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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集传详说十五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96–209 段

春秋》书「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筐」,亦襃鲁也。此不待襃贬而见者也。其后诸侯再合,卒借鲁之力。夫楚非骤强,晋非卒弱也。使赵盾能于此时禀王命,合诸侯,讨贰国,楚岂不知所惧乎?彼次厥貉,而三国奔走聴命,盾坐视不顾,乃徐遣郤缺为此防,具文应敌,而诸侯自是散矣。叔仲彭生,叔牙之孙,惠伯始见【义又见十三年公如晋、十四年同盟新城】

译《春秋》记载“叔仲彭生在承筐抵御晋国的郤缺”,这也是在褒扬鲁国。这是不需要通过褒贬笔法就能显现出来的。后来诸侯再次会盟,最终借用了鲁国的力量。楚国并非突然强大,晋国也并非骤然衰弱。假如赵盾能在这个时候秉承周天子的命令,会合诸侯,讨伐背叛的国家,楚国难道不知道畏惧吗?赵盾在厥貉驻扎,而三国奔走听命,他却坐视不理,反而慢慢派遣郤缺来进行这种防御,只是做做样子应付敌人,从此诸侯就离散瓦解了。叔仲彭生是叔牙的孙子,惠伯初次出现【义理又见于十三年“公如晋”、十四年“同盟新城”】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七年,狄侵我西鄙,公使告于晋。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且让之,而狄之侵暴自若也。至是,鄋瞒侵齐,遂伐我。叔孙得臣败之于咸,获长狄侨如,《春秋》书以嘉之。盖鲁之弱,非果弱也,由君臣无自强之志。齐霸则求援于齐,晋霸则求援于晋,楚强则折节于楚,积弱不竞,以至于此。中间一二能臣,为国自奋,亦足以警强邻而威外侮,如长勺之战、咸之师是也。故有国者不可以不自强。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左传》郕太子宋儒自安于夫钟,国人弗徇。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公以诸侯逆之,故书伯。赵氏驳之曰:「诸侯嗣位未逾年犹称子,岂有君父病而不视,死而不丧,身未即位,以邑出奔而称伯?且郑忽、曹羁、莒展皆已即位,及其出奔犹名之,况于郕未嗣位者乎?《春秋》正名之书,乃谓鲁君以诸侯逆之故书郕伯,必无是也。」此驳甚当。孙泰山云:「庄八年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自是入齐为附庸。此为齐所廹而来奔,盖齐之附庸而奔鲁。《春秋》以其本为伯爵,故虽附庸而存其本封以正之,不书名,闵郕之无罪、齐人之无道也。」合二说而观,得《春秋》之意矣。

  杞伯来朝

杞,先代之后,自春秋所爵,或升或降,此经疑也,姑置勿论。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书子叔姬之例】

公羊》曰:「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其义正矣。《左传》乃谓杞桓公来朝,请絶叔姬而无絶防,揆以人情,未有絶一姬而复请一姬者也,杞何敢尔?此叔姬许嫁未行而卒,故杞人复求其次,公羊之説是也。但公羊谓凡称子皆贵之,母弟也;谷梁亦曰公之母姊妹也;而赵氏谓时君之女,故曰子以别之,非先君之女。二説不同,愚谓称子者,别异之辞,非公之同母姊妹,则公之女,异乎其他姑姊妹矣。是时有两字叔姬,故知非独时君之女,公羊、赵氏之説当并存。

  夏楚人围巢

使越椒来而书楚子,次于厥貉而书楚子,今围巢而书楚人,或者疑焉。愚谓椒之聘,窥伺中国也;厥貉之次,胁从诸夏也。书楚子,所以削其僭名,辨内外之分。今围巢,楚之属国也,蛮荆自战其地,可略,故书人。此《春秋》抑扬之防防,所谓婉而成章者也。

  秋滕子来朝

  秦伯使术来聘

公羊曰:「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穆公也。」是时穆公己卒,经不书使术来者,乃康公也。或曰:「秦伯使术来聘,与楚使之来同例否欤?」曰:「否。春秋书法,有似同而实异者。椒来而楚师踵于其后,书椒来,志其窥中国也。若术来,乃康公之善意,春秋无贬也。」左传以河曲之战继其后,傅防而为説曰:「术来言伐晋。」夫秦晋交兵,其来已久,于鲁何预?术岂为是故来欤?曰:「术去族何哉?」曰:「术者,始开兵端之人也。秦晋争战二十余年,皆术与孟明之所为。尝为晋获矣,今而使鲁,春秋恶之,是故不着其族,以为秦使之不当也。」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殽之憾未释,而令狐之怨继之,此秦、晋所以交兵而未释也。愚谓殽之憾曲在秦,令狐之战曲在晋。秦乗晋之丧而潜师伐郑,兵端所以始也。晋人求君于秦,秦以兵卫而纳之,赵盾輙变初议,不以一乗使谕秦,遽出兵御之于境,晋之曲为甚,而更兴少梁之役,是以秦人复有河曲之师。论者反谓秦人遂非积怨,以秦为曲,此愚之所未喻也。盖殽之憾未平,而令狐之怨再结,咎实在晋,故《春秋》不书「秦人伐晋」,而书「晋人、秦人战于河曲」,言二国皆有可责,而晋为甚也。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杜注:「二邑,莒、鲁所争者也。」鲁之患不在莒,而鲁人每详于备莒者,睥睨弱小,以为侵渔之计耳。城一邑已为劳民,今一朝城二邑,其劳民为甚。书「城诸及郓」,贬也。春秋之法,城非其时贬,城非其地

译秋,曹伯来朝见。

公子遂前往宋国。

狄人侵犯齐国。

冬十月甲午日,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狄人。

鲁僖公七年,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国君派人向晋国告急。赵宣子派贾季去询问酆舒,并且责备他,但狄人的侵扰暴行依然如故。到了这时,鄋瞒侵犯齐国,进而攻打我国。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他们,俘获了长狄侨如,《春秋》记载此事以表彰他。大概鲁国的衰弱,并非真的衰弱,而是因为君臣没有自强的志向。齐国称霸就向齐国求援,晋国称霸就向晋国求援,楚国强大就向楚国屈节,长期积弱不能竞争,以至于落到这个地步。中间一两个能臣,为国家自我奋起,也足以警戒强大的邻国并威慑外敌,像长勺之战、咸地之战就是这样。所以有国家的人不可以不自强。

鲁僖公十二年春,周王正月,郕伯来投奔鲁国。

《左传》记载:郕国太子宋儒在夫钟自安,国人不服从。郕伯去世,郕国人拥立了新君。太子带着夫钟和郕邽两地来投奔鲁国,鲁君以诸侯之礼迎接他,所以《春秋》称他为“伯”。赵氏驳斥说:“诸侯继承君位未满一年仍称‘子’,哪有君父生病不去探视,死了不去奔丧,自身尚未即位,带着封邑出奔却称‘伯’的?况且郑忽、曹羁、莒展都已经即位,等到他们出奔时还称其名,何况郕国太子尚未继承君位呢?《春秋》是正名的书,竟然说因为鲁君以诸侯之礼迎接他所以称‘郕伯’,必定没有这种事。”这个驳斥很恰当。孙泰山说:“庄公八年,鲁军与齐军围攻郕国,郕国向齐国投降,从此成为齐国的附庸。这次是被齐国逼迫而来投奔鲁国,大概是齐国的附庸投奔鲁国。《春秋》因为他原本是伯爵,所以虽然是附庸却保留他原本的封爵以正其名,不称其名,是怜悯郕国无罪、齐国无道。”综合这两种说法来看,就能理解《春秋》的用意了。

杞伯来朝见。

杞国是先代后裔,从春秋时期所封的爵位,有时升有时降,这是经文中可疑之处,暂且搁置不论。

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记载子叔姬去世的体例】

《公羊传》说:“这位女子还没有出嫁,为什么记载她去世?因为她已经许配了人家。女子许配人家后,取字并加笄,死后就按成人的丧礼办理。”这个解释是正确的。《左传》却说杞桓公来朝见,请求断绝与叔姬的婚约而不断绝与防地的关系,推究人情,没有断绝一个女子又再请求另一个女子的道理,杞国怎敢这样?这是叔姬许配未出嫁就去世了,所以杞国人又求娶她的妹妹,《公羊传》的说法是对的。但是《公羊传》认为凡是称“子”的都是尊贵的人,是母亲的弟弟;《谷梁传》也说这是国君母亲的姐妹;而赵氏认为这是当时国君的女儿,所以称“子”以区别,不是先君的女儿。两种说法不同,我认为称“子”是区别不同的辞令,如果不是国君的同母姐妹,就是国君的女儿,不同于其他的姑母姐妹。当时有两个字为“叔”的姬姓女子,所以知道不单单是当时国君的女儿,《公羊传》和赵氏的说法应当并存。

夏,楚国人围攻巢国。

派遣越椒来聘问而记载为“楚子”,驻扎在厥貉而记载为“楚子”,现在围攻巢国却记载为“楚人”,有人对此感到疑惑。我认为越椒的聘问,是窥伺中原;驻扎在厥貉,是胁迫中原各国。记载“楚子”,是为了削去他的僭越名号,辨别内外之分。现在围攻巢国,巢国是楚国的属国,蛮夷在自己的地盘作战,可以简略,所以记载为“人”。这是《春秋》褒贬的界限,所谓委婉而成章法。

秋,滕子来朝见。

秦伯派术来聘问。

《公羊传》说:“秦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赞美穆公。”这时穆公已经去世,经文不记载“使术来”的,是康公。有人说:“秦伯派术来聘问,与楚国使者来的体例相同吗?”回答说:“不相同。《春秋》的书法,有看似相同而实际不同的。越椒来而楚军紧随其后,记载越椒来,是记录他窥伺中原。至于术来,是康公的善意,《春秋》没有贬义。”《左传》将河曲之战接续其后,附会解释说:“术来是说伐晋。”秦晋交战,由来已久,与鲁国有什么关系?术难道是为了这个缘故来的吗?有人说:“术去掉族氏是什么意思?”回答说:“术是挑起兵端的人。秦晋争战二十多年,都是术和孟明所为。他曾被晋国俘获,现在派他出使鲁国,《春秋》厌恶他,所以不记载他的族氏,认为秦国的使者不当。”

