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吕氏春秋或问二十

春秋或问卷十五    宋 吕大圭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7–124 段

十一年春,取济西田,‘我取之’,曹也;此年,齐人取济西田,‘齐取之’,我也;成二年,取汶阳田,以鞌之战而齐以归我也。此则不用兵力而取之,易也。凡言‘取’者,皆非其有之义。若齐人取济西田,谓之非其有,宜也;若成取济西田、取汶阳田,皆言‘取’,何哉?盖甞失之于彼矣,而今取之,是亦非其有而已矣。”

译鲁宣公十一年春天,夺取了济水西岸的土地,“我夺取它”,这是曹国;这一年,齐国人夺取了济水西岸的土地,“齐国夺取它”,这是我国;成公二年,夺取了汶水北岸的土地,是因为鞌地之战,齐国把它归还给我。这就不用动用武力而夺取,容易啊。凡是说“取”的,都是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如果齐国人夺取济水西岸的土地,称为不属于自己所有,是适宜的;如果成公夺取济水西岸的土地、夺取汶水北岸的土地,都说“取”,为什么呢?大概曾经在那里失去过,而现在夺取回来,这也是不属于自己所有罢了。”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或问:“侵陈、侵宋,而书‘楚子’,岂予楚以伯乎?”曰:“《春秋》盟防而书‘楚子’,自盂始;征伐而书‘楚子’,自侵陈始。向也,次厥貉,甞书‘楚子’矣,然而未甞加兵于中国也;继而伐麇,亦书‘楚子’矣,然而不过加兵于其与国也。至于侵陈,遂侵宋,则直加兵于中国矣。凡征伐而出爵者,皆伯之辞。‘侵蔡’‘伐楚’,书‘齐侯’,伯齐侯也;‘侵曹’‘伐卫’,书‘晋侯’,伯晋侯也;‘侵陈’‘侵宋’,书‘楚子’,伯楚子也。然则《春秋》固伯楚子乎?”曰:“楚而能伯,《春秋》安得不伯之邪?然圣人之书此,则有幸之意焉,有伤之意焉。书曰‘齐侯’‘晋侯’,喜中国之犹有伯也;书曰‘楚子’,伤中国之无伯,而蛮荆得以执伯权也。美恶不嫌同辞,此之谓欤?然是时也,楚子侵陈,而赵盾亦帅师以救陈,又防四国之君以伐郑,是晋犹有志于与楚争也。然晋师以救陈而起,而楚子侵宋,晋不能与争,其为不竞,亦可知矣。”

宋华元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或问:“书大夫帅师,书战,何也?”曰:“《春秋》书战,未有书大夫帅师而战者,书大夫帅师,自此始。自是而后,战皆书大夫。故宋华元、郑公子归生、晋荀林父、卫孙良夫、鲁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晋赵鞅、郑罕达、齐国书,凡皆大夫帅师而战也。战不书大夫帅师者,吴而已。大夫之强,可知矣。然《春秋》书战三十四,惟晋赵鞅、郑罕达战于铁,及此年大棘之战,皆称帅师者,其众敌也。《春秋》书获者七,惟齐国书及此年宋华元,书败绩者,身见获而师又败也。大夫生死皆言获:郑获宋华元生也,吴获陈夏齧,吴获齐国书死也。盖存之、杀之,皆在既获之后尔。”

  秦师伐晋

或问秦师伐晋之义曰:「晋文之伯,秦与有功;晋伯之衰,秦与有罪。城濮之战,秦从晋以弱楚,是故晋伯而楚衰。自文十六年,秦党楚以灭庸,而秦为楚役。楚方陵驾中国,而秦复兴师以伐晋,是故楚伯而晋衰。虽然,此非秦之罪也。晋文之欲与楚争也,必得秦而后敢战,此固伯者之虑也。殽函之事,晋襄之度已浅,而先轸诸人见利乗便,未始有逺图也。自是而后,更相报复,无有穷已。楚方窥伺中国,而两虎方鬭,何暇议及他事哉?楚荘之雄也,通秦以轧晋,而秦为楚役矣。次于厥貉之后,楚方有陵驾中国之心;同盟新城之后,诸侯方有惧楚之志。盖至于今,则郑复背晋以从楚,党楚以侵陈。晋方与楚争,则通秦以轧楚可也;否则置秦而勿问可也。而盾之族子曰穿,乃兴侵崇之谋。盾非病狂,何故听之?是起秦之争也。宋方败于郑,而晋复劳于秦,非自致之而谁邪?」

  晋人宋人卫人侵郑

或问:“晋之侵郑,何也?”曰:“新城之盟,郑既从晋,是同于病楚也。未几,而郑乃从楚以侵宋。晋为是,率诸侯之师以伐郑。又未几,而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以败宋。晋又为是,率诸侯之师以侵郑。且一郑也,昔何病楚而今从之?昔何从晋而今叛之哉?盖自文十七年伐宋一役始。夫诸侯之从晋也,谓晋之有可依也。率诸侯以伐宋,将以讨贼也。及其受赂,乃立公子鲍,而还是立贼也。郑由是谓晋为不足与,而从楚以侵宋,盖有辞于宋也。晋乃庇宋以伐郑,郑复使公子归生以伐宋,盖其有辞于宋也。晋复党宋以侵郑,一动之非义,而与国叛之,敌国侮之。彼得以奉辞,而我疲于奔命,至一至再而未巳也。然则伯主之举动,讵可轻哉!”

