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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辩义十八

春秋辩义卷十七    明 卓尔康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05–424 段

之西,临济之田,皆曰济西。有齐济焉,有鲁济焉,故曰『我济西田』,非如《公羊》兄弟辞也。」

译在济水以西,临济的田地,都称为济西。有齐国的济水,有鲁国的济水,所以说“我的济西田地”,并不像《公羊传》中那种兄弟之间的言辞。

季氏曰:“济西田即今郓、范二县之地,葢齐鲁之所互争。僖三十一年,鲁既取之;而宣二年,又为齐取者也。今齐与鲁厚,故中分以与鲁。范近于齐,则齐有之;郓近于鲁,则以归鲁。田之分属于鲁者,谓之‘我济西田’。齐履谦曰:‘我者,对彼之称。济西之田,鲁不尽有者是也。’何以知郓之属鲁邪?葢郓即成四年所城之邑,则知其当分于鲁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卫

左传》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髙国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卫。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

熊过氏曰:崔氏出奔,谷梁子曰:举族而出之辞也。胡子曰:书崔氏以族奔也。栾盈亦举族出奔,何以不曰栾氏出奔耶?刘原父曰:《春秋》所记大事而已,故使举上介战,举元帅,虽有众大夫不与焉者,畧所微也。今何为区区崔氏之族?夫刘氏可谓辩矣,而犹未也。使圣人果区区崔氏之族,曰崔氏奔者,尽崔氏之族也,则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者,尽尹氏之一族乎?即尽其族,如先氏灭,《春秋》亦止以先縠书之,崔氏之奔,安得举其族乎?公羊子谓讥世卿,或曰:世卿古制也,文王治岐,仕者世禄,诗曰:凡周之士,不显亦世。葢讥不在世卿,在专也。是时权虽在髙国,杼虽弱年,未遽得政,然崔出丁公至杼九世,国之逺宗,立君之际,或有异同,足摇人心,而用事者惧其见逼,故举族逐之乎?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则崔氏者,杼乎?曰:左氏以为杼。丰氏曰:三传作崔氏,传写之譌,葢篆文夭氏相近,故残缺而意补之耳。今据石经子夏传古文为正。僖公二十八年,左传记崔天防战城濮,距此三十二年,计夭之齿仅五六十,此时宜尚存尔,而于此谓崔杼以族奔,先儒皆从之。然成十七年传始言齐侯使崔杼为大夫,距此三十年,经于襄二十五年书崔杼弑君,传于襄二十七年言崔子缢,计杼为大夫之时,纵使甚早,亦必弱冠而后可与国政,则奔卫之时,杼尚襁褓,安能有偪髙国之势,而以族奔耶?其为崔夭无疑矣。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宣公之事齐,恭矣,而莫甚于奔其丧。其后则成公如晋,奔齐侯之丧;甚则襄公如楚,且送其丧;又甚则昭公吊少姜,晋人不纳。鲁道日以卑矣,而其失自宣公始。然宣公所以自屈于齐者,繇其本之不正也。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苏子繇曰:「灵公之恶甚矣,其称臣以弑,何也?罪不及民也。君以无道加其臣子,臣子以弑报之,而得不名,是臣得仇君而子得仇父也。故罪不及民者,皆称臣子。陈征舒、蔡般是也。要之,失民而后不称臣子,以民为重也。」

  六月宋师伐滕

赵子常曰:「春秋举重。前年宋人围滕,今又伐滕,其悉书之?何间晋之不竞也。滕小国也,介于大国之间,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则为之私而已。齐桓卒而宋人执其君,晋伯衰而宋人围其国,中国之无伯,小国之忧也。然宋襄执滕子,而身亦见执于楚;宋文围滕,而国亦见围于楚。诸夏之无道,夷狄之资也。」

  公孙归父如齐▯齐惠公

季氏曰:「齐惠公卒三月尔,而▯太速者,必以孝昭懿惠兄弟相及,羣从有争也。观崔氏见逐于君终之际,而嗣子称侯于未逾年之前,则必有故而仓卒即位以治丧矣。」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左传》郑及楚平,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郑从楚、晋不能竞,以微者兴师,取成。胡氏去之“师”二字,直曰“诸侯伐郑”,而以不伸讨贼之义,称人为贬,误矣。讨贼,自讨贼,君臣之义也。抑楚,自抑楚,内外之防也。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许翰曰:「自是王灵益亡,王聘益轻《春秋》,王聘不复録矣。」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间齐也

髙氏曰:「自文公时,邾鲁有隙。宣公▯立,而邾子首朝焉。自是絶迹鲁庭者,又十年,故归父伐之。」

  绎公作蘱今

译季氏说:“济水西边的田地就是现在的郓县、范县两地,大概是齐国和鲁国互相争夺的地方。僖公三十一年,鲁国已经夺取了它;而宣公二年,又被齐国夺取了。现在齐国与鲁国关系友好,所以将土地平分给鲁国。范县靠近齐国,就由齐国占有;郓县靠近鲁国,就归还给鲁国。田地中分属于鲁国的那部分,称为‘我的济西田’。齐履谦说:‘我,是相对于对方而言的称呼。济水西边的田地,鲁国并没有全部占有,就是这个意思。’怎么知道郓县属于鲁国呢?大概郓县就是成公四年所筑城的邑落,由此可知它应当分给鲁国。”

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

《左传》记载:夏季,齐惠公去世。崔杼受到齐惠公的宠信,高氏、国氏畏惧他的威逼。齐惠公去世后,他们驱逐了崔杼,崔杼逃往卫国。《春秋》记载说:“崔氏出逃,并非他的罪过。”并且用族氏来告知,而不称其名。

熊过氏说:崔氏出逃,《谷梁传》说:这是举出全族出逃的措辞。胡子说:记载崔氏,是以族氏出逃。栾盈也举出全族出逃,为什么不说“栾氏出逃”呢?刘原父说:《春秋》只记载重大事件,所以使上介参战,举出元帅,即使有许多大夫不参与,也略去细微之处。现在为什么单单计较崔氏的族属呢?刘氏可以说辩才无碍了,但还不够。假使圣人真的单单计较崔氏的族属,说崔氏出逃,就是崔氏全族都出逃,那么尹氏、召伯、毛伯跟随王子朝逃往楚国,难道也是尹氏全族都逃往楚国吗?即使全族都逃往楚国,如果先氏被灭,《春秋》也只以先縠的名字记载,崔氏出逃,怎么能举出全族呢?《公羊传》认为讥讽世袭卿大夫,有人说:世袭卿大夫是古代的制度,周文王治理岐地,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诗经》说:凡是周朝的士人,不显赫也世代相传。大概讥讽的不是世袭卿大夫,而是专权。当时权力虽然在髙氏、国氏手中,崔杼虽然年幼,尚未立即掌权,然而从崔出丁公到崔杼已经九代,是国家的远宗,在确立国君的时候,或许有不同的意见,足以动摇人心,而掌权者害怕受到他的威逼,所以驱逐他全族吗?凡是诸侯的大夫违抗命令,向诸侯报告说:某氏的守臣某失职,不敢隐瞒,那么崔氏是指崔杼吗?回答说:左氏认为是崔杼。丰氏说:三传都写作崔氏,是传抄的错误,大概篆文的“夭”和“氏”相近,所以残缺后凭意补写罢了。现在依据石经子夏传的古文作为正确。僖公二十八年,《左传》记载崔夭在城濮之战中作战,距离这里三十二年,计算崔夭的年龄只有五六十岁,此时应该还在世,而在这里说崔杼以族氏出逃,先儒都跟随这种说法。然而成公十七年《传》才开始说齐侯让崔杼做大夫,距离这里三十年,经文在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崔杼弑君,《传》在襄公二十七年说崔子自缢,计算崔杼做大夫的时候,即使很早,也必须成年后才能参与国政,那么出逃到卫国的时候,崔杼还在襁褓之中,怎么能有威逼髙氏、国氏的势力,而以族氏出逃呢?那是崔夭无疑了。

鲁宣公前往齐国。

五月,鲁宣公从齐国回来。

宣公侍奉齐国,很恭敬,而没有比奔丧更甚的了。后来则是成公前往晋国,奔齐侯的丧;更甚的是襄公前往楚国,并且送丧;又更甚的是昭公吊唁少姜,晋国人不接纳。鲁国的国格一天天地卑微了,而其过失从宣公开始。然而宣公之所以在齐国面前自我屈辱,是因为他的根本不正当。

癸巳日,陈国夏征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苏子繇说:“灵公的罪恶很严重了,为什么称臣子来弑君呢?因为罪责没有波及百姓。国君用无道对待他的臣子,臣子用弑君来报复他,而不得名分,这是臣子可以仇视国君而儿子可以仇视父亲了。所以罪责没有波及百姓的,都称臣子。陈征舒、蔡般就是这样。总之,失去民心之后才不称臣子,以百姓为重。”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赵子常说:“《春秋》举出重大事件。前年宋国人包围滕国,现在又讨伐滕国,为什么全部记载呢?是因为晋国不兴盛。滕国是小国,夹在大国之间,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就只好私下行动罢了。齐桓公去世后宋国人拘禁了滕国的国君,晋国霸业衰落宋国人包围了滕国,中原没有霸主,是小国的忧患。然而宋襄公拘禁滕子,自己也被楚国拘禁;宋文公包围滕国,自己的国家也被楚国包围。诸夏的无道,是夷狄的资本。”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〇齐惠公。

季氏说:“齐惠公去世三个月罢了,而〇太快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孝昭懿惠兄弟相继去世,宗族中有争夺。看崔氏在国君临终之际被驱逐,而嗣子在未过一年之前称侯,那么一定有原因仓促即位来治理丧事。”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讨伐郑国。

《左传》记载: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的军队讨伐郑国,取得和解后返回。

郑国跟随楚国,晋国不能竞争,以微小的力量兴师,取得和解。胡氏去掉“师”两个字,直接说“诸侯讨伐郑国”,并以不伸张讨伐贼人的义理,称人为贬低,是错误的。讨伐贼人,自然是讨伐贼人,这是君臣的大义。抑制楚国,自然是抑制楚国,这是内外的防备。

秋季,周天子派王季子来聘问。

许翰说:“从此天子的威灵更加丧失,天子聘问更加轻视《春秋》,天子聘问不再记录了。”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绎地。

离间齐国。

髙氏说:“自从文公时,邾国和鲁国有嫌隙。宣公〇即位,而邾子首先朝见。从此不再出现在鲁国朝廷的,又有十年,所以归父讨伐他。”

绎公作蘱今

邹县北峄山下地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杜氏曰齐侯初即位

译邹县北峄山下的地

大水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杜氏说齐侯刚即位

冬公孙归父如齐

  左传伐邾故也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

  楚子伐郑

左传》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颍北。诸侯之师戍郑,不书。晋终不竞于楚,不足书也。

左传》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改▯幽公,谥之曰灵。

  癸亥○定王九年

十有一年,○晋景二,齐顷公无野元年,卫穆二,蔡文十四,郑襄七,曹文二十,陈成公午元年,杞桓三十九,宋文十三,秦桓七,楚庄十六。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左传》楚子伐郑,及栎。子良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盟于辰陵。陈、郑服也。

胡氏曰:鲁与齐方用兵伐莒,晋与狄方防于櫕函,而不谋少西氏之逆也。而楚人能谋之,夷狄之有君也。赵子常曰:新城之后,晋楚交争,陈、郑,晋加兵于陈者二,于郑者四;楚加兵于陈者二,于郑者五。陈侯、郑伯既与楚子为辰陵之盟,而陈侯即如晋,郑亦徼事于晋。故楚子入陈,明年围郑。春秋书之,以见中国无伯之祸,至于如此。而陈、郑之暂屈于楚,非其心也。陈氏乃谓序楚子于陈侯、郑伯之上,初与楚以伯也,则反乎春秋之义矣。

  辰陵今陈州西华县古长平县

  谷作夷陵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汪氏曰:「伐邾、伐莒,皆以归父将重兵,而后此防齐侯、防楚子,皆归父特防国君,以见宣公之徳,仲遂而宠其子,使专权于鲁也。笙之逐,得非肇端于此欤?鲁以伐邾之故,恐齐以为讨,遂从之伐莒焉。甚矣,鲁之惧齐也。」

  秋晋侯防狄于欑函

左传》晋郤缺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徳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济,其从之也。”

戎狄在春秋为患,而狄尤甚。齐桓伯业,却戎有余,而攘狄不足,于狄仅能却之而已。僖公三十三年,为晋襄之元年,仗文之威,败狄于箕,始一大创焉。此后文公九年、十年,狄两侵齐,三十年间,狄固无大举动也。至是,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传载防于櫕函,葢交白狄以制赤狄也。故庄三十一年书「齐侯来献戎防」,识却戎之功成也。僖三十三年书「晋人败狄于箕」,文公十一年书「叔孙得臣败狄于咸」,识攘狄之功成也。齐伯当世却戎,而晋伯易世攘狄。齐伯得献戎防,而晋伯仅及狄防,则盛衰难易之故可知矣。

胡传楚庄意在灭陈,虽复封之,然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而又纳其乱臣,是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也。晋人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子产对曰:「若寡君之二三臣,而晋大夫専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舎之。他国非所当与也,而必欲纳其乱臣,存亡兴灭,其若是乎?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

左传》楚子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陈夏徴舒,轘诸栗门。

熊过氏曰:「左氏传异经,经先书杀,后书入。胡子曰:『与楚子之能讨贼,故先之也。』谓春秋而果有是乎?赵匡曰:「经文皆以先后次第而书,凡称日以隔文者,皆以明先后。」赵氏説是也。当楚杀徴舒时,实未尝入陈。如蔡人杀陈佗,蔡非入陈而后得佗也。谓圣人许楚而先书杀乎?且楚怵孔宁、行父之诱,县陈者,其始谋姑假徴舒以为之辞也。圣人何为遽以讨贼与之?又何为特从末减乎?称人者众辞,杀不归其君,以正典刑也。胡子又曰:「不称取而书入,虽与之可也。夫入者未取也。」桓二年、僖二十七年皆入杞,不闻其能取也。隠十一年,鲁及齐侯、郑伯入许,郑既有许地矣,徒以许叔居许东偏,则不言取。哀七年,鲁伐邾,以邾子益来矣,徒以八年归邾子益,则不言取。此实入耳,方入县陈,而申叔时之諌入,实未成乎取。何谓不称取而与之乎?

