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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集释二十二

仪礼集释卷二十    宋 李如圭 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44–263 段

者非一人,葢各如其命数。公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故此经复者一人。

译担任这一职务的并非只有一个人,大概是根据各自的命数来决定的。公、侯、伯的士有一命,子、男的士没有命数,所以这部经书中重复提到的是一个人。

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郑注:「北面招,求诸幽之义也。皋,长声也。某,死者之名也。复,反也。降衣,下之也。《丧大记》曰:『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

释曰:檀弓曰:「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神之道也。北面,求诸阴之义也。」士礼,复于寝而已。檀弓曰:「君复于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周礼:大防夏采以冕服复于大祖,以乗车建绥复于四郊,祭仆复于小庙,隶仆复于小寝、大寝。

  受用篚升自阼阶以衣尸

郑注:「受者,受之于庭也。复者其一人,招则受衣亦一人也。人君则司服受之。」衣尸者,覆之,若得魂反之。释曰:此衣浴而去之,不用袭敛。故《丧大记》曰:「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又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小臣复,复者朝服,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

  复者降自后西荣

郑注不由前降,不以虚反也。降因彻西北厞,若云此室凶,不可居然也。自是行死事。

释曰:复者,冀其生,复而不苏,可以为死事也。《丧大记》曰:「惟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彻西北厞,薪用以爨、沐,必毁屋厞,明于死者无所爱惜,所以趋其急也。前后各有东西荣,则屋有四荣。

  楔齿用角柶

  郑注为将含恐其口闭急也

释曰:《周礼·玉府》:「大丧共角枕、角柶。」

  缀足用燕几

郑注:缀,犹拘也,为将屦【案屦今注疏本讹作履】恐其辟戾也。今文缀为对。

释曰:燕几,燕寝所用以安体者。《丧大记》曰:「小臣楔用角柶,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檀弓》曰:「殷道毁灶以缀足。」

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阶,奠于尸东。

  郑注▯神无象设奠以冯依之

释曰:是谓始死之奠。自始死至葬之祭曰奠,不立尸,奠置之而已。

  帷堂

  郑注事小讫也

释曰:帷之者,▯神尚幽闇。《檀弓》曰:「复、楔齿、缀足、饭、设饰,帷堂。」竝作。父兄命赴者。曽子曰:「尸未设饰,故帷堂,小敛而彻帷。」仲梁子曰:「夫妇方乱,故帷堂,小敛而彻帷。」

乃赴于君,主人西阶东南面,命赴者,拜送。

郑注赴告也。臣,君之股肱耳目,死当有恩。

  有宾则拜之

郑注宾、僚、友、羣士也,其位犹朝夕哭矣。

释曰:因出命赴者而拜賔也。始死,惟君命出。朝夕哭,宾位在庭,直东序,及门东、门西。

入坐于牀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牀东面。郑注:「众主人,庶昆弟也。妇人,谓妻妾子姓也。亦适妻在前。」

  亲者在室

郑注谓:「大功以上父兄姑姊妹子姓在此者。」

众妇人户外北面,众兄弟堂下北面。

  郑注众妇人众兄弟小功以下

释曰:《丧大记》曰:「既正尸,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无则皆立。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下记》:室中惟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大记》据不命之士,《下记》据命士,故与大夫礼同。

君使人吊,彻帷。主人迎于寝门外,见宾,不哭,先入门右,北面。

郑注:「使人士也。礼使人必以其爵。使者至,使人入,将命,乃出迎之。寝门,内门也。彻帷,防之事毕则下之。」释曰:「不迎于外门外,降于君至也。」

吊者入,升自西阶,东面。主人进中庭,吊者致命。

郑注主人不升,贱也。致命曰:「君闻子之丧,使某如何不淑?」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

  郑注稽颡头触地成踊三者三

释曰:稽颡,拜稽首而触地,无容也。踊,

译从房屋前东侧的屋脊登上屋顶,到达屋顶中央,面朝北方,挥动衣物招引,说:“皋,某回来吧!”连呼三次。将衣物从屋顶前侧放下。郑玄注:“面朝北方招引,是向幽暗处寻求的意义。皋,是拖长声音。某,是死者的名字。复,是返回。降衣,是将衣物放下。《丧大记》说:‘凡是招魂,男子称名,妇人称字。’”

解释说:《檀弓》说:“招魂,是竭尽爱意的做法,含有祈祷祭祀的心情。希望灵魂从幽暗处返回,是向鬼神寻求的方法。面朝北方,是向阴间寻求的意义。”士的礼仪,只在寝宫招魂。《檀弓》说:“国君招魂,在小寝、大寝、小祖庙、大祖庙、库门、四郊进行。”《周礼》规定:大丧时,夏采戴着冕服在大祖庙招魂,乘坐马车树立绥旗在四郊招魂,祭仆在小庙招魂,隶仆在小寝、大寝招魂。

接受招魂衣物的人拿着篚从东阶登上,用衣物覆盖尸体。郑玄注:“受,是在庭院中接受。招魂的人是一个人,接受衣物的人也是一个人。如果是国君,则由司服接受。”覆盖尸体的衣物,是覆盖在上面,好像灵魂返回附在身体上。解释说:这衣物用于沐浴后除去,不用于穿衣入殓。所以《丧大记》说:“招魂的衣物不用于覆盖尸体,不用于入殓。”又说:“招魂如果有山林,就由虞人铺设台阶;没有山林,就由狄人铺设台阶。小臣招魂,招魂的人穿着朝服,都从东屋脊登上,到达屋顶中央,站在屋脊上,面朝北方呼喊三声,卷起衣物投掷到前面,司服接受,从西北屋脊走下。”

招魂的人从后侧西屋脊走下。郑玄注:不从前面走下,是因为不认为灵魂虚妄地返回。走下时顺便撤去西北角的屋瓦,好像是说这屋子已经凶险,不能安然居住。从此开始办理丧事。

解释说:招魂,是希望他复活,招魂后没有苏醒,就可以办理丧事了。《丧大记》说:“只有哭泣在招魂之前,招魂之后才办理丧事。”撤去西北角的屋瓦,柴火用来烧火做饭、沐浴,必须毁坏屋瓦,表明对死者不再爱惜,以便迅速处理急务。前后各有东西屋脊,那么房屋就有四个屋脊。

用角制的柶撑开牙齿。郑玄注:因为将要含玉,恐怕嘴巴闭合紧迫。解释说:《周礼·玉府》:“大丧时供给角枕、角柶。”

用燕几固定双脚。郑玄注:缀,就是拘束的意思,因为将要穿鞋,恐怕脚部扭曲变形。今文“缀”作“对”。

解释说:燕几,是燕寝中用来安顿身体的几案。《丧大记》说:“小臣用角柶撑开牙齿,用燕几固定双脚,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檀弓》说:“殷代的礼制,毁坏灶台来固定双脚。”

陈设脯、醢、醴酒,从东阶登上,陈设在尸体东侧。郑玄注:鬼神没有形象,陈设祭品以便依附。

解释说:这叫做刚死时的奠祭。从刚死到安葬期间的祭祀叫做奠,不设立尸位,只是陈设祭品而已。

在厅堂周围挂上帷帐。郑玄注:小事已经完毕。

解释说:挂上帷帐,是因为鬼神尚且幽暗。《檀弓》说:“招魂、撑开牙齿、固定双脚、饭含、陈设饰物,挂上帷帐。”这些同时做。父兄命令报丧的人。曾子说:“尸体还没有陈设饰物,所以挂上帷帐,小敛时撤去帷帐。”仲梁子说:“夫妇正处在混乱之中,所以挂上帷帐,小敛时撤去帷帐。”

于是向国君报丧,主人在西阶东南面朝南,命令报丧的人,拜送。郑玄注:赴,是报丧。臣子是国君的股肱耳目,死了应当有恩惠。

有宾客就拜见他们。郑玄注:宾客,是僚友、群士,他们的位置还像朝夕哭时一样。

解释说:趁着出来命令报丧的人而拜见宾客。刚死时,只有国君的命令可以出去。朝夕哭时,宾客的位置在庭院,对着东序,以及门东、门西。

进入室内坐在床东,众主人在他后面,面朝西。妇人夹在床东侧面朝东。郑玄注:“众主人,是庶兄弟。妇人,是指妻妾和子孙。也是嫡妻在前面。”

亲近的人在室内。郑玄注:指“大功以上亲属,父兄、姑、姊、妹、子孙在此的人。”

众妇人在户外面朝北,众兄弟在堂下面朝北。郑玄注:众妇人、众兄弟是小功以下亲属。

解释说:《丧大记》说:“安顿好尸体后,儿子坐在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孙站在东方,有司、庶士在堂下面朝北哭泣。夫人坐在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孙站在西方,外命妇率领外宗在堂上面朝北哭泣。大夫的丧事,主人坐在东方,主妇坐在西方,如果有命夫、命妇就坐着,没有就都站着。士的丧事,主人、父兄、子孙都坐在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孙都坐在西方。”在室内哭尸的人,主人用双手托着被子哭泣。《下记》:室内只有主人、主妇坐着,兄弟中有命夫、命妇在,也坐着。《大记》依据的是未受命的士,《下记》依据的是受命的士,所以与大夫的礼仪相同。

国君派人来吊唁,撤去帷帐。主人在寝门外迎接,见到宾客,不哭,先进入门右侧,面朝北。郑玄注:“派来的是士。礼仪规定派人必须与其爵位相当。使者到达,派人进去,将要传达命令,才出来迎接。寝门,是内门。撤去帷帐,是防备之事完毕就撤下。”解释说:“不在外门外迎接,是降低身份以对待国君的到来。”

吊唁的人进入,从西阶登上,面朝东。主人进到庭院中央,吊唁的人传达命令。郑玄注:主人不登上台阶,是因为地位低贱。传达命令说:“国君听说您家有了丧事,派我来,怎么这么不幸?”

主人哭泣,拜稽颡,成踊。郑玄注:稽颡,头触地;成踊,三者各三次。

解释说:稽颡,是拜稽首而头触地,没有容止的仪态。踊,

跳跃也。成踊,每踊三跳,三踊而九跳,成一节也。《檀弓》曰:「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稽颡,隐之甚也。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丧服小记》曰:「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者。」

译这是跳跃的动作。成踊,每次踊跳三下,三次踊共九下,构成一个段落。《檀弓》说:“拜礼中叩头至地,是哀痛凄切达到极点的表现。叩头至地,是哀痛至极的表现。侧身跳跃,是悲哀达到极点的表现。有规定的次数,是为了给这种表现制定节制和文饰。”《丧服小记》说:“为父母、长子服丧时要叩头至地。大夫前来吊唁,即使只是缌麻之亲,也必须叩头至地。”

宾出,主人拜送于外门外。君使人襚,彻帷。主人如初。襚者左执领,右执要,入,升致命。

郑注襚,之言遗也。衣被曰襚。致命曰:「君使某襚。」

主人拜如初,襚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惟君命,出,升降自西阶,遂拜宾。有大夫,则特拜之,即位于西阶下,东面,不踊。大夫虽不辞,入也。

郑注:惟君命出,以明大夫以下时来吊襚,不出也。始丧之日,哀戚甚,在室,故不出拜宾也。大夫则特拜,别于士旅拜也。即位西阶下,未忍在主人位也。不踊,但哭拜而已。不辞而主人升入,明本不为宾出,不成礼也。

释曰:因事曰遂,因君出而拜宾,非为宾出也。既小敛,主人位阶下,不辞、不致吊辞也。《丧大记》曰:「君之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命、寄公、国宾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迎于门外。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亲者襚不将命以即陈

郑注:大功以上,有同财之义也。不将命,不使人将之,致于主人也。即陈,陈在房中。

  释曰少仪曰亲者兄弟不襚进

庶兄弟襚,使人以将命于室,主人拜于位,委衣于尸东牀上。

郑注:庶兄弟,即众兄弟也。变众言庶,容同姓耳。将命曰:「某使某襚。」拜于位,室中位也。

释曰:庶者,疏逺之称。同姓,谓絶服者。君襚尊,故以衣尸;庶襚委于牀而已。下经曰:「西面委衣,如于室礼。」则委衣西面。

朋友襚,亲以进,主人拜,委衣如初,退,哭不踊。

郑注:「亲以进亲之恩也。」退下堂,反宾位也。主人徒哭不踊,别于君襚也。

  彻衣者执衣如襚以适房

  郑注凡于襚者出有司彻衣

释曰:如襚,亦右执要,左执领,房以即陈。

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防末长终幅,广三寸,书铭于末,曰「某氏某之柩」。

郑注:「铭,明旌也。杂帛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以死者为不可别,故以其旗识识之,爱之斯録之矣。」亡,无也。无旌【案旌今注疏本讹作旗】不命之士也。半幅一尺,终幅二尺。在棺为柩。今文铭皆为名,末为斾也。

