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或问二十

四书或问卷二十一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208–217 段

之説曰:程子、尹氏以为夫子孙辞避祸谢,杨氏以为非茍然诺而无所诎,若是不同,何也?曰:观夫子所以告防生亩,与夫辨长沮、桀溺之语,则圣人之自言未尝不正其理而明辨之也。至于告阳货,则随其所问,应荅如响,而略无自明之意,则亦见阳货之暴而不足告,而姑孙辞以荅之。然味其防,则亦无非义理之正,与其心中之实,然者,则是初亦未尝诎也。四家之説,各以其一意明之,固若有异,然实则无不同也。曰:范、尹氏皆以夫子之不絶阳货也,谅乎?曰:是葢本程子之説,程子之説不见于他书,而独载于范氏之説,岂其所亲闻而识之与?然程、范因圣人之不避阳货而发则可,尹氏乃以夫子本无絶货之意,而货疑其如此,然则欲见而不见,往拜而阚亡,又何为哉?曰:他説如何?曰:杨氏以不避阳货为使知所以阚亡者,恐圣人无此意而亦不必如此,然后彼知我阚亡也,然其辨扬雄之语则当矣。侯氏以「吾将仕」为仕在我者,亦非葢与人言而及已事,无不曰「吾」者,何独此为权在我耶?此外则胡、张之説善矣【胡氏曰:扬雄谓孔子于阳货为诎身以伸道,雄之意葢以身与道为二物也,是以其自为也,黾勉莽歆之间,而拟论语、周易,以自附于夫子,岂不谬哉?○张敬夫曰:圣人之待恶人,言虽孙而理未尝枉,若他人孙言,则或至于害理,直理则或至于危言,惟圣人则从容酬酢而自然中道也】

译这一说法认为:程子、尹氏认为孔子是出于子孙辞避祸患的谦退之意,杨氏则认为并非随意应诺而毫无屈从,这两种观点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观察孔子对长沮、桀溺所说的话,以及辨析长沮、桀溺言论时的态度,就可以知道圣人自我陈述时未曾不正其理而明辨是非。至于回答阳货时,则是随其所问,应答如响,完全没有自我辩白之意,这也可见阳货暴虐而不值得告以正道,所以暂且用谦退之辞来回答他。然而体味其中的旨意,也没有不符合义理之正和心中之实的,既然如此,那么起初也未尝有所屈从。四家的说法,各自以一种意思来阐明,固然似乎有差异,但实际上并没有不同。问:范氏、尹氏都认为孔子没有断绝与阳货的关系,可信吗?回答说:这大概是本于程子的说法,程子的说法不见于其他书籍,而唯独记载在范氏的说法中,难道是他亲自听闻并记下的吗?然而程子、范氏因圣人没有回避阳货而发表议论是可以的,尹氏却认为孔子本无断绝与阳货关系的意思,而阳货怀疑他如此,那么想要相见却见不到,前去拜见却发现他不在,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问:其他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杨氏认为不回避阳货是为了让阳货知道为何他不在,恐怕圣人没有这种意思,也不必如此,然后他才明白我为何不在,然而他辨析扬雄的言论则是恰当的。侯氏认为“吾将仕”是指仕途在于自己,也不对,因为与人交谈而涉及自己的事情,没有不说“吾”的,为何唯独这里说是权柄在于自己呢?此外,胡氏、张氏的说法是好的【胡氏说:扬雄认为孔子对阳货是屈身以伸张道义,扬雄的意思大概是把身与道看作两样东西,所以他自己的行为,在王莽、王歆之间勉强周旋,并模仿《论语》、《周易》,以自我附会于孔子,难道不荒谬吗?○张敬夫说:圣人对待恶人,言语虽然谦退但道理未曾歪曲,如果是别人谦退言语,或许会损害道理,直言道理或许会危及言语,只有圣人从容应对而自然符合中道】

或问二章之説,所谓气禀之性者何也?曰:张子有言,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葢天地之所以生物者,理也;其生物者,气与质也。人物得是气质以成形,而其理之在是者,则谓之性。然所谓气质者,有偏正纯驳昏明厚薄之不齐,故性之在是者,其为品亦不一,所谓气质之性者也。告子所谓生之谓性,程子所谓生质之性、所禀之性,所谓才者,皆谓是也。然其本然之理,则纯粹至善而己所谓天地之性者也。孟子所谓性善,程子所谓性之本,所谓极本穷原之性,皆谓此者也。若夫子此章论性,而以相近而言,则固指其气质而言之矣。故程子以来为説如此,吕氏葢祖其説,而语意有不完者。若范尹则失之矣。夫既曰善至矣,而又何以相近言也?谢氏説在后,语意亦放此。曰:然则夫子不言性之本,何也?曰:于《易》大传详矣。曰:其习而相逺,何也?曰:自其常者而言之,则性之善者习于善而日进乎高明,性之恶者习于恶而日流乎污下;自其变者而言之,则性之善者或习于恶而失其善,性之恶者或习于善而失其恶也。凡此四者,始皆相近,而终则逺矣。

或问三章之説曰:程子备矣。曰:然则上知下愚之品不同如此,则可谓相近耶?曰:其品固相絶矣,然其禀生之初则亦未尝不相近也。但就其相近之中,又自有逺近之殊,而此为甚逺尔。曰:其不移也,则终不以习而有所变耶?曰:其习于善而日进乎高明,习于恶而日流乎污下者,固皆亦有之。但善者不习于恶而失其善,恶者不习于善而失其恶耳。曰:然则终不可移也耶?曰:以圣人之言观之,则曰不移而已,不曰不可移也。以程子之言考之,则曰以其不肻移而后不可移耳。葢圣人之言本皆以气质之禀而言,其品第未及乎不肯不可之辨也。程子之言则以人责其不可移也,而徐究其本焉,则以其禀赋甚异而不肻移,非以其禀赋之异而不可移也。若诸家之説,张子、范、谢氏皆以为习既相逺而后不移,葢皆失之至。尹氏以才分暴弃而言,则固同于程子之説,然又曰非得于有生之初,则又杂取谢氏之言而同乎张、范之意矣。二説不容相入,不知其何以合之也?曰:游氏之説如何?曰:其论圣贤言性之不同,曰有探其本者是矣。其曰有姑据人所见而言,而以性习逺近、恻隠之心之类当之,则非也。性之相近以气质之不同也,恻隠之心,性之感而发于情者也。二者既不同矣,然圣贤亦曷尝姑据人所见而指是为性哉?若曰道未始有名,感于物而出,则善之名立,托于物而生,则性之名立,此则老、佛之言,而分道与善、性为三物矣。至于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者,虽出于庄周之言,然所谓仪则者,犹有儒者之意也。今引其言以论性,而特遗之,且独以出作入息、饥食渴饮者为言,则是其所谓性者,无复仪则,而专用佛老作用,是性之言为主矣。是虽欲极其高妙而言,而不知其所指,以为性者,反滞于精神魂魄之间也,此近世言性之大弊。学者不可以不辨。且所谓托于物而生者,是又以为先有是物而性托之以生,如释氏受胎夺阴之説也。所谓反身而诚者,是以成性,为人之所为也。其説亦皆误矣。曰:“杨氏之説如何?”曰:“其大意则善矣,然殊不发明所以不移之意,而专以可移为言,亦疎矣。”其一又曰:“从彦者,其门人罗公仲素也。所引‘天地之性人为贵’者,得之矣。而杨氏所以告之者,是以张子之言为未至,特以其有益于学者而存之耳。”然与上文“不可轻议”之説不同,恐记录之或误也。

