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集传详说九

春秋集传详説卷七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0–125 段

者乃其实也。仲孙之来,不称齐使,以齐桓本使之,因事觇国,而非有省难恤邻之实心,是故不以使书。而仲孙秉义据正,导其君于善,以存鲁国,是故嘉之而不名。与季子、髙子皆以字书,此出于圣人之特笔,非因乎旧史者也。

译这才是其中的实情。仲孙前来,不称齐国使者,因为齐桓公原本派他出使,借机窥探鲁国国情,而没有慰问灾祸、体恤邻国的真心,所以史书不记载他是使者。而仲孙秉持道义、依据正道,引导他的君主向善,从而保全了鲁国,所以史书褒奖他而不写他的名字。他与季子、高子都用字来记载,这是出自圣人的特别笔法,不是沿袭旧史的做法。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齐桓迁邢、迁卫,义也,为其有狄难,辅而迁之,别择善地以为之国都,霸者之所得为也。迁阳事不见于传,以书法而观,亦宋人迁宿之类,盖迁小国以为彼之附庸,并兼之异名,春秋所恶,书以贬之。曰降、曰迁,强其所不欲之辞也。或曰:「许其霸而屡贬之,何哉?」曰:「责僃贤者之道也。」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公羊曰:「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杜氏曰:「三年防毕,致新死者之主于庙,庙之逺主,迁入祧庙,于是大祭于大庙,以审昭穆,谓之禘。庄公之丧未除,时别立庙而吉祭,又不于大庙,故书以示讥。」愚谓此一书而再讥者也。禘必除防而后举行,今未除防而禘,故曰吉禘,言未可以吉而吉,公羊之说是也。又禘礼当举行于太祖庙,今禘于庄公,将屈太祖羣庙而就荘公以行礼乎?则为屈尊从卑,悖于礼者也。若特禘于荘而不及太祖羣庙,乌在其为审禘昭穆乎?此又失礼中之失礼,春秋所讥其在是矣。若夫以诸侯而用天子之礼,鲁国行之已乆,春秋至此有不暇讥,而圣门平日议论亟言其不可者也。禘之为说,郑康成所言与赵伯循不同。康成谓天子诸侯皆有禘礼,赵伯循引大传为证,则禘非诸侯礼,特鲁以成王之赐而僭用之耳。木讷著论谓禘有二:有郊禘之禘,有禘祫之禘。郊禘直郊天耳。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此谓郊禘,非祫禘也。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天也。不然,禘祫之禘安得配侑之礼哉?又曰:「诸儒不稽禘祫之义,谬曰天子则禘,诸侯不得用禘。诸侯固不得郊禘,而禘祫则宗庙之祭,天子诸侯同之,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常典也。若曰诸侯得祫不得禘,则诸侯当间废一祭;天子当禘不当祫,则天子亦间废一祭,是天子诸侯五年始一祭也。」此皆木讷之说。使木讷别有援据以为之说,则可以自异于诸儒,其所言亦只本之郑氏。郑氏毎以防释经,亦未足多据也。夫大传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谓大祭曰禘,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也。王者之先祖皆感太防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嵗之正月郊祭之。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感生帝也【此本之防纬周人木徳配灵威仰】宗祀文王于眀堂以配上帝,配五帝也。木讷所谓「郊天而禘其祖之所自出以配天」者,本诸此也。此合郊、禘而为一者也。赵伯循之说则不然,其言曰:「禘,王者之大祭。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虞、夏、商、周皆然,而周家则以后稷为始祖,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祀帝喾,以后稷为之配,此王者之大祭。」其说以为郑氏见《祭法》所说禘在郊上,谓禘为郊之大者,故其言如此,而不知禘自禘、郊自郊,禘特用之太庙,以尊事其始祖之所自出,非郊也。郊天、禘祖,自是二事,不得合而为一。伯循之论既出,而康成之言防于废,岂木讷犹未见之邪?只如《眀堂位》所言鲁用天子礼乐,孟春祠帝于郊,季夏禘祀周公于太庙,郊之与禘固别而言之,岂得并指郊、禘为祀天之大礼欤?此姑置。但木讷谓禘、祫之禘,天子、诸侯皆得通用,愚意其亦本之郑氏耳。郑《王制》注云:「天子诸侯之防毕,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谓之祫。后因以为常。夏、殷礼,四时祭有春礿、夏禘、秋甞、冬烝。周人改之,春曰祠,夏曰礿,以禘为殷祭。鲁礼,三年防毕而祫于太祖,眀年春禘于羣庙。自是而后,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此郑注之见于《王制》者。郑既以《大传》「不王不禘」者为郊天之祀,则宗庙之禘、郊天之禘,两禘相混而无别,木纳之误,亦本诸此耳。但谓天子诸侯三年之防毕,合先君之主于祖庙而祭之,谓之祫,眀年乃禘,自是之后,五年再殷祭,一祫一禘,此谓天子诸侯皆有禘、祫者,因鲁礼而言也,夫岂周家盛时之礼?又如襄十六年穆叔如晋,言齐故,晋人答以「寡君之未禘祀」,此

