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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或问十八

四书或问卷十九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178–203 段

去其根,则萌蘖之生自不能已。制而不行,日力亦不给矣。且虽或能制之,终身不见于外,而其鬰屈不平之意,乃日鬬进于胸中,则夫所谓仁者,亦在殚残蔽害而不能以自存矣。必也絶其萌芽,蹙其根本,不使少有毫髪留于心念之间,则于仁也,其庶几乎!呜呼,非程子之学之至,何足以及此?然以为学者茍不能深省而力行之,则亦徒为无当之大言而已。故虽▯之,而亦有所不敢尽其言者,其防深矣。杨尹▯明,不失其防。至于范氏以为仁之为道不止于四者,则其所谓仁者,不知其何所指也。吕氏以为四者不行足以去不仁,而未可为仁,亦非也。夫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出此入彼,其间无地可容髪也。诚能去不仁矣,则非仁而何哉?顾四者之不行,方且蓄其念于隐伏之中,而未足以去乎不仁耳。谢氏所谓四者不行未必不出于仁者,以程子之言考之,可见其失至。谓未足以见仁之本体,则又专以知见为言,而不察乎操存践履之实矣。

译如果不去除它的根本,那么新枝嫩芽的生长自然无法停止。想要遏制它却不付诸行动,每天的精力也是不够用的。况且即使能够遏制它,使其终身不显露于外,但那种郁结不平的念头,却会在胸中日益激进而进,那么所谓的仁者,也会因耗尽残害而无法自我保全了。必须断绝它的萌芽,紧缩它的根本,不让丝毫毫发留在心念之间,那么对于仁而言,大概就差不多了吧!唉,如果不是程子学问达到了极致,哪里能达到这种境界?然而认为学者如果不能深刻反省并努力践行,那么也只是空谈不当的大话罢了。所以虽然〇之,但也有一些不敢尽言的地方,其防范之深由此可见。杨尹〇明,没有失去这种防范。至于范氏认为仁作为大道不仅仅局限于这四种,那么他所说的仁,不知道是指什么。吕氏认为这四种不行足以去除不仁,但不能算是仁,这也是不对的。大道只有两条,仁与不仁罢了。出此入彼,中间没有容得下一根头发的余地。如果真的能够去除不仁了,那如果不是仁又是什么呢?只是这四种不行,正把念头蓄积在隐伏之中,还不足以去除不仁罢了。谢氏所说的四种不行未必不出于仁者,用程子的话来考察,可以看出他的错误极大。说不足以见到仁的本体,则是专门以知见来谈论,而不考察操持存养和践行落实的实际功夫了。

或问张子懐居之説曰:「有为而重迁者,有所系而不去乎此也;无为而轻迁者,无所系而有慕于彼也。有系乎此者,固懐居也;有慕乎彼者,亦懐居也。然夫子之言,则亦谓夫有为而重迁者耳。」张子葢推言之也。曰:「诸説如何?」曰:「范氏言之详矣,其推士而言以及天子者,亦广矣。但以居广居为有天下之事,则非孟子之本意也。」谢杨之论,亦为得之。「蘓氏引管仲之言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尤学者所冝深念也。」

或问四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尹范所推,为有益于人之国也。洪氏、呉氏亦为得之【洪氏曰:危非矫激也,直道而已;孙非阿谀也,远害而已。呉氏曰:言孙者,亦非失其正也,特少致其委曲,如夫子之对阳货云尔】

或问五章之説曰:「诸説皆善,但仁必有勇,未有切当之説,惟侯尹庶几得之。」

或问六章之説曰:「此章之説本若难明,今以文意推寻,姑为此説,亦夫子罕言命之意尔。」或祗从程子、范尹之説,亦善。谢氏过髙不实,杨则专以枝叶而言,圣人之意,亦必不然也。

或问七章之説曰:「仁与不仁,正当以心为説。而范氏皆以君子之行为言,则于圣人之意有不尽矣。」吕氏所谓「德心稍懈者」得之,特所谓「公天下,私一己者」亦未当也。仁者固公天下,不仁者固私一己。然仁不仁之名,则不于此而得也。谢氏之説善矣,然其曰:「心不在焉,不仁也」,则直以心字训夫仁者,恐亦未安。若曰:「心不在焉,则不仁矣」,其庶几乎?其曰:「未害为君子者」,则亦有以啓学者自恕之▯,尤不可以不察。

或问八章之説曰:「蘓、杨、尹氏之説皆善,然圣人之意,正所以明夫爱而不劳者之不足为爱,忠而不诲者之不足为忠。则三説者皆未及也。如范、谢之释,则劳字无所当矣。」

或问九章之説曰:诸説皆善,然以春秋传考之,与此有不同者,未知孰是?其曰:子产为政,择能而使之,则能使众贤各尽其用者,子产之功也。洪氏説亦善【洪氏曰:郑小国也,能慎重其辞命,而信任于贤者,如此为天下者,辞命宜亦重矣,而反轻之,讨论润色,冝益众也,而独任于一官,何哉?且古之贤者,求辞命之善耳,不有其已也,故世叔讨论而禆谌不以为歉,子产润色而羽不以为羞。后世为命者反是,此辞命所以有愧于古也】

或问十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胡氏、子产之説为详【胡氏曰:郑小国也,介乎晋楚,子产为政,黜汰侈,崇恭俭,作封洫,铸刑书,惜币争承,皆以丰财足国,禁奸保民,其用法虽深,为政虽严,而卒归于爱,故夫子以惠人蔽之。及其卒也,闻之出涕而曰:「古之遗爱也。」然孟子以为惠而不知为政,礼记以为能食民而不能教者,葢先王之政之教,子产诚有所未及也】诸家都不论子西之为何人,然则何以究圣言之防归耶?此近好髙之论,独呉氏为能考而论之尔【呉氏曰:当时有子西,郑驷夏,楚冝申,公子申也。驷夏未尝当国,无大可称,宜申谋乱被诛,相去又逺,冝皆所不论者。独公子申与孔子同时,又让国,昭王欲用孔子而子西止之,其后又召白公以致楚乱,则其为人可知矣】管仲之説则蘓氏为当,「但人也」二字,范氏以为尽人道,恐非管仲所能当。杨氏之説则牵于援据而支离甚矣。侯氏説亦迂曲而难通。呉氏别为一説,未知是否,姑存之亦可也【呉氏曰:荀子论管仲云:「与之书社三百,贵贱长少,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则是桓公夺伯氏之邑以与管仲也,「秩秩」亦无怨言之意】

或问十一章之説曰:诸説皆善,特范氏欲蒙上章,伯氏为说者,似非圣人之意。葢上章乃美管仲之功,而非美伯氏之安贫也,亦不当以是为説矣。谢氏引据迂曲,反不若经文之明白而易晓也。张敬夫説亦佳【张敬夫曰:富而无骄,不矜于外物者能之。至于贫而无怨,非内有所守者不能也。或谓世固有处贫贱而无失,至于一旦处富贵之地,则失其本心。然则难易之论

译有人问张子关于“居”的学说,他说:“有所作为而重视搬迁的人,是因为有所牵挂而不离开这里;无所作为而轻易搬迁的人,是因为无所牵挂而羡慕那里。有所牵挂于此地的人,固然是留恋居所;有所羡慕于彼地的人,也是留恋居所。然而孔子的话,只是说那有所作为而重视搬迁的人罢了。”张子大概是推演阐述罢了。问:“各家的说法如何?”答:“范氏说得详细,他从士人推演到天子,也很广泛。但把‘居广居’理解为拥有天下的事,就不是孟子的本意了。”谢氏和杨氏的议论,也合乎道理。“苏氏引用管仲的话说:‘敬畏威严如同畏惧疾病,是百姓中的上等;顺从私欲如同水流,是百姓中的下等。’这尤其值得学者深思。”

有人问第四章的学说,答:“各家的说法都好,而尹氏、范氏的推演,对于人的治国之道有益。洪氏、吴氏的说法也合乎道理【洪氏说:危并不是矫揉造作,只是直行正道罢了;孙并不是阿谀奉承,只是远离祸害罢了。吴氏说:说孙的人,也不是失去正道,只是稍微表现得委婉曲折,就像孔子回答阳货那样】”

有人问第五章的学说,答:“各家的说法都好,但仁必定要有勇,没有恰当的说法,只有侯氏、尹氏差不多得到了它。”

有人问第六章的学说,答:“这一章的学说本来似乎难以明白,现在根据文意推寻,暂且作此解说,这也是孔子很少谈论命运的意思罢了。”或者只遵从程子、范氏、尹氏的说法,也很好。谢氏的说法过高而不切实际,杨氏则专门从细枝末节来说,圣人的意思,必定不是这样的。

有人问第七章的学说,答:“仁与不仁,应当以心来解说。而范氏都以君子的行为来说,那么对于圣人的意思就不完备了。”吕氏所说的“德心稍微松懈的人”合乎道理,只是所说的“公天下,私一己”也不恰当。仁者固然公天下,不仁者固然私一己。然而仁与不仁的名号,却不是由此得出的。谢氏的说法很好,然而他说:“心不在焉,就是不仁”,这直接用“心”字来解释“仁”,恐怕也不妥当。如果说:“心不在焉,就是不仁了”,那就差不多吧。他说:“未害为君子者”,这也有开启学者自我宽恕的弊端,尤其不能不仔细考察。

有人问第八章的学说,答:“苏氏、杨氏、尹氏的说法都好,然而圣人的意思,正是为了说明爱而不劳的人不足以称为爱,忠而不诲的人不足以称为忠。那么这三种说法都没有达到这一点。像范氏、谢氏的解释,那么‘劳’字就没有着落了。”

有人问第九章的学说,答:“各家的说法都好,然而用《春秋传》来考察,与此有不同的地方,不知道哪个是对的?那说:子产执政,选择有才能的人并使用他们,那么能使众多贤人各自尽其用处的,是子产的功劳。洪氏的说法也很好【洪氏说:郑国是小国,能够慎重其辞令,而信任贤人,像这样治理天下的人,辞令应当也很重视,反而轻视它,讨论润色,应当更加众多,却只委任给一个官员,为什么呢?况且古代的贤人,只求辞令的美好,不据为己有,所以世叔讨论而裨谌不以为遗憾,子产润色而子羽不以为羞耻。后世撰写辞令的人反而这样,所以辞令有愧于古代】”

有人问第十章的学说,答:“各家的说法都好,而胡氏、子产的说法最详细【胡氏说:郑国是小国,介于晋楚之间,子产执政,废除奢侈,崇尚恭俭,修筑封洫,铸造刑书,爱惜币帛争承,都是为了丰财足国,禁奸保民,他的用法虽然深重,为政虽然严厉,但最终归于仁爱,所以孔子用‘惠人’来概括他。等到他去世时,听到消息流出眼泪说:‘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仁爱啊。’然而孟子认为他施惠而不知为政,《礼记》认为他能养活百姓而不能教化他们,大概先王的政教,子产确实有所不及】各家都不论子西是什么人,然而怎么探究圣人言语的界限归宿呢?这是近来好高骛远的议论,只有吴氏能够考证并论述它【吴氏说:当时有子西,郑国的驷夏,楚国的宜申,公子申。驷夏未曾当国,没有大可称道的地方,宜申谋乱被杀,相隔又远,都应当不论。只有公子申与孔子同时,又让国,昭王想用孔子而子西阻止他,其后又召白公以致楚国混乱,那么他的为人就知道了】管仲的说法则苏氏恰当,‘但人也’二字,范氏认为是尽人道,恐怕不是管仲所能当得起的。杨氏的说法则牵强于援引依据而支离破碎得很。侯氏的说法也迂曲而难通。吴氏另有一种说法,不知道是否对,暂且保存它也可以【吴氏说:荀子论管仲说:‘给他三百书社,贵贱长少,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这就是桓公夺取伯氏的邑给管仲,‘秩秩’也有无怨言的意思】”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学说,答:“各家的说法都好,只是范氏想要承接上章,以伯氏为解说,似乎不是圣人的意思。大概上章是赞美管仲的功劳,而不是赞美伯氏的安贫,也不应当以此作为解说。谢氏引据迂曲,反而不如经文明白易懂。张敬夫的说法也很好【张敬夫说:富有而不骄傲,不矜持于外物的人能做到。至于贫穷而没有怨恨,不是内心有所坚守的人不能做到。有人说世上确实有处于贫贱而没有过失的,等到一旦处于富贵之地,就失去了本心。那么难易的议论

,有时而不然耶?此葢未知夫无怨之味也。所谓处贫贱而无失者,特未见其失于外耳,又乌能保其中之无怨耶?葢一毫有所不平于其中,皆为怨也。故贫无谄易,贫而无怨难。无怨则进于乐矣】曰:程子、侯氏所论怨谄之不同也,孰是?曰:皆是也。葢谄之病甚于怨,而无怨之难则甚于无谄。语若相反而,其意则各有所主也。

译有时却不是这样吗?这大概是因为不懂得没有怨恨的滋味啊。所谓身处贫贱而没有过失的人,只不过没有看到他在外在行为上有所过失罢了,又怎么能保证他内心没有怨恨呢?大概内心有一丝一毫的不平,都算是怨恨。所以,贫穷而不谄媚容易,贫穷而没有怨恨却很难。没有怨恨,就接近快乐了。】问:程子和侯氏所论述的怨恨与谄媚的不同,谁是对的?答:都是对的。大概谄媚的弊病比怨恨更严重,而没有怨恨的难度则比没有谄媚更难。话语看似相反,但他们的用意却各自有所侧重。

或问四子之事曰:武仲则《春秋传》详矣,公绰他无所见,而前章所称亦可以得其为人。卞庄子事见《新序》曰:庄子养母,战而三北,及母死,齐伐鲁,荘子赴鬭三获甲首以献,曰:此塞三北,遂赴齐师,杀十人而死。冉求之艺,则夫子固尝称之也,曰:必兼四子之长,而又必文之以礼乐,然后可以为成人。何也?曰:四子各有所长,而不能相兼,又无礼乐以文之,故知者至于要君,勇者至于轻死,艺者至于聚敛,而不欲者又或不能为小国之大夫也,亦难以为成人矣。故孔子言:必兼此四人之能,而又文之以礼乐,则集其所长,去其所短,而后可以为成人也。洪氏以为特以四子为言者,四子皆鲁人,而庄子与子路皆卞人,冉求又朋友也,举其近而易知者尔。胡氏以为言卞庄子葢以况子路耳,言有是一能而不能兼众人之长与成于礼乐焉,则亦不足为成人矣,恐亦有此意也。曰:今之成人以下,或以为子路之言何如?曰:未可知也,然姑存之以备参考可也【胡氏曰:此子路之所已能也,夫子方进子路于成人之域,岂又取其己能者而重奨之哉?葢子路晚节末路不复闻斯行之之志,而有终身诵之之坚,是以自鸣其善而为此固非之辞耳,与未见其止者异矣】大率此章之义,程子论之已详,而诸説亦不失其防也。

或问公叔文子何以得不言不笑不取之名也?曰:蘓氏得之矣【蘓氏曰:凡事之因物而中理者,人不知其有是也。饮食未尝无五味也,而人不知者,以其适宜而中度也。饮食而知其有五味,必其遇者也。此文子所以得不言不笑不取之名也】夫子之疑之何也?曰:呉氏得之矣【呉氏曰:文子请享灵公也,史防曰:「子富公贫,祸必及矣。」观此,则文子之言岂能皆当,而其取岂能皆善乎】

或问十五章之説曰:诸説无大异,其小不同者,范尹以为时人以武仲能存祀为贤,故夫子正之。窃味本文之意,但以时人不知其据邑有请之为要君尔,初不为能存先祀▯也。谢氏若以武仲为恃齐以请者,亦非也。夫子但言以防求为后,不言以齐求为后也,安得舍其据邑之顕罪,而逆探其挟齐之微意乎?侯氏又以求后为要,亦不察夫所以以防文尔。

或问齐桓、晋文之正谲奈何?曰:程子之説宻矣。然以其説求之本文,则未见其有以▯晋文之本心,而能使后世慎所举者。张子以谲为婉,以事实字义求之,亦若未安。惟胡説为得之,而吕伯恭考之为尤详。文多不能悉载,学者求之左氏之书,自可见矣。

或问管仲不死之説曰:「程子至矣!但以薄昭之言证桓公之为兄,则荀卿尝谓桓公杀兄以争国,而其言固出于薄昭之前矣。葢未可以此证其必然,但以《公谷春秋》所书之文为据,而参以此章之言断之可也。葢圣人之于人,有功则称其功,有罪则数其罪,杂而兼举之,既不以罪掩其功,亦不以功掩其罪也。今于管仲但称其功,不言其罪,则可见不死之无害于义,而桓公子纠之长少亦从以明矣。又况所谓匹夫匹妇之为谅者,正指召忽而言。葢召忽之于子纠,犹石乞于白公耳。至于程子又谓:「若使管仲所事者正而不死其难,则后虽有大功,圣人岂复称之?」则愚恐记者之失也。葢曰「不与其事桓公」则可,「曰不称其功」则不可。记者岂因彼言以为此,而遂失之也欤?曰:「管仲生死之是非,决于一时之义尔。」程子又谓:「管仲不死而无功,则是贪生惜死,而不若匹夫匹妇之为谅。若未免于先功而后义,且管仲又何以自必其后之有功耶?」曰:「召忽之失,在于辅子纠以争国,而不在于死。管仲之得,在于九合之功,而不在于不死。后功固不可期,而其在我者固自可必。但其得就此功而免于匹夫匹妇之谅,则亦幸而已矣。后之君子有不幸而处此者,茍自度其无管仲之才,殆不若为召忽之不失其正也。」此又程子言外之意,读者不可以不察也。曰:「诸説如何?」曰:「范以九合为仁之大,以死节为义之小,是谋利计功之言,其害理甚矣。若圣人之心果出于此,则行一不

译有人问起关于四位贤人的事,说:孟武仲的事迹在《春秋传》中已经记载得很详细了;公绰在其他地方没有更多的表现,但前章所提到的内容也足以了解他的为人。卞庄子的事情见于《新序》,说:卞庄子奉养母亲,作战时三次败逃,等到母亲去世,齐国攻打鲁国,卞庄子奔赴战场,三次斩获敌首献祭,说:这是为了弥补之前三次败逃的过失,于是冲入齐军,杀了十个人后战死。冉求的才能,孔子本来就曾称赞过,说:一定要兼具这四位贤人的长处,又一定要用礼乐来修饰,然后才能成为完美的人。为什么呢?回答说:这四位贤人各有所长,但不能互相兼有,又没有礼乐来修饰,所以智谋的人发展到极致会胁迫君主,勇敢的人发展到极致会轻视死亡,有技艺的人发展到极致会聚敛财富,而不贪求的人又或许不能担任小国的大夫,这也难以成为完美的人。所以孔子说:一定要兼具这四人的才能,又用礼乐来修饰,那么就能汇集他们的长处,去除他们的短处,然后才能成为完美的人。洪氏认为特意提到这四位贤人,是因为他们都是鲁国人,而卞庄子与子路都是卞地人,冉求又是朋友,只是列举那些亲近且容易知晓的人罢了。胡氏认为提到卞庄子大概是为了类比子路,意思是拥有这一种才能而不能兼有众人的长处并成就于礼乐,那么也不足以成为完美的人,恐怕也有这层意思。问:如今“成人”以下的部分,有人认为这是子路的话,怎么样?回答说:不能确定,但暂且保留下来以备参考是可以的【胡氏说:这是子路已经具备的能力,孔子正是要把子路提升到完美人的境界,怎么会又选取他已经具备的能力而再次奖赏他呢?大概是因为子路晚年不再听到“听到就去做”的志向,而有“终身诵读”的坚持,所以自鸣得意地宣扬自己的善行而说出这种固执的话,这与“未见其止”的情况不同了】大体上这一章的含义,程子的论述已经很详细了,而其他的说法也没有偏离主旨。

