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三
。此讨贼也,虽诱之,曷爲絶之?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与也。」或曰:「蔡般负覆载所不容之罪,楚子讨之,春秋以名书,与般俱名,何也?」曰:「仗大义以行其大不义,仗大信以行其大不信,春秋所甚恶也。防利陈之乱而灭其国,既得灭国之利,复以谋陈者谋蔡,诱般杀之,袭取其国,诈以灭陈,又诈以灭蔡,又用蔡世子于淫昬之社,狂暴险恣,无复一分人理。是故春秋特变例而名之,与般俱以名书,不与防以讨贼之义也。」谷梁以爲夷狄之君诱杀中国之君,故谨而名之。愚谓弑父与君,夫人皆得而诛之,中国不能治,夷狄治之,亦春秋所许。但防利人之难而灭其国,故特正其罪而名之耳。使防于讨般之后,谋之于晋,请之于王,更立君以定蔡,已无所利焉,则春秋犹将许之,何遽至于名之乎?
译这是讨伐贼人,虽然诱骗了他,为什么要断绝他呢?怀着恶念去讨伐不义之人,君子是不赞同的。」有人问:「蔡国国君般背负着天地所不能容忍的罪行,楚灵王讨伐他,《春秋》用名字记载,和般一样都直书其名,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倚仗大义来施行极大的不义,倚仗大信来施行极大的背信,这是《春秋》所极其厌恶的。防备陈国的动乱而灭亡其国家,既然已经得到了灭亡他国的利益,又用谋害陈国的手段来谋害蔡国,诱骗般并杀害他,偷袭夺取其国家,用欺诈手段灭亡陈国,又用欺诈手段灭亡蔡国,又在淫乱昏暗的社坛使用蔡国的世子,狂暴凶险放纵,完全没有人伦道理。因此《春秋》特意改变常例而直书其名,和般一样都直书其名,不承认楚灵王有讨伐贼人的正义性。」《谷梁传》认为夷狄的君主诱杀中原诸侯的君主,所以谨慎地直书其名。我认为弑杀父亲和君主,任何人都可以诛杀他,中原诸侯不能惩治,夷狄惩治他,这也是《春秋》所允许的。只是楚灵王贪图他国危难而灭亡其国家,所以特意纠正其罪行而直书其名罢了。假如楚灵王在讨伐般之后,向晋国谋划,向周天子请示,另立君主以安定蔡国,自己不再图谋利益,那么《春秋》还将赞许他,怎么会竟然直书其名呢?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
昭公之母,襄之妾,敬归之娣也。妾母僭夫人,自成风以来,《春秋》皆有讥,至是始无讥。非无讥也,僭礼之罪在僖,宣后之子孙率循弊典,有不足责焉耳。然直书其事而无所隐,乃所以责之也。
大搜于北蒲
是月也,君母归氏薨。搜事不爲之中却。晋大夫叔向闻之,曰:「国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慼,国不忌君,公室且将卑矣。」《春秋》继夫人薨而书大搜,以其同在此一月之内也。归氏虽非嫡母,鲁君既尊之以夫人之礼,则当从大丧之制。今也搜不爲辍,言强家之不忌君,是以知公室之将卑,干侯之祸不旋踵而作。或曰:「丧不可搜欤?」曰:「搜,常事也;丧,变事也。当变而常,是故爲不可,非谓国有丧,武备不可讲也。」
仲孙貜会邾子盟于祲祥
丧不贰事,礼也。前既搜于北蒲,此复爲祲祥之会,春秋皆系之五月之下,所以贬也。或曰:「春秋不爲鲁讳与?」曰:「鲁不讳丧而讲行常事,春秋不得爲之讳也。」
秋季,孙意如防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衞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案《左传》谋救蔡也。或曰:「蔡当救乎?」曰:「般可讨,而蔡不可灭也。今般已死,而防之兵犹顿于蔡下,必欲乗其危乱而取之,此盗贼之兵,中国诸侯共起而击逐之,义之所得爲也。爲晋君者,当使人谕之楚,责以违载书、擅兴兵灭与国之罪。彼防虽顽防不灵,国中犹有人,岂不畏义而耻?而晋之用事者庸猥无能,乃使人卑词爲蔡请盟,爲夷所侮辱,而蔡遂灭矣。厥憖之会,欲以何爲既乃逡巡而引退,晋君犹有知,韩起其不爲首戮乎?」
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齐归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书「楚师灭蔡」,继书「执世子以归用之」,诛楚之无道,着世子以不屈而死也。孙泰山曰:「世子云者,未立之名。」胡文定谓世子守节而死,故爲《春秋》所録。合二说而书法见矣。般固有当讨之罪,父死而子立,世子宜立者也。世子不敢遽以君位自居,亦未甘出夷楚之下,婴城固守以待外救。晋不能救而国亡身死,视纪季以酅入齐苟爲自全之计者,逺过之矣。位乃世子之位,父虽殒命于夷,子犹不敢遂居其处,视齐世子光乗其父之笃疾,杀父之嬖而簒有其国者,万万不侔矣。是故《春秋》特存其世子之名而录其爲宗社死,公羊以爲父坐弑诛,子不得有其国者,是亦一说。使世子而不能死社稷,以国与楚,《春秋》于是乃有诛矣。
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左传作唐】
公羊「伯于阳,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知尔所不知。」何《左传》曰:「纳北燕伯欵于唐,因其众也。」公羊迃僻,当从《左传》。北燕伯入于阳,与献入于夷仪,其事略相类,皆以乱臣迫逐而出,因大国之力以归,入于其邑而未至其都,皆不名,所以正其君臣之分。衞献返国而始名之者,则所以结正其失国之罪。或名或不名,皆有深意。或曰:「齐景公爲北燕出师至再,《春秋》其许之乎?」曰:「霸者之欲霸也,皆有身任天下之志。景公有可霸之资,当晋政既衰,有可霸之时,而不能以天下自任,前伐北燕受赂而回,此伐北燕半途而返,非其力之不足,用心不刚也。厥后鲁昭孙于其境,子家羁知景公无信,不足仗,劝使改图,良以是故。」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
公如晋至河乃复
谷梁曰:「季孙不使遂乎晋也。」而左传则以鲁伐莒取郠,莒人愬之晋,故辞公。夫伐莒至于再,又受其叛臣叛邑,鲁实有罪,然皆季氏之所爲。明年晋人执意如,亦知罪之所在,而公每至晋,辄爲所却,岂晋之诸臣曲爲季氏之地,公有辞不能以自伸欤?谷梁之说必有所本。
五月葬郑简公
楚杀其大夫成熊
左传》:或谮成熊于楚子,成熊知之而不能去,以是故及防。以猜忌杀无罪之大夫,故以累上书
译五月甲申日,夫人归氏去世。
她是鲁昭公的母亲,鲁襄公的妾室,也是敬归的妹妹。妾母僭越使用夫人的礼仪,自从成风以来,《春秋》对此都有讥讽,到了这里才开始没有讥讽。并非没有讥讽,而是僭越礼制的罪责在于僖公,宣公之后的子孙沿袭这种弊端的旧例,没有什么可责备的。然而直接记录这件事而不加隐瞒,正是为了责备他们。
在北蒲举行大规模搜狩。
这个月,国君的母亲归氏去世。搜狩之事并没有因此中止。晋国大夫叔向听说后说:“国家有为期三年的丧事,却没有一天的哀痛,国家不敬畏国君,公室的地位将要低下了。”《春秋》在记载夫人去世之后接着记载大规模搜狩,是因为它们同在这个月之内。归氏虽然不是嫡母,鲁君既然用夫人的礼仪尊崇她,就应当遵循重大丧事的制度。现在搜狩没有因此停止,说明权臣之家不敬畏国君,由此可知公室地位将低下,干侯之祸不久就会发生。有人说:“有丧事不可以进行搜狩吗?”回答说:“搜狩是常规事务;丧事是变故。在变故发生时仍按常规行事,所以说不可以,并不是说国家有丧事,军事准备就不能进行。”
仲孙貜与邾子在祲祥结盟。
有丧事不处理第二件事,是礼制。之前已经在北蒲进行了搜狩,这里又为了祲祥之会,这两件事《春秋》都系在五月之下,这是为了贬斥。有人说:“《春秋》不为鲁国避讳吗?”回答说:“鲁国不避讳丧事而进行常规事务,《春秋》就不能为它避讳了。”
秋季,孙意如在厥憖抵御晋国的韩起、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华亥、卫国的北宫佗、郑国的罕虎、曹国人、杞国人。
查考《左传》,这是谋划救援蔡国。有人说:“蔡国应当救援吗?”回答说:“楚灵王可以讨伐,但蔡国不可灭亡。现在楚灵王已经死了,而抵御的军队还停留在蔡国城下,必定是想趁其危乱而夺取它,这是盗贼的军队,中原诸侯共同起兵击退他们,是道义上允许做的。作为晋国国君,应当派人告知楚国,谴责它违背盟约、擅自兴兵灭掉同盟国的罪行。楚国虽然顽固不灵,国内还有人心,难道不畏惧道义而感到羞耻吗?而晋国当权者平庸无能,竟然让人低声下气为蔡国请求结盟,被夷狄侮辱,于是蔡国就被灭亡了。厥憖之会,想要做什么呢?既然犹豫不前而退兵,晋国国君还有理智,韩起难道不会成为第一个被杀的人吗?”
九月己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齐归。
冬十一月丁酉日,楚国军队灭亡蔡国,俘虏蔡国世子有带回楚国,将他杀了祭器。记载“楚国军队灭亡蔡国”,接着记载“俘虏世子有带回并杀了他”,是诛讨楚国的无道,彰显世子因不屈而死。孙泰山说:“世子,是尚未继位的名称。”胡文定认为世子守节而死,所以被《春秋》所记录。结合两种说法,《春秋》的书法就显现出来了。楚灵王固然有应当讨伐的罪过,父亲死了儿子继位,世子是应当继位的人。世子不敢立即以君位自居,也不甘心屈服于夷狄楚国之下,坚守城池等待外援。晋国不能救援而国家灭亡、自身死亡,比起纪季带着酅地投奔齐国苟且保全自己的计策,远远超过他了。那是世子的位置,父亲虽然死于夷狄之手,儿子尚且不敢立即居于此位,比起齐国世子光趁父亲重病,杀害父亲宠臣而篡夺国家的人,万万不能相比。所以《春秋》特意保留他的世子之名,记录他为宗社而死,公羊传认为父亲因被杀而受诛,儿子不能拥有国家,这也是一种说法。假使世子不能为社稷而死,把国家交给楚国,《春秋》于是就有诛讨了。
十二年春天,齐国高偃率领军队把北燕伯送到阳【《左传》作唐】
公羊传说:“伯于阳,是公子阳生。”孔子说:“我知道了。”在旁边的人说:“您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改正?”孔子说:“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为什么《左传》说:“把北燕伯款送到唐,是依靠他的民众。”公羊传迂曲偏僻,应当遵从《左传》。北燕伯进入阳,与卫献公进入夷仪,事情大致相似,都是被乱臣逼迫驱逐而出,依靠大国的力量回归,进入他的城邑而没有到达都城,都不称名,这是为了端正君臣的名分。卫献公返国后才称名的,是为了归结他失去国家的罪责。有的称名有的不称名,都有深意。有人说:“齐景公为北燕出兵两次,《春秋》会赞许他吗?”回答说:“霸主想要称霸,都有身任天下的志向。景公有称霸的资质,在晋国政令衰微时,有称霸的时机,却不能以天下为己任,以前伐北燕接受贿赂而回,这次伐北燕半途而返,不是力量不足,而是用心不刚。后来鲁昭公在他的边境避难,子家羁知道景公没有信用,不足以依靠,劝他改变计划,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三月壬申日,郑国国君嘉去世。
夏天,宋国国君派华定来聘问。
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
谷梁传说:“季孙不让昭公顺利到达晋国吗?”而《左传》认为鲁国两次伐莒夺取郠地,莒人向晋国控告,所以晋国拒绝昭公。伐莒达到两次,又接受其叛臣叛邑,鲁国确实有罪,但都是季氏所为。第二年晋国人拘捕意如,也知道罪责所在,而昭公每次到晋国,就被拒绝,难道晋国的各位大臣偏袒季氏,昭公有理由却不能自我申辩吗?谷梁传的说法必定有所依据。
五月,安葬郑简公。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成熊。
《左传》:有人向楚王诬陷成熊,成熊知道了但不能离开,因此受到牵连。因猜忌杀害无罪的大夫,所以用累书的方式记载。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齐
左传》:「憖与南蒯、叔仲小谋诛季氏,惧不克而奔。」事详见明年叔弓围费。
楚子伐徐
晋伐鲜虞