译鲁隐公二年春季,周历正月,齐国人迁移了阳国。

齐桓公迁移邢国、迁移卫国,是合乎道义的,因为他们遭受狄人的灾难,齐桓公辅佐他们并迁移他们,另外选择好的地方作为他们的国都,这是霸主所能做的。迁移阳国的事不见于传文,从书法(史笔)来看,也属于宋人迁移宿国之类,大概是迁移小国使其成为自己的附庸,这是兼并的另一种名称,是《春秋》所厌恶的,记载下来以贬斥它。说“降”、说“迁”,都是强迫他们做不愿意做的事的言辞。有人问:“既然承认他是霸主,却屡次贬斥他,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责备贤者的原则。”

夏季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公羊传》说:“说‘吉’,是因为此时不可以举行吉祭。为什么不可以举行吉祭?因为守丧期未满三年。”杜预说:“三年丧期结束,将新死者的神主安放在宗庙,宗庙中久远的神主,迁入祧庙,于是在大庙举行大祭,以审定昭穆次序,这叫做禘。庄公的丧期尚未结束,当时另立庙宇而举行吉祭,又不在大庙举行,所以记载下来以示讥讽。”我认为这一条记载包含了两次讥讽。禘祭必须在丧期结束后才能举行,现在丧期未结束就举行禘祭,所以称为“吉禘”,意思是此时不可以举行吉祭却举行了,公羊的说法是对的。另外,禘礼应当在太祖庙举行,现在在庄公庙举行禘祭,难道是委屈太祖和群庙的神位来迁就庄公以行礼吗?那就是屈尊就卑,违背礼制了。如果只在庄公庙举行禘祭而不涉及太祖和群庙,又在哪里体现审定禘祭昭穆次序的意义呢?这又是失礼中的失礼,《春秋》的讥讽就在这里了。至于诸侯使用天子的礼仪,鲁国实行已久,《春秋》到这里已经来不及讥讽了,但孔子平日议论中多次说这是不可以的。关于禘祭的说法,郑康成与赵伯循不同。康成认为天子和诸侯都有禘祭,赵伯循引用《大传》作为证据,认为禘祭不是诸侯的礼仪,只是鲁国因为成王的赏赐而僭越使用罢了。木讷著论认为禘祭有两种:有郊禘的禘,有禘祫的禘。郊禘只是郊祀上天罢了。王者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以其祖先配享,这叫做郊禘,不是祫禘。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以其祖先配享上天。不然,禘祫的禘祭哪里会有配享的礼仪呢?他又说:“诸儒不考察禘祫的意义,错误地说天子才举行禘祭,诸侯不得使用禘祭。诸侯固然不得举行郊禘,但禘祫是宗庙的祭祀,天子和诸侯相同,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这是常典。如果说诸侯可以祫祭不可以禘祭,那么诸侯应当间隔废除一种祭祀;天子应当禘祭不可以祫祭,那么天子也间隔废除一种祭祀,这样天子和诸侯五年才举行一次祭祀。”这都是木讷的说法。如果木讷另有依据来阐述他的说法,就可以与诸儒不同,但他所说的也只是本于郑氏。郑氏常常用丧服制度来解释经义,也不足以多加依据。《大传》说:“不称王就不举行禘祭。王者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以其祖先配享。”郑注认为大祭叫做禘,大祭其先祖所由生,是指郊祀上天。王者的先祖都感应太微五帝的精气而生,都在正岁正月郊祭上天。《孝经》说郊祀后稷以配天,是配享感生帝【这本于纬书,周人属木德,配灵威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配享五帝。木讷所谓“郊祀上天而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以配天”,就是本于此。这是将郊祭和禘祭合为一事了。赵伯循的说法则不然,他说:“禘,是王者的大祭。王者既立始祖的庙,又推求始祖所由出的帝,在始祖庙祭祀他,而以始祖配享。虞、夏、商、周都是这样,而周家以后稷为始祖,推求始祖所由出的帝而祭祀帝喾,以后稷配享,这是王者的大祭。”他的说法认为郑氏看到《祭法》所说禘在郊之上,认为禘是郊祭中最大的,所以这样说,却不知道禘自是禘、郊自是郊,禘只是用于太庙,以尊事其始祖所由出的帝,不是郊祭。郊祀上天、禘祭祖先,自是两件事,不能合为一事。伯循的论述既已提出,而康成的话就接近于废弃了,难道木讷还没有见到吗?只如《明堂位》所说鲁国使用天子礼乐,孟春在郊外祠祭上帝,季夏在太庙禘祀周公,郊祭与禘祭本来就分别说,怎么能并指郊、禘为祀天的大礼呢?这暂且放下。但木讷认为禘、祫的禘祭,天子、诸侯都可以通用,我认为他也是本于郑氏。郑《王制》注说:“天子和诸侯丧期结束,将先君的神主合于祖庙而祭祀,叫做祫。后来因此成为常例。夏、殷的礼仪,四季祭祀有春礿、夏禘、秋尝、冬烝。周人改变了它,春叫祠,夏叫礿,以禘为殷祭。鲁国的礼仪,三年丧期结束在太祖庙祫祭,第二年春在群庙禘祭。从此以后,五年两次殷祭,一次祫祭一次禘祭。”这是郑注见于《王制》的。郑既以《大传》“不王不禘”者为郊祭上天的祭祀,那么宗庙的禘祭、郊祭上天的禘祭,两种禘祭相混而没有区别,木讷的错误,也是本于此。但说天子和诸侯三年丧期结束,将先君的神主合于祖庙而祭祀,叫做祫,第二年才禘祭,从此以后,五年两次殷祭,一次祫祭一次禘祭,这是说天子和诸侯都有禘、祫祭,这是因鲁礼而言的,难道是周朝盛世时的礼仪吗?又如襄公十六年穆叔出使晋国,谈论齐国旧事,晋人回答说“寡君尚未举行禘祀”,这

