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或问卷十六 宋 吕大圭 撰
曰‘取’。八年齐取我田,乃曰‘归’者,取之自晋,归之自晋,以见鲁国之命制于晋而已。故虽我田也,而不得偃然有之,其犹寄耳。故齐归我田,书曰‘取’,犹若取之扵外也;齐取我田,书曰‘归’,犹若齐之所有也。胡氏曰:‘取者,得非其有之称。恃大国兵力,一战胜齐,得其故壤,而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则取之不以其道,与得非其有奚异?’然则宜奈何?攷扵建邦土地之图,若在封域之中,则先王所锡,先祖所受,经界世守,不可乱也。不然,侵小得之,春秋固有兴灭国、继絶世之义,必有处也。鲁在战国时,地方五百里,而孟子语慎子曰:‘如有王者作,在所损乎,在所益乎?’经于复其故田而书‘取’,所损益可知矣。”
译《春秋》记载为“取”。鲁国八年时齐国夺取了我国的田地,后来却记载为“归”,这是因为田地是从晋国手中夺取的,也是由晋国归还的,以此显示鲁国的政令受制于晋国而已。所以虽然是我国的田地,却不能安然拥有,就像寄存在那里一样。因此齐国归还我国田地,史书用“取”字,就好像是从外部夺取的一样;齐国夺取我国田地,史书用“归”字,就好像那是齐国所有的一样。胡氏说:“‘取’,是得到本不属于自己东西的称呼。倚仗大国的兵力,一次战胜齐国,得到其原有的疆土,却不向周天子请示以确立疆界,那么夺取它就不合乎正道,这与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什么不同呢?”既然如此,应当怎么做呢?考察建国时的土地地图,如果田地在封域之内,那么这是先王所赏赐、先祖所接受的,疆界世代守护,不可扰乱。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侵犯小国而得到的,那么《春秋》本来就有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的意义,必定有恰当的处理方式。鲁国在战国时期,方圆五百里,而孟子对慎子说:“如果有王者兴起,鲁国是在被削减之列,还是在被增益之列呢?”《春秋》在恢复其原有田地时记载为“取”,其中损益的道理就可以知道了。
防盟于蜀
或问:“蜀之盟不没公,何也?”曰:“此与浮来之盟同,是防也。是盟也,葢为鲁病矣。当是时,晋主夏盟者也。晋方与鲁、卫、曹之师战齐于鞌,而楚即帅郑师以从事于鲁、卫,遂侵于蜀。公防公子婴齐,而同十一国之人以盟于蜀。岂鲁之得已哉?晋之不能却强楚以安中国,亦明矣。晋不能却强楚以安中国,而十一国之盟皆称‘人’,何也?晋犹主夏盟也。葢至扵晋赵武、楚屈建合诸侯于宋,而后晋、楚之势均。楚灵王求诸侯于晋,晋人许之,而后诸侯始皆从楚。此蜀之盟所以略之也。”
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或问:“来聘而盟,何也?”曰:“案经,聘而遂盟者五:是年,荀庚、孙良夫十一年,晋侯使郤犫来聘,己丑,及郤犫盟;襄七年,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十五年,宋公使向戌来聘,己亥,及向戌盟于刘。此皆诸侯使大夫来聘,而鲁要之使盟。明鲁不当要盟,诸大夫不当自盟也。何以知之?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宣七年,卫侯使孙良夫来盟。则是来盟者,其君使之也。今但曰‘使来聘’,则是其君之所使者来聘而已,非来盟也。鲁之为要盟,可知矣。”
郑伐许
或问郑伐许,説者以为外郑,然乎?曰:案《春秋》文,十年秦伐晋,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先儒皆曰外之也。于秦伐晋,则曰晋自令狐之战不出师者三年,秦不顾义,见利而动,又起此役,此佳兵之道也。于郑伐许,则曰郑襄背盟弃信,与楚比,周一嵗而再伐许,故外之也。扵晋伐鲜虞,则曰楚灵不道,殄灭陈蔡,晋为盟主,既不能救,且伪防齐师,假道鲜虞,此狙诈之术也。或曰:自灭庸以后,秦为楚役,自晋主诸夏之盟,舍秦无加兵于晋者也。使晋之失伯,秦人为之也。于是外秦楚之伯,郑人为之也。由齐桓以来,争郑扵楚,桓公卒,郑始朝楚,诸侯折而入楚,郑为乱阶也。是故外秦而后外郑,《春秋》之外秦以晋故也,外郑亦以晋故也。则其外晋何?晋之君卿无中国之志也。楚防弑君之贼也,而执齐庆封,放陈招,杀蔡侯般,假讨贼之名以盟诸夏,而晋连年有事扵狄、鲜虞,虽吴入郢,扵越入吴,晋犹图鲜虞也。详于狄事而不详于楚,则晋无中国之志也。于是外晋。惟苏氏以秦、郑为阙文,而晋伐鲜虞则亦以为外之。以愚观之,是皆深于求《春秋》者也。甞窃以为事有小大,辞有详略。其书人、书氏、书爵者,详辞也;其直书国者,略辞也。秦、晋之争,自令狐而后,其事微矣,故略之。晋伐鲜虞亦然。《春秋》固不可尽以阙文视之,而亦岂可字字而求其义乎?善乎吕本中之言曰:「先儒徃徃以为不称人者皆外之,恐未必然。记事有逺近,有详略,有小大,不可以一概论。褒贬之实,则不在是焉。」秦之伐晋,事小而地逺,故略之,特罪其诸侯自相侵伐,杀生自恣耳。如加人而中国之,则遂合于礼乎?又曰:「事有小大,则记有详略,史家常法,《春秋》特以是褒贬垂训后世尔。」所谓「吾无隠乎尔也」。晋伐鲜虞,罪在伐人之国,以天子在上,而诸侯放恣,擅行征讨也。其事则微,故其书亦。略晋伐鲜虞,略辞也。其罪则自见矣。以晋伐鲜虞为狄之,则荀吴帅师,何以不外之也?以此知详略之异,非褒贬所系。
