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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集传详说八

春秋集传详説卷六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06–119 段

染其母,霑渍厥舅,有自来矣。使桓公、管子伸其霸讨,执而归之周,孰曰不然?桓亦弗克自检,其能以此律人乎?公羊谓鲁荘之为陈佗,殆有深意。

译他玷污了母亲,又淫乱于舅父,这种行为由来已久。假如桓公和管仲能够伸张霸主的征讨,将他捉拿并押解到周王室,谁会说这样做不对呢?桓公自己尚且不能约束自身,又怎能以此标准来要求别人呢?《公羊传》认为鲁庄公对陈佗的做法,大概有深远的用意。

荆人来聘

荆始书人,为公谷之学者皆以为春秋因其慕义来聘,进之而书人。愚以为春秋之外楚,为其僭王大号而外之,非无其事而直鄙逺之也。况自比嵗入蔡侵郑,渐肆凭陵,春秋忧之方深,必不以其一来聘于鲁,遂进之同于中国之诸侯,此説其未然欤?且春秋之待楚,乃帝王待要荒之道,叛而威之,服而柔之,内外之辨截乎其不相干,未闻进要荒于侯甸而紊内外之辨者也。是聘也,杜元凯谓不书荆子使某来聘者,君臣同辞,始通未成其为礼也。乃若书荆、书楚、书楚人、书楚子,毎书輙异者,着其渐盛,与中国争衡,非进之也。圣人固乐于与人为善,楚方凭陵诸夏,无一善之可録,以为春秋进之,殆不然也【义又见僖元年楚人伐郑、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

  公及齐侯遇于谷

自入春秋,诸侯有遇礼,略去繁文,共图国政,遇之善者也。今鲁荘之为此遇,继纳币、观社而书,着其急于得偶,而求之惟恐其未至也。说者谓谷之遇齐人,要鲁以盟而后与之为昏,故是嵗冬复为扈之盟,明年乃以姜氏归。孟子谓:「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其荘公之谓欤?或曰:「如强弱弗敌何?」曰:「齐桓之始入,柯之未盟,鲁未尝一往防齐,亦无责乎鲁。意者齐桓犹知义之所在,念其父讐未雪,而不敢责之以常人之礼。及髙傒来盟,以大夫伉君,公反因是而纳币以请昏焉。齐人愈傲而公愈卑,自是受欺于齐益甚,盖有以自取矣。」

  萧叔朝公

谷梁曰:「萧叔,微国之君,未爵命者。其不言来,于外也。朝于庙,正也;于外,非正也。」萧叔本来朝于鲁,因公为谷之遇,就而朝焉,朝者、受者皆非也。鲁荘皇皇乎艳治之求,何暇问礼?《春秋》书之,责之也。

秋,丹桓宫楹【义并见下▯桓宫桷】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防齐侯盟于扈【义见《上谷》之遇】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桓宫桷。

鸟兽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人知有父,而复防其父之从出而知有祖焉,有曽焉,有髙焉,又防其祖、曽、髙之所从出而有始祖焉,皆为之庙以祀之。圣人因为之制宗庙祀享之礼,自天子至诸侯、公卿、大夫、士,隆杀有等。夫然后尽于礼,不以逾礼而为荣也,不以僭礼而为孝也。今荘公忘父之讐,徇母之欲,娶讐女以为夫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既又自知其非,丹桓宫之楹而▯其桷,欲以盖其无父之愧。不思庙有常制,独丹桓宫之楹而▯其桷,是悖礼也。以悖礼施之亲庙,不足以荣其亲,适足以悖其祖。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无父也;隆于其父而薄于其祖,无祖也。无父无祖,禽兽之道也。是以《春秋》书「丹桓宫楹」、「刻桓宫桷」,以见五庙并列,而桓庙独以丹饰,以着荘公无祖之罪,欲救无父之过而无祖矣。

  ▯曹荘公

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谷梁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不正其亲迎于齐也。秋公至自齐,先至,非正也。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入者,内弗受也,宗庙弗受也。娶讐人子弟,以荐舎于前,其义不可受也。」谷梁得之矣!夫亲迎,礼也,鲁荘亲迎讐国,则礼之悖也。公与夫人偕至而见于庙,礼也。今公以七月至,而夫人姜氏八月乃入,倡而不和,行而不随,则礼之悖也。自纳币于始,至用币于卒,春秋备书以责之。彼愚妇人何责哉?彼鲁荘亦何责哉?实备书以责齐桓也。桓为盟主,方将秉法以示诸夏,谓鲁荘不当请昏襄女,则明义以斥絶之,孰曰不然?苟欲镇抚鲁国而许之以昏,则当谨于用礼,饬齐女以行妇道,毋使为二国羞。今也不然,纳币未几,要以观社;观社未几,而有谷之遇、扈之盟;最后逆女,姜乃不与公偕归,是孰使之然哉?不责之齐桓而谁责之哉!及哀姜骄淫不妇,通于二叔,以害两君,然后取而戮之,亦云晩矣。愚故谓《春秋》有责齐桓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不书入而见于庙,书大夫宗妇觌用币,何哉?入而见于庙者,常也;大夫

译楚国人来鲁国聘问。

楚国开始被记载为“人”,《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学者都认为,这是因为楚国仰慕道义而来聘问,所以《春秋》提升它的地位而称其为“人”。我认为,《春秋》疏远楚国,是因为它僭越称王的大号而疏远它,并不是没有这件事而直接鄙夷疏远它。况且从近年入侵蔡国、侵犯郑国以来,逐渐放肆欺凌,鲁国对此担忧正深,必定不会因为它一次来鲁国聘问,就提升它等同于中原诸侯的地位,这种说法恐怕不对吧?而且《春秋》对待楚国,是帝王对待边远荒服地区的方法,叛乱就威慑它,归服就安抚它,内外之别截然分开互不干扰,没听说过提升边远荒服地区到侯甸地区而扰乱内外之别的。这次聘问,杜预认为不记载“楚子派某人聘问”,是因为君臣同辞,刚开始通好,还没有形成正式的礼仪。至于记载“荆”、“楚”、“楚人”、“楚子”,每次记载都不同,是为了彰显楚国逐渐强盛,与中原争夺霸权,并不是提升它的地位。圣人固然乐于与人一起行善,楚国正欺凌中原各国,没有一件善事值得记录,认为《春秋》提升了楚国的地位,恐怕不是这样【义理又见于僖公元年“楚人伐郑”、文公九年“楚子派椒来聘问”】

鲁庄公与齐侯在谷地相会。

自从进入春秋时期,诸侯之间有相会的礼仪,省略繁琐的礼节,共同谋划国家政务,相会本是好事。现在鲁庄公进行这次相会,紧接着记载了纳币、观社,是为了彰显他急于求得配偶,唯恐对方不来。解说的人说,谷地相会齐国人,要求鲁国结盟后才答应婚事,所以这年冬天又在扈地结盟,第二年才把姜氏娶回来。孟子说:“没有羞耻厌恶之心,就不是人。”这说的就是庄公吧?有人说:“如果强弱不敌怎么办?”回答说:“齐桓公刚即位时,柯地还没有结盟,鲁国未曾一次去防备齐国,也没有责备鲁国。大概齐桓公还知道道义所在,考虑到父亲的仇怨未报,而不敢用常人的礼节去责备鲁国。等到高傒来结盟,以大夫的身份对抗国君,庄公反而借此纳币请求婚事。齐国人越发傲慢而庄公越发卑微,从此受齐国欺骗更加严重,大概是有自取的原因了。”

萧叔朝见庄公。

《谷梁传》说:“萧叔,是小国的君主,没有被册封爵位的人。不记载‘来’,是因为在境外。在宗庙朝见,是正规的;在境外,是不正规的。”萧叔本来是要朝见鲁国,因为庄公在谷地相会,就近朝见,朝见的人和接受朝见的人都不对。鲁庄公忙于追求治理的繁华,哪有空过问礼节?《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责备他。

秋天,给桓公庙的柱子涂上丹漆【义理并见于下文〇桓公庙的椽子】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去世。

十有二月甲寅日,庄公与齐侯在扈地结盟【义理见于《上谷》之遇】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〇桓公庙的椽子。

鸟兽知道有母亲而不知道有父亲,人知道有父亲,又推究父亲的来源而知道有祖父,有曾祖父,有高祖父,又推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的来源而有始祖,都为他们建立宗庙祭祀他们。圣人因此制定宗庙祭祀的礼仪,从天子到诸侯、公卿、大夫、士,隆重与简省有等级。这样然后才合乎礼节,不以超越礼节为荣,不以僭越礼节为孝。现在庄公忘记父亲的仇怨,顺从母亲的欲望,娶仇敌的女儿为夫人,知道有母亲而不知道有父亲。后来又自己知道不对,给桓公庙的柱子涂上丹漆而雕刻它的椽子,想要掩盖没有父亲的羞愧。不想宗庙有固定的制度,唯独给桓公庙的柱子涂丹漆而雕刻它的椽子,这是违背礼节的。用违背礼节的行为施加于父亲的宗庙,不足以荣耀他的父亲,恰恰足以违背他的祖先。知道有母亲而不知道有父亲,是没有父亲;厚待父亲而薄待祖先,是没有祖先。没有父亲没有祖先,是禽兽的行为。所以《春秋》记载“丹桓宫楹”、“刻桓宫桷”,以显示五座宗庙并列,而唯独桓公庙用丹漆装饰,以彰显庄公没有祖先的罪过,想要补救没有父亲的过错却失去了祖先。

