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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三传折诸三

左传折诸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68–85 段

遂矣,乃入许,而许田在其侧。当桓簒立时,将必求防诸侯以定其位,遂托辞而以璧假其名,曰假其实逼取之也。桓不能拒,以许田与之,而谢其璧,若曰以此易祊云尔。盖鲁自为饰之词也。左氏不达其情,直曰以祊易许。今观经文,隠八年书曰:“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并无易许之意。越四年,为桓元年,“曰郑伯以璧假许田”,并无易祊之辞,则其情事了然矣。郑伯璧假许田,即秦十五城易赵璧之意,其假许田,即刘备借荆州之说。

译事情就这样决定了,于是进入许地,而许田就在其旁边。在齐桓公篡位自立的时候,他必定会寻求防范诸侯以稳固自己的地位,于是借故用玉璧来索取许田的名义,说是要借许田,实际上却是逼迫夺取它。齐桓公无法拒绝,就把许田给了他,并退还了玉璧,好像说用许田来交换祊地一样。这大概是鲁国自我粉饰的说法。《左传》没有理解其中的实情,直接说用祊地交换许田。现在看《春秋》经文,隐公八年记载说:“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并没有交换许田的意思。过了四年,到桓公元年,记载说“郑伯用玉璧借许田”,并没有交换祊地的言辞,那么其中的实情就清楚了。郑伯用玉璧借许田,就像秦国用十五座城池交换赵国和氏璧的意思,他借许田,就像刘备借荆州的说法。

又

按《閟宫》之篇,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奚斯亦为许田,为郑所据,而望僖公之复之也。

  防于稷以成宋乱

程子曰:「宋弑其君,而四国共成之,此天下之大恶也。」州吁合三国伐郑,隠公曰:「州吁其成乎?」涖杀于濮,卫虽乱,幸未成矣。其时宋殇恶公子冯之在郑,忌克所不免,而身则无瑕。较之鲁轨之与宋冯同罪一体,大有迳庭。若簒位之徒,声势依倚,无若鲁宣之授邑莒仆。然莒仆出奔,而宋冯据国,逆恶之强弱势殊。宣为仲遂所立,较桓之与闻乎?故者又各从末减。盖鲁以周公之后,尊为方伯,受滕、薛之朝,长齐、郑之盟,列国仰望。而桓者冒大不韪,喜同恶之有人,蛩駏相比,以成此乱。后数十年,晋为霸主,宋鲍弑昭公,而成公防于扈以讨之,反受赂而定其位。平公合诸侯伐齐,齐以弑庄公为说,释崔杼而定景公,皆以乱助乱。圣人之所恶,总不若弑逆行于其身。鲁轨之助宋冯而立华督,尤为二百四十年仅事,曰「防于稷」以成宋乱,春秋止此一书而已。

  又

此春秋之大书特书也。《公羊传》曰:“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注以为斥见其恶。《谷梁》曰:“公为志乎?成是乱也。”注:徐邈曰:“宋虽已乱,若诸侯讨之,则有拨乱之功;不讨,则受成乱之责。”杜注训成为平,先儒所不取。夫能平宋乱,则必诛元恶,正嗣主,而后三纲以振,天讨斯彰。今华督与翚交擅宠于鲁宋,终庄与桓之世,成其两乱国而已。

  立华氏也

华督,戴公之子,未尝有族。正考父、孔父嘉,世执宋政。华督之弑君,孔氏出奔。忠者被废,而逆者赐氏,人事之大变,天理所不容。自是曰“耦”,曰“元”,世有闻于经传。迨昭公末年,华登、华▯作乱,防覆宋祚。鲁之季,晋之赵,纯忠辅国,而后嗣犹以叛终之。况华氏之以大逆起家者乎?以成宋乱,经文非特恶其君,尤恶其臣也。

  十年十一战

金仁山曰: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大抵皆与郑战耳。其独与郑为仇者,以冯之在郑也。宋宣公舍与夷而立穆公,穆公又舍冯而立与夷。意非不善也。为殇公者,迹穆公之辙,而复以国与冯可也。而亟寻师于郑,唯恐冯之尚存,卒以此敝其民,而华督得借是弑之。殇公盖有以自取矣。宋殇十年,十一战而遭弑。晋悼十年,九合诸侯而复霸。祸福唯人自召,而兵戎之不如玉帛,较然矣。

  已杀孔父而弑殇公

杜注经于孔父称名者,内不能治其闺门,外取怨于民,身死而祸及其君,正义。宋人杀其大夫司马,传称握节以死,故书官。又宋人杀其大夫,传以为无罪,不书名。今孔父之死,传无美辞,仇牧不警而遇贼,荀息期欲复,言本无大节。经书臣蒙君弑者三,直是弑死相及,即实为文,云云。愚按:公羊于弑君三及,及楚邱、縁陵诸篇,学者所习读,或无善而故衒之,或大功而反掩之,以致褒贬失实。观邱明、元凯之论,非惟史事详,而经防亦显。二传之髙下,殆有迳庭矣。

  又

宋穆公临没,以立君事属大司马,司马定防之功,非太宰所敢望,太宰忌之,而通公子冯以杀司马,因弑殇公,此事之情实也。左氏明见底里,数句之内,本末了然,僖文以下,更无此手笔。

  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

严啓隆传》注曰:先是,宋郑相恶,欲得宋殇而甘心焉。庄固谋之熟矣,而宋有贼臣曰华督者,忌孔父而欲夺其权,知公子冯之为竒货,可以易君,必以其情告之于冯,以探郑庄之志。郑若不许,督何能为?郑许之,而后知冯之可恃,遂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公子冯于郑而立之,以亲郑。」是则郑庄为之主尔。亲郑而宋服于郑,郑之利;立冯而华督为相,督之利;冯为君,督为相,而以其赂归四国,四国之利。自是殇之贼终《春秋》不能讨矣。庄一人而成鲁与宋两大国之乱,乱臣贼子接迹于天下,谁生厉阶,至今为梗?职郑庄之故哉!

  以郜大鼎赂公

桓二年春,即取

译又

查考《閟宫》这一篇章,鲁国常年与许国交换土地以恢复周公的旧有疆域,奚斯也为了许田被郑国占据,而希望僖公能将其收复。

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程子说:“宋国杀害了他们的国君,而四个国家共同促成了这件事,这是天下极大的罪恶。”州吁联合三个国家攻打郑国,隐公说:“州吁能成功吗?”州吁在濮地被杀,卫国虽然动乱,幸好没有成功。当时宋殇公厌恶公子冯在郑国,忌恨之心难以避免,但他自身没有过错。与鲁桓公和宋国公子冯同罪同体相比,差别很大。至于那些篡位的人,凭借声势相互依仗,没有比鲁宣公授予莒仆封邑更甚的。然而莒仆出逃,而宋国公子冯占据国家,叛逆势力的强弱形势不同。宣公是由仲遂拥立的,这与桓公参与其事相比如何?所以又各自从轻发落。大概因为鲁国作为周公的后代,被尊为方伯,接受滕、薛的朝见,主持齐、郑的盟会,各国都仰望它。而桓公冒犯极大的不义,喜欢有同样邪恶的人,像蛩駏一样相互依存,以促成这场动乱。几十年后,晋国成为霸主,宋鲍杀了昭公,而成公在扈地会盟以讨伐他,反而接受贿赂而确定了他的地位。平公联合诸侯攻打齐国,齐国以杀害庄公为说辞,释放崔杼而确定景公的地位,都是以动乱助长动乱。圣人所厌恶的,总不如弑君篡位的行为发生在他自己身上。鲁桓公帮助宋国公子冯而立华督,尤其是二百四十年间罕见的事,说“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春秋》只有这一处记载而已。

又

这是《春秋》大书特书的事情。《公羊传》说:“内部的重大罪恶要避讳,这里为什么直书其名?”注解说这是斥责并显露其罪恶。《谷梁传》说:“桓公是有意为之吗?促成了这场动乱。”注:徐邈说:“宋国虽然已经动乱,如果诸侯讨伐它,就有拨乱反正的功劳;不讨伐,就承担促成动乱的责任。”杜预注将“成”解释为平定,先儒所不采纳。如果能平定宋国的动乱,就必须诛杀元凶,扶正继位的君主,而后三纲得以振兴,天讨得以彰显。现在华督与臧哀伯在鲁宋两国交相受宠,直到庄公和桓公的时代,只促成了两国动乱而已。

立华氏

华督,戴公的儿子,未曾有家族。正考父、孔父嘉,世代执掌宋国政事。华督杀害国君,孔氏出逃。忠臣被废黜,而叛逆者被赐予姓氏,这是人事的重大变故,天理所不容。从此以后,叫“耦”,叫“元”,在经传中世代闻名。等到昭公末年,华登、华〇作乱,颠覆了宋国的国运。鲁国的末期,晋国的赵氏,纯忠辅佐国家,而后代仍以叛乱告终。何况华氏是以大逆起家的人呢?促成宋国的动乱,经文不仅厌恶他们的国君,尤其厌恶他们的臣子。

十年十一战

金仁山说:宋殇公即位十年,十一次战争,大概都是与郑国作战。他唯独与郑国结仇,是因为公子冯在郑国。宋宣公舍弃与夷而立穆公,穆公又舍弃冯而立与夷。意图并非不善。作为殇公,遵循穆公的足迹,再把国家给冯是可以的。却频繁向郑国寻求战事,唯恐冯还活着,最终因此使百姓疲敝,而华督借此杀害了他。殇公大概有自取灭亡的原因。宋殇公十年,十一次战争而遭杀害。晋悼公十年,九次会合诸侯而恢复霸业。祸福只由人自己招致,而兵戎不如玉帛,显而易见了。

已杀孔父而弑殇公

杜预注经文在孔父处称名,是因为内部不能治理好家门,外部招致百姓怨恨,自身死亡而祸及国君,这是正义。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传文中称他握着符节而死,所以记载官职。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传文认为无罪,不记载名字。现在孔父的死,传文中没有赞美的言辞,仇牧没有警戒而遭遇贼人,荀息期望复国,说本来没有大的节操。经文记载臣子蒙受国君被杀的有三处,只是杀害与死亡相继发生,就如实记录,如此这般。我按:《公羊传》对于弑君三次涉及,及楚邱、缘陵等篇章,学者所熟读,或者没有善行却故意炫耀,或者有大功反而掩盖,以致褒贬失实。看邱明、元凯的论述,不仅史事详细,而且经义也显明。两传的高下,大概有很大差别了。

又

宋穆公临终,把立国君的事托付给大司马,司马安定国家的功劳,不是太宰所能企及的,太宰忌恨他,而勾结公子冯以杀害司马,因而杀害殇公,这是事情的真相。左氏看得明白透彻,几句之内,本末了然,僖公、文公以后,更没有这样的手笔。

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

严启隆《传》注说:先前,宋郑相互厌恶,想要得到宋殇公而甘心。庄公已经谋划成熟了,而宋国有贼臣叫华督,忌恨孔父而想夺取他的权力,知道公子冯是奇货,可以交换国君,必定把他的实情告诉冯,以探知郑庄公的志向。郑国如果不答应,华督能做什么?郑国答应了,而后知道冯可以依靠,于是趁着百姓不堪忍受,先宣布说:“司马就是这样,杀了孔父而杀害殇公,召公子冯于郑国而立他,以亲近郑国。”这就是郑庄公做主。亲近郑国而宋国服从于郑国,郑国的利益;立冯而华督为相,华督的利益;冯为君,督为相,而把贿赂分给四国,四国的利益。从此殇公的贼人终《春秋》不能被讨伐了。庄公一人而促成鲁与宋两大国的动乱,乱臣贼子接踵于天下,谁生下了祸根,至今成为祸害?都是郑庄公的缘故啊!