有人问公叔文子为什么能获得不言、不笑、不取的名声?回答说:苏氏说得对【苏氏说:凡是顺应事物而合乎情理的事情,人们不知道他有这样的行为。饮食中不曾没有五味,但人们不知道,是因为适宜而合乎法度。饮食中知道有五味,一定是遇到了特殊情况。这就是公叔文子之所以能获得不言、不笑、不取名声的原因】孔子怀疑他什么呢?回答说:吴氏说得对【吴氏说:公叔文子请求宴请灵公,史鱼说:“你富有而国君贫穷,灾祸一定会降临到你身上。”看这一点,那么公叔文子的话难道都能恰当吗,而他的获取难道都能善良吗】

有人问第十五章的说法,说:各种说法没有大的差异,那些小的不同之处,范氏和尹氏认为当时的人以武仲能保存祭祀为贤德,所以孔子纠正他们。我私下体会本文的意思,只是当时的人不知道他凭借封邑请求继位是胁迫君主罢了,起初并不是因为他能保存祖先祭祀。谢氏如果认为武仲是倚仗齐国来请求继位,也是不对的。孔子只是说凭借封邑请求继位,不说倚仗齐国请求继位,怎么能舍弃他凭借封邑的明显罪过,而预先推测他挟持齐国的微妙意图呢?侯氏又以请求继位为胁迫,也没有仔细考察他凭借封邑的文辞。

有人问齐桓公、晋文公的正道与权谋是怎样的?回答说:程子的说法很严密。但是用他的说法去探求本文,则没有看到能够推究晋文公的本心,而能使后世谨慎选择的人。张子认为权谋是委婉,从事实和字义去探求,也似乎不太妥当。只有胡氏的说法是对的,而吕伯恭考证得尤其详细。文字太多不能全部记载,学者去查阅《左传》,自然就能看到了。

有人问关于管仲不死的说法,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但用薄昭的话来证明桓公是兄长,那么荀卿曾经说桓公杀兄以争夺国家,而他的说法本来就在薄昭之前了。大概不能用这个来证明必然如此,只以《公羊传》《谷梁传》所记载的文字为依据,而参考这一章的话来判断就可以了。大概圣人对于人,有功就称赞他的功劳,有罪就列举他的罪过,混杂而同时列举,既不用罪过掩盖他的功劳,也不用功劳掩盖他的罪过。现在对于管仲只称赞他的功劳,不提及他的罪过,那么就可以看出不死无害于道义,而桓公与子纠的长幼次序也由此明白了。何况所谓匹夫匹妇的守信,正是指召忽而言。大概召忽对于子纠,就像石乞对于白公一样。至于程子又说:“假如管仲所侍奉的是正道而不死于危难,那么后来即使有大功,圣人难道还会称赞他吗?”那么我恐怕是记录者的失误。大概说“不赞同他侍奉桓公”是可以的,说“不称赞他的功劳”则不可以。记录者难道因为他的话而这样说,从而出现失误了吗?说:“管仲生死的是非,取决于当时的道义罢了。”程子又说:“管仲不死而没有功劳,那就是贪生怕死,不如匹夫匹妇的守信。如果难免先考虑功劳而后考虑道义,况且管仲又怎么能够确信自己后来会有功劳呢?”回答说:“召忽的过失,在于辅佐子纠争夺国家,而不在于死。管仲的得当,在于九合诸侯的功劳,而不在于不死。后来的功劳固然不可期待,而在我身上的东西本来就可以确信。只是他能够成就这个功劳而免于匹夫匹妇的守信,那也是幸运罢了。后来的君子有不幸处于这种境地的人,如果自量没有管仲的才能,大概不如做召忽那样不失去正道。”这又是程子言外之意,读者不可以不仔细考察。问:“其他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范氏以九合诸侯为仁的大处,以死节为义的小处,这是谋利计功的话,它损害道理很严重了。如果圣人的心意果真出于此,那么做一件不

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亦何惮而不为之乎?」谢氏以管仲于子纠君臣之义未正,故可以不死,亦非也。夫仲之所以不死者,正以小白兄而子纠弟尔。若使纠兄而当立,则齐国之士,君臣之义无所逃矣。况如管仲防名委质,亲北面而君之,安得幸其未得入国而死,乃托于君臣之义未正而不死其难哉!杨氏▯明程子之意,善矣。然不明言小白子纠长防之序,则亦略而失之矣。又以忽之死为伤勇,仲之不死为徙义,而夫子与仲之不死,恐亦非圣人之意也。夫子特以忽之功无足称,而其死不为过;仲之不死未害义,而其功有足褒尔,固非与仲之生而贬忽之死也。「曰九之为纠何也?」曰:「春秋传展喜犒师之词云尔。」而纠合宗族之类若此者,亦甚众也。説者不考其然,乃直以为九会诸侯至数,桓公之会不止于九,则又因不以兵车之文而为之説曰:「衣裳之会九尔,其余则兵车之会也。」自公谷以来皆为是説,亦可谓凿之甚矣。

译义,杀一个无罪的人而得到天下,又有什么顾虑而不做呢?」谢氏认为管仲对于子纠君臣之义没有端正,所以可以不死,这也是不对的。管仲之所以不死,正是因为小白是哥哥而子纠是弟弟。如果子纠是哥哥而应当即位,那么齐国的士人,君臣之义就没有逃避的了。何况像管仲这样,已经确立名分、委身事君,亲自北面称臣,怎么能侥幸因为子纠没有进入国都而死,就托辞于君臣之义没有端正而不为其赴难呢!杨氏阐明程子的意思,很好。然而不明确说出小白、子纠长幼的次序,也就简略而有所失当了。又把忽的死看作是有伤于勇,把仲的不死看作是迁就义,而认为孔子赞许仲的不死,恐怕也不是圣人的本意。孔子只是认为忽的功劳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而他的死不算过分;仲的不死没有损害义,而他的功劳有值得褒扬的,本来就不是赞许仲的生而贬低忽的死。「问:‘说九次为纠是什么意思?’答:‘《春秋传》中展喜犒劳军队的辞令这样说。’而像纠合宗族这类用法,也有很多。解说的人不考察其本来如此,就径直认为九是诸侯会盟的至数,桓公的会盟不止于九,于是又因为‘不以兵车’的文字而为之解说,说:‘衣裳之会只有九次,其余则是兵车之会。’自从《公羊传》《谷梁传》以来都持这种说法,也可以说是穿凿附会得很厉害了。」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范氏以文为仁之着,文固仁之着也。然以人之所难晓,而释其善説经者,吕氏得之为多。而其所谓文者,必以物相杂为据,则过矣。侯氏亦然。谢氏所谓无媢嫉上人之心,杨氏所谓有礼意,皆溢夫本文之意。殊不知圣人之于文子,特取其惟贤是举,而无今昔贵贱之嫌。所谓文者,正以其伦理明顺,粲然而可观耳。」

或问二十一章之説曰:「程子、范氏三説,意亦皆善。然以文义考之,则当曰『其言之不怍,可谓难矣』,然后其説可通。今以则为之也难,继之则其意或不出于此也。谢氏之説,恐亦未然。葢本文之意,『言之』为言,正指一事,乃其口所谓善而力不能为者尔。今以所言而不怍者为不善之事而为之者,乃指为道而言,则失之矣。杨氏最为得之,但既以『不掩』释『为』之之义,则不必复出『之』为也。『三字』削而读之,则文意明矣。尹氏亦善,特所谓未必能为者,辞若太缓尔。」

或问:“请讨陈恒之説。”曰:“程子至矣,杨氏推明其説,亦有助焉。至谢氏以为孔子欲以鲁伯诸侯而仗大义以卜天意,则非圣人之心矣。”曰:“当是之时,鲁之兵柄分属三家,哀公虽欲从夫子之言,然不告三子则兵不可出,而孔子之意乃不欲徃告,何哉?”曰:“哀公诚能听孔子以讨齐乱,则亦召夫三子而以大义诏之耳。理明义正,虽或不从而孰敢违之哉!今无成命而反使孔子徃而告之,则是可否之权决于三子而不决于公也。况鲁之三家即齐之陈氏,其不欲讨之必矣。是则不惟名义之不正,而事亦岂可得而成哉?然夫子以君命之重也,故不得已而一徃焉,尚兾其万一之或从也。而三子果以为不可,则复正言之以明从违在彼,虽不敢必,而君臣大伦所系之重,虽欲不告而不敢,以己其所以警乎三子者亦深矣。”曰:“程子以左氏所记,以鲁之众加齐之半为非夫子之言,然则夫子之战将不复较其力之强弱,而独以大义驱之耶?”曰:“程子之言固有是矣,然其所谓必有处置谋而后行者,则亦非不量力而浪战也。但其意以为夫子之告鲁君,又当明君臣之大义,以见弑逆之大恶,天下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况在邻国而可以不讨之乎?而其为计则必请其君以上告天子,下告方伯,举天下之兵以讨之也。以天下之兵讨天下之贼,彼虽众强,亦将奚以为哉?固不当区区独较齐鲁之强弱,而以天下之公义为一国之私也。”左氏所记葢当世传闻之谬,以众人之腹为圣人之心者,而程氏门人记其师説,又不能尽其意之曲折,所以啓读者之疑耳。“曰:程子以为必告之天子,杨氏▯明其意,且以孟子所谓‘天子讨而不伐’为证,而胡氏乃有‘先▯后闻’之説,其相反若是何耶?”曰:“孟子之言谓‘三不朝而六师移之’之等耳,胡氏乃特为弑逆而言。考之春秋先王之时,疑必自有此法。凡弑君者,人人得而讨之,如汉所谓“天下共诛之”者。晋李毅告王濬以为弑君之贼,为恶尤大,当不拘常制者,则以当世本无此法而言尔。然事非一概,告与不告,又在乎时义之如何。使其地近于天子,而可以告也;其事之未至乎迫据,而得以告也;其力之不足以敌,而不得不告也,则告之而俟命以行,甚则或不俟命而遂行,皆可也。使其地之相去也逺,其事机之来也不可以少缓,而吾之力又自足以制之,而乃区区焉徇请命之小节,忘弑逆之大罪,使彼得以植其根,固其党,或遂奔逸而不可以复得,则任其事者亦无以免乎《春秋》之责矣。夫以鲁之弱而欲讨齐,其请于天子,理势固有当然者。但杨氏以“讨之”一字而决其必请命焉,则亦太拘滞矣。

或问二十三章之説曰:范杨得之,但范説不欺,故必犯者为小戾耳。张敬夫之説亦善【张敬夫曰:尽诚而不欺,犯顔而纳忠,事君之义,大要尽是矣。然勿欺其本也,勿欺矣,则诚信充积,必不得已有时而犯之,则有以感动也。若忠信有所不足,则于事君之道为未尽,而徒以犯顔为事,亦鲜味矣。如内交要誉,恶其

译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解说,说:“范氏认为‘文’是仁的外在表现,‘文’确实是仁的外在表现。然而用人们难以理解的话,去解释那些善于解说经书的人,吕氏得到的道理较多。但他所说的‘文’,必定以事物相互混杂为依据,这就过分了。侯氏也是这样。谢氏所说的没有嫉妒和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心,杨氏所说的有礼仪的情意,都超出了本文的意思。殊不知圣人对于‘文子’,只是选取他唯贤是举,而没有古今贵贱的嫌疑。所谓的‘文’,正是因为他伦理明顺,鲜明而值得观看罢了。”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的解说,说:“程子、范氏的三种解说,意思也都很好。然而根据文义考察,应当说‘说话不惭愧,可以说是难了’,然后他的解说才能通顺。现在用‘做起来难’来承接,那么他的意思或许不在此处。谢氏的解说,恐怕也不对。大概本文的意思,‘言之’作为言,正指一件事,乃是口头上说好而力量不能做到的罢了。现在把说话不惭愧的人当作做不善之事的人,并指向道而言,这就错了。杨氏最得其意,但既然用‘不掩盖’来解释‘为’的意思,就不必再出现‘之’字了。删去‘三字’来读,那么文意就明白了。尹氏也很好,只是所谓未必能做到的,言辞似乎太宽缓罢了。”

有人问:“请探讨讨伐陈恒的解说。”回答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杨氏推究阐明他的说法,也有帮助。至于谢氏认为孔子想要让鲁国作为诸侯之长,仗着大义来占卜天意,这就不是圣人的本心了。”又问:“在那时,鲁国的兵权分属于三家,哀公虽然想听从孔子的话,然而不告知三位大夫,军队就不能出动,而孔子的意思却不想去告知,为什么呢?”回答说:“哀公如果真的能听从孔子去讨伐齐国的祸乱,那么也会召见那三位大夫,用大义来告诫他们罢了。道理明白,义理正当,即使他们不听从,谁敢违背呢!现在没有成命的命令,反而让孔子去告知他们,这就是决定权在于三位大夫而不在于国君了。况且鲁国的三家就是齐国的陈氏,他们不想讨伐是必然的。这样不仅名义不正当,事情又怎么能成功呢?然而夫子因为君命的重大,所以不得已而去一次,还希望万一他们能听从。而三位大夫果然认为不可,那么又正言以明从违在于他们,虽然不敢必定,但君臣大伦所系重大,虽然想不告知而不敢,以此来警戒三位大夫的意思也很深了。”又问:“程子认为《左传》所记载的,用鲁国的军队加上齐国的一半,不是孔子的话,那么孔子的战争将不再比较力量的强弱,而只用大义来驱使他们吗?”回答说:“程子的话确实有道理,然而他所说的必定要有处置谋划然后才行动的,也不是不量力而轻率作战。但他的意思认为夫子告知鲁君,又应当阐明君臣的大义,以显示弑君叛逆的大恶,天下所不容,人人得而诛之,何况在邻国可以不讨伐吗?而他的计策必定是请求国君向上告知天子,向下告知方伯,举起天下的军队来讨伐他。用天下的军队讨伐天下的贼人,他们虽然众多强大,又能怎么样呢?本来不应当仅仅比较齐鲁的强弱,而把天下的公义当作一国的私利。”《左传》所记载的大概是当时传闻的错误,用众人的心思来揣度圣人的心,而程氏门人记录老师的说法,又不能尽其意的曲折,所以引起读者的疑问。”又问:“程子认为必定告知天子,杨氏阐明他的意思,并且用孟子所说的‘天子讨而不伐’作为证据,而胡氏却有‘先行动后告知’的说法,他们相反为何这样呢?”回答说:“孟子的话是说‘三次不朝见就派六军去征伐’之类的话,胡氏却特别针对弑君叛逆而言。考察春秋先王之时,怀疑必定自有此法。凡是弑君的人,人人得而讨伐他,如同汉朝所说的‘天下共同诛杀他’。晋朝李毅告知王濬认为弑君的贼人,罪恶尤其重大,应当不拘常规制度,这是因为当时本来没有此法而言罢了。然而事情不是一概而论,告知与不告知,又在于时势义理如何。如果地方靠近天子,而可以告知;事情还没有到紧迫的地步,而得以告知;力量不足以敌对,而不得不告知,那么告知后等待命令再行动,甚至有时不等待命令就行动,都可以。如果地方相距遥远,事情机要来势急迫不能稍缓,而我们的力量又足以制服他们,却拘泥于请命的小节,忘记弑逆的大罪,使对方得以培植根基,巩固党羽,或者于是逃跑而无法再抓获,那么承担此事的人也无法免除《春秋》的责备了。以鲁国的弱小而想要讨伐齐国,请求天子,理势本来有应当如此的。但杨氏因为‘讨伐’一字而断定必定请命,那就太拘泥固执了。”

有人问第二十三章的解说,说:“范氏、杨氏得其意,但范氏说不欺骗,所以必定冒犯君主是小过错罢了。张敬夫的说法也很好【张敬夫说:尽诚意而不欺骗,冒犯脸色而进献忠言,事奉君主的大义,大体都在这里了。然而不要欺骗是本源,不欺骗了,那么诚信充满积累,必定不得已有时冒犯君主,就有感动的力量了。如果忠信有所不足,那么在事奉君主的道理上就没有尽到,而只以冒犯脸色为事,也很少意味了。如内心结交以求取声誉,厌恶其

声之类,一毫之萌皆为欺也。以子路之刚强,惧其果于犯焉,故告之以勿欺为主焉】尹氏之説以犯为主,葢谓事君唯能犯然后足以尽其忠诚而无所欺于本文之意,虽若小异,然亦可以为世之虽无邪心而惟知茍且顺从以陷于欺君者之戒,顾其辞不足以达之,读者所当深考也。

译声音的类别,哪怕是一丝一毫的萌芽,都算是欺骗。因为子路性格刚强,担心他过于果敢地冒犯君主,所以告诉他以不欺骗为根本。尹氏的解说以冒犯为根本,大概是说侍奉君主只有能够冒犯,然后才足以竭尽忠诚而不欺骗君主。这与本文的意思,虽然似乎略有不同,但也可以作为世上那些虽然没有邪念,却只知道苟且顺从而陷入欺骗君主的人的警戒。只是尹氏的言辞不足以表达清楚,这是读者应当深入考察的。

或问二十四章之説曰:「程张吕杨得之范氏,上达入于上智,以下亦善。而前所谓喻利喻义者,与谢尹氏皆失其防矣。」

或问为己为人之别,曰:程子之解,约而尽矣。范、吕氏次之。程子他説,乃其议论之间,借圣言以明己意,非专为释此文▯意也。葢其一则因古今学者之异,以明古今习俗之变,非独一事之不同,非以古之仕如今之学,今之学如古之仕也。其二则因问者之失,而姑答其大意,未暇正其所谓为人者之失,其本旨也。然其大意则固无所病矣。其三曰:成物则固非为人之谓,曰丧己则其为人也,亦非谓其有济人利物之心也。谢氏大意亦善,但所谓为人者,乃正以成物而言,则失之。尹氏所谓为己可以及人者亦善,而谓为人非务本之学,则亦未免谢氏之失也。杨氏葢本程子成物丧己之説而推之,但专以格物致知者为为己之学,则未尽乎学之道,而于为己之意尤无所发明云。

或问二十六章之説曰:蘧伯玉使者之言,极有味,学者所冝熟玩而深省焉者。范、杨、谢、尹氏得之,胡氏説亦可观也【胡氏曰:未能寡过,乃伯玉之事,而使者知之。虽伯玉克己日新之事,着见于外,而使者亦可谓知德而能言者矣】

或问:“二十七、八章之防,同乎?”曰:“大防虽同,而语意所包,有广狭之异。不在其位,专指在官者而言;不出其位,则泛论其理,以释上文之言欤?”范氏于此得其防矣。杨氏一之,其或有未察乎?