〇曹庄公

夏天,庄公到齐国迎娶新娘。秋天,庄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谷梁传》说:“亲自迎娶,是常事,不记载。这里记载,是不认为亲自到齐国迎娶是正当的。秋天庄公从齐国回来,先回来,是不正当的。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进入’,是内部不接受,宗庙不接受。娶仇敌国家的子弟,把她们放在前面,道义上不可接受。”《谷梁传》说对了!亲自迎娶,是礼节,鲁庄公亲自到仇敌国家迎娶,就是违背礼节。庄公与夫人一起回来而在宗庙相见,是礼节。现在庄公七月回来,而夫人姜氏八月才进入,唱而不和,行而不随,就是违背礼节。从开始纳币,到最终用币,春秋详细记载以责备他。那些愚笨的女人有什么可责备的呢?鲁庄公又有什么可责备的呢?实际上是详细记载以责备齐桓公。齐桓公是盟主,正将秉持法度以昭示中原各国,认为鲁庄公不应当请求娶襄公的女儿,就明白道义以斥责拒绝他,谁说不行呢?如果想要镇抚鲁国而答应婚事,就应当谨慎使用礼节,整顿齐国女子以奉行妇道,不要使两国蒙羞。现在不是这样,纳币不久,要求观看社祭;观看社祭不久,就有谷地相会、扈地结盟;最后迎娶新娘,姜氏却不与庄公一起回来,这是谁让她这样的呢?不责备齐桓公而责备谁呢!等到哀姜骄横淫乱不像妇人,与两个叔父私通,害死两位国君,然后抓起来杀了她,也太晚了。所以我认为《春秋》有责备齐桓公的意思。

戊寅日,大夫和宗妇相见使用币帛。

不记载进入而在宗庙相见,记载大夫和宗妇相见使用币帛,为什么呢?进入而在宗庙相见,是常事;大夫

宗妇觌而用币者,非礼之常,盖失礼也。或谓其娶讐女而归,不敢以见于庙。彼丹楹▯桷,崇奢丽以夸示讐女,何以能知愧而不使见于庙乎?谷梁之云,谓宗庙有弗受焉尔。礼,夫人至,大夫有见礼。今书失礼,则以大夫宗妇之俱见、俱用币,而讥其无别耳。御孙以男女同贽为无别,不但用贽之无别,俱觌尤为不可。盖宗妇者,大夫之妻,与大夫俱见,《春秋》所以为讥也。

译宗妇在觌礼中使用币帛,这不符合礼制的常规,大概是失礼的行为。有人认为是因为娶了仇家的女儿而归来,不敢让她进入宗庙相见。那些丹红色的楹柱、方形的屋椽,崇尚奢华美丽来向仇家的女儿夸耀,怎么能知道羞愧而不让她进入宗庙相见呢?《谷梁传》所说的,是指宗庙不接受她罢了。按照礼制,夫人到达时,大夫有见面的礼仪。如今经文记载为失礼,是因为大夫和宗妇都去相见、都使用币帛,从而讥讽他们缺乏区别。御孙认为男女使用相同的贽礼是没有区别,不仅是用贽礼没有区别,一同进行觌礼更是不可。因为宗妇是大夫的妻子,与大夫一同去相见,这正是《春秋》所讥讽的原因。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公羊以羁为曹大夫,戎来侵,谏于君,母自敌,三谏不从而去,考之经似不然也。贾逵谓羁是曹君赤乃戎之外孙,戎侵曹逐羁而立赤,必有所本,今从之。先君既▯而不称爵者,微弱不能自定故也。刘氏《意林》: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赤之为赤,与郑突无以异。突因宋,赤因戎,皆夺其君,然而《春秋》一贬之,无上下之异者,《春秋》治治不治乱者也。使郑忽、曹羁事亲而孝,为上而礼,在丧而哀,将事而恭,大夫顺之,国人信之,虽有宋、戎之众,突、赤之孽,何縁而起?刘氏之论正矣,然谓《春秋》一贬之无上下之异者,似未然也。忽与羁皆系之于国,以其为当立者也。突挟乱臣,赤挟戎,皆去其公子之号,所以诛也。

  郭公

公》《谷》以为郭国之君名赤,外归于曹,其义不通。先儒引齐桓问郭何以亡,父老对:「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是以亡。」事与时实相近,然必有阙误,不容强通。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左氏曰:「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注曰:「原仲,季友之旧也。季友相鲁,女叔相陈,二人有旧,故春而女叔来聘,冬而季友报聘,以为交聘之始,故书。然前此诸侯使之来鲁,未必无报聘,而《春秋》皆略之不书。今女叔之来,季友之往,独得书者,着人臣无外交。原、季以私相善之故,而假公聘以为私防,其后又以▯原仲而出,于朋友之道则尽,于人臣之义则非,《春秋》防微杜渐,故不与也。然原仲女叔为名为字,有不容辨,以是为襃贬,则凿矣【义又见二十七年季友如陈▯原仲】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朔以簒兄而立,既为国人所逐,复与叛党共败王师以返其国,周之叛侯也,去▯所以讨。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左氏周正之説,至是亦不能守之矣。以周正而言,此六月乃夏正四月,正阳之月也。而左氏乃云:「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明是月非正阳之月也。杜氏求以通周正之説,乃云:「以长歴推此乃七月朔,置闰失所,故致月错。」夫左氏岂为歴之有误而为此説?彼以是月非正阳之月,而用正阳之礼,是以讥耳。愚以是观,益知《春秋》行夏之时,「王正月」非周正审矣。然救日而鼓,以充阳也。《夏书》:「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季秋日食而举行旧典,初不专在正阳之月。《左传》谓唯正月之食而后举行,亦僻説耳。《谷梁》曰:「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设鼓五,诸侯三,大夫击门,士击柝。」皆所以充其阳。充阳之説,有得于古者救日之意。《春秋》于此年及文十五年两书皆同者,讥不鼓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为失礼也。虽然,伐鼓用牲,乃救日之常典,有司之事也。天子诸侯因天灾见异,而讲求缺失,思所以上答天谴,有实政在,非徒治其礼文之常而巳也。《春秋》于夏日食,书鼓用牲于社;于秋大水,书鼓用牲于社于门,讥实政不讲,仅从事于有司之常典也【义又见文十五年六月日食】

  伯姬归于杞

杜注:不书逆女,逆者微也。杞小国,自应遣命卿,盖旧史缺书耳。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谷梁曰:「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巳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左氏谓:「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愚谓日月之眚,天以此示象于人,有救而无祈也。鼓于朝,救日之礼也。若夫水旱之灾,则必有祈;祈则必以牲。《云汉》之诗曰:「靡神不举,靡爱斯牲。」水旱用牲,其来逺矣。救水而鼓众,则鼓以警众,共治捍防之事,公谷所言是矣。救日之鼓与救水而鼓,事虽近而义不同。

冬,公子友如陈【义见今春女叔来聘】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

伐戎,以报济西之役也。木讷以其与曹杀大夫聨书,遂为之説曰:「为曹伐也。前年曹羁奔陈,及陈女叔来聘,言必有以

译大水

冬季,戎国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曹赤回到曹国。

《公羊传》认为曹羁是曹国的大夫,戎国来侵犯时,他向国君进谏,说不要亲自与敌人作战,三次进谏不被采纳便离开,考察经文似乎并非如此。贾逵认为曹羁是曹君,曹赤是戎国外孙,戎国侵犯曹国,驱逐曹羁而立曹赤,必定有所依据,现在采纳他的说法。先君去世却不称爵位,是因为国力微弱不能自定国统的缘故。刘氏《意林》说:曹羁出逃到陈国,曹赤回到曹国,曹赤之所以叫曹赤,与郑突没有区别。郑突依靠宋国,曹赤依靠戎国,都夺取了君位,然而《春秋》对两人同样贬斥,没有上下尊卑的区别,这是因为《春秋》治理治世而不治理乱世。假如郑忽、曹羁侍奉亲人能尽孝,身为国君能守礼,居丧时能哀痛,办事时能恭敬,大夫顺从他们,国人信任他们,即使有宋国、戎国的军队,郑突、曹赤的祸患,怎么会兴起呢?刘氏的论述是正确的,然而说《春秋》对两人同样贬斥没有上下尊卑的区别,似乎并不恰当。郑忽与曹羁都冠以国名,是因为他们是应当继位的人。郑突挟持乱臣,曹赤挟持戎国,都去掉了他们的公子称号,这是为了声讨他们。

郭公

《公羊传》《谷梁传》认为郭国的君主名叫赤,从国外回到曹国,这种解释不通。先儒引用齐桓公问郭国为何灭亡,父老回答说:“喜欢善人却不能任用,厌恶恶人却不能除去,因此灭亡。”这件事与当时的实际情况相近,但必定有缺漏错误,不能强行解释通顺。

鲁僖公二十五年春季,陈侯派女叔来鲁国聘问。

《左传》说:“这是开始与陈国结好,嘉奖这件事,所以不写女叔的名字。”注解说:“原仲,是季友的老朋友。季友辅佐鲁国,女叔辅佐陈国,两人有旧交情,所以春季女叔来聘问,冬季季友回访,作为两国交聘的开始,所以记载。然而在此之前诸侯派使者来鲁国,未必没有回访,而《春秋》都省略不记载。现在女叔来,季友去,唯独被记载,是为了彰显人臣没有外交。原仲、季友因为私下交好的缘故,借公事聘问来作为私下的防备,后来又因为原仲而出奔,在朋友道义上算是尽到了,在人臣大义上则是不对的,《春秋》防微杜渐,所以不认可。然而原仲、女叔是名还是字,不容分辨,以此作为褒贬,就太牵强了【义理又见于二十七年季友到陈国迎接原仲】

夏季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卫侯朔因篡夺兄长君位而立,既被国人驱逐,又与叛党一起击败王师以返回他的国家,是周朝的叛侯,去掉爵位是为了声讨他。