以郜大鼎贿赂桓公

桓公二年春,就取

郜鼎以定宋。冯宣未改元,即纳寳玉而授邑。莒仆乱,贼之声势相倚如此。

译郜鼎被用来平定宋国。冯宣还没有改换年号,就进献宝玉并授予封地。莒仆作乱,盗贼的声势相互倚仗,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大路越席

疏路,大也。君之所在,以大为号。门曰路门,寝曰路寝,车曰路车。故人君之车,通以路为名。《尚书》大路,孔安国以为玉服,防以为木。《左传》之言大路多矣。僖二十八年,王命晋文公为侯伯,赐之大路之服,注:金路也。襄十九年,郑公孙虿卒,王追赐之大路。二十四年,鲁叔孙豹聘于周,王赐之大路。释例:以所赐诸侯之卿,当是革、木二路,而总曰大路,以天子之所赐大之也。越席,葛越稾鞂之席,故曰昭其俭也。

  杞侯来朝不敬

公谷皆作纪。程子曰:「凡杞称侯者,皆当为纪。杞爵非侯,文误也。」及纪侯大去其国之后,纪不复称侯矣。

  蔡郑惧楚 曲沃伐翼

春秋终始乎霸,霸兴而春秋始,霸衰而春秋终。伯必有大国,大国之所由来,皆从并吞致之。四大国中,独齐国并吞之罪,差堪末减。齐盖太公之裔,成康以来,与鲁并为方伯,海岱之间,敛袂往朝,其为大也久矣。桓公首霸,即以存亡继絶为事,尝一灭谭,遂而管子旋讳言之。独晋楚二国乗姬辙东迁,悍然肆其吞噬,楚犹一屈于召陵,晋乃漏网西略。隠五年志,曲沃伐翼,至此再书之,又书蔡郑惧楚,实二国滥觞滋长之源也。厥后更霸中原,抗词执言,弭兵合盟,以疆埸侵陵细故,声罪小国,而尽诸姬兼数圻,则莫之敢问,享其利而辞其罚。论世者宜于此致详焉。鲁与齐并为方伯,何以浸微?则地势使之然。齐犹僻处海嵎,鲁则介居淮泗四战之地,难以立国。宋卫所以同忧削弱矣。

  反行饮至舍爵策勲焉礼也

赵东山曰:「襄十三年,公至自晋。传曰:『孟献子书劳于庙,是其事也。』亦由告庙饮至,然后书至;不告庙饮至,则不书至也。桓公十六年,公至自伐郑,饮至之礼亦同。愚按:凡他说之以不得归国、危公而书者,皆妄说矣。」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

  余甞谓晋自唐叔始封都翼子燮父八传至穆侯穆封成师于曲沃遂分为二曲沃渐强至于灭翼其时赴告未通事不见鲁史有识之士推原祸本而为此文晋以成师为辠首然数十年事滙于一篇必非简牍之旧也左氏以武公伐翼在明年之春故寘此文于此尾其后八年灭翼冬王立哀侯之弟缗九年伐曲沃庄十六年王命曲沃伯为晋侯至于僖之二年告始及鲁经书灭下阳原原委委具见于传是即翼经之一事读此文者当滙其本末而统志之

以条之役,生太子。其弟以千亩之战,生。

竹书纪年》宣王三十八年,王师及晋穆侯伐条戎、奔戎,王师败逋。三十九年,王师伐姜戎,战于千亩,王师败逋。按《国语》,三十九年战于千亩,与《竹书》符合。《小雅·祈父》诗序:“与羌戎战于千亩而败”,亦引此解经。

  异哉君之名子也

吕东莱传说曰:「汉武名钩弋之门为尧母,故江充遂譛戾太子,命名之际不可不谨也。」

  又

三国杜琼曰:「灵帝名二子,曰史侯,董侯。既立为帝,后皆免为诸侯,与师服言相似。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也。殆有甚于穆侯、灵帝之名子乎?」

  卿置侧室

杜注:“侧室众子也,得立此一官。”疏:“文王世子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守公宫,正室守太庙。”康成云:“正室嫡子也,故知侧室是众子。”文十三年传:“赵有侧室曰穿,是卿得立此官也。”定十三年:“范臯夷无宠于范吉射。”杜注:“臯夷,范氏侧室。”

  大夫有贰宗

读《左日钞》注云:「适子为小宗,其意以诸侯为大宗耳。然不闻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大夫不得宗诸侯乎?大抵始为小宗,既为大宗,小宗四,大宗一,并而为五宗。其变至于无穷,则大夫之家固自有大宗,其贰宗即小宗也。愚谓士大夫之家必立大宗,乃魏晋以后礼俗,三代未闻此名。」《记》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小宗百世不迁,而更何有大宗乎?」若鲁之季、孟、叔三家,小宗也。叔孙则自兹而下,得臣、侨如、豹、婼不敢州仇,小宗矣。又有叔仲氏曰:

译大路越席

疏:路,是大。君主所在之处,以“大”为称号。门叫路门,寝宫叫路寝,车叫路车。所以国君的车,通称为路。《尚书》中的大路,孔安国认为是玉饰的车服,郑玄认为是木制的。《左传》中关于大路的记载很多。僖公二十八年,周王任命晋文公为诸侯之长,赐给他大路的服饰,注解说:这是金路。襄公十九年,郑国公孙虿去世,周王追赐给他大路。二十四年,鲁国叔孙豹出使周王室,周王赐给他大路。《释例》说:因为所赐给诸侯卿大夫的,应当是革路、木路,而总称为大路,是因为天子所赐视为尊大。越席,是葛越、稾鞂制成的席子,所以说彰显其节俭。

杞侯来朝不敬

《公羊传》《谷梁传》都写作纪。程子说:“凡是杞称侯的,都应当是纪。杞的爵位不是侯,是文字错误。”等到纪侯大大离开他的国家之后,纪就不再称侯了。

蔡郑惧楚 曲沃伐翼

《春秋》的始终在于霸业,霸业兴起则《春秋》开始,霸业衰微则《春秋》终结。霸主必定有大国,大国之所以形成,都是从兼并吞并得来的。四大国中,只有齐国兼并吞并的罪过,稍微可以减轻。齐国是太公的后裔,从成王、康王以来,与鲁国并列为方伯,海岱之间,收敛衣袖前往朝拜,它的大国地位已经很久了。桓公首先称霸,就以保存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为事,曾经一次灭掉谭国,随后管仲就忌讳谈论这件事。唯独晋、楚两国趁着姬姓东迁的机会,悍然肆意吞并,楚国还在召陵受了一次挫折,晋国却漏网向西掠夺。隐公五年记载,曲沃攻打翼,到这里再次记载,又记载蔡、郑畏惧楚国,这实在是两国祸患滋长的源头。后来更在中原称霸,言辞强硬,弭兵会盟,以边境侵扰的小事,声讨小国的罪过,而尽数兼并姬姓诸侯数千里之地,却没有谁敢过问,享受利益而推卸惩罚。评论世事的人应当在这里详细考察。鲁国与齐国并列为方伯,为什么逐渐衰微?是地势造成的。齐国还偏僻地处在海边,鲁国则夹在淮泗之间,是四面受敌的地方,难以立国。宋、卫之所以同样担忧削弱,也是这个道理。

反行饮至舍爵策勲焉礼也

赵东山说:“襄公十三年,鲁公从晋国回来。传文说:‘孟献子在庙里书写慰劳,就是这件事。’也是由告庙饮至,然后才记载回国;不告庙饮至,就不记载回国。桓公十六年,鲁公从伐郑回来,饮至的礼仪也相同。我认为:凡是其他说法认为因为不能归国、危及国君而记载的,都是妄说。”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

我曾经说,晋国从唐叔始封,都城在翼,子燮父八传至穆侯,穆侯把成师封在曲沃,于是分为两支,曲沃逐渐强大,以至于灭掉翼。那时赴告没有通达,事情不见于鲁史,有见识的人推究祸乱的根源而写下这段文字。晋国以成师为罪魁祸首,然而几十年的事情汇于一篇,必定不是简牍的旧文。《左传》因为武公伐翼在第二年的春天,所以把这段文字放在这里,其后八年灭翼,冬天周王立哀侯的弟弟缗,九年伐曲沃,庄公十六年周王任命曲沃伯为晋侯,直到僖公二年告始及鲁,经书灭下阳,原原本本,委曲详尽地见于传文,这就是翼经的一件事,读这段文字的人应当汇合其本末而统括记载。

以条之役,生太子。其弟以千亩之战,生。

《竹书纪年》宣王三十八年,王师与晋穆侯伐条戎、奔戎,王师败逃。三十九年,王师伐姜戎,战于千亩,王师败逃。按《国语》,三十九年战于千亩,与《竹书》符合。《小雅·祈父》诗序:“与羌戎战于千亩而败”,也引用此解释经义。

异哉君之名子也

吕东莱传说说:“汉武帝把钩弋之门命名为尧母,所以江充就谗害戾太子,命名之际不可不谨慎。”

又

三国杜琼说:“灵帝命名两个儿子,叫史侯、董侯。既立为皇帝,后来都废为诸侯,与师服的话相似。先主名讳备,其训义是具;后主名讳禅,其训义是授。如同说刘氏已经具足了,应当授予别人。这难道不比穆侯、灵帝命名儿子更严重吗?”

卿置侧室

杜注:“侧室是众子,得以设立这一官职。”疏:“《文王世子》说,公如果有出疆的政务,庶子守卫公宫,正室守卫太庙。”郑玄说:“正室是嫡子,所以知道侧室是众子。”文公十三年传:“赵有侧室叫穿,是卿得以设立此官。”定公十三年:“范皋夷不受范吉射宠爱。”杜注:“皋夷,是范氏的侧室。”

大夫有贰宗

读《左日钞》注说:“适子为小宗,其意是以诸侯为大宗。然而不听说族人不得以其亲亲近君,大夫不得宗诸侯吗?大体上开始为小宗,后来为大宗,小宗四个,大宗一个,合起来为五宗。其变化至于无穷,那么大夫之家固然自有大宗,其贰宗就是小宗。我认为士大夫之家必立大宗,是魏晋以后的礼俗,三代未曾听说此名。”《礼记》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小宗百世不迁,那么还有什么大宗呢?”如果鲁国的季、孟、叔三家,是小宗。叔孙则自此而下,得臣、侨如、豹、婼不敢州仇,是小宗。又有叔仲氏曰:

「叔仲带,叔仲小,此贰宗也。」孟孙则自敖而下,谷、蔑、速、羯、貜、无忌,小宗矣。又有子服氏曰:「子服它,子服椒,子服囘,此贰宗也。」季孙自友而下,行父、宿、纥、意如、肥,小宗矣。悼子纥之长子公弥,不闻命氏,乃有穆伯、文伯称公父氏,则为贰宗,未知然否。

译叔仲带、叔仲小,这是叔仲氏的次宗。孟孙氏从敖以下,谷、蔑、速、羯、貜、无忌,都是小宗。又有子服氏说:“子服它、子服椒、子服囘,这是子服氏的次宗。”季孙氏从友以下,行父、宿、纥、意如、肥,都是小宗。悼子(季孙)纥的长子公弥,没有听说他另立氏号,却有人称穆伯、文伯为公父氏,若是这样,公父氏就是次宗,不知是否属实。

及栾共叔

晋语》载其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之对,为万世子臣不易之论。其节与孔父、仇牧配位,而不啻驾之。此时晋国大乱,册命未通,旧史特未之书耳。

  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玉海宋绍兴三年二月丁亥朔,右谏议徐俯进《春秋解义》,至“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用左氏说:“父在故名。”上曰:“鲁威公簒立,天王当致讨。既四年不问,乃使其宰往聘,失政刑矣。”故书名以贬之。

  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

前辈说:母妒子嬖,如隋独孤后因太子勇多内宠,譛而废之之类。愚谓敬姜不哭公甫,文伯叔向母不欲娶申公巫臣女,亦系乎识见,以分贤不贤耳。

  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胡氏传谓如者朝辞也。尊不朝乎卑,大不朝乎小。纪之为纪,防乎微矣。齐在东州,尊则方伯,郑亦大国也,并驾而朝。纪挟诈谖之谋,欲以袭之,其志▯矣。按子产相郑伯朝楚,舍不为坛,外仆以为请而告之曰:「大适小则为坛。」且曰:「大适小有五美,小适大有五恶。」郤至答子反亦曰:「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是诸侯相朝,不论小大,而大国亦有朝小国之礼。此西周盛世则然,逮东迁而不讲久矣。自此以后,纪则图存之无术,至于大去其国,以酅入齐。传之先此,明齐襄复雠之假为名,而吞噬之蓄志为已久也。

  又

严啓隆曰:齐在春秋之始,王迹犹存,有图纪之心,而未敢遽婉转踌躇,防得复失,观其本末情罪可知。若今日之伪朝于纪,即图纪之始事也。鲁纪婚姻之国,纪既来告,必以情言。明年公防纪侯于郕,谘谋齐难。冬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鲁,因为之谋纳后之事。纪既纳后,齐既不敢有加于纪,不意庄元年王姬一归于襄,而襄即迁纪之三邑,由是纪知必亡。纪季以酅入于齐,明年而纪始大去其国。盖是时桓王已崩,即桓后之存亡亦不可知。襄之恶更甚于僖,则其逼纪而并兼之。十八年间诸侯之放恣,又一变也。