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或问鲁侵宋何也?曰:上三年,甞防宋、卫同伐郑矣。次年,宋使华元来聘,通嗣君矣。又次年,鲁使仲孙蔑报华元矣。是年冬,郑伯背楚,求成于晋,而鲁、卫与宋又同盟于虫牢矣。今而卫侵宋,鲁又侵宋,何也?其诸受命于晋乎?其诸以诸侯谋复防,而宋辞之乎?然是役也,二卿并书,何也?此与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四卿并书之意同。当是时,大夫専擅,各自帅师,而公家微矣。是故侵宋之事小,而専权之患大。晋景公末年,有二大盟防:前有断道,后有虫牢,稍能振伯业者,二
译在蜀地防备并结盟。
有人问:“蜀地的盟会没有隐去鲁公的名号,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与浮来地的盟会情况相同,都是在蜀地进行的防备。这次盟会,大概是因为鲁国感到忧虑不安。当时,晋国是主持中原诸侯盟会的主盟者。晋国刚刚在鞌地与齐国作战,率领鲁、卫、曹的军队,而楚国随即率领郑国的军队去攻打鲁、卫两国,于是入侵蜀地。鲁公防备楚国的公子婴齐,并会同十一个国家的代表在蜀地结盟。这难道是鲁国愿意这样做的吗?晋国不能击退强大的楚国以安定中原各国,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晋国不能击退强大的楚国以安定中原,而这十一个国家的盟会都只称‘人’(不称爵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晋国仍然主持着中原的盟会。大概到了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在宋国会合诸侯之后,晋、楚两国的势力才均衡。楚灵王向晋国请求会盟诸侯,晋国人答应了,此后诸侯才开始都顺从楚国。这就是蜀地盟会被简略记载的原因。”
晋侯派荀庚来鲁国聘问,卫侯派孙良夫来鲁国聘问。丙午日,鲁国与荀庚结盟;丁未日,鲁国与孙良夫结盟。
有人问:“前来聘问却结盟,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查考《春秋》经文,聘问后随即结盟的有五次:这一年,荀庚、孙良夫;十一年,晋侯派郤犫来聘问,己丑日,与郤犫结盟;襄公七年,卫侯派孙林父来聘问,壬戌日,与孙林父结盟;十五年,宋公派向戌来聘问,己亥日,在刘地与向戌结盟。这些都是诸侯派遣大夫来聘问,而鲁国要挟他们结盟。这表明鲁国不应当要挟结盟,各位大夫也不应当主动结盟。怎么知道的呢?桓公十四年,郑伯派他的弟弟郑语来结盟;宣公七年,卫侯派孙良夫来结盟。那么前来结盟的,是他们的国君派遣的。现在只说‘派来聘问’,那就是他们的国君派遣来聘问罢了,并不是来结盟的。鲁国要挟结盟的做法,由此可知了。”
郑国攻打许国。
有人问郑国攻打许国的事,解说者认为是表示疏远郑国,是这样吗?回答说:查考《春秋》的文体,十年秦国攻打晋国,成公三年郑国攻打许国,昭公十二年晋国攻打鲜虞。以前的儒者都说这是表示疏远。对于秦国攻打晋国,就说晋国自从令狐之战后三年不出兵,秦国不顾道义,见利而动,又发动这次战役,这是喜好战争的做法。对于郑国攻打许国,就说郑襄公背弃盟约、抛弃信义,与楚国勾结,一年内两次攻打许国,所以疏远他。对于晋国攻打鲜虞,就说楚灵王无道,灭绝陈、蔡两国,晋国作为盟主,既不能救援,而且假装防备齐国的军队,向鲜虞借道,这是狡猾欺诈的手段。有人说:自从灭亡庸国以后,秦国成为楚国的附庸,自从晋国主持中原诸侯的盟会,除了秦国没有再对晋国用兵的。假如晋国失去霸主地位,是秦国造成的。于是疏远秦、楚的霸主地位,是郑国造成的。从齐桓公以来,在郑国问题上与楚国争夺,桓公死后,郑国开始朝见楚国,诸侯折服而加入楚国,郑国是动乱的阶梯。因此先疏远秦国而后疏远郑国,《春秋》疏远秦国是因为晋国的缘故,疏远郑国也是因为晋国的缘故。那么疏远晋国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晋国的国君和卿大夫没有安定中原的志向。楚国防备弑君的贼人,却逮捕齐国的庆封,放逐陈国的招,杀死蔡侯般,假借讨伐贼人的名义来与中原诸侯结盟,而晋国连年对狄人、鲜虞用兵,即使吴国攻入郢都,越国攻入吴国,晋国还在图谋鲜虞。对狄人的事记载详细而对楚国的事记载简略,就说明晋国没有安定中原的志向。于是疏远晋国。只有苏氏认为秦国、郑国是文字缺失,而晋国攻打鲜虞也认为是疏远。以我看来,这些都是深入探究《春秋》的人。我曾经私下认为,事情有大小,文辞有详略。那些记载人名、氏名、爵位的,是详细的文辞;那些直接记载国名的,是简略的文辞。秦、晋之争,自从令狐之战以后,事情变得轻微了,所以简略记载。晋国攻打鲜虞也是这样。《春秋》固然不能全部视为文字缺失,但难道可以逐字逐句去寻求其含义吗?吕本中的话说得好:“以前的儒者往往认为不称‘人’的都是疏远,恐怕不一定如此。记事有远近,有详略,有大小,不能用一个标准来概括。褒贬的实质,并不在这里。”秦国攻打晋国,事情小而地方远,所以简略记载,只是谴责诸侯互相侵伐,随意杀戮罢了。如果加上‘人’字而将其视为中原国家,那就符合礼制了吗?又说:“事情有大小,那么记载就有详略,这是史家的常规,《春秋》特别以此褒贬来垂训后世罢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我对你们没有隐瞒”。晋国攻打鲜虞,罪过在于攻打别人的国家,因为天子在上,而诸侯放纵恣意,擅自进行征讨。这件事比较轻微,所以记载也简略。晋国攻打鲜虞,是简略的文辞。它的罪过自然就显现了。如果把晋国攻打鲜虞视为疏远,那么荀吴率领军队,为什么不被疏远呢?由此可知详略的不同,并不取决于褒贬。
