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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四书或问二十一

四书或问卷二十二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218–221 段

心之德,有是心而不失其德,则谓之仁人。一时如此,则一时之仁也;一事如此,则一事之仁也。其时与事虽有不同,而所谓仁者则常在此而不在彼也。葢始出乎此,而终合孚此耳。若如游氏之言,则是所谓仁人者与仁自为二物,人常在此,仁在彼,而以人往从乎仁也。其曰“彼独以是求仁焉”,则又甚矣。彼夷齐者,亦曰“不如是则无以得其心之所安而贼夫德耳”,岂曰仁在于彼而饿死以求之哉?其论宰我。之问,则予于本章已辨之矣。杨尹氏则皆得之,而尹氏所谓当为者,则当以予前説通之耳。

译心的德性,拥有这样的心而不丧失它的德性,就称为仁人。一时这样,就是一时的仁;一事这样,就是一事的仁。那时间和事情虽然有所不同,但所谓仁者,却常在此而不在彼。因为开始出于此,最终也合于此。如果像游氏所说,那么所谓仁人与仁就各自成为两样东西,人常在此,仁在彼,而让人去追随那个仁。他说“他独自凭这个来求仁”,那就更加错误了。伯夷、叔齐,也不过是说“不这样就没有办法得到内心的安宁而会损害德性罢了”,难道是说仁在彼处而饿死去求得它吗?关于宰我的提问,我在本章已经辨析过了。杨氏和尹氏都把握住了要点,而尹氏所说的应当做的事,则应当用我前面的说法来贯通理解。

或问栁下惠仕而屡黜,黜而复仕,至于三黜而又不去焉,何也?曰:进不隠贤,必以其道,不以三公易其介,所以屡黜而至于三也。降志辱身,援而止之,而止;虽袒裼裸裎于我侧,不以为凂,所以黜而复仕。既三黜遂不去也。或曰:惠知直道之必黜而不去,然则其将枉道以事人乎?曰:不然也。惠之意若曰:我但能直道事人,则固不必去鲁而适他国矣;若能枉道以事人,则亦不必去鲁而适他国也。其言泛然若无所指,葢和者之气象如此,而其意则固自信其不能枉道而事人矣。是以三黜之后,虽不屑去,然亦意其逐不复仕,故孔子得以列之于逸民之目。诸説尹氏得之,谢説玩世不恭之意亦善。重适他邦以下,则非栁下惠之意。杨氏以孔子无可无不可为近于和,亦非也。夫无可者近于清,无不可者近于和,是以孔子之于夷惠,集其大成而时出之,岂曰无可无不可而反独近于一偏之和欤?葢为是説者,其立心制行有近于栁下之风者,故未察乎孔子之言,而并以为亦若惠之为也。马援称汉高祖无可无不可,其失夫子之意,亦若此耳。杨氏发明一篇之防则善,然亦有疑于牵合者。侯氏和而介者善矣,所谓介之量则不可晓,岂放程子清者之量而失之欤?若曰和之守,其庶防乎?其以降志辱身为絶其流,亦非也。闻之师曰:栁下惠之直道,其自知甚审,其自信甚笃,所谓确乎其不可拔者也。若漆雕开之未能自信,岂其自度有未至于斯者欤?葢范尹之意同。张敬夫曰:其曰焉往而不三黜,则亦防于不恭矣。此与谢氏意亦相发。

或问三章之説曰:「程子、尹氏得之矣。范氏所论折衷之意,亦善。杨氏以景公不能致敬有礼,又不能行其言,而孔子去,则有合于孟子之云矣。然以文意考之,而参以程子、尹氏之説,则恐未安也。夫季氏之专强僭逼,夫子所深恶也,又何必以是自处,而责人之不我从也耶【杨説见下章】

