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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集传详说十一

春秋集传详说卷九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6–149 段

【是嵗惠王二十五年,齐桓公三十三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防王人、齐侯、宋公、衞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欵,盟于洮。

译这一年是周惠王二十五年,齐桓公三十三年。

鲁桓公八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桓公会同周天子使者、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太子款,在洮地结盟。

谷梁曰:「王人之先诸侯,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公羊曰:「王人者何?防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案左氏,惠王崩,襄王恶太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齐为此防以定王位,故王人下临,盟于洮,以王事而盟也。或曰:「春秋王朝公卿出防诸侯者,同防而不同盟。葵丘之盟,宰周公不与盟;践土之盟,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宣七年,诸侯盟于黒壤,王叔桓公临之;哀十三年,公防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王臣皆不与盟,特以王命监临之耳。今王人与诸侯同盟,其可乎?」曰:「此以王室有难,防而盟,辞曰『以奨王室』,王事也,春秋无讥,故皆爵。自是女栗、鸡泽、翟泉,则有讥。」

  郑伯乞盟

前日首止之防,王世子下临,而郑伯逃之。今郑伯乞盟,亦以王人在防。彼内屈而来服,知前日之逃为罪,是以自请预盟而不以为辱,由桓公有以大服其心故耳。前防书逃,《春秋》所以诛郑伯;今而书乞,《春秋》所以赦郑伯。然盟而书乞,亦所以贬也,贱郑伯使不得列于诸侯也。此诸侯败盟即楚之始,故屡书以见意。

  夏狄伐晋

齐、晋匹也。齐桓公以尊天子、安中夏为己任,徳声溥乎宇内,诸侯小大俱至。而晋献诡诸自外于中国,怙其强大,灭虞、虢而有其土,此诸侯之大贼,罪当讨者也。书「狄伐晋」,着晋人有可伐之罪也。以前后事而求圣人之意,知其然耳。

  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

谷梁曰:「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书夫人而不以姓氏,立妾之辞也。」刘向释之曰:「夫人,成风也。致之大庙,立之为夫人也。」三传为说不同,愚独有取谷梁之说。成风者,荘公之妾,僖公之母也。荘公正妃哀姜以淫乱死于齐,僖公尊其母为夫人以配其父,违礼以卑其父也。《春秋》书「禘于大庙,用致夫人」,谷梁所谓「用不宜用,致不宜致」者是也。夫人不氏,眀其为妾,无当尊之理也。成风以文公四年薨,《春秋》书「夫人风氏薨」,又书「葬我小君成风」。圣人非谓成风可以僭夫人也,非谓妾母可以配先君也,正以僖公尝为非礼之礼,致其母为夫人,及文公立,又以祖母事之,以夫人卒之,以夫人葬之。旧史既以夫人书,圣人于鲁先君之母,不得黜之为妾,是以于此先书「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僖公既致之于今日,则圣人不容黜之于异日。用致夫人者,所以开卒葬夫人之端也。故愚于此义,独有取谷梁之说。公羊谓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先致姜女,胁公使用为嫡。愚谓齐桓必有所不为,楚人亦有所不受,此齐东之语,不足信也。左氏以为致哀姜于庙。夫哀姜者,虽见杀于齐,而固鲁之夫人也。僖公不忍于其嫡母,欲违礼而祔之,斯祔之矣,何以致为?谓僖公因哀姜之死而致其母为先君夫人,则有之矣;谓僖公禘而致哀姜,则未必然也。若夫仲子之例,不与此同,愚既于隠元年而辨之,兹不重举【义又见文四年夫人风氏薨】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襄王立】

据传惠王以去年闰月崩,襄王以子带谋为乱,不发丧而告难于齐。至是一年而后以讣于诸侯。惠王固有以召乱,而襄王之丧其亲者,其不能如礼乎?桓王崩七年而后葬,惠王崩一年乃发丧,其一年中衣服饮食皆变常乎?仍其吉乎?纵曰以难故,亦何必阅一年之乆而后以赴之方国乎?此殆有不可晓者。襄王,东周之令主,其丧若是大本不立,何以正天下?无怪周之自是愈衰而不可作也。

九年春,王正月丁丑,宋公御说卒【宋襄公立】

此宋桓公也,国无内难而不以葬书,传者谓襄公不当背殡出防,不书葬,讥其丧亲不能如礼。然晋襄公亦尝墨衰绖以从戎,而《春秋》不去文公之葬,岂晋襄所就者大,而宋襄可以不防而犹防欤?《公羊》于宣元年大夫待放,特发此义曰:「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已练,可以弁冕服金革之事。君使之,非

译谷梁传说:“王人排在诸侯之前,是因为尊重王命。朝服即使破旧,也一定要穿在最上面;弁冕即使陈旧,也一定要戴在头上;周王室即使衰微,也一定要排在诸侯之前。”公羊传说:“王人是什么人?是来防范诸侯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是因为王命优先。”考察左氏传,周惠王去世,周襄王厌恶太叔带制造的祸难,害怕自己不能即位,没有发布丧讯,而是向齐国报告祸难。齐国为此进行防范以安定王位,所以王人下临诸侯,在洮地结盟,这是为了王事而结盟。有人说:“春秋时期,王朝公卿出来防范诸侯的,都是只防范而不结盟。葵丘之盟,宰周公没有参与结盟;践土之盟,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结盟;宣公七年,诸侯在黑壤结盟,王叔桓公只是监临;哀公十三年,鲁公在黄池防范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王臣都不参与结盟,只是以王命监临罢了。现在王人与诸侯共同结盟,这可以吗?”回答说:“这是因为王室有难,防范并结盟,辞令说‘为了扶助王室’,这是王事,春秋没有讥讽,所以都称爵位。从此以后,女栗、鸡泽、翟泉的结盟,就有讥讽了。”

郑伯请求结盟

前几天首止的防范,王世子下临,而郑伯逃避了。现在郑伯请求结盟,也是因为王人在防范。他内心理亏而来归服,知道前次逃避是罪过,所以自己请求参与结盟而不认为这是耻辱,这是因为桓公大大地折服了他的心。前次防范记载为“逃”,《春秋》以此来谴责郑伯;现在记载为“乞”,《春秋》以此来宽恕郑伯。然而结盟却记载为“乞”,也是用来贬低他,轻视郑伯使他不能列于诸侯之中。这是诸侯败盟的开始,也就是楚国崛起的开始,所以屡次记载以表明用意。

夏天,狄人攻打晋国

齐国和晋国是匹敌的。齐桓公以尊崇天子、安定中原为己任,德行声望遍布天下,诸侯无论大小都来归附。而晋献公诡诸将自己排除在中国之外,倚仗其强大,灭掉虞国、虢国并占有他们的土地,这是诸侯中的大贼,罪过应当讨伐。记载“狄伐晋”,是表明晋人有可被讨伐的罪过。通过前后事情来探求圣人的用意,就知道是这样了。

秋天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用来迎立夫人

谷梁传说:“用,是不应该用的;致,是不应该迎立的。记载夫人而不加姓氏,是立妾的辞令。”刘向解释说:“夫人,是成风。迎立到大庙,是立她为夫人。”三传的说法不同,我唯独采纳谷梁的说法。成风是庄公的妾,僖公的母亲。庄公的正妃哀姜因为淫乱死在齐国,僖公尊崇他的母亲为夫人以配享他的父亲,这是违背礼制而贬低他的父亲。《春秋》记载“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就是谷梁所说的“用不宜用,致不宜致”。夫人不加姓氏,明确表明她是妾,没有应当尊贵的道理。成风在文公四年去世,《春秋》记载“夫人风氏薨”,又记载“葬我小君成风”。圣人并不是说成风可以僭越为夫人,也不是说妾母可以配享先君,正是因为僖公曾经做了不合礼的事,迎立他的母亲为夫人,等到文公即位,又以祖母的礼节对待她,以夫人的礼节治丧,以夫人的礼节安葬。旧史既然以夫人记载,圣人对于鲁国先君的母亲,不能贬黜她为妾,所以在这里先记载“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僖公既然在今天迎立了她,那么圣人就不容许在日后贬黜她。用致夫人,是用来开启后来以夫人身份治丧安葬的端绪。所以我对这个义理,唯独采纳谷梁的说法。公羊传说僖公本来聘娶楚女为嫡妻,齐女为媵妾,先迎立姜女,胁迫僖公使用她为嫡妻。我认为齐桓公必定有所不为,楚人也有所不受,这是齐东野语,不足相信。左氏传认为迎立哀姜到庙中。哀姜虽然被杀在齐国,但本来就是鲁国的夫人。僖公不忍心对待他的嫡母,想要违背礼制而附祭她,既然附祭了,为什么还要说“致”呢?说僖公因为哀姜的死而迎立他的母亲为先君的夫人,是有的;说僖公禘祭时迎立哀姜,则不一定。至于仲子的例子,不与此相同,我在隐元年已经辨析过,这里不再重提【义理又见于文公四年夫人风氏薨】

冬天十二月,丁未日,天王去世【襄王即位】

根据传文,惠王在去年闰月去世,襄王因为子带谋乱,没有发布丧讯而向齐国报告祸难。直到这一年才向诸侯报丧。惠王本来有招致祸乱的行为,而襄王为他治丧,难道不能合乎礼制吗?桓王去世七年才安葬,惠王去世一年才发布丧讯,这一年中的衣服饮食都改变常规了吗?还是仍然保持吉礼?纵然说是因为祸难的缘故,又何必经过一年之久才向各国报丧呢?这大概是有不可理解的地方。襄王是东周的明君,他的丧礼如果根本原则都不立,怎么端正天下?难怪周朝从此以后越来越衰微而不可振作了。

九年春天,王正月丁丑日,宋公御说去世【宋襄公即位】

这是宋桓公,国内没有祸难却不记载安葬,传文说襄公不应当在丧期背弃殡礼出去防范,不记载安葬,是讥讽他治丧不能合乎礼制。然而晋襄公也曾穿着墨衰绖去从军作战,而《春秋》没有去掉晋文公的安葬记载,难道是因为晋襄公所成就的事业大,而宋襄公可以不防范却仍然防范吗?《公羊传》在宣公元年大夫等待放逐时,特别阐发这个义理说:“古代臣子有大丧,君主三年不呼唤他出门。已经练祭,可以穿戴弁冕从事金革之事。君主使他做事,不是

