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辩义卷十八 明 卓尔康 撰
:「周十六井为丘,四丘为甸,而成三甲。今使丘各为甲,是乗为四甲,而不増乗。以将有齐师甸乗丘甲。自郑康成注论语与公卿大夫畿内乗地之制,及小司徒辨畿内都鄙地域,皆称司马法言,虽异而事同。古天子用兵,先用六乡,不足取六遂,不足取公卿采地及诸侯邦。若诸侯则先三卿不足,乃总徴境内也。一甸四丘所出,有四马十二牛,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征兵法谓之长毂一乗。此綂一军之甲。杜氏以为使丘出之,胡子疑其重,遂谓増三之一,稍轻于杜,然皆以虚数求,而不附之地也。包咸注论语曰:「方里为井,十井为乗。」百里之国适千乗也。何休曰:「军赋十井不过一乗。」説者以为近是,而何説今不见。公羊注:「今以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家出一人而为军,以地计之,实得一千五百五十六井。二夫而成一军,三乡四千井得三万二千人。以地方百里所赋,除其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经涂沟洫三易之地,通得八十里,而以四十里为遂。」大司马伍起,五家为比,课征邦国出兵征兵,既至临阵,还同乡遂之法,皆用卒两师旅也。以五起之,盖井余三夫。若一井八家尽起,则诸侯三乡三万二千人,合三遂七家出一人,得四千五百三十五人,少一千六十五而不成三军。包何説尚未尽。陈祥道言鲁三郊三遂可备六师,亦考之未详也。盖十六井百二十八人为丘,四丘为甸,军赋起于井,成于甸,甸即乗。诗颂僖公「公车千乘举成数之辞。昭公八年搜于红,又曰「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三家之师也。乃作丘甲,以后四分公室时耳。然至哀七年,邾茅夷鸿言于吴曰:「鲁八百乗,盖其数与前八十里者合。」又以受封之始言,故作三军时,三家各毁其乗以足之,可见今尚未及千乗矣。《周礼》大国五百里,记曰:「成王封周公,地方七百里。」记礼合附庸言之,其实五百里,疑亦经师附益鲁之乗,固不可据旧相简覈也。至襄十一年乃书「作三军」,则车乃有定数耳。《诗》云:「公徒三万」,是槩举全数,侈言之。今曷尝増乗哉?据子产言:「天子一圻,列国一同。」今大国数圻,非侵小何以致此?盖得之矣。胡子疑计甸増乗三之一,既又引二广之法,疑其増甲而不増乗,两者竟不自决,过矣。小司徒注引《司马法》言:「别有革车之制,成三百井出革车三乗,万井革车百乗,甲士千人,徒二千人。」防家谓公卿大夫畿内乗地所出,与小司徒井邑丘甸辨,畿内都鄙出军之法不同。或疑一成百井,而六十四井已足一乗,又旁求一里余三十六井,无所用之。郑注以縁边三十六井者为治沟洫,殆强觧。剥内外分为二事,规制不能尽一,无以正经畧,均赋税,是不知开方止可以井,其云旁加,乃以虚数相配,未尝以之画野也。《礼防》坊记:「诸侯车田牛马,计地令出,恐非力之所能,皆是国所给。」今考之,防长毂马牛甲兵戈盾,皆一甸之民同共此物。若乡遂所用车马甲兵之属,皆国家所共知者,以一乡出一军者,则是家出一人,其物不可私备,盖得先王之意矣。
译周代十六井为一丘,四丘为一甸,从而组成三甲。如今让每丘各出一甲,这相当于每乘多出四甲,却并不增加兵车。因为将领率领齐军时,甸乘丘甲。自从郑康成注解《论语》以及公卿大夫在王畿内的乘车制度,以及《小司徒》辨别王畿内都鄙的地域,都引用《司马法》的话,虽然说法不同但事情相同。古代天子用兵,先征用六乡的兵力,不够则征用六遂,还不够则征用公卿的采邑及诸侯的邦国。如果是诸侯,则先征用三卿的兵力,不够则总征境内。一甸四丘所出的赋税,有四匹马、十二头牛,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这种征兵法称为长毂一乘。这是统率一军的甲士。杜预认为让丘来出赋,胡安国怀疑这负担太重,于是说是增加三分之一,比杜预的说法稍轻,但两者都是用虚数来推算,而不符合实际的土地情况。包咸注解《论语》说:“一平方里为一井,十井为一乘。”百里见方的国家恰好有一千乘。何休说:“军赋十井不超过一乘。”解说者认为这接近事实,而何休的说法现在已不见。《公羊传》注说:“现在以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每家出一人组成军队,按土地计算,实际得到一千五百五十六井。两个成年男子组成一军,三乡四千井得到三万二千人。以方圆百里的土地所征收的赋税,除去山川、低洼盐碱地、城池、民居、园林、道路、沟渠以及难以耕种的土地,总共得到八十里的可耕地,而以四十里作为遂。”《大司马》篇中伍的编制,五家为比,考核征召邦国出兵征兵,等到临阵时,又同乡遂的编制一样,都用卒、两、师、旅。以五为基数起算,大概一井剩余三个成年男子。如果一井八家全部征发,那么诸侯三乡三万二千人,加上三遂七家出一人,得到四千五百三十五人,少一千六十五人而凑不成三军。包咸、何休的说法尚未尽善。陈祥道说鲁国的三郊三遂可以备足六师,也是考察得不详细。大概十六井一百二十八人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军赋起于井,成于甸,甸即乘。《诗经》颂扬僖公“公车千乘”是举成数的说法。昭公八年搜于红,又说“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是三家之师。于是作丘甲,是在以后四分公室的时候。然而到了哀公七年,邾国的茅夷鸿对吴国说:“鲁国八百乘,大概其数目与前面的八十里相合。”又从受封之初来说,所以作三军时,三家各自毁坏其乘马以补足,可见当时尚未达到千乘。《周礼》说大国五百里,《礼记》说:“成王封周公,地方七百里。”《礼记》是连同附庸一起说的,其实五百里,怀疑是经师附益鲁国的乘马,固然不能根据旧说相互简核。到了襄公十一年才记载“作三军”,那么车马才有定数。《诗经》说:“公徒三万”,是概举全数,夸大其词。现在哪里曾增加乘马呢?根据子产的话:“天子一圻,列国一同。”现在大国数圻,不侵小国怎能达到这样?大概这就对了。胡安国怀疑计算甸增加乘马三分之一,后来又引用二广的法则,怀疑其增加甲士而不增加乘马,两者最终不能自决,这是错误的。《小司徒》注引用《司马法》说:“另有革车的制度,三百井出革车三乘,一万井出革车百乘,甲士千人,徒卒二千人。”郑康成认为公卿大夫在王畿内的乘车所出的赋税,与《小司徒》井邑丘甸的辨别,王畿内都鄙出军的方法不同。有人怀疑一成百井,而六十四井已足够一乘,又旁求一里剩余三十六井,无处使用。郑注以沿边三十六井用来治理沟洫,大概是强解。将内外分为两件事,规制不能统一,无法厘正经界、均平赋税,这是不知道开方只能以井为单位,所说的旁加,是用虚数来配合,未曾用来划分田野。《礼记·坊记》说:“诸侯的车马、田赋、牛马,按土地命令出赋,恐怕不是人力所能,都是国家所供给。”现在考察,郑康成长毂马牛甲兵戈盾,都是一甸的百姓共同拥有这些物品。如果乡遂所用的车马甲兵之类,都是国家所共知的,以一乡出一军来说,那就是每家出一人,那些物品不可私自准备,大概这就符合先王的意思了。
王樵氏曰:「按成公以前,甸赋车一乗,每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二人,每甲士綂二十四人,即五伍为两也。甲士为之长,故亦名两为甲。每甸四丘,共出三甲,是为兵车一乗之数。作丘甲,则一丘出一甲,其于赋増三之一也。杜征南最号知兵,及释此亦误。」
苏子瞻曰:「谷梁传曰:『古者农工各有职,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而杜预以为古者四丘为甸,甸出长毂一乗,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而鲁使丘出之也。夫以四丘而后为甸,鲁虽重敛,安至于四倍而取之哉?哀公用田赋,曰二,吾犹不足,而孔子讥其残民之甚,未有四倍而取者也。夫变古乱常者,春秋之所讥也。故书『作三军』、『舍中军』、『初税亩』、『作丘甲』、『用田赋』者,皆所以讥政令之所繇变也。而谷梁、杜氏之说如此之相戾,安得不辨其失而归之正哉?故曰:谷梁之説是也。」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左传闻齐将出楚师,夏盟于赤棘。
前年,鲁乞师于楚,欲以伐齐,楚师不出。今齐将出,楚师欲以伐鲁,故惧而与晋盟。宣公之有国也,襄仲谋于齐而立之,自是踈晋而亲齐。及其患三桓之专也,归父谋于晋而欲去之,不克,见逐而奔齐。自是,三桓讐齐而媚晋矣。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
茅戎季氏曰:「茅戎亦允姓戎之别种也。杜元凯不详其处,当在畿内诸戎之间。今按《水经注》:『卢氏县东有蛮谷水,东流入伊』,度其地必卽今之茅峪也。岂因茅戎而得名也欤?不言战者,季氏谓为戎所邀,不战而自败也。当时刘康公乗戎不备而伐之,反为其别种徐吾氏所邀而败。其实不及陈而败,季氏之説是己。所谓直书而自见者,胡氏谓经不书战,辨内外之分,立中国之防,恐未必然。属词茅戎,不可以君臣治,故直书不必讳可也。」
茅戎公谷作贸戎
冬十月
壬申○定王十八年
二年。○晋景十一,齐顷十,卫穆十一卒,蔡景三,郑襄十六,曺宣六,陈成十,杞桓四十八,宋文二十二卒,秦桓十六,楚共二。
春齐侯伐我北鄙
左传》齐侯围龙,取龙,遂南侵,及巢丘。以鲁贰于晋也。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卫书大夫帅师,于是始。前年,晋侯、卫世子臧伐齐,故齐报之。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
左传》孙桓子还于新筑,不入,遂如晋乞师。臧宣叔亦如晋乞师。郤克将中军,以救鲁、卫。季文子帅师防之。六月壬申,师至于靡笄之下。癸酉,师陈于鞍。齐师败绩。齐侯使賔媚人赂晋人,许之。鲁、晋、卫、曹同盟于断道者也。齐顷骄蹇自恣,拒晋致讐,而又伐鲁,挑卫,以致四国忿怒加兵,宜其败矣。
汪氏曰:「齐桓伐卫,与卫人战,则先书伐,而后书战。此不书四国伐齐者,以郤克志在释己私忿,非能声齐顷陵弱、犯寡之罪而讨之也。然齐自翟泉以来,不与晋之防盟者逾四十年,而袁娄以后,迨于悼公之终,歴三十余载,无防之不同,无役之不与,则亦以鞍之败,防有以挫其气而摧其强故耳。晋氏世覇,合诸侯以加兵于齐者三:鞍之战,虽能胜齐,然恃力而不能服之以义。惟平隂之役,合十有二国之君,以讨其暴横慿陵之恶,故《春秋》书「同围齐」以予之。至于夷仪之防,虽曰讨之以义,而狥于利,不能成讨齐之功,故《春秋》书「同盟重丘」以贬之也。」
古大国三卿,是时鲁四人,并将自仲孙蔑五卿始。赵盾以诸侯至,是郤克遂以大夫伯政,在大夫矣。鲁于聘问盟防,虽二卿并行,止书一使。至行师用兵,则并书诸将。其他国惟书元帅,详内畧外耳。陈君举言:「凡帅非卿不书,卿非元帅亦不书。」非也。鲁是时止有二军,行父将一军,而许佐之;侨如将一军,婴齐佐之耳。至襄十一年始作三军,赵子常谓:「不正其四卿帅师防战,各自为帅。」非也
译王樵说:“查考成公以前,甸地的赋税制度是每乘兵车配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二人,每名甲士统领二十四人,即五伍组成一个‘两’。甲士作为首领,所以‘两’也被称为‘甲’。每甸包含四个丘,共出三乘甲车,这就是一乘兵车的编制数量。实行‘作丘甲’制度,则每个丘出一乘甲车,这比原来的赋税增加了三分之一。杜预最号称懂军事,但解释这一点也错了。”
苏东坡说:“《谷梁传》说:‘古代农民和工匠各有职责,铠甲不是人人都能制作的。’丘地制作铠甲,是不合正道的。而杜预认为古代四个丘组成一个甸,甸地出一辆长毂兵车,四匹战马,十二头牛,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而鲁国让每个丘都出这些。既然四个丘才组成一个甸,鲁国即使加重赋税,难道会达到四倍征收吗?哀公实行田赋,税率加倍,我还觉得不够,而孔子讥讽他残害百姓太过分,从来没有四倍征收的情况。改变古制、扰乱常道,是《春秋》所讥讽的。所以记载‘作三军’、‘舍中军’、‘初税亩’、‘作丘甲’、‘用田赋’,都是为了讥讽政令由此改变。而《谷梁传》和杜预的说法如此相悖,怎能不辨明其错误而归于正道呢?所以说:《谷梁传》的说法是对的。”
夏季,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
《左传》记载:听说齐国将要出兵攻打楚国,夏季在赤棘结盟。
前年,鲁国向楚国请求出兵,想要借楚军攻打齐国,楚军没有出动。现在齐国将要出兵,楚军想要借机攻打鲁国,所以鲁国害怕而与晋国结盟。宣公即位时,襄仲谋划依靠齐国才立他为君,从此疏远晋国而亲近齐国。等到他担忧三桓专权时,归父谋划依靠晋国想要除掉三桓,没有成功,被驱逐而逃奔齐国。从此,三桓仇视齐国而讨好晋国。