释曰:杂帛者,以绛帛为旗縿,白縁之。案《司常》,大夫同建物,而杠之长短则异防赤也。《丧服小记》曰:「复与书铭,自天子逹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称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司常》:大丧共铭旌。

竹杠长三尺,置于宇西阶上【案:敖继公云:「宇,檐也,不宜与西阶上连文,宇字葢因于字而衍也。《周官·小祝职》郑司农注引此无宇字】

  郑注杠铭橦也宇梠也

释曰:屋之邉垂谓之宇。宇,西阶上者,宇之下、西阶之上也。宇即檐也。《释宫》曰:「檐谓之樀。」郭曰:「屋梠。」樀与梠,以承檐之材言之。两阶上当宇,则堂廉迫近霤矣。是以《乡饮酒》记言阶间缩霤。

甸人掘坎于阶间少西,为垼于西墙下,东乡。

郑注:「甸人,有司主田野者。垼,块灶,西墙中庭之西。」今文乡为面。

  释曰中庭庭南北之中也

新盆、槃、瓶、废敦、重鬲,皆濯,造于西阶下。

郑注新此瓦器五种者,重死事。盆以盛水,槃承渜濯,瓶以汲水也。废敦,敦无足者,所以盛米也。重鬲,鬲将县于重者也。濯,涤溉也。造,至也,犹▯也。以造言之,丧事遽。

释曰:凡物无足者曰废。《士虞礼》有废爵、足爵。敦之有足者,直名敦,下经「敦启防面足」是也。

  陈袭事于房中西领南上不綪

郑注袭事谓衣服也,綪读为防,防,屈也【案今注疏本脱一防字】袭事少上陈而下不屈,江沔之间谓萦收绳索为防,古文綪皆爲精。

  明衣裳用布

  郑注所以亲身为圭洁也

释曰:《论语》曰:「齐必有明衣,布。」亲,如字,或清刃反。

  鬠笄用桑长

译宾客退出,主人在外门外拜送。国君派人赠送助丧的衣物,撤去帷帐。主人像先前那样拜送。赠送衣物的人左手拿着衣领,右手拿着衣腰,进入堂内,升堂传达国君的命令。

郑玄注:襚,意思是赠送。衣被叫做襚。传达命令说:“国君派我来赠送衣物。”

主人像先前那样拜谢,赠送衣物的人进入,给尸体穿衣,然后退出。主人像先前那样拜送。只有国君的命令,才出门,升降都从西阶,于是拜谢宾客。如果有大夫来,就单独拜谢他,然后回到西阶下的位置,面朝东,不跳踊。大夫虽然不致辞,主人也进入室内。

郑玄注:只有国君的命令才出门,这是为了说明大夫以下的人来吊唁赠送衣物时,主人不出门。刚开始丧事的日子,哀痛悲伤得很厉害,待在室内,所以不出门拜谢宾客。大夫则单独拜谢,以区别于士的集体拜谢。回到西阶下的位置,是因为不忍心站在主人的位置上。不跳踊,只是哭泣拜谢而已。不致辞而主人进入室内,说明本来不是为了宾客而出门,不成全礼节。

解释说:因为事情而说“遂”,因为国君的命令而出门拜谢宾客,不是为了宾客而出门。已经小敛后,主人的位置在阶下,不致辞,不传达吊唁的辞令。《丧大记》说:“国君的丧事未小敛,为了寄公、国宾而出门;大夫的丧事未小敛,为了国君的命令而出门;士的丧事对于大夫,不当敛的时候出门。凡是主人出门,都赤脚、整理衣襟、拍着胸口,从西阶下来。国君、国君的命令、寄公、国宾在位置上,大夫对于国君的命令,在寝门外迎接,使者升堂传达命令,主人在下面拜谢;士对于大夫亲自吊唁,就和他一起哭泣,不在门外迎接。夫人为了寄公的夫人而出门,命妇为了夫人的命令而出门,士的妻子不当敛的时候为了命妇而出门。”

亲近的人赠送衣物,不传达命令就直接陈列。

郑玄注:大功以上的亲属,有共同财产的意义。不传达命令,不派人传达给主人。直接陈列,陈列在房中。

解释说:《少仪》说:亲近的人,兄弟不传达命令就进献。

众兄弟赠送衣物,派人传达命令到室内,主人在位置上拜谢,把衣物放在尸体东边的床上。

郑玄注:众兄弟,就是众兄弟。改变众字说庶,是为了容纳同姓的人。传达命令说:“某人派我来赠送衣物。”在位置上拜谢,是室内的位置。

解释说:庶,是疏远的称呼。同姓,指断绝服丧关系的人。国君赠送的衣物尊贵,所以给尸体穿衣;众兄弟赠送的衣物只放在床上而已。下文说:“面朝西放置衣物,像在室内行礼一样。”那么放置衣物是面朝西。

朋友赠送衣物,亲自进献,主人拜谢,放置衣物像先前一样,然后退出,哭泣不跳踊。

郑玄注:“亲自进献,是亲近的恩情。”退出堂下,回到宾客的位置。主人只哭泣不跳踊,以区别于国君赠送衣物。

撤去衣物的人拿着衣物像赠送衣物时那样到房中。

郑玄注:凡是对于赠送衣物的人,出门后由有司撤去衣物。

解释说:像赠送衣物时那样,也是右手拿着衣腰,左手拿着衣领,到房中直接陈列。

制作铭旌,各自用他们的旗帜,没有旗帜就用黑色的布,长半幅,末端长整幅,宽三寸,在末端书写铭旌,说“某氏某人的棺材”。

郑玄注:“铭,是明旌。杂色的帛叫做物,是大夫、士所树立的。因为死者难以辨别,所以用他们的旗帜来识别,爱护他就要记录他。”亡,是没有。没有旗帜是不受命之士。半幅是一尺,整幅是二尺。在棺材里叫做柩。今文铭都作名,末作斾。

解释说:杂色的帛,是用绛色的帛做旗帜的幡,白色的边缘。根据《司常》,大夫同样树立物,而杠的长短不同,末端是红色的。《丧服小记》说:“复魂和书写铭旌,从天子到士,他们的辞令是一样的。男子称名,妇女称姓和伯仲,如果不知道姓就写氏。”《司常》:大丧提供铭旌。

竹杠长三尺,放在屋檐西阶上。

郑玄注:杠是铭旌的杆,宇是屋檐。

解释说:房屋的边缘下垂叫做宇。宇,西阶上,是屋檐之下、西阶之上。宇就是屋檐。《释宫》说:“屋檐叫做樀。”郭璞说:“屋檐。”樀和梠,是从承接屋檐的木材来说的。两阶之上对着屋檐,那么堂角就靠近屋檐了。所以《乡饮酒》记说阶间缩霤。

甸人在阶间稍西的地方挖坑,在西墙下做土灶,面朝东。

郑玄注:“甸人,是主管田野的有司。垼,是土灶,在西墙中庭的西边。”今文乡作面。

解释说:中庭,是庭院南北的中间。

新的盆、槃、瓶、废敦、重鬲,都洗涤干净,送到西阶下。

郑玄注:新,这五种瓦器,重视死者的事情。盆用来盛水,槃承接洗涤的水,瓶用来汲水。废敦,是没有足的敦,用来盛米。重鬲,是鬲将悬挂在重器上。濯,是洗涤。造,是到,就像至。用造来说,丧事急促。

解释说:凡是物体没有足的叫做废。《士虞礼》有废爵、足爵。敦有足的,直接叫敦,下文“敦启防面足”就是。

在房中西侧陈列袭衣,领子朝南,上面不弯曲。

郑玄注:袭衣是指衣服,綪读为防,防,是弯曲。袭衣稍微向上陈列而下面不弯曲,江沔之间把缠绕绳索叫做防,古文綪都作精。

明衣用布。

郑玄注:用来贴近身体,为了洁净。

解释说:《论语》说:“斋戒一定有明衣,用布。”亲,按本字读,或者读清刃反。

鬠笄用桑木,长

四寸纋中

郑注:「桑之为言丧也,用爲笄,取其名也。长四寸,不冠故也。纋,笄之中央以安发。」

译四寸长的纋在中间。

郑玄注:“‘桑’的意思是‘丧’,用它做发笄,是取它的名字。长度为四寸,是因为不戴冠的缘故。纋,是发笄的中间部分,用来固定头发。”

释曰:鬠即髻也。男子冠而妇人笄。下记云:「母之丧鬠无笄。」则知男子亦不冠。此笄四寸者,安发之笄耳。纋中,谓狭其中央也。《家语》曰:「孔子之丧袭而冠。」《家语》出于王肃,与礼异。

  布巾环幅不凿

郑注:环,幅广袤等也。不凿者,士之子亲含,反其巾而已。大夫以上,宾为之含,当口凿之,嫌有恶。古文「环」作「还」。

释曰:此巾含时设之,覆面。《杂记》曰:「凿巾以含,公羊贾为之也。」

  掩练帛广终幅长五尺析其末

郑注掩裹首也,析其末为将结于颐下,又还结于项中。

  瑱用白纩

  郑注瑱充耳纩新绵

幎目用缁,方尺二寸,防里,着组系。

郑注》幎目,覆面者也。幎读若《诗》云【案云今注疏本作曰】▯藟萦之之萦。防赤也。着,充之以絮也。组系,为可结也。古文幎为涓【案今注疏本脱此五字】

握手用▯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着组系。郑注:「牢读为楼。楼谓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今文牢为纋,旁为方。」

决用正,王棘若檡棘,组系,纩极二。

郑注决犹闿也,挟弓以横执▯。诗云:「决拾既佽。」正,善也。王棘与檡棘,善理坚刃者,皆可以为决。极,犹放▯也,以沓指放▯,令不挈指也。生者以朱韦为之而三,死用纩又二,明不用也。古文王为玉【案玉今注疏本讹作三】今文檡为泽,世俗谓王棘矺鼠。

  冒缁质长与手齐防杀掩足

郑注:冐韬尸者,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质,正也。其用之,先以杀韬足而上,后以质韬首而下,齐手。上▯下纁,象天地也。《丧大记》曰:「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冒黻杀【案黻原本今注疏本皆作黼,张淳《仪礼识误》云:监、杭本黼作黻,巾箱严本之为黼,其以《礼记·丧大记》之文乎?《礼器》曰:君黼大夫黻,《丧大记》之文葢误也。从监、杭本】缀旁五;士缁冒防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

释曰:冒者,总名,对杀言之,则亦为在上之称。其制为两囊,一旁不缝,韬尸巳乃缀之。自明衣至冒,皆丧具,以所用先后为陈之次。

  爵弁服纯衣

郑注谓生时爵弁之服也【案今注疏本作爵弁所衣之服也,据疏内举注文,亦无所衣二字】纯衣者纁裳。古者以冠名服,死者不冠。

  皮弁服

郑注:皮弁所衣之服也,其服白布衣、素裳也。

  褖衣

郑注黑衣裳赤缘之谓之褖【案原本作赤縁谓之褖,据释文云縁之,则縁下当有之字。今注疏本作赤縁之谓褖,删去下之字,亦非也。注意谓黑衣裳以赤縁之,谓之褖耳】褖之言縁也,所以表袍者也。丧大记曰:「衣必有裳,袍必有表,不襌谓之一称。」古文褖为縁。

释曰:此▯端也。▯端有三裳,丧礼略用▯裳而已。变名褖衣者,以其连裳为之,与妇人赤縁之褖衣同连衣裳者,用之以表袍,袍连衣裳故也。《杂记》曰:「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褖衣为一。」纩为茧,緼为袍,衣有着之异名耳。

  缁带

  郑注黑缯之带

  韎韐

  郑注一命緼韨

释曰:韎,赤色也;韐,蔽膝也,合韦为之。祭服谓之韨,他服谓之韠,士名韎韐,一命者名緼韨,不得直名韨。袭三服,共一带、一韎韐。

  竹笏

郑注:「笏,所以书思对命者。」《玉藻》曰:「笏,天子以璆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又曰:「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杀六分而去一。」又曰:「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诸侯荼,前诎后直,让于天子也;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今文笏作忽。

夏葛屦,冬白屦,皆繶、缁纯【案缁下各本衍絇字,据释文缁纯中无絇字,又周礼屦人注引此文皆繶缁纯,疏云葛屦皮屦皆有繶也,缁纯,纯用缁,可证汉及唐初之本皆无絇字,后人因注引士冠礼缁絇繶纯讹入经耳,今删正】组綦系于踵。

郑注冬皮屦,变言白者,明夏时用▯亦白也。此皮弁之屦。《士冠礼》曰:「素积白屦,以魁柎之,缁絇

译解释说道:鬠就是髻。男子成年行冠礼,妇人成年行笄礼。下篇《既夕礼》记载:“母亲去世时,头发盘成鬠而不插笄。”由此可知男子也不戴冠。这里所说的四寸长的笄,是用来固定头发的笄。纋中,是指将中央部分收窄。《孔子家语》说:“孔子去世时,穿着袭衣并戴着冠。”《家语》出自王肃之手,与礼制不同。

