未免于货殖,然以其志之所存,与其学之所至,庶乎其不谄不骄者,故以质之夫子而审其浅深也。”曰:“然则切磋▯磨之别,其详可得闻乎?”曰:“古之工事不可考也,以今言之,则治骨角者,切以刀,磋以鑢;治玉石者,▯以锥,凿而磨以沙石也。大抵切▯成形,磋磨入细,以理推之,古今当亦不相逺耳。”曰:“《大学》之传亦引此诗,而以道学自修释之,今诸家引为此章之说,而子不然,何也?”曰:“古人引诗,断章取义,姑以发已之志而已,或疎或密,或同或异,不能齐也。彼传所释,盖亦以精粗为言,然于诗文则磋▯二字有不协者,今必引以释此,不亦拘之甚哉?”曰:“然则苏氏之释亦若此矣,子剽其说而没其名,何耶【苏氏曰:“磋者,切之至者也;磨者,▯之详者也。切之可矣,而复磋之;琢之可矣,而复磨之。君子之学也,欲其见可而不止也。往者,其己言者也;来者,其未言者也。子贡言‘贫而无谄,富而无骄’,此之所谓可者,盖贫则防其谄也,富而防其骄也,纷纷乎自防之不给。孔子曰:‘贫而乐,富而好礼。’夫贫而乐,虽欲谄不可得也;富而好礼,虽欲骄亦不可得也,岂不贤于彼二言哉?然亦未可以为至也。自是而上,见可而不止,则必有至焉者矣。子贡得是二言而识其所未言者,故孔子予之】曰:“苏氏之说,于文意最为得之,吾之说诚不异乎彼矣,然其大旨则有不同焉者,故不得据以为说也。盖彼谓‘乐而好礼’未足为至,自是而不已,则是将有至焉者矣;而吾谓以贫富而为言,则至于乐与好礼而无以加矣。夫苏氏之意,岂以为将有忘乎贫富者然后为至耶?此老佛之余,而非孔子之意矣。故胡氏非之曰:‘贫而乐,非顔子不能;富而好礼,非周公不能。’”夫子所以诱掖子贡者,髙矣,犹以为未至,则孰可以为至者耶?其说当矣。曰:诸说大防,则皆异乎子之云矣。其亦有可论者耶?曰:无谄无骄,程叔子以为能处其分,与伯子所论乐与好礼互相发明者,皆善矣。然以乐与好礼为随贫富所治,叔子亦以为能自修,则似皆未安也。夫好礼以为修治可也,乐则岂修治之谓耶?周尹氏以为非自修不能者,其说若可通矣,然于其“斯之谓与”者,又有所不协。范、杨氏与周尹同,而以道学自修分属乐与好礼而言,则又加密矣。然其所不协者,终亦不能以强协也。谢氏以问学成德为言,亦仿《大学》程子之意,乃必以成徳易夫自修,则固知夫贫乐之非自修所及而避之也。其论问学成德之不同,则亦有未尽者。夫子之意,本但以无谄无骄仅为能处其分,而未有以进于道。若乐而好礼,则其造道入德之深,有非前人之所及耳。非必以接于人而后见者为不足,求于已而自得者为有余也。况不谄之士,岂必皆出于人?而不骄之士,亦岂必皆出于吝哉?周氏之说,盖必类夫谢氏“物我”之云,然因人不为之说,则又益疎矣。至于告往知来,其说亦多不通。如程子说,则子贡第能咏叹夫子之言,未有以见其知来者;如范、杨、尹氏说,则反若告往而知来者;如谢氏说,则子贡第能形容夫子所言之阶级,亦未有以见其知来也。大抵此章诸说,皆不得其文义,故说虽精而终有不合也。若范氏以为外有余而内不足,故以无谄无骄为善,亦非是。使子贡而果不免于如此,则亦不足以知无谄无骄之为美者矣。吕氏之说,不见于《语解》,而见于文集,岂其少时未定之论也与?此外则曾氏、张敬夫之说,亦有可观者【曽氏曰:以贫故无谄,以富故无骄,贫富之道耳。乐非以贫,好礼非以富,出于情性,而贫富不能解也。O张敬夫曰:安于无谄无骄,而不知进学,固未足贵。而所谓无谄无骄者,学者亦非可忽也。居贫而有一毫求之之意,居富而有一毫自恃之心,皆谄与骄也。此病未除,而曰吾乐与好礼,未之闻也。

译有人问:“凭什么知道‘无谄无骄’是子贡的资质,而孔子以此考察他的学问呢?”回答说:“普通人贫穷就一定会谄媚,富有就一定会骄傲,现在子贡能做到这样,就可以认为他是有志向且能自我强勉的人了。子贡虽然未能完全摆脱经商逐利的影响,但凭借他所持有的志向,以及他学问所达到的境界,大概能做到不谄媚不骄傲,所以孔子用这个来考察他,以审察他学问的深浅。”又问:“那么‘切磋’与‘琢磨’的区别,能详细说说吗?”回答说:“古代的工艺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用现在的话来说,加工骨角,用刀切割,用锉刀磋磨;加工玉石,用锥子钻孔,再用砂石打磨。大体上,切割和钻孔是为了成形,磋磨是为了精细,按理推断,古今应当也不会相差太远。”又问:“《大学》的传文也引用这首诗,并用道德学问的自我修养来解释它,现在各家都引用它来解释这一章,而您却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呢?”回答说:“古人引用诗句,往往是断章取义,暂且用来抒发自己的志向罢了,有的疏略有的严密,有的相同有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大学》传文所解释的,大概也是从精粗的角度来说,但对于诗文而言,‘磋’‘琢’二字与上下文并不协调,现在一定要引用它来解释这一章,不是太拘泥了吗?”又问:“那么苏氏的解释也类似这样,您剽窃他的说法却隐去他的名字,为什么呢【苏氏说:‘磋,是切割的极致;磨,是雕琢的详尽。切割可以了,还要再磋;雕琢可以了,还要再磨。君子的学问,希望他见到可取之处就不停止。‘往’,是指已经说过的;‘来’,是指还没有说过的。子贡说‘贫穷而不谄媚,富有而不骄傲’,这就是所谓的‘可’,大概是贫穷时防止自己谄媚,富有时防止自己骄傲,忙着自我防范还来不及。孔子说:‘贫穷而快乐,富有而好礼。’贫穷而快乐,即使想谄媚也做不到;富有而好礼,即使想骄傲也做不到,这难道不比那两句话贤明吗?然而也不能认为是最高境界。从此再往上,见到可取之处而不止步,那么一定有更高的境界了。子贡得到了这两句话,并认识到孔子还没说出的意思,所以孔子赞许他】”回答说:“苏氏的说法,在文意上最为贴切,我的说法确实与他不同,但主旨却有不同之处,所以不能依据他的说法。大概他认为‘乐而好礼’不足以称为最高境界,从此不停止,那么将有更高的境界;而我认为就贫富而言,到了‘乐’与‘好礼’就没有可再增加的了。苏氏的意思,难道认为只有忘掉贫富的人才是最高境界吗?这是老庄、佛教的余绪,而不是孔子的本意。所以胡氏批评他说:‘贫穷而快乐,不是颜回做不到;富有而好礼,不是周公做不到。’孔子用来诱导、帮助子贡的境界,已经很高了,还认为没有达到最高,那么谁能达到最高呢?胡氏的说法是恰当的。”又问:“各家的说法大体上都与您的不同,其中也有值得讨论的吗?”回答说:“无谄无骄,程叔子认为是能够安守本分,与伯子所论述的‘乐’与‘好礼’互相阐发,都很好。但把‘乐’与‘好礼’看作是随着贫富状况而治理的,程叔子也认为是能够自我修养,这似乎都不妥当。把‘好礼’看作是修养治理是可以的,但‘乐’难道是修养治理的意思吗?周尹氏认为不是自我修养做不到的,他的说法似乎可以讲通,但对于‘斯之谓与’这句话,又有所不协调。范氏、杨氏与周尹氏相同,而用道德学问的自我修养分别归属于‘乐’与‘好礼’来说,那就更加严密了。但他们不协调的地方,终究也不能强行协调。谢氏以问学成就德行为说,也是模仿《大学》程子的意思,却一定要用‘成德’替换‘自修’,这固然知道‘贫乐’不是自我修养所能达到的而加以回避。他论述问学与成德的不同,也有未尽之处。孔子的本意,原本只是认为无谄无骄仅仅是能够安守本分,而没有进一步进入道的境界。如果说是‘乐而好礼’,那么他进入道、成就德的深度,就不是前人所能达到的了。并不是说接引别人后才显现的就不够,自己求得而自得的就有余。况且不谄媚的人,难道一定都出于别人的教导吗?不骄傲的人,难道一定都出于吝啬吗?周氏的说法,大概必定类似于谢氏‘物我’的说法,但因为别人没有这样解释,那就更加疏远了。至于‘告往知来’,那些说法也有很多不通的。如程子的说法,那么子贡只是能够咏叹孔子的话,没有表现出他‘知来’;如范氏、杨氏、尹氏的说法,反而像是子贡‘告往而知来’;如谢氏的说法,那么子贡只是能够形容孔子所说的等级,也没有表现出他‘知来’。大体上这一章的各种说法,都没有得到文义的真旨,所以说法虽然精妙,但最终有不合之处。如果范氏认为外表有余而内心不足,所以把无谄无骄看作善,也不是对的。假使子贡果真不免于这样,那么也不足以知道无谄无骄是美善的了。吕氏的说法,不见于《论语解》,而见于文集,难道是他年轻时未定的言论吗?此外,曾氏、张敬夫的说法,也有值得观看的【曾氏说:因为贫穷所以无谄,因为富有所以无骄,这是贫富的道理。快乐不是因为贫穷,好礼不是因为富有,出于性情,而贫富不能解除。张敬夫说:安于无谄无骄,而不知道进修学问,固然不值得珍视。而所谓的无谄无骄,学者也不可忽视。处于贫穷而有一丝求取的意思,处于富有而有一丝自恃的心,都是谄媚与骄傲。这种毛病没有除去,却说我能快乐和好礼,我没有听说过】

必也无谄无骄,而后乐与好礼可得而进焉。又不可以不知也】

译务必做到不谄媚、不骄横,然后乐于行善、喜好礼仪的君子才能被引进来。这又是不可不知的。

或问十六章之说曰:「尹氏善矣,范、杨亦佳。但知人之说,二家各得其一偏。而范氏未有不知之云。杨氏求为可知之说,则非此章之所指矣。吕氏充知有命之说,皆非至论。谢氏之说,既非本文意,而又不免骄吝之私,亦犹其首章不愠之云也。侯、周氏上句似范氏,下句似吕、谢,皆已辨于前矣。」

  四书或问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巻七

  宋 朱子 撰

  论语

  为政第二【凡二十四章】

或问北辰之为枢何也?曰:天圆而动,包乎地外;地方而静,处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乎地上,半绕乎地下,而左旋不息。其枢纽不动之处,则在乎南北之端焉。谓之极者,犹屋脊之谓极也。然南极低入地三十六度,故周囘七十二度常隠不见;北极髙出地三十六度,故周囘七十二度常见不隠。北极之星,正在常见不隠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而不动。其旁则经星随天左旋,日月五纬右转,更迭隠见,皆若环绕而归向之。知此,则知天枢之说,而圣人所以取譬者,亦可见矣。谢氏以为,以其所建周于十二辰之舎,则是北斗非北辰也。曰:诸说如何?曰:程子、张子、范尹得之,吕氏意亦谨严,但所以语夫德者,则粗矣。谢氏由误认北辰为北斗,故有无为而为,推吾所有之说,甚失圣人取譬之本旨。杨氏所谓中心守正,周氏所谓居中不移,似皆便以居其所为有德之譬,亦恐未然。详圣人之意,但以为有德然后能无为而天下归之,如北辰之不动而众星拱之耳,非以北辰为有居中之德也。二家又皆以中而不迁,有定次而不移,故谓之辰,亦恐非是。辰盖天象之名耳。

