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或问卷六 宋 吕大圭 撰
宋人执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或问祭仲之事,公羊以为知权,何也?曰:甚哉,公羊之谬也!愚尝摭其説而论之。公羊之言曰:「宋人执祭仲,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舎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愚请反之曰:「祭仲不从其言,则身必死,国必不亡。祭仲死,则郑怒于宋,民知有义,宋必不能逞志于我。从其言,则身可以生易死,君必出,国必乱,少辽缓之,然后出突而反忽,是逐二君也。古人有权者,不如是也。」权者何?权者合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舎正理无所设。行权有道,必度义以行权,不背经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何者?若祭仲知权者,宜致死勿聴,使宋人知虽杀祭仲,犹不得郑国,乃可矣。且祭仲谓宋,诚能以力杀郑忽以灭郑国乎?则必不待执祭仲而刼之矣。如力不能,而▯大为言,何故聴之?且祭仲死焉足矣。若不能,是莫若强许焉,还至其国而背之,执突而杀之可矣。何故黜正而立不正,以为行权?乱臣贼子,孰不为此乎?故曰:甚哉,公羊之谬也!突不系以郑,何也?曰:「小白系以齐,明当有齐也。子纠不系以齐,不当有齐也。忽系以郑,明当有郑也。突不系以郑,则其不当有郑也,可知矣。」曰:「君在丧未逾年,称子,忽立三月矣,何以不称子而称名?」曰:「此争国之辞也。」曹羁虽立而未成君也,郑忽虽立亦未成君也。未成君者,盖其国人亦未之君也。未之君,则其与突何异焉?忽之名与突无异,而系忽于郑则有异矣。至于复归于郑,则称世子,何也?曰:「此正其为世子也。正其为世子则突之,不当立明矣。
柔防盟于折
或问:“柔何以名曰‘禄去公室,政在大夫’?其始于柔防宋、陈、蔡之盟乎?”先儒皆以为贬而称名,然谓之贬而称名,例也。公子结何以不贬?夫以大夫与诸侯盟,此不待贬絶而自见者也,而何必求之过哉?故尝谓:“内大夫帅师,自无骇始;内大夫与诸侯盟,自柔始。自其有无骇之帅师也,然后有翚、有庆父、有公子友、公孙兹、公孙敖、公子遂、公孙归父之帅师;甚则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四卿并帅师矣。自其有柔之盟也,然后有公子结、公孙敖、季孙行父、公子遂、臧孙许、仲孙蔑、仲孙貜、仲孙何忌之及诸侯盟;甚则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二卿及邾子盟于句绎矣。”然则折之盟何也?曰:“郑连齐、卫与鲁为雠,陈、蔡从王与郑为雠久矣。今郑庄已死,而宋有立突之功,折之盟其殆欲倚宋以平鲁、郑、陈、蔡,而将以定突之位乎?鲁桓以为郑突犹已匹也,是以汲汲而为此耳。”蔡叔何以称字?曰:“诸侯之母弟称字者,非大夫也。此年蔡叔、十五年许叔、十七年蔡季、庄三年纪季是也。其称名者,大夫也。
防于夫,钟于阚,于谷丘,于虚,于▯,于武父。
或问公与宋公四防一盟,春秋列书而不置,何也?曰:亦可以见春秋之防盟无一足恃者矣。突以弟簒兄,倚宋之力而得国,而突之赂于宋者未满其欲,也是以责赂于郑,公于是四防一盟以求之,而宋终不与之平也。然则宋之猜贰无厌可知,而鲁之强聒不舍亦已甚矣。始也为人谋事而欲解其雠,终也怒其辞平而复党其恶,鲁之罪可知矣。受人之惠而忘其徳,忿其小怨而至于用兵,郑之罪可知矣。执人之权臣而使之出其君,纳簒弑之人而多责其赂,宋之罪亦可知矣。皆罪也,而鲁尤甚。且不谋人之事则已,五反而不合,至于结党而交兵,谋人之事者固如是乎?或曰:突簒君也,武父之盟书曰“郑伯”,何也?曰:诸侯虽以簒得国,茍其大臣君之,其国人君
译宋国人拘捕了祭仲,把公子突送回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有人问起祭仲这件事,公羊学派认为他懂得权变,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公羊学派的错误太严重了!我曾经搜集他们的说法并加以论述。公羊学派说:“宋国人拘捕了祭仲,对他说:‘替我驱逐忽而立突为君。’祭仲如果不听从他的话,那么国君必定死,国家必定灭亡;如果听从他的话,那么国君可以由死变生,国家可以由亡变存。稍微拖延缓和一下,那么突可以再次被驱逐,而忽可以再次返回。如果做不到这样,那就生病,然后才有郑国。”古代懂得权变的人,祭仲的权变就是这样的。权变是什么呢?权变是违背常道,然后才能产生善果。权变所设立的,除了面临死亡之外没有别的场合。实行权变有原则,要自我贬损来实行权变,不伤害别人来实行权变,杀人来保全自己,亡人来保全自己,君子是不做的。我请求反过来这样说:“祭仲如果不听从他的话,那么自身必定死,国家必定不会灭亡。