谷梁曰:「其曰晋,狄之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注谓:「鲜虞爲姬姓之狄,居于中山,故曰中国。」愚以爲未得经意。晋自平公举霸权而逊之楚,遂使中国诸侯北面夷狄之庭,人有左衽之忧。及是楚灭陈、灭蔡、伐呉、围徐,中国之人延颈企踵以望晋人出师,一大创治之。晋之君臣懵然,一无所问,方且加兵于弱小无罪之国,爲逐利自私之计,是故狄之。陈止斋曰:「春秋之狄秦,以晋故也;狄郑,亦以晋故也。则其狄晋何?晋之君臣无中国志也。」楚防簒国之贼,而执齐庆封,放陈招,杀蔡侯般,假讨贼之名以劫制诸夏,而晋连年有事于鲜虞。呉入郢,于越入呉,晋犹围鲜虞未已,无志于中国也,于是狄晋。此说得之。吕氏乃曰:「事有大小,则记有详略。晋伐鲜虞,略辞也。故书楚、书吴,皆略之之辞,以爲逺者有不可得而详,事之小者亦然,皆非所以爲襃贬轻重。」此说疎与!《春秋》以一字爲襃贬,凡狄晋、狄秦之类,皆书法条贯之所在,乌可忽乎【义又见十五年伐鲜虞】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或曰:「此南蒯叛季氏,而叔弓以兵围之,不书蒯叛,何也?」曰:「家臣而知尊公室,未爲罪也。家臣托尊公室而自爲其私计,夫然后爲叛矣。」南蒯之始谋,爲此号于人曰:「吾以尊公室。」其心迹未着,春秋乌得而正其罪?卒之以费奔齐,其叛状乃着,于是爲叛矣。曰:「家臣而尊公室,于义可乎?」曰:「可。诸侯之臣皆天子之臣也,大夫之臣皆诸侯之臣也。诸侯叛王,大夫与之俱叛,不可也;大夫叛诸侯,家臣与之俱叛,不可也。诸侯之臣叶诸侯以尊天子,大夫之臣叶大夫以尊诸侯,正也。」鲁季氏秉政五世,至宿、意如,犯上作乱,无所不爲。使爲之家臣者,知大义之所在,勉季氏以忠,约季氏以礼,举兵权而归之公上,固鲁国之令臣也,奚其叛?而南蒯之心则非纯乎爲国者,既以告公,未几乃以费叛归于齐,则鲁之叛臣矣。当时有谓家臣不当言强公室者,乃乱贼之党同恶相济之悖辞,而传者犹有取焉,愚窃不敢谓然也。且以后世之事而揆之,如王莽、曹操、司马懿父子之谋爲不轨,与唐藩镇之称兵犯上,皆有腹心爪牙辅成其恶,则家臣之类也。知有所事,不知有国,莫不以叛臣目之。至于家臣辅大夫爲逆,则不以爲非,然则莽、操、懿之臣犹得爲忠于所事乎?《春秋》书「叔弓围费」,不书「叛」,盖有深意。后儒不能深识,惟曰家臣不当叛大夫,误矣。大夫所爲正而家臣叛之,是之谓叛;大夫叛而家臣正之,奚其叛【义又见定八年盗窃寳玉大弓】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据《左传》所载,不能尽得经意,今从《公》、《谷》爲断。防与公子比、公子弃疾皆共王之子。郏敖之死,公子比奔晋,公子弃疾事防爲蔡公。防无道,暴师干谿以图非望之福。弃疾因民之怨,召比于晋而立之。《公羊》曰:「公子弃疾胁比而立之,令于干谿曰:『比既立矣。』众散而防以缢死。」此其实也。比自晋而归,实预初议。《左传》乃谓观从独爲此谋,矫弃疾之命,召比于晋,强与之盟,然后袭蔡,蔡公始觉。愚以爲区区一观从,岂能独办此事?盖弃疾与比内外合谋而爲之也。弃疾始爲此谋,而《春秋》归狱于比,以比自晋而入,主于代防。比入而防死,防死而比立,则弑君之罪当在比矣。《左传》以爲比不知始谋,归国而后知之,必无是也。书「自晋归于楚」,《谷梁》以爲晋有奉者是也。或曰:「防非簒国之贼乎?」曰:「始防之簒,有能仗大义而杀之,求郏敖之后而立之,则杀者爲义,簒者爲贼,从州吁、无知之讨例可也。及今而后杀之,又代君其处,其得谓之讨贼乎?」或曰:「比未尝事防爲君,而坐之以弑君之罪,何欤?」曰
译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公子憖出逃到齐国。
《左传》记载:“憖与南蒯、叔仲小谋划诛杀季氏,因害怕不能成功而逃跑。”此事详见明年叔弓围费。
楚子攻打徐国。
晋国攻打鲜虞。
《谷梁传》说:“经文称‘晋’,是将其视为狄人。因为不认为晋国与夷狄联合攻打中原国家是正当的,所以用对待狄人的称呼来指称它。”注解说:“鲜虞是姬姓的狄人,居住在中山,所以说它是中原国家。”我认为这没有领会经文的深意。晋国自从平公放弃霸权而让位于楚国,致使中原诸侯向北面夷狄的朝廷称臣,人们有沦为夷狄服饰的忧虑。到了此时,楚国灭陈、灭蔡、伐吴、围徐,中原之人伸长脖子踮起脚跟盼望晋国出兵,给楚国一次重大的打击。晋国的君臣却茫然无知,过问都不问,反而对弱小无罪的国家施加武力,做追逐私利的事,所以将其视为狄人。陈止斋说:“《春秋》将秦视为狄人,是因为晋国的缘故;将郑视为狄人,也是因为晋国的缘故。那么将晋视为狄人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晋国的君臣没有匡扶中原的志向。”楚国防范篡国的贼人,逮捕齐国的庆封,放逐陈国的招,杀死蔡侯般,借讨伐贼人的名义来胁迫控制诸夏,而晋国却连年对鲜虞用兵。吴国攻入郢都,越国攻入吴国,晋国还在围困鲜虞不止,没有匡扶中原的志向,于是将晋视为狄人。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吕氏却说:“事情有大小,记载就有详略。晋伐鲜虞,是简略的记载。所以记载楚国、记载吴国,都是简略的措辞,因为遥远的事情不可能详尽,小事也是如此,都不是为了褒贬轻重。”这个说法太粗疏了!《春秋》用一字来褒贬,凡是视晋为狄、视秦为狄之类,都是书法条贯所在,怎么可以忽视呢【义又见十五年伐鲜虞】
十三年春季,叔弓率领军队包围费邑。
有人说:“这是南蒯背叛季氏,叔弓带兵包围他,不记载南蒯叛变,为什么呢?”回答说:“家臣知道尊崇公室,不算犯罪。家臣借尊崇公室之名而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才算是叛变。”南蒯起初谋划时,向人宣称:“我是为了尊崇公室。”他的心迹尚未显露,《春秋》怎么能判定他的罪名?最终他带着费邑逃奔齐国,他的叛变行为才显露出来,于是才算叛变。有人说:“家臣尊崇公室,在道义上可以吗?”回答说:“可以。诸侯的臣子都是天子的臣子,大夫的臣子都是诸侯的臣子。诸侯背叛天子,大夫跟着一起背叛,是不可以的;大夫背叛诸侯,家臣跟着一起背叛,也是不可以的。诸侯的臣子协助诸侯以尊崇天子,大夫的臣子协助大夫以尊崇诸侯,这是正当的。”鲁国季氏专权五代,到了季宿、季意如,犯上作乱,无所不为。假使做他们家臣的人,知道大义所在,勉励季氏尽忠,用礼法约束季氏,将兵权归还给君主,那本来就是鲁国的好臣子,怎么算是叛变?而南蒯的心并非纯粹为了国家,既然已经报告了国君,不久却带着费邑叛逃到齐国,那就是鲁国的叛臣了。当时有人说家臣不应当说尊崇公室,那是乱贼党羽同恶相济的悖谬之辞,而传文还采纳了这种说法,我私下不敢认为正确。且用后世的事情来衡量,如王莽、曹操、司马懿父子图谋不轨,以及唐代藩镇起兵犯上,都有心腹爪牙辅助他们作恶,那就是家臣这类人。只知道侍奉主人,不知道国家,没有不把他们看作叛臣的。至于家臣辅助大夫作乱,却不认为不对,那么王莽、曹操、司马懿的臣子还能算忠于所侍奉的主人吗?《春秋》记载“叔弓围费”,不记载“叛”,大概有深意。后儒不能深刻认识,只说家臣不应当背叛大夫,错了。大夫行为正当而家臣背叛他,这才叫叛;大夫叛乱而家臣匡正他,怎么算是叛【义又见定八年盗窃宝玉大弓】
夏季四月,楚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弑杀了他的国君郏敖。根据《左传》所载,不能完全领会经文的深意,现在以《公羊传》、《谷梁传》为准。郏敖与公子比、公子弃疾都是共王的儿子。郏敖死后,公子比逃奔晋国,公子弃疾侍奉郏敖为蔡公。郏敖无道,在干谿暴露军队以图谋非分的福分。公子弃疾利用百姓的怨恨,从晋国召回公子比并立他为君。《公羊传》说:“公子弃疾胁迫公子比立他为君,在干谿下令说:‘比已经即位了。’众人散去,郏敖因此自缢而死。”这才是实情。公子比从晋国回来,实际参与了最初的谋划。《左传》却说观从独自策划此事,假借公子弃疾的命令,从晋国召回公子比,强迫与他盟誓,然后袭击蔡公,蔡公才发觉。我认为区区一个观从,怎么能独自办成此事?大概是公子弃疾与公子比内外合谋而做的。公子弃疾起初策划此事,而《春秋》将罪责归于公子比,因为公子比从晋国进入楚国,主要目的是取代郏敖。公子比进入而郏敖死,郏敖死而公子比立,那么弑君的罪责应当在公子比身上。《左传》认为公子比不知道最初的谋划,回国后才知道,一定不是这样。记载“自晋归于楚”,《谷梁传》认为晋国有奉送公子比回国的人是正确的。有人说:“郏敖不是篡国的贼人吗?”回答说:“起初郏敖篡位时,如果有能仗义杀他,寻求郏敖的后代而立他为君,那么杀他的人是义士,篡位的人是贼人,可以按照州吁、无知被讨伐的先例。等到现在才杀他,又取代君位,这能叫做讨伐贼人吗?”有人说:“公子比不曾侍奉郏敖为君,却判他弑君的罪,为什么呢?”回答说
:「防兄也比弟也。防君楚国,比自外归,弑其兄而已自爲君,不曰弑君可乎?使比于防之既死,固执子臧之节,从众望而立君,则不可以弑言矣。盖贼可讨而不可代也。代之,则与之俱爲簒弑之人,《春秋》之义,必有所不容矣。」
译子防是哥哥,子比是弟弟。子防身为楚国的国君,子比从国外归来,杀害了他的哥哥而自立为国君,这难道能说不是弑君吗?假使子比在子防死后,坚守子臧那样的节操,顺应众人的期望而拥立新君,那就不能用“弑”字来描述了。大概来说,弑君之贼可以讨伐,却不可以取而代之。如果取而代之,那就和弑君者一起成为篡位弑君的人了,《春秋》的道义,必定是不能容忍的。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弃疾立,是爲平王】
二传作杀,公羊作弑,当从公羊。弑者,下戕其上之名。楚防之死,弃疾弑之。公子比之立,弃疾立之,立之则君之矣,君之而又杀之,则弑也。比不成爲君,则称公子比。弃疾既尝君比,则加之首恶之名,所以正弃疾弑比之罪。比未尝事防爲君,而犹以弑书,弃疾实已君比,岂得不谓之弑?诸儒多从二传爲杀,其择之未精乎?
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同盟义已见成十七年】
自晋楚爲成,晋之君臣自谓天下无事,媮惰苟安,无复自强之志。楚由是窃霸权,虎视中夏,晋君臣鼠伏而不敢出,几二十年。今楚防罪盈恶稔,自底覆亡,晋昭乃复爲会于平丘,号召诸夏,如病痱沉痼之人,精采销铄殆尽,强自支拄,人之见之者,知其无能有爲。是会也,齐不肯受盟,晋人治兵邾南,大陈戎马,胁而与之盟,晋亦可鄙甚矣。书「同盟」,讥王人不当下同列国之盟,且讥晋人不当以兵胁诸侯而与之同盟,是所谓一书再讥也。或曰:「公不与盟,鲁之耻也,而《春秋》不讳,何哉?」曰:「《春秋》于鲁事之当讳者,或以责鲁,或以责外。沙随之会,书『晋侯不见公』,责在晋也;平丘之防,书『公不与盟』,责在鲁也。鲁乗晋人之衰,侵暴邾、莒,受其叛人,入其土地,复加之以兵,《春秋》前此备书之,皆贬也。至是晋人伸其霸讨,辞公于防而执意如,晋之所行者是,故其责在鲁。书『公不与盟』,若公之自不与盟,虽爲公讳,亦责公也。胡文定乃以是责晋,以爲信蛮夷之诉,絶兄弟之欢,其未然欤?盖书『同盟』,所以贬晋;书『公不与盟』,则不可以言贬晋。《春秋》有一事再书,而前后取与不同者,此是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鲁人暴莒亦甚矣,然皆季氏之所爲非其君责,晋人岂不知之?苟欲伸其霸讨,当治意如之罪,岂惟爲莒执之,抑亦爲鲁治之,可也。夫以人臣而据兵权、擅侵伐,不有君命,陵蔑小国,怙终不改,至于再三,肆之市朝,夫岂爲过?前此晋平庸闇,公欲诉而无路,今晋昭始立,必有以季氏无状告之者,故辞公于防而执意如。执之是也,当究其罪之所在,显示诛斥,而晋昭开明之天理,终晦蚀于羣下之私情。是年冬,公如晋,复见却,而意如乃得无事以归。公不得见,意如得归,是君之辞终不能胜于其臣,而晋之无政犹前日也。
公至自会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
公羊曰:「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愚谓陈、蔡之灭,楚防灭之也,今其复之者,楚平弃疾也。国固成周之建国,何专封之有哉?然《春秋》以自归爲文者,其着义自有所在。盖陈、蔡者,中国之诸侯,而爲外夷所灭,今复爲外夷所存,中国无盟主,诸夏无方伯,始其灭也不能救,今其复也无所预,此中国之耻也。故《春秋》于陈、蔡之归,皆以自归爲文者,爲中国讳也。不言复而言归,国固其国,幸其亡而得存,去而复来,是故皆爵以归之,与郑突、曹赤之爲归异矣。
冬十月葬蔡灵公
楚蔡之仇也,大雠未报,仇人已殒,春秋之义不葬者也。今以国复而葬,亦变例耳。或曰:「楚防灭蔡,而弃疾复之,春秋书葬,所以释其不共戴天之憾。」曰:「不共戴天之憾而可释乎?爲公羊之学者谓晋人会于平丘,欲爲陈蔡讨楚,楚惧而亟复二国,虽复其名,犹制其实,是其爲憾可得而释乎?」昭侯柏举之役,大义所当伸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呉灭州来
州来,呉、楚中间要害处,或以爲楚之附庸。成七年,呉人入之,当抚而有之,以爲外屏,亦控楚之一防也,乃不能然。今又五十载,复以兵入之,遂从而残毁之,其地卒归于楚,呉不能有也。十九年传:「楚人城州来」,不言取而言城,见呉人之不能有。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春秋》书「公
译楚公子弃疾杀死了公子比【弃疾即位,这就是楚平王】
《左传》和《公羊传》都记载为“杀”,而《公羊传》记载为“弑”,应当遵从《公羊传》的说法。“弑”是下级杀害上级的名称。楚灵王(楚防)的死,是弃疾弑杀的。公子比的即位,是弃疾拥立的,拥立了他就是把他当作君主,把他当作君主却又杀害他,这就是弑君。公子比未能真正成为君主,所以称他为公子比。弃疾既然曾经把公子比当作君主,就给他加上首恶的名号,以此来判定弃疾弑杀公子比的罪行。公子比未曾侍奉楚灵王为君,尚且用“弑”来记载,弃疾实际上已经尊奉公子比为君,难道能不称为“弑”吗?许多儒者多遵从《左传》和《谷梁传》的说法认为是“杀”,他们选择的标准不够精当吧?
