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集传详说二十三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00–321 段

而不名,内外不二君也。及剽死而衎入,夫然后名衎,所以结正其失国之罪。剽既死,则无嫌于二君矣。

译却不称其名,是因为内外不承认有两个君主。等到剽死了而衎进入国都,这才称衎的名,用来明确他失去国家的罪责。剽既然已经死了,就不存在两个君主的嫌疑了。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舒巳见僖三年,宣八年】

舒鸠去楚而从呉从之,正也。楚不能制呉而残暴小国以逞其败衂之憾,《春秋》不与也。是故国虽小,而必着其亡,以声楚人灭国之罪。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

陈叛而从楚,几年于兹,晋人置而不问,曰:「鞭之长,不及马腹也。」郑自比岁爲政者,皆国之良,一岁再出师伐陈,克捷有功,《春秋》之书之,襃也。郑与陈始皆从楚,今郑既自拔归晋,又能伐陈以挠楚,《春秋》所以襃也。

十有二月,呉子遏伐楚,门于巢,卒【公作谒,诸樊也】

刘氏谓「呉子入人之境而不假道,以此死,乃畏厌溺之类」,其义非是。谷梁曰:「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见以伐楚卒也。」得《春秋》书法之旨。愚谓呉太伯之后,非楚比也,以僭王而外之。自寿梦以来,知尊中国,预于夏盟,与楚爲敌。今以伐楚之故,门于巢卒,《春秋》録其死事,变常法而书,爲其以攘楚而死也。巢与楚御呉而戕之,巢可罪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夘,衞甯喜弑其君剽。

或曰:「衞甯殖、孙林父逐其君而立剽,逆也。今殖之子喜杀剽而复其君于位,尚足以盖前人之愆,而《春秋》名喜爲弑,何哉?」曰:「据传,殖自知逐君之爲非,临死命其子以纳君而掩已之恶。彼其心曰:『衎,吾之君也;剽者,吾之所立,簒也。我立之,我不得而废之。汝爲我废之,而纳吾君焉,则吾死目瞑矣。』而不知此事,在他人爲之则顺而易,在甯氏爲之则逆而难。盖立之以爲君,事之以爲君,又从而害之,此所以爲不可。而喜也,又以利心临之,此所以不能盖其父愆,而身反陷于大恶,而《春秋》以弑君书矣。稽之传,喜受命于父之临终五六年矣。及是,衞君入于夷仪,使人语喜,啗之以利,其言曰:『苟得返国,政由甯氏,祭则寡人。』于是喜攻孙林父,杀剽而纳衞君。喜事剽五六年,一闻子鲜之饵,跃然而从之,此岂纯乎爲义、忠其君而成父之志者哉?亦爲利而已矣。以利而纳旧君,以利而杀所事之君,不曰弑可乎?」然则将何如而可?曰:「汉去古未逺,儒者犹明于《春秋》之义。霍光立昌邑王而事之矣,及其废之也,委曲安全,曰:『无使我负杀主名于天下。』盖当时明经大儒共定防者爲之深思,光不能及此也。南宋徐羡之、谢晦废营阳王,未及杀之,遂陷于弑君之罪,此后世之事有类于古者也。故衎之入、剽之废,乃事理之当然。当废剽而归之京师可也,不可杀也,则爲弑矣。」曰:「甯喜所以自处者,则将若何?」曰:「衎既复于位,喜辞国政而勿预,避权逺势,阖门终其身。如是,可以成父志而免取大恶之名,亦无后日之祸矣。」

  衞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或曰:「宋鱼石入于彭城,不书『入于彭城以叛』;晋栾盈入于曲沃,不书『入于曲沃以叛』,而孙林父乃以叛书,何哉?」曰:「《春秋》用法,未有不原其初者也。鱼石本无罪,华元陷之;栾盈本无罪,士匄陷之。故圣人原其初非有叛意,特不书叛,示华元、士匄爲祸之首也。若孙林父,则叛之者也。以一朝之忿,称兵犯上,逐其君于外十有二年。甯殖之子喜纳君而逐林父,喜丽于弑,林父丽于叛。《春秋》比而诛之,惟其公也。」

  甲午衞侯衎复归于衞

谷梁曰:「日归,见知弑也。」范甯曰:「衎实与弑,故録日以见之。」谷所言犹未甚失,甯以与弑爲言,则大误,不得不正之。衞衎,君也;剽,臣也,簒国贼也。衎入而剽诛,正也,衎之所得爲也。春秋坐甯喜以弑,以父子既事之爲君而又杀之,在喜则爲弑,非谓衞衎不得戮剽也。以爲与弑,是人君不得而诛簒贼,岂不误之甚哉!盖春秋于国君之奔,多不名之,及其反国而后以名书,所以正其失国之罪,如僖二十八年衞侯郑、曹伯襄之反国,是其例也。衞衎之奔,不得爲无过,而非有大过,故其出不名。今而归结,正其罪名而复之,春秋书法大率如此。

译楚国屈建率领军队灭掉舒鸠国【舒国已在僖公三年、宣公八年提及】。

舒鸠国背离楚国而依附吴国,这是合乎正道的。楚国不能制服吴国,却残暴地欺凌小国以发泄其战败的怨恨,《春秋》不赞同这种行为。因此,虽然舒鸠国很小,但《春秋》必定记载其灭亡,以声讨楚国人灭国的罪过。

冬天,郑国公孙夏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陈国背叛晋国而依附楚国,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晋国人置之不问,说:“鞭子虽然长,却打不到马肚子。”郑国近年来的执政者,都是国家的贤良之士,一年中两次出兵讨伐陈国,取得胜利并建立功勋,《春秋》记载此事,是褒奖郑国。郑国和陈国起初都依附楚国,如今郑国既然自己摆脱楚国回归晋国,又能讨伐陈国以牵制楚国,这就是《春秋》褒奖郑国的原因。

十二月,吴国君主遏讨伐楚国,攻打巢国城门时去世【《公羊传》作“谒”,即诸樊】。

刘氏认为“吴国君主进入他国边境而不借道,因此而死,这属于畏惧厌溺之类”,这种解释是不对的。《谷梁传》说:“因为讨伐楚国的事,攻打巢国城门时去世。诸侯在生前不称名,这里取去世时的名字加在‘伐楚’之上,表明他是因伐楚而死。”这符合《春秋》书法的宗旨。我认为吴太伯的后代,不能与楚国相比,因为楚国僭越称王而被《春秋》视为外邦。自从寿梦以来,吴国知道尊重中原,参与夏盟,与楚国为敌。如今吴君因为伐楚的缘故,攻打巢国城门时去世,《春秋》记录他的死事,改变常规写法而记载,是因为他为了抵御楚国而死。巢国与楚国一起抵御吴国并杀害了他,巢国有罪。

鲁襄公二十六年,春季,周历二月,辛夘日,卫国宁喜弑杀其君剽。

有人说:“卫国宁殖、孙林父驱逐国君而拥立剽,这是悖逆的。如今宁殖的儿子宁喜杀死剽而让原来的国君复位,这还足以掩盖前人的过错,而《春秋》却称宁喜为‘弑’,为什么呢?”回答说:“根据《左传》,宁殖自知驱逐国君是错误的,临终前命令他的儿子迎回国君以掩盖自己的罪恶。他心里想:‘衎是我的国君;剽是我拥立的,属于篡位。我拥立了他,我不能废黜他。你替我废黜他,而迎回我的国君,那么我死也就瞑目了。’但他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是别人来做则顺理成章且容易,由宁氏来做则悖逆且困难。因为拥立他作为国君,侍奉他作为国君,却又进而杀害他,这就是不可行的原因。而宁喜又以利欲之心对待此事,这就是他不能掩盖父亲的过错,反而自身陷入大恶,所以《春秋》以‘弑君’记载的原因。查考《左传》,宁喜接受父亲临终遗命已有五六年了。到了这时,卫国国君进入夷仪,派人告诉宁喜,用利益引诱他,说:‘如果能返回国内,政权由宁氏掌握,祭祀则由我负责。’于是宁喜攻打孙林父,杀死剽而迎回卫国国君。宁喜侍奉剽已有五六年,一听到子鲜的诱饵,就欣然顺从,这难道是纯粹为了道义、忠于国君并成全父亲志向的吗?也不过是为了利益罢了。为了利益而迎回旧君,为了利益而杀害所侍奉的国君,不称为‘弑’可以吗?”那么怎样做才可以呢?回答说:“汉代距离古代不远,儒者还明白《春秋》的大义。霍光拥立昌邑王并侍奉他,等到废黜他时,曲折周全地保全他,说:‘不要让我背负杀主的罪名于天下。’这是当时精通经学的大儒共同制定的防范措施,霍光还达不到这个境界。南宋徐羡之、谢晦废黜营阳王,还没来得及杀他,就陷入了弑君的罪名,这是后世类似古代的事情。所以衎回国、剽被废黜,是事理上应当的。当时应当废黜剽并将他送回京师,不可以杀他,杀他就是弑君了。”问:“宁喜自我处分的做法,将会怎样呢?”回答说:“衎既然复位,宁喜辞去国政而不参与,避开权势,闭门终身。这样,可以成全父亲的志向而避免承担大恶的名声,也没有日后的祸患了。”

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地以叛乱。

有人说:“宋国鱼石进入彭城,不记载‘进入彭城以叛乱’;晋国栾盈进入曲沃,不记载‘进入曲沃以叛乱’,而孙林父却记载‘以叛乱’,为什么呢?”回答说:“《春秋》的运用法则,没有不推究其初衷的。鱼石本来无罪,是华元陷害他;栾盈本来无罪,是士匄陷害他。所以圣人推究他们起初没有叛乱的意思,特意不记载‘叛’,以示华元、士匄是祸乱的祸首。至于孙林父,则是叛乱的人。因为一时的愤怒,起兵犯上,将国君驱逐在外十二年。宁殖的儿子宁喜迎回国君而驱逐孙林父,宁喜牵涉到弑君,孙林父牵涉到叛乱。《春秋》将他们并列加以谴责,是因为公正。”

甲午日,卫国国君衎返回卫国。

《谷梁传》说:“记载日期而归国,表明知道有弑君之事。”范甯说:“衎实际上参与了弑君,所以记载日期以显示这一点。”谷梁的说法还算没有大错,范甯说参与弑君,那就大错了,不得不纠正。卫国衎是国君;剽是臣子,是篡国的贼人。衎回国而剽被诛杀,这是正当的,是衎有权做的。《春秋》判定宁喜犯有弑君之罪,是因为父子既已侍奉剽为国君却又杀了他,对宁喜来说是弑君,并不是说卫国衎不可以诛杀剽。如果认为衎参与弑君,那就是说国君不可以诛杀篡贼,这岂不是错得厉害吗!《春秋》对于国君的出奔,大多不称其名,等到他返回国内后才称其名,用来纠正他失去国家的罪过,如僖公二十八年卫国国君郑、曹国国君襄返回国内,就是这样的例子。卫国衎出奔,不能说没有过错,但也没有大过错,所以他出奔时不称其名。如今他回国,纠正他的罪名并让他复位,《春秋》书法大体如此。

以与弑爲言,则失之逺矣。

译如果将“与”解释为参与弑君,那就偏离本义太远了。

夏晋侯使荀呉来聘

孙林父据戚以叛,晋人以兵戍之,党叛臣也。衞人伐戚,杀晋戍三百人。晋不知自反,乃会诸侯,谋有讨于衞侯。荀呉来召公。当晋平之世,强臣僭横,倒行逆施,卒以此失诸侯。此本范匄之罪,是时赵武爲政而不能反之,亦懵矣。

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左传》:公防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衞疆戚田,取衞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呜呼!晋平之爲此会,率天下之人臣,使之尽叛其君者也。霸者无他职事,以主张名分而爲职。晋自悼公,务以声音笑貌而谄诸侯之大夫,奬大夫而伉其君,而上陵下替之祸几徧于中原,而晋亦坐受其弊矣。孙林父作乱逐君,人谓悼公必将讨而戮之,乃反列于会,而爲之定簒君之位,衞献流落在外十有二年,而晋莫之恤也。今剽死,献复入,谓晋平必将召林父而戮之,以盖厥考辅簒之愧,乃更受贼臣之谮,而摧辱其君,止献公,囚甯喜,取卫田以益林父。吁!平固甚愚,亦何利而爲此?由晋之诸臣各爲其私计,羽翼诸侯之大夫,使之交起爲乱,以爲彼等剖分晋国之地,而其主不悟,良可喟也。悼犹然,而况于平之愚乎?是会也,诸侯各怀愤嫉,防者仅四国之大夫,惟鲁公爲季氏所驱而出。《春秋》书:「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晋卿不名,而郑良霄独以名书,卑晋之用事者,贬之也。宋向戌不名,据传以其后至。吁!晋所爲无道若此,其能久而不亡乎?魏斯、赵籍、韩防三分晋国,悼与平实有以啓之耳。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才禾切】

晋献之戕其子,独与骊姬谋之耳。宋平虽宠芮弃,本无杀痤之心,而弃也内连宦寺,外结大臣,共造谗而杀之,吁可畏哉!而芮弃之宠爱、向戍之权任不爲之衰,更立弃之子爲太子,此人道之大变。春秋谨而识之曰:「宋公杀其世子痤。」公谷所谓目其君以着其恶者也。传者谓痤美而狠,佐恶而婉。婉者巧于自结,狠者疎于自谋,佐日以亲,痤日以疎,以至于死。故居近君之地者,自处爲难。隋炀所以倾勇,其事似之。勇则痤也,杨素则左师向戌也。独孤后恶其子,杨素从而陷之。及隋文疾革乃悟,则已无及,身死人手,爲天下笑,由明不足以察奸,内外相煽而爲谗故也。

  晋人执衞甯喜

据传晋人执甯喜,以其杀晋戍之在戚者,甚矣晋之不能自反也!夫戚,衞叛臣盗窃以居,晋当爲衞讨而夷之,乃反戍之以兵,党叛臣而伉其君,何以爲盟主?衞人之杀晋戍,宜也。乃以是仇其君,以及其臣,盖甯喜可执,坐林父之诉而执之,则悖也。是时赵武爲政,叔向爲之谋,晋无一事可称,二子者崇虚誉而无实,亦何益于人国乎?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卒于楚。楚子爲之防陈、蔡伐郑,师还,乃葬许灵公。楚之求诸侯亦勤矣,是以卒得志于中夏,而晋平昬庸不君,惟诸大夫之所欲爲,晋其替矣。《春秋》书「许男卒」、「楚伐郑」、「葬许灵公」,以警晋也。读《春秋》者谨之。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景公也】

齐灵、庄以狠暴相继,鲁北鄙受兵,几无宁岁。今景公立,不待鲁使至,而庆封实来,齐鲁自是始通,好贤君所爲固与庸人异。《春秋》书以美之。景公者,灵公子,其母鲁女。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衞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宋向戍善于楚令尹子木,又善于晋赵武,欲弭诸侯之兵,告于晋、楚、齐、秦,而爲此会。其名则善矣,而未知所以爲弭兵之说也。宋牼以秦、楚搆兵,欲告之以不利,使皆罢兵,而孟子所以语之者,则有仁义而已矣。今向戍弭兵,与宋牼罢兵,事有相类者,谓弭兵爲非,不可也;而所以弭兵者,则未得其说。强楚之势,自是而愈张,夫岂中国之利哉!盖征伐,天子事也。晋楚及其与国,虽有内外之辨,而皆天子之建国也。向戍而欲弭兵,

译夏,晋平公派荀吴来鲁国聘问。

孙林父占据戚地叛乱,晋国人派军队驻守在那里,这是偏袒叛臣。卫国攻打戚地,杀死了三百名晋国戍卒。晋国不自我反省,反而召集诸侯,谋划讨伐卫侯。荀吴来召见鲁公。在晋平公的时代,权臣僭越横行,倒行逆施,最终因此失去了诸侯的拥护。这本来是范匄的罪过,当时赵武执政却不能纠正他,也太糊涂了。