或问四章之説曰:「范尹氏得之。但范氏所谓观子游之对者,恐无此意。而尹氏以为夫子真笑子游,而不知其为戏也。」曰:「诸説如何?」曰:「礼乐之用,通乎上下,无小大之殊。一身有一身之礼乐,一家有一家之礼乐,一邑有一邑之礼乐,以至推之天下,则有天下之礼乐,亦随其大小而致其用焉耳。不必其功大名显而后施之也。今吕氏以为孔子笑子

译有人问第二章的解说,所谓“气禀之性”是什么?回答说:张载说过,有了形体之后才有气质之性,善于返归本原,那么天地之性就存在了。所以,对于气质之性,君子并不把它当作本性。大概天地用来化生万物的,是理;那化生万物的,是气与质。人与物获得这气与质而形成形体,而理存在于这形体之中的,就叫做性。然而所谓气与质,有偏正、纯驳、昏明、厚薄的不齐,所以性存在于这形体之中,其品级也就不一,这就是所谓的气质之性。告子所说的“生之谓性”,程子所说的“生质之性”、“所禀之性”,以及所谓的“才”,都是指这个。然而那本然的理,则是纯粹至善的,这就是所谓的天地之性。孟子所说的“性善”,程子所说的“性之本”、“极本穷原之性”,都是指这个。至于孔子在这一章论性,而以“相近”来说,那么原本就是指气质而言的。所以程子以来的解说如此,吕氏大概承袭他的学说,但语意有不完备的地方。至于范氏、尹氏则失之了。既然说善到了极点,又为什么用“相近”来说呢?谢氏的解说在后面,语意也与此相仿。问:那么孔子不说性的本原,为什么呢?答:在《易传》中已经详细说明了。问:那习染而相远,为什么呢?答:从常态来说,那么性善的人习惯于善而日益进于高明,性恶的人习惯于恶而日益流于污下;从变化来说,那么性善的人或许习惯于恶而失去其善,性恶的人或许习惯于善而失去其恶。这四种情况,开始时都相近,最终却相远了。

有人问第三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完备了。问:那么上智下愚的品级不同如此,可以说相近吗?答:他们的品级固然相绝了,然而他们禀受生命之初,也未尝不相近。只是在这相近之中,又自有远近的不同,而这是最远的。问:那不可改变,那么最终不因习染而有所变化吗?答:那习惯于善而日益进于高明,习惯于恶而日益流于污下的,固然都有。只是善的人不习惯于恶而失去其善,恶的人不习惯于善而失去其恶罢了。问:那么最终不可改变吗?答:从圣人的话来看,只说不改变,不说不可改变。从程子的话考察,则说因为不肯改变而后不可改变。大概圣人的话原本都以气质的禀受而言,其品级还未达到不肯与不可的辨析。程子的话则以人的责任来说不可改变,而慢慢探究其根本,则是因为禀赋很奇异而不肯改变,不是因为禀赋的奇异而不可改变。至于各家的解说,张载、范氏、谢氏都认为习染既已相远而后不改变,大概都大错特错了。尹氏以才分暴弃而言,则固然与程子的学说相同,然而又说不是得于有生之初,则又杂取谢氏的话而与张、范的意思相同了。两种学说不能相容,不知他怎么把它们合在一起呢?问:游氏的解说如何?答:他论圣贤论性的不同,说有的探求其本原,这是对的。他说有的暂且根据人们所见的而言,而以性习远近、恻隐之心之类来对应,则不对了。性的相近是因为气质的不同,恻隐之心,是性感应而发于情的。两者既然不同了,然而圣贤又何曾暂且根据人们所见的而指这个为性呢?如果说道未曾有名,感应于物而出,则善的名分确立,依托于物而生,则性的名分确立,这是老、佛的话,而把道与善、性分为三样东西了。至于形体保神各有仪则叫做性的,虽然出于庄周的话,然而所谓仪则,还有儒者的意思。现在引用他的话来论性,而特意遗漏它,且只以出作入息、饥食渴饮来说,那么他所谓的性,不再有仪则,而专用佛老的作用,以性的话为主了。这虽然是想要极言其高妙,而不知道他所指的,以为性者,反而滞留在精神魂魄之间,这是近世论性的大弊。学者不可以不辨析。而且所谓依托于物而生的,这又是认为先有这个物而性依托它而生,如释氏受胎夺阴的说法。所谓反身而诚的,是以成性,为人之所为。他的学说也都错了。问:“杨氏的解说如何?”答:“他的大意则好了,然而完全不阐明所以不可改变的意思,而专门以可改变来说,也疏漏了。”其中又说:“从彦者,是他的门人罗公仲素。所引‘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得到了。而杨氏所以告诉他的,是以张载的话为未达,特因其有益于学者而保存它罢了。”然而与上文“不可轻议”的解说不同,恐怕记录有误。

有人问第四章的解说,说:“范氏、尹氏得到了。但范氏所谓观察子游的回答,恐怕没有这个意思。而尹氏认为孔子真的笑子游,而不知道那是戏谑。”问:“各家的解说如何?”答:“礼乐的作用,通达于上下,没有大小之别。一身有一身的礼乐,一家有一家的礼乐,一邑有一邑的礼乐,以至于推及天下,则有天下的礼乐,也是随着其大小而发挥其作用罢了。不必其功大名显而后施行。现在吕氏认为孔子笑子

游,施小而效防为未当,则是礼乐者尤不可用于脩身齐家,而必施之于天下然后为当也。岂圣人之意哉?又以辨之则反惑,不辨则无害,而徒受以为戏,则亦皆出于较计之私,而非圣人动容周旋中礼之事也。谢氏之失,葢亦类此而不至若此之甚。但其曰『好恶与人同』,若以孔子为恶子游之为者为不可晓,而君子小人之云,恐亦非文意也。杨氏又以莞尔为喜闻▯歌,而以牛刀喻子游之才,其意亦善。但果如此,则子游之对似全不领略夫子之言者,其説亦不通矣。」

译子游施行小规模的教化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便认为这样做不恰当,那么礼乐就尤其不能用于修身齐家,而必须施行于天下才算是恰当。这难道是圣人的本意吗?如果进一步辨析反而使人困惑,不辨析则没有害处,却白白地将其当作戏言,那么这些也都是出于计较私利的念头,而不是圣人举止行动合乎礼仪的事情。谢氏的失误,大概也与此类似,只是没有像这样严重。但他所说的“好恶与人相同”,如果理解为孔子厌恶子游的行为是不可理解的,而关于君子与小人的说法,恐怕也不是原文的意思。杨氏又把“莞尔”解释为喜欢听歌,并用牛刀来比喻子游的才能,他的用意也是好的。但如果果真如此,那么子游的回答似乎完全没有领会孔子的话,他的说法也是讲不通的。

或问五章之説曰:「程子之説善矣,但东周当从旧注及张子説,其颇未尽者,苏氏得之【苏氏曰:「孔子之不助畔人,天下之所知也。畔而召孔子,其志必不在于恶矣,故孔子因其有善心而收之,使不自絶而己,弗扰之不能为东周,亦明矣。然而用孔子,则有可以为东周之道,故子欲往者,以其有是道也;卒不往者,知其必不能也】谢氏之失,则张敬夫辨之矣【张敬夫曰:「弗扰,不禀命于君而叛其大夫,逆也。欲以是克乱,是以乱易乱,而又加甚尔。后世乱臣贼子所以借虚名而为纂夺之计者,多出于此。夫子岂以是而欲往耶】尹氏辟咎之説,虽易象有之,然非所以论孔子;范氏「忠信笃敬」之説,亦然已,论之于第九篇矣。

