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吕氏春秋或问十五

春秋或问卷十一    宋 吕大圭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5–94 段

卫之楚丘;縁陵者,▯之縁陵也。以城邢之例观之,当书曰「城卫城▯」,而乃曰「城楚丘城縁陵」。盖邢迁于夷仪而后城之,则夷仪固邢之夷仪也。救灾恤隣,道也,故详书而不杀予之也。卫已灭,而诸侯城楚丘以封卫,故不曰「城卫」,而曰「楚丘」。▯未灭,而诸侯城縁陵以存▯,故不曰「城▯」,而曰「城縁陵」。以诸侯封诸侯,非王法也。楚丘之城,没诸侯而不序,讳之也。讳之者,夺之也。温之防,书曰「天王狩于河阳」,以为天王非诸侯之所得召也。卫之封,书曰「城楚丘」,以为诸侯非齐桓之所得封也。若夫縁陵之城,则以淮夷病▯之故而为之城,以迁之,犹未至于如卫之已灭而复封之也。故但书曰「诸侯」而不序,则其功亦有不足録者矣。故夫狄之再伐邢也,齐救之,既迁也,齐城之,前有救患之师,后无専封之失,此春秋之所予也。书狄入卫而不书救。则前无救患之师矣。书城楚丘,而卫不书迁,则后有専封之失矣。此《春秋》之所夺也。或曰:「木瓜之诗,圣人有取焉。而楚丘之城,《春秋》夺之,何邪?」曰:「诗人言其情,《春秋》明其义。国已亡而复存,在卫人以为深恩;国既灭而専封,在齐桓则为大罪。且与其既亡而复存之,孰若扶之于未亡?与其既灭而复封之,孰若救之于未灭?赤子匍匐,将入于井,急起而救之,则赤子无垫没之患,而救者之功不着。迨其既入于井,然后解衣濡体,以出之于泥水之中,则其父母以为大徳,乡邻以为大功,而救者之名著矣。呜呼!此伯者之功所以不足乎▯,而仲尼之徒所以无道桓文之事者邪?」

译卫国的楚丘;缘陵,是杞国的缘陵。按照筑城邢国的体例来看,应当记载为“筑城卫、筑城杞”,却记载为“筑城楚丘、筑城缘陵”。大概是因为邢国迁到夷仪之后才筑城,那么夷仪本来就是邢国的夷仪。救灾恤邻,是正道,所以详细记载而不贬抑,予以肯定。卫国已经灭亡,诸侯筑城楚丘来封立卫国,所以不称“筑城卫”,而称“楚丘”。杞国尚未灭亡,诸侯筑城缘陵来保全杞国,所以不称“筑城杞”,而称“筑城缘陵”。诸侯封立诸侯,不符合王法。楚丘的筑城,隐去诸侯之名而不列次序,是为了避讳。避讳,就是贬斥。温地的盟会,记载为“天王在河阳狩猎”,是因为天王不是诸侯所能召见的。卫国的封立,记载为“筑城楚丘”,是因为诸侯不是齐桓公所能封立的。至于缘陵的筑城,是因为淮夷侵害杞国而为之筑城,以便迁都,还不至于像卫国那样已经灭亡再重新封立。所以只记载“诸侯”而不列次序,那么其功劳也有不值得记载的地方了。所以狄人再次攻打邢国时,齐国救援它,迁都之后,齐国为之筑城,前有救援患难的军队,后无专擅封立的过失,这是《春秋》所肯定的。记载狄人攻入卫国却不记载救援,那么前无救援患难的军队了。记载筑城楚丘,却不记载卫国迁都,那么后有专擅封立的过失了。这是《春秋》所贬斥的。有人说:“《木瓜》这首诗,圣人是认可的。而楚丘的筑城,《春秋》却贬斥它,为什么呢?”回答说:“诗人表达的是情感,《春秋》阐明的是大义。国家已经灭亡又得以保全,在卫国人看来是深恩;国家已经灭亡却专擅封立,在齐桓公则是大罪。况且与其在国家灭亡后再保全它,何如在国家未亡时扶持它?与其在国家灭亡后再封立它,何如在国家未灭时救援它?婴儿爬行,将要掉进井里,急忙起身去救他,那么婴儿就没有坠没的危险,而救援者的功劳不显著。等到他已经掉进井里,然后解开衣服弄湿身体,把他从泥水中救出来,那么他的父母认为这是大德,乡邻认为这是大功,而救援者的名声就显赫了。唉!这就是霸者的功劳之所以不足以推崇,而孔子门徒之所以不谈齐桓公、晋文公事迹的原因啊!”

虞师晋师灭下阳

或问《春秋》之序诸侯,有二盟防,则序爵;征伐,则序首兵。非序爵也,非序首兵也,则必伯主也。灭下阳之师,以虞为首,何也?曰:首兵之説有二。隠五年伐宋之役,邾先于郑,邾请于郑而伐宋也。荘十五年伐郳之役,宋先于齐,郳叛宋也,以是为先主兵可也。然隠四年伐郑之役,序宋首兵,其实则卫州吁使告于宋,而后伐郑也。此年下阳之灭,序虞首兵,其实则晋请于虞,而后伐虢也。盖从州吁之请者宋也,则伐郑之役,宋实为之,卫不能以自必也。从晋人之请者虞也,则伐虢之师,虞实主之,晋不能以自必也。观此可以见圣人书法之严。其后晋伐虞,不书伐,不书灭,直曰「执虞公而已」。盖下阳既灭,则虢亡而虞随之矣。虞公特一匹夫尔,从而执之而已耳。盖下阳,虞虢之塞邑也,犹秦有潼闗,蜀有劒阁,皆国之门戸也。潼劒不守,则秦蜀破;下阳既灭,则虞虢亡矣。

  防于阳谷

或问阳谷之防,齐桓之结江黄者何也?曰:胡氏曰:「荆楚,天下莫强焉。江黄者,其东方之与国也。二国来定盟,则楚人失其右臂矣。」乐毅破齐,先结韩赵;孔明伐魏,申好江东。虽武王牧野之师,亦誓友邦,逺及庸蜀彭濮八国之人,共为犄角之势也。或曰:「侵蔡次陉之师,诸侯皆在江黄,独不与焉,则阳谷之防,安知其谋伐楚乎?」曰:「兵有聚而为正,亦有分而为竒。诸侯之师同次于陉,所谓聚而为正也。江人黄人各守其地,所谓分而为竒也。次陉大众厚集其阵,声罪致讨,以振中国之威;江人黄人各守其境,按兵不动,以为八国之援。此克敌制胜之谋也。退于召陵而盟礼定,循海以归,而涛涂执,然后及江黄伐陈,则知侵蔡次陉而二国不防,自为犄角之势明矣。」予甞因是而思之,未甞不善夫齐桓之能得江黄,而又未甞不惜夫齐桓之急于结江黄也。夫内合诸侯以壮声势,外结江黄以为援兵,此诚克敌制胜之术,其谋诚巧矣。惟其急于集众,贪于图功,求一时制胜之功,而不为后日乆逺之虑,为齐之计而不为江黄计也。故自贯泽、阳谷之防而已,知异日有楚灭江黄之为矣。且江黄之附齐而失楚也,必谓齐为可恃也;齐之结江黄以攻楚也,亦必谓之曰:「我在,汝可恃以无恐也。」恃人而人不足恃,祸莫大焉;为人所恃而已,不足恃,辱莫甚焉。桓公、管仲非其智之不知此也,以为将急于制楚,则固幸江黄之为吾用,而未暇为后日虑也。王者之道,惟其不急于事功之成,是以明白正大,周致缜密,而无异日之忧;伯者之道,惟其急于事功之成,是以参用智谋,茍就亟为,而贻后来之患。此王伯之所以异欤?观管仲言于桓公曰:「江黄逺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管仲之智,固有以及此矣。然而卒与之盟者,急于有为之心有。以夺之也。