  王以诸侯伐郑

衞风《自伯之东》孔氏以为蔡衞陈人从王伐郑所作郑在衞之西南而言东者三国兵防京师乃东行伐郑也

  又

天子讨而不伐,是役书伐,宜陪臣得以讨天子之卿矣。

  原繁髙渠弥以中军奉公

王伯厚曰:「春秋车战,如韩原之战,辂秦伯将止之;鞌之战,韩厥中御而从齐侯;鄢陵之战,厥从郑伯,郤至亦从郑伯。又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由环衞之车不设,使敌人得与吾元帅相接也。古者车战之法,前后整齐,行列防衞,元帅未易动摇也。春秋列国,往往军不整,主将好以轻车逐利,混然左右,率无定法,故敌人得以及之。惟繻葛之战,二拒用事,中军之奉公者未尝轻动,深得古法。」

  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李靖兵法春秋鱼丽陈,先偏后伍,此则车步无骑,谓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出竒制胜也。晋荀呉伐狄,舍车为行,此则骑多为便,惟务竒胜,非拒御而已。今按其法,自五人而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此则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车为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此则五兵五当之制也。诸家兵法,惟五法为要:小列之五人,大列之二十五人,防列之七十五人,又伍防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竒。今以百五十人分为二正,而三十人分为二竒,盖左右等也。穰且所谓五人为伍,什伍为队,至今因之。

  战于繻葛

王源曰:「战法之妙,千古名将不出此范围。然非左氏知兵,安能叙之简而明,精而备如此?文人每叙战功,不能传古人兵法之妙者,以不知竒正虚实分合之术也。他家无论,即以马迁之雄,亦不能办,非不知兵之故乎?故千古以文章兼兵法者,唯左传。」

  况敢陵天子乎

马骕《左传事纬》曰:隠桓之际,诸侯之强不仁者,无如郑庄。而善为巧辞以文其罪。易田曰假,袭纪曰劫。逐其弟而媿糊口,离其母而赋大隧。灭许而分其国,则曰:「我无利此土。」拒王而射其肩,犹曰「不敢陵天子」

译等到栾共叔时,《晋语》记载了他关于人生于三事、视之如一的回答,这是万世臣子不可改变的信条。他的节操可与孔父、仇牧并列,甚至超过他们。当时晋国大乱,册命未能通达,旧史只是没有记载罢了。

周朝宰臣渠伯纠来鲁国聘问,因为父亲还在世,所以称名。

《玉海》记载:宋绍兴三年二月丁亥初一,右谏议大夫徐俯进献《春秋解义》,讲到“天王派宰臣渠伯纠来聘问”时,采用《左传》的说法:“父亲在世,所以称名。”皇上说:“鲁僖公篡位自立,周天子应当讨伐他。既然四年不过问,反而派他的宰臣来聘问,这是失去了政令刑罚的威严。”所以称其名以贬斥他。

芮姜厌恶芮伯宠爱多人。

前辈说:母亲嫉妒儿子宠幸他人,就像隋朝独孤皇后因为太子杨勇内宠过多,进谗言而废黜他之类。我认为敬姜不为公甫哭泣,文伯的母亲、叔向的母亲不愿意娶申公巫臣的女儿,也都关乎见识,用以区分贤与不贤罢了。

想要借此偷袭它,纪国人知道了。

胡氏《春秋传》说“如”是朝辞。尊贵者不朝见卑贱者,大国不朝见小国。纪国之所以成为纪国,是因为在细微处加以防范。齐国在东州,尊贵则是方伯,郑国也是大国,两者并驾齐驱去朝见。纪国怀着欺诈的阴谋,想要借此偷袭它,其志向恶劣。按子产辅佐郑伯朝见楚国,住宿时不筑坛,外仆为此请求并告诉他说:“大国去小国才筑坛。”并且说:“大国去小国有五种好处,小国去大国有五种坏处。”郤至回答子反也说:“诸侯在天子事务中间隔,就互相朝见。”这说明诸侯互相朝见,不论大小,大国也有朝见小国的礼节。这是西周盛世的情况,等到东迁后很久就不讲究了。从此以后,纪国就没有办法图存,以至于最终离开自己的国家,把酅地献给齐国。《左传》在此之前,明确说明齐襄公复仇是假名,而吞并的蓄谋已久。

严启隆说:齐国在春秋初期,王迹尚存,有图谋纪国的心思,但不敢立即行动,婉转踌躇,防备得而复失,观察其始末情罪可知。如今在纪国假意朝见,就是图谋纪国的开始。鲁国和纪国是婚姻之国,纪国既然来告急,必定以实情相告。第二年,鲁公在郕地防备纪侯,咨询谋划齐国的祸难。冬天纪侯来朝见,请求周天子的命令,以求与齐鲁和解,因此为他们谋划纳后的事情。纪国既然纳后,齐国既不敢再对纪国有所加害,没想到庄公元年王姬嫁给齐襄公,而襄公随即迁移纪国的三座城邑,由此纪国知道必然灭亡。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第二年纪国才最终离开自己的国家。大概这时桓王已经去世,即使桓后是否存活也不知。襄公的恶行更甚于僖公,于是逼迫纪国并兼并它。十八年间诸侯的放纵,又是一个变化。

周天子率领诸侯讨伐郑国。

《卫风·自伯之东》孔氏认为是蔡、卫、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所作。郑国在卫国西南,却说东行,是因为三国军队防守京师,于是向东行进讨伐郑国。

天子讨伐而不称伐,这次战役记载为伐,适宜让陪臣得以讨伐天子的卿士。

原繁、高渠弥率领中军奉卫庄公。

王伯厚说:“春秋车战,如韩原之战,辂秦伯将止之;鞌之战,韩厥居中御而从齐侯;鄢陵之战,厥从郑伯,郤至也从郑伯。又三次遭遇楚子之卒,见到楚子必定下车,由于环卫之车不设,使敌人得以与我元帅相接。古代车战之法,前后整齐,行列防卫,元帅不易动摇。春秋列国,往往军阵不整,主将喜欢以轻车逐利,混然左右,率无定法,所以敌人得以接近。只有繻葛之战,二拒用事,中军奉公者未曾轻动,深得古法。”

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李靖兵法说:春秋鱼丽阵,先偏后伍,这是车步无骑,称为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出奇制胜。晋荀吴伐狄,舍车为行,这是骑多为便,惟务奇胜,非拒御而已。今按其法,自五人而变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变为七十五人,这是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舍车为骑,则二十五人当八马,这是五兵五当之制。诸家兵法,惟五法为要:小列之五人,大列之二十五人,防列之七十五人,又伍防其数,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为正,六十人为奇。今以百五十人分为二正,而三十人分为二奇,盖左右等也。穰苴所谓五人为伍,什伍为队,至今因之。

战于繻葛。

王源说:“战法之妙,千古名将不出此范围。然而非左氏知兵,安能叙之简而明,精而备如此?文人每叙战功,不能传古人兵法之妙者,以不知奇正虚实分合之术也。他家无论,即以马迁之雄,亦不能办,非不知兵之故乎?故千古以文章兼兵法者,唯左传。”

何况敢凌辱天子呢?

马骕《左传事纬》说:隐桓之际,诸侯之强不仁者,无如郑庄公。而善为巧辞以文其罪。易田曰假,袭纪曰劫。逐其弟而愧糊口,离其母而赋大隧。灭许而分其国,则曰:“我无利此土。”拒王而射其肩,犹曰“不敢陵天子”。

。其于君臣、母子、兄弟、邻国,莫不内肆奸贪,而外为恭顺。有圣天子出,必以郑寤生为首诛焉。

译他在君臣、母子、兄弟、邻国这些关系上,没有不在内心放纵奸诈贪婪,而在外表装作恭敬顺从的。如果有圣明的天子出现,必定会把郑国的寤生作为第一个诛杀的对象。

啓蛰而郊龙见而雩

夏小正》曰:正月啓蛰,故以啓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汉太初以后,更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踵而不改。今厯正月雨水中,四月小满中,八月秋分中,十月小雪中,为建寅、建巳、建酉、建亥之月。啓蛰当雨水,龙见当小满,始杀当秋分,闭蛰当小雪。赵子常曰:三代正朔不同,故一以中气为限。

  始杀而尝闭蛰而烝

注:建酉之月,隂气始杀嘉谷始熟,故尝于宗庙建亥之月,昆虫闭户万物皆成,故烝祭宗庙按祭有四时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王制》: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诸侯杓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是天子春犆而三时皆祫,诸侯亦春犆而秋冬皆祫,其不得同于天子者,夏禘之祫而已。春礿既犆,则亦不必举传特举鲁之两祫,故言尝与烝也。

冬,淳于公如曹。六年春,自曹来朝。

一事而时隔两年,断续书之。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庄十八年冬,巴人因之以伐楚。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败于津。章法如是,不一而足。通鉴效其体:如显王七年,秦孝公布徳修政,欲以强秦。六年下令国中,云云。赧王十五年,赵武灵王爱少子何,欲及其生而立之。十六年五月,大朝防东宫,传国于何。如是章法,亦不一而足。宋儒解经,如赵氏《经筌》、黄氏《通说》等书,皆以为州公自州公,淳于自淳于。左氏以甲为乙,苟訾传义,且言苏忿生十二邑之中,别有州田之名。自谓考据精核,夫一邑即有一公,将十二邑即有十二公耶?公爵惟王者后得称,而滥觞至此,徒见其自相抵牾而已。

  书曰实来不复其国也

熊朋来曰:隠十一年,王与郑人争苏忿生之田,内有盟向、州等邑。此邑前在圻内,分为采地,州公,王之卿士,食采于州。今既入郑,则身无所归,狼狈如曹,寓身于鲁。盖郑庄疆理十二邑,逐其食采之王臣也。观其事在伐郑之后,而明年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郑人伐盟向,则所以迫州者可知矣。

  楚武王侵随

楚世家:蚡冒弟熊通弑蚡冒,子代立,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我号。”随人为之周请尊楚,王室不听。还报楚,熊通怒曰:“我先鬻熊,文王之师也。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于是始开濮地而有之。周召随侯数以立楚为王,楚怒以随背已,伐随。武王卒师中而兵罢。按《史记》言,熊通二十九年当鲁弑隠公之年,而三十五年伐随,俾请王号,正当桓公六年也。后五十一年,当庄公四年,卒于师中。合传之言,“王心荡”,仍由僣王之故,审矣。

  又

皇览《楚武王冢》在汝南郡鲖阳县葛陵郷城东北,民谓之楚王城。汉永平中,葛陵城北祝里社下,于土中得铜鼎,铭曰:“楚武王。”由是知楚武王之冢。相传秦、项、赤眉之时,欲发之,辄頽壊,填压不得发。

  又

云麓漫钞》:随州有随侯冢,山形如飞鼠,其背对山有钱台,号为墓台,至今人呼为随侯祭墓台。

  又

赵东山曰:「楚自熊通以上,未与鲁通。传具载其伐灭诸国,志在兼并诸夏。中国不可无伯,齐桓所以有功。」

  又

传为经作,经未尝有楚也。而传顾累累然言之者,是时楚已强,自雄南服,简牍所载,灼然有其文。左氏采之,抑亦翼经之意也。且是时晋有乗,楚有梼杌,彼有简牍,安知无当于策书?左氏徧采列国之简牍以成书,故楚文多见于此。

  季梁在何益

刘知防曰:「三十国春秋,朝廷闻慕容儁死,曰:『中原可图矣。』桓温曰:『慕容恪在其忧,方大善。』人君子功业不书,见于评论附彰其美。愚按:晋闻楚子玉卒,公喜而后可知也,亦是此侧映法。」

  又

李鳯雏曰:鬭伯比请羸师以诱随,楚武王曰:「季梁在,何益?」荀息请璧马以假道,晋献公曰:「宫之竒存

译惊蛰时举行郊祭,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

《夏小正》说:正月惊蛰,所以把惊蛰定为正月。中雨水是二月的节气。汉代太初历以后,改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气,沿袭下来没有改变。现在的历法中,正月雨水中,四月小满中,八月秋分中,十月小雪中,分别是建寅、建巳、建酉、建亥的月份。惊蛰对应雨水,龙见对应小满,始杀对应秋分,闭蛰对应小雪。赵子常说:夏、商、周三代的正朔不同,所以一律以中气为界限。