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有人问鲁国侵犯宋国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上一年,曾经会同宋、卫一起攻打郑国了。第二年,宋国派华元来聘问,与新继位的国君沟通了。又过了一年,鲁国派仲孙蔑回访华元了。这一年冬天,郑伯背弃楚国,向晋国求和,而鲁、卫与宋国又在虫牢结盟了。现在卫国侵犯宋国,鲁国又侵犯宋国,是为什么呢?大概是从晋国接受了命令吧?大概是因为诸侯谋划恢复盟会,而宋国推辞了吧?但是这次战役,两位卿大夫同时被记载,是为什么呢?这与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四位卿大夫同时被记载的意思相同。当时,大夫专权,各自率领军队,而公室的势力衰微了。因此侵犯宋国的事虽小,但专权的祸患却很大。晋景公末年,有两次大的盟会:前面是断道,后面是虫牢,稍微能够振兴霸业的,
防之力也。然虫牢之盟,宋实与焉,谋复防而宋辞之,何哉?其岂非以伯主于行事之间,非纯出扵礼义,有不当于人心者乎?如齐桓首止之盟,郑伯逃归,未纯乎义之所致也。
译这是臧文仲的功劳。然而,在虫牢结盟时,宋国确实参与了,谋划收复防邑时宋国却推辞了,这是为什么呢?这难道不是因为霸主在处理事务时,并非完全出于礼义,而有违背人心的地方吗?就像齐桓公在首止结盟,郑伯逃跑回国,并不是完全由道义所导致的。
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
或问:“纳币,常事也,何以书?”曰:“春秋书者三:庄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公谷云:‘公亲纳币也。’啖子云:‘且居丧,娶仇女也。’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公羊云:‘讥丧娶也。’赵子云:‘又讥使公子纳币也。’成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赵子曰:“婚礼不当使公孙。”胡氏曰:“礼不可略,亦不可过,惟其称而已。略则轻大伦,过则溺私爱。宋公之请伯姬,鲁侯之嫁其女,皆致其厚者也,而不知越礼逾制,岂所以重大婚之礼也哉?”经悉书之,为后法也。愚案:《春秋》书内女,惟扵纪叔姬、宋共姬,特致其详,非无谓也。纪叔姬之归于酅,宋共姬之待姆而卒,皆有贤徳者也,是以鲁人重之,鲁史记之为特详。圣人因鲁史而纪之,亦为特详。隠二年,纪裂繻来逆女,伯姬归于纪。七年,叔姬归于纪。庄四年,纪伯姬卒,齐侯葬纪伯姬。十二年,纪叔姬归于酅。庄二十九年,纪叔姬卒,葬纪叔姬。书纪叔姬之详如此。成八年,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卫人来媵。九年,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晋人来媵。十年,齐人来媵。襄三十年五月,宋灾,宋伯姬卒。秋,叔弓如宋,葬宋共姬。书宋共姬之详如此。意者鲁人以其贤而书之于册,故仲尼得以从而述之尔。不然,史之所不载,仲尼亦安得而纪之乎?然仲尼所以纪之者,亦有故也。其书公孙夀纳币,季孙行父如宋致女,则讥其使卿也。书三国来媵,则讥其诸侯一娶不应有十二女也。葢亦因其纪录之详,而得以记其失礼尔。
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
或问:“不书‘天王’而书‘天子’,何也?”曰:“《春秋》书‘天王’者二十三,称‘王者’三,而称‘天子’者二。庄元年冬,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文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王使召伯来防葬,及此年赐命,是也。説者曰:桓公弑君,而王不能讨,及其死,而又使来锡命;成风以僖公妾母,用夫人礼,而王不责,反令荣叔归含且赗,又使召伯来防葬,故皆去‘天’以示贬焉。又曰:‘天王’者,制治天下而主乎法者也;‘天子’者,养天下而主乎恩者也。在《诗》,赏善罚恶之事多称‘王’,恩赐燕好之事多称‘天子’。桓公篡弑之贼,而来锡命,则不能行王法,故王去‘天’。成公之立八年矣,未甞有勤王之绩,而来锡命,则失于行私恩,故称‘天子’。愚请有以折之:《春秋》书‘来锡命’二,‘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是也。来赐命者一,‘赐成公命’,是也。夫锡桓公命,固不能行法;锡文公命,独为得礼乎?赐成公命,固为失恩;锡文公命,独不为失恩乎?使荣叔归成风之含赗,使召伯防成风之葬,固为非礼;宰咺来归仲子之赗,独非妾母乎?王不去‘天’,何也?説者曰:‘名冢宰,所以贬也。’然则荣叔独不可贬乎?岂归仲子之赗,罪在冢宰而不在天王乎?归成风之含赗,罪在天王而不在荣叔乎?凡此皆抵牾而难通者也。然则如何?杜预、孙明复皆以‘王者’之通称过矣,或者▯写误欤?啖助、吕本中之言云尔,吾从之。”