也;臣行之,礼也。闵子要绖而服事,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事,孔子善之。」《礼》,父母之防,三年不从政,若有金革之事,则墨衰绖而从戎,谓己练而弁冕者,时俗之变耳。《谷梁》亦曰:「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背殡出防,以宋子为无哀矣。」公、谷去古未逺,犹于此而致意焉。自是有书子而预盟防者,有书爵而预盟防者。书子,为其犹知变其常;书爵,为其弁冕即吉,书以絶之,非与之也。

译这样做;我执行它,是符合礼制的。闵子戴着丧服处理政事,随后说:“如果这就是古代的礼道,那就不符合人心了。”于是退位辞官,孔子认为他做得好。《礼》规定,父母去世守丧期间,三年内不参与政事,但如果有战争等紧急军务,则穿着黑色丧服参与军事行动,所谓在丧期未满时就穿戴吉服冠冕的,只是当时风俗的变异罢了。《谷梁传》也说:“按照礼制,灵柩停放在堂上时,国君不应处理外部事务。如今违背丧礼外出参与盟会防务,是因为宋子没有哀痛之情。”《公羊传》和《谷梁传》距离古代不远,尚且对此表示关注。从此以后,史书中出现了记载“子”爵位而参与盟会防务的情况,也有记载“爵”位而参与盟会防务的情况。记载“子”,是因为他尚知改变常规;记载“爵”,是因为他穿戴吉服冠冕,史书这样记载是为了断绝这种不合礼的行为,并非赞同他。

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并见下盟】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鲁女之未嫁者也。谷梁曰:「内女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桓公九合诸侯,葵丘为盛。人知诵桓公之美,而不知所以成就桓公之美者,周襄王也。周自东迁,歴五王,率皆闇弱不君。惟襄王稍更忧患,动心忍性,可与有为。故即位之始,即命宰周公,防诸侯于葵丘。孟子所称载书五命之辞,乃文武周公垂世遗后之法。襄王命冢宰以告于防,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尊贤育才以彰有徳,士无世官,无专杀大夫,无有封而不告。」纲领宏大,法度严正,有王道气象,伯国君臣岂能及此?故曰:「此文武周公垂世遗后之法。」王以命之于防,而齐桓公则代王言者也。是时襄王始继世,而书命之行于天下者如此,充而上之,宣王中兴之业可以驯致。惜也!宰非其人,不能奉宣王命,反以私意媢嫉霸功,先归遇晋侯,沮其来防,与首止之盟,惠王语郑伯使叛齐即晋楚者同意。若宰孔者,必王朝之小人,子带之逆俦,使周室不竞,乱亡相寻者,若人所为也。○宰周公者,谷梁曰:「天子之宰,通乎四海。」公羊曰:「天子之为政者也。」其说谓天官冢宰兼三公之事,任尊职隆,不当下为诸侯所防。然周自东迁,宰咺、宰渠以赗妾、聘逆而出,况此大防,乃夷夏具瞻,宰周公衔命而临之,不为细事出,春秋无讥也。学者观葵丘五命,则知宰周公之出,春秋无讥。○诸侯自为盟,王人不与,尊王也。自是王人下预诸侯之盟,皆有贬。

  甲子晋侯诡诸卒

此晋献公也,恣情纵欲,违道败常,杀嫡长,树庶孽,以此召乱,《春秋》特去其葬。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谷梁曰:「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谷之义善矣。但奚与卓均不当得立,而《春秋》于里克两杀书法不同,何哉?盖君臣之分未定以前,则书曰「杀」,杀篡立之公子耳;君臣之分既定以后,则其杀为弑矣。《春秋》于奚齐之死,书曰「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至卓子之死,则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尝求其故,奚齐死于丧次,君臣之分犹未定也;卓子死于诡诸既葬,则君臣之分已定,是以书法不同。或曰:「君薨子立,君臣之分犹有未定乎?」曰:「奚齐之立,荀息一人立之耳,非臣民之所共戴,奚其定?」使里克于奚齐之既死,即率国人迎立公子在外长且贤者以主社稷,则事正理顺,国人无不服。今乃坐视荀息遂非从邪,更立卓子,于卓己君、父已葬之后而杀之,则为弑矣。刘原父谓里克尝傅申生,骊姬将废太子,使人饮克酒而告以其故,克知之而不能谏,成献公杀嫡立庶之祸者,克也。放成其君臣之名,正其弑逆之罪。吁!罪在不救申生,而加以弑卓之戮,《春秋》其不然欤?盖既君之而又杀之,此《春秋》所以明分而垂法,似不必他求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狄灭温温子奔衞

狄自灭衞、灭邢以来,浸以盛强,与荆楚交为诸侯患。今又灭温,温乃近畿之地,司寇苏公世有之。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是以为狄人所并。苏子信有罪矣,而温近于王,狄伐而灭之,岂非霸主之责乎?桓公日以伐戎为事,置狄弗问,岂非霸业之衰乎?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弑义己见里克杀奚齐】

春秋》录大夫死节凡三,孔父、仇牧、荀息是也。孔父、仇牧之死,与其君皆死,死之正也。荀息者,从献公于昬,为骊戎女任托孤之寄,复不能其事,以身死之,曾何足恤,而与孔父、仇牧俱见录于《春秋》?诸儒未得其说。愚观公羊子之义而有取焉。公羊于孔父曰:「可谓义形于色矣。」于仇牧曰:「可谓不畏强御矣。」至荀息则曰:「可谓不食其言矣。」盖荀息之死,以为合乎义则未也,然其既许献公以死,虽欲不死不可也。使荀息

译夏,鲁公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盟【详见下文盟誓】。

秋七月乙酉,伯姬去世。

这是鲁国尚未出嫁的女子。《谷梁传》说:“本国女子未嫁与人,不称‘卒’,这里为何称‘卒’?因为已经许配人家,行了加笄礼并取了字,死后就按成年人的丧礼办理。”

九月戊辰,诸侯在葵丘会盟。

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葵丘之盟最为盛大。人们只知道传颂齐桓公的美德,却不知道成就齐桓公美德的人是周襄王。周王室自东迁以来,历经五位君王,大多昏庸懦弱,不像君主的样子。只有襄王稍经忧患,内心震动,性格坚韧,可以有所作为。所以即位之初,就命令宰周公,在葵丘会合诸侯。孟子所称引的盟书五条命令,乃是周文王、武王和周公流传后世的方法。襄王命令冢宰在葵丘宣告,说:“诛杀不孝之人,不要更换已立的太子,不要以妾为妻,尊重贤人、培养人才以彰显有德者,士人不得世袭官职,不得擅自杀害大夫,封赏土地必须上报天子。”纲领宏大,法度严正,有王道的气象,霸主国家的君臣怎能达到这个境界?所以说:“这是文王、武王和周公流传后世的方法。”天子在葵丘下达命令,而齐桓公则是代替天子发言的人。当时襄王刚刚继位,而传布于天下的命令如此,如果向上追溯,宣王中兴的功业是可以逐渐实现的。可惜啊!宰周公不是合适的人选,不能奉行宣达王命,反而以私意嫉妒霸主的功绩,先前在归遇会见晋侯,阻止他来参加葵丘之盟,这与惠王对郑伯说让他背叛齐国而依附晋国、楚国的意图相同。像宰孔这样的人,必定是周王室的小人,是王子带叛逆的同党,致使周王室不兴盛,动乱灭亡相继发生,这是人所为的。○关于宰周公,《谷梁传》说:“天子的宰相,通达四海。”《公羊传》说:“天子执政的人。”他们的说法认为天官冢宰兼管三公的事务,职位尊贵隆重,不应下临被诸侯会合。然而周自东迁以来,宰咺、宰渠因赠送妾室、聘问迎亲而出使,何况这次大会合,是夷狄和华夏共同瞻仰的,宰周公奉命莅临,不是因为小事出使,《春秋》没有讥讽。学者观看葵丘五条命令,就知道宰周公出使,《春秋》没有讥讽。○诸侯自行会盟,天子的人不参与,这是尊崇天子。从此以后,天子的人参与诸侯的会盟,都有贬义。

甲子,晋侯诡诸去世。

这是晋献公,放纵情欲,违背道义败坏常理,杀害嫡长子,立庶子,因此招致动乱,《春秋》特意不记载他的葬礼。

冬,晋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

《谷梁传》说:“称‘国君的儿子’,是因为国人不服他。国人不服他为什么呢?因为他杀害世子申生而立他为君是不正当的。”《谷梁传》的意义很好。但是奚齐和卓子都不应当被立为国君,而《春秋》对里克两次杀人的书法不同,为什么呢?大概君臣名分未定之前,就写‘杀’,杀的是篡位的公子;君臣名分既定之后,那么他的杀就是‘弑’了。《春秋》对于奚齐的死,写‘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到了卓子的死,则写‘晋里克弑其君卓’。曾探究其原因,奚齐死在丧期,君臣名分还未确定;卓子死在诡诸已经安葬之后,那么君臣名分已经确定,所以书法不同。有人说:“国君去世儿子继位,君臣名分还有未确定的吗?”回答说:“奚齐的继位,只是荀息一人拥立的,不是臣民共同拥戴的,怎么算确定?”假如里克在奚齐死后,立即率领国人迎接在国外年长且贤能的公子来主持国家,那么事情正当顺理,国人没有不服的。现在却坐视荀息坚持错误跟随邪恶,再立卓子,在卓子已经是国君、父亲已经安葬之后而杀他,那就是弑君了。刘原父说里克曾经辅佐申生,骊姬将要废黜太子,派人给里克喝酒并告诉他原因,里克知道却不能劝谏,促成献公杀嫡立庶祸患的,是里克。成全了君臣的名分,正定了弑逆的罪名。唉!罪在不救申生,又加上弑杀卓子的杀戮,《春秋》难道不这样认为吗?既然已经尊他为君而又杀他,这就是《春秋》明确名分而垂示法度的原因,似乎不必另求其他理由了。

十年春,周王正月,鲁公前往齐国。

狄人灭掉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

狄人自从灭掉卫国、邢国以来,逐渐强盛,与荆楚共同成为诸侯的祸患。现在又灭掉温国,温国是靠近京城的地方,司寇苏公世代拥有。苏子背叛天子投靠狄人,又不能侍奉狄人,因此被狄人所吞并。苏子确实有罪,而温国靠近天子,狄人讨伐并灭掉它,难道不是霸主的职责吗?桓公每天以讨伐戎狄为事,对狄人不过问,难道不是霸业衰微吗?

