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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日知录二十八

日知録卷二十七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549–560 段

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似未然。古惟丧礼始用稽颡,盖以头触地,其与稽首乃有容无容之别。

译有人说:“拜时身体低下称为稽首,头触到地面称为稽颡”,这似乎并不正确。古代只有在丧礼中才开始使用稽颡,大概是用头触碰地面,它与稽首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容饰(即是否戴冠)。

稽首顿首

今表文皆云稽首顿首。蔡邕独断:汉承秦法,羣臣上书皆言“昧死”。言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顿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

  百拜

百拜字出《乐记》,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计一席之间,宾主交拜,近至于百。注云:「壹献士饮酒之礼,百拜以喻多,是也【徐伯鲁曰:按《乡饮酒礼》无百拜,此特甚言之耳】若平礼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于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礼至末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大明会典》四拜者,百官见东宫亲王之礼,见其父母亦行四拜礼,其余官长及亲戚朋友相见,止行两拜礼。是四拜唯于父母得行之。今人书状动称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礼。唐李涪刋误曰:「夫郊天祭地,止于再拜,其礼至重,尚不可加。今代妇谒姑,章其拜必四,详其所自。初则再拜,次则跪献衣服文史,承其筐篚,则跪而受之。常于此际授受多误,故四拜相属耳。」

战国·防苏秦路过雒阳,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此四拜之始,盖因谢罪而加拜,非礼之常也【黄庭经十读四拜朝太上,亦是加拜】今人上父母书,用百拜,亦为无理。若以古人之拜乎,则古人必稽首然后为敬,而百拜仅宾主一日之礼,非所施于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则天子止于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过犹不及,明知其不然而书之,此以伪事其亲也。

洪武三年,上谕中书省臣曰:“今人书劄,多称顿首、再拜、百拜,皆非实礼,其定为仪式,令人遵守。”于是礼部定仪,凡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则称“端肃奉复”;敌已者,称“奉书奉复”;上之与下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则曰“家书敬复”;尊长与卑幼,则曰“书付某人”。

  九顿首三拜

九顿首,出《春秋传》。然申包胥元是三顿首,未尝九也。杜注“无衣三章,章三顿首”,每顿首必三,此亡国之余,情至迫切,而变其平日之礼者也。七日夜哭于邻国之庭,古人有此礼乎?七日哭也,九顿首也,皆亡国之礼也,不可通用也。

韩之战,秦获晋侯,晋大夫三拜稽首。古但有再拜稽首,无三拜也。申包胥之九顿首,晋大夫之三拜也。

楚语湫举遇蔡声子,降三拜,纳其乗马,亦亡人之礼也。周书宣帝纪诏诸应拜者,皆以三拜成礼,后代变而弥增,则有四拜。不知天元自拟上帝,凡冕服之类十二者,皆増为二十四,而笞棰人亦以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然未有四拜。

  东向坐

古人之坐以东向为尊故宗庙之祭太祖之位东向即交际之礼亦宾东向而主人西向【汉书注如淳曰君臣位南北面宾主位东西面】新序楚昭奚恤为东面之坛一秦使者至昭奚恤曰君客也请就上位是也史记赵奢传言括东向而朝军吏田单传言引卒东乡坐师事之淮阴传言得广武君东乡坐西乡对师事之王陵传言项王东乡坐陵母周勃传言每召诸生説士东乡坐责之趣为我语田蚡传言召客饮坐其兄盖侯南乡自坐东乡以为汉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挠南越传言王太后置酒汉使者皆东乡汉书盖寛饶传言许伯请之乃徃从西堦上东乡特坐楼防传言王邑父事防时请召宾客邑居樽下称贱子上夀坐者百数皆离席伏防独东向正坐字谓邑曰公子贵如何后汉书邓禹传言显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为太傅进见东向桓荣传言乗舆尝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天子亲自执业【皆待以宾师之位】此皆东向之见于史者曲礼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自西阶而升故东乡自东阶而升故西乡而南乡特其旁位如庙中之昭故田蚡以处盖侯也

孝文纪:「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注:宾主位,东西面;君臣位,南北面。是时,羣臣至代邸,上议,则代王为主人,故西乡。

旧唐书《卢简求子汝弼为河东节度副使,府有龙泉亭。简求节制时,手书诗一章在亭之西壁。汝弼复为亚帅,每亭中防集,未尝居宾位,西向俛首而已。是唐人亦以东向为宾位也。》

译叩头叩头

现在的表文中都写“稽首顿首”。蔡邕《独断》说:汉朝承袭秦朝的法律,群臣上书都写“昧死”。说王莽窃取帝位,仰慕古法,去掉了“昧死”,改称“稽首”。光武帝沿袭而没有改变。朝臣称“稽首顿首”,不是朝臣称“稽首再拜”。

百拜

“百拜”一词出自《乐记》,古人的拜礼,如同现在的鞠躬,所以总计一次宴饮之间,宾主互相拜谢,接近上百次。注解说:“一次献酒的士人饮酒之礼,百拜是用来比喻次数多,这是对的【徐伯鲁说:按《乡饮酒礼》没有百拜,这不过是极而言之罢了】如果平常的礼节只是一拜,再拜就是人臣对君主,也只再拜。孟子因为君主的命令将礼物送给他,再拜稽首而接受,这是对的。礼节到了末世变得繁琐,从唐朝以下,就有四拜。《大明会典》规定,四拜是百官拜见东宫亲王的礼节,拜见父母也实行四拜礼,其余的官长以及亲戚朋友相见,只实行两拜礼。可见四拜只有对父母才能实行。现在的人写信动不动就称百拜,为什么呢?

古人没有四拜的礼节。唐代李涪《刊误》说:“郊祭天地,只到再拜,那礼节最重,尚且不能增加。现在代替妇女拜见婆婆,章氏的拜礼必定是四拜,详查它的来源。起初是再拜,接着是跪着献衣服文书,承接她的筐篚,就跪着接受。常常在这个授受之际多有误,所以四拜接连不断罢了。”

战国时期,苏秦路过洛阳,嫂子像蛇一样爬行匍匐,四拜跪着谢罪。这是四拜的开始,大概是因为谢罪而增加拜礼,不是礼制的常法【《黄庭经》十读四拜朝太上,也是增加拜礼】现在的人给父母写信,用百拜,也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以古人的拜礼来说,那么古人必定稽首然后才算恭敬,而百拜仅仅是宾主一天的礼节,不能施加于父母。如果以现在人的拜礼来说,那么天子只到五拜,又哪里能得到百拜呢?这两种情况都是过犹不及,明知不对却这样写,这是用虚假的事来侍奉亲人。

洪武三年,皇上谕示中书省臣说:“现在的人写信,多称顿首、再拜、百拜,都不是实际的礼节,要定为仪式,让人遵守。”于是礼部制定仪制,凡是给尊者写信,称“端肃奉书”,回复则称“端肃奉复”;地位相等的人,称“奉书奉复”;上级对下级称“书”、“寄书”、“答”;卑幼对尊长,则说“家书敬复”;尊长对卑幼,则说“书付某人”。

九顿首三拜

九顿首,出自《春秋传》。然而申包胥原本是三顿首,不曾有九顿首。杜预注说“《无衣》三章,每章三顿首”,每顿首必定三次,这是亡国之余,情势迫切,而改变平日的礼节。七天七夜在邻国的朝廷哭泣,古人有这样的礼节吗?七天哭泣,九顿首,都是亡国的礼节,不能通用。

韩之战,秦国抓获晋国国君,晋国大夫三拜稽首。古代只有再拜稽首,没有三拜。申包胥的九顿首,晋国大夫的三拜。

《楚语》中湫举遇见蔡声子,下拜三次,收下他的乘马,也是亡国之礼。《周书》宣帝纪诏令所有应该拜的人,都以三拜完成礼节,后代变化而更加增多,就有四拜。不知道天元自比上帝,凡是冕服之类十二种,都增加为二十四种,而鞭打人也以一百二十下为限度,名叫天杖。然而没有四拜。

