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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辩义十二

春秋辩义卷十一    明 卓尔康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09–320 段

交于滑,因而为郑所入,此理之所有也。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译在滑地交战,因此被郑国攻入,这是情理之中的事。

  秋季,齐国人和狄国人在邢地结盟。

左氏为邢谋卫难也。齐桓逐狄以存邢,而齐人与狄盟于邢。齐孝公于堂构有忝矣。狄称人,非进之,自是文法当如此。盖不可云齐人狄盟故也。与邢狄伐卫同。

  冬楚人伐随

黄正宪氏曰:「按随姬姓侯爵国,在厉南,近楚。虽尝为楚所侵,而用贤圗治,犹足自存。观楚武王欲侵随,而熊率且比以为季梁在,何益可知矣。盖汉东之国,随为大,犹能统率诸▯,以张中国之势。故桓十一年,随绞州蓼欲伐楚,今又以汉东诸侯叛。哀元年,犹与楚子围蔡。虽未必能度徳量力,而黾勉自强,其去陈、蔡、郑、许逺矣。乃齐桓倡伯之日,不闻与随防盟,攘楚不亦失计哉!今子文取成而还,则随亦服楚,而汉阳诸▯无能自存矣。」

左传》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

  壬午○襄王十三年

二十有一年,○宋襄十二,齐孝四,晋惠十二,卫文二十一,蔡庄七,郑文三十四,曹共十四,陈穆九,杞成十六,秦穆二十一,楚成三十三。

  春狄侵卫

去年齐狄盟邢,今年侵卫,为邢故也。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左传》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髙忠宪曰:“是宋公也,何以书‘人’?齐桓攘楚以安中国,宋公盟楚以求诸侯,人楚故,因人宋也。”

熊过氏曰:「鹿上,宋地。杜注:『汝阴原鹿,今光州固始界淮汝合处。』季云:『兖州府金乡县。』然而非也。《水经注》虽以鹿城为鹿上,第固始近楚,而金乡逺宋。宋人求诸侯于楚,必襄公至楚近地而盟焉,情也。」

  夏大旱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防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众执为文,杜氏谓宋为诸侯所疾,故总见众国共执之文,是也。胡氏谓分恶于诸侯,是也。谷梁谓不与楚子之执宋公,是也。陈氏谓执之于防,则防称君,执称人,此不再言楚人,不以荆蛮执诸夏之辞也,是也。皆有之。

楚称子,诸国皆称侯,不得异也。楚是时可渐进矣。盂公作,霍谷作雩。

  楚始称子

  冬公伐邾

左传》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

杜氏曰:「为邾灭须句,故黄东发曰:『邾尝从宋伐齐、鲁,救之不克,邾执鄫子用之。鄫,鲁亲也,故怨邾,特与宋盟,未敢伐。今宋有楚师,故乗间而伐邾。』以事证之,东发言是也。」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

盂防称子矣,今何以称人?凡使大夫,未有以人言者,人不能使大夫也。防盟有他国,则同称爵;无他国,则从其恒称而称人。此与书狄同。自是至椒之聘,而后楚有君大夫矣。不言宋捷,为中国诸侯讳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防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鲁为望国,楚欲借以号召天下。盂之盟,僖公与齐不与焉,故使冝申献捷,脇而诱之。僖公畏楚之强,不得不来。楚子既得盟,鲁即慨然释宋公,以见徳于僖公,盖示已之有礼,而坚鲁之服从也。夫楚得宋,则上防之势已据;服鲁,则群侯之心已萃。于是可以横行中夏矣。楚頵亦狡矣哉!执未出境,曰释,不言楚释,者蒙上楚人之辞,亦不忍言也。谷梁谓不与楚专释,迂矣。张氏曰:拱州考城,汉薄县。

熊过氏曰:「薄宋地,杜不言其所。史记作亳。亳有三,今归徳府东南谷孰西南为南亳,即汤都。北五十里蒙城,因景山名景亳。偃师为西亳,莫详所盟何亳也。执未出境,故曰释。」

  癸未○襄王十四年

二十有二年○宋襄十三,齐孝五,晋惠十三,卫文二十二,蔡庄八,郑文三十五,曹共十五,陈穆十,杞成十七,秦穆二十二,楚成三十四。

  春公伐邾取须句

左传》公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

须句为成风母家,邾取而我伐之,反地置君,固其本心。其以邾恃宋,害鄫故,乗宋公见执而伐之,亦事势当然。赵氏以为须句邾邑,则左氏所载,岂尽无徴耶?至文公七年,又书伐邾取须句,须句尝复取于邾,而文公又伐取耳。

  句公作昫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

译左氏为邢谋划,为卫解难。齐桓公驱逐狄人从而保全邢国,齐国人与狄人在邢地结盟。齐孝公有辱父业。狄人称“人”,并非褒扬,而是按照《春秋》的笔法应当如此。不能说因为齐国人与狄人结盟所以称“人”。这与“邢、狄伐卫”的记载相同。

冬天,楚国人攻打随国。

黄正宪氏说:“查考随国是姬姓的侯爵国,位于汉水之南,靠近楚国。虽然曾经被楚国侵犯,但任用贤才谋求治理,尚足以自保。看楚武王想要侵犯随国,而熊率且比认为有季梁在,有何益处,就可以知道了。大概汉水以东的国家中,随国最大,还能统率各国,以壮大中原诸侯的声势。所以僖公十一年,随、绞、州、蓼想要攻打楚国,现在又率领汉东诸侯叛楚。哀公元年,还跟随楚子围攻蔡国。虽然未必能估量德行和力量,但勤勉自强,这就与陈、蔡、郑、许等国大不相同了。然而在齐桓公倡导霸业的时候,没听说与随国结盟防御,抵御楚国,不也是失策吗!现在子文取得讲和而返回,那么随国也臣服于楚国,而汉阳各国就没有能够自保的了。”

《左传》记载:宋襄公想要会合诸侯,臧文仲听说后说:“顺从别人的意愿去行事,是可以的;让别人顺从自己的意愿,很少能成功。”

壬午日,周襄王十三年。

二十一年,宋襄公十二年,齐孝公四年,晋惠公十二年,卫文公二十一年,蔡庄公七年,郑文公三十四年,曹共公十四年,陈穆公九年,杞成公十六年,秦穆公二十一年,楚成王三十三年。

春天,狄人侵犯卫国。

去年齐国与狄人在邢地结盟,今年狄人侵犯卫国,是为了邢国的缘故。

宋国人、齐国人、楚国人在鹿上结盟。

《左传》记载:春天,宋国人举行鹿上之盟,向楚国请求会合诸侯,楚国人答应了。高忠宪说:“这是宋公,为什么书‘人’?齐桓公抵御楚国以安定中原,宋公与楚国结盟以求会合诸侯,亲近楚国,所以宋公被称为‘人’。”

熊过氏说:“鹿上,是宋国的地方。杜预注:‘汝阴原鹿,现在光州固始界淮水与汝水汇合处。’季本说:‘兖州府金乡县。’然而都不对。《水经注》虽然把鹿城当作鹿上,但固始靠近楚国,而金乡远离宋国。宋国人向楚国请求会合诸侯,一定是襄公到靠近楚国的地方结盟,这是情理之中。”

夏天,大旱。

秋天,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盂地会盟,拘捕宋公以攻打宋国。

用“众执”作为文辞,杜氏认为宋国被诸侯所痛恨,所以总括显示各国共同拘捕他的文辞,是对的。胡氏认为分散罪责于诸侯,是对的。谷梁氏认为不赞成楚子拘捕宋公,是对的。陈氏认为在会盟时拘捕,那么会盟称君,拘捕称人,这里不再说楚人,不用荆蛮拘捕诸夏的辞令,是对的。这些观点都有道理。

楚国称子,各国都称侯,不能不同。楚国这时可以逐渐进步了。盂公作,霍谷作雩。

楚国开始称子。

冬天,鲁公攻打邾国。

《左传》记载:邾国人灭掉须句,须句国君来投奔鲁国,因为他是成风的母家。

杜氏说:“因为邾国灭掉须句,所以黄东发说:‘邾国曾经跟随宋国攻打齐、鲁,救援不成功,邾国拘捕鄫子并杀了他。鄫国是鲁国的亲族,所以怨恨邾国,特意与宋国结盟,不敢攻打。现在宋国有楚国的军队,所以趁机攻打邾国。’用事实来验证,东发的话是对的。”

楚国人派宜申来献捷。

盂地会盟称子了,现在为什么称人?凡是派遣大夫,没有用“人”来称呼的,人不能派遣大夫。会盟有其他国家,就一同称爵位;没有其他国,就按照惯例称人。这与记载狄人相同。从此到椒的聘问,之后楚国才有君和大夫。不说宋国的捷报,是为中原诸侯避讳。

十二月,癸丑日,鲁公与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宋公。

鲁国是望国,楚国想借它来号召天下。盂地之盟,僖公与齐国没有参加,所以派宜申献捷,胁迫并引诱他。僖公畏惧楚国的强大,不得不来。楚子已经得到盟约,鲁国就慷慨地释放宋公,以向僖公显示恩德,大概是显示自己有礼,而坚定鲁国的服从。楚国得到宋国,那么上防的局势已经占据;使鲁国臣服,那么群侯的心已经汇聚。于是可以横行中原了。楚国的计谋也很狡猾啊!拘捕还没有出境,就说释放,不说楚释放,是承袭上文楚人的说法,也是不忍心说。谷梁氏认为不赞成楚国专断释放,迂腐了。张氏说:拱州考城,汉代的薄县。

