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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纂言十八

礼记纂言卷十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01–611 段

;或言视朝,则视该听也。且先,谓且当以此为先,而后又有事也。民,谓治民之事,所且先者五事,而治民之事不与焉。行之在五先之后也。明伦以齐家,最所当先,故治亲为五先之一。官人以治国,其次也,故报功举贤使能继之。功,谓世臣旧臣己用之贤能有功于国者,急报答之,或登庸于内,或封建于外,皆报其功也,故报功为五先之二。贤,谓有德者,虽非有功之臣,然有德而未用,急举擢之,俾为卿大夫也,故举贤为五先之三。能,谓有才者,虽非有德之贤,然有才而可用,急使令之,俾居一职任一事也,故使能为五先之四。仁民以平天下,又其次也,故存爱继之。存爱,谓仁民,凡天下之民不问贤愚能否,皆当存爱之之心,《论语》所谓泛爱众也,故存爱为五先之五。上言民不与焉,此言存爱其所爱者即民也,乃云不与,何哉?葢存爱也者,存爱民之心尔。民也者,行治民之事,先有不忍人之心,而后有不忍人之政也。一得,谓所先五事,一一行之,皆得其当而无失无不足,谓民财民力两无匮欠,赡则又有余饶也。或曰足,谓财之足;赡,谓力之赡。一物纰缪,谓所先五事中有一事行之失其当也,纰缪犹丝之纷乱无纪。先五者而继之以行仁政,则赋敛必轻,徭役必省,而民财不空,民力不困,旣无欠而又有余也。若于所当先之五事,但有一事错舛,则敛必重,役必繁,而民受冻馁疲劳之祸,不得其正命而死也。五先皆得,而民生始可厚;五先一失,而民死旋不救。见福民则难,祸民则易也。郑氏曰:且先,言未遑余事;功,功臣也;物,犹事也;纰缪,犹错也。辅氏曰:五者无非爲民,而曰民不与焉,言未及于民事,犹劳徕劝率睭给之类也。方氏曰:民不与焉,非不以民为事苟能行此五者,民亦从而治矣】

译有人说“视朝”就是视察该听政之事。所谓“且先”,是说暂且应当以这些为先,之后还有别的事。所谓“民”,是指治理百姓的事务,暂且优先的五件事中,治理百姓的事务并不包含在内,它是在五件优先之事之后才推行的。

明辨伦理以整顿家庭,是最应当优先的,所以“治亲”是五件优先之事的第一件。选拔人才以治理国家,是其次的,所以“报功、举贤、使能”紧随其后。

所谓“功”,是指世代臣属、旧臣以及已经任用的贤能之士,他们为国家立有功劳,要急忙报答他们,或者在朝廷内提拔重用,或者在地方外分封建国,这都是报答他们的功劳,所以“报功”是五件优先之事的第二件。

所谓“贤”,是指有德行的人,虽然不是有功之臣,但有德行却未被任用,要急忙举荐提拔他们,让他们担任卿大夫,所以“举贤”是五件优先之事的第三件。

所谓“能”,是指有才能的人,虽然不是有德行的贤人,但有才能且可以任用,要急忙差遣他们,让他们担任一个职位或负责一件事,所以“使能”是五件优先之事的第四件。

仁爱百姓以平定天下,又是其次的,所以“存爱”紧随其后。所谓“存爱”,就是仁爱百姓,天下所有的百姓,不论贤愚、有无才能,都应当存有仁爱他们的心,这就是《论语》所说的“泛爱众”,所以“存爱”是五件优先之事的第五件。

前面说治理百姓的事务不包含在内,这里说“存爱”所爱的对象就是百姓,却说“不包含在内”,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存爱”只是存有仁爱百姓的心罢了。而“民”是指施行治理百姓的具体事务,先要有不忍心伤害百姓的心,然后才会有不忍心伤害百姓的政策。

所谓“一得”,是说优先的五件事,每一件都实行得当,没有失误也没有不足,意味着百姓的财物和劳力两方面都没有匮乏短缺,充足而且还有富余。有人说“足”是指财物充足,“赡”是指劳力充裕。

所谓“一物纰缪”,是说优先的五件事中有一件事实行得不当,“纰缪”就像丝线纷乱没有条理。先做好这五件事,然后接着施行仁政,那么赋税征收必定轻微,徭役必定减少,百姓的财物不会空虚,劳力不会困顿,既没有短缺而且还有富余。

如果在应当优先的五件事中,只要有一件事出现差错,那么赋税必定沉重,徭役必定繁多,百姓就会遭受受冻挨饿、疲劳不堪的灾祸,不能安享正常的寿命而死。

五件优先之事都做得当,百姓的生活才开始变得丰厚;五件优先之事只要有一件失误,百姓的死亡就很快无法挽救。可见造福百姓是困难的,祸害百姓是容易的。

郑氏说:“且先”,是说来不及顾及其他事务;“功”,指功臣;“物”,就是事;“纰缪”,就是错乱。

辅氏说:这五件事无非都是为了百姓,却说“治理百姓的事务不包含在内”,是说还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民事,比如慰劳、劝勉、率领、供给之类的事。

方氏说:“治理百姓的事务不包含在内”,并不是不把百姓当作事务,如果能实行这五件事,百姓也就随之得到治理了。

○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量音亮,徽讳韦切,械户戒切,别彼列切,下同。长长知两切,祢年礼切,缪读如穆】

【治天下,谓整理天下之事也。上言听天下,此言治天下事,接乎耳目,乃整理之也。人道,上文所谓治亲也。所先五者中之第一,事故治天下自此而始也。权,谓五权:铢、两、斤、钧、石,称物之重轻者也。度,谓五度:分、寸、尺、丈、引,度物之长短者也。量,谓五量:龠、合、升、斗、斛,量物之多少者也。文章,谓礼乐之秩序节奏,政刑之制令科条也。服色,谓所服车马各有所尚之色。徽号,谓旌旗徽识之名号。器,谓礼乐等器械;谓兵戎等器。衣服,谓上衣下裳之服。立,谓创设之;考,谓订定之;改易殊异别,皆谓更新之,不同乎旧也。此七者随时损益,以新民之观听,故云得与民变革。其有常而不可变,可因而不可革者,天地之常经,人道之治亲是也。治亲之目有四,总言之均谓之亲;分言之,则亲亲者在下子孙之亲,尊尊者在上父祖之亲,长长者在旁昆弟之亲,男女有别者在内夫妇之亲也。上治祖祢,覆説上文尊尊之亲也。上之亲而至尊者,父;父之上则祖,以至于曽髙,其尊弥逺而弥隆也。下治子孙,覆说上文亲亲之亲也。下之卑而至亲者,子;子之下则孙,以至于曽元,其亲渐逺而渐杀也。旁治昆弟,覆説上文长长之亲也。同生而长者昆,同生而幼者弟;长之嫡为宗,幼之嫡庶皆为支,以至于同祖、同曽祖、同髙祖之昆弟,与夫从族之诸父、诸祖、诸子、诸孙,咸统焉。防合之以燕飨之饮食,以不忘其恩情;而于合食之时,序次之以父子之昭穆,以不紊其等列。旁治昆弟之亲者然也。别之以礼义,覆説上文男女有别之亲也。唯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昆弟亲也。父子昆弟之亲,天属也;夫妇之亲则初由人合,而天属之亲所自出也。即此四者而人道之亲尽矣。前曰自人道始,后曰人道竭矣。起语结语相始终也。竭尽也。按人之大伦有五,而此四亲者,唯父子、兄弟、夫妇三伦。尔而曰:“人道竭矣,何也?”葢此三伦者,一家之伦也。一国之伦,则君臣之伦,自家之尊尊而推也;朋友之伦,自家之长长而推也。四亲足以该贯五伦。五伦者,天下之达道也。故人道竭尽于此。孔氏曰:“正谓年始朔,谓月初改正。周子殷丑,夏寅也。改朔,周夜半,殷鸡鸣,夏平旦也。服色车之与马,各从所尚:夏尚黒,殷尚白,周尚赤也。徽号,周礼九旗是也。周大赤,殷大白,夏大麾,各殊别也。器谓楬豆房爼,礼乐之器;械谓戎路革路兵甲之属,别衣服者,周吉服九章,虞以十二章,殷凶不厌贱,周贵则降卑也。权度量以下诸事是末,故可变革与民为新也。”长乐陈氏曰:“《左传》云:‘▯徽者,公徒徽,旌旗之名。徽号者,徽识之号也。’《周官司常》辨九旗之物象,其事象其名号。大司马仲夏教茇舍,辨号名之用。”辅氏曰:“徽号厠于服色器械衣服之间,似古説及陈说是。”马氏曰:“自立权度量至于别衣服者,礼之文也。文则应时而造;自亲亲至于男女有别者,礼之本也。本则理之不可易。”郑氏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四者人道之常。”方氏曰:“四者治之道也。道有常,故不可得与民变革】