祭仲死了,那么郑国就会对宋国愤怒,百姓知道有义气,宋国必定不能在我国得逞。如果听从他的话,那么自身可以由死变生,国君必定出逃,国家必定混乱,稍微拖延缓和之后,然后驱逐突而召回忽,这是驱逐两位国君啊。古代懂得权变的人,不是这样的。”权变是什么呢?权变是符合常道,然后才能产生善果。权变所设立的,除了正理之外没有别的场合。实行权变有原则,必须衡量道义来实行权变,不违背常道来实行权变,杀人来保全自己,亡人来保全自己,君子是不做的。为什么呢?如果祭仲懂得权变,应当宁死也不听从,让宋国人知道即使杀了祭仲,还是得不到郑国,这才可以。况且祭仲对宋国说,宋国真的能凭武力杀死郑忽来灭亡郑国吗?那就必定不等待拘捕祭仲来胁迫他了。如果武力不能,却用大话来威胁,为什么要听从他呢?况且祭仲死了也就罢了。如果宋国不能灭亡郑国,那不如勉强答应他,回到自己的国家后违背约定,拘捕突并杀了他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废黜正统而立不正统,以此作为实行权变呢?乱臣贼子,谁不这样做呢?所以说:公羊学派的错误太严重了!突不加上郑国的国号,为什么呢?回答说:“小白加上齐国的国号,表明他应当拥有齐国。子纠不加上齐国的国号,表明他不应当拥有齐国。忽加上郑国的国号,表明他应当拥有郑国。突不加上郑国的国号,那么他不应当拥有郑国,就可以知道了。”问:“国君在丧期未满一年,称子,忽已经即位三个月了,为什么不称子而称名?”回答说:“这是争夺国家的措辞。”曹羁虽然即位但还没有成为国君,郑忽虽然即位也没有成为国君。没有成为国君的,大概他们的国人也没有把他当作国君。没有把他当作国君,那么他和突有什么区别呢?忽的名与突没有区别,而把忽系于郑国就有区别了。至于复归于郑,就称世子,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纠正他作为世子的身份。纠正他作为世子的身份,那么突不应当即位就明白了。
柔在折地结盟。
有人问:“柔为什么被称为‘禄去公室,政在大夫’?是从柔与宋、陈、蔡的盟会开始的吗?”先前的儒者都认为这是贬斥而称名,然而称为贬斥而称名,这是惯例。公子结为什么不贬斥呢?大夫与诸侯结盟,这不需要贬斥断绝就自然显现了,何必过分追究呢?所以曾经说:“国内大夫率领军队,从无骇开始;国内大夫与诸侯结盟,从柔开始。自从有了无骇率领军队,然后才有翚、庆父、公子友、公孙兹、公孙敖、公子遂、公孙归父率领军队;严重的话,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四位卿一起率领军队。自从有了柔的盟会,然后才有公子结、公孙敖、季孙行父、公子遂、臧孙许、仲孙蔑、仲孙貜、仲孙何忌与诸侯结盟;严重的话,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两位卿与邾子在句绎结盟。”那么折地的盟会是什么呢?回答说:“郑国联合齐、卫与鲁国为仇敌,陈、蔡跟随周王与郑国为仇敌很久了。现在郑庄公已经死了,而宋国有立突的功劳,折地的盟会大概是想要依靠宋国来平息鲁、郑、陈、蔡之间的仇怨,而将要安定突的地位吧?鲁桓公认为郑突还和自己相当,因此急切地做这件事。”蔡叔为什么称字?回答说:“诸侯的母弟称字的,不是大夫。这一年蔡叔、十五年许叔、十七年蔡季、庄公三年纪季就是这样。称名的,是大夫。
在夫地结盟,在阚地结盟,在谷丘结盟,在虚地结盟,在〇地结盟,在武父结盟。
有人问鲁公与宋公四次结盟一次会盟,春秋详细记载而不省略,为什么呢?回答说:也可以看出春秋的结盟没有一个是值得依靠的。突以弟弟的身份篡夺哥哥的君位,依靠宋国的力量而得到国家,而突贿赂宋国的东西没有满足宋国的欲望,因此宋国向郑国索取贿赂,鲁公于是四次结盟一次会盟来请求宋国,而宋国最终不与郑国和解。那么宋国的猜忌二心没有满足就可以知道了,而鲁国的强聒不舍也太严重了。开始为人谋划事情而想要解除仇怨,最终因为对方拒绝和解而再次参与恶行,鲁国的罪过就可以知道了。接受别人的恩惠而忘记他的德行,怨恨小的怨仇而至于用兵,郑国的罪过就可以知道了。拘捕别人的权臣而让他驱逐自己的国君,接纳篡弑的人而多索取贿赂,宋国的罪过也可以知道了。都是罪过,而鲁国尤其严重。况且不谋划别人的事情也就罢了,五次往返而不合,以至于结党而交战,谋划别人事情的人本来是这样吗?有人说:突是篡位的国君,武父的盟会记载说“郑伯”,为什么呢?回答说:诸侯虽然以篡位得到国家,如果他的大臣把他当作国君,他的国人把他当作国君
之,诸侯亦与之防盟以为彼国之君也,圣人亦从而君之,从其实也。武父之郑伯是也。茍其虽正适而未成君也,其大臣不之君,其国人不之君,列国之诸侯亦未以为彼国之君也,圣人亦从而名之,从其实也。曹羁、郑忽是也。圣人何加损焉?
译对于这种情况,诸侯也与他订立防盟,把他当作那个国家的国君,圣人也就顺从而称他为君,这是遵从实际状况。武父和郑伯就是这样。如果某人虽然是嫡子但尚未成为国君,他的大臣不把他当作国君,他的国人也不把他当作国君,其他诸侯国的诸侯也没有把他当作那个国家的国君,圣人也就顺从而称他为名(不称君),这也是遵从实际状况。曹羁和郑忽就是这样。圣人有什么增减呢?