熊过氏说:“薄是宋国的地方,杜预不说它在哪里。《史记》作亳。亳有三个,现在归德府东南谷孰西南是南亳,就是汤的都城。北五十里蒙城,因景山名叫景亳。偃师是西亳,不知道盟约在哪个亳。拘捕还没有出境,所以说释放。”

癸未日,周襄王十四年。

二十二年,宋襄公十三年,齐孝公五年,晋惠公十三年,卫文公二十二年,蔡庄公八年,郑文公三十五年,曹共公十五年,陈穆公十年,杞成公十七年,秦穆公二十二年,楚成王三十四年。

春天,鲁公攻打邾国,夺取须句。

《左传》记载:鲁公攻打邾国,夺取须句,归还其国君,这是合乎礼的。

须句是成风的母家,邾国夺取它而我攻打它,归还土地安置国君,本来是他的本心。他因为邾国倚仗宋国,杀害鄫国,趁着宋公被拘捕而攻打它,也是事势当然。赵氏认为须句是邾国的邑,那么左氏所记载的,难道完全没有证据吗?到文公七年,又记载攻打邾国夺取须句,须句曾经再次被邾国夺取,而文公又攻打夺取罢了。

句公作昫。

夏天,宋公、卫侯、许男、滕

子伐郑

左传》三月,郑伯如楚。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

译宋国攻打郑国。《左传》记载:三月,郑伯前往楚国。夏天,宋公攻打郑国。子鱼说:“所说的灾祸,就在这里了。”

晋太子圉逃归

富辰言于王曰:「请召太叔王子带自齐复归于京师。」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凡鲁胜则曰败,某师谷梁云:言败举其大者,此説是也。内败则但书战而已,不斥言也。公羊云: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绩也。谷梁云:内讳败,举其可道者。然干时何以不讳?乃知内讳败者不尽然也。干时不讳败,不切公也。此则公几于获,故讳之。且齐大,邾小邾为附庸,鲁素卑邾,而以不设备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耻孰甚焉?盖为尊讳,非为内讳也。

  升陉鲁地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左传》:楚人伐宋,以救郑。

宋师败绩,则公可知。不言伤股者,以宋公之卒知为伤股。卒在明年五月,此时不显,故不书也。

熊过氏曰:楚欲为郑报宋,发兵至▯▯,宋地也。宋公迎战,主战在宋,故书曰“宋公及楚人”者,楚之防者非楚子也。左氏曰:楚人伐宋以救郑,曰“楚人未济”,曰“芈氏劳”,楚子于柯泽,柯泽郑地。盖楚子屯重兵于郑,而与宋公战者,其先冲也。陈君举谓楚君将犹称人,非也。

王樵氏曰:「宋襄公甫脱衅鼔之余,归不能引咎责躬,修徳勤政,内辑其国,外和四邻,蓄威养重,待时而动。而伐郑以挑楚,不度徳,不量力,不征词,欲无败得乎?」司马子鱼于其用鄫子也曰:「桓公存三亾国,义士犹曰薄徳,今一防而虐二国之君,将以求伯,不亦难乎?」于其围曹也曰:「文王闻崇徳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今君徳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徳乎?」于其盟鹿上也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亾乎?幸而后败。」于其防盂也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于其释于薄也曰:「祸尤未也,未足以惩君。」于其伐郑也曰:「所谓祸在此矣。」凡襄公之举,皆其所以败也。而子鱼必有言,使襄公能听其一,犹有所救。奈之何其皆弗聴也?则不待于▯之战,而知其必败矣。

  ▯宋水名

  甲申○襄王十五年

二十有三年○宋襄十四卒,齐孝六,晋惠十四,卫文二十三,蔡庄九,郑文三十六,曹共十六,陈穆十一,杞成十八卒,秦穆二十三,楚成三十五。

  春齐侯伐宋围缗

  左传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

十九年,诸侯盟于齐。以无防桓公之徳,而宋不防盟,故齐侯乗宋之败而讨之。齐侯年少,不知十九年之盟。楚人欲与中国盟防耳。宋、楚争伯,楚固欲离宋以自为雄,必不约束也。且齐孝公非宋不立,宋已与齐徳矣,何必为徳?齐侯此举不义甚矣。伐宋,围缗。直书其事,无所加损。伐国不言围邑,此例不设可也。缗在菏水之南,今兖州府金乡县南界。

  缗谷作闵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

左传》伤于▯,故也鲁不防,故不书▯。

张氏曰:「时僖公已有志于附楚,故不防宋公之▯。兹公作慈。」

  秋楚人伐陈

左传》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

楚伐陈,左氏以为讨其贰于宋,恐未是。曹南之盟,伐郑之役,陈皆不与。防盂执宋公盟,薄释宋公,陈皆従楚。考之经,唯见陈之服于楚,未见其贰于宋也。盖顿在陈南,素属于陈,陈因顿従楚,必责礼于顿,故顿诉楚而楚伐陈。自楚城顿,陈、顿之争始于此矣。

左传》晋惠公卒,懐公执狐突,杀之。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左传》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赴以名,则亦书之。

熊过氏曰:杜预以为杞实伯爵,程子信之,疑其黜于前世,中间从夷,故子之后复称伯。胡康侯从之。夫杞之説何纷纷乎?杞公爵也,武王存夏之后于杞,以备三恪,传谓王者之后称公,是也。自东楼公、西楼公十世至成公,皆无异称。入春秋以来,桓三年称侯,庄二年称伯,自是终春秋书伯凡六变。以为用夷礼而贬者,左氏以下之説也;以为时王所黜者,范甯以下之説也;伯主擅为进退,赵匡以下之説也。

译晋国太子圉逃回本国。

富辰对周王说:“请召太叔王子带从齐国返回京师。”

秋季八月丁未日,鲁国与邾国在升陉交战。

凡是鲁国获胜,就记载为“败某师”,《谷梁传》说:记载“败”是举其大事,这种说法是对的。如果是鲁国战败,就只记载“战”罢了,不直言战败。《公羊传》说:国内战败不直言“战”,直言“战”就是大败。《谷梁传》说:国内战败要避讳,只举其可说之事。然而干时之战为什么不避讳?由此可知国内避讳战败并非总是如此。干时之战不避讳战败,是因为与鲁公关系不密切。而这次鲁公几乎被俘,所以避讳。况且齐国强大,邾国弱小,邾国是附庸,鲁国向来轻视邾国,却因不设防备而大败,邾国人俘获了鲁公的头盔,悬挂在鱼门,耻辱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这大概是为了尊者避讳,而不是为了国内避讳。

升陉是鲁国的地方。

冬季,十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大败。《左传》说:楚国人攻打宋国,是为了救援郑国。

宋军大败,那么宋公受伤就可以知道了。不记载大腿受伤,是因为宋公的去世让人知道他是大腿受伤所致。宋公去世在次年五月,此时不明显,所以不记载。

熊过氏说:楚国想要为郑国向宋国报仇,发兵到达泓水,泓水是宋国的地方。宋公迎战,主战场在宋国,所以记载为“宋公及楚人”,是因为楚国的统帅不是楚子。《左传》说:楚国人攻打宋国以救援郑国,说“楚人未济”,说“芈氏劳”,楚子在柯泽,柯泽是郑国的地方。大概楚子屯驻重兵于郑国,而与宋公交战的,是他的先锋。陈君举认为楚君统帅军队仍称“人”,这是不对的。

王樵氏说:“宋襄公刚刚摆脱衅鼓的余祸,回国后不能引咎自责,修德勤政,对内团结国家,对外和睦四邻,积蓄威望,培养实力,等待时机而动。却攻打郑国以挑衅楚国,不估量德行,不衡量力量,不征引辞令,想要不失败可能吗?”司马子鱼在他用鄫子祭祀时说:“桓公保全了三个亡国,义士还认为德行浅薄,现在一次会盟就虐待两国的国君,想要以此求取霸业,不是很难吗?”在他围攻曹国时说:“周文王听说崇国德行混乱而攻打它,军队驻扎三十天而不投降,退兵修明教化后再攻打,凭借营垒而投降。现在君主的德行恐怕还有欠缺,却去攻打别人,怎么办?何不暂且反省自己的德行呢?”在他在鹿上会盟时说:“小国争夺盟主,是祸患。宋国将要灭亡吧?侥幸而后失败。”在他在盂地会盟时说:“祸患大概就在这里吧?君主的欲望太过分了。”在他在薄地被释放时说:“祸患还没有结束,不足以惩戒君主。”在他攻打郑国时说:“所说的祸患就在这里了。”凡是襄公的举动,都是他失败的原因。而子鱼必定有言论,如果襄公能听从其中一条,还有一线生机。奈何他都不听从呢?那么不必等到泓水之战,就知道他必定失败了。

泓水是宋国的水名。

甲申日,周襄王十五年。

鲁僖公二十三年,宋襄公十四年去世,齐孝公六年,晋惠公十四年,卫文公二十三年,蔡庄公九年,郑文公三十六年,曹共公十六年,陈穆公十一年,杞成公十八年去世,秦穆公二十三年,楚成王三十五年。