或问六章之説曰:「程子至矣。然曰『一恭而仁道尽』者,似亦太快,恐其记录之或差也。葢以恭为得求仁之大本,则可以为尽仁道,则未可不侮,亦谓不侮人耳。范氏之説,恐未然也。又谓信则不疑,人任其事,亦非是。其曰『子张未能守也』,故告之以五者,尤非圣人救偏药病之意也。谢氏以行五者为所以为仁,是也;而遽以五者之效为仁之发,则亦太急而无序矣。至于杨氏之説,则又子贡博施济众之论也。士有居环堵之室而足迹未尝出于乡闾者,则又若何而得仁乎?侯尹以五者为仁之属,则有非其类者;若曰以包四者而言,则又岂止于此五者耶?侯氏又以为圣人之仁,则失之益甚。此夫子所以告子张者,岂圣人之事哉?其好为高説而不顾文理,类如此。」

或问七章之説曰:「程子之説善矣,但匏▯不食之义恐未安。而示人以迹之説,则已论于第五篇矣。」杨説亦佳,其论子路尊其所闻之説为尤善。尹氏葢祖程説,而所谓不絶人者,尤得程子所未发也。张子説于文义事理皆所未安。范氏「归洁其身」之云,非所以语圣人。张敬夫推明杨氏之説,其意亦善【张敬夫曰:「子路葢不悦公山之召矣,及此而复有言者,则以中心所疑,虽闻圣人之言,而自反终未能安,故问以辨之而不敢释,亦可谓善学矣。然其不悦者,葢以己观圣人,而未知以圣人观圣人耳】

或问八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杨侯氏皆以为真有六德,而不知学,故至于蔽。以程子之言观之,其失可见。谢氏以六者似是而非,故有蔽,则与范侯説正相反矣,而亦非也。葢本其好之之心,非好夫六者之伪也,但以其不学,故不免于有蔽,而陷于似是而非之域耳。今曰似是而非故有蔽,则是所谓蔽者,又在于愚乱贼绞荡狂之外也。其所谓明善者,则独为得之。」

或问九章之説曰:「可以兴」,诸説皆得而程子、谢氏尤善。「可以观」,则诸説皆未安夫子之意。葢谓诗之所言,有四方之风,天下之事,今古治乱得失之变,以至人情物态之微,皆可考而知也。而张子以为观众人之志,范氏以为观众人之情,吕氏以为察事变,杨氏以为比物象类,有以极天下之赜,皆各得其一偏。而谢、尹氏以为无所底滞而阅理自明,则是所以可观者,不在于诗,而在于学诗之人明理之后也,其失逺矣。「可以羣」「可以怨」,诸説皆得之,而吕氏疎矣。事父事君之説,范氏亦疎。忠孝固人道之大,然诗岂独为是而已哉?吕氏之意则善,然诗于君臣父子之际,亦不但如此而已也。谢、杨、尹説则大无发明,而亦未有过。末句之説,则张子、吕氏得之。程子、杨氏之説似已过高,详本文之意,恐未及是也。

或问:“二南何以为诗之首篇也?”曰:“周南之诗,言文王后妃闺门之化;召南之诗,言诸侯之国夫人大夫妻被文王后妃之化而成德之事。葢文王治岐,而化行于江汉之域,自北而南,故其乐章以南名之。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教天下后世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之道,葢诗之正风也。”曰:“诸説如何?”曰:“程叔子之意善矣,但不然,以下辞若有所不足,疑记者之失之也。以尹氏所谓‘欲身修而家齐,茍不为周南召南,则犹面墙而立’者足之,则其义备矣。若程伯子则语杂而

译有人问第五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很好,但‘东周’应当遵从旧注及张子的解说,其中未尽之处,苏氏有所补充【苏氏说:‘孔子不帮助叛乱之人,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叛乱者召请孔子,其志向必定不在于作恶,所以孔子因其有善心而接纳他,使他不至于自我断绝,不扰乱他而不能成为东周,这也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任用孔子,则有可以成为东周的道理,所以孔子想要前往,是因为有这个道理;最终没有前往,是知道他必定不能做到】谢氏的错误,张敬夫已经辨析过了【张敬夫说:‘不扰乱,是不听从君命而背叛大夫,这是悖逆。想用这种方式来平定祸乱,是以乱易乱,而且更加严重。后世乱臣贼子借虚名而行篡夺之谋的,大多出于此。夫子难道会因此想要前往吗?】尹氏关于‘避祸’的解说,虽然《易》象中有此说法,但不足以用来评论孔子;范氏关于‘忠信笃敬’的解说,也是如此,已在第九篇中论述过了。”

有人问第六章的解说,说:“程子说得极好了。但说‘一恭而仁道尽’,似乎也太快了,恐怕是记录时有差错。如果把‘恭’作为求得仁的根本,那么可以说尽了仁道,那么‘不侮’也就是说不侮辱别人罢了。范氏的解说,恐怕不对。又说‘信则不疑,人任其事’,也不是这样。他说‘子张未能守住’,所以告诉他这五点,尤其不符合圣人救偏药病的意思。谢氏认为践行这五点是行仁的方法,是对的;但急于把这五点的功效作为仁的发端,也太急促而无序了。至于杨氏的解说,又是子贡博施济众的议论了。士人中有居住在狭小居室而足迹未曾出过乡里的,那么又怎样才能得到仁呢?侯尹认为这五点是仁的类别,则有不属于这一类的;如果说包含其他四点而言,那么又岂止这五点呢?侯氏又认为这是圣人的仁,那就错得更厉害了。这是夫子告诉子张的,难道是圣人的事吗?他喜欢高谈阔论而不顾文理,大概就是这样。”

有人问第七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很好,但‘匏瓜不食’的意义恐怕不妥。而‘示人以迹’的解说,已在第五篇中论述过了。”杨氏的解说也不错,他关于子路尊崇所闻的解说尤其好。尹氏大概承袭程子的解说,而所谓‘不绝人’,尤其得到了程子所未阐发的意旨。张子的解说在文义事理上都不妥当。范氏关于‘归洁其身’的说法,不足以用来评论圣人。张敬夫推明杨氏的解说,其用意也很好【张敬夫说:‘子路大概不悦公山弗扰的召请了,到这里又有言语,是因为心中有所怀疑,虽然听到圣人的言语,但自我反省终究不能安心,所以问以辨析而不敢释怀,也可以说是善于学习了。然而他不悦的原因,大概是以自己观察圣人,而不知道以圣人观察圣人罢了’】

有人问第八章的解说,说:“程子说得极好了,范、杨、侯氏都以为真有六德,而不知道学习,所以至于蔽塞。以程子的话来看,他们的错误可见。谢氏认为六者似是而非,所以有蔽,则与范、侯的解说正相反,但也是不对的。大概本于喜好之心,不是喜好六者的虚伪,只是因为他们不学习,所以不免有蔽,而陷入似是而非的境地。现在说似是而非所以有蔽,那么所谓的蔽,又在愚、乱、贼、绞、荡、狂之外了。他所说的明善,则独独得到了。”

有人问第九章的解说,说:“‘可以兴’,各家的解说都对了,而程子、谢氏尤其好。‘可以观’,则各家的解说都不符合夫子的本意。大概是说诗中所言,有四方之风,天下之事,今古治乱得失的变化,以至人情物态的细微,都可以考察而知。而张子认为观察众人的志向,范氏认为观察众人的情感,吕氏认为考察事变,杨氏认为比物象类,有以穷尽天下的幽深,都各得其偏。而谢、尹氏认为无所滞碍而阅理自明,那么可观的,不在于诗,而在于学诗的人明理之后,他们的错误就远了。‘可以群’‘可以怨’,各家的解说都对了,而吕氏粗疏了。事父事君的解说,范氏也粗疏。忠孝固然是人道的大端,但诗难道只为这个吗?吕氏的用意是好的,但诗在君臣父子之间,也不仅仅如此。谢、杨、尹的解说则大无发明,但也没有过错。末句的解说,则张子、吕氏对了。程子、杨氏的解说似乎已经过高,详究本文的意思,恐怕未达到这个程度。”