或问:“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之説,曰:“诸説皆善矣,然以其文义观之,则当作‘耻其言之过其行’,乃与诸説意合。如今之文,则恐其当为两事也。‘耻其言’者,常若有愧而不及其行也;‘过其行’者,常欲勉强而使有余于言也。然亦未敢据旧説,姑记以俟考焉耳。”

或问三十章之説曰:「范氏所谓责己勉人者,当矣。他语亦皆善。但其曰『独立故不惧』则非矣。葢『独立不惧』之语,亦如『遯世无闷』之云尔。今曰『独立故不惧』,则将有曰『遯世故无闷』者矣,其可乎哉?」杨、谢、侯氏论夫子不居之意不同,似不必然,而杨、谢语亦有病。葢圣人所不居,不必盛德之事,其意但欲因责己以勉人耳。达德者,人人之所同得,圣人岂反为是而不居哉?三者虽备,所造亦有浅深。如孔子所谓成人者,有公绰之不欲,则亦仁矣;有卞庄子之勇,则亦不惧矣;有臧武仲之智,则亦不惑矣。岂可以其备此而遂谓圣人哉?惟侯氏语近得之,然以责己勉人之説推之,则又不必以此而后不居耳。杨氏谓所自者道,而仁、知、勇之名冺者,其老佛之余乎?若如其言,则所谓道者为一物,而在三者之上矣。夫岂有是哉?尹氏以自道为夫子之事,则在于文义,亦有所不通也。

或问方人之説曰:「诸説略同,而吕、谢、尹氏得之,谢、范则踈矣。侯氏所谓作聪明者,似亦太过。葢方人以穷理者,未必遽有是心也。其术之流,则或将有此▯耳。杨氏説似浑然者,然夫子之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正为择其善不善而从违耳,非漠然不加较量别白,而悉效其所为也。」

或问三十二章诸説相类,孰为最优?曰:“侯尹氏得其要矣。”范氏充实而有光辉,以上尤为详宻,但患不强其所不能之患,疑衍文耳。张敬夫之説亦善【张敬夫曰:“四端五典,虽圣人不自以为能尽也,而况于学者?其不能之患何有极乎?而何所愿乎外也?若有一毫患人不己知之心萌于中,则其害甚矣】

或问三十三章之説曰:「范氏逆诈亿不信之説,文意极踈。其所谓先觉之説则得之,但为告君之言,故于本文之意有不切耳。逆诈亿不信,乃猜防狡险之意,而以为心之伪,亦非也。吕氏逆诈亿不信之説最为得之,其曰:『烛乎,事几之先者』,亦善。但以为岂容人之见欺而不使诈与不信加乎已,则失之矣。君子之先觉也,亦烛理之明,自然而觉,如谢氏之説耳。若如吕氏之云,则与逆诈亿不信者奚逺哉?杨氏之説曲折尤备,但必以至诚前知为言,则亦必于援引之过也

译有人问《论语》第二十四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张子、吕氏、杨氏从范氏那里得到了真义,向上通达于上等智慧,向下也合乎善道。而前面所说的‘喻利’与‘喻义’的区分,谢氏和尹氏都失去了界限。”

有人问“为己”与“为人”的区别,回答说:“程子的解释,简约而详尽。范氏、吕氏次之。程子其他的说法,是在议论之间,借圣人的言语来阐明自己的意思,并非专门用来解释这一章的文义。大概其一,是因为古今学者的不同,用以阐明古今习俗的变化,并非只是某一件事的不同,不是说古代的做官如同现在的求学,现在的求学如同古代的做官。其二,是因为问话者的失误,姑且回答其大意,来不及纠正他所谓‘为人’的失误,这才是其本旨。然而其大意本来是没有弊病的。其三,说‘成就外物’固然不是‘为人’的意思,说‘丧失自己’则是‘为人’的意思,也不是说他有救济他人、利于万物的本心。谢氏的大意也好,但所谓‘为人’,正是从成就外物来说的,这就错了。尹氏说‘为己’可以惠及他人,也好,但说‘为人’不是务本的学问,也就难免谢氏的错误。杨氏大概是本着程子‘成物’‘丧己’的说法而推演,但专门把格物致知当作‘为己’之学,就没有穷尽学问的道理,对于‘为己’的意思尤其没有阐发。”

有人问第二十六章的解说,回答说:“蘧伯玉的使者的话,意味深长,是学者应当熟读玩味并深刻反省的。范氏、杨氏、谢氏、尹氏得到了真义,胡氏的说法也值得观看【胡氏说:未能减少过错,是蘧伯玉的事,而使者知道了。虽然蘧伯玉克制自己、日日更新的事,显见于外,而使者也可以说是懂得德行且能言善道的人了】”

有人问:“第二十七、二十八章的要旨,相同吗?”回答说:“大要旨虽然相同,但语意所包含的范围,有广狭的不同。‘不在其位’,专门指在官位的人而言;‘不出其位’,则是泛论其理,用以解释上文的话吧?”范氏在这里得到了要旨。杨氏将二者混为一谈,或许是他没有察觉吧?

有人问:“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的解说,回答说:“各种说法都好,然而从文义来看,应当作‘耻其言之过其行’,才与各家的意思相合。如现在的文字,恐怕应当是两件事。‘耻其言’,是常感到惭愧而不及其行动;‘过其行’,是常想勉强而使言语多于行动。然而也不敢依据旧说,姑且记下以待考证罢了。”

有人问第三十章的解说,回答说:“范氏所说的‘责己勉人’,是对的。其他的话也都好。但他所说的‘独立所以不惧’,则不对了。大概‘独立不惧’的话,也像‘遯世无闷’那样说的。现在说‘独立所以不惧’,那么就会有说‘遯世所以无闷’的了,这可以吗?”杨氏、谢氏、侯氏论述夫子不居仁、知、勇三德的意思不同,似乎不一定如此,而杨氏、谢氏的话也有毛病。大概圣人所不居的,不一定是盛德之事,其意思只是想通过责备自己来勉励他人罢了。达德,是人人所共同得到的,圣人难道反而因为这样而不居吗?三者虽然具备,所达到的境界也有深浅。如孔子所说的成人,有公绰的不贪欲,那就是仁了;有卞庄子的勇敢,那就是不惧了;有臧武仲的智慧,那就是不惑了。难道可以因为他具备这些就说是圣人吗?只有侯氏的话接近正确,然而用责己勉人的说法推演,那么也不必具备这些而后不居。杨氏说所自居的是道,而仁、知、勇的名号就泯灭了,这是老佛家的余绪吧?如果像他所说,那么所谓道就是一个事物,而在三者之上了。哪有这样的事呢?尹氏以自道为夫子的事,那么在文义上,也有所不通。

有人问“方人”的解说,回答说:“各种说法大致相同,而吕氏、谢氏、尹氏得到了真义,谢氏、范氏则疏漏了。侯氏所说的‘作聪明’,似乎也太过了。大概方人是为了穷究事理,未必立刻就有这种心思。其术数的流弊,则或许会有这种心思罢了。杨氏的说法似乎浑然一体,然而夫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正是为了选择其善与不善而从或违,并非漠然不加比较辨别,而全部效仿他们的行为。”

有人问第三十二章各种说法相似,哪一个最优?回答说:“侯氏、尹氏得到了要点。”范氏充实而有光辉,以上尤其详细严密,但“患不强其所不能”的“患”字,怀疑是衍文。张敬夫的说法也好【张敬夫说:“四端五典,即使是圣人也不自以为能尽,何况学者呢?其不能的祸患哪里有极限呢?而又何必愿意向外求呢?如果有一毫患人不了解自己的心思萌生于心中,那么其祸害就严重了】”

有人问第三十三章的解说,回答说:“范氏关于逆诈亿不信的说法,文意极疏漏。他所说的先觉的说法则得到了真义,但因为是告君的话,所以对于本文的意思有不切当之处。逆诈亿不信,是猜忌防备狡诈险恶的意思,而认为是心的虚伪,也不对。吕氏关于逆诈亿不信的说法最为得当,他说:‘烛乎,事几之先者’,也好。但认为岂能容人欺骗而不使诈与不信加于自己,这就错了。君子的先觉,也是烛理之明,自然而觉,如谢氏的说法罢了。如果像吕氏所说,那么与逆诈亿不信者相差多远呢?杨氏的说法曲折尤其完备,但一定以至诚前知来说,也就一定是援引的过错了。”

。夫不逆不亿者,诚也;先觉者,知也。二者并行而不相悖,曷为其必一归于诚而匿其知之名哉?且至诚前知,中庸自诚而言耳。至于此文,则初不为至诚▯也。葢言人不当预设猜防,但又不可为人偏于听而失之。若如其説,其以『抑』字更端,亦可见其非事也欤?予于集注虽録是説,而私以吕氏『烛乎几先』之语易其所谓『至诚前知』者,又易『见欺』为『见罔』,亦据夫子答宰我『井有仁焉』之语,读者详之可也。侯氏引旧注为説,尤所未安,葢未审乎『抑亦』之为用耳。尹氏章首二句亦未晓然,恐其文义有未通也。而所谓『情伪几微,无所逃其明』,则优于诸説耳。」

译不逆料、不臆测,这是诚;事先觉察,这是智。两者并行而不相违背,为什么一定要统一归结于诚而隐藏智的名称呢?况且“至诚前知”,是《中庸》从诚的角度而言罢了。至于这段文字,则起初并不是针对至诚而言的。大概意思是说,人不应预设猜忌防备,但也不可偏听于人而失去判断。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用“抑”字另起话题,也可以看出它并非指同一件事吧?我在《集注》中虽然收录了这种说法,但私下用吕氏“烛乎几先”的话替换了所谓的“至诚前知”,又将“见欺”改为“见罔”,这也是依据孔子回答宰我“井有仁焉”的话,读者详细考察便可知晓。侯氏引用旧注作为解说,尤其让我感到不安,大概是他没有审察“抑亦”的用法罢了。尹氏对章首两句也不明白,恐怕是文义有不通达之处。而所谓“情伪几微,无所逃其明”,则优于其他各种解说。

或问:“范尹疾固之説于微生亩,无讥焉,无乃厚乎?”曰:“是欲故为厚而不察乎?其问答辞意之不相直也。夫微生固自以其隐遁忘世为髙,谓夫子之委曲忧时为佞,是以夫子即其意而反之,使知其所谓髙者,是乃所谓固而已尔。若如范尹之説,则夫子之对于微生之问,为何所当哉?”

或问三十五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尹氏尤为精约,谢氏次之。若范吕氏以才受乎天,德系乎习,则不可谓之知德矣。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是德也,固已根于其性之所有,特人不能皆生知而安行,故赖学以成之耳。非因学而后有也,岂可以其专系乎习而不受乎天哉?若以气禀而言,则才之与德皆有自然勉强之差,又不得专以才为天赋,德为人为也。司马公论智伯,以金与竹为才,以镕范矫揉为德,其失正与此同。至于蘓氏之书,又以才难强而德易勉,其失之端不过如此,而其末流遂至于贵才而贱德,则其失益甚,而其为天下后世之祸也益深矣。侯氏所谓『力奚与焉』者,则加焉尔,则所谓骥者,亦奚以异于驽骀哉?圣人之意,特以骥虽有力,而所称者则以其德而不以其力耳。若君子则非无用于才也,周分之多才艺,夫子之多能鄙事,岂非才乎?特所以为周公孔子者,则不以才称而德称耳。」

或问:“以德报怨,亦可谓忠且厚矣,而夫子不之许,何哉?”曰:“是亦私意之所为,而非天理之正也。夫有怨有德,人情之所不能忘,而所以报之,各有所当,亦天理之不能已也。顾德有大小,皆所当报,而怨则有公私曲直之不同,故圣人之教,使人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直云者,不以私害公,不以曲胜直,当报则报,不当则止,一视夫理之当然,而不为己之私意所罔耳。是则虽曰报怨,而岂害其为公平忠厚哉?然而圣人终不使人忘怨而没其报复之名者,亦以见夫君父之讐有不得不报者,而申夫忠臣孝子之心耳。若或人之言,则以报怨为薄,而必矫焉以避其名,故于其所怨而反报之以德,是则诚若忠且厚矣,而于其所德,又将何以报之耶?若等而上之,每欲益致其厚,则以德之上无复可加;若但如所以报怨者而已,则是所以报德者仅适其平,而所以报怨者反厚于德,且虽君父之讐,亦将有时而忘之,也是岂不亦逆人情悖天理之甚也哉?”或曰:“然则君父之讐,亦有当报不当报之别乎?”曰:“《周礼》有之:‘杀人而义者,令勿讐;讐之则死。’此不当报者也。《春秋传》曰:‘父不受诛,子复讐,可也。’此当报者也。当报而报,不当报而止,是即所谓直也。《周公》之法,《孔子》之言,若合符节,于此可以见圣人之心矣。”曰:“然则诸説孰为得之?”曰:“是其大防则皆善矣,谢氏剖判尤为明白,但不言其人之当诛而曰‘诛之亦可’,葢言有所略而未备。其所谓‘无怨’‘所谓心不在怨者’,则又小过于圣人之言,而杨氏所谓‘曲在其中者’,则辞亦太缓而不切矣。至于侯氏‘不校’之云,又与圣人之意有大相反者。程子之论‘不校’,亦正不如此也。尹氏之説似矣,然又决于情而不要诸理,亦未足以尽圣人之意也。”曰:“然则杨氏所谓‘小加委曲’如庾公之斯者如何?”曰:“此意善矣,而亦有所未尽也。”葢天下之事,有公义,有私恩。二者常相得焉,则尽其道而不为私可也。不幸而或至于相妨,则权重轻而处之,使公义行于上,而私恩伸于下,然后可耳。若小加委曲而害夫天下之公焉,则亦君子之所不敢为也。

或问:“不怨不尤,下学上达,何以人莫之知,而天偏知之也?”曰:“其不怨不尤也,则不责之人,而责之己;其下学人事也,则又不求之逺,而求之近。此固无与于人,而不骇于俗矣,人亦何自而知之耶?及其上达而与天为一焉,则又有非人之所及知者,而独于天理之相关耳。此所以人莫之知,而天独知之也。”曰:“诸説如何?”曰:“程子至矣,宜深味之;张子亦庶几焉,但文势小倒耳;范则踈矣;吕氏、杨氏亦为得之;尹

译有人问:“范氏和尹氏对‘疾固’的解释用在微生亩身上,没有讥讽的意思,难道不是太宽厚了吗?”回答说:“这是想要故意表现得宽厚而没有明察吗?他们的问答言辞意思并不直接对应。微生亩本来以自己的隐居避世、忘却世事为高尚,认为孔子委曲求全、忧虑时局是谄媚,所以孔子就顺着他的意思反过来驳斥他,让他知道他所认为的高尚,其实就是所谓的固执罢了。如果按照范氏和尹氏的说法,那么孔子对于微生亩的提问,应当如何回答呢?”

有人问关于第三十五章的解释说:“各种说法都很好,而尹氏尤其精辟简约,谢氏次之。如果像范氏和吕氏那样认为才能受之于天,德行取决于后天习染,那就不能说是真正懂得德行了。人禀受天地间的中正之气而生,这就是德,它本来就已经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只是人不能都生来就知道并能安然实行,所以依靠学习来成就它罢了。并不是因为学习之后才有的,怎么能因为它专门取决于后天习染而不受之于天呢?如果从气质禀赋来说,那么才能与德行都有自然与勉强的差别,又不可以专门把才能当作天赋,把德行当作人为。司马光评论智伯,把金和竹比作才能,把熔铸范型、矫正揉制比作德行,他的错误正与此相同。至于苏氏的书,又说才能难以强求而德行容易勉励,他错误的开端不过如此,而他的末流竟然发展到崇尚才能而轻视德行,那么他的错误更加严重,而他给天下后世带来的祸患也就更加深重了。侯氏所说的‘力量有什么关系呢’,是说加上力量罢了,那么所谓的千里马,又与劣马有什么不同呢?圣人的意思,只是说千里马虽然有力,但被称道的却是它的德行而不是它的力量罢了。至于君子,并不是没有才能的用处,周公多才多艺,孔子多能鄙事,难道不是才能吗?只是所以成为周公、孔子的,不是以才能著称而是以德行著称罢了。”

有人问:“用恩德来回报怨恨,也可以说是忠诚且宽厚了,而孔子却不赞同,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也是出于私意,而不是天理的正道。有怨恨有恩德,是人情所不能忘记的,而用来回报的方式,各自有应当的准则,也是天理所不能停止的。只是恩德有大小,都应当回报,而怨恨却有公私、曲直的不同,所以圣人的教导,让人用公正来回报怨恨,用恩德来回报恩德。所谓用公正,就是不因私害公,不以曲胜直,应当回报就回报,不应当就停止,一切视乎理之当然,而不被自己的私意所蒙蔽。这样虽然说是回报怨恨,难道会损害它的公平忠厚吗?然而圣人终究不让人忘记怨恨而抹去报复的名义,也是让人看到君父的仇敌有不得不报的,从而申明忠臣孝子的心意罢了。如果像别人的说法,把回报怨恨看作刻薄,而一定要矫情来避开这个名义,所以对于他所怨恨的反而用恩德来回报,这确实好像忠诚且宽厚了,而对于他所感激的,又将用什么来回报呢?如果以此类推,每想更加宽厚,那么恩德之上没有再能增加的;如果只像回报怨恨那样罢了,那么用来回报恩德的仅仅适合其平,而用来回报怨恨的反而比恩德更厚,而且即使是君父的仇敌,也将有时而忘记,这难道不是违背人情、悖逆天理到了极点吗?”有人说:“那么君父的仇敌,也有应当回报和不应当回报的区别吗?”回答说:“《周礼》上有记载:‘杀人而合乎义理的,命令不要报仇;报仇的就处死。’这是不应当回报的。《春秋传》说:‘父亲没有罪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这是应当回报的。应当回报就回报,不应当回报就停止,这就是所谓的公正。《周公》的法律,《孔子》的言论,如同符节相合,在这里可以看到圣人的心意了。”说:“那么各种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呢?”回答说:“它们的大致界限都是好的,谢氏的分析尤其明白,只是不说那个人应当被杀而说‘杀他也可以’,大概是言辞有所省略而不完备。他所说的‘没有怨恨’‘所谓心里不在怨恨上’,又稍微超过了圣人的言论,而杨氏所说的‘曲意在其中’,则言辞也太缓和而不切题了。至于侯氏‘不计较’的说法,又与圣人的意思有大相违背的地方。程子论述‘不计较’,也正好不是这样的。尹氏的说法似乎对了,然而又决断于情感而不求之于理,也不足以完全表达圣人的意思。”说:“那么杨氏所说的‘稍微委曲’像庾公之斯那样如何呢?”回答说:“这个意思很好,但也有未尽之处。”大概天下的事情,有公义,有私恩。两者常常相互契合,那么尽其道而不为私就可以。不幸而有时至于相互妨碍,那么权衡轻重而处理它,使公义行于上,而私恩伸于下,然后才可以。如果稍微委曲而损害天下的公义,那也是君子所不敢做的。