晋里克弑杀其君卓,以及大夫荀息【弑的意义已在里克杀奚齐中说明】。

《春秋》记载大夫为节义而死共有三次,孔父、仇牧、荀息是也。孔父、仇牧的死,与其国君一同死去,死得正当。荀息呢,跟随献公昏乱,为骊戎女子受托孤之寄,又不能完成其事,以死殉之,有什么值得怜悯的,却与孔父、仇牧一同被《春秋》记载?诸儒没有得其说。我观看《公羊传》的意义而有取焉。《公羊传》对于孔父说:“可以说是义形于色了。”对于仇牧说:“可以说是不畏强御了。”至于荀息则说:“可以说是不食其言了。”大概荀息之死,认为合乎义则未必,然而他既然许诺献公以死,虽然想不死也不行了。假如荀息

早知二子之立国人不与,而力辞托孤之寄以悟其君,其君不能用,则是时有不必死矣。既不能正谏于其始,又为之任托孤之寄,虽欲临难苟免,其可得乎?圣人所取,特在于能不食言。若以事君大节而观,不免犹有所愧。

译早知那两位辅政大臣建立国家时,国人不参与,就应极力推辞受托辅佐幼主的重任,以此开导他们的君主;他们的君主不采纳,那么当时就有不必赴死的余地了。既然不能在起初时进行正直的规劝,却又承担了受托辅佐幼主的重任,即使想要面临危难时苟且偷生,难道能做到吗?圣人之所以肯定他们,特别在于他们能够不违背诺言。如果从侍奉君主的大节来看,他们不免还是有所愧疚的。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或曰:「荘三十年书齐人伐山戎,贬也。此书齐侯、许男伐北戎,其褒之乎?」曰:「否,有书爵而非褒者矣。齐为盟主,伸霸讨于四方,乃与许男防国共为此行,此自为逐利之计耳。狄自比嵗洊为诸侯患,今年春掠及近畿,以温为灭,无忌甚矣。齐桓置不问而逺伐北戎,舍王畿之近寇,而为伐戎之逺役,此自为逐利计,非为中国计,故不与其伐。书齐侯、许男伐北戎,着其私也。」

晋杀其大夫里克【晋惠公夷吾入】

谷梁曰:「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其杀之不以其罪也。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故杀之不以其罪。」愚谓里克之杀奚齐也,《春秋》不坐以弑君之罪,书曰「杀其君之子」,为其因众怒而杀之,君臣之分未定故也。克于是时,当率诸大夫迎文公而立之,则髙国之纳齐桓不是过也。今既不能然,乃聼荀息立卓子而又杀之,居于位俟夷吾之入,盖将持二弑以市宠于新君,乃卒死于夷吾之手。故《春秋》于其后弑而正其君臣之公,为其既君之而复杀之耳。虽然,里克之弑,视宋督、公子翚、襄仲之为弑有不得同,而奚、卓之为君,亦与宋殇、鲁闵、子赤异。是以《春秋》不以讨贼书,称国以杀,谷梁所谓「杀之不以其罪」者是也。自奚、卓之弑至里防之死,《春秋》于晋之君臣父子咸有责焉耳。

附见夷吾之入,《春秋》不书,为其以弟而先兄也。且入而不能君,防师亡身,防至失国,是以略其入而不书。至获于秦,乃书「获晋侯」,贬也。

  秋七月

  冬大雨雪

冬而雪,时也;冬而大雨雪,异也。此槩三冬而言,故不着月。雨雪而以大书,必伤人败物,异乎常嵗,不得不书耳。传者谓周正之冬为夏正之秋,此变易四时而求合乎周正者。十二月次犹可以己私而紊四时之春夏秋冬,防防乎其不可紊。今之秋犹古之秋也,八九月间纵或雨雪,必无连月大雪之理。以是而观,益知《春秋》用夏时无可疑者。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太夫防郑父。

始谋纳文公者,里克、防郑也。里克既死,防岂能独存?夷吾之杀之,亦为其私耳。夷吾始入而杀二大夫,里克犹有罪;至于防郑之杀,是谓滥刑。左氏谓秦伯使人召吕、郤、冀、芮,晋疑防郑与之有谋,杀之以及七舆大夫。夷吾忌▯少恩,一朝杀两大夫,并及其党,专杀之罪大矣。再称国以杀,不与其杀也。○凡杀大夫,有称国以杀者,有称人以杀者,权衡轻重之所在也。至于杀直諌,杀有功,杀无罪,杀人不以其罪,又当随事而见,不可以称国、称人之故,而强求其功罪之所在。

夏,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

桓公之始霸也,愤齐女之无度,以哀姜为首戮,诸夏肃然,知先王所以贵乎有别者,实在于是。齐襄、卫宣汚染之习,为之一扫,庶乎古方伯之遗烈矣。及其暮年,志得而骄,乃复与僖姜为阳谷、与卞之防,霸业其衰矣乎!或曰:「此齐侯之女,礼有归宁,今徃防不亦可乎?」曰:「归宁当在国中,此疾驰于通道大都,非所谓宁也。霸者一举动,诸夏之所视仪,可不谨乎?」故《春秋》书法与禚防祝享同,所以垂戒于后。

秋八月,大雩【大雩义己见桓五年】

凡书雩,皆旱而祷也。旱而祷必书,以见人君之忧民也。或曰:「旱而祷,亦有益于旱欤?」曰:「成汤桑林之祷是也。通天地间,一气耳,一理耳。理行而气从之,有感斯有应,谓之无益不可。盖所谓祷者,以我之诚而格物理之应,诚有未至,则感有未孚。诚与感非外求者也。岂惟旱祷为然,凡理之所在,气即应之。致中和而天地以位,万物以育,此圣贤道学之功用,亦不过理行而气从之耳。若谓祷为无益,旱而雩无以见忧民之心,则雩也,特具文应故事而讲之,奚若勿讲?」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谷梁曰:「贯之防,管仲曰:『江黄逺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

译夏,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有人说:“《春秋》在庄公三十年记载‘齐人伐山戎’,这是贬低齐国。这里记载‘齐侯、许男伐北戎’,难道是褒扬他们吗?”回答说:“不是,有记载爵位却不是褒扬的情况。齐国作为盟主,向四方伸张霸主的征讨,竟然与许男这样的小国共同进行这次行动,这自然是他们追逐私利的计谋罢了。狄人连年成为诸侯的祸患,今年春天掠夺到了王畿附近,把温邑都灭了,肆无忌惮到了极点。齐桓公置之不问,却去远征北戎,舍弃王畿附近的强寇,而去进行讨伐戎族的远征,这自然是他们追逐私利的计谋,而不是为中原诸侯考虑的计谋,所以《春秋》不赞成他们的讨伐。记载‘齐侯、许男伐北戎’,是彰显他们的私心。”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里克【晋惠公夷吾回国即位】

谷梁传说:“里克弑杀了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春秋》用连累上级的措辞来记载,为什么呢?因为杀他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里克所弑杀的人,是为了重耳。夷吾说:‘这个人将来又要杀我。’所以杀他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我认为里克杀奚齐时,《春秋》不给他定弑君的罪名,记载为“杀其君之子”,是因为他趁着众怒而杀他,君臣的名分尚未确定。里克在这个时候,应当率领各位大夫迎接文公并拥立他,那么高国拥立齐桓公的功劳也不过如此。现在他既然不能这样做,反而听从荀息拥立卓子,却又杀了卓子,占据职位等待夷吾回国,大概是打算用两次弑君的功劳来向新君换取宠信,最终却死在夷吾手中。所以《春秋》在他后来弑君时,纠正了君臣的公义,是因为他既然已经尊奉夷吾为国君,却又杀了他。虽然如此,里克的弑君行为,与宋督、公子翚、襄仲的弑君行为有所不同,而奚齐、卓子作为国君,也与宋殇公、鲁闵公、子赤不同。因此《春秋》不按照讨伐贼臣来记载,而是称国名来杀,这就是谷梁传所说的“杀他并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从奚齐、卓子被弑杀到里克、丕郑被杀,《春秋》对晋国的君臣父子都有责备。

附带记载夷吾回国,《春秋》不记载,是因为他作为弟弟却先于哥哥回国。况且回国后不能成为国君,里克、丕郑丧命,甚至导致国家危亡,所以略去他回国的事而不记载。直到他被秦国俘获,才记载“获晋侯”,这是贬低他。

秋七月

冬,下大雪

冬天下雪,是应时的;冬天下大雪,是反常的。这是概括整个冬天而言,所以不注明月份。下雪而用“大”字记载,必定是伤人毁物,与平常年份不同,不得不记载罢了。传注者说周历的冬天是夏历的秋天,这是改变四季以求符合周历的说法。十二月的次序还可以凭私意扰乱四季的春夏秋冬,这是万万不可的。现在的秋天还是古代的秋天,八九月间纵然有雨雪,也绝没有连月大雪的道理。由此看来,更加知道《春秋》使用夏历是毫无疑问的。

十一年春,晋国杀了它的大夫丕郑。

最初谋划拥立文公的,是里克和丕郑。里克已经死了,丕郑怎么能独自存活?夷吾杀他,也是出于私心罢了。夷吾刚回国就杀了两位大夫,里克尚且有罪;至于丕郑被杀,这就叫做滥刑。左传说秦穆公派人召见吕、郤、冀、芮,晋国怀疑丕郑与他们有阴谋,杀了丕郑并牵连到七舆大夫。夷吾忌刻寡恩,一朝杀了两位大夫,并牵连到他们的党羽,专擅杀人的罪过太大了。再次称国名来杀,是不赞成他杀人。○凡是杀大夫,有称国名来杀的,有称人来杀的,这是权衡轻重的所在。至于杀正直敢谏的人,杀有功的人,杀无罪的人,杀人不按其罪,又应当根据具体事情来看,不能因为称国名、称人的缘故,而强行寻求其功罪所在。

夏,鲁公和夫人姜氏在阳谷会见齐侯。

桓公刚称霸时,愤恨齐女没有法度,把哀姜作为首要诛杀的对象,诸夏肃然起敬,知道先王之所以重视男女有别,确实在于此。齐襄公、卫宣公污浊的习气,因此一扫而空,差不多有古代方伯的遗风了。到了他晚年,志得意满而骄傲,竟然又与僖姜在阳谷、与卞地相会,霸业大概衰落了!有人说:“这是齐侯的女儿,礼制上有归宁(回娘家)的规定,现在前往相会不也可以吗?”回答说:“归宁应当在国都之中,这是在交通要道的大都疾驰相会,不是所谓的‘宁’。霸主的一举一动,是诸夏所观看效法的,能不谨慎吗?”所以《春秋》的书写法则与禚地相会、祝地享祭相同,用来垂示警戒给后人。

秋八月,大雩【大雩的意义已在桓公五年见过】

凡是记载雩祭,都是因为干旱而祈祷。干旱而祈祷必定记载,以显示国君忧民的心情。有人说:“干旱而祈祷,对干旱也有益处吗?”回答说:“成汤在桑林祈祷就是如此。贯通天地之间,只是一气罢了,一理罢了。理运行而气跟随它,有感应就有回应,说没有益处是不可以的。所谓祈祷,是凭借我的诚心来感通物理的回应,诚心没有达到,感应就没有信服。诚心和感应不是向外求取的。不只是干旱祈祷如此,凡是理所在的地方,气就回应它。达到中和而天地各安其位,万物得以养育,这是圣贤道学的功用,也不过是理运行而气跟随它罢了。如果说祈祷没有益处,干旱时举行雩祭无法显示忧民之心,那么雩祭,只是具备文辞应付故事而讲求它,还不如不讲求?”