秋季,鲁昭公与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平丘相会。八月甲戌日,在平丘结为同盟,鲁昭公没有参与盟誓【关于“同盟”的含义已在成公十七年中说明】
自从晋国与楚国达成和议以来,晋国的君臣自认为天下太平无事,苟且偷安,不再有自强不息的志向。楚国因此窃取霸权,对中夏虎视眈眈,晋国君臣像老鼠一样伏藏不敢出头,将近二十年。如今楚灵王罪孽深重、恶贯满盈,自取灭亡,晋昭公才又在平丘举行会盟,号召中原诸侯,就像患有瘫痪沉疴的人,精神耗尽,勉强支撑,人们看到他,就知道他没有什么作为。这次会盟,齐国不肯接受盟约,晋人在邾国南部整顿军队,大规模陈列战马,胁迫齐国与之结盟,晋国的行为实在卑鄙。史书记载“同盟”,是讥讽王室的使者不应参与诸侯之间的同盟,并且讥讽晋人不应以武力胁迫诸侯与之结盟,这就是所谓的一事再讥。有人说:“鲁昭公没有参与盟誓,是鲁国的耻辱,而《春秋》不避讳,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对于鲁国应当避讳的事情,有时归责于鲁国,有时归责于外国。沙随之会,记载‘晋侯不见公’,责任在晋国;平丘之会,记载‘公不与盟’,责任在鲁国。鲁国趁着晋国的衰弱,侵扰暴虐邾国、莒国,接纳他们的叛臣,侵占他们的土地,又加上军事打击,《春秋》在此前详细记载,都是贬斥。到了这时,晋人伸张霸主的讨伐,在防地辞退鲁公并执意逮捕意如,晋国所做的事是对的,所以责任在鲁国。记载‘公不与盟’,好像鲁公自己不愿参与盟誓,即使为鲁公避讳,也是责备鲁公。胡文定公却以此责备晋国,认为晋国听信蛮夷的申诉,断绝兄弟国家的欢好,这恐怕不对吧。大概记载‘同盟’,是为了贬斥晋国;记载‘公不与盟’,就不能说是贬斥晋国。《春秋》有一件事记载两次,而前后褒贬不同的情况,这就是。”
晋人逮捕季孙意如带回国
鲁国对莒国的暴虐也很严重了,但这些都是季氏所为,不是鲁君的罪责,晋人难道不知道吗?如果晋人想要伸张霸主的讨伐,应当惩治意如的罪过,不仅是为了莒国逮捕他,也是为了鲁国惩治他,是可以的。身为臣子却掌握兵权、擅自发动侵伐,没有君主的命令,欺凌蔑视小国,坚持错误不改,以至于再三,在街市上处死他,难道过分吗?此前晋国平庸昏暗,鲁公想申诉却没有门路,如今晋昭公刚即位,一定有把季氏无礼的行为告诉晋昭公的人,所以在防地辞退鲁公并逮捕意如。逮捕他是正确的,应当追究他的罪责所在,公开诛杀斥责,但晋昭公开明的大义,最终被群下的私情所遮蔽。这一年冬天,鲁公前往晋国,再次被拒绝接见,而意如却得以安然回国。鲁公不得接见,意如得以回国,这是君主的言辞终究不能胜过臣下,而晋国没有政令的状况和以前一样。
鲁昭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
《公羊传》说:“这都是被灭亡的国家,说‘归’是什么意思?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我认为陈、蔡的灭亡,是楚灵王灭亡的,现在恢复它们的是楚平王弃疾。国家本来就是周朝建立的,有什么擅自分封的呢?但《春秋》用“自归”来表述,其彰显的意义自有所在。大概陈、蔡是中原的诸侯,却被外夷所灭,现在又被外夷所恢复,中原没有盟主,诸夏没有方伯,起初它们被灭时不能救援,现在它们恢复时无法参与,这是中原的耻辱。所以《春秋》对于陈、蔡的回归,都用“自归”来表述,是为中原避讳。不说“复”而说“归”,国家本来就是它们的国家,庆幸它们灭亡后得以保存,离去后又回来,所以都用爵位称他们为“归”,这与郑突、曹赤的“归”不同。
冬季十月,安葬蔡灵公
楚国是蔡国的仇敌,大仇未报,仇人已死,按照《春秋》的道义是不应安葬的。现在因为国家恢复而安葬,也是变通的例子。有人说:“楚灵王灭亡蔡国,而弃疾恢复它,《春秋》记载安葬,是为了消除不共戴天的仇恨。”回答说:“不共戴天的仇恨可以消除吗?研究《公羊传》的人说晋国在平丘会盟,想要为陈、蔡讨伐楚国,楚国害怕而急忙恢复两国,虽然恢复了名义,但实际仍受控制,这样的仇恨可以消除吗?”昭公时期的柏举之战,是大义应当伸张的。
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
吴国灭亡了州来
州来是吴、楚之间的要害之地,有人认为它是楚国的附庸。成公七年,吴国人攻入州来,应当安抚并占有它,作为外部的屏障,也是控制楚国的一道防线,却没有这样做。如今又过了五十年,再次用兵攻入州来,于是残毁它,这块土地最终归于楚国,吴国不能占有。十九年的传文说:“楚人修筑州来城墙”,不说“取”而说“城”,表明吴人不能占有它。
十四年春季,意如从晋国回来
《春秋》记载“公
如晋,至河乃复」,继书「意如至自晋」,见鲁君与意如相出入于晋也。传谓意如谮其君,使不得遂于晋,此其实也。如晋昭辞公于防而执意如,人犹冀其明正强臣专兵之讨,俄而得释,季氏愈张,鲁君愈削,干侯之祸作矣。《春秋》书「意如至自晋」,诛也。自意如执至此,间事隔岁,而书名不书族,去族求免其身而陷其君,是以有诛。二十三年,叔孙婼见执,及其归也,书「叔孙婼至自晋」,比事而观,可以识圣人之意。
译“如晋,至河乃复”,接着记载“意如至自晋”,可见鲁君与意如一同出入于晋国。《左传》说意如进谗言陷害他的国君,致使国君不能在晋国达成目的,这才是实际情况。当初晋昭公在防地辞别鲁君并拘捕意如,人们还希望他能明正典刑,讨伐专权擅兵的强臣,不久意如却被释放,季氏的势力更加嚣张,鲁君的权力更加削弱,干侯之祸便由此发生了。《春秋》记载“意如至自晋”,这是对他进行声讨。从意如被拘捕到此时,中间的事情跨越了年份,而只写名不写族,是因为他抛弃宗族以求保全自身,却使国君陷入困境,因此受到声讨。二十三年,叔孙婼被拘捕,等到他回国时,记载“叔孙婼至自晋”,将这两件事对比来看,就可以明白圣人的用意。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郊公去疾之子】
不书葬,鲁不往会也。鲁人侵莒,取其地;晋修霸讨,执意如而辞昭公于会。鲁、莒因是有怨,不往防其葬,是以阙书。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郊公以子代父,正也;庚舆以弟继兄,簒也。蒲余侯首乱者也。公子意恢,君之党,必莒之旧臣也。蒲余侯与公子铎比而爲乱,杀意恢,逐郊公,逆庚舆于齐而立之。意恢之死,爲君故耳。春秋不书郊公之奔、庚舆之入,郊公不能君,庚舆由是以簒也。继莒子卒而书意恢死,意恢受托孤之寄而不能其事者也。君在丧而已爲政,国之安危休戚于是乎寄。郊公居丧不慼,而不能正之以礼;蒲余与铎谋爲乱,而不能豫爲之防,身虽爲国而死,何益哉?故不书死难而书见杀。曹、莒无大夫,故不书大夫【义又见二十三年庚与来奔】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呉子夷末卒【公作夷昧】
谒、余祭、夷昧、季子,同母兄弟也,约以位相让迭爲君。谒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季子避而去之。于是夷昧之子僚立焉。未几,爲谒之子阖庐所杀。论者谓季子不当辞位而召乱,非知季子者也,亦非深识当时事者也。季子之让已着于平日,非夷昧死而后让也。爲夷昧者,当明季子之让节,以国授之阖庐,是谓以嫡继长,宋穆公之与夷是也。顾不能然,乃俾僚冒以位自处,以致杀身而召乱。阖庐固当坐首恶之罪,夷昧实有责焉耳。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公羊曰:「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大夫闻大夫之丧,尸事毕而往。」谷梁曰:「君在祭乐之中,大夫有变以闻,可乎?大夫,国体也,古之人重死,君命无所不通。」公、谷以告爲合礼。啖氏曰:「宗庙大事,大夫卒小事,以理言,应待祭毕乃告。」诸说多从之。愚以衞栁庄、鲁叔弓二事而观,而知礼意之所在矣。祭者,主于诚慤不贰事者也。故当祭虽大夫之丧,不得以闻。衞臣栁庄疾革,其君必使以告,爲之变其常也。及闻其死,请于尸而往,而释服,遂以赙之,不但撤乐,并撤祭而往,慼大臣之意,过于尊祖,非礼之正,谓之失礼可也。今叔弓之丧,据传叔弓预于祭,涖事猝有疾死,则君爲之撤乐卒事,其可也。若叔弓自殁于其家,如栁庄之比,则当待祭毕而后告,不当以卑而废尊。春秋书之,记礼之变其常耳。此与襄仲之死去籥,礼例不同,不可引以爲证。武宫者,或以爲成六年所立之武宫,非也。鲁用天子礼乐,有两世室,鲁公爲文世室,武公爲武世室,爲不毁之庙。兹因大祭,有事于武宫,叔弓当此时而暴卒,故爲之去乐。
夏蔡朝吴出奔郑
楚平即位未几,反防之虐,存陈与蔡,若有古人之风。然以传之所纪,蔡虽存,不能国也。朝呉,蔡之旧人,楚平自爲蔡公,与之善。及得国,仍俾居蔡。费无极者,谗人也,害其宠而倾之,以是故奔。其后蔡之二君入楚而不复,昭侯又将见,畱以赂而免。卒复大雠,义见于朱之奔,东国之死,柏举之战。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秋晋荀呉帅师伐鲜虞
或曰:「鲜虞之伐,前则狄之,后则否,何欤?」曰:「狄之者,变常法而狄之,君及大夫咸有贬焉耳。书『某帅师伐某』,责将也。鲜虞之伐,始倡其议者,荀吴也;其后再伐、三伐,卒灭其国而后已者,皆荀呉也,是以贬。或谓《春秋》以荀呉不受鼓之叛人,是以无贬。夫伐鲜虞,伐同姓无罪之国,又动兵至于再三,乃大不义,《春秋》岂以细故小节而遂贷其贬乎?存大节而略细故,《春秋》法也;録细故而置大罪于不问,夫岂圣人垂法之意?《春秋》于伐鲜虞一事,深有贬于晋。」
冬公如晋【义见至自晋】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徐之封在齐南鄙,桓公之霸也,楚成伐徐,桓躬帅诸侯,动大师以救之,盟于牡丘,次于匡,又出偏师伐厉,以攻其所必救,非但爲徐计,亦自
译三月,曹伯滕去世。
夏季四月。
秋季,安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他是郊公去疾的儿子】。
史书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鲁国没有前往参加葬礼。鲁国人侵犯莒国,夺取了莒国的土地;晋国为了维护霸权进行讨伐,逮捕了意如,并在会盟上谴责了鲁昭公。鲁国和莒国因此结下怨恨,鲁国没有前往参加莒子的葬礼,所以史书省略了记载。
冬季,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公子意恢。
郊公让儿子继承父亲的位置,这是合乎正道的;庚舆让弟弟继承哥哥的位置,这是篡位。蒲余侯是挑起叛乱的头目。公子意恢是国君的党羽,必定是莒国的老臣。蒲余侯与公子铎勾结发动叛乱,杀死了意恢,驱逐了郊公,从齐国迎接庚舆回来并立他为君。意恢的死,是为了国君的缘故罢了。《春秋》不记载郊公的出逃、庚舆的进入,是因为郊公不能胜任国君,庚舆由此得以篡位。在记载莒子去世之后接着记载意恢的死,是因为意恢受托付孤儿的重任却不能完成他的使命。国君在丧期,国家政务已经由他主持,国家的安危祸福都寄托在他身上。郊公居丧不悲痛,不能用礼制来匡正他;蒲余侯与公子铎谋划叛乱,不能预先防备,意恢虽然为国而死,有什么益处呢?所以不记载他是为君难而死,而记载他被杀。曹国和莒国没有大夫,所以不记载大夫【其义又在二十三年庚舆来奔中可见】。
十五年春季,周历正月,吴子夷末去世【《公羊传》作夷昧】。
谒、余祭、夷昧、季子,是同母兄弟,约定依次让位轮流做国君。谒死后,余祭即位;余祭死后,夷昧即位;夷昧死后,季子推辞避位离开了。于是夷昧的儿子僚即位。不久,被谒的儿子阖闾所杀。评论的人说季子不该辞让君位从而招致祸乱,这不是了解季子的人,也不是深刻洞察当时局势的人。季子辞让君位的事早已在平日显现,并非夷昧死后才辞让。作为夷昧,应当明确季子辞让的节操,把国家传给阖闾,这叫作以嫡长子继承长兄,宋穆公与夷的故事就是这样。然而夷昧不能这样做,反而让僚冒名顶替占据君位,以致招来杀身之祸和祸乱。阖闾固然应当承担首恶的罪责,夷昧实际上也有责任。
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工进入,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
