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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三传折诸二

钦定四库全书左传折诸》卷一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隐公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6–67 段

经以始事。凡未有经而先纪其事者,不一而足。乃先之最先,在隐公元年之前者,则声子为惠继室,武姜为郑武妃,以及卫庄公娶庄姜,晋穆侯生成师,在隐之摄段之奔共,州吁弑桓,桓叔簒晋。其前或二十余年,或三十四十年,不如是,则无由知其事之始也。后经以终义,斯事已毕而更纪其余者,亦不一而足。乃后之更后,不特获麟絶笔续经,又终并哀公适越数十年之后,而曰赵襄子惎知伯,韩魏反而灭之,可直接威烈王命三晋为诸侯之縁起。不如是,无由究其义之终也。此左氏传之大概也。

译《春秋》经文以记载事情的开端为原则。凡是事情尚未发生而先记录其前因的,不胜枚举。而在这些先记之中,最早的那些,发生在鲁隐公元年之前的,包括声子作为鲁惠公的继室,武姜作为郑武公的妃子,以及卫庄公娶庄姜,晋穆侯生下成师。这些事件发生在鲁隐公摄政、共叔段奔共、州吁弑杀桓公、桓叔篡夺晋国政权之前。它们距离隐公元年有的二十多年,有的三四十多年,如果不这样追溯,就无法知道这些事情的开端。

《春秋》经文又以终结意义为归宿,事情已经结束却继续记录其后续影响的,也不胜枚举。而在这些后续记载中,更靠后的,不仅包括获麟绝笔、续写经文,还一直延伸到鲁哀公出奔越国几十年之后,记载赵襄子忌恨智伯,韩、魏两家反过来与赵联合灭掉智伯,这可以直接作为周威烈王册封韩、赵、魏三家为诸侯的缘起。如果不这样追溯,就无法穷尽这些事件意义的终结。这就是《左传》的大致体例。

生而有文在其手

左传》为编年之祖,《史纪》《汉书》为纪传之祖。二十一史受命之帝,皆言符瑞,妃后则如紫光照室,翠盖防寝,歴代常有。有文在手,声子母仪,鲁国之祥也。手文曰“友”,季氏以之得姓;曰“虞”,唐叔以之受封。鲁自桓、庄十一公更,逮悼公以下,皆声子之裔。符瑞之书,有自来矣。丘明摭旧史作传,无庸后儒他议。

  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此与公羊平国而反之桓意议符合。盖隐公之孝友诚矣,祗以翚请弑桓时不能立诛翚而授国,身罹弑祸,仁有余而知不足。诸儒聚讼繁兴,谷梁成父之恶已非笃论,胡康侯更谓不承国于先君,尤为悖谬。君子正其谊而不能必世变之所极,鲁有轨,宋有冯,使天下之为善者惧。子臧、子札超然免于阖闾、负刍之害,齐公子元辞商人曰:「尔不可使多蓄憾」,亦同此虑。然则《春秋》托始隐公,亦为其诚可白于万世与?王室之宜臼被废而致东迁,两相映发。司马温公《通鉴》续《左传》为之,其《稽古録》起于共和,归政宣王中兴,圣贤之垂教意深逺矣。

  王周正月

刘知防《史通》:“书‘元年春王正月’者,年则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自注:“考诸书纪年,始达此义。”自古説《春秋》者,皆妄为解説。按知几此二语,可谓要言不烦。故引解经之书,借以释传,而附列数家之可采者于后。

  又

陈止斋《春秋后传》曰:鲁谓之《春秋》者,其书法以四时冠月也,以夏时冠周月,非周之旧典也。西周之史,言时皆夏时也,言月皆周月也。言时皆夏时,于《周官》见之:季春出火,非周三月;季秋纳火,非周九月;仲夏斩隂木,非周五月;仲冬斩阳木,非周十一月。言月皆周月,于《书》见之:《康诰》三月,《召诰》二月,不言夏;《洛诰》十二月,不言春;《多方》五月,《毕命》六月,不言秋;《伊训》十有二月,不言冬。未有以夏时冠周月者也。以夏时冠周月,则鲁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书时,以见鲁史;每正月书王,以存周正。盖尊周而罪鲁也。

  又

吕大圭《春秋》或问:“庄六年,公父定叔出奔卫,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也。以十月为盈数,则知其为夏十月也。隐三年夏四月,取麦,秋取禾,正指夏之四月。僖五年,卜偃言九月十月之交,正指夏之九月十月。又观僖五年正月朔,日南至;襄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固是用周正纪事。左氏所据,盖杂以诸国之史,而非一史。杜预引汲冢书,晋曲沃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之元年正月,其纪年篇皆用夏正建寅之月。岂左氏所传,亦此等书耶?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梓慎曰:‘火见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论夏、商、周正朔之异,而王周建子之月益信而有徴矣。”

  又

张以寜作《春王正月考》,引朱子晚年论定,谓《周礼》有正嵗正月,则周实是改作春正月。诸儒“冬不可为春之论”,以此折之。又曰:“夫子周之臣子,决不改周朔。”《后汉书·陈宠传》:“冬至之节,阳气始萌,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则周固以子为春为正。”鲁史奉正朔而书之,夫子修《春秋》,亦因旧文而书之耳。愚按:志道立论,只为以夏正月为春,则于惠公薨之年,必截去十一、十二两月,以入隐之元年,移去年所书十一、十二月之事,以为来年正、二月之事,每年皆差两月,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一一举失其实。然观司马公《通鉴》,自秦庄襄、始皇迨汉高、惠、文、景诸帝,皆书建亥之月于前,续建寅之月于后。自武帝太始元年始,定夏正。夫子从周正,而以十一、十二两月事实书之于前嵗之末,亦如《通鉴》于秦汉之际建亥之书法耳。元、明诸儒好辟司马文正之书,不屑挂口,忽略三传繁文,动援夫子书法,行其武断。《吕览·月令》:“季秋之月为来嵗受朔日。”秦正建亥时,月仍用夏正。志道以为秦自为正,不可匹于三代之三正,何其支离

译生来手上有纹路。

《左传》是编年体的始祖,《史记》《汉书》是纪传体的始祖。二十一部正史中受命称帝的君主,都记载了符瑞之兆,妃后方面则有紫光照亮居室、翠盖遮蔽寝殿等异象,历代常有。手上有纹路,声子作为母亲的典范,是鲁国的祥瑞。手纹写着“友”字,季氏因此得姓;写着“虞”字,唐叔因此受封。鲁国自桓公、庄公等十一位国君更替,直到悼公以后,都是声子的后裔。关于符瑞的记载,由来已久。左丘明搜集旧史编写传文,无需后世儒者另作议论。

因此隐公即位并尊崇他。

这与《公羊传》平定国家而将政权归还桓公的意思相符合。大概隐公的孝友是真诚的,只是因为羽父请求杀害桓公时,隐公不能立即诛杀羽父而将国家授出,自身遭受被杀之祸,仁德有余而智谋不足。诸儒争论纷纷,谷梁氏认为成父之恶已不是确切的论断,胡康侯更说不继承先君的国家,尤为悖谬。君子端正其义理而不能必然预知世变的极致,鲁国有轨,宋国有冯,使天下行善的人感到恐惧。子臧、子札超然免于阖闾、负刍之害,齐公子元对商人说:“你不可让人多结怨恨”,也是同样的忧虑。那么《春秋》以隐公为开端,也是因为他的诚心可以昭示万世吗?王室宜臼被废导致东迁,两者相互映衬。司马光《通鉴》续写《左传》,其《稽古录》起于共和,归政于宣王中兴,圣贤垂示教化的意旨深远。

王周正月。

刘知几《史通》说:“书写‘元年春王正月’,年则是鲁君的年,月则是周王的月。”自注说:“考证诸书记年,才通达此义。”自古解说《春秋》的人,都妄加解释。按知几这两句话,可谓要言不烦。所以引用解经之书,借以解释传文,而附列几家可采纳的观点于后。

又。

陈止斋《春秋后传》说:鲁国称之为《春秋》,其书法以四时冠于月,以夏时冠于周月,不是周朝的旧典。西周的史官,言时都是夏时,言月都是周月。言时都是夏时,在《周官》中可见:季春出火,不是周三月;季秋纳火,不是周九月;仲夏斩阴木,不是周五月;仲冬斩阳木,不是周十一月。言月都是周月,在《书》中可见:《康诰》三月,《召诰》二月,不言夏;《洛诰》十二月,不言春;《多方》五月,《毕命》六月,不言秋;《伊训》十有二月,不言冬。没有以夏时冠于周月的。以夏时冠于周月,则是鲁史。夫子修《春秋》,每孟月书时,以显示鲁史;每正月书王,以保存周正。大概是尊崇周而罪责鲁。

又。

吕大圭《春秋》或问:“庄公六年,公父定叔出奔卫国,让他以十月入境,说‘是良月’,取盈数之意。以十月为盈数,则知道是夏十月。隐公三年夏四月,取麦,秋取禾,正指夏之四月。僖公五年,卜偃说九月十月之交,正指夏之九月十月。又看僖公五年正月朔,日南至;襄公二十七年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固然是用周正纪事。左氏所依据的,大概是杂用诸国之史,而非单一史书。杜预引汲冢书,晋曲沃庄伯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元年正月,其纪年篇都用夏正建寅之月。难道左氏所传的,也是这类书吗?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梓慎说:‘火见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论夏、商、周正朔之异,而王周建子之月更可信而有征了。”

又。

张以宁作《春王正月考》,引朱子晚年论定,谓《周礼》有正岁正月,则周实是改作春正月。诸儒“冬不可为春之论”,以此折服。又说:“夫子是周之臣子,决不改周朔。”《后汉书·陈宠传》:“冬至之节,阳气始萌,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则周固以子为春为正。”鲁史奉正朔而书之,夫子修《春秋》,也因旧文而书之耳。愚按:志道立论,只为以夏正月为春,则于惠公薨之年,必截去十一、十二两月,以入隐之元年,移去年所书十一、十二月之事,以为来年正、二月之事,每年皆差两月,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一一举失其实。然观司马公《通鉴》,自秦庄襄、始皇迨汉高、惠、文、景诸帝,皆书建亥之月于前,续建寅之月于后。自武帝太始元年始,定夏正。夫子从周正,而以十一、十二两月事实书之于前岁之末,亦如《通鉴》于秦汉之际建亥之书法耳。元、明诸儒好辟司马文正之书,不屑挂口,忽略三传繁文,动援夫子书法,行其武断。《吕览·月令》:“季秋之月为来岁受朔日。”秦正建亥时,月仍用夏正。志道以为秦自为正,不可匹于三代之三正,何其支离。

也?《商书》“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太甲践阼”,特书“元祀”,既用丑正,而仍称“十有二月”,煌煌圣经,更何强説乎?志道又曰:“大节既定,凡震电、大雨、雪、春无冰之类,皆不足辨。”则已自知其挂漏矣。

译吗?《尚书·商书》记载:“元年十二月乙丑日,太甲即位”,特意书写“元年”,既然已经采用夏正,却仍然称为“十二月”,如此光辉显赫的经典,又有什么可强行辩解的呢?志道又说:“大的节令既然已经确定,凡是雷电、大雨、大雪、春天没有结冰之类的小事,都不值得辨析。”这已经表明他自己知道有所遗漏了。

又

汤潜庵曰:改月不改时之说,直宜以《春秋》经文断之。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十月者,以周正为建酉月,故雨雪为非时。若夏之十月建亥,雨雪亦常耳,何足书?成元年二月无冰,此建丑月也。若建卯月无冰,又何异焉?庄七年秋大水,无麦苗,如周不改月不改时,麦苗何得至秋?定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若夏之十月菽已获矣,陨霜亦非失时。如此之类甚众。更有可证者,僖五年《左传》: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南至者,子月也。此改月改时之的据也。《左传》于「春王正月」之经释之曰:「王,周正月」,盖明其为周天子之正月,非夏之正月,殷之正月也。

  不书即位摄也

非其有而居之者,摄也。故周公即政而谓之摄,推已所有以与人者,让也。故尧舜禅受而谓之让。惠无嫡嗣,隐公继室之子,于次居长,礼当嗣世。其欲授桓,所谓推已所有以与人者也,岂曰摄之云乎?公羊所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子以母贵者,徇惠公失礼而为之词,非《春秋》法也。此胡康侯《桓公元年》“公即位”传文,全祖谷梁与▯山先生之指,符合,引之于此,以表左氏“摄”字之疑。

  又

不书即位,三传立説不同,大概不离反国乎桓之指。胡康侯以为仲尼削之,责隐公不承国于先君,反似利桓之幼而欲踞其国。近日宋实颖作辩,谓桓公与闻乎弑,命史氏削之。桓既贼隐,而书即位,则隐之不书即位,为桓所削可知。况庄、僖、文、宣皆桓之后,为尊者讳,圣人遂因鲁史阙文而仍其旧,此説最创而寄托特妙。明成祖革除建文四年之号,英宗夺门复辟,亦恶景泰纪号之七年,而议去頽波日下,可胜慨息。

  又

摄主之礼,睂山苏氏据《曽子问》以证明之,真先王之遗意。贾谊曰:「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亦此意也。」隐公为桓所弑,季孙肥遂杀南氏所生男,鲁一君一臣,皆不克复。子世道日下,为之陈:武帝殂,长城世子昌陷西魏未归,侯安都与羣臣定议,援临川王蒨践位,章皇后未肯下令,逾年昌还。文帝有太子将至,别求一藩归老之语,既使人逆之于江,溺而殒之。此与隠公之心事,公私仁暴,天渊矣。

  庄公寤生惊姜氏

注疏明言:武姜寐时生公,至寤始觉。而应劭以儿堕地开目者为寤生。夫开目堕地,何足惊恶?仲逺盖以孕妇无寝寐生产之事耳。夫少▯可以得文王寤寐,何不可以生庄公?南凉载记:夀阗在孕,母胡掖氏因寝产于被中。鲜卑谓被为秃发,因以氏焉。南燕慕容徳之母公孙氏昼寐而生徳。寝寐生子者,固不独一武姜为然。

  又

吴觐文曰:「三国志·高句丽传」其王伊夷模淫灌奴部,生子名宫,立以为子。生能开目视,国人恶之。及长大,行凶虐,数冦钞国,见残破。至曽孙生堕地,亦能开目视。句丽人呼相似为位,以其似祖,名之为位。宫有勇力,善猎射。司马宣王讨公孙渊,位宫遣数千人助军。后为母邱俭所破。应劭之论郑庄,或当出于此。仲逺三国时人,位宫之事或已流传册书。古今异闻,不可执一也。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妇人褊心,同一属毛离里之子,而故爱怜其少子,以致纷争。北齐神武娄后、隋文献独孤后、宋昭宪杜太后是也。娄、杜得行其志于孙若子,独孤乃得行其志于夫。故同一贻祸,而隋尤烈。郑武公不许武姜之请,贤于隋文逺矣。所以叔段虽防扈,庄公终得而制之。为君父者,可勿慎哉?魏陈思王植尝有代储之嫌,文帝佹欲杀之,武宣卞后救之,获免。然卞未尝预废立之谋也。上下千余年,数朝之事变,而郑庄母子之罪状等衰定矣。