亦衰世之僭礼。鲁既僭之,而晋亦僭之,以为诸侯皆得用禘,必非平世之令典,不足引为证也。若夫「不王不禘」,则《礼》之《大传》乃眀证也。《丧服小记》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所言与大传同。而周颂雝篇乃禘于太祖之乐歌,其辞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是岂诸侯祖庙所得而歌乎?观乎雝篇,而知禘非诸侯所可僭用,鲁以成王之赐而用之于周公庙耳。谓禘为天子诸侯通用之祭,断断乎非笃论矣。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又曰:「禘自既灌而徃,吾不欲观之。」大率谓鲁之郊禘为僭,先儒既辨之审矣。愚今所言,特以木讷之僻论颇为人惑,不得不为之辨。郊之与禘,乃礼中之大节目,亦学者所宜讲也。讷又谓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太祖之庙百世不毁,而三昭三穆、二昭二穆之外则迭毁,故其外曰坛、曰墠。三年一祫,则合坛墠之鬼而并祭之,故曰祫。坛墠之外,则有所谓配所自出之帝者,如商于契,周于后稷是也。五年则审禘而祭之,故曰禘。但所自出之祖,惟天子得祭之,诸侯不得祭也。今鲁人以周公为始祖,而以文王为所自出之祖,盖僭礼也。如使诸侯而皆得用大禘之礼,则姬姓之国皆可以祀文王,异姓之国皆得以推其所自出之祖而祭之,大传「不王不禘」者防为虚语,圣人制礼必不若是之无等也。论至是,诸侯得祫不得禘亦明矣。不然,别当有诸侯禘祫之礼,不僭祀其所自出之帝,不歌雝而后可耳【余义见文二年】

译这也是衰微时代的僭越礼制。鲁国既然已经僭越,晋国也跟着僭越,认为诸侯都可以使用禘祭,这必定不是太平盛世的美好典制,不足以引为证据。至于“不王不禘”,那么《礼记·大传》就是明确的证据。《丧服小记》说:“王者禘祭其祖先所从出的始祖”,所说的与《大传》相同。而《周颂·雍》篇是禘祭太祖时的乐歌,其中唱道:“诸侯相维助祭,天子庄严肃穆。”这难道是诸侯祖庙所能歌唱的吗?观察《雍》篇,就知道禘祭不是诸侯所能僭越使用的,鲁国是因为成王的赏赐,才在周公庙中使用罢了。说禘祭是天子诸侯通用的祭祀,这绝对不是确切的论断。孔子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的遗风大概衰微了。”又说:“禘祭从第一次灌酒开始往后,我就不想看了。”大抵是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是僭越,先儒已经辨析得很清楚了。我现在所说的,只是针对木讷的偏颇言论颇能迷惑人,不得不为之辨析。郊祭与禘祭,是礼制中的重大项目,也是学者应当讲习的。木讷又说天子设七庙,诸侯设五庙,太祖的庙百世不毁,而在三昭三穆、二昭二穆之外的则轮流毁弃,所以那些毁弃的称为坛、称为墠。每三年举行一次祫祭,就合并坛墠中祖先的鬼魂一起祭祀,所以叫祫。在坛墠之外,有所谓配享所从出的天帝者,如商朝配享契,周朝配享后稷就是这样。每五年则审慎地举行禘祭,所以叫禘。但所从出的祖先,只有天子可以祭祀,诸侯不可以祭祀。现在鲁国人以周公为始祖,而以文王为所从出的祖先,这大概是僭越礼制了。如果诸侯都可以使用大禘之礼,那么姬姓的国家都可以祭祀文王,异姓的国家都可以推求其所从出的祖先而祭祀,《大传》中“不王不禘”的话就成了空话,圣人制定礼制一定不会这样没有等级差别。论述到这里,诸侯可以祫祭不可以禘祭也就明白了。不然的话,另外应当有诸侯禘祫的礼制,不僭越祭祀其所从出的天帝,不歌唱《雍》篇然后才可以【其余义理见文公二年】