或问二章之义,曰:程子、范氏正矣。曰:或谓《诗》三百篇,虽有美恶怨刺之不同,然皆发乎情而止乎礼义者也,此其所以为“思无邪”者与?曰:此《诗序》之言也。然愚尝窃有疑焉。夫变风郑卫之诗,发乎情则有矣,而其不止乎礼义者,亦岂少哉?或曰:然则夫子删《诗》,何取于此而不之去也?曰:夫子之存之也,特以见夫一时之事,四方之俗,使读者考焉以监其得失,而心得以卒归于正焉尔,非尽以为合于礼义而使人法之也。曰:是亦安知其非当时贤者所作,以刺夫为此之人?故其言虽邪,而义则不害其为正乎?曰:《诗》虽或主于谲谏,然其讥是人也,亦必优游含蓄,微示所以讥之之意,然后其人有以觉悟而惩创焉。若但探其隠匿而播扬之,既无陈善闭邪之方,又无恳切讽谕之诚,则正恐未能有益于其人,而吾之言固已堕于媟慢刻薄之流,而先得罪于名教矣。夫子亦何取乎尔哉?曰:然则《诗》之不正者多矣,又可以“思无邪”之一言而尽断之耶?曰:吾固言之矣,圣人之意,固将使人考焉以监其得失,而心得以卒归于正尔,非欲使人习焉而效其所为也。则其为义,夫亦岂不卒归于“思无邪”之一言耶?或又曰:然则“思无邪”之一言者,其读《诗》之法耶?曰:夫子所谓“一言以蔽之”者,非谓是也。然诚能是也,则治心修身,读书穷理,无适而不可,又岂但读《诗》之法而巳哉?曰:诸说如何?曰:大旨则皆失之,而就其中又有甚可疑者。如谢氏专以先王之泽为言,而其所引之诗不过“怨而不怒”之一端耳,其于夫子特举“思无邪”之一言以警学者于思虑隠微之际者,亦太疎而不近矣。杨氏所以辨苏氏者善矣,然谓《诗》皆出乎国史,则序《诗》者固已失之,而杨氏又因荆舒新义之说,以国史为国人之文胜者,则其失愈逺矣。其后所着《三经义辨》,盖尝辨之,岂为此说之时其尚论有未定者,与周氏专以美刺为言,其失近于谢氏、尹氏主于删诗而言,以为凡夫子之所取者,皆思无邪之言也,是亦不考于诗而已矣。

或问三章之说曰:「杨侯周氏得之。但杨说以为有德礼则刑政在其中者,意则甚善,而微有异乎此章之意。不若周氏之得其本防也。侯氏以道为治于政,犹可通于德,则无所当矣。范、吕、谢、尹氏皆以苟免为言,殊失文意。盖所谓免,

译有人问第十六章的解说,回答说:“尹氏的解说很好,范氏和杨氏的解说也不错。但在‘知人’这一说法上,这两家各只得到了一方面的道理。而范氏没有提到‘不知’的情况。杨氏追求‘可知’的说法,则不是本章所指的了。吕氏扩充‘知有命’的说法,都不是极精到的议论。谢氏的解说,既不符合本文的意思,又难免有骄傲吝啬的私心,这也像他在首章解说‘不愠’时那样。侯氏、周氏的上句似乎像范氏,下句似乎像吕氏、谢氏,这些在前面都已经辨析过了。”

《四书或问》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七

宋 朱子 撰

《论语》

为政第二【共二十四章】

有人问:北辰作为天枢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天是圆的且在运动,包裹在地的外面;地是方的且静止,处在天的中间。所以天的形状,一半覆盖在地上,一半环绕在地下,并且向左旋转不停。那枢纽不动的地方,就在南北的两端。称之为“极”,就像屋脊称为“极”一样。然而南极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所以环绕的七十二度常常隐藏看不见;北极高出地面三十六度,所以环绕的七十二度常常显现不隐藏。北极的星,正处在常现不隐的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位而不移动。它的旁边则是经星随着天向左旋转,日月五星向右旋转,交替隐藏显现,都好像环绕着它而归向它。知道了这些,就明白了天枢的说法,而圣人用来作比喻的原因,也就可见了。谢氏认为,因为北斗所建周行于十二辰的舍位,所以北斗不是北辰。问: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张子、范氏、尹氏得到了真意,吕氏的意思也很严谨,但他用来论述德行的地方,则显得粗略了。谢氏因为误认北辰为北斗,所以有“无为而为,推吾所有”的说法,大大失去了圣人取譬的本旨。杨氏所说的“中心守正”,周氏所说的“居中不移”,似乎都直接把“居其所”作为有德的比喻,恐怕也不对。详细考察圣人的意思,只是认为有德行然后能够无为而天下归附,就像北辰不动而众星环绕它一样,并不是把北辰作为有居中之德的比喻。这两家又都认为因为居中而不迁移,有固定的次序而不移动,所以称为“辰”,恐怕也不是这样。“辰”大概是天象的名称罢了。

有人问第二章的意义,回答说:程子、范氏的解说正确。问:有人说《诗经》三百篇,虽然有美、恶、怨、刺的不同,但都发乎情而止乎礼义,这就是它被称为“思无邪”的原因吗?回答说:这是《诗序》的话。但我曾经私下对此有疑问。那些变风中的郑、卫之诗,发乎情是有的,但不止于礼义的,难道少吗?问:那么孔子删《诗》,为什么保留这些而不去掉呢?回答说:孔子保留它们,只是用来显示当时的事态和各地的风俗,让读者考察它们以鉴戒得失,从而使心得以最终归于正道,并不是认为它们全都合乎礼义而让人效法。问:这又怎么知道它们不是当时贤者所作,用来讽刺做这些事的人呢?所以它们的话虽然邪,但意义却不害其为正呢?回答说:《诗》虽然有时主张委婉劝谏,但它在讥刺某人时,也必定优游含蓄,微微显示讥刺的意思,然后那个人才能觉悟并受到惩戒。如果只是探求其隐秘并宣扬它,既没有陈善闭邪的方法,又没有恳切讽喻的诚意,那么恐怕不仅对那个人没有益处,而且我们的话本来就已经堕入轻慢刻薄的流弊,而先得罪于名教了。孔子又怎么会取用这样的做法呢?问:那么《诗》中不正的很多,又可以用“思无邪”这一句话来完全断定吗?回答说:我本来就说过了,圣人的意思,本来就是让人考察它们以鉴戒得失,从而使心得以最终归于正道,并不是想让人习惯并效法他们的行为。那么它的意义,难道不最终归于“思无邪”这一句话吗?又有人问:那么“思无邪”这一句话,是读《诗》的方法吗?回答说:孔子所说的“一言以蔽之”,不是指这个。但确实能做到这样,那么治心修身,读书穷理,没有哪里是不可以的,又岂止是读《诗》的方法而已呢?问: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大体宗旨都失去了真意,而在其中又有非常可疑的地方。比如谢氏专门以先王的恩泽来说,而他所引用的诗不过“怨而不怒”这一端罢了,对于孔子特意举出“思无邪”这一句话来警示学者在思虑隐微之际,也太疏远而不切近了。杨氏用来辨析苏氏的说法很好,但他说《诗》都出于国史,那么作《诗序》的人本来就已经错了,而杨氏又因为荆舒新义的说法,把国史当作国人文辞胜出的作品,那么他的错误就更远了。他后来所著的《三经义辨》,曾经辨析过这个,难道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议论还没有确定吗?周氏专门以美刺来说,他的错误接近谢氏;尹氏主张删诗来说,认为凡是孔子所取的,都是思无邪的话,这也是不考察《诗》罢了。

有人问第三章的解说,回答说:“杨氏、侯氏、周氏得到了真意。但杨氏的说法认为有德礼则刑政就在其中,意思很好,但稍微不同于本章的意思。不如周氏得到了本章的本旨。侯氏以道为治于政,还可以通于德,则没有恰当的了。范氏、吕氏、谢氏、尹氏都以苟免来说,完全失去了文意。大概所谓免,

正以其革面而不敢为非,真有以免于罪戾耳,岂冐犯不义以至于犯上作乱而脱漏宪网,以幸免于刑诛之谓哉?若以说专任政刑之弊,其流必至于此,则可矣。吕氏谓先治内以格其非心,亦非此章之意。盖与范氏皆有废置政刑而专任德礼之意,恐董子所谓承天意以从事者,亦不至如是之偏也。谢氏所谓先后表里者,则庶几得之矣。」

译正是因为他们改变了外表而不敢做坏事,真正得以避免罪过罢了,难道是冒着触犯不义的风险,以至于犯上作乱而逃脱法律制裁,从而侥幸免于刑罚杀戮的意思吗?如果说专门依赖政令刑罚的弊端,其流弊必然达到这种地步,那倒是可以的。吕氏所说的先治理内心以纠正其邪念,也不是这一章的本意。因为吕氏和范氏都有废弃政令刑罚而专门依赖道德礼教的倾向,恐怕董仲舒所说的顺应天意来行事,也不会偏颇到这种地步。谢氏所说的先后表里关系,则差不多把握住了要领。