秋季,周天子军队在茅戎战败。
茅戎,季氏说:“茅戎也是允姓戎的别种。杜元凯不清楚它的具体位置,应当在京畿内的各戎族之间。现在查考《水经注》:‘卢氏县东有蛮谷水,向东流入伊水’,推测那地方必定就是现在的茅峪。难道是因为茅戎而得名吗?不记载‘战’字,季氏认为是被戎人伏击,没有交战就自己失败了。当时刘康公趁戎人不备而攻打他们,反而被戎人的别种徐吾氏伏击而败。其实是没有摆开阵势就失败了,季氏的说法是对的。所谓直书其事而意义自见,胡氏说经文不书‘战’,是为了辨别内外之分,树立中国的防线,恐怕不一定如此。措辞上提到茅戎,不能用君臣之道来治理,所以直书不必避讳是可以的。”
茅戎,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贸戎。
冬季十月。
壬申日。周定王十八年。
鲁宣公二年。晋景公十一年,齐顷公十年,卫穆公十一年去世,蔡景侯三年,郑襄公十六年,曹宣公六年,陈成公十年,杞桓公四十八年,宋文公二十二年去世,秦桓公十六年,楚共王二年。
春季,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左传》记载:齐侯包围龙地,攻取龙地,于是向南入侵,到达巢丘。这是因为鲁国对晋国有二心。
夏季四月丙戌日,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军大败。
卫国记载大夫率领军队,是从这时开始的。前年,晋侯、卫世子臧攻打齐国,所以齐国报复卫国。
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国公子首与齐侯在鞍地交战,齐军大败。
《左传》记载:孙桓子退兵到新筑,不进城,于是前往晋国请求出兵。臧宣叔也前往晋国请求出兵。郤克担任中军主帅,以救援鲁国、卫国。季文子率领军队会同他。六月壬申日,军队到达靡笄山下。癸酉日,军队在鞍地摆开阵势。齐军大败。齐侯派宾媚人贿赂晋国人,答应条件。鲁国、晋国、卫国、曹国在断道结盟。齐顷公骄傲放纵,抗拒晋国招致仇恨,又攻打鲁国,挑衅卫国,以致四国愤怒出兵,他战败是理所当然的。
汪氏说:“齐桓公攻打卫国,与卫人交战,则先记载‘伐’,后记载‘战’。这里不记载四国攻打齐国,是因为郤克志在解除自己的私愤,并不是能够声讨齐顷公欺凌弱小、侵犯寡弱的罪行而去征讨他。然而齐国自从翟泉之盟以来,不参加晋国的盟会超过四十年,而袁娄之盟以后,直到悼公去世,历经三十多年,没有盟会不同行,没有战役不参与,这也是因为鞍之战挫伤了齐国的气焰并摧毁了其强盛的原因。晋国世代称霸,联合诸侯对齐国用兵有三次:鞍之战,虽然能战胜齐国,但倚仗武力而不能以道义使其服从。只有平阴之役,联合十二国国君,以讨伐其暴横欺凌的罪恶,所以《春秋》记载‘同围齐’以肯定它。至于夷仪之盟,虽然说是以道义讨伐,但贪图利益,不能完成讨伐齐国的功业,所以《春秋》记载‘同盟重丘’以贬斥它。”
古代大国设三卿,这时鲁国有四人,都是从仲孙蔑设五卿开始的。赵盾以诸侯身份到达,是郤克于是以大夫身份执掌霸政,地位在大夫之上。鲁国在聘问盟会时,虽然两位卿并行,只记载一位使者。至于行军作战,则并列记载各位将领。其他国家只记载元帅,这是详于内而略于外罢了。陈君举说:“凡是率领军队非卿不记载,卿如果不是元帅也不记载。”这是不对的。鲁国这时只有两军,行父率领一军,许辅佐他;侨如率领一军,婴齐辅佐他罢了。直到襄公十一年才开始设三军,赵子常说:“不纠正四位卿率领军队会同作战,各自为帅。”这也是不对的。
郝仲舆曰:「传齐使賔媚人赂晋曰:『五覇之覇也,勤而抚之。』按成公时,去桓、文未逺,五覇未终,不应预称五覇,此为后世语,甚明。杜元凯逺引夏、商豕韦、昆吾等觧,而终不悟,传为后人作也。」
首公谷作手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左传》:晋师及齐国佐盟于袁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
宣公薨,季文子欲叛齐,事晋,作丘甲,盟赤棘,皆为齐也。齐伐我北鄙,衅于是乎遂构。而卫孙良夫以新筑之败,亦誓欲必报于齐,故与季文子皆因郤献子请师于晋。笑跛之憾,郤克私情而兴师,则固以鲁、卫为名也。以内及以我四大夫为主人也。左氏谓晋师及者非也。
王樵氏云:按鞍之战,当用左氏説;盟于袁娄,当用公羊氏説。鞍与袁娄相去逺近,不可知。谷梁之说,恐未可信。齐之四境,不应过遥。鞍是齐地,未必境上之邑,岂得去齐有五百里乎?谷梁云:一战緜地五百里;又云:侵车东至海,皆侈词也。然国佐如师,不盟于师,而盟于袁娄,则明是郤克恃战胜强力,以非义要齐,至欲质其君之母,故国佐得以直折郤克,语塞。国佐揖而去之。郤克使鲁卫为国佐之辞,以为之请,追及乎袁娄而与之盟。此则公羊之説为可信也。萧同叔子,公羊作萧同侄子,盖谓萧同为国名,侄子者,侄娣之子,嫁于齐而生顷公。谷梁作萧同侄子之母,似又谓萧为国,同为姓,侄子为字,其母更嫁齐惠公而生顷公。二家皆传闻有误,左氏是也。鞍战之繇,亦惟左氏得之。宣公十七年,郤克征防于齐,跛而登阶,妇人笑于房,郤克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归而请伐齐,晋侵弗许,盖已知兴师之无名矣。防道之盟,执齐三子,为见侮故也。宣公薨,季文子欲叛齐事晋,作丘甲,盟赤棘,皆为齐也。齐伐我北鄙,衅于是乎遂构而不可觧矣。卫孙良夫以新筑之败,亦誓欲必报乎齐,故与季文子皆因郤献子以请师于晋,以郤克憾齐而未有名以兴师故也。郤克之答齐师一则,有大国朝夕释憾于鲁卫之请,而鲁卫之请自各以见侵之故耳。二传増鲁卫亦有见笑之事,妄説也。岂有三国因一笑之耻,谋之三年,乃空国以伐人之理乎?萧同叔,萧君之子,齐侯外祖父也,子女也,难于斥言其母,故云。
髙忠宪曰:「国佐如师,将以赂免,非服晋也。而晋大夫要以非礼,国佐不可,揖而去之。郤克乃使鲁、卫以其词为之请,追国佐于袁娄,而与之盟。是欲盟者,晋也。求盟在楚,故屈完称来盟;欲盟在晋,故国佐称及盟。见曲直之绳墨矣。」
齐自翟泉以来,不与晋盟者逾四十年,而袁娄以后,三十余年无防,不同,无役不与,则鞍之败挫之也。董仲舒氏曰:「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夫冒大辱以生其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之不知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受。」
黄正宪氏曰:「袁娄,当是鞍近地。谷梁云:『鞍去国五百里,袁娄去国五十里。』一战緜地五百里,则已入齐国都矣。经何不书入耶?释例:鞍、娄地名并阙,故难别逺近。」
袁娄今临淄县西
袁谷作爰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卫侯速卒
速公作遫
取汶阳田
公羊传鞍之赂也
柯之盟,曹沬曰:“愿请汶阳之田。”谓之曰:“请,则是鲁田也。”僖公元年,获莒拏,赐季友汶阳之田,益可证据。再考宣公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隂之田。夫龟、防、鳬、绎皆鲁境内之山。龟隂之田,齐既得取,则汶田可知。窃谓此田,季友受于僖公者,则季氏私家之物也。后为齐所取,欲复无隙。一旦賔媚人以甗、磬与地来赂行父,乃乗机闗白郤克,请复此田。故左传云:“齐人归我汶阳之田,行父遂追盟爰娄,以坚其约。”不越月而即自取之矣。
季氏曰:汶水名自莱芜县发源,详见
译郝仲舆说:“《左传》记载齐国派宾媚人贿赂晋国,说:‘五霸的称霸,在于勤勉地安抚诸侯。’查考成公时期,距离齐桓公、晋文公的时代并不久远,五霸的霸业尚未终结,不应预先称‘五霸’,这显然是后人的话语,非常明显。杜预(字元凯)远远地引用夏、商时期的豕韦、昆吾等事例来解释,却始终没有醒悟,《左传》是后人所作这一点由此可知。”
首公谷作手
秋季七月,齐侯派国佐前往晋军。己酉日,晋军与国佐在袁娄结盟。《左传》记载:晋军与齐国国佐在袁娄结盟,让齐人归还我们汶阳的田地。
宣公去世,季文子想要背叛齐国而侍奉晋国,征收丘甲,在赤棘结盟,都是为了对付齐国。齐国攻打我国北部边境,祸端从此就结下并不可解除了。而卫国孙良夫因为新筑之战的失败,也发誓一定要向齐国报仇,所以他和季文子都通过郤献子向晋国请求出兵。郤克因跛脚之憾,出于私情而兴师,本来就是以鲁、卫的名义。对内以及以我国四位大夫为主人。《左氏》说“晋师及”是不对的。
王樵说:“查考鞍之战,应当采用《左传》的说法;在袁娄结盟,应当采用《公羊传》的说法。鞍与袁娄相距远近,无法知道。《谷梁传》的说法,恐怕不可信。齐国的四境,不应过于遥远。鞍是齐国之地,未必是边境上的城邑,怎么能距离齐国五百里呢?《谷梁传》说:‘一战绵延五百里;’又说:‘侵车东至海,’都是夸张之词。然而国佐前往晋军,不在军中结盟,而在袁娄结盟,这明显是郤克倚仗战胜的强力,以不义之事要挟齐国,甚至想扣留齐侯的母亲作为人质,所以国佐能够据理驳斥郤克,使其理屈词穷。国佐作揖离去。郤克让鲁、卫两国为国佐的话去请求,追到袁娄与他结盟。这就说明《公羊传》的说法是可信的。萧同叔子,《公羊传》作萧同侄子,大概是说萧同是国家名,侄子是指侄娣之子,嫁给齐国而生下了顷公。《谷梁传》作萧同侄子之母,似乎又说萧是国家,同是姓,侄子是字,他的母亲改嫁齐惠公而生下了顷公。两家都是传闻有误,《左氏》是正确的。鞍之战的缘由,也只有《左氏》说得对。宣公十七年,郤克向齐国征取防邑,因跛脚登上台阶,妇人从房中嘲笑,郤克愤怒而出誓说:‘如果不报此仇,誓不过河。’回国后请求伐齐,晋国没有允许,大概已经知道兴师无名了。防道之盟,拘捕齐国三位大夫,是因为受辱的缘故。宣公去世,季文子想背叛齐国侍奉晋国,征收丘甲,在赤棘结盟,都是为了对付齐国。齐国攻打我国北部边境,祸端从此就结下并不可解除了。卫国孙良夫因为新筑之战的失败,也发誓一定要向齐国报仇,所以他和季文子都通过郤献子向晋国请求出兵,这是因为郤克怨恨齐国却没有名义兴师的原因。郤克回答齐军时,一方面有大国早晚释放对鲁卫的怨恨,而鲁卫的请求各自是因为被侵犯的缘故。另外两传增加鲁卫也有被嘲笑之事,是妄说。哪有三国因为一笑之耻,谋划三年,就倾尽国力去攻打别人的道理呢?萧同叔,是萧君的儿子,齐侯的外祖父,也是女儿,难以直斥其母,所以说。”
高忠宪说:“国佐前往晋军,是想用贿赂来免战,并非服侍晋国。而晋国大夫以非礼之事要挟,国佐不答应,作揖离去。郤克于是让鲁、卫两国用他的话去请求,在袁娄追上国佐,与他结盟。这是想要结盟的是晋国。求盟在楚国,所以屈完称为‘来盟’;想要结盟在晋国,所以国佐称为‘及盟’。可以看出曲直的准则了。”
齐国自从翟泉以来,不与晋国结盟超过四十年,而袁娄之后,三十多年没有战事,不同盟,没有战役不参与,这是因为鞍之战挫败了齐国。董仲舒说:“丑父把他的国君置于人们最轻视的地方,以保全他的国君,《春秋》认为他不懂权变而轻视他。冒着大辱以保全国君,没有快乐,所以贤人不这样做,而众人怀疑。《春秋》认为人们不懂义而怀疑,所以展示义理说:‘国家灭亡国君为之而死是正道。’欺骗三军是晋国的大罪,他免除顷公是羞辱齐国的宗庙,因此虽然艰难,《春秋》也不接受。”
黄正宪说:“袁娄,应当是靠近鞍的地方。《谷梁传》说:‘鞍距离国都五百里,袁娄距离国都五十里。’一战绵延五百里,那就已经进入齐国国都了。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入’呢?《释例》:鞍、娄地名都缺失,所以难以辨别远近。”
袁娄在今临淄县西
袁谷作爰
八月壬午日,宋公鲍去世
庚寅日,卫侯速去世
速公作遫
夺取汶阳田地
《公羊传》鞍之战的贿赂
柯之盟,曹沫说:“希望请求汶阳的田地。”对他说:“请求,那就是鲁国的田地了。”僖公元年,俘获莒拏,赐给季友汶阳的田地,更加可以证明。再考察宣公十年,齐人来归还郓、讙、龟隂的田地。龟、防、凫、绎都是鲁国境内的山。龟隂的田地,齐国既然能够夺取,那么汶阳的田地可知。我私下认为这块田地,是季友从僖公那里受赐的,是季氏私家的财产。后来被齐国夺取,想要恢复没有机会。一旦宾媚人用甗、磬和土地来贿赂行父,于是趁机告诉郤克,请求恢复这块田地。所以《左传》说:“齐人归还我们汶阳的田地,行父于是追到爰娄结盟,以坚定盟约。”不到一个月就自己取回了。
季氏说:汶水名自莱芜县发源,详见
定十年。齐人归郓、讙、龟隂田。水北曰阳。按《水经注》:汶阳之田在汶北,平畅极目。盖汶水自汉钜平县界西南过刚县北,刚今为寜阳县。宁阳县有刚城屯,即鲁阐邑也。水北为汉蛇丘县,即定十三年所筑蛇渊之囿也。又西南迳下讙城南,即桓二年齐侯送姜氏之处也。讙北为棘,即成三年叔孙侨如所围之邑也。棘南去汶水八十里,与蛇丘、下讙连界。棘之西南为遂城,则庄十三年齐灭遂而戍之者也。其地东与棘连,当在今肥城之界内。蛇丘也、讙也、棘也,皆所谓汶阳之田也。蛇丘本铸国,古未有蛇丘名,必通谓之讙。讙曰下讙,则蛇丘为上讙可知。故定十年归讙,而蛇丘在其中矣。据孔防鲁在汶南,则汶阳之田北与齐界,本非鲁田,必侵小所得,如铸亡之地,而齐鲁互争者也。故不系之国。左氏于僖元年季友败获莒孥之时,即云赐友汶阳之田,而説者遂以汶阳为鲁故田,失之矣。