黄楚望曰:「公羊、谷梁似此等处,多云实与,而文不与,却全未得防。葢此时本已县

译冬季,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左传》说:这是为了报复之前攻打邾国的缘故。

齐侯派国佐来鲁国聘问。

鲁国发生饥荒。

楚子攻打郑国。

《左传》记载:晋国的士会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驱逐了楚军。诸侯的军队戍守郑国,史书没有记载。因为晋国最终无法与楚国争胜,不值得记载。

《左传》记载:郑国的子家去世,郑国人追究幽公作乱的罪责,劈开子家的棺材并驱逐他的族人,改立幽公,给他谥号为灵。

癸亥日,周定王九年。

鲁文公十一年,晋景公二年,齐顷公无野元年,卫穆公二年,蔡文公十四年,郑襄公七年,曹文公二十年,陈成公午元年,杞桓公三十九年,宋文公十三年,秦桓公七年,楚庄王十六年。

春季,周王的正月。

夏季,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

《左传》记载:楚子攻打郑国,到达栎地。子良说:“晋国和楚国不致力于德行,而是用武力争胜,与其等待他们来打,不如主动应对。”晋国和楚国没有信用,我们怎么能有信用?于是郑国顺从楚国。夏季,在辰陵结盟。陈国和郑国都臣服于楚国。

胡氏说:鲁国正与齐国用兵攻打莒国,晋国正与狄人在櫕函设防,却不谋划讨伐少西氏的叛逆。而楚国人能谋划此事,可见夷狄也有君主。赵子常说:新城之战后,晋楚相互争夺,晋国对陈国用兵两次,对郑国用兵四次;楚国对陈国用兵两次,对郑国用兵五次。陈侯、郑伯既与楚子在辰陵结盟,随后陈侯就去晋国,郑国也向晋国求取利益。所以楚子进入陈国,第二年包围郑国。《春秋》记载这些,以显示中原没有霸主的祸患,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而陈、郑暂时屈服于楚国,并非他们的本心。陈氏却认为将楚子列在陈侯、郑伯之上,起初是承认楚国的霸主地位,这就违背了《春秋》的大义了。

辰陵,即现在陈州西华县的古长平县。

《谷梁传》作夷陵。

公孙归父设防抵御齐人攻打莒国。

汪氏说:“攻打邾国、攻打莒国,都是因为公孙归父率领重兵,而后这设防抵御齐侯、设防抵御楚子,都是公孙归父独自抵御国君,以此显示宣公的德行,宠信仲遂的儿子,让他专权于鲁国。子笙被驱逐,难道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鲁国因为攻打邾国的缘故,恐怕齐国以此为借口讨伐,于是跟随齐国攻打莒国。鲁国畏惧齐国,真是到了极点。”

秋季,晋侯在欑函设防抵御狄人。

《左传》记载:晋国的郤缺向众狄求和,众狄痛恨赤狄的暴行,于是臣服于晋国。这次行动,众大夫想要召见狄人,郤成子说:“我听说,没有德行不如勤勉,不勤勉怎么求得别人?能勤勉就有成效,他们会顺从的。”

戎狄在春秋时期为患,而狄人尤其严重。齐桓公的霸业,抵御戎人有余,而驱逐狄人不足,对狄人仅仅能够抵御而已。僖公三十三年,即晋襄公元年,凭借晋文公的威望,在箕地打败狄人,才给予狄人一次重大打击。此后文公九年、十年,狄人两次侵犯齐国,三十年间,狄人确实没有大的举动。到了这时,众狄痛恨赤狄的暴行,于是臣服于晋国。《左传》记载在櫕函设防,大概是联合白狄来制约赤狄。所以庄公三十一年记载“齐侯来献戎捷”,是记录抵御戎人的功绩完成。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晋人败狄于箕”,文公十一年记载“叔孙得臣败狄于咸”,是记录驱逐狄人的功绩完成。齐国霸主当世抵御戎人,而晋国霸主历经世代驱逐狄人。齐国霸主得以献戎捷,而晋国霸主仅仅到达狄人的防线,那么盛衰难易的原因就可以知道了。

胡传记载:楚庄王意在灭掉陈国,虽然重新封立陈国,但之前取走一人带回,称为夏州,而又接纳其乱臣,这是控制人的上下,使其不能遵循君臣之道。晋人带着礼物到郑国,询问驷乞被立为君的事,所以子产回答说:“如果我国的大夫,而晋国大夫专断他们的职位,这就是晋国的边邑,还谈什么国家呢?”辞谢客人的礼物而回复使者,晋人便作罢。其他国家是不应该干涉的,而一定要接纳其乱臣,存亡兴灭,难道是这样吗?

冬季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征舒。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

《左传》记载:楚子对陈国人说不要动,将讨伐少西氏,于是进入陈国,杀了陈国的夏征舒,在栗门车裂了他。

熊过氏说:“《左传》与经文不同,经文先写杀,后写入。胡子说:‘因为楚子能讨伐贼人,所以先写杀。’难道《春秋》真的有这种写法吗?赵匡说:‘经文都是按照先后次序来写的,凡是称日以隔开文句的,都是为了明确先后。’赵氏的说法是对的。当楚国杀夏征舒时,实际上并未进入陈国。就像蔡人杀陈佗,蔡国并不是进入陈国后才得到陈佗的。说圣人赞许楚国而先写杀吗?况且楚国受孔宁、行父的引诱,灭亡陈国,其最初的谋划只是借夏征舒为借口。圣人为什么立刻把讨伐贼人的功劳给楚国?又为什么特别从轻发落呢?称‘人’是众人的意思,杀不归其君,以正典刑。胡子又说:‘不称取而书入,虽然可以承认,但入并不是取。’桓公二年、僖公二十七年都记载入杞,没听说能取杞。隐公十一年,鲁国与齐侯、郑伯入许,郑国既然有了许地,只是因为许叔居住在许国东边,所以不说取。哀公七年,鲁国伐邾,以邾子益来,只是因为八年归还邾子益,所以不说取。这实际上是入,刚入陈国,而申叔时的劝谏入,实际上并未完成取。何谓不称取而承认呢?”

黄楚望说:“《公羊传》、《谷梁传》像这样的地方,大多说实际上承认,而文字上不承认,却完全没有理解。大概此时本来已经

陈,以申叔时之諌而止。圣人许人迁善,故没其县陈本意而止,以入陈为文。又本是先入陈,而后杀征舒,讨弑君贼。今却先书杀夏征舒,而后书入陈,便是圣人先正其讨贼之义。观圣人于此,实有所激。縁齐桓、晋文俱有正天下、扶持周室之功,然皆包容弑君之贼,置而不问,所以养天下之乱。是以于楚子入陈一事,特显此义。既已取其讨乱之功,而后书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者,以见楚之用师不过讨贼,纳此二卿以定陈乱而已,便与寻常侵伐不同。此皆圣人取人为善,止遏乱畧之意,所以为书法之妙也。」

译楚庄王进入陈国,因为申叔时的劝谏而停止(吞并陈国)。圣人赞许人改过向善,所以隐去陈国原本想吞并陈国的本意而记载其停止,以“进入陈国”来行文。又原本是先进入陈国,然后才杀夏征舒,讨伐弑君之贼。现在却先记载杀夏征舒,然后才记载进入陈国,这就是圣人先端正其讨伐贼人的大义。观察圣人在此,实在有所激励。因为齐桓公、晋文公都有匡正天下、扶持周王室的功劳,然而都包容弑君的贼人,置之不问,从而助长了天下的动乱。所以在楚庄王进入陈国这件事上,特别彰显此大义。既然已经肯定其讨伐动乱的功劳,然后记载楚庄王进入陈国,接纳公孙宁、仪行父到陈国,是为了表明楚国用兵不过是为了讨伐贼人,接纳这两位卿大夫来平定陈国的动乱罢了,这就与寻常的侵略讨伐不同。这都是圣人取法人的善行,遏制乱略的用意,所以成为书法的妙处。

陆氏曰:「使楚庄真有讨贼之心,则辰陵之盟,执征舒而诛之,一匹夫之力,奚待以重兵造其国都而后戮之乎?繇其本无是心,而假其事以为功,故不足以进于此。」吕氏曰:「楚人杀征舒,讨贼之辞;且众同欲也,故曰『楚人入陈』,非众志也,故曰『楚子』。按楚庄本欲县陈,固以申叔时之言而止,然实以陈成公在晋,恐晋率诸侯内其故君,而陈人应之,楚终不能有陈,故不若以复封陈为名,而非其本心也。」

邹肇敏曰: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此条经传互异,胡氏遂以能讨贼与楚子。然经明书丁亥入陈,在杀夏征舒之下,岂圣人与其能讨贼而故迁日以就之乎?按《诗》云:「株林株野,夫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国语》曰:「民将筑台于夏氏。」然则夏氏之邑,葢在国都外。轘诸栗门,非必国门也。传先言入陈以株林,亦陈境耳。传所书「入」,入其境;经所书「入」,入其都。自当以经文为据。楚望之説,似乎与楚太过。董仲舒氏曰:「楚庄杀陈夏征舒,《春秋》贬其文,不予専讨也。」灵王杀齐庆封,而直称「楚子」,何也?曰:「庄王之行贤,而征舒之罪重,以贤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若不贬,孰知其非正?」《经》《春秋》尝于其嫌得者,见其不得也。是故齐桓不予専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専杀而讨,此楚灵之所以称人而讨也。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胡传此二臣者,从君于昏,宣淫于朝,诛杀諌臣,使其君见弑,葢致乱之臣也。肆诸市朝,与众同弃,然后快于人心。今乃诡辞奔楚,托于讨贼复雠,以自脱其罪,而楚庄不能察其反覆,又使陈人用之。是犹人有饮毒而死者,幸而复生,又彊以毒饮之,可乎?故圣人外此二人于陈,而特书曰:「纳,纳者不受,而强纳之者也。」为楚庄者宜柰何?潴征舒之宫,封泄冶之墓,尸孔宁、仪行父于朝,谋于陈众,定其君而去,庶几乎。

茅堂胡氏曰:「南唐李氏既臣于周,以进退大臣之事请之,而世宗无所可否,以他国非所当与也。」

王樵氏曰:「夏征舒不胜忿耻,以弑其君,其贼易知也。而孔宁、仪行父之为贼,难见也。何则?公告泄冶之故,宁、行父请杀之,公弗禁,遂杀之。然则躬杀泄冶者,二贼也。征舒之耻,发于『似女亦似君』之言,然则激自廐之射者,又二贼也。平国既弑,不他奔而奔楚,葢志在以陈饵楚而杀征舒矣。楚庄动于利而兴师,非申叔时之言,则陈遂县矣。然则致胡公、大姬几不祀也,又二贼也。使尽乎天讨,则二贼之诛,不当在征舒之后,而反纳之楚庄之志,可知矣。」

黄楚望曰: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圣人所重,在存国。唯不灭陈,故二子得纳。此是圣人忠厚爱人、存亡继絶、乐与人为善者。若以为贬,虽未必不通,然却狭了圣经也。葢楚伐陈,本以讨征舒,纳公孙宁、仪行父为説。今杀征舒而却县陈,则二子无所归,是楚食言矣。唯不灭陈,故二子得所归,故详书之。所以予楚。赵子常曰:《左传》载「以诸侯讨而戮之」,孔氏曰:「经无诸侯而云以诸侯讨之,时有楚之属国从行也。」十二年邲之战,经不书唐,而传云「唐侯为左拒」;昭十七年长岸之战,经不书随,而传言「使随人守舟」。明此时亦有诸侯,但为楚私属,不以告尔。今按谓楚不告,非人情也。

左传》厉之役,郑伯逃归。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

  甲子○定王十年

十有二年○晋景三,齐顷二,卫穆三,蔡文十五,郑襄八,曹文二十一,陈成二,杞桓四十,宋文十四,秦桓八,楚庄十七。

  春▯陈灵公

  楚子围郑

左传》春,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郑人修城。进复围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袒牵羊以逆,退三十里而许之平。

郑与陈皆服楚盟于辰陵矣。口血未干,楚先叛盟,入陈而欲县之。若以为讨于

译陆氏说:“假如楚庄王真有讨伐叛贼的心意,那么在辰陵会盟时,抓住夏征舒并诛杀他,只需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哪里需要动用重兵攻打陈国的国都然后才杀他呢?因为他本来没有这种心意,只是借这件事来建立功劳,所以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境界。”吕氏说:“楚国人杀夏征舒,是讨伐叛贼的说法;而且众人意愿相同,所以记载为‘楚人入陈’;不是众人意愿,所以记载为‘楚子’。考察楚庄王原本打算灭掉陈国,因为申叔时的劝谏才作罢,但实际上是因为陈成公在晋国,担心晋国率领诸侯接纳陈国的旧君,而陈国人响应,楚国最终不能占有陈国,所以不如以恢复陈国封地的名义行事,这并不是他的本心。”

邹肇敏说:冬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征舒。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这条经文和传文相互矛盾,胡氏于是认为楚庄王能讨伐叛贼而称他为楚子。然而经文明白地记载丁亥日进入陈国,在杀夏征舒之后,难道圣人赞许他能讨伐叛贼而故意推迟日期来迎合吗?考察《诗经》说:“株林株野,夫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国语》说:“百姓将在夏氏那里筑台。”那么夏氏的城邑,大概是在国都之外。在栗门车裂他,栗门不一定是国门。传文先说进入陈国株林,也只是陈国的边境而已。传文所记载的“入”,是进入其境内;经文所记载的“入”,是进入其国都。自然应当以经文为依据。黄楚望的说法,似乎对楚国太过宽容了。董仲舒说:“楚庄王杀陈国的夏征舒,《春秋》贬低其文辞,不赞许他擅自讨伐。”楚灵王杀齐国的庆封,却直接称“楚子”,为什么呢?回答说:“庄王的品行贤良,而夏征舒的罪行深重,以贤君讨伐重罪,这在人心上是好的。如果不贬低,谁知道它不正当呢?”《春秋》曾在那些看似合理的地方,显示出它们的不合理。因此齐桓公不被赞许擅自分封土地,晋文公不被赞许召见周王而朝见,楚庄王不被赞许擅自杀人而讨伐,这就是楚灵王被称为人而讨伐的原因。

接纳公孙宁、仪行父到陈国

胡氏传文说:这两位大臣,跟随国君昏庸,在朝廷上宣淫,诛杀劝谏的大臣,导致他们的国君被杀,大概是导致动乱的臣子。把他们陈尸于市朝,与众人一同抛弃,然后人心才会痛快。现在他们却用诡辩之辞逃奔楚国,借口讨伐叛贼报仇,来洗脱自己的罪责,而楚庄王不能明察他们的反复无常,又让陈国人任用他们。这就像有人喝毒酒而死,侥幸复活,又强迫他喝毒酒,可以吗?所以圣人排斥这两个人于陈国之外,特别记载说:“纳,纳是指不接受,而强行接纳。”身为楚庄王应该怎么做呢?堵塞夏征舒的宫室,封土于泄冶的墓上,在朝廷上陈尸孔宁、仪行父,与陈国众人商议,确定国君后离开,差不多就可以了。