《公羊传》说:“国君在宗庙祭祀,听说大夫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大夫听说国君去世,代理主祭前往;大夫听说大夫去世,主祭完毕再前往。”《谷梁传》说:“国君在祭祀音乐之中,大夫有变故报告,可以吗?大夫是国家的支柱,古人重视死亡,国君的命令无处不通达。”《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报告是合乎礼制的。啖氏说:“宗庙祭祀是大事,大夫去世是小事,按理说,应该等祭祀完毕再报告。”各种说法大多赞同这一观点。我通过卫国柳庄、鲁国叔弓这两件事来观察,从而知道礼制的本意所在。祭祀,主要在于真诚专一不贰心。所以正在祭祀时,即使是大夫去世,也不得以报告。卫国臣子柳庄病危,他的国君必定让他报告,这是改变了常规。等到听说他死了,向尸祝请示后前往,脱下丧服,于是送去助丧的财物,不仅撤去音乐,连祭祀也撤去前往,哀悼大臣的心意,超过了尊崇祖先,这不是礼制的正道,称之为失礼是可以的。如今叔弓去世,据传叔弓参与了祭祀,临事突然病死,那么国君为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是可以的。如果叔弓死在家里,像柳庄那样,就应当等祭祀完毕再报告,不应当因为地位低而废黜地位高者。《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记录礼制改变常规罢了。这与襄仲去世撤去乐工,礼制惯例不同,不能引用作为证据。武宫,有人认为是在成公六年所立的武宫,这是不对的。鲁国使用天子的礼乐,有两个世室,鲁公是文世室,武公是武世室,是不毁坏的宗庙。这次因为大祭,在武宫举行祭祀,叔弓在这个时候突然去世,所以为他撤去音乐。
夏季,蔡国的朝吴出逃到郑国。
楚平王即位不久,改变了楚灵王的暴虐,保存了陈国和蔡国,好像有古人的风范。然而根据传记所记载,蔡国虽然保存下来,却不能成国。朝吴,是蔡国的旧臣,楚平王自任蔡公时,与他交好。等到得到国家,仍然让他居住在蔡国。费无极是个谗佞小人,嫉妒他的宠信而倾覆他,因此朝吴出逃。后来蔡国的两位国君进入楚国不再回来,昭侯又将见到他,留下贿赂而免于祸患。最终报复了大仇,道义体现在朱的出逃、东国的死、柏举之战中。
六月丁巳日初一,发生日食。
秋季,晋国荀吴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有人说:“讨伐鲜虞,以前把它当作狄人看待,后来又不当作狄人看待,为什么呢?”回答说:“当作狄人看待,是改变常规法度而把它当作狄人看待,国君和大夫都有贬斥。记载‘某率领军队讨伐某’,是责备将领。讨伐鲜虞,最初倡议这个计划的是荀吴;后来再次讨伐、三次讨伐,最终灭掉它的国家才停止的,都是荀吴,所以被贬斥。有人说《春秋》因为荀吴不接受鼓国的叛人,所以没有贬斥。讨伐鲜虞,是讨伐同姓无罪的国家,又动用军队达到再三,是大不义,《春秋》难道会因为细微的小事小节就宽恕他的贬斥吗?保存大节而忽略细微的小事,是《春秋》的法度;记录细微的小事而置大罪于不问,这难道是圣人垂示法度的本意吗?《春秋》在讨伐鲜虞这件事上,对晋国有很深的贬斥。”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其义见至自晋】。
十六年春季,齐侯讨伐徐国。
徐国的封地在齐国南边边境,齐桓公称霸时,楚成王讨伐徐国,桓公亲自率领诸侯,出动大军去救援它,在牡丘结盟,驻扎在匡,又派出偏师讨伐厉国,以攻击它必定救援的地方,这不仅是为了徐国考虑,也是为了
爲齐计,爲中国计,盖惧楚师之浸淫而有震邻之忧耳。今齐景睥睨晋霸,而不能志其逺者,乃伐徐以爲左右望之计,视桓公之存徐,有愧多矣。传言齐师至于蒲隧,徐人赂以鼎,与之盟而归。春秋书伐国而云「某侯伐某」,是皆有意,读者谨之。
译为齐国打算,为中原诸侯打算,大概是害怕楚国势力逐渐渗透,从而产生震动邻国的忧患吧。如今齐景公轻视晋国的霸主地位,却不能立志于远大的目标,反而攻打徐国作为左右观望的计策,比起齐桓公保全徐国,真是惭愧多了。传言说齐军到达蒲隧,徐人用鼎贿赂齐国,齐国与徐国结盟后回国。《春秋》记载攻打他国时写“某侯伐某”,这都是有意为之,读者应当谨慎对待。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
公羊曰:「楚子何以不名?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曷爲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此比类防之诱蔡而爲言也。盖诱一也,防以施之中国,而弃疾用之蛮夷,故《春秋》诛防而略弃疾。然书诱书杀,盖亦罪之深,特不名耳。楚大蛮小,皆以子称,又以见四夷虽有大小强弱之不同,而于周班皆爲子,不得擅相侵陵,况诱而杀之乎?
夏公至自晋
左传》:正月,公在晋,晋人止公。不书,讳之也。平丘之会,晋人辞公而执意如,讨其侵莒取地,执之是也。已而意如得释,罚不加毫毛。今公如晋,晋复止公,逾岁涉三时之久乃得还,由晋昭昬孱、大夫强恣,故意如与鲁君相出入于晋,意如实陷其君也。其后昭公愤激不能平,兴兵以讨之,势有不容已,而所任非人,卒以致败。论者谓鲁昭伐季氏爲啓衅,非深知当时事者也。
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卒
子服昭伯从公如晋,归,语意如曰:「晋之公室,其将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强而奢傲,将因是以习,习实爲常,能无卑乎?」子服回可谓善觇国者矣。晋之衰,始于平,成于昭、顷,以迨于亡,强大夫实爲之也。
九月大雩
季孙意如如晋
冬十月葬晋昭公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五,宋,家铉翁撰。
昭公三【周景王二十年、晋顷公元年】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庄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食,鼓、用牲于社。《左传》云:「惟正阳之月,慝未作,日食用币、伐鼓。」以是月非正阳之月,不当举正阳之礼,则此月乃夏正之六月无疑矣。至是六月甲戌朔日食,传乃载太史之言,以此六月为正阳之月,请用币,与庄二十五年所言如出两人之手。以是知《左传》杂引诸说,初无一定之论。后人惑于左氏不根之言,而废《春秋》经世之法,此病甚大,不可以莫之辨也。盖《春秋》自中世以后,平、桓、僖而降,王政益坏,厯纪废缺,积不颁朔于诸侯,夏国之人莫知适从,如綘老之年、虢童之謡,与今兹鲁太史、叔孙昭子、季孙意如各执一説,莫能相下,由厯纪坏乱,闰法不修,时序纷错,有以使之然尔。太史氏既知过分而未至为正阳之月,则正阳当在首夏,今乃指其所谓秋者为夏,四时可屡变乎?四时可变,何分至之有哉?此一节左氏之子孙门人假异説以符合隐元年书周正之误,诬矣。
秋,郯子来朝【郯,己氏,少皥之后】
传言:郯子来朝,叔孙昭子问以少皥氏鸟名官何故。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黄帝以云纪,炎帝以火纪,共工以水纪,太皥以龙纪,少皥以凤纪。自颛顼以来,乃为民师而命以民事。」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焉,告人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按孔子之意,不过谓当时言周、鲁俱衰,典章阙坏,而逺方小国之君乃知前古官名之防革,盖録之也。所谓夷者,如孟子所谓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为言逺也。或者遂以郯为夷国,失之矣。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胡文定曰:「林父之于潞氏,士防之于甲氏,荀吴之于陆浑,皆灭之也。而林父、士防称人,荀吴举其名氏,何哉?内外当别。陆浑密迩王室,非所以别内外。荀吴灭之,与辟土服逺以图富强者异,以为《春秋》无贬,愚以为书名氏、书灭,谓之非贬不可。僖二十五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盖以二强国之力廹而迁之,非戎人侵犯王略,自外而窃居于内也。先是楚伐陆浑,《春秋》谓其侵逼王畿,书以恶之。陆浑甚防,寄迹内地,厯嵗滋久,不闻为王室患,而荀吴忽用诈计,谬言有事于雒而袭灭其国,惨矣!若谓其贰于楚,则中国诸侯莫不皆贰,晋实使之,何独于陆浑而有伐?盖晋之为政者利其富饶,袭而取之,《春秋》所深恶也。赵木讷更云:『荀吴有肃清中原之功。』夫凭陵中夏者楚也,晋敛手下气而不敢问,乃以灭陆浑为肃
译楚灵王诱骗戎蛮子并将其杀害。
《公羊传》说:“楚灵王为什么不称名?夷狄互相诱骗,君子不深责。为什么不深责?如果不深责,那就是深责了。”这是类比防氏诱骗蔡国而说的。大概诱骗是一样的,防氏把它施用于中原诸侯,而弃疾把它用于蛮夷,所以《春秋》谴责防氏而略去弃疾。然而记载了“诱”和“杀”,大概也是罪行深重,只是不称名罢了。楚国大,蛮国小,都称“子”,又借此表明四方夷狄虽然有大小强弱的不同,但在周朝的爵位中都是“子”,不得擅自互相侵凌,何况诱骗并杀害呢?
夏天,鲁昭公从晋国回来。
《左传》说:“正月,鲁昭公在晋国,晋国人扣留了鲁昭公。没有记载,是避讳。”平丘会盟时,晋国人推辞鲁昭公而执拿季孙意如,讨伐他侵犯莒国夺取土地,执拿他是正确的。不久季孙意如被释放,惩罚没有加丝毫。现在鲁昭公到晋国,晋国又扣留鲁昭公,超过一年历经三个季节之久才得以返回,这是因为晋昭公昏庸懦弱、大夫强横专断,所以季孙意如和鲁君在晋国进出,季孙意如实际上陷落了他们的君主。后来晋昭公愤激不能平息,兴兵讨伐他,形势有不容已的,但所任用的人不对,最终导致失败。评论者说鲁昭公讨伐季氏是开启祸端,这不是深知当时事情的人。
秋天八月己亥日,晋侯夷去世。
子服昭伯跟随鲁昭公到晋国,回来,告诉季孙意如说:“晋国的公室,大概将要终于卑微了。国君年幼弱小,六卿强横而奢侈傲慢,将因此习惯,习惯实际上成为常事,能不卑微吗?”子服回可以说是善于观察国家的人了。晋国的衰败,始于晋平公,完成于晋昭公、晋顷公,以至于灭亡,强大的大夫实际上是造成者。
九月举行大雩祭。
季孙意如到晋国。
冬天十月安葬晋昭公。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五,宋,家铉翁撰。
昭公三年【周景王二十年、晋顷公元年】
十七年春天,小邾子来朝见。
夏天六月甲戌朔日,发生日食。
庄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社神。《左传》说:“只有正阳之月,邪气未作,日食用币帛、击鼓。”因为这个月不是正阳之月,不应当举行正阳的礼仪,那么这个月就是夏正六月无疑了。到这时六月甲戌朔日日食,《左传》却记载太史的话,把这个六月当作正阳之月,请求用币帛,与庄公二十五年所说的话如同出自两人之手。由此知道《左传》杂引各种说法,最初没有一定的论断。后人被《左传》没有根据的话迷惑,而废弃《春秋》经世的法则,这个弊病很大,不能不辨明。大概《春秋》自中世以后,平公、桓公、僖公以下,王政更加败坏,历法废缺,长期不颁布朔日给诸侯,夏国的人不知道听从谁,如绛老的年龄、虢童的谣谚,以及现在鲁国太史、叔孙昭子、季孙意如各执一说,不能相下,由于历法败乱,闰法不修,时序纷乱错杂,有使之这样的原因。太史既然知道过分而未到的是正阳之月,那么正阳应当在首夏,现在却把他所说的秋天当作夏天,四季可以屡次改变吗?四季可以改变,怎么有分至呢?这一节《左传》的子孙门人假借异说以符合隐元年记载周正的错误,是诬蔑。
秋天,郯子来朝见【郯,己氏,少皥的后代】
《左传》说:郯子来朝见,叔孙昭子问少皥氏以鸟名官的原因。郯子说:“是我的祖先,我知道。黄帝以云纪事,炎帝以火纪事,共工以水纪事,太皥以龙纪事,少皥以凤纪事。自颛顼以来,才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孔子听说后,拜见郯子而向他学习,告诉人说:“天子失官,学问在四夷。”按孔子的意思,不过是说当时周、鲁都衰败,典章阙坏,而远方小国的君主却知道前古官名的变革,大概是记录它。所谓夷,如孟子所说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是说远方。有人于是把郯当作夷国,是错误的。
八月,晋国荀吴率领军队灭掉陆浑之戎。
胡文定说:“林父对于潞氏,士匄对于甲氏,荀吴对于陆浑,都是灭掉它。而林父、士匄称人,荀吴举其名氏,为什么呢?内外应当区别。陆浑靠近王室,不是用来区别内外。荀吴灭掉它,与开拓土地服远以图富强者不同,认为《春秋》没有贬斥,我认为称名氏、书灭,说不是贬斥不可。僖公二十五年,秦、晋把陆浑之戎迁到伊川,大概以两个强国的力量逼迫而迁走,不是戎人侵犯王略,从外而窃居于内。先前楚国讨伐陆浑,《春秋》说它侵逼王畿,记载以厌恶它。陆浑很小,寄居内地,历年滋久,没听说为王室患害,而荀吴忽然用诈计,谬言有事于洛水而袭灭其国,残酷啊!如果说它贰于楚,那么中原诸侯无不贰,晋国实际上使之,为什么独对陆浑有讨伐?大概晋国执政者贪图其富饶,袭取它,《春秋》所深恶的。赵木讷更说:‘荀吴有肃清中原之功。’凭陵中夏的是楚国,晋国敛手下气而不敢问,却以灭陆浑为肃
清中原,不亦诬乎?或曰:『则将存之乎?』曰:『徙而逺之,不使近王畿,其可矣。灭无罪之国,焉得无贬?』」
译说中原已经清明,不也是诬蔑吗?有人问:“那么就要保留它吗?”回答说:“把它迁走并远离,不让它靠近京城,这就行了。灭亡无罪的国家,怎么能没有贬斥呢?”
