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经解钩沈卷二十二
秋疏》一】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一百十二国宝书,九月经立。闵因叙【疏》一】
解:孔子将修《春秋》,与左丘明乘如周,观书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经,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严氏《春秋【宋本《春秋疏》一】治《公羊》者,胡母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阴丰、刘向、王彦。郑▯六艺论》
译《春秋疏》一】从前孔子接受在端门修史的任命,制定《春秋》的大义,派子夏等十四人去搜集周朝的史籍,获得一百二十个国家的史书,九经由此确立。闵因作序【疏》一】
解说:孔子将要修撰《春秋》,与左丘明乘车前往周朝,在周朝史官处阅览典籍,回来后修撰《春秋》经文,左丘明为之作传,二者互为表里。严氏《春秋【宋本《春秋疏》一】研究《公羊传》的,有胡母生、董仲舒。董仲舒的弟子是嬴公,嬴公的弟子是阴丰、刘向、王彦。郑玄《六艺论》
序多随二创
公羊先师说公羊义不着,反与公羊为一创;贾逵縁隙奋笔夺之,与公羊为二创。旧疏【并序疏】
隠公
【元年】经春王正月
此春秋五始三科九防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徳之纪也。何休文諡例【疏一】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国。
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同【玉海四十】
传君之始年也
君者,臣之天也。何休《墨守【宋本《文选》注三十七】
为桓立也
隠为摄位,周公为摄政,虽俱相幼君,摄位与摄政异也。郑▯发墨守【朱校宋本《礼记疏》四十一】
褒之也
仪父,附庸之君,非有勤王之善,纵其自通于大国,亦自利尔,有何可嘉而字褒之乎?赵匡《春秋集传【孙觉《春秋经解》一】
经郑伯
桓公国在宗周畿内,武公迁居东周畿内。《发墨守【诗疏四之二】
天王
惠公三年,平王东迁。何休音训【困学纪闻》七】
【注】入庙称祢
祢字示傍尔言,虽可入庙,是神示,犹是最近于已,故曰祢。旧说【疏一】
传何以不日
公》《谷》多以日月为例,或以书日为美,或以为恶。夫美恶在于事迹,见其文足以知其褒贬,日月之例复何为哉?假如书曰「春正月叛逆」,与言「甲子之日叛逆」,又何差异乎?故知皆穿凿妄说也。啖《集传【纂例九】
【三年】传讥世卿
今《春秋公羊》、《谷梁》说卿大夫世位,则权并一姓,谓周尹氏、齐崔氏也。而古文《春秋左氏》说卿大夫皆得世禄。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谓食父故禄也。《尚书》曰:「世选尔劳,予不絶尔善。」《诗》云:「惟周之士,不显奕世。」《论语》曰:「兴灭国,继絶世。」国谓诸侯,世谓卿大夫也。《五经异义【魏书一百八十四】
【五年】传将尊师少称将
【附正注误字】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何煌校宋蜀大字本一】
将卑师少称人
按前后称人以围者凡十五,若将卑师少,何能围国?赵集传【纂例五】
自陜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
王者已有州伯,所以复设二伯何?欲使绌职也。三嵗一闰,天道小备,故二伯绌职也。何以为二伯乎?曰:「以三公在外称伯,东西分为二。」所以称伯何?欲抑之也。三公,臣之最尊者也,又以王命行天下,为其威,故抑之也,明有所屈,伯也。《五经异义【北堂书钞五十】
【六年】传讳获也
【附补注脱字】明郑独擅获诸侯【何煌校宋鄂泮官本一】
桓公
【二年】传:宋始以不义得之,故谓之郜鼎。
【注误字】不应得故正之
【四年】传苗
【注误字】毛也,明当毛物,取未懐任者。
【五年】传言雩则旱见
雩,祭名;尔旱,乃灾也。以雩言旱,非举重之义。赵《集传【纂例三】
【八年】传则因用是往逆矣
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说:「王者至尊,无敌体之义,不亲迎。」《五经异义【通典》五十八】
【十六年】经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大国书奔,皆悉书月,春秋例【疏七】
庄公
【三年】传其言次于郎何
【注误字】国内兵,不当书【何校官本三】