六月辛未朔日,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坛使用牺牲。

《左传》关于周历的说法,到这里也不能坚持了。按周历来说,这六月是夏历四月,是正阳之月。而《左传》却说:“只有正月朔日,邪气未作,发生日食,这时在社坛用币,在朝廷击鼓。”明确说明这个月不是正阳之月。杜预为了疏通周历的说法,就说:“用长历推算这是七月朔日,设置闰月有误,所以导致月份错乱。”难道《左传》会因为历法有误而这样说吗?他认为这个月不是正阳之月,却使用了正阳之月的礼仪,这是为了讥讽。我由此观察,更加知道《春秋》实行夏历,“王正月”不是周历是确凿的。然而救日食而击鼓,是为了充实阳气。《夏书》说:“季秋月份朔日,日月不在房宿会合,乐师击鼓,啬夫奔跑,庶人奔走。”这是季秋日食而举行旧典,起初并不专在正阳之月。《左传》说只有正月的日食才举行,也是偏颇的说法。《谷梁传》说:“击鼓,是合乎礼的;使用牺牲,是不合乎礼的。天子设五面鼓,诸侯三面,大夫击门,士击柝。”这都是为了充实阳气。充实阳气的说法,符合古人救日食的本意。《春秋》在这一年以及文公十五年两次记载都相同,是讥讽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使用牺牲,是失礼。虽然如此,击鼓使用牺牲,是救日食的常规典礼,是有司的职责。天子诸侯因天灾出现异象,而讲求缺失,思考如何向上回答天谴,要有实际的政事,不是仅仅治理礼仪形式的常规而已。《春秋》在夏日食时,记载击鼓使用牺牲在社坛;在秋大水时,记载击鼓使用牺牲在社坛和门,是讥讽不讲求实际政事,仅仅从事于有司的常规典礼【义理又见于文公十五年六月日食】

伯姬嫁到杞国。

杜预注:不记载迎亲,是因为迎亲的人地位低微。杞是小国,理应派遣卿大夫,大概是旧史缺漏没有记载。

秋季发生大水,击鼓使用牺牲在社坛和门。

《谷梁传》说:“已经击鼓警戒而惊动众人,使用牺牲就可以停止了。救日食用鼓声振奋士气,救水灾用鼓声召集众人。”《左传》说:“凡是天灾,只用币不用牺牲。不是日月灾异不击鼓。”我认为日月灾异,上天以此向人显示征兆,有救而无祈。在朝廷击鼓,是救日食的礼仪。至于水旱灾害,则必定有祈祷;祈祷必定用牺牲。《云汉》这首诗说:“没有不祭祀的神,没有不吝惜的牺牲。”水旱灾害使用牺牲,由来已久了。救水灾而召集众人,则是击鼓以警示众人,共同治理防御之事,公羊、谷梁所说的对了。救日食的击鼓与救水灾的击鼓,事情虽然相近但意义不同。

冬季,公子友到陈国【义理见于今年春季女叔来聘】

鲁僖公二十六年,春季,鲁公讨伐戎国。夏季,鲁公从讨伐戎国返回。

讨伐戎国,是为了报复济西之战。木讷因为这与曹国杀大夫连书,于是为之解释说:“是为曹国讨伐。前年曹羁逃奔陈国,等到陈国女叔来聘问,言语中必定有缘故”

及于羁也。故公子友如陈报聘,而遂伐戎,为曹可知矣。公甫至自伐戎,而曹遂杀其大夫,是戎必有辞于曹,曹杀其大夫以説戎,且以塞鲁之辞。」木讷之于《春秋》,好揣摩傅防以为之説,此类是也。陈使大夫来聘于鲁,何关于曹?鲁也有戎患,不得巳而伐之,非其力之有余而为曹伐也。学者生乎数千载之后,即传以求经,犹恐传之未信,何必凿空而为説?当时无此事,圣经无此防科塲师以穿凿为新奇,最説经之大病。

译等到羁这件事发生。所以公子友前往陈国回访,并随即讨伐戎人,是为了曹国,这是显而易见的。公甫刚从讨伐戎人回来,曹国就杀了它的大夫,这说明戎人一定对曹国有责难,曹国杀了它的大夫来取悦戎人,并且用来堵住鲁国的责难。木讷在解释《春秋》时,喜欢揣测附会来作为解说,这类情况就是如此。陈国派大夫来鲁国聘问,这和曹国有什么关系?鲁国也有戎人的祸患,不得已才讨伐他们,并不是因为兵力有余而替曹国讨伐。学者生活在数千年之后,即使通过传注来探求经义,还担心传注不可信,何必凭空穿凿来立说呢?当时并没有这件事,经典也没有这种说法,科举考场上的老师把穿凿附会当作新奇,这是解说经书最大的弊病。

曹杀其大夫【杀大夫始见】

凡杀大夫,皆讥专杀也。葵丘之防曰:「无专杀大夫。」此周家盛时法制,而襄王举之于防,以训饬诸侯者也。诸侯与其卿大夫,虽有君臣之分,皆王臣也。故其命上大夫,必请于王;有罪当杀,亦必禀命于王,不得专也。自东迁,诸侯既专命卿大夫,而复专杀之,无王也。凡书杀大夫,有称国以杀者,有称人以杀者。称国以杀者,十之八九,大率皆讥专杀,而复有杀无罪者焉,杀有功者焉,杀直谏者焉,随事而观,可以得圣人之意。此曹杀其大夫,不惟讥其专杀,又诛其滥杀。曹赤挟戎援以簒兄之国,又挟戎威以去兄之党,所杀者必皆无罪,而又不止一人,是以佚其姓名。鲁史官闻其事而书之,不得其姓名,是以阙之耳。吁!蕞尔小国,挟戎援以簒其兄,而又杀人不忌,齐桓坐视而莫之讨,其有惮于戎欤【杀大夫不名又见僖二十五年文七年八年】

  秋公防宋人齐人伐徐

刘氏《意林》曰:「伐徐,小事也,而乱王者之制。诸侯不得专征,是以属之方伯连帅。今齐为霸,而使宋主兵,则是人自为政,与诸侯无霸奚异?」刘説固善,但先宋后齐,乃《春秋》所以责备霸者,非齐人诿宋人以主此兵也。胡氏谓鲁自伯禽以来,世有徐戎之患,今春伐戎,秋伐徐,必戎与徐表里为病于鲁,鲁请于齐、宋而伐之耳。愚谓齐为霸而以宋先之者,贬也。是时戎侵曹,逐其嗣子,纳亡公子为君,戎之不忌甚矣。齐不能讨,乃为鲁出师伐徐,缓其所当急,是故不与之以霸讨,而以宋先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防杞伯姬于洮。

杜氏以伯姬为荘公之女,即二十五年归于杞者。陆氏谓:「春秋时有子叔姬者三,皆时君之女,称子者以别先君之子。」公、谷以为同母姊妹,非也。则此伯姬未必是荘公之女。借是荘女,于洮亦非归宁之地,安有女子来宁父母,疾驱于通道大都,略无所禁忌者乎?《春秋》书「公防杞伯姬于洮」,非归宁之义也【义又见冬杞伯姬来】

夏六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义已见十六年】十六年于幽之防,始书同盟,至是再防于幽,复书同盟。谷梁曰:「同尊周也。」于是而后授之诸侯,盖《春秋》嘉齐桓霸业之始成,善其得众,而许之以同盟也。是防也,陈、郑始服,不讨而服,服之上也。或曰:「前此防者九国,而书同盟,宜也;今防者才五国,亦书同盟,何哉?」曰:「圣门所以许齐桓,为其合诸侯不以兵革,庶几以徳服人者,不为其甲兵盛强,小大毕至,而后许之以同也。不然,异时有合十八国之君,以甲车四千乘夸示诸侯,而霸业自是日衰者,乌在其为众乎?」

  秋公子友如陈▯原仲

或曰:「前此人臣外交,如祭伯之来、尹氏之赴,春秋虽有讥而不书所以来之故。今季友如陈,直书▯原仲,春秋其许之以不遗故旧,是故直书其事,以垂训于后欤?」曰:「子可谓善问矣。君臣之分、朋友之义,皆人之大伦,而于用礼之际,有当随事而为之权衡者,此类是也。季友与原仲有旧,前此原仲来鲁,季友报聘,假公事而为私行,春秋犹有讥焉。今原仲死,季友躬如陈防其▯,身为鲁大夫,有官守焉,而越国以防交游之▯,春秋之所不与也。然以其笃于伦类之爱,故直书其事,曰:『此为▯原仲而出。』虽微取其不遗故旧,实深贬其越国防▯,此春秋意也。县子所谓『古大夫束脩之问不出境』,正为居位之大夫而言。今大夫交政于中国,如原仲、季友,犹曰交游之情、死丧之戚,有不容自巳。比至衰世,人臣外交强国,归而胁制其君,犯上作乱,靡不毕为,祸乱之原实兆于此。是故春秋谨之。」

冬,杞伯姬来【义已见今年春】

前防于洮,公与伯姬特为此防也。归未几日,复为此来。书「杞伯姬来」,非所当来而来者也。女归宁父母,常事不书,惟其来之不以礼,是故一嵗而再书。然则伯姬非鲁荘之女,亦明矣。

  莒庆来逆叔姬

杜氏以叔

译曹国杀死了他的大夫【“杀大夫”这一记载开始见于此处】

凡是记载杀大夫,都是讥讽擅自杀人。葵丘盟约的规定说:“不要擅自杀大夫。”这是周朝鼎盛时期的法制,周襄王在葵丘盟约中重申这一点,用以训诫诸侯。诸侯与其卿大夫,虽然有君臣的名分,但都是周王的臣子。所以任命上大夫,必须向周王请示;如果有罪应当处死,也必须禀报周王,不得擅自行事。自从周平王东迁之后,诸侯已经擅自任命卿大夫,又擅自杀害他们,这是无视周王权威的表现。凡是史书记载杀大夫,有称国名而杀的,有称人名而杀的。称国名而杀的,十之八九,大体上都是讥讽擅自杀人,其中又有杀害无罪者的,杀害有功者的,杀害直言进谏者的,根据具体事情观察,就可以明白圣人的用意。这次曹国杀他的大夫,不仅讥讽其擅自杀人,还谴责其滥杀无辜。曹赤依靠戎人的援助篡夺了兄长的国家,又凭借戎人的威势去铲除兄长的党羽,所杀的人必定都是无罪的,而且不止一人,所以隐去了他们的姓名。鲁国史官听说这件事而记载下来,因为不知道他们的姓名,所以空缺不写。唉!这样一个小国,依靠戎人的援助篡夺兄长的位置,又肆无忌惮地杀人,齐桓公坐视不管而不加讨伐,大概是畏惧戎人吧【“杀大夫不书其名”又见于僖公二十五年、文公七年、八年】

