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公羊折诸》卷五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成公
王师。经文但云「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程子曰:「王于诸侯不言战,不敢敌王也;不言败,不能抗王也。存君臣之义,立天下之防。大约祖述公羊之旨。」独此刘康公邀戎败于徐吾,传文虽曰「无敌」「曰莫当」,「无敌」则孰与之战?「莫当」则谁能败之?胡氏犹以经不书战,辨华夷之分为言。而无奈经之书败绩何也?例不可尽拘。无若左传详述世变,俾学者有所考,为无▯。
译周王军队。经文只说“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程子说:“周王与诸侯交战,经文中不称‘战’,是因为诸侯不敢与周王对抗;不称‘败’,是因为诸侯不能抵抗周王。这是为了保存君臣之间的道义,确立天下的纲纪。这大致是继承《公羊传》的宗旨。”唯独在此处,刘康公率领戎人在徐吾战败,传文虽然说是“无敌”、“莫当”,但既然“无敌”,那又是与谁作战呢?既然“莫当”,那又是谁能击败他呢?胡氏仍然以经文中不记载“战”为由,来辨析华夷之分的说法。然而,经文中记载了“败绩”,这又该如何解释呢?体例不可完全拘泥。不如《左传》详尽地叙述世事的变迁,使学者有所考证,这才是没有弊端的。
代顷公当左
左传》言丑父免戮,《公羊》以为斮,据其代君而死,则汉髙荣阳之纪信,明髙鄱湖之韩成,丑父先之而三矣。
踊于棓而窥客
注:踊,上也;蹑,也。凡无髙下,有絶加蹑板曰棓。齐人语。
则客或跛或眇
左传》萧同叔子之所笑,止一郤克耳。《公羊》云:“一跛,一眇,似以眇属臧孙许。”《谷梁》则分配之曰:“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齐。天疾者凡四人,不期而集。”王方麓曰:“郤克之答齐师,一则曰‘大国朝夕释憾于鲁、卫’;再则曰‘寡君使羣臣为鲁、卫请’。知鞌战之执词,各以二国见侵之故。二传増饰诸卿皆见笑者,妄説也。岂有三国因一笑之耻,谋之三年,始空国以伐人者乎?”
郤克眣鲁卫之使
古书之用目语者多矣。《楚辞》独与予兮目成。《史记》淳于髠曰:「目眙不禁。」蔺相如持璧睨柱,侯生与朱亥睥睨,故乆立。盖聂曰:「吾曩者目摄之。」项籍纪梁眴籍曰:「可行矣。」《郭解传》解以睚眦杀人。《公羊》记郤克眣鲁卫之使,其目语之祖也。不知眇目之孙林父,何以对之?
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
檀弓》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注:即举成三年之经,以证礼文。人火曰「火」,天火曰「灾」。宣宫所值者天灾,礼文所虑者人事。成公能动合礼宜,遇天灾而人事亦尽者也。
河上之山也
水经,河水南迳梁山原东。郦注:「自原山东南至河,晋之望也。」《地理志》:「左冯翊夏县故少梁,梁山在西北。」《大雅》:「奕奕梁山,惟禹奠之。」即此。
又
僖十四年,沙麓崩。传云:“河上之邑。”此则云:“河上之山麓。”即山足。盖河上之山之崩,屡见矣。于僖则以为桓徳将衰,于成则以为晋霸将失,皆统天下论之。《左传》卜偃以惠公败韩之兆,又专属晋。《汉书》更以为圣女元后之祥,应于六百四十五年。之后人持一説,五行志竟不必全信耶?
又
魏土地记》梁山北有龙门山,大禹所凿,通孟津。河口广八十步,岩际镌迹,遗功尚在。河水又南迳梁东山,原在夏阳县西,临于河上。
又
王浚仪释《地蔡传禹贡治梁及岐宗晁以道引水经注》之吕梁、狐岐,以为在离石县东北,则与古注之指雍州梁、岐者相去甚逺。胡朏明《锥指》曰:「蔡氏所指吕梁在今永寜州东北,本名骨脊山,去河一百五十里。狐岐一名薛颉山,与介休接界,去河三百三十里,安得谓河水所经而治之以开河道乎?」晁説大谬。《尔雅》曰:「梁山,晋望。」正谓夏阳之梁山。夏阳故少梁,秦地也。《左传》文十年,晋人伐秦,取少梁,梁山由是入晋。战国少梁入魏,故梁山虽在雍域,而实为晋望。伯厚之疑,由此考而后定。
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
五行志》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隂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壊,天下乱,百姓将失其所。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
武公之宫也
邵二泉曰:「武公之諡『武』也,必尝有武功矣。季孙行父以鞌之功,不胜其侈心,而有武宫之立。《明堂位》因是以拟武世室,则汉儒附防之説耳。」
胁我使我归之
晋闻齐侯悔过,髙其义,畏其徳。《左传》乃云:“为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乃盟于蒲。《公羊》:“齐人则左袒齐,左氏鲁人则左袒鲁。”各从其国之册书,因以互异。
録伯姬也
顾亭林曰:「十二公之世,鲁女嫁于诸侯多矣,独宋伯姬书。三国来媵,盖宣公元妃所生,庶出之子不书,生故子同生,特书庶出之女不书,致不书媵。故伯姬归于宋,特书。」
其称天子何
天子之称,见于商周之书。曰:「天子惟君万邦。」曰:「敢对▯天子之休命。」曰:「告嗣天子王矣。」曰:「敢敬告天子。」以天子为天王,由《春秋》昉也。《公羊》反若以为不恒,而疏释之。近世拟史者,本纪亦有「天王」之称,
译代顷公当左
《左传》记载丑父免于被杀,《公羊传》则认为他被砍杀,根据他代替君主而死这一事实,那么汉高祖在荥阳的纪信、明高祖在鄱阳湖的韩成,丑父都比他们早,一共三人。
踊于棓而窥客
注:踊,就是上;蹑,就是踩。凡是地面没有高低,有断绝之处加上踏板叫做棓。这是齐地的方言。
则客或跛或眇
《左传》中萧同叔子所嘲笑的对象,只有郤克一人。《公羊传》说:“一个跛足,一个盲眼,似乎把盲眼归在臧孙许身上。”《谷梁传》则分别对应说:“季孙行父秃头,晋国郤克盲眼,卫国孙良夫跛足,曹国公子手驼背,同时出使齐国。天生残疾的共有四人,不约而同地聚集在一起。”王方麓说:“郤克回答齐国军队,第一句说‘大国早晚在鲁、卫两国发泄怨恨’;第二句说‘我们国君派群臣为鲁、卫两国请求’。知道鞌之战的言辞,各自以两国被侵犯为理由。两传增加修饰说各位卿大夫都被嘲笑,是妄说。难道会有三个国家因为一笑的耻辱,谋划了三年,才倾尽全国兵力去攻打别人吗?”
郤克眣鲁卫之使
古书中用眼神交流的很多。《楚辞》说“独与予兮目成”。《史记》淳于髡说:“目眙不禁。”蔺相如拿着玉璧斜视柱子,侯生与朱亥斜视,所以久立。盖聂说:“我从前用眼神震慑他。”项籍传记中梁眴对籍说:“可以行动了。”《郭解传》中郭解因为睚眦之怨杀人。《公羊传》记载郤克用眼神示意鲁、卫的使者,这是眼神交流的源头。不知道盲眼的孙林父,如何回应他?
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
《檀弓》中有“焚烧其祖先的居室,就哭三天”,所以说“新宫发生火灾,也哭三天”。注:即引用成公三年的经文,来证明礼制的条文。人为火灾叫“火”,天灾火灾叫“灾”。宣宫遭遇的是天灾,礼制条文顾虑的是人事。成公能够行动合乎礼制适宜,遇到天灾而人事也尽力了。
河上之山也
《水经》记载,河水向南经过梁山原东面。郦道元注:“从原山东南到河边,是晋国祭祀的名山。”《地理志》:“左冯翊夏县旧称少梁,梁山在西北。”《大雅》:“奕奕梁山,只有大禹奠定它。”就是这里。
又
僖公十四年,沙麓崩塌。传文说:“河上的城邑。”这里却说:“河上的山麓。”就是山脚。大概河上山的崩塌,屡次出现。在僖公时认为是桓公的德行将要衰落,在成公时认为是晋国的霸业将要丧失,都是从天下大局来论述的。《左传》卜偃认为这是惠公在韩地战败的征兆,又专门归属于晋国。《汉书》更认为是圣女元后的祥瑞,应验在六百四十五年之后。后人持一种说法,《五行志》竟然不必完全相信吗?
