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或问九

四书或问卷九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90–102 段

説曰:「程子之言约而尽矣。公者,心之平也;正者,理之得也。一言之中,体用备矣。」范氏「敬修可愿之云」,亦曰如是之人,仁者所好耳。然「可愿之云」,若与所好者相乱,亦其立言之疎也。谢氏「本无好恶人之心者」,过矣。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而好恶之则,又出于天赋之秉▯,而不可易者,岂仁者而反无之哉?亦曰无私而当理焉可耳。游氏之説则善矣,但以仁者为「宅心于大中至正之地」,则是仁者之心初不中正,而「大中至正」云者,又自为一处,必以此心纳于彼处,而后得为无私也,而可乎?且「宅心之云」,见于书者,与上文「克知三有宅心者」宜为一説。今之説者疑己失之,然不过曰有以居是心而不为事物侵动耳,岂曰宅此心于一处哉?杨氏「防物于一已者」,僧肇之言也。夫谓无私心而自无物我之间可也,若有意防物而又必于已焉,则是物我未忘,率彼以合乎此也。且物之与己,又若之何而可会哉?此记佛者之言而较之,犹未得为极至之论,况杨氏以儒者而数称之,则不可晓矣。周氏详润而不甚切。尹氏以公尽仁,又得程子之説而不得其意者也。曰:「然则游氏所谓智而未仁,则不足以与此,何如?」曰:「知及之矣,而不足以与此者,非谓懵然不知所好恶也。私意、人欲一有介乎其中,则虽好恶之不差,而其轻重浅深之间,必不能无毫发之偏者,此所以必仁者而后能也。」

译谢氏说:“程子的言论简约而完备。公,是心的平正;正,是理的获得。一句话之中,本体和功用都具备了。”范氏所说的“恭敬修养是可以企望的”,也是说像这样的人,是仁者所喜爱的。然而“可以企望”的说法,如果与所喜爱的人相混淆,这也是他立论的疏漏之处。谢氏说“本来就没有喜好厌恶人的心”,这就过分了。辨别是非的心,人人都有,而喜好厌恶的标准,又出于天赋的本性,是不可改变的,难道仁者反而没有吗?只是说没有私心且符合道理罢了。游氏的说法则很好,但把仁者说成是“安住心于大中至正的地方”,这就意味着仁者的心起初并不中正,而“大中至正”的说法,又自成一个地方,必须把此心纳入那个地方,然后才能做到无私,这可以吗?况且“安住心”的说法,在《尚书》中出现,与上文“能够知道三种安住心的人”应该是一个说法。现在的解说者怀疑自己有所失误,不过只是说有心安住于此而不被事物侵扰动摇罢了,哪里是说把心安住在某一个地方呢?杨氏说“防备外物于自身”,这是僧肇的话。如果说没有私心自然就没有物我之间的界限是可以的,如果有意防备外物而又一定要在自身,那就是物我之念未忘,牵强外物来合乎自身。况且外物与自身,又怎么能合二为一呢?这记载佛家言论而比较,还不足以称为极至的论断,何况杨氏作为儒者却屡次称引,这就让人不可理解了。周氏的解说详尽润饰但不甚贴切。尹氏以公来穷尽仁,又得到了程子的说法却不得其意。问:“那么游氏所说的有智慧却不仁,就不足以与此相提并论,怎么样?”回答说:“‘知及之矣,而不足以与此’,不是说茫然不知道喜好厌恶。私意、人欲一旦夹杂其中,那么即使喜好厌恶没有偏差,但在轻重浅深之间,必定不能没有毫发之间的偏颇,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是仁者才能做到的原因。”

或问四章之説曰:「程子、杨尹得之矣。范氏之説太重。志于仁者,谓其有意乎?此则可以为已,能如此则不可。谢氏以志仁为知仁,以去声读『恶』字,则又误矣。盖志仁则实有意于为仁,非但知之而已也。且上章适言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则仁人曷尝无所好恶哉?今曰无恶,然则谓其独有所好可乎?故胡氏力排其説,以为贪无恶之美名,失仁人之公道,非知仁者盖得之矣。然此又或有説焉。盖仁固公矣,而主于爱,故仁者于物之当好者则欣然悦而好之,有所不得不恶者则恻然不得已而恶之,是以好恶各得其物,而爱之理未尝不行乎好恶之间也。以此而观,则胡氏之言,其亦未免于偏与?曰:然则谢氏所谓『恶人之恶如恶已之恶』者如何?曰:此自觉其説之不安,而为是以补其阙耳。然其语意有不可晓者,今姑就其文而推之,则易矣。曰:常人之情,恶已之恶必恕,恶人之恶必深。然以恕已之心恕人,则其恶之也必不至于已甚,所以谓之无恶可也。果如此言,则是不惟先昧已心,而又将不复以君子之道待天下之人也。以此为仁,不亦逺乎?不然,则意其文之或误也。若曰『恶已之恶如恶人之恶』,则于理为庶几矣。然与其上文不类,而亦非经之本意也。」

或问五章诸説如何?曰:众人固欲富贵矣,然立位以行道,亦君子之所欲也。众人固恶贫贱矣,然身困则道否,亦君子之所恶也。欲富贵而恶贫贱,人之常情,君子小人未尝不同。君子所以异于人者,特以非义而得富贵则不处,不幸而得贫贱则不去耳。此旧説之意,而范、谢、游、杨氏皆用之。惟程子意异,而侯、尹氏独守其説。愚尝考之,以文义则旧説胜,以意味则程子深。然平心以观,程子之説于文义间有甚费力而卒不可通者,恐不若从旧之为安也。若谢氏所谓君子乐富贵而悲贫贱者,则己卑而不及于理。若二章所谓「何与我事」者,则又失于过高而有所略于事也。杨氏所引赵孟之云,若以孟子之意言之,则非君子所以非道而得富贵则不处之意,但未知其复以孟子之説为如何。若必合于此文而言之,则吾恐其既失于此而又叛于彼也。然其后本已刋去之,则亦岂自觉其所引之误?与其曰「去其所以得贫贱之道」,则亦未安。盖既曰君子,则固无得贫贱之道矣。设其有之,则修身改过者乃吾事之当然,初岂以是为去贫贱之计也哉?曰:然则君子而有非道以得富贵者何也?曰:是亦一时不期而得之,非语其平日之素行也。盖如孔子「主我卫卿,可得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之类耳。曰:去仁之説奈何?曰:范氏善矣,然所谓「存乎不仁则成不仁之名」者,非本文之正意也。若然,则又岂可谓去仁则无所成名乎?谢氏「去仁实亡」之説亦善,但其他辞冗杂,有不胜辨者,而又不足与辨也。若以「去仁」以下二句系之范説「其名从之」之后,则两长集矣。其他诸家之説亦不亲切,今皆不能复辨也。曰:子以为「终食造次颠沛」言毎进而加密何也?曰:吴氏尝言之矣。终食犹是无事之时,造次则异于闲暇,颠沛则又异造次矣。吕氏之説盖亦类此而其训释字义,又加详焉。尔曰:“诸家之説如何?”曰:“程子至矣,张子推説亦善。范氏‘因可离非道而生,可违非仁之説’,其于彼此之文义,皆不审矣。夫道以人所共由而得名,故子思有‘可离非道’之説。若仁,则违与不违在人而已,岂可谓可违非仁哉?其下文以‘如是则可以谓之学者’,则尤未当矣。谢氏非有意于不违之説,过矣。而其所谓‘身之所在,仁斯从之,如形声之有影响’,则反析人与仁为二物,而相随者,其亦疎矣。至谓‘终食之间无放饭流歠者’,则得其实,与周氏‘食不知味’之説相表里。虽经文本意,但谓无一食之顷,然以食时言之,而指其实,则此亦为可据也。曰:‘或以饮食必祭为言,与此若无异者,而游、杨皆斥其陋,何也?’曰:‘是其説有二焉。若曰祭而必敬,则不违仁之一事也,游、杨何讥焉?若但以

译有人问第四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杨氏、尹氏已经把握住了要旨。范氏的解说过于沉重。‘志于仁’,是说有意于仁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可以说是已经做到了,但能如此则不可。谢氏把‘志于仁’理解为‘知仁’,用去声读‘恶’字,这就又错了。因为志于仁就是实在有意于践行仁,不仅仅是知道而已。况且上一章刚说只有仁者能喜爱人、能厌恶人,那么仁人何曾没有好恶呢?现在说没有厌恶,那么能说他们只有喜爱吗?所以胡氏极力排斥这种说法,认为贪图‘无恶’的美名,丧失了仁人的公道,这不是真正懂得仁的人,胡氏的观点大体是正确的。然而这里又或许有别的说法。因为仁固然公正,但以爱为主,所以仁者对于应当喜爱的事物就欣然喜悦而喜爱它,对于不得不厌恶的事物就恻然不得已而厌恶它,因此好恶各自得其对象,而爱的道理未曾不在好恶之间运行。由此看来,胡氏的话,恐怕也难免偏颇吧?问:那么谢氏所说的‘厌恶别人的恶就像厌恶自己的恶’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是他自己觉得说法不妥,用来弥补其缺陷罢了。然而他的语意有不可理解的地方,现在暂且就他的文字来推究,就容易明白了。问:常人的情感,厌恶自己的恶必定宽恕,厌恶别人的恶必定深刻。然而用宽恕自己的心去宽恕别人,那么他的厌恶必定不会过于极端,所以称之为‘无恶’是可以的。果真如此说,那么这不仅先蒙蔽了自己的心,而且将不再用君子的道来对待天下的人了。把这当作仁,不也太远了吗?如果不这样,那么可能是文字有误。如果说‘厌恶自己的恶就像厌恶别人的恶’,那么在道理上就差不多对了。然而这与上文不类,也不是经文的本意。”