有人问:“二南为什么作为诗的首篇?”回答说:“周南的诗,讲文王后妃闺门中的教化;召南的诗,讲诸侯之国夫人大夫妻受文王后妃教化而成德的事。大概文王治理岐地,而教化施行于江汉地区,自北而南,所以其乐章以‘南’命名。用于乡人,用于邦国,用来教导天下后世诚意正心修身齐家的道理,大概是诗的正风。”问:“各家的解说如何?”回答说:“程叔子的用意很好,但不然,以下言辞若有所不足,怀疑是记录者的失误。用尹氏所谓‘欲身修而家齐,如果不读周南召南,则如同面墙而立’来补充,那么其义就完备了。至于程伯子则言语杂乱而

范氏意寛,皆未有见其端的。至张子所谓‘为二南之事者’,则似过之。惟其以是为説,是以其所谓‘正墙面者’不以为不明乎治家之道,而以为不通乎治国之事者也。其意欲密,而所以为説者反疎矣。吕氏之説意亦同此。谢氏‘止乎礼义’之説未足以语二南,其曰‘尽性至命之事’则亦过之。葢尽性至命之事固不外此,但语之之序则未当遽及此耳。岂亦忽二南之近小,而必美其言以至于此,然后厌于心欤?然则与圣人此章之意正相反矣。杨氏以‘不得其门而入’为言,亦借用他语之过。此章正为不能明之于内以达乎外耳,岂反欲其自外而入哉?此其恶出而喜入之意,与前所谓‘好高而忽下者’大略相似,恐习于老佛之余弊也。”

译范氏的见解过于宽泛,都还没有见到其确切的意思。至于张子所说的“从事于《二南》之事”,则似乎又过分了。正因为他是这样解释,所以他所说的“正墙面而立的人”,并不认为是不明白治家的道理,而认为是不通晓治国的事。他的本意想要严密,但用来解释的话反而疏漏了。吕氏的说法意思也与此相同。谢氏“止于礼义”的说法不足以谈论《二南》,他说“尽性至命的事”则也过分了。大概尽性至命的事固然不超出这个范围,但谈论的次序则不应立刻涉及这些。难道也是忽视了《二南》的浅近细微,而一定要美化言辞达到这个地步,然后心里才满足吗?如果是这样,那就与圣人这一章的意思正好相反了。杨氏以“不得其门而入”来说,也是借用其他话语的过分之处。这一章正是针对不能在内明白而通达于外的情况,难道反而想要从外进入吗?这种厌恶出来而喜欢进入的意思,与前面所说的“喜好高远而忽视低下的”大致相似,恐怕是习染了老庄、佛教的余弊吧。

或问礼乐之説,曰:“程子之言至矣。《乐记》所谓‘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行焉’者,正谓此也。详味而深体之,则于礼乐之本,其庶防乎?”曰:“范尹之言礼也,以敬。其异乎程子者何也?”曰:“程子以礼言礼之体也,二氏以人言礼之用也。二説虽殊,而各有所指。但此章之防,则当以程子之説为当。”

或问十二章之説曰:「范尹之意同,谢氏自为一説,合而观之,其意乃尽。杨氏似范氏而小不同,侯氏説贼害者非是。」

或问十三章之説曰:范氏得之,而苏氏之説亦当【苏氏曰:以其似中庸而非也,故曰德之贼。孟子曰:一郷皆称原人,无往而不为原人,与中庸相近,必与狂狷相逺。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乡原者未尝进取而无所不为者也。狂狷与中庸相逺,而孔子取其志之强,可以引而进于道也。乡原与中庸相近,而夫子恶之,恶其安于陋而不可与有为也】但其所谓安于陋而不可与有为者,未中乡原之病也。吕、谢各为一説,与众説异,然皆非是。

或问十四章之説曰:「诸説文义皆不明白,今详其意,范、杨尤不可晓,且当置之,而论其余。尹氏似以为有德者之所不取,谢氏、侯氏似以为自弃其德,二者未知其孰是。然以二字文势及上章德字之例观之,则尹氏胜;以上下句相求,而以上章贼字之例推之,则谢、侯説似得之,而有未尽也。葢以其事言之,则固为弃其德矣,然不曰弃夫德,而曰德之弃,葢德之所以见弃,犹乡原之贼夫德而以为德之贼也。若如尹氏之説,谓其为有德者之所弃,则上章德之贼者亦曰为有德者之所贼,可乎?」

或问十五章之説曰:范侯、谢氏得之,而苏氏亦足以验其事实【苏氏曰:患得之,当云患不得之,阙文也。鄙夫止于营私,其害至于亡国。李斯之立胡亥,张禹之右王氏,其谋皆始于患失,故孔子深畏之曰:“无所不至”,者言其必至于亡国也】但患得之文义自通,不必増字。今《家语》亦作“患不得之”,恐或他论之文耳。吕氏以为惮于任事故患得,洪氏以为患其得之而不能当,亦皆误矣。彼鄙夫者,亦志于得而已矣,岂惮于任事而患其不能当耶?杨説无病,而语意颇疎。既曰“无所不至”,则又岂但不能尽忠而已哉?

或问十六章之説曰:「尹氏得之为多,范氏矜字之义得之,而谓狂者以进取而肆,则不切;以愚者为率其性,则与中庸之所谓者不协矣。」谢氏矜愚之説则得之,而以狂为过中,则亦泛而不切。葢狂固过中,然行之过中者不止于狂也。若以狷而过中,则何与于肆哉?又以荡为自恣,则荡之与肆亦无以异矣。杨氏不释肆字之义,而因荡字以见之,于理固有所不足。至于廉字之説,则尤支离矣。大抵肆、廉、直三字,皆具美恶二意。如廉者,则有分辨而失于峭刻耳。至于廉而不刿,则是大贤以上全德之事,防之所以为教,臯陶之所以取人,不是过也。今以不足通物为廉,则不取其有辨之意,而太贬;又以不刿者当之,则又不见其峭刻之病,而太褒,进退无所据矣。愚字之义亦然,其直者本但为不达事理,而不为奸欺耳,未见其可强而善也。至其为诈,亦但其疾之不美耳。所谓愚者,初非下愚之愚也,安得遽以不移絶之哉?此又牵于援引之失,至于如此而不自知耳。侯氏肆、荡、矜字之义得之,特其所谓「难与并为仁者」为未切,而于愚之直、诈亦有未尽。葢以直为真实不隠,则未见其为疾;以诈为直之反,则未见其生于愚也。愚而诈者,岂若史氏所谓塞侯防巧者欤?