东向坐

古人的坐位以东向为尊贵,所以宗庙祭祀太祖的位子是东向,交际的礼节也是宾客东向而主人西向【《汉书》注如淳说:君臣位南北面,宾主位东西面】《新序》中楚昭奚恤为东面之坛,一位秦国使者到来,昭奚恤说:您是客人,请就上位,这就是例子。《史记》赵奢传中,赵括东向而朝见军吏;田单传中,田单带领士兵东向坐,以师礼对待他;淮阴侯传中,得到广武君,东向坐,西向对答,以师礼对待他;王陵传中,项王东向坐,陵母;周勃传中,每次召诸生说士,东向坐,责备他们,催促他们为我说话;田蚡传中,召客饮酒,让他的哥哥盖侯南向坐,自己坐东向,认为汉相尊贵,不能因为哥哥的缘故私自扰乱;南越传中,王太后置酒,汉朝使者都东向坐;《汉书》盖宽饶传中,许伯请他,于是前往,从西阶上东向特坐;楼护传中,王邑父事护,当时请召宾客,王邑居尊位,称贱子上寿,坐着的有百多人,都离席伏拜,护独自东向正坐,字谓邑曰:公子贵如何;《后汉书》邓禹传中,显宗即位,因为邓禹是先帝的元功,拜为太傅,进见东向;桓荣传中,皇帝曾经幸临太常府,令桓荣坐东面,天子亲自执弟子之礼【都以宾师之位对待】这些都是东向在史书中可见的例子。《曲礼》说主人就东阶,客人就西阶,从西阶而升所以东向,从东阶而升所以西向,而南向是其旁位,如庙中的昭位,所以田蚡让盖侯处此位。

《孝文纪》:“西向让者三,南向让者再。”注:宾主位,东西面;君臣位,南北面。这时,群臣到代邸,商议,那么代王是主人,所以西向。

《旧唐书》卢简求的儿子汝弼担任河东节度副使,府中有龙泉亭。简求节制时,亲手写诗一章在亭的西壁。汝弼又担任亚帅,每次亭中聚会,不曾居宾位,西向低头而已。可见唐人也以东向为宾位。

坐

古人席地而坐,西汉尚然。《汉书·隽不疑传》:「登堂坐定,不疑据地曰:『窃伏海濵,闻暴公子威名旧矣,是也。』」

译坐

古人铺席于地而坐,西汉时期仍然如此。《汉书·隽不疑传》记载:“登上厅堂坐定后,隽不疑趴在地上说:‘我私下在海边隐居,早就听说暴公子的威名,原来就是您。’”

古人之坐,皆以两膝着席。有所敬,引身而起,则为长跪矣。《史记·范雎传》言:“秦王跽而请,秦王复跽。”而褚先生补《梁孝王世家》:“帝与梁王俱侍坐太后前,太后谓帝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帝跪席举身曰:‘诺,是也。’”《礼记》“坐”皆训“跪”。《三国志》注引《高士传》言:“管宁尝坐一木榻,积五十余年,未尝箕股,其榻上当膝处皆穿,以此。”

  土炕

北人以土为牀,而空其下以发火,谓之炕。古书不载【诗·瓠叶传】炕火曰炙,正义曰炕举也,谓以物贯之而举于火上以炙之】左传》宋寺人栁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新序》宛春谓卫灵公曰:「君衣狐裘,坐熊席,隩隅有灶。」《汉书·蘓武传》凿地为坎,置煴火,是盖近之,而非炕也【庾信《小园赋》】管宁藜牀虽穿而可坐,▯康锻灶既煗而堪眠】旧唐书·东夷高丽传》冬月皆作长坑,下然煴火以取煗,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

水经注》土垠县有观鸡寺,寺内有大堂,甚高广,可容千僧。下悉结石为之上,加涂暨基,内疏通枝经脉,防基侧室外四出。爨火炎势内流,一堂尽温,此今人暖房之制,形容尽之矣。

  冠服

汉书·五行志》曰: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竒怪之服,故有服妖。余所见五六十年,服饰之变亦巳多矣,故録其所闻,以视后人焉。

豫章漫抄曰:今人所戴小防,以六瓣合缝,下缀以檐,如筩。阎宪副闳谓予言,亦太祖所制,若曰「六合一统」云尔。杨维桢亷夫以方巾见太祖,问其制,对曰「四方平定」,巾上喜,令士人皆得戴之。商文毅用自编,民亦以此巾见。太康县志曰:国初时,衣衫褶前七后八;▯治间,上长下短,褶多。正徳初,上短下长,三分之一。士夫多中停,冠则平顶,高尺余,士夫不减八九寸。嘉靖初,服上长下短,似▯治时。市井少年防尖长,俗云边鼓防。▯治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缎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襴,髻高寸余。正徳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衫唯用金彩补子,髻渐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髻高如官防,皆铁丝胎,高六七寸,口周面尺二三寸余。

内邱县志》曰:万厯初,童子发长犹总角,年二十余始戴网。天启间,则十五六便戴网,不使有总角之仪矣。万厯初,庶民穿腃靸,儒生穿双脸鞋,非乡先生首戴忠靖冠者,不得穿厢边云头▯【俗呼朝鞋】至近日,而门快舆皁无非云履,医卜星相莫不方巾。又有晋巾、唐巾、乐天巾、东坡巾者。先年妇人非受封不敢戴梁冠,披红袍,系拖带。今富者皆服之,又或着百花袍,不知创自何人。万厯间,辽东兴冶服五彩炫烂,不三十年而遭屠戮。兹花袍几二十年矣,服之不衷,身之灾也。兵荒之咎,其能免与?

  衩衣

通鉴《唐僖宗干符元年》王凝、崔彦昭同举进士,凝先及第。尝衩衣见彦昭,衩楚懈反。广雅:「梢袺袵,谓之▯衩。」一曰襢衣。李义山诗:「芙蓉作裙衩。」又曰:「裠衩芙蓉小。」

  对襟衣

太祖实録: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对襟衣,惟骑马许服,以便于乗马故也。其不应服而服者罪之。今之罩甲即对襟衣也。《戒庵漫笔》云:罩甲之制,比甲稍长,比袄减短。正徳间创自武宗。近日士大夫有服者。按《説文》:无袂衣谓之防。赵防光曰:半臂衣也。武士谓之蔽甲,方俗谓之披袄,小者曰背子,即此制也。《魏志·杨阜传》:阜尝见明帝着防,被缥绫半袖,问帝曰:「此于礼何法服也?」则当时巳有此制。

  行幐

诗「邪幅」在下笺云:「邪幅,如今行幐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左传》「带裳幅舄」,注同亦作「偪」。《礼记》「偪屦着綦」,《释名》「偪,所以自逼束,今谓之行幐,言以裹脚可以跳腾轻便也。」《战国防苏秦臝幐,负书担囊。」《吴志》「吕▯为兵,作绛衣行縢。」《旧唐书》「徳宗入骆谷,值霖雨,道涂险滑,卫士多亡归

译古人坐着,都是双膝跪在席子上。表示恭敬时,挺直身体站起来,这就是长跪。《史记·范雎传》说:“秦王长跪请教,秦王又长跪。”而褚先生补写的《梁孝王世家》说:“皇帝和梁王一起侍坐在太后面前,太后对皇帝说:‘我听说殷朝之道重在亲近亲属,周朝之道重在尊重尊长,它们的道理是一样的。’皇帝跪在席上挺起身子说:‘是的,没错。’”《礼记》中“坐”都解释为“跪”。《三国志》注引《高士传》说:“管宁曾经坐一张木榻,积五十年以上,不曾伸开两腿,那榻上当膝盖的地方都磨穿了,因此。”

土炕

北方人用土做床,而在下面留空用来生火,叫做炕。古书没有记载【《诗经·瓠叶》传:炕火叫做炙,正义说炕是举,意思是把东西穿起来举在火上烤】《左传》说宋国寺人柳在座位上烧炭,人将要到时就撤去。《新序》宛春对卫灵公说:“您穿着狐裘,坐在熊皮席上,角落里有灶。”《汉书·苏武传》说挖地为坑,放置微火,这大概接近了,但不是炕【庾信《小园赋》:管宁的藜床虽然磨穿但可以坐,〇康锻的灶既暖和又适合睡觉】《旧唐书·东夷高丽传》说冬天都造长坑,下面烧微火来取暖,这就是现在的土炕,只是写作坑字。

《水经注》说土垠县有观鸡寺,寺内有大堂,非常高广,可以容纳一千名僧人。下面全部用石头砌成,上面加上涂泥和地基,内部疏通树枝般的脉络,防止地基侧面室外四处泄漏。烧火的火势向内流动,整个大堂都温暖,这是现在人暖房的制度,形容得非常详尽。

