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折诸卷六
败恶,内也。』甯知其妄,正之曰:『雠无时而可通,恶内之言,传失之。』经书作『三军』,赤曰:『古者诸侯一军,作三军非也。』甯知其踈,正之曰:『总言诸侯一军,又非制也。』若是者盖多有之,故愚以为甯之学近乎公,而王通亦曰:『范甯有志乎《春秋》焉。』」
译“败坏恶人,是内部的事情。”范甯知道这是错误的,纠正说:“仇敌没有可以沟通的时候,‘恶内’这种说法,是传抄时弄错了。”经书上写作“三军”,服虔说:“古代诸侯只有一军,写作三军是不对的。”范甯知道这是疏漏,纠正说:“笼统地说诸侯只有一军,也不符合制度。”像这样的情况大概很多,所以我以为范甯的学问接近公正,而王通也说:“范甯对《春秋》是有志趣的。”
黄楚望曰:「谷梁如蔡人杀陈佗,曰『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又如二年宋督弑其君,及其大夫孔父,亦曰『何以知其先杀孔父』?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凡若此类,皆是用测度之辞。盖是当来得之传闻,不曽亲见国史,是国史难得见之一验。」
钦定四库全书
谷梁折诸卷一。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隠公。
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
刘向《说苑》:魏武侯问元年于呉起,呉子对曰:「言国君必慎始也。慎始奈何?曰:正之。正之奈何?曰:智不明,无以见正,多闻而择焉,所以明智也。君身必正,近臣必选,大夫不兼官,执民柄者不在一族,此《春秋》之意,元年之本也。」又引孔子曰:「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云云。中垒、胶东皆为公羊之学,而谨始之文出于谷梁,故载其说。
春秋贵义而不贵惠
黄勉斋曰:「左氏以隠之让为贤,公羊又创为立子以贵之说,皆未为当。惟谷梁以为《春秋》贵义不贵惠,信道不信邪,乃为正论。」
则是成父之恶也
杨龟山曰:「古者君薨,而世子生,百官总已以聴冢宰,隠之不敢为公也。盖亦有冢宰之事乎?礼,诸侯一娶九女,元妃卒,则次妃摄行内事而己未闻有再娶之礼也。用是言之,则仲子非夫人,桓公非嫡子,隠何为不敢为公也?然则寪氏之祸,隠实为之。隠之不即位,其失逺矣。」
可谓轻千乗之国
春秋之世,犹有轻千乗之国者七人焉:曰鲁隠公、宋穆公、公子目夷、▯子臧、呉季札、卫子郢、楚子西也。隠公、穆公师周,公子臧、季札师夷,齐子郢、子西又师臧与札,望以为隠公而不为者,晋武帝也。命之为穆公而负约者,宋太宗也。唐太宗踵负刍之谋,明成祖袭阖庐之辙,皆子臧、季札之罪人。
及者何内为志焉尔
传以二年防潜与此对举,曰防者外为主,刘原父皆非之。谓及髙徯盟,及晋处父盟,并非内为志。茍云及戎于潜,岂得成语乎?按《春秋》先内而后外,凡盟防而鲁预焉者,皆以及归鲁。齐桓公盛霸也,而曰“公及齐侯”,某公、某侯、某伯防王世子于首止,亦有书防而盟者,曰“公防齐侯,某公、某侯、某伯同盟于幽”,晋文公、悼公亦然。战以主兵者为及,亦徃徃归之于内。隠十一年入许之役,主兵者郑也,而书“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惟来战于郎,则三国来伐鲁,而后不书“公及”。“昧之盟”,直仪父来就盟耳。凡《公》《谷》彊为例,不可从者多,类是。
邾之上古微未爵命于周
通志《颛帝元孙第六子晏安赐姓▯封于邾。周武王封晏安之裔邾挟为附庸。自挟至仪父十二世,始见《春秋》。孟子时称邹。六书邾邹同声之转也。春秋时邾用夷,故谓之邾娄。娄有二音,合闾音为邾,合娄音为邹。后为楚宣王所灭,迁之江夏。东晋南北朝,黄冈有邾城。毛寳兵败堕江,蹑龟背得渡处。
不日其盟渝也
鲁击柝闻于邾。邾、鲁邻比之国,日寻干戈。僖公升陉之战,反取败焉。邾人获公胄,悬诸鱼门。襄则臧纥败于狐骀,来狐裘之謡。记曰:“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于升陉始也。”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于狐骀始也。厥后楚灵防诸侯于申,邾辞以鲁难。郑子产先事而知之。晋平为平丘之盟,邾与莒愬鲁于晋。晋侯不见昭公,而执季孙意如。吴夫差称伯,为邾伐鲁,盟于莱门而后返。终二百四十年之局。隠公摄位,而先欲求好于邾,使自是长寻载书。大字小而小服大,春秋可以无讥矣。谷梁子曰:“其盟渝也。”易讼之四曰“复”,即命渝安贞。孔仲达疏以为变前之命,疏郑风之舎命不渝,亦即引之。渝而盟,不如其无盟。春秋恶列国之盟,皆同此义。齐桓之盟不日,以其信;列国之盟不日,以其渝。非桓公孰与救?春秋哉。
犹曰:「取之其母之懐中而杀之」云尔
译黄楚望说:“《谷梁传》在解释‘蔡人杀陈佗’时,问‘怎么知道他是陈国的国君’?两国地位相等互相杀害,是不合乎道义的。又如《春秋》二年记载‘宋督弑杀其君,以及大夫孔父’,也说‘怎么知道是先杀了孔父’?儿子已经死了,父亲不忍心直呼其名;臣子已经死了,国君不忍心直呼其名。由此可以知道是国君连累了臣子。凡是这类情况,都是使用推测之词。这是因为当时所得到的只是传闻,未曾亲眼见过各国的史书,这是各国史书难以见到的一个验证。”
钦定四库全书
《谷梁折诸》卷一。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写。隐公。
虽然没有大事,也一定要记载正月,这是为了慎重地对待开端。
刘向《说苑》记载:魏武侯向吴起询问“元年”的含义,吴起回答说:“这是说国君必须慎重对待开端。怎样才算慎重开端呢?回答说:要端正。怎样才算端正呢?回答说:智慧不明了,就无法看出什么是端正,广泛听闻并加以选择,是用来使智慧明达的。国君自身必须端正,亲近的臣子必须精选,大夫不兼任官职,掌握百姓权柄的人不局限于一个家族,这就是《春秋》的宗旨,也是元年的根本。”又引用孔子的话说:“周文王像元年,周武王像春王,周公像正月。端正自身以端正国家,端正国家以端正天下。春天到来,万物都能及时生长;国君推行正道,万民都能得到治理。”等等。中垒校尉刘向、胶东相韦玄成都研习公羊学,而“慎重开端”的文辞出自《谷梁传》,所以记载了他们的说法。
《春秋》看重道义而不看重恩惠。
黄勉斋说:“《左传》认为隐公的谦让是贤德,公羊学又创立了‘立子以贵’的说法,都不恰当。只有《谷梁传》认为《春秋》看重道义而不看重恩惠,相信正道而不相信邪道,这才是正确的议论。”
这就成全了父亲的恶行。
杨龟山说:“古时候国君去世,世子出生,百官都总领自己的职责听从冢宰,隐公不敢做国君。大概也有冢宰处理事务吧?按照礼制,诸侯一次娶九个女子,元妃去世,就由次妃代理内务,没有听说有再娶的礼制。据此来说,仲子不是夫人,桓公不是嫡子,隐公为什么不敢做国君呢?那么臧氏的祸患,实际上是隐公造成的。隐公不即位,他的过失就太远了。”
可以说轻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
春秋时代,轻视拥有千辆兵车国家的人有七个:分别是鲁隐公、宋穆公、公子目夷、公子臧、吴季札、卫子郢、楚子西。隐公、穆公效法周代,公子臧、季札效法夷狄,卫子郢、楚子西又效法臧与札。希望成为隐公那样不做国君的,是晋武帝。被任命为宋穆公那样却违背约定的,是宋太宗。唐太宗追随负刍的谋略,明成祖袭用阖闾的辙迹,都是公子臧、季札的罪人。
“及”是什么意思?是内部表示意愿罢了。
传文将二年会盟于潜与此相对举,说“会”是以外部为主,刘原父都对此表示反对。他说“及高徯盟”,“及晋处父盟”,并不是内部表示意愿。如果说“及戎于潜”,怎么能构成语句呢?考察《春秋》先内后外,凡是盟会而鲁国参与的,都归因于鲁国。齐桓公霸业兴盛时,却说“公及齐侯”,某公、某侯、某伯在首止会盟王世子,也有记载会盟的,说“公会齐侯,某公、某侯、某伯在幽地共同结盟”,晋文公、悼公也是如此。战争以主兵者为“及”,也往往归因于内部。隐公十一年入许之战,主兵者是郑国,却记载“公及齐侯、郑伯入许”。只有来战于郎,是三国来讨伐鲁国,所以不记载“公及”。“昧之盟”,只是仪父来结盟罢了。凡是《公羊传》《谷梁传》强行为例,不可遵从的地方很多,类似这种情况。
邾国在上古时期微弱,未受周朝爵位任命。
《通志》记载:颛顼帝元孙第六子晏安,赐姓曹,封于邾。周武王封晏安的后裔邾挟为附庸。从挟到仪父十二代,才见于《春秋》。孟子时称为邹。六书中邾、邹是同音转换。春秋时邾国使用夷礼,所以称为邾娄。娄有两个读音,合“闾”音为邾,合“娄”音为邹。后来被楚宣王所灭,迁到江夏。东晋南北朝时期,黄冈有邾城。毛宝兵败落入江中,踩着龟背得以渡过的地方。
不记载日期,是因为盟约被违背了。
鲁国的击柝声传到邾国。邾、鲁是邻国,经常发生战争。僖公升陉之战,反而遭受失败。邾国人缴获了鲁公的头盔,悬挂在鱼门。襄公时臧纥在狐骀战败,传来狐裘的谣谚。《礼记》说:“邾娄人用箭射覆,大概是从升陉之战开始的。”鲁国妇人披发戴孝来吊唁,是从狐骀战败开始的。后来楚灵王在申地会盟诸侯,邾国以鲁国危难为由推辞。郑国子产事先就知道这件事。晋平公举行平丘之盟,邾国和莒国向晋国控诉鲁国。晋侯不见昭公,却逮捕了季孙意如。吴王夫差称伯,为邾国讨伐鲁国,在莱门结盟后才返回。终了二百四十年的局势。隐公摄政,首先想与邾国交好,使从此长久遵守盟约。大国字小而小国服从大国,春秋就可以没有讥讽了。《谷梁传》说:“盟约被违背了。”《易经》讼卦六四爻辞说“复”,即命令改变安贞。孔仲达疏解认为改变之前的命令,疏解《郑风》“舍命不渝”,也引用了这一点。违背盟约再结盟,不如不结盟。春秋厌恶列国结盟,都与此义相同。齐桓公的盟约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守信;列国的盟约不记载日期,是因为违背。除了桓公谁能拯救?春秋啊。