秋八月辛丑公薨

闵公之立,庆父在齐,季友在陈,皆无所预,实诸大夫奉齐桓意而立之。既而季友自陈来归,庆父亦自齐亟返,共执国政。其弑般之罪犹未暴白于鲁国,故得无讨。而庆父怙恶不悛,复与哀姜共弑闵公,实欲簒有鲁国,而齐桓不之许,且将治其弑君之罪,于是皆惧而逃。庆父之诛,桓公实诛之也。季友身为大臣,受鲁荘托孤之寄,子般死不能救,闵公死又不能救,其志则在于立僖公也。初,成风闻卜楚丘之繇,知季友将世秉鲁国之政,私事之而属僖公焉。故季友以僖公奔莒,闻庆父已逃而后立之。季友之报成风厚矣,拥僖公忠矣,其如荘公托孤之寄何哉!呜呼!闵公始立,为落姑之防,请复季友,次于郎以待其归,正以强臣在侧,惧弗克自全,惟季友是依。闵卒以弑死,季友奉僖公而立之,受上赏执政于鲁。闵公不负季友,季友实负闵公,悲夫!闵不书葬,谷梁曰:「不以讨母葬子也【义见下】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

案左氏,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庆父所以弑二君,欲篡国耳。君已弑,乃与哀姜俱奉身亟逃,若不可一朝居者。彼非有惮于季友也,闻齐桓之怒,知必不免,是以不敢迹州吁、无知之辙,遽尔出奔。不然,彼忍于弑二君,何惮而不为篡乎?齐桓之伸霸讨,自入春秋以来始见耳,是故圣人予之。嗟夫!姜氏于庆父,君夫人也,嫂也;庆父于姜氏,臣也,叔也。始由嫌疑之不谨,驯致乱伦犯分,手弑二君,谋篡不遂,君母与公子俱逃,鲁大乱,国防亡,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或曰:「般、闵之弑,贼皆讨矣,而春秋不正其弑君之罪,何哉?」曰:「此哀姜、庆父之所为也。在哀姜为以母戕子,在庆父为以臣弑君。将以庆父为戮乎?将归狱哀姜乎?此旧史所以不容直正其事,而惟以公薨书。至圣人修春秋,于公薨之下书『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而哀姜、庆父之罪始无以自隠矣。」此春秋书法用之于鲁者也,非旧史书之,圣人为之讳之也。○胡氏引父攘子证为喻,以为春秋为鲁国讳弑君,且有及于五服相容隠之事,愚细思其说实未可通。盖攘羊者,公子翚、庆父、襄仲之徒,而证羊者,鲁人也。史臣则有司治攘羊之盗者,而非子证其父也。若公子翚、庆父、襄仲之子为吏臣,而书其父之罪,乃得为证攘羊矣。春秋为鲁国诛讨乱贼,而以为暴扬国恶,必无是理也。此其义甚眀,不待智者而后识。

