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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易冒六

日主章第二十三

易藏 · 术数 · 已译 · 第 14–16 段

有无章第十七

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当辨本无而有,本有而无之义,始为无惑。

(俗学但以用爻上卦为有,不上卦为无,岂能通微刻验。)

本无而有者,其法有三:六爻无用而用藏伏爻,遇生扶于世动之下者,一也;伏受空破,或遭制克,而察日月临用神之上者,二也;日月飞伏总无,而互卦变爻之间,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飞无而伏有,一飞无而日月有,一飞伏日月无而互变有,飞重于伏,伏重于日月,变重于互也。)

本有而无者,其法亦三:用虽上卦,正值月破,一也;死绝无救,衰遇旬空,二也;发动交伤,日月互克,三也。

(此皆用神受伤也,然当权其浅深轻重。)

自无而有者,来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无者,退事宜之,进事恶之。

(专分用忌为好恶,各以类推得之。)

自无而有者,功名荣禄,意外遭逢,财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灾盗,亦起无端;自有而无者,反此推之。凡推用神,虽遇动现独发,若不逢旺相及有制无救,均为无气之占,学者审之。

(本有而无,本无而有,皆非常占。盖人事之变,鬼神之不测两有之,非深思曲晰,未易得趋避之正也。)

墓绝章第十八章

爻有生旺墓绝,卦亦有之,卦之为用,反胜于爻,盖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专言卦体墓绝也。)

卦莫凶于墓绝,或墓冲绝破,或值空亡,则非真矣;或本卦临日月,亦非墓绝,如离变乾为墓绝,若午日月或甲子旬,是伪非真,若逢日月填实其乾,则为凶象矣。又有墓而不绝,绝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辩墓绝真伪也,如墓绝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实则真,墓绝一缺非是。)

墓绝之用,唯国事、出师、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国占岂曰灵长,师占我军或溃,身命疾病,主属而凶,守不利内,迁不利外也。

(卦化墓绝,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

墓绝之外,空破当参,内卦空破,不利旧居,外卦空破,岂宜新宅,空谓之多虚,破谓之少气,国事出师,皆非宜也。

(空破稍轻于墓绝,唯疾病不忌。)

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为克,水则养生,震化坎为生,木则言败,此八卦五行之分者,类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也。)

卦候章第十九

夫五行以旺相休囚死之分,复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义,而八卦岂无旺相胎没死囚休废之用哉,然以月令言毋以日时言也。

(八卦旺相休废之法,诀云:立春归艮土,春分震木齐,立夏时当巽,夏至本寻离,立秋坤土主,秋分兑泽奇,立冬乾旺处,冬至坎方宜,当权八卦临八节,逐卦循环细细推。)

阳之生也,气有十二,阴之生也,亦气有十二,阳之候三十有六,阴之候亦三十有六,是以岁有七十二候也。

(阳生候十二气,如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阴生候十二气,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气三候,阴阳各三十有六,合得七十二候为岁。)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离旺而坤相,秋分兑旺而乾相,卦旺三气,亦有一候之余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

(如立春艮旺,至春分后艮尚旺五日,未即废也。支神主一月之权,如巳司六候,而未及巳五日,其巳已得气,盖余寒兆暑之义。)

夫一阴一阳,生子午之半者,南极北极之道,穷而复返也。

(日行南极,冬至而还北,日行北极,夏至而还南;还北,则日轮之行舒,而日加长,还南,则日轮之行疾,而日渐短,惟二分日行赤道,乃得其中,故以冬至方旺于坎,夏至方旺于离,盖震兑得东西之经,坎离得穷返之理,自然之妙也。)

故冬至始起于坎,而旺相胎没死囚休废,终止乎乾,则坎艮旺相三气,谓旬空而弗空也,震巽胎没三气,谓囚而不囚也。

(如冬至后坎旺艮相,丑建甲寅旬筮坎,则过旬弗空,复如丑建得震巽,则言胎没之卦,而弗为克我者囚也。)

盖旺相胎没,或当日之冲而不云冲,死囚休废,或当日之建而不云建,此卦候不与爻神同也,然其所用独以邦畿住宅为先要焉。

(若震值旺,遇酉日而不为日破,仍论其旺相,坎值死,遇子日而不为日建,仍论其死囚,以卦候司四十五日,所概远也。)

