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或问卷三
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夏纪侯大去其国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十二年纪叔姬归于酅庄二十九年纪叔姬卒八月葬纪叔姬圣人録纪事之详也岂无微意哉纪微国也介于齐郑之间二国谋之久矣其始也齐侯郑伯如纪以谋袭之故书齐郑如纪恶之也郑不能袭而齐志于灭之前年防于黄次年迁其三邑故庄元年书齐师迁纪郱鄫郚甚之也纪终不能以自固也其弟先以酅入于齐四年而书纪侯大去其国闵之也然鲁之于纪防姻之国也伯姬叔姬皆鲁女也天王之于纪后戚之国也桓后季姜纪出也齐侯恃其强暴以谋并纪非一日也纪侯度其微弱以求援助非一朝也六年书公防纪侯于成冬又书纪侯来朝庶乎鲁之能救也八年书逆王后于纪九年书季姜归于京师庶乎天王之足依也已而鲁不能救天王不足依齐襄所以得伸其志而无忌惮也圣人録纪事之详者意或在此而言春秋者未尝及之故次而论焉
译鲁僖公三年,纪季把酅地献给了齐国。鲁僖公四年三月,纪伯姬去世。夏季,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了纪伯姬。鲁僖公十二年,纪叔姬回到酅地。鲁庄公二十九年,纪叔姬去世,八月安葬了纪叔姬。圣人详细记载关于纪国的事,难道没有深意吗?纪国是个小国,夹在齐国和郑国之间,这两个国家图谋它已经很久了。起初,齐侯和郑伯前往纪国,谋划偷袭它,所以《春秋》记载“齐郑如纪”,这是表示厌恶他们。郑国没能实施偷袭,而齐国却志在灭掉纪国。前一年在黄地设防,次年迁移了纪国的三个城邑,所以《春秋·庄公元年》记载“齐师迁纪郱、鄫、郚”,这是表示谴责。纪国终究不能保全自己。它的弟弟先把酅地献给齐国,四年后记载“纪侯大去其国”,这是表示怜悯。然而,鲁国与纪国是通婚的国家,伯姬和叔姬都是鲁国的女子。周天子与纪国是姻亲关系,桓王后的母亲季姜就是纪国人。齐侯依仗其强暴,图谋兼并纪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纪侯考虑到自己微弱,寻求援助,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鲁僖公六年记载“公与纪侯在成地会盟”,冬季又记载“纪侯来朝见”,希望鲁国能够救援。鲁僖公八年记载“在纪国迎接王后”,鲁僖公九年记载“季姜回到京师”,希望周天子足以依靠。然而鲁国不能救援,周天子也不足以依靠,齐襄公因此得以实现他的志向而毫无顾忌。圣人详细记载纪国之事,深意或许就在这里,而谈论《春秋》的人未曾提及,所以接着论述它。
城中丘
或问:“城一邑,新一廏,作一门,筑一囿,时与不时,皆详録之,何也?”曰:“《春秋》于土功之事,必谨而书之,所以重民力也。然其所书之义有二:有志其不时者,有志其非制者。周制,五等诸侯国家宫室,皆有命数之差,城之高下大小,皆有限制。如左氏所言:‘大都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所以谨王度也。凡土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所以谨时也。《春秋》之所书,有越礼而逾制者矣,亦有不逾制而违时者矣,是以圣人皆谨而书之。若夫书城者二十有九,而主乎内者二十有二焉。盖内之土功,无小大必书,而外之事,非有故则不书。”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或问诸侯之交聘也,礼乎?曰: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所以致其恭;其于邦交也,嵗相问也,殷相聘也,所以致其爱。诸侯之交相聘,礼也。虽然,春秋之时,朝聘不入京师,相与结驩继好者,数大国而已,无复有慕贤考礼一法度尊天王之实也。故虽玉帛交聘,脩于邦交之常礼,而其实则诸侯横恣,连衡自固,以相比周尔。故大国聘而不朝,小国朝而不聘。聘而不朝者,以其强而足以役弱也;朝而不聘者,以其弱而有以事强也。故或以卿大夫,或以弟,圣人皆着其实而书之。此年齐之来聘者,则将以结鲁也,是私也;使其弟来,亦私也。然春秋书兄弟之例有二:书盟、书帅师而称兄弟者,有以见其厚宠爱之私;书出奔、书归而称兄弟者,有以见其薄友爱之义。故此年使其弟年来聘,桓三年使其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与夫黑背帅师之类,皆私也;盗杀卫絷、秦鍼、宋辰出奔,皆薄也。仁人之于兄弟也,絶偏系之私,笃友恭之义,人伦正而天理存矣。
公伐邾
或问伐邾之役,何以为悦?宋曰:隠元年尝与邾盟矣,今未闻其有罪而伐之,何故?盖鲁为宋讨也。五年,邾、郑伐宋,是宋与邾有讐矣。四年,公遇宋公于清,翚帅师防宋伐郑,是鲁与宋有好矣。去年,郑人来输平,则是鲁又与郑为亲矣。鲁方与郑为亲,而宋方与邾、郑为讐,鲁方得郑邑,又忧宋之不我悦也,故托为辞以伐邾,将以求宋焉耳。公之执义不固,可知矣。元年盟之,今年伐之,盟果春秋之所贵耶?
