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传详卷八
仲于莒,至是又书莒人来责赂,岂求之无厌,遂至于战乎?愚观《春秋》书法,斯战也,责在莒。陈人之杀州吁、蔡人之杀陈佗,为邻国讨贼也。今鲁人以赂求共仲,仲既即刑,而莒复以兵至,辞曰「责赂」,其无陈、蔡之风矣。《春秋》嘉鲁之能败莒,是故败师获拏,莒无义故也。
译共仲逃往莒国,到这时又记载莒国人前来索取贿赂,难道是他们贪得无厌,以至于发展到战争的地步吗?我观察《春秋》的笔法,这场战争的责任在于莒国。陈国人杀死州吁、蔡国人杀死陈佗,是为了替邻国讨伐贼人。如今鲁国人用贿赂去求取共仲,共仲已经受刑,而莒国又派军队到来,借口说是“索取贿赂”,这便没有陈国、蔡国那种讨贼的风范了。《春秋》赞许鲁国能够击败莒国,所以记载“击败莒军并俘获拏”,这是因为莒国行事不合道义。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公羊曰:「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也。然则曷为不于弑为贬?贬必于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或曰:「有讥于鲁。」奚其讥?齐人之杀姜,义之不容己也;僖公之请其丧,恩之不容己也。善乎刘氏《意林》之言曰:「齐以公义诛之,而鲁以私情请之,是鲁之不忍也,而不可通乎《春秋》,故去姜氏以见意焉。」又曰:「文姜弑夫,虽臣子皆得絶之;哀姜杀子,终不可以子故仇母,唯霸主得行焉耳。」愚谓姜氏固有罪,然乃齐鲁之家事,不当以霸讨行,当归之京师,聼天王所以防。乃若僖公请姜氏之丧,葬之以夫人之礼,厚于嫡母,所以为孝也,是故《春秋》与之【义又见葬姜氏】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公羊曰:「城衞也,曷为不言城衞?灭也。孰灭之?狄灭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之耻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书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公羊于城邢、城楚丘皆曰:「天下诸侯有灭亡者,而桓不能救,乃桓公之耻。」其责望霸主之意甚大,得《春秋》之意。但以城邢、城卫为专封,则愚之所未喻。夫邢、衞皆周家之建国,今为狄所灭,而周之封爵则自若。夷仪、楚丘乃邢、衞故土,齐桓城而迁之,此方伯职分之所当举,奚専封之有哉?此公羊之舛妄,而胡氏深有取焉,以为伯者擅天子之大权,专封亡国,其不然欤?城楚丘不曰衞楚丘,衞未迁也。邢迁而城,衞城而迁,故书法不同。但兴灭存亡,事之善者,而《春秋》于城邢则辞繁而不厌,于城楚丘则其辞甚略,以其缓于城卫而少之也。狄入衞在闵二年,君死国亡,经渉三载,至是齐桓始为防诸侯城楚丘。衞先亡而后城,邢后亡而先城,用是见桓公于二国有厚薄之间。《春秋》眀大公以埀法,邢、衞同时灭亡,而桓公所以救衞者不能如救邢之例,是故略之以见意。学者观城邢、城衞书法之详略,而识修经之防矣。胡氏谓桓公封衞,衞国忘亡,有功于中华甚大,为利于衞人甚溥,而《春秋》之法,正其义不谋其利,眀其道不计其功。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故无美辞。论则髙矣,矫枉过正亦甚矣。圣贤之治天下,莫不皆有盛徳大烈,垂之当时,被之后世,但本乎道、纯乎义,不为近功浅利是谋耳。霸者行事,固不可望之以此,然存三亡国,乃其职分之所当为,防以功利目之,其无乃非经意之所在欤?且救邢、城邢再三书以美之,何独于救衞而鄙之,以为功利废而不录乎?此为齐人施于邢、衞者有厚薄,公私之不侔,故以一详一略,而见褒贬,亦责备伯者之道云尔。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哀姜得罪于宗庙,不当以夫人礼葬。春秋葬哀姜,善僖公之能尊事嫡母也。齐人自伸其霸讨,鲁人自防其嫡母,义与恩各不相掩,是故春秋录之。与敬嬴、襄仲弑嗣君、出嫡母归之于齐者,其事实霄壤之不侔矣。吁!若僖公者,其防父子兄弟之际,亦可谓贤矣。
虞师晋师灭下阳
谷梁曰:「下阳者,虞、虢之塞邑也。灭下阳而虞、虢举矣。」诸儒多从其说。但《春秋》书灭国者多矣,未有克其要害之地而书为灭者。且虢之亡尚在数年之后,此先以灭书,与其他书灭特异,岂无其故?尝攷之纪载,虢有二国,虢仲封下阳,虢叔封上阳。其一虢先亡,今所存者下阳也。公羊以为其君在焉,谓虢公都下阳,下阳灭而国从之,义其在是乎?虢公为政于周,天子之三公也。今一旦为强暴所伐,假道于虞以掩其不僃,袭而灭之,故其亡也速。传者谓虢公奔京师,非奔也,复于其位,聼王所以命,故不言奔。凡书灭,亡国之善辞,罪在灭之者。虢之灭书灭,虞之灭不书而书执,虞有致灭之道也。或曰:「虞以赂故坐首恶,是固当然。晋实灭人之国,晋其无罪乎?」曰:「晋自篡国以来,犹未登《春秋》之简牍,今以灭国之故始书之,
译十二月丁巳日,夫人姜氏的灵柩从齐国运抵鲁国。
《公羊传》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这是为了贬抑她。为什么要贬抑她?因为她参与了弑君。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在她参与弑君时进行贬抑?因为贬抑一定要针对更严重的罪行,没有比她以丧礼身份来到鲁国更严重的了。”也有人说:“这是讥讽鲁国。”讥讽什么呢?齐国人杀死姜氏,是道义上不得不做的;僖公请求迎回她的灵柩,是恩情上不得不做的。刘氏《意林》的话说得好:“齐国依据公义诛杀她,而鲁国依据私情迎回她,这是鲁国的不忍之心,但不符合《春秋》的大义,所以去掉‘姜氏’的称呼来表明这种意图。”又说:“文姜杀害丈夫,即使是臣子都可以与她断绝关系;哀姜杀害儿子,终究不能因为儿子的缘故而仇视母亲,只有霸主才能执行这种惩罚。”我认为姜氏固然有罪,但这是齐、鲁两国的家事,不应当由霸主来讨伐,应当交给周天子,听任天王来处置。至于僖公请求迎回姜氏的灵柩,用夫人的礼仪安葬她,比对待嫡母还要厚道,这是为了尽孝道,所以《春秋》肯定了他的做法【其义又见于“葬姜氏”条】。
鲁僖公二年春季,周王正月,修筑楚丘城。