译有无章第十七 《易》的占法以用爻为关键,但还应辨明“本来没有而变成有”和“本来有而变成无”的意义,这样才不会迷惑。世俗的学者只把用爻出现在卦中说成有,不出现在卦中说成无,这怎么能通达幽微而准确应验呢?本来没有而变成有,有三种情况:六爻中没有用神,只能取藏伏的伏爻,而伏爻在世爻或动爻下面得到生扶,这是第一种;伏神受到空破或制克,但考察到日月临在用神之上,这是第二种;日月、飞神、伏神全都没有用神,而在互卦、变爻之间,用神恰好得到生旺,这是第三种。(第一种是飞神无而伏神有;第二种是飞神无而日月有;第三种是飞神、伏神、日月都无而互卦、变爻有。飞神重于伏神,伏神重于日月,变爻重于互卦。) 本来有而变成无,也有三种情况:用神虽然出现在卦中,却正好逢月破,这是第一种;处于死绝而没有救助,衰弱又遇旬空,这是第二种;发动后相互受伤,日月又彼此相克,这是第三种。(这些都是用神受到损伤,但还应权衡损伤的深浅和轻重。) 从没有到有,对将来的事情是喜;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怕。从有到无,对退守、退让的事情有利;对前进、发展之事不利。(专门根据用神和忌神来区分喜恶,再按同类情况推断。) 从无到有,可能表现为功名、荣禄、意外相逢、财利、子嗣,或晚年突然遇到机会;官非、灾祸、盗贼也可能无端发生。从有到无,则反过来推断。凡推断用神,即使遇到动爻而单独发动,如果没有旺相,或者受到制克而没有救助,也都属于无气之占,学习者应当审慎判断。(本来有而变无、本来无而变有,都是不同寻常的占象。人事的变化和鬼神的不可测,都可能由此产生;如果不深入思考、曲折辨析,就不容易得到趋吉避凶的正确方法。) 墓绝章第十八章 爻有生、旺、墓、绝,卦也有这些状态。卦体所起的作用,反而超过爻,因为卦包摄在爻的外部;大象已经凶了,就不是局部的小吉所能抵消的。(这里专门说卦体的墓绝。) 卦象没有比墓绝更凶的;但如果墓逢冲、绝逢破,或者遇到空亡,就不是真墓绝。如果本卦临日月,也不是真墓绝。例如离变乾为墓绝,若逢午日月或甲子旬,就是假的而不是真的;如果逢日月把乾填实,就成为凶象。又有只墓而不绝、只绝而不墓的情况,也都不算真正的墓绝。(这里辨别墓绝的真假:墓绝遇空破不真,日月填实才真;墓绝有所缺失,就不成立。) 墓绝的作用,只有占国事、出师、身命、住基、疾病这五类最忌讳。占国事,不能说国家长久兴盛;占出师,军队可能溃败;占身命、疾病,主体所属遇到墓绝就凶;守在原处不利内卦,迁移不利外卦。(卦化墓绝,各类占问都不适宜,而这五类尤其凶。) 除了墓绝之外,还要参考空破。内卦空破,不利于旧居;外卦空破,哪里适合新宅?空表示多虚,破表示气力不足;占国事、出师,都不适宜。(空破比墓绝稍轻,只有占疾病时不忌。) 所以八卦的变化只论五种,五行的变化却论十二种。因此,坎化坤从八卦关系说是相克,但从五行说水处于养生;震化坎从八卦关系说是相生,但从五行说木处于败。这就是八卦与五行的区别,其他情况依此类推。(五种就是金、木、水、火、土;十二种就是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卦候章第十九 五行有旺、相、休、囚、死的分别,又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的含义;八卦难道没有旺、相、胎、没、死、囚、休、废的作用吗?但这些要根据月令来说,不能根据日时来说。(八卦旺相休废的方法,诀语说:立春归于艮土,春分震木当令;立夏时归于巽,夏至本位寻离;立秋坤土主事,秋分兑泽为奇;立冬乾处于旺地,冬至坎方最宜。八卦在八节当令,依次循环,仔细推算。) 阳气生发,有十二个气;阴气生发,也有十二个气。阳候有三十六,阴候也有三十六,所以一年有七十二候。(阳生的十二气是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阴生的十二气是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气分三候,阴阳各三十六候,合起来一年就是七十二候。)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离旺而坤相,秋分兑旺而乾相。卦旺三气,另外还有一候多出的旺气;地支主掌六候,也有一候提前开始主事。(例如立春时艮旺,到春分以后艮还旺五日,并不会立即衰废。地支之神主管一月的权力,例如巳主司六候,在还未到巳而提前五日时,巳已经得气,这就是余寒预示暑气的意义。) 一阴一阳,在子、午的中点生发,是南极、北极运行到尽头而返回的道路。(太阳运行到南极,冬至后返回北方;运行到北极,夏至后返回南方。返回北方时,太阳运行舒缓,白昼逐渐变长;返回南方时,太阳运行迅疾,白昼逐渐变短。只有二分时太阳运行在赤道,才处于中间。因此冬至坎方旺,夏至离方旺;震、兑得到东西的经位,坎、离得到运行至尽头再返回的道理,这是自然的妙理。) 所以冬至从坎开始,经过旺、相、胎、没、死、囚、休、废,最后止于乾。这样,坎、艮属于旺相三气,可以说逢旬空而并不真空;震、巽属于胎没三气,可以说虽囚而并不真囚。(例如冬至以后坎旺、艮相,丑月建甲寅旬占坎,过了这一旬就不空;又如丑月建占得震、巽,只说是胎、没之卦,不把它说成克我的囚卦。) 旺、相、胎、没,有时正逢日冲,却不称为日破;死、囚、休、废,有时正逢日建,却不称为日建。这是因为卦候与爻神不同;但卦候的作用,主要先用于邦国和住宅。(如果震逢旺,遇酉日也不作日破,仍按旺相论;坎逢死,遇子日也不作日建,仍按死囚论,因为卦候主管四十五日,所覆盖的范围较远。)

