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辩义卷二十二
三月取郓
左传》季武子伐莒,取郓。莒人告于防,楚告于晋,曰:「寻盟未退,而鲁伐莒,渎齐盟,请戮其使。」
莒,小国,不书伐。莒取郓,不与莒之有附庸也。小国不宜有附庸也。
熊过氏曰:「据传乗莒乱而取邑也。然不书伐莒,取郓。胡子顾曰:『不悉书,为内讳也。』使为内讳,则没其实而不书,不愈乎?李亷曰:『不书伐莒,嫌讨贼。夫书其伐莒,诚若讨贼。若上书伐莒,下书取郓,则亦祗见其因利而动,何嫌之有乎?』襄十二年春季,孙宿救台,遂入郓。赵企明曰:「郓者,东郓,莒附庸也。故不系之莒,明郓之为附庸者。春秋书内取七,皆国名例,未有以邑书取者也。」
沈长卿曰:郓,小国,介莒、鲁间,初本附莒。文公十二年,郓愿属鲁,其时莒、鲁姻睦,姑且听之,未知何时复归于莒。成公九年,楚婴齐伐莒而入郓,至此,季武子复取之。葢郓密迩费,季氏所急。然经书取郓,则事属公家,匪权臣私取之矣。虽然,防虢在正月,取郓在三月,时不相及也。莒人新杀其君,密州诸侯未讨,或鲁人乗间而取郓,亦未可知。如是,则莒人何敢逺诉于防?况又未尝预防耶?
郓公作运在青州府沂水县东郓也。
左传》天王使刘定公劳赵孟于颍。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
左传》:秦伯之弟鍼罪,秦伯也。《谷梁传》: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公羊传》: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也。
六月丁已邾子华卒
晋荀呉帅师败狄于大卤
春秋书此,以见攘狄之效也。于是始用卒兵,威一振,狄地遂多归晋矣。胡氏谓其毁车战法,崇尚步卒,以见圣人识变之意。夫三代制度,皆有因革,况乱世行师,变态不测,孰谓兵法可以一车而不卒耶?
季氏曰:左氏以狄为无终羣狄,而杜预氏谓大卤为太原晋阳县,皆非也。葢无终即山戎,不应称狄,且在太原东北二千里许,安得至此?而卤者,地不生物之谓,不可以言原。窃意大卤地当近狄,狄在今广平府北境。宋地理志曰:地杂斥卤,今其地尚存斥泽、沙河之名,此其所为卤也。狄自僖公时势甚强悍,而又有赤狄为导,故虽西距晋阳五百里,而敢远至于箕,为晋所败。至宣公时,晋灭赤狄,拓地既广,遂渐图狄,故至狄地设伏而败之。交刚,交刚近沙泽之地,其亦斥卤之相连者欤?自是狄势渐衰,而荀呉复即其地败之于大卤,犹交刚之志也。
大卤公谷作大原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
凡义当承国者,名系国而不称公子,以殊于大夫。胡氏以为因不禀命而削其公子,非也。
莒展舆出奔呉
胡传展舆,莒子也。曷为不称爵?为弑君者所立。既立乎其位,而不能讨贼,则是与闻乎故也。斯不可以有国矣。不可以有国,则曷为以国氏?程子曰:「罪诸侯之与其立也。」虢之防,展舆无列,何以见诸侯之与其立乎?莒虽以乱,未能预防,然诉鲁取郓,而在防者欲执叔孙,则知诸侯之与其立矣。亦以国氏,恶崇乱也。卫衎、与剽、莒去疾、展舆,皆以二君书,变例也。彼既立,逾年成君,不书爵,已絶之矣。不书莒,又焉知其为谁氏之展舆乎?陈佗见讨,亦系国,则展舆之系国,不必求他义也。若杀州吁、无知之不国,则上文已见矣。展下公谷无舆字。
叔弓帅师疆郓田
左传因莒乱也
季孙常帅师城郓,后复为莒所取,今乗莒乱而取之,又帅师以疆之者,惧不服也。
▯邾悼公
冬十有一月已酉楚子麋卒
左传》冬,楚公子围将聘于郑,伍举为介。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伍举遂聘。十一月,已酉,公子围至,入问王疾,缢而杀之,遂杀其二子幕及平夏。右尹子干出奔晋。
王樵氏曰:「公子围弑君,杜预谓楚以疟疾赴,故不书弑。商臣弑父,其不以实赴也决矣。春秋胡从而大书之乎?胡康侯以为围弑君而自立,中国力所不加,不能致讨,则亦已矣。至大合诸侯于申与防者,凡十有二国,其臣举六王二
译三月,鲁国夺取了郓地。
《左传》记载:季武子攻打莒国,夺取了郓地。莒国人向防地告急,楚国向晋国告急,说:“刚刚结盟不久,盟约尚未退去,鲁国就攻打莒国,亵渎了齐国的盟约,请诛杀鲁国的使者。”
莒是小国,史书不记载“伐莒”。记载“取郓”,是不承认莒国拥有附庸国。小国不适宜拥有附庸国。
熊过说:“根据《左传》,是趁着莒国混乱而夺取城邑。然而史书不记载‘伐莒,取郓’。胡子顾说:‘不全写出来,是为了为鲁国内部避讳。’如果说是为了避讳,那么掩盖事实而不记载,岂不是更好?李廉说:‘不记载伐莒,是忌讳讨伐贼寇。如果记载伐莒,确实像是在讨伐贼寇。如果上面记载伐莒,下面记载取郓,那就只看到他们因利而动,有什么忌讳的呢?’襄公十二年春季,孙宿救援台地,于是进入郓地。赵企明说:‘郓,是东郓,莒国的附庸。所以不把它归属于莒国,是为了表明郓是附庸国。《春秋》记载国内夺取七次,都是国名的体例,没有用城邑名记载‘取’的。’
沈长卿说:郓,是小国,夹在莒国和鲁国之间,起初本来依附莒国。文公十二年,郓愿意归属鲁国,那时莒、鲁两国关系和睦,姑且听任它,不知道何时又回归莒国。成公九年,楚国婴齐攻打莒国并进入郓地,到这时,季武子再次夺取它。大概郓地靠近费邑,是季氏急于得到的。然而经文书写“取郓”,说明事情属于国家公事,不是权臣私自夺取。虽然如此,防地会盟在正月,取郓在三月,时间不相及。莒国人刚杀死他们的君主,密州的诸侯尚未讨伐,或许鲁国人趁机夺取郓地,也未可知。如果是这样,那么莒国人怎敢远诉于防地?况且又未曾预防呢?
郓公作运,在青州府沂水县的东郓。
《左传》记载:周天子派刘定公在颍地慰劳赵孟。
夏季,秦国国君秦伯的弟弟鍼出逃到晋国。
《左传》说:秦伯的弟弟鍼犯罪,是被秦伯所罪。《谷梁传》说:诸侯尊贵,兄弟不能以亲属关系相通。称“其弟”,是表示亲近。亲近却出逃,是厌恶他。《公羊传》说: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却不能容纳自己的同母弟弟。
六月丁巳日,邾子华去世。
晋国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打败狄人。
《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显示驱逐狄人的成效。从此开始使用步兵,威势一振,狄地于是大多归附晋国了。胡安国认为他毁坏战车战法,崇尚步兵,以此显示圣人识变的意思。三代制度,都有因袭和变革,何况乱世行军,变化莫测,谁说兵法可以只用战车而不用步兵呢?
季氏说:《左传》把狄当作无终群狄,而杜预说大卤是太原晋阳县,都不对。大概无终就是山戎,不应称为狄,而且在太原东北二千里左右,怎能到达这里?而“卤”,是指土地不生长作物的意思,不能用来说平原。我私下认为大卤之地应当靠近狄人,狄人在今广平府北境。《宋地理志》说:土地混杂盐碱,现在那里还存有斥泽、沙河的名字,这就是所谓的卤地。狄人自僖公时势力很强悍,又有赤狄作为向导,所以虽然西距晋阳五百里,却敢远到箕地,被晋国打败。到宣公时,晋国灭掉赤狄,开拓土地已经广大,于是逐渐图谋狄人,所以在狄地设伏打败他们。交刚,交刚靠近沙泽之地,那也是盐碱地相连的地方吗?从此狄人势力逐渐衰落,而荀吴又在那片土地上的大卤打败他们,如同交刚之战的志向一样。
大卤,《公羊传》《谷梁传》作大原。
秋季,莒国的去疾从齐国进入莒国。
凡是理当继承国家的人,名字系于国名而不称公子,以区别于大夫。胡安国认为因为不禀告国君而削去其公子称号,是不对的。
莒国的展舆出逃到吴国。
胡传认为展舆是莒子。为什么不称爵位?因为他是被弑君者所立。既然立在他的位置上,却不能讨伐贼寇,那就是参与了这件事。这就不可以有国家了。不可以有国家,那么为什么用国氏称呼他?程颐说:“这是谴责诸侯参与拥立他。”虢地的防地会盟,展舆没有列入,怎么知道诸侯参与拥立他呢?莒国虽然因动乱,未能预防,然而诉鲁取郓,而在防地的人想抓住叔孙,就知道诸侯参与拥立他了。也用国氏称呼,是厌恶推崇动乱。卫国的衎、与剽,莒国的去疾、展舆,都因两位君主而记载,是变例。他们既然已经即位,过了一年成为君主,不书爵位,已经断绝他们了。不书莒国,又怎么知道是谁家的展舆呢?陈佗被讨伐,也系于国名,那么展舆系于国名,不必寻求其他意义了。如果像杀州吁、无知那样不系国名,那么上文已经见过了。《公羊传》《谷梁传》在“展”字下没有“舆”字。
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的田界。
《左传》说:因为莒国动乱。
季孙常常率领军队修筑郓城,后来又被莒国夺取,现在趁着莒国动乱而夺取它,又率领军队来划定田界,是害怕他们不服从。
〇邾悼公
冬季十一月己酉日,楚子麋去世。
《左传》记载:冬季,楚国公子围将出使郑国,伍举作为副使。还没出国境,听说君王有病就返回。伍举于是出使。十一月,己酉日,公子围到达,进入询问君王病情,用绳子勒死君王,于是杀死他的两个儿子幕和平夏。右尹子干出逃到晋国。
王樵说:“公子围弑君,杜预说楚国以疟疾上报,所以不记载弑君。商臣弑父,其不以实情上报是肯定的。《春秋》为何要大书特书呢?胡康侯认为围弑君而自立,中原各国力量所不能加,不能致讨,也就罢了。至于大合诸侯于申与防地,共有十二个国家,其臣举六王二