秋季,鲁庄公在防地会见宋国人、齐国人,共同讨伐徐国。

刘氏《意林》说:“讨伐徐国,是小事,却扰乱了周王的制度。诸侯不得擅自征伐,所以这类事务归属于方伯和连帅。现在齐国是霸主,却让宋国主持军事,这就是各自为政,与诸侯没有霸主有什么区别?”刘氏的说法固然好,但先提宋国后提齐国,正是《春秋》用来责备霸主的原因,并不是齐国人推托给宋国人来主持这次军事行动。胡氏认为鲁国自从伯禽以来,世代遭受徐戎的祸患,今年春天讨伐戎人,秋天讨伐徐国,一定是戎人与徐国互为表里,成为鲁国的祸患,鲁国向齐、宋请求出兵讨伐他们罢了。我认为齐国是霸主却让宋国排在前面,这是贬抑。当时戎人侵犯曹国,驱逐了曹国的嗣子,接纳逃亡的公子为君,戎人的肆无忌惮非常严重。齐国不能讨伐戎人,却为鲁国出兵讨伐徐国,缓办了应当紧急处理的事,所以不承认这是霸主应有的讨伐,而让宋国排在齐国前面。

冬季十二月癸亥朔,发生日食。

二十七年春季,鲁庄公在洮地会见杞国的伯姬。

杜氏认为伯姬是庄公的女儿,就是二十五年嫁给杞国的那位。陆氏说:“春秋时有三位子叔姬,都是当时国君的女儿,称‘子’是为了区别于先君的女儿。”《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同母姊妹,不对。那么这位伯姬未必是庄公的女儿。即使是庄公的女儿,在洮地也不是回娘家省亲的地方,哪有女子回娘家省亲,在交通要道的大路上疾驰,毫无禁忌的呢?《春秋》记载“公防杞伯姬于洮”,不是归宁的意思【此义又见于冬季“杞伯姬来”】

夏季六月,鲁庄公在幽地会见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共同结盟【此义已见于十六年】。十六年在幽地结盟,开始记载“同盟”,到现在再次在幽地结盟,又记载“同盟”。《谷梁传》说:“共同尊崇周王室。”从此以后才授予诸侯权力,大概是《春秋》嘉许齐桓公霸业初步成功,赞赏他能够团结众人,所以允许他们结盟。这次结盟,陈国、郑国开始臣服,不经过讨伐就臣服,这是臣服的上等表现。有人说:“以前结盟的是九个国家,记载‘同盟’是合适的;现在结盟的只有五个国家,也记载‘同盟’,为什么呢?”回答说:“圣人之所以赞许齐桓公,是因为他联合诸侯不依靠武力,差不多是以德行使人信服,而不是因为他的甲兵强盛,无论大小国家都到来,然后才赞许他结盟。不然的话,后来有联合十八国君主,以四千辆战车向诸侯夸耀,而霸业从此日渐衰落的,那又在哪里体现‘众多’的好处呢?”

秋季,公子友前往陈国〇原仲

有人说:“以前臣子进行外交活动,如祭伯的到来、尹氏的奔丧,春秋虽然讥讽但不记载其来的原因。现在季友前往陈国,直接记载〇原仲,春秋大概是赞许他不遗忘故旧,所以直接记载这件事,以垂训后世吗?”回答说:“你可以说是善于提问了。君臣的名分、朋友的道义,都是人伦的大节,而在运用礼仪的时候,有应当根据事情权衡处理的,这类事情就是这样。季友与原仲有旧交,以前原仲来到鲁国,季友报聘,借公事而行私情,春秋还有讥讽。现在原仲死了,季友亲自前往陈国〇原仲,身为鲁国大夫,有官职在身,却跨越国境去〇交游的〇,这是春秋所不赞许的。然而因为他对伦常之爱深厚,所以直接记载这件事,说:‘这是为了〇原仲而出行。’虽然略微赞许他不遗忘故旧,但实际上深深贬斥他越境〇交游的〇,这是春秋的本意。县子所说的‘古代大夫束脩之问不出境’,正是针对居位的大夫而言。现在大夫在中原各国交往,如原仲、季友,尚且说交游之情、死丧之痛,有不能自己控制的。等到衰世,臣子与强国外交,回国后胁迫君主,犯上作乱,无所不为,祸乱的根源实际上就始于这里。所以春秋对此谨慎对待。”

冬季,杞伯姬来到鲁国【此义已见于今年春季】

以前在洮地会见,鲁庄公与伯姬特意为此会见。回去没几天,又为此而来。记载“杞伯姬来”,是不应当来却来了。女子回娘家省亲,是常事不记载,只有因为她来的不合礼,所以一年之内两次记载。那么伯姬不是鲁庄公的女儿,也就明白了。

莒庆来迎娶叔姬

杜氏认为叔

姬为荘公女,莒庆自为逆,愚窃疑之。宣公挟齐之援以簒鲁国,事齐无所不至,最后齐侯止公而为髙固求婚,鲁人以为大辱。莒小国也,庆莒之卿,而娶时君之女,又云其与公伉礼,其无是乎?盖叔姬必非荘公之女,莒庆自为逆,其事犹在可疑耳。

译叔姬是庄公的女儿,莒国的庆却自行违背礼制,我私下对此存有疑虑。宣公倚仗齐国的援助而篡夺鲁国君位,侍奉齐国无所不至,最后齐侯扣留宣公并替高固向鲁国求婚,鲁国人认为这是极大的耻辱。莒国是个小国,庆是莒国的大夫,却娶了当时国君的女儿,又说他与国君行对等之礼,这难道可能吗?大概叔姬必定不是庄公的女儿,莒庆自行违背礼制,这件事仍然值得怀疑。

杞伯来朝

杞,二王后,爵惟上公。桓二年书「杞侯来朝」,《公》、《谷》以杞为纪,至是乃书杞伯,杜氏、范氏皆以为时王黜之,无明证也。此亦文之阙误,不必深辨【义见《纲领》明五始】

  公防齐侯于城濮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及战之例】

或曰:「案《左传》,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使之伐卫,讨其立子頽也。」则齐桓此伐,奉王命以讨诸侯之有罪者,而《春秋》书曰「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不与齐桓以奉王命而伸霸讨,何哉?曰:立子頽者,卫侯朔也。朔之罪甚大,齐不能讨,王弗及朔之尚存而命之以讨。今歴十年,其身巳死,而致伐于其子,非刑也。曰:若尔,则其责在王,今方伯与罪人皆以人称,何哉?曰:朔之存也,尝预齐桓防盟,桓庇之而不讨。今其嗣子不预于后幽之盟,齐是以伐之。盖受命于朔未死之前,至是激以私憾,始克往伐,故《公》、《谷》皆以卫为无罪。《左传》又谓桓公奉命而往,取赂而还,故不为《春秋》所与,是以有贬。以是而观,则《春秋》人齐之意可见矣。○及战之例,《公羊》谓《春秋》伐者为客,被伐者为主,故是役也,以卫主战,以卫为无罪。然僖十八年,《春秋》书「宋、曹、卫、邾伐齐,宋师及齐师战于甗」,则伐者为主,被伐者为客。《公羊》又以为《春秋》与宋襄之能讨齐乱,是故以宋为及。其意以及战为《春秋》所与,此亦公羊氏一家之説耳。尝考之经,此一及字,或着之客,或系之主,初未尝立为一定之例。楚人侵伐中原,晋及之战,晋以盟主而为主也。蔡侯、吴子伐楚,及楚人战,则蔡、吴又以客而为主。防家又谓城濮、鄢陵与邲,外楚而内晋;柏举,内蔡而外楚,则又以内外而为及。郑氏谓凡书及战,所以别异客主,不施之直与不直,直与不直自在事也。此论校诸説为通。愚以当时事考之,有以客而为及者,有以主而为及者,义系于一时之事,襃贬予夺初不在是也。如卫之及战,以其不受齐讨而与之战,是以书卫为及;如宋之及战,宋自以受托孤之寄,帅师而往,志在纳君,是以书宋为及;如城濮之战,晋文志在救宋却楚,仗义而前,不使晋主战,将使谁主之乎?又如柏举之战,《春秋》书「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大其伐楚之功,而特书以奨之,谓《春秋》不与蔡侯,其可乎?而近代诸儒,专以及战为主,战者皆非《春秋》之所与,每有及战,曲为之説以求其可贬之罪。如城濮、柏举二三大战,义正辞直,《春秋》无贬,而乃傍采传辞,变乱曲直,以合于主战之例,其所见之颇欤?其为私意而发欤?故既述之纲领,复随事辨明,盖以所关者大,不容巳于言也。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

  秋荆伐郑公防齐人宋人救郑

或曰:「先儒谓书救未有不善者,此书救善齐桓之能救也。公自行,必齐桓、宋公之皆在,而《春秋》书人,何哉?」曰:「此与其救,而讥其救之不力也。楚窥中国久矣,至是使其令尹子元帅车六百乘伐郑,入于桔柣之门,陷其外郭,及于逵市,郑将奔桐丘,楚兵退乃止,郑之危甚矣。齐、宋、鲁救之,未至而楚去,盖以虚声却敌者也。使子元稍为持久,则郑弃其国,而存亡未可知也。故《春秋》书人以讥救之不力。」○凡救有二:强国侵暴,诸侯盟主兴师救之,救之正也;诸侯败贤党恶,盟主伐同恶,救之,救之逆也。推此义以观,庶得圣人之意。若盟主之救、同恶之救,槩以为善,曲为説以通之,则是否纷错,失圣人脩经之本防。义又见僖二十八年楚救卫、襄十年楚救郑。○齐桓公,霸之盛者,推亡固存,霸政之所先也。经见凡五,此救郑,其始救也。闵元年、僖元年两救邢,六年伐郑移师救许,十五年防诸侯盟牡丘,命诸大夫救徐,盖孳孳以救为务者,桓公之本心也。然其再救邢也,以三国之师而次于聂北;其救徐也,以八国之师而次于匡。救而书次,则讥其救之缓也;不书师

