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墓章第三十五
长生章第三十一
天地万物,始于无明,绝后而胎也。
(无明,即释氏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十二因缘之类也;绝则无物,犹无明也;胎则有形,犹缘名色也。)
三位而生,七位而旺,十位而死,十二位而终始焉。
(法不以胎为始,而以长生为始者,以其未现形象也。长生法:金生巳,木生亥,火生寅,水土生申,以掌上顺数可晓。)
其所取用者,莫重于生绝,故金遇巳而不克,土遇巳而不生。
(十二位取用,最重生绝二端,即五行生克,不及生绝,故金遇巳而得生,土遇巳而言绝也。)
临官帝旺,用神乃昌,是故临官则食禄,天元禄之所授也;帝旺则位中,将星之所立也。长生曰日辰,帝旺曰正旺,二者孰能胜之。
(天元禄法:四位临官,即为禄位,如甲木生于亥,顺行四位,临官在寅,是甲禄在寅 矣;乙木生于午,逆行四位,临官在卯,是乙禄在卯矣;丙戊生寅,顺行临巳,是丙戊禄巳矣,余仿此。将星之法,以中神为主,子午卯酉,正中位也,申子辰,子为将星,余仿此。)
若沐浴冠带衰病胎养,则不胜五行之生克,病渐及于不神,养将需于有力,盖见生吉而见克凶,是故水败于酉为假败,火胎于子为伪胎,木胎在酉,论克不论胎,金衰在戌,论生不论衰也。
(此言十二位,唯长生临官帝旺为重,余位稍轻,还以五行生克为断。)
死墓之法,临死无救,则邻死矣,临死又克,则过死矣。绝亦如之。墓而有刑,如击如发,墓而无冲,为匿为藏。
(爻神投死日月变爻之上,或日月变爻内有一生之,则死而未死,绝而未绝也;既死又克,则为己死;无生无克,准克之半。凡用入墓,喜刑喜冲。)
盖用爻生绝于日辰之上者特重,生绝于月建之上者有分,夫月令也,日天也,轻重缓急不侔矣。
(生绝月建,须兼论当生、所生、生我、克我、我克之法,日重而月轻也。)
伏爻生绝于飞,动爻生绝于变,其法犹类日也,然有真伪之辩焉。本卦动爻,难言生绝,故巳动伤金而生土,亥发火熄而木荣,有同体之观焉。
(动爻化出之变爻,伏神本位之飞爻,如空如破,则非生非绝矣,故曰真伪。卦爻一本专论生克,不当参以长生十二法也,故曰同体。)
卜筮之道,归重支神,不分阴阳,同其生死,此其准也。若五行之家,析干支,分阴阳,则阳生阴死,阴死阳生,而长生亦异,盖五行阴阳,皆投胎于母而后养焉。
(丙为日,丁为月,皆投胎于子,自天开于子,而日月昭焉。日月即人物之仰依也,故先以火胎于子为法,养丑而生寅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丙既生寅,人亦生寅也。阴阳不可同立,男女不可无别,丁寄生于酉,故下言祖母族抚之。盖阳干有十二位之用,阴干惟重死生,必欲分求,但以阳顺阴逆为法。)
既分男女,男顺而长生,女逆而寄生,以至临官食禄之地,乃见其功。
(盖阴阳干支,至临官而成功。丙临官于巳,巳既有丙也,丁临官在午,午即有丁也。)
男既长大,应合婚姻,惟寅丙远赘子辛之妻而养戊己者,戊之长生于寅,己之寄生于酉,皆曰祖母抚之,独此附其姑,然五行或同位、或相间,穷理反经而道尽矣。