  晋赵盾弑其君夷臯

或问弑夷臯者盾乎?穿乎?曰:欧阳氏、胡氏已辨之矣。欧阳修曰:弑逆大恶也,其为罪也莫赎,其于人也不容,其在法也无赦。法施于人,虽小必谨,况举大法而加大恶乎?既辄加之,又輙赦之,则自侮其法,而人不畏。《春秋》用法,不如是之轻易也。三子説:《春秋》书赵盾不讨贼,故加之大恶,而以盾非实弑,则又复见乎经,以明盾

译楚庄王和郑国人侵犯陈国,接着又侵犯宋国。

有人问:“侵犯陈国、侵犯宋国,却记载‘楚子’,难道是给予楚庄王霸主的地位吗?”回答说:“《春秋》在盟会防御时记载‘楚子’,是从盂地之盟开始的;在征伐时记载‘楚子’,是从侵犯陈国开始的。以前,楚军驻扎在厥貉,曾经记载过‘楚子’,然而还没有对中原各国动武;接着讨伐麇国,也记载了‘楚子’,然而不过是对它的盟国动武罢了。到了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那就是直接对中原各国动武了。凡是征伐而写出爵位的,都是承认其霸主地位的措辞。‘侵犯蔡国’‘讨伐楚国’,记载‘齐侯’,是承认齐侯为霸主;‘侵犯曹国’‘讨伐卫国’,记载‘晋侯’,是承认晋侯为霸主;‘侵犯陈国’‘侵犯宋国’,记载‘楚子’,是承认楚子为霸主。那么《春秋》本来就承认楚子为霸主吗?”回答说:“楚子既然能够成为霸主,《春秋》怎么能不承认他呢?然而圣人这样记载,其中含有庆幸的意思,也有哀伤的意思。记载‘齐侯’‘晋侯’,是欣喜中原各国还有霸主;记载‘楚子’,是哀伤中原各国没有霸主,而蛮夷荆楚得以掌握霸权。赞美和贬斥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说的就是这个吧?然而在这个时候,楚子侵犯陈国,而赵盾也率领军队去救援陈国,又防备四国国君讨伐郑国,这说明晋国还有意与楚国争夺霸权。然而晋军是因为救援陈国而出动,而楚子侵犯宋国,晋国却不能与之争夺,其不能胜任霸业,也就可想而知了。”

宋国的华元与郑国的公子归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华元被俘。

有人问:“记载大夫率领军队,记载交战,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记载交战,从来没有记载大夫率领军队而交战的,记载大夫率领军队,是从这里开始的。从此以后,交战都记载大夫。所以宋国的华元、郑国的公子归生、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孙良夫、鲁国的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晋国的赵鞅、郑国的罕达、齐国的国书,凡此都是大夫率领军队而交战的。交战中不记载大夫率领军队的,只有吴国。大夫势力的强大,可以知道了。然而《春秋》记载交战三十四次,只有晋国赵鞅、郑国罕达在铁地交战,以及这一年的大棘之战,都称率领军队的,是因为双方兵力相当。《春秋》记载被俘的有七次,只有齐国的国书以及这一年的宋国华元,记载大败的,是因为本人被俘而军队又战败。大夫生死都记载为被俘:郑国俘获宋国华元是活着的,吴国俘获陈国的夏齧,吴国俘获齐国的国书是死去的。大概无论是保全性命还是杀死,都是在被俘之后罢了。”

秦国军队讨伐晋国。

有人问秦国军队讨伐晋国的含义,回答说:“晋文公称霸,秦国有功劳;晋国霸业衰落,秦国有罪责。城濮之战,秦国跟随晋国以削弱楚国,所以晋国称霸而楚国衰落。自从文公十六年,秦国结党楚国以灭掉庸国,而秦国成为楚国的附庸。楚国正凌驾于中原各国之上,而秦国又兴师讨伐晋国,所以楚国称霸而晋国衰落。虽然如此,这并不是秦国的罪过。晋文公想要与楚国争夺霸权,必定要得到秦国才敢交战,这本来就是霸主的考虑。殽山函谷关的事件,晋襄公的谋略已经浅薄,而先轸等人见利乘便,从来没有长远的图谋。从此以后,互相报复,没有穷尽。楚国正窥伺中原各国,而两虎相斗,哪有空闲议论其他事情呢?楚庄王的雄强,是沟通秦国以排挤晋国,而秦国成为楚国的附庸了。驻扎在厥貉之后,楚国正有凌驾中原各国之心;新城同盟之后,诸侯正有畏惧楚国的志向。大概到了现在,郑国又背弃晋国而跟随楚国,结党楚国以侵犯陈国。晋国正与楚国争夺,那么沟通秦国以排挤楚国是可以的;否则搁置秦国而不问也是可以的。而赵盾的族子赵穿,却兴起侵犯崇地的谋略。赵盾并非发狂,为什么听任他呢?这是挑起与秦国的争端。宋国刚刚在郑国战败,而晋国又在秦国劳师动众,这不是自找的吗?”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侵犯郑国。

有人问:“晋国侵犯郑国,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新城之盟,郑国已经跟随晋国,这等同于损害楚国。不久,郑国却跟随楚国以侵犯宋国。晋国因此,率领诸侯军队讨伐郑国。又不久,郑国公子归生在大棘交战,打败了宋国。晋国又因此,率领诸侯军队侵犯郑国。况且同一个郑国,以前为什么损害楚国而现在跟随它?以前为什么跟随晋国而现在背叛它呢?大概是从文公十七年讨伐宋国那一役开始的。诸侯跟随晋国,是认为晋国可以依靠。率领诸侯讨伐宋国,本意是要讨伐贼人。等到接受贿赂,却立了公子鲍,这反而是立贼人。郑国因此认为晋国不值得交往,而跟随楚国侵犯宋国,大概是对宋国有说辞。晋国于是庇护宋国讨伐郑国,郑国又派公子归生讨伐宋国,大概也是对宋国有说辞。晋国又结党宋国侵犯郑国,一次行动不合道义,盟国就背叛它,敌国就侮辱它。对方得以拿着借口,而我方疲于奔命,一次两次还没有停止。那么霸主的举动,难道可以轻率吗!”