冠服

《汉书·五行志》说:风俗狂妄轻慢,改变节操和法度,就出现轻浮奇异的服饰,所以有服妖。我所见五六十年来,服饰的变化也已经很多了,所以记录我所听到的,给后人看。

《豫章漫抄》说:现在人戴的小帽,用六片缝合,下面缀着檐,像筒。阎宪副闳对我讲,也是太祖所制,好像说“六合一统”的意思。杨维桢廉夫戴着方巾拜见太祖,太祖问他的制度,回答说“四方平定”,太祖很高兴,让士人都可以戴它。商文毅用自编,百姓也戴这种巾。《太康县志》说:建国初年,衣衫褶子前七后八;〇治年间,上长下短,褶子多。正德初年,上短下长,占三分之一。士大夫多居中,帽子则平顶,高一尺多,士大夫不少于八九寸。嘉靖初年,服饰上长下短,像〇治时。市井少年帽子尖长,俗称为边鼓帽。〇治年间,妇女衣衫只盖住裙腰,富人用罗缎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襴,发髻高一寸多。正德年间,衣衫渐渐变大,裙褶渐渐增多,衫只用金彩补子,发髻渐渐高。嘉靖初年,衣衫大到膝盖,裙子短褶少,发髻高如官帽,都是铁丝胎,高六七寸,口周长面尺二三寸多。

《内邱县志》说:万历初年,童子头发长还扎总角,二十多岁才开始戴网。天启年间,则十五六岁就戴网,不让他们有总角的礼仪了。万历初年,平民穿腃靸,儒生穿双脸鞋,不是乡先生头戴忠靖冠的,不得穿厢边云头〇【俗称为朝鞋】到了近日,而门快舆皂无非穿云履,医卜星相无不戴方巾。又有晋巾、唐巾、乐天巾、东坡巾。以前妇人不受封不敢戴梁冠,披红袍,系拖带。现在富人都穿它,又有的穿百花袍,不知是谁创制的。万历年间,辽东兴起冶服五彩绚烂,不到三十年就遭屠戮。这花袍快二十年了,穿着不恰当,是身体的灾祸。兵荒的罪过,能避免吗?

衩衣

《通鉴》《唐僖宗干符元年》王凝、崔彦昭同考进士,王凝先及第。曾经衩衣拜见崔彦昭,衩音楚懈反。《广雅》:“梢袺袵,谓之〇衩。”一说是襢衣。李义山诗:“芙蓉作裙衩。”又说:“裠衩芙蓉小。”

对襟衣

《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止官民步卒等人穿对襟衣,只有骑马允许穿,以便于骑马的缘故。不该穿而穿的治罪。现在的罩甲就是对襟衣。《戒庵漫笔》说:罩甲的制度,比甲稍长,比袄减短。正德年间创自武宗。近日士大夫有穿的。按《说文》:无袖衣叫做防。赵防光说:半臂衣。武士称为蔽甲,方俗称为披袄,小的叫背子,就是这个制度。《魏志·杨阜传》:杨阜曾经看见明帝穿着防,披着缥绫半袖,问明帝说:“这在礼法上是什么礼服?”那么当时已有这个制度。

行幐

《诗经》“邪幅”在下笺云:“邪幅,就像现在的行幐。束缚小腿,从脚到膝盖。”《左传》“带裳幅舄”,注同也写作“偪”。《礼记》“偪屦着綦”,《释名》“偪,用来自我束缚,现在叫行幐,说用裹脚可以跳腾轻便。”《战国策》苏秦“裸幐,负书担囊。”《吴志》“吕〇为兵,作绛衣行縢。”《旧唐书》“德宗入骆谷,遇到霖雨,道路险滑,卫士多逃亡归来

。朱泚,东川节度使李叔明之子升,及郭子仪之子▯,令狐建之子彰等六人,恐有奸人危乘舆,相与齧臂为盟,着行幐,钉鞵,更鞚上马,以至梁州。它人皆不得近。及还京师,上皆以为禁卫将军,宠遇甚厚。」

译朱泚、东川节度使李叔明的儿子李升、郭子仪的儿子郭〇、令狐建的儿子令狐彰等六人,担心有奸人危害皇帝,于是互相咬破手臂结盟,穿着行囊,钉着鞋,轮流骑马,一直到达梁州。其他人都不许靠近。等到返回京城,皇上都任命他们为禁卫将军,恩宠待遇非常优厚。

古人之韈,大抵以皮为之。《春秋左氏传》注曰:「古者臣见君,解韈;既解,则露其邪幅,而人得见之。」此《采菽》之诗所以为咏。今之村民,往往行幐而不韈者,古人之遗制也。呉贺卲为人美容止,坐常着袜。始从「衣」字,希见其足,则汉魏之世,不袜而见足者多矣。

  乐府

乐府是官署之名,其官有令,有音监,有游徼。《汉书·张放传》:“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羣党盛兵弩,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霍光传》:“奏昌邑王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后汉书·律厯志》:“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韦▯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是也。后人乃以乐府所采之诗,即名之曰乐府,误矣。曰“古乐府”,尤误。《后汉书·马廖传》言:“哀帝去乐府。”注云:“哀帝即位,诏罢郑卫之音,减郊祭及武乐等人数。”是亦以乐府所肄之诗,即名之乐府也。

  寺

寺字自古至今凡三变。三代以上,凡言寺者,皆奄竖之名。《周礼》“寺人”,注:“寺之言侍也。”《诗》云“寺人”,《孟子》易之“阍寺”,《诗》之“妇寺”。《左传》“寺人貂”、“寺人披”、“寺人孟张”、“寺人惠墙伊戾”、“寺人桞”、“寺人罗”,皆此也。崔杼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自秦以宦者任外廷之职,而官舍通谓之寺。《说文》:“寺,廷也,有法度也。”此亦是汉时解耳。汉人以太常、光禄勲、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寺。又御史府亦谓之御史大夫寺。《汉书·元帝纪》注师古曰:“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风俗通》曰:“寺,司也。”《唐书·杨収传》:“汉制,总羣官而听曰省,公务而専治曰寺,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后汉书·安帝纪》:“皇太后幸雒阳寺及若卢狱録囚徒。”注:“寺,官舍也。”《张湛传》:“告归平陵,望寺门而歩。”注:“寺门,即平陵县门也。”《乐恢传》:“父为县吏,得罪于令,恢年十一,常俯伏寺门。”《吴志·凌统传》亦云:“过本县步入寺门。”又变而浮屠之居,亦谓之

寺矣?石林燕语:汉以来,九卿官府皆名曰寺。

鸿胪其一也,本以待四裔宾客。明帝时,摄摩

腾竺法兰自西▯以白马负经至舍于。

鸿胪寺既死尸不坏,因留寺中,后遂以

为浮屠之居,即雒中白马寺也。僧居称

  寺本此

  省

十三布政使司,今人谓之十三省者,沿元之旧而误称之也。元时为行中书省者十一:曰辽阳等处,曰镇东,曰陜西等处,曰四川等处,曰河南江北等处,曰云南等处,曰江浙等处,曰江西等处,曰湖广等处,曰甘肃等处,曰岭北等处。国初沿元制,立行中书省。洪武七年,以京畿应天等府直▯六部,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今当称十三布政司,不当称省。

  职官受杖

撞郎之事始于汉明后代因之有杖属官之法曹公性严掾属公事徃徃加杖【魏畧韩宣以当受杖豫脱袴纒裈面缚】宋刘道锡为广州刺史杖治中荀齐文▯死魏刘仁之监作晋阳城杖前殷州刺史裴瑗并州刺史王绰隋文帝诏诸司论属官罪有律轻情重者听于律外斟酌决杖燕荣为幽州总管元宏嗣除长史惧辱固辞上知之勅荣曰宏嗣杖十巳上罪皆奏闻荣忿曰竖子何敢弄我乃遣宏嗣监纳仓粟飏得一糠一粃皆罚之每笞不满十然一日中或至三数杜子美送高三十五诗脱身簿尉中始与棰楚辞唐时自簿尉以上即不加捶楚优于南北朝多矣

黄氏日抄读韩文公赠张功曹诗云「判司卑官不堪説,未免捶楚尘埃间【通鉴注:唐谓州曹诸司参军为判司】然则唐之判司簿尉类然与?然唐人之待卑官虽严,而卑官犹得以自申其法,如刘仁轨为陈仓尉,擅杀折冲都尉鲁宁是也。明初判司簿尉以待新进士,而筦库监当不以辱之,视唐重矣。乃近日上官苦役苛责,甚于奴仆,官之辱,法之屈也。此事闗系世道。