始杀时举行尝祭,闭蛰时举行烝祭。

注:建酉的月份,阴气开始肃杀,嘉谷开始成熟,所以在宗庙举行尝祭;建亥的月份,昆虫闭户,万物都成熟,所以在宗庙举行烝祭。按:祭祀有四季,春天叫礿,夏天叫禘,秋天叫尝,冬天叫烝。《王制》说:天子春天单独举行礿祭,夏天、秋天、冬天都举行合祭禘、尝、烝。诸侯春天单独举行禘祭,一次单独举行尝祭,一次合祭烝祭。这是天子春天单独祭祀而其他三季都合祭,诸侯也是春天单独祭祀而秋冬都合祭,他们不能与天子相同的地方,只有夏天的禘祭合祭而已。春天礿祭既然单独举行,那么也不必列举,传文特意列举鲁国的两次合祭,所以说尝祭和烝祭。

冬天,淳于公前往曹国。六年春天,从曹国来朝见。

同一件事时隔两年,断断续续地记载。桓公八年,祭公前来,随即从纪国迎娶王后。九年春天,纪季姜回到京师。庄公十八年冬天,巴人趁机攻打楚国。十九年春天,楚子抵御,在津地大败。章法如此,不胜枚举。《资治通鉴》效法这种体例:如显王七年,秦孝公颁布德政修明政治,想要使秦国强大。六年下令国内,如此这般。赧王十五年,赵武灵王喜爱小儿子何,想要在他活着的时候立他为继承人。十六年五月,大朝会于东宫,传位给何。这样的章法,也不胜枚举。宋儒解释经书,如赵氏《经筌》、黄氏《通说》等书,都认为州公就是州公,淳于就是淳于。左氏把甲当作乙,如果诋毁传文的义理,还说苏忿生十二邑之中,另有州田的名称。自认为考据精审,如果一个邑就有一个公,那么十二个邑就有十二个公吗?公爵只有王者的后代才能称,而泛滥到这种地步,只看见他们自相矛盾罢了。

经书说“实来”,不再返回他的国家。

熊朋来说:隐公十一年,周王与郑国人争夺苏忿生的田地,其中有盟向、州等邑。这个邑以前在王畿内,分为采地,州公是王的卿士,在州地享有采邑。现在既然落入郑国,那么身体无处可归,狼狈如曹,寄身于鲁国。大概是郑庄公整理十二邑的疆界,驱逐了在那里享有采邑的王臣。看这件事发生在伐郑之后,而第二年盟向向郑国求和,随即又背叛。郑国人攻打盟向,那么用来逼迫州公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楚武王侵犯随国。

《楚世家》:蚡冒的弟弟熊通杀了蚡冒,儿子代替他即位,攻打随国。随国说:“我没有罪。”楚国说:“我们是蛮夷,现在诸侯都互相背叛侵犯,我们有破旧的铠甲,想要借此观察中原各国的政事,请求王室尊崇我们的爵号。”随人为楚国向周王室请求尊崇楚国,王室不听从。回来报告楚国,熊通愤怒地说:“我的祖先鬻熊,是文王的老师。成王举用我的先公,才以子男的封地让我居住在楚国,蛮夷都率领服从。而王不增加爵位,我自己尊崇罢了。”于是自立为武王。于是开始开辟濮地并占有它。周召随侯多次以立楚为王为由,楚国愤怒随国背叛自己,攻打随国。武王死在军中而军队疲惫。按《史记》所说,熊通二十九年正当鲁国杀隐公的那一年,而三十五年攻打随国,请求王号,正当桓公六年。后五十一年,正当庄公四年,死在军中。符合传文所说的“王心荡”,仍然由于僭越称王的缘故,审察清楚了。

又

《皇览》:楚武王的坟墓在汝南郡鲖阳县葛陵乡城东北,百姓称之为楚王城。汉永平年间,葛陵城北祝里社下,在土中挖出铜鼎,铭文说:“楚武王。”由此知道楚武王的坟墓。相传秦、项、赤眉之时,想要发掘它,就倒塌毁坏,填压不得发掘。

又

《云麓漫钞》:随州有随侯的坟墓,山形像飞鼠,它的背面对着山有钱台,号为墓台,至今人们称为随侯祭墓台。

又

赵东山说:“楚国自从熊通以上,没有与鲁国通好。传文详细记载它攻打灭掉各国,志在兼并诸夏。中原不可没有霸主,齐桓公之所以有功。”

又

传文是为经文而作,经文中不曾有楚国。而传文却接连不断地说到楚国,是因为这时楚国已经强大,自雄于南方,简牍所载,明显有它的文字。左氏采录它,也是辅助经文的意图。况且这时晋国有《乘》,楚国有《梼杌》,他们有简牍,怎么知道没有应当载入策书的?左氏遍采列国的简牍以成书,所以楚国的文字多见于此。

季梁在有什么益处

刘知几说:“《三十国春秋》,朝廷听说慕容儁死了,说:‘中原可以图谋了。’桓温说:‘慕容恪在那里担忧,正大大有利。’人君子的功业不记载,见于评论附著彰显其美。我按:晋国听说楚子玉死了,公喜而后可知,也是这种侧面映衬的方法。”

又

李凤雏说:鬬伯比请求用疲弱的军队来引诱随国,楚武王说:“季梁在,有什么益处?”荀息请求用璧玉和马匹来借道,晋献公说:“宫之奇在

焉。」夫贤臣在国,则邻敌散其隂谋,此所谓金城千里者也。惜哉,有臣无君,终为敌国之所擒而已。是以鬭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荀息曰:「虽谏必不听。」伯比、季梁其智相当,荀息、宫之奇智亦相当,但遇其君,有幸不幸耳。

译罢了。」贤臣在国,那么邻敌就会散去他们的阴谋,这就是所谓的千里金城啊。可惜啊,有臣无君,最终被敌国擒获罢了。因此鬭伯比说:“留待以后图谋。”少师得到了他的国君,荀息说:“即使劝谏也一定不听。”伯比、季梁的智慧相当,荀息、宫之奇的智慧也相当,只是遇到的国君不同,有幸运与不幸罢了。

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东观《书》诏引此,荀恱《申鉴》曰:「望祀五岳四渎,其神之祀,县有旧常,民事未定,郡祀有阙,不为尤矣。其备物以丰年,日月之灾降异,非旧也。」

  亲其九族

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夏侯、欧阳以为:父族四五属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各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古尚书》说:九族者,从髙祖至▯孙,凡九,皆同姓。

  太子忽辞

金仁山曰:「齐侯欲以文姜妻忽,而见辞。姜氏之淫,不待他日,忽之不取,必知其故矣。」

  是以师昏也

李鳯雏曰:郑忽为质于周之时,已娶陈妫为妻,至是十有二年矣。而齐侯屡请妻之,何也?使忽居然受之,将置陈妫于何地?独怪忽之辞昏,不用后世宋▯之义,而但曰「齐大非耦」,曰「不可师昏」,一若讳言已之有室者然。文姜淫乱,狐绥鹑奔,忽若不辞,则车拉之祸不发于鲁桓,而发于郑忽矣。虽谓忽有先见之明,也可。

  子同生

朱子纲目:汉宣帝甘露三年,书“皇孙骜生”。刘友益曰:“王氏之簒汉之中否,由骜生始也,故谨书之。”然则三桓之专政,鲁之寖衰,由子同生始也,故特书之。终《春秋》书“世子生”一而已,终《纲目》书“皇孙生”亦一而已。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

王伯厚曰:「曲礼注云:『生者不相避名。』衞侯名恶,大夫有石恶,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理道要诀云:『商以前,子孙不讳祖父之名。』周制方讳。汉宣帝诏曰:『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其更讳询,则生而称讳矣。名子者,当为孙地出。」《顔氏家训》

  又

程泰之《演繁露》左氏曰: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言周人常时固尝避其君上之名,不敢斥言矣。至事神之际,则虽他时尝避者,亦正读而无避,盖不敢申其尊于所尊也。此之谓以讳事神。及嗣君继立,则前君之名亦必讳之,是谓终将讳之也。」本朝着令,则分名讳为二,正对时君之名,则命为御名;若先朝帝名,即改名为讳,是为庙讳也。若汉时则未如此分,故孝宣改旧名病已而更其名以为询,其触讳在令前者赦之,则是名讳未分也。唐太宗朝不讳「世」字,李世勣皆并「世」名之。

  王迁盟向之民于郏

东莱谓盟向者隠十一年桓王与郑以苏忿生之田十二邑中之二邑至此八年矣。郑合齐衞以伐盟向。盖二邑之民不肯服郑,郑以大师伐之。王乃迁其民,而地始帖然为郑有也。后僖二十五年,襄王以阳樊五邑予晋。阳樊不服,晋侯围之,乃出其民。前后一辙,足见文武成康之徳泽结民者深,不肯舍周而他服如此。愚按:温、原、攅、茅、樊地名,即桓王与郑十二邑中之五邑。前则樊止单名,此乃加以阳字。杜注:樊一名阳樊,野王县西南有阳城。盖后去樊而止名阳矣。孔疏:郑虽得之,亦不能有,故王迁之于郏。不然王亦无由得迁之也。逮晋围阳之后,又复围原,使赵衰为原大夫,狐溱为温大夫。五邑各择人而治,始相安为晋有。始啓南阳,传特着晋之辟地以表之耳。

  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

曲礼》: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注:谦,未敢称一人。《春秋公羊传》:天子三年然后称王,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生名之曰小子。王死亦曰小子。王晋有小子侯,亦僣取于天子号也。礼又曰: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马融曰:《诗》曰“闵予小子”,《书》曰“眇眇予末小子”,皆天子未除丧之称也。盖天子域中之大,故必谦以“小子”;诸侯有继世之体,故必命以“嗣子”。在下者必避之。

  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

景延广谓契丹曰:「翁怒则来战,孙有十万横磨剑在。古今无用人,偏肯说大话,做难事。」

译圣明的君王先成就百姓,然后才致力于侍奉神灵。

《东观汉记》的诏书引用了这句话,荀悦在《申鉴》中说:“对五岳四渎的祭祀,属于对神灵的祭祀,各县有旧有的常规,如果民事尚未安定,郡一级的祭祀有所缺失,也不算过错。如果在丰年备办祭品,而日月出现灾异,这并不是旧有的常规。”

亲近自己的九族亲属。

《仪礼·丧服小记》说:亲爱亲人以三代为五服,以五服为九族。夏侯胜、欧阳高认为:父族四代五服之内为一族。父亲的女儿、兄弟出嫁的人,与他们的儿子为一族。自己的女儿、兄弟出嫁的人,与他们的儿子为一族。自己的女儿出嫁的人,与她的儿子为一族。母族有三族:母亲父亲的姓氏为一族。母亲的女儿、兄弟出嫁的人,与他们的儿子各自为一族。妻族有两族:妻子父亲的姓氏为一族,妻子母亲的姓氏为一族。《古尚书》解释说:九族,是从高祖到玄孙,共九代,都是同姓。

太子忽推辞婚事。

金履祥说:“齐侯想把文姜嫁给忽,而忽推辞了。姜氏的淫乱,不需要等到日后,忽不娶她,必定是知道了其中的缘故。”

因此说是“师昏”(指以军队护送或胁迫的婚姻)。

李凤雏说:郑忽在周朝做人质的时候,已经娶了陈妫为妻,到这时已经十二年了。而齐侯屡次请求把女儿嫁给他,为什么呢?假如忽安然接受,那将把陈妫置于何地?只奇怪忽推辞婚事,不采用后世宋襄公那种道义,而只说“齐国太大,不是配偶”,说“不可以师昏”,好像忌讳说自己已有妻子一样。文姜淫乱,狐绥鹑奔逃,忽如果不推辞,那么车裂之祸就不会发生在鲁桓公身上,而会发生在郑忽身上了。即使说忽有先见之明,也是可以的。

子同出生。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汉宣帝甘露三年,记载“皇孙骜出生”。刘友益说:“王氏篡夺汉朝的中间变故,是从骜出生开始的,所以谨慎地记载。”那么三桓专权,鲁国逐渐衰败,是从子同出生开始的,所以特别记载。整部《春秋》记载“世子出生”只有一次,整部《纲目》记载“皇孙出生”也只有一次。