茅堂胡氏说:“南唐李氏已经臣服于后周,把进退大臣的事情请示后周,而世宗没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因为其他国家的事情不是后周应当干预的。”

王樵氏说:“夏征舒不能忍受愤怒和耻辱,杀了他的国君,他的贼行容易知道。而孔宁、仪行父作为贼人,难以察觉。为什么呢?陈灵公告诉泄冶的缘故,孔宁、仪行父请求杀他,国君不禁止,于是杀了他。那么亲手杀泄冶的,是这两个贼人。夏征舒的耻辱,爆发于‘像女人也像国君’的话,那么激怒他射箭的,又是这两个贼人。陈灵公被杀后,不逃往别处而逃往楚国,大概是想用陈国作为诱饵让楚国杀夏征舒。楚庄王被利益打动而兴师,如果不是申叔时的话,陈国就被灭掉了。那么导致胡公、大姬几乎断绝祭祀的,又是这两个贼人。如果完全按照天意讨伐,那么这两个贼人的诛杀,不应当在夏征舒之后,反而接纳他们,楚庄王的志向,可以知道了。”

黄楚望说:接纳公孙宁、仪行父到陈国。圣人所看重的,在于保存国家。只有不灭陈国,所以这两个人得以被接纳。这是圣人忠厚爱人、保存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乐于与人行善的表现。如果认为是贬低,虽然未必不通,但却狭隘了圣人的经典。大概楚国攻打陈国,本是以讨伐夏征舒,接纳公孙宁、仪行父为借口。现在杀了夏征舒却灭掉陈国,那么这两个人就没有归宿,这是楚国食言了。只有不灭陈国,所以这两个人有所归宿,所以详细记载。这是赞许楚国。赵子常说:《左传》记载“率领诸侯讨伐而杀了他”,孔氏说:“经文没有诸侯而说率领诸侯讨伐,当时有楚国的属国跟随。”十二年邲之战,经文不记载唐国,而传文说“唐侯作为左翼”;昭公十七年长岸之战,经文不记载随国,而传文说“让随国人守船”。明显这时也有诸侯,只是楚国的私属,没有报告罢了。现在考察说楚国没有报告,不符合人情。

《左传》厉之战,郑伯逃归。郑国已经在辰陵接受盟约,又向晋国求取利益。

甲子○周定王十年

十二年○晋景公三年,齐顷公二年,卫穆公三年,蔡文侯十五年,郑襄公八年,曹文公二十一年,陈成公元年,杞桓公四十年,宋文公十四年,秦桓公八年,楚庄王十七年。

春○陈灵公

楚子包围郑国

《左传》春天,楚子包围郑国,十七天。郑国人占卜求和,不吉利。占卜在大宫哭祭,并且从街巷出兵,吉利。国人大哭,守城的人全都哭泣。楚子退兵,郑国人修筑城墙。楚军再次包围,三个月攻克。从皇门进入,到达逵路。郑伯袒露上身牵着羊迎接,退兵三十里而答应讲和。

郑国和陈国都臣服于楚国并在辰陵结盟了。盟誓的血迹未干,楚国首先背叛盟约,进入陈国想要灭掉它。如果认为这是讨伐

少西氏,然帅师入国,不曰利之,其谁信之?陈郑一体也,既已县陈,郑安得不生贰心?其徼事晋,无怪也。楚不自反,而又肆其虐,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不太暴乎?王樵氏曰:灭不言入,陈常县之矣,而不书曰灭,入不言围。郑入自皇门至于逵路矣,而但书曰围。此圣人义存中国,不使楚人尽其虐,满其辞之微意也。若曰与其能有讨于少西,故末减其凭陵之罪,而曰入、曰围,则大乖圣人之意矣。在陈犹可,郑则何辞?

译少西氏,既然率领军队进入陈国,如果不说是为了谋取利益,谁会相信呢?陈国和郑国本是一体的,既然已经悬挂陈国(意指陈国已亡),郑国怎么能不生二心?它向晋国求取事奉的机会,也就不足为怪了。楚国不自我反省,反而肆意施暴,国内百姓痛哭流涕,守城的人全都哭泣,这难道不是太过残暴了吗?王樵氏说:灭国不写“入”,陈国常常被悬挂(意指陈国已亡),却不记载为“灭”;进入不写“围”。郑国军队从皇门一直打到逵路,却只记载为“围”。这是圣人为了保全中原诸国,不让楚人尽情施虐、用尽辞令的微妙用意。如果说因为楚国有讨伐少西氏的理由,所以最后减轻其侵凌的罪责,而记载为“入”、为“围”,那就大大违背了圣人的本意了。在陈国或许还可以这样说,在郑国又该用什么借口呢?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左传》: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随武子曰:“善。”彘子不可以,中军佐济。韩献子谓桓子曰:“彘子以偏师防,子罪大矣,不如进也。”师遂济。楚子北师次于郔,嬖人伍参欲战,令尹孙叔敖勿欲,次于管以待之。郑皇戌请击楚师,栾武子曰:“郑不可从。”赵括、赵同曰:“必从彘子。”楚子又求成于晋,晋人许之。魏锜欲败晋师,请致师,请战而还。赵旃求卿未得,请挑战,遂疾进师,车驰卒奔。及昏,楚师军于邲,晋之余师不能军。

黄正宪氏曰:「按楚庄强暴,蔑视中国,入陈围郑,莫敢谁何,其威势猖獗,十倍楚成矣。且齐桓召陵之师,尚约六国为援;晋文城濮之战,亦以三大国为助。今景公初立,伯业已衰,眎文公时威力,人心消索几尽,乃欲林父以偏师当虎狼之楚乎?借令诸将同心,三军用命,胜负之势犹未可知。况林父节制不严,计谋不一,始惑于韩厥分恶専罪之言,既壊于锜旃致师召盟之请,故楚师一乗,仓卒无措。然则致此败者,岂可专归咎于先縠哉?自邲一败,而楚灭萧、围宋,势益横行,晋楚胜负之分,从此决矣。」

季氏曰:邲,郑地,在敖山之东,衡雍之北,大河之南。今当为荥泽河阴界上地。一统志以为在郑州东六里,非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左传》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溃。

萧者,宋封萧叔大心之邑,宋附庸也。楚既得陈、郑,而遂灭萧,所以威宋也。楚有事中国,尝自郑及宋,宋不能自固,轻事伐陈,以报萧怨。于是为明年之伐,又明年之围,又明年之平,而南北之势成矣。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左传》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

楚服陈、郑,败晋师于邲,灭萧以威宋,其志不小。于是为清丘之盟,虽有惧难、聫交之心,而势实不竞,谋之无成,故称人以畧之。左氏言“卿不实,其言不书”,特言一节耳。

清丘卫地,在濮阳县东南,今开州西南,有清丘县故城。

  此大夫同盟之始

  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左传》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

髙忠宪曰:「楚讨陈乱而定其国,陈之即楚,未足责也。宋不知自反而伐之,书『卫人救陈』,意在责宋也。卫之背盟,义自着矣。」

姜廷善曰:「卫之此举,恐以与宋同盟,见讨于楚,而聊出单师,以图解塞。观宋以师伐,而卫以人救,可见其实非欲与宋为敌也。」孔达自谓巧于谋国,而卒罹身祸,如此季彭山以调停之术,不得不然,恐非然则宋之伐陈,固失防,而卫之救陈,亦未为防之得也。书「卫救」以责其叛盟,意卫亦不得而辞。胡文定説是,第以为恶,则过矣。

楚入陈,围郑,非得宋不已。萧之灭,已威宋矣。宋不得不为争先处强之计,伐陈,亦欲威楚。意非不是,非其任耳。

  乙丑○定王十一年

十有三年○晋景四,齐顷三,卫穆四,蔡文十六,郑襄九,曹文二十二,陈成三,杞桓四十一,宋文十五,秦桓九,楚庄十八。

  春齐师伐莒

  左传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公作伐卫

  夏楚子伐宋

左传》以其救萧也,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葢清丘之盟曰:“恤病,讨贰。”宋伐陈、卫,救之,不讨贰也;楚伐宋,晋不救,不恤病也。

陈、郑、宋皆在河南,中国要枢也。郑处其西,宋处其东,陈则介乎郑、宋之间。得郑则可以致西诸侯,得宋则可以致东诸侯,得陈则可以致郑、宋。陈郑既皆归楚,若复得宋,则河南之地尽为楚有。自是可图天下,楚岂能一日忘情于宋哉?而去年宋又伐陈,攻其与国,则楚有辞于伐矣。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左传》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

译夏季六月乙夘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庄王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左传》记载:晋军救援郑国,荀林父统帅中军,到达黄河时,听说郑国已经与楚国讲和,荀桓子想要撤军。随武子说:“好。”荀彘不同意,中军副帅渡河。韩献子对荀桓子说:“荀彘率领偏师渡河,您的罪责就大了,不如进军。”晋军于是渡河。楚庄王率领北军驻扎在郔地,宠臣伍参想要作战,令尹孙叔敖不想作战,驻扎在管地等待晋军。郑国皇戌请求攻击楚军,栾武子说:“不能听从郑国。”赵括、赵同说:“一定要听从荀彘。”楚庄王又向晋国求和,晋国人答应了。魏锜想要使晋军失败,请求挑战,请求交战后返回。赵旃谋求卿位未得,请求挑战,于是急速进军,战车奔驰,士卒奔跑。到了黄昏,楚军驻扎在邲地,晋军残余部队无法成建制。

黄正宪氏说:“按楚庄王强横暴虐,蔑视中原各国,入侵陈国、包围郑国,没有人敢奈何他,他的威势猖獗,比楚成王强十倍。况且齐桓公在召陵的军队,还约定六国作为援助;晋文公在城濮的战役,也依靠三大国作为帮助。如今晋景公刚即位,霸业已经衰落,相比晋文公时的威力,人心几乎消亡殆尽,竟想让荀林父率领偏师抵挡如虎狼般的楚国吗?假使众将同心,三军服从命令,胜负之势尚且难以预料。何况荀林父节制不严,计谋不统一,起初被韩厥分担罪责、独自承担罪名的言论所迷惑,后来被魏锜、赵旃挑战、召盟的请求所破坏,所以楚军一来,仓促间不知所措。那么导致这次失败,难道可以专门归咎于荀彘吗?自从邲地一败,楚国灭萧、围宋,势力更加横行,晋楚胜负的分野,从此决定了。”

季氏说:邲,是郑国地名,在敖山以东,衡雍以北,黄河以南。现在应当在荥泽、河阴交界的地方。《一统志》认为在郑州东六里,是不对的。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庄王灭掉萧国。

《左传》记载:冬季,楚庄王讨伐萧国。宋国华椒率领蔡国人救援萧国,萧国溃败。

萧国,是宋国分封给萧叔大心的城邑,是宋国的附庸。楚国已经得到陈国、郑国,于是灭掉萧国,用来威慑宋国。楚国在中原行事,曾经从郑国到宋国,宋国不能自保,轻率地讨伐陈国,以报复萧国的怨恨。于是有了明年的讨伐,又明年的包围,又明年的讲和,南北对峙的局势就形成了。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左传》记载:晋国原縠、宋国华椒、卫国孔达、曹国人在清丘结盟,说:“体恤患难,讨伐背叛。”于是卿大夫的名字不记载,是因为他们不实行所说的话。

楚国降服陈国、郑国,在邲地打败晋军,灭萧国以威慑宋国,其志向不小。于是举行清丘之盟,虽然有畏惧灾难、联合交往的心思,但势力实际上不强,谋划没有成功,所以称“人”来省略。左氏说“卿大夫不实行所说的话,所以不记载”,只是说了一个方面罢了。

清丘是卫国地名,在濮阳县东南,现在开州西南,有清丘县故城。

这是大夫结盟的开始。

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左传》记载:宋国因为结盟的缘故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孔达说:“先君有约定的话,如果大国讨伐,我们就战死。”

高忠宪说:“楚国讨伐陈国动乱而安定其国家,陈国归附楚国,不足以责备。宋国不知反省而讨伐陈国,记载‘卫人救陈’,意在责备宋国。卫国背叛盟约,道义自然明显。”

姜廷善说:“卫国的这一举动,恐怕因为与宋国结盟,被楚国讨伐,而勉强出动单薄的军队,以图解释搪塞。看宋国用军队讨伐,而卫国用人救援,可见实际上不想与宋国为敌。”孔达自以为善于谋国,而最终遭受身祸,像这样季彭山用调停之术,不得不如此,恐怕不是这样,那么宋国讨伐陈国,固然失策,而卫国救援陈国,也没有得当。记载“卫救”以责备其背叛盟约,意在卫国也不能推辞。胡文定的说法是对的,但认为这是恶行,就过分了。

楚国入侵陈国,包围郑国,不攻取宋国不停止。萧国的灭亡,已经威慑宋国了。宋国不得不采取争先处强的计策,讨伐陈国,也想威慑楚国。意图不是不对,只是力不能胜任罢了。

乙丑○周定王十一年

十三年○晋景公四年,齐顷公三年,卫穆公四年,蔡文侯十六年,郑襄公九年,曹文公二十二年,陈成公三年,杞桓公四十一年,宋文公十五年,秦桓公九年,楚庄王十八年。

春季,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左传》记载: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齐国,所以如此。

鲁公准备讨伐卫国。

夏季,楚庄王讨伐宋国。

《左传》记载:因为宋国救援萧国,君子说:“清丘之盟,只有宋国可以免除责备。”大概清丘之盟说:“体恤患难,讨伐背叛。”宋国讨伐陈国,卫国救援,不讨伐背叛;楚国讨伐宋国,晋国不救援,不体恤患难。

陈国、郑国、宋国都在黄河以南,是中原的关键枢纽。郑国在西边,宋国在东边,陈国介于郑国、宋国之间。得到郑国就可以招致西边诸侯,得到宋国就可以招致东边诸侯,得到陈国就可以招致郑国、宋国。陈国、郑国都已经归附楚国,如果再得到宋国,那么黄河以南的土地就全为楚国所有。从此可以图谋天下,楚国岂能一天忘记对宋国的企图呢?而去年宋国又讨伐陈国,攻击其盟国,那么楚国就有理由讨伐了。