春季,齐侯攻打宋国,包围缗地。

《左传》说:这是为了讨伐宋国不参与在齐国的会盟。

十九年,诸侯在齐国会盟。因为宋国没有防备桓公的德行,而没有参与会盟,所以齐侯趁着宋国的失败而讨伐他。齐侯年轻,不知道十九年的会盟。楚国人想要与中原诸侯会盟罢了。宋、楚争夺霸权,楚国本来就想疏远宋国以自雄,必定不会约束宋国。况且齐孝公不是宋国就不能立国,宋国已经与齐国有恩德了,何必再施恩德?齐侯此举非常不义。攻打宋国,包围缗地。直书其事,不加不减。攻打国家不记载包围城邑,这个体例可以不设。缗地在菏水之南,现在兖州府金乡县南界。

缗,《谷梁传》作闵。

夏季五月庚寅日,宋公兹父去世。

《左传》说:在泓水受伤,所以鲁国没有参加丧礼,所以不记载泓水。

张氏说:“当时僖公已经有依附楚国的志向,所以不参加宋公的丧礼。兹公作慈。”

秋季,楚国人攻打陈国。

《左传》说:讨伐陈国对宋国怀有二心,于是夺取焦、夷,在顿地筑城后返回。

楚国攻打陈国,《左传》认为是讨伐陈国对宋国怀有二心,恐怕不对。曹南之盟,伐郑之役,陈国都没有参与。盂地会盟拘捕宋公会盟,薄地释放宋公,陈国都跟随楚国。考察《春秋》,只见陈国服从楚国,未见其对宋国怀有二心。大概顿地在陈国南部,向来属于陈国,陈国因为顿地跟随楚国,必定向顿地责求礼制,所以顿地向楚国诉苦而楚国攻打陈国。自从楚国在顿地筑城,陈、顿之争从此开始了。

《左传》说:晋惠公去世,怀公拘捕狐突,杀了他。

冬季十一月,杞子去世。

《左传》说:杞成公去世,记载为“子”,因为杞国是夷狄。不记载名字,因为没有结盟。凡是诸侯结盟,死后以名字赴告。以名字赴告,也就记载名字。

熊过氏说:杜预认为杞国实际上是伯爵,程子相信他,怀疑其被前世贬黜,中间跟随夷狄,所以子之后又称伯。胡康侯跟随他。关于杞国的说法为何如此纷纭?杞国是公爵,武王在杞国保存夏的后代,以作为三恪,传说王者之后称公,这是对的。从东楼公、西楼公十世到成公,都没有不同的称呼。进入春秋以来,桓公三年称侯,庄公二年称伯,从此直到春秋结束记载为伯共六次变化。认为因使用夷狄礼制而贬低的,是《左传》以下的说法;认为被当时周王贬黜的,是范甯以下的说法;霸主擅自进退的,是赵匡以下的说法。

夫黜于春秋之前,则既已不足辨矣。春秋狄秦、狄郑、狄晋者有之,特以号举而未尝黜其爵。左氏乃谓夷礼黜杞可乎?谓其杂用、纯用,故有降一等、降二等之分可乎?春秋之初,杞即淳于之杞,而非雍丘之杞,尝以来朝不敬致讨矣,曷不于此时贬,而独贬于卒乎?周之东迁,诸侯不道,非特一杞,悖乱如郑、卫,桀骜如楚、吴,天王皆不能惩,杞于周为客,其罪不浮于列国,而独蒙黜,不惟势有所不行,而情亦有所不通矣。范甯谓为时王所黜,可乎?至于伯主擅为进退者,则亦可疑。齐桓之盛,且不足以致杞,又百年而始盟于虫牢,若何而擅为之进退乎?苟谓有进退,则载书之际,莒子先、薛伯、曹伯次、许男或有之矣,而敢变其爵乎?然则奈何?曰:国削弱而自降。吾闻诸王贯道,或曰:春秋之末,诸侯之赋尝重矣。子产请于晋曰:「郑伯男也。」夫郑固尝自降,而春秋未尝以男书之,而独可以自子书杞乎?曰:制贡以五服逺近为轻重,侯、甸、男、采为列耳。郑男服而从甸服之贡,故惧不给,岂公、侯、伯、子、男之男乎?故知自降之説不可弃也。己

译如果杞国在《春秋》之前就被贬黜,那么就已经不值得辩驳了。《春秋》中称狄、秦、郑、晋为“狄”的情况是有的,只是用称号来指代,并没有真正贬黜他们的爵位。左丘明说因为杞国使用夷狄之礼所以被贬黜,这说得通吗?说因为杞国杂用或纯用夷礼,所以有降一等、降二等的区别,这说得通吗?《春秋》初期,杞国就是淳于的杞国,而不是雍丘的杞国,曾经因为朝见不敬而遭到讨伐,为什么不在这个时候贬黜它,却偏偏在杞侯去世时才贬黜呢?周王室东迁后,诸侯行为不端,不仅仅是一个杞国,像郑、卫那样悖乱,像楚、吴那样桀骜不驯,周天子都不能惩罚,杞国对于周王室来说是客卿,其罪过并不比各国更重,却独自遭受贬黜,这不仅从形势上看行不通,从情理上也说不通。范甯认为是当时的周王所贬黜,这说得通吗?至于说是霸主擅自决定升降,也值得怀疑。齐桓公势力强盛时,尚且不足以迫使杞国就范,又过了一百年才在虫牢结盟,怎么能擅自决定杞国的升降呢?如果说有升降之事,那么在盟书订立时,莒子排在前面,薛伯、曹伯次之,许男或许也有这种情况,但敢改变他们的爵位吗?那么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国家衰弱而自己降低爵位。我从王贯道那里听说,有人说:《春秋》末期,诸侯的赋税曾经很重。子产向晋国请求说:“郑国是男爵,却承担甸服的贡赋。”郑国固然曾经自己降低爵位,但《春秋》并没有以“男”来书写郑国,难道唯独可以用“子”来书写杞国吗?回答说:制定贡赋是以五服的远近来决定轻重,侯、甸、男、采只是等级排列而已。郑国是男爵却承担甸服的贡赋,所以担心供给不上,这难道是指公、侯、伯、子、男中的男爵吗?所以知道“自己降低爵位”的说法是不可废弃的。

乙酉○襄王十六年

二十有四年○齐孝七,晋惠十五卒,卫文二十四,蔡庄十,郑文三十七,曹共十七,陈穆十二,杞桓公姑容元年,宋成公王臣元年,秦穆二十四,楚成三十六。

  春王正月

左传》秦伯纳公子重耳,不书,不告入也。二月,公子入于晋,师入于曲沃,朝武宫,使杀懐公于髙梁。

  夏狄伐郑

左传》郑人入滑,滑人聴命。师还,又即卫,郑伐滑。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请滑。郑不聴王命,执二子。王怒,使頺叔、桃子出狄师伐郑,取栎。王徳狄人,以其女为后。西亭辩疑云:郑在畿内,王所倚毗。頺叔、桃子将欲叛王,故先啓狄伐郑。此盖为叔带谋也。

灌甫曰:「按入滑事,在二十年夏五月。王曷不于本年伐之,而至是始出狄师耶?盖左氏见王出居,欲文致其罪,乃取楚史伪撰以实之。若然,经当明书『天王使狄伐郑』以示其贬,如取栎,经亦当书,岂止曰『狄伐郑』哉?伐郑果出王意,是年冬何出居于郑?夫伐郑而居郑,无是理也。」

  左传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

左传》甘昭公通于隗氏,王替隗氏,頺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出适郑,大叔以隗氏居于温。

周襄王请滑,怒郑,立隗氏,替隗氏逆富辰之谠言,受頺叔之簸防,种种举动颠倒错乱,自损其威,故《春秋》不惟曰“出”,而曰“出居”,见其不得已而奔,如寄寓于外,而未卜归期,盖亦贬而示戒也。

熊过氏曰:「天王之居郑,纪实之言也。春秋天王在外者三:昭二十一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不书出,而襄居郑,特书出。盖景王崩,嫡庶未定,诸王子争立,王猛居于皇,未得入成周也;国人杀猛,将立子朝,敬王立于狄泉,亦未得入成周也。皆即其地而立,其实非出。若襄,实逼于叔带,自成周而出者,非故书出以外,襄王不书出以内,王猛、敬王也。」《曲礼》:「天子不言出」,者,汉儒附防《公谷》刺取以立説耳。

汪氏曰:叔带之有宠于惠王,犹子頺之有宠于庄王也。叔带之攻王,犹子頺之伐王也。襄王之适郑处于汜,犹惠王之适郑处于栎也。然惠王之处栎不书,而襄王出居于郑特书之,者所以罪襄王也。夫叔带之召戎伐京师,已萌祸乱之阶矣。带以罪奔齐,逾十年而王复之。苟能明大伦之义而不致亵狎,全同气之恩而俾无怨恶,纲纪截然,乱何繇作?今襄王帅非类之狄,以泄忿于伯叔之国,立非类之女为天下之母,又不谨男女之别,而致肆淫于内庭,拒谏而弗从,临难而莫御,犯此五不韪之罪,则自取危辱。视惠王则不侔矣。故上书「狄伐郑」而不曰「王师及狄伐郑」,者所以讳襄王之用狄也。下书「天王出居」,虽以自出着罪,而特言「出居」,又以明大一统之义也。然不书叔带以狄伐京师,犹为王讳恶也。唐之▯宗宠任禄山,位极将相,毒乱宫闱,卒致渔阳之变,銮舆逃窜。朱子《纲目》之于代徳僖宗之如陜州、奔梁州、走兴元、幸成都、如宝鸡,皆不曰「出」,天宝之避冦特笔之曰「帝出奔蜀」,所以贬▯宗紊内外之辨、慢帷簿之禁,而自致万乗之出,盖取法《春秋》书襄王出居之例也。又按《左传》王纳狄后,未几大叔遽通之,而王遽废之,又遽致狄师之攻王,必无是理。窃尝攷之外传记,伐郑、立狄后皆在出居之前年,而黜狄后则在出居之年,岂前年已用狄师伐郑,而今年再以狄伐郑欤?王之出居,必有驯致之渐,然不可考矣。