鲁公在澶渊与晋国人、郑国的良霄、宋国人、曹国人相会。

《左传》记载:鲁公在澶渊与晋国的赵武、宋国的向戌、郑国的良霄、曹国人相会,以讨伐卫国侵占戚地田产的事,夺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的六十个邑给孙氏。唉!晋平公举行这次会盟,率领天下的臣子,使他们全都背叛了自己的君主。霸主没有别的职事,以维护名分为职事。晋国自从悼公开始,致力于用声音笑貌来谄媚诸侯的大夫,奖赏大夫而轻视他们的君主,导致上凌下替的祸患几乎遍布中原,而晋国也坐受其弊。孙林父作乱驱逐君主,人们以为悼公一定会讨伐并诛杀他,结果悼公反而让他与会,并为他确定了篡位君主的地位;卫献公流落在外十二年,晋国却不加体恤。如今卫剽死了,卫献公重新回国,人们以为晋平公一定会召见孙林父并诛杀他,以掩盖他父亲辅佐篡位的愧疚,结果晋平公反而听信贼臣的谗言,摧残侮辱卫君,阻止卫献公,囚禁甯喜,夺取卫国的田产来增加孙林父的势力。唉!晋平公固然非常愚蠢,他这样做有什么利益呢?由于晋国的各位大臣各自为私利打算,庇护诸侯的大夫,使他们相继作乱,以便瓜分晋国的土地,而他们的君主却不醒悟,实在令人叹息。悼公尚且如此,何况晋平公的愚蠢呢?这次会盟,诸侯各自怀着愤恨嫉妒,与会的仅有四国的大夫,只有鲁公是被季氏驱使而出。《春秋》记载:“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晋国卿大夫不称名,而郑国的良霄独以名书,这是轻视晋国当权者,贬斥他们。宋国的向戌不称名,据传是因为他后到。唉!晋国行为无道到这种地步,怎能长久而不灭亡呢?魏斯、赵籍、韩虔三分晋国,悼公与平公实际上开启了这一端。

秋,宋平公杀了他的世子痤【音才禾】

晋献公杀害他的儿子,只是和骊姬谋划罢了。宋平公虽然宠爱公子弃,本无杀痤之心,而公子弃在内勾结宦官,在外结交大臣,共同制造谗言而杀死了痤,唉,真可怕啊!而公子弃的宠爱、向戌的权位并没有因此衰落,反而立公子弃的儿子为太子,这是人伦大道的大变。《春秋》谨慎地记载说:“宋公杀其世子痤。”这是《公羊传》、《谷梁传》所说的指明其君以彰显其恶。传文说痤美好而狠戾,佐美好而婉顺。婉顺者善于自我结纳,狠戾者疏于自我谋划,佐日益亲近,痤日益疏远,以至于死。所以处在接近君主地位的人,自我处身很难。隋炀帝之所以倾覆,事情与此相似。勇就是痤,杨素就是左师向戌。独孤皇后厌恶她的儿子,杨素从而陷害他。等到隋文帝病重时才醒悟,却已来不及,身死人手,被天下人嘲笑,这是因为明察不足以洞察奸邪,内外互相煽动而制造谗言的缘故。

晋人拘捕了卫国的甯喜

据传晋人拘捕甯喜,是因为他杀了在戚地的晋国戍卒,晋国不能自我反省到了极点!戚地是卫国叛臣盗窃占据的,晋国应当为卫国讨伐并平定它,反而派兵驻守,偏袒叛臣而轻视其君,凭什么做盟主?卫国人杀死晋国戍卒,是适宜的。却因此仇视其君,并波及到其臣,大概甯喜可以拘捕,但只是因为孙林父的诉状而拘捕他,就是悖理了。当时赵武执政,叔向为他出谋划策,晋国没有一件事值得称道,这两个人崇尚虚誉而无实效,对国家和人民又有什么益处呢?

八月壬午,许男甯死在楚国

冬,楚子、蔡侯、陈侯攻打郑国

安葬许灵公

许灵公到楚国,请求攻打郑国,死在楚国。楚子为他召集陈、蔡攻打郑国,军队返回后,才安葬许灵公。楚国谋求诸侯的勤谨,因此最终在中夏得志,而晋平公昏庸不像君主,只任由各位大夫随心所欲,晋国就要衰落了。《春秋》记载“许男卒”、“楚伐郑”、“葬许灵公”,以警示晋国。读《春秋》的人要谨慎对待。

二十有七年,春,齐景公派庆封来聘问【齐景公】

齐灵公、齐庄公以狠暴相继,鲁国北部边境遭受兵祸,几乎没有安宁的岁月。如今景公即位,不等鲁国使者到来,庆封就来了,齐鲁从此开始通好,贤君所为本来与庸人不同。《春秋》记载以赞美他。景公是灵公的儿子,他的母亲是鲁国女子。

夏,叔孙豹在宋国会合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蔡国的公孙归生、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许国人、曹国人。

宋国的向戌善于结交楚国令尹子木,又善于结交晋国的赵武,想要平息诸侯的战争,告知晋、楚、齐、秦,而举行这次会盟。他的名义是好的,但不知道用来平息战争的道理。宋牼因为秦、楚构兵,想要告诉他们不利,使他们都罢兵,而孟子用来告诉他的话,只有仁义罢了。如今向戌平息战争,与宋牼罢兵,事情有相似之处,说平息战争不对,是不可以的;但用来平息战争的方法,却没有得其要领。强楚的势力,从此更加嚣张,这难道是中原的利益吗?大概征伐,是天子的职事。晋楚及其与国,虽然有内外之别,但都是天子建立的诸侯国。向戌想要平息战争,

当先禀命京师,已而驰告晋楚,俾各率其与国,朝王而受命焉,盟于王庭。自今以往,有罪当讨,王命之讨而后讨;强暴内侵,王使之伐而后伐。一如周家盛时之制,夫如是,兵庶可弭矣。今徒以弭兵爲说,俾晋楚之从交相见,而中国诸侯一朝爲楚人役,而天下乃有二霸,赵武、向戌岂非中国之罪人乎?或曰:「如子之说,晋人犹知有尊王之义,其如楚之弗率何?」曰:「楚自用兵以来,令尹死者三四人,内困于呉,外困于晋,其力已惫矣。徒以耻出晋下,是以日寻干戈而不得息。今使之听命于王,而南北罢兵,亦楚国之福,彼胡爲而不从?不从则奉王命以临之,我则有辞矣。是之谓弭兵之说【余义又见豹及诸侯大夫盟】

译应当先向京师禀报请示,随后迅速告知晋国和楚国,使他们各自率领盟国,朝见周王并接受命令,在王庭结盟。从今以后,若有罪当讨伐,必须周王下令讨伐而后才去讨伐;若有强暴势力入侵,必须周王派使征伐而后才去征伐。完全依照周朝鼎盛时期的制度,如果这样,战争或许可以平息了。如今却只以平息战争为说辞,让晋楚两国的随从互相见面,致使中原诸侯一下子沦为楚国的奴仆,天下于是出现了两个霸主,赵武、向戌难道不是中原的罪人吗?有人问:“按照你的说法,晋国人尚且知道尊崇周王的道义,那对于楚国不遵从又该怎么办呢?”回答说:“楚国自从用兵以来,令尹死了三四个,对内受困于吴国,对外受困于晋国,它的国力已经疲惫了。只是因为耻于屈居晋国之下,所以天天寻找借口发动战争而不能停息。现在让它听命于周王,南北双方罢兵休战,这也是楚国的福气,它为什么不肯顺从呢?如果不顺从,就奉周王的命令去讨伐它,我们便有了正当理由。这就叫做平息战争的主张【其余含义又见于豹及诸侯大夫盟】

衞杀其大夫甯喜

剽,簒君者也,他人可杀,而甯喜尝事之以爲君,不得杀也,故书弑以正其罪。喜,纳君者也,他人可杀,而衞献因之以入,不得杀也,故称国以杀,不去其官,累上故也。或曰:「子谓鲁定公当诛季氏,以正其逐君之罪,今乃云甯喜非衞献之所可杀,何欤?」曰:「事不同也。昭公,鲁君,爲季氏所逐,死于外。定公立,能不以季氏爲恩已,讨而诛之,正也。若剽者,衞之簒君,而非君也。献公则衞君也。衞君命其臣诛簒贼,既诛之而旋杀之,是谓失信,是谓食言,其可行乎?但甯氏既事剽爲君,又从而杀之,当坐弑君之罪,非衞献所可杀也。」

  衞侯之弟鱄出奔晋

鱄,衞献之母弟也。衞献非鱄不得返国,今甫奠于位而不能安鱄之身,衞献之不友甚矣。书衞侯之弟,讥不友也。或曰:「鱄之奔是乎否邪?」曰:「鱄始衔其君兄之命,与甯喜固许之以专衞国之政,今以其专而杀之,在衞献爲食言。鱄自以失信于死者,逃其兄而去之,此古烈士之风,故《春秋》録之。书曰:『衞侯之弟鱄出奔晋。』《谷梁》乃曰:『鱄,喜之徒,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是亦弑君者也。』前以爲弑,此以爲谋弑,传者释义不精,乃至于此。鱄以君命谕喜使诛剽,所诛者簒国之贼,而鱄则忠于其君者也,何谋弑之有哉?《春秋》以喜事剽爲君而又杀之,所以正君臣之分,名之曰弑,于鱄何有哉?」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胡氏曰:「此一地也,曷爲再言宋?书之重,辞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存焉。是会,楚屈建请晋、楚之从交相见。自是中国诸侯南向而朝楚。及申之会,蛮方之君、簒弑之贼,大合十有一国之众,而用齐桓召陵之礼。圣人哀人伦之灭,伤中国之衰,而其事自宋之盟始也。故会盟同地而再言宋者,贬也。胡氏之说善矣。」愚谓中国之于荆楚,有内外之分,此帝王之治,亦《春秋》之法也。今诸侯来集,楚人遽求爲长,赵武畏其盛兵衷甲,苟求无事,遂长楚人。《春秋》爲中国惜,故先晋,夫岂与晋之能让哉!况防盟于中国之境,而荆楚长之,无内外之分,乱先王之制,啓戎心而召后患,赵武、叔向无以辞其责也。书「诸侯之大夫」,无盟主也。或曰:「两不相下,遂不爲之盟,其可乎?」曰:「前固言之矣,晋当率诸侯朝王,盟于天子之庭,晋、楚俱不得长,所谓公天下而与之盟,楚尚复何辞?」《谷梁》乃谓自是列国诸侯无侵伐者八年,《春秋》善之,诸儒或从其说,愚窃惑焉。晋君臣怀一时之晏安,分霸权以逊于楚,楚人蓄锐伺隙,大逞于后,当防之世凡我同盟之君俱被其毒,晋坐视莫如之何,由宋盟故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八年春无冰

  夏衞石恶出奔晋

  邾子来朝

  秋八月大雩

  仲孙羯如晋

  冬齐庆封来奔

庆封,崔杼之党也。杼既弑庄公,而崔、庆共爲政,其必预于弑矣。去年杼以家难而死,庆封当国,其权任可谓专矣。而庄公之幸臣曰卢蒲癸、王何者,乃共谋讨之,杀其子庆舎。庆封田而归,战弗克,遂来奔。齐人乃出崔杼之尸而戮之,改葬庄公。庄公之死也,幸臣与之俱死者十人。今爲之讨贼,亦幸臣也。身爲国君,以幸臣爲羽翼,庄固可鄙矣。而卿大夫无能爲君讨贼复雠者,而幸臣乃能之,亦卿大夫之耻也。

十有一月,公如楚【义并见下《公在楚》、《公至自楚】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灵王也,景王立】

  乙未楚子昭卒【康王也】

杜注是月无乙未日,胡文定曰:「甲寅至乙未,相去四十二日,则闰月之騐也。然不以闰书,见丧服之不数闰。齐景公葬书闰月,则明杀恩之非礼也。」范甯谓闰承前月而受其余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乃史册之常体,其说亦可通。

  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夏五月公至自楚

公如晋,或逾年而返,或厯时而返,或岁首在外,春秋惟书「公出」、「公至」,而不书「公在」。今而

译卫国杀了大夫宁喜。

剽是篡位的国君,别人可以杀他,但宁喜曾经侍奉他把他当作国君,所以不能杀他,因此《春秋》记载为“弑”,以纠正他的罪行。宁喜是迎立国君的人,别人可以杀他,但卫献公依靠他得以回国,所以不能杀他,因此记载为“卫国杀”,不除去他的官职,这是连累上级的缘故。有人问:“您说鲁定公应当诛杀季氏,以纠正他驱逐国君的罪行,现在却说宁喜不是卫献公所能杀的,为什么呢?”回答说:“事情不同。昭公是鲁国的国君,被季氏驱逐,死在外国。定公即位,能不把季氏当作对自己有恩的人,讨伐并诛杀他,这是正确的。至于剽,是卫国的篡位者,并不是国君。献公则是卫国的国君。卫国国君命令他的臣子诛杀篡位的贼人,诛杀之后又反过来杀了臣子,这叫失信,这叫食言,这能行吗?只是宁氏既然侍奉剽为国君,又进而杀了他,应当判处弑君的罪名,不是卫献公所能杀的。”

卫国国君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

鱄是卫献公的同母弟弟。卫献公如果没有鱄就不能返回国家,现在刚安定在位上却不能保全鱄的性命,卫献公的不友爱太严重了。记载“卫国国君的弟弟”,是讥讽他不友爱。有人问:“鱄的出逃是对还是错呢?”回答说:“鱄起初秉承国君哥哥的命令,与宁喜约定让他专掌卫国政事,现在因为他专权而杀了他,在卫献公方面是食言。鱄自己认为对死者失信,逃避他的哥哥而离开,这是古代烈士的风范,所以《春秋》记录这件事。记载说:‘卫国国君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谷梁传》却说:‘鱄是宁喜的同伙,与别人的臣子谋划弑杀国君,这也是弑君的人。’前面认为是弑君,这里认为是谋划弑君,传文解释义理不精,竟然到了这种地步。鱄奉国君的命令告知宁喜让他诛杀剽,所诛杀的是篡夺国家的贼人,而鱄却是忠于他的国君的人,有什么谋划弑君的呢?《春秋》因为宁喜侍奉剽为国君却又杀了他,所以以正君臣的名分,称他为弑君,这与鱄有什么关系呢?”