秋季,蝗虫。

冬季,晋国杀其大夫先縠。

《左传》记载:赤狄讨伐晋国,到达清地,是先縠招引来的。晋国人追究邲地战败和清地战事的罪责,归罪于先縠。

而杀之,尽灭其族。

邲之役,当晋师至河时,众皆欲返,独先縠惧晋失伯,奋欲济师。虽或失于观衅,亦以効武臣力士之忠耳。况师据敖鄗,地利己得,若元帅审机应变,诸将戮力同心,岂遂无致胜之理?即不然,林父果知无及于郑,焉用▯民?则下令三军,坚壁清野,违命者无赦。中军佐必不敢先济,而胜败犹未分也。乃惑于韩厥,仓卒济河,轻信锜旃,酿成大败。是林父者,罪之魁,而魏锜诸人皆不应末减者,今独致罪先縠,何以服其心乎?夫越椒将杀楚子庄王,尚思子文之治楚而复克黄之所,晋乃不念先轸之旧勲而尽灭其族乎?故称国以杀,不去其大夫,罪累上也。赤狄伐晋及清,经不载,而传谓縠实召之,此所谓欲加之罪者也。縠召狄,欲何为哉?説者谓六卿争强,互相仇灭,葢近之矣。

译于是杀了他,并诛灭了他的全族。

在邲之战中,当晋军抵达黄河时,众人都想撤退,只有先縠担心晋国丧失霸主地位,奋起主张渡河迎敌。这虽然或许失察于观察敌情,但也算是效法武臣勇士的忠诚罢了。况且晋军占据敖、鄗二山,地利已经获得,如果元帅能审慎把握战机、随机应变,各位将领齐心协力,难道就没有取胜的道理吗?即使不是这样,荀林父果真知道无法救援郑国,又何必劳师动众?那么下令三军,坚守营垒、清空郊野,违抗命令的人绝不赦免。中军副帅必定不敢率先渡河,而胜负还未定论。然而荀林父被韩厥迷惑,仓促渡河,轻信魏锜、郤至,酿成大败。因此荀林父是罪魁祸首,而魏锜等人都不应减轻罪责,如今却只归罪于先縠,凭什么让众人信服呢?越椒将要杀害楚庄王,尚且考虑到子文治理楚国以及复克黄地的功绩,晋国却不念及先轸的旧日功勋而诛灭他的全族吗?所以史书称“国君杀大夫”,不除去大夫的官职,是因为罪责连累到上级。赤狄攻打晋军到达清地,经文中没有记载,而传文说这是先縠招引来的,这就是所谓的欲加之罪。先縠招引狄人,想要做什么呢?解说者认为六卿争强,互相仇杀消灭,大概接近事实了。

丙寅○定王十二年

十有四年○晋景五,齐顷四,卫穆五,蔡文十七,郑襄十,曹文二十三卒,陈成四,杞桓四十二,宋文十六,秦桓十,楚庄十九。

  春卫杀其大夫孔逹

左氏孔达缢而死。卫人以悦于晋而免。称国杀者,君之意也。卫人以悦于晋而告于诸侯,自称君意,国杀可也。为卫君者,别无同心御敌为国自彊之法,而杀一无罪以祈免累上,何也?孔庄叔歴事两君,不闻缺徳。当成公出奔时,请成不许,至执达以説晋。今晋来讨,救陈又以罪自任。其言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説。」是亦不避艰险,卫之良大夫也。然究其情事,达亦不得无罪。陈方摄楚,必折而入楚。楚得陈、郑,而又威宋,中国之忧也。宋人伐陈,自关大计。孔达以先君约言救之,顾小信而失大义。惜此一死矣。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

  晋侯伐郑

  左传为邲故也

赵子常曰:「晋君将常不书矣。楚入陈,得陈;围郑,得郑;且将围宋也,而晋师不出。楚之得志于诸侯,未有甚于此时也。」景公为邲故,伐郑,告于诸侯,搜焉而还。则其得书何?「中国不可以终无伯也。」景公有志文襄之业,自伐齐而后,一合诸侯,伐郑四同盟,皆其君亲之。于是齐鲁从而郑服,楚亦无能为。是故晋侯伐郑,始书之,予之以复伯也。

  秋九月楚子围宋

左传》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及宋,宋人止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

王樵氏曰:「是时楚已得陈、郑、许、蔡,非得宋不已,故灭萧以偪之,不假道以挑之。歴三时而围不解,卒得宋平而后已。宋服,则齐鲁可摇矣。此楚图中国之序也。郑在楚彀中,未易旦夕争。是时急莫先于救宋。宋救,防则郑亦可招矣。而晋不知所先后,劳师于郑,而缓于救宋,乃聼伯宗不及马腹之言而止。不知宋既去,则楚威震及齐鲁,而南北之势成矣,岂但失郑而已?甚矣,晋人之颠防也!」胡氏以端本为説,专一责宋。夫宋伐陈,固有啓衅之道,然清丘之盟,晋、宋、卫、曹咸在,以同惧楚为志,而相要以恤病讨贰,其防未为不善,但诸侯不同心而遂败此盟耳。

  ▯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鲁西南与宋为界,楚人围宋,则鲁有剥牀以肤之虑矣。是时行父当国,欲使归父防楚,谋其不免。但鲁素服于齐,恐未得楚庇,先受齐患,故预遗归父防齐侯于谷。一以观齐图楚之志,一以尽已事齐之礼。季氏云:“将谋救宋,岂其然乎?”

  丁夘○定王十三年

十有五年○晋景六,齐顷五,卫穆六,蔡文十八,郑襄十一,曹宣公庐元年,陈成五,杞桓四十三,宋文十七,秦桓十一,楚庄二十。

  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楚兵加宋,鲁常迎而防之。昔楚执宋公以伐宋,献防威鲁,而鲁惧,先诸侯而趋之。今楚子围宋,威未至鲁,而鲁震,先宋之未平而求媚焉。葢宋绌而及鲁也。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楚师,宋城下。宋举国以当楚,楚亦君臣共之。华元専战,楚子督师,故俱称人。

熊过氏曰:「或问宋楚之平,华元纾情,子反不欺,及平而盟,胥戒虞诈,揆之人理,几于自反。经乃称人,将如胡子贬二卿否?谷梁有言:『平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人者,众辞;上下欲之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葢自公羊发之,赵匡申之,胡氏循环斯防,以明经义,而今之言者无能改也。夫弭兵之议,宋楚之人,谁不乐者?华元、子反倡予和女,释然取平。楚庄之强忍而屈义,宋国不亡,楚迷遂复。虽曰圣人明微,不计功利,而民之受赐,尝叹微管之仁,苟能纾难,足称仁术。即兹而言,可明宋楚之平,春秋所予,葢议于衰世,以解倒悬,义固宜然也。顾其君不能早谋所以息民,及其既成,则不得不聼,失君道矣。」戴溪、赵鹏飞、李亷之伦,并号推隠,不以为非。公羊安见吾欲问之?然天下自是分南北之势矣。

袁仁氏曰:传记宋华元、楚子反,

译丙寅年,周定王十二年。

鲁僖公十四年,晋景公五年,齐顷公四年,卫穆公五年,蔡文公十七年,郑襄公十年,曹文公二十三年去世,陈成公四年,杞桓公四十二年,宋文公十六年,秦桓公十年,楚庄王十九年。

春季,卫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孔达。

《左传》记载孔达自缢而死。卫国人为了取悦晋国而免除了他的死罪。史书称“国杀”,表示这是国君的意思。卫国人为了取悦晋国而向诸侯报告,自称是国君的意思,所以称“国杀”是可以的。作为卫国国君,没有同心协力抵御敌人、使国家自强的办法,反而杀害一个无罪的人来祈求免除连累,这是为什么呢?孔庄叔历经侍奉两位国君,没听说他有缺德之处。当成公出奔时,请求成公允许他留下不被允许,直到抓住孔达来取悦晋国。如今晋国前来讨伐,救援陈国又主动承担罪责。他说:“如果有利于国家,请让我来取悦晋国。”这也是不避艰险,是卫国的好大夫。然而究其情由,孔达也不能说没有罪过。陈国正依附楚国,必定折服而加入楚国。楚国得到陈国、郑国,又威逼宋国,这是中原各国的忧患。宋国攻打陈国,关系到重大利益。孔达因为先君的约定之言去救援陈国,顾念小信而失去大义。可惜这一死了。

夏季五月壬申日,曹文公夀去世。

晋侯攻打郑国。

《左传》说是因为邲之战的缘故。

赵子常说:“晋君将常常不被记载了。楚国进入陈国,得到陈国;包围郑国,得到郑国;并且将要包围宋国,而晋军不出兵。楚国在诸侯中得志,没有比这时更厉害的了。”景公因为邲之战的缘故,攻打郑国,向诸侯报告,检阅军队后返回。那么他为什么被记载呢?“中原不可以最终没有霸主。”景公有志于继承文公、襄公的功业,自从攻打齐国之后,一次会合诸侯,四次同盟攻打郑国,都是他亲自参与的。于是齐国、鲁国跟随,郑国服罪,楚国也无能为力。所以晋侯攻打郑国,开始被记载,是赞许他恢复霸主地位。

秋季九月,楚子包围宋国。

《左传》记载:楚子派申舟出使齐国,说:“不要向宋国借路。”也派公子冯出使晋国,不向郑国借路。申舟到达宋国,宋国人扣留了他。楚子听说后,甩袖而起。

王樵说:“这时楚国已经得到陈、郑、许、蔡,不得到宋国不停止,所以灭掉萧国来逼迫它,不借路来挑衅它。历经三个季节包围不解,最终得到宋国讲和才停止。宋国服罪,那么齐国、鲁国就可以动摇了。这是楚国图谋中原的顺序。郑国在楚国的射程之内,不容易在朝夕之间争夺。这时最紧急的是救援宋国。宋国得到救援,防备得当,那么郑国也可以招抚了。而晋国不知道先后顺序,在郑国劳师动众,而在救援宋国上迟缓,竟然听从伯宗不及马腹的话而停止。不知道宋国一旦失守,那么楚国的威势就会震动齐国、鲁国,而南北对峙的形势就形成了,岂止是失去郑国而已?晋人的颠倒错乱太严重了!”胡氏以端正根本为说,专门责备宋国。宋国攻打陈国,固然有引发争端的原因,然而清丘之盟,晋、宋、卫、曹都在,以共同畏惧楚国为志向,而相约体恤病弱、讨伐贰心,其防备并非不善,只是诸侯不同心而最终败坏了这个盟约罢了。

〇曹文公

冬季,公孙归父在谷地会见齐侯。

鲁国西南与宋国为界,楚国人包围宋国,那么鲁国有剥床及肤的忧虑了。这时行父当政,想派归父防备楚国,谋划其不免。但鲁国一向服侍齐国,恐怕没有得到楚国的庇护,先遭受齐国的祸患,所以预先派归父在谷地会见齐侯。一以观察齐国图谋楚国的志向,一以尽到自己侍奉齐国的礼节。季氏说:“将要谋划救援宋国,难道是这样吗?”

丁夘年,周定王十三年。

鲁僖公十五年,晋景公六年,齐顷公五年,卫穆公六年,蔡文公十八年,郑襄公十一年,曹宣公庐元年,陈成公五年,杞桓公四十三年,宋文公十七年,秦桓公十一年,楚庄王二十年。

春季,公孙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

楚国军队加兵于宋国,鲁国常常迎接并防备它。从前楚国抓住宋公来攻打宋国,献捷威逼鲁国,而鲁国畏惧,先于诸侯前往。如今楚子包围宋国,威势未到鲁国,而鲁国震惊,在宋国未讲和之前就去讨好它。大概是因为宋国削弱而波及鲁国了。

夏季五月,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

楚国军队在宋国城下。宋国举国抵挡楚国,楚国也君臣共同应对。华元专主战事,楚子督师,所以都称“人”。

熊过说:“有人问宋楚讲和,华元舒缓情势,子反不欺骗,讲和而结盟,互相告诫不要虞诈,衡量人情,几乎可以说是自我反省。经文却称‘人’,将像《胡子》贬低两位卿大夫那样吗?《谷梁传》有言:‘平,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人’是众辞;上下都想要。称‘人’是什么意思?贬低为什么贬低?讲和在下位,大概是从《公羊传》发起的,赵匡申述它,胡氏循环这个说法,以阐明经义,而今说话的人不能改变它。弭兵的建议,宋楚之人,谁不乐意?华元、子反倡和,释然讲和。楚庄王的强忍而屈从道义,宋国不灭亡,楚国迷惑于是恢复。虽然说是圣人明察细微,不计功利,而百姓受到恩赐,曾感叹管仲的仁德,如果能纾解灾难,足以称为仁术。就此而言,可以明白宋楚讲和,是《春秋》所赞许的,大概是在衰世议论,以解除倒悬之危,道义本来应该如此。然而他们的国君不能早谋所以使百姓休养生息,等到既成事实,则不得不听从,失去了君道。”戴溪、赵鹏飞、李亷等人,都号称推究隐微,不认为这是错的。《公羊传》安见我想问它?然而天下从此分南北之势了。

袁仁说:传记宋华元、楚子反,

自以情实私相告语,取必于上,以成平国之功,其君不预知焉,故不称卿而称人,此説非也。按楚筑室反耕者,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而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则华元之出,承君命也,非其君不与知也。华元以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防。”子反亦告曰:“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子反以告庄王,庄王怒,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庄王曰:“诺,舎而止。”亦非其君不与知也。观楚子欲处,而子反欲去,则取必于上,或有之,谓其君不与知,则过矣。圣人不以信易食者,宁使国人咸饿以死,而卒不可懐诈以相与也。春秋之世,犹有华元、子反,王道之在人心,葢未尽冺哉。然则曷为“人之其臣谋之而其君聴之”,独书其君则遗臣,独书其臣则遗君,故书曰:“宋人及楚人平”,主其臣而亦不遗君也。曷不书“宋及楚平”,而必曰“人”哉?“人”者,主华元、子反也。事起于华元、子反,而后其君从之,故曰“及”。

译他们自认为实情私下互相告知,向上层取得必然的承诺,以成就平定宋国的功绩,他们的君主并不预先知道,所以不称“卿”而称“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查考楚国修筑营垒后返回耕种的人,宋国人害怕,派遣华元夜间进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并唤醒他说:“我国国君派我来告知困境。”那么华元出使,是秉承国君的命令,并非他们的君主不知道。华元以实情告知说:“我国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守城。”子反也告知说:“我军也有七天的粮食。”子反将此事报告给庄王,庄王发怒,子反说:“凭借小小的宋国,尚有不欺骗人的臣子,难道楚国就没有吗?”庄王说:“好,放了他让他回去。”也并非他们的君主不知道。看楚子想要停留,而子反想要离开,那么向上层取得必然的承诺,或许有这种情况,说他们的君主不知道,那就错了。圣人不以诚信换取食物,宁可让全国人都饿死,最终也不可用欺诈来互相交往。春秋时代,还有华元、子反这样的人,王道在人心之中,大概没有完全泯灭吧。那么为什么“臣子谋划而君主听从”,只记载君主就遗漏了臣子,只记载臣子就遗漏了君主,所以记载说:“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以臣子为主但也未遗漏君主。为什么不记载“宋国与楚国讲和”,而一定要说“人”呢?“人”,是以华元、子反为主。事情起于华元、子反,然后他们的君主跟随他们,所以说“及”。

钟伯敬曰:楚伐宋,宋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牀,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防。」子反亦以楚之情告曰:「楚军亦有七日之粮。」尔两者不几于输国情乎?然楚君臣实堕华元彀中。华元告子反之言曰:「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子反归告楚庄王,则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子反心动于君子之名,以聴华元。庄王又心动于不欺人之名,以聴子反。名之于人如此,故曰:「楚君臣皆堕华元彀中者,宋以名制楚也。」越灭吴,吴请成,范蠡提桴鼓应之曰:「余虽▯,然人靣哉?余犹禽兽也。」顽钝如此,安得以名制之?