布巾环幅不凿

郑玄注:环,指幅面的宽度和长度相等。不凿,是指士的儿子亲自为父亲含殓,只需将布巾反过来覆盖即可。大夫及以上等级,由宾客代为含殓,应当在布巾上凿开口子,以免有厌恶之嫌。古文中“环”字写作“还”。

解释说道:这块布巾是在含殓时使用的,用来覆盖面部。《杂记》说:“凿开布巾用于含殓,这是公羊贾的做法。”

掩练帛广终幅长五尺析其末

郑玄注:掩,是包裹头部的意思;析其末,是为了在颐下打结,再绕回项中打结。

瑱用白纩

郑玄注:瑱,是充耳之物;纩,是新绵。

幎目用缁,方尺二寸,防里,着组系。

郑玄注:幎目,是覆盖眼睛的东西。幎的读音如同《诗经》中的“藟萦之”的“萦”。防,是红色。着,是填充絮棉的意思。组系,是为了可以打结。古文中“幎”字写作“涓”。

握手用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着组系。郑玄注:“牢”读作“楼”。楼,是指削窄握手的中央以便安放手。今文中“牢”写作“纋”,“旁”写作“方”。

决用正,王棘若檡棘,组系,纩极二。

郑玄注:决,就是闿,是挟持弓时横握用的。《诗经》说:“决拾既佽。”正,是好的意思。王棘和檡棘,都是质地坚硬锋利的材料,都可以用来制作决。极,就是放,用沓指来放箭,以免手指被弦勒伤。活着的人用红色皮革制作且有三根,死者用绵絮且只有两根,表明不再使用。古文中“王”字写作“玉”。今文中“檡”写作“泽”,世俗称王棘为矺鼠。

冒缁质长与手齐防杀掩足

郑玄注:冒,是包裹尸体的东西,形状像直筒袋子,上部叫质,下部叫杀。质,是正的意思。使用的方法是,先用杀包裹脚部向上,再用质包裹头部向下,直到与手齐平。上部黑色下部红色,象征天地。《丧大记》说:“君用锦冒,黼纹的杀,旁边缀饰七处;大夫用素冒,黻纹的杀,旁边缀饰五处;士用缁冒,防纹的杀,旁边缀饰三处。”凡是冒,质的长度与手齐平,杀的长度三尺。

解释说道:冒是总称,相对于杀而言,也指上部的名称。它的形制是两个袋子,一侧不缝合,包裹尸体后才缝合。从明衣到冒,都是丧具,按照使用的先后顺序陈列。

爵弁服纯衣

郑玄注:指生前爵弁所穿的服装。纯衣,是指红色的下裳。古代以冠名服,死者不戴冠。

皮弁服

郑玄注:皮弁所穿的服装,其服装是白布衣、素色下裳。

褖衣

郑玄注:黑色上衣红色镶边的叫做褖。褖,就是缘的意思,是用来作为袍的外衣的。《丧大记》说:“衣服必有下裳,袍必有外衣,不单独称为一称。”古文中“褖”字写作“缘”。

解释说道:这是端冕之服。端冕之服有三种下裳,丧礼简略,只使用一种下裳。改名为褖衣,是因为它连裳制成,与妇人红色镶边的褖衣相同,连衣裳的用意是为了作为袍的外衣,因为袍是连衣裳的。《杂记》说:“子羔的袭衣,茧衣和褖衣合为一件。”绵絮做成茧衣,乱麻做成袍,衣服有不同的名称罢了。

缁带

郑玄注:黑色丝织品的带子。

韎韐

郑玄注:一命士所用的乱麻蔽膝。

解释说道:韎,是红色;韐,是蔽膝,用皮革制成。祭服称为韨,其他服装称为韠,士称为韎韐,一命士称为緼韨,不能直接称为韨。袭衣包括三套服装,共用一条带子、一个韎韐。

竹笏

郑玄注:“笏,是用来记录思虑和应对命令的。”《玉藻》说:“笏,天子用美玉,诸侯用象牙,大夫用鱼须纹竹,士用竹,本用象牙也可以。”又说:“笏的长度二尺六寸,中间宽三寸,两端逐渐收窄,每六分减少一分。”又说:“天子插着珽,方正以统御天下;诸侯插着荼,前曲后直,表示对天子的谦让;大夫前曲后曲,表示无所谦让。”今文中“笏”字写作“忽”。

夏葛屦,冬白屦,皆繶、缁纯,组綦系于踵。

郑玄注:冬天是皮屦,改说白色,是为了说明夏天使用的也是白色的。这是皮弁所用的鞋。《士冠礼》说:“素积白屦,用魁柎装饰,缁色絇饰”

繶纯,纯博寸。」綦,屦系也,所以拘止屦也。綦,读如马绊綦之綦。释曰:踵,足跟也。《士冠礼》曰:「屦,夏用▯冬皮屦可也。」又曰:「素积白屦,缁絇繶纯。」素积,皮弁之服也。屦用皮弁,带用▯端,韎韐用爵弁,参相备。自爵弁服至屦,皆主者常服,其陈之以贵贱为次。

译“繶和纯,纯的宽度为一寸。”綦,是鞋带,用来系住鞋子防止脱落。綦,读音如同马绊綦的綦。解释说:踵,就是脚后跟。《士冠礼》说:“鞋子,夏天用草鞋,冬天用皮鞋也可以。”又说:“素积配白鞋,黑鞋头饰、黑鞋带、黑鞋缘。”素积,是皮弁的服饰。鞋子用皮弁,腰带用素端,韎韐用爵弁,三者互相配套。从爵弁服到鞋子,都是主人的常服,陈列时按照贵贱的顺序排列。

庶襚继陈不用

郑注:「庶,众也。不用,不用袭也。多陈之为荣,少纳之为贵。」

  释曰庶襚至小敛则用之

  贝三实于笲

郑注:贝,水物,古者以为货。江水出焉。笲,竹器名。

  稻米一豆实于筐

  郑注豆四升

  释曰春秋传曰四升为豆

  沐巾一浴巾二皆用绤于笲

郑注巾所以拭汚垢【案汚今注疏本讹作汗】浴巾二者,上体下体异也。绤麤▯

  栉于箪

郑注箪、苇笥【案苇今注疏本讹作▯】

  释曰栉梳也

  浴衣于箧

郑注:浴衣,巳浴所衣之衣,以布为之,其制如今通裁。释曰:浴衣,无杀布单衣,以晞身者。巾、栉、衣,既沐浴弃之,故▯次贝米口实之下。

  皆▯于西序下南上

郑注:「『皆』者,皆贝以下【案:贝原本讹作具,从今《注疏》本】东西墙谓之序,中以南谓之堂。

释曰:堂半以北,近房与户,多继房、户言之;半以南无所系属者,则谓之堂下,文「淅米于堂」是也。

  管人汲不説繘屈之

郑注:管人,有司主馆舍者。不说繘,将以就祝濯米。屈,萦也。

释曰:《聘礼记》曰:「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繘,绠也。《易》曰:「汔至,亦未繘井。」

  祝淅米于堂南面用盆

  郑注祝夏祝也淅汰也

管人尽阶,不升堂,受潘煑于垼,用重鬲。

郑注尽阶三等之上,《丧大记》曰:「管人受沐乃煑之,甸人取所彻庿之西北厞薪,用爨之【案今注疏本脱用字】

释曰:《説文》曰:「潘,淅米汁也。」用之以沐,故又曰沐。

  祝盛米于敦奠于贝北

郑注复于筐处【案此下今注疏本有也字】

释曰:米未淅,盛于筐;巳淅,盛于敦,还于筐处置之。

  士有冰用夷槃可也

郑注谓夏月而君加赐冰也。夷槃,承尸之槃。《丧大记》曰:「君设大槃造冰焉,大夫设夷槃造冰焉,士并瓦槃,无冰。设牀襢笫,有枕。」

释曰:设冰于牀下,以寒尸也。《春秋传》曰:「命夫、命妇丧沐用冰。」士加赐则有冰,其无冰者,并瓦槃以盛水耳。《周礼》:凌人大丧共夷槃冰。诸侯曰大槃,辟天子;大夫、士曰夷槃,卑不嫌。

  外御受沐入

郑注》:「外御,小臣侍从者。沐,管人所煑潘也。」

  主人皆出户外北面

郑注:「象平生沐浴裸裎,子孙不在旁,主人出而襢笫。」释曰:「襢笫,去席而露其箦,盝水便也。」

  乃沐栉挋用巾

郑注》「挋,晞也,清也。」古文「挋」皆作「振」。

  释曰沐沐发也挋拭也

  浴用巾挋用浴衣

郑注:「用巾,用拭之也。」《丧大记》曰:「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

释曰:盛浴余水之槃于尸牀下,置之枓,酌水器。

  渜濯弃于坎

郑注:「沐浴余潘水,巾、栉、浴衣,亦幷弃之。」古文渜作湪,荆、沔之间语。

  蚤揃如他日

郑注:「蚤读为爪,断爪揃须也。人君则小臣为之,他日平生时。」

释曰:《丧大记》曰:「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垼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煑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盘,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须。渜濯弃于坎。」又曰:「管人汲,不说繘,屈之,尽阶,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余水弃于坎。」《周礼》大丧,大祝以肆鬯渳尸,小祝赞渳,鬯人设斗,共其衅鬯,郁人共其肆器。《丧大记》云「士沐粱」者,葢天子之士也。浴用絺巾,葢亦君大夫礼。《玉藻》云「浴用二巾,上絺下绤」,亦与此士礼异也。潘巳煑,故曰渜;巳沐,故曰濯。渜濯弃于坎,则浴余氷与所用器服,当亦并弃之。

  鬠用组乃笲设明衣裳

郑注:「用组,组束发也。」古文鬠皆为括。

  主人入即位

  郑注巳设明衣可以入也

  商祝袭祭服褖衣次

郑注:

译众多的殓衣陈列出来,但不使用。

郑玄注:“庶,众多。不用,不使用裹尸的袭衣。多陈列是为了显示荣耀,少收纳是为了表示尊贵。”

解释说:从“庶襚”到小敛时才使用。

贝币三升装在笲里。

郑玄注:贝,水生之物,古人把它当作货币。江水从那里流出。笲,竹器的名称。

稻米一豆装在筐里。

郑玄注:豆,容量为四升。

解释说:《春秋传》说:四升为一豆。

沐巾一条、浴巾两条,都用粗葛布,放在笲里。

郑玄注:巾,用来擦拭污垢。【按:污垢,今本注疏讹作“汗”】浴巾两条,是因为上体和下体不同。绤,粗葛布。〇

梳子放在箪里。

郑玄注:箪,苇编的盒子。【按:苇,今本注疏讹作“〇”】

解释说:栉,就是梳子。

浴衣放在箧里。

郑玄注:浴衣,是洗完澡后穿的衣服,用布做成,其形制如同现在的通裁衣。解释说:浴衣,是没有剪裁的布单衣,用来擦干身体。巾、栉、衣,在沐浴后都要丢弃,所以〇排在贝币、米和口实之后。

都〇放在西序下面,南边在上。

郑玄注:“皆”,是指贝币以下的所有物品。【按:贝,原本讹作“具”,从今《注疏》本】东西两侧的墙叫做序,中间以南的部分叫做堂。

解释说:堂的一半以北,靠近房和户,多连着房、户来说;一半以南没有依附归属的,就叫做堂下,文中“淅米于堂”就是这种情况。

管人打水,不解开绳索,把它盘曲起来。

郑玄注:管人,是主管馆舍的官吏。不说繘,是将要用来给祝官淘米。屈,缠绕。

解释说:《聘礼记》说:“管人为客人,三天准备洗头,五天准备洗澡。”繘,就是井绳。《易经》说:“快要到了,也没有把井绳放下去。”

祝官在堂上淘米,面朝南方,使用盆。

郑玄注:祝,夏代的祝官。淅,淘洗。

管人走到台阶尽头,不登上堂,接过淘米水在灶上煮,使用重鬲。

郑玄注:尽阶,是走到三等台阶之上。《丧大记》说:“管人接过洗头水就煮它,甸人取来撤除的庿的西北角柴火,用来烧火。”【按:今本注疏脱“用”字】

解释说:《说文》说:“潘,淘米水。”用它来洗头,所以又叫沐。

祝官把米盛在敦里,放在贝币的北边。

郑玄注:放回筐原来的位置。【按:此处今本注疏有“也”字】

解释说:米没淘洗前,盛在筐里;淘洗后,盛在敦里,再放回筐原来的位置。

士如果有冰,使用夷槃也可以。

郑玄注:这是指夏天君主额外赐予冰。夷槃,承接尸体的盘子。《丧大记》说:“君主设大槃造冰,大夫设夷槃造冰,士用瓦槃,没有冰。设床铺席,有枕头。”