有人问第五章各家解说如何,回答说:“众人固然想要富贵,然而确立地位以推行道义,也是君子所想要的。众人固然厌恶贫贱,然而自身困顿则道义不行,也是君子所厌恶的。想要富贵而厌恶贫贱,是人之常情,君子和小人未曾不同。君子之所以不同于常人,特别在于不是通过道义得到的富贵就不接受,不幸得到贫贱也不离开罢了。这是旧说的意思,范氏、谢氏、游氏、杨氏都采用它。只有程子的意思不同,而侯氏、尹氏独自坚守这个说法。我曾经考察过,从文义来看旧说占优,从意味来看程子深刻。然而平心而论,程子的说法在文义上有时很费力而终究不通,恐怕不如遵从旧说稳妥。至于谢氏所谓君子乐于富贵而悲于贫贱的说法,则已经卑下而不及于理。至于第二章所谓‘与我何干’的说法,则又失于过高而有所忽略事务。杨氏所引赵孟的话,如果以孟子的意思来说,那就不是君子所谓非道而得富贵则不接受的意思,只是不知道他再以孟子的说法作何解释。如果一定要与此文相合来说,那么我恐怕他既在此处失误,又在那处背离。然而后来本子已经删去它,那么岂非他自己觉得所引有误?与其说‘去掉导致贫贱的道’,也不妥当。因为既然说是君子,那么本来就没有导致贫贱的道了。假设有,那么修身改过乃是我应当做的事,起初哪里是把它作为去掉贫贱的计策呢?问:那么君子有通过非道得到富贵的又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这也是一时不期而得,不是说他们平日的素行。就像孔子‘让我做卫国的卿,可以行一件不义的事,杀一个无罪的人而得到天下’之类的情形。问:关于‘去仁’的说法怎样呢?回答说:范氏很好,然而所谓‘存乎不仁则成不仁之名’,不是本文的正意。如果这样,那么又怎么能说去仁就无所成名呢?谢氏‘去仁实亡’的说法也很好,只是其他言辞冗杂,有不胜辩驳的,而且不值得与他辩驳。如果把‘去仁’以下两句系在范氏‘其名从之’之后,那么两家的长处就集合了。其他各家的说法也不亲切,现在都不能再辩驳了。问:你认为‘终食造次颠沛’是说每进一步就加密,为什么呢?回答说:吴氏曾经说过了。终食还是无事的时候,造次就不同于闲暇,颠沛又不同于造次了。吕氏的说法大概也类似,而他训释字义,又更加详细。问:‘各家说法如何?’回答说:‘程子达到了极致,张子推演解说也很好。范氏‘因可离非道而生,可违非仁’的说法,对于彼此的文义,都不审慎。道以人所共同遵循而得名,所以子思有‘可离非道’的说法。至于仁,那么违与不违在于人罢了,怎么能说可违就不是仁呢?其下文以‘这样就可以称为学者’,就尤其不恰当了。谢氏并非有意于不违仁的说法,错了。而他所谓‘身之所在,仁斯从之,如形声之有影响’,反而把人和仁析为二物,而相随的,也太疏略了。至于说‘终食之间没有放饭流歠的人’,则得到了其实,与周氏‘食不知味’的说法相表里。虽然经文的本意,只是说没有一顿饭的顷刻,但以饮食时来说,而指出其实,那么这也可为依据。问:‘有人以饮食必祭来说,与此似乎没有不同,而游氏、杨氏都斥责其浅陋,为什么呢?’回答说:‘这说法有两种。如果说祭祀必定恭敬,那么这是不违仁的一件事,游氏、杨氏何必讥讽呢?如果只以

其不忘本而加恩惠焉,以为仁,则信乎其陋矣。若推本而言,则制礼者之于此,固亦其仁之发,但不可专以此为仁耳。’曰:‘侯氏所谓“仁不可离,在知不知之间”者如何?’曰:‘其病与谢同,而又甚焉者也。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孰谓知之而遂无间之可离哉?学者以是为心,吾恐其流于异端,而无复操存践履之功也。’周氏语多未莹,而卒曰:“学者宜知所谓是,则小怪矣。”杨氏虽亦有此意,而继之曰:“仁而已矣”,则义有所归而不为病也。曰:“尹氏‘造次颠沛必于是’为‘纯亦不已者’如何?”曰:“此诵程子之言而失之者也。程子曰:‘纯亦不已,天德也。造次颠沛必于是,三月不违仁之气象也。’又其次则日月至焉。盖以‘纯亦不已’为圣人之事,‘造次颠沛必于是’为顔子之事,‘日月至焉’为学者之事,凡三等也。尹氏通上两等而一言之,其失也甚矣。”

译认为不忘根本并施加恩惠就是仁,那么确实是很浅陋了。如果推究根本来说,制定礼制的人在这方面,固然也是仁的发用,但不能专门把这当作仁。问:“侯氏所说的‘仁不可离开,在知道与不知道之间’是什么意思?”答:“他的毛病与谢氏相同,而且更加严重。知道并不难,实行才难,谁说知道了就可以没有间隙而离开呢?学者把这种观点作为宗旨,我担心他们会流于异端,不再有操持存养和践行功夫了。”周氏的言论大多不够明晰,最后说:“学者应当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那么稍微有些怪异了。”杨氏虽然也有这种意思,但接着说:“只是仁罢了”,那么义理有所归属,就不成为弊病了。问:“尹氏把‘造次颠沛必于是’解释为‘纯亦不已’,怎么样?”答:“这是诵读程子的话却理解错了。程子说:‘纯亦不已,是天德。造次颠沛必于是,是三月不违仁的气象。’再其次就是日月至焉。大概把‘纯亦不已’看作圣人的事,‘造次颠沛必于是’看作颜回的事,‘日月至焉’看作求学者的事,总共分为三等。尹氏把上面两等混为一谈,他的错误太严重了。”

或问六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张子大意亦善。但以好恶为一人之事,则经文有二者字,恐其本意或不然耳。」范氏亦得之,而説其为仁矣。与周尹氏皆自为一句,而不属之下文,则恐于文义有不通者。此言之意,盖曰:「恶不仁者,其所以为仁者,如下文所云耳。」吕氏「无以尚之,不加其身,未见力不足者」,皆为胜物之事,则非克己为仁之意矣。谢氏所谓「真好恶者」亦善,但「生知之説太过」,而「无以尚之一句未安」,不若遂以「真好恶者推之之为善耳」。杨周氏「好仁之説」类谢氏,「恶不仁之説」近吕氏。又谢氏所谓「志所谓此心」,疑其指上文好恶者而言之,以为如是之人用力于仁,则无力不足之患也。然好仁而无以尚之,恶不仁而不加乎身,则用力于仁也久矣,恐不得复以此为説也。难易之説,则亦程子之意也。杨氏之失,前己辨之。其曰「天下归仁者」,则又失之大快矣。既以为仁由已,何力不足之有?而又有人尝用力以下之説,则又似真有力不足者,而特夫子未之见,亦不知其説之所定也。尹氏之説则尤贸乱而无序,盖不可得而通矣。但曰「用力以下之説」,诸説不同,未有以屈其説,而集注所用程子之意,则未见之。云与章之首尾两「未见者不类」,而「盖有之矣」。又曰「力不足者」而上系于「用力于仁之文」,疑亦未安。奈何曰「是固尝思之矣」?如范氏説,则「力不足者」为能用力于仁,而其力不足以至于仁,而与画焉者有间矣。夫子思其上者而不可得,故思其次而叹其未见耳。此则「未见之云」与下文者不异矣。然圣人方疑未有用力于仁者,则且叹其未见此等之人,而未应遽叹夫未见其次之人。且其下文二句又止因程説,则又不免乎跨越之弊。此亦有所未能安者。吕谢杨説前已辨之矣,而周氏「力不足之语」则同于程子,而以下文二句为「葢有力不足之人」。但我未之见,所以深言必无用力而不足之人也。此则葢有之矣,不必有所越,而系乎一句之前矣。然未见之云,又未免其戾于前后之云也。是数説者,其前后得失如此,不可尽用。必不得已,则“力不足之云者”从范氏,而下文二句从周氏之训,以指夫力不足之人;用程子之意,以不絶夫进善之路,其庶几乎。然程子旧説未敢遽废,姑存此意而熟考之可也。曰:“子所谓无以尚之者,何以言之也?”曰:“李氏之説然也【李氏曰:“好仁好色,举天下之物未有以尚之者。有以尚之,则其好可移矣】曰:“好仁者不几于安乎?”曰:“谢氏之説盖然,然亦未也。胡氏以好仁为利之恶,不仁为强之者得之矣。”曰:“为仁者亦用力乎?”曰:“苏氏言之矣【苏氏曰:“仁之可好甚于美色,不仁之可恶甚于恶臭,而人终不知所趋避者,物欲蔽塞之也。解其蔽,达其塞,不用力可乎?故又曰‘自胜者强’,又曰‘克已复礼为仁】

或问七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尹氏又推明之,亦尽矣。前乎此者,则有刘氏之説;后乎此者,又有吴氏之説焉【刘侍读曰:周氏使管叔监殷而管叔以殷畔,鲁昭公实不知礼而孔子以为知礼,实过也。然周公爱其兄,孔子厚其君,是乃所以为仁也。吴説已见集注】而杨氏亦因之,但所引表记以为説者,则己支离矣。曰:诸説如何?曰:如范氏説,则宜曰「责小人以恕,则可以为仁,而不必言知仁矣」。如吕氏説,则宜曰「类族辨物,则仁术▯,而又不必专于观过矣」。如谢氏之説,则但观人之运动作为而识其运动作为之所以然者,即可以知仁,而亦不必专于观过矣。范吕既疎,而谢氏之失为尤甚。盖其论仁每以活者为训,知见为先,遂以此所谓知为彼之知,此所谓仁为彼之活,而误焉耳。曰:世有因谢氏之説而推之者,曰「人能自观其过,则知其所以观此者,即吾之仁」。是説如何?曰:此説最为新竒而可喜,吾亦尝闻而悦之矣。然尝以质之于师,而曰不然。既又验诸行事之实,而后知其果不然也。盖方其无事之时,不务涵养本原,而必