○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从服有六:有属,彼有徒从;有从,有服而无服;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重而轻,有从轻而重【术犹道也。服术谓古先圣人制服之道。其一亲亲之服,承上文人道之亲亲,下治子孙者而言。子至亲也,故适长子斩衰三年,同于父;众

译圣人面向南方治理天下,必定从人伦之道开始。确立权、度、量,考订礼乐文章,改正历法正朔,变更服饰颜色,区别徽识名号,差异器械形制,区分衣服样式,这些是可以与百姓一同变革的。那些不可与百姓一同变革的,也有:亲爱亲人,尊敬尊长,敬重长辈,男女有别,这些是不可与百姓一同变革的。向上治理祖先父亲,是尊敬尊长;向下治理子孙后代,是亲爱亲人;向旁治理兄弟,合族共食,按昭穆次序排列,用礼义加以区别,人伦之道就穷尽了。

服丧的方法有六条:一是亲爱亲人,二是尊敬尊长,三是名分,四是出入,五是长幼,六是从服。从服有六种情况:有亲属关系,那是随从亲属;有随从,有服丧义务而没有服丧义务;有随从没有服丧义务而有了服丧义务;有从重而变轻,有从轻而变重。

子齐衰朞,同于祖。子之下其亲者,孙,故适孙齐衰朞,亦同于祖;众孙则大功九月。孙之下其亲,曽▯并缌麻三月。此亲亲之下杀也。其二尊尊之服,承上文人道之尊尊,上治祖祢者而言。父至尊也,故斩衰三年,其服之重无以加。父之上其尊者,祖,故齐衰朞。祖之上其尊,曽髙并齐衰三月。此尊尊之上杀也。其三名服。其四出入之服,承上文人道之男女有别,别之以礼义者而言。名者,彼女来配此男,母者配父之名,其尊齐于至尊之父,故服三年之衰,与父同,但齐其斩而已。妻者配己之名,其亲比于至亲之子,故服朞年之齐衰,与子同,又加之以杖也。而妻之于夫,则比于至尊之父,故服三年之斩衰,移其所天之父以天其夫也。妇者配子之名,故服大功九月,小功五月。伯母叔母其名同于父之配,视已尊一等,故服齐衰朞。昆弟之子之妇,其名同于子之配,视己卑一等,故服小功五月。唯兄弟之妻,其名不可同于己之配,为其与己同等,故无服。出者,此女徃配彼男,故姑姊妹女子子在室齐衰朞,出嫁则降大功九月。入者,虽已出嫁,或被出,或无子而复归本宗,则仍服在室未嫁之本服也。其五长幼之服,承上文人道之长,长旁治昆弟者而言。长者谓昆,幼者谓弟,昆弟相为服齐衰朞也。同祖者从昆弟则服大功九月,同曾祖者再从昆弟则服小功五月,同髙祖者族昆弟则服缌麻三月。此长幼之旁杀也。由长而上,则有旁尊之杀,父之亲昆弟为从。父则服齐衰朞,父之从昆弟为再从父,则服小功五月。父之族昆弟为族父,则服缌麻三月。祖之亲昆弟为从祖,则服小功五月。祖之从昆弟为族祖,及曽祖之亲昆弟为族曾祖,并服缌麻三月。由幼而下,则有旁卑之杀。子之从昆弟为亲昆弟之子,则服齐衰朞。子之再从昆弟为从昆弟之子,则服小功五月。子之族昆弟为再从昆弟之子,则服缌麻三月。孙之再从昆弟为亲昆弟之孙,则服小功五月。孙之族昆弟为从昆弟之孙,及曽孙之族昆弟为亲昆弟之曽孙,并服缌麻三月。以上丧服之五术,本乎人道之四亲,皆为亲之服也。非亲而服者,不在此数。其六从服,谓非己之正服从于人而服也。故殿五术之后,从服之目又六属。从者,属谓亲属,以亲属故为其党服。妻从夫服,夫家旁尊旁卑之亲;夫从妻服,妻党之亲;子从母服,母党之亲也。徒从者,徒空也,与彼非亲属,空为其党服。子为母之君,母庶子为君母之亲,妾为女君之党也。从有服而无服者,其夫为其昆弟有服,妻从夫而为夫之兄弟则无服;公子之妻为其父母有服,夫从妻而公子为君所厌,为妻之父母则无服也。从无服而有服者,其夫爲兄嫂弟妇无服,妻从夫而娣姒妇相为小功则有服也;公子被君厌,为母之父母姊妹无服,妻从夫而为公子之外祖父母及从母皆緫则有服也。从重而轻者,姑虽出嫁犹为侄服大功九月为重,其子从母而为内兄弟服缌则轻;妻为其父母服朞为重,夫从妻而服外舅外姑皆缌则轻也。从轻而重者,公子为君所厌,为其母练冠为轻,妻从夫而为公子之母服朞则重也】

译儿子为父亲服齐衰期年,这与为祖父服丧相同。儿子比父亲亲等更低的亲属是孙子,所以嫡孙为祖父服齐衰期年,也与为祖父服丧相同;众孙则为祖父服大功九月。孙子比祖父亲等更低的亲属是曾孙,曾孙与高祖孙都服缌麻三月。这是亲爱之情向下递减的规律。其二,尊尊之服,承接上文关于人道中尊尊原则,针对上治祖祢而言。父亲是最尊贵的,所以服斩衰三年,这种丧服的厚重无以复加。父亲之上更尊贵的是祖父,所以服齐衰期年。祖父之上更尊贵的是曾祖和高祖,都服齐衰三月。这是尊尊之情向上递减的规律。其三,名服。其四,出入之服,承接上文关于人道中男女有别,以礼义加以区别而言。名,是指女子来匹配此男子,母亲是匹配父亲的名分,其尊贵等同于最尊贵的父亲,所以服三年之衰,与父亲相同,只是将斩衰改为齐衰而已。妻子是匹配自己的名分,其亲等相当于最亲的儿子,所以服期年之齐衰,与儿子相同,又加上杖。而妻子对于丈夫,则相当于最尊贵的父亲,所以服三年之斩衰,将所依靠的父亲之天移用于丈夫。儿媳是匹配儿子的名分,所以服大功九月,小功五月。伯母、叔母的名分等同于父亲的配偶,比自己尊贵一等,所以服齐衰期年。兄弟之子的妻子,其名分等同于儿子的配偶,比自己卑下一等,所以服小功五月。只有兄弟的妻子,其名分不能等同于自己的配偶,因为与自己同等,所以无服。出,是指此女子去匹配彼男子,所以姑、姊妹、女子子在室服齐衰期年,出嫁则降为大功九月。入,是指虽然已经出嫁,或被休弃,或无子而回归本宗,则仍服在室未嫁时的本服。其五,长幼之服,承接上文关于人道中长幼原则,针对旁治兄弟而言。长者称为兄,幼者称为弟,兄弟互相服齐衰期年。同祖父的从兄弟服大功九月,同曾祖父的再从兄弟服小功五月,同高祖父的族兄弟服缌麻三月。这是长幼之情旁系递减的规律。由长而上,则有旁系尊长的递减,父亲的亲兄弟为从父,服齐衰期年;父亲的从兄弟为再从父,服小功五月;父亲的族兄弟为族父,服缌麻三月。祖父的亲兄弟为从祖,服小功五月;祖父的从兄弟为族祖,以及曾祖父的亲兄弟为族曾祖,都服缌麻三月。由幼而下,则有旁系卑幼的递减。儿子的从兄弟为亲兄弟之子,服齐衰期年;儿子的再从兄弟为从兄弟之子,服小功五月;儿子的族兄弟为再从兄弟之子,服缌麻三月。孙子的再从兄弟为亲兄弟之孙,服小功五月;孙子的族兄弟为从兄弟之孙,以及曾孙的族兄弟为亲兄弟之曾孙,都服缌麻三月。以上丧服的五种法则,本于人道的四种亲等,都是为亲属服丧。不是亲属而服丧的,不在此列。其六,从服,是指不是自己的正服,跟随他人而服丧。所以列在五术之后,从服又有六种归属。从,归属,指亲属,因为亲属的缘故为其党服丧。妻子跟随丈夫服丧,服丈夫家旁系尊长和卑幼的亲属;丈夫跟随妻子服丧,服妻子家族的亲属;儿子跟随母亲服丧,服母亲家族的亲属。徒从,徒是空的意思,与对方并非亲属,空为其党服丧。儿子为母亲的君主服丧,母亲的庶子为君主的母亲服丧,妾为女君的家族服丧。从有服而无服者,丈夫为其兄弟有服,妻子跟随丈夫而为丈夫的兄弟则无服;公子的妻子为其父母有服,丈夫跟随妻子而公子被君主压制,为妻子的父母则无服。从无服而有服者,丈夫为兄嫂、弟妇无服,妻子跟随丈夫而妯娌之间服小功则有服;公子被君主压制,为母亲的父母、姊妹无服,妻子跟随丈夫而为公子的外祖父母及姨母都服缌麻则有服。从重而轻者,姑姑虽然出嫁仍为侄子服大功九月为重,其子跟随母亲而为内兄弟服缌麻则轻;妻子为其父母服期年为重,丈夫跟随妻子而为岳父、岳母都服缌麻则轻。从轻而重者,公子被君主压制,为其母服练冠为轻,妻子跟随丈夫而为公子的母亲服期年则重。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上时掌切】