  冬齐髙子来盟

公羊曰:「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何以不名?喜之也。」庄公薨,子般弑,闵公又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髙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髙子也。」或曰自鲁国有难,齐使再至于鲁。仲孙之来,月齐仲孙来。髙子来,曰:「齐髙子来盟。」皆不以使书,若二子自至云者,何哉?曰:「此《春秋》所以录二子,亦以着桓公不吝改过,而大夫之出疆者皆能纳君于善也。」始仲孙之来,桓公因使之觇国,而仲孙之归也,以鲁秉周礼为对,不惟存鲁于亡,又能纳君于善,而非使事之指也。及髙子来盟,率甲与俱至,人疑其将不利于鲁,而髙子立僖公而盟之,又以其甲城鲁,鲁于是始定,而亦非使事之指也。然齐桓不以失指为怒,反因是而伸哀姜之讨,即庆父于戮,有以见桓公善用人、乐从谏,始而觇鲁,卒而存鲁,利欲不足以蚀其本心,霸之犹有徳者也。然二子之来,不以使书而称字以贵之,贵其能纳君于善,不媿大夫出疆之义也。或曰:「二子不以使书,桓公其无贬乎?」曰:「始者因人之乱而窥觇其国,公之本心固不能纯乎义,《春秋》宁无讥?卒而因二子之言以镇定鲁国,返之于义,又圣门所许。自是而徃无讥也。」

  十有二月狄入衞

狄侵邢,桓公用

译秋季八月辛丑日,鲁闵公去世。

闵公即位时,庆父在齐国,季友在陈国,都没有参与此事,实际上是各位大夫奉行齐桓公的意愿而拥立了他。不久,季友从陈国回来,庆父也从齐国急忙返回,共同执掌国家政事。他们杀害子般的罪行还没有在鲁国暴露,所以得以不被讨伐。而庆父依仗恶行不知悔改,又与哀姜一起杀害了闵公,实际是想篡夺鲁国君位,但齐桓公不允许,并且将要惩治他杀害国君的罪行,于是他们都害怕而逃跑。庆父被诛杀,实际上是齐桓公诛杀了他。季友身为大臣,接受了鲁庄公托孤的重任,子般死了不能救,闵公死了又不能救,他的志向在于拥立僖公。起初,成风听到卜楚丘的卦辞,知道季友将世代执掌鲁国政权,私下侍奉他并托付了僖公。所以季友带着僖公逃到莒国,听说庆父已经逃跑后才拥立僖公。季友报答成风的恩情很深厚,拥立僖公也很忠诚,但这对于庄公托孤的重任来说又怎么样呢!唉!闵公刚即位时,为了防备落姑,请求恢复季友的职位,驻扎在郎地等待他回来,正是因为强臣在侧,害怕不能保全自己,只依靠季友。闵公最终被杀害而死,季友拥立僖公即位,受到上等的赏赐并在鲁国执政。闵公没有辜负季友,季友实际上辜负了闵公,可悲啊!闵公不记载葬礼,《谷梁传》说:“不因为讨伐母亲而安葬儿子【义理见下文】。”

九月,夫人姜氏逃到邾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

根据《左传》,共仲(庆父)与哀姜私通,哀姜想拥立他。闵公的死,哀姜知情,所以逃到邾国。齐国人把她抓来杀了。庆父之所以杀害两位国君,是想篡夺国家。国君已被杀,他就和哀姜一起带着身体急忙逃跑,好像一刻也不能停留的样子。他并不是害怕季友,而是听说齐桓公发怒,知道必然不能幸免,所以不敢重蹈州吁、无知覆辙,立刻出逃。不然,他忍心杀害两位国君,还害怕什么而不篡位呢?齐桓公伸张霸权进行讨伐,自从进入春秋时代以来才开始见到,所以圣人赞许他。唉!姜氏对于庆父,是国君夫人,也是嫂子;庆父对于姜氏,是臣子,也是叔父。起初由于对嫌疑之事不谨慎,逐渐导致乱伦犯分,亲手杀害两位国君,谋篡未遂,国君的母亲和公子一起逃跑,鲁国大乱,国防丧失,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有人说:“子般、闵公被杀,凶手都被讨伐了,但《春秋》不纠正他们杀害国君的罪行,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哀姜、庆父所做的事。在哀姜方面是母亲杀害儿子,在庆父方面是臣子杀害国君。要把庆父作为罪人处死呢?还是把罪责归于哀姜呢?这就是旧史官不能直接公正地记载这件事,而只记载‘公薨’的原因。等到圣人修订《春秋》,在‘公薨’之下记载‘夫人姜氏逃到邾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哀姜、庆父的罪行才开始无法隐藏。”这是《春秋》书法在鲁国的运用,不是旧史官记载的,圣人为他们避讳。○胡氏引用“父亲偷羊儿子作证”的比喻,认为《春秋》为鲁国避讳杀害国君,并且有涉及五服亲属互相隐瞒的事情,我仔细思考他的说法实在不通。大概偷羊的是公子翚、庆父、襄仲这类人,而作证的是鲁国人。史官是有司治理偷羊盗贼的人,而不是儿子为父亲作证。如果公子翚、庆父、襄仲的儿子做吏臣,而记载他们父亲的罪行,这才算是为偷羊的父亲作证。《春秋》为鲁国诛讨乱贼,却认为是暴露国家丑恶,一定没有这种道理。这个义理很明白,不需要智者才能识别。