  晋侯夷吾卒

晋侯卒,以前年九月,新君定而后来告,故即告时书之。春秋重丧纪,虽后亦书之也。兄公子重耳立,是为文公。熊氏曰:左氏载秦伯纳公子,不书,不告入也。公子入于曲沃,使杀懐公于髙梁,不书,亦不告也。夫春秋外纳不书,宜纳虽伐不书,岂以告不告哉?若懐公即子圉也,则固己立乎其位,奚为而在髙梁?髙梁在平阳▯县西界,今洪洞县。洪洞在平阳西五十五里,曲沃在平阳南百二十里,

译乙酉日,周襄王十六年。

鲁国二十四年,齐孝公七年,晋惠公十五年去世,卫文公二十四年,蔡庄公十年,郑文公三十七年,曹共公十七年,陈穆公十二年,杞桓公姑容元年,宋成公王臣元年,秦穆公二十四年,楚成王三十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

《左传》说:秦伯护送公子重耳回国,但《春秋》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向鲁国报告公子入境。二月,公子重耳进入晋国,军队进入曲沃,公子在武宫朝拜祖先,派人将怀公在高梁杀害。

夏季,狄人攻打郑国。

《左传》说:郑国人入侵滑国,滑国人听从郑国的命令。郑军撤退后,滑国又依附卫国,郑国再次攻打滑国。周王派遣伯服、游孙伯前往郑国,要求郑国交出滑国。郑国不听从周王的命令,逮捕了这两位使者。周王愤怒,派遣颓叔、桃子率领狄军攻打郑国,夺取了栎地。周王感激狄人,将狄国女子立为王后。西亭《辩疑》说:郑国在王畿之内,是周王所倚重的。颓叔、桃子打算背叛周王,所以先挑动狄人攻打郑国。这大概是为叔带谋划的。

灌甫说:“按照《左传》记载,郑国入侵滑国的事,发生在二十年夏五月。周王为什么不在当年讨伐郑国,而到这时才出动狄军呢?大概是左丘明看到周王外出居住,想要罗织他的罪状,于是采用楚国的史书伪造事实来充实它。如果真是这样,《春秋》应当明确记载‘天王派遣狄人攻打郑国’以示贬斥,就像记载夺取栎地一样,《春秋》也应当记载,难道只说‘狄人攻打郑国’吗?如果攻打郑国确实是周王的意图,那么这一年冬天周王为什么又外出居住在郑国?攻打郑国却又居住在郑国,没有这样的道理。”

《左传》说:宋国与楚国讲和,宋成公前往楚国。

秋季,七月。

冬季,周天子外出居住在郑国。

《左传》说:甘昭公与隗氏通奸,周王废黜了隗氏,颓叔、桃子奉养大叔(叔带),率领狄军攻打周王,周王出逃到郑国,大叔带着隗氏居住在温地。

周襄王请求郑国交出滑国,对郑国发怒,立隗氏为王后,又废黜隗氏,违背了富辰的忠言,接受了颓叔的挑拨,种种举动颠倒错乱,自我损害威严,所以《春秋》不仅说“出”,而且说“出居”,表明他是不得已而奔逃,如同寄居在外,归期未卜,这也是贬斥并示以警戒。

熊过氏说:“天子居住在郑国,是如实记载的话。《春秋》中天子在外居住的有三例:昭公二十一年,刘子、单子带着王猛居住在皇地;二十三年,天子居住在狄泉,没有记载‘出’,而襄王居住在郑国,特别记载了‘出’。大概是因为景王去世,嫡庶未定,诸王子争位,王猛居住在皇地,未能进入成周;国人杀死王猛,将要立子朝,敬王在狄泉即位,也未能进入成周。都是在当地即位,实际上并非外出。至于襄王,确实是被叔带逼迫,从成周逃出的,所以特别记载‘出’,以区别于王猛、敬王。”《曲礼》说:“天子不说‘出’”,这是汉儒附会《公羊》、《谷梁》的刺取之说来立论罢了。

汪氏说:叔带受惠王宠爱,就像子颓受庄王宠爱一样。叔带攻打周王,就像子颓攻打周王一样。襄王逃到郑国居住在汜地,就像惠王逃到郑国居住在栎地一样。然而惠王居住在栎地没有记载,而襄王外出居住在郑国特别记载,是为了归罪于襄王。叔带招引戎人攻打京师,已经萌生了祸乱的根源。叔带因罪逃奔齐国,过了十年周王又赦免了他。如果周王能明辨伦理大义而不致亵渎狎昵,保全同胞之恩而使其没有怨恶,纲纪严明,祸乱从哪里产生?现在襄王率领异族的狄人,向伯叔之国发泄愤恨,立异族女子为天下之母,又不谨慎男女之别,导致在内廷肆意淫乱,拒绝劝谏而不听从,面临危难而无人抵御,犯了这五种不义之罪,是自取危辱。与惠王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上文记载“狄人攻打郑国”而不说“王师与狄人攻打郑国”,是为了避讳襄王使用狄人。下文记载“天子外出居住”,虽然用“自出”来彰显罪责,但特别说“出居”,又用以明确大一统的意义。然而不记载叔带率领狄人攻打京师,还是为周王避讳恶行。唐代唐玄宗宠信任用安禄山,位极将相,毒害宫闱,最终导致渔阳之变,皇帝逃窜。朱熹《通鉴纲目》对于唐代宗、唐僖宗前往陕州、奔往梁州、逃往兴元、幸临成都、前往宝鸡,都不说“出”,只有天宝年间避乱特别笔法记载为“帝出奔蜀”,以此来贬斥唐玄宗混淆内外之辨、轻慢帷簿之禁,而自致万乘之出,大概是取法《春秋》记载襄王出居的例子。又按照《左传》记载,周王接纳狄后,不久大叔就与她通奸,而周王就废黜她,又就招致狄军攻打周王,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我曾考察外传记载,攻打郑国、立狄后都在出居的前一年,而废黜狄后则在出居这一年,难道前年已经使用狄军攻打郑国,而今年再次用狄人攻打郑国吗?周王的出居,必定有逐渐形成的过程,然而不可考证了。

晋侯夷吾去世。

晋侯去世,是在前年九月,新君确定后才来报告,所以在报告时记载。《春秋》重视丧礼纪事,虽然晚了也记载。兄长公子重耳即位,这就是晋文公。熊氏说:《左传》记载秦伯护送公子,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公子入境。公子进入曲沃,派人将怀公在高梁杀害,没有记载,也是因为不报告。《春秋》对于国外接纳公子不记载,适宜接纳即使攻打也不记载,难道是因为报告不报告吗?如果怀公就是子圉,那么他本来已经即位,为什么会在高梁?高梁在平阳县西界,即现在的洪洞县。洪洞在平阳西五十五里,曲沃在平阳南一百二十里,

则去曲沃尚逺,宜亾公子据邑求入,实未入者耳。按史记,秦穆公灭梁,苪公子圉闻秦公病,曰:「梁我母家也,而秦灭之,我兄弟多,即君百嵗后,秦必留我,而晋轻我,亦更立他子。」子圉乃亾归晋,或者归方及梁,而公已卒,不及入,而秦已纳重耳。重耳入,遂遣人杀之于梁乎?然亾公子争国者如子紏,未有不书,何独不书杀圉哉?若圉实懐公立乎其位,则重耳弑君矣。臣弑其君,孔子惧而作春秋。春秋何为没其实哉?若谓不告亦不书,则弑逆之人巧于文奸,岂肯以实告也?是知子圉直亾公子,而非懐公。文公亦未尝杀圉。近蜀汤氏虽不知圉非懐公,然谓文公入国势顺,圉逃惧无战争杀戮,则近矣。然则谓杀子圉于髙梁以为懐公,左氏误也。懐公者,卓子也,夷吾、重耳之弟也。子圉,重耳之従子也。介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懐无亲,以惠、懐并列九人,即知非子圉矣。按熊氏之説甚辩矣,然言子圉非懐公者,是言懐公被杀为弑君非也。经载惠公卒在二十四年冬,而传文公二月已入晋,是子圉未尝一日为君也。传载惠公卒亦在二十三年九月,子圉立年,然惠文争立,总非君命。惠公已是乱道,况于子圉、夷吾父子既非得正,旋即自毙。经载夷吾卒于此年,必有所考较,传为确,则一日未君之懐,而晋文杀之,谓之两下相杀可也。两下相杀不着于春秋,岂足书耶?夫以懐公为卓子,固无确据。然以惠懐列在九人,则懐公必非圉,可知也。

