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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日知录十一

日知録卷七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51–172 段

负郭十里田以歩计,赋以田起;二十里外则田以絙量不歩矣;五十里外田以约计不絙矣。官赋无定数,私价亦无定估,何其悬絶也!惟是太平日久,累世相传,民皆安之,以爲固然,不自觉耳。夫王者制邑居民,则壤成赋,岂有大小轻重不同若此之甚哉?且以所辖州县言之,眞定三十二,西安三十六,开封平阳各三十四,济南三十,成都三十一,而松江镇江太平止三县,汉阳兴化止二县。其直▯之州,则如徐州泽州之四县,郴州之五县,嘉定之六县,潼川之七县,俨然一府也。而其小者或至于无县可辖。且明初之制多因元旧,平阳一路共领九州,殆据山西之半,至洪武二年始以泽潞辽沁四州直▯山西行省,而今尚有五州。若蒲州自古别爲一郡,屡此建言,皆爲户部所格。归德一州,向属开封,至嘉靖二十四年始分爲府。天下初定日,不暇给,沿元之非,遂至二三百年【崔铣言:今之郡大者千里,属邑数十,爲长者名数且不能悉,奚望其理也?宜令大郡不过四百里邑百里】然则后之王者,审形势以制统辖,度辐员以界郡县,则土田以起徴科,乃平天下之先务。不可以虑始之艰,而废万年之利者矣。

译距离城郭十里以内的田地用步来计量,赋税依据田地面积征收;二十里以外的田地就用绳来丈量,不再用步计量了;五十里以外的田地就大概估算,不再用绳丈量了。官府的赋税没有固定的数额,私下的地价也没有固定的估价,为什么差别如此悬殊呢!只是因为太平日子长久,世代相传,百姓都安于现状,认为理所当然,自己不觉察罢了。那些制定制度以安置百姓的君主,根据土地状况来征收赋税,难道会有大小轻重像这样悬殊的情况吗?况且以所管辖的州县来说,真定府有三十二个县,西安府有三十六个县,开封府和平阳府各有三十四个县,济南府有三十个县,成都府有三十一个县,而松江府、镇江府、太平府只有三个县,汉阳府、兴化府只有两个县。那些直属中央的州,就像徐州、泽州有四个县,郴州有五个县,嘉定州有六个县,潼川州有七个县,俨然就是一个府了。而那些小的州有时甚至没有县可以管辖。况且明朝初年的制度大多沿袭元朝的旧制,平阳路一共统领九个州,几乎占据了山西的一半,直到洪武二年才将泽州、潞州、辽州、沁州四个州改为直属山西行省,而现在还有五个州。如果蒲州自古以来就单独作为一个郡,屡次有人为此提出建议,都被户部所阻挠。归德州,以前隶属于开封府,直到嘉靖二十四年才分设为府。天下刚平定的时候,来不及详细规划,沿袭元朝的不合理制度,于是导致两三百年的状况【崔铣说:现在的郡大的方圆千里,下属的县有几十个,担任长官的人连名字和数目都记不全,还指望他治理得好吗?应该规定大的郡不超过四百里,县不超过百里】。那么后来的君主,审察形势来制定统辖范围,衡量地域来划分郡县,那么根据土地来征收赋税,才是平定天下的首要任务。不能因为开始考虑时的艰难,就废弃万世的利益啊。

太祖实録,洪武八年三月,平阳府言,所属蒲、解二州,距府阔逺,乞以直▯山西行省爲便,未许。至天启四年,廵按山西李日宣请以二州十县分立河中府,治运城,以运使兼知府事,运同兼清军,运副兼管粮,运判兼理刑事。下户部,户部下山西,山西下河东,河东下平阳府,议之竟寝不行【按汉河东郡二十四县,后汉二十城,魏正始八年分河东之汾北十县为平阳郡】此所谓欲制千金之裘而与▯谋其皮也。且商雒之于闗内,陈许之于大梁,德棣之于济南,頴亳之于鳯阳,自古不相统属。去府既逺,更添司道,于是有一府之地而四五其司道者,官愈多而民愈扰,职此之由矣。昔仲长统昌言谓诸夏有十亩共桑之廹,逺州有旷野不发之田。范晔酷吏传亦言汉制宰守旷逺户口殷大,而后汉马援传既平交阯,奏言西于县户有三万二千,逺界去庭千余里【庭县庭也】请分爲封溪、望海二县,许之。华阳国志巴郡太守但望【字伯门,大山人,见风俗通】上疏言,郡境南北四千,东西五千,属县十四,土界遐逺,令尉不能穷诘奸凶,时有贼发,督邮追案十日乃到,贼已逺逃,踪迹絶灭。其有犯罪逮捕,证验文书诘讯,从春至冬不能究讫,绳宪未加,或遇德令,是以贼盗公行,奸宄不絶。太守行农桑不到四县,刺史行部不到十县,欲请分爲二郡,其后遂爲三巴。水经注山隂县,汉防稽郡治也。永建中,阳羡周嘉上书,以县逺赴防稽至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爲吴,以东爲防稽。此皆逺县之害,已见于前事者也。北齐书赫连子悦除林虑守,世宗往晋阳路由,是郡因问所不便。子悦答言,临水、武安二县去郡遥逺,山岭重叠,车歩艰难,若东属魏郡则地平路近。世宗笑曰,卿徒知民便,不觉损干。子悦荅以所言因民疾苦,不敢以私润负心。嗟乎今之牧守其能不徇于私,而计民之便者,吾未见其人矣。

  属县

自古郡县之制,惟唐爲得其中。今攷地理志,属县之数,京兆、河南二府各二十,河中、太原二府各十三,魏州十四,广州十三,鎭州、桂州各十一。其他虽大,无过十县者。此其大小相维,多寡相等,均安之效,不可见于前事乎?后代之王,犹可取而镜也。但其中一二县之郡,亦有可并。宪宗元和元年,割属东川六州。制曰:「分疆设都,葢资共理。形束壤制,亦在稍均。将惩难以销萌,在立防而不紊。」故贾生之议,以楚益梁;宋氏之规,割荆爲郢。酌于前事,宜有变通。此虽一时之言,亦经邦制郡之长策也。

  州县品秩

汉时县制,万户已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爲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唐则州有上中下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各有差。太祖实録:吴元年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已下爲上县,知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以下爲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三万石以下爲下县,知县从七品,丞簿如中县之秩。洪武六年八月壬辰,分天下府爲三等,粮二十万石已上者爲上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者爲中府,秩正四品;十万石以下者爲下府,秩从四品【不知何年始改此制,洪武十四年十月定考劾法,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亲临王府,上司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者爲繁,不及此者爲简】后乃一齐其品,而但立繁简之目,才优者调繁,不及者调简,古时列爵惟五之意遂尽亡之矣。

  府

汉曰郡,唐曰州,州即郡也。惟建都之地乃曰府。唐初止京兆、河南二府。武后以并州爲太原府,▯宗以蒲州爲河中府,益州爲成都府。肃宗以岐州爲鳯翔府,荆州爲江陵府。德宗以梁州爲兴元府。惟兴元以德宗行幸于此,其余皆建都之地也【旧唐书·田悦传:朱滔自称翼王,悦称魏王,王武俊称赵王,又请李纳称齐王,以幽州爲范阳府,魏州爲大名府,恒州爲眞定府,郓州爲东平府。李希烈传僭号,以汴州爲大梁府。是则以州称府者僭也】

后梁以汴

译《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八年三月,平阳府上言,其所属的蒲、解二州,距离府治遥远,请求改由山西行省直接管辖更为便利,朝廷未予批准。到了天启四年,巡按山西的李日宣请求将这两州及十个县分立为河中府,治所设在运城,由运使兼任知府,运同兼任清军职事,运副兼任管粮职事,运判兼任理刑事务。此事下达户部,户部转交山西,山西转交河东,河东转交平阳府,商议后最终搁置未行。【按:汉代河东郡有二十四县,东汉有二十城,魏正始八年从河东郡分出汾北十县设立平阳郡】这就是所说的想要制作价值千金的皮衣,却向狐狸谋求它的皮。况且商雒之于关内,陈许之于大梁,德棣之于济南,颍亳之于凤阳,自古以来都不相统属。既然距离府治已经遥远,又增设司道,于是出现一个府的地域却设有四五个司道的情况,官员越多百姓越受骚扰,原因就在于此。从前仲长统在《昌言》中说中原地区有十亩土地共种一棵桑树的窘迫,偏远州郡有荒地未开垦的田地。范晔《酷吏传》也说汉代制度,宰守管辖地域辽阔、户口众多,而后汉马援传记载,平定交阯后,上奏说西于县户口有三万二千,远离郡治一千多里,请求分为封溪、望海二县,朝廷批准了。《华阳国志》记载巴郡太守但望【字伯门,大山人,见《风俗通》】上疏说,郡境南北四千,东西五千,属县十四,地域辽阔遥远,县令县尉不能彻底查究奸恶,有时发生盗贼,督邮追查案件十天才能到达,盗贼已经远逃,踪迹断绝。如果有犯罪逮捕,查验文书审讯,从春天到冬天不能审结,法律尚未施加,有时遇到赦令,因此盗贼公然横行,奸邪之人不绝。太守巡视农桑不到四个县,刺史巡视辖区不到十个县,请求分为二郡,后来于是分为三巴。《水经注》记载山阴县,是汉代会稽郡的治所。永建年间,阳羡人周嘉上书,因为县距离会稽太远难以前往,请求分置,于是以浙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这些都是偏远县邑的弊端,已经在往事中显现了。《北齐书》记载赫连子悦被任命为林虑太守,世宗前往晋阳路过此地,于是询问有什么不便。子悦回答说,临水、武安二县距离郡治遥远,山岭重叠,车马步行艰难,如果向东归属魏郡则地势平坦道路近便。世宗笑着说,你只知道对百姓便利,没意识到损害了朝廷的利益。子悦回答说,我所说的因为百姓疾苦,不敢因私利而违背良心。唉,现在的州郡长官,能够不徇私情,而考虑百姓便利的,我没见过这样的人了。

属县

自古郡县制度,只有唐代最为适中。现在考察地理志,属县的数量,京兆、河南二府各二十个,河中、太原二府各十三个,魏州十四个,广州十三个,镇州、桂州各十一个。其他虽然大,也不过十个县。这种大小相互制约,多寡相等,安定均衡的效果,难道不能从往事中看到吗?后代的君王,还可以取来作为借鉴。但其中只有一二个县的郡,也有可以合并的。宪宗元和元年,割属东川六州。制书说:“划分疆域设立都护,大概是为了共同治理。地形约束疆域制度,也在于稍微均衡。将要惩治难以消除的萌芽,在于设立防范而不混乱。”所以贾谊的议论,让楚国增加梁国;宋代的规划,割荆州为郢州。斟酌往事,应当有变通。这虽然是一时的言论,也是治理国家、制定郡制的长远策略。

州县品秩

汉代县制,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唐代则州有上中下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级各有差别。《太祖实录》:吴元年规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县丞主簿如中县的秩级。洪武六年八月壬辰,将天下府分为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为上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者为中府,秩正四品;十万石以下者为下府,秩从四品【不知何年开始改变此制,洪武十四年十月定考劾法,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亲临王府,上司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者为繁,不及此者为简】后来于是统一了品级,而只设立繁简的名目,才能优秀者调任繁缺,不及者调任简缺,古代列爵只有五等的意义于是完全丧失了。

府

汉代称为郡,唐代称为州,州就是郡。只有建都的地方才称为府。唐初只有京兆、河南二府。武则天以并州为太原府,玄宗以蒲州为河中府,益州为成都府。肃宗以岐州为凤翔府,荆州为江陵府。德宗以梁州为兴元府。只有兴元是因为德宗巡幸于此,其余都是建都的地方【《旧唐书·田悦传》:朱滔自称翼王,田悦称魏王,王武俊称赵王,又请李纳称齐王,以幽州为范阳府,魏州为大名府,恒州为真定府,郓州为东平府。李希烈传僭号,以汴州为大梁府。这是以州称府属于僭越】

后梁以汴

州爲开封府,后唐以魏州爲兴唐府,鎭州爲眞定府【册府元龟载长兴三年,中书省奏,本朝都长安,以京兆府爲上,今都雒阳,请以河南府为上,其五府旧以鳯翔府爲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爲次,中兴初升魏博爲兴唐府,鎭州为眞定府,皆是创业兴王之地,宜升在五府之上,合为七府】至宋而大郡多升为府,王明清挥麈録曰:太祖皇帝以归德军节度使创业,升宋州为归德府,后爲应天府;太宗以晋王即位,升并州为太原府;眞宗以夀王建储,升夀州为夀春府;仁宗以升王建储,升建业为江寕府;英宗以齐州防御使入继,以齐州为兴德军;神宗自頴王升储,升汝隂爲顺昌府;哲宗自延安郡王升储,升延州为延安府;徽宗以端王即位,升端州为肇庆府;钦宗自定王建储,前已升定州爲中山府;太上以康王中兴,升康州为德庆府;今上以建王建储,升建安爲建寕府。宣和元年六月,邢州民董世多进状,以英宗尝为钜鹿郡公,又知岳州孙勰进言,英宗尝为岳州防御使,诏加讨论,时邢州已升安国军,遂以邢州爲信德府,岳州爲岳阳军。是岁十月,又诏以列圣潜邸所领地再加讨论,以眞宗尝为襄王,升襄州为襄阳府;仁宗尝爲庆国公,升庆州爲庆阳府;英宗尝为宜州刺史,以宜州为庆逺军;神宗尝为安州观察使,以安州爲德安府;又尝为光国公,以光州爲光山军;哲宗尝为东平军节度使,以郓州爲东平府;尝为均国公,以均州爲武当军;徽宗尝为寕国公,以寕州爲兴寕军;又尝爲平江镇江军节度使,并升爲府;又以太宗尝爲睦州防御使,升睦州爲遂昌军;今上即位之初,升隆兴、寕国、常德诸府,皆以潜藩拥麾之地也【隋炀帝大业九年诏曰:博陵昔为定州,地居冲要,先皇歴试所基,王化斯逺,故以道冠豳风,义髙姚邑朕廵抚氓庻,爰届兹邦,瞻望郊壥,懐德思止,可改博陵为高阳郡,赦境内死罪已下,给复一年。于是召髙祖时故吏,皆量才授职。此前代升郡故事,然以先皇涖任之邦,追思旧德,有此特诏。至宋则但列空衔,便加恩数矣】玉照新志曰:徽宗尝封遂寕郡王,升遂州爲遂寕府;尝封蜀国公,升蜀州爲崇庆府。沿至于今,无郡不府,而陿小之处,如滁、和、泽、沁、郴、靖、邛、眉之类,犹以州名。又有▯府之州,特异其名,而亲理民事,与县尹无别【凡唐宋旧设之州,并有附郭县,而州不亲民事。元初省冗官,令州官兼领。洪武初,并附郭县八州。浦士衡曰:国朝建立府州,多踵胜国。其最异者,则以州统县,而省县八州,刺史而下行县令之事,所谓名存实异,与宋以前不同者也】县之▯于州者,则既▯府名,又▯州名,而其实未尝管摄于州【惟到任缴凭,必由州转府,尚有饩羊之意】体统乖而名实殽矣。窃以为宜仍唐制,凡郡之连城数十者,析而二之、三之,而以州统县。惟京都乃称府焉,岂不画一而易遵乎?