译鲁定公十年。齐国人归还了郓、讙、龟隂三处的田地。水的北面称为阳。查考《水经注》:汶阳之田位于汶水以北,地势平坦开阔,视野极远。大概汶水从汉代钜平县的边界向西南流经刚县北面,刚县如今是宁阳县。宁阳县有刚城屯,就是鲁国的阐邑。汶水北面是汉代蛇丘县,也就是定公十三年所修筑的蛇渊苑囿所在之处。又向西南流经下讙城南面,这就是桓公二年齐侯送姜氏的地方。讙的北面是棘邑,也就是成公三年叔孙侨如所包围的城邑。棘邑南面距离汶水八十里,与蛇丘、下讙接壤。棘邑的西南面是遂城,这就是庄公十三年齐国灭掉遂国并驻军防守的地方。那块土地东面与棘邑相连,应当在今肥城的境内。蛇丘、讙、棘,都是所谓的汶阳之田。蛇丘原本是铸国,古代没有蛇丘这个名称,必定统称为讙。讙称为下讙,那么蛇丘就是上讙可以推知。所以定公十年归还讙地,而蛇丘包含在其中了。根据孔防鲁在汶水以南,那么汶阳之田北面与齐国交界,本来就不是鲁国的田地,必定是侵吞小国所得,如同铸国灭亡后的土地,是齐国和鲁国互相争夺的地方。所以不归属于任何一国。《左传》在僖公元年季友击败获莒孥的时候,就说赐给季友汶阳之田,而解说者于是认为汶阳是鲁国的旧有土地,这就错了。
冬楚师郑师侵卫
左传》宣公使求好于楚,庄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盟于晋防。晋伐齐,卫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晋,从于伐齐。故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之役,以救齐。冬,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侵及阳桥。孟孙请徃,赂之以执斵、执鍼、织絍,皆百人。公衡为质,以请盟。楚人许平。
季氏曰:「宣公末年,陈、郑、宋皆从楚矣。惟鲁、卫、曹推晋为断道之盟,而诸侯尚合,故楚兵犹有所畏,而不敢加于中国者四年。至战鞍败齐之后,逞忿取赂,人以晋为不足与矣。楚人窥晋失诸侯也,故遂乗间与郑侵卫,则是慿陵诸夏之兵也。左氏以此役为救齐,岂其然哉?」
十有一月,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
楚虽强横,于鲁实亲故。僖公出盟,而宋襄释归;父徃防,而宋围平。凡有所言,无不听命。鲁虽失礼,罪不加焉。而左氏以此为“侵我师于蜀”,经文所无,则附防之説尔。然成公以周公之裔,中国诸侯之望,降班失列,下与夷狄之大夫防,以求免焉。辱己甚矣。
胡传经于鲁君盟,防不信则讳公而不书,不臣则讳公而不书,弃弃晋而从楚则讳公而不书。蜀之盟,弃晋从楚,书公不讳,何也?事同而既贬,则从同,同正始之义也。从荆楚而与盟,既讳公于僖十九年齐之盟矣,是以于此不讳,而人诸侯之大夫以见意也。蜀,鲁地。
楚书公子始此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蜀之盟,诸侯实畏晋,而窃与楚盟,谓之曰“匮盟”。故婴齐与秦右大夫説、宋华元、陈公孙寜、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齐大夫皆称人。盖诸侯背晋而窃与楚盟,是以畧之也。其后四十二年,晋赵武、楚屈建合诸侯于宋,然后晋楚之从得交相见。又八年,楚灵王求诸侯于晋,晋人许之,然后诸侯公得与楚盟耳。蔡侯、许男不列于防,乗楚车也。齐后于郑,非卿也。左氏明言齐国之大夫,足证矣。秦右大夫説,右大夫为上大夫卿也。楚不书公子婴齐于防,则其实不见名于防,而人于盟。既不没实,又不与名,春秋治楚之法也。秦人则诸国皆人,且大夫与诸侯盟,人之可耳。秦在宋上,楚主防者所序也。楚可以先诸国,则秦可以次楚。春秋于是夷夏尊卑有难尽论者矣。蔡、许不与,非徒乗楚车也。二国君皆身徃,书爵则失列,书次则国君不可后大夫。且二君年幼,不当事故,以之从楚防,不讳公。胡氏曰:“弃晋而从楚,则讳公而不书。”蜀之盟,弃晋从楚,书公不讳,何也?事同而既贬,则从同。同此説亦非也。楚自此执牛耳,以号令中国,中国靡然从之,安能尽讳哉!嗟乎,此天下之大势也。
癸酉○定王十九年
三年。○晋景十二,齐顷十一,卫定公臧元年,蔡景四,郑襄十七,曹宣七,陈成十一,杞桓四十九,宋共公固元年,秦桓十七,楚共三。
春王正月,公防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左传》讨邲之役也,郑败诸丘舆,皇戍如楚献捷。家氏云:「伐郑所以攘夷,攘夷所以尊中国。鲁、宋、卫去强盛之楚,而从衰弱之晋,以伐有罪之国,是春秋之所嘉也。」前之盟十有一国,大夫一以人书,抑夷狄也。此四国仅从而书爵,序晋为首,存晋覇也。见《春秋》权衡衮斧之意,为中国谋也。
王樵氏曰:「按前年冬,楚师、郑师侵卫,故晋今讨之。左氏以为讨邲之役,非也。邲之役,晋救郑而自败于楚,非郑之罪也,奚讨乎?若曰讨贰,我克则来,不克遂徃,我固知之矣。不能争于当时,而讨于今,郑岂受治乎?使晋有志于抗楚而服郑,曷若移鞍之役于今日乎?移七百乗之兵以拒楚,楚必却;移七大夫之心同志坚以争郑,郑必服。今兵力既尽于齐,而区区搂诸侯于从楚之余,宜其不能得郑也。乃若郑恃楚而抗中国,蔑亲昵,覆败晋师。夫晋献齐捷于周天子,犹以为奸先王之礼,况败盟主、兄弟、甥舅而以为功,乃献之于荆蛮异姓以取媚乎?郑之罪不可胜诛矣。」
熊
译冬季,楚国军队和郑国军队侵犯卫国。
《左传》记载:鲁宣公派使者向楚国求好,恰逢楚庄王去世。宣公也去世了,没能达成友好关系。鲁成公即位,在晋国的防地结盟。晋国讨伐齐国,卫国不再派使者出使楚国,同时也接受了晋国的盟约,跟随晋国讨伐齐国。因此,楚国令尹子重发动阳桥之战,以救援齐国。冬季,楚国军队侵犯卫国,接着在蜀地侵犯我国军队,一直侵犯到阳桥。孟孙请求前往楚国,用一百名木匠、一百名针工、一百名织工作为贿赂,并派公衡作为人质,请求结盟。楚国人答应讲和。
季氏说:“宣公末年,陈、郑、宋都跟随楚国了。只有鲁、卫、曹三国推崇晋国,在断道结盟,而诸侯尚且团结,所以楚军还存有畏惧,不敢侵犯中原达四年之久。到了鞍之战打败齐国之后,晋国逞怒索取贿赂,人们认为晋国不值得依靠了。楚人窥探到晋国失去了诸侯的支持,所以趁机与郑国一起侵犯卫国,这就是欺凌中原各国的军队。《左传》把这次战役说成是救援齐国,难道是这样吗?”
十一月,鲁成公在蜀地与楚国公子婴齐相会。
楚国虽然强横,但与鲁国确实有亲故关系。僖公外出结盟,宋襄公就释放了他;鲁父前往相会,宋国围攻的平邑就解除了。凡是有所请求,没有不听命的。鲁国虽然失礼,罪责也不加于它。而《左传》把这说成是“在蜀地侵犯我国军队”,这是经文所没有的,只是附会相会的说法罢了。然而成公作为周公的后裔,中原诸侯的期望,却降低身份、失去位次,下与夷狄的大夫相会,以求免于祸患。这真是辱没自己到了极点。
胡安国在《春秋传》中说:鲁君与楚国结盟,如果不诚信就避讳不写“公”,如果不臣服就避讳不写“公”,如果抛弃晋国而跟随楚国就避讳不写“公”。蜀地的盟会,是抛弃晋国跟随楚国,却写了“公”而不避讳,为什么呢?事情相同且已经贬斥,就遵循相同的体例,这是《春秋》正始的原则。跟随荆楚而结盟,在僖公十九年的齐地盟会上已经避讳“公”了,所以在这里不避讳,而称诸侯的大夫为“人”来表明心意。蜀,是鲁国的地。
楚国书写“公子”是从这里开始的。
丙申日,鲁成公与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在蜀地结盟。
蜀地的盟会,诸侯实际上是畏惧晋国,却私下与楚国结盟,称之为“匮盟”。所以婴齐与秦右大夫説、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齐国大夫都称为“人”。大概是因为诸侯背弃晋国而私下与楚国结盟,所以略去他们的名字。其后四十二年,晋国赵武、楚国屈建在宋国会合诸侯,然后晋楚的随从得以互相见面。又过了八年,楚灵王向晋国请求诸侯,晋国人答应了,然后诸侯才公开与楚国结盟。蔡侯、许男不列于相会之中,是因为乘坐楚国的车。齐国排在郑国之后,是因为不是卿。《左传》明确说是齐国的大夫,足以证明了。秦右大夫説,右大夫是上大夫,属于卿。楚国不在相会中书写公子婴齐,那么实际上他不在相会中出名,而在盟会中称为“人”。既不掩盖事实,又不给予名分,这是《春秋》治理楚国的方法。秦人则各国都称为“人”,而且大夫与诸侯结盟,称为“人”是可以的。秦国在宋国之上,是楚国主持相会所排列的顺序。楚国可以排在各国之前,那么秦国就可以排在楚国之后。《春秋》在这里对于夷夏尊卑有难以尽述的道理了。蔡、许不参与,不仅仅是因为乘坐楚国的车。两国国君都亲自前往,如果书写爵位就失去了位次,如果书写次序则国君不能排在大夫之后。况且两位国君年幼,不当处理事务,让他们跟随楚国相会,不避讳“公”。胡氏说:“抛弃晋国而跟随楚国,就避讳不写‘公’。”蜀地的盟会,抛弃晋国跟随楚国,写了“公”而不避讳,为什么呢?事情相同且已经贬斥,就遵循相同的体例。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楚国从此执牛耳,以号令中原,中原各国纷纷顺从,怎么能全部避讳呢!唉,这是天下的大势啊。
癸酉日。周定王十九年。
鲁成公三年。晋景公十二年,齐顷公十一年,卫定公臧元年,蔡景侯四年,郑襄公十七年,曹宣公七年,陈成公十一年,杞桓公四十九年,宋共公固元年,秦桓公十七年,楚共王三年。
春季正月,鲁成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讨伐郑国。
《左传》记载:这是为了讨伐邲之战,郑国在丘舆打败了晋军,皇戍到楚国献捷。家氏说:“讨伐郑国是为了排斥夷狄,排斥夷狄是为了尊崇中原。鲁、宋、卫远离强盛的楚国,而跟随衰弱的晋国,去讨伐有罪的郑国,这是《春秋》所嘉许的。”之前的盟会有十一个国家,大夫一律称为“人”,是抑制夷狄。这次四个国家仅仅跟随而书写爵位,以晋国为首,是保存晋国的霸权。体现了《春秋》权衡褒贬之意,为中原谋划。
王樵氏说:“按前年冬季,楚国军队、郑国军队侵犯卫国,所以晋国现在讨伐他们。《左传》认为是讨伐邲之战,是不对的。邲之战,晋国救援郑国而自己在楚国战败,不是郑国的罪过,为什么要讨伐呢?如果说讨伐二心,我胜利了就来,不胜利就去,我本来就知道。不能在当时争辩,而现在讨伐,郑国难道会接受治理吗?如果晋国有志于抵抗楚国而制服郑国,何不把鞍之战移到今天呢?移调七百辆兵车来抵抗楚国,楚国必定退却;移调七位大夫同心协力来争夺郑国,郑国必定服从。现在兵力已经耗尽于齐国,而在刚刚跟随楚国之后,仅仅拉拢诸侯,理应不能得到郑国。至于郑国倚仗楚国而对抗中原,蔑视亲昵关系,覆灭晋军。晋国把齐国的捷报献给周天子,尚且认为违背先王的礼制,何况败坏盟主、兄弟、甥舅关系而以此为功,竟然献给荆蛮异姓以取媚呢?郑国的罪过不可胜诛。”
熊
过氏曰:宋卫未▯而称爵,齐氏因谓正诸国之爵,见郑当讨,非也。春秋之法,逾年者则自称君耳。桓十三年,卫宣未▯而卫侯书爵,逾年也。僖二十五年,卫文虽▯而洮之防卫子不爵,未逾年也。定四年,召陵陈子不爵,未▯且未逾年也。必逾年者,所谓縁臣民之心,不可旷年无君,故以事相接,势不得复称子也。然则金革之事不避礼与?君子以为东郊不开,荆蛮猾夏,其急同也。
译过氏说:宋国和卫国还没有国君去世就称爵位,齐氏因此认为这是用来纠正各国爵位的,并指出郑国应当被讨伐,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春秋》的法则,只有过了新年才自称君。桓公十三年,卫宣公还没有去世,但卫侯就书写爵位,这是因为已经过了新年。僖公二十五年,卫文公虽然已经去世,但在洮地防卫时称卫子而不称爵位,这是因为还没有过新年。定公四年,在召陵陈子不称爵位,这是因为既没有国君去世也没有过新年。必须过了新年才称君,这是因为顺应臣民的心意,不能长年没有君主,所以以事务相承接,形势上不能再称子了。那么,战争之事就不避讳礼制吗?君子认为,东郊不开战,荆蛮扰乱华夏,这两种情况的紧急程度是相同的。
辛亥▯卫穆公
二月公至自伐郑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谷梁传》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諡,恭也。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礼记·檀弓》注:“人烧其宗庙,哭者哀,精神之有亏伤。”
乙亥▯宋文公
按左氏,文公卒,始厚▯,始用殉。君子谓华元、乐举于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君生则纵其惑,死又益其侈,何臣之为?