干化章第二十

天干曰五运,地支曰六气,是以能成四时而造万物也。五运施之,六气成之,运,施未形,气,分有迹,是以浑天甲子,配才官父兄子于地支,而不及天干也。

(干以气化,支以形化,卜重地支,亦有参用天干者。)

然则天干无所用乎?圣人纳甲,支干同纳,干以干取,支以支求,卦无用爻,而遇动象上之天干,与日月之天干,亦合化而为用,但化用而逢日月动变生扶则有,克破则无。

(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子存亡,得观之萃,以为子孙不现,乃应凶象,而不知丙辛化水,后及亥月甲辰日,乃申子辰会成水局,亥月值于所变之亥,子孙反得平安而归,则五化之验如此。)

化用之吉,求名求利,意外可成,捕逃不获而自见,索负失望而复全,避患化官,恐遭不测之殃,虑讼化鬼,倘犯无端之惊,此其象也。

(干化吉凶,俱当得之意外。)

五化之法,亦有由来,五虫之变化者,莫变化于龙,故经云逢龙则化也;五遁甲子,甲己化戊而成土也,乙庚化庚而成金也,丙辛化壬而成水也,丁壬化甲而成木也,戊癸化丙而成火也,龙阳物,五化皆阳也,故天干以运化成物,地支以气变应事,干支岂可失一哉。

(逢辰则化,如甲己遁丙寅,戊辰乃龙,因化土也,乙庚遁戊寅,庚辰乃龙,后仿此。)

一动为法,再动次之,日干为法,月干次之,六气用常,五运用特。

(特,独发也,独发与日干化合为要,然必因飞伏无用爻,而后求此法也,两动,偶一用之,不可恃也。)

易冒卷之三

岁君章第二十一

夫蕴周天之用,司六气之柄,继寒暑,分春秋,惟太岁主之,有君道焉?