译有人问第六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最为精当,张子的大意也很好。但把好恶看作一个人的事,那么经文中‘二者’这个词,恐怕原本的意思不是这样吧。”范氏也领悟了,并解说这是仁。与周尹氏都各自成一句,而不连属下文,恐怕在文义上有不通的地方。这话的意思,大概是说:“厌恶不仁的人,他之所以为仁,如下文所说的那样。”吕氏的“无以尚之,不加其身,未见力不足者”,都是胜过外物的事,这就不是克己为仁的意思了。谢氏所说的“真好恶者”也很好,但“生知的说法太过”,而“无以尚之一句未妥”,不如直接以“真好恶者推之”为好。杨周氏“好仁的说法”类似谢氏,“恶不仁的说法”接近吕氏。又谢氏所说的“志所谓此心”,怀疑是指上文的好恶而言,认为像这样的人用力于仁,就没有力不足的忧患了。然而好仁而无以尚之,恶不仁而不加乎身,那么用力于仁已经很久了,恐怕不能再以此说法了。难易的说法,也是程子的意思。杨氏的错误,前面已经辨析过了。他说“天下归仁者”,那就错得更厉害了。既然认为仁由己,怎么会有力不足呢?而又有人曾用力以下的说法,那就好像真有力不足的人,只是夫子没见到,也不知道他的说法所依据的是什么。尹氏的说法则更加混乱而无序,大概无法通晓了。只说“用力以下的说法”,诸家说法不同,没有能驳倒他的说法,而集注所用的程子的意思,则没见到。说与章的首尾两个“未见者不类”,而“大概有这样的人”。又说“力不足者”而上连于“用力于仁的文句”,怀疑也未妥。怎么能说“这是固然曾思考过的”?如范氏的说法,那么“力不足者”是能用力于仁,而他的力不足以至于仁,与画地自限的人有区别了。夫子思考上等人而不可得,所以思考次等人而叹息没见到罢了。这则“未见的话”与下文的不同了。然而圣人正怀疑没有用力于仁的人,就且叹息没见到这类人,而不应该立刻叹息没见到次等人。而且他下文两句又只因程说,那就难免有跨越的弊病。这也是有所不能安的地方。吕谢杨的说法前面已经辨析过了,而周氏“力不足的话”则同于程子,而下文两句为“大概有力不足的人”。但我没见到,所以深说必无用力而不足的人。这则大概有这样的人,不必有所跨越,而连属一句之前了。然而未见的话,又未免与前后的话相违背。这几种说法,其前后得失如此,不可全部采用。如果不得已,那么“力不足的话”从范氏,而下文两句从周氏的训释,以指力不足的人;用程子的意思,以不阻断进善的路,大概差不多了。然而程子旧说未敢立刻废弃,姑且存此意而仔细考察是可以的。问:“您所说的无以尚之,凭什么这样说呢?”答:“李氏的说法是对的【李氏说:“好仁好色,举天下之物没有能超过它的。有能超过的,那么他的好就可以转移了】问:“好仁者不接近安吗?”答:“谢氏的说法大概对,然而也不完全对。胡氏以好仁为利之恶,不仁为强之者,得到真谛了。”问:“为仁者也用力吗?”答:“苏氏说过了【苏氏说:“仁之可好甚于美色,不仁之可恶甚于恶臭,而人终不知所趋避者,物欲蔽塞之也。解其蔽,达其塞,不用力可乎?故又曰‘自胜者强’,又曰‘克己复礼为仁’】

有人问第七章的解说,说:程子最为精当,尹氏又推明它,也尽善了。在此之前,则有刘氏的说法;在此之后,又有吴氏的说法【刘侍读说:周氏使管叔监殷而管叔以殷畔,鲁昭公实不知礼而孔子以为知礼,实过也。然周公爱其兄,孔子厚其君,是乃所以为仁也。吴说已见集注】而杨氏也沿袭它,但所引表记作为说法的,则已经支离了。问:诸家说法如何?答:如范氏说法,则应该说“责小人以恕,则可以为仁,而不必言知仁矣”。如吕氏说法,则应该说“类族辨物,则仁术,而又不必专于观过矣”。如谢氏的说法,则只观察人的运动作为而识其运动作为之所以然者,即可以知仁,而亦不必专于观过矣。范吕既疏,而谢氏之失为尤甚。盖其论仁每以活者为训,知见为先,遂以此所谓知为彼之知,此所谓仁为彼之活,而误焉耳。问:世有因谢氏之说而推之者,曰“人能自观其过,则知其所以观此者,即吾之仁”。此说如何?答:此说最为新奇而可喜,吾亦尝闻而悦之矣。然尝以质之于师,而曰不然。既又验诸行事之实,而后知其果不然也。盖方其无事之时,不务涵养本原,而必

欲求过以为观省之资;及其观之之际,则又不务速改其过,而徒欲借之以为知仁之地。是既失其所以求仁之方矣。且其观之而欲知观者之为仁也,方寸之地,俄顷之间,有过者焉,有观者焉,有知者焉,更相攫挐,迭相排逐,烦扰猝廹,应接不暇,盖不胜其险薄狂怪,而于仁之意味愈不得其彷佛。原其所以然者,盖亦生于以觉为仁而谓爱非仁之説耳。夫有是性,必有是情,故仁之爱,知之觉,犹水之寒,火之热也。程子谓不可以爱为仁,盖曰「不可以情为性,犹不可以寒为水而已」。然其所谓以仁为爱体,爱为仁用,则于其血脉之所系,未尝不使之相为流通也。故于有子之言以及此章之旨,未尝不以爱为言,至于以觉训。仁则盖尝明斥其非矣。今宗本程氏而不深考于此,乃直谓觉为仁,而深疾夫爱之説。则是谓热为水,而恶言水之寒也。溺于新竒而不自知其防于异端,诚以是説推之,则庶乎其有改矣。

译想要探求过错,把它作为观察反省的凭借;等到观察的时候,又不致力于迅速改正过错,只是想要借它来作为认知仁德的依据。这就已经失去了求取仁德的方法了。况且在观察时想要知道“观察”本身是仁德,方寸之心,片刻之间,有过错的一方,有观察的一方,有认知的一方,互相纠缠争夺,交替排斥驱逐,烦乱急促,应接不暇,大概无法承受这种险恶浅薄、狂妄怪异的状态,对于仁德的意味更加无法得其端倪。推究其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大概也是源于以觉知为仁德而说爱不是仁德的说法罢了。有这种本性,必定有这种情感,所以仁德的爱,智德的觉,就像水的寒冷,火的炎热一样。程子说不可以把爱当作仁德,大概是说“不可以把情感当作本性,就像不可以把寒冷当作水一样”。然而他所说的以仁德为爱的本体,爱为仁德的作用,那么在它们血脉所关联的地方,未曾不使它们相互流通。所以对于有子的言论以及本章的要旨,未曾不以爱来谈论,至于用“觉”来解释“仁”,则曾经明确地斥责其错误。现在尊崇并根本依据程氏学说,却不在这里深入考察,竟然直接说觉就是仁德,并且深深厌恶关于爱的说法。这就像是说热就是水,却厌恶说水的寒冷。沉溺于新奇之说而不知道自己接近异端,确实如果用这种说法推究下去,那么大概会有所改进了。

或问:“朝闻夕死,得无近于释氏之説乎?”曰:“吾之所谓道者,固非彼之所谓道矣。且圣人之意,又特主于闻道之重,而非若彼之恃此以死也。”曰:“何也?”曰:“吾之所谓道者,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当然之实理也。彼之所谓道,则以此为幻为妄,而絶灭之,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也。人事当然之实理,乃人之所以为人,而不可以不闻者,故朝闻之而夕死,亦可以无憾。若彼之所谓清净寂灭者,则初无所效于人生之日用,其急于闻之者,特惧夫死之将至,而欲倚是以敌之耳。是以为吾之説者,行法俟命而不求知死;为彼之説者,坐亡立脱,变见万端,而卒无补于世教之万分也。”故程子于此,专以为实见理义重于生与夫知所以为人者为説,其旨亦深切矣。但所谓“不虚生死得是”者,意若小偏耳。张子前説大意与程子前説同,后改之説则几于释氏之云,而吕氏又祖其説,亦误矣。范説既疎,而谢氏又不可晓,以意推之,其所谓道者,又若其论“活者为仁”之説也。故又以为不闻此而死,则谓生而死者为吾身血气之为;闻此而死,则知生而死者乃道之出乎生入乎死而无所复忧。若其果然,则与释氏之言尤不能有以异矣。杨氏与程子皆引“易箦”之事,然其意则有不同者。程子之意,盖以道之重于生明,正之安于死,言有夫子所言之志,而后能有曾子所处之事耳,非以闻道便为得正,亦非以闻道而得正者便无余事而可以死也。若杨氏既以闻道为得正,而又有无余事之説焉,则是曾子将死而后始得闻夫所谓道者,既闻道而遽遂无余事之可为也,是亦生于“不虚生死得正”之偏,而与此条之説不得为同矣。周氏盖亦生于“不虚生”之云者,而其所以为説者,则贤于杨氏矣。尹氏诵程子之言,而以诚有所得者,明夫“实见实理”之説,意义益明白。矣。

或问:“耻恶衣恶食者,其为未免于求饱、求安之累者乎?”曰:“此固然也。然求饱与安者,犹有以适乎口体之实也。此则非以其不可衣且食也,特以其不美于观听而自恧焉。若谢氏所谓‘食前方丈,则对客泰然;疏食菜羮,则不能出诸其戸’者,盖其识趣卑凡,又在求饱与安者之下矣。志于道而犹不免乎是焉,则其志亦何足言哉?”曰:“诸説如何?”曰:“程子至矣,范尹因之,而范氏又能有所发明者也。谢氏则别为一説,而意尤高逺。杨氏、周氏若皆以为不能忘情而有愠焉者,则吾已辨于前矣。然周氏所谓‘其志分者’,览者犹可以有取焉。”

或问十章之説曰:「此章诸説多误,盖由音读之学不明,以适为子适卫之适之故也。惟吕氏以为主,谢氏以为可,似吾谁适从?谁适与谋之适?然吕氏之説不明,而义之与比亦同。众説误为比于有义之人者,独谢氏为不差,而其所论老佛之失亦最明白也。」

或问十一章之説,程子两义不同,何所据而为取舎也?曰:以例求之,凡言君子小人而相须者,则君民之谓也,如爱人与易使之类是也。言君子小人而相反者,则善恶之谓也,如周比和同之类是也。以相反为言,而上下章又且多义利之説,则固当为善恶之类矣。况以君民为説,则其怀惠之云,亦迂晦而不通矣。尹氏多本程説,而于此亦不之从,则又可见其亦有所未安矣。谢氏又自为一説,而以是四者皆为下怀其上之事,若曰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云尔。但彼因前王不忘之言而发,而此无所系,则恐不得而同之耳。杨氏能言君子之不怀居矣,而未见怀德之意,以刑为体,出于庄生之书,援以释此,亦未足以为据也。周氏盖发明程子初説,然皆易怀为安,则安惠云者,其説有不通矣。尹氏虽因谢氏之语,而实用程子第二説,是最为得旨。乐善恶不善,犹曰好仁恶不仁也。必以刑为言,则犹管仲所谓畏威如疾,申公巫臣所谓慎罚务去之之谓耳。大抵怀德之君子,不待怀刑而自安于善;懐土之小人,特欲全其所保,而未必有逐利贪得之心,其为善恶,亦各有浅深矣。此外则苏氏