译州作为开封府,后唐将魏州改为兴唐府,镇州改为真定府。《册府元龟》记载,长兴三年,中书省上奏说:“本朝定都长安时,以京兆府为首;如今定都洛阳,请求以河南府为首。过去五府中以凤翔府为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依次排列。中兴初年提升魏博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这些都是创业兴王之地,应当提升到五府之上,合为七府。”到了宋朝,大郡大多升格为府。王明清《挥麈录》说:太祖皇帝以归德军节度使的身份创业,将宋州升为归德府,后来改为应天府;太宗以晋王身份即位,将并州升为太原府;真宗以寿王身份被立为储君,将寿州升为寿春府;仁宗以升王身份被立为储君,将建业升为江宁府;英宗以齐州防御使的身份入继大统,将齐州改为兴德军;神宗从颍王升为储君,将汝阴升为顺昌府;哲宗从延安郡王升为储君,将延州升为延安府;徽宗以端王身份即位,将端州升为肇庆府;钦宗从定王升为储君,此前已将定州升为中山府;太上皇以康王身份中兴,将康州升为德庆府;当今皇上以建王身份被立为储君,将建安升为建宁府。宣和元年六月,邢州百姓董世多呈递状子,认为英宗曾担任钜鹿郡公,又有人进言英宗曾担任岳州防御使,皇帝下诏加以讨论,当时邢州已升为安国军,于是将邢州改为信德府,岳州改为岳阳军。同年十月,又下诏对列祖列宗潜邸所管辖的地区再次进行讨论,因为真宗曾担任襄王,将襄州升为襄阳府;仁宗曾担任庆国公,将庆州升为庆阳府;英宗曾担任宜州刺史,将宜州改为庆远军;神宗曾担任安州观察使,将安州改为德安府;又曾担任光国公,将光州改为光山军;哲宗曾担任东平军节度使,将郓州改为东平府;曾担任均国公,将均州改为武当军;徽宗曾担任宁国公,将宁州改为兴宁军;又曾担任平江镇江军节度使,一并升为府;又因为太宗曾担任睦州防御使,将睦州升为遂昌军;当今皇上即位之初,升格隆兴、宁国、常德等府,都是因为那是潜藩拥兵之地。隋炀帝大业九年下诏说:“博陵过去是定州,地处冲要,先皇在此历练奠基,王化由此远播,所以道德冠于豳风,义理高于姚邑。朕巡视安抚百姓,来到此地,瞻望郊野,怀念德政,可以改博陵为高阳郡,赦免境内死罪以下的犯人,免除赋役一年。于是召见高祖时的旧吏,都根据才能授予职务。”这是前代升格郡名的旧例,但因为先皇在此任职,追思旧德,才有这道特诏。到了宋朝,只是罗列空衔,便施加恩宠了。《玉照新志》说:徽宗曾封为遂宁郡王,将遂州升为遂宁府;曾封为蜀国公,将蜀州升为崇庆府。沿袭至今,没有郡不升为府,而狭小的地方,如滁、和、泽、沁、郴、靖、邛、眉之类,仍然以州命名。又有名为“某府”的州,名称特异,却亲自处理民事,与县令没有区别。凡唐宋旧设的州,都有附郭县,而州官不亲自处理民事。元初裁撤冗官,命令州官兼任。洪武初年,合并附郭县,设立八州。浦士衡说:“本朝建立府州,多沿袭前朝。其中最特别的,就是用州统辖县,而省去附郭县,刺史以下行使县令的职权,所谓名存实异,与宋朝以前不同。”隶属于州的县,既冠以府名,又冠以州名,但实际上并不受州管辖。只有到任时递交凭证,必须由州转交府,还保留着形式上的意思。体制混乱而名实混淆了。我私下认为应当恢复唐朝制度,凡是郡下辖数十座城的,分割为二三个,而以州统辖县。只有京都才称为府,难道不是统一而容易遵循吗?

乡亭之职

汉书·百官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爲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宋书·百官志】汉制,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是爲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武帝纪】元光六年诏曰:“少吏犯禁。”甯成传:“为少吏,必陵其长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宋书】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爲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张章父为长安亭长,失官,是亭长亦称官也】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张敞传注】师古曰:“乡有秩者,啬夫之类也】啬夫、游徼【宋书】又有乡佐】三老掌教化,啬夫职聼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宋书】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纪》二年二月,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脩行,能帅众爲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爲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三老为乡官,故壶闗三老荗得上书言太子】《黄覇传》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此其制不始于秦汉也。自诸▯兼并之始,而管仲、蔿敖、子产之伦所以治其国者,莫不皆然【管子》书曰:“择其贤民,使为里君】而《周礼·地官》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则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至于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絫重以居乎其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虽得公亷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者乎?后魏太和中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三载无愆,则陟用陟之一等。孝文从之,诏曰:“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矣,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逺,如身之使手,榦之总条,然后口算平均,义兴讼息。”史言立法之初,多称不便,及事既施行,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后周苏绰作六条诏书曰:“非直州郡之官皆湏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隋文帝师心变古,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而唐栁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文献通考言:唐之初止有上中下都督府,其后则有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之初止有转运使,其后则有安抚提刑等官。《唐书·代宗纪》:“大厯八年九月癸未,晋州男子郇模以麻辫髪持竹筐苇席哭于东市,请献三十字,一字为一事。其言练者,请罢诸州团练使也;其言监者,请罢诸道监运使也】兴亡之涂,罔不由此。

汉时啬夫之卑,犹得以自举其职,故爰延爲外黄乡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啬夫,不闻郡县【后汉书·本传】而朱邑自舒桐乡啬夫【舒县之乡】官至大司农,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故爲桐乡吏,其民爱我,必▯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师古曰:尝谓烝尝之祭】及死,其子▯之桐乡西郭外,民共爲起冡,立祠,嵗时祠祭,至今不絶【汉书·循吏传】二君者,皆其县人也,必昜地而官,易民而治,岂其然哉?

今代县门之前多有牓曰:「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此先朝之旧制,亦古者悬法象魏之遗意也。今人谓不经县官而上诉司府,谓之越诉,是不然。太祖实録: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择民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

译乡亭的职掌

《汉书·百官表》记载:县令、县长都是秦朝设立的官职,掌管治理该县。人口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俸禄等级为一千石至六百石;不足万户的设县长,俸禄等级为五百石至三百石。都设有丞、尉,俸禄等级为四百石至二百石。【《宋书·百官志》:汉代制度,丞设一人,尉在大县设二人,小县设一人。】这些称为长吏;俸禄百石以下的有斗食、佐史等等级,称为少吏。【《武帝纪》:元光六年诏书说:“少吏犯禁。”《甯成传》:“担任少吏,必定欺压他们的长吏。”】大抵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宋书》:五家为一伍,由伍长主管;两伍为一什,由什长主管;十什为一里,由里魁主管;十里为一亭,由亭长主管。《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张章的父亲担任长安亭长,后来失去官职,可见亭长也称官。】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张敞传注》:颜师古说:“乡有秩,是啬夫之类。”】【《宋书》:又有乡佐。】三老掌管教化,啬夫负责听讼、征收赋税,游徼负责巡查禁止贼盗。【《宋书》:乡佐有秩主管赋税,三老主管教化,啬夫主管争讼,游徼主管奸邪不法之事。】县大抵方圆百里,人口稠密则辖区缩小,人口稀疏则辖区扩大,乡亭也是如此。这都是秦代的制度。《高帝纪》记载:二年二月,命令推举民间年五十以上有德行、能率领众人行善的人,设置作为三老,每乡一人;从乡三老中择取一人作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共同处理事务,免除徭役戍边。【三老是乡官,所以壶关三老茂得以进书言及太子之事。】《黄霸传》记载:让邮亭乡官都饲养鸡猪。这种制度并非始于秦汉。自从诸侯兼并开始,管仲、蒯敖、子产等人治理国家的方法,没有不是这样的。【《管子》书说:“选择贤良的百姓,让他们担任里君。”】而《周礼·地官》中,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那么三代明王的治理,也不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一个乡之中,官员配备齐全而法令详尽,然后天下的治理,就像网有了总绳,有条理而不混乱。到了今天,这一切都荡然无存,而且守令不足以胜任,就多设监司;监司又不足以胜任,就重立牧伯,层层叠加尊贵厚重的职位居于其上,而下面没有人分担他们的职责,即使得到公正廉洁勤勉干练的官吏,尚且不能实现治理,何况托付给非人呢?后魏太和中,给事中李冲上言,应当依照古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官选取乡中强壮谨慎的人,邻长免除一人的徭役,里长免除二人,党长免除三人,所免除的是征戍以外的徭役,如果百姓三年没有过失,就晋升一级。孝文帝听从了,下诏说:“邻里乡党的制度,由来已久,想要使风俗教化容易普及,每家每天都能见到,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就像身体指挥手,树干统领枝条,然后口算平均,义理兴盛诉讼平息。”史书记载:立法之初,多称不便,等到事情施行后,计算节省了过去十倍以上,于是海内安定。之后周苏绰作六条诏书说:“不只是州郡的官员都需要好人,甚至党族闾里的正长之职,都应当审慎选择,各得乡中的优秀人才,来互相监督统领。”隋文帝凭主观意志改变古制,开皇十五年才完全废除州郡乡官。而唐代柳宗元说:“有了里胥然后有县大夫,有了县大夫然后有诸侯,有了诸侯然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然后有天子。由此论之,那么天下的治理始于里胥,终于天子,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自古及今,小官多的时代昌盛,大官多的时代衰败。【《文献通考》说:唐初只有上中下都督府,后来则有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初只有转运使,后来则有安抚、提刑等官。《唐书·代宗纪》:“大历八年九月癸未,晋州男子郇模用麻辫发,手持竹筐苇席在东市哭泣,请求献三十字,一字为一事。其中‘练’字,是请求罢免诸州团练使;‘监’字,是请求罢免诸道监运使。”】兴亡的途径,没有不由此决定的。

汉代啬夫地位卑微,尚且能够自己履行其职责,所以爰延担任外黄乡啬夫,仁政教化大行,百姓只听说啬夫,没听说郡县。【《后汉书·本传》】而朱邑从舒桐乡啬夫【舒县的乡】做起,官至大司农,病重将死时,嘱咐他的儿子说:“我过去做桐乡吏,那里的百姓爱我,一定要把我葬在桐乡,后世子孙奉祀我。”不如桐乡百姓【颜师古说:尝指烝尝之祭】。等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葬在桐乡西郭外,百姓共同为他起坟,立祠,岁时祭祀,至今不绝。【《汉书·循吏传》】这两位,都是他们县的人,必定是易地而官,易民而治,难道是这样吗?

现在县衙门前多有告示说:“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这是先朝的旧制,也是古者悬法象魏的遗意。现在的人认为不经县官而上诉司府,叫做越诉,这是不对的。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令有司选择民间年高老人公正可任事者,处理其乡的诉讼

讼。若户婚田宅闘殴者,则防里胥决之。事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处分,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也【宣德七年正月乙酉,陜西按察佥事林时言:「洪武中,天下邑里皆置申明、旌善二亭,民有善恶则书之,以示劝惩。凡戸婚田土闘殴常事,里老于此剖决。」今亭宇多废,善恶不书,小事不由里老,辄赴上司,狱讼之繁,皆由于此。景泰四年诏书犹曰:「民有怠惰不务生理者,许里老依教民牓例惩治。」天顺八年三月诏:「军民之家有爲盗贼曽经问断不改者,有司即大书「盗贼之家」四字于其门,能改过者,许里老亲邻人相保管,方与除之。」此亦古者画衣冠异章服之遗意】惟其大小之相维,详要之各执,然后上不烦而下不扰。唐至大厯以后,干戈兴,赋税烦矣,而刘长卿之题霅溪李明府曰:「落日无王事,青山在县门。」葢县令之职犹不下侵,而小民得以安其业,是以能延国命百有余年,迄于僖昭而后大壊。然则鸣琴戴星有天下者,宜有以处之矣。

译诉讼。如果是涉及户籍、婚姻、田产、住宅以及斗殴等案件,则由乡里小吏裁决。只有事情涉及重大时,才向官府报告。如果不经过乡里长老处理,而直接向县官起诉,这就叫做越级诉讼【宣德七年正月乙酉日,陕西按察佥事林时上言:“洪武年间,天下各县乡都设有申明亭和旌善亭,百姓有善行恶行就记录在上面,用来表示劝勉和惩戒。凡是涉及户籍、婚姻、田土、斗殴等日常事务,都由乡里长老在此裁决。”如今亭子大多荒废,善恶不再记录,小事不经过乡里长老,就径直前往上级官府,诉讼繁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景泰四年的诏书还说:“百姓中有懒惰不从事生产的人,允许乡里长老依据教化百姓的榜文条例进行惩处。”天顺八年三月的诏书说:“军民家中有人做盗贼,曾经审问判决后仍不改正的,官府就在其门上大字书写‘盗贼之家’四个字,能够改过自新的,允许乡里长老和亲属邻居互相担保,才予以除去。”这也是古代画衣冠、异章服以别善恶的遗意】只有大事小事相互维系,详细与简要各自把握,然后上面不烦扰下面,下面不骚扰上面。唐朝到大历年以后,战乱兴起,赋税繁重,而刘长卿题写霅溪李明府的诗说:“落日无王事,青山在县门。”大概是因为县令的职责没有向下侵扰,小民得以安居乐业,因此能够延续国命一百多年,直到唐僖宗、唐昭宗之后才彻底败坏。那么,那些弹琴理政、披星戴月治理天下的人,应当有所处置了。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廵按四川监察御史何文渊言:「太祖高皇帝令天下州县设立老人,必选年高有德、众所信服者,使劝民爲善,乡闾争讼,亦使理断,下有益于民事,上有助于官司。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自▯仆,规避差科,县官不究年德如何,辄令充应,使得凭藉官府,妄张威福,肆虐闾阎。或遇上司官按临,巧进谗言,变乱黒白,挟制官吏。比有犯者,谨已按问如律,窃虑天下州县类有此等,请加禁约。」上命申明洪武旧制,有滥用匪人者,并州县官皆寘诸法。然自是里老之选轻,而权亦替矣【英宗实録言:「松江知府赵豫和易近民,凡有词讼,属老人之公正者剖断,有忿争不已者,则己爲之和解,故民以老人目之,当时称为良吏。」正统以后,里老徃徃保留令丞,朝廷因而许之,尤为▯政。见于景泰三年十月庚戌,太仆寺少卿黄仕扬所奏】

汉世之于三老,命之以秩,颁之以禄。而文帝之诏,俾之各率其意以道民。当日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礼之者甚优,是以人知自好,而贤才亦往往出于其间。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为义帝发防,而遂以收天下。壶闗三老茂上书,明戾太子之寃,史册炳然,为万世所称道。近世之老人,则聼役于官,而靡事不爲,故稍知亷耻之人不肯爲此。而愿为之者,大抵皆奸猾之徒,欲倚势以陵百姓者也。其与太祖设立老人之初意悖矣。

明初以大户为粮长,掌其乡之赋税,多或至十余万石,运粮至京,得朝见天子。洪武中,或以人材授官,至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及江西庐陵、吉水二县▯民。六年四月,监察御史张政各言粮长之害,谓其倍收粮石,准折子女,包揽词讼,把持官府,累经禁饬,而其患少息,然未尝以是而罢粮长也。惟老人则名存而实亡矣【今州县或谓之耆民,或谓之公正,或谓之约长,与庻人在官者无异】

廵检即古之游徼也【元史成宗大德十年正月陞廵检为九品】洪武中尤重之而特赐之敕【洪武十三年二月丁邜见御制文集第七卷】又定爲考课之法【二十五年闰十二月辛邜】及江夏侯周德兴廵视福建増置廵检司四十有五【二十年四月】自▯治以来多行裁革所存不及曩时之半廵检裁则总督添矣【崇祯年至蓟州保定各设总督唐自乾元以后节度观察防御使之设正与明代累添总督廵抚兵备相类】何者廵检遏之于未萌总督治之于己乱

