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传详説卷十五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五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六宋家铉翁撰
宣公下【定王八年、晋景元年、楚庄十五年】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
或曰:「齐人归疆于经凡三见,惟此书法特异,以我系田,春秋殆亦有意乎?」曰:「此为赂田来归而书,故与其他归疆书法特异。盖天道十年而一周,人事十年则必变。鲁桓之簒隠也,歴十年而无讨,春秋于是岁始书王以正之,其冬三国来伐,春秋爵以襃之,为其能以兵向逆人之国也。今鲁宣之簒赤,至此十年矣,天王无讨,方伯不问,齐人忽以赂田来归,春秋书齐人归我济西田,非为赂田来归而逭齐人之讨也,亦非为赂田来归而释鲁人之罪也。盖以十年之久,天理必复,齐人知罪之所在,而自举元田以复于鲁,天实使之,非人力所能为也。自是不数月,齐惠忽以死告,天道至是一周,彼其恶亦稔矣。春秋书法所以特异于他者,明天讨也。」或曰:「鲁宣其无讨乎?」曰:「鲁宣其首恶者也,齐惠其党恶者也。春秋之讨罪也,必诛党恶之人;天道之祸滛也,亦必诛党恶之人。襄仲、敬嬴虽内蓄簒弑之谋,然非齐惠主之,彼无以成其恶。赤,齐之甥也,杀之而立接;姜,齐之女也,出之而立嬴。凡皆齐惠之所为,反道败常,絶灭人理。今十年之久,迄正天诛,春秋于赂田来归之后,书齐侯元卒,着其伏辜而死也。论者乃谓春秋録齐侯之改过,夫旣党人之乱臣,使之弑君簒国,罪盈恶稔,天诛将加,乃欲以归赂田自觧,是犹盗贼杀人而归其财,得谓之改过乎?春秋讨之,而非録之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已巳,齐侯元卒【义见上归济西田】
齐崔氏出奔卫
左传》以为崔杼有宠于惠公,髙、国畏其偪,因惠死而逐之,书「崔氏」,非其罪也。愚以其岁月考之,是岁至杼弑君,盖五六十年。使杼得年七十,此时方在弱冠,不应权势已盛为人所畏。疑非崔杼之身,或其父,或其族,皆未可知。春秋继齐惠之死,书「崔氏」出奔,诛髙、国也。君身未寒,而逐君之党,并及其族,无君也。推是心以徃,亦何不为?宣殁而鲁人逐归父,惠死而齐人弃崔氏,皆无君也。春秋之书之,乃防微杜渐之意,不为崔氏与归父而书也。传家以为书氏者,志其无罪,非经意也。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此奔齐丧也。天王之丧,鲁不奔、不赙,今也懐辅簒之私恩,为齐奔丧,事之悖也。春而书「公如齐」、「公至自齐」,曾未数月,又书「公如齐」、「公至自齐」,备书所以贬也。《春秋》于鲁之大恶,每备书以见义,不加贬斥而义自见,此类是也。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
或曰:「君无道见弑,称国以弑,传例也。齐懿夺阎职之妻,则邴歜之父,以是见弑,春秋书『齐人弑其君商人』。陈灵朋滛杀谏,罪浮于商人,弑者以氏名书,何邪?」曰:「不着徴舒氏名,无以见祸乱之所从生,讨徴舒亦所以治平国也。杜元凯以为陈灵恶不加于百姓,故称臣以弑,此为例所拘,强求其説,失之逺矣。」或曰:「是时诸侯弑君者四国,鲁之宣、宋之鲍,罪兼簒弑者也;郑归生以一朝之忿犯上作乱,夏徴舒不堪朋滛之辱以取覆亡。是四人者,使当夫子之世沐浴请讨,宜当何之?」曰:「宋鲍、鲁宣,宜先讨者也;归生其次也;徴舒虽有弑君之罪,亦有可悯之情。楚庄苟欲伸讨弑之义,当先讨宋、鲁之二弑,否亦当正归生之戮。今舍其大而治其细末,又因以为利,此逐利之师,非讨逆之师也。学春秋者当首辨乎此义,又详见《楚入陈》。」
六月宋师伐滕
宋鲍闻晋之多故而用师于滕,围之未服,又从而伐之,未必无宋襄执婴齐之心。襄且不能有成,而况于鲍乎?《春秋》之书之,所以贬也。胡文定谓:「宋大国,爵上公,霸之余业,邻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乃用大众以伐小国。」论则美矣,而非所以责宋也。夫仗义者可以伐不义
译《春秋集传详说》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六 宋家铉翁撰
宣公下【定王八年、晋景元年、楚庄十五年】
十年春,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归还了我们济水西岸的田地。
有人说:“齐国人归还疆土,在《春秋》经文中一共出现了三次,唯独这一处的书法特别不同,用‘我’来系属田地,《春秋》大概也是有意为之吧?”回答说:“这是因为齐国人归还了贿赂的田地而记载,所以与其他归还疆土的书法特别不同。大概天道十年为一个周期,人事十年就一定会发生变化。鲁桓公篡夺隐公之位,历经十年而没有受到讨伐,《春秋》在这一年开始书写‘王’来匡正它,那年冬天三个国家来讨伐鲁国,《春秋》用爵位来褒奖它们,因为它们能够用兵指向逆贼的国家。现在鲁宣公篡夺公子赤之位,到这里已经十年了,周天子没有讨伐,方伯不过问,齐国人忽然归还了贿赂的田地,《春秋》记载‘齐人归我济西田’,并不是因为归还贿赂的田地就免除对齐人的讨伐,也不是因为归还贿赂的田地就赦免鲁人的罪过。大概是因为十年之久,天理必然恢复,齐国人知道罪责所在,而主动拿出原来的田地归还给鲁国,这是上天使之如此,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从此不过几个月,齐惠公忽就死了,天道至此完成了一个周期,他的罪恶也成熟了。《春秋》书法之所以与其他不同,是为了彰显上天的讨伐。”有人说:“鲁宣公难道没有受到讨伐吗?”回答说:“鲁宣公是首恶,齐惠公是助恶的同党。《春秋》讨伐罪人,必定诛杀助恶的同党;天道降祸于淫乱,也必定诛杀助恶的同党。襄仲、敬嬴虽然内心蓄谋篡弑,但如果没有齐惠公的主持,他们无法成就其罪恶。公子赤是齐国的女婿,杀了他而立公子倭;姜氏是齐国的女儿,休弃了她而立敬嬴。这些都是齐惠公所为,违背道义败坏常理,断绝灭绝人伦。现在十年之久,终于受到上天的诛杀,《春秋》在记载归还贿赂田地之后,书写‘齐侯元卒’,表明他是伏罪而死。议论的人却说《春秋》是记录齐侯的改过,既然他是乱臣的同党,使他弑君篡国,罪大恶极,上天诛杀将要降临,却想用归还贿赂的田地来解脱自己,这就像盗贼杀人后归还财物,能称为改过吗?《春秋》是讨伐他,而不是记录他的改过。”
夏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义理见上文归济西田】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
《左传》认为崔杼受到惠公的宠信,高氏、国氏畏惧他的威胁,趁着惠公去世而驱逐他,书写“崔氏”,是因为他没有罪过。我根据年月考证,这一年到崔杼弑君,大概有五六十年的时间。如果崔杼活到七十岁,这时他刚成年,不应该权势已经盛大到被人畏惧。怀疑这不是崔杼本人,可能是他的父亲,或者他的族人,都不得而知。《春秋》紧接着齐惠公去世,书写“崔氏”出逃,是为了诛责高氏、国氏。君主尸骨未寒,就驱逐君主的同党,并牵连到他的族人,这是无君的表现。推演这种心态往后,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宣公去世而鲁国人驱逐归父,惠公去世而齐国人抛弃崔氏,都是无君的表现。《春秋》记载这些,是防微杜渐的意思,并不是为崔氏和归父而书写。传注家认为书写氏名,是记载他们无罪,这不是经文的本意。
鲁宣公前往齐国;五月,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这是奔齐国的丧礼。周天子的丧礼,鲁国不奔丧、不赠送助丧财物,现在却怀着辅助篡位的私恩,为齐国奔丧,事情太悖逆了。春天书写“公如齐”、“公至自齐”,没过几个月,又书写“公如齐”、“公至自齐”,详细记载是为了贬斥。《春秋》对于鲁国的大恶,常常详细记载以显示义理,不加贬斥而义理自然显现,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癸巳日,陈国夏征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有人说:“国君无道被弑杀,称国以弑,是传注的体例。齐懿公夺取阎职的妻子,阎职的父亲因此被弑杀,《春秋》书写‘齐人弑其君商人’。陈灵公淫乱杀害谏臣,罪过超过商人,弑君者却以氏名书写,为什么呢?”回答说:“不写明夏征舒的氏名,无法显示祸乱产生的根源,讨伐夏征舒也是为了治理平国。杜预认为陈灵公的罪恶没有加于百姓,所以称臣以弑,这是被体例所拘束,强求解释,离正道太远了。”有人说:“当时诸侯弑君的有四个国家,鲁国的宣公、宋国的鲍氏,罪过兼具篡位和弑君;郑国的归生因为一时的愤怒犯上作乱,夏征舒不能忍受淫乱的侮辱而招致覆亡。这四个人,如果处在孔子的时代沐浴斋戒请求讨伐,应该先讨伐谁呢?”回答说:“宋鲍、鲁宣,应该先讨伐;归生其次;夏征舒虽然有弑君的罪过,也有值得怜悯的情由。楚庄王如果想要伸张讨伐弑君之义,应当先讨伐宋、鲁的两个弑君者,否则也应当正法归生。现在舍弃大的而治理细末,又借此谋取利益,这是逐利的军队,不是讨伐逆贼的军队。学习《春秋》的人应当首先辨别这个义理,又详见《楚入陈》。”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宋鲍听说晋国多事而用兵于滕国,围攻滕国没有降服,又接着讨伐它,未必没有宋襄公拘执楚将婴齐的心意。宋襄公尚且不能成功,何况宋鲍呢?《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贬斥。胡安国说:“宋国是大国,爵位是上公,霸业的余绪,邻国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却用大军讨伐小国。”议论虽然美好,但不是用来责备宋国的。仗义的人可以讨伐不义
,无瑕者可以戮人。宋鲍乃弑贼之未讨者,责弑贼以讨弑贼,非《春秋》垂法示后之意也。鲍弑其君而簒之,罪浮于徴舒,而望其能讨徴舒,万万无是理也。
译没有瑕疵的人,才可以去责备别人。宋国的鲍是弑君贼尚未被讨伐时的人,让他去讨伐弑君贼,这不符合《春秋》确立法则以警示后人的本意。鲍杀害了他的国君并篡夺了君位,罪过比华父更重,却指望他能去讨伐华父,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四国伐郑,以其贰于楚也。春秋皆人之,人四国,所以人晋也。夫躬天下之难,而后可以责人之从己,未闻躬天下之易,而责人以难从也。齐桓、晋文所以得诸侯,以其内奬王室,外攘荆楚,救灾恤患,汲汲乎躬天下之难,诸侯有所恃,荆楚有所畏,是以得成其霸业。自晋襄之殁,灵、成、景三君皆不克负荷,而楚庄日以盛强,北向而争诸侯,今日侵陈,明日侵郑,甚者观兵中原,将逞其所大欲。晋人仅出偏师,复畏避退缩,不敢轻犯楚锋,惟伺楚辙之南,释憾于一二小国。今又合诸侯以临郑,纵能得郑,保楚师之不再出乎?是所谓躬天下之易,而责人以难者也。或曰:「当是时,何者为难?何者为先?」曰:「翦簒锄凶,霸政之最先者也。自赵盾为政,宋、齐、鲁皆尝弑其君而簒国,盾内有所慊,一切置而弗问。今郤缺为政,苟有志于求诸侯,当先治诸侯国之弑其君,夫然后名正而辞直,义立而威行。不知出此,乃率三国以伐郑,而以讨逆遗楚,遂使楚国挟仗义之名,以风示天下。晋之霸业从是愈衰,国无人焉耳。」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公羊曰:「称王,季子,贵也,母弟也。」鲁宣即位于今十年,仅一遣蔑如京师,而王随使贵介弟报之,王之遇鲁可谓厚矣。而宣也惟知屈已于齐,所以事王者蔑如也。胡文定曰:「宣公不朝周而朝齐,不奔王丧而奔齐侯之丧,不遣贵卿防匡王葬,而使归父防齐侯葬,纵未举法,勿聘可也。而使季子来,王灵益不震矣。」此论固正,愚以为鲁则有罪,而不可以此责王也。周自惠襄而降,日趋于削,介弟聘鲁,犹曰厚徃薄来,吾以懐诸侯也。王益谦,鲁益慢,鲁实可诛,春秋比事而书,责鲁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滕何负于宋,而宋伐之?邾何负于鲁,而鲁侵之?皆由中国无盟主,强陵弱,众暴寡,而莫之或禁也。胡文定于宋之伐滕、鲁之伐邾,皆责以不能讨陈人之弑君者。愚以为非所当责而责也。宋鲍之弑昭、鲁宣之弑赤,皆弑其君而簒其国,有帝王在上,必诛而不以赦者也。陈灵滛于夏氏,为徴舒所戕,陈灵固有以自取,徴舒之罪犹下于宋、鲁之二弑贼。今责二弑贼以讨徴舒,是为以乱治乱,其无乃不可行乎?
