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吕氏春秋或问十七

春秋或问卷十二    宋 吕大圭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96–103 段

,亦诚有望于方伯连率之功。然而大合诸侯,纠率列国,同盟而有主盟,同防而有主防,其事则前此未有也。而小白创为之,是以当时诸侯亦疑焉,而未至。北杏之防,小白图伯之始也,而宋、陈、蔡、邾仅以大夫至,则未纯乎从齐也。迨夫盟柯之事,齐能结鲁,而后信闻于诸侯;伐宋之役,单伯实防,而后威行于列国。于是鄄之防,郑、卫至;再防于鄄,陈侯至;又防于幽,鲁亦至。鲁至,则诸侯皆至矣。然犹没公而不书,则是鲁犹以为讳也。何者?举天下而听命于一邦,向未有是也。鲁为是疑焉,迟迟而不至,虽至而犹以为讳也。至荘二十七年,再盟于幽,则始授之以诸侯,而鲁亦不之讳矣。自是而后,防于柽,盟于贯,防于阳谷,盟于首止,于▯母,于洮,于葵丘,于咸,于牡丘,于淮,诸侯无一役而不从焉。召陵之役,诸侯之大夫一语不可,则其身见执其国见伐,首止之盟,郑伯逃归,则新城之围,伐郑之师连年不舍,不至于乞盟不已。葵丘之盟,几于改物,淮之防,其伯业既衰之时也。鲁犹以灭项之故而见止焉。是则合天下而听命于一邦者,未有如桓公之盛也。是故北杏之防,诸侯迟迟焉而未至;于葵丘之防,诸侯奔走而毕从。迟焉而未至者,是诸侯犹未敢以事周者而事齐也;奔走而毕从者,是诸侯不敢不以其事王者而事伯也。伯图之盛,王迹之冺欤?然则诸侯之所以从小白者,其故何也?曰:春秋之初,王纲浸弛,天下未有知尊周者。小白起而倡为尊周室之义。春秋之初,列国纷争,诸侯未有宁处者。小白起而执其安中国之权。春秋之初,荆楚恣横,荘闵之际,益以盛强,当时莫有能攘郤之者。小白起而振其声罪致讨之功。郑伯御王而不恤王人,救卫而无功,此何义也?伐宋之役,实请于周,而单伯防首止之防,世子实在,而王室安。洮之盟,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葵丘之防,周公实在,不与诸侯之盟。此义一明,而诸侯无敢不服矣。鲁齐郑防于时来,而入许;齐陈郑遇于垂,以图纪。此何景也?盟防同而诸侯无私,盟征伐共而列国无相伐。卫既亡而复存,杞几危而复固。邢为狄伐,则为之城;邢郑为楚伐,则为之救郑。此权一执,而诸侯无敢不听矣。凡伯防伐,戎强于北,蔡师书败;荆盛于南,狄人猖獗,淮夷侵侮。此何时也?序绩召陵,而荆帖矣;陈旅聂北,而狄退矣;献戎捷于鲁,而戎难弭矣;陈兵车于淮,而淮夷畏矣。此功一振,而诸侯有所恃以为安矣。故凡诸侯之所以奔走而毕从之者,以小白有是三者之事尔。故读隠桓之春秋,则见其天下之无王,而纷纷者莫之定也;读荘闵僖之春秋,则见其天下之有伯,而扰扰者有所依也。是则伯图之兴,固天下之至幸也。然隠桓之间,天下虽不知有王。而王之实犹存,何者?王之威令虽不行,而其权犹未有所移也。闵僖之间,天下既知有伯,而王之实已冺,何者?移其所以事王者而事伯也。是则伯图之盛,又非天下之至不幸欤?故甞谓:小白未兴之时,是一时也;小白既兴之后,是一时也;小白既卒之后,是一时也。王纲浸弛,莫提挈之;侯度无统,莫纠率之;荆楚恣横,莫攘郤之。此小白未兴之时也。五禁明,而王臣不下聘者六十年;盟防同,而诸侯无私争者三十年;帖荆退狄,弭戎威夷。此小白既兴之时也。天王出居,而官守不问;卫灭懿亲,而义师无讨;楚书子而主盟,狄书人而参盟。此小白既卒之时也。然小白一身,亦三变焉:伐郳,侵宋,侯度未一入;蔡侵郑,戎疾未殄灭,遂降鄣履事未乆,设施多舛;遇谷盟扈阅理未熟,检防易肆。盖小白图伯之初也。贯泽而下,葵丘以前,衣裳不歃血,兵车无大战。夫子称其一匡,孟子与其为盛,在是数年。此小白定伯之日也。九国叛而萌震矜,管仲死而废绳墨,城▯贬于城邢,救徐怠于救许。此小白成伯之后也。验春秋大势之三变,则小白为有功;观桓公一身之三变,则其功为不逺。徐攷颠末,而小白之事可得而知之矣。