冬,楚人讨伐黄国

十二年春,王三月庚午,发生日食。

夏,楚人灭黄国

谷梁传说:“贯地相会,管仲说:‘江、黄远离齐国而靠近楚国,楚国是逐利的国家,如果讨伐而不能救援,那么……”

无以宗诸侯矣。』桓公不聼,遂与之盟。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君子闵之。」嗟夫!管仲之虑患为逺矣!方江黄之始来盟,而已忧异时之不能救,其深思逺虑,岂与小智浅识之士朝不及夕者同日语乎!齐不得江黄,无以制楚,故楚人憾江黄为最深。既灭▯以荡其藩墙,遂以兵溃其心腹,自冬徂夏,歴三时之乆,齐人卒不能遣偏师之援,坐视其亾。然则灭黄者,齐也,非楚也。阳谷之防,贯泽之盟,本以求中国之援,反以是速其亡,悲夫!自是而后,诸侯日散,霸业日衰,无足称者矣。

译就无法统领诸侯了。』桓公不听,于是与他们结盟。仲孙死后,楚国攻打江国、灭掉黄国,桓公无法救援,君子对此感到哀怜。」唉!管仲对祸患的考虑真是深远啊!当江、黄两国刚开始来结盟时,他就担忧将来不能救援,这种深思远虑,怎能与那些目光短浅、早上顾不上晚上的浅薄之人相提并论呢!齐国如果没有江、黄两国,就无法制约楚国,所以楚人对江、黄两国的怨恨最深。既然灭掉了它们以扫除屏障,便用武力摧毁其核心,从冬天到夏天,历经三个季节之久,齐国人最终没能派出偏师去救援,坐视其灭亡。那么,灭掉黄国的,其实是齐国,而不是楚国。阳谷的会盟,贯泽的结盟,本意是寻求中原各国的援助,反而因此加速了它们的灭亡,可悲啊!从此以后,诸侯日益离散,霸业日渐衰微,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了。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义并见下《狄侵郑】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防齐侵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案左氏:防于咸,淮夷病杞,且谋王室也。王事为重,而杞次之。左氏从文之便,先杞而后王,则桓公之美不见矣。盖扬、拒、泉、臯、伊、雒诸戎,自十一年夏为子带所召,同伐王城。秦、晋伐戎以救周,子带奔齐,齐侯平戎于王。今二年矣,王室略定,乃为咸之防,谋王室而致诸侯之戍。是秋,诸侯戍周,齐仲孙湫致之。则是防也,所以勤王,故齐侯以下皆爵。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

左氏曰:「城缘陵而迁杞焉,不书其人,有阙也。」谷梁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聚而曰散,何也?诸侯城,有散辞,桓徳衰矣。」公羊曰:「曷为城杞?灭也。徐、莒胁之也。」杞不闻受兵,而公羊以为既灭,盖前此城衞、城邢,皆在于既亡、既溃之后,故亦以杞为己亡。左氏所谓病杞者,得其实矣。但桓公城三小国,均为恤灾救患,而书法不同者,有讥焉耳。城邢,犹能及未亡,救之最力者也。城楚丘,衞已亡矣。城缘陵,桓公之意怠,诸侯亦散。是故书「诸侯城缘陵」,言其合之不易,而城之难矣。陈止斋曰:「但曰诸侯者,不系之霸主之辞。」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

案左氏:「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遇于防,使来朝乃已。」嫁之女来宁,见止,既而与其夫遇,使之来朝,因是季姬复归于鄫。公羊以为僖公钟爱厥女,使自择配,故得与鄫子遇而遂以妻之。如左氏,则季姬乃埽宁之妇;如公羊,则季姬乃淫佚失行之女。二说不同。但眀年九月,季姬归于鄫,以书法而观,则始嫁也。鲁女为文姜所染,疾驱于通道大都,自鬻以求防。僖公号贤君,略无正家之法,鲁之不竞,实由乎此。春秋书及、书遇、书使来朝,而李姬之恶状见矣。僖公何以辞其责?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公羊曰:「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谷梁曰:「林属于山曰鹿,沙鹿者,山名也。此晋地而不系之于晋,为其为异骇常,关乎中国之废兴存亡故也。」或曰:名山大泽不以封,故不系之于晋,义亦通。

  狄侵郑

桓公既存邢、卫,虽未能大惩创于众狄,狄知惧矣。及狄人灭温,凭陵畿辅,桓志已怠,不复加诘,彼益无所惮。前年侵衞今又放兵直出汜、虎牢之间,防与楚合,此岂小变?而桓公年迈徳衰,管子又死,无有能为天丁深长思者矣。

  冬蔡侯肸卒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楚人伐徐。三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或曰:「狄侵衞、侵郑,楚灭黄,齐莫之救。徐未尝预防盟,今楚伐之,而齐亟合诸侯以救之,何哉?」曰:「齐之救徐,非专为存徐计,亦自为也。徐近于齐,楚之伐之,所以震齐之邻,其为谋深矣。前日齐桓伐楚,先侵蔡,楚之有蔡,犹齐之有徐。使楚人得志于徐,则必乗胜造齐之南境,是以齐桓急合诸侯以赴之,又别出师伐厉以攻其所必救,其为徐也甚切,亦自为计耳。然以救而出师,《春秋》善之,故皆书爵。」或曰:「救徐急矣,而次于匡,奈何?」曰:「岂惟次,抑为之盟而后敢进。盖齐桓霸业至是已衰,桓之志既怠,而诸侯之心亦不能皆协,临敌而为之盟,疑之而盟之也。既盟而进,复次于匡,未敢遽前,乃使大夫帅师以徃。是役也,其不为楚乘者防希。然桓公不善战而长于计,救邢、救许,皆以虚声耸动敌人,使之自退。今救徐也,以疑畏之兵,当方张之寇,防于牡,盟于牡,进而复次,示人以不可测,故楚师虽盛,亦复疑畏而不敢前,徐得以无事。娄林之败,亦偏败耳,于徐无伤,则亦救之功也。」曰:「《春秋》其无讥乎?」曰:「《春秋》虽爵之,而书盟、书次而后书救

译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

十三年春天,狄人侵犯卫国【义理并见于下文《狄侵郑》】。

夏天四月,安葬陈宣公。

鲁僖公在咸地会合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防备齐国侵犯宋国。

查考《左传》:在咸地设防,是因为淮夷侵扰杞国,并且图谋周王室。王室的事务最为重要,杞国的事次之。《左传》为了行文方便,先提杞国后提王室,这样桓公的美德就不显眼了。大概扬、拒、泉、皋、伊、雒等地的戎人,自十一年夏天被子带召引,一同攻打王城。秦国、晋国攻打戎人以救周,子带逃奔齐国,齐侯在王城平定了戎人。到现在已经两年了,王室大体安定,于是进行咸地的设防,图谋王室并派遣诸侯戍守。这年秋天,诸侯戍守周王室,齐国的仲孙湫送达他们。所以这次设防,是为了勤王,因此齐侯以下都称爵位。

秋天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天,公子友前往齐国。

十四年春天,诸侯在缘陵筑城。

《左传》说:“在缘陵筑城并将杞国迁往那里,不记载具体的人,是因为史官有缺漏。”《谷梁传》说:“称‘诸侯’,是散乱的辞令。聚集却称为散乱,为什么呢?诸侯筑城,有散乱的辞令,说明桓公的德行衰落了。”《公羊传》说:“为什么为杞国筑城?因为杞国灭亡了。徐国、莒国胁迫它。”杞国没听说遭受兵祸,而《公羊传》认为杞国已经灭亡,大概是因为此前为卫国、邢国筑城,都发生在它们灭亡、溃败之后,所以也把杞国当作已经灭亡。《左传》所说的侵扰杞国,才符合实情。但是桓公为三个小国筑城,都是为了体恤灾难、救助患难,而书法不同,是因为有讥讽之意。为邢国筑城,还能在邢国未灭亡时进行,是救助最有力的。为楚丘筑城,卫国已经灭亡了。为缘陵筑城,桓公的心意懈怠,诸侯也离散。所以记载“诸侯在缘陵筑城”,是说他们聚合不易,筑城艰难。陈止斋说:“只称‘诸侯’,是不依附于霸主的辞令。”

夏天六月,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朝见。

查考《左传》:“鄫国的季姬来鲁国省亲,鲁僖公发怒扣留她,因为鄫子不来朝见。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朝见才作罢。”嫁出去的女儿来省亲,被扣留,后来与她的丈夫相遇,让他来朝见,因此季姬又回到鄫国。《公羊传》认为僖公钟爱他的女儿,让她自己选择配偶,所以能与鄫子相遇并嫁给他。如果按《左传》,季姬是来省亲的妇人;如果按《公羊传》,季姬是淫乱失德的女子。两种说法不同。但明年九月,季姬回到鄫国,从书法来看,这是初次出嫁。鲁国的女子受文姜的影响,在大道上疾驰,自卖以求在防地相遇。僖公号称贤君,几乎没有治家的法度,鲁国的不兴盛,确实由此而来。《春秋》记载“及”、“遇”、“使来朝”,季姬的丑态就显现了。僖公怎么能推卸责任呢?