冬有星孛于大辰
公羊曰:「彗也。其言于大辰何?在大辰也。」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为大辰,伐为大辰,北辰亦为大辰。何以书?记异也。左传曰:「孛于大辰,西及汉。」北辰者,是为天极,天之中也,帝座居之。妖气孛辰,为变大矣。若为心为伐,亦除旧布新之象。申湏、梓慎、裨灶以为兆诸侯之火灾,其言虽中,亦巧发善亿,未为真知天者也。后五年,王室乱,刘、单立王猛,尹、召以子朝簒,或是其应。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谷梁曰:「进楚子,故曰战。」此以书一人字之故,谓《春秋》进楚,殆不然欤?吴之书吴,楚之书人,有自来矣,非始进、始贬于此日也。吴之志常在于辅翊中国,楚之志常在于凭陵诸夏。《春秋》毎有取于吴,为中国而録之耳。今战于长岸,传以为吴伐楚,大败,不书败,録其向内之心也。以其为兵首,故书吴。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湏卒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
公羊曰:「异其同日俱灾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愚谓火灾未足为孛之应也,当时知天象者,以星孛之后继之四国之火,往往傅防而为之説。岂知星孛之应,逺者十年,近者数嵗,示人以象,使之知所警惧,安可指一事之偶应,而遂谓上天谴告止于是而已哉?是时诸夏乱亡已兆,世卿强族胁制其上,胥为不轨,周室寖微,大乱将作,春秋降为战国,此其兆也,夫岂四国火灾之谓欤?申湏、梓慎、裨灶之言,在后世则为防,将使人主以火灾塞天变,无复恐惧修省之实矣。
六月,邾人入鄅【并见下《宋伐邾】
秋葬曹平公
冬许迁于白羽
成十五年,许迁于叶,是后以叶为都。昭九年,迁于夷。传又谓楚灵尝徙之于荆,平王复之为叶,今又迁白羽,盖五迁矣。昔齐桓公迁邢及衞,不惟迁之,而又有以存之。衞文公亦能勤俭苦节以自强其国,至是犹存。今许五迁而国益危。传谓叶为楚地,楚人以晋、郑方睦,恐以是召冦,廹而迁之。自是又迁容城,不二十年,许为郑所灭。楚固大不义,许弃中国而从于楚,卒以是亡,其亦有以自取矣。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凡书爵而书侵伐者多贬,此继「邾人入鄅」而书「宋公伐邾」,则与宋公之能讨有罪也。是时晋已失霸,强陵弱,大侵小,莫之或禁。邾蕞尔小国,间鄅人之不备,袭入其国,执其君,据有其土,晋不能治,而宋治之,伐邾尽归鄅俘,《春秋》以是故襃。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赵盾之弑其君,许世子止之弑其父,传者比而言之,事实霄壤、黒白之不同也。盾秉政,穿弑灵公,盾亡不越境,反不讨贼,史臣归其罪于盾,宜也。若许止则异于是,父非不慈于其子,子非失爱于其父,非若楚商、蔡般逞废黜之憾而成滔天之恶也,而《春秋》何至加以弑君之罪乎?圣人秉法至公,而存心忠厚,一不尝药而遂坐以弑君之罪,必无是也。欧阳子尝论及斯事,以操刃而杀、与不躬进药、进而不尝,三者坐当殊科,深有疑于传家之说,而胡文定不以为然。愚谓圣人之修《春秋》,多因旧史之所已书而加以笔削,赵盾、许世子之弑,盖皆旧史已书,圣人因之而不改,所以垂法于后世也。有如许止之事,意当时有疑其为弑者,鲁史得之传闻,着之于防圣人修经,因旧史而不之革,使夫为人臣、为人子者,谨于视膳尝药之事,不敢以易心临之,所以垂事亲之法,夫岂谓不尝药者可坐以弑君之罪乎?是故书弑于前,复书葬于后。《公羊》曰:「书弑,是君子之听止也;书葬,是君子之赦止也。」《春秋》之法,贼不讨不书葬,今书弑书葬,明止本无弑罪,因侍疾不谨以陷于大恶,公羊两言尽之矣。若夫孟子所谓「兼爱」之无父、「为我」之无君,此以言异端之学、末流之弊必至于此,胡氏持以证《春秋》用法之意,其不得同欤!盖传所谓「《春秋》无将,将而必诛」者,为其有欲弑之心而其事未成,如公子牙、庆父之所为,是其事也,夫岂非弑而目
译冬季,有大辰出现彗星。
《公羊传》说:“这是彗星。为什么说在大辰?因为在大辰的位置。”大辰是什么?是大火。大火称为大辰,伐称为大辰,北辰也称为大辰。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左传》说:“彗星出现在大辰,向西延伸到银河。”北辰,就是天极,天的中心,天帝坐在那里。妖气遮蔽星辰,这是很大的变局。如果是在心宿或伐宿,也是除旧布新的象征。申须、梓慎、裨灶认为这是诸侯发生火灾的征兆,他们的话虽然应验,也只是巧合和善于猜测,并不是真正懂得天意的人。五年后,周王室发生动乱,刘氏、单氏拥立王猛,尹氏、召氏拥立王子朝篡位,或许就是对此的应验。
楚国人同吴国在长岸交战。
《谷梁传》说:“提升了楚子的地位,所以称‘战’。”这是根据记载一人名字的缘故,认为《春秋》提升了楚国,恐怕不对吧?吴国记载为吴,楚国记载为人,由来已久,并非从这一天开始提升或贬低。吴国的志向常常在于辅佐中原,楚国的志向常常在于欺凌诸夏。《春秋》每每采纳吴国的做法,是为了中原而记录它。现在在长岸交战,传文认为是吴国攻打楚国,大败,不记载败绩,是记录吴国向内的忠心。因为吴国是兵事的首倡,所以记载吴国。
鲁文公十八年春天,周王三月,曹伯须去世。
夏天五月壬午日,宋、卫、陈、郑发生火灾。
《公羊传》说:“奇怪的是同日都发生火灾。”外国的异常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天下记录异常。我认为火灾不足以作为彗星的应验,当时懂得天象的人,因为彗星之后接着四国的火灾,往往牵强附会地加以解说。哪里知道彗星的应验,远的十年,近的几年,向人显示征兆,使人知道警戒恐惧,怎么可以指着偶然应验的一件事,就认为上天的谴责警告只到此为止呢?这时诸夏动乱灭亡的征兆已经出现,世卿强族胁迫君主,都做出不法之事,周王室逐渐衰微,大乱即将发生,春秋降为战国,这是它的征兆,哪里是说四国火灾呢?申须、梓慎、裨灶的话,在后世就是牵强附会,将使人主用火灾来搪塞天变,不再有恐惧修省的实际了。
六月,邾国人侵入鄅国【并见下文《宋伐邾》】
秋天,安葬曹平公。
冬天,许国迁都到白羽。
成公十五年,许国迁都到叶,此后以叶为都城。昭公九年,迁都到夷。传文又说楚灵王曾把它迁到荆,平王又迁回叶,现在又迁到白羽,大概已经五次迁都了。从前齐桓公迁邢和卫,不只是迁都,而且有办法保存它们。卫文公也能勤俭苦节以自强其国,到现在还存在。现在许国五次迁都而国家更加危险。传文说叶是楚地,楚人因为晋、郑正和睦,恐怕因此招来寇敌,逼迫它迁都。从此又迁到容城,不到二十年,许国被郑国所灭。楚国本来很不义,许国抛弃中原而依附楚国,最终因此灭亡,这也是自取灭亡。
鲁文公十九年春天,宋公攻打邾国。
凡是记载爵位而记载侵伐的,大多表示贬斥,这里紧接“邾人入鄅”而记载“宋公伐邾”,则是赞许宋公能讨伐有罪之人。这时晋国已经失去霸权,强凌弱,大侵小,没有人禁止。邾国是个小国,趁鄅人不防备,袭入其国,抓住其君,占据其土地,晋国不能治理,而宋国治理它,攻打邾国全部归还鄅国的俘虏,《春秋》因此褒扬。
夏天五月戊辰日,许世子止杀了他的君主买。
赵盾杀他的君主,许世子止杀他的父亲,传文把它们相提并论,事实却天壤之别、黑白不同。赵盾执政,穿杀灵公,赵盾逃亡不出境,回国不讨贼,史臣归罪于赵盾,是合适的。如果许止则不同,父亲不是不慈爱儿子,儿子不是失爱于父亲,不像楚商、蔡般发泄废黜的怨恨而成滔天之恶,《春秋》怎么至于加上杀君的罪名呢?圣人秉法至公,而存心忠厚,一次不尝药就定罪杀君,一定没有这种事。欧阳修曾经论及此事,认为持刀杀人、与不亲自进药、进药而不尝,三者定罪应当不同,对传家的说法很有怀疑,而胡文定不以为然。我认为圣人修《春秋》,多因旧史已经记载而加以笔削,赵盾、许世子杀君,大概都是旧史已经记载,圣人因袭而不改,所以垂法于后世。像许止的事,当时有人怀疑他是杀君,鲁史得到传闻,记载在史册上,圣人修经,因旧史而不革除,使为人臣、为人子的,谨慎于视膳尝药之事,不敢以轻慢之心对待,所以垂示侍奉亲人的法则,哪里是说可以不尝药而定罪杀君呢?因此在前面记载杀君,在后面又记载安葬。《公羊传》说:“记载杀君,是君子听从许止;记载安葬,是君子赦免许止。”《春秋》的法度,贼不讨不记载安葬,现在记载杀君又记载安葬,说明许止本来没有杀君的罪,因为侍疾不谨而陷入大恶,公羊的两句话概括了。至于孟子所谓“兼爱”是无父、“为我”是无君,这是说异端之学、末流之弊必然到此,胡氏用来证明《春秋》用法的意思,难道能相同吗?大概传文所谓“《春秋》无将,将而必诛”的,是因为有想要杀君的心而事情未成,像公子牙、庆父所做的那样,是这种事,哪里是没有杀君而
之曰弑,如后儒之拟议《春秋》者乎?盖鲁史官因一时之传闻,加止以弑君之罪,是时夫子年已长,得之亲见闻,既因鲁史而书弑于前,复以身所见闻而书葬于后,皆所以垂训示后,与赵盾弑君大不可同日语矣。胡氏解《春秋》,每每拈起「意诛」二字,谓止有忽君父之心,以为簒弑之萌,故加以大恶而不得辞,此鞅、斯腹诽之诛,流毒至于汉。而未已,其非《春秋》垂训之本防与?苏颍濵又引律文「和御药不如法者死」,此必非尧、舜、三代之法,尤不可以证《春秋》。学者于欧阳公之言、胡文定、苏颍濵之説,愿加深思,以求圣人之意。
译这难道是说弑君,就像后世儒者推测议论《春秋》那样吗?大概是因为鲁国的史官依据一时的传闻,便给止加上弑君的罪名。那时孔子年纪已大,能够亲自听到看到,既然依据鲁国史书在前面记载了弑君,又根据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在后面记载了葬礼,这都是为了留下训诫以昭示后人,这与赵盾弑君的重大罪行,绝对不可同日而语。胡安国解释《春秋》,常常提起“意诛”这两个字,认为止有忽视君父的心思,将其视为篡位弑君的萌芽,所以加上极大的罪恶而使他无法推辞,这就像是商鞅、李斯那种因腹诽而诛杀的做法,其流毒一直延续到汉代。这难道不是背离了《春秋》留下训诫的根本宗旨吗?苏颂又引用律文中“和御药不合规范者处死”的条文,这肯定不是尧、舜、三代的法律,尤其不能用来证明《春秋》。学者对于欧阳修的话、胡安国和苏颂的说法,希望深入思考,以求探求圣人的本意。
己卯地震
秋齐髙发帅师伐莒
冬葬许悼公
义已见上。《谷梁》释「书葬」之义曰:「许世子止不知尝药,累及许君。」其意谓不授子以师傅,使不知尝药之义,故累及之。此论虽正,然《春秋》所以书弑、书葬,如《公羊》之说而已矣。或曰:「蔡般之弑景,与许止之弑悼,皆书葬,同乎?否乎?」曰:「其弑异,其葬乌得而同?」
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防自鄸出奔宋
公羊曰:「奔未有言自者,此其言自何?畔也。畔则曷不言其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喜时即子臧】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刘原父以「防」为「待放」。古者大夫有罪待放于其境,三年,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去。防盖待放而非叛也。公羊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有益于世敎。然施之于叛者,则恐未然。当从刘氏之说,防盖待放于鄸,君不复之而奔,贤于臧武仲之据防以求为后于鲁,是故《春秋》録之。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絷则公孟,义初见《隠七年》“齐侯使其弟来聘】
旧说:盗贱者也。襄十年「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盗」则尉止之徒,皆贱者,故以「盗」书。今杀絷者,齐豹等辈。豹为司冦,位从大夫,而亦书「盗」,贱之也。《左传》谓「齐豹求名而不得」,以为豹欲求不畏强御之名,为众人除害,而以身当之,《春秋》不与之以名,是故书「盗」。愚以当时之事而观,豹实怒公孟之夺其官邑,率羣失职之人起而为乱,杀絷逐君,彼自快其私怒耳,何名之求哉?此旧说也。胡文定以《春秋》归狱宗鲁,是以书「盗」,其义精,当从之。宗鲁者,始因齐豹而事公孟。豹将作乱,语宗鲁使之先去。宗鲁不能去,亦不以告其主。既而乃与公孟俱死于齐豹之难。彼自谓忠于絷,信于豹,而于二者皆失之。知公孟之恶而事之,不能早去,耽禄也;闻齐豹将作乱而不以告其主,不忠也。虽与公孟俱死,而死不足録,所谓求名而不得者也。琴张闻其死,欲往吊之。夫子语之曰:「齐豹之盗、孟絷之贼,汝何吊焉?」盖齐豹犯上作乱之罪显而易见,宗鲁食奸受乱之罪微而难见。曰「齐豹之盗、孟絷之贼」,犹言齐豹所以为盗、孟絷所以见贼杀,皆宗鲁之为。豹不足诛,而宗鲁深可诛。胡氏之说,有得于圣人之意,传注不能及此矣。絷者,衞侯之母兄,以疾故不得立,预闻国政,怙权而召乱,以是杀身。书「衞侯之兄」,讥衞侯不能闲制其兄,使之预于国政。絷见杀,衞侯几以是失国。絷不足责,其责在衞侯。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
案《左传》: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三大夫谋曰:「亡愈于死,先诸。」乃诱羣公子尽杀之。公如华氏请,弗许,遂劫公,取太子及母弟以为质。公亦质华向之子。已而讨之,华向奔陈。《春秋》书三卿同日而奔,不惟诛华向,其君亦有责焉耳。华氏自督以来,世为乱族。鲍之簒弑,诸华之力居多。挟功专横,党与盘错,虎视中国,蓄谋在乱。宋君又以无信多私啓之,致三叛同日而作。幸而讨之克,华向俱奔,而公又入多僚之谗,将加诛于无罪者,致诸华内外合势以叛。《春秋》先书三卿出奔,着君臣之俱失道;及华向入于南里,始以叛书。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
春秋未尝加人以叛逆之罪,至卫孙林父之入戚,始以叛书,华、向继之,自是始有书叛者。书入、书叛,诛奸之极典,春秋不轻用也。华亥、向宁、华定首祸于国,讨而奔,奔而复,乃挟吴、楚之援,将以覆其宗国,叛状既着,春秋始以叛书。若鱼石、栾盈,虽自外而入,原其始本无欲乱之心,春秋不以叛辟而加之也。彼为意诛之说者,欲以不叛为叛,非弑为弑,非圣人意也。南里,宋国城中之里。叛者内外合势,入而居之,莫之能禁,至于城旧鄘
译己卯日发生地震。
秋天,齐国的高发率领军队讨伐莒国。
冬天,安葬许悼公。
其义理已在前面提及。《谷梁传》解释“记载安葬”的含义说:“许国世子止不知道尝药的规矩,连累了许国国君。”它的意思是说,没有给儿子安排师傅,使他不了解尝药的义理,所以连累了他。这个论点虽然正确,但是《春秋》之所以记载弑君、记载安葬,不过是像《公羊传》所说的那样罢了。有人问:“蔡般弑杀景公,与许止弑杀悼公,都记载了安葬,是一样的吗?还是不一样呢?”回答说:“他们的弑君行为不同,他们的安葬记录怎么能相同呢?”