唐自兵兴以后,杖决之行即不止于簿尉。张镐杖杀豪州刺史闾邱晓,严武杖杀梓州刺史章彛,韩

译古人的袜子,大多是用皮革制作的。《春秋左氏传》的注解说:“古代臣子拜见君主,要脱下袜子;既然脱了袜子,就会露出绑腿,从而让人看见。”这就是《诗经·采菽》这首诗所咏叹的内容。现在乡村的百姓,常常只穿行幐而不穿袜子,这是古人制度的遗留。吴贺邵为人容貌举止美好,坐着时常常穿着袜子。起初“袜”字从“衣”,很少见到他露出脚来,那么汉魏时期,不穿袜子而露出脚的人就很多了。

乐府

乐府是官署的名称,它的官员有令,有音监,有游徼。《汉书·张放传》说:“派大奴骏等四十多人,聚集党羽,携带兵器,白天闯入乐府,攻击射杀官府人员。”《霍光传》说:“奏报昌邑王在大殿前举行大丧礼,调发乐府的乐器。”《后汉书·律厯志》说:“元帝时,郎中京房通晓五声的音律,六十律的数目,皇上派太子太傅韦玄成、谏议大夫章杂在乐府试验询问京房。”就是这些情况。后人却把乐府采集的诗歌,直接命名为乐府,这是错误的。称为“古乐府”,更是错误。《后汉书·马廖传》说:“哀帝裁撤乐府。”注解说:“哀帝即位,下诏废除郑卫之音,减少郊祭及武乐等的人数。”这也是把乐府演习的诗歌,直接命名为乐府了。

寺

“寺”字从古至今经历了三次变化。夏商周三代以前,凡是说“寺”的,都是太监的名称。《周礼》中的“寺人”,注解说:“寺的意思是侍奉。”《诗经》中说“寺人”,《孟子》改为“阍寺”,《诗经》中的“妇寺”。《左传》中的“寺人貂”、“寺人披”、“寺人孟张”、“寺人惠墙伊戾”、“寺人桞”、“寺人罗”,都是这类人。崔杼派圉人驾车,寺人驾车而出。自从秦朝让宦官担任外廷的职务,官舍就通称为寺。《说文解字》说:“寺,廷也,有法度也。”这也是汉代的解释罢了。汉人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寺。又御史府也称为御史大夫寺。《汉书·元帝纪》注师古说:“凡是府庭所在的地方都称为寺。”《风俗通》说:“寺,司也。”《唐书·杨收传》说:“汉制,总领群官而听政叫省,处理公务而专治叫寺,各官府所驻的地方都叫寺。”《后汉书·安帝纪》说:“皇太后幸临洛阳寺及若卢狱审录囚徒。”注解说:“寺,官舍也。”《张湛传》说:“告假回到平陵,望着寺门步行。”注解说:“寺门,就是平陵县门。”《乐恢传》说:“父亲做县吏,得罪了县令,恢十一岁时,常常俯伏在寺门前。”《吴志·凌统传》也说:“经过本县步行进入寺门。”又变化为佛教僧侣的居所,也称为寺了?《石林燕语》:汉代以来,九卿的官府都名叫寺。鸿胪是其中之一,本来是用来接待四方边疆宾客的。明帝时,摄摩腾、竺法兰从西域用白马驮着佛经来到,住在鸿胪寺。死后尸体不坏,于是留在寺中,后来就作为佛教僧侣的居所,就是洛阳的白马寺。僧侣居所称寺,本源于此。

省

十三布政使司,现在的人称为十三省,是沿袭元代的旧制而错误称呼的。元代时行中书省有十一个:叫辽阳等处,叫镇东,叫陕西等处,叫四川等处,叫河南江北等处,叫云南等处,叫江浙等处,叫江西等处,叫湖广等处,叫甘肃等处,叫岭北等处。明朝初年沿袭元制,设立行中书省。洪武七年,因为京畿应天等府直接隶属六部,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现在应当称为十三布政司,不应当称为省。

职官受杖

杖打属官的事情始于汉代,后代沿袭它,有杖打属官的法律。曹操性情严厉,掾属公事往往加以杖打。《魏略》韩宣因为应当受杖,预先脱下裤子缠上裈,面缚受刑。宋代刘道锡做广州刺史,杖打治中荀齐致死。北魏刘仁之监造晋阳城,杖打前殷州刺史裴瑗、并州刺史王绰。隋文帝下诏各官府论处属官的罪过,有律法轻而情节重的,允许在律法之外斟酌决杖。燕荣做幽州总管,元宏嗣被任命为长史,害怕受辱坚决推辞,皇上知道了,敕令燕荣说:“宏嗣杖打十下以上的罪过都要奏报皇上。”燕荣愤怒地说:“小子怎么敢戏弄我?”于是派宏嗣监收仓粮,扬谷时得到一个糠、一个秕子都处罚他,每次笞打不满十下,然而一天中有时达到三数次。杜甫《送高三十五》诗说:“脱身簿尉中,始与棰楚辞。”唐代自簿尉以上就不加捶楚,比南北朝好多了。

黄氏日抄读韩文公《赠张功曹》诗说:“判司卑官不堪说,未免捶楚尘埃间。”《通鉴》注说:“唐代称州曹诸司参军为判司。”那么唐代的判司、簿尉大概都是这样吗?然而唐代对待卑官虽然严厉,但卑官还可以自我申辩,如刘仁轨做陈仓尉,擅自杀死折冲都尉鲁宁就是这样。明朝初年判司、簿尉用来对待新进士,而管理仓库、监当不以羞辱他们,比唐代重视了。然而近来上官苦役苛责,甚于奴仆,官位的羞辱,法律的屈辱。这件事关系到世道。

唐代自从战乱兴起以后,杖决的执行就不止于簿尉。张镐杖杀亳州刺史闾邱晓,严武杖杀梓州刺史章彛,韩

皋杖杀安吉令孙澥,栁仲郢杖杀南郑令权奕。刘晏为观察,自刺史六品以下得杖而后奏,则着之于令矣。宋史理宗淳祐二年三月,诏今后州县官有罪,帅司毋辄加杖责。晋书王蒙传:为司徒左西属,蒙以此职有谴,则应受杖,固辞,诏为停罚,犹不就,则不独外吏矣。南齐书陆澄传:郎官旧有坐杖,有名无实,澄在官积前后罚,一日并受千杖。南史萧琛传:齐明帝用法严峻,尚书郎坐杖罚者皆即科行。琛乃宻启曰:郎有杖起自后汉,尔时郎官位卑,亲主文案,与令史不异,故郎三十五人,令史二十人,士人多耻为此职。自魏晋以来,郎官稍重,今方参用高华,吏部又近于通贵,不应官高昔品而罚遵曩科,所以从来弹举止是空文,许以推迁,或逢赦恩,或入春令便得息停。宋元嘉、大明中有被罚者,别繇犯忤主心,非闗常凖。泰始建元以来,并未施行。自奉敕之后,己行仓部郎江重欣杖督五十,无不人怀慙惧,乞特赐输赎,使与令史有异,以彰优缓之泽。帝纳之,自是应受罚者依旧不行。此后来公谴拟杖之所自始。世説:桓公在荆州,耻以威刑肃物,令史受杖正从朱衣上过。桓式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閤下过,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桓公曰:我犹患其重,是令史服朱衣而受杖也【南史孔觊传:为御史中丞,鞭令史为有司所纠,原不问】