  侵蔡伐楚次陉盟于召陵

或问:「春秋无义战,召陵之师亦非义战乎?」曰:「此所谓彼善于此者也。」召陵之役,齐桓三十年,图楚之谋,至是始遂,而可尽非之乎?荆自荘十年见于经,十三年而桓已为北杏之防,以图诸侯,十六年又为幽之盟,大合八国,然而未敢遽勤兵以逺畧,二十年而后伐戎,始有事于东方也,三十年而后伐山戎,再有事于北方也,至僖四年而后南伐,盖山戎强于戎,而楚尤强于山戎也。方其始也,兵威未甚振,故伐戎而已;其继也,兵威既渐振,则伐山戎矣;又其后也,兵威既大振,则伐楚矣。是故荆败蔡师,以蔡侯献舞归,此桓公未图伯之时,固不必论。十四年,荆入蔡而不能救;十六年,荆伐郑而不能救,岂桓公顾忘楚哉?力未可以有为,则姑隠忍而将以有待也。二十八年,荆伐郑,始防鲁宋以救之,然而未大战也,又岂赦楚哉?力未可以大有为,则姑解吾中国之急,而大举则以俟他日也。梁丘之遇,谋伐楚矣;柽之防,谋救郑矣;贯之盟,得江黄,楚之右臂断矣;徐人取舒,楚之种落散矣;阳谷之防,处置定矣

译虞国军队和晋国军队灭亡了下阳。

有人问,《春秋》在排列诸侯次序时,如果是会盟或防务,就按爵位高低排列;如果是征伐,就按发起战争的首领排列。如果不是按爵位,也不是按首兵,那就一定是霸主了。灭亡下阳的军队,以虞国为首,为什么呢?回答说:关于“首兵”的说法有两种。隐公五年伐宋的战役,邾国排在郑国前面,是因为邾国请求郑国然后才伐宋。庄公十五年伐郳的战役,宋国排在齐国前面,是因为郳国背叛了宋国,因此以宋国为首领是可以的。然而隐公四年伐郑的战役,排列宋国为首兵,实际上却是卫国州吁请求宋国,然后才伐郑。这一年灭亡下阳,排列虞国为首兵,实际上却是晋国请求虞国,然后才伐虢。大概听从州吁请求的是宋国,那么伐郑的战役,实际上是宋国主导的,卫国不能独自决定。听从晋国请求的是虞国,那么伐虢的军队,实际上是虞国主导的,晋国不能独自决定。观察这些,可以看出圣人书写历史的严谨。后来晋国攻打虞国,不写“伐”,不写“灭”,直接说“逮捕了虞公”罢了。大概下阳既已灭亡,那么虢国灭亡而虞国也随之灭亡了。虞公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跟着逮捕他而已。大概下阳是虞国和虢国的要塞,就像秦国有潼关,蜀国有剑阁,都是国家的门户。潼关和剑阁守不住,那么秦蜀就破败;下阳既已灭亡,那么虞虢就灭亡了。

在阳谷会盟。

有人问,阳谷的会盟,齐桓公结交江国和黄国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胡氏说:“荆楚,天下没有比它更强的。江国和黄国,是它东方的盟友。两国来订立盟约,那么楚国人就失去了右臂了。”乐毅攻破齐国,先结交韩国和赵国;诸葛亮讨伐魏国,与江东修好。即使是周武王在牧野的军队,也向友邦宣誓,远及庸、蜀、彭、濮八国的人,共同形成犄角之势。有人说:“侵犯蔡国、驻扎在陉山的军队,诸侯都在,江国和黄国却没有参与,那么阳谷的会盟,怎么知道是谋划讨伐楚国呢?”回答说:“军队有聚集作为正兵,也有分散作为奇兵。诸侯的军队一同驻扎在陉山,这就是所说的聚集作为正兵。江国人、黄国人各自守卫自己的土地,这就是所说的分散作为奇兵。驻扎在陉山的大众厚集阵势,声讨罪过进行征讨,以振作中原的威风;江国人、黄国人各自守卫边境,按兵不动,作为八国的援助。这是克敌制胜的谋略。退到召陵而盟约礼制确定,沿着海边回国,而涛涂被逮捕,然后才到江国、黄国讨伐陈国,那么就知道侵犯蔡国、驻扎在陉山而两国不参与会盟,自然形成犄角之势是明显的。”我曾经因此思考,不曾不赞赏齐桓公能够取得江国、黄国的支持,又不曾不惋惜齐桓公急于结交江国、黄国。对内联合诸侯以壮大声势,对外结交江国、黄国作为援兵,这确实是克敌制胜的方法,他的谋略确实巧妙。只是他急于聚集众人,贪图建立功业,追求一时的制胜之功,而不为日后长远考虑,为齐国打算而不为江国、黄国打算。所以自从贯泽、阳谷的会盟之后,就知道日后有楚国灭亡江国、黄国的事了。况且江国、黄国依附齐国而疏远楚国,一定认为齐国是可以依靠的;齐国结交江国、黄国来攻打楚国,也一定对他们说:“我在,你们可以依靠而不必恐惧。”依靠别人而别人不足以依靠,祸患没有比这更大的;被别人依靠而自己不足以依靠,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桓公、管仲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而是认为将要急于制服楚国,那么固然庆幸江国、黄国为我们所用,而没有闲暇为日后考虑。王者的道,只因为不急于事功的成就,所以明白正大,周到缜密,而没有日后的忧患;霸者的道,只因为急于事功的成就,所以参用智谋,苟且急就,而遗留后来的祸患。这是王和霸不同的原因吧?看管仲对桓公说:“江国、黄国远离齐国而靠近楚国,楚国是追求利益的國家。如果讨伐而不能救援,那么就无法统领诸侯了。”管仲的智慧,本来已经考虑到这一点了。然而最终与他们结盟,是因为急于有所作为的心意夺取了理智。

侵犯蔡国,讨伐楚国,驻扎在陉山,在召陵会盟。

有人问:“《春秋》中没有正义的战争,召陵的军队也不是正义的战争吗?”回答说:“这就是所说的‘彼善于此’(那方比这方好一些)。”召陵的战役,齐桓公三十年,图谋楚国的计划,到这时才开始实现,而可以完全否定吗?楚国从庄公十年出现在经文中,十三年桓公就已经在北海举行会盟,以图谋诸侯,十六年又在幽地会盟,大会合八国,然而不敢轻易动用军队进行远略,二十年后才讨伐戎狄,开始在东方有事,三十年后才讨伐山戎,再次在北方有事,到僖公四年才向南讨伐,大概山戎强于戎狄,而楚国尤其强于山戎。刚开始时,军威没有很振作,所以只讨伐戎狄;接着,军威已经逐渐振作,就讨伐山戎了;再后来,军威已经大大振作,就讨伐楚国了。所以楚国打败蔡国军队,把蔡侯献舞带回去,这是桓公没有图谋霸业的时候,本来不必讨论。十四年,楚国入侵蔡国而不能救援;十六年,楚国讨伐郑国而不能救援,难道桓公顾念忘记楚国吗?力量不足以有所作为,就姑且隐忍而等待时机。二十八年,楚国讨伐郑国,才开始会合鲁国、宋国去救援,然而没有大战,难道赦免楚国吗?力量不足以大有作为,就姑且解除我们中原的急难,而大举进攻则等待他日。梁丘的相遇,谋划讨伐楚国了;柽地的会盟,谋划救援郑国了;贯泽的会盟,得到了江国、黄国,楚国的右臂断绝了;徐国人夺取舒国,楚国的部落分散了;阳谷的会盟,处置确定了。