二十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曹国的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
《公羊传》说:“出逃没有说过‘从’某地的,这里说‘从’鄸地是什么意思?是背叛。既然是背叛,为什么不直接说他背叛?是为了给公子喜时(即子臧)的后代避讳。君子赞美善行是长久的,厌恶恶行是短暂的,厌恶恶行只限于本人,赞美善行则惠及子孙。因为他是贤者的子孙,所以君子为他避讳。刘敞认为‘防’是‘等待放逐’。古代大夫有罪,在边境等待放逐,三年后,国君赐给他玉环就回来,赐给他玉玦就离开。公孙防大概是等待放逐而不是背叛。《公羊传》主张赞美善行惠及子孙,厌恶恶行只限于本人,这对世道教化有益。但是把它施加于背叛者身上,恐怕就不对了。应当采纳刘氏的说法,公孙防大概是在鄸地等待放逐,国君不再召他回来,他便出逃,这比臧武仲占据防地以求在鲁国延续后代要贤明,所以《春秋》记录了他。
秋天,盗贼杀害了卫侯的哥哥絷【絷就是公孟,其义理初次见于《隐七年》“齐侯派他的弟弟来聘问”】
旧说认为:盗贼是地位卑贱的人。襄公十年“盗贼杀害郑国公子騑、公子发”,“盗贼”指的是尉止之类的人,都是地位卑贱的人,所以用“盗贼”来记载。现在杀害絷的人,是齐豹等辈。齐豹担任司寇,职位相当于大夫,但也记载为“盗贼”,是轻视他。《左传》说“齐豹求名而不得”,认为齐豹想要追求不畏强暴的名声,为众人除害,而以身犯险,《春秋》不给他这个名声,所以记载为“盗贼”。我认为根据当时的事来看,齐豹实际上是恼怒公孟夺取他的官职和封邑,率领一群失掉职位的人起来作乱,杀害絷并驱逐国君,他只是为了发泄私怒罢了,哪里是追求名声呢?这是旧说。胡安国认为《春秋》将罪责归于宗鲁,所以记载为“盗贼”,其义理精微,应当采纳。宗鲁,起初因为齐豹而侍奉公孟。齐豹将要作乱,告诉宗鲁让他先离开。宗鲁不能离开,也不把这事告诉他的国君。不久,他便与公孟一起死在齐豹的祸难中。他自认为对絷忠诚,对齐豹守信,但对这两方面都失当了。知道公孟的恶行却侍奉他,不能早点离开,是贪图禄位;听说齐豹将要作乱却不告诉国君,是不忠诚。虽然与公孟一起死去,但这死不值得记录,这就是所谓的求名而不得。琴张听说他死了,想去吊唁。孔子告诉他说:“齐豹是盗贼,孟絷是罪人,你吊唁什么呢?”大概齐豹犯上作乱的罪过显而易见,宗鲁接受奸邪、参与作乱的罪过微妙而难以察觉。说“齐豹的盗贼、孟絷的罪人”,意思是齐豹之所以成为盗贼、孟絷之所以被贼杀,都是宗鲁造成的。齐豹不值得诛杀,而宗鲁深该诛杀。胡氏的说法,领悟了圣人的心意,传注不能达到这个境界。絷是卫侯的母兄,因为生病的缘故不能继位,参与国家政事,倚仗权势而招致祸乱,因此被杀。记载“卫侯的哥哥”,是讥讽卫侯不能约束他的哥哥,让他参与国家政事。絷被杀,卫侯几乎因此失去国家。絷不值得责备,责备在于卫侯。
冬天十月,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出逃到陈国。
查考《左传》:宋元公没有信用且多私心,并且厌恶华氏和向氏。三位大夫谋划说:“逃亡比死好,先走吧。”于是诱骗众位公子全部杀害。国君到华氏家中请求,不被允许,于是劫持国君,夺取太子和同母弟弟作为人质。国君也劫持了华氏和向氏的儿子。不久讨伐他们,华氏和向氏出逃到陈国。《春秋》记载三位卿大夫在同一天出逃,不仅诛责华氏和向氏,他们的国君也有责任。华氏自从华督以来,世代都是作乱的家族。鲍氏的篡位弑君,华氏的力量占多数。他们倚仗功劳专横,党羽盘根错节,虎视中原,蓄谋作乱。宋君又因为无信多私而引发他们,导致三个叛乱同时发生。幸好讨伐成功,华氏和向氏都出逃,而国君又听信多僚的谗言,将要加罪于无罪的人,导致华氏内外合势以叛乱。《春秋》先记载三位卿大夫出逃,彰显君臣都失道;等到华氏和向氏进入南里,才开始以叛乱记载。
十一月辛卯日,蔡侯庐去世。
二十一年春天,周历三月,安葬蔡平公。
夏天,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以叛乱。
《春秋》不曾给人加上叛逆的罪名,直到卫国的孙林父进入戚地,才开始以叛乱记载,华氏和向氏继其后,从此开始有记载叛乱的。记载“进入”、记载“叛乱”,是诛责奸邪的最高法典,《春秋》不轻易使用。华亥、向宁、华定在国内首开祸端,被讨伐而出逃,出逃后又回来,于是挟持吴国、楚国的援助,将要颠覆他们的宗国,叛乱的状况已经明显,《春秋》才开始以叛乱记载。至于鱼石、栾盈,虽然从外面进入,但推究其始本没有想要作乱的心,《春秋》不以叛乱的名目加给他们。那些主张“意诛”说法的人,想要把不叛乱的说成叛乱,把非弑君的说成弑君,这不是圣人的心意。南里,是宋国城中的里巷。叛乱者内外合势,进入并居住在那里,没有人能禁止,以至于攻占旧鄘
以为守,宋其危矣!前是鱼石入于彭城,不书「宋彭城」;今华、向入于南里,书「入宋南里」,危宋也。叛者入其腹心,讨之而不克,则宋为华氏有矣,是故危之。
译(如果让华氏)担任守臣,宋国就危险了!在此之前,鱼石进入彭城,史书不记载为“宋彭城”;如今华氏、向氏进入南里,史书记载为“进入宋国南里”,这是为了显示宋国的危险。叛乱者进入了宋国的腹地,如果讨伐他们而不能取胜,那么宋国就会被华氏所占有,因此说宋国危险。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
冬,蔡侯朱出奔楚【谷》作东,义又见二十三年】
案《左传》,东国者,隐太子之子、平侯庐之弟、朱之叔。楚有谗臣曰费无极,取货于东国,谕蔡人使出朱而立东国。朱愬于楚,楚子不能正也。东国继往,又殁焉。《春秋》后先书之,闵蔡也。谷梁子曰:「王父死焉,父死焉,已不能仇,又从而奔之。」《春秋》书以贬,其义正,二传不能及。
公如晋至河乃复
今夏,士鞅来聘,叔孙为政。季氏欲恶诸晋,使有司以齐鲍国归费之礼为士鞅。鞅怒,以为卑已故公如晋,复为所却,明年而执叔孙,皆以是故。盖季氏久蓄无君之心,故外交强国以胁制其上。是时晋顷愈弱,大夫之权愈盛,鲁之强家、晋之列卿比而为恶,皆叔末之世也。
二十有二年春齐侯伐莒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
晋悼公之讨鱼石也,以诸侯之师围彭城,《春秋》书以美之。今华、向为乱,晋荀吴、齐苑何忌、衞公子朝皆以师救宋,共讨华、向于南里,而《春秋》略之不书,为其有畏于楚,讨之不能力,叛者皆得逸去也。晋、楚交兵百有余年,宋人为之出力弭兵,楚得以窃霸权,号召天下。今宋大夫为乱于内,楚乃从而羽翼之,背施忘义,利人之难而伐取其国,谓楚非夷不可也。先书叛,继书奔楚,罪楚之纳叛臣也。然宋之强族华、鱼、向、鳞,自彭城以来世为乱,再有讨,芟翦几无存者,而宋得以少事。视鲁之季、齐之田、晋之智、韩、赵、魏日为乱,而其君付之无可奈何者,有间矣。《春秋》详着三叛之始末,嘉宋讨叛有成功也。
大搜于昌间【公作奸义已见十一年比蒲之搜】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师
葬景王
三月而葬,不及期也。不及期,不如礼也。王葬不书,此一不如礼而遂书,以景王不蚤定继嗣,身死而乱作,是故特为之书,所以贬也【不书葬义已见隐三年】
王室乱
前此子頺之乱,子带之乱,春秋不以乱书。今而书「王室乱」,此出于圣人之特笔,非因旧史而书也。盖有变生于一时而不足以致乱者,春秋之所略也;变生于一时而足以致乱,是故圣人变色而书之曰「王室乱」,夫岂特识叔鞅之言而已哉!王猛以太子母弟而立,子朝以长庶而求袭位,名体淆乱,诸夏莫适所从。当是时,周有两天子,其为乱与頺、带之事异矣。盖刘、单之所守者,礼律之正;而尹、召所挟者,景王之邪志。以邪志而为治命,是故亦足以惑人。非刘、单之所守坚确,介众之人惟义是辅,成周之乱将底于亡。此《春秋》所以变常法而为之书也。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
胡氏曰:「尊不以乎卑,贵不以乎贱,大不以乎小。刘、单,臣也,曷为能以王猛乎?其曰以,能废立之也。」又曰:「刘、单盖挟天子以令诸侯,而专国柄者也。书之未足,故再书以着上下之舛逆。」论固正矣,愚以当时之事而观,似非经意之所在也。下不以上,卑不以尊,者其常也;下之以上,卑之以尊,事之变,其常者也。自昔圣贤处世,或蹈其常,或婴其变,各尽其职分之所当为,期为不失其正而已矣。刘、单者,王朝之大臣,守正而不挠者也。景王崩,继嗣未定,尹、召探其君之邪心,欲立子朝;刘、单据礼经,立太子之母弟猛。刘、单所拥者为正,则尹、召所立者为邪。《春秋》书「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又书「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与其居天下之至难,任天下之至重,变而能不失其正也。周公之于成王,伊尹之于太甲,以其所当以也。以其所当以,乃大臣职分之所当为,而以为擅废立、挟天子、专国柄,愚以为非《春秋》意也。愚非拟刘、单于伊、周,以为大臣当艰难之秋,任托孤之寄,当以伊尹、周公为法也。若夫未逾年之君而书王,成猛之为王也;成其为王而必名以着之,当是时不得不名也,不名无以见其为立之正而示别于子朝也。
译秋季七月壬午日初一,发生日食。
八月乙亥日,叔辄去世。
冬季,蔡侯朱出逃到楚国。《谷梁传》作“东”,其义理又见于二十三年。
查考《左传》,东国是隐太子之子、平侯庐之弟、蔡侯朱的叔叔。楚国有一位谗臣叫费无极,从东国那里收受贿赂,劝说蔡国人驱逐蔡侯朱而立东国为君。蔡侯朱向楚国申诉,楚王不能公正处理。东国继位后,不久也死了。《春秋》先后记载这些事,是哀怜蔡国。谷梁子说:“祖父死在那里,父亲死在那里,自己不能报仇,却又跟着出逃到那里。”《春秋》记载此事以示贬斥,其义理正当,其他两传不能企及。
鲁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
今年夏天,士鞅来鲁国聘问,叔孙氏执政。季氏想在晋国中伤士鞅,让有司按照齐国鲍国归还费邑的礼节来接待士鞅。士鞅发怒,认为这是轻视自己,所以鲁公前往晋国,又被晋国拒绝,第二年晋国拘捕了叔孙,都是因为这个缘故。大概季氏长久怀有轻视君主之心,所以对外结交强国来胁迫控制他们的君主。这时晋顷公日益衰弱,大夫的权力日益盛大,鲁国的强大家族、晋国的列卿勾结作恶,这都是衰微末世的现象。
鲁昭公二十二年春季,齐侯攻打莒国。
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宋国南里出逃到楚国。