夏公如晋
左传拜汶阳之田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左传》许恃楚而不事郑,郑子良伐许。
公至自晋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公羊传》:“棘者,汶阳之不服邑也。”《左传》:“棘不服,故围之。”棘,汶阳田之邑,在济北蛇丘。今兖州府定陶县,季氏私考云:“按蛇丘故县,在兖州府寜阳县北,南临汶水,而棘在其北,则与齐连界之邑也。”今当为肥城县地。
大雩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
左传讨赤狄之余焉
季氏曰:廧咎如,杜元凯以为赤狄别种。然经不系之赤狄,盖本一种而别分为族,如狄之有鲜虞也。咎与臯同。闵二年,晋太子申生伐东山臯落氏,杜元凯亦谓赤狄别种。而后汉志壶闗故黎国注引上党记曰:「东山在城东南,晋申生所伐,今名无臯。」其即古所谓廧咎如欤?又按黎侯故城在潞州黎城县东一十八里,则廧咎如正当晋东卫西,故克与良夫同夹攻也。廧公作,将谷作墙。
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此晋聘之始寻元年赤棘之盟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寻宣七年盟
丙午及荀庚盟
丁未及孙良夫盟
左传》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且寻盟。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公问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于晋也,其位在三。孙子之于卫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卫在晋,不得为次国;晋为盟主,其将先之。」丙午,盟晋;丁未,盟卫,礼也。
熊过氏曰:「蜀盟楚,故也。改而从晋伐郑矣。今公朝晋,晋报焉。故庚盟鲁,疑其贰楚;良夫盟鲁,疑其以己自觧于晋也。」
荀庚、良夫二子至鲁,鲁不出盟于外,而就于国中。二子巳至,公不妨与盟也。此两书及俱蒙上来聘之文,原无讳辞,不必讳以立义也。盖因列国大夫之来而称及盟者,此三年、十一年与襄之七年、十五年,惟七年卫孙林父来聘,左传载公登,亦登,确为公与,其余公与而不书。谷梁云:「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国与之也。」彼既至鲁国,故以国对之。国重于君,故不必言公。谷梁之义精矣。
郑伐许
或曰:「称郑,疑文阙。」或曰:「郑襄公附于楚,一年而再伐许,故狄之非也。」夏,己书「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矣,一事再举,故畧之。郑、许党同事楚,郑伐许,楚何故不问?盖郑为楚人入夏门户,且楚为利之国也。若絶郑,则自塞其路矣。坐视其侵许而不较,吾得郑,则许固吾有也。郑特为晋先得许耳,此楚所以不问也。
甲戌○定王二十年
四年。○晋景十三,齐顷十二,卫定二,蔡景五,郑襄十八卒,曹宣八,陈成十二,杞桓五十,宋共二,秦桓十八,楚共四。
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左氏通嗣君也为共公谋婚也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杞伯来朝
左传》归叔姬故也,将出叔姬,先行朝礼。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公如晋
▯郑襄公
二月而▯速也
秋公至自晋
晋景公见之,不敬。公欲求成于楚,季文子不可,乃止。
冬城郓
鲁既得汶阳,故城郓,为备,恐齐人复夺之耳。杜元凯谓:“公欲叛晋,城西郓,其说无稽矣。”此西郓也。鞍战之后,惧齐来伐,故城郓以备,于是知袁娄之盟,齐非诚服也。
熊过氏曰:「田言之曰汶阳,邑言之曰郓。」释例:土地名,鲁有二郓。文十
译辛亥〇卫穆公
二月,鲁公从讨伐郑国归来。
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连续哭了三天。
《谷梁传》说:新宫,是指父亲的神庙。哭了三天,表示哀痛。这种哀痛,符合礼制。因为新君即位不久,不敢称先君谥号,这是恭敬的表现。言辞既恭敬又哀痛,以此表明鲁成公没有可讥讽之处。《礼记·檀弓》注解说:“有人烧毁了宗庙,哭泣者感到哀痛,是因为精神受到了亏伤。”
乙亥〇宋文公
按照《左传》记载,宋文公去世,开始实行厚葬,开始用人殉葬。君子认为华元、乐举在这件事上不像臣子。臣子的职责是治理烦乱、消除迷惑。国君生前放纵他的迷惑,死后又增加他的奢侈,这算什么臣子呢?
夏天,鲁公前往晋国。
《左传》说:是为了拜谢汶阳之田。
郑国公子去疾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左传》说:许国倚仗楚国而不事奉郑国,郑国子良讨伐许国。
鲁公从晋国归来。
秋天,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
《公羊传》说:“棘,是汶阳地区不服从的城邑。”《左传》说:“棘地不服从,所以包围它。”棘是汶阳田的城邑,在济北蛇丘。即今兖州府定陶县,季氏私考说:“查蛇丘故县,在兖州府宁阳县北,南临汶水,而棘在其北,则是与齐国接壤的城邑。”现在应当是肥城县的地界。
举行大雩祭求雨。
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讨伐廧咎如。
《左传》说:是为了讨伐赤狄的残余势力。
季氏说:廧咎如,杜预认为它是赤狄的别种。但经文不把它系于赤狄之下,大概是原本同一种族而后来分成了不同的族群,就像狄族中有鲜虞一样。咎与臯同义。闵公二年,晋国太子申生讨伐东山臯落氏,杜预也说是赤狄的别种。而后汉志壶闗故黎国注引上党记说:“东山在城东南,是晋申生所讨伐的地方,现在名叫无臯。”那大概就是古时候所说的廧咎如吧?又查黎侯故城在潞州黎城县东十八里,那么廧咎如正当晋国东部、卫国西部,所以郤克与孙良夫共同夹击它。廧公作,将谷作墙。
冬天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
这是晋国聘问的开始,追溯元年赤棘之盟。
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
追溯宣公七年之盟。
丙午日,与荀庚结盟。
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
《左传》说:冬天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并且重温盟约。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并且重温盟约。鲁公问臧宣叔说:“中行伯在晋国,地位居第三。孙子在卫国,地位是上卿。应该先与谁结盟?”臧宣叔回答说:“次等国家的上卿,相当于大国的中卿;次等国家的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上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上下等级如此,是古制的规定。卫国在晋国面前,不能算作次等国家;晋国是盟主,应当先与晋国结盟。”丙午日,与晋国结盟;丁未日,与卫国结盟,符合礼制。
熊过氏说:“蜀地盟会楚国,是旧例。现在改而从晋国讨伐郑国了。如今鲁公朝见晋国,晋国回报。所以荀庚与鲁国结盟,是怀疑鲁国对楚国有二心;孙良夫与鲁国结盟,是怀疑鲁国借自己向晋国解释。”
荀庚、孙良夫二人来到鲁国,鲁国不在城外结盟,而在国都内结盟。二人已经到了,鲁公不妨与他们结盟。这两条“及”字都承袭上文“来聘”的记载,原本没有忌讳的言辞,不必为了确立义理而忌讳。大概是因为列国大夫前来而称“及”盟的,这三年、十一年与襄公七年、十五年,只有七年卫国孙林父来聘,《左传》记载公登,他也登,确是公亲自参与,其余公参与但不记载。《谷梁传》说:“不说‘及’,是以国家名义与之;不说其人,也是以国家名义与之。”他们既然到了鲁国,所以以国家相对待。国家重于国君,所以不必说公。《谷梁传》的义理精妙啊。
郑国讨伐许国。
有人说:“称郑国,怀疑文字有缺失。”有人说:“郑襄公依附楚国,一年之内两次讨伐许国,所以贬斥它是不对的。”夏天,已经记载了“郑公子去疾率领军队讨伐许国”,同一件事再次提及,所以简略记载。郑国、许国同党事奉楚国,郑国讨伐许国,楚国为什么不过问?大概郑国是楚国进入中原的门户,而且楚国是唯利是图的国家。如果断绝与郑国的关系,就是自断后路。坐视郑国侵许而不计较,我得到了郑国,许国自然也就归我了。郑国只是替晋国先得到许国罢了,这就是楚国不过问的原因。
甲戌〇周定王二十年
四年。〇晋景公十三年,齐顷公十二年,卫定公元年,蔡景公五年,郑襄公十八年去世,曹宣公八年,陈成公十二年,杞桓公五十年,宋共公二年,秦桓公十八年,楚共王四年。
春天,宋公派华元来聘问。
《左传》说:为了与继位的国君沟通,也为共公谋划婚姻。
三月壬申日,郑伯坚去世。
杞伯来朝见。
《左传》说:是因为归还叔姬的缘故,将要休弃叔姬,先行朝见之礼。
夏天四月甲寅日,臧孙许去世。
鲁公前往晋国。
〇郑襄公
二月而〇速也
秋天,鲁公从晋国归来。
晋景公接见他,态度不恭敬。鲁公想与楚国和好,季文子不同意,于是作罢。
冬天,修筑郓城。
鲁国既然得到了汶阳之地,所以修筑郓城,作为防备,恐怕齐国人再次夺走它。杜预说:“鲁公想背叛晋国,修筑西郓城,这种说法没有根据。”这是西郓城。鞍之战后,害怕齐国来讨伐,所以修筑郓城以作防备,由此可知袁娄之盟,齐国并非真心臣服。
熊过氏说:“从田地说叫汶阳,从城邑说叫郓。”《释例》说:土地名,鲁国有两个郓城。文公十年
二年,城诸及郓,莒所争,东郓也。东郓今莒州沂水县古城阳姑幕。成十六年,公待季文子于郓,西郓也。此为西郓,今济寜州郓城县。
译鲁宣公二年,修筑了诸邑和郓邑,这是莒国所争夺的地方,即东郓。东郓就是今天莒州沂水县的古城阳姑幕。鲁成公十六年,鲁成公在郓邑等候季文子,这是西郓。此处所说的西郓,就是今天济宁州郓城县。
郑伯伐许
左传》冬十一月,郑公孙申帅师疆许田,许人败诸展陂。郑伯伐许,取鉏、任、冷、敦之田。晋栾书将中军,荀首佐之,士燮佐上军,以救许,伐郑,取泛、祭。楚子反救郑,郑伯与许男讼焉。皇戌摄郑伯之辞,子反不能决也。未逾年而称爵,在▯后且行师也。然而是可忍矣,明言之,着其恶也。
乙亥○定王二十一年崩
五年○晋景十四,齐顷十三,卫定三,蔡景六,郑悼公费元年,曹宣九,陈成十三,杞桓五十一,宋共三,秦桓十九,楚共五。
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杜氏曰:「出也。」谷梁:「妇人嫁曰归,反曰来归。」
黄正宪氏曰:「按杜氏曰:出也。夫叔姬,即三十一年杞伯姬为其子桓公所求之妇也。至今四十四年,夫妇年皆六十余矣。况杞本小国,岂敢轻弃大国之女?必叔姬无子,杞桓别有庻孽。叔姬居尝怏怏而愿归鲁,故前年杞伯来朝,先诉其情。及叔姬卒后,杞桓复来逆其丧以归,岂被出而归者耶?」邹肇敏曰:「非也,此别是一叔姬。」
仲孙蔑如宋
左传报华元也
夏叔孙侨如防晋荀首于谷
左氏《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餫诸谷野馈也。然则非国事也,书之如国事然,何也?自鞍之役,鲁得汶阳田,晋无所获也。已而与齐平矣。谷,齐邑。申无宇所谓“城谷寘管仲之地”,晋适齐必径鲁而后达者也。不防诸鲁而防于齐地,赵氏所谓“消齐侯谋鲁之谋,破晋人谋已之谋”。左氏志其防,而不知其故,是也。或谓大夫专,故书之若国事,斯已不察矣。
今东阿县南十二里有谷城
首公作秀
梁山崩
梁山本古韩,今韩城县,汉夏阳地也。梁山东南为晋地,西南为秦地,西北为白狄地,界于三国,不可系之晋。公羊言“为天下纪异”是已。夫名山大川,不以封,即专系晋,亦不得书晋。
秋大水
左传》宋公子围龟为质于楚而归,华元享之。鼓噪出入曰:“习攻华氏。”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十有二月,己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虫牢。
左传郑服也
许灵公愬郑伯于楚。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戍及子国。郑伯归,使公子偃请成于晋。则虫牢之盟,主于郑所欲也。故左氏止云郑服。于是齐、郑皆服矣。晋景可以遂覇,而不能也。
左传》诸侯谋复防,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虫牢,郑地,今开封、陈留北有桐牢,即封丘县地。
丙子○简王元年
六年○晋景十五,齐顷十四,卫定四,蔡景七,郑悼二卒,曹宣十,陈成十四,杞桓五十二,宋共四,秦桓二十,楚共六,吴子寿梦元年。
春王正月公至自防
二月辛巳立武宫
左传》二月,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宫,非礼也。听于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繇已,非繇人也。
熊过氏曰:「武公之宫,武公者,隠公之曾祖,至是八世十一传矣。立者不宜立,胡子谓非即逺有终是也。」《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武公之庙,武世室。」然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不称世室。炀又武公六世祖,属在武上,定立其宫,亦不称世室。赵企明曰:「记礼者出于《春秋》之后,见鲁立武宫,遂有『武世室』之语,以为不经也。」左氏意以为武军之宫,如楚子所立者。啖叔佐曰:「非也。」
汪氏曰:论者因《明堂位》遂以武宫为世室。今考《春秋》所书太庙,则周公之庙也;所书世室,则鲁公之庙也;羣公之庙,则皆系諡,若武宫、炀宫、桓宫、僖宫是也。苟谓之世室,则世世不毁矣,奚待于成公而始立乎?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不称世室,则其以武宫为世室者妄也。况炀宫乃武公之六世祖,至昭公已二十世;而桓宫则哀公之十世祖,僖宫则哀公之七世祖,皆当言世室也。炀宫在武宫之上,武宫称世室,炀宫独不称世室乎?是知《明堂位》乃后世俗儒因鲁僭礼而为言,《春秋》之时,非有世室之名也。然考成之十八年,晋悼公朝于武宫