卫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
或问诸侯之弟兄不得以属通君臣之义也?来聘来盟,书弟则齐年、郑语也;帅师,书弟则卫黒背也。奈何?曰:説者或曰:「不书爵命氏族者,未命也;未命则一匹夫耳。」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匹夫而代大夫之事也;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匹夫而代诸侯之事也;卫侯之弟黒背侵郑,匹夫而代诸侯之权也。师者,人之司命,而治乱安危之所系,寄之匹夫焉,亦已轻矣。愚曰:此説非也。夫既命之盟聘帅师矣,焉有非大夫而可以任国事哉?其书弟者,葢以见其私耳。仁人之于兄弟也,固亲爱之而已矣。然其待之过厚,则亦非所以为中。观齐年之子无知,僖公爱之,衣服礼秩如嫡,卒之弑诸儿者无知也;卫侯之弟子叔黒背,生公孙剽、孙林父、▯殖,出卫侯衎而立剽,亦以其父有宠爱之私,
译宋公派公孙夀来送纳聘礼。
有人问:“送纳聘礼,是常事,为什么记载下来?”回答说:“《春秋》记载这类事有三例:庄公二十二年冬,鲁公到齐国送纳聘礼。《公羊传》、《谷梁传》说:‘鲁公亲自送纳聘礼。’啖助说:‘况且正在居丧,却娶仇敌之女。’文公二年,公子遂到齐国送纳聘礼。《公羊传》说:‘讥讽居丧娶妻。’赵岐说:‘又讥讽派公子去送纳聘礼。’成公八年夏,宋公派公孙夀来送纳聘礼。赵岐说:‘婚礼不应当派公孙去。’胡安国说:‘礼制不可省略,也不可过度,只在于合乎名分罢了。省略就会轻视人伦大道,过度就会沉溺于私情。宋公请求伯姬,鲁侯嫁出他的女儿,都表现得过于丰厚,却不知道这超越了礼制、逾越了法度,难道这是重视婚礼的做法吗?”经文全部记载下来,是为了给后人留下法则。我认为:《春秋》记载鲁国女子,只有纪叔姬、宋共姬,特别详尽,不是没有原因的。纪叔姬回到酅地,宋共姬等待保姆才去世,都是有贤德的人,因此鲁国人重视她们,鲁国的史官记载得特别详尽。圣人依据鲁国史官的记录来记载,也特别详尽。隐公二年,纪裂繻来迎娶女子,伯姬嫁给纪国。七年,叔姬嫁给纪国。庄公四年,纪伯姬去世,齐侯安葬纪伯姬。十二年,纪叔姬回到酅地。庄公二十九年,纪叔姬去世,安葬纪叔姬。记载纪叔姬如此详尽。成公八年,宋公派公孙夀来送纳聘礼,卫国人来送陪嫁女子。九年,伯姬嫁给宋国,夏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嫁女子,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十年,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襄公三十年五月,宋国发生火灾,宋伯姬去世。秋天,叔弓到宋国,安葬宋共姬。记载宋共姬如此详尽。大概鲁国人因为她们贤德而记载在简册上,所以孔子得以接着叙述罢了。不然的话,史官不记载,孔子又怎么能记载呢?然而孔子之所以记载,也有原因。他记载公孙夀送纳聘礼、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嫁女子,是讥讽他们派卿大夫去。记载三国来送陪嫁女子,是讥讽诸侯娶妻不应有十二个陪嫁女子。大概也是依据史官记载的详尽,从而得以记录他们的失礼行为罢了。
天子派召伯来赐予鲁公命令。
有人问:“不写‘天王’而写‘天子’,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写‘天王’的有二十三处,称‘王者’的有三处,而称‘天子’的有两处。庄公元年冬,周王派荣叔来赐予桓公命令;文公五年,周王派荣叔归还含玉和赗车;周王派召伯来防备安葬,以及这一年赐予命令,就是这两处。解说的人说:桓公弑君,而周王不能讨伐,等到他死了,又派人来赐予命令;成风作为僖公的妾母,使用夫人的礼仪,而周王不责备,反而让荣叔归还含玉和赗车,又派召伯来防备安葬,所以都去掉‘天’字以示贬斥。又说:‘天王’,是治理天下而主持法度的人;‘天子’,是养育天下而主持恩惠的人。在《诗经》中,赏善罚恶的事多称‘王’,恩赐宴享的事多称‘天子’。桓公是篡位弑君的贼人,而来赐予命令,则不能执行王法,所以王去掉‘天’字。成公即位八年了,未曾有勤王的事迹,而来赐予命令,则失于施行私恩,所以称‘天子’。我请求对此进行辩驳:《春秋》写‘来赐予命令’的有两处,‘周王派荣叔来赐予桓公命令’,‘天王派毛伯来赐予鲁公命令’,就是这两处。来赐予命令的一处,‘赐予成公命令’,就是这一处。赐予桓公命令,固然不能执行法度;赐予文公命令,难道就合乎礼吗?赐予成公命令,固然失于恩惠;赐予文公命令,难道就不失于恩惠吗?派荣叔归还成风的含玉和赗车,派召伯防备成风的安葬,固然不合礼;宰咺来归还仲子的赗车,难道仲子就不是妾母吗?周王不去掉‘天’字,为什么呢?解说的人说:‘称名冢宰,是用来贬斥的。’那么荣叔难道不可以贬斥吗?难道归还仲子赗车的罪责在冢宰而不在周王吗?归还成风含玉和赗车的罪责在周王而不在荣叔吗?凡此种种都相互矛盾而难以讲通。那么该怎么办呢?杜预、孙明复都认为‘王者’是通称,这错了,或许是传写错误吧?啖助、吕本中的说法如此,我遵从他们。”