译(齐桓公)也的确期望能成就方伯连率那样的功业。然而大规模会合诸侯,统率各国,同盟之中有主盟者,共同防御中有主防者,这种事在此前是没有的。而齐桓公首创此举,因此当时的诸侯也对此心存疑虑,没有完全前来。北杏的会盟,是齐桓公谋求霸业的开始,而宋、陈、蔡、邾仅派大夫参加,说明他们并未完全顺从齐国。等到柯地会盟之事,齐国能结好鲁国,而后诚信才传遍诸侯;讨伐宋国的战役,单伯实际参与防御,而后威势才行于列国。于是鄄地的会盟,郑、卫两国前来;再次在鄄地会盟,陈侯前来;又在幽地会盟,鲁国也来了。鲁国来了,那么诸侯就都来了。然而史书仍隐去鲁公之名而不记载,这是因为鲁国仍以此为讳。为什么呢?因为让天下听命于一个国家,以前从未有过。鲁国因此心存疑虑,迟迟不来,即使来了仍以此为讳。到了庄公二十七年,再次在幽地会盟,才开始授予齐桓公诸侯的盟主地位,而鲁国也不再以此为讳了。从此以后,在柽地会盟,在贯地结盟,在阳谷会盟,在首止结盟,在〇母、在洮、在葵丘、在咸、在牡丘、在淮地会盟,诸侯没有一次不跟从的。召陵的战役,诸侯的大夫一句话不合,就自身被俘、国家被伐;首止的盟约,郑伯逃归,就围攻新城,讨伐郑国的军队连年不停,直到郑国乞求结盟才罢休。葵丘的盟约,几乎改变了旧有的礼制;淮地的会盟,是齐桓公霸业已经衰微的时候。鲁国还因为灭项的缘故而被制止。这就是说,让天下听命于一个国家,没有比齐桓公更兴盛的了。所以北杏的会盟,诸侯迟迟不来;葵丘的会盟,诸侯奔走而全部跟从。迟迟不来的,是因为诸侯还不敢用侍奉周天子的方式来侍奉齐国;奔走而全部跟从的,是因为诸侯不敢不拿出侍奉王者的态度来侍奉霸主。霸业的兴盛,难道不是王道的衰微吗?那么诸侯之所以跟从齐桓公,其原因是什么呢?回答说:春秋初期,王室的纲纪逐渐松弛,天下没有人知道尊崇周室。齐桓公兴起,倡导尊崇周室的大义。春秋初期,各国纷争,诸侯没有安宁的时候。齐桓公兴起,掌握了安定中原的权柄。春秋初期,荆楚恣意横行,庄公、闵公时期,更加强盛,当时没有人能抵御他们。齐桓公兴起,振作了声罪致讨的功业。郑伯抗拒周王却不体恤周王使者,救援卫国却没有功劳,这是什么道理呢?讨伐宋国的战役,实际上向周王请示,而单伯在首止会盟时担任主防,世子在场,而王室得以安宁。洮地的盟会,周王使者虽然地位卑微,却排在诸侯之上。葵丘的会盟,周公的后代在场,却不参与诸侯的盟誓。这一大义一旦明确,诸侯就没有敢不服从的了。鲁、齐、郑三国在时来会盟,进入许国;齐、陈、郑三国在垂地相遇,以图谋纪国。这是什么景象呢?会盟、会防、会同而诸侯没有私心,会盟、征伐共同进行而各国不再互相攻伐。卫国灭亡后又复存,杞国几乎危亡后又稳固。邢国被狄人攻伐,就为它筑城;邢、郑被楚国攻伐,就为郑国救援。这一权柄一旦掌握,诸侯就没有敢不听从的了。凡伯会盟征伐,戎人在北方强盛,蔡国军队战败;荆人在南方强盛,狄人猖獗,淮夷侵扰侮辱。这是什么时候呢?在召陵陈列功绩,而荆人帖服;在聂北陈兵,而狄人退却;向鲁国献戎捷,而戎人的祸难平息;在淮地陈兵车,而淮夷畏惧。这一功业一旦振作,诸侯有所依靠而感到安宁。所以凡是诸侯之所以奔走而全部跟从齐桓公的,是因为齐桓公有这三方面的功业。所以读隐公、桓公时期的《春秋》,就看见天下没有王,而纷乱的局面没有人能安定;读庄公、闵公、僖公时期的《春秋》,就看见天下有霸主,而扰攘的局面有所依靠。这就是说,霸业的兴起,固然是天下最大的幸运。然而隐公、桓公之间,天下虽然不知道有王,但王的实际地位尚存,为什么呢?因为王的威令虽然不行,但其权柄尚未有所转移。闵公、僖公之间,天下既然知道有霸主,而王的实际地位已经衰微,为什么呢?因为转移了侍奉王者的态度来侍奉霸主。这就是说,霸业的兴盛,又难道不是天下最大的不幸吗?所以曾经说:齐桓公未兴起之时,是一个时期;齐桓公既兴起之后,是一个时期;齐桓公既去世之后,是一个时期。王纲逐渐松弛,没有人提挈;诸侯的礼度没有统属,没有人纠集统率;荆楚恣意横行,没有人抵御。这是齐桓公未兴起之时。五禁明确,而周王臣子不下聘六十年;会盟、会防、会同,而诸侯没有私争三十年;帖服荆人,退却狄人,平息戎人,威慑淮夷。这是齐桓公既兴起之时。周王出居外邑,而官职职守无人过问;卫国灭掉懿亲,而义师没有讨伐;楚国称子而主盟,狄人称人而参盟。这是齐桓公既去世之时。然而齐桓公一身,也有三次变化:讨伐郳国,侵扰宋国,诸侯的礼度尚未统一;蔡国侵郑,戎人的祸患尚未灭绝,于是降鄣、履事不久,措施多有错乱;在谷地相遇、在扈地会盟,道理尚未熟稔,检束防备容易放纵。这是齐桓公谋求霸业的初期。从贯泽以下,葵丘以前,衣裳不歃血,兵车无大战。孔子称赞他“一匡天下”,孟子肯定他的霸业兴盛,就在这几年。这是齐桓公确立霸业的时期。九国叛乱而萌生骄矜之心,管仲死后废弃法度,在城〇贬低城邢,救援徐国怠慢于救援许国。这是齐桓公成就霸业之后。验证春秋大势的三次变化,那么齐桓公是有功的;观察齐桓公一身的三次变化,那么他的功业并不长远。详细考察始末,那么齐桓公的事迹就可以知道了。

宋曹卫邾伐齐

或问:“小白卒而宋即伐齐,何也?”曰:“读此编者,自齐小白卒至葬齐桓公,当作一类。防桓公以十二月卒,而宋率诸侯以正月伐齐,盖桓无适子,而世子之位不定也。桓之子六人,皆非正嫡。若以长,则无亏当立也。桓公舍其所当立,而属孝公于宋,不可谓之正。又蔽于雍巫之言,而许立无亏,不可谓之明。身死之后,竪刁、易牙擅权,五公子争立,国内大乱。竪刁、易牙既因内宠以杀羣吏,而立公子无亏,其名则立长也。宋襄又帅诸侯之师以伐齐,而纳公子昭,其名则桓公之所属也。二者之名杂于疑似之间,而无所定,此所以起国内之乱,而四邻诸侯皆谋动其国家,而莫之恤乎?是故宋、曹、卫、邾伐齐,为纳公子昭也。师救齐,则救无亏也。宋师及齐师战,为纳公子昭也。狄救齐,则救无亏也。一世子之位不定,而宋得借此名以伐丧,鲁得借此名以敌宋,齐得借此名以敌宋师,狄得借此名以陵中国。桓公身死,至于九月,而后得葬,凡皆桓公之为也。比事而书,亦可以为万世之永戒矣。《春秋》于此编不书昭之当立与否,而但书其伐、战、败、救之事,以见桓公方卒而国内之乱如此,其义深矣。然则昭与无亏之事,孰正?曰:以义则无亏正,然桓公、管仲尝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太子矣,此则桓公之罪也。胡氏曰:“不能制命,虽天王欲抚郑伯以从楚,《春秋》犹以大义裁之,而不与也【见僖五年郑伯逃归不盟事】桓公君臣乃欲以私爱乱长防之节,其可哉?

  狄人伐卫

或问:“狄书人何也?”曰:“狄始书人也。荆人来聘,则荆书人;徐人取舒,则徐称人;江、黄盟贯,则江、黄称人。皆着其与中国接也。”

  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

或问书序:“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殽而经书‘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先儒谓晋襄不称爵而人,之所以贬晋;秦穆不称爵而国,之所以外秦。然乎?”曰:“《春秋》有书灭而爵之者,如‘楚子灭萧’是也。若以爵为褒,灭人之国,何善之可褒?有书救而人之国之者,如‘齐人救邢’‘吴救陈’是也。若以人国为贬,恤人之患,何恶之可贬?大扺《春秋》据事为褒贬之实,非以人爵为褒贬之例。晋襄父丧在殡,而结戎师以伐婚姻,且阨人于险,晋之恶可知。秦穆客(人)之馆,而谋其主,利人之危,而袭其国,越人之竟,而不哀其丧,不虞其弃师也,秦之恶可知。‘书曰:“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则晋人之罪着矣。先书‘秦人入滑’,继书‘败秦师于殽则秦人之罪着矣。又书于晋侯卒之后,则秦人间晋之丧,晋人背殡出兵之罪,又着矣。故子谓‘晋书人者’,即先轸也,不必以为晋襄败秦师当从左氏,不必以为外秦。若谓书序之言与左传合,则袭郑之役,左传固以为孟明而非秦穆也,书序亦可凭邪?若谓败秦于殽当从公羊,则谷梁固亦书‘秦师’,不但左氏也,况‘书曰:“秦师”’,不愈见其弃师邪?盖后此‘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书曰:“晋侯”’,则‘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但当为先轸可也。况‘书曰:“晋人”’,不愈见其背殡用兵邪?故曰:‘书“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而秦晋之罪两无所逃矣。不必贬晋外秦,而后见其恶也。’”