《公羊传》说:“这是为卫国修筑城池,为什么不直接说‘修筑卫城’?因为卫国已经灭亡了。是谁灭掉了它?狄人灭掉了它。为什么不写‘狄人灭掉了它’?这是为齐桓公避讳。为什么要为齐桓公避讳?因为当时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互灭亡的,齐桓公不能救援,这就是齐桓公的耻辱。那么是谁修筑了城池?是齐桓公修筑的。为什么不记载齐桓公修筑城池?因为不赞成诸侯擅自封立国家。”《公羊传》在记载修筑邢城、楚丘城时都说:“天下诸侯有灭亡的,而齐桓公不能救援,这是齐桓公的耻辱。”它责备霸主的意图非常宏大,符合《春秋》的本意。但把修筑邢城、卫城视为擅自封立,这是我不理解的。邢、卫都是周朝建立的诸侯国,现在被狄人灭掉,但周朝的封爵依然存在。夷仪、楚丘是邢、卫故土,齐桓公修筑城池并迁移他们,这是方伯职责范围内应当做的事,哪里算是擅自封立呢?这是《公羊传》的错误,而胡安国深以为然,认为霸主擅用天子的大权,擅自封立灭亡的国家,这难道不对吗?记载为“城楚丘”而不说“卫楚丘”,是因为卫国尚未迁移。邢国是先迁移后修城,卫国是先修城后迁移,所以书法不同。但是,兴复灭亡的国家、保存危亡的国家,是善事,而《春秋》在记载修筑邢城时辞藻繁复而不厌,在记载修筑楚丘城时辞藻非常简略,是因为齐桓公救援卫国比救援邢国迟缓,所以略写以示贬低。狄人入侵卫国在闵公二年,国君死、国家亡,经过三年,到这时齐桓公才召集诸侯修筑楚丘城。卫国先灭亡而后修城,邢国后灭亡而先修城,由此可以看出齐桓公对两国厚薄不同。《春秋》阐明大义以垂范后世,邢、卫同时灭亡,而齐桓公救援卫国不能像救援邢国那样,所以略写以表明意图。学者观察修筑邢城、卫城书法的详略,就能明白修撰《春秋》的宗旨了。胡安国说齐桓公封立卫国,使卫国忘记灭亡,对中华有功甚大,对卫国人有利甚广,而《春秋》的法度,是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桓公、文公事迹的,所以没有赞美的辞藻。论调虽然高,但矫枉过正也太厉害了。圣贤治理天下,无不都有盛德大烈,垂范当时,惠及后世,只是本乎道、纯乎义,不谋求近功浅利罢了。霸者的行事,固然不能以此期望,但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是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做的,如果以功利眼光看待,恐怕不符合《春秋》的本意吧?况且救援邢国、修筑邢城多次记载以赞美它,为什么唯独对救援卫国鄙视它,认为它是功利而废弃不录呢?这是因为齐桓公对邢、卫两国施恩有厚薄,公私不均衡,所以用一详一略来体现褒贬,这也是责备霸者的道理罢了。
夏季五月辛巳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
哀姜得罪了宗庙,不应当用夫人的礼仪安葬。《春秋》记载安葬哀姜,是赞美僖公能够尊奉嫡母。齐国人自行伸张霸主的讨伐,鲁国人自行维护嫡母,义与恩各不相掩,所以《春秋》予以记载。这与敬嬴、襄仲弑杀嗣君、驱逐嫡母归齐的情况,事实相差天壤之别。唉!像僖公这样的人,在处理父子兄弟关系上,也可以说是贤德了。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了下阳。
《谷梁传》说:“下阳是虞、虢两国的边塞重镇。灭掉下阳,虞、虢两国也就随之灭亡了。”许多儒者多采纳这种说法。但《春秋》记载灭国的很多,没有攻克要害之地就记载为“灭”的。况且虢国的灭亡还在几年之后,这里先以“灭”记载,与其他记载“灭”的情况特异,难道没有原因吗?曾经考察记载,虢国有两个,虢仲封在下阳,虢叔封在上阳。其中一个虢国先灭亡,现在存在的是下阳。《公羊传》认为国君在那里,说虢公都邑在下阳,下阳灭而国家随之灭亡,义理大概就在这里吧?虢公在周朝执政,是天子的三公。现在突然被强暴者讨伐,向虞国借道以出其不意,袭击并灭掉了它,所以灭亡得很快。传文说虢公逃往京师,不是逃跑,而是回到他的职位,听候天王的命令,所以不写“奔”。凡是记载“灭”,是亡国的善辞,罪责在灭人国家者。虢国灭亡记载为“灭”,虞国灭亡不记载而记载为“执”,是因为虞国有导致灭亡的原因。有人说:“虞国因为受贿而成为首恶,这固然是应当的。晋国实际灭掉了别人的国家,晋国难道没有罪吗?”回答说:“晋国自从篡夺国家以来,还未登上《春秋》的简牍,现在因为灭国的缘故开始记载它,
以着其罪。灭同姓之国,执天子三公,是谓无王。《春秋》书灭于前,书执于后,讨晋也。」是虽讨晋,而王有责焉,齐亦有责焉。狄灭邢、衞而齐桓救之,以其为同盟之国也。晋灭虞、虢,皆姬姓之诸侯,又天子之上公,王不命霸主以救,霸主亦复视非己责。自是四年而虢、虞并亡。《春秋》于城楚丘之后而书虞、晋灭下阳,责齐桓之不能救也。周室东迁,诸侯恣擅,曲沃武公以支宗篡晋,负恃强大,并兼诸小国以自广。诡诸继之,是谓献公,凶悖滋甚,连虞伐虢,道虢袭虞,执天子上公而有其土,实周之叛侯,王诛所必加而不以赦者也。愚谓桓公当率诸侯奉辞以伐之,纵未能致诡诸于戮,而虞、虢犹可存也。今但知邢、衞为己之同盟而当救,置虞、虢不问,愚以为《春秋》于桓有责也【义又见五年晋执虞公】
译以此彰显他的罪过。灭亡同姓的诸侯国,拘捕天子的三公,这就叫做无视王权。《春秋》先记载“灭”,后记载“执”,这是在声讨晋国。”这虽然是在声讨晋国,但周天子也有责任,齐桓公也有责任。狄人灭亡邢国、卫国,齐桓公去救援他们,是因为他们是同盟国家。晋国灭亡虞国、虢国,这两个都是姬姓的诸侯,又是天子的上公,周天子没有命令霸主去救援,霸主也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从此四年之后,虢国和虞国都灭亡了。《春秋》在记载筑城于楚丘之后,又记载虞国、晋国攻灭下阳,这是在责备齐桓公不能救援。周王室东迁之后,诸侯专横妄为,曲沃武公以旁支宗室的身份篡夺晋国君位,倚仗强大,兼并许多小国来扩充自己的势力。诡诸继承了他,这就是晋献公,凶狠悖逆更加严重,联合虞国攻打虢国,借道虢国偷袭虞国,拘捕天子的上公并占有他们的土地,实在是周朝的叛乱诸侯,是天子刑罚必须施加而不能赦免的。我认为齐桓公应当率领诸侯,秉持正义去讨伐他,即使不能将诡诸处死,虞国和虢国还是可以保全的。现在只知道邢国、卫国是自己的同盟而应当救援,却对虞国、虢国置之不理,我认为《春秋》对齐桓公是有责备的【此义在“五年晋执虞公”中也有体现】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谷梁曰:「贯之盟,不期而至者,江人、黄人也。江人、黄人者,逺国之辞也。中国称齐、宋,逺国称江、黄,以为诸侯皆来至也。」公羊说同。江、黄,楚之与国,今慕齐桓之徳声而逺至,胡氏谓二国来定盟,楚人失其右臂者是也。桓公伐楚之计,至是始决,召陵之师,岂轻易甞试而侥幸万一者哉?