或问大学之道,何道也?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其说具于《大学》之篇矣。曰:圣人生而知之,其必十有五而后志于学,何也?曰:程子以为夫子立法以勉进后人之辞,是也。杨、周、尹氏盖守其说,特周氏血气之说无所当,而所谓知所向者为大轻耳。盖其于此章通以血气为言,而语皆轻,至于下文两节,则意愈疎,而言愈轻也。张子以为圣人之学真有次第,而自志学之年,固己明道,因以为天巳定,而所以为天不穷,譬之则恐其理之不通也。盖圣人生知安行,浑然天理,固不应年十有五乃志于学,其后不应又必累年而后一进也。若天之无穷,则自古至今,曷尝见其加益而有所进哉?其不得引以为比,明矣。谢氏以为圣人为童子时,已知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妙,特行之未熟,故必由志学而渐进,盖亦近乎张子之说。若如其言,则是圣人之所以为圣,固有徒生知而不能安行者,虽或不思而得,而未至于不勉而中也。然则所谓自诚而明者,又何必圣人而后可以当之乎?其曰生知,非物物而知之,有所未知,亦当学而知之,则程子尝言之矣。然所未知者不过指夫名器事物之间,非以为义理之本原,亦待学而后知也。又曰安行,非物物而安之,有所未安,亦当学而安之,则是圣人之义理物欲犹未免交战乎胸中也,而可乎哉?至于范氏以为圣人有与人异者,而又有与人同者,则其说依阿两可而不可晓矣。吕氏不言圣人学者之分,其意殆亦若张子之云。其以信有诸已为志学之说,则非孟子本文之意,意者其曰信知善之固有于我云尔。此以学者言之则无不可,若以圣人言之则亦误矣。曰:所谓立者,何也?曰:自志乎学,积十五年进修持守之功,而其所立之地确然坚固,物莫能摇也。程子、吕、谢之说得之,至于张子。范氏必以礼言,则少拘矣。张子所谓“器于礼以成性,而非强立之谓”,则又必以为圣人之事,而极其言之过也。曰:“所谓不惑者,何也?”曰:“既立矣,加以十年玩索涵养之功,而知见明彻,无所滞碍也。”盖于事物之理,几微之际,毫厘之辨,无不判然于胷中,若程子、张子、范、吕、谢氏之说是也。但范氏引孟子“不动心”为比,似亦小差。盖曰“不惑而后能不动心”则可耳。曰:“所谓天命者,何也?”曰:“无所疑惑,而充积十年所知益精,所见益彻,而至于是也。”盖天道运行,赋与万物,莫非至善无妄之理而不已焉。是则所谓天命者也。物之所得,是之谓性;性之所具,是之谓理。其名虽殊,其实则一而已。故学至于不惑,而又进焉,则理无不穷,性无不尽,而有以知此矣。曰:“然则程子之直以穷理尽性言之,何也?”曰:“程子之意,盖以理也、性也、命也,初非二物而有是言耳。”夫三者固非二物,然随其所在而言,则亦不能无小分别。盖理以事别,性以人殊,命则天道之全,而性之所以为性,理之所以为理者也。自天命者而观之,则性理云者,小徳之川流;自性者而观之,则天命云者,大徳之敦化也。故自穷理尽性而知天命,虽非有渐次阶级之可言,然其为先后,则亦不能无眇忽之间也。亦犹不惑之与不动心,虽其相去不能以发,然以此训彼,则有所未可耳。周氏之说,盖亦放此。然以孟子“知性则知天”者验之前说,益明白矣。曰:“他说奈何?”曰:“程子所谓‘生而知之者’当矣。若张子所谓‘知天之命’则过也。范氏‘学易’之云,尤无所。”谓吾于本章已略记所闻矣。谢氏所谓“理之所自来,性之所自出”,又似以理性与命真为二物。其曰“与之无间”,则又有张子“至命”之嫌,而非知之所能及矣。其曰“与道为二者”,犹此意也。杨氏所论,“世人皆知穷达有命,而信之不笃,乃其知之未至者得之矣。”然又以为孔子所知殆不止比?则未知其所止,果何谓也?但以为穷达之命耶?则所知云者,又若别有所属;以为赋受万物之命耶?则与上文不相应,而但欲其信夫

译有人问《大学》的宗旨,是什么道?回答说: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这些说法都详细记载在《大学》篇中了。又问:圣人天生就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五岁才立志于学问呢?回答说:程子认为这是孔子为了勉励后人进取而设立的法则,这是正确的。杨氏、周氏、尹氏大概都遵循这个说法,只是周氏关于血气的说法没有恰当之处,而且他认为“知所向”这一条太轻看了。大概周氏在这一章通篇用血气来解释,而且言辞都太轻率,到了下文的两节,意思更加疏漏,言辞更加轻率。张子认为圣人的学问确实有次第,从立志于学的年纪开始,本来就已经明白了道,因此认为天已经决定了,而之所以说天不穷尽,打个比方恐怕是担心道理不通畅。大概圣人生来就知道、安于实行,浑然全是天理,本来不应该等到十五岁才立志于学,其后也不应该一定要经过多年才进一步。如果天是无穷尽的,那么从古至今,哪里曾见它有所增加而有所进步呢?它不可以用来做比喻,是很明显的。谢氏认为圣人做童子的时候,已经知道了从心所欲不越规矩的妙处,只是实行得还不熟练,所以一定要从立志于学开始逐步前进,这也接近张子的说法。如果像他说的这样,那么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本来就有只生来就知道而不能安于实行的,虽然有时不思考就能得到,但还没有达到不勉强就能合乎中道的地步。那么所谓由真诚而明白的,又何必只有圣人才能担当呢?他说生来就知道,不是每件事都知道,有不知道的,也应当通过学习才知道,这是程子曾经说过的。然而那不知道的不过是指名位、器物、事物之间,并不是认为义理的根本,也要通过学习才知道。又说安于实行,不是每件事都安于实行,有不安的,也应当通过学习而安于实行,那么圣人的义理和物欲还在胸中交战吗?这怎么可以呢?至于范氏认为圣人有与人不同的地方,也有与人相同的地方,那么他的说法模棱两可,让人无法理解。吕氏不区分圣人和学者的不同,他的意思大概也像张子所说的那样。他把“信有诸己”作为立志于学的说法,这不是孟子本文的意思,大概他是说相信善本来就在自己心中罢了。这用来解释学者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用来解释圣人就是错误的了。又问:所谓的“立”,是什么?回答说:自从立志于学,积累十五年进修持守的功夫,他所站立的地方确实坚固,外物不能动摇。程子、吕氏、谢氏的说法是对的,至于张子、范氏一定要用礼来解释,就稍微拘泥了。张子所谓“用礼来成就本性,而不是勉强树立的意思”,又一定认为是圣人的事,而把话说得太过了。又问:“所谓的‘不惑’,是什么?”回答说:“已经立定了,再加上十年玩索涵养的功夫,而知识见解明澈,没有任何滞碍。”大概对于事物的道理,细微的关头,毫厘的辨别,都在胸中判断分明,像程子、张子、范氏、吕氏、谢氏的说法是对的。只是范氏引用孟子的“不动心”来做比喻,似乎也稍微有偏差。大概说“不惑然后才能不动心”是可以的。又问:“所谓的‘天命’,是什么?”回答说:“没有疑惑,而积累十年所知道的更加精微,所见的更加透彻,而达到这个地步。”大概天道运行,赋予万物,没有不是至善无妄的道理而不停止的。这就是所谓的天命。万物所得到的,叫做性;性中所具备的,叫做理。它们的名称虽然不同,其实是一样的。所以学问达到不惑,再进一步,那么道理没有不穷尽的,本性没有不尽的,而能够知道这个了。又问:“那么程子直接用穷理尽性来解释,为什么呢?”回答说:“程子的意思,大概认为理、性、命,本来不是两样东西,所以有这样的说法。”这三者固然不是两样东西,然而随着它们所在的地方来说,也不能没有小的区别。大概理因事物而区别,性因人而不同,命则是天道的全部,是性之所以为性、理之所以为理的原因。从天命来看,那么性理之类,是小德的川流;从性来看,那么天命之类,是大德的敦化。所以从穷理尽性而知道天命,虽然没有渐次阶级可以说,然而它们的先后,也不能没有细微的差别。也像不惑和不动心,虽然它们相去不能以发,然而用这个来解释那个,就有不妥当的地方。周氏的说法,大概也是这样的。然而用孟子“知性则知天”来验证前面的说法,更加明白了。又问:“其他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所谓‘生而知之者’是恰当的。如果张子所谓‘知天之命’就过分了。范氏‘学易’的说法,尤其没有根据。我在本章已经略记所闻了。谢氏所谓‘理之所自来,性之所自出’,又似乎把理性和命真的当作两样东西。他说‘与之无间’,又有张子‘至命’的嫌疑,而不是知识所能达到的。他说‘与道为二’,也是这个意思。杨氏所论,‘世人只知道穷达有命,而相信得不坚定,这是他们知识没有达到’,这是对的。然而又认为孔子所知道的恐怕不止这些?那么不知道他所止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是认为穷达的命吗?那么所知道的,又好像别有所属;认为赋予万物的命吗?那么与上文不相应,而只是想要人们相信

穷达之有命,则亦不待知此而后能也。曰:“然则命有二乎?”曰:“命一也,但圣贤之言,有以其理而言者,有以其气而言者;以理言者,此章之云是也;以气言者,穷达有命云者是也。读者各随其语意而推之,则各得其当而不乱矣。”曰:“所谓耳顺何也?”曰:“其义则程子、张子言之详矣,其序则自知天命,又加十年,若用力,若不用力,而自至于此,盖其德盛仁熟而几于化也。然程子之意主于贯通,张子之意主于神速,而程子最后一说又与张子相似,盖义不害于两通也。”其曰“不思而得者”,引据尤精。所谓滞于迹者,岂以其犹必耳有所闻然后心有所通,为未免滞于有形之累,而不若从心所欲自不逾矩之浑然无迹也乎?至张子后说所谓“尽人物之性者”,则恐其未安也。范氏所言疎略,无以知其意之所指。若曰“耳之所闻无不有以别其是非可否之理”,则可;若曰“凡耳所闻更无奸声”,则恐其言之过也。然诚有以别其是非可否之理焉,则谓之无奸声亦可,但恐其或出于列御宼、庄周之谓,则不可耳。吕氏、周氏盖皆祖其师之初说。谢氏所谓“内外两忘者”,则又非儒者所当言也。曰:“从心所欲不逾矩何也?”曰:“此圣人大而化之心,与理一,浑然无私欲之间而然也。自耳顺及此十年之间,无所用力而从容自到,如春融冻释,盖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此圣人之德之至,而圣人之道所以为终也。”曰:“从心之‘从’旧读为纵,且至‘心’字而句絶,诸先生之说皆如此,而今独不然何也?”曰:“经之本文作‘从’,而陆氏无别音,则旧固读如本字尔。读如纵者,乃近世习俗流传之误,而诸先生偶未察耳。以理言之,则有心于纵,亦岂圣?人与天为一,从容中道之谓哉?范氏虽不以从心为絶句,然其音读亦不免于误也。若其大义,则程子、张子固不害于得之,但张子兼不思不勉而言,不若程子之分之为当耳。其论不梦周公,迂囘难通,殊不可晓。曰:“诸说如何?”曰:“范氏之说,殊无伦次,而‘养血气’、‘一其德’、‘致命遂志’等语,尤不可晓,且与其下文所引舜、孔子事亦相反,不知其果何谓也。”吕、谢、杨说皆善,但从字之读,则皆失之耳。程子谓:“五十知天命而未至命,七十然后至于命。何也?”曰:“‘至命’之云,言其与天为一而已。五十知命,诚有所未至也。然亦大传之言‘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则以《易》、《书》所发之理言之,为言亦蒙上文‘穷尽’之云而系之耳,非指圣人所造之地也。然古令以为圣人之事者亦多,故程子因之,盖不害于理也。”