【四年】传春秋为贤者讳
公羊》云:「《春秋》为贤者讳,为尊者讳。」《谷梁》云:「为尊者讳耻,为亲者讳疾,为贤者讳过。」旧说隠讳也,乃隠其恶耳。若隠其恶,何名为直笔乎?盖讳,避之也,避其名而逊其辞,以示尊敬也。犹鲁讳具、敖,以乡名山,非为隠讳,言鲁无此山也。但讳为避,则近《春秋》之义也。今言他人之遇屯否、罪戾、死丧、耻辱,则正言之;至于所尊所敬,则婉顺言之,此盖是人情常理,《春秋》讳避之道亦尔。公、夫人见杀,及鲁师败不书,不可斥言也。公则以不地见杀,夫人则以齐人以尸归
译序多随二创
公羊先师说公羊义不着,反与公羊为一创;贾逵縁隙奋笔夺之,与公羊为二创。旧疏【并序疏】
隠公
【元年】经春王正月
这是春秋五始、三科、九防、七等、六辅、二类的义理,用来矫正枉曲、拨乱反正,作为接受天命、品评大道的开端,以及端正德行的纲纪。何休文諡例【疏一】五始,是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七等,是指州、国、氏、人、名、字、子。六辅,是指公辅佐天子,卿辅佐公,大夫辅佐卿,士辅佐大夫,京师辅佐君王,诸夏辅佐京师。二类,是指人事与灾异。同【玉海四十】
传君之始年也
君主,是臣下的天。何休《墨守【宋本《文选》注三十七】
为桓立也
隠公是摄位,周公是摄政,虽然都是辅佐年幼的君主,但摄位与摄政是不同的。郑〇发墨守【朱校宋本《礼记疏》四十一】
褒之也
仪父,是附庸之君,并没有勤王的美德,纵然他主动与大国交往,也不过是自利罢了,有什么可嘉奖而用字来褒扬他呢?赵匡《春秋集传【孙觉《春秋经解》一】
经郑伯
桓公的国都在宗周畿内,武公迁居到东周畿内。《发墨守【诗疏四之二】
天王
惠公三年,平王东迁。何休音训【困学纪闻》七】
【注】入庙称祢
祢字示傍尔言,虽然可以入庙,是神示,但仍然是最近于自己的,所以称为祢。旧说【疏一】
传何以不日
《公羊》《谷梁》多以日月为例,有的认为书日是美,有的认为是恶。美恶在于事迹,看到其文辞就足以知道其褒贬,日月的体例还有什么用呢?假如书曰“春正月叛逆”,与说“甲子之日叛逆”,又有什么差异呢?所以知道这些都是穿凿妄说。啖《集传【纂例九】
【三年】传讥世卿
现在《春秋公羊》、《谷梁》说卿大夫世袭职位,那么权力就集中在一姓,指的是周朝的尹氏、齐国的崔氏。而古文《春秋左氏》说卿大夫都能世袭俸禄。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意思是享用父亲留下的俸禄。《尚书》曰:“世选尔劳,予不絶尔善。”《诗》云:“惟周之士,不显奕世。”《论语》曰:“兴灭国,继絶世。”国是指诸侯,世是指卿大夫。《五经异义【魏书一百八十四】
【五年】传将尊师少称将
【附正注误字】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何煌校宋蜀大字本一】
将卑师少称人
查考前后称人以围的共有十五次,如果将领卑贱、士兵稀少,怎么能围困国家呢?赵集传【纂例五】
自陜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
王者已有州伯,为什么还要设立二伯呢?是为了使他们退职。三年一闰,天道小备,所以二伯退职。为什么是二伯呢?回答说:“因为三公在外称伯,东西分为二。”为什么称伯呢?是为了压制他们。三公,是臣子中最尊贵的,又奉王命行于天下,为了他们的威严,所以要压制他们,表明有所屈从,这就是伯。《五经异义【北堂书钞五十】
【六年】传讳获也
【附补注脱字】明郑独擅获诸侯【何煌校宋鄂泮官本一】
桓公
【二年】传:宋始以不义得之,故谓之郜鼎。
【注误字】不应得故正之
【四年】传苗
【注误字】毛也,明当毛物,取未懐任者。
【五年】传言雩则旱见
雩,是祭名;尔旱,是灾也。用雩来言旱,不是举重的义理。赵《集传【纂例三】
【八年】传则因用是往逆矣
《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说:“王者至尊,无敌体之义,不亲迎。”《五经异义【通典》五十八】
【十六年】经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大国书奔,都全部书月,春秋例【疏七】
庄公
【三年】传其言次于郎何
【注误字】国内兵,不当书【何校官本三】
【四年】传春秋为贤者讳
《公羊》云:“《春秋》为贤者讳,为尊者讳。”《谷梁》云:“为尊者讳耻,为亲者讳疾,为贤者讳过。”旧说隠讳也,乃是隠其恶耳。如果隠其恶,何名为直笔乎?盖讳,避之也,避其名而逊其辞,以示尊敬也。犹鲁讳具、敖,以乡名山,非为隠讳,言鲁无此山也。但讳为避,则近《春秋》之义也。今言他人之遇屯否、罪戾、死丧、耻辱,则正言之;至于所尊所敬,则婉顺言之,此盖是人情常理,《春秋》讳避之道亦尔。公、夫人见杀,及鲁师败不书,不可斥言也。公则以不地见杀,夫人则以齐人以尸归