凡伯来聘
或问天王之聘诸侯也,礼乎?曰:上之所以待下者,有以致其爱也;下之所以事上者,有以致其敬也。方周之盛,诸侯轨道,四时述职,朝宗觐遇,未始少懈。非朝之嵗,三年大夫聘,五年而卿聘,凡以致其敬尔。王者于是时聘以结诸侯之好,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焉以交其福,庆贺焉以赞其喜,致禬焉以补其灾,凡以致其爱。尔春秋之际,诸侯之所以事天子者益懈,而天子之所以聘于诸侯者何其不惮烦哉?十二公之中,鲁之臣如京师者才六,而王臣来聘者八,周王之为天子可知矣。隠公即位已七年,其臣未有一如京师,而天子遣使聘之,何哉?虽然,春秋自宣十年,定王使王季子来聘之后,鲁厯五公,周更四王,皆无来聘之文,何也?盖文宣以前,周固微弱,然王命犹足以为重;文宣以后,周室之衰尤甚于前,盖亦不足以为轻重矣。是以春秋之书来聘者八,则止于宣公;书来求者三,则止于文公;书来锡命者三,则止于成公。来聘则止于宣者,自宣以后,虽有礼文,不足以结诸侯也;来求则止于文者,自文以后,天王虽求之诸侯,亦不与也;来锡命则止于成公者,自成公以后,虽有爵命,不足以宠诸侯也。乌乎!是可不为世道慨叹哉!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或问:“凡伯一人尔,何以言伐?”曰:“凡伯,周之卿大夫,衔命出境,必有副介徒卫。戎将害之,固必用兵。用兵而不曰伐,谓之何哉?”曰:“于楚丘则有以见卫之不救王臣之患也。”曰:“以归则有以见凡伯之不能死于位也。”胡氏曰:“周之秩官,敌国賔至,关尹以告,候人为导,司徒具徒,司寇诘奸,佃人积薪,火师监燎。其贵国之
译城中丘
有人问:“修筑一座城邑,新建一座马厩,建造一座城门,修筑一座苑囿,无论是否合乎时令,都详细地记录下来,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对于土木工程之事,必定谨慎地记载,这是为了重视民力。然而它所记载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记载那些不合时令的,二是记载那些不合制度的。按照周代的制度,五等诸侯国的宫室,都有命数等级的差别,城墙的高低大小,都有限制。就像左氏所说:‘大国的城墙是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五分之一,小的九分之一’,这是为了谨慎地维护王室的法度。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时就要告诫准备,‘大火’出现时就要动用民力,‘水’昏时正位时就要栽种,冬至时就要完工,这是为了谨慎地顺应时令。《春秋》所记载的,有超越礼制而逾越制度的,也有没有逾越制度但违背时令的,因此圣人都谨慎地记载下来。至于记载修筑城墙的有二十九次,其中主要涉及内部工程的有二十二次。大概内部的土木工程,无论大小必定记载,而外部的工程,没有特殊原因就不记载。”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人问诸侯之间互相聘问,合乎礼制吗?回答说:诸侯对于天子,每隔一年进行小聘,每三年进行大聘,这是为了表达他们的恭敬;对于邦交国家,每年互相问候,每隔几年互相聘问,这是为了表达他们的友爱。诸侯之间互相聘问,是合乎礼制的。虽然如此,在春秋时期,朝见聘问不进入京师,互相结交欢好、延续友好的,只有几个大国而已,再也没有仰慕贤德、考察礼制、统一法度、尊崇天王的实际意义了。所以虽然玉帛互相聘问,遵循邦交的常礼,但实质上却是诸侯横行恣意,连横结盟以自固,互相勾结罢了。所以大国聘问而不朝见,小国朝见而不聘问。聘问而不朝见的,是因为他们强大而足以役使弱小;朝见而不聘问的,是因为他们弱小而用来侍奉强大。所以有的派遣卿大夫,有的派遣弟弟,圣人都揭示其实际情形而记载下来。这一年齐国来聘问,是为了结交鲁国,这是私心;派遣他的弟弟来,也是私心。然而《春秋》记载兄弟的例子有两种:记载结盟、率领军队而称兄弟的,是为了显示他们厚待宠爱的私心;记载出奔、归来而称兄弟的,是为了显示他们淡薄友爱的道义。所以这一年派遣他的弟弟年来聘问,桓公三年派遣他的弟弟年来聘问,郑伯派遣他的弟弟语来结盟,以及黑背率领军队之类,都是私心;盗贼杀害卫絷、秦鍼、宋辰出奔,都是淡薄。仁人对于兄弟,断绝偏私的私心,笃厚友爱的道义,人伦端正而天理存留了。
公伐邾
有人问讨伐邾国的战役,为什么说是取悦?宋人说:隐公元年曾经与邾国结盟了,现在没听说邾国有罪就讨伐它,是什么缘故呢?大概是鲁国为宋国讨伐邾国。五年,邾国、郑国讨伐宋国,这是宋国与邾国有仇怨了。四年,鲁公在清地会见宋公,翚率领军队防备宋国讨伐郑国,这是鲁国与宋国有好意了。去年,郑国人来输送和平,这是鲁国又与郑国亲近了。鲁国正与郑国亲近,而宋国正与邾国、郑国有仇怨,鲁国刚得到郑国的城邑,又忧虑宋国不取悦自己,所以借故辞令来讨伐邾国,将以求取宋国的欢心罢了。鲁公坚持道义不坚定,可以知道了。元年结盟,今年讨伐,结盟难道是《春秋》所看重的吗?