晋国赵盾杀死了他的国君夷皋。

有人问杀死夷皋的是赵盾吗?是赵穿吗?回答说:欧阳修、胡安国已经辨析过了。欧阳修说:弑君是大恶,其罪不可赎,对人不可宽容,在法律上不可赦免。法律施加于人,即使小罪也必须谨慎,何况举大法而加之大恶呢?既然已经加之,又随即赦免,那就是自侮其法,而人不畏惧。《春秋》用法,不像这样轻易。三子说:《春秋》记载赵盾不讨伐贼人,所以加之大恶,而因为赵盾并非实际弑君,所以又在经文中显现,以表明赵盾

之无罪,是辄加之而辄赦之尔。以盾为无弑心乎?其可轻以大恶加之?以盾不讨贼,情可责而宜加之乎?则其后顽然未甞讨贼,既不改过以自赎,何为遽赦,使同无罪之人?其于进退皆不可,此非《春秋》之意也。赵穿弑君,大恶也。盾不讨贼,不能为君复雠,而失刑于下,二者轻重不较可知。就使盾为可责,然穿焉得免也?今免首罪为善人,使无辜者受大恶,此决知其必不然也。若曰盾不讨贼,有幸弑之心,与自弑同,故宁舍穿而罪盾,此乃逆诈用情之吏,矫激之为尔,非孔子以王道治人之法也。孔子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就令旧史如此,其肯不正之乎?此可知其缪也。然则夷臯孰弑?曰:孔子所书赵盾是也。胡氏曰:正卿当国任事之臣也。国事莫酷于君,见弑不于其身,而谁责乎?亡而越竟,谓去国而不还也,然后君臣之义絶;反而讨贼,谓复雠而不释也,然后臣子之义终。不然是盾伪出而实与闻乎其故也?假令不与闻者,而纵贼不讨,是有今将之心,而意欲穿之成乎弑矣。恶莫惨于意,今以此罪盾,盾虽欲辞而不受,可乎?

译赵盾没有罪过,这是随意给他加上罪名又随意赦免他罢了。认为赵盾没有弑君之心吗?怎么能轻易把大恶加在他身上?认为赵盾不讨伐贼人,情理上可责备因而应当加罪吗?那么他后来顽固地不曾讨伐贼人,既然不改正过错来自我赎罪,为什么突然赦免他,让他等同于无罪之人?这无论进退都不合理,这不是《春秋》的本意。赵穿弑君,是大恶。赵盾不讨伐贼人,不能为君主报仇,而在下属中失于刑罚,这两者的轻重比较显而易见。即使赵盾值得责备,但赵穿怎么能免罪呢?现在免除首恶之罪而称赵盾为善人,让无辜者承受大恶,这断定知道必然不是这样。如果说赵盾不讨伐贼人,有侥幸弑君之心,与亲自弑君相同,所以宁可放过赵穿而怪罪赵盾,这是迎合欺诈、滥用私情的官吏,矫饰激切的做法,不是孔子用王道治理人的方法。孔子担忧旧史是非错乱,善恶不明,所以修订《春秋》。即使旧史如此,他肯不纠正吗?由此可知其错误。那么夷皋是谁杀的?回答说:孔子所记载的赵盾就是。胡氏说:正卿是当国执政的大臣。国家事务没有比君主更尊贵的,君主被杀,不在他身上追究,又该责备谁呢?出逃而越过国境,是说离开国家而不回来,然后君臣的道义断绝;返回而讨伐贼人,是说报仇而不放弃,然后臣子的道义终结。不然就是赵盾假装出逃而实际上参与了这件事?假如没有参与这件事,却放纵贼人不讨伐,这是有今将弑君之心,而意图让赵穿完成弑君之事。恶没有比意图更惨烈的,现在以此罪名加给赵盾,赵盾即使想推辞而不接受,可以吗?

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或问:“不郊礼乎?”曰:“乃不郊,为牛之口伤,改卜牛而牛又死也。不然,郊矣。”胡氏曰:“礼为天王服斩衰,周人告丧于鲁,史防已书而未葬也。祀帝于郊,夫岂其时哉?谓不以王事废天事礼乎?”

  葬匡王

或问:“葬不书其人,何也?”曰:“《春秋》书王崩而葬者四:葬桓王,葬匡王,则不书其人;葬襄王,则叔孙得臣也;葬景王,则叔鞅也。”或谓:“桓王、匡王之葬,皆公亲徃,然以他文比而观之,葬诸侯而使卿者,则备而书之,其他不书其人者,皆谓公亲徃可乎?”

  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或问公子归生何以防弑君之名?曰:子公欲弑而不敢▯,先以语子家,则子家必有以制其可否之势。可否之势在子家,而轻以徇人,其为首恶宜矣。胡氏曰:首谋弑逆者公子宋也,惧谮而从之者归生也,而以归生为首恶,何也?曰:归生与宋并为大夫,乃贵戚之卿,同执国政,可以不从一也。甞统大师与宋人战,获其元帅,已得兵权,可以不从二也。闻宋逆谋,登时而觉,先事诛之,犹反手尔。夫据杀生之柄,仗大义以制人,使人听已,犹犬羊之伏于虎也,何畏于人?惧其见杀而从之也哉?计不出此,顾以畜老惮杀,比方君父,归生之心悖矣。故《春秋》以弑君之罪归之。

  楚子伐郑

或问:“楚人加郑,称人者三,称子者四,何也?”曰:“称子者,盖其君自将也;不然,则称人而已。”

  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或问公羊曰:“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亲弑君者?赵穿也。”公羊之説,盖谓弑君之贼不复见于经,其复见于经者,以明盾之非弑也。然乎?曰:“此説误矣。”案《春秋》弑君之贼不复见者,惟宋督、郑归生、齐崔杼、陈乞四子耳。其他如商人、世子般、宋万、晋里克、卫▯喜,皆再见于经。又有以讨贼而见于经者,州吁、无知是也。他国之臣,唯衔命来鲁及预防盟、侵伐则书,无事则不书。赵盾所以书者,以帅师侵陈也。若其事当书,岂以弑君之贼而不之书?若其事不当书,岂以其非弑君而强书之邪?况其身为弑君之贼,而预国事,再见于经,适足以见其国之无臣子尔,岂谓其非弑君而乃再见之哉?