有人问:“不怨恨不责怪,下学人事而上达天命,为什么人们不知道,而天偏偏知道呢?”回答说:“他不怨恨不责怪,就是不责备别人,而责备自己;他下学人事,又不求之于远,而求之于近。这本来与人无关,而不惊骇世俗,人们又从哪里知道他呢?等到他上达而与天合为一体,那么又有不是人所能够知道的,而唯独与天理相关。这就是人们不知道,而天独自知道的原因。”说:“各种说法如何呢?”回答说:“程子的说法达到了极致,应该深入体味;张载的说法也差不多,只是文势稍微颠倒罢了;范氏则疏漏了;吕氏、杨氏也说得对;尹

氏葢祖张子之意;谢氏则其过益甚,而与夫子之意正相反矣。”曰:“下学而上达者,言始也;下学而卒之上达,云尔。今程子以为下学人事便是上达天理,何耶?”曰:“学者学夫人事,形而下者也;而其事之理,则固天之理也,形而上者也。学是事而通其理,即夫形而下者而得其形而上者焉,非达天理而何哉?”曰:“然则谢氏以为下学人理而上达天理者,何如?”曰:“既曰理矣,则无天人之异,不待其学于此而通于彼也。”

译谢氏大概是继承了张载的意思;谢氏则过错更加严重,而与孔子的意思正好相反了。”问:“‘下学而上达’,是说开始的时候;下学最终达到上达,是这样说的。现在程子认为下学人事就是上达天理,为什么呢?”答:“学者学习人事,属于形而下的范畴;而人事中的道理,本来就是天的道理,属于形而上的范畴。学习这些事务并通晓其中的道理,就是从形而下的事物中获得形而上的道理,这难道不是通达天理吗?”问:“那么谢氏认为下学人理而上达天理,怎么样呢?”答:“既然都称为‘理’了,就没有天与人之间的区别,不需要通过学习这一端而通晓另一端。”

或问:“公伯竂学于孔门,而所为若是,何也?”曰:“胡氏以为,寮非孔子弟子,特季氏之党耳。若游于孔门,则岂至于陷其朋友哉?”曰:“子路非王佐之才,家臣非卿相之任,其为用舍无足言矣。而孔子以道之兴废系焉,何也?”曰:“此堕三都、出藏甲之时也,道之兴废,故于是乎在耳。”曰:“侯氏以命为天理,何也?”曰:“命者,天理流行,赋于万物之谓也。然其形而上者谓之理,形而下者谓之气。自其理之体而言之,则元亨利贞之德具于一时,而万古不易;自其气之运而言之,则消息盈虚之变,如循环之无端,而不可穷也。万物受命于天以生,而得其理之体,故仁义礼智之德根于心而为性;其既生也,则随其气之运,故废兴厚薄之变,唯所遇而莫逃。此章之所谓命,葢指气质之所运为言,而侯氏以天理释之,则于二者之分亦不察矣。”

或问三十九章之説曰:「程伯子以事之大小言,张子以人之髙下言,二説之不同,奈何?」曰:「以古圣贤之迹与随时之义考之,则程子得之;而张子又谓圣贤于此迹相似而心不同,则亦兼以其时与事言之,而不专主于人之优劣也。」但避世之士,或志量宏大而不屑一国之事,或智识明达而灼见天下之几,飘然事物之外,以没其身而不悔,此则仅能避地避人之士,犹颇有意于当世者,或有时而不能为耳。故程叔子所谓逺照而谢氏、杨氏又皆▯明其説,亦为有理。至尹氏之论避世以举世不见知为説,则是见弃于人,无所自容而后去,其避之之权初不在我,而穷迫不得已之意,反甚于避地之人矣,岂其然哉?

或问张子作者七人之説如何?曰:「是不可知,姑存而徐考之可也。」然以上下推之意,其为隐者而发之意,为多耳。

或问四十一章之説曰:「晨门之言,非知夫子者,而范氏以为诚然,则失之。而诸説亦莫有明其不然者,独杨氏以无不可为言,近为得之。乃不直以己意▯明,而必于援引,殊不知晨门所谓知其不可者,时之不可,而孔子所谓无不可者,己之无不可也。以其字之同,而不察其意之异,葢不若胡氏之説之为当也。夫以夫子之圣,虽极乱之世,君果用之,则易危为安,转祸为福,亦反覆手耳,岂知其有不可为而冒昧以茍为之哉?」范氏他语亦有抵牾不合者,如既以可不可为在天,又曰「天未尝遗天下」,其亦踈矣。

或问荷蒉之説曰:「诸説之意皆善。但程子、谢氏、杨氏『果哉末之难矣』之説,范氏『斯已而己』之语,吕氏『末之难矣』之説,范氏、尹氏『果哉』之説,于文义为未安。杨氏又若以圣人为无心者,则流于老佛之意;而以圣之时当其可为言,于此章之意亦无所当矣。其论晨门、荷蒉之优劣,则近得之。」

或问谅隂之説曰:「孔氏曰:谅,信也;隂,黙也。邢氏释之曰:信,谓信任冡宰。胡氏释之曰:谓其信能黙而不言也。二家皆用孔训,而为説不同。郑氏于礼记,又读作梁闇,言居倚庐。大抵古者天子居丧之名,如此其义,则今古言殊,不可晓矣。」曰:「诸説如何?」曰:「范氏得之,杨侯之説相似,皆非子张所疑之意。然侯为犹优耳。」曰:「尹氏之无説,何也?」曰:「是或有阙文焉,不然则有所讳避于君前,不得免乎君子之讥矣。」

或问四十五章之説曰:诸説大意皆善,而程子至矣。范氏敬身之説非是,所论尧舜犹病者,意虽近是,而语则踈矣。谢氏以安人安百姓为扩而大之,杨氏以为推而至于天下平然后为至,尹氏以为推而及物,皆若近是,而实有可议者。葢所谓修己以敬者,语虽至约,而所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举积诸此。子路不喻而少其言,于是告以安人安百姓之説。葢言修己以敬而极其至,则心平气和,静虚动直,而所施为无不自然各得其理,是以其治之所及者羣黎百姓,莫不各得其安。也是皆本于修己以敬之一言。然所谓敬者,非若四端之善始然,始达而可扩。由敬而安人安百姓,非若由格物致知以至于正身及物,有待夫节节推之也。

译有人问:“公伯寮在孔子门下学习,但他的所作所为却像这样,为什么呢?”回答说:“胡氏认为,公伯寮并非孔子的弟子,只是季氏的党羽罢了。如果他是孔门弟子,怎么会陷朋友于罪呢?”又问:“子路不具备辅佐君王的才能,家臣也不具备卿相的职位,他们的任用与舍弃本不值得谈论。而孔子却把大道的兴衰系于他们身上,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堕毁三都、收缴私兵甲仗的时候,大道的兴衰,本来就在于此啊。”又问:“侯氏把‘命’解释为天理,为什么呢?”回答说:“所谓命,是天理流行,赋予万物的意思。然而形而上的称为理,形而下的称为气。从理的体性来说,元亨利贞的德性具备于一时,万古不变;从气的运行来说,消长盈虚的变化,如同循环没有尽头,不可穷尽。万物受命于天而生,获得了理的体性,所以仁义礼智的德性根植于心而成为本性;它们既已生成,就随着气的运行,所以废兴厚薄的变化,只取决于遭遇而无法逃避。本章所说的命,大概是指气质的运行为言,而侯氏用天理来解释它,对于理与气的分别也没有仔细考察了。”

有人问第三十九章的解释说:“程伯子从事情的大小来说,张子从人的高下来说,两种说法不同,该怎么办?”回答说:“用古代圣贤的事迹和随时的义理来考察,那么程子的说法是对的;而张子又说圣贤在此事上事迹相似但心意不同,那么也是兼从时势和事情来说,并不专门主张人的优劣。”但是避世的人,有的志向宏大而不屑于一国的事情,有的智慧明达而洞察天下的机微,超脱于事物之外,终身如此而不后悔,这只是能避地避人的人,还颇有在意当世的意思,有时只是不能作为罢了。所以程叔子所说的远照,以及谢氏、杨氏又都阐明其说,也有道理。至于尹氏论述避世以举世不被知晓为说,这是被人抛弃,无处容身然后离去,他避世的主动权起初不在自己,那种穷迫不得已的意思,反而比避地的人更甚,难道是这样吗?

有人问张子关于作者七人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这不可知,暂且保留慢慢考察是可以的。”然而以上下推求的意思,其为隐者而发的意思,为多罢了。

有人问第四十一章的解释说:“晨门的话,不是了解夫子的人,而范氏认为确实如此,那就错了。而其他说法也没有明确说明其不对的,只有杨氏以无不可为言,接近于正确。却不直接用己意阐明,而一定要援引,殊不知晨门所说的知其不可,是时势的不可,而孔子所说的无不可,是自己无不可。因为字相同,而不考察意思的不同,大概不如胡氏的说法恰当。以夫子的圣明,即使在极乱的世道,君主果真任用他,那么化危为安,转祸为福,也不过是翻手之间,难道他知道有不可为而冒昧苟且去做吗?”范氏其他话也有矛盾不合的,比如既说可不可在于天,又说“天不曾遗弃天下”,这也太粗疏了。

有人问荷蒉的解释说:“各种说法的意思都好。但程子、谢氏、杨氏‘果哉末之难矣’的说法,范氏‘斯已而已’的话,吕氏‘末之难矣’的说法,范氏、尹氏‘果哉’的说法,在文义上不安妥。杨氏又好像把圣人当作无心的人,那就流于老佛的意思;而以圣人的时当可为来说,对于本章的意思也不恰当。他论述晨门、荷蒉的优劣,则接近于正确。”

有人问谅阴的解释说:“孔氏说:谅,信也;阴,默也。邢氏解释说:信,谓信任冢宰。胡氏解释说:谓其信能默而不言也。两家都用孔子的训诂,但说法不同。郑氏在《礼记》中,又读作梁闇,说居倚庐。大概古代天子居丧的名称,如此其义,那么今古言语不同,不可晓得了。”问:“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范氏说得对,杨侯的说法相似,都不是子张所怀疑的意思。然而侯氏还是稍优。”问:“尹氏没有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或许有缺文,不然就是在君前有所讳避,不能免于君子的讥讽了。”

有人问第四十五章的解释说:各种说法大意都好,而程子达到了极致。范氏敬身的说法不对,所论尧舜犹病者,意思虽然接近正确,但言语则粗疏了。谢氏以安人安百姓为扩而大之,杨氏以为推而至于天下平然后为至,尹氏以为推而及物,都好像接近正确,而实际上有可议论的地方。大概所谓修己以敬,言语虽然极简约,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都积聚于此。子路不理解而轻视他的话,于是告诉他安人安百姓的说法。大概说修己以敬而达到极致,那么心平气和,静虚动直,而所施为无不自然各得其理,所以其治理所及的群黎百姓,无不各得其安。这些都是本于修己以敬这一句话。然而所谓敬,不像四端之善那样开始,开始通达而可以扩充。由敬而安人安百姓,不像由格物致知以至于正身及物,有待于节节推演。

非若老老防防,由己及物,而待乎举斯心以加诸彼也,亦谓其功效之自然及物者为然耳。曰:然则夫子之言,岂其略无大小逺近之差乎?曰:修己以敬,贯彻上下,包举逺近,而统言之也。安人安百姓,则因子路之问,而以其功效之及物者言也。然曰安人,则修己之余而敬之至也;安百姓,则修己之极而安人之尽也。是虽若有小大逺近之差,然皆不离于修己以敬之一言,而非有待扩之而后大,推之而后逺也。曰:程子所谓学至尧舜,则自有尧舜之事何也?曰:是以为修己以安人而及于百姓,必有政事之施焉。而夫子之言若此,则疑若修己于此而径可及人者,葢举其本而系其末,以为施为之广狭,皆随其根本之浅深,而初无所待于外也。曰:吕氏之説,不亦三子之类乎?曰:彼曰进之则未有内外之分也,若曰进其所以安人安百姓者,则失之矣。但其语意不明,终费辞説。又所谓不言而信,若不怒而威者,亦化民之事,而非安民之事耳。尹氏之説,不以修己以敬为所当然之事,乃主以施于人者以为言而后。反之于己,以求其本,则尤非此章之意也。诸説之外,胡氏形容修己以敬之义,亦为得之【胡氏曰:可愿莫如善敬,立则百善从;宜逺莫如邪敬,立则百邪息。敬也者,存心之要法,检身之切务欤?欲持敬者奈何?曰:君子有言,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如执大圭,如捧盘水,如雷霆之在上也,如渊谷之在下也,如师保之在前也,如鬼神之在左右也。是则持敬之道也】

译并不是像老老防防那样,从自己推及外物,而等待将这种心推广到那里去,而是说其功效自然及于外物是这样的。问:那么孔子的话,难道完全没有大小远近的区别吗?答:这是说修养自己以恭敬,贯彻上下,包举远近,而统括而言的。安顿人、安顿百姓,则是顺着子路的提问,以其功效及于外物而言的。然而说安顿人,则是修养自己之余而恭敬达到极致;安顿百姓,则是修养自己的极致而安顿人的穷尽。这虽然好像有大小远近的区别,但都不离开“修养自己以恭敬”这一句话,而不是等待扩充它然后才大,推及它然后才远。问:程子所说的“学问达到尧舜的境界,自然就有尧舜那样的事功”是什么意思?答:这是因为修养自己以安顿人进而及于百姓,必定要有政事的施行。而孔子的话像这样,就怀疑好像修养自己于此而直接可以及于他人,大概是举其根本而联系其末节,认为施行的广狭,都随着其根本的深浅,而最初不依赖外物。问:吕氏的说法,不也像那三位弟子一类吗?答:他说“进取则没有内外之分”,如果说进取的是安顿人、安顿百姓的方法,那就错了。只是他的语意不明确,终究费辞解说。又所谓“不言而信,若不怒而威”,也是教化百姓的事,而不是安顿百姓的事。尹氏的说法,不把“修养自己以恭敬”当作理所当然的事,而是主张以施用于人的话来说,然后反求于自己,以寻求其根本,那就更不符合这一章的意思了。诸说之外,胡氏形容“修养自己以恭敬”的意义,也算是得当的【胡氏说:值得向往的没有比得上善敬的,善敬确立则百善跟随;应当远离的没有比得上邪敬的,邪敬确立则百邪止息。敬,是存养心性的要法,检束身心的切务啊。想要持守恭敬的人怎么做呢?回答说:君子有言,专一不杂叫做敬,没有偏私叫做一。就像手持大圭,就像捧着盘水,就像雷霆在头顶,就像深渊峡谷在脚下,就像师保在面前,就像鬼神在左右。这就是持守恭敬的方法】

或问四十六章之説曰:「程子详矣,张子安死贼生之説,疑或未安。范尹氏皆以为壤非可言喻者,故叩其胫而深责之,亦不然也。」礼,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此葢孔子自卫反鲁之后,曵杖而出,而适见壤之夷俟也。因数其失,遂以所曵之杖微击其胫,使敛其足而不踞耳。岂其不可以言喻,而反可奋然运挺以▯之哉?杨氏之説亦然。蘓氏以为圣人责人,未有若是之怒者,则失愈甚逺矣。胡氏以为原壤之丧母而歌也,孔子为弗闻者矣,今乃责其夷俟,何舎其重而责其轻也?葢数其母死而歌,则壤当絶;叩其箕踞之胫,则壤犹为故人耳。盛德中礼,见乎周旋,此亦可见其説亦善。杨氏所谓「自索以形骸之内,不以毁誉经其心者」,则老庄之余论也,亦异乎程子之言矣。曰:「然则程子何以知其非庄周之流?」也曰:「使其为庄周之流,则夫子必将以理晓之,不但直数其罪而已也。」

或问:“卒章之説不从诸家,何也?”曰:“若如诸家之説,则孔子坐视童子之逾僣,而恬不之正,岂圣人之心哉?”胡氏以为:“抑而教之,得其防矣。”抑《家语》记叔仲会少孔子五十嵗,与孔璇年相比,每孺子之【此句犹《汉书》所谓吕后儿子畜之】执笔记事于夫子,二人迭侍左右,所谓“阙党童子”,岂即斯人也欤?

  四书或问巻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巻二十

  宋 朱子 撰

  论语

衞灵公第十五【凡四十一章】

或问:“灵公问陈而夫子遽行何也?”曰:“为国以礼,战陈之事,非人君所宜问也。况灵公无道,夫子固知之矣。特以其礼际之善,庶防可与言者,是以往来于衞,为日最久,而所以啓吿之者亦已详矣。乃于夫子之言一无所入,至是而犹问陈焉,则其志可知矣。故对以未学而去之。然不徒曰未学而已,犹以俎豆之事吿之,则夫子之去,葢亦未有必然之意也。使灵公于此有以发悟于心而改事焉,则夫子之行,孰谓其不可留哉?”故《史记》又云:“明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则是夫子之行,又以礼际之不善而决不专于问陈一事也。夫子既行,而灵公卒,衞国大乱,俎豆之对其防逺哉!曰:“诸説如何?”曰:“尹氏得之,范氏所引,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亦前篇之失也。谢氏之説,亦非夫子去衞之意。葢以兵而言,陈固兵之末;以治道而言,则兵又治道之末也。夫子去衞,乃以其不问治国安民之事而问军旅,非以其不善战而问兵之末也。杨氏之説,亦非是。俎豆固有司之事,然君子于礼,亦未有舍俎豆而能行者。况此又孔子之谦辞,非以为礼之末,而以对夫军旅之末也。使灵公闻孔子之对而问礼焉,则其本末无不举矣。岂必专以其藏于器者而求夫天下之至赜哉?且赜,杂乱也,亦非隠奥之义。固穷二説,孰是?曰:“以文言之,则旧説安;以理言之,则程説胜。然曰‘固有穷时’,而不若小人之滥,则程子之意,亦在其中矣。”曰:“以子路愠见言之,则安知其不如程子之説,以救子路之失乎?”曰:“‘固有穷时’,则不必愠也;‘穷斯滥’,则不可愠也。是亦不待必如程子之説,而后可以救子路之失矣。”诸説如何?曰:“范説意善而语不精。谢氏不欲以子路之愠为不能安贫,而以恶上下之无交为言,又谓知此则穷达不在我者,皆失之过也。杨侯氏皆以‘穷斯滥’为夫子戒子路,有以见圣人谨防之意。然杨氏委曲详尽,侯氏切直简当,又各有所长也。读者宜深味之。

或问二章之説曰:「圣人生知,不待多学。子贡以已观夫子,故以为亦多学也。夫子以一贯告之,此虽圣人之事,然因已以告子贡,使知夫学者虽不可以不多学,然亦有所谓一以贯之然后为至耳。」葢子贡之学固博矣,然意其特于一事一物之中,各有以知其理之当然,而未能知夫万理之为一而廓然无所不通也。若是者,虽有以知夫众理之所在,而泛然莫为之统,其处事接物之间,有以处其所尝学者,而于其所未尝学

译有人问关于第四十六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很详尽,张子‘安于死、乐于生’的说法,恐怕未必妥当。范氏和尹氏都认为原壤不是可以用言语晓喻的人,所以敲打他的小腿并严厉责备他,这也不对。”按照礼制,六十岁在乡里可以拄杖,七十岁在国家中可以拄杖。这大概是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之后,拖着拐杖出门,恰好看见原壤伸着腿坐着。于是列举他的过失,就用所拖的拐杖轻轻敲打他的小腿,让他收敛双腿而不伸腿坐着罢了。难道是不可以用言语晓喻,反而可以愤然挥动拐杖来敲打他吗?杨氏的说法也是如此。苏氏认为圣人责备人,没有像这样愤怒的,那就偏离得更远了。胡氏认为原壤在母亲去世时唱歌,孔子装作没听见,现在却责备他伸腿坐着,为什么舍弃重大的过失而责备轻微的过失呢?大概是因为如果列举他母亲去世时唱歌的过失,那么原壤就应当被断绝交往;敲打他伸腿坐着的小腿,那么原壤还是老朋友。盛德合乎礼制,体现在周旋应对之间,这也可见他的说法很好。杨氏所谓“从形体之内自我寻求,不把毁誉放在心上”,那是老庄的余论,也与程子的言论不同。问:“那么程子怎么知道他不是庄周一流的人呢?”回答说:“如果他是庄周一流的人,那么孔子一定会用道理开导他,不仅仅是直接列举他的罪过罢了。”

有人问:“最后一章的解说为什么不采纳诸家的说法呢?”回答说:“如果像诸家所说,那么孔子坐视童子超越本分,却安然不加以纠正,这难道是圣人的心意吗?”胡氏认为:“抑制他并教育他,把握了分寸。”《家语》记载叔仲会比孔子小五十岁,与孔璇年龄相近,每当童子【此句如同《汉书》所说的吕后像对待儿子一样对待他】拿着笔记下夫子的事,两人轮流侍奉在左右,所谓的“阙党童子”,难道就是这个人吗?