大水【义并见后饥】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行父未返,而归父复如齐,左氏以为伐邾故,非也。行父如齐,以顷公初立而徃礼之,常也;归父如齐,则宣公使其私昵臣布腹心于齐侯,非礼之常也。归父者,襄仲之子,厥父弑齐甥而立宣公,齐惠实为外主。今顷公新立,惧有讨焉,故使仲之子如齐,重致卑屈以逭簒弑之讨。《春秋》比书二使之出,诛其奸也,非为伐邾故。
齐侯使国佐来聘
未逾年之君,不得以父道自居也,故称子。不得已而交于隣国,称子不称侯。今国佐之来致命为侯,《春秋》为其以父道自居,故书以贬之。
饥
自宣公即位以来,六年书螽,七年书大旱,今书大水,复书饥,咎证频仍,未有甚于此时者也。旱而书大旱,水而书大水,以变常书也。水旱所及者广,是为变常。宣以臣而弑其君,以子而逐其母,罪大恶极,天讨未加,发而为水旱之灾,百姓重受其虐,《春秋》书之,以垂戒于后。
楚子伐郑
胡文定谓:「九年楚子伐郑称爵者为贬辞,此年楚子伐郑称爵者为直辞。」愚谓经固有辞同而义异者,此楚子两伐郑无不同也。春秋自比岁以来,忧强楚之遂霸中国,是以正其名曰子,所以抑其僭号,示天下共主在周,楚人不得干也。故其慿陵中国也,自将则书楚子,其臣将兵以出则书楚人,非襃贬之所在也。盖书爵书人,在中国诸侯则为襃贬,楚旣僭号自絶于王,春秋书爵以正之,非所以襃之也。此两伐郑皆贬辞,非直辞也。若曰九年郤缺救而得书,此年士防救而不得书,则义各有在。郤缺始为晋政而出师救郑,败楚桞棼,与其能救也;士防用偏师,无益于
译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攻打郑国。
这四个国家攻打郑国,是因为郑国对楚国怀有二心。《春秋》都称他们为“人”,称这四个国家为“人”,是用来贬低晋国的。亲身承担天下的艰难,然后才可以责备别人顺从自己,没听说过亲身承担天下的安逸,却责备别人难以顺从的。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能取得诸侯的拥戴,是因为他们对内尊崇王室,对外抵御荆楚,救灾济困,急切地亲身承担天下的艰难,诸侯有所依靠,荆楚有所畏惧,因此能够成就他们的霸业。自从晋襄公死后,灵公、成公、景公三位国君都不能承担重任,而楚庄王日益强盛,向北争夺诸侯,今天侵犯陈国,明天侵犯郑国,严重的甚至到中原展示武力,将要实现他最大的欲望。晋国人仅仅派出偏师,又畏惧躲避退缩,不敢轻易侵犯楚军的锋芒,只是等待楚军车辙向南,在一两个小国身上发泄怨恨。现在又联合诸侯兵临郑国,即使能拿下郑国,能保证楚军不再出兵吗?这就是所说的亲身承担天下的安逸,却责备别人难以顺从。有人说:“在这个时候,什么是艰难?什么是优先?”回答说:“铲除篡逆、锄除凶恶,是霸政最优先的事。自从赵盾执政以来,宋、齐、鲁都曾弑杀其君并篡夺国家,赵盾内心有所愧疚,一概置之不问。现在郤缺执政,如果有志于谋求诸侯的拥戴,应当先惩治那些弑杀其君的诸侯国,这样然后名分正当而言辞正直,道义确立而威令施行。不知道这样做,却率领三国攻打郑国,而把讨伐逆贼的任务留给楚国,于是使得楚国挟持仗义的名义,来向天下展示。晋国的霸业从此更加衰落,是因为国家没有人才啊。”
秋天,周天子派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公羊传》说:“称‘王’,称‘季子’,是表示尊贵,因为他是天子的同母弟。”鲁宣公即位到现在十年了,仅仅派了一个像蔑这样的小臣去京城,而天子随即派尊贵的弟弟来回报,天子对待鲁国可以说是很优厚了。而宣公只知道向齐国屈服,所以侍奉天子的态度轻慢得像没有一样。胡文定说:“宣公不朝见周天子却朝见齐侯,不奔丧周天子却奔丧齐侯,不派贵卿去防备匡王下葬,却让公孙归父去防备齐侯下葬,即使没有举用法度,不聘问也可以了。却让季子来,天子的威灵更加不震动了。”这个论断固然正确,我认为鲁国有罪,但不能因此责备天子。周朝自从惠王、襄王以来,日益趋向削弱,派遣同母弟聘问鲁国,还是说厚往薄来,我用这个来怀柔诸侯。天子更加谦逊,鲁国更加轻慢,鲁国实在可诛,《春秋》通过并列记事来书写,是责备鲁国。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了绎邑。
滕国有什么对不起宋国,而宋国攻打它?邾国有什么对不起鲁国,而鲁国侵犯它?都是因为中原没有盟主,强者欺凌弱者,众者暴虐寡者,而没有谁能禁止。胡文定对于宋国攻打滕国、鲁国攻打邾国,都责备他们不能讨伐陈人弑君的事。我认为这不是应当责备的却去责备了。宋国鲍氏弑杀昭公、鲁国宣公弑杀赤,都是弑杀其君并篡夺其国,如果有帝王在上,必定诛杀而不赦免。陈灵公淫乱于夏氏,被徵舒所杀,陈灵公本来有自取灭亡的原因,徵舒的罪行还低于宋、鲁的两个弑君贼。现在责备两个弑君贼去讨伐徵舒,这是用混乱去治理混乱,恐怕不可行吧?