  里甲

常熟陈梅曰:「周礼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爲族,族有师;五族爲党,党有正;五党爲州,州有长;五州爲乡,乡有大夫。其间大小相维,轻重相制,网举目张,周详细密,无以加矣。而要之,自上而下所治,皆不过五人。盖于详密之中而得易简之意,此周家一代良法美意也。后世人才逺不如古,乃欲以县令一人之身,坐理数万戸口赋税色目繁猥,又倍于昔时,虽欲不丛脞,其可得乎?愚故为之説曰:『以县治乡,以乡治保【或谓之都】以保治甲,视所谓不过五人者而加倍焉,亦自详密,亦自易简。』此斟酌古今之一端也。又曰:『一乡防保,不妨多少,何也?因民居也。法用圆,十甲千户,不得増损,何也?稽成数也。法用方。』」

  掾属

古文苑》注:王延夀《桐柏庙碑》人名,谓掾属皆郡人,可攷。汉世用人之法,今攷之汉碑皆然,不独此庙。葢其时惟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爲之兴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于守相,而不似后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于吏部。故广汉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曺,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帝乃大悦。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委功曺岑晊,并謡达京师,名标史传。而鲍宣为豫州牧,郭钦奏其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是知署吏乃二千石之职,州牧代之尚为烦苛,后归吏部而统之,宜乎事烦而日不给【隋文帝开皇二年罢辟署令,吏

译洪熙元年七月丙申日,巡按四川的监察御史何文渊上奏说:“太祖高皇帝命令天下州县设立老人一职,必定要选拔年高德劭、众人信服的人,让他们劝导百姓行善,乡里间的争讼也由他们审理裁决,这样对下有利于民事,对上有助于官府。近年所任用的人大多不称职,有的出自仆役,为了逃避差役赋税,县官也不考察其年龄德行如何,就让他们充任,使得他们凭借官府势力,妄自尊大,在乡里肆虐。有的遇到上级官员巡视,便巧言进谗,颠倒黑白,挟制官吏。近来有犯法者,我已经依法审问,私下担忧天下州县都有这类情况,请求加以禁止约束。”皇上命令重申洪武年间的旧制,有滥用非人者,连同州县官一起依法惩处。然而从此以后,里老这一职位的选拔变得轻率,其权力也衰落了【《英宗实录》记载:“松江知府赵豫和蔼平易,亲近百姓,凡有诉讼,都交给公正的老人裁决,有争执不休的,就由他自己调解,所以百姓称他为老人,当时被称为良吏。”正统以后,里老往往由县令、县丞兼任,朝廷因而允许,这更是弊政。见于景泰三年十月庚戌日,太仆寺少卿黄仕扬的奏疏】。

汉代对于三老,授予他们官阶,发放他们俸禄。而文帝的诏令,让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引导百姓。当时担任三老的,大多是忠信老成的士人。上级对他们礼遇非常优厚,因此人们知道自我珍重,贤才也往往出自其中。新城三老董公拦路劝说汉王,为义帝发丧,从而得以收服天下。壶关三老茂上书,阐明戾太子的冤屈,史册记载鲜明,被万世所称道。近世的老人,则听命于官府,无所不为,所以稍知廉耻的人不肯担任此职。而愿意担任的,大抵都是奸猾之徒,想要倚仗权势来欺凌百姓。这与太祖设立老人的初衷相违背了。

明朝初年以大户担任粮长,掌管其乡里的赋税,多的甚至达到十余万石,运粮到京城,得以朝见天子。洪武年间,有时因人才而授予官职,到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以及江西庐陵、吉水两县的百姓上奏。六年四月,监察御史张政各自陈述粮长的危害,说他们加倍征收粮石,折算子女,包揽诉讼,把持官府,屡次禁止告诫,其祸患稍减,但从未因此废除粮长。只有老人一职是名存实亡了【现在州县有的称为耆民,有的称为公正,有的称为约长,与在官府服役的庶人没有区别】。

巡检就是古代的游徼【《元史》记载:成宗大德十年正月,提升巡检为九品】。洪武年间尤其重视他们,特别赐予敕书【洪武十三年二月丁卯日,见《御制文集》第七卷】,又制定了考核之法【二十五年闰十二月辛卯日】。等到江夏侯周德兴巡视福建,增设巡检司四十五处【二十年四月】。自正德以来,大多进行裁撤,所存不足过去的一半。巡检被裁撤,总督就增加了【崇祯年间,在蓟州、保定各设总督。唐自乾元以后,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的设置,正与明代陆续增设总督、巡抚、兵备相类似】。为什么呢?巡检在祸乱未萌发时就予以遏制,总督在祸乱已发生后予以治理。

里甲

常熟陈梅说:“《周礼》规定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其间大小相互维系,轻重相互制约,纲举目张,周详细密,无以复加了。但总之,自上而下所治理的,都不过五人。这是在详密之中得到了简易的意思,这是周代一代良法美意。后世人才远不如古代,却想让县令一人,坐着治理数万户口的赋税,名目繁多杂乱,又比过去加倍,即使想不琐碎杂乱,怎么可能呢?所以我为此解释说:‘以县治理乡,以乡治理保【有的称为都】,以保治理甲,比照所谓不过五人者加倍,也自然详密,也自然简易。’这是斟酌古今的一个方面。又说:‘一乡几个保,不妨多少,为什么呢?因为民居分布不同。法用圆,十甲千户,不得增减,为什么呢?因为要稽考成数。法用方。’”

掾属

《古文苑》注:王延寿《桐柏庙碑》人名,说掾属都是郡人,可以考证。汉代用人之法,现在考证汉碑都是这样,不独此庙。大概那时只有太守、丞相由朝廷任命,而从曹掾以下无非是本郡的人,所以能了解一方的人情而为之兴利除害。他们辟用的人选即出自太守、丞相,而不像后代的官员,一命以上都出自吏部。所以广汉太守陈宠入朝担任大司农,和帝问他在郡中如何治理,陈宠叩头谢罪说:“臣担任功曹,王涣以简选贤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只是奉宣诏书而已。”皇帝于是非常高兴。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用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委任功曹岑晊,都名声传达到京师,名字标榜于史传。而鲍宣担任豫州牧,郭钦上奏他举措烦苛,代替二千石署理官吏。由此可知署理官吏是二千石的职责,州牧代替尚且被认为是烦苛,后来归吏部统管,适宜事情烦杂而日益不足【隋文帝开皇二年废除辟署令,吏

部除授品官为州郡佐官。其时刘▯对牛▯以为:“往者州惟置纲纪,郡置守丞,县置令而已,其余具僚则长官自辟。”是知自辟掾属,即齐魏之世犹然。《宋史·选举志》:“宋初内外小职任长吏得自奏辟,熙寕间悉罢归选部。然要处职任,如沿边兵官、防河、捕盗、重课、额务、场之类,寻又立专法聼举,于是辟置不能全废也】又其变也,铨注之法多立资格,而吏治因之大壊矣。

译朝廷任命品官担任州郡的佐官。当时刘〇对牛〇说:“过去州只设置纲纪,郡设置太守和丞,县设置县令罢了,其余的僚属则由长官自行征辟。”由此可知,长官自行征辟属官,在齐魏时期依然如此。《宋史·选举志》记载:“宋朝初年,内外小职任的长官可以自行奏请征辟,熙宁年间全部废止,改由选部统一选拔。然而对于重要职位,如沿边兵官、防河、捕盗、重课、额务、场务之类,不久又设立专门法令允许举荐,于是征辟制度不能完全废除。”这也是其变化之处,铨选注授之法大多确立资格限制,而吏治因此大为败坏。

京房传,房为魏郡太守,自请得除用他郡人,因此知汉时掾属无不用本郡人者。房之此请,乃是破格。杜氏《通典》言:“汉县有丞尉及诸曺掾,多以本郡人为之。三辅县则兼用他郡【黄覇传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如淳曰:三辅郡得任用他郡人,而卒史独二百石,所谓尤异者也】及隋氏革选,尽用他郡人。

唐高宗时,魏▯同为吏部侍郎,上疏言:“臣闻傅说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理人。’昔之邦国,今之州县,土有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选英贤,其大臣乃命于王朝耳。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氏因之,有沿有革,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已下,其傅相大官,则汉为置之。州郡掾史、督邮、从事,悉任之于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祖袭,以迄于今。用刀笔以量才,按簿书而察行,法令之▯,其来已久。葢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何以言之?夫丈尺之量,所及者葢短;钟庾之器,所积者寕多。况天下之大,士人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权衡,明如水镜,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失斯广。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岂直媿彼清通,亦将竭其庸妄情。故既行何所不至,赃私一起,以及万端。至乃为人择官,为身择利,顾亲疎而举笔,看势要而措情。加以厚貌深衷,险如谿壑,择言观行,犹惧不周。今能百行九能,析之于一面,具僚庻品,专断于一司,其亦难矣。天祚大圣,比屋可封,咸以为有道,耻贱得时,无怠诸色入流,嵗以千计,羣司列位,无复増多,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杂混,玉石难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抚即事之为▯,知及后之滋失。夏殷以前,制度多阙,周监二代,焕乎可观。诸侯之臣,不皆命于天子,王朝庻官,亦不专于一职。故穆王以伯冏为太仆正,命之曰:‘愼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此则令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周礼》太宰、内史,并掌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别掌兴。贤诏事当是分任于羣司,而统之以数职,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焉。夫委任责成,君之体也。所委者当,则所用者精。裵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视其孝防,乡党服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欢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观其能,临之以利,以观其亷。”《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之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矣。州郡积其功能,然后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于朝。三公参得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闗者众;一士之进,其谋也详。故官得其人,鲜有败事。魏晋反是,所失▯多。子野所论,葢区区之宋朝耳,犹谓不胜其▯,而况于当今乎?臣窃见制书,每令三品、五品荐士,下至九品,亦令举人,此圣朝侧席旁求之意也。而褒贬未明,莫愼所举。且惟贤知贤,圣人笃论。身且滥进,鉴岂知人?今欲务得实才,兼宜择其举主,流清以源洁,影端由表正。不详举主之行能,而责举人之庸滥,不可得已。《汉书》云:“张耳、陈余之賔客厮役,皆天下俊杰。”彼之蕞尔,犹能若斯。况以神皇之圣明,国家之德业,而不建久长之防,爲无穷之基,尽得贤取士之术,而但顾望魏晋之遗风,留意周隋之敝事,臣窃惑之。伏愿稍囘圣虑,特采刍言,略依周汉之规,以分吏部之选,即望所用精详,鲜于差失。疏奏不纳。▯宗时,张九龄为左拾遗,上言:“夫吏部尚书、侍郎,以贤而授者也。虽知人之难,岂不能防十得五?今胶以格条,据资配职,无得贤之实。若刺史、县令,必得其人于管内,嵗当选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后送台,又加择焉。以所用多寡为州县▯最

译《京房传》记载,京房担任魏郡太守时,自己请求允许任用其他郡的人,由此可知汉代属吏没有不使用本郡人的。京房的这一请求,乃是打破常规。杜佑《通典》说:“汉代县设有丞、尉以及各曹掾,大多任用本郡人。三辅地区的县则兼用其他郡的人【《黄霸传》补充: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如淳注:三辅郡得以任用其他郡的人,而卒史唯独是二百石,所谓特别优异的人】。等到隋朝改革选官制度,全部任用其他郡的人。

唐高宗时,魏〇同担任吏部侍郎,上疏说:“臣听说傅说说过:‘英明的君王遵循天道,建立国家设立都城,树立后王君公,由大夫师长辅佐,不只是为了安逸享乐,而是为了治理百姓。’古代的邦国,就是现在的州县,土地有固定的君主,百姓有确定的主人,自行寻求臣属佐助,各自选拔英才贤士,那些大臣才由朝廷任命。秦朝统一天下,废除诸侯设置郡守,汉朝沿袭这一制度,有沿袭也有改革,诸侯得以自行设置官吏,四百石以下的官吏,其傅相大官,则由汉朝设置。州郡的掾史、督邮、从事,全都由州牧郡守任用。自从魏晋以来,选官权开始归于吏部,相继沿袭,直到今天。用刀笔来衡量才能,依据簿册来考察品行,法令的〇,由来已久。大概君子重视因循旧制而畏惧改革,如果有不得已的情况,也应当运用独到的见识,确立卓越的议论。如今选官部门所实行的,不是上古圣王的典章制度,而是近代的权宜之计,应当加以变革,确实是非常紧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丈尺的度量,所及的范围大概很短;钟庾的器具,所容纳的难道很多。何况天下如此广大,士人如此众多,怎么能托付给少数几个人手中呢?假使公平如同权衡,明察如同水镜,力量也有极限,照察也有穷尽。选拔综合的事务既然繁多,混乱失误就会广泛。又加上近来担任此职的人,有时并非合适人选,岂止是愧对那些清正通达的人,也将耗尽那些平庸妄为者的情分。所以一旦实行,什么坏事都会做出来,贪赃私利一起,乃至万端。以至于替别人选择官职,替自己选择利益,看亲疏关系而举荐,看权势要津而施情。再加上外表厚道内心深沉,险恶如同溪谷,选择言辞观察行为,还担心不周全。如今能将百行九能,在一次性面试中分析清楚,将众多僚属庶品,由一个部门专断决定,这也太难了。上天保佑大圣,比屋可封,都认为是有道的时代,以卑贱得时为荣,不怠慢各类入流的人,每年数以千计,各部门职位,不再增加,官有固定员额,人没有固定限额。选官集会开始时,像雾积云屯一样聚集,最终提拔叙用,十个人中收不到一个,淄水渑水混杂,玉石难以分辨,任用舍弃去留,得失各占一半。抚摸当前事务的〇,知道以后会更加失误。夏商以前,制度多有缺失,周朝借鉴夏商两代,辉煌可观。诸侯的臣属,不都由天子任命,朝廷的众多官员,也不专属于一个职位。所以周穆王任命伯冏为太仆正,命令他说:‘谨慎选择你的僚属,不要任用巧言令色、谄媚逢迎的人,只任用吉士。’这就是命令他自行选择下属官吏的文献。太仆正,只是中大夫罢了,尚且将僚属托付给他,那么三公九卿也必然如此。《周礼》中太宰、内史,都掌管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分别掌管兴贤诏事,应当分任给众多部门,而由几个职位统领,各自寻求小的方面,而君王命令大的方面。委任责成,是君主的体制。所委托的人得当,那么所用的人就精干。裴子野有话说:‘用人之难,先王早就说过了。在家看他的孝悌,乡里信服他的诚信,出入观察他的志义,忧喜中选取他的智谋,用事务烦扰他,以观察他的能力,用利益诱惑他,以观察他的廉洁。’《周礼》始于学校,在州里讨论,报告给六事,然后贡举到王庭。在汉朝,尚且如此。州郡积累其功能,然后由五府征辟。五府举荐其掾属,而升迁到朝廷。三公参与除署,尚书奏报天子。一个人的身体,所关联的人众多;一个士人的进用,其谋划也详细。所以官得其人,很少失败。魏晋相反,所失〇多。子野所论,大概是小小的宋朝罢了,尚且认为不胜其〇,何况当今呢?臣私下看到制书,每次命令三品、五品推荐士人,下到九品,也命令举荐人才,这是圣朝侧席旁求的意思。但是褒贬不明,不谨慎所举荐的人。况且只有贤人知道贤人,这是圣人的笃论。自身尚且滥进,鉴察岂能知人?如今想要务必得到实才,也应当选择举荐的主管,水流清澈因为源头洁净,影子端正因为表率正直。不详细考察举主的品行能力,而责备举人的平庸滥竽,是不可能的。《汉书》说:‘张耳、陈余的门客厮役,都是天下的俊杰。’他们那样微小,尚且能如此。何况以神皇的圣明,国家的德业,而不建立久长的防范,作为无穷的基业,尽得贤取士的方法,而只是顾念魏晋的遗风,留意周隋的弊事,臣私下感到疑惑。伏愿稍微回转圣虑,特别采纳刍荛之言,大致依据周汉的规矩,以分吏部的选官权,即望所用精详,很少差错失误。疏奏上后不被采纳。〇宗时,张九龄担任左拾遗,上言:‘吏部尚书、侍郎,是因为贤能而授予的。虽然知人之难,难道不能防十得五?如今拘泥于格条,依据资历匹配职位,没有得贤的实效。如果刺史、县令,必定在管内得到合适的人,每年应当选拔的人,让他们考核才行可以入流品,然后送交台省,再加选择。以所用多寡为州县〇最