译杞国国君来朝见。杞国是夏、商两代王室的后裔,爵位仅为上公。桓公二年记载“杞侯来朝”,《公羊传》、《谷梁传》将杞国视为纪国(注:此处疑为“纪”字通假或版本异文,意指特定称谓),直到这时才记载为杞伯,杜预、范宁都认为这是当时的周王贬黜了杞国,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这也就是文献的缺失错误,不必深入辨析【义理见《纲领》中“明五始”部分】。

鲁公在城濮防备齐侯。

二十八年,春季,周历三月,甲寅日,齐国人攻打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关于“及战”的体例】。

有人说:“根据《左传》,周王派遣召伯廖赐给齐侯命令,让他攻打卫国,讨伐卫国立公子頽为国君的行为。”那么齐桓公这次征伐,是奉周王命令去讨伐有罪的诸侯,而《春秋》记载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不赞许齐桓公奉王命而伸张霸主的讨伐,为什么呢?回答说:立公子頽为国君的是卫侯朔。朔的罪过很大,齐国不能讨伐他,周王在朔还活着的时候命令齐国去讨伐。如今过了十年,朔已经死了,却去征伐他的儿子,这不是刑罚应有的做法。有人说:如果是这样,那么责任在周王,现在方伯(霸主)和罪人都用“人”来称呼,为什么呢?回答说:朔活着的时候,曾经参与齐桓公的防地盟会,桓公庇护他而不加讨伐。如今他的继位儿子没有参与后来的幽地盟会,齐国因此攻打他。大概是在朔死之前接受了命令,到了这时因私怨激愤,才前往征伐,所以《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卫国无罪。《左传》又说桓公奉命前往,索取贿赂后返回,所以不被《春秋》赞许,因此有贬斥。由此来看,《春秋》用“人”来称呼齐国的用意就可以明白了。○关于“及战”的体例,《公羊传》认为《春秋》中征伐的一方为客,被征伐的一方为主,所以这次战役,以卫国为主战方,认为卫国无罪。然而僖公十八年,《春秋》记载“宋、曹、卫、邾攻打齐国,宋军与齐军在甗地交战”,那么征伐的一方为主,被征伐的一方为客。《公羊传》又认为《春秋》赞许宋襄公能够讨伐齐国的混乱,所以以宋国为“及”的一方。他的意思是“及战”是《春秋》所赞许的,这不过是公羊学派的一家之言罢了。我曾考证经文,这个“及”字,有时加在客方,有时系于主方,起初并没有确立为固定的体例。楚国人侵伐中原,晋国与之交战,晋国作为盟主所以为主。蔡侯、吴子攻打楚国,与楚国人交战,那么蔡、吴又作为客方而为主。防家又说城濮、鄢陵与邲之战,是外排楚国而内尊晋国;柏举之战,是内尊蔡国而外排楚国,那么又是以内外关系来确定“及”。郑氏认为凡是记载“及战”,是为了区别客主,并不施加于直与不直(正义与非正义),直与不直自在事情本身。这个论断比其他说法更为通达。我根据当时的事来考证,有以客方为“及”的,有以主方为“及”的,义理系于一时之事,褒贬予夺起初并不在于此。比如卫国的及战,因为卫国不接受齐国的讨伐而与之交战,所以记载卫国为“及”;比如宋国的及战,宋国自认为受托孤的重任,率领军队前往,志在拥立国君,所以记载宋国为“及”;比如城濮之战,晋文公志在救宋退楚,仗义前行,如果不让晋国主战,将让谁主战呢?又如柏举之战,《春秋》记载“蔡侯率领吴子与楚国人交战”,夸大了伐楚的功劳,特意记载以表彰他,说《春秋》不赞许蔡侯,可以吗?而近代诸儒,专门以“及战”为主战方,认为交战者都不是《春秋》所赞许的,每当有“及战”,就曲解说辞以求找到可贬斥的罪过。比如城濮、柏举等几次大战,义正辞严,《春秋》没有贬斥,却旁采传文,变乱曲直,以符合主战方的体例,他们的见解偏颇吗?是出于私意而发的吗?所以既在纲领中叙述,又随事辨明,大概因为所关系重大,不容已于言也。

夏季四月丁未日,邾子琐去世。

秋季,楚国攻打郑国,鲁公在齐人、宋人救援郑国时进行防备。

有人说:“先儒认为记载‘救’没有不善的,这里记载‘救’是赞许齐桓公能够救援。鲁公亲自前往,必定是齐桓公、宋公都在,而《春秋》记载为‘人’,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记载他们去救援,而讥讽他们救援不力。楚国窥视中原很久了,到这时派遣令尹子元率领六百辆战车攻打郑国,进入桔柣之门,攻陷外郭,到达逵市,郑国将要逃往桐丘,楚军撤退才停止,郑国的危险非常严重。齐、宋、鲁去救援他们,还没到楚军就离开了,大概是用虚张声势来退敌。如果子元稍微坚持久一些,那么郑国就会抛弃国家,存亡就不可知了。所以《春秋》用‘人’来讥讽救援不力。”○凡是救援有两种:强国侵暴,诸侯盟主兴师救援,这是正当的救援;诸侯败坏贤良、结党作恶,盟主讨伐同恶,进行救援,这是逆理的救援。推演这个义理来观察,大概能明白圣人的心意。如果盟主的救援、同恶的救援,一概认为是善,曲解说辞来贯通,那么是非就会纷乱错杂,失去圣人修经的根本宗旨。义理又见僖公二十八年楚国救援卫国、襄公十年楚国救援郑国。○齐桓公,是霸主中最兴盛的人,推亡固存,是霸政的首要任务。经文中见到五次,这次救援郑国,是开始救援。闵公元年、僖公元年两次救援邢国,六年伐郑移师救援许国,十五年会诸侯盟于牡丘,命令诸大夫救援徐国,大概是孜孜不倦以救援为务,这是桓公的本心。然而他再次救援邢国时,以三国之师驻扎在聂北;他救援徐国时,以八国之师驻扎在匡。救援而记载“次”(驻扎),就是讥讽他救援迟缓;不记载“师”

而书人,则讥其师少而救之不力也。《春秋》虽善其能救,复讥其缓而不力,此责备霸者之道耳。至如召陵之师,本以救郑而不以救书,为其关乎天下之盛衰,一救不足以尽之;亦犹晋文公城濮之役,本以救宋而不以救书,亦为其关乎天下之盛衰,一救不足以尽之。此《春秋》书救、不书救之大略也。

译而史官记载此事,则是讥讽其出兵时军队较少且救援不力。《春秋》虽然赞许其能够进行救援,却又讥讽其行动迟缓且力度不足,这是《春秋》对霸主严加责备的原则罢了。至于召陵之师,本来是为了救援郑国,但《春秋》并未以“救”字记载,是因为此事关系到天下的兴盛与衰败,单凭一次救援不足以概括其全部意义;这就像晋文公在城濮的战役,本来是为了救援宋国,但《春秋》也未以“救”字记载,也是因为此事关系到天下的兴盛与衰败,单凭一次救援不足以概括其全部意义。这就是《春秋》在记载救援时,有时写“救”、有时不写“救”的大致原则。

冬筑郿

冬而筑,时也。时则不书,此何以书?为嵗无麦禾,而兴作不急之役,所以讥也。

  大无麦禾

苏氏曰:「是嵗未尝有水旱、螟虫之灾,而书『大无麦禾』,何也?」刘向《春秋説》曰:「土气不养,稼穑不成也。」沈约《宋志》言:「吴孙皓时,书有之,苖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合境皆然,连嵗不巳。」此则所谓『大无麦禾』也,此以天灾而释其义也。愚案是嵗《春秋》不书饥馑、虫螟,至嵗终而书『大无麦禾』,讥在人事也。荘公外事兴作,内煽浮淫,费用无度,至嵗终防计所储麦禾尽缺,是以《春秋》书『大无麦禾』以着防戒。书『大无』云者,非天时使然,由人事之不饬也。

  臧孙辰告籴于齐

公羊曰:「请籴也,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之私行也。曷以为臧孙之私行?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谷梁亦曰:「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姓饥,君子非之。不言如,为内讳也。」其意谓《春秋》为鲁讳告籴,故臧孙之出不书如齐,若臧孙自以其私而为此行。愚以为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亦事理之当然。鲁无麦禾,告籴同盟之国,《春秋》何讳乎?内大夫出使,例不言使,不必以此为异。书臧孙告籴于齐,见鲁人卑辞有求,亦以善齐人之能恤灾也。《春秋》始年,礼义消亡,国自为计,无救灾恤患之心。齐桓公起,▯俗顿革。臧孙告籴,必桓公许之而后往,故异时防于葵丘,申遏籴之禁,其善意巳兆于此时矣。《春秋》书以嘉之。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廐

新延廐》传曰:「新作延廐。」延廐云者,廐之名也。或曰:「新其旧而又延广之义。」亦通。谷梁曰:「延廐,法廐也。其言新,有故也。有故则何以书?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冬筑郿,春新延廐,以其用民力为巳悉矣。」公羊曰:「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凶年不脩。」皆得《春秋》之意。

  夏郑人侵许

许与郑为讐,国许不能伸复讐之义,更为郑所侵,书「郑人侵许」,责郑也。是时桓公霸诸侯,而郑犹侵许者,许未预于防盟故也。

  秋有蜚

隠元年左传曰:「有蜚不为灾。」杜注以为负蠜。防引郭璞云:「蜚即负盘。」洪范五行传云:「蜚,南方之物,越之所生,其为虫臭恶,能害人。」又云:「诗草虫,负蠜,嵗时常有,非灾虫也。以为负盘者,是负蠜,乃传録之误。」刘原父曰:「蜚状若牛而白首,一目,蛇尾,行水则竭,行草则死,见则国大疫。」与传注所言,盖两物也。原父之学亦博矣。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灭国不▯,此以贤叔姬,故特书▯。娣媵不▯,此以贤叔姬,故与伯姬俱得▯。春秋以叔姬秉节守义,不为国亡而变其所守,特録之以垂训于后世耳。嗟夫!以此防民,犹有俪体宸居,国亡不能死,委身以事轨如晋之惠后者,可为痛哭流涕者矣!