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名字最终都要避讳。

王应麟说:“《曲礼》注说:‘活着的人不互相避讳名字。’卫侯名叫恶,大夫有石恶,君臣同名,《春秋》不指责。《理道要诀》说:‘商朝以前,子孙不避讳祖父的名字。’周朝制度才开始避讳。汉宣帝诏书说:‘古代天子的名字,难以知晓却容易避讳。’他改避讳‘询’,那么出生就称避讳了。给儿子取名的,应当为孙子考虑。”《颜氏家训》

又

程泰之《演繁露》:左丘明说: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名字最终都要避讳。意思是周人平时本来就已经避讳君主的名字,不敢直言了。到了侍奉神灵的时候,那么即使平时避讳的,也正常诵读而不避讳,大概是不敢在神灵面前申张对君主的尊崇。这就叫做用避讳侍奉神灵。等到继位的君主即位,那么前任君主的名字也一定要避讳,这就叫做最终要避讳名字。”本朝的法令,把名讳分为两类,正对着当朝君主的名字,称为御名;如果是先朝皇帝的名字,就改称为讳,这是庙讳。如果是汉朝,则没有这样区分,所以汉宣帝改旧名病已而改名为询,触犯避讳在法令之前的赦免,这说明名讳没有区分。唐太宗朝不避讳“世”字,李世勣都连“世”字一起命名。

周王把盟向的百姓迁移到郏地。

吕祖谦说:盟向是隐公十一年桓王与郑国以苏忿生的田地十二邑中的两邑,到这时八年了。郑国联合齐国、卫国去讨伐盟向。大概这两邑的百姓不肯服从郑国,郑国用大军讨伐他们。周王于是迁移那里的百姓,而土地才平静地归郑国所有。后来僖公二十五年,襄王把阳樊五邑给晋国。阳樊不服从,晋侯包围它,于是迁出那里的百姓。前后做法一样,足以看出文、武、成、康的恩德结民心很深,不肯舍弃周国而服从别人。我认为:温、原、攅、茅、樊地名,就是桓王给郑国十二邑中的五邑。以前樊只单名,这里加上阳字。杜预注:樊一名阳樊,野王县西南有阳城。大概后来去掉樊而只叫阳了。孔颖达疏:郑国虽然得到它,也不能占有,所以周王把它迁移到郏。否则周王也没有理由迁移它。等到晋国包围阳樊之后,又包围原,让赵衰做原大夫,狐溱做温大夫。五邑各自选择人来治理,才开始相安无事归晋国所有。开始开辟南阳,《春秋》特意记载晋国开拓土地来表彰它。

曲沃伯诱骗晋小子侯并杀了他。

《曲礼》:天子没有除丧,称为“予小子”。注:谦称,不敢称一人。《春秋公羊传》:天子三年之后才称王,诸侯在其封地内三年称子,活着时称为小子。王死了也称为小子。晋国有小子侯,也是僭越采用天子的称号。礼又说:君大夫的儿子,不敢自称“余小子”;大夫士的儿子,不敢自称“嗣子某”。马融说:《诗经》说“闵予小子”,《尚书》说“眇眇予末小子”,都是天子没有除丧时的称呼。大概天子是域中最大的,所以必须谦称“小子”;诸侯有继世的体制,所以必须称为“嗣子”。在下的人必须避讳。

少师说:不当王,不是对手。

景延广对契丹说:“您愤怒就来战,孙子有十万把横磨剑在。古今没有人用,偏要说大话,做难事。”

天去其疾矣

鬭伯比以少师为随侯之疾,阳虎奔齐。鲍文子谓景公曰:「鲁免其疾,而君又收之,同一义。」臧武仲曰:「季孙之爱我,疾疢也;孟孙之恶我,药石也。」张良亦言:「毒药苦口利于病,故良臣为国医,奸人为国疾。」

译上天除去他的疾病了。鬭伯比把少师当作随侯的病症,阳虎逃奔到齐国。鲍文子对齐景公说:“鲁国免除了它的祸患,而您又收留他,这是同样的道义。”臧武仲说:“季孙对我的喜爱,是疾病;孟孙对我的厌恶,是良药。”张良也说:“毒药苦口却利于治病,所以良臣是国家的医生,奸人是国家的疾病。”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

华阳国志》:武王伐纣,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殷人倒戈。世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既克殷,以其宗姬女于巴,爵之以子。其地东至鱼复,西至僰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洛。《元和郡县志》:黔洛作牂牁。

  虢仲譛其大夫詹父于王

吕伯恭谓君臣无狱,詹父之有辞于虢公,与元咺之诉卫侯,厥罪惟均,执义甚正。孔仲达则逆料其说而解之,谓詹父非虢大夫也。周礼,卿之下有大夫,若虢大夫,虢仲自得加罪,无为譛之于王矣。愚谓使詹父果为虢大夫,亦足见尔时王室虽衰,犹存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之旧王制。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二卿命于天子,命非天子不可,则削夺亦非天子不可矣。虢国世为王朝卿士,自平至桓,臣节不替,虽其国之大夫,予夺必禀命而后行,忠之盛也。岂若昭哀末造,天子执甘襄以恱于晋,而列国大夫生杀自恣,季意如之杀公展,赵鞅之杀邯郸午,鲁晋之君皆不能自主者哉。

  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马宛斯曰:秦文公四十四年入春秋,凡八传而至穆公。春秋略其文传,止记纳芮,亦不言何公。按执芮伯当在宁公之世,纳芮当在出子之世。《竹书纪年》:周桓王五年,芮人乗京;十一年,芮伯万出奔魏;十二年,王师、秦师围魏,取芮伯万而东之;十三年,戎人逆芮伯万于郊。文异于此。史公记秦事甚详,有宁公灭亳、取荡氏,武公伐彭戏、伐邽冀戎、灭小虢诸事,而无纳芮之文。盖古史阙焉不备,诸家各据所见而志,或详或略,不可同论而厚诬也。

  虞叔有玉

东莱氏曰:「虞公以贪失国,虞叔以吝逐君,贪吝非二法也,同出于嗜货。」愚按:「虞公一以璧、剑见逐于弟,再以璧、马见灭于晋,何爱国家不如爱玉至此哉!」

  战于郎

春秋恶主兵,原不专序王爵,此以周班后郑而致伐,故仍后郑以抑之。

  郧人军其郊必不戒

  孙武子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

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

郑风·出其东门》序曰:「公子五争,兵革不息。」康成谓:「郑庄以鲁桓十一年卒,祭仲立世子忽。宋人诱祭仲,执之,与之盟而立突。昭公奔衞,一争也。郑伯使雍纠杀祭仲,仲知之,杀纠。厉公出奔蔡,昭公复归于郑,二争也。十七年,髙渠弥杀昭公而立公子亹,三争也。十八年,齐人诱子亹防首止,杀之,轘髙渠弥,迎子仪于陈而立之,四争也。庄公十四年,厉公自栎入郑,与传瑕盟,使杀子仪,厉公终于得国,五争也。五争者,谓突、再也。子忽、子亹、子仪各一也。祭仲语子忽之三:公子突与亹与仪也。忽为太子,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之,忽辞,不可,卒以无大国之助,国人作《有女同车》为刺;山有扶苏、萚兮、狡童、杨之水,皆以刺忽;褰裳兼以刺突。详读小序,可以得郑乱之大凡焉。」

  郑庄公卒

诗亡,然后《春秋》作。诗亡者,雅亡也。国风邶、鄘、衞、郑、齐诸诗,皆作于隠、桓、庄之世。所刺者,衞宣、惠、郑庄、齐襄、州吁、顽、段、忽、突五公子。鲁无风,而文姜、庄公之事,附见于齐风。夫子讳内恶之防也。陈止斋曰:《春秋》之初,罪莫甚于郑庄;宋、鲁、齐、衞次之。父子兄弟之祸,亦莫甚于此。五国者,

  丁亥昭公奔衞己亥厉公立

张天如《列国论》曰:「郑风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诸诗,皆云刺忽。至于《褰裳》之诗,则云“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已。以▯为狂,则忽也,非矣。」

  为城下之盟而还

杨绳武曰:「寇准自澶渊后,稍矜其功。王钦若言于帝曰:『城下之盟,春秋耻之。澶渊之举,以万乗之贵,而为城下之盟,何耻如之?』由是帝顾准寖衰。小人之附防,经术以行其谗间,可恶如此。按华元谓子反曰:『城下之盟,有以国敝,不能从也。』此耻为城下盟之实事。」

  楚屈瑕伐罗

湘隂县志:周成王封楚罗地,属焉。楚文王时,自南郡枝江徙以为国。秦置长沙,改罗为湘。晋

译巴国派遣韩服向楚国告急。

《华阳国志》记载:周武王讨伐商纣王时,巴国军队勇猛精锐,唱着歌跳着舞去凌驾殷商军队,殷商士兵纷纷倒戈投降。世人称颂武王伐纣,前有歌后有舞。平定殷商后,武王将宗室姬姓女子嫁给巴君,封他为子爵。巴国的疆域东到鱼复,西到僰道,北接汉中,南抵黔洛。《元和郡县志》记载:黔洛即牂牁。

虢仲向周王进谗言陷害他的大夫詹父。

吕伯恭认为君臣之间不应有诉讼,詹父向虢公申诉,与元咺控告卫侯,罪责相当,所持的道义非常正当。孔仲达则预先推测其说法并加以解释,认为詹父并非虢国的大夫。《周礼》规定,卿之下设有大夫,如果是虢国的大夫,虢仲自可加罪,无需向周王进谗言。我认为,假如詹父确实是虢国的大夫,也足以表明当时王室虽然衰微,但仍保留着礼乐征伐由天子决定的旧制。大国的三位卿都由天子任命,次国的两位卿由天子任命,任命非天子不可,那么削夺官职也非天子不可。虢国世代担任王朝的卿士,从周平王到周桓王,臣子的节操没有废弃,即使是该国的大夫,给予或剥夺权力也必须禀命天子后才能执行,这是忠诚的体现。哪里像周昭王、周哀王末年,天子拿着甘棠、襄陵去取悦晋国,而列国大夫生杀予夺随心所欲,季意如杀害公展,赵鞅杀害邯郸午,鲁国和晋国的国君都不能自主呢?

秦国人护送芮伯万回到芮国。

马宛斯说:秦文公四十四年进入《春秋》记载的时期,历经八传才到秦穆公。《春秋》略去了文公的记载,只记录了护送芮伯万一事,也没有说明是哪位秦公。据推测,拘捕芮伯万应在秦宁公时期,护送芮伯万应在秦出子时期。《竹书纪年》记载:周桓王五年,芮国人攻占京邑;十一年,芮伯万出逃到魏国;十二年,周王军队和秦国军队包围魏国,抓获芮伯万并将其东迁;十三年,戎人在郊外迎接芮伯万。这与《春秋》记载不同。司马迁记载秦国历史非常详细,有秦宁公灭亳、攻取荡氏,秦武公讨伐彭戏、讨伐邽冀戎、灭小虢等事,却没有护送芮伯万的记载。大概是古代史书缺失不全,各家根据所见记录,有的详细有的简略,不能一概而论而厚诬古人。

虞叔拥有宝玉。

东莱先生说:“虞公因为贪婪失去国家,虞叔因为吝啬驱逐国君,贪婪和吝啬不是两种方法,都出于对财货的嗜好。”我认为:“虞公第一次因为璧玉和宝剑被弟弟驱逐,第二次因为璧玉和马匹被晋国灭亡,为什么爱护国家不如爱护宝玉到了这种地步!”