见杀,师败则书战而已,举例而见意。凡恶事必须书者,则避辞言之,犹公、夫人奔则曰逊,杀大夫曰刺之类是也。啖助《春秋集传【纂例九】
译若国君被杀,军队战败,史书只记载“战”字罢了,这是通过列举事例来体现其深意。凡是必须记载的恶行,则使用委婉的措辞来表述,例如国君或夫人出逃称为“逊”,诛杀大夫称为“刺”等,就是这类情况。
徒葬于齐尔
【注误字】徒为齐侯所葬【何校官本三】
【十年】传荆者何州名也
荆楚一物,义能相发,吴▯异训,故不得州名也。戴氏【疏七】
国不若民
按诸侯无称氏之例赵集传
氏不若人
按《春秋》无氏独行之例,唯崔氏出奔、尹氏卒,自是讥世卿,不同常例同【并辨疑三】
【十三年传注】摽辟也
辟捐也刘兆【释文二十一】
【二十二年】经纳币
【附删注衍字】纳币即纳徴,《礼》曰:「主人受币。」
【二十五年】经:陈侯使女叔来聘。
【注误字】礼七十虽庶人主字而礼之【并何校官本三】
【三十二年】传有子则庙
未逾年君,有子则书葬、立庙;无子则不书葬,恩无所録也。左氏说云:「臣之奉君,悉心奉恩,不得縁君父有子则为立庙,无子则废也。」或议曰:「许君按礼云:『臣不殇君,子不殇父。』无子而不为立庙,是背义弃礼,罪之大者也。」《五经异义》:未逾年君者,鲁子般、子恶是也。皆不称公,书卒弗諡,不成于君也。庙者,当序于昭穆,不成于君,则何庙之立?凡无庙者,为坛祭之。近汉诸幼少之帝,尚皆不庙祭,而祭于陵。云罪之重者,此何故不罪?殇者十九向下,未逾年之君未必未冠,引殇欲以何明也?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九十三】
闵公
【元年】传曷为外之
【注误字】据俱出奔还也【何校官本四】
【二年】传未可以称宫庙也
禘者,本王者之大祭,诸侯不得行之。成王以特尊周公,令鲁行耳。闵二年,遂僭用于庄庙,故经书以讥之。公羊云:「其言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必若不合于宫庙行禘,而今行之,则当明书以示讥,不应隠避也。自縁不配文王,故斥言庄公以明之尔。赵集传【纂例二】
僖公
【九年】经宋子
诸侯未逾年出朝、防,与不出防何?《春秋公羊》说云:「诸侯未逾年不出境,在国中称子,以王事出亦称子。非王事而出防,同安父位,不称子。郑伯伐许,未逾年,以本爵,讥不子也。」《左氏》说:「诸侯未逾年,在国内称子,以王事出则称爵,诎于王事,不敢伸其私恩,郑伯伐许是也。《春秋》不得以家事辞王事,诸侯藩卫之臣,虽未逾年,以王事称爵是也。」《五经异义》:昔武王卒父业,旣除丧出至孟津之上,犹称太子者,是为孝也。今未除丧而出称爵,是与武王义反矣。《春秋》僖九年春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宋子即未逾年君也,出与天子大夫防,是非王事而非子耶?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九十三】
【十五年】传晦者何冥也
晦者,晦朔之晦尔。据十六年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成十六年甲午晦,晋楚战于鄢陵,并书晦朔,则知古史之体,应合书日,而遇晦朔必书之,以为厯数之证。赵集传【辨疑五】
【十九年】经【脱字】鄫人防盟于邾娄【何校官本五】
【二十八年】传: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
圣人立教,犹云「不逆诈」,岂未行其事,而先致其意乎?赵《集传》
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
归于与归之于,其义一也。或传写衍缩,不烦妄释。同【并辨疑六】
【三十一年】传祭天
公羊说祭天无尸,左氏说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云:「舜入唐郊,以丹朱为尸。」是祭天有尸也。鲁郊祀曰:「祝延帝尸。」从左氏之说也。《五经异义【读书杂钞一】
【三十三年】传:「必于殽之嵚岩。」
嵚音钦徐邈音
匹马只【易】轮无反者
车皆不还,故不得易轮辙。董仲舒【并释文二十一】
文公
【二年】传藏主也
正庙之主各藏太室西壁之中,迁庙之主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冯君严氏《春秋章句【通典四十八赵明诚金石録十四洪适▯注误释二十四字】常所当奉事也。
【五年】传口实也
【注误字】天子以球【并何校官本六】
兼
译徒葬于齐。
【注误字】徒是被齐侯所葬。【何校官本三】
【十年】传问:荆是什么?是州的名称吗?
