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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集传详说二十七

春秋集传详説卷二十九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86–394 段

取之、归之,可谓允于义。是故《春秋》不与吴而系之于齐,《左传》以为「季姬嬖故来归侵疆」,诬矣。但归我济西田有一「我」字,此惟言归讙及阐,则以取之、赂之,有义、利之不同耳。宣公以济西赂齐,而齐复以归我,我之所固有也。鲁为不义,灭人之国,齐伐而取之,复以归之,地已非鲁之所有,齐之归之,义也。是故不书「我」,贵齐人之能归也。

译夺取它、归还它,可以说符合道义。因此《春秋》不将此事归咎于吴国,而是将其系于齐国名下,《左传》认为这是“因为季姬受宠,所以鲁国前来归还并侵犯边境”,这是错误的。只是“归还我济西田地”中有一个“我”字,这里只说归还讙地和阐地,那么夺取它、贿赂它,就有道义与利益的区别罢了。宣公将济西之地贿赂给齐国,而齐国又把它归还给我,这是我国原本就拥有的土地。鲁国行事不义,灭亡他国,齐国征伐夺取后,又将其归还,土地已不再属于鲁国,齐国归还它,是符合道义的。因此不书写“我”字,是为了褒扬齐国人能够归还土地。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取师义初见隐十年】

宋之围曹也,郑人救之。郑有救曹之义,宋有灭国之愆。比事而观,书法可见。今郑师在雍丘,必以曹故,亦如齐人伐鲁存邾,存之于既亡之后也。春秋书郑救曹,于曹未亡之前;书郑防师,于曹已亡之后。録郑所以诛宋也。左传乃谓郑武子之嬖人求邑,无以与之,伐宋围雍丘,将取以与其嬖,以是防师。愚谓宋大国也,郑之所畏,不应易视若此。郑以救曹而及宋交兵,具见于经,复何所疑?郑虽防师,春秋无贬也。凡书取师,诛取者之不仁。

  夏楚人伐陈

陈人不预夏盟,专意从楚,有年于兹矣。今而去楚即吴,为楚所伐,春秋其与之乎?曰:中国之盛也,陈专意从楚,颠沛百罹,无所愧悔。今晋衰而不振,楚败而未复,吴虽屡胜,而骄盈不戢,陈于此当中立而不倚,可也。去楚适吴,亦非义之所止,春秋何取焉?

  秋宋公伐郑

既灭曹,又取郑师于雍邱,怙其骄盈,亲御戎以郑为伐。书「宋公伐郑」,非爵也,贬也。明年夏,书「宋人伐郑」,亦贬也。何以知其为贬?宋灭曹者也,郑救曹者也。郑自救曹以来,与宋有隙,连嵗交兵,虽更胜迭负,不能存曹人之倾覆,而郑于义为直,《春秋》与之。比事而观,可以见矣。或曰:「此书『宋公伐郑』,明年书『宋人伐郑』,同乎否乎?」曰:「此宋公亲行,故目公。明年之伐,殆非亲出,书人不书帅,亦贬也。」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邾子得返其国,曽未期年而复以奔告,责吴也。《左传》谓:「邾子又无道,吴人囚之,栫之以棘,使太子革为政。」愚谓邾子原无立志之人,非怙恶不悛者也,岂失国而返,犹能无道者乎?此吴人责赂不得,而加之以罪也。夫差有可霸之才,而不能将之以徳,威震宇内,终以无成,惜哉!

  公防吴伐齐

甚矣,夫差之不仁也!齐请兵伐鲁,为邾故耳。邾子既得返国,齐人辞吴师,齐鲁无事,吴亦得以息其民,夫岂不善?乃以是为怒,移伐鲁之兵而伐齐,遂使齐之乱臣假外寇以弑其君。愚于此知夫差之将亡。夫以太伯之后起而图霸,使之率循于义,固《春秋》之所与;而负才矜力,日寻干戈,闻伐国则喜而勇往,闻止师则怒而移伐,是故《春秋》恶之,书「防吴伐齐」,公与吴皆有贬也。孙泰山谓:「齐,中国,而公乃防呉伐齐,其恶可知。」此固《春秋》经世之常法。然据《左传》,齐先召吴以伐鲁,鲁复防吴以伐齐,事有曲直,理有是非。吴人不择于义,两从二国之请;齐鲁不惟义之所在,各借强国以求胜,两有罪焉耳。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阳生之死,春秋书卒书葬,而左传乃以为齐人闻吴师之来,弑其君以说。诸儒因是立义,以为阳生之死与郑僖髠顽同,其实不同也。郑僖之卒,春秋书曰:「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卒于鄵。」闵之深也。而阳生之卒,仅书「齐侯阳生卒」,其辞与常卒无以异,何以见其为弑乎?又以当时之事而观,齐人果有畏于强吴之来伐,为之弑君以说,不当于吴师方退之后,即以兵伐鲁。其伐鲁,乃所以报吴,彼岂甘出吴下,至于弑其君以求说乎?又简公壬者,乃齐悼阳生之子,齐人既弑其父,必不立其子。今悼死壬立,是为简公,君臣之闲两无猜阻。疑悼公之死,适当吴师之至,逺方传闻有以为弑者,史得之而书,未必果以弑死乎?且是时陈乞父子秉齐之权,肆为不道,果弑君,陈乞父子其首恶也。而史记乃谓鲍牧与其君有隙,因吴师之来弑之以说;左传则谓牧于前年之冬已为齐悼所杀。且牧之专政不及陈氏,牧之奸凶智诈亦不及陈氏,若之何遽能弑其君?反覆一时事实,有可疑。从经所书,则阳生非弑;从传所书以为弑,则弑君者非陈乞父子而谁?葢始终祸齐而窃取其国者,陈氏也,岂容以疑似之传归过于鲍?若夫郑伯髠顽之例,不与此同。髠顽去楚而不得死于乱臣之手,阳生者与诸侯之国皆受令于

译鲁定公九年春季,周历二月,安葬杞僖公。

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俘获了郑国的军队【“取师”的含义,初次见于隐公十年】。

宋国围攻曹国时,郑国人去救援曹国。郑国有救援曹国的道义,宋国有灭亡他国的罪过。将这两件事对比着看,《春秋》的书法意图就显而易见了。如今郑国军队在雍丘,必定是因为曹国的缘故,就像齐人讨伐鲁国以保全邾国一样,是在邾国灭亡之后才去保全它。《春秋》记载郑国救援曹国,是在曹国尚未灭亡之前;记载郑国军队被俘,是在曹国已经灭亡之后。记录郑国被俘,是为了声讨宋国。《左传》却说郑武公的宠臣请求封邑,郑武公没有东西给他,就讨伐宋国、围攻雍丘,打算夺取土地给宠臣,因此郑军被俘。我认为宋国是大国,是郑国所畏惧的,郑国不应该如此轻视宋国。郑国因为救援曹国而与宋国交战,这在《春秋》经文中都有明确记载,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郑国虽然军队被俘,但《春秋》并没有贬斥它。凡是记载“取师”,都是声讨俘获者不仁。