  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或问:“来盟称使,何也?”曰:“《春秋》书‘来盟’,五:桓十四年,郑伯使弟语;闵二年,齐髙子;文十五年,宋司马华孙;宣七年,卫孙良夫;襄二十九年,▯子来盟,是也。而称‘使’者二,凡书‘来盟’,自内録也。其称‘使’,则前定之辞也。盖甞有约言矣,而又使其大夫来盟,所以固之也。是冬,防于黒壤,而公从之,则可知矣。案《左氏》,则晋人止公然,则孙良夫之来盟,为鲁有疑心而未信乎?卫既来盟,而复见止,以此知盟非《春秋》之所贵明矣。”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或问:“万入去籥,礼乎?”曰:“仲遂之罪,宣公当追而正之也。不能正其罪,则是君臣之恩未絶也。知其不可,绎而犹绎,则非矣。”石氏曰:“礼有重轻、先后、大小之不同,有国者当图其称也。以祭视绎,则祭为重而绎为轻;以绎视卿佐之丧,则绎为轻而卿佐之丧为重。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以大夫之卒而去祭乐,是以所轻废所重也。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以卿佐之丧而犹绎,是忽所重而行所轻也。宣公之行所轻,昭公之废所重,《春秋》讥之一也。孔子书‘有事于太庙’‘有事于武宫’,皆在二臣卒之前;至称‘万入去籥’‘去乐卒事’,在叔弓、仲遂卒之后,明犹绎、去乐之为不当也。”

  晋侯黒臀卒于扈

或问:“诸侯卒于内,不地,此其地何也?”曰:“于国都之外,则地之。衽金革而死,则书卒于师。如曹伯负刍修玉帛之好而死,则书卒于防。如▯伯成于竟外,则许男▯之卒于楚,吴子遏之卒于巢。于封内,则如郑伯

译春季,鲁国国君在正月上旬郊祭天地,用于郊祭的牛口部受伤,于是重新占卜选牛,新选的牛又死了,因此没有举行郊祭,但仍然举行了对山川的三望之祭。

有人问:“不举行郊祭符合礼制吗?”回答说:“之所以不举行郊祭,是因为郊祭的牛口部受伤,重新占卜选牛而牛又死了。如果不是这样,本来是会举行郊祭的。”胡氏说:“按照礼制,应为周天子服斩衰之丧,周人向鲁国通报丧事,史官已经记载但天子尚未安葬。在这种情况下,在郊外祭祀天帝,难道合乎时宜吗?难道认为不应因天子之事而废天子的丧礼吗?”

安葬周匡王。

有人问:“安葬天子不记载具体执行人,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记载天子崩逝并安葬的有四次:安葬周桓王、安葬周匡王,都不记载执行人;安葬周襄王,记载的是叔孙得臣;安葬周景王,记载的是叔鞅。”有人问:“桓王、匡王的安葬,都是鲁君亲自前往,然而通过与其他条文对比来看,安葬诸侯而派遣卿大夫去的,就详细记载,其他不记载执行人的,都可以说是鲁君亲自前往吗?”

郑国公子归生杀害了他的国君郑灵公夷。

有人问公子归生为何承担弑君之名?回答说:公子宋想弑君但不敢单独行动,先告诉公子归生,那么公子归生必然有制约其行动与否的权势。行动与否的权势在公子归生手中,他却轻易顺从他人,他作为首恶是适宜的。胡氏说:首谋弑逆的是公子宋,畏惧谗言而跟随他的是公子归生,却把公子归生当作首恶,为什么呢?回答说:公子归生与公子宋同为大夫,是地位尊贵的戚属之卿,共同执掌国政,可以不听从公子宋,这是第一点。曾经统领大军与宋国作战,俘获其元帅,已经掌握兵权,可以不听从公子宋,这是第二点。听到公子宋的逆谋,当时就能察觉,在事情发生前诛杀他,易如反掌。手握生杀大权,仗着大义来制约他人,使他人听命于自己,就像犬羊伏于虎前一样,有什么可畏惧他人的呢?是害怕被杀才跟随他吗?计谋不出于此,反而以畜养老人、畏惧杀戮,来比拟对待君父,公子归生的心意悖逆了。所以《春秋》将弑君的罪责归于他。

楚子攻打郑国。

有人问:“楚国侵犯郑国,称‘人’的有三次,称‘子’的有四次,为什么呢?”回答说:“称‘子’的,大概是其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如果不是,就只称‘人’罢了。”

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有人问公羊氏说:“赵盾弑君,这里再次出现,谁是亲自弑君的人?是赵穿。”公羊氏的说法,大概是认为弑君的贼人不应该再出现在经文中,再次出现在经文中,是为了表明赵盾并非弑君。是这样吗?回答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查考《春秋》,弑君的贼人不再出现的,只有华督、郑归生、齐崔杼、陈乞这四个人罢了。其他如商人、世子般、宋万、晋里克、卫州吁,都再次出现在经文中。还有因讨伐贼人而再次出现在经文中的,州吁、无知就是这样。其他国家的臣子,只有奉命来到鲁国以及参与防地盟会、侵伐时才被记载,没有事情就不记载。赵盾之所以被记载,是因为他率领军队侵犯陈国。如果事情应当记载,难道因为他是弑君的贼人就不记载吗?如果事情不应当记载,难道因为他不是弑君者就强行记载吗?况且他身为弑君的贼人,却参与国事,再次出现在经文中,这恰好足以显示该国没有忠臣孝子,难道能说因为他不是弑君者才再次出现吗?

卫国国君派遣孙良夫来结盟。

有人问:“来结盟称‘使’,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记载‘来盟’的有五次:桓公十四年,郑伯派遣弟弟语;闵公二年,齐高子;文公十五年,宋国司马华孙;宣公七年,卫国孙良夫;襄公二十九年,莒子来盟,就是这些。其中称‘使’的有两次,凡是记载‘来盟’,是从鲁国方面记录的。称‘使’,则是事先约定的言辞。大概曾经有过约定的言辞,又派遣其大夫来结盟,是为了巩固盟约。这年冬天,在防地结盟,而鲁君跟随前往,就可以知道了。查考《左传》,晋国人阻止鲁君前往,那么孙良夫来结盟,是因为鲁国有疑心而不信任吗?卫国已经来结盟,却又被阻止,由此可知结盟并非《春秋》所推崇的。”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乐。