或问史记载孔子之去鲁也有彼妇之口可以出走之歌,今尹氏直以为知鲁之君相无敬贤之心而去,何耶?曰:齐人之谋,固欲以是沮孔子矣。葢欲以女子为间于鲁之君相,使之先有以荧惑其耳目,感移其心志,遂乗间而进説,以沮败其所为,甚则或遂中以不测之祸,而不虑孔子之觉之早,去之速也。然孔子之觉之也,直以其无敬贤之心,知其不足与有为耳,而其祸之将至者,则固亦不外乎此也。尹氏之言不及其他,其有得于孔子之初心与范氏所引膰肉事,亦得其防。

或问五章之説曰:「此无他説,但侯氏似以凤德之衰为孔子之不见用于时,恐不如旧説之善也。」

或问六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范尹氏尤详,可熟复也。」但程子、张子,谁以「易之一句」文义防有未安?葢桀溺言天下皆乱,夫子将谁与变易之?故夫子解之曰:「若天下有道,则我无用与人变易矣。」是所谓「谁者」,乃指世人而言;而所谓「易者」,皆主夫子而言之也。今曰「谁可以易之」,又曰「谁肎以夫子之道易已所为」,则皆不主夫子而言;又曰「如何变易之」,则又不见「谁字」之为何人也。杨氏谓夫子为非辟人者,而以「鸟兽不可同羣」为夫子自辨其不辟人之辞,则失之。夫子去鲁适衞,去衞适陈,至于防服,而过宋以辟桓魋之难,则固不免于辟人矣。桀溺既以辟世自处,故讥孔子之不能辟世而徒辟人也。然辟人者,特以义去就,而未尝遂与人絶;若辟世,则遂与人絶,直与鸟兽同羣矣。故夫子所谓「乌兽不可与同羣者」,乃所以讥桀溺之辟世而与人絶耳,非以自解其不辟人也。

或问七章之説曰:诸説皆善,但范氏所谓名不足以累之者非是。丈人之名偶不见于经耳,何以知其不累于名而固匿之耶?所谓扶世立教者,亦非是。大抵范氏所论圣人之事,多如此已,辨于前章之下矣。谢氏以夏商之衰未有辟世之士,但偶不见于圣人之经耳。书传所载固多有之,而此篇大防亦初不在是也。又以不知身世之有间为圣人之无我,恐亦未然。所谓无我者,但为无彼我之私耳,曷尝

译有人问:柳下惠做官屡次被罢免,罢免后又去做官,以至于三次被罢免还不离开,为什么呢?回答说:他进用不隐藏贤能,一定遵循正道,不因三公的高位改变他的耿介,所以屡次被罢免以至于三次。他降低志向、屈辱自身,被挽留就留下;即使有人赤身裸体在我旁边,我也不认为那是耻辱,所以被罢免后又去做官。既然三次被罢免,最终也不离开。有人问:柳下惠知道坚持正道必然被罢免却不离开,那么他难道会违背正道去侍奉人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柳下惠的意思好像是说:我只要能坚持正道侍奉人,那么本来就不必离开鲁国去别的国家;如果能违背正道去侍奉人,那么也不必离开鲁国去别的国家。他的话泛泛而谈好像没有特指,大概和顺者的气象就是这样,而他的本意则本来自信自己不能违背正道去侍奉人。因此三次被罢免之后,虽然不屑于离开,但也料想自己不会再做官,所以孔子得以把他列入逸民的行列。各种说法中,尹氏说得对,谢氏说玩世不恭的意思也很好。从“重适他邦”以下,就不是柳下惠的本意了。杨氏认为孔子“无可无不可”接近于和顺,也是不对的。因为“无可”接近于清高,“无不可”接近于和顺,所以孔子对于伯夷和柳下惠,集其大成而随时表现,难道说“无可无不可”反而独自接近于一偏的和顺吗?大概持这种说法的人,其立心制行有接近柳下惠风格的,所以没有仔细考察孔子的话,并且认为孔子也像柳下惠那样。马援称赞汉高祖“无可无不可”,他误解孔子的意思,也就像这样。杨氏阐发这一篇的大意是好的,然而也有令人怀疑牵强附会的地方。侯氏说“和而介”是好的,所谓“介”的度量则不可理解,难道是仿效程子“清”的度量而失误了吗?如果说“和”的操守,大概差不多吧。把“降志辱身”作为断绝其流俗,也是不对的。听老师说:柳下惠的直道,他自知非常明确,自信非常坚定,所谓确实不可动摇。如果像漆雕开那样不能自信,难道是他自估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吗?大概范氏和尹氏的意思相同。张敬夫说:他说“到哪里不是三次被罢免”,那就有点玩世不恭了。这与谢氏的意思也相互阐发。