译困顿与显达自有天命,那么也不需等到知晓这一点之后才能做到。问:“那么天命有两种吗?”答:“天命只有一种,只是圣贤的言论,有从‘理’的角度说的,有从‘气’的角度说的;从‘理’来说的,就是本章所说的;从‘气’来说的,就是‘困顿显达自有天命’那句话。读者各自顺着语句的意思去推究,就能各自得其恰当而不混乱了。”问:“所谓‘耳顺’是什么意思?”答:“其含义程子、张子已经说得详细了,其次序则是自知天命之后,又过了十年,无论是否用力,自然达到这个境界,大概是因为德行盛大、仁德纯熟而接近于化境了。然而程子的意思侧重于贯通,张子的意思侧重于神速,而程子最后的说法又与张子相似,大概是因为义理不妨碍两说都通。”其中说“不思考就能得到”的,引证尤其精当。所谓滞留在形迹上,难道是因为还一定要耳朵有所听闻然后内心有所通达,未免滞留在有形事物的牵累上,而不像从心所欲自然不越规矩那样浑然没有痕迹吗?至于张子后来说的“穷尽人物本性”,恐怕不太妥当。范氏所说的疏略,无法知道他的意思所指。如果说“耳朵所听到的没有不辨别其是非可否的道理”,那是可以的;如果说“凡是耳朵所听到的更没有奸邪之声”,恐怕话说得太过分了。然而确实能辨别是非可否的道理,那么说没有奸邪之声也可以,只是恐怕那是出于列御寇、庄周的说法,那就不行了。吕氏、周氏大概都承袭他们老师最初的说法。谢氏所说的“内外两忘”,那就不是儒者应当说的了。问:“从心所欲不越规矩是什么意思?”答:“这是圣人宏大而化育的心,与理合一,浑然没有私欲夹杂其中而自然如此。从耳顺到这一步的十年之间,没有刻意用力而从容自然达到,如同春天融化冰冻,大概有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却自然如此的情况,这是圣人德行的极致,也是圣人之道之所以终结的原因。”问:“从心的‘从’字旧读作纵,并且到‘心’字就断句,各位先生的说法都是这样,现在唯独不这样是什么缘故?”答:“经文的本文作‘从’,而陆氏没有别的读音,那么旧时本来就读作本字。读作纵的,是近代习俗流传的错误,而各位先生偶然没有察觉罢了。从理来说,如果有心于放纵,又怎么是圣人呢?人与天合一,从容合乎中道的意思吗?范氏虽然不把从心作为断句,但他的音读也不免有误。至于其大义,程子、张子本来不妨碍理解,只是张子兼说不思不勉而言,不如程子分开来说恰当。他论述不梦见周公,迂回难通,实在不可理解。问:“各种说法怎么样?”答:“范氏的说法,完全没有条理,而‘养血气’、‘一其德’、‘致命遂志’等语,尤其不可理解,而且与他下文所引舜、孔子的事也相反,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意思。”吕、谢、杨的说法都好,只是从字的读音,都错了。程子说:“五十知天命而还未到命,七十然后才到命。为什么呢?”答:“‘到命’的说法,是说他与天合一罢了。五十知命,确实有所未至。然而《大传》的话‘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是从《易》、《书》所阐发的道理来说的,这话也是承袭上文‘穷尽’的话而连缀的,不是指圣人所达到的境界。然而古今认为这是圣人之事的也很多,所以程子沿袭它,大概不妨碍义理。”

或问三家僣礼,其于夫子之三言者,其有考乎?曰:鲁之三家殡设拨,则其葬也僣而不礼矣;以雍彻,则其祭也僣而不礼矣。其事生之僣,虽不可考,然亦可想而知矣。呜呼!彼为是者,其心岂不以为是足以尊荣其亲,而为莫大之孝?夫岂知一违于礼,则反置其亲于僣叛不臣之域,而自陷于莫大之不孝哉?夫子因其问孝,而知其有爱亲之心,故以此告之,庶其有所感发而能自改也。虽然,圣人亦岂务为险语以中人之隠,而胁之以迁善哉?亦循理而言,而物情事变,自有所不得遁焉耳。呜呼!此其所以为圣人之言也与?曰:诸说如何?曰:程子以告懿子者为告众人之言,盖以其所包之广,而未及乎孟氏之僣礼也。虽于其事有所未合,然直以理而观之,则圣人此言,固亦无所施而不可也。范尹则以此章为箴懿子之失矣,然不得其事之实,而以其事君者推之,则亦疎矣。又以懿子力不能问,而夫子复以告之,盖亦或有此意,然不直告而因樊迟以及之,则亦无问一而告二之渎矣。吕氏以仁言之,亦过髙而伤赘,其言僣礼之意则善,而考之亦未详也。谢氏通以性与天道并释四章之意,亦髙矣,然圣人之言,何者而非性与天道之发?不特此章为然也。其论葬祭以礼遗事实,而骛髙逺,亦若其前篇所论朋来忠信之病也。又以樊迟非不知此,特问之以质其目者,其待樊迟似亦少过矣。以圣言之渊懿如此,而樊迟平日又非敏悟通达之才,亦何以知其非有所不知也耶?杨氏之言,为世之贫贱而爱亲者言,则得之矣;以为夫子告孟孙之意,则恐其未然也。然亦可以见圣言所包之广,而为程说之验矣。周氏之说虽约,庶几得之。

或问六章之说曰:「此章惟谢氏之说切于人心,使学者知有所警省而用其力。若如诸说之意,则夫子于武伯之问,何不直告之曰:『不为不义,以贻父母之忧,可谓孝矣』,而顾为是迂昧不切之语以告之,反若使之必致疾以忧其亲,而后可以为孝者,是岂圣人平日教人敬身谨疾之意哉?」

或问:“父母至尊,亲犬马至卑贱,圣人之言岂若是之不伦乎?”曰:“此设戒之言也。故特以其尊卑悬絶之甚者,明之所以深着,夫能养而不敬者之罪耳。”谢氏言之已详,学者考之可也。曾氏引孟子“爱而不敬,兽畜之也”,亦其明验。诸说于此疎略,惟范尹氏之说,“犬马皆能有养,则犬马之有力于人,初无致养之意”,恐圣言取譬,必不若是其拙也。此殆欲避前说之嫌,而迁就之耳。

或问:“色难”之说不同,何也?曰:“二说固不同矣。然务承顺其亲之色,则必有和气婉容矣。有和气婉容,则必承顺顔色者矣。但以文义考之,则似当以程子、杨、周氏说为正。而程子后说则似有阙文误字,而不可解也。谢氏于服劳、具馔,又皆以为孝焉,则亦似失立言之意矣。杨、周亦以二子之失为言,然不若程子之言为尽矣。”

或问九章之说曰:「程子至矣,其以私为自得为中心者亦密矣。但以燕私言之,则尤足以见其隠显一致之实耳。」然程子于退省二字意亦不同,前说以为孔子省之,而后说以为顔子之自省,恐当以前说为正。发字之义亦然,盖以为开发者二,以为发明者一,亦恐当以一说为正也。盖若以为顔子退省乃有发明,则是无违之时初未了了也。以为开发则未知其以为顔子心有开发,以为孔子发之耶?若曰顔子心有开发,则当云「亦可谓能有所开发」,而不当云「亦足以发」。若以为孔子发之,如愤悱啓发之云,则虽于文义可通,而其语意乃若以顔子为仅可开发,而视他人为全不足教者,恐圣人之辞气不如是之骄倨而忽易也。范氏专以顔子退与门人讲论为说,盖用古注,然亦狭矣。夫子所以省顔子之私者,岂独其讲论之云乎?谢氏不违之说,以为观书不如听言之切,固有此理,然遂为观书决不足以得圣贤深微之意,则圣人之立言垂教,又何望于后世闻而知之者,且不可复有其人矣。其论顔子之不违,不言其义理之契合,而专以神受为说,不知方以

译有人问:“三家僭越礼制,这与孔子所说的三句话,有考证吗?”回答说:“鲁国的三家在殡殓时设置拨饰,那么他们安葬时就僭越而不合礼了;用《雍》诗来撤除祭品,那么他们祭祀时就僭越而不合礼了。他们生前行事僭越,虽然无法考证,但也可以想而知了。唉!他们这样做,心里难道不认为这足以尊荣他们的亲人,是最大的孝吗?哪里知道一旦违背礼制,反而把亲人置于僭越叛逆、不忠不臣的境地,而自己陷入最大的不孝呢?孔子因为孟懿子问孝,知道他有爱亲之心,所以用这话告诉他,希望他能有所感悟而能自行改正。虽然如此,圣人难道会刻意用险恶的话语来击中人的隐衷,胁迫人向善吗?不过是顺着事理而言,而事物的情理和变化,自然无处遁形罢了。唉!这就是圣人之言之所以为圣人之言的原因吧?”问:“各家的说法如何?”回答说:“程子认为孔子告诉孟懿子的话,是告诉众人的话,大概因为这话包容广泛,而没有涉及到孟孙氏僭越礼制的事。虽然与具体事实有所不合,但如果直接从道理来看,那么圣人的这话,本来也是无处不可施用的。范氏和尹氏则认为这一章是规劝孟懿子的过失,但因为没有事实依据,而用侍奉君主的道理来推演,也就疏远了。又认为孟懿子无力提问,而孔子再次告诉他,大概也有这个意思,但不直接告诉而通过樊迟来传达,也就没有‘问一告二’的轻慢之嫌了。吕氏从仁的角度来说,也过高而显得累赘,他关于僭越礼制的说法倒是好的,但考证也不详细。谢氏把性与天道贯通起来解释这四章的意思,也太高了,然而圣人的话,哪一句不是性与天道的体现呢?不只是这一章如此。他论述葬祭以礼而遗弃事实,追求高远,也像他前面论述‘朋来忠信’的弊病一样。又认为樊迟不是不知道这些,只是问来确认字面意思,他对樊迟的期待似乎也有些过分了。以圣人言语的深奥美好如此,而樊迟平日又不是敏捷通达的人才,又怎么能知道他不是有所不知呢?杨氏的话,是为世间贫贱而爱亲的人说的,这就对了;如果认为是孔子告诉孟孙的意思,恐怕未必如此。然而也可以看出圣言包容之广,成为程子说法的验证。周氏的说法虽然简略,差不多算是得着了。”

有人问第六章的说法说:“这一章只有谢氏的说法切合人心,使学者知道有所警觉反省而用力。如果按照其他说法的意思,那么孔子对于武伯的提问,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说:‘不做不义的事,不给父母带来忧愁,就可以称为孝了’,反而用这种迂腐晦涩不切实际的话来告诉他,反而好像让他必须致病来让亲人担忧,然后才能称为孝,这难道是圣人平日教人敬身谨慎防病的本意吗?”

有人问:“父母最尊贵,犬马最卑贱,圣人的话难道如此不伦不类吗?”回答说:“这是设喻警戒的话。所以特意用尊卑悬殊极大的例子,来鲜明地彰显,那些能供养却不恭敬的人的罪过。”谢氏已经说得很详细了,学者考证一下就可以了。曾氏引用孟子“爱而不敬,就是饲养禽兽”,也是明显的验证。其他说法在这里都疏略,只有范尹氏的说法,“犬马都能得到饲养,那么犬马对人有力,本来没有供养的意思”,恐怕圣人的比喻,一定不会如此拙劣。这大概是想要避开前面说法的嫌疑,而迁就附会罢了。

有人问:“关于‘色难’的说法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两种说法固然不同。然而致力于顺承亲人的脸色,那么一定会有和气的容貌了。有了和气的容貌,那么一定是顺承脸色的人了。但仅从文义考证,似乎应当以程子、杨氏、周氏的说法为正确。而程子后面的说法似乎有缺文误字,无法解释。谢氏对于服侍劳作、准备饮食,也都认为是孝,似乎也失去了立言的本意。杨氏、周氏也以两个弟子的过失来说,但不如程子的话说得详尽。”

有人问第九章的说法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他以私心为自得为中心也很严密。但用燕私来说,则更足以见其隐显一致的实质。”然而程子对于“退省”二字的意思也不同,前面的说法认为是孔子省察,后面的说法认为是颜回自我反省,恐怕应当以前面的说法为正确。“发”字的意思也是如此,认为是开发的有两个,认为是发明的有一个,恐怕也应当以一种说法为正确。因为如果认为颜回退省后才有发明,那么无违的时候起初就没有明白。认为是开发,则不知道是认为颜回心有开发,还是认为孔子启发他?如果说颜回心有开发,那么应当说“也可以说是有所开发”,而不应当说“也足以启发”。如果认为是孔子启发他,如愤悱启发的说法,那么虽然在文义上可通,但其语意却好像把颜回当作仅可启发,而视其他人为完全不可教,恐怕圣人的辞气不像这样骄傲轻慢。范氏专门以颜回退下后与门人讲论来说,大概是沿用古注,但也狭隘了。孔子之所以省察颜回的私心,难道只是讲论这一件事吗?谢氏关于不违的说法,认为看书不如听言语真切,固然有这个理,但如果说看书决不足以得到圣贤深微的意思,那么圣人立言垂教,又对后世闻而知之的人有什么指望,而且不可能再有这样的人了。他论述颜回的不违,不谈义理的契合,而专门以神受来说,不知道方以