及郑师伐宋战于宋
或问:“战而书及,何也?”曰:“战而书及,皆公也。此年战于宋,十七年及齐师战于奚庄,九年及齐师战于干时,皆公也。胡氏曰:‘既书伐宋,又书战于宋者,责赂于郑而无厌,屡盟于鲁而无信者,宋也。二国声其罪以致讨,故书曰伐。’夫宋人之罪则固可伐矣,然取其赂以立督者,鲁桓也;资其力以篡国者,郑突也。无诸已然后可以非诸人。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易乱也。故又书曰‘战于宋’,来战者罪在彼,‘战于郎’是也;徃战者罪在内,‘战于宋’是也。”
公防纪侯郑伯战齐宋卫燕师败绩。
或问:“此一役宜可以固纪矣,而纪不免于亡,何也?”曰:“此所以速纪之亡也。向也,齐、郑如纪,将以袭纪也。纪倚鲁以为重,一防于成,再来朝,三纳后于王,皆将以固纪也。齐、卫、郑来战于郎矣,又盟于恶曹,皆将以抗鲁也。今者鲁、宋有隙,齐又挟宋、卫、燕以图纪,鲁、郑援纪而与战,而四国败绩焉。纪之亡,形成矣。夫以垂亡之国而获胜捷之功,此可喜也;以大国之势而蓄必报之憾,甚可惧也。公之所以为纪谋者,既无以为固纪之道,而徒挟郑以与人战,幸而胜齐,彼将谓可以固纪矣,而不知所以速纪之亡者,在是役也。迨夫纪惧亡之不给,复为黄之盟,求以安纪,亦晩矣。”胡氏曰:“齐为无道,恃强凌弱,此以纪为主,何也?彼为无道,加兵于已,必有引咎责躬之事,礼义辨谕之文,犹不得免焉,则亦固其封疆,効死以守,上讨诸天子,下告诸方伯,遂率与邻国之诸侯,其必有伸之者矣。不如是而愤然与战,岂已乱之道乎?同力度徳,动则相时,小国雠大国而幸胜焉,祸之始也。息伐郑而亡郑,胜蔡而惧蔡,败楚而灭今。纪人不度徳,不量力,不征辞,轻与齐战而为之援者,弑君之贼,簒国之人也,不能保其国,自此战始矣。”
公防郑伯于曹
或问陈氏曰:「凡君在丧称子。僖九年宋子,二十五年卫子,定四年陈子。卫宣未葬,则其称卫侯何?不以居丧之礼出也。卫朔、宋固【成三年】陈溺【襄五年】犹逾年也。郑费【成四年】未逾年,亦曰郑伯。甚矣!春秋之法,茍在丧未逾年不成君,是故卫成公不书卒,郑厉、曹羁之奔也,但书名。此亦未逾年也,而自称郑伯,吾从而志之,无改焉可也。以其不成君,则春秋不可以不辨。茍继世矣,则春秋弗辨也,从而志之,徒见其悖礼焉尔。」
春无冰
或问:“无冰何以书?”曰:“古者藏冰、▯冰,所以节阳气之盛也。夫阳气之在天地间,譬犹火之着于物也,故当有以解之。十二月阳气蕴伏,锢而未▯其盛在下,则纳冰于地中。至于二月,四阳作,蛰虫起,阳始用事,则亦始啓冰而庙荐之。至于四月,阳气毕达,隂气将絶则冰于是大▯食肉之禄,老病丧浴,冰无不及。是以冬无愆阳,夏无伏隂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无灾霜雹厉疾不降,民不夭札。故夫藏冰、▯冰者,此燮调之一事也。”《春秋》之书“无冰”,不独志恒▯之异常、燠之罚,而亦以备暑之无其备也。
御廪灾乙亥尝
或问:“春秋”常事不书,礿祀烝尝,常事也,何以书?曰:“春秋”书烝尝者二,惟桓八年两书烝,与此年一书尝而已。盖“春秋”常祭,凡得时与合礼者皆不书,如有事于太庙,有事于武宫,皆不书祭名。所以书者,为事起也。惟桓两书烝尝,书烝则以其黩烝而书也,书尝则以灾之余而书也。夏五月而烝,秋八月而尝,皆黩祭也。
宋人以齐蔡卫陈伐郑
或问:“书‘以’之义曰:‘春秋书‘以’者三,此年及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定四年,蔡侯以吴子伐楚,是也。‘以’者,能左右之而行已意也。齐、蔡、卫、陈本无意于伐郑,而伐郑者,宋以之也。楚本无意于伐齐,而伐齐者,鲁以之也。吴子本无意于伐楚,而伐楚者,蔡侯以之也。春秋书擅征伐,皆恶之,而况于以人之兵而伐人之国哉?大乱之道也。刘单以王猛居于皇,
译等到郑国军队攻打宋国,在宋国交战。
有人问:“交战却记载‘及’,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交战而记载‘及’,都是因为国君亲自参战。这一年交战于宋国,十七年与齐国军队交战于奚庄,九年与齐国军队交战于干时,都是因为国君亲自参战。胡氏说:‘既然记载了攻打宋国,又记载在宋国交战,是因为宋国向郑国索取贿赂而不知满足,多次与鲁国结盟却不守信用。两国声讨宋国的罪过以进行征讨,所以记载为‘伐’。’宋人的罪过固然可以讨伐,然而接受贿赂而拥立公子督的,是鲁桓公;资助其势力以篡夺国家的,是郑突。没有这些行为在自己身上,然后才可以指责别人。任用贤人治理不贤之人,不应该用混乱去替代混乱。所以又记载为‘在宋国交战’,来战的一方罪责在对方,‘在郎交战’就是这样;前往交战的一方罪责在国内,‘在宋国交战’就是这样。”
鲁僖公在曹地会合郑伯,与齐、宋、卫、燕的军队交战,四国军队大败。