译那么距离曲沃尚且遥远,应当是逃亡的公子据守城邑请求回国,实际上并没有回国罢了。查考《史记》,秦穆公灭掉梁国,苪公子圉听说秦穆公生病,说:“梁国是我母亲的家,而秦国灭掉了它,我兄弟众多,如果国君百年之后,秦国必定扣留我,而晋国轻视我,也会另立其他儿子。”子圉于是逃亡回到晋国,或许他刚回到梁国,而晋惠公已经去世,来不及回国,而秦国已经接纳了重耳。重耳回国后,于是派人杀他在梁国吗?然而逃亡的公子争夺君位的人如子纠,没有不记载的,为什么唯独不记载杀子圉呢?如果子圉确实拥立怀公在君位上,那么重耳就是弑君了。臣子弑杀国君,孔子恐惧而作《春秋》。《春秋》为什么要掩盖事实呢?如果说没有报告就不记载,那么弑逆之人善于掩饰奸恶,怎么会如实报告呢?由此可知子圉只是逃亡的公子,而不是怀公。文公也没有杀害子圉。近代蜀地汤氏虽然不知道子圉不是怀公,但认为文公回国时形势顺利,子圉因恐惧而逃跑,没有战争杀戮,这就接近事实了。那么说在高梁杀子圉作为怀公,《左传》是错误的。怀公是卓子,是夷吾、重耳的弟弟。子圉是重耳的侄子。介子推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只有您在世了。”惠公、怀公没有亲近的人,把惠公、怀公并列在九人中,就知道怀公不是子圉了。查考熊氏的说法很辩驳,但说子圉不是怀公,这是对的;说怀公被杀是弑君,这是不对的。经书记载惠公去世在二十四年冬天,而传文记载文公二月已经进入晋国,这说明子圉没有一天做过国君。传文记载惠公去世也在二十三年九月,子圉即位一年,但惠公、文公争夺君位,总之都不是合法的君命。惠公已经是扰乱正道,何况子圉、夷吾父子既然没有得到正统,随即就自取灭亡。经书记载夷吾在这年去世,必定有所考证,传文是确切的,那么一天都没做过国君的怀公,而晋文公杀了他,可以说是双方互相杀害。双方互相杀害不记载在《春秋》中,难道值得记载吗?把怀公当作卓子,固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把惠公、怀公列在九人中,那么怀公必定不是子圉,这是可以知道的。

丙戌○襄王十七年

二十有五年。○晋文公重耳元年,齐孝八,卫文二十五卒,蔡庄十一,郑文三十八,曹共十八,陈穆十三,杞桓二,宋成二,秦穆二十五,楚成三十七。

  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

诸家谓卫灭同姓故罪而生名之,又谓虞灭下阳,楚灭防,亦灭同姓,皆不名,又何説也?朱子曰:“经文只隔夏四月癸酉一句,便书卫侯燬卒,恐是因而传冩之误。”予初以为此朱子不易之説也,已细考之,还以黄楚泽赵子尝为是。赵子尝述黄先生之説曰:“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成王以周公有大勲劳于天下,既封伯禽于鲁,又封其支子六人,所以答周公之勲。至春秋时,往往为大国吞并,今邢又为卫灭矣。邢与鲁同出周公,则邢之存亡于鲁甚相关。卫既忍于灭周公之后,而鲁不能为之请于天子,请于大国,请于卫,以复存其社稷,故书‘卫侯燬灭邢’,虽罪卫侯,而实系于鲁也。”按礼,为同姓临于宗庙,同宗临于祢庙。二传知卫与邢为同姓,而不知鲁与邢为同宗;知卫灭同姓为伐本,而不知鲁不救同宗为无亲。当卫侯郑之再执也,鲁之君臣以同姓故,且为纳玉于王与晋侯而请归之,使念其同大祖之国,而以存亡继絶为请。晋文方有讨于卫,冝无不从者。鲁人不知出此,此邢之所以灭而不复兴也。赵氏之说如此。夫灭同姓者,蛮夷之楚,何知仁义,固不足论。若虞灭下阳,齐灭纪,灭莱,虽皆同姓,而族属疎矣,亦不必治以名。此名燬者,非以卫治卫,乃以鲁治卫也。邢鲁同出周公,同宗之亲戚于同姓,鲁不能问罪出师,又不能控晋讨贼,止此书燬以寄执兵之仇,一字之义,凛然口诛笔伐矣。大槩春秋》书鲁国婚姻亲戚之好,不胜曲折。围郕之师,讳公不书;纪国之亡,书法详尽。一段恻隠勤惓之意,千古想见,虽未必鲁人真有是情,夫子繇衷出语,自然如此。故君失地名,史法也。而郕伯来奔不名,公羊以为兄弟辞也,是得《春秋》防防。此条《左传》曰:“同姓也,故名。”《公谷》皆曰:“灭同姓也。”三传以同姓为说传岂尽讹?第从鲁立説,则黄赵尤确矣。

董仲舒氏曰:「卫俱诸夏也,善道之防,独见内之,为其与我同姓也。灭国十五有余,独先诸夏。曹、晋俱诸夏也,讥二名,独先及之。盛、伯、郜、子俱当絶,而独不名,为其与我同姓兄弟也。外出者众,以母弟出,独大恶之,谓其亾母背骨肉也。灭人者不絶,卫侯燬灭同姓,独絶贱其本祖而忘先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宋荡伯▯来逆妇

姑逆妇,其失明矣。公自主之,与大夫敌,尚未失也。

  宋杀其大夫

宋杀其大夫,不名,何?熊过氏曰:「众辞也。」宋成以僖二十三年即位,次年如楚,次年杀其大夫。意必有讨于▯之战也。其讨于▯之战,示服楚耳。赵企明以为宋卫托于晋,乃归罪于其臣,以灭先君之耻,臆说耳。晋文方入伯图,尚未萌芽,宋肯遽托之乎?按「托晋之説」固非,「服楚之説」尤非。宋襄身伤▯而死,为臣子者,即无力复仇,岂忍更杀大夫以恱楚?此必▯战时诸大夫不尽力,宋成立而讨之耳。

左传》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曰:“求诸侯,莫如勤王。”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请隧,勿许。

郝仲舆曰:「是嵗,晋重耳纳襄王于周,杀叔带于隰城。王出则书,入不书,何也?其出也,以天下共主,变起房闼,祸连手足,非细故也。比其反也,非有少康复仇之师,殷宗挞伐之武,诸侯亾公子借播迁亡王,以博一局之胜,而树宠利之帜,为世道羞。故城濮胜楚,践土受命,彤弓大辂,防命为侯伯。世儒伙頥惊赏,而春秋视犹腐鼠也。吁!可知春秋矣。」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陈氏传曰:齐桓公卒,楚始与诸夏盟于齐,盟于鹿上,执宋公,纳顿子,侈然欲废置诸侯矣。春秋之所以惧也。

译丙戌日,周襄王十七年。

周襄王二十五年。晋文公重耳元年,齐孝公八年,卫文公二十五年去世,蔡庄公十一年,郑文公三十八年,曹共公十八年,陈穆公十三年,杞桓公二年,宋成公二年,秦穆公二十五年,楚成王三十七年。

春季,周王正月丙午日,卫侯燬灭掉邢国。

各家认为卫侯灭掉同姓国家,因此定罪并记载其名;又说虞国灭掉下阳,楚国灭掉防国,也是灭掉同姓,却都不记载其名,这又怎么说呢?朱熹说:“经文只隔了‘夏季四月癸酉日’一句,就记载卫侯燬去世,恐怕是传抄时的错误。”我起初认为这是朱熹不可更改的说法,后来仔细考证,还是认为黄楚泽、赵子尝的说法是对的。赵子尝转述黄先生的观点说:“凡是蒋、邢、茅、胙、祭五国,都是周公的封地。成王因为周公有大功劳于天下,在封伯禽于鲁国之后,又封周公的六个支子,用来报答周公的功勋。到了春秋时期,这些国家往往被大国吞并,现在邢国又被卫国灭掉了。邢国与鲁国都出自周公,那么邢国的存亡与鲁国关系密切。卫侯既然忍心灭掉周公的后代,而鲁国却不能为此向天子请求,向大国请求,向卫国请求,以恢复邢国的社稷,所以记载‘卫侯燬灭邢’,虽然是在定罪卫侯,但实际上是与鲁国有关。”按照礼制,为同姓诸侯吊唁在宗庙,为同宗亲属吊唁在祢庙。《左传》《公羊传》知道卫与邢是同姓,却不知道鲁与邢是同宗;知道卫灭同姓是违背根本,却不知道鲁不救同宗是无亲。当卫侯郑第二次被俘时,鲁国的君臣因为同姓的缘故,并且向周王和晋侯进献玉帛请求释放他,希望他们念及同一大祖的国家,以保存灭亡、延续断绝的国家为由请求。晋文公当时正打算讨伐卫国,理应无不听从。鲁国人不知道这样做,这就是邢国灭亡而不能复兴的原因。赵氏的说法就是这样。灭掉同姓的,是蛮夷之邦楚国,哪里懂得仁义,本来不值得讨论。至于虞国灭掉下阳,齐国灭掉纪国、莱国,虽然都是同姓,但族属疏远了,也不必用记载名讳来惩治。这里记载卫侯燬的名,不是用卫国的标准来惩治卫侯,而是用鲁国的标准来惩治卫侯。邢国与鲁国同出周公,同宗的亲戚关系比同姓更近,鲁国不能问罪出兵,又不能控诉晋国讨伐贼寇,只在此处记载“燬”字来寄托执兵讨伐的仇恨,这一个字的含义,严厉的口诛笔伐之意凛然可见。大概《春秋》记载鲁国婚姻亲戚的好恶,曲折不尽。围攻郕国的军队,避讳鲁公而不记载;纪国的灭亡,书法详尽。这一片恻隐勤勉之意,千古可见,虽然未必鲁国人真有这种情感,孔子发自内心说话,自然如此。所以君主失掉地名,是史法。而郕伯来奔不记载名,《公羊传》认为是兄弟之辞,这是得到了《春秋》防微杜渐的精髓。这条《左传》说:“同姓,所以记载名。”《公羊传》《谷梁传》都说:“灭同姓。”三传以同姓为说,难道都错了吗?只是从鲁国的立场来说,黄、赵的说法尤其确切。