译郑伯攻打许国。
《左传》记载:冬季十一月,郑国公孙申率领军队划定许国的田界,许国人在展陂打败了他们。郑伯攻打许国,夺取了鉏、任、泠、敦等地的田土。晋国栾书统帅中军,荀首辅佐他,士燮辅佐上军,以此救援许国,攻打郑国,夺取了泛、祭两地。楚国子反救援郑国,郑伯与许君在楚国申诉争辩。皇戌代郑伯陈述辞令,子反无法决断。不到一年就称爵位,是因为在鲁定公之后且正在行军。然而这是可以容忍的,明确地说出来,是为了彰显其恶行。
乙亥日,周定王二十一年去世。
五年,晋景公十四年,齐顷公十三年,卫定公三年,蔡景侯六年,郑悼公费元年,曹宣公九年,陈成公十三年,杞桓公五十一年,宋共公三年,秦桓公十九年,楚共公五年。
春季,周历正月,杞国的叔姬回国。
杜预说:“是被休弃。”《谷梁传》说:“妇人出嫁叫归,返回叫来归。”
黄正宪说:“按照杜预所说:是被休弃。那叔姬,就是三十一年时杞伯姬为其子桓公所求娶的妇人。到现在四十四年了,夫妇年龄都六十多岁了。况且杞国本是小国,怎敢轻易抛弃大国的女子?一定是叔姬没有儿子,杞桓公另有庶出的孽子。叔姬居住时常郁郁不乐而希望回到鲁国,所以前年杞伯来朝见,先诉说了这种情况。等到叔姬死后,杞桓公又派人迎接她的灵柩回国,这哪里是被休弃而回国的呢?”邹肇敏说:“不对,这是另一位叔姬。”
仲孙蔑前往宋国。
《左传》记载:报答华元。
夏季,叔孙侨如在谷地拦截晋国的荀首。
《左传》记载:“晋国荀首到齐国迎娶女子”,所以宣伯在谷地野外馈赠食物给他。然而这不是国家大事,却像国家大事一样记载,为什么呢?自从鞍之战后,鲁国得到了汶阳田,晋国一无所获。不久与齐国讲和了。谷,是齐国的城邑。申无宇所说的“在谷地筑城安置管仲之地”,晋国到齐国必定经过鲁国才能到达。不在鲁国拦截而在齐国境内拦截,赵氏所说的“消除齐侯图谋鲁国的计策,打破晋人图谋自己的计策”。《左传》记载了拦截的事,却不知道其中的缘故,这是对的。有人说大夫专权,所以像国家大事一样记载,这已经是不明察了。
现在东阿县南十二里有谷城。
“首”字,公羊传作“秀”。
梁山崩塌。
梁山本是古韩地,即现在的韩城县,汉代夏阳的地方。梁山东南是晋地,西南是秦地,西北是白狄地,介于三国之间,不能归属于晋国。《公羊传》说“为天下记录异象”是对的。名山大川,不用于分封,即使专门归属于晋国,也不应当记载为晋国的事。
秋季,大水灾。
《左传》记载:宋国公子围龟作为人质在楚国,回国后,华元设宴款待他。他击鼓呐喊出入,说:“演习攻打华氏。”
冬季十有一月己酉日,周天子去世。
十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在虫牢结盟。
《左传》记载:郑国服罪。
许灵公在楚国控告郑伯。郑悼公到楚国申诉,没有胜诉。楚国人拘捕了皇戍和子国。郑伯回国后,派公子偃向晋国请求讲和。那么虫牢之盟,主要是郑国所希望的。所以《左传》只说郑国服罪。于是齐国、郑国都服罪了。晋景公可以借此成就霸业,却不能做到。
《左传》记载:诸侯谋划再次在防地会盟,宋公派向为人辞谢,因为子灵的灾难。虫牢,是郑国地,现在开封、陈留北有桐牢,即封丘县地。
丙子日,周简王元年。
六年,晋景公十五年,齐顷公十四年,卫定公四年,蔡景侯七年,郑悼公二年去世,曹宣公十年,陈成公十四年,杞桓公五十二年,宋共公四年,秦桓公二十年,楚共公六年,吴子寿梦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从防地回国。
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
《左传》记载:二月,季文子凭借鞍之战的功劳建立武宫,不合礼制。听从他人来拯救自己的危难,不可以建立武宫。建立武宫应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他人。
熊过说:“武公的宗庙,武公是隐公的曾祖,到现在八世十一代了。建立宗庙不应当建立,胡子说‘非即逺有终’是对的。”《明堂位》说:“鲁公的宗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宗庙,是武世室。”然而昭公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不称世室。炀公又是武公的六世祖,辈分在武公之上,定公建立他的宗庙,也不称世室。赵企明说:“记载礼制的人出自《春秋》之后,看到鲁国建立武宫,于是有‘武世室’的说法,认为不合常理。”《左传》的意思认为是武军的宗庙,像楚子所建立的那样。啖叔佐说:“不对。”
汪氏说:议论的人因为《明堂位》就把武宫当作世室。现在考察《春秋》所记载的太庙,是周公的宗庙;所记载的世室,是鲁公的宗庙;群公的宗庙,都系以谥号,如武宫、炀宫、桓宫、僖宫等。如果称为世室,那么世代都不毁弃,何必等到成公才开始建立呢?昭公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不称世室,那么把武宫当作世室的人是错误的。况且炀宫是武公的六世祖,到昭公已经二十世;而桓宫是哀公的十世祖,僖宫是哀公的七世祖,都应当称为世室。炀宫在武宫之上,武宫称世室,炀宫难道不称世室吗?由此可知《明堂位》是后世俗儒因为鲁国僭越礼制而说的话,《春秋》之时,并没有世室的名号。然而考察成公十八年,晋悼公朝见武宫
;昭之十七年,当晋顷公之世,而中行穆子献俘于文宫。晋武公至悼公,文公至顷公,皆已十世,而其宫犹存,则当时诸侯之庙,亲尽不毁者,不特鲁矣。
译昭公十七年,正值晋顷公在位之时,中行穆子在文宫献俘。从晋武公到悼公,从晋文公到顷公,都已经历经十代,而文宫依然保存,那么当时诸侯宗庙中,亲尽而不毁的,就不只是鲁国了。
礼记·祭法》防考庙者,父庙考成也。谓父有成德之美也。王考庙者,祖庙王君也。言祖有君成之德也。祖尊于父,故加君名也。皇考庙者,曾祖皇大也。君也曾祖转尊,又加大君之称也。月祭之者,月月祭之也。显考庙者,髙祖也。显明也。髙祖居四庙最上,故以髙明言之。祖考庙者,祖始也。是谓始祖庙也。享尝乃止,享尝四时祭祀,不得月祭,但四时祭而已。封土曰坛,除土曰墠。去祖为坛者,谓髙祖之父也。其庙既毁,藏主于祖考之庙中,不得四时祭之。若有祈祷,则出就坛受祭也。去坛为墠者,谓髙祖之祖也。其主亦藏祖考庙中,若有祈祷,则出就墠受祭,不得在坛也。髙祖之父迁寄太祖,而不得于太祖庙受时祭,故曰去祖。髙祖之祖经在坛,而今不得祭,故云去坛。去墠为鬼,若又有从坛迁来墠者,则此前在墠者为鬼,虽有祈祷,亦不得及。
取鄟
胡传微国书‘取’者,灭之也。内讳灭,曰‘取’。项亦国也,而书‘灭’者,以僖公在防,季孙所为,故直书而不隠。根牟、鄟、邿皆微国也。公羊皆曰‘邾邑’。然《春秋》未有取他国之地而不系国者。公羊曰:‘讳亟,则僖取须句、訾、娄,可谓亟矣,何以系邾耶?’”
鄟鲁附庸国也。本灭,书取讳也。讳者,何?鲁取之,不以其道也。义与襄十三年取邿,昭四年取鄫,一也。其灭项,不书取,非鲁益明。
鄟今兖州府境内地
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左传》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防也。经独书卫,或谓深罪其党恶也。杜氏曰:“经惟书卫,独卫告也。”皆非也。楚庄逞志于宋,国几毙而晋不能救,今甫盟于虫牢矣。诸侯未归,又谋再防。晋令实繁,而尤宋以国难辞,遂使鲁、卫两国兴师迭伐,继书于防,书其重者,而晋之恶已见矣。
季氏曰:「春秋凡奉覇主之命,或为主而兴师者,皆书侵。盖本非有怨,但屈于不得已,故无志于深入,但浅侵其境也。」此极勘得透快!下仲孙、叔孙侵宋,同《左传》晋迁于新田。
夏六月邾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左传子叔声伯如晋命伐宋
壬申郑伯费卒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灌甫曰:「自宣季年,宋及楚平,而楚势益张,与诸侯防盟于蜀。晋景恶之。比年,宋虽与虫牢之盟,而其意犹未帖然归也。故使卫孙良夫、鲁仲孙蔑相继帅师侵之。然二国素无憾于宋,惟以盟主之令徃也。后二年,宋婚鲁、卫来媵,以是知二国侵宋益非本意。」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左传楚子重伐郑郑从晋故也
楚书大夫将于是始
冬季孙行父如晋
左传》贺迁也,然事不经见,盖报宋之成尔。
晋栾书帅师救郑
左传》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赵同、赵括欲战,武子将许之,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谏,乃遂还。王樵氏曰:「按晋师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则非不及事也。楚师还,是晋无亡矢遗镞之费,而救郑之义亦申矣。于是全师而退,三卿之善谋,栾书之从众,均之不可揜也。故《春秋》书以与之。」《易》曰:「师,或舆尸,凶。」言军旅之任不专一,而众人主之,覆败必矣。河曲之师,赵盾为将,而令出赵穿;邲之师,荀林父为将,而令出先縠。舆尸之效,岂不昭然也哉!
赵子常曰:「左氏载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林氏曰:「楚以申息为经营中国之本,故三军二广不常出,而大扺用申息之师。僖二十五年,以申息之师戍商宻二十八年,败于城濮。楚子曰:「其如申息之老何?」二十六年,申公叔侯戍齐;文九年,息公子朱伐陈;成六年,以申息之师救蔡。其后,栾书败申息之师于桑隧。昔宣王之世,申伯实以王舅为南国之屏翰,所以扞城王室。秦汉之际,南阳为要地,故楚有图北方之志,其君多居于申,大合诸侯亦在焉。
救公作侵
译《礼记·祭法》说:“防考庙”,是指父亲的庙,因为父亲有成就的美德。是说父亲有成就的美德。王考庙,是指祖父的庙,因为祖父有君主般的德行。是说祖父有成就的君主德行。祖父比父亲尊贵,所以加上“君”的名号。皇考庙,是指曾祖父的庙,因为曾祖父有皇大的德行。曾祖父比祖父更尊贵,又加上“大君”的称号。每月祭祀,是指每个月都祭祀。显考庙,是指高祖的庙。“显”是光明的意思。高祖在四庙中地位最高,所以用“高明”来称呼。祖考庙,是指始祖的庙。“祖”是开始的意思。这就是始祖的庙。只有四季祭祀就停止了,“享尝”指四季的祭祀,不能每月祭祀,只进行四季祭祀罢了。堆土叫坛,削平土叫墠。从祖庙迁出到坛,是指高祖的父亲。他的庙已经毁坏,神位藏在祖考庙中,不能进行四季祭祀。如果有祈祷,就取出神位在坛上接受祭祀。从坛迁出到墠,是指高祖的祖父。他的神位也藏在祖考庙中,如果有祈祷,就取出神位在墠上接受祭祀,不能在坛上祭祀。高祖的父亲迁寄到太祖庙,而不能在太祖庙接受四季祭祀,所以叫“去祖”。高祖的祖父曾经在坛上,现在不能祭祀,所以叫“去坛”。从墠迁出成为鬼,如果又有从坛迁到墠的,那么以前在墠上的就成为鬼,即使有祈祷,也不能祭祀到他们。
取鄟
胡传《微国书》说:“取”,是灭掉的意思。对内讳言灭,所以说“取”。项也是国家,却记载“灭”,是因为僖公在防地,是季孙氏所为,所以直书而不隐讳。根牟、鄟、邿都是小国。《公羊传》都说它们是“邾国的邑”。然而《春秋》没有取他国之地而不归属该国的。《公羊传》说:“为了避讳频繁,那么僖公取须句、訾、娄,可以说很频繁了,为什么还要归属邾国呢?”
鄟是鲁国的附庸国。本来是被灭,记载“取”是避讳。避讳什么呢?鲁国取它,不是用正当的方法。这与襄公十三年取邿、昭公四年取鄫的道理是一样的。灭项不记载“取”,鲁国更加不明智。
鄟在今兖州府境内。
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左传》说:三月,晋国的伯宗、夏阳说、卫国的孙良夫、〇相、郑国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犯宋国,因为宋国言辞防备。经文只记载卫国,有人说这是深责其结党为恶。杜氏说:“经文只记载卫国,只有卫国报告。”这都是不对的。楚庄王在宋国逞志,国家几乎灭亡而晋国不能救援,现在刚刚在虫牢结盟。诸侯尚未归附,又谋划再次防备。晋国的命令实在繁多,而尤其让宋国以国难为辞,于是使鲁、卫两国兴师交替讨伐,接着记载在防地,记载其重者,而晋国的恶行已经显现了。
季氏说:“《春秋》凡是奉霸主之命,或为主而兴师的,都记载‘侵’。大概本来没有怨恨,只是迫于不得已,所以没有深入的意思,只是浅浅地侵犯其边境罢了。”这极其透彻明快!下面仲孙、叔孙侵犯宋国,同《左传》晋国迁都到新田。
夏六月邾子来朝
公孙婴齐出使晋国
《左传》子叔声伯出使晋国,命令讨伐宋国
壬申日郑伯费去世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灌甫说:“自从宣季年间,宋国与楚国讲和,而楚国势力更加扩张,与诸侯在蜀地结盟。晋景公厌恶它。连年,宋国虽然与虫牢之盟,但其心意尚未完全归附。所以派卫孙良夫、鲁仲孙蔑相继率领军队侵犯它。然而两国素来对宋国没有怨恨,只是以盟主的命令前往罢了。后两年,宋国与鲁、卫通婚,鲁、卫来送媵妾,由此可知两国侵犯宋国更加不是本意。”
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左传》楚子重讨伐郑国,因为郑国跟随晋国的缘故
楚国记载大夫将于是开始
冬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左传》祝贺迁都,但事情不见于经文,大概是报告宋国的成功罢了。
晋栾书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左传》晋栾书救援郑国,与楚军相遇于绕角。楚军撤退,晋军于是侵犯蔡国。楚公子申、公子成率领申、息之师救援蔡国。赵同、赵括想要作战,武子将要答应,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劝谏,于是才撤退。王樵氏说:“按晋军救援郑国,与楚军相遇于绕角,那么不是来不及救。楚军撤退,是晋国没有亡矢遗镞的耗费,而救援郑国的义理也申明了。于是全军而退,三卿的善谋,栾书的从众,都不可掩盖。所以《春秋》记载以肯定他们。”《易》说:“师,或舆尸,凶。”说军旅的责任不专一,而众人主导,覆败必然了。河曲之师,赵盾为将,而令出赵穿;邲之师,荀林父为将,而令出先縠。舆尸的效果,岂不昭然若揭吗!