冬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和秦国人在河曲交战。

殽之战的怨恨尚未消除,令狐之战的怨恨又相继产生,这就是秦晋交战而未停息的原因。我认为殽之战的过错在秦国,令狐之战的过错在晋国。秦国趁着晋国丧事而秘密出兵攻打郑国,兵端由此开始。晋国向秦国请求国君,秦国派兵护送并接纳他,赵盾却改变初衷,不派一辆车去告知秦国,就出兵在边境抵御,晋国的过错更严重,又兴起少梁之战,因此秦国人又有河曲之战。议论的人反而说秦国人不是积怨,认为秦国有过错,这是我不理解的。大概殽之战的怨恨未平,令狐之战的怨恨又结,罪责实在在晋国,所以《春秋》不记载“秦人伐晋”,而记载“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意思是两国都有可指责之处,而晋国更甚。

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邑和郓邑。

杜预注:“这两个城邑,是莒国和鲁国争夺的地方。”鲁国的祸患不在莒国,但鲁国人每次详细防备莒国,是轻视弱小,以为侵吞掠夺的计策罢了。修筑一个城邑已经劳民,现在一天之内修筑两个城邑,劳民更甚。记载“城诸及郓”,是贬义。《春秋》的法度,修筑城邑不合时宜则贬斥,修筑城邑不合地点

贬,兴兵以城,尤在所贬。鲁兴兵而城三:襄十五年,季孙宿、叔孙豹城成郛;哀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城啓阳;与此为三,皆讥也。

译被贬斥,却兴兵筑城,尤其应当被贬斥。鲁国兴兵筑城共有三次:襄公十五年,季孙宿、叔孙豹筑成郛;哀公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筑啓阳;加上这次共三次,都是被讥讽的。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邾子蘧蒢卒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大室屋坏【公羊作世室】

公羊曰:「世室者,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羣公称宫。此鲁公庙也,曷为称世室?世世不毁也。周公何以称大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前,鲁公拜后。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欲天下之一于周也。」「世室屋坏,何以书?讥久不修也。」谷梁曰:「大室犹世室也。周公曰大庙,伯禽曰大室,羣公曰宫。为社稷主,而先君之庙坏,极称之,志不敬也。」左传杜注:「大室者,大庙之室也。」孔注引《明堂位》为説曰:「天子之庙,上为重屋。此大庙当中之室,是室之最尊者也。」故知是周公之庙。三传为説不同,愚以杜説为正。鲁用王礼,故庙有大室,有文世室、武世室。周公庙居中,鲁公、武公为两世室。经书大室,谓大庙当中最尊之室,非周公庙而何?公羊经作世室者,传录之误耳。周公为鲁大祖,百世不毁之庙,今而倾圮不治,以至于坏,此变之大者。鲁君臣略不知戒惧,视新宫火三日哭者,犹为知所变而变矣。春秋重有讥。

冬,公如晋。卫侯防公于沓【义并见下公还自晋】

  狄侵卫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防公于棐【义已见十一年承筐之防】

鲁,望国也,诸夏所视仪而聼倡者也。方楚人为厥貉之次,宋、郑、卫皆背晋而即楚,独鲁使叔彭生防郤缺于承筐,鲁可谓知所从矣。今文公复如晋,及晋侯盟于是,卫侯于其徃而防之于沓,郑伯及其还而防之于棐,俱以鲁为介而求成于晋。彼非有惧于晋也,鲁君介然不忍即楚,而有以感其羞恶之心也。是时晋已失诸侯,因叔仲之徃防、鲁君之特盟,而诸侯散者复合,明年遂防于新城,鲁为之倡也。春秋于公之徃复,详记而备言之,襃鲁也。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顷王崩,匡王立】

左传》:是歳顷王崩,匡王立。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不赴,是以不书。乌乎!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也。子闻父丧,岂必待赴而后奔乎?臣闻君丧,以不赴而不临、不赙、不奔,犹子而不丧其父也。三纲沦废,风教大坏,天下诸侯几于无王。春秋不书王崩,着天下诸侯之无王也。

  公至自晋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鲁以七年伐邾取须句,邾人不能报。至是忽兴南鄙之师,左传乃谓邾人有丧,鲁吊之不敬,邾以是来讨,其不然欤?彼小国安敢责礼于大国,亦脩怨耳。春秋书,所以交致其责。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昭公也,卒不葬】

齐孝之死,潘杀其嗣子而自立为君,齐之簒贼也。今潘死,其子舍立,复为弟商人所杀,出尔反尔,物理之当然。春秋之不葬,讨其簒也。

六月,公防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义已见十一年防于承筐、十三年公还自晋】

或曰:「新城之盟,诸侯既散而复合,春秋书『同盟』,与齐桓公于幽之同盟同欤?否欤?」曰:「其事虽异,所以为同则一也。幸诸侯犹同于中国也。晋君幼,赵盾专,无意于霸,诸侯去而从楚,徒以鲁君执义不回,介然颓波之中,不为楚屈,中国欣慕之,是以诸侯之散者复合。非有畏于晋也,亦非赵盾强求其合也。去逆効顺,人心天理之同然,是以春秋与之,特书『同盟』,与诸侯之同乎中国也。」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公羊曰:「孛者,彗也。其言入于北斗,斗有中也。」谷梁曰:「孛之为言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注谓斗有规郭,入其魁中也。以北书,所以别乎南也。北斗居天之中,密拱宸极,纲维万象,妖气欃枪,干而入之,此楚氛被乎中夏,王纲陵迟,中国失霸之象也。经书孛凡三见,言有星者,谓非常见之星,不当有而有也,异之大者也。

  公至自防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三传所载略同,左氏以为赵盾纳之,公羊以为郤缺纳之。捷菑,晋出也;

译鲁僖公十三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五月壬午日,陈侯朔去世。

邾子蘧蒢去世。

从正月起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

大室的房屋倒塌【《公羊传》写作“世室”】

《公羊传》说:“世室,是鲁公的宗庙。周公的宗庙称为大庙,鲁公的宗庙称为世室,其他国君的宗庙称为宫。这是鲁公的宗庙,为什么称为世室?因为世世代代不毁弃。周公为什么称为大庙?因为在鲁国封立鲁公是为了尊崇周公。周公在前受拜,鲁公在后受拜。那么周公在鲁国吗?”回答说:“不在鲁国,是为了让天下统一于周。”“世室房屋倒塌,为什么记载?是讥讽长久不修缮。”《谷梁传》说:“大室就是世室。周公的称为大庙,伯禽的称为大室,其他国君的称为宫。作为社稷的主祭,而先君的宗庙倒塌,极力称述这件事,是记载不恭敬。”《左传》杜预注:“大室,是大庙中的正室。”孔颖达注引用《明堂位》解释说:“天子的宗庙,上面是重屋。这个大庙当中的正室,是宗庙中最尊贵的房间。”所以知道是周公的宗庙。三传的解释不同,我认为杜预的说法正确。鲁国使用天子的礼仪,所以宗庙有大室,有文世室、武世室。周公的宗庙在中间,鲁公、武公的宗庙作为两边的世室。经文记载大室,是指大庙当中最尊贵的正室,如果不是周公的宗庙又是什么?《公羊传》经文写作世室,是传抄时的错误。周公是鲁国的太祖,是百世不毁的宗庙,如今却倾颓不治,以至于倒塌,这是重大的变故。鲁国的君臣竟然不知道警戒恐惧,比起看到新宫火灾哭泣三天的人,还算知道因变故而改变。《春秋》对此有严厉的讥讽。

冬季,鲁君前往晋国。卫侯在沓地拦截鲁君【意义见下文鲁君从晋国返回】

狄人侵犯卫国。

十二月己丑日,鲁君与晋侯结盟。鲁君从晋国返回。郑伯在棐地拦截鲁君【意义已见于鲁僖公十一年承筐之会】

鲁国是望国,是中原各国观察礼仪并听从倡导的榜样。当楚国人在厥貉举行会盟时,宋、郑、卫都背离晋国而投靠楚国,只有鲁国派叔彭生在承筐拦截郤缺,鲁国可以说知道该追随谁了。如今鲁君再次前往晋国,与晋侯在此结盟,卫侯在他前往时在沓地拦截他,郑伯在他返回时在棐地拦截他,都以鲁国为中介而向晋国求和。他们并不是畏惧晋国,而是鲁君坚决不忍心投靠楚国,从而触动了他们的羞恶之心。这时晋国已经失去了诸侯的拥护,因为叔仲的拦截、鲁君的特殊结盟,而分散的诸侯又重新聚合,第二年就在新城会盟,鲁国是倡导者。《春秋》对鲁君的往返,详细记录并充分叙述,是褒扬鲁国。

鲁僖公十四年,春季,周历正月【周顷王去世,周匡王即位】

《左传》:这一年周顷王去世,周匡王即位。周公阅与王孙苏争夺政权,所以没有报丧。没有报丧,因此没有记载。唉!臣子对于君主,就像儿子对于父亲一样。儿子听到父亲去世,难道一定要等报丧才奔丧吗?臣子听到君主去世,因为没报丧就不临丧、不送财物、不奔丧,就像儿子不为父亲服丧一样。三纲沦丧废弃,风化教谕大大败坏,天下诸侯几乎没有了君主。《春秋》不记载周王去世,是彰显天下诸侯没有君主。