凡伯来聘
有人问天王聘问诸侯,合乎礼制吗?回答说:上位者对待下位者,有用来表达爱意的;下位者侍奉上位者,有用来表达敬意的。在周朝兴盛时,诸侯遵循轨道,四季述职,朝见宗庙觐见相遇,未曾稍微懈怠。不是朝见的年份,每三年大夫聘问,每五年卿聘问,这都是用来表达敬意罢了。王者在这个时候聘问以结交诸侯的好意,间或问候以晓谕诸侯的心志,归还祭肉以交流福气,庆贺以赞美他们的喜悦,致送赙赠以补充他们的灾祸,这都是用来表达爱意。到了春秋时期,诸侯侍奉天子更加懈怠,而天子聘问诸侯为什么不怕麻烦呢?十二位鲁公之中,鲁国的臣子前往京师的才六次,而周王的臣子来聘问的有八次,周王作为天子的状况可以知道了。隐公即位已经七年,他的臣子没有一人前往京师,而天子派遣使者聘问他,为什么呢?虽然如此,春秋自宣公十年,定王派遣王季子来聘问之后,鲁国历经五位国君,周朝更替四位君王,都没有来聘问的记载,为什么呢?大概文公、宣公以前,周朝固然微弱,但王命还足以显得重要;文公、宣公以后,周室的衰败尤其严重于前,大概也不足以显得重要了。所以《春秋》记载来聘问的有八次,就止于宣公;记载来求取的有三次,就止于文公;记载来赐命的有三次,就止于成公。来聘问止于宣公的,自宣公以后,虽然有礼文,不足以结交诸侯;来求取止于文公的,自文公以后,天王虽然向诸侯求取,也不给予;来赐命止于成公的,自成公以后,虽然有爵位任命,不足以宠幸诸侯。唉!这能不让人为世道感慨叹息吗!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有人问:“凡伯只是一人,为什么说伐?”回答说:“凡伯,是周朝的卿大夫,奉命出境,必定有副使、介士、徒众护卫。戎人将要害他,必定使用军队。使用军队而不说伐,叫它什么呢?”回答说:“在楚丘,就可以看出卫国不救援王臣的祸患。”回答说:“以归,就可以看出凡伯不能死守职位。”胡氏说:“周朝的秩官,敌国宾客到来,关尹报告,候人引导,司徒准备徒众,司寇查问奸邪,佃人堆积柴薪,火师监督燎祭。其贵国之
賔至,则以班加一等,益防。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今凡伯承王命,以为过賔于卫,而戎得伐之以归,是蔑先王之官,而无君父也。故《旄丘》録于《国风》,见卫不能修方伯之职也。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见卫不救王臣之患也。为狄所灭,则有由矣。”
译宾客到来,就按等级增加一等,加强防备。至于王室的官员,都由官长亲自处理事务。如今凡伯奉承王命,作为过境的宾客来到卫国,而戎人得以攻打他并把他带回去,这是蔑视先王的官制,没有君主和父亲的样子。所以《旄丘》被收录在《国风》中,显示出卫国不能履行方伯的职责。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并将他带回去,显示出卫国不救助王室臣子的祸患。被狄人所灭,是有原因的。
宋公卫侯遇于垂
或问不期而防,曰:“遇公及宋公,遇于清,则将以防伐郑也。宋公、卫侯遇于垂,则将以为瓦屋之盟也。岂不期而防乎?是特假遇礼以行其私尔。”是以春秋详之。
归祊入祊
或问左史言郑以祊易许田而春秋特书来归,何也?曰:以经攷之,则见其有来归祊之文矣,未见其有易许田之事也。桓公即位,而后郑伯以璧假许田,则假田盖在桓之世,而不在隠之世矣。左氏以其二事比而言之,而谓之易,非经意也。盖许田者,鲁之邑,而近于郑;祊者,郑之邑,而近于鲁。周制六年五服一朝,故于天子之郊有朝宿之地。成王以周公有大勲劳,故特赐之许田,以为朝宿之地。周制又六年王乃时狩,诸侯各朝于方岳,故于泰山之旁有汤沐之邑。宣王以郑伯母弟封郑,特赐之祊田,以为汤沐之邑。周衰,天子不复行岳狩之礼,诸侯不复讲朝觐之仪,故郑之视祊,鲁之视许田,亦防于无用矣。然是时也,郑将以结鲁,而非鲁将以结郑也。故前年来输平,则约之以言;今年来归祊,则啗之以利。彼岂真以祊为逺于郑而无用,故归于鲁以为好哉?致恵以结鲁之好,将以为纠合诸侯之地尔。虽然,方其归祊也,彼其心固已有觊觎许田之念矣。特以吾方求结于鲁,故姑缓之,以为纠合诸侯之地。若其威势渐张,则许田之地,一言而鲁亦归之于郑矣。既而桓公簒君自立,郑伯于是要其许田之地,设为之辞,而曰璧假,郑于是始有以取偿于鲁矣。后之人见祊近于鲁而入于鲁,许田近郑而入于郑,遂以为两下相易,则失之矣。或曰:非其所有而得之,曰取;本其所有而还之,曰归。今曰归祊,则不毋乃鲁之旧邑乎?曰:归字有二义,有以还其所有谓之归者,有以易而言归者。如齐人来归郓讙、▯隂之田,齐以归于鲁,而非鲁取之于齐也。郑人来归祊,是郑以归于鲁,而非鲁取之于郑也。石氏曰:言来归祊,若鲁之所自有也,此説得之。曰:其言入何也?曰:郑归之我,入之。入则有其地,而遣吏治其人矣,与入者弗受之辞,其防异矣。虽然,来归郓讙、▯隂之田不言入,何也?盖郓讙▯隂,我故物也,故不言入。此言入,则非我故物也。
盟于瓦屋
或问:「据左氏,齐侯平宋卫之怨于郑,则瓦屋之盟盖齐志也,何以首宋?」公曰:「春秋之法,防盟先主,防征伐先主兵。自隠元年至庄十四年,诸侯之防,中国之政无伯者主之,凡见于经者十有六国,惟主防者先焉。自庄十五年至僖十七年,诸侯之防,中国之政皆齐桓主之,凡防者十有四国,而防首于齐桓。自僖十八年至二十七年,诸侯之防,中国之政皆宋楚争之,凡防者二十一国,而防先于宋。自僖二十九年至哀十三年,诸侯之防,中国之政皆晋楚争之,凡防者二十国,或先楚,或先晋,此防盟所以先主防也。若夫瓦屋之盟,则未有以主之也。欲平宋卫于郑者,虽齐侯之志,而齐实未能主之。莫之为主,则亦序王爵而已,此所以首宋也。虽然,有参盟则必有主盟矣。入春秋至是八年,内之为盟如蔑宿,外之为盟如石门、宻,非所谓善也。两义不安,而彼我之情不能无嫌,是以有众情共疑,而参盟之事至此。瓦屋之盟,则共相疑而为此盟也。方其未盟,则宋卫遇于垂以谋之,固已有不信齐侯之意矣。其既盟也,而齐人、郑人伐宋,信安在哉?齐能挽三国以求释恨于郑,而不能无明年齐、郑伐宋之师,齐之罪亦可知矣。夫瓦屋,周地也,三国防于此,既不入觐于王,而刑牲歃血,私相要结,其蔑视王室之罪可胜诛哉?虽然是盟也,其关于世道升降之机尤不细也。石门之盟,圣人为之隠忧,况瓦屋乎?诸侯参盟,盖自此始,由是而降,不为北杏,不为幽,不止也。」