(丙既生寅而长大,理合择配,丙合于辛,宜配辛女,当卯无辛,远逆寄生于子之辛女,赘为夫妇,天之造物,非定有常。火生土而土胎子也,养于丑,故戊土生于寅,己土寄生于父娣丁长酉之姑,而各自成也。戊既长大,宜合癸配,卯中癸水娶之。土生金而金胎于卯也,养于辰,庚金长生于巳,辛金寄生于子,则祖母之族而抚焉。庚既长大,合午乙为妻,金生水而水胎于午也,养于未,壬水长生于申,癸水寄生于卯。壬既长大,合酉丁为妻,水生林而木胎于酉也,养于戌,甲木长生于亥,乙木寄生于午。甲既长大,合子己为妻,木生火而火胎于子也,亥天地之终,子天地之始,己辛之女,皆是子而嫁赘,盖男女皆自天生,五行或同位、或相间,穷其理而返诸常,可曲尽阴阳之道。法曰:子中癸己更加辛,丑中己癸复阴金,寅品甲木兼丙戊,卯中乙木癸水临,辰中戊土藏乙癸,巳中丙火戊加庚,午中丁火连乙己,未中己土亦逢丁,申内庚金坤壬水,酉内辛金丁己寻,戌中戊土辛丁位,亥中壬水甲木生,地支内有天干伏,天地人元仔细分。)
唯土之长生不一者,以地王起甲申,申中有坤,故土生于申,若分阴阳,则戊生于寅,己生于酉,而金木水火之内,皆不可以无土,始知土德之用,接续五行,分寄而旺,无往而不生者哉。
(土神之生,不一其所,土神之位,相杂而处,所以五行不可无土也。)
译长生章第三十一 天地万物开始于无明,绝之后才形成胎。无明,就是释氏所说的“无明缘行,行缘识”,以及“识缘名色”等十二因缘之类;绝就是没有事物,犹如无明;胎就是已经有形,犹如名色。经过第三个位置而生,经过第七个位置而旺,经过第十个位置而死,经过第十二个位置而终而复始。此法不把胎作为开始,而把长生作为开始,是因为胎时还没有显现形象。长生法是:金生于巳,木生于亥,火生于寅,水、土生于申;在手掌上顺数便可明白。长生十二位中最重视生、绝,所以金遇巳为生而不克,土遇巳为绝而不生。长生十二位的取用,最重生、绝两个极端,也就是五行生克不及生绝重要。因此金遇巳应说得生,土遇巳应说处于绝地。临官、帝旺时,用神就昌盛。因此临官表示享受俸禄,是天元禄所授予的;帝旺表示身居其位,是将星所建立的。长生称为日辰,帝旺称为正旺,这两者谁能胜过它们呢?天元禄法:顺数四位到临官,就是禄位。如甲木生于亥,顺行四位,临官在寅,所以甲禄在寅;乙木生于午,逆行四位,临官在卯,所以乙禄在卯;丙、戊生于寅,顺行临官在巳,所以丙、戊禄在巳,其他依此类推。将星法以中神为主,子午卯酉是正中的位置;申子辰中,子为将星,其他依此类推。至于沐浴、冠带、衰、病、胎、养,不如五行的生克重要。病势逐渐发展到没有精神,养则将要等待力量;总之见生为吉,见克为凶。因此水在酉为败,只是假败;火在子为胎,只是假胎;木胎在酉,应论克而不论胎;金衰在戌,应论生而不论衰。这里说的十二位,只有长生、临官、帝旺最重要,其余各位稍轻,仍应以五行生克来判断。死、墓之法是:临死而无救,就是接近死亡;临死而又受克,就是超过死亡。绝也同样。入墓而有刑,如同受到击打、发动;入墓而无冲,就是隐藏、藏匿。爻神落在日、月或变爻的死地,若其中还有一处生助它,就是死而未死、绝而未绝;既死又受克,就是确已死亡;无生无克,则按一半的克来计算。凡用神入墓,喜刑、喜冲。用爻在日辰上处于生、绝,影响特别重;在月建上处于生、绝,影响有一定程度。月建是月令,日辰如天,轻重缓急各不相同。生绝于月建,还必须兼论当生、所生、生我、克我、我克等方法;日辰重而月建轻。伏爻对飞爻论生绝,动爻对变爻论生绝,其方法类似日辰;但还要辨别真假。本卦动爻难以直接说生绝,所以巳发动会伤金而生土,亥发动使火熄灭而使木荣盛,其中有同体的观察。动爻化出的变爻、伏神本位的飞爻,若为空、为破,就不能说是生,也不能说是绝,所以要辨别真假。卦爻一类专门论生克,不应参用长生十二法,因此说是同体。