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骞卷第十一"
本作"周之倾"。)赧以成周而西倾。
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
译原本作“周之倾”。周赧王以成周之地而向西倾斜。
考据:《音义》说:“顺从周靓王和周赧王。”俞正燮的说法也相同(见《癸巳存稿》),这种说法似乎确切。只是《书钞》卷四十二引文中“顺”字作“从”字,确立的意义似乎有所不同。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说文:"□,高貌。"此文讹"□"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菑(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遻,触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遻",陈揆文则上引作"无□",与温公所据宋。吴本同,则俗本也。又案: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张良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画四,皆权谋,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张子房语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犹妄说也。"案:"鼓"疑"瞽"省,犹云巫史。
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
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
李注:"言复甚也。"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者。"案:俞樾平议云:"祭"疑"齐"字之误。"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齐","祭"涉下文"不祭"而误。礼书七十六正引作"齐不宾",当据订。
死生尽礼,可谓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词,下五字乃或人问词。
无已泰乎?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案:李说迂曲,必增字而后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郑注云:"故书"中"作"得"吕氏春秋行论篇:"以中帝心。"高注云:"中犹得。"淮南齐俗训:
译忠诚不足以辅助。
李注:“相,辅助的意思。”按:“相”是“崇”字的讹误。《晏子春秋·杂下》:“望之崇崇然。”王氏《杂志》说:“相”应当是“崇”。《说文》:“崇,高的样子。”这里把“崇”误写成“相”,与那个例子相同。忠诚不足以崇高,就是说功绩不足以推崇。
这怎么能说是义呢?
李注:“义,是臣子为君主和亲人守节的诚恳。”按: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应当遵从它。
实在是刺客中的俊美之人。
按:《文选·吴都赋》刘注说:“靡,美。《扬子法言》说:‘聂政、荆轲,是刺客中的俊美之人。’”这大概是本书的古训。
角里先生。
按:洪适《隶释》卷十六。陈骙《文则》上篇也引作“甪”,与温公所引的版本相同,应当遵从它。
灾异董相。
按:《文选·辨命论》引作“灾异董相”,又引李轨说:“董相,是江都相董仲舒。”今本脱漏。
叔孙通。说:“是椠人。”
李注:“处事敏捷迅速。”按:“椠”没有敏捷的训释,怀疑与《荀子》“渐诈”意义相同。
陈平的没有违逆。
李注“内心明白奇谋,外表没有违逆。”按:李注大概把“悟”读作“啎”。根据《文选·长笛赋》注引《法言》注:“遻,触,五故切。”似乎就是此文佚失的注。遻、悟、啎三字古时通用。或者李本旧作“遻”,陈揔《文则》上篇引作“无□”,与温公所据的宋本、吴本相同,那是俗本。又按:《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说:“张良为高祖谋划六策,陈平出奇谋四策,都是权谋,不是正道。”这就是此文及上文张子房语宋注的内容。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告诫他的儿子崇尚同流。”按:注本《汉书·朔传》只有“尚容”作“尚同”,怀疑李本正文“容”也是“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说:“依世尚同,诡时则异。”怀疑依据于此。
“有个叫李仲元的人,是什么样的人?”他为人如何?回答说:“不委屈自己的意志,不连累自己的身体。”
按:《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也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凭借德行担任郡功曹,一个月就离去。州里任命他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向。”(又《国志》赞说:“仲元抑制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记载宓与王商书信,讨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说:“李仲元不遭遇《法言》,美名就沦丧。”都源自这里。(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根据《法言》正文改正。
那么就是西山的饿夫和东国的黜臣。
按:《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用巫鼓。(音义说:“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就像妄说。”按:“鼓”怀疑是“瞽”的省文,就像说巫史。
有人问:“圣人的言语,鲜明如丹青。”
按:《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怀疑有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也引,同今本。)
像颜回的残害,冉牛的贼害,有什么德行呢?
李注:“说更加严重。”按:谢应芳《辨惑编》卷一引“德”作“得”。根据宋咸注说:“假使颜回的行为残害,冉牛的行为贼害,那么怎么得不朽的业绩如此?”似乎“德”字旧也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所以孝子对于斋戒,看见父母存在,因此祭祀不恭敬。
李注:“斋戒,是交接神明的极致,所以致斋三天,才看见所谓斋戒的样子。”按:俞樾《平议》说:“祭”怀疑是“齐”字的错误。“他的说法是对的。根据李注,似乎也作“齐”,“祭”因下文“不祭”而误。《礼书》卷七十六正引作“齐不宾”,应当据此订正。
生死都尽礼,可以说能尽孝子之道吗!
按:上四字是答词,下五字是或人问词。
不是太过分了吗?
按:《御览》卷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文相同。
天地所得,是百姓;百姓所得,是一人;一人所得,是心。
李注:“得到养育的根本,所以能资助生养百姓。得到资助生养的基业,所以系于一人。一人得到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按:李说迂曲,必须增字而后通。以意推测,这里三个“得”字似乎都是“中”字的假借。《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郑注说:“故书‘中’作‘得’。”《吕氏春秋·行论篇》:“以中帝心。”高注说:“中犹得。”《淮南子·齐俗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