大水【义理并见后面的“饥”】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行父还没有返回,而归父又前往齐国,左氏认为是因为攻打邾国的缘故,不对。行父前往齐国,是因为顷公刚即位而去礼节性地拜访,是常礼;归父前往齐国,则是宣公派他的亲信臣子向齐侯吐露心腹之言,不是常礼。归父是襄仲的儿子,他的父亲弑杀了齐国的外甥而立宣公,齐惠公实际上是外主。现在顷公新立,害怕有讨伐,所以派仲的儿子去齐国,重重地表示卑屈以逃避篡弑的讨伐。《春秋》并列记载两位使者的出访,是诛责他们的奸邪,不是因为攻打邾国的缘故。
齐侯派国佐来聘问。
没有满一年的国君,不能以父亲的身份自居,所以称“子”。不得已而与邻国交往,称“子”不称“侯”。现在国佐来传达使命是为“侯”,《春秋》因为他以父亲的身份自居,所以书写以贬低他。
饥荒。
自从宣公即位以来,六年记载了蝗灾,七年记载了大旱,现在记载大水,又记载饥荒,灾祸的征验频繁,没有比这个时候更严重的了。旱灾而记载大旱,水灾而记载大水,是因为变异反常而记载。水旱波及的范围广,这就是变异反常。宣公作为臣子弑杀其君,作为儿子驱逐其母,罪恶极大,天讨没有施加,就发为水旱之灾,百姓再次遭受其虐,《春秋》记载这些,是为了垂戒后人。
楚子攻打郑国。
胡文定说:“九年楚子攻打郑国称爵位是贬辞,这一年楚子攻打郑国称爵位是直辞。”我认为经文本来就有辞语相同而意义不同的情况,这两次楚子攻打郑国没有不同。《春秋》自从连年以来,担忧强大的楚国最终称霸中国,所以正其名曰“子”,用来抑制他僭越的称号,显示天下共主在周,楚国人不得干预。所以他欺凌中国时,亲自率领军队就记载“楚子”,他的臣子率领军队出征就记载“楚人”,这不是褒贬所在。大概记载爵位或记载“人”,对于中国诸侯来说是褒贬,楚国既然僭越称号自我隔绝于王室,《春秋》记载爵位以纠正他,不是用来褒奖他。这两次攻打郑国都是贬辞,不是直辞。如果说九年郤缺救援而得以记载,这一年士防救援而不得以记载,那么意义各有所在。郤缺刚开始执政就出兵救援郑国,在柳棼打败楚军,与其说是他能救援;士防使用偏师,无益于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谷作夷陵】
此陈、郑俱服于楚,中国之忧也。而陈止斋乃云:「序楚子于陈侯、郑伯之上,初与楚以霸。」愚窃未敢以为然也。春秋以正僭窃为先,不与僭窃者主齐盟也。而楚僭窃之尤甚者,春秋攘斥之不暇,孰云与之以霸乎?序楚子于陈侯、郑伯之上,着南蛮之子国而僭居中国侯伯之上,紊内外之辨也,赤以卑从楚之二国也。盖齐桓、晋文所以大有功于当世,以其内奬王室、外攘僭窃,有以大服诸夏之心,是故与之以霸。楚日以僭王窥周为事,春秋大经大法,在于斥絶之而已矣,何与霸之有哉?而况是时陈人专意从楚,怙凶防恶,有年数矣。今而陈国有难,楚当为之讨贼。彼徴舒特一匹夫耳,即辰陵之防,召而戮之,何难?乃特为是灭国之端,利而为之,诈而成之,夫岂春秋之所与乎?大率僭王之楚不可以霸中夏,彼僭王而许之以霸,是二王也。读春秋者谨之。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前伐邾取绎,与此防。齐伐莒,皆以归父将。此归父为国生患,求多于小国,《春秋》之书之,所以诛也。
秋晋侯防狄于櫕函
楚何为而盟陈、郑于辰陵?求霸中国也。晋,霸国也,不能辑和诸侯,乃防狄于櫕函。比事而观,晋之卑亦甚矣。或曰:「晋自灵、成以来,非楚之敌,度徳量力,无亦《春秋》所与乎?」愚以为楚固前日之楚,晋亦文、襄之晋也。文、襄用之,霸中夏而有余;灵、成用之,自保其国而不足,亦存乎人耳。由赵氏秉政,诸大夫各私其私,莫有以国事为己任者。君庸臣专,如负乌获之力而弗克举鼎,非其力之不足也。《春秋》书「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继书「晋侯防狄于櫕函」,比事以见贬斥,其义甚明也。《春秋》中年多比事以见义。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孔宁、仪行父于君弑之后,惧罪奔楚】
或曰:「楚庄以诸侯之师伐陈,讨夏徴舒弑君之罪。《春秋》不书『楚人伐陈』,直书『楚人杀陈夏徴舒』,继书『楚子入陈』,又继书『纳孔宁、仪行父于陈』,曰杀、曰入、曰纳,其防安在?」曰:「《春秋》不与楚以讨贼之义也。夫所谓讨,仗义而徃,奉辞而伐,诛其人,定其国而去之,已无所利焉,是之谓讨。今楚庄入孔宁、仪行父之邪谋,以诈而袭陈,以利而出师,县其土不能得,则纳其首祸之人,始乎诈,终乎悖。《春秋》书杀、书入、书纳,不与楚以讨贼之义也。盖陈者,楚之与国,怙凶党恶几年于兹,晋人招之不来,伐之不屈,托国于楚者也。今陈灵见弑,为之讨贼,非楚而谁?乃仗义以为利,几欲覆亡人之国,讨贼者不如是也。而况夏徴舒,陈之一匹夫,本非秉权用事之人,君无道汚于其家,彼不胜忿,起弑之,非若鲁襄仲、郑归生、晋赵盾弑君立君,威行中国,必待外兵而后可克也。楚庄有意为陈讨贼,即辰陵之防,召徴舒而戮之,陈无事矣。乃于旣盟之后,遽兴掩袭之师,入陈而遂县之,仗义以济利,假信以行诈,此《春秋》之所甚恶也。幸而从申叔之言,事弗获逞,犹纳其朋滛首祸之人,俾复为政于陈国,则其区区本心犹在于利,特畏晋兵之来救,是以亟舎之而去,非知其不义,悔之而不为也。故曰:楚之入陈,乃逐利之师,非讨逆之师也。是役也,楚以诸侯之师伐陈,《春秋》不书『楚人伐陈』,直书『楚人杀陈夏徴舒』,言徴舒不待兵而可取也;继书『楚子入陈』,言徴舒已死,楚犹入陈,其志不在徴舒也;又继书『纳孔宁、仪行父于陈』,言其党恶崇奸,以乱济乱,非真能讨贼者也。书法较然甚明,而诸儒竞谓《春秋》与楚庄以讨贼,何偏见若是乎?齐桓、晋文靳靳以明义自见,徒以执心不纯,圣门学者犹羞称之。楚庄乃以乱济乱者,而谓《春秋》与之以霸,无乃辨之有未明乎?」○其后楚灵灭陈与蔡,一踵庄之所为仗义以行其大不义,祖宗之所为,子孙胥而效之,以是殒身覆国
译鲁僖公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谷梁传》作夷陵)。
这是陈国、郑国都臣服于楚国,是中原各国的忧患。然而陈止斋却说:“将楚子列在陈侯、郑伯之上,起初是给予楚国霸权。”我私下不敢赞同这种说法。《春秋》以纠正僭越窃位为首要任务,不承认僭越者主持诸侯盟会。而楚国是僭越窃位最严重的,《春秋》排斥它还来不及,哪里会说给予它霸权呢?将楚子列在陈侯、郑伯之上,是为了彰显南蛮的蛮夷之国却僭居在中原诸侯之上,扰乱了内外尊卑的界限,并贬低顺从楚国的这两个国家。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对当时有大功,是因为他们对内尊崇王室,对外排斥僭越者,极大地安抚了中原各国的人心,所以《春秋》才给予他们霸权。楚国一天天以僭称王号、窥伺周室为事,《春秋》的大义大法,在于斥责断绝它罢了,哪里有什么给予霸权呢?况且这时陈国人一心顺从楚国,依仗凶恶、包庇邪恶,已经好几年了。现在陈国有难,楚国应当为他们讨伐贼人。那个夏徵舒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就在辰陵会盟时,召来杀了他,有什么难的?却特意以此作为灭国的开端,为了利益而做,用欺诈手段来完成,这难道是《春秋》所赞许的吗?大抵僭称王号的楚国不可以称霸中原,如果它僭称王号却允许它称霸,那就是有两个王了。读《春秋》的人要谨慎啊。
公孙归父会同齐国人攻打莒国。
之前攻打邾国夺取绎邑,与这次会同齐国攻打莒国,都是由公孙归父率领。这是公孙归父给国家招致祸患,向小国索取过多,《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谴责他。
秋季,晋侯在櫕函会同狄人。
楚国为什么在辰陵与陈、郑结盟?是为了谋求称霸中原。晋国是霸主国家,不能协调安抚诸侯,却去会同狄人。对比这两件事来看,晋国的地位低下得很厉害。有人说:“晋国自从灵公、成公以来,不是楚国的对手,衡量德行和力量,不也是《春秋》所赞许的吗?”我认为楚国固然还是以前的楚国,晋国也是文公、襄公时的晋国。文公、襄公使用它,称霸中原还有余力;灵公、成公使用它,连保全自己的国家都不够,这也在于用人罢了。由于赵氏掌权,各位大夫各自谋取私利,没有把国家大事当作自己责任的人。君主平庸,臣子专权,就像背负着乌获那样的力气却举不起鼎,不是力气不足啊。《春秋》记载“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接着记载“晋侯在櫕函会同狄人”,通过对比事件来显示贬斥,其意义非常明白。《春秋》中年间多通过对比事件来体现义理。
冬季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把公孙宁、仪行父送回陈国(孔宁、仪行父在国君被杀后,害怕获罪逃奔到楚国)。
有人说:“楚庄王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陈国,讨伐夏徵舒弑君的罪行。《春秋》不记载‘楚国人攻打陈国’,直接记载‘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接着记载‘楚子进入陈国’,又接着记载‘把孔宁、仪行父送回陈国’,说杀、说入、说纳,其中的含义在哪里?”回答说:“《春秋》不给予楚国讨伐贼人的名义。所谓讨伐,是秉持正义前往,奉行辞令征伐,诛杀那个人,安定那个国家然后离开,自己没有任何利益,这才叫讨伐。现在楚庄王听从孔宁、仪行父的邪谋,用欺诈手段袭击陈国,为了利益出兵,悬挂陈国的土地不能得到,就接纳那些首恶之人,开始于欺诈,终结于悖乱。《春秋》记载杀、记载入、记载纳,不给予楚国讨伐贼人的名义。大抵陈国是楚国的盟友,依仗凶恶、包庇邪恶好几年了,晋国人招唤他不来,攻打他不屈服,把国家托付给楚国。现在陈灵公被杀,为他讨伐贼人,不是楚国是谁?却秉持正义来谋取利益,几乎想要灭亡别人的国家,讨伐贼人不是这样的。况且夏徵舒,是陈国的一个普通人,本来不是掌握权力的人,国君无道污辱了他的家,他忍不住愤怒,起来杀了国君,不像鲁国的襄仲、郑国的归生、晋国的赵盾那样弑君立君,威势行于中原,必须等待外兵才能攻克。楚庄王有意为陈国讨伐贼人,就在辰陵会盟时,召来夏徵舒杀了他,陈国就没事了。却在结盟之后,突然兴起掩袭的军队,进入陈国就把它当作县邑,秉持正义来成就利益,假借诚信来施行欺诈,这是《春秋》非常厌恶的。幸好听从了申叔的话,事情没能得逞,仍然接纳那些朋党淫乱、首恶的人,让他们在陈国重新执政,那么他那点本心还在于利益,只是害怕晋国军队的来救,所以急忙放弃而离开,并不是知道不义,后悔而不做了。所以说:楚国进入陈国,是追逐利益的军队,不是讨伐叛逆的军队。这次战役,楚国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陈国,《春秋》不记载‘楚国人攻打陈国’,直接记载‘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是说夏徵舒不等待用兵就可以擒获;接着记载‘楚子进入陈国’,是说夏徵舒已经死了,楚国还进入陈国,其志向不在夏徵舒;又接着记载‘把孔宁、仪行父送回陈国’,是说他们包庇邪恶、推崇奸佞,用混乱来助长混乱,不是真正能讨伐贼人的人。书法非常明显,而各位儒生竟说《春秋》给予楚庄王讨伐贼人的名义,为什么偏见如此呢?齐桓公、晋文公勤勉地以彰显正义来表现自己,只是因为用心不纯,圣门学者还羞于称道他们。楚庄王却是用混乱来助长混乱的人,却说《春秋》给予他霸权,恐怕辨析得不够明白吧?”○后来楚灵王灭掉陈国和蔡国,完全沿袭楚庄王秉持正义来施行大不义的做法,祖宗所做的事,子孙都效仿,因此导致身死国亡。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贼讨书葬,固《春秋》所以垂法,然亦有不容例观者,陈灵之葬是也。灵死迨今二年,始以葬书,盖孔寜仪行父为之葬之。彼以滛乱见弑,今复为滛党所葬,非国人葬之也。《春秋》继孔宁、仪行父之归而书葬,义盖在此,非为贼讨而书也。