  城诸及防

左氏以为书时非也,鲁国比嵗凶饥,而荘公轻于用民力,不惟城一邑,而又并城二邑,故虽时而必书,所以讥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赵子曰:「鲁盖欲防齐围鄣,至成待命,闻鄣巳降,故不行耳。然疑事无质,但当存而勿解。」谷梁曰:「次,止也,有畏也,欲救郑而不能。」不言公耻不能救鄣。愚以赵説为然,鲁必不敢与齐争鄣。

  秋七月齐人降鄣

公羊以鄣为纪之遗邑,杜氏以为附庸。啖子曰:「鄣者,小国。不言伐而言降,胁而降之也。齐鲁围郕,郕降于齐师,降于力既屈之后;此书齐人降鄣,畏威而降,降于兵未加之前。其为降一也。但郕虽降而犹存,其后复见;鄣则不复见矣。是时纪亡近三十年,遗邑必无存者。啖子以为小国是也,此盖灭国之异名,《春秋》书以贬之。」

  八月癸▯▯纪叔姬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

译冬天修筑郿城。

冬天修筑,是顺应时节的。顺应时节本不该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呢?因为这一年没有麦子和禾稻收成,却兴办不急迫的工程,所以加以讥讽。

严重缺乏麦子和禾稻。

苏氏说:“这一年并没有水旱、螟虫的灾害,却记载‘严重缺乏麦子和禾稻’,为什么呢?”刘向的《春秋说》说:“地气不能养育作物,庄稼没有收成。”沈约的《宋志》说:“吴国孙皓时期,史书上有记载,苗稼长得茂盛但果实没有结成,百姓因此挨饿,全国都是这样,连续几年没有停止。”这就是所谓的‘严重缺乏麦子和禾稻’,这是用天灾来解释其含义。我认为这一年《春秋》没有记载饥荒、虫灾,直到年终才记载‘严重缺乏麦子和禾稻’,讥讽的是人事。庄公对外兴办工程,对内煽动浮华淫乱,花费没有节制,到年终盘点时储备的麦子和禾稻全部短缺,所以《春秋》记载‘严重缺乏麦子和禾稻’以彰显警戒。记载‘严重缺乏’,意思是并非天时造成,而是由于人事不修所致。

臧孙辰向齐国请求买粮。

《公羊传》说:“请求买粮,为什么不称‘派遣’?认为这是臧孙的私自行事。为什么认为是臧孙的私自行事?君子治理国家,必须有三年的储备。一年收成不好,就请求买粮,这是可讥讽的。”《谷梁传》也说:“古时候税收十分取一,丰年弥补歉年,不向外求取,上下都充足。即使连年灾荒,百姓也不受病痛。一年没有收割而百姓挨饿,君子不赞成。不写‘前往’,是为国内避讳。”其意思是《春秋》为鲁国避讳请求买粮,所以臧孙出使不写“前往齐国”,好像臧孙是出于私意而进行这次行动。我认为诸侯没有粮食,诸侯之间互相赠送粮食,也是事理上应当的。鲁国没有麦子和禾稻,向同盟国家请求买粮,《春秋》有什么可避讳的呢?国内大夫出使,惯例不写“派遣”,不必以此为异。记载臧孙向齐国请求买粮,显示鲁国人言辞谦卑有所求,也以此称赞齐国人能够体恤灾患。《春秋》初年,礼义消亡,各国各自为计,没有救灾恤患之心。齐桓公兴起,风俗顿时改变。臧孙请求买粮,一定是桓公允许后才前往,所以后来在葵丘会盟,重申禁止断绝粮食交易的禁令,他的善意此时已经显露。《春秋》记载此事以嘉奖他。

二十九年春天新建延厩。

《左传》说:“新建延厩。”延厩,是厩的名称。有人说:“是修缮旧的并且扩展的意思。”也讲得通。《谷梁传》说:“延厩,是合乎法度的厩。说‘新’,是有原因的。有原因为什么记载?古代君主,必定按时视察百姓所勤劳的事。百姓勤于劳力,那么工程就少;百姓勤于财物,那么贡赋就少;百姓勤于饮食,那么百事就荒废。冬天修筑郿城,春天新建延厩,是因为使用民力已经竭尽了。”《公羊传》说:“修缮旧的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在灾年不修缮。”都符合《春秋》的本意。

夏天郑国人侵犯许国。

许国与郑国是仇敌,许国不能伸张复仇的道义,反而被郑国侵犯,记载“郑国人侵犯许国”,是责备郑国。这时桓公称霸诸侯,而郑国还侵犯许国,是因为许国没有参与会盟的缘故。

秋天有蜚虫。

《隐元年左传》说:“有蜚虫不构成灾害。”杜预注认为是负蠜。孔颖达引郭璞说:“蜚就是负盘。”《洪范五行传》说:“蜚,是南方的生物,越地所生,这种虫子臭恶,能害人。”又说:“《诗经》中的草虫,负蠜,每年时常有,不是灾虫。认为负盘者,是负蠜,乃是传抄的错误。”刘原父说:“蜚形状像牛而白头,一只眼,蛇尾,行走在水边水就枯竭,行走在草丛中草就枯死,出现则国家大疫。”与传注所说的,大概是两种不同的生物。原父的学问也很渊博。

冬天十二月纪叔姬去世。

灭亡的国家不记载谥号,这里因为叔姬贤德,所以特别记载谥号。娣媵不记载谥号,这里因为叔姬贤德,所以与伯姬一起得到谥号。《春秋》因为叔姬秉持节操坚守道义,不因国家灭亡而改变所坚守的,特别记录她以垂训后世。唉!以此教化百姓,还有那些与君主同处一室,国家灭亡不能殉死,委身侍奉像晋惠公那样的后人的,真是令人痛哭流涕啊!

修筑诸邑和防邑。

左氏认为记载时间不对,鲁国连年饥荒,而庄公轻率使用民力,不仅修筑一个城邑,而且同时修筑两个城邑,所以即使顺应时节也必定记载,用来讥讽。

三十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军队驻扎在成地。

赵子曰:“鲁国大概想联合齐国包围鄣地,到成地等待命令,听说鄣地已经投降,所以没有行动。然而疑事没有确证,只应当保留而不解释。”《谷梁传》说:“次,是停止,有畏惧,想救郑国而不能。”不说是因为公耻于不能救鄣。我认为赵子的说法是对的,鲁国一定不敢与齐国争夺鄣地。

秋天七月齐国人使鄣地投降。

《公羊传》认为鄣是纪国的遗邑,杜氏认为是附庸。啖子曰:“鄣,是小国。不写‘伐’而写‘降’,是胁迫使其投降。齐鲁包围郕,郕向齐军投降,是在力量已经屈尽之后;这里记载齐国人使鄣投降,是畏惧威势而投降,是在兵未加之前。投降是一样的。但郕虽然投降还存在,后来再次出现;鄣则不再出现了。这时纪国灭亡将近三十年,遗邑必定没有存在的。啖子认为是小国是对的,这是灭亡国家的异名,《春秋》记载以贬斥它。”

八月癸〇〇纪叔姬。

九月庚午朔,发生日食,击鼓、用牲祭祀社神。

冬天公与齐国……

侯遇于鲁济

传以为谋伐山戎,彼计巳定,何事于谋?许氏谓齐桓伐郳、伐郑、伐徐,皆以宋人主兵,而伐卫、伐戎,皆先与鲁公为防、为遇以谋之。以是知齐桓用人之能以为能。愚谓齐桓谦恭不伐,诚有足称,但以宋主兵前后三四,则讥其狥人伐国,师出无名,不与之以霸讨,故序之宋下。遇于鲁济,防于城濮,鲁荘因其出而侯之于途耳,齐桓玩荘如婴儿,不从之谋也。

译在鲁济与齐桓公相会。《左传》认为这是谋划讨伐山戎,但齐桓公的计策已经确定,哪里还需要谋划?许氏说,齐桓公讨伐郳国、郑国、徐国,都是以宋人为主帅,而讨伐卫国、山戎,都是先与鲁公在防地、鲁济相会来谋划。由此可知齐桓公把别人的才能当作自己的才能。我认为齐桓公谦逊恭敬、不自我夸耀,确实值得称赞,但因为以宋人为主帅前后有三次或四次,所以讥讽他顺从别人去讨伐他国,出兵没有正当理由,不把这算作霸主征讨,因此将其记载在宋国的条目下。在鲁济相会,在城濮设防,鲁庄公只是趁齐桓公出行而在途中与他相会罢了,齐桓公把鲁庄公当作婴儿一样玩弄,并不听从他的谋划。

齐人伐山戎

谷梁曰:「桓内无因国,外无从诸侯,而越千里之险,北伐山戎,危之也。则非之乎?善之也。何善乎尔?燕,周之分子也,职贡不至,则山戎为之伐矣。」愚谓当齐桓之始霸,为中国患者,楚也,山戎不闻为中国患。桓以其病燕而伐之,戎之病燕,无甚于楚之病郑。桓未能伸大义于楚,而逺伐山戎,亦非当务之急也。此齐侯自出,而书「齐人伐山戎」,讥也。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凡筑台与囿,不以时不时,皆讥也。是嵗三筑台,三见书,重讥之也。公羊于郎之筑曰:「临民之所漱浣。」于薛之筑曰:「逺也。」于秦曰:「临国也。」国者,槩国中而言,宗庙社稷在焉,故也。何休注曰:「天子有灵台以侯天地,诸侯有时台以侯四时。登髙望逺,人情之所乐,动而无益于民,虽乐不为也。」荘公暮年骄恣尤甚,天灾见于上,嵗比不登,而或新或城或筑,无虚嵗。今又以三筑台见书,其违礼败度,可以想见,鲁之衰,实由荘公始。

  夏四月薛伯卒

  筑台于薛【义见上于郎】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左传》曰:「诸侯有四裔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裔。诸侯不相遗俘。」《公羊》曰:「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威我也。其威我柰何?旗获而过我也。」合二説而观,乃见《春秋》之意。齐为霸,伐戎有功,当躬献之于王,以展职分之常。今乃以俘获分遗诸侯,此不过欲威示同盟之国,失其所以为霸之道矣。此齐侯使人献捷于鲁,书「齐侯来献」,卑之也。楚人献捷,僖公二十一年与此义异。