公之事,其君用齐桓召陵之礼,圣人闵之甚,惧之甚,是故察微显权轻重,而畧其簒以扶中国。夫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不因乱贼而存亡也,何扶之有?隠公弑而书薨,春秋鲁史故也。若曰为中国讳,申之防书曰『楚子曰卒』,是君楚矣。薨曰薨,卒曰卒,弑曰弑,事各有实,其文则史各纪其实,圣人不能易,亦不可易也。有史从伪赴而圣人正之者矣,未有史皆曰弑而圣人书卒者也。今以书薨、书弑为凡史皆可及,唯或薨或不薨,或弑或不弑,裁自圣心,而仲尼之所独,此何异于舞文弄法,以为非狱吏守典者之所知乎?阙疑阙文,圣有明训,强説无益于经,而有害。吾故曰:传可据而经不同,阙之可也。」
译对于隐公这件事,如果说是因为齐桓公在召陵会盟的礼仪,圣人对此非常怜悯,也非常担忧,因此审察细微与显著、权衡轻重,而略去其篡位的事实以扶持中原。然而,中原之所以为中原,并不因为乱臣贼子而决定存亡,有什么需要扶持的呢?隐公被弑而史书写作“薨”,这是春秋时期鲁国史官的旧例。如果说这是为了替中原讳言,那么申生被防书写作“楚子曰卒”,这岂不是承认楚君为天子了吗?薨就写薨,卒就写卒,弑就写弑,事情各有其实情,文字则是史官各自记录其实情,圣人不能改变,也不应该改变。有史官听从虚假的讣告而圣人予以纠正的情况,却没有史官都写“弑”而圣人改写“卒”的先例。如今认为写“薨”、写“弑”是普通史官都能做到的,只有写不写“薨”、写不写“弑”,由圣人内心裁断,这是孔子独有的,这与舞文弄法,认为不是狱吏遵守法典所能知晓的,有什么不同呢?对可疑之处存疑,对缺失之处存缺,圣人有明确的训诫,强加解说对经文没有益处,反而有害。所以我说道:传文可以依据,但经文有所不同,存疑不论是可以的。
楚防弑君一案,纪传有徴,然经不书弑,胡可坐也?弑君者必不以弑君赴,贼臣当国,固然。然董狐、南史固不乏人,陈灾、梁亡,告自他国,王室有乱,言自叔鞅,此何等大事?夫子肯轻出入其罪乎?説者徒见本国之臣子公言之,诸侯之大夫皆知之,七国、淮夷、三军之众皆笑之,以为其事甚确,不知诬谤之事在一言尔。一人传言,四裔可走,人情喜于播恶,善为取似,接色即指有淫,交财便称必盗,千古流言如出一辙。况楚灵奢侈淫虐,又足徴怨,国人取憎,隣国因其疑似而閧然归之,事理固应如此。宋太宗,太平天子,而烛影斧声,一时口实,总是湘山老僧一録,太宗便为弑贼,艺祖见谤,凶终此寃,何从白乎?故经不书弑,则灵王必不弑君无疑也。已见子夏传,灵王防与令尹围本是两人,而郏敖之卒实以疾,非以弑,左传可信,子夏传独不可信乎?李亷、灌甫皆有确据矣。
麋公谷作卷
楚公子比出奔晋
辛酉○景王五年
二年。○晋平十八,齐景八,卫襄四,蔡灵三,郑简二十六,曹武十五,陈哀二十九,杞文十,宋平三十六,秦景三十七,楚灵王防元年。呉夷昧四。
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左传》晋侯使韩起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王葆氏曰:前此晋之聘鲁者九,未尝以上卿执政者将命,今韩起始以去年为政,而是春即聘于鲁。葢晋霸渐衰,而欲以嘉好结鲁也。
左传》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于晋侯,谓之少齐。谓陈无宇非卿,执诸中都。少姜为之请曰:「送逆从班,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
夏叔弓如晋
左传报宣子也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
驷黒富而无礼,襄三十年,攻良霄而杀之。元年,与游楚争室而逐之。郑人畏其彊,不讨也。既又将作乱,欲去游氏,疾作而不克。子产因其疾也,数其罪而杀之。黑固有罪,而郑之所以诛之者亦慬矣。称国以杀,是国人欲杀之也。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
左传》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
胡传举动人君之大节,贤哲量之以行藏其道,奸邪窥之以作止其恶,四隣视之以厚薄其情。故有国者必谨于礼而后动,此守身之本,保国之基也。礼虽自卑,而尊人亦不妄説人以自辱。昭公既不能据经守正,失礼而妄动,又不能从权适变,无故而轻复,失国出奔,客死他境,葢始诸此矣。经书“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而昭公失国之因,季氏逐君之渐,晋人下比之迹,不待贬絶而皆见矣。
壬戌○景王六年
三年。○晋平十九,齐景九,卫襄五,蔡灵四,郑简二十七,曹武十六,陈哀三十,杞文十一,宋平三十七,秦景三十八,楚灵二,呉夷昧五。
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原公作泉
夏叔弓如滕五月▯滕成公
滕始书▯
秋小邾子来朝
左传》小邾穆公来朝,季武子欲卑邾。穆叔曰:“不可。曹、滕、二邾实不忘我好,卑一睦焉,逆羣好也。”当时诸侯之降礼,非其自贬,则主国卑之,如季武子欲卑邾是也。昭七年,罕朔奔晋,韩宣子问其位于子产。子产曰:“卿违,从大夫之位;罪人以其罪降,古之制也。”罕以亚大夫为嬖大夫,则当时卿大夫亦有降等之制矣。小邾微陋,名谥无所考,传唯此年见之后,又一来朝而止。如知武子、宋仲几之言,则小邾葢服于齐、宋。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
北燕伯欵出奔齐
左传》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书曰:“北燕伯欵出奔齐”,罪之也。
胡氏曰:「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燕伯欵去诸大夫,固不君也。而大夫相与比以杀其外嬖,是威脇其主而出之也。独罪燕伯何哉?晋厉公杀三郤,立胥童,而弑于丽氏;汉隐帝杀杨史,立郭允明,而弑于赵村;卫献公蔑冡卿,而信其左右
译楚防弑君一案,在史书的纪传中有证据,但《春秋》经文不记载为“弑”,这是为什么呢?弑君的人必定不会以弑君的名义前往,奸臣当政,情况确实如此。然而,像董狐、南史那样正直的史官并不缺乏,陈国受灾、梁国灭亡,是从他国报告而来;王室发生动乱,是叔鞅所言,这些都是何等重大的事情?孔子怎会轻易地判定其罪行呢?解说者只是看到本国的臣子公开议论,诸侯的大夫都知道,七国、淮夷、三军的民众都嘲笑这件事,就认为事实确凿,却不知道诬蔑诽谤之事往往源于一句话。一人传言,四方边远之地都会传遍,人情喜好传播恶名,善于制造似是而非的说法,看到脸色不对就指责有淫乱,涉及钱财往来就断定必定盗窃,千古以来的流言蜚语都如出一辙。况且楚灵王奢侈淫虐,足以招致怨恨,被国人憎恶,邻国因其嫌疑而纷纷归咎于他,事理本来就应该如此。宋太宗是太平天子,却因“烛影斧声”的传闻,一时成为口实,总是因为湘山老僧的一则记录,太宗便成了弑君贼,宋太祖被诽谤,冤屈至此,从何辩白呢?所以《春秋》经文不记载为“弑”,那么灵王必定没有弑君,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在子夏传中已有记载,灵王防与令尹围本是两个人,而郏敖的死确实是因病,并非被弑,《左传》可信,子夏传难道就不可信吗?李亷、灌甫都有确凿的证据了。
麋公谷作卷
楚公子比出奔晋
辛酉○周景王五年
鲁昭公二年。○晋平公十八年,齐景公八年,卫襄公四年,蔡灵公三年,郑简公二十六年,曹武公十五年,陈哀公二十九年,杞文公十年,宋平公三十六年,秦景公三十七年,楚灵王防元年。吴夷昧四年。
春,晋侯派韩起来聘问
《左传》说:晋侯派韩起来聘问,并且告知执政之事,前来相见是合乎礼节的。王葆氏说:在此之前晋国聘问鲁国的有九次,未曾以上卿执政者来传达命令,现在韩起才开始于去年执政,而这春天就聘问于鲁国。大概是晋国霸业逐渐衰落,而想要以友好关系结交鲁国。
《左传》说:夏四月,韩须到齐国迎娶女子。齐国的陈无宇送女,送来了少姜。少姜受晋侯宠爱,被称为少齐。晋侯认为陈无宇不是卿,将他拘禁在中都。少姜为他求情说:“送女迎亲遵循等级,是畏惧大国,如果还随意更改,因此动乱就会发生。”
夏,叔弓前往晋国
《左传》说:这是为了报答宣子。
秋,郑国杀其大夫公孙黑
驷黑富有而无礼,鲁襄公三十年,攻打良霄并杀了他。鲁昭公元年,与游楚争夺房屋而驱逐了他。郑国人畏惧他的强大,没有讨伐他。不久他又将要作乱,想要除去游氏,但生病发作而未能成功。子产趁他生病,列举他的罪状而杀了他。黑本来有罪,而郑国之所以诛杀他也很恰当。称国名以杀,是国人想要杀他。
冬,鲁君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季孙宿前往晋国。
《左传》说:晋国的少姜去世,鲁君前往晋国,到达黄河,晋侯派士文伯来辞谢说:“她不是正妻,请君王不要自辱。”鲁君返回,季孙宿于是去致送丧服。
胡氏说:举动是人君的大节,贤哲据此衡量而行或藏其道,奸邪据此窥探而作止其恶,四邻据此观察而厚薄其情。所以有国家的人必定谨慎于礼而后行动,这是守身的根本,保国的基础。礼虽然自谦,但尊重他人也不妄自说人以自辱。昭公既不能依据经典坚守正道,失礼而妄动,又不能顺应权宜适应变化,无故而轻率返回,失国出奔,客死他乡,大概始于此处了。经文记载“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而昭公失国的原因,季氏驱逐国君的渐起,晋人轻视的迹兆,不待贬绝而都显现了。