又
《魏土地记》记载梁山北面有龙门山,是大禹开凿的,通向孟津。河口宽八十步,岩石间刻有痕迹,遗留的功绩还在。河水又向南经过梁东山,原在夏阳县西,临近河上。
又
王浚仪解释《地蔡传》中《禹贡》治理梁山及岐山,晁以道引用《水经注》中的吕梁、狐岐,认为在离石县东北,那么与古注所指雍州的梁、岐相距很远。胡朏明《锥指》说:“蔡氏所指的吕梁在今永寜州东北,本名骨脊山,离河一百五十里。狐岐一名薛颉山,与介休接界,离河三百三十里,怎么能说河水经过而治理它来开河道呢?”晁的说法大错。《尔雅》说:“梁山,是晋国祭祀的名山。”正是指夏阳的梁山。夏阳旧称少梁,是秦国的土地。《左传》文公十年,晋国人攻打秦国,夺取少梁,梁山从此归属晋国。战国时少梁归属魏国,所以梁山虽然在雍州地域,但实际上是晋国祭祀的名山。伯厚的疑问,由此考证而后确定。
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
《五行志》刘向认为:山是阳,代表君主;水是阴,代表百姓。上天警戒说:君道崩坏,天下大乱,百姓将失去他们的居所。梁山在晋地,从晋国开始而波及天下。
武公之宫也
邵二泉说:“武公的谥号是‘武’,必定曾经有武功。季孙行父凭借鞌之战的功劳,抑制不住他的奢侈之心,而建立了武宫。《明堂位》因此用来比拟武世室,那是汉儒附会的说法。”
胁我使我归之
晋国听说齐侯悔过,推崇他的道义,畏惧他的德行。《左传》却说:“因为汶阳的田地,所以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于是在蒲地结盟。《公羊传》:“齐国人就袒露左臂支持齐国,左氏是鲁国人就袒露左臂支持鲁国。”各自跟随自己国家的册书,因此互相不同。
録伯姬也
顾亭林说:“十二公的时代,鲁国女子嫁给诸侯的很多,唯独宋伯姬被记载。三国来送陪嫁,大概是因为宣公的原配夫人所生,庶出的儿子不记载,生故子同生,特别记载庶出的女儿不记载,导致不记载陪嫁。所以伯姬嫁给宋国,特别记载。”
其称天子何
天子的称呼,见于商周的书。说:“天子只君主万邦。”说:“敢回应天子的美好命令。”说:“告知继位的天子王了。”说:“敢恭敬告知天子。”把天子称为天王,从《春秋》开始。《公羊传》反而认为这不常见,而疏解它。近代拟史的人,本纪也有“天王”的称呼,
义归尊君,无劳词费。
三国来媵
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伯姬三国来媵,公羊独以齐媵为非礼。然观季文子如宋,致女,公赋《韩奕》之五章,穆姜赋《緑衣》之卒章,施巾结褵,殷勤申诫,如此而伯姬果能待姆下堂,以谨慎从尔父母之言,一时闺范雍容,其娣之袂,良可想也欤。
译道义归于尊奉君主,无需多费言辞。
三国前来陪嫁
诸侯嫁女,同姓诸侯以女子陪嫁,异姓则不陪嫁。伯姬有三国前来陪嫁,公羊传唯独认为齐国陪嫁是不合礼制的。然而看季文子出使宋国,送嫁女子,宋公吟诵《韩奕》的第五章,穆姜吟诵《绿衣》的末章,施予头巾、系上佩巾,殷勤地反复告诫,像这样伯姬果然能等待女师陪同才下堂,以谨慎的态度听从父母的话,一时之间闺阁风范雍容典雅,那陪嫁女子的衣袖,实在可以想象啊。
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
徐干学曰:「卿大夫以下继世与天子不同,天下不可一日无天子,国不可一日无君。是故继嗣不立,则取于旁支。以弟后兄可也,以兄后弟可也,甚至以叔后侄,古亦为之。君之生存既已尽,臣其诸父昆弟,身没而旁支入继,必为之服斩衰。既为服斩衰,即以祖祢事之可也。大夫则不然,以别子为祖,亦不能臣其宗族,继世相传,以宗法齐之而已。《春秋》之法,大夫以罪废逐,不得入宗庙,即思其先世而为之立后,亦直以废逐者之兄弟代主大宗之祀,世及相传,而不及于废逐者之子侄。鲁于叔孙氏尝逐侨如而立其弟豹矣,于臧氏尝逐纥而立其兄为矣,于东门氏则逐归父而立婴齐,其事正同。不闻豹祢侨如为祢纥,而顾必婴齐祢归父,此鲁人之刱举也。何氏以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胡氏以为弟不可为兄后,父字不可为氏。然则鲁人之处此宜如何?曰:归父固一时所称贤大夫也,左氏、公谷皆以书其出奔为善之。鲁人既察其无罪而为之立后,则自有宗法在,不得复同于废逐之臣矣。」
又
万斯同曰:「婴齐乃庄公之孙,宜称公孙婴齐。今不称公孙而称其氏,则是降为归父之子,于庄公为曽孙,故不得复称公孙也。虽弟不可以祢兄,但既承归父之后,则竟为归父之子,所谓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此必周世原有此礼,故鲁人因其礼而行之,孔子据其实而书之,公羊亦仍其旧而传之耳。且仲遂有弑君之罪,不得立后,宜立后者归父也。若婴齐之后,归父仍称弟而不称子,则固依然后仲遂矣,岂鲁人立后之意乎?世徒泥兄弟同昭穆之説,以弟之祢兄为不经,不知古之有国家者,以承祧传统为重,原与士庶之礼不同,不得因彼而疑此也。」
为人后者为之子
汉世独尊公羊,而其书之足维圣教者,亦惟是:逾年即位,立子以贵;臣有大丧,国君三年不呼其门;与为人后者为之子,三四大义不磨。千古师丹引其説,以议定陶恭王后;而司马文正于濮安懿王称亲之义,奋笔立稿曰:「为人后者不得顾私亲,若亲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此定论也。」欧阳修窥时主之意,再三驳之。所作为人后,或问曽巩为人后议,大概以谓恩莫重于所生,礼为人后者降其所生父母服而不改其父母之名,若絶则不待降,降则未尝絶。使所后者仍不以真子自处,乃为仁义交尽。愚按礼与律有三父八母,有世父叔父世母叔母,本生父母云者,犹是世父母叔父母云尔。若曰不改其父母之名,则不必曰本生父母,直曰父母可尔。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既曰为人后,则于所生父母内外判然矣。仁人孝子,外备其服,内称其情。服降为期,而仍不忍以服期者待之;心丧自尽,不能禁也。服降为期,而仍不从夫服期者,名之名实混淆,不可训也。丧服不贰斩,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故为母服齐衰,不得谓之薄于母;为所生之父母降,不得谓之薄于所生。礼有无后,无无主后,非尽人而置也。其不得已而置后者,所以通人道之穷,而亦以明大宗之重。既置后,而仍不得以之为子,是止识私亲之谊,而以虚器待其所后继统不继嗣,主也,非后矣。人道莫大于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収族,于以重社稷而严宗庙。以所生父母而为之屈,以见承大宗之重。永叔既知之矣。有所重则不得不有所轻,明其屈乎彼而伸乎此。若于不得不轻者而失其所轻,必于不得不重者而反失其所重,岂敬宗収族之道乎?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欧阳氏之説,其二日二王而啓有明兴献之祸者欤?