  制岩邑也

禹贡》河过洛汭,至大伾。《尔雅》山一成,谓之伾。成臯县之故伾也。萦带伾阜,絶防峻,周高四十许丈。城张翕崄巇而不平。虢叔死于此,即东虢也。

  请京使居之

括地志》:京县故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曹氏曰:「荥阳故东虢国也,有京水、索水。楚汉战京索之间,即其地。后厉

译又

汤潜庵说:关于“改月不改时”的说法,直接应当用《春秋》的经文来判定。桓公八年冬十月下雪,十月,是按照周历建酉月来算的,所以下雪属于不合时宜。如果是夏历的十月建亥月,下雪也是常事,有什么值得记载的呢?成公元年二月没有结冰,这是建丑月。如果是建卯月没有结冰,又有什么不同呢?庄公七年秋发大水,没有麦苗,如果周历不改月不改时,麦苗怎么能到秋天还没有呢?定公元年冬十月降霜冻死了豆类,如果是夏历的十月豆类已经收获了,降霜也不算失时。像这样的例子很多。更有可以证明的是,僖公五年《左传》记载:春王正月辛亥日初一,太阳运行到最南端。太阳运行到最南端,是子月。这是改月改时的确凿证据。《左传》对“春王正月”的经文解释说:“王,是周历的正月”,大概是为了明确这是周天子的正月,而不是夏历的正月,也不是殷历的正月。

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是摄政

不是自己的所有物却占据着它,叫做摄政。所以周公执政被称为摄政,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推让给别人,叫做禅让。所以尧舜禅让被称为禅让。郑武公没有嫡子,隐公是继室所生的儿子,在兄弟中排行最长,按礼应当继承君位。他想把君位传给桓公,这就是所谓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推让给别人,怎么能说是摄政呢?《公羊传》所说的桓公年幼而尊贵,隐公年长而卑贱,儿子因母亲尊贵而尊贵,是顺着武公失礼的行为来寻找借口,不是《春秋》的法度。这是胡康侯在《桓公元年》“公即位”传文中的观点,完全符合谷梁氏和〇山先生的旨意,引用在这里,以表明《左氏》中“摄”字的疑问。

又

不记载即位,三传的说法不同,大概不偏离反国于桓的旨意。胡康侯认为是孔子删去了,责备隐公不从先君那里继承国家,反而像是贪图桓公年幼而想占据他的国家。近日宋实颖作辩,说桓公参与了弑君之事,命令史官删去即位记载。桓公既然杀害了隐公,如果记载了即位,那么隐公不记载即位,是被桓公删去的就可以知道了。况且庄公、僖公、文公、宣公都是桓公的后代,为尊者讳,圣人于是顺着鲁史缺文而保留原样,这个说法最新颖而寄托特别巧妙。明成祖废除建文四年的年号,英宗夺门复辟,也厌恶景泰七年的纪号,而商议去掉,颓波日下,令人感慨叹息。

又

摄主的礼仪,眉山苏氏根据《曾子问》来证明,真是先王的遗意。贾谊说:“把婴儿放在天下之上,而安定安置遗腹,早上委托皮衣而天下不乱,也是这个意思。”隐公被桓公杀害,季孙肥于是杀死了南氏所生的男孩,鲁国一君一臣,都不能恢复。子世道日下,为此陈述:武帝去世,长城世子昌陷在西魏没有回来,侯安都与群臣商议,援引临川王蒨即位,章皇后不肯下令,过了一年昌回来。文帝有太子将至,另求一个藩王归老的话,已经派人去江中迎接,却溺水而死。这与隐公的心事,公私仁暴,天渊之别了。

庄公寤生惊姜氏

注疏明确说:武姜睡觉时生了庄公,到醒来才发觉。而应劭认为孩子落地睁开眼睛就是寤生。孩子落地睁开眼睛,有什么值得惊恶的?仲远大概认为孕妇没有睡觉生产的事情吧。少〇可以得到文王寤寐,怎么不可以生庄公?南凉载记:寿阗在怀孕时,母亲胡掖氏因为睡觉在被子里生产。鲜卑称被为秃发,因此以秃发为姓氏。南燕慕容德的母亲公孙氏白天睡觉生了慕容德。睡觉生子的人,本来不只有武姜一个。

又

吴觐文说:“《三国志·高句丽传》记载,他们的王伊夷模淫乱灌奴部,生了儿子名叫宫,立他为儿子。生下来就能睁开眼睛看,国人厌恶他。等到长大,行为凶恶残暴,多次侵犯掠夺国家,被残破。到了曾孙生下来,也能睁开眼睛看。句丽人称呼相似为位,因为他像祖父,命名为位。宫有勇力,善于猎射。司马宣王讨伐公孙渊,位宫派几千人助军。后来被母邱俭打败。应劭关于郑庄的议论,或许出于此。仲远是三国时人,位宫的事情或许已经流传在书籍中。古今异闻,不可固执一端。”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妇人狭隘的心,同样是同父同母的儿子,却故意爱怜小儿子,以致纷争。北齐神武娄后、隋文献独孤后、宋昭宪杜太后就是这样。娄、杜能在孙子或儿子身上实行自己的意志,独孤则能在丈夫身上实行自己的意志。所以同样是遗祸,而隋朝尤其严重。郑武公不答应武姜的请求,比隋文帝贤明多了。所以叔段虽然骄横,庄公最终能够制服他。做君父的人,能不谨慎吗?魏陈思王曹植曾经有取代储君的嫌疑,文帝几乎要杀他,武宣卞后救了他,得以幸免。然而卞后不曾参与废立的阴谋。上下千余年,几朝的事变,而郑庄母子罪状的轻重就确定了。

制岩邑也

《禹贡》黄河经过洛汭,到大伾。《尔雅》山一层,称为伾。成皋县的故伾。环绕伾阜,绝防峻,周高四十多丈。城张翕险峻而不平。虢叔死在这里,就是东虢。

请京使居之

《括地志》:京县故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曹氏说:“荥阳是故东虢国,有京水、索水。楚汉战京索之间,就是那里。后厉

公居栎,并京,故申无宇称之曰『郑京栎』。」

译郑伯居住在栎地,与都城京邑并列,所以申无宇称其为“郑京栎”。

食舍肉

徐孝克为国子祭酒,每侍宴无所食噉,席散膳羞减损。陈宣帝见孝克取珍果纳绅带中,以遗其母,嗟叹良久,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遣将还,以饷母。陈叔逹当赐食,得蒲萄不举。唐高祖问之,对曰:「臣母病渴,求不能致,愿归奉之。」帝曰:「尔有母遗乎?」即以赐之。考叔之意在于规君,孝克、叔逹以奉亲,迹同而意则别。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

正义曰:中融外泄,各自为韵。葢所赋之诗,有此辞也。刘彦和诠赋曰:「郑庄之赋大隧,士蒍之赋狐裘,结言逗韵,有合赋体。」按诗有六义,曰风,曰赋。赋固诗之一耳。大隧、狐裘,词止二三韵,正是古诗之体。必俟荀卿、宋玉之赋,而始得与诗画境焉。

  又

洧水经注》新郑有庄公望母台,筑于大隧相见之前。

  天王使宰咺

程子曰:「王者奉若天道,故称天王。其命曰天命,其讨曰天讨。尽此道者,王也。」《春秋》因王命以正王法,称天王以奉天命。

  又

顾炎武曰:「春秋书天王,以吴、楚、徐、越皆僭称王,故加天以别之。」愚按:《曲礼》「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崩」曰「天王崩」;「告丧」曰「天王登假」。二戴记所述,皆三代盛时典礼,似不尽因《春秋》列国僭拟而为此表异之词也。

  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

仁山金氏谓仲子殁于春秋之前,不得为豫凶事。胡传责平王下▯诸侯,宠妾壊法乱纪,二说皆是。愚则谓因此愈见隠公尊父命而让国之诚。尝见同气倾轧,▯嫉逮于所生。冯昭仪饮乐于生前,丁姬毁冡于身后,乗权肆毒,何所不至。东汉明帝礼待郭氏,与隂族恩宠常均,中兴盛徳,为古今不多见。隠公于仲子,既考其宫,又致天王之▯,非友于笃爱,崇礼推恩,焉能若此?何休犹议其不早归政,以自贻祸,刻谬甚矣。

  天子七月而▯ 诸侯五月

孔仲达疏:“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二月,葬襄王。是天子葬七月也。成十八年八月,公薨于路寝;十二月,葬我君成公。是诸侯五月也。未及期而葬,谓之不懐;过期而葬,谓之缓。宣八年传云:‘礼,卜葬先逺日,辟不懐也。’传不言其事,惟过期乃▯者,传言缓以示讥。桓王以桓十五年崩,庄三年乃▯,积七年;僖公以三十三年十一月薨,文元年四月▯,薨▯中有闰,积七月。二者并过于期,故传皆言缓以讥之。卫桓公以隐四年三月为州吁所弑,五年四月乃▯,积十四月;庄公以三十二年八月薨,闵元年六日,积十一月。国有祸难,传皆言乱,是以缓,不以责臣子也。”

  同轨毕至

白虎通徳论》王者崩,诸侯悉奔丧。何臣子悲哀恸怛,莫不欲观君父之棺柩?又为天子守蕃,不可顿空,故分为三部:有始死先奔者,有得中来尽其哀者,有得防丧奉送君者。七月之间,诸侯在京师,亲供臣子之事,号泣悲哀,奔走道路。有居其国,竭尽所供以助丧事。是四海之内,臣下若丧考妣之义也。童子诸侯不朝而来奔丧者,臣子于其君父,非有老少,亦因丧质,无般旋之礼,但尽悲哀而已。

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陈止斋曰:「杂记有大夫、士讣于他国之君之礼,则不但同位、外姻也。且文九年,秦人归成风之禭,传曰:『诸侯相吊贺,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之。』无忘旧好,则与此赠不及尸、吊不及哀为非礼之文,自相悖戾。」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

荀子《大略篇》:「送死不及柩,吊生不及悲哀,非礼也。故吉行五十,奔丧百里。」▯赠及事,礼之大也。按:荀子长于论礼,似非为天子吊诸侯而设。左氏引之,以臣责君,所以来宋儒之贬。

  又

陆粲曰:杜于晋元皇后丧议太子应既▯除服,援此传文及郑伯辞享景王宴乐为证。先儒讥其巧饰经传以附人情。今以传考之,所谓吊生不及哀者,盖言惠公薨久,今来▯不及其哀哭方盛之时耳。至如子产为郑伯辞享,直云免丧听命,传亦但言葬郑简公,杜何由知其定为既葬而除也?叔

译食舍肉

徐孝克担任国子祭酒时,每次侍奉皇帝宴饮,都不怎么吃东西,宴席散去后,他面前的食物都减少了许多。陈宣帝看见徐孝克把珍贵的水果放进衣带中,打算带回家送给母亲,便感叹叹息了很久,下诏从今以后,在宴请徐孝克时,把他面前的食物都让他带回去,用来奉养母亲。陈叔达被赐食时,得到葡萄却不肯吃。唐高祖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我的母亲患有消渴症,我求都求不到,希望能带回去奉养她。”皇帝说:“你是想留给母亲吗?”于是就把葡萄赐给了他。考叔(颖考叔)的意图在于规劝君主,徐孝克、陈叔达是为了奉养双亲,行为表象相同但心意却不同。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

《正义》说:中间融合,外部宣泄,各自押韵。大概所赋的诗,有这样的词句。刘彦和在《诠赋》中说:“郑庄公赋大隧,士蒍赋狐裘,结尾押韵,符合赋的体裁。”按照《诗经》有六义,叫风,叫赋。赋本来就是诗的一种。大隧、狐裘,词句只有两三韵,正是古诗的体裁。一定要等到荀卿、宋玉的赋出现,才开始与诗划清界限。

又

《洧水经注》记载:新郑有庄公望母台,是在大隧相见之前建造的。

天王使宰咺

程子说:“王者奉行天道,所以称为天王。他的命令叫天命,他的征伐叫天讨。完全践行此道的,就是王。”《春秋》借王命来端正王法,称天王来奉行天命。

又

顾炎武说:“《春秋》记载天王,是因为吴、楚、徐、越都僭越称王,所以加上‘天’字来区别。”我认为:《曲礼》中“临诸侯畛于鬼神”,说“有天王某甫”;“崩”说“天王崩”;“告丧”说“天王登假”。《礼记》中这两篇所记载的,都是夏商周三代盛世时的典礼,似乎不完全是因为《春秋》时期列国僭越比拟才使用这种表示区别的词语。

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仁山金氏认为仲子死在春秋之前,不能算是预先准备丧事。胡安国在《春秋传》中指责周平王向诸侯索取赗赠,宠妾败坏法纪,这两种说法都是对的。我却认为因此更能见出隐公尊重父亲命令而让位的诚意。曾经见过同父兄弟互相倾轧,嫉妒甚至波及到亲生母亲。冯昭仪在生前享乐,丁姬在死后毁坏坟墓,凭借权势肆意施毒,什么事做不出来。东汉明帝礼遇郭氏,与阴氏家族的恩宠常常相等,中兴的盛德,是古今少有的。隐公对于仲子,既为她修造宫室,又送达天王的赗赠,如果不是友爱笃厚,崇尚礼仪推恩,怎么能做到这样?何休还议论他不早点归政,以致自招祸患,真是苛刻荒谬极了。

天子七月而葬 诸侯五月

孔仲达疏:“《文公》八年八月,天王去世;九年二月,安葬襄王。这是天子七月安葬。《成公》十八年八月,成公在路寝去世;十二月,安葬我们的君主成公。这是诸侯五月安葬。不到期限就安葬,叫做不怀念;超过期限安葬,叫做迟缓。《宣公》八年传中说:‘礼,占卜安葬日期先选远日,避开不怀念的嫌疑。’传中没有说其他事,只有超过期限才安葬的,传中说迟缓以示讥讽。桓王在桓公十五年去世,庄公三年才安葬,累计七年;僖公在三十三年十一月去世,文公元年四月安葬,去世到安葬中间有闰月,累计七月。这两者都超过了期限,所以传中都说是迟缓以示讥讽。卫桓公在隐公四年三月被州吁杀害,五年四月才安葬,累计十四个月;庄公在三十二年八月去世,闵公元年六月安葬,累计十一月。国家有祸难,传中都说是因为混乱,所以迟缓,不以此责备臣子。”