耳听若之何,而又以神者受之也?不言其气禀之髙明,而专以好笃心虚为言,则亦得其然而不得其所以然者矣。然好笃心虚之说于学者犹有所益,「神受」之云则或能使驰骛恍忽而流于怪诞之域,其为害将有不可胜言者矣。杨氏「教不凌节」云者,亦得之,然非圣人隂以告顔子而不欲使众人得闻之也,盖或偶因其问答而详言之以至于终日耳。谢侯氏皆以为圣人言此,欲以证其察之之详而发门人之进,恐亦或有此意。周氏又以为欲门人观顔子之朝夕者尤善,而亦皆少偏。盖虽圣人之于顔子,固有不待省而知者,然盖必常有省焉,非全无事实而妄为此言以为教于门人也。曾氏、胡氏、张敬夫之说亦善【曾氏曰:入乎耳,着乎心,默而识之,故不违如愚;退而察其履践,则布乎四体,形乎动静,故足以发。胡氏曰:顔子之质,邻于生知,故闻夫子之言,心通默识,不复问辨,反如愚蒙之未逹者;及侍坐而退,夫子察其燕私,则其视听言动,皆能以圣人所教随用发见,然后知向之所谓愚者,乃所谓上智也。然圣人久矣知顔子之不愚矣,而必曰「退而省其私」之云者,所以见其非无证之空言,且以明进徳之功,必由内外相符,隠显一致,欲学者之慎其独也。呜呼!夫子与囘言终日,则言多矣,而今存者无几,可胜惜哉!张敬夫曰:夫子之言顔子,皆能体之于日用之间,所以天子退而省其私而知其足以发明斯道,乃其「请事斯语」之验也】

译耳朵听到后该怎么办,又要用精神去领受呢?如果不说这是气质禀赋的高明,而专门强调喜好笃实、内心虚静,那就只知道了现象而不知道原因了。然而,喜好笃实、内心虚静的说法对学者还有益处,至于“神受”的说法,却可能使人驰骋恍惚,流于怪诞的境地,其危害将不可胜言。杨氏所说的“教育不超越节度”,也是对的,但这并不是圣人暗中告诉颜回而不想让众人听到的,大概只是偶尔因为问答而详细阐述,以至于整日都在谈论罢了。谢氏和侯氏都认为圣人这样说,是为了证明他观察得详细,并激发门人的进取心,恐怕也有这个意思。周氏又认为这是为了让门人观察颜回早晚的表现,尤其好,但也都有点偏颇。因为虽然圣人对颜回,本来有不需要反省就知道的地方,但一定常常有反省,并不是完全没有事实而凭空这样说,来教育门人。曾氏、胡氏、张敬夫的说法也很好【曾氏说:进入耳朵,铭记在心,默默记住,所以不违背好像愚笨;退下来观察他的实践,就遍布四肢,表现在动静中,所以足以启发。胡氏说:颜回的资质,接近生而知之,所以听到孔子的话,心里通达默默记住,不再问辩,反而像愚蒙没有通达的人;等到侍坐退下,孔子观察他的闲居私处,那么他的视听言动,都能把圣人所教的随时发挥显现,然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愚笨,就是所说的上智。然而圣人早就知道颜回不愚笨了,却一定要说“退下来反省他的私处”这样的话,是为了表明这不是没有证据的空话,并且说明增进德行的功夫,一定要由内外相符,隐显一致,想让学者谨慎独处。唉!孔子与颜回整日谈话,话很多了,现在保存的很少,可惜啊!张敬夫说:孔子谈论颜回,都能体现在日常用度之间,所以孔子退下来反省他的私处,知道他能充分阐明这个道理,这是他“请从事这些话”的验证】

或问十章之说曰:「唯程子得之,范氏之说则疎矣。人之易见者莫如行事,难知者莫如用心。今先视其用心,而后察其行事,且归趣之云。又廹夫所安者之地矣。今以归趣语所由,而所安者乃特为所处之是非,则其轻重浅深无一当其所者矣。」吕氏亦疎,其以所由为昔者所经由者,则尤有所不通也。谢氏说似甚杂,然细考之意亦贯通,但上二句恐有未当,而引「何莫由斯道也」殊不可晓,盖已赘矣。「所安之云」则得之,然兼君子小人而言,亦似非此章之本旨。至曰「小人何尝一日不在于善」,则其进小人也亦骤矣。杨氏三句大抵略似谢意,然引左氏之言以释「以」字之义,而谓「所以为才」,则其支离迁就抑又甚矣。周氏亦然,尹氏则又似范氏说而小不同,然亦不必论矣。苏氏说亦得之,但「所安之云」亦如谢说耳【苏氏曰:「见其所为者诚善矣,则未知其所自为之者果善乎?所自为之者果善矣,则未知其能久而安之乎?恶亦如之。至于久而安之,则其为善恶也决矣。小人有幸而中于善,君子有不幸而入于恶,然终不可以易其人者,所自为之者非也】

或问:“学必温故而后可知新乎?抑温故者必贵于知新乎?岂为师之道亦足于此而已乎?”曰:“故者,昔之所已得者也;新者,今之所始得者也。昔之所得,虽曰既为吾有,然不时加反复寻绎之功,则亦未免废忘荒落之患,而无所据以知新矣。然徒能温故而不能索其义理之所以然者,则见闻虽富,诵说虽勤,而口耳文字之外,略无毫髪意见,譬若无源之水,其出有穷,亦将何以授业解惑而待学者无已之求哉?《学记》所谓“记诵之学不足以为人师”者,正谓此耳。若能寻绎其所已得者,而每有得于其所未得者焉,则譬诸观人,昨日识其面,而今日识其心矣。于以为师,其庶矣乎?”夫子之言所谓“可云者”,正所以明夫未至此者不足以为师,非以为能如是而为师有余也。且昔程子晚而自言:“吾年二十时解释经义与今无异,然其意味则今之视昔为不同矣。”此温故知新之大者,学者以是为的而深求之,则足以见夫义理之无穷,而亦将不暇于为师矣。程子恶夫气象之狭,而为斯言“可师之说”,美则美矣,其无乃非本文之意乎?至引子夏之言,则其文义亦有倒置而错陈者,当于本章论之耳。范、杨、周氏说亦放此,而杨氏又并夫子、子思之意而一之,则其牵合甚矣。吕氏据程子,专以多闻为师之事,失之尤逺。审究其说,则记诵之学何为而不足以为师乎?谢氏过髙不实于此,尤甚至引“髙明中庸广大精微”以为极致,而不察其理所谓“分殊”者,则亦误矣。夫圣贤所以言之如是之详者,正以谓学者各极其功而无所偏废,则两得之;槩以为同而不察其异,则将有两失之患耳。

或问十二章之说曰:「程子、尹氏得之矣。范氏大意亦善,其语意繁杂,其引『形而上下』之云,亦无所当于此章之意矣。且圣人教人,先尽其小者、近者,而后进夫逺者、大者。但君子不溺其心,于是而有以贯通之焉耳。若曰以道为本,而忘夫小者、近者,则是离物以求道,而又为子游之讥子夏也。必以『形而上下』为言,则圣人亦岂教人以遗器而取道者哉?游氏意亦类此,而语渉老庄,则尤虚泛而不实矣。杨氏引▯雄『大器』之言,以释『不器』之义,是徒喜其有据,而不悟其安顿之失所也。彼规矩凖绳,虽方圆平直之所自出,然亦各专其用,而不能相通,岂『不器』之谓哉?侯氏所引语自倒置于大义,若有所偏,盖若曰『不器故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则所包者广而不专于一事,今直以『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为『不器』,则意专在是而不尽乎『不器』之理矣。周氏之说则亦支而无所当也。」

或问十三章之说曰:「程子凡三说而两意,其首末两说则一意也,中一说又自为一意,而其语有不可解者。以其所谓因子贡多言而发者推之,恐亦若范周氏之说也。与范周之说也,则当矣,而周尤明白。谢氏说中语意杂乱,尤不可

译有人问关于第十章的解释,回答说:“只有程子理解得正确,范氏的说法则疏漏了。人容易看清的是他的行为,难以知晓的是他的用心。现在先观察他的用心,然后考察他的行为,并且归结到他的趋向。这就逼迫到了他所安守的境界了。现在用‘趋向’来解释‘所由’,而把‘所安’特别当作所处的是非,那么轻重深浅就没有一处得当的了。”吕氏的说法也疏漏,他把“所由”解释为过去所经过的,那就更加不通了。谢氏的说法似乎很杂乱,但仔细考察,意思也贯通,只是上面两句恐怕有不恰当的地方,而引用“何莫由斯道也”完全让人无法理解,大概是多余了。“所安”的说法则理解正确,但兼及君子和小人来说,似乎也不是这一章的本意。至于说“小人何尝有一日不在善”,那他对小人的提升也太急促了。杨氏的三句话大致略似谢氏的意思,但引用《左传》的话来解释“以”字的含义,并说“所以为才”,那他的支离牵强又更严重了。周氏也是这样,尹氏则又似乎同范氏的说法稍有不同,但也不必讨论了。苏氏的说法也理解正确,只是“所安”的说法也像谢氏一样【苏氏说:“看到他所做的确实善良,就不知道他做这件事的初衷果真善良吗?做这件事的初衷果真善良,就不知道他能长久地安守它吗?恶也是这样。至于长久地安守它,那么他是善是恶就决定了。小人有幸而符合善,君子有不幸而陷入恶,但最终不能改变他们的人品,是因为他们做这件事的初衷不对】

有人问:“学习一定要温习旧知识然后才能了解新知识吗?还是温习旧知识一定比了解新知识更可贵呢?难道做老师的道理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吗?”回答说:“旧知识,是过去已经得到的;新知识,是现在才开始得到的。过去得到的,虽然说已经为我所有,但如果不时常加以反复推究的功夫,也难免有废弃遗忘、荒疏落下的祸患,而没有凭借去了解新知识了。然而如果只能温习旧知识而不能探求义理之所以然,那么见闻虽然丰富,诵读虽然勤奋,但在口耳文字之外,略无丝毫自己的见解,好比没有源头的水,它的流出有穷尽,又将怎么传授学业、解答疑惑来应对学者没有止境的求问呢?《学记》所说的‘记诵之学不足以做别人的老师’,正是说的这个。如果能推究已经得到的,而常常在尚未得到的方面有收获,那么好比观察人,昨天认识了脸面,而今天认识了内心。以此来做老师,大概差不多了吧?”孔夫子所说的“可云者”,正是为了说明没有达到这个境界的人不足以做老师,并不是认为能这样就能做老师而有余了。况且过去程子晚年自己说:“我二十岁时解释经义与现在没有不同,但其中的意味则现在看过去是不同的。”这是温故知新的大道理,学者以此为准则而深入探求,就足以看到义理的无穷无尽,而也将顾不上做老师了。程子厌恶气象狭小,而说出“可师之说”,美好则美好了,恐怕不是本文的意思吧?至于引用子夏的话,那它的文义也有颠倒错置的,应当在本章讨论罢了。范、杨、周氏的说法也大致如此,而杨氏又把孔夫子、子思的意思合而为一,那他的牵强附会就很严重了。吕氏依据程子,专门把多闻作为做老师的事情,失之更远。仔细研究他的说法,那么记诵之学为什么不足以做老师呢?谢氏过高而不切于此,尤其甚至引用“高明中庸广大精微”作为极致,而不考察其理所谓“分殊”的地方,那也是错误的。圣贤之所以说得如此详细,正是认为学者各自竭尽功夫而没有偏废,就能两全;一概认为相同而不考察其差异,就会有两失的祸患。