又
濮议》起,范镇上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于平帝为祖,则其父容可称皇考,然议者犹非之,谓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统也。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安懿王,则其失非特汉宣、光武之比矣。凡称帝、若皇考、立寝庙、论昭穆,皆非是。”
又
东都事略》王偁曰:「礼,大宗无子而以小宗为后,圣人许之。英宗既以
译公孙婴齐,那么为什么称他为仲婴齐呢?因为他作为兄长的继承人。
徐干学说:“卿大夫以下世代相承与天子不同,天下不能一天没有天子,国家不能一天没有国君。所以继承的人选没有确立,就从旁支选取。让弟弟作为兄长的继承人是可以的,让兄长作为弟弟的继承人也是可以的,甚至让叔父作为侄子的继承人,古代也这样做。国君在世时,臣子对其伯父、叔父、兄弟尽臣道;国君去世后,旁支入继大统,必定为他服斩衰之丧。既然为他服斩衰之丧,就可以像对待祖父、父亲那样侍奉他。大夫则不然,以别子为祖,也不能臣服其宗族,世代相传,只用宗法来整齐罢了。《春秋》的法度,大夫因罪被废黜驱逐,不得进入宗庙,即使思念他的祖先而为他立后,也只是直接让被废黜驱逐者的兄弟代替主持大宗的祭祀,世代相传,而不涉及被废黜驱逐者的儿子和侄子。鲁国在叔孙氏曾经驱逐侨如而立其弟豹,在臧氏曾经驱逐纥而立其兄为,在东门氏则驱逐归父而立婴齐,事情正相同。没听说豹以侨如为父、纥以父为父,却一定要婴齐以归父为父,这是鲁人的创举。何休认为这扰乱了昭穆的次序,丧失了父子的亲情;胡安国认为弟弟不可以作为兄长的继承人,父亲的字不可以作为氏。那么鲁人处理这件事应当如何呢?回答说:归父本来是一时被称为贤大夫的人,《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记载他出奔是善事。鲁国人既然明察他无罪而为他立后,那么自有宗法在,不能再等同于被废黜驱逐的臣子了。”
又
万斯同说:“婴齐是庄公的孙子,应当称公孙婴齐。现在不称公孙而称他的氏,这就是降格为归父的儿子,对于庄公来说是曾孙,所以不能再称公孙了。虽然弟弟不可以以兄长为父,但既然继承了归父的后嗣,就完全是归父的儿子,所谓‘作为继承人的人就成为他的儿子’。这一定是周代原本就有这种礼制,所以鲁国人依据这种礼制来实行,孔子根据事实来记载,《公羊传》也沿袭旧说而传述罢了。况且仲遂有弑君的罪过,不得立后,应当立后的是归父。如果婴齐之后,归父仍然称弟弟而不称儿子,那就实际上是继承了仲遂,这难道是鲁国人立后的本意吗?世人只是拘泥于兄弟同属昭穆的说法,认为弟弟以兄长为父不合常理,不知道古代拥有国家的人,以继承宗庙传统为重,原本与士人、庶民的礼制不同,不能因为彼而怀疑此。”
作为继承人的人就成为他的儿子
汉代独尊《公羊传》,而该书足以维系圣教的地方,也只有这些:逾年即位,立子以贵;臣子有大丧,国君三年不呼唤他的家门;与作为继承人的人就成为他的儿子,这三大义理不可磨灭。千古以来师丹引用这种说法,来议定定陶恭王的后嗣;而司马光在濮安懿王称亲的问题上,奋笔起草说:“作为继承人的人不得顾念私亲,如果对私亲的爱心分给了那边,就不能专心于这边,这是定论。”欧阳修窥探当时君主的心意,再三驳斥。他所作的《为人后》、《或问》以及曾巩的《为人后议》,大抵认为恩情没有比亲生父母更重的,礼制规定作为继承人的人降低对亲生父母的丧服等级但不改变父母的称呼,如果断绝关系就不必降低,降低就未曾断绝。让被继承者仍然不以真正的儿子自处,才是仁义两全。我认为礼制与律法中有三父八母,有世父、叔父、世母、叔母,所谓本生父母,不过是世父母、叔父母罢了。如果说是不改变父母的称呼,那么就不必说本生父母,直接说父母就可以了。家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义理;家门外的治理,义理断绝恩情。既然说是作为继承人,那么对于亲生父母内外就截然分开了。仁人孝子,对外完备丧服,对内称量实情。丧服降低为期年,但仍然不忍心以期为丧服对待他们;内心守丧直到终了,不能禁止。丧服降低为期年,但仍然不跟随期为丧服的人,名实混淆,不可训导。丧服不有两个斩衰,至尊在位,不敢伸展私人的尊崇。所以为母亲服齐衰,不能说是薄待母亲;为亲生父母降低丧服,不能说是薄待亲生父母。礼制有“无后”,没有“无主后”,不是每个人都设置的。那些不得已而设置后嗣的,是为了疏通人道的困穷,也是为了表明大宗的重要。既已设置后嗣,却仍然不能把他当作儿子,这只是认识私亲的情谊,而把虚名对待他所继承的统绪,这是主,不是后了。人道没有比尊崇祖先更大的,尊崇祖先所以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所以收聚族人,以此来重视社稷而严肃宗庙。因为亲生父母而委屈,以显示继承大宗的重要。欧阳修已经知道了。有所重视就不得不有所轻视,明确他在彼处委屈而在此处伸展。如果在不得不轻视的地方失去了所轻视的,必然在不得不重视的地方反而失去了所重视的,这难道是敬宗收族之道吗?孔子说:“天没有两个太阳,土没有两个君王。”欧阳氏的说法,难道不是两个太阳、两个君王而开启明代兴献王之祸的吗?
又
《濮议》兴起,范镇上书说:“汉宣帝对于昭帝是孙子,光武帝对于平帝是祖父,那么他们的父亲或许可以称皇考,然而议论的人仍然非议,认为这是以小宗合并大宗的统绪。现在陛下既以仁宗为父,又以濮安懿王为父,那么他的过失不仅超过汉宣帝、光武帝了。凡是称帝、称皇考、立寝庙、论昭穆,都是不对的。”
又
《东都事略》王偁说:“礼制,大宗没有儿子而以小宗为后,圣人允许。英宗既然以
父仁宗矣,若濮王又称亲,则是二统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借使濮王极其尊崇,其于君臣之义,得为安乎?当时大臣违礼废义,台臣焉得不以死争之?英宗能受尽言,寝而不议,使后世无可指之瑕,贤矣。」
译父亲是仁宗,如果又尊称濮王为父亲,那就是有两个正统了。父子之间的伦理,是人的天性;君臣之间的道义,是国家的纲常。即使对濮王的尊崇达到极致,在君臣的大义面前,能心安理得吗?当时的大臣违背礼制、废弃道义,御史台的官员怎能不冒死抗争?英宗能够接受直言极谏,搁置争议不再讨论,使得后世没有可以指责的瑕疵,真是贤明啊。」
又
胡致堂论汉宣帝立皇考庙曰:「既为伯父母、叔父母之后,而父母亡,则降所生父母,而伯父母、叔父母父母之称,昭昭然矣。称谓既如此,则三年之丧,宜降其服期,又昭昭然矣。称谓又如此,服丧又如此,则情之主乎内者,隆所当隆,杀所当杀,不敢交夺于幽隠之中,又昭昭然矣。」其论哀帝议立定陶王后曰:「为人后者,不顾私亲,安而行之,犹天性也。当是时,而责为人后者絶私亲之顾,彼反得以旁縁不孝之似,而责之;顾私亲者得以孝自居,不顾者反限于罪辟矣。」
又
崔铣《大礼议》曰:「絶世人之所大痛也。先王本其气之所由来,使同宗者为之后,而大统必以长。以长而后统序可一也。继絶必以弟,以弟而后为人后者有坊也。若隆所生与所后等,犹弗后也。当承祧主鬯之重,则所生差轻。此礼之至精,百王之所同也。」
曷为殊防吴