荆和楚是同一事物,意义能够互相阐发,吴氏有不同的解释,所以不能说是州的名称。戴氏【疏七】
国家不如百姓。
按:诸侯没有称氏的例子。赵集传
氏不如人。
按:《春秋》中没有单独称氏的例子,只有崔氏出奔、尹氏去世,这是因为讥讽世卿,不同于常规例子。【并辨疑三】
【十三年传注】摽,就是辟。
辟,就是捐。刘兆【释文二十一】
【二十二年】经文:纳币。
【附删注衍字】纳币就是纳征,《礼记》说:“主人接受币帛。”
【二十五年】经文:陈侯派女叔来聘问。
【注误字】礼制规定,七十岁即使是平民,主持婚礼也要以礼相待。【并何校官本三】
【三十二年】传文:有儿子就立庙。
未逾年的国君,有儿子就记载葬事、建立宗庙;没有儿子就不记载葬事,因为恩惠没有地方记录。左氏解释说:“臣子侍奉国君,全心全意奉行恩惠,不能因为国君父亲有儿子就建立宗庙,没有儿子就废除。”有人议论说:“许君按照礼制说:‘臣子不为国君服殇,儿子不为父亲服殇。’没有儿子却不建立宗庙,这是违背道义、抛弃礼制,是大罪。”《五经异义》说:未逾年的国君,鲁国的子般、子恶就是。都不称公,记载去世但不加谥号,是因为他们不成其为国君。宗庙,应当排列在昭穆次序中,不成其为国君,那么建立什么宗庙呢?凡是无宗庙的,就建坛祭祀。近来汉朝那些年幼的皇帝,尚且都不在宗庙祭祀,而在陵墓祭祀。说这是重罪,这为什么不定罪呢?殇是指十九岁以下,未逾年的国君未必没有成年,引用殇来想说明什么呢?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九十三】
闵公
【元年】传问:为什么把他放在外面?
【注误字】根据都出奔又回来的情况。【何校官本四】
【二年】传文:还不可以称为宫庙。
禘祭,本来是王者的大祭,诸侯不得举行。成王因为特别尊崇周公,让鲁国举行罢了。闵公二年,就僭越在庄公庙中举行,所以经文记载以讥讽它。公羊说:“说庄公是什么意思?还不可以称为宫庙。”如果确实不合于在宫庙中举行禘祭,而现在却举行了,就应当明确记载以示讥讽,不应该隐晦回避。正因为不配享文王,所以斥责说庄公以表明罢了。赵集传【纂例二】
僖公
【九年】经文:宋子。
诸侯未逾年出朝、会盟,与不出会盟有什么不同?《春秋公羊》解释说:“诸侯未逾年不出境,在国内称子,因王事出也称子。非王事而出会盟,安于父位,不称子。郑伯伐许,未逾年,以本爵称,讥讽他不称子。”《左氏》说:“诸侯未逾年,在国内称子,因王事出则称爵,屈从于王事,不敢伸张私恩,郑伯伐许就是这样。《春秋》不能以家事推辞王事,诸侯是藩卫之臣,虽未逾年,因王事称爵是这样。”《五经异义》:从前武王继承父业,已经除丧出到孟津之上,还称太子,这是为了孝道。现在未除丧而出称爵,是与武王的道义相反了。《春秋》僖公九年春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去世。夏,公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盟。宋子就是未逾年的国君,出与天子大夫会盟,这不是王事而不是子吗?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九十三】
【十五年】传问:晦是什么?是冥吗?
晦,就是晦朔的晦。根据十六年戊申朔,陨石落在宋国五块;成公十六年甲午晦,晋楚在鄢陵交战,都记载晦朔,就知道古代史书的体例,应当合于记载日期,而遇到晦朔必定记载,作为历数的证据。赵集传【辨疑五】
【十九年】经文【脱字】鄫人会盟于邾娄。【何校官本五】
【二十八年】传文:没有侵犯曹国,那么说侵犯曹国是什么意思?是表达他的意图。
圣人立教,还说“不预先猜疑欺诈”,难道没有做那件事,就先表达他的意图吗?赵《集传》
归之于,是罪行已经定了;归于,是罪行没有定。
归于和归之于,意义是一样的。或许是传写时衍文或省文,不必妄加解释。【并辨疑六】
【三十一年】传文:祭天。
公羊说祭天没有尸,左氏说晋国祭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云:“舜进入唐郊,以丹朱为尸。”这是祭天有尸。鲁国郊祀说:“祝延帝尸。”是遵循左氏的说法。《五经异义》【读书杂钞一】
【三十三年】传文:“必定在殽山的险峻岩石处。”
嵚音钦。徐邈音。
匹马只轮没有返回的。
车都没有返回,所以不能更换轮辙。董仲舒【并释文二十一】
文公
【二年】传文:藏主。
正庙的牌位各自藏在太室西壁之中,迁庙的牌位在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冯君严氏《春秋章句》【通典四十八赵明诚金石録十四洪适〇注误释二十四字】常所当奉事也。