同轨毕至

《白虎通德论》说:王者去世,诸侯都奔丧。为什么臣子悲哀痛切,没有不想观看君父棺柩的?又因为天子守护边疆,不能顿时空虚,所以分为三部:有刚死就先奔丧的,有中途到达以尽哀情的,有赶上丧期奉送君主的。七月之间,诸侯在京师,亲身供给臣子的事务,号哭悲哀,奔走道路。有留在自己国家,竭尽所能供给以助丧事的。这是四海之内,臣下如同丧父丧母一样的道义。年幼的诸侯不朝见而来奔丧的,臣子对于君父,没有老少之分,也因为是丧事,没有周旋的礼仪,只是尽悲哀而已。

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陈止斋说:“《杂记》中有大夫、士向他国君主报丧的礼仪,那么就不只是同位、外姻了。况且《文公》九年,秦人归还成风的赗赠,传中说:‘诸侯互相吊唁祝贺,虽然不当事,只要有礼,就记载。’不忘旧好,那么这与赠送不及尸体、吊唁不及哀痛为非礼的文字,自相矛盾。”

赠死不及尸 吊生不及哀

荀子《大略篇》:“送死不及棺柩,吊唁不及悲哀,不是礼。所以吉事行走五十里,奔丧行走百里。”赗赠及事,是礼中很大的事。按:荀子擅长论礼,似乎不是为天子吊唁诸侯而设。左氏引用它,以臣子责备君主,所以招来宋儒的贬斥。

又

陆粲说:杜预在晋元皇后丧事中,议论太子应该在既葬后除服,援引此传文及郑伯辞谢景王宴乐为证据。先儒讥讽他巧饰经传以迎合人情。现在用传文考证,所谓吊唁不及哀痛的,大概说惠公去世已久,现在来吊唁不及他哀哭正盛的时候罢了。至于像子产为郑伯辞谢宴享,只说免除丧事听命,传中也只说安葬郑简公,杜预怎么知道确定是既葬后除服呢?叔

向讥景王,明言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乃谓讥宴乐而不讥除服,可乎?杜既创为此说,故于传中诸言丧礼与已说不合者,辄迁就解释以求通。如文元年传,晋襄公既祥,注云:诸侯虽谅闇,亦因祥祭为位而哭。昭十年传,▯晋平公,叔向辞诸侯之大夫曰:孤斩焉在衰绖之中。注云:既▯未卒哭,故犹服斩衰。十五年传,叔向讥景王下,亦云:天子诸侯除丧当在卒哭,今王既▯而除,故讥其不遂此服。自与前议乖违,盖虽委曲生议,益显其谬。

译先前讥讽景王时,明确说三年之丧即使尊贵也要穿丧服尽礼,现在却说讥讽宴乐而不讥讽除去丧服,可以吗?杜预既然创立了这种说法,所以对于传文中那些关于丧礼与自己的说法不合的地方,就总是牵强附会地解释以求得贯通。比如《文公元年》的传文,晋襄公已经过了祥祭,杜预注解说:诸侯虽然在谅闇守丧,也借着祥祭设立神位而哭泣。《昭公十年》的传文,晋平公去世,叔向推辞诸侯的大夫说:“我穿着斩衰丧服正处于丧期之中。”杜预注解说:既然还没有结束卒哭祭,所以还穿着斩衰丧服。《昭公十五年》的传文,叔向讥讽景王之下,也说:天子诸侯除去丧服应当在卒哭祭之后,现在景王已经过了卒哭祭就除服,所以讥讽他不穿完这身丧服。这自然与前面的议论相违背,大概虽然曲意生议,却更加显露出他的错误。

豫凶事非礼也

陈氏曰:「文九年,秦人归僖公、成风之禭。传曰:『礼也。』此以赠不及尸,吊不及哀,为非礼,自相矛盾。」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

黄楚望曰:「传称太子少,则是惠公之时,桓公已正太子之位。隐公之摄,出自父命,明矣。又宋鲁为婚姻,而惠公未葬,宋来伐丧,岂非以桓公故耶?夫太子少而隐公立,斯固宋人之所疑者。桓公内有国人归向外,有宋国大援,隠公虽欲不让,安得而不让?谷梁谓让桓不正,此未审当时事情。」

  公孙滑出奔卫

滑为共叔段子。《史记·卫世家》言:州吁求友于段,段与州吁皆以庶孽干嫡,不逞为徒。郑免其疾,而卫收之者也。卫桓之遇弑于此为驯致,坚冰矣。

  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高邮孙氏曰:「内大夫见于经者四十有七,卒者三十,不书卒者十有七。所以见君之薄厚,且记臣道之始终也。书卒者,或君临之,或▯赠之,恩及之则卒也。其不书卒者,或弑贼,或出奔,或君不亲临,或▯赠不加恩,不及则不卒也。亦或卒于春秋之后也。」

  莒子娶于向

  顾亭林杜解补正于钦齐乗言今沂州西南一百里有向城镇桓十六年城向宣四年公伐莒取向襄二十年仲孙速防莒人盟于向杜氏于宣四年解曰向莒邑东海承县东南向城逺疑也按春秋向之名四见于经而杜氏解为二地然其实一向也先为国后并于莒而或属莒或属鲁则以摄乎大国之间耳龙亢在今鳯阳之懐逺尤逺惟沂州之向城近之

  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曹公絶婚于袁谭,乃伐青州;孙权夺妹于刘备,遂袭荆州。婚媾离而兵戎起,虽齐桓亦不免于蔡舟之荡矣。

  卿为君逆也

程子曰:「先儒皆谓诸侯当亲迎,亲迎者,迎于所馆,故有亲御授绥之礼。岂有委宗庙社稷,逺适他国以逆妇者乎?非惟诸侯,▯大夫而下皆然。《诗》称文王亲迎于渭水,未尝出疆也。」

  鲁故也

莒入向,鲁入极。莒、鲁相仇,而纪方婚于鲁。欲为鲁人解小忿之事,故与莒子盟于宻。传言鲁故也。一语破的。

  为公故曰君氏

严啓隆传注曰:「此确传也。隠既自处以摄,必不敢处其母以夫人。乃仲子既死,声子必摄女君。于礼亦得称君,且子方为君,又无君母,死而不书之理。书曰:『君氏卒』,固一时之权衡,实亦圣人之所不能易也。」

  王贰于虢

郑、虢争政,天子不任大臣也,而以为王贰于虢。尹耽相讼,人主左右其臣也,而以为王叛。王孙苏、赵、范分党,陪臣私憾王室也,而曰赵鞅以为讨。东魏孝静帝曰:“自古惟闻臣反君,不闻君反臣。”春秋时,此种意议已发于权奸之心事,何怪乎尔朱荣、高澄也?

  故周郑交质

文出郑牍,故不见罪。郑之词,左氏采之,以见郑之行事。若此,恶郑庄也。

  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括地志》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水经注》长垣县有祭城。

  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顔师古注:“以禴为瀹,瀹,煮新菜以祭。”王辅嗣《易》注:“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义皆祖左氏为说。

  使公子冯出居于郑

邵寳曰:「冯也承穆公之命,无逊词以对其弑夺之心,固不待他日而后见。使冯出居,所以防之,亦甚周宻。与夷于此,能修徳和民,以好邻国,则其位自定。顾与逆贼合谋,欲求除害,而卒及于难,盖自贻之耳。岂穆公之罪哉?而或者更以累宣公,抑又过矣。」

  殷受命咸宜

杜注:「殷礼有兄弟相及,不必传子孙。宋其后也,故称商颂。」

  八月庚辰宋穆公卒

陆伯冲曰:「天子至尊,天下称曰崩,诸侯曰薨,者本国之臣子言之,王史及他国之史皆书卒。」朱子曰:「刘秘丞説,凡诸侯王以下当从此例。」温公亦以为确论,恨周、秦、汉纪不可追改,自觉《通鉴》书薨之失而悔之云云。

  齐郑盟于石门

陈止斋曰:「外特相盟,不书。必关于天下之大故也,而后书。

译豫凶事非礼也

陈氏说:“《春秋》文公九年,秦国人送还僖公和成风的送葬衣物。《左传》说:‘符合礼制。’这里因为赠送没有赶上尸体,吊唁没有赶上哀痛,就认为不合礼制,这是自相矛盾的。”

惠公去世时有宋国的军队,太子年幼

黄楚望说:“《左传》称太子年幼,那么在惠公时期,桓公已经确立了太子的地位。隐公摄政,出自父亲的命令,这是很明显的。况且宋国和鲁国是姻亲关系,而惠公尚未安葬,宋国就来攻打丧事,难道不是因为桓公的缘故吗?太子年幼而隐公即位,这本来就是宋国人所怀疑的。桓公在国内有国人归附,在外有宋国的大力援助,隐公虽然想不让位,怎么能不让呢?《谷梁传》说让位给桓公不正当,这是没有审察当时的情势。”

公孙滑出逃到卫国

滑是共叔段的儿子。《史记·卫世家》说:州吁向段寻求朋友,段和州吁都凭借庶出的身份争夺嫡位,是一群不得志的人。郑国免除了他们的祸患,而卫国收留了他们。卫国桓公被杀,由此逐渐酿成,就像坚冰形成一样。

鲁隐公没有参加小敛,所以不记载日期

高邮孙氏说:“国内大夫在经文中出现的有四十七人,记载去世的有三十人,不记载去世的有十七人。这是为了显示君主对臣下的厚薄,并且记录臣子道义的始终。记载去世的,或者是君主亲临,或者是有赠礼,恩惠加于其身就记载去世。那些不记载去世的,或者是被弑杀,或者是出逃,或者是君主没有亲临,或者没有赠礼恩惠,恩惠不及就不记载去世。也有的去世在《春秋》记载之后。”

莒子娶向国的女子

顾亭林在《杜解补正》中,引于钦《齐乘》说:现在沂州西南一百里有向城,桓公十六年筑向城,宣公四年鲁公攻打莒国夺取向地,襄公二十年仲孙速防备莒人在向地结盟。杜预在宣公四年的注解中说:向是莒国的城邑,在东海承县东南,向城遥远,可疑。按《春秋》中“向”这个名字四次出现在经文中,而杜预解释为两个地方,但实际上是一个向地。先是一个国家,后来并入莒国,有时属于莒国,有时属于鲁国,是因为夹在大国之间罢了。龙亢在今天的凤阳怀远,更加遥远,只有沂州的向城靠近。

莒国人进入向地,带着姜氏回来

曹操断绝与袁谭的婚约,于是攻打青州;孙权从刘备那里夺回妹妹,于是袭击荆州。婚姻破裂而战争兴起,即使是齐桓公也不能避免在蔡地舟中的动荡。

卿为君主迎接新娘

程子说:“以前的儒者都认为诸侯应当亲自迎接新娘,亲自迎接,是在所住的馆舍迎接,所以有亲自驾车、授予登车绳索的礼仪。哪有抛弃宗庙社稷,远赴他国去迎接妻子的呢?不只是诸侯,大夫以下都是这样。《诗经》称文王在渭水亲自迎接新娘,并没有出境。”

这是鲁国的缘故

莒国进入向地,鲁国进入极地。莒国和鲁国互相仇视,而纪国正与鲁国联姻。想要为鲁国人化解小的怨恨,所以与莒子在密地结盟。《左传》说“这是鲁国的缘故”。一句话切中要害。

因为是国君的缘故,所以称君氏

严启隆《传注》说:“这是确切的传文。隐公既然自处为摄政,必定不敢让他的母亲处于夫人的地位。于是仲子死后,声子必定摄行女主之职。按礼制也可以称君,况且儿子正为国君,又没有君母,死后不记载是不合理的。记载说:‘君氏去世’,固然是当时的权衡,实际上也是圣人不能改变的。”

周王对虢国有二心

郑国和虢国争夺政权,天子不信任大臣,却说是周王对虢国有二心。尹耽互相诉讼,君主偏袒他的臣下,却说是周王背叛。王孙苏、赵、范分党,陪臣私怨王室,却说是赵鞅以此讨伐。东魏孝静帝说:“自古以来只听说臣子反叛君主,没听说君主反叛臣子。”春秋时期,这种议论已经发端于权奸的心事,何必奇怪于尔朱荣、高澄呢?

所以周郑交换人质

文辞出自郑国的文书,所以不认为有罪。郑国的说辞,左氏采纳了,以显示郑国的行事。像这样,是厌恶郑庄公。

郑国祭足率领军队夺取温地的麦子

《括地志》说: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是郑国大夫祭仲的封邑。《水经注》说:长垣县有祭城。

涧溪沼泽中的草,蘋蘩蕴藻这类菜

汉代《郊祀志》引用西邻的禴祭,颜师古注:“把禴当作瀹,瀹,是煮新菜来祭祀。”王辅嗣《易》注:“禴祭是薄祭。沼泽中的草,蘋蘩的菜,可以献给鬼神。”意义都祖述左氏的说法。

让公子冯出居到郑国

邵宝说:“冯也承受穆公的命令,没有谦辞来应对他弑夺的心思,本来不必等到日后才显现。让冯出居,用来防备他,也非常周密。与夷在这里,如果能修养德行安抚百姓,与邻国友好,那么他的地位自然安定。却与逆贼合谋,想要除去祸害,最终招致灾难,大概是自找的。难道是穆公的罪过吗?而有的人反而归咎于宣公,这就更加过分了。”

殷商受命,兄弟相及都适宜

杜注:“殷礼有兄弟相及的制度,不一定传给子孙。宋国是其后代,所以称《商颂》。”

八月庚辰宋穆公去世

陆伯冲说:“天子最尊贵,天下称曰崩,诸侯称曰薨,是本国的臣子说的话,王室史官和其他国家的史官都记载为卒。”朱子说:“刘秘丞说,凡是诸侯王以下应当遵循这个例子。”司马光也认为是确论,遗憾周、秦、汉的史纪不可追改,自觉《通鉴》记载薨的失误而后悔。

齐国和郑国在石门结盟

陈止斋说:“国外特别结盟,不记载。必定关系到天下的大变故,然后才记载。”

齐郑合,天下始多故矣。书齐郑盟于石门,以志诸侯之合;书齐郑盟于咸,以志诸侯之散。是《春秋》之终始也。隠、桓、庄之际,惟郑多特笔焉;襄、昭、定、哀之际,惟齐多特笔焉。」

译齐国与郑国联合,天下从此开始多事端了。《春秋》记载齐郑在石门结盟,是为了记录诸侯的联合;记载齐郑在咸地结盟,是为了记录诸侯的离散。这就是《春秋》所体现的终始之道。在隐公、桓公、庄公时期,只有郑国多有特殊的笔法;在襄公、昭公、定公、哀公时期,只有齐国多有特殊的笔法。