汉武欲断匈奴右臂,则遣张骞通西域。唐代宗患吐蕃之陵暴,李泌劝结回纥以攻之。宋之所以能灭南唐,倚吴越扰其后耳。《春秋》宣成之间,楚且为晋畏矣。适吴自能强盛,以通于诸夏。程子论钟离之防,诸侯之众,徃而从之,故书诸国徃与之防。然此实《春秋》中叶南北诸侯盛衰转移之闗,而亦自古及今风气开辟之防。唐虞、夏、商,幅员甚隘。周之不窋,自窜戎狄之间,此时岐、镐皆戎狄耳。吴越则为泰伯所窜之荆蛮,夀梦、诸樊以前,何知中国礼俗?自晋诱而通之,谋在制楚。楚更通越,谋又在图吴。于是吴果能入郢,以削楚;越又能战檇李,以殒阖闾;且围姑苏,以殄夫差。辗转至于楚灭无疆。汉武更平瓯越、东越,不特江浙为文物大邦,并闽广亦渐为繁华奥薮矣。《公羊》云:“内诸夏而外夷狄”,自就其时所见以立论尔。
雨而木冰也
汉五行志》刘歆曰:「上阳施不下通,下隂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曲直也。」刘向曰:「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是时叔孙侨如出奔晋,执季孙行父。或曰:今之长老名木,介介者兵甲象。是嵗有鄢陵之战。」
公幼也
十二公惟襄公以幼称,四龄嗣位,若成公防沙随之年,即其生襄公之嵗,亦既抱子矣。公羊于仲婴齐为兄,后传有宣公死,成公幼之説,不知何所自来。就其立説,成公幼而践阼,至此已居位十五年,当在既冠之后,不得仍云幼矣。且公二年,即防晋师于上鄍,盟楚子于阳桥。左传但云蔡景公、许灵公二君皆弱,而鲁君不以弱名。今何休仍其误,以晋侯不见公,公幼杀耻为讳。夫沙随之役,曲全在晋,胡氏论之甚正,可以知书法之指归焉。内平其国而待之,外治诸京师而免之。
负刍杀太子而自立,内则国人恶之,外则诸侯讨之。国固子臧之国也,子臧义不肯立,国内旷年无君。使其如吴季子,则负刍无阖闾之威力,专制其国;更不幸而为卫叔武,则负刍拘絷京师,且罹卫成之狱矣。而周旋内外,使曹国有君,已节不失,以委蛇行其孤矫,以才略济其坚贞。负刍归国之后,上下辑睦,终諡为成,皆臧一人之力也。传于公孙防出奔,追叙此事,表章贤者之后,盖与本文前后相▯。
反为大夫然后卒之
婴齐,宣公母弟叔肸之子,受命为大夫,亲亲之义,亦所宜然。传以为公将见执于晋,婴齐请之于晋,以释公,以功而命为大夫。伐郑之役,公未及归,而婴齐已卒。公至,乃申此命,故迁就其卒之期,以为身后之爵,地实生前之华衮。《左传》《谷梁》皆别有他义,公羊独执此义,讲之津津。何注又先于宣十七年叔肸卒之下,谓《春秋》之例,公子不为大夫者不卒,卒而字者,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一家之师承,爰析其指云。
又
此防赠之例所自始
襄公
围宋彭城
公羊之书,不与专封者屡矣。縁陵、楚丘、存亡继絶,齐桓之徳之大者,而曰“名与而实不与”,不其悖乎?若夫助叛臣以侵邻国,鱼石之封,楚恶实甚,曰“不与专封”,似矣。然封之事同
译胡致堂评论汉宣帝设立皇考庙时说:“既然作为伯父、叔父的后嗣,而亲生父母已亡,就降低对亲生父母的称谓,而称伯父、叔父为父母,这是非常明确的。称谓既然这样,那么三年的丧期,适宜降低服丧的等级,这也是非常明确的。称谓既然这样,服丧等级也这样,那么内心情感的主导,该隆重的就隆重,该减等的就减等,不敢在隐秘之中互相侵夺,这又是显而易见的。”他评论哀帝商议立定陶王为后时说:“作为别人的后嗣,不顾念私亲,安然地实行,这如同天性一样。在当时,如果责备作为后嗣的人断绝了对私亲的顾念,那人反而可以借旁系不孝的嫌疑来责备他;顾念私亲的人得以自居为孝,不顾念的人反而被限定在罪责之中了。”
崔铣在《大礼议》中说:“断绝世系是人们最大的悲痛。先王根据气脉的来源,让同宗的人作为后嗣,而大宗必定由长子继承。由长子继承,然后统绪才能统一。继承断绝的世系必定由弟弟,由弟弟继承,然后作为别人后嗣的人才有防范。如果尊崇亲生父母与所后父母同等,那就等于没有立后。当承担继承宗庙、主持祭祀的重任时,亲生父母的地位就稍轻一些。这是礼仪中最精微的道理,历代帝王所共同遵循的。”
为什么特别防范吴国?汉武帝想要切断匈奴的右臂,就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唐代宗担忧吐蕃的侵凌暴虐,李泌劝他联合回纥来攻打吐蕃。宋朝之所以能灭掉南唐,是依靠吴越在后方的骚扰。《春秋》宣公、成公年间,楚国已经是晋国的畏惧对象了。恰逢吴国自己能够强盛,从而与中原各国相通。程子评论钟离之会,诸侯的军队前往跟随,所以记载各国前往与之会盟。然而这实际上是《春秋》中期南北诸侯盛衰转移的关键,也是自古至今风气开辟的枢纽。唐尧、虞舜、夏、商时期,疆域非常狭小。周朝太王亶父之前,自逃窜到戎狄之间,此时岐山、镐京都是戎狄之地。吴越则是泰伯逃窜的荆蛮之地,寿梦、诸樊以前,哪里知道中原的礼俗?自从晋国引诱吴国与之相通,谋略在于制服楚国。楚国又与越国相通,谋略又在于图谋吴国。于是吴国果然能攻入郢都,以削弱楚国;越国又能战于檇李,以杀死阖闾;并且包围姑苏,以诛灭夫差。辗转以至于楚国灭掉了无疆。汉武帝又平定了瓯越、东越,不仅江浙成为文化昌盛的大邦,连闽广也逐渐成为繁华富庶之地了。《公羊传》说:“亲近中原各国而疏远夷狄”,这是就当时所见来立论罢了。
《汉书·五行志》刘歆说:“上面的阳气施予不能向下通达,下面的阴气施予不能向上达,所以下雨而树木结冰。雾气寒冷,树木曲直的特性。”刘向说:“树木,是少阳,是贵臣、卿大夫的象征。这时叔孙侨如出逃到晋国,季孙行父被拘捕。有人说:现在的长老名木,介介者象征兵甲。这一年发生了鄢陵之战。”
十二位鲁公中只有襄公以年幼著称,四岁即位,如果成公在沙随之会的年份,就是襄公出生的年份,也已经抱孩子了。《公羊传》认为仲婴齐是成公的兄长,后传有宣公死、成公年幼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按照这种说法,成公年幼而即位,到这里已经执政十五年,应当在成年之后,不能再说是年幼了。况且成公二年,就在上鄍会合晋军,在阳桥与楚子结盟。《左传》只说蔡景公、许灵公两位国君都弱,而鲁君不以弱命名。现在何休仍然沿袭这个错误,以晋侯不见成公,成公年幼杀耻为讳。沙随之役,理亏全在晋国,胡氏评论得很正确,可以知道书法的宗旨了。对内平定其国而等待他,对外治理诸京师而赦免他。
负刍杀死太子而自立,国内国人厌恶他,国外诸侯讨伐他。国家本是子臧的国家,子臧因义不肯即位,国内多年没有君主。如果像吴季子那样,那么负刍没有阖闾那样的威力,专断其国;更不幸像卫叔武那样,那么负刍被拘禁在京城,且遭受卫成公那样的狱讼。而子臧周旋于内外,使曹国有君主,已不失节,以委蛇行其孤高矫健,以才略济其坚贞。负刍回国之后,上下和睦,最终谥号为成,都是子臧一人的力量。传记在公孙归父出奔时,追叙此事,表彰贤者的后代,大概与本文前后相合。
反为大夫然后记载其卒。婴齐,是宣公母弟叔肸的儿子,受命为大夫,亲亲之义,也是应该的。传记认为成公将被晋国拘捕,婴齐向晋国请求,以释放成公,以功绩而被任命为大夫。伐郑之役,成公还未回来,而婴齐已死。成公到后,才申述这个任命,所以迁就其卒的日期,以为身后的爵位,地实生前之华衮。《左传》《谷梁传》都有其他含义,只有《公羊传》坚持这个含义,讲得津津有味。何注又在宣公十七年叔肸卒之下,说《春秋》的体例,公子不为大夫者不记载卒,记载卒而称字的,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一家之师承,爰析其指云。