有人问关于第十二章的解释,回答说:“程子、尹氏理解正确了。范氏的大意也好,但他的言语意思繁杂,他引用‘形而上下’的话,也不符合这一章的意思。况且圣人教导人,先尽小者、近者,然后才进于远者、大者。只是君子不沉溺于心,于是有以贯通罢了。如果说以道为本,而忘掉小者、近者,那就是离开事物来求道,而又成为子游讥讽子夏了。一定要用‘形而上下’来说,那么圣人难道也是教人遗弃器物而取道吗?游氏的意思也类似这样,而言语涉及老庄,那就更加虚泛而不切实了。杨氏引用扬雄‘大器’的话,来解释‘不器’的含义,这是只喜欢它有依据,而不醒悟其安顿失所。那规矩准绳,虽然是方圆平直的来源,但也各自专其用,而不能相通,难道是‘不器’的意思吗?侯氏所引的话自倒置于大义,若有所偏,大概如果说‘不器所以不可小知而可大受’,那么所包容的广而不专于一事,现在直接把‘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作为‘不器’,那么意思专在此而不尽乎‘不器’的道理了。周氏的说法也是支离而没有得当的。”

有人问关于第十三章的解释,回答说:“程子共有三种说法而两种意思,其首尾两种说法是一种意思,中间一种说法又自为一种意思,而他的言语有不可理解的。以他所谓因子贡多言而发的推之,恐怕也像范周氏的说法。与范周的说法,那就恰当了,而周尤其明白。谢氏说法中言语意思杂乱,尤其不可

晓。以其所谓有虽不言而可喻及德谐顽嚚、能让千乗之国者推之,则为不待言而人信从之之意。以行其所言、言其所行者推之,则又若范周之说。则本文初无人信从之之云者,不知其何故重复言之,以至于繁而不杀如此也。今姑论而阙之,不敢以意断也。」杨氏疎矣!君子切已之事多矣,夫子曾不及之,而以此为説,何耶?且曰「先行而不言」,何人固无以知其为他人矣。以为他人,则所谓其言者,又安得为已之言耶?盖与其所引孟子文势自有不同者,不得强取以为证也。且子贡之言语,乃善于辞令耳,初未尝以言干世,如史氏之所记亡吴覇越之辨也。告之以此,亦何为哉?尹氏之説不明,岂亦程子中説之意与?

译天亮了。根据那些所谓“有”虽然不说也能让人明白,以及德行能感化愚顽、能够谦让千乘之国的情况来推论,那就是不等待言语而人们就相信跟从的意思。根据“实行所说的话,说出所做的事”来推论,那又好像范周的说法。那么原文起初并没有“人们相信跟从”的说法,不知道他为什么重复这样说,以至于繁琐而不精简到这种地步。现在暂且讨论而搁置不论,不敢凭主观臆断来决断。”杨氏的疏解太粗疏了!君子切于自身的事情很多,孔子曾经没有提及这些,却用这个作为解说,为什么呢?况且说“先实行而不说”,什么人本来就没有办法知道他是别人呢。认为是别人,那么所说的“他的话”,又怎么能成为自己的话呢?大概与他所引用的孟子文势自有不同之处,不能强行拿来作为证据。况且子贡的言语,只是善于辞令罢了,起初并没有用言语干预世事,像史书所记载的亡吴霸越的辩论那样。告诉他这些,又做什么呢?尹氏的解说不够明白,难道也是程子中间说法的意思吗?

或问十四章之説曰:程子之解善矣,但其曰「周而不比,比故不周」,则语势若不伦者。然「周而不比,比而不周」者,本文之意也。「比故不周」者,推其意而言之者也。程子之意,岂其以是互相发欤?诸家得失,亦以是推之可也。一説以「周」为周旋,则亦以世俗之説发明徧及之义耳。其「周」字固非若奉以周旋之云,其语意又非委曲以成就一人之事。若宗鲁所谓「以周氏子之周」也,范氏所引「是与比周」则正此之谓也。以为小人于不善亦周而同于徧及之义,则非也。义之与比,恐不为亲比于人而言。然如《易》所谓「外比于贤」,亦以理之所当亲之,非有昵比之私,则固不害其为周徧之道也。今谓君子于善亦比而同于阿党之意,则又非矣。若谢氏、张敬夫之説,则皆足以推明程子之意矣【张敬夫曰:君子内恕以及人,其于亲疎逺近贤愚处之无不得其分,盖其心无不溥焉,所谓周也。若小人则有所偏繋而失其正,其所亲昵皆私情也。周则不比,比则不周,天理人欲不并立也】曰:旧説以忠信为周,奈何?曰:忠信非以训周也,忠信则无彼此于人,周之道也。杨氏之説得之矣。

或问:“学思罔殆之辨,既曰昏且危矣,而又系以无得不安之説,不已赘乎?”曰:“罔者,其心昏昧,虽安于所安,而无自得之见;殆者,其心危廹,虽得其所得,而无可即之安。此固兼夫内外始终而言,而后足以尽夫罔殆之义也。昏以心言,无得者,无得于理,而卒于罔也;危以事言,不安者,不安于理,而卒于殆也。考之《精义》,则程子、范、谢、杨、尹氏言之详矣。但程子以殆为劳,未有所考,又以为无进,故殆于文义亦不切也。范氏则语多不莹,而其章末亦有阙文。谢氏不可不两进者,贤于‘温故知新’之説逺矣。以思为知及之,亦似少过,彼其所以思者,正谓知有所未及耳。其引六言六蔽者,亦不相类。若吕氏以罔为如网之无纲,则失之矣。网之得名,正以其惑禽兽而取之,使之罔焉而无所觉耳。至游氏之説,则所谓思者,非以思夫义理之所在,特兀然痴坐,如释子禅观之为耳。以罔为不能为已而无实,殆为不足以渉事而不安,亦皆生于思字之失,遂疑学非为已之事,思有遗物之蔽而不悟。圣人所谓学与思者,初不在于是也。彼其亲见先觉,得闻后学之所不闻,而差失有如此者,可不戒哉!周氏意虽正,而语差冗,其间不能无失云。

或问攻乎异端之説曰:程子范尹之言正矣。自张子吕谢杨周氏皆误以攻为攻击之攻,而其所以为説者亦不同也。曰:其不同奈何?曰:张子之言,若有是孔非孟之意,与其平日之言行有大不相似者,盖不可晓。然谓孔子不辟异端,则其考之亦不详矣。当时所谓异端,固未有以见其为谁氏,姑以杨墨论之。如墨氏之无父,则悖德悖礼之训,固已深辟之矣。杨氏之无君,则洁身乱伦之戒,又已深辟之矣。若以好辨为孟子之疵,则彼世俗之毁誉,又岂君子之所屑意哉?若吕氏之所以为説者,则善矣,然亦非也。盖不务反经而徒与之角,其无涯之辨,固所以自苦。然熟视异端之害而不一言以正之,则亦何以袪习俗之蔽而反之于经哉?盖正道异端,如水火之相胜,彼盛则此衰,此强则彼弱。反经固所当务,而不可以徒反异端,固不必辨,然亦有不可不辨者。熟观孟子所以答公都子好辨之问者,则可见矣。谢氏以夫子为不辟异端,则亦若张子之云也。然其所谓姑存而无害者,吾恐圣人之忧天下虑后世,不如是之浅且近也。谓其识吾之门墙,能以善意从我,则于异端不待言而判者,其乖于事理,益以甚矣。夫吾之所以辟之,正为其不识吾之门墙,而陷于彼之邪説耳。若既识于正而从我矣,则又何辟之云乎?杨氏归斯受之之説,亦正类此。周氏则又并与子夏孟子之言而失其旨。是数説者,岂其犹有取乎老佛之言,故欲曲吾説以卫之,而不知其失圣人之本意,以至于此耶?

或问十七章之説曰:「程子、尹氏之言实矣,其次则范、杨氏近

译有人问第十四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释很好,但他所说的‘周而不比,比故不周’,语势似乎有些不伦不类。然而‘周而不比,比而不周’,是本文的原意。‘比故不周’,是推究其意而说的。程子的意思,难道是用这两句话互相阐发吗?其他各家解说的得失,也可以由此推知。有一种说法把‘周’解释为周旋,这也是用世俗的说法来阐明普遍惠及的意思罢了。这里的‘周’字本来不是像奉承周旋那样,其语意也不是委曲求全去成就一个人的事。像宗鲁所说的‘以周氏子之周’,范氏所引的‘是与比周’,正是这个意思。如果认为小人在不善之事上也普遍惠及,从而等同于普遍惠及的意思,那就不对了。‘义之与比’,恐怕不是指亲近依附于人而言。然而像《易经》所说的‘外比于贤’,也是指应当亲近的道理,没有亲昵偏私的私情,这本来不妨碍它是普遍惠及的道理。现在说君子在善事上也依附,从而等同于结党营私的意思,那又不对了。至于谢氏、张敬夫的说法,都足以推究阐明程子的意思了【张敬夫说:君子内心宽恕并推及他人,对于亲疏远近贤愚,处理得都能合乎分寸,大概他的心没有不普遍公正的,这就是所谓的‘周’。如果小人有所偏私依附而失去正道,他所亲昵的都是私情。周就不比,比就不周,天理和人欲不能并存】。问:“旧说把忠信解释为周,为什么呢?”答:“忠信不是用来解释周的,忠信就没有彼此之分于人,这就是周的道理。杨氏的说法得到了这个意思。”

有人问:“关于学思罔殆的辨析,既然已经说昏昧且危险了,又加上无得不安的说法,不是太多余了吗?”答:“罔,是心昏昧,虽然安于所安,却没有自得的认识;殆,是心危迫,虽然得到了所得,却没有可以依托的安宁。这本来兼括内外始终而言,然后才能穷尽罔殆的意义。昏是从心来说的,无得,是无得于理,最终导致罔;危是从事来说的,不安,是不安于理,最终导致殆。考察《精义》,程子、范氏、谢氏、杨氏、尹氏论述得很详细。只是程子把殆解释为劳苦,没有考证,又认为没有进步,所以在文义上也不贴切。范氏的话大多不清晰,而且章节末尾也有缺文。谢氏不可不两进的说法,比‘温故知新’的说法好多了。把思解释为知及,似乎稍微过分,他之所以思,正是说知有所未及。他引用六言六蔽,也不相类似。至于吕氏把罔解释为像网一样没有纲目,那就错了。网得名,正是因为它迷惑禽兽而捕捉它们,使它们陷入网中而无所察觉罢了。至于游氏的说法,所谓的思,不是思考义理所在,只是呆呆地坐着,像佛教徒禅观那样。把罔解释为不能为己而没有实质,殆解释为不足以处事而不安,也都源于对思字的误解,于是怀疑学不是为己的事,思有遗落事物的弊病而不觉悟。圣人所说的学与思,起初不在于此。他们亲眼见到先觉,听到后学所听不到的,却有这样的差错失误,能不引以为戒吗!周氏意思虽然正确,但语言稍微冗长,其中不能没有失误。”