冬十月,不雨【并见明年正月、四月不雨,六月雨】
楚人侵郑【并见下】
或曰:「防于柽,谋救郑。今楚人比嵗侵郑,防而复防,师之不出,何哉?」曰:「自东迁至今,歴四王,外防内侵,莫之能御;诸侯僭叛,莫之敢诘。王师不讨有罪防百年矣。奉王命,伸霸计,孳孳以伐楚为先务,可谓躬天下之所难。谨之又谨,必万全而后动,此霸业所为独优也。明年,楚又伐郑,师乃出。《春秋》不以缓救而为讥,矜其难也。」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
谷梁曰:「十月不雨,正月不雨,勤雨也。夏四月不雨,一时言不雨,闵雨也。闵雨者,有志乎民者也。至六月得雨,曰喜雨也。喜雨,有志乎民也。」《春秋》书不雨,见于荘三十一年、文十年、十三年。有累月不雨而一书者,有一时不雨而一书者。书之频,以僖公勤雨、闵雨而为之书也;总一时累月而一书者,以荘与文无意于民、不念雨也。鲁僖在《春秋》之世,虽无赫赫可纪之功,而见之于事者,温雅平实,犹有周家盛时气象。如勤雨、闵雨,务农重谷,与《诗》颂《有駜》、《泮水》、《閟宫》所述,其气象可以想见。是故圣人独有取焉。
徐人取舒
徐国在下邳,舒今庐江,相望絶逺。徐人以师取舒,盖越国千里而后至,其地虽取之而未能有之,以舒服属于楚,得之而不能守,旋复弃去,是以不书灭,谓之非取不可。鲁颂曰:「荆舒是惩。」舒与荆比而为中国患,其来乆矣。徐人伐舒,为中国挠楚也。十五年,楚伐徐,齐桓率诸侯之师救之,以是知徐人盖受命于齐。齐之制楚,其用力难矣,其为谋审矣,盖算无遗防而后动,是以春秋贵之。
六月雨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防于阳谷。
左氏曰:「谋伐楚也。」谷梁曰:「阳谷之防,桓公委端搢笏而朝诸侵诸侯,皆喻乎桓公之志。」言诸侯之睦于齐,可用之以临大事也。善乎齐桓之伐楚,所谓虑胜而动、好谋而成者也。宋、鲁、郑、衞同盟已乆,桓犹未敢声楚人之罪,必江黄至而后定计出师。去年盟江黄,今年防江黄,皆为伐楚计也。诸侯之师当其前,江黄之师拟其后,楚将腹背受敌,有不战,战必胜矣。故师次陉,而楚遂服。是以《春秋》于贯之盟、阳谷之防而谨书之。
冬公子友如齐涖盟
公羊曰:「涖盟者何?徃盟乎彼也。来盟者何?来盟乎我也。」案左氏,齐侯为阳谷之防,定计伐楚,其来寻盟,乃戒师期、定要束,非常事之盟也。此一大事,齐桓始与宋公遇于梁丘,诹询其可,而诸侯皆不预也。今将出师,复与宋公为阳谷之防,而诸侯无预议者,其鄙我岂不甚哉!或以为亦尝召公而僖不能徃,使季友为此行。若然,则其责在鲁,非桓之责矣。是行乃覇主与楚交兵之始,鲁望国而不得预其议,鲁之耻也。季友涖盟,欲何为哉?愚以为《春秋》有讥。
楚人伐郑
四年春,王正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
齐桓公自北杏始防至是二十有六年,所以安中夏、尊周室,功之大、事之伟者,惟服楚而已矣。夫子发「防管仲」之叹,亦专为是。左传乃谓蔡姬荡公于囿,公怒,归之而未絶,蔡人嫁之,于是防诸侯侵蔡,蔡溃,遂伐楚。然则齐桓之侵蔡为私怒而发,其伐楚乃侵蔡之遂事,殆不然也。盖齐距楚,南北相望数千里,楼诸侯,动大众,跋履险阻,乆而后涉其境,楚得以为僃,胜负未可知也。故桓公先侵蔡,道蔡以及楚,所谓兵从天而下,楚欲聚而保险已无及矣,欲出而求战知弗敌矣,乃使屈
译秋季九月,齐侯、宋公、江国人、黄国人在贯地结盟。
《谷梁传》说:“贯地的盟会,没有约定日期而到来的,是江国人和黄国人。称‘江人’、‘黄人’,是对于远方国家的称呼。中原国家称齐、宋,远方国家称江、黄,以此表示诸侯都来到了。”《公羊传》的解释相同。江、黄是楚国的盟友,如今仰慕齐桓公的德行声望而远道而来,胡氏认为两国前来结盟,使得楚国失去了右臂,这是正确的。桓公讨伐楚国的计策,到这时才最终确定,召陵的军队,难道是轻易尝试而侥幸获得万一成功的吗?
冬季十月,没有下雨【与明年正月、四月不雨,六月下雨并见】。
楚国人侵犯郑国【与下文并见】。
有人说:“在柽地会盟,谋划救援郑国。如今楚国人连年侵犯郑国,会盟后又再会盟,军队却不出发,为什么呢?”回答说:“自从东迁至今,历经四位君王,外部会盟内部侵扰,没有人能够抵御;诸侯僭越叛乱,没有人敢责问。王师不讨伐有罪之人已经近百年了。奉行王命,伸张霸业,勤勉地将讨伐楚国作为首要任务,可以说是亲身承担了天下最难的事。谨慎之又谨慎,必定万无一失才行动,这就是霸业之所以独特的优点。第二年,楚国又讨伐郑国,军队才出发。《春秋》不因为救援迟缓而讥讽,是怜悯其困难。”
僖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没有下雨。夏季四月,没有下雨。
《谷梁传》说:“十月不雨,正月不雨,是勤于求雨。夏季四月不雨,一个季度内说不雨,是怜悯求雨。怜悯求雨,是有志于百姓的人。到六月得到雨水,称为喜雨。喜雨,是有志于百姓。”《春秋》记载不雨,见于庄公三十一年、文公十年、十三年。有连续几个月不雨而只记载一次的,有一个季度不雨而只记载一次的。记载频繁,是因为僖公勤于求雨、怜悯求雨而为他记载;总括一个季度或连续几个月只记载一次,是因为庄公与文公对百姓无意、不关心雨水。鲁僖公在《春秋》时代,虽然没有显赫可记载的功绩,但从事情上看,温和雅致平实,还有周朝兴盛时期的气象。如勤于求雨、怜悯求雨,务农重视粮食,与《诗经》颂诗《有駜》、《泮水》、《閟宫》所描述的,其气象可以想象。因此圣人唯独对他有所取法。
徐国人夺取舒国。
徐国在下邳,舒国在今庐江,两地相距极远。徐国人带兵夺取舒国,大概是跨越国家千里之后才到达,其地虽然夺取了但不能拥有,因为舒国依附于楚国,得到它而不能守住,随即又放弃离去,所以不记载为“灭”,说不是“取”不可。《鲁颂》说:“惩戒荆舒。”舒国与楚国接壤而成为中原的祸患,由来已久了。徐国人讨伐舒国,是为中原牵制楚国。十五年,楚国讨伐徐国,齐桓公率领诸侯的军队救援,由此可知徐国人大概是受命于齐国。齐国制约楚国,其用力艰难,其谋划审慎,大概是计算没有遗漏才行动,因此《春秋》推崇他。
六月下雨。
秋季,齐侯、宋公、江国人、黄国人在阳谷会盟。
《左传》说:“谋划讨伐楚国。”《谷梁传》说:“阳谷的会盟,桓公穿着礼服握着笏板而朝见诸侯,都明白桓公的志向。”意思是诸侯与齐国和睦,可以依靠他们来面对大事。齐桓公讨伐楚国做得好啊,所谓考虑胜利才行动、善于谋划才成功。宋、鲁、郑、卫同盟已经很久,桓公还不敢声讨楚人的罪过,一定要江、黄到来后才确定计策出兵。去年与江、黄结盟,今年与江、黄会盟,都是为了讨伐楚国做打算。诸侯的军队挡在前面,江、黄的军队在后面呼应,楚国将领腹背受敌,不战则已,战则必胜。所以军队驻扎在陉地,楚国于是臣服。因此《春秋》对于贯地的盟会、阳谷的会盟都谨慎地记载。
冬季,公子友前往齐国参加盟会。