卜筮之道最终重在地支神,不区分阴阳,共同论其生死,这是卜筮的准则。五行家则拆分天干地支、区别阴阳,认为阳生阴死、阴死阳生,长生的位置也不同;因为五行阴阳都要投入母胎之后才能得到养育。丙为日,丁为月,都在子处投胎;从天在子时开辟开始,日月便显明。日月是人物仰赖的东西,所以先以火胎于子为法,在丑得到养,在寅出生。太阳出来便劳作,太阳落下便休息;丙既生于寅,人也在寅时出生。阴阳不能混同而立,男女不能没有区别。丁寄生于酉,所以后文说由祖母族抚养。大概阳干使用长生十二位,阴干只重视死生;若一定要分别推求,就以阳顺阴逆为法。既然区分男女,男子顺行而长生,女子逆行而寄生,直到临官、享受俸禄的地方,才显现其功效。阴阳干支到了临官便功成。丙临官在巳,巳中已有丙;丁临官在午,午中即有丁。男子长大后,应当婚配;只有寅中的丙火远嫁、入赘于子中的辛金之妻,并抚养戊己。戊长生于寅,己寄生于酉,都说是由祖母抚养,唯独这里附属于姑母。五行有时同位,有时相间,穷究其理、反复验证经典,阴阳之道也就说尽了。丙既在寅出生并长大,按理应当择偶;丙与辛相合,宜配辛女,但卯中没有辛,只能远隔而逆行,寄生于子中的辛女,入赘成婚;天地造物并没有固定不变的常规。火生土,土在子处于胎位、在丑得到养,所以戊土生于寅;己土寄生于酉,属于丁火长于酉的姑母一族,各自成立。戊长大后,宜与癸相合;卯中的癸水嫁给它。土生金,金在卯处于胎位、在辰得到养;庚金长生于巳,辛金寄生于子,因此由祖母一族抚养。庚长大后,与午中的乙木为妻;金生水,水在午处于胎位、在未得到养;壬水长生于申,癸水寄生于卯。壬长大后,与酉中的丁火为妻;水生木,木在酉处于胎位、在戌得到养;甲木长生于亥,乙木寄生于午。甲长大后,与子中的己土为妻;木生火,火在子处于胎位。亥是天地的终点,子是天地的起点,己、辛之女都在子中出生而嫁入或入赘。总之,男女都由天所生,五行有时同位、有时相间,穷究其理而归于常道,就能完全说明阴阳之道。法诀说:子中有癸己,再加辛;丑中有己癸,又有阴金;寅中甲木兼有丙戊;卯中乙木,癸水临之;辰中戊土,藏有乙癸;巳中丙火,兼有戊庚;午中丁火,连同乙己;未中己土,也遇丁;申中庚金,内藏坤壬水;酉中辛金,兼寻丁己;戌中戊土,处在辛丁之位;亥中壬水,甲木生于其中。地支之内藏有天干,天地人三元要仔细区分。唯独土的长生不止一个位置,是因为地王从甲申开始,申中有坤,所以土生于申。若区分阴阳,则戊生于寅,己生于酉;而金、木、水、火之中都不能没有土,这才知道土德的作用是接续五行,分别寄居而旺盛,无论在哪里都能生发。土神的生处不止一个位置,土神的位置与其他五行杂处,所以五行不可以没有土。
无鬼章第三十二
或曰阳为官,阴为鬼,复曰旺为官,衰为鬼,又曰官鬼为系(击?)爻,为制爻,大凡喜之为官,恶之为鬼,用之阳则官,用之阴则鬼,名异而用同也,卦不应无,亦不宜动。
(官鬼不必以旺衰阴阳分,但用则为官,忌则为鬼,然官亦可凶,鬼亦可吉。)
动而逢冲,动而有制,动而无助,犹不动也。有而空,冲而散,化而冲,犹不有也。卦中虽无而伏于世爻动爻之下,变而临于日建月建之上,则无犹不无也。
(此辩其虚实强弱之分也。)
空而动者,谓之半空,动而破者,谓之全凶。有云吉则不吉,凶则更凶,则以大白虎所临也。
(破本无为,因大白虎煞临之,其凶愈甚。)
其象在天为鬼神、为雷霆,在地为庙宇、社稷、厅衙、尸骨、妖邪、虫蚁,在身为主张、权柄、魂魄、识见、疾病,在家为香火、主宰、宗祖、魇倒,在国为仇敌、乱臣,在任为爵级,在事为讼非、为祈祷、为夫媚、为阻滞束缚。