  宋公兹父卒

或问:“宋襄公其假仁义者欤?”曰:“宋襄非能假仁义者也。襄之志急于求诸侯,而不度徳;急于威列国,而不量力。执滕子以兾诸侯之畏,盟曹南以要诸侯之从。少不如意,则围曹以必诸侯之服。陈、蔡、楚、郑盟于齐,则为鹿上之盟,以求齐、楚。于是遂防于盂,以合诸侯,而不虞楚人之执已也。自释之后,犹不自反,急为伐郑之役,以致楚人之来。亟为▯之战,以雪盂之耻,不知已之不足以敌楚也。予窃谓盂之防颠倒特甚,盖逐鹿攫金之见,有以蔽其明。▯之战不自量度,盖困兽犹鬬之忿,有以夺其智。若其所谓‘不鼓不成列’之説,盖亦轻易之心所由发耳。曽谓窃区区之名可以欺世乎?人谓宋襄

译宋国、曹国、卫国、邾国攻打齐国。

有人问:“齐桓公刚去世,宋国就攻打齐国,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阅读这一编的经文,从齐桓公去世到安葬齐桓公,应当看作一类事件。防备的是齐桓公在十二月去世,而宋国率领诸侯在正月攻打齐国,大概是因为齐桓公没有嫡长子,太子的位置没有确定。齐桓公有六个儿子,都不是正妻所生的嫡子。如果按长幼顺序,那么公子无亏应当即位。齐桓公舍弃了应当即位的公子,而把太子之位托付给宋国(的公子昭),这不能说是正当的。又被雍巫(易牙)的话蒙蔽,答应立公子无亏,这不能说是明智的。齐桓公死后,竖刁、易牙专权,五位公子争夺君位,国内大乱。竖刁、易牙凭借内宠杀害群臣,立公子无亏,名义上是立长子。宋襄公又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齐国,迎立公子昭,名义上是遵循齐桓公的托付。这两者的名义夹杂在似是而非之间,没有定论,这就是引起国内动乱,而四周邻国的诸侯都图谋动摇齐国,却没有人去体恤它的原因吗?所以宋、曹、卫、邾攻打齐国,是为了迎立公子昭。军队救援齐国,就是救援公子无亏。宋军与齐军交战,是为了迎立公子昭。狄人救援齐国,就是救援公子无亏。一旦太子的位置没有确定,宋国就借此名义攻打丧主,鲁国就借此名义对抗宋国,齐国就借此名义对抗宋军,狄人就借此名义欺凌中原国家。齐桓公死后,直到九月才安葬,这都是齐桓公造成的。将事情并列记载,也可以作为万世的永久警戒了。《春秋》在这一编不记载公子昭是否应当即位,只记载攻打、交战、失败、救援的事情,以显示齐桓公刚死国内动乱如此,其意义深远。那么公子昭与公子无亏的事情,谁更正当呢?回答说:按道义来说公子无亏正当,然而齐桓公、管仲曾经把太子之位托付给宋襄公,这是齐桓公的罪过。胡氏说:“不能控制命运,即使是天王想要安抚郑伯以顺从楚国,《春秋》仍然以大义裁断,而不赞同【见僖五年郑伯逃归不盟之事】。齐桓公君臣竟然想用私爱扰乱长幼尊卑的节度,这可以吗?”

狄人攻打卫国。

有人问:“狄人为什么称‘人’?”回答说:“狄人开始称‘人’。荆人来聘问,就称荆人;徐人夺取舒国,就称徐人;江国、黄国在贯地结盟,就称江人、黄人。都是彰显他们与中原国家交往。”

晋国人及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军。

有人问关于书序的说法:“秦穆公攻打郑国,晋襄公率领军队在殽地打败他们,而经文记载‘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先儒认为晋襄公不称爵位而称‘人’,是用来贬低晋国;秦穆公不称爵位而称国名,是用来疏远秦国。是这样吗?”回答说:“《春秋》有记载灭亡他国而称爵位的,如‘楚子灭萧’就是。如果认为称爵位是褒扬,灭亡别人的国家,有什么善行可以褒扬?有记载救援而称‘人’称‘国’的,如‘齐人救邢’‘吴救陈’就是。如果认为称‘人’称‘国’是贬低,体恤别人的祸患,有什么恶行可以贬低?大概《春秋》根据事实作为褒贬的实质,不是以称‘人’称爵位作为褒贬的条例。晋襄公父亲丧事还在殡宫,却联合戎军攻打姻亲,并且在险要之地拦截别人,晋国的恶行可知。秦穆公在客馆接待别人,却谋害他的主人,利用别人的危难,偷袭他的国家,越过别人的边境,而不哀悼他的丧事,不预料他丢弃军队,秦国的恶行可知。‘经文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那么晋人的罪过就显明了。先记载‘秦人入滑’,接着记载‘败秦师于殽’,那么秦人的罪过就显明了。又记载在晋侯去世之后,那么秦国人趁晋国丧事,晋国人违背殡礼出兵之罪,又显明了。所以子夏说‘晋称‘人’的’,就是先轸,不必认为晋襄公打败秦军应当遵从《左传》,不必认为是疏远秦国。如果说书序的话与《左传》相合,那么偷袭郑国的战役,《左传》本来就认为是孟明而不是秦穆公,书序也可以凭信吗?如果说打败秦军于殽地应当遵从《公羊传》,那么《谷梁传》本来也记载‘秦师’,不只是《左传》这样,况且‘经文说:“秦师”’,不是更显示他丢弃军队吗?大概后来‘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经文说:“晋侯”’,那么‘晋人及姜戎败秦师’,只应当是先轸就可以了。况且‘经文说:“晋人”’,不是更显示他违背殡礼用兵吗?所以说:‘记载“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而秦晋的罪过两方都无法逃脱。不必贬低晋国、疏远秦国,然后才显示他们的恶行。’”

宋公兹父去世。

有人问:“宋襄公是假装仁义的人吗?”回答说:“宋襄公不是能假装仁义的人。宋襄公的志向急于求得诸侯的拥戴,而不估量自己的德行;急于威慑列国,而不估量自己的力量。抓住滕子以期望诸侯畏惧,在曹国南部结盟以要挟诸侯顺从。稍微不如意,就包围曹国以迫使诸侯服从。陈、蔡、楚、郑在齐国结盟,就举行鹿上之盟,以求取齐、楚的支持。于是就在盂地会盟,以聚合诸侯,却不预料楚国人会抓住自己。自从被释放之后,仍然不自我反省,急于发动攻打郑国的战役,以致楚国人前来。急切地进行泓水之战,以洗雪盂地之耻,不知道自己不足以抵挡楚国。我私下认为盂地会盟的颠倒错乱特别严重,大概追逐猎物、攫取黄金的见识,有遮蔽他明眼的地方。泓水之战不自量力,大概困兽犹斗的愤恨,有夺去他智慧的地方。至于他所谓的‘不攻击没有排好阵势的军队’的说法,大概也是轻率之心所引发的。难道认为窃取小小的名声可以欺骗世人吗?人们说宋襄公

假仁义而亡,予不敢以为信然也。”