四书或问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二十

宋 朱子 撰

论语

卫灵公第十五【共四十一章】

有人问:“灵公问军阵之事而孔子立即离开,为什么呢?”回答说:“治理国家依靠礼制,战争军阵之事,不是国君应当询问的。况且灵公无道,孔子本来就知道。只是因为他对待孔子的礼节较好,或许可以与他交谈,所以孔子在卫国往来,停留的时间最长,而用来开导告知他的话也很详细了。然而对于孔子的话一无所入,到这里还询问军阵之事,那么他的志向就可以知道了。所以用‘未曾学过’来回答并离开他。然而不仅仅说未曾学过,还用俎豆之事告知他,那么孔子的离开,大概也没有必然的意思。如果灵公因此有所感悟而改变做法,那么孔子的离去,谁说不可挽留呢?”所以《史记》又说:“第二天与孔子谈话,看见飞雁,抬头看它,神色不在孔子身上。孔子于是离开。”那么孔子的离去,又因为礼节上的不善而决断,并不专门因为问军阵这一件事。孔子已经离开,而灵公最终去世,卫国大乱,俎豆之答的深远意义啊!问:“诸家的说法如何?”回答说:“尹氏得到了真意,范氏所引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是前篇的失误。谢氏的说法,也不是孔子离开卫国的意思。大概从军事来说,军阵确实是军事的末节;从治国之道来说,那么军事又是治国之道的末节。孔子离开卫国,是因为他不询问治国安民之事而询问军旅,不是因为他不善于作战而询问军事的末节。杨氏的说法,也不是这样。俎豆固然有专门负责的人,然而君子对于礼,也没有舍弃俎豆而能实行的。况且这又是孔子的谦辞,不是认为礼是末节,而用来对应军旅的末节。如果灵公听了孔子的回答而询问礼,那么他的本末就没有不举的了。难道一定要专门从藏在器物中的东西去探求天下的至深道理吗?而且赜,是杂乱的意思,也不是隐奥的意义。固穷两种说法,哪种正确?回答说:“从文字来说,那么旧说妥当;从道理来说,那么程说胜出。然而说‘本来就有穷困的时候’,而不像小人的泛滥,那么程子的意思,也在其中了。”问:“从子路恼怒而见孔子来说,那么怎么知道不如程子的说法,来挽救子路的过失呢?”回答说:“‘本来就有穷困的时候’,那么就不必恼怒;‘穷困时就泛滥’,那么就不可以恼怒。这也不需要一定像程子的说法,然后才可以挽救子路的过失。”诸家的说法如何?回答说:“范氏的说法意思好而语言不精当。谢氏不想把子路的恼怒看作不能安于贫困,而用厌恶上下没有交往来说,又说知道这个那么穷达不在我,都过于失当。杨侯氏都以‘穷困时就泛滥’作为孔子告诫子路,有以见圣人谨慎防备的意思。然而杨氏委曲详尽,侯氏切直简当,又各有所长。读者应当深深体味。

有人问关于第二章的解说,说:“圣人生而知之,不等待多学。子贡以自己观察孔子,所以认为孔子也多学。孔子用一贯告知他,这虽然是圣人的事,然而因为子贡而告知子贡,使他知道学者虽然不可以不多学,然而也有所谓一以贯之然后才达到极致。”大概子贡的学问本来广博了,然而意思是他只在一事一物之中,各自有以知道其理之当然,而未能知道万理为一而廓然无所不通。像这样的人,虽然有以知道众理之所在,而泛然没有统摄,在处理事情接待人物之间,有以处理他所曾经学过的,而对于他所未曾学过的

者,则不能有以通也。故其闻一则止能知二,非以亿而言,则亦不能以屡中,而其不中者亦多矣。圣人以此告之,使之知所谓众理者本一理也,以是而贯通之,则天下事物之多,皆不外乎是而无不通矣。曰:「子贡之闻是言也,亦将何所致力而能一以贯之耶?」曰:「子贡之学至是,其于众理之万殊者,固己深知而洞晓矣,其所欠者,犹未知是万之为一耳。故夫子当其可吿而吿之,使其闻之,则亦脱然喻向者之万殊为今日之一致而无疑耳。岂容至是而复用力以求其所谓一,而夫子亦岂不待其可吿而浪语之哉?」其于曽子,亦以其随事力行之已熟而告之,使之知此所行无一非理,而曽子以忠恕言之,其所谓忠者则一也,所谓恕者则一,所以贯乎事物之间者也。此章之指葢亦如此,而子贡未能有以明之。然所谓一者,则理而已,其所以贯则是理之行乎事物之间而无不通者也。其所指而言者,虽或不同,然岂有二致哉?诸説皆善,但皆有以博为病之意,而侯氏为尤甚。葢既谓之圣人,则不可以学言,既曰穷理,则不可谓何用多学也,其语意之间自相抵牾葢如此。是葢不察乎所谓一者,固所以该乎万,若无所谓万者,则其为一也,亦将何以贯为哉?孟子曰:「博学而详説之,将以反説约也。」此正学者之事也。杨氏之説则善矣,然其引顔子之意为説,不若但引孟子之言之为当也。

译如果这样,就无法通达。因此,他听到一个道理,就只能知道两个道理,如果不是靠猜测来说,也不能屡次猜中,而且猜不中的情况也很多。圣人用这个道理告诉他,让他知道所谓的众多道理,根本上是一个道理,用这个来贯通,那么天下事物的繁多,都不超出这个范围而没有不通达的了。问:“子贡听到这句话,又将致力于什么才能用一个道理来贯通呢?”答:“子贡的学问到了这个地步,对于众多道理的千差万别,本来已经深深知道并且透彻明白了,他所欠缺的,只是还不知道这千差万别是一个道理罢了。所以孔子在他可以告诉的时候告诉他,让他听到后,就豁然明白以前的千差万别就是今天的一个道理而没有怀疑了。哪里容得到这个时候再去用力去寻求所谓的一个道理,而孔子又哪里会不等待他可以告诉的时候而随意说话呢?”对于曾子,也是因为他随着事情努力实行已经熟练了而告诉他,让他知道这些所实行的没有不是道理的,而曾子用忠恕来解释,他所说的忠就是一个道理,所说的恕也是一个道理,是用来贯通事物之间的。这一章的主旨大概也是这样,而子贡没能明白它。然而所谓的一个道理,就是理罢了,用来贯通的,就是理在事物之间运行而没有不通达的。他们所指说的,虽然有时不同,但难道有两种不同的旨趣吗?各种说法都好,但都有以广博为弊病的意思,而侯氏尤其严重。既然称为圣人,就不可以用学习来说,既然说穷究道理,就不能说何必多学,他们言语意思之间自相矛盾大概就是这样。这是没有考察到所谓的一个道理,本来是用来概括万物的,如果没有所谓的万物,那么它作为一个道理,又将用什么来贯通呢?孟子说:“广博地学习并且详细地解说它,将用来反过来解说简约的道理。”这正是求学者的事情。杨氏的说法很好,但他引用颜回的意思来解说,不如只引用孟子的话来得恰当。

或问“知德者鲜”之説曰:“史记以此连上章为一时之语,然则以陈蔡之大夫、子路之愠、见子贡之疑于多学,皆为未知德也与?”诸説惟范氏近之,而其意似专指陈蔡之大夫也。诸説多谓“知德”为自知其德,而以“食不知味”为説,若是则曰“知道”可矣,何“知德”之云乎?既曰“德”,则乃己之所得也,岂有已既得之而反不知者哉?侯氏所谓“知德则知道”者,语尤倒置,不知其所谓“道德”者如之何而别之也?岂其陷于老子“失道而后德”之言而不自知也耶?

或问恭己之为圣人敬德之容何也?曰:纯敬不已,无事乎操修,自外观之,见其恭己而已尔。其无为而治之道何也?曰:若是者,不言而信,不怒而威,有不知其所以然者也。诸説如何?曰:范氏以用人为説,吕氏以体信达顺与人为善为説,杨氏以奉天为説,固皆善矣,而夫子之言未及乎此也。自古帝王之为治,葢亦莫不然者,夫子何独于舜而称之乎?故详味夫子之言,则此章之説,侯尹氏得之为多,而谢氏説又见其所以独言舜之意,虽若与侯氏小异,然合二説而观之,则知其时事心迹无一不然,而足以见圣人之言,葢非偶然而发矣。曰:以书传考之,舜之为治,朝觐巡狩,封山濬川,举元凯,诛四凶,非无事也。此其曰无为而治者何耶?曰:即书而考之,则舜之所以为治之迹,皆在摄政二十八载之间,及其践天子位,则书之所载不过命九官十二牧而已,其后无他事也。虽书之所记简古稀濶,然亦足以见当时之无事也。曰:若是则其治也,乃时事之适然,而非恭己之效也。奈何?曰:因其时事之适然也,而舜又恭己以临之,是以其治益以长久而不替也。若后世之君,当无事之时,而不知圣人恭己之道,则必怠惰放肆,宴安鸩毒,而其所谓无事者,乃所以为祸乱多事之媒也。

或问五章诸説如何?曰:程子于此无所解释,而防发明其意,或借其语以明学问之大槩故承其説者多所谬误。如此章问荅“行”字之意,皆犹曰“不行于妻子”之行尔。范、谢、杨氏乃皆以为“身不行道”之行者,非也。范説“道无往而不可,所见无非道”之云,亦虚矣。又曰:“使子张从外而入者,尤非是。”夫忠信笃敬,岂从外而入者哉?独其论子张之学外有余而内不足者,得之耳。谢氏“焄蒿凄怆”之説,亦过之。“参倚”之説,与杨氏语虽不同,而意实相似也。若以为别有一物,恍恍惚惚似有形象而往来乎心目之间,葢源于程子所谓“所见何事”者。然本文之意不过若曰:“坐则见尧于墙,食则见尧于羮”尔。程子亦姑欲以此发学者之疑,而以“何事”言之,则固未离乎忠信笃敬之间,而其意初不若是之怪诞骇人也。今曰“忘之不可,不忘不可”,既出入乎老佛之间,其曰“正心诚意,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不下带而道存者”,亦但为顷刻之间顿整精神,检摄念虑,以博取其所谓似有形象者耳。是亦出于近世异端之余论,岂《大学》、《孟子》与此章之本意哉?尹氏比诸説最为平实,然“拳拳服膺”之説,以言其所以至于见其“参前倚衡”者,则可;直以是为“参前倚衡”之事,则不可。葢“拳拳服膺”者,不忘乎忠信笃敬也。“参前倚衡”则服膺之熟,而自不能忘乎是耳。抑夫子此言,正欲发明忠信笃敬必积累久逺而后有成功,非可以一朝一夕侥幸仓卒而冀其效也。其防深矣。

或问尸谏之説曰:「按《家语》衞灵公不用蘧伯玉而任弥子瑕,史鱼谏不从,将卒,命其子曰:『吾生不能正君,死无以成礼,宜置尸牖下。』其子从之。灵公吊而问之,子以父言吿,公曰:『是寡人之过也。』遂命殡于客位,而进伯玉,退子瑕。此其説也。」诸説如何?曰:「杨氏至矣,然学者亦当知伯玉所以如此,葢其德性深厚,循理而行,自然中节,初非规规然务为缄黙而预为可以巻懐之计也。范氏大意得之,谢氏所谓爱君者善矣,然专以明哲保身为説,则亦有所未尽也。夫君子之出处,一于义而已,初非有计较利害

译有人问关于“知德者鲜”的说法,回答说:“《史记》将这句话与上一章连在一起,视为同一时间的言论,那么,陈蔡的大夫、子路的恼怒、子贡对多学的疑惑,都是不知道德吗?”各种说法中只有范氏的说法比较接近,但他的意思似乎专门指陈蔡的大夫。各种说法大多认为“知德”是自知其德,并用“食不知味”来解释,如果是这样,说“知道”就可以了,为什么说“知德”呢?既然说是“德”,那就是自己已经获得的,哪有已经获得反而不知道的呢?侯氏所说的“知德则知道”,话语尤其颠倒,不知道他所说的“道”和“德”是如何区分的?难道他陷入了老子“失道而后德”的说法而不自知吗?

有人问“恭己”作为圣人敬德的仪容是什么意思?回答说:纯粹恭敬不止,不需要刻意操持修养,从外面看,只见他恭敬自身罢了。他无为而治的道理是什么?回答说:像这样的人,不说话而令人信服,不发怒而令人敬畏,有不知其所以然的地方。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范氏以用人来解释,吕氏以体信达顺和与人为善来解释,杨氏以奉天来解释,固然都很好,但孔子的话并没有涉及到这些。自古帝王治理天下,大概也没有不是这样的,孔子为什么唯独对舜称赞呢?所以仔细品味孔子的话,那么这一章的解释,侯氏和尹氏得到的最多,而谢氏的说法又显示出他单独说舜的意思,虽然与侯氏稍有不同,但合并两种说法来看,就知道当时的事和内心的痕迹没有不这样的,足以看到圣人的话,大概不是偶然发出的。有人说:根据《尚书》等传文考察,舜治理天下,朝觐巡狩,封山浚川,举用八元八恺,诛杀四凶,并不是没有事做。这里说无为而治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根据《尚书》考察,舜治理天下的事迹,都在摄政二十八载之间,等到他登上天子之位,《尚书》所载的不过任命九官十二牧罢了,之后没有其他事情。虽然《尚书》记载简古稀疏,但也足以看出当时没有事情。有人说: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的治理,是当时事情的偶然,而不是恭己的效果。怎么办?回答说:因为当时事情的偶然,而舜又恭敬自身来面对,所以他的治理更加长久而不衰败。如果后世的君主,在无事的时候,不知道圣人恭己的道理,那么一定会怠惰放肆,宴安鸩毒,而他们所说的无事,正是成为祸乱多事的媒介。

有人问第五章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程子在这里没有解释,而程颐阐发他的意思,或者借他的话来说明学问的大概,所以继承他说法的人多有错误。比如这一章问答中“行”字的意思,都还说是“不行于妻子”的行。范氏、谢氏、杨氏都认为“身不行道”的行,是不对的。范氏说“道无往而不可,所见无非道”,也是虚妄的。又说:“让子张从外面进入的,尤其不对。”忠信笃敬,难道是从外面进入的吗?只有他论述子张的学问外有余而内不足,是对的。谢氏“焄蒿凄怆”的说法,也过分了。“参倚”的说法,与杨氏的话虽然不同,但意思其实相似。如果认为另外有一个东西,恍恍惚惚好像有形象而在心目之间往来,大概源于程子所说的“所见何事”。然而本文的意思不过是说:“坐着就看见尧在墙上,吃饭就看见尧在羹汤里”罢了。程子也暂且想以此启发学者的疑惑,而用“何事”来说,那么固然没有离开忠信笃敬的范围,而他的意思起初并不像这样怪诞骇人。现在说“忘记它不可以,不忘记它也不可以”,既出入于老佛之间,他说“正心诚意,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不下带而道存者”,也只是在顷刻之间整顿精神,检摄念虑,以博取他所说的似乎有形象的东西罢了。这也是出于近世异端的余论,难道是《大学》、《孟子》和这一章的本意吗?尹氏比各种说法最为平实,然而“拳拳服膺”的说法,用来解释之所以达到“参前倚衡”的原因,是可以的;直接把它当作“参前倚衡”的事情,则不可以。大概“拳拳服膺”,是不忘记忠信笃敬。“参前倚衡”则是服膺的熟练,而自然不能忘记这个罢了。况且孔子这句话,正是要阐发忠信笃敬必须积累久远而后有成功,不可以一朝一夕侥幸仓促而期望其效果。他的用意很深了。

有人问尸谏的说法,回答说:“根据《家语》,卫灵公不用蘧伯玉而任用弥子瑕,史鱼劝谏不被听从,将要死的时候,命令他的儿子说:‘我活着不能纠正君主,死后无法成全礼制,应该把尸体放在窗户下。’他的儿子听从了。灵公吊唁并问他,儿子把父亲的话告诉他,灵公说:‘这是我的过错。’于是命令把灵柩停在客位,而进用伯玉,退黜子瑕。这就是这种说法。”各种说法如何?回答说:“杨氏的说法到了极致,然而学者也应该知道伯玉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他的德性深厚,遵循道理而行,自然符合节度,起初并不是小心翼翼地务求缄默而预先做可以卷怀的打算。范氏大意得到了,谢氏所谓爱君是好的,然而专门以明哲保身来解释,则也有所未尽。君子的出仕和隐退,只在于义罢了,起初并不是有计较利害

之心也。然一不中节而失于激讦之过,则在己固为未合于义,且虽曰爱君,而或反陷其君以杀臣之罪,其所以不敢过于为直,亦不专为保身计也。侯氏谓史鱼知直而不知权,史鱼之事于君臣之正,亦或小失之,非独不知权而已也。」

译这是内心的本意。然而一旦言行不合中道,而陷入激烈攻讦的过失,那么在自己身上固然就不符合道义,而且虽然说是爱护君主,却反而可能使君主陷入杀害臣子的罪名,所以不敢过于直率,也不仅仅是为了保全自身而考虑。侯氏说史鱼知道直率却不知道权变,史鱼的事情在君臣的正道上,或许也有小小的缺失,不仅仅是不知道权变罢了。」