这是赠予之例的开始。
襄公
围攻宋国彭城
《公羊传》不赞成专擅封爵的情况屡见不鲜。缘陵、楚丘,存亡继绝,是齐桓公最大的德行,而说“名义上给予而实际上不给予”,不违背吗?至于帮助叛臣侵犯邻国,鱼石的封爵,楚国的罪恶实在严重,说“不赞成专擅封爵”,似乎合理。然而封爵之事相同
而礼异,齐所封者,式微之侯国;楚所封者,窃邑之叛臣。第以诸侯大夫而论,亦当与晋之灭偪阳以封向戌一例,而不宜以杞、卫并衡也。且曰“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尤为词费。境内之邑叛入他国,借同盟之兵力以讨之,理顺名正,何所疑而烦解释?景王之崩,晋人围郊,纳敬王以讨宾孟之党,而曰“不与其伐天子之邑”,不讲于夫子正名之义,遂一徃支离。
译然而礼制不同,齐国所封的是衰微的诸侯国;楚国所封的是窃取城邑的叛臣。仅从诸侯大夫的角度来看,这也应当与晋国灭掉偪阳并将土地封给向戌的情况相类比,而不宜将杞国、卫国与之相提并论。况且说“华元为什么参与诸侯围攻宋国”,更是言辞冗余。境内的城邑叛逃到他国,借助同盟的兵力去讨伐它,道理顺畅名分正当,有什么可疑虑而需要繁琐解释的呢?周景王去世,晋国人围攻郊地,拥立周敬王以讨伐宾孟的党羽,却称“不赞成他们攻打天子城邑”,不讲究孔子正名的义理,于是导致观点一贯支离破碎。
取后乎莒也
贾充之孙谧为女夫,韩所出;秦桧之孙熺为妻,王氏兄弟所出。论世者为之齿冷。春秋之世,鄫实先之。经传垂教,以示后世。彰彰明彻矣。
又
明神宗时,楚宗人华樾告其王为乞养诸宫中,非先王自出,郭正域主之,而沈一贯芘王,举朝争论,亦引莒灭鄫为言。
又
徐健庵曰:「汪氏云鄫无后,而以莒之子为后,鄫未尝无后也。公羊传明言鄫世子巫,是鄫之前夫人莒女所生,鄫更娶后夫人于莒而无子,有女还于莒为夫人生公子。鄫子爱后夫人,故立其外孙。据此,则鄫先已立世子巫,后舍巫而立外孙也。知其先立巫者,襄五年经称鄫世子巫,而左氏谓之太子巫,是知其立巫为后,必告于大国者也。舍众着之适长,而昵于牀笫之情,迎异姓以为后,其事盖自古未闻。考之三传注疏,略有同异意者,其别有故而传之,或譌与否,今但以公谷之辞推之,其罪浮于贾充辈逺矣。先王之制礼也,大宗无后者为之置后,今鄫本有后也,而反立异姓以为后,何为而不灭亡与?案律,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与异姓人为嗣者,罪同其子归宗。此乞养异姓子,亦言无后者耳。若鄫莒之事,又律文所不载,当从重科断者也。」
何隠尔弑也
郑騑弑僖公,胡氏传论之甚正,且曰:「卒,郑伯逃陈侯。」圣人之旨微矣!然首止之盟,郑之先君尝有逃者,至是以不为陈侯而遇弑。盖楚之强,足以摄诸夏,虽齐桓、晋悼,其如之何哉?
又
唐魏博镇自田承嗣、田悦世为□骜,侵犯王畧。田▯正入朝,与子布并効忠顺。军中哗曰:“公能行河朔旧事,则从公;不则不可以战。”遂皆遇害。扰攘之际,反以不狂为狂,有废书叹息已耳。
中国不足归也
郑国诸大夫曽请息肩于晋,郑成垂没,犹有楚王集矢之谕,为之臣者所不忍背。鸡泽预盟,虽以虎牢见偪之故,终非本懐。殆僖公欲从诸侯于鄬,而子驷弑之,其执辞犹以为无忘先君之末命。在尔时情事委折,左氏得之倍详,而公羊此言未悖形势。崔杼弑庄公而借以为説于晋,驷騑之媚楚亦若是耳。迨晋悼三驾,而后能服郑。子产当国,定计终待子驷盗杀之后,情势可推矣。
外灾不书
古者列国有灾,则使行人告于诸侯。昭十八年,子产治郑之火政可考也。因其赴告之册而书之,故内外灾皆书。公羊氏强为外灾不书之説。于是宣榭灾,曰:“何以书?新周也。”宋灾,曰:“王者之后也。”宋、卫、陈、郑灾,曰:“异其同日而俱灾也。”未免词费矣。
诸侯莫之主有故反系之郑
左传》书曰:「戍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谷梁传》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三传之文不同,而意未始不贯。晋、楚各率其所属之诸侯,止争一郑。郑之向背,视一虎牢。虎牢本郑地,而郑不能有,反若与诸侯共之。然而物从主人,故经文仍以系之郑。陈止斋曰:「不系之郑者,为天下城之也;系之郑者,为郑戌之也。」是故楚丘不系之卫,縁陵不系之杞,梁山、沙麓不系之晋,皆非一国之词也。郱、鄑、郚系之纪,彭城系之宋,皆一国之词也。
徧刺天下之大夫也
孙氏曰:《论语》曰:“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孔子之所谓“十世则隠桓之时也”,所谓“五世则宣成之时也”。《春秋》始隠桓,天下礼乐征伐出于诸侯,而王道絶矣。宣成以前,诸侯之大夫尚多称人;宣成以后,鲁、宋、齐、晋、蔡、卫、陈、郑八国之大夫防盟侵伐,名氏悉书,无复更称人者。于时,六卿专晋,三桓擅鲁,齐之政出于崔、庆,卫之政归于孙、甯。天下诸侯之国政,无不在于大夫者。孔子伤之,始于隠桓而《春秋》作。隠桓至于襄、昭,凡十世矣。
君若赘旒然
商颂为下国缀旒。郑笺:缀,犹结也。旒,旂之垂者。《庄子》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何休以旂旒为喻,是康成笺《诗》之解矣。与大夫专政,诸侯失权,不合。不若《南华》赘
译取后乎莒也
贾充的孙子贾谧娶了他的女儿,是韩氏所生;秦桧的孙子秦熺娶了他的妻子,是王氏兄弟所生。评论世道的人为此感到齿冷。在春秋时代,鄫国实际上先开了这个头。《春秋》经传留下教诲,用来警示后世,这是非常明白清楚的。
又
明神宗时期,楚宗室华樾控告楚王在宫中乞养他人之子,并非先王亲生,郭正域主持此事,而沈一贯庇护楚王,满朝争论,也引用莒国灭鄫国的事作为论据。
又
徐健庵说:“汪氏说鄫国没有后代,所以立莒国的儿子为后,但鄫国并非没有后代。《公羊传》明确说鄫国的世子叫巫,这是鄫国前夫人莒女所生,鄫国后来又从莒国娶了后夫人而没有儿子,有个女儿嫁回莒国给莒夫人生了公子。鄫国国君宠爱后夫人,所以立她的外孙为后。据此,那么鄫国先前已经立了世子巫,后来舍弃巫而立外孙。知道先前立巫为后,是因为襄公五年《春秋》称鄫世子巫,而《左传》称他为太子巫,由此可知立巫为后,必定向大国报告。舍弃众妾所生的嫡长子,而亲近床笫之情,迎接异姓人来继承宗祧,这种事大概自古以来未曾听说。考察《春秋》三传的注疏,略有不同意见的,大概是有其他原因而传述,或者是否有讹误,现在只根据《公羊传》《谷梁传》的话来推断,鄫国的罪行比贾充等人深远多了。先王制定礼法,大宗没有后代就为他立后,现在鄫国本来有后代,反而立异姓人为后,为什么能不灭亡呢?按照律法,乞养异姓义子以扰乱宗族的,杖打六十下;如果把儿子给异姓人做嗣子的,罪同,儿子归宗。这乞养异姓子,也是说没有后代的情况。至于鄫国莒国的事,又是律法条文没有记载的,应当从重判决。”
何隠尔弑也
郑騑弑杀僖公,胡安国的《春秋传》论述得很正确,并且说:“卒,郑伯逃陈侯。”圣人的旨意很微妙啊!然而在首止的盟会,郑国的先君曾经有逃跑的,到这时因为不做陈侯而遭遇弑杀。大概楚国的强大,足以胁迫中原各国,即使是齐桓公、晋悼公,又能怎么样呢?