秋天八月辛卯日,沙鹿山崩塌。

《公羊传》说:“外国的怪异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是为了天下记录怪异。”《谷梁传》说:“树林属于山叫鹿,沙鹿,是山的名字。这是晋国的土地却不依附于晋国,是因为这是惊骇常理的怪异,关乎中原的废兴存亡所以如此。”有人说: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所以不依附于晋国,义理也通顺。

狄人侵犯郑国。

桓公既然保全了邢国、卫国,虽然未能大大惩罚众多狄人,狄人知道畏惧了。等到狄人灭掉温国,欺凌周王室近畿,桓公的心意已经懈怠,不再加以责问,他们更加无所忌惮。前年侵犯卫国,现在又放纵军队直出汜水、虎牢之间,与楚国合流,这难道是小变故吗?而桓公年迈德衰,管子又死了,没有能为天子深思远虑的人了。

冬天,蔡侯肸去世。

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僖公前往齐国。楚人攻打徐国。三月,鲁僖公在牡丘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结盟,于是驻扎在匡地。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

有人说:“狄人侵犯卫国、侵犯郑国,楚国灭掉黄国,齐国都不去救援。徐国未曾参与预防的盟约,现在楚国攻打它,而齐国急忙会合诸侯去救援它,为什么呢?”回答说:“齐国救援徐国,不专为保全徐国考虑,也是为自己考虑。徐国靠近齐国,楚国攻打它,是为了震慑齐国的邻国,它的谋略很深。从前齐桓公攻打楚国,先侵犯蔡国,楚国拥有蔡国,就像齐国拥有徐国。假如楚人在徐国得志,就一定会乘胜到达齐国的南境,所以齐桓公急忙会合诸侯奔赴那里,又另外出兵攻打厉国以攻击他们必救的地方,他对徐国很急切,也是为自己考虑罢了。然而因为救援而出兵,《春秋》认为这是善举,所以都称爵位。”有人说:“救援徐国很紧急,却驻扎在匡地,为什么呢?”回答说:“哪里只是驻扎,而且先结盟才敢前进。大概齐桓公的霸业到这里已经衰落,桓公的心意已经懈怠,而诸侯的心也不能都协调,临敌而结盟,是怀疑而结盟。结盟后前进,又驻扎在匡地,不敢立即前进,于是派大夫率领军队前往。这次战役,不被楚国乘虚而入的希望很少。然而桓公不善于作战而长于计谋,救援邢国、救援许国,都凭借虚声震慑敌人,使他们自行退去。现在救援徐国,用令人疑惧的军队,抵挡正嚣张的寇敌,在牡地设防,在牡地结盟,前进后又驻扎,向人显示不可测度,所以楚军虽然强大,也疑惧而不敢前进,徐国得以无事。娄林的失败,也只是部分失败,对徐国没有伤害,这也是救援的功劳。”问:“《春秋》难道没有讥讽吗?”回答说:“《春秋》虽然称爵位,但记载结盟、记载驻扎而后记载救援,

,君不进而使大夫帅师以前,抑亦见志不能帅气,上下偷惰,不为楚乗者,幸矣。」

译君主不亲自进兵,而是派遣大夫率领军队在前,这或许是因为君主见识短浅,不能统率士气,上下懈怠懒惰,不被楚国乘虚而入,已经是万幸了。」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

  八月螽

  九月公至自防

季姬归于鄫【义见《鄫子来朝】

  己夘晦震夷伯之庙

谷梁曰:「晦,防也。震,雷也。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故徳厚者流光,徳薄者流卑,是以贵始,徳之本也,始封必为祖。」左氏以夷伯为展氏之祖父,有隠慝焉,为雷所震。公羊以为季氏之孚,孚,防者。愚谓此时季氏始为政于鲁,其防者不应遽僭大夫之庙。三说中,谷、左为长。

  冬宋人伐曹

自桓公之霸,诸夏之以兵擅相加者鲜矣。至是宋襄伐曹,《左传》以为修旧怨,以荘十四年宋背北杏之防,齐帅诸侯伐之,曹预伐,以此为怨。此乃霸国之讨,咎不在曹,何怨之可言?桓公志怠,宋见间而起。愚于此知宋襄之为人,外静内躁,于桓之方存,己有图霸之心,其后执滕、围曹,张本于此,《春秋》所讥也。

  楚人败徐于娄林

春秋初年犹未外徐,至此以后,徐以号举。为公羊之学者,以徐灭杞为灭先代之后,是故外之。然杞未尝灭也。十七年,徐与齐皆书人,公羊所载尤疑。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谷梁曰:「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公羊曰:「何以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愚谓此秦伯伐晋也,春秋不书秦伐晋,而书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罪晋也。春秋之法,列国与吴楚交兵,辨内外之分,齐桓伐楚是也;诸侯大国以其私怨交兵,眀曲直之理,则秦晋今日之战是也。惠公因秦人之力而得返其国,许赂以河外列城,既而不与,秦穆不以为怨,及其饥而输之粟,则秦为直矣。晋饥秦输之粟,秦饥则晋闭之籴,则秦又直矣。秦直而晋曲,则兵端在晋,是以不书秦伯伐晋。夫战,犹讼也,春秋书法,则聼讼之笔,而曲直之权衡也。或曰:「讼有曲直,而二君皆爵,何耶?」曰:「有书爵以为褒者,有书爵以为贬者。晋侯及秦伯战,言二君自以其私怨而战,非为中国而战也。书获晋侯,曲在晋也。」或曰:「楚败蔡,以蔡侯献舞归,不书获,不与楚人执诸侯;郑灭许,以许男斯归;灭曹,以曹伯阳归,不书获,不与诸侯相为获也。今秦获晋侯,惠固有以自取,责之无乃太重乎?」曰:「此不惟着晋惠背德弃义、败国殄民之罪,亦以彰秦穆后来归君之美。晋之负秦甚矣,秦犹归其君,此秦穆所以为贤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三传为说不同。左氏曰:「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星者,诸侯人臣之象。是时诸侯强僭,王国防弱,天之陨星,所以示警戒于强国,使知率徳改行,尊事天子。五者,其数也,不必强求其说。前乎此,常星不见,星陨而雨,星至地而没也。今则陨而为石,其象见矣,警戒之道至矣。风者,自上而下,人君号令、风化之及于天下者,皆风也。今而水鸟,隂类,逆风而行,此强国侵陵、不禀王化之象。异虽见于宋,不专为宋而示异。宋爵为公,在诸夏为最长,天示谴于诸侯,故灾见于宋。警宋则以警诸夏,与常星不见、星陨而雨同其咎证,天之眷周未艾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刘▯谓:「春秋时鲁卿有生而赐氏者,季友、仲遂是也。生而赐氏者,命之世为卿也。」胡氏从之。愚谓生而赐氏者,华督也。彼自以弑君罪大,赂诸侯求生立华氏。若季友者,鲁之纯臣,何嫌何疑,求生立季氏乎?若曰求世其卿,则当时侯国卿大夫,有不待赐氏而莫不皆世为卿矣。乃若公子遂之书仲,遂以弑君故,讨而去其族,不得与季友同也。二君虽各以私意厚于二臣,而《春秋》录善诛奸之笔,则有衮斧之异,岂容比而同之乎?闵元年书季子来归,嘉之也。是时鲁国纯臣惟一季友,故书以美之。今书季友卒,着季氏自是世秉政,为鲁国无穷之患。前之归季子,后之卒季友,褒贬抑扬,

译夏季五月,发生日食。

秋季七月,齐国军队和曹国军队攻打厉国。

八月,出现蝗灾。

九月,鲁公从防地返回。

季姬嫁到鄫国【其义理见《鄫子来朝》条】。

己夘日晦(月末),夷伯的宗庙被雷震击。

谷梁传说:“晦,指月末。震,指雷击。夷伯,是鲁国的大夫。由此可以看出,从天子到士人都有宗庙:天子设七座庙,诸侯设五座庙,大夫设三座庙,士设两座。所以德行深厚的人影响深远,德行浅薄的人影响短浅,因此重视开端,这是德行的根本,始封之君必定被奉为祖先。”左传认为夷伯是展氏的祖父,有隐恶之事,所以被雷震击。公羊传认为夷伯是季氏的陪臣,陪臣即防地之臣。我认为此时季氏刚开始在鲁国执政,其陪臣不应立刻僭越建立大夫级别的宗庙。三种说法中,谷梁传和左传的说法更为合理。

冬季,宋国人攻打曹国。

自从齐桓公称霸以来,华夏各国凭借武力擅自相互攻伐的情况很少了。到了这时宋襄公攻打曹国,《左传》认为是为了报旧仇,因为鲁庄公十四年宋国违背了北杏的盟约,齐国率领诸侯攻打宋国,曹国参与了讨伐,宋国因此怀恨。这乃是霸主国家的讨伐,罪责不在曹国,有什么仇怨可言?齐桓公意志懈怠,宋国看到机会便兴起。我由此看出宋襄公为人,外表沉静内心急躁,在齐桓公还在世时,他已有图谋霸权之心,后来他拘捕滕国国君、围攻曹国,根源就在这里,这是《春秋》所讥讽的。

楚人在娄林打败徐国。

春秋初年还没有将徐国视为外夷,从此以后,徐国以国号被提及。研究公羊传的学者,认为徐国灭亡杞国是灭亡前代后裔,所以将徐国视为外夷。然而杞国并未被灭亡。鲁僖公十七年,徐国和齐国都书为“人”,公羊传的记载尤其可疑。