或问七章之説曰:「诸説多善,但范氏以失人为不得其所处,葢曰我所以处人者不得莫所耳,而语意不明,读者不能无疑也。」杨氏成德、达材之分,德之与材固有优劣,然其中亦自各有小大之差尔,不可专以德为上,而可与言才为下,而不可与言也。此章之説,谢氏庶防得之,但专以教人为言,则亦太拘,而于事理亦有所未尽耳。

或问:“杀身成仁”之説,曰:“程子至矣,尹氏亦为得之。范氏虽不精密,而亦寛博有味。”曰:“然则此章之防,其详奈何?”曰:“仁者心之德,而万理具焉。一有不合于理,则心不能安,而害其德矣。顺此理而不违,则身虽可杀,而此心之全,此理之正,浩然充塞天地之间,夫孰得而亡之哉?”曰:“吕氏之説如何?”曰:“此其意以为德者吾身之所有,杀其身,则是不私至德也。然而杀身以成仁,则是虽若不私至德,而乃所以私至德也。其语亦太巧矣。”曰:“谢氏之説如何?”曰:“其曰‘仁人于死生无择’云者,葢以仁人惟仁之安,而于死生不见其有苦乐之异,当死则死,非不得已而舍生以取义也。然但曰‘死生无择’,则似以仁人之于死生都无所择,而听其自然耳。如此则与释氏之説无异,而于圣人此章之防正相反矣。又谓‘外物亦不足以间之’者,则亦有专以心言仁而不兼于事之弊。若如此言,则老释之学亦有‘外物不足以间之’者,而遽以彼为仁可乎哉?”曰:“志士仁人之分何也?”曰:“杨氏之説得之。若侯氏遂以志士为仁人,则非矣。”曰:“其谓‘杀身成仁义’也,非仁也,奈何?”曰:“仁义体一而用殊,故君子之于事,有以仁决者,有以义决者。以仁决者,此章之言是也。以义决者,孟子论‘欲有甚于生,恶有甚于死’是也。葢仁人不以所恶伤所好之体,义士不以所贱易所贵之宜。

或问九章之説曰:「程子、杨氏得之范氏由己由人之説疎矣。彼仁贤虽外,而所以友而事之者,独不由己乎哉?所引中庸诚、明明诚,亦非是。顔渊闻夫子之语而请事焉,固不得为自诚而明矣。若舜之事,则其本固诚,而下兼众善耳,非自明而诚也。吕氏以事贤友仁为达仁,则是以已既有仁而达之,非为仁之事也。谢氏专以敬心生为仁,而于观感切磋之际,皆有所略而不道,恐未免乎容易轻率之病。葢其平日所以论仁考类如此,非圣贤之本意也。」

或问商周之改正朔,何以不如夏时之得其正也?曰:阳气虽始于黄钟,而其月为建子,然犹潜于地中,而未有以见其生物之功也。歴丑转寅,而三阳始备,于是叶风乃至,盛德在木,而春气应焉。古之圣人,以是为生物之始,改嵗之端,葢以人之所共见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于商周,始以征伐定有天下,于是更其正朔,定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统之説。然以言乎天,则生物之功未着;以言乎地,则改嵗之义不明;而凡四时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论三王之制,而必行夏之时也。曰:周辂为过侈,何也?曰:夫辂者,身之所乗,足之所履,其为用也贱矣。运行震动,任重致逺,其为物也亦劳矣。且一器而工聚焉,则其为费也广矣。贱用而贵饰之,则不称物;劳而华饰之,则易坏。费广而又増费之,则伤财。周辂之所以为过侈与?曰:周冕之不为侈,奈何?曰:加之首,则体严而用约;详其制,则等辨而分明。此周冕所以虽文而不为过也。夏商之制,虽不可考,然意其必有未备者矣。诸説如何?曰:程子、张子至矣。范氏但以为治天下、致太平之事,而不察乎夫子所以损益之意,则疎矣。谢氏非使顔子致戒于斯者,犹其论「是吾忧也」之意。杨氏以此为亦从周之意者,葢以其监二代言之説,见第三篇矣。若尹氏庶其不失程子之意也欤?

或问十一章之説曰:「范氏详矣。凡前三説皆以事之逺近而言,杨氏以地之逺近而言,合而观之则尽矣。」

或问十二章之説曰:「范氏之所推言者得之,而其所谓自克者,不若杨氏所

译有人问第七章的解说,回答说:“各种解说大多很好,只是范氏认为‘失人’是因为不能使人各得其所,大概意思是说我所安置人的方法不能使人各得其所,但语意不明确,读者不能没有疑惑。”杨氏区分成德与达材,德与材固然有优劣之分,然而其中各自也有大小程度的差别,不能专门以德为上,而把可以与言才的视为下,而不可以与言。这一章的解说,谢氏大概接近了,但专门从教人的角度来谈,那就太拘泥了,而且对于事理也有所未尽。

有人问:“杀身成仁”的解说,回答说:“程子的解说最为精到,尹氏也把握住了要点。范氏虽然不够精密,但也宽博而有意味。”又问:“那么这一章的要旨,详细情况是怎样的呢?”回答说:“仁是心的德性,而万理都具备在其中。一旦有不合乎理的地方,心就不能安宁,从而损害了德性。顺应这个理而不违背,那么身体虽然可以被杀死,但这颗心的完整、这个理的正大,浩然充塞于天地之间,谁能使之消亡呢?”又问:“吕氏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他的意思是认为德是我自身所具有的,杀死自身,就是不私爱至德。然而杀身以成就仁,那么虽然好像不私爱至德,却正是为了私爱至德。他的话语也太巧辩了。”又问:“谢氏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他说‘仁人在生死之间没有选择’,大概是因为仁人只以仁为安,而在生死之间看不出有苦乐的差异,应当死就死,并非不得已而舍生取义。但只说‘生死无择’,就好像仁人对生死都无所选择,而听任自然一样。如果这样,那就与佛教的说法没有区别,而与圣人这一章的要旨正好相反了。又说‘外物也不足以间隔它’,那么也有专门从心来说仁而不兼顾事的弊端。如果这样讲,那么老庄和佛教的学说也有‘外物不足以间隔它’的说法,难道就能把他们也称为仁吗?”又问:“志士与仁人的区别是什么?”回答说:“杨氏的解说把握住了要点。如果侯氏竟然把志士等同于仁人,那就错了。”又问:“他说‘杀身成仁义’,不是仁,该怎么办?”回答说:“仁义本体同一而作用不同,所以君子对于事情,有以仁来决断的,有以义来决断的。以仁决断的,这一章的话就是。以义决断的,孟子论述‘有比生更想要的,有比死更厌恶的’就是。大概仁人不以所厌恶的损害所喜爱的本体,义士不以所轻视的交换所尊贵的适宜。

有人问第九章的解说,回答说:“程子、杨氏把握住了要点,范氏关于由己由人的解说疏漏了。那些仁贤虽然在外部,但用来交友和侍奉他们的,难道不是由自己决定的吗?所引用的《中庸》诚、明、明诚,也不是这样。颜渊听到孔子的话而请求从事,固然不能算是自诚而明。至于舜的事情,那是他的根本本来诚,而下兼众善,不是自明而诚。吕氏以事贤友仁为达仁,那么这是以自己已有仁而推广它,不是为仁的事情。谢氏专门以敬心生为仁,而在观感切磋的方面,都有所省略而不说,恐怕难免有轻率容易的毛病。大概他平时论仁考类都这样,不是圣贤的本意。”

有人问商周更改正朔,为什么不如夏历得其正呢?回答说:“阳气虽然始于黄钟,而其月为建子,但还潜藏在地中,还没有显现出它生物的功效。历法转到丑、寅,三阳才开始完备,于是叶风才到,盛德在木,而春气应和。古代的圣人,把这作为生物的开端,改岁的起点,大概是以人们共同看到的来说,没有人知道它从何处开始。到了商周,开始以征伐平定天下,于是更改正朔,定为一代的制度,以刷新天下的耳目,而有三统的说法。然而就天来说,生物的功效尚未显著;就地来说,改岁的意义不明确;而凡是四时五行的次序,都不能得到中正。这就是孔子考察论述三王的制度,而一定要实行夏历的原因。”又问:“周朝的辂车过于奢侈,为什么呢?”回答说:“辂车是身体所乘坐的,脚所踩踏的,它的用途是低贱的。运行震动,任重致远,它的物品也是劳累的。而且一件器物聚集了众多工匠,那么它的耗费就广大了。低贱的用途而用贵重的装饰,就不符合物品;劳累而加以华丽的装饰,就容易损坏。耗费广大而又增加耗费,就伤害财物。周辂之所以过于奢侈,就是这样的原因吧?”又问:“周冕不奢侈,为什么呢?”回答说:“加在头上,那么身体庄严而用途简约;详细考察它的制度,那么等级辨别而分明。这就是周冕虽然文饰而不为过度的原因。夏商的规定,虽然不可考证,但猜想它们一定有不完备的地方。”又问:“各种解说怎么样?”回答说:“程子、张子最为精到。范氏只认为是治理天下、达到太平的事情,而不考察孔子损益的意思,就疏漏了。谢氏不使颜子在这里致戒,还像他论‘是吾忧也’的意思。杨氏认为这也是从周的意思,大概是因为他监察二代的话,在第三篇中看到了。至于尹氏,大概不失程子的意思吧?”

有人问第十一章的解说,回答说:“范氏详细了。前面三种解说都以事情的远近来说,杨氏以地方的远近来说,合起来看就完备了。”

有人问第十二章的解说,回答说:“范氏所推演说明的把握住了要点,而他所说的自克,不如杨氏所

谓『无诚心已矣乎』之説,则杨氏不如范氏之为得也。」

译关于“没有诚心也就罢了”这种说法,杨氏的观点不如范氏的理解恰当。

或问十三章之説曰:「范杨侯得之,谢説甚矣。文仲之贤,葢不至是也。」

或问十四章之説曰:「诸説皆喜,而范氏尤详。独范氏之意,若以为横逆之来,反已而不以咎人者,似非此章之指。葢此章之云责者,乃求责之责,非咎责之责。其意则犹所谓责己重以周,待人轻以约耳,非为横逆而发也。若以横逆言之,则直无责人之理,不应犹以薄责为言矣。其以不能逺怨为未知自爱者,亦不可晓。夫子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者,乃理之当然,而逺怨者,乃其效耳,非以自爱而厚薄责于人以求逺怨也。」洪氏之説亦善【洪氏曰:「虽责善,义所当责,亦必以自厚为本】

或问十五章之説曰:范侯、尹氏用旧説,谢氏为一説,集注又有两説,而其一近苏氏【苏氏曰:云云】惟谢氏乃庄生过而不悔之论,非圣人本意,他未知其孰是也,读者求之。

或问十六章之説曰:「君子羣居,将以讲道义,进德业也。今终日之间,言不及义,则放辟邪侈之心滋;好行小慧,则行险侥幸之机熟?皆非所以存养善心,而为造道入德之资也。其自暴自弃,至于如此,圣人得不为之深忧哉?难矣哉!」者,忧其不入于道德,而将罹于患害之防辞也。诸説之是非,推此决之可也。曰:「子以慧为智,而谢氏乃有与智相似而不同之説,何也?」曰:「慧之为言,固明智之称也,吾之所言,字之本意也。特所谓小慧者,则不本于义理,而发于计较利欲之私也。谢氏之所讥,以其小者而言之也。然曰『与智相似而实不同』者,亦非是。所谓智者,固亦不能无大小之辨也。」曰:「察慧、才智之説如何?」曰:「察慧葢谓以察为明者,非此章之意也。若曰才智,则又质之美而德之正者。尹氏不察夫小者之为病,而欲并是絶之,其失逺矣。」

或问十七章之説曰:「程子、谢氏得之杨氏尤密。然于『孙出信成』二句,不主于义,而主于礼。虽其文势相因,有如此者。然亦当归之于义,文意始完备矣。」

或问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范吕、谢氏得之矣。」程子又尝语朱长文,引此章之语而发明之,其意尤切。而精义失之,今见文集,学者可以考也。范氏引名誉以崇之,谢氏引列御寇事,则皆若有未安者。

或问:“二十章,杨氏之説不大巧乎?”曰:“虽巧,而有益于学者,吾是以着之。”

或问二十一章之説曰:「范氏得之,谢氏所谓不期于争,不期于党者,语涉新竒,无以知其意之所在,恐其直谓不欲其至于是耳。若然,则恐非圣言之本意也。杨氏语意亦疎,葢崖异未必皆与人争,其所谓和,葢阴指乎和而不同者言之,而未有以别乎知和而和之和也。其论古人用字不同之説,则得矣。」

或问二十二章之説曰:「诸説皆善,而范氏尤详。」

或问:“二十四章之説,一无所取于诸家,何也?”曰:“诸説之于此章,其意则皆美矣。然其始既未察乎毁誉之所以名,其卒又未知所谓斯民者,为指今日之民也。是以其为説也,类皆不附经文,而直述己意,使人读之但见义理粲然,曲有条贯,而莫知其果欲置经文本意于何许也。故其是非疎密之际,若有不可得而校者。然熟察之,则于经文之本意,似皆未有所指,是以不得而取耳。”曰:“然则毁誉之説,奈何?”曰:“吾既略言之矣,请复详之。”葢曰:“誉者,善未显而亟称之也。毁者,恶未着而遽诋之也。‘试云’者,亦验其将然而未见其已然之辞也。”葢圣人之心,光明正大,称物平施,无毫髪之差,故于人之善恶,称之未尝少有过其实者。然以欲人之善也,故但有试而知其贤,则善虽未显,已进而誉之矣。不欲人之恶也,故恶之未著者,虽有以决知其不善,而卒未尝遽诋之也。此所以言誉而不及毁葢非若后世所谓耻言人过而全无黒白者,但有先褒之善,而无预诋之恶,是则圣人之心耳。”曰:“若有誉而无毁,则圣人之心为有所倚矣。”曰:“有誉无毁,是乃善善速,恶恶缓之意。正书所谓‘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罪疑

译有人问第十三章的解说,说:“范氏和杨氏的说法是对的,谢氏的说法太过分了。文仲的贤德,大概不至于这样。”

有人问第十四章的解说,说:“各种说法都令人欣喜,而范氏的说法尤其详尽。唯独范氏的意思,好像认为面对蛮横无理的对待,应当反省自己而不归咎于人,这似乎不是本章的主旨。大概本章所说的‘责’,是要求责备的‘责’,不是归咎责备的‘责’。它的意思还像所说的‘对自己要求严格而周全,对别人要求宽容而简约’,并不是针对蛮横无理的情况而发的。如果从蛮横无理的角度来说,那就根本没有责备别人的道理,不应该还说以轻微的责备为言了。它把不能远离怨恨归因为不知道自爱,也不明白。孔子所说的‘对自己要求厚道而对别人责备轻微’,是道理本来如此,而远离怨恨,是它的效果罢了,并不是为了自爱而对自己厚道、对别人责备轻微,以求远离怨恨。”洪氏的说法也很好【洪氏说:“即使是责备善行,是道义上应当责备的,也一定要以对自己要求厚道为根本”】

有人问第十五章的解说,说:范侯、尹氏采用旧说,谢氏提出一种新说,集注又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接近苏氏【苏氏说:云云】。只有谢氏是庄子那种犯了过错却不悔改的论调,不是圣人的本意,其他的不知道哪个是对的,读者自己去探求吧。

有人问第十六章的解说,说:“君子群居,是为了讲论道义,增进德业。现在整天之间,言语不涉及道义,那么放荡邪僻之心就会滋生;喜好卖弄小聪明,那么行险侥幸的念头就会成熟?这些都不是用来存养善心、作为进入道德境界的凭借。他们自暴自弃,到了这种地步,圣人能不为此深深忧虑吗?‘难矣哉!’,是忧虑他们不进入道德,而将遭受祸害的感叹之辞。各种说法的对错,根据这个来推究决定就可以了。”问:“您把‘慧’当作‘智’,而谢氏却有与智相似但不同的说法,为什么呢?”回答说:“‘慧’这个词,本来就是明智的称呼,我所说的是字的本义。只是所谓的小慧,则不基于义理,而是出于计较利欲的私心。谢氏所讥讽的,是从小的方面来说的。然而说‘与智相似但实际不同’,也不是对的。所谓智,本来也不能没有大小的区别。”问:“察慧、才智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察慧大概是说以明察为明智的人,不是本章的意思。如果说才智,那就是本质美好而德行端正的人。尹氏不体察小慧的弊病,而想一并杜绝它,他的错误就大了。”

有人问第十七章的解说,说:“程子、谢氏说得对,杨氏尤其严密。然而在‘孙出信成’两句上,不立足于义,而立足于礼。虽然文势相因,有这种情况。但也应该归结到义上,文意才完备。”

有人问第十九章的解说,说:“程子、范吕、谢氏说得对了。”程子又曾经告诉朱长文,引用本章的话来阐发它,意思尤其深切。而《精义》失掉了它,现在见于文集,学者可以考证。范氏引用名誉来推崇它,谢氏引用列御寇的事,则都好像有不安妥的地方。

有人问:“第二十章,杨氏的说法不是太巧了吗?”回答说:“虽然巧,但对学者有益,我因此著录它。”

有人问第二十一章的解说,说:“范氏说得对,谢氏所说的不期望于争,不期望于党,言语涉及新奇,无法知道他的意思在哪里,恐怕他只是说不希望达到那种地步罢了。如果这样,恐怕不是圣言的本意。杨氏的语意也疏漏,大概崖异未必都与别人争,他所说的和,大概暗指和而不同而言,而没有区别知和而和的和。他关于古人用字不同的说法,则是对的。”

有人问第二十二章的解说,说:“各种说法都好,而范氏尤其详尽。”

有人问:“第二十四章的解说,对各家一无所取,为什么呢?”回答说:“各种说法对于这一章,意思都是美好的。然而开始既没有体察毁誉之所以命名的原因,最后又不知道所谓斯民,是指今天的百姓。因此他们的说法,大多不依附经文,而直接陈述自己的意思,使人读之只见义理鲜明,曲折有条理,而不知道他们究竟想把经文的本意放在哪里。所以他们的是非疏密之处,好像无法校勘。然而仔细考察,对于经文的本意,似乎都没有所指,因此无法取用。”问:“那么毁誉的说法,怎么样?”回答说:“我已经略说了,请再详细说说。”大概说:“誉,是善行未显现而急忙称赞它。毁,是恶行未显著而匆忙诋毁它。‘试云’,也是验证它将然而未见其已然的话。”大概圣人的心,光明正大,称物平施,没有毫发之差,所以对于人的善恶,称赞它未曾稍微超过实际。然而因为希望人向善,所以只要有尝试而知其贤,那么善行虽然未显现,已经进而称赞他了。不希望人作恶,所以恶行未显著的人,虽然有理由决断其不善,但最终未曾匆忙诋毁他。这就是说誉而不说毁,大概不像后世所说的耻于说人过错而全无黑白的人,只有先褒扬的善,而没有预先诋毁的恶,这就是圣人的心。”问:“如果有誉而无毁,那么圣人的心就有偏倚了。”回答说:“有誉无毁,这是善善速,恶恶缓的意思。正是《尚书》所说的‘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罪疑