有人问:“万舞进入去掉籥乐,符合礼制吗?”回答说:“仲遂的罪过,宣公应当追究并纠正。不能纠正他的罪过,那么君臣之间的恩义就没有断绝。知道这样做不对,却仍然举行绎祭,就是错误的。”石氏说:“礼制有轻重、先后、大小之分,治国者应当考虑其是否相称。以祭祀来看绎祭,那么祭祀为重而绎祭为轻;以绎祭来看卿佐的丧事,那么绎祭为轻而卿佐的丧事为重。昭公十五年,在武宫举行祭祀,籥乐进入,叔弓去世,去掉音乐,完成祭祀。因为大夫去世而去掉祭祀音乐,这是用轻废重。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因为卿佐的丧事而仍然举行绎祭,这是忽视重事而行轻事。宣公行轻事,昭公废重事,《春秋》讥讽他们是一样的。孔子记载‘在太庙举行祭祀’‘在武宫举行祭祀’,都在两位臣子去世之前;至于称‘万舞进入去掉籥乐’‘去掉音乐完成祭祀’,在叔弓、仲遂去世之后,明确表明仍然举行绎祭、去掉音乐是不恰当的。”

晋侯黑臀死在扈地。

有人问:“诸侯死在国内,不记载地点,这里记载地点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死在国都之外,就记载地点。身着甲胄而死,就记载死在军中。像曹伯负刍修好玉帛之礼而死,就记载死在防地。像许男成死在境外,就记载许男成死在楚国,吴子遏死在巢地。死在封疆之内,就像郑伯

髠顽卒于鄵,宋公佐卒于曲棘。惟许男新臣卒于师不地,盖许男既与次陉之师,而其下文无异辞,则其为卒于次陉之师明矣。故虽不地,而其义自见。”

译鬻顽在鄵地去世,宋公佐在曲棘去世。只有许男新臣在军中去世而没有记载地点,大概是因为许男已经参加了次陉的军队,而下面的文字没有不同的说法,那么他就是在次陉军中去世的,这是很明显的。所以虽然没有记载地点,但其含义自然显现。

卫侯郑卒

或问:“晋成公何以不葬?卫成公何以不葬?”曰:“鲁不防也。”胡氏曰:“卫成事晋甚谨,而鲁宣公独深向齐,卫欲为晋致鲁,故谋黒壤之防,而特使孙良夫来盟以定之也。及防于黒壤,而晋人止公赂,然后免。是以扈之防,皆前日诸侯,而鲁独不徃。二国继以丧赴,亦皆不防。此所谓无其事而阙其文也。”

  陈杀其大夫泄冶

或问:“泄冶谏而死,经书其名,何也?”曰:“石氏曰:‘书国以杀大夫,皆杀无罪之辞。’攷称‘国以杀之’文,则泄冶之无罪可见矣。奚必待泄冶之不名哉?陈宣公君臣滛乱于朝,泄冶谏而死。左氏引诗而罪之,是非孔子之言也。后之儒者从而和之。有曰:‘慕匹夫之直死而无益。’有曰:‘居滛乱之邦,谏不能行。’从二者之言,是忠不可为而义不可守也。何以为近臣哉?此谷梁之言近正也。大夫见杀,有罪无罪皆书名。”

  齐人归我济西田

或问:“取不言我,而归言我,何也?”曰:“取不言我者,宣公以立之不正,而欲赂齐以求防,故不言我,以见内无惜之之意也。于其归也,则公比年如齐,情好已笃,外有邻国之礼,内有防姻之故,鲁亦欲得,而齐以归之,是以言我,以见内有欲之之意也。”师曰:“经凡言归邑三: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隂田;哀八年,齐人归讙及阐与归我济西田,是也。然或言来,或不言来。言来者,非鲁之所求,而齐自归之也。何者?夹谷之防,齐侯以无礼自屈,为是归田以谢过,非鲁求之也。若夫济西之田,则公连年朝齐,又与之为防姻,又助之以伐莱,故因是求之,而齐归之也。讙之与阐,亦犹是矣。其始也,以公入邾之故,而齐取之;既而归邾子益,而与齐平,则因请其所取之邑,故齐以是归之也。然则言来者,无所惜之辞也;不言来者,有所惜之辞也。无所惜,其所欲也;有所惜,则出于不得已矣。”

楚人杀陈夏征舒,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或问:“楚荘之杀陈夏征舒,非伯讨乎?”曰:“胡氏曰:‘杀征舒,讨其贼,为义;入陈取其国,为贪。舜、跖之相去逺矣,其分乃在于善与利耳。’楚庄以义讨贼,勇于为善,舜之徒也;以贪取国,急于为利,跖之徒也。为善为恶,特在于一念须防之间,而书法如此,故《春秋》▯心之要典,不可不察也。”或曰:“圣人大改过,楚虽县陈,能听申叔时之説而复封陈,可谓能改过矣,犹书‘入陈’以贬之,何也?”曰:“楚荘意在灭陈,虽复封之,然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而又纳其乱臣,是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也。”晋人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子产对曰:“若寡君之二三臣,而晋大夫専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舍之。“他国非所当与也,而必欲纳其乱臣,存亡兴灭,其若是乎?”

楚子围郑。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或问邲之战曰:「此一战也,晋楚列国胜负之决也。前乎此也,晋与楚争陈,楚郑侵陈,则晋救之;陈即楚,则晋卫侵之。陈及晋平,则楚伐之。扈之防,陈不至,则晋荀林父伐之。陈犹未纯乎从楚也。迨夏征舒之弑其君也,晋之君臣曽不能为陈谋之。陈于是从楚为辰陵之盟,晋方且防狄于攅函而不谋诸侯之难。楚以南服之雄,乃能执讨贼之权,而县陈封陈,在其掌握。于是陈为楚有,而晋安得而有之?」前乎此也,晋与楚争郑,郑从楚侵宋,则晋伐之;晋宋又伐郑,则郑受命于楚以敌之。郑即晋,则楚侵之,又伐之。黒壤之防,扈之防,郑在晋宇下,则楚子再伐之。郑不堪楚之屡伐也,于是从楚以为辰陵之盟。然其心固曰:「与其来者可也。」是其心犹未纯乎从楚也。故又徼事于晋。楚子之围郑也,所以争郑也。晋既不能有陈矣,则邲之一战,是固胜楚,得郑伯诸侯之一决也。自晋师之败绩,而楚得以伐宋,横行于中国而莫之制矣。案左氏,则是晋中军未成列,而楚车驰卒奔,以乗晋军,