又

水经济水又北过临邑县东,注水有石门,以石为之。郑伯车偾,即于此。京相璠曰:「今济北卢县故城西南六十里有石门,去水三百步。」按传言,寻卢之盟,卢与石相去固不逺矣。

  又娶于陈曰厉妫

吕圭叔曰:古者诸侯无再娶,再娶亦妾也。晋少姜卒,晋侯使士文伯辞于鲁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以是知之。愚按:平公少姜与惠公仲子皆元妃薨而继娶,若卫庄公之陈厉妫,则庄姜固在也,而曰「又娶」,又娶即再娶,不在九媵之列,故别有戴妫为之娣。汉光武先娶于郭,后娶于隂。晋贾充亦先李后郭,遂有废立之嫌。左右夫人之悖,春秋时礼防頽弛,骎骎乎将及此矣。齐桓公葵邱载书,首禁之,盖有惩乎此尔。

  公及宋公遇于清

正义:《曲礼》称“未及期相见”,指此类也。《周礼》“冬见曰遇”,则与此别。

  君若伐郑以除君害

邶风《击鼓》之诗,毛序言:“州吁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不及蔡人。知受兵者郑,而主兵者实卫与宋。陈则戴妫大归,桓公之母家,佯与卫善。故州吁之得行其弑夺者,有段助于外;而石碏之得申其诛讨者,戴妫主于内也。”观《燕燕》、《日月》、《终风》之诗,庄姜、戴妫之受侮积怒于州吁,长歌痛哭,与《史记·卫世家》“桓公绌州吁”事实互相发明。《左传》始于隠公元年,先经始事,略载卫乱根源数语。实卫桓之立,先于鲁隠十二年,在位十六年而遇弑。其内讧外椓流观诗史,方可晓然洞悉。

  又

张▯《春秋列国论》曰:「春秋之初,强诸侯不仁者,莫如郑庄。宋公子冯出居其地,閤辟用之,犹股掌也。州吁揣宋殇之志,以伐郑,来请使殇,而知义絶其使,声其罪,正告天下。郑庄虽狡,不能挟冯为难也。一念猜忍,与吁合兵,反授郑以辞。宋连嵗出师,其国人曰:『伐郑也。』郑赴告于诸侯,则曰:『恶冯也。』于是列国之与宋者,亦起而疑宋矣。数战民疲,国中难作。华督盖外倚郑庄,内援公子立,冯之谋先定而后动于恶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三恪定于武王,初政成王以大封同姓,继之列国,位次鲁、卫、齐、宋为最,而陈、蔡亚焉。晋、郑则东迁之所依也。故隠、桓之时,交政中国者不越乎此。楚也,秦也,吴也,以蛮服始通乎上国,而次第浸强。此十余国之离合盛衰,实为春秋大纲领。非齐桓,则晋、楚并吞未巳,而列国皆无以自存。长如宋、虢之盟,则诸侯之兵可终弭,而春秋不至流为战国。此二百四十年之天下,兵车、玉帛之盟防,维之也。推首功,惟一管仲。列继治,则狐、赵与侨戍之徒,而衡决溃裂之者,季孙意如、赵鞅、陈恒也。

吕伯恭曰:「左传须分三节看。五霸未兴以前是一节,五霸迭兴之时是一节,五霸既衰以后是一节。」

  犹治丝而棼之也

汉渤海盗起,选龚遂为太守治之。召见,对曰:“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缓之然后可治。”北齐神武欲试诸子,使各理乱丝,文宣独抽刀斩之,曰:“乱者须斩。”州吁者,棼之者也,举事辄偾;高洋者,断之者也,能速得志,不旋踵而亡。惟龚遂从容理之,治行称首。经纶天下之大经,其必有道欤?

  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

魏禧曰:「确是当时妙用,说得条理可听。观其父子细细商量处,可为絶倒。然碏于此时肠为寸断矣。忠臣苦心,千载下使人涕零。」

  厚从州吁如陈

王樵曰:陈乃卫桓之母家,庄公惑于嬖妾,戴妫大归。陈国既知之矣。及州吁弑立,不应反助之兴师。观石碏告陈人曰:「此二人者,实弑寡君。」则前此陈或不知州吁之为贼也。奸党欺蔽,其术多矣。石碏以贼方据国,无可与图者,图之必于陈,故先与陈人定计,风之。朝陈使请王觐,而即陈以除之。朱子语録有门人疑,引之去陈后,倘陈人不杀,却何如?盖未知此也。

  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

春秋弑君三十六,大局有二:一则公子弑君而自立,一则大臣弑君而更置。

译又

《水经》记载济水又向北流经临邑县东面,注水有石门,是用石头建造的。郑伯车驾颠覆,就发生在这里。京相璠说:“如今济北卢县故城西南六十里有石门,距离注水三百步。”查考《左传》的记载,寻找卢地结盟之事,卢地与石门相距本来就不远了。

又娶于陈曰厉妫

吕圭叔说:“古代诸侯没有再娶正妻的,再娶的也只是妾室。晋国的少姜去世,晋侯派士文伯向鲁国辞谢说:‘她不是正妻,请国君不要屈尊吊唁。’由此可以知道。”我按:平公的少姜与惠公的仲子都是元妃去世后继娶的,至于卫庄公娶陈国的厉妫,那时庄姜还在世,却称“又娶”,又娶就是再娶,不在九媵之列,所以另外有戴妫作为她的娣。汉光武帝先娶郭氏,后娶阴氏。晋国贾充也是先娶李氏后娶郭氏,于是有了废立正妻的嫌疑。左右夫人地位颠倒,春秋时期礼法松弛,渐渐就要发展到这种地步了。齐桓公在葵丘盟誓,首先禁止这种行为,大概就是因为警惕这种情况。

公及宋公遇于清

正义:《曲礼》说“未及约定日期而相见”,指的就是这类情况。《周礼》说“冬季相见称为遇”,则与此不同。

君若伐郑以除君害

《邶风·击鼓》这首诗,毛亨的序言说:“州吁派遣公孙文仲率领军队,而平定陈国与宋国,没有波及蔡国。可知受兵者(被讨伐者)是郑国,而主兵者(发起战争者)实际上是卫国与宋国。陈国因为戴妫被休回娘家,是齐桓公的母亲娘家,假装与卫国交好。所以州吁能够实行弑君夺位,是因为有段氏在外援助;而石碏能够伸张诛讨,是因为戴妫在内主持。”观看《燕燕》、《日月》、《终风》这些诗,庄姜、戴妫遭受侮辱积怒于州吁,长歌痛哭,与《史记·卫世家》中“桓公废黜州吁”的事实互相印证。《左传》始于隐公元年,先于经文开始记事,略载卫乱根源数语。实际上卫桓公即位,早于鲁隐公十二年,在位十六年而遭遇弑杀。其内讧外患,通过流传的诗史,才能清楚地洞悉。

又

张洽《春秋列国论》说:“春秋初期,强大的诸侯中不仁义的,没有谁比得上郑庄公。宋国公子冯流亡居住在郑国,郑庄公接纳任用他,就像在手掌股掌之间一样容易。州吁揣测宋殇公的心意,借伐郑之名,来请求让宋殇公出兵,而宋殇公知道道义上断绝了使者,声讨他的罪行,正告天下。郑庄公虽然狡猾,不能挟持公子冯作为难题。宋殇公一念猜忌残忍,与州吁合兵,反而授给郑国口实。宋国连年出兵,他的国人说:‘是为了伐郑。’郑国向诸侯告急,却说:‘是因为厌恶公子冯。’于是列国中亲附宋国的,也起来怀疑宋国了。多次战争百姓疲惫,国内发生动乱。华督大概是外倚郑庄公,内援公子冯,冯的谋略先确定而后发动恶行。”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三恪定于周武王,初政成王大规模分封同姓,接着分封列国,位次以鲁、卫、齐、宋为最尊,而陈、蔡次之。晋、郑则是东迁后所依赖的国家。所以隐公、桓公之时,交政中原的不超过这些国家。楚国、秦国、吴国,以蛮夷身份开始与上国交往,而次第逐渐强大。这十余国的离合盛衰,实为春秋的大纲领。如果没有齐桓公,那么晋、楚的吞并就不会停止,而列国都无以自存。如果像宋、虢之盟那样,那么诸侯的兵祸可以最终平息,而春秋不至于流变为战国。这二百四十年的天下,依靠兵车、玉帛的盟约来维系。推举首功,只有管仲一人。继承治理的,则有狐偃、赵衰与侨、戍之类的人,而衡决溃裂的,则是季孙意如、赵鞅、陈恒这些人。

吕伯恭说:“《左传》须分三节看。五霸未兴以前是一节,五霸迭兴之时是一节,五霸既衰以后是一节。”

犹治丝而棼之也

汉代渤海郡盗贼兴起,选拔龚遂为太守治理。召见时,回答说:“治理乱民,如同治理乱绳,不可急躁,缓和之后然后才可治理。”北齐神武帝想测试诸子,让各自整理乱丝,文宣帝高洋独自抽刀斩断,说:“乱的必须斩断。”州吁是使丝更乱的人,做事辄败;高洋是斩断的人,能迅速得志,不旋踵而亡。只有龚遂从容整理,政绩称首。经纶天下的大经,其必有道吧?

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

魏禧说:“确是当时的妙用,说得条理可听。观看其父子细细商量的地方,可为绝倒。然而石碏此时肠为寸断矣。忠臣苦心,千载下使人涕零。”

厚从州吁如陈

王樵说:陈国是卫桓公的母亲娘家,庄公惑于嬖妾,戴妫被休回娘家。陈国已经知道了。等到州吁弑君自立,不应反而帮助他兴师。观看石碏告诉陈国人说:“这两个人,确实弑杀了我们的国君。”那么此前陈国或许不知道州吁是贼。奸党欺蔽,其术多矣。石碏因为贼人正占据国家,无可与图谋者,图谋必在陈国,所以先与陈国人定计,暗示他们。朝见陈国使者请求王觐,而就在陈国除掉他。朱子语录有门人怀疑,引之去陈后,倘若陈人不杀,却何如?大概不知道这个情况。

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

春秋弑君三十六次,大局有二:一是公子弑君而自立,一是大臣弑君而更置。

公子自立者,惟楚为多,商臣弑成,围弑郏敖,弃疾弑灵。呉亦有光弑僚。若中原上国,齐、晋、宋、郑、鲁、卫,皆大臣柄政者为之弑君、逐君、废置、迎立,庙社不惊,疆圉晏然。即郑突、宋鲍,以介弟代立,亦必傅瑕助之,王姬主之。自余卫州吁、齐商臣,旋簒旋灭;莒仆弑父,乃不敢居其国而逃矣。从来权之所在,即足为患。君国者未有不忌其支庶,制防之术,每周异姓之臣得政行权,移之以渐而不可复制。是故三家、田氏之祸,于春秋之始作,而知之矣。

译公子自行立为君主的,只有楚国最多:商臣弑杀成王,围弑杀郏敖,弃疾弑杀灵王。吴国也有光弑杀僚。至于中原的大国,齐、晋、宋、郑、鲁、卫,都是掌握政权的大臣进行弑君、驱逐君主、废立君主、迎立新君,宗庙社稷没有受到惊扰,边境疆域安然无事。即使是郑突、宋鲍以庶弟身份取代君主即位,也必定有傅瑕这样的人协助,王姬这样的人主持。其余像卫国的州吁、齐国的商臣,刚篡位就很快灭亡;莒国的仆弑杀父亲,却不敢在国内居住而逃跑了。从来权力所在的地方,就足以成为祸患。统治国家的人没有不忌惮旁系亲属的,防范控制的方法,就是让异姓大臣执政掌权,逐渐转移权力而不可再收回。因此,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的祸患,在春秋初期就已经发生,人们就已经知道了。

石碏纯臣也

春秋弑君而贼得讨者鲜矣。髙渠弥、夏徴舒,邻国讨之。国讨者,宋万、鲁庆父、若公子,既立为君者,惟齐无知、州吁而已。而雍廪犹以夙嫌,所以石碏独为纯臣。

  又

郄超死,父愔哀悼成疾,后见超所与桓温往返宻计书牍,大怒,不复哭。东坡论方囘之忠可方石碏,顔竣为宋武陵王记室防军,从讨元凶劭,檄书至建康,劭问顔延之:“谁笔也?”延之曰:“竣尚不顾老臣,安能顾陛下?古来父子各事一主,顺逆殊途。”延之与愔,其反之而得合者乎?

  又

魏冰叔谓古者七十而致政,石碏告老在桓公初立时,桓十六年见弑,碏已八九十嵗,故曰“老夫耄矣”。智力积厚,以复仇定国难,乃出耄期之嵗,后世未见其人,此最确论。夫陈蕃谋诛宦官,反为所害;沈庆之不敢废子业,求为自全而不得。二人皆年八十,而所成就不及石碏逺甚,则遇为之也。

  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郑梁曰:上书“卫人杀州吁”,下书“卫人立晋”,此属辞而见其为一人也。立晋则为卫人,立王子朝则书“尹氏”,此比事而见其有公私也。按所谓一人者,指石碏碏之一人,可以当卫人公忠之至,故特书以重予之。万斯大曰:《春秋》书“立”者再于晋,“曰卫人立晋”足知一国之公于朝;“曰尹氏立王子朝”足知一族之私。

  公将如棠观鱼者

杜注《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济水经注》:「荷水又东迳武棠亭北,城有台,高二丈许,其下临水。隠公观鱼于棠,谓此。」

  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

西溪丛话论此传句读,故讲事以度轨【絶句】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絶句】采谓之物,即以下句释上句,如此句法最妙。又僖二十三年,闻公子骈脇欲观【絶句】其裸浴【絶句】薄而观之。愚按,其裸浴三字摘出,不成句,且传文曹共公闻其骈脇,非曰晋公子骈脇也。读传不熟,何必硬改。

  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隠之如棠以春,宣之滥泗渊以夏,皆失其时,故僖伯、里革陈谏,皆为失时,因淫防而兼及淫猎,二者相等。刘▯乃谓人君可观猎兽,不可观捕鱼,殊不可解。

  公矢鱼于棠

王应麟曰:「矢鱼于棠。」朱文公云:「据传云,则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汉武帝射蛟江中之类。」按《淮南子》:「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恐非陈鱼之说。」齐伯恒曰:「矢即矢缴之矢,今之□鱼也。」陈仲蔚以为:「臯陶矢厥谟之矢,合于传之陈鱼。」朱子不取。

  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

顾亭林曰:「子元疑即厉公之字,申无宇曰:『郑庄公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杜以为别是一人,厉公因之以杀曼伯而取栎,非也。盖庄公在时即以栎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厉公于出奔之后取之,特易;而曼伯则为昭公守栎者也。桓五年,子元请为二拒以败王师,亦是厉公。」

  王命虢公伐曲沃

陈则通曰:「王命虢公伐曲沃,立哀侯。诸侯犹有奉王命立国君者。王命虢公讨樊仲皮,诸侯犹有奉王命伐叛人者。庄公以后,传絶无之矣。桓王以诸侯伐郑,敢于拒天讨者,郑寤生之罪也。王人子突奉命救卫,敢于逆王命者,齐诸儿之罪也。」

  考仲子之宫将万焉

吕东莱曰:万者,文武二舞之总名也。干舞,武舞之别名也。籥舞,文舞之别名也。文舞又谓之羽舞。康成据《公羊》以万舞为干舞,盖文舞舞羽,吹籥,去其有声者,故去籥焉,遂以万舞为武舞,与籥舞对言之,失经意矣。若万舞止为武舞,则《简兮》与《商颂》独言万舞,岂亦止武舞耶?隠公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妇人之宫,不应独用武舞,明矣。

  诸侯用六

杜解补正六六三十六人,东坡志林引《宋书·乐志》:“文帝元嘉十五年,给彭城王义康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为《左传》诸侯用六,杜预以为三十六人非是。舞所以节八音,故必以八人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若如预言至士止有四人

译石碏是纯粹的忠臣。

春秋时期,弑君而贼人得以被讨伐的情况很少。高渠弥、夏徵舒,是由邻国讨伐的。由本国讨伐的,宋万、鲁庆父、若公子,既然已经立为君主,只有齐无知、州吁罢了。而雍廪还因为旧有的嫌隙,所以石碏独自成为纯粹的忠臣。

又

郄超死后,父亲郄愔哀悼成疾,后来见到郄超与桓温往来的密谋书信,大怒,不再哭泣。苏轼评论方回之忠可比石碏,颜竣担任宋武陵王记室参军,跟随讨伐元凶刘劭,檄文传到建康,刘劭问颜延之:“是谁写的?”颜延之说:“颜尚尚不顾念老臣,怎能顾念陛下?自古以来父子各事一主,顺逆道路不同。”颜延之与郄愔,大概是相反却相合的人吧?