或问十八章之説曰:「范尹得之而未尽,谢氏覆冒之説凿矣。杨氏则尤不可晓也。葢凡物之类有邪有正,邪之与正不同而必相害,此必然之理也。然其显然不同者,虽相害而易见;唯其实不同而名相似者,则相害而难知。易见之害,众人所能知而避之;难知之害,则非圣智不能察也。是知圣人于此三者深恶而力言之,其垂戒远矣。今杨氏乃于三者之中,无故各分二等,以为

译有人问关于礼乐的学说,回答说:“程子的话非常精辟。《乐记》所说的‘天高地低,万物分散各异,于是礼制得以施行;水流不息,融合变化,于是音乐得以施行’,正是指这个意思。详细品味并深切体会,那么对于礼乐的根本,大概就能接近了吧?”又问:“范氏和尹氏论礼,以‘敬’为核心。他们与程子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回答说:“程子是从礼的本体来论礼,范、尹二人是从人的应用来论礼。两种说法虽然不同,但各有其指向。不过就这一章的宗旨而言,应当以程子的说法为恰当。”

有人问第十二章的学说,回答说:“范氏和尹氏的意思相同,谢氏自成一派说法,合并起来看,意思才完备。杨氏的说法类似范氏但略有不同,侯氏关于‘贼害’的说法是不对的。”

有人问第十三章的学说,回答说:“范氏说得对,而苏氏的说法也恰当【苏氏说:因为它看似中庸却不是中庸,所以说是德的贼害。孟子说:全乡都称赞他是老好人,无处不表现得像老好人,这与中庸相近,必定与狂者和狷者相距甚远。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乡原者从未进取却无所不为。狂者和狷者与中庸相距甚远,但孔子取他们志向刚强,可以引导他们进于道。乡原与中庸相近,但孔子厌恶他,厌恶他安于浅陋而不能有所作为】,但他所说的‘安于浅陋而不能有所作为’,并未切中乡原的弊病。吕氏、谢氏各自提出一种说法,与众说不同,但都不对。”

有人问第十四章的学说,回答说:“各种说法的文义都不明白,现在详细考察其意,范氏、杨氏尤其不可理解,暂且搁置不论,而讨论其他的。尹氏似乎认为是被有德者所不取,谢氏、侯氏似乎认为是自弃其德,二者不知谁对。然而从‘弃’字的文势以及上一章‘德’字的用法来看,尹氏占优;从上下句相互印证,并以上一章‘贼’字的用法来推演,则谢氏、侯氏的说法似乎正确,但未尽善。大概从事理来说,固然算是抛弃了德,但说不‘弃夫德’而说‘德之弃’,大概是因为德被抛弃的原因,就像乡原贼害德而被称为德的贼害一样。如果像尹氏所说,认为是被有德者所抛弃,那么上一章‘德之贼’也可以说是被有德者所贼害吗?”

有人问第十五章的学说,回答说:“范氏、侯氏、谢氏说得对,而苏氏也足以验证其事实【苏氏说:‘患得之’,应当是‘患不得之’,是缺字。鄙夫止步于营私,其危害至于亡国。李斯拥立胡亥,张禹偏袒王氏,他们的谋划都始于害怕失去,所以孔子深深畏惧地说:‘无所不至’,是说他们必定会走到亡国这一步】,但‘患得之’的文义本身通顺,不必增字。现在《家语》也作‘患不得之’,恐怕是其他论述的文字。吕氏认为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所以患得,洪氏认为担心得到后不能胜任,也都是错误的。那些鄙夫,也是志在得到罢了,难道会害怕承担责任而担心不能胜任吗?杨氏的说法没有毛病,但语意颇为疏漏。既然说‘无所不至’,那么难道仅仅是不能尽忠而已吗?”

有人问第十六章的学说,回答说:“尹氏说得对的地方较多,范氏对‘矜’字的意义理解正确,但说狂者因为进取而放肆,则不贴切;说愚者顺从本性,则与中庸所说的不相协调。”谢氏对‘矜愚’的说法理解正确,但把狂视为超过中道,则也泛泛而不贴切。大概狂固然超过中道,但行为超过中道的不止是狂。如果把狷视为超过中道,那么与放肆有什么关系呢?又把荡视为自我放纵,那么荡与放肆也就没有区别了。杨氏不解释‘肆’字的意义,而通过‘荡’字来体现,在道理上固然有所不足。至于对‘廉’字的说法,则更加支离破碎了。大体上,肆、廉、直三个字,都兼具美恶两方面的意义。比如廉,则有分辨但失于峭刻。至于廉而不伤,那是大贤以上全德的事,这是教育之所以为教,皋陶之所以取人的标准,不过如此。现在把不通达事理当作廉,则不取其有分辨的意思,贬低太过;又把不伤人当作廉,则又不见其峭刻的弊病,褒扬太过,进退都没有依据。愚字的意义也是如此,其直本来只是不通达事理,而不奸诈欺骗,未见其可以勉强为善。至于其为诈,也只是其疾恶不美的表现。所谓的愚者,起初并非下愚之愚,怎么能遽然用‘不移’来断绝他呢?这又是牵强援引的失误,以至于如此而不自知。侯氏对肆、荡、矜字的意义理解正确,只是他所说的‘难与并为仁者’不贴切,而对于愚之直、诈也有未尽之处。大概把直当作真实不隐瞒,则未见其为疾;把诈当作直的反面,则未见其生于愚。愚而诈的人,难道像史氏所说的塞侯那样巧诈吗?”

有人问第十八章的学说,回答说:“范氏、尹氏说得对但未尽,谢氏关于‘覆冒’的说法穿凿附会。杨氏则尤其不可理解。大概凡物之类有邪有正,邪与正不同而必定相互侵害,这是必然的道理。然而那些明显不同的,虽然相互侵害但容易看见;只有那些实质不同而名称相似的,则相互侵害而难以知晓。容易看见的侵害,众人能够知道并避开;难以知晓的侵害,则非圣智不能察觉。因此知道圣人对这三者深恶痛绝并极力言说,其垂示的警戒深远了。现在杨氏在这三者之中,无故各分二等,认为

有不能为害者,有能为害者。既于文义事理有所未协,而又曰:『不能为害者逺之可也,必能为害然后圣人恶之。』彼既不能为害矣,而又何以逺为哉?若必其能为害者而后恶之,则吾恐后之有国家者,将有日听郑声、亲利口而曰:『此未足以乱雅而覆邦也。』侯氏章首三句,亦杨氏之失;而所谓似是而非者,则得之。惜乎其推之有未尽也。所谓足以悦人而易惑于郑声、利口之害,亦切中于事情矣。」

译有不能造成危害的,有能造成危害的。既然在文义和事理上有所不协调,却又说:『不能造成危害的,远离它就可以了,一定要能造成危害,圣人这才厌恶它。』既然它已经不能造成危害了,又为什么要远离它呢?如果一定要等到它能造成危害才去厌恶它,那么我担心后世拥有国家的人,将会每天听郑国的靡靡之音,亲近巧言令色之人,却说:『这还不足以扰乱雅正之音、颠覆邦国啊。』侯氏章首的三句话,也是杨氏的失误;而所谓似是而非的观点,则是正确的。可惜他推究得还不够彻底。所谓足以取悦人而容易使人迷惑于郑声、利口的危害,也切中了实际情况。」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程子、张子、谢氏之言至矣,学者宜熟读而深味之。但张子后説非以正解此章之意,而其语亦小可疑也。曰:其曰「山河大地」之説何也?曰:释氏之言此多矣,今不知其何指也。以上文求之,岂亦幻妄之云乎?范蜀公有言:「持国好闭目而坐,想大地无寸土,葢信乎其以是为病矣。」其曰「信是会禅」何也?曰:此亦假借之辞,以晓韩公。若曰如此,则其为知道而无事乎?彼之虚言,非真以为知,彼之所谓禅也。其卒章数字,则疑其阙文误字,而不可晓矣。诸説如何?曰:范氏所谓「有言则入于二者」,庄生之説也。以为夫子未免于有言,而方有意于不言,是亦不足以言圣人矣。吕氏以为德孚于人,故不言而信者,亦非夫子之意。若如其説,则是孔子以为德孚于人,而欲不言以信之也。其广已而造大如此,圣人气象,其必不然矣。杨氏以为子贡能言,而理有言之不能论者,故夫子以是发之。夫谓夫子固以是发子贡者,信矣。然理之实形于事物之间,而其论不必得于言説之际,葢无不可论之理也。圣人于此,但以子贡专求之于言语之间,而不察诸践履事为之实,故言此以发之,以见夫言之所论者,其实在此,而非以为子贡能言而于此有所不能论也。故因子贡之未喻,而复以四时行、百物生晓之。夫天之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者,特不待言而理自着耳,岂言不能论之谓耶?且其所引以为説者,如曰:「黙而成之,不言而信,天道至教,圣人至德。」夫岂言不能论之谓耶?且必以为理有不可论者,是亦老佛之意耳。夫既曰理矣,则仁义礼智、君臣父子之间,无不可言者,特以为专求之言而不察其实,则为不可,而其实则又有不待言而显者耳。夫岂以为日用彝伦之外,别有一物,恍恍惚惚,逈脱根尘,而不可以言论耶?必由是説,近则失其文义。而不可寻绎,逺则乖于天理,而流于异端,不可以不深察也。尹氏谓圣人与天地同德,故以是发子贡,亦非也。夫圣人固与天地同德矣,然非自以为己与天地同德,而欲以无言自表也。此其为病,又有甚于吕氏者,然恐其意不至如是之差,特其辞有未达而陷于此耳。