盟于浮来
或问:“与大夫盟,没公;及莒人盟,浮来,何以不没公曰:“与大夫盟,没公,正也。其不没公者,春秋之变文也。春秋书内盟,不曰‘防’,则曰‘及’。‘防’未有无主名者,‘及’亦未有无主名者。其不
译宋公与卫侯在垂地相会。
有人问:“不期而遇却加以防备,是什么意思?”回答说:“如果是‘遇公及宋公’,‘遇于清’,那么是为了防备讨伐郑国。宋公、卫侯在垂地相会,那么是为了进行瓦屋之盟。哪里是不期而遇却加以防备呢?这不过是借相遇之礼来行其私事罢了。”因此《春秋》对此记载得很详细。
郑国归还祊地,鲁国接纳祊地。
有人问:“左氏传记载郑国用祊地交换许田,而《春秋》特意记载‘来归’,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根据经文考察,只见有‘来归祊’的文字,未见有交换许田的事情。桓公即位后,郑伯用璧玉借许田,那么借田大概是在桓公时代,而不是在隐公时代。左氏传将这两件事并列叙述,称之为交换,这不是经文的本意。许田是鲁国的城邑,靠近郑国;祊地是郑国的城邑,靠近鲁国。周朝制度规定六年五次朝见天子一次,所以在天子京郊有朝见和住宿的地方。成王因为周公有大功劳,所以特别赐给他许田,作为朝见住宿之地。周朝制度又规定六年天子按时巡狩,诸侯各自朝见四方岳庙,所以在泰山旁边有汤沐邑。宣王因为郑伯是母弟而封郑,特别赐给他祊田,作为汤沐邑。周朝衰微,天子不再实行巡狩之礼,诸侯不再讲究朝觐之仪,所以郑国看待祊地,鲁国看待许田,也都近乎无用了。但是当时,郑国想要结交鲁国,而不是鲁国想要结交郑国。所以前年来输送平地的赋税,是用言语约定;今年来归还祊地,是用利益引诱。他们难道真的认为祊地远离郑国而无用,所以归还给鲁国以示友好吗?赠送恩惠以结交鲁国的友好,将以此作为纠合诸侯的地方。虽然如此,当郑国归还祊地时,他们心中本来已有觊觎许田的念头。只是因为我们正寻求与鲁国结交,所以暂且延缓,以此作为纠合诸侯的地方。如果他们的威势逐渐壮大,那么许田之地,一句话鲁国也会归还给郑国。后来桓公篡位自立,郑伯于是索要许田,编造借口,说是借璧玉,郑国于是开始有理由向鲁国索取补偿。后来的人看到祊地靠近鲁国而进入鲁国,许田靠近郑国而进入郑国,就认为是双方互相交换,这就错了。有人说:“不是自己的所有物而得到,叫取;原本是自己的所有物而归还,叫归。现在说‘归祊’,难道祊地不是鲁国的旧邑吗?”回答说:“归字有两个含义,有归还其所有物称为归的,有以交换而言归的。如‘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是齐国归还给鲁国,而不是鲁国从齐国夺取。郑人来归祊,是郑国归还给鲁国,而不是鲁国从郑国夺取。石氏说:说‘来归祊’,好像祊地是鲁国自己所有的,这种说法是对的。问:说‘入’是什么意思?回答说:郑国归还给我们,我们接纳它。‘入’意味着占有那块土地,并派遣官吏治理那里的人,与‘入’表示不接受的言辞,其含义是不同的。虽然如此,来归郓、讙、龟阴之田不说‘入’,为什么呢?因为郓、讙、龟阴是我们原有的东西,所以不说‘入’。这里说‘入’,则不是我们原有的东西。
在瓦屋结盟。
有人问:“根据左氏传,齐侯平息宋、卫对郑的怨恨,那么瓦屋之盟大概是齐国的意愿,为什么把宋国列在首位?”公说:“《春秋》的法则是,会盟以主持者为先,征伐以主兵者为先。从隐公元年到庄公十四年,诸侯的会盟,中原的政治没有霸主主持,凡是经文中记载的十六个国家,只有主持会盟者列在先。从庄公十五年到僖公十七年,诸侯的会盟,中原的政治都由齐桓公主持,凡是会盟的十四个国家,而会盟以齐桓公为首。从僖公十八年到二十七年,诸侯的会盟,中原的政治都由宋、楚争夺,凡是会盟的二十一个国家,而会盟以宋国为先。从僖公二十九年到哀公十三年,诸侯的会盟,中原的政治都由晋、楚争夺,凡是会盟的二十个国家,有的以楚国为先,有的以晋国为先,这就是会盟以主持者为先的原因。至于瓦屋之盟,则没有主持者。想要平息宋、卫对郑的怨恨,虽然是齐侯的意愿,但齐国实际上未能主持。没有人主持,那么就按王爵顺序排列,这就是为什么宋国列在首位的原因。虽然如此,有参与盟约就必有主持盟约者。进入春秋时代至此八年,内部的盟约如蔑、宿,外部的盟约如石门、密,都不是所谓善举。两方都不安心,彼此之情不能没有嫌疑,因此有众人共同怀疑,而参与盟约之事至此。瓦屋之盟,是共同相互怀疑而为此盟。当还未结盟时,宋、卫在垂地相会来谋划,本来已有不信任齐侯的意思了。他们结盟后,齐人、郑人讨伐宋国,信任在哪里呢?齐国能拉拢三国以求消除对郑国的怨恨,却不能避免第二年齐、郑讨伐宋国的军队,齐国的罪过也可以知道了。瓦屋是周朝的土地,三国在此会盟,既不朝见天子,又杀牲歃血,私下相互约定,其蔑视王室的罪过岂能尽数惩罚?虽然如此,这个盟约,其关乎世道升降的关键尤其不小。石门之盟,圣人为此隐忧,何况瓦屋呢?诸侯参与盟约,大概从此开始,由此而下降,不止于北杏,不止于幽,也不止于此。”
在浮来结盟。
有人问:“与大夫结盟,隐去公;与莒人结盟,在浮来,为什么不隐去公?”回答说:“与大夫结盟,隐去公,是正理。不隐去公的,是《春秋》的变文。《春秋》记载内部的盟约,不说‘会’,就说‘及’。‘会’没有没有主名的,‘及’也没有没有主名的。其不
出主名者,皆公也。‘及宋人盟宿’,‘及荀庚盟’,‘及孙良夫盟’,‘及郤犨盟’,‘及孙林父盟’,皆不言公,不使大夫敌公也。‘及苏子盟于女栗’,亦不言公,外诸侯不宜与内诸侯盟也。惟‘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公及齐大夫盟于蔇’,则公之所欲,而春秋亦不之讳也。‘防诸侯同盟于幽’,不言公,圣人以是为春秋之变文也。讳之,‘防盟于齐’,不言公,楚始与诸夏盟也。讳之,‘防盟于翟泉’,不言公,晋初以大夫盟王子也。讳之,惟‘公防盟于蜀’,言公,甚楚之强,以凭陵中国,故亦不之讳也。故曰:‘与大夫盟,没公,正也。’其不没公者,春秋之变文也。然则春秋之作,何为若是之异乎?鲁之所讳,圣人讳之;鲁之所不讳者,圣人亦不之讳也。春秋,鲁史也,圣人何加损哉?