;公子友如齐,涖盟诸侯之大夫,各受约束矣。而楚之侵伐郑者再,于是轻兵侵蔡,以破其党;重兵次陉,以慑其气,而向时倔强之楚,屈服而不暇矣。楚虽欲不使屈完来盟,不可得矣。然则包含隠忍于前日者,固将以大伸于今日邪?至于召陵之师,又何其整暇而有谋,持重而不廹也?先侵蔡,非陵弱也,以为蔡者楚之属也,不先侵蔡,则楚未可伐,而彼得以并力以拒我,胜负特未可知也。以吾兵力之强,而加于蔡,虽不待大兴讨伐之师,而楚固折北而不支矣。夫然后尽其力以萃于楚,可以集事,此攻坚瑕之术也。次于陉,非有畏以为吾方大合八国之师,以压敌竟,彼诚不量事力,出与吾战,则吾因可以坐收一胜之功;如其不然,吾乃深入其地,顿兵于方。城汉水之下,则其胜负亦未可知也。故次于陉,以修文告之辞,要以得其屈服则止,此审进止之宜也。迨夫屈完来盟于师,而乃退师召陵,以与之盟,非示怯也。盖叛则讨之,服则舍之,此伯主之义也。方其叛也,则提重兵以压敌竟,所以示其武;及其服也,则退师召陵,以与之盟,所以示其仁。武以震之,仁以懐之,则中国之义合,而蛮荆之心服矣。此兼威懐之道也。此盖齐桓节制之师,而管仲教之也。杨子云曰:「春秋美召陵,正谓此也。」或者乃为之説曰:「春秋书屈完来盟,而不称楚子使之,是屈完之盟,非楚子意也。」楚之侵暴中国,于是为甚,必当大有以惩创之。纵曰不加兵而使之自服,犹当屈楚子于盟而后可。今楚子不至,而徒听屈完之自盟,是示弱于楚矣。以堂堂八国之师侵蔡,而蔡溃于楚子屈服之余,乗其余锋,声罪致讨,彼虽有方城、汉水,果足恃乎?今乃示弱于楚,卒之盟血未干,而围许、灭▯、伐徐之师继出,皆齐桓示弱之过也。故召陵之就盟,不如城濮之一战。为此説者误矣。予甞攷之,屈完之盟与齐国佐之盟一例也。然成二年春秋书齐之事曰:「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曰「如师」者,请盟之辞也,请盟则盟与不盟未可知也。此年书楚之事曰:「楚屈完来盟于师。」曰「来盟」者,前定之辞也,前定则楚之来盟固其意也。且书曰「楚屈完来盟于师」,犹曰「荆人来聘」耳。来盟不称使,来聘亦不称使,可言来聘,非楚子使之邪?盖其使屈完来盟者,自是楚不敢与齐战,而后屈完始来。屈完来则楚服矣。伯者之用兵,要以服人则止,岂必较区区之胜负于两陈之间哉?视召陵之师,又与城濮不类。城濮之战,当是时,楚人围宋,楚人救卫,楚师固在外也。楚师在外,是出穴之虎也,与之一战而决胜负则易。召陵之师,当是时,楚虽以前年冬伐郑而未甞驻兵于中原,是楚师固已在国也。楚师在国,是距穴之虎也。与之一战而决胜负,则难。故侵蔡以伐其援,使之左顾右盼而失其助;次陉以压其竟,使之彷徨自救而惧其亡。而又不深入客地以自犯难,不急蹙穷犬以致反噬,此真知兵者也。城濮之战可以挫楚之气,召陵之师可以服楚之心。孰谓召陵之功顾劣于城濮哉?又况先修文告之辞而不急于战,次退召陵之师而不逼其盟,盖又有王道气象,非诡谲以求功者之比。殆管仲之为欤?孔子称之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又曰:「管仲相桓公,伯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圣人之称予也如此,而或者顾欲薄其功可乎?《公羊》曰:「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帖荆楚。」此言得之矣。虽然是后也,责楚贡不入王祭不供,楚人服罪,师有名矣。而孟子何以言「春秋无义战」也?胡氏曰:「譬诸杀人者,或曰人可杀欤?曰可。曰孰可以杀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矣。国可伐欤?曰可。曰孰可以伐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矣。」楚虽暴横中国,齐不请命,擅合诸侯,岂所谓为天吏以伐之乎?邵尧夫亦曰:「《春秋》孔子之刑书也,功过不相掩。五伯者,功之首,罪之魁也。《春秋》之间,有功者未有大

译公子友前往齐国,主持诸侯大夫的盟会,各国都接受了约束。然而楚国两次入侵郑国,于是齐军轻装入侵蔡国,以摧毁楚国的党羽;重兵驻扎在陉地,以震慑楚国的气势,使得向来倔强的楚国屈服而自顾不暇。楚国即使想不让屈完来结盟,也是不可能的。那么,之前所表现的包容隐忍,原本就是为了今天的大举伸展吗?至于召陵的军队,又是多么整齐从容而有谋略,持重而不逼迫呢?先入侵蔡国,并不是欺凌弱小,而是因为蔡国是楚国的附属,如果不先入侵蔡国,那么楚国还不可讨伐,而它能集中力量来抵抗我们,胜负还难以预料。凭借我们兵力的强大,施加于蔡国,即使不等待大规模讨伐的军队,楚国也必然败退而无法支撑。然后尽其全力汇聚于楚国,可以成就大事,这是攻击敌人薄弱环节的策略。驻扎在陉地,并不是因为畏惧,而是因为我们正大规模集结八国的军队,以压迫敌国边境,如果它确实不衡量事势力量,出来与我们交战,那么我们就可以坐收胜利之功;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深入其地,让军队停滞在方城、汉水之下,那么胜负也难以预料。所以驻扎在陉地,以修撰文告的言辞,旨在使其屈服就停止,这是审慎进退的适宜做法。等到屈完来军中结盟,于是退兵到召陵,与他结盟,并不是显示怯懦。大概是因为背叛就讨伐,顺从就宽恕,这是霸主的道义。当它背叛时,就率领重兵压迫敌国边境,以此来显示武力;当它顺从时,就退兵到召陵,与他结盟,以此来显示仁德。用武力震慑它,用仁德安抚它,那么中原的道义就合乎规范,而蛮荆的心就信服了。这是兼用威势与恩惠的方法。这大概是齐桓公节制军队,而管仲教导他的结果。杨雄说:“《春秋》赞美召陵之盟,正是指这个。”有的人却为此解释说:“《春秋》记载屈完来结盟,而不称楚子派遣他,这是屈完的结盟,并非楚子的本意。”楚国侵扰中原,这时最为严重,必定要大有惩戒。纵然说不加兵而使其自行顺服,也应当让楚子在盟会上屈从才可以。现在楚子不到,而只听任屈完自行结盟,这是向楚国示弱。以堂堂八国的军队入侵蔡国,而蔡国在楚子屈服之余溃败,乘着余威,声讨罪过,它虽然有方城、汉水,果真值得倚仗吗?现在却向楚国示弱,最终盟誓的血迹未干,而围攻许国、灭国、讨伐徐国的军队相继出动,都是齐桓公示弱的过错。所以召陵的结盟,不如城濮的一战。持这种说法的人错了。我曾经考察过,屈完的结盟与齐国佐的结盟是一样的。然而成二年《春秋》记载齐国的事说:“齐侯派遣国佐到军中,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说“到军中”,是请求结盟的言辞,请求结盟则结盟与不结盟还难以预料。这一年记载楚国的事说:“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说“来结盟”,是事先约定的言辞,事先约定则楚国来结盟本来就是它的本意。况且记载说“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就像说“荆人来聘问”一样。来结盟不称派遣,来聘问也不称派遣,可以说来聘问,难道不是楚子派遣的吗?大概派遣屈完来结盟,是因为楚国不敢与齐国交战,而后屈完才来。屈完来则楚国顺服了。霸主用兵,旨在使人顺服就停止,难道一定要在两军阵前计较小小的胜负吗?看召陵的军队,又与城濮不同。城濮之战,当时,楚国人围攻宋国,楚国人救援卫国,楚军本来就在外面。楚军在外面,是出洞的老虎,与它一战而决胜负就容易。召陵的军队,当时,楚国虽然在前年冬天讨伐郑国,但未曾驻兵于中原,这是楚军本来就在国内。楚军在国内,是守在洞口的老虎。与它一战而决胜负,就困难。所以入侵蔡国以讨伐它的援助,使它左顾右盼而失去帮助;驻扎陉地以压迫它的边境,使它彷徨自救而恐惧灭亡。又不深入客地以自取危难,不急于逼迫穷途末路的狗以致反咬,这才是真正懂军事的人。城濮之战可以挫伤楚国的气势,召陵的军队可以顺服楚国的心。谁说召陵的功劳反而劣于城濮呢?何况先修撰文告的言辞而不急于交战,接着退兵到召陵而不逼迫结盟,大概又有王道的景象,不是诡诈以求功的人所能比拟的。这大概是管仲所为吧?孔子称赞他说:“桓公多次会合诸侯,不靠武力,是管仲的力量。”又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天下,百姓直到今天还受到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仲,我们大概要披头散发、衣襟左开了。”圣人的称赞如此,而有的人却想轻视他的功劳,可以吗?《公羊传》说:“桓公拯救中原而排斥夷狄,最终使荆楚帖服。”这话说得对。虽然如此,后来,责备楚国贡品不进入王室,祭祀不供给,楚人服罪,军队出师有名。而孟子为什么说“春秋无义战”呢?胡安国说:“比如杀人,有人说人可以杀吗?回答说可以。说谁可以杀他?回答说做士师就可以杀他了。国家可以讨伐吗?回答说可以。说谁可以讨伐它?回答说做天吏就可以讨伐它了。”楚国虽然暴横于中原,齐国不请示周天子,擅自会合诸侯,难道就是所谓做天吏来讨伐它吗?邵雍也说:“《春秋》是孔子的刑书,功过不能互相掩盖。五霸中,是功劳之首,也是罪行之魁。《春秋》之间,有功的人没有大的……”