译皋杖杀安吉令孙澥,柳仲郢杖杀南郑令权奕。刘晏任观察使时,规定刺史以下六品官员可以先施杖刑再上奏,这就将其写入了法令。《宋史》记载,理宗淳祐二年三月,下诏规定今后州县官员有罪,统帅衙门不得擅自施加杖责。《晋书·王蒙传》记载:王蒙担任司徒左西属,认为这个职位若有责罚,就应当接受杖刑,因此坚决推辞,皇帝下诏停止处罚,他仍然不接受,这说明不仅外任官吏如此。《南齐书·陆澄传》记载:郎官旧制有坐罪受杖的规定,有名无实,陆澄在任期间累积了前后的罚责,一天之内一并受了一千杖。《南史·萧琛传》记载:齐明帝用法严峻,尚书郎因罪受杖罚的都立即执行。萧琛于是秘密上奏说:郎官受杖刑始于后汉,那时郎官地位低微,亲自掌管文案,与令史没有区别,所以郎官三十五人,令史二十人,士人多以此为耻。自魏晋以来,郎官地位逐渐提高,如今才参用高贵显赫之人,吏部又接近通达显贵,不应官职高于旧品级而处罚仍遵循旧例,所以历来弹劾只是空文,允许推延,或者遇到赦免之恩,或者进入春季法令便得以停止。宋元嘉、大明年间有受罚者,另因触犯君主心意,不关乎常规标准。泰始建元以来,都未施行。自从奉敕之后,已经对仓部郎江重欣执行了杖督五十,无不使人感到惭愧恐惧,请求特别恩赐允许输纳赎金,使郎官与令史有所区别,以彰显优厚宽缓的恩泽。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应当受罚的都依旧不执行。这是后来公事获罪拟杖刑的开端。《世说新语》记载:桓公在荆州,以用威刑整肃众人感到羞耻,令史受杖时,杖只从朱衣上掠过。桓式年轻时从外面来,说:刚才从阁下经过,令史受杖,上拂云根,下扫地足。桓公说:我还嫌杖打得重呢,这是令史穿着朱衣受杖啊【《南史·孔觊传》记载:孔觊任御史中丞,鞭打令史被有关部门纠举,原本不予追究】

南齐书·张融传》:“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干杖不得出十。”《梁书·江蒨传》:“弟葺为吏部郎,坐杖曹中干,免官。郎官之杖,虚杖也,故至于千僮干之杖,实杖也,不得过十。然亦失中之法。”

沈统,大明中为著作佐郎。先是,五省官所给干僮,不得襍役。太祖世坐以免官者,前后数百人。统役僮过差,有司奏免。世祖诏曰:「自顷干僮多不祗给主,可量听行杖。」得行干杖,自此始也。

北朝政令,比之南朝,尤为严切。《高允传》言:「魏初法严,朝士多见杖罚。」《孝昭帝纪》言:「尚书郎中剖断有失,辄加捶楚。」而及其末世,则有如高阳王雍之以州牧而杖杀职官【任城王澄传】唐邕之以録尚书而挝挞朝士【本传】者矣。

  押字

集古録》有五代时帝王将相等署字一卷,所谓署字者,皆草书其名,今俗谓之画押。不知始于何代。岳珂《古冢盆杆记》言,得晋永宁元年甓,有匠者姓名下有文如押字,则晋已有之,然不可考。《南齐书》太祖在领军府,令纪僧眞学上手迹,下名答报书疏,皆付僧眞。上观之,笑曰:“我亦不复能别也。”何敬容署名“敬”字,则大作,茍小为文,“容”字大为父。陆倕戯曰:“公家茍既竒,大父亦不小。”《魏书》崔元伯尤善行押之书,特尽精巧,而不见遗迹。《北史》斛律金不识文字,初名敦,苦其难署,改名为金,从其便易,犹以为难。神武乃指屋角令识之。《北齐书》库狄干不知书,署名为“干”字,逆上画之,时人谓之穿锥。又有武将王周,署名先为“吉”,而后成其外。《陈书》萧引善▯书,高宗尝披奏事,指引署名曰:“此字笔势翩翩,似鸟之欲飞。”《唐书》董昌僣位,下制诏皆自署名。或曰:“帝王无押诏。”昌曰:“不亲署,何由知我为天子。”今人亦谓之花字。《北齐后主纪》开府千余,仪同无数,领军一时二十,连判文书,各作花字【北史》各作“依”字】不具姓名,莫知谁也。黄伯思谓魏晋以来法书,梁御府所藏,皆是朱异、唐怀克、沈炽文、姚怀珍等题名于首尾纸缝间,故或谓之押缝,或谓之押尾。后人花押盖沿于此。又云,唐人及国初前辈与人书牍,或只用押字,与名用之无异。上表章亦或尔。近世遂施押字于檄移【癸辛襍识》古人押字谓之花押,印是用名字稍花之,如韦陟五云体是也】不知南北诸史言押字者如此之多,而《韩非子》言田婴令官具押券斗石参升之计,则战国时已有之,又不始于后世也。《三国志》少帝纪注《世説》及《魏氏春秋》并云,姜维冦陇右时,安东将军司马文王鎭许昌,征还击维至京师,帝御平乐观以临军过,中领军许允与左右小臣谋,因文王辞杀之,勒其众以退大将军。已书诏于前,文王入帝方,食粟优人云午等唱曰:「青头鸡,青头鸡,青头鸡者鸭也。」帝惧,不敢发。按鸭者,劝帝押诏书耳。是则以亲署为押,已见于三国时矣【南北朝谓之画勅】

  邸报

宋史·刘奉世传》:“先是,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宻院,然后传之四方。而邸吏辄先期报下,或矫为家书以入邮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实封,但以通函腾报,从之。”《吕溱传》:“侬智高冦岭南,诏奏邸毋得辄报。凑言:‘一方有警,使诸道闻之,共得为备。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曹辅传》:“政和后,帝多防行,始民间犹未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自是邸报闻四方。”“邸报”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然《唐·孙樵集》中《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则唐时巳有之矣。

  酒禁

先王之于酒也,礼以先之,刑以后之。《周书·酒诰》厥或告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此刑乱国,用重典也。《周官》萍氏,防酒、谨酒而司虣,禁以属逰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此刑平国,用中典也。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则未及乎刑,而坊之以礼也。故成康以下,天子无甘酒之失,卿士无

译《南齐书·张融传》记载:“大明五年,规定二品清官对行僮施杖不得超过十下。”《梁书·江蒨传》记载:“江蒨的弟弟江葺担任吏部郎,因杖打曹中的行僮而被免官。郎官所施之杖,是虚杖,所以可以多达千下;而行僮所受的杖,是实杖,不得超过十下。然而这也是一种失中之法。”

沈统在大明年间担任著作佐郎。在此之前,五省官员所配给的行僮,不得杂役。在太祖时期,因役使僮仆而获罪免官的人,前后有数百人。沈统役使僮仆超过限度,有关部门上奏请求免他的官。世祖下诏说:“近来行僮大多不恭敬服侍主人,可以酌情允许施杖。”允许对行僮施杖,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北朝的政令,与南朝相比,尤其严厉苛刻。《高允传》中说:“魏初法律严酷,朝廷士人多见杖罚。”《孝昭帝纪》中说:“尚书郎中判决有误,立即加以鞭打。”等到北朝末世,就有像高阳王雍那样身为州牧却杖杀职官的【见《任城王澄传》】,以及唐邕那样身为录尚书却殴打朝士的【见《本传》】了。

押字

《集古录》中有一卷五代时期帝王将相等人的署字,所谓署字,都是草写自己的名字,现在俗称为画押。不知始于哪个朝代。岳珂《古冢盆杆记》中说,得到晋永宁元年的一块砖,上面有工匠姓名,姓名下方有文字如同押字,那么晋代就已经有了,然而不可考证。《南齐书》记载,太祖在领军府时,让纪僧真学习他的笔迹,凡是在书信奏疏上署名回复的,都交给纪僧真代写。太祖看了,笑着说:“我也分辨不出来了。”何敬容署名“敬”字,就写得很大,“苟”字写得很小,“容”字写得很大,像父亲。陆倕戏弄他说:“您家苟既奇特,祖父也不小。”《魏书》记载,崔元伯尤其擅长行押之书,特别精巧,但没有留下遗迹。《北史》记载,斛律金不认识文字,起初名叫敦,苦于难以署名,改名为金,取其方便,仍觉得困难。神武帝便指着屋角让他认识。《北齐书》记载,库狄干不识书,署名为“干”字,逆向向上画,当时人称之为穿锥。又有武将王周,署名先写“吉”,然后写成外框。《陈书》记载,萧引擅长圆书,高宗曾翻阅奏事,指着萧引的署名说:“这个字笔势翩翩,像鸟要飞起来一样。”《唐书》记载,董昌僭越称帝,下达制诏都亲自署名。有人说:“帝王没有押诏书的。”董昌说:“不亲自署名,怎么知道我是天子。”现在的人也称之为花字。《北齐后主纪》记载,开府仪同三司有一千多人,领军一时二十人,连判文书,各作花字【《北史》各作“依”字】,不写全姓名,不知道是谁。黄伯思认为,魏晋以来的法书,梁代御府所藏的,都是在首尾纸缝间由朱异、唐怀克、沈炽文、姚怀珍等人题名,所以有的称为押缝,有的称为押尾。后人的花押大概沿袭于此。又说,唐人及本朝初年的前辈与人书信,有时只用押字,与用名字没有区别。上表章有时也这样。近代于是将押字用于檄文移文【《癸辛杂识》说古人押字称为花押,印是用名字稍加花饰,如韦陟五云体就是】。不知道南北诸史中言及押字的如此之多,而《韩非子》中说田婴命令官吏具备押券斗石参升的计簿,那么战国时就已经有了,又不始于后世。《三国志》少帝纪注引《世说》及《魏氏春秋》都说,姜维侵犯陇右时,安东将军司马文王镇守许昌,被征召回来击退姜维到达京师,皇帝驾临平乐观以迎接军队经过,中领军许允与左右小臣谋划,趁文王辞别时杀了他,统领他的军队以退却大将军。已经在前书写好诏书,文王进入皇帝方,食粟优人云午等唱道:“青头鸡,青头鸡,青头鸡者鸭也。”皇帝害怕,不敢发动。按,鸭者,是劝皇帝押诏书的意思。那么以亲署为押,已在三国时见到了【南北朝称为画敕】