十有一月壬戌日,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

谷梁传说:“韩地之战,晋侯失去了民心,因为他的军队没有战败而国君却被俘。”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军队战败?国君被俘就不说军队战败。”我认为这是秦伯攻打晋国,《春秋》不记载秦伯攻打晋国,而记载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晋侯被俘,是为了归罪于晋国。《春秋》的法则,列国与吴楚交战,要辨别内外之分,齐桓公伐楚就是例子;诸侯大国因私怨交战,要明辨曲直之理,那么秦晋今天的交战就是例子。晋惠公依靠秦人的力量才得以回国,许诺割让河外五座城邑,后来却不给,秦穆公不因此怨恨,等到晋国饥荒时还输送粮食,那么秦方就是理直的了。晋国饥荒时秦国输送粮食,秦国饥荒时晋国却禁止卖粮,那么秦方又是理直的了。秦方理直而晋方理屈,那么战争的起因在晋国,所以不记载秦伯攻打晋国。战争,就像诉讼一样,《春秋》的书法,就是审理诉讼的笔法,也是衡量曲直的标准。有人问:“诉讼有曲直,而两位国君都称爵位,为什么呢?”回答说:“有记载爵位表示褒扬的,有记载爵位表示贬斥的。晋侯与秦伯交战,是说两位国君因私怨而战,不是为天下而战。记载晋侯被俘,理屈在晋国。”有人问:“楚国打败蔡国,把蔡侯献舞带回去,不记载‘获’,是不认可楚国人拘捕诸侯;郑国灭亡许国,把许男斯带回去;灭亡曹国,把曹伯阳带回去,不记载‘获’,是不认可诸侯互相俘获。现在秦国俘获晋侯,晋惠公固然有自取之道,责备他难道不是太重了吗?”回答说:“这不仅是为了彰显晋惠公背弃恩德道义、败坏国家残害百姓的罪行,也是为了表彰秦穆公后来归还国君的美德。晋国辜负秦国太甚了,秦国还归还其国君,这就是秦穆公之所以贤明的原因。”

十有六年,春季,周王正月,戊申日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同月,六只鹢鸟逆风飞过宋国都城。

三传的解释不同。左传说:“五块陨石落在宋国,是陨星;六只鹢鸟逆风飞过宋国都城,是风。”星,是诸侯人臣的象征。当时诸侯强横僭越,王室国防衰弱,上天降下陨星,是为了向强国示警,使其知道遵循德行改正行为,尊崇侍奉天子。五,是数量,不必强行寻求其说法。在此之前,常星不见,星星陨落如雨,星星落到地面就消失了。现在却陨落成为石头,其象征显现了,警戒的道理到了极点。风,是自上而下的,人君的号令、风化遍及天下,都是风。现在水鸟,属阴类,逆风而行,这是强国侵陵、不遵从王化的象征。异象虽然出现在宋国,不专为宋国示警。宋国爵位为公,在华夏各国中最为长久,上天向诸侯示警,所以灾异出现在宋国。警示宋国就是警示华夏各国,与常星不见、星陨如雨同其罪证,上天眷顾周朝尚未终止。

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

刘敞说:“春秋时鲁国卿大夫有生而赐氏的,季友、仲遂就是。生而赐氏的,是任命他们世代为卿。”胡安国跟随此说。我认为生而赐氏的,是华督。他因为弑君罪大,贿赂诸侯以求生存并建立华氏。像季友这样的人,是鲁国的纯臣,有什么嫌疑,要求生立季氏呢?如果说要求世代为卿,那么当时诸侯国的卿大夫,有不待赐氏而无不世代为卿的。至于公子遂书为仲,是因为他弑君,被讨伐并去除其族,不能与季友相同。两位国君虽然各以私意厚待两位臣子,但《春秋》记录善行诛除奸邪的笔法,则有褒贬的区别,岂能相提并论呢?闵公元年记载季子来归,是嘉奖他。当时鲁国纯臣只有季友一人,所以记载以赞美他。现在记载季友去世,是表明季氏从此世代执政,成为鲁国无穷的祸患。之前归季子,之后卒季友,褒贬抑扬,

义各有在,不容以槩观也。刘氏曰:「书季友卒,讥世卿,言自是世季氏也。」此说得《春秋》之防。

译道义各有其所在,不能用一种标准来一概看待。刘氏说:“《春秋》记载季友去世,是讥讽世卿制度,意思是从此季氏世代掌权。”这种说法符合《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冬十有二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左氏以为谋鄫,又曰城鄫不果。杜注淮夷病鄫也。桓公霸业至是衰矣,然犹爲淮之防者,所以备楚也。是时中国与楚以淮为限,淮以外皆楚之与国,长江之险则楚人所有也。故于是而防淮,必不专为鄫故。或又以为是役也,桓公以诸侯伐淮夷,鲁预有功,故《鲁颂》及之。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夏灭项

公》《谷》以为灭项,齐人灭之,谓齐人及徐伐英而遂灭项耳。案《左传》,灭项者,鲁也。公在防,齐人以是止公。声姜以公故,防齐侯于卞,非齐事也。或曰:「内灭国书取,不书灭,取鄟、取邿是也。此何以书灭?」曰:「据传,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此鲁之执政者所为,非出公意,是以不为公讳,所以着强臣擅兴之罪,而垂履霜之戒。是时季友初死,行父继秉政,擅兴兵灭国者,非行父而谁?由僖公徳季氏拥佑之私,假之以权,待以不疑,其后遂至不可制。襄在楚而宿取卞,昭在晋而意如纳邾、莒叛人,每乗公出而肆其无忌。行父灭项,实有以启之耳。有国家者视此,当知所戒,《春秋》特于灭项而发其义耳。」

  秋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

  九月公至自防

为灭项故,齐侯止公。姜氏以公故,防齐侯于卞。至是乃得归。书至云者,危公之不得归也。愚谓:「僖公贤君也。然以私恩厚于季氏,友死未防,嗣子间公之出,擅兴兵灭国,陷其君于危地,而弗之恤也。公既免,曽不讨其擅兴之罪,鲁之威权自此下移于强家,僖公岂得而辞其责?嗟夫!始之不忍治,而遂至于不可治,鲁季、衞孙、齐田、晋韩、魏、赵,皆是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或曰:「子谓伯者,霸也。古者二伯任干方之寄,周、召尝分陜矣,何以不言霸?齐桓、晋文乃言霸,何邪?」曰:「周公、召公,王者之佐,纯乎王道,不杂之以他术也。且是时天子威令行于诸侯,周、召虽居二伯之位,举其常职而已。及周之东迁,歴平、桓迨惠、襄,王纲尽弛。桓公掖天子以令诸侯,假王命而施霸政,时使之然耳。而霸者之防心行事,纯疵半焉。公矣而不能不私,仁矣而不能不暴,信矣而不能纯乎信,义矣而不能纯乎义,乌可与王者之佐同日语乎?且以齐桓之行事而言,存三亡国,近乎仁也;灭谭、灭遂、降鄣、迁阳,何有于仁?防单伯、宰周公翼王,近乎义也;而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以一兵勤王,受命伐衞则取赂而亟返,何有于义?哀姜以淫预弑,诛之,公也;而声姜复为阳谷之防,昵于私而不能禁。徐、许被兵,率诸侯徃救,信也;黄被兵,歴三时之乆,而坐视其灭而不问,信安在乎?是谓纯疵相半,伯所以异于王也。然自齐桓之霸,诸侯始复尊周,臣弑君、下簒上、强并弱,与诸侯之党簒辅逆者,自是始知所戢而有所畏。如楚、如狄,其先皆有凭陵中国之心,及桓之兴,震之以威武,御之以长算,莫不有所惮而不敢肆。而其行事纡徐不迫,当战而不轻于战,当伐而不轻于伐,当防而防,诸小国之至不至,不深加责也。而其事功之着于当世者,尊王也,攘楚也。晋文则踵其行事而俱以霸称者也。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乆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南轩张子释之曰:『假仁义者,未有能乆之者也。使其假之而能乆,乆之而能不归,孰曰非其有乎?有之者不系于假而系于不归。』深得孟子与人为善之意。自桓、文殁,未有能继之者。降而战国,春秋所谓哀也;降而秦,而其乱伊于胡底乎?岂惟王风顿邈,而霸者之行事不复可见矣。汉宣帝自谓汉家行事本以王、霸道杂之,乌乎!若宣帝者,吾见其不足于霸,又何王之有哉!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衞人、邾人伐齐。夏,师救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鱼辇切】齐师败绩。狄救齐。

公羊曰:

译夏四月丙申日,鄫国的季姬去世。

秋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

冬十二月,鲁僖公在淮地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

左氏认为这是为了谋划鄫国,又说修筑鄫国城墙没有成功。杜预注解说淮夷侵扰鄫国。齐桓公的霸业到此已经衰落了,然而还在淮地设防,是为了防备楚国。当时中原各国与楚国以淮河为界,淮河以外都是楚国的盟国,长江的天险则被楚人占有。所以在淮地设防,必定不只是为了鄫国的缘故。有人又认为这次行动,齐桓公率领诸侯讨伐淮夷,鲁国参与其中也有功劳,所以《鲁颂》中提到了这件事。

十七年春,齐国人、徐国人讨伐英氏。

夏,鲁国灭掉了项国。

《公羊传》《谷梁传》认为灭项是齐国人做的,说是齐国人联合徐人讨伐英氏,于是顺便灭掉了项国。查考《左传》,灭项的是鲁国。鲁僖公在防地,齐国人因此扣留了鲁僖公。声姜因为鲁僖公的缘故,在卞地会合齐侯,这不是齐国的事。有人说:“国内灭掉别国,史书只写‘取’,不写‘灭’,比如取鄟、取邿就是这样。这里为什么写‘灭’?”回答说:“根据《左传》,鲁僖公在外处理诸侯事务,还没回国就攻取了项国,这是鲁国执政大臣所为,并非出于鲁僖公的本意,所以不为鲁僖公避讳,以此彰显强臣擅自发动战争的罪过,从而留下‘履霜坚冰至’的警戒。当时季友刚死,季行父继任执政,擅自兴兵灭国的,不是季行父是谁?这是由于僖公感激季氏拥戴自己的私恩,把权力假借给他,对他不加怀疑,后来就导致无法控制。襄公在楚国时,宿就攻取了卞地;昭公在晋国时,季意如就接纳了邾国、莒国的叛臣,每次趁着国君外出就肆无忌惮。季行父灭项,实际上是开启了这种先例。拥有国家的人看到这些,应当知道警戒,《春秋》特意在灭项这件事上阐发其义理。”

秋,夫人姜氏在卞地会合齐侯。

九月,鲁僖公从防地回国。

因为灭项的缘故,齐侯扣留了鲁僖公。姜氏因为鲁僖公的缘故,在卞地会合齐侯。到这时鲁僖公才得以回国。史书记载“至”,是表明鲁僖公未能归国的危险处境。我认为:“僖公是贤明的君主。然而因为对季氏有私恩,季友死后不久,季氏的继承人趁着僖公外出,擅自兴兵灭国,使国君陷入危险境地,而僖公却不加体恤。僖公脱险后,竟然不讨伐季行父擅自兴兵的罪过,鲁国的威权从此下移到强大家族手中,僖公难道能推卸责任吗?唉!开始不忍心惩治,最终就导致无法惩治,鲁国的季氏、卫国的孙氏、齐国的田氏、晋国的韩氏、魏氏、赵氏,都是这样。”