夏季,楚国人讨伐陈国。

陈国没有参与夏季的盟会,一心一意依附楚国,已经好几年了。如今陈国背离楚国而投靠吴国,被楚国讨伐,《春秋》会赞同陈国吗?回答说:当中原兴盛时,陈国一心依附楚国,遭受颠沛流离和种种灾难,也没有感到愧疚后悔。如今晋国衰微不振,楚国战败未能恢复,吴国虽然屡次获胜,但骄横盈满不知收敛,陈国在此时应当保持中立而不偏袒任何一方,就可以了。背离楚国而投靠吴国,也不是道义所允许的,《春秋》怎么会赞同呢?

秋季,宋公讨伐郑国。

宋国既灭了曹国,又在雍丘俘获了郑国军队,倚仗其骄横盈满,亲自率领军队讨伐郑国。记载“宋公伐郑”,不是称其爵位,而是贬斥。第二年夏季,记载“宋人伐郑”,也是贬斥。怎么知道这是贬斥呢?宋国是灭亡曹国的人,郑国是救援曹国的人。郑国自从救援曹国以来,与宋国有了嫌隙,连年交战,虽然胜负交替,但没能保全曹国人的覆灭,而郑国在道义上是正直的,《春秋》赞同郑国。将这两件事对比着看,就可以明白了。有人说:“这里记载‘宋公伐郑’,第二年记载‘宋人伐郑’,是一样的吗?”回答说:“这是宋公亲自出征,所以称公。第二年的讨伐,大概不是亲自出征,记载‘人’而不记载‘帅’,也是贬斥。”

冬季十月。

鲁定公十年春季,周历二月,邾子益来投奔鲁国。

邾子得以返回他的国家,还没满一年就再次以投奔的消息告知,这是责备吴国。《左传》说:“邾子又无道,吴国人囚禁了他,用荆棘围住他,让太子革执政。”我认为邾子原本就不是有坚定志向的人,也不是怙恶不悛的人,难道失国后返回,还能无道吗?这是吴国人索要贿赂没有得到,而加罪于他。夫差有称霸的才能,但不能用德行来引导,威震天下,最终没有成就,可惜啊!

鲁公会同吴国讨伐齐国。

夫差太不仁了!齐国请求出兵讨伐鲁国,只是为了邾国的缘故。邾子既然已经返回国家,齐国人辞退了吴国的军队,齐鲁两国无事,吴国也可以让百姓休养生息,这难道不好吗?夫差却因此发怒,把讨伐鲁国的军队转而讨伐齐国,于是导致齐国的乱臣借外寇之手弑杀了他们的君主。我由此知道夫差将要灭亡。夫差以太伯的后裔身份兴起而图谋霸业,如果让他遵循道义,本来是《春秋》所赞同的;但他倚仗才能、夸耀武力,天天寻找战争,听说讨伐别国就高兴而勇往直前,听说停止军队就发怒而转移讨伐对象,所以《春秋》厌恶他,记载“会同吴国讨伐齐国”,鲁公和吴国都受到贬斥。孙泰山说:“齐国是中原国家,而鲁公却会同吴国讨伐齐国,其罪恶可想而知。”这固然是《春秋》经世的常法。然而根据《左传》,齐国先召吴国来讨伐鲁国,鲁国又会同吴国讨伐齐国,事情有曲直,道理有是非。吴国人不辨别道义,两国的请求都听从;齐鲁两国不只考虑道义所在,各自借强国以求胜利,两国都有罪过。

三月戊戌日,齐侯阳生去世。

阳生的死,《春秋》记载了卒和葬,而《左传》却说齐国人听说吴国军队到来,弑杀他们的君主以取悦吴国。众儒生因此确立义理,认为阳生的死与郑僖公髠顽相同,其实并不相同。郑僖公的死,《春秋》记载说:“郑伯髠顽到防地,没见到诸侯,死在鄵地。”这是深切地哀怜他。而阳生的死,只记载“齐侯阳生卒”,其措辞与平常去世没有区别,怎么能看出他是被弑杀的呢?再从当时的事来看,齐国人如果真害怕强吴的讨伐,弑杀君主以取悦吴国,就不应该在吴国军队刚退之后,就出兵讨伐鲁国。他们讨伐鲁国,是用来报复吴国的,他们怎么甘心屈居吴国之下,以至于弑杀君主来取悦吴国呢?又简公壬,是齐悼公阳生的儿子,齐国人既然弑杀了他的父亲,必定不会立他的儿子。如今悼公死了,壬即位,成为简公,君臣之间两无猜忌阻碍。怀疑悼公的死,恰逢吴国军队到来,远方传闻有认为是被弑杀的,史官得到消息而记载,未必真的是被弑杀而死呢?况且当时陈乞父子掌握齐国大权,肆意做不道义的事,如果真是弑君,陈乞父子就是首恶。而《史记》却说鲍牧与君主有嫌隙,借吴国军队到来弑杀君主以取悦吴国;《左传》却说鲍牧在前年冬天已经被齐悼公所杀。况且鲍牧专权不如陈氏,鲍牧的奸凶智诈也不如陈氏,怎么能突然弑杀君主呢?反复推敲一时的事实,有可疑之处。按照经文所记载,阳生不是被弑杀;按照传文所记载认为是被弑杀,那么弑君者不是陈乞父子又是谁呢?大概始终祸害齐国而窃取国家的是陈氏,怎么能把疑似的传文归罪于鲍牧呢?至于郑伯髠顽的例子,不与此相同。髠顽离开楚国而不能死于乱臣之手,阳生与诸侯各国都受命于

吴,今也首请吴师以伐鲁,卒之自蹈其祸,是岂可与髠顽之死同日语乎?左传凡书弑君,必着弑贼之名氏,今惟书「齐人闻吴师之来弑君以说」,略名氏而不书,彼亦有疑于此,是以阙书云尔。愚谓阳生果弑,罪在陈乞父子,难以归其过于他人【义又见下】