译有人问:“‘朝闻道,夕死可矣’,难道不近似佛教的说法吗?”回答说:“我所说的‘道’,本来就不是他们所说的‘道’。而且圣人的本意,特别强调闻道的重大,而不是像他们那样依赖这个去求死。”问:“为什么呢?”回答说:“我所说的‘道’,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应当遵循的真实道理。他们所说的‘道’,却把这些视为虚幻虚妄,而断绝消灭它们,以求取他们所谓的清净寂灭。人事中应当遵循的真实道理,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是不可以不闻知的,所以早上闻知了它,晚上死去,也可以没有遗憾。如果他们所说的清净寂灭,对人生的日常用度起初没有任何效验,他们急于闻知它,只是害怕死亡即将到来,想依靠这个来抵御死亡罢了。因此,信奉我这种学说的人,践行法度等待天命,而不追求求死;信奉他们那种学说的人,坐着死去、站着解脱,变化显现出千万种端绪,最终对世间的教化没有丝毫补益。”所以程子在这里,专门认为切实地看见理义比生命更重要,以及知道如何做人的说法,其旨意也非常深切。只是所谓“不虚度生死而得到这个”的说法,意思似乎稍微有些偏颇。张载前面的说法大意与程子前面的说法相同,后来改动的说法则几乎接近佛教的说法,而吕大临又承袭他的说法,也是错误的。范氏的说法既然疏漏,而谢氏的说法又不可理解,凭意思推测,他所说的‘道’,又好像他论述“活者为仁”的说法一样。所以他又认为,不闻知这个而死,那么活着却像死去的是我身体血气的作为;闻知这个而死,就知道活着却像死去的是道从生中出来、进入死亡中,从而不再有什么忧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与佛教的话尤其没有什么不同了。杨氏和程子都引用“易箦”的事,然而他们的意思有不同之处。程子的意思,大概是用道的重于生命来表明,正道的安于死亡,是说有孔子所说的志向,然后才能有曾子所处的行为罢了,并不是认为闻道就是得正,也不是认为闻道而得正的人就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就可以死了。如果杨氏既认为闻道就是得正,又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的说法,那么就是曾子将要死的时候才开始闻知所谓‘道’,既然闻道就立刻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这也是产生于“不虚度生死而得正”的偏颇,与这一条的说法不能相同了。周敦颐大概也是产生于“不虚度生命”的说法,而他用来解释的,则比杨氏贤明。尹焞诵读程子的话,用确实有所得,来阐明“切实看见真实道理”的说法,意义更加明白了。

有人问:“以穿坏衣服、吃坏食物为耻的人,他们是不是还没有免除追求吃饱、追求安逸的拖累呢?”回答说:“这固然如此。然而追求吃饱与安逸的人,还有用来适应口腹身体的实际利益。这些人并不是因为不能穿不能吃,只是因为它们不好看、不好听而自我惭愧罢了。像谢氏所说的‘面前摆满丰盛的食物,对着客人就坦然自若;粗茶淡饭,就不能拿出家门’,大概他的见识趣味卑下平凡,又在追求吃饱与安逸的人之下了。立志于道却还不能免除这种心态,那么他的志向还有什么值得说的呢?”问:“各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范氏和尹氏沿袭他,而范氏又能有所阐发。谢氏则另立一种说法,而意思尤其高远。杨氏、周氏如果都认为不能忘情而有怨恨的人,那么我已经在前面辨明了。然而周氏所说的‘志向分散的人’,阅览的人还可以有所采纳。”

有人问第十章的说法说:“这一章各种说法大多错误,大概是因为音读之学不明,把‘适’当作‘子适卫’的‘适’的缘故。只有吕氏认为‘主’,谢氏认为‘可’,似乎‘吾谁适从?谁适与谋’的‘适’?然而吕氏的说法不明确,而‘义之与比’也相同。各种说法错误地理解为比附于有义的人,只有谢氏没有差错,而他所论述老庄、佛教的过失也最明白。”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说法,程子两种意思不同,根据什么来取舍呢?回答说:通过类比来寻求,凡是说君子小人而相互需要的,就是指君民,如爱人和容易使唤之类就是这样。说君子小人而相反的,就是指善恶,如周旋比附和同流合污之类就是这样。以相反来说,而且上下章节又有很多义利的说法,那么本来应当是善恶之类了。况且以君民来说,那么那种怀惠的说法,也迂回晦涩而不通顺了。尹氏大多依据程子的说法,而在这里也不遵循,那么又可见他也有所不安。谢氏又自创一种说法,而把这四种都当作下级怀念上级的事情,好像说君子尊重他的贤德而亲近他的亲人,小人快乐他的快乐而利用他的利益罢了。但他因为前面“不忘先王”的话而引发,而这里没有关联,那么恐怕不能等同了。杨氏能说出君子不怀念安居,而没有看见怀念德行的意思,以刑罚为体,出自庄子的书,援引来解释这个,也不足以作为依据。周敦颐大概阐发程子最初的说法,然而都把‘怀’改为‘安’,那么安惠的说法,就有不通顺了。尹氏虽然依据谢氏的话,而实际使用程子第二种说法,这是最符合旨意的。乐善厌恶不善,还说是喜好仁厌恶不仁。一定要以刑罚来说,那么还像管仲所说的畏惧威严如同疾病,申公巫臣所说的谨慎惩罚务必去除它的意思罢了。大体上怀念德行的君子,不等待怀念刑罚而自己安于善;怀念乡土的小人,只是想要保全他所保护的,而不一定有追逐利益贪得无厌的心,他们的善恶,也各自有深浅了。此外苏氏

説亦佳,然必以利害为言,则终不近圣贤气象也【苏氏曰:怀安也,君子安其所必安,小人之所安有不安者矣。德之可安也,固于土法之可安也。久于惠利在耳目之前,而患在嵗月之后者,小人不知也】

译这种说法也不错,但如果一定要以利害得失来谈论,终究就不符合圣贤的风范了。【苏氏说:这是贪图安逸啊,君子所安守的,是必然应当安守的;而小人所安守的,有些是并不应当安守的。凭借道德而获得的安守,比凭借土地法令而获得的安守更为牢固。那些长久施予的恩惠利益就在耳目之前,而祸患却在岁月之后,小人是不知道的。】

或问十二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氏亦为得之。但其语多病,如『干之利物』为利之大,『放利而行为』利之小,其比儗之不伦甚矣。夫利物之与自利,其为善恶如隂阳、水火之相反,岂特有小大之殊哉?若以乾道变化对夫解衣推食者而言之,其可哉?」谢杨周氏之説,是亦一道,但非本文之意。而谢周氏又并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人者」失之耳。此外则晁氏亦善【晁氏曰:「依于义而行,则此既宜之,彼亦宜之,虽伤不怨;依于利而行,则专利于此,贻害于彼,不胜怨也】

或问十三章之説曰:「此章之旨,诸家皆不能尽善。今详上句之説,则范氏得之;下句之説,则李氏得之【李氏曰:「能以礼让,然后能行礼;不能以礼让,则虽礼文具在,亦且如之何哉】盖以礼之繁文末节,当世所尚,皆时人所易行者;至于辞让之心,则礼意之实,而人所惮为。故言「能以礼让为国而先民」,则其为国也不难;若不能以礼让为国,而徒相与从事乎繁文末节之间,则亦无以为礼耳。至于句读之间,诸説亦多不同,往往多至「让」字为絶句,而「以为国者」属之下文。虽于上句为通,然施之下句则不通甚矣。要之,此但当为三句,而中句至「国」字为絶,乃安耳。谢、杨、周説皆失之。谢氏上句犹可通,而下句以「如礼何者」为一身之礼,则无所据矣;且其上句之读与下句文势正相戾,又与诸説不同也。杨氏、周氏以「礼而让」之説,则巧曲而支离矣。李氏之读,恐亦未免此病也。

或问十四章之説曰:程子、范氏皆以「患无位」为「患无位以行道所以立」,为「身有所立」,皆失其文义之所指矣。谢氏专以「才称其位」为言,其文义则似矣,而君子之所以立乎其位者,固当以德为贵,不当专以才而为言也。畏名、喜名之説,殊不近本文之意,而其所谓「至论」者,则过高甚矣。「我贵之説」首篇之首,盖已辨之,今不重出。且所谓「求为可知」云者,正以为字为重,而范、谢语或遗之,亦大疎略矣。杨氏之説,颠倒重复,殊不可晓。此章之意,正为「未有以立而患无位,未有可知而患不知者」言耳。若有以立而有可知矣,则又何患之有哉?周氏无甚病,然语亦多不切也。曰:「未有位而先求所以立乎其位,则先事而迎矣。人不已知而必求为可知,则是乃所以患乎人之莫已知也。」圣人之言若此,奈何?曰:此亦对待之言,欲人之反求诸己耳。盖所以立乎其位者,进于其道而已矣;所以为可知者,勉于其实而已矣。固非事事物物预为防拟,且为皎皎之行而必其可知也。若必以此为嫌,则将必如谢氏所谓「至论」者然后可,然则无乃反为过论也耶?

或问一贯之旨,夫子不俟曾子之问而呼以告之,曾子无所问辨而唯焉以对,何也?曰:曾子之学主于诚身,其于圣人一言一行之际,盖无不详视审记而力行之也。至是则其积之久,行之熟,日用之间所以应物处事者,各有条理而无不尽矣。所未达者,特未知反求其本而得夫众理之所自来,然其下学之功亦至,而将有以上达矣。夫子于此盖得之眉睫之间也,故不俟其问而呼以告之。若曰:吾之所谓道者,虽有精粗小大内外本末之殊,然其所以谓道者,则一而已矣。曾子之心于是豁然而有以得夫众理之所自来者,故无所复疑,而直应曰唯。盖不惟无待于问辨,而亦不容有所称赞也。孟子所谓君子之教有如时雨化之者,正谓此尔。然以史记考之,则夫子卒时曾子之年才二十有九耳,其闻道之早,盖如此可畏也哉?曰:曾子于门人之问而以忠恕告之,何也?曰:夫子之告曾子也,门人莫不闻之矣,然独曾子为能默契其旨,而他人不与,是以因夫子之出而问焉耳。然彼未及究夫众目之殊,则所谓一者亦将安所措哉?使曾子而非有以实得乎此,则必重以己意推绎圣言,而反益其惑矣。今乃不然,而直以忠恕告之,则虽未尝诵言一贯之旨,而所以发明其实者,盖无余蕴。其曰“而已矣”者,邢氏以为万理一贯,更无他説之辞,