赵子常说:“《左传》记载楚公子申、公子成率领申息之师救援蔡国。”林氏说:“楚国以申息为经营中原的根本,所以三军二广不常出,而大致用申息之师。僖公二十五年,以申息之师戍守商密二十八年,败于城濮。楚子说:‘其如申息之老何?’二十六年,申公叔侯戍守齐国;文公九年,息公子朱讨伐陈国;成公六年,以申息之师救援蔡国。其后,栾书在桑隧击败申息之师。昔宣王之世,申伯实以王舅为南国之屏翰,所以扞卫王室。秦汉之际,南阳为要地,故楚有图北方之志,其君多居于申,大合诸侯亦在焉。
救公作侵
丁丑○简王二年
七年。○晋景十六,齐顷十五,卫定五,蔡景八,郑成公防元年,曹宣十一,陈成十五,杞桓五十三,宋共五,秦桓二十一,楚共七,吴夀梦二。
译丁丑日,周简王二年。
七年。晋景公十六年,齐顷公十五年,卫定公五年,蔡景侯八年,郑成公郑防元年,曹宣公十一年,陈成公十五年,杞桓公五十三年,宋共公五年,秦桓公二十一年,楚共王七年,吴王寿梦二年。
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吴伐郯
吴初入伐中国也
黄正宪氏曰:按史迁云,太伯之奔荆蛮,自号为勾吴。盖伯譲国而逃,欲匿其迹,故变名为勾吴。勾是勾芒之勾,春神托生万物者也。吴自太伯始,故取义云。于是伯卒,而弟为吴仲雍矣。然而当是时,实未尝君国子民也。迁乃云,周章已君,因而封之,则是以吴越之吴为勾吴之吴,误矣。其云“太伯卒,弟仲雍立”云云,“周章立”者,乃从武王时得封之后,追论其世次,相传如此,非立君之主也。盖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伯无嗣,雍后传至周章,遂封章于今姑苏之地,而国号吴,则因勾吴之吴耳。又封章弟于周之北,故夏墟曰“虞仲”者,为太伯嗣。然虞已为晋献公所灭,则太伯已絶。此伐郯者,乃周章十五代孙夀梦之二年也。是吴始封于周章,而强盛于夀梦,与勾吴絶不相蒙。后汉赵▯乃云,太伯起城周三里,在西北隅,名曰故吴。且云伯卒▯于梅里平墟。夫梅里在今无▯县,即无论荆吴辽絶,而奔荆卒▯吴,亦难附防其説。况太伯让天下而逃,惟恐不能匿其迹,乃显然立国建号,居人民之上,则安所谓三让无称之美乎?勾吴在今姑苏,郯在下邳,隔絶江淮越而伐之,吴之势始大矣。吴今苏州。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左传》寻虫牢之盟,且莒服故也。郑囚郧公,钟仪献诸晋。
莒本属齐,齐服,故莒从之。宋以五年辞防鲁、卫,受命侵之。至是始与盟。约家▯翁曰:“此合诸侯救郑,因以同盟,幸诸侯之犹同也。”
杜元凯曰:「马陵,卫地。阳平元城县东南有地名马陵,季明德误倒读为平阳。然曰:诸侯救郑,不当逺去郑地,指为开封府中牟县陵岗,或然也。」
公至自防
吴入州来
左传》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而分其室。巫臣自晋贻二子书曰:「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夀梦説之,乃通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舎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乗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防,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嵗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传着吴强之渐,故曰始。林氏曰:楚人御吴以江,故用舟师;吴人挠楚以淮,故用车战。吴自徐入巢,淮西也;入州来,淮北也。吴、楚争淮,自此始。自鸡父之师,一败而吴得州来,灭巢及钟离矣。是则亡郢始于失淮。州来,今凤阳府颍上县,古淮南下蔡地。
冬大雩
卫孙林父出奔晋
左传》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
林父亡七年,而恃晋反卫。又十九年,遂逐其君,卒以邑叛。定公可谓知所恶矣。杜氏曰:「春秋中年,诸侯之大夫外交强国,以仇其君。卫之孙氏,鲁之季氏,其尤也。林父自结于晋之权臣,为卫国患,凡四十年。晋党叛臣为之羽翼。卫献、鲁昭所以失国,晋实为之。」
戊寅○简王三年
八年○晋景十七,齐顷十六,卫定六,蔡景九,郑成二,曹宣十二,陈成十六,杞桓五十四,宋共六,秦桓二十二,楚共八,吴夀梦三。
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二年,取汶阳田。晋侯使齐还鲁也。至是,晋以齐从虫牢、马陵之盟,俾鲁归田以坚之。季文子所谓「七年之中,一予一夺,宜诸侯之有贰心也」。
晋栾书帅师侵蔡
左传》遂侵楚,报六年婴齐伐郑也。
髙氏曰:晋得齐之后,冀尽得诸侯也。蔡则畏楚,终不与晋。自翟泉以来,不与中国盟防者四十有八年。文十五年,郤缺入蔡。至是,栾书复加兵。
公孙婴齐如莒
左传》逆也。鲁因马陵之盟,始复与莒通。左氏言逆妇,赵伯循以经正其妄矣。
宋公使华元
译春季,鲁桓公正月,小老鼠咬吃了用于郊祭的牛的角,重新占卜选牛,小老鼠又咬吃了那牛的角,于是免去了郊祭。
吴国攻打郯国。
吴国初次进入中原地区进行征伐。
黄正宪氏说:查考司马迁记载,太伯逃奔荆蛮之地,自称为勾吴。大概是因为太伯让出国位而逃跑,想要隐藏自己的踪迹,所以改名为勾吴。“勾”是勾芒的“勾”,勾芒是春天之神,寄托于万物生长之中。吴国从太伯开始,所以取这个含义。于是太伯去世,弟弟成为吴仲雍。然而在当时,实际上并没有君临国家、统治百姓。司马迁却说,周章已经做了君主,因而封他,这是把吴越的吴当作勾吴的吴,是错误的。他说“太伯去世,弟弟仲雍继位”等等,“周章继位”的,是从武王时受封之后,追溯论述他们的世系,相传如此,并非指继位的君主。大概武王攻克殷商,寻找太伯、仲雍的后代,太伯没有子嗣,仲雍的后代传到周章,于是封周章在今天的姑苏之地,国号吴,是沿用了勾吴的“吴”字。又封周章的弟弟在周的北方,所以夏墟所说的“虞仲”,是太伯的继承人。然而虞国已经被晋献公所灭,那么太伯这一支已经断绝。这次攻打郯国,是周章第十五代孙寿梦的二年。这是吴国在周章时开始受封,而在寿梦时强盛,与勾吴完全不相关联。后汉赵某某却说,太伯修筑城墙周围三里,在西北角,名叫故吴。并且说太伯去世在梅里平墟。梅里在今天无某某县,且不说荆吴相距遥远,而且逃奔荆蛮却死在吴地,也难以附会他的说法。况且太伯让出天下而逃跑,唯恐不能隐藏自己的踪迹,竟然明显地建立国家、设立名号,居于人民之上,那么哪里还有所谓三次谦让而不称王的美德呢?勾吴在今天姑苏,郯国在下邳,隔着江淮两地越境去攻打它,吴国的势力才开始壮大。吴国即今天的苏州。
夏季,五月,曹伯来朝见。
没有举行郊祭,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秋季,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郑国。鲁公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援郑国。八月戊辰日,在马陵结盟。
《左传》说:这是为了重申虫牢的盟约,并且因为莒国服从的缘故。郑国囚禁了郧公,钟仪将他献给晋国。
莒国原本属于齐国,齐国服从,所以莒国跟随它。宋国因为在五年时推辞会合鲁、卫两国,受命侵犯他们。到这时才开始参与盟会。约家某某说:“这次会合诸侯救援郑国,借此结盟,庆幸诸侯仍然同心。”
杜元凯说:“马陵,是卫国的土地。阳平元城县东南有地名马陵,季明德错误地倒读为平阳。然而说:诸侯救援郑国,不应当远离郑国土地,指为开封府中牟县的陵岗,或许是正确的。”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吴国进入州来。
《左传》说:子重、子反杀害了巫臣的族人,并瓜分了他们的家产。巫臣从晋国给这两人写信说:“我必定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巫臣请求出使吴国,晋侯答应了他。吴子寿梦喜欢他,于是与晋国互通往来。派遣两辆战车的一个卒队到吴国,舍弃偏师,留下两辆战车的一个卒队,带着他们的射手和御者教吴国人驾车作战,教他们布阵作战,教他们背叛楚国,安置他的儿子狐庸在那里,让他担任吴国的使者。吴国开始攻打楚国,攻打巢国,攻打徐国。子重疲于奔命,马陵会盟时,吴国进入州来。子重从郑国疲于奔命,子重、子反在这一年里七次疲于奔命。原本属于楚国的蛮夷,吴国全部夺取了,因此开始在上国中大大地沟通吴国。
传记记载吴国强盛的逐渐过程,所以说“始”。林氏说:楚国人凭借长江抵御吴国,所以使用水军;吴国人凭借淮河扰乱楚国,所以使用车战。吴国从徐国进入巢国,是在淮西;进入州来,是在淮北。吴、楚争夺淮河,从此开始。自从鸡父之战,一败之后吴国得到州来,灭掉巢国和钟离。这就是灭亡郢都始于失去淮河。州来,是今天凤阳府颍上县,古淮南下蔡之地。
冬季,举行大雩祭。
卫国孙林父出逃到晋国。
《左传》说:卫定公厌恶孙林父。冬季,孙林父出逃到晋国。
孙林父逃亡七年,却依靠晋国返回卫国。又过了十九年,于是驱逐了他的国君,最终凭借封邑叛乱。定公可以说知道所厌恶的人了。杜氏说:“春秋中期,诸侯的大夫与强国勾结,以仇视他们的国君。卫国的孙氏,鲁国的季氏,是其中最突出的。孙林父自己结交晋国的权臣,成为卫国的祸患,长达四十年。晋国庇护叛臣,为他们羽翼。卫献公、鲁昭公之所以失去国家,晋国实际上是罪魁祸首。”
戊寅日。周简王三年。
八年。晋景公十七年,齐顷公十六年,卫定公六年,蔡景侯九年,郑成公二年,曹宣公十二年,陈成公十六年,杞桓公五十四年,宋共公六年,秦桓公二十二年,楚共王八年,吴寿梦三年。
春季,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土地归还给齐国。”
二年,夺取汶阳田。晋侯让齐国归还给鲁国。到这时,晋国因为齐国跟随虫牢、马陵的盟约,让鲁国归还土地以巩固它。季文子所说的“七年之中,一次给予一次剥夺,难怪诸侯有二心”。
晋国栾书率领军队侵犯蔡国。
《左传》说:于是侵犯楚国,报复六年婴齐攻打郑国的事。
高氏说:晋国得到齐国之后,希望完全得到诸侯。蔡国则畏惧楚国,始终不与晋国结盟。自从翟泉以来,不与中原诸侯盟会四十八年。文公十五年,郤缺进入蔡国。到这时,栾书再次施加兵力。
公孙婴齐前往莒国。
《左传》说:这是去迎娶新娘。鲁国因为马陵的盟约,开始恢复与莒国的往来。左氏说是迎娶媳妇,赵伯循用经文纠正了他的错误。
宋公派华元
来聘
左传聘共姬也
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
録伯姬,故尽其辞也。华元行聘礼,或因共姬故为好,如此非即聘共姬也。传释华元来聘曰「聘共姬也」,释公孙夀来纳币曰「礼也」。杜氏因谓昏聘不应使卿纳币,应使卿皆循传为説,而非经意。
译来聘
《左传》说是为了聘问共姬。
夏季,宋公派公孙寿来送聘礼。
因为要记录伯姬的事,所以详尽地叙述了言辞。华元执行聘问之礼,或许是因为共姬的缘故而表现得友好,像这样并不是说就是聘问共姬。《左传》解释华元来聘问说是“聘问共姬”,解释公孙寿来送聘礼说是“合乎礼制”。杜预因此认为婚聘不应让卿大夫去送聘礼,应当让卿大夫都遵循《左传》的说法,但这并不是《春秋经》的本意。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赵同、赵括好勇,而轻邲之役,与栾书之救郑,二人皆不度其可,而鋭于战,非栾书有主,则晋又败矣。赵婴滛乱,罪所当讨,不请于君,而擅放之,专而无上,恶得无罪?然晋侯听姬氏之谮,一朝而尸二大夫。以赵衰之勲,不复念,而夺其田禄,则失政刑矣。故称国以杀之。
王樵氏云:据左氏,则赵氏之祸繇庄姬;据史记,则赵氏之祸繇屠岸贾。其説抵牾,不可强合。然尝深考之,则屠岸贾杀赵朔,自一事也;赵荘姬谮杀同括,又一事也。观郑人追讨归生弑君之罪,斵其棺而灭其族,则屠岸贾之事,岂可谓无?崔杼弑君,庆封党之,而灭崔庆之族者,卢蒲嫳及荘公之嬖人卢蒲癸,王何也?屠岸贾亦繇是也。但史记谓同括、婴同见杀于下宫之难,则传闻之误耳。至于赵武畜于公宫,则左氏、史记又无不脗合。夫晋杀同括,因荘姬之言,同括虽死,赵盾之室自在,使无他外患,庄姬何至无依,乃将武畜于公宫乎?景公何不念庄姬、赵武之尚存,忍即以其田与祁奚乎?盖朔死于下宫之难,盾之系几絶,而盾之异母弟同括、婴专赵氏之政,赵婴通于庄姬,同括因而逐之,虽曰以罪,然中心未必不由于争权。故内则庄姬怨之,外则栾郤疾之因得以合而行其谮焉。赵武之匿,始则虞屠岸贾之害,终使武而尚存,必亦非原屏所利也。故从姬氏畜于公宫,及原屏既死,韩厥始言于公而立之,此事之实也。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
临江刘氏曰:「或言赐命,或言锡命。锡命者,爵也,有加而赐,所谓赐者也。古者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五命。故赐者,谓有加也。以义观之,锡命者,其世世相袭;赐命者,服过其爵,所以章有徳也。成公未有大功明德,而服过其爵,讥僭赏也。」