,则州县愼所举,可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无今日之繁矣【栁浑传】德宗尝亲择吏宰畿邑,有效。召宰相语,皆贺帝得人。浑独不贺,曰:“此特京兆尹职耳。陛下当择臣軰以辅圣德,臣当选京兆尹承大。化尹当求令长聼细事,代尹择令,非陛下所宜。帝然之】

译那么州县就会慎重推举人才,可以担任官职的人才就会很多。吏部顺着这种既成的局面办事,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繁杂的事务了。【《柳浑传》】唐德宗曾经亲自挑选官吏去治理京畿地区的县邑,取得了成效。他召见宰相谈论此事,众人都祝贺皇帝选到了合适的人选。只有柳浑不祝贺,说:“这仅仅是京兆尹的职责罢了。陛下应当挑选我们这些大臣来辅佐您的圣德,我们应当推举京兆尹来承接教化百姓的大任,京兆尹应当寻求县令、县长来处理琐碎的事务,代替京兆尹去挑选县令,这不是陛下所应该做的。”皇帝认为他说得对。

都令史

通典:晋有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宋、齐八人,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旧用人常轻【后汉百官志:尚书令史十八人,二百石。然梁冀传曰:学生桂阳刘常,当世名儒,冀召补令史以辱之,则知此职非士流之所为也】武帝诏曰: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但总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以尽时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重之如此。彼其所谓都令史者,犹为二百石之秩,而间用士流为之。然南齐陆慧晓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歴政以来,咨执选事。慧晓任巳独行,未尝与语。帝遣人语慧晓曰:都令史谙悉旧贯,可共参懐。慧晓曰:六十之年,不复能咨都令史为吏部郎也。故当日之为吏部者,多克举用人之职。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金史:皇统八年,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罢。世宗纪:大定二年二月甲寅,复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闰月戊午,上谓宰臣曰:女直进士,可依汉児进士补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以吏出身者,自防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性不能改。政道兴废,实由于此。章宗纪:明昌二年五月戊辰,诏御史台令史并以终场举人充。李完传言:尚书省令史,正隆间用杂流。大定初,以太师张浩奏请,始统取进士。天下以为当今,乞以三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委台官辟用。上纳其言。选举志言: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宫防卫及省台部驿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以令史官至宰执者,伊喇道、魏子平、孟浩、梁肃、张万公、纽赫伊特格勒、董师中、王蔚、马惠廸、马谋、杨伯通、贾▯、孙铎、孙即康、贾益谦,皆有传】至于明季,则品弥卑,权弥重,八柄诏王乃不在。官而在吏矣。

旧唐书·许子儒居选部,不以藻鉴为意。有令史缑直【新旧书并作句直,句音勾,是宋人减笔字,今据册府元龟正之】是其腹心,每注官多委令下笔。子儒但髙枕而卧,语缑直云:“平配由是补授失序,传为口实。”嗟乎,未若后世之以缑直为当官,以平配为着令也。

胥史之权,所以日重而不可防者,任法之▯,使之然也。开诚布公以任大臣,疏节阔目以理庻事,则文法省而径窦清,人材庸而▯防退矣。

  吏胥

天子之所恃以平治天下者,百官也。故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又曰:「天工人其代之。」如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郭隗之告燕昭王曰:「亡国与役处,吁,其可惧乎!」秦以任刀笔之吏而亡天下,此固巳事之明验也。

唐郑余庆为相,有主书滑涣久司中书簿籍,与内官典枢密刘光琦相倚为奸,每宰相议事与光琦异同者,令涣往请,必得四方书币赀货充集其门。弟泳官至刺史。及余庆再入中书,与同僚集议,涣指陈是非,余庆怒叱之。未防罢为太子賔客。其年八月,涣赃汚发,赐死。宪宗闻余庆叱涣事,甚重之。久之,复拜尚书左仆射【唐书本传】韦处厚爲相,有汤铢者为中书小胥,其所掌谓之孔目房。宰相遇休暇,有内状出,即召铢至延英门付之,送知印。宰相由是稍以机权自张,广纳财贿。处厚恶之,谓曰:“此是半装滑涣矣。”乃以事逐之【册府元龟】夫身为大臣,而有甘临之忧,系遯之疾,则今之君子有媿于唐贤多矣。谢肇淛曰:“从来仕宦法罔之密,无如今日者。上自宰辅,下至驿递仓廵莫不以虚文相酬应。而京官犹可,外吏则愈甚矣。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曺,而胥曺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歴年之成规,不敢分毫逾越。而上之人既以是责下,则下之人亦不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之。一有不应,则上之胥曺乂乗隙而绳以法矣。故郡县之吏,宵旦竭蹷,惟日不足,而吏治卒以不振者,职此之由也。”

又曰:国朝立法太严,如户部官不许苏、松、浙江人为之

译都令史

《通典》记载:晋代设有尚书都令史八人,俸禄二百石,与左右丞共同掌管尚书台的事务。宋、齐两代也是八人,梁代是五人,称为五都令史。过去任用此职的人往往地位低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尚书令史十八人,俸禄二百石。然而《梁冀传》中说:学生桂阳人刘常,是当世著名的儒生,梁冀召他补任令史以羞辱他,由此可知此职并非士大夫阶层所担任的】。梁武帝下诏说:尚书五都令史,职位参与政事要害,不仅总理各部门事务,而且地位与左右丞相当。近来虽然寻求人才,但未达到精挑细选的标准,可以改革任用士大夫阶层,以尽用当时的英才。于是让都令史享有奉朝请的待遇,如此重视他们。那些所谓的都令史,虽然还是二百石的俸禄,但间或任用士大夫担任。然而南齐陆慧晓任吏部郎时,吏部都令史自历代以来,都参与咨询选拔官员的事宜。陆慧晓上任后独断专行,从未与都令史商议。皇帝派人告诉陆慧晓说:都令史熟悉旧例,可以共同参考。陆慧晓说:我年已六十,不再能咨询都令史来担任吏部郎了。所以当时担任吏部官员的人,大多能胜任用人之职。自隋代以来,令史负责文案,事务繁杂琐碎,逐渐变得卑微冗杂,不再参与官品评定【《金史》记载:皇统八年,任用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正隆二年,废止。世宗纪记载:大定二年二月甲寅,再次任用进士担任尚书省令史。二十三年闰月戊午,皇上对宰臣说:女真进士,可以依照汉人进士补任省令史。儒者操行廉洁,不合礼法的事不做。以吏员出身的人,自甘为吏,习染贪污,等到做官,本性不能改变。政治的兴衰,确实源于此。章宗纪记载:明昌二年五月戊辰,诏令御史台令史全部由终场举人充任。李完传记载:尚书省令史,正隆年间任用杂流。大定初年,因太师张浩奏请,才开始统一选取进士。天下人都认为当今,请求以三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委托台官征辟任用。皇上采纳了他的话。选举志记载:整个金代,科举选拔人才最为兴盛。诸宫防卫及省台部驿史令史通事等仕进,都列入正班。这是唐宋以来所没有的,难道不是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的吗?以令史官职升至宰相执掌朝政的,有伊喇道、魏子平、孟浩、梁肃、张万公、纽赫伊特格勒、董师中、王蔚、马惠廸、马谋、杨伯通、贾〇、孙铎、孙即康、贾益谦,都有传记】。到了明代末年,则品级更加卑微,权力更加重大,八柄诏王(指赏罚等权力)竟然不在官员手中,而在吏员手中了。

《旧唐书》记载:许子儒任职选部,不注重选拔人才。有令史缑直【新旧《唐书》都写作句直,句音勾,是宋人的减笔字,现在根据《册府元龟》校正为缑直】是他的心腹,每次注拟官职多委托令史下笔。子儒只是高枕而卧,对缑直说:“平配(指公平分配)由此补授失序,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唉,不如后世以缑直为当官,以平配为着令(指法令)啊。

胥吏的权力,之所以日益加重而无法防止,是因为任用法令的弊端,使他们如此。开诚布公地任用大臣,用疏阔的纲目来治理众事,那么文法就会减少而私径就会清除,庸才就会退隐而奸邪就会消退了。

吏胥

天子所依靠来平治天下的,是百官。所以说:“臣子作为我的股肱耳目。”又说:“天工,人应当代替它。”如果剥夺百官的权力,而一切归于吏胥,这就是所谓的“百官是虚名,而执掌国家大权的是吏胥而已”。郭隗告诉燕昭王说:“亡国者与役人相处,唉,这多么可怕啊!”秦国因为任用刀笔吏而亡天下,这本来就是明验。

唐代郑余庆任宰相,有主书滑涣长期掌管中书簿籍,与内官典枢密刘光琦相互勾结作奸,每次宰相议事与刘光琦意见不同时,让滑涣前往请求,必定得到四方书币财物充满其门。滑涣的弟弟滑泳官至刺史。等到郑余庆再次进入中书省,与同僚集会商议,滑涣指陈是非,郑余庆愤怒地斥责他。不久郑余庆被罢免为太子宾客。那年八月,滑涣赃污事发,被赐死。宪宗听说郑余庆斥责滑涣的事,非常看重他。很久之后,又拜郑余庆为尚书左仆射【《唐书》本传】。韦处厚任宰相,有汤铢者担任中书小胥,他所掌管的称为孔目房。宰相遇休假,有内状发出,就召汤铢到延英门交付,送交知印。宰相因此稍微以机权自专,广纳财贿。韦处厚厌恶他,对他说:“这是半个装束的滑涣了。”于是借事驱逐了他【《册府元龟】。身为大臣,而有甘临之忧(指居高位而面临危险),系遯之疾(指因牵连而退隐),那么现在的君子比起唐代贤人多有愧色了。谢肇淛说:“从来仕宦法网之严密,没有像今天这样的。上自宰辅,下至驿递仓廪,无不以虚文相互应酬。而京官还可以,外吏则更加严重。大抵官员不留意政事,一切托付给胥曹,而胥曹所奉行的,不过是以往的旧档,历年来的成规,不敢分毫逾越。而上面的人既然以此责求下面,那么下面的人也不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付。一旦不应付,那么上面的胥曹又乘隙而绳之以法了。所以郡县的吏员,日夜奔波,惟恐时日不足,而吏治终究不振,原因就在于此。”

又说:本朝立法太严,如户部官不许苏、松、浙江人担任。

,以其地多赋税,恐飞诡为奸也。然▯孔蠹窦,皆由吏胥堂司官迁转不常,何知之有?今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可谓目察秋毫,而不见其睫者矣。

译因为那里赋税繁重,担心百姓通过虚报户口、隐匿田产等手段作弊。然而,那些钻营舞弊的漏洞,都源于吏胥和堂司官员频繁调动、任职不固定,(朝廷)又怎么能真正了解实情呢?如今户部十三司的胥吏,都是绍兴人,这可以说是能看清鸟兽秋天新长的细毛,却看不见自己睫毛的人啊。

法制

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故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周公作《立政》之书曰:「文王罔攸兼于庻言庻狱庻愼。」又曰:「庻狱庻愼,文王罔敢知于兹。」其丁寜后人之意,可谓至矣。秦始皇之治,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于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而秦遂以亡。太史公曰:「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然则法禁之多,乃所以为趣亡之具,而愚闇之君犹以为未至也。杜子美诗曰:「舜举十六相,身尊道何髙。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又曰:「君防灯烛张,转使飞蛾密。」其切中近朝之事乎?汉文帝诏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夫三老之卑,而使之得率其意,此文景之治所以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而上拟于成康之盛也。

诸葛孔明开诚心,布公道,而上下之交,人无间言。以蕞尔之蜀,犹得小康。魏操、吴权,任法术以御其臣,而篡逆相仍,略无寕嵗。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

叔向与子产书曰:「国将亡,必多制。夫法制繁,则巧猾之徒皆得以法为市,而虽有贤者不能自用,此国事之所以日非也。」善乎杜元凯之解《左氏》也,曰:「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宣公十二年传解】

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详究事势,豫为变通之地。后人承其已▯,拘于旧章,不能更革,而复立一法以救之。于是法愈繁,而▯愈多。天下之事,日至于丛脞。其究也,眊而不行【语出《汉书·董仲舒传》师古曰:眊,不明也】上下相防,以为无失祖制而已。此莫甚于有明之世。如勾军、行钞二事,立法以救法,而终不善者也。

宋叶适言:国家因唐五代之极▯,收敛藩镇之权,尽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禁防纎悉,特与古异,而威柄最为不分。虽然,岂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又曰: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防,皆先有法以待之。极一世之人志虑之所周浃,忽得一智,自以为甚竒,而法固巳备之矣。是法之密也。然而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俛首,一聼于法度,而事功日堕,风俗日壊,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此上下之所同患,而臣不敢诬也。又曰:万里之逺,嚬呻动息,上皆知之。虽然,无所寄任,天下泛泛焉而已。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羣臣不与也。夫万里之逺,皆上所制命,则上诚利矣。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其害如之何?此外冦所以凭陵而莫御,雠耻所以最甚而莫报也。

陈亮上孝宗书曰:「五代之际,兵财之柄倒持于下,艺祖皇帝束之于上,以定祸乱。后世不原其意,束之不已,故郡县空虚,而本末俱弱。」

洪武六年九月丁未,命有司庻务,更月报为季报。以季报之数类为嵗报。凡府州县轻重狱囚,即依律断决不须转发。果有违枉,从御史按察司纠劾。令出天下便之。

  省官

光武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鄣塞破壊,亭燧絶灭,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流民。帝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以故省并郡国及官僚,屡见于史,而总之曰:「兵革即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至乃十存一焉。」以此知省官之故縁于少事。今也文书日以繁,狱讼日以多,而为之上者主于裁省,则天下之事必将丛脞而不胜。不胜之极,必复増官,而事不可为矣。

晋荀朂之论,以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曺相汉,载其清静,民以寕一,所谓清心也。抑浮说,简文案,略细苛,宥小失;有好变常以徼利者,必行其诛。所谓省事也。此探本之言,为治者识此,可无纷纷于职官多寡之间矣。

  选补

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徴张敞拜胶东相,请吏追捕有

译法制禁令,是君王所不能废除的,但并不是用来治理国家的根本。治理的根本在于端正人心,淳厚风俗罢了。所以说:内心恭敬而行为简约,以此来治理百姓。周公作《立政》一书说:“文王不兼听各种言论,不兼理各种案件,而是非常谨慎。”又说:“各种案件和谨慎之事,文王不敢独自决断。”他反复叮咛后人的用意,可以说是达到了极致。秦始皇治理天下,无论事情大小,都由皇帝亲自决断。皇帝甚至用秤称量文书,日夜都有呈报,不完成定额不得休息,于是秦国因此灭亡。太史公说:“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非常严密,然而奸诈虚伪之事却萌生兴起,到了极点,上下互相欺骗,以至于国家衰败不振。”那么,法令禁令的繁多,正是导致灭亡的工具,而愚昧昏暗的君主还以为不够。杜甫的诗说:“舜举用十六位贤相,自身尊贵道义高尚。秦朝任用商鞅,法令像牛毛一样多。”又说:“君主防备像点亮烛火,反而使飞蛾更加密集。”这难道不是切中近朝的事情吗?汉文帝下诏设置三老、孝悌、力田的常设职位,让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引导百姓。三老地位卑微,却让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就是文景之治之所以能够达到移风易俗,百姓淳朴厚道,而上可媲美成康盛世的原因。