解释说:在床下设冰,是为了使尸体寒冷。《春秋传》说:“命夫、命妇丧事洗头用冰。”士如果额外赐予就有冰,没有冰的,就用瓦槃盛水罢了。《周礼》:凌人在大丧时供给夷槃冰。诸侯叫大槃,避讳天子;大夫、士叫夷槃,地位低微不嫌忌。

外御接受洗头水进入。

郑玄注:“外御,是小臣侍从的人。沐,是管人煮的淘米水。”

主人都走出户外,面朝北方。

郑玄注:“像生前沐浴裸露身体,子孙不在旁边,主人出去并撤去席子。”解释说:“襢笫,撤去席子露出竹席,以便倒水。”

于是洗头、梳头、擦干,使用巾。

郑玄注:“挋,擦干,清爽。”古文“挋”都写作“振”。

解释说:沐,洗头。挋,擦拭。

洗澡使用巾,擦干使用浴衣。

郑玄注:“用巾,是用它擦拭。”《丧大记》说:“御者两人洗澡,洗澡水用盆,浇水用枓。”

解释说:盛放洗澡剩余水的盘子放在尸床下,放置枓,酌水的器具。

淘米水和洗澡水丢弃在坎里。

郑玄注:“沐浴剩余的淘米水,巾、栉、浴衣,也一并丢弃。”古文渜作湪,是荆、沔之间的方言。

剪指甲、修胡须如同平日。

郑玄注:“蚤读为爪,断指甲、修胡须。人君则由小臣来做,他日,平生的时候。”

解释说:《丧大记》说:“管人打水,交给御者,御者在堂上洗头。君主用粱米洗头,大夫用稷米洗头,士用粱米洗头。甸人在西墙下设灶,陶人拿出重鬲,管人接过洗头水,就煮它。甸人取来撤除的庙的西北角柴火,用来烧火。管人交给御者洗头水,就洗头。洗头用瓦盘,擦干用巾,如同平日,小臣剪指甲、修胡须。淘米水和洗澡水丢弃在坎里。”又说:“管人打水,不解开绳索,盘曲起来,走到台阶尽头,不登上堂,交给御者。御者进入洗澡。小臣四人举着被子,御者两人洗澡。洗澡水用盆,浇水用枓,洗澡用细葛巾,擦干用浴衣,如同平日,小臣剪脚趾甲。洗澡剩余的水丢弃在坎里。”《周礼》大丧,大祝用肆鬯洗尸,小祝赞洗,鬯人设斗,供给衅鬯,郁人供给肆器。《丧大记》说“士沐粱”,大概是天子的士。洗澡用细葛巾,大概也是君大夫的礼。《玉藻》说“洗澡用两条巾,上细下粗”,也与此士礼不同。淘米水已煮,所以叫渜;已洗,所以叫濯。渜濯丢弃在坎里,那么洗澡剩余的冰和所用的器具衣服,应当也一并丢弃。

束发用组,于是笲,设置明衣。

郑玄注:“用组,是用组束发。”古文鬠都写作括。

主人进入就位。

郑玄注:已经设置明衣,可以进入了。

商祝袭入,祭服、褖衣依次。

郑玄注:

商祝,祝习商礼者。商人教之以敬,于接神宜。袭布衣牀上。祭服、爵弁服、皮弁服,皆从君助祭之服。大蜡有皮弁素服而祭,送终之礼也【案原本脱也字从今注疏本】袭衣于牀。牀次含牀之东,衽如初也。丧大记曰:含一牀,袭一牀,迁尸于堂又一牀。

译商祝,是熟习商代礼仪的祝官。商人教导他们以恭敬的态度,这在接待神灵时是适宜的。在床榻上为死者穿上布衣。祭服、爵弁服、皮弁服,都是跟随国君助祭时所穿的服饰。大蜡祭有穿着皮弁素服进行祭祀的,这是送终的礼仪【按:原本脱漏“也”字,此处依据今注疏本补入】。在床榻上为死者穿衣。床的位置在含床的东边,衽的位置与之前一样。《丧大记》说:含礼用一张床,袭礼用一张床,将尸体迁移到堂上又用一张床。

主人出,南面,左袒,扱诸面之右,盥于盆上,洗贝,执以入。宰洗柶,建于米,执以从。

郑注俱入户西乡也,今文宰不言执。

释曰:面前也不言设盥,丧事遽也。《周礼·大宰》:「大丧,赞含玉。」

商祝执巾从入,当牖北面,彻枕,设巾,彻楔,受贝,奠于尸西。

郑注当牖北面值尸南也,设巾覆面,为饭之遗落米也。如商祝之事位,则尸南首明矣。

释曰:尸南首,未葬,不忍异于生也。《乐记》曰:「商祝辩乎丧礼,故后主人。」

  主人由足西牀上坐东面

郑注不敢从首前也。祝受贝米奠之,口实不由足也。释曰:商祝不言由足西,则自尸首徃来。

祝又受米,奠于贝北。宰从立于牀西,在右。

郑注:「米在贝北,便扱者也。」宰立牀西,在主人之右,当佐饭事。

释曰:祝奠贝,乃奠米,则米奠贝南为便,而奠于贝北者,欲其北近主人也。

主人左扱米,实于右,三实一贝,左中亦如之,又实米惟盈。

郑注于右尸口之右【案《周礼·大宰职》疏内引此注有「左右齻及中央象齿坚」九字】惟盈取满而已。

释曰:「檀▯曰: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杂记》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主人袭反位

  郑注袭复衣也位在尸东

商祝掩瑱,设幎目,乃屦,綦结于跗,连絇。

郑注:「掩者,先结颐下,既瑱、幎目,乃还结项也。跗,足上也。絇,屦饰,如刀衣鼻,在屦头上,以余组连之,止足坼也。」

释曰:綦系于踵,以两端向前,结于足背,余组穿两絇连之。

  乃袭三称

郑注:「迁尸于袭上而衣之。」凡衣死者,左衽不纽。袭不言设牀,又不言迁尸于袭上,以其俱当牖【案俱今注疏本讹作居】无大异。

  释曰三称祭服褖衣也

  明衣不在算

郑注算数也不数明衣【案不下各本衍在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不数中无在字从释文】襌衣不成称也。

  设韐带搢笏

郑注》:「韐、带、韎韐、缁带,不言韎、缁者,省文,亦欲见韐自有带。韐带用革,搢防也。防于带之右旁。古文韐为合也。」

释曰:《杂记》曰:「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税衣、纁袡为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冕一。」曽子曰:「不袭妇服。」讥其袭纁袡也。又曰:「公袭:卷衣一,▯端一,朝服一,素积一,纁裳一,爵弁二,▯冕一,襃衣一。朱緑带,申加大带,重加大带于上。」朱緑带者,袭衣之带也;申加大带,重加于革带也。革带以系韨、系佩。袭有韎韐,则亦有革带。士袭三称,子羔袭五称,公袭九称。诸侯其七,天子其十二与?

设决丽于▯,自饭持之,设握乃连▯。

郑注丽施也,▯手后节中也。饭大擘指本也。决以韦为借【案为下各本衍之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为借中无之字从释文】有彄。彄内端为纽,外端有横带。设之以纽擐大擘本也,因沓其彄,以横带贯纽,结于擘之表也【案擘今注疏本讹作▯】设握者,以綦系钩中指,由手表与决带之余连结之,此谓右手也。古文丽亦为连,▯作捥。

  释曰横带即组系也

  设冒櫜之幠用衾

郑注:櫜,韬盛物者,取事名焉。衾者,始死时敛衾。今文櫜为橐。

释曰:《杂记》曰:「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巾柶鬊蚤埋于坎

郑注:坎至此筑之也,将袭,辟奠,既则反之。

释曰:鬊,所栉之乱发;蚤,所断之爪。《丧大记》曰:「君、大夫鬊、爪实于緑中,士埋之。」下记云:「小敛辟奠,不出室。」此始死之奠,袭后因名袭奠。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释》>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释》卷二十一,宋李如圭撰。

  士丧礼

重木刋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参分庭,一在南。

郑注:「木也,县物焉曰重。」刋、斵、治、凿之为县▯孔也。士重木长三尺。

释曰:重者,相重累也;竖者三尺,横者宜半之。士三尺,则重其约。铭旌之杠与

译主人出来,面向南方,袒露左臂,将衣襟掖在面部的右侧,在盆上洗手,清洗贝币,拿着贝币进入。宰清洗饭匙,插在米中,拿着跟随进入。

郑玄注:都进入户内面向西方,今文“宰”字不写“执”。

解释说:面前也不说设置盥洗,是因为丧事急迫。《周礼·大宰》说:“大丧,协助含玉。”

商祝拿着巾跟随进入,对着窗户面向北方,撤去枕头,铺设巾,撤去楔子,接过贝币,安放在尸体的西侧。

郑玄注:对着窗户面向北方是面对着尸体面向南方,铺设巾覆盖面部,是为了防止饭食遗落米粒。如果按照商祝的职事位置,那么尸体头朝南就明确了。

解释说:尸体头朝南,是因为还没有下葬,不忍心与生前不同。《乐记》说:“商祝通晓丧礼,所以排在主人之后。”

主人从脚边登上床西面,坐着面向东方。

郑玄注:不敢从头部前面经过。祝接过贝币和米安放在那里,口中的食物不从脚边经过。解释说:商祝不说从脚边向西,那么就是从尸体的头部往来。

祝又接过米,安放在贝币的北边。宰跟随站在床的西边,在右边。

郑玄注:“米在贝币北边,便于舀取。”宰站在床西边,在主人的右边,应当协助饭尸之事。

解释说:祝安放贝币,然后安放米,那么米安放在贝币南边才方便,而安放在贝币北边,是想让它北边靠近主人。

主人用左手舀米,填入尸体的右口,三次填满一个贝币,左口和中间也这样做,又填入米直到装满。

郑玄注:在右边是尸口之右【案《周礼·大宰职》疏内引此注有“左右齻及中央象齿坚”九字】装满只是取满而已。

解释说:“《檀弓》说:饭尸用米、贝,是不忍心空虚,但不以进食之道使用美好的东西罢了。”《杂记》说:“天子饭尸用九贝,诸侯七贝,大夫五贝,士三贝。”

主人整理好衣服回到原位。

郑玄注:整理好衣服,位置在尸体的东边。

商祝掩好耳塞,设置眼罩,然后穿上鞋,鞋带结在脚背上,连接鞋头的装饰。

郑玄注:“掩,是先结在下巴下面,安放好耳塞、眼罩后,再回来结在项后。跗,是脚背上。絇,是鞋的装饰,像刀衣的鼻环,在鞋头上,用剩余的丝带连接它,防止脚张开。”

解释说:鞋带系在脚跟,用两端向前,结在脚背上,剩余的丝带穿过两个鞋头装饰连接起来。

然后整理三套衣服。

郑玄注:“把尸体移到整理衣服的地方然后穿衣。”凡是给死者穿衣,左衽不系扣。整理衣服不说设置床,也不说把尸体移到整理衣服的地方,因为它们都在窗户下【案“俱”今注疏本讹作“居”】没有太大差异。

解释说:三套衣服是祭服和褖衣。

明衣不算在套数内。

郑玄注:算,是计算,不计算明衣【案“不”下各本衍“在”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不数”中没有“在”字,依从释文】,单衣不成套。

设置韐带,插笏板。

郑玄注:“韐、带、韎韐、缁带,不说韎、缁,是省略文字,也想表明韐自有带。韐带用皮革,插笏板在带子右边。古文‘韐’作‘合’。”

解释说:《杂记》说:“子羔整理衣服,茧衣裳与税衣、纁袡为一套,素端一套,皮弁一套,爵弁一套,冕一套。”曾子说:“不整理妇女的衣服。”讥讽他整理纁袡。又说:“公整理衣服:卷衣一套,端一套,朝服一套,素积一套,纁裳一套,爵弁两套,冕一套,襃衣一套。朱緑带,申加大带,重加大带在上面。”朱緑带,是整理衣服的带子;申加大带,是重加在革带上的。革带用来系韨、系佩玉。整理衣服有韎韐,那么也有革带。士整理三套衣服,子羔整理五套,公整理九套。诸侯大概是七套,天子大概是十二套?