(六亲惟鬼爻为象最多,所谓体物不遗也。)
故身命无鬼,谋望失主,处世无恒;功名无鬼,进取无成,升迁未遂;家宅无鬼,主无君德,耗散多端;谋望无鬼,事无主断,关说徒劳也。
(此言用鬼,鬼不宜无也。)
疾病无鬼,须看用爻,用伤则祈祷无灵,用强则不禳而愈;婚姻无鬼,须分男女,女占有少寡之嫌,男占则我非其匹;求财无鬼,须分主客,同本而权落他人,空拳而我无遭遇也;自逃则易以潜身,捕逃则难于觅迹,失物则勿以诬人,祷祀而神不降,请托而言不从,事以类推也。
(此言无鬼,各有吉凶之辩也。)
故官鬼者,事之主也,祸之端也,出入行藏,贵乎静而勿动,兴词构难,畏其动而即成。盖凡防害及身,喜其无鬼,求事益己,利在有官,学者辩之。
绝生章第三十三
用爻属木,申日占而绝,水爻动而生,因名绝生,犹穷地而遇援也。
盖绝生之法有五:用神受日月之克,遇动爻之生,一也;受动爻之克,遇变爻之生,一也;受变爻之克,遇动爻之生,一也;伏用受日月之克,遇飞爻动爻之生,一也;伏用受飞爻动爻之克,遇日月之生,一也。此五者皆谓之绝处逢生也。
其不能生者有三:用神自受破散,不能生者一;飞爻动爻生我者受破散,不能生者二;变爻生我者受破绝,不能生者三。忌神亦以此参之。
身命世绝而逢生,虽困必亨,虽夭必寿;文科重父,武试重官,遇之者几落孙山,终登龙虎;男婚用财,女姻用鬼,遇之者后成泰晋,始则参辰。
鬼为我病,病退复进,用乃病身,危而得安;讼而又讼,官鬼遇日月之生,忧而不忧,子孙逢动变之助;出行世遇者安,行人应遇者还;占仁宦因众罚而增秩,占货财将亏折而居赢;捕逃而应逢,如鱼脱网,修道而世值,如龙飞天。
(名,谓官爻遇之;利,谓财爻遇之。)
内卦遇之,家宅衰而将旺,外卦遇之,人口减而复增。内为邦畿,外为政事,盖国犹家占。
其为吉也,犹旱遇雨;其为凶也,如火复炎。然唯日月之绝为真绝,日月之生为真生,又不可不知也。
合冲章第三十四
闻之和则合,击则冲,合主事之成,冲主事之败,吉则宜合,凶则宜冲。
筮得六冲,其名卦冲,无往而不散也,言多乱,事多变,行多违,谋多阻也。筮化六冲,其名变冲,占事主无后也,约婚而不终,结义而不信,营求而不遂也。卦冲谓之前冲,变冲谓之后冲,倘前六合而后六冲,又其甚已。
(卦冲有三:正卦冲,之卦冲,合处逢冲也。)
前合后冲,始繁华而终憔悴;前冲后合,初更张而卒和调;前合后合,伙伴契而讼狱缠,始终结而不解;前冲后冲,谋望难而官非散,亲疏背而不从。
爻冲有五:日冲则动,空冲则实,动冲则散,化冲则失,自冲则败也。爻合有四:静合为起,动合为绊,化合为援,自合为好也。
(化冲,巳动化亥也;自冲,卦中子午两动也,亦论强弱。化合自合,反是而推。)
独夫六合遇日辰冲害于世应之上者,其名合冲,犹功之几成而败,财之既得而失,婚之几从而违,谋之几就而变,不可居也。不言冲合者,既败不可成,既解不可交,既失不可得也,即得之亦他应也。
(如午建丙子日,占婚得兑之节,卦虽六冲,其日月合世应,变成六合,以为始悖而终就,及后二家皆得偕,此占不成,故不贵也。)
且有爻之合处逢冲者,财鬼冲害忌婚姻,父官冲害忌功名,子妻冲害忌谋生,然而视世应冲害者则稍轻矣,故合处逢冲,前贤专主世应也。