译有人问关于第十二章的解释,回答说:“程子的见解达到了极致,范氏也把握住了要点。但是他们的言论多有毛病,比如把‘乾卦的利于万物’视为大利,把‘放纵私利而行动’视为小利,这种类比非常不恰当。利于万物和利于自己,在善恶上就像阴阳、水火那样相反,岂止是有大小之分呢?如果把乾道的变化与解衣推食的行为相比,难道可以吗?”谢氏、杨氏、周氏的说法,这也是一种道理,但不是本文的本意。而谢氏、周氏又连‘对自己要求严格而对别人要求宽松’的意思也弄错了。此外,晁氏的说法也很好【晁氏说:‘依照道义而行,那么这里适宜,那里也适宜,即使受到伤害也不怨恨;依照利益而行,那么只利于这里,却给那里带来祸害,怨恨就止不住了’】。

有人问关于第十三章的解释,回答说:“这一章的主旨,各家都不能完全说好。现在详细考察上句的解释,范氏把握住了;下句的解释,李氏把握住了【李氏说:‘能够以礼让,然后才能实行礼仪;不能以礼让,那么即使礼仪的条文都在,又能怎么办呢’】。大概因为礼仪的繁文缛节,是当时所崇尚的,都是时人容易做到的;至于辞让之心,则是礼仪精神的实质,是人们所畏惧去做的。所以说‘能够以礼让治国并引导百姓’,那么治理国家就不难;如果不能以礼让治国,而只是互相从事于繁文缛节之间,那么也就没有礼仪可言了。至于句读方面,各家说法也多不相同,往往多在‘让’字处断句,而把‘以为国者’归入下文。虽然对上句来说通顺,但用于下句则非常不通。总之,这应当分为三句,中间一句到‘国’字处断句,才安稳。谢氏、杨氏、周氏的说法都错了。谢氏上句还勉强通顺,而下句把‘如礼何者’理解为个人的礼仪,就没有依据了;而且他上句的读法与下句的文势正好相悖,又与其他说法不同。杨氏、周氏以‘礼而让’来解释,则牵强附会而支离破碎。李氏的读法,恐怕也难免这种毛病。”

有人问关于第十四章的解释,回答说:程子、范氏都把‘患无位’解释为‘患无位以行道所以立’,把‘身有所立’解释为‘身有所立’,都失去了文义的所指。谢氏专门以‘才称其位’来解释,文义似乎相近,但君子之所以立于其位的,本来应当以德为贵,不应当专门以才来解释。畏名、喜名的说法,很不接近本文的本意,而他所谓的‘至论’,则太高远了。‘我贵’的说法在首篇之首,已经辨析过了,现在不再重复。而且所谓‘求为可知’,正是以‘为’字为重,而范氏、谢氏的话或许遗漏了这一点,也太疏略了。杨氏的说法,颠倒重复,完全不可理解。这一章的意思,正是针对‘未有以立而患无位,未有可知而患不知者’而言的。如果有以立而有可知了,那么又有什么可患的呢?周氏没有大毛病,但言语也多不切题。问:‘未有位而先求所以立乎其位,就是先事而迎了。人不已知而必求为可知,这就是所以患乎人之莫已知了。’圣人的话如果是这样,该怎么办?回答说:这也是相对而言的话,想要人们反求诸己罢了。大概所以立乎其位的,是进于其道罢了;所以为可知的,是勉于其实罢了。本来不是事事物物预先防备拟议,而且做皎皎之行而必定让人知道。如果一定以此为嫌,那么就必须像谢氏所谓的‘至论’那样才可以,然而这岂不是反而成为过论了吗?

有人问一贯的宗旨,夫子不等曾子发问就呼唤他告诉,曾子无所问辨就只回答‘唯’,为什么呢?回答说:曾子的学问主于诚身,他在圣人一言一行的时候,大概没有不详细观察仔细记住而努力实行的。到了这时,他积累得久了,实行得熟了,日常之间应对事物处理事情,各有条理而没有不尽的。所未达到的,只是不知道反求其本而得到众理之所自来,然而他下学的功夫也到了,将要有以上达了。夫子在这里大概从眉睫之间就得到了,所以不等他问就呼唤他告诉。好像说:我所说的道,虽然有精粗小大内外本末的不同,然而所以称为道的,只是一个罢了。曾子的心于是豁然有所得夫众理之所自来,所以无所复疑,而直接回答说唯。大概不仅不需要问辨,而且也不容有所称赞。孟子所谓君子之教有如时雨化之的,正是说的这个。然而以史记考察,那么夫子去世时曾子的年龄才二十九岁,他闻道之早,大概如此可畏吧?问:曾子对于门人的问而以忠恕告诉,为什么呢?回答说:夫子告诉曾子,门人没有不听到的,然而只有曾子能够默契其旨,而其他人不能,所以趁着夫子出来而问罢了。然而他们未能探究众目之殊,那么所谓一者又将安所措呢?假如曾子不是有以实得乎此,那么必定重以己意推绎圣言,而反而增加其惑了。现在却不是这样,而直接以忠恕告诉,那么虽然没有曾经诵言一贯之旨,然而所以发明其实的,大概没有余蕴。他说‘而已矣’,邢氏认为这是万理一贯,更无他説之辞,

亦得其文意者也。盖尽已为忠,道之体也;推己为恕,道之用也。忠为恕体,是以分殊而理未尝不一;恕为忠用,是以理一而分未尝不殊。此圣人之道所以同归殊涂,一致百虑,而无不备无不通也。以是为言,正欲使门人不求之空言恍惚之中,而考诸圣人用心行事之实,有以默识而加勉强之功焉尔。曰:然则中庸所谓“违道不逺”者,何也?曰:曾子之言忠恕,自圣人之心而言也;中庸所指则学者勉行之事尔,其理虽同其分,则异。程子所以有“动以天”“降一等”之辨也。学者第深考于其书,则有以别乎此矣。曰:“程子以来,其门人为説者众,而亦有不同者,何也?”曰:“程子发明曾子之意,极精微矣。盖欲学者默而识之也。而其论中庸之旨,以为下学上达,掠下教人,则欲学者勉而进之尔。盖致知力行不可偏废,故其言毎如此。至其门人之説,谢氏、侯氏专明曾子默识之意,杨氏、尹氏独推中庸勉强之説,则各得其一偏,而不能以相通矣。学者正当兼取而并观之,则于夫子之心、曾程之意,庶几其有以得之矣。”曰:“其所谓下学上达之义者,何也?”曰:“此谓中庸之言,欲学者之下学乎忠恕,而上达乎道也。若此章之云,则圣人之事,而非有等级之可言矣。”曰:“两程子之言忠则不异,而言恕有不同者,宜何从?”曰:“侯氏论之,其去取之意得矣。然其所以为説者,则语意支离,而不及载于精义之书也。以今论之,则伯子之言举植而不及动,指气而不及性。必若叔子之言,则庶乎耳。”曰:“然则天地亦尽已之心而推以及物乎?”曰:“此以天道着人事,取其理之属乎是者而分之耳。若天之自然而无外,则又何必己之尽而有待乎推以及物耶?亦曰其本体之流行者在人,则谓之忠;由是而生物者在人,则谓之恕耳。”曰:“推程子‘动以天’之云者,则圣人之忠恕为动以天,而贤人之忠恕为动以人矣。而又以忠为天道,恕为人道,何耶?且尽己、推已均有渉乎人为,又何以有天人之分耶?”曰:“彼以圣贤而分也,此以内外而分也。尽已虽涉乎人为,然为之在己,而非有接乎物也。纵横错综,见其并行而不相悖者焉,则于此无所疑矣。”曰:“程伯子以推己为恕,为违道不逺之事,而叔子以释曽子之言,何也?”曰:“恕之所以得名,本以其推己而言也。伯子特以圣人之恕为无待乎推,是以属之学者之事。叔子则以为圣人之恕,亦不过此,但其所以推之,自有不同耳。二説虽异,葢不害其为同也。曰:其引「尽心知性」之云,何也?曰:是不可晓矣。以一本之説验之,其阙文耶?然并其一本之説而论之,亦若未甚切于文义,而与其别章之解不同,盖不可晓矣。曰:其曰「冲漠无朕,而万象昭然」者,又似以理之本末上下而言,而与此章之旨不类,何耶?曰:此亦纵横错综之言也。盖方其忠而恕之理己具,及其恕而忠之理未尝不行乎其间也。体之于身,则内外物我之间,其亦不异乎此矣。曰:程子又言「忠恕贯道」,若他人言之,则不可信,曾子言之,则其尽也必矣,者何也?曰:此疑记者之失也。盖其意若曰:他人未尽忠恕而忆度以言,则其言虽或偶中,而其所以言者有不足信。若曾子乃以其实见而言,则其必尽圣人之蕴无疑也。今记录不明,乃似不知其言之是否,而唯其人之信,若侏儒之观优者,夫岂然哉?曰:其曰「忠恕乃所以为一」,而继之曰「言仁义亦可」,何也?曰:是乃所以为一,此言非程子不能言,而曰「言仁义亦可」者,亦非程子不敢言也。盖以仁义言之,则仁之成己犹忠也,义之处物犹恕也,是亦所以为一而已矣。曰:然则其不曰仁义,而必忠恕之云何也?曰:张子言之详矣。曰:程子之引「君子之道四」者如何?曰:是则小误,以中庸之文推之,则此四者乃反其所以责人者为责已之事,非欲茍自恕而并恕人也。曰:或又以谓忠恕非所以言圣人,而欲易忠以诚,易恕以仁,其亦可乎?曰:圣人之忠则固诚