于五伯者也,有过者亦未有大于五伯者也。」观二先生之言,则可以知孟子之意矣。

译在五霸之中,有过失的人也没有比五霸更大的了。”观察这两位先生的言论,就可以知道孟子的意思了。

许男新臣卒

或问许男之卒,卒于师乎?卒于国乎?曰:《春秋》诸侯卒于师,则曰“师”;卒于防,则曰“防”。所以明卒于外。卒于师者,如成十三年,公防伐秦,曹伯庐卒于师;襄十八年,围齐,曹伯负刍卒于师。盖经但书诸侯伐国、围国,而不书所次之地,故书曰“卒于师”,不曰“于师”,无以知其卒于外也。卒于防者,宣九年,晋侯防于扈,晋荀林父伐陈,辛酉,晋侯黒臋卒于扈;襄七年,晋侯防于鄬,郑伯髠顽如防,卒于鄵。凡皆书其地者,以明卒于外也。此年许男之卒,不书其地。刘氏以为去师与防而复归其国,然以经文攷之,晋侯卒于扈,先书防于扈,次书晋荀林父伐陈,故下文不得不书卒于扈。此年许男先从诸侯侵蔡,次于陉,下文又书来盟于师,则许男之卒,其为卒于次陉之师,明矣,不得与他文一例也。经不书者,盖省文耳。

  齐人执陈辕涛涂

或问:“书执者多矣,而或称侯以执,或称人以执,何也?”曰:“称人,略辞也;称侯,重辞也。称人者,其文之常也;称侯者,特变其文也。《春秋》诸侯之执人也,皆以其私耳,故皆称人。如宋人执郑祭仲,齐人执陈辕涛涂,齐人执郑詹,齐人执子叔姬,晋人执卫石买,晋人执卫甯喜,楚人执陈于征师,晋人执季孙意如,晋人执叔孙婼,晋人执宋仲几,晋人执宋乐祁犁,齐人执卫北宫结,凡皆称人。诸侯执诸侯,亦称人。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宋人执滕子婴齐;邾人执鄫子;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成九年,晋人执郑伯,以上亦称人。惟僖二十一年,书“宋公楚子某某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二十八年,晋侯入曹,执曹伯,则变文也。盖书“执宋公”于“防盂”之下,书“执曹伯”于“人曹”之下,故不复书“某人”矣。昭八年,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十一年,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则亦变文也。盖书“执陈公子招”于“灭陈”之下,“执蔡世子有”于“灭蔡”之下,则亦不复书“某人”矣。凡皆防上文也。惟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不书“人”而书“侯”。盖《春秋》诸侯执人而得其道者,惟此一事而已,故特书之。其亦异于非其道而执人者矣。故曰:“齐人执陈辕涛涂,略辞也。”“人”者,通上下之辞。然则齐桓之执辕涛涂也,执有罪乎?曰:“辕涛涂之为是谋也,虑其重为国病耳。不忠于齐而忠于陈者也,奈何执之?”申侯,郑之佞人也,贪悦大国而不顾其义之可否,君子之所甚恶也,奈何赏之?齐桓不思已师之有扰,而反罪陈人之不忠,既执其臣,又伐其国,恃伯主之威以加列国,齐桓之心至此亦稍盈矣。成汤之征行者不止,而耕者不变;宣王之师不留不处,而三事就绪。古之善用兵者,固有入人之竟而秋毫无所犯者。齐桓之兵虽有节制,然观涛涂之言,以为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则其用兵行师之道,固有愧于古人者矣。

  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或问:「▯载世子缢于新城,而经直书晋侯杀之,奈何?」曰:「罪在晋侯也。凡杀世子、母弟,目君,盖世子、母弟之亲,非君杀之,则无能杀之者矣。献公宠骊姬,则并后嬖;奚齐、卓子则匹适也。乱本成矣。世子之杀,非他人也,晋侯而已矣。然申生进不能自明,退不能违难,爱父以姑息,而陷之于不义,使其父有杀子之名者,是申生之为也。若申生者,可谓轻其死矣,语孝则未也。董仲舒曰:「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防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通《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故而不知其权。」然则若献公者,其诸所谓前有防而不见者邪?此所以防首恶之名。若申生者,其诸所谓遭变故而不知其权者邪?此所以陷父于不义。

  防盟于首止

或问首止之殊防世子何也?曰:葵丘之防,书宰周公于诸侯之上,以周公主防为文,尊天子之三公也。然其文亦与王人序于诸侯之上无异。首止之防则殊世子而不与诸侯齐列,盖世子之尊不

译许男新臣去世。

有人问许男去世的情况,是死在军队中吗?还是死在国内吗?回答说:《春秋》记载诸侯死在军队中,就写“师”;死在防地,就写“防”。这是为了明确他们死在国外。死在军队中的情况,比如成公十三年,鲁公在防地伐秦,曹伯庐死在军队中;襄公十八年,围攻齐国,曹伯负刍死在军队中。大概经文只记载诸侯伐国、围国,而不记载驻扎的具体地点,所以写“卒于师”,不写“于师”,这样就没有办法知道他们是死在国外了。死在防地的情况,比如宣公九年,晋侯在扈地设防,晋国荀林父伐陈,辛酉日,晋侯黒臋死在扈地;襄公七年,晋侯在鄬地设防,郑伯髠顽来到防地,死在鄵地。凡是都记载地点的,都是为了明确他们死在国外。这一年许男去世,没有记载地点。刘氏认为他是离开军队和防地后又回到了国内,然而根据经文考证,晋侯死在扈地,先记载在扈地设防,接着记载晋国荀林父伐陈,所以下文不得不记载死在扈地。这一年许男先是跟随诸侯侵蔡,驻扎在陉地,下文又记载他来到军队中结盟,那么许男的去世,显然是死在驻扎在陉地的军队中,明白无疑,不能与其他条文一概而论。经文没有记载地点,大概是省略了文字罢了。