壬戌○周景王六年
鲁昭公三年。○晋平公十九年,齐景公九年,卫襄公五年,蔡灵公四年,郑简公二十七年,曹武公十六年,陈哀公三十年,杞文公十一年,宋平公三十七年,秦景公三十八年,楚灵王二年,吴夷昧五年。
春,周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去世
原公作泉
夏,叔弓前往滕国,五月○滕成公
滕国开始被记载○
秋,小邾子来朝见
《左传》说:小邾穆公来朝见,季武子想要轻视邾国。穆叔说:“不可以。曹、滕、二邾实在不忘我们的好意,轻视一个而和睦其他,是违背众人的好意。”当时诸侯降低礼节,不是他们自己贬低,就是主国轻视他们,如季武子想要轻视邾国就是这样。鲁昭公七年,罕朔逃奔晋国,韩宣子问他的职位给子产。子产说:“卿违抗命令,就按大夫的职位;罪人因其罪降等,是古制的规定。”罕以亚大夫的身份成为嬖大夫,那么当时卿大夫也有降等的制度了。小邾国微小简陋,名谥无处考证,传中只在这一年见到之后,又再来朝见就停止了。如知武子、宋仲几所言,那么小邾大概服属于齐、宋。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
北燕伯欵出奔齐
《左传》说:燕简公多有宠爱的人,想要除去诸大夫而立其宠爱的人。燕国大夫结党以杀公之外嬖,公害怕,逃奔齐国。经文说:“北燕伯欵出奔齐”,是归罪于他。
胡氏说:“君主虽然不像君主,臣子不可以不像臣子。燕伯欵除去诸大夫,固然不像君主。而大夫们结党以杀其外嬖,是威逼其主而使他出逃。只归罪于燕伯为什么呢?晋厉公杀三郤,立胥童,而被弑于丽氏;汉隐帝杀杨史,立郭允明,而被弑于赵村;卫献公蔑视冢卿,而信任其左右
,亦奔夷仪,久而后复也。故人主不尊陪贰,而与贱臣图柄臣者,事成则失身而见弑,事不成则失国而出奔,此有国之大戒也。」春秋凡见逐于臣者,皆以自奔为文,正其本之义也。
译(国君)也逃奔到夷仪,过了很久才返回。所以国君如果不尊重副手,却与地位低下的臣子谋划对付权臣,事情成功就会丧失自身而被杀害,事情不成功就会丧失国家而流亡,这是拥有国家的人必须警惕的重大教训。」《春秋》中凡是记载被臣子驱逐的国君,都采用“自己出逃”的措辞,这是为了端正追究根本责任的义理。
癸亥○景王七年
四年。○晋平二十,齐景十,卫襄六,蔡灵五,郑简二十八,曹武十七,陈哀三十一,杞文十二,宋平三十八,秦景三十九,楚灵三,呉夷昧六。
春王正月大雨雹
刘氏曰:「夫申丰言圣王在上,无雹可也。言雹之为灾,由藏氷故,非也。鲁虽藏川池之氷,未为不藏氷。如五帝以前,未有藏氷之时,岂长雨雹乎?且丰之为人,奸佞人也,党于季氏,不敢端言其罪,故推雹灾归之藏氷,欲以谄媚强臣,抹摋灾异。此与张禹、谷永何异?」熊过氏曰:「当雪而雹,故以为灾。凡阳侵隂不入为霰,隂侵阳不入为雹。」
雹公谷作雪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防于申。
楚子专防诸侯,始也。以楚荘之贤,辰陵之盟,从之者陈、郑耳。申之防,合十有二国,楚得志于中国,未有盛于此时者也。何氏曰:「不殊淮夷者,楚子至防,故君子不殊其类,所以病中国也。」
黄正宪氏曰:「按左氏载,楚子使椒举如晋求诸侯,又谓曹、邾辞以难,公辞以时祭,卫侯辞以疾。夫盟宋、防虢、晋,既甘心让楚矣,楚何必再求?且盟宋之后,鲁、卫诸国悉已如楚。今楚子自为盟主,大防诸侯,又重之以晋侯之许,乃敢托辞不至耶?葢楚之与抗者惟晋,所畏者惟呉。今晋既已通好,则思为拒呉之计,而拒呉之计,莫要于絶中国之通呉彼若郑、陈、蔡、许之素所服者,若淮夷居徐鲁之间,为东诸侯通呉之路者,若徐、顿、胡、沈居淮上流,错居于鲁、卫、宋之区者,若宋隣于郑,与滕、邾之近宋者,此皆楚入中国要害之地,故合而防之。淮夷防,则中国通呉之道絶;宋、郑诸国防,则楚入中国之路开。不必召鲁、卫、曹、邾等国,而实已掣其肘腋,使不敢动矣。此楚人之善计。左氏之説,或未可据以为实也。若其为防而用齐桓召陵之礼,蛮夷妄自尊大,以临其属国,何足怪哉!」
楚子专防诸侯始此
申今信阳州
楚人执徐子
胡传申之防,楚子为主而不殊。淮夷是在防之诸侯,皆狄也。其意也何?楚防弑麋以立,而求诸侯于晋,晋人许之,中国从之。执徐子,围朱方,迁赖于鄢城,竟莫较畏其强盛,则曰:晋楚唯天所相,不可与争。灭陈不能救,则曰:陈亡而楚克有之,天道也。灭蔡而又不能救,则曰: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降之罚也。至使穷凶极恶,师溃于訾梁,身▯于棘里,而缢于申亥。人不致讨,而天自讨之。是责命于天,而以人事为无益而弗为也,而可乎?
熊过氏曰:「蔡、陈、郑、许、徐、滕、顿、胡、沈、邾、宋、淮夷,相率受命于方城之内,而晋人听焉。宋之盟为之也。至是,断呉通上国之道,而晋亦不得通使南方矣。以为未也,于防而执徐子。秋,率七国伐呉,则断呉之情见矣。左氏祗以徐子呉出为见执之由,未见得其情实也。蔡未尝先陈也,楚执牛耳,则自先蔡矣,非复徃时之序也。」
楚専防诸侯之始
徐今凤阳府泗州北五十里界古下邳,僮县顿今项城县界古陈州,南胡今颍州界汉汝隂,沈今汝寕府汝水南淮夷今淮安,申今南阳古宛县,申伯旧封时属楚,指掌图以为呉地者非。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呉。此即防申之诸侯,应当从一役再见之文。今不言诸侯而详言之者,以郑、徐、滕、小邾、宋不在故也。
执齐庆封杀之
左传》使屈申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
郝仲舆曰:「传称庆封辱楚子,葢縁饰之辞。其实杀庆封,亦一义举也。经以讨贼及之。」
遂灭赖
熊过氏曰:「赖今汝寕府息县赖本,近楚乗伐呉而灭之,以威与国,可谓暴矣。」左氏云:「赖子面缚衔璧,楚子焚榇啖叔佐曰。」按经但言灭,是死位也。经传不同误耳。葢此事是他年楚之伐赖,降而舎之,非此时也。旧书不编年,故误。
赖公谷作厉
九月取鄫
左传》莒乱,着
译癸亥年,周景王七年。
鲁昭公四年。晋平公二十年,齐景公十年,卫襄公六年,蔡灵公五年,郑简公二十八年,曹武公十七年,陈哀公三十一年,杞文公十二年,宋平公三十八年,秦景公三十九年,楚灵王三年,吴夷昧六年。
春季,周王正月,降下大雨和冰雹。
刘氏说:“申丰说圣王在位,就不会有冰雹,这可以。但他说冰雹成为灾害,是因为收藏冰的缘故,这不对。鲁国虽然收藏了河流池沼中的冰,但不能说没有藏冰。如果在五帝以前,还没有藏冰的时候,难道就长期降冰雹吗?况且申丰这个人,是个奸邪谄媚的人,他偏袒季氏,不敢直言其罪过,所以将冰雹灾害归咎于藏冰,想要以此谄媚权臣,抹杀灾异现象。这与张禹、谷永有什么不同呢?”熊过氏说:“该下雪时却下了冰雹,所以视为灾害。大凡阳气侵入阴气而不能进入形成的是霰,阴气侵入阳气而不能进入形成的是冰雹。”
《公羊传》《谷梁传》将“雹”写作“雪”。
夏季,楚灵王、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国世子佐以及淮夷在申地会盟。
楚灵王独自召集诸侯会盟,是从这时开始的。凭借楚庄王的贤能,在辰陵的盟会,跟随他的只有陈、郑两国。申地的会盟,联合了十二个国家,楚国在中原地区得志,没有比这时更兴盛的了。何氏说:“不将淮夷区分开来,是因为楚灵王到了会盟之地,所以君子不区分他们的类别,以此来批评中原诸侯。”
黄正宪氏说:“按照《左传》记载,楚灵王派椒举到晋国请求诸侯,又说曹、邾以困难为由推辞,鲁国以时祭为由推辞,卫侯以疾病为由推辞。既然在宋国结盟、在虢国会盟、与晋国结盟,已经甘心让楚国主导了,楚国何必再次请求?况且在宋国结盟之后,鲁、卫等国都已经归附楚国。现在楚灵王自己作为盟主,大规模会盟诸侯,再加上晋侯的允许,难道还敢找借口不赴约吗?大概楚国与之抗衡的只有晋国,所畏惧的只有吴国。现在晋国已经通好,就想着制定抵御吴国的计策,而抵御吴国的计策,最重要的是断绝中原诸侯与吴国的交通。那些像郑、陈、蔡、许这样一向臣服的国家,像淮夷这样居住在徐、鲁之间,作为东方诸侯通往吴国道路的国家,像徐、顿、胡、沈这样居住在淮水上游,交错分布在鲁、卫、宋地区的国家,像宋这样邻近郑国,以及滕、邾这样靠近宋国的国家,这些都是楚国进入中原的要害之地,所以联合起来会盟。淮夷会盟,那么中原通往吴国的道路就断绝了;宋、郑等国被控制,那么楚国进入中原的道路就打开了。不必召集鲁、卫、曹、邾等国,但实际上已经牵制了他们的臂膀,使他们不敢行动。这是楚人的好计策。《左传》的说法,或许不能依据为事实。如果会盟而使用齐桓公召陵之礼,蛮夷妄自尊大,以此凌驾于附属国之上,有什么奇怪的呢!”
楚灵王独自召集诸侯会盟,是从这时开始的。
申地,在今河南信阳州。
楚国人俘虏了徐子。
胡氏传:申地的会盟,楚灵王为主盟者而不区分。淮夷是在会盟中的诸侯,都是狄人。这是什么意思呢?楚国弑杀麋君而立新君,并向晋国请求诸侯,晋人答应了,中原诸侯跟随了。俘虏徐子,包围朱方,将赖国迁到鄢城,竟然没有人敢较量,畏惧其强盛,就说:晋楚是天所辅佐的,不可与之争。不能救陈国,就说:陈国灭亡而楚国占有它,是天道。不能救蔡国,就说:天将抛弃蔡国以堵塞楚国的盈溢而降下惩罚。以至于穷凶极恶,军队在訾梁溃败,身体在棘里受伤,在申亥处自缢。人不进行讨伐,而天自行讨伐。这是将命运归责于天,认为人事无益而不作为,可以吗?