邸报

《宋史·刘奉世传》:“在此之前,进奏院每五天将定好的本报状上报枢密院,然后传布四方。而邸吏往往提前报下,或者伪造家书投入邮驿。刘奉世请求革除定本,去掉实封,只以通函传报,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吕溱传》:“侬智高侵犯岭南,诏令奏邸不得擅自报信。吕溱说:‘一方有警,让各道听到,共同得以防备。现在想要让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曹辅传》:“政和之后,皇帝多次微服出行,起初民间还不知道。等到蔡京谢表中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从此邸报传遍四方。”“邸报”一词见于史书,大概始于此时。然而《唐·孙樵集》中有《读开元杂报》一篇,那么唐代就已经有了。

酒禁

先王对于酒,用礼来引导,用刑来制裁。《周书·酒诰》说:“如果有人报告说聚众饮酒,你不要放过,全部拘捕押送到周京,我要杀掉他们。”这是治理乱世,使用重典。《周官》萍氏,防止酒、谨慎酒而司寇,禁止在市中游荡饮食的人,如果不可禁止,就搏斗并杀死他们。这是治理平世,使用中典。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那么还未到用刑的地步,而是用礼来防范。所以成康以下,天子没有甘酒的过失,卿士没有

酣歌之愆。至于幽王,而“天不湎尔”之诗始作,其教严矣。汉兴,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羣饮酒,罚金四两。”曹参代之,自谓遵其约束,乃园中闻吏醉歌呼,而亦取酒张饮,与相应和,是并其画一之法而亡之也。坊民以礼,鄼侯既阙之于前;纠民以刑,平阳复失之于后。宏羊踵此,从而榷酤,夫亦开之有其渐乎?武帝天汉三年,初榷酒酤。昭帝始元六年,用贤良文学之议罢之,而犹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遂以为利国之一孔,而酒禁之弛,实滥觞于此【困学纪闻】谓榷酤之害甚于鲁之初税畆】然史之所载,自孝宣已后,有时而禁,有时而开。至唐代宗广徳二年十二月,诏天下州县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自此名禁而实许之酤,意在榷钱而不在酒矣。宋仁宗干兴初,言者以天下酒课月比嵗增,无有艺极,非古禁羣饮节用之意。孝宗淳熈中,李焘奏谓设法劝饮以敛民财。周辉《杂志》以为惟恐其饮不多而课不羡,此榷酤之▯也。至今代则既不榷缗,而亦无禁令,民间遂以酒为日用之需,比于饔飱之不可阙,若水之流,滔滔皆是,而厚生正徳之论,莫有起而持之者矣。邴原之游学,未尝饮酒;大禹之疏仪狄也;诸葛亮之治蜀,路无醉人;武王之化妹邦也。

译纵情高歌的过失。到了周幽王时期,“上天不让你沉湎于酒”的诗篇才开始出现,其教化严厉了。汉朝兴起,萧何制定法律:“三人以上无故聚众饮酒,罚金四两。”曹参接替萧何,自称遵循他的约束,却在园中听到官吏醉酒歌呼,于是也取酒大饮,与之应和,这是连那统一划一的法度也一并废除了。用礼教来约束百姓,鄼侯(曹参)已经在前面缺失了;用刑罚来纠正百姓,平阳侯(曹参之后继任者,此处指代后续执行者或泛指)又在后面失守了。桑弘羊沿袭此风,进而实行酒类专卖,这难道不是逐渐开启的吗?汉武帝天汉三年,初次实行酒类专卖。汉昭帝始元六年,采纳贤良文学的建议废除了专卖,但仍允许百姓按律估算租税,卖酒每升收四钱,于是将其作为国家获利的一个途径,而酒禁的松弛,实际上滥觞于此【《困学纪闻》认为酒类专卖的危害甚于鲁国初次征收田亩税】然而史书所载,自汉宣帝以后,有时禁止,有时开放。到了唐代宗广德二年十二月,诏令天下州县各自酌情确定酿酒卖酒的户,按月纳税,除此之外,不论官办还是私酿,一律禁止。从此名义上禁止而实际上允许酿酒卖酒,意在征收专卖税钱而不在于酒本身了。宋仁宗乾兴初年,进言的人认为天下酒税每月比每年增加,没有极限,不符合古代禁止聚饮、节制用度的本意。宋孝宗淳熙年间,李焘上奏说设法劝人饮酒以敛取民财。周辉《杂志》认为这是唯恐人们喝得不多而税课不丰裕,这是酒类专卖的弊端啊。直到近代既不征收专卖税,也没有禁令,民间于是将酒作为日常所需,如同饮食一样不可或缺,像水流一样,到处都是,而关于厚养民生、端正德行的议论,没有人起来坚持它了。邴原外出求学,不曾饮酒;大禹疏远仪狄;诸葛亮治理蜀地,路上没有醉汉;周武王教化妹邦。

旧唐书·杨惠元传:充神防京西兵马使,鎭奉天。诏移京西戍兵万二千人,以备闗东。帝御望春楼,赐宴诸将,列坐。酒至,神防将士皆不饮。帝使问之,惠元时为都将,对曰:「臣初发奉天,本军帅张巨济与臣等约曰:『斯役也,将防大勲,建大名,凯旋之日,当共为欢。茍未戎捷,无以饮酒。』故臣等不敢违约而饮。」既发,有司供饩于道路,唯惠元一军,缾罍不发。上称叹久之,降玺书慰劳。及田悦叛,诏惠元领禁兵三千,与诸将讨伐。御河夺三桥,皆惠元之功也。能以众整如此,即治国何难哉【沈括笔谈言:太宗朝禁卒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有罪】

魏文成帝大安四年,酿酤饮者皆斩。金海陵正隆五年,朝官饮酒者死。元世祖至元二十年,造酒者本身配役,财产女子没官。可谓用重典者矣。然立法太过,故不久而弛也。水为地险,酒为人险。故《易》爻之言酒者,无非坎卦。而萍氏掌国之水禁,水与酒同官【黄鲁直作《黄彛字説》云:酒善溺人,故六彛皆以舟为足】徐尚书石麒有云:“传曰:水懦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焉。酒之祸烈于火,而其亲人甚于水。有以夫世尽殀于酒而不觉也。”读是言者,可以知保生之道。《萤雪丛説》言:“顷年,陈公大卿生平好饮。一日席上,与同僚谈举,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问之,其人曰:‘酒亦岩墙也。’陈因是有闻,遂终身不饮。”顷者米醪不足,而烟酒兴焉,则眞变而为火矣。