【自由也,仁谓恩爱之心率循也,亲谓父母等,犹差也,义谓事宜之理。祖葢兼祖并曽髙二祖而言,然如此也。因上文有从重而轻,从轻而重之语,遂申释制服轻重二字之义。恩爱之心无限极,故于至亲之服斩衰三年者,仁也。然仁虽无限极,以渐而减杀焉,循亲之重服等差而上,至祖则减为齐衰朞,又至祖上之祖则减为齐衰三月,愈杀而轻矣。事宜之理有裁制,故于曽髙祖之服齐衰三月者,义也。义虽有裁制,然以渐而加隆焉,循曽髙祖之轻服顺序而下,至祖则加为齐衰朞,又至祖下之祢则加为斩衰三年,愈隆而重矣。皆事理之宜,如是也。辅氏曰:亲亲仁也,逆而上之则渐轻,故至于祖名曰轻。尊尊义也,顺而下之则渐重,故至于祢名曰重。轻则齐衰三月,重则斩衰三年,一轻一重,其义则然,非人之所能为也。应氏曰:仁恩之厚于亲者无极,以仁率亲,逆而推于祖,乃渐杀则谓之轻。义道之施于祖者有节,以义率祖,顺而及于亲,乃愈隆则谓之重。非故欲爲是轻重之差,乃其理之不得不然尔。方氏曰:因亲以推祖,则以阶而升,故曰等而上之。由祖以及祢,则即世以降,故曰顺而下之。或自仁率,或自义率,而下止言其义。然者,义宜也,宜轻而轻,宜重而重,是义而已】

右记人道四亲丧服六术之义一章,凡三节。第一节泛言所先五事,总爲下文起本。第二节于所先五事中,不复言其四,专以其最先之第一事曰治亲者,详言之而起下文因亲制服之义。第三节乃论服术,承上文治亲而言。本宗亲者之服,尊尊谓尊而亲者也,举重而言,但言尊而亲在其中。亲亲谓亲而卑者也,举重而言,但言亲而不显其卑也。注防以尊尊为君服,则失此篇专言治亲制服之正意。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髙祖【大祖音泰,省息井切】

【此章推广人道治祖祢服术曰:尊尊之义,故章首叙天子、诸矦、大夫、士尊尊所及之逺近。礼不为王者,不得禘祭。天子三穆三昭之上有大祖庙,犹以为未尽追逺之孝,又推本大祖所自出之帝,追祭之于大祖庙,而大祖降居旁位配食者,谓之禘。此尊尊所及之最逺者也。诸矦则二昭二穆之上有大祖庙,尊尊不过及大祖而已,不能如天子所及之逺也。大夫又不能如诸矦,唯祢庙、祖庙及曽祖三庙。士又不能如大夫,上士唯祢与祖二庙,中士、下士则唯有祢一庙。大事、大功也,省察也。省察如《诗》序所谓有功而见知也。祫合也,谓虽无庙而得与有庙者合祭也。大夫、士必有大功,见省察于其君,君有特恩赐之祫祭,然后得祭及髙祖。葢位愈下者,尊尊之所及愈不逺也,虽君赐亦止得上及髙祖共祭四世。大夫葢祫于曽祖庙而上及髙祖,上士则祫于祖庙而上及曽祖、髙祖,中士、下士则祫于祢庙而上及祖与曽祖、髙祖也。大夫亦有有大祖庙者,无曽祖庙,当祫于大祖之庙而祭曽祖、祖、祢,凡四世。若大祖在髙祖前者,或祫于大祖庙而并及髙、曽、祖、祢,凡祭五世也。赵氏曰:「干者,逆上之意,言逆上及髙祖也】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旣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矦,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厯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逡音骏,追王音旺】

【郑氏曰:柴祈奠告天地及先祖也。先祖,行主也。牧室,牧野之室。古者郊关皆有馆焉。逡疾也。逡,奔走,言勤事也。孔氏曰:牧野之战,是武王之大事。旣战罢而退,燔柴以告天,祈祭以告社,设奠于牧野之馆室,以告行主。告祭旣讫,遂率天下诸矦归周京,祭先祖于庙。于此之时,追王大王、王季、厯、文王、昌为王。所以然者,不以诸矦之卑号临天子之尊也。长乐陈氏曰:武王之出师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告其伐也。旣事而退,柴于上帝,

译从仁爱之心出发,遵循亲情的等级向上推至祖辈,称为“轻”;从道义之理出发,遵循尊卑的顺序向下推至父辈,称为“重”。一轻一重,其道理本应如此。

右记人道四亲丧服六术之义一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泛论所先行的五件事,作为下文的总纲。第二节在所述五事中,不再提及其余四事,专门就最先的第一件事“治理亲人”进行详细论述,从而引出下文因亲人关系而制定丧服的道理。第三节则论述制定丧服的法则,承接上文关于治理亲人的内容。本宗亲属的丧服,所谓“尊尊”,是指尊贵且亲近的人,举其重者而言,只说尊贵,而亲近之意已包含在内;所谓“亲亲”,是指亲近但地位卑下的人,举其重者而言,只说亲近,而不显明其卑下。注疏将“尊尊”解释为对君主的丧服,这就失去了本篇专门论述治理亲人、制定丧服的正意。

礼制规定,非王者不得举行禘祭。王者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始祖,并以自己的祖先配享。诸侯祭祀止于大祖,大夫、士若有重大事件,经国君省察认可,可举行祫祭,上及高祖。

此章推广人道中治理祖、祢丧服的法则,即“尊尊”之义,所以章首叙述天子、诸侯、大夫、士“尊尊”所及的远近。礼制规定,非王者不得举行禘祭。天子在三穆三昭之上设有大祖庙,仍认为未能尽到追远之孝,又推求大祖所由出的帝,在大祖庙中追祭,而大祖降居旁位配享,这称为禘。这是“尊尊”所及最远的。诸侯则在二昭二穆之上设有大祖庙,“尊尊”不过及于大祖而已,不能像天子所及那样远。大夫又不如诸侯,只有祢庙、祖庙及曾祖三庙。士又不如大夫,上士只有祢与祖二庙,中士、下士则只有祢一庙。大事,指大功;省,指省察。省察如《诗序》所说有功而见知。祫,指合祭,谓虽无庙而得与有庙者合祭。大夫、士必有大功,被国君省察认可,国君有特恩赐之祫祭,然后才能祭祀上及高祖。大概地位愈下者,“尊尊”所及愈不远,即使国君赐予,也止能上及高祖共祭四世。大夫大概祫祭于曾祖庙而上及高祖,上士则祫祭于祖庙而上及曾祖、高祖,中士、下士则祫祭于祢庙而上及祖与曾祖、高祖。大夫也有设大祖庙的,无曾祖庙,当祫祭于大祖之庙而祭曾祖、祖、祢,共四世。若大祖在高祖之前,或祫祭于大祖庙而并及高、曾、祖、祢,共祭五世。赵氏说:“干,是逆上的意思,言逆上及高祖。”

牧野之战,是武王的重大事件。战事结束后撤军,燔柴祭告上帝,祈祭社神,在牧野的馆室设奠祭告行主。于是率领天下诸侯,手持豆笾,疾速奔走。追尊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为王,这是不以诸侯的卑位凌驾于天子的尊位之上。