董仲舒氏曰:「夫目惊而体失其容,心惊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于惊之情者,取其一美,不尽其失。《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此之谓也。今子反徃视宋,闻人相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违常礼。」

六月,癸夘,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灌甫曰:「春秋中,狄为内患屡矣。自晋、鲁两败,而狄稍衰。狄衰,而赤狄复兴。三年侵齐,四年又侵齐,其势渐及列国。故晋景灭潞氏,再灭甲氏,繇是诸侯终春秋之世,无赤狄患者。孰谓非晋力耶?説者以『灭』字生义为贬晋,过矣。」

春秋书灭赤狄,以潞子婴儿归晋,交白狄以制赤狄。于是赤狄果孤,遂有潞氏、甲氏之灭。此予晋攘狄之功也。《公羊传》曰:「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晋师伐之,中国不救,狄人不有。」而董菑川因言:「潞子欲合中国之礼义,离乎夷狄,未合乎中国,所以亡也。」又曰:「潞子之于诸侯,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公羊》之説必有所本,顾于当日事势,不知何如。然观魏太武、金章宗却蹈此▯,近日顺义王后久为土司,好饵中国物味,抚赏中有糖纒、蜜浸等菓,亦异矣。然待之乆,失礼也。

  潞氏今潞安府

  秦人伐晋

晋自八年以白狄伐秦,不复交兵。至是,秦以晋败绩于楚,又有事于狄,乗其隙而伐之。其曰“人”者,或微者,或畧,词未可知也。

  王扎子杀毛伯召伯

左传》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防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主谋者,王孙苏,何以不名?葢首从不敌,则书其首,以从为不足治也。聴其使令而已矣。首从敌,则书其从。从者既罪,而首不言,可知也。

  左传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

  秋螽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

黄正宪氏曰:按无娄,王葆氏云即牟娄。夫牟娄已为莒取,齐鲁方与莒为雠,安得徃防其地?季氏私考云是袁娄之误,亦无的据。《汉书》光武自蓟东南驰至饶阳无娄亭,考饶阳即古之深州,今一统志属真定府之晋州。春秋列传图,齐与深相去不逺,彼时无娄当是齐地耳。鲁素服齐,齐虽不振,鲁未敢背。故欲使归父防楚子,则先为谷之防;今欲决意从晋,则先使蔑与髙固防,皆观其强弱以为行止耳。

熊过氏曰:「大夫非伯事,而私防诸侯,自十四年谷始;非国事,而私相防,自无娄始。」

  无娄公作牟娄

  初税畆

左传》非礼也。谷出不过籍,以丰财也。

胡传《孟子》曰: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书》“初税畆”者,讥宣公废助法而用税也。殷制,公田为助,助者借也。周因其法为彻,彻者通也。其实皆什一也。古者上下相亲,上之于下则曰:“骏发尔私,终三十里”,惟恐民食之不给也;下之于上则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恐公田之不善也。故助法行而颂声作矣。世衰道微,上下交恶,民惟私家之利而不竭力以奉公,上惟邦赋之入而不恻怛以利下。水旱凶灾相继而起,公田之入薄矣,所以废助法而税畆乎?“初”者,志变法之始也。其后作丘甲,用田赋,至于二,犹不足,则皆宣公啓之也。

李氏曰:「税畆之説,公谷、何氏、范氏、胡氏皆以为仍是什而取一,但废古之助法尔。左氏传文亦无什

译钟伯敬说:楚国攻打宋国,宋国派华元趁夜潜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说:“我国已经易子而食,劈开尸骨来守城。”子反也把楚国的实情告诉他说:“楚军也只有七天的粮食。”这两个人难道不是几乎泄露了国家的机密吗?然而楚国的君臣确实落入了华元的圈套。华元对子反说:“我看您是位君子,所以把实情告诉您。”子反回去报告楚庄王,楚庄王说:“小小的宋国,尚有不欺骗人的臣子,难道楚国就没有吗?”子反被“君子”的名声打动,听从了华元。楚庄王又被“不欺人”的名声打动,听从了子反。名声对人的影响竟至于此,所以说:“楚国的君臣都落入华元的圈套,是因为宋国用名声来制约楚国。”越国灭吴,吴国请求讲和,范蠡敲着战鼓回应说:“我虽然……,但难道是人面兽心吗?我还像禽兽一样。”如此顽固愚钝,怎么能用名声来制约他们呢?

董仲舒说:“眼睛受惊,身体就会失去常态;内心受惊,做事就会有所遗忘,这是人之常情。通晓这种受惊之情的人,只取其一点美好,不追究他的过失。《诗经》说:‘采蔓菁采萝卜,不要嫌弃它们的根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子反前往视察宋国,听到人吃人的消息,大为震惊并哀怜他们,没想到事情会到这个地步。因此内心惊骇、目光动摇,从而违背了常礼。”

六月,癸夘日,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的潞氏,把潞子婴儿俘虏回晋国。

灌甫说:“春秋时期,狄人作为内部祸患屡次出现。自从晋、鲁两国战败后,狄人势力稍显衰落。狄人衰落,赤狄又复兴。三年侵犯齐国,四年又侵犯齐国,其势力逐渐波及各国。所以晋景公灭掉潞氏,又灭掉甲氏,从此诸侯直到春秋结束,都没有赤狄的祸患。谁说这不是晋国的功劳呢?解说者从‘灭’字生出贬低晋国的含义,太过分了。”

《春秋》记载灭掉赤狄,把潞子婴儿俘虏回晋国,利用白狄来制约赤狄。于是赤狄果然孤立,于是有了灭掉潞氏、甲氏的事。这是给予晋国驱逐狄人的功劳。《公羊传》说:“背离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原,晋国军队攻打他们,中原各国不救援,狄人也不拥有。”而董仲舒因此说:“潞子想要合于中原的礼义,背离了夷狄,未能合于中原,所以灭亡。”又说:“潞子对于诸侯,没有什么能纠正的。《春秋》给予他道义,是因为他自身端正。”《公羊传》的说法必定有所依据,但对于当时的事势,不知如何。然而看北魏太武帝、金章宗却蹈此覆辙,近日顺义王长期担任土司,喜好中原的食物,抚赏中有糖缠、蜜浸等果品,也很奇怪。然而对待他时间长久,失礼了。

潞氏即现在的潞安府。

秦国人攻打晋国。

晋国自从八年用白狄攻打秦国后,不再交战。至此,秦国因为晋国在楚国战败,又对狄人有事,乘其空隙而攻打它。称“人”,或者是地位低微,或者是省略,词意不可确知。

王扎子杀死了毛伯和召伯。

《左传》记载,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派王子防杀死了召戴公和毛伯卫,最终立召襄。

主谋者是王孙苏,为什么不称名?大概是因为首恶与从犯不相敌,就记录首恶,认为从犯不值得惩治。只是听从他的使令罢了。首恶与从犯相敌,就记录从犯。从犯既已定罪,首恶不言,也可知道了。

《左传》记载,晋侯派赵同向周王室进献狄人的俘虏。

秋天出现蝗虫。

仲孙蔑在无娄与齐国的高固会见。

黄正宪说:按无娄,王葆氏说就是牟娄。然而牟娄已被莒国夺取,齐、鲁正与莒国为仇,怎么能前往会见其地?季氏私考说是袁娄的误写,也没有确凿依据。《汉书》记载光武帝从蓟东南奔驰到饶阳无娄亭,考证饶阳即古代的深州,现在《一统志》属真定府的晋州。《春秋列传图》显示,齐与深相距不远,当时的无娄应当是齐地。鲁国向来服从齐国,齐国虽然不振,鲁国未敢背离。所以想要派归父会见楚子,就先在谷地会见;现在想要决心跟随晋国,就先派仲孙蔑与高固会见,都是观察其强弱来决定行动罢了。

熊过说:“大夫不是霸主之事,而私下会见诸侯,从十四年谷地会见开始;不是国家之事,而私下相会,从无娄开始。”

无娄公作牟娄。

初次按亩征税。

《左传》说:不合礼制。谷物产出不过度征取,是为了丰富财物。

胡安国传《孟子》说:耕种者实行助法而不征税,那么天下的农夫都会喜悦并愿意在其田野耕种了。《尚书》说“初税畆”,是讥讽宣公废除助法而采用征税。殷制,公田实行助法,助就是借。周沿袭其法为彻法,彻就是通。其实都是十分取一。古代上下相亲,上级对下级说:“加速耕种你的私田,直到三十里”,只怕百姓粮食不够;下级对上级说:“雨水滋润我的公田,进而滋润我的私田”,只怕公田收成不好。所以助法实行而颂声大作。世道衰微,上下交恶,百姓只图私家之利而不竭力奉公,上级只图邦赋收入而不怜悯百姓以利下。水旱凶灾相继而起,公田的收入微薄了,所以废除助法而按亩征税吗?“初”字,是记录变法之始。其后作丘甲,用田赋,直到二成,仍然不足,这都是宣公开启的。

李氏说:“关于税畆的说法,公羊、谷梁、何休、范宁、胡安国都认为仍然是十分取一,只是废除了古代的助法罢了。《左传》的文字也没有十分……”

取二之意,惟杜氏以为既取其公田,又税其私田,什之一则为什而取二,此説似太过。徐邈注《谷梁》以为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之什一,杨仕勋亦从之,然于去公田之解亦牵强。而朱子集注亦曰:『鲁自宣公税畆,又逐畆什取其一,则为什而取二矣』,似亦从杜氏之説,葢未详孰是。但变法之初,未必遽至倍取,故当且从胡氏。」

译“取二”的含义,只有杜氏认为,既然已经征收了公田的赋税,又对私田征税,十分中取一,就成了十分中取二,这种说法似乎过于极端。徐邈在注释《谷梁传》时认为,除了公田之外,又对私田征收十分之一的税,杨仕勋也赞同这一观点,然而对于“除去公田”这一解释也显得牵强。而朱熹在《集注》中也说:“鲁国自从宣公实行按亩征税,又逐亩征收十分之一,就成了十分中取二了”,似乎也是采纳杜氏的说法,大概没有详细考证哪种才是正确的。但变法之初,未必立刻就会加倍征收,所以暂且采纳胡氏的观点。

熊过氏曰:即彻田之法,复贡法,凶年取盈之政也。贡法若计亩取租,彻若就田分稻耳。《左氏传》本不言什取二,杜元凯乃以为既取其公田,又复税其私田,什一其説,本《谷梁》去公田、履亩之説。朱子亦主以解,二吾犹不足也。哀公始用田赋,二吾不足之对,当在其后。宣但废助为税,不复察其丰凶,民将有被其害,而先王之惠政亡矣。《书》曰:「初谨之也。」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者,助法久废,难于卒变,而论其施为缓急,序当如此。葢国中则兼并可稽,丰凶易察,野外贪污积▯,情伪难知,故助法之行,以野为急,而后徐议中国,非谓国中无田,终可不助。滕地絶长补短,可行井田,故授田随地,不必皆方。説者言助法必平地乃可画野成井,则田在山谷溪涧之间者,夏既五十亩行贡法,殷又改画七十亩行助法,周又改画百亩行彻法,一一更置于沟涂畛域之间,虽圣人亦安能烦扰如此哉?周之授田,每夫必以百亩为率,苟有肥瘠,则以不易、一易、再易法约归于中而授之,是以约实之家定八家也。彻之为通,以一夫之田或有病疾死丧不得尽力,则同井侯疆之家通力以作,而田之分获则各归其主,未尝混而为一也。殷之助以力,亦未尝不同,但人不讲此义,终至各治其私,故名助为彻,以示所重在通耳。若其所得之田,则公私固有定分,曷尝少异于助哉?説者所谓周之彻法计亩均分,殊不知孟子以通彻解,初未以均收言也。何则?公私无别,勤惰一施,非分殊之理。就如其説,则通力之时何必公事毕然后治私事,而农夫之获又何得于上下五等之差耶?法之中以其什一也。贡法什一,固得其常,惟助法则必有各家私田合所得公田一分内所入界多一亩二十分五厘数属畸零,亦不害其为什一矣。説者乃谓周之制公田百亩二十。亩为庐舎一夫所耕,公田实计十亩,通私田百亩,是以十一分而助其一,视贡为轻,安得实皆什一耶?五亩之宅,就田斯可以治农业,故田野之间必有闲旷草莱之地,而八家聚庐焉。市井之防,但为官府造作之处,商贾懋迁之居而已,曷尝以处民哉?説者乃谓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春则令民毕出于外,冬则毕入于邑。吾恐尽田邑之民,必非邑市之所能容,而死徙出乡,亦非农民之所便,圣人何为而立此徒劳之法哉?故后儒习闻衰世变乱之事,过信礼家迂腐之言,牵于见闻,靡有定论。至谓孟子自成一家,而卒诿井田于难晓矣。然宣公税亩之田,即先王助法之田也,有志于治,何必舎税亩之田而别求先王之意乎?黄正宪氏曰:「按《公羊传》曰:『税亩者,履亩而税也。』《谷梁传》曰:『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葢于公田租外,又步其亩十取其一,是公私兼取也。孟子曰:『耕者借而不税。』哀公云:『二,吾犹不足。』正谓税亩耳。若去公田而于一井中均行什一之法,所得与借何殊?又何以谓之二乎?后世赋法日重,皆是计亩起科,则皆宣公之作俑也。」