楚子围郑
比岁晋楚争郑,春秋皆不与也。晋不能宗主夏盟,恤灾救患,惟欲小国之从已;楚不能削去僭号,守礼尊王,惟求称霸于中夏。春秋实交责之,而责楚为甚。故数岁以来,楚用师于陈、郑、宋,春秋一以楚子书,志楚庄负恃才智,穷兵日夜不息,目其身而责之,非爵也。是役也,左传谓楚克郑入之,郑伯肉袒牵羊以逆。楚庄退三十里而与之盟,盖晋师已起,楚闻之而亟去,非得郑而不取也。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论者谓邲之败,春秋遂与楚以霸,愚窃以为不然也。春秋固责晋矣,而未尝与楚也。是役也,晋出师救郑,而春秋书「晋荀林父帅师及楚战」,不以救郑书,以其缓不及事,郑旣屈服于楚,无救郑之实,故不与之以救郑之名,盖责晋也,非与楚也。晋前此救郑及陈,仅出偏师,实无战楚之心。今也诸侯卿皆行,兵势甚壮,而林父逗挠不进,惟誉楚之强盛,倡众退师,于是诸卿之在行者皆无战情,兵未交而气已索,其稍知自奋者先縠一人耳。传所载先縠之语,辞直而气壮,国之良也,羣帅嫉之。此外魏锜、赵旃鼓勇欲战,亦谓其以求卿不得,怒而欲败晋师,此皆林父及诸欲遁者疾之而加之以罪,左传纪之,后人信之,变乱曲直甚矣。春秋正林父失律之诛,书「荀林父及楚战于邲,晋师败绩」,责林父也,非与楚也。召陵之师、城濮之战,齐桓、晋文躬擐甲胄,为诸侯先,是以克济有功。晋自灵、成迄景,童騃无知,仰成羣下,日底于削。今楚子自将围郑,而晋仅以诸卿当之,诸卿复人自为谋,不相统一,欲战者二三,欲遁者六七,以此众战,乌得不败?春秋责晋诸卿之不忠所事,是以书法特峻,夫岂以晋一败之故,遂与楚以霸乎?齐桓存三亡国,义士犹或非之,况僭王之楚,可使之遂霸中夏乎?止斋名儒,立论如此,恐为后人之惑,不得不辨。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萧,宋之附庸也。楚庄入陈,围郑,败晋于邲,穷兵力以威上国,志得而骄,睥睨于宋,故灭萧以动之。自是宋始多事,易子析骸之祸,权舆于此。春秋之书之,不惟罪楚,亦以忧中国。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幽之同盟,内外小大翕然来同,齐霸之方兴也。新城之同盟,诸侯之散者复合,晋霸之渐衰也。清丘之同盟,异者众而同者鲜,晋不复可言霸矣。而《春秋》于四国之为此盟,犹以同盟书,嘉其不以胜负而为从违,舍燎原强盛之楚,从丧败方新之晋,是故犹许之以同盟。然视于幽之同盟,则不可同日语矣。
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伐人者多不为《春秋》所与,此之伐《春秋》无讥;救人者多为《春秋》所尚,此之救《春秋》有贬。盖宋伐陈,义之所得为也。前日楚子灭萧,灭宋之附庸也;今宋人出师伐陈,亦伐楚之与国,何为而不可?卫之救陈,以晋师新败,谋自结于楚,非知义之当救而救之也。胡氏谓:「陈有弑君之乱,宋不能讨,而楚讨之,旣县陈而复封之,其德于楚而不贰,未足多责。宋不能内自省德,遽以大众伐之,非义举也。卫以救书者,见宋师之非义,陈为可恤也。」愚窃以为未然。楚挟仗义之名以行其大不义,用诈入陈,几欲亡人之国,《春秋》不与也。宋先代之后,廼心中国,出师伐楚之与国,为人所难,谓之非义不可。卫甫受盟于清丘,乃救陈以求媚于楚,谓其救之为义亦不可也。《春秋》之义在于攘楚,胡氏以楚庄县陈为讨贼,主张太过,似据正而实不然。前旣备论,复于此而穷其说。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公羊作伐卫】
夏楚子伐宋
或曰:「楚子伐宋,义乎?否乎?春秋与之
译鲁僖公十二年春天,安葬陈灵公。
讨伐弑君者后记载安葬,这固然是《春秋》用来垂示法度的原则,但也有些情况不能仅凭惯例来看待,陈灵公的安葬就是如此。陈灵公死后直到如今两年,才记载安葬,大概是孔宁、仪行父为他安葬的。他因为淫乱而被弑杀,现在又由淫乱的同党安葬,并非陈国国人安葬他。《春秋》在记载孔宁、仪行父回国之后接着记载安葬,其义理大概就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讨伐了弑君者才记载安葬。
楚子围攻郑国。
连年晋国与楚国争夺郑国,《春秋》都不予认可。晋国不能主持华夏盟约,体恤灾难、救助患难,只想让小国顺从自己;楚国不能削去僭越的称号,遵守礼制、尊崇周王,只求在中原称霸。《春秋》实际上对双方都有指责,而对楚国的指责更为严厉。所以近年来,楚国对陈、郑、宋用兵,《春秋》一律称楚君为“楚子”,旨在表明楚庄王倚仗才智,穷兵黩武日夜不停,直呼其名以责罚他,这不是爵位。这次战役,《左传》说楚国攻克郑国并进入其中,郑伯肉袒牵羊来迎接。楚庄王退兵三十里与郑国结盟,大概是因为晋国军队已经出动,楚国听说后急忙撤离,并非得到郑国而不攻取。
夏季六月乙夘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评论者认为邲地战败后,《春秋》于是认可楚国称霸,我私下认为不是这样。《春秋》固然指责晋国,但从未认可楚国。这次战役,晋国出兵救援郑国,而《春秋》记载“晋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交战”,不记载救援郑国,因为行动迟缓来不及救事,郑国已经屈服于楚国,没有救援郑国的实际效果,所以不给予救援郑国的美名,这是指责晋国,并非认可楚国。晋国此前救援郑国及陈国,只派出偏师,实际上没有与楚国作战的决心。如今诸侯的卿大夫都出动,兵势非常强盛,而荀林父逗留迟疑不前进,只称赞楚国的强盛,鼓动众人退兵,于是随行的各位卿大夫都没有作战的意愿,军队还未交战士气已衰竭,稍微知道自我奋发的只有先縠一人罢了。《传》中所记载先縠的话,言辞正直而气势壮盛,是国家的良臣,各位统帅嫉妒他。此外魏锜、赵旃鼓动勇气想要作战,也被说是因为谋求卿位不得,愤怒而想使晋军失败,这都是荀林父及那些想要逃跑的人憎恶他们而加给他们罪名,《左传》记载了这些,后人相信了,颠倒了是非曲直太严重了。《春秋》纠正荀林父违抗军令的罪责,记载“荀林父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这是指责荀林父,并非认可楚国。召陵的军队、城濮的战役,齐桓公、晋文公亲自穿戴甲胄,为诸侯表率,所以能够成功建立功业。晋国自灵公、成公到景公,幼稚无知,仰仗群下,日益削弱。如今楚子亲自率领军队围攻郑国,而晋国仅用各位卿大夫抵挡,各位卿大夫又各自为谋,不统一指挥,想作战的只有两三人,想逃跑的有六七人,用这样的军队作战,怎能不失败?《春秋》指责晋国各位卿大夫不忠于所事,因此书法特别严厉,难道因为晋国一次战败,就认可楚国称霸吗?齐桓公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义士尚且有人非议他,何况僭越称王的楚国,可以让他称霸中原吗?止斋是名儒,立论如此,恐怕会迷惑后人,不得不辩驳。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子灭亡萧国。
萧国是宋国的附庸。楚庄王进入陈国,围攻郑国,在邲地击败晋国,穷尽兵力以威慑大国,志得意满而骄傲,轻视宋国,所以灭亡萧国来触动宋国。从此宋国开始多事,易子而食、析骸而炊的祸患,由此发端。《春秋》记载这件事,不仅归罪于楚国,也以此忧虑中原华夏。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幽地结盟时,内外小大诸侯都欣然来结盟,那是齐国霸业正兴盛的时候。新城结盟时,分散的诸侯重新聚合,那是晋国霸业逐渐衰微的时候。清丘结盟时,意见不同的多而相同的少,晋国已不可再言称霸了。而《春秋》对于四国进行这次结盟,仍然以“同盟”记载,嘉许他们不因胜负而决定顺从或背离,舍弃如燎原般强盛的楚国,跟随刚刚战败的晋国,所以仍然允许他们称为“同盟”。然而与幽地结盟相比,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讨伐他人者多不被《春秋》认可,这次讨伐《春秋》没有讥讽;救援他人者多被《春秋》推崇,这次救援《春秋》有贬斥。大概宋国讨伐陈国,是义理所允许的。前几天楚子灭亡萧国,萧国是宋国的附庸;如今宋国人出兵讨伐陈国,也是讨伐楚国的同盟国,为什么不可以?卫国救援陈国,是因为晋军新败,谋求自己与楚国结交,并非知道义理应当救援而救援。胡氏说:“陈国有弑君的动乱,宋国不能讨伐,而楚国讨伐了,既然悬挂陈国又恢复封立,陈国感激楚国的恩德而不二心,不足以过多责备。宋国不能内省自己的德行,匆忙用大军讨伐,不是义举。卫国以救援记载,是表明宋军不义,陈国值得怜悯。”我私下认为不对。楚国挟持仗义的名号来行其大不义,用诈术进入陈国,几乎想要灭亡别人的国家,《春秋》不认可。宋国是先代之后,心系中原,出兵讨伐楚国的同盟国,做别人难以做到的事,说它不义是不可以的。卫国刚刚在清丘受盟,却救援陈国以求媚于楚国,说它的救援是义举也是不可以的。《春秋》的义理在于排斥楚国,胡氏以楚庄王悬挂陈国为讨伐弑君者,主张太过,看似依据正道而实际上不对。前面已经详细论述,在这里再穷究其说。
鲁僖公十三年春天,齐国军队讨伐莒国【《公羊传》作讨伐卫国】
夏季,楚子讨伐宋国。
有人说:“楚子讨伐宋国,合乎义理吗?不合乎吗?《春秋》认可吗?”