祈于社,奠于牧室,告其成也。率诸矦执豆笾,逡奔走者,祀于周庙。也不以卑临尊者,小记所谓:父为士,子为天子、诸矦,则祭以天子、诸侯之意也。礼,孤子虽贵,不作父諡,子尊不加父母。而武王追王大王、王季、文王者,以王迹所兴故也。文王所以三分天下有其二,其始乃自大王、王季也。武王所以得天下,其成乃自文王也。东莱吕氏曰:不以卑临尊,此出于后儒之説,非追王之本意也。仪礼传曰:父至尊也,天子至尊也,君至尊也。父与天子、人君其尊等尔。大王、王季、文王乃武王之祖父,其尊孰大于是?曷为待追王而后尊哉?追王者,何意?葢三王皆肇基之主,所以追王之也。澄曰:上文已言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尊尊所及之逺近,此一节遂引武王追王之事,专明天子之尊祖祢。然止是祭礼之尊尊而言,不及服术。葢在丧在祭,同一尊尊之人道也】

译在社神处祈祷,在牧室设奠,以宣告功业已成。率领诸侯手持豆、笾等祭器,恭敬地奔走,在周庙举行祭祀。这是不以下位者凌驾于上位者之上,《小记》所说的:父亲是士,儿子是天子和诸侯,那么祭祀就按照天子和诸侯的礼制进行。礼制规定,孤子即使地位尊贵,也不给父亲追加谥号,儿子的尊贵不施加于父母身上。而周武王追尊太王、王季、文王为王者,是因为王业的兴起源于他们。文王之所以能占据天下的三分之二,其开端正是从太王、王季开始的。武王之所以能得到天下,其成就正是从文王开始的。东莱吕氏说:不以下位者凌驾于上位者之上,这种说法出自后世儒者的议论,并非追尊先王的本意。《仪礼》传文说:父亲是最尊贵的,天子是最尊贵的,君主是最尊贵的。父亲与天子、人君,他们的尊贵是等同的。太王、王季、文王是武王的祖父和父亲,还有比这更尊贵的吗?为什么非要等到追尊为王后才算是尊贵呢?追尊先王,是什么意思呢?大概是因为这三位都是开创基业的主宰,所以才追尊他们为王。澄说:上文已经论述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在尊崇尊长方面所及的远近,这一节便引用武王追尊先王的事例,专门阐明天子尊崇祖先的道理。然而这只是就祭祀礼仪中的尊崇而言,不涉及丧服制度。因为在丧礼和祭礼中,尊崇尊长是同一的人道原则。

右记人道之尊。尊按丧服齐衰不杖朞章,爲人后者爲其父母。传有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诸矦及其大祖十五字,与此章之文同。但王者禘三字作天子及。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防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属,如字;别,彼列切】

【此章推广人道别男女服术,曰名曰出入之义,同姓从宗,合族属为后章,长幼之服起文,异姓主名,治际防则为此章名服起文也。下一节论昬姻包出入服之意。郑氏曰: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异姓谓来嫁者,主名主于妇与母之名尔。际防昬礼交接之防也,着明也。母妇之名不明,则人伦乱。母焉则尊之,妇焉则卑之,尊之卑之明,非己伦以厚别也。昆弟之妻,夫之昆弟不相为服,不成其亲也。谓之妇与嫂者,以其在己之列,以名逺之。孔氏曰:同姓父族也,从宗谓从大小宗也,合聚族人亲踈,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而食,故曰合族属。异姓之女来为己姓之妻,唯系夫尊卑而定。母妇之名道,犹行列也。若其夫属于己之父行者,其妻皆已之母行也;其夫属于己之子行者,其妻皆己之妇行也。故嫁己伯叔之列,即谓为母;嫁己子行,即谓为妇也。凡子行之妻,则谓之妇。兄弟同伦,嫌于防渎。弟虽非子行,谓其妻为妇,同子行者卑逺之也。弟妻旣得为妇号,记者恐兄妻亦得为母号,故云“嫂亦可谓之母乎?乎”,以疑之言其不可也。弟妻可借妇名,兄妻不可借母名,故借嫂老之名为号,尊严之也。母妇之名得,则昭穆明;失,则上下乱,是人治之大,须愼之也。方氏曰:谓弟之妻为妇者,葢推而逺之,别嫌尔。弟之妻谓之妇而从卑则可,兄之妻谓之母而从尊则不可。是嫂虽少,当敬忌如嫂,乃所以别嫌人道之治而不乱者,以是不曰治人而曰人治,葢非其所以治人,而人所以治故也】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昬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昬姻不通者,周道然也【免音问,杀色界切,别彼列切,弗别亦同,皇读如字,缀贞衞切】

【郑氏曰:四世共髙祖,五世髙祖昆弟,六世以外亲尽无属名。▯孙之子五世而无服,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髙祖为庶姓,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孔氏曰:四世谓上至髙祖,下至己兄弟同承髙祖为族兄弟,相报缌麻服,穷于此。亲兄弟服朞,一从兄弟服大功,再从兄弟服小功,三从足弟服缌麻,故四世而缌则服穷尽也。五世谓共承髙祖之父者,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六世谓共承髙祖之祖者,不服袒免,同姓而已,故云亲属竭矣。庶,众也。髙祖以外分姓众多,故曰庶姓。五世以后各为氏族,不共髙祖,是庶姓别异于上也。戚亲也,单尽也。谓四从兄弟各自为宗,恩亲尽于下也。问者见姓别亲尽,昬姻应可以通问,其可通与否?答言:庶姓虽别于上,而有世系连系之以本姓而不分别。若姬氏妻氏,大宗百世不改,连缀族人以饮食之礼而不殊异,虽相去百世,昬姻不得通。周道然也者,谓周道如此也。方氏曰:姓为正姓,氏为庶姓。正姓始祖也,庶姓髙祖也。五世则氏别于上,而亲尽于下矣。《周官》言定世系,所谓系之以姓也;以饮食之礼亲宗族,所谓缀之以食也。澄曰:上古洪荒,民生蚩蚩,同乎禽兽。其后圣人出而为之君师,人类始渐与禽兽异,然其礼犹质而简,故有其初同出一原,其末相去渐逺,则不辨其姓而或通昬姻者焉。驯至唐虞夏商,有司徒之官,教以人伦,使之男女有别,则与古初不同矣。然亦未若周礼之文而详也。髙祖以下有小宗,各分庶姓,以辨其支派之异;髙祖以上有大宗,同一正姓,以防其本原之同。记所言四世服穷,五世杀同姓,六世亲属竭者,辨其异也;所言百世昬

译上文记载了人伦道义中尊卑的区别。据《丧服》齐衰不杖期章记载,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丧。传文中提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诸侯及其大祖”这十五个字,与此章的文字相同。只是传文中的“王者禘”三字,在此章中作“天子及”。

同姓之人依从宗法,以聚合族属;异姓之人依据名分,以治理交接的防范。名分确立了,男女的区别就显著了。丈夫属于父辈道义的,妻子就都属于母辈道义;丈夫属于子辈道义的,妻子就都属于妇辈道义。称弟弟的妻子为“妇”,那么嫂子,也可以称为“母”吗?名分,是人伦治理中最重要的事,能不慎重吗?