有人问:“这一战本可以稳固纪国,但纪国最终不免于灭亡,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正是加速纪国灭亡的原因。以前,齐国、郑国前往纪国,打算袭击纪国。纪国依靠鲁国作为倚重,第一次在成地会合,第二次来朝见,第三次向周王进献后妃,都是为了稳固纪国。齐国、卫国、郑国来在郎地交战,又在恶曹结盟,都是为了对抗鲁国。如今鲁国与宋国有嫌隙,齐国又挟持宋国、卫国、燕国来图谋纪国,鲁国、郑国援助纪国并与之交战,结果四国军队大败。纪国的灭亡,局势已经形成。凭借即将灭亡的国家而获得胜利的功劳,这固然可喜;凭借大国的势力而蓄积必定报复的怨恨,这非常可怕。鲁僖公为纪国谋划,既然没有稳固纪国的办法,却只是挟持郑国去与人交战,侥幸战胜了齐国,他们以为这样可以稳固纪国,却不知道加速纪国灭亡的,正是这一战。等到纪国害怕灭亡都来不及,又在黄地结盟,请求以此安定纪国,也已经晚了。”胡氏说:“齐国做无道之事,倚仗强权欺凌弱小,这次以纪国为主,是为什么呢?对方做无道之事,对己方施加武力,必定会有引咎自责的事情,有礼义辩驳晓谕的文辞,尚且不能免除灾祸,那么也应当巩固自己的边疆,效死力来守卫,向上向天子申诉,向下向方伯报告,于是率领与邻国的诸侯,一定会有伸张正义的人。不这样做而愤然与之交战,难道是治理混乱的方法吗?衡量力量,估量德行,行动要看时机,小国仇视大国而侥幸获胜,这是祸患的开始。息国攻打郑国而灭亡,战胜蔡国而蔡国恐惧,打败楚国而楚国灭亡。纪国人不估量德行,不衡量力量,不征引辞令,轻易与齐国交战,而为它提供援助的,是弑君的贼人、篡国的人,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从这一战开始了。”
鲁僖公在曹地会合郑伯。
有人问陈氏说:“凡是国君在丧期称为‘子’。僖公九年称宋子,二十五年称卫子,定公四年称陈子。卫宣公尚未安葬,那么称卫侯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居丧之礼而出行。卫朔、宋固【成公三年】、陈溺【襄公五年】都超过了丧期。郑费【成公四年】没有超过丧期,也称郑伯。太严重了!《春秋》的法度,如果在丧期没有超过一年,就不算成君,所以卫成公不记载去世,郑厉公、曹羁出逃,只记载名字。这也还没有超过丧期,却自称郑伯,我顺从记载,不更改是可以的。因为他不算成君,那么《春秋》不可以不辨别。如果已经继位了,那么《春秋》就不辨别,顺从记载,只是显示他违背礼制罢了。”
春天没有结冰。
有人问:“没有结冰为什么要记载?”回答说:“古代储藏冰、取出冰,是用来节制阳气的盛极。阳气在天地间,好比火附着在物体上,所以应当有办法来化解它。十二月阳气蕴藏潜伏,禁锢而没有发散,其盛势在下面,就把冰埋入地中。到了二月,四阳发动,冬眠的虫子苏醒,阳气开始发挥作用,就开始取出冰在宗庙进献。到了四月,阳气完全通达,阴气将要断绝,冰就大量取出,有食肉俸禄的人、老病丧事沐浴,冰没有不供给的。因此冬天没有过盛的阳气,夏天没有潜伏的阴气,春天没有凄冷的风,秋天没有苦雨,雷声发出但不震动,没有灾害、霜雹、瘟疫降临,百姓不夭折。所以储藏冰、取出冰,这是调和阴阳的一件事。”《春秋》记载“无冰”,不仅是为了记录气候异常的灾异、温暖的惩罚,也是为了防备暑热没有做好准备。
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有人问:“《春秋》常事不记载,礿、祀、烝、尝,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回答说:“《春秋》记载烝、尝的只有两次,只有桓公八年两次记载烝,以及这一年一次记载尝而已。大概《春秋》的常规祭祀,凡是合乎时令和礼制的都不记载,比如‘有事于太庙’,‘有事于武宫’,都不记载祭祀的名称。之所以记载,是因为有事端发生。只有桓公两次记载烝、尝,记载烝是因为他滥行烝祭而记载,记载尝是因为灾祸之后而记载。五月举行烝祭,八月举行尝祭,都是滥行祭祀。”
宋国人率领齐国、蔡国、卫国、陈国攻打郑国。
有人问:“记载‘以’的意义是:‘《春秋》记载“以”的有三处,这一年以及僖公二十六年,鲁公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定公四年,蔡侯率领吴子攻打楚国,就是这样。’‘以’,是能够左右他人而实行自己的意图。齐国、蔡国、卫国、陈国本无意于攻打郑国,而攻打郑国,是宋国率领他们。楚国本无意于攻打齐国,而攻打齐国,是鲁国率领他们。吴子本无意于攻打楚国,而攻打楚国,是蔡侯率领他们。《春秋》记载擅自征伐,都厌恶这种行为,何况是率领别人的军队去攻打别人的国家呢?这是大乱的途径。刘单率领王猛居住在皇,
则王猛之所以居于皇者,刘单以之也。尹氏以王子朝奔楚,则王子朝之所以奔楚者,尹氏以之也。此皆非其本意,而为人所以之称。或曰:齐桓、晋文之用诸侯,也不曰‘以’,何也?曰:桓、文倡尊周之义,而率诸侯以从之,用伯讨也。宋、鲁、蔡挟一已之忿,而乞师于他人以用之,报私怨也。用伯讨,犹出于人心之所乐从;报私怨,恃强而来耳。宋人之始,出忽而立突,也不智;其次,责赂而无厌,也不义;其卒,以四国之兵伐郑,也不仁。不仁!也不智!也不义也。宋之罪可逃哉?至于四国从之伐郑,则四国之罪亦可见矣。齐方有丧,而防伐,又其甚者也。”
译那么王猛之所以能够居于王位,是刘单促成的。尹氏让王子朝逃往楚国,那么王子朝之所以逃往楚国,是尹氏促成的。这些都不是他们本来的意愿,而是别人借他们来作为借口。有人问:齐桓公、晋文公使用诸侯的力量,却不说是“以”(借由/凭借),为什么呢?回答说:桓公、文公倡导尊崇周室的道义,并率领诸侯跟随他们,这是行使霸主的征讨。宋国、鲁国、蔡国挟持个人的愤恨,向他人请求军队来使用,这是报私仇。行使霸主的征讨,尚且出于人心乐于顺从;报私仇,则是倚仗强权而来罢了。宋国起初,废黜忽而拥立突,是不明智的;其次,索取贿赂而不知满足,是不义的;最后,凭借四国的军队讨伐郑国,是不仁的。不仁啊!不明智啊!不义啊!宋国的罪过难道可以逃避吗?至于四国跟随宋国讨伐郑国,那么四国的罪过也就显而易见了。齐国正逢丧事,却防备并发动讨伐,这更是过分了。