又

魏冰叔说古代七十岁退休,石碏告老在桓公刚即位时,桓公十六年被杀,石碏已经八九十岁,所以说“老夫老了”。智力深厚,以复仇平定国难,竟在耄耋之年,后世未见其人,这是最确切的议论。陈蕃谋划诛杀宦官,反被所害;沈庆之不敢废黜子业,求自保而不得。两人都年八十,而所成就不及石碏远甚,这是时势造成的。

《春秋》记载“卫人立晋”是众人

郑梁说:上文记载“卫人杀州吁”,下文记载“卫人立晋”,这是措辞以表明是同一人。立晋则是卫人,立王子朝则记载“尹氏”,这是对比事件以表明有公私之分。按所谓同一人,指石碏一人,石碏一人,可以当得起卫国公忠之至,所以特别记载以加重褒奖。万斯大说:《春秋》记载“立”两次在晋,“曰卫人立晋”足以知道一国之公于朝;“曰尹氏立王子朝”足以知道一族之私。

公将如棠观鱼者

杜预注《高平方与县北有武唐亭》鲁侯观鱼台。《水经注》:“菏水又东经过武棠亭北,城有台,高二丈许,其下临水。隐公观鱼于棠,指此。”

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

《西溪丛话》论此传句读,故讲事以度轨【断句】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断句】采谓之物,即用下句解释上句,如此句法最妙。又僖公二十三年,闻公子骈胁欲观【断句】其裸浴【断句】薄而观之。我认为,其裸浴三字摘出,不成句,且传文曹共公闻其骈胁,并非说晋公子骈胁。读传不熟,何必硬改。

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隐公如棠在春季,宣公滥泗渊在夏季,都失其时,所以僖伯、里革陈谏,都因失时,因淫乐而兼及淫猎,二者相等。刘〇却说人君可观猎兽,不可观捕鱼,殊不可解。

公矢鱼于棠

王应麟说:“矢鱼于棠。”朱文公说:“据传云,则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汉武帝射蛟江中之类。”按《淮南子》:“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恐非陈鱼之说。”齐伯恒说:“矢即矢缴之矢,今之□鱼也。”陈仲蔚以为:“皋陶矢厥谟之矢,合于传之陈鱼。”朱子不取。

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

顾亭林说:“子元疑即厉公之字,申无宇说:‘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杜预以为别是一人,厉公因之以杀曼伯而取栎,非也。盖庄公在时即以栎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厉公于出奔之后取之,特易;而曼伯则为昭公守栎者也。桓公五年,子元请为二拒以败王师,亦是厉公。”

王命虢公伐曲沃

陈则通说:“王命虢公伐曲沃,立哀侯。诸侯犹有奉王命立国君者。王命虢公讨樊仲皮,诸侯犹有奉王命伐叛人者。庄公以后,传绝无之矣。桓王以诸侯伐郑,敢于拒天讨者,郑寤生之罪也。王人子突奉命救卫,敢于逆王命者,齐诸儿之罪也。”

考仲子之宫将万焉

吕东莱说:万者,文武二舞之总名也。干舞,武舞之别名也。籥舞,文舞之别名也。文舞又谓之羽舞。康成据《公羊》以万舞为干舞,盖文舞舞羽,吹籥,去其有声者,故去籥焉,遂以万舞为武舞,与籥舞对言之,失经意矣。若万舞止为武舞,则《简兮》与《商颂》独言万舞,岂亦止武舞耶?隐公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妇人之宫,不应独用武舞,明矣。

诸侯用六

杜解补正六六三十六人,东坡《志林》引《宋书·乐志》:“文帝元嘉十五年,给彭城王义康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为《左传》诸侯用六,杜预以为三十六人非是。舞所以节八音,故必以八人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若如预言至士止有四人

,岂复成乐?襄十一年,晋悼公纳郑女乐二八,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

译难道还能成为音乐吗?《左传》襄公十一年,晋悼公接纳了郑国的女乐十六人,将其中八人赐给了魏绛。这是音乐以八人为一列的证据。”

大夫四士二

刘原父曰:「士二佾,所谓士者,特牲、少牢,皆士礼也。无用乐舞之仪,安得二佾而施之?」《周礼》舞师之职:「凡小祭祀则不兴舞。」小祭祀者,王服▯冕之祭也。王服▯冕不兴舞矣,士服▯冕,反舞之乎?且▯冕又非士所当服者。按原父止言士之不得有佾耳。愚谓大夫亦不得有佾。《公羊》《谷梁》皆云:「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不及大夫。」何休注引《鲁诗传》:「天子食日举乐,诸侯不释悬,大夫、士日琴瑟,诸侯不释悬,则亦未尝有舞佾矣。」《乐记》:「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徳者也。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逺;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郑注:「民劳则徳薄,鄼相去逺,舞人少也;民逸则徳盛,鄼相去近,舞人多也。」舞人多少,即诸公六、诸侯四之谓,因天子之赏而后有之。成王赐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故鲁用八佾,更非诸公诸侯之所得而拟,若大夫何预焉?论者以鲁三家因祖桓公而僭八佾,不知大夫用佾之僭,众仲已啓其端。或者三桓之徒为此说,以惑后世,亦未可知。

  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

白虎通阳生于五极于九五,九四十五日变,变以为风。隂合阳以生风。距冬至四十五日,条风至。条者,正也。明庶者,迎众也。清明者,清芒也。景风者,景大也。阳气长养,凉风者,寒也,行隂气也。昌阖风者,戒收藏也。不周风者,不交也,隂阳未合化也。广莫者,大也,同阳气也。条风至,则地暖。明庶风至,万物产。清明风至,物形干。景风至,棘造实。凉风至,禾黍干。昌阖风至,生荠麦。不周风至,蛰虫匿。广莫风至,万物伏。

  未及国

楚围雍氏,韩张翠求救于秦。甘茂曰:“韩急矣!”先病而来。翠曰:“未急也。”韩急,且折而入于楚。宋使者之言与张翠同,而鲁、秦应之者异。则春秋战国时势悬殊,而受师之国坚脆不侔矣。

  宋人伐郑围长葛

洧水经又东迳长社县故城北,郑之长葛邑也。后社树暴长,故曰长社。魏颍川郡治也。善长自言景明中出宰兹郡,于城南西侧修立客馆,于土下得一树根,甚壮大,疑是故社,怪长暴茂者也。

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

魏叔子曰:「翼之九宗逆晋侯于随,遂之四氏歼齐师于飨,兴复报仇,皆借强宗。故曰:『为政不得罪于巨室。』周初封国,必陪以大姓,与土田并锡,欲使子孙有所凭藉。而后世得天下者,或徙其豪杰以实要地,或迁灭之以防祸乱,用意不同,而所见则一也。」卫祝鮀言:「唐叔受封,有懐姓九宗,职官五正。」

芟夷蕴崇之,絶其本根,勿使能殖。

杜注:芟,杀蕴积崇聚也。《西京赋》引之曰:「若薙氏之芟平,既蕴崇,又行火焉。」薛综注:「如芟草积而放火,加以行火句,芟夷蕴崇句,较更明析。」

  王不礼焉

尤侗曰:「王之不礼,固非然。郑庄非有心尊王者,特欲复政权,挟天子以令诸侯。五年,又以齐人来朝。六年,遂为左卿士,以王命防齐鲁伐宋,取郜,取防,以予鲁。盖鲁与郑本仇也,与宋本好也。鲁以行人失辞而不救,宋郑乃输平,今以二邑归鲁,所以坚其亲郑而絶宋也。不然,既奉王命,何不削其地以为王土乎?」八年,齐鲁郑入许,以许与郑。郑伯使许叔居东偏,公孙获处西偏。其不与齐鲁者,郑志也。庄公之巧诈如此。传于宋之役,谓「不贪其土,以劳王爵」;许之役,谓「度徳量力,无累后人」,是为所欺矣。至十三年,王夺郑伯政,遂有繻葛之战,往日之本心毕露矣。齐威王生而朝周,死则叱之,而母婢也。之訽,如同一辙。

  周桓公言于王曰

周公封于鲁,而以伯禽为鲁公,公则称周公,留成周辅王,故系公于周。逸《周书》谓君陈为周平公,伯禽之弟。《尚书》郑疏以为周公之子,其说皆同。王莽专汉,称安汉公,窃仿周公之号。宣王初立,有周定公与召穆公同摄天子事,号曰共和,即周桓公之先世。桓公名黑肩,后有周公忌父、周公楚

译大夫四士二

刘原父说:“士用二佾,所谓士,是指特牲、少牢,这都是士的礼仪。没有使用乐舞的仪式,怎么能用二佾来施行呢?”《周礼》舞师的职掌说:“凡是小祭祀就不兴起舞乐。”小祭祀,是指王穿着〇冕所进行的祭祀。王穿着〇冕尚且不兴起舞乐,士穿着〇冕,反而起舞吗?况且〇冕又不是士所应当穿戴的。考察原父只是说士不应该有佾。我认为大夫也不应该有佾。《公羊传》《谷梁传》都说:“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不包括大夫。”何休注引用《鲁诗传》说:“天子每天进餐都奏乐,诸侯不撤去悬挂的乐器,大夫、士每天用琴瑟,诸侯不撤去悬挂的乐器,那么也就未曾有舞佾了。”《乐记》说:“天子制作音乐,用来赏赐有德行的诸侯。治理百姓劳苦的,他的舞队行列间距远;治理百姓安逸的,他的舞队行列间距短。”郑玄注说:“百姓劳苦则德行浅薄,舞队行列间距远,舞人少;百姓安逸则德行盛大,舞队行列间距近,舞人多。”舞人的多少,就是诸公六佾、诸侯四佾的意思,因为天子的赏赐而后才有。成王赐给周公天子的礼乐,所以鲁国使用八佾,这更不是诸公诸侯所能比拟的,何况大夫呢?议论的人认为鲁国三桓因为祖先桓公而僭越使用八佾,不知道大夫使用佾的僭越,众仲已经开启了端绪。或许三桓之类的人这样说,来迷惑后世,也未可知。

所以节制八音而施行八风

《白虎通》说:阳气生于五,极于九,五九四十五日一变,变成为风。阴气与阳气结合产生风。距离冬至四十五日,条风到来。条,是正的意思。明庶风,是迎接众生的意思。清明风,是清明的意思。景风,是景大的意思。阳气生长养育,凉风,是寒的意思,施行阴气。昌阖风,是告诫收藏的意思。不周风,是不相交的意思,阴阳未结合化育。广莫风,是大大的意思,与阳气相同。条风到来,土地温暖。明庶风到来,万物产生。清明风到来,物体成形干燥。景风到来,棘树结出果实。凉风到来,禾黍干燥。昌阖风到来,生长荠菜麦子。不周风到来,冬眠的虫类隐藏。广莫风到来,万物伏藏。

未及国

楚国围攻雍氏,韩国张翠向秦国求救。甘茂说:“韩国危急了!”先是因为生病而来。张翠说:“不危急。”韩国危急,将要折服而投入楚国。宋国使者的话与张翠相同,而鲁国、秦国应对的态度不同。那么春秋战国时势悬殊,而接受师道的国家坚固与脆弱不相同了。

宋人伐郑围长葛

洧水又向东流经长社县故城北,这是郑国的长葛邑。后来社树突然茂盛生长,所以叫长社。这是魏国颍川郡的治所。郦道元自己说景明年间出任这个郡的长官,在城南西侧修建客馆,在地下挖出一个树根,非常壮大,怀疑是原来的社树,奇怪它突然茂盛。

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

魏叔子说:“翼的九宗在随迎接晋侯,遂的四氏在飨歼灭齐军,兴起复仇,都借助强大的宗族。所以说:‘执政不得罪于豪门大族。’周初分封国家,必定陪赠大姓,与土地田产一并赐予,想让子孙有所凭借。而后世得到天下的人,有的迁徙豪杰来充实要地,有的迁徙消灭他们来防备祸乱,用意不同,而所见则是一样的。”卫国祝鮀说:“唐叔受封,有怀姓九宗,职官五正。”

芟夷蕴崇之,絶其本根,勿使能殖。

杜预注:芟,是杀蕴积崇聚的意思。《西京赋》引用它说:“像薙氏的芟平,既蕴积崇聚,又放火焚烧。”薛综注:“像芟草堆积而放火,加上行火句,芟夷蕴崇句,比较更加明白清晰。”

王不礼焉

尤侗说:“王不礼遇,固然不是这样。郑庄公不是有心尊崇王,只是想要恢复政权,挟持天子以命令诸侯。五年,又让齐人来朝见。六年,于是担任左卿士,凭借王命防备齐鲁讨伐宋国,夺取郜,夺取防,把它们给鲁国。大概鲁国与郑国本来是仇敌,与宋国本来是友好。鲁国因为行人失辞而不救援,宋郑于是讲和,现在把两个城邑给鲁国,所以坚定他们亲近郑国而断绝宋国。不然,既然奉行王命,为什么不削减他们的土地作为王土呢?”八年,齐鲁郑进入许国,把许国给郑国。郑伯让许叔住在东边,公孙获住在西边。他不给齐鲁的,是郑国的志向。庄公的巧诈如此。传记在宋国的战役,说“不贪图土地,以劳累王的爵位”;许国的战役,说“估量德行衡量力量,不连累后人”,这是被欺骗了。到十三年,王剥夺郑伯的政权,于是有繻葛之战,往日的心意完全暴露了。齐威王生而朝见周,死则叱责他,而母亲是婢女。之訽,如同一辙。