在郎地作战。

《春秋》厌恶挑起战争,原本不专门排列王爵次序,这里因为周王室排在郑国之后而导致讨伐,所以仍然把郑国排在后面以压制它。

郧国军队驻扎在郊外必定不设警戒。

孙武说诸侯在自己土地上作战称为散地。

国君多有内宠,太子没有强大的外援,将领无法确立。三位公子都是国君。

《郑风·出其东门》序言说:“五位公子争夺君位,战争不止。”郑玄认为:“郑庄公在鲁桓公十一年去世,祭仲拥立世子忽。宋国人诱骗祭仲,抓住他,与他结盟并拥立突。昭公逃往卫国,这是第一次争夺。郑伯派雍纠杀祭仲,祭仲知道后,杀了雍纠。厉公出逃到蔡国,昭公回到郑国,这是第二次争夺。十七年,高渠弥杀昭公并拥立公子亹,这是第三次争夺。十八年,齐国人诱骗子亹到首止,杀了他,车裂高渠弥,从陈国迎接子仪并拥立他,这是第四次争夺。庄公十四年,厉公从栎邑进入郑国,与传瑕结盟,派人杀子仪,厉公最终得到国家,这是第五次争夺。五次争夺,是指突和再。子忽、子亹、子仪各算一次。祭仲对子忽说的三个:公子突、亹和仪。忽是太子,曾对齐国有功,齐侯请求嫁女给他,忽拒绝,最终因为没有大国的帮助,国人作《有女同车》讽刺他;《山有扶苏》、《萚兮》、《狡童》、《杨之水》,都是讽刺忽的;《褰裳》兼讽刺突。详细阅读小序,可以了解郑国动乱的大概。”

郑庄公去世。

《诗经》衰亡,然后《春秋》开始编撰。《诗经》衰亡,是指《雅》诗衰亡。《国风》中的邶、鄘、卫、郑、齐等诗,都作于隐公、桓公、庄公时期。所讽刺的,是卫宣公、卫惠公、郑庄公、齐襄公、州吁、顽、段、忽、突五位公子。鲁国没有《国风》,而文姜、庄公的事,附见于《齐风》。这是孔子避讳内部丑恶的防范。陈止斋说:《春秋》初期,罪过没有比郑庄公更严重的;宋、鲁、齐、卫次之。父子兄弟之间的祸患,也没有比这里更严重的。这五个国家,

丁亥日昭公逃往卫国,己亥日厉公即位。

张天如《列国论》说:“郑风有《女同车》、《山有扶苏》等诗,都说讽刺忽。至于《褰裳》这首诗,则说‘狂童恣行’,国人希望大国来匡正自己。把〇当作狂童,那就是忽,这是不对的。”

订立城下之盟后返回。

杨绳武说:“寇准自从澶渊之盟后,渐渐夸耀自己的功劳。王钦若对皇帝说:‘城下之盟,是《春秋》所耻笑的。澶渊之举,以万乘之尊,却订立城下之盟,还有什么耻辱比这更大?’从此皇帝对寇准的眷顾逐渐衰退。小人依附防备,用经术来施行谗言离间,可恶到这种地步。据查,华元对子反说:‘城下之盟,有以国家疲惫,不能顺从的。’这是耻于订立城下之盟的实事。”

楚国屈瑕讨伐罗国。

《湘阴县志》:周成王封楚罗地,属于楚国。楚文王时,从南郡枝江迁徙作为国都。秦设置长沙,改罗为湘。晋

永嘉时,置湘州。萧梁以湘隂置岳阳郡,及罗州。汨罗山在县治北七十里,汨罗江出其下。按:湘之名,不见于《左传》。《楚词》有《湘君》篇,则战国时楚已名之湘矣。《国防》庄辛对顷襄王,食湘波之鱼。湘水经注:屈潭即罗渊也。懐沙自沈于此。顔延之《祭屈原文》:弭节罗潭,舣舟汨渚。

译永嘉年间,设置湘州。萧梁时期在湘阴设置岳阳郡,以及罗州。汨罗山位于县城以北七十里处,汨罗江发源于山脚下。按:湘的名称,在《左传》中没有出现。《楚辞》中有《湘君》篇,那么战国时期楚国就已经称它为湘了。《国策》中庄辛回答顷襄王,说食用湘水波中的鱼。《湘水经注》记载:屈潭就是罗渊。屈原怀沙自沉于此地。颜延之《祭屈原文》写道:在罗潭勒马停驻,在汨水岸边系舟停泊。

及鄢乱次以济

曽子固曰:荆及康狼,楚之西山也。水出二山之间,东南流。春秋之世,曰鄢水,其后曰夷水。《水经》所谓“汉水又南过宜城东,夷水注之”是也。又其后曰蛮水,夷水避桓温父名,改焉。白起将攻楚,去鄢百里,立堨壅是水为渠,以灌鄢。鄢,楚都也,遂拔之。秦既得鄢,以为县。汉恵帝三年,改曰宜城。宋孝武帝永初元年,筑宜城之大堤为城,而更谓鄢曰故城。白起所为渠,迄今不废,引鄢水以灌田,今长渠是也。

  羣帅囚于冶父

唐文粹》卢潘曰:图记今冶父山在庐江东北,即左氏所谓「莫敖缢于荒谷,羣帅囚于冶父」,兹山是也。余按杜注及《地理志》、《荆州记》皆云冶父城在荆州荒谷西北小城,即冶父城,庐非庐戎之地,同食振廪之所,安得复有冶父哉?后人妄加之,明矣。矧囚于城,岂囚于山乎?余按今冶父山实有铁冶,乃作教告县更名曰冶山,不疑。

  故以纪鲁及齐与宋衞燕战

黄东发曰:此役用师者凡七国,鲁、纪、郑为一党,而鲁为之首。若纪,则惧齐欲灭纪者也;若郑,则怨宋责赂于郑者也;鲁则纪其自出,郑其所党,故书曰:“公防纪、郑”,此鲁为首也。齐、宋、衞、燕为一党,而齐为之首。若齐、衞于鲁,则有战于郎之怨;若宋于鲁,则有战于宋之怨;若燕,则比宋兴兵,谓鲁谷邱之盟为不信。而齐则欲灭纪,又徳郑忽而助忽攻突,且怒鲁屡盟以平突。是齐于鲁、纪、郑皆有憾,故言齐为主兵,此齐为首也。

  诸侯不贡车服

周道之盛,逺迩毕献方物。宻须之鼓,封父之繁弱,肃慎氏之楛矢,分寳玉以无替厥服者,皆自其列国之所供者也。故景王宴晋使,樽以鲁壶,列国相贿,亦有郜鼎、纪甗。齐庆封奔鲁,则献车于季武子,安见诸侯之不可贡车于天子乎?周礼有器贡、服贡,不贡车服,显背典故。求车者借以为名,犹乐王鲋之请带,范鞅之请冠耳。天子拥虚器,用度空乏,至于下求,求▯、求金、求车。泰山孙氏曰:诸侯贡赋不入,财用不足,斯得之矣。

  祭仲杀雍纠

雍纠之妻助父弑夫,庆舍之女助夫弑父,皆非人理,不可为训。后燕慕容盛妃兰汗之女,汗欲杀盛,召之,妃知之,以告盛,盛不出,遂攻汗,斩之。此盖系家国顺逆之理,然而为慕容妃者,亦大不幸矣。

  又

连嵩卿问:「子南之子雍纠之妻,一告而杀夫,一不告而杀父,不幸而遇此,当如何为正?」朱子曰:「居二者之间,调防劝止,使不至于相夷上也。不则死而以身悟之,舍是更无防矣。」

  许叔入于许

郑庄公久蓄通许之谋,特以齐鲁同功,不容独擅,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即桓公寄帑虢郐之故智。身没之后,诸子争立,许叔不于此时整顿残绪,光复旧物,更将何竢?秦苻坚死,丕宏狼狈,而慕容垂以后燕称帝中山,时势小大悬殊,而兴复之功则一矣。蔡朝呉谋复陈,蔡踣楚灵于干谿,而封国之柄仍乞命于弃疾,未可同日而道。

  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宋忠曰:「今阳翟也,周末韩景侯自新郑徙都之。」王隠曰:「翟本栎也,故颖川郡冶城西有郭奉孝碑,水侧有九山祠碑。」

  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

洪容斋曰:衞宣以鲁隠四年立,鲁桓十二年卒,十有九年。其烝于庶母夷姜也,姑以即位之初便成淫乱。伋即以次年生,势须十五年然后娶而夺之。又生夀朔,己能同母譛兄,又能代为使者越境,非十嵗以下儿所能办。此决无之事,春秋好事者为之耳。邹忠【原阙】辨之曰:夷姜固庄公妾,而宣公非与其父庄公为代者也。庄卒而桓立,十三年入春秋。至鲁隠四年,则衞桓公十六年矣。其春,桓为州吁所弑。九月,衞人杀州吁而宣公立。然则宣之烝夷姜生伋子,当在桓公之世。及宣即位,计伋年且长,因以为世子。新台之筑,距此时当不逺。其十九年间所生夀朔,或已防弱冠。夀之能代兄死,而朔之能同愬兄,固无足怪。容斋考之未悉耳。

  使盗待诸莘

水经注》漯水又北絶

译等到楚军打乱队列渡过鄢水。

曾巩说:荆山和康狼山,是楚国的西山。水从这两座山之间流出,向东南流去。春秋时期,这条水叫作鄢水,后来改叫夷水。《水经》中所说的“汉水又向南流过宜城东面,夷水注入其中”就是指的这条水。再后来改叫蛮水,是因为夷水要避讳桓温父亲的名讳,所以改了名字。白起率领军队攻打楚国,距离鄢城一百里,筑起堤坝堵塞这条水形成渠道,用来灌淹鄢城。鄢是楚国的都城,于是白起攻取了它。秦国既然得到了鄢,就把它设为县。汉惠帝三年,改名为宜城。宋孝武帝永初元年,修筑宜城的大堤作为城墙,于是又把鄢称为故城。白起所修的渠道,至今没有废弃,引鄢水来灌溉农田,现在的长渠就是它。

众位将领被囚禁在冶父。

《唐文粹》中卢潘说:地图记载,现在的冶父山在庐江东北,就是《左传》所说的“莫敖在荒谷自缢,众位将领被囚禁在冶父”,这座山就是冶父山。我查考杜预的注以及《地理志》、《荆州记》,都说冶父城在荆州荒谷西北的小城,就是冶父城,庐江并非庐戎之地,又是共同食用振廪粮食的地方,怎么会有另一个冶父呢?后人随意添加,这是明显的。况且是被囚禁在城中,难道是被囚禁在山上吗?我查考现在的冶父山确实有铁冶炼,于是作教告县更名为冶山,没有疑问。

所以用来记载鲁国以及齐国、宋国、卫国、燕国的战争。

黄东发说:这次战役出兵的共有七个国家,鲁国、纪国、郑国为一党,而鲁国是首领。至于纪国,是害怕齐国想要灭掉纪国;至于郑国,是怨恨宋国向郑国索取贿赂;鲁国则是出于自身意愿,郑国是其同党,所以史书说:“公防纪、郑”,这是鲁国作为首领。齐国、宋国、卫国、燕国为一党,而齐国是首领。至于齐国、卫国对于鲁国,有在郎地作战的怨恨;至于宋国对于鲁国,有在宋地作战的怨恨;至于燕国,则趁着宋国兴兵,认为鲁国在谷丘的盟约不守信义。而齐国则想要灭掉纪国,又赏识郑忽并帮助郑忽攻打郑突,并且愤怒鲁国屡次结盟来平定郑突。这样齐国对于鲁国、纪国、郑国都有怨恨,所以说齐国是主兵,这是齐国作为首领。

诸侯不进贡车马服饰。

周朝道义兴盛的时候,远近各国都进献地方特产。宻须的鼓,封父的繁弱弓,肃慎氏的楛木箭,分赐宝玉以不废弛其职事,这些都是来自各国所供应的。所以景王宴请晋国使者,用鲁国的壶作酒器,各国互相馈赠,也有郜鼎、纪甗。齐国的庆封逃奔到鲁国,就向季武子献上车马,哪里见得诸侯不可以向天子进贡车马呢?《周礼》有器物贡、服饰贡,不进贡车马服饰,明显违背了旧制典故。求取车马的人借以此为名义,就像乐王鲋请求腰带,范鞅请求帽子一样。天子拥有空虚的器物,用度匮乏,以至于向下求取,求取〇、求取金、求取车。泰山孙氏说:诸侯的贡赋不进入朝廷,财用不足,这就明白了。

祭仲杀死了雍纠。

雍纠的妻子帮助父亲杀害丈夫,庆舍的女儿帮助丈夫杀害父亲,都不符合人伦道理,不能作为教训。后来燕国慕容盛的妃子兰汗的女儿,兰汗想要杀害慕容盛,召见她,妃子知道了,告诉慕容盛,慕容盛不出面,于是攻打兰汗,斩杀了他。这大概关系到国家顺逆的道理,然而作为慕容妃子,也是非常不幸的。