有人问第三章的解说,说:“程子、尹氏说得对。范氏所论述的折衷之意,也很好。杨氏认为景公不能致敬有礼,又不能实行他的言论,而孔子离开,这符合孟子的说法。然而根据文意考察,并参考程子、尹氏的说法,恐怕不太妥当。季氏专权强横僭越逼迫,是孔子深深厌恶的,又何必以此自处,而责备别人不听从自己呢?【杨氏的说法见下一章】

有人问史书记载孔子离开鲁国时有‘彼妇之口,可以出走’的歌谣,现在尹氏直接认为这是知道鲁国的君相没有敬贤之心而离开,为什么呢?回答说:齐人的计谋,本来是想以此来阻止孔子。大概是想用女子作为鲁国君相之间的离间,使他们先有东西迷惑耳目,感动移易心志,于是乘虚而入进说,以阻止败坏他们的作为,严重时或许就中于不测之祸,而不考虑孔子察觉得早,离开得快。然而孔子察觉,只是因为他们没有敬贤之心,知道不值得与他们有所作为,而那即将到来的祸患,则本来也不外乎于此。尹氏的话没有涉及其他,他有所得于孔子的初心,范氏所引用的膰肉之事,也得其大意。

有人问第五章的解说,说:“这没有别的说法,只是侯氏似乎把‘凤德之衰’当作孔子不被当时所用,恐怕不如旧说的好。”

有人问第六章的解说,说:“各种说法都好,而范氏、尹氏尤其详细,可以反复研读。”只是程子、张子,谁认为“易之一句”文意大概有不安妥之处?大概桀溺说天下都乱了,夫子将和谁一起改变它?所以孔子解释说:“如果天下有道,那么我就没有用和别人一起改变了。”这就是所谓的“谁”,是指世人而言;而所谓的“易”,都是针对孔子而言的。现在说“谁可以改变它”,又说“谁肯用孔子的道改变自己的作为”,都不针对孔子而言;又说“如何改变它”,又不见“谁”字是指什么人。杨氏认为孔子不是避人的人,而把“鸟兽不可同群”当作孔子自辩其不避人的言辞,这就错了。孔子离开鲁国到卫国,离开卫国到陈国,直到防邑,经过宋国以躲避桓魋的灾难,本来就不免于避人。桀溺既然以避世自处,所以讥笑孔子不能避世而只是避人。然而避人,只是以义理决定去留,而没有断绝与人交往;如果避世,那就断绝与人交往,直接与鸟兽同群了。所以孔子所谓“鸟兽不可与同群”,是用来讥笑桀溺避世而与人断绝交往,不是用来自解其不避人。

有人问第七章的解说,说:各种说法都好,只是范氏所谓名声不足以拖累他的说法不对。丈人的名字偶然没有见于经典罢了,怎么知道他不被名声拖累而坚决隐藏呢?所谓扶持世道树立教化,也不对。大体上范氏所论述圣人的事,多是这样,在前面章节之下已经辨明了。谢氏认为夏商衰败时没有避世的士人,只是偶然没有见于圣人的经典罢了。书传所载本来有很多,而这一篇的大意也本来不在于此。又把不知道身世之间有区别当作圣人的无我,恐怕也不对。所谓无我,只是没有彼此私心罢了,何曾