周桓公言于王曰

周公封在鲁,而以伯禽为鲁公,公就称周公,留在成周辅佐王,所以把公系于周。逸《周书》说君陈是周平公,伯禽的弟弟。《尚书》郑玄疏认为是周公的儿子,他们的说法都相同。王莽专权汉朝,称安汉公,窃取模仿周公的称号。宣王初立,有周定公与召穆公共同摄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就是周桓公的先世。桓公名黑肩,后有周公忌父、周公楚

,皆称周公。《史记·世家》考王封其弟于河南,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职,东西二周由此分焉。共和之周公,为负斧扆之周公之别子,而封巩之周公,亦袭其号,曰续周公之职。大约周公为周室辅政之官,名忌父、楚皆称宰周公,其义可见。

译(他们)都称为周公。《史记·世家》记载,考王将他的弟弟封在河南,这就是桓公,让他继承周公的职务,东周和西周从此分开。共和时期的周公,是负斧扆的周公的庶子,而封在巩地的周公,也沿袭了这个称号,说是继承周公的职务。大概周公是周王室辅佐朝政的官职,名忌父、名楚的都称为宰周公,其中的含义就可以看出来了。

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

赵伯循曰:“岂有君薨在殡,臣子当创巨痛深之日,乃忍称其君父之名哉?”又曰:“凡诸侯同盟,名于策书;朝防,名于要约;聘告,名于简牍。故于卒赴可得而纪,此为得之。”黄仲晦曰:“攷诸经文,其卒而不书名者十人,皆当时并无朝防聘告事迹,所以不知其名。”成二年,公及秦人盟;而十四年,秦伯卒不名。十三年,公防滕人伐秦;而十六年,滕子卒。是与其大夫盟尔,故不知其君之名也。愚按:左氏“薨以名之”语,诚足来赵氏之讥。子蒲卒哭者呼灭,夫子以为野。近世士大夫行状用亲长填讳,谓名终将讳之,亦起于左氏,不宜自相矛盾也。

  谓之礼经

赵东山曰:「据经,诸侯不同盟者凡五十二人,不书名者九人,余并书名。故僖二十三年传又曰:『赴以名,则书之。』推较当时情事,未同盟而名者,必姻邻、同姓诸大国也。其相与者素厚,则未同盟而赴以名,不为卑;未同盟而不名者,宿、杞、滕、薛是也。相与者薄而得礼焉,则虽小国不为简。春秋之未尝名者,止一秦之处西戎,始焉于赴告之礼,犹未能详。终以逺于我,而相与者薄,则虽不同于诸大国,亦不为简也。此事考之,乃知左氏不诬。」

  又

朱鹤龄曰:「春秋即周礼也,故韩宣子见《易象》《春秋》,曰:『周礼在鲁。』」

  发币于公卿

杜注:「朝而发币于公卿,如今计献诣公府卿寺。」按明制,各省布政司朝觐各衙门,皆餽书帕。王者制礼,不絶人情,亦所以防臣子之私,而通内外之好。自昔云然已。

  戎伐之于楚邱以归

张洽曰:「此戎州已氏之戎,本昆吾别种,入居中国者也。楚邱辨在卷首。」

  故遇于犬邱

水经注》瓠渎又东迳垂亭北,亦名犬邱。经书“垂”也。京相璠曰:“今济隂句阳县小成阳东五里有故垂亭。”

  以泰山之祊易许田

程子曰:「鲁有朝宿之邑,在王畿之内,曰许;郑有朝宿之邑,近于鲁,曰祊。时天子不巡狩,鲁亦不朝,故欲以祊易许,各取其近者,使宛来归。祊,言易也。朝宿之邑,先祖受之于先王,岂可相易?郑来归而鲁受之,其罪均也。」

  又

孔疏定四年祝鮀言康叔之受分物云:取于有阎之土以共职,犹鲁之有许田也。取于相土之东土以防王之东搜,犹郑之祊邑也。郑近京师,无假朝宿;鲁近泰山,不须汤沐。各受其一,卫以道路并逺,故两有之。

  又

战国时,秦割河东三邑,求讲于齐、魏、韩。齐与韩易地,以从其便。晋、韩起以州田易宋原县于乐大心,疆埸徙置,不烦史笔之书。书“易祊田”者,盖为诸侯朝宿,以备天子时巡、朝防之故。东迁至此,垂六十年,以祊易许,防同有绎,从此絶望,盖伤之矣。与子贡爱饩羊,孟子勿毁明堂,同指。

  先配而后祖

杜注《礼》:“逆妇必先告祖庙,而后行。”故楚公子围称告于庄共之庙,郑忽先逆妇而后告庙,失之矣。此礼《昏礼》无其文。徐居甫问朱子,引伊川言:“庙见不必候三月,只迟之半月亦可。”今妇人入门即庙见,盖举世行之。朱子答以“布几筵告庙而来”之说,亦不出元凯之指。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公谷皆作包来,杜注:“东莞县北有邳乡,邳乡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间。”盖邳与浮同音而讹也。于钦《齐乗》:“莒州西十里,俗作浮邱山,山半有莒子陵。又东南马鬐山,浮来之北则洛山,黄华水发源于此,合浮来众水,潴为莒之西湖。”云云。

  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孔疏: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傍支别属,则各自立氏。《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是言子孙当共姓也。曰:「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是言子孙当别氏也。姓则受之于天子,族则禀之于时君。天下之广,兆民之众,莫不有族。人君之赐姓赐族,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赐

译所以诸侯去世,使者报丧时称其名,表示国君去世、继承人继位。

赵伯循说:“哪有国君去世停灵在殡,臣子正处于悲痛至极之时,却忍心直呼其君父的名讳呢?”又说:“凡是诸侯结盟,名字记载于简册;朝见和盟会,名字记载于盟约;聘问和报丧,名字记载于简牍。因此在报丧时得以记录,这是符合礼制的。”黄仲晦说:“考察经文,去世而不称名的有十人,都是因为当时并没有朝见、盟会、聘问、报丧的事迹,所以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成公二年,鲁公与秦人结盟;而十四年,秦伯去世却不称名。十三年,鲁公在防地联合滕人讨伐秦;而十六年,滕子去世。这是因为只与其大夫结盟,所以不知道其国君的名讳。我认为:左氏“去世报丧称其名”的说法,确实足以招致赵氏的讥讽。子蒲去世,哭丧的人呼喊“灭”,孔子认为这是粗野的。近世士大夫在行状中用亲长的讳字,说名终将避讳,也是起源于左氏,不应该自相矛盾。

称为礼经

赵东山说:“根据经文,诸侯中没有结盟的共五十二人,不称名的有九人,其余的都称名。所以僖公二十三年的传文又说:‘报丧称名,就记载下来。’推究当时的情势,没有结盟却称名的,一定是姻亲、邻国、同姓的大国。彼此关系一向深厚,那么即使没有结盟而报丧称名,也不算卑贱;没有结盟而不称名的,是宿、杞、滕、薛等国。彼此关系淡薄而合乎礼制,那么即使是小国也不算简慢。春秋时期不曾称名的,只有地处西戎的秦国,起初在报丧之礼上,还未能详尽。最终因为远离我国,彼此关系淡薄,那么即使不同于诸大国,也不算简慢。考察此事,才知道左氏没有诬妄。”

又

朱鹤龄说:“《春秋》就是《周礼》,所以韩宣子见到《易象》《春秋》,说:‘周礼在鲁国。’”

向公卿馈赠礼物

杜预注:“朝见时向公卿馈赠礼物,就像现在计献送往公府卿寺。”按明朝制度,各省布政司朝觐各衙门,都馈赠书帕。王者制定礼制,不隔绝人情,也是为了防止臣子的私心,而沟通内外的友好关系。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戎人在楚邱讨伐他,他回国

张洽说:“这里的戎是已氏之戎,本是昆吾的别种,进入中原居住的人。楚邱的辨析在卷首。”

所以在犬邱相遇

《水经注》:瓠渎又向东经过垂亭北,也叫犬邱。经文写的是“垂”。京相璠说:“现在济阴句阳县小成阳东五里有故垂亭。”

用泰山的祊地交换许田

程子曰:“鲁国有朝宿之邑,在王畿之内,叫许;郑国有朝宿之邑,靠近鲁国,叫祊。当时天子不巡狩,鲁国也不朝见,所以想用祊交换许,各自取其近者,使宛来归。祊,是说交换。朝宿之邑,是祖先从先王那里接受的,怎么可以互相交换?郑国来归而鲁国接受,他们的罪过是相等的。”

又

孔颖达疏:定四年祝鮀说康叔接受分封之物时说:从有阎的土地取得以供给职事,就像鲁国有许田一样。从相土的东土取得以防御王向东巡狩,就像郑国的祊邑一样。郑国靠近京师,不需要朝宿;鲁国靠近泰山,不需要汤沐。各自接受其一,卫国因为道路遥远,所以两者都有。

又

战国时,秦国割让河东三邑,向齐、魏、韩求和。齐国与韩国交换土地,以顺应其便利。晋国的韩起用州田与宋国的乐大心交换原县,疆界迁移设置,不烦劳史官记载。记载“交换祊田”,大概是因为诸侯朝宿,以备天子时巡、朝会盟防的缘故。东迁至此,将近六十年,用祊交换许,防同有绎,从此断绝希望,大概是哀伤这件事。这与子贡爱惜饩羊,孟子不要毁坏明堂,指向相同。

先配享而后祖祭

杜预注《礼》:“迎娶妇人必须先告祖庙,然后出行。”所以楚公子围说告于庄共之庙,郑忽先迎娶妇人而后告庙,失礼了。这个礼仪在《昏礼》中没有记载。徐居甫问朱子,引用伊川的话:“庙见不必等待三个月,只推迟半个月也可以。”现在妇人入门即庙见,大概是举世都这样实行。朱子回答说“布几筵告庙而来”的说法,也不出杜预的意旨。

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

《公羊传》《谷梁传》都作包来,杜预注:“东莞县北有邳乡,邳乡西有公来山,号曰邳来间。”大概是邳与浮同音而讹误。于钦《齐乘》:“莒州西十里,俗作浮邱山,山半有莒子陵。又东南马鬐山,浮来的北边是洛山,黄华水发源于此,汇聚浮来众水,积聚为莒的西湖。”等等。

根据出生赐予姓,赐给土地而命氏

孔颖达疏:姓,是生的意思,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然下及百世,而这个姓不改变。族,是属的意思,与其子孙共同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大传》说:“系之以姓而不分别,百世而婚姻不通,这是周道的规定。”这是说子孙应当共姓。说:“庶姓在上面分别,而亲戚在下面单独。”这是说子孙应当别氏。姓则受之于天子,族则禀之于时君。天下之广,兆民之众,莫不有族。人君之赐姓赐族,为此姓此族之始祖而已。其不赐

者,各从父之姓。族非复人人赐也。《晋语》称:「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得姓者十二人。」天子之子尚不得姓,况余人哉?固当从其父耳。黄帝之子,兄弟异姓;周之子孙,皆姓姬者,古今不同。周代尚父,欲令子孙相亲,故不使别姓。其赐姓者亦少,唯外姓妫满之徒耳。赐族者,有大功徳,宜世享祀者,方始赐之。不当赐者,自氏祖字,不世其禄,不尽赐也。众仲以天子得封建诸侯,故云「胙土命氏」,据诸侯言耳。诸侯之臣,卿为其极,既升为卿,其族不复因。故或身以才举,功徳犹薄,未足立家,则虽为卿,竟不赐族。羽父为无骇请族,非例得之也。有竟无族者,鲁之翚挟、柔、溺、名见于经,而其后无闻,是或不得族也。其士防之孥,处秦者为刘氏;伍员之子,在齐为王孙氏。《外传》称:「知果自别其族为辅氏。」如此之类,皆是身自为之,非复君赐。

译(生下来的人),各自跟随父亲的姓氏。族氏并非人人都会赐予。《晋语》中说:“黄帝的儿子有二十五人,得到姓氏的只有十二人。”天子的儿子尚且不能都得到姓氏,何况其他人呢?本来应当跟随他们的父亲。黄帝的儿子,兄弟之间姓氏不同;周朝的子孙,都姓姬,这是因为古今制度不同。周代崇尚父系,想要让子孙亲近,所以不让他们另立姓氏。那些被赐予姓氏的人也很少,只有外姓的妫满等人罢了。被赐予族氏的人,是有大功大德、适宜世代享受祭祀的人,才刚开始赐予。不应当赐予的人,自然以祖父的字作为氏,不世代享有禄位,不会全部赐予。众仲因为天子能够分封诸侯,所以说“分封土地、命名氏族”,这是针对诸侯而言的。诸侯的臣子,卿是最高等级,既然升任为卿,他的族氏就不再因袭旧例。所以有的人虽然凭借才能被举荐,但功德尚浅,不足以建立家业,那么即使身为卿,最终也不会赐予族氏。羽父为无骇请求族氏,并不是按常规就能得到的。有终身没有族氏的人,鲁国的翚、挟、柔、溺,名字见于经书,但他们的后代没有听说,这是或许没有得到族氏的缘故。那士防的子孙,在秦国的人成为刘氏;伍员的儿子,在齐国成为王孙氏。《左传》中说:“知果将自己从族中分离出来,另立为辅氏。”像这样的情形,都是个人自己决定的,不再是君主赐予的。

又

栁芳曰:「昔周小史定系世,辨昭穆,故古有《世本》録黄帝以来至春秋时诸侯卿大夫名号继统。左丘明传《春秋》,亦言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胙之土,命之氏。诸侯以字为氏,以諡为族。昔尧赐伯禹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吕。下及三代,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后世或氏于国,则齐鲁秦呉;氏于諡,则文武成宣;氏于官,则司马司徒;氏于爵,则王孙公孙;氏于氏,则孟孙叔孙;氏于居,则东门北郭;氏于志,则三乌五鹿;氏于事,则巫乙匠陶。于是受姓命氏,粲然众矣。秦既灭学,公侯子孙失其本系。汉兴,司马迁父子乃约《世本》,修《史记》,因周谱明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皆同祖也。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数十代。先王之封既絶,后嗣蒙其福,犹为彊家。汉髙帝兴,徒步有天下,命官以贤,诏爵以功,誓曰:「非刘氏王,无功侯者,天下共诛之。」先王公卿之胄,才则用,不才弃之,不辨士与庶族。然则始尚官矣。然犹徙山东豪杰以实京师,齐诸田,楚屈景,皆右姓也。其后进拔豪英,论而録之,盖七相五公之所由兴也。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着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然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于时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攷其真伪,故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贾氏、王氏,谱学出焉。由是有谱局,令史职皆具。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呉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闗中亦号郡姓,韦裴栁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卤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卤姓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则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为右姓。齐浮屠昙刚类例,凡甲门为右姓。周建徳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右姓。隋开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则为右姓。唐贞观《氏族志》凡第一等,则为右姓。路氏《着姓略》以盛门为右姓,栁冲《姓族系録》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厯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