设置决,挂在手腕上,从饭尸时拿着它,设置握,然后连接手腕。

郑玄注:丽,是施加,手腕是手后节中间。饭,是大拇指根部。决用皮革做成【案“为”下各本衍“之”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为借”中没有“之”字,依从释文】有彄。彄的内端是纽,外端有横带。设置它用纽套在大拇指根部,然后套上彄,用横带穿过纽,结在大拇指外面【案“擘”今注疏本讹作“〇”】设置握,用鞋带系住中指,从手背与决带的剩余部分连接起来,这是指右手。古文“丽”也作“连”,“〇”作“捥”。

解释说:横带就是组系。

设置冒,用囊盛放它,覆盖用衾。

郑玄注:櫜,是盛放物品的囊,取事名。衾,是刚死时敛尸的衾。今文“櫜”作“橐”。

解释说:《杂记》说:“冒是什么?是用来掩盖形体的。从整理衣服直到小敛,不设冒就会显露形体,所以整理衣服后设冒。”

巾、饭匙、乱发、断爪埋入坑中。

郑玄注:坑到这里才挖掘,将要整理衣服时,避开祭奠,之后又恢复。

解释说:鬊,是梳理的乱发;蚤,是剪断的指甲。《丧大记》说:“君、大夫的乱发、指甲放在绿囊中,士则埋掉。”下记说:“小敛避开祭奠,不出室。”这是刚死时的祭奠,整理衣服后因名叫袭奠。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释》>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释》卷二十一,宋李如圭撰。

士丧礼

重木砍削凿刻,甸人把重放在中庭,把庭院分成三份,一份在南边。

郑玄注:“木,悬挂物品在上面叫重。”砍、斵、治、凿是为了悬挂的孔。士的重木长三尺。

解释说:重,是相重累;竖着三尺,横着适宜一半。士三尺,那么重木简约。铭旌的杠与

?

  夏祝鬻余饭用二鬲于西墙下

郑注:「夏祝,祝习夏礼者也。夏人教以忠,其于养宜鬻,余饭以饭尸,余米为鬻也。重主道也。士二鬲,则大夫四,诸侯六,天子八,与簋同差。」

译夏祝将剩下的饭熬成粥,用两个鬲盛着,放在西墙下。

郑玄注:“夏祝,是熟悉夏代礼仪的祝官。夏人教导人们以忠为本,所以在供养方面适宜用粥,剩下的饭用来给神尸食用,剩下的米则熬成粥。这是重视主祭者的礼道。士用两个鬲,那么大夫用四个,诸侯用六个,天子用八个,与簋的等级差数相同。”

释曰:凡奠皆夏祝为之。《馈食礼》特牲二敦,少牢四敦。此二鬲与特牲数同。人所嗜者饮食,始死未作主,故以饮食依之。

幂用疏布【案幂今注疏本讹作幂】久之,系用靲,县于重,幂用苇席,北面,左袵,带用靲,贺之,结于后。

郑注久读为灸,谓以葢塞鬲口也。靲,竹防也,以席覆重,辟屈而反两端交于后左袵,西端在上。贺,加也。今文幂皆作宻【案今文注疏本作古文】

释曰:北面以南为后,以苇席覆重,乃以防束加之。

  祝取铭置于重

  郑注祝习周礼者也

释曰:重主道,故置铭于重。荀子曰:「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始卒,沐浴、鬠体、饭含,象生执也。不沐则濡栉三律而止,不浴则濡巾三式而止。充耳而设瑱,饭以生稻,琀以槁骨,反生术矣。说防衣、袭三称,搢绅而无钩带矣。设掩面、儇目,鬠而不笄矣。书其名置于其重,则名不见而柩独明矣。」

厥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綪绞,横三缩一,广终幅,析其末。

郑注:「綪,屈也。绞,所以收束衣服,为坚急者也。以布为之。缩,从也。横者三幅,从者一幅,析其末者,令可结也。」《丧大记》曰:「绞,一幅为三。」

释曰:谓析其末为三也。《丧大记》又曰:「大敛布绞,缩者三。」则一幅通皆三析之矣。小敛之绞,析其末以为坚之强也;大敛之绞,皆三析之,以为坚之急也。凡陈衣,敛时在外者先陈之,布衣亦然。

  缁衾赪里无紞

郑注:紞被识也,敛衣或倒被,无别于前后可也【案今注疏本脱可字】凡衾制同,皆五幅也。

释曰:被生时有紞,以组▯为之,以识被之前后。《丧大记》云:「紟五幅,无紞。」衾亦紟▯,故其制同。《内则》曰:「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惟绞、紟、衾、冒,死而后制。」

  祭服次

  郑注爵弁服皮弁服

释曰:小敛,祭服在中,而次绞、衾,先陈祭服,尊也,与陈袭衣之序同。

  散衣次

  郑注褖衣以下袍襺之属

  凡十有九称

  郑注祭服与散衣

  陈衣继之

  郑注庶襚

  不必尽用

  郑注取称而已不务多

释曰:《丧大记》曰: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君陈衣于序东,大夫、士陈衣于房中,皆西领,北上。绞、紟不在列。不在列者,不成称,不连数也。西领、北上,葢亦天子之士。又曰:凡陈衣者,实之箧。凡陈衣不诎。

▯于东堂下,脯醢、醴、酒。幂奠用功布,实于簟,在▯东。郑注:「功布,锻濯灰治之布也。凡在东西堂下者,南齐坫。」古文「奠」为「尊」。

释曰:鬲幂用疏布,布之不灰治者也。下记曰:「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于其上。」东堂下,在堂之东。堂隅曰坫。

  设盆盥于▯东有巾

郑注为奠设盥也,丧事略,故无洗也。

释曰:凡设洗篚者,不言巾,巾在篚可知也。丧礼无洗篚,故见其巾。馈食礼尸盥亦然。

苴绖大鬲,下本在左,要绖小焉,散带垂长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亦散带垂,皆▯于东方。

郑注:苴绖,斩衰之绖也。苴麻者,其貌苴,以为绖。服重者尚麤恶。绖之言实也。鬲,搤也,中人之手搤围九寸,绖带之差自此出焉。下本在左,重服统于内而本阳也。要绖小焉,五分去一。牡麻绖者,齐衰以下之绖也。牡麻绖者,其貌易,服轻者宜差好也。右本在上,轻服本于隂而统于外。散带之垂者,男子之道,文多变也。▯于东方,东坫之南,苴绖为上。

释曰:带即要绖也。《杂记》曰:「大功以上散带。」散带者,小敛后垂其带,至成服而绞之。妇人则初而绞之,与小功、缌之男子同。▯于东方,不继前▯而言,则非东堂下矣。下牀笫、夷衾▯于西坫南,则东方之▯亦然。

  妇人之带牡麻结本在房

郑注:「妇人亦有苴绖,但言带者,记其异此。齐衰妇人、斩衰妇人亦苴绖也【案亦字下今注疏本衍有字】

译解释说:凡是祭奠,都由夏祝来主持。《馈食礼》中,特牲用两个敦,少牢用四个敦。这里的两个鬲与特牲的数量相同。人们所喜爱的是饮食,刚死时尚未制作神主,所以用饮食来依附亡灵。

覆盖用粗布【案:幂,今本注疏讹作幂】,久,系用靲,悬挂在重上,覆盖用苇席,北面,衣襟向左,带子用靲,加在上面,结在后面。

郑玄注:久,读为灸,意思是用来盖住鬲的口。靲,是竹制的防具,用席子覆盖重,防止弯曲,两端反折交于后面,衣襟向左,西端在上。贺,是加的意思。今文“幂”都写作“宻”【案:今文,注疏本作古文】

解释说:北面以南面为后,用苇席覆盖重,然后用防具束紧并加上。

祝取铭置于重

郑玄注:祝是熟悉周礼的人

解释说:重是主道的象征,所以把铭放在重上。荀子说:“丧礼,是用生者的礼仪来修饰死者,大致模拟其生前的样子来送别死者。刚死时,沐浴、梳理头发、饭含,是模拟生前执事的样子。不沐浴就用湿梳子梳三次就停止,不洗澡就用湿毛巾擦三次就停止。塞住耳朵并设置瑱,饭用生稻,含用槁骨,这与生前的做法相反。脱去防衣、穿三套衣服,插着笏板却没有钩带。设置掩面、儇目,梳理头发却不插笄。写下名字放在重上,那么名字不显现而柩车却明确了。”

第二天,在房中陈列衣服,领口朝南,西边为上。綪绞,横三幅缩一幅,宽满幅,将其末端分开。

郑玄注:“綪,是弯曲的意思。绞,是用来收束衣服,使其紧实的。用布制作。缩,是纵向。横的有三幅,纵向的有一幅,分开其末端,是为了便于打结。”《丧大记》说:“绞,一幅分为三。”

解释说:这是说将其末端分开为三。《丧大记》又说:“大敛布绞,纵向的有三幅。”那么一幅通体都分为三了。小敛的绞,分开其末端是为了使其坚固;大敛的绞,都分为三,是为了使其紧实。凡是陈列衣服,敛时在外面的先陈列,布衣也是如此。

黑色衾,红色里,没有紞

郑玄注:紞是衾的标识,敛衣时有时衾会倒置,没有前后区别也可以【案:今本注疏脱“可”字】凡衾的形制相同,都是五幅。

解释说:生时衾有紞,用组〇制作,用来识别衾的前后。《丧大记》说:“紟五幅,无紞。”衾也是紟〇,所以形制相同。《内则》说:“六十岁制作,七十岁时制作,八十每月制作,九十每日修补。只有绞、紟、衾、冒,死后才制作。”

祭服其次

郑玄注:爵弁服、皮弁服

解释说:小敛时,祭服在中间,其次为绞、衾,先陈列祭服,表示尊重,与陈列袭衣的顺序相同。

散衣其次

郑玄注:褖衣以下的袍襺之类

共有十九称

郑玄注:祭服与散衣

陈列衣服接着

郑玄注:庶人的赠衣

不必全部使用

郑玄注:取称数而已,不追求多

解释说:《丧大记》说:小敛,布绞,纵向的一幅,横向的三幅。国君用锦衾,大夫用缟衾,士用缁衾,都是一件。衣服十九称。国君在序东陈列衣服,大夫、士在房中陈列衣服,都是领口朝西,北边为上。绞、紟不在行列中。不在行列中,是因为不成称,不连数。领口朝西、北边为上,大概也是天子之士。又说:凡是陈列衣服,都装入箧中。凡是陈列衣服不弯曲。

〇于东堂下,脯醢、醴、酒。覆盖祭奠用品用功布,放在簟上,在〇东边。郑玄注:“功布,是经过锻濯灰治的布。凡是在东西堂下的,南边对齐坫。”古文“奠”为“尊”。

解释说:鬲的覆盖用粗布,是未经灰治的布。下记说:“在东堂下设置棜,南边顺齐,对齐坫,〇在其上。”东堂下,在堂的东边。堂角叫坫。

在〇东边设置盆盥,有巾

郑玄注:为祭奠设置盥洗,丧事简略,所以没有洗。

解释说:凡是设置洗篚的,不说巾,巾在篚中可知。丧礼没有洗篚,所以显示出巾。馈食礼中尸盥也是如此。

苴绖大鬲,下本在左,要绖小一些,散带垂下长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也散带垂下,都〇在东方。

郑玄注:苴绖,是斩衰的绖。苴麻,其貌粗糙,用来做绖。服重者崇尚粗恶。绖的意思是实。鬲,是搤,中人之手搤围九寸,绖带的差别由此得出。下本在左,重服统于内而本阳。要绖小一些,五分去一。牡麻绖,是齐衰以下的绖。牡麻绖,其貌容易,服轻者宜稍好。右本在上,轻服本于阴而统于外。散带垂下的,是男子之道,文多变。〇在东方,东坫之南,苴绖为上。

解释说:带即要绖。《杂记》说:“大功以上散带。”散带,是小敛后垂下带子,到成服时绞之。妇人则一开始就绞之,与小功、缌的男子相同。〇在东方,不接着前〇而言,则不是东堂下了。下牀笫、夷衾〇在西坫南,则东方之〇亦然。

妇人的带子用牡麻,结本在房中

郑玄注:“妇人也有苴绖,但只说带子,是记录其与此不同。齐衰妇人、斩衰妇人也用苴绖【案:亦字下今本注疏衍有字】

释曰:「绖本不散,带也与男子异,故着之。」

  牀笫夷衾▯于西坫南

郑注:笫,箦也。夷衾,覆尸之衾。《丧大记》曰:「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译解释说:“绖本来是不散开的,带子也与男子的不同,所以要佩戴它。”

床笫夷衾,放在西坫的南面。

郑玄注:“笫,就是箦。夷衾,是覆盖尸体的被子。《丧大记》说:‘从小敛开始往后,使用夷衾。’夷衾在质地和裁剪上较为简略,类似于冒。”

释曰用夷衾者大敛之衾当陈

  西方盥如东方

郑注为举者设盥也如东方者亦用盆布巾▯于西堂下。

陈一鼎于寝门外,当东塾少南,西面。其实特豚,四鬄去蹄,两胉、脊、肺。设扃鼏,鼏西末。素俎在鼎西,西顺,覆匕,东柄。

郑注》:「鬄,解也。四解之,殊肩、髀而已,丧事略。去蹄,去其甲,为不絜清也。胉,胁也。素俎,丧尚质。既▯,将小敛,则辟袭奠。今文『鬄』为『剔』,『胉』为『迫』,古文『鼏』为『宻』。」