《公羊传》说:“涖盟是什么?是前往那里盟誓。来盟是什么?是来到我这里盟誓。”根据《左传》,齐侯为了阳谷的会盟,确定讨伐楚国的计策,他前来寻盟,是告诫军队日期、确定约束,不是平常事情的盟誓。这是一件大事,齐桓公起初与宋公在梁丘相遇,询问是否可行,而诸侯都不参与。现在将要出兵,又与宋公在阳谷会盟,而诸侯没有参与议论的,他们轻视我们难道不严重吗!有人认为也曾召见鲁公但僖公不能前往,派季友进行这次行动。如果这样,那么责任在鲁国,不在桓公。这次行动是霸主与楚国交战的开始,鲁国作为邻国却不能参与议论,是鲁国的耻辱。季友参加盟会,想要做什么呢?我认为《春秋》有讥讽之意。
楚国人讨伐郑国。
僖公四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
齐桓公自从北杏开始会盟到现在二十六年,用来安定中原、尊崇周室,功绩之大、事情之伟大的,只有使楚国臣服而已。孔子发出“管仲不死”的感叹,也专门是为了这件事。《左传》却说蔡姬在园囿中让鲁公颠簸,鲁公发怒,把她送回蔡国但没有断绝关系,蔡国人把她嫁给别人,于是会盟诸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那么齐桓公侵犯蔡国是因为私怒而发动,讨伐楚国是侵犯蔡国的后续事件,大概不是这样的。齐国距离楚国,南北相望数千里,召集诸侯,调动大军,跋涉险阻,很久之后才进入其境内,楚国得以防备,胜负未可知。所以桓公先侵犯蔡国,借道蔡国到达楚国,所谓兵从天降,楚国想要聚集兵力据险防守已经来不及了,想要出战知道敌不过,于是派屈
完如师乞盟,未战而气已索。于是齐桓兵不血刃,坐收服楚之功,此桓公、管子所以熟谋豫图,万全而后动,非因蔡溃而侥幸万一以为此举也。是时狄氛起于北,楚焰张于南,桓公救邢存衞,少遏狄人之锋,而楚之骄盈日以滋甚,谓僭王为未足而革号为楚,谓服蔡为未足而放兵伐郑至于再三。诸夏延颈企踵,望齐桓之伸威于楚,人莫不有是心也。一旦合七国之师,渉其境而问罪焉,其事甚难,又能以不战服人,雍容纡徐,受盟而退,此春秋之所甚贵,故自齐侯以下皆爵而无贬。或谓楚虽暴横凭陵上国,齐不请王命擅合诸侯,春秋书遂伐楚以讥其专,是不然。齐自始霸,事之大者皆以王命行之,是役也,责包茅之不贡,问昭王之不复,皆以王事为奉辞,必其禀命而后行,特史氏略之耳。既侵蔡遂伐楚,纪其出师之次第,其不为专伐讥欤?
译完如师请求结盟,尚未交战,士气已经衰竭。于是齐桓公兵不血刃,坐收降服楚国的功劳,这是齐桓公、管仲之所以深思熟虑、预先谋划,确保万无一失后才行动,并非因为蔡国溃败而侥幸指望万一成功才采取此举。当时狄人的威胁在北边兴起,楚国的势力在南边扩张,齐桓公救援邢国、保全卫国,稍微遏制了狄人的锋芒,而楚国的骄傲自满日益滋长,认为僭称王号还不够,于是改国号为楚;认为使蔡国臣服还不够,于是出兵攻打郑国,反复多次。中原各国伸长脖子、踮起脚跟,盼望齐桓公在楚国面前伸张威势,人们没有不持有这种心思的。一旦会合七国的军队,进入楚国境内问罪,这件事非常艰难,又能以不战而使人臣服,从容舒缓,接受盟约后撤退,这是《春秋》所非常推崇的,所以从齐侯以下都称爵位而没有贬斥。有人说楚国虽然暴虐横行、欺凌中原大国,齐国不请示周王命令擅自会合诸侯,《春秋》记载“遂伐楚”是为了讥讽其专断,这不是事实。齐国自从开始称霸,大事都是以周王命令来执行的,这次战役,指责包茅不进贡,询问昭王未能返国的原因,都是以王事作为奉辞的理由,必定是禀承命令后才行动,只是史官简略记载罢了。既然侵犯蔡国后接着攻打楚国,记载了出兵的先后次序,难道不是讥讽其专断吗?
次于陉
或曰:「侵而伐,计也;伐而次,其亦有所畏而不敢遽前欤?」曰:「苏氏之说得之。其言曰:『桓、文之师,求以服人而已,非若后世必以战胜为功也。二十八年,晋、楚战于城濮,晋文公退三舍而避楚,得臣从之,不得已而复战。方晋退而楚亦旋,则文公安用更战?』由此观之,桓、文之用兵,皆求服人而不求必胜也。」苏氏立论平实,深得桓、文之用心,故僃录焉。
夏许男新臣辛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春秋之世,以城下盟为讳。桓公既许楚盟,乃退师而后及之盟,盟之以其礼也。胡文定曰:「齐师虽强,桓公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楚人已服,桓公能以礼下之而不骄,庶防乎王者之事矣。」或谓屈完来盟于师,与成公三年晋败齐师于鞌,齐侯使国佐如师,及国佐盟于袁娄,书法略相似,其同欤?否欤?曰:「召陵之盟,不战而服楚者也;袁娄之盟,齐战败而乞盟也。不战而服,上也,故书来盟,见其心服而求盟;战败而后乞盟,力屈而非心服也。故书法之轻重详略如此。」
齐人执陈辕涛涂
执郑詹,与其执也,执郑国之佞人也。执陈辕涛涂,不与其执也,辕涛涂忠于其国,齐人执之,又从而侵之伐之,齐君臣于是始骄矣。或曰:「何以见春秋之或与或否?」曰:「执郑詹,继书逃来,见春秋之罪郑詹。执辕涛涂,继书伐陈者再见,春秋之不与齐。」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八月公至自伐楚
葬许穆公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防齐人、宋人、衞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夫子大齐桓之功,而小管仲之器,愚于伐楚之役而见之。盖规模宏大者,忧乐吉凶不足以动其方寸;而识量浅狭者,胜负得丧足以移其常心。斯王霸之所以辨,而伊尹、周公与管仲、狐、赵事业所以分也。当桓公之始霸,管仲佐之,谦以防巳,和以遇物。诸侯小国,防不防,朝不朝,不深责也。仁声畅于逺近,小大具孚,遂率之伐楚,楚服其罪。以诸侯之睦于齐也,还自召陵,君臣俱骄,忧喜易位。辕涛涂从伐楚而有功者也,谋避军道以纾其国,于齐未大有所损,执其人,命诸侯之师伐之。以伐为未足,又从而侵之。楚无亡矢遗镞之费,而陈先被侵陵之祸。志得而骄,猖狂妄行,管仲曾不能谏,则仲与桓俱堕骄盈之域,由其识量浅狭,如贫人之家,一朝获千金而莫知所措。故是行也,责楚以尊王,而楚之无王自若;欲服蔡,而蔡卒不与于防;本以救郑,未防而逃盟。虽稍伸中国之威,终不能大挫强楚之焰。正由骄心易生,诸侯之睦者渐乖,合者渐离,楚得以窥其间,于是灭▯伐许,使中国自救之不暇,而桓之霸业浸衰矣。惜哉!春秋于其伐楚也,爵以褒之;于其侵陈、伐陈也,人以贬之,其着义明矣。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谷梁曰:「目晋侯,斥杀,恶晋侯也。」公羊曰:「杀世子、母弟,直称君,甚之也。」愚谓申生处人道之变,虽欲不死,不可得也。论者惑于《左传》语,谓其爱父以姑息,而防之于不义,以为大仁之贼,过矣。晋献残忍不君,溺于内嬖,所与朝夕潜图密虑,不过树建庶孽以为身后之计耳。方东山臯落之伐,岂无他人,乃以命冡嗣?狐突、先友于是时固洞见公之肺肝,而劝太子以行。太子之祸,不待归胙于君,人皆知其不免矣。及今难作,乃曰:「我辞姬,必有罪。」是太子犹可以有言于君而不言,以陷其父于恶,岂其情也哉?此盖传者纪载之浮辞,诸儒信为事实,故疵世子以为贼仁。夫献公狼疾人也,所以陷溺其心,岂一朝一夕之故?天伦之爱至是泯灭而无余,夫岂一闻申生之诉,幡然为之悔而致姬于罪者乎?先正苏公论扶苏、戾太子事,谓始皇、武帝鸷悍忍于诛杀,为之子者知必无可回之理,故宁死、宁动兵而不敢以请,是得其情矣。戾太子不足言,扶苏之事有类于恭世子,故因苏公之论而发之。