晋悼公讨伐鱼石时,率领诸侯的军队包围彭城,《春秋》记载此事以赞美他。如今华氏、向氏作乱,晋国的荀吴、齐国的苑何忌、卫国的公子朝都率领军队救援宋国,共同在南里讨伐华氏、向氏,而《春秋》省略不记,是因为他们畏惧楚国,讨伐无力,叛乱者都得以逃脱。晋、楚交战一百多年,宋国人出力促成弭兵之盟,楚国得以窃取霸权,号令天下。如今宋国大夫在内作乱,楚国反而加以庇护,背弃恩义,趁人之危而攻取他的国家,说楚国不是夷狄不可。先记载叛乱,接着记载出逃到楚国,是罪责楚国接纳叛臣。然而宋国的强大家族华氏、鱼氏、向氏、鳞氏,自从彭城之乱以来世代作乱,再次遭到讨伐,几乎被铲除殆尽,宋国得以稍得安宁。相比之下,鲁国的季氏、齐国的田氏、晋国的智氏、韩氏、赵氏、魏氏日益作乱,而他们的君主无可奈何,这就有区别了。《春秋》详细记载这三个叛乱者的始末,是嘉奖宋国讨伐叛乱取得成功。
在昌间举行大搜。《公羊传》作“奸”,其义理已见于十一年比蒲之搜。
夏季四月乙丑日,周天子驾崩。
六月,叔鞅前往京师。
安葬景王。
三个月就安葬,没有达到规定的期限。没有达到期限,是不合礼制的。天子安葬通常不记载,这一条因为不合礼制却记载了,是因为景王没有及早确定继承人,死后发生动乱,所以特别为他记载,这是为了贬斥他。不记载安葬的义理已见于隐公三年。
王室发生动乱。
此前子颓的动乱、子带的动乱,《春秋》不记载为“乱”。如今记载“王室乱”,这是出自圣人的特笔,不是沿袭旧史而记载的。大概有变故发生于一时但不足以导致动乱的,《春秋》就省略不记;变故发生于一时但足以导致动乱的,所以圣人改变笔法记载说“王室乱”,这难道只是识别叔鞅的话而已吗!王猛以太子母弟的身份即位,子朝以长庶子的身份要求继承君位,名分体制混乱,中原各国不知听从谁。当时周朝有两个天子,这种动乱与子颓、子带的事情不同。大概刘氏、单氏所坚守的,是礼法的正道;而尹氏、召氏所挟持的,是景王的邪念。用邪念作为治命,所以也足以迷惑人。如果不是刘氏、单氏坚守坚定,众多臣民只辅佐正义,成周的动乱将导致灭亡。这就是《春秋》改变常法而为之记载的原因。
刘子、单子带着王猛居住在皇。
秋季,刘子、单子带着王猛进入王城。
胡氏说:“尊位不凭借卑位,贵位不凭借贱位,大位不凭借小位。刘氏、单氏是臣子,为什么能带着王猛?说‘以’,是能够废立君主的意思。”又说:“刘氏、单氏大概是挟持天子以命令诸侯,而专断国家大权的人。记载一次还不够,所以再次记载以彰显上下颠倒悖逆。”议论固然正确,我根据当时的事来看,似乎不是经文的意旨所在。下位不以上位,卑位不以尊位,这是常理;下位以上位,卑位以尊位,这是变故,也是常理中的变数。自古圣贤处世,有时遵循常理,有时遭遇变故,各自尽到职分所应当做的,力求不失正道罢了。刘氏、单氏是周朝的大臣,坚守正道而不屈服。景王驾崩,继承人未定,尹氏、召氏揣测君主的邪念,想立子朝;刘氏、单氏依据礼经,立太子的母弟王猛。刘氏、单氏所拥立的是正统,那么尹氏、召氏所拥立的就是邪道。《春秋》记载“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又记载“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是赞许他们身处天下至难之境,承担天下至重之责,在变故中能不失去正道。周公对于成王,伊尹对于太甲,都是因为他们所应当做的。因为他们所应当做的,是大臣职分所应当做的,却认为是擅自行废立、挟持天子、专断国柄,我认为这不是《春秋》的本意。我不是把刘氏、单氏比作伊尹、周公,而是认为大臣在艰难时期,受托孤之寄,应当以伊尹、周公为榜样。至于未逾年的君主而记载为“王”,是承认王猛为王;承认他为王而必须用名来彰显,是因为当时不得不名,不名就无法显示他即位的正统,从而区别于子朝。
居于皇,出也,而不书出,王者无外,在皇犹在国也。出不书入而书入,不书入无以奠王于位也。或曰:「君以名见,臣以子书,何欤?」曰:「天子之宰不以名见者,常也;始立之君而书王、书名,变也。宰不名,与其以天下自任也;君必名,著天位非庶孽之所可干也。君以名见,臣以子书,常从其常,变从其变之义也。」王城者,槩洛城而言也。已入王城,未能正天子之位,王与子朝分国而处也【余义见下《敬王入于成周】
译王住在皇地,这是外出,但史书不记载“出”,因为王者没有内外之分,在皇地就像在国都一样。外出时不记载“入”,而这里却记载了“入”,如果不记载“入”,就无法确立王在位上的正统地位。有人问:“君主以名字出现,臣子却以‘子’来记载,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天子的宰相不以名字出现,这是常例;新即位的君主却记载‘王’和名字,这是变例。宰相不记载名字,是赞许他承担天下的重任;君主必须记载名字,是为了彰显天子的地位不是庶出子弟所能篡夺的。君主以名字出现,臣子以‘子’来记载,这是遵循常例就按常例、遵循变例就按变例的原则。”王城,是概括洛城而言的。已经进入王城,但未能正式确立天子的地位,王与子朝分据国家而居【其余含义见下文《敬王入于成周》】
冬十月,王子猛卒【悼王也,敬王立,义见下居狄泉】
三年之丧,通丧也。故天子诸侯未逾年皆称子,皆名,皆卒,此《春秋》垂世之法也。杜氏谓悼王未即位,故书「王猛」,误也。盖已即位,未逾年。景王虽葬,不及期而葬,亦未得以先君既葬为说。故悼之居皇也,书「王猛」;其卒也,书「王子猛卒」。不书「王」,无以示别于争立之朝;书「王」而名之,子之,以其立未逾年故也。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
元年,叔孙豹防诸侯之大夫于虢。季氏伐莒,取郓。莒人诉于防。乐王驸求货于叔孙,使请带焉。豹召使者,裂裳帛而与之,曰:「带其褊矣。」卒无所与。婼,豹之子也。至是坐邾诉,为晋所执。范献子求货,使请冠焉。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曰:「尽矣。」吏人与叔孙居,请其吠犬,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其父子所守如此,亦可嘉矣。乌乎!鲁有贤大夫如此,而鲁昭不与共图国事,坐视贼臣之胁制,以至于死亡,亦可哀矣!
晋人围郊
案《左传》:去年冬,晋籍谈、荀跞帅九州之戎及焦、瑕、温、原之师纳王于王城。此始书「晋人围郊」。郊者,近畿之地,子朝据之,晋为王讨而围之,此王事也,而《春秋》书辞若此,何哉?盖是时王猛死,敬王立,中外未知立之当否,晋师在郊,莫有为王致力者,子朝乗之而入。是秋,敬王有狄泉之出,书「晋人围郊」,讥用师之不力也。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
楚灵之灭蔡,忍于为恶者也;楚平之复蔡,伪于为善者也。复之而犹专制其国,其志犹在于利,可取则将复取之矣。朝吴之奔,朱与东国之死,皆平所为,蔡虽复犹不复也。春秋备书以着楚人之亡状:王父诱而杀焉,父执而用焉,大雠未复,而朱与东又入楚而不返,蔡之受屈于楚亦极矣。其后昭侯亦以事见拘,久之乃免,事吴以求报,卒以吴师入郢,复其父祖四世不共戴天之雠,朱与东愧之矣。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义已见十四年】
郊公之立,正也,而庚舆簒之。今庚舆为国人所逐,而郊公复入。春秋于郊公之出、之入,皆略而不书,微之也。在丧不戚,乱臣持以为之过而逐之,不能君而可微者也。或曰:「忽、突相为出入,春秋犹备书之,今郊公之出入皆略而不书,何邪?」曰:「忽、突之出入,非为其可书而书,因事垂法,不得不书也。録意恢为其死也奔,庚舆着其虐也,略郊公以其不能君而微之,皆所以垂法也。」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髠、沈子逞灭,获陈夏齧。
吴伐楚,次于鸡父。鸡父,楚地也。楚以顿、胡、沈、蔡、陈、许六国之师御之。未陈,吴出其不虞以谖败之。夫顿、胡、沈,三国,楚党也;蔡、陈、许,三国,同盟之国也。乃相率而附于楚,故《春秋》挤之于顿、胡、沈之下,以贬之,贱其为楚役也。葢是役也,楚为戎首,驱六国之君以御吴,《春秋》畧楚而不书,不与楚以主中国之诸侯也。或曰:「防既主之于前日,今不与弃疾之主,奈何?」曰:「防求之于晋而晋许之,责在晋也。今弃疾未尝求之于晋,而强驱诸侯以前,是故《春秋》恶之,畧而不书。若六国之君自与吴战,所以诛楚焉,制诸侯也。」凡诸侯之师众,败必累数之,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而此不复数,一之于楚耳。胡、沈之君以战死于外国,安得灭?今不书卒而书灭,不与之以死难也。且不书灭胡、沈,而书「胡子髠、沈子逞灭」,若以自灭为文也。陈夏齧以获书,贬也。或曰:「《春秋》前既进吴,书『吴人』矣,今而以号举,何哉?」曰:「为中国患者,楚也。今未能翦楚之豪末,而先杀二小国之君,亦《春秋》之所恶也。」
天王居于狄泉
王猛卒,刘单复立其母弟匄,是为敬王。至是立已逾年,尹氏乗其不戒,挟子朝自外入,王居狄泉以避之。是时嫡孽两争
译冬季十月,王子猛去世(这是悼王,敬王即位,其中的义理见下文“居于狄泉”条)。
三年之丧,是通用的丧礼。所以天子、诸侯在未满一年时都称“子”,都直呼其名,都称“卒”,这是《春秋》留给后世的法则。杜预认为悼王没有即位,所以记载为“王猛”,这是错误的。实际上他已经即位,只是未满一年。景王虽然已经下葬,但不到期限就下葬,也不能用先君已经下葬作为理由。所以悼王住在皇这个地方时,记载为“王猛”;他去世时,记载为“王子猛卒”。不称“王”,是为了与争位的朝廷有所区别;称“王”却直呼其名,称他为“子”,是因为他即位未满一年的缘故。
十二月癸酉初一,发生日食。
二十三年春季,周历正月,叔孙婼前往晋国。
癸丑日,叔鞅去世。
晋国人拘捕了我国出使的大夫叔孙婼。
元年,叔孙豹在虢地防备诸侯的大夫。季氏攻打莒国,夺取了郓地。莒国人向防地申诉。乐王驸向叔孙豹索取贿赂,让他请求赠送腰带。叔孙豹召见使者,撕下衣裳上的帛给他,说:“腰带太窄了。”最终没有给他任何东西。叔孙婼是叔孙豹的儿子。到了这时,因为邾国申诉的事,被晋国人拘捕。范献子索取贿赂,让他请求赠送帽子。叔孙婼取来帽子的式样并给他两顶帽子,说:“已经尽力了。”官吏和叔孙婼住在一起,请求给他看狗,他不给。等到将要回国时,杀了狗给他吃。他们父子坚守节操到了这种地步,也值得嘉许了。唉!鲁国有这样贤能的大夫,而鲁昭公不和他们共同谋划国事,坐视奸臣胁迫控制,以至于死亡,也可哀叹了!