还说:“从他的母亲怀中取出来而杀了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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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之书春秋特笔,经文书“母弟出奔如秦”,鍼卫▯陈黄,不一而足。宋公子辰据地称兵,罪与▯均,而犹书“宋公之弟▯”,不书“弟”,则▯之恶着矣。得隽曰:“克▯之强大隽杰,足以耦国,较然彰彻。奔共而未死,公谷二氏皆以为杀。公羊直云‘大郑伯之恶’,其说尤偏。谷梁两责之,与左氏同旨,顾犹以不能缓追逸贼咎郑伯,而范注云‘▯注云’‘▯走至鄢犹追杀之’。夫天王杀其弟,佞夫杀则书‘杀’,何复云‘克’?卫叔武之杀不见于经,有元咺讼武之寃,而▯之居共,则徴诸寡人。有弟糊口四方之追忆,惟左氏曰‘谓之郑志’。后世作史者袭其文,于东晋恭帝之殂曰‘宋志’也,宋末帝之殂曰‘齐志’也。以志为处心积虑成乎杀,顾书法之轻重可疑,而事实之虚实宜辨。吕氏博议遂深文以甚庄公之罪,则已刻矣。盖武姜爱▯同于窦太后之欲立梁王,揖庄公逐▯未至如魏文帝之杀任城王彰。蔡仲公子吕诸臣,拟诸晋荀朂、冯紞忌齐王攸之徳望而譛之,必致于死。忠邪未可同日语云。
译《春秋》对于克段的特笔记载,经文中写“母弟出奔如秦”,以及卫国的衎、陈国的黄,不一而足。宋国的公子辰占据土地起兵作乱,罪行与克段相当,但《春秋》仍然记载为“宋公之弟辰”,而不单称“弟”,那么克段的罪恶就显而易见了。得隽说:“克段强大杰出,足以与国君抗衡,这是显然明白的。他逃到共地而没有死,但《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他是被杀死的。《公羊传》直接说‘这是为了彰显郑伯的罪恶’,这种说法尤其偏颇。《谷梁传》对双方都加以责备,与《左传》主旨相同,但依然因为郑伯没有延缓追击、放走贼人而责备他,而范宁的注解说‘克段逃到鄢地,郑伯仍然追杀他’。如果天王杀了他的弟弟,佞夫杀了人,经文就记载为‘杀’,为什么还要用‘克’字呢?卫国叔武被杀这件事没有记载在经文中,有元咺为叔武的冤屈诉讼,而克段居住在共地,则可以从寡人的记载中征验。有弟弟流落四方谋生的追忆,只有《左传》说‘这体现了郑庄公的心志’。后世写史的人沿袭这种文法,在东晋恭帝去世时称为‘宋志’,在宋末帝去世时称为‘齐志’。把‘志’理解为处心积虑、蓄意谋害,然而书法上的轻重值得怀疑,而事实的真伪应当辨别。吕祖谦的《博议》于是深文周纳,过分加重庄公的罪责,这就太苛刻了。大概武姜宠爱克段,如同窦太后想要立梁王一样;庄公驱逐克段,还未达到魏文帝杀害任城王曹彰的程度。蔡仲、公子吕等大臣,如果比作晋国的荀勖、冯紞忌恨齐王司马攸的德望而进谗言,必然会导致其死亡。忠臣与奸邪之徒不可同日而语。”
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毛竒龄曰:「书曰:『克胜之也。』盖善其胜之不杀之也。若谓讥失教不早裁制,则周公大圣不能得之于管蔡,而可以责郑庄乎?盖庄之克▯正是缓追逸贼,得亲亲之道者。惟不穷追务获,故▯得奔共,且安然乆处于共。郑之人称为共叔▯者是也。当叔奔共,共小国也。庄欲杀叔,如振稿耳,移师而加共,其谁拒之?而庄不尔也。叔之子滑奔卫,邀卫师以取廪延之故邑。及庄伐卫,而卫始复之。庄此时何难取滑,殪之以絶其根株?而一则舎段,再则舎滑。十年之后,犹惓惓念弟之糊口四方。迨继世相嬗,段之孙公父定叔,预雍纠之乱,仍出奔卫,犹复招而归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是段、滑父子相继称乱,而君并卹之,使得为公族于本国,郑之恩亦厚矣。胡氏深文以为絶其属籍,非持平之论也。」
又
楚平王信费无极之防,使城父司马奋▯杀太子建,未至而使遣之,建奔宋。汉江充巫蛊之狱,太子据发兵至长乐西闗下,与丞相刘屈牦战败,南奔覆盎城门。司直田仁部闭城门,以为太子父子之亲,不欲急之,太子由是得出,东至湖,匿泉鸠里。奋▯、田仁皆上体至尊骨肉之爱于仓卒之际,翊卫保全者也。
又
此二语,公羊于闵二年庆父奔莒,用之以嘉季子;谷梁于隠元年克段于鄢,用之以责郑伯。必圣门尝有是说,而二氏皆习闻之于师者。故鲁成刺偃,犹以为讥;若晋献围聚,而殄桓庄,斯豺狼之不若矣。
母以子氏
赵鹏飞曰:「秦汉以来,祖母则曰太皇太后,母曰皇太后,后曰皇后,诸侯亦莫不然,故后世无可疑者。而《春秋》无其别,仲子、子氏、君氏,学者纷纷不一。文之世则有成风之疑,成风者,果僖之妾欤?庄之妾欤?愚按:文九年书『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与惠公仲子之文同,庄之妾也,审矣。盖由宋儒全废三传,臆解谈经,不知左氏有成风事季友而属僖公之事,此不足以当亭林之一吷也。」
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
母以子氏与公羊母以子贵同防。顾亭林曰:妾不得体君,不得已而繋之。子犹晋简文帝母防稽王太妃郑氏,称简文宣太后,明贵之所由也。隠元年,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惠公之母仲子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僖公之母成风也。按惠公继室,桓公之母仲子。仁山金氏尝疑其误,由左传开章特言仲子,先儒于谷梁之书皆未深考耳。但两世各一仲子,武懿孝惠之间,鲁非无事之国。史记世家于伯御与称代立,歴歴详书。惠公卒,则曰长庶子息摄当国,行君事。孝公之卒,苐曰子弗湟立,是为惠公而已。惠公之亦出于孝公之妾,惟谷梁一语是信。亭林引孝惠娶于商之文,知孝公之妾必属子氏,则又安知生惠公者果在九媵娣侄之中与否?桓以下娶于齐而成风、敬嬴,皆非姜姓。惟范武子注「妾不得体君」一言,足以训后世。舎众人而从君子,将于是乎取之矣。
又
万斯同曰:「左氏言仲子未薨,故名天下,岂有其人尚在而先来赗者乎?此必无之事。平王虽庸,宰咺虽具臣,吾知其万万不为也。左氏之言,渎礼不经之甚,不如谷梁以仲子为孝公妾者近是。盖文二年书僖公成风,正与此一例。若公羊言兼之非礼,亦不可信。人死自有先后,岂可赙两人而并时行礼乎?此赙在七月,则仲子之卒必在是年之春。孔子因位防不书,而三传乃各持一说,不若断以僖公成风之例为画一而可徴也。」
衣衾曰襚贝玉曰含
防大记,小敛之衣皆十九称,大敛之衣,君百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士防礼贝三,实于笲,稻米一豆,实于筐,祝淅米于堂,管人尽阶不升堂,受潘煮于垼,用重鬲,祝盛米于敦,奠于贝北,士有氷,用夷槃可也。注: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稻,又天子以珠,诸侯以玊,大夫以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檀弓》邾娄考公之防,徐君使容居吊,含进侯玉,庄子徐徐别其頬,无伤口中珠,荀子抇人之墓,抉人之口而
译缓追逸贼,是亲爱亲属的道理。
毛奇龄说:“《尚书》说:‘能够战胜他们。’大概是赞许他战胜却不杀害他们。如果说这是讥讽他教化失当、没有及早裁制,那么周公这样的大圣人也不能从管叔、蔡叔那里得到这种结果,难道可以责备郑庄公吗?大概郑庄公的‘克’,正是缓追逸贼,符合亲爱亲属的道理。正因为不穷追务求抓获,所以共叔段得以逃奔共国,并且能够长久地安然居住在共国。郑国人称他为‘共叔段’,就是这个原因。当共叔段逃奔共国时,共国是个小国。郑庄公如果想杀共叔段,就像抖动枯草一样容易,调动军队去攻打共国,谁敢抗拒呢?但郑庄公没有这样做。共叔段的儿子滑逃奔卫国,邀请卫国军队来夺取廪延这个旧邑。等到郑庄公攻打卫国,卫国才重新收复廪延。郑庄公此时有什么困难去抓获滑,杀死他以断绝其根株呢?但他一方面放过共叔段,另一方面放过滑。十年之后,仍然念念不忘弟弟在四方谋生。等到继承君位的人更替,共叔段的孙子公父定叔参与了雍纠的叛乱,仍然出逃到卫国,郑国还是招他回来,说:‘不能让共叔段在郑国没有后代。’这样,共叔段、滑父子相继作乱,而国君都怜悯他们,让他们在本国成为公族,郑国的恩德也很深厚了。胡安国的深刻剖析认为这是断绝其属籍,并不是持平的议论。”
又
楚平王听信费无极的谗言,派城父司马奋扬去杀太子建,还没到那里就派人放走了他,太子建逃奔宋国。汉朝江充制造巫蛊之狱,太子刘据起兵到长乐宫西关下,与丞相刘屈牦交战失败,向南逃奔到覆盎城门。司直田仁关闭城门,认为太子与父亲有骨肉亲情,不想逼迫得太急,太子因此得以逃出,向东到了湖,隐藏在泉鸠里。奋扬、田仁都在仓促之际,体现了对至尊骨肉之爱的体谅,是辅佐保卫保全太子的人。
又
这两句话,《公羊传》在闵公二年庆父逃奔莒国时,用来嘉奖季子;《谷梁传》在隐公元年“克段于鄢”时,用来责备郑伯。必定是孔子门下曾经有过这种说法,而这两家都从老师那里习闻过。所以鲁成公刺死偃,还被认为是讥讽;如果像晋献公围聚,而灭绝桓叔、庄伯,那连豺狼都不如了。