秋天七月辛巳日,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

胡氏说:“这是同一个地方,为什么再次提到宋国?记载的重复,言辞的反复,其中一定存在极大的善恶。这次会盟,楚国屈建请求晋国、楚国的追随者互相会见。从此以后,中原诸侯向南朝见楚国。到了申地的会盟,蛮夷之地的国君、篡位弑君的贼人,大规模集合十一个国家的军队,却使用齐桓公在召陵的礼仪。圣人哀叹人伦灭绝,伤痛中原的衰败,而这件事是从宋国的结盟开始的。所以会盟在同一地点却再次提到宋国,是贬斥的意思。胡氏的说法很好。”我认为中原对于荆楚,有内外的分别,这是帝王的治理,也是《春秋》的法度。现在诸侯前来聚集,楚人急忙谋求成为霸主,赵武畏惧他们盛大的军队和暗藏的甲兵,只求没有事端,于是让楚人成为霸主。《春秋》为中原惋惜,所以把晋国放在前面,难道是与晋国能够谦让吗!况且在中原境内防备结盟,却让荆楚成为霸主,没有内外的分别,扰乱先王的制度,开启戎狄的野心而招致后患,赵武、叔向无法推卸责任。记载“诸侯的大夫”,是没有盟主的意思。有人问:“双方互不相让,于是就不结盟,可以吗?”回答说:“前面已经说过了,晋国应当率领诸侯朝见天子,在天子的朝廷结盟,晋国、楚国都不能成为霸主,所谓公正地对待天下并与之结盟,楚国还有什么可推辞的呢?”《谷梁传》却说从此各国诸侯八年没有侵伐,《春秋》认为这是好的,许多儒生跟随这种说法,我私下感到困惑。晋国君臣贪图一时的安宁,把霸权让给楚国,楚人积蓄锐气伺机而动,后来大肆逞凶,在防地结盟时所有我的同盟国君都遭受其毒害,晋国坐视不管无可奈何,这都是因为宋国结盟的缘故。

冬天十二月乙亥日初一,发生日食。

二十八年春天没有结冰。

夏天卫国石恶出逃到晋国。

邾子来朝见。

秋天八月举行大雩祭。

仲孙羯前往晋国。

冬天齐国庆封来投奔。

庆封是崔杼的同党。崔杼已经弑杀庄公,崔氏、庆氏共同执政,他必定参与了弑君。去年崔杼因家难而死,庆封主持国政,他的权力可谓专断。而庄公的宠臣卢蒲癸、王何,却共同谋划讨伐他,杀了他的儿子庆舍。庆封打猎回来,战斗失败,于是来投奔。齐国人于是抬出崔杼的尸体并斩杀他,改葬庄公。庄公死的时候,宠臣与他一起死去的有十人。现在为他讨伐贼人,也是宠臣。身为国君,以宠臣为羽翼,庄公固然可鄙。而卿大夫不能为国君讨伐贼人报仇,而宠臣却能做到,这也是卿大夫的耻辱。

十一月,公前往楚国【义理并见下文《公在楚》、《公至自楚》】

十二月甲寅日,天王驾崩【是周灵王,周景王即位】

乙未日,楚子昭去世【是楚康王】

杜预注这个月没有乙未日,胡文定说:“甲寅到乙未,相隔四十二天,这是闰月的证据。但不记载闰月,表明丧服制度不计算闰月。齐景公下葬记载闰月,则明显是减杀恩情不合礼制。”范甯认为闰月承接前月而承受剩余的日子,所以记载闰月的日子系于前月之下,这是史册的常规体例,他的说法也可以讲通。

二十九年春天周王正月,公在楚国。

夏天五月,公从楚国回来。

公前往晋国,有的过了一年才返回,有的经历了一段时间才返回,有的在岁首还在外面,《春秋》只记载“公出”、“公至”,而不记载“公在”。现在

书「公在楚」,此《春秋》书法之一变也。或者以「公在楚」与「干侯」书法相类,曰:「以季氏取卞之故,公危不得入,故书。」愚谓「公在干侯」,以内外言也;「公在楚」,几于辱在泥涂矣。向戌售其邪说,屈中国而伸荆楚,俾中国诸侯相率而朝于楚。公如楚,复爲强暴所侮辱,久乃得归,《春秋》所爲大戚,是以特书「公在楚」,闵中国诸侯之爲荆楚屈也。公如晋,遇岁首,不书「公在晋」;今公如楚,遇岁首,必书「公在楚」,外楚也。蛮荆朝内,理之常也;中国诸侯旅朝于蛮,反常也。《春秋》于事之反常者,每变例而特书,此类是也。

译《春秋》记载“公在楚”,这是《春秋》笔法的一种变化。有人将“公在楚”与“公在干侯”的笔法相类比,说:“因为季氏夺取卞地的缘故,鲁公处境危殆无法回国,所以这样记载。”我认为,“公在干侯”,是从内外关系而言的;而“公在楚”,几乎等同于受辱于泥涂之中了。向戌推行他的邪说,压制中原而伸张荆楚,致使中原诸侯相继朝拜楚国。鲁公前往楚国,又遭受强暴的侮辱,过了很久才得以回国,这是《春秋》极为哀痛的事情,因此特意记载“公在楚”,以怜悯中原诸侯向荆楚屈服。鲁公前往晋国,遇到岁首,不记载“公在晋”;如今鲁公前往楚国,遇到岁首,必定记载“公在楚”,这是为了排斥楚国。蛮夷荆楚朝见中原,是常理;中原诸侯纷纷朝见蛮夷,则是反常。《春秋》对于反常的事情,往往改变惯例而特意记载,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庚午衞侯衎卒

  阍弑呉子余祭

谷梁曰:「阍,门者也,寺人也。不称名姓,阍不得齐于人;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礼,君不使无耻,不近刑人。举至贱而加之呉子,呉子近刑人也。」《左传》以爲越俘之典门者弑之,《春秋》所以书,言祸生于所忽也。愚观呉之诸君,易而无体,往往以此蹈祸。遏卒于巢,犹曰以戎事故。余祭死于阍,僚死于专诸,直死于刑人、刺客之手。《春秋》之书之,良以垂戒示后焉可。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衞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城杞,贬也。以已事而僭王事,是以贬。事有闗乎中国、系乎王室,如城虎牢、城成周之类,公也;事有闗乎救灾恤患,如城邢、城縁陵、城楚丘之类,亦公也。若是者,合诸侯而城之,夫谁曰不然?今晋平爲其母家城杞,事之私者也,乃以烦诸侯,是以已事而僭王事,其在文、武、成、康之世,则诛矣。平王不抚其民人,逺戍母家,《诗》犹有刺,而况区区霸国,劳诸侯以城母家者乎?《春秋》之书之,贬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义见桓二年滕子来朝】

杞,二王后,自入《春秋》,爵屡升降,或伯或侯或子。《左传》以爲恶无礼故贬之,《谷梁》则以爲时王之所黜。诸儒有以爲《春秋》所贬者,有以爲简册传録之误者。误固有之,何独见于杞之一国乎?或曰:「是岁晋以其私亲合诸侯而城杞,《春秋》贬晋,亦贬杞也。不能自治其国而借力于女子之从人者,是固可鄙。」然当时诸侯之罪更有大于此者,何独杞一国屡见升黜乎?姑阙疑。

  吴子使札来聘

公羊曰:「呉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谷梁曰:「呉称子,何也?善其能使延陵季子,故进之也。」诸儒爲说不同,谷得之。荆人来聘,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春秋》皆从君臣同辞之例。久而后书使椒,君臣俱见。今呉使始至于我,而书君书大夫,爲其能使贤,故贵之耳。胡文定乃以爲札者呉之公子,不称公子,贬也!让国而生乱,札爲之,故因其聘贬之以示法。胡公此论,非所以施之季子,亦非所以论《春秋》也。季子非位居嫡长矫激而辞位者,其兄弟四人,季子爲季,三兄更相让,次第君呉。诸樊已死,夷末之子皆有得国之心,季子避而去之,尚太伯之风,《春秋》何贬焉?世沦俗斁,中国礼义所自出,而臣弑其君,子簒其父,下陵其上,不夺不餍,而季子独以让国闻。圣人嘉其爲中国而来,将使簒君之贼、僭上之人观感而内愧,必不以让而少之。胡公持论太偏,恐爲后来惑,不得不辨。木讷又谓楚椒、吴札皆以窥觇中国而来,舛抑又甚矣。椒何如人,而可与季子同日语乎?季子让国之贤,古今之所同仰,圣人尝大书以表其墓,是岂窥觇中国之人乎?或曰:「不书公子,何哉?」曰:「呉使始通中国,即用君臣俱见之例许之至矣。不称公子,不书大夫,正所以着其高让之节,奚贬焉?楚椒、秦术之例,不与此同。」

  秋九月葬衞献公

  齐高止出奔北燕

据《左传》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书曰「出奔」,罪高止也。许氏谓:「大夫而放于君可也,臣放大夫是无君也,不可以训,故以出奔书。」许氏之义正。

  冬仲孙羯如晋

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防罢来聘。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

左传》:蔡景侯爲太子般娶于楚,通焉,太子弑景侯。《谷梁》曰:「不日者,子夺父政也。」又按何休注《公羊》亦曰:「不日者,爲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愚谓楚商、蔡般皆负覆载所不容之恶,《春秋》书之,防即所以正其大戮,有不待贬斥而见者,日不日非诛斥之所存,有不必论矣。嗟夫!般之恶、景之祸,其积习有自来矣。人莫不有义理之心,去逆効顺者,所谓义理之心,夫人所同也。蔡与陈、郑本皆诸夏之与国,中间爲楚所迫,叛而从楚,去来无

译庚午日,卫侯衎去世。

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

《谷梁传》说:“阍,是守门的人,也是内侍。不称其名姓,是因为阍的地位低下,不能与常人同等看待;不称其君主,是因为阍不能以君主为君主。按照礼制,君主不任用无耻之人,不亲近受过刑罚的人。吴子把地位最卑贱的人加在自己身上,说明吴子亲近受过刑罚的人。”《左传》认为是越国俘虏中负责守门的人弑杀了他,《春秋》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说祸患产生于被忽视的地方。我观察吴国的各位君主,轻率而没有法度,往往因此招致祸患。遏死于巢,还可以说是因为军事事务。余祭死于守门人之手,僚死于专诸之手,直死于受过刑罚的人和刺客之手。《春秋》记载这些事,确实是为了垂示警戒给后人,这是可以的。

仲孙羯会同晋国的荀盈、齐国的高止、宋国的华定、卫国的世叔仪、郑国的公孙段、曹国人、莒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为杞国筑城。

为杞国筑城,是贬斥。因为把私事当作王事来做,所以加以贬斥。事情关系到中原各国、牵涉到王室,像筑虎牢城、筑成周城之类,是公义;事情关系到救灾恤患,像筑邢城、筑缘陵城、筑楚丘城之类,也是公义。像这样的情况,会合诸侯来筑城,谁会说不对呢?现在晋平公为了他的母家为杞国筑城,这是私事,却以此烦劳诸侯,这是把私事当作王事来做,如果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时代,就会被诛杀了。平王不安抚他的百姓,却去远方戍守母家,《诗经》尚且有讽刺,何况区区霸国,劳烦诸侯为母家筑城呢?《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贬斥。

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杞子来结盟【义理见桓公二年滕子来朝】

杞,是两位先王的后裔,自从进入《春秋》记载以来,爵位屡次升降,有时是伯,有时是侯,有时是子。《左传》认为是因为厌恶无礼所以贬低它,《谷梁传》则认为是当时周王所废黜的。各位儒者有的认为是《春秋》所贬斥的,有的认为是简册传抄的错误。错误固然有,为什么唯独在杞国这一国出现呢?有人说:“这一年晋国为了私亲会合诸侯为杞国筑城,《春秋》贬斥晋国,也贬斥杞国。不能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却借助于跟随丈夫的女子(指晋平公之母)的力量,这本来就可鄙。”然而当时诸侯的罪过更有比这大的,为什么唯独杞国屡次见到升降废黜呢?暂且存疑。

吴子派札来聘问。

《公羊传》说:“吴国没有君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有君有大夫?是因为季子贤德。为什么认为季子贤德?因为他让国。”《谷梁传》说:“吴国称子,为什么呢?是赞许他能任用延陵季子,所以提升他的地位。”各位儒者的说法不同,《谷梁传》的说法是正确的。荆人来聘问,楚国人派宜申来献捷,《春秋》都遵循君臣同辞的例子。很久之后才记载派椒,君臣都出现。现在吴国使者初次来到我国,就记载君和大夫,是因为他能任用贤人,所以尊重他。胡文定却认为札是吴国的公子,不称公子,是贬斥!让国却导致动乱,是札造成的,所以借他聘问的机会贬斥他以示法度。胡公的这个论断,不是用来对待季子的,也不是用来评论《春秋》的。季子不是位居嫡长却矫激辞位的人,他的兄弟四人,季子是最小的,三个哥哥互相推让,依次做吴国君主。诸樊已经死了,夷末的儿子都有得到国家的心,季子避开而离开,还保留着太伯的风范,《春秋》有什么可贬斥的?世道沦丧,风俗败坏,中原礼义所从出的地方,却出现臣弑君、子篡父、下级凌驾上级、不夺取不满足的情况,而季子唯独以让国闻名。圣人嘉许他为中原而来,将使篡位的贼人、僭越上位的人观感而内心惭愧,必定不会因为让国而轻视他。胡公持论太偏,恐怕会迷惑后来的人,不得不辩驳。木讷又说楚椒、吴札都是来窥探中原的,错谬更加严重了。椒是什么样的人,怎么能和季子同日而语呢?季子让国的贤德,古今所共同敬仰,圣人曾经大书特书以表彰他的墓,这难道是窥探中原的人吗?有人说:“不记载公子,为什么呢?”回答说:“吴国使者初次通好中原,就用君臣都出现的例子允许他,这已经足够了。不称公子,不书大夫,正是为了彰显他高尚谦让的节操,有什么贬斥呢?楚椒、秦术的例子,不与此相同。”

秋九月,安葬卫献公。

齐国的高止出逃到北燕。

根据《左传》,齐国的公孙虿、公孙灶放逐他们的大夫高止到北燕,记载说“出奔”,是归罪于高止。许氏说:“大夫被君主放逐是可以的,臣子放逐大夫是无君的表现,不可以作为训诫,所以用‘出奔’来记载。”许氏的道理正确。

冬,仲孙羯前往晋国。

三十年春,周历正月,楚子派防罢来聘问。

夏四月,蔡国世子般弑杀他的君主固。

《左传》:蔡景侯为太子般娶了楚国的女子,两人私通,太子弑杀了景侯。《谷梁传》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儿子夺取了父亲的政权。”又按何休注《公羊传》也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为中原隐痛,有子弑父的祸患,所以不忍心说出日期。”我认为楚商、蔡般都背负着天地所不容的罪恶,《春秋》记载他们,防止就是用来正其大戮,有不待贬斥而可见的,记不记日期不是诛斥的关键,有不必论的了。唉!般的恶、景的祸,其积习是有来源的。人没有不具有义理之心的,去逆效顺的,就是所谓的义理之心,这是人人相同的。蔡与陈、郑本来都是诸夏的盟国,中间被楚国所迫,叛离而跟随楚国,去来无

常。惟蔡自厥貉之会,甘于从楚,去而不复者七十余年,其习于楚久矣。般之逆,殆爲商臣所染,其积习盖有自来。赵主父始变服,而终有子祸,人莫大乎反常,反常其祸不旋踵而立至,此理之必然,又何怪乎?