译吴国,如今率先请求吴国军队来讨伐鲁国,最终自己招致祸患,这难道能与鬻熊、顽的死亡同日而语吗?《左传》凡是记载弑君之事,必定写明弑君者的姓名,如今只记载“齐国人听说吴军到来,弑君以取悦吴人”,省略了姓名而不记载,他们对此也有疑虑,因此缺略不写罢了。我认为阳生如果确实弑君,罪责在于陈乞父子,难以将过错归咎于其他人【此义下文又见】

夏宋人伐郑

  晋赵鞅帅师侵齐

夫差伐齐,闻阳生之死,为之哭而旋师。彼用夷礼,犹知伐防之不可。赵鞅乃于此时出师伐齐,取犂及辕,毁髙唐之郭,侵及頼而还,视夫差有愧矣。或曰:「春秋何以无贬?」曰:「书齐侯卒而继以鞅侵,所以贬也。」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义见上阳生卒】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薛伯夷卒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吴救陈

或曰:「吴之救陈,其与齐之救邢、救卫,晋之救宋,同乎?否乎?」曰:「救邢、救卫、救宋,义之不容已,势之所必争也。霸主以推亾固存为事,义之不容已则必救,势之所必争则亦必救,皆《春秋》之所与也。今中国无霸主,列国植其私党,陈从楚则吴伐之、楚救之,陈从吴则楚伐之、吴救之,皆为其私,于中国之利害初无相闗,不得与二霸同也。」曰:「楚昭之救陈,《春秋》不书救,今吴之救陈得书,何欤?」曰:「陈之从于楚也乆矣,改而从吴,犹曰太伯之后也,吴之本心犹在中国,吴之救陈,固有以异乎楚之为救也。况是役也,延州来季子约与楚人俱罢兵,有救患之实,《春秋》是以书【或云季札此时几百嵗,将兵者乃其裔也】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吴,夷也,闻齐之防,为齐退师。齐不知自反,乃以吴师既退之后,释憾于鲁,以为此役,是欲再致吴师而及之战也。愚于此而知简公堕陈常术中而不悟也。及吴师再至,常乃诿其责于国书,败而死焉。髙、国、鲍后先俱亡,而常之志获逞矣。然则简公者,宜当何先?曰:「进用忠贤,与之共图国政,而陈氏可翦也。」简以旧恩任一阚止,阚非陈之敌,亦犹鲁昭任郈孙、公若而图季氏,非其敌也,乌得不败!

  夏陈辕颇出奔郑

颇为陈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其余以为已之大器,国人逐之,故奔。此以聚敛媚上者也。聚敛媚上者,固当有讨,然国不能自讨,致众怒而逐之,是众为政也,而可哉?

  五月公防吴伐齐

两年之间,书「公防吴伐齐」者凡再,责鲁深矣。当阖庐之世,《春秋》尝进吴,书「子」。自夫差之立,迨今十有三年,《春秋》皆以号举之,为其用兵不戢而夷之也。伐齐至再,尤《春秋》之所深恶,而再书「公防吴伐齐」,因责吴而并责鲁也。鲁为不义,伐邾而入其国,执其君,以齐人来讨之之故,既得之,复以归之,既归之,而挟此为憾,导吴伐齐,是《春秋》所深责也。防呉师伐中国至于再,呉不足多责,正所以责鲁,是固强家之所为,而公躬预于防,自将而出,岂得不责公乎?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或曰:「吴伐齐,国书御之,败而书获,何也?」曰:「责国书不能讨内贼以伐鲁而召吴师也。国书,齐之世卿,为中军元帅,国之存亡繋于掌握,而坐视陈氏弑君专国而不能讨,又从而受令焉,其亦可鄙甚矣,败而获,贬也。」曰:「为书者当何如?」夫贼在内,国几亡,何暇御外寇?书也,当于受命之日,陈三军,取陈乞父子,明正典刑,夫然后鼓众以前,士气自倍,吴人闻之,不待战而可以走。今乃不然,歌《虞殡》,具含玉,未战而魄先褫,兵败于外,贼乗于内,简公之弑,齐国之亡,自兹以始,不责书而谁责欤?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世叔齐之奔,不足纪也,春秋所以书,讥在孔文子。春秋之义,每责备贤者。孔文子,卫之贤大夫,论语所谓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者也。而于世叔有二大过焉:既使之出其妻而妻之,又以其通于初妻之娣,夺其妻而逐之,复使世叔之弟遗烝于嫂,渎伦乱敎,至于再三。夫子为是而去卫,书齐出奔,齐不足多责,责在文子。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用田赋者,始用田而为之赋也。用者,非所当用而用也。周制:方里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出马一、牛三。四丘为甸,出马四、牛十有二,是为

译夏季,宋国人攻打郑国。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夫差攻打齐国,听说阳生死了,为他哭泣并撤军。他虽然使用夷狄的礼仪,却还知道攻打防备之国的不可行。赵鞅却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齐国,夺取了犁和辕两地,毁坏了高唐的外城,侵犯到赖地才撤退,比起夫差来真是令人羞愧。有人说:“《春秋》为什么没有贬斥他?”回答说:“记载齐侯去世紧接着记载赵鞅侵犯,这就是贬斥。”

五月,鲁君从讨伐齐国回来。

安葬齐悼公【义理见上文阳生去世】。

卫国的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

薛伯夷去世。

秋季,安葬薛惠公。

冬季,楚国的公子结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吴国救援陈国。

有人说:“吴国救援陈国,它与齐国救援邢国、卫国,晋国救援宋国,是一样的吗?还是不一样?”回答说:“救援邢国、卫国、宋国,是道义上不容已的,形势上必须争夺的。霸主以推举流亡者、巩固生存者为职责,道义上不容已就一定救援,形势上必须争夺也一定救援,这都是《春秋》所赞许的。现在中原没有霸主,各国培植自己的私党,陈国跟随楚国则吴国攻打它、楚国救援它,陈国跟随吴国则楚国攻打它、吴国救援它,都是为了私利,与中原的利害最初毫无关系,不能与两位霸主相同。”又说:“楚国昭王救援陈国,《春秋》不记载‘救’,现在吴国救援陈国却记载了,为什么呢?”回答说:“陈国跟随楚国很久了,改而跟随吴国,还说是太伯的后代,吴国的本心还在中原,吴国救援陈国,本来就有不同于楚国救援的地方。况且这次战役,延州来的季札约定与楚国人一起罢兵,有救援患难的实质,《春秋》因此记载【有人说季札此时已几百岁,带兵的乃是他的后裔】。

鲁哀公十一年春季,齐国的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

吴国是夷狄,听到齐国的防备,为齐国而退军。齐国不知道自我反省,却在吴军撤退之后,向鲁国发泄怨恨,认为这次战役,是想再次招致吴军而与它交战。我由此知道简公落入陈常的圈套而不能醒悟。等到吴军再次到来,陈常就把责任推给国书,国书战败而死。高氏、国氏、鲍氏先后都灭亡了,而陈常的志向得以实现了。那么简公应当先做什么呢?回答说:“进用忠贤,与他们共同谋划国政,这样陈氏就可以铲除。”简公因为旧恩任用阚止,阚止不是陈氏的对手,这就像鲁昭公任用郈孙、公若来图谋季氏,也不是对手,怎么能不失败!