母以子氏
赵鹏飞说:“秦汉以来,祖母称为太皇太后,母亲称为皇太后,皇后称为皇后,诸侯也没有不是这样的,所以后世没有可疑之处。而《春秋》没有这种区别,仲子、子氏、君氏,学者们议论纷纷,说法不一。文公时代就有成风的疑问,成风,究竟是僖公的妾,还是庄公的妾?我认为:文公九年记载‘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与惠公仲子的记载相同,是庄公的妾,这是确定的。大概是因为宋儒完全废弃了三传,凭空解说经典,不知道《左传》有成风事奉季友而属于僖公的事情,这不足以抵挡顾炎武的一笑。”
仲子是谁?是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
母亲以儿子的姓氏称呼,与《公羊传》所说的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道理相同。顾炎武说:妾不能直接尊称国君,不得已而依附于儿子。就像晋简文帝的母亲郑氏,是晋简文帝母亲郑氏,称为简文宣太后,明白尊贵是由儿子而来的。隐公元年,宰咺来送惠公母亲仲子的赗赠,惠公的母亲是仲子。文公九年,秦人来送僖公母亲成风的襚赠,僖公的母亲是成风。考察惠公的继室,是桓公的母亲仲子。仁山金氏曾经怀疑这是错误,因为《左传》开篇特别提到仲子,以前的儒者在《谷梁传》的记载上都没有深入考证罢了。但是两代各有一个仲子,武公、懿公、孝公、惠公之间,鲁国并非太平无事的国家。《史记·鲁周公世家》对于伯御与称代立,详细记载。惠公去世,就说长子庶子息摄政当国,行使国君职权。孝公去世,只说儿子弗湟即位,这就是惠公而已。惠公也是出自孝公的妾,只有《谷梁传》这一句话可信。顾炎武引用孝公娶商女的文章,知道孝公的妾必定属于子氏,那么又怎么知道生惠公的人果然在九媵娣侄之中呢?桓公以下娶齐女而成风、敬嬴,都不是姜姓。只有范武子注释“妾不能直接尊称国君”这一句话,足以训诫后世。舍弃众人的说法而跟随君子的说法,将从这里选取吧。
又
万斯同说:“《左传》说仲子还没去世,所以天下闻名,哪有那个人还在世而先来送赗赠的呢?这必定是没有的事情。平王虽然平庸,宰咺虽然只是具臣,我知道他万万不会这样做。《左传》的话,亵渎礼制,不合常理,不如《谷梁传》把仲子当作孝公的妾接近事实。大概文公二年记载僖公成风,正与此是同一类例子。如果《公羊传》说兼送两人是不合礼制的,也不可相信。人死自有先后,怎么能同时为两人送赗赠并举行礼仪呢?这次赗赠在七月,那么仲子的去世必定在这年的春天。孔子因为避讳不记载,而三传各自持有一种说法,不如用僖公成风的例子作为统一标准而可以验证。”
衣衾曰襚,贝玉曰含
《礼记·丧大记》,小敛的衣服都是十九套,大敛的衣服,国君一百套,大夫五十套,士三十套,士的丧礼用贝三枚,装在笲里,稻米一豆,装在筐里,祝在堂上淘米,管人走到台阶尽处不登上堂,接受潘煮于垼,用重鬲,祝把米盛在敦里,奠在贝的北边,士有冰,用夷槃也可以。注:国君用粱米洗头,大夫用稷米洗头,士用稻米洗头,又天子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璧,士用贝,这是春秋的制度。《檀弓》记载邾娄考公的丧事,徐君派容居去吊唁,含进侯玉,庄子徐徐地分开他的脸颊,不伤他口中的珠,荀子挖掘别人的坟墓,撬开别人的嘴而
尹更始曰:「天子以千里为寰。」范注:「王都在中,诸侯四面绕之,故曰寰内。」
又
啖叔佐曰:“寰内诸侯例称子,若以伯为爵,则毛伯、召伯复是何爵乎?”愚按:凡蒋、邢、茅、胙、祭皆周公之后,周有祭公谋父,传桓八年,祭公来逆王后于纪。公羊称其为天子之三公,盖外诸侯入为王卿士者,与虢公、郑伯相符,固天子三公之官。啖氏之驳谬矣。
不正其外交
县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问不出境。穆公之时,春秋既终矣。谷梁曰:『诸侯非天子之命,聘弓鍭矢不出竟,▯束脩之肉不行竟中。』隠公之时,春秋之始也。孔子所以有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之辨也。」
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
杨士勋疏谓:司徒主察安危,司马主断制,司空主守人君之行。一卿从二卿守,然后可防中国之君。按《曽子问》:诸侯适天子,命国家五官而后行;诸侯相见,亦命国家五官。五官即三卿之意。宋襄公防楚于盂,见执,则司马子鱼立太子以拒楚。秦赵渑池之防,蔺相如从廉颇居守,请于赵王曰:「三十日不还,请立太子以絶秦望。」故知国之大臣不可无人也。
防戎危公也
常惠返苏武之节,而谷吉死于郅支;郭子仪成泾阳之功,而浑瑊败于原州。曰:危者,君子道其常也。
以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
严啓隆曰:内女出嫁,非有闗于后事者不书。齐欲灭纪,叔姬以媵妾之贱,从纪侯于患难之中,不归宗国,而归于酅。节孝之风,可以旌矣。不言伯姬之归,安见叔姬之为媵?将有其末,先録其本。履緰之逆,安得不书?
以国氏者
范注例,国氏有三:当国以国氏,卑者以国氏进,大夫以国氏。国氏虽同,而义各有当。公子、公孙簒君代位,故去其氏族,以表其无礼,加国于其名之上。有类乎国氏者,齐无知之徒是也。若庶姓、防臣,不得爵位,无代位之嫌,既不书其氏族,当知某国之臣,宋万之徒是也。履緰以名繋国者,奉国重命,来为君逆,得接公行礼,故以国氏重之。《公羊传》:“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左氏》舎族之例,或厌以尊君,或贬以着罪。此传隠公去即位,以明让;庄公去即位,以表继弑。文同而义异者甚众,故不可以一方求之。
从人者也
大戴礼》孔子曰:「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后世言礼者,皆祖之,传文与之同。
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
杜注经文作「纪子帛」,帛乃纪子名。莒子何以独不名?公羊亦作「伯」,传曰:「无闻焉尔。」此传之最正者。今范注纪子以莒子为伯而与之盟,则如战国楚与魏防徐州而相王。桓二年,齐、卫胥命于蒲,纪、莒皆小国,恐不敢为此。传以释经,而反足疑经,为之一喟。
夫人者隠之妻也
朱子曰:「夫人子氏薨,只是仲子。左氏豫凶事之说,亦有此理。考仲子之宫,是别立庙。」
又
黄东发曰:「公羊谓隠公之母,谷梁谓隠公之妻,伊川、安定、刘原父皆以为妻。盖隠公自有妾母,明年书『君氏卒』,此言夫人薨,则其妻明矣。或又以为桓公之母仲子,盖以子氏而言之后,书『考仲子之宫』,故也。然元年已书『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则仲子之卒在前,此言夫人薨,则其妻可知。」
又
姚舜牧曰:「此夫子之正名处。正君夫人之名,则仲子之赗、仲子之宫,自然非君夫人之比,而仲子之子不得为适而君国矣。左氏误认子氏即仲子,故于归赗仲子曰豫凶事,赗以赠死,决无未死而来赗之理。」
卒而不书葬
顾亭林曰:「夫人之义,从君者也。春秋葬君,则书;葬君之母,则书;葬妻,则不书。所以别礼之轻重也。隠见存,而夫人薨,故不书葬。」注谓:「君弑贼不讨,不书者非。夫人子氏,隠之妻嫡也,故书薨。君氏,隠之母,惠公之继室妾也,故书卒。」
有食之者也
杜氏曰:歴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
译尹更始说:“天子以千里为疆域。”范宁注解说:“王都位于中央,诸侯在四面环绕它,所以称为寰内。”
又
啖叔佐说:“寰内的诸侯通常称子,如果以伯为爵位,那么毛伯、召伯又是什么爵位呢?”我按:凡是蒋、邢、茅、胙、祭都是周公的后代,周朝有祭公谋父,传文桓公八年记载,祭公来纪国迎接王后。《公羊传》称他为天子的三公,大概是外诸侯入朝担任王卿士的人,与虢公、郑伯相符,本来就是天子三公的官职。啖氏的驳斥是错误的。
不纠正其外交
县子说:“古代的大夫带着干肉作为礼物去问候,不出国境。穆公的时候,春秋时代已经终结了。《谷梁传》说:‘诸侯没有天子的命令,聘问用的弓和箭不出国境,干肉也不经过国境。’隐公的时候,是春秋的开端。孔子之所以有‘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的辨析,就是因此。”
智者考虑义者实行仁者坚守
杨士勋疏解说:司徒主管考察安危,司马主管决断制令,司空主管守护君主的德行。一位卿跟随两位卿守护,然后才可以防备中原的君主。按《曾子问》:诸侯前往天子处,任命国家的五官然后出发;诸侯相见,也任命国家的五官。五官就是三卿的意思。宋襄公在盂地防备楚国,被俘获,于是司马子鱼立太子以抵抗楚国。秦赵渑池的防备,蔺相如跟随廉颇留守,向赵王请求说:“三十天不回来,请立太子以断绝秦国的希望。”所以知道国家的大臣不可以没有人。
防备戎族使隐公处于危险
常惠返回苏武的节杖,而谷吉死在郅支城;郭子仪成就泾阳的功绩,而浑瑊在原州战败。说:处于危险时,君子遵循常道。
因为他来与我交接,所以君子接纳他。
严启隆说:女子出嫁,如果不关系到后事就不记载。齐国想要灭掉纪国,叔姬以媵妾的低贱身份,跟随纪侯处于患难之中,不回归宗国,而回归酅地。节孝的风气,可以表彰了。不记载伯姬的回归,怎么看出叔姬是媵妾呢?将有其末,先记录其本。履緰的叛逆,怎么能不记载呢?