译常态。只有蔡国自从在厥貉之会之后,甘心顺从楚国,离开后不再回归已有七十多年,它习惯于楚国的影响已经很久了。般的不顺从,大概是被商臣所沾染,这种积习大概由来已久。赵主父开始改变服饰,最终却遭遇儿子的祸患,人没有比违背常理更大的了,违背常理,灾祸不会等到转身就立刻到来,这是事理必然如此,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公谷无下宋字】

谷梁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见其以灾卒也。妇人以贞爲行,伯姬之妇道尽矣,详着其事,贤伯姬也。」愚案:伯姬,宋共公之夫人,宋平公母也。以鲁成八年归于宋,至是垂四十年,盖亦老矣。当火灾之作,必待傅姆而后避,恪守妇节,以逮于死,先儒以爲女中之伯夷,其清风劲节,足以风厉千古,春秋是以表而出之,书宋灾,宋伯姬卒。然宋平身爲国君,其母以逮火而死,何以逭不孝之罪?愚观春秋书法,于宋平有深责焉。

天王杀其弟佞夫,王子瑖奔晋【奔例已见成十二年】

杀世子母弟,而直书其君者,甚之也。陈止斋曰:「凡王杀不书,庄王杀周公黒肩、敬王杀召伯盈、尹固之类是也。虽王世子不书,惠王杀子頽是也。甚者母弟亦不书,襄王杀母弟带是也。必杀无罪而后书。」于是灵王崩,景王立,儋括作乱,欲立王子佞夫,佞夫弗知也。尹氏、刘氏杀佞夫,括奔晋。传曰:「天王杀其弟佞夫,罪在王也。」木讷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书弟,段不弟也,则诛段爲重,郑伯爲轻。今天王杀佞夫,书弟,则非佞夫之不弟,过在兄也。」此二说皆得经意。王子瑕奔晋,不言出奔,自周无外也【义已见成十六年周公出奔晋】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公羊曰:「其称諡何?贤之也。」左传杜注则曰:「从夫諡也。」盖以宋其公之故,谓夫人从其夫諡耳。春秋之世,夫人皆有諡,伯姬独从其夫,犹古也。传谓国君之丧,大夫吊,卿葬;夫人之丧,士吊,大夫葬。以此命卿爲过礼,盖鲁人高共姬之节,其礼视旧爲优耳。

郑良霄出奔许,自许入于郑,郑人杀良霄。

诸侯之大夫奔而复,复而作乱于其国中,如宋之鱼石、晋之栾盈及此郑良霄,春秋之书之,非特责乱者,盖责其国君与其执政之臣实有以召乱焉耳。鱼石之祸,罪在华元;栾盈之祸,罪在范匄父子。良霄之事,虽非执政有以激之,而执政者不善处事,亦有责焉。良霄固有沈湎之罪,而公孙黒辄以私怒伐而焚之、逐之,黒之罪当诛,奚疑?子产畏驷罕之强,略无所问,遂使伯有自讨之,及驷氏战于国中以死。春秋书之,责郑国之无政也,于良霄乎何诛?及昭二年,黒又爲乱,以争室之故,几欲兵其从兄。由郑国无政,使无忌惮至此,此子产之责也。

  冬十月葬蔡景公

春秋之义,君弑贼不讨而不书葬者,以爲复雠臣子之责,必复雠而后可葬也。君弑贼不讨而书葬者,无臣无子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臣子亲爲逆,则无臣子之可责也。鲁隐不书葬,犹望鲁之臣子起而讨贼也。鲁桓书葬,则子非其子,臣非其臣,无与任讨贼之事者。故蔡景之弑,子弑之也。子弑父而自立爲君,无子也,无臣也。而蔡复事于楚,中国诸侯莫有过而问焉者,则贼终无可讨之日。春秋于是始以葬书,与鲁桓书葬之例实相似。弑而葬,亦所以讨也。

晋人、齐人、宋人、衞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于澶渊,宋灾故。

刘氏传防,未有言其所爲者。此言其所爲何?晋人与诸侯十二国之大夫防于澶渊,凡爲宋灾故,谋之也。曰:「更宋之所丧,虽死者不可复生,其财复矣。」非务也。何言乎非务?蔡侯弑其君而不谋,宋灾而谋之,微矣。又曰:「灾虽诸侯之所当救,然一时之变,一国之祸也,非所爲天下忧。彼弑君者,臣弑君也,子弑父也,如是则大乱也,虽有粟,吾得食诸?」此论伟矣,刘氏始发之。自入春秋,防而书所以爲防之故,惟桓二年鲁齐陈郑会于稷,书以成宋乱,及此防于澶渊,书宋灾故,贬之之深而明着其事,此出于圣人之特笔,非因旧史而书者也。则将奚贬?曰:责晋也。晋爲盟主,视天下有弑君者,从而掩覆之;有逐君者,从而羽翼之。由悼迄平,妄尸霸权,不复以主张风敎爲事。今蔡般亲弑其父,罪大恶极,中国所未尝有也,乃亦置而不问。以宋灾故,勤十二国之大夫以爲此会,舎人伦之大

译五月甲午日,宋国发生火灾,宋伯姬去世【《公羊传》《谷梁传》在下文没有“宋”字】。

《谷梁传》说:“选取伯姬去世的日子,加在火灾的记载之上,表明她是因火灾而死的。妇女以贞节为行为准则,伯姬的妇道已经尽到了,详细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彰伯姬的贤德。”我按:伯姬是宋共公的夫人,宋平公的母亲。她在鲁成公八年嫁到宋国,到现在将近四十年,大概也已年老。当火灾发生时,她一定要等待傅姆(保姆)随后才躲避,恪守妇节,以至于被火烧死,先代儒者将她视为女子中的伯夷,她的清高风骨和坚贞节操,足以激励千古,《春秋》因此表彰并记载了这件事,写下“宋灾,宋伯姬卒”。然而宋平公身为国君,他的母亲因等待保姆而被火烧死,他凭什么逃避不孝的罪名?我观察《春秋》的书法,对宋平公有深深的责备。

周天子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王子瑕逃奔到晋国【“奔”的体例已在成公十二年见过】。

杀死了世子的弟弟,却直接记载国君的名字,是为了表示谴责。陈止斋说:“凡是天子杀人都不记载,庄王杀周公黑肩、敬王杀召伯盈、尹固之类就是这样。即使是王世子也不记载,惠王杀子颓就是这样。更严重的,连同母弟弟也不记载,襄王杀同母弟弟带就是这样。一定要杀无罪的人才会记载。”于是灵王去世,景王即位,儋括作乱,想要立王子佞夫,佞夫并不知道这件事。尹氏、刘氏杀死了佞夫,儋括逃奔到晋国。《左传》说:“周天子杀他的弟弟佞夫,罪责在周天子。”木讷说:“郑伯在鄢地打败段,段不记载为‘弟’,是因为段不像弟弟,那么诛杀段是重点,郑伯是次要的。现在周天子杀佞夫,记载为‘弟’,那就不是佞夫不像弟弟,过错在兄长身上。”这两种说法都符合经义。王子瑕逃奔到晋国,不说是“出奔”,是因为周王室没有外臣【义理已在成公十六年周公出奔晋国时见过】。

秋七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宋共姬的葬礼。

《公羊传》说:“为什么称谥号?是因为认为她贤德。”《左传》杜预注则说:“是跟随丈夫的谥号。”大概因为宋共公的缘故,说夫人跟随丈夫的谥号。春秋时代,夫人都有谥号,伯姬唯独跟随丈夫,还保留着古制。《左传》说国君的丧事,大夫吊唁,卿参加葬礼;夫人的丧事,士吊唁,大夫参加葬礼。以此命令卿参加葬礼是超过礼制的,大概是鲁国人推崇共姬的节操,她的礼仪比旧制更为优厚罢了。

郑国的良霄逃奔到许国,又从许国进入郑国,郑国人杀死了良霄。

诸侯的大夫逃奔后又回来,回来后在其国内作乱,如宋国的鱼石、晋国的栾盈以及这里的郑国良霄,《春秋》记载这些事,不仅仅是责备作乱的人,大概是因为责备他们的国君和执政大臣实际上有招致祸乱的原因。鱼石的祸患,罪责在华元;栾盈的祸患,罪责在范匄父子。良霄的事情,虽然不是执政大臣有意激怒他,但执政大臣不善处理事务,也有责任。良霄固然有沉湎酒色的罪过,但公孙黑竟然因私愤攻打并焚烧他的房屋、驱逐他,公孙黑的罪当诛,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子产畏惧驷氏、罕氏的强大,几乎不过问,于是让伯有自行讨伐,导致驷氏在国都内交战而死。《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责备郑国没有政治秩序,对良霄有什么可诛责的呢?到了昭公二年,公孙黑又作乱,因为争夺房屋的原因,几乎要出兵攻打他的堂兄。由于郑国没有政治秩序,使得人无所顾忌到这种地步,这是子产的责任。

冬十月,安葬蔡景公。

《春秋》的义理,国君被杀而贼人未被讨伐却不记载葬礼的,是因为认为复仇是臣子的责任,必须复仇后才能安葬。国君被杀而贼人未被讨伐却记载葬礼的,是因为没有臣子和儿子。臣子杀国君,儿子杀父亲,臣子亲自犯下逆罪,就没有可责备的臣子了。鲁隐公不记载葬礼,还是希望鲁国的臣子起来讨伐贼人。鲁桓公记载葬礼,是因为儿子不是他的儿子,臣子不是他的臣子,没有人承担讨伐贼人的事。所以蔡景公的被杀,是儿子杀了他。儿子杀父亲而自立为国君,没有儿子,也没有臣子。而蔡国又侍奉楚国,中原诸侯没有过问的,那么贼人最终没有可讨伐的日子。《春秋》于是开始记载葬礼,与鲁桓公记载葬礼的体例确实相似。被杀后安葬,也是一种讨伐。

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在澶渊会盟,是因为宋国火灾的缘故。

刘氏解释“防”(会盟),没有说明其目的。这里说明其目的是什么?晋人与诸侯十二国的大夫在澶渊会盟,都是因为宋国火灾的缘故,商议此事。说:“补偿宋国所损失的,虽然死者不能复生,但财物可以恢复。”这不是急务。为什么说不是急务?蔡侯杀他的国君却不商议,宋国火灾却商议,太轻微了。又说:“火灾虽然是诸侯应当救助的,但这是一时的变故,一国的祸患,不是天下所忧虑的。那些杀国君的人,是臣杀君,子杀父,这样就会大乱,即使有粮食,我们能吃吗?”这个议论很伟大,刘氏首先阐发它。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会盟而记载会盟的原因,只有桓公二年鲁、齐、陈、郑在稷地会盟,记载为“成宋乱”,以及这次在澶渊会盟,记载“宋灾故”,贬斥之深而明确记载其事,这是出于圣人的特笔,不是沿袭旧史而记载的。那么将贬斥谁呢?说:责备晋国。晋国作为盟主,看到天下有杀国君的人,就掩盖包庇;有驱逐国君的人,就庇护支持。从悼公到平公,妄自占据霸权,不再以主持风化教化作为事务。现在蔡般亲手杀他的父亲,罪大恶极,中原未曾有过,却也不加过问。因为宋国火灾的缘故,劳苦十二国的大夫举行这次会盟,舍弃人伦的大

变,治天灾之常事,此春秋所爲深责,特书宋灾故,夷晋大夫与诸侯之大夫一以人书,贬之深矣。或曰:「蔡属于楚,其非中国诸侯之责乎?」曰:「蔡,诸姬也,安可与荒逺小国从于楚者同日语乎?晋人能仗大义而讨蔡,亦足以愧楚而服中国诸侯之心。舎此不爲,乃使楚防,特爲异日灭蔡之兵端,晋君臣愚无知亦甚矣。」

译灾变,是治理天灾的常事,这是《春秋》之所以深加责备、特意记载宋国灾情的原因。夷狄与晋国的大夫,以及诸侯的大夫,一律以“人”的身份来记载,这是极深的贬斥。有人问:“蔡国依附于楚国,难道不是中原诸侯的责任吗?”回答说:“蔡国是姬姓诸侯,怎么可以和那些荒远小国追随楚国的人相提并论呢?晋国人能够秉持大义讨伐蔡国,也足以使楚国感到羞愧,并使中原诸侯之心信服。舍弃这样做,反而让楚国防备,特意成为日后灭蔡的战争开端,晋国的君臣愚昧无知也太过分了。”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先是,公朝于楚,好其宫,及归,以爲范而作之。至是,殁于楚宫。杜氏云:「不居先君之正寝,而安于所乐,失其所也。」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左传》以爲过毁而卒,不薨,不地,不书葬,未逾年之君也。

  己亥仲孙羯卒【孟孝伯】

  冬十月滕子来会葬

或曰:「诸侯之丧,诸侯防之,礼欤?」曰:「诸侯防诸侯之葬,此周衰之变礼,鲁尝行此于齐、晋者也。今滕子来会,而《春秋》书之,讥也。鲁君未尝防天王之葬,而滕子来会鲁葬,滕之来、鲁之受,皆有贬也。」

  癸酉葬我君襄公

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义已见文十八年】

春秋书莒弑君者二。文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左传以爲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出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愚不能无疑,既辨之于前矣。此书莒人弑其君密州,左传亦以爲莒犂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犂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如左传所纪,二大恶俱在莒,窃观春秋书法,必不然也。岂非二事适相类,讹以传讹,史氏记録之未审欤?楚商、蔡般之爲逆,春秋直着其罪,曷尝归过其父,遂隐弑贼之名而不书乎?左传乃云:「书莒人之弑其君,罪之有在也。」置其子之大恶,归过于其父,春秋必不然。盖犂比公虐,国人作乱而弑之,展舆既废于父,见立于国人,故有以弑之罪而加之者。使展舆能讨贼于既立之后,庶乎可以逃此名矣。赵氏谓其文当曰:「展舆因国人之攻莒子弑之,乃立。」而后来传写之误,以之字爲以字,其亦有见于此乎?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三宋家铉翁撰

昭公一【名裯,襄公子,母齐归。周景王四年立,是歳晋平十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入春秋即位以正者四君,文、成、襄、哀也,皆继先君而立,承国于父。昭公乃子野之弟,母齐归,乃子野母敬归之娣。季氏越次而立之,鲁大夫穆叔谓:「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子野非嫡夫人之子,不当立其娣子。季氏不从,则襄公诸子盖有年长而当立者,季氏利昭公之幼弱而立耳。隐公之立,正也,先儒犹以爲内无所承,上不禀命,故《春秋》不书即位。今子野死,昭公越次而立,内无所承,上不禀命者也,《春秋》何犹书即位乎?尝窃观圣人之微旨,昭公所以特书即位者,正季氏逐君之罪也。季氏窃鲁国之柄,犯上作乱,渐至不制,昭公起而诛之,此人君之所得爲。事不克济,殒身于外,嗣子复爲贼臣所摈,不得有国。《春秋》若不书即位,无以明君臣之分,而正乱贼之戮。故于昭公特书即位,爲其有讨乱之心,与夫爲大夫所立而俛首屏气受制于贼臣者,不可同日而语矣。此书即位之变例,盖昭公之立,与文、成、襄、哀异矣。

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义已见襄二十七年会盟于宋】

宋之盟、虢之会,夷之利而非中国福也,愚前已论之。因木讷所评,有云:「赵武爲宋盟而弭天下之兵,诸侯安之,于是复率诸侯之大夫而爲天下之利甚大,故春秋襃之。」吁,误矣!木讷每以利害而谈《春秋》,愚恐爲后人之惑,不容己于言也。夫夷夏有常分,中国之尊,不与夷狄对峙并存于宇宙之内也。帝王盛时事不复可谈,于衰世自入春秋以来百七十年,楚僻居南服,虽崛强自大,而不得与晋齿也。中国诸侯依盟主以自存,其有屈于夷者,暂也,非其常也。宋向戌持弭兵之说以内交于二国,辞曰弭兵,始谋未尝欲驱中国诸侯而爲楚役也。赵武不明内外之分,苟偷目前之安,于宋之盟,首紊常经,倒置冠履,俾晋楚之与国交相见,而中国诸侯宋、鲁、郑、衞,咸北面于夷楚之庭,爲辱实大。其甚悖义者,始以弭兵而合晋楚

译鲁襄公三十有一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六月辛巳日,鲁襄公在楚宫去世。

在此之前,鲁襄公朝见楚国,喜欢楚国的宫殿,等到回国后,便以楚宫为范本建造了它。到了这时,鲁襄公死在楚宫。杜预说:“不居住在先君的正寝,却安于自己所喜欢的地方,这是失其所。”

秋季九月癸巳日,公子野去世。

《左传》认为是因为过度哀毁而死,所以不称“薨”,不记载地点,不记载葬礼,因为他是在位未满一年的国君。

己亥日,仲孙羯去世【孟孝伯】。

冬季十月,滕子前来参加葬礼。

有人问:“诸侯的丧事,其他诸侯前来参加葬礼,符合礼制吗?”回答说:“诸侯参加其他诸侯的葬礼,这是周王室衰微后的变礼,鲁国曾经在齐国、晋国实行过这种做法。现在滕子前来参加葬礼,而《春秋》记载此事,是表示讥讽。鲁国国君未曾参加过周天王的葬礼,而滕子却来参加鲁国的葬礼,滕子前来、鲁国接受,双方都有贬义。”