【五年】传文:口实。
【注误字】天子以球。【并何校官本六】
兼
之非礼也
据礼含赗襚止一人,公、谷反云「讥一人兼行二礼」,殊乖礼意也。据礼含赗襚止一人兼行尔,若每事须一人,则罄王朝之臣不足以充丧礼之使也。赵集传【辨疑七】
译这不符合礼制。按照礼制,含、赗、襚这三种丧礼只需由一人承担,而《公羊传》和《谷梁传》反而说“讥讽一人同时执行两种礼仪”,这完全违背了礼制的本意。按照礼制,含、赗、襚只需由一人兼行即可,如果每件事都必须由不同的人来执行,那么即使耗尽王朝的所有大臣,也不足以充当丧礼的使者。赵集传【辨疑七】
经葬我小君成风
母以子贵,庶子为君,母为夫人,薨卒赴告皆以成礼,不行妾母之制,夫人成风是也。《春秋条例【通典八十二】妾母之子为君,子得尊其母为夫人。按《春秋》,公羊说:「妾子立为君,母得称夫人,故上堂称妾,屈于嫡;下堂称夫人,尊行国家。」则士庶起为人君,母亦不得称夫人。父母者,子之天也,子不得爵命父母。至于妾子为君爵其母者,以妾本接事尊者,有所因也。谷梁说:「僖公立妾母成风为夫人,入宗庙,是子而爵母也。以妾为妻,非礼也。」古《春秋左氏》说:「成风得立为夫人,母以子贵。」谨按《尚书》,舜为天子,瞽叟为士,明起于匹庶者,子不得爵父母也。至于鲁僖公本妾子,尊成风为小君,经无讥文,公羊、左氏义是也。《五经异义》礼丧服父为长子三年,以将传重故也;众子则为之周,明无二嫡也。女君卒,贵妾继室,摄其事耳,不得复立夫人。鲁僖公妾母为夫人者,乃縁庄夫人哀姜有杀子般、闵公之罪,应贬故也。近汉吕后杀戚夫人及庶子赵王,不仁废,不得配食,文帝更尊其母薄后,非其比耶?妾子立者得尊其母,礼未之有也。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七十二】
【十四年】传大其弗克纳也
此乃讥其不量事而劳师尔。闻义能止,差能补过,何足大之哉!赵《集传【辨疑七】
【十五年】传笋将而来也
笋,音峻。何休音训【史记索隠二十二】
【十七年】经【脱字】冬,公子遂如齐【唐石经六】
宣公
【五年】传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
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随便而偶,常不离散,故以喻焉。旧说【疏十五】
【八年】经【异字】公至自防【唐石经七】
【九年】经公如齐
诸侯有妾母丧,得出朝防不?《春秋公羊》说:「妾子为诸侯,不敢以妾母之丧废事天子,大国出朝防,礼也。鲁宣公如齐,有妾母之丧,经书善之。」《左氏》说云:「妻子为君,当尊其母,有三年之丧而出朝防,非礼也。故讥鲁宣公。」按礼,妾母无服,贵妾子不立,而他妾子立者,也不敢以卑废事尊者,礼也。即妾子为君,义如《左氏》。《五经异义》:「丧服缌麻,庶子为后,为其母。」此义自天子至庶人,固不得三年。鲁襄公所以得尊其妾母敬嬴为夫人者,以夫人姜氏大归齐,不反故也。因是言妾子立,母卒得为之三年,于礼为通乎?其服之间出朝防,无王事与郑伯伐许何异?驳《五经异义【并《通典》九十三】
【十二年】传杅不穿
杅是衧字,若今食帒矣,旧说【疏十六】
而佚晋冦
【注误字】为其欲壊楚善行以求上人【何校官本七】
成公
【二年】传逮于袁娄
【注脱字】一言使四国大夫汲汲追与之盟【何校官本八】
【五年】传河上之山也【何校余本八】
【十年】经【阙文】冬十月
【十五年】传:「公孙婴齐,则曷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
二传不知时有叔肹子公孙婴齐,故此称仲以别之,义故妄说尔。啖《集传【辨疑八】
【误字】臧宣叔者
【十八年】传郊用正月上辛
【注误字】鲁郊博卜春三月【并何校官本八】
襄公
【五年】传盖欲立其出也
【注脱字】主书者善之【何校官本九】
【十年】经公至自防
【注误字、脱字】例不当书。致书致者,深讳,使若公与上防,不与下灭【同前】
【十二年】经【异字】春王三月【何校余本九】
【二十二年】经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注误字脱字】月者,危公前疆随漷有邾娄地,又受其叛臣邑,而今与防,不于上防月者,与日食同月,不得复见【何校官本九】
【二十九年】传贤者不名
夫褒而字之,但为有殊异之美者,非谓贤者常不名。啖《集传【辨疑九】
【三十年】传贤也
夫人无爵,故无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国之母,修闺门之内,则下以化之,故设諡章其善恶。」公羊曰:「葬宋共姬,称其諡,贤之也。」卿大夫妻,命