又
唐代魏博镇自从田承嗣、田悦世代骄横,侵犯王法。田布入朝,与儿子田布一同效忠顺从。军中哗变说:“您能实行河朔旧例,就跟随您;不然就不能作战。”于是都遭遇杀害。在动荡不安的时候,反而把不狂放当作狂放,只能放下书卷叹息罢了。
中国不足归也
郑国的大夫们曾经请求向晋国卸去负担,郑成公临终时,还有楚王集矢的告诫,做臣子的不忍心背离。鸡泽参与盟会,虽然因为虎牢被逼迫的缘故,终究不是本心。大概僖公想要跟随诸侯到鄬地,而子驷弑杀了他,他的执辞还说是没有忘记先君的最后命令。在当时情势曲折,左氏记载得加倍详细,而《公羊传》这话没有违背形势。崔杼弑杀庄公而借用来向晋国辩解,子驷、子騑谄媚楚国也是这样。等到晋悼公三次出兵,然后能使郑国臣服。子产执政,定计最终等待子驷盗杀之后,情势可以推知了。
外灾不书
古代列国有灾祸,就派遣行人向诸侯报告。昭公十八年,子产治理郑国火灾的事可以考证。因为根据赴告的文书而记载,所以内外灾祸都记载。《公羊传》强行提出外灾不记载的说法。于是宣榭灾,说:“为什么记载?因为新周。”宋国灾,说:“因为王者之后。”宋、卫、陈、郑灾,说:“因为同日都受灾而不同。”未免言辞费事了。
诸侯莫之主有故反系之郑
《左传》记载说:“戍守虎牢,不是郑国的土地,说将要归还那里。”《谷梁传》说:“郑国的虎牢,是决断郑国吗?是虎牢。”三传的文字不同,但意思未曾不贯通。晋、楚各自率领所属的诸侯,只争一个郑国。郑国的向背,看一个虎牢。虎牢本是郑国的土地,而郑国不能拥有,反而好像与诸侯共有。然而物从主人,所以经文仍然系于郑国。陈止斋说:“不系于郑国,是为天下筑城;系于郑国,是为郑国戍守。”所以楚丘不系于卫国,缘陵不系于杞国,梁山、沙麓不系于晋国,都不是一个国家的言辞。郱、鄑、郚系于纪国,彭城系于宋国,都是一个国家的言辞。
徧刺天下之大夫也
孙氏说:《论语》说:“天下有道,礼乐征伐出自天子。”孔子所说的“十世则隠桓之时”,所说的“五世则宣成之时”。《春秋》始于隠桓,天下礼乐征伐出自诸侯,而王道断绝了。宣成以前,诸侯的大夫尚多称人;宣成以后,鲁、宋、齐、晋、蔡、卫、陈、郑八国的大夫会盟侵伐,名氏全部记载,不再称人了。当时,六卿专权晋国,三桓擅权鲁国,齐国的政事出自崔、庆,卫国的政事归于孙、甯。天下诸侯的国家政事,无不在大夫手中。孔子哀伤这事,始于隠桓而《春秋》作。隠桓至于襄、昭,共十世了。
君若赘旒然
《商颂》为下国缀旒。郑玄笺:缀,犹结也。旒,旂之垂者。《庄子》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何休以旂旒为喻,是康成笺《诗》之解矣。与大夫专政,诸侯失权,不合。不若《南华》赘
疣、骈拇之旨为近。《西都赋》:虎贲赘衣。李善注引《公羊传》曰:赘,犹缀也。通缀于赘,仍滞于缀结之义。
译这与“疣”、“骈拇”的主旨相近。《西都赋》中有“虎贲赘衣”一句。李善在注中引用《公羊传》说:“赘”,就是“缀”的意思。将“缀”与“赘”相通,仍然拘泥于“缀结”的含义。
又
潘勗册魏公九锡文:「当此之时,若缀旒然。」
大其不伐丧也
注:士匄闻齐灵公卒,引师而去。恩动孝子之心,义服诸侯之君。后兵寝数年,故许其善。此与哀十年,吴伐齐,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同一得礼。
又
北史·髙颎传》:「开皇二年,长孙览、元景山等伐陈,命颎节度诸军。防陈宣帝殂,颎以礼不伐丧,奏请班师。」
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
宋景濂作《孔子生卒嵗月辩》曰:孔子之生,传记所载嵗月不同。《公羊》云鲁襄公二十一年冬十一月庚子孔子生,谷梁年与日皆同,而谓冬十月,则与《公羊》差一月。贾逵、服防所论生年皆同。二传《史记·孔子世家》云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则差一嵗,日与《公羊》同,而月复与谷梁异。杜预主迁,以注《左传》,谓二十二年生;司马贞主公谷,以驳《史记》,谓二十一年生。迁之误者,盖以周正十一月属之明年也。孔若古主公谷,胡舜陟、孔宗翰、罗泌主迁,冯去疾则造为调人之説曰:襄公二十一年实己酉之嵗,也是嵗八月置闰,以歴法积之,大雪节当在十月十七日或十八日,是为十一月朔气,是孔子之生已在十一月之节矣。既在十一月,则是二十二年庚戌嵗首无疑。《公羊》十一月似误而非误也。迁书二十二年,又谓孔子之年七十三以卒,亦未尝误也。谷梁于年于月皆据实而书,《公羊》于年亦据实而书,于月则以节书,谓有日可以见也。迁于年则以节书,三者皆非误也。濂以为《公谷》二氏,传经之家也,且去孔子时甚近,其言必有依据。迁、固良史,然后于二氏者也。孔子所生之年,当从《公谷》,但以《春秋》长歴考之,二十一年己酉十一月无庚子,庚子在十月之二十一日,孔子所生之月,当从谷梁。注家谓己酉为己夘,夘酉之文相近,故误书也。所卒之年,当从左氏。然哀公十六年乃壬戌之嵗,是嵗四月戊申朔,有乙丑而无己丑,己丑乃在五月之十二日,己与乙文亦相近,故误书也。
又
按嵗在乙夘之説,出于何休。休注从来不足凭。金仁山《通鉴前编》:灵王之二十二年,即襄公二十二年,嵗当在庚戌。司马文正《稽古録》与之符合。盖皆主二传,己酉庚戌即二十一、二十二之参差,而调人之説可用矣。景濓诋斥禄命之説,故不取冯氏。且于诸儒经解引据殆尽,独未及温公之书,并志于此。
又
鄱阳马氏曰: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帝王万世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所生之年,决无是理。左传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曰:「孔丘卒。」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谷尊其师授而増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増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
曷为恶剽
古来强臣争国,废置立君,诸王支庶,不幸生其时者,不能得福,而徃徃遇祸。王凌讨司马懿,则谋奉楚王彪;邓琬欲擅宋,则立晋安王子勋;朱玫欲乱唐,则立襄王煴。公孙剽之得国,亦如是耳。其立也,孙林父为之;其弑也,甯喜为之。此与齐无知、子纠,楚公子比有心争国而无成者,较然不侔。后世梁武陵王纪之称帝于蜀,唐永王璘之谋据江表,亦未可同日语。《公羊》混其词曰:“恶剽也,则孙、甯两卿翻覆提挈,据地争政之罪状不明,而《春秋》之书法隠矣。”
为卫石恶在是也
宋虢之盟,晋楚分为南北二伯,霸局一大变更。与召陵、城濮为霸之始,臯鼬、黄池为霸之终,同闗世变之亟,而公羊无一语及之。乃更举絶不相防之石恶、陈招,强作解事,一言以为不智,微丘明之书《春秋》,其长夜矣。
正月以存君也
繁露》曰:「公在楚,臣子思,君无一日无君之意。」
又
非所在而在焉则书。在昭公为意如所逐,书公居于郓。公在干
译又
潘勗在《册魏公九锡文》中说:“在这个时候,(天子)就像系在旗杆上的飘带一样(形同虚设)。”
这是为了彰显他不趁丧期征伐的德行。
注:士匄听说齐灵公去世,便率领军队撤退。他的恩德感动了孝子的心,他的道义使诸侯的君主信服。此后战争平息了几年,所以赞许他的善行。这与鲁哀公十年,吴国攻打齐国,齐国人杀了悼公,向吴军报丧,吴王在军门外哭了三天,同样符合礼制。
又
《北史·高颎传》记载:“开皇二年,长孙览、元景山等人讨伐陈朝,命令高颎节制各军。恰逢陈宣帝去世,高颎认为依照礼制不应趁丧期征伐,上奏请求撤军。”
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