冬季,齐国高子来结盟。

《公羊传》说:“齐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我国没有国君。为什么不称名?因为喜欢他。”庄公去世,子般被杀,闵公又被杀,接连三位国君死亡,多年没有国君。假如齐国夺取鲁国,不用出动军队,只凭言语就可以了。桓公派高子率领南阳的军队,拥立僖公并修筑鲁国城墙。有人说是指从鹿门到争门的地方,有人说是指从争门到吏门的地方。鲁国人至今把这当作美谈,说:“还指望高子呢。”有人说自从鲁国有难,齐国使者两次来到鲁国。仲孙来时,记载为“月齐仲孙来”。高子来时,记载为:“齐高子来盟。”都不以“使”来记载,好像两位是自行到来的一样,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春秋》记录两位的原因,也是用来彰显桓公不吝惜改正过错,而出使边境的大夫都能引导国君向善。”起初仲孙来时,桓公借机让他窥探鲁国,而仲孙回国时,以鲁国奉行周礼来回答,不仅使鲁国免于灭亡,又能引导国君向善,这并不是出使任务的旨意。等到高子来结盟,率领军队一起到达,人们怀疑他将不利于鲁国,而高子拥立僖公并与他结盟,又用他的军队修筑鲁国城墙,鲁国于是开始安定,这也不是出使任务的旨意。然而齐桓公不以违背旨意为怒,反而借此伸张对哀姜的讨伐,立即诛杀庆父,由此可见桓公善于用人、乐于听从劝谏,起初窥探鲁国,最终保全鲁国,利欲不足以侵蚀他的本心,霸业中还有德行。然而两位的到来,不以“使”来记载而称字以尊贵他们,尊贵他们能引导国君向善,不违背大夫出使边境的道义。有人说:“两位不以‘使’来记载,桓公难道没有贬义吗?”回答说:“起初趁人之乱窥探其国,桓公的本心本来不能纯粹合乎道义,《春秋》难道没有讥讽吗?最终因为两位的话而镇定鲁国,回归道义,又是圣门所赞许的。从此以后就没有讥讽了。”

十二月,狄人进入卫国。

狄人侵犯邢国,桓公任用

管子之谏,出师以极之,春秋屡书救邢,善其救也。狄伐衞,齐不能救,衞遂亡。比事而观,愚以为春秋有讥于桓也。或曰:「力之不足,奈之何哉?」曰:「桓能逺伐山戎,而不能近御狄,非其力之不足也。桓有憾于衞,所以救之者,不能如邢故耳。」虽然,衞大国也,每不出诸侯下,今也狄一攻之遂亡,由大本不立,亡形先见,其来非一日矣。诗于邶风而存《新台》、《乘舟》等篇,于鄘风而列《墙茨》、《鹑奔》之刺,继之以《定之方中》,狄灭衞,宗社为墟,而营新国焉。▯山杨氏推原衞国祸乱之所从始,以为肇于晋而成于朔,其礼先亡而国随之矣【义又见救邢城邢】

译管仲进谏,出兵以穷尽狄人的侵扰,《春秋》屡次记载齐国救援邢国,是赞许其救援之举。狄人攻打卫国,齐国不能救援,卫国于是灭亡。将这两件事对比来看,我认为《春秋》对桓公是有讥讽的。有人问:“力量不足,又能怎么办呢?”回答说:“桓公能够远征山戎,却不能就近抵御狄人,并非他的力量不足。桓公对卫国有怨恨,所以救援卫国,不如救援邢国那样尽力罢了。”虽然如此,卫国是大国,每次都不在诸侯之下,如今狄人一次进攻就导致它灭亡,这是因为根本的大道没有确立,灭亡的征兆早已显现,这种局面由来已非一日。《诗经》在《邶风》中保留了《新台》、《乘舟》等篇,在《鄘风》中列入了《墙茨》、《鹑奔》等讽刺诗篇,接着又有《定之方中》。狄人灭卫,宗庙社稷化为废墟,而(卫文公)经营新的国家。〇山杨氏推究卫国祸乱的起源,认为始于晋国而成于晋朔,礼制先灭亡而国家随之灭亡【此义另见“救邢城邢”条】

郑弃其师

此郑人御狄之师也。御狄,国之重事,用其平日所信、所重之人,犹恐弗克胜任,今乃取其素所恶、欲逺之而不能者,而使之御狄,是弃其师也。匪惟弃其师,抑弃其国也。《左传》与《郑风·清人》序所载略同。此郑文公与公子素之所为。春秋书「郑弃其师」,不责髙克,而责郑君与其用事之臣,以髙克为不足责也。