杞伯姬来朝其子
谷梁曰:「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非正也。
译驻扎在陉地。
有人说:“先入侵再讨伐,是计谋;讨伐后驻扎,大概是因为有所畏惧而不敢贸然前进吧?”回答说:“苏氏的说法是对的。他说:‘齐桓公、晋文公的军队,只求使人屈服罢了,不像后世那样一定要以战胜为功劳。僖公二十八年,晋国和楚国在城濮交战,晋文公退避三舍以避开楚军,得臣紧追不舍,不得已才再次交战。当时晋军撤退而楚军也随即撤退,那么文公何必再战呢?’由此看来,桓公、文公用兵,都是求使人屈服而不求必胜。”苏氏立论平实,深得桓公、文公的用心,所以详尽地记录于此。
夏季,许国国君新臣辛。
楚国屈完来与军队结盟,在召陵结盟。
春秋时代,以在城下结盟为忌讳。桓公既然答应与楚国结盟,就撤军后才与之结盟,这是用结盟的礼节对待他们。胡文定说:“齐国军队虽然强大,桓公能够用纪律约束它而不暴虐;楚国人已经屈服,桓公能够用礼节谦下对待他们而不骄傲,差不多符合王者行事的标准了。”有人说屈完来与军队结盟,与成公三年晋国在鞌地打败齐军,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在袁娄与国佐结盟,书法(史笔)大致相似,它们相同吗?不相同吗?回答说:“召陵之盟,是不战而使楚国屈服;袁娄之盟,是齐国战败后乞求结盟。不战而使对方屈服,是上等做法,所以记载‘来盟’,表明其心服而求盟;战败后乞求结盟,是力量耗尽而非心服。所以书法的轻重详略如此。”
齐国人拘捕了陈国的辕涛涂。
拘捕郑詹,不赞同拘捕他,因为拘捕的是郑国的奸佞之人。拘捕陈国的辕涛涂,不赞同拘捕他,因为辕涛涂忠于他的国家,齐国人拘捕他,又进而侵犯他、讨伐他,齐国的君臣从此开始骄傲了。有人说:“怎么看出《春秋》赞同或不赞同呢?”回答说:“拘捕郑詹,接着记载他逃跑而来,表明《春秋》谴责郑詹。拘捕辕涛涂,接着记载讨伐陈国两次,表明《春秋》不赞同齐国。”
秋季,与江人、黄人一起讨伐陈国。
八月,鲁公从讨伐楚国回来。
安葬许穆公。
冬季十二月,公孙兹率领军队,防备齐人、宋人、卫国、郑人、许人、曹人侵犯陈国。
孔子推崇齐桓公的功绩,而轻视管仲的器量,我在讨伐楚国的战役中看到了这一点。大概规模宏大的人,忧乐吉凶不足以动摇他的内心;而识量浅狭的人,胜负得失足以改变他的平常心。这就是王与霸的区别,也是伊尹、周公与管仲、狐偃、赵衰事业分道扬镳的原因。当桓公刚开始称霸时,管仲辅佐他,谦虚以防范自己,和顺以对待他人。诸侯小国,防备不防备,朝见不朝见,都不深加责备。仁爱的名声传遍远近,大小国家都信服,于是率领他们讨伐楚国,楚国屈服认罪。因为诸侯与齐国和睦,从召陵回来,君臣都骄傲起来,忧患与喜悦的地位互换。辕涛涂跟随讨伐楚国有功劳,谋划避开军队道路以缓解他的国家,对齐国没有大的损害,却拘捕了他,命令诸侯的军队讨伐他。认为讨伐还不够,又进而侵犯他。楚国没有损失一支箭的耗费,而陈国先遭受侵犯欺凌的祸患。志得意满而骄傲,猖狂妄行,管仲竟然不能劝谏,那么管仲与桓公都堕入骄傲自满的境地,由于他们识量浅狭,就像贫穷人家,一朝获得千金却不知如何处置。所以这次行动,责备楚国以尊崇周王,而楚国不尊王的情况依然如故;想要使蔡国屈服,而蔡国最终不参与防备;本来是为了救郑国,还没防备就逃盟。虽然稍微伸张了中原的威严,终究不能大大挫败强楚的焰势。正是由于骄傲之心容易滋生,诸侯中和睦的逐渐疏远,联合的逐渐分离,楚国得以窥探其间,于是灭〇伐许,使中原国家自救尚且来不及,而桓公的霸业逐渐衰落了。可惜啊!《春秋》在他讨伐楚国时,用爵位来褒奖他;在他侵犯陈国、讨伐陈国时,用‘人’来贬低他,其彰显的道义很明确了。
五年春季,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
《谷梁传》说:“直指晋侯,斥责杀戮,厌恶晋侯。”《公羊传》说:“杀世子、母弟,直接称君,是加重其罪。”我认为申生处于人道的变故中,即使想不死,也不可能了。议论的人被《左传》的话迷惑,认为他因为爱父亲而姑息,从而陷父亲于不义,认为是大仁的贼害,太过分了。晋献公残忍不像君主,沉溺于宠爱的妾室,与他朝夕暗中谋划的,不过是树立庶子作为身后的计策罢了。当讨伐东山皋落氏时,难道没有别人,却任命冡嗣(继承人)?狐突、先友在这个时候固然洞悉国君的心意,而劝太子出征。太子的祸患,不等到把胙肉献给国君,人们都知道他不能免祸了。等到如今祸难发生,却说:“我辞别姬氏,必定有罪。”这是太子还可以对国君说话而不说,以陷父亲于恶,难道是他的本意吗?这大概是史官记载的浮夸之辞,诸儒信以为事实,所以指责世子为贼害仁义。献公是狠毒的人,所以陷溺他的心,岂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天伦之爱至此泯灭而无余,难道一听申生的申诉,就幡然悔悟而把罪责归于姬氏吗?先正苏公议论扶苏、戾太子的事,说秦始皇、汉武帝鸷悍忍于诛杀,作为儿子知道必定没有挽回的道理,所以宁可死、宁可动兵而不敢请求,这是得其情了。戾太子不足说,扶苏的事与恭世子类似,所以借苏公的议论而发表。
杞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
《谷梁传》说:“诸侯相见叫朝,用对待人父的道义对待人的儿子,不正当。”
伯姬来朝其子,杞伯失夫之道矣。」愚谓甥见于舅,亦人情之常,而《春秋》书「来朝其子」,必鲁君待甥之礼僭于其父,是故有讥。夫世子预防盟,礼犹有杀,而况未为世子,用朝礼见之乎?
译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这是杞伯失去了对待丈夫应有的礼节。”我认为,外甥拜见舅舅,也是人之常情,但《春秋》记载“来朝见她的儿子”,必定是因为鲁君对待外甥的礼节僭越了其父的地位,所以才有讥讽。世子在预防盟会时,礼节尚且有所减杀,何况尚未成为世子,却用朝见的礼节去拜见呢?