鲁君从晋国返回。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鲁国在鲁僖公七年攻打邾国夺取须句,邾国人不能报复。到这时忽然兴起攻打南部边境的军队,《左传》却说邾国有丧事,鲁国吊唁不恭敬,邾国因此来讨伐,难道是这样吗?小国怎么敢向大国要求礼仪,这也是修怨罢了。《春秋》记载,是为了互相谴责他们的责任。

夏季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即齐昭公,去世但未下葬】

齐孝公死后,潘杀死了他的嗣子而自立为君,是齐国的篡位贼人。如今潘死了,他的儿子舍即位,又被弟弟商人所杀,出尔反尔,是事理当然。《春秋》不记载下葬,是讨伐他的篡位。

六月,鲁君会见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的赵盾。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意义已见于鲁僖公十一年承筐之会、鲁僖公十三年鲁君从晋国返回】

有人说:“新城之盟,诸侯既然分散后又重新聚合,《春秋》记载‘同盟’,与齐桓公在幽地的同盟相同吗?还是不同?”回答说:“事情虽然不同,但所以称为同的原因是一样的。庆幸诸侯还统一于中原。晋君年幼,赵盾专权,没有称霸的意图,诸侯离去而跟随楚国,只是因为鲁君坚持道义不改变,在颓废的潮流中坚定不屈,不被楚国屈服,中原各国欣羡仰慕,所以分散的诸侯重新聚合。并不是畏惧晋国,也不是赵盾强行要求聚合。背离逆乱效忠顺从,是人心天理的共同认同,所以《春秋》赞同他们,特别记载‘同盟’,与诸侯统一于中原。”

秋季七月有彗星进入北斗。

《公羊传》说:“孛,就是彗星。说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中心。”《谷梁传》说:“孛的意思是遮蔽。说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注解说北斗有规郭,进入它的魁中。用北来书写,是为了区别于南。北斗位于天的中央,紧密拱卫北极星,统摄万象,妖气彗星,侵犯并进入其中,这是楚国的妖氛笼罩中原,王纲衰微,中原失去霸主的象征。经文记载孛星共三次,说“有星”,是指不是常见的星,不应该有却有了,是很大的异象。

鲁君从会盟地返回。

晋国人把捷菑送到邾国,没能送进去。

三传记载大致相同,《左传》认为是赵盾送的,《公羊传》认为是郤缺送的。捷菑,是晋国的人;

貜且,齐出也。邾人之言曰:「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虽然,貜且长。」郤缺曰:「非吾力之不能纳也,义弗克也。」引师而去,君子大其弗克纳。谷梁亦曰:「人之,何也?微之也。长毂五百,绵地千里,入人之国,至其城下,然后知何?知之晩也。弗克纳者,弗克于义也。」愚谓晋为盟主,诸侯立子,有弗善,当驰一乗之使,问其孰为少长,孰当立,不当遽兴兵入人之国,此赵盾始谋之不审也。郤缺以诸侯之师次于城下,始知貜且为长而还,轻动大众者,盾也;知义之弗克,引而还者,郤缺也。春秋书人以责赵盾,书弗克纳与郤缺之能克于义也。

译貜且,是齐侯的庶子。邾国人的话说:“您凭借大国的力量去压制他,那么还不知道齐国和晋国谁能得到他。虽然如此,但貜且年长。”郤缺说:“不是我的力量不能让他即位,而是道义上不能这样做。”于是率领军队撤退,君子赞赏他不能让他即位的行为。《谷梁传》也说:“‘人’是什么意思?是贬低他。长车五百辆,绵延千里,进入别人的国家,到达城下,然后才知道怎么回事?知道得太晚了。不能让他即位,是因为在道义上不能这样做。”我认为晋国作为盟主,诸侯立太子,如果有不合适的,应当派遣一乘车的使者,询问谁年少谁年长,谁应当立谁不应当立,不应当急忙兴兵进入别人的国家,这是赵盾起初谋划得不周密。郤缺率领诸侯的军队驻扎在城下,才知道貜且年长而返回,轻率调动大军的是赵盾;知道道义上不能这样做,率领军队返回的是郤缺。《春秋》记载“人”来责备赵盾,记载“不能让他即位”和郤缺能够在道义上克制自己。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敖,名教之罪人也。其死也,卒之;其丧归也,复书之于册,非録敖也,教孝也。案《左传》:「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齐人送之。」杜预曰:「大夫丧还不书,善鲁人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教孝之义,故特録之。」得其说矣。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

舍未逾年之君也。未逾年之君当称子,今称君,此《春秋》所以明君臣之分,而正商人弑君之戮,谷梁之义尽之矣。或曰:「自入春秋,弑君簒国,如卫州吁、齐无知,皆去族以示诛,今商人犹书公子,何欤?」曰:「州吁、无知未成君而见讨,旧史故直着其弑君之罪,是以圣人因其已书而去其族。若商人者,簒弑之罪虽与州吁同,但考之世家,舍之父昭公潘者,亦以簒弑而得国,今商人杀潘之子,潘与商人皆簒贼之当讨者也。书法之不同,以是故欤?」

  宋子哀来奔

左传》:宋髙哀,卿也,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子哀」,贵之也。杜氏谓:「诸侯之大夫来奔,未有不名者。子哀书字,故曰贵之。」此以子哀为字,强求其可贵而言也。诸儒多从左説谓奔亡之美无过子哀,愚窃惑焉。夫委质为臣,在卿大夫之位,见君之危,委而去之,乃曰「不义宋公而出」,何其诬乎!昭公虽非令主,然自即位以来,羣下再为乱。襄夫人者,君之祖母,复党于公子鲍,辅之以图簒君之党尽死乱贼之手,昭不能君,乱且作矣。子哀者,若不在其位,洁身而去,犹之可也;苟为卿矣,临难自免,为臣不忠,罪莫大焉。而以为《春秋》贵而不名,岂圣人因事垂法之防哉?《公》、《谷》二传皆以为失其氏族,无所考,置不论,后儒不必强为之説胡氏引微子之事为言,此尤不可。圣贤制行,岂与衰世大夫同日语哉!或曰:「若子所言,《易》称『见防而作』者,其不可行于衰乱之世乎?」曰:「见防而作,为耽宠懐禄、可以去而不去者言之也,非为临难履变、当死不死、委而去者而言也。子哀若无官守言责,去之无悖于义;若在卿大夫之位,义不当偷生苟免。以苟免为见防则名教之罪人也。学者不可以不辩【子哀者,黎錞以为宋公之子,如子纠、子同之类。若宋公子,见父之危,舍而去之,去非《春秋》所与。孙泰山以为子者,宋之姓,哀其名。然皆未有的论,姑置俟考】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左传》: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单伯如齐,齐人执之,又执子叔姬。春秋于商人弑君之后,而继书执单伯、执子叔姬,所以着商人弑君簒国、拒王命、执君母之大恶。公、谷不深考,乃谓单伯为鲁大夫,以滛故为齐所执,其义大舛。或曰:「隠七年戎执凡伯于楚丘,春秋书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公羊子曰:『执者,上执下之辞。不言戎执而言戎伐,以天子之使见执于戎人,而为之讳也。』今齐商人以中国诸侯而执天子使者,春秋不为王讳,何欤?」曰:「讥也。商人弑君簒国,王当命诸侯大国緫师徂征,正逆人之戮。今既不能然,乃为鲁遣使以叔姬为请,此非王之所得为也。当讨而不讨,不当使而使,王失驭臣之柄,致逆商敢于犯上,悍然自肆而不以为非。春秋直书其事,诛商人也。不言王使,为王讳,亦讥王有以召逆商之侮也。」胡文定谓春秋再书「齐人」者,罪齐人之党恶也。商骤施而得众,齐人懐其私惠而忘其大恶,弑君既不讨,执君母又无有能救者,则举国之人皆有不赦之罪。书「齐人」者,穷逆贼之党而治之也。论则劲矣,愚以齐人未必皆从商于逆也。其公卿用事者与商人同其谋,故商得以行其所大欲。谓公卿用事者皆有党贼之罪则可,国人何罪,而云皆在不可赦之城,无乃非春秋用法之意乎?汉人每当诸侯王有反谋,根连株逮徧及国中,正縁刀笔吏以穷竟党与为能事,故其祸至于如此。春秋之治党与,治公卿用事者之与

译九月甲申,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公孙敖是败坏名教的罪人。他死的时候,按照大夫的礼节治丧;他的灵柩运回鲁国时,重新记载在史册上,这并不是为了褒录公孙敖,而是为了教化孝道。查考《左传》记载:“齐国有人替孟氏出谋划策说:‘鲁国是你的亲属。把棺材装饰好放在堂阜,鲁国一定会来收殓。’孟氏听从了。卞地的人把这事报告了鲁国。惠叔(公孙敖)仍然悲痛哀毁,为此向鲁君请求,站在朝廷上等待命令。鲁君答应了。齐国人送灵柩回国。”杜预说:“大夫的丧事回国通常不记载,这里之所以记载,是因为赞赏鲁国人感念儿子而赦免父亲,敦厚公族之间的恩情,推崇教化孝道的义理,所以特别加以记录。”杜预的说法是正确的。

齐国公子商人杀害了他的国君舍。

舍是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应当称为“子”,现在称为“君”,这是《春秋》用来明确君臣名分,从而端正商人弑君之罪行的做法,谷梁学的义理对此阐述得很完备。有人问:“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以来,弑君篡位的人,像卫国的州吁、齐国的无知,都去掉他们的族氏以示诛责,现在商人还记载为‘公子’,为什么呢?”回答说:“州吁、无知还没有正式成为国君就被讨伐,旧史官本来就直接记载了他们弑君的罪行,所以圣人依据已有的记载去掉了他们的族氏。至于商人,虽然篡弑的罪行与州吁相同,但考察世家记载,舍的父亲昭公潘,也是通过篡弑得到国家的,现在商人杀害了潘的儿子,潘和商人都是篡贼,都应当被讨伐。书法的不同,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