或问二十章之説曰:其大防则程子得之矣。谢、杨各有发明,而皆有未尽者。葢礼际不善,无所稽考,难以指言,而以为不足见者,尤非所以言圣人之心也。惟吴氏得之为多,故今集注取其文,而颇以谢、杨之意足之。葢圣人之门,来者不拒,傥非有故,未有却之如此其峻者,而其事则不可知耳。洪氏、胡氏皆以为学士丧礼乃此后事,圣人葢不终絶之,又与呉氏小异云。

或问二十一章诸家之説,有谓宰我之问,葢闻礼家至亲期断之言,故以质之夫子,非自执丧而欲短之也,如何?曰:此葢以宰我为圣人之徒,不应问此,而欲为之文其过也,其意则忠且厚矣。然三年之丧生于人心,非由外至,而礼家固亦已有加隆之説矣。设使宰我实闻期断之説,而不能察其是非,尽其曲折,则其爱亲之薄亦可知矣。虽非自短其丧,然其情亦何以异耶?曰:又有以宰予为不察理,不知仁,而不知爱亲之道者,信乎?曰:是其意若曰:予非不爱亲也,特不察理而不知其道也,非不仁也,特不知仁也。是亦为之文其过之言耳。然人之有三年之爱于父母,葢心之不能已者,而非有难明之理也。是其存焉则为仁,失之则为不仁,其间葢不容髪,而其存不存,又不待于知之而后能勉也,亦系于吾心之厚薄如何耳。宰我食稻衣锦,自以为安,则其无爱亲之心可见,而夫子所以斥之者亦明矣。説者乃欲曲为之讳,而未减其不仁不孝之罪,是以其説徒为辞费,而不足以掩其实也。曰:或谓宰我非不知短丧之为薄,直以有疑,故不敢自隠于夫子,只此无隠便是圣人诚处,如何?曰:言宰我之心虽薄,而其不敢自隠者,犹有圣门气象可也。谓之无隠而直以圣人诚处许之,则又激于世俗矫情饰诈之私,而不自知其言之过矣。然此章正意在于问丧,而丧之主于哀者,

译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解说,说:程子、张子、谢氏的话已经说得很透彻了,求学的人应当熟读并深刻体味。只是张子后来的解说并非用来正确解释本章的意思,而且他的话也稍微有些可疑。问:他说“山河大地”的说法是什么意思?答:佛教徒说这个话很多,现在不知道他具体指什么。从上下文来推求,难道也是虚幻荒谬的说法吗?范蜀公曾说:“持国喜欢闭着眼睛坐着,想象大地没有一寸土,大概确实是以这为毛病了。”问:他说“信是会禅”是什么意思?答:这也是借用的言辞,用来开导韩公。如果说这样,那么他是懂得道而无所事事吗?他的虚妄言论,并不是真的认为懂得,他所谓的禅就是这样。最后几章的几个字,则怀疑是缺文误字,无法弄明白了。其他的解说怎么样?答:范氏所说的“有言则入于二者”,是庄子的说法。认为孔子难免于有言,而正有意于不言,这也不足以谈论圣人。吕氏认为德行使人信服,所以不言而信,也不是孔子的意思。如果按照他的说法,那就是孔子认为德行使人信服,而想要不言来使人信服。他这样夸大自己而追求宏大,圣人的气象,必定不是这样的。杨氏认为子贡能言,而道理有言语不能论述的,所以孔子用这个来启发他。说孔子本来是用这个来启发子贡,确实是这样。然而道理确实体现在事物之间,而它的论述不一定在言语之间获得,大概没有不可论述的道理。圣人在这件事上,只是因为子贡专门在言语之间寻求,而不考察实践做事的实在,所以说这个话来启发他,以显示言语所论述的,其实就在这里,而不是认为子贡能言而在这里有所不能论述。所以因为子贡没有明白,又用四时运行、百物生长来开导他。上天不言,而四时运行、百物生长,只是不等待言语而道理自然显著罢了,难道是言语不能论述的意思吗?而且他所引用来说明的,如说:“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天道至教,圣人至德。”难道是言语不能论述的意思吗?而且一定认为道理有不可论述的,这也是老子和佛教的意思罢了。既然说是道理了,那么仁义礼智、君臣父子之间,没有不可说的,只是认为专门寻求言语而不考察其实,那就是不可的,而其实又有不等待言语而显明的罢了。难道认为日常伦理之外,另外有一个东西,恍恍惚惚,彻底脱离根本尘世,而不可以言论吗?一定按照这种说法,近则失去文义,无法推究,远则违背天理,而流入异端,不可以不深入考察。尹氏说圣人与天地同德,所以用这个来启发子贡,也是不对的。圣人固然与天地同德了,然而不是自以为己与天地同德,而想要用无言来表现自己。这其中的毛病,又比吕氏更严重,然而恐怕他的意思不至于这样差错,只是他的言辞没有通达而陷入这个罢了。

有人问第二十章的解说,说:它的大纲程子已经掌握了。谢氏、杨氏各有阐发,而都有未尽之处。大概礼的界限不善,没有依据可考,难以具体指明,而认为不足以见到的,尤其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心意。只有吴氏掌握得较多,所以现在集注采用他的文字,而颇用谢氏、杨氏的意思来补充。大概圣人的门下,来者不拒,如果不是有缘故,没有拒绝得这样严厉的,而这件事则不可知了。洪氏、胡氏都认为学士丧礼是后来的事,圣人大概没有最终断绝他,又与吴氏稍有不同。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各家的解说,有说宰我的问话,大概是听说礼家至亲服丧一年断绝的话,所以向孔子质问,不是自己执意服丧而想要缩短它,怎么样?答:这大概是因为宰我是圣人的门徒,不应该问这个,而想要为他掩饰过错,他的心意是忠诚且厚道的。然而三年之丧生于人心,不是从外面来的,而礼家本来也有加隆的说法了。假使宰我确实听到期断的说法,而不能考察它的是非,穷尽它的曲折,那么他爱亲的淡薄也可以知道了。虽然不是自己缩短丧期,然而他的情感又怎么不同呢?问:又有以宰予为不察理,不知仁,而不知爱亲之道的人,确实吗?答:他的意思好像是说:宰予不是不爱亲,只是不察理而不知道其道,不是不仁,只是不知仁。这也是为他掩饰过错的话罢了。然而人对父母有三年之爱,大概是心不能停止的,而不是有难明的道理。它存在就是仁,失去就是不仁,其间大概不容发,而它的存在不存在,又不等待知道而后能勉力,也取决于我们心的厚薄如何。宰我吃稻穿锦,自以为安,那么他没有爱亲之心可见,而孔子所以斥责他的也明白了。解说的人却想要曲意为他讳饰,而没有减少他不仁不孝的罪过,所以他的解说徒然浪费言辞,而不足以掩盖事实。问:有人说宰我不是不知道短丧之为薄,只是因为有疑问,所以不敢向孔子隐瞒,只这无隐瞒便是圣人的诚处,怎么样?答:说宰我的心虽然淡薄,而他不敢隐瞒的,还有圣门气象也可以。说无隐瞒而直接以圣人诚处许他,却又激于世俗矫情饰诈的私心,而不自知他的话过当了。然而本章正意在于问丧,而丧的主于哀的,