以国为氏的
范宁注的体例,以国为氏有三种:当政者以国为氏,卑贱者以国为氏进用,大夫以国为氏。以国为氏虽然相同,但意义各有恰当之处。公子、公孙篡夺君位,所以去掉他们的氏族,以表明他们的无礼,在名字之上加上国名。有类似以国为氏的,齐国的无知之类就是。如果是庶姓、微臣,没有得到爵位,没有篡位的嫌疑,既然不记载他们的氏族,应当知道某国的臣子,宋万之类就是。履緰以名字连系国名的,是奉持国家的重要使命,来为君主迎亲,得以与公行礼,所以以国为氏来尊重他。《公羊传》:“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左传》舍弃氏族的体例,有的压抑以尊崇君主,有的贬斥以彰显罪过。此传隐公去掉即位,以表明谦让;庄公去掉即位,以表明继位弑君。文字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很多,所以不可以用一种方式来探求。
顺从人的
《大戴礼记》孔子说:“妇人伏从于人,所以没有专制的道理,有三从的道理,在家顺从父亲,出嫁顺从丈夫,丈夫死了顺从儿子,没有什么敢自己决定的。”后世谈论礼的人,都效法他,传文与他相同。
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
杜预注经文作“纪子帛”,帛是纪子的名字。莒子为什么独独不称名?《公羊传》也作“伯”,传文说:“没有听说过。”这是传文最正确的。现在范宁注解说纪子以莒子为伯而与他结盟,就像战国时楚国与魏国在徐州会盟而互相称王。桓公二年,齐、卫在蒲地互相盟誓,纪、莒都是小国,恐怕不敢这样做。传文解释经文,反而足以怀疑经文,为此感叹。
夫人是隐公的妻子
朱熹说:“夫人子氏薨,只是仲子。《左传》预先准备凶事的说法,也有这个道理。考仲子之宫,是另外建立庙宇。”
又
黄东发说:“《公羊传》说是隐公的母亲,《谷梁传》说是隐公的妻子,伊川、安定、刘原父都认为妻子。大概隐公自有妾母,明年记载‘君氏卒’,这里说夫人薨,那么是妻子就明白了。或者又认为是桓公的母亲仲子,大概因为子氏而言之后,记载‘考仲子之宫’,所以这样。然而元年已经记载‘来归惠公仲子之赗’,那么仲子的死在前面,这里说夫人薨,那么是妻子就知道了。”
又
姚舜牧说:“这是夫子正名的地方。正了君夫人的名,那么仲子的赗、仲子的宫,自然不是君夫人可比,而仲子的儿子不得为嫡子而君临国家了。《左传》误认子氏就是仲子,所以在归赗仲子时说预先准备凶事,赗是赠送死者,决没有没死就来赠送的道理。”
死而不记载葬
顾炎武说:“夫人的意义,是顺从君主的。春秋葬君主,就记载;葬君主的母亲,就记载;葬妻子,就不记载。用来区别礼的轻重。隐公还在,而夫人死,所以不记载葬。”注解说:“君主被弑贼不讨伐,不记载的不是这样。夫人子氏,是隐公的妻子嫡配,所以记载薨。君氏,是隐公的母亲,惠公的继室妾,所以记载卒。”
有食物给他的
杜氏说:历家的说法,认为日光在望月时,远远夺取
月光,故月食日,月同防,月奄日,故日食。食有上下者,行有髙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于所不见。此元凯注经,桓三年,丘明无传,附见于此。
译月亮遮挡太阳,所以发生日食时,月亮与太阳同处防线,月亮遮蔽了太阳,因此出现日食。日食有偏食和全食之分,是因为月亮运行的轨道有高低不同。太阳边缘的光轮尚存而中间被食的,是因为日月相互遮蔽得紧密,所以阳光从边缘溢出;而全部被食的,是因为日月正好相对,相互遮蔽的间隙稀疏。然而圣人不称月亮遮蔽太阳,而用“太阳自食”来表述,是因为对看不见的现象有所保留。这是杜预注解《春秋》时的观点,在桓公三年,左丘明没有作传,所以在此附带说明。
又
杨龟山曰:「有食之者,言有物食之也。夫日月之变,有常数焉,此巧厯所能穷也。而《春秋》纪以为异者,盖先王克谨天戒,因以正厥事。则日之有变,岂徒然哉?故书曰:『日有食之』,而其辞若有物食之者,所以归咎于人事,不以常数为不足畏也。」
天子之崩以尊也
髙曰崩,厚曰崩,尊曰崩。程子曰:「崩者,上坠之形。」《尚书》「放勲乃殂落」,蔡沈集传:「魂气归于天,故曰殂;魄气归于地,故曰落。」孔仲达疏:「以为徂者,徃也;落,如草木叶落体防。」程子「上坠之喻」,正得「落」字髙且尊之解。《白虎通》:「天子称崩,何别尊卑异生死也?」崩伏强天下,抚击失神明,黎庶陨涕,海内悲凉。《金縢》篇:「武王既防,以『既事』为辞,不限礼制。」成王顾命则曰:「王崩矣。」三国、南北朝以下,主皆称殂,史笔别于大一统之义。
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
天崩地折,日月无光,四海遏密。白虎通云:“七月之间,诸侯有在京师亲供职事者,有号泣悲哀奔走道路者,有居其国竭所供以助防事者。”曰:“得不得,未可知之辞,则王室凌夷,诸侯之不供甚矣。”黄东发曰:“凡书‘求赙’‘求车’‘求金’,皆诛诸侯不贡而天下无王也。”王贯道言:“周凡三求:求赙以平王崩,求车以桓王将崩,求金以襄王崩,皆以防事之有阙,赙赗之不供。鲁不尽臣子之职,致周王下求,谓为秉礼可乎?”
立者不宜立者也
鲁之轨,宋之鲍,楚之围,身蹈大恶以邀大利,莫或致讨。齐无知,晋奚齐,卓子之死,于法应继者纠、小白、夷吾、重耳,体势钧敌,不无拟议。惟卫公子晋,实桓公弟,州吁伏辜,卫人迎而立之,统正名顺。曰「卫人立晋」,春秋书法未有如是其无贬者。谷梁乃曰:「贤不宜立,与正不与贤。」不知所谓正者何属?岂左公子泄、右公子职反宜主噐耶?胡氏为之说曰:「未有为子而不受之父,为诸侯而不受之王。」此时庄公薨,已十七年,何所从而请父命?齐小白、晋重耳皆非襄献之遗命。如以王命,则如襄王赐晋惠、晋文之命,皆位定而后加锡。周室东迁以后,未见如鲁戯括之请所立于宣王者。大乱方夷,人望攸属,晋立而无道致乱,犹异日之事。今日之举,可谓百姓与能。石碏老臣,忠悃行事,合众心,反以取讥于君子,何其寃也!
成之为夫人也
晋武帝追崇庶祖母宣太后,或谓宜配食中宗。臧焘曰:“春秋之义,母以子贵。仲子成风,咸称夫人。经言考宫,若配食惠庙,则宫无縁别。筑汉孝文、孝昭太后,并系子为号,祭于寝园,不配髙祖武帝之庙。”今宜别建寝庙,议者从之。黄炎通说曰:“焘之论虽明,庶母不得祔庙。然春秋妾母之称夫人者,自成风始。仲子未尝称夫人也。隠公不敢以夫人称仲子,不敢以妾母祔,始别宫以祭之,自以为得礼。不知妾母之子为君,始得立别庙,在隠时,桓未为君,考仲子之宫而用备乐焉,是犹僣夫人也。”按夫人风氏薨,虽自文公始见于经,然仲子为鲁夫人之兆,《左传》首编亟表之,而《谷梁》于此掲之曰:“成之为夫人,则仲子、成风咸称夫人。”徳行之议,显然有据。唐郑余庆庙有二祖妣,疑于祔祭,请诸有司。韦公肃亦引声子、仲子不合祭惠宫之说,而曰:“晋景帝庙有夏侯、羊两氏,唐睿宗室则昭成、肃明二后,顔真卿祖庙有殷、栁两氏二夫人并祔。”诸儒不能异,盖子孙之欲私崇其所生,匪独天家帝制自为,不嫌犯分。清臣居业,通经秉礼之君子,犹复如是。礼顺人情,圣贤之所不能自已。
又
宋章献后崩,宋绶奉诏定章献、明肃、章懿二后祔庙礼。绶援《春秋》考仲子之宫,唐仪坤故事,请立章献庙,建名奉慈,以安神主。仁宗从其议。
又
刘敞传:「嘉祐四年,祫享礼官请祔郭皇后于庙。敞议曰:『《春秋》之义,夫人不薨于正寝,不赴于同姓,不反哭于庙,则不言夫人,不称小君。徒以礼不
译又
杨龟山说:“‘有食之者’,是说有东西在吃它。日月的变化,有一定的常数,这是精妙的历法所能穷尽的。而《春秋》记载把它当作异象,是因为先王能够谨慎对待上天的警戒,借此来匡正他们的事情。那么日食的发生,难道是毫无原因的吗?所以史书说:‘日有食之’,而它的措辞好像是有东西在吃它,这是为了把过错归咎于人事,不把常数当作不值得畏惧的东西。”
天子去世称为崩,是因为尊贵
高大称为崩,深厚称为崩,尊贵称为崩。程子说:“崩,是向上坠落的样子。”《尚书》说“放勋于是去世”,蔡沈《集传》说:“魂气归于天,所以叫殂;魄气归于地,所以叫落。”孔仲达《疏》说:“认为徂,是往的意思;落,像草木叶子落下,身体倒下。”程子“向上坠落”的比喻,正好解释了“落”字高大且尊贵的含义。《白虎通》说:“天子称为崩,是为了区别尊卑,区分生死吗?”天子去世,天下俯伏,抚击失去神明,百姓流泪,四海悲凉。《金縢》篇说:“武王去世后,用‘既事’作为辞令,不局限于礼制。”成王顾命则说:“王崩了。”三国、南北朝以后,君主都称为殂,史笔区别于大一统的意义。
求,是说得到或得不到还不可知的辞令
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四海停止音乐。《白虎通》说:“七月之间,诸侯有的在京城亲自供职,有的号泣悲哀奔走道路,有的在国内竭尽供给以助丧事。”说:“得到或得不到还不可知,那么王室衰微,诸侯不供给的情况就很严重了。”黄东发说:“凡是记载‘求赙’‘求车’‘求金’,都是谴责诸侯不进贡,天下没有王了。”王贯道说:“周朝共有三次求取:平王去世时求赙,桓王将去世时求车,襄王去世时求金,都是因为丧事有缺失,赙赠不供给。鲁国不尽臣子的职责,导致周王向下求取,这能说是秉持礼制吗?”
立,是不应该立的人
鲁国的轨,宋国的鲍,楚国的围,亲身犯下大恶以谋求大利,没有人去讨伐。齐国的无知,晋国的奚齐、卓子之死,按法理应该继承的是纠、小白、夷吾、重耳,形势相当,不免有犹豫。只有卫国的公子晋,确实是桓公的弟弟,州吁伏法,卫国人迎接并拥立他,正统名分顺当。说“卫人立晋”,《春秋》的书法没有像这样没有贬义的。《谷梁传》却说:“贤德的人不应该立,与正统而不与贤德。”不知道所谓正统指的是谁?难道左公子泄、右公子职反而应该主持宗庙吗?胡氏解释说:“没有作为儿子而不接受父亲命令的,作为诸侯而不接受天子命令的。”此时庄公去世,已经十七年,从哪里去请示父亲的命令呢?齐国的小白、晋国的重耳都不是襄公、献公的遗命。如果说是天子的命令,那么像襄王赐给晋惠公、晋文公的命令,都是地位确定后才加以赏赐。周室东迁以后,没有看到像鲁国僖公、文公那样向宣王请示所立之人的。大乱刚刚平定,人心所向,晋国立而无道导致动乱,那是后来的事。今天的举动,可以说是百姓认可其才能。石碏是老臣,忠诚行事,符合众心,反而被君子讥讽,多么冤枉啊!