熊过氏说:“蔡、陈、郑、许、徐、滕、顿、胡、沈、邾、宋、淮夷,相继在方城之内接受命令,而晋人听任。这是宋国结盟造成的。至此,断绝吴国通往中原的道路,而晋国也不能派使者到南方了。认为还不够,在会盟时俘虏了徐子。秋季,率领七国讨伐吴国,那么断绝吴国的情意就显现了。《左传》只以徐子是吴国出身作为被俘虏的原因,没有看到真实情况。蔡国不曾先于陈国,楚国执牛耳,就自己先于蔡国了,不再是以往的顺序了。”
楚灵王独自召集诸侯会盟的开始。
徐地,在今安徽凤阳府泗州北五十里,界于古下邳、僮县;顿地,在今河南项城县界古陈州南;胡地,在今安徽颍州界汉汝阴;沈地,在今河南汝宁府汝水南;淮夷,在今江苏淮安;申地,在今河南南阳古宛县,申伯旧封地,当时属于楚国,《指掌图》认为是吴地是错误的。
秋季七月,楚灵王、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讨伐吴国。这就是申地会盟的诸侯,应当遵循同一战役再次记载的体例。现在不说诸侯而详细列举,是因为郑、徐、滕、小邾、宋不在其中。
逮捕齐国的庆封并杀了他。
《左传》:派遣屈申包围朱方,八月甲申日攻克,逮捕齐国的庆封并灭其全族。
郝仲舆说:“《左传》称庆封侮辱楚灵王,大概是修饰之辞。其实杀庆封,也是一件义举。《春秋》以讨伐贼人而记载。”
于是灭亡了赖国。
熊过氏说:“赖地,在今河南汝宁府息县。赖本来靠近楚国,乘着讨伐吴国而灭亡它,以威慑盟国,可谓暴虐了。”《左传》说:“赖君面缚衔璧,楚灵王焚烧棺材给叔佐吃。”按照《春秋》只说灭亡,是死位。经传不同,是错误罢了。大概这件事是另一年楚国讨伐赖国,降服后释放了,不是这个时候。旧书不按年编排,所以错误。
《公羊传》《谷梁传》将“赖”写作“厉”。
九月,夺取鄫国。
《左传》:莒国发生动乱,着
季氏曰:「取鄫不系之伐国,则鄫本自为国也。其非灭为莒属,明矣。鄫素属鲁,曷为取之?始以为已邑耳。」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
书豹卒,葢为舎中军也。季氏欲分公室,久难叔孙豹,故未行耳。杜泄曰:「夫子惟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竖牛诬豹欲毁以媚季氏而行其私,豹一卒而正月即舎中军矣。不然,鲁大夫卒者多,何独书豹乎?虽竖牛祸叔孙氏,杀嫡立庶,使乱大从所关不小,然经絶不载,知非徒系于此也。
左传》冬,呉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
甲子○景王八年
五年○晋平二十一,齐景十一,卫襄七,蔡灵六,郑简二十九,曹武十八,陈哀三十二,杞文十三,宋平三十九,秦景四十卒。楚灵四,呉夷昧七。
春王正月舎中军
左传》初作中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无所入于公,叔孙氏臣其子弟,以父兄归公,孟氏取其半焉,复以子弟之半归公。及其舎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以书使杜泄告于殡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敢告。」杜泄曰:「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受其书而投之,帅士而哭之。
杜氏曰:「罢中军,季孙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孔氏曰:「初作中军,十二分其国民,三家得七,公得五。国民不尽属公,公室已卑。今舎中军,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减已税以贡于公,民全不属公,公室益卑也。」
公羊、谷梁以为复古复正,非也。苟曰后此二卿、二军,则十年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及哀二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何以三卿并将三军并出邪?荀悦云:「春秋之义,舎中军则善之。」皆惑于公谷之説,而未之考也。
楚杀其大夫屈申
左传》楚子以屈申为贰于呉,乃杀之。
公如晋
髙忠宪曰:「昭公如晋者七,见止者一,及河五。惟此年善徃返,而以莒人之诉,几不免辱。宜叔齐谓知仪而不知礼也。」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
熊过氏曰:「牟氏夷名,则莒卿也。自于法应书。三传云:『莒无大夫,重地故书。』陆淳并非之,是也。牟娄本隐四年莒人所取纪邑,及者有别之辞。防在今安丘古平昌县,兹在今诸城古姑幕县。牟娄在防兹之间,南界莒地,与诸城聨比矣。谷梁氏曰:『及防兹,以大及小也。』公羊氏曰:『不以私邑累公邑。』然则哀八年齐取讙及阐,又何大小公私足别耶?」
三邑今莒州地
秋七月公至自晋
公在晋,而季氏纳牟夷。晋以莒愬,欲止公,罪固不在公也。故范献子不可,乃归公。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
左传》莒人来讨,不设备,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张洽氏曰:「按晋人方欲止公,而叔弓受牟夷败莒人,大夫之専,不顾霸讨,君辱比书,而大夫之専可见也。」蚡公作濆,谷作贲。
秦伯卒
不名史失之也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呉左传》:冬,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呉以报棘、栎、麻之役。
苏子由曰:「越于是始见徐。呉、越虽与中国防盟,皆以夷故,不得称人。今越始见,而与徐皆称人,何也?」不可言沈子。徐人,越伐呉,故也。犹戚之防呉,以鄫故称人耳。
赵子常曰:「便文则曰徐人,越人,复其恒称,则曰徐,曰于越,皆从史文也。」
越始见经,此楚子通越,制呉之始。
越今绍兴府
乙丑○景王九年
六年○晋平二十二,齐景十二,卫襄八,蔡灵七,郑简三十,曹武十九,陈哀三十三,杞文十四卒。宋平四十,秦哀公元年,楚灵五,呉夷昧八。
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秦景公
秦始书▯
夏季孙宿如晋
左传拜莒田也
鲁受莒牟夷之奔,时公在晋,宿实主之。及莒愬晋,公几为晋所止,以范献子之言得归。故武子如晋谢归公,且侦晋也。左氏
译季氏说:“夺取鄫国不记载为讨伐他国,那么鄫国原本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并非被灭后归属莒国,这是很明显的。鄫国向来隶属于鲁国,为什么还要去夺取它呢?起初只是把它当作自己的城邑罢了。”
冬季十二月乙卯日,叔孙豹去世。
史书记载叔孙豹的去世,大概是因为废除中军这件事。季氏想要分割公室的权力,长期以来忌惮叔孙豹,所以未能实行罢了。杜泄说:“夫子(叔孙豹)只是不想废除中军,所以在僖闳盟誓,在五父之衢诅咒。”竖牛诬陷叔孙豹想要废除中军以讨好季氏并实行私欲,叔孙豹一死,正月就废除了中军。如果不是这样,鲁国大夫去世的很多,为什么唯独记载叔孙豹呢?虽然竖牛祸害叔孙氏,杀害嫡子而立庶子,导致大乱,所牵涉的关系不小,但《春秋》完全不记载,知道这不仅仅系于此。
《左传》记载:冬季,吴国讨伐楚国,攻入棘、栎、麻,以报复朱方之战。
甲子日○周景王八年
五年○晋平公二十一年,齐景公十一年,卫襄公七年,蔡灵公六年,郑简公二十九年,曹武公十八年,陈哀公三十二年,杞文公十三年,宋平公三十九年,秦景公四十年去世。楚灵王四年,吴夷昧七年。
春季周王正月废除中军。
《左传》记载:当初设立中军,将公室分为三份,三家各占一份,季氏全部征收赋税,没有上缴给国君,叔孙氏让子弟臣服,以父兄的名义归附国君,孟氏取其半数,又将子弟的一半归附国君。等到废除中军时,将公室分为四份,季氏选取两份,两位大夫各取一份,都全部征收赋税而进贡给国君。于是派杜泄向灵柩报告说:“您一定想废除中军,现在已经废除了,敢来报告。”杜泄说:“夫子只是不想废除中军,所以在僖闳盟誓,在五父之衢诅咒。”接过文书扔掉,率领士人哭泣。
杜氏说:“废除中军后,季孙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孔氏说:“当初设立中军,将国民分为十二份,三家得七份,国君得五份。国民不完全属于国君,公室已经卑微。现在废除中军,将公室分为四份,三家自取赋税,减少自己的赋税进贡给国君,国民完全不属于国君,公室更加卑微了。”
《公羊传》、《谷梁传》认为这是恢复古制、回归正道,这是不对的。如果说后来是两位卿、两军,那么十年时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讨伐莒国。等到哀公二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讨伐邾国。为什么三位卿都率领三军一起出动呢?荀悦说:“《春秋》的道义,废除中军是赞许的。”这都是被《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所迷惑,而没有考证。
楚国杀死他的大夫屈申。
《左传》记载:楚王认为屈申对吴国有二心,于是杀了他。
鲁昭公前往晋国。
高忠宪说:“昭公前往晋国共七次,被阻止的有一次,到达黄河边的有五次。只有这一年往返顺利,但因莒人的控诉,几乎不免受辱。适宜叔齐说昭公懂仪节而不懂礼。”
夏季,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和防兹两地来投奔鲁国。
熊过氏说:“牟氏名夷,那么他是莒国的卿。按照体例应当记载。三传说:‘莒国没有大夫,因为重视土地所以记载。’陆淳都驳斥了这种说法,是对的。牟娄本是隐公四年莒人夺取的纪国城邑,‘及’表示区别。防在今安丘古平昌县,兹在今诸城古姑幕县。牟娄在防兹之间,南界与莒地相连,与诸城相邻。《谷梁传》说:‘及防兹,是以大及小。’《公羊传》说:‘不以私邑连累公邑。’那么哀公八年齐国夺取讙和阐,又有什么大小公私的区别呢?”
这三个城邑现在属于莒州地。
秋季七月,鲁昭公从晋国回来。
鲁昭公在晋国时,季氏接纳了牟夷。晋国因为莒国的控诉,想要阻止鲁昭公,罪责本来不在昭公。所以范献子不同意,于是让昭公回国。
戊辰日,叔弓率领军队在蚡泉打败莒国军队。
《左传》记载:莒人来讨伐,鲁国没有设防,叔弓在蚡泉打败他们。莒国军队还没有列阵。张洽氏说:“按晋人正想阻止昭公,而叔弓接纳牟夷打败莒人,大夫专断,不顾霸主的讨伐,国君受辱接连记载,而大夫的专断可见一斑。”蚡,公羊作濆,谷梁作贲。
秦伯去世。
不记载名字是史官的失误。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讨伐吴国。《左传》记载:冬季,十月,楚王率领诸侯及东夷讨伐吴国,以报复棘、栎、麻之战。
苏子由说:“越国于是初次出现。吴、越虽然与中国会盟,都因为夷狄的缘故,不得称‘人’。现在越国初次出现,而与徐国都称‘人’,为什么呢?”不能说沈子。徐人、越人讨伐吴国,是因为这个缘故。就像戚地会合吴国,因为鄫的缘故称‘人’罢了。
赵子常说:“为了行文方便就说徐人、越人,恢复其通常称呼,就说徐、于越,都是依据史官的文字。”
越国初次出现在经文中,这是楚王联络越国,遏制吴国的开始。
越国现在属于绍兴府。
乙丑日○周景王九年
六年○晋平公二十二年,齐景公十二年,卫襄公八年,蔡灵公七年,郑简公三十年,曹武公十九年,陈哀公三十三年,杞文公十四年去世。宋平公四十年,秦哀公元年,楚灵王五年,吴夷昧八年。
春季周王正月,杞伯益姑去世。
○秦景公
秦国开始记载国君去世。
夏季,季孙宿前往晋国。
《左传》记载:拜谢莒国田地之事。
鲁国接纳莒国牟夷的投奔,当时昭公在晋国,季孙宿实际主持此事。等到莒国向晋国控诉,昭公几乎被晋国阻止,因为范献子的话得以回国。所以季孙宿前往晋国谢罪昭公回国,并且侦察晋国的动向。《左传》
以为拜莒田,不甚卤莽哉?观固请彻加之慎,则亦结纳大国,求免于辱耳。乃晋既受莒愬,又不止公,何不出一言以让宿乎?
译认为任命田为莒国国君,不是很卤莽吗?观察固请求彻底废除田的谨慎态度,也不过是结交大国,以求免于受辱罢了。然而晋国既然接受了莒国的控诉,又不阻止鲁公,为什么不出一句话来责备宿呢?