诸葛亮以诚心待人,推行公道,上下交往,人们没有闲话。凭借小小的蜀国,尚且能够达到小康。曹操、孙权,依靠法术来驾驭臣下,而篡位叛逆相继发生,几乎没有安宁的年份。天下的事情,本来不是法律所能防范的。

叔向给子产的信中说:“国家将要灭亡,必定法令繁多。法制繁杂,那么狡猾奸诈之徒都能利用法律作为谋利的市场,即使有贤能的人也不能施展抱负,这就是国家事务日益败坏的原因。”杜预解释《左传》说得好:“法律施行,人们就服从法律;法律败坏,法律就顺从人。”

前人制定法律之初,不能详细探究事势,预先为变通留下余地。后人继承已经形成的局面,拘泥于旧章,不能改革,又设立新的法律来补救。于是法律越来越繁杂,弊端越来越多。天下的事情,日益琐碎杂乱。最终,昏暗不明而无法施行,上下互相防备,只是为了没有违背祖制罢了。这在明朝最为严重。比如勾军、行钞这两件事,用法律来补救法律,最终都没有办好。

宋代的叶适说:国家因为唐末五代的极端弊端,收敛藩镇的权力,全部归于皇帝。军队的名册,财物的来源,地方的守卫,都由君主亲自掌管。想要独占大利而不承受大害,于是废弃人才而使用法律,废弃官员而使用吏员,禁令防范细致琐碎,特别与古代不同,而权柄最为分散。虽然如此,难道有这种道理吗?所以人才衰微匮乏,外部削弱内部虚弱,以天下之大却畏惧他人,这一代的法度,又有促使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他又说:现在内外上下,小事的处置,小罪的防范,都事先有法律来应对。极尽一世人的智虑所能周遍,忽然得到一个智谋,自以为很奇特,而法律本来就已经完备了。这是法律的严密。然而人的才能不能充分发挥,人的志向不能伸展,昏沉地低头,一切听从法度,而事功日益败坏,风俗日益败坏,贫民更加无处申诉,奸人更加得志。这是上下共同担忧的,而臣不敢欺骗。他又说:万里之远,皱眉叹息、呼吸动静,皇帝都知道。虽然如此,没有寄托重任,天下泛泛而已。百年的忧虑,一朝的祸患,都由皇帝独自承担,而群臣不参与。万里之远,都由皇帝制命,那么皇帝确实有利。百年的忧虑,一朝的祸患,都由皇帝独自承担,而危害如何?这是外敌之所以侵犯而无法抵御,仇耻之所以最严重而无法报复的原因。

陈亮给孝宗的信中说:“五代之际,兵权财权倒持于下,太祖皇帝将其收束于上,以平定祸乱。后世不推究其本意,收束不止,所以郡县空虚,而本末都衰弱。”

洪武六年九月丁未,命令有关部门日常事务,将月报改为季报。将季报的数目归类为年报。凡是府州县轻重案件的囚犯,就依照法律决断,不必转发。如果有违法枉曲,由御史按察司纠劾。命令下达,天下都感到便利。

省官

光武帝中兴,海内人口可以数清,只剩下十二三。边塞破坏,亭燧灭绝,有的地方空置太守令长,招回流民。皇帝笑着说:“现在边境无人却设置长官,治理得像春秋时期的素王一样了。”因此省并郡国及官僚,屡次见于史书,而总之说:“战争停止,天下事少,文书调役务必简约,以至于十存其一。”由此可知省官的原因在于事少。现在文书日益繁多,诉讼日益增多,而居上位者主张裁减,那么天下的事情必将琐碎杂乱而无法胜任。无法胜任到了极点,必定再次增加官员,而事情就无法做好了。

晋代荀勖的议论,认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从前萧何辅佐汉朝,保持清静,百姓安宁统一,这就是所谓的清心。抑制浮夸的言论,简化文案,忽略细微苛细,宽恕小过失;有喜欢改变常规以谋取利益的人,必定执行惩罚。这就是所谓的省事。这是探求根本的言论,治理国家的人懂得这个,就可以不在职官多寡之间纷扰了。

选补

汉宣帝时,盗贼并起,征召张敞任命为胶东相,请求官吏追捕有

功效者,得壹切比三辅尤异【如淳曰:壹切,权时也。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又《循吏传》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此之谓尤异也】天子许之,上名尚书,调补县令者数十人。是汉时县令多取郡吏之尤异者,是以习其事而无不胜之患。后乃一以畀之,初释褐之书生,其通晓吏事者十不一二,而耎弱无能者且居其八九矣。又不择其人之材,而以探筹投钩为选用之法,是以百里之命付之阘茸不材之人,既以害民,而卒至于自害。于是烦剧之区,遂为官人之陷穽,而年年更代其▯益深而不可振矣。然汉时之吏多通经术,故张敞得而举之,宣帝得而用之。至明季,儒非儒,吏非吏,则吾又不识用之何从也。

译所谓“尤异”,是指比一般辅佐官吏更为优异的人【如淳说:“壹切”,是权宜之计。赵广汉曾奏请让长安的游徼、狱吏秩级为百石,又在《循吏传》中记载左冯翊有秩级二百石的卒史,这就是所谓的“尤异”】。天子批准了他的请求,将名字上报尚书省,调任补缺为县令的有几十人。这是汉代县令大多从郡吏中选拔优异者,因此他们熟悉政务而没有不胜任的忧患。后来却一概将县令之职授予他人,那些刚脱下布衣的书生,其中通晓政务的十人中不过一二人,而软弱无能的却占了八九成。又不考察人的才能,而是用抽签投钩的方法作为选任的手段,因此将治理百里的重任托付给卑劣无能之人,既危害百姓,最终也导致自害。于是,事务繁杂的地区,就成了官员的陷阱,而年年更换,弊端日益加深而无法挽救了。然而汉代的官吏大多通晓经术,所以张敞能够举荐他们,宣帝能够任用他们。到了明朝末年,儒生不像儒生,官吏不像官吏,那么我就不知道任用他们从何着手了。

于慎行《笔麈》言:太宰富平孙公丕扬,患中人请托,难于从违。大选外官,立爲掣籖之法。一时宫中相传,以为至公。下逮闾巷,翕然称诵,而不知其非体也。古人见除吏条格,却而不视,以爲一吏足矣。柰何衡鉴之地,自处于一吏之职,而无所秉成,亦已陋矣。至于人才长短,各有所宜;资格高下,各有所便;地方繁简,各有所合;道里逺近,各有所准。乃一付之于籖,是掩镜可以索照,而折衡可以坐揣也。

南人选,南北人选北,此昔年旧例。宋政和六年,诏知县注选,虽甚逺,无过三十驿。三十驿者,九百里也。今之选人,动渉数千里,风土不谙,语音不晓,而赴任寕家之费复不可量,是率天下而路也。欲除铨政之▯,岂必如此而后爲至公邪?夫人主茍能开诚布公,则自大臣以下至于京朝官,无不可信之人,而铨选之处,有不必在京师者。唐贞观元年,京师谷贵,始分人于雒州置选。至开耀元年,以闗外道里迢递,河雒之邑,天下之中,始诏东西二曺両都分简留放,既毕同赴京师,谓之东选,是东都一掌选也。黔中、岭南、闽中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上元【高宗】三年八月壬寅,敕自今每年遣五品已上彊明清正官充南选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杜子美有送魏同直充岭南掌选崔郎中判官诗曰选曺分五岭,使者歴三湘,儒学传仲子,陵蜀人典黔中选补乗传过家,西人以为荣】大厯十四年十二月己亥,诏专委南选使,停遣御史,是黔中、岭南、闽下各一掌选也【新书张九龄为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九龄又即岭南之人】李岘传曰:代宗即位,徴岘爲荆南节度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又曰:罢相爲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置铨于洪州。刘滋传曰: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时京师冦盗之后,天下旱蝗,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乃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是江南又一掌选也。宋神宗诏川陜、福建、广南八路之官,罢任迎送劳苦,令转运司立格就注,免其赴选,是亦参用唐人之法【建炎南渡,始诏福建二广阙并归吏部,唯四川仍旧】今之议者必曰,如此多请托之门而启受赇之径,岂唐人尽清亷而今人皆贪浊邪?夫子之告仲弓曰:举尔所知。今之取士,礼部以糊名取之,是举其所不知也。吏部以掣籖注之,是用其所不知也。是使其臣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及乎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宜,则吏治堕。吏治堕,则百姓畔。百姓畔,则干戈兴。于是乎军前除吏,而并其所为,尺寸之法亦不能守。岂若廓然大公,使人得举其所知,而明试以功,责其成效于服官之日乎?唐太宗谓侍臣曰:「刺史,朕当自选。县令宜诏五品已上各举一人【▯宋开元九年敕京官五品已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赏罚】有明正统元年十一月乙邜敕:「在京三品以上官各举亷洁公正、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各道掌道御史,各举亷慎明敏、寛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擢用之。」夫欲救后来之▯,必如此而后贤才可得,政理可兴也。

自南北互选之后,赴任之人动数千里,必须举债方得到官,而风土不谙,语言难晓,政权所寄多在猾胥。昔唐之季世,尝暂一行之于岭南矣。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奏:伏以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谙熟土风,即难捜求人瘼。且岭中往日之▯,是南选;今时之▯,是北资。臣当管二十二州,惟韶、广二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若非下司贫弱令史,即是逺处无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积债,十中无一肯识亷耻。臣到任四年,备知情状,其潮州官吏,伏望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若摄官亷慎有闻,依前许观察使奏正事,堪经久法,可施行。敕旨依奏【册府元龟》唐书韩佽,元和中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无虑三百员,吏部所补才十一

译于慎行在《笔麈》中说:太宰富平孙丕扬,担心宦官请托,难以顺从或拒绝。在大规模选拔外任官员时,他创立了抽签的方法。一时间宫中相传,认为这是极度的公正。下至街巷百姓,也都一致称赞颂扬,却不知道这不符合体制。古人看到任命官吏的条格,却拒绝不看,认为一个官吏足以胜任。为什么在衡量鉴察人才的地方,自己处于一个普通官吏的职位,而没有依据成法,这也太浅陋了。至于人才的长短,各自有适宜之处;资格的高低,各自有便利之处;地方的繁简,各自有相合之处;路程的远近,各自有标准。现在却一概交给抽签,这就像遮住镜子却想寻求光亮,折断秤杆却想坐着揣度轻重。

南方人选拔,北方人选拔北方人,这是以往的旧例。宋政和六年,诏令知县注选,即使再远,也不超过三十驿。三十驿就是九百里。现在的选人,动辄涉及数千里,不熟悉风土,听不懂语音,而且赴任和回家探亲的费用又不可估量,这是让天下人奔波劳苦。想要消除铨选政治的弊端,难道一定要这样才算是极度的公正吗?君主如果能够开诚布公,那么从大臣以下直到京朝官,没有不可信任的人,而铨选的地方,不一定非要在京师。唐贞观元年,京师粮食昂贵,开始在洛州分设选官。到开耀元年,因为关外道路遥远,河洛地区是天下中心,开始诏令东西两曹在两都分别简选留放,结束后一同赴京师,称为东选,这是东都掌选。黔中、岭南、闽中的官员,不由吏部委派,由都督选择当地人补授。上元三年八月壬寅,敕令从今以后每年派遣五品以上清明公正的官员充任南选使,并让御史一同前往注拟【杜甫有送魏同直充岭南掌选崔郎中判官诗说:“选曹分五岭,使者历三湘,儒学传仲子,陵蜀人典黔中选补乘传过家,西人以为荣”】。大历十四年十二月己亥,诏令专门委任南选使,停止派遣御史,这是黔中、岭南、闽下各自掌选【《新唐书》记载张九龄任桂州都督兼岭南按察选补使,而九龄又是岭南人】。《李岘传》说:代宗即位,征召李岘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兼任江淮选补使。又说:罢相后任吏部尚书,负责江淮选举,在洪州设置铨选。《刘滋传》说:兴元元年,改任吏部侍郎前往洪州负责选事,当时京师经历寇盗之后,天下旱蝗,粮价飞涨,选人不能赴调,于是命令刘滋在江南典选,以方便江岭之人,这是江南掌选。宋神宗诏令川陕、福建、广南八路的官员,罢免任迎送劳苦,让转运司立格就地注选,免除他们赴选,这也是参用唐人的方法【建炎南渡后,开始诏令福建、两广的缺额都归吏部,只有四川依旧】。现在的议论者一定会说,这样会开启多请托的门路和受贿的途径,难道唐人全都清廉而今人都贪婪吗?孔子告诉仲弓说:“举荐你所知道的人。”现在取士,礼部用糊名的方法选取,这是举荐所不知道的人。吏部用抽签的方法注选,这是任用所不知道的人。这是让臣下拙于知人,而巧于避事。等到赴任之后,人与地不相适宜,那么吏治就会败坏。吏治败坏,那么百姓就会背离。百姓背离,那么战乱就会兴起。于是就在军前除授官吏,而并其所为,连尺寸的法度也不能遵守。哪里比得上廓然大公,让人得以举荐其所知,并明确试用以考核功绩,在其任职期间责求成效呢?唐太宗对侍臣说:“刺史,我应当亲自选拔。县令应诏令五品以上官员各举荐一人【宋开元九年敕令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荐县令一人,视其政绩善恶作为举荐者的赏罚依据】。明正统元年十一月乙巳敕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各举荐廉洁公正、明达事体、堪任御史者一人。在京四品官员及国子监、翰林院堂上官,各部郎中、员外郎,六科掌科给事中,各道掌道御史,各举荐廉慎明敏、宽厚爱民、堪任知县者一人。吏部更加详察而提拔任用。”想要挽救后来的弊端,必须这样而后贤才可得,政治治理可兴。

自从南北互选之后,赴任的人动辄数千里,必须举债才能到任,而且不熟悉风土,语言难懂,政权所寄托的多在狡猾的胥吏。从前唐朝末世,曾在岭南暂时实行过。文宗开成五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钧上奏:伏以海隅选择官吏,与江淮不同,如果不熟悉当地风俗,就难以搜求百姓疾苦。况且岭中往日的弊端,是南选;现在的弊端,是北资。我管辖二十二州,只有韶、广二州的官僚,每年由吏部选授,如果不是下级衙门贫弱的令史,就是远处无能之流。等到到任,都有积债,十人中没有一个肯识廉耻的。我到任四年,备知情状,那潮州官吏,希望特别遵循往例,不让吏部注拟,暂且委任本道求才。如果摄官廉洁谨慎有闻,依前允许观察使奏请正事,堪为经久之法,可以施行。敕旨依奏【《册府元龟》、《唐书》韩佽,元和中任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大约三百员,吏部所补才十一】

,余皆观察使商才补职。欧阳詹,泉州晋江人,其先皆为本州州佐县令。闽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虽能通文书吏事,不肯北宦】此固昔人以为敝法而改▯者矣。

译其余的都由观察使商才补任官职。欧阳詹是泉州晋江人,他的祖先都担任过本州的州佐和县令。闽越之地土地肥沃广阔,有山泉禽鱼,虽然能够通晓文书和吏治事务,却不愿北上做官。这本来就是前人认为弊政而加以废除的。

掣籖之法未行,选司犹得意为注,阙虽多,有为人择地,亦尚能为地择人。自新法既行,并以聼之,不可知之数,而繁剧之区,有累任不得贤令相继禠斥者。夫君子之道,在乎至公,存一避嫌之心,遂至以人牧为尝试。昔唐皎为吏部侍郎,当引入铨,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言:「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史书以为讥笑,以此用人,岂能致太平之理哉?实録言:「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蕲之广济,请终飬,诏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圣主之兴,坦懐待物,其所以劝羣臣者,至矣。

万厯末,常熟顾大韶作《竹籖传》,其文仿《毛頴传》为之。谓籖对主上言,上而庻吉士、科道之选,下而乡防试取士,壹皆用臣。臣乃得展其材,此愤世滑稽之言。然以之晓人,可谓罕譬而喻矣。夫楚王之厌纽,盆子之探符,古之人用以立帝、立王,而今日厪厪施之选人乎?