夏季,陈国的辕颇出逃到郑国。

辕颇担任陈国司徒,征收封田的赋税来嫁公主,其余的作为自己的大器,国人驱逐他,所以他出逃。这是聚敛财富来讨好上级的人。聚敛财富讨好上级的人,固然应当受到讨伐,然而国家不能自己讨伐,导致众怒而驱逐他,这是民众执政,可以吗?

五月,鲁君会同吴国攻打齐国。

两年之间,记载“鲁君会同吴国攻打齐国”共两次,责备鲁国很深了。在阖闾的时代,《春秋》曾经提升吴国,记载“子”。自从夫差即位,到现在十三年,《春秋》都称其号为“吴”,因为用兵不止而夷狄化他。攻打齐国多达两次,更是《春秋》所深恶的,而两次记载“鲁君会同吴国攻打齐国”,因此责备吴国并连带责备鲁国。鲁国做不义之事,攻打邾国并进入其国都,抓住其国君,因为齐人来讨伐的缘故,已经得到他,又把他归还,已经归还,却挟此作为怨恨,引导吴国攻打齐国,这是《春秋》所深责的。会同吴军攻打中原多达两次,吴国不值得多责备,正是为了责备鲁国,这是强国所为,而鲁君亲自参与会同,亲自率领军队出征,怎么能不责备鲁君呢?

甲戌日,齐国的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军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国书。有人说:“吴国攻打齐国,国书抵御他,战败而记载‘获’,为什么呢?”回答说:“责备国书不能讨伐内贼而攻打鲁国从而招致吴军。国书是齐国的世卿,担任中军元帅,国家的存亡系于他的掌握,却坐视陈氏弑君专权而不能讨伐,反而接受他的命令,这真是非常鄙陋,战败被俘,是贬斥。”又说:“史官应当如何记载?”贼人在内,国家几乎灭亡,哪有空闲抵御外寇?记载时,应当在受命之日,陈列三军,逮捕陈乞父子,明正典刑,然后鼓舞众人前进,士气自然加倍,吴国人听到这个消息,不战就可以逃跑。现在却不是这样,唱着送葬的歌,备好了含玉,未战而魂魄先已消散,兵败于外,贼人乘隙于内,简公被弑,齐国灭亡,从此开始,不责备国书而责备谁呢?

秋季七月辛酉日,滕子虞母去世。

冬季十一月,安葬滕隐公。

卫国的世叔齐出逃到宋国。

世叔齐出逃,不值得记载,《春秋》之所以记载,是讥讽孔文子。《春秋》的道义,常常责备贤者。孔文子是卫国的贤大夫,是《论语》所说的敏捷好学、不以向地位低的人请教为耻的人。然而在世叔齐身上有两个大过错:既让他休掉妻子而娶了她,又因为他与初妻的妹妹通奸,夺走他的妻子并驱逐他,又让世叔齐的弟弟与嫂子乱伦,亵渎伦理扰乱教化,多达三次。孔子因此离开卫国,记载世叔齐出逃,世叔齐不值得多责备,责任在孔文子。

鲁哀公十二年春季,实行田赋。

实行田赋,是开始根据田地来征收赋税。用,是不应当用而用。周朝制度:一平方里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出一匹马、三头牛。四丘为甸,出四匹马、十二头牛,这就是

革车一乗。今以用田赋,书诸说不同。贾逵以为赋一井以一丘之赋,井出马一、牛三,一丘十有六井,当出马十有六、牛四十有八,比旧増十六倍,恐不可行。杜氏谓丘赋之法,因其所授田及家之资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别其田与财,各出一赋,则出马二、牛六,倍于旧。愚观二説,贾谓井出丘赋,恐无此理;杜说虽酌中,似未得田赋之意。用田赋者,其视田以为之赋乎?古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赋以马一、牛三,不尽取也。今不待及丘,视其井以为之赋,岂非赋四井以一丘之赋乎?鲁自宣公履亩为税,而什一之法渐壊,然所税者止于米粟,而马牛之赋尚如旧也。今计井为赋,葢一邑而取一丘之赋,一丘而取一甸之赋,马四、牛十有二,视旧増三倍矣。古者田有税,丘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今计井而赋以马牛,故言用田赋。○成元年,始作丘甲,十六井而出一甲,比旧増多一甲耳。今此用田赋,每邑四井而出马一、牛三,四邑为丘,十六井出马四、牛十有二,比旧増多三倍,甲数至此亦必増。此春秋末年,鲁之军政赋于民者尽矣。