董仲舒说:“卫国都是华夏诸侯,善道的防范,唯独对内可见,因为与我们同姓。灭掉国家十五个以上,唯独先责备华夏。曹、晋都是华夏,讥讽双名,唯独先涉及他们。盛、伯、郜、子都应当断绝,却唯独不记载名,因为与我们同姓兄弟。外出的人众多,因为母弟外出,唯独深恶痛绝,认为他抛弃母亲、背弃骨肉。灭人者不断绝,卫侯燬灭同姓,唯独断绝并贬低其根本祖先而忘记先人。”

夏季,四月癸酉日,卫侯燬去世。

宋国荡伯来迎娶媳妇。

姑母迎娶媳妇,其失明礼了。公主人主婚,与大夫地位相当,尚未失礼。

宋国杀其大夫。

宋国杀其大夫,不记载名,为什么?熊过氏说:“是众人的辞令。”宋成公在僖公二十三年即位,次年前往楚国,次年杀其大夫。意必有讨伐繻葛之战的事。其讨伐繻葛之战,是向楚国表示服从而已。赵企明认为宋、卫依托晋国,于是归罪于其臣下,以洗雪先君的耻辱,这是臆测罢了。晋文公当时正图谋称霸,尚未萌芽,宋国肯立刻依托他吗?考察“依托晋国”的说法固然不对,“服楚”的说法尤其不对。宋襄公在繻葛之战受伤而死,作为臣子,即使无力复仇,岂忍心再杀大夫来取悦楚国?这一定是繻葛之战时诸大夫不尽力,宋成公即位后讨伐他们罢了。

《左传》记载:秦穆公军队驻扎在黄河上,将要拥立周王。狐偃说:“求取诸侯的拥护,没有比勤王更好的了。”晋侯辞谢秦军而退下。三月甲辰日,驻扎在阳樊。右军包围温地,左军迎接周王。夏季四月,周王进入王城,在温地抓获太叔带,在隰城杀了他。晋侯朝见周王,周王用甜酒招待,命令他行宥礼,请求隧葬,不许。

郝仲舆说:“这一年,晋重耳拥立襄王于周,在隰城杀叔带。王出逃则记载,王返回不记载,为什么呢?他出逃时,以天下共主的身份,变故起于内宫,祸患连及手足,不是小事。等到他返回时,没有少康复仇的军队,殷宗讨伐的武力,诸侯借播迁亡王来博取一局之胜,而树立宠利之帜,为世道之羞。所以城濮战胜楚国,践土接受任命,彤弓大辂,册命为侯伯。世俗儒者惊叹赞赏,而《春秋》视如腐鼠。唉!由此可知《春秋》了。”

秋季,楚国人包围陈国,将顿子送入顿国。

陈氏传曰:齐桓公去世,楚国开始与华夏诸侯在齐国结盟,在鹿上结盟,拘捕宋公,送入顿子,傲慢地想要废立诸侯了。《春秋》之所以恐惧的原因。

范守已氏曰:按左传,先是楚人伐陈,取焦夷,城顿,还,则顿为楚之附庸可知。曰「城顿」,是因顿以逼陈也。楚师既还,陈必病顿,顿子或奔于楚。至是,秦人取楚商、宻囚申、息二公,楚之籓篱愈撤,故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遂围陈,且纳顿子。盖自树其党与耳。春秋书之,非予楚之能存亡国也,志其抗衡周室、凌逼之谋,无不至耳。

译范氏守已说:查考《左传》,在此之前,楚国人攻打陈国,夺取了焦、夷两地,在顿地筑城,然后撤军,由此可知顿国是楚国的附庸。说“在顿地筑城”,是利用顿国来逼近陈国。楚军既然已经撤走,陈国必定忌惮顿国,顿国国君或许逃奔到楚国。到了这时,秦国人夺取了楚国的商、密两地,囚禁了申、息两位国君,楚国的屏障更加削弱,所以令尹子玉追击秦军没有追上,于是包围陈国,并且送顿国国君回国。这大概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党羽罢了。《春秋》记载这件事,并不是赞许楚国能够保存灭亡的国家,而是记录它对抗周王室、欺凌逼迫他国的阴谋,无所不至罢了。

顿今陈州项城县界汉南顿也

  ▯卫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防卫子莒庆盟于洮。

左传》卫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卫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谷梁曰:「莒无大夫,其曰莒庆,以公之防目之也。」汪氏曰:「莒庆者,鲁壻也。君盟大夫,自浮来而已,然矣。」赵氏曰:「事接于鲁,非命卿,亦书名。谷梁不达此例,妄説耳。」黄正宪氏曰:「按《左传》修卫文公之好及莒平也。夫鲁、卫同姓,懿亲,原无嫌隙,何待于修?鲁自元年获莒拏之后,彼此久絶,何至今日特与平?王经世谓卫文未平而卒,嗣君成父志,亦附防之説也。大抵鲁以望国,腼顔从楚,莒在东,卫在西,而鲁处其中,因欲致二国同事,以为掩饰计耳。卫文公已▯,而犹称卫子,尚未逾年也。」

  丁亥○襄王十八年

二十有六年○晋文二,齐孝九,卫成公,郑元年,蔡庄十二,郑文三十九,曹共十九,陈穆十四,杞桓三,宋成三,秦穆二十六,楚成三十八。

春王正月,己未,公防莒子、卫甯速盟于向。

  左传寻洮之盟也

吴氏曰:「卫本欲平鲁莒之怨,洮之盟,莒子不亲至。僖公必欲与莒子盟,故复为此防。」

  速公作遫

  齐人侵我西鄙

  左传讨是二盟也

  公追齐师至酅不及

晋文初起,诸侯无伯。齐侯是桓公之子,以盟主自居,故以洮、向二盟来讨。王樵氏曰:“于例,将卑师少称人,将卑师众称师。此来去一也,而师人异文者,据人本微者之称。侵曰人,追曰师,自不容不变文耳,无他义也。盖人者,君臣同辞以主将;帅师者,言也。追则自追其全师,非止追一将也。谷梁谓美公能逐其师,故大之而曰师,非矣。”

姜廷善曰:「酅非纪季所入,若季所入,则在齐临淄东,而侵兵之归,当自鲁东鄙矣。」郑渔仲谓为博州,而汪克寛氏以为今东昌博平县北,则地在齐西南,近鲁西鄙者也。

  酅公谷作巂不公谷作弗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左传》齐孝公伐我北鄙,卫人伐齐,洮之盟故也。李亷氏曰:「鲁助无亏者也,孝公怨之,尚宜;宋、卫纳孝公者也,亦不能固其交。孝公之坠先业,宜哉。」

熊过氏曰:「杜氏云,孝公未入鲁境,先使防者伐之。赵子尝以为齐侯,而畧言之,非也。卫人以昨洮向盟,故为鲁报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

杜氏曰:「乞,不保得之辞。」王樵氏曰:「一僖公也,其先任公子友,而从齐桓公,则智;其晚任公子遂,而天下无伯,则愚。其始也,颂于诗曰:『公车千乗,公徒三万,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以其从桓伐楚也;其终也,春秋书曰:『公子遂如楚乞师,公以楚师伐齐,取谷。』下乔木而入幽谷,其斯举之谓乎?」

  书乞始此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夔子不名,国小不能详。夔子不名,楚子灭同姓不名乎?总以畧之。今荆州府归州东二十里有故夔子城。

  冬楚人伐宋围缗

左传》宋以其善于晋侯也叛楚,即晋、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伐宋。

宋公伤于▯而死。为之子者,有越勾践之志,则楚者必报之讐也。二十四年,宋已朝楚,为平出于不得已耳。至是,自以重耳出时,有赠马之徳,故叛楚而即晋,故楚伐之。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左传》凡师能左右之曰以置桓公子雍于谷,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为七大夫于楚。

楚方西灭夔,北讨宋贰,东摧齐,强志已欲逞。鲁又导之,书以楚师,书伐,书取,鲁之尽力于楚深矣。此年取谷而戍之,直至二十八年四月,楚子使申叔去谷戍,谷者一年有半,微晋文则中国岌岌殆哉。

  公至自伐齐

  戊子○襄王十九年

二十有七年,○晋文三,齐孝十卒,卫成二,蔡庄十三,郑文四十,曹共二十,陈穆十五,杞桓四,宋成四,秦穆二十七,楚成三十九。

  春杞子来朝

赵子常曰:庄二十七年,徳公将来朝,而先之以伯,▯虞不敬也。于是始降而称伯。僖公五年,伯

译顿,如今陈州项城县界内的汉南顿。

〇卫文公

冬天,十二月,癸亥日,鲁公在洮地与卫国的卫子、莒国的莒庆结盟。

《左传》说:卫国人替莒国和我们讲和,十二月在洮地结盟,是为了重修卫文公时期的友好关系,并且与莒国讲和。

《谷梁传》说:“莒国没有大夫,这里称莒庆,是因为鲁公在洮地与他结盟,所以用‘莒庆’来称呼他。”汪氏说:“莒庆是鲁国的女婿。国君与大夫结盟,从浮来地开始,这是对的。”赵氏说:“这件事与鲁国有关,虽然卫子不是被任命为卿,但也应当称名。《谷梁传》不明白这个体例,是妄加解说。”黄正宪氏说:“查《左传》说是重修卫文公的友好关系以及与莒国讲和。鲁国和卫国是同姓,是至亲,原本没有嫌隙,何必等到重修?鲁国自从元年俘获莒拏之后,彼此长期断绝往来,为何今天特意与莒国讲和?王经世认为卫文公尚未与莒国讲和就去世了,继位的国君成全父亲的遗志,也附和了这种说法。大体上,鲁国作为望国,厚着脸皮顺从楚国,莒国在东边,卫国在西边,而鲁国处在中间,因而想要招致两国共同行事,作为掩饰之计罢了。卫文公已经去世,却还称卫子,是因为尚未逾年。”