宋国的子哀来投奔鲁国。

《左传》记载:宋国的高哀,是卿,因为认为宋公不义而出逃,于是来投奔鲁国。史书称他为“子哀”,是尊重他。杜氏说:“诸侯的大夫来投奔,没有不称名的。子哀称字,所以说这是尊重他。”这是把“子哀”当作字,强行寻求他值得尊重的理由。许多儒者多遵从左氏的说法,认为逃亡中的美德没有超过子哀的,我私下对此感到疑惑。既然委身成为臣子,处在卿大夫的地位,看见国君处于危难之中,却抛弃国君而离开,还说“因为宋公不义而出逃”,这多么荒谬啊!宋昭公虽然不是贤明的君主,但从即位以来,群臣两次作乱。襄夫人是国君的祖母,又勾结公子鲍,辅佐他图谋篡位,那些图谋篡位的党羽都死在乱贼手中,昭公不能行使君权,动乱即将发生。子哀如果不在其位,洁身自好而离开,还可以说得过去;既然已经是卿了,面临危难却只求自保,作为臣子不忠,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却认为《春秋》尊重他而不称其名,这难道是圣人因事立法的用意吗?《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他失去了氏族,没有考证,暂且不论,后世的儒者不必强行为他辩解。胡氏引用微子的事例来说明,这尤其不可取。圣贤制定行为准则,怎么能与衰乱时代的大夫同日而语呢!有人问:“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易经》所说的‘见几而作’,难道在衰乱之世就不可以实行吗?”回答说:“‘见几而作’,是针对那些沉溺宠禄、可以离开却不离开的人说的,不是针对面临危难变故、应当死节却不死、抛弃国君而离开的人说的。子哀如果没有官职和言责,离开就不违背道义;如果在卿大夫的地位,道义上就不应当苟且偷生以求免祸。把苟且免祸当作‘见几而作’,那就是名教的罪人。学者不可以不辨析【关于子哀,黎錞认为他是宋公的儿子,像子纠、子同之类。如果是宋公子,看见父亲处于危难,舍弃父亲而离开,这不是《春秋》所赞许的。孙泰山认为‘子’是宋国的姓,‘哀’是他的名。但都没有确切的论断,暂且搁置等待考证】

冬天,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

《左传》记载:襄仲派人向周王报告,请求凭借周王的恩宠向齐国求取昭姬。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他,又拘捕了子叔姬。《春秋》在记载商人弑君之后,紧接着记载拘捕单伯、拘捕子叔姬,是为了彰显商人弑君篡国、抗拒王命、拘捕国君母亲的大恶。《公羊传》、《谷梁传》没有深入考察,竟然说单伯是鲁国大夫,因为淫乱之事被齐国拘捕,其义理大错特错。有人问:“隐公七年戎人在楚丘拘捕了凡伯,《春秋》记载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并把他带回去。公羊子说:‘拘捕,是上级拘捕下级的说法。不说戎人拘捕而说戎人讨伐,是因为天子的使者被戎人拘捕,而为天子避讳。’现在齐国的商人作为中原诸侯拘捕天子使者,《春秋》不为周王避讳,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讥讽。商人弑君篡国,周王应当命令诸侯大国统领军队征讨,惩处叛逆者的罪行。现在周王既然不能这样做,反而替鲁国派遣使者以叔姬为请,这不是周王所能做的。应当讨伐而不讨伐,不应当派遣使者却派遣使者,周王失去了驾驭臣下的权柄,导致逆贼商人敢于犯上,悍然放肆而不以为非。《春秋》直接记载此事,是诛责商人。不说是周王派遣,是为周王避讳,也是讥讽周王有招致逆贼商人侮辱的过错。”胡文定认为《春秋》两次记载“齐人”,是罪责齐国人助长恶行。商人屡次施恩而获得民众,齐国人怀恋他的私惠而忘记他的大恶,弑君既没有被讨伐,拘捕国君母亲又没有谁能救援,那么全国的人都有不可赦免的罪行。记载“齐人”,是穷究逆贼的党羽而加以惩治。这个论调很激烈,我认为齐国人未必都追随商人叛逆。那些掌权的公卿与商人同谋,所以商人得以实现他最大的欲望。说掌权的公卿都有助贼的罪行是可以的,国人有什么罪,却说都在不可赦免的行列,恐怕不符合《春秋》用法的本意吧?汉代人每当诸侯王有反叛阴谋,株连遍及全国,正是因为刀笔吏以穷究党羽为能事,所以祸害到了这种地步。《春秋》惩治党羽,是惩治那些与掌权公卿同谋的人。

于逆,治隣国诸侯之党于逆,必无徧及国人之理。愚恐后之酷吏借经义以为杀人张本,故不得不辩耳。

译对于叛逆,惩治邻国诸侯中依附叛逆的人,必定没有波及本国百姓的道理。我担心后来的酷吏借经义作为杀人的借口,所以不得不辩驳罢了。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义见行父防齐侯于谷,公子遂盟齐侯于郪丘】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宋穆、襄之族连歳为乱,翦君之羽翼防尽,遂奉公子鲍,因襄夫人大树党与,为簒夺之计。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鱹为司徒,乱党参错,其君仅拥虚器而已。华孙者,华耦也,实子鲍之私人,乱党使之歴使诸侯,豫自结以免讨。春秋书「宋司马华孙来盟」,言不以君命至也。左传乃谓与其官属偕来,故贵之以字书,其不然与?谷梁曰:「以其官称,无君之辞。」得之矣。书华孙者,着其为华督之孙,如武氏子、仍叔之类,盖讥也。华督负弑君之大恶,其孙复为乱党,出使将归,而共成簒弑之事故,春秋因以华孙目之,闵其不能盖前人之愆,又将预于乱也。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公孙敖以滛乱死于异国,鲁之罪人也,丧无可归之理。其子请于鲁,请于齐而归之。春秋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善齐人之能归也。公羊乃曰:「齐人胁我而归之,笋将而来。」此恐所传之妄,左氏所记者其实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义已见庄二十五年】

春秋》日食三十六,惟庄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及文十五年六月辛丑朔,书鼓用牲于社。《左传》于庄则云:「是月非正阳之月,而用正阳之礼,所以讥。」于文则云:「诸侯当用鼓于朝,而鼓于社,且天灾有币无牲,是以亦讥。」其实《春秋》于二食所书全同,《左传》前后异辞者,杂记所闻也。

单伯至自齐【义已见单伯如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晋文之霸也,践土于温,翟泉防蔡皆与。及晋襄殁,楚有厥貉之次,从之者亦蔡而已。蔡从而后宋卫郑皆从,蔡实为罪首,伐之是也。然舍强大而治细弱,晋之用事者能不愧于心乎?齐桓公溃蔡而后临楚,意不在蔡也;晋文公侵曹伐卫而后及楚战,意不在曹卫也。今赵盾为晋政,南不能敌楚,西不能辑秦,东不能制齐,乃使郤缺以师伐蔡,入其郛。避强梗而侮细弱,虽入蔡,益见其无能为也。其入而不有,惧楚师之来追耳。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义并见后齐人再侵】

  冬十有一月诸俟盟于扈

扈之盟,八国之君来防,谋讨齐也。夫讨齐,非为鲁也,讨齐人之弑其君者也。齐商人弑其君,执其君之母,又执天王之使,躬三大恶。晋之讨之,师直辞壮,何患不克?今以讨召诸侯,以赂释簒贼,由晋灵幼弱不君,赵盾怙权自私,利党贼,不利讨贼,故导其君以贿。晋灵岂知为此乎?春秋于是防不书晋防,诸侯于扈而书诸侯盟于扈,削晋霸而同之于诸侯,其贬晋也大矣!胡文定乃曰:「八国之君何以不序?略之也。春秋于外国君臣同辞,略之也。曷为略八国?狄之也。齐人弑君不能讨,受赂而还,是故狄之。书诸侯盟于扈,分其恶于诸侯也。」愚谓春秋用法,诛其首而略其从。今晋人以讨贼召诸侯,诸侯莫敢不至,晋自受赂而止,乃分其恶以及诸侯,舎其首而议其从,其非春秋书法之本防乎?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或曰:「妇人有三从之义,叔姬既丧其夫,子又为乱贼所殒,鲁人请而归之,是乎否邪?」曰:「有一家之私情,有天下之大义。父母志归其女,情之不容己者也;国君志讨邻贼,义之所不容己者也。而况鲁甥以弑殒,鲁女以执辱,霸国不能讨,鲁国所当问。文公诚能赫然发愤,请命天王,大兴师徒,问齐人弑舍之罪,纵未能以商为戮,亦足以伸大义于天下。乃卑躬下气,慿王宠以请昭姬,置讨贼之公义,笃归女之私情,国以是见侵,姬以是见执,不惟辱其女,抑亦辱王命。书『齐人执子叔姬』、『齐人归子叔姬』,其执其释皆在齐人,闵姬而病鲁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此由扈之盟,辞曰:「为鲁讨齐。」既而逡廵引退,反以益商人之暴。《春秋》书「侵我伐曹」,着齐人之无忌惮也,晋人之无能为也。或曰:「鲁非齐之匹也,子责以

译鲁文公十五年春天,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其义理见于季孙行父在谷地防备齐侯,以及公子遂在郪丘与齐侯结盟】。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

宋穆公、宋襄公的家族连续多年作乱,剪除国君的辅佐力量殆尽,于是拥立公子鲍,凭借襄夫人的势力大建党羽,图谋篡夺君位。华元担任右师,公孙友担任左师,华耦担任司马,鳞鱹担任司徒,乱党参杂交错,国君仅仅拥有空名而已。华孙就是华耦,实际上是公子鲍的私党,乱党派他出使各国诸侯,预先结交以免除讨伐。《春秋》记载“宋司马华孙来盟”,是说他没有奉国君之命而来。《左传》却说是他与官属一同前来,所以用他的字来尊称他,这恐怕不对吧?《谷梁传》说:“用官职称呼他,是没有国君的命令的意思。”这就对了。记载为华孙,是表明他是华督的孙子,如同武氏子、仍叔之类,这是含有讥讽意味的。华督背负着弑君的大恶,他的孙子又成为乱党,出使将归,共同促成篡弑之事,所以《春秋》就用华孙来称呼他,哀怜他不能掩盖前人的罪过,又将参与作乱。