郑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或问:“君在丧,未逾年,称子;忽立三月矣,何以不称子而称名?”曰:“此争国之辞也。曹羁虽立而未成君也,郑忽虽立而未成君也。未成君者,盖其国人亦未之君也。未之君,则与突何异焉?忽之名与突无异,而系忽于郑则有异焉。至于复归于郑则称世子,何也?”曰:“此正其为世子,则突之不当立明矣。”或问:“诸侯不生名,失国则名。此年郑伯突出奔蔡,昭二十一年蔡侯朱出奔楚,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奔,哀十年邾子益来奔,皆名之。然案左氏,则突之出奔,祭仲逐之也,没而不书,何也?”曰:“书曰‘郑伯突出奔蔡’,则突之自失国也。春秋之法,茍其道足以失国,虽有权臣,亦以自致之,文书之。是故郑祭仲杀雍纠而突出,卫孙林父杀子蟜、子伯、子皮而衎出,燕大夫杀外嬖而欵出,书奔而已矣。”曰:“郑忽之出奔卫,则见祭仲;突之出奔蔡,则不见蔡仲。何也?”忽之出,特祭仲之为耳,非忽罪也,是以见其故。突之出,非特其臣之罪也,突实有国,而出于其臣,乃其所自取耳,故以自奔为文。忽奔不书子,而突奔则书伯。突之君也久矣,而忽之复归于郑称世子,何也?突虽君,而忽世子之位终不絶也。忽世子之位不絶,则突之不当君明矣。忽之奔也名,以其未成君也;其复归也称世子,正其为世子也。春秋别嫌明微,是非若世子而不得正其名,则乱臣贼子得志于天下矣。其书复归何也?曰:“复其位也。”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曹伯襄复归于曹,卫侯郑复归于卫,皆复其位之称。刘子曰:“复归有二义,有诸侯之归,有大夫之归。诸侯归可言复,大夫归不可言复。诸侯世国可以言复,大夫不世官不可言复。谓可言复而不言复者,夺其国之意也;不可言复而言复者,致其窃取位之意也。”
郑伯突入于栎
或问厉公复国,削而不书,而独书入于栎,何也?曰:“胡氏曰:经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独书入于栎,何也?夫制邑之死,虢君京城之叛,太叔皆庄公之所亲戒也。今又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何谋国之误也?卫有蒲戚而出献公,楚有陈蔡不羮而叛弃疾,末大必折,有国之害也。故夫子行乎季孙曰:‘古者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遂堕三都,以张公室。’于厉公复国,削而不书者,若曰:既入于栎,则其国已复矣。于以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使臂之义,为天下与来世之鉴也。”
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或问:“两防伐郑,何也?”曰:“《春秋》书‘防盟’‘防伐’‘防救’,皆前定之辞也。未前定,则书‘防于某’,而后伐‘防于某’,而后盟‘防于某’,而后救。前定,同欲也;未前定,继事也。袲之防,先防而后伐也。左氏以为谋纳厉公。或疑宋既以齐、蔡、卫、陈责赂于突,而伐郑,不宜今年又谋纳厉公,遂谓袲之防、曹之防,是皆伐突以救忽。然以鲁桓方与突伐宋,亦不宜防宋以伐突。《春秋》诸侯离合不常,可胜辩哉!今但据其‘伐郑’二字言之,则是时突在栎,忽在郑,则其为伐忽明矣。向也宋因责赂于突而伐之矣,今也忽入而突出,突出而复入。栎突,盖宋昔时所纳者也,又安得不助其昔时所纳之人哉?突之归于郑也,忽奔于卫,而袲之防则卫与焉;忽之复归于郑,突出奔蔡,而曹之防则蔡、卫与焉。卫不应伐忽以纳突,则蔡亦不应伐突以救忽。《春秋》诸侯离合之不常,可胜辩哉!但自是而后,忽之事《春秋》不载,亦未尝称其为君。意者自伐郑之后,而突遂有郑国乎?其入也称‘郑伯突’,其卒也称‘郑伯突’,则夫其后与齐侯遇于垂,从齐桓防于鄄,所谓‘郑伯’者,即突也。《左▯》载忽立二年,而高渠弥杀太子忽于桓十七年,而立子亹;十八年,齐杀子亹而立子仪;至庄十四年,傅瑕杀子仪而纳厉公,然皆不见于经,则未可尽信也。王氏曰:‘突
译郑突出逃到蔡国,郑国世子忽重新回到郑国。
有人问:“国君在守丧期间,未满一年,称为‘子’;忽已经即位三个月了,为什么不称‘子’而称他的名字?”回答说:“这是争夺国家的说法。曹羁虽然即位但未能成为真正的国君,郑忽虽然即位但未能成为真正的国君。未能成为真正国君的人,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国人也没有把他当作国君。既然不把他当作国君,那么他和突有什么区别呢?忽的名字与突没有区别,但将忽归属于郑国则有区别。至于他重新回到郑国时称为世子,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正是表明他是世子,那么突不应当即位就显而易见了。”