译卫侯郑去世。

有人问:“晋成公为什么不举行葬礼?卫成公为什么不举行葬礼?”回答说:“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盟会。”胡氏说:“卫国侍奉晋国非常谨慎,而鲁宣公却特别亲近齐国,卫国想要为晋国招致鲁国,所以谋划在黒壤举行盟会,并特意派遣孙良夫前来结盟以定下此事。等到在黒壤盟会时,晋国人扣留了卫成公作为人质,后来才免祸。因此在扈地举行的盟会,都是以前的诸侯参加,唯独鲁国没有去。两国接连发生丧事,也都未能参加盟会。这就是所说的没有实际盟会之事,却省略了记载盟会之文的缘故。”

陈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泄冶。

有人问:“泄冶因进谏而死,经文记载他的名字,是为什么呢?”回答说:“石氏说:‘记载国家杀死大夫,都是指杀死无罪之人的措辞。’考察‘国家杀死他’这种文辞,那么泄冶无罪就显而易见了。何必等到泄冶不被称名呢?陈宣公君臣在朝廷上淫乱,泄冶进谏而死。《左传》引用《诗经》来归罪于他,这不是孔子的言论。后来的儒者附和这种说法。有人说:‘羡慕匹夫的刚直而死,却毫无益处。’有人说:‘身处淫乱的国家,进谏不能实行。’如果听从这两种说法,那就是忠义不可为、道义不可守了。那还怎么担任近臣呢?这是《谷梁传》的说法接近正道。大夫被杀,无论有罪无罪都记载名字。”

齐国人归还给我们济西的土地。

有人问:“夺取土地不称‘我’,而归还土地称‘我’,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夺取土地不称‘我’,是因为宣公即位名不正,想要贿赂齐国以求得盟会,所以不称‘我’,以显示国内没有吝惜土地的意思。而在归还土地时,则是因为国君连年前往齐国,情谊已经深厚,对外有邻国的礼节,对内有联姻的缘故,鲁国也想得到,而齐国归还了它,所以称‘我’,以显示国内有想要得到的意思。”师说:“经文中凡是说归还城邑的有三处:定公十年,齐国人来归还郓、讙、龟阴的土地;哀公八年,齐国人归还讙及阐,以及归还给我们济西的土地,就是这三处。然而有的说‘来’,有的不说‘来’。说‘来’的,不是鲁国所求取的,而是齐国自行归还的。为什么呢?夹谷的盟会,齐侯因无礼而自我屈服,因此归还土地以谢罪,并非鲁国求取的。至于济西的土地,则是国君连年朝见齐国,又与齐国联姻,又帮助齐国讨伐莱国,所以借此求取,而齐国归还了它。讙和阐的情况也是如此。起初,因为国君进入邾国的缘故,齐国夺取了这些土地;后来归还了邾子益,而与齐国讲和,于是请求归还所夺取的城邑,所以齐国因此归还了它们。那么说‘来’的,是无所吝惜的措辞;不说‘来’的,是有所吝惜的措辞。无所吝惜,是其所愿;有所吝惜,则是出于不得已。”

楚国人杀死了陈国的夏征舒,楚子进入陈国,把公孙宁、仪行父安置在陈国。

有人问:“楚庄王杀死陈国的夏征舒,不是霸主征讨吗?”回答说:“胡氏说:‘杀死夏征舒,讨伐他的贼臣,是义;进入陈国夺取其国,是贪。舜和跖相差很远,他们的区别就在于善与利罢了。’楚庄王以义讨伐贼臣,勇于为善,是舜一类的人;以贪夺取国家,急于求利,是跖一类的人。为善为恶,仅仅在于一念须臾之间,而书法如此,所以《春秋》是洞察人心的重要典籍,不可不仔细考察。”有人说:“圣人看重改过,楚国虽然灭掉陈国,但能听从申叔时的建议而重新封立陈国,可以说是能改过了,仍然记载‘入陈’来贬斥他,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楚庄王意在灭掉陈国,虽然重新封立陈国,但先前取走一人带回,称为夏州,而又安置其乱臣,这是控制别人的上下,使他们不能遵循君臣之道。”晋国人带着礼物到郑国,询问驷乞即位的事,所以子产回答说:“如果我国君的二三臣子,而晋国大夫专断他们的职位,那是晋国的边邑,哪里还成什么国家呢?”推辞客人的礼物而回复使者,晋国人便罢休了。“其他国家是不应当干预的,而一定要安置其乱臣,存亡兴灭,难道是这样的吗?”

楚子包围郑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

有人问邲之战说:“这一战,是晋楚两国胜负的决定。在此之前,晋国与楚国争夺陈国,楚国和郑国侵犯陈国,晋国就救援陈国;陈国归附楚国,晋国就联合卫国侵犯陈国。陈国与晋国讲和,楚国就讨伐陈国。扈地的盟会,陈国没有到,晋国的荀林父就讨伐陈国。陈国还没有完全归附楚国。等到夏征舒弑杀其君时,晋国的君臣竟不能为陈国谋划。陈国于是归附楚国,举行辰陵之盟,晋国正忙于在攒函抵御狄人,而不谋划诸侯的危难。楚国作为南方服属的强国,能够执掌讨伐贼臣的权力,而灭陈封陈,都在其掌握之中。于是陈国为楚国所有,而晋国怎么能拥有它呢?”在此之前,晋国与楚国争夺郑国,郑国归附楚国侵犯宋国,晋国就讨伐郑国;晋国和宋国又讨伐郑国,郑国就接受楚国的命令来抵抗。郑国归附晋国,楚国就侵犯郑国,又讨伐郑国。黒壤的盟会,扈地的盟会,郑国在晋国的势力范围内,楚子就两次讨伐郑国。郑国不堪受楚国屡次讨伐,于是归附楚国举行辰陵之盟。然而其内心原本说:“与其来者可以。”是其心还没有完全归附楚国。所以又向晋国求取事奉的机会。楚子包围郑国,是为了争夺郑国。晋国既然不能拥有陈国了,那么邲地这一战,本是战胜楚国,获得郑伯及诸侯支持的一次决战。自从晋军大败,楚国得以讨伐宋国,横行于中原而没有人能制约它了。考察《左传》,则是晋军中军尚未列阵,而楚军战车奔驰、士卒奔跑,以冲击晋军,