夏天,曹伯前来朝见。

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

公孙敖因为淫乱死在异国,是鲁国的罪人,灵柩没有送还的道理。他的儿子向鲁国请求,向齐国请求,才将灵柩送还。《春秋》记载“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是赞许齐国人能够送还灵柩。《公羊传》却说:“齐国人胁迫我们才送还灵柩,笋将前来。”这恐怕是传闻的虚妄,而《左传》所记载的才是事实。

六月辛丑初一,发生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社神【其义理已见于庄公二十五年】。

《春秋》记载日食三十六次,只有庄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初一,以及文公十五年六月辛丑初一,记载击鼓并用牺牲祭祀社神。《左传》对于庄公时期说:“这个月不是正阳之月,却使用正阳之月的礼仪,所以加以讥讽。”对于文公时期说:“诸侯应当在朝廷击鼓,却在社庙击鼓,而且天灾只有币帛没有牺牲,所以也加以讥讽。”其实《春秋》对于这两次日食所记载的完全相同,《左传》前后说法不同,是因为杂记所闻的缘故。

单伯从齐国回来【其义理已见于单伯出使齐国】。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

晋文公称霸时,在践土、温地会盟,在翟泉防备蔡国,蔡国都参与了。等到晋襄公去世,楚国在厥貉驻扎,跟随的也只有蔡国。蔡国跟随楚国之后,宋、卫、郑都跟随了,蔡国实在是罪魁祸首,讨伐它是正确的。然而舍弃强大的而惩治弱小的,晋国的执政者能不感到羞愧吗?齐桓公溃败蔡国之后才面对楚国,意图不在蔡国;晋文公侵犯曹国、讨伐卫国之后才与楚国作战,意图不在曹、卫。现在赵盾主持晋国政事,向南不能抵御楚国,向西不能安抚秦国,向东不能控制齐国,却派郤缺率军讨伐蔡国,攻入其外城。避开强横的而欺侮弱小的,虽然攻入蔡国,更加显示其无能。攻入而不占有,是害怕楚国军队前来追击罢了。

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其义理一并见于后面齐人再次侵犯】。

冬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扈地的会盟,八个国家的国君前来会合,谋划讨伐齐国。讨伐齐国,不是为了鲁国,而是为了讨伐齐国人弑杀其国君。齐商人弑杀其国君,拘禁其国君的母亲,又拘禁天王的使者,亲身犯下三大罪恶。晋国讨伐他,军队正义,言辞壮烈,何愁不能取胜?现在以讨伐为名召集诸侯,却用贿赂释放篡贼,这是由于晋灵公年幼软弱不像国君,赵盾依仗权势自私,利于党贼,不利于讨贼,所以引导其国君用贿赂。晋灵公哪里知道这样做呢?《春秋》在这次会盟不记载晋国会盟,诸侯在扈地而记载诸侯在扈地结盟,削去晋国的霸权而将其等同于诸侯,对晋国的贬斥很大了!胡文定却说:“八个国家的国君为什么不排序?是省略了。《春秋》对于外国君臣用同样的辞语,省略了。为什么省略八国?是视他们为狄人。齐人弑君不能讨伐,接受贿赂而返回,所以视他们为狄人。记载诸侯在扈地结盟,是将罪恶分摊给诸侯。”我认为《春秋》的用法,是诛杀首恶而省略从犯。现在晋人以讨贼为名召集诸侯,诸侯没有敢不来的,晋国自己接受贿赂而停止,却将罪恶分摊给诸侯,舍弃首恶而议论从犯,这难道不是违背《春秋》书法的根本宗旨吗?

十二月,齐国人送还子叔姬。

有人说:“妇人有三从的道义,叔姬既然失去了丈夫,儿子又被乱贼杀害,鲁国人请求送还她,是对还是不对呢?”回答说:“有一家之私情,有天下之大义。父母希望女儿回家,是感情上不能抑制的;国君希望讨伐邻国的贼人,是道义上不能抑制的。何况鲁国甥儿因被弑而死亡,鲁国女儿因被拘禁而受辱,霸国不能讨伐,鲁国应当问责。文公如果真的赫然发愤,向天王请命,大规模兴师动众,质问齐人弑杀舍的罪过,纵然不能将商人处死,也足以在天下伸张大义。却卑躬屈膝,凭借天王的宠爱请求昭姬,置讨贼的公义于不顾,笃行归女的私情,国家因此被侵犯,姬因此被拘禁,不仅辱没了他的女儿,也辱没了天王的命令。记载‘齐人执子叔姬’、‘齐人归子叔姬’,拘禁和释放都在齐人手中,哀怜姬而痛恨鲁国。”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讨伐曹国,攻入其外城。

这是由于扈地的会盟,辞令说:“为鲁国讨伐齐国。”随后却犹豫退缩,反而助长了商人的暴行。《春秋》记载“侵我伐曹”,是彰显齐人的肆无忌惮,晋人的无能。有人说:“鲁国不是齐国的对手,您责备……”

讨贼之义,母乃非所责乎?」曰:「否。义之所得为,即事之所可为。鲁哀公亦孱君也,田恒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哀公请讨之。圣人必知其事之克有济,而后以告于君,圣人非徒言也。前日齐桓之伐鲁,昭之侵鲁,鲁未甞避之不与战。今商人愈无道,文公愈卑屈,自入春秋七八十年,鲁之卑屈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夫当讨而不讨,当御而不御,乃惟请盟之为务,一请不从,至于再三,略无有彊立之志,尚何以君其国而子其民乎?」

译讨伐贼臣的道义,难道不是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吗?」回答说:「不。道义上允许做的,就是事情上可以做的。鲁哀公也是位软弱无能的君主,田恒杀害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后上朝,告诉哀公请求讨伐田恒。圣人必定知道事情能够成功,然后才向君主进言,圣人不是空谈的人。从前齐桓公攻打鲁国,齐昭公侵犯鲁国,鲁国未曾回避而不与之交战。如今宋国国君更加无道,鲁文公更加卑躬屈膝,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七八十年来,鲁国的卑躬屈膝没有比这个时候更严重的了。应当讨伐而不讨伐,应当抵御而不抵御,却只以请求结盟为要务,一次请求不被听从,以至于再三请求,完全没有刚强自立的心志,还凭什么君临国家而像对待子女一样爱护百姓呢?」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甚哉!鲁无君子,国家坐受其敝也。春秋始年,齐鲁强弱无以大相逺,齐得一管仲而霸,歴数传,国犹未艾。鲁自僖公托国于季氏,至文公委政于襄仲,平居无事,怙权恣睢,其君莫能制;一旦有急,仓皇失图,不乞援于晋、楚之庭,则请命于仇雠之国。曽无一人以讨贼明义,为其君告,所谓「肉食者鄙」,累数千百,何能有益于人国哉!《春秋》备书行父、襄仲如齐、如晋,请援乞盟,辞繁而不厌者,哀鲁国之无人,坐视逆商慿陵,莫如之何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或曰:「鲁文四不视朔,惰欤?病欤?春秋书之,讥之欤?闵之欤?」曰:「公谷以为无疾不视朔,左氏以为实有疾不书也。」盖畏也。齐商人既归子叔姬于鲁,随以兵加之,且欲邀公自为盟。公惧为齐所辱,趦趄莫敢前,托疾坚卧,使二臣更请。春秋前书行父阳谷之防,后书襄仲郪丘之盟,其间书公四不视朔,着公所以托疾坚卧者,不欲自出盟齐焉耳。嗟夫!强臣,我之臣也;强国,我之与也。文公内不能正其强臣,屈伸俯仰,惟季仲之所欲为,故外无以控制强国,卑屈求服,犹恐敌人之不受,其亦甚可鄙矣!四不视朔,而使行父、襄仲乞盟于敌,春秋之书之,志鲁文之不能君也,不惟贬公,并行父、襄仲而诛斥之矣。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公羊作犀丘,谷梁作师丘】此以赂得盟也。齐鲁皆千乗之国,齐能伐鲁,鲁岂不能扞齐?而况直而壮者在鲁,曲而老者在齐,彼以其力,我以吾义,吾何慊于彼?而行父、襄仲乞盟不得,至纳赂以求盟,视长勺、乗丘之大夫,眞可以愧死矣!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僖公夫人文公母声姜也】

  毁泉台

公羊曰:「泉台者,郎台也。先祖为之,而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胡文定以为毁泉台者,此履霜之渐,弑父与君之萌,立论太过,恐为后人之惑。木讷乃谓先君筑之是,则今日毁之非;先君筑之非,则今日毁之是,以为文公毁之为庄公灭恶,孝之大,何得为非?二説过、不及。愚谓台之作,事逸游以劳民,可讥也。然事在已徃更三世矣,毁不毁无关于国之存亡、理乱,亦何以毁哉?勿葺可也。据《左传》,文公毁泉台,实为妖言所惑,非谓筑台之非而毁之。以是为文公之孝,非其实也。公羊立论平正,有得《春秋》之意。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此楚、庸相攻也,而秦与焉。《春秋》序秦于楚之下,外秦也。秦诗列于《国风》,秦誓列于《书》篇之末,圣人固不欲外之也。而秦人不以成周建国自重,侪于僭号之狂楚,与之连兵伐国,异乎小国之胁从于楚者矣。《春秋》书「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外秦也。自是《春秋》始外秦。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昭公也】