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襄公。

十一月,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密州【义理已在文公十八年提及】。

《春秋》记载莒国弑君的事件有两次。文公十八年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庶其,《左传》认为是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喜爱季佗而废黜了仆,并且在国内多有无礼的行为,仆于是依靠国人杀死了纪公。我对此不能没有疑问,前面已经辨析过了。这里记载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密州,《左传》也认为是莒犂比公生了去疾和展舆,已经立了展舆,又废黜了他,犂比公暴虐,国人苦不堪言,展舆于是依靠国人攻打莒子并杀死了他。如果按照《左传》所记载的,这两次大恶都在莒国,我私下观察《春秋》的书法,必定不是这样。难道不是这两件事恰好相似,以讹传讹,史官记录得不审慎吗?楚国商臣、蔡国般犯下逆罪,《春秋》直接揭露他们的罪行,何曾将过错归咎于他们的父亲,从而隐藏弑君贼人的名字而不记载呢?《左传》却说:“记载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是因为罪责在于其父。”置其子的大恶于不顾,将过错归咎于其父,《春秋》必定不会这样。大概是因为犂比公暴虐,国人作乱而杀死了他,展舆既被父亲废黜,又被国人拥立,所以有人将弑君的罪名加在他身上。假如展舆能在即位之后讨伐贼人,或许还可以逃避这个罪名。赵氏认为其文字应当是:“展舆依靠国人攻打莒子并杀死了他,于是即位。”而后来传抄时的错误,将“之”字误写为“以”字,他对此也有所察觉吗?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三 宋 家铉翁 撰

昭公一【名裯,襄公之子,母亲是齐归。周景王四年即位,这一年是晋平公十七年】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昭公即位。

进入《春秋》记载即位以正名分的有四位国君,即文公、成公、襄公、哀公,都是继承先君而立,从父亲那里承继国家。昭公是子野的弟弟,母亲齐归,是子野母亲敬归的妹妹。季氏越序立他为君,鲁国大夫穆叔说:“太子死了,有同母的弟弟就立他,没有就立年长的。”子野不是嫡夫人之子,不应当立他妹妹的儿子。季氏不听从,那么襄公的儿子中大概有年长而应当即位的人,季氏是利用昭公年幼体弱而立他。隐公的即位,是正当的,先儒还认为他内部没有承继关系,向上没有禀受命令,所以《春秋》不记载即位。现在子野死了,昭公越序即位,内部没有承继关系,向上没有禀受命令,《春秋》为什么还记载即位呢?我曾经私下观察圣人的微言大义,昭公之所以特别记载即位,正是为了揭示季氏驱逐国君的罪过。季氏窃取鲁国的权柄,犯上作乱,逐渐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昭公起来诛杀他,这是国君所应当做的。事情没有成功,死在外面,继承人又被贼臣排斥,不能拥有国家。《春秋》如果不记载即位,就无法明确君臣的名分,而正定乱贼的杀戮。所以在昭公这里特别记载即位,因为他有讨伐乱贼的心志,与那些被大夫拥立而低头屏气受制于贼臣的人,不可同日而语。这是记载即位的变例,大概昭公的即位,与文公、成公、襄公、哀公不同。

叔孙豹与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公子围、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向戌、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蔡国的公孙归生、郑国的罕虎、许国人、曹国人在虢地会盟【义理已在襄公二十七年会盟于宋提及】。

宋国的盟会、虢地的会盟,是夷狄的利益而不是中原的福气,我之前已经论述过了。因为木讷的评论,有人说:“赵武为了宋国的盟会而平息天下的战争,诸侯安居乐业,于是又率领诸侯的大夫为天下谋利,利益很大,所以《春秋》褒扬他。”唉,错了!木讷常常以利害来谈论《春秋》,我担心会让后人迷惑,忍不住要说几句。夷夏有固定的分别,中原的尊贵,不与夷狄对峙并存于宇宙之内。帝王盛世的事情不再可谈,在衰世自从进入《春秋》以来的一百七十年间,楚国僻居南方,虽然强悍自大,但不能与晋国并列。中原诸侯依靠盟主来生存,那些屈服于夷狄的,是暂时的,不是常态。宋国的向戌持弭兵之说在内部交好两国,言辞说是弭兵,起初谋划时未曾想要驱使中原诸侯成为楚国的奴役。赵武不明内外之分,苟且偷安眼前的和平,在宋国的盟会上,首先扰乱常理,颠倒冠履,使晋楚的盟国互相见面,而中原诸侯宋、鲁、郑、卫,都在夷狄楚国的庭院北面称臣,侮辱实在很大。其最违背道义的,起初以弭兵而联合晋楚

之成,既而楚盛兵以临诸侯,灭陈、灭蔡、灭赖,芟夷小国,凭陵诸夏,人有左衽之忧,夷狄之祸至是爲烈。而陋儒苟见目前之暂安,遂以盟楚爲天下之大利,是之谓邪说,有国有家者所当深惩而痛絶,虽加以正卯之戮,殆不爲过也。所谓读旧书不歃血者,楚再爲长而晋不敢与争,中国之耻也,而谓《春秋》与之,岂非诬乎?盖《春秋》爲中国惜,不使夷得以僭华,是故长晋,夫岂谓晋人所行爲是,襃之而无贬乎?会盟于中原,逊裔夷以爲长,此岂小失,而谓晋人以信爲本,故《春秋》每书必先,岂不大失《春秋》之本旨乎?盖谷梁、左传倡之,后之儒者借说经以迎合时论,愚读书至此,不能不爲愤叹也。

译之成,不久楚国便集结重兵逼近诸侯,灭亡了陈国、蔡国和赖国,铲除削弱小国,欺凌中原各国,人们产生了衣冠左衽的忧虑,夷狄的祸患至此最为猛烈。然而浅陋的儒生只看到眼前的暂时安定,就将与楚国结盟视为天下的大利,这叫做邪说,拥有国家或封地的人应当深刻惩戒并痛加断绝,即使加上诛杀少正卯那样的刑罚,大概也不算过分。所谓“读旧书不歃血”的说法,是指楚国两次担任盟主而晋国不敢与之争锋,这是中原的耻辱,却说《春秋》赞同这种做法,难道不是诬蔑吗?大概《春秋》是为中原可惜,不让夷狄得以僭越华夏,所以推崇晋国,哪里是说晋国人的行为正确,褒奖他们而没有贬斥呢?在中原会盟,退让夷狄作为盟主,这难道是小过失,却说晋人以诚信为本,所以《春秋》每次记载都把他们列在前面,难道不是大大背离了《春秋》的根本宗旨吗?大概谷梁氏和《左传》首先倡导这种说法,后来的儒者借解说经典来迎合当时的舆论,我读书读到此处,不能不愤慨叹息。

三月取郓【公羊作运】

公羊曰:「内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谓运叛而鲁讨之,不当书取。左氏以爲莒之郓,鲁伐而取之,诸儒多从左氏。但郓有东西之异,文十二年「城诸及郓」者,鲁郓也;成九年「楚入郓」、襄十二年「季宿救台入郓」者,莒郓也。传谓鲁、莒争郓爲日久矣,盖地相接而名偶同,此爲莒郓何疑?不书「某帅师伐莒取郓」者,爲鲁讳,亦以贬也。诸侯方爲会,而鲁以兵取人之邑,此与盗窃何以异?是时昭公新立,岂知爲此?皆季氏所爲也。盖救台入郓之时,欲取而未得,至是遂取而有之。楚人欲治其罪,赵武反曲爲辞説,谓「封疆之削,何国蔑有?主齐盟者,谁能辨之?」自武爲是言,当时诸侯益无所惮,小国几不能以自存,楚亦用是轻中国。韩之会所以肆行而罔忌,武实有以召之。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义初见隐七年】

公羊曰:「仕诸晋也,有千乗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之出奔也。」谷梁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而奔之,恶也。」此秦后子也,有宠于桓,如二君于景。其母惧其及于祸,使之奔晋。传谓鍼适晋,有车千乗。夫以千乗之国,而区区母弟车之多伉其君,鍼之汰亦甚矣。书秦伯之弟出奔晋,不惟讥秦伯,亦贬鍼也。其母使之奔,母亦智矣。使如叔段之母,则乱作于内,诛不旋踵。其所以卒得返国,由母贤故尔。后子岂得无罪?三传专责秦伯,过矣。

  六月丁巳邾子革卒

晋荀呉帅师败狄于大卤【公谷以爲太原】

大卤,太原也。狄来冦晋,败之于太原,本无讥也。据《左传》,晋人于是始毁车以爲行,诱狄而败之。胡氏曰:「使后世车战法亡,崇尚步卒,以变诈相高,皆此等啓之。」书败,讥之也。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舆出奔呉【义已见襄公三十年莒人弑君】左传以展舆爲弑君父之贼,前既辨其不然矣。但展舆者,因国人弑君而得立,不能爲父讨贼,莒之罪人也。去疾乃密州之长子,厥父舎长立少,去疾则当立者也。今去疾自外而入,展舆出奔,春秋皆系之以国者,展舆爲君,不得不系之以国,系而奔之耳。去疾爲长,则系以国而入之。虽然,地居长当立,而其父未尝命之以爲世子,则其立也爲挟大国之力,非立之正。优于众公子之自外而入者,不得不以世子自居矣。故郑忽在春秋之世,独得以世子而入,所以存其爲长,异乎庶孽之干正者也。

  叔弓帅师疆郓田

前此取邑多矣,未有疆其田者。今而书帅师、书疆郓田,何哉?盖鲁之郓与莒之郓,壤地相接,名虽同,而二国之境截然不可紊也。今鲁乗莒之有乱,伐而兼之,又惧莒人来争不已,故出师往疆其田。疆之者,不宜疆者也。周之建国,疆理具在,取他人之有,又从而疆之,重贬鲁也。

  葬邾悼公

冬十有一月己酉,楚子麇卒【左传谓公子围弑之,諡曰郏敖,围改名爲防】春秋书卒,而左传以爲公子围弑之。凡弑而书卒者有之,如襄七年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不书弑而弑之义见。今麇死惟书「楚子麇卒」,愚窃观经旨,疑传所载之未实也。盖围所弑者,楚之嗣君麇之世子,如鲁子般、子赤之类,而非弑麇也。何以言之?麇病革,围闻其将死,自外急归,乗君之殒,戕其子而簒其位,是亦弑也,而非弑其君麇。当时诸国传闻之误,有以爲弑君者耳。不然,围之罪显著,春秋何以不正其弑君之戮,而惟以卒书乎?自昭公之后,夫子年在弱冠,亲见一时之事,故据实而书之。胡文定累数百千言,求以通左氏之说,辞虽繁而终未可通,不若据经之爲实。

  楚公子比出奔晋

  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夏叔弓如晋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黒

公孙黒之死,当其罪矣。称国以杀,何哉?杀不以其罪耳。黒之攻良霄也,其罪固已当诛,子产畏之而不能正也;兄弟争室,其罪均当逐,子产又畏之而不能裁也。今因其伤疾作,始克明正典刑,亦云晚矣。以累上书,

译三月,鲁国夺取了郓地【《公羊传》中“郓”写作“运”】。

《公羊传》说:“这是鲁国的内邑,经文说‘取’它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它不服从命令。”注解说运地叛乱而鲁国讨伐它,不应当用“取”字记载。《左氏传》认为这是莒国的郓地,鲁国攻打并夺取了它,许多儒者多赞同《左氏传》的说法。只是郓地有东、西之分,文公十二年“修筑诸地和郓地”的,是鲁国的郓地;成公九年“楚国进入郓地”、襄公十二年“季宿救援台地并进入郓地”的,是莒国的郓地。传文说鲁国和莒国争夺郓地已经很久了,大概是两地相接而名称偶然相同,这说是莒国的郓地有什么可怀疑的呢?经文不记载“某率领军队攻打莒国夺取郓地”,是为了替鲁国避讳,也是为了贬斥。诸侯正在举行会盟,而鲁国却用武力夺取别人的城邑,这与盗窃有什么区别?当时昭公刚刚即位,哪里知道做这种事?这都是季氏所为。大概在救援台地进入郓地的时候,想要夺取而没有得到,到了这时就夺取并占有了。楚国人想要惩治鲁国的罪行,赵武反而歪曲言辞辩解,说:“疆界的削减,哪个国家没有?主持齐盟的人,谁能分辨清楚?”自从赵武说了这话,当时的诸侯更加无所忌惮,小国几乎不能自我保全,楚国也因此轻视中原各国。韩地会盟之所以肆意横行而无所顾忌,赵武实际上是有责任的。

夏天,秦国国君秦伯的弟弟鍼出逃到晋国【义理已在隐公七年见过】。

《公羊传》说:“他在晋国做官,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却不能容纳他的亲弟弟,所以君子称他为出奔。”《谷梁传》说:“诸侯尊贵,兄弟不能以亲属关系相通。称他为‘弟’,是因为亲近而出奔,这是可厌恶的。”这就是秦后子,他受秦桓公宠爱,在秦景公时地位如同两位国君。他的母亲害怕他招致祸患,让他出逃到晋国。传文说鍼到晋国,有千辆兵车。凭借千辆兵车的国家,而区区一个亲弟弟拥有的车辆之多竟然抵得上国君,鍼的骄纵也太严重了。经文记载秦伯的弟弟出奔晋国,不仅讥讽秦伯,也贬斥鍼。他的母亲让他出奔,母亲也是明智的。如果像郑庄公弟弟共叔段的母亲那样,祸乱就会在内部发生,惩罚不会拖延。他最终能够返回秦国,是因为母亲贤明。后子难道没有罪过吗?三传专门责备秦伯,这是错误的。

六月丁巳日,邾国国君革去世。

晋国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打败狄人【《公羊传》《谷梁传》认为大卤是太原】。

大卤就是太原。狄人来侵犯晋国,在太原打败他们,本来没有什么可讥讽的。根据《左传》,晋国人这时开始毁掉战车改为步兵,诱骗狄人而打败他们。胡氏说:“致使后世车战之法消亡,崇尚步兵,以欺诈诡变互相夸耀,都是这类人开启的。”经文记载“败”,是讥讽他们。

秋天,莒国去疾从齐国进入莒国,莒国展舆出逃到吴国【义理已在襄公三十年莒人弑君时见过】。《左传》认为展舆是弑杀君父的贼人,前面已经辨明不是这样。只是展舆,是因为国人弑君而得以即位,不能为父亲讨伐贼人,是莒国的罪人。去疾是密州(莒国)的长子,他的父亲舍弃长子而立幼子,去疾是应当即位的人。现在去疾从外面进入,展舆出逃,春秋都系连国家名称,是因为展舆是国君,不得不系连国家名称,只是记载他出奔罢了。去疾是长子,就系连国家名称记载他进入。虽然如此,他身为长子应当即位,但他的父亲未曾任命他为世子,那么他的即位是凭借大国的力量,不是正当地即位。优于其他从外面进入的公子,不得不以世子自居了。所以郑忽在春秋时代,唯独能以世子身份进入,是为了保存他长子的身份,不同于庶孽争夺正统。

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的田界。

以前夺取城邑很多了,没有划定田界的。现在记载率领军队、记载划定郓地田界,为什么呢?大概鲁国的郓地和莒国的郓地,土地相接,名称虽然相同,但两国的疆界截然不可混淆。现在鲁国趁着莒国有动乱,攻打并兼并它,又害怕莒国人来争夺不止,所以出兵去划定田界。划定田界,是不应当划定的。周朝建立国家时,疆界治理已经具备,夺取别人的土地,又进而划定田界,是重重贬斥鲁国。