卫侯的弟弟黒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有人问:诸侯的兄弟不能以亲属关系贯通君臣之义吗?来聘问、来结盟,写“弟”则是齐国的年、郑国的语;率领军队,写“弟”则是卫国的黒背。为什么呢?回答说:解说的人有的说:“不写爵位、任命、氏族,是因为没有任命;没有任命就是一个普通百姓罢了。”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是普通百姓代替大夫做事;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是普通百姓代替诸侯做事;卫侯的弟弟黒背侵犯郑国,是普通百姓代替诸侯行使权力。军队,是人的命运主宰,是治乱安危所系,寄托给普通百姓,也太轻率了。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对。既然任命他结盟、聘问、率领军队了,哪有不是大夫却能承担国家事务的呢?写“弟”,大概是为了显示他的私情罢了。仁爱的人对于兄弟,本来只是亲爱他们而已。然而对待他们过于优厚,也不是合乎中道的。看齐年的儿子无知,僖公喜爱他,衣服礼制像嫡子一样,最终弑杀诸儿的正是无知;卫侯的弟弟子叔黒背,生下公孙剽、孙林父、孙殖,驱逐卫侯衎而立剽,也是因为他父亲有宠爱他的私情,
故得立尔。然则齐年、郑语、卫黒背皆以弟书者,岂非其宠爱之私闻于邻国而史册书之?孔子因以记之乎?若夫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卫侯之弟鱄出奔晋,天王杀其弟佞夫,秦伯之弟鍼出奔晋,陈侯之弟招杀世子偃师,盗杀卫侯之兄絷,宋公之弟辰出奔陈,宋公之弟辰自陈入于萧以叛,又自萧来奔,凡此者,书之所以见其薄友爱之义尔。一则已厚,一则已薄,圣人并书于册,而兄弟之义着矣。
译因此得以确立这样的体例。然而齐年、郑语、卫黒背都被记载为“弟”,难道不是因为他们受宠爱的私情传到了邻国,而被史官记录在案,孔子便据此记载下来的吗?至于陈侯的弟弟黄出逃到楚国,卫侯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周天子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秦伯的弟弟鍼出逃到晋国,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世子偃师,盗贼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宋公的弟弟辰出逃到陈国,宋公的弟弟辰从陈国进入萧地发动叛乱,后来又从萧地来投奔,所有这些情况,史书之所以这样记载,是为了显示他们淡薄了友爱兄弟的道义。一方面已经过分厚待,另一方面已经过分薄待,圣人将这些都记载在史册中,兄弟之间的道义就彰显出来了。
夏四月五卜郊
或问:“卜郊之屡,何也?”曰:“鲁僣天子之事,以卜郊。其言三卜者,一襄七年是也;四卜者,二僖三十一年,襄十一年是也;五卜者,一成十年是也。屡卜而不吉,则勿郊可也。”
公防晋侯伐郑
或问经书晋侯,而左氏云晋侯有疾,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而防诸侯伐郑,信乎?曰:信。经是矣。
公防晋侯卫侯于琐泽
或问:“琐泽之防何也?”曰:“左氏云:‘华元克合晋楚之成,郑伯如晋聴成,防于琐泽,成故也。’刘敞云:‘琐泽之防,本以合楚郑也。’今楚郑不至,鲁卫自盟,何邪?合晋楚者,宋也,宋亦不与,又何邪?凡晋楚为平,则应大合诸侯,以申成好,今三国防而已,又何邪?然则▯之言,未足信也。愚意琐泽之防,为伐秦起文耳。今年防于琐泽,明年春使郤锜来乞师,而后五月暨诸侯伐秦,比事而观之,可见矣。”
公如京师
或问公如京师,岂非得礼之正乎?曰:经书朝于王所者,僖公也;如京师者,成公也。僖公朝王所,为防晋耳;成公如京师,为伐秦耳,非其尊周之本心也。僖公二十八年书曰:「公防诸侯盟于践土,公朝于王所。」此年书「公如京师」,公自京师遂防诸侯伐秦。《春秋》所志,可谓微而显矣。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侨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或问:“称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信乎?”曰:“非也。”刘敞论之矣。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之,此《春秋》之常也。非为尊君命故举氏,尊夫人故舍族也。石氏曰:“妇有姑之辞,时穆姜存焉,与宣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义同。”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或问:“执称晋侯,何也?”曰:“《春秋》书‘执’多矣,皆书‘人执’,诸侯亦书‘人’,略辞也,乱辞也。惟此年晋侯之执曹伯,书‘晋侯’。《▯曰:‘负刍杀太子而自立。’晋侯执而归于京师。或者疑焉,以为负刍之杀太子,经无明文,设有之,《春秋》何以不书?疑未得其实。然甞以《春秋》书法攷之,则他执诸侯皆称‘人’,其称‘侯’者,独此一事耳,安得以为非伯讨乎?晋文之执衞侯,亦归于京师也,然而犹称‘人’者,晋又之执卫侯,私意也。此年之执曹伯,伯讨也。此所以异其文,《▯之所言与经意合,益足以为证矣。”