成风被称为夫人
晋武帝追尊庶祖母宣太后,有人说应该配享中宗。臧焘说:“《春秋》的道义,母亲因儿子而尊贵。仲子、成风,都称为夫人。经文说考宫,如果配享惠公庙,那么宫就没有理由分别。建造汉孝文帝、孝昭太后的庙,都系于儿子作为称号,在寝园祭祀,不配享高祖、武帝的庙。”现在应该另建寝庙,议论的人听从了他的意见。黄炎《通说》说:“臧焘的论断虽然明白,庶母不能附祭宗庙。然而《春秋》中妾母称为夫人的,从成风开始。仲子不曾称为夫人。隐公不敢以夫人称呼仲子,不敢以妾母附祭,开始另建宫室祭祀她,自以为符合礼制。不知道妾母的儿子成为国君,才开始建立别庙,在隐公时,桓公还未成为国君,考察仲子的宫室而使用完备的音乐,这还是僭越夫人的做法。”按夫人风氏去世,虽然从文公开始见于经文,但仲子作为鲁国夫人的征兆,《左传》开头就极力表明,而《谷梁传》在这里指出:“成风被称为夫人,那么仲子、成风都称为夫人。”德行的议论,显然有据。唐代郑余庆庙中有两位祖妣,怀疑于附祭,请示有关部门。韦公肃也引用声子、仲子不合祭惠宫的说法,而说:“晋景帝庙有夏侯、羊两氏,唐睿宗室则有昭成、肃明二后,颜真卿祖庙有殷、柳两氏两位夫人并附祭。”各位儒生不能提出异议,大概是子孙想要私下尊崇所生母亲,不仅皇家帝制自以为是,不嫌侵犯名分。清廉的臣子,通晓经书秉持礼制的君子,还是这样。礼顺从人情,圣贤也不能自己克制。
又
宋章献皇后去世,宋绶奉诏制定章献、明肃、章懿两位皇后附祭宗庙的礼仪。宋绶援引《春秋》考仲子之宫,唐代仪坤的故事,请求建立章献庙,命名为奉慈,以安顿神主。仁宗听从了他的建议。
又
《刘敞传》:“嘉祐四年,合祭时礼官请求将郭皇后附祭于宗庙。刘敞议论说:‘《春秋》的道义,夫人不在正寝去世,不向同姓诸侯报丧,不在宗庙反哭,就不称夫人,不称小君。仅仅因为礼制不……’”
足,故名号阙。而郭氏以后废,案景祐之诏,许复其号,不许其諡,与祔礼于祫。未毁庙之主,皆合食而无帝后之限。《传》曰:『祭从先祖,宜如故。』』」
译因为脚(残缺),所以名号缺失。而郭氏后来被废黜,根据景祐年间的诏书,允许恢复她的称号,不允许给予谥号,并在合祭时享有附祭的礼仪。尚未毁弃宗庙的牌位,都应当合祭,没有皇帝与后妃的限制。《传》中说:“祭祀遵循先祖的旧制,应当像原来那样。”
又
王珪传:「嘉祐初,诏以三圣并配于郊,温成皇后立庙城南,牲币祼献,登歌设乐,同太庙。珪曰:『三后并配,欲以致孝也,而渎乎享帝?后宫有庙,欲以广恩也,而僣乎享亲。』于是郊以太祖专配,而改温成庙。」
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
注:公当奉宗庙,故不得自主也。公子者,长子之弟及妾之子。汉定陶共王康子欣,既嗣位矣。成帝无子,徴入为皇太子。以太子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乃立楚思王子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哀帝即位,欲追为共皇母,传太后为共皇太后。师丹上疏諌。晋书:元帝中兴江左,以皇子裒为琅琊王,奉恭王祀。后简文帝登阼,琅邪王无嗣,封少子道子为琅琊王,皆依此礼制。明世宗大礼议之时,杨廷和诸臣亦议别立王子以奉兴献王之祀。范武子生当晋代,故其说符合如此。
又
万正淳问:「防小记妾祔于妾祖姑正义?妾母不世祭于孙,否则妾无庙。春秋考仲子之宫,胡氏云:『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享之所。』继室媵妾虽有子而即天子之位者,皆当为坛于庙而别祭之。至大祫则祔于正嫡而祭,不审如是否?朱子答:妾母不世祭,则永无妾祖姑矣。为坛之说,恐亦未安。祔禘而祫妾并坐,尤为未便,恐于礼容有别庙,但未有考。愚谓无事他考,考之于仲子之宫而可耳。」陈止斋曰:「古者妾祔于妾祖姑,无妾祖姑则易牲而祔于女君别庙。」
始厉乐矣
以五等之爵程之,公之与侯差数有间矣。以天子临之,则五者皆臣也。春秋之世,列国兴于僣逾,而僣王者尤不可训。申之防,伍举歴举:夏啓、商汤、文武、成康,以逮桓、文,而楚灵曰:「吾用齐桓。」黄池之盟,晋告呉曰:「君若无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吴公,敢不顺从君命。」夫吴、楚皆子耳,安所得「吴公」而称之,齐桓而效之,犹鲁之不安于八佾而以六也。谷梁子曰:「始僣乐,所以贬也。」然吴、楚既僣称王矣,而犹知用齐桓,犹止号「吴公」,犹鲁之已用八佾而复循于六也。尸子曰:「始厉乐,所以褒也。」邵尧夫曰:「始作两观,始者贬之也,诛其旧无也。初献六羽,初者褒之也,以其旧舞八佾也。」
虫灾也
刘歆以为逆諌、贪利、区霿以生蠃虫之孽也。
隠不爵命大夫
刘原父曰:「隠虽让国,当此之时,实鲁君矣。爵命大夫,何有不可哉?周公摄政,犹专废置天下诸侯,况隠公明为鲁君乎?何其处隠公之小也!」
苞人民▯牛马曰侵
眉山苏氏曰:「左氏有钟鼓曰伐,无曰侵;牛羊觕曰侵,精曰伐。谷梁苞人民▯牛马曰侵,斩树木、壊宫室曰伐。愚以谓有隙曰侵,有乱曰伐。齐桓公侵蔡,隙也;蔡溃,遂伐楚,乱也。司马九伐之法:负固不服则侵之,贼贤害民则伐之。然则负固不服者,近乎隙;贼贤害民者,近乎乱。周之衰也,诸侯相吞,先王之疆理、城郭益壊矣。故侵伐之间,夫子尤谨而书之。盖古者有分土,无分民。诸侯之侵者,犹不容于《春秋》,而况苞人民▯牛马哉!」
平之为言以道成也
齐履谦曰:「彼欲而求成于我,曰输;我欲而徃成于彼,曰暨;两相欲,曰及。」隠公将救宋,怒使者失辞而止。郑人来输平,是欲求成于我也。楚子围宋,宋华元以病告子反,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与之平,是两相欲也。输平之书,《左传》作「渝」,当依《公谷》为是。
逆之道防无足道焉耳
注:逆者,非卿。许慎曰:侄娣年十五以上,能共事君子,可以徃。二十而御。《易》曰: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诗》曰:韩侯娶妻,诸娣从之,祁祁如云。娣必少于嫡。疏:伯姬二年嫁于纪,叔姬是年始去,盖六年矣。荘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娣亦有书逆者,而此不书逆,故知其防。
益城无极
舜三年,成,都少康,収众,句践生聚,汉王成之在胶东,唐崔讙之在澧州,皆以招流亡,益戸口为贤。如以民众益城为讥,则彼鱼烂而鸟兽散者,反无罪乎?且自
译又
《王珪传》记载:“嘉祐初年,下诏让三位皇后一同配享于郊祀,在城南为温成皇后建立庙宇,牺牲币帛、灌酒献祭、升歌设乐,都与太庙相同。王珪说:‘三位皇后一同配享,是想表达孝心,却亵渎了享祭天帝;后宫设立庙宇,是想广施恩惠,却僭越了享祭祖先的礼制。’于是郊祀改为由太祖单独配享,并改建了温成皇后的庙宇。”
庶子继承了君位,为他母亲修筑宫室,让公子主持祭祀。
注:公子应当奉祀宗庙,所以不能自主祭祀。公子,指长子的弟弟以及妾室所生的儿子。汉定陶共王刘康的儿子刘欣,已经继承了王位。汉成帝没有儿子,征召他入京作为皇太子。因为太子奉祀大宗,后来不能顾念私亲,于是立楚思王刘嚣的儿子刘景为定陶王,奉祀共王。汉哀帝即位,想追尊共王为皇,尊太后为共皇太后。师丹上疏劝谏。《晋书》记载:晋元帝在江东中兴,立皇子司马裒为琅琊王,奉祀恭王。后来简文帝登基,琅琊王没有子嗣,封幼子司马道子为琅琊王,都依照这个礼制。明世宗大礼议之时,杨廷和等大臣也议论另立王子来奉祀兴献王。范武子生活在晋代,所以他的说法符合这样的礼制。
又
万正淳问:“《丧服小记》中说‘妾祔于妾祖姑’,这是正解吗?妾母不被世代祭祀于孙子,否则妾就没有庙宇。《春秋》记载考仲子之宫,胡安国说:‘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没有祭祀享用的地方。’继室和媵妾虽然有儿子且即天子之位,都应当在庙中筑坛而单独祭祀。到大祫祭时则祔于正嫡而祭祀,不知道这样是否正确?”朱子回答:“妾母不被世代祭祀,那么永远就没有妾祖姑了。筑坛的说法,恐怕也不妥当。祔祭禘祭时让妾并坐,尤其不便,恐怕在礼制上应有别庙,只是没有考证。我认为无需其他考证,考证仲子之宫即可。”陈止斋说:“古代妾祔于妾祖姑,没有妾祖姑就更换牺牲而祔于女君的别庙。”
开始严厉音乐了
用五等爵位来衡量,公与侯的等级差别是有区别的。用天子来统御,这五等都是臣子。春秋时代,各国兴起僭越行为,而僭称王号的尤其不可训导。申之防、伍举历数:夏启、商汤、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直到齐桓公、晋文公,而楚灵王说:“我效法齐桓公。”黄池会盟,晋国告诉吴国说:“您如果不卑视天子以招致不祥,而称吴公,怎敢不顺从您的命令。”吴国、楚国都是子爵,哪里能得到‘吴公’的称号而自称,效法齐桓公,就像鲁国不安于八佾而用六佾一样。《谷梁传》说:“开始僭用音乐,所以要贬斥。”然而吴国、楚国已经僭称王号,却还知道效法齐桓公,还只称‘吴公’,就像鲁国已经用了八佾而又遵循六佾一样。《尸子》说:“开始严厉音乐,所以要褒扬。”邵尧夫说:“开始建造两观,‘始’是贬斥,诛责其原本没有。初次献舞六羽,‘初’是褒扬,因为他原本舞八佾。”
虫灾
刘歆认为违背劝谏、贪婪利益、昏暗不明从而产生蠃虫之孽。
隐公不册封任命大夫
刘原父说:“隐公虽然让国,在这个时候,实际上是鲁国的国君。册封任命大夫,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周公摄政,尚且专断废置天下诸侯,何况隐公明确是鲁国国君呢?为什么对隐公的评价如此微小!”
包裹人民、牛马叫做侵
眉山苏氏说:“《左传》中有钟鼓叫做伐,没有叫做侵;牛羊粗劣叫做侵,精良叫做伐。《谷梁传》包裹人民、牛马叫做侵,砍伐树木、毁坏宫室叫做伐。我认为有嫌隙叫做侵,有战乱叫做伐。齐桓公侵蔡,是嫌隙;蔡国溃败,于是伐楚,是战乱。司马九伐之法:负固不服就侵,贼贤害民就伐。那么负固不服的,接近嫌隙;贼贤害民的,接近战乱。周朝衰微,诸侯互相吞并,先王的疆界、城郭更加毁坏。所以侵伐之间,孔子尤其谨慎地记载。大概古代有分土,没有分民。诸侯的侵,尚且不被《春秋》所容,何况包裹人民、牛马呢!”