  春秋集传详▯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九宋家铉翁撰僖公一【名申,荘公子,闵公庶兄,母成风。惠王十八年即位。是嵗,齐桓公二十五年】

  元年春王正月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公羊曰:「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者,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据经狄伐邪,齐人救之,不谓邢为己灭。左氏曰:「邢溃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邢盖溃而未灭也。齐桓公存三亡国,惟救邢最力,而《春秋》书次于聂北救邢,犹若为缓,讥在次也。使桓公疾驱而徃,尚能存之于未溃,惟其有聂北之次,而邢遂溃矣。然衞之亡也,狄既入之,毁其宗社,国君死焉,谓之非亡不可。邢则其君尚在,率百姓而去之,谓非救之功不可。故先书次以讥其缓,继书救、书城,再叙三国,美其救,褒其城,不没其实也。若城楚丘,则书法异于是,讥其城之缓也【义又见城楚丘】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左氏以齐人之杀哀姜为己甚,女子从人者也,有罪非父母家所得而讨,其说未为不然。但姜齐女也,前日文姜弑夫,所以终于无讨者,挟齐援耳。今哀姜与庆父此而戕二君,亦挟齐援耳。齐若不讨,鲁乌得而讨之?然姜所戕者齐之甥也,而姜则桓公之兄女也。今桓公以甥放而治其侄,以子故而致辟于其母,义虽无爽,实齐鲁之家事也,不当以霸讨行,当归之京师,聼司寇所以处王命之杀而后可杀,不得专也。下文防至夫人去氏,此不去者,不与桓公以专杀也【义又见败邾师葬哀姜】

楚人伐郑【义又见庄十年荆败蔡师及荘二十三年荆人来聘】

荆革号为楚,有自来矣。及是始闻于中国,旧史书之,圣人因而存之,着南蛮渐盛,为中国忧也。论者于荆人来聘,谓《春秋》嘉其慕义而进之。今彼革其始封之号,而以兵加乎中国,亦谓《春秋》进而人之,可乎?或曰:「彼更号,僭也。《春秋》因而与之,何哉?」曰:「非与之也,是亦外之而已矣。中国诸侯之始封也,莫不受命于王,未闻有私立名号而自称于中国者。蛮荒以号自名,见之经传,有所谓玁狁、獯鬻、昆夷、赵囊、骊戎、白狄之类,岂必三代之建国?楚之革号,亦若是而已矣。彼以号自名,《春秋》因而名之,不以责中国诸侯者而责之也。」

八月,公防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案左氏盟于荦,谋救郑也【荦即柽】经言其防,传言其盟。盖其防也,谋所以救郑;其盟也,与诸侯定要束,将伐楚,问其凭陵之罪。召陵之师,权舆于此,是故春秋皆爵之。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杜氏谓:「邾人既送哀姜于齐,齐人杀之,邾于是戍虚丘,欲以侵鲁,鲁人要而败之,则其责在邾。」服防云:「邾之于鲁,本无怨恶,僖公奔邾,则为之外主,国乱则戍其内邑,无故而败其师,其责在鲁。」二说不同。愚以一时之事而观,其曲在鲁。出以为外主,入又同柽之盟,曾防何时,遽败其师?《春秋》继柽之防而书「公败邾师」,责鲁之弃信而忘义也。杜氏谓:「僖公以邾人送姜氏于齐,为齐所杀,是以亲将而败其师。」愚谓哀姜与庆父比而弑二君,鲁人疾之之深,必不以姜氏之死致怨于邾。杜氏以传言僖公请姜氏之丧而葬之,因为此说,非其实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左氏先书季友以赂求共

译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这是郑国人抵御狄人军队的事。抵御狄人,是国家的大事,任用平日所信任、所看重的人,还恐怕不能胜任,现在却选取一向厌恶、想疏远却未能做到的人,让他去抵御狄人,这就是抛弃了他的军队。不仅是抛弃了军队,也是抛弃了国家。《左传》与《郑风·清人》序所载略同。这是郑文公与公子素所做的事。《春秋》记载“郑弃其师”,不责备高克,而责备郑君及其执政大臣,因为高克不值得责备。

春秋集传详〇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详说》卷九 宋家铉翁撰 僖公一【名申,庄公之子,闵公的庶兄,母亲是成风。周惠王十八年即位。这一年,是齐桓公二十五年】