是以晋师败绩耳。然以经文攷之,则是成列而战,可知也。案左氏,则邲之役,六卿并在,大夫司马皆具官。不欲勦民者,三帅也。违命济师者,先縠也。而独书林父,何也?胡氏曰:「古者仗钺临戎,专制阃外,虽君命有所不受,况其属乎?」栾书救郑,军帅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众不敢遏偪阳之举。匄偃二将皆请班师,荀防令曰:「七日不克,必尔乎取之。」遂下偪阳。林父既知无及于郑焉,用之矣。诸帅又皆信然,其防先縠独以中军佐济,若下令三军无得妄动,案军法而行辟,夫岂不可?既不能令,乃畏失属亡师之罪,而从韩献子分恶之言,知难而冒进,是弃晋师于谁责乎?故此称败绩,特以荀林父主之也。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译因此晋军大败罢了。然而根据《春秋》经文考察,可知当时是列阵作战。查考《左传》,邲之战时,六卿都在,大夫、司马等官职也都齐备。不想劳役百姓的,是三位统帅。违抗命令渡河增兵的,是先縠。却只记载荀林父,为什么呢?胡安国说:“古代将领持斧钺临阵指挥,在境外拥有专断之权,即使是君主的命令有时也不接受,何况他的下属呢?”栾书救援郑国时,军中想要作战的统帅有八人,武子于是撤军,众人不敢阻止;攻打偪阳时,荀罃、士偃两位将领都请求撤军,荀防下令说:“七天内攻不下,一定取它。”于是攻下了偪阳。荀林父既然知道来不及救援郑国,已经使用了他们。各位统帅也都信服,只有先縠作为中军副帅渡河,如果下令三军不得轻举妄动,按照军法执行刑罚,难道不可以吗?既然不能发号施令,却害怕失去下属、丧失军队的罪责,听从韩献子分担罪责的建议,明知困难却冒险进兵,这是把晋军丢弃给谁去责备呢?因此称“败绩”,特意归咎于荀林父主导。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或问:“断道之盟,鲁与焉,何也?”曰:“前乎是,鲁专事齐;至此,鲁始从晋。石氏曰:‘断道之盟,左氏以为辞齐,谷梁以为外楚。’今从谷梁义,何则?自宣公以来,凡晋防诸侯,齐未尝不与也。卫尝同盟矣。清丘之盟,辞曰:‘讨贰而陈贰于楚,宋人伐之,卫乃救陈。’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卫杀其大夫孔达以説于晋。然则断道之盟,衞人在焉,故曰‘同外楚’也。左氏见明年同卫世子臧伐齐,成二年有鞌之战,而谓以此为辞,齐亦不兴经合矣。”

  公弟叔肸卒

或问:“书弟何也?”曰:“案《春秋》之义,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以重书也。然有以弟而书字,有以弟而书名者,以其为母弟之贵也。比之天子命大夫而书字,则叔肸、许叔、蔡叔之类是也。其已为大夫者,则书名:卫絷、宋辰、齐年、郑语之类是也。”

  春秋或问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十六    宋 吕大圭 撰

  成公  春二月无冰【元年】

或问:“或谓开冰而后书‘无信乎?”曰:“《春秋》书‘无冰’,三桓十四年春正月无冰,是年二月无冰,襄二十八年春无冰。‘无冰’者,恒燠之罚也,而皆书之于春。或谓开冰而无,乃书‘无冰’与‘大无麦禾’书之于嵗终为一例。然以鄙意观之,‘大无麦禾’书之一嵗之终可也,若‘无冰’则但当于凿冰之时而无冰可凿则书之,非必待既开冰而后知其无也。然则《春秋》以周正纪事,亦可知矣。”

  王师败绩于茅戎

或问:“书‘王师败绩于茅戎’,何也?”曰:“程氏曰:‘王师于诸侯不言败,诸侯不可敌王也;于外裔不言战,外裔不能抗王也。不可敌,不能抗者,理也;其敌,其抗,王道之失也。’桓王伐郑,兵败身伤,而经不书败,存君臣之义,立天下之防也。刘康公邀戎伐之,败绩于徐吾氏,而经不书战,辨内外之分,立中国之防也。是皆圣人笔削,非鲁史之旧文也。然笔于经者,虽以尊君父、辨内外为义,而君父所以尊,内外所以辨,则有道矣。桓王不以讨贼兴师,而急于伐郑;康公不以信厚持国,而轻于邀戎;是失其所以君天下、御外侮之道也。‘书败绩于茅戎’,言自败也,其自反亦至矣。”

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齐侯使国佐如师,及国佐盟于袁娄。

或问:“使举上客,而文公之末年书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将称元帅;而成之二年书四卿帅师防战,何也?”曰:“用以见大夫之争强也。”于是卫未有大夫将,书孙良夫;曹无大夫,书公子首而赏鞌之功。晋于是有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征伐皆在大夫矣。案此编与屈完来盟之义略同,然屈完之盟书曰:“屈完来盟于师”,则来盟者屈完之意也;盟于召陵,因其来盟而与之盟也。齐侯使国佐如师,则国佐之来请于四国也;及国佐盟于袁娄,则四国之欲也。曷为以四国之欲言之?国佐如师,将以赂免,非服之也。晋大夫又不以徳命使,齐人尽东其亩,而以萧同叔子为质,由是国子不可请合余烬,背城借一,揖而去之。郤克使鲁、卫之使以其辞为之请,逮乎袁娄而与之盟,则汲汲欲盟者晋也,故反以晋人主之。齐桓合九国之师以临楚,屈完来盟于师,则退于召陵而与之盟,不敢以临楚盟屈完也。晋郤克合四国之大夫以战齐,齐侯使国佐如师,则进师于袁娄而与之盟,必欲以偪齐盟国佐也。齐桓为有礼,而四国为忿矣。