译发布主事者名义的,都是鲁公。“与宋人在宿地结盟”,“与荀庚结盟”,“与孙良夫结盟”,“与郤犨结盟”,“与孙林父结盟”,都不提及鲁公,是不让大夫与鲁公对等。“与苏子在女栗结盟”,也不提及鲁公,是因为外诸侯不宜与内诸侯结盟。只有“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鲁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因为是鲁公所希望的,所以《春秋》也不避讳。在幽地诸侯同盟,不提及鲁公,圣人认为这是《春秋》的变文。避讳它,“在齐地防邑结盟”,不提及鲁公,是因为楚国开始与中原诸侯结盟。避讳它,“在翟泉结盟”,不提及鲁公,是因为晋国初次以大夫身份与王子结盟。避讳它,只有“鲁公在蜀地防邑结盟”,提及鲁公,是因为楚国非常强大,凭借势力欺凌中原,所以也不避讳。所以说:“与大夫结盟,隐去鲁公,是正统的。”那些不隐去鲁公的,是《春秋》的变文。那么《春秋》的写作,为什么如此不同呢?鲁国所避讳的,圣人就避讳;鲁国所不避讳的,圣人也不避讳。《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圣人有什么增减呢?
无骇卒
或问无骇何以不氏?或曰:未命也。或曰:未赐族也。宜孰从?曰:所谓未命者,谓其未命于天子也。春秋之际,大夫皆命于其君矣,固未闻有天子之命卿也,何独无骇挟为然哉?所谓未赐族者,盖出于左氏羽父请族之説。然以宋万、宋督之不氏,左氏固以为华督、南宫万矣,则是未尝无族也。然则大夫不氏,正也。其氏者,春秋之变文也。春秋之初,大夫皆书名,内之无骇、翚、挟、柔、溺皆名,外之郑、宛、詹、纪、裂繻皆名,未闻以氏称也。自僖公以后,而内之大夫未有不书氏者,若臧孙、叔孙、季孙、仲孙之类是也。其甚则有生而以字书者,季友、仲遂之类是也。外之大夫无有不氏者,盟书齐高傒、晋赵盾、卫▯速、宋华孙比比而是矣。征伐书晋阳处父、宋华元、卫孙良夫徃徃而见矣。此时之变也,非圣人之私也。春秋之初,惟内大夫卒而书公子者二,公子益师、公子彄是也。盖以贵书,以重书也。是二公子者,隠之叔父也,故以贵重书之,非公子之贵也,则亦名之而已矣。故无骇、挟皆不氏也。然无骇、挟之不氏,则又异于翚、柔、溺之不卒矣。盖无骇、挟世禄也,翚、柔、溺非世禄也。非世禄则亦不卒之矣。
公防齐侯于防
或问公防齐侯礼乎?曰:“程子曰:古之治时,诸侯服天子之命,以守疆土,以治人民,其朝聘有时,其出入有度,无非礼者也。世之乱也,王纲不振,诸侯无法以自守,强陵弱,众暴寡,大者则纠合其党以逞其私,小者则附从不暇以救其亡,故列国之防纷然于天下矣。圣人一以王法正之,凡书防皆非正也。若夫彼善于此,恶有重轻,则各存乎其事。《春秋》之法,公与诸侯为防,则书曰‘公防某侯于某’,防与中丘之类是也。内臣防诸侯,则书曰‘某防某侯于某’,鄄与戚之类是也。外诸侯相防,则书曰‘某侯某伯防于某’,蔡侯郑伯防于邓,齐侯宋公防于洮之类是也。唯以国之大小强弱,爵之高卑为次,凡皆非王事而相防聚耳。”胡氏曰:“《左氏》称宋公不王,郑伯以王命讨之,使来告命,防于防,谋伐宋也。于中丘为师期也,亦谓之非王事可乎?曰:以王命讨宋,而聴征讨之禁于王都,虽召陵之举,不是及矣。始则私相防为谋,于防中则私相盟为师期于邓,终则乘败人而深为利,以取二邑,归诸已奉王命讨不庭者,果如是乎?”