又非自外而至,今不论此,而摘其旁支琐细之説,以为己死之人文不可赎之过,亦何益哉?曰:或谓夫子之言「女安则为之」,为不与人为伪者,信乎?曰:是因无隠之説,而又失之之甚也。夫圣人固不与人为伪矣,然不曰「不肖者跂而及之」乎?其曰「安则为之」者,乃深责而痛絶之辞也,岂使之真以为安而遂为之也哉?若如其言,则圣人之所以垂世立教者,初无一定之则,直徇世俗。情意之厚薄,使人之自为礼而不虑,夫坏法乱纪之原,自我始也。其引乐正子春之言,则似矣,而亦未察乎子春之事,乃其不用情而过于礼者,故悔而思有以俯就之耳。若宰予之情,则又乌可用而遂短其丧也?曰:若以宰我之无所不薄为不仁,如何?曰:是亦未知其短丧之已为不仁之甚,不待至于无所不簿然后为不仁也。岂习于孝弟为仁之本之説而夫之与?然则诸説孰为得之?曰:范氏之説为有当于人心矣,谢氏特恐贤者过中,以上亦然。洪氏所谓礼坏乐崩之意亦善【洪氏曰:礼乐之实,乃自事亲从兄而出,宰我轻所重而惜其末,故夫子推本以告之】然亦有所未尽,葢礼乐无所不在,丧固有丧之礼矣,唯乐为无所用于丧者,然当丧而不乐,是乃乐之所以为乐也。若当丧而玉帛陈焉,钟鼓作焉,则其坏礼而崩乐也,益以甚矣。然其言之失,有不待言而喻者,故夫子不之荅,而直以不忍之端告之。此章之通义,则李氏之説尤为有功【李氏曰:宰予于三年之丧,自度其有不能免者,又闻期断之论,是以疑而问之,故夫子先示之以君子之所不安,待其出也,而后言父母于其子之怀,使知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安与不安,固当自有处矣。齐宣王欲短丧,孟子谓公孙丑亦教之孝弟而己,言非徒告之以短丧之不可,当示之以孝弟之真情,使知其所由来也】但其以懐为怀念之怀,则于文义为未当耳。推而合于范谢説之善者,使相表里焉,则此章之防,庶乎其无所遗矣。

译况且这并非从外部而来,如今不论这些,却摘取那些旁支细碎的言论,将其视为已死之人不可宽恕的过错,又有什么益处呢?有人说:有人讲孔子所说的“你心安就去做”,是认为孔子不与人做虚伪之事,可信吗?回答说:这是依据“没有隐瞒”的说法,却又严重地误解了。圣人固然不与人做虚伪之事,然而难道没有说过“不贤的人踮起脚跟去够得着”吗?他说“心安就去做”,乃是深深责备并痛加断绝的言辞,哪里是让他真的认为心安就去做呢?如果按照他的话去做,那么圣人用来垂范后世、建立教化的准则,起初就没有一定的标准,只是顺从世俗情意厚薄的程度,让人自行行礼而不加思虑,那么败坏法度、扰乱纲纪的根源,就从自己开始了。他引用乐正子春的话,似乎有些道理,但也未考察乐正子春的事,是因为他不依情感而行事而超过了礼制,所以后悔并想有所降低以顺应情理罢了。至于宰予的情感,又怎么可以依从从而缩短丧期呢?有人说:如果把宰我无所不轻视视为不仁,怎么样?回答说:这也是不知道他缩短丧期已经是极度的不仁,不必等到无所不轻视才是不仁。难道是因为习惯于“孝悌是仁的根本”的说法而违背它吗?那么各种说法中哪个更恰当呢?回答说:范氏的说法更符合人心,谢氏只是担心贤者超过中道,以上也是这样。洪氏所谓礼坏乐崩的意思也很好【洪氏说:礼乐的实质,是从侍奉父母、顺从兄长中产生的,宰我轻视重要的而吝惜次要的,所以孔子推究根本来告诉他】但也未尽善,因为礼乐无所不在,丧事固然有丧事的礼,只有音乐在丧事中无所适用,但在丧事中不快乐,这正是音乐之所以为音乐的原因。如果在丧事中陈列玉帛,敲击钟鼓,那么败坏礼制、崩坏音乐的情况,就更为严重了。然而他言论中的错误,是不待言说就能明白的,所以孔子不回答他,而是直接以不忍心的端倪来告诉他。这一章的通义,李氏的说法尤其有功【李氏说:宰予对于三年之丧,自度有不能免除的,又听说一年就断丧的议论,因此疑惑而发问,所以孔子先展示君子所不安的,等他出来之后,再说父母对于子女的怀抱,让他知道以父母的心为心,那么安与不安,自然应当有恰当的处理了。齐宣王想缩短丧期,孟子对公孙丑说也只是教他孝悌罢了,意思是不仅仅告诉他缩短丧期不可,还应当展示孝悌的真切情感,让他知道其来源】但他把“怀”解释为怀念的怀,则在文义上是不恰当的。推究并符合范氏、谢氏说法中好的部分,使它们互为表里,那么这一章的要旨,大概就没有遗漏的了。

或问二十二章之説曰:「李氏説得之,诸説真以博奕为可为,则失之矣。」

或问二十三章之説曰:「程子、范、谢、尹氏得之,而尹氏为尤善。吕氏之意,以君子为有德之称,则误矣。若以德言,则岂至于无义而为乱哉?」鬻拳兵谏,世或有之,然亦鲜矣,非圣人之通言也。杨氏以君子为有德位之通称,而释二字之义甚善。葢古者不以不肖治贤,不以贤事不肖,凡在上者必其贤于所临所治之人也。故后世因以君子为有德之称,葢其义初不异,但所施有不同者。如此章言君子者三,其上二者以德言之也,其对小人者则皆以位言之耳。其以守约对守义而言,于孟子之文义亦有所未安者。「为乱」之説亦非也,「为乱」之名所包甚广,非必皆后其君,君之所为,顾亦牵于援据而至此耳。

或问二十四章之説曰:「称人之恶,在已则长浮浅刻薄之心,于人则絶劝勉愧耻之意。是以君子乐道人之善,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居下流而讪上,使人尊君亲上之谊薄,悖逆作乱之衅萌。是以君子造辟而言,诡辞而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也。胡氏以下流为卑秽之人,上谓贤于已者,然举凡在己上者而兼言之,则可。欲以一説遂废其余,则偏矣。然此两言者,岂亦以救子贡多言方人之失与?「勇」谓材力强猛果敢,则其材力未必过人,而临事敢为者也。范氏之説于此二句亦为得之,他则疎矣。其以谏为讪,尤害于理。讪之得名,正其以不告于上而显言于众耳。谢氏「讪上无礼」似是而非之説得之,然谓特恶其欺世乱俗,则未察乎其取名之善而用意之不臧耳。杨氏之説则善矣。侯氏章首两句甚善,而其下文意若不相属者,若曰:「但众人或蔽于私而失,惟圣贤则不失其所恶之正,所谓惟仁者能恶人者也。」如此则得之矣。「者」字葢指人而言之,尹氏误以为在己之事故,有二者之别。以徼为伺察,葢本洪氏之説。古注以徼为抄,苏氏以徼为侥幸,似皆若不如洪氏之説。