有人问关于攻乎异端的解说,说:“程子、范氏、尹氏的话正确。自从张子、吕氏、谢氏、杨氏、周氏都错误地把攻解释为攻击的攻,而且他们的解说也不同。问:“他们的不同在哪里?”答:“张子的话,似乎有是孔子非孟子的意思,与他平日的言行有很大不相似之处,大概不可理解。然而说孔子不辟异端,那他的考证也不详细。当时所谓的异端,本来没有见到是谁,姑且用杨墨来论。像墨氏的无父,那么悖德悖礼的训诫,本来已经深深辟除了。杨氏的无君,那么洁身乱伦的戒律,又已经深深辟除了。如果把好辩作为孟子的缺点,那么那些世俗的毁誉,又哪里是君子所屑意的呢?至于吕氏的解说,虽然好,但也不对。大概不致力于回归正道而只是与之角力,那无涯的辩论,本来是自苦。然而熟视异端的危害而不一言以正之,那又怎么能祛除习俗的蒙蔽而回归正道呢?大概正道与异端,像水火相胜,彼盛则此衰,此强则彼弱。回归正道固然应当致力,而不可以只回归异端,固然不必辩,但也有不可不辩的。熟看孟子回答公都子好辨之问的话,就可以看到了。谢氏认为夫子不辟异端,也像张子那样说。然而他所谓的姑且存在而无害,我恐怕圣人忧天下虑后世,不像这样浅近。说他们认识我的门墙,能以善意跟随我,那么对于异端不待言而判别的,其违背事理,更加严重了。我之所以辟除他们,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我的门墙,而陷入他们的邪说。如果已经认识正道而跟随我了,那又说什么辟除呢?杨氏归斯受之的说法,也正好类似。周氏则连子夏孟子的话也失去了旨意。这几种说法,难道还推崇老佛的话,所以想曲解我的话来保卫它,而不知道失去了圣人的本意,以至于这样吗?”

有人问第十七章的解说,说:“程子、尹氏的话实在,其次范氏、杨氏接近

之。但范氏所谓『强其所知以为不知』者,求之子路平日之言,似无此事。又引禹之行水为言,则读『是知之知』为去声,恐亦未安。且曰『必由其诚者』,又与『行其所无事』之意初不相似也。」谢氏之説则新矣,然尤非本文之意。其曰「能充是非之心者」,似亦以知为智。然所谓「充其是非之心者」,亦曰「善善恶恶,不以毫发之私而乱其真耳」,岂此之谓哉?周氏无大得失,但直以知为智,不知其传写之误耶?抑亦若范、谢之云也。

译之。只是范氏所说的“把本来知道的强行装作不知道”,在子路平时的言论中寻求,似乎没有这样的事。又引用大禹疏导水流的例子来说明,则将“是知之知”读作去声,恐怕也不妥当。而且说“一定要通过他的真诚”,这与“顺应自然、不妄加作为”的意思起初并不相似。”谢氏的说法倒是新颖,然而更不符合本文的本意。他说“能够扩充是非之心的人”,似乎也是把“知”当作“智”。然而所谓“扩充其是非之心”,也不过是说“喜爱善的、厌恶恶的,不因丝毫私欲而扰乱其本真罢了”,难道是指这个吗?周氏没有大的得失,只是直接把“知”当作“智”,不知道是传抄写错了呢?还是也像范氏、谢氏那样说的呢?

或问子张学干禄,而夫子告之如此,何也?曰:人之处已接物,莫大于言行,而闻见者所以为言与行之资也。然积之不多,则孤陋卑浅,无以参验而知所疑,殆知而不阙,则冒昧苟且,无所依据而流于缪妄。能阙疑殆,则庶几矣。顾于其余,遂以为已信已安,而无事于谨,则言行之间,物我交戾,而尤悔之积有不能免。是将无以行乎州里,尚何禄之可干哉?诚反是而观之,则夫子之所以告子张者,其意亦可知矣。然自寡闻见而积之多,多闻见而择之审,择之审而犹曰谨其余焉,则其反身亦切矣。而圣人之训,犹曰仅足以寡尤悔而已,盖未敢以为絶无也。圣人之于言行之际,其重之如此,而推本所从,有始有卒,又如此,学者亦可以尽心矣。曰:然则是果何以得禄耶?圣人教人,真使以是求禄耶?曰:程子言之详矣。盖先王之世,教民以德行道艺,而宾兴之,故士能谨其言行,则有得禄之道。然圣人之意,则以为君子亦修其在我者而已,其得与不得,非所计也。故曰:禄在其中,如曰仁在其中,乐在其中,直在其中,馁在其中,皆本为此而反得彼之辞也。岂真教之以是而求禄哉?呜呼!三代之时,先王之法行于上者既如彼,圣人之教行于下者又如此,是虽欲人才之不成,风俗之不厚,盖亦不可得矣。正使士之不贤者,或不免于外慕;有司之不明者,或不足以为得人。然其所以相求者,盖犹出于修身谨行之意。一得其人,则其法固万世不易之良法也。岂若后世专以词艺取人,而不考其言行之素,使士之贤者犹不免急于彼而缓于此;有司之良者,每恨无以必得行艺才业之人,而其不贤且良者,则固皆以为当然而不之怪也。然则人材风俗之所成就,又安得不愧于古?上之人亦何重于此而不之革哉?曰:诸説如何?曰:程子、张子、范、吕、杨氏得之,但程子所引“谋道不谋食”者,恐于文义反类不通,当于本章辨之耳。范氏以修身、干禄为二事,则失圣人之意;而杨氏以子张为琴张,则亦考之不详也。谢氏以“见”为“识见”之“见”,尤为自尤之尤,似皆未当。又谓“寡尤寡悔”为非特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而已,则其轻重倒置,殊不可晓。其论得禄之道,又有断然取必之意,尤失圣人之防旨也。游氏“尤”字之説,不若程、张之安。周氏“余”字之説,亦非是。尹氏因程子説,大槩亦善,但程子之解略举经文例,不必尽;尹氏不能补而因之,似便以阙疑,殆为谨言行者,则于“其余”二字意有所不尽矣。学者详之。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诸説大略无甚异,而杨氏语意尤相似。然曰『当人心』,不若其曰『得义者之有凖则』也。曰『当是时也,三家专鲁,哀公岂得而擅举错之权哉』?曰:『胡氏有言,使公复问孰为枉直,而付举错之柄于夫子,必有所处矣。民心既服,公室自张。何至乞师于越,而卒以旅死哉』?此言得之矣。」

或问二十章之説曰:诸説皆得之,而杨氏为密。但范氏以夫子为君大夫,有问必以正对,为急于民而然。然夫子于他人之问,亦未尝不以正对也,岂必急于民而后然哉?谢氏敬忠二义,文意不明,似有为政者自致其敬忠以率民之意,然与下句文势不类,计亦不至若是之疎也。但得「自养」之云,则过于本文之意,而失之明矣。周氏问其説甚善,但以为使民劝于敬忠,则非文意耳。尹氏大意亦善,但语势倒置,不免有病。张敬夫之説,其亦偶中,其失者与。

或问二十一章之説曰:「引书之义,唯程子、杨侯氏得之。但兼孝友而一言之,则恐非夫子专举孝乎而言之本意耳。」张子以「有政」为「有政之人」,范、谢、尹氏皆以为施之于家,而「有政」则非也。谢氏又读「孝乎」属之下句,尤失之矣。是亦为政,夫子盖曰:「彼以是为可推以为政,则我之为是,是亦未尝不为政耳。」范、谢、尹氏之説近之,张子、杨侯、周氏皆谓真有为政之效,则失之矣。曰:「圣人未尝忘天下,今不为政而其言

译有人问:子张向孔子请教如何求取禄位,而孔子这样回答他,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人处理自身、应接外物,没有比言行更重要的了,而见闻是作为言行的凭借。然而积累得不丰富,就会孤陋寡浅,无法参验而知晓所疑惑的;如果知道却存有疑惧,就会冒昧苟且,没有依据而流于谬误虚妄。能够存疑并警惕,那就差不多好了。但是对于其他方面,就认为已经确信、已经安适,而不需要谨慎,那么在言行之间,外物与自我就会相互冲突,而悔恨的积累也就不能避免。这将无法在乡里行事,还怎么能求取禄位呢?如果反过来观察,那么孔子告诉子张的用意也就可知了。然而从见闻少而积累得多,见闻多而选择得审慎,选择审慎却还说要谨慎其余方面,那么其反求诸己也就深切了。而圣人的训诫,还说仅仅足以减少悔恨罢了,大概不敢认为完全没有。圣人在言行之际,重视到如此程度,而推究根本所从,有始有终,又如此,学者也可以尽心了。问:那么这究竟如何能得禄呢?圣人教人,真是用这个来求取禄位吗?回答说:程子的话说得很详细了。大概先王时代,用德行、道艺来教化百姓,并选拔他们,所以士人能够谨慎自己的言行,就有得禄的途径。然而圣人的意思,则认为君子只是修养自身所当做的罢了,得与不得,不是所计量的。所以说:禄在其中,就像说仁在其中、乐在其中、直在其中、馁在其中,都是本来为此而反而得到彼的说法。难道真是教人用这个来求取禄位吗?唉!三代之时,先王的法度在上面实行既如彼,圣人的教化在下面实行又如此,这即使想要人才不成、风俗不厚,大概也不可能了。即使士人中不贤的人,或许不免于向外羡慕;官吏中不明的人,或许不足以得到人才。然而他们相互寻求的原因,大概还是出于修身谨行的意思。一旦得到合适的人,那么那法度本来就是万世不易的良法。哪里像后世专门以辞章技艺选取人才,而不考察他们言行的平素,使得士人中贤能的人尚且不免急于彼而缓于此;官吏中良善的人,常常遗憾没有办法必定得到有行艺才业的人,而那些不贤且不良的人,则本来都认为理所当然而不觉得奇怪。那么人才风俗的成就,又怎么能不惭愧于古人呢?在上面的人为什么重视这个而不加以改革呢?问: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程子、张子、范氏、吕氏、杨氏说得对,只是程子所引“谋道不谋食”的话,恐怕在文义上反而类似不通,应当在本章辨析。范氏把修身、求禄当作两件事,就失去了圣人的意思;而杨氏把子张当作琴张,也是考察得不详细。谢氏把“见”当作“识见”的“见”,更是自以为是,似乎都不恰当。又说“寡尤寡悔”不仅仅是说“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而已,那么轻重倒置,实在不可理解。他论述得禄之道,又有断然取必的意思,尤其失去了圣人的防微杜渐的宗旨。游氏对“尤”字的解释,不如程、张的稳妥。周氏对“余”字的解释,也不是正确的。尹氏依据程子的说法,大体上也好,只是程子的解释略举经文例子,不必详尽;尹氏不能补充而沿袭它,似乎就把存疑、警惕当作谨慎言行的人,那么对于“其余”二字的意思就没有说尽。学者详细考察吧。

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解说:「程子说得至善了,各种说法大体上没有很大差异,而杨氏的语意尤其相似。然而说『当人心』,不如说『得义者之有凖则』。说『当是时也,三家专鲁,哀公岂得而擅举错之权哉』?说:『胡氏有言,使公复问孰为枉直,而付举错之柄于夫子,必有所处矣。民心既服,公室自张。何至乞师于越,而卒以旅死哉』?这话说得对。」