或曰:「宋昭公之死,襄夫人使帅甸攻而杀之,春秋书宋人弑其君,何也?」曰:「人之者,同之于众人也。与众弑书人之例,不同。国君所为不道,君祖母与大臣更议所立,犹曰为宗社计也。今乃不然,据传襄夫人欲通于公子鲍,不可,则助之施。助之施,所以入之也。穆襄之族所以敢于犯上作乱,子鲍所以敢于谋簒,以夫人主之于上耳。则夫人之弑昭公,正坐滛故,与庆父、哀姜之弑闵公,其事适同,非为宗社计也。非为宗社计,则众人之弑君也。旧史必谓襄夫人以祖母杀孙,义之不得为。春秋正之,书人、书弑。人之者,待之众人之道,不与襄夫人以杀孙,所以正其预弑之罪耳。鲁哀姜通于庆父而弑闵公,闵公虽弑,而庆父未之敢簒也。齐桓伸其霸讨,哀姜死,庆父戮。春秋书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不氏,贬也。以鲁事而观宋事,可以类见。左氏乃云书宋人弑君,君无道也。吁!有是哉!愚观宋昭之为君,始者固不能无召乱之愆,其后穆襄之族怙乱再三,翦君之党,树己之私,昭公栖栖然孤立以待于亡。传载其将死之言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

译鲁文公十六年,春季,季孙行父在阳谷设防抵御齐侯,齐侯未能与他结盟。唉!鲁国没有君子,国家因此坐受其害。春秋初年,齐、鲁两国的强弱并没有很大差别,齐国得到管仲而称霸,历经几代传承,国力依然兴盛不衰。鲁国自从僖公将国政托付给季氏,到文公将政事委任给襄仲,平时无事时,他们倚仗权势肆意妄为,国君无法制约;一旦遇到紧急危难,便惊慌失措,失去谋划,不是向晋、楚两国朝廷乞求援助,就是向敌对之国请求命令。竟然没有一个人以讨伐贼臣、阐明大义为己任,为国君奔走呼告,这就是所谓的“肉食者鄙”,这样的人累积成百上千,怎么能对国家百姓有益呢!《春秋》详细记载行父、襄仲出使齐国、晋国,请求援助、乞求结盟,言辞繁多而不厌其烦,是哀叹鲁国无人,只能坐视逆臣商臣欺凌,却无可奈何。

夏季五月,鲁文公四次没有去太庙听政。有人问:“鲁文公四次不视朔,是懒惰呢?还是生病呢?《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讥讽他呢?还是怜悯他呢?”回答说:“《公羊传》认为没有病就不视朔,《左氏传》认为确实有病但史官没有记载。”其实是因为畏惧。齐国的商人已经将子叔姬送回鲁国,随即派军队压境,并且想胁迫鲁文公亲自结盟。鲁文公害怕被齐国羞辱,犹豫不敢前进,借口生病坚决卧床,派两位大臣轮流去请求。《春秋》前面记载行父在阳谷设防,后面记载襄仲在郪丘结盟,中间记载鲁文公四次不视朔,是为了表明鲁文公借口生病卧床的原因,是不想亲自出去与齐国结盟罢了。唉!强臣,是我的臣子;强国,是我的盟友。文公对内不能纠正强臣,进退俯仰,完全由季氏和仲氏随心所欲,所以对外无法控制强国,卑躬屈膝求取顺从,还担心敌人不接受,这也太可鄙了!四次不视朔,却派行父、襄仲向敌国乞求结盟,《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记述鲁文公不能像君主那样行事,不仅贬斥国君,连行父、襄仲也一并诛斥。

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公羊传》作犀丘,《谷梁传》作师丘】这是通过贿赂才得到的盟约。齐、鲁都是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齐国能攻打鲁国,鲁国难道不能抵御齐国吗?况且正直且强壮的人在鲁国,理亏且年老的人在齐国,他们凭借武力,我们凭借道义,我们有什么不如他们的呢?而行父、襄仲乞求结盟不得,以至于进献贿赂来求得结盟,比起长勺之战、乘丘之战的大夫们,真可以羞愧致死!

秋季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她是僖公的夫人,文公的母亲声姜】

拆毁泉台。《公羊传》说:“泉台,就是郎台。先祖建造的,现在拆毁它,不如不住它罢了。”胡文定认为拆毁泉台,这是履霜之渐,是弑父与弑君的萌芽,立论太过,恐怕会迷惑后人。木讷则认为先君建造它是对的,那么今天拆毁它就是错的;先君建造它是错的,那么今天拆毁它就是对的,认为文公拆毁泉台是为了替庄公消除恶迹,是大孝,怎么能说是错的呢?这两种说法一个过分,一个不足。我认为台子的建造,是为了游乐而劳民伤财,可以讥讽。但事情已经过去,历经三代了,拆不拆毁无关国家的存亡、治乱,又为什么要拆毁呢?不修缮就可以了。根据《左传》,文公拆毁泉台,实际上是受妖言迷惑,并不是因为认为建造台子不对而拆毁它。以此作为文公的孝道,不符合事实。《公羊传》的立论平正,深得《春秋》之意。

楚人、秦人、巴人灭掉庸国。这是楚国与庸国互相攻伐,秦国也参与了。《春秋》将秦国排在楚国之下,是疏远秦国。秦国的诗歌列在《国风》中,秦誓列在《尚书》篇末,圣人本来不想疏远秦国。但秦国人不以成周建国的身份自重,与僭越称王的狂妄楚国并列,与其联合出兵攻打他国,这与小国被楚国胁迫跟随是不同的。《春秋》记载“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疏远秦国。从此《春秋》开始疏远秦国。

冬季十一月,宋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杵臼【即宋昭公】。有人问:“宋昭公的死,是襄夫人派帅甸攻打并杀死的,《春秋》记载宋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为什么呢?”回答说:“称‘人’,是将他等同于众人。这与众人弑君记载为‘人’的例子不同。国君行为不道,国君的祖母和大臣商议另立君主,还可以说是为了宗庙社稷考虑。现在却不是这样,据传襄夫人想与公子鲍私通,公子鲍不肯,于是襄夫人帮助公子鲍施恩。帮助公子鲍施恩,是为了让他得势。穆、襄两族之所以敢于犯上作乱,公子鲍之所以敢于谋篡,是因为夫人主持在上。那么夫人弑杀昭公,正是由于淫乱的原因,与庆父、哀姜弑杀闵公的事情恰好相同,不是为了宗庙社稷考虑。不是为了宗庙社稷考虑,那就是众人弑君。旧史一定认为襄夫人作为祖母杀孙子,道义上不能这样做。《春秋》纠正这一点,记载为‘人’、‘弑’。称‘人’,是用对待众人的道理对待她,不承认襄夫人杀孙子的身份,以此来纠正她参与弑君的罪行。鲁国的哀姜与庆父私通而弑杀闵公,闵公虽然被杀,但庆父不敢篡位。齐桓公伸张霸权讨伐,哀姜死,庆父被杀。《春秋》记载‘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不称氏,是贬斥。用鲁国的事来看宋国的事,可以类推。《左氏传》却说记载宋人弑君,是因为国君无道。唉!哪有这种事!我看宋昭公作为国君,起初固然不能没有招致祸乱的过失,后来穆、襄两族倚仗祸乱再三作恶,剪除国君的党羽,树立自己的私党,昭公孤立无援地等待灭亡。传中记载他临死前的话说:‘不能驾驭他的大夫,以至于国君的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接纳

我?』是亦可悯焉耳。公子鲍首恶,襄夫人主之,使当齐桓之世,执鲍归之京师,明正典刑,襄夫人亦有罚焉耳。」

译我?』这也是值得怜悯罢了。公子鲍是首恶,襄夫人是主谋,如果处在齐桓公的时代,逮捕公子鲍押回京城,严明地执行法律,襄夫人也将会受到惩罚啊。」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左传》: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自齐桓之霸,中国久无簒弑之祸。及齐商人、宋鲍,后先弑君,霸国无讨,又从而辅翼之。自是以后,簒弑之祸接迹于中原,晋灵、鲁赤皆死于强臣世大夫之手,赵盾实为之也。人以为盾有无君之心,故党弑贼而不问,盾何以辞其责?故《春秋》于扈之盟而不序诸侯,于宋之伐而人四国,皆所以致其诛于盾也。身为晋政,以主夏盟,庇弑贼而不讨,谓诸侯何?吾于扈之盟、宋之伐,而知盾之心矣。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鲁当讨齐者也,鲁不能讨齐,反坐受逆商之侮。盟其臣以为未厌,复伐之而求盟其君,齐之无道亦极矣,鲁之不自振亦甚矣。嗟夫!齐商傲而日益盈,鲁文卑而日益索,盈与索皆将死之证,而商又恶之稔欤?冝其及于难。

  诸侯防于扈

两扈之盟,诸侯不序,《春秋》所以削晋霸,而着其党逆之罪也。齐商人弑其君,盾为防于扈,曰:「将以讨之。」卒之取赂而遂止。今宋弑君,盾复合四国之大夫,曰:「将以讨之。」既而立鲍而亟还。鲍既立矣,位既定矣,乃复为防于扈。扈之山川鬼神,亦将为之切齿,而况于在防之诸侯乎?故《春秋》特削其霸,书曰:「诸侯防于扈。」或曰:「桓二年,宋督弑其君,齐鲁陈郑为防于稷,《春秋》书曰:『以成宋乱。』今晋人两扈之盟,视稷无以相逺,《春秋》不书成齐乱、成宋乱,何哉?」曰:「督之弑,霸事未兴,齐鲁陈郑相率而徃,共奬簒贼也,故《春秋》书曰成乱,并责在防之人也。今晋主夏盟,商与鲍后先弑君,皆纳赂而无讨,更要讨簒之诸侯共定簒贼之位,罪浮于稷,故《春秋》削晋霸以示讨。事虽同而书法异,罪有轻重故也。」