有人问:“诸侯在世时不称名字,失去国家才称名字。这一年郑伯突出逃到蔡国,昭公二十一年蔡侯朱出逃到楚国,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投奔,哀公十年邾子益来投奔,都称了名字。然而考察《左传》,突的出逃,是祭仲驱逐他的,史书没有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史书记载‘郑伯突出逃到蔡国’,那么突是自己失去国家的。《春秋》的法则,如果他的行为足以导致失去国家,即使有权臣,也认为是他自己招致的,史书就记载。因此郑国祭仲杀害雍纠而突出逃,卫国孙林父杀害子蟜、子伯、子皮而衎出逃,燕国大夫杀害宠妾而欵出逃,只记载出逃罢了。”
有人说:“郑忽出逃到卫国,则提到了祭仲;突出逃到蔡国,则没有提到祭仲。为什么呢?”忽的出逃,只是祭仲的行为罢了,不是忽的罪过,所以提到了原因。突的出逃,不只是他臣下的罪过,突实际上拥有国家,却因臣下而出逃,这是他自找的,所以用“自奔”的文辞。忽出逃不称“子”,而突出逃则称“伯”。突做国君已经很久了,而忽重新回到郑国称为世子,为什么呢?突虽然是国君,但忽的世子之位始终没有断绝。忽的世子之位没有断绝,那么突不应当做国君就显而易见了。忽出逃时称名字,因为他未能成为真正的国君;他重新回到郑国时称世子,正是表明他是世子。《春秋》辨别嫌疑,阐明细微,如果是世子而不能正其名,那么乱臣贼子就会在天下得志了。记载“复归”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恢复他的位置。”郑世子忽重新回到郑国,曹伯襄重新回到曹国,卫侯郑重新回到卫国,都是恢复其位置的称呼。刘子说:“复归有两种含义,有诸侯的回归,有大夫的回归。诸侯回归可以说‘复’,大夫回归不可以说‘复’。诸侯世代拥有国家可以说‘复’,大夫不世代拥有官职不可以说‘复’。可以说‘复’而不说‘复’的,是剥夺其国家的意思;不可以说‘复’而说‘复’的,是表示其窃取位置的意思。”
郑伯突进入栎邑。
有人问厉公复国,史书削去不记载,而只记载进入栎邑,为什么呢?回答说:“胡氏说:经文对于厉公复国,削去不记载,只记载进入栎邑,为什么呢?夫制邑的死亡,虢君京城的叛乱,都是庄公所亲自告诫的。现在又修筑栎邑并安置子元在那里,使得昭公不能即位,谋划国家的错误有多大啊!卫国有蒲、戚而献公出逃,楚国有陈、蔡不羹而弃疾叛乱,末梢太大必然折断,这是拥有国家的祸害。所以孔子对季孙说:‘古代私家不藏兵器,城邑没有百雉的城墙,于是拆毁三都,以壮大公室。’对于厉公复国,削去不记载,好像是说:既然进入了栎邑,那么他的国家就已经恢复了。以此来阐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体指挥手臂的道理,作为天下和后世的鉴戒。”
鲁公在袲地会合宋公、卫侯、陈侯,讨伐郑国。鲁公在曹地会合宋公、蔡侯、卫侯。鲁公会合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有人问:“两次会合讨伐郑国,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记载‘防盟’‘防伐’‘防救’,都是预先约定的说法。如果没有预先约定,就记载‘在某某地方会合’,然后讨伐‘在某某地方会合’,然后结盟‘在某某地方会合’,然后救援。预先约定,是意愿相同;没有预先约定,是接着行事。袲地的会合,是先会合然后讨伐。《左传》认为是谋划拥立厉公。有人怀疑宋国既然已经联合齐、蔡、卫、陈向突索取贿赂而讨伐郑国,不应当今年又谋划拥立厉公,于是认为袲地的会合、曹地的会合,都是讨伐突以救援忽。然而鲁桓公正与突一起讨伐宋国,也不应当会合宋国以讨伐突。《春秋》诸侯的离合不常,哪里说得完呢!现在只根据‘伐郑’两个字来说,那时突在栎邑,忽在郑国,那么他们是讨伐忽就显而易见了。以前宋国因为向突索取贿赂而讨伐他,现在忽进入而突出逃,突出逃后又重新进入。栎邑的突,大概是宋国过去所拥立的,又怎么能不帮助他过去所拥立的人呢?突回到郑国时,忽出逃到卫国,而袲地的会合则有卫国参与;忽重新回到郑国,突出逃到蔡国,而曹地的会合则有蔡、卫参与。卫国不应当讨伐忽以拥立突,那么蔡国也不应当讨伐突以救援忽。《春秋》诸侯的离合不常,哪里说得完呢!但从这以后,忽的事情《春秋》不再记载,也没有称他为国君。大概自讨伐郑国之后,突就拥有了郑国吧?他进入时称‘郑伯突’,他去世时也称‘郑伯突’,那么后来与齐侯在垂地相遇,跟随齐桓公在鄄地会合,所谓‘郑伯’的,就是突。《左传》记载忽即位二年,而高渠弥在桓公十七年杀害太子忽,拥立子亹;十八年,齐国杀害子亹而拥立子仪;到庄公十四年,傅瑕杀害子仪而拥立厉公,但这些都没有记载在经文中,那么不能完全相信。王氏说:‘突
之未出也,宋方有所责,故尝伐之;突之既出也,宋惧无所得,故求纳之。’始宋不和而公以郑伐宋,及突已出,而公与宋伐郑。向者相戾之深,今也相周之固,岂无意而然哉?于戏悲夫!《春秋》之世,弑逆公行,固有自而然耶?盖以正继正,礼之常也;诸侯无所求,以乱易乱,国之衅也;诸侯有所责,故利其乱,则幸其危,贪其赂,则党其邪。圣人观其聚散而求其情,书其向背以见其故。故自突入栎,公及宋公三防诸侯,而再伐郑,无他,赂故也。”案《春秋》之初,蔡、卫凡同防皆序。卫上隠四年,蔡、卫防伐郑。十年,蔡、卫防伐戴。桓四年,蔡、卫从王伐郑。十四年,宋人以蔡、卫伐郑。今年春,蔡、卫防鲁、宋于曹,蔡皆序卫上。至于四月之防伐,则卫序陈上,蔡又在陈下。何也?曰:先儒以为后至也。夫王制,诸侯之爵先后,固有序矣。春秋之时,礼制既亡,伯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诸国以势之强弱相上下,先后浸易其序,而名分乱矣。