本章推广人伦道义中区别男女的服丧法则,阐述了“名”与“出入”的意义。同姓依从宗法,聚合族属,是下一章论述长幼服丧的起首文字;异姓依据名分,治理交接的防范,则是本章论述名分服丧的起首文字。下一节论述婚姻包含出入服丧的意义。郑氏说:“合”,是聚合宗子之家,以排列昭穆次序。异姓,指嫁来的女子,主要依据“妇”与“母”的名分。际防,是婚姻交接的防范,“著”是显明。母与妇的名分如果不明,人伦就会混乱。称为“母”就尊崇她,称为“妇”就卑下她,尊崇与卑下的区别明确,不是自己这一辈分,用以厚别亲疏。兄弟的妻子,丈夫的兄弟之间不为对方服丧,因为不构成亲缘关系。称她们为“妇”与“嫂”,是因为她们在自己的辈分行列中,用名分来疏远她们。孔氏说:同姓是父族,依从宗法是指依从大宗和小宗,聚合族人亲疏,使昭为一行,穆为一行,同时进食,所以说聚合族属。异姓的女子来成为自己姓氏的妻子,只依据丈夫的尊卑来确定。母与妇的名分道义,如同行列一样。如果她的丈夫属于自己父辈的行列,她的妻子就都属于自己母辈的行列;如果她的丈夫属于自己子辈的行列,她的妻子就都属于自己妇辈的行列。所以嫁给伯叔辈的,就称为“母”;嫁给子辈的,就称为“妇”。凡是子辈的妻子,都称为“妇”。兄弟同辈,嫌疑在于防范亵渎。弟弟虽然不是子辈,但称他的妻子为“妇”,与子辈一样卑下疏远。弟弟的妻子既然可以称为“妇”,记录者担心嫂子的妻子也可以称为“母”,所以说“嫂子也可以称为母吗?”用疑问语气表示不可以。弟弟的妻子可以借用“妇”的名分,嫂子的妻子不可以借用“母”的名分,所以借用“嫂”这个尊称,以示尊严。母与妇的名分得当,昭穆次序就明晰;名分失当,上下就混乱,这是人伦治理的大事,必须慎重。方氏说:称弟弟的妻子为“妇”,大概是推而远之,以区别嫌疑。弟弟的妻子称为“妇”而处于卑下是可以的,嫂子的妻子称为“母”而处于尊位则不可以。所以嫂子虽然年轻,应当像尊敬嫂子那样敬重忌讳,这样才能区别嫌疑,人伦治理才不会混乱。因此不叫“治人”而叫“人治”,大概不是用来治理别人,而是人用来治理自己的缘故。

四代之后服缌麻,这是服丧的极限;五代之后袒露左臂、免冠,这是减杀同姓亲属的服丧;六代之后亲属关系就断绝了。那些庶姓在上代已经分别,而在下代亲情已经单薄,婚姻可以通婚吗?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别,用饮食之礼来维系而不殊异,即使百代之后婚姻也不通婚,这是周代的礼法如此。

郑氏说:四代共奉高祖,五代共奉高祖的兄弟,六代以外亲情断绝没有亲属名分。孙子的孙子是五代而无服丧,姓是正姓。始祖是正姓,高祖是庶姓,联系而不分别,就像现在的宗室属籍一样。《周礼》小史掌管确定世系,辨别昭穆。孔氏说:四代是指上至高祖,下至自己兄弟,共同承奉高祖为族兄弟,互相报服缌麻,服丧到此为止。亲兄弟服期年,一从兄弟服大功,再从兄弟服小功,三从兄弟服缌麻,所以四代服缌麻则服丧穷尽了。五代是指共同承奉高祖之父的人,袒免而无正式服丧,减杀同姓的服丧。六代是指共同承奉高祖之祖的人,不服袒免,只是同姓而已,所以说亲属断绝了。庶,是众多。高祖以外分姓众多,所以叫庶姓。五代以后各自成为氏族,不共奉高祖,这是庶姓在上代分别。戚,是亲;单,是尽。指四从兄弟各自为宗,恩情亲情在下代断绝。提问者看到姓氏分别、亲情断绝,问婚姻是否可以通婚?回答说:庶姓虽然在上代分别,但有世系联系,用本姓联系而不分别。如果姬氏娶姜氏,大宗百代不改,连缀族人用饮食之礼而不殊异,即使相隔百代,婚姻也不得通婚。周道然也者,是说周代的礼法如此。方氏说:姓是正姓,氏是庶姓。正姓是始祖,庶姓是高祖。五代则氏在上代分别,而亲情在下代断绝。《周官》说确定世系,所谓用姓氏联系;用饮食之礼亲近宗族,所谓用饮食维系。澄说:上古洪荒,民生愚昧,如同禽兽。后来圣人出现成为君师,人类开始逐渐与禽兽不同,但其礼仪仍然质朴简单,所以起初同出一源,后来逐渐疏远,就不辨别姓氏而有时通婚。直到唐虞夏商,有司徒之官,教导人伦,使男女有别,就与古初不同了。然而也不如周礼那样文饰详细。高祖以下有小宗,各自分庶姓,以辨别支派的差异;高祖以上有大宗,同一正姓,以防备本源的相同。记中所说四代服丧穷尽,五代减杀同姓,六代亲属断绝,是辨别其差异;所说百代婚姻

姻不通者,防其同也。于是从宗合族属,而亲踈有等;主名治际防,而男女有别。周之道所以为经制大备也。】与】

译禁止通婚,是为了防止亲属关系混淆。因此,通过宗法制度来联合宗族,从而区分亲疏等级;确立名分以治理界限和防范,从而区分男女之别。周代的礼制之所以成为完备的根本制度,原因就在于此。

右记人道之男女有别。按《丧服·大功九月》章: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传有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妻之弟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五十字与此章之文同。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爲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为,云伪切。下,为,其同长,知两切。别,彼列切。旧本「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今从朱子删去「之所自出】

【此章推广人道治昆弟服术曰】长幼之义,君恩虽下亲其族人,而族人以臣礼不敢上视君为亲,故不敢宗君,而各宗其昆弟之嫡长为宗子,以相统属也。庶子非宗子,则不得主祭,又不得为长子,三年者所以明宗子之重也。重其宗者,逺其君而不敢戚,故也。下乃言大宗小宗之异,而緫以尊祖结之。葢人臣之家所以立宗者,始自不敢戚君,而终于尊祖也。大宗虽服外,而齐衰三月之服;小宗则各以本亲之服服之。四宗所统之诸昆弟,亦名以其本服相为服,此服术之所谓长幼也。郑氏曰:位谓齿列也。君恩可以下施,而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戚于君,尊君别嫌也。族人上不戚君,下又辟宗,乃能相序。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为祖也。继别别子之世嫡也,族人宗之谓之大宗。继祢者父之嫡也,兄弟宗之谓之小宗。迁犹变易也。继髙祖者亦小宗也。先言继祢者,据别子子弟之子也。以髙祖与祢皆有继,则曽祖与祖亦有也。小宗四与大宗凡五。孔氏曰:君絶宗合食者,设族食燕饮有合会族人之道,管领族人而族人不敢计已亲戚与君齿列也。兄弟亲属多有簒代之嫌,故逺自卑退也。以下厯陈五宗义,诸矦嫡子继世为君,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或是异姓始来在此国者,以其别于在本国不来者故,亦云别子也。并为其后世始祖,故云爲祖也。别子之嫡子世继别子为大宗,父之嫡子上继于祢者谓之小宗。大宗是逺祖之正体,小宗是髙祖之正体。尊崇其祖,故敬宗子。所以敬宗子者,尊崇先祖之义也。朱子曰:庶子不祭,谓非大宗则不得祭;别子之爲祖者,非小宗则各不得祭。其四小宗所主之祖祢也。小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文意重复,不如大传语,虽简而事反该悉。也宗其继别子下之所自出。四字疑衍,注中亦无其文,作防时方误尔。东莱吕氏曰:别子爲祖,如鲁桓公生四子,庄公旣立为君,则庆父、叔牙、季友爲别子。继别为宗,如公孙敖继庆父,是为大宗。继祢者为小宗,如季武子立悼子,悼子之兄公弥,悼子旣为大宗,则继公弥者为小宗。所以谓之继祢者,葢自继其父不继祖故也。长乐陈氏曰:诸矦之支子为卿大夫者,谓之别子。有自他国而来于此者,亦谓之别子。有起自民庶而致位卿大夫者,亦从别子之义。此三者各立宗而为大宗,所谓继别者也。若鲁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嫡子弟之长子则为小宗,所谓继祢者也。大宗则一百世不迁,小宗有四:有继祢而兄弟宗之,有继祖而同堂宗之,有继曽祖而再从宗之,有继髙祖而三从宗之。至于四从亲属絶,五世则迁矣。凡此皆卿大夫之制,公子则具下文】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爲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爲云伪切,适音的。郑氏曰:公子谓先君之子,今君昆弟,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