宋景濂在《孔子生卒岁月辩》中说:孔子出生的年份和月份,传记中记载的不同。《公羊传》说鲁襄公二十一年冬十一月庚子孔子出生,《谷梁传》的年份和日期都相同,但说是冬十月,这就与《公羊传》相差一个月。贾逵、服虔所论述的出生年份都相同。这两部传和《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这就相差一年,日期与《公羊传》相同,而月份又与《谷梁传》不同。杜预主张司马迁的说法,用来注释《左传》,认为孔子生于二十二年;司马贞主张《公羊》《谷梁》的说法,用来驳斥《史记》,认为孔子生于二十一年。司马迁的错误,大概是因为把周历的十一月算作下一年了。孔若古主张《公羊》《谷梁》的说法,胡舜陟、孔宗翰、罗泌主张司马迁的说法,冯去疾则创立了调和的说法说:襄公二十一年实际上是己酉年,这一年八月设置闰月,按照历法推算,大雪节气应当在十月十七日或十八日,这是十一月的朔气,那么孔子出生时已经在十一月的节气里了。既然在十一月,那么就是二十二年庚戌年的岁首无疑。《公羊传》说十一月看似错误其实并非错误。司马迁的书说二十二年,又说孔子享年七十三岁去世,也没有错误。《谷梁传》在年份和月份上都依据事实记载,《公羊传》在年份上也依据事实记载,在月份上则依据节气记载,认为有日期可以证明。司马迁在年份上依据节气记载,这三者都没有错误。景濂认为《公羊》《谷梁》两家,是传承经学的世家,而且距离孔子时代很近,他们的言论一定有依据。司马迁、班固是优秀的史官,但在这一点上却落后于这两家。孔子出生的年份,应当遵从《公羊》《谷梁》,但只用《春秋》的长历法来考察,二十一年己酉年十一月没有庚子日,庚子日在十月的二十一日,孔子出生的月份,应当遵从《谷梁传》。注释家说己酉被误写为己卯,卯和酉的文字相近,所以误写了。孔子去世的年份,应当遵从《左传》。然而哀公十六年是壬戌年,这一年四月戊申朔,有乙丑日而没有己丑日,己丑日在五月的十二日,己和乙的文字也相近,所以误写了。
又
按照年份在乙卯的说法,出自何休。何休的注释向来不足为凭。金仁山在《通鉴前编》中说:楚灵王的二十二年,即鲁襄公二十二年,年份应当在庚戌。司马光在《稽古录》中的说法与之符合。大概他们都主张《公羊》《谷梁》两传,己酉庚戌即二十一、二十二年的参差,而调和的说法就可以采用了。景濂斥责禄命的说法,所以不采纳冯氏的观点。而且他在引用诸儒经解时几乎穷尽,唯独没有提到温公(司马光)的书,一并记录在这里。
又
鄱阳马氏说:《春秋》只有国君世子出生才记载,子同出生就是这样。其余即使是世袭卿大夫掌握国政,像季氏之类的人,他们的出生也没有曾经记载在史册上。孔子,是帝王万世的老师,但他刚出生时不过是鄹邑大夫的儿子罢了,鲁国的史官未必会记载。鲁国史官不记载,却说孔子自己记录了他出生的年份,绝对没有这种道理。《左传》在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再次引用经文,直到十六年四月记载说:“孔丘卒。”杜预也认为这接近于诬蔑。大概襄公二十一年所记载的,是《公羊》《谷梁》尊崇他们的老师而增补记载的;哀公十六年所记载的,是《左传》悲痛他们的老师去世而增补记载的。都不是《春秋》的原文。
为什么厌恶剽
自古以来强臣争夺国家,废立君主,那些不幸生在那个时代的王室支庶,不能得到福分,而往往遭遇祸患。王凌讨伐司马懿,就谋划拥立楚王刘彪;邓琬想要独揽宋国大权,就拥立晋安王刘子勋;朱玫想要扰乱唐朝,就拥立襄王李煴。公孙剽得到国家,也是这样。他即位,是孙林父做的;他被杀,是宁喜做的。这与齐国的无知、子纠,楚国的公子比有心争夺国家而没有成功的情况,显然不同。后世梁朝武陵王萧纪在蜀地称帝,唐朝永王李璘谋划占据江东,也不可同日而语。《公羊传》混淆其辞说:“厌恶剽,那么孙、宁两位卿反复拥立废黜,占据土地争夺政权的罪状就不明确了,而《春秋》的书法就隐晦了。”
为卫石恶在是也
宋国虢地的盟会,晋楚分为南北两个霸主,霸权格局发生巨大变更。这与召陵、城濮作为霸业的开始,皋鼬、黄池作为霸业的终结,同样关系到世变的紧迫,但《公羊传》没有一句话提及。反而举出完全不相干的石恶、陈招,强行解释,一句话说他们不智,如果没有丘明的书来解释《春秋》,那真是长夜漫漫了。
正月以存君也
《春秋繁露》说:“国君在楚国,臣子思念,没有一天没有君主的意思。”
又
不在所在之处而在别处就记载。在昭公被意如驱逐时,记载公居住在郓。公在干
侯,谓改嵗之际,履端伊始,国不可旷年无君,书所在以存君。天王居于郑,天王居于狄泉,亦书所在以存天子。朱子《纲目》仿其例。唐中宗为武氏所废,书帝在房州,帝在均州。愚作《伪周纪元辨》论之详矣。独成公如晋,襄公如楚,不可以此例言。两君合好,朝聘往来,虽不无以小事大之嫌,亦既徃而归耳。若以改嵗宜书,成公以七月如晋,三月至自晋,当十有一年之王正月,何以不书?公在晋,説者以为中夏夷狄之分。夫楚既与晋狎主防盟矣,且成公之在晋,晋以为贰于楚而啧有烦言。未见昔之安而今之危,然则其曰存君者何?曰危季氏也。公在楚,季孙宿取卞,公欲无入,荣成子赋式微,徬徨于进退得失之际,乃忍訽以茍全。盖襄公之在楚,与昭公在郓、干侯相去不甚悬絶。谷梁曰:殆其徃而喜其返。书法之所以存君者,非为楚存之,为季孙宿存之耳。
译“侯”这一称谓,是指在改换年岁之际,岁首开始之时,国家不可多年没有君主,所以记载君主所在的地点,以保存君主的地位。天王居住在郑国,天王居住在狄泉,也是记载天子所在的地点,以保存天子的地位。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仿效了这个体例。唐中宗被武氏废黜,史书就记载“帝在房州”、“帝在均州”。我在《伪周纪元辨》中对此已有详尽的论述。唯独成公前往晋国、襄公前往楚国,不能用这个体例来解释。两位国君为了和好,朝见聘问往来,虽然不免有以小事大之嫌,但终究是去了又回来了。如果认为改换年岁应当记载,成公在七月前往晋国,三月从晋国回来,正值十一年周王的正月,为什么没有记载?说“公在晋”,解释的人认为是区分中原和华夷。既然楚国已经与晋国共同主持盟会,况且成公在晋国时,晋国认为他背叛了楚国而议论纷纷。并没有见到过去安宁而现在危险的情况,那么所谓“保存君主”是什么意思呢?说是为了季氏的危险。襄公在楚国时,季孙宿夺取了卞地,襄公想不回国,荣成子赋《式微》一诗,襄公在进退得失之间徘徊不定,于是忍辱受辱以求苟全性命。大概襄公在楚国,与昭公在郓、干侯的情况相差不太远。《谷梁传》说:担心他前往,欢喜他返回。史书笔法之所以要保存君主,不是为了楚国而保存他,而是为了季孙宿而保存他罢了。
君子不近刑人
唐文宗读《春秋》至“阍弑吴子余祭”,问“阍”何人耶?时中官方彊,莫敢对。后召李训问之,对曰:“古阍寺小官,人君不近刑臣,以为轻死之道,孔子书之以为戒。”帝曰:“朕迩刑臣多矣,得不虞哉?”训曰:“列圣知而不能逺,恶而不能去,陛下念之,宗庙福也。”于是内谋剪除。
又
明髙帝谓侍臣曰:「史传所书,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蠧败。易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其在宫,禁止可使之供洒扫、给使令而已,岂宜预政典兵?宫门置铁牌,镌为令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勅诸司无得与文移徃来。』」
何贤乎季子让国也
崔钟鳬曰:「季子,春秋之哲人也。曽谓于其宗国而忍付之颠越哉?夫立嫡者常取贤者,权常则一;夫可由权,则众贤斯举。以禹之贤,不能袭尧舜之让,盖顺时宜民之道,非己可得而强违焉。季子逆见其国俗既狡,而王僚暨光又皆喜乱而多才,攫国让位后必有之。吾既莫如之何也已!吾洁己以勿始,祸自靖自献于先王,虽废先君之命,姑全其义,盖叔齐之流也。」
又
邵二泉曰:「或问札聘在夷昧卒前三十年,仲尼何贬之预也?曰:兄亡弟及,既有父命,札也实君之贰也。吴子乌得而使之?是使也,札将无意乎?不然,何歴之诸国观乐论人,从容暇豫如此?传以为季而亡,焉得其心矣?曰:传称夀梦贤季札,欲立以为嗣,辞不可,然后立诸樊。则札之辞,夀梦已听之矣。其必欲致国者,乃诸兄之意,非父之命也。曰:兄为君,兄之命,君之命也。况初意出于父乎?」
又
季子让国之贤,三传无异词。胡康侯独为“辞国生乱”之説。张履祥驳之曰:「吴之乱在昭二十七年,圣人必不逆其将来而豫加贬词也。季子使而余昧卒,迨其返而致国,则僚既为君而光已弑僚,祸乱已作,不可息矣。当是之时,辞亦乱,不辞亦乱。使余昧卒,僚不为君而虚其位以迎季子,季子来归而致国焉,季子未必不受也。季子乱生而辞国,非辞国而生乱。于襄公时,书“札来聘”,当以“秦术”、“楚椒”一例为正。」
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
北齐神武之子澄、洋、演、湛相继,弟及屠僇,▯嗣最为惨酷。宋昭宪杜后为金匮之盟,欲令子孙相承俱帝,而魏、燕、秦三王皆不良死。光之弑,僚其谒啓之乎?