译经文记载:安葬我们的小君成风。
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庶出的儿子成为国君,母亲就成为夫人,去世、死亡、赴告都依照成礼,不实行妾母的礼制,夫人成风就是这样的例子。《春秋条例》(见《通典》卷八十二)说:妾母的儿子成为国君,儿子可以尊奉他的母亲为夫人。根据《春秋》公羊学的说法:“妾的儿子被立为国君,母亲可以称为夫人,所以在堂上称为妾,屈从于嫡母;在堂下称为夫人,尊崇地行使国家礼仪。”那么,士人和平民出身的人成为国君,母亲也不能称为夫人。父母是子女的天地,子女不能给父母加封爵位。至于妾的儿子成为国君而给母亲加封爵位,是因为妾原本侍奉尊贵的人,有所凭借的缘故。谷梁学的说法是:“僖公尊立妾母成风为夫人,进入宗庙,这是儿子给母亲加封爵位。把妾当作妻子,不符合礼制。”古《春秋左氏传》的说法是:“成风得以被立为夫人,是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谨按《尚书》记载,舜成为天子,瞽叟只是士人,这说明出身于平民的人,儿子不能给父母加封爵位。至于鲁僖公本是妾的儿子,尊奉成风为小君,经文中没有讥讽的文字,公羊学和左氏学的义理是正确的。《五经异义》说:礼制中,父亲为长子服丧三年,因为长子将继承重任的缘故;众子则为父亲服丧一年,明确说明没有两个嫡子。女君去世,贵妾继室,只是代理事务罢了,不能再立夫人。鲁僖公尊妾母为夫人,是因为庄公夫人哀姜有杀害子般、闵公的罪行,应当被贬黜的缘故。近代汉朝吕后杀害戚夫人及庶子赵王,因不仁被废,不得配享祭祀,文帝改尊其母薄后,这不是同样的情况吗?妾的儿子被立为国君而尊奉其母,礼制中是没有的。驳斥《五经异义》(见《通典》卷七十二)。
【僖公十四年】传文说:夸大他们未能攻入。
这其实是讥讽他们不估量事情而劳师动众罢了。听到道义能停止,稍微能弥补过错,有什么值得夸大的呢!赵《集传》(见《辨疑》卷七)。
【僖公十五年】传文说:笋将前来。
笋,音峻。何休音训(见《史记索隐》卷二十二)。
【僖公十七年】经文(脱字):冬天,公子遂前往齐国(见唐石经卷六)。
宣公
【宣公五年】传文说:是因为双双成对一起到来吗?
双双之鸟,一个身体两个头,尾巴有雌雄,随意配对,常不分离,所以用来比喻。旧说(见《疏》卷十五)。
【宣公八年】经文(异字):公从防地回来(见唐石经卷七)。
【宣公九年】经文:公前往齐国。
诸侯有妾母丧事,可以出朝会盟吗?《春秋公羊传》说:“妾的儿子成为诸侯,不敢因为妾母的丧事废掉侍奉天子、大国出朝会盟的事,这是礼制。鲁宣公前往齐国,有妾母的丧事,经文记载是称赞他。”《左氏传》说:“妻子成为国君,应当尊奉其母,有三年丧期却出朝会盟,不符合礼制。所以讥讽鲁宣公。”按礼制,妾母没有丧服,贵妾的儿子不被立,而其他妾的儿子被立,也不敢因为卑贱而废掉侍奉尊贵者的事,这是礼制。如果妾的儿子成为国君,义理如同《左氏传》。《五经异义》说:“丧服缌麻,庶子成为后嗣,为其母服丧。”这个义理从天子到平民,本来都不能服丧三年。鲁襄公之所以能尊奉其妾母敬嬴为夫人,是因为夫人姜氏大归齐国,不再回来的缘故。因此说妾的儿子被立,母亲去世可以为之服丧三年,这在礼制上通顺吗?在丧服期间出朝会盟,与没有王事却像郑伯伐许有什么区别?驳斥《五经异义》(见《通典》卷九十三)。
【宣公十二年】传文说:杅不穿。
杅是衧字,像现在的食帒一样,旧说(见《疏》卷十六)。
而佚晋冦(注误字):因为他们想要破坏楚国的善行以求取上位(何校官本卷七)。
成公
【成公二年】传文说:逮于袁娄(注脱字):一句话使四国大夫急切地追随之盟(何校官本卷八)。
【成公五年】传文说:河上之山也(何校余本卷八)。
【成公十年】经文(阙文):冬天十月。
【成公十五年】传文说:“公孙婴齐,那么为什么称他为仲婴齐?因为他是兄长的后嗣。”
两传不知道当时有叔肹的儿子公孙婴齐,所以这里称仲以区别他,义理是妄说罢了。啖《集传》(见《辨疑》卷八)。
(误字)臧宣叔者。
【成公十八年】传文说:郊用正月上辛(注误字):鲁郊博卜春三月(并何校官本卷八)。
襄公
【襄公五年】传文说:盖欲立其出也(注脱字):主书者善之(何校官本卷九)。
【襄公十年】经文:公至自防(注误字、脱字):例不当书。致书致者,深讳,使若公与上防,不与下灭(同前)。
【襄公十二年】经文(异字):春王三月(何校余本卷九)。
【襄公二十二年】经文: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注误字脱字):月者,危公前疆随漷有邾娄地,又受其叛臣邑,而今与防,不于上防月者,与日食同月,不得复见(何校官本卷九)。