译凭借仁义而灭亡,我不敢认为这是确实的。

天王出居于郑

或问:“书‘天王出居’,何也?”曰:“始,叔带有宠于恵后,后欲立之。齐桓合诸侯于首止,以定世子之位,而世子安。恵王崩,齐桓又率诸侯以谋王室,而襄王立。僖十一年,子带召戎攻京师,王以戎难,故讨子带。十二年,子带奔齐。十年而王复之。至是,又召狄师以攻王子带,之罪不可逃矣。然襄王之未立也,固非已之所可必。襄王之既立,天下独非襄王之天下乎?其所以待子带者,则失其道矣。舜之于象也,封之有庳,天子使吏治其国,而象不得以有为于其国,富贵之尔,亲爱之尔,此待之之意也。观仲孙湫之言曰:‘王怒未怠,不十年,王弗召也。’则既非不宿怨、不藏怒之心。及既复之,必当处之有道,而后可使之得以通。隗氏起狄师,则又非不得以有为于其国之义。处之者既失其道矣。郑伯不王,而以狄伐郑,富辰谏,不听;又徳狄,以其女为后,谏又不聼。子带以狄师攻王,王卿士将御之,又弗听。于是适郑。由此言之,是亦王之自出而已矣。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言非叔带所能出之也,而王不能待叔带之咎见矣。

  晋侯夷吾卒

或问:“左氏去年九月,晋恵公卒,懐公立,懐公子圉也。今年春,秦伯纳重耳,杀懐公于髙梁。而经于今年冬始书‘晋侯夷吾卒’,何也?”曰:“《春秋》之所据者,鲁史也;左氏之所据者,他书也。其年月固自不同。若果有懐公立,而后秦纳文公之事,则史所不书,圣人亦不得而书之矣。”

  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或问《春秋》书齐桓之事,北杏之防,首出齐爵,固予齐以伯矣。然自北杏之后,凡有征伐,皆书曰「人」,未甞书其爵。至召陵之役,然后书爵,晋文始见于经。一有征伐,则书其爵,何也?曰:齐桓之功着于三十余年之后,晋文之功着于一旦之间。齐桓之楚,虽曰猾夏,败蔡师,执蔡侯,又一伐蔡,三伐郑。然蔡、郑特近楚之国,未至偃然与中国并驱争先,故齐桓犹可以徐为之谋。晋文之楚,则执中国盟主,而在防者不敢与争战于▯,而宋以先代之后,不能与之敌。鲁至于如楚乞师而戍谷,逼齐四国合兵以围宋,而曹、卫亦受其节制,此荆楚之极盛也。故晋文不得不速与之战。召陵之盟,一得其屈完之盟而退师,城濮之役不至于楚师败绩不已也。盖桓公之所为,将以服强楚之心;而晋文之举事,所以挫强楚之气也。二公所过之敌不同,故其用计亦异,而立功之缓急亦如之。其为有功于中国,则一也。然甞思之,则有以见齐桓之正,而晋文之谲也。何也?召陵之师,规模既定,区处既当,则堂堂之陈,正正之旗,声其罪而伐之,楚亦屈服而不敢校,此正也。晋文欲救宋而侵曹、伐卫,此固兵计之所当然。及宋围既解,而又惧楚之遽退师,于是为之执曹伯以畀宋人。楚方爱曹而怒宋也,其肯遽退师乎?迨子玉使宛春告晋以释曹、卫,则又私许复曹、卫而执其使者。楚怒于使者之见执,也能不请战乎?及其将战,则又辟楚三舍,名曰报施,而实则示怯以诱子玉也。子玉刚而无礼,怒晋之顽,喜晋之怯,能不进战乎?一致师之间,而其诡计如此。孔子断以一言而谓之谲,岂不信哉?然则城濮之战,《春秋》固予其功,而无取其道矣。齐桓、晋文均伯之盛也。然齐桓图楚之功,三十年而后有召陵之师,防诸侯之事,亦三十余年,屡防屡盟,而后有葵丘之盛。若文公则侵曹、伐卫。胜楚,围许,盟践土,防于温,两致天王,执曹伯,复曹伯,执卫侯,复卫侯,凡伯者之事,为之略尽,而皆在于一年之内,故齐桓犹有近正之意,若晋文则太谲矣,齐桓犹有近厚之心,若晋文则太廹矣。

  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

或问谷梁曰:“自楚,楚有奉也,信乎?”曰:“案是时,楚经城濮之战,胆丧气沮,又杀其大夫得臣,是晋再胜而楚再败也,又安能奉卫侯而使之反国乎?盖为叔武受盟而请于晋,以复卫侯,无可疑矣。案《春秋》书“自”之例如:季孙意如至,自

译周天子出居在郑国。

有人问:“史书‘天王出居’,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起初,叔带受到惠后的宠幸,惠后想立他为君。齐桓公在首止会合诸侯,以安定太子的地位,于是太子得以安稳。惠王去世,齐桓公又率领诸侯谋划王室事务,于是襄王即位。僖公十一年,子带召来戎人攻打京师,襄王因为戎人的祸难,所以讨伐子带。十二年,子带逃奔到齐国。十年后襄王又召他回来。到了这时,襄王又召来狄人军队攻打王子带,子带的罪过是不可推卸的了。然而襄王在即位之前,本来就不是他自己所能必然确定的。襄王即位之后,天下难道不是襄王的天下吗?他对待子带的方式,就失掉了正道。舜对待象,封他在有庳,天子派遣官吏治理他的国家,而象不能在他的国家有所作为,只是让他富贵罢了,只是让他亲爱罢了,这是对待他的用意。看仲孙湫的话说:‘王子的怒气还没有平息,不到十年,王是不会召他回来的。’那么既然不是没有宿怨、没有藏怒之心。等到召他回来后,一定要用正道安置他,然后才可以让他得以通行。隗氏起用狄人军队,那么又是不让他有所作为的意思。安置他的人既失掉了正道。郑伯不尊奉周王,而周王却用狄人攻打郑国,富辰进谏,周王不听;又感激狄人,把他的女儿立为后,富辰进谏又不听。子带用狄人军队攻打周王,周王的卿士将要抵御,周王又不听。于是周王就到了郑国。由此说来,这也是周王自己出居罢了。史书说:‘天王出居于郑’,意思是说不是叔带所能赶出他的,而周王不能以正道对待叔带的过错就显现出来了。

晋侯夷吾去世。

有人问:“《左传》去年九月,晋惠公去世,怀公即位,怀公是太子圉。今年春天,秦伯护送重耳回国,在高梁杀了怀公。而《春秋》在今年冬天才开始记载‘晋侯夷吾卒’,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所依据的是鲁国史书;《左传》所依据的是其他书籍。它们的年月本来就不相同。如果真的有怀公即位,然后秦伯护送文公回国的事,那么史书不记载,圣人也不能记载它。”