齐国人抓住了陈国的辕涛涂。

有人问:“记载‘执’(抓捕)的情况很多,但有的称‘侯’来抓捕,有的称‘人’来抓捕,为什么呢?”回答说:“称‘人’,是简略的措辞;称‘侯’,是郑重的措辞。称‘人’,是行文的常规;称‘侯’,是特意改变行文。《春秋》中诸侯抓捕别人,都是出于私心,所以都称‘人’。比如宋国人抓捕郑国的祭仲,齐国人抓捕陈国的辕涛涂,齐国人抓捕郑国的詹,齐国人抓捕子叔姬,晋国人抓捕卫国的石买,晋国人抓捕卫国的甯喜,楚国人抓捕陈国的于征师,晋国人抓捕季孙意如,晋国人抓捕叔孙婼,晋国人抓捕宋国的仲几,晋国人抓捕宋国的乐祁犁,齐国人抓捕卫国的北宫结,凡是这些都称‘人’。诸侯抓捕诸侯,也称‘人’。僖公五年,晋国人抓捕虞公;十九年,宋国人抓捕滕子婴齐;邾国人抓捕鄫子;二十八年,晋国人抓捕卫侯;成公九年,晋国人抓捕郑伯,以上也都称‘人’。只有僖公二十一年,记载‘宋公、楚子某某在盂地会盟,抓捕宋公以伐宋’;二十八年,晋侯进入曹国,抓捕曹伯,这是改变行文。大概因为‘抓捕宋公’写在‘盂地会盟’之下,‘抓捕曹伯’写在‘进入曹国’之下,所以不再写‘某人’了。昭公八年,楚国军队灭陈,抓捕陈公子招;十一年,楚国军队灭蔡,抓捕蔡世子有,这也是改变行文。大概因为‘抓捕陈公子招’写在‘灭陈’之下,‘抓捕蔡世子有’写在‘灭蔡’之下,所以也不再写‘某人’了。这都是为了避免与上文重复。只有成公十五年,晋侯抓捕曹伯,把他押送到京师,不写‘人’而写‘侯’。大概《春秋》中诸侯抓捕别人而合乎道义的,只有这一件事,所以特意记载。这也不同于不合道义而抓捕别人的情况。所以说:‘齐国人抓捕陈国的辕涛涂,是简略的措辞。’‘人’,是贯通上下等级的措辞。那么齐桓公抓捕辕涛涂,是因为他有罪吗?回答说:‘辕涛涂出此谋划,是考虑到这会严重成为国家的祸患。他不忠于齐国而忠于陈国,为什么要抓捕他?’申侯是郑国的奸佞之人,贪图取悦大国而不顾道义是否可行,这是君子非常厌恶的,为什么要奖赏他?齐桓公不考虑自己的军队是否有骚扰百姓,反而怪罪陈国人不忠诚,既抓捕了他的臣子,又攻打他的国家,凭借霸主的威势凌驾于各国之上,齐桓公的心到这里也稍微有些骄盈了。成汤征伐时,行路的人不停止,耕田的人不改变;宣王的军队不留驻也不驻扎,而三件事都就绪。古代善于用兵的人,本来就有进入别人的国境而秋毫无犯的。齐桓公的军队虽然有所节制,但看辕涛涂的话,认为从陈、郑之间经过,国家必定会深受其害,那么他在用兵行师之道上,本来就有愧于古人了。

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

有人问:‘〇记载世子在新城自缢,而经文直接写晋侯杀了他,为什么呢?’回答说:‘罪责在晋侯。凡是杀死世子、母弟,都直指国君,大概因为世子、母弟的亲近,如果不是国君杀他们,就没有人能杀他们了。献公宠爱骊姬,就并立正妻和宠妾;奚齐、卓子就等同于嫡子了。祸乱的根源已经形成。世子被杀,不是别人,就是晋侯罢了。然而申生进不能自我辩白,退不能逃避灾难,因为爱父亲而姑息迁就,从而把父亲陷于不义,使他父亲有了杀子的名声,这是申生造成的。像申生这样的人,可以说轻视死亡了,但说到孝道则还不够。董仲舒说:‘有国家的人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前面有防备却看不见,后面有贼寇却不知道;做臣子的人不可以不通晓《春秋》,遵守常事却不知道适宜,遭遇变故却不知道权变。’那么像献公这样的人,大概就是所谓前面有防备却看不见的人吧?这就是防止首恶的名声。像申生这样的人,大概就是所谓遭遇变故却不知道权变的人吧?这就是把父亲陷于不义。

在首止会盟。

有人问首止会盟特别对待世子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葵丘会盟,把宰周公写在诸侯之上,以周公主持会盟为文,尊崇天子的三公。然而其行文也与王人排列在诸侯之上没有区别。首止会盟则特别对待世子而不让他与诸侯并列,大概因为世子的尊贵不

可与宰周公比也。桓公于是不敢夷王世子于诸侯矣。不以世子夷于诸侯,固所以定世子也。《春秋》防而后盟者,间有事则书曰「诸侯盟于某」。如襄十八年冬,公防诸侯同围齐,继书「曹伯负刍卒于师」「楚公子午帅师伐郑」。十九年春,诸侯盟于祝柯,则盟于祝柯者围齐之诸侯也。二十五年,公防诸侯于夷仪,继书「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秋,诸侯同盟于重丘,则盟于重丘者夷仪之诸侯也。围齐夷仪,则诸侯列序;而祝柯、重丘则但言诸侯者,前目而后凡也。此年防首止之下别无他事,而书「诸侯盟于首止」者,盖王世子不与盟也。是故防有周人盟,无周人书「防于某某月某日,诸侯盟」则齐桓之逊也。此年首止之防,九年葵丘之盟是也。防有周人盟,有周人书「防于某」,但曰「某日盟」则晋厉之伉也。成十七年柯陵之盟是也。桓之防有天子之事,三于洮则序王人于诸侯之上而同盟焉。王人微者也,虽同盟而无嫌。于葵丘则序宰周公于诸侯之上而不敢同盟焉。天子之宰异于微者也。于首止则不但不敢同盟也,而殊防世子,不敢以世子夷于诸侯。以世子之尊,非特天子之宰比也。桓公于是知所节矣。

译这可以与宰周公相比拟。齐桓公因此不敢将王世子与诸侯同等对待。不把王世子与诸侯同等对待,本来就是用来确立王世子地位的做法。《春秋》中先记载“防”而后记载“盟”的情况,如果中间有其他事件发生,就记载为“诸侯在某地结盟”。例如襄公十八年冬天,鲁公与诸侯共同包围齐国,接着记载“曹伯负刍死在军中”、“楚公子午率领军队攻打郑国”。十九年春天,诸侯在祝柯结盟,那么在祝柯结盟的就是那些包围齐国的诸侯。二十五年,鲁公在夷仪与诸侯会合,接着记载“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秋天,诸侯在重丘共同结盟,那么在重丘结盟的就是在夷仪会合的诸侯。在包围齐国和夷仪时,诸侯排列有序;而在祝柯和重丘时,只泛称“诸侯”,这是因为前面已经具体列举,后面就用总称。这一年,在首止会合之下没有其他事件,却记载“诸侯在首止结盟”,大概是因为王世子没有参与结盟。所以,会合中有周人参与结盟,没有周人参与却记载“在某月某日会合,诸侯结盟”,这体现的是齐桓公的谦让。这一年在首止的会合,就相当于九年葵丘的结盟。会合中有周人参与结盟,有周人参与却记载“在某地会合”,只说“某日结盟”,这体现的是晋厉公的傲慢。成公十七年柯陵的结盟就是如此。齐桓公的会合涉及天子的事务,在洮地三次会合时,将王人排在诸侯之上并共同结盟。王人地位卑微,即使共同结盟也没有嫌疑。在葵丘时,将宰周公排在诸侯之上,却不敢共同结盟。天子的宰相比地位卑微的人不同。在首止时,不仅不敢共同结盟,而且特别区分王世子,不敢将王世子与诸侯同等对待。因为王世子尊贵,不仅仅与天子的宰相比拟。齐桓公因此知道了应当有所节制。