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翚防伐宋,败宋师,取郜,取防。
或问:“将以伐宋者郑伯也,而中丘之防,序齐为首,何也?”曰:“齐僖、郑庄之圗为伯也,久矣。盖自石门之盟始,自是而后,齐郑为一党,鲁、宋、卫、陈、蔡为一党,而宋、卫则其首也。自郑人来输平,以离鲁、宋之党,而又纳祊,以结之。齐亦为艾之盟,又使其弟年聘鲁。于是背宋而从齐。郑、齐郑既得鲁矣,又欲平宋、卫以伯诸侯,于是为瓦屋之盟。则未知宋、卫之能俯首于齐、郑也。宋、卫之未能俯首以从齐、郑也,则又防于防,防于中丘,以谋伐宋。然则伐宋之师,是齐、郑之相为谋也,非独郑伯之罪也。以国之大小言之,则齐为先矣。曰:‘帅师者翚,而败宋师,称公,何也?’曰:‘翚帅师,防伐,正兵也。公之败宋师,是竒道之兵也。臣防伐而君率轻师以败之,诈也。未浃旬而取其二邑,贪也。隠公徳薄而多大功,虑浅而数得志,此其所以有钟巫之祸欤?且公岂真能败宋者哉?有齐之力,有郑之谋。齐、郑方求与宋战,宋方备齐、郑之不暇,是以公幸而成功尔。”
宋、卫入郑。宋、卫、蔡伐戴,郑伯伐取之。齐、郑入郕。
或问:“齐、郑方伐宋,而宋人、卫人乃入郑,是竒兵也,是捣虚之役也。宋、卫既已入郑,而又移兵以伐戴,三国虽众,其师老矣,是困兽之犹鬬也。四国既鬬,郑伯乘其弊而伐取之,此卞庄子之术也。此所以能取三师欤?”或疑三师非郑之所能取,谓郑取戴非也。《春秋》书“取”者有三:凡邑田曰取,若莒人取牟娄是也;师曰取,郑罕达取宋师
译无骇去世。有人问:无骇为什么不称氏?有人说:因为他没有被任命。有人说:因为他没有被赐族。应该遵从哪一种说法呢?回答说:所谓没有被任命,是指他没有被天子任命。在春秋时期,大夫都是由他们的国君任命的,本来就没有听说过由天子任命卿的情况,为什么唯独无骇是这样呢?所谓没有被赐族,大概是出自《左传》中羽父请求赐族的说法。然而宋万、宋督没有称氏,《左传》仍然称他们为华督、南宫万,这说明他们并非没有族。那么,大夫不称氏,才是正确的。称氏的,是《春秋》中的变文。春秋初期,大夫都只写名,鲁国内的无骇、翚、挟、柔、溺都只写名,国外的郑、宛、詹、纪、裂繻也都只写名,没有听说过用氏来称呼的。从僖公以后,鲁国内的大夫没有不写氏的,像臧孙、叔孙、季孙、仲孙之类就是如此。更甚的,有生下来就用字来书写的,季友、仲遂之类就是如此。国外的大夫也没有不称氏的,盟书中齐国的高傒、晋国的赵盾、卫国的〇速、宋国的华孙比比皆是。征伐中晋国的阳处父、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良夫也常常出现。这是当时的变通,不是圣人的私意。春秋初期,只有鲁国内大夫去世而书写“公子”的有两位,公子益师、公子彄就是。这是因为他们尊贵,所以郑重地书写。这两位公子,是隐公的叔父,所以因为尊贵而郑重地书写,并不是因为“公子”这个身份尊贵,否则也就只写名了。所以无骇、挟都不称氏。然而无骇、挟不称氏,又不同于翚、柔、溺不写“卒”的情况。因为无骇、挟是世袭俸禄的,翚、柔、溺不是世袭俸禄的。不是世袭俸禄的,也就不写“卒”了。
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有人问: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合乎礼吗?回答说:“程子说:古代治理有序的时候,诸侯服从天子的命令,守护疆土,治理人民,朝见聘问有定时,出入有法度,没有不合礼的。世道混乱时,王纲不振,诸侯没有法度来保护自己,强的欺凌弱的,多的暴虐少的,大国就纠合党羽来逞私欲,小国则忙于依附来挽救灭亡,所以列国之间的会合纷纷扰扰地遍布天下。圣人一概用王法来匡正,凡是书写‘会’的都是不正当的。至于彼此善恶的比较,罪恶的轻重,则各自取决于具体事件。《春秋》的法则,国君与诸侯会合,就写‘公与某侯在某地会合’,防地和中丘的会合就是如此。国内大臣与诸侯会合,就写‘某人与某侯在某地会合’,鄄地和戚地的会合就是如此。国外诸侯相互会合,就写‘某侯某伯在某地会合’,蔡侯郑伯在邓地会合,齐侯宋公在洮地会合就是如此。只是按照国家的大小强弱、爵位的高低来排序,凡是都不是为了王事而会合聚集的。”胡氏说:“《左传》记载宋公不尊奉周王,郑伯以王命讨伐他,派人来报告命令,在防地会合,谋划讨伐宋国。在中丘确定出兵日期,这也可以说是非王事吗?回答说:以王命讨伐宋国,却听从王都关于征讨禁令的约束,即使是召陵的举动,也比不上这样。起初私自会合谋划,在防地和中丘私自结盟确定出兵日期,最后在邓地趁敌人败退而深入图利,夺取两座城邑,归为己有,这真的是奉行王命讨伐不臣服的人吗?”