冬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

有人说:“您说‘伯’就是‘霸’。古代两位方伯负责一方的托付,周公、召公曾经分陕而治,为什么不说‘霸’?齐桓公、晋文公才说‘霸’,为什么呢?”回答说:“周公、召公是辅佐天子的臣子,纯粹实行王道,不夹杂其他权术。况且当时天子的威令在诸侯中通行,周公、召公虽然居于方伯之位,只是履行常规职责罢了。等到周平王东迁,历经平王、桓王直到惠王、襄王,王室的纲纪完全松弛。齐桓公挟持天子来号令诸侯,假借王命来施行霸政,是时势使然罢了。而霸主的心思和行为,纯良与瑕疵各占一半。公正而不能不偏私,仁爱而不能不暴虐,守信而不能纯粹守信,合乎义而不能纯粹合义,怎么可以和辅佐天子的臣子同日而语呢?而且以齐桓公的行为来说,保存了三个灭亡的国家,接近仁爱;灭掉谭国、遂国,降服鄣国,迁徙阳国,这有什么仁爱呢?保护单伯、宰周公辅佐周王,接近正义;而周天子出逃住在郑国,不能派一兵一卒去勤王,接受命令讨伐卫国却索取贿赂迅速返回,这有什么正义呢?哀姜因为淫乱参与弑君,诛杀她,是公正的;而声姜又在阳谷会合齐侯,亲近私情而不能禁止。徐国、许国遭受兵祸,率领诸侯前往救援,是守信的;黄国遭受兵祸,历经三个季节之久,却坐视其灭亡而不闻不问,守信在哪里呢?这就叫纯良与瑕疵各占一半,所以霸主不同于王者。然而自从齐桓公称霸,诸侯开始重新尊崇周王室,臣子弑杀君主、下级篡夺上级、强国兼并弱国,以及诸侯中党附篡逆的人,从此开始知道收敛而有所畏惧。像楚国、狄国,先前都有侵凌中原各国的野心,等到齐桓公兴起,用威武震慑他们,用长远的谋略抵御他们,无不有所忌惮而不敢放肆。而他行事从容不迫,该战时不轻易开战,该讨伐时不轻易讨伐,该会合时会合,各小国来或不来,不深加责备。而他显赫于当世的功业,在于尊崇周王,抵御楚国。晋文公是沿袭他的行事而同样被称为霸主的。孟子说:‘尧、舜,是出于本性;商汤、周武王,是出于修养;五霸,是假借仁义。长久假借而不归还,怎么知道他们不是真正拥有呢?’南轩张子解释说:‘假借仁义的,没有能长久的。假如假借而能长久,长久而不归还,谁说不是他们真正拥有的呢?真正拥有的不取决于是否假借,而取决于是否归还。’这深得孟子与人为善的意旨。自从齐桓公、晋文公死后,没有能继承他们的人。降而至于战国,就是《春秋》所说的哀公时代;再降而至于秦朝,那混乱何时才能终结呢?岂止是王道的风气遥远,霸主的行事也不复可见了。汉宣帝自称汉朝行事本就是以王道、霸道杂糅,唉!像宣帝这样的人,我看他连霸主都算不上,又哪里谈得上王道呢!”

十八年春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讨伐齐国。夏,鲁国军队救援齐国。五月戊寅日,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齐国军队大败。狄人救援齐国。

《公羊传》说:

「曷为不使齐主战?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刁、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案《左传》,齐桓公无嫡子,有庶子六人。无亏者,长衞姬之子;昭者,郑姬之子。桓公中嵗与管仲共谋立昭为世子,且属之宋襄,以为外援,世子之位定矣。桓公死,竖刁、易牙因内宠杀羣吏而立无亏,世子昭奔宋。宋襄为之出师纳昭,以尝受托孤之寄也。刘氏、胡氏以宋襄为奉少夺长,故《春秋》书及、书救以责之,立论固为据正。然以当时之事而言,君与大臣既树太子于无事之时,而宦官嬖人擅废置于仓猝之顷,无乃非所当立乎?且如鲁隐公者,继室之子,长且贤,当立而立者也,程子、胡氏犹以为不承国于父而疵其非正。今无亏之为长,非若鲁隠之明着为国人大夫之所共推,而昭者实厥父谋之大臣、属之邻国以为太子,非若鲁惠有意立而未立之比。以为宋襄不当为昭出师,则竖刁、易牙所立者遂居君位,而太子废矣,可乎?不可。且是时齐诸大夫犹有髙、国等軰预闻政事,若谓昭不当立,扳无亏而立之,犹诸大夫之立君也。今也大臣无异辞,内竖忽生变,则无亏者党于易竖者也,桓公、管仲之不以为嗣岂无故?宋襄之受托出师未为不义,谓《春秋》深责宋襄,愚窃未以为然也。论者每以及战为褒贬予夺之所在,率变乱事理以从之。夫所谓及战云者,或以分主客,或以别先后,师之曲直初不在是。又谓师救齐、狄救齐者,善此之救以贬彼之伐,愚窃犹有疑也。城濮之战,晋文公救宋而不书救,楚人救衞而书救,谓《春秋》善楚人之救衞,不与文公以救宋,可乎?而况齐鲁本仇讐之国,前日荘公为仇国纳纠,《春秋》深不与之。今僖公复出师定无亏之位,是岂《春秋》之所与?书师救齐,不与鲁以救齐也。狄者,齐桓公终身之所攘却,今以救齐……为名,突如其来。盖易、竖饵以厚赂召之,自救,彼岂知救之为义,而赴人之急乎?以救为善,而知伐之不善,拘而不可通者也。愚非苟求异于前軰也,盖无亏之为长,经传初不明见。春秋垂法后世,必不以竖刁、易牙所立者为是,而桓公、管子所素定者为非。于宋襄之师,其无责乎?李唐季世,宦官用事,废太子而立所善之诸王,大乱数世,唐卒以是而亡。此后世之事,可为深鉴者也。读《春秋》者,于圣人书法宜加权衡,庶防临大事而无惑。或曰:「齐桓之入,子纠之死,《春秋》书之。今昭之入,无亏之死,《春秋》皆不书,何欤?」曰:「桓公之入,子纠之死,是有关系,不容不书。若无亏者,易、竖所拥立,非所当立。昭虽君齐,庸愚防所知,桓公霸业隳于是,无足录者,奚其书?」

译为什么不让齐国君主参战?是因为宋襄公征伐齐国。为什么赞同宋襄公征伐齐国?因为齐桓公死后,竖刁、易牙争夺权力而不为桓公发丧,所以宋襄公因此讨伐他们。

查考《左传》,齐桓公没有嫡子,有六个庶子。无亏是长卫姬的儿子;昭是郑姬的儿子。齐桓公中年时与管仲共同谋划立昭为世子,并且托付给宋襄公作为外援,世子的地位已经确定。齐桓公死后,竖刁、易牙凭借内宠杀害群臣而立无亏,世子昭逃奔到宋国。宋襄公为他出兵护送昭回国,是为了履行受托孤的重任。

刘氏、胡氏认为宋襄公是拥立年幼者而废黜年长者,所以《春秋》记载“及”、“救”来责备他,立论固然依据正道。然而就当时的情势而言,君主和大臣在无事之时已经确立了太子,而宦官宠臣却在仓促之间擅自废立,这难道不是不应该被拥立的人吗?况且像鲁隐公那样,是继室之子,年长且贤能,应当拥立而被拥立,程子、胡氏尚且认为他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国家而指责他不正统。现在无亏虽然是年长者,不像鲁隐公那样明显地被国人和大夫共同推举,而昭实际上是父亲谋划、大臣辅佐、托付给邻国作为太子的,不像鲁惠公有意立而未立的情况。如果认为宋襄公不应当为昭出兵,那么竖刁、易牙所拥立的人就占据君位,而太子被废黜,这可以吗?不可以。

况且当时齐国的大夫还有高、国等人参与政事,如果说昭不应当被拥立,而拉拢无亏拥立他,这就像是大夫们拥立君主一样。现在大臣们没有异议,内侍突然发生变故,那么无亏就是易牙、竖刁的党羽,齐桓公、管仲不把他作为继承人难道没有原因吗?宋襄公受托出兵并未不义,说《春秋》严厉责备宋襄公,我私下认为不对。

评论者常常把“及战”作为褒贬予夺的关键,往往颠倒事理来附会它。所谓“及战”,有的用来区分主客,有的用来区别先后,军队的曲直起初并不在于此。又说“师救齐”、“狄救齐”,是赞许这种救援而贬低那种讨伐,我私下仍然有疑问。城濮之战,晋文公救援宋国而不记载“救”,楚人救援卫国而记载“救”,如果说《春秋》赞许楚人救援卫国,不赞许晋文公救援宋国,可以吗?何况齐、鲁本是仇敌之国,以前鲁庄公为仇敌国家拥立纠,《春秋》严厉不赞许他。现在鲁僖公又出兵安定无亏的地位,这难道是《春秋》所赞许的吗?记载“师救齐”,是不赞许鲁国救援齐国。狄人,是齐桓公终身所抵御的,现在以“救援齐国”为名,突然而来。大概是易牙、竖刁用厚利引诱召来的,是为了自救,他们哪里知道救援是义举,而去赴人之急呢?把救援当作善行,而知道讨伐不善,这是拘泥而不通变的。

我并非故意求异于前人,而是因为无亏是年长者,经传中起初并没有明确记载。《春秋》垂范后世,必定不会认为竖刁、易牙所拥立的是对的,而齐桓公、管仲所预先确定的是错的。对于宋襄公的军队,难道没有责备吗?李唐末世,宦官专权,废黜太子而立所宠爱的诸王,大乱数代,唐朝最终因此灭亡。这是后世的事情,可以作为深刻的鉴戒。读《春秋》的人,对于圣人的书法应当加以权衡,以防临大事时产生疑惑。

有人说:“齐桓公回国,子纠之死,《春秋》记载了。现在昭回国,无亏之死,《春秋》都没有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齐桓公回国,子纠之死,是有关系的,不容不记载。至于无亏,是易牙、竖刁所拥立,不应当被拥立。昭虽然做了齐国国君,平庸愚昧之人所知道,齐桓公的霸业毁于此时,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为什么要记载呢?”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衞【狄始人】