▯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卫
左传》宋寺人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徴王樵氏曰:“按杀太子痤也,以寺人伊戾之谗,逐华合比也,以寺人柳之谗。刑人之能败人国家如此。然附伊戾者向戌,比柳者华亥,得外臣之合,而其谮乃售。刑人与小人,隂类相合,间人之父子兄弟,以至于坠宗陨祀者多矣,可不戒哉!”
秋九月大雩
楚防罢帅师伐呉
左传》使防泄伐徐,呉人救之。令尹子荡伐呉师于豫章,次于干谿。呉人败其师于房钟。
王樵氏曰:「楚子使防泄伐徐,其伐呉而败者,令尹子荡也。子荡归罪,杀防泄,故书防罢伐呉以正之。楚再不竞于呉,乃移兵陈、蔡,至复伐徐,而国乱矣。」
冬叔弓如楚
左传聘且吊败也
熊过氏曰:诸侯两事晋楚,宿如晋则弓,如楚矣。髙抑崇曰:四年公不防申,已而震楚兵威,将朝楚而不能,故以叔弓先聘,而明年公继之也。
齐侯伐北燕
左传》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吾君贿,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
丙寅○景王十年
七年。○晋平二十三,齐景十三,卫襄九卒,蔡灵八,郑简三十一,曹武二十,陈哀三十四,杞平公郁厘元年,宋平四十一,秦哀二,楚灵六,呉夷昧九。
春王正月暨齐平
左传》春,暨齐平,齐求之也。癸已,齐侯次于虢。燕人行成。二月,盟于濡上。燕人归燕姬。
杜云:「燕与齐平,蒙上文也?」非也。此鲁暨齐平也。襄二十四年,我侵齐;二十五年,齐伐我。齐鲁之好遂絶。是时,鲁娶于呉,事楚甚谨。齐将纳燕伯,恐鲁之议其后也。齐求鲁故,暨齐平。
李氏曰:推之经例,暨齐平、正与及齐平、及郑平,句法相似。而下文又有叔孙婼如齐涖盟,正与叔还涖盟之事相类。且左氏下文明説燕人行成,而上文又以为齐求之,文法自相背。今若截「齐求之也」四字,正解齐鲁之平,而以癸已以下另起,方终齐燕之事,则两得之矣。葢左氏本无误,而许惠卿之误也。夏四月,传有齐燕平之月,则谓濡上之盟耳。防强増「暨」字以实之,非是。卓子曰:不第此也,「暨」者,「及」也。凡「及」以大及小,以内及外,燕不可以暨齐也。
胡传灵公以来,齐首败伯主之约,纳晋栾盈叛人也,纳北燕伯犹,庶几乎天下之大义,而卒与之平,是党乱臣逆子也。是故昭定而下,春秋多罪齐。书伐卫,遂伐晋,同围齐,袭莒,暨齐平,盟于咸,次于五氏,皆特笔也。夫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得而称焉。”葢不与齐也。
胡传襄公之世,齐数伐鲁,景公初立,使庆封来聘而不书,鲁报则鲁葢无汲汲于齐可知矣。春秋书暨二,又见定十年,但诸家皆以暨为已之不得已,而刘氏独以为人之不得已。齐以莒故与鲁搆怨,鲁挟呉楚之威强,齐以平耳。据此説,似与宋辰、强仲、佗石彄之暨合。
三月公如楚
叔孙婼如齐涖盟
婼公谷作舎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
谷梁传》乡曰:“卫齐恶”,今曰:“卫侯恶”,此何为?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名,重其所以来也。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卫襄公
丁卯○景王十一年
八年○晋平二十四,齐景十四,卫灵公元年,蔡灵九,郑简三十二,曹武二十一,陈哀三十五卒,杞平二,宋平四十二,秦哀三,楚灵七,呉夷昧十。
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孔氏曰:「招与公子过共杀偃师而立公子留,及楚杀行人干徴,师留出奔郑,招乃归罪于过,而使陈人杀之。及楚师来讨,又推过为首,得免重责,不死而放之于越,是以招为从罪也。若其从招之诈,如楚
译〇杞文公
宋国的华合比出逃到卫国。
《左传》记载:宋国的寺人柳受到宠信,太子佐憎恶他。华合比说:“我杀了他。”柳听说了这件事,于是挖坑宰杀牲畜,埋下书信,然后告诉宋公说:“华合比将要接纳逃亡者的家族,已经在北郭盟誓了。”宋公派人去查看,果然如此,于是驱逐了华合比。华合比逃奔到卫国。这时华亥想取代右师的职位,于是与寺人柳勾结,听从他的谋划。王樵氏说:“按照记载,杀害太子痤,是因为寺人伊戾的谗言;驱逐华合比,是因为寺人柳的谗言。宦官败坏国家竟然到了这种地步。然而依附伊戾的是向戌,勾结柳的是华亥,得到了外部臣子的迎合,他们的谗言才得以得逞。宦官与小人,阴险同类相互勾结,离间人家的父子兄弟,以至于导致宗庙倾覆、祭祀断绝的情况太多了,能不引以为戒吗!”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
楚国的防罢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左传》记载:楚王派防泄讨伐徐国,吴国人去救援徐国。令尹子荡在豫章讨伐吴军,驻扎在干谿。吴军在房钟击败了楚军。
王樵氏说:“楚王派防泄讨伐徐国,讨伐吴国而战败的是令尹子荡。子荡归罪于防泄,杀了防泄,所以史书只记载防罢讨伐吴国以纠正这个错误。楚国再次在吴国面前不占优势,于是转移兵力去讨伐陈国、蔡国,甚至再次讨伐徐国,国家就动乱了。”
冬,叔弓前往楚国。
《左传》记载:出访并且吊唁战败之事。
熊过氏说:诸侯同时侍奉晋国和楚国,叔孙宿去了晋国,那么叔弓就去楚国了。高抑崇说:鲁襄公四年,鲁公没有参加申地的会盟,后来被楚国的兵威震慑,想要朝见楚国而不能,所以先派叔弓出访,第二年鲁公才亲自前往。
齐侯讨伐北燕。
《左传》记载:齐侯打算拥立简公回国,晏子说:“不能让他进入,燕国已经有国君了,百姓没有二心。我们的国君贪财,身边都是谄媚阿谀之人,做大事不讲究信用,未曾有过成功的。”
丙寅〇周景王十年
七年。〇晋平公二十三年,齐景公十三年,卫襄公九年去世,蔡灵公八年,郑简公三十一年,曹武公二十年,陈哀公三十四年,杞平公郁厘元年,宋平公四十一年,秦哀公二年,楚灵王六年,吴夷昧九年。
春,周历正月,与齐国讲和。
《左传》记载:春天,与齐国讲和,是齐国请求的。癸巳日,齐侯驻扎在虢地。燕人求和。二月,在濡上结盟。燕人送回燕姬。
杜预说:“燕国与齐国讲和,是承袭上文的意思吗?”不对。这是鲁国与齐国讲和。襄公二十四年,我国侵犯齐国;二十五年,齐国讨伐我国。齐鲁两国的友好关系于是断绝。当时,鲁国从吴国娶妻,对楚国非常恭谨。齐国将要拥立燕伯回国,担心鲁国在后面议论他。齐国请求鲁国,所以与齐国讲和。
李氏说:推究经书的体例,“暨齐平”与“及齐平”、“及郑平”句法相似。而下文又有叔孙婼到齐国主持盟誓,正与叔还主持盟誓的事情相类似。况且《左传》下文明明说燕人求和,而上文又说齐国请求,文法自相矛盾。现在如果截断“齐求之也”四个字,正好解释齐鲁讲和,而从癸巳日以下另起一段,才终结齐燕之事,这样两方面都合理了。大概《左传》本来没有错误,而是许惠卿弄错了。夏四月,传文有齐燕讲和的月份,那就是指濡上之盟。杜预强行增加“暨”字来证实它,是不对的。卓氏说:不仅如此,“暨”就是“及”。凡是“及”都是大国及小国,内国及外国,燕国不可以用“暨”来连接齐国。
胡氏传:从灵公以来,齐国首先破坏了霸主之约,接纳晋国的叛臣栾盈,接纳北燕的伯犹,这似乎关乎天下的大义,却最终与他们讲和,这是偏袒乱臣逆子。所以昭公、定公以后,《春秋》多指责齐国。记载讨伐卫国,进而讨伐晋国,共同包围齐国,偷袭莒国,与齐国讲和,在咸地结盟,驻扎在五氏,都是特别的笔法。孔子说:“齐景公有马四千匹,死的时候,百姓没有什么可以称颂的。”大概是不赞许齐国。
胡氏传:襄公时代,齐国多次讨伐鲁国,景公刚即位,派庆封来聘问而不记载,鲁国回报则鲁国大概不急于与齐国交往可知了。《春秋》记载“暨”两次,又在定公十年出现,但各家都认为“暨”是自己不得已,而刘氏独自认为是别人不得已。齐国因为莒国的缘故与鲁国结怨,鲁国挟持吴楚的威势强大,齐国才求和罢了。根据这个说法,似乎与宋辰、强仲、佗石彄的“暨”字用法相合。
三月,鲁公前往楚国。
叔孙婼前往齐国主持盟誓。
婼,《公羊传》《谷梁传》作“舍”。
夏四月甲辰初一,发生日食。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去世。
《谷梁传》说:以前说:“卫齐恶”,现在说:“卫侯恶”,这是为什么呢?君臣同名。君子不剥夺别人的名字,不剥夺别人亲人所取的名字,重视名字由来的意义。
九月,鲁公从楚国回来。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去世。
十有二月癸亥〇卫襄公
丁卯〇周景王十一年
八年〇晋平公二十四年,齐景公十四年,卫灵公元年,蔡灵公九年,郑简公三十二年,曹武公二十一年,陈哀公三十五年去世,杞平公二年,宋平公四十二年,秦哀公三年,楚灵王七年,吴夷昧十年。
春,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世子偃师。
孔氏说:“招与公子过共同杀死偃师而立公子留,等到楚国杀了行人干徵,师留出奔郑国,招于是归罪于过,让陈国人杀了他。等到楚国军队来讨伐,又推说过是首犯,得以免除重责,不死而放逐到越国,所以招是从犯。如果跟随招的欺诈,如楚
之意,则宜书『过杀偃师』。今书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是仲尼知其实状,以招为首也。」
译这种意图,就应当记载为“过杀偃师”。现在记载说“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国世子偃师”,这是孔子知道事实真相,把招当作首恶的缘故。
赵子常曰:「谷梁传乡曰:『陈公子招』,今曰:『陈侯之弟招』,何也?尽其亲,所以恶招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君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陈氏传曰:『两下相杀,虽世子不书』,据陈佗、曹负刍,此何以书?斥君之辞也。」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
左传哀公缢
叔弓如晋
左传贺虒祈也
楚人执陈行人干徴师杀之
陈公子留出奔郑
苏子由曰:「楚将讨陈,故留出奔。留既为君矣,不曰『陈留』,而曰『陈公子留』,何也?留立于招耳,为君非留志也。」
秋搜于红
赵子常曰:「师田违礼,自僖公而后不书者五公矣。搜于红,何以书?自僖公救齐而后,将帅无公臣,凡师皆大夫帅之。苟军政不出于公,则阅治田狩之事不足讥也。于是舎中军,三家分鲁而自为师,乃搜于红以大阅焉。葢鲁君无民,于是始,则其事与师田违礼者不侔矣。故大搜于比,蒲于昌间,终春秋悉书之,详着其世变,以讥大夫之不臣也。」陈氏传曰:「搜于红也,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皆三家之师也。自是而屡搜,皆三家,所以耀武焉尔。」是故荘桓之狩必言公,昭定之搜不言公。
秋而行搜,礼姑浅猎而寡获,示不贪于从禽,其实则数军实而已。诸家非时之论,未尽其情也。《谷梁传》正也。因搜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车轨尘马候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驰,然后射者能中。过防弗逐,不从奔之道也。面伤不献,不成禽不献。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余与士众以习射于射宫。射而中,田不得禽,则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贵仁义而贱勇力也。