  赌博

万厯之末,太平无事,士大夫无所用心,间有相从赌博者。至天启中,始行马吊之戯。而今之朝士,若江南、山东,防于无人不为此。有如韦昭论所云:“穷日尽明,继以脂烛,人事旷而不修,宾旅阙而不接者,吁可畏也。”考之《汉书》:“安丘侯张拾邔【其已反】侯黄遂、樊侯蔡辟方,并坐搏揜,免为城旦【货殖传掘冢愽揜犯奸成富,王符潜夫论以防愽持掩为事】师古曰:“搏或作博,六博也。揜,意钱之属也【后汉书梁冀传能挽满,弹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戯】皆戯而赌取财物。《宋书》王景文传:“为右卫将军,坐与奉朝请毛法因蒱戯得钱百二十万,白衣领职。”刘康祖传:“为员外郎,十年再坐樗蒲戯免。”《南史》王质传:“为司徒左长史,坐招聚博徒免官。”《金史》刑志:“大定八年,制品官犯赌博法,赃不满五十贯者,其法杖,听赎。再犯者杖之上曰:‘杖者所以罚小人也。既为职官,当先亷耻。既无廉耻,故以小人之罚罚之。’今律犯赌博者,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随舎余食粮差操,亦此意也。但百人之中,未有一人坐罪者,上下相容而法不行,故也。”晋陶侃勤于吏职,终日敛膝危坐。阃外多事,千绪万端,防有遗漏。诸参佐或以谈戯废事者,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于江。将吏则加鞭朴,卒成中兴之业,为晋名臣。唐宋璟为殿中侍御史,同列有博于台中者,将责名品而黜之,愽者惶恐自匿。后为开元贤相,而史言文宗切于求理,每至刺史面辞,必殷勤戒敕曰:“无嗜博,无饮酒。”内外闻之,莫不悚息。然则勤吏事而纠风愆,乃救时之首务矣。《唐书》言杨国忠以善樗蒲得入供奉,常后出専主蒱簿,计算钩画,分铢不悮。帝悦曰:“度支郎才也。”卒用之而败。▯宗末年荒佚,遂以小人乗君子之器,此亦国家之妖孽也。今之士大夫不慕姚崇、宋璟,而学杨国忠,亦终必亡而已矣。

山堂考索》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封者言:进士萧元之,本名琉,尝因赌愽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诏有司召元之诘问,引伏,夺其勑赎铜四十斤,遣之。宋制之严如此!今之进士有以不工赌愽为耻者矣。

晋中兴书》载陶士行言:「摴蒲,老子所作,乃牧猪奴戏也。」近日士大夫多为之。

辽史》穆宗应厯十九年正月甲午,与羣臣为叶格戯。解曰:「宋钱僖公家有叶子掲格之戯【按:应厯十九年为宋太祖之开寳二年,是契丹先有此戏不知其所自来】而其年二月已巳,即为小哥等

译《旧唐书·杨惠元传》记载:杨惠元担任神策军京西兵马使,镇守奉天。皇帝下诏将京西一万二千名戍边士兵调往关东,以作防备。皇帝亲临望春楼,赐宴众将,大家依次就座。酒菜上来,神策军的将士们都不饮酒。皇帝派人询问原因,惠元当时身为都将,回答说:“臣当初从奉天出发时,本军主帅张巨济与我们约定说:‘这次出征,将要建立大功,成就大名,凯旋之日,应当共同欢庆。如果未能取得军事胜利,就不饮酒。’所以臣等不敢违背约定而饮酒。”军队出发后,有关部门在沿途供应食物,只有惠元这一支军队,连酒坛都没有打开。皇帝赞叹了很久,下诏书慰劳他们。等到田悦叛乱,皇帝下诏让惠元率领三千禁军,与各将领一起讨伐叛军。在御河夺取三座桥梁,都是惠元的功劳。能够这样统率军队使其整齐有序,那么治理国家还有什么难的呢?【沈括《梦溪笔谈》说:宋太宗朝,禁军士兵买鱼肉和酒进入军营的有罪】

北魏文成帝大安四年,酿酒、卖酒和饮酒的人都被处死。金朝海陵王正隆五年,朝中官员饮酒的处死。元朝世祖至元二十年,酿酒的人本人被发配服役,财产和女子没收归官。这可以说是使用严酷的法律了。然而立法过于严苛,所以不久就废弛了。水是自然的险阻,酒是人为的险阻。所以《易经》爻辞中谈到酒的,没有不是坎卦的。而萍氏掌管国家的水禁,水和酒由同一官员管理【黄庭坚作《黄彛字说》说:酒善于使人沉溺,所以六彛都以船为足】。徐石麒尚书曾说:“《左传》说:水柔弱,人们轻慢而玩弄它,所以多死于水。酒的祸害比火更猛烈,但它亲近人却胜过水。这就是世人全都因酒早死而不觉悟的原因。”读到这些话的人,可以懂得保养生命的道理。《萤雪丛说》记载:“近年,陈大卿生平喜好饮酒。一天在席上,与同僚谈论举荐之事,知道命运的人不站在危墙之下。问他,那人说:‘酒也是危墙。’陈大卿因此有所感悟,于是终身不饮酒。”近来米酒不足,而烟酒兴起,那么酒真的变成了火一样危险了。

赌博

万历末年,天下太平无事,士大夫无所用心,偶尔有互相结伴赌博的。到了天启年间,才开始流行马吊游戏。而现在的朝中官员,像江南、山东等地,几乎没有人不玩这个的。就像韦昭议论中所说:“从早到晚,通宵达旦,接着点燃蜡烛,人事荒废而不修,宾客断绝而不接待,唉,真可怕啊。”考查《汉书》:“安丘侯张拾、邔侯黄遂、樊侯蔡辟方,都因赌博犯罪,被免除爵位,罚做城旦【《货殖传》说挖掘坟墓、赌博犯奸邪而致富,王符《潜夫论》认为以赌博持掩为事】。颜师古说:‘搏有时写作博,指六博。揜,是意钱之类的游戏【《后汉书·梁冀传》说能拉满弓,弹棋,玩六博,蹴鞠,意钱游戏】。都是游戏而赌取财物。”《宋书·王景文传》:“任右卫将军,因与奉朝请毛法因赌博赢钱一百二十万,以白衣身份领职。”刘康祖传:“任员外郎,十年间两次因玩樗蒲游戏被免职。”《南史·王质传》:“任司徒左长史,因招聚赌徒被免官。”《金史·刑志》:“大定八年,规定品官犯赌博法,赃物不满五十贯的,依法杖责,允许赎罪。再犯的杖责之上说:‘杖责是用来惩罚小人的。既然身为职官,应当先有廉耻。既然没有廉耻,所以用小人的惩罚来惩罚他。’现在的法律,犯赌博罪的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随舍余食粮差操,也是这个意思。但是百人中,没有一人因罪受罚,是因为上下互相包庇而法律不能执行,所以如此。”晋朝陶侃勤于吏职,整天敛膝危坐。边疆事务繁多,千头万绪,恐怕有遗漏。各位参佐中有人因谈戏荒废公务的,命令拿他们的酒器和赌博器具,全部投入江中。将吏则加以鞭打,最终成就了中兴大业,成为晋朝名臣。唐朝宋璟任殿中侍御史,同僚中有在台中赌博的,将要追究名品而罢免他,赌博的人惶恐地隐藏起来。后来成为开元贤相,而史书记载文宗急切地追求治理,每当刺史当面辞别,一定殷勤告诫说:“不要嗜好赌博,不要饮酒。”内外听到这话,没有不恐惧叹息的。那么勤于吏事而纠正风气过失,是救时的首要任务了。《唐书》说杨国忠因擅长樗蒲而进入供奉,常常后出专门主持蒱簿,计算勾画,分铢不错。皇帝高兴地说:“这是度支郎的才能啊。”最终任用他而导致败亡。〇宗末年荒淫佚乐,于是小人乘君子之位,这也是国家的妖孽啊。现在的士大夫不羡慕姚崇、宋璟,而学习杨国忠,最终必然灭亡罢了。

《山堂考索》记载: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书的人说:进士萧元之,本名琉,曾因赌博受杖刑,现在改名赴考登第。皇帝下诏有关部门召萧元之诘问,他承认了,剥夺他的敕书,赎铜四十斤,遣散他。宋朝的制度如此严格!现在的进士有以不擅长赌博为耻的了。

《晋中兴书》记载陶士行说:“摴蒲,是老子所作,是牧猪奴的游戏。”近日士大夫多玩这个。

《辽史》穆宗应历十九年正月甲午,与群臣玩叶格游戏。解释说:“宋钱僖公家有叶子揭格游戏【按:应历十九年是宋太祖的开宝二年,是契丹先有此戏,不知其所自来】。而那年二月己巳,即为小哥等

所弑。君臣为谑,其祸乃不旋踵。此不祥之物,而今士大夫终日执之,其能免于效尤之咎乎?

译被杀害。君臣之间互相戏谑,灾祸随即降临。这是不祥之物,如今士大夫整天拿着它,难道能免于因模仿而获罪的过失吗?