谷梁以为善狄之救齐而进之,果善之,何不于救齐之际而善之?今乃于伐衞而进之。盖谷梁不深考当时之事,谓宋襄伐防以图霸,故其说如此。夫宋、衞、曹,皆齐桓平日之所厚者,世子为二竖所摈,为之伐之,所以报桓之惠。今谓三国报惠为伐防谓邢、狄伐卫为救齐,愚不喻其说。盖《春秋》书「邢人、狄人伐衞」者,责邢不当与狄比而伐国也。狄尝灭邢,邢与狄为仇国,今乃比而伐衞,义理之心无复存者,邢尚能国乎?《春秋》以邢侪狄,正所以疾邢,而谓之进狄,害义岂不甚乎?僖公元年,荆革号为楚,以师伐郑,亦书「楚人伐郑」,忧其渐盛,为诸侯患,何进之有哉?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一宋家铉翁撰

僖公三【是歳襄王十二年、宋襄十一年】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此宋襄图伯之始事也。宋虽先代之后,爵维公,未尝受命于周,居干方之任。今欲踵齐桓之行事,当请命天子,号召四方,同奬王室。诸侯或有未至,懐而辑之,待其自至,齐桓之已行,可视以为则也。今以自命之伯而致讨于人,名之不正,言之不顺,谁其信我?此所以终于无成。春而执滕子与是秋围曹,皆不待王命而行,《春秋》之书之,所以贬也。然滕子书名,是亦有罪焉耳。齐桓之始伯,滕尝一预于防,今宋襄继桓之业,诸小国皆防,滕可以至而不至,是亦有以自取。《春秋》书名以执,两责之也,亦见圣人拳拳望宋之意。凡书执,有执之而为伯讨者,有执之而为擅命者。宋襄非受命之伯,而执滕子又不归之京师,是之谓擅命。其后晋人尸伯事,执诸侯,不当其罪则有贬,当其罪而不归之京师亦有贬。被执者或书名,或不书名,则又以见其罪有轻重,执有当否。晋厉公执曹伯负刍,治其簒国之罪,执而归之京师,执之正,归之亦正,特为《春秋》所与,书「晋侯执曹伯」。论者以晋厉不克终,疑以侯执伯为僭,是不然。此伯讨也,惟事理之所在焉耳。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或曰:「曹南之盟,宋公书爵,春秋其与之以伯乎?」曰:「望之也,非与之也。当桓公之既没,狄伐卫,郑即楚,诸侯之防者皆散,天下不可一日而无伯也。宋襄起而有为,春秋盖深望其有成也。何以言之?北杏之防,桓公独书爵,诸侯皆人;曹南之防,襄公独书爵,诸侯亦皆人,有以识圣人望宋之意矣。始望之,卒之无成,楚用是横行于天下,春秋与其始,不保其终。」

鄫子防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公、谷皆以为邾人执鄫子用之,左氏以为宋襄使邾人执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子鱼谏不听。愚窃有疑焉。宋襄之为人,吾固未知其胷懐本趣,然槩观其平日,则好名而畏义者也。方其为太子,以让国闻;其后与楚人战,欲以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而取仗义之名,岂有今日而用同盟国君于滛昬之社,无道若此者乎?何休谓鲁本许嫁季姬于邾,季姬滛泆,使鄫子请已而许之,二国因是交忿,宋襄为此盟以解之,反为邾所欺,执用鄫子。休必有所本,存之足以垂戒于后世。且春秋书法全不及宋,故公、谷以为非宋之罪【髙邮孙氏亦云:「邾、鄫世仇之国,宣八年又戕鄫子于其国,其相仇之事不见于经,惟无道之甚乃书之耳。」孙氏似亦有见乎此,存之】

  秋宋人围曹

此宋襄用师之始也。伯者以王命征不服,是之谓伯讨,《春秋》所与也。苟无王命,则为擅兵相攻,《春秋》之所恶也。北杏之防,宋背盟而桓公伐之,必请师于周,与单伯俱,彼非力之不足也,示有所尊也。今宋襄执滕子而不归之京师,伐曹又不禀命于王,是谓其力之可以服人也。推是以徃,其何能济?是以《春秋》于曹南则爵之,于围曹则人之,义盖在此。未有无王命而能成伯功者也。或曰:「宋之围曹,是固非矣,然在

译秋季八月丁亥日,安葬齐桓公。

冬季,邢国人和狄国人攻打卫国【狄人开始被称为“人”】。

谷梁传认为这是褒扬狄人救援齐国而提升其称谓,如果真的褒扬他们,为什么不在狄人救援齐国的时候褒扬他们呢?现在却在他们攻打卫国时提升称谓。大概是因为谷梁传没有深入考察当时的事态,认为宋襄公攻打防地是为了谋求霸业,所以他的说法如此。宋国、卫国、曹国,都是齐桓公平时厚待的国家,世子被两个小人排斥,宋襄公为他们攻打这两个小人,是为了报答齐桓公的恩惠。现在却说三国报答恩惠是攻打防地,说邢国、狄国攻打卫国是救援齐国,我不理解这种说法。大概《春秋》记载“邢国人、狄国人攻打卫国”,是责备邢国不应当与狄国勾结而攻打他国。狄国曾经灭掉邢国,邢国与狄国是仇敌国家,现在却勾结攻打卫国,道义之心完全不存在了,邢国还能保持国家地位吗?《春秋》把邢国与狄国并列,正是为了痛恨邢国,而说这是提升狄人的地位,损害道义难道不是很严重吗?僖公元年,荆国改号为楚国,率领军队攻打郑国,也记载为“楚国人攻打郑国”,是担忧他们逐渐强盛,成为诸侯的祸患,有什么提升他们的意思呢?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一 宋 家铉翁 撰

僖公三【这一年是周襄王十二年、宋襄公十一年】

十九年春天,周王三月,宋国人捉拿了滕国国君婴齐。

这是宋襄公谋求霸业的开始。宋国虽然是先代后裔,爵位是公,但从未接受周天子的任命,担任四方征伐的职责。现在想要追随齐桓公的做法,应当向天子请求命令,号召四方,共同奖助王室。诸侯如果有没到的,安抚并团结他们,等待他们自来,齐桓公已经做过的事,可以看作准则。现在以自封的霸主身份去讨伐别人,名分不正,言语不顺,谁会相信我呢?这就是最终没有成功的原因。春天捉拿滕国国君和这年秋天包围曹国,都是不等待天子命令就行动,《春秋》记载这些事,是为了贬斥他们。然而滕国国君被写出名字,这也是他有罪。齐桓公刚开始称霸时,滕国曾经参加过一次会盟,现在宋襄公继承齐桓公的事业,许多小国都来参加会盟,滕国可以来却没来,这也是自取其祸。《春秋》写出名字并记载被捉拿,是双方都有责任,也可见圣人殷切期望宋国的心意。凡是记载“执”(捉拿),有捉拿是为了霸主讨伐的,有捉拿是为了擅自发令的。宋襄公不是受命的霸主,捉拿滕国国君又不送还京师,这就叫擅自发令。后来晋国人主持霸业,捉拿诸侯,如果罪不当罚就有贬斥,如果罪当罚但不送还京师也有贬斥。被捉拿的人有时写出名字,有时不写名字,又可见罪行的轻重,捉拿是否得当。晋厉公捉拿曹国国君负刍,惩治他篡夺国家的罪行,捉拿后送还京师,捉拿是正当的,送还也是正当的,特别得到《春秋》的认可,记载为“晋侯捉拿曹伯”。议论的人因为晋厉公不能善终,怀疑以侯爵捉拿伯爵是僭越,这是不对的。这是霸主的讨伐,只看事理是否恰当罢了。

夏天六月,宋公、曹国人、邾国人在曹国南部结盟。

有人说:“曹南的盟会,宋公写出爵位,《春秋》是认可他做霸主吗?”回答说:“是期望他,不是认可他。当齐桓公死后,狄国攻打卫国,郑国依附楚国,参加会盟的诸侯都散了,天下不能一天没有霸主。宋襄公兴起有所作为,《春秋》深深期望他能成功。怎么说呢?北杏的会盟,只有桓公写出爵位,诸侯都称“人”;曹南的会盟,只有襄公写出爵位,诸侯也都称“人”,由此可以看出圣人期望宋国的心意。开始期望他,最终没有成功,楚国因此横行天下,《春秋》认可他的开始,但不保证他的结局。”

鄫子参加在邾国的盟会,己酉日,邾国人捉拿了鄫子,把他当作牺牲祭品。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邾国人捉拿鄫子并把他当作牺牲祭品,《左传》认为是宋襄公让邾国人在次睢之社捉拿鄫子,想要以此收服东夷,子鱼劝谏不听。我私下有所怀疑。宋襄公为人,我固然不知道他内心的本意,但大致看他平时的行为,是好名声而畏惧道义的人。当他还是太子时,以让位闻名;后来与楚国人作战,想要以不俘虏头发花白的老人、不攻击没摆好阵势的敌人来取得仗义的名声,哪有今天把同盟国君当作牺牲祭品在淫乱的社坛祭祀,如此无道的呢?何休说鲁国原本答应把季姬嫁给邾国,季姬淫乱,让鄫子请求停止婚事而答应了,两国因此结怨,宋襄公为此盟会来化解矛盾,反而被邾国欺骗,捉拿并祭祀了鄫子。何休必定有所依据,保留下来足以给后世留下警戒。而且《春秋》的书写法则完全没有涉及宋国,所以《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这不是宋国的罪过【高邮孙氏也说:“邾国、鄫国是世仇国家,宣公八年又在鄫国杀害鄫子,他们相仇的事不见于经文,只有无道到极点才记载。”孙氏似乎也有见识,保留下来】

秋天,宋国人包围曹国。

这是宋襄公用兵的开始。霸主凭借天子命令征讨不服从的人,这叫霸主讨伐,《春秋》所认可的。如果没有天子命令,就是擅自用兵互相攻打,《春秋》所厌恶的。北杏的会盟,宋国背弃盟约而桓公攻打他,必定向周天子请求军队,与单伯一起,他不是因为力量不足,而是表示有所尊崇。现在宋襄公捉拿滕国国君而不送还京师,攻打曹国又不禀告天子,这是认为他的力量可以使人服从。推而广之,怎么能成功呢?所以《春秋》在曹南盟会时写出宋公的爵位,在包围曹国时称宋人为“人”,道义大概就在这里。没有没有天子命令而能成就霸业的。有人说:“宋国包围曹国,这固然不对,然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