郑伯逃归不盟

或问:“郑伯逃归,非王命乎?而以逃为文,何也?”曰:“先儒已言之矣。”胡氏曰:“逃者,匹夫之事。以诸侯之尊,下行匹夫之事,虽悔于终,病而乞盟,如所丧何?其书‘逃归不盟’,深贬之也【全文见▯】石氏曰:“晋悼公防诸侯于鄬,陈侯逃归,不与齐桓盟;诸侯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鄬之防,陈惧楚,背晋;首止之防,盟郑,听王叛齐。二国之君,去顺从逆,弃信忘义,皆书‘逃’以贱之。”王氏曰:“郑伯不达大义,而从王于昬,因恵后之媚,啓子带之心,成楚人之势者,郑伯之为也。”

  楚围许

或问:“许男降楚,楚子赦之,然乎?”曰:“无此事也。何以言之?诸侯救许,许围已解,何苦降于楚哉?又是后,许男甞与诸侯防知其初不降于楚。”刘敞言之矣。

  小邾子来朝

或问:“有邾子,又有小邾子,何也?”石氏曰:“此郳黎来也。周武王封帝顼之后挟于邾。挟之后有功于周,又封其子友于郳。邾,鲁之附庸也;郳,又邾之别封也。庄五年,黎来来朝,书其名。附庸之君称字,而郳又附庸之邑耳。今来朝称‘小邾子’,何休以为齐桓由天子进之,遂以爵通,义或然也。”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或问“用致夫人”者谁乎?曰:“案‘用致夫人’不书姓氏,説者不同。左氏以为哀姜,公羊以为齐媵,谷梁以为立妾之辞。而刘向因以为成风。又有以为文姜者,则程氏之説也。有以为声姜者,则王氏之説也。盖縁经不书姓氏,是以致诸儒之纷纷。以鄙意度之,疑成风之説为近。盖‘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春秋》常事不书,非常事则书之。禘非礼也,然其失已乆矣。圣人虽欲讥之,可得而悉书邪?故于其禘而又失礼者始书之。凡禘以审昭穆也。圣人书此,以明鲁之失礼也。成风,妾母也。《春秋》妾母之例有三:隠之母,书曰‘君氏卒’,而不书葬,盖隠不以夫人之礼葬其母也。变文曰‘君氏’,以明其为君母也。哀之母,书曰‘姒氏卒’,而不书薨,盖哀不以夫人之礼丧其母也。然而书葬矣,书葬则其为君之母亦可知矣。但曰‘葬定姒’而不称小君,则虽葬而其礼犹有所降杀也。若僖之母,则薨称夫人,葬称小君,则是以夫人之礼丧其母,以小君之礼葬其母也。自是而后,宣之敬嬴,襄之定姒,昭之齐归,皆然。由是观之,则妾母为夫人,自僖公始也。前此也有恵公仲子矣,何以言自僖公始?曰:圣人书“来归恵公仲子之赗”、“僖公成风之襚”,盖罪之也。然仲子之宫犹立别庙以祠之,犹有所疑也。至僖公则薨葬用夫人之例矣,故曰自僖公始也。岂其成之为夫人者,自此年之禘于太庙始乎?至宣、襄则有例矣,故圣人于其“用致夫人”之始,谨而书之。若以为哀姜、文姜,则薨称夫人,葬称小君矣,未有葬称小君而不祔庙,直至于此时而后祔庙也。若谓僖公之娶声姜在未即位之前,未甞庙见,乃因禘而庙见,则当僖公即位之时,又安得不举行其礼,直至今日而后致邪?若齐媵之説,刘原父亦甞辨之矣。故曰“致夫人”者,成风也。范甯言“庶子为后,为其母缌,妾母不得为夫人”之证。其言是矣。

  十二月天王崩

或问经书十二月,而左氏谓闰月,何也?曰:刘氏曰:「左氏前年▯曰:『恵王崩,襄王恶太叔带之难,惧不立,不▯丧,而告难于齐。』今年盟于洮,然则盟洮之时,诸侯已知王崩矣,不应练而后告诸侯。左氏谓前年闰月王崩,而经书在今年十二月,则谓襄王定位而后▯丧,皆不可信。然则七年▯所谓告难于齐,实八年十二月事也。八年谋王室者,实今葵丘事也。古记不同,以故差互。」

  伯姬卒

或问:“伯姬之卒,不系之国,何也?”曰:“此则未适人者也。”石氏曰:“女子许嫁,笄而字,书字则许嫁也。”在礼,姑姊妹未嫁则服齐衰,其已适人则降而为大功九月,则降而从薄也。《檀弓》所谓“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以为夫既受而

译郑伯逃归不盟

有人问:“郑伯逃归,难道不是奉了周天子的命令吗?却用‘逃’字来记载,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前代的儒者已经说过了。”胡氏说:“‘逃’是普通百姓做的事。以诸侯的尊贵身份,却去做普通百姓的事,虽然最终后悔,生病后请求结盟,但对他所丧失的尊严有什么补救呢?史书记载‘逃归不盟’,是深深地贬斥他。”【全文见〇】石氏说:“晋悼公在鄬地会合诸侯,陈侯逃归,没有与齐桓公结盟;诸侯在首止会合,郑伯逃归,没有结盟。鄬地的会合,陈国畏惧楚国,背叛晋国;首止的会合,郑国听从周王,背叛齐国。这两个国家的君主,背离顺从,追随逆乱,抛弃信义,都记载‘逃’字来轻视他们。”王氏说:“郑伯不通晓大义,跟随周王陷入昏乱,因为惠后的谄媚,开启了子带的野心,成就了楚国的势力,这都是郑伯造成的。”

楚围许

有人问:“许男向楚国投降,楚子赦免了他,是这样吗?”回答说:“没有这件事。凭什么这么说呢?诸侯救援许国,许国的围困已经解除,何必辛苦向楚国投降呢?况且后来,许男曾经与诸侯会合,可知他起初并没有向楚国投降。”刘敞已经说过了。

小邾子来朝

有人问:“有邾子,又有小邾子,这是为什么呢?”石氏说:“这是郳国的黎来。周武王将帝颛顼的后代挟封在邾。挟的后代对周朝有功,又封他的儿子友在郳。邾,是鲁国的附庸;郳,又是邾的别封之地。庄公五年,黎来来朝见,史书记载了他的名字。附庸之君称字,而郳又是附庸的城邑罢了。现在来朝见称为‘小邾子’,何休认为这是齐桓公由天子提升他,于是爵位通行,这个说法或许是对的。”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有人问“用致夫人”的是谁?回答说:“考察‘用致夫人’不记载姓氏,说法不同。《左传》认为是哀姜,《公羊传》认为是齐国的媵妾,《谷梁传》认为是立妾的言辞。而刘向因此认为是成风。又有认为是文姜的,这是程氏的说法。有认为是声姜的,这是王氏的说法。大概因为经文不记载姓氏,导致众儒争论纷纷。以我的推测,怀疑成风的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大概‘用’是不应该用的,‘致’是不应该致的。《春秋》常事不记载,非常事才记载。禘祭不合礼,但它的过失已经很久了。圣人虽然想讥讽它,能够全部记载吗?所以在它禘祭而又失礼的时候才开始记载。凡是禘祭是为了审定昭穆次序。圣人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鲁国的失礼。成风,是妾母。《春秋》中妾母的例子有三个:隐公的母亲,记载说‘君氏卒’,而不记载安葬,大概是因为隐公不用夫人的礼仪安葬他的母亲。改变文字称为‘君氏’,是为了表明她是国君的母亲。哀公的母亲,记载说‘姒氏卒’,而不记载薨,大概是因为哀公不用夫人的礼仪为他的母亲治丧。然而记载了安葬,记载安葬那么她是国君的母亲也就知道了。只是说‘葬定姒’而不称小君,那么虽然安葬但她的礼仪还是有所降低的。至于僖公的母亲,那么死称夫人,葬称小君,这就是用夫人的礼仪为他的母亲治丧,用小君的礼仪安葬他的母亲了。从此以后,宣公的敬嬴,襄公的定姒,昭公的齐归,都是这样。由此看来,那么妾母成为夫人,是从僖公开始的。在此之前有惠公的仲子,为什么说从僖公开始呢?回答说:圣人记载‘来归惠公仲子的赗’、‘僖公成风的襚’,大概是在谴责他们。然而仲子的宫室还立别庙来祭祀她,还存有疑虑。到了僖公,死葬都用了夫人的例子,所以说从僖公开始。难道让她成为夫人的,是从这一年的太庙禘祭开始的吗?到了宣公、襄公就有先例了,所以圣人在她‘用致夫人’的开始,谨慎地记载下来。如果认为是哀姜、文姜,那么死称夫人,葬称小君了,没有安葬称小君而不附祭宗庙,一直等到这个时候才附祭宗庙的。如果说僖公娶声姜在还没有即位之前,没有曾经庙见,于是趁着禘祭而庙见,那么在僖公即位的时候,又怎么能不举行这个礼仪,一直等到今天才致呢?如果是齐媵的说法,刘原父也已经辩驳过了。所以说‘致夫人’的是成风。范宁说‘庶子为后,为其母缌,妾母不得为夫人’的证明。他的话是对的。