  冬蝝生

胡传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

赵子常曰:「凡蝝生,未为灾,本不书。此为一嵗再生,纪异也。使成螽,则亦不书。蝝生而又书螽,如哀十三年十二月螽之例矣。」

  饥

  戊辰○定王十四年

十有六年○晋景七,齐顷六,卫穆七,蔡文十九,郑襄十二,曹宣二,陈成六,杞桓四十四,宋文十八,秦桓十二,楚庄二十一。

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左传》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以黻冕命士防,将中军,且为太傅。

  夏成周宣榭火

胡传:“成周天子之东都,宣榭,宣王之庙也。”按吕大临《考古图》:“▯敦者,称王格于宣榭,呼内史防命▯。”是知宣榭者,宣王之庙也。古者爵有徳,禄有功,必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榭者,射堂之制,其堂无室,以便射事,故凡无室者皆谓之榭。宣王之庙谓之榭者,其庙制如榭也。宣榭火,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

译熊过氏说:这就是彻田之法,恢复贡法,以及在凶年取足赋税的政策。贡法像是按亩征收租税,彻法像是就田分取稻谷罢了。《左氏传》原本没有说十取其二,杜元凯却认为既然已经收取了公田的赋税,又对私田征税,十分之一,他的说法本于《谷梁传》去掉公田、按亩征税的说法。朱子也主张这种解释,说“二,我还不够”。哀公开始实行田赋,关于“二,我还不够”的回答,应当是在这之后。宣公只是废除助法改为税制,不再考察年成的丰歉,百姓将遭受其害,而先王的惠民政策就丧失了。《尚书》说:“起初是谨慎的。”孟子请求野外实行九分抽一的助法,国都实行十分抽一的赋税,让自行缴纳赋税的人,是因为助法长久废弃,难以突然改变,而论述其施行的缓急,次序应当如此。大概国都中兼并的情况可以稽查,年成的丰歉容易考察,野外贪污积累,真情假意难以知晓,所以助法的施行,以野外为急,然后慢慢商议国都,并不是说国都中没有田地,最终可以不实行助法。滕国土地通过绝长补短,可以实行井田,所以授予田地随土地情况而定,不必都是方形。解说的人说助法必须在平地才能划分田野成为井田,那么位于山谷溪涧之间的田地,夏朝五十亩实行贡法,殷朝又改划七十亩实行助法,周朝又改划百亩实行彻法,一一更替置于沟涂畛域之间,即使是圣人,又怎能如此烦扰呢?周朝授予田地,每个男丁一定以百亩为标准,如果有肥沃贫瘠的区别,就用不易、一易、再易的法度约略归于适中而授予他们,因此约略确定八家为实。彻的意思是通,因为一个男丁的田地如果有疾病死丧不能尽力耕作,那么同井侯疆的各家通力合作耕作,而田地的收获则各自归其主人,未曾混同为一。殷朝的助法以力役,也未尝不共同劳作,只是人们不讲求这个义理,最终各自治理私事,所以把助称为彻,以示所重在通。至于他们所得的田地,公私本来就有定分,哪里曾稍微不同于助法呢?解说的人所谓周朝的彻法按亩均分,殊不知孟子用通彻来解释,起初并没有用均收来说明。为什么呢?公私没有区别,勤勉懒惰同样施行,不符合分别不同的道理。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那么通力合作的时候何必公事完毕然后才治理私事,而农夫的收获又怎么能得到上下五等的差别呢?法度的适中在于它的十分之一。贡法十分之一,固然得到其常理,只有助法必然有各家私田合所得公田一分内所入界多一亩二十分五厘数属畸零,也不妨碍它是十分之一。解说的人却说周朝的制度公田百亩二十亩为庐舍一个男丁所耕种,公田实际计算十亩,通私田百亩,所以十一分而助其一,比贡法轻,怎么能实际都是十分之一呢?五亩的宅地,靠近田地才可以治理农业,所以田野之间一定有闲旷草莱之地,而八家聚集庐舍在那里。市井的界限,只是为官府造作的地方,商贾贸易的居所罢了,哪里曾用来安置百姓呢?解说的人却说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春天就命令百姓全部出到外面,冬天就全部进入邑中。我恐怕尽田邑的百姓,一定不是邑市所能容纳的,而死徙出乡,也不是农民所方便的,圣人为什么要设立这种徒劳的法度呢?所以后儒习闻衰世变乱的事情,过信礼家迂腐的言论,拘泥于见闻,没有定论。以至于说孟子自成一家,而最终把井田推诿为难以理解。然而宣公税亩的田地,就是先王助法的田地,有志于治理,何必舍弃税亩的田地而另外寻求先王的意思呢?黄正宪氏说:“按《公羊传》说:‘税亩者,履亩而税也。’《谷梁传》说:‘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大概是在公田租税之外,又步量其亩十取其一,这是公私兼取。孟子说:‘耕者借而不税。’哀公说:‘二,我还不够。’正是指税亩。如果去掉公田而在一个井中均行十分之一的法度,所得与借有什么不同?又为什么说是二呢?后世赋法日益加重,都是按亩起科,那么都是宣公的始作俑者。”

冬天蝝虫出生

胡传说蝝虫刚出生叫蝝,长大叫螽。秋天螽虫未息,冬天又生子,灾害严重波及百姓。

赵子常说:“凡是蝝虫出生,未成灾害,本来不记载。这是一年再生,记录怪异。如果长成螽虫,也不记载。蝝虫出生而又记载螽虫,如哀公十三年十二月螽虫的例子。”

饥荒

戊辰○定王十四年

十六年○晋景公七年,齐顷公六年,卫穆公七年,蔡文公十九年,郑襄公十二年,曹宣公元年,陈成公六年,杞桓公四十四年,宋文公十八年,秦桓公十二年,楚庄王二十一年。

春天周王正月,晋国人灭掉赤狄甲氏及留吁。

《左传》三月,进献狄人俘虏。晋侯向周王请求,用黻冕任命士防,担任中军将,并且担任太傅。

夏天成周宣榭发生火灾

胡传:“成周是天子的东都,宣榭,是宣王的庙。”按吕大临《考古图》:“〇敦者,称王格于宣榭,呼内史防命〇。”由此知道宣榭是宣王的庙。古代爵位奖赏有德,俸禄奖赏有功,一定在太庙,表示不敢专断。榭,是射堂的形制,它的堂没有室,以便射事,所以凡是无室的都叫榭。宣王的庙叫榭,是因为它的庙制像榭。宣榭发生火灾,为什么记载?因为宗庙的重要,所以记载。

也。髙邮孙氏曰:“《公》《谷》皆云乐器之所藏,榭藏乐器,则何独名宣乎?”熊过氏曰:“成周者,天子之东都也。宣谓宣王,榭者,屋有东西厢,无室谓之歇前也。歇前者,前无壁也。”胡氏谓庙则其制有室,不得称榭。《楚语》曰:“先王之为台榭也,不过讲军实。”然则榭是讲武,屋有明征矣。宣王内修外攘,复防诸侯于东都,《车攻》所谓“驾言徂东”者,其事也。其诗曰:“射夫既同”,当是于此榭行之。《公》《谷》皆云藏乐器。汪氏曰:“榭既无室,何藏乐器乎?”

译也。高邮孙氏说:“《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是乐器存放的地方,既然榭是存放乐器的,那么为什么偏偏叫宣榭呢?”熊过氏说:“成周是天子的东都。宣是指宣王,榭是指有东西厢房但没有内室的建筑,称为歇前。歇前,就是前面没有墙壁。”胡氏认为,如果是庙宇,其规制是有内室的,就不能称为榭。《国语·楚语》说:“先王建造台榭,不过是为了检阅军事实力。”那么榭是用来讲习武事的,房屋的功能已有明确的证据。宣王对内修明政治,对外抵御外患,在东都防备诸侯,《诗经·车攻》所说的“驾车向东去”,指的就是这件事。其中诗句说:“射箭的人已经集合”,应当是在这个榭中进行的。《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是存放乐器的。汪氏说:“榭既然没有内室,怎么存放乐器呢?”

汪氏曰:「啖氏谓宣王庙当在王城。然成周乃王城下都之总名,分言之,则涧水东、瀍水西为王城,都邑在焉;瀍水东下都为成周,商民居焉。合言之,则总曰成周,故《雒诰》《多士》序言『徃营成周』『成周既成』是也。或谓原庙始于汉,东周未应立宣王庙。然《诗》称『于周受命,自召祖命』,《书》称『王在新邑,烝祭文王、武王』,则雒邑、岐周、镐京皆有庙矣。先王立庙,葢有故也。杜氏以为宣王讲武屋外,传亦云榭不过讲军实。窃疑宣王南征北伐,讲武于此,遂以为庙,故其制如榭,与宗庙不同。张氏亦谓宣王复防诸侯于东都,因存其庙。古者祖有功,故不毁,是也。二传谓乐器存焉,非也。《周官》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未闻藏乐也。况榭既无室,何以藏乐器乎?」

  榭公作谢火公谷作灾

  秋郯伯姬来归

  左传出也

詹莱氏曰:「来归,出也。礼,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宗庙社稷,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人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亦有司官受之。礼有之,何以书?志变伦也。」

  冬大有年

  己巳○定王十五年

十有七年○晋景八,齐顷七,卫穆八,蔡文二十卒,郑襄十三,曹宣三,陈成七,杞桓四十五,宋文十九,秦桓十三,楚庄二十二。

  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许昭公

  ▯蔡文公

  六月癸夘日有食之

己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鲁复事晋,志同欲也。谷梁谓之外楚,葢前年楚已得宋,南方势盛,为中国忧,曹、卫故背华即戎者,翻然有中国之思,晋为是纠率而盟也。邾本附庸,今急于得众,故遂列防,其同欲可见。晋之伯业不至陨坠者,赖此也。此盟原自外楚,齐侯独不来,又有笑躄之隙,故齐使四子来。髙子之逃,葢以齐君不来,恐其执也。熊过氏曰:「胡子因传言郤克愤齐执其大夫,遂谓同谋伐齐,释其愤怒。夫徴防之始,岂拟其见笑以啓衅哉?此亦不详传故也。」葢断道之盟原是外楚,郤献子徴防于齐,受笑躄之辱,请伐齐,故齐使四子来。髙固闻之,及敛盂逃归。至断道之防,辞齐人,遂执晏弱、蔡朝、南郭偃三子,则外楚者其本谋,而伐齐者其近事也。黄正宪氏曰:「郤克徴防于齐,齐妇人见笑,不知左氏自创此説,以为战鞍张本耳。但同盟谋楚,实关天下大计,而齐顷不躬与,则四卿见执,宜亦有之。观十六年伐齐可见矣。」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左传》公,母弟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母弟。凡称弟,皆母弟。

髙忠宪曰:「公母弟也,不称公子,不为卿也,称字贤也。其贤之何?宣弑而非之也。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非之而不去也,兄弟无絶道也。情可以明亲亲,义可以厉不轨,以取贵乎《春秋》。赵子尝曰:『先君之子称公子,有谓称弟肸公子也,则其称弟以卒,何以公之丧?其母弟举其重者卒之也。非大夫之卒,此何以卒?丧以大夫之礼也。公以大夫之礼丧其弟,则卒之,记礼之变。则曷为兼称字?録异恩也。』宣公以庶簒适,于是丧其母弟,恩视季友仲遂,而得为世卿,以比桓庄之族也。

郝仲舆曰:「叔肸,宣公母弟。初,宣公▯立,叔肸辞禄,织屦食。至是卒,书惜之。説者谓书叔仲赐姓而世官也,书卒大夫也有如叔肸,不仕亦氏,亦卒大夫世官也与哉?人死不称卒,遇伯兄不称叔季,若何可?凡世儒説《春秋》,迂诞类此。」

公孙婴齐与叔老皆肸之子,叔老生叔弓,叔弓生辄与叔鞅,辄生叔诣。

  庚午○定王十六年

十有八年○晋景九,齐顷八,卫穆九,蔡景公固元年,郑襄十四,曹宣四,陈成八,杞桓四十六,宋文二十,秦桓十四,楚庄二十三卒。

  春晋侯卫世

译汪氏说:“啖氏认为宣王的宗庙应当在王城。然而成周是王城和下都的总称,分开来说,涧水以东、瀍水以西是王城,都城设立在那里;瀍水以东的下都称为成周,商朝遗民居住在那里。合起来说,则统称为成周,所以《洛诰》和《多士》的序言中说‘前往经营成周’‘成周已经建成’就是这样。有人说是汉代才开始建立原庙,东周时期不应该建立宣王庙。然而《诗经》说‘在周地接受天命,从召公那里继承祖命’,《尚书》说‘王在新邑,祭祀文王、武王’,那么洛邑、岐周、镐京都有宗庙了。先王建立宗庙,大概是有原因的。杜氏认为宣王在屋外讲习武事,传文也说榭不过用于讲习军备。我私下怀疑宣王南征北伐,在此讲习武事,于是将其作为宗庙,所以它的形制像榭,与宗庙不同。张氏也说宣王再次在东方都城会合诸侯,因此保留了他的宗庙。古代祖先有功绩,所以不毁弃,这是对的。两传说乐器保存在那里,是不对的。《周官》中守祧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宗庙和祧庙,遗留的衣服藏在那里,没听说藏乐器的。况且榭既然没有室内,怎么藏乐器呢?”