王氏曰:「根牟,鲁东界商宋地;鲁西界与宋、卫接境,其地亦广矣。四搜皆书大,而此独不称大者,首着公不得与,而归恶于三家也。」
书搜始此
红今泰安州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左氏陈公子招归罪于公子过而杀之。陈无君者五月矣。曷为称人以杀?与讨乱同辞。公子过与杀偃师者也。以其罪宜讨,故不曰招杀,而称人以杀。以为犹国人杀之也。
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
詹莱氏曰:陈侯之疾也,病固欲其夺嫡而立庶,故招为之杀偃师而立留也。执招,称陈侯之弟,目陈侯也。干徴师为招之使,是招党也,杀之也宜。而人楚者,以其刑之颇也。招首也,而止于放;徴师孔奂,脇也,而极于杀,为失轻重之伦矣。留既为君,惧讨而出,不曰陈留,而曰公子。若曰此溺之子,犹目陈侯也。陈人之杀过也,既曰公子,又曰大夫,何也?是无罪之人尔,招所诿罪以谢楚者也,故加之官以别之。放招何以杀孔奂?楚人所归罪以谢陈者也。楚人之讨贼也,赦其主而诛其党,何也?楚人之志不在讨招,乱陈而后已,得灭之则似得之尔。
公子大夫过,非弑君首恶,又为招所诿罪,故不去其官与族,非全无罪之人也。本是有官有族,率其恒称,非故加也。陈奂亦招所诿罪之人,无官无族,率其恒称,非有贬也。
奂公作瑗
▯陈哀公
左传》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呉围陈。宋戴恶防之。冬十一月壬午,灭陈。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使穿封戍为陈公。
黎氏曰:「书▯陈哀公,非谓我徃防而书时,陈已灭矣。国为楚师所据,鲁岂与其▯而使臣徃防之?葢楚入陈,自以其君在殡,因取而▯之。与荘四年齐侯▯纪伯姬同。彼目齐者,葢上文无齐灭纪之文,故下文云尔。今巳书楚师灭陈,则下云执公子招,杀孔奂,▯哀公,皆蒙上文云。」
曰:灭,曰:执,曰:杀,曰:▯,皆楚子也。则曷为但称师?赵子常曰:异其文,以异其事也。楚子奉孙呉以讨于陈,曰:将定而国。陈人聴命而遂县之。则是楚灵以诈灭中国而已。是故灭陈,灭蔡,皆不称楚子。称楚子,则疑于楚荘灭萧、
译赵子常说:“《谷梁传》中说:‘陈公子招’,现在说:‘陈侯的弟弟招’,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尽到亲属之情,用来表示对招的厌恶。两方地位相等的人互相杀害,不在《春秋》中记载,这里记载它是什么意思呢?世子是君主的副手。说可以重视他,使他存在,所以记载他。陈氏传中说:‘两方地位相等的人互相杀害,即使是世子也不记载’,依据陈佗、曹负刍的例子,这里为什么记载呢?这是斥责君主的措辞。”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去世。
《左传》说哀公被缢死。
叔弓前往晋国。
《左传》说这是祝贺虒祈建成。
楚国人抓住了陈国的行人干徵师,杀了他。
陈公子留逃亡到郑国。
苏子由说:“楚将要讨伐陈国,所以留逃亡。留已经即位为君了,不说‘陈留’,而说‘陈公子留’,为什么呢?留是依靠招才即位的,为君并非留的本意。”
秋天在红地举行搜狩。
赵子常说:“军队田猎违背礼制,从僖公以后不记载的已经有五位国君了。在红地搜狩,为什么记载呢?自从僖公救齐以后,将帅中没有公室的臣子,凡是军队都由大夫率领。如果军政不出自国君,那么检阅治理田猎之事就不值得讥讽了。于是舍弃中军,三家瓜分鲁国而各自为军,于是在红地大举搜狩来检阅军队。大概鲁君没有百姓,是从这时开始的,那么这件事与军队田猎违背礼制就不一样了。所以在比地大搜,在蒲地大搜,在昌地大搜,整个春秋时期都详细记载,以表明世道的变化,来讥讽大夫的不臣行为。”陈氏传说:“在红地搜狩,从根牟到商卫,革车千辆,都是三家的军队。从此屡次搜狩,都是三家,是为了炫耀武力罢了。”因此,庄公、桓公时的田猎必定说“公”,昭公、定公时的搜狩不说“公”。
秋天举行搜狩,礼制上只是浅猎而少获,表示不贪图追逐禽兽,其实只是检阅军备罢了。各家关于不合时宜的议论,没有完全了解实情。《谷梁传》是正确的。借搜狩来练习武事,是礼制中很重要的。用艾草编织成屏障,设置旌旗作为辕门,用葛草覆盖箭靶,作为标记,旁边握着箭,驾车者不得进入,车轨尘土飞扬,马匹候蹄掩住禽兽,驾车者不失去驰骋的节奏,然后射手才能射中。越过屏障的不追逐,不跟随奔逃的禽兽,这是道义。面部受伤的禽兽不献,没有完全捕获的禽兽不献。禽兽虽然多,天子只取三十只,其余分给士众,在射宫练习射箭。射箭射中,田猎没有捕获禽兽,也算获得;田猎捕获禽兽而射箭没有射中,就不算获得。由此可知古人重视仁义而轻视勇力。
王氏说:“根牟,是鲁国东界商宋之地;鲁国西界与宋、卫接壤,那地方也很广阔了。四次搜狩都记载‘大’,而这次唯独不称‘大’,是为了首先表明国君不能参与,而把罪责归于三家。”
记载搜狩从这时开始。
红地即今天的泰安州。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过。
《左氏传》说陈公子招把罪责归给公子过而杀了他。陈国没有国君已经五个月了。为什么称“人”来杀?与讨伐叛乱的措辞相同。公子过是参与杀偃师的人。因为他的罪责应当讨伐,所以不说招杀,而称“人”来杀。认为这如同国人杀他一样。
举行大雩祭。
冬十月壬午,楚国军队灭掉陈国,抓住陈公子招,把他流放到越国,杀了陈孔奂。
詹莱氏说:陈侯生病时,本来就想要废嫡立庶,所以招为他杀了偃师而立留。抓住招,称陈侯的弟弟,是着眼于陈侯。干徵师是招的使者,是招的党羽,杀他是适宜的。而楚国人,是因为他们的刑罚轻重失当。招是首犯,却只止于流放;徵师、孔奂是胁从,却极刑处死,这失去了轻重的伦常。留已经为君,害怕讨伐而逃亡,不说陈留,而说公子。这是说他是溺的儿子,还是着眼于陈侯。陈国人杀过,既说公子,又说大夫,为什么呢?这是无罪的人,是招用来推卸罪责以谢罪于楚国的,所以加上官职来区别他。流放招为什么杀孔奂?这是楚国人归罪以谢罪于陈国的。楚国人讨伐贼人,赦免主犯而诛杀党羽,为什么呢?楚国人的意图不在讨伐招,而是要扰乱陈国而后已,得到灭掉陈国就好像得到了它一样。
公子大夫过,不是弑君的首恶,又成为招推卸罪责的对象,所以不除去他的官职和族氏,他不是完全没有罪的人。本来是有官有族的,按照通常的称呼,不是故意加上的。陈奂也是招推卸罪责的人,没有官职和族氏,按照通常的称呼,没有贬义。
奂公作瑗。
〇陈哀公
《左传》说九月,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奉孙吴包围陈国。宋戴恶防备他。冬十一月壬午,灭掉陈国。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〇。让穿封戍做陈公。
黎氏说:“记载〇陈哀公,不是说我们前往防备而记载当时,陈国已经灭了。国家被楚国军队占据,鲁国难道会参与〇祭而派臣子前往防备吗?大概楚国人进入陈国,自认为他们的国君在殡,因此取而〇之。与庄公四年齐侯〇纪伯姬相同。那里着眼于齐国,大概是因为上文没有齐灭纪的记载,所以下文这样说。现在已经记载楚师灭陈,那么下文说执公子招,杀孔奂,〇哀公,都承袭上文。”
说:灭,说:执,说:杀,说:〇,都是楚子做的。那么为什么只称师?赵子常说:改变文辞,用来区别事情。楚子奉孙吴在陈国讨伐,说:将安定你们的国家。陈国人听从命令而于是被设为县。这就是楚灵王用欺诈灭掉中国罢了。所以灭陈,灭蔡,都不称楚子。称楚子,就怀疑于楚庄王灭萧、
入陈,皆称楚子也。子常之论美矣,实非也。子常以为据传楚子在师者,为有侍饮于王之事也。然而在国,在陈,传无明文,岂必楚子在陈之语乎?况上文明载楚公子弃疾帅师,胡以为楚子也?非楚子,故称师。
译进入陈国时,都称楚子。子常的论述看似美好,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子常认为依据传文楚子在军中,是因为有侍奉楚王饮酒之事。然而在楚国国内,在陈国,传文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难道一定是楚子在陈国的说法吗?况且上文明确记载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怎么能说是楚子呢?不是楚子,所以称军队。
郝仲舆曰:「哀公故嬖臣袁克,▯公杀其马,毁其玉焉,义也。仓卒举事,鲁防未可知。经亦书▯,不欲亡陈而没袁克之谊也。春秋可以例求乎?」
戊辰○景王十二年
九年○晋平二十五,齐景十五,卫灵二,蔡灵十,郑简三十三,曹武二十二,陈灭杞,平三,宋平四十三,秦哀四,楚灵八,呉夷昧十一。
春叔弓防楚子于陈
是时如楚者,宋有华亥,郑有游吉,卫有赵黡。不书,止言鲁事而已。或以为夷狄猾夏,《春秋》畧之,非也。
许迁于夷
诸儒皆谓许畏郑,欲迁请楚,而迁于夷,恐不然。当时许坚从楚,楚之威方炽也。郑虽世仇,许未必敢动。许曷为畏之?即请于楚,楚曷为聴其迁?成畏郑之名哉!汪氏曰:「夷一名城父,本陈地,楚灭陈,遂迁许于此耳。」《左传》:「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是也。」
夷今凤阳府亳州
夏四月陈灾
公谷曰:陈已灭,其言陈灾,何存陈也?杜氏曰:天火曰灾。陈既已灭,降为楚县,而书陈灾者,犹晋之梁山、沙鹿崩,不书晋灾,言系于所灾、所害,故以所在为名。王樵氏曰:陈灾与宋灾同,亦直书灾异耳。存陈之説,固非本防。以梁山、沙鹿为比,而谓其已降为县而不书楚者,系灾所在为名,此亦非也。存陈之説虽非本防,不伤教意。汉建安二十五年,通鉴已纪黄初之元。朱子以为夺汉大速,予魏太亟,非《春秋》存陈之意,以不与楚之灭而存陈,此本可通。但公羊家又以存陈为天意,左氏亦有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之説,皆诸儒以意衍説,不足信也。国曰灾,邑曰火,亦非陈实未亡也。使穿封戍为陈公,犹之使许叔居东偏也。书陈灾,非存陈也。陈、宋之灾,《春秋》所当书也。灭者,毁灭之谓,一国可言灭,一邑亦可言灭,一人亦可言灭,非殄絶无遗之谓也。学者不知灭义,妄有纷纭耳。灾,公谷作火。
秋仲孙貜如齐
左传孟僖子如齐殷聘礼也
襄公之末年,齐景新立,即使庆封来聘,以通嗣君。自是礼意久旷。七年,齐平之后,乃令孟僖子如齐以修好焉。夹谷之防,齐来归田。侯犯之叛齐,又致郈州仇如齐。其后叔还▯景公,葢景公末年更结鲁以叛晋也。
冬筑郎囿
熊过氏曰:「郎隐狩地,荘公筑台焉,以察戎者。三家既分公室,兵民皆制于已,故多辟搜狩之地,张主一以为娯君耳目,而窃其权。夫鲁之权,何待窃哉?」
己巳○景王十三年
十年○晋平二十六卒,齐景十六,卫灵三,蔡灵十一,郑简三十四,曹武二十三,陈灭杞,平四,宋平四十四卒,秦哀五,楚灵九,呉夷昧十二。
春王正月
夏齐栾施来奔
髙彊同奔,不书。非卿,栾髙嗜酒,信内多怨。彊于陈鲍氏而恶之,与陈鲍战败,来奔。
黄正宪氏曰:「晏子端委立虎门数语,及待召而入,殊为泄泄。借令不召,将无入乎?大臣急君之义,何如也?况前晏子对叔向之言,既谓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今桓子又分邑粟于公族,则无尊卑贵贱,尽徳陈氏矣。乃不一为节制,而复劝陈鲍以所分栾髙之室,致诸公,何救于国哉?」予尝妄谓晏婴是远嫌避难之人,观其处置崔庆,皆假手于人而泯其迹,可见矣。故称其智,孔子称管仲「一匡九合」,而晏平仲止称其善交,则二子之优劣,不较然乎?