译右记人道之男女有别。按《丧服·大功九月》章: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传有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妻之弟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五十字与此章之文同。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此章推广人道治昆弟服术曰】长幼之义,君恩虽下亲其族人,而族人以臣礼不敢上视君为亲,故不敢宗君,而各宗其昆弟之嫡长为宗子,以相统属也。庶子非宗子,则不得主祭,又不得为长子,三年者所以明宗子之重也。重其宗者,远其君而不敢戚,故也。下乃言大宗小宗之异,而总以尊祖结之。盖人臣之家所以立宗者,始自不敢戚君,而终于尊祖也。大宗虽服外,而齐衰三月之服;小宗则各以本亲之服服之。四宗所统之诸昆弟,亦名以其本服相为服,此服术之所谓长幼也。郑氏曰:位谓齿列也。君恩可以下施,而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戚于君,尊君别嫌也。族人上不戚君,下又辟宗,乃能相序。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为祖也。继别别子之世嫡也,族人宗之谓之大宗。继祢者父之嫡也,兄弟宗之谓之小宗。迁犹变易也。继高祖者亦小宗也。先言继祢者,据别子子弟之子也。以高祖与祢皆有继,则曾祖与祖亦有也。小宗四与大宗凡五。孔氏曰:君绝宗合食者,设族食燕饮有合会族人之道,管领族人而族人不敢计己亲戚与君齿列也。兄弟亲属多有篡代之嫌,故远自卑退也。以下历陈五宗义,诸侯嫡子继世为君,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先君,故云别子,或是异姓始来在此国者,以其别于在本国不来者故,亦云别子也。并为其后世始祖,故云为祖也。别子之嫡子世继别子为大宗,父之嫡子上继于祢者谓之小宗。大宗是远祖之正体,小宗是高祖之正体。尊崇其祖,故敬宗子。所以敬宗子者,尊崇先祖之义也。朱子曰:庶子不祭,谓非大宗则不得祭;别子之为祖者,非小宗则各不得祭。其四小宗所主之祖祢也。小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文意重复,不如大传语,虽简而事反该悉。也宗其继别子下之所自出。四字疑衍,注中亦无其文,作防时方误尔。东莱吕氏曰:别子为祖,如鲁桓公生四子,庄公既立为君,则庆父、叔牙、季友为别子。继别为宗,如公孙敖继庆父,是为大宗。继祢者为小宗,如季武子立悼子,悼子之兄公弥,悼子既为大宗,则继公弥者为小宗。所以谓之继祢者,盖自继其父不继祖故也。长乐陈氏曰:诸侯之支子为卿大夫者,谓之别子。有自他国而来于此者,亦谓之别子。有起自民庶而致位卿大夫者,亦从别子之义。此三者各立宗而为大宗,所谓继别者也。若鲁仲孙、叔孙、季孙之类,嫡子弟之长子则为小宗,所谓继祢者也。大宗则一百世不迁,小宗有四:有继祢而兄弟宗之,有继祖而同堂宗之,有继曾祖而再从宗之,有继高祖而三从宗之。至于四从亲属绝,五世则迁矣。凡此皆卿大夫之制,公子则具下文】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公子之宗道也。郑氏曰:公子谓先君之子,今君昆弟,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

,则无所宗,亦莫之宗。公子有此三事也。】孔氏曰:以前皆卿大夫士有大宗有小宗相继属,此明诸矦之子身是公子,上不得宗君,下未为后世之宗,不可无人主领。君无嫡昆弟,遣庶兄弟一人为宗,礼如小宗,是有小宗而无大宗也。君有嫡昆弟使之为宗,更不得立庶昆弟为宗,是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唯一无他,公子为宗,是无宗也,亦无他,公子来宗于己,是亦莫之宗也。言此三事,他人无,唯公子有,故云公子是也。又覆说公子之宗道,以「公子有宗道」一句起文。公子之公,君也。公子之君,是嫡昆弟为君者,士大夫之庶者,则君之庶兄弟为士大夫者,所谓公子也。君为此公子士大夫庶者,立公子士大夫嫡者之身与庶公子为宗。此嫡者即君之同母弟嫡夫人所生之子也。公子有大宗小宗嫡者,如大宗,庶者如小宗。大宗之正本是别子之嫡,今公子爲大宗,谓礼如之,非正大宗也。死为齐衰九月者,以君在厌降兄弟降一等故九月,以其为大宗故齐衰,其母则小君与君同母也。爲其妻齐衰三月者,同丧服宗子之妻也。若无嫡子可立,但立庶子为宗,礼如小宗,与常时兄弟相爲同,君在厌降故大功九月,母则庶母,妻则兄弟之妻,故无服也。方氏曰:士大夫即公子也,以先君之子故曰公子,以其为士大夫故曰士大夫。爲犹使。之也,使其庶公子宗其嫡公子。上言有大宗而无小宗,是也。至于有小宗而无大宗,有无宗而莫之宗,此不释之者,举大以该之也。东莱吕氏曰:「假如国君有兄弟四人,三庶而一嫡,嫡者君之同母弟。公子旣不敢宗君,则君命同母弟为之宗,使庶兄弟宗焉。若皆庶而无嫡,则须令庶长权摄宗事,传至子,则自为宗矣。」蓝田吕氏曰:「国君之嫡长为世子,继先君之正统,自母弟而下皆不得宗嗣君,又不可无所统属,故次嫡为别子。别子为先君一族大宗之祖,每一君有一大宗,其生也,嫡庶兄弟皆宗之;其死也,子孙世世继之。凡先君所出之子孙皆宗之,虽百世不迁,无后则族人以支子继之。羣公子虽宗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死则其子、其孙爲继祢、继祖之小宗。至五世以上,则上迁其祖,下易其宗,无子孙则絶。若君无次嫡子,立为别子,止有庶公子数人,则不可以无宗以统当立,庶长一人为小宗,使诸弟皆宗之。」澄曰:「章者,言君有合族之道,章末言公子有宗道,二道字意同,犹云礼也。君与族人尊卑殊絶,是君本不应有合族之礼,虽不应有而时有之者,族食燕享,以时敦其亲睦之恩于族人,是君亦有合族之礼也,故云君有合族之道。公子虽多,并是国君之别子,兄弟不自相宗,逮其继别子之嫡长,始谓之宗子。其公子本身但各爲大宗之祖而已,是公子不应有自爲宗之礼也。虽不应有而或有之者,君命嫡公子爲宗,使庶公子宗之,是公子本身亦有爲宗之礼也,故云公子有宗道。至其子,则此公子之身爲大宗之祖,而其嫡子与继别之爲大宗者同矣。若无嫡公子,而但立庶长公子爲宗,以统诸弟,至其身后,则其嫡长但得爲继祢之小宗,不得爲继别之大宗。又一世则爲继祢之小宗,又一世则爲继曽祖之小宗,又一世则爲继高祖之小宗至第六世则不复相宗,而又各爲一族之高祖,其再世、三世、四世、五世又爲继祢、继祖、继曽、继高之四小宗,至十一世则又各爲一族之高祖,如前。但此公子本身之爲宗者一,君但有一大宗,非若其他别子之爲祖而不爲宗者,每一公子爲一大宗,与此数公子共一大宗者不同也。注疏及诸家之说皆然,则此章第一节是言卿大夫士继别子之宗,第二节乃是特言公子本身自爲宗之宗,二义各异。若蓝田吕氏之说,则后一节与前一节其义不殊。一君但有一公子谓之别子,君之子虽多,止有一人爲大宗,以下皆不得谓之别子。彼鲁三桓之爲三大宗,郑七穆之爲七大宗者,盖非正礼,然二说未详孰是,姑两存之】