译无鬼章第三十二 有人说阳为官、阴为鬼;又说旺为官、衰为鬼;又说官鬼是系(击?)爻、制爻。总之,喜欢它就称为官,厌恶它就称为鬼;用神属阳就叫官,用神属阴就叫鬼,名称虽不同,作用相同。卦中不应没有官鬼,也不宜让它发动。官鬼不必按照旺衰、阴阳来区分;作为用神时就是官,作为忌神时就是鬼。不过官也可以为凶,鬼也可以为吉。官鬼发动而遇冲,发动而受到制约,发动而没有助力,都如同没有发动。有官鬼却逢空,遇冲而散,化出冲爻,也如同没有官鬼。卦中虽然没有官鬼,但伏在世爻、动爻之下,后来变出并临于日建、月建之上,也就是有而不等于没有。这里是在辨别虚实、强弱的差别。空而发动,叫半空;发动而逢月破,叫全凶。有人说,吉则不吉,凶则更加凶,这是因为大白虎临于其上。月破本来就无所作为,再因大白虎煞临到,凶性便更加严重。它所代表的象,在天上是鬼神、雷霆;在地上是庙宇、社稷、厅衙、尸骨、妖邪、虫蚁;在人身上是主张、权柄、魂魄、识见、疾病;在家中是香火、主宰、宗祖、魇倒;在国家是仇敌、乱臣;在任职上是爵位等级;在事情上是诉讼是非、祈祷、夫婿、阻滞束缚。六亲之中,只有鬼爻所代表的事物最多,正所谓体察万物而没有遗漏。所以身命卦没有鬼爻,谋望就失去主宰,处世没有恒常;功名卦没有鬼爻,进取不能成功,升迁不能实现;家宅卦没有鬼爻,主人没有君德,耗散之事很多;谋望卦没有鬼爻,事情没有主见决断,托人说情也只是徒劳。(这里说的是用神为鬼,鬼不宜没有。) 占疾病而卦中无鬼,须看用爻:用爻受伤,祈祷也不灵;用爻强旺,不用禳解也会痊愈。占婚姻而无鬼,须分男女:女子占,恐有少妻或寡居之嫌;男子占,则我并非她的匹配对象。求财而无鬼,须分主客:与我同类的财爻而权力落在他人手中,便是空手而归、我没有机遇。自己逃亡,容易藏身;追捕逃犯,则难以寻找踪迹。遗失财物,不要因此诬赖别人;祈祷祭祀,神灵不降临;请人托付,言语不被听从。其他事情也可以依此类推。(这里说的是卦中无鬼,各种事情分别有吉凶的区别。) 所以官鬼是事情的主宰,也是灾祸的开端。无论出入、行动还是隐伏,都以安静不动为贵;若兴起诉讼、招惹祸难,就怕它发动而立即形成。凡是防范灾害临身,喜欢没有鬼;凡是求取有益于自己的事情,得官鬼反而有利。学习者应当辨别这一点。绝生章第三十三 用爻属木,在申日占问而处于绝地,却有水爻发动来生扶,因此称为“绝生”,就像身处穷困之地而遇到援助一样。绝生的方法大致有五种:用神受到日月克制,却遇到动爻生扶,这是第一种;用神受到动爻克制,却遇到变爻生扶,这是第二种;用神受到变爻克制,却遇到动爻生扶,这是第三种;伏用受到日月克制,却遇到飞爻、动爻生扶,这是第四种;伏用受到飞爻、动爻克制,却遇到日月生扶,这是第五种。这五种都叫作“绝处逢生”。不能生扶的情况有三种:用神自身受破、受散,因而不能生扶,这是第一种;生我的飞爻、动爻受到破、散,因而不能生扶,这是第二种;生我的变爻受到破、绝,因而不能生扶,这是第三种。忌神也应依此参看。身命、世爻处绝地而又逢生,虽然困顿终究必能亨通,虽然似乎夭折终究必能长寿;文科考试以父母爻为重,武试以官鬼爻为重,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几乎要名落孙山,最终却能登龙虎榜;男子婚姻以财爻为用,女子婚姻以鬼爻为用,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后来会成就泰、晋之吉,起初却如参、辰二星相背。鬼爻代表我的疾病,疾病退去后又进发;用神就是病身,危险之中得到安定。诉讼一场接一场,若官鬼得到日月生扶,便是有忧而终究无忧;若子孙得到动爻、变爻帮助,也能如此。