或问二十五章之小人,何以知其为仆▯下人也?曰: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逺之,惟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説皆失其防也。

或问卒章之説曰:「此无异义,但其终也已。尹氏似以己字为重,恐非文义。侯氏之説尤疎,惟杨氏説为庶防耳。谢説亦未安,无闻特无善可称耳。见恶则又有恶而可恶焉,亦不得为同矣。」

  四书或问卷二十二

<经部,四书类,四书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巻二十三

  宋 朱子 撰

  论语

  防子第十八【凡一十一章】

或问:“三子之心,同出于至诚恻怛,则可见矣。抑何以知其所处之各适其可耶?”曰:“按《史记·殷周纪·宋世家》所记此事先后皆不同,惟《殷纪》以为防子先去,比干乃谏而死,然后箕子佯狂为奴,为纣所囚者,近是。葢防子帝乙元子,当以先王宗祀为重,义当早去,又决知纣之不可谏也,故遂去之而不以为嫌。比干少师,义当力谏,虽知其不可谏而不可已也,故遂以谏死而不以为悔。箕子见比干之死,则知己之不可谏,且不忍复死以累其上也;见防子之去,则知己之不必去,且不忍复去以背其君也,故佯狂为奴而不以为辱。此可以见三仁之所当为,易地皆然矣。”或以为箕子以天畀九畴未传而不敢死,则其为説迂矣。同谓之仁者,以其皆无私而各当理也。无私故得心之体而无违,当理故得心之用而不失,此其所以全心之德而谓之仁与?曰:“然则《史记》三子之事与夫子之言先后不同,何也?”曰:“史所书者事之实,此所记者以事之难易为先后耳。”曰:“诸説如何?”曰:“范氏疎矣。三子之仁,岂以足以有天下而名之耶?吕、谢意同,而谢密矣。但三子之于仁,非但知之而已。谢氏之论仁多如此,葢不可晓。或其章首本有‘知’字,故其下文如此。葢谓读者言之,如侯氏之云则可耳。”游氏所谓“仁人之用心,惟仁所在,则从之,不论所以者”,似非知仁之言。葢仁者

译有人问第二十二章的解说,回答说:“李氏的说法是正确的,其他各家解说如果真认为博弈是可以做的,那就错了。”

有人问第二十三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范氏、谢氏、尹氏的说法是正确的,而尹氏尤其好。吕氏的意思,把君子当作有德行的称呼,那就错了。如果从德行来说,难道会至于没有道义而作乱吗?”鬻拳用兵器劝谏,世上或许有这种情况,但也很少见,不是圣人普遍适用的言论。杨氏把君子当作有德行和地位的通称,解释这两个字的含义很好。大概古代不用不贤的人治理贤人,不用贤人侍奉不贤的人,凡是在上位的人必定比他所管辖的人贤能。所以后世因此把君子当作有德行的称呼,大概其含义起初并不不同,只是所施用的情况有所不同罢了。这一章提到君子三次,上面两次是从德行来说的,相对于小人来说则都是从地位来说的。用“守约”相对于“守义”来说,在《孟子》的文义上也有所不安的。“作乱”的说法也不对,“作乱”的名称所包含的范围很广,不一定都是后来违背君主,君主所做的,只是牵强附会地援引证据而达到这个地步罢了。

有人问第二十四章的解说,回答说:“宣扬别人的恶行,在自己身上就会滋长浮浅刻薄的心,在别人身上就会断绝劝勉愧耻的意思。因此君子乐于宣扬别人的善行,听到别人的过错,就像听到父母的名字一样,可以听见但嘴里不可宣扬。”处于下位而讥讽上级,使人们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的道义淡薄,悖逆作乱的祸端萌发。因此君子进见君主而言语谨慎,委婉地辞别而出,在这个国家不非议它的大夫。胡氏把下流当作卑贱污秽的人,上指比自己贤能的人,然而凡是比自己地位高的人都一并说,那是可以的。想要用一个说法就废除其他说法,那就偏颇了。然而这两句话,难道也是用来补救子贡多言、评论别人的过失吗?“勇”指材力强猛果敢,那么他的材力未必超过别人,而是面临事情敢于作为的人。范氏的说法在这两句上也是正确的,其他则疏漏了。他把谏言当作讥讽,尤其违背事理。讥讽得名,正是因为它不向君主报告而在众人面前公然宣扬。谢氏“讥讽上级无礼”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是正确的,然而说特别厌恶他欺骗世人、扰乱风俗,那就没能察觉他取名的好以及用意的不善了。杨氏的说法则很好。侯氏章首两句很好,而其下文意思似乎不相关联,如果说:“只是众人或许被私欲遮蔽而失误,只有圣贤才不失去他们所厌恶的正道,这就是所谓只有仁者能厌恶人。”这样就对了。“者”字大概是指人来说的,尹氏误以为是在自己身上的事,所以有这两种区别。把徼当作伺察,大概本于洪氏的说法。古注把徼当作抄袭,苏氏把徼当作侥幸,似乎都不如洪氏的说法。

有人问第二十五章的小人,怎么知道他是仆从下等人呢?回答说:如果是作恶的小人,那么君子远离他,唯恐不严格,怨恨也不是所顾虑的。各家解说都失去了界限。

有人问最后一章的解说,回答说:“这没有不同的含义,只是结尾罢了。尹氏似乎以己字为重,恐怕不符合文义。侯氏的说法尤其疏漏,只有杨氏的说法比较接近罢了。谢氏的说法也不妥当,没有听闻特别没有善行可称罢了。见到恶行则又有恶而可恶的,也不能算是相同的了。”

四书或问卷二十二

<经部,四书类,四书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二十三

宋 朱子 撰

论语

微子第十八【凡一十一章】

有人问:“三子的心,同出于至诚恻怛,那就可见了。又怎么知道他们所处境遇各自适宜呢?”回答说:“按照《史记·殷周纪·宋世家》所记载此事先后都不同,只有《殷纪》认为微子先离开,比干才劝谏而死,然后箕子假装疯癫做奴隶,被纣王囚禁的,比较接近事实。大概微子是帝乙的长子,应当以先王的宗庙祭祀为重,道义上应当早离开,又断定知道纣王不可劝谏,所以于是离开而不以为嫌。比干是少师,道义上应当极力劝谏,虽然知道不可劝谏但不可停止,所以于是以劝谏而死而不以为悔。箕子看到比干之死,就知道自己不可劝谏,而且不忍心再死以连累他的君主;看到微子离开,就知道自己不必离开,而且不忍心再离开以背离他的君主,所以假装疯癫做奴隶而不以为辱。这可以看出三仁所应当做的,交换位置也都一样。”有人认为箕子因为上天赐予的九畴没有传承而不敢死,那么他的说法迂腐了。同称为仁,是因为他们都无私而各自符合道理。无私所以得到心的本体而没有违背,符合道理所以得到心的作用而没有失误,这就是他们全心之德而称为仁的原因吗?回答说:“那么《史记》三子的事与孔子的话先后不同,为什么呢?”回答说:“史书记载的是事实,这里记录的是以事情的难易为先后罢了。”回答说:“各家解说怎么样?”回答说:“范氏疏漏了。三子的仁,难道是以足以拥有天下而命名的吗?吕、谢意思相同,而谢氏更严密。但三子对于仁,不只是知道而已。谢氏论仁大多如此,大概不可理解。或许章首本来有‘知’字,所以下文如此。大概是说给读者听的,像侯氏所说的那样就可以。”游氏所谓“仁人的用心,只有仁所在,就跟随它,不论所以”,似乎不是知道仁的话。大概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