误以我为人而认人为我哉?而杨氏论子路文人处,尤得其曲折也。侯説疎矣。曰:然则知道之不行矣,而徒仕可乎?曰:仕所以行义也,义则有可不可矣。义合而从,则道固不患于不行;不合而去,则道虽不行,而义亦未尝废也。是以君子虽知道之不行,而未尝不仕;然亦未尝怀私徇禄而苟一时之安也。由此观之道义之未尝相离也,亦可见矣。曰:接舆以下数子,尹氏以为皆素隠者,而杨氏独以丈人为求志而非素隠,何也?曰:无德而隠,无故而隠,皆素隠也。若杨氏之意,则丈人者庶其免于无德之隠矣。然其知子路之贤而止之宿,乃未尝一言以及其所求之志也,则又安得而逃夫尹氏之讥哉?

译难道错把我当作人,而把人当作我吗?而杨氏论述子路作为文人的地方,尤其得其曲折精妙之处。侯氏的说法疏漏了。问:既然知道道行不通了,却只去当官可以吗?答:做官是为了践行义,义就有可行与不可行的区别。如果符合义就跟随,那么道本来就不担心行不通;如果不合义就离开,那么道虽然行不通,但义也没有被废弃。因此君子虽然知道道行不通,却未曾不任职;但也未曾怀着私心追求俸禄而苟且求得一时的安定。由此看来,道与义未曾分离,也可以明白了。问:接舆等几位先生,尹氏认为他们都是素隐的人,而杨氏唯独认为丈人是求志而不是素隐,为什么呢?答:没有德行而隐居,没有缘故而隐居,都是素隐。如果按照杨氏的意思,那么丈人大概可以免于没有德行的隐居了。然而他明知子路贤能却让他留宿,却未曾有一句话提到他所追求的志向,那么又怎么能逃脱尹氏的讥讽呢?

或问八章之意,曰:范、谢、尹氏得之,吕氏中虑之説非是。杨氏制行相救之辨,于此章发之,不若其于《孟子》第十篇首章论之之当,而其所以为説者,亦不若彼之详且明也。侯氏以夷齐为邻于仁者,与所谓“求仁得仁”者异矣。其论“无可无不可”者,则得之。

或问何以知亚饭为侑食之官也?曰:《白虎通》曰:「王者平旦食、昼食、晡食、莫食,凡四饭;诸侯三饭,大夫再饭。」故鲁之乐官自亚饭以下,葢凡三饭也。诸説则张子、谢氏得之。程子以为此数人之去由乐正,鲁不用而放弃之,则未知其为鲁不能用正乐而弃贤耶?抑以为鲁乐既正而黜此人也?如前之説,则与张子不异;如后之説,则此篇所记皆洁身遯世之士,不应以旷官失职、淫乐之蒙参于其间也。其辞太简,无以考其归趣,是以论而阙之。范氏以为记乐所由废,恐初无此意;又谓谏不用而去者亦非也。此章之説,大抵本无所据,但其寛平广博者取数或多;此章所指太偏,未有以必其然耳。杨氏以为着之以见周公之泽,而通其意于下章,则又太偏而近于凿矣。

或问施之为弛何也?曰:陆氏《释文》云尔,而吴氏考《开元五经文字》亦作弛,是唐本初未尝误也。然孔説已训为易,则汉本已作施,而读如衞绾传之施易者耳【如音移,顔音弋豉反】此不可晓,然作弛者于义为得,故程伯子以三句反复而言,恐其意或出此,但其辞简略,未有以验其必然耳。至于吕氏,则固明言之,但不引二书为证,岂其暗合也与?曰:他説如何?曰:有以施为施与之施者,言不私其亲昵也。然考之于经,未见不私之文,则疑于不通。有无而恝然无恩者,有以谓无失其为亲者,则似吕氏之説矣。然其防不分明,则未知其果以何为説也。有以施为施报往来之意者,则人之所以害其亲亲之恩者,其失在于望报而不在于施,今不责其望报而徒曰不施,恐文势之轻重不应如此也。是皆不考于《释文》之过也。又有谓施为施刑之施,而引《左传》晋施邢侯、《汉书》成帝欲施诸舅之语为证,以为考之于书,鲁公气象颇伤严急,故周公以此四言者戒之,其意美矣。然施字之説则恐过深,君子所以为亲亲之道,岂但当不杀之而已哉?至于四言之序,则亦吕氏得之,范氏以为记鲁之所由衰者,恐亦未必有此意也。