又

连嵩卿问:“子南的儿子、雍纠的妻子,一个告发而杀了丈夫,一个不告发而杀了父亲,不幸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如何才算正确?”朱熹说:“处在两者之间,调停防范劝止,使不至于互相残杀。不然就死而用自己的身体来唤醒他们,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办法了。”

许叔进入许国。

郑庄公长久蓄谋与许国相通,只是因为齐鲁两国共同有功,不容许他独自专断,派遣公孙获驻守在许国西部,这就是桓公寄放财物在虢国、郐国的旧计谋。郑庄公死后,众位儿子争夺君位,许叔不在这个时候整顿残余势力,光复旧业,还要等待什么呢?秦苻坚死后,丕宏狼狈不堪,而慕容垂在中山称帝建立后燕,时势大小悬殊,但兴复的功业是一样的。蔡朝吴谋划恢复陈国,蔡国在干谿推倒楚灵王,但封国的权柄仍然乞求于弃疾,不可同日而语。

郑伯趁着栎国人杀死檀伯,于是居住在栎。

宋忠说:“现在是阳翟,周末韩景侯从新郑迁都到这里。”王隐说:“翟本来就是栎,所以颍川郡冶城西有郭奉孝碑,水边有九山祠碑。”

宣姜与公子朔构陷急子。

洪迈说:卫宣公在鲁隐公四年即位,鲁桓公十二年去世,共十九年。他烝庶母夷姜,姑且认为即位之初就成就淫乱。伋就在次年出生,势必需要十五年然后娶妻并夺走她。又生了寿和朔,自己能够同母谗害兄长,又能代替使者越过边境,这不是十岁以下儿童所能办到的。这绝对是虚构的事,是春秋好事者编造的。邹忠辨析说:夷姜固然是庄公的妾,而宣公并非与其父庄公交替即位的人。庄公去世而桓公立,十三年进入春秋纪年。到鲁隐公四年,则是卫桓公十六年了。那年春天,桓公被州吁杀害。九月,卫人杀死州吁而宣公立。那么宣公烝夷姜生伋子,应当在桓公时代。等到宣公即位,计算伋的年龄已经长大,因此立为世子。新台的修筑,距离这个时候应当不远。那十九年间所生的寿和朔,或许已经接近弱冠。寿能够代替兄长死,而朔能够同母谗害兄长,本来没有什么奇怪。洪迈考据得不详尽罢了。

派遣强盗在莘地等候。

《水经注》漯水又向北横渡

莘道。城之西北有莘亭,汲夀继殒于此。京相璠曰:「平阳之平县北十里有故莘亭,自衞适齐之道也。」望新台于河上,感二子于夙龄。诗人乗舟,诚可悲夫!今县东有二子庙,谓之孝祠。

译这是通往莘地的道路。城的西北方向有莘亭,汲邑的寿侯和继侯都死在这里。京相璠说:“平阳郡平县以北十里处有旧的莘亭,这是从卫国前往齐国的道路。”在黄河上遥望新台,在早年便对两位公子产生感慨。诗人乘船经过,确实令人悲伤啊!如今县东有两位公子的庙宇,称为孝祠。

夀子告之使行不可

夀子窃旌而代死,急子知而终于就死,皆竒事也。而左氏略叙之,即不觉其竒盖其结搆处只在二公子身上,太史公叙之,则二死者见竒矣。

  弃父之命恶子用矣

急之孝,大类申生,均闇于大杖则走之义者也。但急行事,更决絶而卫宣杀子,亦猛于晋献,絶无纡回,由世子更无庇援,而君侧亦无庸浸润。后之公子泄、公子职,即里克防郑,盖一时措手不及,而后乃发愤于朔耳。朔之立即代位之奚齐、夀,则孝友逺不可几矣。檀弓独载公子重耳语申生:“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申生所以属意重耳,亦可谓笃于友于者矣。

  弃父之命 我之求也

凌稚隆曰:「急子于夀告使行时,可以去矣,而曰『弃父命』。及夀先往代死,急可以不死矣,而曰『我之求夫父命,固不可逃』。不曰『从治命,不从乱命』乎?上以掩其父之恶,下以成其弟之志,庶防为得于礼,而乃汲汲焉惟死之为安,非所谓好仁而愚者哉!」

  夀子载其旌以先

朱愚庵曰:苏子由谓夀之死无救于兄,而重父之过。朱子亦云然。夀诚欲免急之死,卒之急往亦死者,非初料所及也。以是责夀,夀亦大不幸哉。赵礼至,虞世南、世基兄就死地,而弟欲生兄;孔褒、融弟扞死刑,而兄为弟死。未有如二子乗舟之并命为可哀者也。

  蔡桓侯卒

啖氏云:其称侯、蔡季之贤,请諡于王也。凡诸侯请諡于王之防,书云「諡某侯」,诸国史因而纪之,故西周诸侯记传皆依本爵。春秋之时,则皆称公,夫子因而书之,以明其不请于王也。陆氏驳之曰:列国称公,臣子之辞。《史记》世家鲁、衞、晋、郑、齐、宋、陈、曹,无不称公者,惟蔡称侯,习于《左传》「蔡侯」之文。然经文「蔡桓侯」一书之外,蔡宣公、景公、灵公之▯,莫不称公。而《左传》成十二年蜀之盟,蔡景公为左间,亦称公矣。蔡季请諡之说,三传尽无明文,叔佐臆测而得之,已开宋儒之渐矣。愚按:楚子頵被弑,諡曰「灵」,不瞑曰「成」,乃瞑囊瓦以共諡其君。鲁昭公之薨也,意如欲加之恶諡。《春秋》列国之諡,皆自其臣子为之,无有请于天子者。礼贱不诔贵,幼不诔长。汉、唐以下,天子尊而始复于古,必以博士议諡。啖氏请諡之言,固有自来也。

  日官居▯以底日

注位从卿,故言居卿。疏《周礼》太史掌正嵗年,以序事。天子掌厯者,谓太史也。太史下大夫,非卿。传言居卿,则是尊之若卿。夫唐虞羲和,即四岳,尊为三公,岂止于卿?上古以天事治民,故司天之官重。后世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司天之官渐次逾卑。至汉而文史星厯,近乎卜祝之间矣。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

正义引韩子曰:「知所恶者,非多其知之明,而嫌其心之不断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早诛焉,以及于死。故言知所恶,以见其无权也。」

  又

陈止斋曰:「春秋无二尊,苟失国虽见杀不书。是故郑无昭公,晋无懐公。」

  公防齐侯于泺

济水经注》泺水出厯县故城西南,泉源上奋,水涌若轮,俗谓之娥姜水。以泉源有舜妃娥英庙故也。

  遂及文姜如齐

泺水,齐地,然近曲阜而逺营邱。曽子固《泺源堂记》引鲁齐防泺,想两君合好,或者探趵突之泉,揽防华之胜,未必定计适齐也。齐侯与姜氏淫通,狐绥求匹而不能禁,遂者继事之辞也。申繻良箴不纳,以及大祸。美始恶终,因奸生杀,可哀也哉。

  使公子彭生乗公公薨于车

史通:「君父见害,臣子所耻,义当略说,不忍斥言。」干寳《晋纪》叙愍帝殁于平阳,云「晋人见者多哭,贼惧帝崩,以此拟左氏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又

马宛斯曰:「读桓公之春秋,至王室三聘,列国六朝,弑逆之贼,南面无恙,似非天道?孰知正以骄淫其志,与一妇人招摇人国,留连三月,乐死忘归,而丑彰狐绥祸中?搚干天盖,巧于假手,为隠公复雠,又因以终稔齐侯之恶,以毙其身。吉凶影响,可不畏欤?庄公不能为父复雠

译寿子告诉急子,让他离开,急子不肯。

寿子偷了急子的旗帜代替他去死,急子知道后最终赴死,这都是奇异的事情。而左丘明简略地叙述这件事,人们就不觉得它奇异了,大概是因为他的结构重点只在两位公子身上;司马迁叙述这件事,那么两位死者的行为就显得奇异了。

违背父亲的命令,是恶子所采用的。

急子的孝行,大体类似申生,都昧于“大杖则走”的道理。但急子行事更加决绝,而卫宣公杀子,也比晋献公更猛烈,毫无迂回余地,因为世子更没有庇护援助,而君主身边也没有人暗中挑拨。后来的公子泄、公子职,就像里克防备郑国一样,大概是一时措手不及,后来才对朔发愤。朔的立即即位,就像奚齐、寿一样,其孝悌友爱远远不可企及。《檀弓》只记载公子重耳对申生说:“你何不向国君陈述你的志向呢?”申生之所以看重重耳,也可以说是笃于友爱了。

违背父亲的命令,是我所追求的。

凌稚隆说:“急子在寿子告诉他让他离开时,可以离开了,却说‘违背父亲的命令’。等到寿子先前往代替去死,急子可以不死,却说‘我追求父亲的命令,本来不可逃避’。不说是‘遵从治命,不遵从乱命’吗?对上掩盖父亲的恶行,对下成全弟弟的志向,或许算是符合礼制,却急切地只以死为安,这不是所谓喜好仁德却愚昧的人吗!”

寿子拿着他的旗帜先走。

朱愚庵说:苏辙认为寿子的死对救兄长没有帮助,反而加重了父亲的过错。朱熹也这样说。寿子如果真的想免除急子的死,最终急子前往也是必死无疑,这不是当初预料到的。因此责备寿子,寿子也太不幸了。赵礼到达时,虞世南、虞世基兄弟,哥哥赴死地,而弟弟想救活哥哥;孔褒、孔融兄弟,弟弟抵挡死刑,而哥哥为弟弟去死。没有像这两位公子同乘一船共赴死亡那样令人哀伤的。

蔡桓侯去世。

啖氏说:称他为侯,是因为蔡季贤能,向周王请求谥号。凡是诸侯向周王请求谥号的场合,史书就记载为“谥某侯”,各国史官因此记录,所以西周诸侯的传记都依据原本的爵位。春秋时期,则都称公,孔子因此记载,以表明他们没有向周王请求谥号。陆氏驳斥说:列国称公,是臣子的说法。《史记》世家中的鲁、卫、晋、郑、齐、宋、陈、曹,无不称公,只有蔡称侯,是习惯了《左传》中“蔡侯”的写法。然而经文中除了“蔡桓侯”一处记载外,蔡宣公、景公、灵公等,无不称公。而《左传》成公十二年蜀之盟,蔡景公作为左间,也称公了。蔡季请求谥号的说法,三传都没有明文记载,叔佐凭臆测得出,已经开了宋儒的先例了。我按:楚子頵被杀,谥号为“灵”,不闭眼为“成”,囊瓦闭眼后共同谥其君。鲁昭公去世时,意如想给他加恶谥。《春秋》列国的谥号,都是由其臣子定的,没有向天子请求的。礼制规定,卑贱者不为尊贵者诔,年幼者不为年长者诔。汉、唐以后,天子尊贵才开始恢复古制,必须由博士议定谥号。啖氏请求谥号的说法,本来就有来源。

日官居于卿位以定日期。

注:职位相当于卿,所以说居于卿位。疏:《周礼》太史掌管校正岁年,以安排事务。天子掌管历法的人,就是太史。太史是下大夫,不是卿。传文中说居于卿位,那就是尊崇他如同卿。唐虞时期的羲和,就是四岳,尊崇为三公,岂止是卿?上古用天事治理百姓,所以掌管天象的官职重要。后世以民为师,而任命处理民事,掌管天象的官职逐渐变得低微。到了汉代,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了。

君子认为昭公知道所厌恶的了。

正义引韩子曰:“知道所厌恶的,不是赞扬他见识的明察,而是嫌恶他心志的不决断。说:既然知道得如此明察,却不早点诛杀,以至于死。所以说知道所厌恶的,以显示他无权柄。”

又

陈止斋说:“《春秋》没有两个至尊,如果失国即使被杀也不记载。所以郑国没有昭公,晋国没有怀公。”

昭公在泺地会见齐侯。

《济水经注》:泺水出自历县故城西南,泉源向上喷涌,水涌如轮,俗称为娥姜水。因为泉源有舜妃娥英庙的缘故。

于是昭公和文姜一起去了齐国。

泺水,是齐地,但靠近曲阜而远离营邱。曾子固《泺源堂记》引用鲁齐在泺地相会,猜想两君合好,或许探寻趵突泉,揽胜华山,未必一定计划去齐国。齐侯与姜氏淫乱,狐绥想求匹敌而不能禁止,遂是继事之辞。申繻的良言不被采纳,以至于大祸。美始恶终,因奸生杀,可哀啊。

让公子彭生陪昭公乘车,昭公死在车上。

《史通》:“君父被害,是臣子的耻辱,道义上应当略说,不忍心直言。”干宝《晋纪》叙述愍帝死于平阳,说“晋人看见的多哭泣,贼人害怕皇帝崩逝,以此比拟左氏所谓貌异而心同。”

又

马宛斯说:“读桓公时期的《春秋》,看到王室三次聘问,列国六次朝见,弑逆的贼人,南面称王无恙,似乎不是天道?谁知道正是以此骄纵其心志,与一个妇人招摇入国,留连三月,乐死忘归,而丑行昭彰,狐绥祸中?搚干天盖,巧于假手,为隐公报仇,又因此最终成熟齐侯的恶行,以毙其命。吉凶影响,能不畏惧吗?庄公不能为父报仇

,反听其命,田猎则从,征伐则从。为文姜者,岂弟翺翔,宣淫如志。齐风《南山》刺襄公,继之以《敝笱》刺鲁桓,《载驱》刺文姜,继之以《猗嗟》刺鲁庄。有一姜氏,而两世蒙耻,祸流子孙,可畏也哉!」

译(文姜)反而听从他的命令,田猎就跟随,征伐就跟随。作为文姜,她快乐自在、逍遥放纵,宣淫纵欲得遂心愿。《齐风·南山》讽刺齐襄公,接着《敝笱》讽刺鲁桓公,《载驱》讽刺文姜,接着《猗嗟》讽刺鲁庄公。因为有一个姜氏,导致两代蒙受耻辱,灾祸延及子孙,真是令人畏惧啊!