鲁隐公在防地会见齐侯、郑伯。在防地会合谋划讨伐宋国,打败宋军,夺取郜地,夺取防地。有人问:“将要讨伐宋国的是郑伯,而在中丘的会合,却把齐国排在首位,为什么呢?”回答说:“齐僖公、郑庄公图谋称霸,已经很久了。大概从石门之盟开始,从此以后,齐国和郑国成为一党,鲁国、宋国、卫国、陈国、蔡国成为一党,而宋国、卫国是其中的首领。自从郑人来求和,以离间鲁国、宋国的联盟,又献纳祊地,以结交鲁国。齐国也举行了艾地之盟,又派其弟年聘问鲁国。于是鲁国背弃宋国而追随齐国。齐国、郑国既然得到了鲁国,又想安抚宋国、卫国以称霸诸侯,于是举行了瓦屋之盟。但不知道宋国、卫国能否俯首听命于齐国、郑国。宋国、卫国未能俯首听命于齐国、郑国,于是又在防地会合,在中丘会合,谋划讨伐宋国。那么讨伐宋国的军队,是齐国、郑国相互谋划的结果,不只是郑伯的罪过。以国家的大小来说,齐国排在前面。问:‘率领军队的是翚,而打败宋军,却称公,为什么呢?’回答说:‘翚率领军队,会合讨伐,是正规的军队。公打败宋军,是奇袭的军队。臣子会合讨伐而君主率领轻装部队去打败敌人,是欺诈。不到十天就夺取了两座城邑,是贪婪。隐公德行浅薄却立大功,考虑浅陋却屡次得志,这就是他遭受钟巫之祸的原因吧?况且公哪里真的能打败宋国呢?有齐国的力量,有郑国的谋略。齐国、郑国正想与宋国交战,宋国正忙于防备齐国、郑国都来不及,所以公侥幸成功了。”
宋国、卫国军队进入郑国。宋国、卫国、蔡国军队讨伐戴国,郑伯讨伐并夺取了戴国。齐国、郑国军队进入郕国。有人问:“齐国、郑国正讨伐宋国,而宋国人、卫国人却进入郑国,这是奇兵,是袭击空虚之地的战役。宋国、卫国已经进入郑国,又转移兵力去讨伐戴国,三国虽然人多,但军队已经疲惫,这是困兽犹斗。四国交战,郑伯趁其疲弊而讨伐夺取戴国,这是卞庄子的战术。这就是能夺取三国军队的原因吗?”有人怀疑三国军队不是郑国所能夺取的,认为郑国夺取戴国的说法不对。《春秋》书写“取”有三种情况:凡是城邑田地叫取,像莒人夺取牟娄就是如此;军队叫取,郑罕达夺取宋军
于嵓是也;内大恶讳,凡灭国不曰灭而曰取,若取鄟、取邿、取鄫之类是也。惟灭项则言灭,公不在国故也,是以不讳。未有外伐国而言“取”也。且三国方伐戴,而郑伯取戴,亦无此理。郑之患三国,无以异戴,以患则均,所雠以恶则均,所疾。郑荘虽未近古,讵肯弃所疾而利所危乎?其入郕也,徃年卫师入郕,盖自是郕从卫矣。齐、郑入郕,其所以孤卫之党欤?
译“于嵓”就是这样;内部有大恶需要避讳,凡是灭掉别国不称“灭”而称“取”,就像取鄟、取邿、取鄫这类情况一样。只有灭掉项国时称“灭”,这是因为鲁公不在国内,所以不予避讳。从来没有对外讨伐别国而称“取”的。况且三国正在讨伐戴国,而郑伯却去夺取戴国,也没有这样的道理。郑国对三国的忧患,与戴国没有不同,因为忧患相同,所仇恨的、厌恶的也就相同,所痛恨的也就相同。郑庄公虽然不算接近古时的贤君,难道会舍弃所痛恨的而利用所危难的吗?他进入郕国,是因为往年卫国军队进入郕国,大概从此郕国就顺从卫国了。齐国、郑国进入郕国,大概是为了孤立卫国的党羽吧?
滕侯薛侯来朝
或问诸侯朝于诸侯礼乎?曰:“吾闻之陆象山之言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廵狩,周制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廵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朝所以考制度,尊天子也。故曰:天子无故与诸侯相见曰朝,考礼正刑一徳以尊天子。谷梁子以为天子无事诸侯相朝误矣。礼所谓两君相见者,不能无是事尔,非定制也。比年小聘,三年大聘,诸侯交相聘问则有定制矣。故曰: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是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先王之通制也。义之所在,非由外铄,根诸人心,达诸天下,先王为之节文,着为典制。苟不狂惑,其谁能渝之?周衰典礼大壊,诸侯不事天子,朝聘不入京师,或比年以相朝,或五嵗以相聘,自以强弱相制,大小相凌,岂复有考礼修徳以尊天子之意哉?鲁之所如者,举皆齐也,晋也。其甚则朝蛮荆之君,而齐晋楚未尝一朝鲁也。鲁之所受朝者,滕也,邾也,薛也,杞也,曹也,否则外国之附庸。而滕薛邾▯曹未尝一受鲁之朝也。盖齐晋伯也,而楚则所畏也。邾滕薛▯曹则土地狭隘,兵寡众弱,而不能与鲁抗也。僖公立三十有二年,朝王所者再,而如齐者三。成公立十有八年,如京师者一,而如晋者四。下是则虽如齐如晋如楚之不常,而终无有朝王所如京师者矣。春秋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
隠公薨
或问隠闵不葬,左氏曰不成丧也。二▯曰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也。宜孰从?曰二▯之言信有理,抑吾攷之《春秋》而不合也。外之诸侯曰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而蔡景、许悼不合也。内之君亦曰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而桓公不合也。或曰隠闵不葬,谓其贼在内而鲁之臣子可得而讨也,是以不葬也。桓公书葬,谓其贼在外而鲁之臣子不得而讨也,是以葬之也,不亦可乎?曰贼未讨则不书葬者,谓雠不复则不葬也。不葬则服不除,寝苫枕戈,所以明为臣子也。葬者,臣子之终事也,其义未终,故不敢以急葬也。此贼不讨则不书葬之説也。若桓之被弑,贼虽在外,然为鲁之臣子有不共戴天之雠,何可以一日忘之乎?不共戴天之雠未复,则臣子之职终未尽也。臣子之职未尽,而可以急葬乎?而可以除其服乎?若隠闵则以为臣子之事未终而不敢以急葬,若桓则臣子之义讵可以为忠乎?此皆未免有互相抵牾者,吾故曰隠弑桓立,国内多故不能具礼以葬,则亦不书尔。《春秋》之法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惟于鲁之事则特有隠讳焉,此则臣子之义也。故公薨不书弑,为尊亲讳也。不书地,则亦不没其实矣。
隠十年无正
或问:隠十年无正,何也?曰:隠将孙乎桓,故不有其正月,此公羊之説也。曰:隠十年无正,隠不自正也。元年有正,所以正隠也,此谷梁之説也。此则求《春秋》太过之失尔。夫事在正月,则书正月;事在二月,则书二月;事在三月,则书三月;事有不系于月而特系于时者,则书春。此自《春秋》之书法尔。隠之《春秋》,亦有事在正月而不书者乎?盖未之有也。未之有,则其不书也宜矣。何用为是支离哉!