乎?否邪?」曰:「春秋不与也。盖宋可伐也,而楚之伐之,则自为其私也。宋鲍弑其君而簒国,迨今十有余年,独郑人与之为大棘之战,稍能治其簒弑之罪。楚不能亲用师于宋也,去年冬忽鼓其入郑之余勇,灭宋附庸,欲以威示宋人,使之从已。宋不为动,兹遂以兵伐宋,左右望而罔市利,齐晋桓文有不为也。春秋自数岁以来,楚有侵伐,一以子书,不但正其始封之名,亦以着楚庄黩于用武,当服善战之刑,孰云其为爵乎?」
译吗?不是这样吗?」回答说:「《春秋》不赞同这种行为。大概宋国是可以讨伐的,但楚国讨伐它,则是为了自身的私利。宋国的鲍弑杀其君并篡夺国家,到现在已有十多年了,只有郑国人与他进行大棘之战,稍微能够惩治其篡弑的罪行。楚国不能亲自出兵讨伐宋国,去年冬天忽然鼓动其攻入郑国后的余勇,灭掉宋国的附庸,想要以此向宋国人显示威势,使他们顺从自己。宋国不为所动,于是就用兵讨伐宋国,左右观望而无所获,齐桓公、晋文公是不会这样做的。《春秋》自这几年以来,楚国有所侵伐,一律用‘子’来称呼,这不仅是为了纠正其始封时的名号,也是为了彰显楚庄王滥用武力,应当受到善于作战的刑罚,谁说他是爵位呢?」
秋螽【公羊作▯】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谷梁作谷】
邲之败,荀林父身为主帅,逗挠畏怯,甫及河即议退师,士防而次,莫不皆为避楚自全之计。独先縠毅然请战,曰:「成师以出,闻敌强而退,非夫也。」又曰:「由我失霸,不如死。」忠愤激壮,惟敌是求,而诸帅党于荀氏,惟恐退之不速,坐是故败。林父当服上刑,先縠不惟无罪,犹可奬也。盖退师者众人之所欲,进战者众人之所忌,故逗挠畏怯者得无事,而忠愤激壮者反受戮,由晋景昬庸不君,以致用刑舛错,晋自是愈不竞矣。《春秋》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着先縠之无罪也。胡氏乃谓先縠违命,元帅不能用刑,以此致败,此以《左传》之浮辞而为《春秋》之予夺,愚窃未敢谓然也。自先縠死,晋大夫各为其私计,莫有身任国事者,晋坐是日削。读《春秋》者试以是观。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据传孔达自以其身纾卫国之患,非卫人杀之也。《春秋》书「卫杀孔达」,着其有罪也。孔达为政于卫,不能辅其君以从中国,而背清丘之盟,救陈以谄楚,谓之无罪,不可也。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
晋侯伐郑
邲之役,楚庄身履戎行,晋景畏懦不出,诸卿自荀林父以下望风震怖,是以取败。晋人知之,此行劝其君自将伐郑,以示其整,虽无能有为,逡巡引退,而《春秋》犹书「晋侯伐郑」,嘉其稍能自强,庶防复振之耳。嗟夫!自晋襄之殁,灵以汰而殒身,成以庸而失霸,景以闇而致败,晋非前日之晋矣。而《春秋》犹拳拳于晋,不欲事楚之遂霸中国,故于清丘之盟则书「同盟」,此行伐郑,晋以爵书,为中国喜也。论者以《春秋》霸楚,盖考之未精耳。
秋九月,楚子围宋【并见下《宋人及楚人平】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归父,襄仲之子也。厥父外交强齐,弑君专国,罪大而莫之讨。虽于鲁宣有援立之恩,而人臣外交强国,渐不可长,亦鲁宣之所宜以戒者也。前使之防齐人伐莒,今复使之防齐侯于谷,贼臣孽子,世济其奸,推是以徃,将何所不为?《春秋》书「归父防齐侯」,继书「归父防楚子」,比事而书,深着履霜之戒,非谓大夫伉诸侯而书也。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或曰:「鲁公始盟楚于齐,《春秋》为之讳;及盟于宋,不尽讳也。今归父防楚于宋,不复为公讳,何欤?」曰:「始而盟,鲁人犹或耻之,为之讳,所以存其羞恶之心;至于再,至于三,鲁人不复以事楚为耻,直书其事,不加贬斥,而义存于其间矣。楚自伐宋,于鲁本无所预,而鲁人震悸,若祸之已至,正由宣公以簒弑得国,十有五年,未有能讨之者。今见楚人戮陈夏徴舒,惧而徃防将以逭弑君之讨,此必公孙归父为之谋也。彼为襄仲之子,故内自慊而为此,传者以为仲孙蔑所请,恐非。」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春秋于晋楚盛衰之际,书法极为谨严,诸儒解説虽多,愚以为未尽得圣人意也。自齐桓之殁,荆楚之兵始横行于天下,当时与之立敌者,一宋襄而已。春秋序宋公于楚子之上,深与宋襄能以攘楚为己任,不以其见执于晋楚,遂弃之而弗录也。今也晋政日衰,又败于邲,威望日损,与齐桓殁时事有相类者。宋文乃能于此时抗楚而即晋,不改其平日。楚灭我附庸,吾则伐其与国;楚过我而不假道,吾则戮其使人。毅然特立,有宋襄之风。楚庄以是伐而围之,势虽危廹,犹不肯为城下之盟。春秋是以嘉之,书曰:「宋人及楚人平」,贵宋也,着宋之义足以敌楚之强也。论者惑于《公羊》之说,以为子反、华元私以两国情实相告而罢兵,此齐东之语,必无是事。《左传》所记者,乃其实也。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公羊传》例曰:「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为当时诸侯强暴侵陵、灭无罪之国者言也。若赤狄为肆侵畧,患芟而夷之,亦义之所不容巳者,灭例不为此辈设也。武王之有天下,灭国五十,皆纣党之
译秋螽(《公羊传》作“〇”)
冬季,晋国杀了它的大夫先縠(《谷梁传》作“谷”)。
在邲之战中,荀林父身为晋军主帅,迟疑畏缩,刚到达黄河边就商议撤军,士兵们防备着扎营,没有不都是为了躲避楚国、保全自己而打算的。只有先縠毅然请求出战,说:“整顿好军队出征,听说敌人强大就撤退,这不是大丈夫所为。”又说:“因为我的缘故失去霸权,不如去死。”他的忠诚愤慨激昂壮烈,只求与敌人交战,而其他将领都偏袒荀林父,只担心撤退得不够快,因此导致了战败。荀林父应当服受最重的刑罚,先縠不仅无罪,还应当受到奖赏。因为撤军是众人所希望的,进军作战是众人所忌讳的,所以迟疑畏缩的人得以无事,而忠诚愤慨激昂的人反而遭受杀戮,这是由于晋景公昏庸无能,导致用刑错乱,晋国从此更加不能有所作为了。《春秋》记载“晋国杀其大夫”而不去掉他的官职,是为了彰显先縠无罪。胡氏却说先縠违抗命令,元帅不能执行刑罚,因此导致战败,这是用《左传》中浮夸不实的话来作为《春秋》褒贬的依据,我私下不敢认为这样是对的。自从先縠死后,晋国的大夫各自为私利打算,没有人再以身承担国家大事,晋国因此日渐削弱。阅读《春秋》的人不妨以此观点来观察。
十四年春,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孔达。
根据传文,孔达是自愿用自己的身体来解除卫国的祸患,并不是卫国人杀了他。《春秋》记载“卫国杀了孔达”,是为了彰显他有罪。孔达在卫国执政,不能辅佐他的国君以顺从中国,反而违背清丘之盟,救援陈国以谄媚楚国,说他没有罪,是不可以的。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去世。
晋侯讨伐郑国。
在邲之战中,楚庄王亲自进入战场,晋景公畏惧懦弱不肯出战,各位卿大夫从荀林父以下望风震恐,因此招致失败。晋国人知道这一点,这次行动是劝勉他们的国君亲自率军讨伐郑国,以显示军队的严整,虽然没有什么作为,只是徘徊退却,但《春秋》仍然记载“晋侯伐郑”,是嘉奖他稍能自强,或许能防止再次振作起来。唉!自从晋襄公死后,晋灵公因骄汰而丧命,晋成公因平庸而失去霸权,晋景公因昏聩而招致失败,晋国已经不是从前的晋国了。但《春秋》仍然对晋国念念不忘,不希望楚国最终称霸中原,所以在清丘之盟时记载为“同盟”,这次讨伐郑国,按照爵位记载晋侯,是为中原感到高兴。议论的人认为《春秋》是助长楚国称霸,大概是没有精细考察罢了。
秋九月,楚子包围宋国(详见下文《宋人及楚人平》)。
安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
归父是襄仲的儿子。他的父亲对外交结强大的齐国,弑君专权,罪大恶极却没有人讨伐。虽然他对鲁宣公有拥立之恩,但人臣对外交结强国,这种趋势不可滋长,也是鲁宣公应当引以为戒的。先前派他去防备齐人讨伐莒国,现在又派他去在谷地防备齐侯,贼臣孽子,世代继承奸恶,照这样下去,将有什么事做不出来?《春秋》记载“归父防备齐侯”,接着记载“归父防备楚子”,通过并列记载来深刻彰显履霜坚冰的警戒,并不是说大夫与诸侯抗衡才这样记载。
十五年春,公孙归父在宋国防备楚子。
有人说:“鲁公开始在齐国与楚国结盟,《春秋》为他隐讳;等到在宋国结盟,就不完全隐讳了。现在归父在宋国防备楚子,不再为公隐讳,为什么呢?”回答说:“开始时结盟,鲁国人或许还感到羞耻,为他隐讳,是为了保存他的羞恶之心;到了第二次,到了第三次,鲁国人不再以侍奉楚国为耻,直接记载其事,不加贬斥,而道义就存在于其中了。楚国讨伐宋国,本来与鲁国无关,但鲁国人震惊恐惧,好像祸患已经到来,这正是由于宣公通过篡位弑君得到国家,十五年过去了,没有谁能讨伐他。现在看到楚国人讨伐陈国的夏徵舒,害怕而去防备,想要以此逃避弑君之罪的讨伐,这一定是公孙归父出的主意。他是襄仲的儿子,所以内心自慰而这样做,传文说是仲孙蔑请求的,恐怕不对。”
夏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春秋》在晋楚盛衰交替之际,书法极为严谨,各位儒者的解说虽然很多,我认为都没有完全领会圣人的意思。自从齐桓公死后,荆楚的军队开始在天下横行,当时与他对抗的,只有宋襄公一人。《春秋》将宋公列在楚子之上,深深赞许宋襄公能以抵御楚国为己任,不因为他被晋楚两国拘捕,就抛弃他而不记录。现在晋国政事日渐衰微,又在邲之战中失败,威望日渐减损,与齐桓公死时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宋文公却能在这个时候对抗楚国而亲近晋国,不改变他平日的做法。楚国灭掉我的附庸,我就讨伐它的盟国;楚国经过我国而不借道,我就杀死它的使者。毅然特立,有宋襄公的风范。楚庄王因此讨伐并包围他,形势虽然危急,仍然不肯订立城下之盟。《春秋》因此嘉奖他,记载说:“宋人及楚人平”,是尊崇宋国,彰显宋国的道义足以对抗楚国的强大。议论的人被《公羊传》的说法所迷惑,认为子反、华元私下将两国的实情互相告知而罢兵,这是齐东野人的话,一定没有这种事。《左传》所记载的,才是事实。
六月癸卯,晋军灭掉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
《公羊传》的条例说:“‘灭’,是亡国的善辞,表示上下同心协力。”这是为当时诸侯强暴侵凌、灭掉无罪国家的人说的。如果赤狄肆意侵掠,祸患深重而铲除他们,也是道义上不能停止的,灭的条例不是为这类人设立的。周武王拥有天下,灭掉五十个国家,都是纣王的党羽
为人害者,而况潞氏之辈日以肆为侵暴为事,尝灭我列国诸侯矣!今中国诸侯讨而灭之,愚以为《春秋》无讥也。胡文定乃谓赤狄未尝侵犯晋境,非门庭之宼,而恃强暴以灭之,不仁甚矣,以为《春秋》责晋,其不然欤?狄之侵暴中国,抑亦久矣。自齐桓之霸,狄已强盛,桓公之忧在楚,欲治之而未皇也。自是以来,狄、楚交为中国患。至宣公之世,赤狄始见经传,所书齐、楚、晋皆尝被其侵扰。晋景之姊有为潞子夫人者,其臣酆舒杀之,强暴可以想见。晋之伐之,亦有不容巳者。陆浑无罪而灭,胡氏以为《春秋》録楚之有功;赤狄有罪而灭,胡氏乃以为《春秋》责晋之为暴,此愚之所未喻也。或曰:「先儒以赤狄为唐叔之后,若何?」曰:「《春秋》初年,三纲虽沦,中国诸侯未有以女嫁同姓国者。潞子娶晋景之姊,其非唐叔之后欤?」
译对于危害他人的人,更何况潞氏这类人每天以肆意侵扰暴虐为事,曾经灭亡了我们中原的诸侯国!如今中原诸侯讨伐并灭亡了他们,我认为《春秋》对此没有讥讽。胡文定却说赤狄从未侵犯晋国边境,并非家门前的寇贼,而晋国凭借强暴将其灭亡,太不仁义了,认为《春秋》责备晋国,这难道不对吗?狄人侵扰暴虐中原,也已经很久了。自从齐桓公称霸以来,狄人已经强盛,桓公的忧患在于楚国,想要治理狄人却来不及。从此以后,狄人和楚国交替成为中原的祸患。到了宣公时期,赤狄开始出现在经传记载中,所记载的齐、楚、晋都曾遭受其侵扰。晋景公的姐姐做了潞子的夫人,她的臣子酆舒杀了她,其强暴程度可以想象。晋国讨伐潞子,也有不得不为之的理由。陆浑没有罪过却被灭亡,胡氏认为《春秋》记录了楚国的功劳;赤狄有罪过却被灭亡,胡氏却认为《春秋》责备晋国的暴行,这是我不理解的。有人说:“以前的儒者认为赤狄是唐叔的后代,怎么解释?”回答说:“《春秋》初年,虽然三纲沦丧,但中原诸侯没有把女儿嫁给同姓国家的。潞子娶了晋景公的姐姐,他难道不是唐叔的后代吗?”