译这也是能够把握文意的人。大抵竭尽己心叫做忠,这是道的本体;推己及人叫做恕,这是道的功用。忠是恕的本体,因此虽然表现各异但道理未曾不一;恕是忠的功用,因此虽然道理统一但表现未曾不异。这就是圣人的道之所以殊途同归、百虑一致,而且无所不备、无所不通的原因。以此来说,正是想让门人不要只在空泛恍惚的言辞中去寻求,而是去考察圣人用心行事的实际,有所默识并加上勉力用功罢了。问:那么《中庸》所说的“离道不远”,是什么意思呢?答:曾子讲忠恕,是从圣人的心境来说的;《中庸》所指出的则是学者勉力践行的事情,它们的道理虽然相同,但所指的对象却有差异。所以程子才有“动以天”和“降一等”的辨析。学者只要深入考察那本书,就能对此加以辨别了。问:“自程子以来,他的门人对此的解说很多,但也有不同的,为什么呢?”答:“程子阐发曾子的意旨,极其精微了。大抵是想让学者默而识之。而他论述《中庸》的宗旨,认为是下学而上达,就低处教导人,是想让学者勉力进取罢了。大抵致知和力行不可偏废,所以他的话每每如此。至于他门人的解说,谢氏、侯氏专门阐明曾子默识的意旨,杨氏、尹氏独自推崇《中庸》勉强的学说,于是各自得到了一方面的道理,而不能相互贯通了。学者应当兼取并观,那么对于孔夫子的本心、曾子和程子的意旨,或许就能有所领会了。”问:“他们所说的下学上达的意义,是什么呢?”答:“这是说《中庸》的话,想让学者在下学方面学习忠恕,而在上达方面通达大道。如果像这一章所说的,那就是圣人的事,而不是有等级可言的了。”问:“两程子讲忠没有不同,而讲恕却有不同,应当遵从谁的呢?”答:“侯氏的论述,其取舍的意旨是恰当的。然而他用来解说的那些话,则语意支离破碎,所以没有载入《精义》一书中。以现在来看,程伯子的话只举出了静态的一面而不及动态的一面,只指出了气而不及性。一定要像程叔子的话,才差不多罢了。”问:“那么天地也是竭尽己心而推及万物吗?”答:“这是用天道来彰显人事,取其中属于这一类的道理来加以区分罢了。如果天道自然而无外,那么又何必竭尽己心而有待于推及万物呢?只是说它的本体流行在人身上,就叫做忠;由此而生养万物在人身上,就叫做恕罢了。”问:“推究程子‘动以天’的话,那么圣人的忠恕就是动以天,而贤人的忠恕就是动以人了。而又把忠当作天道,恕当作人道,为什么呢?况且竭尽己心、推己及人都涉及人为,又怎么有天人的分别呢?”答:“那是以圣贤来区分的,这是以内外来区分的。竭尽己心虽然涉及人为,但做这件事在于自己,而没有接触外物。纵横交错,看到它们并行而不相悖,那么对此就没有什么可疑的了。”问:“程伯子以推己为恕,作为离道不远的事情,而程叔子用来解释曾子的话,为什么呢?”答:“恕之所以得名,本来就是因为推己而言。程伯子特别认为圣人的恕不需要推己,所以把它归属于学者的事情。程叔子则认为圣人的恕,也不过如此,只是他推己的方式,自然有所不同罢了。两种说法虽然不同,大概不妨碍它们本质上是相同的。”问:他引用“尽心知性”的话,是什么意思呢?答:这不可理解。用“一本”的说法来检验,那是缺文吗?然而连同“一本”的说法来讨论,也似乎不太切合文义,而且与他别的章节的解释不同,大概不可理解罢了。问:他说“冲漠无朕,而万象昭然”,又似乎是从理的本末上下来说,而与这一章的宗旨不类,为什么呢?答:这也是纵横交错的话。大抵正当它是忠的时候,恕的道理已经具备;等到它是恕的时候,忠的道理未曾不在其中运行。体现在身上,那么内外物我之间,也和这没有不同。问:程子又说“忠恕贯道”,如果是别人说,那就不可信,如果是曾子说,那么他的尽忠尽恕必定是无疑的了,为什么呢?答:这大概是记录者的失误。大抵他的意思好像是说:别人没有尽忠恕而凭臆测来说,那么他的话虽然有时偶然说中,但他说话的依据有不足信的。如果曾子是根据实际见闻来说,那么他必定穷尽了圣人的蕴藏无疑。现在记录不明,似乎不知道他的话是否正确,而只相信那个人,就像侏儒看优伶表演一样,难道是这样吗?问:他说“忠恕乃所以为一”,接着又说“说仁义也可以”,为什么呢?答:这是之所以为一,这话非程子不能说出,而说“说仁义也可以”,也不是程子不敢说的。大抵用仁义来说,那么仁的成就自己就像忠,义的对待外物就像恕,这也是之所以为一罢了。问:那么他不说是仁义,而一定要说忠恕,为什么呢?答:张子说得详细了。问:程子引用“君子之道四”是怎样的?答:这是小错误,根据《中庸》的文字来推究,那么这四者是把用来要求别人的反过来作为要求自己的事情,并不是想要苟且宽恕自己并且宽恕别人。问:有人又认为忠恕不是用来形容圣人的,而想要把忠改为诚,把恕改为仁,这样可以吗?答:圣人的忠本来就是诚

之发也,圣人之恕则固仁之施也。然曰「忠」曰「恕」,则见体用相因之意;曰「诚」曰「仁」,则皆该贯全体之谓,而无以见夫体用之分矣。曰:诸説如何?曰:忠固诚之属也,然以自然用力之或异,则固不能无分别于其间,故程子曰:「一心之谓诚,尽心之谓忠」,则其辨亦已明矣。且所谓忠者亦曰尽已之心而已矣,未遽及乎人也。今范氏忠则无不诚矣,又曰忠则在己,恕则在人,则其言皆无所当矣。夫忠恕之所以一贯,正以其出于自然之理而相为表里也。今吕氏曰:“欲道之行于天下,非此不可”,而又以二者皆为待物之事,则其不察于此亦甚矣。夫圣门之学,升高自下,陟遐自迩,先博以文,而后约之以礼,始于繁悉,而终于简易,固亦有其序而不可躐矣。夫子之所以告夫曾子、子贡者,正以其几有以遍观尽识乎此也。今谢氏乃谓夫子惧夫弟子之不能遍观尽识,将无以入道,而告之以此,则是忧夫正途之迂逺,而示之以捷径之易入也。且夫所谓道者,固亦未尝离夫事物之间,又安得谓其不可以入道,而必告以一贯者而后可哉?其以流而不息,万物散殊言忠恕者,盖推程子之意,然不言维天之命,则无以见夫流而不息者之为体;不言乾道变化,则无以见夫万物散殊者之所自来也。其论尽心知性者,恐非孟子之意,今未暇辨。至其诵程伯子扩充之语,则至矣。夫孔子之所谓一贯者,非曰贯彼我而一之也,亦曰其所以酬酢应变者,虽千变万化,而未尝不一也。今游氏以“天地一指,万物一马,至人无己”论之,则既失其旨矣,而又皆出乎异端之説,其择焉而不精,亦甚矣哉。又谓忠恕未免乎违道,则又未察乎“违道不逺”云者,正以其自是而之道也,“不逺”云尔,岂背道之谓哉?又谓恕为尽物,则恕其足以尽物矣,而恕之所以得名者,正自其未尽而足以尽者名之也。又谓“反身而诚”为一贯之事,亦非也。“反身而诚”方谓反求诸身而万理无不足耳,未及乎推以及物而无所不当之大也。又谓仲尼、曾子所以授受门人有不得闻者,亦非也。夫师弟子相与处于一堂之上,其可为呫嗫耳语以私于一人哉?特学至者闻之而有得其未至者,虽闻而若弗闻耳。故门人之问,以何谓为辞,则固闻其言而不晓其所谓者也。若初不闻,则又岂得而笔之于书耶?杨、周、尹氏之失,大防类此。而侯氏又以为孔、顔、子思、孟子地位不同,其为忠恕亦异,则亦有所未尽也。盖以孔、顔之忠论之,则此説可也。若中庸所谓忠恕,则非子思之言,而孔子所为学者言之者也。且其告子贡、仲弓,亦同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耳,岂可谓孔子之恕犹有待于勿施哉?其曰“天未尝一嵗误万物”者,其为譬亦不切矣。若曰“一气流行,元无间息,未尝少有伪妄杂乎其间也”,则得之矣。

译孔子阐发这一道理,圣人的“恕”本来就是“仁”的施行。然而称“忠”称“恕”,就体现了体用相互依存的意义;称“诚”称“仁”,则是统摄贯穿全体的说法,看不出体用的分别了。问:各种说法如何?答:忠固然属于诚的范畴,但因为自然与用力的情况有时不同,所以其间不能没有分别,因此程子说:“一心不乱叫做诚,竭尽心力叫做忠”,这样辨析就已经很明确了。况且所谓忠,也只是尽自己的心罢了,还没有立刻涉及到他人。现在范氏说忠就无不诚了,又说忠在于己,恕在于人,那么他的说法都不恰当了。忠恕之所以能够一贯,正是因为它们出于自然的道理而互为表里。现在吕氏说:“想要道行于天下,非此不可”,又把两者都当作对待外物的事情,那么他对此不察就太严重了。圣门之学,登高要从低处开始,远行要从近处起步,先广博地学习文献,然后用礼来约束,开始于繁杂详细,最终归于简易,本来就有其顺序而不能逾越。夫子之所以告诉曾子、子贡,正是因为他们几乎已经普遍观察并完全认识了这一点。现在谢氏却认为夫子担心弟子不能普遍观察并完全认识,将无由入道,所以告诉他们这个,这就是担忧正途迂远,而指示他们容易进入的捷径。况且所谓道,本来也没有离开事物之间,又怎么能说不能入道,一定要告诉一贯之后才可以呢?那些用“流而不息”、“万物散殊”来解释忠恕的,大概是推演程子的意思,但不说“维天之命”,就无法看出“流而不息”作为本体;不说“乾道变化”,就无法看出“万物散殊”的来源。关于尽心知性的论述,恐怕不符合孟子的本意,现在无暇辨析。至于他诵读程伯子关于扩充的话,则非常精当。孔子所说的一贯,不是说贯通彼此而使之统一,而是说应对变化的道理,虽然千变万化,却从未不统一。现在游氏用“天地一指,万物一马,至人无己”来论述,既失去了主旨,又都出自异端之说,他选择而不精当,也太严重了。又说忠恕难免违背道,这是没有考察“违道不远”这句话,正是因为它从自身出发而通向道,只是说“不远”罢了,难道是背离道的意思吗?又说恕是穷尽万物,那么恕足以穷尽万物了,而恕之所以得名,正是从它未尽而足以穷尽的角度来命名的。又说“反身而诚”是一贯的事情,也不对。“反身而诚”是说反求诸己而万理无不充足,还没有达到推己及物而无所不恰当的大境界。又说仲尼、曾子传授门人时有门人听不到的,也不对。师生同处一堂,难道可以低声耳语私下告诉一个人吗?只是学问达到的人听到了就能领悟,学问未达到的人,虽然听到了也好像没听到一样。所以门人问话,以“何谓”为辞,本来就是听到了他的话但不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起初没听到,又怎么能把它记录在书上呢?杨氏、周氏、尹氏的错误,大体类似这样。而侯氏又认为孔子、颜回、子思、孟子的地位不同,他们的忠恕也不同,这也是有所未尽的。如果用孔子、颜回的忠来论述,那么这个说法可以。如果《中庸》所说的忠恕,那不是子思的话,而是孔子为学者说的话。况且他告诉子贡、仲弓,也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能说孔子的恕还停留在“勿施”的阶段呢?他说“天从未有一年误过万物”,这个比喻也不贴切。如果说“一气流行,没有间断停息,从未有一点虚伪妄念混杂其中”,那就对了。