出行时世爻遇到这种情况则安全,行人占而应爻遇到这种情况则回来。占仁宦因众人获罪而增加俸秩;占货财将要亏损,却反而由亏转盈。捕捉逃犯而应爻遇到这种情况,如同鱼儿脱离罗网;修道而世爻遇到这种情况,如同龙飞上天空。(“名”是说官爻遇到这种情况;“利”是说财爻遇到这种情况。) 内卦遇到这种情况,家宅先衰而将要兴旺;外卦遇到这种情况,人口先减少而又会增加。内卦代表邦畿,外卦代表政事,大体上国家占也如同家宅占。) 它成为吉象,就像久旱遇到雨水;它成为凶象,就像火焰重新燃烧。然而,只有日月造成的绝才是真绝,日月造成的生才是真生,这一点也不可不知道。合冲章第三十四 听说和顺就会相合,撞击就会相冲。相合主事情成功,相冲主事情失败;吉事适宜相合,凶事适宜相冲。占得六冲卦,叫作卦冲,事情没有一样不离散:言语多混乱,事情多变化,行动多违背,谋划多阻碍。占卦变成六冲,叫作变冲,所占之事主没有后续:约定婚姻而不能终成,结拜交义而不能守信,经营求取而不能如愿。卦冲叫作前冲,变冲叫作后冲;如果前面是六合而后面是六冲,那就更加严重了。(卦冲有三种:正卦冲、之卦冲,以及在相合之处遇到相冲。) 前合后冲,开始繁华而最终憔悴;前冲后合,起初变更整顿而最终和谐调顺;前合后合,伙伴关系虽契合却被官司纠缠,始终结成而不能解脱;前冲后冲,谋划愿望难以实现而官非消散,亲近者和疏远者都背离而不听从。爻冲有五种:日冲则发动,空冲则转实,动冲则散失,化冲则失去,自冲则失败。爻合有四种:静合主事情兴起,动合主受到牵绊,化合主得到援助,自合主关系和好。(化冲,是巳发动而化为亥;自冲,是卦中子、午两爻同时发动,也要论强弱。化合、自合则反过来推论。) 独夫六合如果在世爻、应爻之上遇到日辰冲害,叫作合冲,就像功业几乎成功却失败,财物已经得到却又失去,婚姻几乎顺从却又违背,谋划几乎办成却又发生变化,不能安居。不说冲合的情况,是因为已经失败的不能再成功,已经解除的不能再交往,已经失去的不能再得到;即使得到,也已应在他人身上。(例如午月丙子日,占婚姻得到兑变节,卦虽为六冲,但日月与世爻、应爻相合,变卦又成六合,便认为开始违背而最终成就;后来两家果然都得以成婚。这个占例并不符合,因此不值得重视。) 还有爻在相合之处遇到相冲的情况:财鬼相冲相害,婚姻不宜;父官相冲相害,功名不宜;子妻相冲相害,谋生不宜。不过,与世爻、应爻相冲相害相比,程度稍轻。因此,前贤论“合处逢冲”,专门以世爻、应爻为主。
随墓章第三十五
夫随墓有五:一曰命墓,二曰世墓,三曰化爻墓,四曰卦身墓,五曰世身墓,此五者有轻重之分也。
(本命临鬼而墓于日为命墓,世爻临鬼而墓于日为世墓,或命世、及卦身世身临鬼而化入墓爻为化爻墓,卦身临鬼墓于日,世身临鬼墓于日为身墓也。)
命之随鬼入墓,乃为大凶,谓鬼命并现也,若现于日月变伏之位而非矣。
(命墓必命乘鬼同现一爻始真,若临日月变伏,皆非也。)
世之随鬼入墓,自占者凶,代占者忌,视命墓少间尔。
(世墓自占代占皆忌,如巳建癸未日占寅命妻病,得大畜之蒙,乃妻命墓而世亦随墓,后五月妻亡,夫亦继亡,所谓代占者忌尔。)
化爻随鬼入墓,与命墓世墓无差等,而有真伪,火官戌墓,辰日冲而成伪,戌月实而作真,戌空自伪,戌破非真。
(化爻墓须分真伪。)
卦身之墓,现于卦者是,世身之墓,空于世者非,此二者惟占讼词、狱禁、疾病、忧疑、户役、动作、潜逃、投充、斋戒之事忌之,然遇鬼旺则凶,官衰则减,视世墓化墓则轻尔。
(卦身因卦而成,故有身则是,世身因世而起,故世空则非,盖大小身墓,有忌有不忌也。)