夏公孙兹如牟
此叔牙之子也,大夫非其君命不越境。公孙兹娶妇于牟,假公事以行。《春秋》书以贬之,亦防防杜渐之意,叔孙自此始见。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防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谷梁子曰:「及以防,尊之也。何尊焉?王世子云者,唯王之贰也。」又曰:「诸侯盟于首止,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与盟也。盟者,不相信也。不敢以不信而加之尊者也。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块然受诸侯之尊已而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则其所善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子防诸侯不享觐,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王世子于首止,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防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受之,可乎?是亦变之正也。天子防诸侯不享觐,世子受诸侯之尊己,而天王尊矣。」左氏曰:「防于首止,谋宁周也。」杜氏注:「惠王以惠后故,将废太子郑而立王子带,故齐桓率诸侯防王世子,以定其位。」二传不同,谷梁眀变正之义,有功于世教,左传之说,愚有疑焉。桓公防王世子于首止,以经而言,尊王也;以传而言,盖定世子之位。定世子,亦所以宁周,而其事乃有不然者。传曰:「郑伯将如防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惧不朝于齐,乃逃归。」杜氏谓惠王将废太子而立带,恨桓公定世子之位,故召郑伯使叛齐。审如是,则惠王之不君甚矣,而世子所以事其亲,无乃有未安乎?夫率诸侯防王世子,必请于王,王许之而后如防有父在焉,世子乌得而外交诸侯乎?世子外交,无乃非《春秋》所许乎?书「防王世子于首止」,无讥也。《春秋》无讥,则世子之防诸侯,乃王命也。王果有憾于桓公定世子之位,何必召郑伯而使之逃盟?一郑伯之逃盟,于周世子之定否若无大相关,王必使郑逃之,于王之私亦复何有?愚不知杜氏有他援证乎?或臆度而为此说,据经不见有此义也。只当从谷梁之说。然以当时之事而观,惠王之于齐,未必无遗。憾焉。子頽之乱,齐既霸而不能纳王,纳王者,郑伯、虢公也。自召陵而返,齐志既骄,率诸侯伐无罪之陈,且执其大夫。惠后,陈出也,能无忿于齐乎?王所以召郑伯使之叛齐,意或在此,未必由世子出盟诸侯之故。后人因子带之乱,傅防而为之说。若世子不禀王命,出防诸侯,是为世子外交霸国以胁制其君,《春秋》必当有贬。今是防无贬,故疑杜氏之说不然。或曰:「郑伯以王命之故,不与首止之盟,《春秋》以逃盟书,何罪之深耶?」曰:「君能制命为义。齐桓防诸侯朝王世子,尊世子所以尊王命也。而惠王以私怒谕郑,使之叛齐,所谓制命之不以义者也。郑伯当陈义于王,力言其不可,必待既盟乃去,夫然后于义为尽。安有执王之私命,逃诸侯而遂去者乎?《春秋》书逃,着其自逃,王不能使之逃也。」
楚人灭▯▯子奔黄
左氏谓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姻也。▯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愚谓召陵之役,江、黄实张犄角之势,江、黄之睦于中国,非楚之利也,故灭▯以孤之。使齐人是时能出偏师,合江、黄以为之声援,▯必不亡,而黄与江亦无后日之患,惜哉!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晋人执虞公
春秋书灭国,必曰「某灭某国,其国君奔某所」,或见执,必书灭而后书执。今虞、虢之亡,皆变例而书,岂无其故?案《左氏》,僖公二年,晋假道于虞,取号下阳,春秋不书取而书灭。又五年,晋灭虢,师还袭虞,灭之。如传所载,虞、虢之灭皆在五年。是嵗春秋不书「晋灭虞、虢」,但书「晋人执虞公」。二国之灭,有其义而亡其辞,传之所载,其有未尽信者欤?诸儒皆未有确论。木讷谓虞、虢皆寰内诸侯,下阳虢之采邑,曰虞、曰虢,
译夏天,鲁国的公孙兹前往牟国。
这是叔牙的儿子,大夫如果没有国君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公孙兹在牟国娶妻,借办公事的名义出行。《春秋》记载此事以贬斥他,这也是防范和杜绝渐生恶习的意思,叔孙氏的僭越行为从此开始显现。
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护卫周天子的世子。秋天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郑伯逃归,没有参加盟会。
谷梁子说:“用‘及’字来护卫,是表示尊崇。尊崇什么呢?所谓‘王世子’,就是周天子的副手。”又说:“诸侯在首止结盟,中间没有别的事却再次列举诸侯,为什么呢?是因为尊崇王世子而不敢让他参与盟会。盟会,是因为互不信任。不敢把这种不信任加在尊崇的人身上。桓公,是诸侯,不能朝见天子,这是不臣子的表现。王世子,是儿子,安然接受诸侯的尊崇而立于其位,这是不孝子的表现。桓公不臣,王世子不孝,那么他们所做的事有什么可称道的呢?这是因为时势变化而采取的正当做法。天子防止诸侯不朝见,桓公控制大国,扶持小国,统领诸侯,不能让他们朝见天子,也不敢召见天王,在首止尊崇王世子,这就是尊崇天王命令的方式。世子秉承王命,护卫齐桓公,这也是尊崇天王命令的方式。世子接受这种尊崇,可以吗?这也是时势变化下的正当做法。天子防止诸侯不朝见,世子接受诸侯对自己的尊崇,从而使天王受到尊崇。”左氏说:“在首止护卫,是为了谋求安定周王室。”杜预注解说:“周惠王因为惠后的缘故,打算废黜太子郑而立王子带,所以齐桓公率领诸侯护卫王世子,以安定他的地位。”两传说法不同,谷梁传阐明变通以归正的道理,对世道教化有功,左传的说法,我对此有怀疑。桓公在首止护卫王世子,从经文来看,是尊崇王室;从传文来看,大概是安定世子的地位。安定世子,也是为了安定周王室,但这件事却有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传文说:“郑伯将要去首止,周王派周公召见郑伯说:‘我安抚你跟随楚国,用晋国来辅佐你,可以稍微安定。’郑伯高兴于王的命令,害怕不朝见齐国,于是逃归。”杜预认为惠王将废太子而立王子带,怨恨桓公安定世子之位,所以召郑伯让他背叛齐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惠王的不像君主就太严重了,而世子侍奉父亲,岂不是有不安之处吗?率领诸侯护卫王世子,必定要请示于王,王允许后才去首止,父亲还在,世子怎么能与诸侯外交呢?世子外交,岂不是《春秋》所不允许的吗?记载“在首止护卫王世子”,没有讥讽的意思。《春秋》没有讥讽,那么世子护卫诸侯,就是王的命令。王如果真的怨恨桓公安定世子之位,何必召郑伯让他逃盟?一个郑伯逃盟,对于周世子是否安定似乎没有太大关系,王一定要让郑伯逃跑,对王的私利又有什么好处呢?我不知道杜预有其他证据吗?或者是臆测而这样说,根据经文看不出有这个意思。只应当遵从谷梁传的说法。然而以当时的事来看,惠王对齐桓公,未必没有遗留的怨恨。王子颓之乱,齐国已经称霸却不能迎立周王,迎立周王的是郑伯、虢公。自从召陵返回后,齐国的志向已经骄傲,率领诸侯讨伐无罪的陈国,并且拘捕了他们的大夫。惠后是陈国人,能不怨恨齐国吗?王召郑伯让他背叛齐国,意图或许在此,未必是因为世子出盟诸侯的缘故。后人因为王子带的乱事,附会首止之事而编造这种说法。如果世子不禀告王命,出外护卫诸侯,这是世子与霸国外交以胁迫其君主,《春秋》必定会有贬斥。现在护卫一事没有贬斥,所以怀疑杜预的说法不对。有人说:“郑伯因为王命的缘故,不参加首止的盟会,《春秋》用‘逃’字记载,罪过怎么这么深呢?”回答说:“君主能制约命令才合乎义。齐桓公护卫诸侯朝见王世子,尊崇世子是为了尊崇王命。而惠王因为私怒告诉郑伯,让他背叛齐国,这就是制约命令不合乎义。郑伯应当向王陈述大义,极力说明不可行,一定要等到盟会结束才离开,这样才对义尽到了。哪有拿着王的私命,逃避诸侯就离开的呢?《春秋》记载‘逃’,表明是他自己逃跑,王并不能让他逃跑。”
楚国人灭掉了〇〇国,〇〇国国君逃奔到黄国。
左氏认为江、黄、道、柏正与齐国和睦,都是〇〇国的姻亲。〇〇国国君倚仗他们而不事奉楚国,又不设防备,所以灭亡。我认为召陵之战,江、黄确实张开了犄角之势,江、黄与中原国家和睦,不是楚国的利益,所以灭掉〇〇国以孤立他们。如果齐国人这时能派出偏师,联合江、黄作为声援,〇〇国必定不会灭亡,而黄国与江国也没有后来的祸患,可惜啊!