唐时所谓铨者,有留有放【唐书·选举志:凡取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豊伟,二曰言言辞辨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爲放】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裵行俭始设长名牓。宋白曰:「长名牓定留放,留者入选,放者不得入选【长安志曰:尚书省之南,别有吏部选院,谓之吏部南院,选人引集之所,其牓列于院外。杨国忠传:故事岁掲版南院为选式,是也】已定注,则过门下侍中、给事中按阅,有不可黜之故,放者多而留者少。景云中,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皆不畏强御,请谒路絶,集者万余人,留者三铨不过二千人,服其公。宋时此法犹存。孝宗乾道元年五月乙亥,诏未铨试人毋得堂除,未有若前明之一登科而受禄如持券者也。

  停年格

世之言停年格者,皆言起于后魏崔亮,今读亮本传,而知其亦有不得已也。传曰:迁吏部尚书,时羽林新害张彛之后,灵太后令武官得依资入选,官员既少,应选者多,前尚书李韶循常擢人,众情嗟怨。亮乃奏为格,制不问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则先擢用,沈滞者皆称其能。亮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以书规亮曰:「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定应十收六七。而朝廷贡秀才,止用其文,不取其理;察孝亷,惟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惟辨氏族,不考人才。至于取士之途不博,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之士,谁复脩厉名行哉?」亮答书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乗时徼幸,得为吏部尚书,常思同升举直,以报明主之恩,乃其本愿。昨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为汝所怪,千载之后,谁知我哉?古今不同时,宜须异,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书,尚书据状量人,授职,此乃与天下羣贤共爵人也。吾谓当尔之时,无遗才无滥举矣,而汝犹云十收六七,况天下之选专归尚书,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刘毅所云「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竟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博哉?今勲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不解书计,惟可彍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垂组乗轩,责以治效,是所谓未曽操刀而使专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设令千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望一官,何由不怨哉?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产铸刑书以救敝,叔向讥之以正法,何异汝以古礼难权宜哉?仲尼有言:「知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犹是也。但令将来君子知吾意焉。后甄琛、元脩义、城阳王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已,踵而行之。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自亮始也【辛琡为吏部尚书,上言:「黎元之命,系于长吏。若使惟取年劳,不简贤否,义均行雁,次若

译在抽签之法尚未实行之前,选官部门尚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注拟官职,空缺虽然很多,有时是为了人而选择地方,也还能为了地方而选择合适的人。自从新法实行以来,全都听凭不可预知的命运,而在事务繁杂的州县,甚至有连续几任贤能的县令相继被罢免斥退的情况。君子的道义,在于极度的公正,如果存有一种避嫌的心理,以至于把用人当作尝试。从前唐皎担任吏部侍郎,当引入铨选时,有人说他的家在蜀地,于是就把他注拟到吴地;又有人说:“他的父母年老,先前在江南任职,那就把他唱名派往陇右吧。”史书对此加以讥笑,像这样用人,怎么能达到太平治世的道理呢?《实录》记载:“洪武四年正月壬辰,河南府知府徐麟因为母亲年老居住在蕲州的广济,请求终养母亲,皇帝下诏改任徐麟为蕲州府知府,让他就近奉养母亲。”圣明的君主兴起,胸怀坦荡地对待万物,他用来劝勉群臣的做法,可谓达到了极致。

万历末年,常熟人顾大韶写了《竹签传》,其文体模仿《毛颖传》写成。文中说签对皇上说,上至庶吉士、科道官员的选拔,下至乡试、会试取士,全都使用臣。臣才得以施展才能,这是愤世嫉俗的滑稽之言。然而用来晓谕世人,可以说是罕见而明白易懂的比喻了。从前楚王厌恶纽结,盆子探符,古代的人用来确立帝王,而今天仅仅把它施用于选拔人才吗?

唐代所说的铨选,有留任和放还两种【《唐书·选举志》:凡是取人的方法有四种,一是身体容貌丰伟,二是言辞辩正,三是书法楷法遒美,四是判文理优长。这四件事都可以取用,那么先考察德行,德行相同则考察才能,才能相同则考察劳绩,得中者留任,不得中者放还】。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开始设立长名榜。宋白说:“长名榜确定留任和放还,留任者入选,放还者不得入选【《长安志》说:尚书省的南面,另有吏部选院,称为吏部南院,是选人引见集合的地方,它的榜文列在院外。《杨国忠传》:旧例每年在南院张贴版榜作为选式,就是指的这个】。已经确定注拟,就经过门下侍中、给事中审阅,如果有不可罢黜的理由,放还的人多而留任的人少。景云年间,任命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他们都不畏惧强权,请托的门路断绝,集合的人有一万多人,留任的三铨不过两千人,人们佩服他们的公正。宋代时这种方法还存在。孝宗乾道元年五月乙亥,下诏未参加铨试的人不得由堂除授官,没有像前明那样一登科就受禄如同持有债券一样的情况。

世人谈论停年格,都说起源于后魏的崔亮,现在读了崔亮的本传,才知道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传记说:升任吏部尚书,当时羽林军刚杀害张彝之后,灵太后命令武官可以依照资历入选,官员既少,应选的人多,前尚书李韶按照常规提拔人,众人嗟叹怨恨。崔亮于是上奏制定格法,规定不问贤愚,只以停职解任的时间长短作为标准,即使官职需要这个人,停职时间晚的终究不得入选,庸才下品但年月久远的则先提拔任用,沉滞不得志的人都称赞他的能力。崔亮的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写信规劝崔亮说:“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设置中正。仔细考察过去,没有不审慎举荐的,虽然未尽完美,大概应该能收到六七成的成效。而朝廷贡举秀才,只使用他们的文章,不取用他们的道理;考察孝廉,只论章句,不及治道;设立中正,只辨别氏族,不考察人才。至于取士的途径不广博,淘汰的道理不精密,而舅舅您掌管铨衡,应该改弦更张,怎么能反而制定停年格来限制他们?天下的士人,谁还会修养名节品行呢?”崔亮回信说:“你所说的很有深意,我乘时侥幸,得以担任吏部尚书,常想着举荐正直的人,以报答明主的恩德,这是我的本愿。昨天制定这个格法,是有原因的,现在已经被你责怪,千载之后,谁知道我呢?古今不同时代,应该有所差异,为什么呢?从前有中正品评他们的才第,上报尚书,尚书根据情况衡量人,授予职位,这是与天下群贤共同爵位。我认为在那个时候,没有遗漏的人才,没有滥举的人,而你却说只能收到六七成,何况天下的选拔专门归于尚书,以一个人的鉴察来观察天下,刘毅所说的‘一个吏部,两个郎中,却想要彻底了解人物’,这与用竹管窥天而要求广博有什么不同呢?现在功臣很多,又加上羽林军入选,武夫崛起,不懂书计,只能张弓前驱,指踪捕噬罢了,忽然让他们佩印乘车,责求治理的成效,这就是所说的未曾操刀却让他们专擅切割。又武人太多,官员太少,假使千人共一个官,还没有官可授,何况一人望一个官,怎么能不怨恨呢?我最近当面坚持不应该让武人入选,请求赐予他们爵位,厚待他们的俸禄,既然没有被采纳,所以权且制定这个格法,以停年限制罢了。从前子产铸刑书以救弊,叔向讥笑他以正法,这与你用古礼责难权宜有什么不同呢?仲尼有言:‘了解我的是《春秋》,怪罪我的也是《春秋》。’我的这个意图,大概也是这样。只希望将来的君子知道我的意思罢了。后来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徽相继担任吏部尚书,贪图它的便利,沿袭实行。从此贤愚同贯,泾渭不分。魏朝失去人才,从崔亮开始【辛琡担任吏部尚书,上言:‘黎民的命运,系于长吏。如果只取年劳,不简选贤否,义均行雁,次若

贯鱼,执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衡?」书奏不报】然观其答书之指,攷其时事,由羽林之变,既姑息于前,武人之除,复滥开于后,不得已而为此例设也。上无陵压之勲,人下无噪呼之叛党,何疑何惮而不复前王之制,乃以停年为断乎?

译像穿成串的鱼一样,拿着名册呼唤姓名,一个官吏就足够了。既然只需几个人就能完成,为什么还要称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呢?奏章呈上后没有得到回复。然而观察他回信的主旨,考察当时的时势,由于羽林军变乱之后,朝廷先前姑息纵容,武官的任命,后来又滥加开设,不得已才设立这样的成例。上面没有凌驾压迫的功臣,下面没有喧哗造反的叛党,有什么可疑虑、可畏惧的而不恢复前代的制度,却以停止按资历升迁作为定论呢?

魏书·辛雄传》上疏言:「自神龟末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嵗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案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用老旧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硕防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箕敛盈门,囚执满道。二圣明诏,寝而不遵;画一之法,悬而不用。自此中外之民,相将为乱,葢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呜呼!此魏之所以未久而亡也欤?」

北齐书·文襄帝纪》:「摄吏部尚书。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铨擢惟在得人。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通典》:「唐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裵行俭为司列少常伯,始设长名姓歴牓,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降以为故事。其后莫能革焉。至▯宗开元十八年,行俭子光庭为侍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余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后逺,皆无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资格【新唐书本传:「初吏部求人,不以资考为限,所奬防惟其才,往往得俊乂任之,士亦自奋。其后士人猥众,专务趋竞,铨品枉挠。光庭惩之,因行俭长名牓,乃为循资格】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能否,选满则注,限年蹑级,不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庸愚沈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抡才之方失矣。其有异才高行,聼擢不次,然有其制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自宋以下,年资之制,大抵皆本于光庭也。

宋孙洙《资格论》曰:「三代以下,选举之法,其始终一切皆失者,其国家资格之制乎?今贤材之伏于下者,资格阂之也;职业之废于官者,资格牵之也;士之寡亷鲜耻者,争于资格也;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资格之人众也。万事之所以抏▯,百吏之所以废弛,法制之所以頽烂决溃而不之救者,皆资格之失也。惟天之生大贤大德也,非以私厚其人,将使之辅生民之治者也;惟人之有大材大智者,非以独乐其身,将以振生民之穷者也。今小人累日而取贵仕,君子侧身而困卑位,贤者戴不肖于上,而愚者役智者于下,爵不考德,禄不授能,故曰贤材之伏于下者,资格阂之也。才足以堪其任,小拘嵗月而防之矣;力不足以称其位,増累考级而得之矣。所得非所求也,所求非所任也,位不度才,功不索实,故曰职业之废于官者,资格牵之也。今夫计嵗阀而争年劳者,日夜相闘也;有司躐一名差一级,则摄衣而羣争愬矣。其甚者,或懐黄敕而置于丞相之前也。其行义去市贾者,亡防耳,故曰士之寡亷鲜耻者,争于资格也。来而暴一邑,既嵗满矣,又去而虐一州也,非以赃败至死不黜,虎吏劘牙而食于民,贤者鬱死于岩穴,而赤子不得爱其父母也,故曰民之困于虐政暴吏者,资格之人众也。夫资格之法,起于后魏崔亮,而复行之于唐之裵光庭,是二子者,其当世固巳罪之,不待后人之讥矣。然而行之前世,不过数十年者也,后得称职者矫而更之,故其患不大。今资格之▯,流漫根结,踵为常法,方且世世而遵行之矣。往者不知非,来者不知矫,故曰万事抏▯,百吏废弛,法制頽烂决溃而不之救也。虽然,不无小利也,小便也。利之者,惷愚而废滞者也;便之者,耋老而庸昏者也。而于天下国家焉,则大失也,大害也。然而提选部者,亦以是法为简而易守也。百」品千羣,不复铨叙人物,而综覈功实。一吏在前,勘簿呼名而授之矣。坐庙堂者,亦以是法为要而易行也。大官大职,列籍按氏,差第日月,遝然而登之矣。上下相冒,而贤材去愈逺,可为太息也。为今之急,诚宜大蠲▯法,简防异能,爵以功为先后,用以才为序次。无以积勤

译《魏书·辛雄传》上疏说:“自从神龟末年以來,专门以停止年限作为选拔标准,士人不论善恶,只要年头久了就先予叙用。职位不论繁简难易,一到任期就授予官职。掌管文书的官吏,把先后次序和日期当作功劳;主持铨选的人,把选用老资历的人当作公平正直。况且平庸低劣的人,没有不贪婪鄙陋的,把治理国家的大任托付给浅薄之人,把百里之地的性命寄托给庸碌之辈,他们都只求贿赂,放纵心意。禁令虽然繁多,却压制不住他们的欲望,导致徭役不均,征发调派违背常理,横征暴敛充斥家门,囚犯充斥道路。两位圣主的明诏,被搁置而不遵行;统一制定的法令,悬挂着而不使用。从此朝廷内外百姓,相继作乱,大概是因为官员任命不得其人,百姓无法忍受其命运的缘故啊。唉!这大概就是魏朝不能长久而灭亡的原因吧?”