宋灾伯姬卒焉
水经注》:睢水又东迳相县故城,南宋共公之所都也。国府园中犹有伯姬黄室基,即伯姬燌死处也。城西有伯姬冢。
又
淮南子》宋伯姬坐烧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礼而行也。"
不见傅母不下堂
楚昭夫人渐台之节,盖效此而为之。王伯厚曰:「先儒以宋姬为妇人之伯夷。」
又
吴其琰曰:「魏崔光谏灵太后曰:『伯姬待姆,安就炎燎;樊姜候命,忍赴洪流。』传皆缀集以垂来训。」
更宋之所丧
檀弓:季子臯犯人之禾,申祥请庚之。注:“庚”偿也,更与“庚”异文而同音,亦以偿为解。注云:“复之”是矣。引解:“浣衣复之”为更衣。愚不知所出。
公羊折诸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公羊折诸》卷六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昭公
着招之有罪也
胡氏传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曰公子者,其本当称者也。曰弟者,因事而特称之也。秦鍼、宋辰出奔,称弟。招杀世子偃师,则亦称弟。虢之防,招恶未尝着。奉命寻盟,与友如陈、敖防、戚一例,何嫌何疑而有事乎?贬其贬也。不着之于杀偃师书弟之时,而着之于防虢书公子之时。且公子而曰贬,则楚围亦书公子,不并着而独着之于陈之招。公羊谬戾多矣,未有如此之寻之而不得其端者也。
此大卤也
此晋之太原也。禹贡冀州,既修太原。孔氏传:“髙平曰太原。”今以为郡名,盖用《尔雅·释地》之文。《公羊》云:“上平曰原,下平曰隰。”亦引《尔雅》。然原隰地名,又属雍州。“原隰底绩,至于猪野。”“原隰豳地,猪野在武威,其地亦名
译君子不亲近受过刑的人。
唐文宗读《春秋》读到“阍人杀害吴子余祭”时,问:“阍人”是什么人?当时中官(宦官)方彊权势正盛,没有人敢回答。后来召来李训询问,李训回答说:“古代的阍人是小官,君主不亲近受过刑的臣子,认为这是轻贱生命的途径,孔子记载此事作为警戒。”皇帝说:“我亲近受过刑的臣子很多了,难道没有意外吗?”李训说:“历代圣君知道他们却难以疏远,厌恶他们却难以除去,陛下能想到这一点,是宗庙的福气。”于是暗中谋划剪除宦官。
又
明太祖对侍臣说:“史传所记载的,汉、唐末世,都被宦官蛀蚀败坏。《易经》说:‘开创基业、继承家业,不要任用小人。’他们在宫中,禁止让他们参与政务、统领军队,只可以让他们供洒扫、供使唤罢了,怎么适宜让他们干预朝政、统领军队?在宫门设置铁牌,刻上法令说:‘内臣不得干预政事,敕令各衙门不得与他们公文往来。’”
季子让国多么贤德啊
崔钟凫说:“季子是春秋时的哲人。难道说对于他的宗国,他忍心让它陷入危亡吗?确立嫡嗣通常选取贤者,权衡常规则一;如果可以通过权衡,那么众贤就会都被举荐。凭借禹的贤能,不能沿袭尧舜的禅让,大概是顺应时势、适宜百姓的道理,不是自己可以强行违背的。季子预见国家风俗已经狡诈,而王僚和光又都喜欢作乱且多才,夺取国家、让出君位之后必然会有祸患。我既然没有办法了!我洁身自好以不始祸,祸乱自然平息,向先王献祭,虽然废除了先君的命令,姑且保全了道义,大概是叔齐一类的人。”
又
邵二泉说:“有人问,季札聘问在夷昧去世前三十年,孔子为什么预先贬斥他?回答说:兄终弟及,既然有父命,季札实际上是君主的副手。吴子怎么能派他出使?这次出使,季札难道没有意图吗?不然,为什么历经各国观乐论人,如此从容闲暇?传记认为他因季位而亡,哪里知道他的本心呢?回答说:传记称寿梦贤能季札,想立他为嗣,季札推辞不可,然后立诸樊。那么季札的推辞,寿梦已经听从了。那些一定想要把国家让给他的人,是几位兄长的意思,不是父亲的命令。回答说:兄长是君主,兄长的命令,就是君主的命令。何况最初的意图出自父亲呢?”
又
季子让国的贤德,三传没有不同的说法。胡康侯独自提出“辞国生乱”的说法。张履祥驳斥他说:“吴国的动乱在昭公二十七年,圣人一定不会逆料将来而预先加以贬斥。季子出使而余昧去世,等到他返回而让国,那么僚已经做了君主而光已经杀了僚,祸乱已经发作,不可平息了。在这个时候,辞让也是乱,不辞让也是乱。假如余昧去世,僚不做君主而空出位置迎接季子,季子归来而让国,季子未必不接受。季子是因为乱生而辞国,不是辞国而生乱。在襄公时,记载‘札来聘’,应当以‘秦术’、‘楚椒’一例为正。”
弟兄轮流做君主而让国给季子
北齐神武的儿子澄、洋、演、湛相继,弟弟继位被屠杀,〇嗣最为惨酷。宋昭宪杜后订立金匮之盟,想让子孙相承都做皇帝,而魏、燕、秦三王都不得好死。光杀了僚,是他的谒启吗?
宋国发生火灾伯姬死在里面
《水经注》:睢水又向东流经相县故城,是南宋共公的都城。国府园中还有伯姬黄室的基址,就是伯姬烧死的地方。城西有伯姬的坟墓。
又
《淮南子》:宋伯姬坐着被火烧死,《春秋》褒扬她,取她不逾越礼制而行动。
不见傅母不下堂
楚昭夫人渐台的节操,大概是效仿这个而做的。王伯厚说:“先儒把宋姬比作妇人的伯夷。”
又
吴其琰说:“魏崔光劝谏灵太后说:‘伯姬等待傅姆,安然走向烈火;樊姜等候命令,忍心奔赴洪流。’传记都汇集这些以垂训后人。”
更正宋国所丧失的
《檀弓》:季子臯践踏了别人的庄稼,申祥请求赔偿。注:“庚”是赔偿的意思,更与“庚”异文而同音,也以赔偿解释。注说:“复之”是对的。引解:“浣衣复之”为更衣。我不知道出处。
公羊折诸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公羊折诸》卷六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昭公
着招之有罪也
胡氏传曰:诸侯的尊贵,弟兄不得以亲属相通。称公子,是他本该称的。称弟,是因事而特别称的。秦鍼、宋辰出奔,称弟。招杀世子偃师,也称弟。虢之防,招的恶行未曾显明。奉命寻盟,与友如陈、敖防、戚一例,有什么嫌疑而有事呢?贬斥他的贬斥。不在杀偃师书弟之时着明,而在防虢书公子之时着明。况且公子而说贬斥,那么楚围也书公子,不并着而独着之于陈之招。公羊谬误多矣,未有如此之寻之而不得其端者也。
此大卤也
这是晋国的太原。《禹贡》冀州,既修太原。孔氏传:“高平曰太原。”现在作为郡名,大概是用《尔雅·释地》的文字。《公羊》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也引《尔雅》。然而原隰地名,又属雍州。“原隰底绩,至于猪野。”“原隰豳地,猪野在武威,其地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