平的意思是按照道义达成
齐履谦说:“对方想要而求成于我,叫做输;我想要而前往成于对方,叫做暨;双方都想要,叫做及。”隐公将要救宋,因使者失言而停止。郑人来输平,是想要求成于我。楚子围宋,宋华元以病告知子反,与他结盟而告知楚王,退兵三十里与他讲和,是双方都想要。输平的记载,《左传》作“渝”,应当依照《公羊传》《谷梁传》为是。
逆之道防无足道焉耳
注:逆者,不是卿。许慎说:“侄娣年满十五以上,能共同侍奉君子,可以前往。二十岁侍奉。《易经》说:归妹延误婚期,迟归有时。《诗经》说:韩侯娶妻,众娣跟随,众多如云。娣一定比嫡年少。疏:伯姬二年嫁于纪,叔姬这年才去,大概六年了。庄公二十七年,莒庆来迎娶叔姬,娣也有记载迎娶的,而这里不记载迎娶,所以知道是防。”
益城无极
舜三年,成功,都少康,收众,句践生聚,汉王成之在胶东,唐崔讙之在澧州,都以招纳流亡,增加户口为贤。如果认为民众增加城邑是讥讽,那么那些像鱼烂一样溃散、像鸟兽一样四散的人,反而没有罪过吗?况且自
古城,丰城,洛,伍员城,阊阖,范蠡城,防稽,张仪城,益州,皆至今称之。传所云“益城无极”者,专以重民力为义耳。
译古城、丰城、洛、伍员城、阊阖、范蠡城、防稽、张仪城、益州,这些名称至今仍在流传。史传中所说的“益城无极”,其含义专门在于重视民力。
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
胡康侯传:「程氏谓先儒说母弟者,盖縁礼有立嫡子同母弟之文,其曰同母,盖为嫡耳,非以为加亲也。此义不明,乆矣。齐僖私于同母,宠爱异于他弟,醸成衰世簒弑之祸。故圣人于年来聘,变文书弟以示贬。《郑语》来盟,黑肩率师,皆罪其私也。」
又
大传「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郑注「所以尊君别嫌也」。贾谊谓「齐、楚、淮南、济北诸王,虽名为臣,实皆布衣昆弟之心,惟别异之,乃所以保全之」。一语于古今同姓诸侯王治乱安危所系甚大。陈之光、秦之鍼,皆以志君恶也。公弟肸则又加甚矣。独陈招杀世子偃师,恶乃在招。盖所云「某侯某伯之弟者」,皆公子也。《春秋》书公子多矣,其书弟者,有大美恶存焉尔。
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公羊元年祭伯之传与此同。独范武子于此传为之注曰:「凡氏伯字,不以伯为爵,而以为字。」近日胡朏明《禹贡锥指》极申其辨,谓《春秋》所书王臣来接于我者,南季、荣叔之类,叔、季为字,无异说。至公伯子与五等之号相混,祭公、州公、周公皆天子之三公,独伯子之说互异。杜之注《左》于祭伯曰:「祭国伯爵」,于凡伯曰:「凡国伯爵」,伯于是乎遂为爵矣。于成十七年单子注云:「单伯称子,降而称之。」学者莫不宗杜。赵企明据黎錞之说,以伯与叔、季皆宜为字,人以其晚出而置之。范去杜未逺,不尽从杜说。观闵之元、二一书,「季子来归」,再书「齐髙子来盟」,「子」者男子之美称,因国人所与而贤之、贵之。较之单伯降而称子,相较岂季友、髙徯尝升为子爵,列于诸侯者乎?书序「芮伯作旅巢命」「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小雅《出车》篇「王命南仲」「六月」篇「张仲孝友」「采芑」篇「方叔涖止」,皆以字配氏。《十月之交》篇「棸子内史」,郑笺「内史中大夫」,孔疏「棸子以字配氏」,西周时已有此称,又何疑于《春秋》?学者知王臣之伯子非爵,则知天子之公卿大夫、元士禄视外诸侯,而无五等之号,虞、夏、商、周未之或改也。
其弟云者,以其来接我,举其贵者也。
家则堂曰:称弟书法不同。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语来聘,为其亲于鲁,特使其弟,故不书公子公孙,而曰使其弟,无贬也。卫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讥其使弟典兵。卫侯之兄絷见杀,讥其使兄预政。卫侯之弟鲍出奔,秦伯之弟鍼出奔,则讥其失友于之爱。宋公之弟辰出奔,既而入于萧以叛,诛弟之为逆,书法昭然可见。至于宣公之弟叔肸卒,贵其盛德髙节,特书公弟以宠之,则堂之论理正而事核,然皆本左氏传以明之。故二传之宏纲奥指,不能越左氏之册书,而熟精史学,足以发明经学也。
戎卫者,为其伐天子之使,贬而戎之。
僖二十四年,襄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郑人执之。经文则止书“天王出居郑”,书其大者。卫未有执王朝使臣之事,“曰戎者,卫也”,谷梁子之偏词如是。则繻葛射王、郑寤生之逆节,有甚于卫晋者,何以不贬而戎之乎?胡康侯曰:“于楚丘者,罪卫不救王臣之患,立论平允。”但凡伯聘鲁,实不假道于卫。顾亭林曰:“伐凡伯于楚丘,非僖二年所城之楚丘,在济阴城武县西南,春秋时为曹地。”黄仲炎于卫文公立国之楚丘而疑之,反以卫邑之传文归误谷梁。盖谷梁固有不得辞,其一误者,误在隠七年,不在僖二年也。
邴者,郑伯所受命于天子,而祭泰山之邑。
范注: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所以供祭祀也。鲁,周公之后;郑,宣王母弟,所以有赐邑,其余则否。许慎曰:「若今诸侯京师之地,皆有朝宿之邑。周有千八国,尽京师之地,不足以容,不合事理。」
诸侯之参盟于是始
详说曰:春秋初年,有两国相为盟者,鲁盟邾,盟宋、纪、莒之密,齐、郑之石门,惟两国为盟也。今而参盟,宋为首,责在宋也。春秋初年,有两国自相攻伐者,莒入向,无骇入极,郑
译诸侯之间,兄弟之间不得因亲属关系而互通。
胡康侯传曰:“程氏认为,先儒所说的‘母弟’,大概是依据礼制中有确立嫡子及其同母弟的条文,其中所说的‘同母’,是为了强调嫡庶之别,并非认为同母就更为亲近。这个道理长久以来就不明确了。齐僖公偏爱同母弟,宠爱程度与其他弟弟不同,酿成了衰败时代篡位弑君的祸患。所以圣人在‘年来聘’这一条中,改变文字书写为‘弟’以示贬斥。《郑语》中‘来盟’,黑肩率领军队,都是谴责他们的私心。”
又
《大传》说:“君主有合聚族人的方法,族人不得凭借自己的亲属关系去亲近君主”,郑玄注解说:“这是为了尊崇君主、区别嫌疑。”贾谊说:“齐、楚、淮南、济北等王,虽然名义上是臣子,实际上都怀着布衣兄弟的心意,只有区别对待他们,才是保全他们的办法。”这一句话,对于古今同姓诸侯王的治乱安危关系重大。陈国的光、秦国的鍼,都是因为记载君主的恶行。鲁公的弟弟肸则更加严重了。只有陈招杀害世子偃师,恶行在于陈招。大概所说的‘某侯某伯之弟’,都是公子。《春秋》记载公子很多,其中记载为‘弟’的,其中蕴含着重大的美或恶。
凡伯是什么人?是天子的臣子。
《公羊传》隐公元年祭伯的传文与此相同。只有范武子在此传中作注说:“凡氏,字伯,不把伯当作爵位,而当作字。”近日胡朏明在《禹贡锥指》中极力申辩,认为《春秋》所记载来接洽我国的天子臣子,如南季、荣叔之类,叔、季都是字,没有异议。至于公伯子与五等爵位相混淆,祭公、州公、周公都是天子的三公,唯独伯子的说法互相不同。杜预注《左传》,在祭伯下说:“祭国伯爵”,在凡伯下说:“凡国伯爵”,伯于是就成了爵位。在成公十七年单子下注说:“单伯称子,是降格称呼。”学者无不宗奉杜预。赵企明依据黎錞的说法,认为伯与叔、季都应当是字,人们因为他的说法晚出而置之不理。范武子距离杜预时代不远,不完全遵从杜预的说法。看闵公元年、二年记载,“季子来归”,再次记载“齐高子来盟”,‘子’是男子的美称,因为国人给予他贤德、尊贵的评价。与单伯降格称子相比,难道季友、高徯曾经升为子爵,位列诸侯吗?《书序》中“芮伯作旅巢命”、“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小雅·出车》篇“王命南仲”、《六月》篇“张仲孝友”、《采芑》篇“方叔涖止”,都是以字搭配氏。《十月之交》篇“棸子内史”,郑笺说“内史是中大夫”,孔疏说“棸子以字配氏”,西周时已有这种称呼,又何必怀疑《春秋》呢?学者知道天子臣子中的伯、子不是爵位,就知道天子的公卿大夫、元士,俸禄比照外诸侯,而没有五等爵号的称呼,虞、夏、商、周未曾改变过。
说他是弟弟,是因为他来接洽我国,举出他尊贵的一面。
家则堂说:称弟的书法不同。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聘,因为他们与鲁国亲近,特意派他们的弟弟,所以不写公子、公孙,而说派他的弟弟,没有贬义。卫侯的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讥讽他派弟弟掌管军队。卫侯的哥哥絷被杀,讥讽他让哥哥参与政事。卫侯的弟弟鲍出奔,秦伯的弟弟鍼出奔,则讥讽他们失去了兄弟友爱。宋公的弟弟辰出奔,随后进入萧地叛乱,诛讨弟弟的叛逆,书法昭然可见。至于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推崇他盛德高节,特意书写公弟以宠幸他,则堂的论述道理正确且事实确凿,然而都本于《左传》来阐明。所以《公羊》《谷梁》两传的宏大纲领和深奥旨意,不能超越《左传》的记载,而熟精通晓史学,足以阐发经学。
戎卫,是因为他们攻打天子的使者,贬斥而称其为戎。
僖公二十四年,襄王派伯服、游孙伯到郑国,郑人拘捕了他们。经文只记载“天王出居郑”,记载其大事。卫国没有拘捕周朝使臣的事情,“曰戎者,卫也”,谷梁子的偏颇之词如此。那么繻葛射王、郑寤生的逆节,比卫国、晋国更严重,为什么不贬斥而称其为戎呢?胡康侯说:“在楚丘,是罪责卫国不救王臣之患,立论平允。”但凡伯聘问鲁国,实际上不借道于卫国。顾亭林说:“在楚丘攻打凡伯,不是僖公二年所筑的楚丘,在济阴城武县西南,春秋时是曹地。”黄仲炎对卫文公立国的楚丘表示怀疑,反而将卫邑的传文归咎于谷梁的错误。大概谷梁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错误在于隐公七年,而不在于僖公二年。
邴,是郑伯受命于天子,而祭祀泰山的邑。
范注: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用来供给祭祀。鲁国,是周公的后代;郑国,是宣王的同母弟,所以有赐邑,其余则没有。许慎说:“如同现在诸侯在京师之地,都有朝宿之邑。周朝有千八百国,全部京师之地,不足以容纳,不合事理。”
诸侯的三方盟会从此开始。
详说曰:春秋初年,有两国互相盟誓的,鲁国与邾国盟,与宋、纪、莒在密地盟,齐、郑在石门盟,只有两国盟誓。现在三方盟会,宋国为首,责任在宋国。春秋初年,有两国自相攻伐的,莒国侵入向地,无骇侵入极地,郑国
伐卫,莒伐杞,惟两国自相伐也。前年,宋、陈、蔡、卫合兵以伐郑,于是始有四国之伐,宋为首,责亦在宋也。是时东迁之始,诸侯犹有未叛王者,而宋连四国之师,盟三国之侯,不以王命行事。春秋于参盟、防伐,皆以宋为首,正其无王之戮也。或曰:据左氏,是盟也,齐人以平宋、卫连年攻伐之怨,宋其无责乎?曰:考之经,郑实不预盟,三国之怨,实未得释。又明年,鲁、齐、郑防于中丘,合兵以伐宋,齐为之首。齐既能平之于前,而又伐之于后,何邪?以是知瓦屋之盟,非以平怨,左氏所纪,其未然欤?