(周天,谓黄道传次十二神,继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之数。六气,阴阳六气。)

其权则大而久,静而尊,若以定悔吝吉凶,则有其位而未亲其司也。

(其吉凶之应,生克冲合,皆不及日月,谓其尊而不亲,高而难仰也。)

是故与爻神冲,谓岁破而不破,与爻神合,谓岁援而不援,生而不即生,伤而不即伤,空则可空,破则可破。

(太岁与爻神相冲,但名岁破,若克爻神,但名岁克,值鬼但名岁鬼,未即为凶,故太岁在旬空则空之,在月破则破之。)

国占而现,喜静旺,忌破绝,无现则专论五爻,岁时降鬼而为海内殃,降福而为天下康。

(太岁现为君象,不现,则但以五爻为朝廷,太岁值鬼,九州灾厄,太岁值福,四海泰康。)

身命福持而生平安乐,家宅鬼会而岁月迍邅,仕宦则职崇台阁,词讼则事渎宪司,事干朝廷,喜生合世爻,忌冲克身象。

(凡上疏面圣请封等事,皆喜太岁生合世爻,则上合君心,太岁冲身象,则忧严谴。)

月将章第二十二

夫天地变化,阴阳消长,往来寒暑,各有其时,谓之曰令,则五行万物,皆从令而生杀,月将得无权乎?

(记曰:月建乃万卜之提纲;补遗曰:月将出令于三旬,往来咸服。盖能令则为权,故令于水则寒,令于火则暑,令于春则生,令于秋则杀。)

凡爻神值此,破而不破,伤而不伤,卦中无而若有,爻内绝而不绝,动逢冲而不散,旬逢空而不陷,用神遇此而吉,忌神遇此而凶。

(凡爻神若值月将,纵遇变冲动冲日冲岁冲,皆不为破,或动爻变(爻)日辰克之不为伤;倘卦中飞伏如无用神,而月建值用则有。忌神若动于卦内,则逾月而方毙,元神若动于卦内,则当月而呈祥。)

惟日辰能以相胜,后时能以相敌,盖物穷则变,器满则倾之义。

(日月之力相较,若月克日生,吉得十之八,日克月生,吉得十之七,日散月破而不相救也。夫用占后时,以后来得事之月为凭,如亥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官临月破,本不为吉,而在次年孟夏方考,反为月建官爻,得上上卷。)