有人问第二十章的解说:各种说法都说得对,而杨氏最为严密。只是范氏把孔子当作君大夫,有问必以正对,是因为急于为民而这样。然而孔子对于别人的问,也未尝不以正对,难道一定要急于为民才这样吗?谢氏的敬忠二义,文意不明,似乎有为政者自己致其敬忠以率领百姓的意思,然而与下句文势不类,计算起来也不至于如此粗疏。只是得到「自养」的说法,就超过了本文的意思,而明显地错了。周氏问他的说法很好,只是认为使百姓劝勉于敬忠,就不是文意了。尹氏大意也好,只是语势倒置,不免有毛病。张敬夫的说法,也偶然中肯,他的失误在于。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的解说:「引用《尚书》的意思,只有程子、杨侯氏说得对。只是兼及孝友而一并说,那么恐怕不是孔子专门举孝而言的本意。」张子把「有政」当作「有政之人」,范、谢、尹氏都认为施行于家,而「有政」则不是。谢氏又把「孝乎」属下句,尤其错了。这也是为政,孔子大概说:「他们把这事看作可以推演为政,那么我做这事,也未尝不为政。」范、谢、尹氏的说法接近,张子、杨侯、周氏都认为真有为政的效果,就错了。说:「圣人未尝忘记天下,现在不为政而其言

如此,将不为独善之私耶?」曰:「圣人未尝不欲仕,而亦不求仕也。况定公之初,阳虎用事,又非可仕之时也。」然此意有难以告或人者,故特告之以此,而为政之本实不外焉。举而措之,则忾乎天下矣。呜呼,此所以为圣人之言欤!

译像这样,难道不是只顾自己修养的私心吗?”回答说:“圣人并非不想做官,但也不刻意追求做官。况且在鲁定公初年,阳虎掌权,又不是可以做官的时候。”然而这种心意有难以告诉某些人的地方,所以特意用这些话告诉他,而治理政事的根本实际上不超出这个范围。把它推行实施,就会使天下人振奋。唉,这就是圣人的言论啊!

或问二十二章之説曰:「杨尹氏説为近之。诸説皆以有诸己者为言,则非但不究此章之旨,又将并与孟子之意而失之矣。」游氏以中有主为言,亦非文义。夫言而有信,夫子固常言之矣。曷为其必舎此而务凿焉,以为深乎?且其曰「大德小德所由以进之属」,皆欲就车取义,亦大泥矣。圣人之言,如天地之生万物,岂若是其谫谫拘拘也?曰:「然则杨氏以倚衡之説,亦因车而发耳,而不病焉。何也?」曰:「是其意以言忠信者为主,而蔓衍以及此耳。其所为説者,初不主于此也。若进德之云,则正其所专恃以为説者,亦不得同日而语矣。」

或问:“何谓三纲?”曰:“按郉疏《白虎通》云:‘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何谓五常?”曰:“仁、义、礼、智、信也。”首篇详矣。“何谓文质?”曰:“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也。”“何谓三统?”曰:“王者受命而改正朔,所以新民之视听也。故夏以建寅之月为正,谓之人统;商以建丒之月为正,谓之地统;周以建子之月为正,谓之天统。”孔氏以为商汤始改正朔而周因之,郑氏以为自古帝王皆然,盖不可考,然以理求之,疑孔氏为得之也。“曰:‘子于是既取夫马氏之説矣。’其下有曰:‘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皆可预知者,非马説耶?何不录也?’”曰:“以疏例考之,非马氏也。是何晏不晓其文义,而妄改易之耳。”“曰:‘何以知其不晓也?’”曰:“马氏之説虽约,然其义则可推而知也。盖以所因为主,而御夫损益之变,故虽损益之无穷,而其不能甚异可知。今是説者乃遗其所因,而专以损益为言,则夫损益之变,又岂有常而可预知者耶?此虽其不察于文义之失,然迹其所由,殆亦源于祖尚浮虚,捐弃礼法,故其议论之际,不自知其逐末忘本,而至于斯也。”“曰:‘夫子之言,以三代之事言之,可矣。若以继周者言之,则秦不能因周之礼而损益之矣。汉继秦而反因秦礼以为损益,然则夫子之言,其不验乎?’”曰:“不然也。秦灭先王之法,汉惩亡秦之祸,皆非欲因其礼而损益之者,然其所谓君臣、父子、夫妇之实,则秦不能有以甚异乎周,而汉亦不能有以甚异乎秦也。至于秦之罢侯置守,废德任刑;汉之苛解与民休息,亦皆损有余补不足,其势有不得而不然者,然卒亦不能变其所因之大体也。推之万世,亦莫不然,虽昏狂乖乱之极,不能出此,但其得失有多少之差耳。然则夫子之言,岂可谓之不验乎?”曰:“然则诸家之説,皆不出此,何也?”曰:“何晏误之也。然至于胡氏、吴氏而独得之,则理之所在,亦有不可得而误者矣。前此杨氏略有此意,而其説不若二家之明且决也【吴氏曰:凡称可知者,若曰其大略不能甚异也。三纲五常,天下之达道。夏以是而为夏,商以是而为商,周以是而为周。商虽不期于因夏,而必至于因夏;周虽不期于因商,而必至于因商。世异事殊,不过就其已行己成之间,或少损以裁其过,或少益以救其不及,而皆不能易其大体。前乎夏者,固不能甚异于夏;则后乎周者,亦岂能甚异于周哉?虽千万世,其不能外乎此者,必矣】

或问:“见义不为,或以承上文而言之,何如?”曰:“此非相因之文,范、吕、周氏之説得之矣。”谢亦以相因为言,且失之过,而其所论鬼神之意,则学者所宜深考也。杨氏谓:“见义不为,故馁而无勇”,则语倒而意亦支。周氏自“朝夕惟义之知”以下,亦不免有此失也。

  四书或问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八

  宋 朱子 撰

  论语

  八佾第三【凡二十六章】

或问:“八佾旧説,有谓上下通以八人为佾者,何如?”曰:“是不可考矣。然以理意求之,舞位必方,岂其佾少而人多如此哉?”曰:“或以忍为容忍之忍,圣人辞气,岂其若是之廹哉?”曰:“未必然也。然胡氏曰:‘圣人量同天地,以恕待人

译有人问第二十二章的解说,回答说:“杨氏和尹氏的说法比较接近本义。其他各家解说都认为‘有诸己’是就自身具备而言,这样不仅没有探究本章的宗旨,连孟子的意思也一起弄丢了。”游氏认为“中有主”是就内心有主宰而言,也不符合文义。说话要守信,孔子本来常常这样说。为什么一定要舍弃这个浅显的道理,而刻意穿凿附会,认为这样才深刻呢?况且他说“大德小德所由以进之属”,都是想从车马的比喻中取义,也太拘泥了。圣人的言语,如同天地化生万物,难道是这样浅陋拘谨的吗?问:“那么杨氏用‘倚衡’的说法,也是因车马而引发的,却不认为有毛病,为什么呢?”回答说:“他的本意是以‘言忠信’为主,而蔓延推及到这里罢了。他的解说,起初并不是专主于此的。至于说到‘进德’,正是他专门倚用来作为解说的,也不能同日而语。”

有人问:“什么叫三纲?”回答说:“按照郉氏对《白虎通》的疏解说:‘君是臣的纲,父是子的纲,夫是妻的纲。’大的叫纲,小的叫纪,用来张理上下,整顿人伦之道。”问:“什么叫五常?”回答说:“仁、义、礼、智、信。”首篇已经详细说了。问:“什么叫文质?”回答说:“夏朝崇尚忠,商朝崇尚质,周朝崇尚文。”问:“什么叫三统?”回答说:“君王受天命而改正朔,是为了更新百姓的视听。所以夏朝以建寅之月为正,叫做人统;商朝以建丑之月为正,叫做地统;周朝以建子之月为正,叫做天统。”孔氏认为商汤开始改正朔而周朝沿袭它,郑氏认为自古帝王都是这样,大概无法考证,然而以道理推求,怀疑孔氏的说法是对的。问:“既然您已经采纳了马氏的说法,下面有说:‘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皆可预知者,非马説耶?何不录也?’”回答说:“根据疏例考察,这不是马氏的说法。是何晏不懂文义,而胡乱改动的。”问:“怎么知道他不明白呢?”回答说:“马氏的说法虽然简约,然而它的义理是可以推知而明白的。大概以所因袭的根本为主,而驾驭损益的变化,所以虽然损益无穷,但其不能有很大差异是可以知道的。现在这种说法却遗忘了所因袭的根本,而专门以损益来说,那么损益的变化,又哪里有常道而可以预知的呢?这虽然是他不察文义的过失,然而推究其缘由,大概也是源于崇尚浮虚,抛弃礼法,所以在议论的时候,不知不觉地逐末忘本,而到了这种地步。”问:“孔子的话,以三代之事来说,是可以的。如果以继周者来说,那么秦不能因周之礼而损益它。汉朝继秦而反而因秦礼以为损益,那么孔子的话,难道不灵验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秦灭先王之法,汉惩亡秦之祸,都不是想要因袭其礼而损益它,然而所谓君臣、父子、夫妇的实质,秦不能与周有很大差异,而汉也不能与秦有很大差异。至于秦废除诸侯设置郡守,废弃德治任用法令;汉朝宽解苛政与民休息,也都是损有余补不足,形势有不得不这样的,但最终也不能改变所因袭的大体。推之万世,也没有不是这样的,即使昏狂乖乱到极点,也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只是得失有多少的差异罢了。那么孔子的话,难道可以说是不灵验吗?”问:“那么各家的说法,都不超出这个范围,为什么呢?”回答说:“是何晏误导了他们。然而到了胡氏、吴氏却独自得到了它,那么理之所在,也有不可被误导的。此前杨氏略有此意,而他的说法不如这两家明白且决断【吴氏说:凡是称可知的,是说其大略不能有很大差异。三纲五常,是天下通行的道理。夏朝以此而为夏,商朝以此而为商,周朝以此而为周。商朝虽然不期望因袭夏朝,但必然要因袭夏朝;周朝虽然不期望因袭商朝,但必然要因袭商朝。世异事殊,不过就在已经实行已经成就之间,稍微减损以裁制其过分,或者稍微增益以补救其不足,而都不能改变其大体。在夏朝之前的,固然不能与夏朝有很大差异;那么在周朝之后的,又怎么能与周朝有很大差异呢?即使千万世,其不能超出这个范围的,是必然的】

有人问:“‘见义不为’,有人认为是承接上文来说的,怎么样?”回答说:“这不是相因的文句,范氏、吕氏、周氏的说法是对的。”谢氏也以相因为言,而且过失更大,而他所论述的鬼神之意,则是学者所应该深入考察的。杨氏说:“见义不为,所以馁而无勇”,则语序颠倒而且意思也支离。周氏从“朝夕惟义之知”以下,也不免有这个过失。

四书或问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八

宋 朱子 撰

论语

八佾第三【共二十六章】

有人问:“八佾旧说,有说上下通以八人为佾的,怎么样?”回答说:“这无法考证了。然而以理意推求,舞位必定是方形的,难道佾少而人多是这样吗?”问:“有人以忍为容忍之忍,圣人的辞气,难道是这样逼迫的吗?”回答说:“未必是这样。然而胡氏说:‘圣人量同天地,以恕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