译讨伐卫国,莒国讨伐杞国,只是两国之间相互攻伐罢了。前年,宋、陈、蔡、卫四国联合出兵讨伐郑国,从此开始了四国联合征伐的局面,宋国作为首领,责任也在宋国。当时正值东周初年,诸侯中还有没有背叛周王的,而宋国联合四国的军队,与三国诸侯结盟,却不以周王的命令行事。《春秋》在记载参地的盟会、防地的征伐时,都以宋国为首,正是为了谴责宋国无视周王权威的罪过。有人问:根据《左传》,这次盟会,齐国人是为了平息宋、卫两国连年攻伐的怨恨,宋国难道没有责任吗?回答说:考察《春秋》经文,郑国实际上没有参与盟会,三国之间的怨恨,实际上并没有消除。又过了一年,鲁、齐、郑三国在中丘设防,联合出兵讨伐宋国,齐国作为首领。齐国既然之前能平息怨恨,之后又去讨伐,这是什么原因呢?由此可知,瓦屋之盟并非为了平息怨恨,《左传》所记载的,恐怕未必真实吧?
又
一与一为二,又加焉则三。由是而之焉,则无穷矣。故参盟、同盟,皆异于特盟。参盟者,同盟之渐也。六誓七诰,王风逾逺,世道交丧,盟诅滋彰。参盟始于瓦屋,终于鄟陵。春秋谨其始,而日之。黄氏日钞曰:「有参盟则有盟主,而伯之事兴矣。」
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
荀子大略篇亦有此语。郑窒甫古言,虞征苖禹誓师。五帝已有誓,周礼司盟之官,三王亦有盟。左传平王与郑交质,是桓文前亦有质。谷梁传出汉初未见诸经耳。
又
钧台之享,景亳之命,盟津之誓,范注考三王之迹,即《春秋》所为防也。盟之与防,盖有分矣。合防盟而用之者,为齐桓、晋文。宋儒孙明复、刘原父诸公持此壹讥五霸,不知防盟盛而兵争衰,息小国頼大国以不亡,桓、文之功由此其显。东莱看《春秋》,分三节。李竹湖亦以三节论齐桓之霸业。愚谓防盟之盛,起于庄公二十七年之幽,终于定公四年之皐鼬,为二百四十年升降之大闗。自入《春秋》,即有周郑交质,见于《左传》,君子恶之。纷纷列国,至于君臣相质,其以霸称者:楚庄服郑,则质子良;服宋,则质华元;秦穆之服晋惠,亦质子圉;又吴夫差亦称霸,许、鲁平而以子服,何王、子姑、曹交相为质。他霸之不及二霸,传文诚足为学者矜式云。
隠不爵大夫也
王樵曰:「凡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可复言公孙,则以王父字为氏。礼,诸侯之卿命于天子,平王东迁,诸侯无复请命,故隠、桓及庄如无骇、侠之类不书族者,未赐也。其后则诸侯自予之,如宋立华氏之类。左传亦明言羽父为无骇请,而公命以字为展氏,谷梁特未之考耳。」
聘诸侯非正也
范注《周礼》:“天子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頫,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賛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许慎曰:“礼,臣病,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曰聘诸侯,非正甯所未详。
又
胡氏传:「古者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于诸侯,不可以若是恝。故《周礼》行人:「王者待诸侯,时聘以结好,间问以谕志。」隠公即位九年,于此而史防不书遣使如周,则是未尝聘也;亦不书公如京师,则是未尝朝也。贬爵削地之不举,而遣使聘焉,其斯以为不正乎?经书「公如京师」者一,「朝于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举鲁一国,则天下诸侯怠慢不臣,可知矣。书「天王来聘」者七,「锡命」者三,「归脤」者一,「赗葬」者四,则问于他邦及齐、晋、秦之大国,可知矣。其原,皆自天王失威福之柄也。
又
经书天王来聘者七,昉于七年冬之凡伯。黄氏日钞曰:「诸儒多谓诸侯不朝,贬爵削地有常经,今刑则不举,而反下聘。王之不王如此,礼乐征伐安得不自诸侯出乎?」然不思时至春秋,周之衰何如者?此何异父祖垂絶,不责不孝子孙之不养,而反责长者之祈哀?赵鹏飞曰:「圣人着天王再遣使,所以诛鲁再不朝之罪耳。」按经书来聘与求金、求车同一书法,传以非正责王朝者,非。
又
罗大经曰:「春秋之时,天王之使交驰于列国,而列国之君如京师者絶少。夫子谨而书之,固以正列国之罪,而端本澄源之意,其致责于天王者尤深矣。唐之藩镇,犹春秋之诸侯也。杜陵诗『诸侯春不贡,使者日相望』,盖与春秋同一笔法。」
电霆也
尔雅》疾雷曰霆,而此以电为霆。《易》《诗》《书》皆别有电字,与霆无涉。左思《吴都赋》:“钩爪钜牙,自成锋颖,精若曜星,声若雷霆。”蜀本《易》“霆”为“电”,云“电即霆之转声”。引《谷梁传》文曰:“电,霆也。”又《庄子·外物篇》:“阴阳错行,天地大絯,于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司马彪注:“水中有火,电也。”系电于霆之下,亦如范武子“电霆为一”之解。
所
译又
一与一合为二,再加一则为三。由此推演下去,便无穷无尽了。所以参盟、同盟,都不同于单独结盟。参盟是同盟的开端。六誓七诰,王道的风气越来越远,世道交相败坏,盟誓诅咒之事日益显著。参盟始于瓦屋之会,终于鄟陵之会。《春秋》谨慎地记载其开端,并记下日期。黄氏《日钞》说:“有了参盟就有盟主,而霸者的事业就兴起了。”
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换人质不及二伯。
《荀子·大略篇》也有这样的话。郑窒甫《古言》说,虞舜征讨三苗时,禹曾誓师。五帝时已有誓师,周礼中有司盟之官,三王时也有盟约。《左传》记载周平王与郑国交换人质,说明齐桓公、晋文公之前也有交换人质之事。《谷梁传》所说不及五帝、三王、二伯,只是汉代初年未见诸经书罢了。
又
钧台的宴享,景亳的受命,盟津的誓师,范宁注疏考证三王的遗迹,这正是《春秋》所要防范的。盟约与防范,大概是有区别的。将防范与盟约结合起来使用的,是齐桓公、晋文公。宋儒孙明复、刘原父等人据此一概讥讽五霸,却不知道防范与盟约兴盛而兵争衰落,小国依赖大国得以不灭亡,桓公、文公的功绩由此彰显。东莱先生看《春秋》,分为三个阶段。李竹湖也以三个阶段论齐桓公的霸业。我认为防范与盟约的兴盛,起于庄公二十七年的幽地之会,终于定公四年的皋鼬之会,这是二百四十年间兴衰的关键。自从进入《春秋》记载,就有周郑交换人质之事,见于《左传》,君子厌恶它。纷纷列国,以至于君臣互相交换人质,那些以霸者著称的:楚庄王降服郑国,则郑良为人质;降服宋国,则宋华元为人质;秦穆公降服晋惠公,也以晋圉为人质;还有吴夫差也称霸,许国、鲁国讲和,以子服、何王、子姑、曹交互相作为人质。其他霸者不及齐桓、晋文二霸,传文确实足以作为学者的楷模。
隐公不册封大夫
王樵说:“凡是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不能再称公孙,就用祖父的字作为氏。按礼制,诸侯的卿由天子任命,平王东迁后,诸侯不再向天子请命,所以隐公、桓公及庄公时的无骇、侠之类不记载族氏的,是因为未被赐姓。后来则是诸侯自行赐予,如宋国立华氏之类。《左传》也明确说羽父为无骇请求,而隐公命令以字为展氏,只是《谷梁传》没有考证罢了。”
聘问诸侯是不合正道的
范宁注《周礼》:“天子按时聘问,以结诸侯之好;殷頫,以消除邦国之恶;间问,以晓谕诸侯之志;归脤,以分享诸侯之福;贺庆,以祝贺诸侯之喜;致禬,以补济诸侯之灾。”许慎说:“礼制规定,臣下生病,君主亲自问候。”天子有下聘之义,说聘问诸侯是不合正道的,宁氏所未详。
又
胡氏传:“古时候诸侯对天子,每一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天子对诸侯,不可以如此冷漠。所以《周礼·行人》说:“王者对待诸侯,按时聘问以结好,间或问候以晓谕志意。”隐公即位九年,在此时史官不记载派遣使者去周王室,那就是未曾聘问;也不记载隐公去京师,那就是未曾朝见。不举荐贬爵削地之事,却派遣使者聘问,这大概就是不合正道吧?经书记载“公如京师”一次,“朝于王所”两次,“卿大夫如京师”五次,仅举鲁国一国,就可以知道天下诸侯怠慢不臣了。记载“天王来聘”七次,“锡命”三次,“归脤”一次,“赗葬”四次,那么询问其他邦国以及齐、晋、秦等大国,就可以知道了。其根源,都在于天王失去了威福的权柄。
又
经书记载天王来聘七次,始于隐公七年冬的凡伯。黄氏《日钞》说:“诸儒多认为诸侯不朝见,贬爵削地是常理,现在刑罚不举,反而下聘。王者不像王者如此,礼乐征伐怎能不从诸侯手中发出呢?”然而不考虑时代到了春秋,周室的衰微到了什么地步?这难道不同于父祖垂死,不责备不孝子孙不供养,反而责备长者祈求哀怜吗?赵鹏飞说:“圣人记载天王再次派遣使者,是为了诛讨鲁国再次不朝见的罪过。”按经书记载来聘与求金、求车是同一书法,传文以不合正道责备周王室的,是不对的。
又
罗大经说:“春秋之时,天王的使者往来于列国,而列国之君去京师的极少。孔子谨慎地记载,固然为了纠正列国的罪过,而正本清源的意思,对天王的责备尤其深切。唐代的藩镇,就像春秋的诸侯。杜甫诗‘诸侯春不贡,使者日相望’,大概与《春秋》是同一笔法。”
电霆
《尔雅》说疾雷叫霆,而这里把电当作霆。《易》《诗》《书》都有专门的电字,与霆无关。左思《吴都赋》:“钩爪钜牙,自成锋颖,精若曜星,声若雷霆。”蜀本《易》将“霆”改为“电”,说“电是霆的转声”。引用《谷梁传》文说:“电,就是霆。”又《庄子·外物篇》:“阴阳错行,天地大絯,于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司马彪注:“水中有火,就是电。”将电系于霆之下,也像范武子“电霆为一”的解释。