译郑突未出逃时,宋国正有所求于郑,所以曾经攻打郑国;郑突出逃后,宋国害怕一无所获,所以请求接纳他。起初宋国与郑国不和,鲁公便联合郑国攻打宋国;等到郑突出逃后,鲁公又联合宋国攻打郑国。过去彼此矛盾极深,如今却相互扶持极固,难道是没有目的而这样的吗?唉,可悲啊!《春秋》时代,弑君篡位公然盛行,本来是有原因的。以正统继承正统,是礼制的常规;诸侯无所求时,以动乱取代动乱,是国家的祸患;诸侯有所求时,就利用对方的动乱,庆幸对方的危难,贪图对方的贿赂,就偏袒对方的邪僻。圣人观察诸侯的聚散来探求他们的实情,记载他们的向背来揭示其中的缘故。所以自从郑突进入栎邑,鲁公与宋公三次会合诸侯,两次攻打郑国,没有别的原因,都是因为贿赂的缘故。查考《春秋》初期,蔡、卫两国凡是共同会合防御,都按顺序排列。隐公四年,蔡、卫会合攻打郑国。隐公十年,蔡、卫会合攻打戴国。桓公四年,蔡、卫跟随周王攻打郑国。桓公十四年,宋人率领蔡、卫攻打郑国。今年春天,蔡、卫在曹地会合鲁、宋,蔡都排在卫的前面。至于四月的会合攻打,则卫排在陈的前面,蔡又在陈的后面。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儒认为是因为后到。按照周代的制度,诸侯爵位的高低先后,本来是有次序的。春秋时期,礼制已经消亡,霸主凭自己的意向决定升降,各国凭势力的强弱决定上下,先后次序逐渐改变,名分就混乱了。
卫侯朔出奔齐
或问:“奔君书名,以其尝失国也?”失国而名之者,盖志其某国君某云尔。卫侯朔名,郑伯突名,宜也。而僖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何以不名?襄十有四年,卫侯衎出奔齐,又何以名?曰:“奔而名者,国非其国矣;奔而不名者,国犹其国也。”郑伯突出,而世子忽入国,固忽之国也;卫侯朔出,而公子黔牟立,国非朔之国也。晋文有憾于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于是已立乎其位而反卫侯,是则国犹郑之国也,故其奔也不书名。卫侯衎出奔齐,而剽已立,则是国有二君也,故其出奔也名之,不然则无以别二君也。郑之出也,而叔武立,其从防也,则称“卫子”,以见武之未尝为君也。武虽未君,而郑尝失国也,故其入于卫,书“卫侯郑”,以见其尝失国也。衎之出而剽立,其从防也,则称“卫侯”,以见剽之簒也。剽虽簒,而衎之位终未絶也,故其入于夷仪也,称“卫侯”,所以正其为侯也。圣人书法之严如此哉!若夫鲁昭在郓,内无簒立之君,则鲁昭之位未尝絶也;卫侯郑在楚,而叔武摄事,则卫侯郑之位亦未絶也;卫衎在夷仪,而剽犹在卫,则衎之位犹未正也。故剽之弑也,称“君”,而经书“衎复归于卫”。“郑伯突在栎,而忽浸弱,则郑突之位可以渐正也。”故忽但称“世子”,而突称“伯”,其复归于郑也,不书。圣人之书此也,纪其实而已矣。
蔡季自陈归于蔡
或问:“蔡季不名,何也?”曰:“突归于郑,则名之;赤归于曹,则名之。以其争国也,争国则名之,以别于二君也。蔡季归于蔡,则不名,以其非争国也,言不终于为君也。春秋之时,篡乱已甚,兄弟争国者有之,若突、忽之相攻;鲁桓之弑逆,父子之争国者有之,若卫辄之拒商,人之弑,人伦乱而礼义灭矣。蔡季之轻,已出外则不利之也,其归也,以国人之所嘉而已,亦无所利焉,卒之终不有其国。若季者,过人逺矣。”刘氏曰:“蔡季之去其国,与秦伯之弟鍼无以异,秦伯之弟鍼以富惧诛,蔡季以贤见疑,俱不能安其身,而季为显矣。太子申生知必不免,而终不去,以逞其父之欲;卫公子伋知必见杀,而终不忍逃,以遂其弟之求。行非不难也,而春秋不贵,是皆不明于权也。使申生、卫伋深见轻重之分,因负罪引慝,超然逺举,必母陷其父兄有不义之名,岂不为贤哉?上为吴太伯,下为蔡季,使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此闵子之所以称孝也。”
葬蔡桓侯
或问:“葬未有不称公者,而蔡桓独以侯称,何也?”曰:“称侯,正也;称公,非正也。”或谓:“臣子之于君,极其尊而称之,礼也。诸侯葬而鲁徃防,从其臣子而称之,亦可谓礼矣。”然则蔡之称侯,是▯之失也。然其实不然。周之盛时,诸侯薨,皆请諡于天子。案晋仇卒于平王之时,諡曰“文侯”,以諡加本爵,是以知请命于天子也。是后周益衰,诸侯薨不复请諡于王,五等之爵皆称曰“公”,乃臣下之自諡尔。而蔡侯称侯,则知其请諡于天子明矣。盖蔡季之贤,知请諡也。刘氏曰:“人多爱其君矣,莫能爱君以礼,而蔡季行之,此贤者之所以异于众人也。”胡氏曰:“孔子疾子路使门人为臣,子曰:‘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曾子疾草而易箦,曰:‘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故终而必安于正。人子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父,是为孝;人臣不以非所得而加之于君,是为忠。极其尊而称之,不正之大者,而可以为礼哉!”