丁亥日〇周襄王十八年

鲁僖公二十六年〇晋文公二年,齐孝公九年,卫成公在位,郑文公元年,蔡庄公十二年,郑文公三十九年,曹共公十九年,陈穆公十四年,杞桓公三年,宋成公三年,秦穆公二十六年,楚成王三十八年。

春天,周历正月,己未日,鲁公在向地与莒子、卫国的甯速结盟。

《左传》说:这是为了延续洮地结盟的友好关系。

吴氏说:“卫国本来想要平息鲁国和莒国的怨恨,在洮地结盟时,莒子没有亲自前来。僖公一定要与莒子结盟,所以再次举行这次会盟。”

速,鲁公本作遫。

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左传》说:这是为了讨伐这两次结盟。

鲁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

晋文公刚兴起时,诸侯中没有霸主。齐侯是桓公的儿子,以盟主自居,所以用洮、向两次结盟的事来讨伐鲁国。王樵氏说:“按照体例,将领地位低、军队少称‘人’,将领地位低、军队多称‘师’。这里来去是一样的,而‘师’和‘人’文字不同,是根据‘人’本来指地位卑微者的称呼。侵犯称‘人’,追击称‘师’,自然不能不改变用词,没有别的含义。大概‘人’是君臣同辞,以主将为主;‘帅师’是统率军队的意思。追击则是追击其全部军队,不只是追击一个将领。《谷梁传》认为赞美鲁公能驱逐齐军,所以夸大称为‘师’,这是不对的。”

姜廷善说:“酅不是纪季所进入的地方,如果是纪季所进入的地方,那么在齐国临淄东边,而侵犯的军队回去,应当从鲁国东部边境走了。”郑渔仲认为是博州,而汪克宽氏认为是如今东昌博平县北边,那么地点在齐国西南,靠近鲁国西部边境。

酅,鲁公、《谷梁传》作巂;鲁公、《谷梁传》作弗。

夏天,齐国人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卫国人攻打齐国。

《左传》说:齐孝公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卫国人攻打齐国,是因为洮地结盟的缘故。李亷氏说:“鲁国帮助无亏,孝公怨恨他,尚且合理;宋国、卫国接纳孝公,也不能巩固他们的交情。孝公败坏先人的基业,是应该的。”

熊过氏说:“杜氏说,孝公没有进入鲁国境内,先派使者攻打他。赵子曾经认为是齐侯,而简略地叙述,这是不对的。卫国人因为昨天在洮、向结盟,所以为鲁国报复齐国。”

公子遂到楚国请求出兵。

杜氏说:“乞,是不保证能得到的说法。”王樵氏说:“同一个僖公,他起初任用公子友,跟随齐桓公,是明智的;他晚年任用公子遂,天下没有霸主,是愚蠢的。他起初时,在诗中颂扬说:‘公车千乘,公徒三万,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因为他跟随桓公攻打楚国;他结束时,《春秋》记载说:‘公子遂到楚国请求出兵,鲁公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夺取谷地。’从高大的树木下到幽深的山谷,说的就是这种举动吧?”

记载“乞”字,从这里开始。

秋天,楚国人灭掉夔国,把夔子带回去。

夔子不称名,因为国家小,不能详细记载。夔子不称名,是因为楚子灭掉同姓国家不称名吗?总之是因为简略。如今荆州府归州东边二十里有故夔子城。

冬天,楚国人攻打宋国,包围缗地。

《左传》说:宋国因为与晋侯关系好而背叛楚国,于是晋国、楚国的令尹子玉、司马子西攻打宋国。

宋公受伤于〇而死。作为他的儿子,如果有越王勾践的志向,那么楚国一定是报复仇敌的对象。二十四年,宋国已经朝见楚国,那是出于不得已才讲和。到了这时,宋国自认为重耳出逃时,有赠送马匹的恩德,所以背叛楚国而依附晋国,因此楚国攻打它。

鲁公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夺取谷地。

《左传》说:凡军队能左右调动的,称“以”。把桓公的儿子公子雍安置在谷地,易牙奉养他,作为鲁国的外援,楚国的申公叔侯戍守他。桓公的儿子七人,在楚国做了七位大夫。

楚国正向西灭掉夔国,向北讨伐宋国的二心,向东摧垮齐国,强大的意志已经想要逞强。鲁国又引导他们,记载“率领楚国军队”,记载“攻打”,记载“夺取”,鲁国为楚国尽力很深了。这一年夺取谷地并戍守它,一直到二十八年四月,楚子派申叔撤去谷地的戍守,谷地有一年半的时间,如果没有晋文公,中原国家就岌岌可危了。

鲁公从伐齐归来。

戊子日〇周襄王十九年

鲁僖公二十七年〇晋文公三年,齐孝公十年去世,卫成公二年,蔡庄公十三年,郑文公四十年,曹共公二十年,陈穆公十五年,杞桓公四年,宋成公四年,秦穆公二十七年,楚成王三十九年。

春天,杞子来朝见。

赵子常说:庄公二十七年,徳公将要朝见,而先以伯的身份来,〇虞不敬。于是开始降格而称伯。僖公五年,伯

姬来朝,其子盖徳公欲朝嗣君,而惧不见礼,故▯与子来,欲托其子于鲁。是年,徳公卒,鲁不吊。伯姬所朝之子,是为成公,终身不敢朝鲁。《左传》曰:「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责无礼也。据晋女叔侯曰:「杞夏余而即东夷,杞人以爵尊,国贫,杂用夷俗,事或有之。然鲁人所谓不共无礼者,直以其玉帛之将不备尔。」明年,伯姬又来,释怨求平也。杞虽先代之后,盖微于滕、薛,每从盟防,皆序滕、薛下。入《春秋》,即为莒人伐取其邑。其后非齐桓城缘陵以迁之,国几亾于淮夷。岂有财货可以为礼者?其来朝鲁,将以庇社稷也。而鲁反以兵入其国,鲁岂能庇杞者乎?伯姬拳拳,相其夫,托其子于鲁,庶防鲁能笃舅甥之好也。当其身国且见破,况后世乎?僖公号贤君,且不念姑姊妹,况他君乎?而僖之末年,伯姬又来求妇。当时小国之自结于大国者,类如此,亦可哀矣。于是僖公女叔姬归杞,为桓公夫人,而伯▯之卒亦不吊。

译伯姬前来鲁国朝见,她的儿子杞德公想要朝见鲁国的嗣君,却担心不被以礼相待,所以带着儿子一起来,想把儿子托付给鲁国。这一年,德公去世,鲁国没有派使者去吊唁。伯姬所朝见的鲁国国君,就是鲁成公,他终身不敢去鲁国朝见。《左传》说:“因为杞国使用夷人的礼仪,所以称其君为‘子’。”鲁国轻视杞国,是因为杞国不恭敬。秋天,鲁国的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杞国,责备杞国无礼。根据晋国女叔侯的话说:“杞国是夏朝的遗民,却依附于东夷,杞国人凭借爵位尊贵,国家贫弱,混杂使用夷人的习俗,行事或许确实如此。然而鲁国人所说的不恭敬、无礼,其实只是因为杞国进献的玉帛等礼物不够完备罢了。”第二年,伯姬又来鲁国,是为了消除怨恨、谋求和平。杞国虽然是前代圣王的后裔,但地位比滕国、薛国还要卑微,每次参加盟会防务,都排在滕国、薛国之后。进入《春秋》记载的时代,就被莒人攻伐并夺取了城邑。后来如果不是齐桓公修筑缘陵城将杞国迁往那里,杞国几乎就要被淮夷灭亡了。难道有财物可以用来作为礼节的吗?杞国来朝见鲁国,是想借鲁国来庇护自己的社稷。而鲁国反而发兵进入杞国,鲁国难道能庇护杞国吗?伯姬恳切地辅佐她的丈夫,把儿子托付给鲁国,希望鲁国能厚待舅甥之间的友好关系。当杞国自身国家尚且面临被攻破的危险,何况后世呢?鲁僖公号称贤君,尚且不念及姑母姐妹之情,何况其他国君呢?而在鲁僖公晚年,伯姬又来鲁国请求嫁女。当时小国为了依附大国,大多像这样,真是令人悲哀啊。于是鲁僖公的女儿叔姬嫁到杞国,成为杞桓公的夫人,而伯姬去世时,鲁国也没有去吊唁。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许氏曰:「孝公不能继桓以兴,间楚之胜而困宋,襄又侵伐鲁不已,其为谋不逺矣。」

  秋八月乙未▯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左传责无礼也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左传》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婚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谷梁》曰:“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楚渐进,未可遽称子也。如曰不正其信荆蛮而伐中国也,则二十一年执宋公称子,无説矣。然执宋公称子何也?楚之称人,固也。宋公见执,已变事矣。称人,则以防者絷公,有同下执,若晋人之执虞公也。执虞公,书‘晋人’,乱辞也。盂有众诸侯,不得言乱。中国书君,似同伯讨也。执宋公,不得言伯讨,故蔽罪于楚子也。变而称子,不然终僖之篇,何独于二十一年称子乎?”