元年春王正月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

夏六月,邢国迁都到夷仪。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为邢国筑城。

《公羊传》说:“救援不说‘次’(驻扎),这里说‘次’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来不及救。来不及救,是因为邢国已经灭亡了。是谁灭亡了它?大概是狄人灭亡了它。为什么不说是狄人灭亡了它?是为桓公避讳。为什么为桓公避讳?因为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互灭亡的,桓公不能救援,就感到耻辱。”根据经文,狄人讨伐邢国,齐国人去救援,并不说邢国是被自己灭亡的。《左传》说:“邢国溃败,百姓逃奔到军队那里,军队于是驱逐狄人,备齐邢国的器物而迁都。”邢国大概是溃败而并未灭亡。齐桓公保存三个亡国,只有救援邢国最为尽力,而《春秋》记载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似乎显得迟缓,讥讽就在于“次”字。假如桓公快速驱车前往,还能在邢国未溃败时保存它,正因为有在聂北驻扎的迟缓,邢国才溃败了。然而卫国灭亡时,狄人已经进入,毁坏了宗庙社稷,国君也死了,不能说不叫灭亡。邢国则国君还在,率领百姓离开,不能说不靠救援之功。所以先记载驻扎以讥讽其迟缓,接着记载救援、筑城,再次叙述三国,赞美其救援,褒扬其筑城,不埋没事实。至于筑城楚丘,则书法与此不同,讥讽其筑城迟缓【义又见城楚丘】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死在夷地,齐国人把她送回来。

《左传》认为齐国人杀死哀姜太过分,女子是依附丈夫的,有罪不是娘家所能讨伐的,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但姜是齐国的女子,前文文姜弑夫,之所以最终没有被讨伐,是倚仗齐国的援助。现在哀姜与庆父合谋杀害两位国君,也是倚仗齐国的援助。齐国如果不讨伐,鲁国怎么能讨伐呢?然而姜所杀害的是齐国的外甥,而姜则是桓公的侄女。现在桓公因为外甥被放逐而惩治侄女,因为儿子的缘故而对母亲执行刑罚,道义上虽然没有差错,实际上是齐鲁两国的家事,不应当以霸主的名义进行讨伐,应当归之于周天子,听从司寇按照王命处置死刑然后才可杀,不能擅自专断。下文防地会盟时夫人去掉氏称,这里不去掉氏称,是不赞成桓公擅自杀人【义又见败邾师葬哀姜】

楚人讨伐郑国【义又见庄十年荆败蔡师及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

荆改为号称为楚,由来已久。到这时才在中国听闻,旧史书这样记载,圣人因而保留下来,彰显南蛮逐渐强盛,成为中国忧患。议论者对于荆人来聘,说《春秋》嘉奖其仰慕道义而提升其地位。现在他们更改最初封赐的号,而用兵加于中国,也说《春秋》提升其地位,可以吗?有人说:“他们更改号,是僭越。《春秋》因而承认它,为什么呢?”回答说:“不是承认它,这也是将其视为外邦罢了。中国诸侯的始封,没有不接受王命的,没听说过私自设立名号而在中国自称的。蛮荒之地以号自称,见于经传,有所谓玁狁、獯鬻、昆夷、赵囊、骊戎、白狄之类,难道一定是三代的建国吗?楚更改号,也是这样罢了。他们以号自称,《春秋》因而称其号,不按照责备中国诸侯的标准来责备他们。”

八月,公与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在柽地会盟。

按《左传》在荦地会盟,谋划救援郑国【荦即柽】。经文说会盟,传文说结盟。大概会盟时,谋划如何救援郑国;结盟时,与诸侯定下约束,将讨伐楚国,质问其侵凌之罪。召陵之师,权谋起源于此,所以《春秋》都称其爵位。

九月公在偃地打败邾国军队。

杜氏说:“邾人既然把哀姜送到齐国,齐国人杀了她,邾国于是戍守虚丘,想要侵犯鲁国,鲁国拦截并打败了他们,那么责任在邾国。”服䖭说:“邾国对于鲁国,本来没有怨恨,僖公奔逃到邾国,邾国就作为外主,国家动乱就戍守其内邑,无故而打败其军队,责任在鲁国。”两种说法不同。我认为从一时之事来看,理亏在鲁国。出去作为外主,回来又同在柽地会盟,曾几何时,就打败其军队?《春秋》继柽地会盟之后记载“公败邾师”,责备鲁国背弃信义而忘记恩义。杜氏说:“僖公因为邾人送姜氏到齐国,被齐国所杀,所以亲自率领军队打败他们。”我认为哀姜与庆父合谋弑杀两位国君,鲁国人痛恨之深,必定不会因为姜氏的死而对邾国产生怨恨。杜氏因为传文说僖公请求姜氏的丧事而安葬她,因此有此说法,不符合事实。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打败莒国军队,俘获莒拏。

《左传》先记载季友用贿赂求取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