齐公作晋
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左传平子伐莒取郠
王樵氏曰:「舎中军,是借二军复古之名,以掩其中分鲁国之实耳。其平居也,四分其民,季氏择二三子各一至。其出军则季氏専将一军,身为元帅,而孟仲各将一军之半,以为之副。此所以虽曰舎中军,而三卿帅师,葢旧额固存也。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邾人告呉曰:『鲁赋八百乗』,则鲁军制非能复古,可见矣。叔孙婼居守,故叔弓所将者,叔孙氏之兵也。取郠不书,公见讨于平丘,故讳之。」
意公作隐
戊子晋侯彪卒
李琪氏曰:平公五盟六防,服
译郝仲舆说:“哀公原本宠爱的臣子袁克,〇公杀了他的马,毁了他的玉,这是合乎道义的。在仓促间举事,鲁国的防备情况难以预料。《春秋》也记载了〇,是不想让陈国灭亡而埋没袁克的义气。《春秋》的义例可以这样推求吗?”
戊辰〇周景王十二年
鲁哀公九年〇晋平公二十五年,齐景公十五年,卫灵公二年,蔡灵公十年,郑简公三十三年,曹武公二十二年,陈国灭亡杞国,平公三年,宋平公四十三年,秦哀公四年,楚灵公八年,吴夷昧十一年。
春天,叔弓在陈地防备楚子。
这时前往楚国的,宋国有华亥,郑国有游吉,卫国有赵黡。《春秋》没有记载,只是陈述鲁国的事罢了。有人认为夷狄扰乱华夏,《春秋》就略去不记,这是不对的。
许国迁都到夷地。
众儒者都认为许国畏惧郑国,想迁都并向楚国请求,于是迁到了夷地,恐怕不是这样。当时许国坚决追随楚国,楚国的威势正盛。郑国虽然是世仇,许国未必敢轻举妄动。许国为什么要畏惧郑国呢?即使向楚国请求,楚国为什么要听从它迁都呢?难道是为了成就畏惧郑国的名声吗!汪氏说:“夷地又名城父,本是陈国的土地,楚国灭亡陈国后,就把许国迁到这里。”《左传》说:“楚公子弃疾把许国迁到夷地,实际上就是城父。”
夷地即今天的凤阳府亳州。
夏四月,陈地发生火灾。
《公羊传》《谷梁传》说:陈国已经灭亡,为什么说陈地发生火灾,这是为了保存陈国吗?杜氏说:天火称为灾。陈国既然已经灭亡,降为楚国的县,而记载陈地发生火灾,就像晋国的梁山、沙鹿山崩塌,不记载晋国发生灾害一样,是说灾害依附于受灾、受害的地方,所以以所在的地名为名。王樵氏说:陈地发生火灾与宋地发生火灾相同,也只是直接记载灾异罢了。保存陈国的说法,本来就不符合主旨。拿梁山、沙鹿山崩塌来类比,说陈国已经降为县而不记载楚国,是因为灾害所在的地名,这也不对。保存陈国的说法虽然不符合主旨,但不伤害教化之意。汉建安二十五年,《资治通鉴》已经记载了黄初元年。朱熹认为剥夺汉朝正统太快,给予魏国太急,不符合《春秋》保存陈国的用意,以不承认楚国灭亡陈国而保存陈国,这本可以讲通。但《公羊传》学派又认为保存陈国是天意,《左传》也有火出而火烧陈地、驱逐楚国而重建陈国的说法,都是众儒者凭主观臆测引申的说法,不足为信。国家发生火灾称为灾,城邑发生火灾称为火,也不是说陈国实际上没有灭亡。假使穿封戍做陈国的公,就像让许叔居住在东边一样。记载陈地发生火灾,并不是为了保存陈国。陈、宋的火灾,是《春秋》应当记载的。灭,是毁灭的意思,一个国家可以说灭,一个城邑也可以说灭,一个人也可以说灭,不是指灭绝无余的意思。学者不明白灭的含义,所以胡乱争论不休。灾,《公羊传》《谷梁传》作火。
秋天,仲孙貜出使齐国。
《左传》:孟僖子出使齐国,是殷勤聘问的礼节。
襄公末年,齐景公刚刚即位,就派庆封来聘问,以沟通继位之君。从此礼意长久荒废。七年,齐国平定之后,才派孟僖子出使齐国以修好。夹谷的盟会,齐国归还田地。侯犯叛离齐国,又派郈州仇出使齐国。后来叔还〇景公,大概是因为景公末年更想结交鲁国以背叛晋国。
冬天,在郎地修筑苑囿。
熊过氏说:“郎地是隐公狩猎的地方,庄公在那里筑台,以观察戎人。三家既已瓜分公室,军队和百姓都受制于自己,所以多开辟搜狩之地,张大主一作为娱乐君主的耳目,而窃取其权。鲁国的权柄,何须窃取呢?”
己巳〇周景王十三年
鲁哀公十年〇晋平公二十六年去世,齐景公十六年,卫灵公三年,蔡灵公十一年,郑简公三十四年,曹武公二十三年,陈国灭亡杞国,平公四年,宋平公四十四年去世,秦哀公五年,楚灵公九年,吴夷昧十二年。
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齐国的栾施来投奔。
高彊一同投奔,没有记载。不是卿,栾、高嗜酒,听信内宠,多怨恨。高彊依附陈、鲍氏而厌恶他们,与陈、鲍氏交战失败,来投奔。
黄正宪氏说:“晏子端正衣冠站在虎门,说了几句话,以及等待召见才进入,实在显得从容不迫。假使不召见,难道就不进入吗?大臣急于尽忠君之义,又当如何呢?况且之前晏子对叔向说的话,既说国君抛弃百姓而归于陈氏,现在桓子又把封邑和粮食分给公族,那么无论尊卑贵贱,都感激陈氏的恩德了。却不加以节制,反而劝陈、鲍氏把所分的栾、高氏的家产,献给国君,这对国家有什么补救呢?”我曾妄自认为晏婴是远避嫌疑、躲避灾祸的人,看他处理崔杼、庆封的事,都是假手于人而泯灭痕迹,可见一斑。所以称赞他的智慧,孔子称赞管仲“一匡天下,九合诸侯”,而晏平仲只称赞他善于交往,那么这两人的优劣,不是很明显吗?