所
侠也
注:侠名也。所,其姓。王伯厚曰:所氏见于史者,汉有所忠,后汉有所辅,《风俗通》:所,宋大夫,华所事之后,云云。然无骇、翚、柔、溺、宛,先儒谓未爵命于天子,不氏,则侠之氏所,未必然也。
译侠,是名字。所,是他的姓氏。王伯厚说:“史书中记载的所氏,汉代有所忠,东汉有所辅,《风俗通》记载:所,是宋国的大夫,华所事的后代,等等。”然而无骇、翚、柔、溺、宛,先前的儒者认为他们未曾受天子封爵,所以没有氏,那么侠的氏为所,未必确实如此。
隠之不忍地也
啖叔佐曰:“凡公薨必书其所,详内事重,凶变也。若遇贼,则不地。《谷梁》云:‘公薨不地,故也。’注:‘隠之谓隠痛也。’赵伯循曰:‘若在外薨,不以有故无故,皆当书地。故桓公在齐被杀,而亦书也。’”
谷梁折诸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谷梁折诸卷二。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桓公。
百姓不能去
卫州吁未能和其民,百姓去之,之故也。齐无知弑襄公,宋子游弑闵公,辄以见杀。莒仆弑纪公而出奔,非人心之所归,难以得国。故鲁桓防于稷,以成宋乱,君子恶之。
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朱子言左氏是史学,公谷是经学。史学记事甚详,于道理上多错;经学于义理上有功。按义理之文,公羊居多。若逾年改元,为人后者为之子,汉以后儒者多尊奉之。谷梁特依傍公羊,徃徃符合。若其自出卓裁,无过桓无王之说,经文了然目前,两传未经道破。杜预注《左传》,反以王朝失不颁厯解之。刘▯规过云:「天王失不颁厯经不书王国之大事,何以传无异文?」又昭二十三年以后,王室有子朝之乱,经皆书「王」,岂是时犹能颁厯又襄二十七年再失闰,杜云「鲁之司厯顿置两闰」。又哀十三年十二月螽,杜云「季孙虽闻仲尼之言而不正厯如杜氏桓公之注厯既天王所颁,鲁人何得擅改?况子朝奔楚,昭二十三年秋乃书「天王居于狄泉」,则其春未有王矣,时未有王,厯无所出,何故其年又书「王」也?杜之立说自相矛盾。贾逵云:「弑君易祊田,成宋乱无王也。」元年治桓,二年治督,十年正曹伯,十八年终始治桓,在位十八年。四年书「王」,十四年不书「王」,曰「桓无王」,谷梁氏之特笔,诚万世乱臣贼子之斧钺己。
巳正即位之道而即位
元凯云:“嗣位定于初防,改元必俟逾年。桓公簒立而用常礼,欲自同于遭防继位者,与闻乎弑?先儒断其狱,审矣。然犹愈于赵光美之改,开寳九年十二月为太平兴国元年,曽无未寒之念。烛影离席,寪氏致斋。人以为一信而一疑,吾以为此惭而彼喜也。”
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
为祖讳不称名,后世有仿其例者。蔚宗《后汉书》郑太傅称公业,郭太《▯称林宗,而司马迁《史记·自叙》称太史公,其不字谈者,谈之字不传矣。杜氏注《左传》,竟以孔父为名,孔仲达引禄父、考父诸名以证之。然孔父嘉之名见于《史记》,父之为字无疑也。孙明复以为天子命大夫称字,若郑祭仲、陈女叔之类,殆强为之说。
又
陆伯循曰:「凡称字,必加子字于上。子美称也,子突、子哀是也。宋孔父,以子是其姓,不可言子孔,故曰孔父。父美称也。古亦有名父者,如孙林父、胥甲父之类,而无以子字为名者,以子者配其字之美称,故避之。父则本非配字之言,故可为名。」
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
注:江熈曰,春秋亲尊皆讳,盖患恶之不可掩,岂当取不成事之辞以加君父之恶乎?徐邈曰,宋虽已乱,若诸侯讨之,则有拨乱之功;不讨,则受成乱之责。辞岂虗加也哉?春秋虽为尊亲者讳,然亦不没其实。纳鼎于庙,跻僖逆祀,及王室之乱,昭公之孙,皆指事而书,以义致讥,无所多怪。
即是事而朝之
朱子曰:「滕侯自威公后称子,杞侯自庄公后称伯。又僖二十三年卒而书子,二十七年朝而书子,后又称伯。窃意小国朝防于大国,从爵之大小为纳贡之多少。故平丘之防,子产争承曰:『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黄池之防,子服何曰:『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入于吴,而如邾以事晋。』盖当时公侯之国,以职贡之不共而自贬其爵者多矣。」纪侯,《左传》作杞侯。
又
谷梁谓经恶杞侯之朝,故谨而月之。胡氏传:「凡于朝聘鲁桓者,皆以为大恶之党。」滕子则贬其爵,谷邓则书其名。杞侯惧齐,故独无贬。按《春秋》之簒而得国者多矣,社稷有奉,国家无倾,乃吾君也。玉帛兵戎之事,皆以实书,况重内轻外,邻封之
译隐之是出于不忍心。
啖叔佐说:“凡是国君去世,必定记载地点,这是因为详述内部事务显得庄重,且凶险变故需要明确。如果遇到贼人杀害,则不记载地点。《谷梁传》说:‘国君去世不记载地点,是因为有缘故。’注解说:‘隐之是指隐忍悲痛。’赵伯循说:‘如果在外面去世,不论是否有缘故,都应当记载地点。所以桓公在齐国被杀,也记载了地点。’”
《谷梁折诸》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谷梁折诸》卷二。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桓公。
百姓不能离去
卫国州吁未能安抚他的百姓,百姓背离他,这就是原因。齐国无知弑杀襄公,宋国子游弑杀闵公,辄因此被杀。莒仆弑杀纪公后出逃,并非人心所向,难以获得国家。所以鲁桓公在稷地会盟,促成宋国的动乱,君子厌恶他。
元年有王是为了治理桓公
朱子说左氏是史学,公羊、谷梁是经学。史学记事非常详细,但在道理上多有错误;经学在义理上有功劳。按照义理的文章,公羊居多。比如逾年改元、为人后者为之子,汉以后的儒者多尊崇奉行。谷梁特别依附公羊,往往符合。如果其独自提出卓越见解,不过就是桓公无王的说法,经文一目了然,两传未曾道破。杜预注《左传》,反而用周王室失政不颁布历法来解释。刘〇规过说:“天王失政不颁布历法,经文不记载王国的大事,为什么传文没有不同的文字?”又昭公二十三年以后,王室有子朝的动乱,经文都记载“王”,难道那时还能颁布历法?又襄公二十七年再次失闰,杜预说“鲁国的司历官顿置两个闰月”。又哀公十三年十二月发生螽灾,杜预说“季孙虽然听到仲尼的话但不纠正历法,如杜氏对桓公的注,历法既然是天王所颁布,鲁国人怎能擅自更改?况且子朝奔楚,昭公二十三年秋才记载‘天王居住在狄泉’,那么那年春天就没有王了,当时没有王,历法无从得出,为什么那年又记载‘王’呢?杜预的说法自相矛盾。贾逵说:‘弑君、交换祊田、促成宋乱,都是无王的表现。’元年治理桓公,二年治理督,十年纠正曹伯,十八年终始治理桓公,在位十八年。四年记载‘王’,十四年不记载‘王’,说‘桓公无王’,这是谷梁氏的独特笔法,确实是万世乱臣贼子的斧钺。”
已经纠正即位之道而即位
元凯说:“嗣位定于初丧,改元必须等到逾年。桓公篡位却使用常礼,想把自己等同于遭遇丧事继位的人,与闻乎弑杀?先儒判定他的罪责,很审慎了。然而这还胜过赵光美的更改,开宝九年十二月改为太平兴国元年,曾没有未寒之念。烛影离席,李氏致斋。人们认为一个可信一个可疑,我认为这是惭愧与欢喜的区别。”
他不称名大概是为了避祖父的讳
为祖父避讳不称名,后世有仿效其例子的。范蔚宗《后汉书》郑太傅称公业,郭太称林宗,而司马迁《史记·自叙》称太史公,他不称字谈,是因为谈的字没有流传下来。杜氏注《左传》,竟然以孔父为名,孔仲达引用禄父、考父等名字来证明。然而孔父嘉的名字见于《史记》,父作为字无疑。孙明复认为天子任命大夫称字,像郑祭仲、陈女叔之类,大概是强为之说。
又
陆伯循说:“凡是称字,必定在上面加子字。子美是美称,子突、子哀就是这样。宋孔父,因为子是他的姓,不能说子孔,所以叫孔父。父是美称。古代也有名父的,如孙林父、胥甲父之类,而没有以子字为名的,因为子是配其字的美称,所以避讳。父则本来不是配字的话,所以可以作为名。”
这成了,取不成事的话而加上去。
注:江熈说,春秋对亲尊都避讳,大概是担心恶行不可掩盖,难道应当取不成事的话来加在君父的恶行上吗?徐邈说,宋国虽然已经动乱,如果诸侯讨伐他,则有拨乱之功;不讨伐,则受成乱之责。言辞难道虚加吗?春秋虽然为尊亲者避讳,然而也不掩盖事实。纳鼎于庙,跻僖逆祀,以及王室之乱,昭公之孙,都是指事而书,以义致讥,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就是因这件事而朝见
朱子说:“滕侯自威公后称子,杞侯自庄公后称伯。又僖公二十三年去世而书子,二十七年朝见而书子,后又称伯。我私下认为小国朝见会盟于大国,根据爵位的大小决定纳贡的多少。所以平丘之会,子产争承说:‘郑伯是男爵,却让他跟随公侯的贡赋。’黄池之会,子服何说:‘如果作为子男,则将一半邾地入于吴,而像邾那样事晋。’大概当时公侯之国,因为职贡不共而自贬其爵位的很多。”纪侯,《左传》作杞侯。
又
谷梁认为经文厌恶杞侯的朝见,所以谨慎而月之。胡氏传:“凡是在朝见鲁桓公的,都认为是大恶之党。”滕子则贬其爵,谷邓则书其名。杞侯畏惧齐国,所以唯独没有贬低。按《春秋》篡位而得国的很多,社稷有奉,国家无倾,乃吾君也。玉帛兵戎之事,皆以实书,况且重内轻外,邻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