九月戊申朔日发生日食。
冬天,晋国人拘捕了虞公。
《春秋》记载灭国,必定说“某灭某国,该国国君逃奔到某处”,或者被拘捕,必定先记载灭国而后记载拘捕。现在虞、虢两国的灭亡,都改变了体例来记载,难道没有原因吗?查考《左氏》,僖公二年,晋国向虞国借道,夺取了虢国的下阳,《春秋》不记载“取”而记载“灭”。又过了五年,晋国灭掉虢国,军队返回时袭击虞国,灭掉了它。如传文所载,虞、虢的灭亡都在五年。这一年《春秋》不记载“晋灭虞、虢”,只记载“晋人执虞公”。两国的灭亡,有其义理而缺失了文辞,传文所载,恐怕有不尽可信的地方吧?各位儒者都没有确切的论断。木讷认为虞、虢都是王畿内的诸侯,下阳是虢国的采邑,说虞、说虢,
如周公、祭公耳,虢非国也,虞、晋灭下阳是灭虢也,晋执虞公是灭虞也。以地言之,重在地;以人言之,重在人。不得其地,无以灭虢,故以地言之;既执其君,则其地举矣,故书执虞公,其实皆灭也。木讷之说辨矣,谓执其君其地举者近之,谓虞、虢为寰内诸侯之有采邑者则非也。诸书所载,虞、虢皆成周初年之建国,虞乃大王之子,虢亦文王之弟,其始封甚眀岂得谓之非国?盖虢有二,虢仲、虢叔为文王卿士,一封于东,一封于西,一在上阳,一在下阳。春秋不书灭虢而书灭下阳,以别乎上阳耳。意者虢公居于下阳,先为虞、晋所破,下阳既破,而上阳亦从之亡与?或以为上阳之亡在春秋以前,此则未见明证,传者以郑荘尝言虢叔死于制,疑为郑所灭耳。若虞公者,外为诸侯,入为天子三公者也。晋诡诸以篡弑之余孽,用诈计,逞凶暴,灭虞而执其君,是执天于之三公也。春秋书「晋人执虞公」,讨晋也。执天子之公,其罪大于灭国,故举其重而言,而虞公受赂致寇,自底灭亡,其罪亦并见矣。胡氏乃谓虞公贵为诸侯,身为独夫,书「晋人执虞公」,执独夫之辞。必若此,是圣人与晋以灭国,灭国且不可,而况灭同姓之国,执天子之三公者乎?春秋人晋而不去虞公之爵,所以讨晋人执天子三公之罪。论者专责虞而不治晋,岂春秋意哉?或曰:「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与此同乎?否乎?曰:「否。不足责也。故茅戎之败,于天子无讳辞。晋侯灭同姓,执天子之三公,不惟灭国,且有犯上之罪,是当讨而必不可赦者也。」
译就像周公、祭公那样,虢本来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虞、晋灭掉下阳就是灭虢,晋国拘捕虞公就是灭虞。从土地的角度来说,重点在于土地;从人的角度来说,重点在于人。没有得到那块土地,就无法灭虢,所以从土地的角度来说;既然已经拘捕了他们的君主,那么他们的土地也就全部被占领了,所以记载为“拘捕虞公”,其实都是灭国。木讷的说法辨析清楚了,说拘捕其君主则其土地随之被占领的观点比较接近事实,说虞、虢是王畿内拥有采邑的诸侯的观点则是错误的。各种史书所载,虞、虢都是成周初年建立的国家,虞是大王的儿子,虢也是文王的弟弟,他们最初受封的情况非常明确,怎么能说他们不是国家呢?大概虢有两个,虢仲、虢叔担任文王的卿士,一个封在东边,一个封在西边,一个在上阳,一个在下阳。《春秋》不记载“灭虢”而记载“灭下阳”,是为了区别于上阳。推测虢公居住在下阳,先被虞、晋攻破,下阳既被攻破,上阳也就随之灭亡了吗?有人认为上阳的灭亡在春秋以前,这没有明确的证据,传言中郑庄公曾说虢叔死于制地,怀疑是被郑国所灭。至于虞公,对外是诸侯,对内是天子的三公。晋国诡诸作为篡弑的余孽,使用欺诈计谋,逞凶施暴,灭掉虞国并拘捕其君主,这是拘捕天子的三公。《春秋》记载“晋人拘捕虞公”,是为了声讨晋国。拘捕天子的三公,其罪过比灭国更大,所以举出重罪来说,而虞公接受贿赂招致敌寇,自取灭亡,其罪过也一并显现了。胡氏却说虞公身为诸侯,身为独夫,记载“晋人拘捕虞公”,是拘捕独夫的措辞。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圣人允许晋国灭国,灭国尚且不可以,何况是灭同姓之国,拘捕天子的三公呢?《春秋》称“晋人”而不去掉虞公的爵位,是为了声讨晋人拘捕天子三公的罪行。评论者只责备虞国而不惩治晋国,这难道是《春秋》的本意吗?有人说:“戎在楚丘攻打凡伯并将他带回,这与这件事相同吗?不同吗?”回答说:“不同。不足以责备。所以茅戎战败,对于天子没有避讳的措辞。晋侯灭同姓,拘捕天子的三公,不仅是灭国,还有犯上的罪行,这是应当声讨且绝对不能赦免的。”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
桓公之伐楚,数其无王之罪,此尊王也。然自始谋以至出师,皆以郑故。郑当一意中国,勿复萌他志可也。乃于首止之防,逃盟以归。彼岂共于王命,疾驰而去,惟恐或后者盖其心以为齐之强不若楚,楚之伐近而易,齐之救迟而难,是以勇于叛华,不复顾逆顺之所在。盖中国之诸侯首叛者,齐之伐之,义所不容已,故自齐侯以下皆爵而无贬。楚欲救郑而不敢,乃围许以救郑。齐侯复以诸侯之师赴之。伐郑,义也;救许,亦义也。移伐郑之师以救许,所谓权时之宜而合乎义者也。故书「诸侯遂救许」,美其救之之速,而许赖以存也。齐桓前日骄心一萌,而以私怒侵陈,诸侯之合者防散;今而救许伐郑,伐其所当伐,救其所当救,夫然后大服人心,是以复有葵丘之防。
七年春齐人伐郑
郑未服,而桓公自以其兵伐之,所以固中国诸侯之心,而逆折强楚凭陵之焰,义之所不容己也。春秋人之,何哉?前日爵之,今日人之,谓春秋无责,不可也。申侯者,楚产也,而仕于郑,背涛涂之忠告,以自结于齐,因是有虎牢之获,此以讼受服者也。齐桓一受其谮,陈人恶之,郑人疾之,而申侯者,始无以自容于郑矣。今齐师压境,郑乃巧为辞说,而归前罪于申侯,必曰:「申侯楚产,而劝郑以从楚,杀之以求说焉。」齐侯果为之退师。吁!信申侯之谮而罪涛涂者,齐桓也;信郑人之谗而杀申侯者,亦齐桓也。眀知申侯之无罪,而以是为退师之名,齐亦鄙矣。故春秋人之。
夏小邾子来朝
此《郳黎来》也,与邾同所自出。始受王命,列为子男之国,是以来朝。自周之东,诸侯以篡弑得国,王不能讨,因而命之者多矣。如曲沃武公并兼宗国,以赂获封,比及其死,姓名不登于简牍,不与其封也。邾、小邾后先得封,《春秋》皆存而不削。传者谓其从齐伐楚有功,是故《春秋》录之。学者观乎此,见圣人黜陟之大公矣。
郑杀其大夫申侯
谷梁曰:「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于里防之死,则又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公羊曰:「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愚攷之经,称国以杀者多矣,不皆无罪,有众人杀之不皆出于其君者,亦有称国以杀而非累上者,不可以一例拘。盖春秋所恶者,诸侯专杀大夫而不请于王耳,而杀之是否,又当随事而观,以求春秋之意。申侯背涛涂之忠告而谄盟主以得邑,陈人疾之,郑人忌之,诬以其罪而杀之。申侯固有罪,而杀之者不以其罪,春秋不与也。观涛涂所以见执,陈所以受侵,与申侯所以受虎牢之赐,而杀之是否,可得而知,公谷之例不必拘也。
秋七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盟于甯母。弃《左传》是防也,谋郑,以郑未服故然。子华以聼命于防,则有服之渐矣。管仲言于桓公曰:「招携以礼,懐逺以徳,徳礼不易,无人不懐。」齐侯修礼于诸侯,受其所贡天子方物而归之于周,诸侯于是知事上之礼。郑子华欲去三大族而为内臣于齐,管仲极言不可。桓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徳,加之以讯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子华为太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宗国,其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是冬,郑伯请盟。嗟夫!管仲可谓以礼服人者矣,桓公亦可谓乐从谏、知自克者。使桓公从子华之言,以诈而服郑,事未必济,且失诸侯。今示之以礼,绥之以徳,郑不旋踵而请盟,是以甯母之防,圣人爵之,所取其在此乎!