《北齐书·文襄帝纪》记载:“代理吏部尚书。北魏自从崔亮以后,选拔人才常常以年限资历为制度。文襄帝于是改革旧制,选拔提拔只在于得到合适的人。又淘汰尚书郎,精心选拔出身名门的人来充任。至于有才能名声的人,都被推荐提拔。”

《通典》记载:“唐朝自从高宗麟德年间以后,太平时间既久,人民安康风俗富足,谋求晋升的人众多,候选官员逐渐增多。总章二年,裴行俭担任司列少常伯,开始设立长名姓历榜,推行铨注之法。又确定州县官员资历高低升降作为惯例。此后没有人能改变它。到了玄宗开元十八年,裴行俭的儿子裴光庭担任侍中兼吏部尚书。在此之前,选官机构注授官职,只看人的能力与否,有的越级提拔,有的老死在下位,有出身二十多年得不到俸禄的人。又州县也没有等级,有的从大地方调到小地方,有的起初在近处后来去远处,都没有定制。裴光庭开始奏请采用循资格【《新唐书》本传记载:‘起初吏部选拔人才,不以资历考绩为限制,所奖赏的只是才能,往往得到俊才任用他们,士人也自我奋发。后来士人众多,专门致力于趋附竞争,铨选品评歪曲。裴光庭惩戒这种现象,于是沿用裴行俭的长名榜,制定了循资格’】凡是官员罢免期满,按若干选次集合,各有差等,官职高的选次少,官职低的选次多,不问能力与否,选次满了就注授,限定年限按级晋升,不得逾越。没有获罪的人,只有升迁没有降职。平庸愚笨沉滞的人都高兴,称它为圣书。虽然小有常规,但选拔人才的方针却失去了。那些有异才高行的,听任越级提拔,然而有这种制度却没有实际事例,有关部门只是遵守条文奉行格式,按资历惯例办事而已。从宋朝以后,年限资历的制度,大体上都源于裴光庭。

宋朝孙洙《资格论》说:“夏商周三代以后,选举的方法,其始终完全都失误的,大概是国家的资历制度吧?现在贤才埋没在下层的,是资历制度阻碍了他们;官职废弛在官府中的,是资历制度牵制了他们;士人缺乏廉耻的,是因为争夺资历;百姓困于虐政暴吏的,是因为资历出身的人众多。万事之所以败坏,百官之所以废弛,法制之所以颓败溃烂而不加挽救的,都是资历制度的失误。上天降生大贤大德的人,不是私下厚待他们,是要让他们辅佐治理百姓;人有大的才能智慧,不是独自享乐其身,是要用来拯救百姓的困苦。现在小人累积时日而获取高官厚禄,君子侧身而立却困于卑位,贤者顶着不贤者在上面,而愚者役使智者在下面,爵位不考察德行,俸禄不授予能力,所以说贤才埋没在下层的,是资历制度阻碍了他们。才能足以胜任其职位,却因拘泥于年限而防备他;力量不足以称职其地位,却因累积考级而得到它。所得到的不是所求的,所求的不是所任的,职位不衡量才能,功劳不考察实际,所以说官职废弛在官府中的,是资历制度牵制了他们。现在计算年限而争夺资历的,日夜互相争斗;有关部门越级一名差一级,就整理衣服而群起争讼了。严重的,有的怀揣黄敕放在丞相面前。他们的行为与市井商人相比,相差无几,所以说士人缺乏廉耻的,是因为争夺资历。来则虐待一邑,既然年限满了,又去虐待一州,如果不是因贪污败露至死也不罢免,虎吏磨牙而食于民,贤者郁死在山野,而百姓不能爱护其父母,所以说百姓困于虐政暴吏的,是因为资历出身的人众多。资历之法,起于后魏崔亮,又实行于唐朝裴光庭,这两个人,当时就已经被定罪,不待后人讥讽了。然而实行于前世,不过几十年罢了,后来得到称职的人纠正并改变它,所以祸患不大。现在资历的弊端,流漫根结,沿袭为常法,正将要世世代代遵行它了。过去的人不知道错误,后来的人不知道纠正,所以说万事败坏,百官废弛,法制颓败溃烂而不加挽救。虽然如此,不是没有小利,小便利。得利的是愚笨而废滞的人;得便利的是年老而庸昏的人。而对于天下国家来说,则是大失误,大祸害。然而主持选部的人,也认为这种法简便而易于遵守。百品千群,不再铨叙人物,而综合考察功绩实际。一个吏员在前面,核对簿册呼名而授予官职了。坐在庙堂的人,也认为这种法重要而易于实行。大官大职,列籍按姓氏,差第日月,顺次而登用他们了。上下互相蒙混,而贤才离去越来越远,令人叹息啊。当今的急务,确实应该大大废除资历之法,简拔异能,爵位以功劳为先后,任用以才能为序次。不要以积勤

累劳者为高叙,无以深资久考者为优。选智愚以别,善否陈前,而万事不治,庻功不熙者,臣愚未尝闻也。

译将勤勉辛劳者列为上等,将没有深厚资历和长期考核者列为优等。选拔人才时区分智愚,将善恶表现陈列于前,然而万事不能治理、众功不能兴盛的情况,我愚钝未曾听说过。

金章宗谓宰臣曰:「今之用人太拘资歴,循资之法起于唐代,如此何以得人?」平章政事张汝霖对曰:「不拘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上曰:「崔祐甫为相未逾年,荐八百人,岂皆非常之材与?」

  铨选之害

宋叶适论铨选之害曰:夫甄别有序,黜陟不失者,朝庭之要务也。故自一命以上,皆欲用天下之所贤者,而不以便其不肖者之人。窃怪人主之立法,常为不肖者之地,而消靡其贤才以俱入于不肖而已。而其官最要,其害最甚者,铨选也。吏部者,朝廷喉舌之处也。尚书、侍郎者,天子贵近之臣也。处之以其地,任之以其官,与之以甄别黜陟天下士大夫之柄,而乃立法以付之曰:「吾一毫不信汝也,汝一毫不自信也。」其人之贤否,其事之罪功,其地之逺近,其资之先后,其禄之厚薄,其阙之多少,则曰:「是一切有法矣。」天下法度之至详,曲折诘难之至多,士大夫不能一举措手足者,顾无甚于铨选之法也。呜呼!与人以官,赋人以禄,生民之命,致治之本,由此而出矣。奈何举天下之大柄,而自束缚蔽蒙之,乃为天下大▯之源乎?虽然是防百年于是矣。其相承者,非一人之故,学士大夫勤身苦力,诵说孔孟,传道先王,未尝不知所谓治道者,非若今日之法度也。及其一旦之为,是官噤舌,拱手四顾,吏胥以问其所当知之法令,吏胥上下其手以视之,其人亦抗然自辨曰:「吾有司也,固当守此法而已。」嗟夫!岂其人之本若是陋哉?陛下有是名器,为鼓舞羣动之具,与夺进退以叙天下,何忍袭数百年之▯端,汨没于区区壊烂之法,以消靡天下之人才,而甘心以便其不肖如此?则治道安从出,而治功安从见哉?况自唐中世以前,吏部用人之意犹有可攷,今之所循者,乃其衰乱之余▯耳。百王之常道,不容于陛下而不复也。

杨万里作选法论其上篇曰:「臣闻选法之▯在于信吏而不信官,信吏而不信官,故吏部之权不在官而在吏。三尺之法,适足以为吏取富之源,而不足以为朝廷为官择人之具。所谓尚书、侍郎二官者,据案执笔,闭目以书纸尾而已。且夫吏之犯法者必治,而受赇者必不赦。朝廷之意,岂眞信吏而不信官者邪?非朝廷之意也,法也。意则信官也,法则未尝信官也。朝廷亦不自信也。天子不自信,则法之可否孰决之?决之吏而已矣。夫朝廷之立法,本以防吏之为奸,而其用法也,则取于吏而为决,则是吏之言胜于法,而朝廷之权轻于吏也。其言至于胜法,而其权至重于朝廷,则吏部长贰安得而不吏之奉哉?长贰非曰奉吏也,曰吾奉法也。然而法不决之于官,而决于吏,非奉吏而何?夫是之为信吏而不信官。今有一事于此,法曰如是可,如是而不可。士大夫之有求于吏部,有持牒而请曰:『我应夫法之所可行』,而吏部之长贰亦曰可,宜其为可,无疑也。退而吏出寸纸以告之曰:『不可』。既曰不可矣,宜其为不可,无改也。未防而又出寸纸以告之曰:『可』。且夫可不可者,有一定之法,而用可不可之法者,无一定之论,何爲其然也?吏也。士大夫之始至也,恃法之所可,亦恃吏部长贰之贤,而不谒之吏,故与长贰面可之。退而问之吏,吏曰:『法不可也』。长贰无以语,则亦曰然。士大夫于是不决之法,不请之长贰,而以市于吏。吏曰:『可也』,而勿亟也,伺长贰之遗忘而画取其诺。昨夺而今与,朝然而夕不然,长贰不知也,朝廷不诃也。吏部之权不归之吏,而谁归?夫其所以至此,其始也有端,其积也有渐,而其成也植根甚固而不可动摇矣。然则曷为端?其病在于忽大体、谨小法而已矣。吏者,从其所谨者而中之,并与其所忽者而窃之,此其为不可破也。且朝廷何不思?」之曰:“吾之铨选果止于谨小法而已,则一吏执笔而有余也,又焉用择天下之贤者以爲尚书侍郎也哉?则吾之所以任尚书侍郎者,殆不止于谨小法而已。是故莫若略小法而责大体,使知小法之有所可否,初无系于大体之利害,则吏部长贰得以出意

译金章宗对宰臣说:“如今用人过于拘泥资历,按资历升迁的制度始于唐代,像这样怎么能得到人才呢?”平章政事张汝霖回答说:“不拘泥于资历,是用来对待非凡之才的。”皇上说:“崔祐甫担任宰相不到一年,推荐了八百人,难道都是非凡之才吗?”

铨选制度的危害

宋代叶适论述铨选制度的危害说:甄别人才有秩序,升降官员不失误,这是朝廷最重要的事务。所以从最低级的官职以上,都想要任用天下贤能的人,而不让那些不贤的人钻空子。我奇怪君主制定法律,常常为不贤的人提供便利,而消耗贤才,使他们最终也落入不贤的境地。其中官职最重要、危害最严重的,就是铨选制度。吏部是朝廷的关键部门。尚书、侍郎是天子的近臣。让他们处于这样的地位,赋予他们这样的官职,把甄别升降天下士大夫的权力交给他们,却制定法律对他们说:“我一点也不信任你们,你们也一点也不自信。”至于人的贤与不贤,事情的罪与功,地方的远与近,资历的先与后,俸禄的厚与薄,空缺的多少,则说:“这一切都有法律规定了。”天下的法度极其详尽,曲折难解之处极多,士大夫连手脚都无法施展,没有比铨选之法更严重的了。唉!授予人官职,发给俸禄,百姓的性命,治理国家的根本,都由此产生。为什么把天下的大权,自己束缚蒙蔽起来,竟然成为天下大祸的根源呢?虽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几百年了。继承这种制度的人,不是一个人的原因,学士大夫勤勉刻苦,诵读孔孟之道,传述先王的道理,未曾不知道所谓的治国之道,不像今天的法度这样。等到他们一旦任职,就闭口不言,拱手四处张望,向吏胥询问他们应当知道的法令,吏胥上下其手来观察他们,这些人也理直气壮地辩解道:“我是有司,本来应当遵守这个法律罢了。”唉!难道这些人本性就如此浅陋吗?陛下拥有名位和器物,作为激励众人的工具,通过授予或剥夺、晋升或降黜来安排天下,怎么忍心沿袭几百年的祸端,沉溺于琐碎破败的法律,来消耗天下的人才,而甘心让不贤的人获利如此呢?那么治国之道从哪里产生,治国的功绩从哪里显现呢?况且自从唐代中期以前,吏部用人的意图还有可考之处,现在所沿用的,不过是其衰乱之后的残余罢了。历代君王的常道,不容于陛下而不恢复吗?

杨万里作《选法论》的上篇说:“我听说选法的弊端在于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所以吏部的权力不在官员而在吏胥。三尺法律,恰好成为吏胥谋取财富的源泉,而不能成为朝廷为官员选拔人才的工具。所谓的尚书、侍郎两个官职,只是坐在案前执笔,闭着眼睛在纸尾签字罢了。况且吏胥犯法的一定会受到惩处,而受贿的一定不会赦免。朝廷的意思,难道真的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吗?这不是朝廷的本意,而是法律造成的。本意是信任官员,但法律未曾信任官员。朝廷也不自信。天子不自信,那么法律的可行与否由谁决定呢?由吏胥决定罢了。朝廷制定法律,本来是为了防止吏胥作奸犯科,而使用法律时,却由吏胥来决定,这样吏胥的话就胜过法律,而朝廷的权力就轻于吏胥了。他们的言论胜过法律,而他们的权力重于朝廷,那么吏部的长官和副长官怎么能不奉承吏胥呢?长官和副长官不是说奉承吏胥,而是说我们奉承法律。然而法律不由官员决定,而由吏胥决定,这不是奉承吏胥又是什么?这就是信任吏胥而不信任官员。现在有一件事,法律规定这样可行,那样不可行。士大夫有求于吏部,拿着文书请求说:‘我符合法律所允许的条件’,吏部的长官和副长官也说可以,理应可行,毫无疑问。退下后吏胥拿出一寸纸告知说:‘不可行’。既然说不可行,理应不可行,没有更改。不久又拿出一寸纸告知说:‘可行’。可行与不可行,有确定的法律,而使用可行与不可行法律的人,没有确定的说法,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吏胥。士大夫刚来时,依靠法律所允许的,也依靠吏部长官和副长官的贤能,而不拜见吏胥,所以与长官和副长官当面说可行。退下后问吏胥,吏胥说:‘法律不允许’。长官和副长官无话可说,也就说对。士大夫于是对未决定的法律,不向长官和副长官请示,而向吏胥行贿。吏胥说:‘可行’,但不要急,等待长官和副长官遗忘而画押同意。昨天剥夺今天给予,早晨这样晚上那样,长官和副长官不知道,朝廷不呵斥。吏部的权力不归吏胥,归谁呢?之所以达到这种地步,开始有端绪,积累有渐进,而成型后根深蒂固不可动摇。那么什么是端绪呢?弊病在于忽视大体、谨守小法罢了。吏胥从他们谨守的地方入手,并窃取他们忽视的地方,这就是不可破除的原因。况且朝廷为什么不思考?”说:“我们的铨选果真只在于谨守小法罢了,那么一个吏胥执笔就足够了,又何必选拔天下的贤者来担任尚书侍郎呢?那么我们任命尚书侍郎的目的,大概不止于谨守小法罢了。因此不如略去小法而责重大体,让他们知道小法的可行与否,起初并不关乎大体的利害,那么吏部长官和副长官得以发挥

而自决之,要以不失夫铨选之大体,而不害夫立法之大意而已。责大体而略小法,则不决于吏,而吏之权渐轻。吏权渐轻,然后长贰之贤者得以有为,而选法可以渐革也。”其下篇曰:“臣闻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亦不异于一吏。夫宰相之与一吏,不待智者而知其悬絶也。既曰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又曰亦不异于一吏者,何也?今夫进退朝廷之百官,贤者得以用,而不肖者得以黜,此宰相之权也。注拟州县之百官,下至于簿尉,而上至于守贰,此吏部之权也。朝廷之百官,自大科异等与夫进士甲科之首者,未有不由于吏部也,未有不由于吏部而官者。今日之簿尉,未必非他日之宰相,而况今日宰相之所进退者,台阁之所布列者,皆前日之升阶揖侍郎者也。故曰吏部之权不异于宰相。”虽然,吏部之所谓注拟何也?始入官者,则得簿尉;自簿尉来者,则得令丞;推而上之至于幕职,由是法也;又上之至于守贰,由是法也。其宜得者,则曰应格;其不宜得者,则曰不应格。曰应格矣,虽贪者、疲愞者、老耋者、乳臭者、愚无知者、庸无能者,皆得之;得者不之媿,与者不之难也。曰不应格矣,虽真贤实能、亷洁守志之士,皆不得也;不得者莫之怨,不与者莫之恤也。吏部者曰:“彼不媿不怨,吾事毕矣。”如募焉,书其役之高下而甲乙之,按其役之逺近而劳逸之,呼一吏而阅之簿,尽矣。此县令之以止小民之争也。吏部注拟百官而寄之以天下之民命,乃亦止于止争而已矣。故曰亦不异于一吏。今吏部亦有所谓。铨量者矣,揖之使书,以观其能书乎否也。召医而视之,以探其有疾与否也。赞之使拜,以试其视聼之明暗,筋力之老壮也。曰:铨量者如是而已矣。而贤不肖、愚智何别焉?昔晋用山涛为吏部尚书,而中外品员多所启防。宋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先使人告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不然则否。”羡之荅云:“黄散以下皆委廓”,犹以为失职,遂不拜。葢古之吏部,虽黄门散骑,皆由吏部之较选。是当时之为吏部者,岂亦止取若今所谓应格者而为黄散哉?抑将止取今所谓铨量者而为黄散邪【宋史·苏绅传】上言:“古者自黄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专去留。今审官院、流内铨,则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不问官职之闲剧,才能之长短,惟以资厯深浅为先后,有司但主簿籍而已。欲贤不肖有别,不可得也】臣愿朝廷稍増重尚书之权,使之得以察百官之能否,而与夺之。如丞簿以下,官小而任轻者,固未能人人而察之也。至于县宰之寄,以百里之民者;守贰之寄,以一郡之民者,岂不重哉?且天下防州,一州防县,一嵗之中,居者待者之外,到部而注拟县宰者防人,守贰又防人,则亦不过三数百而已。以一嵗三数百之守贰县宰,而散之于三百六旬之日月,则一日之注拟者絶多补寡,亦无防尔。一嵗之间,而不能察三数百人之能否,则其为尚书者,亦偶人而已矣。月计之而不粗,嵗计之而不精,则其州县之得人,岂不十而五六哉?虽不五六,岂不十而三四哉?以此较彼,不犹愈乎?或曰:“尚书之权重,则将得以行其私,奈何?”是不然。昔陆贽请令台省长官各举其属,而德宗疑诸司所举皆有情,故或受赂者。贽諌之曰:“陛下择相,亦不出台省长官之中,岂有为长官则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相则可择千百其僚?其要在于精择长。吏贽之说尽矣。今朝廷百官,孰非宰相进拟者,而不疑也?至于吏部长贰之注拟,而独疑其私乎?精择尚书,而假之以与夺之权,使得精择守贰、县宰,而无专拘之以文法,庻乎天下不才之吏可以汰,而天下之治犹可以复起也?与