其为力也,能裁制旺相发动及变伏互之神,其为权也,岁君亦弗夺之。

译干化章第二十 天干叫作五运,地支叫作六气,因此能够形成四时并造化万物。五运施行,六气成就;运,是施加于尚未成形之物,气,是分布于已有形迹之物。所以浑天甲子把才、官、父、兄、子配在地支上,而不涉及天干。(天干以气来变化,地支以形来变化。占卜重视地支,但也有参考天干的情况。) 那么天干就没有用处吗?圣人创立纳甲,地支、天干一同纳入;天干就取天干,地支就求地支。卦中没有用爻时,如果动象上出现天干,又与日月的天干相合,也可以合化而作为用神;但合化后的用神遇到日月、动变的生扶才有作用,遇到克破就没有作用。(例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问子女的存亡,得观之萃,认为子孙不现,是凶象,却不知道丙辛合化为水。后来到了亥月甲辰日,申、子、辰会成水局;亥月又值于所变出的亥,子孙反而平安归来,五行合化的应验就是这样。) 合化后的用神为吉,求名求利、意外之事都可能成功;捕捉逃犯,原本没有捕获却会自行出现;追讨债务,原本失望却又能全部收回。躲避祸患而化为官,恐怕会遭遇意外灾祸;担忧官司而化为鬼,可能无缘无故受到惊吓。这就是它所呈现的象。(天干合化所主的吉凶,都应验在意外所得之事上。) 五行合化的方法也有其来源。五虫之中,变化没有比龙更多的,所以经书说遇到辰龙就会合化。五遁甲子中,甲己化戊而成土,乙庚化庚而成金,丙辛化壬而成水,丁壬化甲而成木,戊癸化丙而成火。龙属阳物,五种合化都属阳。因此天干以五运合化而成物,地支以六气变化而应事,干支怎么可以缺少任何一方呢?(遇到辰就合化。例如甲己遁到丙寅,戊辰就是龙,所以化土;乙庚遁到戊寅,庚辰就是龙,其他依此类推。) 一次发动作为主要依据,再次发动次之;日干作为主要依据,月干次之。六气通常使用,五运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特”就是独自发动。独发并且与日干合化最为重要,但必须先因飞神、伏神中没有用爻,才寻求这种方法。两次发动偶尔使用一次,不可依赖。) 《易冒》卷之三 岁君章第二十一 太岁蕴含周天运行的作用,掌管六气的权柄,承接寒暑、分判春秋,只有太岁主管这些事务,难道不是具有君主之道吗?(周天,指黄道依次运行经过十二神,承接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二十五秒的数。六气,指阴阳六气。) 它的权力很大而且持久,处于静止而尊贵的位置;如果用它来确定悔吝吉凶,虽有其尊位,却还没有亲自掌管具体事务。(它所主的吉凶应验,以及生克冲合,都不如日月直接,因为它尊贵却不亲近,地位高而难以仰望。) 太岁与爻神相冲,只叫岁破,并不立即论为破;与爻神相合,只叫岁援,并不立即论为扶助;生它不立即论生,伤它也不立即论伤。太岁逢旬空,可以论空;逢月破,可以论破。(太岁与爻神相冲,只称岁破;如果克爻神,只称岁克;如果临鬼,只称岁鬼,都不立即论为凶。因此太岁处于旬空,就以空论;处于月破,就以破论。) 占国事时太岁出现,喜欢安静而旺盛,忌讳破、绝;太岁不出现,就专门论五爻。太岁临鬼而下降为天下的灾祸,临福而下降为天下的安康。(太岁出现,象征君主;不出现,就只把五爻作为朝廷。太岁临鬼,九州有灾厄;太岁临福,四海得安泰。) 身命卦有福神持世,一生平安快乐;占家宅鬼爻相会,则岁月艰难;占仕宦则职位尊崇,位居台阁;占词讼则事情牵涉御史台;事情关系朝廷时,喜世爻得生合,忌身象受冲克。凡上疏、面见圣上、请求封赏等事,都喜太岁生合世爻,表示上合君王心意;太岁冲身象,则忧虑受到严厉责罚。月将章第二十二 天地发生变化,阴阳有消长,寒暑往来,各有一定时令,这就叫“令”。五行和万物都随着时令而生杀,那么月将难道没有权力吗?《记》说:月建是各种占卜的纲领。《补遗》说:月将每三旬发布一次时令,往来的一切都服从它。大概能够发号施令就具有权力,所以水当令便寒,火当令便暑,春当令便生,秋当令便杀。凡是爻神遇到月将,即使受破也等于不破,受伤也等于不伤;卦中本来没有却好像有,爻中本已绝却好像不绝;发动时遇冲也不散,逢旬空也不陷。用神遇到这种情况就吉,忌神遇到这种情况就凶。凡爻神若值月将,即使遇到变冲、动冲、日冲、岁冲,都不算破;或者动爻、变爻被日辰克,也不算受伤。倘若卦中飞神、伏神似乎没有用神,而月建值用神,则仍然有用。忌神若在卦内发动,要过了这个月才会衰败;元神若在卦内发动,则当月便呈现吉祥。只有日辰能够胜过它,到了后来相应的时令才能与它抗衡,这是因为事物到了穷尽就会变化、器物装满就会倾覆的道理。日月的力量相比较,若月克日生,吉利可得十分之八;若日克月生,吉利可得十分之七;若日辰散、月建破而彼此又不能救助,就不吉。占问事情的后应时日,应以后来事情发生的月份为依据。例如亥月建、丙寅日占考秩,得萃卦,官爻临月破,本来不吉,但到次年孟夏才考试,反而成为月建中的官爻,得了上上卷。月将的力量能够裁制旺相、发动以及变爻、伏爻、互卦中的诸神;它的权力如此之大,连岁君也不能夺去。

日主章第二十三

夫周天包四时之成,立二至二分之节,荡磨六气之消长,非独赤道如是焉,盖日行黄道,昼夜之内,亦一周天,日主得无权欤?