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公薨于齐。公之丧至自齐。葬我君桓公。
或问桓公书葬何也?曰:鲁桓弑兄而自立,隠有孙桓之志,而桓忍弑隠之心,偃然居位者十有八年,而见弑于姜氏,天理亦不僭矣。然其所以至此者,则夫不夫妇不妇也。古人制礼,尺寸不敢逾,毫髪不敢越者,夫岂强拂人之情性,而以繁文末节为尚哉?经国家,定祸乱,而杜未然者也。《泉水》载卫女思归而不得,《
译卫侯朔出逃到齐国。有人问:“出逃的国君书名,是因为他曾经失去国家吗?”失去国家而书名的,大概是为了记录某国国君某人罢了。卫侯朔书名,郑伯突书名,是适宜的。但是僖公二十八年,卫侯出逃到楚国,为什么不书名?襄公十四年,卫侯衎出逃到齐国,又为什么书名?回答说:“出逃而书名的,是因为国家已经不是他的国家了;出逃而不书名的,是因为国家还是他的国家。”郑伯突出逃,而世子忽进入国都,那本来就是忽的国家;卫侯朔出逃,而公子黔牟即位,国家就不再是朔的国家了。晋文公对卫侯有怨恨,于是立叔武,叔武推辞即位,而其他人即位,就担心卫侯不能返回。于是已经有人即位在他那个位置上,而又让卫侯返回,这就是国家还是郑伯的国家,所以他出逃时不书名。卫侯衎出逃到齐国,而剽已经即位,这就是国家有两个国君了,所以他出逃时书名,不然就无法区别两位国君。郑伯突出逃,而叔武即位,他跟随防邑时,就称“卫子”,以显示叔武不曾做过国君。叔武虽然没做过国君,但郑伯突曾经失去国家,所以他返回卫国时,书“卫侯郑”,以显示他曾经失去国家。衎出逃而剽即位,他跟随防邑时,就称“卫侯”,以显示剽是篡位。剽虽然篡位,但衎的君位终究没有断绝,所以他返回夷仪时,称“卫侯”,用来端正他是国君的身份。圣人书法的严谨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至于鲁昭公在郓地,国内没有篡位即位的国君,那么鲁昭公的君位不曾断绝;卫侯郑在楚国,而叔武代理国事,那么卫侯郑的君位也没有断绝;卫衎在夷仪,而剽还在卫国,那么衎的君位还没有得到匡正。所以剽被杀时,称“君”,而经文书写“衎复归于卫”。“郑伯突在栎地,而忽逐渐衰弱,那么郑突的君位可以逐渐得到匡正。”所以忽只称“世子”,而突称“伯”,他返回郑国时,不书写。圣人书写这些,只是记录实际情况罢了。
蔡季从陈国返回蔡国。有人问:“蔡季不书名,为什么呢?”回答说:“突返回郑国,就书名;赤返回曹国,就书名。因为他们争夺国家,争夺国家就书名,用来区别两位国君。蔡季返回蔡国,就不书名,因为他不是争夺国家,说他最终没有成为国君。春秋时期,篡位动乱已经很严重,兄弟争夺国家的有,像突、忽互相攻伐;鲁桓公弑君叛逆,父子争夺国家的有,像卫辄抗拒卫君,弑杀他人,人伦混乱而礼义灭绝了。蔡季的轻率,已经出逃在外就不利于他了,他返回,是因为国人所嘉许罢了,也没有所图利的,最终终究没有拥有国家。像季这样的人,超过别人很远了。”刘氏说:“蔡季离开他的国家,与秦伯的弟弟鍼没有什么不同,秦伯的弟弟鍼因为富有而害怕被诛杀,蔡季因为贤能而被怀疑,都不能安身,而季更为显赫。太子申生知道必定不能免祸,而最终不离开,来满足他父亲的欲望;卫公子伋知道必定会被杀,而最终不忍心逃跑,来成全他弟弟的请求。行为不是不难,而春秋不认为他们可贵,这都是不明达权变。假使申生、卫伋深明轻重的分别,于是背负罪责、引咎自责,超然远走,必定不让他的父兄有不义的名声,难道不是贤德吗?上比吴太伯,下比蔡季,使人们不非议他们的父母兄弟,这就是闵子骞之所以被称为孝子的原因。”
安葬蔡桓侯。有人问:“安葬没有不称公的,而蔡桓唯独以侯称,为什么呢?”回答说:“称侯,是正当的;称公,是不正当的。”有人说:“臣子对于国君,极其尊崇而称呼他,是礼。诸侯安葬而鲁国前往参加,跟随他的臣子而称呼他,也可以说是礼了。”那么蔡称侯,就是《春秋》的失误了。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周朝兴盛时,诸侯去世,都向天子请求谥号。考察晋仇卒于周平王时期,谥号为“文侯”,把谥号加在本爵位上,由此知道是向天子请求命令。此后周朝更加衰微,诸侯去世不再向天子请求谥号,五等爵位都称曰“公”,这是臣下自己定的谥号。而蔡侯称侯,就知道他向天子请求谥号是很明显的。大概蔡季的贤能,知道请求谥号。刘氏说:“人多爱戴他的国君,但不能以礼爱戴国君,而蔡季实行了,这就是贤者与众人不同的地方。”胡氏说:“孔子厌恶子路让门人做臣,孔子说:‘没有臣却装作有臣,我欺骗谁呢?欺骗天吗?’曾子厌恶草席而更换竹席,说:‘我得到正当而死,这就够了。’所以最终必定安于正当。人子不把不该得到的加在父亲身上,这是孝;人臣不把不该得到的加在国君身上,这是忠。极其尊崇而称呼他,是最大的不正当,而可以称为礼吗!”
鲁桓公在泺地会见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鲁桓公在齐国去世。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有人问桓公书写安葬为什么呢?回答说:鲁桓公弑杀兄长而自立,隐公有孙桓的志向,而桓公怀有忍心弑杀隐公的心,安然在位十八年,而被姜氏弑杀,天理也没有错乱。然而他之所以达到这种地步,是因为夫不夫、妇不妇。古人制定礼制,尺寸不敢逾越,毫发不敢超越,难道是为了强行违背人的情性,而以繁文缛节为崇尚吗?是为了治理国家,平定祸乱,而杜绝未然之事。《泉水》记载卫女思念归家而不能,
载驰》载许穆夫人归唁其兄,而义不可。夫人之适其国,父母在则有归宁,既终则大夫行聘问而已。古人之于礼,所以别嫌明防者如此。《春秋》书鲁桓之▯,其亦深着其非礼也哉!
译《载驰》记载许穆夫人回国吊唁她的兄长,但按照礼义是不可以的。女子嫁到夫家后,如果父母健在,可以回娘家省亲;如果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只有大夫代表国家进行聘问而已。古人在礼制上,用来区别嫌疑、明确防范的措施就是这样的。《春秋》记载鲁桓公的〇,这也是深刻地指出其不合礼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