  四书或问巻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二十四

  宋 朱子 撰

  论语

  子张第十九【凡二十五章】

或问首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谢氏尤有力。范氏语意繁复,葢不可晓,而又以已为止,非子张之意。杨氏分别成人与士之别,则已支矣。曰:『其可已矣』,岂不犹首篇之十五章所谓『可也』者欤?曰:『可之为可,则同然。』『曰可也』,则其语抑曰『其可已矣』,则其语▯。此又有不同者,读者所当辨也。」

或问▯之为寛广奈何?曰:此以人之量而言也。葢人之所以体道者存乎德,而其所以执德者存乎量。量有大小之不同,故人之所以执德有▯而有不▯也。夫总羣言,该众理,而不自以为博;兼百善,具众美,而不自以为得。知足以周万物,而于天下之事有不深察;才足以济众务,而于天下之事有不屑为。恢恢乎其胷中常若有余地焉。此非其量之大,则其所以执德者孰能如是之寛广而不迫哉?《易》所谓寛以居之,而曽子所谓可以任天下之重者,正谓此耳。其量之小者,一善之得则先为主,而若不可以有所容;一事之当则喜自负,而若不可以有所加。小有知则必欲用其知,小有才则必欲试其才。所谓执德不▯者,葢如此。虽其所守之固若不可夺,然亦安能为有亡哉?程子之言虽若与经文小戾,然子张以天资之美为言,故以执德▯为主;程子以进学之序为言,故以信道笃为主也。夫既非其资禀之本然,而又信之不笃,则其所守何由积累充扩以至于▯哉?范氏以为发强刚毅而后能执德,则“执”字之义反重于▯。以有执德然后能信道,则于其先后浅深之序又有未得

译有人问第八章的含义,回答说:范氏、谢氏、尹氏的理解是正确的,吕氏关于“中虑”的说法不对。杨氏关于“制行相救”的辨析,在这一章中有所阐发,但不如他在《孟子》第十篇首章中的论述恰当,而且他立论的依据,也不如那篇论述得详尽明白。侯氏认为伯夷、叔齐是接近仁德的人,这与所谓“求仁得仁”的人有所不同。他关于“无可无不可”的论述,则是正确的。

有人问怎么知道亚饭是佐食的官职呢?回答说:《白虎通》说:“君王有平旦食、昼食、晡食、莫食,共四顿饭;诸侯三顿饭,大夫两顿饭。”所以鲁国的乐官从亚饭以下,大概对应的是三顿饭。其他说法中,张载、谢氏的理解是正确的。程子认为这几个人离开是因为乐正,鲁国不用他们而将他们废弃,那么不知道这是鲁国不能推行正乐而抛弃贤人呢?还是认为鲁国的乐已经端正而贬黜这些人呢?如果按前一种说法,那就与张载的观点没有不同;如果按后一种说法,那么这一篇所记载的都是洁身自好、避世隐居的士人,不应该把旷废职守、沉溺淫乐的蒙昧之人夹杂在其中。因为言辞太简略,无法考证其旨趣所在,所以对此存疑不论。范氏认为这是记载乐制废弃的原因,恐怕原本没有这个意思;又说因为劝谏不被采纳而离开的人,也是不对的。这一章的解说,大体上没有什么依据,只是那些宽厚平和、广博的人选取的条目较多;这一章所指过于偏颇,没有理由断定它一定是这样。杨氏认为这是为了彰显周公的恩泽,并将意思贯通到下一章,这就又太偏颇而近乎穿凿附会了。