晋国人包围了郊地。
查考《左传》:去年冬天,晋国的籍谈、荀跞率领九州之戎以及焦、瑕、温、原的军队,护送周王进入王城。这里开始记载“晋人围郊”。郊地,是靠近京畿的地方,子朝占据它,晋国为周王讨伐而包围它,这是周王的事,而《春秋》记载的措辞像这样,为什么呢?大概这时王猛去世,敬王即位,朝廷内外不知道立他是否得当,晋军在郊地,没有人替周王尽力,子朝乘虚而入。这年秋天,敬王有狄泉出逃之事,记载“晋人围郊”,是讥讽用兵不力。
夏季六月,蔡侯东国在楚国去世。
楚灵王灭蔡,是残忍作恶的人;楚平王恢复蔡国,是虚伪行善的人。恢复了蔡国却仍然专断控制它的国家,他的志向还在于利益,可以夺取就将再次夺取。朝吴的逃亡,朱和东国的死,都是楚平王所为,蔡国虽然恢复却并未真正恢复。《春秋》详细记载以彰显楚人的丑恶行状:祖父诱骗并杀害,父亲拘捕并利用,大仇未报,而朱和东国又进入楚国而不返回,蔡国受屈于楚国也到了极点。后来昭侯也因为事被拘禁,很久才被释放,侍奉吴国以求报复,最终借助吴国军队进入郢都,报了父祖四代不共戴天的仇,朱和东国感到羞愧了。
秋季七月,莒子庚舆来投奔【义理已在十四年条中说明】。
郊公即位,是正统的,而庚舆篡夺了他的位置。现在庚舆被国人驱逐,而郊公重新回国。《春秋》对于郊公的出逃、回国,都省略而不记载,是隐晦地贬低他。在丧期不悲哀,乱臣拿这作为他的过错而驱逐他,不能胜任君位而可以隐晦贬低。有人说:“忽、突互相出入,《春秋》还详细记载,现在郊公的出入都省略而不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忽、突的出入,不是因为他们值得记载而记载,而是因为事情垂示法则,不得不记载。录意恢因为死而逃亡,庚舆因为暴虐而著名,省略郊公是因为他不能胜任君位而隐晦贬低,这都是为了垂示法则。”
戊辰日,吴国在鸡父打败了顿、胡、沈、蔡、陈、许的军队,胡子髠、沈子逞被灭,俘获了陈国的夏齧。
吴国攻打楚国,驻扎在鸡父。鸡父,是楚国的土地。楚国率领顿、胡、沈、蔡、陈、许六国的军队抵御吴国。还没有列阵,吴国出其不意地用欺诈战术打败了他们。顿、胡、沈,是三个国家,是楚国的党羽;蔡、陈、许,是三个国家,是同盟的国家。于是相继依附于楚国,所以《春秋》把他们排在顿、胡、沈之下,以贬低他们,轻视他们为楚国服役。大概这次战役,楚国是祸首,驱使六国的君主抵御吴国,《春秋》省略楚国而不记载,不承认楚国为主宰中原诸侯的地位。有人说:“防地之前已经主持过,现在不承认弃疾的主持,怎么办?”回答说:“防地是向晋国请求而晋国允许的,责任在晋国。现在弃疾不曾向晋国请求,却强行驱使诸侯向前,所以《春秋》厌恶他,省略而不记载。如果六国的君主自己与吴国作战,是为了惩罚楚国,控制诸侯。”凡是诸侯的军队众多,战败必定逐一列举,齐师、宋师、卫师、燕师战败就是如此。而这里不再逐一列举,一概归于楚国。胡、沈的君主在外国战死,怎么能说“灭”?现在不记载“卒”而记载“灭”,是不承认他们死于国难。而且不记载“灭胡、沈”,而记载“胡子髠、沈子逞灭”,好像是以自灭来行文。陈夏齧因被俘获而记载,是贬低。有人说:“《春秋》之前已经提升吴国,记载‘吴人’了,现在却用称号来举,为什么呢?”回答说:“危害中原的是楚国。现在未能剪除楚国的势力,却先杀死两个小国的君主,也是《春秋》所厌恶的。”
周天子居住在狄泉。
王猛去世,刘单重新立他的弟弟匄,这就是敬王。到了这时即位已经满一年,尹氏趁他不防备,挟持子朝从外面进入,周王居住在狄泉以躲避他。这时嫡子和庶子两方争夺
,一王城之内而有东王、西王之分,名体不正,将无以一海内之归趋,故敬王虽失位,而《春秋》犹书天王而无所贬,所以别子朝之为僭王也。不书刘单以王,所以释刘单之权也。以者,独任其事,不假他人力之称也。前日王在谅隂,刘单独任天下之重,外无诸侯之援,则刘单之以王,事之不获已而不得避者也。今王立逾年,晋师又兴,则刘单外假大国之援以成其功,不得言以,《春秋》所以释刘单之权也。后之为大臣者,有挟定防功,久专国柄,以此致祸败而杀其身、累其家,如霍光、徐羡之等辈,由不明此义也。
译一个王城之内却分为东王、西王,名分体制不正,将无法统一天下人的归附趋向,所以敬王虽然失去王位,但《春秋》仍然记载为“天王”而不加贬斥,这是为了区别子朝是僭越称王。不记载刘单“以”王,是为了削弱刘单的权势。“以”字,是独自承担事务、不借助他人力量的称谓。先前大王在守丧期间,刘单独自承担天下的重任,外面没有诸侯的援助,那么刘单“以”王,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而无法避免的。如今大王即位已过一年,晋国的军队又起兵支持,那么刘单借助大国的援助来成就功业,就不能说“以”了,《春秋》以此来削弱刘单的权势。后来身为大臣的人,有凭借安定国家的功劳,长期独揽国家大权,因此招致祸败而丧命、连累家族的,像霍光、徐羡之等人,就是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
尹氏立王子朝
书尹氏立朝,尹氏一人之私也。尹氏以世卿预闻国政,不书其官,不着其爵,而以尹氏书。氏云者,一人之私也。王位天下之公器,惟正惟嫡得在此位。尹氏以其所私而立朝,是为尹氏之朝,而非亿兆人之所同戴。是故敬王虽在狄泉,《春秋》正其名体,曰「天王居于狄泉」。子朝虽得入王城窃大号,《春秋》削其名体,曰「尹氏立王子朝」。母弟之立为正,则孽子之立为邪。《春秋》于是二者之居之、入之、立之、奔,书法详而不厌,垂大公以示后云耳。
八月乙未地震
冬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
公羊曰:「何言乎有疾乃复杀?耻也。」昭公七如晋,至河乃复者五,意如实谮之也,而昭公不知引贤人以自近,深思所以为保位之计,乃数如晋而不嫌其为卑,数为所却而不自以为耻,身堕强臣术中而未悟者也。然《春秋》之书之,不惟贬公,实亦责晋。由晋君不君,而季氏得以售其险谋,肆行而罔忌,晋深为可责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孙貜卒。
婼至自晋【公羊书《叔孙舎》至自晋,今从之】
意如见执于晋,以莒故也;叔孙见执于晋,以邾故也。意如在晋,谮其君以免其身;叔孙在晋,抗节不挠。晋之诸大夫敬而惮之,旋亦归之。其执虽同,所以得释则异。故意如至自晋,《春秋》去其氏,所以诛也;叔孙至自晋,《春秋》书氏,以别于意如,盖襃之也。是时鲁国犹有一叔孙,大节凛然,足为社稷之衞,使昭公能举国以听之,必不至有干侯之祸。刘原父亦有取于公羊之书氏,曰:「可襃而襃,乃圣人修经之本防。」吕东莱乃不以为然,谓原父为凿。夫《春秋》以一字为襃贬,叔孙与意如俱执于晋,其归也或氏或否,此书法之显然可见者,岂得谓之凿乎?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大雩
丁酉杞伯郁厘卒
冬吴灭巢
书吴灭巢》,或曰:「贬乎?」曰:「有书灭而非贬者,此类是也。为其能复诸樊门矢之仇而録之也。诸樊之死,春秋书法特异,録其为中国故,死于难也。死难者见録,则灭巢者必无贬。嗟夫!吴以中国之故,父子兄弟厯三世与楚为敌,自晋人苟求宴安,以霸权委楚,而吴之敌楚者不为之而下也。今而灭巢,乃异时入郢之渐,巢之灭,楚所以亡也。使晋人能于此时赫然▯愤,合力以图楚,则攘楚之功不在吴而在晋矣。论者谓书灭巢为贬,故不得不辨。」
葬杞平公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六宋家铉翁撰
昭公四【敬王三年,晋顷九年】
二十有五年春叔孙婼如宋
夏叔诣防,晋赵鞅、宋乐大心、卫北宫喜、郑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黄父。
此为王室而防,不书,讥其无勤王之实也。案《左传》,防于黄父,命诸侯输粟于周,期以明年纳王。卒不闻晋侯踵二文、郑、虢勤王故事,躬御戎马,展义王室,晋之不能亦甚矣。而其事亦有不可同日而语者。子頺、子带之乱,皆在惠、襄践位之后,王位既定,頺、带特为乱耳,乱而讨之,夫谁曰不然?今悼、敬之立,皆在危疑之秋,特以太子母弟之故,揆礼宜立,刘、单奉以为君,而中外未能尽孚也。晋人至使士景伯涖问周故,立于干祭而询于介众,欲以知二立之当否,众论惟允,乃辞子朝,不纳其使。晋尚然,而况于海内之人乎?刘、单处此,岂不谓之甚难乎?主少国疑,外无晋、郑、虢三国之援,内有毛、召、尹三族之争,后先五年,更胜迭负。使刘、单不能以宗社自任,中事敛却,则子朝之羽翼成,而敬王之位危矣。论者犹以「挟天子令诸侯」少之,愚不知其说。
有鸜鹆来巢
公羊曰:「记异也。非中国之禽,宜穴而巢,故书。」或曰:「鸜鹆来巢,事之细者,必书,何邪?」曰:「禽鸟逐气而迁,戾气所至,妖亦至焉。鲁之地素无鸜鹆,今而有焉,是隂类之爽其常者也。先儒以天津杜鹃而豫知曲学之祸天下,则《春秋》书鸜鹆
译尹氏拥立王子朝。
《春秋》记载“尹氏立朝”,这是尹氏一人的私意。尹氏凭借世袭卿大夫的身份参与国家政事,不记载他的官职,不标明他的爵位,而用“尹氏”来记载。“氏”字,意味着这是一人的私意。王位是天下的公器,只有正统嫡系才能居于此位。尹氏凭借他所私立的意图拥立王子朝,这成为尹氏的朝堂,而不是亿万百姓共同拥戴的。因此,敬王虽然身在狄泉,《春秋》仍肯定他的名分体制,说“天王居住在狄泉”。王子朝虽然得以进入王城窃取尊号,《春秋》却削去他的名分体制,说“尹氏立王子朝”。母亲所生的弟弟被立为正统,那么庶子被立就是邪僻。《春秋》对于这两者的居住、进入、拥立、出逃,笔法详尽而不厌其烦,以此垂示大公之道给后人罢了。
八月乙未日发生地震。
冬天,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生了病,于是返回。
《公羊传》说:“为什么说‘生了病于是返回’?这是耻辱。”昭公七次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的有五次,大概是因为意如的谗言所致,而昭公不知道亲近贤人来辅佐自己,深思保持君位的计策,却屡次前往晋国而不嫌弃这是卑屈的行为,屡次被拒绝却不以此为耻,自身落入强臣的圈套中却没有觉悟。然而《春秋》记载这件事,不仅贬斥昭公,实际上也责备晋国。因为晋君不像君主的样子,使得季氏能够施展他的险恶谋略,肆意妄为而没有顾忌,晋国实在深该责备。
鲁昭公二十四年,春天,周历二月丙戌日,仲孙貜去世。
叔孙婼从晋国回来【《公羊传》记载《叔孙舍》从晋国回来,现在从它】
意如被晋国拘捕,是因为莒国的缘故;叔孙被晋国拘捕,是因为邾国的缘故。意如在晋国,谗毁他的国君以保全自身;叔孙在晋国,坚守节操不屈服。晋国的大夫们尊敬并忌惮他,不久也释放了他。他们被拘捕虽然相同,但得以释放的原因却不同。所以意如从晋国回来,《春秋》去掉他的氏,这是为了声讨他;叔孙从晋国回来,《春秋》记载他的氏,以区别于意如,大概是褒奖他。这时鲁国还有一位叔孙,大节凛然,足以作为国家的保卫者,假如昭公能举国听从他,必定不至于遭受干侯之祸。刘原父也采纳《公羊传》记载氏的说法,说:“可以褒奖的就褒奖,这是圣人修撰经典的本意。”吕东莱却不以为然,认为刘原父是穿凿附会。《春秋》用一个字来褒贬,叔孙与意如都被拘捕在晋国,他们回国时一个记载氏一个不记载,这是笔法明显可见的,怎么能说是穿凿附会呢?
夏天五月乙未日初一,发生日食。
秋天八月举行大雩祭。
丁酉日,杞国国君郁厘去世。
冬天,吴国灭掉巢国。
记载“吴灭巢”,有人说:“这是贬斥吗?”回答说:“有记载灭国却不是贬斥的,这类就是。因为吴国能报复诸樊门矢之仇而记录它。诸樊之死,《春秋》笔法特别不同,记录他是因为他是中原诸侯的缘故,死于危难。死于危难的人被记录,那么灭巢的人必定没有贬斥。唉!吴国因为中原的缘故,父子兄弟历经三代与楚国为敌,自从晋国人苟且求得安逸,把霸权委托给楚国,而吴国对抗楚国的人就不因此退让。现在灭掉巢国,乃是后来进入郢都的开端,巢国的灭亡,是楚国灭亡的原因。假如晋国人能在此时赫然愤怒,合力谋划楚国,那么驱逐楚国的功劳就不在吴国而在晋国了。评论者说记载灭巢是贬斥,所以不得不辩驳。”
安葬杞平公。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六 宋 家铉翁 撰
鲁昭公四年【周敬王三年,晋顷公九年】
鲁昭公二十五年春天,叔孙婼前往宋国。
夏天,叔孙婼在黄父会盟,晋国赵鞅、宋国乐大心、卫国北宫喜、郑国游吉、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在黄父会盟。
这是为了王室而会盟,不记载,是讥讽他们没有勤王的实际行动。查考《左传》,在黄父会盟,命令诸侯向周王室输送粮食,约定明年迎立周王。最终没听说晋侯遵循前代文公、郑、虢勤王的旧例,亲自驾驭戎车,在王室展现道义,晋国的无能也太严重了。而且这件事也有不可同日而语的地方。子颓、子带的动乱,都发生在惠王、襄王即位之后,王位已经确定,子颓、子带只是作乱罢了,作乱而讨伐他们,谁说不应该呢?现在悼王、敬王的拥立,都在危急可疑的时候,只是因为太子是母亲所生的弟弟的缘故,按照礼制适宜拥立,刘、单拥立他为君,而朝廷内外未能完全信服。晋国人甚至派士景伯去询问周王室的情况,在干祭之地询问大众,想要知道两次拥立的当否,大众言论只有公允,才辞别子朝,不接受他的使者。晋国尚且如此,何况海内之人呢?刘、单处在这种境地,难道不说是非常艰难吗?君主年幼国家存疑,外面没有晋、郑、虢三国的援助,内部有毛、召、尹三族的争斗,前后五年,胜负交替。假如刘、单不能以宗庙社稷为己任,中途退缩,那么子朝的羽翼就形成了,而敬王的地位就危险了。评论者还用“挟天子以令诸侯”来轻视他们,我不明白他们的说法。
有鸜鹆来筑巢。
《公羊传》说:“记载异象。这不是中原的禽鸟,适宜穴居却筑巢,所以记载。”有人说:“鸜鹆来筑巢,是细小的事情,必定记载,为什么呢?”回答说:“禽鸟追随气候而迁徙,戾气所到之处,妖异也随之而来。鲁地向来没有鸜鹆,现在有了,这是阴类违背常理的表现。先儒因为天津杜鹃而预先知道曲学之祸天下,那么《春秋》记载鸜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