译如果没有宗子,就没有人作为宗主,也没有人宗奉他。公子具备这三种情况。】孔氏说:以前卿、大夫、士都有大宗和小宗相继隶属,这里说明诸侯的儿子身为公子,向上不能宗奉国君,向下尚未成为后世的宗主,不能没有人主持统领。如果国君没有嫡亲兄弟,派遣庶兄弟中的一人作为宗主,礼仪如同小宗,这是有小宗而没有大宗。如果国君有嫡亲兄弟让他作为宗主,就不能再立庶兄弟为宗主,这是有大宗而没有小宗。如果公子只有一个没有其他兄弟,公子作为宗主,这是没有宗子;也没有其他兄弟,公子来宗奉自己,这也是没有人宗奉他。说这三件事,其他人没有,只有公子有,所以说公子是这样。又再次解说公子的宗法道理,以“公子有宗法”一句起头。公子的公,指国君。公子的君,是嫡亲兄弟为国君的人,士大夫中的庶子,则是国君的庶兄弟为士大夫的人,所谓公子就是他们。国君为这些公子、士大夫中的庶子,立公子、士大夫中嫡子的身位与庶公子作为宗主。这嫡子就是国君的同母弟,嫡夫人所生的儿子。公子有大宗、小宗,嫡子如同大宗,庶子如同小宗。大宗的正本是别子的嫡子,现在公子作为大宗,是说礼仪如同大宗,并非真正的大宗。死后服齐衰九个月,因为国君在世,压抑降等,兄弟降一等所以是九个月,因为他是大宗所以服齐衰,他的母亲就是小君,与国君同母。为他的妻子服齐衰三个月,与丧服中宗子的妻子相同。如果没有嫡子可以立,只立庶子为宗主,礼仪如同小宗,与平常兄弟之间相同,国君在世压抑降等所以是大功九个月,母亲则是庶母,妻子则是兄弟的妻子,所以没有丧服。方氏说:士大夫就是公子,因为是先君的儿子所以叫公子,因为他们是士大夫所以叫士大夫。为,就是使。之,指使庶公子宗奉嫡公子。上面说有大宗而无小宗,是对的。至于有小宗而无大宗,有无宗而无人宗奉,这里不解释,是举主要的大宗来概括。东莱吕氏说:“假如国君有兄弟四人,三个庶子一个嫡子,嫡子是国君的同母弟。公子既然不敢宗奉国君,那么国君命令同母弟作为宗主,让庶兄弟宗奉他。如果都是庶子没有嫡子,那么必须让庶长暂时代理宗事,传到儿子,就自己作为宗主了。”蓝田吕氏说:“国君的嫡长子是世子,继承先君的正统,从同母弟以下都不能宗奉嗣君,又不可没有统属,所以次嫡为别子。别子为先君一族大宗的祖先,每一君有一个大宗,他活着时,嫡庶兄弟都宗奉他;他死后,子孙世世继承他。凡是先君所出的子孙都宗奉他,即使百世不迁移,没有后代则族人用支子继承他。群公子虽然宗奉别子,但各自作为五世小宗的祖先,死后他的儿子、孙子作为继祢、继祖的小宗。到五世以上,就向上迁移祖先,向下更换宗主,没有子孙就断绝。如果国君没有次嫡子,立为别子,只有几个庶公子,那么不能没有宗主来统属,立庶长一人为小宗,让众弟都宗奉他。”澄说:“章,是说国君有合族的道理,章末说公子有宗法,两个道字意思相同,犹如说礼。国君与族人尊卑悬殊,国君本不应有合族的礼仪,虽然不应有但有时有,族食燕享,按时敦厚亲睦之恩于族人,国君也有合族的礼仪,所以说国君有合族的道理。公子虽然多,都是国君的别子,兄弟不自相宗奉,等到继承别子的嫡长子,才称为宗子。公子本身只是各自作为大宗的祖先而已,公子不应有自为宗的礼仪。虽然不应有但有时有,国君命令嫡公子作为宗主,使庶公子宗奉他,公子本身也有为宗的礼仪,所以说公子有宗法。到他的儿子,这公子的身位作为大宗的祖先,而他的嫡子与继承别子的大宗相同。如果没有嫡公子,只立庶长公子作为宗主,来统率众弟,到他死后,他的嫡长子只能作为继祢的小宗,不能作为继别的大宗。又一世则作为继祢的小宗,又一世则作为继曾祖的小宗,又一世则作为继高祖的小宗,到第六世则不再相宗,而又各自作为一族的高祖,他的再世、三世、四世、五世又作为继祢、继祖、继曾、继高的四个小宗,到第十一世则又各自作为一族的高祖,如前。但这公子本身作为宗主的只有一个,国君只有一个大宗,不像其他别子作为祖先而不作为宗主,每一公子作为一个大宗,与这数个公子共一个大不相同。注疏及诸家之说都这样,那么这一章第一节是说卿大夫士继承别子的宗,第二节则是特说公子本身自为宗的宗,两种意义不同。如果蓝田吕氏的说法,那么后一节与前一节意义没有区别。一君只有一个公子称为别子,国君的儿子虽然多,只有一人作为大宗,以下都不能称为别子。那鲁国三桓作为三个大宗,郑国七穆作为七个大宗,大概不是正礼,但两种说法未详孰是,姑且两存之】

右记人道之长幼,按《丧服斩衰章》:“父爲长子,传有庶子不得爲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十三字;又《齐衰三月章》:“丈夫妇人爲宗子,传有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道也。”十二字,与此章之文同。

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移以豉切,仪礼丧服作“施”字,音同】

【此章推广人道治子孙服术曰:亲亲之义,子孙者,祢与三祖之诸子诸孙也。髙曽祖祢之子孙曽▯爲族,移推而旁及之也。髙祖之族,其服旁及者,族曽祖、族祖、族父、族兄弟皆缌。曽祖之族,其服旁及者,从祖、再从父、再从兄弟皆小功。族子缌。祖之族,其服旁及者,从父朞、从兄弟大功、再从子小功。族孙缌。祢之族,其服旁及者,昆弟从子皆朞,从孙小功,族曽孙缌。出乎此为絶族,族絶则无旁及之服矣。若在族内为髙曽祖祢之亲者,各以子之属、孙之属、曽孙之属、▯孙之属而服之也。自恩服循亲之亲而上以至于祖与曽髙之亲,其亲渐上而渐轻。自义服循髙曽与祖之亲而下以至于祢之亲,其亲愈下而愈重。此人道之亲亲者然也。郑氏曰:族兄弟之子不相爲服,有亲者服,各以其属亲防。孔氏曰:四从族属旣絶,故无移服,在旁而及曰移,言不延及之也。有亲者各以属而为服,故云亲者属也。张子曰:君子小人之泽皆五世而斩,故四从六世爲絶族。方氏曰:九族之外谓之絶族,以卑而属尊,以幼而属长,以庶而属嫡,以旁而属正。亲亲之道如斯而已。族絶即非其所属,自仁率亲而上至于祖,则始乎亲亲焉。自义率祖而下至于祢,则终乎亲亲焉。人道始终乎亲亲也】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収族;収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诗云:「不显不承,无斁于人斯。」此之谓也【中去声,乐音洛,斁音亦】

【郑氏曰】収族序以昭穆也。严,犹尊也。百志,人之志意所欲也。斁,厌也。孔氏曰:己上亲于亲,亲亦上亲于祖,以次相亲,去已髙逺,故云尊祖。宗是祖之正▯,故云敬宗。族人旣敬宗子,宗子故収族人。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飨不严肃。収之则亲族不散乱,昭穆有伦,宗庙之所以尊严也。先能宗庙严,后乃能保重社稷。上无淫刑滥罚,则庶民安,民手足有所措,各安其业,故财用得足。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天下皆足,所以君及民人,百志悉成。是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也。乐,谓民乐不厌。方氏曰:亲其所亲,推而至于亲之所亲,则尊矣。有祖而后有宗,宗者五宗也。有宗而后有族,族者九族也。宗庙者,祖祢之祀也。社稷者,土谷之神也。族属虽以祖祢而生,然非子孙众多,则无以共承宗庙。宗庙虽以有土谷而后立,然非祖祢积累,则无以保守社稷。社稷必以人守,故爱百姓。有爱民之心,则刑不滥,而庶民安生乐业。农者生财于田里,商者通财于道路,用足而养生送死无憾,故百志成。百志成则礼义于是乎生。故礼俗刑,礼俗刑则争鬭之患息,和平之气通,故乐。东莱吕氏曰: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此一篇之纲。人爱其父,必推其生我父者祖也,又推其生我祖者曽祖也,尊其所自来,则敬宗。儒者之道,必始于亲。盖天之生物,一本,譬木枝叶繁盛而所本者一。収族如穷困者収而养之,不知学者収而教之。宗族旣合,自然繁盛。族大则庙尊,如宗族离散,无人収管,则宗庙安得严邪?有国家社稷然后能保宗庙,故必重社稷。国以民为本,无民安得有国?故必爱百姓。心诚爱民,则谨于刑罚矣。庶民安,谓民有定居而上不扰,之所以生殖财用,时和嵗丰,万物盛多。财用旣足,故百志成。虽有此志而无财以备礼,则志不成矣。制而用之谓之。礼习而安之,谓之俗刑是刑仪之刑。澄曰:礼俗

译上文记载了人伦中长辈与晚辈的关系。按照《丧服·斩衰章》所说:“父亲为长子服丧,传文说庶子不能成为长子,因为三年之内不能继承祖位。”共十三字;又《齐衰三月章》所说:“男子和女子为宗子服丧,传文说因为尊崇祖先,所以尊敬宗子,尊敬宗子是尊崇祖先的道理。”共十二字,这与本章的文字相同。

断绝了族属关系就没有可以转移服制来亲近的人,这是亲属的归属。从仁爱出发,率领亲近的人向上追溯直到祖父;从道义出发,率领祖先顺次向下直到父亲。因此,人伦之道在于亲近亲人【“移”音“豉”,《仪礼·丧服》中作“施”字,读音相同】