惟轻,功疑惟重’,《春秋》传所谓‘善善长,恶恶短’。孔子乐道人之善,恶称人之恶之意,而仁包五常,元包四德之发见证验也。圣人之心虽至公至平,无私好恶,然此意则未尝不存,是乃天地生物之心也。若以是为有倚,而以夫恝然无情者为至,则恐其高者入于老佛荒唐之説,而下者流于申商惨酷之科矣。”曰:“斯民之指为今日之民,何也?”曰:“此难遽论,请先考诸家之意,而以经文订其得失,然后此意可得而言矣。”古注范、游氏皆以为三代之君赏善罚恶,皆以直道,如夫子之毁誉不私也。此説善矣。然如其説,则经宜云“此三代之治民所以直道而行而不得如今之云也,谢侯尹氏皆以为三代之毁誉于人,皆以直道,亦如夫子之为。但侯尹不指言其为民,而杨氏又自为一説,亦以民为言,但以毁誉者为一人,直道而行者为一人耳。此其説亦皆可通矣。然如其説,则经宜云「此三代之民所以直道而行」,而亦不得如今之云也。凡此数説既不通矣,则以他文推之。如伊尹所谓「此民是民」,皆指当日之民而言。况今先言「斯民」,而后言「三代」,则是正指今日之民,而上推三代以实之之辞也。且以「斯民」对「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则所谓「斯民」者,乃三代之时则尝行其直道之民,又何疑哉?此经意隠防,而众説杂乱,是以读者不暇细读而详考之耳。班固《汉书》赞引此文,以明秦汉不易民而化之意,亦为粗得其文意者。岂西汉诸儒尝有是説,而何晏失之欤?曰:「或者」之一説如何?曰:是则近于古注范游之説,但「斯民」则通古今而言耳。然其防味比前説差,若渊天读者择焉可也。

译“惟轻,功疑惟重”,这是《春秋》传中所说的“褒扬善行要长久,贬斥恶行要短促”。这体现了孔子乐于称道别人的善行,厌恶称说别人的恶行的本意,也是仁德包容五常、元德包容四德这一道理的具体体现和验证。圣人的心虽然极其公正平和,没有私人的喜好与厌恶,但这种(褒善贬恶的)心意却从未不存留,这正是天地化生万物的本心。如果认为这种心意是有偏倚的,而把那种冷漠无情当作最高境界,那么恐怕上者会陷入老庄、佛家荒诞不经的学说,下者会流于申不害、商鞅惨酷严酷的刑律了。”有人问:“‘斯民’指的是当今的百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难以立刻论定,请先考察各家学者的意见,并用经文来判定他们的得失,然后这个意思才可以论述。”古代的注疏中,范氏、游氏都认为三代时的君主赏善罚恶,都遵循正直之道,就像孔子那样褒贬不徇私情。这种说法很好。但是按照他们的说法,经文应当说“这三代治理百姓之所以遵循正直之道而行,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但经文并非如此)。谢侯、尹氏都认为三代时对别人的褒贬,都遵循正直之道,也像孔子那样。但谢侯、尹氏没有明确指出这是针对百姓而言,而杨氏又自成一说,也以百姓为话题,但认为进行褒贬的是一个人,遵循正直之道而行的是另一个人。这些说法也都讲得通。但是按照他们的说法,经文应当说“这三代的百姓之所以遵循正直之道而行”,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表述。既然这几种说法都不通,那就用其他文句来推究。比如伊尹所说的“此民是民”,都是指当时的百姓而言。况且这里先说“斯民”,后说“三代”,这正是指当今的百姓,而上溯三代来证实它的话。而且用“斯民”对应“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那么所谓的“斯民”,就是三代时曾经践行正直之道的百姓,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这段经文的意思隐晦,而众说纷纭杂乱,因此读者来不及仔细研读和详细考证罢了。班固在《汉书》赞语中引用此文,用以阐明秦汉时期不改变百姓本性而加以教化的意思,也算是粗略地把握了文意。难道西汉的儒者曾有这种说法,而何晏遗漏了吗?问:“‘或者’这一种说法怎么样?”回答说:这就接近于古注范氏、游氏的说法,只是“斯民”是贯通古今而言罢了。然而这种说法的意味比前面的说法稍差,读者可以从中选择采纳。

或问二十五章之説曰:「诸説之义皆有所未通,杨氏葢庶防焉。而范氏意谓夫子之见闻犹足以及今日,史书之所阙者葢如三豕渡河之类,此意亦善。但其下所谓『阙以示信』以下,则又可疑,恐不若从胡氏而阙之之为得也。」

或问二十六章之説曰:「巧言乱德,杨氏所论,巧言为他人之言者得之,但以乱德为疑于有德,则与下文乱大谋者不类矣。」范谢氏以为自为巧言,能乱己德,是又务内而略外之失,而又欲与下文小不忍者同科,葢不知彼言之巧而我听之,则是我以巧言自乱其德,与小不忍而自乱其大谋者无异矣。且巧言之人,何德之可乱,而巧言之害,又何止于乱德而已乎?若以乱德而言,则其所以乱之者,又不特巧言而已也。尹氏以为慎言可以成德,则乱德者乃多言也,非巧言也,其説亦不通矣。小不忍,范谢杨以为无果断之才,侯氏以为无含▯之度,兼此二説,乃为尽其意耳。曰:「然则妇人之仁,匹夫之勇,强弱不同,而皆为不忍,何也?」曰:「忍之为义,有所禁而不发焉尔。妇人之仁,不能忍其爱也;匹夫之勇,不能忍其暴也。尹氏所谓忍性者,葢亦可以兼此矣。」

或问二十七章之説曰:诸説皆同,而杨侯尤善。张敬夫又发明之,义则益备【张敬夫曰:天下之善恶,有如白黒之易明者,众之好恶固所同也。至于事若善而其情则有害,事若不善而其情或可取,此众人之所盛,而君子之所察也。如孟子于仲子、匡章是已。故众人之好恶,君子必察焉。取于众而察于独,理斯无蔽矣】

或问二十八章之説曰:「张子之意防而显矣。大率人即道之所在,道即所以为人之理,不可殊观。但人有知思,则可以大其所有之理;道无方体,则岂能大其所托之人哉?」谢説亦善,但「徇道不求道」之云,似非本文之意。杨尹所引,皆与此文不类,而杨氏为尤甚。

或问二十九章之説曰:「诸説皆善,然本文正深责不能改过者之辞,今诸説乃为能改则复于无过之説,是虽若可以互相发明,然一劝一惩,意之向背则不同矣。」

或问三十一章之説曰:「杨尹之説得之,范氏所谓『馁存焉,禄存焉』者得之。其曰『未必得禄』以下,则于文势缭戾而不伦焉。其所谓治本而不恤末者,虽若得之,然其所以为説者,亦非也。吕氏『易忧贫以忧道』者善矣,然亦非本文之意。谢氏『能处贫』之説亦非也。君子之于贫贱,自不足以动其心,非以其来既不可却,而吾复有以处之,然后不以为忧也。尹侯氏以耕而谋食为学以进道之譬,而不以求禄为不谋食,意亦善,但文势不甚平正。此外则胡氏之説亦有所发明也【胡氏曰:「圣人之教,小以成小,大以成大,各因其材而发达之。谋食忧贫,识趣之最下者,亦必诱掖使不沦陷于卑陋也。言虽平常,意则高逺矣】

或问三十二章之説曰:程子备矣,宜深玩之。范吕氏亦为得之。谢氏养仁之説,则又重内而轻外,贱物而贵我之意也。杨氏相因之意甚善,但动之不以礼以下有所未安。葢动之不以礼,乃于化民成俗之具有未尽善者,非特为民之不服而已。大抵此章之意,发明内外本末之序,极为完备,而其要以仁为重。仁能守之,则大本已立,虽临民不以庄,动民不以礼,亦其支节之小失耳。然亦不可不自警省,以求尽善而全其德也。曰:程子范氏皆以此章兼临政处己而言,何也?曰:知及仁守,为学之事也。庄涖礼动,为政之事也。然为学者虽未及乎为政,至于接物处家之际,亦非庄涖礼动不能也。为政者虽不专于为学,然非智识之明而持守之固,则亦无以为临政之地矣。此章之防説者所以两言之也。曰:周氏之问程子,但以为未能体仁而不及乎他,岂皆以当于礼乎?曰:周氏所谓庄涖者,不知其为敬心之发,而以为外设藩垣,不考曽子之意,而误用其语。所谓动之以礼者,又不深考于此文之本防,而误以动为己之作为也。亦不但未知体仁而已。然程子之不辨者,葢姑指其大失,而未暇悉及其小疵也。

或问三十三章

译有人问第二十五章的解说,说:“各种解说的大意都有不通畅的地方,杨氏的解释大概比较接近。而范氏的意思是说,孔子的见闻还足以推及今天,史书所缺漏的,大概像‘三豕渡河’这类情况,这个意思也很好。但他下面所说的‘阙以示信’以下,却又令人怀疑,恐怕不如跟随胡氏将其阙如的做法来得恰当。”

有人问第二十六章的解说,说:“‘巧言乱德’,杨氏的论述,认为巧言是别人的话,这是对的;但把‘乱德’解释为对有德之人的怀疑,这就与下文‘乱大谋’的情况不类似了。”范氏、谢氏认为这是自己说巧言,能扰乱自己的德行,这又是重视内在而忽略外在的失误,而且又想把它与下文“小不忍”归为同类,大概不知道别人言辞巧妙而我听信了,那就是我以巧言自乱其德,与因小不忍而自乱其大谋没有什么不同。况且说巧言的人,有什么德行可被扰乱呢?而巧言的危害,又何止于扰乱德行呢?如果从扰乱德行的角度来说,那么用来扰乱德行的,又不只是巧言而已。尹氏认为谨慎言语可以成就德行,那么扰乱德行的就是多言,而不是巧言,这种说法也不通。关于“小不忍”,范氏、谢氏、杨氏认为这是缺乏果断的才能,侯氏认为这是缺乏包容的度量,兼采这两种说法,才算穷尽了它的意思。问:“那么妇人之仁、匹夫之勇,强弱不同,却都称为‘不忍’,为什么呢?”答:“‘忍’的含义,是指有所禁止而不发作罢了。妇人之仁,是不能忍受自己的爱心;匹夫之勇,是不能忍受自己的暴怒。尹氏所说的‘忍性’,大概也可以兼括这两种情况了。”

有人问第二十七章的解说,说:“各种解说都相同,而杨氏、侯氏尤其好。张敬夫又加以阐发,义理就更为完备了【张敬夫说:天下的善恶,有像黑白那样容易明白的,众人的好恶本来是一致的。至于事情看似善而其情实有害,事情看似不善而其情或可取,这是众人所推崇的,却是君子所察明的。比如孟子对陈仲子、匡章的评价就是这样。所以众人的好恶,君子一定要察明。在众人中选取而在独处时察明,道理就没有遮蔽了】。”

有人问第二十八章的解说,说:“张子的意思含蓄而显明了。大体上人是道的所在,道就是做人的理,不能分开看待。但人有知思,就可以扩大他所拥有的理;道没有固定的方所形体,又怎么能扩大它所寄托的人呢?”谢氏的说法也很好,但“徇道不求道”的说法,似乎不符合本文的意思。杨氏、尹氏所引用的,都与本文不类似,而杨氏尤其严重。

有人问第二十九章的解说,说:“各种解说都好,但本文正是深深责备不能改过的人的话,现在各种解说却成为能改过就回到无过状态的说法,这虽然似乎可以互相阐发,但一个是劝勉,一个是惩戒,意思的趋向就不同了。”

有人问第三十一章的解说,说:“杨氏、尹氏的说法是对的,范氏所说的‘馁存焉,禄存焉’也是对的。他说‘未必得禄’以下,则在文势上纠缠混乱而不伦次。他所说的治理根本而不顾末节,虽然似乎是对的,但他用来解释的理由,也是不对的。吕氏‘把担忧贫穷改为担忧道’的说法很好,但也不符合本文的意思。谢氏‘能安处贫困’的说法也不对。君子对于贫贱,自然不足以动摇他的心,并不是因为贫困来了无法推却,而我又有办法去安处它,然后才不把它当作忧虑。尹氏、侯氏以耕种谋食比喻求学进道,而不以求取俸禄为不谋食,意思也很好,但文势不太平正。此外,胡氏的说法也有所阐发【胡氏说:‘圣人的教化,小的成就小的,大的成就大的,各自根据他们的资质来启发他们。谋食忧贫,是识见趣味最低下的,也一定要诱导扶持,使他们不沦陷于卑陋。言语虽然平常,意思却高远啊’】。”

有人问第三十二章的解说,说:“程子的解说完备了,应该深入玩味。范氏、吕氏也说得对。谢氏培养仁德的解说,则是又重视内在而轻视外在,轻视外物而贵视自我的意思。杨氏相互因循的意思很好,但‘动之不以礼’以下有所不安。大概‘动之不以礼’,是在教化百姓、形成风俗方面有所未尽善,不仅仅是百姓不服从而已。大体上这一章的意思,阐明了内外本末的顺序,极为完备,而其要点是以仁为重。仁能够坚守,那么根本已经确立,即使治理百姓不用庄重,动员百姓不用礼制,也只是枝节上的小失误罢了。但也不可不自我警省,以求尽善而保全自己的德行。问:“程子、范氏都以此章兼论临政和处己,为什么呢?”答:“知及仁守,是做学问的事。庄重临民、以礼动员,是治理政事的事。然而做学问的人虽然还没有达到治理政事的程度,至于待人接物、处理家事的时候,也不是庄重临民、以礼动员就不能做到的。治理政事的人虽然不专门做学问,但如果没有明智的见识和坚固的持守,也就没有治理政事的基础了。这一章的解说者之所以两方面都谈到,就是这个原因。问:“周氏问程子,只认为是未能体认仁德而不及其他,难道都符合礼吗?”答:“周氏所说的庄重临民,不知道它是敬心的表现,而认为是外在设置藩篱,不考察曾子的意思,而误用了他的话。所说的以礼动员,又不深入考察本文的本意,而误把动员当作自己的作为。这不仅仅是未知体仁而已。然而程子不加辩驳,大概是姑且指出他的大失误,而没有闲暇详细涉及他的小瑕疵。”

有人问第三十三章

之説曰:「程子至矣,但其所引四十不动心者,若可以明大受之意,而于小知无所当疑。或以孟子之不动心不及吿子之早为言,然亦未有以必其然也。」范氏云:「君子之道大,以下得之。」但章首四句语意若不伦者,其亦疎矣。吕氏于文意尤不合,葢其牵于经文「可与不可」之云,欲皆主于君子小人之身而言,殊不知若皆主于观者而言,以为称量斟酌之语,则尤无可疑也。谢氏以大受为受道,固大受之一事,然观本文之意,似不指此,必以此而言,则亦贵理而贱物之意也。其他语意不明,然细考之,似以为君子之于道,得其精而遗其粗,故可大受而不可小知;小人之于道,滞其粗而不及其精,故可小知而不可大受。若果如此,则亦误矣。葢就其説而论其文义,则不可小知者自有所不通;以其説而折诸义理,则又安有得其精而决不可以兼其粗,得其粗而决不可以求其精之理乎?其以相马之説为喻,则吾已辨于序文矣。杨氏「养其大体」之云,亦非此章之意,与范氏章首四句,其失略同。侯氏以君子所为,众人不识,为不可小知,似亦近之,而文义亦有小不合者。惟尹氏为庶防得之,然亦未知其所谓不可小知为如何,要不若范氏之説为明白而无疑耳。此外吴氏、张氏之説亦善【吴氏曰:「方舜之耕稼时,视之犹人也;一旦受尧之天下,若素有之。小人有立谈之间而其材可知者,至委以国,则未有不败者。」张敬夫曰:「君子而小知,则不尽于用;小人而大受,则必败于事。此其为任贤使能之异也。」】与】

译程子的学说可谓达到了极致,但他所引用的“四十不动心”的例子,如果用来阐明“大受”的含义,那么对于“小知”就不应该有什么怀疑了。有人拿孟子所说的不动心不如告子来得早作为论据,然而也没有确凿的理由证明一定就是这样。范氏说:“君子之道广大,是从下面获得的。”但他认为章首四句话的意思不伦不类,这也太疏忽了。吕氏的解释与文意更加不合,大概是因为他拘泥于经文中“可与不可”的说法,想要都从君子和小人的身份上来解释,却不知道如果都从观察者的角度来解释,将其视为衡量斟酌的话语,那就更没有可疑之处了。谢氏把“大受”解释为接受大道,这固然是“大受”的一件事,但看本文的意思,似乎不是指这个,如果一定要这样解释,那就是重视道理而轻视事物的意思了。其他解释语意不明,但仔细考察,似乎认为君子对于道,掌握了精微而舍弃了粗浅,所以可以大受而不可以小知;小人对于道,滞留在粗浅而达不到精微,所以可以小知而不可以大受。如果真是这样,那也是错误的。因为根据他的说法来讨论文义,那么“不可小知”自然就有不通的地方;用他的说法来衡量义理,又哪有掌握了精微就绝对不能兼有粗浅,掌握了粗浅就绝对不能追求精微的道理呢?他用相马的说法作为比喻,我在序文中已经辨析过了。杨氏所说的“养其大体”,也不是这一章的意思,他和范氏对章首四句话的解释,错误大致相同。侯氏认为君子所做的,众人不认识,就是“不可小知”,似乎也接近了,但文义也有不太符合的地方。只有尹氏的解释大概算是接近了,然而也不知道他所说的“不可小知”究竟是什么意思,总之不如范氏的解释明白而没有疑问罢了。此外,吴氏、张氏的解释也很好【吴氏说:“当舜耕种庄稼的时候,看他就像普通人一样;一旦接受尧的天下,好像本来就拥有它。小人在交谈之间他的才能就可以知道,等到把国家托付给他,就没有不失败的。”张敬夫说:“君子如果有小聪明,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小人如果承担重任,就一定会败坏事情。这就是任用贤才和使唤能人的不同。”】