  秋公至自谷

  冬公子遂如齐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义见僖公之殁】

  秦伯防卒

左传》书秦穆公卒,在文六年。何休注《公羊》,乃以秦伯防为穆公,曰:「为其贤而卒之。」当从《左传》,此盖康公也。穆公名任好。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邴歇、阎职弑之也。阎、邴微贱小臣,法当书盗,今而书人,以商人有当讨之罪也。弑君簒国,执先君之夫人,拒违王命,辱天子之使,罪大恶稔,举齐国之人皆得讨之。雍廪之杀无知,是其例也,故不以盗书。但阎、邴不能讨之于簒弑之初,既戴之为君,又从而弑之,故不得从讨贼例,而以弑君书。或曰:「此二人者实杀商人,今书齐人,疑于众人之弑之欤?」曰:「否。商人齐之独夫也,杀独夫者众也,非二人独能杀之也。二人者因众怒而杀,是亦众人杀之耳,故书齐人。」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书》遂得臣如齐,继书「子卒」,着二臣挟强国之援,归弑其君也;亦以着齐惠纳土田之赂,忍于伐其甥而立他人也。遂自僖公之世,始用事专盟、专防、专兵,见于经凡十有五六。书中值文公庸闇,怠于政事,仲繇此威福自恣,内交嬖宠,外结强邻,权势顿出诸臣之右。卒之弑嗣君,黜君之母,立庶孽,襄仲倡之,得臣、行父辅之。中立不倚者,惟叔仲惠伯一人,乃殒命贼臣之手。由文公无正家之法,嬖妾得交用事之臣,预为夺嫡之计。赤之死,接之立,此乃贼臣、嬖妾之本谋,特文公惽而不悟耳。凡使书正不书介,此书介,见得臣预于逆谋,《春秋》着讨贼之义,故并使介书。

冬十月,子卒【左传》子名恶,《公羊》名赤】

子般之弑也,名以卒之,时庄公未葬也。今子赤之弑,不名,以文公既葬,成其为君,是以不名,此《春秋》特笔也。或曰:「齐侯舍之弑,以先君既葬,称君以正弑贼之罪。今文公既葬,而子赤不得书薨,奈何?」曰:「史臣为簒贼讳也。赤为君,则宣为弑,此为贼讳,夫岂为君讳

译鲁文公十七年春天,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记载:晋国荀林父、卫国孔达、陈国公孙宁、郑国石楚攻打宋国,声讨说:“为什么要杀害国君?”最终还是拥立了宋文公然后撤军。大夫没有记载名字,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应有的立场。自从齐桓公称霸以来,中原地区很久没有发生篡位弑君的祸乱。等到齐国的商人、宋国的鲍,先后弑杀国君,称霸的国家不去声讨,反而辅助他们。从此以后,篡位弑君的祸乱在中原接连发生,晋灵公、鲁昭公都死在强势的大夫手中,赵盾实际上是罪魁祸首。人们认为赵盾有背叛国君的心思,所以包庇弑君贼人而不加问罪,赵盾怎么推卸他的责任?所以《春秋》在扈地的盟会上不排列诸侯,在攻打宋国时只称“人”指代四国,这都是为了把谴责归于赵盾。赵盾身为晋国执政,主持中原盟会,庇护弑君贼人而不加声讨,怎么向诸侯交代?我从扈地的盟会、攻打宋国这两件事,就看清了赵盾的心思了。

夏天四月癸亥日,安葬我国小君声姜。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六月癸未日,鲁君与齐侯在谷地结盟。

鲁国应当声讨齐国,鲁国不能声讨齐国,反而坐着承受齐商人的侮辱。与齐国的臣子结盟还觉得不满足,又攻打鲁国并要求与鲁君结盟,齐国的无道也到了极点,鲁国的不自振作也太严重了。唉!齐商傲慢而且日益骄盈,鲁文公卑微而且日益衰索,骄盈与衰索都是将死的征兆,而齐商又恶贯满盈吗?他遭受祸难是理所应当的。

诸侯在扈地设防。

两次扈地的盟会,诸侯不排列名字,《春秋》以此来削去晋国的霸权,并彰显其包庇逆贼的罪行。齐商人弑杀国君,赵盾在扈地设防,说:“将要去声讨他。”最终却接受贿赂就停止了。现在宋国弑杀国君,赵盾又联合四国的大夫,说:“将要去声讨他。”不久就拥立了宋鲍并迅速撤军。宋鲍已经拥立,地位已经确定,赵盾又再次在扈地设防。扈地的山川鬼神,也将为此咬牙切齿,何况在扈地设防的诸侯呢?所以《春秋》特别削去晋国的霸权,记载说:“诸侯在扈地设防。”有人说:“桓公二年,宋督弑杀国君,齐、鲁、陈、郑在稷地设防,《春秋》记载说:‘以成宋乱。’现在晋国两次在扈地盟会,与稷地相比没有多大区别,《春秋》不记载促成齐乱、促成宋乱,为什么呢?”回答说:“宋督弑君时,霸业尚未兴起,齐、鲁、陈、郑相继前往,共同助长篡位贼人,所以《春秋》记载说促成动乱,一并谴责在稷地设防的人。现在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商人和鲍先后弑杀国君,都接受贿赂而不加声讨,反而要求声讨篡位者的诸侯共同确定篡位者的地位,罪行比稷地更重,所以《春秋》削去晋国霸权以示声讨。事情虽然相同但书法不同,是因为罪行有轻重之分。”

秋天,鲁君从谷地回来。

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鲁文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二月丁丑日,鲁君在台下去世【义理见僖公去世时】。

秦伯防去世。

《左传》记载秦穆公去世,在文公六年。何休注释《公羊传》,认为秦伯防就是穆公,说:“因为他贤德所以记载他去世。”应当遵从《左传》,这大概是康公。穆公名叫任好。

夏天五月戊戌日,齐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商人。

是邴歇、阎职弑杀了他。阎职、邴歇是微贱的小臣,按法应当记载为“盗”,现在记载为“人”,是因为商人有应当声讨的罪行。弑君篡国,拘禁先君的夫人,抗拒违背王命,侮辱天子的使者,罪行重大恶贯满盈,整个齐国的人都可以声讨他。雍廪杀死无知,就是这个例子,所以不记载为“盗”。但是阎职、邴歇不能在篡位弑君之初声讨他,既然已经拥戴他为国君,又反过来弑杀他,所以不能遵循声讨贼人的例子,而记载为弑君。有人说:“这两个人实际杀害商人,现在记载为齐人,难道怀疑是众人弑杀他吗?”回答说:“不是。商人是齐国的独夫,杀害独夫的是众人,不是两个人单独能杀害他的。这两个人趁着众怒杀害他,这也是众人杀害他,所以记载为齐人。”

六月癸酉日,安葬我国国君文公。

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春秋》记载遂、得臣出使齐国,接着记载“子卒”,彰显这两名大臣挟持强国的援助,回国弑杀他们的国君;也用来彰显齐惠公接受土地田产的贿赂,忍心攻打他的外甥而立他人。遂自从僖公时代,开始掌权专断盟会、专断设防、专断军事,在经文中出现大约十五六次。书中正值文公平庸昏暗,怠于政事,仲由此威福自恣,在内结交宠妾,在外勾结强邻,权势远远超出其他大臣。最终弑杀嗣君,废黜国君的母亲,立庶孽,襄仲发起,得臣、行父辅助。中立不偏倚的,只有叔仲惠伯一人,却死在贼臣手中。由于文公没有端正家庭的法度,宠妾得以与掌权的大臣交往,预先策划夺嫡之计。赤的死亡,接的拥立,这是贼臣、宠妾的本意,只是文公昏庸而不醒悟罢了。凡是出使记载正使不记载副使,这里记载了副使,表明得臣参与了逆谋,《春秋》彰显声讨贼人的义理,所以正副使都记载。

冬天十月,子去世【《左传》说子名叫恶,《公羊传》说名叫赤】。

子般被弑杀时,用名字记载他去世,当时庄公尚未安葬。现在子赤被弑杀,不记载名字,因为文公已经安葬,确立了他的国君身份,所以不记载名字,这是《春秋》的特殊笔法。有人说:“齐侯舍被弑杀,因为先君已经安葬,称君以正弑贼之罪。现在文公已经安葬,而子赤不能记载为‘薨’,为什么呢?”回答说:“史官为篡位贼人避讳。如果赤是国君,那么宣公就是弑君者,这是为贼人避讳,难道是为国君避讳吗?”