春秋三书,锡命独此年。左氏经作「赐命」,盖「锡」「赐」皆上予下之名义,无以异。故韵书「赐」字或作「锡」,或曰「锡之爵命,世世相袭,则谓之锡」;「服过其爵有加而赐,则谓之赐」。今考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则始即位而赐之者也;召伯廖赐齐桓公命,则有功而赐之者也;刘定公赐齐灵公命,则以私恩而赐之者也;王命尹氏等防命,晋文公赐之大辂、戎辂,则朝王献俘而赐之者也。事虽不同,而皆言「赐」也。《诗》称「王锡申伯」,则始封而锡之也;「王锡韩侯」,则嗣位来见而锡之也;「王命召虎,用锡尔祉,圭瓒秬鬯」,则有功而锡之也。事各异,而亦皆言「锡」也。繇是知「赐」「锡」义同,不必穿凿立説,抑或左氏字误耳。
赐公谷作锡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晋侯使士燮来聘
左传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
叔孙侨如防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
卫人来媵
公羊传》媵,何以书?録伯姬也。《谷梁传》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赵子常曰:「今按媵常事,史不书。书卫、晋者,为下齐人异姓来媵,过九女之制也。与书正月烝,为五月再烝,见黩例同。」
礼,天子一娶十二女,王后行,三国媵之;诸侯一娶九女,夫人行,二国媵之。《左传》:同姓媵异姓,则否。
己卯○简王四年
九年。○晋景十八,齐顷十七卒,卫定七,蔡景十,郑成三,曹宣十三,陈成十七,杞桓五十五,宋共七,秦桓二十三,楚共九,吴夀梦四。
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宋襄公母出归于卫。襄公即位,其母思之,义不可徃,赋《河广》之诗。而圣人取之,则出妻固与庙絶,无复反之理也。杞叔姬之归,传初不言其故,然其来归也,杞伯先来朝,而言其故。其卒也,杞伯因鲁之请而逆其丧。推其情事,与他人之大归者不同,明矣。疑叔姬无子,心不自安,而愿归,故杞伯来鲁言其故,鲁人许之,而后归之。迨其卒也,鲁人请而复逆之。鲁人许之者,以顺叔姬之情;后复请之者,以明不絶之义。故左氏曰:「杞叔姬卒,为杞也;逆叔姬,为我也。」虽
译晋国杀了大夫赵同、赵括。
赵同、赵括喜好勇武,轻视邲之战,以及在栾书救援郑国时,两人都不能估量形势是否可行,却急于作战,如果不是栾书有主见,晋国又要战败了。赵婴淫乱,罪该讨伐,不向国君请示,就擅自放逐他,专断而无视君上,怎么能没有罪过?然而晋侯听信姬氏的谗言,一天之内就处死了两位大夫。因为赵衰的功勋,不再被念及,并且剥夺了他的田地和俸禄,这就失去了政令刑罚的准则。所以史书称“国君杀了他们”。
王樵氏说:根据《左传》,赵氏的祸患源于庄姬;根据《史记》,赵氏的祸患源于屠岸贾。这两种说法互相矛盾,不能强行调和。然而我曾深入考察,认为屠岸贾杀赵朔,是一件事;赵庄姬谗害杀赵同、赵括,是另一件事。看郑国人追讨归生弑君的罪行,砍断他的棺材并灭了他的家族,那么屠岸贾的事,怎么能说没有呢?崔杼弑君,庆封党附他,而灭崔、庆两族的人,是卢蒲嫳及庄公的宠臣卢蒲癸,为什么呢?屠岸贾也是由此而来的。只是《史记》说赵同、赵括、赵婴都死在下宫之难中,那是传闻的错误罢了。至于赵武被养在公宫,那么《左传》和《史记》又完全吻合。晋国杀赵同、赵括,是因为庄姬的话,赵同、赵括虽然死了,赵盾的家室还在,如果没有其他外患,庄姬怎么会无依无靠,从而将赵武养在公宫呢?景公为什么不念及庄姬、赵武尚存,忍心就把他们的田地赐给祁奚呢?大概赵朔死在下宫之难中,赵盾的宗系几乎断绝,而赵盾异母的弟弟赵同、赵括、赵婴专掌赵氏政权,赵婴与庄姬通奸,赵同、赵括因此驱逐他,虽然说是因为罪过,但内心未必不是出于争权。所以内部庄姬怨恨他们,外部栾氏、郤氏嫉妒他们,因而得以联合而行谗言。赵武的隐匿,起初是担心屠岸贾加害,最终如果赵武还活着,也一定不是赵原、赵屏所乐见的。所以跟随姬氏养在公宫,等到赵原、赵屏死后,韩厥才向国君进言而拥立他,这是事情的实情。
秋天七月,天子派召伯来赐给鲁公命令。
临江刘氏说:“有的说赐命,有的说锡命。锡命,是爵位,有增加而赐予,所谓赐命。古代制度三公一命,如果有所增加就赐命。不超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超过七命,小国五命。所以赐命,是说有增加。从义理来看,锡命,是世世相袭;赐命,是服饰超过其爵位,用来彰明有德。成公没有大功明德,而服饰超过其爵位,讥讽僭越赏赐。”
《春秋》三次记载,锡命只有这一年。《左传》经文作“赐命”,大概“锡”、“赐”都是上给予下的名义,没有区别。所以韵书“赐”字有时作“锡”,有人说“锡之爵命,世世相袭,就称为锡”;“服饰超过其爵位有增加而赐,就称为赐”。现在考察内史过赐晋惠公命,是刚即位而赐命的;召伯廖赐齐桓公命,是有功而赐命的;刘定公赐齐灵公命,是凭私恩而赐命的;王命尹氏等防命,晋文公赐给大辂、戎辂,是朝见天子献俘而赐命的。事情虽然不同,但都称“赐”。《诗经》称“王锡申伯”,是始封而锡命的;“王锡韩侯”,是嗣位来见而锡命的;“王命召虎,用锡尔祉,圭瓒秬鬯”,是有功而锡命的。事情各异,但也都称“锡”。由此知道“赐”、“锡”意义相同,不必穿凿附会立说,或许《左传》字误罢了。
赐公谷作锡
冬天十月癸卯日,杞国的叔姬去世。
晋侯派士燮来聘问。
《左传》说讨伐郯国,是因为它侍奉吴国的缘故。
叔孙侨如会同晋国士燮、齐国人、邾国人讨伐郯国。
卫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公羊传》:媵,为什么记载?记录伯姬。《谷梁传》:因为伯姬不得其所,所以详尽记载其事。
赵子常说:“现在按媵是常事,史官不记载。记载卫、晋,是为了下文齐人异姓来媵,超过九女的制度。与记载正月烝,为了五月再烝,显示黩滥的例子相同。”
礼制,天子一娶十二女,王后出行,三国陪嫁;诸侯一娶九女,夫人出行,二国陪嫁。《左传》:同姓陪嫁异姓,就不行。
己卯○简王四年
九年。○晋景十八,齐顷十七卒,卫定七,蔡景十,郑成三,曹宣十三,陈成十七,杞桓五十五,宋共七,秦桓二十三,楚共九,吴夀梦四。
春王正月,杞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带回杞国。
宋襄公的母亲出归到卫国。襄公即位,他的母亲思念他,道义上不可前往,赋《河广》之诗。而圣人取用此事,那么出妻本来与宗庙断绝,没有再回去的道理。杞叔姬的归去,传文起初不说其原因,然而她来归时,杞伯先来朝见,并说明原因。她去世时,杞伯因鲁国的请求而迎接她的灵柩。推究其情事,与其他人大归的不同,明显了。怀疑叔姬无子,心中不安,而愿意归去,所以杞伯来鲁国说明原因,鲁国人允许,然后让她归去。等到她去世,鲁国人请求而再次迎接她。鲁国人允许,是为了顺从叔姬的情意;后再次请求,是为了表明不绝之义。所以《左传》说:“杞叔姬卒,是为了杞国;迎叔姬,是为了我国。”虽然
鲁、杞不知出母庙絶之义,然礼以义起,以情生。《春秋》姑録之,以识其顺变之法如此耳。
译鲁国和杞国不懂得为出嫁母亲断绝宗庙祭祀的道理,然而礼制是根据道义而确立,根据人情而产生。《春秋》暂且记载这件事,用以表明顺应变通的方法就是这样罢了。
灌甫曰:“经书郯伯姬、杞叔姬来归,左氏俱曰‘出也’。按二姬书有详畧,必有当絶者,何也?杞叔姬书卒、书逆其丧,归;郯伯姬不书卒,不书丧归。然二姬之事虽不可考,而杞则详,而礼;郯则不言所终,当絶,不当絶者亦可知矣。左氏‘俱出’之説,或不足据。”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左传》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晋人惧,防于蒲,以寻马陵之盟。是行也,将始防吴,吴人不至。
赵子常曰:「自马陵以来,诸侯未有贰也。则其曰同盟,何?晋惧失诸侯也。诸侯之从于晋者,类非诚服也。晋人亦知自反矣乎?」马陵未几,而受孙林父之奔,以隙卫;反汶阳之田,以携鲁;志不得于楚,而侵蔡;威不足,以及吴,而伐郯。以是道宗诸侯,虽日同盟,无益也。景三同盟虫牢,以得郑也;而宋辞马陵,以得宋盟。左氏谓「寻虫牢」是也。以为服莒,细已甚矣。于是郑、鲁皆有叛意。执郑伐郑,止公盟。公徒为是纷纷,无益也。卒至防琐泽,而与楚成;防钟离,而借吴援。晋文襄覇主之余势,于是尽矣。
蒲卫地
公至自防
二月伯姬归于宋
伯姬之归杜氏,曰:“宋不使卿逆,非礼,非也。”赵氏曰:“不言逆者,亲迎也,亦非也。”国君来,我未有不书者,言归则不必言逆,故二氏之説皆非也。
左传》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防楚公子成于邓。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何休氏曰:「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成妇,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也。贞信着,然后妇礼成。故妇人未庙见而死,则归▯女氏之党。」
晋人来媵
胡传:“伯姬贤,行着于家,故致女使卿,特厚其嫁遣之礼。贤名闻于逺,故诸国争媵。信其无妬忌之行。程氏以为:一女子之贤,尚闻于诸侯,况君子哉?”或曰:“鲁女虽贤,岂能闻于逺乎?”曰:“古者庶女与非敌者,则求为媵,固为之择贤小君。则诸侯之贤女,自当闻矣。”何氏曰:“朝廷侈于妬,上妇人侈于妬,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
媵浅事也,一国三媵,书词重疉。何氏以为妇人侈于妬,下伯姬至贤,三国争媵,熊过氏又谓鲁以阳田故,于宋无所忌,晋卫亦以孙林父奔晋媵鲁,盖三国合矣。若然,则后齐人来媵,亦何不可言合乎?夫常事不书,失常则书。媵女从嫡,同效于归,若未任荅君子,则待年一国。故诗曰:「诸娣从之,祁祁如云。」今伯姬二月巳归矣,而晋人来媵,则以次年五月不及时矣。又异姓不媵,而齐人来媵,书此以志变也,且以伯姬尽其辞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左传》秋,郑伯如晋,晋人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楚子重侵陈,以救郑。
王樵氏曰:「中国失道,夷狄抗衡。自文宣以来,晋楚争郑。郑从楚则晋师至,从晋则楚师至。邲之战,郑之从楚者十年。自成五年,虫牢、马陵之防,楚方备吴,未暇争郑。郑在晋者亦五年矣。今年蒲之防,楚以重赂求郑,郑复防楚于邓。夫惟利是从,而不要诸义,郑信有罪矣。然旋即悔过,而躬朝于晋,即当原其不获已之情,待之以礼可也。有以礼来朝,而反蒙执辱者哉?况伐其国,又杀其行人耶?明年又使卫侵郑,又防诸侯伐郑。间楚之不争,而肆暴无已,故郑即甘心于楚。比楚以挠中国者,凡二十年,诸侯之役无寜嵗鳃鳃然以失郑为忧,尚谁咎哉?故称人而执,与执其君而伐其国,皆直书而义自见矣。杀伯蠲不书,既执其君,举重也。」
冬十有一月▯齐顷公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
楚人入郓
郓者,今沂水县莒鲁所争东郓也。本鲁地,而莒据有之。莒溃,因入之耳。不书遂,楚用偏师入之。行间非婴齐也。楚非与莒有恶,盖报晋之伐郑也。季氏曰:“楚自入春秋以来,兵未有至于沂上者。今特遣贵卿越淮泗,泝沂以伐莒。
译灌甫说:“经书记载郯伯姬、杞叔姬来归,左氏都说是‘被休弃’。考察两位姬姓女子的记载有详略之分,必定有应当断绝关系的,为什么呢?杞叔姬记载了去世、迎丧归来;郯伯姬没有记载去世,也没有记载迎丧归来。然而两位姬姓女子的事迹虽然不可考证,但杞国记载详细且合乎礼制;郯国不记载最终结局,应当断绝还是不当断绝也就可知了。左氏‘都被休弃’的说法,或许不足以依据。”
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在蒲地结盟。
《左传》说:因为归还汶阳的田地,所以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晋国人害怕,在蒲地设防,以重申马陵之盟。这次行动,将开始防备吴国,吴国人没有到。
赵子常说:“自从马陵之盟以来,诸侯没有产生二心。那么这里说结盟,是为什么呢?晋国害怕失去诸侯。诸侯跟随晋国的,大多不是真心信服。晋国人难道也懂得自我反省吗?”马陵之盟不久,就接纳孙林父的投奔,从而与卫国产生嫌隙;归还汶阳的田地,从而离间鲁国;在楚国那里不得志,就侵犯蔡国;威势不足,波及吴国,就讨伐郯国。用这种方法来统领诸侯,即使天天结盟,也没有益处。景公三年在虫牢结盟,是为了得到郑国;而宋国推辞马陵之盟,是为了得到宋国的盟约。左氏说‘重申虫牢之盟’是对的。认为这是为了降服莒国,就太细微了。于是郑国、鲁国都有叛离的意思。拘捕郑伯讨伐郑国,阻止鲁公结盟。鲁公徒然为此纷纷扰扰,没有益处。最终在琐泽设防,与楚国达成和解;在钟离设防,借吴国的援助。晋文公、晋襄公霸主的余势,至此就耗尽了。
蒲,是卫国的地。
鲁公从蒲地回来。
二月,伯姬嫁到宋国。
关于伯姬的归嫁,杜氏说:“宋国不派卿大夫迎接,不合礼制,这种说法不对。”赵氏说:“不记载迎接,是因为亲自迎娶,这种说法也不对。”国君来,我们没有不记载的,记载‘归’就不必记载‘迎’,所以两家的说法都不对。
《左传》说:楚国人用厚重的贿赂求取郑国,郑伯在邓地会见楚公子成。
夏季,孙行父到宋国致送女子。