十二月天王崩

有人问经文记载十二月,而《左传》说是闰月,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刘氏说:「《左传》前年〇说:『惠王崩,襄王厌恶太叔带的祸难,害怕不能即位,不〇丧,而向齐国报告祸难。』今年在洮地结盟,那么在洮地结盟的时候,诸侯已经知道王崩了,不应该练祭之后才告诉诸侯。《左传》说前年闰月王崩,而经文记载在今年十二月,那么说是襄王定位之后才〇丧,都不可信。那么七年〇所说的向齐国报告祸难,实际上是八年十二月的事。八年谋划王室的事,实际上是今年葵丘的事。古代记载不同,因此差错互相交错。」

伯姬卒

有人问:“伯姬的死,不系属国家,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还没有出嫁的人。”石氏说:“女子许配人家,加笄而取字,记载字就是许配人家了。”在礼制上,姑姊妹没有出嫁就服齐衰,已经出嫁就降低为大功九月,那么降低而服从薄礼。《檀弓》所说的“大概有接受我而厚待我的人”,认为丈夫既然接受而

为之朞,则我当降而为之薄也。礼又有之:“娶女有吉日,女死,则壻齐衰而吊;既葬而除,齐衰而吊,以明有恩也;既葬而除,以明有制也。”壻既未受而为之除,则兄弟不当为之降。然则女之未适人者,亦当为之服朞矣。书“伯姬卒”,讥不服也。予谓内女未适人而书“卒”者,惟此年及文十二年“子叔姬卒”而已。或恐以情之重而书,如鄫季姬之类,亦未可知。

译如果为她服一年的丧,那么我就应当降低丧服的等级,为她穿较薄的丧服。礼制中还有规定:“娶妻有吉日,如果新娘去世,女婿要穿齐衰去吊唁;安葬之后除去丧服,穿齐衰去吊唁,是为了表明有恩情;安葬之后除去丧服,是为了表明有制度的限制。”女婿既然没有接受丧服就除去了,那么兄弟就不应当为他降低丧服的等级。既然如此,那么没有出嫁的女子,也应当为她服一年的丧。《春秋》记载“伯姬卒”,是讥讽鲁国不给她服丧。我认为,鲁国宗室女子未出嫁而记载“卒”的,只有这一年以及文公十二年的“子叔姬卒”而已。或许是因为情感深厚而记载,像鄫季姬那样的情况,也未可知。

里克杀奚齐

或问《春秋》杀未逾年之君四,以内则子般、子赤,以外则奚齐、齐舍。其三待之如成君,其一独异其文,何也?曰:是有説也。石氏曰:诸侯在丧称子,杀未逾年之君同成君。子般书子,以丧称也。齐舍书君,同成君也。晋里克之杀奚齐,则异乎此也。称子必系于其君,以明国人不子之也。言君而必曰其君之子,以明国人不君之也。国人不子,而献公独以为子;国人不君,而荀息独以为君。杀其君之子奚齐,不曰君,又不曰子,其意亦可见矣。夫道莫大乎明分者也。故《春秋》严于适庶之分,而曲致其严。晋侯纳骊姬之谮,而杀世子申生,使荀息傅奚齐而立之,失正甚矣。《春秋》夺而正之,以明分之不可乱也。

  公如齐

或问公如齐何也?曰:“十二公书,如京师者一,朝王所者二,如齐、如晋、如楚屡矣。其言可见也。”

  晋里克弑其君卓

或问里克之于卓,以弑君书之,何也?曰:胡氏曰:骊姬将杀世子,而难里克,使优施饮之酒,而告之以其故,里克听其谋,乃欲以中立自免,称疾不朝,居三旬而难作,是谓持禄容身,速献公杀适立庶之祸者,故成其君臣之名,以正其弑逆之罪。克虽欲辞而不受,其可得乎?使克明于大臣之义,据经廷诤以动其君,执节不二,固太子以携其党,多为之故,以变其志。其济,则国之福也;其不济,而死于其职,亦无歉矣。人臣所明者义,于功不贵幸而成;所立者节,于死不贵幸而免。克欲以中立祈免,自谓智矣,而终亦不能免。等死耳,不死于世子,而死于弑君,其亦不知命之蔽哉!语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为人臣而不知《春秋》者,必陷于篡弑诛死之罪,克之谓矣。刘氏曰:里克能不听优施之谋,甯喜能不从孙林父之乱,陈乞能不随景公之惑,则晋无杀世子之祸,卫无逐君之恶,齐无立嬖孽之变矣。患在于媮合茍容,逢君之恶,故《春秋》成其君臣之名,著其篡弑之罪也。所谓不知其义,被之空言,不敢辞矣。不然,卓与剽、荼,岂有宜为君之义哉?

  齐侯许男伐北戎

或问北戎之族曰:「杜氏谓北戎为山戎、茅戎者,西戎也;泸戎者,南戎也。其类实繁,举其一则余可见矣。」遇鲁荘于济西,而遂伐戎,则知其为鲁讨也;楚人伐郑,而后伐楚,则知其为郑讨也。北戎之伐诸侯不与,而许男从之,意其为许讨欤?

  季姬使鄫子来朝

或问:“季姬者,非内女乎?其使鄫子来朝,何也?”曰:“内女嫁,曰‘归于某’,隠二年伯姬归于纪,庄二十五年伯姬归于▯之类是也。出曰‘来归’,宣十六年郯伯姬,成五年▯叔姬之类是也。无事而来,则曰‘来’,庄二十五年▯伯姬,僖二十八年▯伯姬之类是也。季姬上无‘归鄫’之文,则是未嫁者也。此年六月,及鄫子遇于防,明年九月归于鄫,则是先与鄫子遇,而后嫁于鄫也。或谓季姬既嫁而中絶,然季姬不系于鄫,则未嫁之辞也。或疑女子也,而出防诸侯,使来请巳,事岂有至是者?然春秋之间,阃阈不严,男女之别乱,如姜氏出防,比年不絶,虽里巷匹妇,尚或不然,则季姬出遇,恐或有之。然女子许嫁,笄而字,书曰‘季姬’,则字也。妇人书字,许嫁之辞也。岂其许嫁于鄫而未归于鄫乎?然则出遇诸侯,使来请巳,恐有此事,不至如或者所疑。何休谓季姬许嫁于邾,而及鄫子遇,使鄫子请巳,未知何据。

  沙鹿崩

或问:“沙鹿不系之国,何也?”《春秋》书地,有不系之国者,如楚丘不系卫,縁陵不系▯,盖不以楚丘、縁陵系于卫▯也。沙鹿、梁山不系之晋,盖天下之名山大川也。古者名山大泽,不以封其地,其名固有常处矣。下阳不系之虢,虎牢不系之郑,盖天下之险要地也。下阳亡,则虞虢亡;虎牢者,郑之捍蔽。天下险要之地,亦自有数,故亦不系之国也。