【襄公二十九年】传文说:贤者不名。
褒扬而字之,只是因为有殊异之美的人,不是说贤者常不名。啖《集传》(见《辨疑》卷九)。
【襄公三十年】传文说:贤也。
夫人无爵,故无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国之母,修闺门之内,则下以化之,故设諡章其善恶。”公羊曰:“葬宋共姬,称其諡,贤之也。”卿大夫妻,命
妇也,无諡者,以贱也。妾无諡,亦以卑贱无所能与,犹士卑小不得諡也。《五经通义【通典一百四】
译妇女没有谥号,是因为地位低贱。妾没有谥号,也是因为卑贱,没有什么可以与之相配,就像士人地位卑微渺小而得不到谥号一样。《五经通义》
昭公
【四年】经【异字】楚人执徐子。
【五年】传匿嫡之名也
【注倒字】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方,择勇猛者而立之【并何校余本十】
【十三年】传:不与诸侯専封也。
此本是列国,今改过复其所耳,何名専封?赵集传【辨疑十】
【二十一年】传若曰:「因诸者然。」
即《博物志》云:「周曰囹圄,齐曰因诸。」是也。旧说【疏二十三】
【二十二年】传西周也
【注异字】自号西周主【何校蜀大字本十】
【二十四年】经秋八月
【注误字】明年,叔倪出防【何校官本十】
【二十五年】传以逐季氏也
雩,但礼官与女巫而已,何足攻季氏乎?啖《集传【辨疑十注误字】辰」为臣,去「辰」则逐季氏意明矣【何校官本十】
【二十六年】经公围成
【注误字】入,即如定公当致也【同前】
定公
【元年】经立▯宫
孝子祭祀,虽致其诚信与其忠敬而已,不求其为。而祝尸嘏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夀万年,勿替引之。」若此祭祀,内尽已心,外亦有祈福之义也。发墨守【朱校宋本《礼记疏》三十二】
传记异也
【注异字】时独杀菽【何校官本十一】
【注】而不念父
定公为昭公弟,而谓昭公为父者,臣子一例故也。旧疏【疏二十五】
【五年】传:「曷为不言诸侯归之?离至,不可得而序。」
若实如此,则但不列序,何不言「诸侯归粟于蔡」?若诸侯归之而云尔,则鲁自归之,如何为文乎?赵《集传【辨疑十】
【十二年】传五堵而雉
诸儒皆以为雉长三丈,堵长一丈,疑「五」误为「三」。王愆期注【诗疏十一之一】
【十五年】传【异字】曼也【唐石经十一】
哀公
【五年】传丧以闰数也
【注误字】谓丧服大功以下诸丧当以闰月为数【何校官本十二】
【十四年】传有麏而角者
君猎得麑,使大夫持以归。大夫道见其母随而鸣,感而纵之。君愠,议罪未定。君病恐死,欲托孤幼,乃觉之:「大夫其仁乎!遇麑以恩,况人乎?」乃释之,以为子傅。于议何如?董仲舒《春秋决狱【白孔六帖二十六】麇,麞也。刘兆【文选注十一】
反袂拭面
【注异字】夫子素案图録,知庶圣刘季当代周。」
所见异辞
从襄二十一年以后,孔子生,讫即为所见之世。顔安乐【序疏】
吉经解钩沈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古经解钩沈巻二十三
长洲余萧客撰
春秋谷梁传
谷梁
序成帝时议立三传博士,巴郡胥君安独驳《左传》不祖圣人,《春秋谷梁传序【常璩《华阳国志》十下】夫子感隠桓之事,为作《春秋》,振王道于无王,徐邈序【北堂书钞》九十五】解: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郑▯《六萟论【序疏】谷梁与孝公同时,麋信注【经典释文》一】
序鼓芳风以扇游尘
正乐为芳风,淫乐为游尘。乐可以降天神、出地只故云芳风;淫乐鬼神不享,君子不聴故曰游尘。旧解【序疏】
隠公
【元年】传不正
夫逊者,君臣之大节也。苟不失其正,则圣人必重之,春秋必韪之。谷梁谓非正,岂防防欤?隠之逊,非徒为威,盖成先君归仲子之意。春秋,实尼父之日月也。日月之▯,昭昭然,非逊君之贤君,曷以居其首哉?居斯之首与居诸史之首则正,创业之主斯之首,则圣特笔之以冠十二公矣。始定易,非乾象无以冠之;七十传,非夷齐无以冠之;三千子,非颜闵无以冠之。又春秋正威母之丧,不正隠母之丧。威母书夫人薨,隠母书君氏卒,斯皆正隠让之明言,而圣人崇谦逊之风,戒僭乱之俗,成王化之本也。左氏公羊得其实,谷梁之短矣。陈岳《春秋折衷【山堂考索》续集十二】
经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天子于诸侯含之赗之,诸侯于卿大夫如天子于诸侯,诸侯于士如天子于诸侯。臣襚之赗之。天子于二王之后,含为先
译昭公
【四年】经文【异文】楚国人拘捕了徐国国君。
【五年】传文:这是隐匿嫡长子的名分。