在城濮作战,楚军大败。

有人问《春秋》记载齐桓公的事,北杏的会盟,首先出现齐国的爵位,本来是把霸主的地位给予齐国了。然而自从北杏之后,凡是有征伐,都记载为“人”,不曾记载他的爵位。到了召陵的战役,然后才记载爵位,晋文公才开始出现在经文中。一有征伐,就记载他的爵位,为什么呢?回答说:齐桓公的功业显现在三十多年之后,晋文公的功业显现在一旦之间。齐桓公攻打楚国,虽然说是扰乱华夏,打败蔡国军队,俘虏蔡侯,又一次攻打蔡国,三次攻打郑国。然而蔡、郑只是靠近楚国的国家,还没有到公然与中原各国并驾齐驱争先的地步,所以齐桓公还可以慢慢谋划。晋文公攻打楚国,则是抓住中原盟主,而在会盟者不敢与他争战于〇,而宋国作为先代后裔,不能与他抗衡。鲁国甚至到楚国乞求军队并驻守谷地,逼迫齐国四国合兵包围宋国,而曹、卫也受其节制,这是荆楚极盛的时候。所以晋文公不得不迅速与他作战。召陵的会盟,一旦得到屈完的盟约就退兵,城濮的战役不到楚军大败不止。大概齐桓公所做的,是要使强楚的心屈服;而晋文公的举动,是要挫败强楚的气势。两位霸主所面对的敌人不同,所以他们的用计也不同,建立功业的缓急也是如此。他们对中原有功,则是一样的。然而曾经思考过,由此可以看出齐桓公的正直,而晋文公的诡诈。为什么呢?召陵的军队,规模已经确定,安排已经妥当,那么堂堂的阵势,正正的旗帜,声讨他的罪过而讨伐他,楚国也屈服而不敢较量,这是正直。晋文公想救宋国而侵犯曹国、攻打卫国,这本来是兵计所应当的。等到宋国的包围解除,而又害怕楚国迅速退兵,于是为他抓住曹伯交给宋人。楚国正爱护曹国而恼怒宋国,他肯迅速退兵吗?等到子玉派宛春告诉晋国释放曹、卫,却又私下答应恢复曹、卫而抓住他的使者。楚国恼怒使者被抓住,能不请求作战吗?等到将要作战,却又退避楚军三舍,名义上说是报答恩惠,而实际上是显示怯懦来引诱子玉。子玉刚愎而无礼,恼怒晋国的顽固,喜欢晋国的怯懦,能不进军作战吗?一次出兵之间,而他的诡计如此。孔子用一句话断定他并称之为诡诈,难道不确实吗?那么城濮之战,《春秋》本来给予他的功业,而不取他的方法。齐桓公、晋文公都是霸主的盛举。然而齐桓公图谋楚国的功业,三十年之后才有召陵的军队,会合诸侯的事,也三十多年,屡次会盟,然后才有葵丘的盛况。如果文公则是侵犯曹国、攻打卫国。战胜楚国,包围许国,在践土会盟,在温地会合,两次迎接周天子,抓住曹伯,恢复曹伯,抓住卫侯,恢复卫侯,凡是霸主的事,做得几乎尽全,而都在一年之内,所以齐桓公还有接近正直的意思,如果晋文公则太诡诈了,齐桓公还有接近厚道的心,如果晋文公则太逼迫了。

卫侯郑从楚国返回卫国。

有人问《谷梁传》说:“从楚国,楚国有奉送的意思,可信吗?”回答说:“考察这时,楚国经过城濮之战,胆丧气沮,又杀了他的大夫得臣,这是晋国两次胜利而楚国两次失败,又怎么能奉送卫侯而让他回国呢?大概是因为叔武接受盟约而向晋国请求,以恢复卫侯,无可怀疑了。考察《春秋》记载‘自’的例子如:季孙意如到,自

晋;与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归于卫;曹伯归自京师。盖一例耳。盖季孙意如昔在晋,而今归鲁;蔡季昔在陈,而今归蔡;卫侯郑昔在楚,而今归卫;曹伯昔在京师,而今归曹,其义甚明,何必费辞哉?然书“归”之义,有书其所自者,有不书其所自者。书其所自者,着之也;不书其所自者,略之也。卫侯自楚归于卫,着其自楚也,言归自楚,则背华即楚之罪可见矣。曹伯归自京师,着其自京师也,言自京师,则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之义得矣。卫侯郑之再执也,亦归自京师,而不言归自京师者,晋文之执卫侯与晋厉之执有间矣。

译晋国方面: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卫侯郑从楚国回到卫国;曹伯从京师回到曹国。这大概是同样的体例。因为季孙意如过去在晋国,现在回到鲁国;蔡季过去在陈国,现在回到蔡国;卫侯郑过去在楚国,现在回到卫国;曹伯过去在京师,现在回到曹国,其中的含义非常明白,何必浪费言辞呢?然而史书对于“归”字的记载,有的写明其出发地,有的不写明其出发地。写明出发地的,是为了突出强调;不写明出发地的,是为了简略省略。卫侯从楚国回到卫国,突出强调他来自楚国,是说“归自楚”,那么他背离华夏、依附楚国的罪过就显而易见了。曹伯从京师回到曹国,突出强调他来自京师,是说“归自京师”,那么晋侯拘捕曹伯并将他带回京师的意义就得以体现了。卫侯郑第二次被拘捕后,也是从京师回来,却没有写“归自京师”,这是因为晋文公拘捕卫侯与晋厉公拘捕卫侯的情况有所不同。

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或问:「左氏,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则公子瑕甞为君矣,何以不书?」曰:「春秋书公子瑕,不以成君之例书之,亦不以未成君之例书之,则非君也。假使元咺立瑕为君,则当书「云卫杀其公子瑕及其大夫元咺」可也。今此先咺而后瑕,则是重在杀咺而轻在杀瑕也。卫侯之出奔楚也,其防盟书「卫子」,则是武叔甞在位也,故其归也书曰「卫侯郑复归于卫」。卫侯之被执也,书「公子瑕」无异辞,则是公子瑕未甞在位也,故其归也但书曰「卫侯郑归于卫」。书「复」则是失位也,书「归」则是未甞失位也。由是观之,则公子瑕未甞立也,其杀而书及,则以咺之故而延及于瑕尔。

  天王使宰周公来聘

或问:“王臣来聘之文,僖文之前屡见,僖文以下则间见焉,何也?”曰:“王臣来聘者八:隠七年凡伯,九年南季,桓四年宰渠伯纠,五年仍叔之子,八年家父,荘二十三年祭叔,僖三十年宰周公,宣十年王季子来聘,凡八。桓王之聘于鲁者五:自隠七年至桓八年家父之聘是也。在恵、襄、定之世各一,自定以下则王臣无下聘者矣。盖桓王在位不能自强,屡遣王臣下聘列国,此周室之所以衰也。定王而下则周室浸微,王臣之聘不足以为列国之轻重,而王臣下聘之文亦不复见于经,此周室之极衰也。始也,使凡伯、宰渠伯纠之属,皆以畿内诸侯或大夫来至;于僖三十年之聘书宰周公,则已尊矣;至于宣十年之聘书王季子,则益尊矣。王室日衰,诸侯日横,顾如此哉!然自荘二十三年祭叔来聘之后,不书王臣下聘者四十余年,盖齐桓之伯,尊王人殊世子不盟,宰周公其尊周之意明矣,故王臣无下聘之文。至僖三十年而使宰周公来聘者,盖晋文之伯,两致天王,盟王子,其抗周之迹着,故王臣行下聘之事于鲁。如此则于齐、晋也可知矣。又至宣十年而后书王季子之聘者,岂其间悉无王臣下聘之事哉?或恐如南季、家父之类,皆不见于经耳,必如王季子而后见于经也。观此则桓、文之优劣可见矣。”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或问:“大夫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専之可也。”公子结媵妇,遂及齐侯、宋公盟,与其与齐、宋盟也。公子遂遂如晋,与其如晋也。或谓书“遂”皆讥其専也,二説当孰从?曰:“不然。盖《春秋》书‘遂’皆继事之辞耳。若其事之得失,则存乎其事。如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书曰‘来’,则非受命而来也;其‘遂逆王后于纪’,则始以私礼来,而终逆王后以归也。如公子结媵陈人之妇,则始受命以媵妇,而终以己意及齐、宋盟也。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皆书曰‘如’,则以二事出也,不可例以为専也。”