(赤道即天度也,天无形,以经星为形,阴阳寒暑,虽周天所包,而一昼夜之间,天一周,经星亦一周而缩,日行一周而又缩,日与月会,计二万九千五百三十零五十九秒三微之数,以月犹不及日十三度七之一,所以日主之权,得中道而无所不赖也。)

故日主所临,莫能破之,莫能空之,莫能散之,如金如刚,孰之能伤,用神遇之,谓之尽善,忌动何忧,仇动何虑,惟月将则敌其所司,他时则夺其所持,屈伸之义如此。

(用临日主出现卦中,忌神仇神发动,皆不为害,月将亦不能克,惟日主为元神生用,若月将为忌克用,则夺其权十分之二;若得事他日,即以他日为主,如辰建甲寅日占会得师,午财生寅当得,而在癸亥日摇会,火绝于亥反不得也,此屈伸之义。)

故与日月配爻象,月将则先从五法而后从十二法,日主则专务长生沐浴之法,是以日惟散,月惟破,日重绝,月重克,日有随墓,月无助伤,占者宁不以日主为先也?

(若以日月配爻象,用神投月将,则先论旺相休囚死,后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之法,如土爻用神,遇于巳月应相,其绝则轻,虽不可谓无绝,相与绝较,得相犹十之七,如遇申月其土则休,以生较休,得生犹十之七也。若日辰之生绝则独重,金遇巳而生者十之九,土遇巳而绝者十之九,唯以长生十二法而定衰旺。)

时辰章第二十四

时,由四时之相推而成年也,辰,犹五星之次编周天也,以昼夜效寒暑,以朝暮譬春秋,按六气成八刻,而呼吸之内,皆时辰所司也。

(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为一运,三十运为一会,十二会为一元,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但时刻改于须臾,迁于呼吸,其权司只在一日之内尔。)

其要唯推长生十二法以应用神,然爻神与时冲合,则但有冲合之名,而无深中,能应日内之吉凶,弗应日外之休咎也。

(如午建己巳日占临产,得姤之鼎,胎空身动,理应当日申时可育,谁知亥子绝于巳日,且实其空,至次日申时方产,可见先求日而后求时也。)

是故其为力曰近、曰轻、曰小、曰速,其为象曰卑幼,故传曰:时辰司顷刻之权也。

月破章第二十五

物以时而消息,则五行之衰旺亦然。夫建为六气之正,破为六气之反,以用处正,名为月建,犹乘时而驾也;以用处反,名为月破,犹违时而戾也。

(阳正阴反,阴正阳反,如巳月巳为六阳之正,则亥为六阴之反,于巳则得时,于亥则失时也。夫人生五行之中,不可违时,违时则困,是故君子审进退盈虚之理,兆如悔吝,宁守其困,卜如否臧,宁守其常,求如少遂,莫若待时,所谓居易以俟命也。若背而驰焉,躁而求焉,宁有幸乎?君子审于建破吉凶之象,而困亨之道得矣。)

是以生之不长,扶之不起,实如虚,有如无,为我援而无赖,为我忌而弗伤,在伏则不露,在变则不权,名之曰破,而无所施用也。

(爻神若逢月破,纵日辰动象变爻生之,亦不能昌,纵在变爻,不能生克动爻,主在伏象,不能现为卦象,乃失时无为之物也。)

唯值日则能实其破,后时则能补其过,若与鬼动,吉而不吉,凶而愈凶,以白虎杀神加临尔。

(大白虎为凶神,合官鬼动者,妄为肆暴,岂非殃乎?值日,如五月子日则谓实其破而不破,后来日辰遇子,亦谓实其破而不破,后来月建遇子,亦谓补其失而不破也。)