春秋或问卷四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五 宋 吕大圭 撰
桓公公防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盟于越【元年】或问左氏以为易祊田,经以为璧假,何也?曰:言假则非易,言易则非假。向也来归祊,则郑以此结鲁也;今也以璧假许田,则郑以此要鲁也。甚矣,郑荘之奸雄也哉!不直要之,而为之辞曰「假」。假有归之时,公非不知郑假之必不归也,而不得不从。既许其假矣,而后得为越之盟。甚矣,郑庄之奸雄也哉!始而公防郑伯于垂,则志为此防者,郑也;已而及郑伯盟于越,则志为此盟者,鲁也。郑伯何为志为此防哉?将以要其许田而为此防也。鲁何为志为此盟哉?将以借郑之力
译滕侯、薛侯前来朝见。
有人问:“诸侯朝见诸侯,符合礼制吗?”回答说:“我听说陆象山说过:古代诸侯对于天子,每年进行一次小聘问,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问,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天子每五年进行一次巡狩,周朝的制度是每六年五服诸侯朝见一次,又过六年天子便按时巡行,在四岳考察制度。诸侯各自朝见方岳,朝见是为了考察制度,尊崇天子。所以说:天子没有特殊原因与诸侯相见叫做朝见,考察礼制、端正刑罚、统一德行,以此来尊崇天子。谷梁子认为天子没有事时诸侯互相朝见,这是错误的。礼制中所说的两位君主相见,只是不能没有这样的事罢了,并非固定的制度。每年小聘问,每三年大聘问,诸侯互相聘问则有固定的制度了。所以说:朝觐的礼制是用来明确君臣之义的,聘问的礼制是用来使诸侯互相尊敬的。因此,一次不朝见就贬低他的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他的土地,三次不朝见就派军队去讨伐他,这是先王的通行制度。道义所在,不是从外部强加的,根植于人心,通达于天下,先王为之制定节度文饰,著录为典章制度。如果不狂乱迷惑,谁能改变它呢?周朝衰微,典礼大大败坏,诸侯不侍奉天子,朝见聘问不进入京师,有的每年互相朝见,有的每五年互相聘问,自恃强弱互相制约,大小互相欺凌,哪里还有考察礼制、修养德行以尊崇天子的意思呢?鲁国所去朝见的,都是齐国、晋国。严重的甚至朝见蛮荆的君主,而齐、晋、楚从未朝见过鲁国。鲁国所接受朝见的,是滕、邾、薛、杞、曹,否则就是外国的附庸。而滕、薛、邾、曹从未接受过鲁国的朝见。大概齐、晋是霸主,而楚国是所畏惧的。邾、滕、薛、曹则土地狭隘,兵少民弱,不能与鲁国抗衡。僖公即位三十二年,朝见天子所在之地两次,而前往齐国三次。成公即位十八年,前往京师一次,而前往晋国四次。此后虽然前往齐、晋、楚不常,但终究没有朝见天子所在之地或前往京师的记录了。《春秋》依据事实直书,善恶自然显现。
隐公去世。
有人问:“隐公、闵公不记载葬礼,左氏说是不完成丧礼。二氏说君主被弑,贼人未讨伐,就不记载葬礼。应该遵从谁的说法?”回答说:“二氏的话确实有道理,但我考察《春秋》却不符合。外国的诸侯说君主被弑,贼人未讨伐,就不记载葬礼,但蔡景公、许悼公的情况不符合。内国的君主也说君主被弑,贼人未讨伐,就不记载葬礼,但桓公的情况不符合。有人说隐公、闵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贼人在内,鲁国的臣子可以讨伐,所以不记载葬礼。桓公记载葬礼,是因为贼人在外,鲁国的臣子不能讨伐,所以记载葬礼,这样也可以吗?”回答说:“贼人未讨伐就不记载葬礼,是说仇人未报复就不安葬。不安葬则丧服不除,睡在草垫上枕着兵器,以此来表明作为臣子的身份。安葬是臣子的最后事务,道义未完结,所以不敢急于安葬。这是贼人未讨伐就不记载葬礼的说法。至于桓公被弑,贼人虽然在外,但作为鲁国的臣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敌,怎么能一日忘记呢?不共戴天的仇敌未报复,则臣子的职责终究未尽。臣子的职责未尽,可以急于安葬吗?可以除去丧服吗?至于隐公、闵公,是因为认为臣子的事务未完结而不敢急于安葬,至于桓公,臣子的道义难道可以算是忠诚吗?这些都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所以我说是隐公被弑、桓公即位,国内多故,不能具备礼制来安葬,所以也不记载罢了。《春秋》的法则是依据事实直书,善恶自然显现,只有对于鲁国的事则特别有所隐讳,这是臣子的道义。所以公去世不记载被弑,是为尊亲隐讳。不记载地点,也就没有掩盖事实了。
隐公十年没有“正”字。
有人问:“隐公十年没有‘正’字,为什么呢?”回答说:“隐公将要让位给桓公,所以不拥有正月,这是公羊的说法。有人说:隐公十年没有‘正’字,是隐公不自正。元年有‘正’字,是用来正隐公的,这是谷梁的说法。这都是求《春秋》太过之失罢了。事情发生在正月,就记载正月;事情发生在二月,就记载二月;事情发生在三月,就记载三月;事情不系于月而特别系于时的,就记载春。这自然是《春秋》的书法罢了。隐公的《春秋》,也有事情发生在正月而不记载的吗?大概没有吧。没有,那么不记载就适宜了。何必用这些支离破碎的说法呢!”
春秋或问卷四
<经部,春秋类,吕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五 宋 吕大圭 撰
桓公在垂地会见郑伯,郑伯用璧玉借许田,在越地结盟【元年】有人问:“左氏认为是交换祊田,经文认为是借璧玉,为什么呢?”回答说:“说借就不是交换,说交换就不是借。先前祊地归鲁,是郑国以此来结交鲁国;现在用璧玉借许田,是郑国以此来要挟鲁国。郑庄公真是奸雄啊!不直接要挟,却找借口说‘借’。借有归还的时候,桓公不是不知道郑国借了必定不还,但不得不答应。既然答应借了,然后才能在越地结盟。郑庄公真是奸雄啊!起初桓公在垂地会见郑伯,那么想要这次会见的,是郑国;后来桓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那么想要这次结盟的,是鲁国。郑伯为什么想要这次会见呢?将要要挟许田所以进行这次会见。鲁国为什么想要这次结盟呢?将要借郑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