  取济西田

或问:“案《左氏》《公羊》皆以为曹田,而经不系之曹,何也?”曰:“先儒以为鲁故田是也。”或谓:“此曹田也,而得之于晋,故不可系之晋,亦不可系之曹,故但曰‘济西田’耳。”此説非也。郜大鼎,微物也,圣人必书其所自,曰“取郜大鼎于宋”,曷不可言“取曹济西田于晋”乎?故僖三十一年取济西田,不系之曹,则济西田,鲁故田也;成二年取汶阳田,不系之齐,则汶阳田,亦吾故田也。汶、济皆近鲁之地也,然汶阳、济西之田则言“取”,郓、讙、▯、隂田则言“归”。言“取”,非其所欲也;非彼所欲而我取之。“曰取”,言“归”,其所欲也;非我强之,而彼自归。曰归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或问书郊之义曰:案《春秋》书郊凡九。僖三十一年【云云】宣三年春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成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夏五月不郊,犹三望。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定十五年春鼷鼠食郊牛角,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哀元年春鼷鼠食郊牛角,

译卫国杀了大夫元咺和公子瑕。

有人问:“《左传》记载,元咺回到卫国,立公子瑕为君,那么公子瑕曾经做过国君,为什么《春秋》不记载他做过国君呢?”回答说:“《春秋》记载公子瑕,既不用已经成君的例子来记载,也不用未成君的例子来记载,这说明他不是国君。假如元咺立瑕为君,那么应当记载‘卫国杀了公子瑕和大夫元咺’才合适。现在这里先写元咺后写公子瑕,这就是重在杀元咺而轻在杀公子瑕。卫侯出奔楚国时,盟书上写‘卫子’,这说明武叔曾经在位,所以他回国时记载说‘卫侯郑复归于卫’。卫侯被俘时,记载‘公子瑕’没有不同的说法,这说明公子瑕未曾即位,所以他回国时只记载说‘卫侯郑归于卫’。记载‘复’就是失位,记载‘归’就是未曾失位。由此看来,公子瑕未曾即位,他被杀而记载‘及’,是因为元咺的缘故而牵连到公子瑕罢了。”

周天子派宰周公来聘问。

有人问:“周天子派臣子来聘问的记载,在僖公、文公之前屡次出现,僖公、文公以后则偶尔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周天子派臣子来聘问的有八次:隐公七年凡伯,九年南季,桓公四年宰渠伯纠,五年仍叔之子,八年家父,庄公二十三年祭叔,僖公三十年宰周公,宣公十年王季子来聘,共八次。桓王聘问鲁国的有五次:从隐公七年到桓公八年家父的聘问就是。在惠王、襄王、定王的时代各一次,从定王以后就没有周天子臣子下聘的了。大概桓王在位时不能自强,屡次派遣周天子臣子下聘各国,这就是周王室衰微的原因。定王以后周王室更加微弱,周天子臣子的聘问不足以成为各国的轻重,所以周天子臣子下聘的记载也不再见于经书,这是周王室极度衰微的表现。起初,派遣凡伯、宰渠伯纠等人,都是以畿内诸侯或大夫的身份到来;到僖公三十年的聘问记载宰周公,就已经很尊贵了;到宣公十年的聘问记载王季子,就更尊贵了。王室一天比一天衰微,诸侯一天比一天骄横,竟然如此!然而从庄公二十三年祭叔来聘之后,四十多年不记载周天子臣子下聘,大概是因为齐桓公称霸,尊重周天子,对待世子与众不同,不与他结盟,宰周公尊重周王室的意思很明显,所以没有周天子臣子下聘的记载。到僖公三十年派遣宰周公来聘问,大概是因为晋文公称霸,两次迎请周天子,与王子结盟,他对抗周王室的迹象显著,所以周天子臣子实行下聘之事于鲁国。这样看来,齐桓公和晋文公的优劣就可以知道了。又直到宣公十年才记载王季子的聘问,难道这期间完全没有周天子臣子下聘的事情吗?恐怕像南季、家父之类的人,都不见于经书罢了,一定要像王季子这样尊贵的人才见于经书。观察这些,桓公、文公的优劣就可以看出来了。”

公子遂前往京师,接着又前往晋国。

有人问:“大夫出国境,如果有可以安定社稷、有利于国家的事情,专断是可以的。”公子结送陈国女子为媵,接着与齐侯、宋公结盟,与其与齐、宋结盟,不如不结盟。公子遂前往京师,接着前往晋国,与其前往晋国,不如不前往。有人说记载‘遂’都是讥讽他们专断,这两种说法应当遵从哪一种?回答说:“不是这样。大概《春秋》记载‘遂’都是承接前事的词语。至于事情的得失,则存在于事情本身。比如祭公来,接着在纪国迎接王后,记载‘来’,就不是受命而来;其‘接着在纪国迎接王后’,就是起初以私礼来,最终迎接王后回去。比如公子结送陈国女子为媵,就是起初受命送媵女,最终凭自己的意思与齐、宋结盟。公子遂前往京师,接着前往晋国,都记载‘如’,是因为两件事一起出使,不能一概认为是专断。”

夺取济水西边的田地。

有人问:“查《左传》《公羊传》都认为这是曹国的田地,而经书不把它归属于曹国,为什么呢?”回答说:“前代儒者认为这是鲁国原有的田地,这是对的。”有人说:“这是曹国的田地,但是从晋国得到的,所以不能归属于晋国,也不能归属于曹国,所以只说‘济西田’罢了。”这种说法不对。郜国的大鼎,是微小的物品,圣人必定记载它的来源,说‘从宋国夺取郜国大鼎’,为什么不能说‘从晋国夺取曹国济西田’呢?所以僖公三十一年夺取济西田,不归属于曹国,那么济西田就是鲁国原有的田地;成公二年夺取汶阳田,不归属于齐国,那么汶阳田也是我国原有的田地。汶水、济水都是靠近鲁国的地方,然而汶阳、济西的田地说‘取’,郓、讙、龟、阴的田地说‘归’。说‘取’,不是对方愿意的;不是对方愿意而我夺取它。说‘取’,说‘归’,是对方愿意的;不是我强迫他,而是他自己归还。说‘归’。

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于是杀牲,仍然进行三望之祭。

有人问记载郊祀的意义说:查《春秋》记载郊祀共九次。僖公三十一年【云云】宣公三年春季正月郊祀,牛的嘴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不再郊祀,仍然进行三望之祭。成公七年正月鼷鼠咬了郊祀牛的角,改卜牛,鼷鼠又咬了它的角,于是杀牛。夏季五月不郊祀,仍然进行三望之祭。十年夏季四月五次占卜郊祀不吉,于是不再郊祀。十七年九月辛丑日用郊祀。襄公七年夏季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吉,于是杀牲。十一年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于是不再郊祀。定公十五年春季鼷鼠咬了郊祀牛的角,牛死了,改卜牛。夏季五月辛亥日郊祀。哀公元年春季鼷鼠咬了郊祀牛的角,