或问:“均是人也,或为君子而喻于义,或为小人而喻于利,何也?”且程子、杨、周氏以为深喻而后笃好,范氏以为好之而后喻焉,其不同何也?曰:“论其所禀,则有清浊之不同;论其所习,则有高卑之或异。盖不可以一説定也。故有先喻之而好愈笃者,有先好之而喻愈深者,亦不可以一例拘也。要知君子、小人之分,则不可易矣。若周氏所谓‘其失在于用心之初’者,其切要之言与!使非其用心之失,则虽所禀之不善,亦可以习而变矣。然‘喻’字之义,惟吕氏之释得之。盖心解通达,则其几微曲折,无不尽矣。程子、范、杨、周氏大指多善,然或推其前,或引其后,而正释‘喻’字之意殊少。谢氏则自待甚恕,而于君子、小人之际,初亦未甚剖判,必其所喻之既分,然后从而名之,则其意与周氏正相反矣。”曰:“然则所谓君子、小人之所喻者,各为一事耶?将一事之中具此两端,而各随其人之所见也?”曰:“是皆有之,但君子防通于此,而小人酷晓于彼耳。”曰:“对义言之,则利为不善;对害言之,则利非不善矣。君子之所为,固非欲其不利,何独以喻利为小人乎?”曰:“胡氏言之悉矣【胡氏曰:“义固所以利也。《易》所谓‘利者,义之和者’是也。然自利为之,则反致不夺不餍之害;自义为之,则防就义之利,而远于利之害矣。孟子之告梁王,意犹是也】

或问:“十七章诸説如何?”曰:“谢氏得之,杨氏、周氏皆引《大学》而言,则支离而无所当矣。”

或问诸家几谏之説,多以为见微而谏者如何?曰:其説固善矣,然此章之语乃内则之节文耳。以彼文考之,则正所谓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者,而曲礼亦有不显谏之文焉,则为证也,亦明矣。且不以彼文推之,则下文「又敬不违,将为苟焉以从父之令者」,而「劳而不怨」,亦将无所属于上文矣。曰:诸説固失之矣。其他文义,亦有可论者乎?曰:范氏他説皆善,所引曾子之言亦佳,但恐其所以为説者,亦若见几之云尔。谢、周、尹氏他説则皆失之,而杨氏于「劳而不怨」者,遂略而不説,不知其意果以为何如也?侯氏所谓「不违几谏之初心者」,得之矣。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范谢氏得之,其次则侯氏亦可观也。”

或问二十章之説曰:「胡氏得之矣。范氏所谓各记所闻者,或未必然也。后有重出者,皆放此。」杨氏于字之説,已见于首篇矣。

或问二十一章之説曰:「侯尹得之,杨周自为一説,亦通。谢氏则恐非圣人之本意,然事亲者亦不可以不知也。」

或问二十二章之説曰:「范氏、周氏得之,诸家亦无异説,惟谢氏为不同,恐非圣人之本意,然于学者亦足以有警也。」

或问二十三章之説曰:「谢尹得之,但所谓失之者,本谓事之失而已。谢氏乃以为不外驰以失道,约本谓敛束简省而已。尹氏乃以为约之以礼,则皆未安。而周氏『失之』之説,亦与谢氏相类也。范侯皆以为俭约之约,恐圣人之意或不止此。杨氏之説,则太支离矣。」

或问二十四章之説曰:「此无异説,但范氏所谓人性因所有者,未知其可。意岂以为气质之禀有辩有讷,而自修者则欲其讷而不欲其辩?即有以能行而不能言为君子之所贵,则其于义有所偏矣。能言而不能行者固可贱矣,而君子亦何必取于不能言者而贵之耶?夫子之教伯鱼,称公西赤,又曷为不直使之为君子之所贵,而反出于其所贱之域耶?」谢氏所论礼乐进反之意则善矣,但所谓「在道不在物者」不可晓,岂以为礼乐在于情性而外玉帛钟鼓之谓乎?然则未免有厌离事物而必求道于杳冥昏默之间之意。其论讷言敏行者亦善矣,然所谓「心亦可谓之不放者」,亦不免有卑言行而贵心术之病也。盖讷言而敏行虽足以制于外而养其中,然言讷则寡过,行敏则有功,亦非专为欲心之不放而为是也。杨氏所谓「恶其取憎者」失之尤甚,圣人之意岂为是而戒人以寡言哉?其説之弊,使学者以此为心而不察乎理义之正,则必将有阉然媚

译有人问:“同样是人,有的人成为君子而通晓义理,有的人成为小人而通晓私利,这是为什么呢?”又问:“程子、杨氏、周氏认为先通晓义理而后笃实喜好,范氏认为先喜好而后通晓义理,他们的说法不同,原因何在?”回答说:“从人所禀受的天性来看,有清浊的不同;从人所习染的环境来看,有高下的差异。这不能用一种说法来定论。所以有先通晓义理而后喜好更加笃实的,也有先喜好而后通晓更加深入的,也不能用一种模式来拘束。要知道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这是不可改变的。至于周氏所说的‘其过失在于用心的初始’,这是切中要害的话啊!如果不是用心的过失,那么即使禀受的天性不善,也可以通过习染而改变。然而‘喻’字的含义,只有吕氏的解释得出了真谛。因为心中理解通达,那么那些细微曲折之处,就没有不详尽的了。程子、范氏、杨氏、周氏的大旨大多很好,但有的推究其前因,有的引申其后果,而正确解释‘喻’字含义的却很少。谢氏则对自己过于宽恕,而在君子与小人的界限上,起初也没有很明确的分辨,必定是其所通晓的已经区分开来,然后才加以命名,那么他的意思与周氏正好相反了。”问:“那么所谓君子与小人所通晓的,是各自为一件事呢?还是在一件事中包含这两端,而各自随人的所见不同呢?”回答说:“这两种情况都有,只是君子通晓于此端,而小人酷晓于彼端罢了。”问:“相对于义来说,利是不善的;相对于害来说,利并非不善。君子的作为,本来也不是想要不利,为什么唯独把通晓利视为小人呢?”回答说:“胡氏说得详尽啊【胡氏说:“义本来就是用来求利的。《易经》所说的‘利者,义之和’就是此意。然而如果从利的角度去做,反而会导致不夺取不满足的祸害;如果从义的角度去做,就能成就义的利,而远离利的祸害。孟子告诫梁惠王,意思也是如此】

有人问:“第十七章的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谢氏的说法正确,杨氏、周氏都引用《大学》来论述,则显得支离破碎而不恰当。”

有人问各家关于“几谏”的说法,大多认为是见微知著而劝谏,如何?回答说:这种说法固然很好,然而本章的话乃是《内则》中的礼节条文罢了。用那篇文献来考察,那么正是所说的和颜悦色、柔声劝谏的人,而《曲礼》也有不显谏的记载,作为证据,也很明白了。而且如果不根据那篇文献来推究,那么下文“又恭敬而不违背,将沦为苟且顺从父亲命令的人”,而“劳苦而不怨恨”,也将没有归属上文的内容了。问:各家的说法固然有失误了。其他文义,还有可以讨论的吗?回答说:范氏的其他说法都很好,所引用的曾子的话也很好,但恐怕他所作解释的原因,也像是见微知著那样罢了。谢氏、周氏、尹氏的其他说法则都有失误,而杨氏对于“劳苦而不怨恨”这一点,竟然略而不谈,不知道他的意思究竟如何?侯氏所说的“不违背几谏的初心”,是正确的。

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说法,回答说:范氏、谢氏的说法正确,其次侯氏的说法也值得参考。”

有人问第二十章的说法,回答说:“胡氏的说法正确。范氏所说的各自记录所听到的,或许不一定如此。后面有重复出现的,都仿照这个例子。”杨氏对于“字”的解释,已经在首篇中出现过了。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的说法,回答说:“侯氏、尹氏的说法正确,杨氏、周氏自成一说,也通顺。谢氏的说法恐怕不是圣人的本意,然而侍奉父母的人也不可以不知道。”

有人问第二十二章的说法,回答说:“范氏、周氏的说法正确,各家也没有不同的说法,只有谢氏不同,恐怕不是圣人的本意,然而对于学者也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有人问第二十三章的说法,回答说:“谢氏、尹氏的说法正确,但所谓‘失之’,本来是指事情上的失误罢了。谢氏却认为是不向外驰骋而迷失正道,‘约’本来是指收敛简省罢了。尹氏却认为是用礼来约束,都不妥当。而周氏对于‘失之’的解释,也与谢氏相类似。范氏、侯氏都认为‘约’是节俭的约,恐怕圣人的意思不止于此。杨氏的说法,则太支离破碎了。”

有人问第二十四章的说法,回答说:“这里没有不同的说法,但范氏所说的‘人性因所有’,不知道是否可行。难道他认为气质的禀赋有辩才有讷,而自我修养的人则希望讷而不希望辩?即使有以能行而不能言为君子所贵重的,那么他在义理上就有偏颇了。能言而不能行的固然可以轻视,但君子又何必选取不能言的人而贵重他们呢?夫子教导伯鱼,称赞公西赤,又为什么不直接让他们成为君子所贵重的,反而使他们处于被轻视的境地呢?”谢氏所论述的礼乐进退之意则很好,但所谓“在道不在物”不可理解,难道他认为礼乐在于情性而外在的玉帛钟鼓之类的东西吗?那么未免有厌弃事物而必定在幽暗昏默之间寻求道的意思。他论述讷言敏行的也很好,但所谓“心也可以称为不放逸”,也不免有轻视言行而贵重心术的弊病。因为讷言而敏行虽然足以制约外在而涵养内在,但言语谨慎则过错少,行动敏捷则有功效,也并非专门为了想要心不放逸而这样做。杨氏所说的“厌恶其招致憎恨”失误尤其严重,圣人的意思难道是为了这个而告诫人们少说话吗?这种说法的弊端,使学者以此为心而不考察理义的正道,那么必将有阉然媚

世而为乡愿之为者矣。周氏无他发明,而侯氏尤疎濶。尹氏所谓「君子之志者」,则语虽缓而意切矣。此外则胡氏之説亦有补也【胡氏曰:「言而能讷,畜徳则固,喻人则信,谋事则密;不讷者反是。行而能敏,迁善则速,改过则勇,应务则给;不敏者反是。敏与讷虽若出于天资,然可习也。言烦以讷矫之,行缓以敏励之,由我而已。不自变其气质,学岂有功哉】