乎?隐之弑,史臣为桓讳不书;桓之弑,史臣为姜讳不书;子赤之弑,史臣为宣公母子讳,是皆没其弑而不以实书。圣人之修经也,革而正之,则桓与宣皆有簒弑之罪,故因旧史而书,不曰弑而曰卒,卒而不名,则夫子书法之权衡也。然而先之以二贼臣之使齐,继之以夫人姜氏之归于齐,而其弑君之迹与弑贼之情状,亦无以自隐矣。」

译吗?对于隐公被弑,史官为了替桓公避讳而不记载;对于桓公被弑,史官为了替姜氏避讳而不记载;对于子赤被弑,史官为了替宣公母子避讳,这些都是掩盖了弑君的事实而不按实情记载。圣人修订经典时,革除旧弊而匡正它,那么桓公与宣公都有篡位弑君的罪行,所以依据旧史而记载,不称“弑”而称“卒”,称“卒”却不称其名,这就是孔子笔法的权衡之处。然而,前面先记载了两个贼臣出使齐国,接着记载夫人姜氏回到齐国,那么他们弑君的踪迹以及弑贼的情状,也就无法再隐藏了。」

夫人姜氏归于齐

此正宣公母子及襄仲、得臣弑君逐嫡之罪也。姜氏,文公正妃,子赤之母,宣公之嫡母也。敬嬴者,文之嬖妾,外交襄仲,共谋簒弑,又不能尊事嫡母,廹而归之于齐,躬天下之大恶。是时风教大坏,乱贼披猖,齐人弑其君舍而归叔姬于鲁,鲁人弑其君赤而归姜氏于齐,弑君出母,后先一辙,王纲隳颓,霸政扫地,莫有声其罪而讨之者。吾意圣人把笔至此,重为三叹云【鲁人名之曰哀姜,《左传》以为出姜,縁鲁有两哀姜,今名之曰文夫人】

  季孙行父如齐

宣十八年《左传》载行父之语曰:「使我杀嫡立庶,以失大援,仲也夫!」然后知子赤之死,季氏亦与其谋。盖襄仲倡之,得臣、行父辅之。《春秋》于夫人大归之后,继书「行父如齐」,以见其亦预于弑。或曰:「是三家者,亦有憾而为此乎?」曰:「利而为之耳。君薨太子立,正也,国之福,非奸臣之利也;舍嫡立庶,奸臣之利,非国家之福也。强家杀嫡立庶,欲以市恩于新君,而久鲁国之权,推是心以徃亦何所不为乎?」当宣、成之世,有以行父为社稷臣者,史臣之谄辞耳。

  莒弑其君庶其

公羊曰:「称国以弑,众弑君之辞。」范甯注《谷梁》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而陆氏《纂例》乃以自大臣为言,见之经传,不皆自大臣,亦不皆出众弑,此例之所以不容拘。而《左传》乃谓莒纪公废嫡立庶,太子仆因国人作乱以弑,愚尤不谓然也。《左传》所书莒之两弑,此庶其之死与襄三十一年密州之弑,皆以为子祸,两事又大略相类,此传疑传信之辞耳。楚虽蛮,商臣之弑,圣人不以其为蛮荆而遂略之不书;莒虽小邦,诸夏也,使纪公之死世子预闻,《春秋》书法当视商臣以为准,必无称国以弑之理。《左传》所引杂出诸书,有如莒之二弑,乃中国大恶,关系甚重,不可无辨。当从公羊,此庶其称国以弑,乃众弑之辞,夫何疑?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十五宋家铉翁撰

宣公上【名接,文公子。匡王五年立,是嵗晋灵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曰:「继故而书即位,与闻乎故也。」或曰:「桓、宣二公簒弑同,而在位十八年,书王、不书王之有异,何欤?」曰:「先儒评此者多矣。桓公之弑,东迁初年,王道之不行未久也,圣人于其在位十八年,书王者四,不书王者十有四,犹望天王以讨贼之事也。至宣公,则王道之不行百有余年,霸政至是亦弛,无与任讨贼之事者,故遂书王,明王法以示万世。此论固已得之,但桓、宣之事亦有不得同者,不必以例求也。昔者鲁庆父、哀姜比而弑闵,齐桓公赫然发怒,二人者咸底于辟,自是中国无簒弑之祸者四十余年,皆桓公威徳之所覆也。今襄仲、敬嬴比而弑赤,乃以是谋之齐惠,惠入其赂田而许之,仲归遂弑嗣君,并杀君之母弟,立嬴之子接,是为宣公。仲与嬴固当坐首恶之戮,使齐惠能率厥考桓公之遗训,拒而絶之,彼贱妾、贼臣何敢肆无所忌至于此?是故《春秋》专讨齐惠,自子赤之卒及宣公之簒,前后八书齐,不间以他事,着其罪而讨之,此二弑书法所以不同也。」或曰:「若是者,宣其无讨乎?」曰:「继弑君而书即位,坐首恶也。使宣公于得国之后,正襄仲弑君之戮,厚子赤之终,葬以君礼,则首恶之罪犹可少逭。今受位于贼臣,以贼臣为恩已而莫之讨,葬君复不以礼,又廹逐嫡母而归之齐,首恶之罪复何所逃?故书即位以讨之,此则从鲁桓弑隐之例也。」

  公子遂如齐逆女

春秋》书「公即位」,继书「公子遂如齐逆女」,着大恶也。国君继世之初,斩然在疚,而首遣大夫如齐逆女,所遣者又同恶之大夫,《春秋》书之,所以着敬嬴、襄仲弑君簒国之本谋,亦以见齐元无道,党其臣而使之弑君也。盖请防割地,鲁所以自结于齐者,皆在遂与得臣如齐之时。故即位甫尔,而襄仲随有遣遂逆女之

译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这正是宣公母子以及襄仲、得臣弑君驱逐嫡母的罪证。姜氏,是文公的正妻,子赤的母亲,宣公的嫡母。敬嬴,是文公的宠妾,与襄仲勾结,共同谋划篡位弑君,又不能尊敬侍奉嫡母,逼迫姜氏回到齐国,亲身犯下天下最大的罪恶。当时风俗教化大坏,乱臣贼子猖獗,齐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舍,并将叔姬送回鲁国;鲁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赤,并将姜氏送回齐国。弑君驱逐母亲,前后如出一辙,王道纲纪崩塌,霸政扫地以尽,没有人声讨他们的罪行。我猜想圣人写到此处,重重地叹息了三次【鲁人称她为哀姜,《左传》认为她是出姜,因为鲁国有两个哀姜,现在称她为文夫人】。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宣公十八年《左传》记载行父的话说:“让我杀嫡立庶,从而失去强大的外援,这是仲啊!”由此可知子赤的死,季氏也参与了谋划。大概是襄仲发起,得臣、行父辅助。《春秋》在夫人被送回之后,接着记载“行父如齐”,以此表明他也参与了弑君之事。有人说:“这三个人,是因为有怨恨才这样做吗?”回答说:“是为了利益才这样做罢了。国君去世太子继位,这是正道,是国家的福气,不是奸臣的利益;废嫡立庶,是奸臣的利益,不是国家的福气。强大的家族杀嫡立庶,想要以此向新君施恩,从而长期掌控鲁国的权力,推究这种心思,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在宣公、成公时代,有人把行父当作社稷之臣,这是史官的阿谀之辞罢了。

莒国弑杀他们的国君庶其。

《公羊传》说:“称国名来记载弑君,是众人弑君的措辞。”范甯注释《谷梁传》说:“称国名来弑杀他们的国君,说明国君罪恶深重。”而陆氏《纂例》却认为是由大臣所为,查看经传,并不都是由大臣所为,也不都是众人弑杀,这就是这个体例不能拘泥的原因。而《左传》却说莒纪公废嫡立庶,太子仆因此凭借国人作乱而弑君,我尤其不认为这样。《左传》所记载莒国的两次弑君,这次庶其的死与襄公三十一年密州的弑君,都认为是儿子祸害父亲,两件事大体相似,这只是传疑传信的言辞罢了。楚国虽然是蛮夷,商臣弑君,圣人不因为他是蛮荆就忽略不写;莒国虽然是小国,也是诸夏,如果纪公的死世子参与其中,《春秋》的书法应当以商臣为准则,必定没有称国名来弑君的道理。《左传》所引用的杂出于各种书籍,像莒国的两次弑君,乃是中国的大恶,关系重大,不可不辨明。应当遵从《公羊传》,这次庶其称国名来弑君,乃是众人弑君的措辞,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十五 宋 家铉翁 撰

宣公上【名接,文公之子。匡王五年即位,这一年是晋灵公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传》说:“继承变故而记载即位,是参与了变故。”有人说:“桓公、宣公两位国君篡位弑君相同,在位十八年,记载‘王’与不记载‘王’有差异,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儒评论这个的很多。桓公的弑君,在东迁初年,王道不行不久,圣人在他在位十八年间,记载‘王’的有四次,不记载‘王’的有十四次,仍然希望天王讨伐贼人。到了宣公,王道不行已经一百多年,霸政至此也松弛了,没有人承担讨伐贼人的事,所以于是记载‘王’,明确王法以昭示万世。这个论述固然已经得当,但桓公、宣公的事情也有不能相同的,不必用体例来求取。从前鲁国的庆父、哀姜勾结弑杀闵公,齐桓公赫然发怒,这两个人都受到了刑罚,从此中国没有篡位弑君的祸患四十多年,都是齐桓公威德的覆盖。现在襄仲、敬嬴勾结弑杀子赤,却把这件事谋划给齐惠公,齐惠公接受了贿赂的土地而答应了他,襄仲回来就弑杀了嗣君,并杀死了国君的同母弟,立敬嬴的儿子接,这就是宣公。襄仲与敬嬴固然应当受到首恶的诛戮,如果齐惠公能率领其父桓公的遗训,拒绝并断绝他们,那些卑贱的妾室、贼臣怎敢肆无忌惮到这种地步?所以《春秋》专门讨伐齐惠公,从子赤去世到宣公篡位,前后八次记载齐国,中间不夹杂其他事情,彰显其罪行而讨伐他,这就是两次弑君书法不同的原因。”有人说:“像这样,宣公就没有被讨伐吗?”回答说:“继弑君之后记载即位,是坐实首恶之罪。如果宣公在得到国家之后,正法襄仲弑君的罪行,厚葬子赤,以国君之礼安葬,那么首恶的罪行还可以稍微逃避。现在接受贼臣的让位,把贼臣当作恩人而不讨伐,安葬国君又不以礼,又逼迫驱逐嫡母而让她回到齐国,首恶的罪行还能逃到哪里去?所以记载即位来讨伐他,这是遵循鲁桓公弑隐公的体例。”

公子遂前往齐国迎接新娘。

《春秋》记载“公即位”,接着记载“公子遂如齐逆女”,彰显大恶。国君继位之初,应当斩然处于丧痛之中,却首先派遣大夫前往齐国迎接新娘,所派遣的又是同恶的大夫,《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彰显敬嬴、襄仲弑君篡国的根本阴谋,也以此表明齐国原本无道,偏袒他们的臣子而让他们弑君。大概请求会盟割地,鲁国用来自我结好于齐国的,都在公子遂与得臣前往齐国的时候。所以即位不久,襄仲随即有派遣公子遂迎接新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