郝仲舆曰:「楚人,令尹子玉也。楚子在行,而令尹刚愎自用,以至于败,故不称楚子。説者谓书人贬之,岂其然乎?」

十有二月,甲戌,公防诸侯盟于宋。

杜氏曰:「诸侯伐宋,公与楚有好,而往防之,盟于宋之城下耳。宋方见围,无嫌于盟,故直以宋地。僖公从楚,即戍谷,安得不与围宋?不然,固有谋焉。至是,晋方竞将,欲伐楚,楚恐围宋者有懈心,故公为是盟以坚之,从楚令也。」

谷梁云:「人楚子,所以人诸侯,非也。」

  春秋辩义卷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二    明 卓尔康 撰

  僖公四

  己丑○襄王二十年

二十有八年○晋文四,齐昭公潘元年,卫成三,蔡庄十四,郑文四十一,曹共二十一,陈穆十六卒,杞桓五,宋成五,秦穆二十八,楚成四十。

  春晋侯侵曹

  晋侯伐卫

左传》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侵曹伐卫。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赵子尝曰:“侵曹伐卫,讨其附楚也。”杜元凯曰:“再举,晋侯、曹、卫两来告也。”孙明复曰:“曹、卫,楚与国也。晋侯将救宋,故侵曹伐卫。不言‘遂’者,非继事也。侵曹既反而后伐卫也。”李尧俞曰:“‘遂’者,因近适逺之辞。曹逺,卫近,不得以为继事而言‘遂’也。”

黄正宪氏曰:「按是时中国诸侯俱已事楚,独宋尚存,为中华屏障。而今且受围,晋所恃以协力排楚者,齐、秦两大国。而两国之师又未能即至。若遽撃四国以攻楚,则楚锋甚鋭,如肉投馁虎,与宋俱毙耳。若必待齐、秦至,则宋围方急,旦夕且下,将奈之何?于是出一偏师,先分一支,令将领统师潜掠曹境,以揺四国之心。亲自统重兵整师,徐进,声言伐卫,以致楚頵之救。即未敢与楚交锋,而声势遥悬,彼此角立,则楚人必欲救卫,未暇攻宋。及楚救卫,晋又不与战,而入曹,不过使楚人两地奔驰,寛缓时日,以待齐、秦之至也。兵家之诡道如此。」

左传》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悦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左传》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菆以説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

晋侯起兵,鲁且惭且惧,终从楚则不敢,改従晋则不信。于是▯公子买一死以解之,谓楚人曰:「买不卒戍▯也,不力故刺之,可以辞楚。然因是而释戍,可以悦晋。」鲁为计巧,而心亦苦矣。

内杀大夫皆书「刺」,用《周礼》「三刺」之法,讯群吏,讯万民,示以不枉滥也。

  楚人救卫

晋侯伐卫,仅率孤军。楚谓其易与也,其大众尚背酅而舍,而聊遣一旅救之。晋正欲楚如此,当时特以齐、秦之兵未至,故不与交锋尔。

吴氏曰:「盖楚人分围宋之兵以救卫也,狐偃已先料其必然矣。」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左传》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

译夏季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

许氏说:“孝公不能继承桓公的事业来振兴齐国,趁着楚国战胜的间隙去困迫宋国,襄公又不停地侵犯讨伐鲁国,他们的谋划真是短浅啊。”

秋季八月乙未日,齐孝公去世。

乙巳日,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杞国。

《左传》谴责这是无礼的行为。

冬季,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了宋国。

《左传》记载:冬季,楚子与诸侯包围宋国。宋国的公孙固到晋国告急。先轸说:“报答恩惠、救助患难,获取威名、确立霸业,就在于此时了。”狐偃说:“楚国刚刚得到曹国,又与卫国新婚结好,如果攻打曹国、卫国,楚国必定会去救援,那么齐国、宋国就安全了。”《谷梁传》说:“‘楚人’指的是楚子。为什么称‘人’呢?因为楚国逐渐进犯中原,还不可以立即称其为‘子’。如果说这是为了不正当地指责它信奉荆蛮而讨伐中原各国,那么二十一年拘捕宋公时称‘子’,就说不通了。然而拘捕宋公时称‘子’又是为什么呢?楚国称‘人’,是固定的写法。宋公被拘捕,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称‘人’,是因为以防地的诸侯拘禁宋公,有同于下属拘捕上级,就像晋国人拘捕虞公一样。拘捕虞公,记载为‘晋人’,是错乱的言辞。盂地有众多诸侯,不能说错乱。中原各国记载国君,似乎如同霸主征讨一样。拘捕宋公,不能说成是霸主征讨,所以把罪责归咎于楚子。改变称呼为‘子’,不然的话,整个僖公篇中,为什么唯独在二十一年称‘子’呢?”

郝仲舆说:“‘楚人’指的是令尹子玉。楚子在军中,而令尹刚愎自用,以至于失败,所以不称楚子。解说的人认为记载‘人’是贬低他,难道真是这样吗?”

十二月,甲戌日,鲁公与诸侯在宋国结盟。

杜氏说:“诸侯攻打宋国,鲁公与楚国交好,前往防备他们,在宋国的城下结盟。宋国正被包围,结盟没有嫌疑,所以直接以宋地指代。僖公跟随楚国,就在谷地驻守,怎么能不参与包围宋国呢?如果不这样,本来就有谋略。到了这时,晋国正将出兵,想要攻打楚国,楚国担心包围宋国的人有松懈之心,所以鲁公为此结盟来坚定他们的心,是遵从楚国的命令。”

《谷梁传》说:“称楚子为‘人’,是为了称诸侯为‘人’,这是不对的。”

《春秋辩义》卷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二 明 卓尔康 撰

僖公四年

己丑日,周襄王二十年。

二十八年,晋文公四年,齐昭公潘元年,卫成公三年,蔡庄公十四年,郑文公四十一年,曹共公二十一年,陈穆公十六年去世,杞桓公五年,宋成公五年,秦穆公二十八年,楚成王四十年。

春季,晋侯侵犯曹国。

晋侯攻打卫国。

《左传》记载:晋侯将要攻打曹国,向卫国借路,卫国人不允许,晋军从南河渡河,侵犯曹国,攻打卫国。晋侯、齐侯在敛盂结盟,卫侯请求结盟,晋国人不允许。赵子曾经说:“侵犯曹国、攻打卫国,是讨伐他们依附楚国。”杜元凯说:“两次出兵,是因为晋侯、曹国、卫国两方都来报告。”孙明复说:“曹国、卫国,是楚国的盟国。晋侯将要救援宋国,所以侵犯曹国、攻打卫国。不说‘遂’,是因为不是连续发生的事。侵犯曹国返回之后,才攻打卫国。”李尧俞说:“‘遂’,是因近及远的说法。曹国远,卫国近,不能认为是连续发生的事而说‘遂’。”

黄正宪氏说:“查考当时中原诸侯都已经侍奉楚国,只有宋国尚存,作为中华的屏障。而现在宋国受到包围,晋国所依靠来协力排斥楚国的,是齐、秦两大国。而两国的军队又未能立即到达。如果立即攻击四国来攻打楚国,那么楚国的锋芒很锐利,如同把肉投给饥饿的虎,会与宋国一起灭亡。如果一定要等待齐、秦到达,那么宋国被围正急,早晚就要陷落,将怎么办?于是派出一支偏师,先分出一支,命令将领统率军队暗中掠夺曹国边境,以动摇四国的心。亲自统率重兵整肃军队,缓缓前进,声称攻打卫国,以招致楚国的救援。即使不敢与楚国交锋,而声势遥遥相对,彼此对峙,那么楚国人必定想要救援卫国,无暇攻打宋国。等到楚国救援卫国,晋国又不与它交战,而是进入曹国,不过使楚国人两地奔波,宽缓时日,以等待齐、秦的到来。兵家的诡道就是这样。”

《左传》记载:卫侯想要与楚国结盟,楚国人不愿意,所以卫侯出逃以取悦晋国。卫侯出逃居住在襄牛。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死。

《左传》记载:公子买戍守卫国,楚国人救援卫国,未能成功。鲁公畏惧晋国,杀了子菆来取悦晋国,对楚国人说:“没有完成戍守任务。”

晋侯起兵,鲁国既惭愧又恐惧,最终跟随楚国则不敢,改从晋国则不被信任。于是让公子买一死来解脱困境,对楚国人说:“公子买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因为不力所以刺死他,可以用来推辞楚国。然而因此释放戍守,可以取悦晋国。”鲁国的计谋巧妙,内心也很痛苦。

国内杀大夫都记载为“刺”,采用《周礼》“三刺”的方法,讯问群吏,讯问万民,以示不冤枉滥杀。

楚国人救援卫国。

晋侯攻打卫国,仅率领孤军。楚国认为他容易对付,其大军还在背酅驻扎,只是派遣一旅军队救援。晋国正希望楚国这样做,当时特别因为齐、秦的军队未到,所以不与它交锋罢了。

吴氏说:“大概是楚国人分出一部分包围宋国的军队来救援卫国,狐偃已经预先料到必然如此了。”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拘捕曹伯,交给宋国人。

《左传》记载:宋国人派门尹般到晋军告急。晋侯说:“宋国人告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