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郊者三,不郊者六。盖郊,天子之祭也,非鲁之所当用也。鲁自恵公请郊祭之礼于平王,鲁之子孙縁是僭礼,非一世矣。孔子谓言偃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盖讥其僭也。然自僖公以前不书郊,至僖公而始书郊,用见恵公虽请郊祭之礼,而鲁犹未以为常也。至僖公而后欲用之,书郊者九,惟成十七年直书曰「用郊」,用见僖公虽欲用之而不果,至成公之十七年则直用之而已。恵公虽请之,而鲁犹未以为常者,是人心犹有疑也。卜而不从,则僖公亦可以己矣,然而犹三望焉,是意在于用恵公之请而不顾其非礼也。僖公欲用之而不果,宣公欲用之而不果,成公始欲用之而不果者三,是鲁礼犹未大失也。至于直曰「用郊」,则不复言卜矣,是意在于用僭郊之礼而不复审其可否也。自是而后,襄公虽不用之,而定、哀则皆用之矣。始而有疑焉,中而不果焉,终而皆用焉。圣人备书其事,以见失礼之僭,其由来者渐矣。或曰:史克之颂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是僖公甞用郊矣,而子以为僖公不用郊,何也?曰:吾以《春秋》攷之,而知其然。诗人之言不过侈颂其后帝后稷之歆享尔,非必实有是事也。况自恵公以来已有请郊之説,则诗人因是而侈言之,固无足怪。《春秋》固实録,诗人多侈谈,岂相妨哉?郊禘皆鲁之失礼。也然禘礼常用,而郊礼罕用。盖禘礼主于文王,而郊礼则主于后稷。以诸侯而祀天子,盖东周以来之失礼也。宋祖帝乙,郑祖厉王,不特鲁为然,当时固不以此为异事也。若郊天之事,则鲁犹秉礼之国,故常迟疑而未敢遽用。由此观之,则禘礼常用,而郊礼罕用,亦可知矣。然则所谓卜郊何也?王者以冬至祭天于圆丘,盖有常时矣。鲁不敢尽同王者,故卜,谓卜郊者,卜其日也。所谓卜牛者,卜其牲也。牲亦牛也,或谓之免牲,或谓之免牛。卜而养之曰牛,养成而将用曰牲。曰免牲,则是不郊也。牲已可用而免之也,故不曰不郊,而但曰免牲。曰免牛,而又曰不郊者,牛未可用而免之也,故既曰免牛,而又曰不郊。左氏曰:“啓蛰而郊”,谓建寅之月也。然案经: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成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乃免牛,则是鲁亦用建子月矣。僖三十一年、成十年、襄七年、哀元年,皆书四月,则建卯之月也。成七年、定十五年,皆书五月,则建辰之月也。此先儒所以有歴卜三正而后用之説。赵子曰:“鲁郊不以至之日避王室也,卜用夏正于耕之始也。”或恐鲁之常郊皆用夏正之孟春,盖合于啓蛰而郊之説。而用于建子、建卯、建辰之月,则皆非时矣。若成十七年九月用郊,则又其非时之甚者。然圣人所书,非特以其非时书之,以事之变而书之也。非以其卜郊不从而书之,则以其郊牛伤食而书之。惟成十七年直书曰“用郊”,则犹前此之所未见也。“用”者,不宜用也。于郊则曰“用郊”,不宜郊而郊也。于禘则曰“禘于太庙,用致夫人”,不宜致而致也。至于卜郊不从而书,郊牛伤食而书,此则圣人着鲁郊之非礼,而天道之果不僭也。夫一卜再卜而不从,犹可曰时日之未协也。至于三卜四卜五卜而不从,则非时日之未协也。鼷鼠一食其角,犹可曰有司之不谨也。至于改卜牛。而鼠又食其角,则非有司之不谨也。书「免牲」,书「不郊」矣。而曰「犹三望」者,圣人之意,若曰:「不郊可也,免牲可也,而犹三望,何哉?」《春秋》书「犹」之义有二:「犹朝于庙」,幸其犹朝于庙也;「犹三望」,谓其可已而不已也。然则圣人所书之防,亦可见矣。刘氏曰:「吾以谓使鲁郊者,必非成王也,其殆平王以下乎?」陈君举曰:「诸侯之有郊禘,东迁之僭礼也。故曰:秦襄公始列于诸侯,作西畤祠白帝,僭端见矣。位在藩臣,而胪于郊祀,君子惧焉。则平王以前未有也。鲁之郊禘,恵公请之也。齐桓欲封禅,而晋欲郊鲧,皆僭礼也。然则《春秋》何以始见于僖公?向者荘公之观齐社也,曹刿