安葬邾悼公。

冬天十一个月己酉日,楚国国君麇去世【《左传》说公子围弑杀了他,谥号为郏敖,围改名为熊虔】。春秋记载去世,而《左传》认为是公子围弑杀了他。凡是弑君而记载去世的也有,比如襄公七年郑伯髡顽到防地,没有会见诸侯,丙戌日在鄵地去世,不记载弑杀而弑杀的意义显现。现在麇死只记载“楚子麇去世”,我私下观察经文旨意,怀疑传文所载不真实。大概围所弑杀的,是楚国嗣君麇的世子,像鲁国的子般、子赤之类,而不是弑杀麇。为什么说呢?麇病危,围听说他将要死,从外面急忙回来,趁着国君去世,杀害他的儿子而篡夺他的位置,这也是弑杀,而不是弑杀国君麇。当时各国传闻错误,有认为是弑君的人。不然的话,围的罪过显著,春秋为什么不纠正他弑君的杀戮,而只用“卒”字记载呢?自从昭公之后,孔子年纪尚轻,亲眼见到当时的事,所以根据事实记载。胡文定写了成百上千字,试图疏通《左氏传》的说法,言辞虽然繁复但最终不能疏通,不如根据经文更为真实。

楚国公子比出逃到晋国。

二年春天,晋侯派韩起来访问。

夏天,叔弓到晋国。

秋天,郑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孙黑。

公孙黑的死,是罪有应得。称国家来杀,为什么呢?不是因为他所犯的罪而杀他。黑攻打良霄时,他的罪过本来就该诛杀,子产畏惧他而不能公正处理;兄弟争夺家产,他们的罪过都该驱逐,子产又畏惧他而不能裁决。现在趁着他们生病发作,才刚能明正典刑,也太晚了。因为屡次上书,

言郑国之无政也。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

译这是说郑国没有政令。

冬天,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季孙宿前往晋国。

谷梁曰:「公如晋而不得入,季孙宿如晋而得入,恶季孙宿也。」十二年传又曰:「季氏不使,遂乎晋。」与此互文以见义。公凡六及河而复,惟二十三年书至河有疾乃复者,实以疾复。愚谓昭公之立至此,曽未两年,虽无可称之善,亦未有显然可指之恶。晋平拒而不见,晋平甚庸,岂知爲此?斯皆晋之强大夫党于季氏,疎絶其君,以从季氏之欲。愚意鲁昭是时已有锄治强宗之意,将谋之晋君,借盟主之力而去之,爲季氏所先,故屡及河而不得进。春秋书之,深着晋人党臣抑君之罪,亦以垂人臣外交之戒云。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襄公之葬,滕子来防,故叔弓如滕,特书】

  秋小邾子来朝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

此着时而书雨雹,又加以大字,频见于一冬也。明年春正月,又着月而书雨雹,亦加大字,频见于一月也。隂阳和而爲雨露霜雪,隂阳争而爲雹,厯时弥月而未巳,臣干君,下陵上,其兆见矣。传载申丰之言,归咎于藏冰之失,胡氏驳之曰:「山谷之冰,藏之也周,用之也徧,亦古者本末备举燮调之事耳。谓能使四时无愆伏凄苦之变,雷出不震,无菑霜雹,则亦诬矣。」申丰季氏之党,故爲谄辞以塞人君遇灾之惧,左传之録之,过矣。胡氏驳之甚当。

北燕伯欵出奔齐【燕初见桓十二年】

北燕,姬姓,在晋之北,召公奭之后也。称北燕,所以别于南燕。北燕爲山戎所隔,齐桓公伐戎开道,乃与中国通。国君出奔,有书名以奔者,有不书名以奔者。衞侯衎爲孙甯所逐,奔而不名;北燕伯欵爲诸大夫所胁,奔而名之,亦各以当时事爲书法之抑扬耳。据传北燕伯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所嬖,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而奔,则其奔也,亦有以自取。与孙甯作乱逐君,其事差若不同,此所以有名不名之异耳。或曰:「嬖宠固不可任,羣卿有若齐田、鲁季、衞孙氏者,其必任之可乎?」曰:「是所谓权臣,非所谓公卿大夫也。所贵乎国君者,选贤防能,布在有位,信之任之,与之共图国政,近习不得闻也。国有公卿大夫,而以近习间之,乱也。若夫控御权奸,固自有道,不可与近习谋【义已见襄十四年衞侯出奔】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义已见去年冬大雨雹】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防于申【楚书爵义见前】

  楚人执徐子

宋之盟、虢之会,晋、楚同之,犹以紊夷夏内外之辨,《春秋》讥焉。今楚防新立,逞其狂悖,从晋人求诸侯。晋之君臣不知爲中国惜,轻以许楚,遂合夷夏之君十有三国而爲此防。夷主夏盟,防盟之一大变也。赵武、韩起、叔向无以辞其责。武、起不学,倚叔向以决大议,而晋楚之从交相见,与今兹求诸侯而爲此防,议皆从叔向而决,而轻徇夷楚,坐失夏盟,遗中国以耻。人谓叔向爲忠且智,吾但见其委曲顺从以苟目前之安而已。是防也,夷主之,夷防之,是之谓夷防。中国诸侯预于夷防者,辱也。鲁以时祭辞,衞以疾辞,曹、邾以难辞,皆不至。惟郑伯先至于申,宋世子后至,宋向戌、郑子产又从而献礼焉。呜呼!曹、邾、鲁、衞犹有羞恶之心,子产郑国之良,伍于夷而不自以爲耻,岂非利害所迫,失其本心者欤?《春秋》序郑于顿、沈、胡之前,齿宋于淮夷之列,夷之也。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呉执齐庆封,杀之,遂灭赖【公、谷作灭厉】

始向戌合晋楚之成,曰:「以弭兵也。」今楚防既得诸侯,遂动兵伐呉。呉虽与楚爲仇,而预于中国会盟,姬姓同盟之国也。楚辄以兵加呉,是之谓背盟。晋之爲政者,当召向戌,责以楚人背盟首祸之故,执而归之京师,遣使诘楚,期以罢兵守境。彼若不从,我奉辞以问其罪,师直爲壮,未至遽出楚下。而晋平荒淫不度,其臣各爲其私,坐视夷楚流毒中原,略无所问。春秋联书防盟伐国,

译谷梁传说:“鲁昭公前往晋国却没能进去,季孙宿前往晋国却进去了,这是厌恶季孙宿。”《谷梁传》在鲁昭公十二年的传文中又说:“季氏不让昭公去,于是昭公到了晋国。”这两处文字互相补充以显现其义理。鲁昭公一共六次到达黄河边又返回,只有二十三年记载到达黄河因生病才返回,那是确实因为生病而返回。我认为鲁昭公即位到现在,还不到两年,虽然没有值得称道的善行,也没有明显可指出的恶行。晋平公拒绝接见,晋平公非常平庸,哪里知道这样做的原因呢?这都是晋国强大的大夫们偏袒季氏,疏远隔绝他们的国君,以顺从季氏的欲望。我推测鲁昭公当时已有铲除强宗大族的意思,打算向晋君谋划,借盟主的力量来除掉他们,却被季氏抢先一步,所以多次到达黄河边而不能前进。《春秋》记载这件事,深刻揭露晋国人偏袒臣子、压制国君的罪责,也以此作为人臣处理外交的警戒。

鲁昭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丁未日,滕子原去世。

夏季,叔弓前往滕国。

五月,安葬滕成公。(因为滕成公安葬时,滕子前来吊唁,所以叔弓前往滕国,特别加以记载。)

秋季,小邾子来朝见。

八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冬季,降下大雨和冰雹。这里记载了时间并书写雨雹,又加上“大”字,是因为在一个冬天里频繁出现。第二年春季正月,又记载了月份并书写雨雹,也加上“大”字,是因为在一个月份里频繁出现。阴阳调和就形成雨露霜雪,阴阳争斗就形成冰雹,历时整月而没有停止,这是臣子干犯君主、下级凌驾上级的征兆显现了。《左传》记载申丰的话,将灾祸归咎于藏冰的失误,胡安国驳斥他说:“山谷里的冰,储藏它很周全,使用它很普遍,这不过是古人本末兼备以调和阴阳的事情罢了。如果说能使四季没有失常的酷热严寒,雷声响起却不震动,没有灾害霜雹,那就是欺骗了。”申丰是季氏的党羽,所以用谄媚的话来堵塞国君遇到灾祸时的恐惧,《左传》记录这些话,是过错。胡安国的驳斥非常恰当。

北燕伯欵出逃到齐国。(燕国初次出现是在鲁桓公十二年。)

北燕,是姬姓,在晋国的北边,是召公奭的后代。称北燕,是为了区别于南燕。北燕被山戎阻隔,齐桓公讨伐山戎开辟道路,才与中原各国相通。国君出逃,有书写名字出逃的,有不书写名字出逃的。卫侯衎被孙甯驱逐,出逃而不写名字;北燕伯欵被众大夫胁迫,出逃而写名字,这也是根据当时的事态作为书法上的褒贬罢了。根据《左传》,北燕伯宠信众多嬖妾,想除掉众大夫而立他所宠爱的人,燕国大夫们联合杀死了国君的外宠,国君害怕而逃跑,那么他的出逃,也有自取的原因。与孙甯作乱驱逐国君,事情稍微有些不同,这就是有写名字和不写名字的区别。有人说:“嬖妾固然不可任用,群卿中有像齐国的田氏、鲁国的季氏、卫国的孙氏那样的,难道一定要任用他们吗?”回答说:“这是所谓的权臣,不是所谓的公卿大夫。国君可贵之处,在于选拔贤能,安置在职位上,信任并任用他们,与他们共同谋划国政,亲近宠幸的人不得听闻。国家有公卿大夫,却用亲近宠幸的人离间他们,就是混乱。至于控制驾驭权奸,本来自有方法,不可与亲近宠幸的人谋划。(义理已在鲁襄公十四年卫侯出逃时说明。)

鲁昭公四年春季,周历正月,降下大雨和冰雹。(义理已在去年冬季大雨雹时说明。)

夏季,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在申地会盟。(楚国书写爵位,义理见前文。)

楚国人拘捕了徐子。

宋国的盟会、虢国的会盟,晋国和楚国都参与了,这还扰乱了夷夏内外的界限,《春秋》对此加以讥讽。现在楚灵王新立,逞其狂妄悖逆,听从晋人的请求召集诸侯。晋国的君臣不知道为中国惋惜,轻易地答应楚国,于是联合夷夏的国君十三个国家而举行这次会盟。夷狄主持华夏的盟会,是会盟的一大变故。赵武、韩起、叔向无法推卸责任。赵武、韩起不学习,依靠叔向来决断重大计议,而晋楚的顺从交往,以及这次请求诸侯而举行这次会盟,计议都听从叔向而决断,却轻易顺从夷狄楚国,坐失华夏盟主地位,给中国留下耻辱。人们说叔向忠诚且智慧,我只看到他委曲顺从来苟且求得眼前的安宁罢了。这次会盟,由夷狄主持,夷狄会盟,这就叫做夷狄的会盟。中国诸侯参与夷狄会盟的,是耻辱。鲁国以按时祭祀为由推辞,卫国以生病为由推辞,曹国、邾国以困难为由推辞,都没有到达。只有郑伯最先到达申地,宋世子最后到达,宋国的向戌、郑国的子产又接着献上礼物。唉!曹国、邾国、鲁国、卫国还有羞耻厌恶之心,子产是郑国的良臣,与夷狄并列却不以为耻,难道不是被利害所迫,失去了本心吗?《春秋》将郑国排在顿、沈、胡之前,将宋国列入淮夷的行列,是视他们为夷狄。

秋季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讨伐吴国,拘捕齐国的庆封,杀了他,于是灭掉了赖国。(《公羊传》、《谷梁传》作灭厉。)

起初向戌促成晋楚的和解,说:“是为了止息战争。”现在楚灵王既然得到了诸侯,就发动军队讨伐吴国。吴国虽然与楚国是仇敌,但参与了中原的会盟,是姬姓同盟的国家。楚国随即对吴国用兵,这就叫做背弃盟约。晋国执政的人,应当召见向戌,责问他楚国人背弃盟约、首先挑起祸端的原因,拘捕他并押送到京师,派遣使者责问楚国,要求他们罢兵守境。如果他们不服从,我们奉辞问罪,军队正义就强大,不至于立刻屈居楚国之下。而晋平公荒淫无度,他的臣子各自谋取私利,坐视夷狄楚国毒害中原,几乎不过问。《春秋》连写会盟、伐国,

辞繁而不杀,哀晋人之失霸,夷狄之祸方来而未已也。或曰:「执齐庆封,非讨有罪乎?」曰:「楚防弑嗣君而簒有其国,贼之未讨者也。今伐呉,执齐庆封而声其弑君之罪,是谓以贼讨贼。春秋之义,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治乱也。」遂灭赖,着楚之暴也。齐桓公侵蔡,蔡溃,遂伐楚,爲中国攘夷狄,遂事之正也。今楚防怙其强大,劫中国之诸侯而灭无罪之国,书遂所以诛也。遂之爲义,要当随事而观以求经意,执一例则拘矣。

译辞藻繁复而不删减,是哀叹晋国失去霸主地位,夷狄的祸患正到来且没有止息。有人说:“拘捕齐国的庆封,难道不是讨伐有罪之人吗?”回答说:“楚国令尹子庚弑杀继位的国君并篡夺了国家,这是尚未讨伐的贼人。现在讨伐吴国,拘捕齐国的庆封并声讨他弑君的罪行,这就叫做以贼讨贼。《春秋》的道义,是用贤能治理不贤,不用混乱治理混乱。”于是灭掉了赖国,这是彰显楚国的暴虐。齐桓公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这是为中原诸侯抵御夷狄,是顺承前事的正道。现在楚国令尹子庚依仗其强大,胁迫中原诸侯并灭掉无罪的国家,记载“遂”字是为了诛责这种行为。“遂”字的含义,应当随着具体事情来观察以探求经文的意旨,拘泥于一个固定的例子就狭隘了。

九月取鄫

先是,莒人灭鄫。《左传》以爲莒实灭鄫,《公》、《谷》以鄫人取莒甥爲后,是以着义爲灭。愚从《公》、《谷》之説今书取鄫,《左传》以爲鲁取之于莒,《公》、《谷》无文。考之传,鲁人常请属鄫于晋,鄫故鲁之附庸。其后莒以其子爲后于鄫,视鄫爲彼之私属。鲁、莒既有积憾,乗晋霸之不纲,争鄫于莒而遂取之耳。前曰莒人继鄫,鄫之庙社犹存;今爲鲁所得,而鄫于是始灭。《春秋》书取鄫,责鲁也。鲁灭鄫而晋不问,晋亦重可责矣。

冬十有二月乙夘,叔孙豹卒【昭子立】

五年春,王正月,舎中军【义已见襄十一年作三军】

舎中军,谷以爲复正,公羊以爲复古,皆非也。左传曰:「舎中军,卑公室也。」初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今舎之,四分公室,季氏择二,孟、叔氏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盖舎中军,非复爲二军,乃析三军爲四,而季氏独有其二,孟、叔氏各有其一。于是鲁国兵权尽属季氏,昭公莫之能正,不得正也。而孟则羯亡而貜始立,叔氏则豹卒而婼未安于位,皆惟季氏所欲爲。当是时,诸侯大夫狂恣犯上,未有若季氏父子之甚者。使非家臣内叛,有以掣其簒弑之肘,则田常所爲不在齐而在鲁,祸不止于干侯之出也。或曰:「春秋何以无贬?」曰:「兵有常制,今季氏专鲁,作之未几,旋复舎之。春秋书作于前,书舎于后,季氏变更军制之罪,不待贬斥而见矣。」左传曰:「舎中军,卑公室也。」得书法之旨。

  楚杀其大夫屈申

楚灵以屈申爲贰于吴而杀之,杀之不以其罪也。刘氏曰:「屈申之爲人臣也,君弑而不能讨,国乱而不能去,北面而事防雠,足以杀其身而已矣。」责之甚当。楚灵之图簒也,羣臣从者风靡,不过爲保身保家之计,既而卒不获免。爲人臣子者,观是知所鉴矣。