  又

陆伯冲曰:古者一字不成文,辞皆以氏字配之。姜氏、子氏,以氏配姓也。季氏、臧氏,以氏配族也。哭于赐氏,以氏配名也。仲氏、吹篪,又不念伯氏之言,以氏配字也。灭赤狄潞氏,以氏配国也。母氏圣善,以氏配亲也。然则通而言之,皆得言氏;别而言之,单言氏者,皆谓族也。姓则百代不易,谓惟天子乃得特赐姓,故曰「因生以赐姓」。舜赐禹姓曰姒,伯夷曰姜,武王赐胡公姓曰妫,是也。又曰「胙之土而命之氏」,舜赐禹曰夏,伯夷曰吕,是也。又公子之子,例以諡配氏,而后代子孙因以其字为氏,示所出不乱,所谓「别子为祖」也。自余则或以官、以邑为其氏族,以自分别。凡此皆如近代之论房也。又古者男子皆以氏配名,不言其姓;妇人乃称姓。礼曰:「男子称名,妇人称姓。」是也。公子、公孙以子孙为氏,明与君一体,以异于众臣也。不以国为氏者,异于君也。曽孙以下,去君稍疎,则可书其氏矣。晋之荀氏,经常称荀氏;左氏分为中行氏、智氏。鲁之仲孙氏,传则谓之孟氏。葢当时或私自称氏,传从而书之;经则必从其正氏之中。又为诸氏者,如晋之魏氏分为吕氏、防氏;鲁之季氏分为公鉏氏者,皆就中自分别,如今同房之中又论房也。

  又

吕伯恭谱牒论:“三代之时,曰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百世而不变者也。曰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数世而一变者也。天子建徳,因生以赐姓,其得姓虽一,而子孙别而为氏者,不胜其多。有以王父之字为氏者矣,有以先世之諡为氏者矣,有以所居之官为氏者矣,有以始封之邑为氏者矣。枝分派别,千涂万辙。孟仲季、臧、东门、子叔同出于鲁,游、国、封、印、公父、伯、张同出于郑,向、华、荡、乐、鳞、鱼、仲、老同出于宋,栾、髙崔、国、叔、仲、东郭同

译另外,柳芳说:“从前周朝的小史官确定世系,辨别昭穆,所以古代有《世本》记录从黄帝以来到春秋时期诸侯卿大夫的名号和继承系统。左丘明为《春秋》作传,也说天子建立德行,根据出生来赐姓,分封土地,赐予氏。诸侯用字作为氏,用谥号作为族。从前尧赐给伯禹姓叫姒氏,叫有夏;赐给伯夷姓叫姜氏,叫有吕。下及夏商周三代,官职有世袭功劳的,就有官族;封邑也是如此。后世有的以国名为氏,如齐、鲁、秦、吴;以谥号为氏,如文、武、成、宣;以官名为氏,如司马、司徒;以爵位为氏,如王孙、公孙;以氏为氏,如孟孙、叔孙;以居所为氏,如东门、北郭;以志趣为氏,如三乌、五鹿;以职业为氏,如巫、乙、匠、陶。于是接受姓和氏的人,众多而清晰了。秦朝焚书灭学后,公侯子孙失去了他们的根本世系。汉朝兴起,司马迁父子删节《世本》,修撰《史记》,依据周朝的谱牒阐明世家,这才知道姓氏的来源。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韦,齐桓公、晋文公,都是同祖的。改朝换代,更迭称霸,多的经历千年,少的也有几十代。先王的封爵虽然断绝,后代子孙蒙受其福,仍然是强大家族。汉高祖兴起,徒步取得天下,任命官员以贤能为标准,封爵以功劳为标准,发誓说:‘不是刘氏称王,没有功劳封侯的,天下人共同诛杀他。’先王公卿的后代,有才能的就任用,没有才能的就抛弃,不区分士族与庶族。然而那时开始崇尚官职了。但还是迁徙山东豪杰来充实京师,齐国的田氏,楚国的屈氏、景氏,都是大姓。后来选拔豪杰英才,评定并记录他们,这是七位丞相、五位公爵兴起的原因。魏朝设立九品中正制,尊崇世家大族,轻视寒门士人,权力归于大姓。州的州大中正、主簿,郡的郡中正、功曹,都选取著名士族担任,用来确定门第世系,评定人物。晋朝、宋朝沿袭这种做法,开始崇尚姓氏。然而他们区分贵贱,分辨士庶,是不可改变的。当时有关部门选拔人才,必定查考谱牒来考证真伪,所以官职有世袭的后代,谱牒有世袭的官职。贾氏、王氏,谱学由此产生。于是设有谱局,令史等职官都具备。过江后称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姓;东南地区称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姓;山东地区称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姓;关中地区也号称郡姓,韦、裴、柳、薛、杨、杜为首;代北地区称为卤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首。所谓卤姓,江左地区评定氏族,凡是郡中上姓第一的就是右姓。太和年间以郡中四姓为右姓。齐朝浮屠昙刚分类,凡是甲门就是右姓。周朝建德年间评定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右姓。隋朝开皇年间评定氏族,以上品、茂姓为右姓。唐朝贞观年间《氏族志》凡是第一等的,就是右姓。路氏《着姓略》以盛门为右姓,柳冲《姓族系录》凡是四海望族就是右姓。不通晓历代说法,不能与他谈论谱牒。”

另外,陆伯冲说:“古代一个字不构成文辞,言辞都用氏字配合。姜氏、子氏,是用氏配合姓。季氏、臧氏,是用氏配合族。哭于赐氏,是用氏配合名。仲氏、吹篪,又不念伯氏之言,是用氏配合字。灭赤狄潞氏,是用氏配合国。母氏圣善,是用氏配合亲。那么通而言之,都可以说氏;分别而言之,单说氏的,都是指族。姓是百代不变的,说只有天子才能特别赐姓,所以说‘根据出生来赐姓’。舜赐禹姓叫姒,伯夷叫姜,武王赐胡公姓叫妫,就是如此。又说‘分封土地而赐予氏’,舜赐禹叫夏,伯夷叫吕,就是如此。又公子的儿子,惯例用谥号配合氏,后代子孙因此用字作为氏,表示来源不乱,这就是所谓的‘别子为祖’。其余的有的以官职、以封邑作为氏族,用来自我区分。所有这些都像近代论说房支一样。又古代男子都用氏配合名,不说他的姓;妇女才称姓。礼说:‘男子称名,妇人称姓。’就是如此。公子、公孙以子孙为氏,表明与君主一体,以区别于众臣。不以国名为氏的,是区别于君主。曾孙以下,离君主稍远,就可以书写他们的氏了。晋国的荀氏,经常称荀氏;左氏分为中行氏、智氏。鲁国的仲孙氏,传中称为孟氏。大概当时有的私自称氏,传文随之记录;经文则一定遵循其正式的氏。又分为诸氏的,如晋国的魏氏分为吕氏、防氏;鲁国的季氏分为公鉏氏,都是从中间自我区分,如同在同房之中又论房支一样。”

另外,吕伯恭谱牒论:“三代的时候,叫姓的,统括祖先所从出的源头,百世不变。叫氏的,区别子孙所自行分出的支派,几代就变化一次。天子建立德行,根据出生来赐姓,得到姓虽然只有一个,而子孙分别作为氏的,多得数不清。有以祖父的字为氏的,有以先世的谥号为氏的,有以所居官职为氏的,有以始封的封邑为氏的。枝分派别,千条万路。孟、仲、季、臧、东门、子叔同出于鲁国,游、国、封、印、公父、伯、张同出于郑国,向、华、荡、乐、鳞、鱼、仲、老同出于宋国,栾、高、崔、国、叔、仲、东郭同

出于齐。自秦汉以来,氏族之制,出于上之所赐,下之所更者,絶无而仅有。世守一氏,传千余年而不变者,天下皆是也。其变非若古之屡,其列非若古之多,可谓简而易知矣。然人罕有能辨氏族之源者,盖由谱牒之明与废而已。”

译(他们)出自齐地。自秦汉以来,氏族制度中,由上级赐予、下级更改的情况,几乎没有。世代坚守一个姓氏,传承千余年而不改变的,天下到处都是。姓氏的变化不像古代那样频繁,姓氏的类别也不像古代那样繁多,可以说简单而容易知晓了。然而很少有人能辨别氏族的渊源,大概是因为谱牒的明晰与废弃罢了。

又

郑渔仲曰:「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古之诸侯诅辞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于文,女生为姓,故字多从女,如姬、姜、嬴、姒、妫、姞、姚、妘、婤、姶、防、嫪之类是也。妇人之称,如伯姬、季姬、孟姜、叔姜之类。司马子长、刘知几谓周公为姬旦,文王为姬伯,三代无此语也。良由三代以后,姓氏合而为一,虽子长知防,二良史犹昧于此。」

  又

赵彦卫《云麓漫钞》:天子赐姓命氏,诸侯命族。族者,氏之别名也。姓者,所以统系百世,使不别也。氏者,所以别子孙之所自出。解《春秋》者云:因生以赐姓者,谓若舜之妫,禹之姒,伯夷之姜,是已。胙之土而命之氏者,若舜之有虞,禹之有夏,伯夷之有吕,是已。于字则叔牙、季友、展无骇、臧僖伯,是已于諡则文、武、成、宣、宋戴恶、卫齐恶,是已。于官则司马、司徒之类,是已于邑则韩、魏、赵,是已。详此,诸侯既命于天子为某公侯,则是命之氏。诸侯位卑,不得赐姓。其有以王公及以字为氏,或以官以邑,既无土可分,则姓与氏无别。注史记者,所以有“族者姓之别名”之语。姓者统百世,如周姓姬氏,所以别子孙,如鲁、卫、毛、耼、邘、晋、应、韩之分。又《春秋》之时,诸侯之子为大夫,则称公子;孙则称公孙。公孙之子与异姓之臣未赐族而身为大夫,则称名,无骇、挟之类是也。赐族而使之世为大夫,则称族,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是也。此诸侯不得命氏而得命族之例也。若夫《易》云:“黄帝、尧、舜氏作”,尧、舜虽非姓氏,既是天子,当一代称曰“尧舜氏”,义亦通,此又不拘姓氏之例也。

  夏城郎书不时也

姚舜牧《春秋疑问》曰:「按桓之世,三国来战于郎;庄之世,陈、蔡之俟亦次于郎;齐、宋以兵窥鲁,亦宿师于郎。郎诚要地,而宜城者隠将为郑伐宋,恐他国之议其后也。但兴役有时,夏则非其宜耳。」

  以王命讨之伐宋

此犹然征伐自天子出也。终左氏之编,亦止此一书而已。继则有繻葛之战,再继则有王人子突之师,衂师于郑,逆命于卫,而司马九伐于是乎歇絶矣。

  君为三覆以待之

曹公新书前后及中,分为三覆,亦有三覆之名。李卫公问对述之,但后世用骑非车兵耳。

  郑人大败戎师

庄之用兵,可谓竒谲。左氏必极道之,虽无与于经,要之有当于圣人之意。盖庄实圣人之所恶也。

公败宋师于菅。郑师入郜,归于我;郑师入防,归于我。

隠公始睦于宋,而疎于郑。既而与郑平矣,浸且加兵于宋矣。则以祊田为之赂也。郑取郜,取防,皆归于鲁。与入许而让鲁,让齐,同一辙焉。隠之贪,类楚懐利商于,而轻絶齐庄之狡。若秦昭不爱三城以搆齐、魏、韩,此皆势均力敌之国也。楚武、文,晋献悍然,惟知尽诸姬,灭同姓,有暴秦虎视山东之概。春秋之始,骎骎乎战国之风矣。齐桓出,而始曰大无侵小,又曰玉帛相见,不以兵车。即起周公、成王,而挽东周之天下,其功烈亦不是过。谓孔子不满于管仲者,未熟读三传者也。

  郑伯围戴癸亥克之

陈留风俗传》曰:秦之谷县也,后遭汉兵起,邑多灾年,改曰菑县。汉章帝东巡,谷县诏曰:「陈菑县其名不善,髙祖鄙柏人之邑,世祖休闻喜而显,获嘉应嘉皇灵之顾,赐越有光烈考武皇,其改县曰考城。」

  滕侯薛侯来朝

鲁方伯之国也,故隠桓之世,滕、薛、杞、曹、谷、邓诸国次第来朝。诸侯之邦交,嵗相问,殷相聘,世相朝。周公之后,而受小国之朝,岂得云僭?自晋、楚强,而鲁庇于晋,遂转而朝晋;再畏楚,又不得不朝楚;浸且并于越,而亦往朝之。立定哀,以指隠桓,懐古之情益深。

  薛侯曰我先

译又

郑樵说:“夏商周三代以前,姓和氏分为两种,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用来区别贵贱,尊贵的人有氏,卑贱的人只有名而没有氏。古代诸侯的诅咒辞说:‘违背天命,灭亡氏族,倾覆国家’,以此表明灭亡氏族,就与剥夺爵位、失去国家相同。所以姓可以称为氏,氏不可以称为姓。姓用来区别婚姻,所以有同姓、异姓、庶姓的区别。氏相同而姓不同的人,可以通婚;姓相同而氏不同的人,不可以通婚。从文字构造来看,‘女生’为‘姓’,所以字多从女旁,如姬、姜、嬴、姒、妫、姞、姚、妘、婤、姶、防、嫪等就是这样。女子的称呼,如伯姬、季姬、孟姜、叔姜等。司马迁、刘知几称周公为姬旦,文王为姬伯,三代没有这样的说法。这确实是因为三代以后,姓和氏合而为一,虽然司马迁知道防备,这两位良史仍然对此有所不明。”