译然而自行决断,关键是不违背铨选的大体原则,不损害立法的主要意图罢了。重视大体而忽略小法,那么就不会受制于胥吏,胥吏的权力就会逐渐减轻。胥吏的权力逐渐减轻,然后长官和副职中的贤能者才能有所作为,选官之法才可以逐渐改革。”其下篇说:“我听说吏部的权力,既不同于宰相,也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宰相与一个普通胥吏之间的巨大差别,不用智者也能知道。既然说吏部的权力不同于宰相,又说也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这是为什么呢?如今进退朝廷的百官,贤能者得以任用,不贤者得以罢黜,这是宰相的权力。拟定州县百官的职位,下至簿尉,上至知州和副职,这是吏部的权力。朝廷的百官,无论是大科异等还是进士甲科的首名,没有不经过吏部的,也没有不经过吏部而获得官职的。今天的簿尉,未必不是未来的宰相,况且今天宰相所进退的、台阁所布列的官员,都是从前在吏部升阶揖见侍郎的人。所以说吏部的权力不同于宰相。”虽然如此,吏部所说的“注拟”是什么呢?初入仕途的人,就得到簿尉的职位;从簿尉上来的人,就得到县令、县丞的职位;由此类推直到幕职,都是依照这个法则;再往上直到知州和副职,也是依照这个法则。那些应当得到官职的,就称为“符合资格”;那些不应当得到官职的,就称为“不符合资格”。既然称为符合资格,即使是贪婪者、疲弱懈怠者、年老昏聩者、乳臭未干者、愚笨无知者、平庸无能者,都能得到官职;得到官职的人不感到惭愧,授予官职的人也不感到为难。既然称为不符合资格,即使是真正贤能、廉洁守志的人士,也都得不到官职;得不到官职的人不怨恨,不授予官职的人也不怜悯。吏部的人说:“他们不惭愧也不怨恨,我的事情就完了。”这就像招募役夫一样,记录他们服役的高低而分甲乙等,按照服役的远近来分配劳逸,叫一个胥吏查阅簿册,就全部搞定了。这是县令用来制止小民争讼的方法。吏部拟定百官的职位,寄托着天下百姓的性命,却仅仅停留在制止争讼的水平罢了。所以说吏部的权力也不同于一个普通胥吏。如今吏部也有所谓的“铨量”了,拱手让人书写,以观察他能否写好字。召医生来查看,以探知他是否有疾病。赞礼让人跪拜,以测试他视听是否灵敏、筋力是否健壮。说:铨量就是这样罢了。那么贤与不贤、愚与智有什么区别呢?从前晋朝任用山涛为吏部尚书,朝廷内外的品官多由他推荐选拔。宋朝任用蔡廓为吏部尚书,蔡廓先派人告诉宰相徐羡之说:“如果让我行使吏部的职权,我就接受任命;否则就不接受。”徐羡之回答说:“黄门、散骑以下的官员都委托给你”,蔡廓仍认为失职,于是没有接受任命。大概古代的吏部,即使是黄门、散骑,都由吏部考核选拔。那么当时担任吏部尚书的人,难道也只是选取如今所谓符合资格的人来做黄门、散骑吗?还是只选取如今所谓经过铨量的人来做黄门、散骑呢?【《宋史·苏绅传》上言:“古代自黄门、散骑以下,以及隋朝的六品官、唐朝的五品官,吏部都可以专断去留。如今的审官院、流内铨,就是古代的吏部;三班院,就是古代的兵部。不问官职的清闲或繁忙,才能的长短,只以资历深浅决定先后,有关部门只主管簿籍罢了。想要贤与不贤有区别,是不可能的。”】我希望朝廷稍微加重尚书的权力,让他能够考察百官的才能与否,并决定授予或剥夺官职。至于丞、簿以下,官职小且责任轻的,固然不能每个人都去考察。但是县令寄托着百里百姓的性命;知州和副职寄托着一郡百姓的性命,难道不重要吗?况且天下有若干州,一州有若干县,一年之中,除了居住和等待的人之外,到吏部拟定县令职位的有若干人,知州和副职又有若干人,总共也不过三四百人罢了。用一年三四百人的知州、副职和县令,分散在三百六十天的时间里,那么一天拟定的职位极少,补授的人也很少,也没有多少麻烦。一年之间,如果不能考察三四百人的才能与否,那么担任尚书的人,也不过是木偶人罢了。按月计算而不粗略,按年计算而不精细,那么州县得到合适的人选,难道不是十之五六吗?即使不是十之五六,难道不是十之三四吗?以此比较彼,不是更好吗?有人说:“尚书的权力重,那么他将能够行私,怎么办?”这不是事实。从前陆贽请求让台省长官各自举荐下属,而德宗怀疑各部门所举荐的人都有私情,所以有的人接受贿赂。陆贽劝谏说:“陛下选择宰相,也不出在台省长官之中,难道担任长官就不能举荐一两个下属,担任宰相就可以选择千百个僚属吗?关键在于精心选择长官。”陆贽的话说尽了。如今朝廷百官,谁不是宰相进拟的,而不怀疑呢?至于吏部长官和副职的拟定,却唯独怀疑他们有私心吗?精心选择尚书,并赋予他授予或剥夺官职的权力,让他能够精心选择知州、副职和县令,而不专门拘泥于文书法令,或许天下无能的官吏可以被淘汰,天下的治理还可以重新兴起吧?

绍兴三十二年,吏部侍郎凌景夏言:国家设铨选,以聼羣吏之治,其掌于七司,着在令甲,所守者法也。今升降于胥吏之手,有所谓例焉。长贰有迁改,郎曺有替移,来者不可复知,去者不能尽告。索例而不获,虽有强明健敏之才,不复致议;引例而不当,虽有至公尽理之事,不复可伸。货赂公行,奸▯滋甚。尝观汉之公府有辞讼比,尚书有决事比,比之为言,犹今之例。今吏部七司宜置例册,凡经申请,或堂白,或取防者,每一事已,命郎官以次拟定,而长贰书之于册,永以为例。每半嵗上于尚书省,仍闗御史台。如此则巧吏无所施,而铨叙平允矣。淳熙元年,参知政事龚茂良言:法者,公天下而为之者也;例者,因人而立,以壊天下之公者也。昔之患在于用例破法,今之患在于因例立法。自例行而法废矣。故谚称吏部为例部。是则铨政之害,在宋时即已患之,而今日尤甚。所以然者,法可知而例不可知,吏胥得操其两可之权,以市于下,世世相传,而虽以朝廷之力,不能防而去之。甚哉,例之为害也!又岂独吏部然哉【古无例字,只作列。《礼记·间传》:“罪多而刑五,防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注:“列等比也。”释文:“徐邈音例,即后人例字。”至《汉书·何武传》曰:“欲除吏,先为科例,以防请托。”《杜钦传》曰:“不为陛下广持平例。”《王莽传》曰:“太傅平晏从吏过例,始加人作例】宼莱公为相,章圣尝语两府:“欲择一人为马歩军指挥使,公方议其事,吏有以文籍进者,公问:‘何书?’对曰:‘例簿也。’公曰:‘朝廷欲用一衙官,尚须检例邪?安用我軰壊国政者?正由此尔。’”司马温公与吕惠卿论新法于上前,温公曰:“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之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茍用例,则胥史足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

  员缺

员缺之名自晋时已有之。《晋书·王蕴传》:「迁尚书吏部郎,每一官缺,求者十辈【世说注引山涛启事曰:「吏部郎史曜出缺,处当选】魏书·元脩义传》:「迁吏部尚书,时上党郡缺中散大夫,高居求之。」至唐赵憬审官六议,遂有人少阙【缺字同】多人多阙少之语。而崔湜以中书侍郎知吏部选事,至逆用三年员阙。令▯咺在吏部,杨炎为侍郎,至分阙,以恶阙与炎,其名相传至今不改矣。

旧唐书·德宗纪:御史大夫崔从奏:“兵戎未息,仕进颇多,比来每至选集,不免据阙留人。尝叹遗才,仍招怨望。此亦似今之截留▯选也。”

大唐新语》刘思立为考功员外,子宪为河南尉。思立今日亡,明日选人有索宪阙者,载深咨嗟,以为名教所不容,乃书其无行,注名籍。其人比出选门,为众目所视,众口所訾,亦趦趄而失歩矣。朝廷咸谓载能振理风俗,自今言之,不过索一丁忧之阙,亦何至见摈于清议邪?不知由是心推之,则有其亲未死而设为机阱,以谋夺其处,亦人情之所必至者矣。孟子曰:“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茍反是而充之,其亦何所不至邪?”愿后之持铨衡者,常以正风俗为心,则国家必有得人之庆矣。

  日知録卷八

<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日知录》>

  钦定四库全书

日知録卷九昆山顾炎武撰人材

宋叶适言:「法令日繁,治具日密,禁防束防至不可动,而人之智虑自不能岀于绳约之内,故人材亦以不振。使与人稍谈及度外之事,輙揺手而不敢爲。夫以汉之能尽人材,陈汤犹扼腕于文墨吏,而况于后世乎?宜乎豪杰之士无以自奋,而同归于庸懦也。」

使枚乗、相如而习晚近之经义,则必不能发其文章;使管仲、孙武而读晚近之科条,则必不能运其权畧。故法令者,败壊人材之具以防奸宄而得之者什三,以沮豪杰而失之者常什七矣。

自万厯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厯以后,法令

译绍兴三十二年,吏部侍郎凌景夏上言:国家设立铨选制度,是为了听取众官吏的治理情况,其职权由七个司掌管,规定在法令中,所遵守的是法度。如今官吏的升降操在胥吏手中,有所谓的成例。长官和副长官有调动,郎官有更换,新来的人不能再次知晓,离去的人不能全部告知。寻找成例而找不到,即使有强干明察、健敏之才,也不再加以议论;引用成例而不恰当,即使有极其公正、合乎情理的事情,也不能伸张。贿赂公然盛行,奸邪滋生更为严重。我曾看到汉朝的公府有辞讼比,尚书有决事比,“比”的意思,就像现在的成例。现在吏部七个司应当设置成例册,凡是经过申请,或者向堂上报备,或者取防的,每件事结束后,命令郎官依次拟定,而长官和副长官将其记录在册,永远作为成例。每半年上报给尚书省,仍然通报御史台。这样,狡诈的胥吏就无处施展,而铨叙就会公平允当了。淳熙元年,参知政事龚茂良上言:法度,是为天下公道而制定的;成例,是因人而设立,用来破坏天下公道的。过去的祸患在于使用成例破坏法度,现在的祸患在于依据成例制定法度。自从成例通行,法度就废弛了。所以谚语称吏部为成例部。这就是铨选政治的祸害,在宋朝时就已经担忧,而今天尤其严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法度可知而成例不可知,胥吏得以操纵这种模棱两可的权力,向下勒索,世代相传,即使凭借朝廷的力量,也不能防范和去除。成例的危害真是严重啊!又岂只是吏部如此呢【古代没有“例”字,只写作“列”。《礼记·间传》:“罪多而刑五,防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注:“列等比也。”释文:“徐邈音例,即后人的例字。”到《汉书·何武传》说:“想要任命官吏,先制定科例,以防备请托。”《杜钦传》说:“不为陛下广泛确立持平的成例。”《王莽传》说:“太傅平晏跟随官吏超过成例,开始加人作例”】寇莱公做宰相时,章圣曾对两府说:“想选择一个人做马步军指挥使,你正议论这件事,有官吏拿着文书进献,你问:‘什么书?’回答说:‘成例簿。’你说:‘朝廷想任用一位衙官,尚且需要查检成例吗?哪里用得着我们这些败坏国政的人?正是由此罢了。’”司马温公与吕惠卿在皇帝面前议论新法,温公说:“三司使掌管天下财政,没有才能就罢免他也可以,不可以让两府侵夺他的职权。现在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什么呢?宰相以道义辅佐君主,哪里使用成例?如果使用成例,那么胥吏就足够了。现在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为什么呢?”惠卿不能回答。

员缺

员缺的名称从晋朝时就已经有了。《晋书·王蕴传》:“升任尚书吏部郎,每一个官职空缺,求取的人有十辈【《世说》注引山涛启事说:“吏部郎史曜出现空缺,处在当选”】《魏书·元脩义传》:“升任吏部尚书,当时上党郡缺少中散大夫,高居求取这个职位。”到唐朝赵憬审官六议,于是有人少缺、多人多缺少的说法。而崔湜以中书侍郎身份主持吏部选事,甚至预支三年的员缺。令狐咺在吏部,杨炎做侍郎,直到分配空缺,把不好的空缺给杨炎,它的名称流传至今没有改变。

《旧唐书·德宗纪》:御史大夫崔从上奏:“战争没有平息,求取仕进的人很多,近来每次到选集,不免根据空缺留住人。曾经感叹遗漏人才,仍然招致怨恨。这也像现在的截留选官。”

《大唐新语》刘思立做考功员外,儿子刘宪做河南尉。刘思立今天去世,明天选官的人有索取刘宪空缺的,载深叹息,认为这是名教所不容的,于是书写他没有品行,注名于籍。那个人等到走出选门,被众人目光注视,被众人言语诋毁,也趑趄而失步了。朝廷都认为载深能够整顿风俗,从今天的角度说,不过是索取一个丁忧的空缺,又何至于被清议排斥呢?不知道由此心推演,那么有他的亲人未死而设下陷阱,来谋夺他的位置,也是人情所必然到达的。孟子说:“人能够扩充不想害人的心,那么仁爱就不可胜用;人能够扩充不想穿墙钻洞的心,那么义就不可胜用。如果反过来扩充它,那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希望后来主持铨衡的人,常以端正风俗为心,那么国家必定有得到人才的喜庆。

日知录卷八

<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日知录>

钦定四库全书

日知录卷九昆山顾炎武撰人材

宋叶适说:“法令日益繁多,治理器具日益严密,禁防束缚到不可动弹,而人的智虑自然不能超出绳约的范围,所以人才也因此不振。假使与人稍微谈及度外之事,就摇手而不敢做。汉朝能够尽用人才,陈汤尚且扼腕于文墨吏,何况后世呢?难怪豪杰之士没有自我奋发的途径,而一同归于庸懦。”

假使枚乘、相如学习晚近的经义,就一定不能发挥他们的文章;假使管仲、孙武阅读晚近的科条,就一定不能运用他们的权略。所以法令,是败坏人才的器具,用来防范奸宄而得到的只有十分之三,用来阻挠豪杰而失去的常常是十分之七。

自从万历以前,法令繁多而辅之以教化,所以其治理还算是小康。万历以后,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