宋杀其大夫山
或问:“山之不氏,何也?”曰:“石氏。”曰:“杀大夫不氏?楚得臣与宋山而已。楚蛮荒也,其略之不备,宜矣。”此荡泽之不氏。左氏则以为背其族,何休则以为譛华元,发微则以为大夫之未命,皆未当也。葢甞疑其脱耳。又左氏载宋华元之奔,与子山之杀,及鱼石之出,首尾不实,学者更宜详之。
防吴于钟离
或问钟离之防呉何也?曰:晋实始通吴也。向也为中国患者,楚而已;与中国盟防者,亦楚而已,未有呉也。自成七年,呉伐郯,始见扵经。于是有吴为中国患矣。自成十五年,防吴于钟离。于是有吴与中国盟防矣。钟离之防,犹以诸侯之大夫也。若曰不以中国之诸侯与之为敌也。襄五年,善道之防,犹大夫也。戚之防,柤之防,则诸侯实与为防矣。虽然,以诸侯之大夫防呉,犹可也,又乌知大夫之自为防可乎哉?案《春秋》防而殊防者有二:防王世子于首止,是防世子也;防吴于钟离,防吴于柤,于向,是防蛮荒也。説者曰:防世子于首止,尊王室,不敢与世子抗也;防吴于钟离,于柤,于向,意在贱呉人,而罪诸侯不能与敌也。或曰:其言防吴何?防吴子也。然以经攷之,则戚之防,曷为不外吴人?又何以知吴之为吴子?苏氏曰:吴子未甞与中国防,晋为之合诸侯而防之,特书曰「防呉于钟离」,以吴与防也。愚案此説为通。葢戚之防,乃诸侯防,而吴人来防,故序吴扵诸侯之下;钟离之防,乃吴未通中国,而晋欲防吴故特以防呉为文。然则曷为不与首止之文同义?曰:首止之文曰「公及晋侯防王世子于首止」,若世子在此,而诸侯徃防之,然尊世子也;防呉之
译夏季四月,五次占卜郊祀之事。
有人问:“频繁占卜郊祀,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鲁国僭越天子的礼仪,用占卜来决定郊祀。其中说三次占卜的,是指襄公七年;四次占卜的,是指僖公三十一年和襄公十一年;五次占卜的,是指成公十年。屡次占卜而不吉利,那么不举行郊祀就可以了。”
鲁公在琐泽与晋侯会盟,以防范晋国讨伐郑国。
有人问:“经文中记载的是晋侯,而《左传》却说晋侯生病,晋国立太子州蒲为国君,并防备诸侯讨伐郑国,这可信吗?”回答说:“可信。经文是正确的。”
鲁公在琐泽与晋侯、卫侯会盟。
有人问:“在琐泽会盟是为了什么呢?”回答说:“《左传》说:‘华元促成晋楚和解,郑伯前往晋国听取和解事宜,在琐泽会盟,是因为和解的缘故。’刘敞说:‘琐泽之盟,原本是为了联合楚国和郑国。’如今楚国和郑国没有到来,鲁国和卫国自行结盟,这是为什么呢?促成晋楚和解的是宋国,宋国也没有参与,这又是为什么呢?凡是晋楚达成和平,就应当大规模会合诸侯,以申明和好,如今只有三国会盟,这又是为什么呢?那么《左传》的说法,不足以采信。我的意思是,琐泽之盟,是为了讨伐秦国而引发的。今年在琐泽会盟,明年春天派郤锜来请求出兵,而后在五月与诸侯一起讨伐秦国,将前后事情联系起来观察,就可以明白了。”
鲁公前往京师。
有人问:“鲁公前往京师,难道不是符合礼制的正当行为吗?”回答说:“经文中记载‘朝于王所’的是僖公;记载‘如京师’的是成公。僖公朝见王所,是为了防范晋国;成公前往京师,是为了讨伐秦国,并非他们尊崇周王室的本心。僖公二十八年记载:‘鲁公与诸侯在践土会盟,鲁公朝见王所。’这一年记载‘鲁公前往京师’,鲁公从京师出发随即与诸侯会盟讨伐秦国。《春秋》所记载的,可以说是含蓄而显明了。”叔孙侨如前往齐国迎接夫人,侨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
有人问:“称族,是尊重君命;不称族,是尊重夫人,这可信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刘敞已经论述过这个问题了。同一件事再次出现,最终要称名,这是《春秋》的常例。并不是因为尊重君命所以举出氏,因为尊重夫人所以省略族。石氏说:“这是有婆婆在的措辞,当时穆姜还在世,与宣公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的意义相同。”
晋侯捉拿曹伯,押解到京师。
有人问:“捉拿曹伯却称晋侯,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记载‘执’很多,都写‘人执’,诸侯也写‘人’,这是简略的辞令,也是混乱的辞令。只有这一年晋侯捉拿曹伯,写了‘晋侯’。《左传》说:‘负刍杀太子而自立。’晋侯捉拿他押解到京师。有人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负刍杀太子,经文中没有明文记载,假设有这件事,《春秋》为什么不记载?怀疑没有得到事实真相。然而曾经用《春秋》的书法来考察,那么其他捉拿诸侯的都称‘人’,称‘侯’的,只有这一件事,怎么能认为这不是霸主征讨呢?晋文公捉拿卫侯,也押解到京师,然而仍然称‘人’,是因为晋国再次捉拿卫侯,是出于私意。这一年捉拿曹伯,是霸主征讨。这就是文字不同的原因,《左传》所说的与经文意思相合,更加足以作为证据了。”
宋国杀了它的大夫山。
有人问:“山不称氏,是为什么呢?”回答说:“石氏。”问:“杀大夫不称氏?只有楚国的得臣和宋国的山而已。楚国是蛮荒之地,其记载简略不全,是适宜的。”这是荡泽不称氏的情况。《左传》认为是背叛其族,何休认为是进谗言陷害华元,发微认为是大夫尚未受命,都不恰当。大概曾经怀疑是脱漏了文字。又《左传》记载宋华元的出逃,与子山的被杀,以及鱼石的出奔,首尾不实,学者更应当详细考察。