译世间的乡愿之徒就是这样做的。周氏没有其他发明,而侯氏尤其疏阔。尹氏所说的“君子之志”,虽然语气舒缓但意旨恳切。此外,胡氏的说法也有补益【胡氏说:“言语能够迟钝,蓄养德行就坚固,晓谕他人就可信,谋划事情就周密;不迟钝的人则相反。行为能够敏捷,迁善就迅速,改过就勇敢,应对事务就敏捷;不敏捷的人则相反。敏捷与迟钝虽然好像出于天资,但可以通过学习来改变。言语烦琐就用迟钝来矫正,行为迟缓就用敏捷来激励,这取决于我自己罢了。不改变自己的气质,学习怎么会有功效呢?】

或问德不孤与《易》文言之意同否?曰:此泛言事理,凡有德者必不孤立,当有朋类聚来与为邻。程子所谓“事物莫不各以类聚,凡为善者以类应之”説是也。《文言》之云,则以释爻辞大字之意,盖言其德之盛尔。程子所谓“一德立而百善从之,志于义理而心不安乐,只是德孤者”是也。至于所谓“与物同故不孤”,则于《易》文此书之意皆不相似。其引《易》以説此书,又自与下文“为善类应者”不合,盖不可考。读者择其通者而从之,则“类应”之説无以易矣。故张子、范氏亦同其説,而周氏兼而用之。前以德盛为言,而后以类应为説,于文义亦可通也。至于谢、杨皆以“孤”为“孤特”之“孤”,恐或近于程子“物同”之説。然以《易》之本文求之,既有所不通,而其説之流,将必有不顾理之是非,惟欲其易知而有亲者,恐亦未免乎同流合汚之弊也。

或问卒章之説曰:「诸説皆善,但谢氏所谓『期于功之必成』者,以下文『惟予与女以求助之』云者,例推之,则为患失固宠之意耳。详子游之言,本以警学者于几微之际,不应遽指此等辈而言也。且若其言,则是乃所以绸缪固结而不可解,事君者何自而辱,而交友者亦何自而疏哉?」

  四书或问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

  宋 朱子 撰

  论语

  公冶长第五【凡二十七章】

或问首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张子不为非义之説亦得之,但以为设辞则误矣。」范氏以为孔子欲妻以女而辨其非罪者失之,然有罪无罪在我而已,以下亦足以警世俗简贤附势之私矣。谢氏以为圣人非子其子,以为可托则过于人情,至于以智帅人之説则牵合甚矣。且夫子之于公冶长,特取其不为非义而已,岂遽及夫不为桎梏而死哉?苟如其言,则凡系于缧绁而能以智免者,不问其有罪无罪,皆圣人所取矣,而可乎?杨氏不累室家之説,正与谢氏相反,似又失之苟且而不及圣人之意,然施之今世亦足以破夫过计求全之惑也。周氏论二子之优劣,则贤于尹氏之无所分列矣。胡氏所论后世婚姻之失,尤为有补【胡氏曰:「圣人之于婚姻,参度彼已,如是之审,所以能保终而无敝也。后世或以富贵结,或以急难合,或凭媒妁两美之言,或因意气一时之诺,初未尝深知二人之性行也。虽然,壻犹易见,女最难知,人多谨于择壻,不能慎于择女,逮徳下衰,又惟财色是迷,而不思家之隆替自内助始也,可胜叹哉】

或问二章之説曰:范氏得之,谢、杨、周氏亦善,而胡氏、吴氏亦有可取者【胡氏曰:家语云:子贱少孔子四十九嵗,有才智仁爱,为单父宰,民不忍欺。以年计之,孔子卒时,子贱方年二十余嵗,意其进师夫子,退从诸弟子游而切磋以成其徳者,故夫子叹之如此。吴氏曰:説苑云:子贱为单父宰,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一人,皆教子贱以治人之术】程子“斯焉”之训有所未安,侯氏盖用其意则误矣。但范氏推言鲁有君子而不用,盖以讲筵开导及之,非经之正意也。谢氏以鲁多君子为夫子之力,事理固当出此,然亦非此章之本旨也。

或问三章之説曰:「程子以器为尚饰之物,恐非本意。盖器亦有不尚饰如陶匏者,不得槩以尚饰目之也。」夫子所以称子贡者,正以其可用而已。瑚琏之饰则盛矣,然不言他器之华靡者,则所取者乃在乎宗庙贵器为重也。若其后説所谓「宗庙可观之贵器」,则语意始不偏耳。至与范氏皆以子贡为自矜自贤,则恐未必然,亦见夫子之称子贱而意其或可以庶几焉耳。范氏又直以器为不通乎变,而子贡小之,恐当日答问之意亦未遽及此,盖但本称其可用之实,而今较其轻重,则诚与其称子贱者有差等耳。杨氏説亦类此,而加以抑扬之説,则又似子贡本能不器,而夫子故抑之,未能为宗庙之贵器,而夫子故▯之,恐其説尤有所未安也。谢周二説相似,而谢氏甚焉,其曰「能辉光则何害为不器」,则今固未能不器矣,又安可遽以为小成乎?其曰「

译有人问:“‘德不孤’与《易经·文言》中的意思相同吗?”回答说:“这是泛论事理,凡是有德行的人必定不会孤立,应当有同类的朋友聚集而来与他为邻。程子所说的‘事物没有不各自按类别聚集的,凡是行善的人,同类的人就会响应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文言》中的说法,是用来解释爻辞中‘大’字的含义,大概是说他的德行盛大罢了。程子所说的‘一种德行确立,百种善行随之而来,立志于义理而内心不安乐,只是德行孤立的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至于所谓‘与万物相同所以不孤立’,则与《易经》和本书的意思都不相似。他引用《易经》来解释本书,又与下文‘为善者同类响应’的说法不合,大概无法考证。读者选择其中通顺的说法来遵从,那么‘同类响应’的说法就没有什么可替代的了。所以张载、范氏也赞同这个说法,而周氏则兼而用之。前面以德行盛大来说,后面以同类响应来解释,在文义上也是可以说通的。至于谢氏、杨氏都把‘孤’解释为‘孤特’的‘孤’,恐怕接近程子‘与物相同’的说法。然而用《易经》的本文来推求,既然有所不通,而且这种说法的流弊,将必定有不顾道理的是非,只想要它容易理解且亲近的,恐怕也不免有同流合污的弊病吧。”

有人问关于最后一章的说法,说:“各种说法都好,但谢氏所说的‘期望功效必定成功’,根据下文‘只有我和你以求助’等话类推,那就是担心失去、固宠的意思了。详细考察子游的话,本来是为了在细微的关头警示学者,不应该立刻指斥这类人。况且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就是用来绸缪固结而不可解,侍奉君主的人从哪里受辱,而结交朋友的人又从哪里疏远呢?”

四书或问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十

宋 朱子 撰

论语

公冶长第五【共二十七章】

有人问关于第一章的说法,说:“程子的话最好了,张子‘不做不义之事’的说法也符合道理,但认为这是假设的言辞就错了。”范氏认为孔子想将女儿嫁给他并辩明他无罪,这有失偏颇,然而有罪无罪在于我自己,以下的说法也足以警示世俗轻视贤人、依附权势的私心了。谢氏认为圣人不是把公冶长当作自己的儿子,认为可以托付就过于人情,至于用智慧统领别人的说法则牵强附会得很。况且孔子对于公冶长,只是取他不作不义之事罢了,难道立刻就涉及他不因桎梏而死吗?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么凡是被囚禁而能用智慧逃脱的人,不问他有罪无罪,都是圣人所取的,这可以吗?杨氏‘不连累家庭’的说法,正与谢氏相反,似乎又失之苟且而不及圣人的本意,然而施行于当今社会也足以破除过度计算、追求完美的迷惑。周氏论述两个儿子的优劣,比尹氏不分列高明了。胡氏所论述的后世婚姻的过失,尤其有补益【胡氏说:‘圣人在婚姻上,参酌双方,如此审慎,所以能保全始终而没有弊病。后世有的因富贵结合,有的因急难结合,有的凭借媒妁双方美好的言辞,有的因意气用事一时的承诺,起初未曾深入了解两人的品性品行。虽然如此,女婿还容易了解,女子最难了解,人多谨慎于选择女婿,不能谨慎于选择女子,等到道德衰败,又只沉迷于财色,而不思虑家族的兴衰是从内助开始的,可叹啊!’】

有人问关于第二章的说法,说:范氏说得对,谢氏、杨氏、周氏也很好,而胡氏、吴氏也有可取之处【胡氏说:《家语》记载:宓子贱比孔子小四十九岁,有才智仁爱,担任单父的长官,百姓不忍心欺骗他。按年龄计算,孔子去世时,子贱才二十多岁,推测他进则师从夫子,退则与各位弟子交游而切磋以成就他的德行,所以夫子如此感叹。吴氏说:《说苑》记载:子贱担任单父长官,所像父亲一样侍奉的有三人,所像兄长一样侍奉的有五人,所结交的朋友有十一人,都教子贱治理百姓的方法】程子对‘斯焉’的解释有所不安,侯氏大概用了他的意思就错了。但范氏推说鲁国有君子而不被任用,大概是为了在讲筵上开导而涉及,不是经文的正意。谢氏以鲁国多君子是夫子的力量,事理固然应当如此,但也不是本章的本旨。

有人问关于第三章的说法,说:“程子把‘器’解释为崇尚装饰的东西,恐怕不是本意。因为器物也有不崇尚装饰如陶匏的,不能一概以崇尚装饰来称呼它。”孔子称赞子贡,正是因为他有用罢了。瑚琏的装饰虽然盛大,但不说其他器物的华丽奢侈,那么所取的在于宗庙贵器为重。如果后面的说法所谓‘宗庙可观的贵器’,那么语意才开始不偏颇。至于与范氏都以子贡为自矜自贤,恐怕未必如此,也见孔子称赞子贱而意谓他或许可以接近罢了。范氏又直接把‘器’解释为不通乎变,而子贡小,恐怕当日回答问题的意思也没有立刻涉及这个,大概只是本于称赞他可用的实际,而现在比较轻重,确实与称赞子贱的有差别。杨氏的说法也类似,而加上抑扬的说法,则又似乎子贡本来能不器,而孔子故意抑制他,未能成为宗庙的贵器,而孔子故意贬低他,恐怕他的说法尤其有所不安。谢周二说相似,而谢氏更甚,他说‘能辉光则何害为不器’,那么现在固然未能不器了,又怎么可以立刻认为是小成呢?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