且夫月破旬空之鬼,而临本命世爻之墓,官非灾病,见空破而垂毙,毙而又墓,故为凶占;若避患、忧害、防非,见空破而祸消,祸消而随墓何凶也。
(事已及身,空破随墓最忌;事未及身而先事忧防,则空破随墓非忌。)
夫身命逢之,一世应多灾疾;婚姻遇此,中途定见刑伤,占分男女命墓也。
(不论世鬼,不拘空破,女命墓戒娶,男命墓戒嫁。)
求官履仕途而不反,出行登平道而遭屯,行人病于他乡,产妇厄于暗室,公役有桎梏之辱,兴造有妨犯之凶,偷关逾险而蹈网罗,出族谋差而受羁绁。
(随墓统忌,若兴造偷逾,空破稍可。)
求财被溺于狭邪之地,占穴或犯夫古塚之尸。
(二者只言世墓。)
盖凡以官鬼为忌神者,遇之不祥,空破稍轻;以身命为先务者,遇之亦不祥,而空破反重。此皆以日辰化爻之墓为法,他不同论云。
助伤章第三十六
助鬼伤身,以世爻受鬼克,而鬼长生于日,是为引祸以自害。世亦称身,实世而非身也。
夫世爻,卦之宰也,占之主也,问者之身也,故曰伤身。然官鬼遇空破者弗能伤,世爻逢旺相者弗能伤。
虽曰长生,临于岁月动变之位者则非;虽长生于日,而巳日之巽,申日之革则非;虽曰助鬼,而午日之坎,酉日之离则非。是以前贤举申日之离,寅日之咸,亥日之泰者为法。
(五行大生谓之真生,巽鬼革鬼非大生,坎鬼离鬼非长生,所以有间。)
占身命者认祸为福,比匪为良,因财丧身,贪色亡命,妻妾不贤而归夫咎,奴仆肆逆而累主殃。
(以财为利,以鬼为害,天下之害皆伏于利,理固然也。)
国占为奸臣聚敛,为宦官专恣;师占为将病防刺,及自兵之叛;占家者主人贪利忘害,求益遭损,鬼临雀起非,临武被劫,临虎见丧,临蛇而惊;娶妇则主妇不贤;收仆则主仆怀叛。若女占夫而官星为用者,遇之反吉也;占官骤升,占武即发。
(大抵用官吉而用财凶,世爻尤凶也。)
占讼有重责之忧,占失有再偷之虑;投军脱役,鱼为饵钩,昧事修方,步遭荆棘;求财有妄求之害,出行有行险之虞;离尘修戒,障业未除,公役参房,杖笞难免;占监狱囹圄之灾未满,占疾病枕席之患未离;奉神神怒,安灵灵哭,占怪怪真,占梦梦实;避祸祸必临,防害害必至。
总之以鬼为忌者,助伤固凶,即以官为用者,亦嫌其克世,静迟动速,旺大衰小,惟空破散则吉也。
译随墓章第三十五 随墓有五种:一是命墓,二是世墓,三是化爻墓,四是卦身墓,五是世身墓。这五种有轻重的区别。(本命临鬼而在日辰之墓中,叫命墓;世爻临鬼而在日辰之墓中,叫世墓;或者命、世,以及卦身、世身临鬼而化入墓爻,叫化爻墓;卦身临鬼而墓于日辰,世身临鬼而墓于日辰,叫身墓。) 命随鬼入墓,就是大凶,意思是鬼与命同时出现;如果鬼只出现在日、月、变、伏的位置上,就不算这样。(命墓必须是本命乘鬼,并且同现于一爻,才是真命墓;若临日、月、变、伏,均不算。) 世随鬼入墓,自己占问则凶,代人占问则忌;与命墓相比,稍微轻一些。(世墓无论自己占还是代人占都忌讳。例如巳月癸未日,占寅命妻子疾病,得到大畜变蒙,正是妻命入墓而世爻也随墓。后来五月妻子去世,丈夫也随后去世,这就是所谓代占者也忌讳。) 化爻随鬼入墓,与命墓、世墓没有等级差别,但有真假之分。火官以戌为墓,辰日冲它便成为假象;戌月使它落实便成为真象;戌逢空则自然是假,戌逢破则不是真。(化爻墓必须分辨真假。) 卦身之墓,若在卦中出现就算;世身之墓,若世爻逢空就不算。这两种只在占诉讼、牢狱、疾病、忧疑、户役、动作、潜逃、投充、斋戒等事情时忌讳。遇到鬼旺则凶,官鬼衰弱则凶势减轻;与世墓、化墓相比,程度较轻。