  公如晋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义见襄二十一年邾庶其来】

庶其、牟夷,邾、莒之盗也;季孙宿,鲁之盗也。襄二十一年,公如晋,庶其以地来奔,季氏纳之。今公如晋,在行,牟夷复以地来奔,季氏又纳之。季氏乗鲁君之出,招纳邾、莒之叛人、叛邑,以爲己之私有,不曰鲁之纳盗可乎?中间襄公如楚,还及方城,季宿取卞,使人以告。公惧,不敢入,几欲适诸侯。今公在晋,而宿所爲复尔,盖置其君于陷穽罟擭之地,将使晋人执之,已得以遂其窃国之计。意如逐君之谋,实兆于宿,宿实有无君之罪。左传承鲁之谄史,以爲昭公造衅,殆不然也【义又见昭二十一年】

  秋七月公至自晋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公羊》作濆泉】

  秦伯卒

左传》以爲未同盟,故不名。《公羊》曰:「何以不名?夷秦也,匿嫡之名也。」注谓子生不以名令于国,惟择勇猛者立之,婴稻以嫡得立,故名。愚谓秦自穆公以来,遵礼守法,未甘于夷也,不应尚循弊俗如公羊所云。但吉凶庆吊之事,少通中国,故史失其名,春秋因之而书,非贬也。或曰:「秦人告不以名,故略之。」亦恐未然,前已辨之矣。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呉。越始见而书人,论者疑之而未得其说。愚以爲人之于夷之会,非进之,中国之会与襄三年呉人会戚不同也。胡文定以爲楚伐呉,克朱方,戮齐庆封,讨罪也。呉不当兴师以报楚,于是复爲此役,师出有名,是故从之者皆进而称人。愚窃以爲未然也。楚防簒弑之贼,罪之当讨者也。已有罪未讨,乃云爲齐讨贼,春秋不以乱治乱,以贼治贼也。呉之报楚,楚之伐呉,夷狄自相攻耳。其从之者皆迫于威力,乌知曲直义利之辨?今谓其师出有名,春秋并其从之者皆进而人之,春秋进夷狄,未有若是之骤者。此人之于夷之会,何疑?若中国会盟,则决无可进之理。胡氏议论或过于峻,轻于与,关系春秋条贯,不容己于言也。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葬秦景公

  夏季孙宿如晋

  葬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衞

宋平公以

译九月,鲁国夺取鄫国。

在此之前,莒国人灭亡了鄫国。《左传》认为实际上是莒国灭亡了鄫国,《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鄫国人接纳莒国的外孙作为继承人,因此从大义上判定为莒灭鄫。我遵从《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现在记载为“取鄫”。《左传》认为是鲁国从莒国手中夺取了鄫国,《公羊传》和《谷梁传》没有相关记载。考察史传,鲁国人曾经常向晋国请求将鄫国归属自己,鄫国本来就是鲁国的附庸。后来莒国让自己的儿子在鄫国继位,把鄫国视为自己的私属。鲁国和莒国既有积怨,趁着晋国霸业不再严整,从莒国手中争夺鄫国并于是夺取了它。前面说莒人继承鄫国,鄫国的宗庙社稷尚存;现在被鲁国所得,鄫国于是才真正灭亡。《春秋》记载“取鄫”,是责备鲁国。鲁国灭亡鄫国而晋国不过问,晋国也值得严厉责备了。

冬季十二月乙夘日,叔孙豹去世【昭子继位】

五年春季,周历正月,撤销中军【其义已在襄公十一年“作三军”中提及】

撤销中军,《谷梁传》认为是恢复正统,《公羊传》认为是恢复古制,这都是不对的。《左传》说:“撤销中军,是贬低公室的地位。”当初设立三军,将公室一分为三,三家各占其一。现在撤销中军,将公室一分为四,季氏独占两份,孟氏和叔氏各占一份,都全部征收赋税并上贡给国君。大概撤销中军,并不是恢复为两军,而是将三军析分为四,季氏独占两份,孟氏和叔氏各占一份。于是鲁国的兵权全部归属季氏,昭公不能纠正,是因为无法纠正。而孟氏那边,孟羯已死,孟貜才刚继位;叔氏那边,叔孙豹刚死,叔孙婼尚未稳固地位,都只能任凭季氏摆布。当时,诸侯大夫狂妄放肆、冒犯君上,没有比季氏父子更严重的。如果不是家臣内部叛变,从而牵制他们篡位弑君的臂膀,那么田常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齐国而在鲁国,灾祸也不会仅仅停留在昭公出奔干侯而已。有人说:“《春秋》为什么没有贬斥?”回答说:“军队有固定的制度,现在季氏专权鲁国,刚设立不久,随即又撤销。《春秋》前面记载‘作’,后面记载‘舍’,季氏变更军制的罪过,不需要贬斥就已经显现了。”《左传》说:“撤销中军,是贬低公室的地位。”这符合《春秋》书法的宗旨。

楚国杀死了他的大夫屈申

楚灵王因为屈申与吴国勾结而杀死了他,杀他并不符合他的罪行。刘氏说:“屈申作为臣子,君主被杀而不能讨伐,国家动乱而不能离去,反而北面侍奉仇敌,只配被杀罢了。”责备得非常恰当。楚灵王图谋篡位时,群臣追随者如风倒伏,不过是出于保全自身和家族的打算,最终却没有能幸免。作为臣子,看了这件事就知道该以此为鉴了。

鲁昭公前往晋国

夏季,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以及防、兹两地来投奔【其义见襄公二十一年邾庶其来投奔】

庶其、牟夷,是邾国、莒国的盗贼;季孙宿,是鲁国的盗贼。襄公二十一年,昭公前往晋国,庶其带着土地来投奔,季氏接纳了他。现在昭公前往晋国,在途中,牟夷又带着土地来投奔,季氏又接纳了他。季氏趁着鲁君外出,招纳邾国、莒国的叛臣叛邑,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难道能说这不是鲁国接纳盗贼吗?中间襄公前往楚国,返回时到达方城,季宿夺取了卞地,派人去告知昭公。昭公害怕,不敢入境,几乎想要逃往诸侯国。现在昭公在晋国,而季宿的所作所为又如故,大概是将国君置于陷阱罗网之地,将使晋国人拘捕昭公,自己得以实现窃取国家的计谋。季意如驱逐国君的阴谋,实际上发端于季宿,季宿确实有无君之罪。《左传》承袭鲁国谄媚史官的说法,认为是昭公制造了祸端,恐怕不是这样【其义又见昭公二十一年】

秋季七月,昭公从晋国返回

戊辰日,叔弓率领军队在蚡泉大败莒国军队【《公羊传》作濆泉】

秦伯去世

《左传》认为因为未曾结盟,所以不称名。《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名?是将秦视为夷狄,是隐藏嫡子的名字。”注解说秦人生子不以名字号令国内,只选择勇猛的人立为君主,秦景公因为嫡子身份得以继位,所以称名。我认为秦自穆公以来,遵循礼法,不甘于被视为夷狄,不应该还像《公羊传》所说那样遵循陋俗。只是秦在吉凶庆吊之事上,很少与中国相通,所以史官遗漏了他的名字,《春秋》沿袭记载,并非贬斥。有人说:“秦国人通报时不称名,所以省略。”恐怕也不对,前面已经辨析过了。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攻打吴国。越国首次出现而书为“人”,评论者对此怀疑却没能找到说法。我认为将“人”用于夷狄的会盟,并不是提升他们,与中国会盟的情况不同,如襄公三年吴国会盟于戚。胡文定认为楚国攻打吴国,攻克朱方,诛杀齐国的庆封,是讨伐罪人。吴国不应当兴师报复楚国,于是又进行这次战役,出兵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所以跟随的人都提升称为“人”。我私下认为不对。楚国是篡弑的贼人,是应当讨伐的罪人。已有罪未讨,却说为了齐国讨贼,《春秋》不以乱治乱,不以贼治贼。吴国报复楚国,楚国攻打吴国,不过是夷狄自相攻击罢了。那些跟随的人都是迫于威力,哪里懂得曲直义利的辨别?现在说他们出兵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春秋》将跟随的人都提升称为“人”,《春秋》提升夷狄,没有像这样突然的。这“人”用于夷狄的会盟,有什么可怀疑的?如果是中国的会盟,则绝对没有提升的道理。胡氏的议论或许过于严厉,轻易给予肯定,关系到《春秋》的条理贯通,不得不加以辩驳。

六年春季周历正月,杞伯益姑去世

安葬秦景公

夏季,季孙宿前往晋国

安葬杞文公

宋国的华合比出逃到卫国

宋平公因为

寺人伊戾之谗害其太子而诛之矣,既诛之,则太子爲无罪,而寺人可不必信。今以合比之事观之,则伊戾死,而寺人栁继之,复以伊戾所以谮太子者而谮其大臣,坎用牲埋书以售其险谋,后先如出一辙,而华亥之比栁与向戌之比伊,适以相似,而平公不之悟也。嗟夫!阉宦祸人国家有自来矣,然必外廷臣与之合,而其谮乃售。伊、栁、戌、亥之事后世往往有之,可不惧哉!可不戒哉!

译寺人伊戾进谗言陷害太子并导致太子被杀,既然太子已被杀,那么太子就是无罪的,而寺人的话就不值得相信了。如今从华亥与向戌勾结这件事来看,伊戾死后,寺人柳继任,又用伊戾陷害太子的方法来陷害大臣,挖坑埋下写有罪名的牲畜来实施他的险恶阴谋,前后手法如出一辙,而华亥与柳的勾结和向戌与伊戾的勾结恰好相似,但平公却没有醒悟。唉!宦官祸害国家由来已久,然而必定要有外朝大臣与他们勾结,他们的谗言才能得逞。伊戾、柳、向戌、华亥这类事情在后世往往都有发生,能不令人恐惧吗!能不引以为戒吗!

秋九月大雩

  楚防罢帅师伐吴

  冬叔弓如楚

  齐侯伐北燕

齐侯伐北燕,将纳其君。书爵、书伐,爲其师出有名也。不书所以伐,则贬也。前此衞侯爲孙林父所逐,晋不能讨,《春秋》贬焉。今齐侯爲北燕伯出师,实行霸讨之事,晋人有愧多矣。《春秋》是以贵之。而齐景公立心不刚,仗义而往,纳赂而还,是以《春秋》书伐不书所以伐,着其不能成功也。是时晋平愚闇,楚灵狂暴,中国无霸,人有左衽之忧。齐固霸国,景亦贤君,而志不能以帅气,每欲有爲,辄爲近幸小人所沮,优游不断,以逮终老,而国非其国矣。惜哉!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左传》以爲燕暨齐平,承去年齐侯伐燕而爲说也。《谷梁》以爲鲁暨齐平,以书法当从《谷梁》。定十年及齐平,夏,公防齐侯于夹谷,约而后会耳。此先书暨齐平,约之也;继书叔孙婼如齐涖盟,往盟之也。但《春秋》有书及、书暨之不同。《公羊》曰:「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我欲之曰及,不得已曰暨。」是时鲁婚于呉,睦于晋,而又附楚,无意与齐爲盟,齐欲之也,故书暨。然亦不可执一例而求。

  三月公如楚

  叔孙婼如齐涖盟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衞侯恶卒

谷梁曰:「乡曰衞齐恶,今曰衞侯恶,何爲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名,重其所以来也。」注谓:「亲之所名,臣虽欲改,君不当听也。君不听臣易名者,欲使人重父命也。」谷梁此义,其必有所授矣。盖所谓讳者,特讳之于庙耳,未闻生者而爲之讳,衞之君臣同名,乃其明证。后之人以谄事君,讳其所不当讳,是故《春秋》每因事而垂法。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自季友至行父,虽专鲁国,犹善事其君,无悖于臣节。至于宿,乗主幼,尽盗兵权,擅伐国取地以自私,襄公几爲所逐。自后世而言,司马懿其人也。至昭、师,遂移宗社。意如逐君,宿所命也,其鲁国之大盗欤!

  十有二月癸亥葬衞襄公

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

案《左传》陈哀公以溺爱之故,欲废太子偃师而立其孽子畱,属留于司徒招,招由是杀太子立留,哀公缢。如传所言,废太子本哀公意,何爲忧惧以至于缢?以《春秋》书法而观,招实爲之耳。意者招与二姬谋废嫡立庶,如敬嬴、襄仲之所爲,而哀公未之知,是故书招杀?不然,将目君,如晋献、宋平之杀矣。木讷云:「《春秋》书弟有二义,其责皆在兄。弟而贤,乃至于不相容,兄之过也;弟而不贤,乃至于不能制,亦兄之过也。不相容,是不友也;不能制,是失敎也。惟郑之段,则兄之过爲轻,而逆在段,故不书弟。如陈侯之弟黄出奔楚,是不相容者也;若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是不能制者也。今陈公子招至于杀陈世子偃师,尚爲能制之者乎?故书陈侯之弟而不书公子,以陈侯不能敎其弟而祸及其子也。然招之恶亦既贯矣,上抗其兄,下杀其侄,卒之召楚人之虐,陈以不祀,皆招之罪也。虽然,非陈侯宠任之过,不至于是,故前书公子招,此书陈侯之弟。」木讷《春秋》惟郑段一节讲明至到,诸说皆不能及。

  叔弓如晋

  楚人执陈行人干徴师杀之

陈人作乱,杀其太子,致其君死,不以正命,罪在一招。楚不能讨,而纵之于越。干徴师何罪,而以爲首戮乎?盖楚灵因陈乱以爲利,贼杀不辜,欲以震怖陈国,而墟其宗社,杀人以行其诈者也。《春秋》先书招之罪,继书干徴师之死,继书孔奂之死,言当讨者纵,无罪者死,伤夷诛之行乎中原,莫得而正也。

陈公子留出奔郑【留爲招所立未成君】

  秋搜于红

搜者,搜简军政之总名。常事不书,此所以书者,忧季氏挟兵权、盗有鲁国,渐至不制而书之耳。传称「大搜于红,自根牟至商、衞,革车千乗」,鲁兵初不爲少。井、邑、甸、丘尽爲强家所专,制作三军,未几复舎中军,四分公室,而季氏

译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楚国防邑大夫罢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冬季,叔弓出使楚国。

齐侯讨伐北燕。

齐侯讨伐北燕,打算拥立北燕的国君。《春秋》记载了齐侯的爵位和“伐”字,是因为他的军队出师有名。不记载讨伐的原因,则是表示贬斥。此前卫国国君被孙林父驱逐,晋国不能讨伐,《春秋》对此予以贬斥。如今齐侯为北燕伯出兵,实际上是在执行霸主讨伐不义之事,晋国人对此羞愧多了。《春秋》因此推崇齐侯。然而齐景公立身行事意志不坚定,仗义前往,却带着贿赂回来,所以《春秋》只记载“伐”而不记载讨伐的原因,彰显他未能成功。当时晋平公愚昧昏暗,楚灵王狂暴凶狠,中原没有霸主,人们有沦为夷狄的忧虑。齐国本是霸主之国,景公也是贤君,但志向不能用来统帅诸侯,每次想要有所作为,总是被宠幸的小人阻挠,优柔寡断,直到老死,国家也就不是他的国家了。可惜啊!