又

赵彦卫《云麓漫钞》说:天子赐姓命氏,诸侯命族。族,是氏的别名。姓,是用来统系百代,使血脉不分离的。氏,是用来区别子孙所从出的。解释《春秋》的人说:根据出生来赐姓的,比如舜的妫,禹的姒,伯夷的姜,就是这样。分封土地而命氏的,比如舜的有虞,禹的有夏,伯夷的有吕,就是这样。根据字来命氏的,比如叔牙、季友、展无骇、臧僖伯,就是这样。根据谥号来命氏的,比如文、武、成、宣、宋戴恶、卫齐恶,就是这样。根据官职来命氏的,比如司马、司徒等,就是这样。根据封邑来命氏的,比如韩、魏、赵,就是这样。详细说来,诸侯既被天子任命为某公侯,这就是命氏。诸侯地位卑下,不能赐姓。那些以王公及以字为氏,或以官以邑为氏的,既然没有土地可以分封,那么姓与氏就没有区别。注释《史记》的人,所以有“族是姓的别名”的话。姓统系百代,比如周姓姬氏;用来区别子孙,比如鲁、卫、毛、耼、邘、晋、应、韩的分封。又《春秋》时期,诸侯的儿子做大夫,就称公子;孙子就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与异姓的大臣,如果没有赐族而身为大夫,就称名,无骇、挟之类就是这样。赐族而让他们世代做大夫,就称族,比如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就是这样。这是诸侯不能命氏而能命族的例子。至于《易经》说:“黄帝、尧、舜氏兴起”,尧、舜虽然不是姓氏,既然是天子,当一代称为“尧舜氏”,意义也通顺,这又不拘泥于姓氏的例子了。

夏城郎书不时也

姚舜牧《春秋疑问》说:“查考桓公时期,三国来郎地作战;庄公时期,陈、蔡的军队也驻扎在郎地;齐、宋用兵窥探鲁国,也驻扎军队在郎地。郎地确实是战略要地,而宜城者隐公将为郑国讨伐宋国,恐怕其他国家的议论在后面。但是兴师动众有时节,夏天就不是适宜的时候。”

以王命讨之伐宋

这还算是征伐由天子发出。终了《左传》全书,也只有这一条记载而已。接着就有繻葛之战,再接着就有王人子突的军队,在郑国战败,在卫国违抗命令,而司马九伐的法度于是断绝了。

君为三覆以待之

曹操《新书》前后及中,分为三覆,也有三覆的名称。李靖《卫公问对》叙述了它,只是后世使用骑兵而不是车兵罢了。

郑人大败戎师

庄公用兵,可以说奇异诡谲。《左传》必定极力记载,虽然与《春秋》经文无关,总之符合圣人的心意。大概庄公确实是圣人所厌恶的。

鲁军在菅地打败宋军。郑军攻入郜地,郜地归附我们;郑军攻入防地,防地归附我们。

隐公开始时与宋国和睦,而与郑国疏远。后来与郑国讲和了,逐渐就对宋国用兵了。这是因为用祊田作为贿赂。郑国夺取郜地,夺取防地,都归附鲁国。这与攻入许地而让给鲁国,让给齐国,是同一套路。隐公的贪婪,类似楚怀王贪图商于之地,而轻易断绝与齐、庄的盟约。像秦昭王不爱惜三座城池来挑拨齐、魏、韩,这些都是势均力敌的国家。楚武王、楚文王,晋献公悍然行事,只知道灭绝姬姓,灭掉同姓国家,有暴秦虎视山东的概貌。春秋初期,渐渐有了战国的风气。齐桓公出现,才开始说大国不侵犯小国,又说用玉帛相见,不使用兵车。即使起用周公、成王,来挽回东周的天下,他们的功业也不过如此。说孔子对管仲不满意的人,是没有熟读三传的人。

郑伯围戴癸亥克之

《陈留风俗传》说:这是秦朝的谷县,后来遭遇汉兵兴起,县邑多灾年,改名为菑县。汉章帝东巡,谷县诏书说:“陈菑县这个名字不好,高祖轻视柏人之邑,世祖听到喜而显扬,获嘉应嘉皇灵的顾盼,赐予越有光烈考武皇,将县改名为考城。”

滕侯薛侯来朝

鲁国是方伯的国家,所以隐公、桓公时期,滕、薛、杞、曹、谷、邓诸国依次来朝见。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周公的后代,而接受小国的朝见,怎么能说是僭越?自从晋、楚强大,而鲁国庇护于晋国,于是转而朝见晋国;再畏惧楚国,又不得不朝见楚国;逐渐被越国兼并,而也去朝见它。确立定公、哀公,来指向隐公、桓公,怀古之情更加深厚。

薛侯曰我先

封

洪容斋曰:「禹时诸侯万国,至春秋时存者数十。今考诸经传,可见者惟一薛耳。薛之祖奚仲,为夏掌车服大夫,自此受封,厯商及周末,乃为宋王偃所灭。享国千九百余年,传六十四代,三代诸侯莫之与比。」

译封

洪迈说:“大禹时代有万国诸侯,到了春秋时期存世的只有几十个。如今考证各种经传,能够看到的只有薛国罢了。薛国的始祖奚仲,担任夏朝掌管车马服饰的大夫,从此受封建国,历经商朝直到周朝末年,才被宋王偃所灭。享国一千九百多年,传了六十四代,夏商周三代的诸侯中没有谁能与它相比。”

郑伯将伐许

伐许之役,主兵者郑也。春秋为鲁史之书,左氏为春秋而作传,故非特经文。于凡盟防征伐,必以公及公与领之。扵是篇亦云:「公防齐侯、郑伯伐许」,而先之,以此着郑之主兵。既得许而处分宰制,皆出自郑,所谓郑志也。直至许都五迁,而终见灭于郑。荥阳、许昌,壤地邻逼,所固然尔。

  亦聊以固吾圉也

王宗沐曰:「详览庄公之言,不敢以许自为功,似让能;况能久有许,似反已况能禋祀许,似虑患;吾其能与许争,似忧逺。然其卒曰:『不惟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则自为自利之心,不觉发露矣。要之,残忍隂忌,庄公本性不爱于段,何爱于许?」

  吾先君新邑于此

正义:地里志,河南郡新郑县,郑桓公之子武公所国,是知新邑,谓河南新郑也。志又云:京兆郑县,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是知旧郑在京兆。《史记·世家》:虢、郐自分十邑献于桓公,桓公竟国之。案《郑语》:桓公始谋,未取之也。武公始国,非桓公也。全灭虢、郐,非献邑也。马迁之书,皆谬。

  又

渭水经注: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年,县之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瓉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郐又灭,迁其地国于郑父之丘,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善长云:“《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以王室将乱,谋于史伯,寄帑与贿,虢郐之间。”平王东迁,武公辅王室,灭虢郐而兼其土。庄公语公孙获:“先君新邑”是指新郑为言。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未免违正经而从逸録矣。

  又

桓公始封荥阳,厯武及庄▯三世耳,故曰新邑,后世称新郑,由此得名。

  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

以私憾而败公事,刑所不赦。羊斟之陷华元,夙沙卫之阻殖绰、郭最。斟犹知罪而奔卫,则后为绰所醢。未有如公孙阏之倒戈内向,势同叛逆,而得逃军法者也。是以蒋舒陷傅佥,成都失守;髙永乐守洛阳,闭门不纳。髙昴、齐神武杖之二百,论者亦恨其失刑,与郑庄等。

  与郑人苏忿生之田

以地赂秦,犹抱薪救火,此六国之所以亡。乃春秋之始,周之天子实蹈之。先以岐、雍赐秦,后以阳樊赐晋。此则以酒泉与虢,以苏忿生之田与郑。于是王畿日蹙,而强藩浸不可制。王制有功加地,进律。孟子曰:「庆以地,夫有庆必有削。削归之地,仍王畿自有。故征伐自天子出,而天下有道。若有庆而无削,春秋安得不趣于战国哉?」汉贾谊、主父偃之谋,有鉴于此。

  羽父请杀桓公

奸臣固宠,多好为防间骨肉,以市其忠。晋齐王攸之死,冯紞、荀朂搆成之。宋魏王廷美、燕王徳昭之死,赵普预谋之。翚之初意,亦犹是耳。隠公友爱,挚性间不可入,转而导桓为弑逆,则又为苻坚之吕婆楼矣。吁!可畏哉!

  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

凌稚隆曰:「隠公不行即位礼,不临惠公丧,不称声子夫人,而于仲子则考其宫,献六羽焉。此其处心积虑,曷尝一日不桓让哉?顾桓长矣,不胜其欲速富贵之念,而隠方穷兵略地,不显示以让之之期,迄十一年,迟迟不断,故倾危反覆之徒,不为隠杀桓,即为桓弑隠,而钟巫之难不免矣。需者,事之贼,隠公之谓也。而谷梁氏谓其能轻千乗之国,不亦过乎?虽然,使桓不弑隠,隠即让桓,则隠将退就臣位而朝桓乎?抑桓奉隠于菟裘,率诸臣而朝隠耶?国无二君,必乱之道,吾知其终不可免也夫。」

  使营菟裘吾将老焉

汶水经注:「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南流迳菟裘城北,隠公十一年营之。《郡国志》有菟裘聚。」

  左传折诸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折诸》卷二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桓公

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

姚承庵曰:前年郑使宛来,归祊。原无易许意,盖以祊近鲁,鲁所欲得者,以小利中其欲,将惟我所役而不辞。故鲁、宋本为好,隠宁渝盟,而从郑伐宋,至入郕、入许。郑之欲

译郑伯将要讨伐许国。

讨伐许国的战役,主导军事行动的是郑国。《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左氏传》是为《春秋》所作的传,所以不仅仅局限于经文。对于所有的盟会、防御、征伐,必定以“公”或“公与”来统领。在这篇中也说:“公与齐侯、郑伯讨伐许国”,而把郑国列在前面,以此来彰显郑国主导军事。既然攻取了许国,那么对许国的处置和统治,都出自郑国,这就是所谓的郑国的意志。直到许国都城五次迁徙,最终被郑国所灭。荥阳、许昌,土地相邻逼近,这是理所当然的。

也姑且用来巩固我们的边防。

王宗沐说:“仔细审视庄公的话,不敢把许国当作自己的功劳,似乎是在谦让才能;况且能够长久占有许国,似乎是在克制自己;能够祭祀许国的祖先,似乎是在忧虑祸患;说我们难道能与许国争斗吗,似乎是在担忧远方。然而最后说:‘不只是为了许国,也是姑且用来巩固我们的边防’,那么自私自利的心理,就不自觉地暴露出来了。总之,残忍阴险忌妒,是庄公的本性,他都不爱共叔段,怎么会爱许国呢?”

我们的先君在这里新建了都城。

正义说:《地理志》记载,河南郡新郑县,是郑桓公的儿子郑武公建国之地,由此可知新邑,指的是河南的新郑。《志》又说:京兆郑县,是周宣王的弟弟郑桓公的封邑,由此可知旧郑在京兆。《史记·郑世家》记载:虢国、郐国各自分出十个城邑献给桓公,桓公最终在那里建国。查《国语·郑语》:桓公刚开始谋划时,并没有夺取这些土地。武公才开始建国,而不是桓公。完全灭掉虢、郐,也不是献出城邑。司马迁的书,都是错误的。

又

《渭水经注》说:渭水又向东流经郑县故城北,《史记》记载秦武公十年,将其设为县,这是郑桓公友人的旧封邑。《汉书》薛瓉注说:“说周朝自穆王以下都迁到西郑,不能用来封给桓公。”幽王败亡后,虢、郐又被灭,把他们的土地迁到郑父之丘建国,这就是郑桓公,没有封在京兆的记载。郦道元说:“《春秋》《国语》都说桓公担任周朝司徒,因为王室将要动乱,向史伯谋划,把财物寄存在虢、郐之间。”平王东迁,武公辅佐王室,灭掉虢、郐并兼并其土地。庄公对公孙获说:“先君新邑”,是指新郑而言。各种著述的作者都以西郑作为郑友的始封地,未免违背正经而听从逸史了。

又

桓公最初封在荥阳,历经武公到庄公,才三世而已,所以称为新邑,后世称为新郑,由此得名。

君子认为郑庄公失去了政令和刑罚。

因私恨而败坏公事,是刑罚所不赦免的。羊斟陷害华元,夙沙卫阻止殖绰、郭最。羊斟还知道有罪而逃奔卫国,后来被殖绰剁成肉酱。没有像公孙阏那样倒戈攻击自己人,情势如同叛逆,却能逃脱军法惩处的人。因此蒋舒陷害傅佥,导致成都失守;高永乐守卫洛阳,闭门不纳。高昴、齐神武杖责他们二百下,评论者也遗憾他们失刑,与郑庄公的情况相同。

把郑人苏忿生的田地给郑国。

用土地贿赂秦国,犹如抱薪救火,这是六国灭亡的原因。而在春秋之初,周天子实际上已经这样做了。先前把岐、雍赐给秦国,后来把阳樊赐给晋国。这里就是把酒泉给虢国,把苏忿生的田地给郑国。于是王畿日益缩小,而强大的藩镇逐渐无法控制。王制规定有功加封土地,进爵位。孟子说:“有庆赏赐地,必定有削地。削去土地,归还给王畿,仍由王畿自有。所以征伐由天子发出,天下才有道。如果有庆赏而无削地,春秋怎么会趋向于战国呢?”汉朝贾谊、主父偃的谋略,就是鉴于此。

羽父请求杀桓公。

奸臣为了固宠,大多喜欢离间骨肉,以显示自己的忠诚。晋齐王攸的死,是冯紞、荀朂构陷造成的。宋魏王廷美、燕王德昭的死,赵普参与谋划。翚的初衷,也是这样。隐公友爱,真挚的本性间不容奸,转而引导桓公进行弑逆,那就又成了苻坚的吕婆楼了。唉!可怕啊!

因为他年幼的缘故,我将把国君之位传给他。

凌稚隆说:“隐公不行即位礼,不亲临惠公的丧礼,不称声子为夫人,而对于仲子则考察她的宫室,献上六羽。这用心思,何尝有一天不想让位给桓公呢?但是桓公已经长大了,隐公受不了急于富贵的心态,而隐公正穷兵黩武,不显示让位的时间,直到十一年,迟迟不断,所以倾危反复的人,不为隐公杀桓公,就为桓公杀隐公,而钟巫之难就不可避免了。犹豫不决,是事情的祸害,说的就是隐公。而谷梁氏认为他能轻视千乘之国,不也是过分吗?虽然如此,假如桓公不杀隐公,隐公就让位给桓公,那么隐公将退居臣位而朝见桓公吗?还是桓公奉养隐公于菟裘,率领众臣朝见隐公呢?国家没有两个君主,必定是混乱之道,我知道最终是无法避免的。”

让他营造菟裘,我将在那里养老。

《汶水经注》说:“淄水发源于泰山梁父县,向西南流经菟裘城北,隐公十一年在这里营造。《郡国志》有菟裘聚。”

《左传折诸》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折诸》卷二 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 桓公

郑伯用璧玉交换许田,是为了周公祊的缘故。

姚承庵说:前年郑国使者宛来,归还祊地。原本没有交换许田的意思,大概是因为祊地靠近鲁国,是鲁国想要得到的,用小利迎合他的欲望,将唯我驱使而不推辞。所以鲁、宋本来友好,隐公宁愿违背盟约,而跟随郑国讨伐宋国,直到进入郕国、进入许国。郑国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