齐公作晋
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攻打莒国。
《左传》:平子攻打莒国,夺取郠地。
王樵氏说:“舍弃中军,是借两军复古的名义,来掩盖其中分鲁国的实际。平时,把百姓分为四份,季氏挑选二三子各一到。出兵时则季氏专将一军,身为元帅,而孟、仲各将一军的一半,作为副将。这就是为什么虽然说是舍弃中军,而三卿率领军队,大概旧额依然存在。八年,在红地阅兵,从根牟到商卫,革车千乘。邾人告诉吴国说:‘鲁国赋税八百乘’,那么鲁国军制不能复古,可见一斑。叔孙婼留守,所以叔弓所率领的,是叔孙氏的军队。夺取郠地没有记载,是因为公在平丘被讨伐,所以避讳。”
意公作隐
戊子,晋侯彪去世。
李琪氏说:平公五次盟会,六次会盟,服
齐狄,寕东夏,平秦乱,城淳于,师徒不烦,民无怨讟。祁午数当时之功,若此然。溴梁之防,委权以与大夫;宋盟授权于荆楚,何其谬欤?溴梁之事,非大夫敢窃权也,诸侯在防,而大夫实主载书,是委权以与之也。荀▯一怒,而十二国兴戎。后五年,栾盈之作乱,曲沃之民惟主栾氏,不知公室,晋几分国而并立矣。宋之盟,非楚之能持权也,晋主夏盟,而挈诸侯以畀楚,是弃权以假之也。虢之防,读旧书,后八年,楚灵王防于申,实用齐桓召陵之典。晋葢十九年无预中国之事矣,此皆平公身致之也。
译齐国与狄人讲和,安宁了东方诸夏,平定了秦国的动乱,修筑了淳于城,军队没有劳顿,百姓没有怨恨。祁午列举当时的功绩,就是这样的。溴梁之会,将权柄委任给大夫;宋国盟会,将权柄授予荆楚,这是多么荒谬啊!溴梁之事,并非大夫们敢窃取权柄,而是诸侯在防地,大夫们实际上主持盟书的签署,这是将权柄委任给他们。荀〇一怒,十二个国家就兴兵动武。五年后,栾盈作乱,曲沃的百姓只拥戴栾氏,不知道还有公室,晋国几乎分裂成多个国家并立了。宋国的盟会,并非楚国能够掌握权柄,而是晋国主持中原的盟会,却把诸侯交给楚国,这是放弃权柄借给楚国。虢地的防地,宣读旧日的盟书,八年之后,楚灵王在申地设防,实际是沿用齐桓公召陵之会的成例。晋国大概有十九年没有参与中原的事务了,这都是晋平公亲自造成的。
九月叔孙婼如晋▯晋平公
婼公谷作舎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不书冬史阙文
成公作戍无冬字
庚午○景王十四年
十有一年○晋昭公夷元年,齐景十七,卫灵四,蔡灵十二,弑郑简三十五,曹武二十四,陈灭杞,平五,宋元公佐元年,秦哀六,楚灵十,呉夷昧十三。
春王正月叔弓如宋▯宋平公
夏四月丁已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
名者,诸侯之终事也。蔡侯般称名,是也。其曰“楚子防”,何以名?楚子非伯讨也。楚灵暴虐,敢于执中国之君而杀之。春秋恶之,故名之也。于是知卫侯之灭邢以燬名也。若蔡侯之罪,则见于其弑矣。谷梁之谨中,外公羊之严善恶。名者,诸侯之终事也。公羊何以名?絶之也。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与也。二説皆有其意矣。若楚人执戎蛮子杀之,戎蛮子不接中国,名固无考。然以蛮夷攻蛮夷,亦畧之而已矣。
姚舜牧氏曰:「楚讨中国之贼,四杀夏徴舒也,执齐庆封也,执公子招也,诱蔡侯般也,而书法各不同。春秋之权度,审矣。」
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
归胡姓归氏者,齐归也。季明徳曰:齐归乃襄之夫人,而昭公、定公皆其所出也。其始至不见于经者,为公子时娶也。熊过氏曰:左氏以襄公夫人为敬归,而齐归乃其娣,非也。自昭元年至哀十一年,无卒襄公夫人者,而齐归以妾乃得书卒,此何礼乎?然则齐归为襄公嫡夫人明矣。夫齐归为嫡夫人,则敬归谓何?齐归既为所生母,则母以子贵,卒之亦可。
大搜于比蒲
熊过氏曰:「搜春事也,以五月行之,非其时矣。」晋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不废搜;国不恤丧,不忌君也。能无卑乎?殆其失国。」
仲孙貜防邾子盟于祲祥
汪克寛氏曰:「自邾倚齐灵,屡致兵于鲁。鲁籍晋霸之力,溴梁、祝柯两执邾子,又取其田。既而鲁纳庶其,畀我之奔邾,受臧纥之奔讐隙益深。至同盟重丘,齐晋既睦。襄二十八年邾君来朝,昭元年鲁防悼公之▯,是以合盟祲祥以修好也。」
祲祥公作侵羊
秋季,孙意如防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卫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左传》晋人使狐父请蔡于楚,弗许。
胡传:楚将灭蔡,请于楚而弗许,晋之不能,亦可知矣。曷为诸国犹序,而大夫无贬乎?扈之盟,晋侯受赂,弗克而还,诸侯畧而不序,亡义利之分也。澶渊之防,谋救宋灾而不讨蔡罪,大夫贬而称人,鲁卿讳而不书,失重轻之别也。今晋与诸侯心欲救蔡,而力弗加焉,则无恶也。
宋之盟,以弭兵召诸侯,故诸侯麇至。今楚背盟肆暴,欲逞无厌于陈、蔡。晋不能以义责之,而反姑息含忍,遣使请楚,卑屈已甚,冀保前好,岂不悖哉!《春秋》直书其事,而义自见。书法至此时,列国之大夫无不名矣。胡氏以“备书其名”为无恶者,非也。
厥憗公作屈银
九月已亥▯我小君齐归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熊过氏曰:「围蔡称公子弃疾帅师而灭,称师者,一事再见则从畧之,恒辞也。」孙明复曰:「言世子有者,有未立也。父杀国,围拒守,危困以至于死,未立可知也。」陈君举曰:「灭而以归,未有言执者,执弗臣之之辞也。是故均之为灭国也,尝臣之矣。书曰『以沈子嘉归』,杀之未尝臣之也;书『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亦不能臣也。」
左传》楚子城陈、蔡,不羮使弃疾为蔡公。申无宇曰:“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君其少戒。”
有谷作友
春秋辩义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卷
春秋辩义卷二十四明卓尔康撰
昭公二
辛未○景王十五年
十有二年○晋昭二,齐景十八,卫灵五,蔡灭,郑简三十六卒,曹武二十五,陈灭杞,平六,宋元二,秦哀七,楚灵十一,呉夷昧十四。
春齐髙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
译九月,叔孙婼前往晋国。晋平公在位。
“婼”字,《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舍”。
十二月甲子日,宋成公去世。
没有记载“冬”字,是史官遗漏了文字。
成公在位期间没有冬季的记载。
庚午日。周景王十四年。
鲁昭公十一年。晋昭公夷元年,齐景公十七年,卫灵公四年,蔡灵公十二年(被弑),郑简公三十五年,曹武公二十四年,陈国灭亡杞国,平公五年,宋元公佐元年,秦哀公六年,楚灵王十年,吴夷昧十三年。
春季,周王正月,叔弓前往宋国。宋平公在位。
夏季,四月丁巳日,楚灵王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
称名,是诸侯终身的定论。蔡侯般称名,是正确的。那么说“楚子灵”,为什么称名呢?因为楚灵王不是以霸主身份进行讨伐。楚灵王暴虐,敢于拘捕中原诸侯的国君并杀害他。《春秋》厌恶他,所以称他的名字。由此可知卫侯灭邢时称“燬”名的原因。至于蔡侯的罪过,则体现在他被弑这件事上。《谷梁传》严谨于中,对外公羊的严辨善恶有所保留。称名,是诸侯终身的定论。《公羊传》为什么称名?是断绝他。怀着恶意去讨伐不义之人,君子不赞同。两种说法都有其用意。至于楚人拘捕戎蛮子并杀了他,戎蛮子不接触中原,称名本来就没有根据。然而用蛮夷攻打蛮夷,也只是略写罢了。
姚舜牧说:“楚国讨伐中原的贼人,四次行动:杀夏徵舒,拘捕齐庆封,拘捕公子招,诱骗蔡侯般,而书法各不相同。《春秋》的权衡尺度,审慎啊。”
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包围蔡国。
五月甲申日,夫人归氏去世。
归是胡姓,归氏,就是齐归。季明德说:齐归是襄公的夫人,而昭公、定公都是她所生。她刚来时没有见于经文,是因为襄公还是公子时娶了她。熊过说:《左传》把襄公夫人称为敬归,而齐归是她的妹妹,这是不对的。从昭元年到哀十一年,没有记载襄公夫人去世的,而齐归以妾的身份却得以记载去世,这是什么礼法呢?那么齐归是襄公的嫡夫人就很明白了。既然齐归是嫡夫人,那么敬归又是什么呢?齐归既然是昭公的生母,那么母以子贵,记载她去世也是可以的。
在比蒲举行大搜。
熊过说:“搜是春季的事务,在五月举行,不合时宜。”晋国叔向说:“鲁国公室大概要衰微了吧?国君有大丧事,不废除搜猎;国家不体恤丧事,不忌讳国君。能不衰微吗?恐怕要失去国家了。”
仲孙貜在祲祥与邾子结盟。
汪克宽说:“自从邾国依附齐灵公以来,屡次对鲁国用兵。鲁国借助晋国霸主的势力,在溴梁、祝柯两次拘捕邾子,又夺取了他的田地。后来鲁国接纳庶其,把田地分给逃亡到邾国的人,接受臧纥的逃亡,仇隙更加深重。到了在重丘结盟,齐晋已经和睦。襄公二十八年邾君来朝见,昭公元年鲁国在悼公的丧礼上,所以在祲祥结盟以修复友好关系。”
“祲祥”字,《公羊传》写作“侵羊”。
秋季,孙意如在厥憖会见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卫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
《左传》记载:晋国人派狐父向楚国请求保全蔡国,楚国不答应。
胡氏传:楚国将要灭亡蔡国,向楚国请求而不被允许,晋国的无能,也可以知道了。为什么各国仍然按顺序排列,而大夫没有贬义呢?扈地的盟会,晋侯接受贿赂,未能成功而返回,诸侯略去不记顺序,失去了义利的分别。澶渊的会见,谋划救宋国的灾祸而不讨伐蔡国的罪过,大夫被贬而称人,鲁国卿大夫避讳而不记载,失去了重轻的区别。现在晋国和诸侯心里想救蔡国,而力量达不到,就没有恶行了。
宋国的盟会,以平息战争召集诸侯,所以诸侯聚集而来。现在楚国背弃盟约肆意暴虐,想在陈、蔡两国满足无厌的欲望。晋国不能用道义责备他,反而姑息含忍,派遣使者请求楚国,卑屈太过,希望保持以前的友好,难道不违背情理吗!《春秋》直书其事,而道义自然显现。书法到这个时候,列国的大夫无不称名了。胡氏以“备书其名”为无恶,是不对的。
“厥憖”字,《公羊传》写作“屈银”。
九月己亥日。我国的小君齐归。
冬季,十一月丁酉日,楚军灭亡蔡国,拘捕蔡世子有带回去。熊过说:“包围蔡国称公子弃疾率领军队,而灭亡称师,是因为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就从略,这是常辞。”孙明复说:“说世子有,是有尚未即位。父亲被杀,国家被围,坚守抵抗,危困以至于死,尚未即位可以知道。”陈君举说:“灭亡而带回去,没有说拘捕的,拘捕是不使他臣服的言辞。所以同样是灭亡国家,曾经臣服过的。记载说‘把沈子嘉带回去’,杀了他未曾臣服;记载‘拘捕蔡世子有带回去’,使用他也不能使他臣服。”
《左传》记载:楚灵王修筑陈、蔡的城墙,不羹派弃疾做蔡公。申无宇说:“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亲近的人不在外面,羁旅的人不在里面。现在弃疾在外面,郑丹在里面,君王稍微警戒。”
“有”字,《谷梁传》写作“友”。
《春秋辩义》卷二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卷。
《春秋辩义》卷二十四,明代卓尔康撰。
昭公二年。
辛未日。周景王十五年。
鲁昭公十二年。晋昭公二年,齐景公十八年,卫灵公五年,蔡国灭亡,郑简公三十六年(去世),曹武公二十五年,陈国灭亡杞国,平公六年,宋元公二年,秦哀公七年,楚灵王十一年,吴夷昧十四年。
春季,齐高偃率领军队在北燕的阳邑接纳北燕伯。
阳就是唐燕的别邑。中山有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