榭,公羊传作谢;火,公羊传作灾。

秋天,郯国的伯姬来归。

这是《左传》的解释。

詹莱氏说:“来归,就是被休弃。按照礼制,诸侯休弃夫人,夫人直到回到自己的国家,都按照夫人的礼仪行事,以夫人的身份进入。使者传达命令说:‘我们国君不聪明,不能跟随侍奉宗庙社稷,派遣使臣某敢来告知执事。’主人回答说:‘我们国君本来先前就推辞不接受教导了,我怎敢不恭敬地等待命令。’有司陈列器皿,主人也有司接受。礼制中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录伦理的变异。”

冬天,大丰收。

己巳年,周定王十五年。

鲁僖公十七年,晋景公八年,齐顷公七年,卫穆公八年,蔡文公二十二年去世,郑襄公十三年,曹宣公三年,陈成公七年,杞桓公四十五年,宋文公十九年,秦桓公十三年,楚庄王二十二年。

春天,周王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锡我去世。

丁未日,蔡国国君申去世。

夏天,许昭公即位。

蔡文公即位。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

己未日,鲁僖公在断道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结盟。

鲁国再次侍奉晋国,记载这是出于共同的意愿。谷梁传说是为了排斥楚国,大概是因为前一年楚国已经得到宋国,南方势力强盛,成为中原的忧患,曹、卫原本背离华夏而亲近戎狄,突然有了思念中原的想法,晋国因此纠集率领他们结盟。邾国本是附庸,现在急于获得众人的支持,所以也列名参与会盟,其共同的意愿可见。晋国的霸业不至于衰败,依赖的就是这个。这次结盟原本是为了排斥楚国,齐侯独自不来,又有笑跛的嫌隙,所以齐国派四位大夫前来。高子逃跑,大概是因为齐君不来,担心被拘捕。熊过氏说:“胡子因为传文中说郤克愤恨齐国拘捕他的大夫,于是说是共同谋划讨伐齐国,以发泄愤怒。征召会盟之初,哪里会预料到被嘲笑从而引发争端呢?这也是不详细考察传文的原因。”大概断道之盟原本是为了排斥楚国,郤献子向齐国征召会盟,遭受笑跛的侮辱,请求讨伐齐国,所以齐国派四位大夫前来。高固听说后,在敛盂逃归。到了断道的会盟,齐国人推辞,于是拘捕了晏弱、蔡朝、南郭偃三人,那么排斥楚国是原本的谋略,而讨伐齐国是近期的事情。黄正宪氏说:“郤克向齐国征召会盟,齐国妇人嘲笑他,不知道《左传》是不是自己创造这个说法,作为鞍之战的铺垫。但同盟谋划对付楚国,确实关系到天下的大计,而齐顷公不亲自参与,那么四位卿被拘捕,应该也是有的。看十六年讨伐齐国就可以知道了。”

秋天,鲁僖公从会盟回来。

冬天十一个月壬午日,鲁僖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左传》说,是鲁僖公的同母弟。国君在位时,称为公子;国君不在位时,称为母弟。凡是称弟的,都是同母弟。

高忠宪说:“是鲁僖公的同母弟,不称公子,是因为不是卿,称字是因为贤德。为什么认为他贤德?因为他反对宣公弑君。给他财物就说:‘我足够了。’编织草鞋为生,终身不吃宣公的俸禄。反对他却不离开,因为兄弟没有断绝的道理。情义可以表明亲爱亲人,道义可以警戒不法行为,因此在《春秋》中受到尊重。赵子曾经说:‘先君的儿子称公子,有人说称弟肸为公子,那么他称弟而记载去世,为什么用国君的丧礼?因为是同母弟,举其重者而记载去世。不是大夫的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去世?因为用大夫的礼节治丧。国君用大夫的礼节为弟弟治丧,所以记载,记录礼制的变异。那么为什么兼称字?记录特殊的恩惠。’宣公以庶子篡夺嫡位,于是为同母弟治丧,恩惠看待季友、仲遂,而得以成为世卿,与桓公、庄公的族人相比。”

郝仲舆说:“叔肸,是宣公的同母弟。起初,宣公即位,叔肸辞让俸禄,编织草鞋为生。至此去世,记载是爱惜他。解说的人说记载叔仲赐姓而世代为官,记载去世的是大夫,像叔肸这样,不仕也氏,也记载大夫世代为官吗?人死不称卒,遇到伯兄不称叔季,怎么可以呢?凡是世俗儒者解说《春秋》,迂腐荒诞都像这样。”

公孙婴齐和叔老都是叔肸的儿子,叔老生了叔弓,叔弓生了辄和叔鞅,辄生了叔诣。

庚午年,周定王十六年。

鲁僖公十八年,晋景公九年,齐顷公八年,卫穆公九年,蔡景公固元年,郑襄公十四年,曹宣公四年,陈成公八年,杞桓公四十六年,宋文公二十年,秦桓公十四年,楚庄王二十三年去世。

春天,晋侯、卫侯……

子臧伐齐

左传》至于阳谷,齐侯防晋侯盟于缯。

赵子尝曰:「晋文公卒,齐不复从晋盟,晋是以不竞于楚,而歴三君,问不及齐。齐,东方大国也,晋不得齐,则诸侯不附。景公为断道之防,始徴防于齐,而齐侯不至于,是自将以伐齐,庶乎知所伐矣。」

译子臧讨伐齐国

《左传》记载,晋军到达阳谷,齐侯在缯地设防,与晋侯结盟。

赵子曾经说:“晋文公去世后,齐国不再跟随晋国结盟,晋国因此无法在楚国面前争胜,历经三位君主,征问的使者都没有到达齐国。齐国是东方的大国,晋国如果不能得到齐国的支持,那么诸侯就不会归附。景公在断道设防,开始向齐国征调防务,而齐侯没有前来,这是晋国将亲自讨伐齐国,大概知道该讨伐谁了。”

公伐杞

陈氏传曰:「自是内不言君,将征伐在大夫矣。」

  夏四月

左传》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公不事齐,齐与晋盟,故惧而乞师于楚。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左传》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杜氏曰:「弑者积渐之事,戕者卒暴之名。」《谷梁传》:「戕,犹残也。棁,杀也。」

  甲戌楚子旅卒

左传》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旅谷作吕

  楚始书卒

  公孙归父如晋

灌甫曰:「宣公簒立,由公子遂请于齐,故宣公事齐最谨,任遂最专,以此齐鲁自为一党,不与诸侯之交也。当是时,晋虽主盟,而郑、宋、陈、卫时服时叛,岂楚之强能得诸侯?亦以齐鲁二十年不与中国之防约,而盟主之势孤矣。及齐恵没,宣公断道之盟已改事晋,己与归父谋欲去三桓;而宣公薨,而归父去。不特鲁之所以衰,亦中国之所以衰也。」

髙忠宪曰:「鲁谨事齐,断道之盟,始改事晋。故始聘晋,左氏谓归父谋之于公,欲以晋人去三桓,则何以不谋于素厚之齐,而遽请于新交之晋?及为行父所逐,又何以不奔请去三桓之晋,而又奔齐耶?恐不然。」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左传》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嫡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

行父始与归父同谋,以成宣公之簒,使齐纳赂,身为之役,无所不至。及君死未殡,即发其恶而逐之,视嗣君无如也。季氏无君,世济其恶,岂不行父为之首哉?臧孙许阳,怒而不力争,又代为去之,奸臣之党也。夫此时,季氏方盛,公室未衰,归父欲为此谋,诚骤然得果如其意,使其国后日免于削弱,亦逹人谋国之先识也。坛帷复命,括髪三踊,自是常礼,士大夫所宜知。经书自书,遂直书其本末,而义自见。书法从容,公羊曰:“善辞”,亦是。赵子常曰:“其济,则仲氏一三桓也;不济,则君受其名,过矣。”

  笙公谷作柽

  宣公列国本末

十年,天子使王季来聘。自是王灵益亡,王聘不复录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争政也。成周宣榭火,仲遂杀嫡立庶,故厚事齐。即位即为逆,女季孙如齐纳赂。公防齐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齐,齐人取济西田。经文数条,而当时弑主、结齐之恶,一一毕照,不待传矣。四年,鲁欲为郯平,莒挟齐侯以为重,莒人不肯,伐莒取向,则恃强而贪利矣。是年,公如齐。五年,公如齐。齐挟制鲁,至止公而为其臣娶叔姬,故书之以志变。晋侯之立也,朝聘不行,晋人止公于防,以赂免,故黒壤书防而不书盟。九年,公如齐。是年,齐侯伐莱,取根牟。十年,公如齐,齐人归我济西田。四月,齐惠公卒,公如齐。宣公事齐甚谨,而莫甚于奔丧。其后成公奔晋丧,襄公送楚丧,昭公吊少姜,一觧不如一觧矣。秋,鲁间齐令,公孙归父伐邾,取绎。十一年,归父从齐伐莒。十三年,齐师伐莒。宣公向不事晋,又不事楚,今齐惠公没,顷公立,楚子围宋将揺鲁矣,鲁人恐。十五年,先防楚子于宋,以求媚焉。既防,楚不可,不事晋。十七年,公从晋盟于断道,鲁复事晋矣。公苦见制于三桓,乃与归父谋,欲以晋人去之,故如晋。迨归父归而公没,其计已泄。季文子借公行私,宣言于朝曰:「使我杀嫡立庶,以失大援者,仲矣。」夫遂逐东门氏。文子此计去仇、专政、结晋,狡矣哉。十五年,初税亩。十八年,公伐杞。此后内不言君将,而征伐在大夫矣。

晋人二扈之盟,皆取赂而还。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受盟于楚。宣元年,楚子、郑人侵陈、宋。冬,晋赵盾救陈,又防宋伐郑,以报之。二年,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败之大棘,获华元。夏,晋同宋、卫侵郑,以报之。九月,晋

译鲁宣公讨伐杞国。

陈氏传说道:“从此以后,鲁国国内不再称述国君,因为征伐的大权已经落在大夫手中了。”

夏季四月。

《左传》记载,鲁宣公派使者前往楚国,请求出兵。想要借楚国的力量去讨伐齐国,因为鲁宣公不侍奉齐国,而齐国与晋国结盟,所以鲁宣公感到恐惧,向楚国请求出兵。

秋季七月,邾国人在鄫国杀害了鄫国国君。

《左传》说:“自己残害自己的国君称为弑,从外部杀害称为戕。”杜氏说:“弑是指逐渐积累而成的事情,戕是指突然暴烈的行为。”《谷梁传》说:“戕,就是残害的意思。棁,就是杀害的意思。”

甲戌日,楚共王旅去世。

《左传》记载,楚庄王去世,楚国军队没有出动。不久后使用了晋国的军队,楚国因此有了蜀地的战事。

旅,谷梁传写作吕。

楚国开始记载国君去世。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灌甫说:“宣公篡位自立,是因为公子遂向齐国请求帮助,所以宣公侍奉齐国最为谨慎,任用公子遂最为专一,因此齐国和鲁国自成一党,不参与诸侯间的交往。当时,晋国虽然是盟主,但郑、宋、陈、卫等国时而臣服时而背叛,难道是因为楚国强大就能得到诸侯的拥护吗?也是因为齐鲁两国二十年不加入中原各国的盟约,导致盟主的势力孤立了。等到齐惠公去世,宣公在断道之盟后改而侍奉晋国,并且与归父谋划想要除掉三桓;而宣公去世,归父也离开了。这不仅是鲁国衰败的原因,也是中原各国衰败的原因。”

髙忠宪说:“鲁国谨慎地侍奉齐国,在断道之盟后,才开始改而侍奉晋国。所以初次聘问晋国,《左传》说归父向国君谋划,想要借晋国人除掉三桓,那么为什么不向一向关系深厚的齐国谋划,却急忙向新结交的晋国请求呢?等到被行父驱逐,又为什么不逃奔到曾请求除掉三桓的晋国,反而逃奔到齐国呢?恐怕不是这样。”

冬季十月壬戌日,鲁宣公在路寝去世。

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左传》记载,公孙归父因为襄仲拥立国君有功而受宠,想要除掉三桓以壮大公室,与国君谋划后出使晋国,想要借晋国人除掉他们。冬季,国君去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害嫡子而立庶子,从而失去大国援助的,是仲氏。”臧宣叔愤怒地说:“当时不能治理,后人有什么罪?你想要除掉他们,我答应你,就除掉他们。”于是驱逐了东门氏。

行父起初与归父同谋,以促成宣公的篡位,让齐国接受贿赂,自己作为使者,无所不至。等到国君去世尚未下葬,就揭发他的罪恶并驱逐他,视继位的国君如同无物。季氏无视国君,世代继承其恶行,难道不是行父为首吗?臧孙许表面愤怒而不力争,又代为驱逐他们,是奸臣的同党。此时,季氏正兴盛,公室尚未衰败,归父想要进行这个谋划,如果真的能如愿以偿,使国家日后免于削弱,也是通达事理、谋划国家的前瞻见识。在帷帐中复命,束发三次跳跃,这是常礼,士大夫应当知道。经文直接记载,于是直书其始末,而大义自见。书法从容,公羊传说:“善辞”,也是对的。赵子常说:“如果成功,那么仲氏就是三桓之一;如果不成功,那么国君就会承受恶名,这就错了。”

笙,公羊传、谷梁传写作柽。

宣公时期列国事件的始末:

十年,天子派王季来聘问。从此天子的威灵更加衰微,天子的聘问不再记录了。十五年,王札子杀害召伯、毛伯,争夺政权。成周宣榭发生火灾,仲遂杀害嫡子而立庶子,所以厚待齐国。即位就做出悖逆之事,派季孙去齐国纳贿。宣公在平州与齐侯会盟,公子遂出使齐国,齐国人夺取济西的土地。经文中的几条记载,当时弑主、结好齐国的恶行,一一映照,不需要传文解释了。四年,鲁国想要为郯国求和,莒国挟持齐侯作为筹码,莒国人不同意,鲁国讨伐莒国夺取向地,这是倚仗强大而贪图利益。这一年,宣公前往齐国。五年,宣公前往齐国。齐国挟制鲁国,甚至扣留宣公并为其臣下娶了叔姬,所以记载此事以志记变故。晋侯即位时,朝聘不行,晋国人扣留宣公于防地,用贿赂才得以免除,所以黑壤只记载防地而不记载盟约。九年,宣公前往齐国。这一年,齐侯讨伐莱国,夺取根牟。十年,宣公前往齐国,齐国人归还济西的土地。四月,齐惠公去世,宣公前往齐国。宣公侍奉齐国非常谨慎,没有比奔丧更甚的了。其后成公奔晋国吊丧,襄公送楚国吊丧,昭公吊唁少姜,一代不如一代了。秋季,鲁国趁齐国发令之际,公孙归父讨伐邾国,夺取绎地。十一年,归父跟随齐国讨伐莒国。十三年,齐国军队讨伐莒国。宣公向来不侍奉晋国,也不侍奉楚国,现在齐惠公去世,顷公即位,楚子包围宋国将要动摇鲁国了,鲁国人恐惧。十五年,先在宋国与楚子会盟,以求取媚。会盟后,楚国不可靠,不侍奉晋国。十七年,宣公跟随晋国在断道结盟,鲁国又侍奉晋国了。宣公苦于被三桓控制,于是与归父谋划,想要借晋国人除掉他们,所以出使晋国。等到归父回来而宣公去世,他的计谋已经泄露。季文子借公事行私欲,在朝廷上宣称:“让我杀害嫡子而立庶子,从而失去大国援助的,是仲氏。”于是驱逐了东门氏。文子这个计谋除去仇敌、专擅政权、结交晋国,真是狡猾啊。十五年,初次实行税亩制。十八年,宣公讨伐杞国。此后国内不再称述国君和将领,而征伐的大权落在大夫手中了。

晋国在二扈之盟,都是索取贿赂后返回。郑穆公说:“晋国不值得与之交往。”于是接受楚国的盟约。宣元年,楚子、郑国人侵犯陈、宋。冬季,晋赵盾救援陈国,又在宋国与楚国会盟讨伐郑国,以报复。二年,郑公子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讨伐宋国,在大棘击败宋军,俘获华元。夏季,晋国联合宋、卫侵犯郑国,以报复。九月,晋国