译日主章第二十三 周天包含四时的完成,确立二至二分的节气,运转消磨六气的消长;不只是赤道如此,因为太阳运行于黄道,在一昼夜之内也运行一周天,那么日主难道没有权力吗?赤道就是天度。天没有形体,以经星作为形体。阴阳寒暑虽然由周天所包容,但在一昼夜之间,天运行一周,经星也运行一周并有所退缩;太阳运行一周又有所退缩。日与月相会,计算为二万九千五百三十零五十九秒三微的数目,因为月亮仍比太阳少行十三度七分之一,所以日主的权力处于中道,是不可不依赖的。所以日主所临之处,没有什么能够破它、空它、散它;它如金如刚,谁能伤害它?用神遇到它,称为尽善。忌神发动又何必忧虑,仇神发动又何必担心?只有月将能够与它所主管的事相抗,到了其他时候则会夺去它所持有的力量,这就是屈伸的道理。用神临日主而出现在卦中,忌神、仇神发动,都不能造成危害,月将也不能克它。只是若日主作为元神生用神,而月将作为忌神克用神,就会夺去日主十分之二的权力。若事情在其他日子发生,就应以那个日子为主。例如辰月建、甲寅日占会,得师卦,午火财爻生寅木,本应得到;但在癸亥日摇会,火在亥处于绝地,反而没有得到,这就是屈伸的道理。所以把日月配合爻象时,月将先按照五法,再按照十二法;日主则专门重视长生、沐浴之法。因此日辰只重散,月建只重破;日辰重视绝,月建重视克;日辰有随墓,月建没有助伤。占卜的人难道不应把日主放在首位吗?若以日月配合爻象,用神临月将,就先论旺、相、休、囚、死,再论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比如土爻为用神,遇巳月应为相,其绝的影响较轻;虽不能说完全没有绝,但把相与绝相比,得相仍有十分之七。遇申月,土为休;以生与休相比,得生仍有十分之七。若是日辰的生绝,则特别重要:金遇巳为生,有十分之九的力量;土遇巳为绝,也有十分之九的影响,唯独按照长生十二法来判定衰旺。时辰章第二十四 时,是由四时相互推移而成年的次序;辰,犹如五星依次编列、周行天体。用昼夜来应验寒暑,用早晚来比拟春秋,按六气分成八刻,在一呼一吸之间,都由时辰掌管。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为一运,三十运为一会,十二会为一元,共计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不过时刻在片刻之间就会改变,在一呼一吸之间就会迁移,它所掌管的权力只在一日之内。时辰的要旨,只在于推用神的长生十二法。但爻神与时辰发生冲合,只是有冲合的名义,并没有深切的作用;它能够应验一日以内的吉凶,却不能应验一日以外的休咎。例如午月建、己巳日占临产,得姤之鼎,胎爻空、身爻动,按理应当日申时生产。谁知亥、子在巳日为绝,而且又填实了空亡,直到次日申时才生产,可见应先看日,再看时。所以时辰的力量称为近、轻、小、速;其象称为卑幼。因此《传》说:时辰掌管顷刻之间的权力。月破章第二十五 万物随着时令而消长,五行的衰旺也是如此。月建是六气的正面,月破是六气的反面。用神处于正位,称为月建,如同乘时而行;用神处于反位,称为月破,如同违背时令而悖逆。阳为正,阴为反;阴为正,阳为反。例如巳月,巳是六阳之正,亥是六阴之反;在巳便得时,在亥便失时。人生活在五行之中,不能违背时令,违背时令就会困顿。因此君子审察进退、盈虚的道理,预兆若显示悔吝,宁可守住困境;占得否臧,宁可守常;所求若只能稍有成就,不如等待时机,这就是所谓安处常道以等待天命。若背道而行、急躁求取,哪里会有幸运呢?君子审察月建、月破所显示的吉凶,就能得到困穷与亨通的道理。因此,月破之爻即使受到生助也不能长盛,受到扶持也不能振起;实如同虚,有如同无;作为我的援助却不能依靠,作为我的忌神却不能伤害我;处于伏爻便不能显露,处于变爻便不能发挥作用。这叫作月破,实际上没有施用之力。爻神若遇月破,即使日辰、动象、变爻来生它,也不能昌盛;即使在变爻中,也不能生克动爻;处在伏象中,也不能显现为卦象,这是失去时令、无所作为的东西。只有值日才能使月破之爻成为实破,后来遇到相应时令才能补救它的过失。若它与鬼爻同动,则虽有吉也不吉,有凶则更加凶,因为这是白虎杀神加临的缘故。大白虎是凶神,与官鬼同动,便会妄自施暴,难道不是灾祸吗?所谓值日,例如五月逢子日,叫作使月破成为实破而不再破;后来日辰遇子,也叫作使月破成为实破而不再破;后来月建遇子,也叫作补救它的过失而不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