译革车一辆。如今采用田赋制度,书中记载的说法各不相同。贾逵认为,一井的赋税相当于一丘的赋税,一井出马一匹、牛三头,一丘有十六井,应当出马十六匹、牛四十八头,这比旧制增加了十六倍,恐怕不可行。杜氏认为,丘赋的方法,是根据所授田地及家庭的资财,总共出马一匹、牛三头。如今将田地与资财分开,各自出一份赋税,那么就出马两匹、牛六头,是旧制的两倍。我观察这两种说法,贾逵说一井出丘赋,恐怕没有这种道理;杜氏的说法虽然折中,似乎也没有领会田赋的本意。所谓用田赋,难道不是根据田地来征收赋税吗?古代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赋税规定出马一匹、牛三头,并不是全部索取。如今不必等到凑足一丘,而是根据一井来征收赋税,难道不是征收四井相当于一丘的赋税吗?鲁国自从宣公实行履亩征税,十分之一的税制逐渐崩坏,然而所征收的仅限于米粟,而马牛的赋税还像旧制一样。如今按井计算赋税,大概是一邑征收一丘的赋税,一丘征收一甸的赋税,出马四匹、牛十二头,比旧制增加了三倍。古代田地有税,丘有赋。税用来充足粮食,赋用来充足军备。如今按井征收马牛赋税,所以说用田赋。○成公元年,开始实行丘甲,十六井出一甲,比旧制多出一甲罢了。如今这里实行田赋,每邑四井出马一匹、牛三头,四邑为一丘,十六井出马四匹、牛十二头,比旧制增加了三倍,甲的数量到这里也必然增加。这是春秋末年,鲁国向百姓征收军政赋税已经竭尽了。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或曰:「此昭公夫人而书孟子卒,昭公既夫人之,春秋可不夫人之乎?」曰:「春秋垂法于后世者也。前此仲子、成风、敬嬴以子为君而僭夫人之号,春秋犹为之辨分,不轻以与之。今鲁娶同姓,渎伦犯礼,必不可传之后世者也。春秋若遂以小君书,是娶同姓而何可以垂万世法乎?观陈司败之问,则昭公固自以为讳,故鲁人亦为之讳也。谓之吴孟子,旧史固尝书夫人孟子薨,春秋从其所讳,书曰『孟子卒』,不书夫人而书卒,示天下后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左传谓季氏不以小君礼防昭夫人,所以不赴、不反哭,因不称葬小君。愚谓季氏不君小君,春秋固将革而正之,夫岂遂因以书?葢昭公讳之,鲁人讳之,春秋因其已讳而书之耳。卒而不葬,亦以是故。」昭公之娶于吴,必在既立之后。夫人之始至也,不书于防,何哉?曰:「旧史固书『夫人孟子至自吴』,圣人为鲁讳,削而不书。及其终也,有不容尽讳,是以直书『孟子卒』。虽为之讳,而不没其实,所以存其羞恶之心也。」刘氏以为孟子之立,不受命于天子,不可以称夫人。愚谓周之既衰,立夫人不禀命于天子者多矣,史未尝不书夫人。此以娶同姓故,春秋特变常法而为之书,似不必别求其说。

  公防吴于橐臯

防于柤,防于鄫,及今三防,皆以号举,夷之也。或曰:「太伯之后,奚其不可以霸,而春秋夷之乎?」曰:「当进而进,当夷而夷,春秋之用法,权衡在焉。前日之进阖庐,以其功也;今日之退夫差,以其罪也。柏举有攘夷之功,艾陵有猾夏之罪,此春秋所为进退也。其后自贬僭号,防于黄池,于是进之,春秋何私焉?」

  秋公防卫侯宋皇瑗于郧

据《左传》,宋、卫防吴,公因与之为防,且盟。时无盟主,故诸侯各自为防。鲁以望国防诸侯,讲睦邻之好,《春秋》无讥也。传以为防且盟,其不然欤?葢是役吴人请寻盟,鲁力辞之,既不与吴为盟,不应及二国盟。葢防而不盟,经所书正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义见明年取师于嵒】

  冬十有二月螽

书》「螽」,记异也。此夏正十二月,天地闭息之时,而犹螽,亦如穷冬李梅实之类耳。左传谓季孙问于夫子,子曰:「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歴过也。」愚以为非圣人之言。季冬而螽,气燠也,是以书。今左传托为圣人之言,归过于鲁歴失闰,果尔,则凡蛰皆奋,岂独螽之为异乎?又云明年复螽,乃置闰而塞天变,尤为可【阙】宣十五年冬蝝生,蝝亦蝗子之类,以冬而生,与此记同,亦可指为司歴之过乎?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

郑以救曹之故,与宋交兵,更胜迭负,迨今未已。去年冬,向巢伐郑,围嵒。郑人大出师,围向巢于嵒,尽取其师。宋固有罪,然《春秋》书「取师」,诛取者之不仁,以多杀为功也。先书「宋取郑师于雍丘」,责宋也;今书「郑取宋师于嵒」,亦责郑也。责在取师,则兵端有不论矣。

  夏许男成卒

  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谷梁曰:「黄池之防,吴子进乎哉?遂子矣。王,尊称也;子,卑称也。辞尊称而居卑称,以防诸侯,以尊天王,春秋进之。」公羊曰:「吴何以称子?吴主防也。其言及吴子何?两伯之辞也。」或以两伯为疑,曰:「伯可两乎?」曰:「伯者,霸也,整领诸夏之名也。周家盛时,周公居东,召公居西,分陜而治,是为二伯,此两伯之从始干方之任也。自入春秋,齐桓始霸中夏,晋文继之,中国诸侯未有与之伉者。楚自庄、共挟其强大,欲与晋俱霸,春秋不与也。彼僭王之大号,常懐睥睨周鼎之心,春秋用是抑之,不使之得抗衡于诸夏,此圣人继世之大法。论者谓春秋与楚庄以霸,愚固不谓然也。吴,太伯之后,自寿梦以来,辅晋攘楚,至阖庐以兵入郢,成攘楚之大功,春秋常进而书吴子矣。阖庐死,夫差立,始者用兵不戢,春秋贬之。今而自请削去僭号,预于衣冠之防,楚之不能而吴能之,春秋是以亟加奨进,

译夏五月甲辰,孟子去世。

有人问:“这是昭公的夫人,却记载为‘孟子卒’,昭公既然已经以夫人之礼对待她,《春秋》难道可以不称她为夫人吗?”回答说:“《春秋》是为后世确立法度的。在此之前,仲子、成风、敬嬴因为儿子成为国君而僭用夫人的称号,《春秋》尚且为她们分辨名分,不轻易给予。如今鲁国娶同姓女子,亵渎伦理、违背礼制,这绝对是不可传给后世的。《春秋》如果顺从地称她为‘小君’,那么娶同姓女子难道可以成为万世的法则吗?从陈司败的提问来看,昭公本来就想避讳,所以鲁国人也为他避讳。称她为‘吴孟子’,旧史本来记载‘夫人孟子薨’,《春秋》顺从他的避讳,记载为‘孟子卒’,不称夫人而称卒,以此向天下后世表明娶同姓女子是绝对不可行的。《左传》说季氏不以小君的礼仪安葬昭夫人,所以没有报丧、没有返哭,因此不称‘葬小君’。我认为季氏不尊小君,而《春秋》本来就要改革并纠正它,难道会因此就照旧记载吗?大概是昭公避讳,鲁人避讳,《春秋》顺着他们已有的避讳来记载罢了。只记卒而不记葬,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昭公娶吴女,一定是在他即位之后。夫人刚到时,不记载“夫人至自防”,为什么呢?回答说:“旧史本来记载‘夫人孟子至自吴’,圣人为了替鲁国避讳,删削而不记载。等到她去世时,有无法完全避讳的地方,所以直书‘孟子卒’。虽然为她避讳,但不掩盖事实,以此来保存人们的羞恶之心。”刘氏认为孟子被立为夫人,没有接受天子的命令,不可以称夫人。我认为周朝衰微之后,立夫人不禀告天子命令的很多,史官未曾不称夫人。这里是因为娶同姓的缘故,《春秋》特意改变常法来记载,似乎不必另外寻求解释。

鲁君在橐臯防备吴国。

在柤防备,在鄫防备,以及现在的三次防备,都是用号来称呼,这是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有人问:“太伯的后代,为什么不可以称霸,而《春秋》却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呢?”回答说:“该进则进,该退则退,《春秋》运用法度,权衡就在其中。以前进用阖庐,是因为他的功劳;现在退斥夫差,是因为他的罪过。柏举之战有攘除夷狄的功劳,艾陵之战有扰乱华夏的罪过,这就是《春秋》进退他们的原因。后来吴国自己贬低僭越的称号,在黄池会盟,于是《春秋》进用他,《春秋》有什么私心呢?”