在钟离会盟以防范吴国。
有人问:“在钟离会盟防范吴国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晋国实际上是开始与吴国交通的。以前成为中原祸患的,只有楚国;与中原盟会防范的,也只有楚国,没有吴国。自从成公七年,吴国讨伐郯国,开始出现在经文中。于是吴国成为中原的祸患。自从成公十五年,在钟离会盟防范吴国。于是吴国与中原盟会防范了。钟离之盟,还是用诸侯的大夫。好像说不把中原的诸侯当作吴国的敌手。襄公五年,善道之盟,还是大夫。戚之盟,柤之盟,则是诸侯实际参与会盟了。虽然如此,用诸侯的大夫防范吴国,还可以,又怎么知道大夫自行会盟是可以的呢?考察《春秋》中会盟而区分对待的有两种:在首止会盟王世子,这是会盟世子;在钟离、柤、向会盟吴国,这是会盟蛮荒。解说的人说:在首止会盟世子,是尊重王室,不敢与世子对抗;在钟离、柤、向会盟吴国,意在轻视吴人,而谴责诸侯不能与之对抗。有人说:说会盟吴国是什么意思?是会盟吴子。然而用经文考察,那么戚之盟,为什么不排斥吴人?又怎么知道吴国是吴子?苏氏说:吴子未曾与中原会盟,晋国为他会合诸侯而会盟,特意记载为‘在钟离会盟吴国’,是因为吴国参与会盟。我认为这个说法是通达的。大概戚之盟,是诸侯会盟,而吴人来参与会盟,所以把吴国列在诸侯之下;钟离之盟,是吴国未与中原交通,而晋国想要会盟吴国,所以特意以会盟吴国为文。那么为什么不与首止的文字意义相同呢?回答说:首止的文字说‘鲁公及晋侯在首止会盟王世子’,如果世子在这里,而诸侯前往会盟他,这是尊重世子;会盟吴国……”
雨木冰
或问雨木冰之义,曰:“文公经説曰:‘成十六年雨木冰。’谷梁曰:‘雨而木冰也。’注云:‘介胄之象。’何休公羊注云:‘木少阳,防君也;冰隂凝,臣也。臣将胁君。’此乃五行家牵合之説,未可信。终未见上温下冷之意。”
公防尹子、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
或问,或谓曹伯负刍弑君自立,晋侯执之,归于京师。次年,曹伯归自京师。已而,尹子、单子、防晋侯伐郑,曹伯遂列于防。是王纵负刍以成曹乱,故是年不书王,言王之不王也。曰不然,是年不书王,脱文耳。
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或问:“伐宋以纳鱼石也,而不曰‘纳鱼石’,何也?”曰:“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则纳之者楚子耳,非公孙宁、仪行父之能为也。今曰‘宋鱼石复入于彭城’,则纳之者虽楚子,而复入则鱼石也。其诸晋栾盈之俦乎?”先儒曰:“以恶曰‘复入’,是故鱼石不言自楚,栾盈不言自齐。”
春秋或问卷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十七 宋 吕大圭 撰
襄公 城虎牢【二年】
或问陈君举曰:「向也曰虎牢,今也曰城虎牢,何不系之郑者?为天下城之也。系之郑者,为郑戍之也。是故楚丘不系之卫,縁陵不系之▯,梁山、沙鹿不系之晋,皆非一国之辞也。郱、鄑、郚系之纪,彭城系之宋,皆一国之辞也。然乎?曰:『説亦巧矣。然案《春秋》,楚丘不言卫,縁陵不言▯,皆是卫▯不能有之,而齐桓城之尔。然则城虎牢者,亦郑不能有之尔。此必近楚之地,而郑不能有之,是以诸侯城之。』」
莒人灭鄫
或问谷梁曰:「莒人防鄫,非灭之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公羊亦云:「莒女有为鄫夫人者,而立其出,信乎?」曰:「未可以为信也。此直是莒人灭鄫耳,立异姓之事,未敢尽信。」
季孙宿如晋
或问左氏曰:“晋人来讨,曰‘何故亡鄫’?为鲁当属鄫故也,信乎?”曰:“以经攷之,则莒与鄫同预戚之防。莒之灭鄫,正晋之所当讨扵莒也,而反讨扵鲁,何哉?恐未必然。”
郑伯卒于鄵
或问:“郑伯之名,何也?”曰:“诸侯不生名,此其名之者,以其卒也。与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同从省文也。诸侯卒扵国都不地,此其地者,以其不在国也。为如防而卒也,故地,与宋公佐卒于曲棘同。未见诸侯而卒,与许男卒于师同。此诸侯之例。如此而説者,徒见其文之异,便有‘郑伯见弑’之説,误矣。”
同盟于戯
或问:“戏之盟,郑服乎?”曰:“案《左氏》,同盟于戯,郑与焉。然柯陵之盟,亦书于伐郑之后,则郑之服未可知。今以经攷之,盟于柯陵之后,诸侯再伐郑,则其未得志于郑可知;盟于戯之后,楚子伐郑,则其为郑服可知。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亦郑受盟也;防于萧鱼,亦郑预防也。皆书于伐郑之后,比事而观,可见矣。”
防于萧鱼
或问:“萧鱼之防,非悼公之盛乎?”曰:“此悼公之盛也,而君子亦有不满焉。何以言之?甚矣,悼公再伯之难也。晋楚所争者二,其一陈也,其一郑也。悼公绍文襄之烈,凡有盟防,诸侯麕至。向也,郑从楚,至城虎牢而郑始服;向也,陈从楚,至盟鸡泽而陈来防。自是陈郑即中国矣,而楚之雠于陈郑者亦如之。是故再防于戚,为戍陈也,而楚公子贞为是伐陈,诸侯于是有救陈之师。又明年,而公子贞围陈,诸侯于是有鄬之防,凡以争陈也。郑侵蔡而获燮,则楚伐郑;郑受盟于楚,则晋伐郑;郑同盟于戏,则楚伐郑;郑为楚伐宋,则晋又伐郑;诸侯戍郑虎牢,则楚救之;郑公孙舍之侵宋,则晋伐之;郑同盟于亳城北,则楚师至;楚子、郑伯伐宋,则晋师来,凡以争郑也。然而陈卒从楚,而晋不能争;郑卒从晋,而楚不能争。何也?无他,郑近晋而陈近楚也。观范宣子之言曰:“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徃乎?有