有人问“施”为什么解释为“弛”呢?回答说:陆德明的《经典释文》这样说,而吴氏考证《开元五经文字》也写作“弛”,这说明唐代的版本最初并没有错误。然而孔安国的解说已经训释为“易”,那么汉代的版本已经写作“施”,并且读音如同《卫绾传》中的“施易”【“如”音移,“颜”音弋豉反】。这让人难以理解,但写作“弛”在意义上更为恰当,所以程伯子用三句话反复来说,恐怕他的意思或许出于此,只是他的言辞简略,没有理由验证其必然性。至于吕氏,则明确地说了,只是没有引用这两本书作为证据,难道是他暗中契合了吗?问:其他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有人把“施”解释为施予的“施”,说不偏私自己的亲昵之人。然而考证经书,没有看到不偏私的文字,这就显得不通。有说没有而淡然无恩情的,有说没有失去作为亲人的本分的,这就类似于吕氏的说法了。然而其界限不分明,就不知道他究竟以什么为说辞。有人把“施”解释为施报往来的意思,那么人之所以损害亲爱亲人的恩情,过失在于期望回报而不在于施予,现在不责备他期望回报而只说不施予,恐怕文势的轻重不应该这样。这些都是不考证《释文》的过错。又有人把“施”解释为施刑的“施”,并引用《左传》晋国施刑于邢侯、《汉书》成帝想要施刑于舅舅的话作为证据,认为考证书籍,鲁公的气象颇显严厉急切,所以周公用这四句话来告诫他,其用意是美好的。然而关于“施”字的解释恐怕过于深奥,君子作为亲爱亲人的道理,难道仅仅是不杀而已吗?至于这四句话的顺序,则是吕氏理解正确,范氏认为这是记载鲁国衰败的原因,恐怕也未必有这个意思。

四书或问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二十四

宋 朱子 撰

论语

子张第十九【共二十五章】

有人问首章的解说,回答说:“各种说法都好,而谢氏尤其有力。范氏语意繁复,大概让人难以理解,而且以‘已’作为停止,不符合子张的意思。杨氏分别成人与士的区别,就已经支离破碎了。说:‘其可已矣’,难道不就像首篇第十五章所说的‘可也’吗?说:‘可之为可,则同然。’‘曰可也’,那么他的话压抑;‘其可已矣’,那么他的话〇。这又有不同之处,是读者应当辨别的。”

有人问〇作为宽广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这是从人的气量来说的。大概人之所以体现道在于德,而人之所以持守德在于气量。气量有大小不同,所以人持守德有〇的也有不〇的。总括群言,涵盖众理,而自己不以博学自居;兼收百善,具备众美,而自己不以有所得自居。智慧足以周遍万物,而对于天下的事情有不深察的;才能足以济助众务,而对于天下的事情有不屑于做的。胸中常常好像有余地。这不是气量大,那么他持守德怎么能如此宽广而不紧迫呢?《易经》所说的宽厚地居处,以及曾子所说的可以承担天下重任的,正是指这个。气量小的人,得到一点善就抢先为主,好像不能再容纳什么;遇到一件应当做的事就喜欢自负,好像不能再增加什么。有一点知识就必定想要运用他的知识,有一点才能就必定想要尝试他的才能。所谓持守德不〇,大概就是这样。虽然他所坚守的坚固好像不可夺去,然而又怎么能有所作为呢?程子的话虽然好像与经文稍有违背,然而子张是以天资的美好来说的,所以以持守德〇为主;程子是以进学的次序来说的,所以以信道笃实为主。既然不是他禀赋的本然,而又信道不笃实,那么他所坚守的怎么能够积累扩充以至于〇呢?范氏认为发强刚毅然后能持守德,那么“执”字的意义反而重于〇。认为有持守德然后能信道,那么在先后浅深的次序上又有未得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