秋,鲁君与卫侯、宋国的皇瑗在郧地防备吴国。

根据《左传》,宋、卫防备吴国,鲁君因此与他们一起防备,并且结盟。当时没有盟主,所以诸侯各自防备。鲁国作为望国防备诸侯,讲求睦邻友好,《春秋》没有讥讽。《左传》认为是防备并且结盟,大概不是这样吧?大概这次行动吴人请求重温盟约,鲁国极力推辞,既然不与吴国结盟,就不应该与两国结盟。大概只是防备而没有结盟,《春秋》所记载的正是如此。

宋国的向巢率领军队攻打郑国【含义见明年“取师于嵒”】

冬十二月,出现蝗虫。

《春秋》记载“螽”,是记录异常现象。这是夏历十二月,天地闭塞休息的时候,却还有蝗虫,就像深冬李梅结果之类一样。《左传》说季孙问孔子,孔子说:“火宿伏藏之后,冬眠的昆虫才全部蛰伏,现在火星还在西流,是掌管历法的人过错。”我认为这不是圣人的话。季冬出现蝗虫,是因为气候温暖,所以记载。现在《左传》假托为圣人的话,归咎于鲁国历法失闰,果真如此,那么所有冬眠的昆虫都会苏醒,难道只有蝗虫是异常吗?又说第二年又出现蝗虫,于是设置闰月来补救天变,尤其值得【缺】宣公十五年冬出现蝝,蝝也是蝗虫幼虫之类,在冬天出生,与此记载相同,也可以指责为掌管历法的人的过错吗?

十三年春,郑国的罕达率领军队在嵒地夺取宋国的军队。

郑国因为救援曹国的缘故,与宋国交战,胜负交替,到现在还没有停止。去年冬天,向巢攻打郑国,包围嵒。郑国出动大军,在嵒地包围向巢,全部俘获宋军。宋国本来有罪,然而《春秋》记载“取师”,是惩罚夺取者不仁,以多杀人为功。先前记载“宋取郑师于雍丘”,是责备宋国;现在记载“郑取宋师于嵒”,也是责备郑国。责备在于“取师”,那么战争的起因就不论了。

夏,许男成去世。

鲁君与晋侯、吴子在黄池会盟。

《谷梁传》说:“黄池之盟,吴子被进用了吗?于是称他为子。王,是尊称;子,是卑称。辞去尊称而居于卑称,以会盟诸侯,尊崇天王,《春秋》进用他。”《公羊传》说:“吴国为什么称子?吴国主持会盟。说‘及吴子’是什么意思?是两个霸主的说法。”有人对“两伯”感到疑惑,说:“霸主可以有两个吗?”回答说:“伯,就是霸,是统领诸夏的名号。周朝兴盛时,周公居东,召公居西,分陕而治,这就是二伯,这是两伯从四方任职的开始。自从进入春秋时期,齐桓公开始称霸中夏,晋文公继承他,中国诸侯没有能与他抗衡的。楚国自从庄王、共王凭借强大,想要与晋国一起称霸,《春秋》不承认。他们僭用王的大号,常怀着窥伺周鼎之心,《春秋》因此压制他们,不让他们能与诸夏抗衡,这是圣人世代相传的大法。议论的人说《春秋》承认楚庄王为霸主,我本来就不这样认为。吴国是太伯的后代,自从寿梦以来,辅佐晋国、抵御楚国,到阖庐带兵进入郢都,完成抵御楚国的大功,《春秋》常常进用并记载吴子。阖庐死后,夫差即位,起初用兵不止,《春秋》贬斥他。现在他主动请求削去僭越的称号,参与衣冠之国的会盟,楚国不能做到而吴国能做到,《春秋》因此极力奖赏进用,

书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其义甚明也。」或曰:「进而书子,进之矣,而又与之以霸,何哉?」曰:「二伯云者,乃周家承平之盛典。是时晋衰,不能号召诸侯,吴子在是,诸侯毕至,前既有功,此又削去僭号,践尊王之实,且太伯之后,使之齿晋,庶几夏盟之犹有主,此春秋末年圣人拳拳望治之意。公羊两伯之说,其必有所授矣。诸儒喜为异说,楚庄之强,僭不轨,凭陵上国,则谓春秋与之以霸;夫差削去僭号,率循周爵,则谓春秋摈之于夷。愚读书至此,每为之不能平,故于此而独有取公、谷之说。不然,吴、楚僭号百年,吴革伪而无襃,楚怙终而无贬,岂春秋垂法之本防乎?」○髙邮孙氏谓:「天王之事见于经者,必曰京师,昭三十二年书城成周,不曰城京师,天王竟衰而同之列国也。鲁为他国侵伐,必曰某鄙,而哀公八年、十一年再书伐我,不言四鄙,鲁竟无道而同之诸侯也。外国之防称国而离春秋之常法也,而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进吴称子,又书晋侯及之,诸夏竟弱,而呉主夏盟也。是三书皆非《春秋》本防不可不辨也。《春秋》书法,当贬则贬,当削则削,自外于礼则贬之,未闻天子衰而同之列国,鲁衰而同之诸侯,霸国衰而同之荆蛮者也。前辈或以为名言,愚三复而未喻,当与知《春秋》者共讲焉。