【注倒文】嫡长子出生,不把名字告知四方,而是挑选勇猛的人来立为继承人【并何校余本十】
【十三年】传文:不赞成诸侯擅自分封。
这里原本是列国,现在改正错误恢复其原状罢了,怎么能说是擅自分封呢?赵集传【辨疑十】
【二十一年】传文好像说:“因诸就是这样。”
也就是《博物志》所说:“周朝叫囹圄,齐国叫因诸。”这是对的。旧说【疏二十三】
【二十二年】传文:西周
【注异文】自称西周之主【何校蜀大字本十】
【二十四年】经文:秋季八月
【注误文】第二年,叔倪出奔【何校官本十】
【二十五年】传文:为了驱逐季氏
求雨,只是礼官和女巫参与罢了,怎么足以攻击季氏呢?啖《集传【辨疑十注误文】辰」作为臣子,去掉「辰」字,驱逐季氏的意思就明白了【何校官本十】
【二十六年】经文:公包围成地
【注误文】进入,就像定公应当致祭一样【同前】
定公
【元年】经文:立〇宫
孝子祭祀,虽然尽到了诚信和忠敬之心罢了,不祈求灵验。而祝官代表尸向主人致福说:“皇尸命令工祝,承接并致送无尽的福泽给你这位孝孙。来到你这位孝孙面前,使你承受上天的福禄,适宜在田间种植庄稼,长寿万年,不要断绝而延长它。”像这样的祭祀,对内尽己之心,对外也有祈福的意义。发墨守【朱校宋本《礼记疏》三十二】
传记不同
【注异文】当时只杀豆类【何校官本十一】
【注】却不思念父亲
定公是昭公的弟弟,却称昭公为父亲,是因为臣子和儿子一例的缘故。旧疏【疏二十五】
【五年】传文:“为什么不说是诸侯归还给他?因为先后到达,无法按顺序排列。”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只是不排列顺序,为什么不说“诸侯归还粟米给蔡国”?如果诸侯归还给他而这样说,那么鲁国自己归还给他,文章该如何写呢?赵《集传【辨疑十】
【十二年】传文:五堵为一雉
各位儒者都认为雉长三丈,堵长一丈,怀疑“五”误写为“三”。王愆期注【诗疏十一之一】
【十五年】传文【异文】曼也【唐石经十一】
哀公
【五年】传文:丧期以闰月计算
【注误文】谓丧服大功以下的各种丧期应当以闰月来计算【何校官本十二】
【十四年】传文:有麏却长着角
国君打猎得到小鹿,让大夫拿着回去。大夫在路上看见鹿母跟着鸣叫,感动而放走了小鹿。国君生气,商议定罪尚未决定。国君生病怕死,想托付幼子,于是醒悟:“大夫真是仁爱啊!对麏尚且施恩,何况对人呢?”于是释放了他,让他做儿子的师傅。对此议论如何?董仲舒《春秋决狱【白孔六帖二十六】麇,就是麞。刘兆【文选注十一】
反袖擦脸
【注异文】夫子平时查看图录,知道庶圣刘季将取代周朝。”
所见异辞
从襄公二十一年以后,孔子出生,结束即为所见之世。顔安乐【序疏】
吉经解钩沈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古经解钩沈卷二十三
长洲余萧客撰
春秋谷梁传
谷梁
序:成帝时商议设立三传博士,巴郡胥君安独自驳斥《左传》不尊崇圣人,《春秋谷梁传序【常璩《华阳国志》十下】夫子感于隐公、桓公之事,于是作《春秋》,在无王道的时代振兴王道,徐邈序【北堂书钞》九十五】解: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郑〇《六萟论【序疏】谷梁与孝公同时,麋信注【经典释文》一】
序:鼓动芳风以扇动游尘
正乐称为芳风,淫乐称为游尘。乐可以降天神、出地祇所以说芳风;淫乐鬼神不享用,君子不聆听所以说游尘。旧解【序疏】
隐公
【元年】传文:不正
谦让,是君臣的大节。如果不失其正,那么圣人必定重视它,春秋必定肯定它。谷梁认为不正,难道只是小小的过失吗?隐公的谦让,不仅仅是为了威势,而是为了成全先君归附仲子的意愿。春秋,实际上是孔子的日月。日月的〇,昭昭然,如果不是谦让的贤君,怎么能居于首位呢?居于这首位与居于诸史之首则正,创业之主居于这首位,那么圣人特意用笔把它冠于十二公之首。开始制定易,没有乾象无法冠之;七十弟子,没有夷齐无法冠之;三千弟子,没有颜回、闵子无法冠之。又春秋纠正威公母亲的丧礼,不纠正隐公母亲的丧礼。威公母亲书夫人薨,隐公母亲书君氏卒,这都是明确肯定隐公谦让的话,而圣人推崇谦逊的风气,警戒僭越混乱的习俗,成就王化的根本。左氏、公羊得到了其实质,谷梁的短处了。陈岳《春秋折衷【山堂考索》续集十二】
经文:天王派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赗赠。
天子对诸侯含敛赗赠,诸侯对卿大夫如同天子对诸侯,诸侯对士如同天子对诸侯。臣子襚赠赗赠。天子对二王之后,含敛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