  取汶阳田

或问:“汶阳田,书‘取’何也?”曰:“石氏曰:‘内取,外邑皆曰取,如取鄟、取邿、取根牟,外归鲁皆曰归,如济西、▯隂及讙阐是也。’汶阳田,鲁地也。齐人以归于我,当曰‘归’,今而曰‘取’者,葢因晋之力而取之易也。‘归’者其意也,‘取’者我也,非其志也。于后齐复事晋,故八年使韩穿来言归之于齐。然此年齐归我田,书

译有人问:“断道之盟,鲁国也参与了,这是为什么?”回答说:“在此之前,鲁国专门侍奉齐国;到了这个时候,鲁国才开始跟随晋国。石氏说:‘断道之盟,《左传》认为是为了疏远齐国,《谷梁传》认为是为了排斥楚国。’现在采纳《谷梁传》的观点,为什么呢?自从宣公以来,凡是晋国防范诸侯,齐国没有不参与的。卫国曾经与晋国结盟。清丘之盟时,辞令说:‘讨伐有二心的人,而陈国对楚国有二心,宋国人攻打陈国,卫国于是救援陈国。’晋国因为卫国救援陈国,去讨伐它。卫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孔达来向晋国求和。那么断道之盟,卫国人也在其中,所以说‘共同排斥楚国’。《左传》看到第二年会同卫世子臧攻打齐国,成公二年有鞌之战,就认为这是为了疏远齐国,这也与经文相合了。”

鲁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有人问:“记载‘弟’是什么意思?”回答说:“按照《春秋》的原则,诸侯地位尊贵,兄弟不能通过亲属关系来通称。这里称‘弟’,是为了郑重地记载。然而有称‘弟’而记载字的,有称‘弟’而记载名的,这是因为他们是同母弟弟而尊贵。比照天子任命大夫而记载字的情况,那么叔肸、许叔、蔡叔之类就是如此。那些已经是大夫的人,就记载名:卫国的絷、宋国的辰、齐国的年、郑国的语之类就是如此。”

《春秋或问》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十六 宋 吕大圭 撰

成公 春二月无冰【元年】

有人问:“有人说‘开冰之后才记载‘无冰’吗?’回答说:“《春秋》记载‘无冰’,三桓十四年春正月无冰,这一年二月无冰,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无冰’是气候常暖的惩罚,都记载在春季。有人说开冰而没有冰,才记载‘无冰’,与‘大无麦禾’记载在年终是一个体例。然而以我的浅见来看,‘大无麦禾’记载在一年之终是可以的,至于‘无冰’,只应当在凿冰的时候没有冰可凿就记载,不一定非要等到已经开冰之后才知道没有冰。那么《春秋》用周正来记事,也可以知道了。”

周王的军队在茅戎那里大败。

有人问:“记载‘王师败绩于茅戎’,是什么意思?”回答说:“程氏说:‘王师对于诸侯不说败,诸侯不可以敌对王;对于外裔不说战,外裔不能抗拒王。不可以敌对,不能抗拒,这是道理;他们敌对,他们抗拒,这是王道的缺失。’桓王讨伐郑国,兵败身受重伤,而经文不记载败,是为了保存君臣之义,确立天下的界限。刘康公邀请戎人讨伐他们,在徐吾氏那里大败,而经文不记载战,是为了辨别内外之分,确立中原的界限。这都是圣人的笔削,不是鲁国史官的旧文。然而记载在经文中,虽然以尊崇君父、辨别内外为义,但君父之所以尊贵,内外之所以辨别,是有道理的。桓王不因为讨伐贼寇而兴师,却急于讨伐郑国;康公不因为诚信厚道而治国,却轻率地邀请戎人;这是失去了他们所以君临天下、抵御外侮的道理。‘记载败绩于茅戎’,是说自取败亡,其自我反省也到了极点。”

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的郤克、卫国的孙良夫、曹国的公子首与齐侯在鞌作战。齐军大败。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在袁娄与国佐结盟。

有人问:“如果推举上客,而文公末年记载公子遂、叔孙得臣到齐国,将要称元帅;而成公二年记载四位卿帅师会同作战,这是为什么?”回答说:“用来显示大夫们争强好胜。”当时卫国还没有大夫将帅,记载孙良夫;曹国没有大夫,记载公子首而奖赏鞌之战的功劳。晋国这时拥有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都是卿,征伐都在大夫手中了。考察这一编与屈完来盟的意义大致相同,然而屈完之盟记载说:“屈完来盟于师”,那么来盟是屈完的意思;在召陵结盟,是因为他来盟而与他结盟。齐侯派国佐到军中,那么国佐来是向四国请求;在袁娄与国佐结盟,那么是四国的意愿。为什么以四国的意愿来说呢?国佐到军中,将要用贿赂来免除战祸,并不是服气。晋国大夫又不以德行命令使者,齐人尽东其亩,而以萧同叔子为人质,因此国子不可请求合纵,背城借一,作揖而离去。郤克让鲁、卫的使者以他们的辞令去请求,等到在袁娄与他结盟,那么急切想要结盟的是晋国,所以反而以晋国人为主。齐桓公联合九国之师以临楚国,屈完来盟于师,那么退到召陵而与他结盟,不敢以临楚国来盟屈完。晋国郤克联合四国的大夫以战齐,齐侯派国佐到军中,那么进军到袁娄而与他结盟,必定想要以逼迫齐国来盟国佐。齐桓公是有礼的,而四国是忿怒的。

夺取汶阳田。

有人问:“汶阳田,记载‘取’是什么意思?”回答说:“石氏说:‘内部夺取,外部城邑都叫取,如取鄟、取邿、取根牟,外部归还鲁国都叫归,如济西、〇隂及讙阐就是如此。’汶阳田,是鲁国的土地。齐人把它归还给我们,应当说‘归’,现在却说‘取’,大概是因为凭借晋国的力量而取得它容易。‘归’是他们的意思,‘取’是我方,不是他们的本意。后来齐国又侍奉晋国,所以八年派韩穿来说归还给齐国。然而这一年齐国归还我田,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