译《春秋》记载鲁公在黄池与晋侯、吴子会盟,其义理非常明确。有人问:“进而称吴为‘子’,已经是提升他了,却又让他参与霸主之事,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所谓‘二伯’,乃是周朝太平盛世时的重大典礼。当时晋国衰微,不能号令诸侯,吴子在此,诸侯全都到来,此前已有功劳,这次又削去僭越的称号,践行尊崇周王的实质,况且吴是太伯的后代,让他排在晋国之后,或许夏盟还能有主持者,这是《春秋》末年圣人殷切期望治理好天下的心意。《公羊传》关于‘二伯’的说法,必定有所传授。许多儒者喜欢提出不同的说法,楚庄王强大,僭越礼制,侵犯中原大国,就说《春秋》授予他霸主地位;夫差削去僭越的称号,遵循周朝的爵位,就说《春秋》把他排斥在夷狄之外。我读到此处,常常感到不平,所以在这里特别采纳《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不然的话,吴、楚僭越称王百年,吴国革除伪号却没有褒奖,楚国坚持到底却没有贬斥,这难道是《春秋》垂示法度的根本宗旨吗?”○高邮孙氏说:“天子之事在经文中出现的,必定称为‘京师’,昭公三十二年记载筑城于成周,不称筑城于京师,天子竟然衰微而等同于列国。鲁国被他国侵伐,必定说‘某鄙’,而哀公八年、十一年两次记载‘伐我’,不说‘四鄙’,鲁国竟然无道而等同于诸侯。外国之防称国而背离《春秋》的常法,而鲁公在黄池与晋侯及吴子会盟,提升吴国称‘子’,又记载晋侯与之会盟,诸夏竟然衰弱,而吴国主持夏盟。这三条记载都不符合《春秋》的根本宗旨,不可不辨明。《春秋》的书法,应当贬斥就贬斥,应当削去就削去,违背礼制就贬斥它,未曾听说天子衰微就等同于列国,鲁国衰微就等同于诸侯,霸主衰微就等同于荆蛮的。前辈有的认为是名言,我反复思考却不理解,应当与懂得《春秋》的人共同探讨。”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于越入吴

胡氏谓:「吴尝破越,遂有轻楚之心;及其破楚,又有骄齐之志;既胜齐师,复与晋人争长,自谓莫之敌,而越已入其国都。吴侵中国,而越灭之;越又不监,而楚灭之;楚又不监,而秦灭之;秦又不监,而汉灭之。春秋初书『于越入吴』,在柏举之后;再书『于越入吴』,在黄池之后,所以垂戒后世。」此论善矣。然《春秋》之意则有在也。葢自晋政不纲,而楚人横行于中原,不有柏举之胜,中国之存亡未可知也。而越乗其后,阖庐卒以是死。夫差继之,虽用兵不戢,自取覆亡,而与楚人为水火者,惟夫差而已矣。防鲁伐齐,至于再,固有好鬭之罪;翦楚摧越,有功于中国甚大;末又去其僭名,以为此防,修职贡而尊天子,袭衣冠而自同于诸夏,皆其可书之实。《春秋》是以进之,而越复乗其不戒而议其后,遂入其国都。吴以是不能国,《春秋》深为太伯之后惜,是以爵而进之,居晋之亚,是谓末年之两伯。再书『于越入吴』,贱越而贵吴也。论者不原《春秋》之本防,以成败而论一时之事,于书爵而曰正名,于书及而曰不与呉以主中国,有功者无襃,有罪者无贬,非《春秋》垂法之意也。

  秋公至自防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公羊作魏多】

此《春秋》霸国侵伐之终事也。晋之盛,威令行于天下,不待加兵而人知服从。今其衰也,赵鞅、魏曼多更迭用兵,侵伐小国,数修怨于卫,卫卒不服,岂其力之不足邪?鞅、曼多志不在于求诸侯、霸中国,志于怙权自私而已矣。《春秋》书黄池之防,继以楚伐陈、越入吴,闵夏盟之无主,强暴迭兴,周室日防,桓、文之功遂息,天下将趋于乱。是故于鞅、曼多之用师,深注意焉。公羊以魏多为讥二名,今不取。

  葬许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平旦众星皆没,孛乃见。孛,彗也,邪恶之气钟而为彗。彗者,埽故置新之象。前此入于北斗,孛于大辰,见以夜也。今书「孛于东方」,天欲旦,太阳将升而孛见焉。太阳升于东,孛见于东,妖星干太阳,骇常之变也。春秋降而战国,世道至此大变,后此变爲争雄,七国并兴,皆以号僭举,哀哉!

  盗杀陈夏区夫

传例以为防者杀大夫谓之盗,然亦有不尽然者。盗杀而不曰盗,责在死者;非盗杀而曰盗,责在生者。齐商人之弑,盗杀而不曰盗也;蔡昭侯之死,非盗杀而目之曰盗也。此无传,姑阙疑。

  十有二月螽【义见去年】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或曰:「诸儒之说,有谓《春秋》感麟而作者,有谓《春秋》成而麟应至者。杜元凯以为感麟而作,胡文定以为《春秋》成而麟应至,其说援引详备,子以为如何?」曰:「二义皆通,愚以为《春秋》感麟而作也。宇宙间惟理与气而已,理行气从,固当有自然之应,而况圣心之妙,贯乎三极,致中和而天地可位、万物可育,此作彼应,固其理也。然愚以当时之事而观,《春秋》葢感麟而作,以麟而终也。夫子尝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葢麟、凤、▯、龙,帝王之瑞,夫子抱帝王之道,将以大拯于斯世。今也辙环天下而无所遇,自卫反鲁,删《诗》,定《书》,繋《易》,正《礼》,将载其道以垂之后世,而麟应适至,获而伤焉,夫子知道之终不行,夫然后修《春秋》以明一王之法。《春秋》,天子事也。《春秋》成,而圣人不复有用世意矣。故《春秋》之修,独后于五经,葢感麟而作,以麟而终也。」或曰:「然则《春秋》之书之絶,皆以麟故,其不繋于当时之事乎?」曰:「固繋于当时事也。《春秋》诛乱贼、明王法之书也。始于隐,鲁大乱,君以弑死者三世;终于哀十四年,齐大乱,君以弑死者亦三世。是嵗陈恒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请讨之,圣人为世道虑也深矣,而公不能用。吁!使陈恒即正天讨,则鲁之三家、晋之六卿皆有所惮而不敢肆,齐不亡,晋不乱,鲁不削,世道未至日趋于下。哀