七年春季,周王正月,与齐国讲和。

《左传》认为是北燕与齐国讲和,承接去年齐侯讨伐北燕的说法。《谷梁传》认为是鲁国与齐国讲和,根据书法应当遵从《谷梁传》。定公十年与齐国讲和,夏季,鲁公在夹谷会见齐侯,是约定之后才相会的。这里先记载与齐国讲和,是约定;接着记载叔孙婼出使齐国主持盟誓,是前往结盟。但是《春秋》有记载“及”、记载“暨”的不同。《公羊传》说:“‘及’是急切的意思,‘暨’是勉强、不得已的意思。我方想要说‘及’,不得已说‘暨’。”当时鲁国与吴国通婚,与晋国和睦,又依附楚国,无意与齐国结盟,是齐国想要结盟,所以记载“暨”。然而也不能拘泥于一个例子来推求。

三月,鲁公前往楚国。

叔孙婼出使齐国主持盟誓。

夏季四月甲辰初一,发生日食。

秋季八月戊辰,卫国国君恶去世。

《谷梁传》说:“以前称为卫齐恶,现在称为卫侯恶,为什么君臣同名呢?君子不剥夺别人的名字,不剥夺别人父亲所取的名字,重视名字所由来的缘故。”注解说:“父亲所取的名字,臣子虽然想改,国君不应当听从。国君不听从臣子改名的建议,是想让人们重视父亲的命令。”《谷梁传》的这个义理,必定有所传授。大概所谓避讳,只是在宗庙中避讳,没听说对活着的人也要避讳,卫国君臣同名,就是明显的证据。后来的人为了谄媚侍奉国君,避讳那些不该避讳的,所以《春秋》常常借事来垂示法则。

九月,鲁公从楚国回来。

冬季十一月癸未,季孙宿去世。

自从季友到季行父,虽然专权鲁国,仍然善于侍奉他们的国君,没有违背臣子的节操。到了季孙宿,趁着国君年幼,完全盗取了兵权,擅自讨伐别国夺取土地以谋取私利,襄公几乎被他驱逐。从后世来看,他就是司马懿那样的人。到了季昭伯、季平子,最终转移了宗庙社稷。季意如驱逐国君,是季孙宿命令的,他难道是鲁国的大盗吗!

十二月癸亥,安葬卫襄公。

八年春季,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国的世子偃师。

夏季四月辛丑,陈侯溺去世。

考察《左传》,陈哀公因为溺爱,想要废黜太子偃师而立他的庶子留,把留托付给司徒招,招因此杀了太子立留,哀公自缢。如果像传中所说,废黜太子本是哀公的意思,为什么担忧恐惧到自缢的地步?从《春秋》的书法来看,招确实是主谋。大概招与二姬谋划废嫡立庶,像敬嬴、襄仲所做的那样,而哀公并不知道,所以记载招杀?不然,就要像晋献公、宋平公那样直接记载国君杀了。木讷说:“《春秋》记载‘弟’有两个义理,责任都在兄长。弟弟贤能,却导致不能相容,是兄长的过错;弟弟不贤,却导致不能制服,也是兄长的过错。不能相容,是不友爱;不能制服,是失于教化。只有郑国的共叔段,兄长的过错较轻,而叛逆在段,所以不记载‘弟’。像陈侯的弟弟黄出奔楚国,是不能相容的情况;如果宋公的弟弟辰进入萧地叛乱,是不能制服的情况。如今陈公子招以至于杀了陈世子偃师,还能说是能制服的吗?所以记载陈侯的弟弟而不记载公子,是因为陈侯不能教化他的弟弟而祸及他的儿子。然而招的罪恶也已经贯满了,对上抗拒兄长,对下杀死侄子,最终招致楚人的暴虐,陈国因此断绝祭祀,都是招的罪过。虽然如此,如果不是陈侯宠信任用的过错,不至于到这个地步,所以前面记载公子招,这里记载陈侯的弟弟。”木讷对《春秋》中郑国共叔段一节讲解得最为透彻,各种说法都不能企及。

叔弓出使晋国。

楚国人捉拿了陈国使者干徵师并杀了他。

陈国人作乱,杀了他们的太子,导致他们的国君死亡,不是正常死亡,罪责全在招一人。楚国不能讨伐,反而纵容他逃到越国。干徵师有什么罪,却把他作为首要杀戮的对象呢?大概楚灵王趁着陈国动乱谋取利益,杀害无辜,想要震慑陈国,并摧毁其宗庙社稷,是杀人来施行他的欺诈。《春秋》先记载招的罪过,接着记载干徵师的死,接着记载孔奂的死,意思是应当讨伐的人被纵容,无罪的人却死了,哀伤夷狄的诛杀行于中原,无法得到公正。

陈公子留出奔郑国【留是被招所立,尚未成为国君】

秋季在红地打猎。

搜,是搜检军政的总称。平常的事不记载,这里之所以记载,是因为担忧季氏挟持兵权、盗取鲁国,逐渐发展到不能控制而记载的。传中称“在红地大搜,从根牟到商、卫,革车千乘”,鲁国的军队起初并不少。井、邑、甸、丘都被强大家族独占,制作三军,不久又废除中军,四分公室,而季氏

窃有其二。兵皆季氏之兵,将皆季氏之将,号令政事一出于季氏,日搜简何益哉!自是迄于定、哀之世,凡四搜。入《春秋》以来,搜事未有如此频者。《春秋》备书于防,着季氏专鲁国、挟兵权以胁制其上,是搜也,盖季氏之搜,国何有焉?书搜、书大搜,爲鲁忧耳。或以爲搜春事,而秋兴之,是故讥,浅哉!

译私下里却有其二。士兵都是季氏的士兵,将领都是季氏的将领,号令政事全都出自季氏,每天搜求简阅有什么益处呢!从此直到定公、哀公的时代,总共进行了四次搜求。自被载入《春秋》以来,搜求之事没有像这样频繁的。《春秋》在防地详细记载此事,是为了彰显季氏专断鲁国、挟持兵权来胁迫其君主,这所谓的搜求,不过是季氏的搜求,国家还有什么可言呢?记载搜求、记载大搜求,是为了为鲁国担忧罢了。有人认为这是搜求春季的事务,而在秋季兴起,因此受到讥讽,这种看法太浅薄了!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过与招同爲乱,招其首也。春秋既于今年春正招首恶之罪,今招委罪于过而杀之,春秋复于此而正过同爲乱之罪。招与过皆当有罪,但首从之不同耳。不去其官而书杀,其罪亚也。过以从而死,招以首而放,着夷楚之失制也。

  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

陈,舜后也。自晋悼公鄬之会逃盟而归楚,迨今三十四年,甘爲夷役而不耻,彼谓夷可托国而无复虑外之忧矣。今夷爲不道,乗陈招杀太子而掩取其国,挟义声以行其大不义,与楚庄之讨夏徴舒后先一辙。庄取之而旋舎之,灵则遂取爲己有,明德之后,百年之间,再有夷祸,此《春秋》所以动色而书之。自春徂冬,凡七见书,皆陈事,言之重,辞之复,闵陈而罪楚也,责中国诸侯不能治陈之乱,使夷得以行诈而灭人之国也。招自知罪在不贷,却兵开门以纳防,防德之而免其死。孔奂者,陈之旧臣,拒防不受,爲所杀。《春秋》于陈亡、招放之后而书奂死,録奂也。杜氏以爲招党,误矣。吁!留则奔之,招则放之,干徴师无罪而杀之,孔奂守节而害之,《春秋》备书以见楚灵之不道,夷狄之祸方炽而未已,爲中国忧也。

  葬陈哀公

或曰:陈哀公之葬,传以爲众嬖人杀马毁玉以葬之,《春秋》之书之何欤?曰:此书葬之变例也。雠未复,贼未讨,而以葬书,国既亡,无与任讨贼之事者也。国既亡而书葬,亦所以存陈也。孙泰山曰:「陈已灭,此言葬陈哀公,如未灭之辞者,楚子葬之也。不言楚子葬之者,不与楚子灭陈而葬哀公,故以陈人自葬爲文,所以存陈也。」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四宋家铉翁撰

昭公二【周景王十二年、晋平公二十五年】

  九年春叔弓会楚子于陈

继灭陈而书,讥也。楚爲无道,乗陈有乱,而盛兵以临之,遂灭人之国,天下诸侯所当同嫉。宋、鲁、郑、衞畏其凶威,皆遣大夫以防之。鲁独见书,讥也,以望国倡诸侯预于夷防,是故讥。

许迁于夷【已见成十五年,又见昭十八年】

  夏四月陈灾【公羊作火】

公羊曰:「陈已灭矣,其言陈火何?」存陈也。存陈之义尽矣。春秋于陈之亡,书法深致其严谨。自去年春书陈乱,夏书楚杀陈行人,秋书留奔过死,冬遂书楚灭陈,放招杀奂,葬陈哀公。一年之间,专书陈事。夫陈已亡而犹葬之者,示陈之未亡也。及是陈已爲楚所县,俾其臣僭爵以居之,而犹书陈灾者,以盛德之后见翦于夷,特着义存之耳,不与楚得陈也。或曰:「陈已亡,无告灾者,鲁史安得而书之乎?」曰:「此圣人因陈灾而着存陈之义,夫岂旧史所能及乎?是时夫子年既长,见而知之,不皆据旧史也。」

  秋仲孙貜如齐

  冬筑郎囿

冬而筑,时也,所以书,则讥筑囿也。桓四年,公狩于郎;庄三十一年,筑台于郎。今复筑郎以爲囿,其以爲游观之地乎?其以爲讲武之处乎?是时三家用事,鲁君仅拥虚器,而犹兴筑囿之役,为季氏敺民耳。

  十年春王正月夏齐栾施来奔

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鞌之战,四卿俱书,讥季氏以其私怒出,而诸卿皆从也。今伐莒而三卿俱行,讥季氏所欲爲,而二卿奔走后先,惟命之承,非但诛其伐国,诛其无君也。胡氏曰:「前已舎中军,此复三卿并将以出,季氏爲主将,二子各率一军爲副,则三军固在,以爲复古者,非也。但叔弓非叔孙氏,乃临事所置之帅耳。舎中军非复爲二军,乃析三军以爲四,季氏独将二军,兵愈多,权愈重,此所以遂至不可制,阶此爲乱,而昭公孙于齐矣。」

戊子,晋侯彪卒【平公也,昭公立】

  九月叔孙婼如晋

  葬晋平公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

  葬宋平公

夏四月丁巳,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

公羊曰:「楚子防何以名?絶。曷爲絶之?爲其诱讨也

译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卿大夫公子过。

公子过与公子招一同作乱,公子招是主谋。《春秋》既然在今年的春季正月已经判定了公子招作为首恶的罪责,如今公子招将罪责推给公子过并杀了他,《春秋》又在这里判定了公子过参与作乱的罪责。公子招与公子过都应当有罪,只是主谋与从犯有所不同罢了。不除去他们的官职而记载“杀”,是因为他们的罪行较轻。公子过因为是从犯而死,公子招因为是主谋而被流放,以此彰显楚国失于治理的过失。

大雩祭。

冬季十月壬午日,楚国军队灭掉了陈国,捉拿了陈国公子招,将他流放到越国,杀死了陈国大夫孔奂。

陈国是舜的后代。自从晋悼公在鄬地会盟时,陈国逃盟而归附楚国,到如今已经三十四年了,甘愿做夷狄的奴仆而不以为耻,他们以为依靠夷狄可以托付国家而不再担忧外部的祸患了。如今夷狄行事不道,趁着陈国公子招杀死太子之机,趁机夺取了陈国,打着正义的旗号行极大的不义之事,这与楚庄王讨伐夏徵舒后的做法前后如出一辙。楚庄王夺取陈国后又随即归还,而楚灵王则将其据为己有,有明德的后代,在百年之间,再次遭受夷狄的祸害,这就是《春秋》之所以震惊而详细记载的原因。从春季到冬季,总共七次记载,都是关于陈国的事,言辞沉重,反复提及,是怜悯陈国而谴责楚国,指责中原诸侯不能治理陈国的动乱,致使夷狄得以施行欺诈而灭亡别人的国家。公子招自知罪不可赦,于是退兵开门接纳楚军,楚灵王感激他的恩德而免他一死。孔奂是陈国的老臣,拒绝接纳楚军,因此被杀。《春秋》在陈国灭亡、公子招被流放之后记载孔奂的死,是为了褒录孔奂。杜预认为孔奂是公子招的党羽,这是错误的。唉!陈留被放逐,公子招被流放,干徵师无罪却被杀,孔奂坚守节操却被害,《春秋》详细记载这些,是为了显示楚灵王的不道,夷狄的祸害正旺盛且没有停止,为中原诸侯担忧。

安葬陈哀公。

有人说:陈哀公的安葬,《左传》认为是众宠臣杀马毁玉来安葬他,《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是记载安葬的变例。仇敌没有报复,凶手没有讨伐,却记载安葬,国家已经灭亡,没有人与之承担讨伐凶手的事。国家已经灭亡却记载安葬,也是为了保存陈国的名分。孙泰山说:“陈国已经灭亡,这里说安葬陈哀公,像是没有灭亡时的措辞,是楚灵王安葬他的。不说是楚灵王安葬他,是不认可楚灵王灭陈而安葬哀公,所以用陈国人自己安葬的文辞,以此来保存陈国。”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二十四 宋 家铉翁 撰

昭公二年【周景王十二年、晋平公二十五年】

九年春季,叔弓在陈国会见楚灵王。

紧接在灭陈之后记载,是表示讥讽。楚国行事无道,趁着陈国有动乱,就率领大军压境,于是灭亡了别人的国家,这是天下诸侯所应当共同憎恶的。宋、鲁、郑、卫畏惧它的凶恶威势,都派遣大夫去防备。只有鲁国被特别记载,是表示讥讽,因为鲁国带头让诸侯参与夷狄的会盟,所以讥讽它。

许国迁都到夷地【已在成公十五年见过,又在昭公十八年见过】

夏季四月,陈国发生火灾【《公羊传》作“火”】

《公羊传》说:“陈国已经灭亡了,为什么说陈国发生火灾?”是为了保存陈国的名分。保存陈国的意义已经穷尽了。《春秋》对于陈国的灭亡,书法严谨细致。从去年春季记载陈国动乱,夏季记载楚国杀陈国行人,秋季记载陈留奔逃、公子过被杀,冬季于是记载楚国灭陈,流放公子招、杀死孔奂,安葬陈哀公。一年之间,专门记载陈国的事。陈国已经灭亡却还记载安葬,是显示陈国尚未灭亡。等到这时陈国已经被楚国设为县,让它的臣子僭越爵位居住在那里,却还记载陈国火灾,是因为盛德的后代被夷狄剪灭,特意彰显义理来保存它,不认可楚国得到陈国。有人说:“陈国已经灭亡,没有人报告灾祸,鲁国史官怎么能记载呢?”回答说:“这是圣人借陈国火灾来彰显保存陈国的意义,这难道是旧史所能达到的吗?这时孔子年纪已大,亲眼见到而知道,不都是依据旧史。”

秋季,仲孙貜出使齐国。

冬季,在郎地修筑苑囿。

冬季修筑,是合乎时节的,之所以记载,是讥讽修筑苑囿。桓公四年,鲁桓公在郎地狩猎;庄公三十一年,在郎地修筑台。如今又在郎地修筑作为苑囿,是把它作为游观的地方吗?还是把它作为讲武的地方呢?这时三桓专权,鲁君仅仅拥有虚位,却还兴修筑苑囿的工程,不过是替季氏驱赶百姓罢了。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夏季,齐国的栾施来投奔鲁国。

秋季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讨伐莒国。

鞌之战,四位卿大夫都记载,是讥讽季氏因为私怒出兵,而众卿都跟随。如今讨伐莒国而三位卿大夫都出行,是讥讽季氏想做什么,两位卿大夫前后奔走,唯命是从,不仅惩罚他们讨伐别国,还惩罚他们无视君主。胡安国说:“之前已经舍弃中军,这次又三位卿大夫一起带兵出征,季氏作为主将,两人各率一军作为副将,那么三军依然存在,认为这是恢复旧制,是不对的。只是叔弓不是叔孙氏,而是临事所任命的统帅罢了。舍弃中军不是恢复为两军,而是把三军分为四军,季氏独自统领两军,兵力越多,权力越重,这就是导致后来不可控制,由此引发动乱,而昭公出逃到齐国的原因。”

戊子日,晋侯彪去世【是晋平公,晋昭公即位】

九月,叔孙婼出使晋国。

安葬晋平公。

十二月甲子日,宋公成去世。

十一年春季,周历二月,叔弓出使宋国。

安葬宋平公。

夏季四月丁巳日,楚灵王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楚国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包围蔡国。

《公羊传》说:“楚灵王为什么称名?是断绝他。为什么断绝他?因为他诱骗讨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