或问三十四章之説曰:旧为此章之説,以为仁与水火皆民之所赖以生者,然有内外轻重之殊,故仁之急有急于水火者。然水火犹或害人,而仁则未尝害人。葢因民之所急,而反复其利害,以深晓之。葢近于侯氏之説,然以今观之,曲折太多,似伤巧密,殆不若范氏之为得也。但其语杂乱,今节而取之曰:凡民之情,以仁为难,故畏之甚于水火。葢其蹈水火而死者有之,而畏仁莫肻为也。故夫子言水火能害人,而仁不伤人,所以教民为仁也。如此则语简而意明矣。若程子之意,则其论畏仁甚于水火者,犹范氏,而以蹈仁而死为杀身成仁,则可疑矣。葢蹈仁者未必皆致死也,杀身成仁,其亦不幸而万有一焉耳。况圣人之于不肻为仁之人,而遽责之而必死于仁乎?其地位亦大辽濶矣。谢氏与侯氏略同,但以水火能养人而亦能杀人,仁能养人而未尝杀人,为甚于水火,则小异耳。杨氏首句与侯氏同,下二句与程子同,但其曰「冒利者小不同」,而又以蹈水火而不蹈仁为喻利而不知害,则是责民之蹈水火而不责其不蹈仁也。侯氏于此章之文义则固得之矣,但「死于仁是义也,非仁杀之也」以下数语,与説杀身成仁处相似,所不可晓。葢其意若曰:杀身以成仁者,非以仁致死也,理在当死必死然后为仁,故君子不欲生以害仁,而甘心赴死以成其德,非以为仁之故陷于死地,乃不得已而就死也。然其辞有未达,似欲为仁解纷,归咎于义之意,则失之矣。

或问「当仁不让」之説曰:「弟子之于师,毎事必让而不敢先者也。至于以仁为己任,则当自勉而勇为之,不可以有让也。葢仁者己之所有,而自为之,非夺诸彼而先之也,何让之有?所谓不让者,则犹程子所谓「不可将第一等事让与别人做」者。其事则所谓顔子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者,是己。大抵此与上章皆勉人为仁之辞,上章为凡民都不知仁而惮于为之者发,此章为学者粗知仁之为美而不知勇于有为者发,各有所当云尔。」曰:「诸説如何?」曰:「程子、范、谢、侯、尹之説皆善,然未有发明夫子勉人勇于为仁之意者。若吕氏则固失之,杨氏又以为得之于已不容有让,高则高矣,然未免乎夸夫义理之为己私得而喜其不可以分人也,是亦非圣人之本意矣。且于不让之文,亦有所未合云。」

或问贞谅之别,曰:处义既精,不期固而自固者,贞也;不择邪正,惟知必信而不易者,谅也。谅信之别,则程子得之。但所引孟子之言为未安,若曰借彼之执以甚此之固执,则可耳。范尹之説亦善,但范直以信为谅,尹以谅当信,则为未密。至于杨侯,或以贞为正而不及于固,或以贞为固而不本于正,亦胥失之。谢氏非以正行之説,似若过高,然亦不失本文之意,但以解释文义为不切耳。

或问“敬事后食”之説曰:夫子之意葢曰,敬于其事,而后其求禄之心耳。今诸説于“敬其事”之説皆得之,而皆以为先敬其事而后可以受禄,则失之。试以范説考之,集注则可见矣。而谢氏之意又以为敬其事然后可以得禄,则其病有甚焉。者学者于此毫厘之间,尤所当察也。其为贫而仕之疑,则张敬夫尝辨之,亦可取也【张敬夫曰:事君者,主于敬其事而已,后其食,犹后获之意。然则为贫而仕则奈何?孔子尝为委吏矣,亦曰防计当而已矣。葢亦敬其事以为主也。若曰为贫而仕,食焉而已,遑防其事,则失其义矣】杨氏又以庶官代天不可不敬为説,亦不然。但事自当敬耳,岂必为代天而后敬乎?其曰“矫诬而不可祷者”,又因代天而遂支蔓以及此耳。

或问“有教无类”之説曰:诸説文义皆疎,而侯氏尤不可晓。惟范氏以人性为言者得之,但以为有教之以恶者则非矣。教之得名,本以修道化民为义,孰谓导人于恶而可谓之教乎?张敬夫説则详且尽矣,然其于文义则不若范氏之为得也【张敬夫曰:所禀之资虽有不同,然善恶之类未有一定而不可变者,葢均是人也。原其降衷,向莫非不善,故圣人有教焉,所

译有人问第三十四章的解说,说:旧时对此章的解说,认为仁与水火都是百姓赖以生存的东西,然而有内外轻重的区别,所以仁的急迫有比水火更急迫的。但是水火有时还会害人,而仁却从未害过人。大概是因为百姓所急迫的,反复推究其利害,以深入晓谕他们。这大概接近侯氏的解说,然而以现在的眼光看,曲折太多,似乎过于巧密,恐怕不如范氏的解说得当。只是范氏的话杂乱,现在删节选取他说:大凡百姓的情态,以实行仁为难,所以畏惧仁甚于畏惧水火。大概他们陷入水火而死的有,但畏惧仁却没有人肯去实行。所以孔子说水火能害人,而仁不伤人,以此来教导百姓实行仁。这样则语言简练而意思明白。至于程子的意思,那么他论述畏惧仁甚于水火,还同范氏一样,而把践行仁而死看作是杀身成仁,就值得怀疑了。大概践行仁的人未必都会致死,杀身成仁,那也是不幸中万分之一罢了。况且圣人对于不肯实行仁的人,就责备他们一定要死于仁吗?这地位也太遥远了。谢氏与侯氏大致相同,只是说水火能养人也能杀人,仁能养人却从未杀人,比水火更甚,则稍有不同。杨氏首句与侯氏相同,下面两句与程子相同,但他所说的“冒利者”稍有不同,又用陷入水火而不践行仁来比喻趋利而不知害,这就是责备百姓陷入水火而不责备他们不践行仁。侯氏对于此章的文义本来已经掌握了,但是“死于仁是义,不是仁杀了他”以下几句话,与解说杀身成仁的地方相似,让人无法理解。大概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杀身以成全仁德的人,不是因为仁导致他死亡,道理在于应当死就必死然后才是仁,所以君子不愿苟活以损害仁,而甘愿赴死以成全其德行,并不是因为仁的缘故陷入死地,而是不得已才就死。然而他的言辞有未能通达之处,似乎想为仁辩解纷扰,归咎于义的意思,这就错了。

有人问“当仁不让”的解说,说:“弟子对于老师,每件事都必定谦让而不敢抢先。至于把实行仁作为自己的责任,就应当自我勉励而勇敢去做,不可以有谦让。大概仁是自己本有的,而自己去做,并不是从别人那里夺取而抢先,有什么可谦让的?所谓不让,就像程子所说的‘不可把第一等的事让给别人做’。那件事就是颜回所说的:‘舜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有作为的人也能像他一样’,就是这样。大体上这与上一章都是勉励人实行仁的话,上一章是针对凡夫俗子都不了解仁而害怕去实行的人说的,这一章是针对学者粗略知道仁的美好而不知道勇敢去实行的人说的,各自有所针对罢了。”问:“各位的解说怎么样?”回答说:“程子、范氏、谢氏、侯氏、尹氏的解说都好,然而没有阐发孔子勉励人勇敢实行仁的意思的。至于吕氏则本来就有失误,杨氏又认为得之于己不容有让,高则高了,然而不免夸耀义理为自己私得而喜欢它不可与人分享,这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且在‘不让’的文义上,也有所不合。”

有人问贞与谅的区别,回答说:处理义理既精当,不期望坚固而自然坚固的,是贞;不选择邪正,只知道必定守信而不改变的,是谅。谅与信的区别,程子掌握了。但他所引用的孟子的话不太妥当,如果说借彼之固执来强调此之固执,那还可以。范氏、尹氏的解说也好,但范氏直接把信当作谅,尹氏把谅当作信,则不够严密。至于杨氏、侯氏,有的把贞当作正而不及于固,有的把贞当作固而不本于正,也都错了。谢氏不是以正行之说,似乎太高,然而也不失本文的意思,只是解释文义不够贴切罢了。

有人问“敬事后食”的解说,说:孔子的意思大概是说,恭敬地对待事情,而后才求取俸禄的心。现在各位解说对于“敬其事”的意思都掌握了,而都认为先恭敬地对待事情而后才可以接受俸禄,这就错了。试着用范氏的解说来考察,集注就可以看出来了。而谢氏的意思又认为恭敬地对待事情然后才可以得到俸禄,那么他的毛病更严重了。学者在这毫厘之间,尤其应当察明。关于为贫穷而做官的疑问,张敬夫曾经辨析过,也可以采纳【张敬夫说:侍奉君主的人,主要在于恭敬地对待事情罢了,后食,就像后获的意思。然而为贫穷而做官又该怎么办呢?孔子曾经做过委吏,也说防备会计得当罢了。大概也是以恭敬地对待事情为主。如果说为贫穷而做官,只是吃饭罢了,顾不上防备事情,那就失去义理了】杨氏又用庶官代天不可不敬来解说,也不对。只是事情自然应当恭敬,难道一定要因为代天而后恭敬吗?他说“矫诬而不可祷者”,又是因为代天而于是支离蔓生涉及到这里罢了。

有人问“有教无类”的解说,说:各位解说文义都疏漏,而侯氏尤其让人无法理解。只有范氏以人性来说的掌握了,但认为有教之以恶的就错了。教得名,本来以修道化民为义,谁说引导人走向恶而可以称之为教呢?张敬夫的解说详细且完备,然而在文义上不如范氏的得当【张敬夫说:所禀受的资质虽然不同,然而善恶的类别没有一定而不可改变的,大概都是人。推究其天赋,向来没有不善的,所以圣人有教化,所

以反之于善也。教之行,愚者可使之明,柔者可使之强,岂有气类之不可变者乎?然尧之子不肖,舜之子亦不肖,则气类又若有异,何也?葢气有可反之理,人有能反之道,而教有善反之功,其卒莫能反者,则以其自暴自弃而已也】

译这是为了使他们回归到善的境界。教育的推行,能使愚笨的人变得明智,使柔弱的人变得刚强,难道有气质禀性不可改变的吗?然而尧的儿子不成器,舜的儿子也不成器,那么气质禀性似乎又有不同,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气质有可以回归善的本性,人有能够回归善的途径,而教育有善于使人回归善的功效,那些最终不能回归善的人,是因为他们自己糟蹋自己、放弃自己罢了。

或问道不同之説曰:「张子兼上章而言善矣,范亦得之。杨侯之説失之矣。三仁所处不同,而未尝不相为谋也。葢归茍同矣,则何害其为谋哉?虽或有如伯夷之于太公者,然非如君子小人,决无一事之可相为谋者也。」

或问卒章之説曰:「范尹得之。但范尹教人不侮鱞寡云者,非是。若曰圣人之仁心于是可见,则可矣。谢氏不欺之説,恐非所以语圣人。杨氏之説,则张敬夫推之尤详矣【张敬夫曰:道无往而不存,圣人之动静语黙,无往而非道。葢各止于其所而己。师冕之见及阶,则告之阶;及席,则吿之席;既坐,则歴吿之以在坐者。葢待瞽者之道,当然耳。子张窥窃而有问焉,夫子以为固相师之道,辞则近而意亦无不尽矣。事事物物,莫不有其道。葢所当然者,天之所为也。夫以一日之间,起居则有起居之道,饮食则有饮食之道,见是人则有待是人之道,遇是事则有处是事之道。道不可须臾离也,一失所宜,则有废是道矣。是故君子战兢自持,颠沛必于是,造次必于是,惧其失之也。夫惟天下之至诚,一以贯之,道之所在,如影之随形,葢无往而非是也】侯氏以为圣人之仁者尤善,但圣人之意,告之阶席者,虑其不见而或至于覆跌;告之以在坐之人者,恐其不知所为而抑郁无聊,也不专为不使至于有过而已。然使不至于有过,固亦在其中也。

  四书或问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巻二十一

  宋 朱子 撰

  论语

  季氏第十六【凡一十四章】

或问首章之説曰:诸家之説皆随文释义,而未尝考其事实,故其言若有所未当者。惟谢氏以为罪二子之瘠鲁以肥三家者得之,但虎兕▯玉之譬未然,而苏氏所推两条考之尤密【苏氏曰:上富而下贫则不均矣,君臣相忌则不和矣,民不信其上则不安矣。有无相通谓之均,君臣相悦谓之和,上下相保谓之安。又曰:旧説以萧墙之忧为阳虎之难以,吾考之,定公五年阳虎始专季氏,囚桓子,至九年欲杀桓子不克而出奔齐。前此者,季氏之所为惟虎之听,非二子之罪也。定公五年,孔子年四十有七,冉有少孔子二十有九嵗,葢年十八而己未能相季氏也。定公十二年,子路为季氏宰,哀公十一年,冉求为季氏宰,皆见于春秋,则伐颛臾非阳虎出奔之前,其在季康子之世欤?哀公七年,季康子伐邾以召呉寇,故曰「逺人不服而不能来也」。十五年,公孙宿以成叛,故曰「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公患三桓之侈也,而欲以越去之,故曰「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但「均无贫,安无倾,逺人不服」等説亦为不然耳。萧墙之祸亦本泛言,非预知哀公以越伐鲁之事也。白然则所谓「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者奈何?曰:是时季氏据鲁之半,而公室无尺地一民之势,不均甚矣【是时四分鲁国,季氏取其二,而二家各有其一】不均则臣疑其君,而以贫为忧矣。忧贫而求富不已,则君疑其臣,而至于不和矣。不和则臣益自疑,而常惧于众少矣。忧寡而求众愈甚,则君益疑之,而至于不安矣。以臣亢君而不安至此,则虽欲长保其祭祀,而无倾危之患,其可得哉?必也痛自贬损,以复于诸侯千乗大夫百乗之制,则均而不患于贫矣。君臣辑睦,则和而不患于寡矣。子孙长久世守职业,则安而不至于倾矣。此在当时葢有难显言者,故夫子防辞。以告之,语虽略而意则详也。曰:然则诸説虽不当其事实,其得失亦有可论者乎?曰:范氏所谓至诚前知,与鬼神合其吉凶者,过矣。孔子之言,乃据其事之已然者言之,岂前知之谓哉?其曰疑冉求教季氏者,亦非也。求相季氏,而以其家事来问,此其与谋必矣,何疑之有?其引“亿不信”者,尤无谓也。吕氏之云,乃为季氏画防以倾鲁者,其考之亦太不详矣。且季氏,臣也;鲁公,君也。等富若何而可等耶?若曰初不指是而为言,亦未知其若何而为等也。杨氏真以冉有之所以为之辞者,为季氏之本谋而不察乎?夫子之所以辨而诘之也。侯氏“器

译有人问关于“道不同”这一说的解释,回答说:“张子结合上一章来论说,说得很恰当,范氏也把握住了要点。杨侯的说法则失之偏颇。三位仁人虽然处境不同,但未曾不互相谋划。大概如果归宿相同,那么有什么妨碍他们互相谋划呢?虽然或许有像伯夷对待太公那样(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情况,但那决不像君子与小人那样,完全没有一件事可以互相谋划的。”

有人问关于最后一章这一说的解释,回答说:“范氏和尹氏的说法是对的。但范氏和尹氏说教人不要欺侮鳏寡,这不对。如果说圣人的仁心在这里可以看出来,那就可以了。谢氏关于不欺骗的说法,恐怕不是用来谈论圣人的。杨氏的说法,张敬夫推演得尤其详细【张敬夫说:道没有哪里不存在的,圣人的动静语默,没有哪里不是道。大概各自安守在其所当守的地方罢了。师冕看见台阶,就告诉他台阶;看见坐席,就告诉他坐席;已经坐下,就逐一告诉他同坐的人。大概对待盲人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子张窥探窃听而有疑问,夫子认为这本来就是辅助师冕的道理,言辞虽然简略但意思也没有不详尽的。事事物物,没有不有其道的。大概所当然的,是天所赋予的。以一天之间来说,起居就有起居的道,饮食就有饮食的道,见到这个人就有对待这个人的道,遇到这件事就有处理这件事的道。道片刻也不能离开,一旦失去适宜,就有废弃这道了。所以君子战战兢兢自我持守,颠沛流离时必定如此,仓促匆忙时必定如此,是害怕失去它啊。只有天下至诚的人,一以贯之,道所在的地方,就像影子跟随形体一样,大概没有哪里不是这样的】侯氏认为圣人的仁爱尤其好,但圣人的心意,告诉台阶和坐席,是担心他看不见而或许导致跌倒;告诉同坐的人,是担心他不知道怎么做而抑郁无聊,不只是不让他有过失罢了。然而不让他有过失,本来也包含在其中了。

四书或问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或问卷二十一

宋 朱子 撰

论语

季氏第十六【共十四章】

有人问关于首章这一说的解释,回答说:“各家的说法都顺着文义解释,而没有考察事实,所以他们的言论似乎有些不恰当。只有谢氏认为指责二子削弱鲁国来肥三家是对的,但虎兕玉的比喻不对,而苏氏所推演的两条考察得尤其严密【苏氏说:上面富有而下面贫穷就是不均了,君臣互相猜忌就是不和了,百姓不信任上面的人就是不安了。有无相通叫做均,君臣互相喜悦叫做和,上下互相保全叫做安。又说:旧说认为萧墙之忧是阳虎的祸难,我考察后认为不对,定公五年阳虎才开始专权季氏,囚禁桓子,到九年想杀桓子没成功而逃奔齐国。在此之前,季氏所做的只是听从阳虎,不是二子的罪过。定公五年,孔子四十七岁,冉有比孔子小二十九岁,大概十八岁还不能辅佐季氏。定公十二年,子路做季氏的家宰,哀公十一年,冉求做季氏的家宰,都见于《春秋》,那么伐颛臾不是在阳虎出奔之前,大概是在季康子的时候吧?哀公七年,季康子伐邾引来吴国寇患,所以说‘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十五年,公孙宿以成地叛乱,所以说‘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鲁公担忧三桓奢侈,而想借越国来除掉他们,所以说‘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但‘均无贫,安无倾,远人不服’等说法也不对。萧墙的祸患也是泛泛而言,并非预先知道哀公借越国伐鲁的事。既然这样,那么所谓‘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当时季氏占据鲁国的一半,而公室没有一尺土地一个百姓的势力,不均太严重了【当时四分鲁国,季氏取其二,而二家各有其一】不均则臣下怀疑君主,而以贫穷为忧了。忧贫而求富不止,则君主怀疑臣下,而达到不和的地步了。不和则臣下更加自我怀疑,而常恐惧于人数少了。忧寡而求众更甚,则君主更加怀疑,而达到不安的地步了。以臣下对抗君主而达到如此不安,那么即使想长久保有祭祀,而没有倾覆的危险,怎么可能呢?必须痛切地自我贬损,以恢复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制度,那么均而不患于贫了。君臣和睦,那么和而不患于寡了。子孙长久世守职业,那么安而不至于倾覆了。这在当时大概有难以明言的,所以夫子用委婉的话来告诉他,言语虽然简略但意思则详尽。问:既然这样,那么各家的说法虽然不符合事实,其得失也有可议论的吗?回答说:范氏所说的至诚前知,与鬼神合其吉凶,过分了。孔子的话,乃是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来说的,哪里是前知的意思呢?他说怀疑冉求教季氏的,也不对。冉求辅佐季氏,而把家事来问,这必定是互相谋划了,有什么可怀疑的?他引用‘亿不信’的,尤其没有意义。吕氏所说的,是为季氏谋划以倾覆鲁国的,他的考察也太不详细了。况且季氏是臣,鲁公是君,等富怎么可以等呢?如果说起初不指这个来说,也不知道怎么叫做等。杨氏真的把冉有所以推辞的话,当作季氏的本谋而不考察吗?夫子之所以辨析而诘问的。侯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