译楚公子申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越国军队攻入吴国。

胡氏评论说:“吴国曾经击败越国,于是产生了轻视楚国的心理;等到它击败楚国,又有了傲视齐国的志向;既然战胜了齐国的军队,又与晋国人争夺霸主地位,自认为没有人能抵挡它,而越国已经攻入了它的国都。吴国侵扰中原各国,却被越国所灭;越国又不引以为戒,被楚国所灭;楚国又不引以为戒,被秦国所灭;秦国又不引以为戒,被汉朝所灭。《春秋》初次记载‘越国攻入吴国’,是在柏举之战之后;再次记载‘越国攻入吴国’,是在黄池之会之后,这是为了垂示警戒给后世。”这个评论很好。然而《春秋》的深意另有寄托。大概自从晋国政令废弛,楚人就在中原横行无忌,如果没有柏举之战的胜利,中原各国的存亡就难以预料了。而越国乘吴国后方空虚进犯,阖闾最终因此而死。夫差继承君位,虽然用兵不止,自取灭亡,但与楚国势不两立的,只有夫差而已。黄池之会讨伐齐国,甚至进行了两次,固然有喜好争斗的罪过;但翦除楚国、摧败越国,对中原各国功劳很大;最后又去除了僭越的称号,以此作为黄池之会,修习职贡而尊崇天子,穿戴衣冠而自同于中原诸夏,这些都是值得记载的实事。《春秋》因此提升吴国的地位,而越国又趁吴国不备而议论其后事,于是攻入了它的国都。吴国因此不能保全国家,《春秋》深深为太伯的后代感到惋惜,所以用爵位来提升它,地位仅次于晋国,这被称为末年的两位霸主。再次记载‘越国攻入吴国’,是贬低越国而抬高吴国。评论的人不推究《春秋》的根本宗旨,用成败来论断一时之事,对于记载爵位说是正名,对于记载‘及’字说不赞同吴国主持中原,有功的人没有褒奖,有罪的人没有贬斥,这不是《春秋》垂示法度的本意。

秋天,鲁君从黄池回来。

晋国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公羊传》作魏多】

这是《春秋》记载霸主国家侵伐事件的终结。晋国兴盛时,威令行于天下,不需要动用武力人们就知道服从。现在它衰落了,赵鞅、魏曼多交替用兵,侵犯小国,多次向卫国修怨,卫国最终不服从,难道是他们的力量不足吗?赵鞅、魏曼多的志向不在于谋求诸侯归附、称霸中原,而在于倚仗权势谋取私利罢了。《春秋》记载黄池之会,接着记载楚国讨伐陈国、越国攻入吴国,哀怜夏盟没有主持者,强暴势力交替兴起,周王室日益衰微,齐桓公、晋文公的功业于是止息,天下将趋向混乱。因此对于赵鞅、魏曼多动用军队,特别加以注意。《公羊传》认为魏多是讥讽使用双名,现在不采纳这种说法。

安葬许元公。

九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一个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天亮时群星都已隐没,彗星才显现。孛,就是彗星,邪恶之气聚集而形成彗星。彗星,是扫除旧事物、建立新事物的象征。此前它进入北斗星,在大辰星出现,是在夜间看到的。现在记载“出现在东方”,是天将亮,太阳将要升起而彗星显现。太阳从东方升起,彗星出现在东方,妖星干扰太阳,这是惊骇常理的变异。春秋时代降为战国时代,世道至此发生巨大变化,此后变为争夺雄长,七国并起,都以僭越的称号自居,可悲啊!

盗贼杀死了陈国的夏区夫。

《左传》的体例认为,在盟会上杀死大夫称为盗,但也有不完全如此的情况。被盗贼杀死而不称盗,责任在死者;不是盗贼杀死而称盗,责任在生者。齐国商人弑君,是被盗贼杀死而不称盗;蔡昭侯之死,不是盗贼杀死而称为盗。这里没有传文解释,暂且存疑。

十二月,发生蝗灾【义理见去年】

十四年春天,在西郊狩猎捕获了麒麟。

有人说:“诸儒的说法,有认为《春秋》是因感应麒麟而作的,有认为《春秋》完成而麒麟应时而至的。杜元凯认为因感应麒麟而作,胡文定认为《春秋》完成而麒麟应时而至,他们的说法援引详细完备,您认为如何?”回答说:“两种意义都通,我认为《春秋》是因感应麒麟而作的。宇宙间只有理与气而已,理运行气跟随,本来应当有自然的感应,何况圣人心灵的妙用,贯通天、地、人三极,达到中和而天地可以定位、万物可以化育,这边作为那边感应,本来就是这样的道理。然而我根据当时的事来看,《春秋》大概是因为感应麒麟而作,以麒麟而终结。孔子曾经说:‘凤凰不来,黄河不出图,我大概完了吧!’大概麒麟、凤凰、河图、龙,是帝王的祥瑞,孔子怀抱帝王之道,将要大力拯救这个世道。现在他周游天下而没有遇到明主,从卫国返回鲁国,删订《诗经》,确定《尚书》,系连《周易》,匡正《礼记》,将要承载他的道流传给后世,而麒麟应时恰好到来,被捕获而受伤,孔子知道道最终不能实行,于是才修撰《春秋》以阐明一王的法度。《春秋》,是天子的事情。《春秋》完成,而圣人不再有出仕用世的意思了。所以《春秋》的修撰,独自晚于五经,大概是因为感应麒麟而作,以麒麟而终结。”有人说:“那么《春秋》记载的断绝,都是因为麒麟的缘故,难道不联系当时的事吗?”回答说:“本来联系当时的事。《春秋》是诛讨乱贼、阐明王法的书。始于隐公,鲁国大乱,被弑杀的国君有三代;终于哀公十四年,齐国大乱,被弑杀的国君也有三代。这一年陈恒弑杀简公,孔子沐浴后上朝,告诉哀公,请求讨伐他,圣人为世道考虑得很深远,而哀公不能采用。唉!如果陈恒立即受到天讨,那么鲁国的三家、晋国的六卿都有所忌惮而不敢放肆,齐国不灭亡,晋国不混乱,鲁国不被削弱,世道不至于日益趋向低下。哀

公未必不知此,而制于强臣,弗获展,而《春秋》于是终矣。葢以讨乱贼而始,亦以讨乱贼而终,此《春秋》所以作,亦《春秋》所以止。孟子知之,故曰:『《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敬王崩在获麟后四年,鲁哀公以二十七年孙于邾,悼公立而《春秋传》终】

译鲁公未必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受制于权臣,无法施展抱负,而《春秋》也就在此结束了。大概《春秋》以讨伐乱臣贼子开始,也以讨伐乱臣贼子结束,这正是《春秋》之所以创作的原因,也是《春秋》之所以终止的原因。孟子了解这一点,所以说:“《春秋》一问世,乱臣贼子就感到恐惧。”【周敬王去世在获麟之后的四年,鲁哀公在二十七年逃到邾国,鲁悼公即位后,《春秋传》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