释曰:《孔丛》曰:「豕子曰豚,殊左右肩、髀为四,并两胁与脊而七体,是谓豚解。」鼏以茅为之,其本在东。凡物无饰曰素。檀▯曰:「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

士盥,二人以竝东面,立于西阶下。

  郑注立俟举尸也今文竝为并

  布席于户内下莞上簟

  郑注有司布敛席也

释曰:不牀者,敛衣多布之于地。《丧大记》曰:「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簟,细席也。

商祝布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案倒唐石经作到】美者在中。郑注:「敛者趋方,或傎倒衣裳,祭服尊,不倒之也。美,善也。善衣后布于敛,则在中也。既后布祭服,而又言善者在中,明每服非一称也。」

释曰:《丧大记》曰:「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君无禭,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

  士举迁尸反位

  郑注迁尸于服上

释曰: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周礼·射人》:「大丧与仆人迁尸。」《丧大记》曰:「凡敛者袒,迁尸者袭。」君之丧,大胥是敛,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士是敛。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袵,结绞不纽。敛者既敛必哭。

设牀笫于两楹之间,袵如初,有枕。

郑注》:「袵,寝卧之席也,亦下莞上簟。」

  卒敛彻帷

  郑注尸已饰

释曰:《丧大记》曰:「铺绞、紟,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紟,踊。」《檀▯曰:「周人大事敛用日出。」《周礼》:王崩,小宗伯及执事涖小敛,帅异族而佐,大祝赞敛。

主人西面冯尸,踊无算。主妇东面冯,亦如之。

  郑注冯服膺之

释曰:「踊无算,为动尸也。」《问丧》曰:「在牀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辟踊无数。」冯音凭,后同。

  主人髺发袒众主人免于房

郑注始死将斩衰者鸡斯,将齐衰者素冠。今至小敛变,又将初变服也【案变原本及今注疏本皆讹作丧,张淳《仪礼识误》云:「监本丧作变。」从监本】髺发者,去笄纚而紒。众主人免者,齐衰将袒,以免代冠。冠,服之尤尊,不以袒也。免之制未闻,旧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丧服小记》曰:「斩衰髺发以麻,免而以布。」此用麻布为之,状如今着幧头矣【案原本及今注疏本着上有之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今着中无之字。」从释文】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也。于房于室释髺发,宜于隠者。今文免皆作絻,古文髺作括。

释曰:檀▯曰:「袒、括发,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凡袒必免。古者冠加于武,有罪免冠而武独存。丧服之免,以布象而为之,以其与冕弁之冕音相乱,故读如问。括发之状与免同,用麻为异耳。案《丧服小记》及《奔丧》,为父母皆括发,则此云众主人免者,谓将齐衰者也。下记云:「既冯尸,主人袒、髺发、绞带,众主人布带。」布带者,齐衰之服,明此众主人谓齐衰以下。

  妇人髽于室

郑注始死,妇人将斩衰者去笄而纚,将齐衰者骨笄而纚。今言髽者,亦去笄、纚而紒也。齐衰以上至笄,犹髽。髽之异于髺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檀▯曰:「南宫韬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曰:『尔毋纵纵

译解释说:使用夷衾,是因为大敛时的衾应当陈设在西方,盥洗之处如同在东方。

郑玄注:这是为抬尸者设置盥洗之处。如同在东方,也是使用盆、布、巾。〇在西堂下。

在寝门外陈设一鼎,对着东塾稍偏南的位置,鼎口朝西。鼎中的实物是特豚,切成四块,去掉蹄子,包括两胁、脊、肺。设置扃和鼏,鼏的西端在外。素色的俎在鼎的西边,俎的长边朝西,匕倒扣,柄朝东。

郑玄注:“鬄,是分解的意思。将豚分解为四块,只是区分肩、髀罢了,丧事从简。去蹄,是去掉蹄甲,因为不洁净。胉,是胁。素俎,是因为丧事崇尚质朴。〇既,将要小敛,就避开袭奠。今文‘鬄’作‘剔’,‘胉’作‘迫’,古文‘鼏’作‘宻’。”

解释说:《孔丛子》说:“小猪称为豚,区分左右肩、髀为四块,加上两胁与脊共七体,这叫做豚解。”鼏是用茅草做的,其根部在东边。凡是物品没有装饰的称为素。《檀弓》说:“祭奠用素器,因为生者有哀素之心。”

士盥洗,两人并排朝东站立,站在西阶下。

郑玄注:站立等待抬尸。今文“竝”作“并”。

在户内铺设席子,下层用莞,上层用簟。

郑玄注:有司铺设敛尸用的席子。

解释说:不用床,是因为敛衣多,铺在地上。《丧大记》说:“小敛在户内,大敛在阼阶。国君用簟席,大夫用蒲席,士用苇席。”簟,是细席。

商祝铺设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置【案:倒,唐石经作到】,精美的衣服放在中间。郑玄注:“敛尸时动作匆忙,有时会把衣裳倒置,祭服尊贵,不倒置它。美,是善。善衣后铺在敛尸处,就在中间。既然后铺祭服,又说善衣在中间,说明每种衣服不止一套。”

解释说:《丧大记》说:“小敛的衣服,祭服不倒置。国君没有禭衣,大夫、士则全用。主人的祭服,亲戚的衣服,接受了,不立即陈设。小敛,国君、大夫、士都用复衣、复衾。”

士抬尸,回到原位。

郑玄注:将尸移到衣服上。

解释说:扶国君,卜人师扶右边,射人师扶左边。国君去世时就这样抬尸。《周礼·射人》:“大丧与仆人一起抬尸。”《丧大记》说:“凡是敛尸的人袒露左臂,抬尸的人穿好衣服。国君的丧事,大胥负责敛尸,众胥辅助;大夫的丧事,大胥侍奉,众胥负责敛尸;士的丧事,胥侍奉,士负责敛尸。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置,都左衽,结绞不纽。敛尸的人敛毕必定哭泣。”

在两楹之间设置床和笫,衵如初,有枕头。

郑玄注:“衵,是寝卧的席子,也是下层用莞,上层用簟。”

小敛完毕,撤去帷帐。

郑玄注:尸已修饰完毕。

解释说:《丧大记》说:“铺绞、紟,踊;铺衾,踊;铺衣,踊;抬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紟,踊。”《檀弓》说:“周人大事敛尸在日出时。”《周礼》:王崩,小宗伯及执事临小敛,率领异族辅助,大祝赞礼敛尸。

主人朝西伏尸,踊无次数限制。主妇朝东伏尸,也如此。

郑玄注:冯,是服膺,即伏在尸上。

解释说:“踊无算,是因为动尸。”《问丧》说:“在床上的叫尸,在棺中的叫柩。动尸、举柩,辟踊无数。”冯音凭,后同。

主人髺发、袒露左臂,众主人在房中免冠。

郑玄注:始死时,将斩衰者鸡斯,将齐衰者素冠。现在到了小敛,改变,又将初变服【案:变,原本及今注疏本皆讹作丧,张淳《仪礼识误》云:‘监本丧作变。’从监本】。髺发者,是去掉笄、纚而紒。众主人免冠者,是齐衰将袒,以免代冠。冠,是服饰中最尊贵的,不用于袒露。免的形制未闻,旧说认为如冠状,宽一寸。《丧服小记》说:“斩衰髺发以麻,免而以布。”这里用麻布制作,形状如现在戴的头巾【案:原本及今注疏本‘着’上有‘之’字,张淳《仪礼识误》云:‘释文今着中无之字。’从释文】,从项中向前交叉于额上,再绕到紒上。在房、室中髺发,适宜在隐蔽处。今文“免”皆作“絻”,古文“髺”作“括”。

解释说:《檀弓》说:“袒、括发,是改变,去掉装饰、去掉美好。袒、括发,是去掉装饰的极致。有所袒、有所袭,是哀痛的节制。凡是袒露必定免冠。古者冠加于武,有罪免冠而武独存。丧服的免,用布模仿制作,因为与冕弁的冕音相乱,故读如问。括发的形状与免相同,用麻为异。案《丧服小记》及《奔丧》,为父母皆括发,则此云众主人免者,谓将齐衰者也。下记云:‘既冯尸,主人袒、髺发、绞带,众主人布带。’布带者,是齐衰之服,明此众主人谓齐衰以下。”

妇人在室中髽。

郑玄注:始死时,妇人将斩衰者去笄而纚,将齐衰者骨笄而纚。现在说髽,也是去笄、纚而紒。齐衰以上至笄,犹髽。髽之异于髺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檀弓》说:“南宫韬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曰:‘尔毋纵纵

尔,尔毋扈扈尔。其用麻布,亦如着幧头然。』」

释曰:未成服之髽无笄,至成服有笄,犹髽不改。

译你,你不要傲慢无礼。使用麻布,也像戴头巾一样。』」

解释说:没正式穿丧服时的髽髻不用笄,到正式穿丧服时用笄,但髽髻的样式不改变。

士举男女奉尸侇于堂,幠用夷衾。男女如室位,踊无算。郑注:「侇之言尸也。夷衾,覆尸柩之衾也。堂,谓楹间牀笫上也。今文侇作夷。」

释曰:牀曰夷牀,衾曰夷衾,槃曰夷槃,尸曰侇,皆依尸而为言。檀▯曰:叔孙武叔之母死,既小敛,举者出尸,出户袒,且投其冠括发。子游曰:「知礼。」袒括发为奉尸,尸出户乃袒括发,故子游嗤之。

主人出于足,降自西阶。众主人东即位。妇人阼阶上西面。主人拜宾,大夫特拜,士旅之。即位踊,袭绖于序东,复位。

郑注:「拜宾,乡宾位拜之也。即位踊,东方位。袭绖于序东东夹前。」

释曰:主人位在阼阶下,众主人亦降自西阶,位继主人而南,序东堂下,当东序之东。绖在东方,取之便。《丧大记》曰:「小敛,主人即位于户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括发以麻,妇人髽,带麻于房中。彻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持拜命妇,汜拜众宾于堂上。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加武,带绖,于主人拾踊。《奔丧》曰:「奔亲丧,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绖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又曰:「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免终事。」奔丧礼亦与在家者同,惟不散带。为母异于父者,于又哭不括发而免耳。

  乃奠

  郑注祝与执事为之

释曰:曽子问曰:「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大夫,齐衰奠;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于大功以下者;不足,则反之。」

举者盥,右执匕,却之,左执俎,横摄之,入阼阶前,西面错,错俎,北面。

郑注:举者盥出门。举鼎者,右人以右手执匕,左人以左手执俎,因其便也。摄,持也。西面错,错鼎于此,宜西面。错俎北面,俎宜西顺之。

释曰:举鼎者,兼执匕、俎,丧礼略也。鼎北上。凡陈鼎于外者,北面;阼阶下者,西面。丧礼陈鼎门外,西面者,变于吉;在东方者,未忍异于生。至虞反吉,乃设鼎于西阶前。

右人左执匕,抽扃,予左手兼执之,取鼏,委于鼎北,加扃,不坐。

郑注:「抽扃,取鼏,加扃于鼏上,皆右手。」今文扃为▯,古文予为于,鼏为宻。

乃朼载,载两髀于两端【案重一载字应属衍文】两肩亚,两胉亚,脊肺在于中,皆覆,进柢,执而俟。

郑注乃朼,以朼次出牲体,右人也。载受而载于俎,左人也。亚,次也。凡七体皆覆,为尘。柢,本也。进本者,未异于生也。骨有本末。古文「朼」为「匕」,「髀」为「脾」。今文「胉」为「迫」,「柢」皆为「胝」。

  释曰体覆之无尸不食也

夏祝及执事盥,执醴先,酒、脯、醢、俎从,升自阼阶,丈夫踊。甸人彻鼎,巾待于阼阶下。

郑注:执事者,诸执奠事者。巾,功布也。执者不升,己不设。祝既错醴,将受之。

  释曰执者执巾者

  奠于尸东执醴酒北面西上

郑注:执醴酒者先升,尊也。立而俟后错,要成也。释曰:《檀▯曰:「小敛之奠,子游曰:『于东方。』曽子曰:『于西方。敛斯席矣。』小敛之奠在西方,鲁礼之末失也。」

豆错,俎错于豆东,立于俎北,西上。醴、酒错于豆南。祝受巾,巾之,由足降自西阶,妇人踊。奠者由重南东,丈夫踊。郑注:「巾之为尘也。东,反其位。」

释曰:言豆不言笾,省文。设俎者南面,辟执醴酒者也。巾之为牲肉之剥露也。《檀▯曰:「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丈夫、妇人以奠者之升降为踊节,重主道,故奠者由之,丈夫又踊也。奠者位葢在盆盥之东南。