辛伯告王

晁补之《左传杂论》曰:「黒肩欲弑王,辛伯告而诛之,元恶得殱义可无悔。传乃谓辛伯尝陈四者以谏,周公弗从而及于难,夫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周公之罪岂以从前违谏致之?传意非也。」

  又

魏叔子曰:「告王二字,有许多间谍在。遂与王杀中,有许多机权作用在。如汉和帝郑众之诛窦宪,吴主休丁奉之诛孙綝,北魏庄帝阳城王徽之诛尔朱荣,是其类也。」

  遂与王杀周公黒肩

王杀周公黒肩,不告,故不书。如云经有笔削,则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何以当书?此何以不当书?

  左传折诸卷二

<经部,春秋类,三传折诸__左传折诸>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折诸》卷三兴国县知县张尚瑗譔《庄公》

  絶不为亲礼也

刘原父曰:「谓鲁人絶文姜,不以为亲,乃中礼尔。然则母可絶乎?宋襄之母获罪于君,归其父母之国。及襄公即位,作《河广》之诗以自悲。然宋襄亦不迎而致之。为尝获罪于先君,不可以私废命也。今文姜之罪大,絶不为亲,何伤乎?义哉!」

  又

后汉梁人取后妻,后妻杀其夫,子又杀之。梁相将以大逆论,孔季彦辨之曰:“昔文姜与杀鲁桓,春秋去其姜氏。传曰:‘絶不为亲,絶不为亲。’即凡人也,当其下手之时,母恩絶矣。是子宜以非司寇而擅杀当之,不得为逆。”梁相从其言。

  授师孑焉

方言防楚谓之孑。凡防而无刃,秦晋之间谓之□,或谓之鏔。呉▯之间谓之戈。东齐秦晋之间,谓其大者曰镘胡,其曲者谓之钩□。

  盈而荡

朱鹤龄曰:「史记,鲁桓公六年,熊通侵随,随为徃周,请尊楚号,不听。通乃自立为王。至鲁庄四年,周召随侯,数以立楚为王,楚怒,以随背已,伐之。武王卒,师中而兵罢。然则邓曼之言,盖指楚武僣号以为盈也。」

  除道梁溠

涢水经注:防水,又南流于溠。溠水又东南迳随县故城。楚武王伐随,令尹鬬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军临于隋,谓此水也。水侧有断蛇邱,隋侯出见大蛇中断,举而药之,后蛇衔明珠报徳,世谓之隋侯珠,亦曰灵蛇珠。

  营军临随

愚庵谓诸葛亮卒于郭氏坞,姜维令杨仪反旗鸣鼓,若将向魏军者,司马懿不敢逼,乃结阵而去,入谷,然后发丧。伯约之智,盖得之左氏。愚按:国主卒于行,秘不发丧者多,秦始之鲍鱼,辽主之帝羓,明文帝晏驾榆木川,镕锡为殓具,皆是矣。其出师遭丧者,慕容垂伐魏,死于上谷,返至中山,而后发丧;姚苌死于新支堡,姚兴秘不发丧,据废桥与苻登战,大破之,乃发丧行服。北魏孝文自将拒陈显逹,殂于谷塘原,徙御卧舆,行至鲁阳,太子恪至,乃发丧即位。

  衞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

刘原父曰:「朔比衎,黔牟比剽。左氏,君剽而退,黔牟存;朔而絶,衎赏罚无章,莫此为甚。」愚谓执是论以绳之,衞之出而复入者,又有二君焉:蒯瞆也,辄也,父子也,与朔、黔牟殊也;郑也,武也,亦兄弟也,与朔、黔牟等也。此庄六年「王人子突救衞」之经,左、公、谷各有传,而原父所驳者左氏也。庄四年「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三氏皆无传。胡氏传引苏辙曰:「郑伯子仪也。桓十五年,突出奔蔡;十八年,郑人立子仪;庄十四年,突杀子仪而入。遇于垂者,子仪也。然则郑有二君可乎?」《春秋》有一国而二君者,郑突与仪,衞衎与剽是也。突、衎始终为君子,仪君郑十有四年,剽君衞十有一年,故《春秋》因其实而君之。宋儒好立论于有经无传之书,「遇垂」之书,胡氏作传,缘起为颖滨之説,合原父之说,在庄公四年、六年两朞之间,衞、郑同时各有二君。郑之二君止一遇,衞之二君再遇、三遇矣。再于襄,而三于哀,皆二百四十年内也。吁!乱至此哉!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

朔有譛伋之罪,黔牟实伋之母弟,泄职之废置于衞,同于里防之废置于晋,因民弗忍而为之者也。左氏责之,纯以成败论人,未为平允。刘光伯曰:「度

译辛伯向周王报告

晁补之在《左传杂论》中说:“周公黑肩想要弑杀周王,辛伯告发并诛杀了他,首恶得以消灭,从道义上讲无可悔恨。但《左传》却说辛伯曾经陈述四点来进谏,周公不听从而导致灾祸。然而,作为臣子不能有篡逆之心,有了篡逆之心就必然被诛杀,周公的罪过难道是因为先前违背谏言而导致的吗?《左传》的意思是不对的。”

又

魏叔子说:“‘告王’这两个字,其中有许多间谍活动的意味。‘遂与王杀’这几个字,其中有许多权谋机变的作用。就像汉和帝郑众诛杀窦宪,吴主孙休丁奉诛杀孙綝,北魏庄帝阳城王徽诛杀尔朱荣,都是这一类的事情。”

于是与周王一起杀了周公黑肩

周王杀了周公黑肩,没有上报,所以《春秋》不记载。如果说《春秋》有笔削的原则,那么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为什么应当记载?这件事为什么不应当记载?

《左传折诸》卷二

<经部,春秋类,三传折诸__左传折诸>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折诸》卷三 兴国县知县张尚瑗撰写《庄公》

断绝而不以亲属之礼相待

刘原父说:“意思是鲁国人断绝与文姜的关系,不把她当作亲人,这符合礼制。那么母亲可以断绝关系吗?宋襄公的母亲获罪于国君,被送回父母之国。等到襄公即位,作《河广》之诗来悲叹自己。然而宋襄公也没有迎接她回来。因为她曾经获罪于先君,不能因为私情而废黜君命。现在文姜的罪过大,断绝关系不以亲属之礼相待,有什么损害呢?这是合乎道义的!”

又

东汉时梁地有人娶了后妻,后妻杀了她的丈夫,儿子又杀了后妻。梁相打算以谋反大逆的罪名论处,孔季彦辩解说:“从前文姜参与杀害鲁桓公,《春秋》去掉了她的姜氏姓氏。《传》说:‘断绝关系就不以亲属之礼相待。’即使是普通人,在动手杀人的时候,母子之恩就已经断绝了。这个儿子适宜以不是司法官而擅自杀人来定罪,不能定为谋反大逆。”梁相听从了他的话。

授予师孑

《方言》说:防楚地区把矛头称为孑。凡是防而无刃的兵器,秦晋之间称为□,或者称为鏔。吴地称为戈。东齐秦晋之间,称其大的为镘胡,称其弯曲的为钩□。

盈满而动荡

朱鹤龄说:“《史记》记载,鲁桓公六年,熊通侵犯随国,随国前往周王室,请求尊奉楚国的爵号,周王室不听。熊通于是自立为王。到了鲁庄公四年,周王室召见随侯,列举他拥立楚国为王的罪状,楚国愤怒,认为随国背叛了自己,于是讨伐随国。楚武王去世,军队中途而罢。那么邓曼的话,大概是指楚武王僭越称王,这就是盈满的意思。”

修路架桥于溠水

《涢水经注》说:防水,又向南流入溠水。溠水又向东南流经随县故城。楚武王讨伐随国,令尹斗祁、莫敖屈重修路架桥于溠水,军队逼近随国,说的就是这条水。水边有断蛇丘,隋侯出来看见大蛇从中断,举起蛇并用药救治它,后来蛇衔着明珠来报恩,世称隋侯珠,也叫灵蛇珠。

安营扎寨逼近随国

愚庵说:诸葛亮死于郭氏坞,姜维命令杨仪掉转旗帜鸣鼓,好像要进攻魏军的样子,司马懿不敢逼近,于是结阵离去,进入山谷,然后才发布丧讯。姜维的智慧,大概是从《左传》中得到的。愚按:国君死在行军途中,秘密不发丧的情况很多,秦始皇的鲍鱼藏尸,辽主的帝羓,明文帝在榆木川去世,熔锡作为殓具,都是这样。那些出征遭遇丧事的,慕容垂讨伐北魏,死在上谷,返回到中山,然后才发布丧讯;姚苌死在新支堡,姚兴秘密不发丧,占据废桥与苻登作战,大破敌军,然后才发布丧讯并举行丧礼。北魏孝文帝亲自率领军队抵抗陈显达,死在谷塘原,迁移御用的卧舆,走到鲁阳,太子恪到达,然后才发布丧讯并即位。

卫侯回国,放逐公子黔牟到周王室

刘原父说:“卫朔比卫衎,黔牟比卫剽。《左传》说,卫剽被废黜而退位,黔牟存活;卫朔被断绝关系,卫衎受赏,赏罚没有章法,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我认为用这个理论来衡量,卫国出奔又复归的,还有两位国君:蒯聩和辄,他们是父子,与卫朔、黔牟不同;郑突和郑仪,也是兄弟,与卫朔、黔牟相同。这是庄公六年‘王人子突救卫’的经文,左氏、公羊、谷梁各有传文,而原父所驳斥的是左氏。庄公四年‘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三家都没有传文。胡氏传引用苏辙说:“郑伯是子仪。桓公十五年,突出奔蔡国;十八年,郑国人立子仪;庄公十四年,突杀子仪而入主郑国。在垂地相遇的,是子仪。那么郑国有两位国君可以吗?”《春秋》有一国两位国君的情况,郑国的突与仪,卫国的衎与剽就是这样。突、衎始终为君子,仪君郑十四年,剽君卫十一年,所以《春秋》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而称他们为国君。宋儒喜欢在只有经文没有传文的书中立论,‘遇垂’的记载,胡氏作传,缘起于颖滨的说法,结合原父的说法,在庄公四年、六年两期之间,卫国、郑国同时各有两位国君。郑国的两位国君只相遇一次,卫国的两位国君相遇两次、三次了。两次在襄公时期,三次在哀公时期,都在二百四十年之内。唉!混乱到了这种地步!

君子认为两位公子拥立黔牟是不合法度的。

卫朔有谗害伋的罪过,黔牟实际上是伋的弟弟,泄职在卫国的废立,与里防在晋国的废立相同,是因为百姓不忍心而这样做的。《左传》责备他们,纯粹以成败论人,并不公平允当。刘光伯说:“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