(卦身因卦而成,所以有卦身便算;世身因世爻而起,所以世爻逢空便不算。这是说大小两种身墓,有的需要忌讳,有的则不需要。) 如果月破、旬空的鬼临于本命、世爻之墓,官非、灾病就会在遇到空破时濒临死亡,死亡之后又入墓,所以是凶占。若是为了躲避祸患、忧虑灾害、防备非难,遇到空破便表示祸患消除;祸患既已消除,虽随墓又有什么凶呢?(事情已经临身,空破而又随墓最为忌讳;事情尚未临身,预先为事情忧虑防备,则空破随墓并不忌讳。) 身命遇到这种情况,一生中世爻、应爻多有灾病;婚姻遇到这种情况,中途必然会出现刑伤。占问时要分辨男女的命墓。(不论是否世爻临鬼,也不拘是否空破,女命入墓要戒娶,男命入墓要戒嫁。) 求官而踏上仕途却不能回来,出行登上平坦道路却遭遇艰难;行人客居他乡而生病,产妇在暗室中遇厄;服公役而有戴枷受辱之事,兴建营造而有妨碍触犯之凶;偷越关隘、越过险地而陷入罗网,离开族群谋求差事而受到拘系。(随墓一概都忌讳;若是兴建营造、偷越关隘,遇到空破时稍微可以减轻。) 求财会沉溺于狭邪之地,占墓穴则可能触犯古墓中的尸体。(这两句只说世墓。) 凡是把官鬼当作忌神的,遇到随墓就不吉,逢空破时凶势稍轻;把身命作为首要事情的,遇到随墓也不吉,而逢空破反而更加严重。这些都以日辰、化爻之墓为准,其他情况不能这样论断。助伤章第三十六 助鬼伤身,是说世爻受到鬼爻克制,而鬼爻在日辰处于长生,这叫引来祸患而自我伤害。世爻也称身,但这里实际说的是世爻,并不是身爻。世爻是卦的主宰、占问的主体,也是占问者自身,所以称为伤身。然而官鬼逢空破就不能伤害,世爻逢旺相也不能被伤害。虽然说是长生,但如果临在岁、月、动、变的位置上,就不算;虽然在日辰长生,但巳日的巽卦、申日的革卦也不算;虽然说是助鬼,但午日的坎卦、酉日的离卦也不算。因此前贤以申日的离卦、寅日的咸卦、亥日的泰卦作为判断标准。(五行大生才叫真生,巽鬼、革鬼不是大生,坎鬼、离鬼不是长生,所以其中有区别。) 占身命而把祸患当成福气,把结交匪类当成善人;因为贪财而丧身,因为贪色而丧命;妻妾不贤,丈夫却因此受祸;奴仆放肆叛逆,主人因此遭殃。(把财看成利益,把鬼看成祸害;天下的祸害都潜伏在利益之中,道理本来就是如此。) 占国事,表示奸臣聚敛财物、宦官专横放纵;占军队,表示将领患病而防备刺杀,以及自己的军队发生叛乱。占家事,表示主人贪图利益而忘记祸害,求得益处反而遭受损失;鬼临朱雀,兴起是非;临勾陈,遭受劫夺;临白虎,遇到丧事;临螣蛇,受到惊吓。娶妻则主妇不贤;收取仆人则主仆心怀叛逆。若女子占丈夫,而官星是用神,遇到这种情况反而吉利;占官职则突然升迁,占武职则立即发达。(大体上说,用官鬼为用神则吉,用财爻为用神则凶;世爻尤其凶。) 占诉讼,有受到重责的忧虑;占失物,有再次被偷的担忧。投军、脱离差役,如同鱼成为鱼饵上的钩;不明事理而修建方术,行走便会遭遇荆棘。求财有妄求的祸害,出行有冒险的忧患。离开尘世修戒,障碍道业尚未除去;服公役而进入官署,难免受到杖笞。占监狱,牢狱之灾尚未结束;占疾病,卧床之患尚未离去。奉祀神灵而神灵发怒,安置灵位而灵魂哭泣;占怪异则怪异为真,占梦则梦境为实。想躲避祸患,祸患必然临身;想防范灾害,灾害必然到来。总而言之,以鬼为忌神的,助鬼伤身当然凶;即使以官鬼为用神,也忌讳官鬼克制世爻。鬼静则祸来得迟,鬼动则来得快;鬼旺则祸大,鬼衰则祸小。只有鬼逢空、破、散时才是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