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春秋集传详说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宋家铉翁撰
僖公二
译鲁僖公六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鲁公防备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讨伐郑国,包围了新城。
秋季,楚国人包围许国,诸侯于是去救援许国。
冬季,鲁公从讨伐郑国归来。
齐桓公讨伐楚国,列举其不尊奉周王的罪行,这是尊崇周王的表现。然而从最初谋划到出兵,都是因郑国的缘故。郑国应当一心一意服从中原诸侯,不要再萌生其他念头就可以了。然而在首止的盟会上,郑国逃避盟约而回国。他们哪里是共同遵从周王的命令,疾驰而去,惟恐落后呢?大概他们心里认为齐国的强大不如楚国,楚国的讨伐临近且容易,齐国的救援迟缓且困难,因此勇于背叛华夏,不再顾及逆顺的道理。中原诸侯中首先背叛的,齐国讨伐他们,道义上不容停止,所以从齐侯以下都称爵位而没有贬斥。楚国想要救援郑国而不敢,于是包围许国来救援郑国。齐侯又率领诸侯的军队前往。讨伐郑国,是合乎道义的;救援许国,也是合乎道义的。转移讨伐郑国的军队去救援许国,这就是所谓权衡时势的适宜而合乎道义。所以《春秋》记载“诸侯遂救许”,赞美他们救援迅速,而许国赖以保存。齐桓公前日骄横之心一萌生,因私怒侵犯陈国,诸侯的联盟因此防备而离散;如今救援许国、讨伐郑国,讨伐应当讨伐的,救援应当救援的,这才大大收服人心,所以又有葵丘的盟会。
鲁僖公七年,春季,齐国人讨伐郑国。
郑国尚未臣服,而桓公亲自率领军队讨伐它,以此来巩固中原诸侯的心,并预先遏制强楚侵凌的势头,这是道义上不容停止的。《春秋》称其为“人”,为什么呢?前日称其爵位,今日称其为“人”,说《春秋》没有责备,是不可以的。申侯是楚国人,却在郑国做官,违背了涛涂的忠告,以自我结好于齐国,因此有了虎牢的收获,这是通过诉讼而臣服的。齐桓公一旦听信了他的谗言,陈国人厌恶他,郑国人痛恨他,而申侯开始无法在郑国容身了。如今齐军压境,郑国于是巧言辩解,将之前的罪责归于申侯,必定说:“申侯是楚国人,却劝郑国跟随楚国,杀了他来求得和解。”齐侯果然因此退兵。唉!听信申侯的谗言而怪罪涛涂的是齐桓公;听信郑人的谗言而杀申侯的,也是齐桓公。明明知道申侯无罪,却以此作为退兵的借口,齐国也太鄙陋了。所以《春秋》称其为“人”。
夏季,小邾子来朝见。
这就是《郳黎来》,与邾国同出一源。开始接受周王的命令,列为子男爵位的国家,所以来朝见。自从周平王东迁以来,诸侯通过篡弑获得国家,周王不能讨伐,因而任命他们的很多。如曲沃武公兼并宗国,以贿赂获得封号,等到他死时,姓名不登于简牍,不给予封号。邾国、小邾国后来得封,《春秋》都保留而不删削。传注者说他们跟随齐国讨伐楚国有功,所以《春秋》记录他们。学者观察于此,可见圣人升降褒贬的大公无私。
郑国杀其大夫申侯。
《谷梁传》说:“称国名而杀大夫,是杀无罪的人。”对于里防的死,又说:“称国名而杀,是罪累及上级,杀他不符合他的罪行。”《公羊传》说:“称国名而杀的,是君主杀大夫的辞令。”我考证经文,称国名而杀的很多,不都是无罪,有众人杀他而不都出于君主的,也有称国名而杀而非罪累及上级的,不可以一例拘泥。大概《春秋》所厌恶的,是诸侯专杀大夫而不请示周王,而杀的是否得当,又应当随事情而观察,以求《春秋》的本意。申侯违背涛涂的忠告而谄媚盟主以获得封邑,陈国人痛恨他,郑国人忌妒他,诬陷他的罪行而杀他。申侯固然有罪,而杀他的人不符合他的罪行,《春秋》不赞同。观察涛涂所以被执,陈国所以受侵,与申侯所以受虎牢的赏赐,而杀的是否得当,可以得知,《公羊》《谷梁》的条例不必拘泥。
秋季七月,鲁公防备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在甯母结盟。舍弃《左传》说是防备,谋划郑国,因为郑国尚未臣服。子华在盟会上听从命令,则有臣服的迹象了。管仲对齐桓公说:“招抚携贰者以礼,安抚远方者以德,德礼不变,没有人不怀念。”齐侯在诸侯中修明礼制,接受他们进贡给天子的方物而归还给周室,诸侯于是知道事奉上级的礼节。郑国世子华想要除去三大族而成为齐国的内臣,管仲极力说不可。桓公说:“诸侯对郑国有讨伐,尚未成功。如今如果有衅隙,跟随他不也可以吗?”管仲回答说:“君主如果用德安抚,加上严厉的辞令,而率领诸侯讨伐郑国,郑国将忙于覆亡都来不及,岂敢不畏惧?如果总括其罪人来临阵,郑国就有借口了。子华是太子,而请求介于大国,以削弱他的宗国,他必定不免。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三位良臣执政,不可离间。”齐侯辞退了子华。这年冬天,郑伯请求结盟。唉!管仲可以说是以礼服人的人了,桓公也可以说是乐于听从劝谏、知道自我克制的人了。假使桓公听从子华的话,以诈术使郑国臣服,事情未必成功,且会失去诸侯。如今以礼示之,以德安抚,郑国不旋踵而请求结盟,所以甯母的盟会,圣人称其爵位,所取的就是在这里吧!
曹伯班去世。
公子友前往齐国。
冬季,安葬曹昭公。
《春秋集传详说》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 宋 家铉翁 撰
僖公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