【本章推广人伦之道,论述治理子孙服丧的方法说:亲近亲人的道理,子孙是指父亲以及三代祖先的众多儿子和孙子。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的子孙曾〇构成族属,转移推演而旁及到他们。高祖的族属,其服丧旁及的有:族曾祖、族祖、族父、族兄弟都服缌麻。曾祖的族属,其服丧旁及的有:从祖、再从父、再从兄弟都服小功。族子服缌麻。祖父的族属,其服丧旁及的有:从父服期年、从兄弟服大功、再从子服小功。族孙服缌麻。父亲的族属,其服丧旁及的有:兄弟和从子都服期年,从孙服小功,族曾孙服缌麻。超出这个范围就是断绝族属,族属断绝就没有旁及的服丧了。如果在族内作为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的亲人,各自按照儿子的归属、孙子的归属、曾孙的归属、〇孙的归属来服丧。从恩情的服丧遵循亲人的亲人向上直到祖父和曾高祖的亲人,其亲情越往上越轻。从道义的服丧遵循高曾和祖父的亲人向下直到父亲的亲人,其亲情越往下越重。人伦之道中亲近亲人就是这样的。郑玄说:族兄弟的儿子互不服丧,有亲情的服丧,各自按照其亲属关系来定服制。孔颖达说:四从族属已经断绝,所以没有转移服丧的,在旁侧而及称为移,意思是说不再延及了。有亲情的各自按照归属来服丧,所以说亲近的人属于这一类。张载说:君子和小人的恩泽都经过五代就断绝了,所以四从六世称为断绝族属。方悫说:九族之外称为断绝族属,以卑贱归属尊贵,以年幼归属年长,以庶出归属嫡出,以旁系归属正统。亲近亲人的道理就是这样罢了。族属断绝就不再属于其所属,从仁爱出发率领亲人向上直到祖父,那么开始于亲近亲人。从道义出发率领祖先向下直到父亲,那么终结于亲近亲人。人伦之道始终在于亲近亲人】

亲近亲人,所以尊崇祖先;尊崇祖先,所以尊敬宗子;尊敬宗子,所以凝聚族人;凝聚族人,所以宗庙庄严;宗庙庄严,所以重视社稷;重视社稷,所以爱护百姓;爱护百姓,所以刑罚适中;刑罚适中,所以庶民安定;庶民安定,所以财物充足;财物充足,所以各种志向得以实现;各种志向得以实现,所以礼制和习俗得以确立;礼制和习俗得以确立,然后才有欢乐。《诗经》说:“光明而不显耀,继承而不厌弃,对人们没有厌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中”读去声,“乐”音“洛”,“斁”音“亦”】

【郑玄说:凝聚族人是按照昭穆次序排列的。严,就是尊重的意思。百志,是人们心中想要实现的志向。斁,是厌倦的意思。孔颖达说:自己向上亲近亲人,亲人也向上亲近祖先,依次互相亲近,离自己越高远,所以说尊崇祖先。宗子是祖先的正统继承人,所以说尊敬宗子。族人既然尊敬宗子,宗子就凝聚族人。族人如果散乱,骨肉分离,那么宗庙祭祀就不严肃。凝聚他们,亲族就不散乱,昭穆有序,这就是宗庙尊严的原因。先能使宗庙庄严,然后才能保重社稷。上面没有淫刑滥罚,庶民就安定,百姓手脚有所安置,各自安守本业,所以财物得以充足。百姓充足,君主怎么会不充足呢?天下都充足,所以君主和民众,各种志向都能实现。这就是所谓仓廪充实就知道礼节,衣食充足就知道荣辱。乐,是说民众快乐而不厌倦。方悫说:亲近自己所亲近的人,推演到亲近所亲近的人所亲近的人,那么就是尊崇了。有祖先然后有宗子,宗子是指五宗。有宗子然后有族人,族人是指九族。宗庙,是祭祀祖先的地方。社稷,是土地和谷物的神。族属虽然因为祖先而产生,但是如果没有众多的子孙,就无法共同承奉宗庙。宗庙虽然因为有土地谷物而建立,但是如果没有祖先的积累,就无法保守社稷。社稷必须依靠人来守护,所以要爱护百姓。有爱民之心,刑罚就不会滥用,庶民就能安居乐业。农夫在田里生产财物,商人在道路上流通财物,用度充足,养生送死没有遗憾,所以各种志向得以实现。各种志向得以实现,礼义就由此产生。所以说礼制和习俗得以确立,礼制和习俗得以确立,争斗的祸患就平息,和平的气象就通畅,所以有欢乐。东莱吕祖谦说:亲近亲人所以尊崇祖先,尊崇祖先所以尊敬宗子,这是这一篇的纲领。人爱自己的父亲,必然推及生我父亲的祖父,又推及生我祖父的曾祖父,尊崇其来源,就尊敬宗子。儒者的道,一定始于亲。大概天生育万物,有一个根本,譬如树木枝叶繁盛而根本只有一个。凝聚族人就像收容贫困的人供养他们,不知学问的人收容他们教育他们。宗族既然聚合,自然繁盛。族大则宗庙尊贵,如果宗族离散,没有人收容管理,那么宗庙怎么能庄严呢?有了国家社稷然后能保护宗庙,所以必须重视社稷。国家以民为本,没有百姓怎么会有国家?所以必须爱护百姓。内心真诚爱民,就会谨慎使用刑罚。庶民安定,是说百姓有固定的居所而上面不骚扰,因此能够生殖财用,时和岁丰,万物盛多。财物既然充足,所以各种志向得以实现。虽然有这些志向而没有财物来准备礼制,那么志向就不能实现。制定并运用它叫做礼,习惯并安于它叫做俗,刑是刑仪的刑。澄说:礼俗】

刑,谓民化于亲亲之礼,而成俗刑于四海,可为后世法。人君自一身亲亲,一家亲亲,至于一国皆亲其亲,天下皆亲其亲。尊祖敬宗,収族而宗庙严,一家亲亲之效也。重社稷,爱百姓,而刑罚中,庶民安,财用足,百志成,一国亲亲之效也。礼俗刑而民乐,天下亲亲之效也。显者上能昭亲亲之德,以显示其下;承者下能从亲亲之教,以承顺其上。无斁于人斯者,乆于其道而化成也。此《诗》颂《清庙》篇之辞,引者借用以结上文之意。始乎仁亲,终乎仁民,首章所先五事之极功,盖如此】右记人道之亲亲。按《丧服》齐衰杖朞章:「出妻之子爲母传,有絶族无施服亲者属七字」与此章之文同。此篇与《丧服》传文重者四章,凡五处。岂此篇袭彼之文欤?抑彼传袭此之文欤?孰先孰后,未可知也。窃疑前志有之,而作此篇者与作《仪礼》传之人皆引用之尔。然因其所重之文详,其所演之义,此之泛说视彼传之释经爲优。

译所谓“刑”,是指百姓被亲爱亲属的礼仪所感化,从而形成风俗,这种风俗像刑罚一样在四海之内确立,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君主从自身亲爱亲属,到一家亲爱亲属,进而使一国之内都亲爱自己的亲属,天下也都亲爱自己的亲属。尊崇祖先、敬奉宗庙,聚集族人从而使宗庙庄严,这是一家亲爱亲属的效果。重视国家社稷,爱护百姓,从而使刑罚适中,百姓安宁,财物充足,百事成功,这是一国亲爱亲属的效果。礼俗确立而百姓安乐,这是天下亲爱亲属的效果。地位显贵的人在上能彰显亲爱亲属的德行,以此昭示下属;地位卑下的人在下能顺从亲爱亲属的教化,以此承顺上级。人们对这种亲爱亲属的道理不感到厌倦,是因为长久地遵循其道而逐渐形成教化。这是《诗经》中《清庙》篇的颂辞,引用者借此来总结上文的意思。始于仁爱亲属,终于仁爱百姓,首章所列举的五件事的极致功效,大概就是这样。以上记载的是人道中亲爱亲属的道理。查考《丧服》中齐衰杖期章:“出妻之子为母亲传服,有断绝宗族关系而无适用丧服,亲近者属于七字”,与此章的文字相同。本篇与《丧服》传文重复的有四章,共五处。难道是本篇抄袭了《丧服》的文字吗?还是《丧服》传抄袭了本篇的文字呢?谁先谁后,无法确定。我私下怀疑以前已有记载,而撰写本篇的人和撰写《仪礼》传的人都引用了它。然而因为本篇所重复的文字详尽,其所阐发的义理,本篇的泛泛论述比《丧服》传解释经文更为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