译重新占卜郊祭用的牛。夏季四月辛巳日,举行郊祭。历史上举行郊祭的有三次,不举行郊祭的有六次。大概郊祭是天子的祭祀礼仪,不是鲁国所应当使用的。鲁国自从僖公向周平王请求郊祭的礼仪后,鲁国的子孙便沿袭这一僭越礼制的行为,这已经不是一代的事了。孔子对言偃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的教化大概衰微了。”这是讥讽鲁国僭越礼制。然而,从僖公以前史书不记载郊祭,到僖公时才开始记载郊祭,可见僖公虽然请求了郊祭的礼仪,但鲁国还没有把它作为常例。到了僖公之后想要使用它,记载郊祭的有九次,只有成公十七年直接记载为“用郊”,可见僖公虽然想使用郊祭但没有成功,直到成公十七年才直接使用它。僖公虽然请求了郊祭,而鲁国还没有把它作为常例,这是因为人心还有疑虑。占卜而不听从,那么僖公也可以停止了,然而还举行了三次望祭,这是意在采用僖公的请求而不顾其不合礼制。僖公想使用郊祭而没有成功,宣公想使用郊祭而没有成功,成公开始想使用郊祭而没有成功的情况有三次,这说明鲁国的礼制还没有完全丧失。至于直接说“用郊”,就不再提占卜了,这是意在采用僭越的郊祭礼仪而不审察其是否可行。从此以后,襄公虽然不使用郊祭,但定公、哀公都使用了。开始时有所疑虑,中间未能实行,最终都实行了。圣人详细记载这些事,以显示失礼的僭越行为,其由来是逐渐形成的。有人说:史克的颂辞说:“伟大的后帝,伟大的祖先后稷。”这是说僖公曾经举行郊祭了,而您认为僖公没有举行郊祭,为什么呢?回答说:我根据《春秋》考证,才知道是这样。诗人的言语不过是夸耀后帝和后稷的歆享罢了,不一定真的有这件事。况且自从僖公以来已经有请求郊祭的说法,那么诗人因此夸耀它,本来不足为怪。《春秋》本来就是实录,诗人多夸谈,难道互相矛盾吗?郊祭和禘祭都是鲁国的失礼行为。然而禘祭经常使用,而郊祭很少使用。大概禘祭主要祭祀文王,而郊祭则主要祭祀后稷。以诸侯的身份祭祀天子,这是东周以来的失礼行为。宋国以帝乙为祖,郑国以厉王为祖,不只是鲁国这样,当时本来不认为这是奇怪的事。至于郊祭天的事,鲁国还是遵守礼制的国家,所以常常迟疑而不敢立即使用。由此看来,那么禘祭经常使用,而郊祭很少使用,也就可知了。那么所谓卜郊是什么呢?王者在冬至日在圆丘祭天,大概有固定的时间。鲁国不敢完全同王者一样,所以占卜,所谓卜郊,是占卜日期。所谓卜牛,是占卜牺牲。牺牲也是牛,有的称为免牲,有的称为免牛。占卜后饲养的叫牛,饲养好将要使用的叫牲。说免牲,就是不举行郊祭。牺牲已经可以使用而免除它,所以不说“不郊”,而只说“免牲”。说免牛,而又说“不郊”的,是牛还没有可以使用而免除它,所以既说“免牛”,而又说“不郊”。左氏说:“惊蛰时举行郊祭”,指的是建寅之月。然而考察经文:宣公三年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成公七年正月鼷鼠吃了郊祭用的牛角,于是免牛,这说明鲁国也使用建子之月了。僖公三十一年、成公十年、襄公七年、哀公元年,都记载在四月,这是建卯之月。成公七年、定公十五年,都记载在五月,这是建辰之月。这就是先儒所以有历次占卜三正而后使用的说法。赵子说:“鲁国郊祭不在冬至那天,是为了避开王室,占卜使用夏正,在耕种开始时进行。”或许鲁国常规的郊祭都使用夏正的孟春,大概符合惊蛰时举行郊祭的说法。而使用在建子、建卯、建辰之月,都是不合时宜的。如果成公十七年九月举行郊祭,那就更是严重的不合时宜了。然而圣人所记载的,不只是因为不合时宜而记载,而是因为事情的变化而记载。不是因为占卜郊祭不听从而记载,就是因为郊祭用的牛受伤或被吃而记载。只有成公十七年直接记载为“用郊”,这还是以前所未见的。“用”字,是不应该使用。在郊祭时说“用郊”,是不应该郊祭而郊祭。在禘祭时说“禘于太庙,用致夫人”,是不应该致祭而致祭。至于占卜郊祭不听从而记载,郊祭用的牛受伤或被吃而记载,这是圣人显示鲁国郊祭的不合礼制,而天道果然不僭越。一次占卜再占卜而不听从,还可以说是时日不协调。至于三次占卜四次占卜五次占卜而不听从,那就不是时日不协调了。鼷鼠吃一次牛角,还可以说是官吏不谨慎。至于重新占卜牛,而鼠又吃了牛角,那就不是官吏不谨慎了。记载“免牲”,记载“不郊”了。而说“犹三望”的,圣人的意思,好像是说:“不举行郊祭可以,免除牺牲可以,而还举行三次望祭,为什么呢?”《春秋》记载“犹”字的意思有二:“犹朝于庙”,是庆幸他还朝于庙;“犹三望”,是说可以停止而不停止。那么圣人所记载的防微杜渐之意,也就可见了。刘氏说:“我认为让鲁国举行郊祭的,一定不是成王,大概是平王以下吧?”陈君举说:“诸侯有郊祭和禘祭,是东迁后的僭越礼制。所以说:秦襄公开始列入诸侯,建立西畤祭祀白帝,僭越的端倪就出现了。地位在藩臣,而排列在郊祀中,君子对此感到恐惧。那么平王以前没有这种情况。鲁国的郊祭和禘祭,是僖公请求的。齐桓公想封禅,而晋国想郊祭鲧,都是僭越礼制。那么《春秋》为什么从僖公开始记载?从前庄公观看齐国的社祭,曹刿

谏曰:「天子祀上帝,诸侯防之受命焉;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命焉。」用见恵公虽请之,而鲁郊犹未率以为常也。僖公始作颂以郊为夸焉,于是四卜不从,犹三望,故特书之,以其不胜讥,讥其甚焉者耳。又曰:「记礼者以为鲁礼皆成王赐之,以康周公。」案卫祝鮀之言曰:「周公相成王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以昭周公之徳,予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册、官司彛器。」则成王命鲁不过如此。隠公考仲子之宫,问羽数于众仲。周公阅来聘,享有昌歜、白黒、形盐,周公以为备物,辞不敢受。卫甯武子来聘,宴之,赋《湛露》及《彤弓》,武子不答,赋曰:「诸侯朝正于王。」于是赋《湛露》,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于是乎赐之彤弓。陪臣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假如《明堂位》之言得用,郊禘兼四代,服器官,祝鮀不应不及,况鲁僭天子之礼乆矣?则羽数何以始问于隠公?昌歜、形盐以之享天子之上公,安用固辞?《湛露》、《彤弓》,甯武子何以不答?且致讥焉?于以见鲁僭未乆上自天子之宰,至于兄弟之国之卿,茍有识者,皆疑怪逊谢,而鲁人并无一语及于成王之赐以自解,故郊禘。之礼当从刘恕,太史公博极羣书,定以为僭郊礼始于秦,襄而恕亦该洽,倘自史角之事之外,有▯记与《明堂位》合,则《外纪》岂独遗佚乎?

译进谏说:“天子祭祀上帝,诸侯在旁边侍奉并接受命令;诸侯祭祀先代君主,卿大夫在旁边辅助并接受命令。”由此可以看出,惠公虽然请求过,但鲁国郊祭仍然没有将其作为常规制度。僖公开始作颂歌,以郊祭为夸耀,于是四次占卜都不吉利,仍然举行三望之祭,所以特别记载此事,因为这种行为不堪讥讽,讥讽的是其中最为过分的行为罢了。

又说:“记载礼制的人认为鲁国的礼制都是成王赐予的,用来慰劳周公。”考察卫国祝鮀的话说:“周公辅佐成王治理天下,与周王室和睦,分给鲁国大路、大旂、夏后氏的玉璜、封父的繁弱弓、殷民六族,用来彰显周公的德行,给予土地、陪敦、祝宗、卜史、完备的物品、典籍册命、官职和常备器物。”那么成王命令鲁国也不过如此。

隐公为仲子建庙,向众仲询问羽舞的行列数目。周公阅来鲁国聘问,宴享中有昌歜、黑白醢、形盐,周公认为这是完备的物品,推辞不敢接受。卫国甯武子来鲁国聘问,鲁国设宴招待,吟诵《湛露》和《彤弓》,武子不回答,吟诵说:“诸侯朝见天子以正礼仪。”于是吟诵《湛露》,诸侯对抗天子所愤恨的敌人并献上报功,于是才赐予彤弓。陪臣怎敢冒犯大礼而自取罪责。

假如《明堂位》的话能够适用,郊祭和禘祭兼用四代礼制,服饰器物完备,祝鮀不应该不提及,何况鲁国僭用天子之礼已经很久了?那么羽舞的行列数目为什么直到隐公时才去询问?昌歜、形盐用来享祭天子之上的公侯,为什么还要坚决推辞?《湛露》、《彤弓》,甯武子为什么不回答?并且受到讥讽?

由此可以看出,鲁国僭越礼制不久,上自天子的宰相,下到兄弟之国的卿大夫,只要有见识的人,都感到疑惑怪异并谦逊推辞,而鲁国人没有一句话提到成王的赐予来自我辩解,所以郊祭和禘祭的礼制应当遵从刘恕的说法。司马迁博览群书,断定僭用郊祭之礼始于秦襄公,而刘恕也学识广博,倘若除了史角的事情之外,有记载与《明堂位》相符,那么《外纪》难道唯独遗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