  公如齐

或问公如齐,杜预以为五年一朝,然乎?曰:案《左氏》文十一年,曹伯来朝;十五年,又来朝。《左氏》曰:“五年

译里克杀奚齐

有人问:《春秋》记载杀害尚未满一年的国君共有四次,在国内的是子般、子赤,在国外的是奚齐、齐舍。其中三次对待他们如同正式即位的国君,只有这一次在文字表述上与众不同,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自有其中的道理。石氏说:诸侯在丧期称为“子”,杀害未满一年的国君等同于杀害正式即位的国君。子般记载为“子”,是因为他在丧期;齐舍记载为“君”,是把他等同于正式即位的国君。晋国里克杀害奚齐,则与此不同。称“子”必定要依附于其国君,以表明国人并不把他当作儿子看待;称“君”必定要说“其君之子”,以表明国人并不把他当作国君看待。国人并不把他当作儿子,而献公独自把他当作儿子;国人并不把他当作国君,而荀息独自把他当作国君。杀害其君之子奚齐,既不说他是“君”,也不说他是“子”,其中的意图也就显而易见了。道理没有比明确名分更大的了。所以《春秋》严格区分嫡庶的名分,并且曲折地表达这种严厉。晋侯听信骊姬的谗言,杀害世子申生,让荀息辅佐奚齐并立他为君,背离正道太严重了。《春秋》剥夺其君位并纠正名分,以表明名分不可混乱。

公如齐

有人问:鲁公前往齐国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十二位鲁公的记载中,前往京师的有一次,朝见天子所在地的有两次,前往齐国、晋国、楚国的屡次发生。其中的含义由此可见。”

晋里克弑其君卓

有人问:里克对于卓,用“弑君”来记载,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胡氏说:骊姬将要杀害世子,却忌惮里克,于是让优施给里克喝酒,并告诉他其中的缘故,里克听信了他们的阴谋,于是想以中立来自我保全,称病不上朝,过了三十天祸难发生,这就是所谓的贪恋禄位、苟且容身,加速了献公杀嫡立庶的祸患,所以《春秋》成全了他与君主的君臣名分,以纠正他弑君叛逆的罪行。里克虽然想推辞而不接受,难道可以吗?假如里克明白大臣的道义,依据经义在朝廷上直言规劝以打动君主,坚守节操不改变,稳固太子以牵制其党羽,多方制造事端以改变君主的意志。如果成功,那是国家的福气;如果不成功,而死于职守,也没有遗憾了。人臣所明白的是道义,对于成功不贵在侥幸而成;所树立的是节操,对于死亡不贵在侥幸而免。里克想以中立祈求免祸,自以为聪明,但最终也不能免祸。同样是死,不死于维护世子,却死于弑君,这也是不知道命运的限制啊!古语说:不知道命运,就不能成为君子。作为人臣而不懂《春秋》的,必定陷入篡位弑君、被诛杀的罪责,里克就是这样的人。刘氏说:里克如果能不听优施的阴谋,甯喜能不从孙林父的叛乱,陈乞能不随景公的迷惑,那么晋国就没有杀害世子的祸患,卫国就没有驱逐国君的恶行,齐国就没有立宠妾之子的变乱了。祸患在于苟且迎合、逢迎君主的恶行,所以《春秋》成全其君臣名分,彰显其篡弑之罪。所谓不懂其义,空受指责,不敢推辞。不然的话,卓与剽、荼,哪里有适宜做国君的道理呢?

齐侯许男伐北戎

有人问:北戎的族群,杜氏认为北戎是山戎、茅戎,属于西戎;泸戎属于南戎。他们的种类实在繁多,举出一个其余的就可见了。在济西遇到鲁庄公,于是讨伐戎人,就知道这是为鲁国讨伐;楚人讨伐郑国,而后讨伐楚国,就知道这是为郑国讨伐。北戎讨伐诸侯,鲁国不参与,而许男跟随,推测这是为许国讨伐吧?

季姬使鄫子来朝

有人问:“季姬,不是鲁国的女子吗?她让鄫子来朝见,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鲁国女子出嫁,说‘归于某’,如隐公二年伯姬归于纪,庄公二十五年伯姬归于某之类就是这样。被休弃回娘家说‘来归’,如宣公十六年郯伯姬,成公五年某叔姬之类就是这样。没有事情而来,就说‘来’,如庄公二十五年某伯姬,僖公二十八年某伯姬之类就是这样。季姬上面没有‘归鄫’的文字,那就是未出嫁的女子。这一年六月,与鄫子在防地相遇,第二年九月归于鄫,那就是先与鄫子相遇,而后嫁给鄫子。有人说季姬已经出嫁但中途断绝关系,然而季姬不依附于鄫,那就是未出嫁的说法。有人怀疑女子,却出防诸侯,让诸侯来请求自己,事情哪有到这种程度的?然而春秋时期,闺门不严,男女之别混乱,如姜氏出防,连年不断,即使是里巷中的普通妇女,尚且有时如此,那么季姬出防相遇,恐怕也有这种情况。然而女子许配人家,加笄取字,记载为‘季姬’,那就是取字。妇人记载字,是许配人家的说法。难道是她许配给鄫而尚未嫁给鄫吗?那么出防诸侯,让诸侯来请求自己,恐怕有这种事,不至于像有人所怀疑的那样。何休认为季姬许配给邾,而与鄫子相遇,让鄫子请求自己,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沙鹿崩

有人问:“沙鹿不依附于国家,是为什么呢?”《春秋》记载地名,有不依附于国家的,如楚丘不依附于卫,缘陵不依附于某,大概是不把楚丘、缘陵依附于卫某。沙鹿、梁山不依附于晋,大概是天下的名山大川。古代名山大泽,不以其地分封,它们的名称本来就有固定的地方。下阳不依附于虢,虎牢不依附于郑,大概是天下的险要之地。下阳灭亡,那么虞虢灭亡;虎牢,是郑国的屏障。天下的险要之地,也有定数,所以也不依附于国家。

公如齐

有人问:鲁公前往齐国,杜预认为是五年一朝见,是这样吗?回答说:查考《左传》文公十一年,曹伯来朝见;十五年,又来朝见。《左传》说:“五年

一朝,古之制也。”此年公如齐,前十年公甞如齐矣,至是适五年,故杜预、何休皆以为古之义。愚案陆象山之言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狩。周制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狩,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朝所以考制度,尊天子也。故曰:‘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徳以尊天子。’《谷梁》以为天子无事诸侯相朝,误矣。礼所谓两君相见者,不能无是事尔,非定制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诸侯交相聘问则有定制矣。故曰: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是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三王之通制也。由是言之,则诸侯无朝礼明矣。”

译“一年一朝,是古代的制度。”这一年鲁公前往齐国,十年前鲁公也曾去过齐国,到现在正好是五年,所以杜预、何休都认为这符合古制。我考察陆象山的话说:“古代诸侯对于天子,每隔一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天子每五年进行一次狩猎。周朝的制度是每六年五服诸侯朝见一次,又过六年天子才按时狩猎,在四岳考察制度。诸侯各自朝见方岳,朝见是为了考察制度,尊崇天子。所以说:‘天子没有战事时与诸侯相见称为朝,通过考察礼制、端正刑罚、统一德行来尊崇天子。’《谷梁传》认为天子没有战事时诸侯互相朝见,这是错误的。礼制中所说的两位君主相见,不过是难免会有这样的事罢了,并非固定的制度。每隔一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诸侯之间互相聘问是有固定制度的。所以说:朝觐的礼仪,是用来明确君臣之义的;聘问的礼仪,是用来使诸侯互相尊敬的。因此,一次不朝见就贬低他的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他的土地,三次不朝见就出动军队讨伐他,这是夏、商、周三代通行的制度。由此说来,诸侯之间没有朝见的礼仪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