  秋筑台于秦【义见上于郎】

  冬不雨

是嵗告旱而三筑台,明年春又城小谷,讥也。与二十八年大无麦禾而筑郿书法相类。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左氏以为鲁为管仲而城,杜注:「公感齐桓之徳,故为管仲城私邑。」范氏谓小谷鲁邑,盖齐有谷城,鲁亦有谷,故左氏之言如此。然谓鲁公与齐之用事者城其赐邑,揆之人情,恐未必然,故诸儒多以为疑。盖鲁国所城者小谷,非齐之谷。冬不雨,春而书城,讥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前此齐桓偕宋人伐郳、伐郑、伐徐,《春秋》皆序齐于宋之下,贬也。今遇于梁丘,宋公序齐侯上,则以爵序,与前日防伐异矣。《左传》谓齐桓以楚人伐郑,故欲防诸侯,宋公请先见,为此遇。则是遇也,齐宋谋所以捍楚而救郑者。霸主能虚己以求人,宋公能悉力以辅霸,故《春秋》特以爵序,以彰齐桓谦恭尽下之美。其后诸侯之师先救邢、存卫、郤狄,然后出大师以临楚,而中国之威伸矣。盖定计于谷遇之时,若宋桓公者,其亦深思逺虑之人乎!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羊》曰:「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荘公病将死,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俄而弑械成,季子酖之。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然则善之与?曰:「然。」「曰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案《左氏》,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季子使以君命酖牙,辞简略,不能尽当时之事。《公羊》所言者,其实也。愚尝有疑于此,夫诛不得辟兄,曰君臣之义也,然罪有首从,谋簒鲁国者,庆父其首也;为之言于公而圗谋非望者,牙也,其从也。今季友毅然以牙为戮,而置庆父于不问,彼谓杀牙则可杜庆父之奸乎?抑亦以其权盛而莫如之何也?使季友当君之尚存,暴庆父之罪,纵不杀,亦当逐而逺之,并其党类而奔之,则鲁国可无后日之祸,而般之位定矣。今酖牙而存庆父,吾不知其用意果何如也。《春秋》于公子牙之死,不以刺书,惟曰「公子牙卒」,意其在是欤?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译齐国人讨伐山戎。

《谷梁传》说:“齐桓公在国内没有正当理由,在国外没有跟随的诸侯,却跨越千里的险阻,向北讨伐山戎,这是很危险的。那么是反对他吗?是赞扬他。为什么赞扬他呢?燕国是周王室分封的诸侯,如果燕国的职贡没有按时缴纳,那么山戎就替齐桓公去讨伐了。”我认为,在齐桓公刚刚称霸的时候,中原各国的祸患是楚国,山戎并没有听说成为中原的祸患。齐桓公因为山戎危害燕国而讨伐它,山戎危害燕国,并不比楚国危害郑国更严重。齐桓公不能在楚国伸张大义,却远道讨伐山戎,也不是当务之急。这是齐侯亲自出征,但《春秋》记载为“齐人伐山戎”,这是讥讽。

鲁庄公三十一年春天,在郎地修筑台观。

凡是修筑台观和园林,不论是否合乎时宜,都要受到讥讽。这一年三次修筑台观,三次被记载,是重重地讥讽。《公羊传》对于在郎地修筑台观说:“靠近百姓洗涤的地方。”对于在薛地修筑台观说:“太远了。”对于在秦地修筑台观说:“靠近国都。”国都,是泛指国都之中,宗庙社稷都在那里,所以如此。何休注解说:“天子有灵台以观察天地,诸侯有时台以观察四季。登高望远,是人情所喜爱的,但行动如果对百姓没有益处,虽然喜爱也不去做。”庄公晚年骄横放纵尤其严重,天灾在上显现,连年收成不好,却有时新建、有时筑城、有时修筑,没有空闲的年份。现在又因为三次修筑台观被记载,他违背礼制败坏法度,可以想象得到,鲁国的衰败,实际上是从庄公开始的。

夏天四月,薛伯去世。

在薛地修筑台观【义理见上文郎地】。

六月,齐侯来献山戎的捷报。

《左传》说:“诸侯如果有征讨四方蛮夷的功劳,就献给周王,周王用来警戒蛮夷。诸侯之间不互相赠送俘虏。”《公羊传》说:“齐国是大国,为什么亲自前来献捷?是为了威慑我。它怎么威慑我?带着旗帜和俘获经过我国。”综合这两种说法来看,就能明白《春秋》的用意。齐国作为霸主,讨伐山戎有功,应当亲自献给周王,以履行职分的常规。现在却把俘获分送给诸侯,这不过是想威慑同盟的国家,失去了作为霸主的道理。这是齐侯派人向鲁国献捷,记载“齐侯来献”,是贬低他。楚人献捷,在僖公二十一年,与此义不同。

秋天,在秦地修筑台观【义理见上文郎地】。

冬天没有下雨。

这一年报告旱灾却三次修筑台观,第二年春天又修筑小谷的城墙,受到讥讽。这与二十八年大旱无麦无禾却修筑郿城时的笔法相似。

鲁庄公三十二年春天,修筑小谷的城墙。

《左传》认为鲁国是为了管仲而修筑城墙,杜预注:“庄公感激齐桓公的恩德,所以为管仲修筑私邑。”范氏认为小谷是鲁国的邑,大概齐国有谷城,鲁国也有谷,所以《左传》这样说。但是说鲁公和齐国的当权者修筑其赐邑,揣度人情,恐怕未必如此,所以许多儒者对此表示怀疑。大概鲁国所修筑的是小谷,不是齐国的谷。冬天没有下雨,春天却记载修筑城墙,受到讥讽。

夏天,宋公和齐侯在梁丘相会。

在此之前,齐桓公偕同宋人讨伐郳、讨伐郑、讨伐徐,《春秋》都把齐国排在宋国之下,这是贬低。现在在梁丘相会,宋公排在齐侯之上,是按照爵位排序,与以前的会盟讨伐不同了。《左传》说齐桓公因为楚人讨伐郑国,所以想会盟诸侯,宋公请求先见面,因此有了这次相会。那么这次相会,是齐宋谋划如何抵御楚国而救援郑国。霸主能虚己以求人,宋公能全力辅佐霸主,所以《春秋》特意按照爵位排序,以彰显齐桓公谦恭尽下的美德。后来诸侯的军队先救援邢国、保存卫国、抵御狄人,然后出动大军以临楚国,而中原的威望得以伸张。大概是在梁丘相会时定下的计策,像宋桓公这样的人,也是深思远虑的人啊!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弟?是被杀。被杀为什么不直言刺杀?是为了给季子隐瞒杀兄之事。”庄公病重将死,召见季子。季子到了,把国家政事交给他,说:“我如果不起床了,我将把鲁国托付给谁呢?”季子说:“般还在,您担忧什么呢?”庄公说:“难道会这样吗?牙对我说:‘鲁国一生一及,您已经知道了。’庆父还在。”季子说:“他怎么敢,这是要作乱吗!”不久弑君的器械准备好了,季子用毒酒毒死了他。对于君亲,不能有篡位的念头,有念头就要诛杀。那么这是善举吗?回答说:“是的。”“说杀世子母弟直接称君,是加重语气。季子杀母兄,为什么是善举?诛杀不得避开兄长,这是君臣的大义。”考察《左传》,庄公病重问叔牙立谁为后,叔牙回答说:“庆父有才能。”季子让叔牙以君命饮毒酒,言辞简略,不能详尽当时的事。《公羊传》所说的,才是实情。我曾对此有疑问,诛杀不得避开兄长,说是君臣的大义,然而罪行有首犯和从犯,图谋篡夺鲁国君位的是庆父,他是首犯;替他在庄公面前说话并图谋非分之想的是叔牙,他是从犯。现在季友毅然把叔牙处死,却对庆父不加过问,他认为杀了叔牙就可以杜绝庆父的奸谋吗?还是因为庆父权势盛大而无可奈何呢?假如季友在庄公还在世时,揭露庆父的罪行,即使不杀,也应当驱逐他远离,并让他的党羽一起流亡,那么鲁国就不会有后来的祸患,而般的君位也就安定了。现在毒死叔牙而保留庆父,我不知道他的用意究竟如何。《春秋》对于公子牙的死,不记载为刺杀,只说“公子牙卒”,意思大概就在这里吧?

八月癸亥日,庄公在路寝去世。

冬天十月己未日,子般去世。

公子庆父如齐。

鲁荘骄盈不君,晩嵗滋甚,得没牖下幸矣。身虽幸免,二子卒不免焉。二南之诗,周公所以造周而基王业也。子孙不令,隆于齐女,以此杀身,以此祸子孙,三纲埽地,几危鲁国,桓与荘也,真周公、鲁公之罪人哉!季友身受托孤之寄,不能以死奉般,立未几日,乃为庆父所毙,复与庆父俱奔异国。庆如齐,将以求其所大欲;友适陈,此不过为避祸计耳。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者,顾如是乎?《春秋》书「子般卒,公子庆父如齐」,责鲁国臣子以讨贼之义也,舍季友而谁责乎?

译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鲁庄公骄傲自满,不像君主的样子,晚年更加严重,能死在床榻上已是侥幸了。他自身虽然侥幸免祸,但两个儿子最终没能幸免。

《周南》《召南》的诗歌,是周公用来建立周朝并奠定王业基础的。

后代子孙不善,过分宠幸齐国女子,因此招致杀身之祸,因此祸及子孙,三纲五常扫地以尽,几乎危及鲁国。

桓公与庄公,真是周公、鲁公的罪人啊!

季友身受托付孤儿的重任,不能以死效忠子般,立为君主没几天,就被庆父杀害,又与庆父一起逃往异国。

庆父前往齐国,是为了谋求他最大的欲望;季友前往陈国,这不过是避祸的计策罢了。

受托抚养年幼的君主,寄托国家的命运,面临重大节操而不能改变的人,竟然像这样吗?

《春秋》记载“子般去世,公子庆父前往齐国”,是用讨伐贼人的道义来责备鲁国的臣子,除了季友还能责备谁呢?