何休说:“古代女子出嫁三个月后才在宗庙拜见公婆,成为正式媳妇,父母派大夫操持礼仪去致送。一定要三个月,是取一个时节足以辨别贞洁诚信。贞洁诚信彰显,然后妇礼才完成。所以女子没有拜见宗庙就死了,就归葬到娘家。”
晋国人来送媵妾。
胡安国说:“伯姬贤德,德行在家中显著,所以致送女子派卿大夫,特别丰厚她的嫁遣之礼。贤名远播,所以各国争着送媵妾。相信她没有嫉妒忌恨的行为。程氏认为:一个女子的贤德,尚且闻名于诸侯,何况君子呢?”有人说:“鲁国女子虽然贤德,难道能闻名于远方吗?”回答说:“古代庶女与非对等的诸侯,就求取作为媵妾,本来就要为她选择贤德的小君。那么诸侯的贤女,自然应当闻名了。”何氏说:“朝廷崇尚嫉妒,上层妇女崇尚嫉妒,下层也如此。伯姬因为至贤,被三国争着送媵妾。”
送媵妾是浅近的事,一国送三个媵妾,经文用词重复。何氏认为妇女崇尚嫉妒,下层伯姬至贤,三国争着送媵妾,熊过氏又说鲁国因为阳田的缘故,对宋国无所顾忌,晋国卫国也因为孙林父投奔晋国而送媵妾给鲁国,大概是三国联合了。如果这样,那么后来齐国人来送媵妾,又怎么能说不合乎呢?常规的事不记载,反常的事才记载。媵妾跟随嫡妻,一同效法归嫁,如果还没有承担侍奉君子的责任,就在一国等待成年。所以《诗经》说:“众妾跟随她,众多如云。”现在伯姬二月已经归嫁了,而晋国人来送媵妾,那么到次年五月就不及时了。又异姓不送媵妾,而齐国人来送媵妾,记载这是为了志记变例,并且为了伯姬而穷尽辞藻。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去世。
晋国人拘捕郑伯。
晋栾书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左传》说:秋,郑伯到晋国,晋国人在铜鞮拘捕他。栾书讨伐郑国,郑国人派伯蠲求和,晋国人杀了他。楚子重侵犯陈国,以救援郑国。
王樵说:“中原失道,夷狄抗衡。自从文公、宣公以来,晋楚争夺郑国。郑国跟随楚国则晋军到来,跟随晋国则楚军到来。邲之战,郑国跟随楚国有十年。自从成公五年,虫牢、马陵之盟,楚国正防备吴国,无暇争夺郑国。郑国在晋国一方也有五年了。今年蒲地之盟,楚国用厚重的贿赂求取郑国,郑国又在邓地会见楚国。只从利益出发,而不以义理约束,郑国确实有罪了。然而随即悔过,而亲自朝见晋国,就应当原谅他不得已的情状,以礼相待就可以了。哪有以礼来朝见,反而遭受拘捕侮辱的呢?何况讨伐他的国家,又杀他的使者呢?明年又派卫国侵犯郑国,又联合诸侯讨伐郑国。趁着楚国不争夺,而肆意暴虐没有止境,所以郑国就甘心归附楚国。等到楚国用来扰乱中原的,总共二十年,诸侯的劳役没有安宁的岁月,惶惶不安以失去郑国为忧,还能怪谁呢?所以称‘人’而拘捕,与拘捕其君主而讨伐其国家,都是直书而义理自见。杀伯蠲不记载,已经拘捕其君主,是举重略轻。”
冬十一月,齐顷公去世。
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莒国,庚申,莒国溃败。
楚国人进入郓地。
郓,是现在沂水县的莒鲁所争夺的东郓。本是鲁国的地,而莒国占据它。莒国溃败,因而进入它。不记载‘遂’,是因为楚国用偏师进入。行间不是婴齐。楚国并非与莒国有仇,大概是报复晋国讨伐郑国。季氏说:“楚国自从进入春秋以来,军队没有到达沂水上游的。现在特意派遣贵卿越过淮泗,逆流沂水以讨伐莒国。”
”且是时,晋方执郑伯以伐郑,乃不之救,长驱东向以攻所不急。此其防果安出乎?盖为备吴之计也。吴自七年伐郯,而寻入州来,江淮间与楚之国已皆震惊。楚人惧吴连合郯兵以出淮泗,则自汝以东非楚有矣。此所以逺出郯北以争诸侯。盖郯之所畏者,莫如莒。莒溃入郓,则足以制郯,而吴人不敢挟郑南下矣。此楚人伐莒之计也。
译况且当时,晋国正拘禁郑伯以讨伐郑国,楚国却不前往救援,反而长驱直向东进,去攻打并不紧急的地方。这种防备究竟出于什么目的呢?大概是为了防备吴国的计策。吴国自从七年攻打郯国,接着又进入州来,江淮之间以及楚国的属国都已经震惊恐惧。楚国人担心吴国联合郯国的军队从淮泗地区出击,那么自汝水以东的地方就不再属于楚国了。这就是楚国之所以远征郯国以北,以争夺诸侯支持的原因。大概郯国所畏惧的,没有比莒国更甚的。如果莒国溃败并退入郓地,就足以控制郯国,而吴国人就不敢挟持郑国向南进犯了。这就是楚国攻打莒国的计策。
秦人白狄伐晋
左氏诸侯贰故也
秦自败殽以来,与晋争兵者凡十二见矣。秦人连白狄以伐晋,十三年大防诸侯以伐秦。焉,赤狄既灭,白狄知其见绐,故同秦人伐晋也。晋伐郑方急,楚兵且东,溃莒入郓,牵制鲁师,使不敢助晋,而又西约秦,率白狄来战,欲使晋自救不暇,又安能伐郑乎?势逺节长,其为楚谋则善矣。
白狄今延安府所属其地也
郑人围许
左传》示晋不急也。是则公孙申谋之曰:「我出师以围许,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晋必归君。」
城中城
中城杜氏以为鲁邑在东海廪丘县西南,或曰鲁之内城。定六年,城中城。谷梁云:“三家张也。”以是观之,非廪丘矣。楚人伐莒,入郓。郓逼于鲁城,中城盖惩莒而备楚欤?
杨瞿崃氏曰:「春秋城筑必书,恤民力,顺时令,盖重之矣。然亦僖、成以前,政在公家,其时征发劳役,据事直书,皆可严笔削以昭鉴戒。襄、昭、定、哀无政矣,三军之作而旋舍也,税畆之变而田赋也,尚有城筑出于公而可书乎哉?盖四公所书者薾然无生色矣。是故隠之城中丘、城郎也,而书『夏』,观『夏』之一字,可以知其非时。庄之筑郿、新延、廐筑、郎筑、秦、城小谷也,而书于无禾麦告籴之间,观于告籴无禾麦,可以知其非力。僖之年新作南门,成之年城中城也,而书以新作城中城,观于中城新作,可以知其非务。春秋书城筑,示鉴戒,尽于是矣。其后而城费、城防、城成郛,读经到此,盖不能无黯然咨嗟也,而鉴戒之意不存焉。虽然,虎牢之城、成周之城,此皆获麟絶笔间事也。古今来夷夏君臣之防,虽极式微之世,亦必留一脉于如线者,则于二役乎见之。是故城筑必书,亦所以征文献也。」
春秋辩义卷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九 明 卓尔康 撰
成公二
庚辰○简王五年
十年○晋景十九卒,齐灵公环元年,卫定八,蔡景十一,郑成四,曹宣十四,陈成十八,杞桓五十六,宋共八,秦桓二十四,楚共十,吴夀梦五。
春
左传》晋侯使籴茷如楚,报太宰子商之使也。
卫侯之弟黒背帅师侵郑
左传晋命也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卜郊不从记者四,惟此五卜。正义曰:当是三月三卜,四月又卜,皆不吉乃止也。
五月,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左传》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夏四月,郑人杀繻,立髠顽。子如奔许。栾武子曰:“郑人立君,我执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郑而归其君,以求成焉。”五月,郑伯归。
赵子常曰:「于是郑伯归于郑,曷为不书?罪不及失国也。执君归,不书,如襄十六年莒子、邾子,十九年邾子,哀四年小邾子,是也。必覇主释有罪而后书,如曹伯襄、卫侯、郑、曹伯负刍,是也。苟罪不及失国,则固宜归者也。」
晋侯非景公也,然而不可不谓之景公,何也?晋侯疾出,仓卒不能出防,然发命征令,实在景公矣。州蒲不过代父有事耳。据传,夏四月,记晋侯有疾;五月,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而防诸侯伐郑。其州蒲立时在辛巳之前,晋景公未卒;至丙午乃卒耳。称孤称子,乃居丧在防之词。今州蒲因父疾代防,非居丧比也。《左传》记载,如不曰「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则将曰「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子」乎?有是语法乎?説家不通文理,而刘原父以为晋人生立君,家▯翁谓《左氏》误以郑事为晋事,皆非。
孔氏曰:「汉末应劭作《旧君讳》云:『昔者周穆王名胡,▯毕公即当归,何以淹至明年暮春耶?』可见公之在晋,自别有故,鲁人探其情而辱之,固是臣子之心,然因以殽乱圣人书法,则不可也。」
冬十月
辛巳○简王六年
十有一年○晋厉公州蒲元年,齐灵二,卫定九,蔡景十二,郑成五,曹宣十五,陈成十九,杞桓五十七,宋共九,秦桓二十五,楚共十一,吴夀梦六。
译秦人与白狄攻打晋国,是因为《左传》所说的诸侯对晋国产生二心。秦自从殽之战失败以来,与晋国争战共出现了十二次。秦人联合白狄攻打晋国,十三年在防地大会诸侯攻打秦国。赤狄已经被灭,白狄知道被欺骗,所以与秦人一起攻打晋国。晋国攻打郑国正急,楚国的军队将要东进,攻溃莒国、进入郓地,牵制鲁国的军队,使鲁国不敢援助晋国,又在西边与秦国约定,率领白狄来作战,想要使晋国自顾不暇,又怎么能攻打郑国呢?形势遥远,环节漫长,这作为楚国的谋略是很好的。
白狄现在的所在地是延安府所属的地方。
郑国人围攻许国,《左传》说这是向晋国表示不紧急。这就是公孙申谋划说:“我们出兵围攻许国,装作要改立国君的样子,从而舒缓晋国的使者,晋国一定会归还我们的国君。”
修筑中城。杜氏认为中城是鲁国的邑,在东海廪丘县西南,有人说这是鲁国的内城。定公六年,修筑中城。《谷梁传》说:“这是三桓势力扩张的表现。”由此看来,中城不是廪丘。楚国人攻打莒国,进入郓地。郓地逼近鲁国的都城,修筑中城大概是惩戒莒国而防备楚国吧?
杨瞿崃氏说:“《春秋》对于修筑城邑必定记载,体恤民力,顺应时令,大概是重视它了。然而也是僖公、成公以前,政权在公室,那时征发劳役,据事直书,都可以用严正的笔削来昭示鉴戒。到了襄公、昭公、定公、哀公时,公室没有政权了,三军的行动随即驻扎,田赋的变化而征收赋税,还有出于公室而可以记载的修筑城邑吗?大概四位国君所记载的修筑城邑都萎靡没有生气了。因此隐公时修筑中丘、城郎,记载了‘夏’,看‘夏’这个字,可以知道它不合时令。庄公时修筑郿、新延、廐筑、郎筑、秦、城小谷,记载在无禾麦告籴之间,看告籴无禾麦,可以知道它不合民力。僖公时新作南门,成公时修筑中城,记载为新作中城,看中城新作,可以知道它不合正务。《春秋》记载修筑城邑,以示鉴戒,尽在于此了。其后修筑费、防、成郛,读经到这里,大概不能不黯然叹息,而鉴戒的意义就不存在了。虽然如此,虎牢的城、成周的城,这都是获麟绝笔间的事情。古今来夷夏君臣的界限,即使在极其衰微的时代,也必定留下一线生机,就在这两次役事上体现出来。因此修筑城邑必定记载,也是为了征引文献。”
《春秋辩义》卷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九 明 卓尔康 撰
成公二年
庚辰 ○ 周简王五年
十年 ○ 晋景公十九年卒,齐灵公环元年,卫定公八年,蔡景侯十一年,郑成公四年,曹宣公十四年,陈成公十八年,杞桓公五十六年,宋共公八年,秦桓公二十四年,楚共王十年,吴寿梦五年。
春季
《左传》记载,晋侯派籴茷出使楚国,报答太宰子商的出使。
卫国国君的弟弟黑背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左传》说是晋国的命令
夏季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就不进行郊祀了。
占卜郊祀不吉利记载了四次,只有这次是五次占卜。《正义》说:应当是三月三次占卜,四月又占卜,都不吉利才停止。
五月,鲁公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攻打郑国。
《左传》记载,郑国公子班听说叔申的谋略,三月,子如立公子繻为国君。夏四月,郑国人杀了公子繻,立髠顽为国君。子如逃奔许国。栾武子说:“郑国人立了国君,我们抓住一个人有什么好处?不如攻打郑国然后归还他们的国君,以求和解。”五月,郑伯回国。
赵子常说:“于是郑伯回到郑国,为什么不记载?因为罪责不及失国。执君归国,不记载,如襄公十六年莒子、邾子,十九年邾子,哀公四年小邾子,就是这样。一定是霸主释放有罪之人然后记载,如曹伯襄、卫侯、郑、曹伯负刍,就是这样。如果罪责不及失国,那么本来就应该归国的。”
晋侯不是景公,然而不能不称他为景公,为什么呢?晋侯生病外出,仓促间不能亲自参加会盟,然而发布命令征召诸侯,实际上是在景公身上。州蒲不过是代替父亲处理事务罢了。根据《左传》,夏四月,记载晋侯有病;五月,晋国立太子州蒲为君,然后会合诸侯攻打郑国。州蒲立为君的时间在辛巳之前,晋景公还没有去世;到丙午才去世。称孤称子,是居丧在会盟时的说法。现在州蒲因为父亲生病代替会盟,不是居丧可比。《左传》记载,如果不说“晋国立太子州蒲为君”,那么将说“晋国立太子州蒲为子”吗?有这样的语法吗?解说的人不通文理,而刘原父认为晋国生前立君,家〇翁认为《左氏》误把郑国的事当作晋国的事,都不对。
孔氏说:“汉末应劭作《旧君讳》说:‘从前周穆王名胡,〇毕公就应当回来,为什么淹留到明年暮春呢?’可见鲁公在晋国,自有别的原因,鲁国人探知实情而羞辱他,固然是臣子的心意,然而因此混淆圣人的书法,则不可以。”
冬季十月
辛巳 ○ 周简王六年
十一年 ○ 晋厉公州蒲元年,齐灵公二年,卫定公九年,蔡景侯十二年,郑成公五年,曹宣公十五年,陈成公十九年,杞桓公五十七年,宋共公九年,秦桓公二十五年,楚共王十一年,吴寿梦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