宋史·太宗纪》淳化二年闰月己丑,诏犯蒱博者斩。《元史·世祖纪》至元十二年,禁民间赌愽,犯者流之。北地刑乱,国用重典,固当如此。

今日致太平之道,何繇?曰:「君子勤礼,小人尽力。」

  京债

赴铨守,▯京债之累,于今为甚。《旧唐书·武宗纪》:会昌二年二月丙寅,中书奏:赴选官多京债,到任塡还,致其贪求,罔不由此。今年三铨,于前件州府【河东、鳯翔、鄜坊、邠寜等道】得官者,许连状相保,戸部各备两月加给料钱,至支时折下。所冀初官到任不带息债,衣食稍足,可责清廉。从之。盖唐时有东选、南选,其在京铨授者,止闗内、河东两道采访使所属之官,不出一千余里之内,而犹念其举债之累,先于戸部给与两月料钱。非惟恤下之仁,亦有劝廉之法。与今之职官到任先办京债,剥下未足,而或借库银以偿之者,得失之数,较然可知已。

若夫圣主之所行,有超出于前代者。太祖实録:吴元年七月丙子,除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绢,六罗二,夏布六。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各半。府州县佐贰官视长官半之,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又半之。各府经歴、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视佐贰官又半之,父母妻子皆如之。其道里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歴及州判官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两,着为令。上曰:今新授官多出布衣,到任之初,或假贷于人,则他日不免侵渔百姓,不有以养其廉而责之奉公,难矣。洪武元年二月,诏中书省:自今新除府州县官,给赐白金一十两,布六疋。十年正月甲辰,上谓中书省臣曰:官员听选之在京者,宜早与铨注,即令赴任。闻久住客邸者,日有所费,甚至空乏假贷于人,昔元之▯政,此亦一端。其常选官淹滞在京者,资用既乏,流为医卜,使人丧其所守,实朝廷所以待之者非其道也。自今铨选之后,以品为差,皆与道里费,仍令有司给舟车送之,着为令。十七年七月癸丑,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言:仕者得禄养亲,此人子之所愿也。然有道逺而不得养其父母者,乞令有司给以舟车,俾得迎养,以尽人子之情。廷议以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者,官为给舟车,已有定例。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以外者,宜依例给之,制可【二十二年八月,命故官妻子还乡者,亦给车舟】岂非爱民之仁,先于恤吏者乎?

  居官负债

居官负债,虽非君子之行,似乎不干国法。乃考之于古,有以不偿债而免列侯者,《汉书》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免【免侯爵】是也。有以不偿债而贬官者,《旧唐书》李晟子惎,累官至右龙武大将军,沈湎酒色,恣为豪侈,积债至数千万,其子贷囘鹘钱一万余贯不偿,为囘鹘所诉,文宗怒,贬惎为定州司法参军,是也。然此犹前代之事,使在今日,则囘鹘当更贷之以钱,而为之营其善缺矣。

元史太宗十二年,以官民贷囘鹘金偿官者,歳加倍,名「羊羔息」,其害为甚。诏以官物代还,凡七万六千锭。仍命凡假贷嵗久,惟子本相侔而止,着为令。

  日知録卷二十八

<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日知录》>

  钦定四库全书

日知録》卷二十九昆山顾炎武撰骑

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古者马以驾车,不可言走【董氏曰:顾野王作「来朝趣马】曰:「走者,单骑之称。」古公之国,邻西戎翟,其习尚有相同者【程大昌《雍録》曰:古皆乗车,今曰走马,恐此时或已变乘为骑,盖避翟之遽,不暇驾车】然则骑射之法,不始于赵武灵王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乗马而归。正义曰:古者服牛乗马,马以驾车,不单骑也。至六国之时,始有单骑。蘓秦所云“车千乗骑万匹”是也。《曲礼》云“前有车骑者”,《礼记》汉世书耳,经典无“骑”字也。

译《宋史·太宗纪》记载,淳化二年闰月己丑日,下诏规定:凡犯赌博罪者处斩。《元史·世祖纪》记载,至元十二年,禁止民间赌博,违犯者流放。北方地区刑罚严酷,国家使用重典,本来应当如此。

当今达到太平盛世的方法,从何而来?回答说:“君子致力于礼制,小人竭尽全力。”

京债

赴吏部选任官职,〇京债的拖累,如今最为严重。《旧唐书·武宗纪》记载:会昌二年二月丙寅日,中书省上奏:赴选官员大多欠有京债,到任后填补偿还,导致他们贪婪求取,无不因此。今年三次铨选,在前述州府【河东、凤翔、鄜坊、邠宁等道】获得官职的人,允许联名担保,户部各预备两个月加给的俸禄,等到发放时扣除。希望初任官员到任时不带利息债,衣食稍微充足,可以要求他们清廉。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大概唐代有东选、南选,在京师铨选授职的,仅限于关内、河东两道采访使所属的官员,不超过一千多里的范围,尚且考虑到他们举债的拖累,先在户部给予两个月俸禄。这不仅是体恤下属的仁德,也有劝勉廉洁的方法。与如今职官到任先办理京债,剥削下属尚且不足,有时甚至借库银来偿还的情况相比,得失的数目,显而易见。

至于圣明君主所施行的,有超越前代的。《太祖实录》记载:吴元年七月丙子日,任命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赏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匹、绢六匹、罗二匹、夏布六匹。父亲同此数,母亲、妻子及长子各减半。府州县副职官员比照长官减半,父亲同此数,母亲、妻子及长子又减半。各府经历、知事同副职官员,州县吏目、典史比照副职官员又减半,父母妻子都同此数。至于路费,知府赏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比照知府的五分之三,治中减半,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比照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比照府同知减半。县丞、主簿比照知县又减半。知事、吏目、典史都是十两,定为法令。皇上说:如今新任官员多出身平民,到任之初,或许向人借贷,那么日后不免侵吞百姓财产,不有办法培养他们的廉洁而要求他们奉公守法,很难了。洪武元年二月,诏令中书省:从今往后新任府州县官,赏赐白金十两,布六匹。十年正月甲辰日,皇上对中书省臣说:官员在京师听候选任的,应当尽早铨选注授,立即让他们赴任。听说久住客店的人,每天有所花费,甚至穷困向人借贷,昔日元朝的〇政,这也是一个方面。那些常选官员滞留京师的,资财费用既已缺乏,沦为医卜,使人丧失操守,实在是朝廷对待他们的方法不对。从今往后铨选之后,按品级为差,都给予路费,仍令有关部门供给舟车送他们,定为法令。十七年七月癸丑日,北平税课司大使熊斯铭说:做官的人得到俸禄赡养双亲,这是人子所愿的。然而有路途遥远而不能赡养父母的,请求令有关部门供给舟车,使他们得以迎养父母,以尽人子之情。朝廷议论认为云南、两广、四川、福建官员家属赴任的,官府供给舟车,已有定例。从今往后凡是距离一千五百里以外的,应当依照例供给,皇帝批准【二十二年八月,命令已故官员的妻子儿女回乡的,也供给车舟】。这难道不是爱民之仁,先于体恤官吏吗?

居官负债

做官负债,虽然不是君子的行为,似乎不触犯国法。但考察古代,有因不偿还债务而免除列侯爵位的,《汉书》记载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因不偿还他人债务,超过六个月,被免爵【免除侯爵】就是如此。有因不偿还债务而贬官的,《旧唐书》记载李晟的儿子李惎,累官至右龙武大将军,沉湎酒色,肆意豪奢,积债达数千万,他的儿子借回鹘钱一万多贯不偿还,被回鹘控告,文宗发怒,贬李惎为定州司法参军,就是如此。然而这还是前代的事情,如果在今日,那么回鹘应当更借钱给他,并为他谋求好的缺额了。

《元史》太宗十二年,因官民借回鹘金偿还官债的,每年加倍,名叫“羊羔息”,其危害极大。下诏用官物代还,共七万六千锭。仍命令凡借贷时间久远的,只到利息与本金相等为止,定为法令。

《日知录》卷二十八

<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日知录>

钦定四库全书

《日知录》卷二十九 昆山顾炎武撰

《诗经》说:“古公亶父来朝走马。”古代马用来驾车,不能说“走”【董氏说:顾野王作“来朝趣马”说:“走,是单骑的称呼。”古公的国家,邻近西戎翟,其习俗尚有相同之处【程大昌《雍录》说:古代都乘车,如今说走马,恐怕此时或许已变乘车为骑马,大概是躲避翟人的急迫,来不及驾车】。那么骑射的方法,不始于赵武灵王。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左师展将用公乘马而归。正义说:古代服牛乘马,马用来驾车,不单骑。到六国之时,才开始有单骑。苏秦所说的“车千乘骑万匹”就是如此。《曲礼》说“前有车骑者”,《礼记》是汉代的书,经典中没有“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