灵公弑。三年,楚人侵郑。冬,郑穆公卒。四年,郑灵公弑。冬,楚子伐郑。五年,冬,楚人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七年,郑及晋平,盟于黒壤。先是六年,楚人伐郑,取成而还。説者以为是厉之役也。楚子恨厉之役,故伐郑。郤缺帅师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栁棼。子良忧之,自是晋楚交伐郑矣。十年,晋楚皆伐郑。子良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于是十一年,楚、陈、郑有辰陵之盟。然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晋,岂其无信?亦不得已耳。十二年,楚子围郑,晋救之,遂与晋有邲之战,晋师败绩。楚是以强。楚既得陈、郑,又伐萧,所以威宋也。晋惧,而与宋、卫、曹有清丘之盟。然而宋人伐陈,卫人救之,是不讨二也。故楚子灭萧,而宋救之。君子曰:「惟宋可免然欤?」晋讨卫救陈,故卫杀孔达以悦晋而免。十四年,晋侯伐郑,楚子围宋。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楚已得宋,南方势盛。晋为是紏率曹、卫而为断道之盟。先是郤克徴防于齐,妇人笑于房,郤克请伐齐。断道之防,辞齐人而执其使晏弱、蔡朝、南郭偃。説者谓晋伯业不至陨坠者,頼有此耳。十八年,晋侯、卫世子臧伐齐。郑穆公受盟于楚,陈灵公受盟于晋。元年,楚子、郑人侵陈、宋。是年,陈从宋,晋防棐林伐郑。二年,又同侵郑。五年,陈及楚平。六年,赵盾同卫侵陈,陈即楚也。是为晋楚争陈之始。七年,楚灭舒蓼,疆滑汭,盟吴、越而还。中国失南藩,而楚庄益炽矣。八年,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九年,晋防于扈,陈侯不至,晋荀林父帅师伐陈。晋成公卒,乃还。十年,夏,徴舒弑其君而十一年,楚、陈、郑有辰陵之盟。传曰:“陈、郑服也。”使楚真有讨逆之心,斥陈侯于防,数而执之。一夫力耳,何必入陈?是冬,楚入陈,杀徴舒,纳二子。向非申叔时之言,陈其县哉!十二年,楚子围郑,三月克之,子良为质。楚既得陈、郑,又必得宋,此天下之势也。十四年,楚子围宋。十五年,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五月,宋人及楚人平,而中国遂坚于从楚矣。晋于是有断道之盟。

译灵公被杀。三年,楚国人侵犯郑国。冬天,郑穆公去世。四年,郑灵公被杀。冬天,楚子讨伐郑国。五年,冬天,楚国人讨伐郑国。陈国与楚国讲和。晋国荀林父救援郑国,讨伐陈国。七年,郑国与晋国讲和,在黒壤结盟。在此之前六年,楚国人讨伐郑国,达成和解后返回。解说者认为这是厉之役。楚子怨恨厉之役,所以讨伐郑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郑伯在栁棼击败楚军。子良为此担忧,从此晋国和楚国交替讨伐郑国。十年,晋国和楚国都讨伐郑国。子良说:“晋国和楚国不致力于德行而用武力争斗,与其来者可以接受。晋国和楚国没有信用,我哪里能有信用?”于是跟随楚国。于是十一年,楚国、陈国、郑国有辰陵之盟。然而郑国既然在辰陵接受盟约,又私下侍奉晋国,难道是没有信用吗?也是不得已罢了。十二年,楚子包围郑国,晋国救援它,于是与晋国发生邲之战,晋军大败。楚国因此强大。楚国既然得到陈国、郑国,又讨伐萧国,以此来威慑宋国。晋国恐惧,于是与宋国、卫国、曹国有清丘之盟。然而宋国人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这是不讨伐两个国家。所以楚子灭掉萧国,而宋国救援它。君子说:“只有宋国可以免除祸患吗?”晋国讨伐卫国救援陈国,所以卫国杀了孔达来取悦晋国从而免除祸患。十四年,晋侯讨伐郑国,楚子包围宋国。十五年,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楚国已经得到宋国,南方势力兴盛。晋国因此纠集曹国、卫国而举行断道之盟。在此之前郤克向齐国征取防地,妇女在房里笑,郤克请求讨伐齐国。断道之防,斥退齐国人并拘捕其使者晏弱、蔡朝、南郭偃。解说者认为晋国霸业不至于坠落的,依赖的就是这个。十八年,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郑穆公在楚国接受盟约,陈灵公在晋国接受盟约。元年,楚子、郑国人侵犯陈国、宋国。这一年,陈国跟随宋国,晋国在棐林讨伐郑国。二年,又一同侵犯郑国。五年,陈国与楚国讲和。六年,赵盾同卫国侵犯陈国,陈国随即依附楚国。这是晋国和楚国争夺陈国的开始。七年,楚国灭掉舒蓼,划定滑水与汭水的边界,与吴国、越国结盟后返回。中原失去了南方的屏障,而楚庄王更加炽盛。八年,陈国与晋国讲和,楚军讨伐陈国,达成和解后返回。九年,晋国在扈地会盟,陈侯没有到,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晋成公去世,于是返回。十年,夏天,徴舒杀了他的国君,而十一年,楚国、陈国、郑国有辰陵之盟。传曰:“陈国、郑国顺服了。”如果楚真有心讨伐叛逆,在会盟时斥退陈侯,列举罪状并拘捕他。一个人的力量罢了,何必进入陈国?这年冬天,楚国进入陈国,杀了徴舒,接纳两个儿子。如果不是申叔时的话,陈国就要成为县邑了!十二年,楚子包围郑国,三个月攻克它,子良作为人质。楚国既然得到陈国、郑国,又必定得到宋国,这是天下的形势。十四年,楚子包围宋国。十五年,公孙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而中原各国于是坚定地跟随楚国了。晋国于是有断道之盟。

戎于宣公止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一事説者以为观兵周疆,窥王室,然驱非族类,不容鼾睡于卧榻,亦快事也。狄自文公十一年得臣败后,而狄分赤白矣。宣公三年,赤狄侵齐,始见于经,而赤狄盛。四年,赤狄侵齐。八年,晋帅白狄伐秦,传载晋及狄平。十一年,晋侯防狄于櫕函,葢交白狄以制赤狄也。于是赤狄果孤,而十五年、十六年,潞氏、甲氏尽殱矣。晋侯治兵于稷,以畧狄土,仍复黎氏地,立黎侯而还。

七年,公防齐侯伐莱。元年,齐侯伐莱。秋,取根牟。三年,宋师围曹。九年,宋人围滕,因其丧也。十年,宋师伐滕,滕人恃晋而不事宋也。

元年,邾子来朝。十年,公孙归父伐邾,取绎。恐齐之见讨也。十一年,鲁从齐伐莒,以悦之。十三年,齐师伐莒。莒恃晋而不事齐。葢邾、莒近齐鲁,齐之所欲者莒也,鲁之所欲者邾也,陵弱啓强而已矣。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十二年,楚子灭萧。

  十八年公伐杞

  春秋辩义卷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八    明 卓尔康 撰

  成公一

  辛未○定王十七年

元年。○晋景十年,齐顷九年,卫穆十年,蔡景二年,郑襄十五年,曹宣五年,陈成九年,杞桓四十七年,宋文二十一年,秦桓十五年,楚共王审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我君宣公

  无氷

  三月作丘甲

  左传为齐难故作丘甲

谷梁传》作为也,丘为甲也,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为,非正何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商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张氏曰:“每甲士统二十四人,必无増甲士而不増步卒之理,故知李靖所谓二十五人为一甲者,其考周制详矣。”

杜氏曰:「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敛,故书。」

胡传作丘甲益兵也。古者九夫为井,四方共一里。四井为邑,四方各半里,共二里。四邑为丘,四方各一里。四丘为甸,四方各二里。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所取于民者,出长毂一乗。此司马法一成之赋也。为齐难作丘甲,作者不宜作也。唐太宗问李靖:“楚广与周制如何?”靖曰:“周制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而具一乗耳。今作丘甲,即丘出一甲,是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兵矣。则未知其所作者,三甸而増一乗乎?每乗而増一甲乎?”鲁至昭公时,尝搜于红,革车千乗,则计甸而増乗,未可知也。楚人二广之法,一乗至用百有五十人,则鲁每乗而増一甲,亦未可知也。赋虽不同,其实皆为益兵,其数皆増三之一耳。

赵氏曰:周制,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军政起于井,而成于甸。故《周官》谓甸为“乘其车人,卒伍之数,皆以甸为率”也。鲁至成公,以齐难,故创制益兵,遂毁甸赋,而以丘赋。与郑子产作丘赋同,故曰“作丘甲”,不曰“赋”者,其制以甲士为主也。

汪氏曰:「兵政之变,始壊于齐之内政,而家一人焉;继坏于晋之州兵,家五人焉。长勺之战,桓公自谓带甲十万,车五千乗。楚防啓疆,谓晋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叔向亦谓寡君有甲车四千乗,则兵制之増益于古可知矣。循袭效尤,遂致鲁以秉礼之国,亦増丘甲而不以为嫌也。」

詹氏道传曰:「书孔防凡出车一乗,有一正一副。一曰轻车,即兵车;二曰重车,即大车。兵车七十五人,如靖之説。大车另有牛十二头,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以佐兵车。兵车以战,大车以载辎重。两车总百人,靖盖专举战车耳。」熊过氏曰

译戎族在宣公年间止于三年,楚子讨伐陆浑之戎,一事解说者认为是向周疆展示兵力,窥探王室,然而驱逐异族,不容其在卧榻之侧酣睡,也是痛快之事。狄族自从文公十一年得臣战败后,就分为赤狄和白狄了。宣公三年,赤狄侵犯齐国,开始见于经书,此时赤狄强盛。四年,赤狄侵犯齐国。八年,晋国率领白狄讨伐秦国,《左传》记载晋国与狄族讲和。十一年,晋侯在櫕函防备狄族,大概是利用白狄来制约赤狄。于是赤狄果然孤立,而在十五年、十六年,潞氏、甲氏被全部歼灭。晋侯在稷地整顿军队,以掠夺狄族土地,随即恢复黎氏的地盘,拥立黎侯后返回。

七年,鲁公防备齐侯讨伐莱国。元年,齐侯讨伐莱国。秋天,鲁国夺取根牟。三年,宋国军队包围曹国。九年,宋国人包围滕国,因为滕国正在办丧事。十年,宋国军队讨伐滕国,因为滕国人倚仗晋国而不侍奉宋国。

元年,邾子来朝见。十年,公孙归父讨伐邾国,夺取绎地。担心齐国前来责罚。十一年,鲁国跟随齐国讨伐莒国,以取悦齐国。十三年,齐国军队讨伐莒国。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齐国。大概邾国、莒国靠近齐国和鲁国,齐国想要的是莒国,鲁国想要的是邾国,只是欺凌弱小、招致强敌罢了。十八年,邾人在鄫地杀害鄫子。十二年,楚子灭掉萧国。

十八年,鲁公讨伐杞国。

《春秋辩义》卷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辩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辩义》卷十八 明 卓尔康 撰

成公一

辛未年,周定王十七年

元年。晋景公十年,齐顷公九年,卫穆公十年,蔡景侯二年,郑襄公十五年,曹宣公五年,陈成公九年,杞桓公四十七年,宋文公二十一年,秦桓公十五年,楚共王审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我们的国君宣公去世。

没有冰。

三月,制作丘甲。

《左传》说因为齐国的威胁所以制作丘甲。

《谷梁传》说“作”是制作的意思,“丘”是赋税单位,“甲”是铠甲,“丘甲”是国家的事务。在丘的层级制作铠甲,是不合正道的。为什么在丘的层级制作铠甲是不合正道的呢?古代建立国家,百官齐备,农民和工匠都有职分来侍奉上级。古代有四种百姓,有士人,有农民,有商人,有工匠。铠甲不是人人都能制作的。在丘的层级制作铠甲,是不合正道的。”张氏说:“每名甲士统领二十四人,必然没有只增加甲士而不增加步卒的道理,所以知道李靖所说的二十五人为一甲的说法,考察周代制度是很详细的。”

杜氏说:“《周礼》规定,九户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一丘包含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一甸,六十四井,出长毂战车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这是一甸所征收的赋税,现在鲁国让一丘就出这些,讥讽其赋税沉重,所以史书予以记载。”

胡安国《春秋传》说制作丘甲是为了增加兵力。古代九户为一井,四方共同组成一里。四井为一邑,四方各半里,共二里。四邑为一丘,四方各一里。四丘为一甸,四方各二里。甸地方八里,旁边加一里为成。向百姓征收的,出长毂战车一乘。这是《司马法》中一成所征收的赋税。因为齐国的威胁而制作丘甲,“作”字意味着不应该制作。唐太宗问李靖:“楚国的二广之法与周代制度相比如何?”李靖说:“周代制度一乘战车配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那么一丘所出十八人,积累四丘才具备一乘战车。现在制作丘甲,即一丘出一甲,是一甸之中共有百人当兵了。那么不知道他所增加的,是每三甸增加一乘战车呢?还是每乘战车增加一甲呢?”鲁国到了昭公时,曾经在红地搜求兵车,革车一千乘,那么计算甸数而增加战车,也未可知。楚国人二广之法,一乘战车多达一百五十人,那么鲁国每乘战车增加一甲,也未可知。赋税制度虽然不同,其实都是为了增加兵力,其数量都增加了三分之一。

赵氏说:周代制度,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军政始于井,而成于甸。所以《周官》称甸为“乘其车人,卒伍的数量,都以甸为标准”。鲁国到了成公时,因为齐国的威胁,所以创制增加兵力,于是废除甸的赋税,而实行丘的赋税。与郑国子产实行丘赋相同,所以说“作丘甲”,不称“赋”,是因为其制度以甲士为主。

汪氏说:“兵制的变化,开始败坏于齐国的内政,每家出一人;接着败坏于晋国的州兵,每家出五人。长勺之战,桓公自称带甲十万,车五千乘。楚国的启疆,说晋国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留下守卫四千。叔向也说寡君有甲车四千乘,那么兵制比古代增加的情况可以知道了。沿袭效仿,导致鲁国作为秉礼的国家,也增加丘甲而不以为嫌。”

詹氏道传说:“记载孔安国凡出车一乘,有一正一副。一曰轻车,即兵车;二曰重车,即大车。兵车七十五人,如李靖所说。大车另有牛十二头,炊事人员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砍柴汲水五人,共二十五人,以辅助兵车。兵车用于作战,大车用于装载辎重。两车总共百人,李靖大概只举了战车而言。”熊过氏说