秦人伐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杜氏为王子札文之误】
王札子者,王之昆弟,挟王宠作乱,专杀大臣。《春秋》之书之,讥王室之无政,日趋于乱亡也。《左传》谓王孙苏与毛、召争政,使札子杀毛、召,则首乱者孙苏。然非札子,则无以成其乱;非王宠札子而假之以权,则札子亦无以为乱。故书「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讥在王也。若札子、孙苏之罪,不待贬斥而自见。
秋螽【公羊作▯义并见下蝝生】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公羊作牟娄】
髙固挟齐侯辅簒之恩,娶宣女以为妻,鲁之大辱,而宣不以为辱也。今髙固自以其国事而出,宣使大夫候之于途,谄事外臣而自削其国体,《春秋》书之,所以贬。
初税亩
公羊》曰:「税亩者何?始履亩而税也。古者什一而借。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谷梁》曰:「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此讥井田之法至此始坏也。夏后五十而贡,一夫受田五十亩,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校数岁之中以为常,法之未尽善者也。殷人七十而助,以六百三十亩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田七十亩,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此井田之始也。孟子谓「耕者助而不税」,是也。周制九百亩为井田,八家同井,其中为公田,一夫授田百亩,耕公田十亩【余公田二十亩为庐舍及场圃】民出其力以耕公田,是之谓借。盖推广商家之助法,虽曰什一,实什一分而取一,又轻于商家之助矣。井田之制至周而大备,助而不税者也。今宣公以簒弑得国,旱干水溢、虫螟之变,无岁无之,用度不给,乃变周家盛时之制,履亩而征之,是之谓税。夫助而不税,周制所以为善也。今以税易助,不计岁之丰凶、公田私田所収之多寡,立为定数而取焉。后之言税者昉乎此,此成王、周公之罪人也。井田之法自此始坏,《春秋》书以责之。
冬蝝生
宣公六年螽,七年大旱,十年大水,十三年螽,十五年又螽。自入春秋,鲁之先公,水旱螟蝗,未有若此其频者也。用度不足,乃复变井田之古法而税亩焉,蝝生之应继之。胡文定曰:「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髙邮孙氏乃曰:「蝝者,螽之子也。春秋之秋,夏时之夏;春秋之冬,夏时之秋。螽为灾于夏,而蝝生于秋,一岁而再为灾耳。」孙氏之説,惑于周正者也。螽为嘉谷之害,旣见于夏矣,乃复遗种于冬,将为嗣岁之灾,故书蝝生为嗣岁耳。
饥
春秋于税亩之后,旣书蝝生,又书饥,以见宣公率意妄行,轻变古制,上天示异,应之以灾。蝝生自一时而言也,饥自一岁而言也。公羊以为宣公轻变古制,应是而有灾,故书蝝生。范注《谷梁》乃曰:「蝝者,縁也,縁宣公税亩,故生此灾以责之。」意与谷同。蝝、縁之义凿,螽、蝝、饥皆变古之应,故继税亩而书之。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晋师灭赤狄潞氏,讨有罪也。旣灭之矣,而复用师未已,是必欲穷极其党类,尽夷灭之而后已,夫岂仁人之所忍为?故书人以贬之。前日楚人围宋,晋坐视不救,诿曰:「鞭长不及马腹。」今灭潞氏矣,又灭甲氏,可己而不巳,志存乎逐利,而不能赴人之急,谓诸侯之从我者何?
夏,成周宣榭【公羊作谢】火【公谷作灾】
公羊曰:「成周者,东周也。宣榭者,宣宫之榭也。」何言乎成周宣榭灾?乐器藏焉尔。其説以为宣王庙藏乐器之所,宣王有中兴之功,世世不毁,故其庙至此尚存。谷梁亦以为藏乐处。惟杜元凯得之,其説曰:「榭者,讲武屋,别在洛阳者。」《尔雅》:「无屋曰榭。」《楚语》云:「榭不过讲军实。」是其证也。宣者,服防以为宣扬威武之处,恐未然。
译秦国人攻打晋国。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杜预认为“王札子”是“王子札”的误写】。
王札子,是周王的兄弟,倚仗周王的宠信作乱,擅自杀害大臣。《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讥讽王室政治败坏,日益趋向混乱灭亡。《左传》说王孙苏与毛伯、召伯争夺政权,派王札子杀死了毛伯和召伯,那么首倡作乱的是王孙苏。然而如果没有王札子,就无法成就这场祸乱;如果不是周王宠信王札子并赋予他权力,王札子也无法作乱。所以记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讥讽的对象在于周王。至于王札子、王孙苏的罪过,不需要贬斥就已经显而易见了。
秋天出现蝗虫【《公羊传》作“蝝生”,义理并见下文】。
仲孙蔑在无娄防备齐国的高固【《公羊传》作“牟娄”】。
高固倚仗帮助齐侯篡位的恩情,娶了鲁宣公的女儿为妻,这是鲁国的大耻辱,而鲁宣公却不以为耻。现在高固因为齐国国事而出行,鲁宣公派大夫在半路上等候,谄媚侍奉外国臣子而自毁国家体统,《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贬斥鲁宣公。
开始按亩征税。
《公羊传》说:“税亩是什么意思?开始按亩征税。古代实行十分之一的借税法。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多于十分之一,就是大桀小桀;少于十分之一,就是大貉小貉。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实行十分之一,颂扬的声音就出现了。”《谷梁传》说:“古代三百步为一里,名叫井田。井田,九百亩中,公田占一份。私田庄稼长不好,不是官吏的过错;公田庄稼长不好,才是百姓的过错。初税亩,不是废除公田而按亩征收十分之一,而是认为公田对百姓的要求已经太苛刻了。”这是讥讽井田制度到这里才开始败坏。夏朝实行五十亩而贡,一个农夫受田五十亩,每个农夫计算其五亩的收成作为贡赋,考察多年的平均值作为常法,这是制度未尽完善之处。殷朝实行七十亩而助,以六百三十亩分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间是公田,外面八家各授田七十亩,只借他们的劳力来帮助耕种公田,而不征收私田的赋税,这是井田制的起源。孟子说“耕种者只助耕而不纳税”,是对的。周朝制度以九百亩为井田,八家同井,中间是公田,一个农夫授田百亩,耕种公田十亩【其余公田二十亩作为庐舍及场圃】,百姓出劳力耕种公田,这就叫“借”。这大概是推广商朝的助法,虽然说是十分之一,实际上是十分之一中取其一,又比商朝的助法轻了。井田制度到周朝才完备,是助耕而不纳税的。现在鲁宣公通过篡弑得到国家,旱灾水灾、虫灾蝗灾,没有一年不有,用度不足,于是改变周朝盛世时的制度,按亩征收赋税,这就叫“税”。助耕而不纳税,是周朝制度之所以完善的原因。现在用税代替助,不计算年成的丰歉、公田私田收成的多少,制定固定的数额来征收。后来谈论赋税的从这里开始,这是成王、周公的罪人。井田制度从此开始败坏,《春秋》记载这件事来责备他。
冬天蝝虫出生。
鲁宣公六年有蝗灾,七年大旱,十年大水,十三年蝗灾,十五年又有蝗灾。自从进入春秋时期,鲁国的先公,水旱螟蝗,没有像这样频繁的。用度不足,于是又改变井田的古法而按亩征税,蝝虫出生的灾异随之而来。胡文定说:“秋天的蝗虫未息,冬天又生子,灾害严重波及百姓。”高邮孙氏却说:“蝝,是蝗虫的子。《春秋》的秋,是夏历的夏;《春秋》的冬,是夏历的秋。蝗虫在夏历的夏为灾,而蝝生于夏历的秋,一年两次为灾罢了。”孙氏的说法,是被周正所迷惑了。蝗虫对嘉谷的危害,已经在夏历的夏显现了,又在冬留下种子,将成为下一年的灾害,所以记载蝝生是为了预示下一年的灾害。
饥荒。
《春秋》在税亩之后,既记载蝝生,又记载饥荒,以显示鲁宣公率意妄行,轻率改变古制,上天显示异象,以灾害回应。蝝生是从一时而言,饥荒是从一岁而言。《公羊传》认为鲁宣公轻率改变古制,因此而有灾害,所以记载蝝生。范宁注《谷梁传》说:“蝝,是缘,缘鲁宣公税亩,所以生出此灾来责备他。”意思与《谷梁传》相同。蝝、缘之义穿凿,螽、蝝、饥都是改变古制的应验,所以继税亩之后记载。
十六年春,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晋国军队灭掉赤狄潞氏,是讨伐有罪之人。既已灭掉,却还用兵不止,这必定是想穷尽其党羽,全部夷灭才肯罢休,这难道是仁人所忍心做的吗?所以用“人”来贬斥晋国。先前楚国人围困宋国,晋国坐视不救,推辞说:“鞭长不及马腹。”现在灭掉潞氏,又灭掉甲氏,可以停止却不停止,志向在于逐利,而不能赴人之急,那些跟随晋国的诸侯会怎么说呢?