译雨木冰
有人问“雨木冰”的含义,回答说:“《左传》杜预注说:‘成公十六年,下雨时树木结冰。’《谷梁传》说:‘下雨而树木结冰。’注解说:‘这是兵甲的象征。’何休在《公羊传》注中说:‘木属少阳,象征君主;冰属阴凝,象征臣子。这是臣子将要胁迫君主。’这不过是五行家牵强附会的说法,不可轻信。终究没有看到上温下冷的意思。”
周天子派尹子、单子,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讨伐郑国。
有人问,有人说曹伯负刍杀君自立,晋侯逮捕他,押回京师。第二年,曹伯从京师回国。不久,尹子、单子会同晋侯讨伐郑国,曹伯于是列名于这次会盟。这是周王纵容负刍以成全曹国的动乱,所以这一年不记载周王,是说周王不像周王。回答说不是这样,这一年不记载周王,只是脱漏了文字罢了。
楚子、郑伯讨伐宋国。宋国的鱼石再次进入彭城。
有人问:“讨伐宋国是为了接纳鱼石,却不写‘接纳鱼石’,为什么呢?”回答说:“接纳公孙宁、仪行父到陈国,那么接纳他们的是楚子,不是公孙宁、仪行父自己能做到的。现在说‘宋国的鱼石再次进入彭城’,那么接纳他的是楚子,但再次进入的是鱼石自己。这大概类似于晋国栾盈的情况吧?”先儒说:“因为行为恶劣所以称‘复入’,所以鱼石不说来自楚国,栾盈不说来自齐国。”
春秋或问卷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或问卷十七 宋 吕大圭 撰
襄公 筑虎牢【二年】
有人问陈君举说:“以前说虎牢,现在说筑虎牢,为什么不归属给郑国呢?是为天下人筑城。归属给郑国,是为郑国戍守。所以楚丘不归属给卫国,缘陵不归属给杞国,梁山、沙鹿不归属给晋国,都不是一个国家的措辞。郱、鄑、郚归属给纪国,彭城归属给宋国,都是一个国家的措辞。是这样吗?回答说:‘说法也很巧妙。然而考察《春秋》,楚丘不说卫国,缘陵不说杞国,都是因为卫、杞不能占有它们,而是齐桓公筑城的缘故。那么筑虎牢,也是郑国不能占有它。这一定是靠近楚国的地方,而郑国不能占有,所以诸侯筑城。’”
莒人灭掉鄫国
有人问《谷梁传》说:“莒人灭掉鄫国,不是灭掉它,而是立异姓人来主持祭祀,这是灭亡的道路。”《公羊传》也说:“莒女有做鄫国夫人的,而立她的儿子,可信吗?”回答说:“不能认为可信。这直接就是莒人灭掉鄫国,立异姓人的事,不敢完全相信。”
季孙宿到晋国
有人问《左传》说:“晋国人来责问,说‘为什么灭掉鄫国’?因为鲁国应当归属鄫国,可信吗?”回答说:“根据经文考察,莒国和鄫国都参与了戚地的会盟。莒国灭掉鄫国,正是晋国应当责问莒国的,反而责问鲁国,为什么呢?恐怕不一定如此。”
郑伯死在鄵地
有人问:“郑伯的名字,为什么记载呢?”回答说:“诸侯生前不称名,这里称名,是因为他死了。与吴子遏讨伐楚国,在巢地城门下战死,一样是从简略写法。诸侯死在国都不记载地点,这里记载地点,是因为不在国都。因为参加会盟而死,所以记载地点,与宋公佐死在曲棘相同。没有会见诸侯而死,与许男死在军中相同。这是诸侯的体例。像这样解释的人,只看到文字的不同,就有‘郑伯被杀’的说法,错了。”
在戏地共同结盟
有人问:“戏地的盟会,郑国服从了吗?”回答说:“考察《左传》,在戏地共同结盟,郑国参与了。然而柯陵的盟会,也记载在讨伐郑国之后,那么郑国是否服从还不可知。现在根据经文考察,在柯陵盟会之后,诸侯再次讨伐郑国,那么他们未在郑国得逞可知;在戏地盟会之后,楚子讨伐郑国,那么郑国服从可知。十一年在亳城北共同结盟,也是郑国接受盟约;在萧鱼会盟,也是郑国参与会盟。都记载在讨伐郑国之后,比较事情来看,就可以明白了。”
在萧鱼会盟
有人问:“萧鱼的会盟,不是悼公的鼎盛时期吗?”回答说:“这是悼公的鼎盛时期,但君子也有不满的地方。怎么说呢?悼公再次称霸的困难太大了。晋楚所争夺的有两处,一处是陈国,一处是郑国。悼公继承文公、襄公的功业,凡有盟会,诸侯都聚集到来。以前,郑国跟随楚国,到筑虎牢时郑国才开始服从;以前,陈国跟随楚国,到鸡泽盟会时陈国才来参加会盟。从此陈郑就归属中原了,而楚国对陈郑的仇恨也像以前一样。所以再次在戚地会盟,是为了戍守陈国,而楚国公子贞因此讨伐陈国,诸侯于是有救援陈国的军队。又过了一年,公子贞包围陈国,诸侯于是有鄬地的会盟,都是为了争夺陈国。郑国侵犯蔡国并抓获燮,那么楚国讨伐郑国;郑国在楚国接受盟约,那么晋国讨伐郑国;郑国在戏地共同结盟,那么楚国讨伐郑国;郑国为楚国讨伐宋国,那么晋国又讨伐郑国;诸侯戍守郑国虎牢,那么楚国救援;郑国公孙舍之侵犯宋国,那么晋国讨伐;郑国在亳城北共同结盟,那么楚国军队到来;楚子、郑伯讨伐宋国,那么晋国军队到来,都是为了争夺郑国。然而陈国最终跟随楚国,而晋国不能争夺;郑国最终跟随晋国,而楚国不能争夺。为什么呢?没有别的,郑国靠近晋国而陈国靠近楚国。看范宣子的话说:‘楚人讨伐有二心的国家而立子囊,必定改变行为而迅速讨伐陈国。陈国靠近楚国,百姓早晚危急,能不前往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