狄伐邢

  春秋集传详説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八宋家铉翁撰闵公【名开,一名啓方,庄公子,母叔姜。以惠王十六年立,是嵗齐桓公二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

公》《谷》皆以为继弑君不言即位,其说曰:「亲之非父也,尊之非君也,继之如君父者,受国焉耳。」此论不为不正,然《春秋》不书即位之意,随事而见,不可执一例而求也。闵公所以不书即位,直以其非嫡非长,越次而立,是以削其即位,非为继弑而不书也。何以言之?子般者,庄之太子,虽非嫡夫人之子,而受命于其父,其立也,未为无所禀。般而见弑,鲁之大臣当以庄公诸子之长者闻于王朝,请所以立。今也骤扳幼子而授之以国,以其为齐之甥,奉桓公意而立之,其立非正也。《春秋》不书即位,端以是故。及闵见弑,鲁大臣复不禀命于王,扳僖而授之以国,由成风私事季友,友乘般、启后先见弑,拥僖以为君,既非父命,亦非王命,《春秋》是以亦削其即位而不书,与闵之不书同义。及文公之立,乃书即位者,不惟受命于父,王实命之耳。文元年,王使叔服防僖公葬,又使毛伯来锡公命,既葬其父,复命其子以君鲁,此受命于王而得立,《春秋》与之以即位者也。及成公立,八年而后得锡命,为其少也,故乆而后锡。其余虽无王命,而以父命得立,《春秋》皆与之以即位。惟昭公之立,上无王命,下无父命,而《春秋》特书即位者,是有深意,不容以例言也【义见昭元年】

齐人救邢【救国义已见庄二十八年救郑】

或曰:「庄二十八年,荆伐郑,《春秋》书公防齐人、宋人救郑。今狄伐邢,《春秋》书齐人救邢。夫救,事之善者也,而皆人之,《春秋》其有讥乎?」曰:「然。《春秋》之于救也,善其救之力,而每讥其救之缓。前日齐侯率二国救郑,救之缓,郑防亡。今邢有狄难,齐能救之,《春秋》所与也;而救之不力,又《春秋》所讥也。狄在当时,虽其类甚繁,然非若荆楚之盛强。所以敢于凭陵诸夏,正以方伯连帅未有能眀义盛兵一大创治之耳。自齐桓之兴,狄宜知所惮,而睥睨邢衞,将为必取之计。桓以偏师具文而徃,何能使之震詟而逺遁?故自是狄蹶邢覆衞,肆其祸贼乃已。及二国既亡,然后为之迁,为之城,曷若救之于狄患方至之始乎?」是故《春秋》讥其救之不力。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

案左氏请复季友也,齐侯许之,使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是时闵公幼,诸大夫从国人之望请复之耳。木讷谓左氏先书「季友奔陈」,今乃云请于齐而复之,为前后相反,以为因落姑之盟与「季子来归」文相连属,左氏强合之。木讷好排左氏,而当时事实不容尽废也。盖闵公之立,庆父在齐,季友在陈,皆无所预,实诸大夫奉齐意而立之。既又从国人之望,请于齐桓而复季友。必请于齐桓者,以庆父在齐,惧其以谗说先入故也。季友不得齐桓之召,亦安敢遽归?故落姑朝盟而季子暮至,此诸大夫从国人之望请于齐而复之,何疑?木纳以为庆父顺国人之欲而复之,非也。闵公之立,非庆父、哀姜之意,故作难于后,孰谓庆父而能请复季子乎?或曰:「庆父之入当在何时,而齐仲孙之来已有『不去庆父,鲁难未巳』之语乎?」曰:「经传不载。愚窃意齐桓因季子之归,亦遣庆父自齐还鲁,并执国政,其在此时乎?」庆父之奔也,《春秋》书之,其归也不书,恶其归也。季友之奔也,《春秋》不书,其归也书之,喜其归也。是故特书闵公初年齐鲁之三大夫皆字而不名,季子也,仲孙也,髙子也,此诸侯大夫书字之著者也。然不可执此为例。

  冬齐仲孙来

公谷皆以仲孙为庆父,系之齐者,外之也。左氏以为齐遣其大夫来省鲁难,且具载仲孙与齐桓相酬答之语,蔼然仁人之言,鲁国实受其赐,是以《春秋》嘉之,字而不名,左氏所纪

译狄人攻打邢国。

《春秋集传详说》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传详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八,宋家铉翁撰。闵公【名开,一名启方,是庄公的儿子,母亲是叔姜。在周惠王十六年即位,这一年是齐桓公二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没有记载即位】

《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因为他是继承被弑杀的君主,所以不记载即位,它们的说法是:“亲近他,他不是父亲;尊敬他,他不是君主;把他当作君父来继承,只是因为他接受了国家罢了。”这种议论不能说是不正确的,然而《春秋》不记载即位的用意,是随着具体事情而显现的,不可以拘泥于一个固定的例子来寻求答案。闵公之所以不记载即位,直接是因为他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超越次序而即位,因此削去他即位的记载,并不是因为继承被弑杀的君主而不记载。凭什么这样说呢?子般是庄公的太子,虽然不是嫡夫人所生,但接受了父亲的命令,他的即位,并非没有依据。子般被弑杀,鲁国的大臣应当把庄公众子中年龄最长的禀报给周王朝,请求立谁为君。现在却突然扶立年幼的儿子并把国家交给他,因为他是齐国的外甥,顺从桓公的意思而立他,他的即位是不正当的。《春秋》不记载即位,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等到闵公被弑杀,鲁国大臣又不向周王禀命,扶立僖公并把国家交给他,这是由于成风私下侍奉季友,季友趁着子般、启方先后被弑杀,拥立僖公为君,这既不是父亲的命令,也不是周王的命令,《春秋》因此也削去他即位的记载而不写,与闵公不记载即位的意义相同。等到文公即位,才记载即位,不仅是因为接受了父亲的命令,周王确实也任命了他。文公元年,周王派叔服参加僖公的葬礼,又派毛伯来赐给文公即位之命,既安葬了他的父亲,又任命他的儿子为鲁君,这是接受了周王的命令而得以即位,《春秋》因此记载他即位。等到成公即位,过了八年才得到赐命,因为他年幼,所以很久之后才赐命。其余虽然没有周王的命令,但凭借父亲的命令得以即位,《春秋》都记载他们即位。只有昭公即位,上面没有周王的命令,下面没有父亲的命令,而《春秋》特别记载即位,这是有深意的,不能用常例来说明【义理见昭公元年】。

齐国人救援邢国【救援国家的义理已在庄公二十八年救援郑国时说过】

有人说:“庄公二十八年,楚国攻打郑国,《春秋》记载鲁公会同齐人、宋人救援郑国。现在狄人攻打邢国,《春秋》记载齐人救援邢国。救援,是善事,却都称‘人’,《春秋》难道有讥讽吗?”回答说:“是的。《春秋》对于救援,赞许救援的力量,而常常讥讽救援的迟缓。从前齐侯率领两国救援郑国,救援迟缓,郑国几乎灭亡。现在邢国有狄人的祸难,齐国能够救援它,这是《春秋》所赞许的;但救援不力,又是《春秋》所讥讽的。狄人在当时,虽然种类很多,但不像荆楚那样强盛。之所以敢于侵犯中原各国,正是因为方伯连帅没有能够明辨大义、壮大兵力来彻底整治他们罢了。自从齐桓公兴起,狄人应该知道有所畏惧,却窥伺邢国、卫国,打算必定要夺取。桓公用偏师敷衍了事地前往,怎么能使他们震惊恐惧而远远逃遁呢?所以从此狄人使邢国覆灭、卫国沦陷,肆意作恶才停止。等到两国已经灭亡,然后为他们迁徙、为他们筑城,哪里比得上在狄患刚到之时就救援他们呢?”因此《春秋》讥讽救援不力。

夏六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庄公。

秋八月,鲁公与齐侯在落姑结盟。季子回国。

查《左传》说请求让季友复位,齐侯答应了他,派人从陈国召他回来,鲁公驻扎在郎地等待他。这时闵公年幼,众大夫顺从国人的愿望请求让他复位罢了。木讷认为《左传》先记载“季友出奔陈国”,现在却说向齐国请求让他复位,前后相反,认为是因为落姑之盟与“季子回国”的文字相连,所以《左传》强行凑合。木讷喜欢排斥《左传》,但当时的事实不容完全废弃。大概闵公即位时,庆父在齐国,季友在陈国,都没有参与,实际上是众大夫顺从齐国的意思而立闵公。后来又顺从国人的愿望,向齐桓公请求让季友复位。必定要向齐桓公请求,是因为庆父在齐国,担心他用谗言先入为主。季友没有得到齐桓公的召请,又怎敢贸然回国呢?所以落姑朝盟而季子傍晚就到达,这是众大夫顺从国人的愿望向齐国请求让他复位,有什么可怀疑的?木讷认为庆父顺从国人的愿望让他复位,是不对的。闵公即位,不是庆父、哀姜的意思,所以后来作乱,谁说庆父能请求让季子复位呢?有人说:“庆父回国应当在什么时候,而齐仲孙来鲁时已经有‘不去庆父,鲁难未已’的话呢?”回答说:“经传没有记载。我私下推测齐桓公趁着季子回国,也派遣庆父从齐国回到鲁国,共同执掌国政,大概是在这个时候吧?”庆父出奔,《春秋》记载了,他回国不记载,是厌恶他回国。季友出奔,《春秋》不记载,他回国记载了,是喜悦他回国。因此特别记载闵公初年齐鲁三大夫都称字而不称名,季子、仲孙、高子,这是诸侯大夫称字的显著例子。然而不可以拘泥于此作为常例。

冬齐仲孙来鲁国。

《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仲孙是庆父,把他系于齐国,是把他当作外人。《左传》认为齐国派遣大夫来慰问鲁国的祸难,并且详细记载了仲孙与齐桓公相互酬答的话,充满仁人的言辞,鲁国确实受到他的恩赐,因此《春秋》嘉奖他,称字而不称名,这是《左传》所记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