夏,成周宣榭【《公羊传》作“谢”】发生火灾【《公羊传》《谷梁传》作“灾”】。
《公羊传》说:“成周,是东周。宣榭,是宣宫之榭。”为什么说成周宣榭发生火灾?因为乐器藏在那里。其说法认为宣王庙是藏乐器的地方,宣王有中兴之功,世代不毁,所以他的庙到这里还存在。《谷梁传》也认为是藏乐之处。只有杜元凯说得对,他的说法是:“榭,是讲武屋,另外在洛阳的。”《尔雅》说:“无屋曰榭。”《楚语》说:“榭不过讲军实。”这是证据。宣,服防认为是宣扬威武之处,恐怕未必正确。
尝闻之师,宣王防诸侯于东都,因田猎而选车徒,东都洛阳也。其讲武之处至是犹存,乃燬于火。圣人伤修车选徒之事不复见于衰世,故书。公羊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何休因是谓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因天灾中兴之乐器,示周不复兴,故系宣榭于成周,使若国文,黜而新之,从为王者后记灾也。此为公羊之学者造为怪僻之论,非经意,学者不必惑。
译我曾听老师讲过,周宣王在东都防备诸侯,借田猎的机会选拔车兵和步兵,东都就是洛阳。那里讲习武事的地方至今尚存,却毁于火灾。圣人哀伤修车选徒的盛况不再见于衰世,所以记载此事。《公羊传》说:“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为何要记载?因为要革新周朝。”何休据此认为,孔子以《春秋》作为新王之法,上则贬抑杞国,下则革新周朝而视宋国为旧制,借着天灾中兴的乐器,显示周朝不再复兴,所以将宣榭火灾系于成周之下,使其如同本国史文,贬抑并革新它,按照王者后裔的体例记载灾祸。这是公羊学派学者制造的怪异偏颇之论,并非经书的本意,学者不必被迷惑。
秋郯伯姬来归
左传》曰:「出也。」女生而愿为有家,故嫁者谓之归,人道之常也。见出而曰来归,着其变也。内女之嫁必书,嫁而不书,郯之伯姬与杞之叔姬是也。始嫁不书,不与之以夫妇之道,出者与出之者皆有罪焉耳,义见成五年杞叔姬来归。
冬,大有年【义已见桓公三年书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夘日有食之
已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同盟,春秋之所贵也,而晋景清丘断道两盟皆以同盟书,何哉?圣人幸中国之犹能自振,喜诸侯不忍遂从于夷,特书同盟以襃之。旣书同盟,而五国之君并着其爵,贵之也。是时楚庄之气焰大张,晋景之孱庸日甚,而圣人于清丘断道之两盟,深致其嘉奬,拳拳于望晋,而论者不察,遽谓春秋与楚以霸,其害义岂不甚哉!谷梁曰:「同盟者,同外楚也。」或谓诸侯同欲伐齐,非也。伐齐之议出于郤克一人之私,春秋尚不与其伐,岂以是故而与之以同盟乎?明年晋侯卫世子臧伐齐,诸侯不预,有以见断道之同盟欲外楚,春秋是以贵之。清丘断道两盟,皆幸其犹能同也。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谷梁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宣弑而非之也。非之,胡为而不去?」曰:「兄弟也,何去而之?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是取贵乎《春秋》。愚谓大夫卒而书者,以其为大夫而得书也。叔肸不为大夫,其卒也特见书,以其人可书而书也。自入《春秋》,母弟氏名登于简册者,率以骄盈致乱。惟叔▯以节行见称,卓然荣利之外,而不废亲亲之恩,非学问君子而能之乎?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或曰:「楚方为中国患,而晋率卫以伐齐,《春秋》之无贬,何哉?」曰:「齐自懿、惠以来,比世再簒,怙其强大,猖狂妄行,渔猎小国,其罪亚于强楚,莫有能治之者。今晋景一旦发愤,躬履戎行,偕卫人以为此役,伐其所当伐也。《春秋》之义,强者抑之,下者举之。晋景懦无立志,自甘于削者也,忽兴师伐齐,亦足以耸诸夏之听,《春秋》何贬焉?」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谷梁作缯】
邾人当宋襄之世,执鄫子用之于社,《左传》归罪于宋襄,愚窃疑焉,尝辨之于前矣。今之邾人复戕鄫子于鄫,鄫之受祸烈矣,邾之无道甚矣。盖复雠,天下之大义。鄫之先世殒命次雎,子孙偷生苟完,无有能以复雠为事者。至于今日,重遭仇邾之毒,彼亦有所侮而动耳。昔也戕之于邾,臣子欲救之而莫可;今戕之于鄫,臣子亦复坐视而莫救。春秋书「邾人戕鄫子于鄫」,言其空国无人,盗贼横行,至于杀其君,莫有为之讨贼复雠者,鄫之臣子皆有罪焉耳。
甲戌,楚子旅【谷梁作吕】卒【庄王也,共王立】
楚非书卒之例,此其卒之何?卒之以子也。前是不卒此而始卒之何?为其愈僭而卒之以子也。楚自入春秋以来,迨今百年,武、文、成、穆更起旋仆,未有窥周室之心也。至楚庄观兵中原,睥睨周鼎,挟智任诈,欲遂其僭王之夙心,故《春秋》书法至此为之一变。方其存也,正其始封之名,防盟征伐一书之曰「子」,抑之也。迨其没也,复正其始封之名,卒之曰「子」而不与之以葬,亦抑之也。抑狂楚之僭名,示海内共主在周,楚虽盛强,欲僭而莫得也。论者乃谓《春秋》进之,是以爵之;贵之,是以终之,非知《春秋》者也。公羊谓吴、楚不书葬,所以避僭王之号,得圣人正名之防矣。或曰:「楚庄书子,如尔所言,固《春秋》所以抑其僭,楚庄之功,其并不録乎?」曰:「《春秋》所谓功,安中国也,尊天子也。楚庄用兵不戢,志在僭王,彼所谓功,乃彼之功也,于中国何有哉?于天王何有哉?乃若今年伐陈,明年伐郑,又明年灭萧围宋,愚见其为罪而不知其为功也,《
译秋天,郯国的伯姬来归。
《左传》说:“这是被休弃的意思。”女子生来就希望有所归属,所以出嫁称为“归”,这是人伦常道。被休弃却称“来归”,是为了彰显这种变故。本国女子出嫁必定记载,出嫁而不记载的,是郯国的伯姬和杞国的叔姬。初次出嫁不记载,是不承认她们具备夫妇之道,被休弃的人和休弃她的人都有罪过,其义理可见于成公五年杞国叔姬来归的记载。
冬天,大丰收【其义已见于桓公三年记载有年】
鲁宣公十七年春天,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
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
夏天,安葬许昭公。
安葬蔡文公。
六月癸夘日,发生日食。
己未日,鲁宣公在防地会同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为同盟。
结为同盟,是《春秋》所推崇的,而晋景公在清丘、断道两次结盟都记载为“同盟”,为什么呢?圣人庆幸中原各国还能自我振作,欣喜诸侯不忍心完全顺从夷狄,特意记载“同盟”来褒奖他们。既然记载了同盟,又将五国国君的爵位一并列出,这是重视他们的表现。当时楚庄王的威势大盛,晋景公的软弱平庸日益明显,而圣人在清丘、断道两次结盟上,深切地给予嘉奖,殷切地期望晋国,而评论者不察,竟说《春秋》将霸权授予楚国,这违背义理难道不严重吗!《谷梁传》说:“同盟,是共同排斥楚国。”有人说诸侯共同想要讨伐齐国,这不是事实。讨伐齐国的提议出于郤克一人的私意,《春秋》尚且不认可这次讨伐,难道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认可他们结为同盟吗?第二年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其他诸侯没有参与,由此可以看出断道结盟的目的是排斥楚国,《春秋》因此重视它。清丘、断道两次结盟,都是庆幸他们还能同心协力。
秋天,鲁宣公从防地回国。
冬天十一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谷梁传》说:“称‘公弟叔肸’,是认为他贤德。宣公弑君而叔肸反对他。反对他,为什么不离开呢?”回答说:“因为是兄弟,离开又能去哪里呢?给他财物,他说:‘我足够了。’编织草鞋为生,终身不吃宣公的俸禄。”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因此《春秋》推崇他。我认为大夫去世而记载的,是因为身为大夫而得以记载。叔肸不是大夫,他的去世特意被记载,是因为这个人值得记载而记载的。自《春秋》记事以来,国君的母弟名字登上史册的,大多因骄纵贪婪导致动乱。只有叔肸以节操品行著称,超然于荣华利禄之外,却不废弃亲近亲人的恩情,不是有学问的君子能做到这样吗?
鲁宣公十八年春天,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
有人说:“楚国正成为中原的祸患,而晋国率领卫国讨伐齐国,《春秋》没有贬斥,为什么呢?”回答说:“齐国自从懿公、惠公以来,接连两代发生篡位,倚仗其强大,猖狂妄为,掠夺小国,其罪仅次于强大的楚国,没有人能治理它。现在晋景公一旦发愤,亲自率领军队,偕同卫国人进行这次讨伐,讨伐的是应当讨伐的对象。《春秋》的道义,是抑制强者,举荐弱者。晋景公懦弱没有志向,自甘被削弱,忽然兴师讨伐齐国,也足以震动中原各国的听闻,《春秋》有什么可贬斥的呢?”