  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郑注庿门外也

  释曰不送于外门外降于君使

  乃代哭不以官

译士人抬着男女亲属,捧着尸体停放在堂上,覆盖尸体使用夷衾。男女亲属按照在室内的位置站立,跳跃哭泣没有次数限制。郑玄注:“‘侇’的意思是停放尸体。‘夷衾’,是覆盖尸体和棺木的被子。‘堂’,指的是楹柱之间的床席上。今文经中‘侇’字写作‘夷’。”

解释说:床叫做夷床,被子叫做夷衾,盘叫做夷盘,尸体叫做侇,这些都是依据尸体而言的。《檀弓》说:叔孙武叔的母亲去世,已经小敛,抬尸的人抬出尸体,出门时袒露左臂,并且摘下帽子用麻束发。子游说:“懂得礼。”袒露左臂束发是为了奉送尸体,尸体出门后才袒露左臂束发,所以子游嘲笑他。

主人从尸足处出来,从西阶走下。众主人向东就位。妇人在阼阶上面向西。主人拜谢宾客,大夫单独拜谢,士人集体拜谢。就位后跳跃哭泣,在堂前东序东侧穿衣系上丧带,回到原位。

郑玄注:“拜谢宾客,是向着宾客的位置拜谢。就位后跳跃哭泣,是在东方的位置。穿衣系丧带在东序东侧,即东夹之前。”

解释说:主人的位置在阼阶下,众主人也从西阶走下,位置接着主人向南,在东序东侧堂下,正当东序的东边。丧带在东方,取用方便。《丧大记》说:“小敛时,主人在户内就位,主妇面向东,于是进行小敛。小敛完毕,主人抚尸跳跃哭泣,主妇也这样做。主人袒露左臂,摘下发髻,用麻束发,妇人在房中用麻束发带麻。撤去帷帐,男女捧着尸体移到堂上,走下台阶拜谢。国君拜谢寄公、国宾;大夫、士在位上拜谢卿大夫,对士人在旁边拜三次。夫人也在堂上拜谢寄公夫人;大夫、内子、士妻拜谢受命的命妇,在堂上泛拜众宾客。主人就位,穿衣系带跳跃哭泣。如果是母亲的丧事,就位后只束发而不袒露左臂,然后才设奠。”吊唁的人穿着皮衣,加上武冠,系上丧带,随着主人依次跳跃哭泣。《奔丧》说:“奔父母之丧,到家,从门左进入,从西阶登上,在殡宫东侧面向西坐下,哭尽哀痛,束发袒露左臂,走下堂东侧就位,面向西哭尽哀痛并跳跃哭泣,在东序东侧穿衣系带,绞紧腰带回到原位,拜谢宾客后跳跃哭泣,送宾客回到原位。”又说:“奔母亲之丧,面向西哭尽哀痛,束发袒露左臂,走下堂东侧就位,面向西哭尽哀痛并跳跃哭泣,在东序东侧穿衣束发系带,拜谢宾客、送宾客都如同奔父丧的礼仪。束发之事完毕。”奔丧的礼仪也与在家守丧相同,只是不散开腰带。为母亲守丧与为父亲守丧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二次哭丧时不束发而只束发带。

于是设奠。

郑玄注:祝官和执事人员为之。

解释说:曾子问:“天子诸侯的丧事,穿斩衰的人设奠;大夫的丧事,穿齐衰的人设奠;士的丧事,则由朋友设奠。人手不够,就从穿大功以下丧服的人中选取;还不够,就反过来由穿斩衰的人设奠。”

抬鼎的人洗手,右手拿着匕,向后拿着,左手拿着俎,横着拿着,进入阼阶前,面向西放下,放下俎,面向北。

郑玄注:抬鼎的人出门洗手。抬鼎的人,右边的人用右手拿着匕,左边的人用左手拿着俎,这是为了便利。摄,拿着。面向西放下,把鼎放在这里,适宜面向西。放下俎面向北,俎适宜顺着西边。

解释说:抬鼎的人,同时拿着匕和俎,这是丧礼简略的缘故。鼎以北为上。凡是陈设鼎在外的,面向北;在阼阶下的,面向西。丧礼陈设鼎在门外,面向西,是改变吉礼;在东方的,是不忍心与生前不同。等到虞祭恢复吉礼,才把鼎设在西阶前。

右边的人左手拿着匕,抽出扃,交给左手兼拿着,取下鼏,放在鼎北,加上扃,不坐下。

郑玄注:“抽出扃,取下鼏,把扃加在鼏上,都是右手。”今文经中“扃”字作“〇”,古文经中“予”字作“于”,“鼏”字作“宻”。

于是用匕取出牲体放在俎上,把两条大腿放在两端【案:重一“载”字应属衍文】,两条肩膀其次,两条小腿其次,脊骨和肺在中间,都覆盖着,进呈本末,拿着等待。

郑玄注:于是用匕,用匕依次取出牲体,是右边的人。载,接受并放在俎上,是左边的人。亚,其次。凡是七种牲体都覆盖着,是为了防尘。柢,本末。进呈本末,是不忍心与生前不同。骨头有本末。古文经中“朼”字作“匕”,“髀”字作“脾”。今文经中“胉”字作“迫”,“柢”字都作“胝”。

解释说:牲体覆盖着,是因为没有尸体就不进食。

夏祝和执事人员洗手,拿着醴酒先行,酒、脯、醢、俎跟随,从阼阶登上,男子跳跃哭泣。甸人撤去鼎,巾在阼阶下等待。

郑玄注:执事人员,是各种执掌奠礼事务的人。巾,是功布。拿着巾的人不登上,自己也不设置。祝官已经放下醴酒,将要接受它。

解释说:拿着巾的人拿着巾。

奠礼设在尸体东侧,拿着醴酒的人面向北,以西为上。

郑玄注:拿着醴酒的人先登上,是尊重。站着等待后面放下,是为了完成。解释说:《檀弓》说:“小敛的奠礼,子游说:‘在东方。’曾子说:‘在西方。小敛时席子就在西方。’小敛的奠礼在西方,是鲁礼的末流失误。”

豆放下,俎放在豆东侧,站在俎北侧,以西为上。醴、酒放在豆南侧。祝官接受巾,用巾覆盖,从尸足处从西阶走下,妇人跳跃哭泣。设奠的人从重器南侧向东走,男子跳跃哭泣。郑玄注:“巾是为了防尘。向东,是返回他的位置。”

解释说:只说豆不说笾,是省文。设置俎的人面向南,避开拿着醴酒的人。巾是为了防止牲肉剥露。《檀弓》说:“丧礼不剥露奠礼的肉,是和祭肉一样吗?”男子、妇人随着设奠人的升降作为跳跃哭泣的节拍,重视主道,所以设奠人由此经过,男子又跳跃哭泣。设奠人的位置大概在盆盥的东南。

宾客出去,主人在门外拜谢送行。

郑玄注:庿门外也。

解释说:不在外门外送行,是降于国君使者。

于是轮流哭泣,不按照官职。

郑注代更也,孝子始有亲丧,悲哀憔悴,礼防其以死伤生【案防今注疏本作坊】使之更哭不絶声而已。人君以官尊卑,士贱以亲疏,为之三日之后,哭无时。《周礼·挈壶氏》:「凡丧,县壶以代哭。」

译郑玄注说“代”是更替的意思。孝子刚开始遭遇亲人丧事,因悲哀而面容憔悴,礼制防止他因过度悲伤而伤害生命,只让他轮流哭泣,哭声不绝而已。君主根据官职的尊卑,士人根据亲属关系的疏远亲近,在三天之后,哭泣没有固定的时间。《周礼·挈壶氏》记载:“凡是丧事,悬挂壶来轮流哭丧。”

释曰:《丧大记》曰:「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司马县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

有襚者,则将命。摈者出请,入告。主人待于位。

郑注丧礼略于威仪,既小敛,摈者乃用辞,出请之辞曰:「▯某使某请事。」

  摈者出告须以宾入

郑注:「须,亦待也。出告之辞曰:『▯某须矣。』」

宾入中庭,北面致命。主人拜稽颡。宾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委衣如于室礼,降出。主人出拜送。朋友亲襚,如初仪,西阶东北面哭踊三,降。主人不踊。

郑注:朋友既委衣,又还哭于西阶上,不背主人。释曰:拜君吊、襚、赗、踊;朋友襚不踊,辟君也。

襚者以褶,则必有裳。执衣如初,彻衣者亦如之,升降自西阶以东。

郑注帛谓褶无絮,虽复与襌同,有裳乃成称,不用表也,以东藏以待事也。古文褶为袭。

释曰:如初,左执领,右执要。《杂记》诸侯吊、含、襚、赗之礼曰:「凡将命,卿殡将命,子拜稽颡,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宰夫举襚,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阶以东。」《杂记》言「西面坐委」,则亦于殡东委之。

  宵为燎于中庭

  郑注宵夜也燎大燋

释曰:古者以荆燋为烛,其在地者曰燎,或曰庭燎,以布缠苇,以腊灌之。

厥明,灭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綪、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案三十唐石经作卅】紟不在算,不必尽用。郑注:「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达,大敛则异矣。」《丧大记》曰:「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三。」

释曰:紟不在算,以其单也。不尽用者,守祧职所谓「其遗衣服,藏焉」是也。《丧大记》曰:「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士陈衣与大夫同,葢亦天子之士。

东方之▯两瓦甒,其实醴酒,角觯、木柶、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

郑注此▯,但言东方,则亦在东堂下也。毼,白也。齐人或名全菹为芋。縢,縁也。诗云:「竹柲绲縢【案柲诗作闭】布巾,笾巾也。笾豆具而有巾,盛之也。特牲馈食礼有笾巾。今文蠃为蜗,古文縢为甸。

释曰:细切为韲,全物为菹,长于四寸者亦切之。丧菹葵虽长而不切,故得芋名。下记设棜于东堂下,▯豆二,即此东方之▯。

  奠席在▯北敛席在其东

  郑注大敛奠而有席弥神之

  掘肂见袵

郑注:「肂,埋棺之坎也,掘之于西阶上。」袵,小要也。《丧大记》曰:「君殡用輴,攒至于上,毕▯屋。大夫摈以帱,欑置于西序,▯不暨于棺。士殡见袵,涂上,帷之。」又曰:「君葢用漆,三袵三束;大夫葢用漆,二袵二束;士葢不用漆,二袵二束。」

释曰:古者棺不钉,凿棺葢之际以袵连之,其形两端大而中小,所谓小要也。每袵上以皮束之。见袵者,袵出见于平地。肂深浅之节也。君摈居棺以輴车,以木欑其四面,至于棺上尽▯之,如屋然。大夫废楯,置棺西墙下,覆以棺衣,欑其三面,欑中狭小,裁使涂不及棺。士掘地下棺,以木覆上而涂之耳。《檀▯》曰:「棺束缩二横三,袵毎束一。」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加斧于椁上,毕涂屋,天子之礼也。礼与君殡同,惟輴车画辕为龙,欑木如椁,加斧文以覆棺为异耳。《檀▯》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棺入,主人不哭。升棺用轴,葢在下。

郑注:「轴,輁轴也。輁状如牀,轴其轮,挽而行。」

释曰:「檀▯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

译解释说:《丧大记》说:“国君丧礼,虞人取出木杠和角饰,狄人取出壶,雍人取出鼎,司马悬挂起来,然后由官吏轮流代哭。大夫由官吏代哭,不悬挂壶。士代哭不由官吏。”

有赠送助丧衣物的人,将要传达命令。摈者出去请示,进来报告。主人在位等候。

郑玄注:丧礼略于威仪,既小敛后,摈者才用辞,出去请示的辞说:“〇某派某来请示事情。”

摈者出去告诉须,让宾客进来。

郑玄注:“须,也是等待的意思。出去告诉的辞说:‘〇某等待了。’”

宾客进入中庭,面向北传达命令。主人拜稽颡。宾客从西阶上去,从脚边出来,面向西放置衣物如同在室内的礼仪,下来出去。主人出去拜送。朋友亲近的人赠送助丧衣物,如同初仪,在西阶东北面向北哭踊三次,下来。主人不踊。

郑玄注:朋友既放置衣物,又回到西阶上哭,不背对主人。解释说:拜君吊唁、赠送助丧衣物、赗车、踊;朋友赠送助丧衣物不踊,避开君礼。

赠送助丧衣物的人用褶,则必有裳。拿着衣物如初,撤去衣物的人也如此,升降从西阶以东。

郑玄注:帛称为褶无絮,虽然复与襌同,有裳才成称,不用表也,以东藏以待事也。古文褶为袭。

解释说:如初,左执领,右执要。《杂记》诸侯吊唁、含玉、赠送助丧衣物、赗车的礼仪说:“凡将命,卿殡将命,子拜稽颡,面向西坐着放置它,宰举起璧与圭,宰夫举起助丧衣物,从西阶上去,面向西坐着取它,从西阶下来以东。”《杂记》说“面向西坐着放置”,则也在殡东放置它。