鲁宣公讨伐杞国。
夏天四月。
秋天七月,邾国人在鄫国杀害鄫子【《谷梁传》作缯】
邾国人在宋襄公时代,逮捕鄫子并在社坛祭祀中使用他,《左传》将罪责归于宋襄公,我私下对此有疑问,曾在前面辨析过。现在邾国人又在鄫国杀害鄫子,鄫国遭受的灾祸太惨烈了,邾国的无道太严重了。大概复仇,是天下的重大义理。鄫国的祖先殒命于睢水,子孙苟且偷生,保全性命,没有人能以复仇为事。到了今天,再次遭受仇敌邾国的毒害,他们也是受侮辱而行动罢了。过去在邾国被杀害,臣子想救他而没有办法;现在在鄫国被杀害,臣子也坐视不救。《春秋》记载“邾人戕鄫子于鄫”,是说鄫国空无一人,盗贼横行,以至于杀害他们的国君,没有人替他们讨伐贼人、复仇,鄫国的臣子都有罪过。
甲戌日,楚子旅【《谷梁传》作吕】去世【即楚庄王,楚共王即位】
楚国不符合记载去世的体例,这次为什么记载他去世?是因为以“子”的爵位记载他。以前不记载他去世,现在开始记载他去世,是因为他更加僭越,所以以“子”的爵位记载他去世。楚国自进入《春秋》记事以来,到现在一百年,武王、文王、成王、穆王相继兴起又倒下,没有窥探周王室的心思。到了楚庄王在中原展示武力,窥视周鼎,挟持智谋、任用欺诈,想要实现他僭称王的夙愿,所以《春秋》的书法到这里发生了一次变化。当他活着时,纠正他最初受封的名号,在盟会征伐中一律记载为“子”,是抑制他。等到他去世时,又纠正他最初受封的名号,记载他去世称“子”而不记载安葬,也是抑制他。抑制狂妄楚国的僭越名号,显示天下的共主在周王室,楚国虽然强盛,想要僭越却不得。评论者却说《春秋》是提升他,所以给他爵位;重视他,所以记载他去世,这不是懂得《春秋》的人。《公羊传》说吴、楚不记载安葬,是为了避开僭称王的称号,这符合圣人正名的防范。有人说:“楚庄王记载为‘子’,如你所说,固然是《春秋》用来抑制他的僭越,楚庄王的功绩,难道都不记录吗?”回答说:“《春秋》所说的功绩,是安定中原,尊崇天子。楚庄王用兵不止,志向在于僭称王,他所谓的功绩,只是他的功绩,对中原有什么益处呢?对天王有什么益处呢?至于今年讨伐陈国,明年讨伐郑国,又明年灭掉萧国、包围宋国,我只看到他的罪过而不知道他的功绩,《
春秋》何取焉?秦穆蔼然贤君,尚不得与桓、文俱霸,而况于楚之不轨者乎?」
译《春秋》又选取了什么呢?秦穆公还是位和蔼可亲的贤明君主,尚且不能与齐桓公、晋文公一同称霸,更何况是楚国这种不合规矩的人呢?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归父还自晋,至笙【公》《谷》作柽】遂奔齐。
文公之殁,春秋书「公子遂如齐,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志襄仲、敬嬴之弑,谋成于齐也。今宣公之殁,春秋书「公孙归父如晋,公薨于路寝,归父还自晋奔齐」,着宣公之终、归父之逐,谋泄于晋也。归父,襄仲之子,为宣谋去三家以张公室,其心虽未可知,其事未为不是,而谋之不臧,乃欲因大国之力锄而去之。岂不思晋之诸卿,自赵盾秉权而后,怙党植私,渐至不制?鲁宣欲去强宗,夫岂晋卿之所愿?必有以其谋驰告季氏者。归父未及返命,鲁宣忽焉告终,岂罪之盈而天讨及之邪?抑谋之泄而为其下所先也?季氏不以君薨为戚,肆出悖言,追仇旣徃,首逐其腹心用事之臣,此时此心,犯上作乱,何所不为!春秋于公薨之后,继书归父奔齐,所以着季氏不臣之迹,其防微矣。自兹以降,政在强家,鲁君不复能君,祸端乱本,实肇于此时。彼簒人之国,季氏亦窃其国,出尔反尔,尚复谁尤?春秋之书之,所以致乱贼之讨,垂将来之戒云。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六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七宋家铉翁撰成公上【名黑肱,宣公子。鲁世家以为穆姜子,疏疑其非。定王十七年立,是岁晋景十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
此夏正之二月,当荐冰而无冰,是以书讥冰政不举而废礼也。《月令》:「仲春之月,鲜羔开冰,先荐寝庙。」《诗·豳风·七月》:「二之日凿冰冲冲」,谓十二月取冰;「三之日纳于凌隂」,谓正月藏冰;「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谓二月开冰。《春秋》书「无冰」者三,而皆在正月,以冰政不举,藏冰、荐冰之月而无冰,故书以讥之。或指此为周正之二月,非也。
三月作丘甲
此讥成公初政之悖谬也。国君即位之始,轻变先王制度,求多于民,此《春秋》所为讥也。丘甲之説,三传不同。公、谷谓古者士、农、工、商各有其业,甲非人人所得而为也。今课丘民自为之甲,非正也。此説似未得经意。杜氏谓古者四丘为甸,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今鲁使一丘之人而出一甸之甲,是以讥。虽粗释丘甲之义,而一丘之人岂能出一甸之甲?成公虽未有知,其用事者求多于民,亦未至若是之甚也。案《周礼》及《司马法》: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五百七十六夫共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今作丘甲云者,使每丘而出一甲云尔。每丘而出一甲,则一甸而出四甲,视旧増多一甲,庶乎其可行。如杜氏之説,使丘出甸赋,四邑十六井百四十四夫而出三甲,是一甸而出甲士十有二人,视旧増多三倍,断乎难行。只如前説,每丘出一甲,庶得丘甲之义。盖古者自邑而丘,赋以马、牛;自丘而甸,乃赋以甲。今丘出一甲,是每乗増甲士一人,古兵制始坏于此矣。○又案《司马法》: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今作丘甲者,牛马之数皆如旧,惟每甸多増一甲耳。每甸多増一甲,即每乘多増一甲。而李靖所以告太宗者,又若不同。其説谓周制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则其释甲字之义,又若与前説有异。若鲁人每甸而增一甲,则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兵,视旧又增甲士徒兵二十五人矣。杜氏谓一甸增甲士九人为十二人者,尚不可行,此欲增二十五人以成百人之数,尤恐难行。不若甸増一甲之为酌中,当时所增不过如此而已。诸儒有援李靖之説为言者,故因讲之。及哀公十二年用田赋,马牛视旧顿増三倍,甲士视此亦必增。始作俑者,其成公乎!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先是,襄仲之子归父为宣公使晋,谋挟晋援以去三桓。使未及返,晋大夫泄其谋以为市于三家。宣公骤薨,归父为三家所逐,于是鲁始专意事晋。晋人
译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冬季十月壬戌日,宣公在正寝去世。归父从晋国返回,到了笙地(《公羊传》《谷梁传》作柽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宣公去世时,《春秋》记载“公子遂出使齐国,子卒,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这是为了记录襄仲、敬嬴弑君之事,其阴谋在齐国达成。如今宣公去世,《春秋》记载“公孙归父出使晋国,宣公在正寝去世,归父从晋国返回后逃奔齐国”,这是为了彰显宣公的死亡、归父的被驱逐,其阴谋在晋国泄露。归父是襄仲的儿子,为宣公谋划铲除孟孙、叔孙、季孙三家以壮大公室,他的用心虽然难以揣测,但他的事情并非不对,只是谋划不善,竟然想借助大国的力量来铲除他们。难道没有考虑到晋国的各位卿大夫,自从赵盾掌权之后,依仗党羽、培植私利,逐渐到了无法制约的地步吗?鲁宣公想要铲除强大的宗族,这难道是晋国卿大夫所愿意的吗?必定有人将他的阴谋报告给季氏。归父还没来得及回报使命,鲁宣公忽然去世,难道是因为罪孽深重而天罚降临吗?还是因为阴谋泄露而被下属抢先下手?季氏不把国君去世当作悲痛之事,肆意说出悖逆之言,追究过去的仇恨,首先驱逐了国君的心腹重臣,此时此心,犯上作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春秋》在记载宣公去世之后,紧接着记载归父逃奔齐国,就是为了彰显季氏不臣服的迹象,其防微杜渐之意深远。从此以后,政权掌握在强大家族手中,鲁国国君不再能行使国君的权力,祸乱的根本,确实始于此时。那些篡夺国家的人,季氏也窃取了国家,出尔反尔,还能责怪谁呢?《春秋》这样记载,是为了讨伐乱臣贼子,为后世留下警戒。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六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七 宋 家铉翁 撰 成公上【名黑肱,宣公之子。《鲁世家》认为是穆姜之子,疏证怀疑其非。周定王十七年即位,这一年是晋景公十年】
元年春王正月,成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没有冰。
这是夏历的正月二月,应当进献冰块却没有冰,因此记载以讥讽冰政不举而废礼。《月令》说:“仲春之月,宰夫取出冰块,先在寝庙进献。”《诗经·豳风·七月》说:“二之日凿冰冲冲”,是说十二月取冰;“三之日纳于凌阴”,是说正月藏冰;“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是说二月开冰。《春秋》记载“无冰”共三次,而且都在正月,因为冰政不举,在藏冰、荐冰的月份却没有冰,所以记载以讥讽它。有人指这是周历的二月,这是不对的。
三月作丘甲。
这是讥讽成公初政的悖谬。国君即位之初,轻易改变先王的制度,向百姓苛求更多,这是《春秋》所讥讽的。关于丘甲的说法,三传不同。《公羊传》《谷梁传》认为古代士、农、工、商各有其业,铠甲不是人人都能制作的。现在让丘地的百姓自己制作铠甲,不合正道。这种说法似乎没有领会经文的本意。杜预认为古代四丘为一甸,一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现在鲁国让一丘的人出一甸的铠甲,因此讥讽。虽然粗略解释了丘甲的含义,但一丘的人怎么能出一甸的铠甲呢?成公虽然无知,但他执政的人向百姓苛求,也不会达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查考《周礼》及《司马法》: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五百七十六夫共同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现在所谓作丘甲,是让每丘出一副铠甲罢了。每丘出一副铠甲,那么一甸就出四副铠甲,比旧制多出一副铠甲,大概可以实行。如果按杜预的说法,让丘出甸的赋税,四邑十六井一百四十四夫出三副铠甲,那就是一甸出甲士十二人,比旧制多出三倍,断然难以实行。只如前面的说法,每丘出一副铠甲,大概符合丘甲的含义。因为古代从邑到丘,赋税是马、牛;从丘到甸,才赋税铠甲。现在丘出一副铠甲,就是每乘战车增加甲士一人,古代的兵制从此开始败坏。○又查考《司马法》: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现在作丘甲,牛马的数量都如旧制,只是每甸多增加一副铠甲罢了。每甸多增加一副铠甲,即每乘战车多增加一副铠甲。而李靖用来告诫太宗的,又似乎不同。他的说法认为周制一乘战车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那么他解释“甲”字的含义,又似乎与前说不同。如果鲁人每甸增加一甲,那么一甸之中共有百人当兵,比旧制又增加甲士和徒兵二十五人了。杜预说一甸增加甲士九人变为十二人,尚且不可行,这想要增加二十五人以凑成百人之数,尤其恐怕难以实行。不如每甸增加一甲最为适中,当时所增加的不过如此罢了。诸儒有援引李靖说法的,所以顺便讲论一下。等到哀公十二年使用田赋,马牛比旧制顿时增加三倍,甲士比这也一定增加。始作俑者,就是成公啊!
夏季,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
在此之前,襄仲的儿子归父作为宣公的使者出使晋国,谋划借助晋国的援助来铲除三桓。使者还没返回,晋国大夫泄露了他们的阴谋,以此作为与三家交易的筹码。宣公突然去世,归父被三家驱逐,于是鲁国开始专心侍奉晋国。晋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