夜间在中庭设燎。

郑玄注:宵夜也,燎大燋。

解释说:古者以荆燋为烛,其在地者曰燎,或曰庭燎,以布缠苇,以腊灌之。

第二天,灭燎,陈设衣物在房,南领,西上,綪、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案三十唐石经作卅】紟不在算,不必尽用。郑玄注:“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达,大敛则异矣。”《丧大记》说:“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三。”

解释说:紟不在算,以其单也。不尽用者,守祧职所谓“其遗衣服,藏焉”是也。《丧大记》说:“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士陈衣与大夫同,葢亦天子之士。

东方之〇两瓦甒,其实醴酒,角觯、木柶、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

郑玄注:此〇,但言东方,则亦在东堂下也。毼,白也。齐人或名全菹为芋。縢,縁也。诗云:“竹柲绲縢【案柲诗作闭】布巾,笾巾也。笾豆具而有巾,盛之也。特牲馈食礼有笾巾。今文蠃为蜗,古文縢为甸。

解释说:细切为韲,全物为菹,长于四寸者亦切之。丧菹葵虽长而不切,故得芋名。下记设棜于东堂下,〇豆二,即此东方之〇。

奠席在〇北,敛席在其东。

郑玄注:大敛奠而有席弥神之。

掘肂见袵。

郑玄注:“肂,埋棺之坎也,掘之于西阶上。”袵,小要也。《丧大记》说:“君殡用輴,攒至于上,毕〇屋。大夫摈以帱,欑置于西序,〇不暨于棺。士殡见袵,涂上,帷之。”又说:“君葢用漆,三袵三束;大夫葢用漆,二袵二束;士葢不用漆,二袵二束。”

解释说:古者棺不钉,凿棺葢之际以袵连之,其形两端大而中小,所谓小要也。每袵上以皮束之。见袵者,袵出见于平地。肂深浅之节也。君摈居棺以輴车,以木欑其四面,至于棺上尽〇之,如屋然。大夫废楯,置棺西墙下,覆以棺衣,欑其三面,欑中狭小,裁使涂不及棺。士掘地下棺,以木覆上而涂之耳。《檀〇》说:“棺束缩二横三,袵毎束一。”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加斧于椁上,毕涂屋,天子之礼也。礼与君殡同,惟輴车画辕为龙,欑木如椁,加斧文以覆棺为异耳。《檀〇》说:“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棺入,主人不哭。升棺用轴,葢在下。

郑玄注:“轴,輁轴也。輁状如牀,轴其轮,挽而行。”

解释说:“檀〇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

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丧大记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被,犹合也。杝棺,椑也;梓棺,属与大棺也。上公棺四重,革棺不被;诸侯再重,无革棺;大夫一重,无椑;士不重,惟有大棺耳。」

译那棺木厚三寸,杝棺一具,梓棺两具。《礼记·丧大记》说:“国君的大棺厚八寸,属棺厚六寸,椑棺厚四寸;上大夫的大棺厚八寸,属棺厚六寸;下大夫的大棺厚六寸,属棺厚四寸;士的大棺厚六寸。”被,就是合拢的意思。杝棺,就是椑棺;梓棺,就是属棺和大棺。上公的棺木有四重,没有革棺;诸侯的棺木有两重,没有革棺;大夫的棺木有一重,没有椑棺;士的棺木不重叠,只有大棺罢了。

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于西坫南。

郑注:「熬,所以惑蚍蜉,令不至棺旁也。为举者设盆盥于西。」

释曰:《周官》舍人丧纪共饭米、熬谷。

陈三鼎于门外,北上。豚合升,鱼鱄、鲋九,腊左胖,髀不升。其他皆如初。

郑注:「合升,合左右体升于鼎。其他皆如初,谓豚体及匕俎之陈如小敛时。合升四鬄,亦相互耳。」

释曰:凡言合升者,皆并髀升,体解则否。凡腊用全。此及《虞礼》用左胖者,丧礼略。《周礼》「丧纪,▯人共其鱼之鱻、薧,腊人共其脯、腊」。

  烛俟于▯东

郑注烛,燋也。▯东方之▯,有烛者,堂虽明,室犹闇。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

释曰:《丧大记》曰:「君堂上二烛,下二烛;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

祝彻盥于门外,入,升自阼阶,丈夫踊。

郑注祝彻,祝与有司当彻小敛之奠者。小敛设盥于▯东,有巾。大敛设盥于门外,弥有威仪。

  释曰盥当亦于▯奠后设之

  祝彻巾授执事者以待

郑注授执巾者于尸东,使先待于阼阶下,为大敛奠,又将巾之,祝还彻醴也。

  释曰周礼大祝大丧彻奠

彻▯【案敖继公云▯字误当作奠】先取醴酒,北面。

  郑注北面立相待俱降

其余取先设者,出于足,降自西阶,妇人踊,设于序西南,当西荣,如设于堂。

郑注为求神于庭,孝子不忍使其亲须防无所冯依也。堂谓尸东也。凡奠设于序西南者,毕事而去之。释曰:毕事后,奠事毕也。不知神之所在,故复设于庭以依之。不巾,不久设故也。

醴酒,位如初。执事豆北,南面,东上。

郑注如初者,如其醴酒,北面,西上也。执醴尊,不为便事变位。

释曰:下彻,设大敛奠。醴酒北面,西上。豆西面错,立于豆北,南面。笾俎既错,立于执豆之西,东上。酒错,复位。醴错于西,与此同。奠时执事俎北西上,今变位东上,便其东适▯也。

  乃适▯

  郑注东方之新▯

  帷堂

  郑注彻事毕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释》卷二十二宋李如圭撰

  士丧礼

妇人尸西,东面。主人及亲者升自西阶,出于足,西面,袒。郑注:「袒,大敛变也。不言髽、免、髺发,小敛以来自若矣。」释曰:至成服乃变。

  士盥位如初

  郑注亦既盥并立西阶下

  布席如初

郑注亦下莞上簟,铺于阼阶上,于楹闲为少南。

商祝布绞、紟、衾、衣,美者在外,君襚不倒。

郑注至此乃用君襚,主人先自尽。

释曰:袭以明衣裳亲身,则祭服当居外。小敛衣美者在中,大敛衣美者在外,三相变。《丧大记》曰:「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结绞不纽。」

  有大夫则告

郑注:「后来者则告以方敛。非敛时,则当降拜之。」

士举,迁尸,复位。主人踊无算。卒敛,彻帷。主人冯如初,主妇亦如之。

释曰:《丧大记》曰:「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衣。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南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案此礼率与《丧大记》礼同,惟君不在而主人西而为异尔。下记云:「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即《丧大记》卿大夫堂廉楹西视敛之位。

  主人奉尸敛于棺踊如初乃盖

郑注:棺在肂中,敛尸焉,所谓殡也。《檀弓》曰:「殡于客位。」释曰:《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大夫、士、庶人三日。大夫、士三日虽同,而士则通死日数之,故《丧大记

译将黍米、稷米各熬熟两筐,配有鱼干和肉干,陈设在西坫的南面。

郑玄注:“熬熟的谷物,是用来迷惑蚂蚁,使它们不到棺材旁边的。为举棺的人在西面设置盆盥。”

解释说:《周礼》舍人掌管丧事,供给饭米和熬熟的谷物。

在门外陈列三个鼎,以北面为上。小猪合左右体一起升鼎,鱼用鱄鱼和鲋鱼共九条,肉干用左半体,髀骨不升鼎。其他都如同小敛时一样。

郑玄注:“合升,是合左右体一起升鼎。其他都如同小敛时,是说小猪的肢体以及匕、俎的陈设如同小敛时。合升的四条腿,也是相互对应的。”

解释说:凡是说合升的,都是连髀骨一起升鼎,如果是肢解的则不升。凡是肉干都用全尸。这里以及《虞礼》用左半体的,是因为丧礼简略。《周礼》说:“丧事,鳖人供给鱼的鲜干和干鱼,腊人供给肉脯和肉干。”

蜡烛等候在东面的新穴旁。

郑玄注:烛,就是火炬。东面的新穴,有蜡烛,是因为堂上虽然明亮,室内仍然昏暗。火在地面上叫燎,手持的叫烛。

解释说:《丧大记》说:“国君堂上两支蜡烛,下面两支;大夫堂上一支,下面两支;士堂上一支,下面一支。”

祝撤去门外的盥洗用具,进入,从阼阶登上堂,丈夫们跳跃哭泣。

郑玄注:祝撤去,是祝和有司应当撤去小敛时奠祭的人。小敛时设置盥洗用具在东面,有巾。大敛时设置盥洗用具在门外,更加有威严仪态。

解释说:盥洗用具也应当在东面奠祭之后设置。

祝撤去巾,交给执事的人等待。

郑玄注:把巾交给在尸东面的人,让他先在阼阶下等待,为了大敛的奠祭,又将用巾覆盖,祝返回撤去醴酒。

解释说:《周礼》大祝在重大丧事中撤去奠祭。

撤去东面的【案敖继公说东字误,当作奠】先取醴酒,面向北。

郑玄注:面向北站立等待,一起走下。

其余的取先前设置的,从脚下出去,从西阶走下,妇女们跳跃哭泣,陈设在序西南面,对着西荣,如同陈设在堂上一样。

郑玄注:为了在庭院中求神,孝子不忍心让亲人须防无所依靠。堂上指尸东面。凡是奠祭陈设在序西南面的,事情完毕后就撤去。解释说:事情完毕后,奠祭的事情也完毕了。不知道神灵所在,所以又陈设在庭院中以依靠。不用巾覆盖,是因为不久就撤去。

醴酒,位置如同初始。执事的人在豆北面,面向南,以东面为上。

郑玄注:如同初始,是如同醴酒面向北,以西面为上。拿着醴酒的尊,不因为方便而改变位置。

解释说:下面撤去,设置大敛的奠祭。醴酒面向北,以西面为上。豆面向西错放,站在豆北面,面向南。笾俎已经错放,站在执豆的西面,以东面为上。酒错放,回到原位。醴错放在西面,与此相同。奠祭时执事的人在俎北面以西面为上,现在改变位置以东面为上,是为了方便向东去新穴。

于是去新穴。

郑玄注:东面的新穴。

帷幕堂上。

郑玄注:撤去的事情完毕。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释》卷二十二 宋李如圭撰

士丧礼

妇女在尸西面,面向东。主人和亲近的人从西阶登上堂,从脚下出去,面向西,袒露左臂。郑玄注:“袒露,是大敛的变化。不说髽、免、髺发,因为从小敛以来就已经这样了。”解释说:等到成服才变化。

士盥洗的位置如同初始。

郑玄注:也是已经盥洗后并排站在西阶下。

铺设席子如同初始。

郑玄注:也是下面铺莞草席,上面铺竹席,铺在阼阶上,在楹柱之间稍微靠南。

商祝铺设绞、紟、衾、衣,好的在外面,国君赐的衣物不倒置。

郑玄注:到这里才用国君赐的衣物,主人先前自己尽力。

解释说:袭衣是为了表明衣裳贴身,那么祭服应当在外面。小敛时衣服好的在里面,大敛时衣服好的在外面,三次变化。《丧大记》说:“大敛时祭服不倒置,都左衽,结绞不纽。”

如果有大夫,就告知。

郑玄注:“后来的人就告知正在大敛。如果不是大敛的时候,就应当走下拜见。”

士举棺,迁移尸体,回到原位。主人跳跃哭泣无数。大敛完毕,撤去帷幕。主人凭依如同初始,主妇也这样。

解释说:《丧大记》说:“国君将要大敛,太子戴弁系绖在序端就位,卿大夫在堂廉楹西就位,面向北以东面为上;父兄在堂下面向北;夫人命妇在尸西面向东;外宗在房中面向南。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衣。士在盘上盥洗,士举迁移尸体到敛席上。大敛完毕,宰官告知。太子凭依跳跃,夫人面向东也这样。大夫的丧事,将要大敛,已经铺好绞、紟、衾、衣,国君到来,主人迎接,先进入门右,巫在门外停止。国君释菜,祝先进入登上堂,国君在序端就位,卿大夫在堂廉楹西就位,面向北以东面为上;主人在房外面向南,主妇在尸西南面向东。迁移尸体。大敛完毕,宰官告知。主人走下,在堂下面向北。国君抚摸,主人拜稽颡。国君走下,升主人凭依,命令主妇凭依。士的丧事,将要大敛,国君不在,其他礼仪如同大夫。”案此礼大体与《丧大记》礼仪相同,只有国君不在而主人在西面不同。下面记载说:“大夫从西阶登上,阶东北面以东面为上。”就是《丧大记》卿大夫在堂廉楹西视敛的位置。

主人捧着尸体敛入棺中,跳跃哭泣如同初始,然后盖上棺盖。

郑玄注:棺在肂中,敛入尸体,这就是殡。《檀弓》说:“殡在客位。”解释说:《王制》说:“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大夫、士、庶人三日。大夫、士三日虽然相同,而士则连同死日计算,所以《丧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